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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疑义举要六

周礼疑义举要卷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6–43 段

,帅二十四人也。车法、卒法于此成,故族师亦言之详。职云:「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较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是一族始有兵车、重车,其兼言辇者,役事则有人辇也。又云:「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是百人始有卒,而兵车成十。五伍重车成五伍也,既有车,故详及兵器鼓铎旗物也。然则六乡六军之法,一族百家而出兵车、重车各一乗也。以田计之,通不易、一易、再易,一家受二夫之地,是二十二井又二夫之地,而出此二车,与汉志言出长毂一乗、甸有六十四井者不同。周礼言制军之本法,而汉志别是一法也。

译率领二十四人。车兵之法、步兵之法在此完备,所以族师也说得详细。《周礼》说:“依照邦比的法则,率领四闾的官吏,按时召集民众并统计本族中成年男子和家属的多少,辨别其贵贱、老幼、废疾以及可以服役的人,还有他们的六畜和车辇。”这是一族开始拥有兵车和重车,其中兼及辇车,是因为劳役时有人力挽拉的辇车。又说:“如果征发民众进行田猎或行军服役,就集结其卒伍,检查其兵器,用鼓、铎、旗帜等信号率领他们到达。”这是百人开始组成卒,而兵车凑成十辆,五伍重车凑成五辆。既然有了车,所以详细提及兵器、鼓、铎、旗帜等物。那么六乡六军的制度,是一族百家出兵车、重车各一辆。按田地计算,综合不易、一易、再易三种情况,一家受田相当于两个成年男子的份额,这是二十二井又两个成年男子份额的土地,才出这两辆车,与《汉书·地理志》所说的出一辆长毂车、甸有六十四井不同。《周礼》说的是制定军队的基本法则,而《汉书·地理志》则是另一种法则。

军将皆命卿,如春秋时晋国之制,则是以六官之长为军将矣。然则元帅必冡宰乎?观宣王命将出师,有其人不必六卿之长,则亦惟王所命也。

姜兆锡谓:「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为序职之文,家司马亦如之,句为序官之文,二简互错。」此説有理。注谓:「卿大夫之采地,王不特置司马,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主其地之军赋,往听于王之司马。」如此,则王朝无是官矣,何云「家司马亦如之」乎?如以「家司马亦如之」为大夫家臣之司马,则何以不言都之司马,而唯言家之司马也?葢「家司马亦如之」,犹春官序官云「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数」也。「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谓王朝之家司马,使家之臣以其所掌正于公司马也。此正错简之有理者也。

负固不服,则侵之。注谓:「兵加其竟而已,用兵浅者。」此説是。兵不深入,柔服则止。倘终负固不服,亦班师振旅,脩文德以来之,而不极兵威。若无钟鼓,掩其不备,皆后世之谲兵,岂先王之义讨!

九畿里数皆不能画方如棋局,《周礼》立法谓制畿封国,大略当如此。亦有近在内地而其俗已近戎狄者,又有蛮夷戎狄与中国杂处者,恐周初已有之,岂能皆如九畿之法哉!

夏茇舍,是习夜战之事。《齐语》云:「夜战声相闻。」夏月昼热夜凉,宜于此时习之。将帅以号名别之,亦是便于夜也。苖田亦即于夜毕之。《尔雅》:「宵田为獠。」《楚辞·招魂》卒章:「悬火炎起。」亦言宵田之事。

田时誓有二:前誓在列陈之后,戒其坐作进退之不用命也;后誓在表貉之后,戒其从禽之不如法也。春冬各言其一。疏引「大阅羣吏听誓」,解有司表貉誓民,未密。司常云:「大阅,赞司马颁旗物。」此言治兵辨旗物,则是大阅与治兵旗物有不同,两经各言其一,而下经大阅之旗物即司常可见也。大阅之旗物,以尊卑内外而等序之。孤卿大夫士,在朝之百官师都州里县鄙,都家乡遂公邑之百官也。治兵之旗物,则旜、旟互易。孤卿之旜,师都载之;师都之旗,军吏载之。物与旟互易。大夫士之物,乡遂载之;州里之旟,百官载之。惟旐则如其故,郊野与县鄙皆公邑之吏也。葢行军有正法,有变法。大阅之旗,正法也;治兵之旗,变法也。正法以齐军心,变法以易师目。不画异物之旜,物师都乡遂之临行陈者亦载之;画鸟隼之旟,百官之不临行陈者亦载之。葢行军有时而尚变也。春秋时有不去其旗而败者,有望其旗而指目其仇者,有纳旌于弢中不令敌人见者,故旗物有变通之法。

治兵不言家,葢于师、都中包之。州长、县正帅其民而致,固建平时之旟矣;及治兵,则易之以物,而旟属之于百官。都家大夫帅其民而致,固建平时之旗矣;及治兵,则易之以旜,而旗属之于军吏。皆欲其变也,变则不论旗上有画、无画。郑注限定有军旅者尽异物,无军旅者帛而不画,非是。

祀祊,此「祊」字宜与《诗》「方社」之「方」同,但是本方之土示,非泛指四方。如狝时在东方,即是东方之示,余方皆然。即《诗》之言「方社」,亦是如此。方祀上下可通称,但天子之方大,诸侯以下之方小耳。此祀与社相类,故《诗》毎与社连言之,而时田亦一祀祊、一祀社也。

大阅经文虽详,亦多可疑。不分班习战,则车徒甚众,四表之地无多,纵列太狭,横列太濶;若分班,则经文又未言。窃意四时之田,竝分畨教阅,一田不必徧集王畿之民,一人不必嵗供四役,否则宁无妨农乎?

