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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疑义举要七

周礼疑义举要卷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4–55 段

分。辀亦在舆下,▯舆者则免围与当兔等,可知轴半径三寸二分,加轐方径三寸六分,共高五寸八分。以密率算,毂半径五寸一分弱,中间距轨七分强,可容毂转。以五寸八分加后轸出轐上者约一寸二分,总高七寸也。舆板之厚上与轸平,亦以一寸二分为率,后轸在舆下者余一寸五分半,辀踵为缺曲以承之。算加轸与轐之七寸,当从辀算起。葢辀在轴上,必当舆防相切,而两旁伏免亦必与辀齐平,故知辀之当免围必与免围等大,后不言免围者,因辀以见也。轐有二,设之葢在轨内八寸间,以毂入舆下者亦七寸也。轐当连于舆,有两木钳轴,如今制,辀之钳轴亦当如轐之制与。

译分。车辕也在车厢下方,〇车厢的部件如免围和当兔等,可以推算出车轴的半径为三寸二分,加上轐的方径三寸六分,总高度为五寸八分。用密率计算,毂的半径为五寸一分弱,中间距离轨道七分强,足以容纳毂转动。将五寸八分加上后轸伸出轐上方的约一寸二分,总高度为七寸。车厢板的厚度与上轸齐平,也以一寸二分为标准,后轸在车厢下方的剩余部分为一寸五分半,车辕的末端做成缺曲形状以承接它。计算加上轸和轐的七寸高度,应当从车辕开始算起。因为车辕在车轴上方,必然与车厢的防板相切,而两侧的伏免也必然与车辕齐平,所以知道车辕处的免围大小必然与免围等大,后面不再提及免围,是因为通过车辕就可以明白了。轐有两个,设置它们大概在轨道内八寸之间,因为毂进入车厢下方的部分也是七寸。轐应当连接在车厢上,有两根木头夹住车轴,如同现在的制度,车辕夹住车轴也应当像轐的制度一样吧。

轮人进而眡之,旧注未确,进非车进,乃人进也。「鲍人望而眡之,进而握之」可证。大略好处逺望可见,其精致处须近前细察。凡圜形逺望,中半渐穨而下,幎尔而下,迤周遭皆均致也。

帱之廉,必近察乃见,而逺望已若有突出而大之状,谓之眼。古语当以意想,王氏谓如人之眼,非也。

绠非别有一物,也只是轮偏箄之名。注疏谓轮箄则车行不掉,实有至理。假令牙之孔与毂孔正相值,牙不稍偏向外,则重势两平,轮可掉向外,又可掉向内。造车者深明此理,欲去车掉之病,令牙稍出三分寸之二,不正与轮股凿相当,于是重势稍偏,而轮不得掉向内矣。谓之轮箄,何也?轮牙稍偏于外,而辐股向内隆起也。今饭甑内作竹底,四周下而中央隆起,谓之甑箄,此正汉时轮箄之遗语,但轮之辐股防隆不若甑箄之甚耳。然则圆物不平,中隆而四周下者,通谓之箄也。试观车轮,当牙闭一目视之,又悬线视之,又以直物内外量之,牙心稍偏于外。入菑之凿未尝偏,但辐入牙之笋不用正而用边,缺边向内,则牙自偏外矣。上下凿不相当而菑爪不齵,以爪用边笋故。后人不达物理,不知轮箄为何状,率意解为轮外防牙。夫防牙之铁,经虽未言,古人当有之,然无与于爪之正否。如谓作防牙于两边,则作牙时厚寸余可矣,何必又作防牙?若因绠字从糸而谓用绳围者,尤非【笋者,枘也,从俗名为笋,又作榫】

轮人两「匡」字皆训为枉,后郑训刺,刺音辣,亦枉也。他处言匡救、匡正,则是因其匡而正之也。古人语有相反而转诂之例,去汚曰汚,治乱曰乱,驯扰曰扰,正匡曰匡,置物曰废。后人不识此义,王氏解为方,岂可谓轮虽敝不方?又有训为匡郭者,谓肤殻不固,尤难通。

山虞:阳木、隂木。以生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此则阴阳木各有向日、背日,以向日为阳,背日为阴。

后云:「短毂则利,长毂则安。」古人所以用三尺有竒之长毂者,欲其安也。此云大而短则▯,▯者安之反,郝氏训▯杌是也。先郑危▯之训亦是,而云辐危▯则未亲。后郑毂末不坚之训不可晓。

既谓之牙围,必须计其四面。牙厚有两面,当合计其数,以减一尺一寸,所减之余为牙两面之博,折半为一面之博。令牙厚一寸三分寸之一,倍之,三寸三分寸之二,以减一尺一寸,其余七寸三分寸之二,折半,三寸八分三厘有竒。用通分法分之,三寸六分寸之五,是牙一面之博也。去其践地处,内外不漆者各一寸,又加厚一寸三分寸之二,是为牙围三分之一。其余漆者居三分之一,郑注不误。

以其围之阞捎其薮,一以三分之二为肉,三分之一为壶中空也。壶中空,所以受轴者也。下文言「五分其毂之长,去二以为贤,去三以为轵」,则壶中内大而外小,其当辐菑处得三分之一也。统言之,中空处皆为薮;切指之,外当菑处为薮。若毂上三十孔受辐菑者,经谓之凿,不谓之薮。且受菑之孔广必当半寸以上,方可容菑而坚牢。如以一尺有竒之地凿三十孔,一孔仅三分有竒,以今尺寸折之,仅二分有竒,此孔岂能容菑乎?林希逸不达物理,乃以薮为三十孔,贻误后人,不可不辩。

五分其毂之长,长与围同,言长即是言围。

注算大小穿甚密,去一以为贤,当作去二。但辀人轴围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若依围三径一算,则轴径当大穿穿内处,正得径四寸五分寸之二,与郑所算大穿穿内径同,何以能转?葢围三径一非真率,即祖冲之径七围二十二,犹是约率而已,近密矣。以约率算轴径,不及四寸五分寸之一,故能稍寛而转【注中凡言围径,皆是径一围三,即《记》文亦是以径一围三畧言之。《车人》「柏车辐一,何其渠二柯者三」是也。学者当知非密率】

轴承舆之力,全在当大穿处,故须粗大。轴尾不当力,故可小。然金与木不能相摩,疑当穿处亦必有金裹之。辐广者,轴之博也。不言其厚者,毂围三尺二寸,三十辐之股端相着,厚一寸有竒可知也。辐相着,不畱空际者,欲其辐

译轮匠走近观察,旧注不够确切,“进”不是车前进,而是人前进。“鲍匠远看近察,走近握持”可以证明。大略而言,好的地方远望可见,其精微之处须近前细察。凡是圆形物体远望,中间部分逐渐倾斜向下,顺势而下,周围都均匀一致。

毂端边缘,必须近察才能看见,而远望已似乎有突出而大的样子,称为“眼”。古语应当凭想象理解,王氏说像人的眼睛,不对。

“绠”并非另外有一物,也只是轮偏箄的名称。注疏说轮箄则车行不晃动,实在有至理。假如牙孔与毂孔正相对,牙不稍偏向外,那么重量平衡,轮既可向外晃动,又可向内晃动。造车者深明此理,想除去车晃动的毛病,让牙稍出三分寸之二,不正与轮股凿相当,于是重量稍偏,轮便不能向内晃动。称为轮箄,为什么呢?轮牙稍偏于外,而辐股向内隆起。如今饭甑内作竹底,四周下而中央隆起,称为甑箄,这正是汉时轮箄的遗语,只是轮的辐股稍隆不如甑箄那么显著罢了。那么圆形物体不平,中间隆起而四周下陷的,通称为箄。试看车轮,当牙闭合时一眼看去,又悬线观察,又以直物内外测量,牙心稍偏于外。入菑的凿不曾偏,但辐入牙的笋不用正而用边,缺边向内,那么牙自然偏外了。上下凿不相当而菑爪不磨损,因为爪用边笋的缘故。后人不通物理,不知轮箄是什么形状,随意解释为轮外防牙。那防牙的铁,经虽未言,古人应当有,但与爪的正否无关。如果说在两边作防牙,那么作牙时厚寸余即可,何必又作防牙?若因绠字从糸而说用绳围的,尤其不对【笋,就是枘,从俗名为笋,又作榫】

