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余冬序录二

卷一内篇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2–11 段

洪武二十四年,定生员巾服之制。褴衫用玉色,绢布为之,宽袖,皂线绦,软巾垂带。上以学校为国储材,而士子巾服无异吏胥,宜有以甄别之。命工部制式以进,上亲视,必求典雅。凡三易,其制始定。由是,士子衣冠绰有古风焉。

农拙业也,不如商贾。今制,农民之家许着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许着绢布。如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着绸纱。农民许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亲农业者,不许。国家于此,亦寓重本抑末之意。贫者何处得穿绸纱,富者自不求戴笠。今之商贾,姑以衣服言之,其止用绸纱而已乎?教坊司伶人,制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女妓冠褙,不许与庶民妻同。庶民妻女用袍衫,止黑、紫、桃花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青、黄色悉禁勿用,带以蓝绢布为之。女妓无带,所以别良贱也。伶人▯负不许戴冠、着褙子;乐工非承应日,出外不许穿靴。所以贱之如此,而今有遵此制者乎?

我太祖高皇帝微时,尝托身濠之皇觉寺。旋丁兵乱,寺僧散去,上祝伽蓝神,以竹▯卜吉凶,曰:“若容吾出境避难,则以阳报;守旧则以阴报。”祝讫,掷▯,一俯一仰,如是三四。后祝曰:“出不许,入不许,神其欲我从雄而后昌乎?则请如前。”于是再掷如前。上惊悔,以为难,复祝,而掷其一卓立,知神意有在,乃旧滁阳,时至正壬辰闰三月也。昔宋太祖微时,被酒,入南京高辛庙,香案有竹柸▯,因取以占己之名位。以一俯一仰为圣▯,自小校而上至节度使,一一掷之,皆不应。忽曰:“过是则为天子乎?”一掷而得。宋人记之,谓天命素定如此。晏元宪为留守,题庙中诗有“庚庚大横兆,声欬如有闻”之句。盖谓其事与我太祖事,亦何其相类也。

刘宋郭世通家贫,佣力以养继母。▯负生一男,夫妇恐废侍养,乃垂瘗之。文帝敕榜表门,为孝行焉。此与郭巨事同。方逊志论郭巨埋子,世传其孝。嗟乎!伯奇顺令申生之恭,君子弗谓孝也。大杖不走,曾子不得辞其责,从父之令然且不可。夫孝所以事亲也,苟不以礼,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况俾其亲以口体之养,杀无辜之幼子乎?放鏖不忍,君子羡之,况子孙乎?巨陷亲于不义,罪莫不焉。而谓之孝,则天理几于泯矣。其孝可以训乎?或曰:“苟为不孝,天何以赐之金?”吁!设使不幸而不获金,死者不复生,则杀子之恶不可逃,以犯无后之大罪,又焉得为孝乎?俾其亲无恻隐之心则已,有则奚以安其生养,志者固若是欤?徼幸于偶耳,好事者遂美其非义之行,敌名教而不察,甚矣。人之好异哉,岂其然乎?或者,天哀其子,而相之欤?不然,则无辜之赤子,不复生矣。然则,宋文帝敕榜表世通门为孝行,非可为法者也。韩退之云:“不腰于市而已幸,况复旗其门。”

国初,青州日照县民江伯儿者,母病刲胁肉以食。不愈,祷于岱岳,愿母病愈,则杀子以祭。已而母愈,遂杀其三岁子祭。事闻,太祖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为长子三年服。今百姓乃手杀其子,绝灭伦理,宜亟捕治之。”遂逮伯儿,杖百,谪戍海南。命礼部详议旌表孝行事例。礼部议:“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拜托良医,尝进善药。至于呼天祷神,此恳切之至情,人子之心不容已者。若卧冰割股,前古所无,事出后世,亦是间见。割肝之举,残害为最。且如父母,止有一子,割股割肝,或至丧生,卧冰或至冻死,使父母无依,宗祊乏主,岂不反为大不孝乎?原其所自,愚昧之徒,一时激发,及务为诡异之辈,以惊俗骇世,希求旌表,规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人子遇父母病,医治弗愈,无所控诉,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亦听其为,不在旌表之例。”诏从之。太祖之识,所以立教于天下者高矣。

律条历代相承,损益无几。观唐、宋刑统,可知敕令则世自为格。宋人敕重于律,断狱用敕,敕中所无,方用律。朱子尝病之。胜国笞、杖十减其三,笞当止四十七,杖当止九十七。及后断狱,七下至五十七用笞,六十七至一百七用杖,?徒杖数亦然。则是反加十也。大德中,刑部尚书王约以为言,仡不能改。国初,刑亦重,事取上裁,榜文纷纷。洪武末年,更定新律,刑官始得据依以为拟议,轻重归一。后又申明《大诰》,罪死外,笞、杖、徒、流俱从徒减一等论,累朝遵之。而法外遗奸,则不免时有条例之议。然条例,特用辅律之不逮耳。律中所无,方用例。宽仁之政,于是乎度越于唐、宋矣。

译洪武二十四年,规定生员巾服的制度。襕衫用玉色,以绢或布制成,宽袖,系黑色线带,戴软巾并垂下带子。皇帝认为学校是国家储备人才的地方,而士子的巾服却与吏胥没有区别,应当加以区别。于是命工部制定样式进呈,皇帝亲自查看,一定要求典雅。样式改了三次,制度才最终确定。由此,士子的衣冠颇有古代风尚。农业是笨拙的行业,不如商业。如今的制度规定,农民之家准许穿绸、纱、绢、布;商人之家只准许穿绢、布。如果农民之家中有一人从事商业,也不许穿绸、纱。农民准许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从事农业的人不许戴。国家在这些规定中,也寄托着重视农业、抑制商业的意思。贫穷的人哪里有绸纱可穿,富裕的人自然不会求戴斗笠。如今的商人,只从衣服来说,难道仅仅是使用绸纱而已吗?教坊司的伶人,制度规定平时戴绿色巾,以区别于士庶的服饰。女妓戴褙,不许与庶民之妻相同。庶民妻女穿袍衫,只限于黑色、紫色、桃花色以及各种浅淡颜色;大红、青色、黄色一律禁止使用,腰带用蓝色绢布制作。女妓不许系带,这是用来区别良民与贱民的。伶人▯负不许戴冠、穿褙子;乐工不是在承应差事的日子,出外不许穿靴。因此如此贬低他们,如今还有遵守这些制度的吗?我们太祖高皇帝未显达时,曾寄身于濠州的皇觉寺。不久遇到兵乱,寺中僧人散去。皇帝向伽蓝神祷告,用竹▯占卜吉凶,说:“如果允许我出境避难,就以阳面表示;如果要我守在旧地,就以阴面表示。”祷告完毕,掷▯,一俯一仰,像这样掷了三四次。后来又祷告说:“出境不许,进入也不许,神明莫非要我跟随雄者然后昌盛吗?如果是这样,就请再按先前的方式表示。”于是又像前面那样掷▯。皇帝惊讶后悔,认为事情困难,又祷告并掷出一枚立着的▯,知道神意有所指,于是前往旧滁阳。当时是至正壬辰年闰三月。过去宋太祖未显达时,喝醉了酒,进入南京高辛庙,见香案上有竹柸▯,便拿来占卜自己的官位。他把一俯一仰作为圣▯,从小校直到节度使,逐一掷▯,都没有应验。忽然说:“超过节度使,难道就是天子吗?”一掷便得到了圣▯。宋人记载此事,认为天命早已如此确定。晏元宪任留守时,在庙中题诗,有“庚庚大横兆,声欬如有闻”两句。大概是说这件事与我们太祖的事情竟然如此相似。刘宋时郭世通家贫,靠出卖劳力供养继母。妻子生了一个男孩,夫妻担心因此耽误侍奉赡养,便把孩子活埋了。宋文帝下诏张榜表彰郭世通的门第,把这件事作为孝行。这件事与郭巨埋儿相同。方逊志评论郭巨埋儿,世人都传说那是孝行。唉!伯奇顺从父亲的命令,申生表现恭敬,君子却不把他们称为孝。父亲用大杖打人时不逃走,曾子也不能推辞所受的责罚,只是说听从父亲的命令尚且不可。孝是用来侍奉父母的,如果不合乎礼,即使每天用三牲供养父母,仍然是不孝,何况让父母因为口腹和身体的供养而杀死无辜的幼子呢?连禽兽都不忍这样做,君子尚且称羡它,何况子孙呢?郭巨使父母陷于不义,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却把这种行为称为孝,那么天理几乎要泯灭了。这种孝行可以拿来训导人吗?有人说:“如果这不是孝,天为什么要赐给他黄金?”唉!假设不幸没有得到黄金,死去的孩子也不能复生,那么杀子的罪恶就无法逃脱;又犯了断绝后代的大罪,怎么还能称为孝呢?除非他的父母没有恻隐之心;如果有恻隐之心,又怎能安心接受这种生养之恩呢?有志之士本来就是这样的吗?不过是侥幸碰巧罢了,好事之人竟然赞美这种不义行为,违背名教而不加察觉,实在太过分了。人竟然喜欢标新立异到这种程度,难道真是这样吗?或者,是上天怜悯那个孩子而帮助了他吗?否则,无辜的婴儿就再也不能复生了。既然如此,宋文帝下诏张榜表彰郭世通家门为孝行,实在不能作为效法的准则。韩退之说:“没有在市上被处死,就已经是侥幸了,何况还要在他的门上张旗表彰。” 明朝开国初年,青州日照县有个百姓叫江伯儿,母亲生病,他割下胁部的肉给母亲吃。母亲的病没有痊愈,他便向岱岳祈祷,愿母亲病愈后就杀子祭祀。不久母亲病愈,他果然杀死自己的三岁孩子来祭祀。事情上报后,太祖大怒说:“父子之间的天伦关系最为重要,《礼》规定父亲为长子服丧三年。如今百姓竟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断绝伦理,应当立即逮捕治罪。”于是逮捕江伯儿,杖打一百,贬谪戍守海南。太祖命礼部详细议定旌表孝行的事例。礼部议论说:“子女侍奉父母,平居要尽到敬意,奉养要使父母安乐;父母有病,要请良医诊治,亲自尝试并进献良药。至于向上天祈祷、向神明祷告,这是至为恳切的感情,是子女内心不能自已的表现。至于卧冰、割股,前代本来没有,到了后世才偶尔出现。割肝的行为,残害身体最为严重。况且有些父母只有一个儿子,割股割肝有时会导致儿子死亡,卧冰有时会冻死儿子,使父母无所依靠,宗祊没有主持的人,难道反而不是最大的不孝吗?考察这些行为的起因,有的是愚昧之徒一时激发,有的是专门制造奇异行为的人,想惊动世俗、震骇天下,以求获得旌表,或借此逃避徭役。割股还不满足,便发展到割肝;割肝还不满足,便发展到杀子。违背正道、伤害生命,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从今以后,子女遇到父母生病,医治不愈,又没有办法申诉求助,即使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也听凭他们去做,但不列入旌表的范围。”诏令同意了礼部的意见。太祖的见识,以及他用来向天下树立教化的做法,实在高明。律条历代相承,增减没有多少。考察唐、宋的刑统就可以知道,敕令则各朝分别制定成格。宋人认为敕令重于律法,审判案件使用敕令;敕令中没有规定的,才使用律法。朱子曾经对此感到忧虑。元朝笞刑、杖刑减去原数的三成,笞刑应止于四十七下,杖刑应止于九十七下。到后来审判案件时,七下至五十七下使用笞刑,六十七下至一百七下使用杖刑,徒刑和杖刑的数目也同样如此。[原文“?徒杖数”有疑误]这样一来,反而增加了十下。大德年间,刑部尚书王约把这件事上奏,但最终不能改变。明朝开国初年,刑罚也很重,遇到案件就请皇帝裁决,榜文纷纷发布。洪武末年,重新制定新律,刑官才得以有所依据进行拟议,刑罚轻重归于统一。后来又申明《大诰》,除了死罪以外,笞、杖、徒、流都按照减一等的徒刑论处,历朝都遵守这一规定。至于法律之外遗漏的奸恶行为,仍不免有时需要议定条例。然而条例只是用来辅助法律的不足罢了;律法中没有规定的,才使用条例。宽仁的政策,于是超过了唐、宋。

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凡“天”字皆作“{艹曳}”,云出内阁意。景泰中,幸大学,谢表内阁自为之。中有“管窥霄,蠡测海”句,盖亦避“天”字也。时有识者,尝诧其事。正德初,贼阉刘瑾擅政,禁臣民不得用“天”等字为名。如郎中方天雨,但令名雨;参政倪天民,但名民之类,中外纷纷,尤为可异。昔北朝周宣帝,自称天元皇帝,不听人有天、高、上、大之称,末世之令,非后人所宜效。而宋宣和中,宰相蔡京,用给事赵野等奏,凡世俗有以“天”等字为名称者,悉皆禁革,前后共禁八字。犯“天”字者,方天任改大任,方天若改元若。甚至承天寺,亦改能仁寺焉。当时识者忧之。瑾目不知书,故事岂其所袭。明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于是乎?瑾诛而禁废。近有诏,人复其旧名矣。

英宗初立,年在幼冲,朝廷大政,承张太皇太后指裁为多。太后尝御便殿,执政大臣英国公张辅,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尚书胡濙,被旨入朝。太后左右女官杂佩刀剑,侍卫凛然。英宗东立,英国公等西下立,太后召问之,人皆有奖励之辞。及溥,乃叹曰:“先皇帝尝称卿忠,不谓今日得相见也。”仁宗监国于南,时太宗方宠汉庶人,有代嫡意。溥以翰林学士切谏,下锦衣狱者十年,仁宗即位始出。溥数月遂为大学士,故太后有是言。因顾英宗:“此五人先朝所简贻皇帝,有行必与之计,非五人所赞成者,不可行也。”英宗受命。顷间宣太监王振,振至,俯伏。太后颜色顿异曰:“汝侍皇帝居起,多不律,今当赐汝死。”女官加刃振颈。英宗跪为请之,诸大臣皆跪。太后曰:“皇帝年小,岂知自古此辈祸人家国多矣。我能听帝暨诸公留振,此后不得重令干国事也。”太后驾起,诏英宗赐英国等酒饭,乃出。鸣呼!太后其所谓女中尧舜乎!宣德、正统二十年间,清理之治,母坤仪天下之力也。太后正统年崩,溥为乡人泣。而云此时二杨已物故。公亦老病,不久得谢,盖有伤于时事也。十四年土木之祸,振实为之。

