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稽求篇卷四
城説,谓“加”是“假”字,“五十”是“卒”字,以一字误分两字者。按“加我数年”,见《史记》,假作借解,与“加”通义。然其下文未尝有“卒以学易”句也。何平叔谓夫子五十知天命,《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恰是五十。正义谓“加数年方至五十”,指四十七时。《干凿度》谓五十正夫子受图之年。此皆过凿无理。若朱子据《史记》孔子六十八赞《易》,《汉儒林传》孔子晚年好《易》,谓必非五十则不知好《易》、赞《易》非学《易》时也。幼习六艺,便当学《易》,何况五十五十先学《易》而七十复好《易》、赞《易》未为不可。不然,夫子序《书》、删《诗》、定《礼》,皆在六十八时,谓前此于《诗》《书》《礼》并未尝学,可乎?
译城説认为,“加”是“假”字,“五十”是“卒”字,这是将一个字的错误拆分成两个字来解释。查考“加我数年”见于《史记》,将“假”解释为借,与“加”字义相通。然而其下文并没有“卒以学易”这样的句子。何平叔认为孔子五十岁知天命,《易》能够穷尽事理、穷尽人性以至于通达天命,在知命的年纪阅读通达天命的书,恰好是五十岁。孔颖达的《正义》认为“加上几年才到五十岁”,是指四十七岁的时候。《干凿度》认为五十岁正是孔子接受河图洛书的年份。这些说法都过于穿凿附会,没有道理。如果朱熹依据《史记》中孔子六十八岁赞《易》、《汉书·儒林传》中孔子晚年喜好《易》的记载,说必定不是五十岁,那就不知道喜好《易》、赞《易》并不是学习《易》的时候。幼年学习六艺,就应当学习《易》,何况在五十岁左右先学习《易》,到七十岁又喜好《易》、赞《易》,也未尝不可。不然的话,孔子编订《尚书》、删定《诗经》、确定《礼记》,都在六十八岁时,难道说在此之前对于《诗》《书》《礼》都未曾学习过,这说得通吗?
或谓五十字可疑者三:一谓夫子赞《易》,据史当在六十以后,五十不合一谓五十非桑榆之嵗,何必曰「加我曰借我」;一谓学《易》无时候,不当指定五十。据前所云,则学《易》、赞《易》是两时事,其年分不同,已略可见矣。若后二说,则可疑者自在也。曰:人第不读书耳。按六艺之名,自昔有之,不始夫子。故刘氏《七略》中有《六艺略》,即古六经也。六经以礼、乐、诗、书、春秋为五学,而《易》则总该六艺之首,无时不学。故汉儒以《易》比天地,五经比五行,《艺文志》所云「《易》与天地为终始,五学犹五行之更递用事」是也。但古之学者,自十五入大学,后三年而通一艺,三五十五年,至三十而五经已立。五经立则五学已具,嗣此可以仕矣。故四十五十为强仕服官之时,非为学时也。夫子三十五即游仕齐鲁间,五十而为中都宰,未至五十则游仕之余,犹思学《易》。所谓《易》则无时不学者,葢思借此入官之年为穷经之年,故曰「假」「曰借」曰五十。此凿凿不可易者。若六十以后,则夫子是时将五学六艺俱自为删定,继往圣以开来哲,何止于学?
古者五十以后不复亲学,故养老之礼以五十始。如五十养乡,六十养国;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五十杖家,六十杖乡;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是四十五十,本亲学与养老一大界限。故曰:「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葢五十以前尚可为学,五十以后无复学理。所谓「六十不亲学」,明明指定也。孔子六十二始删诗、定礼,并作十翼,而陋儒妄谓七十始学易。此皆不学人所云,岂所望于解经者耶?
内则古十三学乐诵诗,十五以上学射御,二十以上学礼,博学不教,三十犹博学无方,至四十而仕矣。故曰四十始仕,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此为学与入仕之次第也。故学以五十为断,至五十而老,至不学矣。故曰养老之礼,自五十始【夫子不知老将至,衞武公耄而好学,此非常例,不足难也。如三十壮有室,将无过此,絶婚娶乎?】又学记自十五入学以后,必间一年考校之,故自三年、五年至七年而小成,九年而大成,则约有二十四嵗,此考校之年与为学之年又不同】然则刘元城所言果无据乎?曰:何据?宋人好作伪,好改古文,初时人亦以为非,无何而同时之人即引作据。如郑樵删《禹贡》,初以为不然,而旋据以解江汉;阮逸造闗朗《易传》,明知伪作,而即据之证《河图洛书》,此宋人习气最可笑者。卢荷亭尝云:五十为卒。自汉至宋注《论语》者非一,至刘聘君始为此言,则前此诸儒必依文注解明矣。乃以数千年依文注解之书,而屈而就之一时一人之言,而至今相安,恬不为怪,何也?曰:习熟也。向使为集注者本依文注解,而今有人焉改曰五十为卒,则人不共唾而斤之也乎?此言良然。先仲兄与三曰:鲁鱼亥豖,必其字形俱相类者,故曰形近致误。卒与五十不近也。案《説文》:五者,互也,从二从乂,谓隂阳交互于二大间也。卒者,▯人给事名也,古以染衣题识,故从衣从十,谓衣饰有异色也。则试以今文观之,五字与衣字相近乎否乎?即因而观古文□与众相近乎否乎?毋亦宋后陋儒习见草书有草「卒」字者,以「卆」字合九十为文,九字近五,故以云?则自春秋及两汉,又有草书古经可藏之壁而传之人者,此又一艾子也。
【子所雅言节】雅言作常言解无据。诗书礼为六艺之三,凡学人入学皆言之,何待夫子曰常言又曰常言耶?孔安国曰:「雅言正言也。」正言者,谓端其音声,审其句读,庄重而出之,与恒俗迥别,谓之庄语,亦谓之雅语。诗书固如是,即所执之礼文亦如是。此与祭遵雅歌,卜式雅行,袁粲雅步,何武传雅拜一类。郑康成谓读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后义全,故不可有所避讳。此第举雅言中字音一节耳。若孔氏所云正言,不止于是。又正义谓举此三者,则六艺可知。此又转推之言。
译有人说“五十”这个字有三处可疑:一是说孔子为《易经》作赞辞,根据史实应当在六十岁以后,五十岁不合;二是说五十岁并非晚年,何必说“加我”或“借我”;三是说学习《易经》没有特定的时候,不应当指定在五十岁。根据前面所说的,那么学习《易经》和为《易经》作赞辞是两件事,年龄不同,已经大致可以看出。至于后两种说法,其可疑之处自然存在。回答说:人们只是不读书罢了。考察“六艺”的名称,自古以来就有,并非始于孔子。所以刘向《七略》中有《六艺略》,就是古代的六经。六经以礼、乐、诗、书、春秋为五学,而《易经》则总括六艺之首,无时无刻不学。所以汉代儒者将《易经》比作天地,将五经比作五行,《艺文志》所说“《易经》与天地同始终,五学如同五行更替用事”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古代的学者,从十五岁进入大学,之后三年通晓一门技艺,三五年后,到三十岁时五经已经确立。五经确立则五学已经具备,此后就可以出仕了。所以四十五十岁是强壮出仕做官的时候,而不是学习的时候。孔子三十五岁就在齐国、鲁国之间游历出仕,五十岁担任中都宰,未到五十岁时,在游历出仕之余,还想着学习《易经》。所谓《易经》是无时不学的,大概是想着借这个入官的年纪作为穷究经义的年纪,所以说“假”、“借”说五十。这是确凿不可改变的。如果是在六十岁以后,那么孔子那时正将五学六艺亲自删定,继承前代圣人以开启后世贤哲,何止是学习呢?
