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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论语稽求篇八

论语稽求篇卷七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5–62 段

也。何以知文、武、平、桓?乐祁不云乎:「政在季氏三世矣」,谓文、武、平也;子墨不云乎:「文子、武子世增其业」,谓季之执政自文子始也。其不及桓者,以昭公时未有桓也。旧注引孔安国说,以文、武、悼、平为四世,则多悼而少桓;朱注以武、悼、平、桓为四世,则知有桓而又多悼而少文,两皆失之。葢武子之卒在昭之七年,是时悼子先武卒,而平子于是年即代武立,悼子未尝为卿也未尝为卿,则政不逮矣。故政逮四世,断自文始,而桓止,不及悼子,此无可疑者。卢东元荷亭辨论,极知新旧二注俱各有误,然欲解此四世为公之四世为成、襄、昭、定,则欲去宣公以应四数,而不知禄去政逮,不分两时,且于上一章「自诸侯出,十世必失;自大夫出,五世必失」,就诸侯、大夫而分较其世数者,相矛盾矣。或曰:《汉五行志》又云「季氏萌于厘公,而大于成公」,则成、襄、昭、定恰是四世,但此当数大夫,不当数公室耳。

译呢?怎么知道是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呢?乐祁不是说过:“政权在季氏手中已经三代了”,指的是文子、武子、平子;子墨不是说过:“文子、武子世代增加他们的基业”,说的是季氏执政是从文子开始的。之所以没有提到桓子,是因为昭公时期还没有桓子。旧注引用孔安国的说法,以文子、武子、悼子、平子为四代,这就多了悼子而少了桓子;朱熹的注以武子、悼子、平子、桓子为四代,这就知道了有桓子却又多了悼子而少了文子,两种说法都有错误。大概武子去世在昭公七年,这时悼子先于武子去世,而平子在这一年就接替武子执政,悼子未曾担任过卿,未曾担任过卿,那么政权就轮不到他了。所以政权延续四代,断定是从文子开始,到桓子为止,不包括悼子,这是毫无疑问的。卢东元在《荷亭辨论》中,深知新旧两种注解说都有错误,然而他想把这四代解释为鲁公的四代,即成公、襄公、昭公、定公,这就想要去掉宣公以凑足四代的数目,却不知道“禄去”和“政逮”不分两个时期,而且与上一章“政权出自诸侯,十代必定失去;政权出自大夫,五代必定失去”,就诸侯、大夫分别比较其代数的说法相矛盾了。有人说:《汉书·五行志》又说“季氏萌芽于厘公,而壮大于成公”,那么成公、襄公、昭公、定公恰好是四代,但这应当计算大夫的世代,不应当计算公室的世代罢了。

【齐景公有马千驷章】民无德而称焉。旧本原是德字,并无别本。鲁论并古论、齐论作得字者,即注疏本可考也。惟泰伯篇「民无得而称」是得字。今程子欲加「诚不以富,亦祗以异」八字于此章之首,而安定胡氏又欲加八字于「其斯之谓与」之句之上,遂改德字为得字,则何可矣。按正义曰:「此章贵德也。」齐景公虽有马千驷,及其死而无德可称;夷齐虽穷饿,而到今称之。其称何谓?岂非其德之谓与?夫子尝曰:「称其德也。」王肃注此云:「此所谓以德为称,葢谓即称也。」斯即德也。注解甚明。自宋儒改作得字,而近代刻本则仍改德字,遂难分辨。惟祁氏东书堂藏书有宋板集注本是得字,且注于此句并不注及。若全不知此章有德字者,此何意也?况「诚不以富」似于千驷有合,「若亦祗以异」句仍是费解。岂夷齐是异与?抑异于齐景公与?

【谓孔子曰来至末】怀寳迷邦,两问两答,皆阳货与夫子为主客,则日月逝矣,嵗不我与,下何以重着「孔子曰」三字?岂前二答皆非夫子语?夫子之答祗此句耶?明儒郝京山有云:前两「曰」字皆是货口中语,自为问答,以断为必然之理。此如《史记·留侯世家》张良阻立六国后八不可语,有云:「今陛下能制项籍之死命乎?曰:未能也。能得项籍头乎?曰:未能也。能封圣人墓,表贤者闾,式智者门乎?曰:未能也。」皆张良自为问答,并非良问而汉髙答者。至汉王辄食吐哺以下,才是髙语。此章至「孔子曰」以下,才是孔子语。孔子答语祗此耳,故记者特加「孔子曰」三字以别之。千年夣夣,一旦唤醒,可为极快。且货求亲夫子,词语絮絮,而夫子以不絶絶之,祗作五字答,并不别缀一字,觉于当日情事尤为可念。解经至此,谓非漆室一炬不得矣。

