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外篇
洪武二年二月,诏脩《元史》。上谓廷臣曰:“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纪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戒,不可废也。”乃诏中书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为监脩,前起居注宋濂、漳州通判王祎为总裁。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等十六人,同为纂脩。开局天界寺,取元《经世大典》诸书,以资参考。诸儒至,上谕之曰:“自古有天下国家者,行事见于当时,是非公于后世,故一代之兴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载之。元主中国,殆将百年。其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时号小康。然昧于先王之道,时溺胡虏之俗,制度疏阔,礼乐无闻,至其继世嗣君荒淫,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虽间有贤智之臣,言不见信,信不见用,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多可称者。今命尔等脩纂,以备一代之史。务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七月,诏遣儒士欧阳佑等,往北平等处,采访故元元统及至正事迹,增脩《元史》。时诸儒修《元史》将成,诏先成者上进,阙者俟续采补。三年二月,诏续脩《元史》。时欧阳佑等,采摭故元元统以后事实还朝,仍命宋濂等总裁,儒士赵埙等十四人同纂修。七月,续修《元史》成,《记》五十有三卷,《纪》十,《志》五,《表》二,《列传》二十六。凡前书未备,悉补完之,通二百一十二卷。翰林学士宋濂率诸儒以进,诏刊行之。授儒士张宣等官。赵埙、朱右、朱世濂乞还田里,许之。史氏成书,盖未有速于此者矣。欧阳佑等采访元统及至正间事迹,如今存葛氏《庚申外纪》之类,恐亦有所未见也。
国朝《太祖高皇帝实录》,永乐初,命曹国公李景隆暨翰林学士解缙等,后命户部尚书夏原吉等,凡经脩进二次。解缙《表》内开,一百八十三卷,计一百六十五册,以元年六月十五日进。夏元吉《表》内开,二百五十七卷,计二百五十册;又《宝训》十五卷,计十五册,以十六年五月一日进。解《表》今载《皇明文衡》,夏《表》刻其《家集》,可考也。夏《表》乃是约解《表》语为之者。其云颁修史之诏,在嗣位之初。爰纂成书,实由圣断,谓事贵直,而文贵简,理必明,而义必彰,乃敕命乎儒臣,重编〖劘于岁月。所以见再脩者,此数言尔。《实录》既出再脩,而《明文衡》之人,乃载其初进之表,殆有深意。
律,圣人制刑,刑官以用法之书也。律不明,则上之仁义隐,而滋下之弊,低昂其手,一惟吏,罹辜者之手足无措矣。故律,皇祖有命,百司官吏不可不读。读斯,求以明之,谁谓明习律法,非吾儒事哉?我皇祖钦定律条,大抵承用晋、唐旧文,文深而旨奥。士大夫乍读,或有所不逮,而况于诸吏胥。故大学士丘文庄公尝言,律须儒臣通法意者为之解释,必使人人易晓,不待思索考究而自悉,则愚民各知所守,奸吏不得容情卖法,春窃感其言,欲取疏义等作,从通法意者相讨论,弗果。就日耒浈,得巡按陈侍御原习所刻,以资刑官书相示,而未及为之序,乃因原习所刻者,广编为《恤刑书》十二卷,配脩过《备荒书》,统名曰《体民存录》。录成,序之。原习已代去,至今未有以答原习也。乃得见九峰胡侍御贵阳所刻《律集解》,为之跃然。凡可以资刑官用法之书,盖于是乎备。而深者睹,奥者露,原习之所属,自兹无用乎?余言,使丘公有知于地下,当为此书抚掌,为斯民幸。而九峰自序顾曰,以资遐陬吏胥传写讲读之便,此岂独为一方三尺告而已邪。
司马公为《稽古录》,朱子称其可备讲筵。夫事莫贵于稽古,言无大于论治,若进言而无要,犹无进也。司马公常告其君仁宗脩心治国之要。及英宗时,进历年图,遂载之后序。神宗即位,又以上开,且自谓平生学力所得,尽在于是。其进《稽古录》时,指陈治要,盖有在矣。侍御顾君,在我孝宗敬皇帝朝,进其所著《稽古治要》,要有十目,目有总论一篇,备典故凡十几则,而论断其下。特蒙嘉谕,留备观览。弘治末年,召见大臣,访求政理,圣德之隆,远俦虞夏,孰谓非君此书二卷中,所以裨助海岳者乎?此书援经证史,融古适今,大参庙猷,详及工度,真为治之要哉。君之子吏部主事,出以视,春因得披其详焉。重感司马公事与是类为跋于后,而归之。
译洪武二年二月,诏令修撰《元史》。皇帝对朝廷大臣说:“近来攻克元都,得到元朝十三朝的《实录》。元朝虽然已经亡国,但它的事情应当记载下来。何况史书记录成败,用来显示劝善惩恶的鉴戒,不可废弃。”于是下诏命中书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负责监修,前起居注宋濂、漳州通判王祎担任总裁。征召隐居山林而有才德的士人汪克宽等十六人,一同纂修。修史局设在天界寺,并取用元朝《经世大典》等书作为参考。诸位儒士到来后,皇帝晓谕他们说:“自古凡是拥有天下和国家的,事情在当时有所表现,是非在后世得到公论,所以一个朝代的兴衰,必定有一个朝代的史书来记载。元朝统治中国,差不多将近一百年。起初君臣朴实厚道,政事简约,使百姓休养生息,当时号称小康。然而它不明白先王之道,时常沉溺于胡虏的风俗,制度疏漏,礼乐全无;到了后世继承帝位的君主荒淫,权臣跋扈,战争四起,百姓的性命陷于危急。虽然其间偶尔有贤能聪明的大臣,但他们的言论不被相信,受到信任的人也不被任用,天下于是到了土崩瓦解的地步。不过在这期间,君臣的作为有善有恶;贤人君子有的隐居,有的显达,他们的言论和行为也有许多值得称道之处。” 如今命令你们修撰,以便具备一代之史。务必要直实记述事实,不要过分赞美,不要隐瞒罪恶,希望符合公论,留给后人作为鉴戒。”七月,诏令派儒士欧阳佑等人前往北平等地,采访原元统、至正年间的事迹,增修《元史》。当时诸位儒士修撰《元史》将要完成,诏令先完成的部分先行进呈,缺少的部分等继续搜集后补充。三年二月,诏令继续修撰《元史》。当时欧阳佑等人搜集原元元统年间以后事实,回到朝廷,仍命宋濂等任总裁,儒士赵埙等十四人一同纂修。七月,续修《元史》完成,共有《记》五十三卷,《纪》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列传》二十六卷。凡是前书记载不完备的,全都补充完成,总计二百一十二卷。翰林学士宋濂率领诸儒进呈,诏令刊行。授予儒士张宣等官职。赵埙、朱右、朱世濂请求回归田里,获准。史书成书,大概没有比这更迅速的了。欧阳佑等人采访元统、至正年间的事迹,如今所存葛氏《庚申外纪》之类,恐怕也有未曾见到的。本朝《太祖高皇帝实录》在永乐初年,命曹国公李景隆和翰林学士解缙等人修撰,后来又命户部尚书夏原吉等人修撰,前后修成进呈两次。解缙的《表》中说,全书一百八十三卷,共一百六十五册,于永乐元年六月十五日进呈。夏元吉的《表》中说,全书二百五十七卷,共二百五十册;又有《宝训》十五卷,共十五册,于永乐十六年五月一日进呈。解缙的《表》如今载在《皇明文衡》中,夏元吉的《表》刻在他的《家集》中,可以考查。夏元吉的《表》其实是约略改写解缙《表》的文字而成的。其中说,颁布修史诏令是在皇帝即位之初;于是编成史书,实在是出于圣明裁断,认为事实贵在直实,文字贵在简明,道理必须明白,意义必须彰显,于是敕令儒臣重新编修,历时〖劘。之所以说曾经再次修撰,就是因为这几句话。《实录》既然已经再次修撰,而《皇明文衡》中的编者却只载录最初进呈的《表》,大概是有深意的。律,是圣人制定的刑法,是刑官用来施行法律的书。法律不明白,上面的仁义就会被遮蔽,下面的弊端也会滋长;刑罚轻重任由吏员操弄,使获罪的人手足无措。