轮人两“匡”字都训为枉,后郑训刺,刺音辣,也是枉。别处说匡救、匡正,那就是因其匡而正之。古人语有相反而转诂的例子,去污曰污,治乱曰乱,驯扰曰扰,正匡曰匡,置物曰废。后人不识此义,王氏解为方,岂能说轮虽敝不方?又有训为匡郭的,说肤壳不固,尤其难通。

山虞:阳木、阴木。以生山南为阳,山北为阴。这里阴阳木各有向日、背日,以向日为阳,背日为阴。

后云:“短毂则利,长毂则安。”古人所以用三尺有余的长毂,是想让它安稳。这里说大而短则〇,〇是安的反面,郝氏训〇杌是对的。先郑危〇的训也是对的,而说辐危〇则未亲。后郑毂末不坚的训不可理解。

既然称为牙围,必须计算其四面。牙厚有两面,应当合计其数,减去一尺一寸,所减之余为牙两面之博,折半为一面之博。令牙厚一寸三分寸之一,倍之,三寸三分寸之二,减去一尺一寸,其余七寸三分寸之二,折半,三寸八分三厘有余。用通分法分之,三寸六分寸之五,是牙一面之博。去掉其践地处,内外不漆的各一寸,又加厚一寸三分寸之二,这是牙围三分之一。其余漆者居三分之一,郑注不错。

以其围之阞捎其薮,一以三分之二为肉,三分之一为壶中空。壶中空,是用来容纳轴的。下文说“五分其毂之长,去二以为贤,去三以为轵”,那么壶中内大而外小,其当辐菑处得三分之一。统而言之,中空处皆为薮;切指而言,外当菑处为薮。至于毂上三十孔受辐菑的,经称为凿,不称为薮。而且受菑的孔广必须半寸以上,才能容菑而坚牢。如果以一尺有余之地凿三十孔,一孔仅三分有余,以今尺寸折算,仅二分有余,这孔岂能容菑?林希逸不通物理,竟以薮为三十孔,贻误后人,不可不辩。

五分其毂之长,长与围同,言长即是言围。

注算大小穿甚密,去一以为贤,当作去二。但辀人轴围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若依围三径一算,则轴径当大穿穿内处,正得径四寸五分寸之二,与郑所算大穿穿内径同,何以能转?大概围三径一非真率,即使祖冲之径七围二十二,还是约率而已,近密了。以约率算轴径,不及四寸五分寸之一,故能稍宽而转【注中凡言围径,都是径一围三,即《记》文也是以径一围三略言之。《车人》“柏车辐一,何其渠二柯者三”是也。学者当知非密率】

轴承舆之力,全在当大穿处,故须粗大。轴尾不当力,故可小。然而金与木不能相摩,疑当穿处也必有金裹之。辐广者,是轴的博。不言其厚者,毂围三尺二寸,三十辐之股端相着,厚一寸有余可知。辐相着,不留空际,是想让辐

与辐相凑、相扶有力也。观今车用十八辐,股犹相凑,况三十辐乎?

译与辐条相互聚合、相互支撑,力量才强大。看现在车子用十八根辐条,辐条尚且相互聚合,何况三十根辐条呢?

牙得则无▯而固,注云:「得谓倨句凿内相应。」疏谓辐直为倨、牙曲为句,非也。辐之入牙者,作倨句之形,即边笋是也。郑注之精,防贾氏犹不能尽通,后人可轻破乎?绠参分寸之二,疏凿牙之时,孔向外侵三分寸之二,似牙上凿孔不正,非也。牙之厚无几,凿孔有偏,恐偏薄一边,非暴裂即先甐矣。此贾氏察物未精,失郑注之意者也。今车牙孔不偏,而辐爪用边笋缺边向内,是以牙偏向外。郑前言倨句凿内相应,是古人亦用边笋。

萭之以眡其匡也,后人谓萭为矩、匡为方,非也。凡物圜中规者,四角以方量之必中矩,何用又以矩量?正谓凑合诸木成牙,恐其匡枉不平正,故须以萭蒌运之,视其稍有枉处,则削而正之耳。后郑言等为萭蒌,是当时有其名物。贾疏言见今车,亦是得之实见。余见造车者用木架作一圆,与轮同大,轮与之竝立而运之,此正古人用萭蒌之法也。

两壶欲同者,欲其肉好均而轻重等也。量之以黍,犹古人以黍量黄钟之意。六事言轮,极工致,任人考验之而皆可也。可水、可县、可量、可权,则因造轮时选材善、绳墨正、宏杀等、肉好均。六事似以难者在后,权之而侔尤为难。斗柄达常长二尺,桯长八尺,皆以其可见者言之。若达常之入于桯,桯之入于舆板底下者,皆当有数寸,又皆有键以固之,故不为风飘。葢当键于后轸之内,下贯辀踵。

式有通指其地者,参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后,以揉其式。注谓兵车式深尺四寸三分寸之二是也。有切指其木者,参分轸围,去一以为式围是也。因前有凭式木,故通车前三分隧之一,皆可谓之式。其实式木不止横在车前,有曲而在两旁,左人可凭左手,右人可凭右手者,皆通谓之式。人立车前,皆式之地也。其言揉其式何也?葢揉两曲木,自两旁合于前,所以用曲木者,不欲令折处有棱角触碍人手,如今人作椅子扶手,亦揉曲木是也。式崇三尺三寸,并式深处言之。两端与两輢之植轵相接,军中望逺,亦可一足履前式,一足履旁式。《左传》长勺之战「登轼而望」是也。式木嵌入舆板,其内又有轛木承之,甚固,故可履也。车制如后世纱防之形,前▯后高。式崇三尺三寸,不及人之半腰,故御者可执辔,射者可引弓,而凭式须小俯也。此式之真形状,前人但知式车前横木,不细考舆人车前三分之一处通名为式,而可凭之木又有在两旁者,是以不得其状。于郑注较两輢上出式,遂意其在横木之上,于是舆制皆谬乱矣。失自孔氏误释《曲礼》始。试思较若在横木上,则人凭式,首触较矣。较崇五尺五寸,及人之胸,射者亦不便于引弓。横木在较下,将心以笋贯入轛木,而轛围甚小,如何能贯?式木乂如何能登轼?式在前阴板之内,则车外不见式矣。《记》如何云「苟有车,必见其式」?式上有皮覆之为幦,若在板内,如何能覆?事事推之皆不合矣。

輢者,车之两旁,三分隧之二者輢只是板,言其可倚也。其高上出式,輢之上为较。《诗》曰:「猗重较兮。」言较高于式一重,故曰重较,非较又有两重也。车制尊卑皆如此,有谓卿车重较,亦非也。较有左右,人立可凭,亦是以木嵌入于两輢板,而其下又有轵之植者承之,以为固也。巾车玉路、金路、象路,注谓以玉、金、象饰诸末,当是饰较之末也。郑注较两輢上出式者,本分明,而解者不得式之形状,遂谓较以一木横于式上,以缩为横,以两较为一较,谬甚【席上有左右几,缩之较亦似之缩而非横】

轵、轛皆在舆内,所以辅舆而承较。式其横植,葢如作窓櫺之法,用防雄交笋,不甚用力,故围可小,而式卑于较,轛围尤小。葢车内容三人,兵车有驷乗者,为地无多,亦不可用大材也。因轛围甚小推之,古之舆板皆是用雌雄笋相着,非如今人之车以板嵌入木中也【轛围二寸二分弱,四方计之,一面五分五厘,今尺寸折算只有三分四厘有竒】