【吾岂匏▯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匏▯系于一处而不能饮食。此本何晏注,而又误解者何?注:“匏▯得系一处者不食,故也。”我是食物,不得如不食之物系滞一处。其云“不食”,言不可食,非不能食也。云“我是食物”者,言我是可食之物,非谓能食之物也。能食之物不得称“食物”。集注引其说而误解之,遂添“能”字于“不”字下,且又恐其说不明,又添“饮”字于“能”字下。且又恐后人更易其说,又别为语类:“云不食是不求食,非不可食”,则过于拘滞矣。天下无植物而能饮能食者,匏即瓠也。然而瓠甘而匏苦。《埤雅》云:“匏苦,瓠甘。甘可食,苦不可食。”故匏之为物,但可系之以渡水,而不足食者。《国语》叔向曰:“苦匏不材于人,供济而已。”而《卫诗》“匏有苦叶,济有深涉”,则并以匏小不能供济为言。葢植物以可食为有用,俗讥无用,往往以瓠▯目之为不可食也。故韦昭注亦曰:“不材,不可食也。”或曰:匏▯多悬系而生,故王粲《登楼赋》有云:“惧匏▯之空悬,畏井渫之不食。”其所云“空悬”,不必定系以渡水。然其解“不可食”,则总是一意。不知集注何所见,而误袭人说,且牢不可破如此。

【虞仲】旧注不明,注为何人?集注以为即仲雍与泰伯同窜荆蛮者,此似有误。据《史记》,太伯、仲雍皆太王之子,王季之兄也,以避季歴,故同奔荆蛮。太伯自立为吴太伯,而太伯无子,仲雍继立,即为吴仲雍。三传至周章,是时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兄弟,而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又封周章之弟虞仲于虞。而《汉书·志》亦云:武王克殷后,因封周章弟中于河北之虞【中、仲古通字,犹仲春称中春,仲子称中子也】则虞仲初本名仲,而以其封虞,始名虞仲,葢周章之弟,仲雍之曾孙也。《左传·哀七年》子服景伯称泰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但称仲雍,并不称虞仲。惟《僖五年》宫之竒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此追原虞仲封国所始,以为此虞之封国实惟太王之昭故也。其所指虞仲即仲雍之孙,不指仲雍。然而亦曰太王之昭者,此犹鲁公封于鲁,周公未尝封鲁也【

译【齐景公有马千驷章】百姓没有德行值得称颂。旧本原本是“德”字,并没有其他版本。《鲁论》以及《古论》、《齐论》作“得”字的,在注疏本中可以考证。只有《泰伯》篇中“民无得而称”是“得”字。如今程子想要在此章开头加上“诚不以富,亦祗以异”这八个字,而安定胡氏又想要在这八个字加在“其斯之谓与”这句话之上,于是将“德”字改为“得”字,这怎么可以呢?查考《正义》说:“这一章是崇尚德行的。”齐景公虽然有马四千匹,等到他死时却没有德行值得称颂;伯夷、叔齐虽然穷困饥饿,但直到今天人们还在称颂他们。人们称颂他们什么呢?难道不就是称颂他们的德行吗?孔子曾经说:“称颂他们的德行。”王肃注解这里说:“这就是所说的以德行为称颂,大概是指即刻称颂。”这就是德行。注解非常明白。自从宋儒改为“得”字,而近代刻本又改回“德”字,于是难以分辨。只有祁氏东书堂藏书的宋版集注本是“得”字,而且在这句话的注解中并没有提及。如果完全不知道这一章有“德”字,这是什么意思呢?况且“诚不以富”似乎与“千驷”相合,但“亦祗以异”这一句仍然费解。难道伯夷、叔齐是怪异吗?还是说他们与齐景公不同呢?

【谓孔子曰来至末】怀藏宝物却使国家迷乱,两次提问两次回答,都是阳货与孔子作为主客,那么“日月流逝,岁月不等待我”之后,为什么又重复加上“孔子曰”三个字?难道前两个回答都不是孔子的话?孔子的回答只有这一句吗?明代儒者郝京山曾说:前两个“曰”字都是阳货口中的话,自己自问自答,以此断定为必然的道理。这就像《史记·留侯世家》中张良劝阻立六国后时说的八个“不可”,其中有说:“现在陛下能制住项籍的死命吗?回答说:不能。能得到项籍的头吗?回答说:不能。能封圣人的墓,表彰贤者的里巷,致敬智者的门吗?回答说:不能。”这些都是张良自问自答,并不是张良问而汉高祖回答。直到汉王吃饭时吐出口中食物以下,才是汉高祖的话。这一章直到“孔子曰”以下,才是孔子的话。孔子的回答只有这一句,所以记录者特意加上“孔子曰”三个字来区别。千年沉睡,一旦唤醒,可以感到极其痛快。况且阳货想亲近孔子,言语絮絮叨叨,而孔子用不拒绝的方式拒绝他,只作了五个字的回答,并没有另外添加一个字,觉得在当时的情境下尤为令人感慨。解经到这种地步,如果不是漆室一炬般的洞察,是达不到的。

