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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诸国统纪六

春秋诸国统纪卷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4–39 段

之辞也。观于上下之文,则可见矣。

  衞元咺自晋复归于衞

大夫不言复入,而言复者,宋鱼石、晋栾盈是已。归而言复者,衞元咺是已。皆畔国,若伉君之辞也。

译这是《春秋》的辞例。观察上下文,就可以明白了。

卫国的元咺从晋国返回卫国。

大夫不称“复入”,而称“复”的,宋国的鱼石、晋国的栾盈就是这样。称“归”而又称“复”的,卫国的元咺就是这样。这都是背叛国家、如同抗拒君主的辞例。

【僖三十文六】衞侯郑归于衞。

案《左氏传》:“衞侯纳玉于王,与晋侯皆十防,王许之。秋乃释衞侯,使赂周歂、冶廑,杀元咺及子适、子仪。”公入:“凡诸侯反国而称复者,有奉之者也;不称复者,无奉之者也。”有奉之者:郑忽、曹襄、衞衎是也;无奉之者:衞侯、郑是也。衞侯归自晋,何言“无奉之者”?以私愤执人之君,纳玉而后释之,岂曰奉之云尔!

【僖三十二文八】冬,十有二月,己夘,晋侯重耳卒。

【僖三十三襄元】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杜氏曰:「姜戎,姜姓之戎,居晋南鄙,戎子驹支之先也。」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不同阵,故言及。又案盟不言及,僖三十二年书「衞人及狄盟」,会不言及。哀十三年书「公会晋侯及吴子师」,不言及。此书「晋人及姜戎」,皆重左「及」也。故僖十八年「邢人狄人伐衞」,不言及;宣八年「晋师白狄伐秦」,不言及。

【文六襄七】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文七灵元】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案庄九年书公及齐大夫盟于蔇,此书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皆无君之辞也。一则小白在外而未入,一则灵公疑立而不定。诸侯不序者,散辞也。晋无君,诸侯无伯,莫与序焉耳。

【文十二灵六】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春秋书战,有以主及客者: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是也。有以客及主者:宋公、曹伯、衞人、邾人伐齐,宋师及齐师战于甗,是也。有两志乎?是战而交为之主者: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是也。观其文,则罪之差等见矣。不言败绩者,胜负均也。

【文十四灵八】六月,公会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经书同盟者十有六:幽幽、新城、清丘、断道、虫牢、马陵、蒲、戚、柯陵、虚朾、鸡泽、戏、亳、城北、重丘、平丘。其载辞若曰:同救灾患,同恤祸乱,同奬王室,同讨不服,皆天下之辞,所谓公言之也。其不书同者:若垂陇、若澶渊、若祝柯、若湨梁、若臯鼬,或以复雠,或以平怨,或専自大夫,或志在渎货,或宋楚主盟,或两国特相盟,或侯伯不与盟,皆一国之辞,所谓私言之也。亦有天下之辞,公言之而不书同者:首止、▯母、洮、葵丘、牡丘、践土、翟泉七盟是也。皆桓文之盛,而春秋不书同,又有以见天下之一乎齐晋也。故以十六盟视一时之不同者,则同盟为愈;以首止、葵丘、践土七盟视他年之同盟者,则不同为盛。葢以其有不同者,然后书同,以别之。既曰无不同矣,夫又何同书之有?

【文十七灵十一】诸侯会于扈。

春秋有同盟、有私盟、有散盟。同盟、私盟,说已见上。若散盟,则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文十五年,诸侯盟于扈。此年诸侯会于扈,则又散会也。皆诸侯自为盟会,而无主之者之辞也。

【宣二灵十四】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臯。

【宣九成七】辛酉,晋侯黒臋卒于扈。

【宣十一景二】秋,晋侯会狄于攅函。

僖二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三十二年,衞人及狄盟。此年,晋侯会狄于櫕函。会盟同,而书法异。或来交中国,或两相欲平,或就往会之。

