四书賸言卷一
,『仁』字是『人』字,与宰我问『井有仁焉』之『仁』同,皆是以字音致误。即《周易·系词》『何以守位曰仁』,晁以道伪古本作『人』字,亦此类。班昭上疏云:『《论语》曰:能以礼让为国,于従政乎何有?』贾逵上书亦云:『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则汉时《论语》本必有多『于从政』三字者,且于本文较明白。或云是古论、齐论,非鲁论本,然亦未可考。」
译“仁”字本是“人”字,与宰我所说的“井有仁焉”中的“仁”字相同,都是因为字音相近而造成的讹误。即使是《周易·系辞》中“何以守位曰仁”一句,晁以道所见的伪古本作“人”字,也属于这类情况。班昭在上疏中说:“《论语》说:‘能以礼让治国,对于从政来说有什么困难呢?’”贾逵在上书中也说:“孔子说:‘能以礼让治国,对于从政来说有什么困难呢?’”那么汉代《论语》的版本必定有多出“于从政”这三个字的,而且这样比原文更为明白。有人说这是《古论》或《齐论》的版本,而不是《鲁论》的版本,然而这也无法考证。
家语》于《论语》「其未得之也,患弗得之」,多「弗」字。王符《潜夫论》于《爱日篇》曰:「孔子病夫未之得也,患不得之」,与《家语》同。
论语》「贫而乐,富而好礼」,《坊记》引「子云:『作贫而好乐,富而好礼』」,多「好」字。尝在史馆,益都相公窃言:「入直时,有词臣进颂,以『贫乐』、『好礼』对句不敌。」傍一臣引《坊记》正之,众不语,独……
今上云:「不然。《史记·弟子传》与后汉东平王论皆作『贫而乐道,富而好礼』,比偶悉敌,未尝不对也。」羣臣皆伏地咋舌不能起。始知经学无尽,诸生效八比事君辄矜学者,其惭歉何可胜道!
注疏》引孔安国注亦曰:「贫而乐道,富而好礼。」
汉王吉传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塟,为犬猪所食,人至相食,而廏马食粟,苦其太肥,气盛怒至,乃日歩作之。王者受命于天,为民父母,固当若是乎?此借孟子语,疏而为言。
南史临汝侯嘲罗研:「蜀人好乱。」研曰:「若令家富有五母之鸡、一母之豕,牀上有百钱布被,甑中有数升麦饭,虽苏、张巧説于前,韩、白按剑于后,将不能一夫为盗,况贪乱乎?」此亦疏孟子为言。
论语》「人不知而不愠」,孔疏原有二义:一是不知学,一是不知我。今人但知后説似于本章言学之意反未亲切。何平叔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其云「有所不知」者,言学有所不解也;「君子不怒」者,犹言君子易事、不求备也。葢独学、共学、教人以学,皆学中事。夫子一生只学不厌、教不倦,自言如此【见黙识节】门弟子言如此【见公西华节】后人言如此【见《孟子】故首章即以此▯明之,且分作节次,此正指诲人一节。故魏文靖讲学佘山,有学者辨论不释,怫形于色。文靖曰:「人自不知,于我何愠?」正得此意。若云「遯世无闷」,毋论遯世非学中事,即以学仕言,学求用世,而反以遗世可乎?
孔仲达解《易》「不见是而无闷」,亦云:「目中所见无一是处,不以为闷,则遯世是不知我,不见是是不知。」学分观,益明。
尔雅》有「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十二句,即《大学》文也。相传《尔雅》为周公所作,则周公不宜释孔子之书。若谓《尔雅·释言》以后系仲尼弟子子夏之徒所増,则未有曾子门人所辑之书,而子夏辈即能释之入《尔雅》者。以曾子后于子夏辈,曾子之门人则又后于曾子也。若谓《尔雅》不必定何人作,则安见《大学》可定为曾子作者?试亦思之。相传庄烈帝入小学时,问司礼官:「何谓子程子?」答曰:「子者,尊之之词。」曰:「何不曰子孔子?」司礼无以应。按《公羊传》「子沈子曰」,注曰:「沈子称子冠字上者,着其为师也。不冠以子者,他师也。」然则《大学》朱传称程伊川为子程子,岂亦以伊川为己师也与?若《国语》吴使王孙雄行成于越,范蠡不许,雄呼曰:「子范子!」又曰:「子范子!」则王孙雄未尝师范蠡,而亦加子字。古人偶然称谓,原无定解,何必袭此。陆石庵防语支言曰:「《易》曰:『八卦而小成。』《孟子》:『孔子之谓集大成。』而不知有中成之説。葢伏羲之易为小成,神农之易为中成,黄帝之易为大成也。」予谓《尚书》有古文、今文,而不知有中文。《后汉书》有《中文尚书》。又尝辑《通韵》,见《广韵》平声有上平、下平,而金时韩道昭作《五音集韵》,又有中平。同年尤悔庵入史馆,作《外国竹枝词》,注西洋欧罗巴国有小学,有大学,有中学。
邹文庄读《中庸》,尝疑《大学》程朱补格致,而《中庸》首言慎独,不及格物者,其説安在?积疑于中,防阳明讲学,防台徃谒,叩之论辨反覆,夙疑顿释。又罗近溪每苦格物之义难晓,叅究三年,一夕忽悟,质之于父,父亦跃然。太常殷公亦苦格致之説求而不得,终日哽咽,后见《礼记·大学》注有「诚意为本」句,便剨然以解。又山隂张阳和亦尝读书至格致篇,沈思未得,后潜心文成良知之学,及举
译《家语》在《论语》“其未得之也,患弗得之”一句中,多了一个“弗”字。王符在《潜夫论·爱日篇》中说:“孔子病夫未之得也,患不得之”,这与《家语》相同。
《论语》中“贫而乐,富而好礼”一句,《坊记》引用时作“子云:‘作贫而好乐,富而好礼’”,多了一个“好”字。我曾经在史馆任职,益都相公私下说:“入值时,有位词臣进献颂文,用‘贫乐’和‘好礼’对仗,但句式不相称。”旁边一位大臣引用《坊记》来纠正他,众人沉默不语,只有……
当今皇上说:“不对。《史记·弟子传》和后汉东平王的论述都写作‘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对仗完全工整,从未有过不对仗的情况。”群臣都伏在地上,咋舌说不出话来,无法起身。这才知道经学没有穷尽,那些效法八股文侍奉君主、动辄自夸为学者的士子,他们的惭愧之情哪里说得尽呢!