【吾岂匏〇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匏〇系在一处而不能饮食。这本是何晏的注解,而又误解的是什么?注解:“匏〇能系在一处的是不吃的,所以。”我是食物,不能像不吃的东西那样系滞在一处。说“不食”,是说不可吃,不是不能吃。说“我是食物”,是说我是可吃的东西,不是说能吃的东西。能吃的东西不能称为“食物”。《集注》引用他的说法而误解了,于是添了一个“能”字在“不”字下面,而且又恐怕他的说法不明白,又添了一个“饮”字在“能”字下面。而且又恐怕后人更容易误解他的说法,又另外在《语类》中说:“说不食是不求食,不是不可食”,这就过于拘泥滞涩了。天下没有植物能饮能食的,匏就是瓠。然而瓠甜而匏苦。《埤雅》说:“匏苦,瓠甜。甜的可以吃,苦的不可吃。”所以匏这种东西,只能系着用来渡水,而不足以食用。《国语》中叔向说:“苦匏对人没有用处,只能用来渡水罢了。”而《卫风》中“匏有苦叶,济有深涉”,则是以匏小不能渡水来说。大概植物以可食用为有用,俗人讥笑无用,往往把瓠〇看作是不可食用的。所以韦昭的注解也说:“没有用处,就是不可食用。”有人说:匏〇多悬挂生长,所以王粲《登楼赋》中有说:“害怕匏〇空悬,畏惧井水洁净却无人饮用。”他所说的“空悬”,不一定是指系着渡水。然而他解释“不可食用”,总是一回事。不知道《集注》依据什么,而错误地袭用别人的说法,而且如此牢不可破。

【虞仲】旧注不明白,注解他是谁?《集注》认为就是与泰伯一起逃到荆蛮的仲雍,这似乎有误。根据《史记》,太伯、仲雍都是太王的儿子,王季的哥哥,因为要避让季歴,所以一起逃到荆蛮。太伯自立为吴太伯,而太伯没有儿子,仲雍继位,就是吴仲雍。传了三代到周章,这时武王攻克殷商,寻找太伯、仲雍的后代,找到了周章兄弟,而周章已经做了吴君,于是封了他,又封周章的弟弟虞仲在虞。而《汉书·志》也说:武王攻克殷商后,于是封周章的弟弟中在河北的虞【中、仲古字通用,就像仲春称为中春,仲子称为中子一样】那么虞仲起初名叫仲,因为封在虞,才开始叫虞仲,大概是周章的弟弟,仲雍的曾孙。《左传·哀公七年》子服景伯称泰伯端整衣冠以治理周礼,仲雍继承他,只称仲雍,并不称虞仲。只有《僖公五年》宫之竒说:“太伯、虞仲,是太王的昭穆。”这是追溯虞仲封国的开始,认为这个虞的封国实在是因为太王的昭穆的缘故。他所指的虞仲就是仲雍的孙子,不是指仲雍。然而也说太王的昭穆,这就像鲁公封在鲁,周公并没有封在鲁一样【

汉食货志》:“周以少昊之虚曲阜封周公子伯禽为鲁侯,以为周公主。”《公羊传》曰:“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又周公留周为周公,伯禽封鲁为鲁公。”故《论语》“周公谓鲁公”称名不同】而《左传》曰:“鲁、卫、毛、聃、文之昭也。”正同鲁公始封鲁而可曰文昭,则虞仲始封虞而可曰太王之昭,此以封国言,不以人言故传之上文明云:“周公监二代之不咸,大封同姓以翼我周室,而遂曰鲁、卫、毛、聃云云。”若鲁指周公,岂周公又封周公乎?此极明白者。自班孟坚误解“太王之昭”一语,遂于《地理志》“太伯、仲雍之荆蛮”下引《论语·泰伯》至德及虞仲夷逸,以为虞仲即仲雍,而后之作系谱者、注《左传》者,直注曰“仲雍一名虞仲”,则岂有继君勾吴,自有国号称吴仲雍者,而反名虞仲?则岂有未封虞之前预知后之必封虞,或不知封虞而暗合之名之曰虞仲?此皆不通之至者也。若曰虞仲不隠居则焉知未克商以前,武王未物色时,仲且流落荆吴,作隠居逸民者,而以臆断之谬矣?要之,《左传》、《史记》去古未逺,至班史稍后矣。且班氏此志,明属偶错,观其作《古今人表》,明载两人:武王未克商前,有中雍,即仲雍;既克商后,有虞中,即虞仲。两人两名,前后歴歴,乃以偶不简防之故,自至矛盾,而后之沿误者,竟相仍而不之察,其谓之何?