【成二景十一】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

案《左氏传》:晋自文公搜于被庐,作三军。僖二十八年,増置三行,以御狄,故有中行氏。清原之搜,复罢三行,更为上下新军,是有五军矣。至是赏鞌之功,遂作六军。郤克将中军,荀首佐之;荀庚将上军,士燮佐之;栾书将下军,赵同佐之;韩厥将新中军,赵括佐之;巩朔将新上军,韩穿佐之;荀骓将新下军,赵旃佐之。其军制僣横如此,而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矣。故《春秋》于鞌之战,鲁书四卿,曹书公子首,皆前此所未有也。

【成十景十九】丙午,晋侯獳卒。

【成十三厉三】春,晋侯使郤锜来

译【僖公三十一年文公六年】卫侯郑回到卫国。

查考《左氏传》记载:“卫侯向周天子进献玉帛,与晋侯一样各进献十副甲胄,周天子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秋天才释放卫侯,让他贿赂周歂、冶廑,杀死了元咺以及子适、子仪。”卫侯回国:凡是诸侯返回国家而史书称‘复’的,是有拥戴他的人;不称‘复’的,是没有拥戴他的人。有拥戴他的人:郑忽、曹襄、卫衎就是这样;没有拥戴他的人:卫侯、郑就是这样。卫侯从晋国回来,为什么说‘没有拥戴他的人’?因为晋侯出于私愤拘捕别国的君主,卫侯进献玉帛后才释放他,这怎么能说是拥戴呢!

【僖公三十二年文公八年】冬,十二月,己夘日,晋侯重耳去世。

【僖公三十三年襄公元年】夏四月辛巳日,晋国人联合姜戎在殽地打败了秦军。杜氏说:“姜戎,是姜姓的戎人,居住在晋国南边的边境,是戎子驹支的祖先。”晋国人让各戎族夹击秦军,从侧翼牵制,没有排列在同一阵型中,所以用‘及’字。又查考盟约不用‘及’字,僖公三十二年记载‘卫国人同狄人结盟’,会盟也不用‘及’字。哀公十三年记载‘鲁公会同晋侯及吴子军队’,也不说‘及’。这里记载‘晋国人及姜戎’,都是着重于左氏传中的‘及’字。所以僖公十八年‘邢国人、狄国人攻打卫国’,不说‘及’;宣公八年‘晋国军队、白狄攻打秦国’,不说‘及’。

【文公六年襄公七年】八月乙亥日,晋侯驩去世。

【文公七年灵公元年】秋,八月,鲁公会同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

查考庄公九年记载鲁公及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这里记载鲁公会同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都是没有国君的措辞。一是因为齐桓公小白在国外尚未回国,一是因为晋灵公即位可疑而不稳定。诸侯没有按次序排列,是散乱的措辞。晋国没有国君,诸侯没有霸主,没有人来为他们排序罢了。

【文公十二年灵公六年】冬,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军人在河曲交战。

《春秋》记载战争,有以主人及客人相称的:齐国人攻打卫国,卫国人及齐国人交战,就是这样。有以客人及主人相称的:宋公、曹伯、卫国人、邾国人攻打齐国,宋国军队及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就是这样。有双方都视为主方的:晋国人、秦军人在河曲交战,就是这样。观察其文辞,罪责的轻重差别就显现了。不记载战败,是因为胜负相当。

【文公十四年灵公八年】六月,鲁公会同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赵盾。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

