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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龟山集四

龟山集卷五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21–29 段

钦定四库全书龟山集巻六       宋 杨时 撰辨一神宗日録辨上问唐太宗何如主?对曰:「陛下当以尧舜为法。唐太宗所为,不尽合法度。末世学士大夫不能通知圣人之道,故常以尧舜为髙而不可及,不知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也。」夫道止于中而已矣。圣人经世立法,非固贬损以中人为制,道固然也。故尧舜禹三圣相授,皆曰「允执厥中」而已。盖立法失中,其过与不及,皆非圣人之道也。上问:“周公用天子礼乐,有之乎?”对曰:“于传有之。”然则人臣固可僭天子?曰:“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天子礼乐,众人所不得用。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然周用骍而祭,周公以白牡,虽用天子礼乐,亦不嫌于无别。周公之所为,皆人臣之所当为也。为人臣之所当为,是尽其职而已。若人臣所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故记曰:「鲁之郊也,周公其衰矣。」又曰:「周用骍,周公白牡。」虽用天子之礼乐,不嫌于无别,是犹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为有礼,非通论也。然周公用白牡,见于《明堂位》所载,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白牡,商礼也。夏尚黑,周尚骍,则鲁兼用也。以是为有别,亦疎矣。上问张端:“河北盐议,对曰:‘亦恐未可。’”为上言韩琦亦有文字曰:“此事恐须少待,今且当以变通财利为先。”上曰:“但理财节用,亦足以富,如此事不为可也。”曰:“今诸路皆用刑辟榷盐,河北虽榷,似未有妨。”因言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防耻之俗为急。凡利者,隂也,隂当隠伏;义者,阳也,阳当宣着。此天地之道,隂阳之理也。若宣着为利之实,而礼义防耻之俗壊,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着隠伏之有?若夫宣着为善之名,而隂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説,皆此意也。昔哀公问年饥用不足,而有若对曰:“盍彻乎?”孔子之徒其理财盖如此。使后世之士言之,人必以为迂也。非深知先王之道者,何足以语此?上问:“如何得陜西钱重?可积边谷。”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敛散之法。”因为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制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有此也。”其言曰:“国事之财用,取具焉。盖经费则有常赋以待之,至于国有事,则财用取具于泉府。”后世桑▯羊、刘晏粗合此意。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其法,以为人主不当与百姓争利。又因请内藏可出几何,以为均输之本。上曰:“三二百万,或三五百万可出也。”桑▯羊为均输之法,置大司农丞数十人,分主郡国,令逺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是将擅天下商贾之利而取之也。先王以九职任万民,与通货财,商贾之职也。今为法尽笼天下之货而居之,商贾岂不失职乎?余尝考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夫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不售者有以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不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卖之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其法岂与桑▯羊同日议哉?然泉府所以敛货者,以市之征布而已,市之征布,防人所敛者是也。其敛能几何?以市之征布与市人交易,乃其宜耳。今乃欲借内藏之钱,何也?夫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此经费也。邦之大用,内府待之,小用外府待之。大用谓大,故大事也。泉府所谓国事之待用者,特内外府之所待与夫经费之外者耳。其所用而取具,盖亦可知矣。而谓以是通变天下之用,皆饰説也。

译钦定《四库全书》。《龟山集》第六卷,宋代杨时撰,辨一。《神宗日录辨》。皇上问:‘唐太宗是怎样的君主?’我回答说:‘陛下应当以尧、舜为法则。唐太宗的作为,并不完全合乎法度。后世的学士大夫不能通晓圣人的道,所以常常把尧、舜说得高不可及,却不知道圣人治理天下、制定法令,通常是以中等人的能力为标准的。’ 道只在中正罢了。圣人治理天下、制定法令,并不是故意降低标准而以中等人的能力为标准,道本来就是这样。所以尧、舜、禹三位圣人相互传授的,也都只是说‘诚信地把握其中正’罢了。制定法令如果失去中正,过头或不足,都不是圣人的道。皇上问:‘周公使用天子的礼乐,有这件事吗?’我回答说:‘在传记中有这样的记载。’皇上说:‘既然如此,臣下本来就可以僭用天子的礼乐吗?’我说:‘周公的功劳,是众人不能做到的;天子的礼乐,是众人不得使用的。如果因为众人不能做到的功劳,而用众人不得使用的礼乐来报答他,这正是相称。’然而周人用骍色牲畜祭祀,周公却用白色公牛;即使使用天子的礼乐,也不能说没有区别。周公所做的,都是人臣应当做的事情。做人臣应当做的事情,只是尽到自己的职责罢了。如果做人臣不应当做的事情却做了,那就是过错,哪里还足以称为周公呢?假使人臣都能建立众人不能建立的功劳,就用众人不得使用的礼乐来报答,那么朝廷就再也没有等级威严了。所以《礼记》说:‘鲁国举行郊祭,周公的德业大概已经衰微了。’又说:‘周人用骍色牲畜,周公用白色公牛。’虽然使用天子的礼乐,却不能说没有区别;这就像有人狼吞虎咽,却去追问不用牙齿咬断食物是否合礼一样,并不是通达的议论。不过周公使用白色公牛,见于《明堂位》的记载;四代的服饰和器物,鲁国兼而使用。白色公牛是商代的礼制。夏代尚黑,周代尚骍色,那么鲁国就是兼用它们。以此说其中有区别,也很疏略了。皇上问张端关于河北盐法的议论,张端回答说:‘恐怕也还不可以。’我替皇上说韩琦也有文字说:‘这件事恐怕应当稍微等待,现在暂且应当把变通财利作为先务。’皇上说:‘只要理财节用,也足以使国家富足,像这样的事情可以不做。’我说:‘如今各路都用刑法专卖盐,河北虽然实行盐专卖,似乎并没有妨碍。’于是我说,理财确实是当前最先要办的事,但君主应当把用礼义造成知耻的风俗作为急务。凡是利益,属于阴,应当隐藏;义属于阳,应当宣扬彰明。这是天地的规律、阴阳的道理。如果把求利的实际公开宣扬,而礼义和知耻的风俗遭到破坏,天下的弊害就会无穷无尽,恐怕陛下不能最终享受安逸快乐,做到无为而治。取财有方法,用财有节制,这是先王理财的办法。所以什一之税,是天下的中正制度,自尧、舜以来从未改变。取得应当取得的财利,利益就等同于义。所以说:‘国家不把利益当作利益,而把义当作利益,那么义与利本来就没有二致。’哪里还需要区分公开宣扬和暗中隐藏呢?至于公开宣扬行善的名声,暗中却收取求利的实质,这是五霸假借仁义的手段,王者不会这样做。所以青苗法的本意在于收取利息,却以补助为名;市易法想把商人的利益全部收拢,却以均济贫苦为说辞,都是这个意思。从前鲁哀公问年成不好、费用不足,有若回答说:‘为什么不实行彻法呢?’孔子的门徒理财大概就是这样。后世的士人若这样说,人们一定会认为迂阔。不是深知先王之道的人,哪里值得同他谈这些呢?皇上问:‘怎样才能使陕西的钱币币值提高,从而积聚边境的粮食?’我回答说:‘想使钱币币值提高,应当修明天下开合、收敛和散发财物的法度。’于是我又说:‘泉府这一官职,是先王用来抑制兼并、均济贫弱、调剂天下财物,使利益从一个渠道流通的,因为有这一官职。泉府的规定说:国家事务所需的财物,都从这里取用。经常性的经费有固定赋税供给;至于国家发生事情,财物就从泉府取用。’后世桑弘羊、刘晏的做法大体符合这个意思。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这种法制,便认为君主不应当同百姓争利。于是又请求说明内藏可以拿出多少钱,把它作为均输的本钱。皇上说:‘可以拿出二三百万,或者三五百万。’ 桑弘羊制定均输法,设置几十名大司农丞,分别主管各郡国,命令远方各地把当地物产,像过去商人转运贩卖那样作为赋税交纳,彼此转运流通,完全把天下的货物收拢起来;货贵时就卖出,货贱时就买入。这实际上是要独占天下商人的利益并把它取来。先王用九职来任使万民,使货物财物流通,是商人的职责。如今制定法令把天下的货物全部收拢囤积,商人难道不会失去自己的职责吗?我曾经考察泉府这一官职,它用市场的税布,收购市场上卖不出去的货物,以及滞留在百姓手中、没有流通的日用品;按照价格买下它们,登记物品并标明价格,等待不时之需的人来购买。货物的有无、百姓日用品的盈缺,总是相互依存而出现的。卖不出去的货物有人收购,是为了使流通的货物不至于滞积,并不是因为价格低才买入;不时需要的货物有人储备,是为了使囤积者不至于缺少日用品,并不是因为价格高才卖出。这就是商人愿意把货物储藏在王室市场的原因,也使货物的有无、盈缺都得到调济。这种法制怎么能和桑弘羊的办法相提并论呢?然而泉府所以能够收取货物,只凭市场的税布;市场的税布,就是防止商人过度收敛的那一部分。它能收取多少呢?用市场税布同市场上的人交易,才是它适宜做的事情。如今却想借用内藏的钱,这是为什么呢?关市的赋税,是用来供给君王的膳食和服饰的,这是经常性的经费。国家的大宗用度由内府供给,小宗用度由外府供给。所谓大用,就是大宗用度,也就是重大事务。泉府所说的供国家事务取用的财物,不过是内府、外府所供给的,以及经常经费以外的部分罢了。它所能供给的数目大概也可以知道了。却说要凭它来调剂、变通天下的财用,都是粉饰之说。

王氏云:「陛下诚能慎察义理,而左右不循理之人,敢为妄言以沮乱政事,诚宜示之以好恶。」经或言知仁勇,或言仁智勇,未有先言勇者。独称汤曰「天乃锡王勇」,知者何也?《书》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徳言足听闻?汤以七十里起于衰乱之中,其初为流俗小人,不悦艰难如此。若非勇知,何能自济?所以能自济,尤在于勇。陛下捄今日之弊,诚患不可以不勇。今朝廷异议纷纷,小有才而不便于朝廷任事之人者,不过数人,亦不必人人有意。但如今朝士不识理者众,合为异论,则举朝为所惑。汤之克寛克仁,彰信兆民,故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非有流俗小人不悦也,为其一怒安天下之民。故以勇知言之,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徳言足聴闻?盖言肇邦于有夏如此。若夫立法造事,不为众论所与,一以力胜之,而能成天下之务,未之有也。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余曰:「颢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颢所言未达王道之权。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今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嵗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鬻祠部三千,盖六十余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嵗,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不知为政,乃欲髠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上因问:“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何谓也?”余曰:“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明者,性之所有也。”诚者,天之道也。非外物不能累其心者,所能尽也。告子之不动心,岂利欲能昏之哉?然而未尝知义也。未尝知义,非明也。然则所谓明者,非物格知至,乌足与此哉?荆公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故其言每以是为至。盖以其未尝知天道故也。前一日,陈升之言制置三司条例司,升之难为更签书,只总领商量。余曰:“如此则合令谁签书?”升之曰:“只谏议与押。”余不答。既起,与之同行。归防,余曰:“相公不欲签书制置司文字,何意?”升之曰:“体不便。”余曰:“参知政事,恐非参知宰相政事,参知天子政事。”于是升之欲令孙莘老、吕吉甫领局,余与升之提举。余曰:“臣熟思之,此事但可如故。向时陛下使辅臣领此局,今亦只是辅臣领局,有何不可?”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难称司。”余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人臣称司,何害于理?”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领一职之名,非执政所称。”余曰:“古六卿即今执政,故有司徒、司马、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曾公曰:‘今执政,古三公、六卿,只是今六尚书。’”余曰:“三公无官,只以六卿为官,如周公只以三公为冢宰,盖其他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古之三公,犹今之三师;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宰相虽无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只掌邦治,即不掌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今制置三司条例,岂是卑者之事?掌之有何不可?”又云:“制置条例是人主职业,所谓制度也。《礼记》曰:‘非天子不制度。’臣不知制置条例使宰相领之,有何不可?周官六卿皆以上大夫为之,而冢宰掌邦之六典,虽掌邦治,实兼总六职。盖教、礼、政、刑、事皆治之具故也。故冢宰施法于官府,而小宰以六职辨邦治,则其兼总可知矣。故周公以三公为之,盖宰相之任也。未闻有三公为司徒、司马、司冦、司空者。舜曰:「畴咨若予采。」盖天下之事无非王事也。故舜自谓「予采」,则凡所以成天下之事,皆天子之职业矣。今之勅令,所以诛赏、废置,人主之大柄也,亦以有司为之?何止三司、一司条例,独为天子职业,而使宰相専领之乎?以宰相为有司,于体诚非宜。此但以口给御人,取胜同列,非笃论也【一云于理诚非宜。曾子曰:「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则有司非所以处宰相也】