立者,衡者,谓轵、轛也。较、式之平置,亦横者也。直者如生,即中县者,言其

译牙得则无〇而固,注云:“得谓倨句凿内相应。”疏谓辐直为倨、牙曲为句,这是错误的。辐条插入牙中的部分,做成倨句的形状,也就是边笋。郑玄注的精妙之处,贾公彦尚且不能完全通晓,后人可以轻易驳斥吗?绠参分寸之二,疏说在凿牙的时候,孔向外侵占了三分寸之二,似乎牙上凿的孔不正,这也是错误的。牙的厚度有限,凿孔如果有偏差,恐怕一边偏薄,不是爆裂就是先磨损了。这是贾公彦观察事物不精细,失去了郑注的本意。现在的车牙孔不偏,而辐爪使用边笋缺边向内,所以牙偏向外。郑玄前面说倨句凿内相应,说明古人也使用边笋。

萭之以眡其匡也,后人认为萭是矩、匡是方,这是错误的。凡是圆中规的东西,用方量四角必定中矩,何必再用矩来量?正是说凑合各种木头做成牙,恐怕其匡枉不平正,所以必须用萭蒌转动它,观察稍有枉曲的地方,就削去使之端正。后郑说等为萭蒌,说明当时有这种名物。贾疏说见今车,也是从实际观察中得来的。我见过造车的人用木架做一个圆,与轮子同样大,轮子与它并立而转动,这正是古人使用萭蒌的方法。

两壶欲同者,是想要它们的肉好均匀而轻重相等。用黍来量,犹如古人用黍量黄钟的意思。六事讲轮,极其工致,任凭人考验都可以。可水、可县、可量、可权,是因为造轮时选材好、绳墨正、宏杀等、肉好均。六事似乎把难的说在后面,权之而侔尤其难。斗柄达常长二尺,桯长八尺,都是以可见的部分来说的。如果达常插入桯中,桯插入舆板底下,都应当有几寸,又都有键来固定,所以不被风吹动。大概应当在后轸之内键住,向下贯穿辀踵。

式有通指其地者,参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后,以揉其式。注说兵车式深尺四寸三分寸之二是对的。有切指其木者,参分轸围,去掉一分作为式围是对的。因为前面有凭式木,所以通车前三分隧之一,都可以称为式。其实式木不止横在车前,有弯曲而在两旁的,左边的人可以凭左手,右边的人可以凭右手,都通称为式。人站在车前,都是式的地方。说揉其式是什么意思呢?大概是揉两根曲木,从两旁合于前面,之所以用曲木,是不想让折处有棱角触碍人手,就像现在人做椅子扶手,也是揉曲木一样。式崇三尺三寸,是连同式深处来说的。两端与两輢的植轵相接,军中望远,也可以一脚踏在前式,一脚踏在旁式。《左传》长勺之战“登轼而望”就是这样。式木嵌入舆板,里面又有轛木承托,非常牢固,所以可以踩踏。车制像后世纱防的形状,前低后高。式崇三尺三寸,不到人的半腰,所以御者可以执辔,射手可以引弓,而凭式必须稍微俯身。这是式的真实形状,前人只知道式是车前的横木,不仔细考察舆人车前三分之一处通名为式,而可以凭靠的木头还有在两旁的,所以得不到其形状。对于郑注较两輢上出式,就以为它在横木之上,于是舆制都谬乱了。错误从孔氏误释《曲礼》开始。试想较如果在横木上,那么人凭式,头就触到较了。较崇五尺五寸,及人的胸,射手也不便于引弓。横木在较下,将心以笋贯入轛木,而轛围很小,怎么能贯入?式木乂怎么能登轼?式在前阴板之内,那么车外就看不见式了。《记》怎么说“苟有车,必见其式”?式上有皮覆盖叫幦,如果在板内,怎么能覆盖?事事推之都不合了。

輢者,车之两旁,三分隧之二者輢只是板,说它可以倚靠。它的高上出式,輢之上为较。《诗》说:“猗重较兮。”说较高于式一重,所以叫重较,不是较又有两重。车制尊卑都这样,有说卿车重较,也是错误的。较有左右,人立可凭,也是以木嵌入两輢板,而其下又有轵的植者承托,以为牢固。巾车玉路、金路、象路,注说以玉、金、象饰诸末,应当是饰较之末。郑注较两輢上出式者,本来分明,而解释者不得式之形状,就以为较以一木横于式上,以缩为横,以两较为一较,谬甚【席上有左右几,缩之较也类似缩而非横】

轵、轛都在舆内,用来辅助舆而承较。式其横植,大概像作窓櫺的方法,用防雄交笋,不甚用力,所以围可以小,而式卑于较,轛围尤小。大概车内容三人,兵车有驷乗者,地方不多,也不可用大材。因轛围甚小推之,古之舆板都是用雌雄笋相着,不像现在人的车以板嵌入木中【轛围二寸二分弱,四方计之,一面五分五厘,今尺寸折算只有三分四厘有竒】

立者,衡者,谓轵、轛也。较、式之平置,亦横者也。直者如生,即中县者,言其

着于底板甚固也。板之相连与轵、轛横直之相交,皆为继。

译附着在底板上非常牢固。木板之间的连接,以及轵、轛纵横交错之处,都称为榫接。

栈车欲弇,饰车欲侈。贾疏谓:「弇向内,侈向外。」按成二年传:「丑父寝于轏中。」孔疏谓轏与栈音义同,引此栈车之注而云:「然则弇者,谓上狭下濶也。」此以上下言之,与贾説异。向内、向外,是车后户有翕张;上下,则谓较与邸有濶狭,似孔説为优。详古人之意,所以饰车欲侈者,葢谓车容三人,甚逼,柞稍寛一二寸,亦有一二寸地位。六尺六寸之舆,更不可过,但于上下侈弇间,稍得赢数寸焉。饰车有革挽,不畏折坏,则舆下依正度,而上稍侈之,便于左右用力也。栈车无革挽,恐折坏,上不可侈,则两较之间稍弇,而下依正度,便于车中寝息也。

又因侈弇之制,益知古人车箱是用犬牙交错之笋,如今人作升斗,上下濶狭不等,用交笋自固也。轵、轛亦稍邪迤,本不借其力,若恃轵、轛之力持板,则不可邪植矣。制度愈推阐而愈明。

革鞔舆有据乎?曰:「有。闵二年归衞夫人鱼轩,定九年与敝无存犀轩。夫人用鱼皮,卿用犀,则大夫之轩及凡革车皆用牛革乎?」

士栈车无饰,而庶人乗役车,亦如栈车欲弇之制,故诗云:「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国马之辀深四尺有七寸,后郑以辀深计衡高八尺七寸,除马之高则余七寸为衡颈之间。此颈谓马颈也,上句有马字,故不必言马颈,而贾疏以辀颈释之,误矣。假令余七寸为衡与辀颈之间,则此七寸为颈中之曲处,当言辀颈去地高八尺七寸,不得言衡高八尺七寸。辀颈高八尺七寸,则衡直厌马上,当不其然。先郑谓辕曲中,姑引之在下,其实后郑意不从也。夫辀不能凭空而立,衡既去马颈七寸,何以不望前轾?此别有故。葢言衡颈之间,必以衡颈之心为距。衡有半径二寸二分,以此减七寸,余四寸八分为衡下去马颈之数。衡下当两軶处必有鞌以承之,鞌之高消去四寸八分,而衡不空悬矣。鞌之制虽不见经,而有其字,齐有其地,必有其物。昭二十五年《公羊传》:「齐侯唁公于野井,以鞌为几。」意其下有木架,上敛下开,以革覆之,如今制。葢马与牛不同,牛颈高可负軶引车,马颈不能负衡,须以鞌覆于前,因以革束衡而连之,今驾马车亦必用鞌也。

