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賸言卷四
几谏章又敬不违同即顺也,中庸顺乎亲,孟子不顺乎亲,皆此义。故无违非不违于理,并非不违于礼,葢以礼事亲即是顺亲。若曰不违礼,则不违即顺也。人方问顺亲,而我以顺礼对之,可乎?
译“几谏”这一章所说的“又敬不违”,“同”就是“顺”的意思。《中庸》所说的“顺乎亲”,孟子所说的“不顺乎亲”,都是这个意思。所以,“无违”并不是不违背道理,也不是不违背礼制,因为用礼来侍奉父母就是顺从父母。如果说“不违礼”,那么“不违”就是“顺”了。别人正在询问如何顺从父母,而我却用“顺从礼制”来回答他,这样合适吗?
聘礼》「执圭,入门,鞠躬焉;及享,▯气焉,盈容;私觌,愉愉焉。」此皆袭《论语·乡党》文者。又有「下阶,▯气怡焉」,语则孔安国注「怡怡」曰「舒气」,本此。
施少叅讲学湖西,有客问:「子何以可使漆雕开仕?」少叅曰:「子焉能使开仕?但可以仕耳,此虗词也。」曰:「不然,但可仕,则当如仲弓可使南面。韩愈文可以出而仕,明着可字,是文无有也。且惟实有仕,故可使仕;若虚使之,是教之自衒且干进也,而可乎?」众无以应。少叅乃请予,予曰:「此实使仕也。其使字与『子路使子羔为费宰』文例并同。葢夫子为司冦,门人多使仕者,其最著者,则原思、子羔、冉有、季路、樊迟、子贡、公西华是也。若子游仕武城、子夏仕莒父、子贱仕单父、仲弓仕季氏宰,未知为夫子所使与否。至于漆雕开之使仕而不仕,与闵子骞之使仕而不仕,则皆在此时。虽子骞力辞费宰,然仍为夫子宰,要经従政,与子开之始终不仕稍不同,然要其使仕则一耳。集注解《论语》竟忘夫子之为司寇,幸原思为宰,包咸注孔子作司寇使思为宰。若子路使羔,则集注但云子路为季宰而举及之。殊不知夫子使开与子路使羔,明下两使字,是《论语》书法。夫子旣使由堕费,而堕费之后,子路即使羔宰费以镇叛乱,此在夫子、子路实实有使仕之责。使开非泛遣,犹之使羔非旁举也。不然,无仕而使仕,譬诸无食而使食,欲其不谋食,得乎?」
公山弗扰以费畔,集注谓:「弗扰为季宰,与阳虎共执桓子而据邑以叛。」此大谬者。阳虎执桓子在定五年,此时无公山共事也。若据邑以畔,则在定十二年。夫子为司寇时,使子路堕费,而公山以费人畔,夫子方遣鲁大夫下台敺伐,亲定其乱,而谓夫子被召,子路不説,何一谬至此!及读孔安国注,知前儒原未尝误,而集注误者。孔注共执桓子,虽策书不载,然虎囚桓子而逐仲梁懐,实弗扰使之,则以费宰而谋执君主,即是畔。且适在夫子未仕之前,因注曰执桓子而召孔子,原可通也。至朱氏改而召孔子为据邑以畔,夫然后以五年之事移之十二年之间,春秋、论语两不相通,而经义晦矣。施愚山曾以札问予,答之颇悉,然尚有兼辨史记处,兹不具録。子华使齐,集注谓为子出使,则冉子请粟便自难通。夫子第设教阙里,并无食采,焉得有饩廪刍粟可待颁给?且其请出入、量寡多,即司财之宰也。汉世学官有都养弟子,然祗主饔飱,不主财用,想夫子当时未必有此。然且父师日给所赢几何,几有祗使一弟子,而露积狼戾可私授至八十斛者?吾不知天下学人何以各安之,而不一审也。按邢氏正义谓:「子华仕鲁,为鲁使而适于齐,则正夫子为司寇时,与原思为宰同一时事故记者合两事而并记之。」聘礼:「诸侯之使皆以粟十车列馆门外。」据礼注每车一秉有五防,防音逾,即庾也。是馆廪之粟计十车有十五秉,故冉有据此以三分之一予其家,此亦准聘礼而行之者。旧注包咸以十六斗为庾,马融以十六斛为秉,皆出聘礼记文。
解经最忌添出,添出则反窜圣经而曲就已説古所称抄词,有明戒矣。且经有添字而反不通者,如《司马牛问仁》章「为之难,言之得无讱」,本言为仁极难,无暇言説原自了了。且此难字,正与「仁者先难」、「可以为仁矣」、「可以为难矣」俱有闗防。解者添曰:「必存心,故行事难;行事难,故言不妄▯则以为字作行事解,已叵通矣。且本文两句,祗以难行释讱言之故,而解者必添以存心释难行之故,使两句一层忽改而作四句两层,致「为之难」一句,题学使试萧山童子,满塲千余卷,旣似为仁,又似为事;旣似存心难,又似为事难;旣须以为事应存心,又当以存心起言讱。心事纠纒存难轇轕,欲求一字之通,难矣。嗟乎!何至此!
徃尝听讲师「唐虞之际,于斯为盛」二句,谓唐虞才盛于周,然于「有妇人焉」二句决接不下,必须添「降而夏商皆不能及」二句,然后可接,辄大愤懑。天
译《聘礼》说:“手持圭玉,进入大门,恭敬地弯身行礼;到了享礼的时候,气息舒缓,仪容庄重;私下拜见时,和悦愉快。”这些文字都是沿袭《论语·乡党》篇的。又有“走下台阶,气息舒缓和悦”一句,语意则本于孔安国对“怡怡”的注解“舒气”。
施少叅在湖西讲学时,有客人问:“您怎么能让漆雕开去做官呢?”少叅说:“您怎么能迫使漆雕开去做官呢?‘可以’只是表示许可的虚词罢了。”客人说:“不对,如果只是许可去做官,那就应当像仲弓那样可以被任命为一方长官。韩愈的文章中说‘可以出而仕’,明确写出了‘可’字,这说明原文中并没有‘可’字。况且只有确实有做官的职位,才能让人去做官;如果是凭空让人去做官,那就是教人去自我炫耀并钻营进取,这难道可以吗?”众人无法回答。少叅于是请教我,我说:“这确实是让他去做官。这个‘使’字与‘子路让子羔做费邑长官’的文例相同。大概孔子担任司寇时,门人中有很多被派去做官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原思、子羔、冉有、季路、樊迟、子贡、公西华等人。至于子游在武城做官、子夏在莒父做官、子贱在单父做官、仲弓做季氏的家宰,不知道是不是孔子所派遣的。至于漆雕开被派去做官而不去,与闵子骞被派去做官而不去,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虽然闵子骞极力推辞费邑长官之职,但后来仍然担任了孔子的家宰,终究经历了从政,这与漆雕开始终不做官稍有不同,但究其被派遣去做官这一点则是一样的。《集注》在解释《论语》时竟然忘记了孔子担任司寇这件事,幸好原思做宰一事,包咸注解说孔子担任司寇时派原思做宰。至于子路派子羔一事,《集注》只说子路做季氏家宰时举荐了他。殊不知孔子派漆雕开与子路派子羔,明确连用两个‘使’字,这是《论语》的书写体例。孔子既然派子路去拆毁费邑城墙,而在拆毁费邑之后,子路就派子羔做费邑长官以镇压叛乱,这在孔子和子路那里确实是实实在在有派遣做官的责任。派漆雕开并非泛泛地遣送,就像派子羔并非随意举荐一样。不然的话,没有官职却让人去做官,好比没有食物却让人去吃饭,想要他不谋求食物,可能吗?”
