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周易尚氏学
序言
自序
说例
总论
第一论周易二字本诂
第二论周易大义之认识
第三论古易之类别
第四论周易谁作
第五论重卦
第六论十翼谁作
第七论十翼篇名
第八论彖象连经始于何人
第九论传易之人
第十论消息卦之古
第十一论先后天之方位
第十二论易理易象失传后之易派
上经
卷一 乾
卷二 坤、屯、蒙、需、讼
卷三 师、比、小畜、履
卷四 泰、否
卷五 同人、大有、谦、豫
卷六 随、蛊、临、观、噬嗑、贲
卷七 剥、复、无妄、大畜
卷八 颐、大过、坎、离
下经
卷九 咸、恒
卷十 遁、大壮、晋、明夷
卷十一 家人、睽、蹇、解
卷十二 损、益
卷十三 夬、姤、萃、升、困、井
卷十四 革、鼎、震、艮
卷十五 渐、归妹、丰、旅
卷十八 巽、兑、涣、节
卷十七 中孚、小过、既济、未济
卷十八 系辞上传
卷十九 系辞下传
卷二十 说卦、序卦、杂卦
附录
左传国语易象释
滋溪老人传
周易尚氏学序言
于省吾
易卦起源于原始宗教中巫术占验方法之一的八索之占。古也称绳为索,八索即八条绳子。金川彝族所保持的原始式八索之占,系用牛毛绳八条,掷诸地上以占吉凶。《易?系辞》称庖牺氏(即伏义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占言之。八索这一名称,最早见于《左传》、《国语》。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继续和发展。近年来的学者们,都说八卦与伏义氏完全无涉,这就未免「数典忘祖」,截断了易卦的来源。(详拙著《伏羲氏与八卦的关系》)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了阶级社会的西周就发展为八卦;到了战国时人所作的《易传》,又以卦爻辞为基础,进一步作哲学理论的推阐。《易?系辞传》说:「刚柔相摩,八卦相荡」;「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由此可见,作者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和矛盾交互的过程中,诚然具有辩证法的因素。但是,总的说来,还脱离不了否泰、剥复和消息盈虚之说。例如《蛊?彖传》所说的「终则有始」,《系辞传》所说的「原始反终」,仍然是循环论者的论调。
左昭二年传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其称《易》为《易象》,足征《易》之为书是以象为主的。《易?系辞传》也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为辞由象生,故《易》无象外之辞。《周易》的每一卦辞和每一爻辞,往往在几句话里有几种不同的内容,假若不依象以释辞,则奇奇怪怪,迷离惝恍,既不知其辞之所本,更不知其义之所由生。但是,《说卦传》所叙的象颇为简略,远远概括不了易卦中各种各样的象。于是主汉易以说象者,对于不解之象,则以「卦变」、「爻变」为释,故尚先生叙清儒解《易》说:「……而以汉人为依归是矣。乃于汉人之曲说,亦靡不依据以为护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变以成其象,奉虞氏为不刊法则,而易学遂故步自封矣。」(见《焦氏易诂凡例》)
魏晋以前之说《易》者都主象,自王辅嗣扫象不谈,专以承乘比应为解,历唐至宋,便极盛一时。尚先生说:「王辅嗣深知其谬,而不能求得其象,乃倡为得意忘象之说,以掩其短,此端一开,程伊川遂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本未颠倒。」(见《焦氏易诂凡例》)这是说程氏不能依象数以解卦爻辞,全凭主观臆想以为之说,反而说象数在臆想之中,这样倒末为本,是极其荒谬的。
译《周易尚氏学》序言 自序 说明例则 总论 第一论《周易》二字的本义 第二论对《周易》大义的认识 第三论古代《易》的类别 第四论《周易》是谁作的 第五论重卦 第六论《十翼》是谁作的 第七论《十翼》的篇名 第八论《彖》《象》连同经文始于何人 第九论传授《易》的人 第十论消息卦的古义 第十一论先天、后天的方位 第十二论易理、易象失传以后的易学流派 上经 卷一 乾 卷二 坤、屯、蒙、需、讼 卷三 师、比、小畜、履 卷四 泰、否 卷五 同人、大有、谦、豫 卷六 随、蛊、临、观、噬嗑、贲 卷七 剥、复、无妄、大畜 卷八 颐、大过、坎、离 下经 卷九 咸、恒 卷十 遁、大壮、晋、明夷 卷十一 家人、睽、蹇、解 卷十二 损、益 卷十三 夬、姤、萃、升、困、井 卷十四 革、鼎、震、艮 卷十五 渐、归妹、丰、旅 卷十八 巽、兑、涣、节 卷十七 中孚、小过、既济、未济 卷十八 《系辞上传》卷十九 《系辞下传》卷二十 《说卦》《序卦》《杂卦》附录 《左传》《国语》易象释 滋溪老人的传记 《周易尚氏学》序言 于省吾 易卦起源于原始宗教中的巫术占验方法之一——八索之占。古人也把绳子称为索,八索就是八条绳子。金川彝族保留的原始形式八索之占,是用八条牛毛绳,投掷在地上来占断吉凶。《易·系辞》说庖牺氏(即伏羲氏)开始创作八卦,指的就是八索之占。八索这个名称,最早见于《左传》《国语》。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则是八索之占的继续和发展。近年来的学者都说八卦与伏羲氏完全无关,这未免是“数典忘祖”,割断了易卦的来源。(详见拙著《伏羲氏与八卦的关系》)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了阶级社会的西周,发展成了八卦;到了战国时期人们创作《易传》,又以卦爻辞为基础,进一步作哲学理论上的推演阐发。《易·系辞传》说:“刚柔相摩,八卦相荡”;“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由此可见,作者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处在不断运动、变化以及矛盾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确实包含辩证法因素。但是总的说来,仍然脱离不了否泰、剥复以及消息盈虚的说法。例如《蛊·彖传》所说的“终则有始”,《系辞传》所说的“原始反终”,仍是循环论者的论调。《左传》昭公二年记载韩宣子到鲁国,“看到了《易象》和《鲁春秋》”。把《易》称为《易象》,足以证明《易》这部书是以象为主的。《易·系辞传》也说:“所以《易》就是象,象就是仿像。”因为卦辞、爻辞由象产生,所以《易》中没有象以外的辞。