译王氏说:‘陛下如果确实能够谨慎地察明义理,而左右近臣中有不遵循义理的人,竟敢妄言来阻挠扰乱政事,确实应当向他们表明您的好恶。’经典有时说仁、知、勇,有时说仁、智、勇,从来没有先说勇的。唯独称说商汤时说“上天于是赐给君王勇”,为什么呢?《尚书》说:‘我们在夏地开创国家,就像禾苗中有莠草,就像粟中有秕谷;无论大小,都战战兢兢,没有不害怕伤害无罪之人的。’何况我的德行和言语还足以让人听闻吗?商汤凭七十里土地起兵于衰乱之中,起初面对流俗小人如此不愿意承受艰难。如果没有勇气和智慧,怎么能够自我成就?他之所以能够自我成就,尤其在于勇气。陛下要挽救今天的弊病,实在不能不勇敢。如今朝廷上异议纷纷,那些略有才干却不便于朝廷任事的人,不过几个人,也未必人人都存心作乱。只是如今朝廷士大夫中不明白道理的人很多,联合起来成为异论,于是整个朝廷都被他们迷惑了。商汤既宽厚又仁慈,使亿万百姓都明显信服他,所以向东征伐时,西方的夷人便怨恨;向南征伐时,北方的狄人便怨恨。这不是因为有流俗小人不愿意接受,而是因为他一发怒就使天下百姓得到安定。所以用勇和智慧来说明这一点:无论大小,都战战兢兢,没有不害怕伤害无罪之人的。何况我的德行和言语还足以让人听闻吗?这就是说在夏地开创国家的情形。至于制定法令、兴办事业,如果不能得到众人的赞同,只凭力量压服他们,却能够成就天下事务,是从来没有的。皇上问程颢所说不可出售祠部度牒、增加常平本钱的事情怎么样。我说:‘程颢所说的,是把它当作王道的正理;我认为程颢所说的还没有通达王道权宜变通的一面。男女之间互相授受东西不亲手相交,这是礼;嫂嫂落水,用手去援救她,这是权宜。嫂嫂落水却不伸手援救,就是豺狼。如今出售祠部度牒可以得到粟四五十万,如果遇到灾年,借给每人三石粮食,就可以保全十五万人的性命。现在要为灾年作打算,就应当按照灾年的需要来筹划;国家用度又有来不及筹办的地方,所以出售祠部所剃的三千人头,便可以救活十五万人的性命。如果认为这样不可,就是不懂得权宜变通。’ 出售祠部度牒三千道,大概可以得到六十多万缗,这当然不是三千人自己能够拿出的。它不过是从以农耕为本的百姓那里取来的。由于这种做法,有人不用养蚕却能穿衣、不用耕种却能吃饭,也同样是从务农百姓那里取得财物。所以这类人越多,危害就越严重。这还没有来得及赈济饥民,反而先使我们的百姓困苦,来供养游手好闲的人。先王时期,耕种三年必定有一年的积蓄,所以遇到荒年、饥年,百姓能够免于死亡,是因为预先有所准备。不懂得治理政事,却想剃掉那些人的头发而取得他们的财物,把这当作赈济饥荒的方法,正是孟子所说的‘即使得到的禽兽堆积如山,也不去做’。把这当作王道的权宜之策,难道不是荒谬吗?《诗经》说:‘是谁制造了祸乱的根源,以至于直到今天仍成为祸害。’ 皇上于是问:‘诚就是明,明就是诚,是什么意思?’我回答说:‘能够不让外物牵累自己的心,就是诚。诚就不会被外物蒙蔽,不被外物蒙蔽就明了了。能够学习先王之道,解除心中的蒙蔽,就是明。明就不会让外物牵累自己的心,外物不能牵累其心就诚了。人之所以不明,是因为有利欲使自己昏昧。如果能够不被利欲弄昏,就没有不明白的。明是人的本性所具有的。’ 诚,是上天的道。不是被外物牵累心灵,而是能够把诚完全实现。告子能够做到心不动,难道还会被利欲弄昏吗?然而他从未真正懂得义。没有真正懂得义,就不能说是明。那么所谓明,如果不是穷究事物、使认识达到极致,怎么足以达到这种程度呢?荆公自称能够不让外物牵累自己的心,所以他的言论常常把这当作最高境界。这大概是因为他从未真正懂得天道。前一天,陈升之谈到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陈升之为难于担任签书,只想总领商议。我说:‘这样的话,应当让谁签书?’陈升之说:‘只让谏议和我署押。’我没有回答。起身后,我和他同行。回到防所,我说:‘相公不想签书制置司的文书,是什么意思?’陈升之说:‘体制上不方便。’我说:‘参知政事,恐怕不是参知宰相的政事,而是参知天子的政事。’于是陈升之想让孙莘老、吕吉甫主持这个机构,由我和陈升之提举。我说:‘我仔细思考过,这件事只可以照旧办理。从前陛下让辅臣主持这个机构,现在也只是让辅臣主持,有什么不可以?’陈升之说:‘我身为宰相,什么都统领,所主管的职事很难称为司。’我说:‘从文义上说,先有君道,后有司道;司,是臣道。人臣称司,有什么妨碍义理的地方?’陈升之说:‘如今的有司、曹司,都是主管一项职务的名称,不是执政大臣所用的称呼。’我说:‘古代六卿就是今天的执政大臣,所以有司徒、司马、司空,各自都是一项职务的名称,有什么妨碍义理?曾公说:“如今的执政大臣,就是古代的三公、六卿,只不过相当于今天的六部尚书。”’ 我说:‘三公本身没有固定官职,只是以六卿为官职;例如周公以三公的身份担任冢宰,大概其他三公有的任司马,有的任司徒,有的任司空。古代的三公,如同今天的三师;古代的六卿,如同今天的两府。宰相虽然无所不统领,然而也不过像古代的冢宰,只掌管国家治理;如果不掌管国家教化、政事、礼制、刑法和事务,那么即使是冢宰也有分掌的范围。如今制置三司条例,难道是卑下之人的事务吗?由宰相掌管有什么不可以?’又说:‘制置条例是君主的职事,也就是所谓制度。《礼记》说:“不是天子不能制定制度。”我不明白让宰相主持制置条例有什么不可以。’ 《周官》的六卿都由上大夫担任,而冢宰掌管国家的六典;虽然说是掌管国家治理,实际上兼总六项职务。因为教化、礼制、政事、刑法、事务都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所以冢宰向官府施行法令,小宰用六职辨明国家治理的事务,由此可知冢宰兼总诸职。所以周公以三公的身份担任冢宰,大概就是宰相的职责。没有听说三公担任司徒、司马、司寇、司空。舜说:‘谁能来询问并办理我的政务?’天下的事情没有不是君王的事情。所以舜自称‘我的政务’,那么凡是用来成就天下事务的,都是天子的职事。如今的诏令,用来诛罚、赏赐、废黜、任置,是君主的大权,也要让有关部门来办理吗?何况不是三司、一个司的条例,偏偏只有这项天子的职事要让宰相专门主持吗?把宰相当作有司,从体制上说确实不合适。这只不过是凭口才驾驭别人、在同僚中争胜,并不是忠厚严密的议论。另一说:‘从义理上说确实不合适。曾子说:“出纳财物吝啬,叫作有司。”那么有司不是用来安置宰相的。’

凡兴事造业,振救衰弊,诚须临事而惧。若顾恤流俗,人情畏其不安,即不能为周公所为。商人与三监畔,征之三年。若畏人情不安,则必大赦以安之。及事平,乃更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彰善瘅恶,以教训之。初无畏众之意,此所以能制礼乐,而成周之太平也。柴世宗一日斩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以能者代之。当时人情,岂得帖然无不安者?古之有为者,上如周公,下如柴世宗,皆不茍畏人情,而但务因循,所以能各随其材分,兴起功业。周公东征,三年而东人欲其留,西人欲其归,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使密迩王室,以教训之,非厉之也。人情何为而有不安者?柴世宗方用兵讨伐,斩二十七人以正军律,故能有功。非安平无事之时可为也。夫兴造事业,不稽乎众,而欲以辨给胜之,一有异已,则指为流俗,而妄引周公、世宗之事以惑圣聴,不亦异乎?上患内藏三司见钱少,余曰:“纳绢差多,而不知变转,见钱则积,日月至于不可胜多。去年三司以斛斗合纳见钱,乃令变转金银匹帛。上京在京已患金银匹帛多于见钱,乃更令送金银匹帛。外方既折纳到见钱,却须要金银匹帛。诸路不免科买,民被科买,至买银一两,用钱千七八。此皆有司不知开阖敛散轻重之权所致。”鲁公曰:“只为人人皆言诸路若般却见钱,则钱荒不便。”又曰:“王安石常以为今钱不少,然人皆患钱少。”余曰:“假令钱少,亦无可患。在唐贞观中,米斗数钱,可谓钱少,然其时更为乐嵗,人无所苦。唯唐中世用两税法,令百姓以钱为税,然后人始苦钱少。此由责人必变粟帛为钱输官,则人人皆当以粟帛易钱,则不得不以钱少为患。此乃上设法为患,非钱少为患也。今二税令人输粟帛,至今令输钱,则取情愿,何由能致人患?”阳叔曰:“于古输诚然,今如官中给赐用钱不少,若斗米五钱,则斗米可折得五钱。官中合用钱,何由办给?则钱少亦不得不以为患。”余曰:“今官司用钱为多者,莫如粮草。若钱少而重,则粮草更不费钱。今近边百万贯不能籴得百万石米,若斗米五钱,则五万贯足致百万石。至于其他用见钱,亦岂能多于粮草?就令用见钱处多,若钱重,自可如今合赐钱处折以他物。此乃人主轻重之权,何至更以钱少为患?”二税用钱,故民间以钱少为患。三司以斛斗折钱,何异一税而不以钱少为患?此何理也?今两税输粟帛皆有常数,若输钱取其情愿,则斗米五钱,所输无几矣。官司岂得不以钱少为患乎?若必令输粟,则是不取情愿,非法也。若不以时直输钱,则民受弊矣。皆不可也。夫钱重则物轻,若用处折以他物,则用物亦多矣。用物多则他物亦恐不足以给也。民之所有,粟帛而已;而钱者,官中所积也。终嵗勤动,而斗粟尺帛不过数钱,虽边储百万石,可致其伤农甚矣。而谓钱少不足患,尤非理也。呈程颢奏,王广渊不当妄意迎合俵粟,乞俵丝钱及折税绢作纳钱云云。呈孙觉劄子:至周公时,天下已无兼并,又公私富实,故为此法,隂相之不専用此为治。余曰:无兼并,又公私富实,尚须此相民兼并多,民之絶者众,则此法岂可少?且觉言周公不専用此为治,今岂全废余事専行此法?又读至周公所以取息者,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故也。余曰:觉言今法则以为掊利,言周公之法则以为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若説今法之意如説周法则,今法何由致人异论?又至象箸玉杯及作俑之説,以为今法虽未有害,及至后世必有剥肤椎髓者。余曰:此周公所不以为虑,而孙觉虑后世乃过于周公,此可谓私忧过计也。觉所言无理至多,读不至终而止。周官平颁其兴积新义曰:「无问其欲否,槩与之也,故谓之平。」则俵粟不取情愿,盖其本防也。故台谏言广渊,不惟不以广渊为罪,乃更以为尽力。夫周官所谓平者,岂槩与之谓哉?谓无偏陂而已。为是説者,特矫诬先王之法,以为已资耳。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盖贷民所以助不给,田不耕,宅不毛,犹使之出屋粟里布,则防惰之民自致困乏。与夫实非不给而妄冐称贷者,有司辨之,宜若弗授也。又以国服为之息,则民不轻贷矣。莘老所谓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未为过论也。今兼并之家能以其资困细民者,初非能抑勒使之称贷也,皆其自愿耳。然而其求之艰,其出息重,非迫于其急,不得已,则人孰肯贷也?今比户之民槩与之,岂尽迫于其急不得已哉?细民无逺虑,率多愿贷者,以其易得而息轻故也。