《注疏》引用孔安国的注也说:“贫而乐道,富而好礼。”
《汉书·王吉传》记载,当时百姓大饥荒而死,死后又无法安葬,被狗猪啃食,甚至人吃人,而马厩里的马吃着粟米,苦于太肥壮,气息旺盛而发怒,于是每天让马步行来消耗体力。君王受命于天,是百姓的父母,难道本该如此吗?这是借用孟子的话,加以疏解阐述。
《南史》记载,临汝侯嘲笑罗研说:“蜀人喜欢作乱。”罗研说:“如果让家里富有五只母鸡、一头母猪,床上有百钱和布被,甑中有几升麦饭,即使苏秦、张仪在面前巧言劝说,韩信、白起在背后按剑威胁,也不能让一个人去当盗贼,何况贪图作乱呢?”这也是疏解孟子的话而言。
《论语》中“人不知而不愠”一句,孔颖达的疏原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不了解学问,一种是不了解我。现在的人只知道后一种说法,似乎对于本章谈论学问的意思反而不够切近。何晏说:“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他所说的“有所不知”,是指学问上有不理解的地方;“君子不怒”,是说君子容易侍奉、不苛求完备。大概独自学习、共同学习、教导别人学习,都是学问中的事。孔子一生只是学习不厌倦、教导不疲倦,他自己这样说【见《默识》节】,门弟子这样说【见《公西华》节】,后人也这样说【见《孟子》】,所以首章就用这个〇来阐明,并且分作节次,这正是指教导人这一节。所以魏文靖在佘山讲学,有学者辩论不止,脸色不悦。文靖说:“别人自己不了解,与我何干,我何必生气?”正符合这个意思。如果说“隐居避世而没有烦闷”,且不说隐居避世不是学问中的事,即使从做官的角度来说,学问是为了入世,反而以遗弃世务为可取,这怎么行呢?
孔颖达解释《易经》中的“不见是而无闷”,也说:“眼中所见没有一处是对的,不因此烦闷,那么隐居避世就是不了解我,不见是就是不了解。”从学问的角度分别观察,更加明白。
《尔雅》中有“如切如磋者,道学也”等十二句,就是《大学》的文字。相传《尔雅》是周公所作,那么周公不应该解释孔子的书。如果说《尔雅·释言》以后是仲尼的弟子子夏等人增加的,那么在没有曾子门人编纂的书之前,子夏等人怎么能将其解释并收入《尔雅》呢?因为曾子晚于子夏等人,曾子的门人又晚于曾子。如果说《尔雅》不必确定是谁所作,那么怎么见得《大学》可以确定是曾子所作的呢?试着想一想。相传庄烈帝进入小学时,问司礼官:“什么叫子程子?”回答说:“子,是尊称。”庄烈帝说:“为什么不叫子孔子?”司礼官无言以对。查《公羊传》中“子沈子曰”,注解说:“沈子称子,冠在字上,是为了表明他是老师。不冠以子的,是其他老师。”那么《大学》朱熹的传称程伊川为子程子,难道也是把伊川当作自己的老师吗?如果《国语》中吴国派王孙雄到越国求和,范蠡不答应,王孙雄呼喊说:“子范子!”又说:“子范子!”那么王孙雄并没有以范蠡为师,却也加了子字。古人偶尔的称谓,原本没有固定的解释,何必沿袭这种说法。陆石庵在《防语》中说:“《易经》说:‘八卦而小成。’《孟子》说:‘孔子之谓集大成。’却不知道有中成的说法。大概伏羲的易是小成,神农的易是中成,黄帝的易是大成。”我认为《尚书》有古文、今文,却不知道有中文。《后汉书》中有《中文尚书》。又曾编纂《通韵》,见《广韵》平声有上平、下平,而金朝韩道昭作《五音集韵》,又有中平。同年尤悔庵进入史馆,作《外国竹枝词》,注释说西洋欧罗巴国有小学,有大学,有中学。
邹文庄读《中庸》,曾经怀疑《大学》中程朱补了格物致知,而《中庸》开头说慎独,没有提到格物,这种说法的依据在哪里?心中积累疑惑,恰逢王阳明讲学,前往台州拜谒,叩问辩论反复,平日的疑惑顿时消散。又罗近溪常常苦于格物的意义难以理解,参究三年,一夜忽然领悟,向父亲求证,父亲也欣然赞同。太常殷公也苦于格致之说求而不得,终日哽咽,后来看到《礼记·大学》注中有“诚意为本”一句,便豁然开朗。又山阴张阳和也曾读书到格致篇,沉思未得,后来潜心研究文成王阳明的良知之学,等到举……
殿试第一,作东宫讲官,每讲《大学》,必首阐诚意,曰:「格物者,格此;致知者,知此耳。」四贤所疑所证颇相似,故并识之,见陆石庵《防语支言》。