内监虫蚁房,四方所贡各色鸟兽,皆畜焉。弘治初,议放省之,以减浪费。所饲白虎、豹之属,放即害物,欲杀恐非谅暗新政,左右以为疑。孝宗曰:“但绝其食,令自毙可也。

职方旧按中得一事。近弘治七年,朝鲜之海南夷,有输米其国,而覆舟于海者。夷赖浮板半无死,随漂抵依都。值巡海官军舟至,载入浙境,事闻朝廷。令给衣粮,馆伴辽东,示以归路。夷自陈本国米尽失,归将不能自明,罪必死。诏差通事二人,送之。仍敕彼国主,悯其情,毋事佥▯罚。我天朝抚存异类,恩一至此,其致四夷之宾服也,固宜。

汉武帝教霍去病读孙吴兵法,去病曰:“为将顾方略何如,不至学古兵法”。三国夏侯称父,使读《项羽传》及兵书,不肯曰:“能则自为耳,安能学人。”宋岳飞好野战,宗泽谓非万全计,授以阵图。飞曰:“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是皆能自立者。”故东瓯王汤和,开国名将。有语及兵书者,辄笑曰:“临阵决机,在智识敏达耳,何以泥古为。”闻者服之,法果足恃乎?赵括徒读父书,而不知合变出奇,覆赵全军。房琯效古法,用车战,陈涛斜之败,仅以身免。宋仁宗问王德用以边事,德用谓:“咸平、景德中,赐诸将阵图,人皆死守,以至屡败,愿勿以阵图赐诸将,使得自立异效。”帝是其言。绍兴初,王德平秀州贼,谍言将用火牛,德笑曰:“是古法也,可一不可再,今不知变,此成擒耳。”阵交,贼众歼焉。法之不足恃也久矣。

汉博士徐偃使行风俗。使胶东鲁国,鼓铸监铁,还奏事。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不能诎其义。谒者给事中终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内,称以出颛,何也?且监铁,郡有余藏,正二国废,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偃穷诎,服罪。洪武中,御史凌汉言:“古人谓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者,专之可也。窃以为,在春秋、战国则可,在今天一统之时则不可。苟许其专,恐启大臣擅权之渐。”上善其言。此终军所以罪徐偃之言也。

译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中凡是“天”字都写作“{艹曳}”,据说这是出自内阁的意思。景泰年间,皇帝临幸太学,谢表由内阁自行撰写,其中有“管窥霄,蠡测海”这样的句子,大概也是为了避开“天”字。当时有见识的人曾对这件事感到惊讶。正德初年,宦官逆贼刘瑾专权,禁止臣民用“天”等字取名。例如郎中方天雨,只命名为“雨”;参政倪天民,只取名为“民”之类,朝廷内外纷纷如此,尤其奇怪。从前北朝周宣帝自称天元皇帝,不许人使用天、高、上、大等字称名,这是末世的命令,不是后人应当效法的。宋代宣和年间,宰相蔡京根据给事中赵野等人的奏议,下令凡世俗中用“天”等字取名的人,一律禁止并改掉,前后一共禁用了八个字。犯“天”字的,方天任改为方大任,方天若改为方元若。甚至承天寺也改名为能仁寺。当时有见识的人对此忧虑不已。刘瑾目不识丁,难道这些旧例是他所承袭的吗?第二年,刘瑾因谋逆被诛杀,“无天”的罪名,它的征兆莫非就在这里吗?刘瑾被诛后,禁令废除。近来已有诏令,人们又恢复了原来的名字。英宗刚即位时年幼,朝廷的大政,多由张太皇太后听取意见后裁定。太后曾在便殿临朝,执政大臣英国公张辅、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尚书胡濙奉旨入朝。太后身边的女官都佩带刀剑,侍卫神情严肃。英宗站在东边,英国公等人在西边下阶站立。太后召见询问他们,众人都说了赞许的话。轮到杨溥时,太后却叹息说:“先皇帝曾称赞你忠诚,没想到今天还能见到你。”仁宗在南方监国时,当时太宗正宠爱汉庶人,已有让他取代嫡子的意思。杨溥以翰林学士身份极力进谏,被关进锦衣卫监狱十年,直到仁宗即位才获释。杨溥出狱几个月后便成为大学士,所以太后才有这番话。太后于是回头对英宗说:“这五个人是先朝为皇帝选拔留下的,凡是有所行动,都要同他们商议;不是这五个人赞成的事情,不可以实行。”英宗接受了命令。不久,太后召太监王振,王振到后俯伏在地。太后的脸色顿时变了,说:“你侍奉皇帝,掌管他的起居,很多事情都不守规矩。今天应当赐你死。”女官把刀架在王振脖子上。英宗跪下为他求情,几位大臣也都跪下。太后说:“皇帝年纪小,哪里知道自古以来这类人祸害国家、败坏家门的事太多了。我可以听从皇帝和各位大臣的请求留下王振,但从今以后不得再让他干预国事。”太后起驾,命英宗赐英国公等人酒饭,众人才退出。唉!太后大概就是所谓的女中尧舜吧!宣德、正统二十年间清明整治的政治局面,是太后以母仪治理天下的力量所造成的。太后在正统年间去世,杨溥为同乡哭泣。又说这时杨士奇、杨荣二人都已经去世,英国公也年老多病,不久便获准退休,大概是对时事有所伤感。正统十四年的土木之变,王振确实是造成祸乱的人。内监有一所叫虫蚁房的地方,四方进贡的各种鸟兽都养在那里。弘治初年,有人议论将它们放掉,以减少浪费。所饲养的白虎、豹之类,放掉就会伤害生物,想杀掉它们又恐怕不符合皇帝新政时期的做法,左右大臣对此感到疑惑。孝宗说:“只要断绝它们的食物,让它们自己死掉就可以了。” 职方司旧日的奏案中记载了一件事。弘治七年左右,朝鲜的海南夷有人运米回本国,却在海上翻了船。这些夷人依靠漂浮的木板,一半没有死亡,后来随水漂流,抵达依都。恰好巡海官军的船只到来,便把他们载入浙江境内。事情上报朝廷后,朝廷命令供给他们衣服和粮食,安排辽东方面陪同接待,并向他们指示回国的道路。这些夷人自己陈述说,本国的米全都丢失了,回国后将无法为自己说明,罪责必然导致死亡。于是诏令派遣两名通事送他们回去,并且仍然敕告该国国王,怜悯他们的情况,不要加以严厉惩罚。[“海南夷”“依都”“佥▯”等字样疑有OCR或文本讹误]我国朝廷安抚、养育异族,恩德竟达到这种程度;因此使四方夷族宾服,本来就是应该的。汉武帝教霍去病读孙武、吴起的兵法,霍去病说:“做将领只需看方略如何,不必拘泥于学习古代兵法。”三国时,夏侯称让他的父亲读《项羽传》和兵书,他不肯,说:“有才能就自己施展,哪里能只学别人呢?”宋代岳飞喜欢野战,宗泽认为这不是万全之计,便把阵图授给他。岳飞说:“先布阵然后交战,是兵法的常规;至于如何运用得巧妙,全在各人的心意,这些都是能够自己立定主见的人。”因此,东瓯王汤和是开国名将。有人谈到兵书,他总是笑着说:“临阵决定机宜,在于智慧、见识和反应敏捷罢了,为什么要拘泥于古法呢?”听到这话的人都很佩服他。古法果真值得完全依赖吗?赵括只是空读他父亲的兵书,却不知道随机应变、出奇制胜,结果使赵国全军覆没。房琯仿效古法,采用车战,在陈涛斜战败,仅仅自己逃脱。宋仁宗向王德用询问边防事务,王德用说:“咸平、景德年间,朝廷把阵图赐给各位将领,人人都死守阵图,因此屡遭失败。希望不要再把阵图赐给诸将,使他们能够自行创立不同的战法。”皇帝认为他说得对。绍兴初年,王德平定秀州盗贼,间谍说贼军将要使用火牛,王德笑着说:“这是古法,可以用一次而不能用第二次;如今不知道变通,这就会成为俘虏了。” 两军交战后,贼众被全部消灭。古代兵法不值得完全依赖,已经很久如此了。汉代博士徐偃奉命出使,巡行各地以推行风俗。他出使胶东、鲁国,主持鼓铸和盐铁事务,回来后上奏政事。御史大夫张汤弹劾徐偃擅自改变皇帝诏令。徐偃认为,按照《春秋》的义理,大夫出使到国境之外,如果有能够安定国家、保全百姓的事情,独自专断处理也是可以的。张汤无法驳倒他的这个道理。谒者给事中终军责问徐偃说:“古代诸侯国各有不同的风俗和区分,百里之内尚且不能相通,有时还会发生聘问、会盟之事;安危形势在呼吸之间就会变化,所以才有不接受辞令、不等待命令而独自处理适宜之事的情况。如今天下已经统一,万里同一风俗,所以《春秋》所说的王者没有外部之地。徐偃巡行的是封域之内,却声称自己出使在外而可以专断,这是为什么?况且盐铁事务,不过是郡中有余藏、整顿两个国家的废弛之事,国家并没有因此形成利害关系,却以安定国家、保全百姓为说辞,这又是为什么?”徐偃理屈词穷,认罪服法。洪武年间,御史凌汉说:“古人说,大夫出使到国境之外,如果有能够安定国家、利于社稷的事情,独自处理是可以的。我私下认为,在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这样做;在今天天下一统的时候则不可以。如果允许大臣专断,恐怕会开启大臣逐渐擅权的先例。”皇帝认为他说得好。这就是终军责罪徐偃的道理。

齐王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敬则立威警众,乃始一小儿乎。孔琇之为吴令,有小儿年十岁,偷割邻家稻一束,琇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琇之曰:“十岁便为盗,长大何所不为?”宋张咏镇成都,日见一卒抱小儿在廊下戏,小儿忽怒,掴其父。咏集众语曰:“此方悖逆,乃自习俗,幼已如此,况其长成,岂不为乱?”遂杀之。嘻!亦甚矣。永乐初,京中密察民俗甚严,有坐童孙殴祖母狱者。刑部主事李厚鞫其情,以童稚无知,非真有所殴也,上疏请恤,不听,继之以泣。明日,太宗皇帝以筋面试其童,曰:“能识左右,何谓无知?”遂谪厚为安南掾。厚忻然说道,曰:“吾岂敢附死狱以媚上邪?”厚在安南三年,上感悟,复召为吏部主事。厚赴召仅五日,而安南变复作,华人多不得归,人以为忠诚获报之验。杨尚书彦谧尝为之傅云。

唐李乾祐,永徽初为御史大夫,奏言:“郑州人郑宣道,娉少府监主簿李玄又妹为妻,玄又妹即宣道堂姨。同堂姨实称从母,何得成婚?而法无此禁,古人正名远别后代,违道任情,将恐平人浸以成俗。然姻属无服,而尊卑不可昏者,非止一条。”议付群官,详议可否。左卫大将军纪王慎等议:“父之姨,及堂姨母之姑姨,及堂姑姨父母之姑舅妹姊,女婿姊妹,堂外甥,虽并外姻无服,请不为婚。”诏从之,仍著于律令。宋《洪景卢随笔》,姑舅为婚,在礼法不禁,而世俗不晓。案户婚律,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若堂母姨之姑堂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姊妹不得为婚者,并为尊卑混乱,人伦失序之故。若中表兄弟姊妹,正是一等,其于婚娶了无所妨。今县官书判,至有将姑舅兄弟成婚,而断离者,皆失于不能细读律令也。惟西魏文帝时,禁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为婚。周帝又诏,不得娶母同姓为妻妾。宣帝诏,母族绝服外者听婚。皆偏国之制。

洪武十八年,翰林待诏朱善言:“有国者重世臣,有家者重世婚。今民间婚姻之讼甚多。非姑舅之子若女,即两姨之子若女,盖以于法不当为婚,故为仇家所讼。或已娉而见绝;或既婚而复离;或成婚有年,儿女成行,有司逼而夺之,使夫妇分离,子母永隔,冤愤抑郁,无所控诉,悲号道路,感动人心。议律不精,祸乃至此。按旧律,尊长卑幼相与为婚者有禁。若谓父母之姊妹与己之身,是谓姑舅两姨,皆为己之尊属,己不可以卑幼而匹之。若己为姑舅两姨之子,彼为姑舅两姨之女,无尊卑之嫌,为子择妇,为女择婿,古人未尝以为非也。成周之时,王朝所与为婿者,不过齐、宋、陈数国而已。故当时称异姓大国曰“伯舅”,小国曰“叔舅”,其世为婚姻可知。至于列国之君,若齐、宋、鲁、卫、郑、晋、秦,亦各自为甥舅之国。后世如晋之王、谢,唐之崔、卢,潘、杨之睦,朱、陈之好,无不以世婚为重,其显然可证者。如温峤之《玉镜台》,此以舅之子,而娶姑之女也。吕荣公夫人张氏乃待制张р之女。而待制夫人即荣公母申国夫人之姊,又非以己小姨之子,而娶大姨之女乎?朱子《小学》一书,所以明人伦也,而荣公之事载焉。如其不可,则必不在所取也。今江西、两浙,此弊尤甚。以致讼狱繁兴,贿赂公行,风俗凋弊。愿以臣所奏,下群臣议,弛其禁,庶几刑清讼简,风俗可厚。”朝廷是之。然今律犹有“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离异”一条,国家并取魏周之制,防民末世,亦不得不然尔。

《朱子语录》,苏东坡子过,范淳夫子温,皆出入梁师成门,以父事之。又有某人亦然。师成妻死,温与过欲丧以母礼,方疑忌某人,不得已衰▯而往,则某人先衰▯在帷下矣。周公谨野语张说之为承旨也,朝士多趋之。王质、沈瀛相与言,吾侪当以诣说为戒。无何,质潜往说所,甫入客位,而瀛已先在焉。鬼子可骇如此。罗志仁《姑苏笔记》,贾似道柄国时,浙曹朱浚,每有▯子白事,必称某万拜。浚,晦翁曾孙也。晦翁为门人语及苏过、范温,盖惜其名父之子,不宜有此。而浚为大儒之后,乃有此事,彼鬼子何足道哉?成化间,汪直西厂用事。都御史王越特为直所厚,尚书尹▯等欲诣直,属越为介,私问越:“见直跪否?”越曰:“安有六卿跪人事乎”?越先入白,▯使人阴伺,越跪床下白事,竟叩头而出。▯知之。直出,▯等以次谒,▯先跪,诸人皆跪,直大悦。既而越尤▯违约。▯曰:“吾自见人跪来,吾不才,特效之耳。”正德初,刘瑾擅国,走其门者倾朝。名刺必红纸,揭帖具官某顿首拜禀见,不知受恩之人见时,又当作何体态。呜呼,哀哉!