译凡是兴办事业、创建功业、振兴救治衰败的弊政,确实都必须面对事情而心存戒惧。如果顾虑、怜惜流俗,认为人情害怕不安,就不能做周公所做的事情。商人与三监反叛,周公征伐了三年。如果害怕人情不安,就必定会大赦来安抚他们。等事情平定后,才又迁徙他们的世族和庶士,让他们居住在洛邑,表彰善人、惩恶人,用来教训他们。起初并没有畏惧众人的意思;这就是周公能够制定礼乐、成就成周太平的原因。柴世宗有一天斩杀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用有能力的人代替他们。当时的人情,难道能够安然无事、没有一点不安吗?古代有所作为的人,上至周公,下至柴世宗,都不苟且地害怕人情,而只是致力于革除因循,所以能够各自依据才干和职分,兴起功业。周公东征,三年后东方人希望他留下,西方人希望他回去;于是迁徙他们的世族和庶士,让他们居住在洛邑,使他们紧密接近王室,以便教导训诫他们,并不是要虐待他们。人情有什么理由会因此不安呢?柴世宗当时正在用兵征讨,斩杀二十七人以整肃军法,所以能够建立功劳;这不是在天下安定、没有事情的时候可以照搬的。兴办事业,不听取众人的意见,却想用口才来取胜;一旦有人意见不同,就指责他是流俗之人,还妄自引用周公、柴世宗的事情来迷惑圣听,难道不是很奇怪吗?皇上担忧内藏库和三司现钱太少。我说:“缴纳绢帛的数目多,却不知道调剂流通;现钱便越积越多,以至于日月累积,达到无法计数的程度。去年三司把斗斛粮食折合成现钱征收,于是又下令把钱变成金银匹帛。京城和京师已经担忧金银匹帛多于现钱,于是又改令运送金银匹帛。外地既然折纳成现钱运来,却又需要金银匹帛。各路不得不摊派收买,百姓受到摊派,甚至买一两银子要用钱一千七八百。这都是有关官署不知道调剂收敛、散发以及轻重缓急的权力造成的。”鲁公说:“只是因为人人都说各路如果把现钱运走,便会造成钱荒,不方便。”又说:“王安石常认为如今钱并不少,然而人人都担忧钱少。”我说:“假如钱少,也没有什么可担忧的。唐贞观年间,一斗米只值几文钱,可以说是钱少了,但那时反而是最安乐的岁月,百姓没有什么困苦。只是唐朝中期实行两税法,令百姓用钱缴税,从那以后人们才开始苦于钱少。这是因为要求百姓一定要把粮食绢帛变成钱交给官府,于是人人都必须用粮食绢帛换钱,不能不担忧钱少。这是皇上制定的法令造成了祸患,并不是钱少本身造成了祸患。如今两税令百姓缴纳粮食绢帛,直到现在才令他们交钱,而且还取其自愿,怎么会使百姓产生这种忧患呢?” 阳叔说:“古代缴纳钱确实如此。如今官府赏赐所用的钱也不少,假如一斗米值五钱,那么一斗米可以折得五钱。官府所需的钱,从哪里能够筹办供应?这样看来,钱少也不得不认为是祸患。”我说:“如今官府用钱最多的,没有什么比得上粮草。假如钱少而钱价重,那么粮草反而更不费钱。如今在边境附近,用一百万贯钱买不到一百万石米;假如一斗米五钱,那么五万贯钱就足以买到一百万石。至于其他使用现钱的地方,难道还能比粮草更多吗?即使使用现钱的地方很多,只要钱价重,自然可以像如今应当赏赐钱的地方一样,折用其他物品。这是君主调节物价轻重的权力,哪里至于反而把钱少当作祸患呢?” 两税要用钱缴纳,所以民间把钱少当作祸患。三司把斗斛粮食折成钱,和一税有什么不同,却不把钱少当作祸患,这是什么道理?如今两税缴纳粮食绢帛都有定数,假如交钱取其自愿,那么一斗米五钱,所缴纳的钱就很少了。官府难道能不把钱少当作祸患吗?如果一定要令百姓缴纳粮食,那就是不取其自愿,是违法的。如果不按照当时的物价让百姓交钱,百姓又会受害。这些办法都不可行。钱价重,物价就轻;如果使用的地方可以折用其他物品,那么所用物品也会增多。使用物品多了,其他物品恐怕也不足以供应。百姓所有的不过是粮食绢帛,钱则是官府积存的。百姓终年辛勤劳作,而一斗粮、一尺绢不过值几钱,即使边境储备有百万石粮食,也会严重伤害农民。却说钱少不足为患,更没有道理。呈上程颢的奏章:王广渊不应当随意迎合,提出分发粮食,请求分发丝帛和钱,并把折征税绢作为纳钱,等等。呈上孙觉的奏札:到了周公时,天下已经没有兼并,而且公私都富足充实,所以制定这种法令;阴相说不应只靠这一法治理天下。我说:天下没有兼并,公私又富足充实,尚且需要这种办法;如今兼并很多,百姓断绝生计的众多,这种法令怎么能少呢?况且孙觉说周公不专靠这一办法治理天下,难道如今就要完全废弃其他事情而专门实行这一法令吗?又读到周公所以收取利息,是因为想让百姓勤于谋生、节省用度,不要随意借贷。我说:孙觉说到今天的法令,就认为它是在搜刮牟利;说到周公的法令,却认为它是为了让百姓勤于谋生、节省用度、不随意借贷。假如把今天法令的用意说得像周公法令那样,今天的法令又怎么会招致人们的异议呢?又读到象箸玉杯以及制作俑人的说法,认为今天的法令虽然还没有造成祸害,到后世必然会出现剥皮吸髓的事情。我说:这是周公都没有拿来忧虑的事,孙觉却替后世忧虑,竟超过了周公,这可以说是私人的忧虑和过度的谋划。孙觉所说没有道理的地方太多了,我没有读到末尾就停下了。《周官》说,平等地发放积存的新粮。新义解释说:“不问百姓愿意不愿意,一概发给他们,所以称作‘平’。”那么分发粮食而不取其自愿,大概正是这种制度本来的弊病。因此台谏官议论王广渊时,不但不把王广渊当作罪人,反而认为他尽了力。所谓《周官》的“平”,难道是说一概发给人吗?只是说没有偏颇罢了。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只是在曲解、诬陷先王的法令,把它当作自己的资粮。泉府规定,凡是百姓借贷的,要由有关官署同他们辨明情况后才发放,并按照国家的服役标准收取利息。借贷给百姓,是为了救济他们的不足;田地没有耕种,宅地没有收益,却还要他们缴纳屋粟、里布,那么防止懒惰的人自然会陷入困乏。至于实际上并不缺乏,却冒充缺乏而借贷的人,有关官署应当辨明,似乎就不应发给他。又按照国家的服役标准收取利息,那么百姓就不会轻易借贷。莘老所说希望百姓勤于谋生、节省用度、不随意借贷,并不是过分的说法。如今兼并之家能够凭借自己的财产使贫民困窘,起初并不是强迫他们借贷,都是他们自愿的。然而向他们求借很困难,利息又很重;如果不是迫于急需、不得已,谁肯借贷呢?如今逐户的百姓都一概得到借贷,难道都是迫于急需、不得已吗?贫民没有长远考虑,大多愿意借贷,因为容易得到而且利息轻。

以易贷之金资不急之用,至期而无以偿,则荷校束手为囚虏矣。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还官逋;明年复贷于官以还私债,嵗嵗转易,无穷已也。欲摧兼并,其实助之,兴利之源盖自兹始,而莘老之比作俑者,亦不为过论也。余以为青苗利害,不在愿与不愿,正在官司以轻息诱致之也。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青苗其意乃在取息而已。行周公之法而无仁心仁闻,是谓徒法。然则周公法今法,安得不为异?呈朱越,乞小郡。上问朱越,余取实对。又问越何处人,因甚人説他。余曰:朱越是江宁人,臣久居江宁,与之相识。言者或以为臣欲差此人知建州。建州地逺事繁,无职田,无锡赐,无酬奨。朱越素防洁有行,居官无败事,又是大卿,比巩申、王秉彞辈,只有过之,即无不及。理须与一郡如建州者。上曰:闻亦防介,可惜年老。余言其不老。上曰:若在京,好一见之。余曰:虽在京,陛下亦何须见。建州知州自来只是中书差,何足挂圣念。如臣者,忠信诞谩之实,陛下乃当审察。若臣诞谩不足信任,便改命忠信之人付之政事。以天下之大,岂无忠信可任以差除建州知州者。上曰:非为如此,只是人言欲考实。余曰:陛下每事欲考实,甚善。然所当考实乃有急于建州者。又曰:人主防人臣为奸,当博见人,穷理道考事实。穷理道考事实,则虽见奸人无害。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人臣为奸,尤恶人主博见人。故李逢吉之党相与谋,以为人主即位当深防次对官。上説。荆公每言,人主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至除朱越建州,则固拒人主,使不得见,此何意也?朱越果材耶?见之何害?果不材,则固拒人主不得见,非蔽欺而何?观其言之强悖,虽同列不可堪也,况君臣乎?夫君子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暴慢之气不设于身。体于君臣之间,狠愎如此,其所养盖可知矣。上论不尚贤,余曰:「尊尊亲亲,贤贤并用,先王之政事也。」老子不尚贤,是道徳之言。书曰:徳惟善政。孔子曰:为政以徳。离道徳而为政事,非先王之政事也。上曰:“用兵须有名,如何?余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余曰:“茍可以用兵,不患无名。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欲加兵于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但患徳与力不足耳。”弱昧乱亡之国,不足以有其民,而上无政刑,废诛不加焉,而后兼取之,则有名矣。此书称汤于桀之时为然也。乃曰用兵,不患无名,此乃管仲责包茅不入之説耳。王佐不为也。上曰:「使释老之説行,则人不务为功名,一切偷惰,则天下何由治?」余曰:「如老子言,道徳乃人主所以运天下,但中人以下不明其防,则相率乱俗,陷为偷惰,如西晋是也。」上曰:「乃人主所以运天下,非所以训示众人者也。」余曰:「诚如此,若夫功名爵禄,乃先王所以役使羣众,使人人薄功名爵禄,上何以使下?故先王所以运天下,必有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而未尝示人以薄功名爵禄也。」圣人,人伦之至也。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尽其道,所谓至也。至,以其身为天下用,岂为功名爵禄哉?盖君臣者,人伦之大,为臣义当如此也。故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人伦明于上,则人知自尽。虽有髙明超卓之士,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亦孰敢不为用也哉?先王所以运天下,用此道而已。外是,皆谬悠荒唐之説也。夫名位爵禄,天之所以待有徳,人主不得而私焉者也。故《书》曰:“天命有徳,五服五章哉。”五服五章,不以命有徳,乃欲以是役使羣众,非所以奉天也。盖其学不足以知天,其论每如此。上曰:「商鞅何尝变诈?」余曰:「鞅为国不失于变诈,失于不能以礼义防耻成民而已。」商鞅挟持浮説,以帝王之道干孝公,其术盖本于变诈,尚何礼义防耻,成民之有哉?谓其失不在于变诈,盖亦不究其本矣。故其操术,每以鞅为是。上闻酸枣有升下户入上户手敇如此,则是有免第四等役钱之名,而无其实。云云。于是司农有状,乞约束升降,并须约见今等第物力。如或敢将物力不及今下等第之人,升作上等,务要足约定之数,则官吏并科违制,不在去官赦降原减之限。上以为然,从司农所奏。余曰: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幸,则亦非所以为政。天下事大计已定,其余责之有司。有不当则罪有司而已。今每一小事,陛下辄再三敕质问,臣恐此体伤于丛脞,则股肱倚办于上,不得不惰也。