译《汉书·食货志》说:“周朝将少昊的故都曲阜封给周公子伯禽,让他做鲁侯,作为周朝王室的主持者。”《公羊传》说:“那么周公去了鲁国吗?回答说没有去鲁国。周公留在周朝担任周公,伯禽被封于鲁国担任鲁公。”所以《论语》中“周公对鲁公说”这一称呼不同。而《左传》说:“鲁、卫、毛、聃,是文王的昭系后代。”既然鲁公开始受封于鲁国就可以称为文王的昭系后代,那么虞仲开始受封于虞国也可以称为太王的昭系后代,这是根据封国来说的,不是根据人来说的,所以《左传》上文明确说:“周公鉴于夏、商两代未能同心,大封同姓诸侯以辅佐周王室,于是说鲁、卫、毛、聃等等。”如果鲁指的是周公,难道周公又封了周公吗?这是极其明白的道理。自从班固误解了“太王之昭”这句话,就在《地理志》“太伯、仲雍在荆蛮之地”下面引用《论语·泰伯》中关于至德以及虞仲、夷逸的内容,认为虞仲就是仲雍,后来编写家谱的人、注释《左传》的人,直接注释说“仲雍一名虞仲”,那么哪有继承吴君之位,自有国号称吴的仲雍,反而名叫虞仲的呢?哪有在尚未受封于虞国之前,就预先知道后来必定受封于虞国,或者不知道会受封于虞国却暗合地称他为虞仲的呢?这些都是极其不通的。如果说虞仲不隐居,那么怎么知道在武王未灭商之前,武王未寻访时,仲雍流落荆吴,做隐居的逸民呢?这是凭主观臆断的错误啊。总之,《左传》、《史记》距离古代不远,到了班固的史书则稍晚了。而且班固的这个志,明显属于偶然错乱,看他作《古今人表》,明确记载两个人:武王未灭商之前,有中雍,即仲雍;灭商之后,有虞中,即虞仲。两个人两个名字,前后清清楚楚,只是因为偶然疏忽的缘故,自己导致矛盾,而后来沿袭错误的人,竟然相沿不改而不加考察,这能怎么说呢?

【太师挚适齐章】太师摰诸乐官,是殷纣时人。旧引《汉书·礼乐志》云:殷纣断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用变乱正声,以悦妇人。乐官师瞽抱其器而犇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顔师古注以为即《论语》所记太师挚之属是也。但志文此段实本《尚书·太誓》,《文史记》乃作《太誓》「告于众庶」,即载此文。而《汉志》亦云此书序之言,则此明系《尚书》与书序之可据者。故董仲舒对策亦云: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而《古今人表》则以挚、干、缭、缺等八人列于伯夷、叔齐之下,文王之上,则明是殷纣时人。而世多不解,祗以「适齐」「适蔡」皆周时国名,或用致疑,殊不知《尚书》书序祗言诸侯,原不指定何地而作。鲁论者始以今地实诠之,师古所云追系其地是也。况齐、蔡诸地本是旧名,在商时已有之,周但因其地而封国焉耳。故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考王封非子为附庸而邑之秦,皆先名其地而后封之者。况蔡为包牺蓍蔡之地,因以名蔡国。《语文王诹于蔡》原注:蔡公殷臣。而《乐记》曰:「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又曰:「齐者三代之遗声也」,则齐在夏、殷已先有之。又况太公封齐,有旅人谓齐地营丘难得易失,太公遂急行而于是,果有莱侯之争,则强齐之名著在周前。又况河亦古地,《夏书》有「因民弗忍距于河」,《国语》有「武丁自河徂亳」,语后儒少见多怪,而师古诸注又不能晰,遂致以《尚书》古经置若罔闻,反杜撰为夫子正乐、乐官奔散之说。夫夫子正乐,但系私定,未闻改正于朝庙。乐官何从知之?且春秋时事系左丘明目击所记,虽纎毫必载,岂有如此大事而不一书再书者?何贸贸也。

太师挚,摰字是疵字。其又云师势之始,《闗雎》之乱,此师挚又是一人。虽《闗雎》为《周南》之诗,正在纣与文王之时,然此是鲁人与人表所记不同。考《周本纪》,太师疵,少师彊,抱其乐器而犇周。疵与彊即挚与阳两音相近之名。虽《书·微子》篇亦有太师、少师,是公孤名,太师箕子,少师比干。然此上文已有杀王子比干、囚箕子语,则接云太师、少师是乐官,非箕、比也。观《殷本纪》亦云剖比干,囚箕子,殷之太师、少师乃持其乐器奔周,是也。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谓乐三奏也。大食,朔望食也。」又《白虎通》云:「王者平旦食、昼食、晡食、暮食,凡四饭;诸侯三饭,大夫再饭。」此虽是周制,然王者等杀,或不相逺。此有四饭,非鲁侯可知。

【周有八士节】集注:或曰成王时人,此本郑康成说;或曰宣王时人,此本马融、刘向说。然总无考据。惟《晋语》胥臣谓晋文曰:“文王即位,询于八虞。”贾氏注:“周八士皆在虞官”,引《论语》十六字为证。此庶外传之有徴者。若《逸周书》:“武王克商,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财,南宫伯适迁九鼎,三巫。”则二名偶同,然亦未见有兄弟八人。即《君奭》五臣马融注:“十乱俱有适名”,然余无他见。如谓“八虞”即南宫氏子,则适非虞官。且《晋语》胥臣于“询八虞”下又曰:“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则在“八虞”外别有南宫氏,难强同矣。况“八虞”“八士”有名无氏,在古今人表,每多此等。至于“一母四乳”,则见于董仲舒《春秋繁露》,有云:“四产得八男,皆君子雄俊,此天之所以兴周也。”此或当时去古未逺,师承有据之言。