前期羣吏戒众庶脩战法,即乡师出田法于州里之事,非羣吏又分教战法也。中军以鼙令鼔,中军,元帅也。三军、六军必有元帅,如王在军,则王为中军,号令必出于一。疏谓此六军三军居一偏,皆自有中军,非也。鼙所以引鼓,乐有朔鼙、应鼙,亦是先击鼙而后击鼓,以小鼓引大鼓也。鼓人皆三鼓,疑此鼓人谓地官之鼓人,下文鼓行、鼓进、鼓退,乃是军将、师帅、旅帅之鼓。葢中军先以小鼓号令,而鼓人主军动鼓其众

译军将都由卿担任,如同春秋时期晋国的制度,那么就是让六官的首长为军将了。然而元帅一定是冡宰吗?观察宣王任命将领出兵,那个人不一定是六卿的首长,所以只是由王任命罢了。

姜兆锡说:“家司马各自派遣他们的臣属向公司马汇报,‘司马’是序职篇的文本,‘家司马’也是如此,‘句’是序官篇的文本,这两简的文字互相错乱。”这个说法有道理。注解说:“卿大夫的采地,王不专门设置司马,各自派遣他们的家臣担任司马,主管该地的军赋,前往听命于王的司马。”如果这样,那么王朝就没有这个官职了,为什么说“家司马也是如此”呢?如果把“家司马也是如此”理解为大夫家臣的司马,那么为什么不提都邑的司马,只提家臣的司马呢?大概“家司马也是如此”,就像春官序官中说“家宗人的数量如同都宗人的数量”一样。“家司马各自派遣他们的臣属向公司马汇报”,是说王朝的家司马,派遣家臣将他们所掌管的事务向公司马汇报。这正是简文错乱的合理之处。

凭借险固不服从,就侵犯他。注解说:“军队到达他的边境而已,是用兵较浅的。”这个说法是对的。军队不深入敌境,对方柔顺服从就停止。倘若最终仍凭借险固不服从,也撤军整顿部队,修明文德来招抚他们,而不穷尽武力。如果没有钟鼓,偷袭其不备,都是后世的诡诈用兵,哪里是先王正义的讨伐!

九畿的里程都不能像棋局那样画成方形,《周礼》立法说制定畿服、分封诸侯国,大致应当如此。也有近在内地但其风俗已接近戎狄的,又有蛮夷戎狄与中原杂居的,恐怕周初就已经有了,怎么能都符合九畿的制度呢!

夏天在草野宿营,是练习夜间作战的事。《齐语》说:“夜间作战声音互相听得见。”夏天白天热夜晚凉,适宜在这个时候练习。将帅用号令名称来区分,也是便于夜间行动。狩猎也在夜间结束。《尔雅》说:“夜间狩猎叫獠。”《楚辞·招魂》末章说:“悬挂火把火焰升起。”也是说夜间狩猎的事。

田猎时誓师有两次:前一次誓师在列阵之后,警告他们坐起进退不服从命令;后一次誓师在表貉之后,警告他们追逐禽兽不合法规。春冬各说其中一次。疏引“大阅群吏听誓”,解释有司表貉誓民,不够严密。司常说:“大阅,赞司马颁布旗帜物品。”这里说治兵辨别旗帜物品,那么大阅与治兵的旗帜物品有所不同,两经各说其中一次,而下文大阅的旗帜物品从司常就可以看到了。大阅的旗帜物品,按尊卑内外来排序。孤卿大夫士,在朝的百官,师都州里县鄙,都家乡遂公邑的百官。治兵的旗帜物品,则旜、旟互换。孤卿的旜,师都携带;师都的旗,军吏携带。物品与旟互换。大夫士的物品,乡遂携带;州里的旟,百官携带。只有旐保持原样,郊野与县鄙都是公邑的官吏。大概行军有正法,有变法。大阅的旗帜,是正法;治兵的旗帜,是变法。正法用来统一军心,变法用来改变士兵的视线。不画异物的旜,师都乡遂临阵者也携带;画鸟隼的旟,不临阵的百官也携带。大概行军有时崇尚变化。春秋时有不撤下旗帜而失败的,有望着旗帜指认仇敌的,有将旌旗收入弢中不让敌人看见的,所以旗帜物品有变通的方法。

治兵不提家,大概包含在师、都之中。州长、县正率领他们的民众到来,本来树立平时的旟;等到治兵,就换成物品,而旟归属于百官。都家大夫率领他们的民众到来,本来树立平时的旗;等到治兵,就换成旜,而旗归属于军吏。都是想要变化,变化就不论旗上有画、无画。郑注限定有军旅的都画异物,无军旅的用素帛不画,不对。

祭祀祊,这个“祊”字应当与《诗》中“方社”的“方”相同,但是是本方的土神,不是泛指四方。比如狝时在东方,就是东方的土神,其他各方都如此。即使《诗》中说“方社”,也是如此。方祀上下可以通称,只是天子的方大,诸侯以下的方小罢了。这个祭祀与社相似,所以《诗》常与社连称,而时田也是一次祭祊、一次祭社。

大阅经文虽然详细,也有很多可疑之处。不分班练习作战,那么车兵步兵很多,四表之地不多,纵列太窄,横列太宽;如果分班,那么经文又没说。我私下认为四时的田猎,都分批次教阅,一次田猎不必召集王畿的所有民众,一个人不必每年服四次役,否则难道不妨碍农事吗?