译殿试考取第一名,担任东宫讲官,每次讲解《大学》,必定首先阐明“诚意”的道理,说:“所谓‘格物’,就是格除这个(私欲);所谓‘致知’,就是知晓这个(本心)罢了。”四位贤者所疑惑和所证实的观点颇为相似,因此一并记载于此,详见陆石庵的《防语支言》。
大学,学之大者;小学,学之小者。《汉书》、《大戴礼》皆云:「小学习小艺,大学习大艺。」而贾谊《新书》引《容经》云:「小学蹍小节,业小道;大学蹍大节,业大道。」总是一义。《容经》即《仪礼》,古以「容」字代「仪」字,所谓《容礼》、《容台礼》者,此必《仪礼》逸文也。朱子注《大学》,不知何据,曰:「大学者,大人之学。」而究其为义,则曰:「所以别于小子之学。」以时方作《小学》一书,将以补涵养一节于洒扫应对之间,故注作大人,以为大人、小子可对待也。但《白虎通》云:「古者年八嵗入小学。」而贾谊引经即云:「九嵗入小学。」至伏生作《尚书大传》,且云:「十有三嵗而入小学。」然则年齿尚未定,而可以定大小乎?
明儒薛应旂为两浙提学副使,以《大学》之道试诸生。诸生有以三达尊对者,应旂斥之。其人曰:「此《章句》也。大人舎徳位与齿,有他义乎?」应旂初嘿然,旣而谕之曰:「以徳则难为小学、大学是大人,则小学是小人矣;以位,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本文谓何?若以齿,则未闻有长年、髙年称大人者,文家通俗或有之,经无是也。且十五甫成童,未成丁也,髙年亦未也。」其人唯而退。然则十五入大学,未当为大人,即《尚书大传》二十而入大学,犹是弱齿未大耳【史长翟称大人与大人拥树而驰,皆指长大言,不以年言】
汉志》所载八嵗入小学,乃天子世子之礼,其学在师氏虎门之左。而《尚书大传》亦谓十三入小学者,公卿大夫元士适子在年幼时不便入天子世子之学,所以十年出就外傅,且学于家塾,直至十三方令入师氏所掌虎门小学。则是虎门小学乃天子与公卿大夫元士之子之所学,且天子与公卿以下,其年齿各有大小不等,不必尽孩幼也。故唐髙祖武徳九年,诏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于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专属皇族及公卿大夫之子,而士庶不与,则犹近古意。但周制小学专习写字,所云《周礼》八嵗入小学,保氏教以六书,而《白虎通》诸书多云入小学而学书计,则兼书数耳。然则小学本天子诸侯世子之学,而所学又止书数,岂民间小子洒扫应对所得与焉!
杨终戒马廖不训子书有云:「人君之子,八嵗为置外傅,教之书计,以开其明;十五置太傅,教之经典,以道其志。」亦云小学教书计,且亦云是人君之子之事。
汉《律厯志》云:「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算即计也。然则所云书计者,即是书数,以写字、计数俱小学中事也。或谓许叔重《説文序》有云:「尉律不课,小学不修。」似小学兼习律令,则不然。葢汉至和帝时,萧何所草律己不行,学僮不试古文,其时入小学者止二人,故兼举言之。律厯与律令两律不同,若律令,岂小学事乎?
南史·陆澄传》:澄尝与王俭书云:「世有《孝经》,题为郑▯注。案▯不注《孝经》,且是书为小学之▯不宜列在帝典。」俭答云:「《孝经》虽非郑注,仆以为此书明百行之首,不与《仓颉》、《凡将》之流同日语也。」仓颉,古造字者;司马相如作《凡将篇》,亦字学。
杜邺传邺従张吉学,吉子竦又幼孤,従邺学,并着于世。然尤长小学,谓字学也。顔之推《家训》云:「惟有姚元标工于楷▯,留心小学。」俱指写字言,略见予《大学证文》一书。北魏髙祐为兖州刺史,令县立讲学,党立教学,村立小学。此民间立小学所始,然犹是写字之学,故与教学、讲学分别,可验。
中庸》「素隠行怪」,《汉·艺文志》作「索隠行怪」。「吾弗为之矣」作「吾不为之矣」。「好学近乎知」,《汉书》作「好问近乎知」。
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经解》作「礼经三百,曲礼三千」,故有以礼仪为经礼、威仪为曲礼者。按梁徐勉上表、晋《刑律志》、尚书陈宠上疏及汉《陈忠传》,皆作「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则礼仪或是礼经之误,不然,礼仪、威仪有何分别,而两「仪」字连出之乎?