因此皇祖有命令,百司官吏不可不读律。读了它,就是要努力把它弄明白;谁说通晓并熟习律法不是我们儒者的事情呢?我皇祖钦定的律条,大体承袭使用晋、唐的旧文,文字深奥而旨意隐微。士大夫初读时,或许还有不能理解的地方,何况各级吏员胥吏呢?所以大学士丘文庄公曾说,律令必须由通晓法律义理的儒臣加以解释,一定要使人人容易明白,不必等待思索考究就能自行领会;这样愚民各自知道应当遵守的事项,奸吏也不能徇私枉法、出卖法律。春私下里感佩他的这番话,想取来疏义等著作,同通晓法律义理的人一起讨论,但最终没有实现。到日耒浈时,得到巡按陈侍御原习所刻的书,借以给刑官作为用法书相互参看,还来不及为它作序,于是根据原习所刻的书,扩充编成《恤刑书》十二卷,并配合修成《备荒书》,总名为《体民存录》。书录完成后,为它作序。原习已经调任离开,直到今天还没有机会答谢原习。后来有幸见到九峰胡侍御在贵阳刊刻的《律集解》,不禁为之欣喜。凡是可以帮助刑官施行法律的书,大概到这里就齐备了。深奥的地方得以看见,隐晦的地方得以显露,原习所主管的事情,从此难道就没有用了吗?我说,假如丘公在地下有知,一定会为这部书拍掌,也会为百姓感到庆幸。而九峰在自序中却说,是为了方便偏远地区的吏员胥吏传抄、讲读;这难道只是为一方之内的法律告示而作的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尺〕 司马公撰写《稽古录》,朱子称它可以供讲筵使用。事情没有比考察古代更重要的,言论没有比讨论治理更重要的;如果进言没有要旨,就等于没有进言。司马公曾经向他的君主仁宗说明修养身心、治理国家的要领。到了英宗时,他进献《历年图》,于是把这些内容载在图后的序文中。神宗即位后,他又把这些进献上去,并且自称平生学习和用功所得的内容,全都在这部书中。他进献《稽古录》时,所指陈的治国要领,大概正在其中。侍御顾君在我孝宗敬皇帝在位时,进献他所著的《稽古治要》。全书分十个条目,每个条目有总论一篇,备列典故十多则,并在下面作出评论判断。顾君特别蒙受皇帝嘉奖,书被留下供皇帝阅览。弘治末年,皇帝召见大臣,询问政治治理之道;圣德隆盛,远远可与虞、夏相比,谁能说这不是由于君主从这部书两卷中得到帮助,从而有益于国家呢?这部书援引经书、考证史实,融会古今,充分参议朝廷政务,详细涉及工程制度,确实是治理国家的要领啊!顾君的儿子、吏部主事拿出这部书给我看,我因此得以详细阅读。于是又感慨司马公的事迹与此书相类似,便在书后作跋,然后把书归还给他。
《群方续钞》,春于群书中所得之方,钞而传之,以续琼山丘先生之所钞者也。蜀唐慎微考诸方书,及经史子传、佛道藏书、药方医论,而附于本草之末,为类证,摭拾多矣。琼山所钞,则慎微前之所遗,而后来人事之既验者。春之续钞,又琼山所遗。后人欲志慎微之为,其不有取于斯乎?琼山钞方,自序感暇日记避难止小儿哭法,而成其帙。春于续钞,盖亦有为。今岁两淮三吴、浙东西民饥,道馑相藉。陶学士大道丸方,可施也。往岁江西、湖南民苦疫甚,苏学士圣散子方,可以收效,而人弗知也。春兹实致意焉。又其附书四方,事颇涉异,然宜应灵契,气通理感,殆有未可诬者。览者定不迂之。若类证后名家诸方,则医学多所刊行,专门有成书。在春何与哉?弘治甲子岁十月二日,燕泉居士云。
《金光明经》载香药三十二味。所谓跛者,乃昌蒲、瞿卢、折娜、牛黄、塞鼻力迦、苜蓿、莫诃婆伽、麝香、末擦眵罗、雄黄、户利洒、合昏树、囚达罗、喝悉哆、白及{艹阇}莫迦芨▯、苫弥、枸杞根、室利、薛瑟得迦、松脂;咄者,桂皮、目萃哆、香附子、恶揭噜、沉香、梅檀娜、梅檀多揭罗、零陵香索;瞿者,下子茶、矩么、郁金、揭罗婆婆、律膏柰、刺柁、苇香、勿▯路、战娜、竹黄、苏泣迷罗、细豆寇、苦弥、哆甘松、钵怛罗、霍香、嗢尸罗、茅根、香萨利杀跛、芥子叶、婆你马、芹那伽、鸡萨罗、龙华须、萨折罗婆、白胶矩琵,他乃青木也。春使陕西,邢御史劝余食枸杞子粥,刘都御史尝采以惠余。比事竣,乃以所余惠公差陈进士。有胡进士者,博洽士也。谒余,苫弥乞少许,余曰:“无之。”胡笑:“某乞公适惠陈物耳。”余曰:“‘苫弥’,佛书谓枸杞根,非谓子也。杞根,本草名‘地骨皮’。吾无地骨皮,何以乞子?”虽然,此亦余所偶记,不尔此即“配盐幽菽”之问,惭在春矣。兹书之,亦可以自警也。
旧传张说有“记事珠”。珠绀色,事之忘者,玩珠则复能记。国初,撒马儿罕附马帖木儿,遣使奉表来朝,有“钦仰圣心,如照世杯”之语。“照世杯”者,或曰其国旧传有杯,光明洞彻,照之可知世事,故云。然则,世诚有此杯与此珠乎?秦皇照胆之镜,其必有然者矣。
江浙官窑,烧造供上磁器。其始抟作涂饰,求其精致一也。开窑之日,反覆比量,而美恶辨矣。其中有同是质,而遂成异质;有同是色,而特为异色者。水土所合,人力之巧,不复能与,是之谓窑变。盖数十窑中,千万品,而一遇焉。然监窑官见,则必毁之。窑变宝珍奇,而不敢以进御,以非可岁供物也。故供上磁器,惟取其端正合制,莹无疵瑕,色泽如一者耳。噫!物苦窳不足道也,物亦奚用珍奇为。民间烧磁。旧闻有一二变者,大者毁之,盏A32小者藏去,鬻诸富室,价与金玉等。夫金玉物产之英华,圣人贵之。彼磁虽奇,出于所变。大者,上之不得用于宗庙朝廷,而下之使人不敢用,不免毁裂,竟同瓦砾;而琐琐者,以供富室私玩,奚以变为哉。愿质于司甄陶者,其亦致惜是物否乎?或曰“是造化之责,吾不得而知也”。
旧传沈万三家,有聚宝盆事云。在沈氏贮少物,物经宿,辄满百,物皆然。他人试之,不验。事闻太祖。取入试,不验,遂还沈氏。后沈氏籍没,乃复归禁中。尝疑世岂有此物,物安有是理?比见宋初人吴淑《秘阁闲谈》云,巴东下岩院主僧水际,得一青磁碗,携归,折花供佛前,明日花满其中。更置少米,经宿米亦满碗。钱及金银,皆然。自是,院中富盛。院主年老,一日过江检田,怀中取碗,掷于中流。徒弟惊愕。师曰:“吾死,尔等宁能谨饬自守?弃之,不欲使尔增罪戾也。”然则,昔人亦尝传此,世界有此物乎?院主之识高矣。
正德丁丑正月三日夜,梦与人论字。“俾”从“人”,从“卑”。“使”从“人”,从“吏”。“俾”犹“使”也。为人使者,人所卑。使于人者,为自卑。为吏者,能使人。使于人者,人之所使也。《易》曰:“不事王侯,其不为人所使者乎?”《传》曰:“从吾所好,其不为人所卑者乎?”夫惟不为人之所卑,斯不为人之所吏。
《云间志》方言,谓人曰“渠”,自称曰“侬”,何如曰“曰宁馨”。谓“虹”曰“鲎”。言罢必缀以休,及事际、受记、薄相之类,并见于《苏志》。又如谓“此”曰“个里”。谓“甚”曰“忒煞”。谓“羞愧”曰“恶模样”。谓“丑恶”曰“泼赖”。问多少,曰“几许”。皆有古意。至于音之讹,则有以二字为一字。以上声为去声,去声为上声。韵之讹,则以支入鱼。以灰入麻,以泰入个。如此者不一,大率皆吴音也。
译《群方续钞》是我从群书中得到的药方,抄录下来流传,以续接琼山丘先生所抄录的药方。蜀人唐慎微考察各种方书,以及经、史、子、传、佛道藏书、药方和医论,并附在《本草》末尾,按证候分类,搜集的内容很多。琼山所抄的,是唐慎微以前遗留下来的,以及后来人的实践已经验证的方子。我所续抄的,又是琼山遗漏的方子。后人如果想记述唐慎微的贡献,难道不会从这部书中有所取用吗?琼山抄录药方时,自己作序说,因闲暇时记下避难、制止小儿啼哭的方法,最终编成了这部书。我续抄这些方子,大概也有自己的用意。今年两淮、三吴、浙江东西各地百姓饥荒,道路上因饥饿而相继倒毙。陶学士的大道丸方可以施用。往年江西、湖南百姓深受疫病之苦,苏学士的圣散子方可以收到疗效,只是人们不知道。我在这里确实对此特别留意。书中另外附录的四个方子,事情颇为涉及奇异之处,但或许能够应合神灵的契合,气机相通、义理相感,大概有些事情还不能妄加斥为虚假。读者一定不会认为它们迂妄。至于按证候分类之后所收录的后世名家诸方,医学著作已经刊行很多,专门学科也有成书。这同我有什么关系呢?弘治甲子年十月二日,燕泉居士题记。《金光明经》记载香药三十二味。