【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至末】倦即古劵字,传与劵皆古印契传信之物。葢传者,传也。旧以两行书缯帛,分持其一,凡出入闗者,必合之乃得过,因谓之传。而其后或用棨刻木为合符,史称传信为符信,是也。劵者,契也,以木牍为要约之书,用刀剖之,屈曲犬牙,分持其一以为信。韩子所谓宋人得遗契而数其齿是也。是传与劵皆彼此授受传信之物,一如教者之与学人,两相印契,故借其名曰传,曰劵。劵即传也。说文徐注曰:“今用传字,无复作劵

译【太师挚适齐章】太师挚是乐官,是殷纣王时代的人。旧时引用《汉书·礼乐志》说:殷纣王废弃先祖的雅乐,创作淫靡之声,用来扰乱正统音乐,以取悦妇人。乐官师瞽抱着乐器四散奔逃,有的投奔诸侯,有的逃入河海。颜师古注释认为这就是《论语》所记载的太师挚之类的人。但是《汉书·礼乐志》这段文字实际上本于《尚书·太誓》,《史记》则将其作为《太誓》中“告于众庶”的内容,即记载了这段文字。而《汉书·礼乐志》也说这是《尚书》序言的话,那么这显然就是《尚书》及其序言中可以依据的证据。所以董仲舒对策也说:纣王违背天意,残暴对待万物,杀戮贤能明智、坚守职守的人,他们都奔走逃亡,进入河海。而《古今人表》将挚、干、缭、缺等八人列在伯夷、叔齐之下,文王之上,那么他们显然是殷纣王时代的人。然而世人大多不理解,只因为“适齐”、“适蔡”都是周代的国名,因而产生怀疑,殊不知《尚书》序言只说诸侯,原本没有指定具体地点。《鲁论语》才开始用当时的地名来具体解释,颜师古所说的追补其地名的说法是正确的。况且齐、蔡等地本是旧名,在商代就已经存在,周代只是沿用这些地名来分封诸侯国罢了。所以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周考王封非子为附庸并赐邑于秦,都是先有地名而后才分封的。况且蔡是包牺氏蓍蔡之地,因此以蔡为国名。《尚书·文王诹于蔡》原注说:蔡公是殷朝的臣子。而《乐记》说:“温和善良而能决断的人适宜歌唱齐声”,又说:“齐声是夏、商、周三代的遗声”,那么齐地在夏、商时就已经存在了。又况且姜太公被封于齐,有旅人说齐地营丘难以得到但容易失去,太公于是急速前往,果然有莱侯争夺,那么强大的齐国之名在周代之前就已经著录了。又况且河也是古地名,《夏书》有“因民不忍抗拒于河”,《国语》有“武丁从河迁徙到亳”,后世儒者见识少而多怪,而颜师古等人的注释又不能辨析清楚,于是导致对《尚书》古经视若无睹,反而杜撰出孔子正乐、乐官奔散的说法。孔子正乐,只是私人整理,未曾听说在朝廷宗庙中改正。乐官从哪里得知?况且春秋时期的事情是左丘明亲眼所见所记,即使细微之处也必定记载,哪有如此大事而不反复记载的呢?为何如此轻率呢。

太师挚,挚字是疵字。文中又说“师挚之始”,《关雎》之乱,这个师挚又是另一个人。虽然《关雎》是《周南》的诗,正值纣王与文王之时,但这与《鲁论语》和《古今人表》所记载的不同。考察《周本纪》,太师疵,少师彊,抱着乐器奔逃到周。疵与彊就是挚与阳两个音近的名字。虽然《尚书·微子》篇也有太师、少师,这是公孤的名号,太师是箕子,少师是比干。然而上文已有杀王子比干、囚禁箕子的话,那么接着说的太师、少师是乐官,不是箕子和比干。看《殷本纪》也说剖开比干,囚禁箕子,殷朝的太师、少师于是拿着乐器奔逃到周,就是这样。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是说音乐演奏三次。大食,是朔望日的饮食。”又《白虎通》说:“王者早晨吃饭、中午吃饭、傍晚吃饭、晚上吃饭,共四次;诸侯三次,大夫两次。”这虽然是周代的制度,但王者等级递减,或许相差不远。这里有四次饮食,可知不是鲁侯。

【周有八士节】集注:有人说他们是成王时代的人,这本于郑康成的说法;有人说他们是宣王时代的人,这本于马融、刘向的说法。然而都没有考证依据。只有《晋语》中胥臣对晋文公说:“文王即位,咨询于八虞。”贾氏注释:“周朝的八士都在虞官”,引用《论语》十六字作为证据。这大概是外传中有证据的。如果《逸周书》说:“武王攻克商朝,于是命令南宫忽震动鹿台的财宝,南宫伯适迁移九鼎,三巫。”那么两个名字偶然相同,然而也没有见到有兄弟八人。即使《君奭》五臣马融注说:“十乱都有适名”,然而其余没有别的记载。如果说“八虞”就是南宫氏的儿子,那么适就不是虞官。况且《晋语》中胥臣在“咨询八虞”之下又说:“度量于闳夭而谋划于南宫”,那么在“八虞”之外另有南宫氏,难以强行等同了。况且“八虞”、“八士”有名无氏,在《古今人表》中,常常有很多这类情况。至于“一母四乳”,则见于董仲舒《春秋繁露》,有说:“四产得到八个男孩,都是君子雄俊,这是上天用来兴盛周朝的原因。”这或许是当时距离古代不远,师承有据的话。

