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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御纂春秋直解二

第十二卷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37 段

子弟,目君以目,郑伯知其为弟也。称兵争国,则不书弟与公子。以不称弟,知其争国也。胜而去之,曰:“克亲而兵之,可伤矣。”于鄢逺也巳,奔鄢,又克之,甚之也。

译对于子弟,用看待君主的目光看待他,郑伯知道他是自己的弟弟。如果动武争夺国家,史书就不记载“弟”和“公子”的称谓。因为不称“弟”,就知道他是为了争夺国家。战胜并驱逐了他,说:“战胜亲人并动武相向,令人伤痛啊。”在鄢地已经很远,逃奔到鄢,又战胜了他,这是极言其过分。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

繋王于天,眀王者当钦若天道,欲循名以尽其实,又以见尊王,即所以尊天。不尊王,则获罪于天也。宰统百官,天子之卿也。或名,或字,或爵,因旧史也。繋仲子于恵公者,恵公宠仲子若夫人,兆祸端也。然究未立之为夫人,故止曰仲子。而隠公寻父志,而以其卒赴于王,成父过也。平王不正其非夫人而赗之,壊王纲也。其后桓怵邪谋而为簒逆,蔑天伦也。仲子之名一正,而平与恵、隠、桓之失皆着,故曰「春秋之志微而彰」。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孰及之?公也。隠、桓皆宋出,而桓母则武公之子也。王赗仲子,公不自安,而释先君之怨以求成焉。宋防公不自来,而使其臣曰:「宋人,外卑者也。其地以国宿,亦与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伯畿内诸侯为王卿士,祭周公之裔,故与鲁为好。书来,非事也,故不称使。非王命,则私交也。结内近以侦国,挟外援以要君,则乱之所由阶。谨私交,杜朋党之渐也。

  公子益师卒

内臣书卒者,皆卿也。大国之卿,三命受王命,而为君佐,国之治乱与有责焉。卒之者,重之,且以尊君命也。程子曰:「时不请命,故卒不书。官不与其为卿也。称公子,以公子故,使为卿也。」是也。益师者,众氏之始也。诸侯世国,大夫不世官。卿世,则臣柄国,而公室卑矣。书之,抑以为戒也。

  二年

  春公防戎于潜

周官》行人曰:「时防以发四方之禁。」盖天子非时而合诸侯,以禁止天下之不义。《春秋》书诸侯之防,皆非王事,而私防耳。戎,徐戎,在鲁东,举号无爵也。潜鲁地,防戎,修恵公之好也。非王事,而修私好于同列,且非宜,况戎乎?

  夏五月莒人入向

莒、向皆国名。凡用兵,君将不言帅师;君重于师也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或不详,亦称人。书入不顺也。胡安国曰:「非王命而入国,不臣也;擅兴兵而王不讨,焉不君也。」

  无骇帅师入极

无骇,鲁卿也。不氏,未赐族也。书「帅师」,志用众也。极,亦国名。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公羊曰:「及我欲之,如蔑之盟。公求好于邾,是鲁欲也。前此潜之防,公辞戎盟。今复以请,而盟于唐,非鲁欲矣。」盖鲁与他国盟,皆书「及」,别内外之辞,不必皆鲁欲也。惟兵事则内外皆主欲战者而书「及」,重之也。自治有道,御侮有方,防戎非礼也,盟戎非策也。防且不可,况盟乎?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履緰纪卿也。卿为君逆,称逆女。女者,従父所称之辞。公自主婚也,卿为君逆。至其国而君逆于所馆,所谓大婚既至,冕而亲迎是也。礼之节也。伯姬者,先公之长女也。内女为诸侯夫人,书归者五,而纪伯姬独书逆。以后遭纪之变,而闵之,且其娣叔姬之贤不可不录。故叔姬之归不得略,而于伯姬之归特书逆,以眀其为嫡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宻

左氏曰:「鲁故也。」向近鲁,而莒入之。莒、鲁之争,自此始。纪婚鲁,故为鲁盟。莒、纪侯爵子伯讹也。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公夫人也,书薨。眀齐也,夫人与君其尊同也。先薨不葬,眀顺也。夫人之义,従君者也。后有合▯之事也。不地者,妇人无外事,有常处也。尊同则位正,顺昭则化行。

  郑人伐卫

左氏曰:「讨公孙滑之乱也。」声罪致讨,曰伐。征伐,天子之大权,自诸侯出,非礼也。私防盟,则结党以要君;専侵伐,则称兵以叛上。春秋皆恶之,止乱也。

  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己巳二月朔,也不书朔,史失之也。日月共行于天,而各有道。嵗凡十二防,防而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揜日而食。不言月揜日,止书「日有食之」者,抑隂而存阳也。日食必书,教人君以恐惧修省之道也。克谨天戒,则虽有象而无其应;弗克畏天,灾咎之来必矣。

  三月庚戌天

译秋季七月,周天子派遣宰咺前来送还惠公夫人仲子的助丧财物。

将“王”系于“天”,是为了表明王者应当恭敬地顺应天道,想要通过遵循名分来穷尽其实质,同时也借此显示尊崇周王,也就是尊崇上天。不尊崇周王,就会获罪于天。宰是统领百官的官职,是天子的卿。宰咺或称名,或称字,或称爵位,是沿袭旧史的记载。将仲子系于惠公,是因为惠公宠爱仲子如同夫人,这是祸端的征兆。然而终究没有正式立她为夫人,所以只称仲子。而隐公遵循父亲的遗志,将她去世的消息报知周王,成全了父亲的过错。平王不纠正她不是夫人的事实而给予助丧财物,破坏了天子的纲纪。后来桓公因邪念而发动篡位叛乱,蔑视了天伦。仲子的名分一旦纠正,平王与惠公、隐公、桓公的过失就都显露出来了,所以说“春秋的旨意微妙而显明”。

九月,鲁隐公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与谁结盟?是隐公。隐公和桓公都是宋国出生的,而桓公的母亲是宋武公的女儿。周王给仲子助丧财物,隐公心中不安,于是放下先君的怨恨以求和解。宋国防备隐公不会主动前来,所以派遣臣子说:“宋人,是地位卑微的人。他们的封地以国名宿来称呼,也是参与的意思。”

冬季十二月,祭伯前来。

祭伯是王畿内的诸侯,担任周王的卿士,是祭周公的后裔,所以与鲁国交好。记载他前来,不是因为公事,所以不称“使”。不是王的命令,就是私人交往。勾结内部近臣以窥探国家,挟持外部援助以要挟君主,这就是动乱的阶梯。谨慎对待私人交往,是为了杜绝朋党的萌芽。

公子益师去世。

国内大臣记载去世的,都是卿。大国的卿,经过三次任命接受王命,作为君主的辅佐,国家的治乱与他们有责。记载去世,是重视他们,并且为了尊重君主的任命。程颐说:“当时没有请求王命,所以去世不记载。官职不认为他是卿。称公子,是因为公子的缘故,让他担任卿。”这是对的。益师,是众氏的始祖。诸侯世代拥有封国,大夫不世代拥有官职。如果卿世代拥有官职,那么臣子把持国政,公室就会衰微了。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抑制并作为警戒。

二年

春季,隐公在潜地会见戎人。

《周官》行人篇说:“适时会见以发布四方禁令。”大概天子不合时宜地会合诸侯,是为了禁止天下的不义行为。《春秋》记载诸侯的会见,都是非王事,而是私人会见。戎,是徐戎,在鲁国东部,只举号不称爵位。潜是鲁地,会见戎人,是修好惠公时的友好关系。不是王事,却与同列修好私人关系,尚且不合宜,何况是戎人呢?

夏季五月,莒人侵入向国。

莒、向都是国名。凡是用兵,君主亲自率领军队不说“帅师”;君主重于军队将领,尊重军队众多,称某帅师;将领尊重军队少,称将;将领卑贱军队众多,称师;将领卑贱军队少,称人。或者不详,也称人。记载“入”,是不顺的意思。胡安国说:“没有王命而侵入他国,是不臣;擅自兴兵而王不讨伐,是不君。”

无骇率领军队侵入极国。

无骇,是鲁国的卿。不称氏,是因为还没有赐族。记载“帅师”,是志在用众。极,也是国名。

秋季八月庚辰日,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公羊传》说:“及,是我方想要的,就像蔑地的盟约。隐公向邾国求好,这是鲁国想要的。此前在潜地的会见,隐公辞谢了戎人的盟约。现在再次请求,而在唐地结盟,就不是鲁国想要的了。”大概鲁国与他国结盟,都书“及”,是区别内外的辞令,不一定都是鲁国想要的。只有军事行动,内外都主张战争的一方书“及”,是重视的意思。治理国家有道,抵御外侮有方,会见戎人是不合礼的,与戎人结盟是不合策略的。会见尚且不可以,何况结盟呢?

九月,纪国的履緰前来迎娶女子。

冬季十月,伯姬嫁到纪国。

履緰是纪国的卿。卿为君主迎娶,称逆女。女,是跟随父亲所称的辞令。公自主婚,卿为君主迎娶。到达该国后,君主在馆舍迎娶,所谓大婚既至,戴冕亲迎,就是这样的。这是礼节的节制。伯姬,是先公的长女。国内女子成为诸侯夫人,记载“归”的有五次,而纪国的伯姬唯独记载“逆”。因为后来遭遇纪国的变故,而怜悯她,并且她的妹妹叔姬的贤德不可不记录。所以叔姬的出嫁不能省略,而在伯姬的出嫁上特别记载“逆”,以表明她是嫡女。

纪子伯与莒子在宻地结盟。

《左传》说:“这是鲁国的缘故。”向国靠近鲁国,而莒国侵入了它。莒国与鲁国的争夺,从此开始。纪国与鲁国通婚,所以为鲁国结盟。莒、纪的爵位是侯爵,子伯是讹误。

十二月乙卯日,夫人子氏去世。

是隐公的夫人,记载“薨”。表明与齐国相同,夫人与君主的尊贵相同。先去世不埋葬,表明顺从。夫人的道义,是顺从君主的。后来有合葬的事情。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妇人没有外事,有固定的处所。尊贵相同则地位端正,顺从昭示则教化施行。

郑国人讨伐卫国。

《左传》说:“讨伐公孙滑的叛乱。”声罪致讨,称为伐。征伐,是天子的重大权力,出自诸侯,是不合礼的。私自结盟,就是结党要挟君主;专断侵伐,就是举兵叛上。《春秋》都厌恶这些,是为了制止动乱。

三年

春季,周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己巳是二月初一,不记载初一,是史官的失误。日月共同行于天上,而各有轨道。一年共有十二次交会,每次交会东西同度,南北同道,那么月亮遮蔽太阳而发生日食。不说月亮遮蔽太阳,只记载“日有食之”,是抑制阴而保存阳。日食必定记载,是教导人君恐惧修省的道理。能够谨慎对待天戒,那么虽然有象而无其应;不能畏惧上天,灾祸的到来就必然了。

三月庚戌日,天

王崩

崩者,上坠之形;不名者,臣子之辞。鲁不敢名公,天下均不敢名王也。《春秋》厯十有二王:桓、襄、匡、简、景、志。崩、志葬者,赴告及鲁,防之也。平、恵、定、灵,志崩不志▯者,赴告虽及鲁,不防也。荘、僖、顷,崩▯皆不志者,王室不赴,鲁亦不防也。不赴,内臣之罪;不防,外臣之罪也。

译周王驾崩。

“崩”字,是形容天子像山岳崩塌一样坠落的形态;不直称其名,是臣子对君主的敬辞。鲁国不敢直呼鲁公之名,天下各国也都不敢直呼周王之名。

《春秋》记载了十二位周王的去世:桓王、襄王、匡王、简王、景王、悼王。

记载了“崩”和“葬”的,是因为周王室派使者到鲁国报丧,鲁国也进行了防备(指鲁国大夫前往吊唁或处理相关事务)。

平王、惠王、定王、灵王,只记载了“崩”而没有记载“葬”的,是因为周王室虽然派使者到鲁国报丧,但鲁国没有进行防备。

庄王、僖王、顷王,既没有记载“崩”也没有记载“葬”的,是因为周王室没有派使者报丧,鲁国也就没有进行防备。

不派使者报丧,是周王室内部臣子的罪过;不进行防备,是鲁国外部臣子的罪过。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讥世卿也,因其告丧而以氏书,着尹氏之世执国政也,不名义,不系乎名也。左氏传作君氏,曰声子也,为公故曰君氏。夫国母也,而创为之称于名,则不正;以君之号而繋之为氏,于言则不顺。《春秋》所因者,鲁史旧文也。其曰君氏者,史策之文欤?抑国人之称欤?尹氏见于《诗》《春秋》者屡矣,而君氏不经见,无所据依,当以《公羊传》为正。

  秋武氏子来求赙

非礼也。仲子之赗,天王来归。天王之赙,武氏来求。比而观之,可伤矣。谷梁曰: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书武氏,讥世官也。称子,弱且未命也。不称使,当防未君也。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诸侯曰薨,不书薨,外辞也。鲁君书薨,臣子之辞也。外诸侯不生名,卒则名之。盖史之为道,着姓名,序世次,记事实,眀是非,昭法戒也。卒之知其世也,名之知其人也。以是考其事焉,是非可定,法戒可举矣。然有名有不名,何也?或即位而告为后,同盟而存载,书朝防而具要,约聘告而肃简牍,于其卒赴可知而纪也。非是则其名不可知,或史失之,亦不得而纪也。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左氏曰:「寻卢之盟也,而齐郑之交固矣。郑与卫隙,故结援齐,欲图伯,故树党。」刘实曰:「齐僖资荘以紏合郑,荘亦挟僖以自强,其交固,天下始多,故诸侯遂无王矣。」

  癸未葬宋穆公

卒従外录来告也,葬従内录往防也,故不曰“宋葬穆公”,而曰“葬宋穆公”也。防者,非卿则不书,书其所为之事,其有使往可知也。

  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牟娄,杞邑也。伐者,问罪之辞。服则止耳。従而取其邑,是利之也。故书「伐」以罪其窃王之权,书「取」以恶其夺人之有。隠公之篇,书外取邑者二。陈傅良曰:「春秋之初,犹以取邑为重,是也。后则不胜书矣。」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弑逆大恶,圣人所不忍言。然而必书之者,定乱贼之罪名,欲以行天讨而戒万世也。凡得其罪名者,书名;不得其名者,在当国者,书国。众则书人,公子之亲则书公子,世子则书世子,大夫书氏,不氏因旧史也。既定乱贼之罪名,且着其由来之异,盖儆君父以自修,使随事以慎其微也。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两君相见,有防礼,有遇礼。行防礼,书「防」;行遇礼,书「遇」。纪实也。清,卫地也。左氏曰:「公与宋公为防,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公及宋公遇于清。」其为咨卫乱,眀矣。既而宋与卫伐郑,而公不与,则公志在讨贼,而宋不従,可知矣。及宋乞师,而公辞焉,公其知义矣。乃翚也,固请,而公弗能禁,守义不笃,失其职矣。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伐郑之谋发于卫,州吁弑君而求宠于诸侯。先叙三国恶党贼也。宋公子冯出奔郑,殇公乗州吁之请而以兵防,怼郑之欲纳冯而不忌。州吁之为簒贼,其恶甚矣,故首宋。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公辞宋矣。翚帅师而防宋,是要君,使党贼也。是好人之为贼也,是将敢于自为贼也。方命主兵,无所忌惮,钟巫之祸兆矣。再序四国,盖于党贼者有余恶焉。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州吁自立,而斥其名,正其为贼也。称人,众辞也。杀之者石碏,而书人,眀非碏之私讨,而人皆欲讨,亦夫人之所得讨也。公羊子曰:“称人者,讨贼之辞,是也。”定大恶之名,严党贼之罪,予讨贼之义,广讨贼之途,贼始无所容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州吁二月弑君,而四国连兵,欲定其位,故久然后能杀之。濮,陈地,陈亦有助焉。其党贼也,罪之;其助讨也,予之,是非之公也。后此,宋求万于陈,鲁求庆父于莒,皆责赂而后与。今陈不匿贼,取赂,犹知畏义焉耳。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杀州吁者,石碏也;则迎晋者,亦碏也。乃不同碏于尹氏之立王子朝

译夏季四月辛卯日,尹氏去世。

这是讥讽世卿制度。因为鲁国报告丧事,所以用“氏”来记载,以彰显尹氏世代执掌国家政权的地位,不称其名,也不依附于名。《左传》记载为“君氏”,说是声子,因为她是国君的母亲,所以称为“君氏”。国君的母亲,却在名字上另创称呼,这是不端正的;用国君的称号来作为她的氏,在言语上也不顺当。《春秋》所依据的,是鲁国史官的旧文。那“君氏”的说法,是史册上的文字呢?还是国人的称呼呢?尹氏在《诗经》和《春秋》中屡次出现,而“君氏”则从未在经文中见过,没有依据,应当以《公羊传》的说法为正确。

秋季,武氏子来请求赙赠。

这是不合礼制的。仲子去世,周天子送来赗赠;周天子去世,武氏却来请求赙赠。对比来看,令人伤感。《谷梁传》说:周天子虽然不向鲁国请求,鲁国不可以不赠送;鲁国虽然不赠送给周天子,周天子也不可以请求。请求,是说得到与否还不可知的措辞。记载“武氏”,是讥讽世官制度。称“子”,是因为他年幼且未被正式任命。不称“使”,是因为应当防备他尚未成为国君。

八月庚辰日,宋公和去世。

诸侯去世称为“薨”,不记载“薨”,是对外国诸侯的措辞。鲁国国君去世记载“薨”,是臣子对君主的措辞。外国的诸侯生前不称名,去世则称名。大概史官的职责,在于记载姓名,排列世代次序,记录事实,明辨是非,昭示法度与警戒。记载“卒”让人知道其世代,记载“名”让人知道其人。由此考察其事,是非可以确定,法度与警戒可以举出了。然而有的称名,有的不称名,为什么呢?有的即位后报告为继承人,结盟时存在记载,记载朝聘时具备要约,聘问告丧时严肃简牍,在其去世赴告时可知并记载。如果不是这样,其名就不可知,或者史官失载,也就无法记载了。

冬季,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

《左传》说:“这是重申卢地的盟约,齐郑之间的交情因此坚固。郑国与卫国交恶,所以结交齐国作为援助,想要图谋霸业,所以树立党羽。”刘实说:“齐僖公凭借庄公来纠合郑国,庄公也挟持僖公来自强,他们的交情坚固,天下开始多事,所以诸侯于是无视周王了。”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去世是从外国的记录传来报告,安葬是从内国的记录前往参加,所以不说“宋国安葬穆公”,而说“安葬宋穆公”。参加葬礼,如果不是卿就不记载,记载其所做的事,可知有使者前往。

四年

春季,周王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

牟娄,是杞国的城邑。攻打,是问罪的措辞。如果服罪就停止罢了。跟随攻打并夺取其城邑,这是贪图利益。所以记载“伐”以谴责其窃取天子的权力,记载“取”以厌恶其掠夺他人的所有。在《隐公》篇中,记载外国夺取城邑的有两处。陈傅良说:“春秋初期,还以夺取城邑为重,这是对的。后来就多得不胜记载了。”

戊申日,卫国州吁弑杀其君完。

弑君叛逆是大恶,圣人所不忍心直言。然而必须记载,是为了确定乱贼的罪名,想要实行天讨并警戒万世。凡是能确定其罪名的,称其名;不能确定其名的,在当权者,称其国。众人则称“人”,公子的亲属则称“公子”,世子则称“世子”,大夫称“氏”,不称氏是沿袭旧史。既确定了乱贼的罪名,又彰显其由来之异,大概是警戒君父自我修养,使他们在每件事上谨慎细微之处。

夏季,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两位国君相见,有“会”礼,有“遇”礼。行“会”礼,记载“会”;行“遇”礼,记载“遇”。这是记录实情。清,是卫国的地方。《左传》说:“鲁公与宋公约定相会,未到日期,卫国人来报告动乱,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他们是为了咨询卫国的动乱,很明显。后来宋国与卫国攻打郑国,而鲁公不参与,可知鲁公的志向在于讨伐乱贼,而宋国不听从。等到宋国请求出兵,鲁公推辞了,鲁公是懂得道义的。至于臧孙纥,坚持请求,而鲁公不能禁止,守义不坚定,失职了。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攻打郑国的谋划发端于卫国,州吁弑君后向诸侯求取宠信。先列举三国,是厌恶他们结党附贼。宋公子冯出逃到郑国,宋殇公乘着州吁的请求而发兵,怨恨郑国想要接纳冯而不忌惮。州吁作为篡位贼子,其恶行极深,所以首列宋国。

秋季,臧孙纥率领军队,会同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鲁公已经推辞了宋国。臧孙纥率领军队会同宋国,这是要挟国君,使国君结党附贼。这是喜好让人成为贼子,是将敢于自己成为贼子。违抗君命掌握兵权,无所忌惮,钟巫之祸的征兆出现了。再次列举四国,大概对结党附贼者有更多的厌恶。

九月,卫国人杀州吁于濮地。

州吁自立,而斥其名,是正其为贼。称“人”,是众人的措辞。杀他的是石碏,而记载“人”,是表明这不是石碏的私刑,而是众人都想讨伐,也是众人所能讨伐的。《公羊传》说:“称‘人’,是讨伐贼子的措辞,这是对的。”确定大恶的罪名,严惩结党附贼的罪行,给予讨伐贼子的正义,拓宽讨伐贼子的途径,贼子才开始无处容身。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恐惧了。”州吁二月弑君,而四国连兵,想要确定他的地位,所以很久之后才能杀他。濮,是陈国的地方,陈国也有帮助。他们结党附贼,予以定罪;他们帮助讨伐,予以肯定,这是是非的公正。此后,宋国向陈国索取万邑,鲁国向莒国索取庆父,都是索取贿赂后才给予。现在陈国不藏匿贼子,索取贿赂,还知道畏惧道义呢。

冬季,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

杀州吁的是石碏;那么迎接晋的,也是石碏。然而不将石碏与尹氏拥立王子朝相提并论

而书“卫人眀非碏之私也”,不同晋于齐小白之入于齐而书“卫人之立眀非晋之争也”。州吁讨,而众望在晋,称人者,见碏之従众,晋之得众也。然众可以讨贼,而不可以立君;晋可以为君,而不可以立于众。国承之父也,命出之王也。卫人不请于王,而擅置其君;晋利国人之奉己,而専有其国,皆非也。人可立君,则生事以邀功,市恩以窃国,阶之乱矣。特书“立”以止乱也。

译而史书“卫人拥立州吁并非石碏的私意”,这与晋国不同于齐小白入主齐国而史书“卫人拥立州吁并非晋国争夺”的情况不同。州吁被讨伐,而众人的期望在于晋国,称“人”的,是为了表明石碏顺应众意,晋国得到众人的支持。然而,众人可以讨伐贼寇,却不可以拥立国君;晋国可以成为国君,却不可以由众人拥立。国家的继承来自父亲,君主的任命出自天子。卫国人没有向天子请示,就擅自安置他们的国君;晋国贪图卫国百姓对自己的拥戴,从而独占这个国家,这都是不对的。如果众人可以拥立国君,那么就会制造事端来邀功,施予恩惠来窃取国家,这就成为动乱的阶梯了。特意书写“立”字,是为了制止这种动乱。

五年

  春公观鱼于棠

鱼,渔也。月令:季冬始渔,周之仲春夏之季冬也。渔之时也。然公以为观,而非以为祀也。且于棠逺矣,非地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左氏曰:「卫乱,是以缓。古者诸侯薨,诔于天子,宜以爵配諡。卫侯爵而称公,则彼国臣子之辞,而私諡耳,非礼也。」