《周易》的每一条卦辞和爻辞,往往在几句话中包含几种不同内容;假如不依据象来解释辞,就会显得奇怪、迷离而恍惚,既不知道这些辞的根据,也不知道其意义从何而来。但是,《说卦传》所叙述的象相当简略,远不能概括易卦中各种各样的象。因此,汉易中以说明卦象为主的人,对于不能解释的象,就用“卦变”“爻变”来解释。所以尚先生谈到清代儒者解释《易》时说:“……而以汉人为依归是矣。乃于汉人之曲说,亦靡不依据以为护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变以成其象,奉虞氏为不刊法则,而易学遂故步自封矣。”(见《焦氏易诂凡例》) 魏晋以前解释《易》的人都以象为主;自王辅嗣摒弃象而不谈,专门用承、乘、比、应来解释,经过唐代直到宋代,便盛极一时。尚先生说:“王辅嗣深知这种做法荒谬,却无法求得卦象,于是倡导‘得意忘象’之说来掩饰自己的短处。这一端一开,程伊川便说得到了卦辞的义理,象数自然包含其中,把根本和枝末颠倒了。”(见《焦氏易诂凡例》)这就是说,程氏不能依据象数解释卦爻辞,全凭主观臆想立说,反而说象数存在于臆想之中,把枝末倒置为根本,这是极其荒谬的。
先生钻研《焦氏易林》十余年,着《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参考各家诂训,反复推勘,积疑生悟,因而在《易林》中发现了久已失传而与《周易》有关的内外卦象、互象、对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凡百二十余象的应用规律。验之于《左传》、《国语》的占象而合,验之于《逸周书?时训》的准象而合,验之于《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先生以《易林》逸象与《周易》交融互证,分条加以阐发,着《焦氏易诂》十一卷。今就此书节录三条于下:
一、干日:《易林》「干之泰云,白日皎皎,泰下干,干为日,互震为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恒云,踰日历月,恒互兑为月,干为日,故曰踰日历月,是《易林》显以干为日也。后思易干九三云,君子终日干干,干为日,三居卦末,故日终日。大畜九三云,日闲舆卫,日亦指干。」(卷一)
二、兑月:「《易林》复之临云,月出平地,坤为地,兑为月,在下故曰平地。又晋之小过云,月出阜东,小过民为阜,互兑为月,震为东,故月出阜东。……后思易小畜之月几望,中孚、归妹之月几望,恒彖之日月得天久照,盖皆以兑为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卷一)
三、坤水:《易林》「干之观云,江河淮海,天之奥府。按观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云,凭河登山,升上坤,坤水,故曰凭河。又讼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卷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义无不通。特坤水象至东汉失传,必以坎为大川,遂尔歧误,而解益之大川尤扞格难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误作「利」)
以上所引三条,用《易林》干日、兑月、坤水之象,与《周易》相证发,六通四辟,若合符契。学者只知离为日,坎为月为水,则多与卦象不相应。先生以《焦氏易诂》为基础(读本书者,须参阅《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左传国语易象释》三书),对于历来的易象和易解,广搜博采,评判其得失,取长舍短;同时,又结合其师吴挚甫《易说》的「阳遇阴则通、遇阳则阻」的原理(见本书「说例」)而加以发展,谓「易之道如电然,同性则相违,异性则相感」(见《易诂》「同人、利涉大川解」),着《周易尚氏学》二十卷。于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谓发幽阐微,集象学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叙引王晋卿说:「此书将二千年易家之盲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陈散原说:「读尚氏《焦氏易诂》,叹为千古绝作。以今世竟有此人着此绝无仅有之书,本朝诸儒见之当有愧色。」
以上所述,主要是说明先生对易象的卓越发明。但是,本书也还存在着某些缺点和错误,例如:
一、关《周易》作者的问题,先生对于书卦者以及卦爻辞、《易传》的作者,多因袭旧说。在本书「总论」中「第三论古易之类别」说:「伏义既画卦,必更有书以申明其义。……后人谓黄帝始造字,伏义祇画卦无文字者,谬也」;「第四论周易谁作」说:「……故夫《周易》卦爻辞,纯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无根据,不可信也」;「第六论十翼谁作」说:「…… 故《十翼》非孔子不能为,不敢为,而纪录《十翼》者,则孔子之门人也」。像以上各种肯定的说法,都脱离不了旧有圈套。先生对于近年来学者们的若干新说,一概置之不理。纵然他们对于旧解有着一笔抹杀的过分主张,未可尽信,可是,伏羲氏既画卦又重卦,以及文王作卦爻辞,孔子作《十翼》等传统说法,毕竟是靠不住的。
译先生钻研《焦氏易林》十多年,撰成《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参考各家的训诂,反复推究考校,在积累疑问中有所领悟,因而从《易林》中发现了早已失传、而又与《周易》有关的内外卦象、互象、对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一百二十多种象的运用规律。用《左传》《国语》的占象来验证,彼此相合;用《逸周书·时训》的准象来验证,也彼此相合;用《周易》的卦象来验证,基本上也都相合。先生把《易林》的逸象与《周易》相互融会、相互验证,分条加以阐发,撰成《焦氏易诂》十一卷。现在从这部书中摘录三条如下:一、乾为日:《易林》说:“乾之泰卦说,白日皎皎。泰卦下卦为乾,乾为日;互卦震为白,所以说皎皎。又泰之恒卦说,踰日历月。恒卦互卦兑为月,乾为日,所以说踰日历月。这说明《易林》明确把乾作为日。后来再考察《易经》乾卦九三说,君子终日乾乾。乾为日,九三居卦的末位,所以说终日。大畜九三说,日闲舆卫,日也指乾。”(卷一) 二、兑为月:《易林》说:“复之临卦说,月出平地。坤为地,兑为月;兑在下,所以说平地。又晋之小过卦说,月出阜东。小过卦的互卦艮为阜,互卦兑为月,震为东,所以说月出阜东。