公山弗扰凭借费邑反叛,《集注》说:“弗扰做季氏家宰,与阳虎一起拘捕季桓子并占据城邑反叛。”这是大错特错的。阳虎拘捕季桓子是在鲁定公五年,此时并没有公山弗扰共同行事。如果占据城邑反叛,则是在鲁定公十二年。孔子担任司寇时,派子路去拆毁费邑城墙,而公山弗扰凭借费邑人反叛,孔子正派遣鲁国大夫下台驱讨伐,亲自平定了叛乱,却说孔子被召见,子路不高兴,怎么错误到了这种地步!等到读了孔安国的注解,才知道前代儒者原本没有错误,而是《集注》错了。孔注说共同拘捕季桓子,虽然史书没有记载,但阳虎囚禁季桓子并驱逐仲梁怀,实际上是公山弗扰指使的,那么作为费邑家宰而谋划拘捕君主,就是反叛。况且这正好发生在孔子未出仕之前,因此注解说拘捕季桓子而召见孔子,原本是可以讲通的。至于朱熹将“召孔子”改为“据邑以叛”,然后才把五年之事移到十二年之间,导致《春秋》和《论语》两不相通,而经义晦暗不明。施愚山曾写信问我,我回答得很详细,但还有兼辨《史记》之处,这里不再详录。子华出使齐国,《集注》说是弟子出使,那么冉有请求粟米便难以讲通。孔子只在阙里设教,并没有封地食邑,哪里会有粮仓刍粟可以等待发放?况且他请求出入、衡量多少,这正是掌管财务的家宰的职责。汉代学官有都养弟子,但只主管饮食,不管财务用度,猜想孔子当时未必有这种情况。然而即使父师每天供给的盈余有多少,几乎只派一个弟子,而露天堆积杂乱可以私自授予多达八十斛吗?我不知道天下的学者为何都能安然接受,而不加审察。查考邢昺的《正义》说:“子华在鲁国做官,作为鲁国使者恰好到齐国,这正是孔子担任司寇时,与原思做宰是同一时期的事,所以史官将两件事合并记录。”《聘礼》说:“诸侯的使者都以粟米十车陈列在馆舍门外。”根据礼注,每车一秉有五庾,庾音逾,即庾。这样馆舍粮仓的粟米计算十车有十五秉,所以冉有据此以三分之一给予他的家人,这也是依据《聘礼》而行的。旧注包咸以十六斗为庾,马融以十六斛为秉,都出自《聘礼》的记述。
解释经典最忌讳添加内容,添加了反而篡改了圣经以迎合自己的学说,古人所说的抄词,有明确的告诫。况且经典中有添加字反而不通的,如《司马牛问仁》章“为之难,言之得无讱”,本来说做仁德极难,无暇言说原本就清清楚楚。况且这个“难”字,正与“仁者先难”、“可以为仁矣”、“可以为难矣”都有关联。解释者添加说:“必须存心,所以行事难;行事难,所以言语不妄。”那么把“为”字解释为行事,已经难以讲通了。况且本文两句,只以难行来解释讱言的缘故,而解释者必须添加以存心来解释难行的缘故,使两句一层忽然改为四句两层,导致“为之难”一句,在学使考试萧山童子时,满场千余卷,既像是为仁,又像是为事;既像是存心难,又像是为事难;既须以为事应存心,又当以存心起言讱。心事纠缠,存难交错,想要求得一字之通,难啊。唉!怎么到了这种地步!
过去曾听讲师讲解“唐虞之际,于斯为盛”两句,说唐虞才盛于周,然而在“有妇人焉”两句上决然接不下去,必须添加“降而夏商皆不能及”两句,然后才能接上,我顿时非常愤懑。天
下有圣贤措词如是,阙落必需在傍者添唇补舌而后能达意,岂可为训?且此章前后亦颇难明,旣贬周才,忽扬周徳,断流絶港。故《集注》亦自知周章,欲以「三分天下」一节另作一章,而不知经之难通,全在添出两句误解圣言,无他故也。经本欲赞周至徳,而以才盛起之,谓有如是盛才,而犹不用以治乱,至武王始有之,非至徳乎?此本前后一串,翻覆见意,故旧儒谓唐虞两代不如一周,此正解也。「于斯为盛」,犹曰「于斯为美」,「于今为烈」,言今盛且烈也。若曰盛于周,则不特句例不合,必添出八字而后可接下句,于文例亦不合。且世有五数盛于十数者乎?是数亦不合。况先圣后圣并无低昂,孟子定道统,旣以禹与臯陶作尧、汤见知之统,随以太公望、散宜生作文王、孔子见知之统,岂有周、召、毕、散诸大圣,而忽与禹、稷、臯陶较升降、分优劣者?此真小人之腹,与《论语》立言之大防又大不合,何必如此!
译如果下位者圣贤的言辞原本如此,缺失的部分必须由旁人在旁边添唇补舌才能表达清楚,这难道可以作为准则吗?况且这一章前后内容也颇为难以理解,既然贬低周朝的才能,忽然又赞扬周朝的德行,如同断流绝港般不通畅。所以《集注》自己也感到困惑,想要把“三分天下”这一节另外作为一章,却不知道经文难以通达,全是因为添加了两句误解圣人之言的话,没有别的原因。经文本意是想赞美周朝的最高德行,而以才能盛大作为起笔,说拥有如此盛大的才能,却不用来治理乱世,直到周武王才开始有这种德行,这不是最高德行吗?这本是前后连贯的一串,通过反复阐述来显现意思,所以旧儒认为唐尧、虞舜两代不如周朝一代,这正是正确的解释。“于斯为盛”,就像说“于斯为美”、“于今为烈”,是说当今既盛大又猛烈。如果说盛于周朝,那么不仅句式不合,必须添加八个字才能衔接下一句,在文章体例上也不符合。况且世间有五个数比十个数更盛大的吗?这在数理上也不符合。况且先圣与后圣并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孟子确定道统,既然把禹和皋陶作为尧、汤见识传承的代表,接着又把太公望、散宜生作为文王、孔子见识传承的代表,怎么会有周公、召公、毕公、散宜生等大圣,却忽然与禹、稷、皋陶比较升降、区分优劣呢?这真是小人的心胸,与《论语》立言的大原则又大相径庭,何必如此!
子路问「闻斯行诸」,若是学问边事,则义当可行,并无请问他人之理。顔渊足发难禀,顔路、曾子三省不告,曾晳虽曰父兄即师长,然此时不当请师命也。故汉包咸注直指为赈穷救乏之事,谓以行事言,不以学问言。如友朋急难、乡党赈防,及居官行政应为种种,尽可商量子路使子羔宰费,此在子路堕费后,岂不当使?但不吿夫子,便失审择。冉有给使家以粟,旣请夫子,且犹有多与之患,此由、求两人明明见诸实事者。特旧注「赈穷救乏」四字反太指煞耳。集注引张氏单以义言,且曰「恐伤于义」,似有説事之意,而讲师复添一「理」字以蔑没之。然则《四书》之亡于八比,不旣多乎!