译用容易借到的钱去满足并不急迫的用度,到了期限却没有办法偿还,就会戴着刑具、束手成为囚徒。于是又向兼并之家借贷,付出加倍的利息来偿还官府的欠款;第二年又向官府借贷来偿还私债,年年转借,永远没有尽头。名义上想摧抑兼并,实际上却是在帮助兼并;兴利聚敛的根源,大概就从这里开始。莘老把这种办法比作制作俑人,也并不过分。我认为青苗法的利弊,不在于百姓愿意还是不愿意,而正在于官府用低利息诱使他们借贷。孟子说:‘只有善心不足以治理政事,只有法令也不能自行实行。’青苗法的用意不过在于收取利息。实行周公的法令却没有仁爱之心、仁德之声,这就叫只有法令而已。既然如此,周公的法令和今天的法令,怎么能不成为两回事呢?” 呈给朱越,请求授予他一个小郡。皇上问朱越,我据实回答。又问朱越是什么地方人,为什么有人议论他。我说:朱越是江宁人,臣长期居住江宁,同他相识。议论者有的认为臣想派这个人去任建州知州。建州地方遥远,事务繁多,没有职田,没有锡赐,也没有酬奖。朱越一向廉洁有操守,任官没有败事,又是大卿;同巩申、王秉彝这一类人相比,他只有超过他们的地方,并没有不如他们的地方。按道理应当给他一个像建州这样的郡。皇上说:听说他也很廉介,可惜年纪老了。我说:他并不老。皇上说:如果在京城,很想见他一面。我说:即使在京城,陛下也不必见他。建州知州一向只是由中书派遣,哪里值得挂在圣上的心上?像臣这样的人,是否忠信还是诞妄欺骗,陛下才应当审察。如果臣诞妄而不足信任,就改命忠信的人,把政事交给他。天下这样大,难道没有忠信而可以任用、能够派任建州知州的人吗?皇上说: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人们议论,想考察事实。我说:陛下每件事都想考察事实,这是很好的。但应当考察的事情,有比建州更急迫的。又说:君主要防止臣下作奸,应当广泛接见人,穷究事理,考察事实。” 穷究事理、考察事实,那么即使接见奸人也没有害处;广泛接见人,臣下就不能用朋党来蒙蔽欺骗君主。臣下作奸,最厌恶君主广泛接见人。因此李逢吉的党羽互相谋划,认为君主即位后应当严密防范次对官。皇上听了很赞同。荆公常说,君主广泛接见人,臣下就不能用朋党蒙蔽欺骗君主。到了任命朱越为建州知州时,他却坚决拒绝君主,使君主不能见朱越,这是什么意思呢?朱越果真有才吗?见他有什么妨害?果真没有才,那么坚决拒绝君主不让他见,除了蒙蔽欺骗又是什么?看他言语强横悖逆,即使同列也不能忍受,何况君臣之间呢?君子内心积蓄和顺之德,英华自然显露于外,所以暴戾傲慢的气息不会表现在身上。处在君臣之间,却如此狠毒刚愎,他平日的修养也就可知了。皇上谈到不崇尚贤能,我说:“尊重尊长、亲近亲属、任用贤能,都是先王的政事。老子所说的‘不尚贤’,是道德方面的言论。” 《尚书》说:‘德行才是美善的政事。’孔子说:‘用道德来治理政事。’离开道德而只谈政事,不是先王的政事。皇上说:“用兵必须有名义,怎么样?”我认为没有名义就不能用兵。皇上说:“恐怕只要顾及力量就行了,为什么还要计较有名义还是没有名义?”我说:“如果确实可以用兵,就不必担忧没有名义。不是兼并弱小、攻打昏昧的国家,就是讨取混乱、侮辱衰亡的国家。想向弱小、昏昧、混乱、衰亡的国家用兵,难道还担忧没有名义吗?只应担忧德行和力量不足罢了。” 弱小、昏昧、混乱、衰亡的国家,已经没有能力保有自己的百姓;君主没有政令刑法,废弛诛罚而不施加,之后兼并并取得它,这就有名义了。这是《尚书》称说商汤对夏桀时的情形。至于说用兵不必担忧没有名义,不过是管仲责备楚国不进贡包茅的说法罢了。王佐之臣不会这样做。皇上说:“假如释、老的学说流行,那么人们不致力于建立功名,一概偷懒怠惰,天下凭什么治理呢?”我说:“按照老子所说,道德是君主用来运转天下的根本;但中等以下的人不明白其中的界限,就会相互带坏风俗,陷入偷懒怠惰,西晋就是这样。”皇上说:“这是君主用来运转天下的,并不是用来教导普通人的。”我说:“确实如此。至于功名、爵禄,是先王用来役使众人的;如果人人都轻视功名爵禄,皇上凭什么役使臣下?所以先王用来运转天下的,必定有超出功名爵禄之外的东西,但从来没有向人们表示应当轻视功名爵禄。” 圣人,是人伦的最高境界。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自完全履行自己的道,这就叫最高境界。所谓最高境界,是把自身用来服务天下,难道是为了功名爵禄吗?君臣关系是人伦中最大的关系,臣子的义理本来就应当如此。所以三代的学校,都是用来阐明人伦的。上面的统治者明白人伦,下面的人就知道尽自己的本分。即使有高明卓越、超出功名爵禄之外的人,谁又敢不为国家所用呢?先王运转天下,只是使用这个道理罢了。除此之外,都是荒谬空泛的说法。名位、爵禄,是上天用来酬答有德之人的,君主不能把它们私自据为己有。所以《尚书》说:‘上天把命令授予有德之人,五服五章由此而定。’如果不把五服五章授予有德之人,反而想用它们来役使众人,就不是奉行上天了。大概他们的学问不足以认识上天,所以论说常常如此。皇上说:“商鞅什么时候改变欺诈了?”我说:“商鞅治理国家,问题不在于改变和欺诈,而在于不能用礼义来防止羞耻、教成百姓罢了。” 商鞅凭借浮夸的学说,以帝王之道求取孝公的任用,他的办法根本出于改变和欺诈,哪里还谈得上用礼义防止羞耻、教成百姓呢?说他的过失不在改变和欺诈,大概也是没有追究他的根本。因此他所操持的办法,常常把商鞅当作正确的。皇上听说酸枣有把下户升为上户的手敕,事情大致如此,那么这就是有免除第四等役钱的名义,却没有免除的实际。等等。于是司农上奏,请求约束升降等第,都必须参照现在的等第和财产。倘若有人敢把财产不及如今下等第的人升作上等,务必凑足规定的数额,那么有关官吏一并以违反制度论罪,不在罢官、赦免、降等、原减的范围内。皇上认为是这样,听从司农的奏议。我说:治理百姓,应当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欺伪情况以及利害,不能向他们表示姑息。如果骄纵他们,使他们纷纷妄自上告中书、御史台,或者击鼓拦驾,倚仗人多求取侥幸,也不是为政之道。天下大事的大计已经确定,其余事情交给有关官署负责。有不当之处,治有关官署的罪就是了。如今每一件小事,陛下总是三番五次地下敕令质问,臣恐怕这种体制会伤于琐碎,使辅弼大臣依赖皇上办理,不能不懒惰。”

升降等第,最为役法利害之要。平时差役不到下户,今升下户为上户,使之输钱,则贫弱受弊,而上户免役,为法之害,孰大于此?而人主不得质问,质问则以为丛脞,此何理也?尧之时,天下大计已定矣。然而设谤木,询刍荛,岂固示之姑息耶?盖上下之情不通,而能审知其情伪利害者,未之有也。必使斯民无所赴愬,而后可以为政,则误国多矣。吕公着正所谓静言庸违,象恭滔天。又云:如陈襄奸邪附下,罔上虽放流窜殛,自其常分。又云:欧阳永叔乞致仕,冯固留之上,弗许。余论永叔以韩琦为社稷臣,则修为忠良,否则修不免为附丽邪人。故如修辈尤恶纲纪立,风俗变。又云:如此人与一州,即壊一州。留在朝廷则専附流俗,壊朝廷政令。留之何所用?又云: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富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诚为未尽法。自韩富而下,皆元勲世臣,名儒硕徳,天下仰之如泰山北斗。一有异已,则指为奸邪,待以四凶,诋诬大臣,颠倒邪正,盖自此始也。作俑之祸,抑又甚焉。保甲先王为比闾、族、党、州、乡以立军政。居则为力耕之农,出则为敌忾之士。盖当是时,天下无不受田之夫,故均无贫焉,而人知食力而已。游惰、奸凶、不轨之民,无所容于其间也。自井田之法废,民无常产,久矣。富者餍膏粱、被文綉、酣豢逸乐,未尝知有服劳也。贫者终嵗勤动,仅能糊其口,一有失职,则饥殍随之。游惰之民往往应募而为兵,一系军籍,则上下临制,如东湿薪,虽有奸凶,无所逞也。自祖宗以来,讨平祸乱,兼制夷狄,用此而已,未闻有他虞也。今欲什伍其民以代募兵,则富者安于逸乐,脆软而不可用;贫者更畨月阅,则老弱无所赖,转为沟中瘠矣。游惰、奸凶无所拘系,则散而为盗贼,皆理之必至也。比户之民既已输赋租以充军食矣,而身又不免焉,岂不重困民乎?若以赋租可减,则自熙宁至元丰十有余年,未闻有减也。予以为井田既不可复,而欲一兵农,未见其可也。三司节畧,却吕嘉问起请仪鸾司供内中防帛文字,却奏请为拟。吕嘉问起请,乞指挥,其意欲以内东门要防供上元禁中用,而嘉问起请,致妨阙中伤。嘉问又归咎于中书立法云云。余曰:如此等事,非陛下躬俭,即人臣岂敢如此立法?臣见陛下于殿槛上盖氊,尚御批减省,以此知不肯用上等匹帛糜费于结络。上曰:本朝祖宗皆爱惜天物,不忍横费,如此糜费圗作甚?汉文帝曰:朕为天子守财耳。余曰:人主若能以尧舜之政泽天下之民,虽竭天下之力以充奉乗舆,不为过当。守财之言,非天下之正理。舜作漆器,羣臣咸谏。况竭天下之力以自奉乎?虽庸人知其不可为也。荆公以师臣自任,为天下儒宗,而所以▯其君如此。百世而下,谀臣得以借口,为天下祸,庸非斯言乎?余奏既立结吴延征即须处分王韶招捉木征然后蕃部无向背専附延征云云。潞曰:夷狄自是夷狄,略近勤逺非义,即自已深入险阻,费运馈不可不计。下梢曰:秦汉以后事不足论,如诗称髙宗奋伐荆楚,冞入其阻,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非是不攻夷狄,如火烈烈,其师必众,师众必用粮食,非是不费运馈。如镇洮更自是中国地,久为夷狄所陷,今来经畧亦不至劳费。先王之于夷狄,至于不得已而用兵,盖有之矣。争城争地而战,则孟子所谓服上刑者,而引诗以为证,不亦异乎?上曰:“市易卖果子烦细,且令罢却,如何?”余曰:“市易司但以细民为官科买所困,下为兼并取息所困,故自投状经市易司,乞借官钱出息,行仓法供纳官果子。自立法以来,贩者比旧皆便,得见钱无留滞,云云。”陛下谓其烦细,以为有伤国体。臣愚窃谓不然。今设官监酒,一升亦沽;设官监税,一钱亦税。岂非细碎?人不以为非,习见故也。臣以为酒税如此,不为非义。何则?自三代之法,固已如此。周官固已征商,然不云几钱以上乃征之。泉府之法,物货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亦不言几钱以上乃买卖。周公制法如此,不以烦细为耻者,细大并举,乃为政体。尊者任其大,卑者务其细,此先王之法,乃天地自然之理。如陛下朝夕检察市易务事,乃似烦细,非帝王大体。此乃《书》所谓“元首丛脞”也。