……后来考察《易经》小畜的‘月几望’、中孚和归妹的‘月几望’、恒卦彖辞的‘日月得天久照’,大概都是把兑作为月,所以《易林》采用这种说法,邵子也采用。”(卷一) 三、坤为水:《易林》说:“乾之观卦说,江河淮海,是上天的深奥府藏。考察观卦下卦重坤,所以说江河淮海。又坤之升卦说,凭河登山。升卦上卦为坤,坤为水,所以说凭河。又讼之泰卦说,弱水之西。坤为水、为柔,所以说弱水。”(卷一)“凡是《易》中说‘利有攸往’‘利涉’的,意义没有不相通的。只是坤为水的卦象到了东汉失传,必定把坎当作大川,于是产生分歧和错误;所以解释益卦的‘大川’尤其格格不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误作“利”) 以上引用的三条,用《易林》中乾为日、兑为月、坤为水的卦象,与《周易》相互验证、相互发明,彼此贯通,四面通达,如同符契相合。学者只知道离为日、坎为月为水,就往往与卦象不相应。先生以《焦氏易诂》为基础(阅读本书的人,必须参阅《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左传国语易象释》三书),广泛搜集历来的易象和易学解释,评判其得失,取长舍短;同时又结合其老师吴挚甫《易说》中“阳遇阴则通,遇阳则阻”的原理(见本书“说例”)加以发展,认为“易之道如电然,同性则相违,异性则相感”(见《易诂》“同人、利涉大川解”),撰成《周易尚氏学》二十卷。于是,长久以来晦暗不明的易象,才开始清楚地显现出来,可以说是发掘幽微、阐明隐奥,集象学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序引王晋卿的话说:“此书把两千年来易家盲目的言论和梦呓般的说法,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重新显明于世,孟子所说的,其功不在禹之下。” 又引用陈散原的话说:“读尚先生的《焦氏易诂》,赞叹这是千古罕有的绝作。当今竟有这样的人写出这样绝无仅有的书,本朝的诸位儒者见到它,应当感到惭愧。” 以上所说,主要是说明先生在易象方面的卓越发现。但是,本书也还存在一些缺点和错误,例如:一、关于《周易》作者的问题,先生对于创制卦画的人以及卦爻辞、《易传》的作者,多半因袭旧说。本书“总论”中“第三论古易之类别”说:“伏羲既然画卦,必定还另有文字来申明其中的意义。……后人说黄帝才开始造字,伏羲只画卦而没有文字,这是错误的。” “第四论周易谁作”说:“……所以《周易》的卦爻辞,纯粹是文王一人所作;想把周公加入作者之列,毫无根据,不能相信。” “第六论十翼谁作”说:“……所以《十翼》不是孔子不能作,也不是孔子不敢作;而记录《十翼》的人,则是孔子的门人。”像这些肯定的说法,都没有脱离旧有的框架。对于近年来学者提出的一些新说,先生一概置之不理。即使他们对旧说有一概抹杀的过分主张,不能全部相信,但是,伏羲氏既画卦又重卦、文王作卦爻辞、孔子作《十翼》等传统说法,毕竟是不可靠的。
二、震象为丘 《说文》谓「四方高中央下为丘」,《淮南子?坠形》的「和丘」,高注谓「四方而高曰丘」。按震作◇,象四方高中央下之形。丘字卜辞作◇,金文作◇,以卦画有横无竖验之,则古文字的丘字正与震象相符洽。《易林》革之颐说:「尼父孔丘」;(尚先生谓反震为孔),颐下震为丘,故曰「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说:「营邱(同丘)是适」,噬嗑下震为丘(尚先生谓「震往故日适」),故曰「营邱是适」。这都是《易林》以震为丘之证。以震为丘,于《周易》中之言丘者无一不合。贲卦作◇,六五:「贲于丘园」,丘园指「上互」为震言之;颐卦作◇,六二:「拂经于丘」,丘指内卦为震言之;涣卦作◇,六四:「涣有丘」,丘指涣「下互」为震言之。丘与◆古通用。古人多居丘。《说文》谓「◆、大丘也」,又谓「四邑为丘,丘谓之◆」。升卦作◇,九三:「升◆邑」,马注谓「◆、丘也」。丘邑指「上互」为震言之。总之,《周易》中言丘者三见,言◆者一见,都取象于震。而先生有的谓艮为山以当丘,有的训丘为空,又以巽为◆,既不能一以贯之,又均背于易象。此外,鼎卦作◇,《干凿度》谓「鼎象以器」。毛奇龄《仲氏易》说:「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铉,而卦文俱象之。下画偶似足,二三四画奇皆中实,似腹,五画偶似耳,上画奇似铉。」按毛解甚确,而先生于本书从端木国瑚之说,谓「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鼎形之实象而信伏象,未免疏失。
三、训诂和史实 《说卦传》以坎为月,先生据《易林》逸象以兑为月,用以解易,无一不通。但是,为什么以兑为月,则未加说明。按《说文》:「月、阙也」,《释名?释天》:「月、阙也,满则阙也」,是月、阙迭韵,以音为训。再就形言之,古文字月作◇或◇,正像月阙形。兑上偶画中阙,故以兑为月(其它卦象,与文字形或音有关系者,在此不加详论)。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先生误从《尔雅?释亲》「母曰妣」以为之解。按妣为祖母,《诗?斯干》的「似续妣祖」,《丰年》的「烝畀祖妣」,均以祖与妣对称。《周礼?大司乐》「以享先妣」与「以享先祖」,相偶为文。卜辞和金文均称祖母为妣,从无以妣为母者。以妣为母,始见于战国末期的典籍,与易辞不符。否九五:「其亡其亡,系于苞桑」,陆续训苞桑为丛桑,甚是。不言系于桑而言系于丛桑,自系就巩固为言。而先生谓「桑而丛生,其柔可知,系于柔木,其危可知」,未能允当。坎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约为勺的借字,即酌酒之斗。《考工记》郑注谓「勺、故书或作约」,是其证。《诗?采苹》:「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是古奠祭于牖下之证。「纳勺自牖」,是说祭时自牖纳勺于樽以挹酒。而先生引《周礼?司约》的「治神之约」以为之解,乖于本义。《晋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康侯即《书?康诰》的康叔封,金文作「康侯丰」。而先生误谓「康侯略如大侯,为诸侯之美称」。益六四:「利用为依迁国」,依应读作殷,即《书序》所说的「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而先生误据《说文》训依为倚。升六四:「王用享于歧山」,先生谓「纣
能囚文王,何不可到岐山」。其实,纣何曾到过岐山?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先生谓「帝乙、汤也」。其实,帝乙谓纣父,太乙何曾有帝乙之称?