【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至末】倦即古劵字,传与劵都是古代印契传信的物品。大概传,是传达的意思。旧时用两行书在缯帛上,分持其一,凡是出入关卡的人,必须合在一起才能通过,因此称为传。后来有时用棨刻木作为合符,史称传信为符信,就是这样。劵,是契约,用木牍作为约定的文书,用刀剖开,屈曲如犬牙,分持其一作为信物。韩子所说的宋人得到遗失的契约而数其齿就是这样。所以传与劵都是彼此授受传信的物品,就像教者与学人,两相印契,所以借其名曰传,曰劵。劵就是传。《说文》徐注说:“现在用传字,不再作劵”

。”可验也。倦即劵也。周礼考工记辅人左不劵后,郑注谓劵字即今倦字,可验也。先传后劵,两俱借义,虚实相当,了无掎蹠,而旧注失考,解作厌倦之倦。夫教不倦,而可以倦乎?若以倦作懈解,则后已懈矣,又懈乎?

译这可以验证。倦就是劵。《周礼·考工记》中辅人篇说“左不劵后”,郑玄注解说“劵”字就是现在的“倦”字,这可以验证。先说“传”后说“劵”,两者都是借义,虚实相当,毫无矛盾,而旧注没有考证,解释为厌倦的“倦”。教导人不知疲倦,难道可以疲倦吗?如果把“倦”解释为懈怠,那么后面已经懈怠了,又怎么还能懈怠呢?

传有二音,或谓师传之「传」当作平声,邮传之「传」当作去声,此尤不通之甚者。夫师传者,或以前而授之后,或以此而禅之彼,正如驿传、闗传然。所谓传递,亦所谓传导也。师传、老传、传室、传国与乘传、驰传,皆一「传」字,有何异音?

徐仲山传是斋日记》曰:先传后倦,譬之草木之区别,本文直下,后人多不遵其说。莫是子夏语中须补出「教无差等」一义否?当时于古小学防次,问刘蕺山先生。先生曰:「何必然?此是子游客说,子夏主说不在是,则不必补矣。」其说甚隠,后以问张南士。南士曰:「先生此言亦不惬,此一补耳。子夏本欲晓譬子游,且示门弟子,惟恐其意之不出,乃其意尽在言外,必需在傍搀一语,如传婢之助嘤呦。窃恐子夏在当时必不出此。今试诵之:君子之道下,必需搀曰「其立教之方原无异同」,然后可接「先传后倦」句。「先传后倦」下,必需搀曰「但学者之质自有髙下」,然后可接「草木区别」句。「草木区别」下,必需搀曰「若不问其质而概施以教,是诬之也」,然后可接「焉可诬也」句。「焉可诬也」下,必需搀曰「乃若生质本自悬殊,而教之无分次第,则本末兼该而始终一致」,然后可接「有始有卒」句。是子夏所欲言之本意,壹概嗫嚅,虚前歇后,并不作一实语。主说之未明,而何有客辨?且两「君子之道」在本文相应,今训诂反不应尝拟于上句「君子之道」当搀曰「君子立教无方」,于下句「君子之道」又当搀曰「君子教不邋等」。然则成何篇章矣!

汉王贡两龚鲍传赞有云:「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黙或语,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又薛宣传:「宣令薛恭尹赏换县,移书劳勉之曰:『昔孟公绰优于赵魏而不宜滕薛,故或以德显,或以功举。君子之道,焉可怃也?』」注:「怃同也。」此《论语》子夏之言,谓行业不同,所守各异,惟圣人为能体备之。此皆以先传后倦,直接区别之证。

【堂堂乎张也节】堂堂,夸大之称。惟夸大不亲切,故难并为仁。若止容貌脩饰,则彼自不足于人,何有?《魏武兵书》无击堂堂之阵,《越絶书》去此邦堂堂,披山带河。《汉书》“堂堂乎张”,后汉《隗嚣传》“区区两郡以御堂堂之锋”,皆以相对难近为言。