译升降等第,是役法利害中最关键的事情。平时差役不到下户,如今却把下户升为上户,使他们交钱,那么贫弱之家受到祸害,而上户免除役钱;作为法令的害处,还有什么比这更大呢?可是君主却不能质问,质问便说是琐碎,这是什么道理?尧的时候,天下大计已经确定了;然而仍然设置诽谤木,询问樵夫,难道是故意向他们表示姑息吗?因为上下的情况不能沟通,却想详细知道其中的真实、欺伪和利害,从来没有这种可能。一定要使百姓没有地方申诉,然后才可以治理国家,那么误国的事情就多了。吕公著正是所谓‘口头上说得好听,实际却平庸违背;表面恭敬,罪恶却高达上天’。又说:像陈襄这样奸邪、依附下属、欺蒙皇上,即使放逐、流窜、诛杀,也是他应得的常法。又说:欧阳永叔请求退休,冯固坚持把他留下,皇上没有答应。我评论欧阳永叔:如果他把韩琦视为社稷之臣,那么欧阳修就是忠良;否则欧阳修免不了是依附邪人的人。所以像欧阳修这一类人尤其厌恶纲纪建立、风俗改变。又说:把这样的人放在一个州,就会毁坏一个州;留在朝廷,就会专门依附流俗,毁坏朝廷政令。留下他有什么用?又说:鲧因为抗拒命令而被诛杀,共工因为表面恭敬而被流放。富弼兼有这两项罪过,却只削夺使相官职,实在是没有完全依法处理。”},{ 从韩琦、富弼以下,都是有大功的世代重臣、著名儒者和博学之士,天下人仰望他们,如同仰望泰山北斗。只要有一个意见不同,就指为奸邪,按照四凶那样对待,诋毁诬陷大臣,颠倒是非邪正,大概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开创这种先例所造成的祸患,恐怕更加严重。保甲。先王设置比闾、族、党、州、乡,以建立军政制度。百姓在家就是努力耕作的农民,出征就是抵御敌人的战士。当时天下没有不分得田地的男子,所以贫富均平,没有贫困,人们只知道靠自己的劳动取得食物。游惰、奸凶和行为不轨的人,在这种制度中无处容身。自从井田法废止以后,百姓没有固定产业,已经很久了。富人饱食精美食物,穿着华丽衣服,沉溺于安逸享乐,从来不知道服劳是什么。贫人终年辛勤劳作,仅仅能够糊口,一旦失去职业,饥饿而死便随之而来。游惰之民往往应募当兵,一旦编入军籍,便受到上下官吏的约束,就像东边已经湿了的柴薪一样,虽有奸凶之心,也无从施展。自祖宗以来,讨平祸乱,兼制夷狄,靠的就是这个,从未听说还有其他忧患。如今想把百姓编成什伍来代替募兵,富人安于逸乐,身体脆弱,不能任用;贫人还要轮番按月接受阅试,老弱之人无所依靠,转眼就会成为沟中的饿殍。游惰、奸凶之人没有束缚和管制,就会散开成为盗贼,这些都是必然的结果。家家户户的百姓既已缴纳赋税以供军粮,自己又不能免于服役,岂不是使百姓更加困苦吗?如果说赋税可以减免,那么从熙宁到元丰十多年间,也没有听说减免过。我认为,井田制既然无法恢复,却想使军民合一,我没有看出这样做有什么可行之处。三司节略记载:驳回吕嘉问请求仪鸾司供应宫中防绢文字的奏请,另行拟定奏文。吕嘉问请求下达指挥,意思是想用内东门的要防供应上元节宫中使用;但他的请求反而造成宫中缺额和损伤。吕嘉问又把责任归咎于中书省制定法令,等等。我说:这类事情,如果不是陛下亲自崇尚节俭,人臣哪里敢这样制定法令?我看见陛下在殿槛上覆盖毡子,尚且亲自批示要减省,由此可知陛下不肯把上等匹帛浪费在结络上。皇上说:本朝祖宗都爱惜上天所生的财物,不忍横加浪费,像这样浪费它来做什么?汉文帝说过:我做天子,只是替天下守财罢了。我说:君主如果能施行尧舜之政,把恩泽施给天下百姓,即使竭尽天下的力量来供奉车舆,也不算过分。所谓守财的话,并不是天下公认的正理。舜制作漆器,群臣都来劝谏,何况要竭尽天下的力量来供养自己呢?即使是普通人也知道这种事不能做。荆公以帝王之师自任,是天下儒者的宗师,却这样引导他的君主。百代以后,谄谀之臣得以借用这话,为天下造成祸患,难道不是由于这句话吗?我奏请说,既然已经确立结盟,吴延征就应当立即处分;王韶招降擒捉木征以后,蕃部才不会时而归附、时而背叛,而专门依附吴延征,等等。潞公说:夷狄就是夷狄,稍微重视近处而轻视远方,并不是义;但既然自己已经深入险阻之地,运输粮饷的费用也不能不计算。下梢说:秦汉以后的事情不值得谈论;《诗经》称赞高宗奋力讨伐荆楚,深入它的险阻之地,军威如烈火,没有谁敢阻挡。这并不是说不要攻打夷狄;既然军威如烈火,军队必然众多,军队众多就必然要使用粮食,并不是说不需要花费运输粮饷的费用。像镇洮本来就是中国的土地,长期被夷狄侵占,如今来经营谋划,也不至于过分劳费。先王对于夷狄,到了不得已的时候而用兵,这种情况确实有过。若为了争夺城池和土地而交战,就是孟子所说应受上等刑罚的人;可是又引用《诗经》来作证,不是很奇怪吗?皇上说:“市易司卖水果的事情琐碎烦杂,暂且命令停止,怎么样?”我说:“市易司只是使平民受到官府定额收买的困扰,又使他们受到下层兼并之家取息的困扰,所以他们自己投状到市易司,请求借用官钱取息,实行仓法来供应缴纳给官府的水果。自从制定这项法令以来,贩卖者比过去都方便,能够得到现钱而不被拖延,等等。陛下认为这件事琐碎烦杂,以为有损国体。我私下认为并不是这样。如今设置官府监办酒业,一升酒也要卖;设置官府监办税收,一文钱也要征税,难道不是琐碎吗?人们不认为这是错误,只是因为习惯看见了。臣认为,酒税这样办理,并不是不合义。为什么呢?从三代的法制起,本来就是这样。周官固然已经征收商税,却没有说必须达到几钱以上才征收。泉府的法令规定,对于卖不出去的货物、滞留而不适合民间使用的货物,按原价买下,以等待不时之需;买入时也没有说必须达到几钱以上才买卖。周公制定法令如此,并不以琐碎为耻,是因为大事小事一并办理,才是治理国家的体制。尊贵者负责大事,卑下者办理细务,这是先王的法则,也是天地自然的道理。如果陛下早晚亲自查问市易司的细务,就像是陷入琐碎,而不是帝王的大体。这正是《尚书》所说的‘元首丛脞’。”

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征商,古无有也。盖自贱丈夫始,恐无一钱亦税也。先王之时,惟祀兹酒,故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虽纣为人君,数其罪亦不过沈湎于酒耳,必不设法招致,使民酣醟而日较其增亏也。榷酤之法,自桑▯羊为之,当时以为烹▯羊乃雨,则人情可知矣。以为因袭之久,国计赖之,未能遽已,可也。以为三代之法已如此,其欺我哉?周官泉府,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以待不时之买者,所以与通货贿也。若果子非有不售而滞于民用者,而官皆敛之,此与贱丈夫登龙断而罔市利者何异哉?以是为政体,不亦谬乎?夫柄臣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授之有司,有司不奉法,柄臣察之可也。柄臣议法失其防,其谁当正之?固人主所当察也。故上无壅蔽,而下情得以上通,而民被其泽矣。论道之官,议法罔利烦细如此,实伤国体,而人主不得问问之,则以为丛脞,果何理哉?余曰:「陛下正当为天之所为,知天之所为,然后能为天之所为。为天之所为者,乐天也。乐天者,然后能保天下。不知天之所为,则当畏天。畏天者,不足以保天下。故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者,为诸侯之孝而已。所谓天之所为者,如河决是也。天地之大徳曰生,然河决以壊民屋,而天不恤者,任理而无情故也。故祁寒暑雨,人以为怨,而天不为之变,以为非祁寒暑雨不能成嵗功故也。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尧使鲧治水,汨陈其五行,九载。以陛下忧恤百姓之心,宜其寝食不甘,而尧晏然不以为虑,此能为天之所为,任理而无情故也。」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中国。孟子谓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而安石乃曰:“尧晏然不以为虑”,不知何所据而然也。以忧恤百姓为不知天之所为,则文王视民如伤,其不知天甚矣。夫民穷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盖土溃之势也。保丁卖袄以置弓箭,甚者断指以免丁,其致怨可知矣。而▯其君以为不必恤,不亦误乎?余曰:「如今要作事,何能免人纷纭?三代以前,盛王未有无征诛而治也。文王侵阮徂共,以至伐崇,乃能成王业。用凶器,行危事,尚不得已,何况流俗议论?」周之王业肇基太王,然太王避狄去豳,未闻有征诛也。先王用凶器,行危事,盖有不得已。若以为必有征诛乃能成王业,此何理?必使后世希功要利之臣,借斯言为兴王之本,以欺其君,其祸天下岂浅哉!呈内藏库防绢,许人户情愿纳见钱。事因曰:「上今嵗两浙被三司,令人户情愿纳见钱折税防绢。薛向近奏添俵预买防绢钱,乃得平准轻重之意。」预买防绢,每匹俵钱一千,三司以纳绢折纳见钱,必髙其估,此与王广渊俵丝钱折纳税防绢一体,聚敛之臣罔民取利,以欺朝廷,故民间常以折变为患,今乃以折纳见钱添俵预买,为得平准轻重之意,恐非先王裕民之道也。鲁公曰:「议者以为提举官将先催常平,如王广渊义仓事,余曰:先催常平物固无害,与义仓事不同。义仓是朝廷令劝诱,岂可先以百姓税物充常平?是出官本贷与先催,有何不可?若不许先催,则是令税足之后方以枷棒催常平贷物,则自然致人议论。又云:枷棒亦不可废。今和买防绢,若不纳可不决否?今民间赊贷,亦须以枷棒理之。若明示百姓不可以枷棒理,即一散之后,何由可敛?既情愿贷官物,又收息少,纵使枷棒催之,亦何所妨。」先催足常平而后催税,则税必欠,虽不用枷棒催贷,物必用枷棒催税矣。此乃朝三暮四之説,而民受其▯,则一也。私债于法不受理,而兼并之家初非有枷棒催贷物也,已足以困细民,则此固可知矣。夫和买用枷棒,盖州县之过,非法意也。常平敛散,自谓先王补助之法,窃意先王补助,必无取息用枷棒追索之理。不务出此,乃引州县之过以自况,不亦异乎?论常平陈曰:此只是财利事,不行得,有何所妨?臣在政府,日夕纷纷校计财利,臣实耻之。余曰:理财用者,乃所谓政事,真宰相之职也,何可以为耻?若为大臣而畏流俗浮沉,不能为人主守法者,臣亦耻之。周官太宰以九赋敛财用,以九式疏节财用,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则理财,真宰相之职也。盖古之制国用者,量入以为出,故以九赋敛之,而后以九式均节之,使用财无偏重不足之处。所谓均节也,取之有艺,用之有节,然后足以服邦国以致其用。致,犹致人之致,使其自至也。若夫王求车,则非致也。然则先王所谓理财者,亦均节之使当理而已。徒纷纷较其赢余以为宰相之职,则非其义也。