所谓“跛”的药有:昌蒲、瞿卢、折娜、牛黄、塞鼻力迦、苜蓿、莫诃婆伽、麝香、末擦眵罗、雄黄、户利洒、合昏树、囚达罗、喝悉哆、白及、{艹阇}莫迦、芨▯、苫弥、枸杞根、室利、薛瑟得迦、松脂;“咄”的药有:桂皮、目萃哆、香附子、恶揭噜、沉香、梅檀娜、梅檀多揭罗、零陵香索;“瞿”的药有:下子茶、矩么、郁金、揭罗婆婆、律膏柰、刺柁、苇香、勿▯路、战娜、竹黄、苏泣迷罗、细豆寇、苦弥、哆甘松、钵怛罗、霍香、嗢尸罗、茅根、香萨利杀跛、芥子叶、婆你马、芹那伽、鸡萨罗、龙华须、萨折罗婆、白胶矩琵;其中还有青木。春任陕西使者时,邢御史劝我吃枸杞子粥,刘都御史曾经采集枸杞子送给我。事情办完后,我便把剩下的枸杞子送给公差陈进士。有一位胡进士,是学识广博的人。他来拜访我,请求少许苫弥,我说:“没有。”胡进士笑着说:“我求取的正是您刚才送给陈进士的东西。” 我说:“‘苫弥’,佛书说是枸杞根,不是枸杞子。枸杞根在《本草》中名为‘地骨皮’。我没有地骨皮,您凭什么来向我求取呢?”虽然如此,这也只是我偶然记得的事情;否则,这就成了‘配盐幽菽’那样的问答,惭愧的就是我了。现在把它写下来,也可以用来自我警诫。旧传张说有一颗“记事珠”。珠子呈深青色,遗忘了的事情,赏玩这颗珠子就又能够记起。国初,撒马儿罕附马帖木儿派使者奉表入朝,表中有“钦仰圣心,如照世杯”的话。“照世杯”,有人说他们国家旧传有一只杯子,光明通透,照着它就可以知道世间的事情,所以这样说。既然如此,世上真的有这样的杯子和这样的珠子吗?秦始皇照胆的镜子,大概一定是有这种作用的了。江浙官窑烧造供皇帝使用的瓷器。开始制作时,揉捏成形、涂饰加工,所追求的都是精致。到了开窑之日,反复比较衡量,美丑就分辨出来了。其中有些坯质相同,最终却形成不同的质地;有些颜色相同,却偏偏形成不同的色泽。水土相合的结果和人工技巧的作用,再也不能完全解释这种现象,这就叫窑变。大概几十座窑所烧的上千万件瓷器中,才偶然遇到一件。然而监窑官看见窑变瓷器,必定把它毁掉。窑变瓷器虽然珍贵奇特,却不敢拿来进献给皇帝,因为它不是能够每年稳定供奉的物品。所以供皇帝使用的瓷器,只取形制端正、符合制度,晶莹而没有瑕疵、色泽一致的。唉!器物如果粗劣不堪,就没有什么可说的;器物又何必一定要珍奇呢?民间烧制瓷器,过去听说有一两件发生窑变,大件的毁掉,小的盏A32藏起来,卖给富贵人家,价格与金玉相等。金玉是物产中的精华,圣人认为它们珍贵。那些瓷器虽然奇特,却是由窑变造成的。大的不能上用于宗庙朝廷,下面又使人不敢使用,免不了毁坏破裂,最终与瓦砾相同;小小的器物却拿来供富贵人家私下玩赏,何必还要窑变呢?我愿向主管陶器烧造的人请教:他们难道也会为这种器物感到惋惜吗?有人说:“这是造化的责任,我们无法知道。” 旧传沈万三家有聚宝盆一事。据说把少量物品放在沈家聚宝盆中,过一夜,便总会增满到一百,所有物品都是这样。别人拿来试验,却不灵验。事情传到太祖那里,太祖取来试验,也不灵验,于是又还给沈家。后来沈家被籍没,聚宝盆才再次归入宫禁之中。我曾经怀疑,世上难道真有这种东西吗?物品怎么会有这样的道理?近来看到宋初人吴淑的《秘阁闲谈》说:巴东下岩院的住持和尚在水边得到一只青瓷碗,带回去后折花供在佛前,第二天花就满了碗。又放入少量米,过一夜米也满了碗。钱和金银也都一样。从此以后,寺院便富裕兴盛。住持年老后,有一天过江检查田地,从怀中取出这只碗,扔进江心。徒弟们惊愕不已。住持说:“我死以后,你们难道还能谨慎自守吗?我把它抛弃,是不想让你们增加罪过。”既然如此,古人也曾传说有这样的东西,世上真的有这种物品吗?这位住持的见识很高明。正德丁丑年正月初三夜里,我梦见和人讨论字义:“俾”字从“人”、从“卑”;“使”字从“人”、从“吏”。“俾”就如同“使”。替别人做事的人,是别人所轻视的;受别人役使的人,是自我卑下。做官吏的人,能够役使别人;受别人役使的人,就是被别人役使的。《易经》说:“不侍奉王侯,难道不是因为他不肯被人役使吗?”《左传》说:“按照我的爱好行事,难道不是因为我不肯被人轻视吗?”只有不被别人轻视,才不会被别人当作吏役使。〔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日〕 《云间志》记载的方言中,称别人为“渠”,自称为“侬”,问“怎么样”说“曰宁馨”,称“虹”为“鲎”。说完话必定在末尾加上“休”,以及“事际”“受记”“薄相”之类,这些都见于《苏志》。又如称“这”为“个里”,称“什么”为“忒煞”,称“羞愧”为“恶模样”,称“丑恶”为“泼赖”,问多少说“几许”。这些都有古意。至于语音的讹变,则有把两个字读成一个字的;把上声读成去声,把去声读成上声。韵音的讹变,则把支韵读入鱼韵,把灰韵读入麻韵,把泰韵读入个韵。像这样的情况不止一种,大体都是吴地的语音。
洪武三年,诏中书省臣曰:“今人于书劄,多称顿首再拜、百拜,皆非实。其定为仪式,令人遵守。又小民不知避忌,往往取先圣、先贤、汉贤、国宝等字,以为名字,宜禁革之。”于是礼部定议,凡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劄称端肃奉复。致平己者,奉书、奉复。上之与下,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则云家书敬覆,尊长与卑幼,则云书付某人。其名字有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等国号,悉令更之。此事后来不复讲矣。
何子尝夜苦多梦,梦亦复苦数醒。非醉甚劳极,比明寐而寤者,不翅以十数。梦中未尝不自知其梦也。梦中动静,若于平日不异,必自诧曰:“此梦耳,乃合我行。”以是而醒。若事与心违,所见非思虑所及,又必曰:“此何为者,岂非梦也?”以是而醒。或梦得大可愿,乐出素望外,必曰:“我奚有是,乃梦所遇。”以是而醒。梦诸怖畏,及所可恶,情感不伦,理未应然,必曰:“是非佳梦,何必久之。”以是而醒。梦历异境,参会古人,议论非常,增广耳目,必曰:“奇梦乃尔,安得长会。”以是而醒。梦有所与,必曰:“梦与人物,胡损于余。”有所受,必曰:“受所梦物,于余何有。”以是而醒。梦饮食际,必曰:“我饥固宜梦食,缘渴梦饮。”以是而醒。梦飞与坠,疾走动心,必曰:“梦魂翩翩,不容力禁。”以是而醒。至乃死生入梦,骨肉薰灼,既欣且哭,必大怵惕,神识相扰,势不得留,以是而醒。一切事物,梦类所闻旧占梦事,必复念言此当某占,某当此验,以是而醒。何子引枕一刻之间,盖几梦焉。梦而竟其始末,不自以为梦,而亟醒者,一夜数十梦之间,才一得焉。所得之事,占之来日,无不验也。何子昼而叹曰:“吾殆有梦疾乎?孰能治吾疾,使无梦乎?吾闻至人无梦,愚人亦无梦。吾不能进于至人,吾何以不自愚乎?前辈达观,以大梦譬处世,吾昼不知处世之为梦,而夜梦中乃独知梦焉。心眼益扰,非吾之疾乎?”或闻之曰:“先生多梦,而数醒,惟其知梦也。知梦则不惑于梦,不惑于梦,其肯惑于醒乎?世不皆至人,不皆愚人,孰能无梦?先生而知梦也,移梦中之所以知梦者,以处世,则即知所以处世之梦之道矣。何疾之有?先生不然,而区区于梦、醒之别,昼日所验之事,梦乎?醒乎?其别几何?不惑于梦,而惑于醒,是惑于醒时之梦也,是非知梦也。是则,梦之疾也,先生其谁使治哉?其谁使治哉?”
京城夏月,蚊多处,人苦于宵噬,百计薰逐,不能成寐。其无蚊处,虽帐幕可无用之。有同一巷,相隔竟十数家,而彼此悬异者,春僦贷移徙此地多矣。巷陌琐碎,不足缕数。顾学士谓春曰:“此异岂独京城,吾乡淞江,某方蚊多,某方蚊少。某门外城河中可里所,绝无一蚊,群人暑夜,尝移舟避宿其间,其所以无蚊之故,固不可推也。”春因记梁元帝金楼子云,荆州高斋,盛夏之月,无白乌,余亟寝处其中。及移余斋,则蚊声如雷。数丈之间,如此之异,然则古人尝怪之矣。
春同年方给事矩,尝以小鱼▯饷余,一筋千头,曰:“此吾乡浈池物也。”唐段公路《北户录》云:恩州出鹅毛▯延,其细如虾虫。岂此类耶?
吾州制字柳以多木名,其木槠为贵。其为树,四时无改柯易叶,质性坚于桧柏,伐而材之,虽百岁雨淋日炙,弗蠹弗腐。作屋置以当风雨之冲,棺在土与石▯郭敌。此槠之所以为贵也。槠树岁结子,其子小者,小于榛,味如之。大者,大如榛,而味苦。土人取为果实,谓小实者为圆珠槠,大者苦珠槠,以此分二种,其材固无异也。按《山海经》,前山其木多{者卑},注谓其树作子可食,冬夏恒青,作柱难腐。“{者卑}”岂即此槠邪?