经文中记载共同结盟的有十六次:幽地、新城、清丘、断道、虫牢、马陵、蒲地、戚地、柯陵、虚朾、鸡泽、戏地、亳地、城北、重丘、平丘。它们的记载辞意是说:共同救灾患,共同忧虑祸乱,共同奖助王室,共同讨伐不服从者,都是天下的措辞,所谓公开的说法。那些不记载‘同’字的:如垂陇、澶渊、祝柯、湨梁、臯鼬,有的为了报仇,有的为了平息怨恨,有的专由大夫主持,有的意在贪求财货,有的由宋楚主持盟会,有的两国特别相互结盟,有的侯伯不参与盟会,都是一国的措辞,所谓私下的说法。也有天下的措辞,公开说法却不记载‘同’字的:首止、母地、洮地、葵丘、牡丘、践土、翟泉这七次盟会是也。这都是齐桓公、晋文公的盛世,而《春秋》不记载‘同’,又可以看出天下统一于齐、晋了。所以用十六次盟会来看待当时不记载‘同’的,那么记载‘同’的更好;用首止、葵丘、践土这七次盟会来看待其他年份记载‘同’的,那么不记载‘同’的更盛大。大概是因为有不记载‘同’的,然后才记载‘同’,以作区别。既然已经没有不记载‘同’的了,那又有什么‘同’值得特别记载的呢?

【文公十七年灵公十一年】诸侯在扈地会盟。

《春秋》有共同结盟、有私下结盟、有散乱结盟。共同结盟、私下结盟,上面已经说过。至于散乱结盟,就是文公七年,鲁公会同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文公十五年,诸侯在扈地结盟。这一年诸侯在扈地会盟,则是散乱的会盟。都是诸侯自己结盟会师,而没有主持者的措辞。

【宣公二年灵公十四年】秋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夷皋。

【宣公九年成公七年】辛酉日,晋侯黒臋在扈地去世。

【宣公十一年景公二年】秋,晋侯在攅函会见狄人。

僖公二十年,齐国人、狄国人在邢地结盟。三十二年,卫国人及狄人结盟。这一年,晋侯在櫕函会见狄人。会盟相同,而书法不同。有的来交往中原国家,有的双方都想和平,有的前往会见他们。

【成公二年景公十一年】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抵御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国公子首及齐侯在鞌地交战,齐军大败。

查考《左氏传》:晋国自从文公在被庐阅兵,设立三军。僖公二十八年,增设三行,以抵御狄人,所以有中行氏。清原阅兵,又废除三行,改为上下新军,于是有了五军。到这时赏赐鞌之战的功劳,于是设立六军。郤克统率中军,荀首辅佐他;荀庚统率上军,士燮辅佐他;栾书统率下军,赵同辅佐他;韩厥统率新中军,赵括辅佐他;巩朔统率新上军,韩穿辅佐他;荀骓统率新下军,赵旃辅佐他。他们的军制僭越横行到如此地步,而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都成为卿了。所以《春秋》在鞌之战中,鲁国记载四位卿,曹国记载公子首,都是以前所没有的。

【成公十年景公十九年】丙午日,晋侯獳去世。

【成公十三年厉公三年】春,晋侯派遣郤锜来到鲁国。

乞师。

晋为主盟,徴师于诸侯,常事耳,而皆不书。至是而特书之者,以王人会伐故也。窃尝考之,此年春书“来乞师”,夏刘康公、成肃公会伐秦。十六年夏书“来乞师”,秋尹子会伐郑。十七年夏尹子、单子再会伐郑,其年九月又书“来乞师”,冬单子会伐郑。惟十八年冬书“来乞师”,后无其事,不可考。王人会伐,何以特书?乞师卑王室也。以侯伯之命而至矣。始也,王人与会而不与盟,其后也,与盟而不与伐,至是则与伐矣。卑王室,所以罪诸侯也。定四年会侵楚,不书“乞师”者,葢刘子在会谋之。

译请求出兵。

晋国作为诸侯盟主,向各国征调军队,本是常事,所以史书都不记载。到了这时特别记载,是因为周王室的使者参与会合讨伐的缘故。我私下考察过,这一年春天记载“来乞师”,夏天刘康公、成肃公会合讨伐秦国。十六年夏天记载“来乞师”,秋天尹子会合讨伐郑国。十七年夏天尹子、单子再次会合讨伐郑国,同年九月又记载“来乞师”,冬天单子会合讨伐郑国。只有十八年冬天记载“来乞师”,之后没有相关事件,无法考证。周王室的使者参与会合讨伐,为什么特别记载?这是为了显示王室地位卑微。因为诸侯是奉了盟主的命令而来的。起初,王室使者参与会合但不参与结盟,后来参与结盟但不参与讨伐,到了这时则参与讨伐了。显示王室地位卑微,是为了谴责诸侯。定公四年会合侵伐楚国,不记载“乞师”,大概是因为刘子在会合中谋划此事。