译古代进行交易,是用自己有的东西交换自己没有的东西,有关官吏只负责治理交易而已。征收商税,古代本来没有,大概是从卑贱小人开始的,恐怕连一文钱也要征税。先王时代,只有祭祀才使用这种酒,所以说‘群饮,你们不要放纵’,把人全部拘捕押送到周王那里,并且判处他们死刑。即使纣王作为君主,人们列举他的罪状,也不过说他沉溺于酒罢了,绝不会制定法令招致百姓酣饮,并且每天计算酒业收入的增减。专卖酒业的法令,是桑弘羊制定的;当时人们认为杀死桑弘羊就会下雨,由此可知民情如何。若说因为沿袭已久,国家财政依赖它,不能立即废除,这还可以;若说三代的法令本来就是这样,那不是在欺骗我吗?周官的泉府,收取市场上卖不出去的货物和滞留而不适合民间使用的货物,按其价格买下,以等待不时之需,这样做是为了流通货物财贿。若水果并不是卖不出去、也不是滞留而不适合民间使用的货物,官府却全都收取,这同卑贱小人登上市场中的垄断地段来网罗市场利益有什么不同?把这当作治理国家的体制,不也荒谬吗?掌权的大臣接受君主命令,讨论法度并交给有关官吏执行;有关官吏不奉行法令,掌权大臣可以察问他们。掌权大臣讨论法令却失去防范,谁应当纠正他?本来就是君主所应当察问的。这样,上面没有堵塞蒙蔽,下面的民情就能够向上传达,百姓也就能受到恩泽了。负责讨论治道的官员,议论法令,却像这样谋取财利、纠缠细务,实在有伤国体;如果君主不能追问责问他们,却反而认为这是琐碎烦杂,那究竟是什么道理呢?我说:‘陛下应当正好依照上天的作为去做,了解上天的作为,然后才能依照上天的作为去做。依照上天的作为去做,就是乐于顺应天道。乐于顺应天道,然后才能保有天下。不知道上天的作为,就应当畏惧上天;畏惧上天的人,不足以保有天下。所以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是诸侯的孝道罢了。所谓上天的作为,例如黄河决口就是这样。天地最大的德性叫作生养万物;然而黄河决口毁坏百姓房屋,上天却不怜悯,是因为它任凭事理运行而没有人的感情。因此严寒、酷暑和暴雨,人们都怨恨它,而上天并不因此改变,是因为没有严寒、酷暑和暴雨,就不能完成一年的功业。只有上天最伟大,只有尧能够效法它。尧让鲧治理洪水,鲧违背五行的常理,九年没有成功。以陛下忧虑怜恤百姓的心情来说,本应寝食不安;而尧却安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是因为他能够依照上天的作为去做,任凭事理运行而没有人的感情。’ 尧在位时,天下还没有平定,洪水横流,泛滥于中原。孟子说尧独自为此忧虑,举用舜来治理它。可是安石却说‘尧安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不知道他根据什么这样说。若把忧虑怜恤百姓说成是不知道上天的作为,那么文王把百姓看作受伤的人,他岂不是更加不了解上天吗?百姓困穷而君主不加怜恤,下面怨恨而上面不知道,这大概就是土崩瓦解的形势。保丁卖掉棉袄来置办弓箭,严重的甚至砍断手指来逃避保丁之役,他们招致怨恨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可是却引导君主认为不必怜恤他们,难道不是误导吗?我说:‘如今要做事情,怎么能够避免人们纷纷议论?三代以前,兴盛的君主没有不经过征伐诛讨而治理天下的。文王侵伐阮国、往共地进军,直到讨伐崇国,这才成就了王业。使用兵器、实行危险的事情,尚且是不得已而为之,何况流俗的议论呢?’ 周朝的王业由太王开始奠定基础,但太王为躲避狄人而离开豳地,没有听说他进行征伐诛讨。先王使用兵器、实行危险的事情,大概确实有不得已的时候。若认为必须经过征伐诛讨才能成就王业,这是什么道理?必然会使后世那些希图功名、贪求利益的大臣借用这句话,把它作为兴起王业的根本,来欺骗他们的君主;这种祸害天下,难道还浅吗?呈报内藏库防绢一事,准许人户自愿缴纳现钱。事因中说:‘皇上今年命两浙由三司办理,使百姓自愿缴纳现钱来折纳税额中的防绢。薛向近来奏请增加预买防绢的钱,这才取得平衡物价轻重的意义。’ 预买防绢,每匹发给钱一千;三司把应纳的绢折合收取现钱,必然会抬高估价。这同王广渊发给丝绸钱、折纳税额中的防绢是一样的,都是聚敛之臣欺骗百姓、牟取利益来蒙蔽朝廷。因此民间常常把折变看作祸患,如今却说把折纳现钱增加为预买钱,是取得平衡物价轻重的意义,恐怕不是先王使百姓富足的办法。鲁公说:‘议论的人认为提举官将要先催收常平物资,就像王广渊办理义仓事务一样。’我说:先催收常平物资本身没有害处,这同义仓事务不同。义仓是朝廷下令劝诱百姓捐纳,怎么可以先拿百姓的税物充入常平仓?这是先拿出官府本钱贷给百姓,再预先催收,有什么不可以?如果不允许预先催收,就是命令等税款缴足以后,才用枷棒催收常平仓的贷物,那自然会引起人们的议论。又说枷棒也不能废止。如今和买防绢,如果不缴纳,难道可以不加决罚吗?现在民间的赊贷,也必须用枷棒来处理。如果明白告诉百姓不能用枷棒处理,那么一旦放贷出去以后,靠什么收回?既然是自愿借取官府的物资,又只收取很少的利息,即使用枷棒催促,又有什么妨碍?’ 先催足常平物资再催税,税款必然拖欠;即使不用枷棒催收贷物,也必然要用枷棒催收税款。这只是朝三暮四的说法,而百姓所受的祸害却是一样的。私人债务按法律不予受理,可兼并之家起初并没有用枷棒催收贷物,却已经足以困扰平民,那么其中的道理本来就可看出。和买防绢时使用枷棒,大概是州县的过错,并不是法令本意。常平仓的收取和散发,自称是先王救济百姓的办法;我私下认为,先王的救济必定没有收取利息、使用枷棒追索的道理。不从这个道理出发,却拿州县的过错来替自己作比,不也奇怪吗?讨论常平法时,陈氏说:‘这只是财利方面的事情,不能实行,又有什么妨碍?’臣在政府任职,早晚纷纷计较财利,我实在以此为耻。我说:‘治理财用,正是所谓政事,是宰相真正的职责,怎么可以认为可耻?如果身为大臣却畏惧流俗的毁誉浮沉,不能替君主守住法度,我也以此为耻。’ 《周官》说,太宰用九赋征收财物,用九式疏通节制财用,用九贡取得诸侯国的贡赋来供给国家使用。这样看来,治理财用确实是宰相的职责。古代制定国家财用制度,是量入为出,所以先用九赋征收,然后用九式平均节制,使财用没有偏重或不足之处。所谓平均节制,就是征取有法度、使用有节制,然后才能使诸侯国服从并取得它们的财用。‘致’字,就像‘使人到来’的‘致’,是使它自己到来。至于君王索求车乘,就不是‘致’。那么,先王所谓治理财用,也只是使财用平均节制、合乎道理罢了。如果只是纷纷计较盈余,把这当作宰相的职责,那就不是这个词的意义了。

濮王不称皇,乃御史之力。上曰:“称皇,使不得耶?”余曰:“无臣而为有臣,孔子以为欺天。濮王以人臣终,而称皇,是无臣而为有臣之类。且孝子慈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推濮王之心,岂敢当褒崇?然则如此褒崇,非事死亡如生存之道也。”濮庙非帝业所基,与太王、王季异,故褒崇之礼不宜称皇,得礼之正也。荆公谓濮王以人臣终而称皇,是无臣而为有臣之类,盖未尝深知周公追王之意也。周公岂欺天乎?陜西诸帅哨探得西人欲作过,即勾下畨兵马,余以为当约束勿使其然。庆厯中西事所陷杀不过十万人,计天下一嵗饥馑疾疫所死何啻十万人,于天下未觉有损也,而天下以西事故大困穷者,妄费粮饷最方今所宜戒。边吏不能捍敌,致陷杀无辜之民,而以饥馑疾疫死亡者为比,又以一路杀伤之数与合天下较其多寡,此尤为无理。夫以十万之众,合天下之广言之,宜未觉有损也;以陜西一路言之,安得不以为多乎?昔者太王之避狄也,以为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故去之。今乃以妄费粮饷为宜戒,而十万无辜之民肝脑涂地,为无所损,非谋国者之所宜言也。上召两府对资政殿,出庆州军变文字。潞言:“朝廷多所变更,人不安。”云云。冯言:“甫界淤田,又修差役,又作保甲,人极劳▯,不易。”云云。余曰:“云云更张事,诚非得已,但更张去人害则为之,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又有事诚可为,而时势之宜未可以为者,亦未可以为。如讨夷狄,招边境,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礼记》以为:“事前定则不跲。”今天下事,要须前定,不临时为人议论所移。用王韶日,以开边、招生羌、团结蕃户为功,乃曰:“讨夷狄,招边境,于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此言果何谓也?方子华之西也,荆公尝自请往,未尝一言及此,因一败衂,辄出此言以自盖。然则咎将焉归乎?是欲以人主自任也。平时与同列争议,虽小事必胜而后已,兴师动众,安危所系,心知未可为而不言,尤非理也。潞言:“人多言仁义,鲜能行。”上曰:“实能言仁义者不为多,仁义之实亦自难知。”余曰:“杨朱不知义,墨翟不知仁,惟孟子乃能知仁义。”杨氏为我不知仁也,墨氏兼爱不知义也,至于无父无君,乃其末流耳,非其本也。仁义之实难知,其信矣乎?上曰:“朝廷亦无阿蔽,但外方亦未免有用意不均,事如何?”上勘河事官员,乃独遗却程昉云云。余曰:“云云。”今秉常幼国,人饥馑困弱已甚,陛下不能使之即叙,陛下不可不思其所以。此非不察于小事,乃不明于帝王之大畧故也。陛下以今日所为,不知终能调一天下,兼制夷狄否?臣愚窃恐终不能也。陛下若谓方今人材不足,臣又以为不然。臣防陛下知奨拔擢在羣臣之右,臣但敢言不欺。陛下若言为陛下自竭,臣实未敢。荆公行一事,立一法,朝廷必从,乃肯已于君臣之际,殆不可矶也。至或比神考为元帝,为桓灵,论一程昉用意不均,事则以为不明帝王之大畧,终不能调一天下,兼制夷狄,亦可谓尽言矣。其言之悖,虽敌已以下有不能堪者,犹以为未敢自竭,不知何如乃可以自竭也。盖其得君如彼,其専行乎国政如彼,其久而功烈乃无足称者,故增为此言以自盖耳,恐非当时之言也。