文犹质也,必添曰:「文之不可去,犹质之不可独存也。」质犹文也,必添曰:「质之不独存,犹文之不可偏去也。」且又必添曰:「若欲尽去其文,而仅存其质,然后接下句,则何如?」旧儒曰:「若然,则文质何异?虎豹、犬羊无辨矣。」较自爽捷。
泰伯让国耳,夫子従后观之,谓是让天下,此深文之言。乃説者又复深文曰让商,及究其所以让商者,一则曰太王有翦商之志而伯不従,再则曰泰伯足以朝诸侯有天下而弃不取。夫以商业未衰之际,太王方窜徙不暇,而谓可翦商,在太王必无此幸心;以公季、文王二世力扩前緖,犹不能集统,而谓泰伯弃天下不取,在泰伯亦必无此妄念。此所谓诬古人之言,君子所不道也。且其以让国为让商者,非通人论也。父欲传位于季子以取商天下,而我乃去国以使之必传,是助之夺也;太王商臣,或欲遵商制传及之法,由长次以及于季,而我乃挟弟仲雍并其次而亦去之,是夺之又夺之也。三以天下夺,而反曰三以天下让,何以通焉?况六经不可灭也。本欲证让商而无据,乃取经证经,曰太王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従,太王遂欲传位于季子,一是《鲁颂》文,一是《春秋传》文也。按《鲁颂》「居岐之阳,实始翦商」,翦,灭也,谓后之灭商始于岐也,非谓太王之志也,太王不能灭商也。《春秋传》僖五年,宫之竒曰:「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泰伯不従,是以不嗣。」従,顺也,如定九年「従祀先公」之従,谓顺昭穆也。工史以昭穆定世次,而伯且去国以弃昭穆,谓之不従,非不従父命也,太王不曾命翦商也。本欲解《论语》,而乃并《毛诗》、《春秋》而尽従而误解之,可乎?且《春秋传》、《史记》明云太王欲传位于季,伯乃去国,今曰泰伯不従而后太王欲传位于季,吾尝谓书经之亡,自宋注一出,而唐虞三代之事实皆为之一变,嗟乎,岂虚语与!郑康成实诠三让,亦杜撰可笑,采药一让,赴至不奔丧二让,断髪文身三让。按伯奔荆蛮,本隠姓名,即武得天下,欲封伯后,亦曲求而始得之,彼时焉得有行赴之理?且传明云泰伯至吴,端委而治,至仲雍始断髪文身,而乃以此为伯事,虽其误始自史记然要是失据者,江汉以濯,秋阳以暴,只是极言夫子道大徳盛,难以形容,才欲摩拟彷佛,卽足为洁白之累,此如濯之至者无可擩滤,暴之极者不容霑染,葢甚言有子之事之万万不可,并非以此喻其道比其德也。大凡洁白指孤介一边,不是絶诣,岂夫子而可与洁已以进、并欲洁其身者同类并称?即自云涅而不淄,亦正谓不为物汚,非如释氏之白业、黑业,白即是善也。孟子沧浪濯缨,《考工记》绘事后白,皆是惟恐点汚之义。秋阳即夏阳,其气皦白了无障翳。
左传》:阳虎亲富,不亲仁。此即孟子引阳虎「为富不仁,为仁不富」二语所始。
公羊传》多于什一大桀、小桀,少于什一大貉、小貉,则似反従孟子语袭入之者。
哀公以年饥问有若,此是夫子为司寇后,鲁君颇重儒术,故特来相商。乃以国用不足之际,反使减税,且复为君民一体俗儒门面语以溷应之,此大不妥。岂一行彻法,百姓果有以与君耶?不知此经济也。夫公所患者,用不足也。用出于赋,而井田之法有贡有助,赋则通出乎贡助之间。葢贡即是税,
译子路问“听到了就去做吗”,如果这是学问方面的事,那么道理上应当可行,并没有去请问他人的道理。颜渊足以启发疑难,颜路、曾子三省不告,曾皙虽然说是父兄即师长,但此时不当请师命。所以汉包咸注直指为赈济穷困、救助匮乏之事,谓以行事言,不以学问言。如朋友急难、乡党赈防,以及居官行政应为种种,尽可商量子路使子羔宰费,这在子路堕费后,岂不当使?但不告诉夫子,便失审择。冉有给使家以粟,既请夫子,且犹有多与之患,此由、求两人明明见诸实事者。特旧注“赈穷救乏”四字反太指煞耳。集注引张氏单以义言,且曰“恐伤于义”,似有说事之意,而讲师复添一“理”字以蔑没之。然则《四书》之亡于八比,不既多乎!
文犹质也,必添曰:“文之不可去,犹质之不可独存也。”质犹文也,必添曰:“质之不独存,犹文之不可偏去也。”且又必添曰:“若欲尽去其文,而仅存其质,然后接下句,则何如?”旧儒曰:“若然,则文质何异?虎豹、犬羊无辨矣。”较自爽捷。
泰伯让国耳,夫子从后观之,谓是让天下,此深文之言。乃说者又复深文曰让商,及究其所以让商者,一则曰太王有翦商之志而伯不从,再则曰泰伯足以朝诸侯有天下而弃不取。夫以商业未衰之际,太王方窜徙不暇,而谓可翦商,在太王必无此幸心;以公季、文王二世力扩前绪,犹不能集统,而谓泰伯弃天下不取,在泰伯亦必无此妄念。此所谓诬古人之言,君子所不道也。且其以让国为让商者,非通人论也。父欲传位于季子以取商天下,而我乃去国以使之必传,是助之夺也;太王商臣,或欲遵商制传及之法,由长次以及于季,而我乃挟弟仲雍并其次而亦去之,是夺之又夺之也。三以天下夺,而反曰三以天下让,何以通焉?况六经不可灭也。本欲证让商而无据,乃取经证经,曰太王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太王遂欲传位于季子,一是《鲁颂》文,一是《春秋传》文也。按《鲁颂》“居岐之阳,实始翦商”,翦,灭也,谓后之灭商始于岐也,非谓太王之志也,太王不能灭商也。《春秋传》僖五年,宫之奇曰:“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泰伯不从,是以不嗣。”从,顺也,如定九年“从祀先公”之从,谓顺昭穆也。工史以昭穆定世次,而伯且去国以弃昭穆,谓之不从,非不从父命也,太王不曾命翦商也。本欲解《论语》,而乃并《毛诗》、《春秋》而尽从而误解之,可乎?且《春秋传》、《史记》明云太王欲传位于季,伯乃去国,今曰泰伯不从而后太王欲传位于季,吾尝谓书经之亡,自宋注一出,而唐虞三代之事实皆为之一变,嗟乎,岂虚语与!郑康成实诠三让,亦杜撰可笑,采药一让,赴至不奔丧二让,断发文身三让。按伯奔荆蛮,本隐姓名,即武得天下,欲封伯后,亦曲求而始得之,彼时焉得有行赴之理?且传明云泰伯至吴,端委而治,至仲雍始断发文身,而乃以此为伯事,虽其误始自史记然要是失据者,江汉以濯,秋阳以暴,只是极言夫子道大德盛,难以形容,才欲摩拟仿佛,即足为洁白之累,此如濯之至者无可濡滤,暴之极者不容沾染,盖甚言有子之事之万万不可,并非以此喻其道比其德也。大凡洁白指孤介一边,不是绝诣,岂夫子而可与洁己以进、并欲洁其身者同类并称?即自云涅而不缁,亦正谓不为物污,非如释氏之白业、黑业,白即是善也。孟子沧浪濯缨,《考工记》绘事后白,皆是惟恐点污之义。秋阳即夏阳,其气皦白了无障翳。
《左传》:阳虎亲富,不亲仁。此即孟子引阳虎“为富不仁,为仁不富”二语所始。
《公羊传》多于什一大桀、小桀,少于什一大貉、小貉,则似反从孟子语袭入之者。
哀公以年饥问有若,此是夫子为司寇后,鲁君颇重儒术,故特来相商。乃以国用不足之际,反使减税,且复为君民一体俗儒门面语以溷应之,此大不妥。岂一行彻法,百姓果有以与君耶?不知此经济也。夫公所患者,用不足也。用出于赋,而井田之法有贡有助,赋则通出乎贡助之间。盖贡即是税,