古代五十岁以后不再亲自学习,所以养老的礼节从五十岁开始。比如五十岁在乡里养老,六十岁在国都养老;五十岁粮食单独供给,六十岁肉食单独供给;五十岁在家拄杖,六十岁在乡里拄杖;五十岁不服劳役,六十岁不服兵役;五十岁受爵位,六十岁不亲自学习。这是四十五十岁,本是亲自学习与养老的一大界限。所以说:“四十五十岁却没有名声,这也就不足畏惧了。”大概五十岁以前还可以做学问,五十岁以后没有再学习的道理。所谓“六十岁不亲自学习”,明明是指定的。孔子六十二岁开始删诗、定礼,并作十翼,而浅陋的儒生妄说七十岁才开始学习《易经》。这都是不学无术的人所说的话,难道能期望解经的人这样说吗?
《内则》说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经》,十五岁以上学习射箭驾车,二十岁以上学习礼仪,广泛学习但不教授,三十岁仍然广泛学习没有固定方向,到四十岁就出仕了。所以说四十岁开始出仕,五十岁被任命为大夫,担任官职处理政务,七十岁退休,这是学习与入仕的次序。所以学习以五十岁为断限,到五十岁就老了,不再学习了。所以说养老的礼节,从五十岁开始【孔子不知道衰老将要到来,卫武公年老而好学,这是非常例,不足以辩难。就像三十岁壮年有妻室,难道没有超过这个年龄的,就断绝婚娶吗?】又《学记》说从十五岁入学以后,必定隔一年考核一次,所以从三年、五年到七年而小成,九年而大成,那么大约有二十四岁,这考核的年份与做学问的年份又不同】然而刘元城所说的果然没有根据吗?回答说:有什么根据?宋人喜欢作伪,喜欢改动古文,起初人们也认为不对,不久同时代的人就引用作为依据。比如郑樵删改《禹贡》,起初认为不对,随即引用它来解释《江汉》;阮逸伪造关朗的《易传》,明知是伪作,随即引用它来证明《河图洛书》,这是宋人习气最可笑的地方。卢荷亭曾经说:五十为卒。从汉到宋注解《论语》的人不止一个,到刘聘君才开始这样说,那么此前的诸儒必定依据文义注解明白了。竟然让数千年来依据文义注解的书,屈从于当时一个人的言论,而且至今相安无事,恬不为怪,为什么呢?回答说:习以为常。假使写集注的人本来依据文义注解,而现在有人改说五十为卒,那么人们不共唾弃而抨击他吗?这话很对。先仲兄与三说:鲁鱼亥豖,必定是字形都相似的,所以说形近致误。卒与五十不相似。考察《说文》:五,是交互的意思,从二从乂,谓阴阳交互于二大之间。卒,是供人役使的名词,古代用染衣题识,所以从衣从十,谓衣饰有异色。那么试着用今文来看,五字与衣字相近吗?即使因而看古文,卒与众相近吗?莫非是宋后浅陋的儒生习见草书有草“卒”字,以“卆”字合九十为文,九字近五,所以这样说?那么从春秋到两汉,又有草书古经可以藏在墙壁而传于人的,这又是一个艾子。
【子所雅言节】雅言解释为常言没有根据。诗书礼是六艺中的三科,凡是学人入学都讲,何待孔子说常言又说常言呢?孔安国说:“雅言是正言。”正言,是说端正其音声,审慎其句读,庄重地表达出来,与恒俗迥别,称为庄语,也称为雅语。诗书固然如此,即所执持的礼文也是如此。这与祭遵雅歌,卜式雅行,袁粲雅步,何武传雅拜一类。郑康成说读先王典法,必定正言其音,然后义全,所以不可有所避讳。这只是举雅言中字音一节罢了。如果孔氏所说的正言,不止于此。又正义说举此三者,则六艺可知。这又是转推之言。
【文莫吾犹人也节】何晏曰:「莫无也,文无者,犹今言文不也?则意『文莫』二字是当时成语,然不得其解。即邢氏疏义,亦但以无文解之,曰:『吾之无文与人同而已矣』,仍不明白为何等语。及观《晋书》栾肇作《论语驳》有云:「燕齐之间谓勉强曰文莫」,则明明有『文莫』二字为成语,实证。又陈骙《杂识》云:「方言:侔莫,强也。凡劳而相勉,若所云努力者,辄曰侔莫。」则『文莫』『文无』『文不』『侔莫』总属成语,亦总属勉强之意。故曰『文莫』,则吾亦犹人,犹言吾亦努力,但勉强无当,以视躬行之君子,则虽欲得之而犹未耳。此专言行,不言文。旧注谓无文,集注谓有文,皆非也。或曰:「莫无也」,作「得毋」解,则仍逐文立义矣。虽《诗》「无以下体」,亦有作「得毋」解者,然「莫」与「无」则又转一诂耳。
译何晏说:“‘莫’就是‘无’,‘文无’就是,如同现在说的‘文不’吗?那么意思就是‘文莫’二字是当时的成语,然而无法理解其意。即使是邢昺的疏义,也只是用‘无文’来解释,说:‘我缺乏文采这点和别人一样罢了’,仍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等到看到《晋书》中栾肇所作《论语驳》中有这样的话:‘燕齐一带把勉强称为文莫’,这就清楚地证明了‘文莫’二字作为成语的存在。又陈骙《杂识》说:‘方言:侔莫,就是强勉。凡是劳累时互相勉励,像所说的努力,就说侔莫。’那么‘文莫’‘文无’‘文不’‘侔莫’都属于成语,也都属于勉强的意思。所以说‘文莫’,意思是我也像别人一样,也就是说我也在努力,只是勉强得当与否,比起亲身实践的君子,虽然想得到却还没有做到。这是专门讲行为,不讲文采。旧注说没有文采,集注说是有文采,都不对。有人说:‘莫就是无’,解释为‘得毋’,那还是拘泥于文字来立义了。虽然《诗经》中‘无以下体’也有解释为‘得毋’的,但‘莫’与‘无’又是另一种转义了。”