前期群吏告诫众人修习战法,就是乡师在州里颁布田猎法规的事,不是群吏又分别教战法。中军用鼙令鼓,中军,是元帅。三军、六军必有元帅,如果王在军中,那么王为中军,号令必须出于一人。疏说这六军三军居于一偏,都有中军,不对。鼙用来引鼓,乐有朔鼙、应鼙,也是先击鼙后击鼓,用小鼓引大鼓。鼓人都三鼓,怀疑这里的鼓人是指地官的鼓人,下文鼓行、鼓进、鼓退,乃是军将、师帅、旅帅的鼓。大概中军先用小鼓号令,而鼓人主军动鼓其众

者,遂承中军之令,三鼓以作士气,于是振铎作旗,而诸鼔皆鸣也。注谓鼓人为中军之将、师帅、旅帅,则地官鼔人不得联事矣。且中军将亦不可谓之鼓人,下文鼓人皆三鼓仿此。皆者,鼓人非一也。凡云三鼓者,疑皆鼓人之鼓。

译于是(某人)秉承中军的命令,击打三次战鼓以激发士气,于是摇动铃铎、举起旗帜,而所有的战鼓都响了起来。注释认为鼓人是中军的将领、师帅、旅帅,那么地官中的鼓人就不能参与军事了。况且中军将领也不能称为鼓人,下文提到鼓人击打三次战鼓的情况都是如此。这里的“皆”字,是因为鼓人不止一个。凡是说“三鼓”的地方,怀疑都是鼓人所击打的战鼓。

车三发,徒三刺。旧以车转为发,恐不然。车既及表乃止矣,又三转,胡为?葢车上主射者三发矢,以象克敌耳。田车不能容三人,故无戎右主刺,而刺者皆在徒。徒刺而射者无事,非克敌也。发、刺皆三者,战车有三人,毙其左右、御也。

鼓退鸣铙,疑鼓退音节与鼓进不同。葢铙声不能及逺,欲退军,必将帅击退鼓,而后卒长皆鸣铙,否则卒长不能自主退。

羣史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象士卒之出军门,亦欲试御者过君表之法也。左右陈车徒以下,注疏未得其指。葢未习战以前,陈车徒如战之陈,此车徒同羣,车以率徒,徒以衞车,拟战时之陈也。既习战以后,将分车徒,故立两和门,使车徒各出一之左,一之右,而车徒遂分列也。不云左车右徒,而云左右陈车徒者,因地之势左右不可常也。旗居卒间以分地,车徒皆如是。徒一厢百人树一旗,则车一厢亦容两偏之地而树一旗也【司马法车十五乗为偏两偏为卒】车徒各有卒,疏谓军吏各领己之士卒执旗以表之,非卒间之义也。将田时车徒所以必分者,逐兽不必以徒衞车,山泽间车徒又不可错杂,故须分队而进,是以先异之也。前后有屯百歩,此又别为二屯,如军之营,葢拟田毕将帅居其中而献禽也。此屯用车徒围绕作之,险野则人多,易野则车多也。注于前后有屯百步解云车徒异羣相去之数,其实车徒之分,分于左右和与左右陈,非分于前后之屯也。百歩之屯,能容几车徒哉!

大役与虑事,后郑「虑事者,封人」,本《左传》令尹蒍艾猎城沂。然此诸侯之制,疑王朝大役虑事当是大司空。乡师云:「攷司空之辟。」

属其植,先郑引华元为植,植字有此确证,而后郑易之,葢谓王将一人,不得言属耳。然大役非一人任,其部曲将吏必多,将吏皆可谓之植,故司马防属之,属字未尝不可通。若筑城之植,司空自当属之,岂复烦司马?夏官主二牲,羊也,鱼也。小子羞羊肆,而大司马尊官羞牲鱼者,岂礼欲其变与?抑以鱼为水产,与陆产相埒而异之与?宗伯不言羞鸡牲者,文不具。

晋制叙军将佐之后有司马,犹之军司马也。

大常惟天子有之,必曰「铭书于王之大常」者,因其有功大言之也。

几颁赏地,参之一食。「食」字大司徒、大司马及此官皆有之,以大司马上地食者参之二例之,似以有其地而食其所有者为顺。注谓「王食其一」,恐不然。

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注谓:「偿以毛色,不以齿贾。」如谓但偿马之毛色,则太轻;或买他马以偿,不以齿贾,则又何必其同色?此泥「物」字之义也。以其物更者,以马之皮、骨、肉所植之物价偿,不责其全偿也;其外,否则归死马于官而已,不责其皮、骨、肉所值之价也。

以任齐其行,谓以他重物载于车而调习之,犹传云「驾而乗材也」。此谓将逺行之马,亦谓受马于有司者,故因上文及之。其军事物马而颁,自有校人掌之。

出火、内火,有谓季春始燠,冶则出火于窰,家则出火于室,必待季秋始内而用之。此説不确。时燠而出火不用,时寒而内用,民自知之,何待司爟之政令?若季春出火于窰,禁民不为陶冶,正与旧説相反。旧説据《左传》不误。《月令》虽秦时书,亦依仿先王之制而増损之。其夏月但禁民烧灰,毋用火南方,而不禁其陶冶。

司士言:「眡治朝之仪,但揖见羣臣而已。」揖毕,王即退适路寝听政,而诸臣反其官府治事之处,匠人所谓「外有九室,九卿朝焉」者也。若议论政事,则在路门内之朝,如乡党摄齐升堂是也。

路鼓建于大寝之门外,其地森严,肺石之穷民不能至其地击鼓也。朝士既得其情,则为击鼔而大仆遣官达之耳。

王眡燕朝,则正位,掌摈相,谓有政事当议而眂燕朝也。因燕羣臣在寝,故谓之燕朝。郑谓王图宗人嘉事则燕朝,此举其一隅,谓若《文王世子》「公族朝于内朝」耳,非谓燕朝惟同族得与也。三朝惟路寝有堂有阶,孔子异姓之臣而摄齐升堂,则燕朝无分同异姓,且燕宗族时必

