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诸国统纪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诸国统纪》一卷,《目録一卷,元齐履谦撰。履谦字伯恒,大名人,官至太史院使,事迹具《元史》本传。此书乃其延祐丁巳为国子司业时所作,前有自序,谓今之《春秋》盖圣人合二十国史记为之,自三传専言褒贬于诸国分合与《春秋》所以为《春秋》槩未之及,故叙类此书以备诸家之阙,凡二十有二篇。首鲁,次周,次宋,次齐,次晋,次卫,次蔡,次陈,次郑,次曹,次秦,次薛,次杞,次滕,次莒,次邾,次许,次宿,次楚,次呉。自内鲁尊周外,各以五等之爵为次,其入《春秋》后降爵者,则随所降之爵列之,而楚、呉以僭王殿焉。《目録谓此皆国史具在,圣人据以作《春秋》者,又以诸小国、诸亡国厘为二篇,附録于末。《目録谓此无国史,因二十国事所及而载者,皆先于各国下列,叙大势与其排比之意,题曰「某国春秋统纪」。葢据《墨子》有「百国春秋」,徐彦《公羊疏》有「孔子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寳书」之文,故不主因鲁史,从赴告之义也。案《春秋》如不据鲁史,不应以十二公纪年;如不从赴告,不应僖公以后晋事最详,僖公以前晋乃不载一事。此盖掇拾杂説,不考正经。且鲁史不纪周年,内鲁可也。履谦分国编次,而鲁第一,周第二,不曰「王人虽微,加于诸侯之上乎」,况天王也。至于隠公八年葬蔡宣公,宣公十七年葬蔡文公,并经有明文,履谦漏此二条,乃于桓公十七年葬蔡桓侯,谓诸国皆僭称公,惟蔡仍旧章,反引《左传》为证,殊为疎舛。又经书桓公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九月丁夘「子同生」,其事更无疑,谷梁传疑故明之之説已为不核事寔,履谦乃竟以荘公为齐侯之子,尤为乖谬。以其排比经文颇易寻览,所论亦时有可采,故録存之。吴澄序称其缕数旁通,务合书法,间或求之太过,要之不苟为言,葢瑕瑜不掩,澄已有微词矣。乾隆四十五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春秋诸国统纪序
读三百五篇之诗,曰有美有刺也。读二百四十二年之春秋,曰有襃有贬也。盖夫子既殁,而序诗、传《春秋》者,固已云然,则非秦汉以后之儒创为是説也。説经而迷于是也,千年矣。逮自朱子《诗传》出,人始知诗之不为美刺作,若《春秋》之不为襃贬作,则朱子无论著,夫孰从而正之?有惑有不惑者,相半也。邵子曰:「圣人之经,浑然无迹,如天道焉。《春秋》书实事,而善恶形于其中矣。」至哉言乎!朱子谓「据事实书,而善恶自见」,其防一也。唐啖、赵、宋、孙、刘而下,不泥于传,有功于经者,奚啻数十家?然襃贬之蔽,犹未悉除,必待宋末李、吕而后大不惑。夫其所谓襃贬者,以书时、书月、书日为详略,其事以书爵、书人、书国为荣辱,其君以书字、书氏、书名、书人、为轻重,其臣而已。噫!事之或时或月或日也,君之或爵或人或国也,臣之或字或氏或名或人也,法一定而不易,岂圣人有意于轩轾予夺之哉?魏郡齐履谦伯恒甫之説《春秋》,则异是,不承陋袭,故皆苦思深究而自得。内鲁尊周之外,经书其君之卒者,十八国乃分彚诸国之统纪,凡二十已。所特见各傅于经,缕数旁通,务合书法,余事阙而不録。其义视李则明决,多其辞视吕则简浄胜。予之所可,靡或不同,间有不同,亦其求之太过尔,而非苟为言也。不具九方臯相马之眼者,又焉能识之?伯恒甫之笃志经学,知之虽久,晚年获覩其二书之成,宁不快于心与?二书谓何?《易春秋》也。临川呉澂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诸国统纪目録
孔子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所谓春秋者,古者史记之通称也。何以明之?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庄子曰:「春秋,先王经世之志。」墨子曰:「吾见百国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诸国统纪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诸国统纪》一卷,《目录》一卷,元代齐履谦撰写。履谦字伯恒,大名人,官至太史院使,事迹详见《元史》本传。此书是他于延祐丁巳年任国子司业时所著,前有自序,说现在的《春秋》大概是圣人综合二十国的史记编纂而成,自《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三传专门论述褒贬,对于各国分合以及《春秋》之所以成为《春秋》的大概情况,都没有涉及,所以编写此书以弥补诸家的缺失,共二十二篇。首篇为鲁,次为周,次为宋,次为齐,次为晋,次为卫,次为蔡,次为陈,次为郑,次为曹,次为秦,次为薛,次为杞,次为滕,次为莒,次为邾,次为许,次为宿,次为楚,次为吴。