《玄中记》,大月支及西域胡,有牛名曰“及牛”,今日割取其肉三四斤,明日其肉已复,创即愈也。叶文庄盛《水东日记》,庄浪有饕羊,土人岁取其脂,非久复满腹。盖地接西蕃偏方,气使然尔。文庄尝官陕西,所言必其所见。春使节经武威时,恨不及询之。“饕羊”可与“及牛”对。叶谓地接西蕃偏方,地气使然,余考之《玄中记》,信然。
译洪武三年,皇帝诏告中书省臣说:“如今人们写信,大多称‘顿首再拜’‘百拜’,这些都不合实际。应当制定成礼仪,让人遵守。另外,百姓不懂避讳,往往取先圣、先贤、汉贤、国宝等字作为名字,应当禁止革除。”于是礼部议定:凡给尊长写信,称“端肃奉书”;答信称“端肃奉复”。给地位相等的人写信,称“奉书”“奉复”。上级给下级写信,称“书寄”;下级答信,称“书答”。卑幼给尊长写信,则说“家书敬覆”;尊长给卑幼写信,则说“书付某人”。名字中有“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等国号的,全都命令改掉。这件事后来就不再讲求了。何子曾经夜里苦于多梦,梦中也常常痛苦地惊醒。不是醉得太厉害或劳累到了极点,即使天快亮时将要入睡而醒来,也不止十多次。他在梦中从来没有不知道自己正在做梦的。梦中的动静,和日常没有不同,他一定惊讶地说:“这是梦啊,却正好符合我的行动。”因此醒来。若事情与心愿相违,所见又不是思虑所能想到的,他又一定说:“这是什么事,难道不是梦吗?”因此醒来。偶尔梦见极其愿望的事,快乐超过平素的期望,他一定说:“我哪里会有这种事,原来是梦中遇到的。”因此醒来。梦见各种恐怖可怕以及厌恶的事,情感不合常理,按理又不应如此,他一定说:“这不是好梦,何必让它持续太久。”因此醒来。梦中经历奇异境界,会见古人,谈论非同寻常的事情,增长见闻,他一定说:“这样奇异的梦,怎么能长久相会呢?”因此醒来。梦中有人给他东西,他一定说:“梦中有人物和事物,能损害我什么呢?”梦中有所接受,他一定说:“接受梦中的东西,对我有什么关系?”因此醒来。梦中饮食时,他一定说:“我本来饿了,梦见吃东西是应当的;因为口渴,所以梦见饮水。”梦中飞翔或坠落,快速奔走而心惊,他一定说:“梦魂飘动,力量无法禁止。” 因此醒来。甚至梦见生死之事,梦见骨肉亲人被火灼烧,既高兴又哭泣,他一定大为惊惧,精神和意识相互扰乱,势必不能停留,因此醒来。一切事物,只要类似于过去听说的占梦之事,他一定又想道:“这应当对应某种占验;某种占验应当在这里得到验证。”因此醒来。何子每次枕着枕头睡一会儿,大概就做了好几个梦。做梦时若能经历完整始末,却没有意识到是在做梦,反而很快醒来,这种情况在一夜几十个梦中才有一次。他梦中所得的事情,占验第二天的事,没有不应验的。何子白天叹息说:“我大概是患了多梦之疾吧?谁能治好我的病,使我不再做梦?我听说至人没有梦,愚人也没有梦。我不能达到至人的境界,为什么不能使自己变愚呢?前辈通达之人把大梦比作处世,我白天不知道处世就是梦,到了夜里反而独自知道是在做梦。心神和眼光更加受到扰乱,这难道不是我的病吗?”有人听到后说:“先生梦多而且频繁醒来,只是因为您知道自己在做梦。知道是梦,就不会被梦迷惑;不被梦迷惑,难道还会被醒时迷惑吗?世上不可能人人都是至人,也不可能人人都是愚人,谁能没有梦?先生既然知道梦,就把梦中知道是梦的道理移用到处世上,那么就能知道应当怎样处世,以及处世之梦的道理了。这有什么病呢?先生却不是这样,反而拘泥于梦与醒的区别。白天经历的事情,是梦还是醒?两者究竟相差多少?不被梦迷惑,却被醒迷惑,这是被醒时的梦所迷惑,并不是真正知道梦。既然如此,这就是梦的疾病,先生又让谁来医治您呢?又让谁来医治您呢?” 京城夏天,蚊子很多的地方,人们苦于夜间被叮咬,想尽各种办法熏赶,仍不能入睡。没有蚊子的地方,即使没有蚊帐也可以。同一条巷子,彼此相隔竟有十几户人家,蚊子多少却完全不同;春[注:此处“春僦贷移徙此地多矣”文意有疑]迁居到这里已经很久了。巷道中这些琐碎的情况,不值得一一细数。顾学士对春说:“这种差异不只是京城有,我的家乡淞江也是这样:某一带蚊子多,某一带蚊子少。某个城门外的护城河中,距离城门可有一里左右,完全没有一只蚊子;人们在暑夜里,曾经把船移到那里,避暑住宿。那里没有蚊子的原因,实在无法推究。”春于是记起《梁元帝金楼子》说:荆州高斋,盛夏时没有白乌,我赶紧住在那里。等到把我移到别的斋舍,蚊声就像雷鸣一样。相隔几丈就有这样的差异,可见古人也曾对此感到奇怪。春的同年方给事矩,曾经把一种小鱼▯送给我,每筋有一千头,说:“这是我家乡浈池中的东西。”唐代段公路《北户录》说:恩州出产鹅毛▯延,细得像虾虫。这难道就是这一类吗?我们州的制字柳,以树木众多而得名,其中槠树最为珍贵。槠树作为树木,四季枝干和叶子都不改变;材质比桧柏坚硬,砍伐取材后,即使百年经受雨淋日晒,也不会蛀坏腐烂。建造房屋时把它放在迎受风雨冲击的地方,用作棺材埋在土中,也能和石椁相抗。这就是槠树珍贵的原因。槠树每年结子,小的比榛子还小,味道像榛子;大的有榛子那么大,但味苦。当地人把它采来作为果实,称小果实为“圆珠槠”,大果实为“苦珠槠”,据此分为两种,但它们的木材本来没有不同。考察《山海经》,前山的树木多有“{者卑}”,注释说这种树所结的果子可以食用,冬夏常青,做柱子不易腐烂。“{者卑}”难道就是这种槠树吗?《玄中记》说,大月支以及西域的胡人那里,有一种牛名叫“及牛”。今天割取它三四斤肉,第二天肉就已经复原,伤口也随即愈合。叶文庄《水东日记》盛说,庄浪有一种饕羊,当地人每年取它的脂肪,过不了多久,腹部又会重新充满。这大概是因为那里接近西蕃的偏远地区,地气使它如此吧。文庄曾经在陕西做官,他所说的一定是亲眼见到的。春出使经过武威时,遗憾没有来得及询问这件事。“饕羊”可以和“及牛”相对。叶文庄说这是因为接近西蕃的偏远地区、地气使然;我考察《玄中记》,确实如此。
神木厂所苫大木,皆永乐中肇建宫殿之剩物也。其最巨,有樟扁头者,围二丈,长卧四丈馀,骑而过其下,高可以隐。近年覆芘不时,风雨震淋,朽腐已侵半矣。当时殿阁之用,如扁头类,吾不知其几。或谓当时无扁头类者,因其大无对,不用,其然乎?神木之称,或谓非常有之木,朝廷所特采用,故特云耳。春桉,曾西墅棨作《工部尚书河南宋公礼墓志》云,永乐初,议建帝京,公承命取材,得大木于马湖,一夕自行若干步,不假人力。事闻,诏封其山为神木山焉。然则,厂之得名,岂非亦以是也。胡文穆公《神木山神祠碑文》云,永乐四年,工部尚书礼,取材于蜀,得大木若干于马瑚府,计庸万夫力,刊除道路出之。一夕,木忽自行,达于坦途,所经声吼如雷,巨石为开,度越岩阻,肤寸不损,百工顾视,欢哗踊跃。事闻,廷臣称贺,上遣官致祭,封其山为神木山。诏有司建祠,岁月祭享,以答神贶。盖其详如此。木生于山,自萌蘖而拱把连抱,不中厄于斧斤,仆于风雨,克历千数百年,以待大用于盛世。神之所以卫闷呵禁,而致其力者,固有在也。一旦膺诏求而奠皇君,灵应聿见于昭有赫是,岂寻常耳目之所能测哉。韩退之所谓,山川之所钟,灵气之所感,千寻之名材,不能独当者,当复何如。人材生世,偶运应期,栋明堂,梁法宫,岳降之神,信非偶尔。而适然之数,亦偶有弗合者。木之斧斤风雨,不获于材显者,吾无论已。幸见采于上称神木,如樟扁头者,宜大矣。而又不免置诸散地,有朽腐之患,岂不可重为人材一太息耶。
汉高祖过柏,人欲宿,心动,问县名,曰柏人。柏人者,迫于人也,不宿而去。后贯高事觉,武帝微行,至柏谷,遂为老父所窘,其得免,幸尔。后汉岑彭伐蜀,至彭亡,遇刺客卒。唐马燧讨李怀光,引兵下营,置埋怀村,喜曰擒贼必矣,果然。辽主德光伐晋,回至杀胡林而亡。宋吴▯与金人战,大败之于兴州之杀金坪。近日,广西马参议▯玄,与都司同姓某征徭,至双倒马关,皆为贼所杀。江西宁贼反,至安庆兵败,州泊黄石矶,问左右此何地名?左右以对。江西人呼黄如王音,贼叹曰“我固应失机于此”,已而就擒。
春族兄指挥铨,旧为人祈祷,事多灵验。春尝戒之曰:“兄何得与巫觋竞能?况生名家不宜为,官尊不宜为,兄固无所利也,何为为此?”族兄曰:“吾一念偶着于此,不自禁也。而能巳岁早起群疾,庶几所谓济物者事,吾固无所利也。吾此术受于陈道人云。”凡授此术者,誓于神,事后不得一毫受赂谢也。一受赂谢,后无复灵验矣。春因其言求之他巫,亦然云。然则此术,不又有胜于今日衣冠中之所为者邪。
《东轩笔录》,费孝先卦影,应者甚多,士大夫无不作之。独王平甫不喜,曰:占卜欲前知,而卦影验于事后,何足问邪?春闻今闽中九鲤庙,问梦,梦多奇验。然始皆不可晓,事后乃悟,抑何用梦为也。