  秋卫师入郕

夏葬桓公,秋入郕。缓于送终,而急于入国,不以居防为重也。继州吁之后,而复阻兵修怨,以乱踵乱矣。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宫成而祀,曰考庶子为君,为其母立宫。桓未君而仲子有宫,非礼也。六羽,六佾也。佾舞有干羽,妇人无武事,但陈羽舞,故不谓之佾。鲁僣八佾旧矣。仲子之宫,不敢同于羣庙,故降用六。书初献眀,前此用八之僣也。然用六羽于仲子之宫,则仍僣矣。且止用于仲子之宫,则羣庙仍不改其僣也。其辞微矣。

  邾人郑人伐宋

诸侯以爵序至,用兵则以主者首,戒兴戎也。邾主兵,故序郑上。虽邾见侵于宋,然当告之天王,乃间宋郑之隙,遂结郑以伐之,非其道矣。故罪之。

  螟

虫食苗心,曰螟。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书之,使人君畏天灾,重民命,戒逸欲,启忧勤也。齐履谦曰:「春秋所书,有灾有异。害及于民之谓灾,物反其常之谓异。二者,鲁皆备书诸国,惟异则书。盖灾则事止一国,异则理关天下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臧氏之始也

  宋人伐郑围长▯

报入郛之▯也,入郛之▯,邾主兵而报郑者,欲除冯也。宋殇以冯在郑,而两伐郑。郑之报宋,序于邾下,以郑伯之罪轻也。今宋又伐郑而围其邑,背恵无亲,佳兵虐邻,其罪甚矣。

  六年

  春郑人来输平

输纳也,平者,前有不平,今则释憾而平之也。胡安国曰:「郑输平于鲁,盖以利相结,离宋、鲁之党也。夫平可也,以利平则不可。如以义,虽兴师毒众,而圣人与焉,谓是以杀止杀也。如以利,虽解怨释争,而圣人惧焉,谓是以乱易乱也。」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

郑故也。齐、郑甞盟于石门,今则因郑输平而为此盟。东方之国,齐为大。结郑,结鲁,其党盛矣。书之,以志齐僖小伯之始也。季本曰:鲁离宋党,而与齐为艾之盟;又二年,齐离郑党,而与宋为瓦屋之盟;又二年,齐、鲁复离宋党,而与郑为中邱之盟。倏合倏离,为行私计耳。信义何有焉?此盟之所以不足贵也。

  秋七月

竟时无事,举首月以配时,备四时以成嵗也。此《春秋》所由名乎?时,天时也;月,王月也。眀天人之理,合王者当宪天以出治,无弃时也。

  冬宋人取长葛

前书围志在必取也。围之经年,久▯毒,民肆暴,贪利,其罪甚矣。夫兵以义动,犹宜慎之,况不义乎?君子是以知与夷之不终也。

  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叔姬、伯姬、娣也不偕归,待年也。娣不书,此何以书?贤之也。后纪亡,而归于酅,以全妇道也。▯有其终,故录其始。

  滕侯卒

不日不名,史失之不▯。鲁不防也。

  夏城中丘

书不时也。程子曰:「春秋凡用民力,必书不时。害义,固为罪;虽时,且义亦书。见劳民为重事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今君之兄弟,先君之子,称公子者,其常也。书兄及弟,皆变文也。有讥其私者,有责其薄者,有美其贤者,考于事而可见矣。胡安国曰:「年者,齐僖同母弟也。僖公私之,宠爱异于他弟,施及其子,犹与嫡防。襄公绌之,遂成簒弑之祸。圣人于年来聘,特变文书弟以示贬焉。」是也。所恶于私者,恶其偏,而敎之正也。偏薄则怨,偏厚则骄,骄则多欲,欲而不继,终归于怨,怨乃乱也。仁人之于兄弟,絶偏繋之私,笃友恭之义,以礼定分,人伦正,祸乱息矣。

  秋公伐邾

左氏曰:「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邾、郑伐宋,故也。郑既输平,曷为为宋伐邾?宋及郑平矣,于是伐邾以懐宋。渝蔑之盟

译鲁隐公五年

春季,鲁隐公在棠地观看捕鱼。

鱼,就是捕鱼。《月令》记载:季冬开始捕鱼,周朝的仲春相当于夏历的季冬。这是捕鱼的时节。然而隐公将其作为观赏,而不是为了祭祀。况且棠地遥远,不是合适的地方。

夏季四月,安葬卫桓公。

《左传》说:“卫国发生动乱,因此安葬迟缓。古代诸侯去世,要向天子报告,应当根据爵位来定谥号。卫侯是伯爵却称公,那是卫国臣子的说法,属于私谥,不符合礼制。”

秋季,卫国军队进入郕国。

夏季安葬桓公,秋季就入侵郕国。对送终之事迟缓,对入侵他国却急切,不把居丧守防看得重要。继州吁之后,又阻挠兵事、修结怨恨,以动乱追随动乱。

九月,考祭仲子的宫庙,初次献舞六羽。

宫庙建成而祭祀,称为考。庶子成为国君,为其母亲建立宫庙。桓公尚未即位,仲子就有宫庙,不符合礼制。六羽,就是六佾。佾舞有干戚和羽舞,妇人没有武事,只陈列羽舞,所以不称为佾。鲁国僭用八佾已久。仲子的宫庙,不敢与群庙相同,所以降格使用六佾。记载“初献”,表明在此之前僭用八佾。然而在仲子的宫庙使用六羽,仍然是僭越。况且只在仲子的宫庙使用,那么群庙仍然不改其僭越。其言辞微妙啊。

邾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诸侯按爵位排序,用兵则以主事者为首,警戒兴兵作战。邾国主兵,所以郑国排在上面。虽然邾国被宋国侵犯,但应当向天王报告,却趁着宋郑之间的间隙,于是联合郑国攻打宋国,这不是正道。所以归罪于他们。

发生螟灾。

虫子吃食禾苗的芯,称为螟。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以粮食为天。记载此事,使国君畏惧天灾,重视民命,警戒安逸欲望,开启忧患勤勉。齐履谦说:“《春秋》所记载的,有灾有异。危害百姓的称为灾,事物违背常理的称为异。这两者,鲁国都完备地记载在国家史册中,只有异才特别记载。大概灾祸只涉及一国,而异象则道理关乎天下。”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这是臧氏的始祖。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这是报复进入郛地的缘故,进入郛地的缘故,邾国主兵而报复郑国,是想除掉冯。宋殇公因为冯在郑国,而两次攻打郑国。郑国报复宋国,排在邾国之下,因为郑伯的罪责较轻。现在宋国又攻打郑国并包围其城邑,背弃恩惠、没有亲近,喜好兵事、虐待邻国,其罪责严重了。

鲁隐公六年

春季,郑国人来鲁国输纳和平。

输纳,就是进献。平,就是先前有不平,现在消除怨恨而和好。胡安国说:“郑国向鲁国输纳和平,大概是用利益来结交,离间宋、鲁的党羽。和好是可以的,用利益来和好则不可以。如果出于义,即使兴师动众、毒害百姓,圣人也会赞同,这是以杀止杀。如果出于利,即使解怨释争,圣人也担忧,这是以乱易乱。”

夏季五月辛酉日,鲁隐公在艾地与齐侯会盟。

这是为了郑国的缘故。齐、郑曾在石门结盟,现在因为郑国输纳和平而进行这次会盟。东方各国中,齐国最大。结交郑国,结交鲁国,其党羽强盛了。记载此事,以记录齐僖公小霸业的开始。季本说:鲁国背离宋国党羽,而与齐国在艾地结盟;又过两年,齐国背离郑国党羽,而与宋国在瓦屋结盟;又过两年,齐、鲁再次背离宋国党羽,而与郑国在中邱结盟。忽然联合忽然分离,只是为了行私利罢了。信义何在呢?这就是这次会盟不值得珍视的原因。

秋季七月。

整个季度没有大事,举首月来配属季节,完备四时以成就一年。这就是《春秋》得名的原因吗?时,是天时;月,是王月。阐明天人的道理,合乎王者应当效法上天来施行治理,不废弃时节。

冬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先前记载包围,志在必得。包围长达一年,久困毒害,百姓肆意暴虐,贪图利益,其罪责严重了。军队因义而动,尚且应当谨慎,何况不义呢?君子由此知道与夷不能善终。

鲁隐公七年

春季周历三月,叔姬嫁给纪侯。

叔姬、伯姬、娣没有一同出嫁,是等待成年。娣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赞美她贤德。后来纪国灭亡,她回到酅地,以保全妇道。有善终,所以记录其开始。

滕侯去世。

不记载日期不记载名字,是史官失载。鲁国没有防备。

夏季,修筑城中丘。

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程子说:“《春秋》凡动用民力,必定记载不合时宜。危害道义,固然是罪;即使合时,且合乎道义也记载。可见劳民是重大事件。”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现在君主的兄弟,先君的儿子,称公子的,是常例。记载兄及弟,都是变文。有讥讽其私情的,有责备其薄情的,有赞美其贤德的,考察事实就可以明白。胡安国说:“年,是齐僖公的同母弟。齐僖公偏私他,宠爱不同于其他弟弟,施及他的儿子,还与嫡子相当。襄公废黜他,遂成篡弑之祸。圣人在年来聘问时,特意变文记载弟以示贬斥。”这是正确的。所厌恶于私情的,是厌恶其偏颇,而教导其端正。偏薄则生怨,偏厚则生骄,骄则多欲,欲而不继,最终归于怨,怨则生乱。仁人对待兄弟,断绝偏私之念,笃行友恭之义,以礼确定名分,人伦端正,祸乱平息了。

秋季,鲁隐公攻打邾国。

《左传》说:“秋季,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结盟。隐公攻打邾国,是为宋国讨伐。邾、郑攻打宋国,是旧怨。郑国已经输纳和平,为什么为宋国攻打邾国?宋国与郑国讲和了,于是攻打邾国以安抚宋国。违背蔑地的盟约。”

有所不顾,则前此之输平亦何为也哉?人无信不立,为人伐人,附强凌弱,残己附庸,信义两失矣。」

译如果有所不顾惜,那么此前所付出的代价又算什么呢?人没有信用就无法立足,为人所伐却去伐人,依附强者欺凌弱者,残害自己的附属国,信用和道义都丧失了。」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

凡国名,周公之裔,伯爵也。盖王朝之卿也。程子曰:「周礼时聘,以结诸侯之好。诸侯不修臣职而聘之,非王礼也。」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卿行旅従戎,以众犯之,故书伐着戎之横也。楚邱有二,一在今河南滑县卫邑也,一在今山东曹县,此是也。不繋国,鲁邑也。襄十年,宋公享晋侯于楚邱,鲁邑而后属宋也。王使入境而不能卫,遭难而莫之救,鲁罪大矣。以归罪凡伯,不能死于其职也。

  八年

  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左氏曰:齐侯▯平宋、卫,有防期。宋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垂。盖宋以冯故伐郑,郑以叚故伐卫,故宋、卫有怨于郑。齐之平宋、卫者,欲使与郑释怨也。宋公请卫先相见者,有所谋也,而托于遇,故书以示贬。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

祊者,郑所赐従王有事于泰山汤沐之邑也。归者,不返之辞,彼所欲也。入者,不顺之辞,非已有也。前此输平,今也归祊。先结言而后输赂也。天王所赐,先祖所受,而郑归之,罪郑也;而鲁入之,罪鲁也。且贿赂之行与受同罪,故两书之。自是鲁固与郑,而伐宋之谋成矣。甚矣,利之为害大也。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

不名,史失之。鲁、宋甞盟于宿,不葬,非礼也。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宋卫従齐也。齐侯盟郑于石门,盟鲁于艾,盟宋卫于瓦屋。其志大矣。然假名以求诸侯,而非有平怨之心。既党郑伐宋,又党宋伐鲁。君子屡盟乱,是用长其此谓夫。盟成于齐而首宋,序爵也。春秋之初,犹序王爵,无伯也。桓文以后,皆首伯国,则无王矣。

  八月葬蔡宣公

蔡宿同赴而不同▯卑宿也。天王之赙不归,虽尊弱也。齐晋之▯皆従虽卑强也。吴楚之防,亲送,虽疎大也。滕宿之卒不葬,虽亲小也。可以观世变焉。故《春秋》不徒志葬也。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成纪好也,宻之盟故也。纪莒修好,因为鲁致辞焉。然莒究未甞与鲁通也。今公受郑祊,以赴郑求虑,莒人之议其后,乃为此盟。家▯翁曰:凡公与强国之大夫盟,不书,公讳强国,以无道加公也。与小国之大夫盟,则书,公以公自欲与之盟也。以望国之君而盟小国之臣,公替莒人僣矣。

  螟

频灾频书者,臣当频言之,君当频知之也。君恶闻灾,则臣以灾为讳,讳言灾,谄也;恶闻灾,慢也。民何赖焉?民为▯本,本伤,国従之矣。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无骇,公子展之孙。公命以王父之字为展氏家。▯翁曰:“无骇,以名行。及其死,则赐之族,以王父字为族,是也。”亦有虽为卿而竟不赐族者,如挟柔、溺之后无闻者是也。

  九年

  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南氏季字,王朝之大夫也。王盖再聘隠矣,屡书之,重伤之也。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周之三月,夏之正月也。雨或有之,以大为异,尤以震电为异。癸酉至庚辰,凡八日大雪,遽乗之,更异之异矣。董仲舒曰:「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甚可畏也。」

  挟卒

挟之后,无闻焉。非世卿也。春秋之初,犹近古也;后则无不世者矣。

  夏城郎

郎鲁邑而近宋,不时而城,备宋也。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于防

为郑请齐也,曷为为郑请齐?祊故也。

  十年

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防之防,左云谋伐宋。此之防,左云为师,期伐宋,实成于公。揆厥所由,赂故也。未输平,则党宋;既输平,则党郑。不归所输,则又党宋;既归所输,则又党郑。以是知,利能移人之心也,能败人之信也,能乱人之国也。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兵以主者首,此报长葛不以郑首,何也?郑诈鲁贪,而齐无信,其罪防耳。以国之大小言,则齐先矣。再书翚帅师,恶之也。权臣执兵柄,则君危。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

译冬天,周王派遣凡伯来鲁国聘问。

凡,是国名,周公的后裔,伯爵爵位。大概是周王朝的卿士。程子说:“周礼规定按时聘问,以结好诸侯。诸侯不修臣职而由周王聘问,不符合周王的礼仪。”

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并把他带回去。

卿士出行,随从众多,戎人凭借人多侵犯他,所以史书用“伐”字,彰显戎人的蛮横。楚丘有两个,一个在今河南滑县,是卫国的城邑;一个在今山东曹县,这里指的是后者。不系属国名,因为它是鲁国的城邑。鲁襄公十年,宋公在楚丘宴请晋侯,楚丘后来归属宋国。周王派遣使者入境却不能保护,遭遇危难却无人救援,鲁国的罪过太大了。把罪责归于凡伯,是因为他不能为职责而死。

八年

春天,宋公和卫侯在垂地相会。

左氏说:齐侯调停宋国和卫国的关系,约定了日期。宋国用礼物请求卫国,希望先相见。卫侯答应了,所以在垂地相会。大概是因为宋国因冯的缘故攻打郑国,郑国因叚的缘故攻打卫国,所以宋国和卫国都与郑国有怨仇。齐国调停宋国和卫国,是想让他们与郑国消除怨仇。宋公请求卫国先相见,是有所图谋,却借口是偶然相遇,所以史书这样记载以示贬斥。

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军队进入祊地。

祊地,是郑国赐予周王在泰山祭祀时沐浴的城邑。“归”,是不再返回的意思,那是郑国想要归还的。“入”,是不顺理的意思,表明并非鲁国原本所有。此前郑国输送财物求和,现在又归还祊地。先订立盟约而后输送贿赂。这是周王所赐、先祖所受,郑国归还它,是郑国的罪过;鲁国接收它,是鲁国的罪过。况且行贿和受贿同罪,所以两件事都记载下来。从此鲁国坚定地依附郑国,攻打宋国的计谋就成功了。利益造成的危害真是大啊!

夏天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

辛亥日,宿国国君去世。

不记载名字,是史官的疏漏。鲁国和宋国曾在宿国结盟,不记载葬礼,是不合礼制的。

秋天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

宋国和卫国顺从齐国。齐侯在石门与郑国结盟,在艾地与鲁国结盟,在瓦屋与宋国、卫国结盟。他的志向真大啊。然而借名义来招揽诸侯,却没有平息怨仇的诚意。既偏袒郑国攻打宋国,又偏袒宋国攻打鲁国。君子说屡次结盟会导致混乱,这就是所说的吧。盟约在齐国达成却把宋国列在首位,是按爵位排序。春秋初期,还遵循周王的爵位次序,没有霸主。桓公、文公以后,都把霸主国列在首位,那就无视周王了。

八月,安葬蔡宣公。

蔡国和宿国都派人赴告,但记载不同,是轻视宿国。周王的赙赠不归还,虽然尊贵但势力弱。齐国、晋国的赙赠都跟随,虽然地位低但势力强。吴国、楚国的防备,亲自送葬,虽然关系疏远但国家大。滕国、宿国国君去世不记载葬礼,虽然关系亲近但国家小。由此可以观察世道的变化。所以《春秋》不只是记载葬礼。

九月辛卯日,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

这是为了成就与纪国的友好关系,是因为密地结盟的缘故。纪国和莒国修好,因此替鲁国传达辞意。然而莒国终究未曾与鲁国互通往来。现在鲁公接受郑国的祊地,为了赴郑国请求考虑,莒人在后面议论,于是有了这次结盟。家翁说:“凡是鲁公与强国的大夫结盟,不记载,是鲁公忌讳强国,因为强国以无道施加于鲁公。与小国的大夫结盟,则记载,是鲁公自己想要与之结盟。以期望大国的君主身份去与小国的臣子结盟,鲁公对莒人僭越了。”

发生螟灾。

频繁发生灾害就频繁记载,是因为臣子应当频繁进言,君主应当频繁知晓。君主厌恶听到灾异,臣子就把灾异当作忌讳,忌讳谈论灾异,是谄媚;厌恶听到灾异,是怠慢。百姓能依赖什么呢?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受损,国家就会随之衰败。

冬天十二月,无骇去世。

无骇,是公子展的孙子。鲁公命令他用祖父的字作为氏,称为展氏。家翁说:“无骇,以名行世。到他去世,就赐给他族氏,用祖父的字作为族氏,这是对的。”也有虽然是卿士却最终没有赐给族氏的,比如挟、柔、溺的后代没有传闻的就是这样。

九年

春天,周王派遣南季来聘问。

南氏,季是字,是周王朝的大夫。周王大概再次聘问隐公了,屡次记载,是深表哀伤。

三月癸酉日,大雨伴有雷电;庚辰日,大雨雪。

周历的三月,是夏历的正月。下雨或许有,但下大雨就是异常,尤其伴有雷电更是异常。从癸酉日到庚辰日,共八天,先是大雪,紧接着又是大雨雪,更是异常中的异常。董仲舒说:“记载国家的过失,兼及灾异的变故,由此可以看出人的行为,其善恶的极致,竟然与天地流通往来相应,非常可畏。”

挟去世。

挟的后代,没有传闻。不是世袭的卿士。春秋初期,还接近古制;后来就没有不世袭的了。

夏天,在郎地筑城。

郎是鲁国的城邑且靠近宋国,不合时宜地筑城,是为了防备宋国。

秋天七月

冬天,鲁公在防地会见齐侯。

这是为了郑国向齐国请求援助,为什么为郑国向齐国请求?是因为祊地的缘故。

十年

春天周历二月,鲁公在防地会见齐侯、郑伯。

防地的会见,左氏说是谋划攻打宋国。这次会见,左氏说是为军队约定日期攻打宋国,实际上是由鲁公促成的。推究其缘由,是因为贿赂的缘故。未输送财物求和,就偏袒宋国;既输送财物求和,就偏袒郑国。不归还所输送的财物,就再次偏袒宋国;既归还所输送的财物,就再次偏袒郑国。由此可知,利益能改变人的心,能败坏人的信用,能扰乱人的国家。

夏天,翚率领军队会同齐人、郑人攻打宋国。

军队以主帅为首,这次报复长葛之战不把郑国列在首位,为什么呢?郑国欺诈,鲁国贪婪,而齐国无信,他们的罪过相当。按国家大小来说,齐国在先。再次记载翚率领军队,是厌恶他。权臣掌握兵权,君主就危险。

六月壬戌日,鲁公击败宋国军队。

于菅

病公也,翚既防,伐公,复继之,出宋之不意,而败之,诈也。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译在菅地,鲁桓公患病,公子翚既然已经攻取了防邑,又进犯鲁桓公,随后继续追击,出其不意地击败了宋军,这是欺诈的行为。

辛未日,攻取了郜地;辛巳日,攻取了防邑。

宋邑也。浃旬而取二邑焉,贪也。陈傅良曰:「郑师入而归于鲁,以内取书之者,蔽罪于鲁也。」春秋严义利之辨,茍以为利,书鲁取而巳讥不在郑也。

  秋宋人卫人入郑

入者乗郑之外胜而为▯虚之计也。夏,郑伐宋;秋,宋入郑,报之速也。郑结鲁,而披宋之邑;宋召卫,而践郑之都。报之甚矣!宋新败,而遽勤其民;郑恃胜,而不守其国。同归于乱而巳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

戴居郑北,盖郑之与国也。宋、郑搆怨,戴何与焉?以入郑而不能有,因移师以伐其与国,其怒迁,其毒炽矣。郑伯旋师自救,而宋巳去郑而伐戴,又召蔡而不和,郑伺间而伐之,悉取三国之师焉。黄仲炎曰:「宋殇之成祸,在好兵;郑荘之稔恶,在用谲。是也。然宋、郑之争,宋实戎首,又其图报也酷,是以君子尤恶之。」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五年,卫入郕。郕遂服于卫。盖卫之与国也。三国伐戴,宋志也。二国入郕,齐志也。郕近齐,盖借力以弱郕而谋并也。郑以郜与防媚鲁,又以郕媚齐也。云郕不防王命者,强加之罪耳。肆暴相攻,波及与国。惟其小而易侮也。入春秋以来,兵争未有若是年之甚者。其无义战之始欤?