助即是借,故周制彻法,但通贡助,并无有通力合作、计畆均分诸説。此是宋儒杜撰,彻法并无考据。大抵乡遂用税法,都鄙用助法,总是什一。虽什一亦不等,如载师称近郊什一,逺郊二十而三,园防二十而一,漆林二十而五,然要以什一为断。自鲁宣税畆,于什一外又税其一,则什二矣。公所云「二,吾犹不足」,是也。但其所税畆,祗是税贡,不是税借。县稍鄙都皆借力而耕,力无可税,是以税虽有二,而所增无几。若用出于赋,赋有九等,自国中、四郊以及都鄙、山泽,通为财用所自出。如祭祀、賔客、丧荒、羞服、匪颁、燕好,以及军旅、田役诸用,在乡遂、都鄙俱有常赋。而一经税畆以后,则国旣横征,野多逸敛,闾输县贡,反有渐至匮乏者,此公之所以叹不足也。故有子之计,谓莫若行彻,以什一之名,返其余税,而九赋所入,自无忧阙失。以情而言,则君以足税与民,而民谁敢以不足之用反与君者?以法而言,则丧荒有式,君方合诸赋以通赈防,何患年饥?此所谓因时补救,捐虚税而收实赋者,而惜公之不早悟也。其后公卒以加赋重问夫子,夫子不能挽而遂以加之。《春秋》哀十二年春用田赋,是也。宣公初税畆,是加税;哀公用田赋,是加赋。其时齐吴交争,军赋不足。在彻法,都鄙出车,每一丘所赋祗出马一疋、牛三头,而今又二之,再出马一疋、牛三头,此不特税有二,赋亦有二。《论语》「盍彻」之言,与《春秋》田赋之书,两相表里,善读者思之。彻法在春秋三傅皆云什一而借又云:「谷出不过借,原是助法。」后观《周礼·匠人》注引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语,谓是彻法,则尤为可信。以彻者,通也。若「通力合作」八字,则于《周制班爵上农夫食九人》节先自不通。乃旣主此説亦宜画一,而于「请野」节注又云:「周之彻法如此。」何耶?孟子「虽周亦助」,本是实证,谓周都鄙用助法耳,而前后两注遂使此语至今无实解,岂不可叹!乡遂旣用贡,则虽有公田而亦若无有,故曰:「惟助有之。」今贡助并行,则不止惟助,而犹惓惓于此者,以为莫善于助也,是周虽用彻,亦即助也。三传俱名彻为借者,此也。
译“助”就是“借”,所以周代的彻法,只是贯通贡法与助法,并没有所谓“通力合作”、“计亩均分”等说法。这是宋代儒者的杜撰,彻法并没有考据依据。大致说来,乡遂地区实行税法,都鄙地区实行助法,总税率都是十分之一。虽然都是十分之一,但具体并不完全相等,比如《载师》篇说近郊十分之一,远郊二十分之三,园圃二十分之一,漆林二十分之五,但总体上要以十分之一为定准。自从鲁宣公实行税亩,在十分之一之外又征收其一,那就变成十分之二了。宣公所说“即使十分之二,我还觉得不够”,正是这个意思。但他所征收的税亩,只是税贡,并不是税借。县、稍、鄙、都等地都是借民力耕作,民力无法征税,所以虽然税有两项,但增加的收入并不多。如果支出来源于赋税,赋税有九等,从国中、四郊到都鄙、山泽,都是国家财用的来源。比如祭祀、宾客、丧荒、羞服、匪颁、燕好,以及军旅、田役等各种用度,在乡遂、都鄙都有固定的赋税。但一旦实行税亩之后,国家既横征暴敛,民间又多逃避征收,闾里输送、县邑进贡,反而逐渐走向匮乏,这就是宣公感叹不足的原因。所以有子的计策,认为不如实行彻法,以十分之一的名义,返还其余的税项,那么九赋的收入,自然不用担心短缺。从情理来说,君主以充足的税赋给予百姓,百姓谁敢以不足的用度反过来给予君主?从法度来说,丧荒有固定的制度,君主正应当合并各种赋税来通赈防备,何必担心年成饥荒?这就是所谓的因时补救,捐弃虚税而收取实赋,可惜宣公没有早点醒悟。后来宣公最终还是以加赋为由质问孔子,孔子不能挽回,于是宣公就增加了赋税。《春秋》哀公十二年春天“用田赋”,就是这件事。宣公初税亩,是加税;哀公用田赋,是加赋。当时齐国和吴国交战,军赋不足。按照彻法,都鄙出车,每一丘所赋只出一匹马、三头牛,而现在又加倍,再出一匹马、三头牛,这不仅是税有两项,赋也有两项。《论语》中“盍彻”的话,与《春秋》中“田赋”的记载,两者相互印证,善于阅读的人应当深思。彻法在《春秋》三传中都说是什一而借,又说:“谷物产出不过借,原本就是助法。”后来看到《周礼·匠人》注引用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的话,说这是彻法,那就更加可信了。因为“彻”就是“通”的意思。至于“通力合作”这八个字,在《周制班爵上农夫食九人》一节中本身就讲不通。既然主张这种说法,也应当统一,而在“请野”一节的注中又说:“周代的彻法就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虽周亦助”,本是实证,是说周代都鄙实行助法罢了,但前后两注却使这句话至今没有确切的解释,岂不可叹!乡遂既然实行贡法,那么虽然有公田也如同没有,所以说:“只有助法才有公田。”现在贡法和助法并行,那么就不止是助法,但还如此念念不忘于此,是因为认为没有比助法更好的了,所以周代虽然实行彻法,也就是助法。三传都将彻法称为借,原因就在这里。
周礼》夫三为屋,屋三为井,此虽井而不公者,以一井有九夫也。《诗》曰:「南东其畆。」《春秋》曰:「尽东其畆。」则并井而亦废之,或南或东,非一縦一横,此即阡陌之制,非井田也。古《中庸》无分章,其见于疏义者,则概以「子曰」为限。如「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则合「君子之道,譬如行逺必自迩」;「子曰:吾説夏礼」,则合「王天下有三重焉」类。
嗜秦人之炙,无以异于嗜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据《集注》谓食色是性,此吿子所晓,故以嗜食喻之,则嗜食在内,与敬长在外正别。此何足辨?辨亦何足以服告子?且于「夫物则亦有然者也」句亦全无解説。
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与嗜秦人之炙二句相反。集注曰:「即嗜炙之意。」固无理,且使难者曰:「冬则饮汤,夏则饮水,果在外,非由内也。」何以解之?
尝以二者问先仲氏,先仲氏一曰:「敬长无人我,以长在人耳。今嗜炙亦无人我,此非人也,物也。且其无人我而必长人者,以长在外耳。今嗜炙主爱而亦无人我,而惟外是爱,此非长在外,即爱亦在外也【上言长马之长异于长人之长,则人物有别矣。此紧顶长楚人之长二句,爱在外与嗜炙在内大别,此借仁内以驳义外耳】一曰:「以在位而易其敬,犹之以在时而易其饮也。夫嗜食甘饮者,爱也,爱亦在外矣【嗜炙是同嗜,此是异饮。嗜炙以仁内驳义外,此以义外驳仁内,不同】中庸》「内省不疚」与《论语》「内省不疚」,都是功夫。集注于《论语》添「不愧于心」为「内省不疚」之由,于《中庸》则又添「不愧于心」作「内省不疚」之效,何杂乱也!