龟山集巻六

译濮王没有被称为皇,是御史们努力争取的结果。皇上说:‘称为皇,难道就不行吗?’我说:‘没有臣子却说有臣子,孔子认为这是欺骗上天。濮王以人臣身份终其一生,却称为皇,这属于没有臣子却说有臣子的一类。况且孝子慈孙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亡者如同侍奉存在者。推想濮王本人的心意,哪里敢承受这样的褒扬尊崇?既然如此,这样的褒扬尊崇就不是以侍奉死者如同生者、侍奉亡者如同存在者的道理。’ 濮王的宗庙并不是帝业所由奠基之处,同太王、王季不同,所以褒扬尊崇的礼仪不应称为皇,这是合乎礼的正道。荆公说,濮王以人臣身份终其一生却称为皇,是没有臣子却说有臣子的一类;大概他从来没有深入了解周公追尊先王的用意。周公难道会欺骗上天吗?陕西各路将帅侦察到西人想要作乱,就立即调集蕃兵马。我认为应当加以约束,不要使他们这样做。庆历年间西部战事中,陷落和被杀的人不过十万人;估计天下一年因饥荒、疾病和疫病死亡的,哪里止十万人?对于天下来说,并没有感觉到损失;然而天下人之所以因西部战事而极其困穷,是因为妄自耗费粮饷,这才是当前最应当戒除的。边地官吏不能抵御敌人,以致无辜百姓陷落被杀,却拿因饥荒、疾病和疫病死亡的人来作比较;又把一路被杀伤的人数同整个天下比较多少,这尤其没有道理。若把十万人的死亡放在天下广大范围内来说,似乎还没有感觉到损失;但若只说陕西一路,怎么能不认为人数很多呢?从前太王躲避狄人时,认为君子不应拿养活人的东西去伤害人,所以离开了那里。如今却说应当戒除妄费粮饷,而十万无辜百姓肝脑涂地却算作没有损失,这不是谋划国家的人应当说的话。皇上召两府到资政殿应对,拿出庆州军队叛变的文字。潞公说:‘朝廷更改的事情太多,人心不安。’等等。冯氏说:‘刚刚治理淤田,又修订差役法,又实行保甲,百姓极其劳苦困弊,实在不容易。’等等。我说:‘这些更张改革的事情,确实不是得已而为之;但改革能够除去对百姓的祸害,就应当做,改革反而增加百姓祸害,就不能做。又有些事情本来可以做,但时势尚未适宜,也不能做。例如讨伐夷狄、招抚边境,在如今的时势和事务条件下,就是尚不可做的事。’《礼记》认为:‘事情预先谋定,就不会困顿失误。’如今天下的事情,必须预先谋定,不能临时被人的议论所改变。’ 当初任用王韶时,把开拓边疆、招纳生羌、团结蕃户作为功劳,如今却说:‘讨伐夷狄、招抚边境,按照当前时势和事务条件,是尚不可做的事。’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当初方子华出征西部时,荆公还曾亲自请求前往,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如今因一次失败受挫,便说出这话来为自己掩饰。那么罪责将归于谁呢?这就是想把责任推给君主、自己不承担的意思。平时同同列争论,虽然是小事也一定要争胜才罢休;如今兴师动众,关系国家安危,心里明知不可做却不说,尤其没有道理。潞公说:‘人们大多谈论仁义,很少有人能够实行。’皇上说:‘真正能够谈论仁义的人并不多,仁义的实际内容也很难认识。’我说:‘杨朱不知道义,墨翟不知道仁,只有孟子才能认识仁义。’ 杨氏主张一切为我,是不懂仁;墨氏主张兼爱,是不懂义。至于说他们无父无君,只是其学说的末流,并不是根本。仁义的实际内容很难认识,这话确实可信。皇上说:‘朝廷也没有偏私蒙蔽,只是地方上也难免用心不均,这件事怎么办?’皇上查办黄河事务的官员,唯独遗漏了程昉,等等。我说:‘等等。’如今秉常年幼,国家饥荒困弱已经十分严重,陛下不能使他立即得到安置和治理,陛下不能不思考其中的原因。这不是没有察觉小事,而是没有明白帝王的大略。陛下根据今天的所作所为,不知道最终能否调和统一天下、兼制夷狄?臣私下恐怕最终不能做到。陛下如果说现在人才不足,我又认为不是这样。臣知道陛下所知、所奖拔擢的人才都在群臣之上,我只敢说实话,不敢欺骗。陛下若说是为陛下自己竭尽心力,臣实在不敢这样说。’ 荆公实行一件事、制定一项法令,朝廷必定听从,直到君臣之间几乎不可以再触犯。甚至有时把神宗比作元帝、桓帝和灵帝;只因议论程昉用心不均的一件事,便说这是不明白帝王的大略,最终不能调和统一天下、兼制夷狄,也可以说是把话说尽了。他的话如此悖谬,即使敌视他的人也有不能忍受的地方,他还说自己不敢竭尽全力,不知道怎样才算竭尽全力。大概他得到君主信任到了那种程度,专断执行国政到了那种程度,然而长期以来功业却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所以增加这些话来为自己掩饰罢了,恐怕并不是当时真实说过的话。《龟山集》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龟山集巻七       宋 杨时 撰辨二王氏字説辨空,无土以为穴,则空无相;无工以穴之,则空无作;无相无作,则空名不立。作相之説,出于佛氏,吾儒无有也。佛之言曰:「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则空之名不为作相而立也。工穴之为空,是灭色明空,佛氏以为断空,非真空也。太空之空,岂工能穴之耶?色空,吾儒本无此説,其义于儒佛两失之矣。倥侗,真空者,离人焉。倥异于是,特中无所有耳。大同者,离人焉。侗异于是,特不能为异耳。真空者,离人焉。是离色则空,非即空也。大同者,离人焉。有离则非大同也。列子曰:「和者,大同于物。夫五味非一也,相得而后和。有离焉,则非和也。万物固非一类也,各于类而同之,则所同不广矣。合而和之,然后为大同。」同「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非冂其一口所能同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必溃矣,何同之有?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乃能同也。同异之名,不为是非而有也。如乐统同,礼辨异,同姓异姓之类,何是非之有?金、铜金正西也。土于此终,水于此始。铜赤,金也,为火所胜,而不自守,反同乎火。月令于金、木、水、火皆以成数言之,惟土曰“其数五而已”。盖五行皆主土而后成,故土主于四季,无终于正西之理。水、土俱生于申,则正西亦非水、土始终之所也。五金皆为火所胜,而不能自守,反同于火,非特铜而已。然谓之“铜”者,盖五金皆“金”,正谓黄金为金,铜亦黄也,同于金而已。童始生而防信本立矣,方起而穉仁端见矣。四端皆根于人心,与生俱生也。非特信、仁而已,以防为信,本穉为仁,端皆无是理也。中 中通上下得中则制命焉中者,天下之大本,非特通上下而已,是未知中之为中也。忠,有中心,有外心。所谓忠者,中心也。心无中外,以忠为中。心无是理也。礼器曰:「礼以多为贵者,以其外心也;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也。」盖用心之有内外耳,非心有内外也。洪,洪则水共而大。《洪范》所谓洪者,五行也,亦共而大。洪范》所谓洪者,五行也。亦共而大夫,五行有休囚废主,无共大之理。鸿,大曰鸿,小曰鴈。所居未尝有正,可谓反矣。然而大夫贽此者,以知去就为义。小者随时如此而已。乃若大者随时,则能以其智兴事造业矣。鸿从水言智,工言业,故又训大。《易》曰:“随时之义,大矣哉!”若大夫者,不能充也。鸿鴈一物也,有小大之异。鸿亦无兴事造业之理。若大夫者,不能充此。周官大宰,卿一人。卿即上大夫也。故《王制》曰:“上大夫卿。”而《周官》有中大夫而已,则上大夫卿是也。太宰所谓一相也,不能充此,其孰能充之?公 公虽尊位亦事人亦事事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隂阳非事,事故也。松柏。松华犹槐也,而实亦▯然。华以春,非公所以事上之道。柏视松也,犹伯视公。伯用诎所执躬圭者,以此。公用直所执桓圭者,以此。松华犹槐也,而实亦▯然。华以春,非公所以事上之道。不知孰为事上之道耶?柏视松也,犹伯视公。伯执躬圭,公执桓圭。无取诸松柏之义,皆私意之凿也。笼,从竹从龙。内虚而有节,所以笼物。虽若龙者,亦可笼焉。龙非可笼之物也冬,春徂夏,为天出而之人;秋徂冬,为人反而之天。四时之运,终则有始,天行也。无之,天之人之异。天示,一而大者,天也;二而小者,示也。又曰:天得一而大,地得一而小。一而大者,天也。二而小者,示也。又曰:地得一而小,何也?夫域中有四大,而地居一焉,何小之有?义,敛仁气以为义,散义气以为和。牺牲,残而杀之,和所以制物;完而生之,义所以始物。敛仁气以为义,又曰残而杀之,和所以制物;散义气以为和,又曰完而生之,义所以始物。殊无理也。戏,自人道言之,交则用豆,辨则用戈,虑而后动,不可戏也。戏实生患。自道言之,无人焉用豆,无我焉用戈,无我无人,何虑之有?用戈用豆,以一致为百虑,特戏事耳。戏非正事,故又为于戏。倾「戏」之字。自人言之,君臣之义,夫妇之别,皆辨也。何用戈之有?礼之用豆,无非道也。以用豆、用戈为虚事,则先王所以交神人、讨有罪,皆戏耳。此何理也?置罢,上取数备,有以冂下,则直者可置,使无贰,适惟我所措而已。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

