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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余冬序录一

(卷首)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1–1 段

余冬序录

明 何孟春

●序

魏董遇好读书,其从学者渴无日。遇言当以三余:“冬,岁之余;夜,日之余;阴雨,时之余。”昔甯越问其友:“何为而可以免耕稼之苦?”其友曰:“莫如学。学三十年则可以免。”越请用十五岁,人将休吾不休,人将卧吾不卧。学十五岁而周威公师之。越盖以日、以时之余,而自力者。汉东方朔上书,高自称誉,三冬文史足用,生在幼悟时已如此。晋皇甫谧自言家贫,昼则愍于作劳,夜则甘于疲寐,三时之务,卷帙生尘,箧不解缄。唯季冬末,才得一旬学,或兼夜寐,或不觉日夕可知。北齐李铉亦家素贫,常春、夏务农,冬乃入学。三冬不畜枕,每睡假寐而已。士安既宝鼎,于日之余、时之余,盖有不暇及乎力学者矣。

春也少而仕宦,俸足自资。虽鞅掌王务,然未必无三余之隙。而性顾慵惰,比当开卷,辙帐然止。嘉靖甲申,因言事调官南部,幹局稍闲,乃理旧稿。乙酉冬闰,既▯卒有成帙。又明年,得养病归山林,益多长晷,四体不勤,此心难恕。明年,乃命儿子仲方,取旧稿而编辑之,岁亦适丁戊子冬闰。夫予之为学犹是闰尔。帙成六十余卷,以岁阳为序,遂题曰:《余冬序录》。比诸昔贤岁之余,春已不能不失之虚度,而况于以日以时乎?存此者,庶几后生之来问者,可备谈助,且可代予病中此相告云。郴燕泉服奇子何孟春子元甫书。

此书,春三十岁前已有作,始名《子元案垢》,二帙,凡十卷。中岁欲作《山天志》,取《易》所谓“多识前言往行”之义。无何,病懒弗力而止。盖于畜德,终不能无愧也。间因私见弄笔,月益增,单牍片削,付《案▯后》末,而成此。老年多病,自顾学无进益,每翻旧稿,心窃感之。令顽儿编付家塾,其间有春十六七时所论著者,并近日人间求请文字,间亦一二存焉。言本无序,因令稍为之序:内篇。以历代为序,外篇以各自伦类为序,遂题为《余冬序录》云。岁戊子冬闰月,极阳中旬,交大雪,毕辜节后之既望日。郴江病夫,在准回调理处。又书。

●卷一内篇

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推髻,深礻詹胡帽,衣服则为礻夸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我太祖心久厌之。洪武启元,乃诏悉复衣冠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屯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环用银;服淡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绸绢。其乐妓,则带明角皂褙,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截两胡衣,其辫衣、胡髻、胡服、胡语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

洪武二年,命省部官会太史令刘基,参考历代朝服、公服之制。凡大朝会,天子兖冕御殿,则服朝服;见皇太子,则服公服。仍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是年,又给赐朝臣袍带,二千八百一十三人。先是,礼部言:“各官有先授散官,与见任职事高下不一者。如御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职事;右司郎中,前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而任五品职事。散官与见任之职不同,故其服色亦不能无异,乞定其制。”乃语省部臣定议。于是,礼部奏:“唐制,服色皆以散官为准;元制,散官、职事,各从其高者,故服色亦因之。国初,服色并依所授散官,盖与唐制同。”上曰:“自今服色,宜准所授散官,不当计见任之职。”于是,所赐袍带,皆从原授散官给之。

洪武二十二年,为申严巾帽之禁。凡文武官,除本等纱帽外,遇雨许戴雨帽;公差出外,许戴笠子;入城不许。其公差人员出外者,亦如之。将军、力士、校尉、旗军,常戴头巾,或珰脑。官下舍人,并儒生、吏员人民常戴本等头巾。乡村农夫,许戴斗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亲农业者不许。