论语》「子畏于匡」,并不注匡在何地。考鲁原有匡邑,但此时夫子去司寇出走,至哀八年始反鲁,其非鲁邑可知矣。若《庄子》谓是宋地,则宋无匡邑,且未有一过宋而桓魋、匡人遭两难者。或据《史记》谓必当是卫邑,然旧説谓阳虎曾暴匡人,而夫子貌与虎类,因有此难,则阳虎不得暴卫邑,此真风马牛不及之事,且考之《春秋传》亦不合,则在夫子生平一大事,而举世不识,岂不可叹【史记》「去卫将适陈」,朱氏删去「卫将」三字,直曰「适陈过匡」,则陈邑矣,何卤莽乃尔】
按《春秋传》公侵郑取匡,在定公六年。是时季氏虽在军,不得专制。凡过卫不假道,反穿城而躏其地,其令皆出自阳虎,是虎实帅师。当侵郑时,匡本郑鄙邑,必欲为晋伐取以释憾,而匡城适缺,虎与仆顔刻就其穿垣而入之,虎之暴匡以是也。至十五年,夫子过匡,适顔刻为仆,匡遂以为虎而围之,则匡是郑邑,此明白可据者,惜汉后儒者皆不考也。
世家:孔子过匡,顔刻为仆,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琴操》:孔子到匡郭外,顔刻举策指匡穿垣曰:「徃与阳货正从此入。」此即围师入城之事。
至于《论语》「子在陈」,「在陈絶粮」,「从我于陈蔡之间」;《孟子》「子在陈」,「君子之阨于陈蔡之间」,在旧注、今注皆置不问。惟「在陈絶粮」,孔安国据《庄子》谓孔子之曹,不容之;宋,遭匡人之难,于是之陈,而吴适伐陈,陈乱,故乏食,则又误。注者夫子之宋,遇桓魋之难,不是匡人。且据年表,定公十二年,夫子适卫;十四年,适陈。是时并无吴师伐陈。又且「在陈絶粮」与「阨于陈蔡」是一时事,夫子是时尚未适蔡。至哀三年,夫子去卫适陈,又乆之适蔡,至六年而始有吴伐陈、楚子救陈之事,见于《春秋》。絶粮之阨当在此时,孔氏误也。
若在陈归与之叹,亦一时事,而《史记》分《论语》、《孟子》为二,以定公年在陈作《孟子》叹时,哀公年在陈作《论语》叹时,则又杜撰无理。大抵夫子五适卫,三适陈,一适蔡,而然后归鲁。归与之叹,则在第三次适卫、第二次适陈之际;絶粮之阨,则在第四次适卫、第三次适陈之际,他无与也。故尝较夫子辙迹与《论》、《孟》合者,自去司寇后即适卫,是时卫将奉粟六万为夫子
译《周礼》说,三夫为一屋,三屋为一井,这虽然是井田制,但并非公田,因为一井有九夫。《诗经》说:“南东其畎。”《春秋》说:“尽东其畎。”那么即使有井田也废除了,有的向南有的向东,不是单一的纵横布局,这就是阡陌的制度,不是井田制。古本《中庸》不分章,其见于疏义者,则一概以“子曰”为界限。如“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则合并“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子曰:吾说夏礼”,则合并“王天下有三重焉”之类。
嗜好秦人的烤肉,与嗜好我的烤肉没有区别。事物也有这样的道理。根据《集注》认为食色是性,这是告子所知道的,所以用嗜好食物来比喻,那么嗜好食物在内,与尊敬长者在外面正好区别。这有什么值得辩驳的?辩驳又怎么能说服告子?而且对于“夫物则亦有然者也”这句话也完全没有解释。
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冷水,与嗜好秦人的烤肉两句相反。《集注》说:“就是嗜好烤肉的意思。”本来没有道理,而且如果诘难者说:“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冷水,果然在外面,不是由内发出的。”怎么解释呢?
曾经拿这两件事问先仲氏,先仲氏一说:“尊敬长者没有你我之分,因为长者在人那里。现在嗜好烤肉也没有你我之分,这不是人,是物。而且它没有你我之分而必定尊敬长者,是因为长者在外面。现在嗜好烤肉主要出于爱而也没有你我之分,而只爱外面的东西,这不是长者在外面,就是爱也在外面【上面说长马之长不同于长人之长,那么人物有别了。这里紧接长楚人之长两句,爱在外面与嗜好烤肉在里面大别,这是借仁在内来驳斥义在外】。一说:“因为地位而改变敬意,就像因为时节而改变饮水一样。嗜好美食甘饮,是爱,爱也在外面了【嗜好烤肉是同嗜,这是异饮。嗜好烤肉以仁在内驳斥义在外,这里以义在外驳斥仁在内,不同】。《中庸》“内省不疚”与《论语》“内省不疚”,都是功夫。《集注》在《论语》中添“不愧于心”作为“内省不疚”的原因,在《中庸》中又添“不愧于心”作为“内省不疚”的效果,多么杂乱啊!
《论语》“子畏于匡”,并不注释匡在什么地方。考察鲁国原有匡邑,但此时夫子离开司寇出走,到哀公八年才返回鲁国,那它不是鲁邑可知了。如果《庄子》说是宋地,那么宋没有匡邑,而且没有经过宋而桓魋、匡人遭遇两次灾难的。或者根据《史记》说必定是卫邑,然而旧说认为阳虎曾经残暴对待匡人,而夫子相貌与阳虎相似,因此有此灾难,那么阳虎不能残暴对待卫邑,这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而且考察《春秋传》也不符合,那么在夫子生平一大事中,而举世不识,岂不可叹【《史记》“去卫将适陈”,朱氏删去“卫将”三字,直说“适陈过匡”,那么是陈邑了,多么卤莽啊】
按《春秋传》公侵郑取匡,在定公六年。这时季氏虽然在军中,不能专制。凡是经过卫国不借道,反而穿城践踏其地,其命令都出自阳虎,是阳虎实际率领军队。当侵郑时,匡本是郑的边邑,必定想为晋国夺取以释憾,而匡城恰好有缺口,阳虎与仆颜刻就从那穿墙而入,阳虎残暴对待匡人就是因此。到十五年,夫子经过匡,恰好颜刻为仆,匡人于是以为阳虎而围困他,那么匡是郑邑,这明白可据,可惜汉后儒者都不考察。
《世家》:孔子经过匡,颜刻为仆,用马鞭指着说:“从前我进入这里,从那个缺口。”《琴操》:孔子到匡郭外,颜刻举马鞭指着匡穿墙说:“过去与阳货正从此入。”这就是围师入城的事。
至于《论语》“子在陈”,“在陈绝粮”,“从我于陈蔡之间”;《孟子》“子在陈”,“君子之厄于陈蔡之间”,在旧注、今注都置之不问。只有“在陈绝粮”,孔安国根据《庄子》说孔子之曹,不容之;宋,遭匡人之难,于是之陈,而吴适伐陈,陈乱,故乏食,则又误。注释者夫子之宋,遇桓魋之难,不是匡人。而且根据年表,定公十二年,夫子适卫;十四年,适陈。这时并无吴师伐陈。又且“在陈绝粮”与“厄于陈蔡”是一时事,夫子是时尚未适蔡。到哀公三年,夫子去卫适陈,又久之适蔡,到六年而始有吴伐陈、楚子救陈之事,见于《春秋》。绝粮之厄当在此时,孔氏误也。
如果在陈归与之叹,也是一时事,而《史记》分《论语》、《孟子》为二,以定公年在陈作《孟子》叹时,哀公年在陈作《论语》叹时,则又杜撰无理。大抵夫子五适卫,三适陈,一适蔡,而然后归鲁。归与之叹,则在第三次适卫、第二次适陈之际;绝粮之厄,则在第四次适卫、第三次适陈之际,他无与也。故尝较夫子辙迹与《论》、《孟》合者,自去司寇后即适卫,是时卫将奉粟六万为夫子