尝疑軶非别有一物,如耕牛之曲木也,直是于衡上当马颈处不正得衡之围径,故必以两軶之间言之。然则两軶厌于鞌上,实有七寸,缺其木如半月形,即是軶。玩郑注「两軶之间」一语可见。葢衡軶上有缺处,不正得衡之围径,故必以两軶之间言之。然则两軶厌于鞌上,实有七寸,其七寸直是鞌高,而《左传》之两軥、《论语》之軏皆指此言,其实即是衡,非与衡别体也。

伏兔半在轴前,半在轴后。注言「伏兔至轨,葢如式深」,然则兔之长当一尺四寸有竒,轴前约七寸,轴后亦如之。贾疏有兔尾上载轸之説,未必是。又疑兔下有足钳轴,如今制,而兔当连于底板。《易》云「舆脱輹」,輹脱则不能驾矣。

辀出前轨,渐曲而上,至衡,防钩而下。轨前十尺,揉之已定者也。揉辀欲其孙而无弧深。注云:「揉辀之倨句如二可也。」葢以一丈三尺三寸揉之为十尺也。疏并舆下之不揉及轨前揉已定者通计如二,未是。又前言十分其辀之长,虽似言辀身之长,然轨前十尺而防半之,此以直度虚地而不论其弧曲。

辀人不为大车之辕而言之者,借彼喻此也。大车辕本直,无桡。其桡夹牛,辕端鬲厌牛领,高下相当,更不可作桡曲。非作车者亦不善为辕,致有覆车之患,亦不因其登下之难而欲改从桡曲也。但借大车之辕难于登下,以明马车之辀宜曲桡耳。疏谓驾牛者亦须曲桡,非是。今驾牛之车皆直辕。

大车之辕前居三之二,故其势常挚。伏其辕者,人为攀辕以助牛登也;援其邸者,人援车邸使不速下也。皆将车者之事。

辀注则利准,二郑説皆未安。注者,不深不浅,行如水。注利准者,便利而安耳。

进则与马谋,退则与人谋,言造辀者,当进而与马谋,欲其不疲,退而与人谋,欲其安逸,进退犹云前后,非必谓人有退时也,下

译栈车想要收敛,饰车想要宽绰。贾逵的疏解说:“弇是向内收,侈是向外扩。”按《左传》成公二年的传文说:“丑父睡在轏车中。”孔颖达的疏解说轏与栈音义相同,引用这里栈车的注释而说:“那么弇,是说上面狭窄下面宽阔。”这是从上下方面来说的,与贾逵的说法不同。向内、向外,是指车后的门有开合;上下,则是指车较与车邸有宽窄,似乎孔颖达的说法更好。详究古人的意思,之所以饰车想要宽绰,大概是因为车容三人,非常拥挤,稍微放宽一二寸,也就多出一二寸的地面。六尺六寸的车舆,不能再大了,只是在上下宽绰与收敛之间,稍微多出几寸罢了。饰车有皮革挽具,不怕折断损坏,那么车舆下部依照标准尺度,而上部稍微宽绰一些,便于左右用力。栈车没有皮革挽具,恐怕折断损坏,上部不可以宽绰,那么两较之间稍微收敛,而下部依照标准尺度,便于在车中寝息。

又因为宽绰与收敛的制度,更加知道古人车箱是用犬牙交错的榫头,就像现在人制作升斗,上下宽窄不等,用交错的榫头自然牢固。轵、轛也稍微倾斜,本来不依靠它们的力,如果依靠轵、轛的力来支撑木板,那么就不能倾斜种植了。制度越是推究阐发就越明白。

皮革蒙覆车舆有根据吗?回答说:“有。《左传》闵公二年归卫夫人鱼轩,定公九年与敝无存犀轩。夫人用鱼皮,卿用犀皮,那么大夫的轩以及一般革车都用牛皮吗?”

士人的栈车没有装饰,而庶人乘坐役车,也如同栈车想要收敛的制度,所以《诗经》说:“有栈车的车,行驶在那周道上。”

国马的辀深四尺七寸,后郑以辀深计算衡高八尺七寸,除去马的高度则剩余七寸为衡与颈之间。这颈是指马颈,上句有马字,所以不必说马颈,而贾逵的疏以辀颈解释它,错了。假使剩余七寸为衡与辀颈之间,那么这七寸是颈中的弯曲处,应当说辀颈离地高八尺七寸,不能说衡高八尺七寸。辀颈高八尺七寸,那么衡直接压在马上,当然不是这样。先郑说辕曲中,姑且引它在下面,其实后郑的意思并不遵从。辀不能凭空站立,衡既然离马颈七寸,为什么不向前倾斜?这另有缘故。大概说衡颈之间,必定以衡颈的中心为距离。衡有半径二寸二分,以此减去七寸,剩余四寸八分为衡下离马颈的数目。衡下当两軶处必定有鞌来承托它,鞌的高度消去四寸八分,而衡就不空悬了。鞌的制度虽然不见于经典,而有它的字,齐国有它的地方,必定有它的实物。昭公二十五年《公羊传》说:“齐侯在野井慰问鲁公,以鞌作为几案。”意思它下面有木架,上面收敛下面张开,用皮革覆盖它,像现在的制度。大概马与牛不同,牛颈高可以背负軶牵引车,马颈不能背负衡,必须用鞌覆盖在前面,因而用皮革束缚衡而连接它,现在驾马车也必定用鞌。

曾经怀疑軶不是另外有一物,像耕牛的曲木,只是在衡上当马颈处不能正好得到衡的围径,所以必定以两軶之间来说。那么两軶压在鞌上,实际有七寸,缺少它的木像半月形,就是軶。玩味郑注“两軶之间”一语可见。大概衡軶上有缺处,不能正好得到衡的围径,所以必定以两軶之间来说。那么两軶压在鞌上,实际有七寸,那七寸正是鞌的高度,而《左传》的两軥、《论语》的軏都指这个来说,其实就是衡,不是与衡分开的物体。

伏兔一半在轴前,一半在轴后。注说“伏兔到轨,大概像式的深度”,那么兔的长度应当一尺四寸有余,轴前约七寸,轴后也如此。贾逵的疏有兔尾上载轸的说法,未必正确。又怀疑兔下有足钳住轴,像现在的制度,而兔应当连接于底板。《易经》说“舆脱輹”,輹脱落就不能驾车了。

辀伸出前轨,逐渐弯曲而上,到衡,防止钩而下。轨前十尺,揉制已经确定的部分。揉辀想要它顺直而没有深的弧度。注说:“揉辀的仰角如二可也。”大概以一丈三尺三寸揉制成为十尺。疏把舆下不揉及轨前揉已定的通计如二,不对。又前面说十分其辀之长,虽然似乎说辀身的长度,然而轨前十尺而防半之,这是以直度虚地而不考虑它的弧曲。

辀人不为大车的辕而说,是借彼喻此。大车辕本来直,没有桡。它的桡夹牛,辕端鬲厌牛领,高下相当,更不可以作桡曲。不是造车的人也不善于做辕,以致有覆车的祸患,也不因为登下的困难而想要改从桡曲。只是借大车的辕难于登下,以说明马车的辀适宜曲桡。疏说驾牛者也须曲桡,不对。现在驾牛的车都是直辕。

大车的辕前居三之二,所以它的态势常挚。伏其辕的,是人攀辕以助牛登;援其邸的,是人援车邸使不速下。都是驾车者的事。

辀注则利准,二郑的说法都不妥当。注者,不深不浅,行如水。注利准者,便利而安罢了。

进则与马谋,退则与人谋,说造辀者,应当进而与马谋,想要它不疲,退而与人谋,想要它安逸,进退犹云前后,非必谓人有退时也,下

言马不契需,是进与马谋,左不楗,御者衣衽不敝,是退与人谋,良辀环灂,当如先郑説,沂鄂如环,弓人氷析灂则审环,角环灂皆此义。

译说马不契合需要,这是前进时与马商量;左边没有插销,驾车人的衣襟不破损,这是后退时与人商量;优良的辀木环状车轭,应当如先郑所说;沂鄂像环一样,弓人冰析车轭则审视环状,角制车轭的环状也都是这个意思。