【成十八厉八】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案《左氏传》:厉公将作难,胥童曰:“必先三郤。”遂攻郤氏,皆尸诸朝。胥童以甲刼栾书、中行偃,书、偃遂执厉公,杀胥童。正月庚申,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厉公,葬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乗。《公羊氏》曰:“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故杀胥童不称人,而州蒲之死不着其贼之名氏,见其事出于众,而辞不可加之一人。”吴僚、薛比、莒庶其谊,亦仿此。

【襄二悼二】冬,仲孙蔑会晋荀防、齐崔杼、宋华元、衞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城楚丘,不系衞;城縁陵,不系杞;城虎牢,不系郑;皆天下之辞。

【襄十一悼十一】公会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

案《左氏传》诸侯之师观兵于郑东门,郑人使王子伯骈行成。甲戌,晋赵武入盟郑伯。冬十月丁亥,郑子展出盟晋侯。十有二月戊寅,会于萧鱼,出郑囚禁侵掠,纳斥候。使叔▯告于诸侯。夫召陵之盟,楚子实使屈完,而经不书。使萧鱼之会,子展实盟晋侯,而经不书盟。此二役者,观齐桓之礼,楚使晋悼之出郑囚,名虽可嘉,实则未服,故其笔削如此。于以见《春秋》之不急近功,不尚夸诈之意。或以为《春秋》美萧鱼之会者,其説非矣。

【襄十四悼十四】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会晋士匄、齐人、宋人、衞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人、小邾人会吴于向。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衞北官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人、小邾人伐秦。《春秋》详世卿,故在鲁则世卿书卒,非世卿不书卒;诸国则凡盟会侵伐,世卿书名氏,非世卿但书人。惟小国称人,四裔称人,弑君称人,杀大夫称人,自我国而目他国称人。不用此谊,其说各见本章,余并通。故向之会齐人、宋人、衞人,非世卿也;伐秦之师齐人、宋人,亦非世卿也。

【襄十五悼十五】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襄十六平元】三月,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戊寅,大夫盟。

鸡泽之会,诸侯皆在,而大夫盟,则曰:“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宋之盟,诸侯不在,而大夫盟,亦曰:“豹及诸侯之大夫盟。”未有大夫而不系之诸侯者,大夫而不系之诸侯,无君之辞也。湨梁之盟是也。故盟有内大夫,则必特名内大夫,而湨梁之盟不名。会盟异日,则必再言地,而湨梁之盟不地。皆无君之辞也。

【襄十九平四】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柯。

案去年冬,公会诸侯同围齐。正月,诸侯盟于祝柯。再言诸侯者,公不与盟也。何以知公不与盟?以书“公至自伐齐”,知公不与盟也。经书先会而后盟者十一,内再言诸侯者五:僖五年,以王世子不与,故再言诸侯;僖九年,以宰周公不与,故再言诸侯;此年,以公不与,故再言诸侯;襄二十五年,亦以公不与,故再言诸侯。与祝柯同,定四年,以刘子不与,故再言诸侯。惟昭十三年盟于平丘,以有刘子,不可再言诸侯,故曰“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皆实録也。

【襄二十三平八】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言复言入者,畔而后入者也;言入不言复者,入而后畔者也。畔而入者,宋鱼石、晋栾盈是已;入而畔者,郑良霄、宋乐大心是已。

  晋人杀栾盈

春秋凡杀公子不称公子,大夫不称大夫者,皆讨贼之辞。公子不称公子,衞州吁,齐无知是已。大夫不称大夫,晋栾盈,郑良霄是已。见杀于他国者,陈佗公子也,陈夏徴舒,陈孔奂,齐庆封大夫也,亦皆讨贼辞也。