禄,而仍不能用。《孟子》所谓主顔雠由,所谓于卫灵公际可之仕,皆在此时,此适卫第一次也。及去卫将适陈,过蒲,蒲人止之,仍反乎卫。是时南子请见,且置夫子于属车,而夫子去卫。《论语》所谓子适卫,与子见南子,皆在此时。虽《史记》云有吴楚之宼,而《春秋》无有,要是《史记》误者,此适卫第二次也。乃夫子如宋,遭桓魋之难,又如郑,然后至陈。《论语》两所云子畏于匡,与《孟子》所谓防服过宋,所谓主司城贞子,皆在此时,此适陈第一次也。旣而去陈,复反卫,又将之晋,渡河不果,又反卫,因灵公问陈而又去卫适陈。《论语》所谓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子在陈,《孟子》所谓子在陈,皆在此时。此哀之三年,为适卫之第三、四次,适陈之第二次也。乃自陈迁蔡,吴始伐陈,而楚来救之,闻孔子在陈蔡间,使聘孔子,而陈蔡大夫惧而见沮,因之有絶粮之事。《论语》所谓従我陈蔡、在陈絶粮,《孟子》所谓阨于陈蔡之间,皆在此时。此哀之六年,为适陈之第三次、适蔡之第一次也。嗣此复反卫,与出公周旋,然后归鲁。《论语》所谓夫子为卫君、卫君待子、吾自卫反鲁,《孟子》所谓于卫孝公公养之仕,皆在此时。此哀之七年后,为适卫之第五次,而夫子之辙迹终焉。凡以经注经,必借实据,此庶乎稍可据者,然尚待善读书者踵事焉耳。
译禄位,却仍然无法被任用。《孟子》所说的“主颜雠由”,所说的在卫灵公时期可以出仕,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孔子第一次到卫国。等到离开卫国将要去陈国,经过蒲地,蒲地的人阻止他,他又返回了卫国。这时南子请求见面,并且想把孔子安置在副车中,而孔子离开了卫国。《论语》所说的“子适卫”,与“子见南子”,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虽然《史记》记载有吴楚的寇乱,但《春秋》中没有记载,这大概是《史记》的错误,这是孔子第二次到卫国。于是孔子前往宋国,遭遇桓魋的危难,又前往郑国,然后到达陈国。《论语》两处所说的“子畏于匡”,与《孟子》所说的“防服过宋”,所说的“主司城贞子”,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孔子第一次到陈国。既而离开陈国,又返回卫国,又将要去晋国,渡河没有成功,又返回卫国,因为卫灵公问战阵之事而又离开卫国前往陈国。《论语》所说的“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子在陈”,《孟子》所说的“子在陈”,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鲁哀公三年,是孔子第三、四次到卫国,第二次到陈国。于是从陈国迁往蔡国,吴国开始攻打陈国,而楚国来救援陈国,听说孔子在陈蔡之间,派使者聘问孔子,而陈蔡的大夫害怕并加以阻挠,因此发生了断绝粮食的事情。《论语》所说的“从我陈蔡”、“在陈绝粮”,《孟子》所说的“厄于陈蔡之间”,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鲁哀公六年,是孔子第三次到陈国、第一次到蔡国。此后又返回卫国,与卫出公周旋,然后回到鲁国。《论语》所说的“夫子为卫君”、“卫君待子”、“吾自卫反鲁”,《孟子》所说的“于卫孝公公养之仕”,都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鲁哀公七年以后,是孔子第五次到卫国,而孔子的车辙踪迹至此终结。凡是依据经典注释经典,必须借助确凿的证据,这大概稍微可以作为依据,但还有待善于读书的人继续推究罢了。
儒者説经,本欲卫经,使圣贤言语了然,作斯世法式,而集注于诸贤所言,必尽情吹索,一概扫蔑,自有子孝弟、子夏贤贤以后,并无一许可者,即夫子所言,亦必借其补救以正阙失,岂儒者所学,原与夫子一门有异同与?抑亦儒者神圣,直接尧舜禹汤,而于夫子以下多未当与?尝读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注,甚为不平。季氏之使,因夫子堕费后,以费岩邑,宜使一仁厚者为之,而闵子不徃,遂使子羔。此原非敌国求贤、乱臣招隠,如燕师之于王躅、新莽之于龚胜也,乃借闵子一人诟厉圣门,以为臣季氏即事犬彘,则夫子明明为季氏史、为季氏司职吏,岂夫子事犬彘与?乃又自知无理,谬言曰:「圣人则可。」则由、求、迟、赐以下固无论矣。仲弓与子骞同列徳行,且重为夫子所许可,使南面山川,其舎而《论语》直曰「仲弓为季氏宰」,向使注《论语》而不通读《论语》,是为不通;旣通读《论语》而又作此诟厉,是为侮圣无忌惮,请自择之。管仲「如其仁」,召忽死沟渎,夫子定论,其是非精确,见予《稽求篇》甚详。乃欲厚责圣人之言,谬云「桓公兄,子纠弟」,故仲罪可原,若使桓弟而纠兄,则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啓万世反覆不忠之乱乎?则直诟厉圣人矣。据《春秋》、《公》、《谷》及《左传》注《管子》、《史记》、《荀子》、《庄子》、《尹文子》、古《越絶书》、《説苑》,以至诸书所引文,无有云「桓兄而纠弟」者。惟汉薄昭上书,为汉文讳,故改杀兄为杀弟,此在韦昭《汉书注》已明言之。而作此诟厉,则害义之言,啓万世反覆不忠之乱,非夫子乎?投防当忌器,即夫子言稍有碍,亦当耐之,不应尽情一气,作里巷诟谇,失儒者从容气象。况已实无理,实不读书,不识桓纠长次,颠倒人伦序,又实不能论世,凡管、召是非,并后世王、魏得失,一槪舛错,乃轻口肆意,公然诟厉夫子,越数百年无问者,可不悲乎?一贯忠恕,是尧舜禹汤以来圣贤相传之道,于此不明,则并属异学,非孔子徒矣。夫子明言一贯,曾子明言忠恕而已矣。一贯者,只此一串之道也;而已矣者,更无他道也。圣贤无异学,千圣百王无异道,夫子、曾子与门人无异心。乃谓一贯之道,借尽已推己之目以着明之,曾有丝毫见道者,而肯作如是语乎?毋论夫子一生只此忠恕,《论语》二十篇教人只此忠恕,即《大学》、《中庸》、《孟子》三书,亦只此忠恕也。《大学》以明徳、新民为一贯,而务絜矩以该之;《中庸》以成已成物为一贯,而提忠恕违道不逺以综统之。然且忠恕二字,要归在恕,以平天下育万物,非恕不为功。《大学》以藏恕、喻人为絜矩,而《中庸》以求人、先施为庸德。是以《论语》两一贯,一是曾子,一是子贡。曾子是忠恕,子贡只是恕。一言而终身行之,单是恕字;不欲无加,是子贡行恕实功;即博施济众,亦以仁圣为子贡强恕极境。推之而仲弓之不欲勿施,仁及邦家;孟子之反身强恕,万物皆备;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葢圣贤无独善其身之事,博施备物与曲成各正,在下学者均有之。是明德新民、成己成物、内圣外王、天道人道,并无有二。而又岐其说曰:「忠是天道,恕是人道。」又曰:「与忠恕违道不同。」则非一贯,直千头万绪,絶流断港矣。岂一贯异学,与夫子、曾子、子贡皆门外汉与?
曾子三省,似皆非为学要领。儒者欲扫诸贤,反谓曾子稍切实,但摘忠信二字为为学之本,则谬戾矣。此忠字上有「为人谋而不」五字,信字上有「与朋友交而不」六字,岂可删本文半句而单存二字以立説者?不知为人谋、交友,正圣贤全学大端,而世不识也。葢圣贤一贯只在忠恕,而以忠贯物,则尤在恕。故《大学》首诚意,而诚意首功,则全在去自私自利之意,以求止乎善。为人谋者,正去其自私自利之大端也。儒者不知此义,反以为人谋为泛务,即信友亦非要道,故必摘忠信以为学本,正坐不识圣学故至此。试观圣贤言
译儒者解说经典,本意在于捍卫经典,使圣贤的言语清晰明了,作为这个时代的法度准则。然而,朱熹在《集注》中对各位贤人的言论,必定尽情吹毛求疵,一概扫除蔑视。自子游提倡孝悌、子夏推崇贤者以来,没有一个是被认可的;即使是孔子的言论,也必定借其补救之处来纠正所谓的缺失。难道儒者所学的,原本就与孔子一脉相承有所不同吗?还是说儒者神圣,直接承继尧舜禹汤,而对孔子以下的人大多认为不当呢?