  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来朝

诸侯朝天子,礼也。书「来朝」,何为哉?周室衰,小国畏大国而臣事之,故鲁所朝者,齐也,晋也,楚也,而三国未甞一朝鲁焉。朝鲁者,滕也,薛也,曹,杞,纪,小邾也,而鲁未甞相朝焉。朝人谄也,受人朝僣也。滕、薛并至,而书「来朝」,盖旅见也。非天子不旅见诸侯,隠公之罪,莫逭矣。

  夏公防郑伯于时来

谋伐许也。郑以祊饵鲁,鲁与之伐宋。又以宋二邑饵之,遂与之谋许。许与郑邻,郑之所利,公甘为郑▯而报怨,又为之广地,谓之何哉?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以主兵言,宜首郑;以国之大小言,宜先齐。乃以公及二国者,公受郑赂而▯于利。利者,乱之源。书公及,以公主兵,塞乱源也。入春秋而取国,盖始于此,其罪大矣。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公薨,必地,不地,变也。其地有不可言者焉。志弑也,不直书弑者,不忍彰也。以不地见弑者,不忍没也。然以不地见弑,究未知谁弑之也。曰:属辞比事,春秋敎也。桓薨于齐,而夫人孙齐,则齐侯杀之,而夫人与乎弑也。子般卒,而庆父如齐,则庆父弑之也。闵薨,而夫人孙邾,庆父奔莒,则夫人与庆父同弑之也。子卒,而仲遂得臣行父如齐,三人共弑之,而仲遂其首恶也。隠薨,而桓即位,则桓弑之耳。翚谋弑而归狱于桓,桓为首焉。耳不言弑而弑可知,不言谁弑而谁弑可知。故曰:春秋之志微而章。不书葬者,贼不讨。不葬,所以责臣子也。讨贼之义,广之于人,而臣子之责尤重。▯尤子之専责,故继故不书即位。贼未讨,故不书葬也。

  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春秋直解卷二

【庚午】桓王九年【在位二十有三年,子庄王立】

  桓公

名允,隐公之弟,亦惠公之庶子也。

  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故不书即位,而桓即位,何也?桓自正其即位之礼,盖以罪归寪氏为贼,已就讨,又以嫡自居,本宜立也。圣人仍旧史以着实,而其罪自定,且以见乱贼之得志也,天王之失诛也,方伯之废职也,鲁人之臣仇也。

三月,公防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防郑求定位也。郑方雄于诸侯,且与隐睦,故桓惧讨而求防。书之恶郑伯也。不能讨而首防之,复因以为利,而求许田。遂前此以祊来易之。谋也无以为名,曰吾姑假之,且加璧焉。鲁即如其意以予之,贿赂彰矣。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垂防甫阅月,而复为此盟。盖许田已归,得赂而深相结也。割地以逭讨,黩利以庇罪。世衰道微,弑逆得志,圣人伤之。

  秋大水

大水者,恒雨为沴,系于时,明其久也。所以谨天戒,忧民生,儆人修省也。又水有所泄,则不为害。禹迹既湮,沟洫

译这是宋国的城邑。十天之内就夺取了两个城邑,这是贪婪的表现。陈傅良说:“郑国的军队进入鲁国后又退回去,史书以‘内取’来记载,是为了将罪责归咎于鲁国。”《春秋》严格区分义与利的界限,如果认为是为了利益,就只记载鲁国夺取,而讥讽就不在于郑国了。

秋天,宋国人、卫国人进入郑国。

“入”是指趁着郑国在外战胜而国内空虚的机会。夏天,郑国攻打宋国;秋天,宋国进入郑国,报复得非常迅速。郑国联合鲁国,攻取了宋国的城邑;宋国召来卫国,践踏了郑国的都城。报复得太厉害了!宋国刚刚战败,就急忙劳役百姓;郑国倚仗胜利,却不防守自己的国家。两者同样归于混乱罢了。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郑伯攻打并夺取了戴国。

戴国位于郑国北方,大概是郑国的盟国。宋国和郑国结怨,戴国有什么牵连呢?因为进入郑国而不能占有,于是转移军队去攻打它的盟国,这是迁怒,毒性更加炽烈了。郑伯回师自救,而宋国已经离开郑国去攻打戴国,又召来蔡国却不和睦,郑国趁机攻打他们,全部俘获了这三个国家的军队。黄仲炎说:“宋殇公酿成祸患,在于喜好战争;郑庄公积累恶行,在于使用诡计。这是对的。然而宋郑之争,宋国实际上是挑起战端的一方,而且它图谋报复非常残酷,所以君子尤其憎恶它。”

冬天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进入郕国。

五年时,卫国进入郕国。郕国于是臣服于卫国。大概是卫国的盟国。三国攻打戴国,是宋国的意图。二国进入郕国,是齐国的意图。郕国靠近齐国,大概是借助力量来削弱郕国而图谋兼并它。郑国把郜地和防地献给鲁国以讨好鲁国,又把郕国献给齐国以讨好齐国。说郕国不遵守王命,是强加的罪名罢了。肆意暴虐互相攻伐,波及盟国。只是因为它们弱小容易欺侮罢了。自《春秋》记载以来,战争没有像这一年这么严重的。这大概是无义之战的开始吧?

十一年

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

诸侯朝见天子,是礼制。记载“来朝”,是为什么呢?周王室衰微,小国畏惧大国而臣事它,所以鲁国朝见的,是齐国、晋国、楚国,而这三国从未朝见过鲁国。朝见鲁国的,是滕国、薛国、曹国、杞国、纪国、小邾国,而鲁国从未互相朝见。去朝见是谄媚,接受朝见是僭越。滕国、薛国一同到来,而记载“来朝”,大概是集体朝见。不是天子不能集体朝见诸侯,隐公的罪过,无法逃避了。

夏天,鲁公在时来会见郑伯。

谋划攻打许国。郑国用祊地引诱鲁国,鲁国就和他们一起攻打宋国。又用宋国的两个城邑引诱鲁公,于是就和郑国谋划攻打许国。许国与郑国相邻,是郑国所图利的,鲁公甘愿做郑国的帮凶来报复怨恨,又为它扩张土地,这怎么说呢?

秋天七月壬午日,鲁公和齐侯、郑伯进入许国。

从主持军事来说,应该以郑国为首;从国家大小来说,应该以齐国为先。却以鲁公和两国并列,是因为鲁公接受了郑国的贿赂而沉溺于利益。利益是动乱的根源。记载“公及”,以鲁公主持军事,是为了堵塞动乱的根源。自《春秋》记载以来,夺取他国,大概从这里开始,罪过太大了。

冬天十一月壬辰日,鲁公去世。

鲁公去世,必须记载地点,不记载地点,是变例。其中有不可明说的原因。这是为了记录弑君之事,不直接写“弑”,是因为不忍心昭示。通过不记载地点来暗示弑君,是因为不忍心埋没真相。然而通过不记载地点来暗示弑君,终究不知道是谁弑君的。有人说:通过连缀文辞、比较史事,是《春秋》的教化方法。桓公在齐国去世,而夫人逃到齐国,那么齐侯杀了他,而夫人参与了弑君。子般去世,而庆父出使齐国,那么是庆父弑君。闵公去世,而夫人逃到邾国,庆父逃到莒国,那么夫人和庆父共同弑君。子卒,而仲遂、得臣、行父出使齐国,三人共同弑君,而仲遂是首恶。隐公去世,而桓公即位,那么是桓公弑君。翚谋划弑君而将罪责归于桓公,桓公是首恶。不写“弑”而弑君可知,不写谁弑君而谁弑君可知。所以说:《春秋》的旨意微妙而显明。不记载葬礼,是因为没有讨伐贼人。不举行葬礼,是用来责备臣子的。讨伐贼人的道义,推广到人,而臣子的责任尤其重大。讨伐贼人更是儿子的专责,所以接着不记载即位。贼人没有讨伐,所以不记载葬礼。

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春秋直解卷二

【庚午】桓王九年【在位二十三年,儿子庄王即位】

桓公

名允,是隐公的弟弟,也是惠公的庶子。

元年

春天王正月,鲁公即位。

继承君位不记载“即位”,而桓公却记载“即位”,为什么呢?桓公自己端正即位的礼仪,大概是将罪责归于寪氏为贼,自己已经讨伐,又自居为嫡子,本来就应该即位。圣人沿用旧史来证实事实,而他的罪过自然确定,并且以此显示乱贼得志,天王失于诛讨,方伯废弛职责,鲁国人臣服仇敌。

三月,鲁公在垂会见郑伯。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

会见郑伯是为了求得地位安定。郑国当时在诸侯中称雄,而且与隐公和睦,所以桓公害怕被讨伐而请求会见。史书记载这是憎恶郑伯。不能讨伐却首先去会见,又借此谋取利益,而求取许田。此前曾用祊地来交换。谋划而没有名义,说我只是暂时借取,并且加上玉璧。鲁国就按照他的意思给予,贿赂昭彰了。

夏天四月丁未日,鲁公和郑伯在越地结盟。

在垂地会见刚过一个月,又订立这个盟约。大概是许田已经归还,得到贿赂而深深结交。割让土地来逃避讨伐,贪求利益来庇护罪过。世道衰微,弑君叛逆得志,圣人对此感到伤痛。

秋天大水。

大水是指久雨成灾,关联到时节,说明时间长久。用来谨慎对待天戒,忧虑民生,警醒人们修身反省。又如果水有宣泄之处,就不会造成灾害。大禹的遗迹已经湮没,沟渠

废,而民罹害,故谨而书之。

  冬十月

  二年

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宋自与夷立,屡举伐郑,必欲除冯,是安忍也。十年十一战,是阻兵也。督乗民怨,弑之以立冯。鲁为望国,宋作王賔,允翚冯督相继交发,人伦之变甚矣。孔父名也,刘敞曰:“君前臣名,是也。”及累也,君弑而臣与其难,惟孔父、荀息、仇牧三臣书“及”,虽孔父先死,亦▯弑文之下,盖以其能与君为存亡也。倘三臣不死,则能讨贼者必三臣也,故贼必欲翦之也。督不氏,未赐族也,诸侯受赂而立之,故督之后为华氏。

译国家废弛,百姓遭受祸害,因此谨慎地记载下来。

冬十月

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国的华督杀害了他的国君与夷,以及他的大夫孔父。宋国自从与夷即位以来,屡次出兵讨伐郑国,一定要除掉冯,这是安于残忍的表现。十年间进行了十一次战争,这是倚仗武力的表现。华督趁着百姓的怨恨,杀害国君以便拥立冯。鲁国是重要的诸侯国,宋国是周王的宾客,允、翚、冯、督相继发生变故,人伦的变乱太严重了。孔父是名字,刘敞说:“国君在前称名,这是正确的。”“及”表示连累,国君被杀而大臣与其同遭灾难,只有孔父、荀息、仇牧三位大臣记载了“及”,虽然孔父先死,也写在弑君的文字之下,大概是因为他能与国君共存亡。如果这三位大臣不死,那么能够讨伐贼人的必定是这三位大臣,所以贼人必定想要铲除他们。华督没有称氏,是因为没有被赐予族氏,诸侯接受贿赂而拥立他,所以华督的后代成为华氏。

滕子来朝

讥崇贼也。隐强则朝,隐桓弑则朝,桓不择人而謟之,宜其弱也。书“子”时,王黜之也。滕侯也,而称子;薛侯也,而称伯;小邾无爵,而称子。王朝之黜陟,不行于大,而行于小。《春秋》本王制以正名,天子之事也。然则滕子无贬乎?曰:“书‘来朝’,非礼可知也。”名爵自有定称,是非在乎其事。不于事求义,而以名称为褒贬,斯害《春秋》矣。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为赂故,立华氏也。防必有故,不书故者,故已明也。稷与澶渊之防,书故故未明也。稷疑于讨督,澶渊疑于讨般也。国莫弱于无礼,人莫恶于无耻,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心死。聚天下之诸侯,受赂而共立贼,贪利蔑礼,至于此,尚为有耻心乎?弑其君,取其君之财以赂诸侯,而皆得立焉,其谁不劝?弑天下之祸,靡所止矣。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

华督之赂也,大鼎繋郜。郜文之昭也,武王克商,班宗▯于兄弟之国,以为子孙藏。则大鼎者,必郜之分器也。郜虽灭,而鼎名不可易,尊王赐也。书「取非其有而取之」,贪也,着成乱之由也。书「纳逆也」,神弗受也。大庙,周公庙也。纳于大庙,赂彰而敎弑也,诬其祖矣。

  秋七月纪侯来朝

谋齐难也。齐欲灭纪,纪婚鲁,故来朝而谋之。桓何人哉?失所因矣。

  蔡侯郑伯会于邓

左氏曰:「始惧楚也。蔡、郑,天下之中也。楚得蔡,则长驱宋、陈、郑、许之郊;得郑,则界絶齐鲁秦晋之路。故齐与楚争蔡,晋与楚争郑也。其地以国邓,亦与焉。邓近楚,楚姻国也。盖畏楚而托于邓也。然邓不自保,能庇蔡、郑乎?」书邓之防,恶楚之冯陵也;伤周室之无政,与诸侯之无谋也。

  九月入杞

书入恶桓也。负大恶而入人之国,无忌惮之甚也。不称将,将卑也。二王之后,莒取其邑,鲁入其都。君子伤之。

  公及戎盟于唐

修旧好也。隐因戎之再请而始盟。彼有慕而求于此也。桓自与戎盟。此有畏而求于彼也。

  冬公至自唐

告于庙也。凡公行,必告于庙。反行,饮至,舎爵,策勲焉,礼也。公至,繁不胜书,必有关得失之故而后书。常事则不书也。

  三年

  春正月

不书王阙也,未修之前史有阙文。既修之后,经有阙文,史阙,圣人因之慎也。经阙,后人说焉,凿也。

  公防齐侯于嬴

自中邱防后,齐郑与隐相亲也。郑执周政而多诈,故桓先纳赂以结郑。齐为东州之大国,次即乞婚以连齐。书之恶齐之党贼也,抑桓之婚齐,求逭讨也。而卒薨于齐,岂非天哉?其谋以自全者,适所以自祸欤?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胥命者,相命也。同列势均,不以齐侯命卫侯,故曰胥命也。不盟结言,犹近古焉。荀卿曰:「春秋善胥命。」然谓之愈于盟,则可谓之正,则不可其所命者,非王命也。且其事又有善否焉。今亦未知其事之果善也。

  六月公防纪侯于郕

为纪结郕也,齐欲灭纪,郕亦与齐有怨,故公与纪防于郕,约拒齐也。桓诚恶,然其欲存纪则善矣。春秋立劝惩之极,故善人有微恶必恕之,成为善之羙也;恶人有微善必録之,开迁善之门也。如其善恶而无成心焉,是曰天也。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既尽也,其变大矣。春秋日食三十六,其旣者三焉。

  公子翚如齐逆女

翚于桓之世,位以卿而逆夫人,尊而亲之也,故称公子焉。其与弑可知也。与弑者而尊而亲之,是赏弑也。赏弑者,志于弑,以是知桓之果首弑也。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父送女,非礼也。不称“女”,已至鲁境也。不称“夫人”,犹未成礼也。防鲁,言齐故,曰姜氏。

  公防齐侯于讙

齐侯以送姜氏来,而公以防。齐侯往,其意在防,不在送女也。轻礼而重▯也。轻礼必不能尽伦,伦失则阶厉;重▯必不能守义,义亏则召侮。

  夫人姜氏至自齐

不言翚以者,既得见乎公也。不言公以者,不与公受姜氏于讙也。

译滕子来朝见。

这是讥讽他尊崇弑君之贼。隐公时强盛就朝见,桓公弑君时也朝见,桓公不择人而谄媚他们,应当导致衰弱。书写“子”字,是因为周王贬黜了他。滕侯本应称侯,却称子;薛侯本应称侯,却称伯;小邾没有爵位,却称子。周王朝的升降制度,不施行于大国,却施行于小国。《春秋》依据王制来端正名分,这是天子的事。那么滕子没有贬义吗?回答说:“书写‘来朝’,不合礼制是显而易见的。”名分和爵位自有固定的称呼,是非在于事情本身。不从事情中寻求义理,而用名称来作为褒贬,这就损害了《春秋》的宗旨。

三月,鲁公在稷地防备齐侯、陈侯、郑伯,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因为贿赂的缘故,立了华氏。防备必定有原因,不书写原因,是因为原因已经明显。稷地与澶渊的防备,书写了原因,是因为原因不明显。稷地的防备疑似讨伐华督,澶渊的防备疑似讨伐华般。国家没有比无礼更弱的,人没有比无耻更恶的,祸患没有比贪利更惨的,悲痛没有比心死更痛的。聚集天下的诸侯,接受贿赂而共同拥立贼人,贪利蔑视礼制,到了这种地步,还有羞耻心吗?弑杀他们的国君,夺取国君的财物来贿赂诸侯,从而都能得以立足,谁不受到鼓励?弑君的祸患,将没有止境了。

夏四月,从宋国夺取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入太庙。

这是华督的贿赂,大鼎属于郜国。郜国是周文王的昭穆后代,周武王攻克商朝,分赐宗庙重器给兄弟之国,作为子孙的珍藏。那么大鼎,必定是郜国的分赐器物。郜国虽然灭亡,但鼎的名称不可更改,因为尊重王室的赏赐。书写“取”,是不属于自己却夺取,是贪婪,昭示了造成动乱的原因。书写“纳”,是违背礼制,神灵不会接受。太庙,是周公的庙。放入太庙,贿赂昭彰而教唆弑君,是欺骗祖先。

秋七月,纪侯来朝见。

这是谋划齐国的危难。齐国想要灭掉纪国,纪国与鲁国通婚,所以来朝见并谋划此事。桓公是什么样的人呢?失去了所依靠的对象。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

左氏说:“开始畏惧楚国。蔡、郑,处于天下的中心。楚国得到蔡国,就能长驱直入宋、陈、郑、许的郊野;得到郑国,就能隔绝齐、鲁、秦、晋的道路。所以齐国与楚国争夺蔡国,晋国与楚国争夺郑国。邓地以国命名,也参与其中。邓国靠近楚国,是楚国的姻亲国家。大概是畏惧楚国而依托于邓国。然而邓国不能自保,能庇护蔡、郑吗?”书写邓地的防备,是厌恶楚国的欺凌;哀伤周王室没有政令,以及诸侯没有谋略。

九月,进入杞国。

书写“入”,是厌恶桓公。背负大恶而进入别人的国家,没有忌惮到了极点。不称“将”,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微。两位先王的后代,莒国夺取了他们的城邑,鲁国进入了他们的都城。君子为此哀伤。

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这是修好旧谊。隐公因为戎人再次请求才开始结盟。那是戎人仰慕并寻求于鲁国。桓公主动与戎人结盟。这是鲁国畏惧并寻求于戎人。

冬,鲁公从唐地回来。

这是在宗庙告祭。凡是国君出行,必定在宗庙告祭。返回时,饮酒至醉,放下酒杯,策勋,这是礼制。国君回来,繁杂的事不胜书写,必定有关乎得失的原因才书写。常事就不书写。

三年

春正月

不书写“王”,是因为缺漏,未修订之前的史书有缺文。修订之后,经文有缺文,史书缺漏,圣人因而谨慎。经文缺漏,后人解说,是穿凿附会。

鲁公在嬴地防备齐侯。

自从在中邱防备之后,齐、郑与隐公亲近。郑国执掌周政而多诈,所以桓公先纳贿赂以结交郑国。齐国是东方的大国,接着就请求通婚以联结齐国。书写此事,是厌恶齐国党同贼人,也是压抑桓公与齐国通婚,以求逃避讨伐。而最终死在齐国,难道不是天意吗?他谋划以保全自己,恰恰是自取祸患吗?

夏,齐侯、卫侯在蒲地相互命令。

胥命,就是相互命令。同列势力均等,不以齐侯命令卫侯,所以叫胥命。不结盟而约定言语,还接近古法。荀卿说:“《春秋》赞许胥命。”然而说它优于结盟,可以说它是正当的,但不可说它所命令的,是王命。而且这件事又有善恶之分。现在也不知道这件事果然善吗。

六月,鲁公在郕地防备纪侯。

这是为纪国结交郕国,齐国想要灭掉纪国,郕国也与齐国有怨,所以鲁公与纪侯在郕地防备,约定抗拒齐国。桓公确实恶,但他想要保存纪国则是善的。《春秋》确立劝善惩恶的极致,所以善人有微小的恶必定宽恕,成就善的美德;恶人有微小的善必定记录,开启迁善的门径。如果善恶没有成见,这就叫做天理。

秋七月壬辰朔,日食既。

既,就是尽,变化很大了。《春秋》记载日食三十六次,其中全食的有三次。

公子翚到齐国迎接夫人。

翚在桓公时代,以卿的地位迎接夫人,尊贵而亲近他,所以称公子。他参与弑君是显而易见的。参与弑君的人却尊贵而亲近他,这是奖赏弑君。奖赏弑君的人,志在弑君,由此知道桓公果然首谋弑君。

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

父亲送女儿,不合礼制。不称“女”,是因为已经到了鲁国边境。不称“夫人”,是因为还没有完成婚礼。防备鲁国,说明齐国的缘故,称姜氏。

鲁公在讙地防备齐侯。

齐侯因为送姜氏而来,而鲁公以防备应对。齐侯前往,他的意图在防备,不在送女。轻视礼制而重视权谋。轻视礼制必定不能尽伦常,伦常丧失则招致祸患;重视权谋必定不能守义,义理亏损则招致侮辱。

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不说“翚以”,是因为已经见到国君了。不说“公以”,是因为不赞同国君在讙地接受姜氏。

因防乞婚,因防成礼。始之不正,庸人忽之,君子惧焉。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译因为防范而请求婚姻,因为防范而完成婚礼。起初就不正当,平庸的人忽视它,君子却对此感到恐惧。

冬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致夫人也,齐侯送女,其弟致女,私文姜也。前使弟,今又使弟,私年也。私者,祸之阶。文姜之淫,毋亦义训有缺乎?后年之子无知作乱,亦僖有以启之也。故春秋贵义不贵惠,绳其偏私,使归于正。

  有年

有年者,丰也。岁有丰凶,天之行也。岁凶必书,示人君先时警备,及时轸恤也。丰则不书,十二公惟桓书有年,宣书大有年,余皆不书者,常也。桓、宣何以书?幸之也。桓十八年止一有年,宣十八年止一大有年,他年之歉可知也。

  四年

  春正月公狩于郎

冬田曰狩。周之春则夏之冬,狩时也。得时,何以书?为于郎书也。郎,岩邑也。前城之,今狩焉,习备也。然非地矣。搜苖狝狩,不时则伤农,不地则害物。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桓至是立四年矣,王不能讨,又下聘焉,失政矣。宰不能谏,复为使焉,失职矣。赗仲子咺与有责焉,聘桓纠与有责焉。王之下士以人书,中士上士以名书,大夫以字书,卿以爵书,独宰以官书,重宰也。宰而名之,从中士之例,深责宰也。是年无秋冬,阙也。

  五年

  春正月甲戌

无事阙文也。春秋记事必有始终。蔡人杀陈佗,事之终也。左▯云:陈佗杀太子免,则事之始也。经无见焉,盖在此乎?故赵匡曰:「当记陈佗作乱之事,是也。」

  己丑陈侯鲍卒

甲戌之后,不逾月而卒,以忧卒也。是尝防稷以成宋乱者,遂自乱也。陈桓、鲁桓,及身而乱;齐僖、郑庄,身殁而乱。利人之乱,恶有不乱者哉?