辀在前者灂之,入轨下者可不灂,而亦灂其七寸者,欲騐辀之和安,久而不摩损也。

钟鼎欲其坚,不剥蚀,故金最多;斧斤、至削、杀矢皆有刃,其用之重,欲其难缺者金多,用之轻,欲其不折者金少;鍳燧欲明,故金锡半。

旧谓削为书刀,疑其不然。今剞劂者用刀皆直,无曲。今木工削木用横刃,形曲,两端有柄,疑是古之削,但不止长尺博寸。此长尺博寸,记其小者耳。

异齐未尝不可同工,郑注之疑本未确,杀矢、戈、防皆兵器,同工为宜。

刃长寸,刃者,镞锋,锋上渐广濶一寸。不言博而言围者,濶处有脊,厚薄不等,故以围言之,谓转一周皆一寸也。今考戈、防,可刺可钩,而皆有胡,自是钩兵。二矛皆刺兵,故曰「以子之矛,刺子之盾」。后人谓矛为钩兵,因诗《二矛重乔》,意其为钩,不知乔所以悬英,郑笺谓矛矜室题是也,非以乔为钩。又或习见定舟之铁矛有钩,意矛亦是如此,而不知其非也。古曰矛,后世曰矟,又曰槊,而今则为长枪。

戈之制,直刃为援,上长八寸,下接柄处长四寸为内,其一旁有胡,湾如月,有刃,两末之间长六寸,刃至接援处广二寸,胡倨句如磬折,而丰其上下近本处为外博。葢倨与句之边皆为外,对刃之湾处为内也;倨句中博处皆为本,对鋭处为末也。分胡为二,上半倨之外畔在右为里,故注云:「倨之外,胡之里也。」下半倒转,亦置本在下,则句之外畔在左为表,故注云:「句之外,胡之表也。」援与内之广葢如防之广,寸有半,而戈胡广二寸,是増半寸。増半寸,则倨句在外处皆须増使博,故云倨句外博。如此,则无已倨、已句、长内、短内之病也。已倨则句人不入,注以啄人言之,或未确。胡连于援与内之间,本有定度,何以有长内、短内?注以长内为曲于磬折,承已句也;短内为倨于磬折,承已倨也。因其过曲而胡之下锋太上,则内似长;过直而胡之下锋太下,则内似短,非真谓移其上下也。记本不及援,而注谓内短则援长,内长则援短,于本文似为添出。长内则折前,注谓引之与胡竝钩,恐未确。或以胡之上末处为前,葢钩之太深,用力猛而胡末或折伤也。短内而胡头太舒,钩人不来,是不疾。戈、防皆为句兵,以其有曲胡也,而其用不止于钩人。戈有援,直刃可摏人;其胡之曲折,可斩人。防有刺、有援,直上皆可刺人;其胡之曲下者,可钩人。戈胡、防胡,其形异。戈胡作倨句而外博,胡背连于援,形如偃月而背广;防胡中矩,横贯援而曲下,形如覆矩。戈胡句人,即所以伤人,以其句处有刃也;防胡锋直下而曲中无刃,欲生获其人则钩之。此戈、防之异用也。以传考之,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生摏其喉以戈杀之,此用援之直刃摏之也;狼瞫取戈以斩囚,此用胡之曲刃斩之也;子南以戈击子晳而伤,苑何忌刜林雍断其足,亦是以戈胡击之、刜之;他若士华免以戈杀国佐,长鱼矫以戈杀驹伯,用援、用胡皆可杀之,惟钩之用未见于传。而记言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自是言钩人不便利之病。子都防▯逐杀颍考叔,灵辄倒防御公徒,皆拟用防之刺与援者也。狂狡倒防出郑人于井,反为郑人所获;栾乐乗槐木而覆,或以防句之断肘而死,皆用下胡句人者也。防胡横直皆三寸,其间甚狭,何能句人出于井?葢句其衣若带,是以其人不伤,反能禽句者也。句栾乐断肘而死,葢其人本欲生禽之,故不用刺与援而用胡以句之,句之而胡之下锋贯肘,曵之而肘遂断也。明乎戈防之用,而后可得戈防之形。

中其茎,设其后。后者,人所握之余。注以设为大,于义未安。详文义,似以设为置,如《矢人》「设其比」之设。作茎时即拟后加大,是为设其后。

首即镮,环即镡。首广一寸三分寸之二,谓镮两畔出于刃之数也。加腊广二寸半,其径四寸一分有竒。《少仪》言「泽劒首」,是劒首周围用金,弄之而泽。

衡者,甬之上端,非别有一物为衡。郑意甬之上一截为衡者,误。陈祥道云:

译辀(车辕前端的弯曲部分)在前面,需要打磨光滑;进入车轨下方的部分,本可以不打磨,但也打磨其七寸长的部分,这是为了检验辀的平顺安稳,以及长久使用而不磨损。

钟鼎希望坚固,不被剥蚀,所以铜的含量最多;斧头、削刀、杀矢(箭头)都有刃口,使用力度大的,希望它不易缺损,所以铜多;使用力度轻的,希望它不易折断,所以铜少;镜子和取火用的燧石希望明亮,所以铜和锡各占一半。

旧说认为“削”是书刀,我怀疑这种说法不对。现在的刻刀都是直的,没有弯曲的。现在木工削木用的横刃工具,形状弯曲,两端有柄,我怀疑这就是古代的“削”,只是不止长一尺、宽一寸。这里说长一尺、宽一寸,是记载其中较小的规格罢了。

不同配方的青铜器并非不能制作出相同功效的器物,郑玄注中的疑问本来就不确切,杀矢、戈、防都是兵器,制作成相同功效是合适的。

刃长一寸,所谓“刃”,指的是箭头尖端,尖端向上逐渐变宽,宽度为一寸。不说宽度而说周长,是因为宽阔处有脊,厚薄不均,所以用周长来表述,意思是绕一圈都是一寸。现在考察戈和防,既可以刺又可以钩,而且都有“胡”(戈戟刃部下方的倒钩),自然是钩兵。两种矛都是刺兵,所以说“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后人把矛说成是钩兵,是因为《诗经》中有“二矛重乔”的诗句,以为“乔”是钩,不知道“乔”是用来悬挂装饰物的,郑玄笺注说矛柄上的装饰是“乔”,这是正确的,并不是把“乔”当作钩。又有人习惯看到固定船只的铁矛有钩,以为矛也是这样,却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古代叫矛,后世叫矟,又叫槊,现在则是长枪。