总起来说,先生的主要成就是通过对《焦氏易林》的多年钻研,在极为错综复杂的情况下,用归纳方法,分析和总结了各种逸象的应用规律,进一步以之诠释《周易》,基本上都是吻合无间的。因此,《左传》、《国语》、《易林》和《易卦》的用象,才由前此的对立得到统一。由于《周易》无象外之辞。而先生的绝大发明则在乎象,解决了旧所不解的不可胜数的易象问题,可以说,先生对易象的贡献是空前的。但是,也无可讳言,先生对《周易》的作者,只沿袭传统旧说;并且,对某些卦象,以及文字、声韵、训诂和史实方面,仍有许多可议之处。不过,前者的若干发明是主要的,后者的某些缺点和错误是次要的。由于是非得失系客观存在,不以个人爱憎为转移,有关本书的某些缺点和错误,与其使读者劳神笔墨,一一加以指责,不如先事择要说明之为愈。因此,本文不敢阿其所好,为先生回短护非,遂不自量地举出一些事例,评论其得失(当然限于篇幅,很不全面)。庶几瑕不掩瑜,晶光赫露,而先生的苦心孤诣和一系列的发明,也可以信今而传后了。
一九六三年四月于长春
(注:文中有些卦画或符号无法打出,以◇代替。另文中◆是古字,其字是”虎”字截去下半的”儿”而代之以”丘”)
译二、震象为丘。《说文》说:“四方高而中央低下叫作丘。”《淮南子·坠形》中说“和丘”,高诱注释说:“四方高的叫作丘。”考察震卦作◇,正象四方高而中央低下的形状。丘字在卜辞中作◇,金文中作◇;从卦画有横画而没有竖画来验证,古文字的丘字正与震象相符合。《易林》革之颐说:“尼父孔丘。”(尚先生认为反震为孔。)颐卦下卦为震,震为丘,所以说“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说:“营邱(同丘)是适。”噬嗑下卦为震,震为丘(尚先生认为“震往所以说适”),所以说“营邱是适”。这些都是《易林》以震为丘的证据。把震作为丘,《周易》中所有说到丘的地方都能吻合。贲卦作◇,六五说:“贲于丘园。”丘园是指“上互”为震而言;颐卦作◇,六二说:“拂经于丘。”丘是指内卦为震而言;涣卦作◇,六四说:“涣有丘。”丘是指涣卦“下互”为震而言。丘与◆在古代可以通用。古人多居住在丘上。《说文》说:“◆,大丘。”又说:“四邑为丘,丘称为◆。” 升卦作◇,九三说:“升◆邑。”马融注说:“◆,就是丘。”丘邑是指“上互”为震而言。总之,《周易》中说丘的有三处,说◆的有一处,都是取象于震。而先生有时说艮为山以当丘,有时把丘解释为空,又把巽作为◆,既不能始终一致,也都违背了易象。此外,鼎卦作◇,《干凿度》说:“鼎卦的象是器物。”毛奇龄《仲氏易》说:“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铉,卦爻的形象全都表现了这些。下画的偶画像足,第二、三、四画的奇画中间都是实的,像腹;第五画的偶画像耳;上画的奇画像铉。”考察毛氏的解释十分准确,但先生在本书中采用端木国瑚的说法,认为“鼎卦的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弃鼎的实际形象而相信伏象,未免有所疏失。三、训诂和史实。《说卦传》以坎为月,先生根据《易林》的逸象以兑为月,用来解释《易》,没有一处不通。但是,为什么把兑作为月,却没有加以说明。考察《说文》说:“月,就是阙。”《释名·释天》说:“月,就是阙,月圆满了就会亏缺。”这是以“月”和“阙”的叠韵关系来训释。再从字形来说,古文字的月写作◇或◇,正像月亮亏缺的形状。兑卦上面的偶画中间有缺口,所以把兑作为月(其他卦象中与文字形体或声音有关的,这里不详细讨论)。小过六二说:“过其祖,遇其妣。”先生错误地依据《尔雅·释亲》“母曰妣”来解释。考察妣是祖母,《诗·斯干》的“似续妣祖”、《丰年》的“烝畀祖妣”,都是把祖和妣对举。《周礼·大司乐》的“以享先妣”和“以享先祖”,也是相对成文。卜辞和金文都把祖母称为妣,从来没有把妣解释为母亲的。把妣解释为母亲,始见于战国末期的典籍,与《易》辞不合。否九五说:“其亡其亡,系于苞桑。”陆续把苞桑解释为丛生的桑树,非常正确。不说系在桑树上,而说系在丛生的桑树上,正是说这样系得牢固。先生却说:“桑树丛生,可以知道它柔弱;系在柔弱的树上,可以知道它危险。”这并不恰当。坎六四说:“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约是“勺”的通假字,即舀酒用的斗。《考工记》郑玄注说:“勺,古书有的写作约。”这就是证据。《诗·采苹》说:“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这是古代在窗下举行奠祭的证据。“纳勺自牖”,是说祭祀时从窗户把勺放入樽中舀酒。先生却引用《周礼·司约》的“治神之约”来解释,违背了本义。《晋卦辞》说:“康侯用锡马蕃庶。”康侯就是《书·康诰》中的康叔封,金文写作“康侯丰”。先生却错误地说“康侯大略如同大侯,是诸侯的美称”。益六四说:“利用为依迁国。”依应读作殷,就是《书序》所说的“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先生却依据《说文》把依解释为倚靠。升六四说:“王用享于歧山。”先生认为:“纣 能够囚禁文王,为什么不能到岐山去呢?”其实,纣何曾到过岐山?归妹六五说:“帝乙归妹。”先生认为:“帝乙就是汤。”其实,帝乙是纣的父亲,太乙何曾有过帝乙这样的称号?总的说来,先生的主要成就,是通过多年钻研《焦氏易林》,在极其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运用归纳方法,分析、总结各种逸象的应用规律,进一步用这些规律解释《周易》,基本上都吻合无间。因此,《左传》《国语》《易林》和易卦运用象的方式,才从此前的对立走向统一。由于《周易》没有象以外的辞,而先生最大的发明就在象方面,解决了过去无数无法解释的易象问题,可以说,先生对易象的贡献是空前的。但是也不能讳言,先生关于《周易》作者的说法只是沿袭传统旧说;而且在某些卦象以及文字、声韵、训诂和史实方面,仍有许多可以商榷的地方。不过,前者的若干发明是主要的,后者的一些缺点和错误是次要的。是非得失属于客观存在,不会因个人的爱憎而改变。对于本书的某些缺点和错误,与其让读者费心费笔一一指责,不如预先择取要点加以说明,更为妥当。因此,本文不敢迎合先生的爱好,为先生回护短处、掩饰错误,于是不自量力地举出一些事例,评论其中的得失(当然受篇幅限制,远不全面)。但愿这些缺点不会掩盖全书的优点,使其光彩显露;先生苦心孤诣的一系列发明,也能够取信于今人并流传于后世。一九六三年四月于长春 注:文中有些卦画或符号无法录入,统一用“◇”代替。另外,文中的“◆”是一个古字,写法是把“虎”字下半部的“儿”去掉,再换成“丘”。