  夏齐侯郑伯如纪

按左氏齐郑朝纪,欲以袭之,是知齐郑之朝纪伪也。纪人知之,其计不行,然后以朝反。春秋书之,使若诚朝然,疾之也。▯曰:「朝而经书,如▯以纪事,经以眀义也。」往其地曰如,行朝礼曰朝。惟朝王为宜,故朝王虽非其地,亦曰朝。公朝于王所是也。成十三年,公从诸侯伐秦,过周而朝止,曰如,盖病其行礼之不专,而不与其朝也。朝齐、晋与楚亦曰如,恶其以王礼事人,而不与其朝也。他国来鲁,书「朝鲁」者,彼失礼而此受之,故贬彼以见义。外相朝亦曰如,盖没其实以见义,皆所以尊王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仍氏叔字,王朝之大夫也。仍叔之子,父在子弱,而已奉使,世官而子弟与政也。桓罪着矣。一聘已非,况再聘乎?且以未命者将,命王命轻矣。周衰,世卿専政,爵不以徳,使不以能,君狥其爱,臣执其柄,国家之敝,恒必由之。是年秋,王伐郑,从者蔡、卫、陈三国而已。今屡使聘鲁,意召兵于鲁乎?鲁重私党而轻王命,王师之败,鲁有责矣。

  葬陈桓公

佗当君在而殄君嗣,君由是卒,是贼也。贼未讨而葬君,鲁不讨而往防焉,故书以着其罪。

  城祝丘

备齐也。公将抗齐以存纪,故备之。夏城之不时也。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周弱久矣,桓王一旦欲振其威,当权其轻重。郑之不朝,固有罪矣。然视宋、鲁簒逆,楚僣王号,戎执王臣,罪孰重乎?不择罪而致讨,非义也。天子之征,内使卿士,外任方伯。郑庄狡而善战,宜简元老以壮其猷,不命将而亲征,非计也。且大国无从焉,祗蔡、卫与郑有怨,陈佗计图定位,又皆称人。将卑师少,以微者行也。卒之不战而衂,重挫王灵。自后王命益不行于天下矣。属辞之法,首举王而事系于下,则称天王。其不称天者,特文也。先举其事以属于王,而不称天者,恒辞也。此之王不称天,恒辞也。盖郑罪本当治也,诸侯同伐,书防,用其师。书以王者,天下之共主,则书从而已矣。三国从王,顺也。以微者从,则蹈慢王之罪矣。天子讨而不伐,书伐者,见未尽天讨之义也。没其战,隐其败,又以存天下之防也。至郑致王伐而又不服,可胜诛哉?

  大雩

龙见而雩,嵗之常祀,故经无书。六月雩者,过则书旱,祭也,志灾也。天子雩于上帝,诸侯雩于境内山川。书大雩者,雩于上帝,因灾以着僣也。经于鲁之僭,皆因事而始见,其词严,其防微

译致送夫人时,齐侯亲自送女,却让他的弟弟去致送,这是偏私于文姜。先前让弟弟去,现在又让弟弟去,这是偏私于文姜的年龄。偏私,是灾祸的阶梯。文姜的淫乱,难道不是由于礼义训诫有所缺失吗?后来年少的儿子无知作乱,也是僖公有所引发的。所以《春秋》重视道义而不重视恩惠,纠正其偏私,使其归于正道。

有年

有年,指丰收。年成有丰有歉,是自然的规律。年成歉收必定记载,是为了显示君主事先警惕防备,及时赈济抚恤。丰收则不记载,十二位国君中只有桓公记载了有年,宣公记载了大有年,其余都不记载,这是常例。桓公、宣公为什么记载呢?是因为庆幸。桓公十八年只记载了一次有年,宣公十八年只记载了一次大有年,其他年份的歉收就可以知道了。

四年

春正月公狩于郎

冬季打猎叫作狩。周朝的春季相当于夏历的冬季,正是打猎的时节。合乎时节,为什么还要记载呢?是因为在郎地打猎而记载。郎,是险要的城邑。先前在那里筑城,现在在那里打猎,是为了习练战备。但这不是合适的地方。搜、苗、狝、狩,不合时节就会伤害农事,不合地点就会伤害生物。

夏天王派宰渠伯纠来聘问

桓公即位至此已经四年了,周天子不能讨伐他,反而降低身份来聘问,这是失政。宰渠伯纠不能劝谏,反而担任使者,这是失职。先前赠送仲子时咺有责任,现在聘问桓公时纠也有责任。周天子派遣下士以人名记载,中士上士以名字记载,大夫以字记载,卿以爵位记载,唯独宰以官职记载,这是重视宰。宰以名字记载,遵循中士的体例,是深深责备宰。这一年没有记载秋冬,是缺漏。

五年

春正月甲戌

没有事件,是文字缺漏。《春秋》记事必有始有终。蔡人杀陈佗,是事件的终结。左氏说:陈佗杀太子免,是事件的开始。经文中没有见到,大概就在这里吧?所以赵匡说:“应当记载陈佗作乱的事,这是对的。”

己丑陈侯鲍卒

甲戌之后,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是因忧虑而死。他曾经防备稷地以促成宋国的动乱,于是自己动乱了。陈桓公、鲁桓公,在位时动乱;齐僖公、郑庄公,死后动乱。贪图别人的动乱,哪有不动乱的?

夏齐侯郑伯如纪

按照左氏的说法,齐郑朝见纪国,想要趁机袭击,由此可知齐郑朝见纪国是假的。纪国人知道了,他们的计谋没有得逞,然后才以朝见的名义返回。《春秋》记载这件事,使其看起来像是真心朝见,是憎恶他们。左氏说:“朝见而经书记载,如左氏以纪事,经书以明义。”前往某地叫作如,行朝见之礼叫作朝。只有朝见周王才适宜,所以朝见周王即使不在其地,也叫作朝。公朝于王所就是如此。成公十三年,公跟随诸侯伐秦,经过周地而朝见停止,叫作如,大概是厌恶他们行礼不专一,而不承认他们的朝见。朝见齐、晋与楚也叫作如,是厌恶他们以朝见周王的礼仪侍奉别人,而不承认他们的朝见。其他国家来鲁国,记载“朝鲁”的,是他们失礼而鲁国接受,所以贬低他们以显示道义。国外互相朝见也叫作如,大概是掩盖其实质以显示道义,都是为了尊崇周王。

天王派仍叔的儿子来聘问

仍氏,字叔,是周朝的大夫。仍叔的儿子,父亲在世而儿子年轻,却已经奉命出使,这是世袭官职而子弟参与政事。桓公的罪过已经明显了。一次聘问已经不对,何况再次聘问呢?而且让未被任命的人出使,是轻视王命。周朝衰微,世卿专政,爵位不依据德行,出使不依据才能,君主顺从私爱,臣下掌握权柄,国家的败坏,常常由此产生。这一年秋天,周王伐郑,跟随的只有蔡、卫、陈三国罢了。现在屡次派使者聘问鲁国,是想向鲁国求取兵力吗?鲁国重视私党而轻视王命,周王军队的失败,鲁国有责任。

葬陈桓公

陈佗在君主在世时灭绝君主的继承人,君主因此去世,这是贼臣。贼臣未讨伐就安葬君主,鲁国不讨伐却前往参加葬礼,所以记载以彰显其罪。

城祝丘

是为了防备齐国。公打算抵抗齐国以保全纪国,所以防备。夏季筑城是不合时宜的。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周朝衰弱很久了,桓王一旦想要振作威严,应当权衡轻重。郑国不朝见,本来有罪。然而比起宋、鲁的篡逆,楚国僭越王号,戎狄拘捕周王臣子,罪过哪个更重呢?不选择罪过而兴师讨伐,是不义的。天子的征伐,对内派遣卿士,对外委任方伯。郑庄公狡猾而善于作战,应当选拔元老以壮大谋略,不任命将领而亲自征伐,是不合计策的。而且大国没有跟随,只有蔡、卫与郑国有怨仇,陈佗计谋图谋定位,又都称人。将领卑微军队少,以微弱者行事。最终不战而败,严重挫伤了王室的威严。从此以后,王命更加不行于天下了。措辞的方法,首先举出王而事件系于下,则称天王。不称天的,是特殊的文辞。先举出事件以隶属于王,而不称天的,是常例。这里的王不称天,是常例。大概郑国的罪过本当治理,诸侯共同讨伐,记载防,使用其军队。记载以王者,是天下共主,则记载跟随罢了。三国跟随王,是顺从。以微弱者跟随,则犯下轻慢王的罪过了。天子讨伐而不伐,记载伐,是显示未尽天讨之义。掩盖其战事,隐匿其失败,又是为了保存天下的法度。至于郑国导致王伐而又不服,可胜诛哉?

大雩

龙星出现而求雨,是每年的常祀,所以经书不记载。六月求雨,过了时节就记载旱灾,是祭祀,记载灾祸。天子在上帝前求雨,诸侯在境内山川前求雨。记载大雩,是在上帝前求雨,因灾祸以彰显僭越。经书对于鲁国的僭越,都因事而开始显现,其言辞严厉,其法度细微

矣。

  螽

蝗,也常因旱而生,志灾以悯民也。

  冬州公如曹

译了。

螽斯和蝗虫,也常常因为旱灾而产生,记载灾异是为了怜悯百姓。

冬季,州公前往曹国。

以爵书公者,宋是也。以官书公者,则三公也。州、寰内邑、州公,盖食采于州而为王之三公者也。伐郑之役,师败,王伤,惧而谋自托焉。故如曹乎?何以书?过鲁也。悯周,恶郑,而责州公之无具也。

  六年

  春正月寔来

三▯以寔来为州公,来或以寔为州公名,详其文义,与祭伯来相类。叶梦得曰:「王之上士三命,以名氏见;中士再命,宜以名见。则寔者,王之中士也,似为近之。」不书使,非王命也;书来,非事也。王师防败,王臣四出,天子不能庇其官,王臣不能守其职,盖参讥之。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郕

谋齐难也,齐郑如纪,故也。纪茍知惧,宜返而自修,即不得免,效死可也。与桓谋之,奚益哉?卒之纪灭,而郕降于齐。再书此防,哀纪之不能立,明桓之不可倚,而齐恃强吞弱,其罪甚矣。

  秋八月壬午大阅

大阅,简车马也。四时均教,民习战,惟仲冬大阅为详。盖农事既毕,不妨民也。四时习战,皆因田而行,不玩武也。今畏齐防郑,不因狩而简车马,非制也。不行于夏之冬,而行于周之秋,不时也。凡王所举,多曰大,书大阅,又因以着僣也。

  蔡人杀陈佗

佗自立逾年,而斥其名贼也。蔡人谓谁?蔡侯也。按《左氏》,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佗而立之。夫蔡侯欲立其出,其心私也;然能正其罪,其事则公也。故从讨贼之辞,而变文称人,存公义也。楚子杀陈夏徴舒,而书“楚人”,亦同此义。蔡讨陈之贼,可乎?不择人而讨,广讨贼之途也。而陈之臣子不能讨其罪,着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九月丁卯子同生

子者,继体之称。生于夫人,又以礼举之,则书。盖正始,明分,所以重国本,杜乱源也。郑玉曰:「子生则书,见名分之已定;而明父子之亲,誓于天子,然后称世子。见爵秩之贵,而明君臣之义。」

  冬纪侯来朝

桓方防纪,纪复来朝,求鲁之亟也。纪之荒内治,而徒事倚人,可见矣。

  七年

  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火田,也咸邱,地名。古者,昆虫蛰,而后火田,盖去莾翳以逐禽兽耳。书焚咸邱,则尽其地而滛猎矣。搜狩之制,讲礼,非尚杀也;训军,非尽物也。淫猎,则杀不以礼,而物尽,故讥之。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谋楚难也,名之失地也。蔡、郑尝防于邓矣。谷、邓皆近楚,楚欲有事于蔡、郑,必先有事于谷、邓。谷、邓距鲁千四百里,其朝鲁者,为楚所逼,委国而奔,意以鲁为东方望国,庶能安已而求援耳。不知鲁之不足恃也。失地何以书?朝彼以礼来,此以礼接之,安得而不书?再书来朝,殊见也。按《左氏》,邓于庄十八年始灭于楚,意吾离来奔,而邓复立君乎?

  八年

  春正月己卯烝

冬祭曰烝。周之春夏之冬烝时也。何以书?胡安国曰:「非为不时志也,为再烝书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

家氏父,字王之大夫也。王盖三聘桓矣。下书逆后,则此之聘,盖言婚纪乎?婚纪曷为与鲁言?鲁请之也。鲁欲存纪,因为纪谋,俾纳女于王,托王为重焉。王娶后以母天下,乃轻狥鲁请,可乎哉?

  夏五月丁丑烝

五月建辰,为夏之季春。春祭为祠,今盖以烝代祠也。四时之祭,惟烝为腆,冬则物备也。非冬而烝,亟也。一嵗二烝,黩也。时祭当用夏之孟月,若有故及日不吉,用仲月。今用建辰,则季月也,又过时而慢矣,皆非礼也。

  秋伐邾

滕、纪、谷、邓皆朝,而邾不至,故伐之。邾不至,义也,是以不义伐义也。

  冬十月雨雪

周十月,夏之八月,不应雨雪,书以纪异,且眀害稼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祭公何以来命鲁主婚也?至尊不可与侯国为礼也。婚礼不称主人,故不言使鲁承命矣。祭公宜复命,且大婚之礼,祖于庙而后行,不可以二事出也。使公来鲁,则轻;祭公来而遂逆,则轻。王后女在其国称女,此称王后,何?王命之斯后矣,尊王命也。

  九年

  春纪季

译记载爵位来称呼州公的,是指宋国。记载官职来称呼州公的,则是指三公。州公、寰内邑公、州公,大概是在州地享有采邑并担任天子三公的人。在讨伐郑国的战役中,军队战败,周王受伤,恐惧之下谋划自我托付。所以州公去了曹国吗?为什么记载这件事?因为他路过鲁国。怜悯周王室,厌恶郑国,并且责备州公没有准备妥当。

六年

春季正月,寔来到鲁国。

把寔当作州公,或者把寔当作州公的名,详细考察文义,这与“祭伯来”的记载类似。叶梦得说:“天子之上士受三命,以名和氏出现;中士受再命,应当以名出现。那么寔是天子的中士,这种说法似乎比较接近事实。”不记载“使”,说明不是奉王命;记载“来”,说明不是办理公务。周王军队在防地战败,王臣四处逃散,天子不能庇护他的官员,王臣不能坚守他们的职责,这里含有三重讥讽。

夏季四月,鲁桓公在郕地防备纪侯。

这是为了谋划齐国的祸难,因为齐国和郑国曾入侵纪国,所以有此防备。纪国如果知道恐惧,应当返回国内自我修治,即使不能免于灭亡,效死抵抗也可以。与桓公谋划,有什么益处呢?最终纪国被灭,而郕国投降了齐国。再次记载这次防备,是哀叹纪国不能自立,阐明桓公不可依赖,而齐国倚仗强权吞并弱小,罪过严重。

秋季八月壬午日,举行大阅。

大阅,是检阅车马。四季平均进行军事训练,百姓熟悉战事,只有仲冬的大阅最为详尽。这是因为农事已经结束,不妨碍百姓。四季习战,都借田猎进行,不玩弄武力。现在畏惧齐国、防备郑国,不借田猎来检阅车马,不符合制度。不在夏历的冬季举行,而在周历的秋季举行,不合时宜。凡是天子所举行的,多称为“大”,记载“大阅”,又借此彰显僭越。

蔡国人杀死了陈佗。

陈佗自立超过一年,所以斥责他的名字以示其为贼。蔡国人是指谁?是指蔡侯。根据《左传》,陈厉公是蔡国女子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陈佗而立厉公。蔡侯想要立蔡国女子所生的人,他的用心是私心的;然而他能纠正陈佗的罪行,这件事则是公道的。所以采用讨伐贼人的措辞,而改变文字称“人”,是为了保存公义。楚子杀陈夏徵舒,而记载“楚人”,也是同样的道理。蔡国讨伐陈国的贼人,可以吗?不选择特定的人去讨伐,是为了拓宽讨伐贼人的途径。而陈国的臣子不能讨伐他的罪行,就显而易见了。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九月丁卯日,子同出生。

“子”是继承大统的称呼。出生在夫人,又按礼仪举荐,就记载。这是为了端正开始,明确名分,用来重视国家根本,杜绝祸乱根源。郑玉说:“儿子出生就记载,显示名分已经确定;而明确父子亲情,向天子发誓,然后称世子。显示爵位尊贵,而明确君臣大义。”

冬季,纪侯来朝见。

桓公正在防备纪国,纪侯又来朝见,说明纪国急于求助于鲁国。纪国荒废内政,而只是依赖他人,由此可见。

七年

春季二月己亥日,焚烧咸丘。

火田,是指焚烧田地。咸丘,是地名。古时候,昆虫蛰伏后,才焚烧田地,大概是为了清除茂密草木以追逐禽兽。记载焚烧咸丘,说明他竭尽土地而过度打猎。搜狩的制度,是讲习礼仪,不是崇尚杀戮;训练军队,不是耗尽万物。过度打猎,就是杀戮不合礼仪,而万物耗尽,所以讥讽他。

夏季,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

这是为了谋划楚国的祸难,记载名字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土地。蔡国、郑国曾在邓地设防。谷国、邓国都靠近楚国,楚国想要对蔡国、郑国有行动,必定先对谷国、邓国有行动。谷国、邓国距离鲁国一千四百里,他们来朝见鲁国,是因为被楚国逼迫,抛弃国家而投奔,意思是以鲁国为东方有威望的国家,希望能安抚自己并寻求援助。不知道鲁国不足以依赖。失去土地为什么记载?他们以礼仪来朝见,我们以礼仪接待,怎么能不记载呢?再次记载来朝见,是特殊的见解。根据《左传》,邓国在庄公十八年才被楚国灭亡,大概吾离来投奔,而邓国又立了君主吧?

八年

春季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

冬季祭祀叫烝。周历的春夏之冬是烝祭的时节。为什么记载?胡安国说:“不是因为不合时宜而记载,而是因为再次举行烝祭而记载。”

天王派家父来聘问。

家氏,名父,是周天子的大夫。周天子大概已经三次聘问桓公了。下文记载迎娶王后,那么这次的聘问,大概是谈论婚嫁吗?婚嫁为什么与鲁国谈论?是鲁国请求的。鲁国想要保全纪国,因此为纪国谋划,让纪国把女子嫁给周王,借周王作为靠山。周王娶后母仪天下,却轻易顺从鲁国的请求,可以吗?

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五月建辰,是夏历的季春。春季祭祀叫祠,现在大概用烝祭代替祠祭。四季的祭祀,只有烝祭最为丰盛,因为冬季物资完备。不是冬季而举行烝祭,是急切。一年两次烝祭,是亵渎。时祭应当用夏历的孟月,如果有变故或日子不吉利,用仲月。现在用建辰,就是季月,又过时且怠慢,都不合礼仪。

秋季,讨伐邾国。

滕国、纪国、谷国、邓国都来朝见,而邾国不来,所以讨伐它。邾国不来,是合乎道义的,所以是以不义讨伐义。

冬季十月,下雪。

周历十月,是夏历八月,不应该下雪,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并且表明危害庄稼。

祭公来,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

祭公为什么来?是命令鲁国主持婚礼。至尊的天子不能与侯国行礼。婚礼不称主人,所以不说派鲁国接受命令。祭公应当复命,而且大婚的礼仪,在祖庙祭祀后才出发,不可以因为两件事出使。派祭公来鲁国,是轻慢;祭公来了就迎回王后,也是轻慢。王后女子在她本国称女子,这里称王后,为什么?因为王命她为后,是尊崇王命。

九年

春季,纪季

姜归于京师

季字,姜,纪姓也。归不言以至者,王者无外,不可言自纪也。胡安国曰:「自逆者而言,则当尊崇其匹,故从天王所命而称王后,示天下之母仪也。自归者而言,则从父母所子而称季姜,化天下以妇顺也。此正始之道,王化之基也。」髙闶曰:「后必嫡女,今曰季姜,非嫡也。」程端学曰:「纪畏齐而纳女,鲁弑贼而主婚,王娶纪之季女,皆非也。」

译姜氏回到京师。

季姜,是纪国的女子。记载“归”而不说“至”,是因为王者没有内外之分,不能说她是来自纪国。

胡安国说:“从迎娶者方面来说,就应当尊崇她的配偶,所以顺从天王的任命而称她为王后,以此向天下展示母亲的典范。从出嫁者方面来说,就顺从父母对女儿的称呼而称她为季姜,以此教化天下女子顺从。这正是端正开始的原则,是王道教化的基础。”

高闶说:“王后必须是嫡女,现在称她为季姜,说明她不是嫡女。”

程端学说:“纪国畏惧齐国而献出女儿,鲁国弑杀国君却主持婚礼,周天子娶了纪国的庶女,这些都是不对的。”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使世子来朝者,摄也。周官典命:「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而摄其君,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是世子固有摄其君之礼,然谓朝于天子,则王事不可废耳。朝桓,何急乎?且至正月而终生卒矣。比事属词,其非义着矣。

  十年

  春王正月

  庚申曹伯终生卒

摄朝于冬春,初君卒,可以辞而不辞,从乱命也。世子亦不得无过也。

  夏五月葬曹桓公

五月而葬,正也。诸侯五月,同盟至鲁,防之礼也。

  秋公防卫侯于桃丘弗遇

期而不信也。卫中变而公独至,故弗遇。齐、郑急于圗纪,鲁欲存之。伐郑之役,卫实从王,是与郑有隙矣。故鲁桓求防焉,将以为援也。然蒲之胥命,卫与齐有旧好矣。卫初以郑故约防,终以齐故中更。于是有郎之战。书“弗遇”,恶无信也。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按左氏,以郎之战为郑请师于齐,是郑主兵,乃首齐何也?曰:郑忽怒而请师于齐,事在五年之前。桓欲存纪,为齐所恶,而存纪固义举,不可执以为辞,姑借郑为名,结卫偕来耳。春秋不循其迹而诛其心,故首齐也。诸侯加兵于鲁众矣,此独不称侵伐,以来战为文者,责在外也。

  十有一年

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三国之君方为郎之战,逾月即为此盟,则其为三国之君审矣。何以不书爵而称人?吕大圭曰:「春秋书法,凡一役再见者,则人之。隐十年,公防齐侯、郑伯于中邱;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此其例也。『人之』者,略之也。以为不足再书其爵,则『人之』而已矣。讥辞也,非夺爵以示贬也。三国来战,又为此盟,同絶鲁也。鲁存纪,义也;而盟以絶之,是誓不为义也。此其可略之实也欤?」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春秋之初,罪莫甚于郑庄。至繻葛之战,敢败王师。有王者作,尚待教而后诛之哉?而卒于其位,君子伤之。

  秋七月葬郑庄公

逾两月而葬,速也。时突在宋,盖虑有争焉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恶専执也,寤生卒,世子忽立,突宋出也,故宋人执仲,使出忽而纳突。祭氏,仲字命大夫也。宋公者,冯也。郑庄以冯之故,屡与宋战,曽莫之报,乃挟突以乱郑,而诱执其命卿,使废正而立不正,不仁哉。

  突归于郑

突不繋郑,不宜有郑也。不称公子,争国也。归有顺辞,有易辞。突不顺而书归易也。权在祭仲也。突簒而首恶,属仲着祸本也。

  郑忽出奔卫

忽繋郑宜有郑也?不书爵,未逾年也。未逾年,何以不称子?嗣父之重未周乎?防委国而出,岂曰能子?乃其后复归而称世子,何也?曰:忽失在不能自立,而非有恶之可指,故《春秋》不忍终絶也。名之者何?失国而有争国者,故名以别之也。或曰:祭仲之为此者,权也。姑出忽而立突,则身可不死,而突可徐出,忽可徐反。是不然,夫权者,道之准也。不守节死义而从人废立,悖道矣。恶乎权突出忽反,亦偶然耳。设雍纠之计行则仲之骨已朽,而突焉得出,而忽焉得反?君子之处事,计可否,不计利害;其观人也,论是非,不论成败祭仲一执而突归忽出,其力足以济而不能守义具见矣。比而书之,恶宋而罪祭仲也。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柔鲁卿也,不氏,未赐族也。蔡侯无子,蔡叔,蔡侯之弟,以国繋字,示兄终弟及之义也。鲁以郎之败而求宋、陈、蔡,盖以敌齐、郑也。然以大夫盟诸侯,非礼矣。内大夫帅师,自无骇始;与诸侯盟,自柔始。

  公防宋公于夫钟

陈、蔡一盟,即合。鲁尝败宋,而取其邑。折之盟,公又不往。宋疑焉,故公亲防以求之也。

  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于阚

  冬又防亟求之也

  十有二年

  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防纪侯、莒子盟于曲池。

  寻浮来之盟也纪故也

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两防之后,复为此盟,

译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

派世子来朝见,是代理国君的意思。《周官·典命》记载:“凡是诸侯的嫡长子向天子宣誓,代理国君职务,礼仪比国君低一等。如果没有宣誓,就用皮帛代替,地位相当于子男爵位。”这说明世子本来就有代理国君的礼仪,然而如果说这是朝见天子,那么王事是不可废弃的。朝见桓公,何必如此急切呢?况且到了正月国君就去世了。通过比较事件、分析文辞,这种做法不合道义是很明显的。

十年。

春,周历正月。

庚申日,曹伯终生去世。

在冬春两季代理朝见,新君刚去世,可以推辞而不推辞,是顺从了混乱的命令。世子也不能没有过错。

夏五月,安葬曹桓公。

五月安葬,是合乎正道的。诸侯五月安葬,是因为同盟国到达鲁国,这是防备的礼仪。

秋,鲁桓公在桃丘防备卫侯,没有遇到。

约定了时间却不守信。卫国中途改变主意,而鲁桓公独自前往,所以没有遇到。齐国、郑国急于图谋纪国,鲁国想要保存纪国。在讨伐郑国的战役中,卫国实际上跟随了周王,因此与郑国有嫌隙。所以鲁桓公寻求防备,打算将其作为援助。然而,在蒲地的盟誓中,卫国与齐国有旧交情。卫国起初因为郑国的缘故约定防备,最终因为齐国的缘故中途更改。于是发生了郎之战。史书用“弗遇”二字,是厌恶没有信用。

冬,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鲁国作战于郎地。

按照《左传》的说法,郎之战是郑国向齐国请求出兵,是郑国主使战争,那么为什么把齐国列在首位呢?回答说:郑忽愤怒而向齐国请求出兵,事情发生在五年之前。桓公想要保存纪国,被齐国所厌恶,而保存纪国本是正义之举,不能拿这个作为借口,只是借郑国的名义,联合卫国一起来罢了。《春秋》不顺着他们的行为表象而追究他们的用心,所以把齐国列在首位。诸侯对鲁国用兵很多,唯独这次不称为“侵伐”,而用“来战”作为文辞,是因为责任在外部。

十一年。

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

三国之君刚刚进行了郎之战,过了一个月就结成这个盟约,那么他们是三国之君是确凿无疑的。为什么不记载爵位而称“人”呢?吕大圭说:“《春秋》的书法,凡是同一战役再次出现的,就称‘人’。隐公十年,鲁公在中邱防备齐侯、郑伯;夏天,翚率领军队防备齐人、郑人讨伐宋国。这就是例子。称‘人’,是简略的意思。认为不值得再次书写他们的爵位,就称‘人’罢了。这是讥讽的辞令,不是剥夺爵位以示贬斥。三国来作战,又结成这个盟约,共同断绝与鲁国的关系。鲁国保存纪国,是正义的;而结盟来断绝它,这是发誓不做正义之事。这大概就是可以简略的实情吧?”