译齐王敬则任吴兴太守时,该郡旧来盗抢很多,有个十几岁的孩子在路上捡取遗失的物品,敬则杀了他来示众,从此路上遗失的东西无人拾取。敬则树立威严、警戒众人,难道只是为了一个孩子吗?孔琇之任吴县令时,有个十岁的孩子偷割邻居家一束稻子,孔琇之把他交付狱官审理,依案定罪。有人劝谏他,孔琇之说:“十岁就做盗贼,长大后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宋代张咏镇守成都时,每天看见一个士卒抱着孩子在廊下玩耍。孩子忽然发怒,打了他的父亲。张咏召集众人说:“这个孩子现在就违逆父亲,原来是受到习俗影响;年幼时已经这样,等到长大,难道不会成为作乱之人吗?”于是杀了他。唉!这也太过分了。永乐初年,京城中秘密察访民间风俗非常严厉,有人因孙子殴打祖母而被定罪下狱。刑部主事李厚审问事情原委,认为孩子年幼无知,并不是真的殴打祖母,便上疏请求予以宽恤,皇帝不听,他接着哭泣求情。第二天,太宗皇帝拿筋面试探那个孩子,说:“既然能辨认左右,怎么能说无知?”于是把李厚贬为安南掾。李厚欣然赴任,并说道:“我难道敢附和死罪案件来取悦皇上吗?”李厚在安南三年,皇帝醒悟过来,又召他任吏部主事。李厚接到召令才五天,安南的变乱又发生了,许多华人不能回归。人们认为这是忠诚得到报答的验证。杨尚书彦谧曾经为此事作过说明。唐代李乾祐,永徽初年任御史大夫,上奏说:“郑州人郑宣道,娶少府监主簿李玄又的妹妹为妻,而李玄又的妹妹就是郑宣道的堂姨。亲堂的姨母实际上称为从母,怎么可以结婚?可是法律没有这种禁令。古人端正名分、远离亲属关系,后代却违背道义、任凭情欲,恐怕会使平民逐渐把这种行为变成习俗。不过,姻亲中即使没有服丧关系而按尊卑不能通婚的,也不止这一条。”朝廷把此事交给群臣,详细议论可不可以。左卫大将军纪王慎等人议论说:“父亲的姨母,以及堂姨母的姑母、姨母,以及堂姑母、堂姨母父母的姑母、舅母、姐妹,女婿的姐妹,堂外甥,虽然都属于外亲而没有服丧关系,也请不要与之结婚。”诏令同意了这一意见,并且把它写入律令。宋代《洪景卢随笔》说,姑舅亲之间结婚,礼法并不禁止,但世俗之人不明白。按照户婚律,父母的姑母、舅母、两姨、姐妹,如果是堂母、姨母的姑母,或自己的堂姨,以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的姐妹,不得结婚,都是因为会造成尊卑混乱、人伦失序。至于中表兄弟姐妹,正是同一等亲属,结婚完全没有妨碍。如今县官书写判词,甚至把姑舅兄弟结婚也判令离异,都是因为不能仔细阅读律令而造成的错误。只有西魏文帝时期,禁止内外亲属以及从母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周帝又下诏,不得娶与母亲同姓的人为妻妾。宣帝下诏,母族中超过出服范围的亲属可以通婚。这些都是偏处一方的国家所实行的制度。洪武十八年,翰林待诏朱善说:“治理国家的人重视世代相承的臣僚,治家的也重视世代通婚的亲家。如今民间因婚姻产生的诉讼很多。双方不是姑舅的儿女,就是两姨的儿女,大概因为法律认为不应当结婚,所以被仇家告发。有的已经订婚却被强行毁约;有的已经结婚又被迫离异;有的结婚多年,儿女已经成行,有司却强行拆散,使夫妻分离、母子永远隔绝,冤愤郁结而无处申诉,只能在道路上悲号,足以感动人心。议定法律不精细,祸害竟到了这种地步。按照旧律,尊长与卑幼相互结婚是禁止的。如果说父母的姐妹与自己本人,是姑舅、两姨,都是自己的尊长,自己作为卑幼,当然不能与她们匹配。若自己是姑舅、两姨的儿子,对方是姑舅、两姨的女儿,彼此之间没有尊卑之嫌;为儿子选择妻子、为女儿选择丈夫,古人从未认为这是错误。成周时期,王朝联姻的对象,不过是齐、宋、陈几个国家而已。所以当时称异姓大国为‘伯舅’,小国为‘叔舅’,可见他们世代通婚。至于列国的君主,如齐、宋、鲁、卫、郑、晋、秦,也各自成为彼此甥舅相称的国家。” 后世如晋代的王、谢两家,唐代的崔、卢两家,以及潘、杨之间的和睦、朱、陈之间的友好,无不重视世代通婚,这一点有明显的证据。比如温峤的《玉镜台》故事,就是舅舅的儿子娶姑母的女儿。吕荣公的夫人张氏,是待制张р的女儿;而待制夫人又是荣公母亲申国夫人的姐姐,这不也是姨母的儿子娶姨母的女儿吗?朱子的《小学》一书,是用来阐明人伦的,其中却记载了荣公的事情。如果这种婚姻不可以,必定不会被收录。如今江西、两浙一带,这种弊端尤其严重,以至诉讼案件纷纷发生,贿赂公开流行,风俗日益衰败。希望把我的奏议交给群臣讨论,放宽这项禁令,也许可以使刑罚清明、诉讼减少,风俗得以淳厚。”朝廷认为他说得对。然而如今的法律中仍有“娶自己的姑舅、两姨姐妹的,杖责八十,离异”这一条。国家同时采用魏、周的制度,是为了防止民间在末世败坏风俗,也不得不这样做。《朱子语录》说,苏东坡的儿子苏过、范淳夫的儿子范温,都出入梁师成的门下,把他当作父亲一样侍奉。另有某人也是这样。梁师成的妻子去世后,范温和苏过想按母亲的礼制为她服丧;当时正对某人有所猜忌,他们不得已穿着衰绖前往,却发现某人已经先穿着衰绖站在帷幕下了。周公谨《野语》说,张说任承旨时,朝中士大夫大多奔走趋附他。王质、沈瀛相互说道,我们应当把去拜访张说作为戒惧。没过多久,王质偷偷去了张说那里,刚进入客厅,沈瀛却已经先到了。做鬼到这种程度,真是可怕。罗志仁《姑苏笔记》说,贾似道掌握国政时,浙曹朱浚每次有▯子陈述事情,必定称‘某某万拜’。朱浚是晦翁的曾孙。晦翁曾对门人谈到苏过、范温,大概是惋惜他们是名臣的儿子,不应有这种行为。朱浚作为大儒的后代,竟然也有这种事,那么那些鬼子又有什么值得说的呢?成化年间,汪直掌管西厂。都御史王越特别受到汪直厚待,尚书尹▯等人想去拜见汪直,便托王越作中介,私下问王越:‘见汪直时要下跪吗?’王越说:‘六卿哪有向别人下跪的道理?’王越先进去通报,尹▯派人暗中窥伺,只见王越跪在床下禀报事情,最后叩头退出。尹▯知道了这件事。汪直出来后,尹▯等人依次拜见,尹▯先跪下,众人也都跪下,汪直非常高兴。事后王越责怪尹▯违背约定。尹▯说:‘我亲自看见别人下跪回来,我没有才能,只好特意仿效他罢了。’正德初年,刘瑾专擅国政,奔走到他门下的人遍及朝廷。名刺一定用红纸,揭帖上写着‘某官顿首拜禀见’,实在不知道这些受恩之人见到他时,又要摆出什么样的姿态。唉,可悲啊!”},{

南剑太守林积,送张天师子狱中,而奏云:“其祖乃汉贼,不宜使子孙袭封。”朱子尝谓门人言,张者一时人皆信之,而林独能名其为贼,其所奏必有可观。其疏今不传,其事当时不知何施行也。元之世,正一教主天师,尊宠甚至,盖无论已。我太祖兵取江西,张四十二代孙正常,既遣人来见,自后屡觐京师。洪武初,上谓群臣曰:“至尊者天,岂有师也。以此为号,亵渎甚矣。”遂命去其旧称,俾为真人。改天师印为真人印,以领其教。正常有道术,尝投符故永寿宫井中,饮者疾辄瘳。诏作亭井上,名曰“太乙泉”。呜呼!天师名越几代,而始获正于圣君,真人秩正二品,而犹得嗣于盛世,非其幸也乎。

元陈樵,父患风,岁久为风痰所侵,气弱不能吐。樵截竹为筒,时吸而出之。事见《宋景濂文集》,亦人子所当知。近日李西涯赤其叔父墓志云:“吾祖母陈宜人,痰苦壅,吾叔父与吾父截苇筒吸之。”其术岂得之樵乎?孝子于亲有至忧、至爱存焉,其思虑固宜有至此者,非相师也。

欧阳玄作许熙载碑云:“许为贫,谋养不择禄仕,僦屋以居,籴市以食。亲故尝靳之曰:‘君位劣、禄薄,亲年又高,何狷介至是?’许笑曰:‘为臣当廉,何有小大之别,《记》独不云小臣廉乎?’”宋濂志黄殷士墓云:“天兵定燕都时,黄投居贤坊井中,从人张午出之,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黄曰:‘齐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呜呼!君子顾义,所当自尽而已矣。危太朴黄殷士,皆抚之金▯人,少同学问。至正中,危仕至中书参知政事、翰林学士承旨;黄翰林待制。洪武元年八月,天兵定燕都,危走所居报恩寺,俯身入井,寺僧太梓等挽出之,谓曰:“国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国之史也。”危由是不死,垂老丧节。黄投居贤坊井中,从人张午下救,负以出,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黄曰:“齐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午终不解,还舍治酒肴,使家人歌舞为欢,环守至日久。会大将军徐达下令,胜国之臣,俱输告身。黄绐午取告身,若欲输官者,午喜出沽,及还,求弗得,亟往视井,黄已死。午买棺以殓,僧梓与营葬焉。危、黄事,始同而终异如此。其墓碑皆宋景濂氏为铭之。危初为礼部尚书,每陈得失,自云:“吾不畏丞相,畏后世史官耳。”元亡史存,景濂谓危力也。呜呼!危故史官,知畏史,力能存史,然得罪元史深矣。《元史》初成,无直笔,其无方来君子之议乎?若黄乃真无愧齐太史者。僧梓拯危,何如送黄之为义。虽然,梓于危,梓非所责;而黄固梓之义也。景濂作太朴铭,多假借词,无乃过乎?后世并与铭殷士者观之,死荣生辱,自霄坏矣。

危素仕元,至参知政事。元亡,入国朝。洪武二年,为翰林学士,已而谪居和州。再阅岁,而卒。卒之年,年七十。计被召用,时年已六十有八矣。太祖一日幸弘文馆。素至,履声彻帘内。诏问为谁?素对曰:“老臣危素。”太祖曰:“素实元朝老臣,何不赴和州看守余阙庙去。”于是有旨谪。素至和,忧惧死。春闻长老言如此。太祖召素,虽以文学备问,心实薄其为人。素既忤旨,然不杀素者,圣人之度也。余阙守安庆,城陷不屈死。太祖嘉其节,立庙和州祀之,素何面目更事其香火耶?祖宗取士,不贵乎末艺,而重大节,以风厉天下,甚盛心也。宋景濂志素墓谓:“天之于人,不能以俱全。或授之才,而不假以位;或畀以位,而不畀以时。素以渊深之学,精纯之文,都显要之位,海内仰之如祥云景星,可谓有得于天,而逢时乱亡,不获大展以死,岂不可哀乎?”而论者或不谓然。素之所以负于天,而不克自全者,其罪大矣。胡颐庵记熊伯几言:“素在胜国时,声名藉甚。”或问虞文靖公曰:“太朴事业当何如?”公曰:“太朴入京之后,其辞多夸,事业非所敢知。”复曰:“必求其人,其余阙乎!”时阙名未甚著,或问:“何以知之?”曰:“集于文字见之。”阙后竟以忠显,君子观人固如是夫。

国初钱唐为刑部尚书。洪武二年,诏孔子春秋释奠,遣使降香曲阜林庙,于仲月上丁致祭京师,免祀天下,不必通祀。唐言:“孔子百王宗师,先儒谓仲尼以万世为土,天下祀孔子,如天下祝圣寿,报本之礼,不可废也。”时修《孟子节文》,并议其配飨。唐论之尤力。上皆从其议。一日召讲《虞书》,陛立而讲,或纠唐草野,不知君臣礼。唐正色曰:“以古圣王之言陈于陛下,不跪不为倨。”常谏宫中不宜揭武后图,忤旨,待罪午门外终日。上悟,赐饭,即命撤图。唐之论谏于是乎有可称矣。