【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言任人致治,不必身预,所谓无为而治是也。若谓视之若无有,则是老氏无为之学,非圣治矣。袗衣鼓琴,可藐视天下可藐视耶?汉《王莽传》太后诏曰:「选忠贤,立四辅,羣下劝职。」孔子曰:「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晋刘实作《崇让论》有云:「舜禹有天下不与,谓贤人让于朝,小人不争于野,以贤才化,无事至道兴矣。已仰其成,何与之有?」
王充《论衡》云:“经云‘上帝引逸’,谓虞舜也。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是汉后儒者皆如此说。且此直指任贤使能为无为而治之本,正可破王、何、西晋老氏虚无之学,观者审之。
【大哉孔子节】博学而无所成名,非惜其无名也。郑康成谓此邦之人美孔子博学,不成一名,故夫子以谦承之。所谓不成一名者,不是无名,言非一技之可名也。故正义曰:“言不以一名止也。”惟不以一名止,则欲执一名,无如射御,故夫子谦言执御,其说自明。自后儒误认无成名为无名,脱一“成”字,虽亦有“不成一艺”之名语,而论辨不清,遂疑博学是美,无名是惜,其于“大哉”一颂俱抺却矣。《南史》王僧辩为梁元帝作劝进表,有云:“博学则大哉,无所成名。”博学即大,大即无所成名,上下一贯,全无委屈。六季时儒者,其说经明晰,类如此。
【太宰问于子贡】太宰是吴太宰,注曰:或吴,或宋,未可知也。则不然,史记哀三年,孔子过宋,遭桓魋之难,是时焉得有太宰往来之事?惟吴太宰则哀六年,公会吴于鄫,与子贡语;十二年,公防吴于槖皋,与子贡语;其秋,公会衞侯、宋皇瑗于郧,与子贡语,则为吴太宰噽公然可知。或曰:哀六年,吴侵陈,陈亦有太宰噽与夫差问答,见檀弓。是年夫子正在陈,而子贡随之,所谓从我陈蔡是也,则或此是陈太宰,亦未可知。第吴太宰名嚭,而檀弓陈太宰亦名噽似乎此中有误者。若后此哀公如越,季孙因太宰噽而纳赂,则越亦有太宰噽且仍是此人,但此时子贡不往,则此太宰应在吴,不在越,又公然可知。
【苗而不秀】苗是草之始生者,不专指谷。《説文》:“草生曰苗”,是也。此并不指草,专以始生作“苗”字解,与“秀”实一类。刘昭曰:“《论语》‘苗而不秀’,‘苗’谓早夭,‘秀’谓成长。”其以“苗”为早夭者,以止于“苗”也。范史作《章八王传》赞曰:“振振子孙,或秀或苗。”
▯子法言》云:「育而不苗者,吾家之童,则以育为始。生苗较始生,又后一节。此或不必然,然总是生成节次,不是草名。」
【唐棣之华章】按唐棣二节,旧本与可与共学节合作一章,其又加子曰者,所以别诗文也。但其义则两下不接,颇费理解。惟何平叔谓偏反喻权,言行权似反而实出于正説,颇近理,然语尚未达。予尝疏之云:夫可立而未可权者,以未能反经也。彼唐棣偏反有似行权,然而思偏反而不得见者,虑室逺也;思行权而终不行者,虑其与道逺也。不知无虑也。夫思者,当思其反,反是不思,所以为逺。能思其反,何逺之有?葢行权即所以自立,而反经正所以合道。权进于立,非权不可立也。尝读王祥传,知祥以汉魏遗老,身为三公,而卒预晋禅,心尝愧恨。虽不奉朝请,不立殿陛,而终不自安,故于临殁时遗言嘱后,使不澣濯,不含敛,不沐棺橔,不起坟茔,家人不送丧。祥禫不飨祀,虽不用古法,而反经行权,期合于道,故既以孝弟信让通嘱之,而终之曰「未之思也」。夫何逺之有?此正取唐棣是篇,以反作正之一证也。汉尚经学,即休徴盛德,不以学见,然犹能引经酌古,一准师説如此。今人德不及休徴,而言学则卤莽自用,动失古意,盍亦取是文一再思之。汉儒以反经合道为权,此正本夫子偏反喻权之意,且亦非汉后私説,在前此已有之。《公羊传》曰:「权者何?权者反乎经者也。反乎经然后有善也。」反经之
译舜禹拥有天下,却并不亲自参与政事,这是说他们任用贤能来实现治理,不必亲身干预,所谓“无为而治”正是如此。如果说他们看待天下如同没有一样,那就是老子“无为”的学说,并非圣人的治理之道了。舜禹穿着礼服弹琴,难道可以轻视天下吗?汉代的《王莽传》中太后的诏书说:“选拔忠良贤能,设立四辅之官,群臣勤勉尽职。”孔子说:“舜禹拥有天下,却并不亲自参与政事。”晋代刘实撰写《崇让论》中有这样的话:“舜禹拥有天下却不亲自参与,是说贤人在朝廷上互相谦让,小人在民间不争夺,用贤才来教化,无需多事,至高之道就兴起了。他们仰赖贤才的成就,哪里还有亲自参与的呢?”