周易尚氏学自序
易理至明也。而说者多误。说何以误。厥有二因。一因易理之失传。太史公曰。易以道阴阳。阴阳之理。同性相敌。异性相感。艮传云上下敌应。不相与也。谓阳应阳阴应阴为敌也。中孚六三云得敌。同人九三曰敌刚。谓阴比阴阳比阳为敌也。阴遇阴。阳遇阳。既为敌而不相与。则不能为朋友为类明矣。咸传曰二气感应以相与。恒曰刚柔皆应。夫阴阳相与相应。则必相求而为朋友为类明矣。复曰朋来无咎。谓阳来也。阴以阳为朋也。损曰一人行则得其友。谓阳行至上而据二阴也。阳以阴为友也。颐六二曰行失类也。谓阴不遇阳也。至明白也。乃说者于坤上六。谓阴阳相战争。相伤而出血矣。于文言谓阴阳相忌相疑矣。以阳遇阳为朋。阴遇阴为友为类矣。同性相敌。异性相感之理一失。于是初四二五三上阳应阳阴应阴者谓之失应。人尚知之。至于阳比阳阴比阴。如夬垢之三四。如颐之六二。说者则茫然。于是全部易。如征凶。往吝。往不胜。壮于趾。其行次且。及慎所之等辞。全不知其故矣。又如阳遇重阴。阴遇重阳而当位者。所谓往吉。征吉。利涉。利往。上合志也。此其义宋蔡渊曾创言之。而未大行。于是全部易爻象若是者。自汉迄清。说者亦莫明其故。而用爻变矣。又如阳爻,下乘重阴者亦多吉。与前临重阴同也。蹇九三日内喜之也。说甚明也。乃亦失传。于是颐上九之利涉。蒙上九渐九三之利御寇。皆不知所谓矣。有此一因。于是易解之误者。十而四五。其次则象学失传。说卦乃自古相传之卦象。祗说其纲领。以为万象之引伸。并示其推广之义。如干为马。坤震坎亦可为马。干为龙。震亦可为龙。巽为木。艮坎亦可为木。非谓甲卦象此物。乙卦即不许再象也。视其义何如耳。至文王时。又历数千年。其所演易象。必益广益精。故周易所用象。往往与说卦不同。说卦以坎为月。经则多以兑为月。月生西。坎兑皆位西也。说卦以离为龟。经则以艮为龟。离为龟。取其外坚。艮亦外坚也。此推而益广也。且有与说卦相反者。说卦以兑为少女。以艮为少男。而经则以兑为老妇,以艮为祖为丈夫。说卦以震为长男。巽为长女。经则以震为小子。巽为少女 (女妻即少女) 。盖以甲乙言。先生者长。后生者少。而以一人言。则初生者少。行至上而老也。此演而益精也。自东汉迄清。于此等义例。都未能明。见经所用象。为说卦所无。则用卦变爻变或爻辰以求之。谬法流传。二千年如一日。加此一因。于是易解之误者。十而七八矣。以二千年相承之易说。今忽谓其误。以一人之是。谓千百人皆非。毋乃骇众。然而易象固在也。易理固存也。本易理以诂易辞。如磁铁之吸引。由易辞以准易象。如规凿之相投。固不诬也。以为之者少。旁无师友之助。以违之者众。更无声气之同。然而我见固如斯也。我说无一创也。以我之说。仍以周易所言之理。推而正说者之误。俾卦爻辞复其本有之易理也。其先儒旧说。与易理合者。如许慎荀爽九家之诂龙战。如子夏传荀爽之诂得敌,靡不因也,其与易理盩者。虽千百人皆如此言。而必反之。如虞翻以阳遇阳为朋。阴遇阴为类等是也。至于卦象之误者。非我能创造新象。仍周易原有之象。说者失之。今证以左传国语。周公时训与卦气图。证以焦氏易林郭璞洞林。回环互证而得其象也。及其既得而求其本。仍在周易。如坤之为水为鱼。震之为輹等象是也。然而我之说不敢必谓其是也。更不敢自匿其非也。故名曰周易尚氏学。以质世之治易者。经者天下之公物。非一人所得私。理者天地之自然。非偏执所能改。倘学易之君子。见是编而扬搉其是非。纠正其疏漏。则日夜所祈祷者也。
— 乾坤二卦为六十四卦之根本。其六爻爻辞。祇以明上下。别贵贱。及卦运之兴衰。初终之时位。树六十四卦之准则。至于有无应与当位不当位之恒例。皆未之及。而六爻之后。复赘以用九用六数语。皆所以明筮例。及用九用六之故。学者须于此先知之。
— 易辞本为占辞。故其语在可解不可解之间。惟其在可解不可解之间。故能随所感而曲中肆应不穷。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此易理也。易理与义理不同。例如程传说黄裳元吉。云五尊位。臣居之则羿莽。女居之则女娲武氏。故圣人着为大戒。陈义可谓正大矣。而于易理则大背,以易辞并无着戒之意也。此编只明易理。至其用则任人感触之。
译《周易尚氏学》自序 易理本来极其明白,但解释它的人大多弄错了。为什么会解释错?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易理失传。太史公说:“《易》是用来说明阴阳的。”阴阳的道理是:同性相敌,异性相感。《艮传》说“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说阳爻与阳爻相应、阴爻与阴爻相应,彼此为敌。《中孚》六三说“得敌”,《同人》九三说“敌刚”,是说阴爻与阴爻相比、阳爻与阳爻相比,彼此为敌。阴遇阴、阳遇阳,既然互相为敌而不能相与,就不可能成为朋友或同类,这一点是很明白的。《咸传》说“二气感应以相与”,《恒》说“刚柔皆应”。阴阳相与、相应,就一定会彼此求取而成为朋友、同类。《复》说“朋来无咎”,是说阳爻到来,因为阴以阳为朋。《损》说“一人行则得其友”,是说阳爻上行到上位而据有二阴,阳以阴为友。《颐》六二说“行失类也”,是说阴爻没有遇到阳爻。这些道理都极其明白。然而解释者在解释坤上六时,却说阴阳相互争战、彼此伤害而流血;在《文言》中又说阴阳相互忌恨、猜疑;甚至把阳遇阳说成朋友,把阴遇阴说成朋友、同类。同性相敌、异性相感这一道理一旦失传,于是初四、二五、三上阳应阳、阴应阴的情形,就被说成“失应”。人们对此尚且知道。至于阳比阳、阴比阴,例如夬、姤卦的三、四爻,以及颐卦的六二,解释者就茫然不知了。于是《易》中所有“征凶”“往吝”“往不胜”“壮于趾”“其行次且”以及“慎所之”等辞语,全都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这样说。又如阳遇重阴、阴遇重阳而且得位,便是所谓“往吉”“征吉”“利涉”“利往”“上合志也”。这个意义宋代蔡渊曾首先提出,但没有广泛流行。因此,凡《易》中爻象属于这种情形的,自汉代到清代,解释者也都不明白其中缘故,于是改用爻变来解释。又如阳爻在下、承乘重阴的,也多为吉,与前面临卦遇重阴的道理相同。蹇九三说“内喜之也”,道理十分明白,却也失传了。