译南剑太守林积把张天师的儿子送入狱中,并上奏说:‘他的祖先是汉朝的贼臣,不应当让他的子孙承袭封爵。’朱子曾经对门人说,姓张的人当时人人都信奉他,只有林积能够明确称他为贼,他的奏章一定有可取之处。如今这篇奏疏已经失传,当时这件事究竟如何施行,也不知道。元代时,正一教主天师受到的尊崇宠信极其优厚,这一点姑且不论。我太祖用兵攻取江西时,张氏第四十二代孙张正常已经派人来朝见,此后又多次入京朝见。洪武初年,皇帝对群臣说:‘最尊贵的是天,哪里还有什么天师?用这个称号,实在是亵渎得太厉害了。’于是命令去掉他的旧称,改称真人。又把天师印改为真人印,让他统领正一教。张正常有道术,曾把符投进旧永寿宫的井中,饮用井水的人疾病就会痊愈。皇帝下诏在井上修建亭子,命名为‘太乙泉’。唉!天师这个称号传了好几代,才在圣明君主那里得到纠正;真人的品秩为正二品,却仍能在盛世承袭,这难道不是他的幸运吗?”},{ 元代陈樵的父亲患风病,年深日久,被风痰侵扰,气息微弱,不能把痰吐出来。陈樵截取竹子做成管子,不时用它吸出痰来。此事见于《宋景濂文集》,也是为人子女所应当知道的。近来李西涯在为叔父撰写墓志时说:‘我的祖母陈宜人苦于痰液壅塞,我的叔父和父亲截取芦苇管来吸痰。’这种方法难道是从陈樵那里学来的吗?孝子对于父母有极深的忧虑和极深的爱,这样的思虑本来就应当达到这种程度,并不是互相仿效。欧阳玄撰写许熙载碑文说:‘许熙载家贫,为了谋求奉养父母,不挑拣俸禄和官职,租房居住,到市场买粮食吃。亲友曾经讥笑他说:“你的官位低、俸禄少,父母年纪又大,为什么要清高拘谨到这种程度?”许熙载笑着说:“做臣子应当廉洁,哪里有大小的区别?《礼记》难道没有说小臣也应当廉洁吗?”’宋濂撰写黄殷士墓志说:‘元朝军队平定燕都时,黄殷士投进居贤坊的井里,随从张午把他救出来,替他叹息抽泣说:“您只是小臣,却要为社稷而死吗?”黄殷士说:“齐国太史兄弟都死在小官任上,他们是什么人,难道我就不行吗?”’唉!君子只是顾念道义,在理当尽节的时候尽力而为罢了。危太朴和黄殷士,都是抚州金溪县人,年轻时一同学习。至正年间,危太朴官至中书参知政事、翰林学士承旨;黄殷士任翰林待制。洪武元年八月,明军平定燕都,危太朴逃到所居的报恩寺,俯身进入井中,寺僧太梓等人把他拉出来,对他说:‘国史除了您没有人知道,您如果死去,死的就是国家的历史。’危太朴因此没有死,直到老年却丧失了气节。黄殷士投进居贤坊的井中,随从张午下井救他,背着他出来,替他叹息抽泣说:‘您只是小臣,却要为社稷而死吗?’ 黄殷士说:‘齐国太史兄弟都死在小官任上,他们是什么人,难道我就不行吗?’张午始终不能理解,回到住处准备酒菜,让家人唱歌跳舞作乐,围守井边多日。恰逢大将军徐达下令,前朝的臣子都要交出告身。黄殷士哄骗张午去取告身,装作要把它交给官府;张午高兴地出去买酒,回来后却找不到黄殷士,急忙到井边查看,黄殷士已经死了。张午买来棺材为他收殓,僧人太梓替他筹办安葬。危太朴、黄殷士的事情,开始相同而结局不同就是这样。他们的墓碑都是宋景濂撰写铭文。危太朴最初任礼部尚书,每次陈述政治得失,都说:‘我不怕丞相,只怕后世的史官。’元朝灭亡而历史得以保存,宋景濂认为这是危太朴的力量。唉!危太朴原本就是史官,知道畏惧历史,力量又足以保存历史;可是他在《元史》中实在罪责深重。《元史》最初编成时,没有秉笔直书,难道不会留下后世君子的非议吗?至于黄殷士,才是真正无愧于齐国太史的人。僧人太梓拯救危太朴,怎么比得上送黄殷士去死的义举?不过,太梓对于危太朴这样做,太梓并没有什么可责怪的;而对于黄殷士来说,这本来就是太梓应尽的义理。宋景濂为太朴撰写墓志铭,使用了许多假借美化的词语,难道不是过分了吗?后世把这篇铭文和纪念黄殷士的铭文放在一起看,死后的荣耀和活着时的耻辱,实在相差悬殊。危素在元朝做官,官至参知政事。元朝灭亡后,他进入本朝。洪武二年,任翰林学士,不久被贬居和州。又过了两年,他去世,死时七十岁。计算他被征召任用时,年龄已经六十八岁了。太祖有一天到弘文馆,危素走来,脚步声传到帘内。皇帝下诏问来的是谁,危素回答:‘老臣危素。’太祖说:‘危素确实是元朝的老臣,为什么不去和州看守余阙的庙呢?’于是下旨把他贬谪到和州。危素到和州后,忧惧而死。春天时我听当地长老这样说。太祖召用危素,虽然是因为他的文学才学而向他咨询,内心实际上看不起他的为人。危素既然违背了皇帝的旨意,皇帝却没有杀他,这是圣人的宽厚气度。余阙守卫安庆,城陷后不屈而死。太祖嘉奖他的气节,在和州建庙祭祀他;危素还有什么脸面再去侍奉他的香火呢?祖宗选取士人,不看重末技,而重视大节,用来激励天下,这是非常盛大的用心。宋景濂为危素撰写墓志说:‘上天对于人,不能使一切都完备。有的人得到才学,却没有得到地位;有的人得到地位,却没有得到时机。危素凭借深厚的学问、精纯的文章,登上显要的官位,海内仰望他如同仰望祥云和景星,可以说是得到了上天的厚待;可是正逢乱亡的时代,不能充分施展才华直到终身,难道不可悲吗?’ 但评论他的人有的并不这样认为。危素之所以辜负上天的禀赋,不能保全自己的名节,他的罪过是很大的。胡颐庵记载熊伯几的话说:‘危素在前朝时,声名非常显赫。’有人问虞文靖公:‘太朴的事业应当怎样评价?’虞文靖公说:‘太朴进入京城以后,他的言辞多有夸张之处;他的事业,我不敢妄加评论。’又说:‘如果一定要寻求这样的人,大概只有余阙吧!’当时余阙的名声还不很显著,有人问:‘您凭什么知道?’虞文靖公说:‘从他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来。’余阙后来果然以忠节显名,君子观察人物,原来就是这样啊。建国初年,钱唐任刑部尚书。洪武二年,皇帝下诏,孔子春秋两季释奠礼,派使者到曲阜孔林降香;在仲春、仲秋的上丁日于京师举行祭祀,免除天下各地的祭祀,不必普遍举行。钱唐说:‘孔子是百代帝王的宗师,先儒说仲尼以万世为弟子;天下祭祀孔子,就像天下共同祝愿圣人长寿,这是报答根本的礼制,不能废除。’当时正在修订《孟子节文》,同时讨论为孟子配享之事,钱唐对此尤其极力争辩。皇帝都采纳了他的意见。有一天皇帝召他讲解《虞书》,钱唐站在殿阶下讲说,有人指责钱唐粗野,不懂君臣礼仪。钱唐严肃地说:‘我把古代圣王的话陈述给陛下听,不下跪并不是傲慢。’他曾经劝谏宫中不应悬挂武后的画像,违逆皇帝旨意,在午门外待罪一整天。皇帝醒悟后,赐给他饭食,随即命令撤下画像。钱唐的论辩和劝谏,在这里确实值得称道了。

杜德称,洪武六年,以省臣荐召为太子正字,与秦俯纪善林温入侍大本堂。上尝从容问人品高下,人有过何如,及仁者有好恶乎?德称悉举经传要语以对。至问三教,则对曰:“治天下当法孔子。”八年,授晋王府右傅,陛辞,上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对曰:“臣不敢当宋濂、刘基。”上曰:“濂文人尔,基峻隘,不足取。”是时,伯温已归,景濂方近密,而上于德称优奖如此,固不俟异日召还,进十二事,名《万世太平治安策》,而知其人也。

叶宗茂,新安名士,元至正末,与汪同起兵御寇。国初,授婺源知州,升饶州知府,坐事罢官,徙濡须。久之,提取赴京,使城筑所赋。寻仞十倍,其家产不给也。子仁,效缇萦上书,得免。无何,病卒金陵邸。见闻者哀其遭时不偶,为赋诗。而乡人朱允升学士,为之序。时洪武十年。序中始、卒,一不着年号,而论之云:“杨子云曰:‘世乱,则圣贤驰鹜而不足;世治,则庸夫高枕而有余。乱世之氓困于供亿,仕则困于责任。不能集事者,得罪而祸亟;集事,则事愈归之。甲兵钱谷,抚缓应对,岂一人身所备。一不善,卒不得免焉。’使宗茂涉世,得三四十年不乱,卒其经业,展其政事,又加之年寿,敛华而实,当为贤公卿、乡先生以善。后来而乃止于此,岂□其一身一家之气运耶?”宗茂,《郡志》名保翁,□□行,所著有《茂齐集》。仁,《志》作贞寿,字大年,上书,□年十九。

春观王原采修撰《二孝子传》。其一朱煦,台州人,父季用,由荐知福州府。洪武十八年,诏天下尽革今岁以上有司积岁官吏为民害者。季用视事仅五月,以例起入京,论罪,作城役,严偿重,日数十纟昏。季用病痢,被楚顾赀,力弗任,旦夕乞死。煦惧不敢离左右,复戒二弟共守,不少寐。季用得不死。时告枉甚重,令益严。告而谪戍远方,及被极刑者,凡数人。煦谋于父僚友同役者,曰:“吾无术以脱吾父,诉不诉皆死。万一吾父由诉获免,虽戮死,万万无憾。”遂陈其辞。所司以闻,上赦季用,复其官。同时缘此得免复官者,十有四人。已而,煦感疾死,季用伤煦死,病益甚,亦死。十四人者,痛哭之。呜呼!当时事如宗茂、季用辈,不有孝子动天听,而骨肉为城下土者,不知其几。二人有子得免,而竟客死役所,命也夫。而得名笔传其事,至今有余慨焉。呜呼!二人者,亦不为不幸矣。

王叔英《二孝子传》云:“余往闻孝子、慈弟、义妇事,为之感涕,欲录以劝,而恨不得其详。洪武某年间,有兄弟二人,其伯兄坐法当死,二人自缚午门前,愿以身代。上问故,二人者曰:“臣少无父,非兄不至今日,故愿以二身赎兄命。”上疑非诚,许其代,而阴戒行刑者,试其人,如有难色,即杀之。二人欢然延颈待刃,既弗果杀。上嗟异,赦其兄。御史大夫陈宁持不可,其兄竟死焉。叔英谓二人者慈弟矣,因复及四义妇事,欲各为之传,而不得其姓名与其事之详。呜呼!叔英之谓所恨者如此,于是为《二孝子传》。

其一人曰陈圭,台州黄岩人,父叔弘为其仇人告,罪当死。圭诉,所司曰:“圭不能谏父,陷父不义,圭罪自当死,幸原圭父使自新。”事闻,上以孝子称之,赦叔弘罪,候天下朝觐官至,播告为天下劝。既而,刑部尚书开济奏:“罪有常刑,不宜屈法开侥幸路。”乃听圭代父死,叔弘谪戍云南。闻者叹圭之孝,而惜其死焉。叔英谓圭者其死,孝子志也,圭何憾?呜呼!叔英之所以传孝子、慈弟、义妇,而拳拳乎大伦乃尔,其志可知。已夫法咎繇执之而已,而帝尧有三宥之典,汉唐君臣尚知此义,不如是无以尽劝天下之术也。圣祖时,法令严明,为何如彼有兄弟二人者暨圭事,圣祖欲赦焉,而持法之臣,不能将顺以成美意,宁死有余戮。济后来亦不得其死,意者天道乎?

叔英,字元采,黄岩人,革除年为翰林修撰。靖难师起,叔英奉命募兵广德,知事不可为,乃沐浴,具衣冠,书绝命辞毕,自经而死。其为忠臣,与所传孝子、慈弟、义妇事相类,是于大伦,死于憾矣。世有知其详者,安得不感涕而录之。呜呼,哀哉!

译杜德称,洪武六年,经省臣推荐被召任太子正字,与秦俯、纪善林温一同入侍大本堂。皇帝曾从容询问人的品德高下、对待有过错的人应当怎样,以及仁德之人是否也有好恶。杜德称全都引用经传中的重要话语回答。皇帝问到三教时,他回答说:‘治理天下应当以孔子的道理为准则。’洪武八年,授任晋王府右傅,入殿辞别时,皇帝说:‘江南的大儒,只有你一人。’杜德称回答:‘臣不敢当,宋濂、刘基才是大儒。’皇帝说:‘宋濂只是文人罢了,刘基性情严峻偏狭,不值得取法。’这时刘伯温已经归去,景濂正受到亲近,而皇帝对杜德称却如此优厚褒奖;他本来不必等到日后再召杜德称回来,便进呈十二件事情,题名为《万世太平治安策》,可见他已经了解杜德称这个人。叶宗茂是新安的名士,元至正末年,与汪某一同起兵抵御寇贼。明朝初年,他被授任婺源知州,升任饶州知府,因事获罪而罢官,迁居濡须。过了很久,他被提取赴京,负责城墙修筑所征派的赋役。不久,所征数额增加到原来的十倍,他的家产也无力承担。其子叶仁仿效缇萦上书,才得以免除。没过多久,叶宗茂病死在金陵的寓所。见闻此事的人哀叹他生不逢时,便为此赋诗。乡人朱允升学士又为他作序。当时是洪武十年。序文中没有写明叶宗茂的生年和卒年,也没有注明年号,只评论说:“杨子云说:‘世道混乱时,圣贤奔走忙碌还嫌不够;世道太平时,庸夫也能高枕无忧而自以为有余。乱世百姓困于供给输送,做官的人则困于承担责任。不能办成事情的,会获罪而灾祸很快降临;事情办成了,事务反而会更多地归到他身上。军队、武器、钱财、粮食,以及安抚、缓解、应对等事务,哪里是一人之身所能全部承担的?只要有一件事做得不好,最终就不能免罪。’假使宗茂经历世事时,能遇上三四十年没有战乱的时期,完成他的经学事业,施展他的政务才干,再加上寿命长些,收敛浮华而充实内在,他本来应当成为贤能的公卿、乡里的先生,以善行著称。后来竟然只落到这样的结局,难道【原文“□”,缺字】只是他一身一家的气运如此吗?”宗茂在《郡志》中名为保翁,【原文“□□”,缺字】字行,著有《茂齐集》。叶仁,《郡志》作叶贞寿,字大年;他上书时,【原文“□”,缺字】年十九岁。春天读到王原采修撰所作的《二孝子传》。其中一人是朱煦,台州人。他的父亲朱季用因被举荐而任福州府知府。洪武十八年,皇帝下诏,天下凡是今年以前各有司中多年积弊、成为百姓祸害的官吏,一律革职为民。朱季用任职才五个月,便按条例被征召入京,论罪后服城役,处罚严厉、赔偿繁重,每天要缴纳几十【原文“纟昏”,字形疑误】。朱季用患痢疾,又遭受杖刑和索取财物,身体实在承受不了,早晚都请求一死。朱煦害怕,不敢离开父亲身边,又告诫两个弟弟一同守护,几乎没有片刻睡眠。朱季用因此得以不死。当时告发冤枉之事的处罚非常重,法令也更加严厉。被告发而谪戍远方,以及遭受极刑的,共有数人。朱煦便向父亲过去的同僚和一同服役的人谋划,说:“我没有办法使父亲脱罪,无论上诉还是不上诉,都是死路一条。万一我父亲因上诉而获得免罪,即使我被杀死,也绝无遗憾。”于是,他陈述了申辩文辞。主管官署把这件事上报,皇帝赦免朱季用,恢复他的官职。同时因这件事获免罪并恢复官职的,共有十四人。不久,朱煦因感受疾病而死;朱季用因悲伤朱煦之死,病情更加严重,也死了。那十四个人都为他们痛哭。唉!当时像宗茂、季用这类人的遭遇,如果不是有孝子感动皇帝的听闻,不知有多少骨肉亲人会成为城墙下的尘土。两人都有儿子使他们获免,却最终客死在服役之地,这大概是命吧。而且还有著名的文章把他们的事情流传下来,直到今天仍使人感到无尽的慨叹。唉!这两个人,也不能说是不幸了。王叔英的《二孝子传》说:“我过去听闻孝子、慈弟、义妇的事迹,常为之感动流泪,想把它们记录下来以劝勉世人,却遗憾不能知道详情。洪武某年间,有兄弟两人,他们的大哥因犯法应当处死,兄弟二人把自己捆起来到午门前,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哥哥去死。皇帝问他们原因,二人说:‘臣年幼时没有父亲,如果不是哥哥,就没有今天,所以愿意用我们两人的性命赎回哥哥的性命。’皇帝怀疑他们不是出于真心,答应让他们代死,却暗中告诫行刑的人,试探他们;如果他们面有难色,就把他们杀掉。二人高兴地伸长脖子等待刀刃,最终并没有被杀。皇帝惊叹而感到奇异,赦免了他们的哥哥。御史大夫陈宁坚持认为不可赦,他们的哥哥最终还是死了。”叔英认为,这两个人真是慈爱兄弟。于是又谈到四件义妇的事,想分别为她们作传,却不知道她们的姓名和事情的详情。唉!叔英所说的遗憾就是这样,因此写成了《二孝子传》。其中一人叫陈圭,是台州黄岩人。他的父亲陈叔弘被仇人告发,按罪应当处死。陈圭上诉,主管官署说:“陈圭不能劝谏父亲,反而使父亲陷于不义,陈圭本人也应当处死。幸好可以宽赦陈圭的父亲,使他自行改过。”事情上报后,皇帝称赞陈圭是孝子,赦免陈叔弘的罪,等天下朝觐的官员到来时,便把此事公布出去,以劝勉天下。后来,刑部尚书开济上奏说:“罪行有固定的刑罚,不应屈法而开启侥幸之路。”于是皇帝听从了让陈圭代父而死的意见,把陈叔弘谪戍云南。听闻此事的人都赞叹陈圭的孝行,却惋惜他的死亡。叔英认为,陈圭如果死去,正是孝子的志愿,陈圭还有什么遗憾呢?唉!叔英之所以传述孝子、慈弟、义妇,而且对维护大伦如此恳切,他的志向也就可以知道了。过去皋陶掌握法律,只是执法而已;但帝尧却有三次宽宥的典制。汉、唐的君臣尚且知道这个道理,如果不是这样,就没有办法充分运用劝勉天下的办法。太祖圣祖在位时,法令严明,为什么像那两兄弟以及陈圭的事情,圣祖想要赦免他们,而执掌法律的大臣却不能顺承皇帝的意旨来成全美意,反而宁愿让他们死后还蒙受更多的谴责?开济后来也不得善终,难道是天道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人〕 叔英字元采,黄岩人,革除年间任翰林修撰。靖难之师兴起后,叔英奉命到广德募兵,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于是沐浴,穿戴整齐,写完绝命辞,自缢而死。他作为忠臣,与他所传述的孝子、慈弟、义妇的事迹相类似;在大伦方面,他是死于遗憾之中了。世上如果有人知道这些事情的详情,怎么能不感动流泪而把它记录下来呢?唉,悲哀啊!