【昭十平二十六】戊子,晋侯彪卒。

  【昭十二昭二】晋伐鲜虞

鲜虞杜氏谓白狄之族在中山者,二传欲附狄晋之说,故或以鲜虞为中国,或以为晋同姓国,皆非也。文十年,秦伐晋;成三年,郑伐许;及此年,晋伐

译【成十八厉八】庚申日,晋国弑杀其国君州蒲。

查考《左氏传》:厉公将要作乱,胥童说:“必须先除掉三郤。”于是攻打郤氏,将他们的尸体陈列在朝廷上。胥童用甲士胁迫栾书、中行偃,栾书、中行偃于是拘捕厉公,杀死了胥童。正月庚申日,栾书、中行偃派程滑弑杀厉公,将其葬在翼城东门之外,只用了一辆车。《公羊氏》说:“称国名以弑的,是众人弑杀国君的说法,所以杀胥童不称人名,而州蒲的死不写明凶手的名氏,表明此事出于众人,而措辞不能加在一个人身上。”吴僚、薛比、莒庶其的情况,也仿照此例。

【襄二悼二】冬天,仲孙蔑在戚地会见晋国的荀防、齐国的崔杼、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于是筑造虎牢城。

筑造楚丘城,不连属卫国;筑造缘陵城,不连属杞国;筑造虎牢城,不连属郑国;这都是天下的说法。

【襄十一悼十一】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在萧鱼会盟。

查考《左氏传》:诸侯的军队在郑国东门展示兵力,郑国人派王子伯骈求和。甲戌日,晋国赵武进入郑国与郑伯结盟。冬天十月丁亥日,郑国子展出盟晋侯。十二月戊寅日,在萧鱼会盟,释放郑国的囚犯,禁止侵掠,接纳斥候。派叔〇向诸侯报告。召陵之盟,实际上是楚子派屈完,而《春秋》不记载。萧鱼之会,实际上是子展与晋侯结盟,而《春秋》不记载结盟。这两次战役,看齐桓公的礼仪,楚使晋悼公释放郑国囚犯,名义上虽然可嘉,实际上并未臣服,所以笔削如此。由此可以看出《春秋》不急于近功,不崇尚夸诈的意思。有人认为《春秋》赞美萧鱼之会,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襄十四悼十四】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在向地会见晋国士匄、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郑国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〇国人、小邾国人会见吴国。夏四月,叔孙豹与晋国荀偃、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北官括、郑国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〇国人、小邾国人讨伐秦国。《春秋》详细记载世卿,所以在鲁国则世卿记载卒,非世卿不记载卒;各国则在盟会侵伐时,世卿书写名氏,非世卿只书写人。只有小国称人,四裔称人,弑君称人,杀大夫称人,从我国而目他国称人。不采用此义,其说法各见本章,其余都通。所以向地会见的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不是世卿;伐秦的军队中的齐国人、宋国人,也不是世卿。

【襄十五悼十五】冬十有一月癸亥日,晋侯周去世。

【襄十六平元】三月,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湨梁会见。戊寅日,大夫结盟。

鸡泽之会,诸侯都在,而大夫结盟,则说:“叔孙豹及诸侯的大夫及陈袁侨盟。”宋之盟,诸侯不在,而大夫结盟,也说:“豹及诸侯的大夫盟。”没有大夫而不连属诸侯的,大夫而不连属诸侯,是无君的说法。湨梁之盟就是这样。所以盟有内大夫,则必定特指名内大夫,而湨梁之盟不指名。会盟异日,则必定再言地,而湨梁之盟不地。都是无君的说法。