中庸》「蒲
译《大学》,是学问中大的部分;《小学》,是学问中小的部分。《汉书》、《大戴礼记》都说:“《小学》学习小的技艺,《大学》学习大的技艺。”而贾谊《新书》引用《容经》说:“《小学》遵循小的节操,从事小的道术;《大学》遵循大的节操,从事大的道术。”这总归是一个意思。《容经》就是《仪礼》,古人用“容”字代替“仪”字,所谓《容礼》、《容台礼》,这一定是《仪礼》中散佚的文字。朱熹注解《大学》,不知依据什么,说:“《大学》,是成年人的学问。”而探究其含义,则说:“用来区别于未成年人的学问。”因为当时他正编写《小学》一书,打算在洒扫应对之间补充涵养这一环节,所以注解中用“大人”,以便让“大人”与“小子”相对称。但是《白虎通》说:“古时候八岁进入《小学》。”而贾谊引用的经典就说:“九岁进入《小学》。”等到伏生作《尚书大传》,甚至说:“十三岁进入《小学》。”那么年龄尚未确定,却可以确定大小吗?
明代儒者薛应旂担任两浙提学副使,用《大学》的道理考问诸生。有学生用“三达尊”来回答,薛应旂斥责了他。那人说:“这是《章句》中的说法。大人舍弃德、位、齿,还有别的含义吗?”薛应旂起初沉默不语,随后开导他说:“如果以德为标准,那么难以说《小学》、《大学》是大人,那就意味着《小学》是小人了;如果以地位为标准,那么从天子到平民,原文说的又是什么?如果以年龄为标准,那么没听说过有称长年、高年为‘大人’的,文学作品中通俗说法或许有,但经典中没有这样的说法。况且十五岁刚成童,还未成丁,高年也未达到。”那人答应着退下。那么十五岁进入《大学》,尚且不能称为大人,即使《尚书大传》说二十岁进入《大学》,也还是年轻力壮、未算长大罢了【史长翟称大人与大人拥树而驰,都是指身体长大而言,不是指年龄而言】
《汉书·艺文志》所载八岁进入《小学》,乃是天子世子的礼制,其学校设在师氏虎门的左边。而《尚书大传》也说十三岁进入《小学》的,是因为公卿大夫元士的嫡子在年幼时不便进入天子世子的学校,所以十岁出来跟随外傅学习,并且在家塾中学习,直到十三岁才让他们进入师氏所掌管的虎门《小学》。那么虎门《小学》乃是天子与公卿大夫元士之子所学习的学校,而且天子与公卿以下,其年龄各有大小不等,不一定都是孩童。所以唐高祖武德九年,下诏让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在秘书外省另外设立《小学》,专门归属皇族及公卿大夫之子,而士庶不参与,这就还接近古意。但是周代制度《小学》专门练习写字,所谓《周礼》八岁进入《小学》,保氏教以六书,而《白虎通》等书多说要进入《小学》而学习书数,那么是兼学写字和算术。那么《小学》本是天子诸侯世子的学校,而所学的又只是写字和算术,民间小子洒扫应对怎么能参与呢!
杨终告诫马廖不教导儿子读书有话说:“人君的儿子,八岁设置外傅,教以书数,以开启他的聪明;十五岁设置太傅,教以经典,以引导他的志向。”也说《小学》教书数,而且也说这是人君儿子的事。
《汉书·律历志》说:“其方法在算术,宣扬于天下《小学》。”那么算就是计。那么所谓书数,即是写字和算术,因为写字、计数都是《小学》中的事。有人以为许慎《说文解字序》有说:“尉律不考,小学不修。”似乎《小学》兼习律令,那就错了。大概汉朝到和帝时,萧何所起草的律法已不施行,学童不试古文,那时进入《小学》的只有两人,所以一并提及。律历与律令两个“律”不同,如果是律令,难道是《小学》的事吗?
《南史·陆澄传》:陆澄曾经给王俭写信说:“世间有《孝经》,题为郑玄注。查郑玄不注《孝经》,而且这本书是《小学》之属,不宜列在帝王典籍中。”王俭回答说:“《孝经》虽然不是郑玄注,我认为这本书阐明百行之首,不与《仓颉》、《凡将》之类同日而语。”仓颉,是古代造字的人;司马相如作《凡将篇》,也是字学。
《杜邺传》:杜邺跟随张吉学习,张吉的儿子张竦又自幼丧父,跟随杜邺学习,都闻名于世。但尤其擅长《小学》,即字学。颜之推《家训》说:“惟有姚元标工于楷书,留心《小学》。”都指写字而言,略见于我的《大学证文》一书。北魏高祐担任兖州刺史,命令各县设立讲学,各党设立教学,各村设立《小学》。这是民间设立《小学》的开始,但仍然是写字之学,所以与教学、讲学分别,可以验证。
《中庸》“素隐行怪”,《汉书·艺文志》作“索隐行怪”。“吾弗为之矣”作“吾不为之矣”。“好学近乎知”,《汉书》作“好问近乎知”。
《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经解》作“礼经三百,曲礼三千”,所以有人以礼仪为经礼、威仪为曲礼。查梁徐勉上表、晋《刑法志》、尚书陈宠上疏及汉《陈忠传》,都作“礼经三百,威仪三千”,那么礼仪或许是礼经之误,不然,礼仪、威仪有何分别,而两个“仪”字连出呢?