天台方克勤,洪武四年知济南府事。时始有诏,民垦废田者,阅三载乃税。吏徼近功,不俟期敛之,复以田定其科繇,民益惰,田不增辟。克勤与民约定,为简书,列其丁产,为上、中、下三等,复析为三,每有征发,恒视书为则,吏不敢夤缘为奸。宋景濂撰克勤墓志载此事。春按,此今日三等九则之法也。有事均繇者,徒论田粮,而不酌之丁产,繇其得均乎:《宋史》叶衡知临安府于潜县,户版积弊,富民多隐漏,贫弱困于陪输。衡定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藉,而均其额于上之四等,贫者顿苏。民户等则之法,盖见于此。克勤,忠臣孝孺之父,为政务以德胜威,性不喜近名。尝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致害人,吾不忍为也。

南京太平门外、钟山西,有内官享堂一区,我太祖高皇帝所赐,今加赠司礼监太监云公奇葬地也。按旧碑,公南粤人。洪武间,内使守西华门。时丞相谋逆者,居第距门甚迩,公剌知其事,曾因隙以发。未几,彼逆诳言,所居井涌醴泉,邀上往赏。銮舆当西出,公虑必与<呙无>会,走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不能达意。上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公垂弊,右臂将折,犹奋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乃悟,登城ぽ顾,则见彼第内,壮士裹甲伏屏帷间数匝。亟返A30殿,罪人一一就缚。召公,息断矣。上追悼公死非罪,忠弗白,宜申恤典,遂赠某监左少监,赐葬兹地,命有司春秋致祭,仍给六人供岁时洒扫役。於戏!此我高皇帝所以为天下臣民主,而当祚及万世者也。公受累朝祠祀若干年。嘉靖乙酉,守备南京太监高公、王公等,感公忠义,复请于朝,加今赠,致谕祭焉。公获报身后,久而益彰如是哉!公所遭谋逆者旧事状,为胡、蓝二党。夫胡惟庸之不轨在洪武十三年,蓝玉在二十六年。胡被诛后,诏不设丞相,至蓝十四年矣。春敢定以胡为是,以补旧裨之缺,以决旧事状之疑,以备他日史家之考证云。

洪武二十六年,凉国公蓝玉之狱,上集群臣廷讯,有所攀引,始多未服。吏部尚书詹徽叱令具实,玉因奏徽即其党也,遂同伏诛。按解大绅在河州时,寄贝川书,自叙草谏书,言韩国公事,有为詹徽所嫉,欲中以危法,语徽者真倾险之徒与▯。韩国之狱,当亦有力,其及重祸固宜。韩国,太师善长也。事在二十三年。解大绅代虞部郎中王国用,论其冤状,程篁墩尝载之《皇明文衡》。此朝廷大事,解当时乃不自谏,而代人具草,不知何为?状末云:“臣至疏贱,言出而祸必随,然耻立于大圣明之朝,而无谏诤之士”云云,似非代笔者所自安。虽然,解与王之贤于此可并知矣。

国初,蜀保宁城中,有韩氏女,年十七。遭胡氏兵乱,虑为所掠,乃伪为男子服,混处民间。既而,果被虏,居兵伍中七年,莫知其为女子也。后从玉珍兵掠云南还,邂逅其叔父,赎之归成都,以适尹氏。同时从军者,皆警异。成都人称为韩贞女,此可配古之木兰矣。

国初,铁冠道人精数学,今人类称之,而少知其姓名者。春观唐文凤作《鲍尚纟▯行状》云:“上登钟再,词臣扈从,于拥翠亭给笔▯,即景赋诗。鲍与翰林朱升、张以宁、秦伯裕,起居单友中、李某,铁冠道人,俱应制。”亦但言其号耳。后见《宋景濂集》有《张中传》者云:“中字景华,抚之临川人,举进士不中,遇异人授以太极数学,谈祸福多验。为人狷介,寡与人言。尝戴铁冠,人因号曰‘铁冠子’”。乃知今人有秘录其言者,盖此人也。

洪武中,福建按察使陶▯仲,清介自律,在任治赃吏数十人,宿弊尽革。时布政使薛大方贪暴甚,▯仲劾奏之。大方词连▯仲至京,事既白,大方得罪,▯仲还官,闽人迎拜,为之语曰:“陶使再来,天有眼;薛公不去,地无皮。”▯仲宁波人。春闻近岁黄州知府卢▯,守己爱民,而得罪上司,应朝去职。曹濂继之,恃其所亲,贪暴自恣,两经考察,皆得完璧。有为封揭于途者,云:“卢▯不来,天没眼;曹濂重到,地无皮。”公道为之叹焉。比始闻▯仲事,天眼、地皮之对,盖有由来矣。

译天台人方克勤,洪武四年任济南府知府。当时刚有诏令规定,百姓开垦荒废田地的,过三年才征税。官吏贪图眼前的功劳,不等期限到来就征敛赋税,又按照田地确定科繇,百姓更加懒于开垦,田地也没有增加。方克勤与百姓约定,制定简明的文书,列出各户的丁口和财产,分为上、中、下三等,又把每等再分为三等;每逢征发,总是以文书为准,官吏不敢借机作弊。宋景濂撰写的方克勤墓志记载了这件事。春按:这就是今天所谓三等九则的办法。有事务需要均摊科繇时,如果只按田粮而不斟酌丁口和财产,怎么能做到公平呢?《宋史》记载,叶衡任临安府于潜县知县时,户籍账册积弊严重,富民多有隐漏,贫弱者则困于替人补缴。叶衡定为九等,把第五等以下的户籍税籍免除,再把应征数额均摊到上面四等,贫民顿时得到缓解。按民户等级确定赋役的办法,大概就是从这里可以看到的。方克勤是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治理政务注重以德胜过以威,性情不喜欢追求名声。他曾说:‘追求名声,必然要树立威势;树立威势,必然会造成伤害他人,我不忍心这样做。’ 南京太平门外、钟山以西,有一处内官享堂,是我太祖高皇帝赐给加赠司礼监太监云公奇的葬地。考察旧碑可知,云公是南粤人。洪武年间,他任内使,守卫西华门。当时谋反的丞相所居宅第距离城门很近,云公侦知了这件事,曾趁机揭发。不久,那名逆臣谎称其住宅中的井涌出醴泉,邀请皇帝前去观赏。皇帝的车驾将要从西门出发,云公担心皇帝必定会与【原文“<呙无>”,疑误】相会,便奔跑冲到御驾经过的道路上,勒住马,口衔奏状;他情绪激烈,舌头【原文“▯▯”,疑误】而不能把意思说清。皇帝因他失敬而发怒,左右的人乱棍齐下,云公奄奄一息,右臂几乎折断,但仍奋力指向逆臣的宅第,疼痛之下也不收缩手指。皇帝这才醒悟,登上城楼回头看去,只见那座宅第内部,武士们披甲埋伏在帷帐之间,层层密布。皇帝立即返回【原文“A30殿”,疑误】殿,罪人一个个被捆绑起来。皇帝召见云公时,他已经气息断绝。皇帝追悼云公不是因罪而死,忠心却未能昭白,认为应当加以抚恤,于是追赠他为某监左少监,赐葬于此地,命有关官署春秋两季致祭,并仍供给六人承担一年四时洒扫的差役。唉!这正是我高皇帝成为天下臣民之主,并使国祚延及万世的原因。云公享受历朝祭祀,经过了若干年。嘉靖乙酉年,南京守备太监高公、王公等感念云公的忠义,又向朝廷请求,加以现在的追赠,并致送谕祭文。云公死后得到报偿,时间越久,声名反而越加显著,竟然如此吗?云公所遭遇的谋逆旧事,其实是胡、蓝两党之事。胡惟庸谋逆在洪武十三年,蓝玉谋逆在洪武二十六年。胡惟庸被诛之后,诏令不再设置丞相,到蓝玉案时已经过了十四年。春谨慎地把这件事确定为胡惟庸之事,用来补充旧有记载的缺漏,解决旧事记载中的疑问,也供日后史家考证。洪武二十六年,凉国公蓝玉案件发生,皇帝召集群臣在朝廷审讯。有人被牵连指控,起初多数人都不服罪。吏部尚书詹徽斥责他们,命令他们如实交代;蓝玉于是上奏说詹徽就是他的同党,詹徽便与他一同被处死。考察解大绅在河州时寄来的贝川书信,其中自述起草谏书、谈及韩国公之事,说有人因为詹徽嫉恨解大绅,想用严厉的法律陷害他;信中称詹徽确实是个倾险之徒【原文“与▯”,疑误】。韩国公一案,詹徽大概也出了力;他因此遭受重祸,确实是应当的。韩国公就是太师李善长,事情发生在洪武二十三年。解大绅代虞部郎中王国用,论述李善长冤情,程篁墩曾把它载入《皇明文衡》。这是朝廷的大事,解大绅当时却不亲自上谏,而替别人起草奏章,不知是什么缘故?奏状末尾说:‘臣地位极低,奏言一出,灾祸必然随之而来;然而如果站立在大圣明的朝廷上,却没有敢于进谏的人,实在可耻。’如此等等,似乎不是代笔者自己能够安心说出的。即便如此,解大绅和王国用的贤能,也可以由此一并看出。明朝初年,蜀地保宁城中有一名韩姓女子,十七岁。她遭逢胡氏军队造成的战乱,担心被他们掳掠,于是假装穿男子服装,混杂在民间。后来果然被俘,处在军队中七年,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子。后来她跟随明玉珍的军队从云南掳掠归来,偶然遇到叔父,叔父把她赎回成都,安排她嫁给尹氏。同时从军的人都惊异不已。成都人称她为韩贞女,这可以与古代的木兰相媲美了。明朝初年,铁冠道人精通数学,如今人们大多称说他,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姓名。春读到唐文凤撰写的《鲍尚【原文“纟▯”,字形疑误】行状》说:“皇帝登上钟山【原文“钟再”,疑误】时,词臣随从,在拥翠亭得到笔墨纸张,便即景赋诗。鲍某与翰林朱升、张以宁、秦伯裕,起居舍人单友中、李某,以及铁冠道人,都应制作诗。”这里也只说了他的道号。后来读到《宋景濂集》中的《张中传》,其中说:“张中字景华,是抚州临川人。参加进士考试没有考中,遇到异人,传授给他太极数学;他谈论祸福,多有应验。他为人狷介,很少同人交谈。曾经戴铁冠,人们因此称他为‘铁冠子’。”这才知道,如今有人秘密记录他的言论,大概就是这个人。洪武年间,福建按察使陶【原文“▯”,字形疑误】仲清廉正直、自我约束,在任时惩治贪赃官吏数十人,把长期积弊全部革除。当时布政使薛大方贪婪暴虐得厉害,陶【原文“▯”,字形疑误】仲便弹劾上奏。薛大方在供词中牵连陶【原文“▯”,字形疑误】仲,二人到京后,事情查明,薛大方获罪,陶【原文“▯”,字形疑误】仲恢复官职。福建人迎接跪拜,并为此作谚语说:‘陶使再次来任,上天有眼;薛公不离去,大地就没有皮。’陶【原文“▯”,字形疑误】仲是宁波人。春听说近年黄州知府卢【原文“▯”,字形疑误】守己爱民,却得罪上司,按期离职。曹濂接任后,倚仗自己的亲近关系,贪婪暴虐、任意妄为,两次考察都能保全无缺。有人在道路上张贴封揭,说:‘卢【原文“▯”,字形疑误】不来,上天没有眼;曹濂再次到任,大地就没有皮。’公道因此为之叹息。等到我开始听说陶【原文“▯”,字形疑误】仲的事情,才知道“天眼、地皮”这两句对语,大概是有来由的。

胡知县寿安者,初任信阳,调获鹿。永乐中,任新繁县。性清俭,在官未尝肉食,其子自徽来省,两月烹二鸡,胡怒曰:“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吾居官二十余年,尝以奢侈为戒,犹恐弗能全始终之志,尔今好大嚼,讵不为吾累乎?”胡三宰大邑,不携妻子之任。或曰:“子之名固美矣,奈妻子何?”胡笑曰:“此庸人见也。吾岂无糟糠之义,而不念乎?尝于是思之烂熟耳。吾辈读圣贤书,论居官治民之法,孰不欲砥励名节,以操守为志。及登仕路,则以耳目、玩好、声色之物败身家者,比比焉。矧妇人、小子辈,其性犹水,有以金珠锦绣摇目之物蛊其性,彼必欺吾而取之。借使侥幸不露,吾去任后,人必詈笑曰:‘胡某外徉廉,而内实贪’以是计之,故不欲妻子之累身也。”

黄岩徐宗实,洪武中为兵部侍郎,奉使两淮,多所建明。海州有节妇侍小花,年十六,许嫁而夫亡,妇往夫家成丧,持服养姑送终,剪发自誓,守节不二。采访使上其事,所司以其年未五十不合例。宗实上言曰:“随事处中始为合义,守文执一岂曰得宜。厥妇既能哭夫于筮嫁之初,又能剪发于葬姑之后,虽剜目截耳,旁无以加,自当与立志卓异同科,岂与守节寻常比例。”朝论是其言,下郡邑旌之。

文皇渡江时,翰林诸公在京城先死节者,周是修一人而已。李文达《日录》谓:胡广、金幼孜、黄淮、胡俨、解缙、杨士奇诸公,初亦有约同死,已而俱负约。惜哉!诸公后来虽有王魏之事业,不能盖斯愧矣。春又闻长老言,靖难之师既驻金川门,是修欲速诸公同死前约。苜至某门,见某方令家人饲猪,乃亟退,自缢于应天府之尊经阁。噫!此何时而有不忘于饲猪者,又可期以舍生事耶!