王充《论衡》说:“经书说‘上帝引导安逸’,指的是虞舜。舜继承安定、延续治理,任用贤能,恭谨自身、无为而天下大治。所以孔子说:‘崇高啊,舜禹拥有天下,却并不亲自参与政事。’”由此可见,汉代以后的儒者都是这样解释的。况且这直接指出任用贤能是实现无为而治的根本,正好可以破除王弼、何晏以及西晋时期老子的虚无学说,读者应当仔细审视。
【大哉孔子节】博学而没有固定的名声,并不是惋惜自己没有名声。郑康成认为,鲁国人赞美孔子博学,但没有形成某一方面的专名,所以孔子以谦逊的态度接受。所谓“不成一名”,并不是没有名声,而是说不能用某一种技艺来命名。所以《正义》说:“意思是不被某一种名称所限定。”正因为不被某一种名称所限定,如果要执取一个名称,没有比射箭和驾车更合适的了,所以孔子谦逊地说自己擅长驾车,这个道理自然明白。后来的儒者误将“无成名”理解为“无名”,漏掉了“成”字,虽然也有“不成一艺”的说法,但论述辨析不清,于是怀疑博学是赞美,无名是惋惜,这就把“大哉”这一颂扬全部抹杀了。《南史》中王僧辩为梁元帝所作的劝进表中有这样的话:“博学则伟大,无所成名。”博学就是伟大,伟大就是无所成名,上下贯通,毫无曲折。六朝时期的儒者,他们解释经书明晰,大多像这样。
【太宰问于子贡】太宰是吴国的太宰,注解说:或者是吴国,或者是宋国,不能确定。这不对,《史记》哀公三年记载,孔子经过宋国,遭遇桓魋的危难,那时怎么会有太宰往来之事呢?只有吴国的太宰,在哀公六年,鲁哀公在鄫地会见吴国,与子贡交谈;哀公十二年,鲁哀公在槖皋防备吴国,与子贡交谈;那年秋天,鲁哀公在郧地会见卫侯、宋国的皇瑗,与子贡交谈,那么这位太宰就是吴国的太宰嚭,这是显而易见的。有人说:哀公六年,吴国侵犯陈国,陈国也有太宰嚭与夫差问答,见于《檀弓》。那年孔子正在陈国,子贡跟随他,所谓“从我陈蔡”就是这个时候,那么这位太宰是陈国的太宰,也未可知。只是吴国太宰名叫嚭,而《檀弓》中陈国太宰也名叫嚭,似乎这里有误。如果后来哀公前往越国,季孙通过太宰嚭贿赂越国,那么越国也有太宰嚭,而且还是这个人,但此时子贡没有前往,那么这位太宰应该在吴国,不在越国,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苗而不秀】苗是草木刚开始生长的样子,不专指谷物。《说文》说:“草木生长叫苗”,这是对的。这里并不指草,专门用刚开始生长来解释“苗”字,与“秀”实际上是同一类。刘昭说:“《论语》‘苗而不秀’,‘苗’指早夭,‘秀’指成长。”他把“苗”解释为早夭,是因为停留在“苗”的阶段。范晔《后汉书》作《章八王传》赞语说:“振振子孙,有的秀出,有的早夭。”
〇《法言》说:“养育而不长成的,是我家的孩童,那么就把养育当作开始。生出苗来比开始生长,又晚了一个阶段。这或许不一定,但总之是生成的次序,不是草的名称。”
【唐棣之华章】按唐棣这两节,旧本与“可与共学”一节合为一章,另外加上“子曰”,是用来区别诗文的。但是它们的意义上下不衔接,颇费理解。只有何平叔认为偏反比喻权变,言行权变似乎相反,但实际上出于正道,这种说法颇为近理,但语言尚未通达。我曾经疏解过:那些可以确立而不能权变的人,是因为不能反经。那唐棣偏反,似乎像行权,然而思考偏反而不能见到的,是担心距离太远;思考行权而最终不行的,是担心与道太远。其实不必担忧。所谓思考,应当思考其反面,不思考反面,所以显得遥远。能思考其反面,有什么遥远的呢?大概行权就是为了自立,而反经正是为了合道。权变比确立更进一步,没有权变就不能确立。我曾经读过王祥的传记,知道王祥作为汉魏遗老,身居三公之位,最终却参与了晋朝禅代,心中常常感到惭愧悔恨。虽然他不接受朝廷召请,不站立在殿陛之上,但最终内心不安,所以在临终时留下遗言嘱咐后人,不要洗涤身体,不要含殓,不要沐浴棺木,不要起坟茔,家人不送丧。王祥禫祭不享祀,虽然不采用古法,但反经行权,期望合乎大道,所以既以孝悌信让通篇嘱托,最后说“未之思也”。有什么遥远的呢?这正是取唐棣这一篇,以反作正的一个证据。汉代崇尚经学,即使像休徵这样盛德之人,不以学问著称,但仍然能够引经据古,完全符合师说。今人德行不及休徵,谈论学问却粗疏自用,动不动就失去古意,何不取这篇文章再思考一番。汉儒以反经合道为权变,这正是孔子用偏反比喻权变的本意,而且也不是汉代以后的私说,在此之前就已经有了。《公羊传》说:“权变是什么?权变是违反常经的。违反常经然后才有善果。”违反常经的
语,实始于此。其后相习成说着为师传,然皆本夫子是语。如后汉周章传云:「孔子称可与立未可与权,权也者反经者也。」北周宇文防论云:「孔子云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夫道者率礼之谓也,权者反经之谓也。」六季儒説相仍不改。惟唐陆贽论替换李楚琳状有云:「权之为义,取类权衡。衡者秤也,权者锤也。故权在于衡,则物之多少可准;权施于事,则义之轻重不差。若以反道为权,以任数为智,歴代之所以多丧乱而长奸邪,由此误也。」此不过一时一人有为。之言,而宋人一闻其说,便羣遵之,遂谓权即是经,反经即非权。据贽本论,以权衡立义,亦正是相反之物。衡者,平也;锤者,垂重之器也。然不垂重,则衡不得平衡者,正也;锤者,偏掎之物也。然不偏掎,则衡不得正。谓垂重偏掎,所以求平正,则可也;谓锤即平正,非垂重偏掎之物,则不可也。若谓权即是经,是锤即衡矣。故《淮南子》曰:「溺则捽父,祝则名君,势不得不然也,此权之所设也。」故孔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夫惟以捽父、名君为非常之事故,惟于溺与祝时,一偶施之。向使如宋儒者出,曰:「捽父即常,不是反常;名君即经,不是反经。」则将不溺不祝,而父可常捽,君亦可常名也,而可乎哉?