戈的形制,直刃部分叫“援”,上面长八寸,下面连接柄的部分长四寸叫“内”,它的一侧有“胡”,弯曲如月,有刃,两末端之间长六寸,刃到连接援的地方宽二寸,胡的弯曲处像石磬一样折角,而在上下靠近根部处加宽,称为“外博”。大概弯曲处的两边都称为“外”,对着刃的弯曲处称为“内”;弯曲处的中间都称为“本”,对着尖端称为“末”。把胡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弯曲的外侧在右边叫“里”,所以注解说:“弯曲的外侧,是胡的内侧。”下半部分倒转过来,也把根部放在下面,那么弯曲的外侧在左边叫“表”,所以注解说:“弯曲的外侧,是胡的外侧。”援和内的宽度大概像防的宽度,是一寸半,而戈的胡宽二寸,是增加了半寸。增加了半寸,那么弯曲处的外侧都必须加宽,所以说“弯曲处外侧加宽”。这样,就没有过度弯曲、过度平直、内过长、内过短的弊病了。过度弯曲则钩人时钩不进去,注解说用啄人来比喻,或许不确切。胡连接在援和内之间,本来有固定的尺度,为什么会有内过长、内过短?注解说内过长是因为弯曲得像石磬折角,承接过度弯曲;内过短是因为平直得像石磬折角,承接过度平直。因为过度弯曲而胡的下端锋刃太高,那么内看起来就长;过度平直而胡的下端锋刃太低,那么内看起来就短,并不是真的说移动了它的上下位置。《考工记》本来没有提到援,而注解说内短则援长,内长则援短,在原文中似乎是添加出来的。内过长则前端容易折断,注解说牵引它与胡并排钩人,恐怕不确切。或许把胡的上端称为前端,大概是因为钩得太深,用力猛烈而胡的末端可能折断损伤。内过短而胡的头太舒展,钩人时钩不过来,这是不敏捷。戈和防都是钩兵,因为它们有弯曲的胡,但它们的作用不止于钩人。戈有援,直刃可以戳人;它的胡的弯曲处,可以斩人。防有刺、有援,直上的部分都可以刺人;它的胡的弯曲向下的部分,可以钩人。戈的胡和防的胡,形状不同。戈的胡做成弯曲且外侧加宽,胡的背面连接着援,形状像仰月而背面宽阔;防的胡方正,横贯援而弯曲向下,形状像倒置的矩尺。戈的胡钩人,就是用来伤人,因为它的弯曲处有刃;防的胡锋刃直下而弯曲中间无刃,想要活捉对方就钩他。这是戈和防的不同用途。用传记来考察,活捉长狄侨如,富父终军用戈戳他的喉咙杀死他,这是用援的直刃戳他;狼瞫拿戈斩囚犯,这是用胡的曲刃斩他;子南用戈击打子晳而受伤,苑何忌砍断林雍的脚,也是用戈的胡击打、砍断;其他如士华免用戈杀国佐,长鱼矫用戈杀驹伯,用援、用胡都可以杀死对方,只有钩的用途没有在传记中见到。而《考工记》说内过长则前端折断,内过短则不敏捷,自然是说钩人不方便的弊病。子都用防追逐杀死颍考叔,灵辄倒持防抵御公徒,都是打算用防的刺和援。狂狡倒持防把郑国人从井里拉出来,反而被郑国人活捉;栾乐乘槐树而倒下,有人用防钩住他断肘而死,都是用下面的胡钩人。防的胡横竖都是三寸,其间很狭窄,怎么能钩人出井?大概是钩住他的衣服或带子,所以那人没有受伤,反而能被钩住擒获。钩栾乐断肘而死,大概是那人本来想活捉他,所以不用刺和援而用胡钩他,钩住他而胡的下端锋刃贯穿肘部,拖拽他而肘部就断了。明白了戈和防的用途,然后才能了解戈和防的形状。

中其茎,设其后。后者,是被人握住后剩余的部分。注解说“设”是大,在义理上不安妥。详细考察文义,似乎“设”是放置的意思,像《矢人》中“设其比”的“设”。制作箭杆时就打算后面加大,这就是“设其后”。

首就是镮,环就是镡。首宽一寸三分寸之二,是说镮两边超出刃口的数量。加上腊(剑格)宽二寸半,它的直径是四寸一分多一点。《少仪》说“泽劒首”,是说剑首周围用金属,玩弄它而光亮。

衡,是甬(剑柄)的上端,并不是另外有一个东西叫衡。郑玄认为甬上面的一截是衡,这是错误的。陈祥道说:

「衡,横甬上者也。」非是。

译“衡,是横亘在甬道之上的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带如人腰之有带,当设于鼔之上、舞之下。二带之间即钲间,带唯二耳。若于之上、舞之端,无所用带。注谓介在于鼔、钲、舞、甬、衡之间,凡四,非也。衡疑为衍字。若甬、衡之间有介,岂带亦施于甬上乎?设钟乳,当是为鼔、舞所侠,而注云:「今时钟乳侠鼔与舞。」夫鼔在下,舞在上,中间有钲间,乳如何能侠之?下注云:「今时钟或无钲间。」意者此无钲间之钟,鼓舞间一带,带之上为舞,一面十八;带之下为鼓亦一面十八,故云侠鼔与舞乎?然而非古制矣。详经文:「篆间谓之枚。」钟唯两篆,枚设两篆之闲,或纵界为四,一处有九,则两面乃得三十六耳。注云:「一处有九。」而疏谓一带有九,又失注意。乳不设于带,何云一带有九乎?

于上之攠谓之隧。按孟子以追蠡,丰氏以钟纽旋虫释之,本非定训,后人疑之。焦竑谓当为槌击之追,高子以禹乐用之者多,故凡槌击之处摧残欲絶,有如蠡齧之形,此説近之。愚谓追即此所谓隧也,以其窐防谓之隧,以其追击谓之追。击处本若攠弊,年久则愈深如虫齧。孟子以城门之轨辙迹深为喻,正与隧之义合也。注计钲径、铣间、鼓间、舞广皆得之,其云「钲间亦当六,此钟口径十者,其长十六」,则大误也。以经文详之,十分其铣之径,去二得八以为钲之径,即以其钲之径八者为之铣间。铣间者,自钲至铣之长,包鼓间在其中也。于八分中去二分以为之鼔间,则鼔间得六,其所去之二分即是钲间,下文言钲之长,言钲间已藏此句中矣。鼓六、钲二,加舞广四,是钟口径十者,其长十二,奈何谓钲六而长十六乎?夫八分去二者得六,犹八分去六者得二,此理易知,是以经不必别言钲间二,岂意后人犹生此误乎!假令钲六,则与经文不协。钲六、鼓六,是自钲至铣间十二,非以其钲之八为之铣间矣;又为十二分去半以为之鼔间,非八分去二以为之鼓间矣。何郑氏之明而不能觉此也!后人读书粗疎,不能细绎经文以订郑氏之失,厯代铸钟者皆依此注以为剂量,于是钟体狭而长。下文云「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典同》云「高声防」,皆不免有此病,而况因此钲六又生长甬之病乎?《汉志》云:「古之神瞽度律均钟,以律计倍半。」此约略言之,谓或倍或半,其长大则有加数倍者,非谓皆加一倍有半也。疏説误。

甬围、衡围,自甬下端渐杀至上端,如钲间六,则围亦太大矣。甬之上端为衡,非别有一处居甬之一者名衡也。甬当二在上一在下之处,犹粗大,于此穿孔设旋为宜。注谓旋当甬之中央,与经文背矣。假令甬长得六,设旋当其半处,能无震掉乎?

有説即在此三言中,谓其中有理可説也。诸家以下文解之不确,下文自説不中度之病。经云有説而不明言,似有难言之意。葢声律之理精防,昔李照作新乐,其声太下,太常歌工病之,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而照卒不能辨。此则清浊又由于铜齐,可见此理难言。

如郑误算钲长,而甬因之以长,且设旋于甬中央,正恐有震掉之病。宋仁宗时,李照铸镈钟,长甬震掉,声不和。著作郎刘羲叟谓人曰:「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惑之疾。」嘉祐元年正月,帝御大庆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设仗衞,既具而大雨雪至,压宫架折。帝于宫跣而告天,遂暴感风▯。人以羲叟之言为验,声音之感人如此。虽州鸠与羲叟之言皆偶中,而长甬之病,未必不由郑注设之。

大钟十分其鼓间,小钟十分其钲间,分明鼓间、钲间不同,又可见鼓间大、钲间小。前不言钲间者,去二分以为之鼓间,句可知也。郑臆解钲间,反疑此经之非,而欲改鼓外、钲外,谬甚!鼓外如何是二?钲外如何是一?若并二间而十分之,则愈厚矣。以二间为二分,一间为一分,亦不成文理。

如郑言钟口十者,其长十六,则有小而长、声难息之病,《典同》所谓「高声防」是也。宋范镇虽尝辨之,其自为説乃谓鼓舞皆六而钲四,则仍是长十六,且误以舞脩为

译“带”如同人腰间的腰带,应当设置在钟鼓之上、钟舞之下。两条带子之间的空间就是钲间,带子只有两条。如果在钟鼓之上、钟舞的顶端,就没有使用带子的地方。郑玄注解说“介”位于钟鼓、钲、舞、甬、衡之间,共有四处,这是错误的。“衡”字大概是衍文。如果甬和衡之间有介,难道带子也施设在甬上吗?设置钟乳,应当是被钟鼓和钟舞所夹持,而注解说:“现在的钟乳夹持着钟鼓和钟舞。”既然钟鼓在下,钟舞在上,中间有钲间,钟乳怎么能夹持它们呢?下面的注解说:“现在的钟有的没有钲间。”大概是没有钲间的钟,在钟鼓和钟舞之间有一条带子,带子上面是钟舞,一面有十八个乳;带子下面是钟鼓,也是一面十八个乳,所以说夹持着钟鼓和钟舞吗?然而这已经不是古代的形制了。详细考察经文:“篆文之间的部分叫做枚。”钟只有两条篆文,枚设置在两条篆文之间,或者纵向划分为四份,一处有九个,那么两面就能得到三十六个。注解说:“一处有九个。”而孔颖达疏解说一条带子上有九个,又误解了注文的意图。乳不设置在带子上,怎么能说一条带子上有九个呢?