【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旧注包咸曰:困极也。信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禄所以长终也。集注不然: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絶矣。此似易解,而实不然者,《尚书》今文无《大禹谟》“咨尔舜”二十二字,不知在《尚书》何篇。至孔壁书出,始见其文在《大禹谟》。且《论语》引书,每散防其文,聨缀数处,此与孔壁《大禹谟》中原文大异,且实非虞书《尧曰》之本。故包子良注虽费解,而实是也。集注虽易解,然未必是也。阎潜丘云:四海困穷,是儆辞;天禄永终,是勉词。四海当念其困穷,天禄当期其永终。虽与子良说亦稍有异见,而其防则同。葢“天禄永终”则断无作“永絶”解者。潜丘尝谓汉魏以还俱解“永”长,“典午”以后始解“永”絶,此正古今升降之辨。如《金縢》“惟永终是图”,《周易·归妹》象词“君子以永终知敝”,则“永终”二字原非恶词。故汉魏用经语者,班彪《王命论》云:“福祚流于子孙,天禄其永终矣。”隽不疑谓暴胜之曰:“树功▯名,永终天禄。”韦贤传匡衡曰:“其道应天,故天禄永终。”灵帝立皇后诏曰:“无替朕命,永终天禄。”凡用此语者,无不以“永长”为辞。自新莽以后,魏晋五代皆用《尧曰》文作禅位之册,而策书引经前后顿异,此考之列史而昭然者。汉献禅位于魏册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魏使郑冲奉册于晋王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汉武立子齐王闳防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吴大帝告天文曰:“左右有吴,永终天禄。”皆作“永长”解。及三国以后,《魏志》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禅位文皇帝又曰:“山阳公昔知天命永终于

译“传”字有两个读音,有人主张“师传”的“传”应读平声,“邮传”的“传”应读去声,这是特别不通的说法。所谓师传,无论是前人传授给后人,还是以此禅让给彼,都如同驿传、关传一样。所谓传递,也就是传导。师传、老传、传室、传国与乘传、驰传,都是同一个“传”字,有什么不同的读音呢?

《徐仲山传是斋日记》说:“先传后倦”好比草木的区别,原文直接下来,后人大多不遵从这种说法。莫非是子夏的话中需要补出“教无差等”这一层意思吗?当时我在古小学问刘蕺山先生。先生说:“何必这样?这是子游的客说,子夏的主说并不在此,就不必补了。”他的说法很隐晦,后来我问张南士。南士说:“先生的话也不妥帖,这只是一个补语。子夏本意是想晓谕子游,并且开示门弟子,只怕他的意思表达不出来,于是他的意思全在言外,必须在旁边搀入一句话,就像传婢帮助发声一样。我猜想子夏在当时一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现在试着诵读:‘君子之道’下面,必须搀入‘其立教之方原无异同’,然后才能接‘先传后倦’一句。‘先传后倦’下面,必须搀入‘但学者之质自有高下’,然后才能接‘草木区别’一句。‘草木区别’下面,必须搀入‘若不问其资质而一概施教,这是诬蔑’,然后才能接‘焉可诬也’一句。‘焉可诬也’下面,必须搀入‘然而如果生质本来悬殊,而教导不分次第,则本末兼该而始终一致’,然后才能接‘有始有卒’一句。这是子夏想要表达的本意,一概吞吞吐吐,虚前歇后,并不说一句实在话。主说尚且不明,哪里还有客辨?而且两个‘君子之道’在原文中是相应的,现在训诂反而不应。曾拟在上句‘君子之道’处搀入‘君子立教无方’,在下句‘君子之道’处又搀入‘君子教无差等’。然而这成了什么篇章呢!”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中有云:“《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譬如草木,区以别矣。”又《薛宣传》:“宣令薛恭、尹赏换县,移书劳勉他们说:‘昔孟公绰优于赵魏而不宜滕薛,故或以德显,或以功举。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注:“诬同也。”这是《论语》子夏的话,谓行业不同,所守各异,只有圣人才能体备之。这都是以“先传后倦”直接“区别”的证据。

【堂堂乎张也节】堂堂,是夸大的称呼。因为夸大不亲切,所以难以并称为仁。如果只是容貌修饰,那么他自己就不足以对人,有什么呢?《魏武兵书》说不要攻击堂堂之阵,《越绝书》说离开这个邦国堂堂,披山带河。《汉书》“堂堂乎张”,后汉《隗嚣传》“区区两郡以御堂堂之锋”,都是以相对难近为言。

【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旧注包咸说:困,极也。信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禄所以长终也。集注不以为然: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这似乎容易理解,但实际上不对,《尚书》今文没有《大禹谟》“咨尔舜”二十二字,不知在《尚书》何篇。直到孔壁书出土,才见到其文在《大禹谟》。况且《论语》引书,往往散漫其文,联缀数处,这与孔壁《大禹谟》中原文大不相同,而且确实不是虞书《尧曰》的本意。所以包咸的注虽然费解,但实际上是对的。集注虽然易解,但未必是对的。阎潜丘说:四海困穷,是儆辞;天禄永终,是勉词。四海应当念其困穷,天禄应当期其永终。虽然与包咸的说法稍有不同,但其旨意相同。大概“天禄永终”决无作“永绝”解的。潜丘曾说汉魏以来都解“永”为长,“典午”以后才开始解“永”为绝,这正是古今升降之辨。如《金縢》“惟永终是图”,《周易·归妹》象词“君子以永终知敝”,则“永终”二字原非恶词。所以汉魏用经语者,班彪《王命论》云:“福祚流于子孙,天禄其永终矣。”隽不疑谓暴胜之曰:“树功立名,永终天禄。”韦贤传匡衡曰:“其道应天,故天禄永终。”灵帝立皇后诏曰:“无替朕命,永终天禄。”凡用此语者,无不以“永长”为辞。自新莽以后,魏晋五代皆用《尧曰》文作禅位之册,而策书引经前后顿异,这在列史中考察是昭然若揭的。汉献禅位于魏册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魏使郑冲奉册于晋王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汉武立子齐王闳诏曰:“允执其中,天禄永终。”吴大帝告天文曰:“左右有吴,永终天禄。”皆作“永长”解。及三国以后,《魏志》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禅位文皇帝又曰:“山阳公昔知天命永终于