国初,文臣无赐谥者。谥自永乐间太子少师姚广孝、大学士胡广二人始。广乃建文朝状元传胪,更名靖。建文之意,谓胡广同汉臣名,且北虏为胡,不可令广,故更。文皇御极后,复旧名。

解缙绅侍太宗,论及群臣,御书蹇义等十人名,命各疏于下。既奏上,以授仁宗,曰:“李至刚,朕洞烛之矣,余徐验之。后十余年,仁宗出其所奏十人者,示杨士奇曰:“人率谓缙狂士,缙非狂士,向所论皆定见也。”此事杨公既著于《圣谕录》,于《解墓碣》内载之。墓碣又载,解初被汉庶人谮,出为广西参议,以李至刚言其怨望,又改交趾。后入奏事,庶人复有言,遂征下狱,后三年病死狱中。按《李至刚墓表》亦杨所作,载李言解事,诏下解狱,而并下李。今莫知其悉。李之言解,其因解有诞而附势,虽才不端之奏,而怨之故欤。上之并下李也,所谓“洞烛”之者有在矣。噫!小人之怨君子事,每如此,小人终亦何利。解死狱中,而李不死此,则命也。仁宗临御,既明解冤,又官其从子为中书。李虽缘旧宫臣故,为通政,寻出知远郡,贤否在圣衷,其彰彰矣乎。

仁皇嗣位初,一切政议,预者三四人,而蹇,夏二公宠眷最盛。杨文贞公撰《蹇忠定公墓志》载,当时所赐师傅之臣银章各一,曰“绳愆纠缪”,蹇首被赐。上谓之曰:“朕有过举,卿但具疏,用此封识进来。”于《夏忠靖公墓志》亦言之。《杨文敏公墓志》云:“上命范银为方寸印四枚,以赐师傅。公与金公同受其一,其文云云。”是知蹇、夏、杨、金四人而已。然《金文靖公墓志》又云:“赐大臣五人银图,书文并同。”前按杨文定公于《文贞神道碑》载,公当时被赐银章一,其文同前。然则赐五人为是。《蹇志》洪熙初赐诰,蹇公等诰词,上特增二句:“勿谓崇高而难入,勿谓有所从违而或怠。”《夏志》不书。今《忠靖遗事》载此诰词,且记上谕曰:“此朕实心,盖望公等匡辅之功也。”按陈祭酒所撰《黄文简公墓志》,此诰词盖亦同被赐者,而绳愆纠缪之章弗及焉。一时特恩固各有所在耶。我祖宗之所以望大臣者如此,宜诸公之各得尽其才也。

宣德六年,夏忠靖公卒。朝议欲赠以伯,言者以无例而止。盖为国初,文臣无赠爵者也。洪武间,刘公基封诚意伯。永乐间,茹公▯常封忠诚伯。生可受封,死何妨赠?言者未考尔。后癸丑岁,太子太师户部尚书郭公资卒,遂赠汤阴伯。

王忠肃公翱为佥都御史,在辽东时,治诉讼专行赎罪法,虽人命亦然。曰:“偿命无益死者之家,而财或足以济其用。”故行之不疑。虽然,彼有财者,亦必轻犯法矣。指挥孙▯,以公事鞭戍卒至死,其妻女哭之相继死。或诉▯杀一家三人。公曰:“卒死以罪,妻女死于夫,非杀也。”令▯偿葬埋费,罢之。▯后为将有名,非公优容不及此。戍卒妻女,法应旌,惜公未有以处此也。

译胡知县名寿安,最初任职于信阳,后调任获鹿。永乐年间,任新繁县知县。他性情清廉俭朴,在任时从来不吃肉。他的儿子从徽州来探望,两个​​月里煮了两只鸡,胡寿安愤怒地说:“贪图饮食的人,人们就会轻视他。我做官二十多年,常常把奢侈作为戒条,还担心不能始终如一地保持志向;你如今喜欢大口吃肉,难道不会成为我的拖累吗?”胡寿安三次任大县长官,都不带妻子儿女赴任。有人说:“您的名声固然美好,但妻子儿女怎么办呢?”胡寿安笑着说:“这是庸人的见识。我难道没有对糟糠之妻的情义,不挂念她吗?我曾经对此反复考虑,已经想得非常透彻了。我们这些人读圣贤书,谈论做官治理百姓的办法,谁不想磨炼名节,把操守作为志向?等到走上仕途,却因声色、玩好等耳目所爱的东西败坏自身和家业,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何况妇人和孩子,他们的性情更像水一样容易改变;一旦有金珠锦绣之类能动摇眼目的东西诱惑他们,他们必然会欺瞒我而把东西取来。即使侥幸没有暴露,等我离任以后,人们也一定会讥骂说:‘胡某表面上装作廉洁,实际上内心贪婪。’这样盘算下来,所以我不愿让妻子儿女成为拖累自身的因素。” 黄岩人徐宗实,洪武年间任兵部侍郎,奉命出使两淮,提出了许多建议。海州有一名节妇侍小花,十六岁时已经许嫁,但丈夫去世;她到夫家办理丧事,服丧并赡养婆母直到去世,剪发发誓守节,始终不改。采访使上报了她的事迹,主管官署认为她年龄未满五十,不符合条例。徐宗实上奏说:“根据事情实际斟酌处理,才算符合义理;拘守条文、执着一端,怎么能说是恰当?这个妇人既能在订婚之初为丈夫哭泣,又能在安葬婆母之后剪发守志,即使挖去眼睛、割掉耳朵,也没有什么可以超过她的;自然应当与志向卓异者列入同一等级,怎么能和普通守节者相提并论?”朝廷舆论认为他说得对,下令郡县表彰她。文皇渡江时,翰林诸公中在京城先死节的,只有周是修一人。李文达《日录》说:胡广、金幼孜、黄淮、胡俨、解缙、杨士奇诸公,起初也曾约定一同死节,后来却都背弃了约定。可惜啊!诸公后来虽然有像王、魏那样的事业,也不能遮盖这种惭愧。春又听老人说,靖难之师已经驻扎在金川门时,周是修想催促诸公履行先前一同死节的约定。他走到某门,看到某人正在命家人喂猪,便立即退去,在应天府的尊经阁自缢。唉!在这样的时刻,竟然还有忘不了喂猪的人,又怎能指望他舍生办事呢?明朝初年,文臣没有获赐谥号的。赐谥从永乐年间太子少师姚广孝、大学士胡广二人开始。胡广本是建文朝的状元、传胪,后来改名为“靖”。建文帝认为胡广与汉代臣子的名字相同,而且北方胡虏称为胡,不可以再叫“广”,所以给他改名。文皇帝即位以后,又恢复了他原来的名字。解缙在太宗身边侍奉,谈论到群臣时,皇帝亲笔写下蹇义等十人的姓名,命解缙分别在姓名下面写出评语。解缙奏上后,太宗把它交给仁宗,说:“李至刚,朕已经彻底看清他了,其余的人我慢慢验证。”十多年后,仁宗拿出解缙所评的十人名单给杨士奇看,说:“人们往往说解缙是狂士,解缙并不是狂士,他当时所评论的都是确定的见解。”这件事杨公已经记载在《圣谕录》中,又记载在《解墓碣》里。墓碣还记载,解缙最初被汉王朱高煦诬陷,出任广西参议;因为李至刚说他有怨望,又改任交趾。后来他入朝奏事,朱高煦又进言,于是被征召下狱,三年后病死狱中。考察《李至刚墓表》,也是杨士奇所作,其中记载李至刚谈论解缙的事情,皇帝下诏将解缙下狱,同时也把李至刚下狱。如今不知道事情的全部真相。李至刚进言诋毁解缙,也许是因为解缙曾经有浮夸之处,又依附权势;李至刚虽然上奏说他才华不端,实际或许是因为怨恨他。皇帝把李至刚一并下狱,所谓“已经彻底看清”他,正应验在这里。唉!小人怨恨君子的事情,往往都是这样;但小人最终又得到什么好处呢?解缙死在狱中,而李至刚没有在此时死去,这就是命吧。仁宗即位后,已经查明解缙的冤情,又任命他的侄子为中书官。李至刚虽然因旧日宫臣的缘故被任为通政,没多久便出任远郡知府;贤与不肖全在圣心裁断,其区别难道还不明显吗?仁宗刚继承帝位时,一切政务议论,参与的人只有三四个,而蹇义、夏原吉两位公卿最受宠信。杨文贞公撰写的《蹇忠定公墓志》记载,当时皇帝赐给师傅之臣银章各一枚,章文是“绳愆纠缪”,蹇义首先获得赐予。皇帝对他说:“朕如果有错误的举措,你只管写成奏疏,用这个银章封好送进来。”《夏忠靖公墓志》中也有此说。《杨文敏公墓志》说:“皇帝命人铸成方一寸的银印四枚,赐给师傅。杨公与金公共同接受其中一枚,印文就是上述文字。”由此可知,蹇义、夏原吉、杨士奇、金幼孜四人而已。然而《金文靖公墓志》又说:“赐给五位大臣银图章,所刻文字完全相同。”前面考察杨文定公在《文贞神道碑》中记载,杨公当时获赐银章一枚,章文与前面相同。这样看来,赐给五人这一说法才是对的。《蹇志》记载,洪熙初年赐给蹇公等人的诰词中,皇帝特意增加两句:“不要认为地位崇高就难以进谏,不要认为有顺从或违逆之处就有所懈怠。”《夏志》没有记载这件事。如今《忠靖遗事》载有这篇诰词,并记载皇帝谕示说:“这是朕的真心,是希望诸公能够发挥匡正辅弼的功劳。”考察陈祭酒撰写的《黄文简公墓志》,这篇诰词大概也是同时赐给黄文简公的,但没有提到“绳愆纠缪”的银章。当时所给予的特别恩典,难道确实各有不同吗?我们的祖宗对大臣的期望就是这样,所以诸公应当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宣德六年,夏忠靖公去世。朝廷商议想追赠他为伯爵,进言的人以没有先例为由阻止了此事。大概因为明朝初年,文臣没有死后追赠爵位的先例。洪武年间,刘基公生前被封为诚意伯;永乐年间,茹瑺公生前被封为忠诚伯。活着时可以受封,死后为什么不能追赠?进言的人只是没有考察清楚罢了。后来到了癸丑年,太子太师、户部尚书郭资公去世,于是追赠为汤阴伯。王忠肃公翱任佥都御史时,在辽东处理诉讼,专门实行赎罪法,即使涉及人命也这样做。他说:“偿命对死者的家属没有什么好处,而钱财有时足以救济他们的生活。”因此实行起来毫不犹豫。不过,这样一来,有钱的人也一定会轻视犯法。指挥孙▯因公事把戍卒鞭打至死,戍卒的妻子和女儿接连哭死。有人控告孙▯杀了一家三口。王公说:“戍卒是因获罪而死,他的妻女是因丈夫之死而死,并不是孙▯杀的。”于是命令孙▯赔偿安葬费用,便将此事了结。孙▯后来成为有名的将领,如果不是王公宽容,他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按法律,戍卒的妻女应当受到旌表,只可惜王公没有办法处理这件事。〔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人〕

叶文庄公巡抚宣府时,修复官牛、官田之法。垦地日广,积粮益多,以其余,岁易战马千八百余匹。其屯堡废缺者,力修筑之,不数月完七百余所。今边军受役权门,终岁勤苦,曾不得占寸地以自衣食。军储一切仰给内帑,战马之费于太仆者,无有纪极,屯堡尚谁修筑,悠悠岁月,致今日之失事。今巡抚者,若不再加整饬,复完前迹,将来夷虏之祸,殆难支也。

权衡之地,铢两可移,势之所使,不言而喻。唐人记时宰擅君宠者,有故人来谒,宰度其材不任,赠河北一书。故人不得已持去。既至幽州,拆视无一词,惟署名而已,因大悔欲回。试谒院吏,书入,馆之上舍,奉绢千疋,向见江西人云。杨文贞阁下,时其婿来京师,久之当归,念无装资。会有知府某犯赃千万,夤缘是婿,赂至数千,为其求救。时某知府已入都察院狱,杨不得已,于该道当问理日,遣一吏持盒食至院,云“杨宅与某知府送饭”。该道某官,遂亲下释某知府刑具,候其饭毕,凡事一切听令分雪,遂得还职。我朝不立宰相,然内阁之权已如此。世不避权势者几人?小人居之,岂不坏事。

宣德间,诏京官各举其乡之才而未达者。庐陵戴某有诗称,萧光宇、胡起先交表之。徵至内阁,试《春日诗》。戴得题如痴,竟日无一字。及罢就邸,奇思杰句冲口溢发,追恨无已。戴既放还,萧、胡亦坐荐举非人被谴。人之穷达,有莫之为而为者如此。天顺二年,临川吴征士与弼,入京择日而后廷见。英宗退御文华殿,召问大略,与弼噤无以对,左右怪之。趣使言,始曰:“容臣上疏而已。”先时与弼宿草备顾问,竟不如志。驾起因惨然,出至左顺门,脱帽视两蝎存焉,顶<宁页>螫已肿,人始知其不能承旨,以忍痛故。噫!此何莫非数也哉。

英宗幽南城时,有御史某奏景皇帝,南城多树,事叵测,遂伐之尽。时盛夏,英宗尝依树凉以息,及树伐,得其故,惧甚。复辟后,下御史诏狱,杖杀之。御史滑人,言其父之恶,有非人所为者,县中横被其害。御史显于朝,人谓天道报施无所归,既御史坐罪诛,其父已死,怨家得掘墓而磔尸焉。呜呼!自后观前,天道果瞢瞢耶。