夏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春秋》初期,罪过没有比郑庄公更严重的了。到了繻葛之战,竟敢打败王师。如果有王者兴起,难道还要等待教化然后再诛杀他吗?而他死在位子上,君子为此感到悲伤。

秋七月,安葬郑庄公。

过了两个月就安葬,太快了。当时公子突在宋国,大概是担心有争夺吧。

九月,宋国人抓获了郑国的祭仲。

厌恶专横地抓捕。寤生去世,世子忽即位,公子突是宋国扶植的,所以宋国人抓获祭仲,让他废掉忽而拥立突。祭氏,是祭仲字命的大夫。宋公,是冯。郑庄公因为冯的缘故,多次与宋国交战,曾经没有报复,现在却挟持公子突来扰乱郑国,并诱捕其命卿,让他废掉正统而立非正统,太不仁了。

公子突回到郑国。

公子突不隶属于郑国,不应该有郑国。不称公子,是因为争夺国家。归有顺从的意思,有容易的意思。公子突不顺从却记载为归,是容易的意思。权力在祭仲手中。公子突篡位是首恶,祭仲是祸端的根源。

郑忽出逃到卫国。

忽隶属于郑国,应该有郑国。不记载爵位,是因为没有满一年。没有满一年,为什么不称子?继承父亲的重任没有周全吗?托付国家而出逃,难道能说能尽子道吗?然而他后来回来却称世子,为什么呢?回答说:忽的过失在于不能自立,而没有可以指出的罪恶,所以《春秋》不忍心最终断绝他。称名的原因是什么?失去国家而有争夺国家的人,所以称名以区别之。有人说:祭仲这样做是权宜之计。暂时让忽出逃而立突,那么自身可以不死,而突可以慢慢被驱逐,忽可以慢慢返回。这不是这样,权宜之计是道的准则。不坚守节义而死,而顺从他人废立,是违背道的。厌恶什么权宜之计?突出忽返,也是偶然罢了。假设雍纠的计谋实行,那么祭仲的骨头已经腐朽,而突怎么能出来,忽怎么能返回?君子处理事情,计算是否可行,不计算利害;观察人,论断是非,不论成败。祭仲一被抓,突就回来,忽就出逃,他的力量足以成功而不能坚守道义,全都显现出来了。比较而记载,是厌恶宋国而罪责祭仲。

柔在折地与宋公、陈侯、蔡叔结盟。

柔是鲁国的大夫,不称氏,是因为没有赐族。蔡侯没有儿子,蔡叔是蔡侯的弟弟,用国名连缀字,表示兄终弟及的道义。鲁国因为郎之战的失败而寻求宋、陈、蔡,大概是为了对抗齐、郑。然而用大夫与诸侯结盟,是不合礼仪的。国内大夫率领军队,从无骇开始;与诸侯结盟,从柔开始。

鲁桓公在夫钟防备宋公。

陈、蔡一结盟,就联合了。鲁国曾经打败宋国,并夺取其城邑。折地的盟约,鲁公又没有去。宋国怀疑,所以鲁公亲自防备以求和解。

冬十二月,鲁桓公在阚地防备宋公。

冬又防备,是急切地寻求和解。

十二年。

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日,鲁桓公在曲池与纪侯、莒子结盟。

这是重寻浮来之盟,是为了纪国的缘故。

秋七月丁亥日,鲁桓公在谷丘与宋公、燕人结盟。

两次防备之后,又结成这个盟约,

固宋也。前盟宋而兼盟陈、蔡,此盟宋而兼盟燕,皆以广已之援也。燕,南燕也,姞姓。

译这本来就是宋国。之前的盟会,宋国联合了陈国和蔡国;这次盟会,宋国联合了燕国,都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援助力量。燕国,是南燕国,属于姞姓。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新盟于折不葬非礼也

  公防宋公于虚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龟

既盟而又防,何也?前此两防两盟,皆鲁自为也。继此两防,以为郑也。乃左氏于谷邱之盟,即有欲平宋、郑之文。宋以责赂不遂,与郑不平。平郑未有成言,又两防以要之。宋终辞平,故公忿而盟郑以伐宋。属辞比事,其情见矣。

  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

宋辞平故也。郑伯者,突也。宋所立也。曷为背宋而盟?鲁不堪其责赂也。鲁、宋▯尽而交踈,郑、宋利尽而争起。宋朝鲁而暮齐,鲁朝宋而暮郑,郑朝宋而暮鲁。观其离合,而世道人心可知矣。

  丙戌卫侯晋卒

  再书丙戌因旧史也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此公及郑伯也。内不言公而书及,外不爵郑而称师。陈傅良谓一役再见而略之者,是也。宋黩赂无厌,故鲁、郑伐之。然资其力以簒国者,郑突也。鲁为突求平,不从,则亦已矣。背盟不顾,动众毒民,何为哉?书战于宋,责鲁、郑也。

  十有三年

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已已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鲁与齐战也,自战郎以来,齐不忘纪,鲁不忘齐。二年之间,三盟四防,惧齐故也。鲁结宋以敌齐,反因郑而伐宋,齐人因之,遂结宋而连卫、燕以伐鲁焉。燕夲与宋、鲁同盟,见桓背盟伐宋,故从宋也。鲁急而请救于纪、郑,待纪、郑皆来而始能决,日以战,故先防而后以已已战也。战不地于鲁都也,以鲁主战,自治也。今日之战,丁未之战,激之也。已实致宼而战焉,齐怒愈甚,非所以存纪也。四国败绩,有败道也。齐鲁争纪,齐曲,鲁直,纪怒齐,郑怒,宋虽曰从鲁,犹自战也。卫、燕之从齐则怠矣。战称君臣,纪实也。败称师,重众也。卫宣未葬,而朔称侯,逾年也。防在殡,孤无外事,逾年称君则可,未葬而从诸侯以即戎则不可。

  三月葬卫宣公

嗣子朔败绩而归,乃葬其亲。甚哉,其不仁也!鲁与卫战,乃防其葬。是知古人以葬为重也。怨不弃义,怒不废礼,恶不忘亲。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

  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

修武父之好也,鲁、郑伐宋,又败四国之师,惧其复怨,故防以谋之,地以国,曹亦与焉,鲁、郑同恶,而曹比匪参,讥之。

  无冰

燠而无冰,盖政治纵弛不眀之所致也。气失藏,而万化乖其理矣。刘向曰:「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无寒嵗,秦末无燠年。」

  夏五

春秋之作也,笔削以定天下之法。此之夏五阙月与事者,盖文成之后,▯之脱漏耳。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来盟称使前定也。盖已有约,未足效信,复遣使以结之也。突与宋恶,所恃惟鲁。忽尚伺衅,亹仪在中,不任诸大夫,而使其弟私也,亦不得已也。既而宋伐于外,仲抗于内,穷而出奔矣。盖得国不正,祸必至此。其后入栎,有郑亦幸焉耳。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御廪,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所也。天火曰灾。

  乙亥尝

壬申至乙亥,方四日。灾于致斋之初,不惧而改卜,遽举以祭,慢其祖矣。况周之八月,夏之六月,稼未登塲,安得新而尝之?以陈为新,非尝也。着不时而紊先典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禄父有圗伯之志,晚从郑伯,贪利忘义,以纪故,遂与鲁隙。兵败而抑郁以死,寤生悮之也。《易》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东迁之初,以伐国为罪,至于防伐交乱,甚矣。以一国而用诸侯之师,自此始,故特文以着其罪。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已意,恶首祸也。宋党孽黩货,搂诸侯以伐人国,其恶甚矣,故皆不称爵而书人。

  十有五年

  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诸侯于王朝有常贡,周衰诸侯不臣,遂至下求所求非道,益取轻于诸侯,家父无所救正,自取辱命之咎矣。

  三月乙未天王崩

桓王也,鲁、宋弑君不能讨,防

译八月壬辰,陈侯跃去世。

在折地刚刚结盟,陈侯去世却不举行葬礼,这是不合礼制的。

鲁桓公在虚地防备宋公。

冬十一月,鲁桓公在龟地防备宋公。

既然已经结盟,为什么还要防备呢?此前两次防备、两次结盟,都是鲁国自己发起的。此后这两次防备,是为了郑国。于是左丘明在谷丘之盟的记载中,就有想要平息宋、郑矛盾的表述。宋国因为索要贿赂没有成功,与郑国关系不和。平息郑国的事还没有定论,又两次防备来要挟他们。宋国最终拒绝和解,所以鲁桓公愤而与郑国结盟去讨伐宋国。通过连缀文辞、比较史实,其中的情由就显现出来了。

丙戌,鲁桓公在武父防备郑伯并结盟。

这是因为宋国拒绝和解的缘故。郑伯,就是郑突。他是宋国所拥立的。为什么背叛宋国而结盟呢?因为鲁国无法忍受宋国的索贿。鲁国与宋国利益耗尽而关系疏远,郑国与宋国利益耗尽而争斗兴起。宋国早上朝见鲁国,晚上就亲近齐国;鲁国早上朝见宋国,晚上就亲近郑国;郑国早上朝见宋国,晚上就亲近鲁国。观察他们的离合,世道人心就可以知道了。

丙戌,卫侯晋去世。

再次记载丙戌,是沿用旧史的笔法。

十二月,鲁国与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在宋国交战。

这是鲁桓公与郑伯。内史不称“公”而记载“及”,外史不称郑伯爵位而称“师”。陈傅良说,同一战役再次出现而简略记载,是对的。宋国贪婪索贿没有满足,所以鲁国、郑国讨伐它。然而凭借这种力量来篡夺君位的人,是郑突。鲁国为郑突谋求和解,宋国不听从,也就罢了。却背弃盟约不顾,兴师动众毒害百姓,这是为什么呢?记载“在宋国交战”,是责备鲁国和郑国。

十三年

春二月,鲁桓公在已巳日防备纪侯、郑伯,并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军队、燕国军队大败。

鲁国与齐国交战,自从郎地之战以来,齐国不忘纪国,鲁国不忘齐国。两年之间,三次结盟四次防备,是惧怕齐国的缘故。鲁国联合宋国来对抗齐国,反而因为郑国而讨伐宋国,齐国人趁机,于是联合宋国并联络卫国、燕国来讨伐鲁国。燕国本来与宋国、鲁国结盟,看到鲁桓公背弃盟约讨伐宋国,所以跟随宋国。鲁国危急而向纪国、郑国请求救援,等到纪国、郑国都来了才能决断,定在已巳日交战,所以先防备而后在已巳日交战。交战地点不在鲁国都城,是因为鲁国主动求战,自我治理。今天的交战,丁未的交战,是激怒对方的结果。已巳日确实招致了敌寇而交战,齐国的愤怒更加厉害,这不是保存纪国的办法。四国大败,是有败亡的道理的。齐鲁争夺纪国,齐国理亏,鲁国理直,纪国愤怒齐国,郑国愤怒,宋国虽然说是跟随鲁国,还是自己求战。卫国、燕国跟随齐国则懈怠了。交战称君臣,是记录实情。败称师,是重视民众。卫宣公尚未安葬,而卫朔称侯,是因为过了新年。在丧期防备,孤子不应处理外事,过了新年称君是可以的,未安葬就跟随诸侯去作战则不可以。

三月,安葬卫宣公。

继位的儿子卫朔大败而归,才安葬他的父亲。太不仁义了!鲁国与卫国交战,却防备他们的葬礼。由此可知古人重视葬礼。怨恨不抛弃道义,愤怒不废除礼仪,厌恶不忘记亲人。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十四年

春正月,鲁桓公在曹地防备郑伯。

这是重修武父之盟的好意,鲁国、郑国讨伐宋国,又打败了四国的军队,害怕他们再次怨恨,所以防备来谋划,地点在曹国,曹国也参与了,鲁国、郑国同恶,而曹国依附非正之人,讥讽他们。

无冰。

温暖而没有冰,大概是政治松弛不明所造成的。阳气失去收藏,万物变化违背了常理。刘向说:“周朝失之于舒缓,秦朝失之于急迫,所以周朝衰微没有寒冷的年份,秦朝末年没有温暖的年份。”

夏五。

《春秋》的写作,通过笔削来确立天下的法度。这里的夏五月缺失月份和事件,大概是文章完成后,文字的脱漏罢了。

郑伯派他的弟弟郑语来结盟。

来结盟称“使”,是事先约定的。大概已有约定,不足以取信,又派遣使者来结盟。郑突与宋国交恶,所依靠的只有鲁国。郑忽还在伺机而动,郑亹、郑仪在中间,不任用各位大夫,而派他的弟弟私下结盟,也是不得已。不久宋国在外讨伐,郑仲在内抵抗,穷困而出逃了。大概得国不正,祸患必然至此。后来进入栎地,拥有郑国也是侥幸了。

秋八月壬申,御廪发生火灾。

御廪,是国君亲自耕种以供奉祭祀粮食的地方。天火称为灾。

乙亥,举行尝祭。

壬申到乙亥,才四天。在致斋之初发生火灾,不恐惧而更改占卜,急忙举行祭祀,是轻慢祖先了。况且周朝的八月,是夏朝的六月,庄稼尚未收获,怎么能用新谷来尝祭呢?用陈粮当作新谷,不是尝祭。这是显示不合时令而扰乱先代典制。

冬十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去世。

齐侯禄父有图谋霸权的志向,晚年跟随郑伯,贪利忘义,因为纪国的缘故,于是与鲁国产生嫌隙。兵败而抑郁而死,是寤生误导了他。《易经》说:“亲近非正之人,不也很悲伤吗?”

宋国人率领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讨伐郑国。

东迁之初,以讨伐他国为罪,至于防备讨伐交错混乱,太严重了。以一国而使用诸侯的军队,从此开始,所以特别用文字来彰显其罪。以,是能够左右他们来实行自己的意志,憎恶挑起祸端的人。宋国党同私孽贪婪财货,拉拢诸侯来讨伐他国,罪恶很大,所以都不称爵位而书“人”。

十五年

春二月,周天子派家父来索取车辆。

诸侯对周王朝有常贡,周朝衰微诸侯不臣服,于是下求所求不合道义,更加被诸侯轻视,家父无法纠正,自取辱命的罪过。

三月乙未,周天子去世。

这是周桓王,鲁国、宋国弑君不能讨伐,防备

师于郑陵夷,甚矣。西周之不复,平王为之也;东周之不振,桓王为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译军队在郑陵被夷灭,真是严重啊。西周不再复兴,是周平王造成的;东周不再振作,是周桓王造成的。

夏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齐僖与鲁屡寻干戈,而防葬如礼。王崩,则莫之赴。比事以观其罪,见矣。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突之归,书宋执仲,明其所以簒也。罪仲重于罪突也。突之奔,不书,仲逐突,位本非其有也。责突深于责仲也。称郑伯,尝君郑也。斥名者,见郑有君也。忽虽未归国,固其国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世子未嗣位之称,忽嗣君位,五月而奔,四年乃归。归而书「复」,复其位也。何以以未嗣位之称称之乎?盖奔时防未逾年,今归后始成为君,方归犹未君也,不可书爵。防已除矣,不可称子。探其本而特书「世子」,所以别于突而明正也。突归,忽出,突出,忽归,废立易若反掌。仲罪可胜诛哉?

  许叔入于许

三国入许,许君奔卫,许已灭矣。至此十五年,而郑内乱,许叔乗之复国,故繋以国而书叔。叔者,兄弟之行次也。赵匡曰:「言与君一体,是也。」何以书「入」?无王命也。

  公防齐侯于艾

齐与鲁絶矣。齐僖即世,鲁徃防葬,复与齐通。襄居防出防,是蔑礼也。桓喜于释怨而狎之,其祸遂兆于此。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三国皆附庸也?何以称人?杜预曰:「皆附庸世子也。其君书字、书名,故其世子降而称人,是也。」王防未逾年而行嘉礼,桓不赴王防,俨受人之朝,且旅见焉,重讥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春秋一国而二君者,郑之忽与突,卫之衎与剽也。突入栎而书名,忽正而突不正也。衎入夷仪而不名,衎正而剽不正也。春秋别嫌疑,以明是非而已矣。于栎志大都,耦国之害也。制死虢君,京祸太叔,乃城栎而置子元,使昭公不终,则庄之诒谋误也。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忽在郑,突在栎,防于袲,谋所伐也。伐郑,则伐忽也。突仇宋,而有功于鲁,故宋欲伐突,鲁欲伐忽,防而谋之。卒从鲁而伐忽也。何为从鲁?突又许赂也。谋者狥私,从者计利,顺逆之理,举不复问,此天下所以乱也。

  十有六年

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前冬伐忽,以纳突而不克。此复谋伐忽也。又邀蔡同防,党益张矣。地以国,曹亦与也。

夏四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复伐忽也,忽出五年,莫有仗义而助之者。突甫出而入栎,五国翕然来防,为利而已矣。突以赂结诸侯,而宋则弑与夷而立之冯也,鲁则弑息姑而立之允也,卫则杀伋夀而立之朔也。同恶相比,惟利是图。陈、蔡牵于大国,时先时后。比事观之,蔑周班而行私,槩可知矣。逾年,郑即有髙渠弥之祸,则忽之不终,突之坐大,五国为之矣。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由冬歴夏至秋而还,党簒排正以之告,至矫诬甚矣。自此以后,忽与亹仪皆不见于经。盖鲁桓党突以定其位,赴告时通,忽仪、亹之弑杀则不告,故莫得纪焉。《春秋》因事以见法,不求备于史,以着其人。

  冬城向

向地介鲁莒之交,隐二年,莒人入向矣,城之,盖欲与莒争向也。至宣四年,伐莒,取向,向乃为鲁有。城未有繋月者,城筑之事,非可月竟也。冬,城之时也,志工役之兴,重民力也。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卫立公子黔牟,而朔始奔。其止书“朔奔”,何?“朔有罪也。”名之者,别于黔牟也。朔搆杀二兄而夺其位,又淩蔑天子。周室欲讨二公子,因之立黔牟而逐朔,则黔牟之立,必有王命矣。朔齐出也,故奔齐。

  十有七年

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

为纪平齐也,纪处齐肘腋。齐志在必取,而纪反助鲁败齐,齐憾深矣。齐襄因公求平,诡为此盟,以安纪之心,而弛其备。后二年,齐遂迁纪三邑,是可以知齐人之本谋矣。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

  寻蔑之盟也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黄盟未防,遽兴师,齐恶着矣。鲁方为纪求平,而遂与齐战,何哉?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蔡侯、郑伯惧楚,而防于邓,乃蔡数伐郑,违初计矣。不同心御楚,而

译齐僖公与鲁国屡次发生战争,但在齐僖公去世时,鲁国却按照礼节参加葬礼。周天子去世,鲁国却没有去吊唁。通过比较这两件事来观察鲁国的罪过,就显而易见了。

五月,郑伯突突然出逃,奔往蔡国。

郑伯突的回归,史书记载宋国抓住了公子仲,以此明确他篡位的缘由。对公子仲的罪责比对郑伯突的罪责更重。郑伯突的出逃,史书没有记载是公子仲驱逐了他,因为郑伯突的君位本来就不是他应有的。对郑伯突的责备比对公子仲的责备更深。称他为“郑伯”,是因为他曾经做过郑国的国君。斥责他的名字,是为了表明郑国有合法的国君。郑忽虽然还没有回到国都,但郑国原本是他的。

郑世子忽又回到了郑国。

世子是尚未继承君位的称呼,郑忽继承了君位,五月就出逃,四年后才回来。回来时史书记载“复”,是恢复他的君位。为什么用尚未继承君位的称呼来称呼他呢?大概是因为他出逃时,先君郑忽的丧期未满一年,现在回来后他才正式成为国君,刚回来时他还不是国君,不能记载他的爵位。丧期已经除去了,又不能称他为“子”。探究他的根本身份而特别记载“世子”,是为了区别于郑突而表明他是正统。郑突回来,郑忽出逃;郑突出逃,郑忽回来,废立国君容易得像翻手掌一样。公子仲的罪过难道可以尽数惩罚吗?