译这种议论,确实是从这里开始的。此后人们沿袭成说,将其作为师承传授,但都源自孔子的这句话。例如后汉《周章传》中说:“孔子说‘可以让他坚守正道,却未必能让他通权达变’,所谓‘权’,就是违背常道。”北周宇文防的论述中说:“孔子说‘可以让他达到道,却未必能让他通权达变’,所谓‘道’,就是遵循礼仪;所谓‘权’,就是违背常道。”六朝时期的儒者说法沿袭前人,没有改变。只有唐代陆贽在论述替换李楚琳的奏状中有言:“‘权’的含义,取类比于权衡。衡是秤杆,权是秤锤。所以权放在衡上,物体的轻重就可以衡量;权运用于事务,道义的轻重就不会有偏差。如果把违背正道当作权变,把玩弄权术当作智慧,历代之所以多丧乱而长奸邪,就是由此产生的错误。”这不过是一时一人针对特定情况所说的话,而宋人一听到这种说法,便群起遵从,于是认为权变就是常道,违背常道就不是权变。根据陆贽原本的论述,以权衡来确立义理,衡与权正是相反的事物。衡,是平正的;锤,是垂挂重物的器具。然而如果不垂挂重物,衡就无法保持平衡;衡是平正的;锤是偏向一侧的物体。然而如果不偏向一侧,衡就无法端正。说垂挂重物、偏向一侧是为了求得平正,是可以的;说锤就是平正,不是垂挂重物、偏向一侧的物体,则是不可以的。如果说权变就是常道,那就是说锤就是衡了。所以《淮南子》说:“落水时揪住父亲,祭祀时直呼君主,情势不得不如此,这就是权变所设立的原因。”所以孔子说:“可以让他坚守正道,却未必能让他通权达变。”正因为揪住父亲、直呼君主是非常之事,所以只有在落水与祭祀的时候,偶尔施行一次。假使像宋儒那样的人出现,说:“揪住父亲就是常道,不是反常;直呼君主就是常道,不是反常。”那么就会不分落水与祭祀,父亲可以经常揪住,君主也可以经常直呼,这难道可以吗?
毛诗》不思其反,反是不思。阳固嫉邪,诗反是不思。维尘及矣,皆未之思也。之注:若相反之思,则王符《潜夫论》有云:“夫长短、大小、清浊、疾徐,必相应也。然攻玉以石,洗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贱理贵,以丑化好者矣。智者弃短而取长,则才可致;贤者激浊以见清,则士可用。”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逺之有?”此正以贵贱、好丑、长短、清浊相反而实相成,处见思反之意。
【不时不食】集注谓五谷不成果实未熟食之伤人。夫世无稻黍李梅不成熟而可食之理,虽非圣人亦不能食生谷啖殀菓也。若汉《召信臣传》云:“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后汉邓皇后诏引《论语》“不时不食”,谓穿掘萌芽,郁蒸强熟,味无所至而夭折生长。此单指蓏蔬之类,如冬月生▯,方春荐蓼,今北方人皆能之,并无五谷菓实可令强熟者。且强熟即熟,亦非不熟也。予谓此节以经解经,当如《礼运》曰:“饮食必时”,指春秋朝暮之节。仲尼燕居曰:“味得其时”,谓春秋朝暮,又各有所宜之物。故旧注以朝夕日中为三时,而由此推之,则如《内则》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类;又如食齐视春时,羮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类;又如春宜羔豚膳膏芗,夏宜腒鱐膳膏臊,秋宜犊麛膳膏腥,冬宜鲜羽膳膏羶类;又如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类。此为正解。葢饮食之节原是礼经,以礼解礼,以经解经,庶几无悮。若谓上文“鱼馁肉败皆伤人”一类,不成不熟,以类相从,则下文“割不正亦伤人”耶?