译车兵发射三次,步兵刺杀三次。旧说认为车兵转动三次称为“发”,恐怕不对。车兵到达标志物就停止了,又转动三次,做什么呢?大概是车上的主射手发射三支箭,用来象征战胜敌人罢了。田猎的车不能容纳三人,所以没有戎右主刺,而刺杀的人都在步兵中。步兵刺杀而射手无事可做,就不是战胜敌人了。发射、刺杀都是三次,是因为战车上有三人,要击毙他们的左右和御者。

击鼓退兵时鸣响铙,怀疑击鼓退兵的音节与击鼓进兵不同。大概是铙的声音传不到远处,想要退兵,必定要主帅击退兵鼓,然后卒长都鸣响铙,否则卒长不能自主退兵。

众史各自率领他们的车兵和步兵,按次序和缓地出来,象征士卒出军门,也是想试验御者经过君主标志物的方法。左右陈列车兵和步兵以下,注疏没有得其旨意。大概在没有练习作战以前,陈列车兵和步兵像作战时的阵势,这车兵和步兵同属一群,车兵率领步兵,步兵护卫车兵,模拟作战时的阵势。在练习作战以后,将领要分开车兵和步兵,所以设立两个和门,让车兵和步兵各出一个门的左边,一个门的右边,于是车兵和步兵就分列了。不说左车右徒,而说左右陈列车兵和步兵,是因为地势的左右不能固定。旗帜立在卒的中间来划分地域,车兵和步兵都是这样。步兵一厢百人树立一面旗,那么车兵一厢也容纳两偏的地域而树立一面旗【《司马法》说车十五辆为偏,两偏为卒】车兵和步兵各有卒,疏说军吏各自率领自己的士卒拿着旗帜来标志他们,这不是卒间的意思。将要田猎时车兵和步兵之所以一定要分开,是因为追逐野兽不必用步兵护卫车兵,山林沼泽间车兵和步兵又不能混杂,所以必须分队前进,因此先区分他们。前后有屯相距百步,这又另外分为两个屯,像军队的营垒,大概是模拟田猎结束后将帅住在其中而献禽。这屯用车兵和步兵围绕做成,险恶的野外人多,平坦的野外车多。注在前后有屯百步解释为车兵和步兵不同群相距的数目,其实车兵和步兵的分开,分开在左右和门与左右陈列,而不是分开在前后之屯。百步的屯,能容纳多少车兵和步兵呢!

大役与虑事,后郑说“虑事者,封人”,本于《左传》令尹蒍艾猎筑沂城。然而这是诸侯的制度,怀疑王朝大役虑事应当是大司空。乡师说:“考察司空的政令。”

统属他的植,先郑引华元为植,植字有此确证,而后郑改变它,大概是说王将一人,不能说统属罢了。然而大役不是一个人担任,其部曲将吏必定很多,将吏都可以称为植,所以司马防统属他们,属字未尝不可通。如果筑城的植,司空自然要统属他们,岂能再烦劳司马?夏官主管两种牺牲,羊和鱼。小子进献羊肆,而大司马尊官进献牲鱼,难道是礼仪想要变化吗?还是以鱼为水产,与陆产相等而区别它吗?宗伯不说进献鸡牲,是因为文字不全。

晋制在叙述军将佐之后有司马,就像军司马一样。

大常只有天子有,必定说“铭书于王的大常”,是因为因其有功而大加称颂。

几乎颁布赏赐土地,参考一食。“食”字在大司徒、大司马及此官都有,以大司马上地食者参考二例来看,似乎以有其地而食其所有者为顺。注说“王食其一”,恐怕不对。

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注说:“偿还以毛色,不以齿价。”如果说只偿还马的毛色,则太轻;或者买其他马以偿还,不以齿价,则又何必同色?这是拘泥“物”字的意思。以其物更,是以马的皮、骨、肉所值的物价偿还,不要求全偿;其外,否则归死马于官而已,不要求皮、骨、肉所值的价。

以任齐其行,是说以其他重物载于车而调习之,就像传所说“驾而乘材也”。这是说将要远行的马,也是说受马于有司者,所以因上文及之。其军事物马而颁,自有校人掌管。

出火、内火,有说季春开始温暖,冶则出火于窑,家则出火于室,必定等到季秋才内而用之。此说不确。时暖而出火不用,时寒而内用,民自知之,何待司爟之政令?若季春出火于窑,禁民不为陶冶,正与旧说相反。旧说据《左传》不误。《月令》虽秦时书,亦依仿先王之制而增减之。其夏月但禁民烧灰,毋用火南方,而不禁其陶冶。

司士说:“视治朝之仪,但揖见群臣而已。”揖毕,王即退适路寝听政,而诸臣反其官府治事之处,匠人所谓“外有九室,九卿朝焉”者也。若议论政事,则在路门内之朝,如乡党摄齐升堂是也。

路鼓建于大寝之门外,其地森严,肺石之穷民不能至其地击鼓也。朝士既得其情,则为击鼓而大仆遣官达之耳。

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谓有政事当议而视燕朝也。因燕群臣在寝,故谓之燕朝。郑谓王图宗人嘉事则燕朝,此举其一隅,谓若《文王世子》“公族朝于内朝”耳,非谓燕朝惟同族得与也。三朝惟路寝有堂有阶,孔子异姓之臣而摄齐升堂,则燕朝无分同异姓,且燕宗族时必

有异姓一人为宾,注云:「同宗无相宾客之道。」

译有一位异姓的人作为宾客,注解说:“同宗族的人之间没有互相以宾客相待的道理。”

扬州之三江,当以岷江、松江、浙江为确。浙江,《山海经》、《汉志》谓之渐水。《汉志》出黝县,即黟县,今出婺源大鄣山之阴,庄子谓之淛河,至钱塘入海。松江承太湖之下流,其上流本不与大江相通。班固谓芜湖水东至阳羡,此因芜湖之下银林、邓步之间地脉相连而势卑,宣、歙之水盛,则或漫溢而趋阳羡入震泽;水不盛,则皆从芜湖入大江,不入震泽也。明时于高淳筑广通垻,垻则无漫溢之事矣。《水经注》谓大江自贵口分流过安吉而入震泽,而不知下流地高,本不与震泽通也。