因此,颐上九的“利涉”、蒙上九和渐九三的“利御寇”,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有了这一原因,《易》义解释错误的,十条中就有四五条。其次,是象学失传。《说卦》是自古相传的卦象,只是说明纲领,用来作为万象引申的依据,同时表示推广运用的意义。例如乾为马,坤、震、坎也可以为马;乾为龙,震也可以为龙;巽为木,艮、坎也可以为木,并不是说甲卦象征这种事物,乙卦就不允许再象征它。关键要看具体意义如何。到了文王时代,又经过了几千年,他所推演的易象必定更加广泛、更加精密。所以《周易》所采用的象,往往与《说卦》不同。《说卦》以坎为月,而经文多以兑为月;月亮从西方出现,坎、兑都处在西方的方位。《说卦》以离为龟,经文却以艮为龟;离为龟,是取其外壳坚硬,艮也具有外坚之象。这是推演得更加广泛。还有与《说卦》相反的:《说卦》以兑为少女、以艮为少男,而经文却以兑为老妇、以艮为祖、为丈夫。《说卦》以震为长男、以巽为长女,经文却以震为小子、以巽为少女(女子、妻子也就是少女)。这是因为以甲乙次序来说,先出生的是长者,后出生的是少者;而以一个人自身来说,最初出生时是少者,走到上位便老了。这是推演得更加精密。自东汉直到清代,对于这类义例都未能明白。看到经文使用了《说卦》中没有的象,就用卦变、爻变或爻辰来求取。错误的方法流传了两千年,始终如此。加上这一原因,《易》义解释错误的,十条中就有七八条。对于两千年来相承的易学说法,今天忽然说它们是错误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日〕,凭一个人的正确就说千百个人全都错了,岂不是会惊骇众人?然而易象本来就存在,易理本来就保存着。依据易理解释易辞,如同磁铁相互吸引;由易辞来校准易象,如同规与凿彼此相合,本来并不是妄说。只是这样做的人少,身边没有师友帮助;违背这种方法的人多,也没有志趣相投者相助。但我所见确实如此。我的说法没有一项是凭空创立的,只是依据《周易》所说的道理,推演出来以纠正解释者的错误,使卦爻辞恢复它本来具有的易理。前代儒者的旧说,只要与易理相合,如许慎、荀爽和九家对“龙战”的解释,如子夏传、荀爽对“得敌”的解释,我没有不依据的。与易理相违背的,哪怕千百人都这样说,也一定加以纠正,例如虞翻把阳遇阳解释为朋、阴遇阴解释为类,就是如此。至于卦象方面的错误,也不是我能够创造什么新象,而是《周易》原有的象被解释者遗失了。现在用《左传》《国语》、《周公时训》和卦气图来证明,又用《焦氏易林》《郭璞洞林》反复相互验证,才得到这些卦象。得到以后再追寻它的根本,仍然在《周易》本身,例如坤为水、为鱼,震为輹等象,都是如此。但是,我的说法不敢肯定一定正确,更不敢隐瞒其中的错误,所以题名为《周易尚氏学》,用来请世上研究《易》的人评议。《易经》是天下共同的公物,不是一个人能够私有的;易理是天地自然之理,不是偏执能够改变的。如果研习《易》的君子看到这部书,能够评判它的是非、纠正它的疏漏,那就是我日夜祈求的事。—乾、坤二卦是六十四卦的根本。它们六爻的爻辞,只是用来说明上下、区别贵贱,以及卦运的兴衰和初终的时位,为六十四卦树立准则。至于有无应、与是否得位等通常规则,都还没有涉及。六爻之后又附加“用九”“用六”几句话,都是为了说明筮例以及使用九、使用六的原因。学者必须先懂得这些。—易辞本来就是占辞,所以它的语言处在可解释与不可完全解释之间。正因为处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才能随着所感之事灵活应对,曲折而恰当地适用于各种情况,做到应验无穷,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就是易理。易理与义理不同。例如《程传》解释“黄裳元吉”说,五是尊位,臣子居之就会成为羿、莽,女子居之就会成为女娲、武氏,所以圣人写下这句话作为大戒。这种义理可以说正大,但在易理上却大为违背,因为易辞并没有着意告诫的意思。本书只说明易理,至于它的实际运用,则任凭人们各自感触。
— 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卦名不解。因之卦爻辞亦不解。如睽为反目。谓两目不相听。故一目见为此。一目见为彼。三上爻辞是也。此义不知。遂多误解。又如节为符节。合以取信。说文所谓竹约也。乃说者概释为樽节制节。卦义既误。故卦爻辞甘苦之义均不知。六十四卦如此者甚多。兹编所释。先及诸卦得名之义。其名有沿革者。亦并考其异同。如睽归藏作瞿。夬归藏作规等是也。
— 说易之书。莫古于左传国语。其所取象。当然无讹。乃清儒信汉儒。而遗左国。坎变巽。左氏曰。夫从风。以坎为夫也。曰震车也。曰车有震武。以震为车为武也。震变离。曰车说其輹。以震为輹也。尤要者。明夷之谦。即离变艮。左氏曰当鸟。是以艮为鸟也。鸟黔喙也。于是小过飞鸟之象有着。乃后人于此象均不识。依汉儒以震为夫。以干为武。夫易师莫先于左氏。其可信较汉儒为何如。故兹编所取象。除以易证易外。首本之左传国语。以明此最古最确之易象。
— 时训为逸周书之专篇。书云周公所作。其气候皆以卦象为准。故卦气图与时训不能相离。其所准易象。与易经所关最巨。如于屯曰雁北乡。以屯上互艮为雁。于巽曰鸿雁来。亦以巽为鸿雁。而渐之六鸿象得解。以艮为蛤为蜃。艮外坚故与离同象。而易之贝象龟象得解。以兑为斧。以艮为巢为鹰。皆赖以解。易而用覆象半象尤精。如于复曰麋角解。震为鹿。艮为角。角覆在地。故日解。于鼎下曰半夏生。离为夏。巽为艹。初二半离。故曰半夏。而昔儒无知者。(除易林外)兹编所取象。除左国外。多以时训为本。
— 焦氏易林。后儒皆知其言易象。然以象学失传之故。莫有通其义者。如以坤为水。以兑为月。以艮为火。以巽为少妻。以兑为老妇。以正反兑正反震为争讼。(争讼即有言)为说卦所无。而皆为经中所有。说者因误解经。而失其象。故于易林亦不能解。愚求之多年。亦无所入。后读蒙之节云。三夫共妻。莫适为雌。子无名氏。翁不可知。因节中爻震艮。上坎三男俱备。故曰三夫。祇下兑为女象。故曰三夫共妻。震为子。艮为名为翁。上坎为隐伏。故曰无。曰不可知。字字皆从易象生。由此以推。凡林词皆豁然而解。故兹编取象。除左传国语卦气图外。多本易林。
— 易中古文甚多。如场作易。 趑趄作次且。趾作止。佚作失等。不可胜数。先儒除晁说之外。知为古文者甚少。于是竟读易为难易。失为得失。兹编非好异。凡易之古文。必仍其旧例。如需于血。即需于洫是也。