除了内尊鲁、外尊周之外,其余各国按五等爵位排序,那些进入《春秋》后爵位降低的,就随其降低后的爵位列位,而楚、吴因僭越称王,排在最后。《目录》说这些都是各国史书尚存,圣人依据它们来编写《春秋》的;又将各小国、各亡国分为两篇,附录在末尾。《目录》说这些没有国史,是因为二十国的事件涉及而记载的,都在各国下列出,叙述大势及其编排的意图,题为“某国春秋统纪”。大概是依据《墨子》有“百国春秋”,徐彦《公羊疏》有“孔子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的文字,所以不主张依据鲁史,遵循赴告的意义。查《春秋》如果不依据鲁史,不应以十二公纪年;如果不遵循赴告,不应僖公以后晋国的事最详细,而僖公以前晋国却不记载一事。这大概是搜集杂说,不考证正经。况且鲁史不记载周年的年号,内尊鲁是可以的。履谦分国编排,而鲁第一,周第二,难道不是说“王人虽然卑微,也加在诸侯之上”吗,何况是天王呢。至于隐公八年葬蔡宣公,宣公十七年葬蔡文公,经文中都有明文,履谦遗漏了这两条,却在桓公十七年葬蔡桓侯时,说各国都僭越称公,只有蔡国仍沿旧制,反而引用《左传》为证,非常疏漏错误。又经文记载桓公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九月丁夘“子同生”,这件事更没有疑问,《谷梁传》怀疑并加以说明的说法已经不符合事实,履谦竟然认为庄公是齐侯的儿子,尤其荒谬。因为他的编排经文颇易寻览,所论述的也时有可取之处,所以收录保存。吴澄序称他条缕分明,旁通博引,务求符合书法,间或追求太过,总之不随便发言,大概瑕瑜不掩,吴澄已有微词了。乾隆四十五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诸国统纪序
读三百五篇的诗,说是有美有刺。读二百四十二年的《春秋》,说是有褒有贬。大概孔子去世后,编序《诗经》、传述《春秋》的人,本来就是这样说的,那么这不是秦汉以后的儒生首创的说法。解说经书而迷惑于此,已经千年了。等到朱熹《诗集传》出现,人们才知道诗不是为美刺而作,至于《春秋》不是为褒贬而作,朱熹没有专门著述,谁又能纠正呢?有迷惑的和不迷惑的,各占一半。邵雍说:“圣人的经典,浑然无迹,如同天道。《春秋》记载实事,而善恶自然显现其中。”话说得真好啊!朱熹说“依据事实记载,而善恶自然显现”,其宗旨是一致的。唐代啖助、赵匡,宋代孙复、刘敞以下,不拘泥于传注,对经学有功的,何止数十家?然而褒贬的蔽病,还没有完全消除,必须等到宋末李、吕之后才大大不迷惑。他们所谓的褒贬,以记载时、月、日为详略,以记载爵位、人、国为荣辱,以记载字、氏、名、人为轻重,仅此而已。唉!事情或记时或记月或记日,君主或记爵位或记人或记国,臣子或记字或记氏或记名或记人,法则一定而不改变,难道圣人有意于高低取舍吗?魏郡齐履谦伯恒先生解说《春秋》,则不同于此,不承袭陋见,所以都苦心深思而自得。除了内尊鲁、外尊周之外,经文记载其君主去世的,十八国乃分汇各国的统纪,共二十篇。特别见解各自附于经文,条缕分明,旁通博引,务求符合书法,其余事情缺漏而不记录。其义理比李氏更明决,言辞比吕氏更简净。我所认可的,没有不同意的,间有不同,也是他追求太过罢了,而不是随便发言。没有九方皋相马那样的眼力的人,又怎么能识别呢?伯恒先生笃志经学,我虽然知道很久,晚年得以看到他的两本书完成,心里怎能不痛快呢?两本书是指什么?《易》和《春秋》。临川吴澄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诸国统纪目录
孔子说:“组织言辞,比次事件,是《春秋》的教化。”所谓《春秋》,是古代史书的通称。怎么证明呢?孟子说:“王者的踪迹熄灭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庄子说:“《春秋》,是先王经世的志。”墨子说:“我见过百国
春秋,皆非谓今之春秋也。」又尝考之,古文有《夏商春秋》,又有《晋春秋》《国语》《晋羊舌▯习于春秋》,悼公使傅其太子;楚庄王使申叔时傅太子箴,教之《春秋》。《左传》韩宣子适鲁,见鲁《春秋》。至于后世史学,亦多以《春秋》名其书者,若《虞卿春秋》《吕氏春秋》《陆贾春秋》《呉越春秋》《汉魏春秋》《唐春秋》之类,徃徃有之。故知《春秋》者,古者史记之通称;而今之《春秋》,一经圣人以同防异,以一统万之书也。始鲁终呉,合二十国史记而为之也。然自三传既分,世之学者类皆务以襃贬为工,至于诸国分合,与夫《春秋》之所以为《春秋》,未闻其有及之者。予窃疑之久矣。暇日辄以所见妄为叙类,私之巾箧,盖不惟有以备诸家之阙,庶防全经之纲领,而自此或可以寻究云。延祐四年丁巳夏六月乙未朔,沙鹿齐履谦谨书。