荆州,其浸颍、湛。先郑谓湛未闻。今考襄公十六年,楚公子格帅师及晋帅战于湛阪。杜注:襄城昆阳县北有湛水,东入汝。水经注:湛水出犫县北鱼齿山,东南流为湛浦者是也。与颍水同为南阳汝州之水,在荆、豫之间,故属之荆州。

  秋官

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故掌文书者谓之史,其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吏字、事字皆有中字。天有司中星,后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义。

王之五门,先郑雉门在库门之外,后郑库门在雉门之外,后郑説是。外朝在库门之外,亦后郑説是。库门有屋而无宫室,郑以汉之大防殿拟之,则有宫室,非古制也。外朝臣民皆得往来,诸侯外朝亦然,但未必有三槐九▯、嘉石、肺石之制。

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军犹攻杀也。注读「军」字为句。王氏谓众而成军,非是。

凡大约剂书于宗彛,谓宗庙之常器,钟鼎皆是。书于宗彛,如《博古图》钟铭、鼎铭是也。注谓宗庙之六彛,误矣。凡传言彛器、颁宗彛,岂必六彛哉!

梏即校也。易曰:「何校灭耳。」施于颈,即今之枷。梏、校、枷皆一声之转。注谓「在手曰梏」误矣,在手者曰拲,非两手共一木。

庶氏除蛊,以嘉草攻之。一説,嘉草,蘘荷也。葛洪方:「人得蛊,欲知姓名,取蘘荷叶着病人卧席下,立呼蛊主名。」壶涿氏掌除水蛊,以炮土之鼔敺之,以焚石投之。明永乐时,苏州有水怪,葢蛟蜃之类,善崩岸坏民田。遣夏原吉治之,用壶▯氏之法,令民以百十舟载石,舟各有鼓,同时烧石投水,水沸腾,复击鼓以骇之,其怪遂死。见屈大钧《广东新语》。圣经之有用如此。

大行人诸侯之礼,朝位宾主之间七十歩,立当前疾。先郑云:「前疾,谓驷马车辕前胡下拄地者。」按车无疾之名,惠士竒云:「《论语》邢昺疏引《周礼》作前侯,又《小雅》蓼萧章孔疏引《大行人》亦作前侯。葢《説文》疾作疾,古文侯作疾,相似易乱,故前侯讹为前疾。此説是。」又《説文》引《周礼》作前軓,軓,车轼前也。轼前曲中下垂拄地,如人之颈,故谓之侯。侯犹胡也,古侯与胡通。

或疑朝觐无迎宾之法,愚谓朝觐之礼虽异防常主宾,然侯氏之入王门也,岂其无摈介传命,忽然而至于庙门哉?《大行人》云:「凡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协其礼,宾而见之。」则当将币之先,库门之外,宜其有朝位,有摈介。《天官·掌次》:「朝觐防同,则张大次、小次。」注云:「大次,初往所止居;小次,即宫待事之处。」然则朝觐当有大次在外朝,有小次在庙门外,《觐礼》所谓「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是也。《觐礼》言旅见,则分同姓西面,异姓东面。若其特朝,则次当张之门外西方而东面,以为止居待事之处。《掌讶》云:「及将币,为前驱,至于朝,诏其位,入复。」此朝与位,正《大行人》所谓「朝位賔主之间几十步,立当车下某处」者也。掌讶既诏侯氏位,当于此,于是入白王,言侯氏已至朝。如掌讶不能径至王所,亦必有摈者传达之。自入复至行礼,为时久,则侯氏宜于大次止居以待。于是王乃乗金路,出路门、应门、雉门而入庙,以待侯氏之至,节次固当如此。王既入庙,负黼依,大门外乃陈摈介而传辞。侯氏出次,立当其位。他时賔主之礼

译扬州的三江,应当以岷江、松江、浙江为确指。浙江,在《山海经》和《汉书·地理志》中称为渐水。《汉书·地理志》记载它发源于黝县,即黟县,如今发源于婺源大鄣山的北面,庄子称之为淛河,流到钱塘江入海。松江承接太湖的下游,它的上游本来不与长江相通。班固说芜湖水向东流到阳羡,这是因为芜湖下游银林、邓步之间的地脉相连且地势低洼,当宣州、歙州的水势盛大时,就会漫溢流向阳羡进入震泽;水势不盛大时,则都从芜湖流入长江,不进入震泽。明朝时在高淳修筑了广通垻,有了垻就没有漫溢的事了。《水经注》说长江从贵口分流经过安吉进入震泽,却不知道下游地势高,本来不与震泽相通。

荆州,其浸染的河流是颍水、湛水。先郑(郑众)说湛水未曾听说过。如今考证,鲁襄公十六年,楚国公子格率领军队与晋国军队在湛阪交战。杜预注解说:襄城昆阳县北有湛水,向东流入汝水。《水经注》说:湛水发源于犫县北面的鱼齿山,向东南流成为湛浦,就是这个。湛水与颍水同为南阳、汝州的河流,位于荆州、豫州之间,所以归属于荆州。

秋官

凡是官府的文书记录称为“中”,所以各官职说治中、受中,小司寇审理庶民狱讼的中,都指文书记录,就像今天的案卷一样。这是“中”字的本义。所以掌管文书的人称为史,这个字从“又”从“中”。“又”是右手,表示用手拿着文书记录。“吏”字、“事”字都含有“中”字。天上有司中星,后世有治中的官职,都取这个意义。