洪武二十三年,申定官民服饰。先是,上见朝臣所服之衣,多取便易,日就短窄,有乖古制,乃命礼部尚书李原明、国子司业龚▯,参酌时宜,俾存古意。原名等议定:凡官员衣服,宽窄以身为度。文官,长自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椿广一尺;袖口九寸。公、侯、驸马,与武服同。耆民、儒士、生员,制同文职,惟袖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庶民衣长去地五寸。武职官,衣长去地五寸,袖长去地七寸,袖椿广一尺,袖口仅出拳。军人,衣长去地七寸,袖长过手五寸,袖椿广不过七寸,袖口仅出拳。从之,颁示中外。

译《余冬序录》明代何孟春 序 魏国的董遇喜欢读书,跟随他学习的人常常感叹没有时间。董遇说,读书应当利用“三余”:冬天,是一年中农事之余;夜晚,是白天之余;阴雨天,是时日之余。从前甯越问他的朋友:“怎样做才可以免除耕种的劳苦?”朋友说:“没有什么比得上学习。学习三十年就可以免除。”甯越请求只用十五年,说别人休息时我不休息,别人睡觉时我不睡觉。他学习十五年后,周威公便以他为老师。甯越大概就是利用白天和时日的空余时间,自己努力学习的人。汉代东方朔上书,自夸得很高,说自己经过三个冬天,文史知识已经足够应用;他生来年幼时聪慧,已经如此。晋代皇甫谧自己说,家中贫困,白天被劳作所困,夜里又甘愿疲惫而睡,三个时段的事务使书卷积满尘土,书箱也无法解开封口。只有隆冬将尽时,才得到十天时间学习,有时连夜不睡,有时连日夜都察觉不到,由此可知他的勤苦。北齐李铉家境一向贫寒,常在春、夏务农,冬天才入学。他三个冬天都不置枕头,每次睡觉只是稍稍闭眼假寐而已。士安既然珍惜鼎盛年华,那么对于白天和时日的空余,大概也有来不及用来努力学习的时候吧。我何孟春年轻时便出仕做官,俸禄足以供养自己。虽然忙于王朝事务,但未必没有“三余”的空闲。然而我的性情却懒惰,临到打开书卷时,总是怅然作罢。[疑“辙帐然止”有讹误]嘉靖甲申年,我因进言论事被调任南部,事务稍微清闲,于是整理旧稿。乙酉年冬季的闰月,终于编成了几卷书稿。[“▯卒”字疑为OCR讹误]第二年,我因养病回到山林,空闲时间更多,四肢不勤,这颗心实在难以宽恕自己。又过了一年,便命儿子仲方取出旧稿加以编辑,这一年也正好是戊子年冬季的闰月。我的学习,大概也只是像闰月一样偶然有余暇罢了。书稿编成六十多卷,按照岁阳排列次序,于是题名为《余冬序录》。与古代贤人利用一年中的余暇相比,我何孟春已经不能不说是在虚度时间了,更何况还要利用白天和时辰的余暇呢?保存这些文字,或许可以供后来前来询问的人作为谈论的辅助,也可以代替我在病中把这些话告诉他们。郴州燕泉服奇子何孟春子元甫书。这部书,我在三十岁以前已经写过一些,起初名为《子元案垢》,共两帙、十卷。中年时想要撰写《山天志》,取《易经》所说“多识前言往行”的意思。不久因懒惰而无力继续,只好停止。说到底,在积累德行方面,我始终不能不感到惭愧。偶尔因个人所见而动笔,篇月渐渐增加,单篇文牍和片段文字,便附在《案▯后》的末尾,逐渐形成了这部书。[“案▯后”疑有OCR讹误]年老多病,回头看自己学问没有进步,每次翻阅旧稿,心中暗自感慨。现在命顽劣的儿子编好后交付家塾,其中有我十六七岁时所撰写的文章,也有近来别人请求我撰写的文字,间或保存了一两篇。原本这些文字没有序言,因此命人略作序:内篇按照历代先后排列,外篇按照各自的类别排列,于是题名为《余冬序录》。