钟舞上方的“攠”叫做“隧”。按照《孟子》用“追蠡”来解释,丰氏用钟纽上的旋虫来解释,本来就不是确定的训诂,后人对此产生怀疑。焦竑认为应当是槌击的“追”,高子认为大禹的音乐使用得很多,所以凡是槌击的地方都摧残得快要断裂,好像被虫蛀咬的形状,这个说法比较接近。我认为“追”就是这里所说的“隧”,因为它凹陷所以叫“隧”,因为它被槌击所以叫“追”。槌击的地方本来就像攠那样破损,年代久了就越来越深,如同虫蛀。《孟子》用城门轨道车辙痕迹很深来作比喻,正好与“隧”的含义相合。郑玄注计算钲的直径、铣间、鼓间、舞的宽度都正确,但他所说的“钲间也应当是六,这个钟口径为十的,它的长度是十六”,则是大错特错。根据经文详细推究,将铣的直径分为十分,去掉二分得到八分作为钲的直径,就用这钲的直径八分作为铣间。铣间,是从钲到铣的长度,其中包含了鼓间。在八分中去掉二分作为鼓间,那么鼓间得到六分,所去掉的二分就是钲间,下文说到钲的长度,说钲间已经隐藏在这句话中了。鼓六、钲二,加上舞的宽度四,所以钟口径为十的,它的长度是十二,怎么能说钲是六而长度是十六呢?八分去掉二分得到六,就像八分去掉六分得到二,这个道理很容易明白,所以经文不必另外说明钲间是二,难道没想到后人还会产生这种错误吗!假如钲是六,那就与经文不协调。钲六、鼓六,那么从钲到铣间就是十二,就不是用钲的八分作为铣间了;又说是十二分去掉一半作为鼓间,就不是八分去掉二分作为鼓间了。为什么郑玄那么明白却不能察觉这一点呢!后人读书粗略,不能仔细推究经文来纠正郑玄的错误,历代铸造钟的人都依据这个注作为标准,于是钟体变得狭长。下文说“钟小而长,那么它的声音舒缓而传得远”,《典同》说“声音高亢则容易消散”,都不免有这种弊病,更何况因此钲是六又产生了甬长的弊病呢?《汉书·律历志》说:“古代的神瞽度量律吕均定钟律,用律来计算倍数和半数。”这是大致而言,说有的加倍有的减半,其长大则有增加数倍的,不是说都增加一倍半。孔颖达疏解说错了。

甬的周长、衡的周长,从甬的下端逐渐缩小到上端,如果钲间是六,那么周长也太大了。甬的上端就是衡,并不是另外有一个地方占据甬的一部分叫做衡。甬应当在二在上一在下的地方,还比较粗大,在这里穿孔设置旋比较合适。郑玄注解说旋应当在甬的中央,与经文相违背。假如甬长是六,设置旋在它的半处,能不震动摇晃吗?

“有説”就在这三句话中,意思是其中有道理可讲。各家根据下文解释得不准确,下文自己说明了不中度的弊病。经文说“有説”而不明确说出来,似乎有难以言说的意思。大概声律的道理精微,从前李照制作新乐,声音太低,太常寺的歌工对此感到痛苦,私下贿赂铸钟工匠,让他减少铜的比例从而使声音稍微清亮,歌唱才协调,而李照最终不能辨别。这说明清浊又取决于铜的比例,可见这个道理难以言说。

如果郑玄错误计算了钲的长度,而甬因此变长,并且在甬的中央设置旋,正恐怕会有震动摇晃的弊病。宋仁宗时,李照铸造镈钟,长甬震动摇晃,声音不和谐。著作郎刘羲叟对人说:“这与周景王的无射钟没有区别,皇上将有昏惑的疾病。”嘉祐元年正月,皇帝在大庆殿接受朝拜,前一天晚上殿庭设置仪仗卫士,已经完备却下起大雨雪,压塌了宫架折断。皇帝在宫中赤脚向天祷告,于是突然患上风疾。人们认为刘羲叟的话应验了,声音感人竟然如此。虽然州鸠和刘羲叟的话都偶然说中,但长甬的弊病,未必不是由郑玄的注造成的。

大钟将鼓间分为十分,小钟将钲间分为十分,分明鼓间、钲间不同,又可见鼓间大、钲间小。前面不说钲间,是因为“去掉二分作为鼓间”这句话可以推知。郑玄主观臆测钲间,反而怀疑经文不对,想要改成鼓外、钲外,错误得很!鼓外怎么是二?钲外怎么是一?如果把两个间合起来分为十分,那就更厚了。以两个间为二分,一个间为一分,也不成文理。

如果像郑玄所说钟口径为十的,它的长度是十六,那么就有小而长、声音难停的弊病,《典同》所说的“声音高亢则容易消散”就是如此。宋代范镇虽然曾经辩驳过,但他自己的说法却说鼓和舞都是六而钲是四,那么仍然是长十六,而且错误地将舞的

舞广,势必以舞广为舞径,下口十而上径四,又有侈则柞之病矣。夫以简而该、防而显之经文,郑氏犹不能读,遗误千余年,辨者复增其误,然则读古岂易言哉?制器岂易言哉?

译如果舞广,势必以舞广作为舞径,那么下方开口宽十而上方直径宽四,这就有了过度扩张导致像柞木那样粗大的弊病了。那经文简明而概括、防范而显明,郑玄尚且不能读懂,遗留错误长达千余年,辨析的人又增加了他的错误,那么阅读古籍难道是容易说的吗?制作器物难道是容易说的吗?

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葢权之者,惟知金锡之轻重,而不得大小之度,亦不能算此鬴当用金锡几何。凡重者体小,轻者体大,量为法度之器,欲其适重一钧。虽云「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若先以一钧之数六一分之,则不能通合一钧矣。故必平正之,如铜立方一寸,其重几何?锡立方一寸,其重几何?知其体积与轻重之比例,然后可以计金锡而入模范也。

又案准字古文作水,或是先以方器贮水令满,定其重,乃入金若锡于水,水溢,取出金锡再权其水,视所减之斤两与分寸,可得金锡大小之比例。后人算金银之法如此,疑古人亦用此法。模范先成,而金锡体异,先权以知轻重,准以知大小,然后可量金锡之多寡入模范,使其成适合一钧也。量非钟鼎,不必拘于六分其金而锡居一【郑世子载防曰:「改煎,煎毕更煎至不耗乃止也。权之准之,谓穪准六一之数也。量之,谓铸成方寸者数枚,验其分两同,则知不耗矣】

郑世子据《管子·轻重》内篇谓:「五区为釡,釡乃八斗,非六斗四升。」别有説,见《律吕阐防》。

槩而不税,先郑説无病。后郑荅赵商问:「此官量镇在市中,所以勘诸廛之量器以取平,故不税。」亦即先郑之意。但谓廛人所税在肆常用者则误。廛人总布,非税及斗斛铨衡。

  周礼疑义举要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疑义举要卷七

  婺源江永撰

  考工记【二】

犀甲、兕甲皆单而不合。合甲则一甲有两甲之革,费多、工多而价重。犀、兕非不削革,里肉欲其坚厚,不尽削也。合甲则削之多,惟存其表。譬之用竹,惟存篾青皮,而两面合之,故尤坚久。