译“春秋”二字,都不是指现在所说的《春秋》。”我又曾考证过,古文中有所谓《夏商春秋》,又有《晋春秋》;《国语》中记载“晋国羊舌〇习于春秋”,晋悼公让他辅导太子;楚庄王派申叔时辅导太子箴,教他《春秋》。《左传》中记载韩宣子到鲁国,看到了鲁国的《春秋》。至于后世的史学著作,也多以《春秋》来命名,像《虞卿春秋》《吕氏春秋》《陆贾春秋》《吴越春秋》《汉魏春秋》《唐春秋》之类的,往往都有。所以知道“春秋”是古代史书的通称;而现在的《春秋》,是经过圣人用来统一异说、以一统万的书。它始于鲁国,终于吴国,是综合了二十个国家的史书而编成的。然而自从《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三传分立之后,世间的学者大多致力于以褒贬笔法为能事,至于各国分合的情况,以及《春秋》之所以成为《春秋》的根本原因,没听说有人涉及过。我私下对此怀疑已久了。闲暇时便将自己所见的见解随意分类叙述,藏在书箱里,这不仅是为了弥补各家学说的缺漏,或许也能保全整部经典的纲领,从此或许可以由此探寻究明。延祐四年丁巳年夏六月乙未初一,沙鹿人齐履谦恭敬地写下此文。
鲁国春秋统纪第一
孔子尝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证也。我欲观商道,是故之宋,而不足证也。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此圣人所以托鲁史以寓王法也。故学《春秋》者,当先观圣人所书。一鲁十二公,二百有四十二年之事,其文可证也,其谊可推也。其治乱得失,反复一代之变,可覆而视也。始于隐元者,鲁史之所自起也。志礼乐,志征伐,志防盟,志赋税,志军甲,志城筑,志田邑,志灾异,志世卿,志夫人内女,独备于诸国者,非特为详内録也。夫以《春秋》而视周典,则鲁为极乱;以鲁而视当时齐晋诸国,则岂无所谓一变、再变至道难易之等差哉?因其事,着其笔削,盖所以训也。后之作者,尚有考于斯。故叙鲁国《春秋》统纪第一。
周王春秋统纪第二
诗降黍离于国风,示天下不复有雅。春秋夷周室于侯邦,伤王道莫之能亢也。当是时,周史固在也,十三王之世次先后可考也。然而春秋不以周统书元,而但以周正首事,其意可知也。书归物者三,书来求者三,书锡命者三,书出师者三。书天王出居于郑,继书天王居于狄泉,入于成周。书王扎子杀召伯毛伯,书天王杀其弟佞夫。继书王室乱,王子猛卒,德日朘,力日蹙,变日极矣。孔子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盖伤周室陵迟,虽有继世之王,亦不能以复兴矣。此制作之本防也,岂但礼乐征伐不自已而出哉?故叙周王春秋统纪第二。
宋国春秋统纪第三
公羊氏曰:「大国言齐、宋。夫宋,王者之后,而中国之望也。陈,舜之后也。杞,夏之后也。宋,商之后也。原其始封,皆公爵也。而在春秋,陈但称侯,杞则始称侯。至庄之二十七年,书伯;僖之二十三年,降而书子。讫春秋之世,凡三书而三降焉。惟宋独终始公爵。虽襄公图霸无功,战败身伤,而宋为诸侯之望,曽不改旧。故晋文以解宋围而成一战之霸,悼公以讨鱼石而兴三驾之功。春秋外平不书,至宋楚平则书之,其大势可见矣。」故叙《宋国春秋统纪》第三。
齐国春秋统纪第四
五霸前此未有也,齐创之而晋次之也。虽然,当是时也,王道衰,诸侯恣威势以相胁,倾诈以相尚,天下皆是也。大则宋、鲁、衞、郑之邦,小则邾、莒、滕、薛之国,其能知尊周者谁欤?以礼为国者谁欤?推其本心,无非桓、文也;考其行事,亦无非桓、文也。其所以不为桓、文者,非不欲也,特智有所不逮,力有所不及耳。故孟子论《春秋》,不举他国,而独以二公为称者,意盖如此。故叙《齐国春秋》统纪第四。
晋国春秋统纪第五
近代永嘉陈氏有言:「古者诸侯无私史,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皆东迁之史也。」今以此言考之,《春秋》凡诸侯书卒者,皆有国史以考其世次者也;其不书卒者,或国灭失其本史,或国虽在而未有史,皆无所考其世次者也。又其世次有入《春秋》即见者,有近后方有者:若秦至文十八年始书康公卒,薛至庄三十一年始书薛伯卒,杞至僖二十三年始书成公卒,莒至成十四年始书渠丘公卒,邾至庄十六年始书邾子克卒,许至僖四年始书穆公卒,楚至宣十八年始书庄王卒,呉至襄十二年始书王寿梦卒,晋则至僖九年始书献公卒。凡此其史之所起有久近,故其世次所书有先后。然则陈氏之言于是乎信。故叙晋国《春秋》统纪第五。
衞国春秋统纪第六
子路问于孔子曰:「衞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而民无所措手足。」夫灵公黜其子而子其孙,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蒯聩争入,曼姑围戚,至此则人伦之不正甚矣。故夫子因子路之问而啓之。然此言也,虽则专为衞辄而发,夷考《春秋》所书,若州吁、若惠公、若公孙剽,本其祸乱,无非不知正名之罪。然后知夫子之言所包者广,非止于一人一事而已也。不然,衞以康叔封国,察其政俗,兄弟吾鲁,加以内
译鲁国春秋统纪第一