戊子年冬季闰月,极阳中旬,交大雪,毕辜节后第二日。郴江病夫,正在准回调理处。又记。[“在准回调理处”语意及字样疑有讹误]卷一 内篇 元世祖从朔漠起兵,取得天下后,完全用胡人的风俗改变中原的制度。士人和庶民都编发、推髻,头戴深檐的胡帽;衣服则穿夸褶窄袖,以及辫线腰褶。妇女穿窄袖短衣,下身穿裙裳,再也没有中原旧有的衣冠。更严重的,甚至改换姓氏,使用胡语。这样的风俗流行久了,人们安然习惯,竟不知道有什么奇怪。我们太祖心里很早就厌恶这些风俗。洪武开始,便下诏全部恢复唐代的衣冠制度。士民都把头发束在头顶;官员戴乌纱帽,穿圆领袍,系束带,穿黑靴。士庶穿四带巾,穿杂色盘领衣,不许使用黄色和黑色。乐工戴屯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之妻,首饰准许使用镀金银饰,耳环用金珠,手镯用银;衣服用浅淡颜色的团衫,材料限于苎丝、绫、罗、绸、绢。乐妓则戴明角皂褙,不许与庶民之妻相同。不许穿截两胡衣;辫衣、胡髻、胡服、胡语,一律禁止。制度如何斟酌增减,都由皇帝亲自裁定。这样,流行了一百多年的胡俗,全部恢复了中原旧制。洪武二年,命令省部官员会同太史令刘基,参考历代朝服、公服的制度。凡举行大朝会,天子穿兖冕登殿时,百官穿朝服;觐见皇太子时,穿公服。又命人制定公服、朝服,赏赐给百官。这一年,又赏赐朝臣袍服和束带,共二千八百一十三人。此前,礼部说:“各官中有先前授予的散官,与现任职务品级高低不一致的。例如御史,先前授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的散官,而现任七品职务;右司郎中,先前授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的散官,而现任五品职务。散官与现任职务不同,所以服色也不能没有差别,请求制定相应制度。”于是皇帝让省部大臣议定。礼部于是上奏:“唐代制度,服色都以散官为准;元代制度,散官和职事各取品级较高者,所以服色也随之确定。开国之初,服色都依照所授散官,大概与唐制相同。”皇帝说:“从今以后,服色应以所授散官为准,不应计较现任职务。”于是,所赏赐的袍服和束带,都按照原先授予的散官发给。洪武二十二年,为了重申并严格巾帽禁令,规定文武官员除按本品级戴纱帽外,遇雨准许戴雨帽;因公出城,准许戴笠子,但进入城内不许戴。因公出外的人员,也按此办理。将军、力士、校尉、旗军平时戴头巾,或者戴珰脑。官员属下的舍人,以及儒生、吏员、百姓,平时戴各自品级规定的头巾。乡村农夫准许戴斗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从事农业的人不许戴。洪武二十三年,重新规定官民服饰。此前,皇帝看见朝臣所穿的衣服,大多只求便利,日益变得短窄,有违古制,于是命礼部尚书李原明、国子司业龚▯斟酌当时情况,使服饰保留古意。李原明等议定:凡官员衣服,宽窄以身体为标准。文官衣长从衣领到衣裾,离地一寸;袖长超过手,回折至肘部;袖身宽一尺;袖口九寸。公、侯、驸马的服制与武职相同。耆民、儒士、生员的服制与文职相同,只是袖子超过手而回折不到肘部三寸。庶民衣长离地五寸。武职官员衣长离地五寸,袖长离地七寸,袖身宽一尺,袖口只能伸出拳头。军人衣长离地七寸,袖长超过手五寸,袖身宽不超过七寸,袖口只能伸出拳头。皇帝准许施行,并向朝廷内外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