— 古书多音同通用。而易尤甚。如盘。作盘。作盘。作般。邅如。作驙如。甲坼。作甲宅。冶容。作野容。刑剭。作形渥。作刑屋。经纶。作经论。作经伦。羸。作虆。作累。作缧。作累之类。皆音同通借。无是非之可言。而世儒必以习见者为非。罕见者为是。似未观其通。兹编反是。
— 易用覆象。如大过九五之枯杨。用覆巽。丰上六用覆艮。重门击柝。以豫上震为覆艮。荀爽及虞翻皆知之。而不能推行。于是困之有言不信。蒙之再三渎。用覆象者。遂永不得解。岂知左氏明夷之谦曰。于人为言。败言为谗。谦上震。震为言。下艮震覆。故曰败言。言相反故曰谗。易林本之。凡正反震正反兑相背者。不曰争讼。即曰有言。于是困震之有言皆得解。此似我创言之。然仍左氏及易林所已言。我拾其说以证易耳。仍非我说也。
— 卦有卦情。中孚之鹤呜子和。以中爻正反震相对也。故下之震鹤一鸣。三至五即如声而反。故曰子和。(旧解不知子指反震皆自鸣自和)又如兑。朋友讲习。以初至五。正覆兑相对。若对语然。故曰讲习。早商兑。夬四之闻言不信。兑为耳。故曰闻。兑为言。干亦为言。乃兑言向外。与干言相背。故曰不信。此似我创解。然左传归妹之睽。曰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兑为西。震为邻。故曰西邻。而震为言。震言外向。与兑言相背。故曰责言。与夬之闻言不信义同也。仍非我说也。
— 同此一爻。而爻辞吉凶不同。如颐六五曰。居贞吉。下又曰不可涉大川。家人九三曰。嗃嗃悔厉吉。下又曰妇子嘻嘻终吝。先儒无详其故者。岂知爻有上下。由此爻上取。而象吉者。下取或凶。下取而象吉者。上取或凶。如渐九三妇孕不育凶。下又曰利御寇是也。易词如此者不可枚举。此三爻特其例耳。治易者如明此例。则事半功倍。
译—卦名都是因卦象而产生的。卦名解释不清,卦辞、爻辞也就无法解释。例如睽就是反目,意思是两只眼睛彼此不相同:一只眼看见这样,另一只眼看见那样,三爻、上爻的爻辞就是这个意思。不懂这一层意义,就会产生许多错误解释。又如节就是符节,是合在一起用来取得信任的东西,也就是《说文》所说的竹制凭信。解释者却一概解释为节制、节约。卦义已经解释错了,所以卦爻辞中甘、苦的意义也都不知道。六十四卦中类似的情况很多。本书的解释,先说明各卦得名的意义;卦名有沿革变化的,也一并考察其异同,如睽在《归藏》中作瞿、夬在《归藏》中作规等。—解释《易》的书,没有比《左传》《国语》更古老的。它们所取的象当然不会有错误。可是清代儒者相信汉儒,却丢弃了《左传》《国语》。坎变为巽,《左氏》说“夫从风”,是把坎作为夫;又说“震车也”“车有震武”,是把震作为车、作为武。震变为离,说“车说其輹”,是把震作为輹。尤其重要的是,明夷之谦,就是离变为艮,《左氏》说“当鸟”,是把艮作为鸟。鸟是黑嘴的,于是小过卦飞鸟的象就有了着落。但后人对这些象都不认识,反而依从汉儒,把震作为夫、把乾作为武。解释《易》的老师,没有比《左氏》更早的;它的可信程度与汉儒相比如何,不言而喻。因此本书所取的象,除了用《易》证明《易》之外,首先依据《左传》《国语》,以说明这种最古老、最确实的易象。—《时训》是《逸周书》中的专篇。书中说它是周公所作,其中的气候变化都以卦象为准,所以卦气图与《时训》不能分离。它所依据的易象,与《易经》关系极大。例如在屯卦说“雁北乡”,是把屯卦上互的艮作为雁;在巽卦说“鸿雁来”,也是把巽作为鸿雁。这样,渐卦六爻中鸿的象就得到解释。艮为蛤、为蜃,是因为艮外坚,所以和离取同一象;这样《易》中贝的象、龟的象也得到了解释。兑为斧,艮为巢、为鹰,都要依靠这些象来解释《易》。而且使用覆象、半象尤其精妙。例如在复卦说“麋角解”,震为鹿,艮为角;角覆在地上,所以说“解”。在鼎卦下说“半夏生”,离为夏,巽为草,初、二爻构成半个离,所以说半夏。过去的儒者没有懂得这些(《易林》除外)。本书所取的象,除《左传》《国语》之外,多以《时训》为依据。—焦氏《易林》,后来的儒者都知道它讲的是易象,但由于象学失传,没有人能够贯通其中的意义。例如把坤作为水、兑作为月、艮作为火、巽作为少妻、兑作为老妇,把正反兑、正反震作为争讼(争讼就是有言),这些都不是《说卦》所有的,却都是经文中存在的。解释者因为误解经文而遗失了这些象,所以也不能解释《易林》。我多年寻求,也没有入门。后来读到蒙之节说:“三夫共妻,莫适为雌。子无名氏,翁不可知。”因为节卦中爻具备震、艮,上卦坎又具备三个男性之象,所以说“三夫”;只有下卦兑具有女子之象,所以说“三夫共妻”。震为子,艮为名、为翁;上卦坎为隐伏,所以说“无”、说“不可知”。每个字都是从易象产生的。由此推求,所有《易林》卦辞就都豁然明白了。因此本书所取的象,除了《左传》《国语》、卦气图之外,多以《易林》为依据。—《易》中有很多古文字。例如“场”写作“易”,“趑趄”写作“次且”,“趾”写作“止”,“佚”写作“失”等,不可胜数。前代儒者除了晁说之外,很少知道这些是古文字,于是竟把“需于血”读成“需于难易”,把“失”读成得失。本书并不是故意求异,凡是《易》中的古文字,都一定按原来的字例保留,例如“需于血”就是“需于洫”。—古书中常有同音通用的字,《易》中尤其多。例如“盘”写作“盘”,又写作“般”;“邅如”写作“驙如”;“甲坼”写作“甲宅”;“冶容”写作“野容”;“刑剭”写作“形渥”,又写作“刑屋”;“经纶”写作“经论”,又写作“经伦”;“羸”写作“虆”、写作“累”、写作“缧”、写作“累”等,都属于同音通假,不能说哪个是对、哪个是错。但世上的儒者一定把常见的看作错误,把少见的看作正确,好像没有考察它们可以通用。本书的做法正好相反。—《易》使用覆象。例如大过九五的枯杨,使用覆巽;丰上六使用覆艮。重门击柝,是用豫卦上卦震的覆象艮。荀爽和虞翻都知道这一点,却不能推而广之。因此,困卦的“有言不信”、蒙卦的“再三渎”,凡是使用覆象的地方,便始终得不到解释。哪里知道,《左氏》解释明夷之谦时说:“于人为言,败言为谗。”谦卦上卦震,震为言;下卦艮是震的覆象,所以说“败言”。言语彼此相反,所以说“谗”。《易林》取法于此。凡是正反震、正反兑彼此相背的,不说争讼,就说有言。这样,困卦震的“有言”都能得到解释。这好像是我创立的说法,其实仍是《左氏》和《易林》已经说过的。我只是取来验证《易》,并不是我的说法。—卦有卦情。同人卦的“鹤鸣子和”,是因为中爻的正震、反震彼此相对。所以,下方的震象征鹤,一鸣之后,三至五爻就像声音传来而反应,所以说“子和”。(旧解不知道“子”指反震,因而说是自己鸣、自己和。)又如兑卦的“朋友讲习”,是因为初至五爻之间,正兑、覆兑彼此相对,仿佛相对交谈,所以说“讲习”。