孔子曾说:“我想观察夏代的道统,所以去杞国,但不足以验证。我想观察商代的道统,所以去宋国,但也不足以验证。我观察周代的道统,周幽王、周厉王损害了它,我除了鲁国还能去哪里呢?”这就是圣人依托鲁国史书来寄托王道法度的原因。所以学习《春秋》的人,应当先观察圣人所记载的内容。鲁国十二位国君,二百四十二年的事迹,其文字可以考证,其义理可以推究。其中的治乱得失,反复展现一个时代的变迁,可以覆验审视。从鲁隐公元年开始,是鲁国史书的起始。记载礼乐,记载征伐,记载盟会,记载赋税,记载军队甲兵,记载城池修筑,记载田邑,记载灾异,记载世袭卿大夫,记载夫人和宗室女子,唯独在各国中最为完备,这不仅仅是为了详细记录本国的事。用《春秋》的标准来看周代典章,那么鲁国是最混乱的;用鲁国的情况来看当时的齐、晋等国,难道没有所谓一次变革、再次变革直到道统难易的等级差别吗?根据事情,运用笔削褒贬,大概是为了训诫。后世的作者,还有值得在这里考证的。所以叙述鲁国《春秋》统纪第一。
周王春秋统纪第二
《诗经》中《黍离》降为《国风》,显示天下不再有《雅》诗。《春秋》将周王室等同于诸侯邦国,哀伤王道没有人能振兴。当时,周史固然还在,十三位周王的世系先后可以考证。然而《春秋》不按照周王统绪来书写元年,而只是用周历正月来开始记事,其用意是可以知道的。记载归还物品的有三次,记载来求取的有三次,记载赐予命令的有三次,记载出兵的有三次。记载天王出居在郑国,接着记载天王居住在狄泉,进入成周。记载王札子杀害召伯、毛伯,记载天王杀害他的弟弟佞夫。接着记载王室发生动乱,王子猛去世,德行日益削弱,力量日益困迫,变故日益极端了。孔子说:“如果有任用我的人,我大概会成为东周吧?”大概是哀伤周王室衰败,虽然有继位的君王,也不能再复兴了。这是制礼作乐的根本防范,难道仅仅是因为礼乐征伐不发自天子吗?所以叙述周王春秋统纪第二。
宋国春秋统纪第三
公羊氏说:“大国称齐、宋。宋是王者之后,是中原的期望。陈是舜的后代。杞是夏的后代。宋是商的后代。追溯他们最初的封爵,都是公爵。而在《春秋》中,陈只称侯,杞起初也称侯。到鲁庄公二十七年,记载为伯;鲁僖公二十三年,降格记载为子。直到《春秋》结束,共记载了三次,降了三次爵位。只有宋始终维持公爵。虽然宋襄公图谋霸业没有成功,战败受伤,但宋作为诸侯的期望,未曾改变旧制。所以晋文公通过解除宋国的围困而成就一战称霸,晋悼公通过讨伐鱼石而兴起三驾之功。《春秋》对外国讲和一般不记载,但宋楚讲和却记载了,其大势可见一斑。”所以叙述《宋国春秋统纪》第三。
齐国春秋统纪第四
五霸在此之前没有,齐国开创而晋国随后。虽然如此,当时王道衰微,诸侯放纵威势互相威胁,崇尚欺诈互相夸耀,天下都是这样。大的如宋、鲁、卫、郑这样的国家,小的如邾、莒、滕、薛这样的国家,能知道尊崇周王室的有谁?能以礼治国的有谁?推究他们的本心,无非是齐桓公、晋文公;考察他们的行事,也无非是齐桓公、晋文公。他们之所以不做齐桓公、晋文公,不是不想,只是智慧有所不及,力量有所不够罢了。所以孟子论述《春秋》,不举其他各国,而唯独称颂这两位国君,用意大概就是这样。所以叙述《齐国春秋》统纪第四。
晋国春秋统纪第五
近代永嘉陈氏有言:“古代诸侯没有私人的史书,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鲁国的《春秋》,都是东迁之后的史书。”现在用这话来考证,《春秋》中凡是诸侯记载去世的,都有国史来考证他们的世系;那些不记载去世的,或者国家灭亡失去了原本的历史,或者国家虽然存在但还没有史官,都无法考证他们的世系。又有些世系在《春秋》中一开始就出现的,有些是接近后期才出现的:比如秦国到文公十八年才开始记载康公去世,薛国到庄公三十一年才开始记载薛伯去世,杞国到僖公二十三年才开始记载成公去世,莒国到成公十四年才开始记载渠丘公去世,邾国到庄公十六年才开始记载邾子克去世,许国到僖公四年才开始记载穆公去世,楚国到宣公十八年才开始记载庄王去世,吴国到襄公十二年才开始记载王寿梦去世,晋国则到僖公九年才开始记载献公去世。所有这些,其史书的起始有早有晚,所以其世系记载有先有后。那么陈氏的话在这里是可信的。所以叙述晋国《春秋》统纪第五。
卫国春秋统纪第六
子路问孔子说:“卫国国君等待您来执政,您将先做什么?”孔子说:“一定要先正名分!名分不正,言语就不顺;事情就办不成;礼乐就不能兴起;刑罚就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卫灵公废黜他的儿子而把孙子立为继承人,卫出公不把父亲当父亲而把祖父当父亲,蒯聩争着回国,卫辄围困戚邑,到了这个地步,人伦不正就太严重了。所以孔子因子路的提问而启发他。然而这话,虽然专门针对卫辄而发,但考察《春秋》所记载的,像州吁、惠公、公孙剽,追究他们祸乱的根源,无非是不知正名分的罪过。然后才知道孔子的话所包容的范围很广,不仅仅局限于一人一事而已。不然的话,卫国以康叔封国,考察其政治风俗,兄弟之国如同鲁国,加上内部
无专国之臣,外少诸侯之事,于斯时也,苟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人伦之无不适其正也,其于礼乐之兴也,何有?故叙《衞国春秋》统纪第六。