【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寝衣者,寝时所衣,即被也。孔安国曰:“寝衣,今之被也。”《说文》曰:“被,寝衣名。”则是寝衣即被,彼此互见。乃狃一“衣”字,而妄谓祭时所衣,误矣。间考《三礼》及列代礼志,祭服并无“寝衣”一名,且其制不典,无可考据。古礼衣长毋被,土且连裳为之,续衽而钩边。今不知有裳与否,乃以身半之衣,缭戾足下。既不能衣之就寝,然寝后又不可衣。于是强解事者,谓长祗半身,是半截之衣,如里衣然。不知古经有字俱作“又”字,如《泰誓》“十有三年”,《伊训》“十有二月”类。长身有半,必长身而又半之,非裁及半而止者。此不学人所言,杜撰之中,又杜撰不足道也。
然则谁无寝衣?曰:必有何也?曰:必有寝衣之长一身而又半者。寝衣所同,长身而过半,则子所独也。此犹上文,亵裘长短,右袂。亵裘所同,亵裘而短其右袂,则子所独也。短袂适用,长被适体,一短一长,皆属异事,故两节连记之。今注误解寝衣,反以为前后不接,竟欲移此节于「斋必有明衣布」之下。且云「明衣变食,以类相从」,「亵裘狐貉,亦以类相从」,则夫亵裘亵服,何以不类从?羔裘▯冠缁衣,羔裘又何以不类从耶?或曰:既是衣字,必有衣形?则大不然。古衣字即是被字,《康诰》「绍闻衣德言」,即是「被德言」。系词「古之塟者,厚衣之以薪」,即是「被之以薪」。不观《说文》释「衣」字乎?「衣者,依也,象覆二人之形。」夫世有一衣而可覆二人者乎?一衣覆二人,非被乎?然则衣被何以分?曰:衣者昼之被,被者夜之衣也。惟昼被专称衣,故夜之所衣必加「寝」字以别之。此则《释名》之显然者。
【疾君视之节】疾君视之,东首。集注:东首受生气也。此又袭郑注而误者。按:玉藻,君子之居,恒当戸寝,恒东首。是平时卧寝无不东首者。惟大礼易衽,如昏礼御衽于奥,则北趾而南首是也。老者更卧,如曲礼,少事长上,请衽何趾;内则,子妇事舅姑亦请衽何趾,是也。若君来视疾,则论语与仪礼及丧大记皆云寝东首,是不问迁卧与否,必令东首者,以室制尊西,君苟入室,则必在奥与屋漏之间,负西而向东,故当东首以示面君之意,并非受生气也。疾在平时,当受生气,曾面君而受生气乎?
加朝服拖绅,丧大记云:“彻亵衣,加新
译《毛诗》中“不思其反”、“反是不思”,阳刚本就嫉恶,诗中“反是不思”,尘埃已及,都是没有思考的缘故。对此的注解是:如果思考相反的道理,那么王符在《潜夫论》中说:“长短、大小、清浊、疾徐,必定相互呼应。然而用石头攻玉,用盐洗金,用鱼濯锦,用灰浣布。事物本来就有用贱治理贵、用丑转化好的。智者舍弃短处而取长处,才能得以施展;贤者激浊扬清,士人便可用。”孔子说:“没有思考罢了,哪里有什么遥远的?”这正是以贵贱、好丑、长短、清浊相反却实际相成,来体现思考相反之意的。
【不时不食】朱熹《集注》说五谷不成熟、果实未熟就食用会伤人。世上哪有稻黍李梅不成熟就能吃的道理,即使不是圣人,也不会吃生谷物、吃未熟的果实。如果像汉代《召信臣传》所说:“不合时节的物品会伤人,不适宜用来供奉供养。”后汉邓皇后诏书引用《论语》“不时不食”,指的是挖掘萌芽、郁蒸强行催熟,味道未至而夭折生长。这单指瓜果蔬菜之类,比如冬天种瓜,早春荐蓼,现在北方人都能做到,并没有五谷果实可以强行催熟的。况且强行催熟也就是熟了,并非不熟。我认为这一节应当以经解经,应当像《礼运》所说:“饮食必时”,指的是春秋朝暮的节令。《仲尼燕居》说:“味得其时”,说的是春秋朝暮,又各自有适宜的食物。所以旧注以早晨、中午、傍晚为三时,由此推论,就像《内则》所说春天多酸、夏天多苦、秋天多辛、冬天多咸之类;又如食齐看春时,羹齐看夏时,酱齐看秋时,饮齐看冬时之类;又如春天宜吃羔豚膳膏芗,夏天宜吃腒鱐膳膏臊,秋天宜吃犊麛膳膏腥,冬天宜吃鲜羽膳膏羶之类;又如脍春天用葱,秋天用芥,豚春天用韭,秋天用蓼之类。这才是正解。大概饮食的节令原本是礼经,以礼解礼,以经解经,大概就不会有错误。如果说上文“鱼馁肉败皆伤人”一类,不成不熟,以类相从,那么下文“割不正亦伤人”呢?
【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寝衣,是睡觉时穿的,就是被子。孔安国说:“寝衣,就是现在的被子。”《说文》说:“被,是寝衣的名称。”那么寝衣就是被子,两者互相印证。却拘泥于一个“衣”字,而妄说是祭祀时穿的,错了。偶尔考证《三礼》及历代礼志,祭服并没有“寝衣”这个名称,而且其形制不典,无可考据。古礼衣服长不盖脚,上衣下裳相连,续衽而钩边。现在不知道有没有下裳,却把长过身体一半的衣服,缠绕在脚下。既不能穿着睡觉,睡后也不能穿。于是强作解事的人,说长只半身,是半截的衣服,像里衣一样。不知道古经中“有”字都写作“又”字,如《泰誓》“十有三年”,《伊训》“十有二月”之类。长身有半,必定是长过身体而又多出一半,不是裁到一半就停止的。这是不学无术之人的言论,杜撰之中,又杜撰,不足为道。
那么谁没有寝衣?回答说:必有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必有长过身体而又多出一半的寝衣。寝衣是大家都有的,长过身体而又多出一半,则是孔子独有的。这就像上文,亵裘长短,右袂。亵裘是大家都有的,亵裘而短其右袂,则是孔子独有的。短袂适用,长被适体,一短一长,都属于异事,所以两节连记。现在注误解寝衣,反而认为前后不接,竟想移此节于“斋必有明衣布”之下。并且说“明衣变食,以类相从”,“亵裘狐貉,亦以类相从”,那么亵裘亵服,为什么不类从?羔裘〇冠缁衣,羔裘又为什么不类从呢?有人说:既然是衣字,必有衣形?则大不然。古衣字就是被字,《康诰》“绍闻衣德言”,就是“被德言”。系词“古之塟者,厚衣之以薪”,就是“被之以薪”。不看看《说文》解释“衣”字吗?“衣者,依也,象覆二人之形。”世上有一件衣服可以覆盖两个人的吗?一件衣服覆盖两个人,不是被子吗?那么衣被为什么分开?回答说:衣是白天的被,被是晚上的衣。只有白天被专称衣,所以晚上穿的必定加“寝”字以区别。这是《释名》中显然的。
【疾君视之节】君来看病,向东首。集注:向东首接受生气。这又是沿袭郑玄注而错误的。按:《玉藻》,君子居住,常在门内睡觉,常向东首。是平时睡觉无不向东首的。只有大礼易衽,如婚礼御衽于奥,则北趾而南首是。老者更卧,如《曲礼》,少事长上,请衽何趾;《内则》,子妇事舅姑亦请衽何趾,是。如果君来看病,则《论语》与《仪礼》及《丧大记》都说寝东首,是不问是否迁卧,必令东首的,因为室制尊西,君如果入室,则必在奥与屋漏之间,负西而向东,所以应当东首以示面君之意,并非接受生气。病在平时,应当接受生气,曾面君而接受生气吗?