天子的五座门,先郑(郑众)认为雉门在库门外面,后郑(郑玄)认为库门在雉门外面,后郑的说法是对的。外朝在库门外面,也是后郑的说法对。库门有屋顶而没有宫室,郑玄用汉代的大防殿来比拟,那就有宫室,不符合古代制度。外朝臣民都可以往来,诸侯的外朝也是这样,但未必有三槐九棘、嘉石、肺石的制度。

凡是盗贼聚众攻杀,乡邑及家人杀死他们没有罪。“军”就是攻杀的意思。注解说把“军”字读作一句。王氏说众人聚集而成军,不对。

凡是重大的契约文书写在宗彝上,指的是宗庙的常备器物,钟鼎都是。写在宗彝上,就像《博古图》中的钟铭、鼎铭一样。注解说宗庙的六彝,错了。凡是经传中说彝器、颁宗彝,难道一定是六彝吗!

梏就是校。《易经》说:“何校灭耳。”施加在脖子上,就是现在的枷。梏、校、枷都是一声之转。注解说“在手曰梏”错了,在手上的是拲,不是两手共用一根木头。

庶氏清除蛊毒,用嘉草来攻治。一种说法,嘉草是蘘荷。葛洪的方书说:“人得了蛊毒,想知道蛊主的姓名,取蘘荷叶放在病人卧席下,立刻就能喊出蛊主的姓名。”壶涿氏掌管清除水蛊,用炮土制成的鼓来驱赶,用烧红的石头投入水中。明朝永乐年间,苏州有水怪,大概是蛟蜃之类,善于崩塌河岸毁坏民田。派遣夏原吉治理,使用壶涿氏的方法,命令百姓用百十艘船装载石头,每艘船各有鼓,同时烧石头投入水中,水沸腾,再击鼓来惊吓它,那水怪就死了。见于屈大钧《广东新语》。经典有用处就像这样。

大行人关于诸侯的礼仪,朝见时宾客与主人之间相距七十步,站立的位置在车前疾处。先郑说:“前疾,是指驷马车辕前胡下拄地的部分。”查考车子没有“疾”的名称,惠士奇说:“《论语》邢昺疏引《周礼》作前侯,又《小雅》蓼萧章孔疏引《大行人》也作前侯。大概《说文》疾作疾,古文侯作疾,相似容易混乱,所以前侯讹误为前疾。这个说法对。”又《说文》引《周礼》作前軓,軓,是车轼前面的部分。轼前弯曲中间下垂拄地,像人的脖子,所以称为侯。侯就是胡,古侯与胡通用。

有人怀疑朝觐没有迎宾的方法,我认为朝觐的礼仪虽然不同于平常的主宾,但诸侯进入王门,难道没有摈介传命,忽然就到了庙门吗?《大行人》说:“凡是诸侯为王事,辨别他们的位次,端正他们的等级,协调他们的礼仪,以宾客之礼接见他们。”那么在献币之前,库门之外,应当有朝位,有摈介。《天官·掌次》:“朝觐会同,就张大次、小次。”注解说:“大次,是初到所止居的地方;小次,是即宫待事的地方。”那么朝觐应当在大次在外朝,有小次在庙门外,《觐礼》所谓“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就是这个意思。《觐礼》说旅见,就分同姓西面,异姓东面。如果是特朝,那么次应当张在门外西方而东面,作为止居待事的地方。《掌讶》说:“及将献币,作为前驱,到了朝堂,告知他的位次,进入复命。”这朝与位,正是《大行人》所谓“朝位宾客之间几十步,立在车下某处”的意思。掌讶既然告知诸侯位次,应当在这里,于是进入禀告天子,说诸侯已到朝堂。如果掌讶不能直接到天子那里,也一定有摈者传达。从入复到行礼,时间很久,那么诸侯应当在大次止居等待。于是天子才乘坐金路,出路门、应门、雉门进入宗庙,等待诸侯到来,节次本来应当如此。天子已经进入宗庙,背靠黼依,大门外才陈列摈介而传辞。诸侯出次,站立在他的位次。其他时候主宾之礼

,摈者出请事而賔对,此时传辞当自侯氏始。葢天子至尊,当不请事,且前此已云「某日,伯父帅乃初事」矣,岂至此复请所为来事哉?惟侯氏自道其来王之意,介传之,摈摈达之天子耳。王之摈,则大行人、小行人、啬夫是也。其摈当交摈,介与摈皆递传,故经文于大国之孤特云「不交摈」,明诸侯当交摈也。虽交摈而无三辞,侯氏一请,天子即有许入之辞,如《觐礼》「伯父其入」之云,亦递传之。于是侯氏入大门而右,摈介随之东行,至庙门外,入于小次以待事。复陈摈介,侯氏出次,执圭,介复迭传命,道其将入奉贽之意。于是啬夫承命告天子,天子又有许入之辞,乃入门右,坐奠圭,如《觐礼》之仪。以此言之,则朝位正是将币之日,其云「賔主之间」者,儗度言。之实则賔与大门相去之间也。《仪礼》全经当有《朝礼》一篇,与《觐礼》互为详略。如致飱、祼賔、归饔饩、还圭、贿赠等事,当于《朝礼》详之。即《觐礼》亦当有大门外陈摈介、传辞之仪,葢《朝礼》已详,故《觐礼》略耳。若《曲礼》「当宁而立」之云,自是记人之异説。