译钦定《四库全书》。《龟山集》卷七;宋代杨时撰;辨二。《王氏字说辨》。‘空’:没有土来形成洞穴,就没有空的形相;没有工匠来挖成洞穴,空就没有制作;既没有形相也没有制作,‘空’这个名称就无法成立。把‘作相’作为一种说法,出自佛教,儒家没有这种说法。佛教说:‘空就是无相,无相就是无作。’那么‘空’这个名称并不是因为制造形相才建立的。工匠挖洞而成为空,是消灭形色来显示空;佛教认为这是断灭之空,不是真空。太空的空,难道是工匠能够挖出来的吗?‘色空’的说法,儒家本来没有;这样一来,它的意义在儒家和佛教两方面都失去了。倥侗所说的真空,是离开人的;‘倥’不同于此,只是其中没有任何东西。大同也是离开人的;‘侗’不同于此,只是不能成为不同而已。所谓真空,是离开人的;这是离开形色而成为空,并不是空本身。所谓大同,也是离开人的;既然有所离开,就不是大同。《列子》说:‘调和,就是同万物相同。五味并不是一种味道,彼此配合以后才成为调和;有所离开,就不是调和。万物本来不是同一类别,各自在所属类别中相同,那么所相同的范围就不广大;把它们合在一起调和,然后才是大同。’所谓相同,是‘他也有一套是非标准,我也有一套是非标准;万物之所以不同,正因为各有一套是非标准,所以是非也就各自不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口〕 我也有一套是非标准,他也有一套是非标准,并不是用一种说法就能把它们强行统一。堵塞百姓的言论,比堵塞河流更严重;河流堵塞必然决口,哪里有什么真正的统一?只有君子能够沟通天下人的心志,才有可能实现统一。‘同’和‘异’这两个名称,并不是因为是非而存在的。例如音乐用来统合相同,礼用来辨别差异;同姓、异姓之类,哪里涉及什么是非呢?〔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口〕 金、铜:金在正西方。土在这里终止,水在这里开始。铜呈赤色,也是金;它被火所胜,不能守持自身,反而同于火。《月令》谈金、木、水、火,都用已经形成的数来说,唯独说土只说‘它的数是五’。大概五行都以土为主,然后才能形成,所以土主宰四季,并没有终止于正西方的道理。水和土都在申位产生,那么正西方也不是水、土开始和终止的地方。五种金属都被火所胜,不能守持自身,反而同于火,不只是铜如此。然而称作‘铜’,大概是因为五种金属都叫‘金’,严格说来黄金才叫金,铜也是黄色的,只是同于金罢了。儿童刚出生时,诚信的根本就已经确立;刚刚起身时,幼小的仁心端绪就显现出来了。四端都根源于人的内心,和生命一同产生。不只是诚信、仁爱如此,把幼小说成诚信的根本、把幼小的本性说成仁,便都没有这样的道理。中:中贯通上下,得到中道就能制定命令。中是天下的根本,不只是贯通上下而已;这样说,还是没有认识‘中’作为中的意义。忠,有中心,也有外心;所谓忠,是说中心。心没有内外之分,不能把忠说成中心。心没有内外,本来就是这个道理。《礼器》说:‘礼以繁多为可贵,是因为它着重外在的心意;以简少为可贵,是因为它着重内在的心意。’这只是说用心有内外之分,并不是说心本身有内外。洪:洪就是水汇聚而广大。《洪范》所谓洪,指的是五行,也是汇聚而广大。《洪范》所谓洪,指的是五行,也是汇聚而广大。但是五行有休、囚、废、主等不同状态,没有汇聚而广大的道理。鸿:大的叫鸿,小的叫雁。它所居之处从来没有固定位置,可以说是反常了。然而大夫把鸿雁作为贽礼,是因为把知晓进退去留看作义。小雁只是随着时势这样做而已;至于大的鸿雁能够顺应时势,就能凭借智慧兴办事业、建立功业。‘鸿’从水,表示智慧;从工,表示功业,所以又训释为大。《易经》说:‘顺应时势的意义,多么伟大啊!’像大夫这样的人,却不能充分做到这一点。鸿和雁是同一种鸟,只是有大小的差别。鸿也没有兴办事情、建立功业的道理;像大夫这样的人,不能充分发挥这个意义。《周官》说太宰之下有卿一人,卿就是上大夫。因此《王制》说‘上大夫为卿’;而《周官》只说有中大夫,那么上大夫就是卿。太宰所说的一相,不能充分发挥这个意义,还有谁能充分发挥呢?公:公虽然地位尊贵,也仍然侍奉他人,也仍然要办理事务。三公讨论治道,治理国家,调和阴阳;这不是事务性的劳作,而是其职责本来如此。松柏。“松华”与“槐”字相似,而“实”字也如此。“华”字从春,不能作为公事奉君上的道理;“柏”字看起来像“松”,就如同“伯”字看起来像“公”。伯使用所执的躬圭,是因为这个缘故;公使用所执的桓圭,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松华”与“槐”字相似,而“实”字也如此。“华”字从春,不能作为公事奉君上的道理。不知什么才是事奉君上的道理呢?“柏”字看起来像“松”,就如同“伯”字看起来像“公”。伯执躬圭,公执桓圭。若从松柏中取义,都是出于私意的穿凿附会。“笼”字从竹、从龙。笼子内部空虚而有节,所以用来笼罩万物。即使是像龙这样的东西,也可以被笼罩。龙不是可以被笼罩的东西。冬去春来,春去夏来,是天道显现而趋向人的过程;秋去冬来,是人道返归而趋向天的过程。四时的运行,终结便有开始,这是天道的运行。若没有这种运行,天与人便没有区别。“天示”二字,一个大的是“天”,两个小的是“示”。又说:“天得一而大,地得一而小。” 一个而且大的,是“天”;两个而且小的,是“示”。又说:“地得一而小”,这是为什么呢?天地之间有四种大的事物,地占其中之一,哪里会小呢?“义”,收敛仁气而成为义,散布义气而成为和。“牺牲”,残毁并杀死它,是“和”用来制服万物;使它完整并使其生存,是“义”用来创始万物。说收敛仁气而成为义,又说残毁并杀死它是“和”用来制服万物;说散布义气而成为和,又说使它完整并使其生存是“义”用来创始万物。这完全没有道理。“戏”字,从人道来说,交往时使用豆,辨别是非时使用戈,都要思虑之后才行动,不能戏弄;戏弄实际上会产生祸患。从道来说,没有人,哪里用得着豆;没有我,哪里用得着戈;没有我也没有人,又有什么可思虑的呢?使用戈、使用豆,以一个原则应对百般思虑,不过是戏事罢了。戏不是正事,所以又写作“于戏”。这是倾转“戏”字的写法。从人的角度说,君臣的义、夫妇的分别,都是辨别之事,哪里需要使用戈呢?礼中使用豆,无非是道。若把使用豆、使用戈看作虚事,那么先王用来沟通神人与讨伐有罪者的礼仪,全都成了戏事。这是什么道理呢?“置罢”,上取“数备”二字,在“冂”字下面加上有关部分,那么“直”字就可以表示设置,使人不敢有二心,只听凭我的安置罢了。“能”字可以表示罢免,使人不敢任意妄作,只听凭我的作为罢了。

孔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未闻直者可置使无贰,适惟我所措而已。」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愿立于其朝矣。未闻能者可罢使无妄作,惟我所为而已。」熙宁之初,贤能不容于朝,纷更祖宗之法,惟我所为而已。用此説也,其为害岂浅哉!使其説行,则其祸天下后世,商君之法不如是烈矣。终 无时也无物也则无终始终则有始,天行也。时物由是有焉。天行非有,时物也。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又曰:「诚者,物之终始。」盖惟无息,故尔。又奚时物之有?聪,于事则聴思,聪于道则聪忽矣。事道初无二也,故孔子之相师,亦道也。圣人宪天之聪,天非有事也,何多事而聪之有?思,出思不思,则思出于不思。若是者,其心未尝动出也。故心在内。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思之至于无思,则天之道也。故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出思不思,则思出于不思,无是理也。与所谓“出怒不怒”异矣。菋荎蕏。菋,一草而五味具焉。即一,即五;非一,非五。故谓之荎。众而出乎一,亦反乎一。故谓之蕏。未有一物而具五味者,即一,即五,非一,非五,皆谬悠之辞也。之有所之者,皆出乎一。或反隠以之显,或戾静以之动。中而卜者所之正也。莫见乎隠,莫显乎微,则隠显一理也。非反隠以之显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则动静一体也。非戾静以之动也。非夫通幽明之故,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懿,徽壹而恣之者,懿也,俊徳之美也。微而纠之者,徽也,▯徳之美也。俊徳非恣之所能,▯徳非纠之所及。除有隂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一日之顷,一身之中,而有隂中之阳,阳中之隂,新新不穷,未尝相除也。有处有辨,与隂阳异矣。蟋蟀。蟋蟀,隂阳帅万物以出入。至于蟋蟀,其率之为悉。蟋蟀能帅隂阳之悉者也。故诗每况焉。隂阳之运,万物由之而生成焉。非帅万物以出入也,隂阳亦非蟋蟀所能帅也。红紫。红以白入赤也。火革金以工器成焉。凡色以糸染也。紫以赤入黑也。赤与万物相见。黑复而辨于物。为此而已。夫有彼也。乃有此也。道所贵。故在糸上。工者事也。此者徳也。白受采,五采皆以白为质,非特火革金为红也。赤与万物相见,黑复而辨于物,为此而已。不知为此者何义也?丰 丰者用豆之时祭用数之仂,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用豆非特丰之时而已。崇髙 髙言事崇指物隂阳之义崇髙无隂阳之义

龟山集卷七

译孔子说:“提拔正直的人,置于邪曲者之上,就能使邪曲者也变得正直。”没有听说可以安置正直者,使他们不敢有二心,只听凭我的安置。孟子说:“尊重贤者,任用能者,使俊杰都居于职位上,天下的士人就会愿意立于他的朝廷。”没有听说可以罢免能者,使他们不敢妄作,只听凭我的作为。熙宁初年,贤能之士不容于朝廷,纷纷更改祖宗的法度,只听凭自己的作为。采用这种说法,造成的祸害难道会浅吗?假使这种说法实行,它给天下后世带来的祸害,连商君的法令也没有这样猛烈。“终”:没有时间,也没有事物,便没有终始。有终结便有开始,这是天道的运行。时间和万物因此而存在。天道的运行本身不是某种具体存在,时间和万物才是。中庸说:“诚,是天的道。”又说:“诚,是万物的终始。”大概只是因为诚不止息,所以如此。若这样,又怎么会有时间和万物呢?“聪”:对于具体事务,是听取并思考;对于道而言,这种聪明就忽然消失了。事与道本来没有两个,所以孔子辅佐老师,也属于道。圣人以天的聪明为法,天本来没有具体事务,哪里会有许多事务而需要聪明去处理呢?“思”:从思考中产生不思考,那么思考便产生于不思考。像这样,他的心从来没有发动而出,所以说心在内。诚,是天的道;思诚,是人的道。思考达到无所思考的境界,就是天的道。所以思考便能得到,不思考便得不到。从思考中产生不思考,说思考产生于不思考,没有这样的道理。这与所谓“从发怒中产生不发怒”不同。“菋荎蕏”。菋是一种草,却具备五种味道。它既是一个,又是五个;既不是一个,也不是五个,所以称为“荎”。众多却出于一个,也返归于一个,所以称为“蕏”。没有一种事物能够同时具备五种味道;说既是一个、又是五个,既不是一个、又不是五个,都是荒诞迂远的话。凡是有所趋向的事物,都出于一。有的由隐微反转而趋向显明,有的违背静止而趋向运动。“中”字中占卜者所趋向的“卜”,是正字。没有比隐微更容易显现的,也没有比细微更显著的,所以隐与显是同一条道理,并不是由隐微反转而趋向显明。寂然不动,一经感应便通达天下万事,所以动与静是一体的,并不是违背静止而趋向运动。如果不是通晓幽明的道理、知道神明的作为,谁能达到这种境界呢?“懿”:在微小处纠正并放任它的,是“懿”,是俊德的美;在细微处加以纠正的,是“徽”,是玄德的美。俊德不是任意放纵所能达到的,玄德也不是细微纠正所能达到的。“除”:有阴有阳、新旧相互替代,是天道;有处所有分别、新旧相互替代,是人道。在一天之内、一个身体之中,都有阴中的阳、阳中的阴,新生接连不断,从来没有彼此替代完尽。有处所有分别,这与阴阳的道理不同。“蟋蟀”。阴阳统率万物,使万物出入变化;到了蟋蟀这里,它所统率的作用最为完备。蟋蟀能够统率阴阳的全部变化,所以《诗经》常常拿它作比。阴阳的运行,使万物由此生成,并不是统率万物使其出入;阴阳也不是蟋蟀所能统率的。“红紫”。红,是白色加入赤色而成的。火改变金属,使金属因工匠而制成器物。凡是颜色,都是用丝来染的。紫,是赤色加入黑色而成的。赤色与万物相接触,黑色复归而与万物区别开来,不过如此。有了彼,才有此。这是道所看重的,所以“糸”在字的上面;“工”表示事,“此”表示德。白色能够承受各种色彩,五种色彩都以白色为底,并不只是火改变金属才成为红色。赤色与万物相接触,黑色复归而与万物区别开来,不过如此。不知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丰”:丰字是使用豆的时节。祭祀使用礼数的一部分,丰年不奢侈,荒年也不节俭。使用豆并不只是丰字所表示的时节。“崇高”:高字说的是事,崇字指的是物,阴阳的意义。“崇高”没有阴阳的意义。《龟山集》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