弘治戊午夏,京师西直门,熊入城。守卫者不知觉,有被伤者大司马钧阳马公谓野兽入城非宜,既参问守卫者,因乞严武事,以备盗贼。春谓同列曰:“熊之为兆,既当备盗,亦须慎火。”同列莫晓,未几城内在处有火灾,礼部毁焉。或问余,此于占出何书?春曰:“余不晓占书,曾记宋人,记绍兴己酉永嘉灾前数日,有熊自楠溪渡至城下。高世则谓其佐,赵允蹈曰:‘熊于字,能火,群中宜慎火烛’。果延烧官民舍十七八。余忆此事而云尔,不意其亦验也”。
春按洛阳,闻人云:郡治南,昔有两农而讼一石于府者。其一云,“己耕而得之”;其一云,“出己田中”。知府令舁石来视,则有刻曰:“大明景泰乙亥知府事者,虞廷玺为我复兴此窝。”其时正乙亥,知府南郑虞廷玺。虞谓此必出康节窝,即安乐窝也。因就所得石,虞倡民建康节祠。此事今附《河南志》。然《志》载虞所建安乐窝记文,郑安所作第云。先生故宅在金为九贞观,元季毁于兵火,景泰之甲戌,虞来为守。明年,访得观遗址,于禾黍中,得残碑读之。知康节昔日夏居安乐窝者在此,于是为先生祠。未尝及石上十九字也,岂其事妄也,抑实有,而郑特讳不言耶。余观风之余,不暇究也。
星命家,推步人前程,十二官命。官是数起处,然星辰明陷,一以官禄为主。就官、禄二星而论,又禄为主。禄多者富,官多禄少,虽贵亦贫。昔张南轩,论朱晦庵命,判“官多禄少”四字。朱云,某平生辞官,文字甚多,贤者于此,盖聊借一笑耳。星命之理有无,春不暇究。曾记一谈星而多中者,谓春“官实胜禄”。余贫其不免乎?今日有相者来,谓余“禄胜官”。其法自髭髯论之,上为禄,下为官。多髭而寡髯者,主富且寿。春掀髯曰:“措大乃复有此拗命,口上毛子勿言黔雷戏余,余徐验焉。”
译神木厂用来覆盖的大木头,都是永乐年间开始修建宫殿时剩下的材料。其中最大的一根,是樟木扁头,周长二丈,横卧着有四丈多长;骑马从它下面经过,高度足以让人藏身。近年覆盖遮蔽不及时,遭受风雨震击冲淋,已经有一半腐朽了。当时宫殿楼阁所用的木材,像扁头这样的,不知有多少。有人说,当时没有像扁头这样的木材,因为它太大而没有相配的用处,所以没有使用;难道真是这样吗?“神木”这个称呼,有人说是指非同寻常的木材,是朝廷特别选用的木材,所以特意这样称呼。春考察,曾西墅棨所作《工部尚书河南宋公礼墓志》说:永乐初年,朝廷商议营建帝京,宋公奉命采伐木材,在马湖得到大木,一夜之间自行移动了若干步,不借助人的力量。事情传到朝廷,皇帝下诏把那座山封为神木山。这样看来,神木厂得名,难道不也是因为这件事吗?胡文穆公《神木山神祠碑文》说:永乐四年,工部尚书礼到蜀地采木,在马瑚府得到若干大木,计算需要一万人的力量,砍除道路把木材运出。有一天夜里,木头忽然自行移动,到达平坦道路;经过之处,声音如雷,巨石自行裂开,越过险岩阻碍,木材表皮丝毫没有损伤,百工回头观看,欢呼雀跃。事情传到朝廷,朝廷大臣称贺,皇帝派官员前去致祭,封那座山为神木山。又诏令有关官府修建祠庙,按年按时祭祀,以报答神灵的恩赐。事情的详细经过大概就是这样。木头生长在山中,从萌芽长成合抱粗的大树,没有在斧斤下夭折,也没有倒毙于风雨之中,能够经历一千几百年,等待在盛世中发挥大用。神灵之所以护卫、呵禁它,使它显现这种力量,本来是有原因的。一天接受诏令,被寻求出来安置在皇帝面前,灵验很快显现,光明而显赫;这哪里是寻常耳目能够测度的呢?韩退之所说的山川所聚集的灵秀、灵气所感应的千寻名材,如果不能独自承担重任,又能怎么办呢?人才出生于世间,偶然际遇而恰逢时运,成为明堂的栋梁、法宫的横梁,岳降之神,确实不是偶然的。然而,偶然的命数也有不相合的时候。木材被斧斤砍伐、被风雨摧残,未能以材质显名的,我就不说了。幸而被皇帝选取并称为神木,像樟木扁头这样的,理应得到重用;却又免不了被放置在散乱之地,有腐朽的忧患,这难道不也足以让人想到人才而长叹一声吗?汉高祖经过柏人县,有人想在那里住宿,他心中忽然不安,便询问县名,回答说是柏人。柏人,就是“逼迫人”的意思,于是没有住宿便离开了。后来贯高的事情被发觉,汉武帝微服出行,到了柏谷,竟被一位老人困窘,他能够免祸,只是侥幸罢了。后汉岑彭讨伐蜀地,到了彭亡这个地方,遇到刺客,最终被杀。唐代马燧讨伐李怀光,率军扎营,营地设在埋怀村,高兴地说一定能擒获贼人,果然如此。辽主德光讨伐晋国,返回时到了杀胡林,便死在那里。宋代吴▯与金人交战,在兴州的杀金坪大败金军。近来,广西马参议▯玄与都司中一位同姓的官员征讨徭贼,到了双倒马关,都被贼人杀死。江西宁贼反叛,到了安庆兵败,在黄石矶停泊,问身边人这是什么地方;身边人回答了他。江西人把“黄”读作“王”的音,宁贼叹息说:“我本来就应当在这里失去机会。”不久便被擒获。春的族兄指挥铨,过去替人祈祷,事情常常灵验。春曾劝诫他说:“兄长怎么能和巫觋争能耐?何况生在名门不应做这种事,做官尊贵也不应做这种事;兄长本来从中没有什么利益,为什么还要做呢?”族兄说:“我偶然把心思专注在这件事上,自己也不能控制。可是如果能够每年早起,使各种疾病得到治愈,或许就是所谓救济众人的事情,我本来没有什么私利。我这套法术是从陈道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传授这种法术的人,都要向神发誓,事后不得接受一丝一毫的贿赂和酬谢。一旦接受了贿赂酬谢,后来就再也不会灵验了。春因为他的话又向其他巫师求证,他们也这样说。既然如此,这种法术不也胜过今天士大夫中某些人的作为吗?《东轩笔录》说,费孝先的卦影,得到应验的人很多,士大夫没有不作卦影的。只有王平甫不喜欢,说:“占卜是想预先知道事情,而卦影却要等事情发生以后才应验,有什么值得询问的呢?”春听说如今闽中九鲤庙可以问梦,梦境大多奇异而灵验。但开始时都无法理解,事情发生以后才醒悟过来;既然如此,梦又有什么用呢?弘治戊午年夏天,京师西直门有熊进入城中。守卫人员没有察觉,有人被熊伤害。大司马钧阳马公说,野兽进入城中不是吉利的征兆;他审问守卫人员之后,便请求严格整顿武备,以防备盗贼。春对同僚说:“熊所预示的事情,既然应当防备盗贼,也必须谨慎防火。”同僚都不明白。不久城内各处发生火灾,礼部被烧毁。有人问我,这件事是根据哪本占书推断出来的?春说:“我不懂占卜书,只是曾记得宋人的记载:绍兴己酉年永嘉发生灾害前几天,有一头熊从楠溪渡到城下。高世则认为熊有辅佐之意,赵允蹈说:‘“熊”这个字能引发火灾,众人应当谨慎火烛。’后来果然延烧官民房舍十之七八。我想起了这件事,所以这样说,没想到也应验了。” 春考察洛阳时,听人说:郡治南面,从前有两个农民因为一块石头到府衙争讼。其中一人说:“这是我耕地时得到的。”另一个人说:“它是从我的田里出来的。”知府命人把石头抬来查看,只见上面刻着:“大明景泰乙亥,知府虞廷玺为我复兴此窝。”当时正是乙亥年,知府是南郑人虞廷玺。虞廷玺认为这一定是康节的窝,也就是安乐窝。于是就根据所得的石头,倡导百姓修建康节祠。这件事如今附载于《河南志》。然而《志》中记载虞廷玺所建安乐窝的记文,是郑安所作,只说:“先生故宅在金代为九贞观,元代末年毁于兵火。景泰甲戌年,虞廷玺来任知府。第二年,他在禾黍之间寻访到九贞观遗址,发现残碑并读了碑文,才知道康节过去夏居安乐窝的地方就在这里,于是为先生建祠。”从未提及石头上的十九个字。难道这件事是虚构的吗?还是确实有此事,只是郑安特意忌讳而没有说?我巡视民情之余,没有时间详细考究。星命家推算人的前程,以十二官来论命。官是数理起算的地方,但星辰有明有暗、有陷有旺,始终以官禄为主。若只论官、禄二星,又以禄星为主。禄多的人富有;官多而禄少的人,即使尊贵也贫穷。从前张南轩评论朱晦庵的命,说“官多禄少”四个字。朱晦庵说:“我一生辞官,相关文字很多;贤者对此,大概只是姑且借此一笑罢了。”星命之理究竟有没有道理,春没有时间考究。曾记得有个谈论星命而多次说中的人,对春说:“你的官确实胜过禄。”难道我不免贫穷吗?今天有个相士来,说我“禄胜官”。他的相法是从胡须来判断:上面的是禄,下面的是官。胡须多而髯少的人,主富贵而且长寿。春捋着髯说:“我这个穷书生竟然还有这种乖僻的命运;嘴上的毛,不要说成黔雷来戏弄我,我慢慢验证就是了。”
逆瑾时,人才无论矣。消磨世界,今何以异昔。百官差除,曾无一久任者。内之侍郎而下,员外而上,外之布政而下,知县而上,二三年间,奔竞者,必显擢;恬退者,亦左迁。孔子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今日人才,其皆孔子之徒欤。张咏在蜀尝云,只一个信,五年方做得成,此事谁当念之。
云南、广西,在处土官割据,蛮洞彼此仇杀,胎患地方。朝廷每下抚巡司府官员抚谕,动经数岁,不得停帖。是虽夷性酷拗,亦抚之者多贪利之人,以养成之。如云南木邦、孟养,广西思恩,近日之事,其酋明云:“司府官不过一狗,乞与一大骨头便去矣。”今日缙神,遇骨于地,不狺然而争者几人。悲夫!