译赞者出外询问来意,宾客应答,此时传辞应当从侯氏开始。因为天子至尊,不应询问来意,况且此前已经说过“某日,伯父率领您的初次朝见之事”了,难道到了这里还要再询问所来做什么吗?只有侯氏自己陈述来朝王的意思,由介者传达,再由赞者转达给天子罢了。天子的赞者,就是大行人、小行人、啬夫这些人。他们的赞礼应当是交赞,介者与赞者都依次传话,所以经文在大国孤卿的条目下特别说“不交赞”,这就明确诸侯应当交赞。虽然是交赞,但没有三次辞让,侯氏一请求,天子就有允许进入的辞令,如同《觐礼》中“伯父请进”那样,也是依次传达的。于是侯氏进入大门后向右行,赞者和介者跟随他向东走,到达庙门外,进入小次等候行事。再次陈列赞者和介者,侯氏从小次出来,手持玉圭,介者又依次传达命令,陈述他将要进入奉献贽礼的意思。于是啬夫接受命令禀告天子,天子又有允许进入的辞令,这才进入大门右侧,坐下安放玉圭,如同《觐礼》的礼仪。由此说来,朝位正是奉献币帛的日子,所谓“宾客与主人之间”,是推测而言。实际上是指宾客与大门相去之间的距离。《仪礼》全书应当有一篇《朝礼》,与《觐礼》互为详略。比如致飱、祼宾、归饔饩、还圭、贿赠等事,应当在《朝礼》中详细记载。即使《觐礼》也应当有大门外陈列赞介、传辞的礼仪,大概是因为《朝礼》已经详细记载,所以《觐礼》就简略了。至于《曲礼》中“当宁而立”的说法,自然是记录别人的异说。

周礼疑义举要卷五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疑义举要》>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疑义举要卷六

  婺源江永撰

  考工记

周礼》本是未成之书,阙《冬官》。汉人求之不得,以《考工记》补之,恐是当时原阙也。《冬官》掌事,而事不止工事;考工是工人之号,而工人非官。注谓以事名官、以氏名官,非也。

考工记》,东周后齐人所作也。其言「秦无庐」、「郑之刀」,厉王封其子友,始有郑;东迁后以西周故地与秦,始有秦,故知为东周时书。其言「橘逾淮而北为枳」、「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皆齐鲁间水,而终古、戚、速、椑、茭之类,郑注皆以为齐人语,故知齐人所作也。葢齐鲁间精物理、善工事、而工文辞者为之。

冬官虽缺,以诸经传证之,当有大司空、小司空【大司空卿一人,小司空中大夫二人,如五官之例】匠师【见《地官·遂人》,郑氏以为冬官之考,则当为下大夫四人】梓师【见《梓人》,梓工之长也】豕人【先郑云:「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宗伯奉鸡,司寇奉犬,司空其奉豕与?」然则冬官当有豕人】啬夫【觐礼》「啬夫承命告于天子」,郑氏以为冬官之属】司里【国语》「火之初见,期于司里」,又「周之秩官,賔至,司里授馆」,此主宅里之官,当在冬官,与里宰异】水师【国语》「周之秩官,賔至,火师监燎,水师监濯」,火师即《夏官》司爟,而凡祭祀、賔客涤濯之事,冬官当有水师】玊人【天官》有追师,专掌宫内追琢之事,则凡用玉府之玉,追琢成器,以其典瑞之藏者,当有玉人在冬官】雕氏、漆氏【雕氏见《考工》,职缺木器,髹漆者多,后世有漆雕氏,冬官当有其官】陶正【左传》虞阏父为周陶正;《丧大记》「君丧,陶人出重鬲】圬人【左传》「圬人以时塓馆宫室】舟牧【月令》「天子乗舟,命舟牧覆舟」,此虽秦官,周天子亦有乗舟之事,宜设此官,舟行水,宜在冬官】轮人、车人【当有监造之官】刍人【大宰》九式,刍秣居一,其用甚广,宜有官主之】等官,此皆冬官篇亡之证。后人读书麤疏,果于妄作,如俞庭椿之徒,纷纷割裂牵补,致五官无一完善,周礼之罪人也。

五材:先郑引《左传》,后郑谓金、木、皮、玉、土,后郑为长。水、火可制器,不可为器;金虽可兼玉,而皮革不可遗。《曲礼》六工:土、金、石、木、兽、草。兽即皮也,玉可兼石,木可兼草。以辨民器,注:「辨,具也。」葢古人辨、办二字通用,言辨不言办。王昭禹谓「轮辨高下,弓辨安危」之属,非是。

粤无镈,此甚言四国能此者多,虽有若无,非真谓不置是工,亦非真谓人皆作也。注泥又以夫为丈夫,尤谬。刀、斤、削、劒必用水淬,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水性异也。兵车乗车三人,故舆广而轮高;田车惟射、御二人,故舆可狭,轮可卑,马可低。《诗》谓之輶车,亦因逐兽欲轻捷故也。轮卑,故以田马配之,非因马低而减其轮。注谓以马大小为节,未确。

轸本舆后横木之名,舆人六分车广,以其一为之轸围是也。及其载于轐上,则通舆下四面皆可谓之轸。此言加轸与轐,后言弓长四尺谓之庇轸,又言轸方象地是也。犹之式本有其木,而隧前三分之二之处亦得通谓之式也。

舆人之车箱,葢如今人造方箱之法,用防雄交牙之笋,使之相着,初非以板嵌入轵轛也。轵轛之植者、横者,如窓櫺然,于舆内贴板为之,一以辅板,一以承式木。较木其植,下笋入底板,上笋入式,较中间葢皆钉之板上相着,不全借轵轛之力,是以轵围小而轛围尤小,亦可以固板也。底板之后作轸,葢以板嵌入轸之槽中。驾车时,舆连轐载于轴上,有两木钳之,而后轸亦衔辀踵,是以舆能安固不动也。

加轸与轐之数,轸方径二寸七分有半,自轴心上至轸面,总高七寸。毂入舆下,左右轨在毂上,须稍高容毂转,故毂上必有轐度之。轐之围径无正文,辀人当兔之围,居辀长十之一,方径三寸六