我曾读《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的注疏,感到非常不平。季氏之所以任命闵子骞,是因为孔子堕毁费邑之后,认为费邑是险要之地,应当派一个仁厚的人去治理,而闵子骞不肯前往,于是便派了子羔。这原本不是像燕师对待王躅、新莽对待龚胜那样,是敌国求贤或乱臣招隐,而是借闵子骞一人来诋毁圣门,认为臣事季氏就是侍奉犬猪。那么孔子明明做过季氏的史官、季氏的职吏,难道孔子也是侍奉犬猪吗?注者又自知无理,荒谬地说:“圣人是可以的。”那么由、求、迟、赐等人就不必说了。仲弓与闵子骞同列德行科,且深受孔子赞许,让他面南治理山川,他舍弃了《论语》中“仲弓为季氏宰”的记载,如果注解《论语》却不通读《论语》,这是不通;既然通读了《论语》却做出这种诋毁,这是侮辱圣人毫无忌惮,请你自己选择吧。
管仲“如其仁”,召忽死在沟渎,孔子对此已有定论,其是非判断精确,在我的《稽求篇》中论述得很详细。现在却想厚责圣人之言,荒谬地说:“桓公是兄,子纠是弟”,所以管仲的罪过可以原谅。如果假设桓公是弟而子纠是兄,那么圣人之言,岂不是严重违背道义,开启万世反复不忠的祸乱吗?这简直是直接诋毁圣人。根据《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以及《左传》、《管子》、《史记》、《荀子》、《庄子》、《尹文子》、古《越绝书》、《说苑》等书所引用的文字,没有说“桓公是兄而子纠是弟”的。只有汉代薄昭上书,为汉文帝避讳,所以将杀兄改为杀弟,这在韦昭的《汉书注》中已经明确说了。而做出这种诋毁,那么所谓害义之言、开启万世反复不忠之乱,难道不是孔子吗?投掷东西应当顾忌器物,即使孔子的言论稍有妨碍,也应当忍耐,不应该尽情一气,像市井小民那样辱骂,失去儒者从容的气象。况且实际上毫无道理,实际上不读书,不认识桓公与子纠的长幼次序,颠倒人伦秩序,又实际上不能论世,凡是管仲、召忽的是非,以及后世王莽、魏征的得失,一概错乱,却轻率肆意,公然诋毁孔子,越过了几百年无人质问,能不悲哀吗?
一贯忠恕,是尧舜禹汤以来圣贤相传的道理,对此不明白,就都属于异端邪说,不是孔子的门徒了。孔子明确说“一贯”,曾子明确说“忠恕而已矣”。“一贯”者,只是这一串的道理;“而已矣”者,更没有其他的道理了。圣贤没有异端邪说,千圣百王没有不同的道,孔子、曾子与门人没有不同的心。现在却说一贯之道,借尽己推己的名目来彰显它,曾有丝毫见道的人,肯这样说吗?无论孔子一生只讲忠恕,《论语》二十篇教人只讲忠恕,即使《大学》、《中庸》、《孟子》三本书,也只讲忠恕。《大学》以明德、新民为一贯,而务求絜矩来概括它;《中庸》以成己成物为一贯,而提举忠恕违道不远来统摄它。然而忠恕二字,关键归于恕,以平天下育万物,非恕不能成功。《大学》以藏恕、喻人为絜矩,而《中庸》以求人、先施为庸德。因此《论语》中有两个“一贯”,一个是曾子,一个是子贡。曾子是忠恕,子贡只是恕。一言而终身行之,单是恕字;不欲无加,是子贡行恕的实际功效;即使博施济众,也以仁圣为子贡强恕的极境。推而广之,仲弓的不欲勿施,仁及邦家;孟子的反身强恕,万物皆备;先圣后圣,其准则是一致的。大概圣贤没有独善其身的事,博施备物与曲成各正,在下学的学者身上都有体现。因此明德新民、成己成物、内圣外王、天道人道,并没有两样。却又分说:“忠是天道,恕是人道。”又说:“与忠恕违道不同。”这就不是“一贯”,而是千头万绪,断流绝港了。难道一贯是异端邪说,与孔子、曾子、子贡都是门外汉吗?
曾子三省,似乎都不是为学的要领。儒者想要扫除诸贤,反而认为曾子稍切实,只摘取“忠信”二字作为为学的根本,这就谬误了。这个“忠”字上面有“为人谋而不”五个字,“信”字上面有“与朋友交而不”六个字,难道可以删去本文半句而只存二字来立论吗?不知道为人谋、交友,正是圣贤全学的大端,而世人却不识。大概圣贤一贯只在忠恕,而以忠贯穿万物,则更重在恕。所以《大学》首重诚意,而诚意的首要功夫,全在于去除自私自利之意,以求止于至善。为人谋者,正是去除自私自利的大端。儒者不知道这个义理,反而认为为人谋是泛泛的事务,即使信友也不是要道,所以必须摘取忠信作为为学的根本,正是坐实了不识圣学才到了这个地步。试看圣贤言
志,一在公物,一在公善,而圣人以安懐信友为己志,曾与曾子三省有异同乎?尽心属知,则心无容知。従来圣贤论道,无知心之语,且尽字亦无解作知字者。《大易》尽性,《中庸》能尽其性,俱非知也。即孟子亦有「尽心焉耳矣」,「尽心力而为之」,曾有云知心者否?天下事理须有实际,试问尽心是知心,则作何尽法?以为心本虚灵,则见成知觉,非我所能尽也。若谓我能尽其虚灵之量,则仍是存心之实际,非知觉也。朱氏补《大学》格物,而意不自安,乃欲抄孟子此书以就已説,因以尽心为知至,知天为物格。夫知天而穷致物理也乎?此不特《大学》无此説,凡古昔圣贤所言,何曾有此?
译志向,一个在于公物,一个在于公善,而圣人把安心、怀信、交友作为自己的志向,这与曾子的“三省”有什么不同吗?“尽心”属于认知,那么心中就没有容纳认知的余地了。历来圣贤论述大道,没有“无知心”的说法,况且“尽”字也没有解释为“知”字的。《易经》说“尽性”,《中庸》说“能尽其性”,都不是指认知。即使孟子也有“尽心焉耳矣”、“尽心力而为之”的说法,曾经有过“知心”的说法吗?天下的事理必须有实际内容,试问如果“尽心”就是“知心”,那么用什么方法去“尽”呢?如果认为心本来虚灵,那么现成的知觉,不是我所能“尽”的。如果说我能穷尽它虚灵的限度,那么这仍然是存养心性的实际功夫,而不是知觉。朱熹补充《大学》中“格物”的内容,但内心并不安宁,于是想抄录孟子这段话来迎合自己的学说,因此把“尽心”当作“知至”,把“知天”当作“物格”。认知天道就是穷尽物理吗?这不仅《大学》中没有这种说法,凡是古代圣贤所说的,何曾有过这种说法?
尽心节是见成第一等人,存心节次之,殀夀节又次之。从来孔孟论学多作此层次,如「或生而知之」三层,「生而知之者」三层,「如有博施」三层,孟子「万物皆备」三层,何曾有两头一脚、一逆一顺?且以末节分顶前节,如朱氏注《中庸》法者,此笑话也。
心性天一串,心由于性,生心之谓性是也;性由于天,天命之谓性是也。然溯而得之,未尝逆而出之也。尽心之量而无所阙,则便知心所自来与性所従出,一气俱到。此「知」字如《中庸》「知天」、《论语》「知天命」,不是知识行后而有契之谓也。存心养性,是第二等学问人,故曰「事天」,言従事于此也。第三等则困勉终身,又降天一等而曰命,天之所命即性也。
大学自补格物后,处处囘防,即《论语》首一章便曰:「学,将以行之也。」夫学本是行,而曰「将以行」,彼谓学只是知,欲囘护格物以为知是首功耳,不知学兼知行,曾有知无行而可言学乎?