一友人不得志,自讶云:“骂声成风,谁忍扇此群怒;浮谤如川,事实源于小忤。泣隅兮,人不汝恤;叫阊阖兮,汝徒自若。眼昏多泪,盍内流以润腹;齿恶舌存,不如缄口而无语也。”
人之所谓贤者,谓有才也,谓有德也。国家之所为求贤者,求有才也,求有德也。才与德,在人无不见之其言与其行者。然士方未用时,上之人隔于势分,不能一切知之,是故属诸有司,试其言于科举之场,而占其行于选任之地。言可以知其才也,亦可以知其德也。行可以观其德也,亦可以观其才也。科举以文字第高下,而经取其一。于前列称魁元,选任进士,依甲第名次。而台谏,独擢于不恒名要职,此又在有司深所加意,预以其才与德而望焉者。考课之法,肇自虞世。汉宣帝尝诏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我朝,考课一本诸古。官满三年,乃一考。牌册备书任内行事功绩。属官则先考于其长,书其最目,转送御史核焉。亦书其最目,然后以归吏部,稽其治状,为之殿最,则此又风宪之所当有事焉者。然则,进士之选与为魁元,擢要职而适及考课际,可无以自表见者邪。
吕居仁记前辈言,作官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私罪固不可有,若无公罪,则自保太过,无任事意。春尝侍西涯先生,论及近事。先生云:“少年初仕,承上临下,宁遽一一中节,惟尽心岁月,秤停自熟。若公子性,虽少年不可有;秀才性,至老不可无也。某人以公子性作官,如何不取罪。”春曰:“某人辈生而富贵,人已别眼待之;既膺命服,犹习纨绮,故态奢傲自恣,竟挂清议,小惩大诫,非不幸矣。独念今班行中士夫,在诸生时,高谈古今,历诋卿相,孰奸孰贪,孰谄孰谗,孰为蔽贤,熟为素飧,孰为附势,孰为弄权,孰与世浮沉,孰模棱两端,心有定见,口有直言,自誓一旦出身事主,迈往之气,正正堂堂,必此是惩,莫或免焉。及错置曹司,回翔中外,能复持旧论者几人?宦成伊迩,患失弥深,能复存初心者几人?为卿为曹,去奸去贪,去谄去谗,不蔽贤,不素飧,不附势弄权,不与世浮沉,模棱两端,而见訾于后来者几人?若而人趑趄嗫嚅,▯▯{阿女}<骨委><骨皮>,弃其平生,以致高位,容非其幸乎?如国家事何?春惟今日服官政者,有公子性者,未有无私罪者也,然其罪小小,才足以祸己;无秀才性者,似可无公罪者也,其罪大大,将至于祸国。”先生抚掌曰:“有是哉”!
译逆瑾当权时,人才就不用说了。如今消磨世道,与过去有什么不同?百官的任命调动,从来没有一个能长期任职的。内官中侍郎以下、员外以上,外官中布政以下、知县以上,任职两三年之间,奔走钻营的人一定显达升迁;安于退处的人也会被贬谪。孔子说:“如果有人任用我,一年时间就可以了;三年就会有成效。”今天的人才,难道都是孔子的门徒吗?张咏在蜀地时曾说,只凭一个“信”字,五年才能把事情做成;这件事有谁会想到呢?云南、广西各处都有土官割据,蛮洞之间彼此仇杀,成为地方的祸患。朝廷每次派抚巡司府的官员前去抚慰晓谕,动辄经过数年,仍不能停止战乱。这虽然是因为夷人的性情残酷执拗,也因为负责抚慰的人多是贪图利益之徒,才把事情养成这样。例如云南的木邦、孟养,广西的思恩,近来的事情就是如此。那些首领明白地说:“司府官不过是一条狗,给他一根大骨头就走了。”如今缙绅之中,遇到骨头掉在地上却不龇牙争夺的人,能有几个?可悲啊!一位不得志的朋友,自己感叹说:“辱骂声形成风气,谁能忍心煽动这群人的怒气;浮泛的诽谤像河流一样,而事实却源于一点小小的触犯。哭诉于偏僻角落啊,没有人怜悯你;叩击宫门呼号啊,你也只是徒然自若。眼睛昏花而泪多,何不把泪水向内流来滋润肚腹;牙齿坏了而舌头还在,还不如闭紧嘴巴,不再说话。” 人们所说的贤者,是说他有才,或说他有德。国家之所以寻求贤才,也是寻求有才和有德的人。才与德,在人身上没有不通过言语和行为表现出来的。然而士人尚未被任用时,居上位的人受地位和身份的隔阂所限,不能把他们全部了解,所以把这件事交给有关官府:在科举考场考察他们的言论,在选任官员时考察他们的行为。言论可以用来了解才,也可以用来了解德;行为可以用来观察德,也可以用来观察才。科举通过文章来评定高下,经义考试也只是取其中一部分。位列前面的人称为魁元;选任进士时,依照甲第的名次。至于台谏官,则专门从不固定的名次中选拔,作为重要职位;这又是有关官府特别留意,希望预先根据他们的才德来任用的人。考课制度起源于虞代。汉宣帝曾下诏给御史,查察计簿中有疑问、不像真实情况的事项。考察我朝的制度,考课完全取法古代。官员任满三年,才考核一次;牌册详细记载任职期间的政务、功绩。属官先由长官考核,记下他的主要政绩,再转送御史审核;御史也记下主要政绩,然后交给吏部,由吏部考察他的治理状况,评定优劣。这又是风宪官应当办理的事务。那么,进士的选拔、取得魁元、升任重要职位,恰好又到了考课之时,难道可以不设法自我表现吗?吕居仁记载前辈说:做官,公罪不可没有,私罪不可有。私罪固然不可有;如果连公罪也没有,那就是自保过度,没有任事的意向。春天我曾侍奉西涯先生,谈到近来的事情。先生说:“年轻人刚开始做官,承受上级领导、面对下属,怎么能一下子件件都合乎规矩?只要尽心做上几年,权衡停当,自然会逐渐成熟。如果是公子性,即使年轻也不该有;如果是秀才性,到了老年也不该没有。某人凭公子性做官,怎么会不获罪呢?”我说:“某人这类人,生来富贵,别人已经另眼看待他们;既然接受了命服,仍然习惯穿着华美的衣服,所以旧日的奢侈、傲慢和放纵,最终触犯了清议。受到小小惩罚而得到大的警诫,未尝不是幸事。只是想到如今官场中的士大夫,在做诸生时,高谈古今,历数卿相的罪过:谁奸诈,谁贪婪,谁谄媚,谁进谗,谁蒙蔽贤才,谁尸位素餐,谁依附权势,谁玩弄权力,谁随世俗浮沉,谁模棱两可、两面讨好;他们心中有确定的见解,口中有直率的话,都发誓一旦出仕事奉君主,就要以勇往直前的气概,堂堂正正地做事,必定要惩治这些人,没有一个可以幸免。等到被错置在各个官署,辗转任职于内外,能够再坚持旧日言论的有几个人?仕途将要做成时,患得患失更加严重,能够再保有初心的又有几个人?” 做卿、做官署长官,就应当铲除奸邪和贪婪,铲除谄媚和进谗,不蒙蔽贤才,不尸位素餐,不依附权势、玩弄权力,不随世俗浮沉,不模棱两可、两面讨好;后来被人指责的,有几个人呢?像这些人那样畏缩迟疑、欲言又止,〔原文有缺损字样,无法确释〕,抛弃自己平生的志向,终于爬到高位,难道不算他们的幸运吗?可是国家的事情怎么办呢?我认为,如今做官的人中,有公子性的,没有不犯私罪的,不过他们的罪很小,只足以祸害自己;没有秀才性的,似乎可以不犯公罪,但他们的罪很大,将要祸害国家。”先生拍着手说:“确实如此!”
宋时,郡县岁收,朝廷应入钱粮之外,又有一种入库公费钱,不知何项辨此。州郡库公使钱,所谓无碍官钱,官得使用,如佣钱、搬家钱之类,于此取之。而有司又得以为送遗、饯宴过往官员支费。吕居仁《官箴》云,当官取佣钱、般家钱,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所丧多矣。殊不知此数,吾分外物也。其送遗人者,朱子作郡,亦尝用来,只是用得分明,随官高下多少,定为之例,不至如他人,并缘为奸,且以市私恩耳。《语录》云,见人将官钱胡使,为之痛心。两为守,皆承弊政之后,用钱并无分明,凡所送遗,并无定例,但随所向为厚薄。某问胥吏,向时直是如此。于是立为定例,看何等官员过此,便用何等例,送与之。自后遂得公溥。凡入广小官,亦有五千之助,以此观之,库积不为不多,岂即今问刑取赎物耶,抑均徭岁剩数也。朱子言,当时经总钱、牙契钱、倍契钱之类,有被知州瞒匿,通判更不敢与争者。今日无经总制钱额。客引钱,有有处,有无处。田产契钱,在处皆有,而不甚多,有司谓之堂食公用,岁终库数,十无二三。其问刑取赎,及均徭剩余数,法应入库,一毫不许擅支。然龌龊掌印相承瞒者,不为少,不知当时何以能辨此。今有司,钱粮合征外,在法不许一毫擅支。凡有公使上司衙门,行移府州县,所谓动支无碍官钱者,特浪语耳。今欲辨此,非难事,然必爱民惜财,廉而有为者,乃可致之。郡县栉比,安得皆其人乎。若过往官员公差人役,无动官钱,以送遗例,有司于此,但只责在见役里甲、头会箕敛,雇夫、雇马、买办下程,种种出备,冲要道路,日费不可言。国禁虽存,人情难▯尼,若之何而小民不告穷也。
五代晋天福间,南唐括田定赋。每正苗一斛,别收三斗,与民盐二斤,谓之盐米。随苗附藉,朱批带纳。后周世宗,取准盐场入周,盐遂不支。宋平江南,收米如初。祥符七年,运使陈靖,元丰五年,提举刘谊,皆言此民病也,法当豁除。疏留中,未行。宣和,言利之臣,忽增为六斗八升二合,民力大屈。绍熙中,在处守臣,先后建明,陆续均减。而在饶者,迄宋末始除。事载马端临《减苗记》,可考。虽然,此事在宋,特故属南唐诸郡地然耳,他州无此害也。国朝班户口食盐于天下,而岁收其钞,曰“户口钞”,盖以盐课钞也。今盐不班,已数世矣。而民岁出折银钱,户口钞如故,天下咸病于是。然无一人言于上者。祖宗之良法美意,不得推行。而末流之弊,又不得停止,良可慨已。