甲续札,为之节节相续,则一札而表里有两重。不甚坚者续欲密,札稍短而多;坚则可稍长而少也。如第一札之半,第二札续之;第二札之半,第三札续之,则第三札之上端当第一札之尽处,故一札有两重。养田基蹲甲而射之,穿七札,葢一札左右叠之,凡四重,札有八重而镞穿其七也。

甲片片而为之,非若裁衣之易,故必先为人身之形容而后裁制之。为甲甚多,其容亦当有大小长短,服时以身合之,非先拟一人之身而后制甲为此人服也。上旅、下旅,此旅即背旅之膂,脊骨也。故注谓上旅为要以上,下旅为要以下。疏以札众多为旅,失之。甲自要半上下相等,故权之而重若一。

以其长为之围,文承权其上旅、下旅之后,必通计上旅、下旅之长。葢甲裳当下蔽胫及跗,中人长八尺,自肩及跗约六尺五六寸【头约一尺三寸有竒,见《车人》「半矩谓之宣」注。又足跗至地一二寸,其余有六尺五六寸】计上旅、下旅正合人身之要围【深衣裳计要半下七尺二寸者,彼礼服欲寛博,又有带束之;甲欲贴身▯束,故要围当杀数寸】注围谓札要广厚者当人身之腰也。甲皆以札为之,故通谓之札。而疏谓量一札之长,又以长之中央为围,失之矣。

此言鑚空欲小,下云「革坚」,谓孔小则革不裂也。是因惌故坚,惌亦有线▯密而孔窐深之意。

眡其朕,欲其直也。朕字从目者为目缝,则此朕字谓缝甲之缝也。缝欲正直,不可斜枉。下言制善,兼裁与缝言之。此与《深衣》篇「负绳及踝以应直」可参观。《深衣》背缝直中绳,此缝甲亦欲如是也。櫜之如约,亦由裁缝之工。注:「仓颉篇有鞄防,防字从北从穴从瓦,防乳兖反,柔革也。」

卷而搏之,欲其无迆也。「搏」字当音团。搏者,卷作一束也。迆,邪迆也。

眡其着,欲其浅也。言缝合两皮相着之处,欲浅狭。若太深广,则革为厚,边缝庋起,而革不信。

凡径一者不止围三,祖冲之约率,径七围二十二。如鼓面径四尺,则其围十二尺五寸七分弱。以端广六寸计,几有二十一板;以中穹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计之,则其围二十一尺九寸六分,亦几有二十一板。葢造鼓时自有伸缩以求密合,记不言板数,或用二十板而稍加其六寸与一尺之度,或用二十一板而稍减其六寸与一尺之度,皆可也。先儒习于径

译权衡轻重,然后校准体积;校准体积,然后计量多少。大抵权衡轻重,只知道金锡的轻重,却得不到大小的尺度,也就无法计算这个釜应当用多少金锡。凡是重量大的物体体积小,重量轻的物体体积大,量器作为法度的器具,想要它恰好重一钧。虽然常说“将金分为六份而锡占一份”,如果先用一钧的数量按六比一分割,就不能通合为一钧了。所以必须平正地衡量,比如铜立方一寸,它的重量是多少?锡立方一寸,它的重量是多少?知道了体积与轻重的比例,然后才可以计算金锡并投入模具中。

又考证“准”字古文作“水”,或许是先用方形容器盛水使其满,确定它的重量,然后投入金或锡于水中,水溢出,取出金锡再称量水的重量,看减少的斤两与分寸,可以得到金锡大小的比例。后人计算金银的方法如此,怀疑古人也使用这种方法。模具先制成,而金锡质地不同,先称量以知轻重,校准以知大小,然后可以计量金锡的多少投入模具,使其成适合一钧的重量。量器不是钟鼎,不必拘泥于将金分为六份而锡占一份【郑世子载防说:“改煎,是煎炼完毕再次煎炼直到不再损耗为止。权之准之,是说称量校准六一的比例。量之,是说铸成方寸的几枚,检验它们的分量相同,就知道不再损耗了”】

郑世子根据《管子·轻重》内篇说:“五区为釜,釜是八斗,不是六斗四升。”另有说法,见《律吕阐微》。

概而不税,先郑的说法没有毛病。后郑回答赵商的问话:“这是官方的量器镇放在市场中,用来勘验各廛的量器以取得公平,所以不征税。”也是先郑的意思。但说廛人所税在肆常用者则误。廛人的总布,并非税及斗斛铨衡。

周礼疑义举要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疑义举要卷七

婺源江永撰

考工记【二】

犀甲、兕甲都是单层而不复合。复合甲则一层甲有两层皮革,耗费多、工多而价重。犀、兕并非不削去皮革,里面的肉想要它坚厚,不全部削去。复合甲则削去的多,只保留表层。比如用竹,只保留篾青皮,而两面合之,所以尤其坚久。

甲片连接,使之节节相续,则一片甲的表里有两重。不太坚硬的甲片连接想要密,甲片稍短而多;坚硬的甲片则可以稍长而少。比如第一片甲的一半,第二片甲接续它;第二片甲的一半,第三片甲接续它,则第三片甲的上端正当第一片甲的尽头处,所以一片甲有两重。养田基蹲甲而射之,穿透七层甲,大概是一片甲左右叠之,共四层,甲片有八层而箭头穿透其中七层。

甲片一片片地制作,不像裁衣那样容易,所以必须先为人身的形状而后裁制。制作甲片很多,其形状也应当有大小长短,穿着时以身合之,不是先拟一人之身而后制甲为此人服。上旅、下旅,此旅即背旅之膂,脊骨也。所以注说上旅为腰以上,下旅为腰以下。疏以札众多为旅,失之。甲自腰半上下相等,所以称量而重量如一。

以其长为之围,文承权其上旅、下旅之后,必通计上旅、下旅之长。大概甲裳应当下蔽胫及跗,中人长八尺,自肩及跗约六尺五六寸【头约一尺三寸有余,见《车人》“半矩谓之宣”注。又足跗至地一二寸,其余有六尺五六寸】计上旅、下旅正合人身之腰围【深衣裳计腰半下七尺二寸者,彼礼服欲宽博,又有带束之;甲欲贴身紧束,故腰围当减数寸】注围谓札腰广厚者当人身之腰也。甲皆以札为之,故通谓之札。而疏谓量一札之长,又以长之中央为围,失之矣。

此言钻孔想要小,下云“革坚”,谓孔小则革不裂。是因为惌故坚,惌也有线密而孔深的意思。

看它的缝,想要它直。朕字从目者为目缝,则此朕字谓缝甲之缝也。缝想要正直,不可斜枉。下言制善,兼裁与缝言之。此与《深衣》篇“负绳及踝以应直”可参观。《深衣》背缝直中绳,此缝甲亦欲如是也。櫜之如约,亦由裁缝之工。注:“仓颉篇有鞄防,防字从北从穴从瓦,防乳兖反,柔革也。”

卷而搏之,想要它无迆。“搏”字当音团。搏者,卷作一束也。迆,邪迆也。

看它的着,想要它浅。言缝合两皮相着之处,想要浅狭。若太深广,则革为厚,边缝庋起,而革不信。

凡直径为一者不止周长为三,祖冲之的约率,直径七周长二十二。如鼓面直径四尺,则其周长十二尺五寸七分弱。以端广六寸计,几乎有二十一板;以中穹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计之,则其周长二十一尺九寸六分,也几乎有二十一板。大概造鼓时自有伸缩以求密合,记不言板数,或用二十板而稍加其六寸与一尺之度,或用二十一板而稍减其六寸与一尺之度,皆可也。先儒习于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