译没有专权国家的臣子,外部也少有诸侯间的纷争,在这个时候,如果能够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兄像兄、弟像弟、夫像夫、妇像妇,那么人伦关系就没有不得到端正的,对于礼乐的兴起,还有什么困难呢?所以叙述《卫国春秋》统纪第六。
蔡国春秋统纪第七
古者王制,诸侯之爵次其先后有序。在《周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犹天建地设,不可乱也。及春秋时,礼制既亡,霸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诸国以势之强弱相上下。故自入春秋,蔡常先衞。隐十年伐戴,书“宋人、蔡人、衞人”;桓五年伐郑,书“蔡人、衞人、陈人”;十四年又伐郑,书“齐人、蔡人、衞人、陈人”;十六年防于曹,犹书“宋公、蔡侯、衞侯”,皆先衞也。自是厥后,伐郑之役,纳衞惠之师,遂序于衞、陈之下矣。虽云至有后先,亦以国势孱弱,不能自强于治,可见矣。其世从楚而受楚祸也,宜哉!故叙《蔡国春秋》统纪第七。
陈国春秋统纪第八
春秋赴告之説始于左氏,其言曰:「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其意本谓邻国相好,或同恶以相仇,或同利以相济,于是乎有赴告之命。如传言「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命告伐宋」之类,非谓每事每国必皆赴告。凡《春秋》所有事,皆当时承赴告而书者,诚如此言。不惟当时诸侯封壤有逺近,情好有疎密,而且国有讳忌,事固有不可告与夫不当告及不能告者,而《春秋》备书之。桓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甲戌之下本阙「陈佗作乱事」,而左传以谓陈乱,国人分散,故再赴。昭九年夏四月,陈灾,陈亡矣,定无来告者,而胡氏以谓叔弓防楚子于陈,还言之朝。凡若此者,皆泥于赴告之説之弊也。要之,《春秋》之作,各从本史,于理为通,赴告之説,恐不尽然也。故叙《陈国春秋统纪》第八。
郑国春秋统纪第九
郑在春秋列国最为后封,于诸姬为近。然当春秋之初,郑为乱阶,书克段,书来渝平,书归祊,书假许田,书从王伐郑,皆特笔也。其后方楚之北征诸夏,而郑与陈、蔡、许四国适当其冲。陈、蔡、许终始春秋,甘为楚之从而郑介晋、楚之间,居二国必争之地,朝从楚盟晋师,暮至;暮从晋盟楚师,朝至。其为国也难哉!向非子产以礼自固,使晋、楚之暴不能加焉,则郑国之丘墟当不终于春秋矣。善乎刘安世之论曰:“郑蕞尔国,又时有君臣之乱,得子产然后安然。”子产为政时,晋、楚渐衰,又能事之。区区小国,摄乎大国之间,能自保已为难,若妄作则灭亡矣。传称子产善相小国,谓此也。故叙郑国春秋统纪第九。
曹国春秋统纪第十
春秋志用兵,轻重浅深,各有不同,而其甚莫极于灭。灭者,亡国之重辞也。宋景公入曹,以曹伯阳归,春秋止书「入」,而左氏传其事,谓曹伯阳好田弋,鄙人公孙疆因进田弋之説,阳好之,疆因言霸説,阳乃背晋而奸宋,宋伐之,晋不救,而遂灭。故尝因是考之:经有书「灭」而实未尝灭者,襄六年书「莒人灭鄫」,昭四年书「取鄫」,是则鄫未尝灭。定六年书「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哀十三年书「许男成卒」,则是许未尝灭。亦有经书「入」而传则谓灭国,亦不复见者,僖三十三年书「秦人入滑」,传谓灭滑而还,而滑亦不复见。哀八年书「宋公入曹」,传谓晋不救而遂灭,而曹亦不复见。盖未尝灭者或复存之,其「入」而国不复见者,皆自亡也。故叙曹国,《春秋统纪》第十。
秦国春秋统纪第十一
秦自穆公始入《春秋》。僖十五年,与晋惠公战于韩原,其势固已悍然矣。及再纳晋文,主盟中华。穆公外虽从晋盟防,内则蓄其威武,投闲抵隙,待时而发。故文公方卒,今年灭滑,明年伐晋。用败殽之帅,出罪已之言,威行东夏,奄宅西戎。斯可谓秦之显公矣。故《春秋》秦自彭衙以前,入滑,围郑,盟于翟泉,防于温,师于城濮。凡穆公之事,莫不皆备録之。康共而下,则若有不尽记者,非阙文也,直谓其不足详耳。故叙秦国《春秋》统纪第十一。
薛国春秋统纪第十二
春秋降爵之国,薛自侯降为伯,滕自侯降为子,杞自公
译蔡国春秋统纪第七
古代的王制,诸侯的爵位次序先后有序。在《周官》中,大司马设立仪制以辨别位次,用来区分邦国的等级,这就像天建立、地设置一样,是不可混乱的。到了春秋时期,礼制已经消亡,霸主凭自己的意向来决定升降,各国凭势力的强弱来互相上下。所以自从进入春秋时期,蔡国常常排在卫国之前。隐公十年讨伐戴国,记载为“宋人、蔡人、卫人”;桓公五年讨伐郑国,记载为“蔡人、卫人、陈人”;十四年又讨伐郑国,记载为“齐人、蔡人、卫人、陈人”;十六年在曹地会盟,仍然记载为“宋公、蔡侯、卫侯”,都是蔡国排在卫国之前。从此以后,在讨伐郑国的战役中,以及接纳卫惠公的军队中,蔡国就排在卫国、陈国之后了。虽然说到有先后次序,也是因为国家势力孱弱,不能在治理上自强,由此可见。它世世代代追随楚国而遭受楚国的祸害,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叙述《蔡国春秋》统纪第七。