役法难均,前代己不能无病。于是,朱子尝言,乡有阔狭,富豪有多少。狭乡富豪,仅仅自足,一被应役,无不破荡。惟彭仲刚作临海县,先计其阔狭多少,中分而均役之,民甚便焉。虽非法令之所得为,然使民宜之,终不能变也。春按,彭之所为,今法令无不可得为者。顾有司用心何如耳。今日之法,户列九等,门分三则。乡乡不能无上、中、下户。虽上上户,不能无中下门。所谓富豪,有在此乡称上上户,而曾不比于彼中上户者。有在彼下上户,而可当此上中户者。为州县者,若只计其阔狭多少,而不计其事力高下,概加通融,亦未见其能均也。马廷鸾《并都记》引晦庵先生所言,以明金山之事。此只是众擎易举之术耳。并都、并里,今日乃极不得已事也。
洪武十九年,议定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轮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行间工部侍郎秦达,复议量地远近,以为班次。且置藉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工部听拨,免其家徭役,著为令。于是诸匠便之。
今勘合之制,自洪武十五年始。在京,五府、六部、都察院衙门,各置簿籍二扇,合空纸之半,照各地方编写字号、押印完毕。外号底簿,发诸有行都、布、按司,直隶、府州、卫所收掌。内号底簿,并勘合纸本,衙门收贮。凡行移在外事务,发勘合科填写号纸,下各地方,比照朱墨字号相同,将开去事件,奉行完报,如号纸尽绝,照字号编接如前。各该司府州卫,候年终,将发去勘合,并底簿折粘,具本奏缴。仍具青册一本,送原发衙门,以凭稽查比较。此即刻木剖竹,革奸弊之符契也。始时,半印纸,交藏内府。临用赴领。行之既久,因建言者,而制益便焉。二十四年,丰城典史马坚言,今置勘合,为券印,以字为号,次第书之。彼此各藏其半,凡征收必合而验之,同然后行,甚得革弊之道。近闻各司,惟以帖委吏胥,以督所部,少不如意,辄加棰楚,而其事反害及于民。伏乞增置勘合,付诸司,听其填写,差遣事毕,缴报所司,亦必不敢轻发以病民。而凡事务,亦不至久旷也。今日之事,亦顾在奉行者何如耳。
译宋代时,郡县每年征收的赋税,除朝廷应当收入的钱粮外,还有一种缴入库中的公费钱,不知现在把它归入哪一项。州郡库中的公使钱,就是所谓的无碍官钱,官府可以使用,例如雇佣钱、搬运钱之类,都从这里支取。此外,有司又可以用它来给过往官员送礼、设宴和支付路费。吕居仁《官箴》说,做官时收取雇佣钱、搬家钱,往往为此规定标准,却超过标准收取费用,所得极少,所丧失的却很多。殊不知这些钱是本分以外的财物。朱子任郡守时,也曾使用这些钱,只是用得很清楚,按照官员品级高低规定数额,定为成例,不像其他人那样借机作奸,并且用来收买私人恩惠。《语录》说,看到有人把官钱胡乱使用,便为此痛心。他两次任郡守,都是接任于弊政之后,使用钱财并没有明确规定,凡是送礼,都没有固定标准,只随着对象而定厚薄。我询问胥吏,他们说以前确实就是这样。于是便立下定例,看是什么等级的官员经过这里,就按照什么等级的例子送给他。从此便能够做到公平普遍。凡是进入广南任职的小官,也有五千钱的资助。由此看来,库中的积蓄不能说不多,难道就是如今审问刑事案件时收取的赎罪财物吗?还是均徭中每年剩余的数目呢?朱子说,当时有经总钱、牙契钱、倍契钱之类,有的被知州隐瞒藏匿,通判更加不敢与他争执。如今已经没有经总制钱的定额。客引钱,有的地方收,有的地方不收。田产契钱,各地都有,但数额不多,有司称它为堂食公用钱;到年终查核库中数目,十份中往往只剩两三份。至于审问刑事案件时收取的赎金,以及均徭中剩余的钱数,按法律都应当缴入库中,一文也不许擅自支用。然而那些品行卑劣、掌印相承而隐瞒的人,并不少见,不知当时是怎样辨别这些钱的。如今有司,除依法征收钱粮外,法律不许擅自支用一文钱。凡是为公事前往上级衙门,或向府、州、县发文,所谓可以动支无碍官钱,不过是空话罢了。如今若想辨明这些钱,并不是难事,但必须是爱护百姓、珍惜财物、廉洁而有作为的人,才能办到。郡县相连排列,哪里能保证都有这样的人呢?至于过往官员、公差和差役,没有动用官钱,而按照送礼的惯例,有司只好责令当值的里甲头目摊派征敛,雇车夫、雇马匹、购买下程等物,种种费用都由他们筹办;在交通要道上,每天的花费更是无法说尽。国家的禁令虽然还在,但人情世故难以阻止,百姓怎么能不陷于困穷呢?五代晋天福年间,南唐丈量田地、确定赋税。每一斛正苗,另收三斗,并向百姓征收盐二斤,称为“盐米”。这些数量随着正苗登记在簿册上,用朱笔批注明白,一并缴纳。后来后周世宗把盐场收归后周,盐便不再发给百姓。宋朝平定江南后,仍像原来一样收取米。祥符七年,运使陈靖;元丰五年,提举刘谊,都说这是百姓的弊病,按法律应当免除。奏疏留在宫中,没有施行。宣和年间,讲求财利的大臣忽然把它增加为六斗八升二合,百姓的负担大大加重。绍熙年间,各地守臣先后提出建议,陆续平均减免。但饶州的这一项负担,直到宋末才开始废除。事情记载在马端临《减苗记》中,可以考查。尽管如此,这件事在宋代只是原属南唐的那些郡才有,其他州没有这种祸害。本朝把户口和食盐分配给天下各地,每年收取相应的钱钞,称为“户口钞”,大概是以盐课折成的钱钞。如今已经有好几代不再分发盐了,但百姓每年仍然缴纳折银钱,户口钞照旧存在,天下都以此为苦。然而没有一个人向上申明。祖宗的良法美意无法推行,后来产生的弊病又不能停止,实在令人感慨。徭役制度很难做到平均,前代也不能没有弊病。因此,朱子曾说,乡有宽狭不同,富豪也有多少之别。狭小的乡里,富豪仅仅能够自给,一旦被征发服役,没有不破产荡尽的。只有彭仲刚任临海县令时,先计算各地的宽狭和富豪多少,然后分成两等,平均分配徭役,百姓感到非常便利。虽然这不是法令所明确允许的做法,但只要百姓认为合适,最终就不能改变。我考察认为,彭仲刚所做的事情,按今天的法令没有哪一件是不能做的,关键只在于有司用心如何。如今的法令,把户分为九等,把门第分为三则。各乡不能没有上、中、下户;即使是上上户,也不能没有中下门第。所谓富豪,有的人在这个乡被称为上上户,却还比不上另一个乡的中上户;有的人在另一个乡属于下上户,却可以相当于这里的上中户。治理州县的人,如果只计算各地的宽狭和富豪多少,却不考虑他们办事能力和财力的高下,一概加以通融,也未必能做到平均。马廷鸾《并都记》引用晦庵先生的话,来说明金山的事情。这只是一种大家共同承担、事情就容易办成的办法。并都、并里,在今天已经是极不得已的事情了。洪武十九年,议定工匠的编役办法。考核他们的丁力,规定以三年为一班,轮流赴京服役,每次做工三个月,按期交接,称为“轮班匠”。工部侍郎秦达后来又建议根据路途远近来确定班次,并且设置簿籍,制作勘合发给他们。到期时携带勘合到工部听候调拨,免除他们家中的徭役,并把这些规定写入法令。这样一来,各地工匠都觉得便利。如今勘合制度始于洪武十五年。在京城,五府、六部、都察院各衙门分别设置两本簿籍,把空白纸张对半相合,按照各地方编写字号,并押印完毕。外号底簿发给各行都、布政司、按察司,以及直隶、府州、卫所收掌;内号底簿和勘合纸本则由衙门收藏。凡是办理外地事务,便发下勘合,由勘合科填写字号和纸张,下发各地方;各地方比照朱、墨字号相同,把所开列的事项执行完毕后上报。等号纸用尽,便按照字号像以前一样接续编写。各该司、府、州、卫等到年终时,将发出的勘合连同底簿折叠粘连,具本奏缴;另外编写一本青册,送交原来发出的衙门,以便查核比较。这就是刻木剖竹、用符契革除奸弊的办法。开始时,半印纸交由内府收藏,临到使用时再前往领取。实行久了,因为有人提出建议,制度便更加便利。洪武二十四年,丰城典史马坚说,如今设置勘合作为凭证和印信,以文字作为字号,依次书写;彼此各自收藏一半,凡是征收时必须合在一起查验,双方相合后才办理,这很得革除弊端的要领。近来听说各司只把帖子交给吏胥,责令他们督促所属人员,稍有不合意,便施加鞭打,结果反而使百姓受到伤害。恳请增加设置勘合,发给各司,听任他们填写;差遣办事完毕后,缴回并报告所属衙门。这样也一定不敢轻易发遣,以免使百姓受苦;而且各项事务也不至于长期荒废。今天的事情,同样只在于执行的人究竟怎样办理。
印信,唐以前莫详其制。窃议唐时诸司,因官置印,决已非一。宋时,凡各衙门,长佐官员,皆有印。官有员外置者,系兵刑及专达与给纳官,一切文书,各用所请之印行之。南渡,兵火散失,诸司往往借用旧印。有以不便请者,又因费重而止。或问,朱子奏状,还借用县印否?曰:“岂惟县印,县、尉印亦可借。某在同安作簿,去州请印。时有指挥使,并一道家印,胥吏得钱方给。”足知当时县簿、尉官,亦必有印方行文书。朱又云:“其时有县丞用漕使印者,盖诸司旧印借用,上下彼此,皆所不计。”唐、宋间人,会际非常,倒用印以济事者有之,其因而惠恶长奸者,亦不可胜数矣。我国朝,建置诸司,司置一印,以长官掌。长缺则贰署。政繁之司,官则虽多,印无二。京官十三道御史巡按,有巡按印。外官按察司副事、佥事分巡,有分巡印。于本道、本司印,是判然。六部、都察院侍郎、都御史等官,出而抚视行勘,则给关防。关防之制,又自与印信别。我朝制度,过前代者,此亦一也。
●卷五外篇