加朝服拖绅,《丧大记》说:“撤去亵衣,加新
衣。”旧注:“彻去亵衣,而加新朝服于其上。”正指君来视疾一节,则是礼固有之故乡党虽记夫子礼仪,而通礼亦然。如曲礼:“立不中门,不践阈;车上不妄指;袗絺绤,不入公门。”檀弓:“羔裘▯冠,夫子不以吊。”朋友死,于我乎殡。“玉藻:有疾风迅雷大雨则必变。”▯祭上环,君赐之食,命祭然后祭。先饭辨羞。“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狐裘黄衣以裼之。”凡带必有佩玉,惟丧否。“执▯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郊特牲:“乡人禓,孔子朝服立于阼。”士丧礼:“寝东首于北墉下。”类
译衣服。”旧注说:“脱去贴身内衣,在上面加上新的朝服。”这正指的是君主前来探视病人这一环节,那么这种礼仪本来就是固有的,所以虽然《乡党》篇记载了孔子的礼仪,但通行的礼仪也是如此。比如《曲礼》说:“站立时不站在门中间,不踩门槛;在车上不随意指点;穿着单层细葛布或粗葛布衣服,不进入公门。”《檀弓》说:“穿着羔羊皮袍、戴着皮冠,孔子不用这种装束去吊丧。”朋友死了,在我这里停放灵柩。”《玉藻》说:“遇到狂风、惊雷、大雨,就一定会改变(装束)。”祭祀时,上面有玉环,君主赐给食物,命令祭祀然后才祭祀。先吃饭,辨别菜肴。”“穿着羔羊皮袍、豹皮装饰,用黑色外衣来衬露;穿着狐皮袍,用黄色外衣来衬露。”凡是腰带必定要佩玉,只有丧礼时不佩。“拿着圭玉,举起时前面高后面低,脚步轻缓的样子。”《郊特牲》说:“乡人举行禓祭,孔子穿着朝服站在东阶上。”《士丧礼》说:“头朝东睡在北墙下。”类似
【虽蔬食菜羮▯祭】孔注曰:“三物虽薄,祭之必敬。”疏曰:“祭谓祭先也,即先世为饮食者。按《玉藻》曰:‘唯水浆不祭,以其太薄也。’又曰:‘▯祭上环,以其切圆也。’观此,则‘▯祭’二字,是以‘▯’为祭本薄祭之有名者,故与蔬食菜羮连言之,若云虽蔬食菜羮与▯之祭,谓皆薄祭耳。孔注‘三物’,则蔬食菜羮不止二物,固为非是。若改‘▯’作‘必’,则并此两经并见之礼祭而尽蔑之矣,解经者岂宜有此。”
朱注所引陆氏,即陆德明也。德明作《释文》,极其诬罔如此。必字谓出《鲁论》,则何氏集说正《鲁论》非《齐论》也。何亲较《鲁论》,纂集众说,并是「▯」字,而陆氏唐人乃忽作是说,岂非大谬?按《南史》顾宪之终制,引《鲁论》云:「虽菜羮▯祭,必斋如者,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彼所引《鲁论》,亦不是「必」字。
论语稽求篇卷四
<经部,四书类,论语稽求篇》>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稽求篇卷五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徳行节】史记·弟子列传》于受业身通者七十二人,皆异能之士。下即接「德行」,顔渊至子游、子夏三十字,则此一节本统记七十二人中之最异能者,非从陈蔡人也。从陈蔡,一时颠沛,焉得竒才异能,皆与其闲,可以分门列部如此。况此时伯牛、闵骞辈俱不可考,即冉求一人,明明于哀公三年为季康子所召,又三年而后及陈蔡之难,其时冉求正仕鲁。至哀公十一年尚为季氏帅师战清,见于《左传》。则此一人显然不从陈蔡者,故康成以为此节与前节不连为一章,而皇氏亦云各为一章。所为皇氏者,隋、周之间江右传古学者,有贺循、贺玚、崔灵光、皇甫侃等,唐儒引经多称皇氏,此其言必有据者。若云曾参、有若何以不及,则此节所记未审为夫子口语与弟子笔记,经贵阙疑,不必凿凿也。
旧本《德行》上有「子曰」二字,史记《冉伯牛传》亦云孔子称之为德行。
桓寛《盐铁论》云:「七十子有名列于孔子之门,皆诸侯卿相之才,可南面者数人。政事,冉有、季路;言语,宰我、子贡。」亦以此节为七十子有名之人,不属陈蔡时言。
【孝哉闵子骞节】子骞闵损字夫子似不宜以字呼弟子故近说书家有谓「孝哉闵子骞」一句正是人言而夫子述之谓「孝哉」一言人与其父母昆弟俱无间然初闻之甚以为当且呼字亦有谓但人不间言谓是父母兄弟称其孝友而人无异词此系朱注新说从来不如此以朱子新说而又袭之解首句呼字之意则新之又新反于圣经嘉叹门弟子大防涉于佻巧恐未必然按不间句有二说后汉陈羣系陈仲弓之孙其释此有云闵子行孝动静尽善人于其父母昆弟间所言无可非间此言闵子言善人自服之此一说也又范升九嵗能通论语其奏记王邑有曰升闻子以人不间于其父母兄弟为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为忠刘昭注此谓闵子行孝父母昆弟皆化之故人无毁言此又一说也据韩诗外传称闵子后母曾虐视闵子父欲出母而闵子留之其于父母昆弟间不无可议故旧解如此陈氏数世孝友范升一代儒术其两说虽不尽同然俱有义理不然只一言字亦知其所言何事而曰无异词是必加以称其孝友四字则又添出矣从来人无间言皆作非间解无作间异解者善无异词恶亦可曰无异词是必上文先有善恶大意而后可以无异承之若空言无间则假如禹无间然可曰无异然乎今人熟于朱注急难理辨试平心探讨未有不呀然惊废然返者此不可有先见存也故细绎集注或庶如俗说以「孝哉」一句属之人言则下「无异词」不必添出特佻巧耳