陈国春秋统纪第八
春秋时期赴告的说法始于左氏,他说:“诸侯有命令告知就记载,不然就不记载。军队出师的善恶,也是这样。即使涉及灭国,灭亡不告知失败,战胜不告知攻克,不记载在简策上。”他的本意是说邻国互相友好,或者同恶而互相仇视,或者同利而互相救助,于是就有了赴告的命令。像传文中说“宋人夺取邾国的田地,邾人告知郑国说:‘请君王在宋国发泄怨恨,敝邑作为向导。’郑人用周王的命令告知讨伐宋国”之类,并不是说每件事每个国家都一定要赴告。凡是《春秋》所记载的事,都是当时承接赴告而记载的,如果真像左氏所说那样,不仅当时诸侯封地有远近,情谊有疏密,而且国家有忌讳,事情本来就有不可告知、不当告知以及不能告知的情况,而《春秋》却都详细记载了。桓公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去世。甲戌之下原本缺失“陈佗作乱”的事,而左传认为陈国发生动乱,国人离散,所以再次赴告。昭公九年夏四月,陈国发生火灾,陈国已经灭亡了,定公时没有来告知的人,而胡氏认为叔弓在陈地防备楚子,回国后向朝廷报告。凡像这样的情况,都是拘泥于赴告说法的弊端。总之,《春秋》的编纂,各自依据本国史官的记录,在道理上是通顺的,赴告的说法,恐怕并不完全如此。所以叙述《陈国春秋统纪》第八。
郑国春秋统纪第九
郑国在春秋列国中封国最晚,与各姬姓诸侯关系较近。然而在春秋之初,郑国是动乱的阶梯,记载克段,记载来渝平,记载归祊,记载假许田,记载从王伐郑,都是特别的笔法。后来楚国向北征讨中原各国,而郑国与陈、蔡、许四国正好处于要冲。陈、蔡、许从始至终都甘愿追随楚国,而郑国介于晋、楚之间,处于两国必争之地,早上追随楚国盟会晋国的军队,晚上就到;晚上追随晋国盟会楚国的军队,早上就到。作为国家太难了!如果不是子产用礼制来巩固自己,使晋、楚的暴行不能施加于郑国,那么郑国的废墟恐怕在春秋时期就终结了。刘安世的评论好啊:“郑国是个小国,又时常有君臣之间的动乱,得到子产然后才安然。”子产执政时,晋、楚逐渐衰落,又能侍奉他们。区区小国,夹在大国之间,能自保已经很难,如果妄动就会灭亡。传文称子产善于辅佐小国,说的就是这个。所以叙述郑国春秋统纪第九。
曹国春秋统纪第十
春秋记载用兵,轻重深浅各有不同,而最严重的莫过于灭国。灭,是亡国的重辞。宋景公进入曹国,把曹伯阳带回来,《春秋》只记载“入”,而左氏传述其事,说曹伯阳喜好田猎,鄙人公孙疆趁机进献田猎之说,曹伯阳喜好,公孙疆趁机进言霸业之说,曹伯阳于是背离晋国而侵犯宋国,宋国讨伐他,晋国不救援,于是曹国灭亡。所以曾经据此考察:经文中记载“灭”而实际上未曾灭亡的,襄公六年记载“莒人灭鄫”,昭公四年记载“取鄫”,这就是鄫未曾灭亡。定公六年记载“郑游速率领军队灭许,把许男斯带回来”,哀公十三年记载“许男成去世”,这就是许未曾灭亡。也有经文中记载“入”而传文说灭国,也不再出现的,僖公三十三年记载“秦人入滑”,传文说灭滑而返回,而滑也不再出现。哀公八年记载“宋公入曹”,传文说晋国不救援而于是灭亡,而曹也不再出现。大概未曾灭亡的或许又复存了,那些记载“入”而国家不再出现的,都是自取灭亡。所以叙述曹国,《春秋统纪》第十。
秦国春秋统纪第十一
秦国从穆公开始进入《春秋》。僖公十五年,与晋惠公在韩原作战,其气势本来就已经强悍了。等到再次接纳晋文公,主持中原盟会。穆公外表虽然追随晋国盟会,内心则积蓄威武,趁空闲抵隙,等待时机发动。所以晋文公刚去世,今年灭滑,明年伐晋。任用败于殽山的将领,说出罪己的话,威行东夏,奄有西戎。这可以说是秦国的显赫国君了。所以《春秋》秦国自彭衙以前,入滑,围郑,盟于翟泉,防于温,师于城濮。凡是穆公的事,无不都详细记载。康公、共公以下,则好像有不详尽记载的,不是缺文,只是认为不值得详细记载罢了。所以叙述秦国《春秋》统纪第十一。
薛国春秋统纪第十二
春秋降爵的国家,薛从侯降为伯,滕从侯降为子,杞从公
降为侯,又降为伯,又降为子。虽其所以降不可知,固以见其国势朘削,日就卑替。或曰:薛与滕、杞自入春秋不与诸侯防盟者,各百余年。至成五年虫牢,始书杞伯;成十三年伐秦,始书滕人;襄元年围彭城,始书薛人。其曰“日就卑替”者,何也?曰:是又不然。夫春秋之有防盟,本所以控大国,扶小国也。故其征令不滥,而诸侯有序。葵丘之盟,盟之大者也,而与盟者止于八国,杞、滕、薛不在焉。践土之盟,亦盟之大者也,而与盟者亦止于八国,杞、滕、薛亦不在焉。此桓、文之盛,而小国所以赖也。霸政下衰,盟防数而赋役烦,虽大国容有不至,而小弱如杞、滕、薛之伦,莫不奔走而听命。虽空乏其国家,困踣于道路,而有不遑恤者。且宋灾,细故也,为防而更所丧者十有二国也。城杞,末务也,相率而受其功者亦十有二国也。甚而至于晋定之召陵之役,在防者十有八国,而刘子且不数焉。其得失可知也。由是言之,其得与于防盟者,非进之也,适所以就其卑替耳。故叙薛国《春秋统纪》第十二。