教学,于王者之务莫先焉。成周遗册足征也。二代以降,汉、唐、宋为达治体,而汉未遑庠序之事,元朔始兴太学。唐仍魏制,始郡县有学。然唐郡县,未闻有专官于学者。宋庆历间,始立学命官。时宋已四世矣。我圣祖太学之立,在未正位前。正位之二年,即诏天下府州县,遍葺黉舍,无遐僻,官为师,定以员,有长教焉,有分教焉。盖欲挽二代以降之滔流,而楫之以溯古之帝王之所为治。文治之盛,不俟积久而后明也。学官之任,于今其不既重矣乎。今之士者,奈何举卑学官,仕而任学官,辄惘然不满望,是皆不知所重者。或曰:“有以也。”祖宗时,学官之选,加于诸执事一等,人皆以师道自持,节使岳牧,莫不接之以礼。而今多不然矣。噫!当事者,不知学官之任为重;任学官者,其有能尽其职,以无负其任之重者乎?噫!尽其职,无负其任之重,非大君子不能,而师儒之职,固君子之所乐为也。今之时与祖宗时异,君子居其任,顾身所以自重者,何如期可矣。
书院之制,肇自宋初。方郡县学未立时,硕士名儒,往往于此焉出。今学校遍天下,文教熙洽,而书院亦所不废。盖家塾、党庠、术序,皆所以为成德达材之地,揆诸古法,近民之教,不厌数也。
途今之仕者非一,而其正者曰“科”、曰“贡”。科举、岁贡皆出自学校正途也。正途而仕者,又有难易迟速,不同焉。称荐乡书,奏捷礼闱,登名进士藉,即受美职,公卿大夫可阶陟也。在学校,视食廪为资需次。而贡常例,府岁一人,州三年二人,县二年一人,所司上之礼部,送内府试,就校官者,则重试;不者,送监肄业,送各衙门历事,送吏部附选。假归俟取,率十余年始沾一命,与州县佐而止耳。科、贡之途,相去如此。嗟夫!暗暗啾啾,士游黉舍中,孰不以得隽科举为志。志不能皆遂,于是乎,岁贡虽富学识,不能不循常例。以常例,犹正途也。仕有难易迟速之不同,人才固有等第乎。而有富学识而难且迟者,不有命乎。
宋开宝初,诏西川、山南、荆湖等道,所荐举人,并给往来公券,令枢密院定例施行。盖自初起程,以至还乡,费皆给于公家。及后法废,远方寒士,预乡荐,欲试礼部,假丐不可得,则宁寄举不试。宋初,远郡小官致罢,多芒屡策杖以行。不幸丁忧解官,或离任不能归。咸平中,诏川、广、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盖恤小官意,然非礼制所宜。我朝统驭四海,川广通舟之地,官必南人。云贵地方,陆路艰险,小官选授,法许给驿,任者不惮跋涉。举人新中,赴礼部试者,俱得以公据给驿,法均厚矣。旧举人,云南又独以远驿,给脚力,佗处虽不然,而乡贡黜于礼部,亦有进用阶。非如宋,不中复回,有重解苦也。
礼部会试天下,国初,惟南方士子中式居多,而南方惟江西吉安为盛。北人曾不十之一。洪武三十年,被黜落者,咸以为言。上乃命翰林儒臣,复择下第举人文卷,得六十一人,而廷试之。擢韩克忠为第一,仍赐克忠等进士出身有差。克忠等则皆北人也。明年,再试寄监下第举人,中式者四百一十五人,次其等第,除教授、教谕、训导;不中者八十七人,为州吏目。洪武取士之科,盖止于此。洪熙元年,定南、北、中三卷,以取士。自是人才之用,始不偏矣。
译关于印信,唐代以前的制度没有详细记载。我私下推测,唐代各司因官署而设置印信,已经不止一种。宋代时,各衙门的长官和佐官都有印。官署中凡设置员外职位的,凡属兵、刑事务,以及专门上达和发给、收纳官物的官员,一切文书都使用所请得的印信办理。南渡以后,因战乱和兵火散失,诸司往往借用旧印;有人因为不方便而请求另制,又因费用太重而作罢。有人问:朱子上奏的奏状,是否也要借用县印?朱子说:“哪里只是县印,县印和县尉印也都可以借。我在同安任主簿时,曾到州里请印。当时有指挥使,还有一道家印,胥吏得到钱才肯发给。”由此完全可以知道,当时县里的主簿、县尉等官,也必须有印才能办理文书。朱子又说:“那时有县丞使用漕使的印,大概是因为各司的旧印可以借用,上下之间、彼此之间,都不加计较。”唐、宋之间,遇到非常时期,有倒用印信来应急办事的;但因而给坏人以便利、助长奸弊的,也数不胜数。本朝设置各司,每司设置一枚印,由长官掌管;长官职位空缺时,由副职署理。政务繁重的司,官员虽然很多,印信却不设两枚。京官中的十三道御史巡按,设有巡按印;外官中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巡各地,设有分巡印。至于本道、各司所用的印,这是分明有别的。六部、都察院的侍郎、都御史等官员出外巡抚、巡视、勘察时,则发给关防。关防的制度,又和印信不同。本朝的制度超过前代,这也是其中一点。●卷五外篇 教育,在君王的政务中没有比它更优先的了。《成周遗册》足以证明这一点。夏、商两代以后,汉、唐、宋都是通达治道的朝代;但汉代还来不及办理学校事务,直到元朔年间才兴办太学。唐代沿袭魏代的制度,开始在郡县设立学校。然而唐代的郡县,还没有听说有专门负责学校事务的官员。宋代庆历年间,才开始设立学校并任命官员。那时宋朝已经传到第四代了。我们圣祖建立太学,是在还没有正式即位之前;正式即位第二年,就下诏天下府、州、县,普遍修葺学校,不论偏远僻地,都由官府设置教师,确定员额,有学长,有分教。大概是想挽回夏、商两代以来奔流不息的风气,用它来像船桨一样逆流而上,追溯古代帝王治理天下的做法。文治的兴盛,不必等到积累很久以后才显现。学校官员的职责,到今天难道还不已经很重要了吗?如今的士人为什么要轻视学校官员?一旦做官而任学校官,便茫然不满、认为不合心意,这都是不知道学校官职的重要性。有人说:“这是有原因的。”祖宗时期,学校官员的选任,比各类办事官高一等,人人都以师道自守;节度使、岳牧等地方长官,没有不以礼相待的。如今大多不是这样了。唉!当权办事的人,不知道学校官员的职责重要;担任学校官员的人,又有谁能够尽到自己的职责,不辜负这一重要职责呢?唉!要尽到职责,不辜负这一重要职责,非大君子不能做到;而师儒的职责,本来就是君子所乐于担任的。如今的时代与祖宗时期不同,君子处在这个职位上,只要看自己如何自重、自持,就可以了。书院制度始创于宋初。当时郡县学校还没有建立,硕士名儒往往从书院中产生。如今学校遍布天下,文教兴盛和谐,书院也没有废止。大概家塾、党庠、术序,都是用来培养德行、造就人才的地方;按照古代制度考察,接近百姓的教育,设置得多一些并不令人厌烦。〔原文句首“途”疑为衍字或讹字,无法确定〕如今做官的途径不止一种,而其中正当的途径称为“科”和“贡”。科举、岁贡都出自学校的正途。通过正途做官,又有难易、迟速的不同。被乡里推荐、取得乡试资格,在礼部会试中报捷,列名于进士名册,就能接受优良职位,还可以逐步升至公卿大夫。在学校中,则要看是否食廪,以此作为资历和候补次序。至于贡生的常例,府每年一人,州三年二人,县两年一人,由主管部门上报礼部;送到内府考试,进入学校任职的,还要再次考试;不进入学校的,送入监中学习,送往各衙门历练办事,再送吏部附入选官名单。请假回家等待选用,通常要十多年才能得到一项任命,而且大多只能做到州县佐官为止。科举和贡生的途径,相差就是这样。唉!士子们在学校中低声读书,谁不把考中科举作为志向?志向不能全都实现,于是岁贡之士即使学识丰富,也不能不遵循常例。按照常例,也是正途。做官有难易、迟速的不同,难道人才本来就有等级吗?有学识丰富却仕途艰难而迟缓的人,难道不是命运使然吗?宋代开宝初年,下诏西川、山南、荆湖等道,凡被推荐的举人,一律发给往来的公券,命枢密院制定条例施行。大概从刚起程直到返回家乡,费用都由公家供给。后来法令废止,远方的贫寒士人预先获得乡荐,想参加礼部考试,却借贷乞求也得不到资助,于是宁可托人代为应试,也不去参加考试。宋初,远郡的小官任期届满,多半步行,屡屡拄杖赶路;不幸遇到父母丧服而解官,有的甚至离任后不能回家。咸平年间,下诏规定川、广、福建路的官员遇到父母丧事不得离开任所,大概是体恤小官的意思,但这并不符合礼制的要求。本朝统辖四海,在川、广这些可以通行舟船的地方,官员一定任用南方人。云贵地区陆路艰险,小官选授时,法律允许发给驿传,他们任职时不怕跋山涉水。新考中的举人前往礼部考试,都可以凭公据领取驿传,法律规定已经很优厚了。过去的举人,在云南又单独因为路远而发给脚力钱;其他地方虽然不是这样,但乡贡之士即使在礼部落第,也有升进任用的阶梯,不像宋代那样,考不中便返回,还要重新应试,承受再解试的辛苦。礼部会试天下举人。国初时,只有南方士子中式的居多,而南方又以江西吉安最为兴盛。北方人中式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洪武三十年,被黜落的人都以此为言。皇上于是命翰林儒臣重新挑选下第举人的试卷,选得六十一人,再举行廷试。提拔韩克忠为第一名,并仍然分别赐予韩克忠等人进士出身。韩克忠等人都是北方人。第二年,又考试寄监中的下第举人,中式的有四百一十五人,按等级排列,授为教授、教谕、训导;没有中式的八十七人,任为州吏目。洪武年间通过科举取士,大概到此为止。洪熙元年,确定南卷、北卷、中卷三种试卷,以此取士。从此以后,人才的任用才开始不偏向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