【襄十九平四】春,王正月,诸侯在祝柯结盟。

查考去年冬天,鲁公与诸侯一同围攻齐国。正月,诸侯在祝柯结盟。再言诸侯,是因为鲁公不参与结盟。怎么知道鲁公不参与结盟?因为记载“公至自伐齐”,知道鲁公不参与结盟。经书先会而后盟的有十一处,内再言诸侯的有五处:僖五年,因为王世子不参与,所以再言诸侯;僖九年,因为宰周公不参与,所以再言诸侯;这一年,因为鲁公不参与,所以再言诸侯;襄二十五年,也因为鲁公不参与,所以再言诸侯。与祝柯相同,定四年,因为刘子不参与,所以再言诸侯。只有昭十三年盟于平丘,因为有刘子,不可再言诸侯,所以说“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鲁公不参与结盟,都是实录。

【襄二十三平八】晋国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言复言入,是叛乱而后入的;言入不言复,是入而后叛乱的。叛乱而入的,宋鱼石、晋栾盈是已;入而叛乱的,郑良霄、宋乐大心是已。

晋人杀栾盈

《春秋》凡杀公子不称公子,大夫不称大夫的,都是讨贼的说法。公子不称公子,卫州吁,齐无知是已。大夫不称大夫,晋栾盈,郑良霄是已。被杀于他国的,陈佗是公子,陈夏徴舒,陈孔奂,齐庆封是大夫,也都是讨贼的说法。

【昭十平二十六】戊子日,晋侯彪去世。

【昭十二昭二】晋伐鲜虞

鲜虞杜氏说是白狄之族在中山者,二传想要附会狄晋的说法,所以或以鲜虞为中国,或以为晋同姓国,都不对。文十年,秦伐晋;成三年,郑伐许;及此年,晋伐

鲜虞。要之,三者皆春秋阙文。若旧说以为外秦、外郑、外晋,则秦之不通中国,郑之背晋从楚,其外已久,又何待至此?阙其主帅,然后以为外,非圣人意也。

译鲜虞。总之,这三处都是《春秋》的缺漏文字。如果按照旧说认为这是“外秦”、“外郑”、“外晋”,那么秦国不通中原,郑国背离晋国而依附楚国,它们被视作“外”已经很久了,又何必等到这里才这样处理呢?因为缺漏了主帅才将其视为“外”,这不符合圣人的本意。

【昭十六昭六】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卒。

【昭三十顷十四】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

【定十三】定十五】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案士氏之后,或别为随氏,或别为范氏。荀氏之后,荀庚、荀偃、荀吴、荀寅别为中行氏;荀首、荀防、荀跞别为知氏。然而《春秋》但曰士、曰荀,并从本氏,皆不取其所别,所以传其为世官云。

【哀四定二十一】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案《左氏传》:楚围蛮氏,蛮氏溃,蛮子赤奔晋隂地。楚司马起使谓隂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士蔑请诸赵孟,遂执戎蛮子以畀楚师。故《春秋》执君不名,名戎蛮子,名滕子,皆死而不返者也。又案:“书归有二谊,归之于者,归自我者也;归于者,归不自我者也。归自我者,彼不受而强致之也;归不自我者,有欲受其归者也。”

  春秋诸国统纪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诸国统纪卷五

  元 齐履谦 撰

  衞国第六

衞姬姓国。武王少弟康叔始封。十二世至桓公完。入春秋。

桓公,宣公,惠公,懿公,文公,成公,穆公,定公,献公,襄公,灵公,出公。

【隐四桓十六】戊申,衞州吁弑其君完。

  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晋

经书弑君二十四,其弑而自代者不论。至为弑君者所立,因遂不讨贼。有虽讨之,而不以其罪。若晋惠公夷吾,成公黒臋,悼公周,齐景公杵臼,悼公阳生,宋庄公冯,文公鲍,郑襄公坚,陈成公午,此数君,即胡氏所谓“幸于祸而忘其雠,诱于利而忘其辱”者,亦非春秋所与。独衞、晋者则异于是。石碏得讨贼之谊,宣公无取国之嫌,故特书“衞人立晋”,于杀州吁之下,见其不与晋惠、齐景、宋庄诸公同。宋桓公御说,亦讨贼而后立,然而不书者,以其有杀子游之恶,故亦不得与衞、晋偕也。或曰:“名宣公而书立,恶之也。”此即纳伋之妻而杀伋者。