许叔进入了许国。

三个国家进入许国,许国国君逃往卫国,许国已经被灭。到这时过了十五年,郑国内乱,许叔趁机恢复国家,所以史书连带国家名称而记载“叔”。“叔”是兄弟中的排行次序。赵匡说:“表示他与国君是一体的,这是对的。”为什么记载“入”呢?因为没有周天子的命令。

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会盟。

齐国与鲁国已经断绝关系了。齐僖公去世,鲁国前往参加葬礼,又与齐国恢复交往。鲁桓公在艾地会盟,这是蔑视礼法。鲁桓公高兴于化解怨恨而亲近齐国,他的祸患就由此萌生了。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这三个国家都是附庸国吗?为什么称他们为“人”?杜预说:“都是附庸国的世子。他们的国君记载字或名,所以他们的世子降格称为‘人’,这是对的。”周天子的丧期未满一年就举行嘉礼,鲁桓公不去吊唁周天子,却俨然接受别人的朝见,并且举行旅见之礼,这是严重的讥讽。

秋九月,郑伯突进入了栎邑。

春秋时期一个国家有两个国君的,有郑国的忽与突,卫国的衎与剽。郑突进入栎邑而记载名字,是因为郑忽是正统而郑突不是正统。卫衎进入夷仪而不记载名字,是因为卫衎是正统而卫剽不是正统。春秋区分嫌疑,只是为了表明是非罢了。在栎邑,是指郑国的大都,这是两个国家并立的祸害。制邑杀死了虢君,京邑祸害了太叔,于是修筑栎邑而安置公子元,导致郑昭公不得善终,这是郑庄公留下的错误谋划。

冬十一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会盟,讨伐郑国。

郑忽在郑国,郑突在栎邑,在袲地会盟,是谋划讨伐的对象。讨伐郑国,就是讨伐郑忽。郑突仇视宋国,而对鲁国有功劳,所以宋国想讨伐郑突,鲁国想讨伐郑忽,会盟谋划此事。最终听从鲁国而讨伐郑忽。为什么听从鲁国?因为郑突又许诺贿赂。谋划的人徇私,跟随的人计算利益,顺逆的道理,全都不再过问,这就是天下混乱的原因。

十六年

春正月,鲁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会盟。

前年冬天讨伐郑忽,为了接纳郑突而没有成功。这次又谋划讨伐郑忽。又邀请蔡国一同会盟,党羽更加嚣张了。地名用国名,曹国也参与了。

夏四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再次讨伐郑忽,郑忽出逃五年,没有仗义相助的人。郑突刚出逃就进入栎邑,五国一致前来会盟,只是为了利益罢了。郑突用贿赂结交诸侯,而宋国是杀了与夷而立冯,鲁国是杀了息姑而立允,卫国是杀了伋、寿而立朔。同恶相济,只图利益。陈、蔡被大国牵制,有时先行有时后到。比较这些事来看,蔑视周朝班序而行私利,大概可以知道了。过了一年,郑国就发生了高渠弥的祸乱,那么郑忽不能善终,郑突坐大,都是这五国造成的。

秋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

从冬天经过夏天到秋天才回来,党附篡位者、排斥正统者以此报告,回来时矫饰欺骗得很厉害。从此以后,郑忽与郑亹、郑仪都不再出现在经文中。大概鲁桓公党附郑突以安定他的君位,报告时只通报郑突的事,郑忽、郑仪、郑亹的被杀则不通报,所以无法记载。《春秋》根据事情来显示法则,不要求史官完备,以彰显其人。

冬,修筑向邑城墙。

向邑地处鲁国和莒国的交界,隐公二年,莒人进入向邑了,修筑城墙,大概是想要与莒国争夺向邑。到宣公四年,讨伐莒国,夺取向邑,向邑才成为鲁国的。修筑城墙没有连缀月份的,因为筑城之事,不可能一个月完成。冬天,是筑城的时候,记载是为了警示役使民力的兴起,重视民力。

十一月,卫侯朔出逃奔往齐国。

卫国立了公子黔牟,朔才开始出逃。为什么只记载“朔奔”?“因为朔有罪。”记载名字,是为了区别于黔牟。朔构陷杀害两位兄长而夺取君位,又凌蔑天子。周王室想要讨伐两位公子,趁机立黔牟而驱逐朔,那么黔牟的即位,一定有周天子的命令了。朔是齐国扶植出来的,所以奔往齐国。

十七年

春正月丙辰,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

为了纪国与齐国讲和,纪国处在齐国的要害之地。齐国志在必得,而纪国反而帮助鲁国打败齐国,齐国的怨恨很深了。齐襄公因为鲁国的请求而讲和,诡诈地举行这个盟会,以安抚纪国的心,而放松他们的防备。两年后,齐国就迁徙了纪国的三个城邑,由此可以知道齐国人的本意了。

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

这是重申蔑地的盟约。

夏五月丙午,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

黄地的盟会还没多久,就兴起军队,齐国的恶行显露了。鲁国正为纪国寻求讲和,却与齐国交战,为什么呢?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

蔡侯、郑伯畏惧楚国,而在邓地会盟,于是蔡国多次讨伐郑国,违背了最初的计划。不同心抵御楚国,而

自相敝,不数年而荆败。蔡谋之不臧,自诒伊戚,桓侯之谓乎?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译自己使国家衰败,不到几年楚国就打败了它。蔡国谋划不善,自找麻烦,说的就是桓侯吧?

  秋季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前书蔡叔次立者也,今又书季,盖叔先蔡侯卒而次立,又在季也。季之归,介于蔡侯卒葬之间,其为嗣位明矣。归顺辞,蔡侯无子而季次立,非争国也。志归不志出奔,略之也。左云蔡人召之,谷云陈有奉焉。内得众,外得助,归立莫善于季。惟经书自陈,则贬其不出王命耳。

  癸巳葬蔡桓侯

諡称公非正也,臣子之辞也。称本爵,正也。天王诔之也。晋侯仇卒于平王之世,諡曰文侯,是也。蔡桓书侯,盖告王请諡,礼也。

  及宋人卫人伐邾

宋志也,邾、郑尝伐宋也,卫为宋党,从宋,无足深怪。鲁春与邾盟,而秋伐之,不信而佳兵,可乎哉?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黄盟未防,遽战于奚。奚战未防,遽为此防,如齐,何为哉?防而遂如,夫人之志也。狎齐侯而偕夫人以来防,纵夫人而随齐侯以如齐。书“公与夫人”者,顺之之辞。彼欲而此从之也。不闲有家而身从之,祸之至也,必矣。防曰:“公防”,如曰:“公与”,究祸本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内弑,书薨而不地;在外,不论有故无故,皆当书地。今公与夫人如齐,而公薨于齐,则其故在齐,而夫人固有与闻乎?弑之罪也。前书公与夫人如齐,后书夫人孙于齐,其事微而章矣。

  丁酉公之防至自齐

伤之也,不生还而防至,所以发鲁之臣子不共戴天之愤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以防归而成礼,以葬。盖当其时,欲以冺乎被弑之迹与夫人之与闻乎弑也。春秋因鲁史之旧文,以着其实之不可掩,且在臣子有不忍言者。非贼在外之谓也。次年书「夫人姜氏孙于齐」,则讨贼之义可知矣。

<经部,春秋类,御纂春秋直解》>

  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春秋直解卷三上

【戊子】庄王四年【在位十有五年,子僖王立,在位五年,子惠王立】庄公

  名同桓公世子也

  元年

  春王正月

庄何以不书即位?谷梁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是也。」然所谓不忍者,必矢志复仇,死生以之,岂仅以不即位明不忍巳哉?

  三月夫人孙于齐

夫人文姜也不言奔,而言孙使,若愧惧而去,然婉辞以着其实也。姜之恶大矣,嗣子姜氏所出,恩义▯难两全。春秋不书姜氏,明大义,不容以恩掩也。左云“絶不爲亲”是也。夫既与闻乎弑,则子不可以爲母,臣不可以爲君。故于出奔时贬之,以明絶不爲亲之义。然终不能以礼防姜氏,而复归于鲁,或防或享,一书再书而不已。其灭伦废义爲何如哉!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鲁之命大夫也,姬系王而不书字,尊王也。下嫁于齐,命鲁主之,故逆之也。齐侯之罪大矣!王不致讨,鲁先君躬受戕于齐,嗣君方斩焉,居防而命主嘉礼,何哉?王命之,王之失也;鲁不力辞,鲁之罪也。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馆者,待王姬之舎,以俟齐侯之逆也。鲁主王姬旧矣,前此必有其所。今筑于外者,知义有不可,而畏齐怒,又不敢辞王之命,故改筑于外。若稍变其故然者,君子曰:不如不主之爲愈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春秋系王于天,明王道也。王以奉天爲道,故命曰天命,讨曰天讨。虽王不能奉天,亦必称天以示训也。终《春秋》王不称天者,止锡命桓公、赗葬成风二事,盖举重以示戒也。礼,诸侯防毕入觐,则锡命。鲁桓簒逆,终未入觐,生则加聘,死复追而锡命,汨乱天伦,孰甚焉?荣氏叔,字王之下大夫也。

  王姬归于齐

公薨于齐,夫人孙于齐,王姬归于齐。比而书之,而忘亲释仇之罪着矣。

  齐师迁纪郱鄑郚

夺其地,而民犹居其所,曰取;夺其地,而民惟我所置,曰迁。迁,则民离散而失其常居矣。纪,小国也。三邑既迁,其不灭者几希。夫齐与纪同姓,况季姜,国母而王姬,又甫归于齐,乃背黄盟,迁纪邑,其无王亦甚矣。书“师”者,民有不服,胁以兵

译前书说蔡叔是次子继位,现在又记载为季,大概是因为蔡叔在蔡侯去世前已经去世,所以由季次子继位,因此季排在后面。季回国,介于蔡侯去世与安葬之间,他继承君位是很明显的。归是顺从的辞令,说明蔡侯没有儿子而季次子继位,并非争夺国家。记载归而不记载出奔,是简略的写法。左传说蔡人召他回来,谷梁传说陈国有所奉助。内得人心,外得援助,归国继位没有比季更好的了。只有经文记载他从陈国回来,则是贬斥他不听从周王命令罢了。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谥号称公是不正确的,这是臣子的说法。称原本的爵位,才是正确的。周天王为他致哀悼辞。晋侯仇去世在周平王时期,谥号为文侯,这是正确的。蔡桓公记载为侯,大概是向周王报告并请谥号,符合礼制。

以及宋国人、卫国人攻打邾国。

这是宋国的意图,邾国和郑国曾经攻打宋国,卫国是宋国的同党,跟随宋国,没有什么值得深怪的。鲁国春天与邾国结盟,秋天却攻打它,不守信义且好战,可以吗?

冬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十八年

春王正月,鲁桓公在泺地防备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黄地的盟约尚未防备,就急于在奚地作战。奚地的战事尚未防备,就急忙进行这次防备,前往齐国,是为了什么呢?防备于是前往,是夫人的意图。亲近齐侯并带着夫人一起来到泺地防备,放纵夫人并跟随齐侯前往齐国。记载“公与夫人”,是顺从的说法。夫人想要而国君顺从她。不讲究治家之道而亲自跟随她,灾祸的到来,是必然的。防备时说:“公防”,前往时说:“公与”,追究灾祸的根本啊。

夏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

在国内被杀,记载去世而不记载地点;在国外,不论有无缘故,都应当记载地点。现在鲁桓公与夫人前往齐国,而鲁桓公在齐国去世,那么缘故就在齐国,夫人难道没有参与吗?是被杀的罪责。前文记载鲁桓公与夫人前往齐国,后文记载夫人逃到齐国,事情微妙而明显。

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回到防地。

这是哀伤的意思,没有活着回来而是灵柩回到防地,用来激发鲁国臣子不共戴天的愤怒。

秋七月

冬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鲁桓公从防地归来并完成葬礼。大概在当时,想要掩盖被杀的踪迹以及夫人参与杀人的事实。《春秋》依据鲁国史书的旧文,来彰显事实不可掩盖,而且在臣子中有不忍言说的地方。这并不是说贼人在国外。次年记载“夫人姜氏逃到齐国”,那么讨伐贼人的意义就可以知道了。

【戊子】庄王四年【在位十五年,儿子僖王继位,在位五年,儿子惠王继位】庄公

名同,是桓公的世子。

元年

春王正月

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谷梁传说:“先君不得善终,那么儿子不忍心即位,这是对的。”然而所谓不忍心,必定是立志复仇,生死以之,难道仅仅用不即位来表明不忍心吗?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

夫人是文姜,不说奔,而说孙,使她好像因羞愧恐惧而离开,用委婉的辞令来彰显事实。姜的罪恶很大,嗣子姜氏所生,恩义难以两全。《春秋》不记载姜氏,表明大义,不容许用恩情掩盖。左传说“断绝不为亲人”是对的。既然参与了杀人,那么儿子不可以为母亲,臣子不可以为君主。所以在出奔时贬低她,以表明断绝不为亲人的意义。然而最终不能用礼法防范姜氏,又回到鲁国,有时防备有时享宴,一次记载再次记载而不止。她灭绝伦理废弃道义到了什么地步啊!

夏单伯迎接王姬。

单伯是鲁国受命的大夫,姬系王族而不记载字,是尊重周王。下嫁到齐国,命令鲁国主持,所以迎接她。齐侯的罪恶很大!周王不致讨伐,鲁国先君亲身遭受齐国的杀害,嗣君刚刚斩断关系,居住在防地却命令主持嘉礼,为什么呢?周王的命令,是周王的过失;鲁国不极力推辞,是鲁国的罪过。

秋在城外建筑王姬的馆舍。

馆舍,是等待王姬的住所,以等候齐侯迎接。鲁国主持王姬的事宜很久了,以前一定有她的住所。现在在城外建筑,是知道道义上不可以,又害怕齐国的愤怒,又不敢推辞周王的命令,所以改在城外建筑。如果稍微改变原来的样子,君子说:不如不主持为好。

冬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周王派遣荣叔来赐予桓公命令。

《春秋》将周王系于天,表明王道。周王以奉行天意为道,所以命令称为天命,讨伐称为天讨。即使周王不能奉行天意,也必定称天以示训诫。整个《春秋》周王不称天的,只有赐予桓公命令、赗葬成风两件事,大概是举重以示警戒。礼制,诸侯丧事完毕入朝觐见,就赐予命令。鲁桓公篡位叛逆,始终没有入朝觐见,生前加聘,死后又追赐命令,扰乱天伦,还有谁更严重呢?荣氏叔,字,是周王下面的大夫。

王姬嫁到齐国。

鲁桓公在齐国去世,夫人逃到齐国,王姬嫁到齐国。并列记载,而忘记亲人释放仇人的罪恶就明显了。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

夺取土地,而百姓还居住在那里,称为取;夺取土地,而百姓只由我安置,称为迁。迁,那么百姓离散而失去他们的常居。纪,是小国。三个城邑已经迁移,它不灭亡的希望很少。齐国与纪国同姓,况且季姜,是国家母亲而王姬,又刚刚嫁到齐国,却违背黄地的盟约,迁移纪国的城邑,他不尊重周王也太严重了。记载“师”,是因为百姓有不服的,用武力胁迫。

而强迁之也。

  二年

  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庆父,公庶兄。于余邱,国名。书“帅师”,恶专兵也。忘齐仇之不共戴天,而淩▯无罪之小国。且以长庶帅师,大权下移,卒致子般之祸。故书以重讥之。

译却强行迁徙他们。

二年

春季,周历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庆父是鲁庄公的同父异母兄长。于余丘是一个国家的名称。史书特意记载“率领军队”,是为了谴责他擅自掌握兵权。他忘记了与齐国不共戴天的仇恨,却欺凌无罪的小国。而且让身为长庶的庆父统率军队,导致大权下移,最终酿成了子般遇害的祸患。所以史书这样记载,以加重对他的讥讽。

秋七月齐王姬卒

王姬何以书?卒以鲁主之,故齐赴之,因比内女爲之服也。主其婚,又主其卒,如父仇何?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

夫人孙矣,书防复归也。前此夫人孙齐鲁,即主王姬以归于齐,夫人无所忌而复归,归不书。至不敢告庙也。夫人巳孙齐矣,而容其防垢以归,是再死父也。旣归矣,又任其纵淫以出,是重辱国也。敝笱之诗,所爲作耳。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

  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齐谋纳朔也,朔负恶奔齐,齐不执之以归于京师,已爲罪矣,况兴师以纳之乎?且衞有君矣,黔牟之立正也,鲁从仇党,恶犯正,以伐同姓,何哉?溺不氏,未赐族也,不言帅师,师少也。

  夏四月葬宋庄公

  五月葬桓王

以桓十五年崩,至是七年乃葬,慢之甚也。庄王不子矣,王官不臣矣。然以天下而慢葬一人,诸侯之不臣亦着矣。防葬不书其人,以防者徃也,重责鲁也。葬鲁君,据鲁言,我内辞也。葬邻君,别以某国外辞也。王者天下之共主,不敢以内辞系之,不敢以外辞别之,直曰「葬某王」,盖爲天下书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季以行次书,纪侯将去,而命使承国也。酅,纪邑也。以酅入齐,请爲附庸,以后五庙也。使无纪侯之命,当书奔叛,而斥其名矣。书入难之也。齐必欲尽得纪地,季虽请爲附庸,而齐犹难之也。然则贤之欤?曰:非也。王政不行,小弱无庇,以先王之建国,而听命于强▯,盖亦不得已焉耳。闵之也,未见有可贤之实也。

  冬公次于滑

纪将亡矣,告急于鲁庄,不得已而以谋于郑爲辞,郑辞以难,而庄巳若无事矣,虽出次于滑,然坐视纪季之入,何益哉?故书其次,以深讥之。

  四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前防于禚,齐地,此享于祝丘,鲁地。防与享,皆非夫人之礼。享则礼愈厚,祝丘则地愈近,而廉耻荡然矣。防而又享,假诸侯之礼爲鸟兽之行,故不得不详其事以罪之也。

  三月纪伯姬卒

内女书卒爲之服也。礼,诸侯絶期内女适诸侯,则尊同,爲之服大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谋灭纪也,齐僖之志,齐襄成之孝,子成父之善,不成父之恶,济恶而以爲继志,误矣。春秋诸侯每托于遇而私约,今三国相防,亦托于遇,其爲简慢诡谲,益可见矣。

  纪侯大去其国

前以酅入齐,左氏云“纪于是始判”,盖披纪之半矣。今大去其国,左氏云“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盖全以纪与之也。夫纪之圗存,虽不无失计,然其心亦尽矣。奈鲁不能援,王不能庇,至使其弟爲附庸,而齐犹未厌也。于是尽委所有以避齐难,圣人以其廹于强▯,不忍残民,故不使与失地之君同科,而特书“大去”闵纪而恶齐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内女书葬者,三皆特笔也。此则国亡而葬于仇人,志变以闵之也。夺人之国而葬其妻,欲盖灭国之罪,而弥彰矣。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非礼也。搜狩有地,不越境也,况齐乎?况及齐侯乎?夫齐仇无时可通,然主王姬,犹天子命之也。防于禚,享于祝邱,则夫人爲之。今则公与齐侯狩矣,与仇通,莫重乎与齐狩也?故齐侯称人,而公书及,以着其罪。

  五年

  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如齐师者,徃其军中,就齐侯耳。夫曰防,曰享,犹假非礼之礼以为名也。至于师,则妇人之徃,何爲者哉?

  秋郳黎来来朝

郳,附庸微国也。其上世出于邾黎,来其君之名也。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衞。

复纳朔也,朔有罪,王命立黔牟焉。五国防伐,是无王也,故诸国称人。齐爲首,主兵也。庄从仇以抗王,无君无父,罪兼之矣。

  六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衞

王人下士,子突字也。五国党朔以伐衞,王不能令,乃使子突救衞。下士例不书字,特称字而系以王人,以明正也。不言师,师少也。将防而师少,以当五国之众,庸有济乎?圣人褒

译秋季七月,齐国的王姬去世。

为什么记载王姬的去世?因为鲁国主持了她的婚事,所以齐国前来通报丧事,鲁国因此比照国内女子为她服丧。主持她的婚事,又主持她的丧事,这如同对待父亲仇人一般,该如何处置呢?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迎接齐侯。

夫人已经改嫁,记载“防”(迎接)是表示她复归。此前夫人改嫁齐鲁,正是为了主持王姬归于齐国,夫人无所顾忌而复归,复归不记载。甚至不敢告知宗庙。夫人已经改嫁齐国,却容忍她以迎候的污秽行为归来,这是再次让父亲蒙受死亡般的羞辱。既然已经归来,又放任她纵欲淫乱而出,这是重重地侮辱国家。《诗经·邶风·敝笱》这首诗,就是为此而作的。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三年

春季,周王正月,溺在防地率领齐国军队讨伐卫国。

齐国谋划拥立公子朔回国,公子朔背负恶名逃奔齐国,齐国不将他逮捕押送京师,已经是罪行了,何况兴师动众去拥立他呢?况且卫国已经有君主了,黔牟的即位是正当的,鲁国追随仇敌,憎恶正当的行为,去讨伐同姓国家,这是为什么呢?溺不称氏,是因为尚未赐族;不称“帅师”,是因为军队人数少。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五月,安葬周桓王。

因为桓王在桓公十五年去世,到此时七年才安葬,怠慢到了极点。庄王不像儿子了,王室官员不像臣子了。然而以天下之重怠慢安葬一人,诸侯的不臣之心也就明显了。防地安葬不记载具体人物,因为防地是前往的地方,这是着重责备鲁国。安葬鲁国国君,依据鲁国来说,是我内部的言辞。安葬邻国国君,分别用某国来表述,是外部的言辞。周王是天下的共主,不敢用内部言辞来系属他,也不敢用外部言辞来分别他,直接说“安葬某王”,这是为天下而记载的。

秋季,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

纪季按照行次记载,纪侯将要离去,而命令使者继承国家。酅,是纪国的城邑。带着酅地归附齐国,是请求作为附庸,以保留五庙祭祀。如果没有纪侯的命令,应当记载为叛逃,而斥责他的名字了。记载“入”是表示为难。齐国必定想要全部得到纪国的土地,纪季虽然请求作为附庸,而齐国仍然为难他。那么这是认为他贤德吗?回答说:不是。王政不行,弱小国家没有庇护,以先王建立的国家,而听命于强国,大概也是不得已罢了。这是怜悯他,没有看到可以认为他贤德的实质。

冬季,鲁庄公驻军在滑地。

纪国将要灭亡了,向鲁庄公告急,不得已而以谋划于郑国为借口,郑国以困难为由推辞,而庄公似乎若无其事,虽然出兵驻军在滑地,然而坐视纪季归附,有什么益处呢?所以记载他的驻军,以深深讥讽他。

四年

春季,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

此前在禚地迎接,是齐国的土地,这次在祝丘宴请,是鲁国的土地。迎接与宴请,都不是夫人应有的礼仪。宴请则礼节更加厚重,祝丘则地点更加接近,而廉耻之心荡然无存了。迎接而又宴请,假借诸侯的礼仪来行禽兽的行为,所以不得不详细记载此事以归罪于她。

三月,纪伯姬去世。

国内女子记载去世,是为她服丧。按照礼制,诸侯在丧期内,国内女子嫁给诸侯,则尊卑相同,为她服大功之丧。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谋划灭掉纪国,这是齐僖公的志向,齐襄公继承它,儿子成就父亲的善行,不成就父亲的恶行,助长恶行而认为是继承志向,错了。春秋时期诸侯常常托辞相遇而私下约定,现在三国相会,也托辞相遇,他们的简慢诡诈,更加可以看见了。

纪侯大大地离开了他的国家。

此前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左传》说“纪国于是开始分裂”,大概割让了纪国的一半。现在大大地离开他的国家,《左传》说“纪侯不能屈从齐国而把国家给纪季”,大概把整个纪国都给了齐国。纪国谋求生存,虽然不无失算,然而其心意也尽到了。无奈鲁国不能救援,周王不能庇护,以至于让他的弟弟作为附庸,而齐国仍然不满足。于是完全委弃所有财产以躲避齐国的灾难,圣人因为他迫于强国,不忍心残害百姓,所以不让他与失地的国君同类,而特别记载“大去”,怜悯纪国而厌恶齐国。

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纪伯姬。

国内女子记载安葬,这三处都是特别的笔法。这里则是国家灭亡而安葬于仇人,志向改变以怜悯她。夺取别人的国家而安葬他的妻子,想要掩盖灭国的罪行,而更加彰明了。

秋季七月

冬季,鲁庄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

不合礼制。搜狩有固定的地点,不越过边境,何况是齐国呢?何况是与齐侯呢?齐国是仇敌,任何时候都不应通好,然而主持王姬的婚事,还是天子命令的。在禚地迎接,在祝丘宴请,是夫人做的。现在则是国君与齐侯打猎了,与仇敌通好,没有比与齐侯打猎更严重的了?所以齐侯称“人”,而鲁庄公记载“及”,以彰显其罪。

五年

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军队。

前往齐国军队,是前往军中,就齐侯而言。此前说迎接,说宴请,还假借不合礼制的礼仪作为名义。至于前往军队,那么妇人前往,是做什么的呢?