刘东山公晚年肃州之谪,虽事出逆瑾,其实公同年焦阁老芳者为之。公与焦素无他,焦特忌公名尔。岑猛赂既行,集大臣议,欲▯公重辟,诸大臣喘喘不敢吐一语,独都御史屠公氵庸曰:“刘大夏此何罪,必欲文致之,当其不应?”瑾勃怒,骂屠恶语:“汝党刘邪?”明日,大臣以屠议奏,瑾谋于焦及吏部尚书刘宇。宇又素嫉公者,乃署刘某轻议夷人迁徙与潘尚书蕃,俱发远戍。瑾初拟广西边卫,焦曰是送三人归也,乃定肃州。公《西行稿》,载公赴肃州时,故旧皆避不来会,独乡人严仲宏赠诗和答之。公《过六盘山寄西涯阁老诗》末句云:“寄语同年老知己,天涯孤客几时还。”后《归自六盘和前韵》末句云:“凭谁寄语中州子,前度刘郎今已还。”其事盖如此。公之谪,春当家难,不在京,今始得见其族子所刻《西行稿》者,因以所闻为识其事。“中州子”之云,公岂亦未之能忘情邪?天下代公之愤,而高公之为人,今日已有定论,公死可无憾也已。

译叶文庄公任宣府巡抚时,修复了官牛、官田的制度。开垦的土地日益扩大,积存的粮食越来越多,便用余粮每年换取战马一千八百多匹。对于屯堡中废弃残缺的地方,他尽力修缮,不到几个月就完成了七百多处。如今边军受权贵役使,终年劳苦,竟不能占有一寸土地来养活自己。军队储备的一切都依靠内帑供给,太仆寺所负担的战马费用没有止境,屯堡还有谁来修筑?这样悠悠拖延岁月,才造成今天的失误。如今担任巡抚的人,如果不再加以整顿,恢复并完成从前的成效,将来夷虏造成的祸患,恐怕很难支撑应付。在权势所及之处,即使只有铢两这样的微小差别也可以移动;形势所驱使的结果,不必说明也明白。唐人记载,某位当权宰相专门依仗君主宠信。有一位故人来拜访,宰相估量他的才干不足以任用,便送给他一封写往河北的信。故人不得已拿着信离去。到了幽州,拆开一看,里面一个字也没有,只有署名而已,于是十分后悔,想要返回。他试着拜见馆驿官吏,信一送入,便被安排住进上等馆舍,还奉送绢一千匹,原来那官吏还对他说:“刚才有江西人来过。”杨文贞阁下当时有个女婿来到京师,过了一段时间将要回去,想到没有旅费。恰好有一位知府因贪赃千万而获罪,便托关系找到这个女婿,送来数千的贿赂,请他设法营救。当时这位知府已经关进都察院的监狱,杨文贞不得已,在主管官道审问定罪的那天,派一名差役提着饭盒送到都察院,说:“杨宅给某知府送饭。”主管该道的某官员于是亲自下来解开某知府的刑具,等他吃完饭,所有事情都听任他自行辩解,最终使他得以恢复原职。我朝不设置宰相,但内阁的权力已经达到这种地步。世上不避忌权势的人能有几个?小人掌握这种权力,难道不会坏事吗?宣德年间,皇帝下诏让京官各自举荐本乡有才而尚未显达的人。庐陵戴某以诗闻名,萧光宇、胡起先联名上表推荐他。戴某被征召到内阁,参加《春日诗》试题。戴某拿到题目后像痴了一样,整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等到考试结束回到馆舍,奇妙的构思和杰出的诗句却不断脱口而出,追悔不已。戴某被放回去后,萧光宇、胡起先也因举荐不当而获罪受谴。人的困厄和显达,有时就是这样,没有人刻意安排却自然如此。天顺二年,临川征士吴与弼进京,选定日期后才入宫朝见。英宗退到文华殿召见并询问大略,吴与弼默不作声,无法回答,左右侍从都觉得奇怪。催促他开口,他才说:“请容许臣上疏回答。”此前吴与弼曾长期准备担任顾问,最终却没有实现愿望。皇帝起身后,他因此神情惨然,走到左顺门,脱下帽子一看,原来有两只蝎子还在头上,头顶已经被螫肿了,人们这才知道他不能承受皇帝的询问,是因为一直在忍痛。唉!这难道不也是命数吗?英宗被幽禁在南城时,有一名御史上奏景皇帝,说南城树木很多,事情难以预料,于是树木全被砍光。当时正值盛夏,英宗曾经靠着树乘凉休息;树被砍后,他得知原委,十分恐惧。英宗复辟后,将这名御史交付诏狱,杖打而死。御史滑人,曾揭露他父亲的罪恶,说他父亲有些行为不是人所能做的,县中百姓横遭其害。御史在朝廷显贵时,人们都说天道报应无所归处;等到御史获罪被诛,而他的父亲也已经死去,仇家便挖开坟墓,将尸体肢解示众。唉!从后来回看以前,天道果真昏昧不明吗?刘东山公晚年被贬到肃州,虽然事情表面上是逆瑾刘瑾所为,实际上是他的同年焦阁老芳造成的。刘公和焦芳一向没有别的嫌隙,焦芳只是特别忌恨刘公的名望。岑猛的贿赂已经送到后,刘瑾召集大臣商议,想要把刘公置于重罪,众大臣都战战兢兢,不敢说一句话,只有都御史屠公氵庸说:“刘大夏究竟犯了什么罪?为什么一定要罗织罪名陷害他,难道这样做合适吗?”刘瑾勃然大怒,用恶毒的话骂屠公:“你是刘大夏的同党吗?”第二天,大臣把屠公的意见上奏,刘瑾便和焦芳以及吏部尚书刘宇商议。刘宇一向也嫉恨刘公,于是以刘某轻率议论夷人迁徙为由,将他和潘尚书蕃一起发配到远方戍守。刘瑾起初拟定发往广西边卫,焦芳说那等于送三个人回乡,于是改定为肃州。刘公的《西行稿》记载,他赴肃州时,故旧都躲避不来相送,只有同乡严仲宏赠诗并作诗唱和。刘公《过六盘山寄西涯阁老诗》的末句说:“寄语同年老知己,天涯孤客几时还。”后来《归自六盘和前韵》的末句说:“凭谁寄语中州子,前度刘郎今已还。”事情大概就是这样。刘公被贬时,春正遭逢家难,不在京城,如今才看到他族子刻印的《西行稿》,所以把所听闻的情况记下来,以说明这件事。诗中所说的“中州子”,刘公难道也还不能忘情吗?天下人替刘公发泄愤懑,并推重刘公的为人,如今已经有了定论,刘公死也可以没有遗憾了。

正德十年,湖广道州致仕右都御史熊公卒于家。时春为太仆少卿,在京上疏《为表清节以励庶寮事》:“切见绣存日,事母能孝,事兄能友,居贵能贫,居常能俭。▯攵历中外四十余年,守法奉公,推贤疾恶,不要时誉,不急近功,言无爽于属垣,行弗亏于顾影。田庐一守先业,未尝少有所贻;奉禄颁及同宗,未尝私其所入。其在官也,恒蔬食以自励,故巡抚之日,虽廪米有羡,亦斥还官。其在家也,惟山居以自适,凡馈遗之物,虽亲戚至厚,不容浼已。乡人尝评其人,可谓白首持清节,终身无过疵之士矣。或曰‘士知礼法,孰不愿清?’而熊绣之清,实过于清者也。‘人非尧舜,孰能无过?’而熊绣之过,乃清而过者也。奈何悠悠苍天,竟乏子嗣。兄子过继,复先夭死;遗孤藐然,未底成立。今绣云亡,远迩闻知,咸相悼惜。巡抚都御史秦金,因采舆论,为具奏讨葬祭,兼请赠荫,该部覆奏,已荷恩允,彼地下幽魂,岂任感激。臣生舆熊绣邻州,旧尝为其官属,于其人品见知颇详。绣今事定盖棺,法应得谥,九重日月,实与照临,顾所司无由当建白耳。臣近闻熊绣州人,今见任吏部主事周卿、听选大理寺评事许恺,皆云绣过继子所遗之孤幼弱,未知人事,向后所就,知复若何。臣窃恐彼死者,声名无人表章,日就淹没。臣往年见都御史戴珊、张敷华之卒,其门生属吏、其子孙俱曾请谥。主事张凤翔、孔奇之卒,其乡人尝请恤其家。俱蒙诏旨许焉。绣之贤无愧张、戴,彼二主事安能比拟。臣用是冒昧上言,重为乞请,伏望询诸在廷,如果臣言不诬,断自宸衷,嘉赐谥号,仍敕该部查照张凤翔等事例,月给食米,恤其孤孙,其孙日后若堪补荫读书,就行住给。使天下之人知皇上仁德,足以补天道之所未及。为善获报,理无或遗。表清节以励庶寮,揆之治体,不为无补。臣言虽近党义,匪从私事。”下户部,奏与其过继孙熊瑞月米壹石,至补荫日住给。礼部请内阁谥庄简云。

幼闻客谓,先君刑部公,言其乡有富民张老者,妻生一女,无子,赘某申于家,久之妾生子,名一飞。甫四岁而张老卒。张妻性极妒,张病时,谓申曰:“妾子不足任吾财,吾当全畀尔夫妇,尔但养彼母子不死沟壑,即尔荫德矣。”于是,出券书云:“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申乃据有张业不疑。张妻卒,后妾子壮,告官求分。申以券呈官,因见“与吾婿”语,遂置不问。他日,奉使者至,妾子复诉,而申仍前赴证。奉使谕曰:“尔妇翁明谓‘吾婿外人’,尚敢有其业耶?诡书‘飞’若‘非”者,虑彼幼,为尔害耳。”于是断给妾子,人称快焉。张老亦可谓有智矣。《谈苑》载,宋张公咏守杭日,有富民病将死,子方三岁,乃命其婿主其赀。而与婿遗书曰:“他日欲分财,即以十之三与子,七与婿。”子时长立,果以财为讼。婿持其书诣府,请如元约。咏阅之,以酒酹地曰:“汝之妇翁,智人也。以子幼,故以此属汝,不然子死汝手矣。”乃命以其财三与婿,而子与七,皆泣谢而去。奉使事实类此,惜不得其名也。

成化间,一御史建言顺适物情云:“近京地方,行使车辆,骡驴相杂。骡性快,力强;驴性缓,力小。今并一处驱驰,物情不便,乞要分别改正,各自行使。”弘治初,一给事中建言处置军国事一条。云:“京城士人,多好着马尾衬裙,营操官马,因此被人偷拔鬃尾。马拔尾落膘,不无有误军国大计,乞要禁革。”此事,春少时,亲所闻见。二人后来亦作大官。近一员外建言崇节俭以变风俗,其疏专论各处茶食、铺店所造看卓糖饼,大小不一,大者省功而费料,小者料少而费功,乞要擘画定式,功料之间,务在减节,使风俗归厚云云。所司亦为之覆奏焉。肉食者谋国,乃有此辈,可笑可笑。鸡鹅御史,何代无之?

译正德十年,湖广道州致仕右都御史熊公在家中去世。当时春任太仆少卿,在京城上疏,题为《为表清节以励庶寮事》:“我切实看到熊绣在世时,侍奉母亲能够孝顺,侍奉兄长能够友爱,身居显贵仍能安于贫穷,平常生活能够节俭。熊绣历任内外官职四十多年,守法奉公,推举贤能,憎恶奸邪,不求当时的声誉,不急于取得眼前的功绩;言语没有违背对属官的训诫,行为也没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他的田地房屋只守护祖先留下的产业,从未稍有赠给他人;俸禄分给同宗亲属,从未把收入据为己有。他任官时常常以吃蔬食来勉励自己,所以担任巡抚时,即使俸禄米有余,也退还给官府。他在家时,只以山居生活自得;凡是别人馈赠的物品,即使是关系极亲厚的亲戚,也不肯接受。乡人曾评价他,说他可以算是到老仍守清白节操、终身没有过失的人了。有人说:‘士人懂得礼法,谁不愿意清廉?’可是熊绣的清廉,确实超过了通常所谓的清廉。‘人不是尧、舜,谁能没有过错?’可是熊绣的过错,竟然是清廉过了头。可惜苍天悠悠,最终没有给他留下子嗣。他过继的兄长之子又先夭亡,留下的孤儿年幼无知,还没有长大成人。如今熊绣去世,远近听闻的人都共同哀悼惋惜。巡抚都御史秦金因采集舆论,准备上奏请求为他办理安葬和祭祀,并请赐赠谥号、给予荫封,相关部门复奏后,已经蒙受恩准;熊公地下的幽魂,怎能不感激。我和熊绣出生在相邻的州,过去曾经做过他的属官,对他的人品了解得相当详细。如今熊绣的事情已经盖棺定论,按法理应当得到谥号;皇帝深居九重,实在能够明察一切,只是主管部门没有理由上奏罢了。我近来听说,熊绣同州的人、现任吏部主事周卿和听选大理寺评事许恺,都说熊绣过继之子留下的孤儿年幼柔弱,还不懂事,将来会成为什么样,实在无法预知。我私下担心,熊公死后如果没有人表彰他的声名,日后就会逐渐湮没。我往年见都御史戴珊、张敷华去世时,他们的门生属吏和子孙都曾请求赐谥;主事张凤翔、孔奇去世时,他们的乡人也曾请求抚恤他们的家属,这些请求都蒙诏旨准许。熊绣的贤德无愧于张珊、戴敷华,张凤翔、孔奇两位主事又怎么能与他相比?因此我冒昧上言,再次代为请求,伏望陛下询问朝廷中的大臣,如果我的话没有虚假,愿陛下亲自裁断,嘉赐谥号,并仍命有关部门按照张凤翔等人的事例,每月发给粮米,抚恤他的孤孙;将来如果他的孙子能够获得荫补或读书,就停止发给这项供给。” 这样可以使天下人知道皇上的仁德,足以补救天道尚未顾及的地方。行善得到报偿,按道理不应有所遗漏。表彰清廉节操来勉励众官,衡量治理国家的体制,也不是没有益处。臣的话虽然近于偏袒同党,却并非出于私事。”奏章交给户部后,户部奏请每月给熊绣的过继孙熊瑞粮米壹石,直到获得荫补之日为止。礼部请内阁拟定谥号为“庄简”。我小时候听客人说,先父刑部公曾讲过,他的家乡有个富民张老,妻子生了一个女儿,没有儿子,便招某申入赘家中。过了很久,妾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一飞。张一飞刚四岁,张老就去世了。张妻性情极其嫉妒,张老病重时对某申说:“妾生的儿子不足以托付我的财产,我应当把财产全部交给你们夫妇;你只要养活他母子,不让他们死在沟壑中,就算是你们承受我的恩德了。”于是拿出一张契券,上面写道:“张一非是我的儿子,家中财产全部给我的女婿,外人不得争夺。”某申于是毫不怀疑地占有了张家的产业。张妻去世后,后来妾子长大,便告到官府请求分割财产。某申把契券呈给官府,官员因看到其中“给我的女婿”这句话,便搁置不问。后来,奉使官来到,妾子再次申诉,某申仍像先前一样前来作证。奉使官训诫他说:“你的岳父明明说‘我的女婿是外人’,你还敢占有他的产业吗?他故意把‘飞’写得像‘非’,是担心他年幼,反而被你害死。”于是判决把财产分给妾子,人们都称快。张老也可以说是有智慧了。《谈苑》记载,宋代张公咏任杭州知州时,有个富民病重将死,儿子才三岁,便命女婿掌管他的财产,并给女婿留下遗书说:‘将来如果要分财产,就把十分之三给儿子,十分之七给女婿。’ 儿子长大成人后,果然因为财产争讼。女婿拿着遗书到府衙,请求按照原来的约定办理。张咏读完遗书,把酒洒在地上说:“你的岳父是个有智慧的人。因为儿子年幼,所以把这件事托付给你;不然,儿子早就死在你的手里了。”于是命令把财产的十分之三给女婿,十分之七给儿子,两人都哭着道谢离去。奉使官所处理的事实与此相似,可惜不知道他的姓名。成化年间,一名御史上书建议顺应事物的实际情况,说:“京城附近地区使用车辆,骡和驴混杂在一起。骡子性情急快,力气强;驴子性情迟缓,力气小。如今把它们放在一起驱赶行走,不合乎实际情况,请求分别改正,各自使用。”弘治初年,一名给事中上书提出一条处理军国事务的建议,说:“京城士人多喜欢穿用马尾制成的衬裙,营操官马因此被人偷拔鬃尾。马被拔掉尾毛就会掉膘,不能说不会误及军国大计,请求禁止革除这种风气。”这些事情,是春年少时亲耳听到、亲眼见到的。这两个人后来也都做了大官。近来有一名员外郎上书建议崇尚节俭、改变风俗,他的奏疏专门讨论各地茶食铺店制作的看卓糖饼大小不一:大的节省工夫却耗费材料,小的材料少却耗费工夫,请求筹划确定统一规格,务必在工夫和材料之间加以节省,使风俗归于淳厚等等。主管部门也因此替他复奏。身居高位的人谋划国家大事,竟有这样的人,真是可笑,可笑。鸡鹅之类的小事也要上奏的御史,哪个朝代没有呢?