【桓十二宣十九】丙戌衞侯晋卒

【庄六惠十二】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案《左氏传》:初,衞宣公生伋,属之右公子;生夀及朔,属夀于左公子。宣姜与公子朔搆,伋并及夀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桓十六年,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至是,诸侯伐衞,纳衞侯,放公子黔牟,乃即位。凡诸侯复国,有奉焉,称“复归”;无奉焉,但称“归”。未有称“入”者,其称“入”者,皆二君之辞也。郑突以子仪,衞衎以剽,衞朔以黔牟,皆以二君之辞言之。然则孰与曰?皆莫适与!也不没其实而已,其善其恶,为法为戒,则付诸后人。是则《春秋》之敎也。

【庄二十五惠三十一】夏五月癸丑,衞侯朔卒。

【庄二十八懿三】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衞人败绩。

败者称师,衞独不称师者,师未败也。其书曰:「衞人败绩」,亦犹鄢陵之称楚子云。

【僖二十五文二十五】夏四月癸酉,衞侯燬卒。

【宣九成三十五】冬十月癸酉,衞侯郑卒。

【成二穆十一】庚寅,衞侯遫卒。

【成十四定十二】冬十月庚寅,衞侯臧卒。

【襄二十五献二十九】衞侯入于夷仪。

案《左氏传》衞孙林父▯殖出衞侯衎,衞侯衎奔齐,齐人以郲寄衞侯,衞人立公孙剽,孙林父▯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故经书十六年会湨梁,十八年同围齐,二十年盟澶渊,二十一年会商任,二十二年会沙随,二十四年会夷仪,二十五年会夷仪,皆为公孙剽湨梁之会。传又言荀偃使诸大夫盟髙厚,髙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衞▯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是即孙▯相剽以会诸侯之证。今又书衞侯入于夷仪,是衞有二君矣。闻之苏氏曰:“《春秋》有一国而二君者,郑突与仪,衞衎与剽是也。突、衎始终为君,仪之君郑十有四年,剽之君衞十有一年,皆既能君者也,故《春秋》因其实而君之。然突之入也以簒,衎之出也以恶,仪、剽虽国人之所立,而突、衎在焉

译【昭十六昭六】秋季,八月,己亥日,晋侯夷去世。

【昭三十顷十四】夏季六月庚辰日,晋侯去疾去世。

【定十三】定十五】晋国的荀寅、士吉射逃入朝歌,以此叛乱。

考察士氏的后代,有的另立为随氏,有的另立为范氏。荀氏的后代,荀庚、荀偃、荀吴、荀寅另立为中行氏;荀首、荀防、荀跞另立为知氏。然而《春秋》只称士、称荀,都沿用其原本的姓氏,都不采用他们分支出来的姓氏,所以传文中说他们是世袭的官职。

【哀四定二十一】晋国人抓获戎蛮子赤,把他交给楚国。

考察《左氏传》记载:楚国围攻蛮氏,蛮氏溃败,蛮子赤逃奔到晋国的阴地。楚国司马起派人对阴地的命大夫士蔑说:“晋国与楚国有盟约,好恶相同。如果晋国不违背我国国君的愿望,否则就要通过少习来听候命令。”士蔑向赵孟请示,于是抓获戎蛮子把他交给楚军。所以《春秋》记载抓获国君不称其名,称戎蛮子之名,称滕子之名,都是指死后未能返回本国的人。又考察:“‘归’字有两种含义,‘归之于’,是指从我方送去的;‘归于’,是指不从我方送去的。从我方送去的,是对方不接受而强行送去的;不从我方送去的,是有想要接受其归附的人。”