《中庸》“蒲
卢」,旧注是蜾蠃名。《尔雅》曰:「蜾蠃,蒲卢。」今之细腰蜂也。又《解颐新语》曰:「瓠之细腰曰蒲卢,蜂之细腰亦曰蒲卢。」葢蜾蠃取螟蛉为已子,祝之而化。诗曰:「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故以作人存政举之证,谓百姓易化也。朱子取同时沈存中之言,谓是蒲苇,则不惟无据,且又改「卢」字为「芦」字矣。按《家语》云:「天道敏生,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待化而成。」其着「待化而成」四字,正就蜾蠃为取譬作解,是此一名物,夫子自言而又自注之,何强释为?
译“卢”,旧注认为是蜾蠃的名称。《尔雅》说:“蜾蠃,就是蒲卢。”也就是现在的细腰蜂。又《解颐新语》说:“瓠瓜的细腰部位叫蒲卢,细腰蜂的细腰也叫蒲卢。”大概是因为蜾蠃捕捉螟蛉当作自己的儿子,通过祝祷使其转化。《诗经》说:“螟蛉有子,蜾蠃背负它。”所以用它来作为“作人存政举”的例证,意思是百姓容易教化。朱熹采纳同时代沈括的说法,认为这是蒲苇,这不仅没有根据,而且还将“卢”字改成了“芦”字。查考《孔子家语》说:“天道利于万物生长,人道利于政事推行,地道利于树木种植。所谓政事,就像蒲卢一样,等待教化才能成功。”其中特别写出“等待教化才能成功”这四个字,正是依据蜾蠃的习性作为比喻来解释,这是同一个名物,孔子自己陈述又自己注解,何必强行解释为其他意思呢?
中庸》一书,《集注》单以分配比合为能事,恐谈理之书不必如是。如首章性、道,自只言人,注分配人物,则于率性、修道俱説不去矣。至于修道功夫,全在慎独,与《大学》首功相合,乃又分别动静,以隠微属动,则所谓不睹不闻者,非梦寐之间不可。然且大本、达道,致中、致和,动静到底殊为难解。张仲诚曰:「心意有动察,性情无动察。喜怒哀乐之未▯即天命之性也;▯而皆中节,即性所▯之情也。几见喜可察而后喜,怒可察而后怒,哀可察而后哀,乐可察而后乐者?喜之所▯一察便不能复喜,若能复喜,则伪喜矣。故夫子不动察,观其遇旧馆人之丧,一哀出涕,苟动察,则无従之涕何由而至?」儒即不然。程伊川遇明堂大飨,不肯吊司马相公之丧。夫祗属吊防犹可借口,万一遇父兄凶问,能曰「歌则不哭」乎?至若知、仁、勇三者,不过知、行二字为功夫要领,何必节节分配。幼时在塾中,闻先教谕兄讲哀公章而疑之,进询曰:「生知为知,学知为仁,困知为勇,未能释然。若谓『及其知之一也』、『及其成功一也』为勇,则疑倍生矣。此是何解?果理道如是耶?抑功夫如是耶?抑亦文字语气如是耶?」先兄无以应。至于尊徳性而道问学,此《中庸》吃▯处,而一以为知,一以为行,一以为存心,一以为致知,先后次第组错不分。初不意《中庸》一书,其分配比合乃至如是。
汉书·武五子传》壶关三老上书:「故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后汉》引《论语》亦多如此説然此是断章之言。
范滂对王甫曰:「臣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此易「不善」字为「恶」字。且注云:「探汤,喻去疾也。」按《扁鹊传》,汤液醴洒,所以治病者,故以探汤去疾为却恶之喻。若作探热水解,则世无濯热水而俨畏恐者,非其譬矣。此字《集注》无解。
先仲氏曰:「陈晦伯作《经典稽疑》,引任昉《王俭集序》有云:『攻乎异端,归之正义。』刘勰《文心雕龙序》亦云:『周公设辨,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则『攻』本攻击之『攻』,不知朱子注《论语》何以作『専治』解也?曾异端为害而需专治乎?但朱子旣自立説,则必数数回防之。观其答汪尚书云:『君子反经而已,经正斯无邪慝。今恶邪説之害正而攻之,则适所以自敝而已。』此俱是回防之语。」
孙奕《示儿编》曰:「攻,如『攻人之恶』之『攻』;己,如『末之也』、『已之』己。」
先仲氏曰:「齐鲁韩三家以《凯风》为母责子诗,予向取其説以説国风》。旣读《孟子》,则尤与『不可矶』并幽王逐子、尹吉甫杀子义合。彼皆戕害其子,故过大;此但责子过情,故过小。若不安室,则过不小矣。况儗必以伦,母不安室与父不爱子,何足比儗且诗有劬劳、劳苦诸字,则尤非泛指。大凡经传『劳』字俱作困剧解,如《孟子》『父母恶之,劳而不怨』、《论语》『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皆是困剧其子。故《内则》则直曰:『父母怒不恱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为『劳而不怨』之解,分明可騐若不安室,不安则有之矣,劳则未也。至《小弁》诗,赵岐注作尹吉甫杀孝子伯竒事,是《韩诗》;朱注作周幽王逐子宜臼事,是《毛诗》,各不同。」
孟子或问乎曾西,朱注:「曾子之孙。」按《经典序録》谓曾申字子西,子夏以《诗》传曾申,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则是曾西即曾申,为曾子之子,非孙也。其以申字西者,或以申枝为西方之辰,如春秋鬭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可验。