译降为侯爵,又降为伯爵,又降为子爵。虽然他们被贬降的具体原因不可得知,但确实可以看出他们的国势日益削弱,一天天走向卑微衰败。有人问:薛国与滕国、杞国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不参与诸侯的防盟,各自长达一百多年。直到成公五年虫牢之会,才开始记载杞伯;成公十三年讨伐秦国,才开始记载滕人;襄公元年包围彭城,才开始记载薛人。那么,说他们“一天天走向卑微衰败”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又不对了。春秋时期设立防盟,本来是用来控制大国、扶持小国的。所以他们的征召命令不滥用,诸侯之间井然有序。葵丘之盟,是最大的盟会,而参加盟会的只有八个国家,杞、滕、薛不在其中。践土之盟,也是最大的盟会,而参加盟会的也只有八个国家,杞、滕、薛也不在其中。这是齐桓公、晋文公霸业的鼎盛时期,也是小国所依赖的。霸政衰落后,盟防频繁,赋役繁重,即使大国有的也不来,而像杞、滕、薛这样的小弱国家,没有不奔走听命的。即使耗尽他们的国家财力,困顿仆倒于道路,他们也没有闲暇顾及自身。况且宋国发生火灾,是细微的小事,为了防盟而因此遭受损失的就有十二个国家。修筑杞国城墙,是次要的事务,相继接受其功劳的也有十二个国家。甚至到了晋定公召陵之役,参加防盟的有十八个国家,连刘子都不被计入在内。其中的得失可以知道了。由此说来,那些得以参与防盟的,并不是被提升,恰恰是走向卑微衰败罢了。所以叙述薛国,《春秋统纪》第十二。
杞国春秋统纪第十三
杞既降而书子矣,而又退从人臣之列。其降而书子,吾不知其所从来。退从人臣之列,则有任其责者矣。何以见其退从人臣之列也?以襄二十九年书「杞子来盟」,则见之也。经有书来盟者矣:桓十四年郑语来盟,闵二年齐高子来盟,僖四年楚屈完来盟,文十五年宋华孙来盟,宣七年衞孙良夫来盟,皆人臣也。固未有诸侯书来盟者,亦未有与诸侯盟而不书公者也。左氏曰:「杞文公来盟,书曰『子』,贱之也。」此説非也。贱之之意,其不在于书子也。夫杞,夏之后而天子之事守也,礼秩之降一至如此。宜乎夫子尝曰:「吾説夏礼,杞不足征也。」故叙《杞国春秋》统纪第十三。
滕国春秋统纪第十四
春秋以诸侯而旅见于诸侯,惟二事:滕侯、薛侯、邾人、牟人、葛人是也。何以知为旅见?即其所书而知之也。古者诸侯之邦交,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至于旅见,则必均其辞。号者,所以一贵贱,齐等威也。然则谓之侯者,以君礼见者也;不谓之侯者,不以君礼见者也。滕本非侯也,薛亦然。或者之説有如此者。故叙滕国《春秋统纪》第十四。
莒国春秋统纪第十五
莒介居齐鲁之境,齐虽见伐,而莒曽不敢少陵齐焉。鲁则自宣公平莒及郯,莒人不肯,至再防齐伐之,干戈相寻,迄无宁岁。当襄公之世,曽不数年,而莒人伐我者三,侵我者一,亦可谓之强国矣。故《春秋》书莒,每次于郑、曹之下,至于入向、取牟娄、灭鄫,皆强国事也。故叙莒国,《春秋统纪》第十五。
邾国春秋统纪第十六
春秋世卿,非惟大国有之,虽小国亦有之矣。莒牟夷、邾庶其畀我邾快黒弓,是也。若邾仪父,或以为子克字,或以为大夫之名。案鲁有行父、归父,晋有林父、郑父、甲父,是皆大夫名。然则谓仪父为名者,非无据也。夫邾、鲁附庸之国,其来朝于鲁者数矣,而鲁之君臣所以每加兵于邾者,其意责邾之不恭犹深也。故既纳其邑,又分其田;既又入国,而以其君归。必期至于灭亡而后已,岂先王保小寡之道哉?公行鲜有不书至者,惟伐邾则悉不书至。岂以邾为邦域之中,七百里之内欤?故叙邾国春秋统纪第十六。
许国春秋统纪第十七
春秋之班,齐侯爵也。自入僖公,常序于宋公之上。邾子爵也,常序于薛伯之上。许男爵也,常序于曹伯之上。复有在邢侯之上者,甚而至于蜀之盟,秦序宋上,郑序齐上,皆习乱之事也。故统纪自内鲁至于降周而下,并依王爵曰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爵同以亲晋,当先齐,以齐为霸者之倡,特列居侯爵之首。荆呉僭号,王爵不加焉,故附于五等之后。凡此庶几,春秋圣人所以道名分之意云。故叙许国春秋统纪第十七。
宿国春秋统纪第十八
春秋自迁不书有迁之者,而后书。然书曰「某人迁某者」,迁以内属也。宋人迁宿,齐人迁阳,是也。书曰「某迁于某者」,迁以避难也。邢迁于夷仪,衞迁于帝丘,蔡迁于州来,许迁于叶,于白羽,于容城,是也。虽所迁不同,而其国之危弱不能自守,一也。悲夫!故叙宿国,《春秋统纪》第十八。
楚国春秋统纪第十九
荆呉僭窃名号,不与中国通者,各十余世。自入春秋,虽其因事制宜,谊存笔削,然其君书卒,其大夫书名,书聘使,书防盟,书帅师,皆与诸夏冠带之国并列无间。盖二国之罪,以先王王法论之,则外之,攘之,诛之,絶之可也。以春秋信史言之,则圣人拳拳于中外盛衰之变者深矣。详其事,存其实録,所以为后世鉴也。故其书法如此。故叙楚国春秋统纪第十九。
呉国春秋统纪第二十