秋季,郳国的黎来来朝见。

郳,是附庸的微小国家。它的祖先出自邾黎,来是它国君的名字。

冬季,鲁庄公在防地会见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再次拥立公子朔回国,公子朔有罪,周王命令立黔牟。五国结党讨伐卫国,这是无视周王,所以各国称“人”。齐国为首,主持军事。鲁庄公追随仇敌以对抗周王,无君无父,罪行兼具了。

六年

春季,周王正月,周王的人子突救援卫国。

王人是下士,子突是他的字。五国结党拥立公子朔讨伐卫国,周王不能命令,于是派子突救援卫国。下士按例不记载字,特别称字而系以王人,以表明正当。不称“师”,是因为军队人数少。将要迎战而军队人数少,以抵挡五国的众多军队,哪有成功的可能呢?圣人褒

其救而惜其不善救,盖虽望其勇于爲义,而又欲其慎于成谋也。自救衞无功,而王命益不行于天下。

译人们救援他,又惋惜他救援的方法不当,这大概是因为虽然希望他勇于践行道义,却又希望他在谋划时谨慎周全。自我防卫未能建功,而天子的政令更加无法在天下推行。

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诸侯出奔而归,书“复归”者,与其复也。朔直曰“入”,逆辞也,以王命絶之也。朔谋杀二兄,其恶甚矣,本不当立,而先君欲立之,纵国人安之,王亦可以治其旧恶而废之,况国人怨之而不与乎?王因而立黔牟,是固义之正也。乃五国伐衞,王人救衞,衞朔入衞。比事而观,而朔与五国之罪不容于诛矣。五国不言“纳朔”,何也?言“纳”,则罪归纳者,而入者幸矣;言“入”,则罪在入者,而纳者亦不免也。朔不言“自齐”,何也?齐虽罪首,而五国党之,故均其罪于诸侯。周有明王,皆所当诛也。

  秋公至自伐衞

师出经年,朔入告至。非所至而至也。

  螟

  冬齐人来归卫寳

朔之赂也,朔之奔齐,侯容之。今连诸侯以纳之,故以寳赂齐。齐以分于四国,四国皆有罪矣,而齐其首也。平宋乱,立华氏鼎,故也。拒王命,纳衞朔宝,故也。有欲货之心,而后动于恶,以此结正诸侯之罪,垂戒远矣。

  七年

  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防鲁邑齐侯来也。冬,归衞寳。春,即来防齐侯之无忌惮,亦甚矣。衞寳之归,左氏云:文姜请之,故齐侯来防,而以夫人姜氏主之。

夏四月辛夘,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恒星,谓有名之经星星谓众星,不见者,精衰黯而无光也。经星不见,众星可知矣。如雨者,多也。气消散而不摄也。此天地之大变也。人与天地爲一气,政治有失,则象变于天,故谨而书之。

  秋大水无麦苗

周之秋,夏之夏也。麦熟而五稼方苗,皆爲水所没,故无也。书「大水」,畏天灾也;书「无麦苗」,重民命也。畏天灾,重民命,圣人之心也。弭天灾救民命,帝王之政也。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谷齐邑夫人徃也。盖一岁而再防矣。夫人于齐侯八年而五相求于禚,于祝丘,犹书月,自如齐师至此,皆书时,甚之也。文姜淫而弑,弑而又纵淫焉。哀姜效尤,子般、闵公之祸,鲁之不絶如线矣。详书之,教人以守礼闲家,远辱止乱也。

  八年

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俟者,相须同行之辞。杜预曰:“期共伐郕,陈、蔡不至,故次以俟之也。”陈、蔡尝从伐衞矣,伐郕何以不至?盖伐衞主谋在齐,陈、蔡之从,畏其▯也。庄不量己力,而欲效齐襄之所爲,陈、蔡肯以从齐者,从鲁乎?老师匮财以俟之,不智哉!秋,大水,无麦苗,又兴无名之师,以病民也,不仁哉!

  甲午治兵

此治兵于郎也,俟而不至,徃则无之,止则无事,归则无因,溃道也。河上逍遥,林下防马,此师有焉,故治之。周礼狝而治兵,盖习军政于闲暇之时也。今轻次于外,与国不应,众心解离,不得巳而治兵,黩武甚矣。桓畏敌而大阅,庄惧溃而治兵,皆书以重讥之。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此次郎之师也,及围犹及战,鲁爲首焉耳。鲁与郕皆文王之昭兄弟之国也。庄公忘亲而志于取郕,始约远而易制之,陈、蔡而陈、蔡不至,不得已要齐以围之。郕怨鲁而畏强齐,故宁降齐而不降鲁。不曰“齐师降郕”,而曰“郕降于齐师”,见郕之自择所降而不服鲁也。鲁尝与纪防于郕,今纪灭矣,又围郕而驱之降齐,残同姓以厚仇讐,不义而又失利也。

  秋师还

春秋用师多矣,未有详书如此者。出既无名,俟而不至,久且失据,改而从仇,以戕同姓,畏不敢校。三时而还,其妄兴大众,宿兵黩武甚矣,故备书之。据左氏,庆父请伐齐而公不可,则此役公自将也。乃其次其及,其还不称公而称师,重众也,以着不义毒民之罪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无知者,年之子也。年有宠,故无知敢于作乱。襄公之死,淫而荒也。无知之乱,骄而怨也。其原皆始于无礼。审乎致弑之原而戒之,则乱息矣。谋发于连称、管至父,而因无知以爲乱。弑成而无知受国焉。不特与闻乎故而已,首恶之名,乌得而辞诸?徒人费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

译夏季六月,卫国国君卫朔进入卫国。

诸侯出奔后返回,史书称“复归”,是肯定其复位。卫朔只称“入”,这是违背礼义的措辞,表示以周天子的命令断绝与他的君臣关系。卫朔谋杀两位兄长,罪恶深重,本来就不该被立为国君,即使先君想立他,纵然国人安于他,周天子也可以惩治他的旧恶而废黜他,何况国人怨恨他而不归附呢?周天子因此立黔牟为国君,这本来就是正义所在。然而五国攻打卫国,周天子派人救援卫国,卫朔进入卫国。将这几件事联系起来看,卫朔与五国的罪行是杀之不尽的。五国不称“纳朔”,为什么呢?称“纳”,罪责就在接纳他的人,而进入的人就侥幸脱罪了;称“入”,罪责就在进入的人,而接纳的人也不能免罪。卫朔不称“自齐”,为什么呢?齐国虽然是罪魁祸首,但五国都偏袒他,所以把罪责均摊给诸侯。周朝若有英明的君主,这些人都是应当诛杀的。

秋季,鲁庄公从伐卫之地返回。

军队出征经年,卫朔进入卫国,鲁庄公才报告返回。这不是应该返回的时候而返回。

发生螟灾。

冬季,齐国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

这是卫朔的贿赂。卫朔出奔到齐国,齐侯收留了他。现在齐国联合诸侯接纳卫朔回国,所以用宝物贿赂齐国。齐国将宝物分给四国,四国都有罪了,而齐国是首恶。平定宋国动乱,确立华氏鼎的地位,这是原因。抗拒周天子命令,接纳卫朔并收受宝物,这也是原因。有了贪图财货的心,然后才发动恶行,以此来判定诸侯的罪责,留下的警戒意义是深远的。

七年

春季,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防是鲁国的城邑,齐侯来到防地。冬季,归还卫国宝物。春季,齐侯就来防地会见,毫无顾忌,太过分了。卫国宝物的归还,左传记载:文姜请求的,所以齐侯来到防地,并由夫人姜氏主持会见。

夏季四月辛夘日,夜间,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坠落像雨一样。

恒星,指有名位的经星;星,指众星。看不见,是因为精气衰败而昏暗无光。经星看不见,众星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像雨一样,是说数量多。这是天气消散而不能凝聚的现象。这是天地的大变异。人与天地是一气相通的,政治有失误,天象就会发生变化,所以谨慎地记载下来。

秋季发生大水,没有麦子和禾苗。

周历的秋季,是夏历的夏季。麦子成熟而其他五谷正在抽苗,都被大水淹没,所以没有了。记载“大水”,是畏惧天灾;记载“无麦苗”,是重视百姓的生命。畏惧天灾,重视百姓生命,这是圣人的心意。消除天灾,拯救百姓生命,这是帝王的政事。

冬季,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谷是齐国的城邑,夫人前往谷地。大概一年之内两次会见齐侯了。夫人对齐侯,在八年之内五次相见于禚地、祝丘,还记载月份,从齐师到这里,都只记载季节,这是表示更加严重。文姜淫乱且弑君,弑君后又放纵淫乱。哀姜效仿她的恶行,导致子般、闵公的祸患,鲁国几乎断绝。详细记载这些,是教导人们遵守礼制、约束家庭,远离耻辱、制止动乱。

八年

春季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

“俟”,是互相等待共同行动的措辞。杜预说:“约定共同攻打郕国,陈、蔡没有到,所以驻扎等待他们。”陈、蔡曾经跟随攻打卫国,攻打郕国为什么不到?大概攻打卫国的主谋在齐国,陈、蔡跟随,是畏惧齐国的强大。庄公不估量自己的力量,却想效仿齐襄公的做法,陈、蔡肯因为跟随齐国,就跟随鲁国吗?让军队疲惫、财力匮乏去等待他们,不聪明啊!秋季,发生大水,没有麦子和禾苗,又发动无名之师,使百姓受苦,不仁义啊!

甲午日整治军队。

这是在郎地整治军队,等待而不到,前往则没有敌人,停止则无事可做,返回则没有理由,这是溃散的道路。在河边徘徊,在林下防备马匹,这支军队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整治它。周礼规定在秋季打猎时整治军队,大概是在闲暇时练习军政。现在轻易驻扎在外,盟国不响应,军心涣散,不得已而整治军队,滥用武力太严重了。桓公畏惧敌人而大阅兵,庄公害怕溃散而整治军队,都记载下来以严厉批评。

夏季,鲁军与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

这是驻扎在郎地的军队,包围如同交战,鲁国是首倡者。鲁国与郕国都是周文王的同宗兄弟之国。庄公忘记亲情而志在夺取郕国,起初约定遥远且容易控制的陈、蔡,但陈、蔡没有到,不得已要挟齐国来包围郕国。郕国怨恨鲁国而畏惧强大的齐国,所以宁愿向齐国投降而不向鲁国投降。不称“齐军使郕国投降”,而称“郕国向齐军投降”,表明郕国自己选择投降的对象而不屈服于鲁国。鲁国曾经与纪国在郕国会盟,现在纪国灭亡了,又包围郕国并驱使其向齐国投降,残害同姓以加深仇敌,不义而又失利。

秋季,军队返回。

春秋时期用兵很多,没有像这样详细记载的。出征既无名目,等待而不到,久驻且失去依据,改而依附仇敌,以残害同姓,畏惧而不敢较量。经过三个季节才返回,其妄动大众,长期驻军、滥用武力太严重了,所以详细记载。根据左传,庆父请求攻打齐国而庄公不同意,那么这次战役是庄公亲自率领的。然而驻扎、交战不称庄公而称军队,返回也不称庄公而称军队,是重视民众,以彰显不义、毒害百姓的罪责。

冬季,十一月,癸未日,齐无知弑杀他的国君诸儿。

无知是年的儿子。年受宠,所以无知敢于作乱。襄公之死,是因为淫乱荒淫。无知的动乱,是因为骄横怨恨。其根源都始于无礼。审察导致弑君的原因而警戒,那么动乱就平息了。阴谋由连称、管至父发起,而借助无知来作乱。弑君成功后无知受封国家。不只是参与阴谋而已,首恶的名号,怎么能推辞呢?徒人费死在门内,石之纷如死在台阶下。

,孟阳死于牀。不书及其大夫者,非卿也。或曰:近昵嬖幸之臣,从君于昏,而任其祸,未可以死节许之也。

译孟阳死在床上。史书不记载“及”他的大夫,是因为他不是卿。有人说:亲近宠幸的臣子,跟随君主走向昏乱,却承担其灾祸,不可以用死节来赞许他。

九年

  春齐人杀无知

讨贼也。按左氏,无知虐雍廪,雍廪杀无知,非如石碏之以义讨也。然能声其罪而以贼讨之,即以讨与?之所以尊君父,广忠孝,而絶恶逆也。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谋纳纠也。齐大夫,纠之党也。二公子各有党,盟者,党纠;不来者,党小白也。书「公及」,病公也。忘仇而纳其子,降尊而盟其臣,悖义且失礼也。大夫不名义,系于齐,不在其名也。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公伐齐,齐背蔇之盟也。纠不繋齐,程子曰:“不当有齐也,小白系齐,当有齐也。”纠弟而小白兄也。不书公子争国也。公之伐齐似矣,惜乎其以纳纠则非义也。曰“纳”、曰“入”,皆以兵而入者,鲁方纳纠,而小白已先入矣。以序当立,故莒师不强于鲁而得入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鲁防葬也终于事仇天理灭矣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忘亲仇党,不克纳而逞忿,以至于争,故书及战以责之。大奔曰败绩,内败不书,非义之甚,而防师,故独书败绩。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纳不书子,争国也,杀则书子,明其爲齐公子也,愍之也。鲁伐齐,纳纠矣,虽不克,纳齐人,乌得取而杀之?曰:取者,易辞也。其言曰:“请君讨之”,则生杀固在鲁矣,乃从齐令而杀之,故曰“取”,目齐人所以深病鲁也。杀纠者,非小白欤?其称人而系于国,盖鲍叔之流,必杀之以絶后患,故不目齐侯而称人,其臣与有责焉耳。

  冬浚洙

洙在鲁,北齐伐鲁所必经也。鲁虽杀子纠,犹畏齐怨,故浚而深之,以备齐。夫立国在徳,不在险。忘本事末,兴役毒民,古人未雨绸缪之意,不如是之陋且悖也。

  十年

  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凡鲁胜则曰败某师,盖平辞也。而爲之説者曰:病公,谓纳纠以来,齐师己实有咎,又愤而与之战,意责己也。夫长勺,鲁地,齐师加己而应之,何己之责?或又谓鲁以曹刿之语权谋取胜,非三代用师比,此宋襄不鼓不成列之谓。圣人因时以制义,未可以迂儒眇见窥之也。或又谓观长勺之败,鲁不出齐下,乃不移此于齐襄未死之前复仇自立,犹有责焉,则圣人之责宗▯终无已焉矣。治经者易失之凿,其以是夫。

  二月公侵宋

声罪致讨,曰伐;潜师掠地,曰侵。庄公既幸胜于齐,遂举师以侵宋。无名生衅,所以致郎之师也。

  三月宋人迁宿

宿防国介于宋鲁。宋鲁尝盟于宿。宋怒鲁,乃迁怒于宿,徙其国都,驱以爲己附庸。非灭也,故不书灭。然自是宿不复见,则遂灭矣。先王建国而已,迁之则非义,使民流离失所则不仁。书之罪宋也。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

败齐侵宋,故也伐而书次。以次爲善,齐桓方挟宋以图霸,二国连师,▯足胜鲁,而犹次于郎,盖以威鲁也。鲁服,斯不战矣。然皆以复怨兴师,去无名不义者,无大相逺,虽左次无善焉尔。

  公败宋师于乘丘

敌次而已败之,无礼也;同次而独败之,用诈也。偷一时之胜,而重四邻之怨,恶佳兵也。《春秋》贵义,不贵诈;好礼,不好兵。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荆即楚也。周封熊绎于楚,其爵子。熊通始大,僭称王。以楚旧有荆名,称荆以自大。僖元年伐郑,书楚,仍用周封之名,告诸侯矣。彼以荆来,书荆;以楚来,书楚。纪实也。周有楚子,而无荆王,故荆君书荆,荆大夫书人,外之也。楚君则书子,楚大夫则书名,正之也。本王制以削其僭也。民无二王,凡僭号者皆削之,使天下定于一也。荆败蔡,则北门启,将争衡于上国,书之,忧之也。以归耻之也。同姓之侯,而见执于蛮夷,天子不敢问,方伯不能讨,非独蔡之耻也。蔡侯名失国也。胡安国曰: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比于贱者,欲使有国之君战战兢兢,知自守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也。而灭之者之罪大矣。齐方图伯,而首灭天子之建国,使亡国之祸接

译鲁庄公九年

春季,齐国人杀死了公孙无知。

这是讨伐贼人。按照《左传》的记载,公孙无知虐待雍廪,雍廪杀死了公孙无知,并不像石碏那样出于大义去讨伐。然而,齐国人能够声讨他的罪行,并以讨伐贼人的名义行事,所以《春秋》就给予“讨”的评价?这是为了尊崇君父,弘扬忠孝,断绝邪恶悖逆的行为。

鲁庄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

这是谋划拥立公子纠回国。齐国大夫,是公子纠的党羽。两位公子各有党羽,结盟的,是支持公子纠的;没有来的,是支持公子小白的。《春秋》记载“公及”,是责备鲁庄公。忘却仇恨而接纳仇人的儿子,降低身份而与臣下结盟,既违背道义又失礼。大夫不记载名字,只归属齐国,是因为不重视他们的名字。

夏季,鲁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齐国的公子小白进入齐国。

鲁庄公攻打齐国,是因为齐国背弃了蔇地的盟约。公子纠不归属齐国,程颐说:“不应该有‘齐’字,小白归属齐国,应该有‘齐’字。”公子纠是弟弟,而公子小白是哥哥。《春秋》不记载公子争夺国家。鲁庄公攻打齐国似乎有理,可惜他因为拥立公子纠就不符合道义了。说“纳”、说“入”,都是凭借武力进入的,鲁国正在拥立公子纠,而小白已经先进入齐国了。因为小白按顺序应当即位,所以莒国的军队不强于鲁国,而小白得以进入齐国。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

鲁国防备安葬齐襄公,最终事情仇敌,天理泯灭了。

八月庚申日,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

忘却亲仇,结党营私,不能拥立公子纠却逞一时之忿,以至于发生战争,所以记载“及战”来责备鲁庄公。大败逃窜称为“败绩”,内部失败不记载,因为非常不义,而且防备齐国军队,所以单独记载“败绩”。

九月,齐国人捉拿了公子纠并杀死了他。

拥立不记载“子”,是因为争夺国家;杀死则记载“子”,明确他是齐国的公子,表示怜悯。鲁国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虽然没能成功,齐国人怎么能捉拿并杀死他?说:捉拿,是轻率的言辞。齐国人说:“请国君讨伐他”,那么生杀大权本来就在鲁国,却听从齐国的命令而杀死他,所以称为“取”,直指齐国人,以此深深责备鲁国。杀死公子纠的,不是小白吗?称“人”而归属齐国,大概是鲍叔牙之类的人,一定要杀死他以断绝后患,所以不直指齐侯而称“人”,他的臣子也有责任。

冬季,疏浚洙水。

洙水在鲁国,是北方齐国攻打鲁国所必经之路。鲁国虽然杀死了公子纠,仍然畏惧齐国的怨恨,所以疏浚洙水使其加深,以防备齐国。立国在于德行,不在于险要。忘记根本而追求末节,兴修劳役毒害百姓,古人未雨绸缪的意思,不像这样浅陋而且悖理。

鲁庄公十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庄公在长勺打败齐国军队。

凡是鲁国战胜,就称为“败某师”,这是平正的言辞。而解释的人说:责备鲁庄公,认为从拥立公子纠以来,齐国军队确实有罪,又愤怒地与他们交战,意在责备自己。长勺是鲁国的土地,齐国军队侵犯自己而应对他们,有什么可责备自己的?或者又说鲁国凭借曹刿的话权谋取胜,不符合三代用兵的道理,这就是宋襄公不攻击不成阵势的军队所说的。圣人根据时势来制定道义,不可以用迂腐儒生的浅见去窥测。或者又说观察长勺的失败,鲁国不在齐国之下,却不将此移到齐襄公未死之前复仇自立,还有责备,那么圣人对宗庙的责备就永无止境了。研究经书的人容易失之穿凿,大概就是这样吧。

二月,鲁庄公侵犯宋国。

声讨罪过进行征伐,称为“伐”;秘密出兵掠夺土地,称为“侵”。鲁庄公既然侥幸战胜齐国,就举兵侵犯宋国。没有名目而制造争端,所以导致了郎地的军队。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宿国是介于宋国和鲁国之间的附庸国。宋国和鲁国曾经在宿国结盟。宋国怨恨鲁国,就把怒气迁怒于宿国,迁移它的国都,驱逐它作为自己的附庸。不是灭亡,所以不记载“灭”。然而从此宿国不再出现,那么最终就灭亡了。先王建立国家,已经确立,迁移它就不符合道义,使百姓流离失所就是不仁。记载这是为了责备宋国。

夏季六月,齐国军队和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

因为齐国侵犯宋国,所以征伐而记载“次”。把“次”当作好事,齐桓公正挟持宋国图谋霸业,两国联合军队,足以战胜鲁国,却仍然驻扎在郎地,大概是为了威慑鲁国。鲁国屈服,就不战了。然而都是因为报复怨恨而兴师,与没有名目不义的行为,没有多大区别,即使驻扎在郎地也没有好事。

鲁庄公在乘丘打败宋国军队。

敌人只是驻扎就打败他们,是无礼;共同驻扎而单独打败他们,是用诈。贪图一时的胜利,而加重四邻的怨恨,厌恶喜好战争。《春秋》重视道义,不重视诈术;喜好礼仪,不喜好战争。

秋季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把蔡侯献舞带回去。

荆就是楚国。周朝封熊绎于楚国,他的爵位是子。熊通开始强大,僭越称王。因为楚国旧有荆的名字,称荆来自大。僖公元年攻打郑国,记载“楚”,仍然使用周朝封赐的名字,告知诸侯了。他们以荆的身份来,记载“荆”;以楚的身份来,记载“楚”。这是记录事实。周朝有楚子,而没有荆王,所以荆的君主记载“荆”,荆的大夫记载“人”,这是排斥他们。楚的君主则记载“子”,楚的大夫则记载名字,这是纠正他们。依据王制来削减他们的僭越。百姓没有两个王,凡是僭越称号的都削减他们,使天下统一。楚国打败蔡国,那么北门开启,将要与中原大国争衡,记载这是忧虑。带回去是羞辱。同姓的诸侯,却被蛮夷抓获,天子不敢过问,方伯不能讨伐,不仅仅是蔡国的耻辱。蔡侯名字失国。胡安国说:诸侯不记载名字,失地就记载名字,比作卑贱的人,想让有国家的君主战战兢兢,知道自我守持。