孟子:「《尧典》曰:『二十有八载』,至『四海遏密八音』。」今所行《尚书》在《舜典》中,故朱注云:「古书二篇,岂或合为一耶?」案伏生《尚书》原只《尧典》一篇,无「曰若稽古帝舜」二十八字。以旧别有《舜典》,而其时已亡,故东晋梅赜献《尚书》《孔传》,亦无《舜典》。至齐建武年,吴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孔氏传古文,始分《尧典》为二
译《中庸》一书,《集注》仅仅以分配比合为能事,恐怕谈论义理的书不必如此。例如首章的“性”、“道”,原本只说人,注释却分配给人和物,那么在“率性”、“修道”上就都说不过去了。至于修道的功夫,全在于慎独,与《大学》的首要功夫相合,却又分别动静,把隐微归属于动,那么所谓“不睹不闻”的,就不是在梦寐之间不可了。然而大本、达道,致中、致和,动静到底实在难以解释。张仲诚说:“心意有动察,性情没有动察。喜怒哀乐之未发,就是天命之性;发而皆中节,就是性所发之情。哪里见过喜可以察而后喜,怒可以察而后怒,哀可以察而后哀,乐可以察而后乐的呢?喜之所发,一察便不能复喜,如果能复喜,那就是伪喜了。所以夫子不动察,看他遇到旧馆人之丧,一哀出涕,如果动察,那么随之而下的眼泪从何而来?”儒者却不是这样。程伊川遇到明堂大飨,不肯吊唁司马相公的丧事。虽然属于吊丧还可以借口,万一遇到父兄的凶讯,能说“唱歌就不哭”吗?至于知、仁、勇三者,不过是知、行二字作为功夫的要领,何必节节分配。小时候在私塾中,听先教谕兄讲哀公章而怀疑,进问说:“生知为知,学知为仁,困知为勇,未能释然。如果说‘及其知之一也’、‘及其成功一也’为勇,那么疑惑加倍产生了。这是什么解释?果真理道是这样吗?还是功夫是这样吗?还是文字语气是这样吗?”先兄无法回答。至于尊德性而道问学,这是《中庸》的关键处,却一个认为是知,一个认为是行,一个认为是存心,一个认为是致知,先后次序杂乱不分。起初没想到《中庸》一书,其分配比合竟然如此。
《汉书·武五子传》壶关三老上书:“所以父不像父,那么子就不像子;君不像君,那么臣就不像臣。”《后汉书》引用《论语》也多如此说,然而这是断章取义的话。
范滂对王甫说:“臣听说仲尼的话,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这里把“不善”字改为“恶”字。而且注释说:“探汤,比喻去疾。”按《扁鹊传》,汤液醴洒,是用来治病的,所以以探汤去疾作为去恶的比喻。如果作探热水解,那么世上没有洗热水而俨然畏惧的,不是恰当的比喻。此字《集注》没有解释。
先仲氏说:“陈晦伯作《经典稽疑》,引用任昉《王俭集序》有说:‘攻乎异端,归之正义。’刘勰《文心雕龙序》也说:‘周公设辨,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那么‘攻’本是攻击的‘攻’,不知道朱子注《论语》为什么作‘专治’解呢?曾经异端为害而需要专治吗?但朱子既然自立说,那么必定屡屡回防之。看他回答汪尚书说:‘君子反经而已,经正斯无邪慝。今恶邪说之害正而攻之,则适所以自敝而已。’这都是回防的话。”
孙奕《示儿编》说:“攻,如‘攻人之恶’的‘攻’;己,如‘末之也’、‘已之’的己。”
先仲氏说:“齐鲁韩三家以《凯风》为母责子诗,我向来取其说以说《国风》。既读《孟子》,则尤与‘不可矶’并幽王逐子、尹吉甫杀子义合。他们都戕害其子,所以过大;这里只是责子过情,所以过小。如果不安室,那么过就不小了。况且比拟必以伦,母不安室与父不爱子,何足比拟?而且诗有劬劳、劳苦诸字,则尤非泛指。大凡经传‘劳’字都作困剧解,如《孟子》‘父母恶之,劳而不怨’、《论语》‘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都是困剧其子。所以《内则》则直说:‘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为‘劳而不怨’的解释,分明可验。如果不安室,不安则有之矣,劳则未也。至于《小弁》诗,赵岐注作尹吉甫杀孝子伯奇事,是《韩诗》;朱注作周幽王逐子宜臼事,是《毛诗》,各不相同。”
孟子或问乎曾西,朱注:“曾子之孙。”按《经典序录》谓曾申字子西,子夏以《诗》传曾申,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那么是曾西即曾申,为曾子之子,非孙也。其以申字西者,或以申枝为西方之辰,如春秋鬬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可验。
孟子:“《尧典》曰:‘二十有八载’,至‘四海遏密八音’。”今所行《尚书》在《舜典》中,故朱注云:“古书二篇,岂或合为一耶?”案伏生《尚书》原只《尧典》一篇,无“曰若稽古帝舜”二十八字。以旧别有《舜典》,而其时已亡,故东晋梅赜献《尚书》《孔传》,亦无《舜典》。至齐建武年,吴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孔氏传古文,始分《尧典》为二