呉国于东南,去中夏尤逺。成七年,呉伐郯,始见于经。于钟离,于善道,于柤,于向,皆诸侯就而防之。其来交于中国者,于戚而止耳。虽则资之以疲楚,然呉亦亢矣。艾陵之战,齐;黄池之驾,晋。其末流有必至者。《春秋》书之,欲后世谨其始也。故叙呉国,《春秋统纪》第二十。
诸小国春秋附
译杞国春秋统纪第十三
杞国既已降等并在经文中称“子”,却又退居到人臣的行列。它降等称“子”,我不知道这说法从何而来。至于它退居到人臣的行列,则有承担这一责任的人了。凭什么看出它退居到人臣的行列呢?因为《春秋》襄公二十九年记载“杞子来盟”,由此可以看出来。经文中记载“来盟”的有:桓公十四年郑国的语来盟,闵公二年齐国的高子来盟,僖公四年楚国的屈完来盟,文公十五年宋国的华孙来盟,宣公七年卫国的孙良夫来盟,这些都是人臣。本来就没有诸侯记载为“来盟”的,也没有与诸侯结盟而不记载“公”字的。《左传》说:“杞文公来盟,经文记载为‘子’,是轻视他。”这种说法不对。轻视他的意思,不在于记载为“子”。杞国是夏朝的后裔,负责守护天子的祭祀,礼制等级的降低竟然到了这种地步。难怪孔子曾经说:“我称道夏朝的礼制,杞国不足以作为验证。”所以叙述《杞国春秋》统纪第十三。
滕国春秋统纪第十四
《春秋》中诸侯以宾客之礼拜见诸侯,只有两件事:滕侯、薛侯、邾人、牟人、葛人就是这样。怎么知道这是宾客之礼的拜见呢?从经文所记载的内容就可以知道。古代诸侯之间的邦交,名位不同,礼制也有差异。至于宾客之礼的拜见,则必定统一其称呼。称号的作用,在于统一贵贱,齐平等级威仪。那么称为“侯”的,是以君主的礼节拜见的;不称为“侯”的,不是以君主的礼节拜见的。滕国本来就不是侯爵,薛国也是这样。有些人的说法就是这样。所以叙述滕国《春秋统纪》第十四。
莒国春秋统纪第十五
莒国地处齐国和鲁国之间,齐国虽然遭到征伐,但莒国曾经不敢稍微欺凌齐国。鲁国则自从宣公平定莒国和郯国,莒国人不肯顺从,直到再次在防地齐国征伐他们,干戈相寻,直到没有安宁的年份。在襄公时代,不过几年,莒国人征伐我国三次,侵犯我国一次,也可以说是强国了。所以《春秋》记载莒国,每次排在郑国、曹国之下,至于攻入向地、夺取牟娄、灭亡鄫国,都是强国的行为。所以叙述莒国,《春秋统纪》第十五。
邾国春秋统纪第十六
《春秋》时代世卿制度,不只是大国有,小国也有。莒国的牟夷、邾国的庶其、畀我、邾国的快、黑弓,就是这样。至于邾仪父,有人认为这是子克的字,有人认为这是大夫的名。考察鲁国有行父、归父,晋国有林父、郑父、甲父,这些都是大夫的名。那么说仪父是名的,也不是没有根据。邾国、鲁国是附庸国家,它们来朝见鲁国的次数很多,而鲁国的君臣之所以屡次对邾国用兵,其意图是责备邾国不恭敬的程度更深。所以既接纳了它的城邑,又分割了它的田地;后来又攻入其国,并把它的国君带回来。必定要等到灭亡才肯罢休,这难道是先王保护弱小国家的道理吗?公行很少有不记载“至”的,只有征伐邾国则全都不记载“至”。难道是因为邾国在邦域之中,七百里之内吗?所以叙述邾国春秋统纪第十六。
许国春秋统纪第十七
《春秋》的排列次序,齐侯是爵位。自从进入僖公时期,常常排在宋公之上。邾子是爵位,常常排在薛伯之上。许男是爵位,常常排在曹伯之上。又有排在邢侯之上的,甚至到了蜀地的盟会,秦国排在宋国之上,郑国排在齐国之上,这都是习以为常的混乱之事。所以统纪从内部的鲁国直到降等的周王室以下,都依照王爵称为公、侯、伯、子、男。爵位相同的以亲近为先,应当排在齐国之前,因为齐国是霸主的倡导者,特别列居侯爵之首。荆楚、吴国僭越名号,王爵不加以承认,所以附在五等爵位之后。所有这些,大概都是《春秋》圣人用来阐明名分的意思吧。所以叙述许国春秋统纪第十七。
宿国春秋统纪第十八
《春秋》自从迁徙不记载有迁徙者,而后才记载。然而记载为“某人迁某者”,是因为内属而迁徙。宋人迁宿,齐人迁阳,就是这样。记载为“某迁于某者”,是因为避难而迁徙。邢国迁到夷仪,卫国迁到帝丘,蔡国迁到州来,许国迁到叶地,到白羽,到容城,就是这样。虽然迁徙的原因不同,但其国家危弱不能自守,是一样的。可悲啊!所以叙述宿国,《春秋统纪》第十八。
楚国春秋统纪第十九
荆楚、吴国僭越窃取名号,不与中原各国交往的,各自有十余代。自从进入《春秋》时期,虽然他们因事制宜,义理存在于笔削之间,然而他们的国君记载卒,大夫记载名,记载聘问使者,记载会盟,记载率领军队,都与诸夏冠带之国并列没有间隔。大概这两个国家的罪过,用先王的王法来论处,那么排斥他们、驱逐他们、诛杀他们、断绝他们是可以的。用《春秋》信史来说,那么圣人对于中外盛衰的变化深切关注。详细记载其事,保存其实录,是为了给后世作为鉴戒。所以其书法如此。所以叙述楚国春秋统纪第十九。
吴国春秋统纪第二十
吴国在东南,距离中夏尤其遥远。成公七年,吴国征伐郯国,开始出现在经文中。在钟离,在善道,在柤,在向,都是诸侯前往会盟。他们来与中原各国交往的,在戚地就停止了。虽然借助他们来疲敝楚国,然而吴国也骄傲了。艾陵之战,齐国;黄池之会,晋国。其末流有必然到达的结局。《春秋》记载这些,是想让后世谨慎其开端。所以叙述吴国,《春秋统纪》第二十。
诸小国春秋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