圣贤每发一论,必专一其指,未有首防两端、无所适従者。如《富与贵》章,専言君子不去仁,虽瞬息之间、仓猝患难之际,亦不去。故曰:「辞顺境易,处逆境难。」彼非道之贫贱,虽不当得,犹且耐之,况仁而可以难处之境思违之乎?因以「不去也」起下「必于是」,紧作呼应,甚言仁之不可以造次颠沛有毫厘差也。不然,前截取舎之分明,后截存养之功宻,两岐立论,使人定取舎乎?务存养乎?此朱氏讲《中庸》「尊徳性、道问学」法,在圣贤教人,必无有此。贫贱之不去,以原推不去也。然则仁独可去耶?贫贱去不得,仁亦去不得,非道与造次颠沛,非所论也。
于取舎不苟中接入仁字费解,于陵子岂仁人乎?囘也其心三月不违仁,以心与仁分内外、賔主,皆是门面话,非略知痛痒之语。以心为主而仁为賔,心内而仁外,犹且不可;若仁为主而心为賔,仁内而心外,则大乖圣学,非夫子书矣。道心不主道,犹之人心不主欲,天下无心与仁可迭为賔主,且分内外者。告子不敢言仁外,况心外乎?仁根于心,并无方所。如意従心▯,别无位次,心有时不用意,而便曰意外,可乎?不可。又况賔主二字出自禅宗,相见分賔主,一棒一喝分賔主,従来儒门并无此言。
仲尼燕居。子曰:「师,尔过,而商也不及。」
祭统》:不安于上者,不以使下;所恶于下者,毋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已非教之道也。
四书賸言卷四
<经部,四书类,四书賸言__四书賸言补》>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賸言补目録
卷一
论语三十五条 大学七条
中庸十条 孟子十七条
卷二
论语七条 大学五条
中庸九条 孟子十一条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賸言补卷一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四书賸言》者,西河先生《説经録》也。先生归田后,日与人说经,而学人多不在侧,鲜司録者。凡杂记问辨,皆自以纸片书出,零散投箧,而亡轶不少。尝读《四书賸言》四卷,疑前二卷与后二卷如出两手。及询之,则前卷为盛枞阳、王百朋诸君所辑,而后卷则先生之子述斋为政。虽同出纸片,而补缀所闻各有记臆,且亦陆续成此书,不能一辙。予侍坐最后,提命亦甚疎,然亦曾窃録数则,其见之《賸言》与《经问》者尚十余。其一急欲缀卷末,而书已成矣,因辑作补遗,附经集后。王草堂尝云:「朱子补《大学》,明言取程子之意,而程子改本无其文;及作《大学》序,则又云窃附己意补其阙略,则又非程子之意。此补皆原文,并非私说,而又不叅以己意,庶同学观之,可见谅。」云。章大来识。
人不知而不愠,旧解谓凡人不知,学君子不怒。集注不用其説,不知此即教也。学未有不兼教者,盖学者斆也。《说命》「惟斆学半」,言斆居学之半也。故《学记》记教学之法,其最要者云:「学必问而后语,惟力不能问,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也。」此正「人不知而不愠」之
译尽心这一节是现成的第一等人,存心这一节次一等,夭寿这一节又次一等。自古以来孔孟谈论学问大多采用这种层次,比如“或生而知之”的三层,“生而知之者”的三层,“如有博施”的三层,孟子“万物皆备”的三层,何曾有过两头一脚、一逆一顺的情况?况且用末节来区分顶前节,像朱熹注解《中庸》那样的方法,这是笑话。
心、性、天是一串,心源于性,产生心的叫做性是也;性源于天,上天赋予的叫做性是也。然而追溯而得到它,未曾逆向而得出它。尽心的度量而没有缺失,那么便知道心所从来的地方与性所从出的地方,一气俱到。这个“知”字如同《中庸》的“知天”、《论语》的“知天命”,不是知识实行之后而有契合的意思。存心养性,是第二等学问的人,所以说“事天”,是说从事于此。第三等则困勉终身,又降天一等而说命,天所命的就是性。
《大学》自从补入格物之后,处处回防,即《论语》首一章便说:“学,将以行之也。”夫学本是行,而说“将以行”,他们以为学只是知,想要回护格物以为知是首功罢了,不知学兼知行,曾有知无行而可言学吗?
圣贤每发一论,必专一其指,未有首防两端、无所适从者。如《富与贵》章,专言君子不去仁,虽瞬息之间、仓猝患难之际,亦不去。所以说:“辞顺境易,处逆境难。”他们并非道之贫贱,虽不当得,犹且耐之,况仁而可以难处之境思违之乎?因以“不去也”起下“必于是”,紧作呼应,甚言仁之不可以造次颠沛有毫厘差也。不然,前截取舍之分明,后截存养之功密,两岐立论,使人定取舍乎?务存养乎?此朱氏讲《中庸》“尊德性、道问学”法,在圣贤教人,必无有此。贫贱之不去,以原推不去也。然则仁独可去耶?贫贱去不得,仁亦去不得,非道与造次颠沛,非所论也。
于取舍不苟中接入仁字费解,于陵子岂仁人乎?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以心与仁分内外、宾主,皆是门面话,非略知痛痒之语。以心为主而仁为宾,心内而仁外,犹且不可;若仁为主而心为宾,仁内而心外,则大乖圣学,非夫子书矣。道心不主道,犹之人心不主欲,天下无心与仁可迭为宾主,且分内外者。告子不敢言仁外,况心外乎?仁根于心,并无方所。如意从心,别无位次,心有时不用意,而便曰意外,可乎?不可。又况宾主二字出自禅宗,相见分宾主,一棒一喝分宾主,从来儒门并无此言。
仲尼燕居。子曰:“师,尔过,而商也不及。”
《祭统》:不安于上者,不以使下;所恶于下者,毋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
四书剩言卷四
<经部,四书类,四书剩言__四书剩言补>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剩言补目录
卷一
论语三十五条 大学七条
中庸十条 孟子十七条
卷二
论语七条 大学五条
中庸九条 孟子十一条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剩言补卷一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四书剩言》者,西河先生《说经录》也。先生归田后,日与人说经,而学人多不在侧,鲜司录者。凡杂记问辨,皆自以纸片书出,零散投箧,而亡佚不少。尝读《四书剩言》四卷,疑前二卷与后二卷如出两手。及询之,则前卷为盛枞阳、王百朋诸君所辑,而后卷则先生之子述斋为政。虽同出纸片,而补缀所闻各有记臆,且亦陆续成此书,不能一辙。予侍坐最后,提命亦甚疏,然亦曾窃录数则,其见之《剩言》与《经问》者尚十余。其一急欲缀卷末,而书已成矣,因辑作补遗,附经集后。王草堂尝云:“朱子补《大学》,明言取程子之意,而程子改本无其文;及作《大学》序,则又云窃附己意补其阙略,则又非程子之意。此补皆原文,并非私说,而又不参以己意,庶同学观之,可见谅。”云。章大来识。
人不知而不愠,旧解谓凡人不知,学君子不怒。集注不用其说,不知此即教也。学未有不兼教者,盖学者斆也。《说命》“惟斆学半”,言斆居学之半也。故《学记》记教学之法,其最要者云:“学必问而后语,惟力不能问,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也。”此正“人不知而不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