都民养女,率货视之稍丽黠者,必装束,以待外方之求,厚取价焉。鹁鸽之讼,十常二三。仕宦家妾媵媒乎是,以不谨累者,盖往往而有也。春所闻,若近日瑞州通判姜荣妾窦氏事,岂易得哉?窦,京师崇文坊人也。正德己巳,姜自工部主事考察例,调瑞州署印。时适华林贼来攻城,姜耸促付窦印,亟出集兵捍贼,势不敌逸去。贼突入,求姜弗得,以刃伤姜妻,窦哀救而免,因执窦。窦先藏印水池中,既被缚以行,高安盛豹一父子,时亦在难,窦谓贼曰:“盛家子既在,可遣其父报令赎我。”贼如其言。窦密与盛曰:“我不死,以印未白也。今在某处,归幸言之,我死矣。”比至花坞乡,遇道旁井,绐贼以渴,就饮,遂投而死。辛未五月某日也。贼退,尸殡城南僧院。事闻,诏旌曰“贞烈”,置祠而碑表焉。春向尝为《乔侍郎妾高氏贞烈赋》,今闻窦氏事,二人者出处正同,岂易得哉?姜弃城罪重,部使悯其家难,且钦窦之死节,特为之地。又因缘功次,升同知。而性素欠检,窦死才两月,即属媒有所求。明年夺职。呜呼!人之无情,乃复有此丈夫,愧于女妇多矣。

偏桥族叔澜言二事:有胡氏子五六岁时,因升高为戏,坠地拗其项骨,稍长竞不能伸。朱守贞者,同里也。一日相见,戏挈其头有声,嘎然置地,溘然死已。朱惧潜遁,胡氏子顷许复苏,头项于是端直。归家,家人惊喜,谋寻朱,谢之。陶氏佃民,有病瘿者,尝与陶仆输谷如市。道远劳极,瘿撑其颈,气几不接。陶朴素愚,匆遽间,削竹为锐▯,刺之,瘿穿气溢,颈得完复,荷担而起,一无所若焉。天刑之在人,不偶如此。命苟不死,虽有致死之道,而不死也。岂不信哉!

●卷二外篇

叶文庄《水东日记》:正统十四年,统幕溃围,一戍卒尝语其家人曰:“乱歼丛中,吾见一神人,谓曰:‘尔非此处人,豆腐闸儿人也。’既而得脱。然莫晓所言何谓”未几,虏犯土城,官军接战。此卒阵殁于豆腐闸。按《博异志》,唐宪宗平淮西,赵昌时为吴元济裨将,与李愬战,被伤堕马死,至夜四更,忽如睡觉闻点兵声,唱唯相应,可千余人。赵专听,将谓点已,及竟不闻呼之。天明,起视左右死者,皆夜来闻呼姓名者也。战死亦有宿命故尔。《茅亭客话》:成都漆匠艾延祚,甲午岁,贼驱在郡署造器,宋兵至,仓卒上树蔽匿,见军士往来搜杀,甚惧,向晚始定。下就积尸间藏卧,中霄闻传呼,颇类将吏,有十数人按簿称点姓名,僵尸一一应之,唯不唱延祚而过,乃知被戮之人,故无误矣。

蔡氏《书传》,日月五星运,与朱子《诗传》不同,及其他注说与鄱阳邹李友所论,间亦有未安者。太祖尝召儒臣博士致仕钱宰等,谕以欲正是书之意,命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等总其事,开局翰林院,凡蔡氏《传》得者存之,失者正之。又集诸家之说,足其未备。书成赐名《书传会选》,命礼部刊行天下。然今是书,世竟鲜行。盖永乐中,翻刊《五经大全》,《书》经一依蔡《传》,士子专业,以为科举,蔡说之外,遂不复有所考故也。

元末,新安赵东山,访谒黄楚望先生于九江。楚望问年,答曰:“己未。”楚望曰:“先吾刊《六经补注》之岁也。或曰:‘书刊矣,怨无读者。’子曰:‘是读者未生耳。’岂知吾子适生是岁乎?”此扬子云著书以俟后世,复有子云之意也。前辈自信之笃,不嫌大言如此。赵方,洪武初被征修《元史》。事竣,不受官,归而卒。赵尝问黄穷经之要,黄惟告以“致思”。问“致思”之道,乃举一事为例。礼曰:“女有五不娶,其为丧父长子。”先儒以丧父无兄者当之。如使其言已然,则丧父无兄之子,何罪见绝于人如此。赵思之久,而后得曰:“此盖宋桓夫人、许穆夫人之类尔,故古注言,无所受命,犹未失也。若丧父而无兄,则期功之亲,皆得为之主矣。”黄大称善,遂授以《六经疑义》。前辈教人有法,如此。

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宋孙奕言:攻如攻人之恶之攻,已如末由也,已之已,已止也。谓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人者自止。如孟子距杨、墨,则欲杨、墨之害止。韩子辟佛、老,则欲佛、老之害止者也。我太祖皇帝有此论,舆孙暗合。

国朝《孝慈录》五服之服,皆有升降,成今制矣。

译京城百姓养女儿,大多把女儿当作货物看待;稍微长得漂亮、机灵的,必定为她装扮起来,等待外地人来求娶,索取高价。因鹁鸽而引起的诉讼,十件中常有两三件。仕宦人家的妾媵通过这种方式作媒,因为行为不谨慎而受到牵累的,往往有这样的事。春所听说的,像近来瑞州通判姜荣的妾窦氏的事情,哪里容易遇到呢?窦氏是京师崇文坊人。正德己巳年,姜荣按照工部主事考察的惯例,被调任瑞州署理印务。当时正好华林贼来攻城,姜荣仓促地把官印交给窦氏,急忙出城召集军队抵抗贼军,但形势不利,便逃走了。贼军突然攻入城中,寻找姜荣没有找到,就用刀砍伤姜荣的妻子;窦氏悲痛地前去救援,才使姜妻获免,于是被贼军捉住。窦氏先把官印藏在水池中,被捆绑押走后,高安人盛豹父子当时也身陷危难,窦氏对贼军说:“盛家的儿子既然在这里,可以派他的父亲回去,让人拿赎金来赎我。”贼军依照她的话去做。窦氏暗中对盛豹说:“我没有立刻死,是因为官印的下落还没有查清。如今官印在某处,你回去后幸好把这件事说出来,我就死而无憾了。”走到花坞乡时,遇到道路旁边的一口井,她便假称口渴,要求喝水,随后跳入井中自杀。这是辛未年五月某日的事。贼军退去后,尸体停放在城南的僧院中。事情上报后,皇帝下诏旌表她为“贞烈”,设置祠堂并立碑表彰。春以前曾为《乔侍郎妾高氏贞烈赋》一文,如今听到窦氏的事,二人的出处和操守完全相同,这哪里是容易得到的呢?姜荣弃城而逃,罪责重大;主管部门的使者怜悯他的家难,又敬重窦氏为节操而死,特意替姜荣设法开脱。后来又因功劳资历等缘故,姜荣升任同知。但他一向品行欠缺检点,窦氏死后才两个月,他就托媒人另有所求。第二年便被夺去官职。唉!人的无情,竟然还有这样的丈夫,实在比妇女还要惭愧得多。偏桥的族叔澜讲过两件事:有个胡姓孩子五六岁时,因为登高嬉戏,跌落在地,折断了颈骨,稍稍长大后,脖子始终不能伸直。同乡有个叫朱守贞的人。一天两人相见,朱守贞开玩笑似的提起他的头,听到嘎的一声,把头放下后,孩子突然死了。朱守贞害怕,偷偷逃走;胡姓孩子过了一会儿又苏醒过来,头和脖子从此端正伸直。回到家里,家人又惊又喜,便设法寻找朱守贞,向他道谢。陶氏的佃户中有一个患瘿病的人,曾经和陶氏的仆人一起运粮到集市。他们路远劳累到了极点,瘿瘤撑住脖子,气几乎接不上来。陶氏的仆人朴实愚钝,仓促之间削竹做成尖锐的▯,刺破瘿瘤,瘿瘤中的气流出,脖子恢复如常;那人挑起担子就站起来,一点事也没有。上天施加在人身上的刑罚,偶尔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只要命不该死,即使有导致死亡的办法,也不会死。这难道不可信吗?●卷二外篇 叶文庄《水东日记》记载:正统十四年,统幕被攻破,突围时有一名戍卒曾对家人说:“在乱军歼杀的人群中,我看见一个神人,对我说:‘你不是这里的人,是豆腐闸儿人。’不久以后我便得以逃脱,只是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没过多久,虏军侵犯土城,官军迎战。这名戍卒在豆腐闸战死。考察《博异志》记载:唐宪宗平定淮西时,赵昌时是吴元济的副将,与李愬交战,受伤坠马而死。到了夜里四更,忽然像睡醒一样,听见点兵的声音,士兵唱名便有人答应,大约有一千多人。赵昌时专心听着,以为已经点完,后来竟然没有再听到有人呼叫。天亮后起身察看身边死去的人,都是夜里听见被叫姓名的那些人。战死也有命中注定的缘故。《茅亭客话》记载:成都漆匠艾延祚,甲午年,贼军把他押到郡署制作器物。宋军到来时,他仓促爬上树藏匿,看见军士来回搜捕杀人,十分恐惧,直到傍晚才平静下来。他下树躲到尸体堆中躺卧,半夜听见传呼声,很像将吏点名,有十几个人按着名册呼叫姓名,僵硬的尸体一个个都答应,只有没有叫到艾延祚便过去了;他才知道,被杀的人果然没有错漏。蔡氏《书传》对日月五星运行的解释,与朱子《诗传》不同;其他注释解说与鄱阳邹李友所论,也有一些不妥之处。太祖曾召集儒臣和致仕博士钱宰等人,告诉他们想要订正这部书的意图,命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等总管其事,在翰林院设局办理。凡是蔡氏《传》中正确的就保留,错误的就订正;又汇集各家的说法,补足其中的不足。书成后赐名《书传会选》,命令礼部刊刻发行天下。然而如今这部书在世上竟很少流行。大概是因为永乐年间重刊《五经大全》,《书经》完全依照蔡氏《传》,士子专门学习它,把它作为科举依据;因此除了蔡氏的学说之外,就不再考察其他说法了。元末,新安人赵东山到九江拜访黄楚望先生。黄楚望问他的年岁,他回答说:“己未年出生。”黄楚望说:“那正是我刊刻《六经补注》的年份。有人说:‘书已经刊刻出来了,只是遗憾没有读它的人。’你说:‘是读它的人还没有出生。’哪里知道你正好出生在这一年呢?”这正是扬子云著书等待后世读者,也有扬子云那样的心意。前辈对自己的学问深信不疑,竟不嫌说出这样夸大的话。赵东山后来在洪武初年被征召修撰《元史》。事情完成后,他不接受官职,回乡后去世。赵东山曾向黄楚望询问穷究经书的要领,黄楚望只告诉他“致思”。他又问“致思”的方法,黄楚望便举一件事作为例子。《礼记》说:“女子有五种情况不能娶,其中一种是父亲去世而她是长女。”先儒把这解释为父亲去世且没有兄长的女子。如果这句话说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实,那么父亲去世、没有兄长的女子,究竟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这样被人拒绝婚配?赵东山思考了很久,才回答说:“这大概是宋桓夫人、许穆夫人一类的情况,所以古注说,她们没有得到父命,却还没有失去婚嫁的资格。若是父亲去世而没有兄长,那么期服、功服的亲属都可以为她作主。”黄楚望大为称善,于是把《六经疑义》传授给他。前辈教人的方法,就是这样有法度。“攻击异端学说,这就已经造成祸害了。”宋代孙奕说:“‘攻’是攻击别人的过恶之‘攻’;‘已’是‘末由也已’中的‘已’,意思是停止。也就是说,攻击异端,使我们的道理彰明,那么异端危害人的作用自然就会停止。正如孟子排斥杨朱、墨翟,是希望杨、墨学说的危害停止;韩愈排斥佛教、老子之学,也是希望佛、老学说的危害停止。我朝太祖皇帝也有这样的论述,与孙奕的说法暗中相合。” 本朝《孝慈录》规定的五服制度,服制都有升降变化,已经形成今天的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