,以「慎徽五典」至末谓之《舜典》,而加二十八字于其中,此伪书也。故汉光武时张纯奏:「宜遵唐尧之典,二月廵狩。」至章帝时陈宠奏言:「唐尧着典,眚灾肆赦。」皆是《舜典》文,而皆冠以《尧典》之名。即前汉《王莽传》所引「十有二州」,皆称《尧典》。后西晋武帝初,幽州秀才张髦上疏,引「肆类上帝」诸文,亦称《尧典》。自伪书一出,而羣然改从,则是古书二篇而今误分之,非古书二篇而今误合之也。葢「二十八载」以前是古《尧典》,「月正元日」以后是古《舜典》,则二十八字伪可验矣。若朱子竟疑古文为伪,此大无理之至者。
译将“慎徽五典”至末尾的部分称为《舜典》,并在其中加入二十八个字,这是伪书。所以汉光武帝时张纯上奏说:“应当遵循唐尧的典章,在二月巡狩。”到了汉章帝时陈宠上奏说:“唐尧著述典章,对于因灾祸造成的过失予以赦免。”这些都是《舜典》中的文字,却都冠以《尧典》的名称。就连前汉《王莽传》所引用的“十有二州”,也都称引自《尧典》。后来西晋武帝初年,幽州秀才张髦上疏,引用“肆类上帝”等文字,也称引自《尧典》。自从伪书出现,众人便纷纷改而遵从,这说明是古代的两篇书如今被错误地分开了,而不是古代的两篇书如今被错误地合并了。大概“二十八载”以前是古《尧典》,“月正元日”以后是古《舜典》,那么那二十八个字是伪作就可以验证了。如果朱熹竟然怀疑古文是伪作,这真是极其没有道理。
孟子顽夫亷,顽字古皆是贪字。汉王吉传:「孟子云:『闻伯夷之风者,贪夫亷,懦夫有立志。』」晋书羊祜传亦曰:「贪夫反亷,懦夫立志,虽夷惠之操,无以尚也。」南史称任昉能使贪夫不取,懦夫有立志。
汉中常侍乐松对帝曰:「昔文王之囿百里,人以为小;齐宣五里,人以为大。」与孟子不同。
孟子:「今兹未能。」赵注:「今年未能。」「兹」字即「年」字。阎潜丘云:「杜元凯《左传》注以『兹』作『嵗』解。古诗『为乐当及时,安能待来兹』,来兹,来嵗也。即《吕览》有『今兹美禾,来兹美麦』语,明以『今兹』为『今嵗』可验。」
孟子五等之爵,以天子当一等,则与《尚书》「列爵惟五」之文不合。岂有天子自列爵,而列己位在内之理?故《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以子、男分二等,而天子不列数内。其于诸侯之六等,亦去君一位而列五等。虽《王制》后起,然较孟子之文,稍为近理。不然,班禄之制,孟子以天子之地方千里,与公、侯、伯、子、男明分四等;而《尚书》「分土惟三」,止列三等,则正以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为分土之三,何曾有天子在其中乎?则班爵不犹是乎?
孟子:天子之地方千里,诸侯皆方百里。其「地」字,《王制》改作「田」字。田即地也,但地有山林、川泽、城郭、宫室、陂池、涂巷种种,而田则无有。故田较之地,则每里减三分之一。是地有千里者,田未必有千里矣。今旣云班禄,则禄出于田,当纪实数,焉得以三分减一之地而强名千里?汉后儒者所以不能无纷纷也。不知孟子所云「地」字,亦只是「田」字。观「鲁欲使慎子为将军」章:「周公之封于鲁也,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也,而俭于百里。」又曰:「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庙之典籍。」则较量千百,惟恐不足,当必是实数可知。而按其上文仍是「地」字,固知地即是田耳。
论语》「则以学文」,姚立方云:「此『文』字是『字』字,并非《诗》、《书》六艺之『文』,言弟子稍闲使学字耳。」《説文》:「文,交画也。」「吾犹及史之阙文」,谓字画有可疑处辄阙而不书;《孟子》「不以文害辞」,谓不以字义伤句义。此其故以《周官》八嵗入小学,保氏只教以六书,使习字也。信然,则予以小学为写字之学,非私言矣。
论语》「放于利而行」,孔安国曰:「放,依也。」然并无他据,即字书亦従无此解。后见《檀弓》「梁木其壊,则吾将安放」,郑注有云:「梁木众木所放,谓榱桷皆依梁以立。」比之众之依夫子,始知俗以安放为安效者误也。若《汉书》有「所放效」,《礼记》有「放而文」,此是昉字,与放不同。
四书賸言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賸言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论语》「伯牛有疾」,包注:「牛有恶疾。」按:古以恶疾为癞。《礼》:「妇人有恶疾去」,以其癞也。故《韩诗》解《芣苡》之诗,谓蔡人之妻伤夫恶疾,虽遇癞而不忍絶。而刘孝标作《辨命论》,遂谓「冉耕歌其芣苡」,正指是也。又《淮南子》曰:「伯牛癞。」又芣苡草可疗癞,见《列子》「生于陵屯则为陵舄,及防蠙之衣」注。
论语》「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朱注:「礼,病者居北牖下。」此本《丧大记》而误「墉」字为「牖」字者。但《乡党》篇「疾,君视之,东首」,郉疏引此亦作「北牖」,不知室制祗一戸一牖,以北不开牖,止有墙也。《仪礼》北墙曰墉,若北墙开牖,则亡国之社所以通隂气而絶天阳者,岂室制乎?