【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孔氏谓孔子时为大夫,言从大夫后,不可徒行,谦辞;而正义谓孔子五十六为司冦,顔渊之卒,孔子年六十一,是时已去位。杜预所谓尝为大夫而去,故言后是也。孔氏注时为大夫,不知所据,独先仲氏谓从大夫后与为大夫后不同,不问在位不在位。即陈恒弑君章,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明明在哀公十四年,夫子去位之后,亦不是为大夫后。葢从者随也,与为
译【虽然吃粗茶淡饭、蔬菜汤羹〇祭祀】孔安国注说:“这三样东西虽然微薄,祭祀时一定要恭敬。”疏解说:“祭祀指的是祭祀祖先,即先世从事饮食的人。查《玉藻》篇说:‘只有水和浆液不祭祀,因为它们太微薄了。’又说:‘〇祭祀上环,因为它切圆。’看这些,那么‘〇祭’这两个字,是以‘〇’作为祭祀原本微薄的有名者,所以与蔬食菜羹连在一起说,如果说虽然蔬食菜羹与〇之祭,是说都是薄祭罢了。孔注‘三物’,那么蔬食菜羹不止两样东西,这本来就不对。如果把‘〇’改成‘必’,那么就连这两处经文中都出现的礼祭都完全抹杀了,解释经书的人难道应该这样吗。”
朱熹注所引用的陆氏,就是陆德明。德明作《经典释文》,极其荒谬妄诞到如此地步。说“必”字出自《鲁论》,那么何晏的《论语集解》正是《鲁论》而非《齐论》。何晏亲自校勘《鲁论》,纂集众说,都是“〇”字,而陆氏作为唐人却忽然这样说,难道不是大错特错吗?查《南史》顾宪之的临终遗命,引用《鲁论》说:“虽然菜羹〇祭,必定斋戒如常的人,本来贵在诚敬,哪里是求备物呢?”他所引用的《鲁论》,也不是“必”字。
论语稽求篇卷四
<经部,四书类,论语稽求篇》>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稽求篇卷五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德行篇】《史记·弟子列传》对于受业身通者七十二人,都是异能之士。下面接着“德行”,颜渊到子游、子夏三十字,那么这一节本统记七十二人中最异能者,不是从陈蔡的人。从陈蔡,一时颠沛流离,哪里能得到奇才异能,都参与其中,可以分门别类如此。况且此时伯牛、闵骞辈都不可考,即使冉求一人,明明在哀公三年被季康子所召,又三年后才到陈蔡之难,那时冉求正仕鲁。到哀公十一年尚为季氏帅师战清,见于《左传》。那么这一人显然不从陈蔡,所以郑玄认为此节与前节不连为一章,而皇氏也说各为一章。所谓皇氏,是隋、周之间江右传古学者,有贺循、贺玚、崔灵光、皇甫侃等,唐儒引经多称皇氏,此其言必有据者。如果说曾参、有若为什么不及,那么此节所记未审是夫子口语与弟子笔记,经贵阙疑,不必凿凿也。
旧本《德行》上有“子曰”二字,史记《冉伯牛传》也说孔子称之为德行。
桓宽《盐铁论》说:“七十子有名列于孔子之门,都是诸侯卿相之才,可南面者数人。政事,冉有、季路;言语,宰我、子贡。”也以此节为七十子有名之人,不属陈蔡时言。
【孝哉闵子骞节】子骞闵损字,夫子似不宜以字呼弟子,故近说书家有谓“孝哉闵子骞”一句正是人言,而夫子述之,谓“孝哉”一言人与其父母昆弟俱无间然,初闻之甚以为当,且呼字亦有谓但人不间言,谓是父母兄弟称其孝友而人无异词,此系朱注新说,从来不如此,以朱子新说而又袭之,解首句呼字之意,则新之又新,反于圣经嘉叹门弟子大防涉于佻巧,恐未必然。按不间句有二说,后汉陈群系陈仲弓之孙,其释此有云:闵子行孝,动静尽善,人于其父母昆弟间所言无可非间,此言闵子言善人自服之,此一说也。又范升九岁能通论语,其奏记王邑有曰:升闻子以人不间于其父母兄弟为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为忠,刘昭注此谓闵子行孝,父母昆弟皆化之,故人无毁言,此又一说也。据韩诗外传称闵子后母曾虐视闵子,父欲出母而闵子留之,其于父母昆弟间不无可议,故旧解如此。陈氏数世孝友,范升一代儒术,其两说虽不尽同,然俱有义理。不然只一言字,亦知其所言何事而曰无异词,是必加以称其孝友四字,则又添出矣。从来人无间言皆作非间解,无作间异解者。善无异词,恶亦可曰无异词,是必上文先有善恶大意,而后可以无异承之。若空言无间,则假如禹无间然,可曰无异然乎?今人熟于朱注,急难理辨,试平心探讨,未有不呀然惊废然返者。此不可有先见存也。故细绎集注,或庶如俗说以“孝哉”一句属之人言,则下“无异词”不必添出,特佻巧耳。
【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孔氏谓孔子时为大夫,言从大夫后,不可徒行,谦辞;而正义谓孔子五十六为司寇,颜渊之卒,孔子年六十一,是时已去位。杜预所谓尝为大夫而去,故言后是也。孔氏注时为大夫,不知所据,独先仲氏谓从大夫后与为大夫后不同,不问在位不在位。即陈恒弑君章,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明明在哀公十四年,夫子去位之后,亦不是为大夫后。盖从者随也,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