译《周礼》原本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缺失了《冬官》篇。汉代学者寻找不到,便用《考工记》来补入,恐怕当时原本就是缺失的。《冬官》掌管的事务,并不仅限于工匠之事;“考工”是工匠的称谓,而工匠并非官员。郑玄注解说以事务命名官职、以姓氏命名官职,这是不对的。

《考工记》是东周以后齐国人所作。书中提到“秦无庐”、“郑之刀”,周厉王封他的儿子友,才开始有郑国;东迁之后将西周的故地赐给秦,才开始有秦国,所以知道这是东周时期的著作。书中提到“橘子越过淮河向北就变成了枳”、“鸜鹆(八哥)飞不过济水”、“貉越过汶水就会死”,这些都是齐鲁之间的河流,而且终古、戚、速、椑、茭等词汇,郑玄的注解都认为是齐地的方言,所以知道是齐国人所作。大概是齐鲁之间精通物理、擅长工艺且文采斐然的人所写的。

《冬官》虽然缺失,但通过其他经传来考证,应当有大司空、小司空【大司空卿一人,小司空中大夫二人,如同五官的惯例】、匠师【见于《地官·遂人》,郑氏认为他是冬官的长官,那么应当是下大夫四人】、梓师【见于《梓人》,是梓匠的首领】、豕人【郑众说:“司徒供奉牛,司马供奉羊,宗伯供奉鸡,司寇供奉犬,司空大概供奉猪吧?”那么冬官应当有豕人】、啬夫【《觐礼》说“啬夫接受命令禀告天子”,郑氏认为他是冬官的属官】、司里【《国语》说“火星初现,在司里约定日期”,又说“周朝的秩官,宾客到来,司里安排馆舍”,这是主管住宅街巷的官员,应当在冬官,与里宰不同】、水师【《国语》说“周朝的秩官,宾客到来,火师监督燎祭,水师监督洗涤”,火师就是《夏官》中的司爟,而凡是祭祀、宾客的洗涤之事,冬官应当有水师】、玊人【《天官》中有追师,专门掌管宫内雕琢玉石之事,那么凡是使用玉府的玉料,雕琢成器物,依据典瑞的储藏,应当有玉人在冬官】、雕氏、漆氏【雕氏见于《考工》,职位缺失,木器中髹漆的很多,后世有漆雕氏,冬官应当有这个官职】、陶正【《左传》记载虞阏父担任周朝的陶正;《丧大记》记载“国君去世,陶人拿出重鬲”】、圬人【《左传》记载“圬人按时涂抹馆舍宫室”】、舟牧【《月令》记载“天子乘船,命令舟牧翻船”,这虽然是秦朝的官职,周天子也有乘船的事,适宜设置这个官职,船行于水,适宜在冬官】、轮人、车人【应当有监造的官员】、刍人【《大宰》九式,刍秣占其中一项,用途很广,适宜有官员主管】等官职,这些都是冬官篇章亡佚的证据。后人读书粗疏,轻易妄作,像俞庭椿之类的人,纷纷割裂牵强补凑,致使五官没有一个是完善的,是《周礼》的罪人。

五材:郑众引用《左传》,郑玄说是金、木、皮、玉、土,郑玄的说法更优。水、火可以制作器物,但不能成为器物本身;金虽然可以兼括玉,但皮革不能遗漏。《曲礼》中的六工:土、金、石、木、兽、草。兽就是皮,玉可以兼括石,木可以兼括草。关于“辨民器”,注解说:“辨,具备的意思。”大概古人“辨”、“办”二字通用,说“辨”不说“办”。王昭禹说“轮辨高下,弓辨安危”之类,是不对的。

粤地没有镈,这是极言四国擅长这种工艺的人多,虽然有也如同没有,并不是真正说不设置这个工匠,也不是真正说人人都做。注解拘泥,又把“夫”解释为丈夫,尤其荒谬。刀、斤、削、剑必须用水淬火,改变地方就不能做得精良,是因为水性不同。兵车、乘车乘坐三人,所以车厢宽而车轮高;田猎车只有射手和御者两人,所以车厢可以窄,车轮可以低,马也可以矮。《诗经》称之为輶车,也是因为追逐野兽想要轻捷的缘故。车轮低,所以用田马配合,不是因为马矮而降低车轮。注解说以马的大小为节制,不够确切。

轸本是车厢后面横木的名称,舆人将车厢宽度六等分,取其中一份作为轸的周长,这是对的。等到它安装在轐上,那么车厢下面四面都可以称为轸。这里说加轸和轐,后面说弓长四尺称为庇轸,又说轸方形象征大地,也是对的。就像式本来有其木料,而隧前三分之二的地方也可以通称为式一样。

舆人的车厢,大概像现在人造方箱的方法,用防雄交牙的榫头,使它们相连接,起初并不是把板嵌入轵轛中。轵轛竖立的、横放的,像窗棂一样,在车厢内贴板制作,一是辅助板,二是承托式木。较木竖立,下榫插入底板,上榫插入式木,较木中间大概都钉在板上相连接,不完全依靠轵轛的力量,所以轵的周长小而轛的周长尤其小,也可以固定板子。底板后面制作轸,大概是将板嵌入轸的槽中。驾车时,车厢连着轐装在轴上,有两根木头夹住,而后轸也衔住辀踵,所以车厢能够安稳牢固不动。

加轸和轐的数量,轸方形直径二寸七分半,从轴心上面到轸面,总高七寸。毂进入车厢下面,左右轨在毂上,必须稍高以便容纳毂转动,所以毂上必须有轐来度量。轐的周长直径没有正文记载,辀人应当像兔子的周长,占据辀长的十分之一,方形直径三寸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