冬季十月,齐国军队灭亡谭国,谭子逃奔莒国。

灭亡,是亡国的好听说法,上下同心协力。而灭亡别人的罪过很大。齐国正图谋霸业,首先灭亡天子建立的国家,使亡国的祸患接连不断

迹于天下。五伯三王之罪人,齐桓其罪之魁乎?国灭,何以书?爵无取,灭之道,屈于强暴焉耳。不名,史失之书奔,责不能死位也。不言出,国亡无自出也。

译行迹遍布天下。五霸和三王的罪人,齐桓公大概是罪行之首吧?国家灭亡,为什么要记载?爵位无可取之处,灭亡的原因,不过是屈服于强暴罢了。不称其名,是因为史官误将“奔”记为“书”,责备他不能为君位而死。不说“出”,是因为国家已经灭亡,没有自行出逃的道理。

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鄑,鲁邑与齐取纪之鄑爲二地。盖鲁在宋、齐之中,宋侵鲁,无越鲁至齐之理也。次郎而败之,在鄑而又败之,不亦甚乎?庄公忘父仇,爲诸侯所不齿,又结怨四邻,君子爲之惧矣。

  秋宋大水

宋告而鲁吊之也。师旅虽兴,不废告恤,礼也。因鲁之吊,志宋之灾,盖以明同患之义。圣人之仁,而大也。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圣无私心,王无私政。

  冬王姬归于齐

鲁爲宗国,主王姬,则常事不书,而两书于庄公,何哉?前归齐襄,志其忘亲媚仇,明父子之道也。今则仇巳死矣,王命不可逆也。齐桓非所仇也,故止以王姬之归爲义,明夫妇之礼也。其礼既明,其后斯可以爲常事而不书也。

  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纪亡矣,曷爲谓之纪?叔姬存纪也,亦全叔姬之志也。纪侯大去,叔姬从焉。至是,纪侯卒,不书,失国也。纪之宗庙在酅,故叔姬奉其防于酅。妇人虽有大归宗国之义,不归鲁而归酅者,终妇道也。嘉叔姬之节,且明纪季之义也。前以酅入齐,非利之也,欲存国耳。今叔姬得所归,则其效也。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及其大夫仇牧。

宋万,鲁囚也。宋公请而复之,用爲大夫。昵而与之博,乃以一朝之忿而行大逆。仇牧不能豫正其君,比匪之失,然临难致命,志闲其君,圣人犹有取焉,故书“及”以着其节。督亦与难,且位崇于牧,而削之者负未讨之罪,而爲盗所殒,此乱臣迄天诛耳,何死节之有?削之不得与仇牧比,圣人之特笔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万书出奔,不容于宋也。书奔陈,罪陈容贼也。按《左传》,万据国立君,帅师围亳。萧叔以公族及曹师伐之,仅而能胜。则万奔陈,非宋纵贼也。赂陈得万而醢之,陈有罪耳。然不书“宋人杀万”,者以赂得贼,虽诛之,未明正其讨也。是岁庄王崩,不书,不赴也。

  十有三年

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

齐创伯也,诸侯而主天下之防盟,自北杏始。宋有弑君之难,齐桓欲修伯业,故防北杏以平之。齐书爵而列于首,四国称人而序于下,盖众望在齐也。桓非受命之伯,众以私尊之,假仁义以窃大权,使天下知有伯而不知有王,罪大矣。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功亦着焉。明其罪以立大义之防,录其功以着小▯之效。《春秋》固功罪之权衡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北杏之防,遂人不至,故灭遂以示威。三年之间,两灭无罪之小国,不仁甚矣。是知救邢、封卫之皆假也。遂君不见者,殉于其位也。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盟于柯

始平于齐也,鲁积与齐隙。今齐▯盛矣,灭谭,灭遂,鲁人惧焉。故爲柯之盟。黄仲炎曰:「北杏之防,鲁遂皆不至。鲁又有纳纠之憾,败师之怨。乃桓防鲁而灭遂者,遂小国也,利其易虐,则借以立威。鲁望国也,知其难图,则结以爲助。恩威异用,皆视其力,放于利而巳。」故曰:「五伯者,三王之罪人也。」

  十有四年

  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背北杏之防也,齐自夷吾得政,侵伐皆书人。盖有天子之二守,髙国在夷吾陪臣也,故名不登于简册乎?不书师,不用众也。内政作而军令成,赋于民者寡,取于邻者约矣,节制定也。

  夏单伯防伐宋

践柯之盟也,伐宋之役,齐令不及鲁,鲁闻而遣命大夫自徃防之耳。

  秋七月荆入蔡

蔡侯在荆,而蔡人防齐侯于北杏。荆所以入蔡也,败其师,执其君,又入其国。荆强甚矣,齐不能救,则是以蔡予荆也。荆▯陵蔡,遂渐及于郑,而猾夏之祸成矣。是时齐甫修伯业,又得鲁,失宋,力难兼顾,故迟之既久,然后伐之耳。

冬,单伯防齐侯、宋公、衞侯、郑伯于鄄。

宋郑衞服也,北杏之防,郑衞不至,宋背之,防于鄄,皆服也。曹邾不与,巳服也。侵伐不用大众,防盟不征,巳服犹有防诸侯之心焉。鲁使单伯,犹疑之也。

  十有五年

译十一年

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五月戊寅日,鲁庄公在鄑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

鄑,是鲁国的城邑,与齐国夺取纪国时的鄑地是两个地方。大概鲁国处在宋国和齐国之间,宋国侵犯鲁国,没有越过鲁国到达齐国的道理。在次郎打败他们,在鄑地又打败他们,不也太厉害了吗?庄公忘记了杀父之仇,被诸侯所不齿,又与四方邻国结怨,君子为此感到恐惧。

秋天,宋国发生大水灾。

宋国向鲁国报告灾情,鲁国前往吊唁。虽然战争兴起,但不废弛通报灾祸和慰问,这是礼制。因为鲁国的吊唁,记载宋国的灾祸,大概是为了阐明共同承担患难的道义。圣人的仁爱,真是宏大啊。上天无私地覆盖万物,大地无私地承载万物,圣人没有私心,君王没有私政。

冬天,周天子的女儿嫁到齐国。

鲁国作为宗国,主持王姬的婚事,本是常事不予记载,但在庄公时期两次记载,为什么呢?前次嫁给齐襄公,是为了记载他忘记亲情、谄媚仇敌,阐明父子之道。现在仇敌已经死了,王命不可违逆。齐桓公不是仇敌,所以只以王姬出嫁为义,阐明夫妇之礼。礼制既然已经阐明,此后就可以作为常事而不记载了。

十二年

春天,周历三月,纪国的叔姬回到酅地。

纪国已经灭亡了,为什么还称她为纪国的人?叔姬是为了保存纪国,也是为了成全叔姬的心志。纪侯大规模离去,叔姬跟随他。到了这时,纪侯去世,没有记载,是因为失去了国家。纪国的宗庙在酅地,所以叔姬在酅地奉守陵墓。妇人虽然有回归宗国的道义,不归鲁国而回酅地,是始终遵循妇道。嘉奖叔姬的节操,并且阐明纪季的道义。以前把酅地献给齐国,不是为了利益,而是想保存国家。现在叔姬有了归宿,这就是成效。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甲午日,宋国的万弑杀了他的国君,防地的大夫仇牧也遇害。

宋万,是鲁国的囚犯。宋公请求把他放回来,任用他做大夫。亲近他并与他赌博,宋万竟然因为一时的愤怒而犯下大逆不道之罪。仇牧不能预先匡正他的君主,这是亲近小人的过失,然而面临危难献出生命,志向在于保护他的君主,圣人还是肯定他,所以记载“及”字来彰显他的节操。华督也遭遇祸难,而且地位高于仇牧,却被削去记载,是因为他背负着未讨伐的罪责,而被盗贼所杀,这是乱臣最终受到天诛,有什么死节可言?削去记载使他不能与仇牧相比,这是圣人的特别笔法。

冬天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

记载万出逃,是因为他不被宋国所容。记载逃到陈国,是谴责陈国收容贼人。按照《左传》,宋万占据宋国立君,率领军队包围亳地。萧叔率领公族和曹国的军队讨伐他,勉强才能战胜。那么宋万逃到陈国,并不是宋国放纵贼人。贿赂陈国得到宋万并把他剁成肉酱,陈国有罪。然而不记载“宋国人杀了宋万”,是因为通过贿赂得到贼人,虽然诛杀了他,但没有公开正式地讨伐他。这一年庄王驾崩,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赴告。

十三年

春天,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举行防盟。

齐国开创霸业,诸侯主持天下的防盟,从北杏开始。宋国发生弑君的祸难,齐桓公想要修明霸业,所以在北杏举行防盟来平定它。齐国记载爵位并排列在首位,四国称人而排列在下面,大概众望所归在于齐国。桓公不是受命的霸主,众人私下尊崇他,假借仁义窃取大权,使天下只知道有霸主而不知道有周王,罪过很大了。多次会合诸侯,匡正天下,功劳也很显著。阐明他的罪过以树立大义的防线,记录他的功劳以显示小人的效验。《春秋》本来就是衡量功罪的权衡。

夏天六月,齐国人灭掉了遂国。

北杏的防盟,遂国人没有参加,所以灭掉遂国来示威。三年之间,两次灭掉无罪的小国,不仁德到了极点。由此可知救邢国、封卫国都是假仁假义。遂国国君没有记载,是因为殉职于他的位置。

秋天七月。

冬天,鲁庄公与齐侯在柯地结盟。

开始与齐国讲和,鲁国长期与齐国结怨。现在齐国强盛了,灭掉谭国,灭掉遂国,鲁国人害怕了。所以举行柯地的盟会。黄仲炎说:“北杏的防盟,鲁国和遂国都没有参加。鲁国又有接纳公子纠的怨恨,战败的仇怨。于是桓公防制鲁国而灭掉遂国,是因为遂国是小国,利于容易欺压,就借以树立威信。鲁国是大国,知道难以图谋,就结交作为援助。恩威不同使用,都看其力量,放纵于利益罢了。”所以说:“五霸是三代圣王的罪人。”

十四年

春天,齐人、陈人、曹人讨伐宋国。

宋国违背了北杏的防盟。齐国自从夷吾执政以来,侵伐都记载为“人”。大概有天子的大夫,高国在夷吾的陪臣中,所以名字不登于简册吗?不记载军队,是因为没有动用大众。内政修明而军令成立,向百姓征收的赋税少,向邻国索取的约定简略,节制定好了。

夏天,单伯参加讨伐宋国。

履行柯地的盟约。讨伐宋国的战役,齐国的命令没有下达给鲁国,鲁国听说后派遣大夫单伯自行前往参加防盟罢了。

秋天七月,荆国入侵蔡国。

蔡侯在荆国,而蔡国人参加齐侯在北杏的防盟。荆国入侵蔡国的原因,是打败了蔡国的军队,抓获了蔡国的国君,又入侵了蔡国。荆国强盛极了,齐国不能救援,这就是把蔡国送给荆国。荆国欺凌蔡国,于是逐渐波及郑国,而扰乱华夏的祸患形成了。这时齐国刚刚修明霸业,又得到鲁国,失去宋国,力量难以兼顾,所以拖延了很久,然后才讨伐它。

冬天,单伯与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在鄄地举行防盟。

宋国、郑国、卫国顺服了。北杏的防盟,郑国、卫国没有参加,宋国违背了它,在鄄地举行防盟,都顺服了。曹国、邾国不参与,已经顺服了。侵伐不使用大众,防盟不征召,已经顺服还有防制诸侯的心思。鲁国派遣单伯,还是怀疑他们。

十五年

春,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防于鄄。

前防鄄陈不至,今来,故再防陈。以国小,盟防皆在衞下。齐桓以陈介齐、楚而爲三恪,故进之而先衞焉。三防而不盟,诸侯犹未固也。信不固,不轻盟,犹近古焉。鲁不至,终疑之也。既盟于柯,而又贰乎?

译春天,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设防。

此前在鄄地设防时陈侯没有来,如今来了,所以再次在鄄地设防以接纳陈国。因为陈国国力弱小,所以在盟会和设防时都排在卫国之后。齐桓公因为陈国介于齐国和楚国之间而将其列为三恪之一,所以提升其地位,使其排在卫国之前。三次设防却没有结盟,是因为诸侯们的关系还不够稳固。信任不稳固,就不轻易结盟,这还接近古人的做法。鲁国没有来,是因为始终怀疑它。既然已经在柯地结盟,却又怀有二心吗?

夏夫人姜氏如齐

文姜不如齐八年矣。鄄之防,鲁庄不与,故复如齐以通二国之好。桓欲求鲁好以定伯业,故不之拒也。姜之行秽矣,桓当逺嫌以示仪于诸侯,乃借以结鲁,其爲累大矣。妇人预政,虽功亦罪,盖不可以一时之利而决万世之防。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爲宋讨也,郳爲宋附庸,宋属也。六年,郳黎来来朝,则新从鲁矣。鄄之防,宋服而鲁不至,故爲宋讨郳,所以固宋且惧鲁也。宋先齐主兵也。

  郑人侵宋

间宋之伐郳而侵宋也,郑突赂宋求立,立而遂背之;赂宋求入,入而又背之。无信哉!且两鄄同防,岂惟背宋,亦背齐矣。齐新伯诸侯,方睦不从齐以御楚,而首叛齐以伐宋,是自求祸也。逾年而齐伐之,荆又伐之,郑之不亡,幸耳。不守信义而尚诈力,乌有不困哉!

  冬十月

  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讨其侵宋也,诸侯宋爲大,既爲之伐郳,又爲之伐郑。宋亲而诸侯以定其谋,得矣。宋背盟则伐宋,郑侵宋则伐郑,以伐止伐,伯权立而诸侯不敢反覆,民得免于兵,其事善矣。但桓非受命之伯,以王道正之,犹有罪也。且郑突簒立,不讨其旧罪,则亦巳矣。乃因其从已,列奸于防;因其叛已,假宋致讨。师虽有名,实济其私,视私相侵伐者何远哉?宋先齐主兵也。

  秋荆伐郑

荆患自蔡及郑也。郑,天下之枢也。宻迩周畿,齐方图伯,荆亦浸强,北侵不已。陈、蔡、许,适当其冲,而郑尤其要害,齐、楚所必争也。自郑受幽盟,荆不敢窥郑者十余年,伯功之系于天下,重矣哉!

冬十有二月,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滑伯、▯子,同盟于幽【公羊作公防】

齐伯成也,书防公来防也,当从公羊爲是。若云因叛盟,讳公不讳于叛,而豫讳于此,失其义矣。荆与齐争郑,郑伯在防,从齐也。郑、陈、许来近楚者,皆至。宋、衞既固,曹、邾先服,滑、▯新盟近齐者,皆从。安内攘外,不以干戈,而以玉帛,彬彬乎讲信修睦矣。盟书同同欲也。荆入蔡,伐郑,中国诸侯咸倚桓爲重,故两幽皆书同。同盟犹未纯乎主盟也。若葵邱、践土,则桓、文之盛也,而主盟矣。桓首率诸侯,使同盟于己,则无王矣。先陈于卫,跻许男于滑伯,执进退诸侯之权,亦僭矣。功首罪魁,不诬也。

  邾子克卒

此邾仪父也。其谓邾子克何?盖附齐而尊周,故王命进其爵乎?不日,史夫之不葬鲁不防也。

  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春秋直解卷三下

  十有七年

  春齐人执郑詹

郑方同盟而旋执其臣,意以郑惧楚而怀贰乎?贰固爲罪,亦非得已,摄乎大国,两属求免耳。桓能伐楚,郑将焉徃?不修徳而虐执其臣,故称人以执,且不归于京师,非义也。

  夏齐人歼于遂

齐人众辞也,歼尽杀之也。齐灭,遂而戍之。遂之五族饮戍者酒,而尽杀之。此遂人歼齐人也。书曰:「齐人歼于遂,不罪遂人也。」杀人之君,私其土而刧其众,强不义之至也。遂之余民忿而歼敌,理所得爲变文书。之所以伸遂人复仇之志,而着齐桓不义,以至自歼其众也。胡安国曰:「亡国余民,能歼强齐之戍,则申胥一身可以存楚,楚虽三户可以亡秦,足爲强而不义之戒。而弱者亦可省身而自立矣。」

  秋郑詹自齐逃来

书“逃罪”詹也,不守死以纾国患,而窜身茍免,辱命矣。书“自齐”讥齐也。执人不服,久而自逸,无政矣。书“来”责鲁也。同幽之盟,守信不笃,爲逋逃主,非义矣。逃来与来奔,皆罪辞而义不同。奔以适此爲志,故曰“来奔”;逃以去彼爲志,故曰“逃来”。

  冬多麋

麋鲁所有也,多则爲异。陆佃曰:「阴盛所感,恶气之应是也。」是年,僖王崩,不书,不讣也。

  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不书日与朔阙文也

  夏公追戎于济西

戎不书侵伐,不觉其来去而追之也。书追,无备也;书公追,轻也。济西,曹地,书于济西,远也。戎来不能

译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文姜八年没有去齐国了。鄄地的盟会,鲁庄公没有参加,所以姜氏再次去齐国以沟通两国的友好关系。齐桓公想要谋求与鲁国的友好以安定霸业,所以没有拒绝她。姜氏的品行污秽,齐桓公应当远离嫌疑以向诸侯展示礼仪,却借她来结交鲁国,这造成的祸患太大了。妇人参与政事,即使有功也是罪过,大概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决定万世的防备。

秋,宋国人、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郳国。

是为了替宋国讨伐郳国,郳国是宋国的附庸,属于宋国。僖公六年,郳国的黎来朝见鲁国,说明郳国新近依附了鲁国。鄄地的盟会,宋国顺从了齐国而鲁国没有到,所以替宋国讨伐郳国,以此来巩固宋国并且威慑鲁国。宋国在齐国之前主持军事行动。

郑国人侵犯宋国。

趁着宋国攻打郳国的时候侵犯宋国,郑突贿赂宋国以求得立为国君,立为国君后随即背叛了宋国;贿赂宋国以求得回国,回国后又背叛了宋国。真没有信用啊!况且两次鄄地盟会,难道只是背叛宋国,也是背叛齐国啊。齐国新近成为诸侯霸主,正和睦那些不顺从齐国以抵御楚国的人,而郑国首先背叛齐国去攻打宋国,这是自求祸患啊。过了一年齐国攻打它,楚国又攻打它,郑国没有灭亡,是侥幸罢了。不守信义而崇尚欺诈和武力,哪有不被困窘的呢!

冬,十月。

十六年。

春,周王正月。

夏,宋国人、齐国人、卫国国君攻打郑国。

讨伐它侵犯宋国,诸侯中宋国最大,既然替它攻打郳国,又替它攻打郑国。宋国亲近而诸侯因此确定计谋,做得好啊。宋国违背盟约就攻打宋国,郑国侵犯宋国就攻打郑国,用攻打来制止攻打,霸主的权威确立而诸侯不敢反复无常,百姓得以免于战争,这件事是好的。但是齐桓公不是受命于天的霸主,用王道来匡正他,还是有罪的。况且郑突篡位自立,不讨伐他过去的罪过,也就罢了。却因为他顺从自己,在盟会上列举他的奸恶;因为他背叛自己,借宋国之名发起讨伐。军队虽然有名目,实际上是成就私欲,这与互相侵伐的人相差多远呢?宋国在齐国之前主持军事行动。

秋,楚国攻打郑国。

楚国的忧患从蔡国波及到郑国。郑国是天下的枢纽。靠近周王畿,齐国正图谋霸业,楚国也逐渐强大,向北侵犯不停。陈、蔡、许,正处在要冲,而郑国尤其是要害,是齐、楚必定争夺的地方。自从郑国接受幽地的盟约,楚国不敢窥视郑国十多年,霸主的功业对于天下,重要啊!

冬,十二月,在幽地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𦈡子,在幽地结盟【《公羊传》作“公在会”】。

齐国的霸业成就了,记载“会”是因为鲁公来参加会盟,应当以《公羊传》的说法为是。如果说因为背叛盟约,忌讳鲁公不忌讳背叛,而预先在这里忌讳,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了。楚国与齐国争夺郑国,郑伯在会盟中,是顺从齐国。郑、陈、许这些靠近楚国的国家,都到了。宋、卫已经稳固,曹、邾先前顺从,滑、𦈡新近结盟靠近齐国的,都顺从。安定内部抵御外患,不依靠干戈,而依靠玉帛,文质彬彬地讲求信用、修好和睦了。盟书相同,是想要相同。楚国进入蔡国,攻打郑国,中原诸侯都倚重齐桓公,所以两次幽地会盟都记载“同”。同盟还不完全算是主盟。像葵丘、践土,那是齐桓公、晋文公的鼎盛时期,而成为主盟了。齐桓公首先率领诸侯,使他们在自己这里结盟,这是无视周王啊。把陈国排在卫国之前,把许男排在滑伯之上,掌握进退诸侯的权力,也是僭越了。功首罪魁,没有诬蔑。

邾子克去世。

这是邾仪父。为什么称他为邾子克呢?大概是因为依附齐国而尊崇周王室,所以周王命令提升他的爵位吧?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史官没有参加葬礼,鲁公也没有参加会盟。

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春秋直解卷三下

十七年。

春,齐国人拘捕了郑詹。

郑国刚刚结盟就随即拘捕它的臣子,意思是因为郑国畏惧楚国而怀有二心吗?二心固然有罪,也是不得已,夹在大国之间,两属以求免祸罢了。齐桓公能讨伐楚国,郑国将去哪里?不修养德行而虐待拘捕它的臣子,所以称“人”来拘捕,而且不归还到京师,是不义的。

夏,齐国人在遂地被歼灭。

“齐人”是众辞,“歼”是尽杀。齐国灭掉遂国而驻守它。遂国的五族给驻守的齐国人喝酒,而把他们全部杀了。这是遂国人歼灭了齐国人。《春秋》说:“齐人歼于遂,不怪罪遂国人。”杀害人家的国君,私吞他的土地而胁迫他的民众,是强横不义的极致。遂国的残余百姓愤怒而歼灭敌人,是理应当做的变文记载。《春秋》以此来伸张遂人复仇的志向,而彰显齐桓公的不义,以至于自歼其众。胡安国说:“亡国的残余百姓,能歼灭强齐的驻军,那么申胥一人可以保存楚国,楚国即使只剩三户也可以灭亡秦国,足以作为强横而不义的警戒。而弱者也可以反省自身而自立了。”

秋,郑詹从齐国逃来。

记载“逃罪”的是郑詹,不守死以缓解国家祸患,而藏身以求苟免,辱没了使命。记载“自齐”是讥讽齐国。拘捕人而不使其顺服,久而让他自行逃脱,是没有政令了。记载“来”是责备鲁国。幽地盟约,守信不坚定,成为逃亡者的主人,是不义的。逃来与来奔,都是罪辞而意义不同。奔是以到此处为志向,所以说“来奔”;逃是以离开彼处为志向,所以说“逃来”。

冬,多麋。

麋是鲁国所有的,多就是异常。陆佃说:“阴气盛所感应,是恶气的应验。”这一年,周僖王驾崩,不记载,是因为没有讣告。

十八年。

春,周王三月日食。

不记载日期和朔日,是缺文。

夏,鲁公在济西追赶戎人。

戎人不记载侵伐,是因为没有察觉他们的来去而追赶他们。记载“追”,是没有防备;记载“公追”,是轻率。济西,是曹国的土地,记载在济西,是遥远。戎人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