已,深观厯数,久在圣躬,因诏禅位于晋。”而嗣后宋、齐、梁、陈,其文一辙皆曰:“敬禅神器,授帝位于尔躬,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于戏王。”其“允执厥中,仪刑前典,以副昊天之望。”于是皆以“其中”为“厥中”,以“天禄永终”继“困穷”之后为却位絶天之辞。而于是防书改即论语》亦俱改矣,此实经籍文体升降前后一大闗节,而注其书者,安可姑置之不一察也?

译罢了,深入考察历数,长久在于圣上自身,于是下诏禅让帝位给晋朝。”而此后宋、齐、梁、陈,其文辞如出一辙,都说:“恭敬地禅让帝位,将帝位授予您,四海困顿穷乏,天命永远终结于戏王。”其“真诚地执守中正,效法前代典章,以符合上天的期望。”于是都将“其中”改为“厥中”,将“天禄永终”接在“困穷”之后,作为退位断绝天命的言辞。而于是《尚书》修改了,《论语》也全都跟着修改了,这实在是经籍文体前后升降的一大关键,而注释这些书籍的人,怎么可以对此不加考察呢?

【予小子履节】予小子履一段亦不标何书,但其文在《尚书·汤诰》中。按《墨子·兼爱》篇亦引“予小子履”诸句为《汤誓》文,而孔安国注《论语》直曰“见《墨子》引《汤誓》词”。若其尔,“万方有罪”四句则与《国语》内史过引《汤誓》曰“余一人有臯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予一人”诸句正同。是旧来《汤誓》原有,为今文《汤誓》所无有者,此必旧来师承原有以“诰”名“誓”者。观《国语》《墨子》两引《汤誓》,而今文两无之,必有故也。不然,安国注《尚书》明有《汤诰》,而此反注曰“见《墨子》引《汤誓》词”,是岂安国与《国语》《墨子》皆不识“诰”字与?抑何恶于“诰”而两家各引各?于此字有误与?好古者思之。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知命,即《易传》“乐天知命”。夫子知天命之命,若吉凶祸福,则听之而已,何必知之?宋人讲学,耻言祸福,而独于此节反以知天命为非,此何说与?陈晦伯作《稽疑》,引《韩诗》及董仲舒对策为解,此真汉儒有师承之言。《韩诗外传》云:“天之所生,皆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则无仁义礼智顺善之心,谓之小人。”故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董仲舒策曰:“天令之谓命,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羣生,贵于物也。”故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仪礼智,安处善乐,循理谓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此之谓也。

  论语稽求篇卷七

译【予小子履节】“予小子履”这一段也没有标明出自哪本书,但它的文字见于《尚书·汤诰》。查《墨子·兼爱》篇也引用“予小子履”等句作为《汤誓》的文辞,而孔安国注解《论语》时直接说“见于《墨子》所引《汤誓》的词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万方有罪”这四句,就与《国语》中内史过所引《汤誓》“我一人有过失无法弥补,万人的罪责都在我一人身上”等句完全相同。这说明古本《汤誓》原本就有这些内容,而今文《汤誓》中没有,这必定是因为古代师承中原本就有将“诰”称为“誓”的情况。看《国语》和《墨子》都引用《汤誓》,而今文《尚书》两篇中都没有,必定是有原因的。否则,孔安国注解《尚书》时明明有《汤诰》,这里反而注解说“见于《墨子》引《汤誓》的词句”,这难道是孔安国与《国语》、《墨子》都不认识“诰”字吗?还是为什么厌恶“诰”字,导致两家各自引用各自的版本?或者是这个字有误?喜好古学的人请思考这个问题。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知命,就是《易传》所说的“乐天知命”。孔子所知的天命之“命”,如果是吉凶祸福,那就听任它罢了,何必一定要知道呢?宋代人讲学,以谈论祸福为耻,却唯独在这一节反而认为知天命是不对的,这是什么说法呢?陈晦伯撰写《稽疑》,引用《韩诗》以及董仲舒的对策来解释,这才是汉代儒者有师承依据的说法。《韩诗外传》说:“上天所生的人,都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不知道上天赋予生命的道理,就没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这就叫小人。”所以说:“不知命,就不能成为君子。”董仲舒的对策说:“上天的命令叫做命,人接受天命于天,本来超然不同于众生物,比万物尊贵。”所以说:“天地本性中,人最为尊贵,明白天性,知道自己在万物中尊贵,然后才知道仁义礼智,安于善行而快乐,遵循理法这就叫君子。”所以孔子说:“不知命,就不能成为君子。”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论语稽求篇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