春秋诸国统纪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诸国统纪卷五

元 齐履谦 撰

卫国第六

卫国是姬姓国家。周武王的小弟弟康叔开始受封。传十二世到桓公完。进入春秋时期。

桓公,宣公,惠公,懿公,文公,成公,穆公,定公,献公,襄公,灵公,出公。

【隐四桓十六】戊申日,卫国州吁杀害了他的国君完。

冬季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为国君。

经文中记载弑君共二十四次,那些弑君后自己取代君位的不加评论。至于被弑君者拥立,因而未能讨伐弑君贼人的情况。有的虽然讨伐了,但不以弑君之罪论处。像晋惠公夷吾,成公黑肱,悼公周,齐景公杵臼,悼公阳生,宋庄公冯,文公鲍,郑襄公坚,陈成公午,这几位国君,就是胡氏所说的“侥幸于祸乱而忘记仇恨,被利益诱惑而忘记耻辱”的人,也不是《春秋》所赞许的。唯独卫国、晋国的情况与此不同。石碏符合讨伐贼人的道义,宣公没有夺取国家的嫌疑,所以特别记载“卫国人拥立晋”,在杀害州吁的记载之下,表明不与晋惠、齐景、宋庄等公相同。宋桓公御说,也是先讨伐贼人然后即位,然而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有杀害子游的恶行,所以也不能与卫国、晋国并列。有人说:“称宣公之名而记载拥立,是厌恶他。”这就是纳伋之妻而杀害伋的人。

【桓十二宣十九】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庄六惠十二】夏季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考察《左氏传》记载:起初,卫宣公生了伋,托付给右公子;生了寿及朔,托付寿给左公子。宣姜与公子朔构陷,伋并及寿被杀害,两位公子因此怨恨。惠公(桓公十六年),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拥立公子黔牟,惠公逃奔到齐国。到了这时,诸侯讨伐卫国,迎回卫侯,放逐公子黔牟,于是即位。凡是诸侯恢复国家,有诸侯支持的,称“复归”;没有支持的,只称“归”。没有称“入”的,称“入”的,都是两国君主并存的措辞。郑突因为子仪,卫衎因为剽,卫朔因为黔牟,都是用两国君主的措辞来叙述。那么赞同谁呢?都不赞同!只是不掩盖事实罢了,其善其恶,作为法则或警戒,则留给后人评判。这就是《春秋》的教化。

【庄二十五惠三十一】夏季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庄二十八懿三】春季,周王三月,甲寅日,齐国人讨伐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

战败的称军队,卫国唯独不称军队,是因为军队并未战败。其记载说:“卫国人战败”,也如同鄢陵之战称楚子一样。

【僖二十五文二十五】夏季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

【宣九成三十五】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成二穆十一】庚寅日,卫侯遫去世。

【成十四定十二】冬季十月庚寅日,卫侯臧去世。

【襄二十五献二十九】卫侯进入夷仪。

考察《左氏传》记载:卫国孙林父、宁殖驱逐卫侯衎,卫侯衎逃奔到齐国,齐国人把郲地寄给卫侯,卫国人拥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辅佐他,以听候诸侯的命令,所以经文中记载十六年会盟于湨梁,十八年共同围攻齐国,二十年盟誓于澶渊,二十一年会盟于商任,二十二年会盟于沙随,二十四年会盟于夷仪,二十五年会盟于夷仪,都是为了公孙剽湨梁之会。传文中又说荀偃让各国大夫在髙厚盟誓,髙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的大夫盟誓,这就是孙林父辅佐剽以会盟诸侯的证据。现在又记载卫侯进入夷仪,这是卫国有两位君主了。听苏氏说:“《春秋》有一国而两位君主的情况,郑突与仪,卫衎与剽就是。突、衎始终为国君,仪为郑国君主十四年,剽为卫国君主十一年,都已经是国君了,所以《春秋》根据事实而称他们为国君。然而突的进入是因为篡位,衎的出逃是因为恶行,仪、剽虽然是国人所拥立,而突、衎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