孟子舎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舎,止也。言止取官中,不须外求也。旧注「舎,止」,又以不肯为止,谓不肯皆自取宫室之中,则犹是止字而解又不同。
孟子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今以「作」字句、「兴」字连下读,但汉读皆不如是。赵注闻文王作兴,以「兴」字句,而疏云:「闻文王兴起,乃曰:『盍
译孟子说“顽夫廉”,“顽”字在古代都是“贪”字。《汉书·王吉传》记载:“孟子说:‘听到伯夷的风范,贪婪的人变得廉洁,懦弱的人有了坚定的志向。’”《晋书·羊祜传》也说:“贪婪的人反而廉洁,懦弱的人确立志向,即使是伯夷、柳下惠的操守,也不能超过他们。”《南史》称赞任昉能使贪婪的人不取非分之财,懦弱的人有了坚定的志向。
汉代的常侍乐松对皇帝说:“从前周文王的苑囿方圆百里,人们认为它小;齐宣王的苑囿方圆五里,人们认为它大。”这与孟子的说法不同。
孟子说:“今兹未能。”赵岐注解说:“今年未能做到。”“兹”字就是“年”字。阎若璩说:“杜预在《左传》注中将‘兹’解释为‘岁’。古诗‘为乐当及时,安能待来兹’,‘来兹’就是‘来年’。《吕览》中有‘今兹美禾,来兹美麦’的话,明确以‘今兹’为‘今年’,可以验证。”
孟子所说的五等爵位,把天子算作一等,这就与《尚书》“列爵惟五”的文字不合。哪有天子自己排列爵位,而把自己的位置也算在内的道理呢?所以《王制》说:“王者制定禄爵,分为公、侯、伯、子、男,共五等。”将子、男分为两等,而天子不列入这五等之中。对于诸侯的六等爵位,也是去掉君位这一等而列出五等。虽然《王制》成书较晚,但比起孟子的说法,稍微更合乎情理。不然的话,在分封禄位的制度上,孟子认为天子封地方圆千里,与公、侯、伯、子、男明确分为四等;而《尚书》“分土惟三”,只列出三等,正是以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作为分土的三等,哪里曾把天子算在其中呢?那么分封爵位不也是这样吗?
孟子说:“天子之地方千里,诸侯皆方百里。”其中的“地”字,《王制》改为“田”字。田就是地,但地包括山林、川泽、城郭、宫室、陂池、道路街巷等种种,而田则没有这些。所以田比起地来,每里要减少三分之一。因此,地有千里,田未必有千里。既然说是分封禄位,那么禄位出自于田,应当记录实际数目,怎么能用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地而强行称为千里呢?汉代以后的儒者之所以议论纷纷,就是不明此理。不知道孟子所说的“地”字,也只是“田”字。看“鲁欲使慎子为将军”一章:“周公受封于鲁,方圆百里,土地并非不足,却节俭于百里。”又说:“不满百里,不足以守护宗庙的典籍。”那么衡量千里与百里,唯恐不足,应当一定是实际数目可知。而查看其上文仍然是“地”字,固然知道地就是田。
《论语》“则以学文”,姚立方说:“这个‘文’字是‘字’字,并非《诗》、《书》六艺的‘文’,是说弟子稍有空闲就学习写字。”《说文解字》:“文,交画也。”“吾犹及史之阙文”,是说字画有可疑之处就空缺不写;《孟子》“不以文害辞”,是说不要用字义损害句义。这是因为《周官》规定八岁入小学,保氏只教以六书,让儿童练习写字。如果这样,那么我认为小学是写字之学,就不是我个人的私见了。
《论语》“放于利而行”,孔安国说:“放,依也。”然而没有其他依据,字书中也从未有此解释。后来看到《檀弓》“梁木其坏,则吾将安放”,郑玄注有云:“梁木是众木所依放之处,是说椽子都依靠梁木而立。”比照众人依从夫子,才知道俗以“安放”为“安效”是错误的。如果《汉书》有“所放效”,《礼记》有“放而文”,这是“昉”字,与“放”不同。
四书剩言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剩言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论语》“伯牛有疾”,包咸注:“牛有恶疾。”按:古代把恶疾称为癞病。《礼记》:“妇人有恶疾则休弃”,就是因为她得了癞病。所以《韩诗》解释《芣苡》这首诗,说是蔡人之妻哀伤丈夫得了恶疾,即使遇到癞病也不忍心断绝关系。而刘孝标作《辨命论》,于是说“冉耕歌其芣苡”,正是指此。又《淮南子》说:“伯牛得癞病。”又芣苡草可以治疗癞病,见于《列子》“生于陵屯则为陵舄,及防蠙之衣”的注。
《论语》“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朱熹注:“礼,病人住在北窗下。”这是本于《丧大记》而误将“墉”字当作“牖”字。但《乡党》篇“疾,君视之,东首”,邢昺疏引此也作“北牖”,不知道房屋建制只有一门一窗,北面不开窗,只有墙。《仪礼》称北墙为墉,如果北墙开窗,那么亡国之社之所以通阴气而绝天阳,难道是房屋建制吗?
孟子说“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舍”,停止。意思是只取宫中的,不需要向外求取。旧注“舍,止”,又以不肯为止,说不肯都从宫室之中取用,那么还是“止”字,但解释又不同。
孟子听说文王兴起,说:“何不归附他呢!”现在以“作”字断句,“兴”字连下读,但汉代的读法都不是这样。赵岐注“闻文王作兴”,以“兴”字断句,而疏云:“听说文王兴起,于是说:‘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