夬卦九四的“闻言不信”,兑为耳,所以说“闻”;兑为言,乾也为言,但兑言向外,和乾言相背,所以说“不信”。这好像是我的创解,其实《左传》解释归妹之睽时说:“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卦兑为西,震为邻,所以说“西邻”;震为言,震言向外,与兑言相背,所以说“责言”,和夬卦“闻言不信”的意义相同。这也不是我的说法。—同一爻的爻辞,吉凶却往往不同。例如颐六五说“居贞吉”,下面又说“不可涉大川”;家人九三说“嗃嗃悔厉吉”,下面又说“妇子嘻嘻终吝”。前代儒者没有详细说明其中的原因。哪里知道一爻还有上下之分:从这一爻的上方取象,象征吉利;从下方取象,可能就是凶险。反过来,从下方取象而象征吉利,从上方取象也可能是凶。例如渐九三说“妇孕不育凶”,下面又说“利御寇”,就是这样。《易》辞中这种情况不可胜数,这三爻只是其中的例子。研究《易》的人如果明白这一例,便会事半功倍。
— 易辞与他经不同。他经上下文多相属。易则不然。因易辞皆由象生。观某爻而得甲象。又观某爻而得乙象。故易辞各有所指。上下句义不必相联。如损彖曰利有攸往。指上九也。下又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震为簋。坤数二。故曰二簋。则指上下互卦也。又如困贞大人吉。以二五皆阳也。有言不信。以三至上正反兑相背也。旧解无知者。故于上下旬。常强为联属。致杈枒不合。兹编遇此。先指明易辞之说何爻何象。至其意义之不相属者。亦必指明。此自为一义。
— 卦爻辞往往相反。如履彖曰不咥人。爻曰咥人凶。无妄彖曰不利有攸往。爻曰往吉。是也。又大象每相反以见义。如同人曰辨物。无妄曰时育万物。是也。先儒无知其故者。岂知卦有卦义。爻有爻义。象有象义。绝不同也。
— 汉儒以象数解易。与春秋士大夫合。最为正轨。乃郑玄于象之不知者。则用爻辰。取象于星宿。虞翻则用爻变。使变出某卦。以当其象。若此者亦不敢从也。
— 易义有绝不能解者。先儒虽强说之。实皆无当。如同人九四之吉。自象传不能详其故。小畜九二同。易义如此者多有。兹编遇之。必详言其难解之故。偶有揣测。亦不敢自信也。
— 吴挚父先生易说。于大畜云。凡阳之行。遇阴则通。遇阳则阻。故初二皆不进。而三利往。于节云。易以阳在前为塞。阴在前为通。初之不出。以九二在前。二则可出而不出。故有失时之凶。此实全易之精髓。为二千年所未发。愚于易理粗有所入。实以此数语为之阶。故特揭出。以尊师说。
— 眼前事物。皆为易理。俯取即是。例如雄鸡与雄鸡见则死斗。驴马尤甚。若有宿仇者。是何也。阳遇阳也。大畜初九曰。有厉利已。厉危已止也。初有应。但为二三所隔。遇敌故曰有厉。止而不动。则灾免矣。象曰不犯灾。正释厉义也。乃旧解谓厉指四爻。厉若在四。尚何贵此应与乎。不识灾即厉。命二变成坎。以取灾象。岂知大壮初九。壮于趾征凶。夬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壮伤也。其故皆在阳遇阳。伤之与灾。有何别乎。故夫目前易理。望之似浅。推之实深。昧厥目前。易虽一再言之。总不能知。
周易尚氏学总论
第一论周易二字本诂
吴先生日。易者占卜之名。祭义。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是易者占卜之名。因以名其官。史记大宛传。天子发书易。谓发书卜也。又武帝轮台诏云。易之。卦得大过。易之卜之也。说者以简易。不易。变易。释之。皆非。愚案。史记。礼书云。能虑勿易。亦以易为占。简易不易变易。皆易之用。非易字本诂。本诂固占卜也。
至于周字。郑康成注周礼三易。于连山归藏。皆详释其义。于周易则缺而不释。然康成易论云。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贾公彦云。连山归藏皆不言地号。以义名易。则周非地号。周易纯干为首。干为天。天能周匝于四时。故名易为周也。孔颖达则据世谱等书。谓连山为神农。归藏为黄帝。连山归藏既皆是代号。周易亦然。谓郑说无据。按三易之名,皆缘首卦。连山以艮为
首,上艮下艮。故曰连山。归藏以坤为首。万物皆归藏于地。故曰归藏。周易以干为首。干元亨利贞。即春夏秋冬周而复始。无有穷期。故曰周易。郑论及贾疏所言是也。孔疏所据非也。神农之兼号连山。黄帝之兼号归藏。乃因其所演之易名。后人伟其功。即以为号。非其易原无名。连山氏所演者。即名连山。归藏氏所演者。即名归藏也。何言之。连山归藏皆因卦首之艮坤而得名。显而易见。二帝之所以有此兼号者。亦犹神农创建农功。即以神农为号耳。且连山归藏。先儒亦谓为夏商易。益可证连山归藏之名乃因易而起。非以连山归藏标代号。如为代号。胡能又谓为夏商。孔氏之观察误也。周者易之理。十二消息卦周也。元亨利贞周也。大明终始。六位时成。周也。彖传分释元亨利贞既毕。又曰首出庶物。即贞下启元也。周也。古圣人之卦气图。起中孚。终颐。周也。此其理惟扬子云识之最深。太玄以中拟中孚。以周拟复。终以养拟颐。其次序与卦气图。丝毫不紊。而于玄首。则释其所以然。其罔直蒙酋冥。即元亨利贞。故以中羡从为始。更睟廓为中。减沉成为终。循环往来。无一非周之理。而于三易终西北始西北之义。尤推阐无遗。西北者戍亥。干凿度以戍亥为天门。庄子云。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天门者无有也。万物出乎无有。盖一岁之事。至干而终。复自干而始。有无出入。皆以戍亥为枢纽。故先天艮居戍亥。连山以为首。月卦坤居戍亥。归藏以为首。后天干居戍亥。周易以为首。明乎此。而周字之解诂。不待烦言矣。
译—易辞与其他经书不同。其他经书上下文多有联系,《易》则不是这样。因为易辞都是由象产生的:观察某一爻得到甲象,又观察某一爻得到乙象,所以易辞各有具体所指,上下句的意义不一定相连。例如损卦彖辞说“利有攸往”,指的是上九;下面又说“曷之用,二簋可用享”。震为簋,坤数为二,所以说“二簋”,这里指的是上下互卦。又如困卦说“贞大人吉”,因为二、五都是阳爻;说“有言不信”,因为三至上是正兑、反兑彼此相背。旧解对此不了解,所以常常强行把上下句联系起来,导致解释枝杈纷乱而不合。本书遇到这种情况,先指出易辞所说的是哪一爻、哪一种象;对于意义并不相连的,也一定说明。这本身就是一种义例。—卦辞、爻辞往往彼此相反。例如履卦彖辞说“不咥人”,爻辞却说“咥人凶”;无妄卦彖辞说“不利有攸往”,爻辞却说“往吉”,就是这样。又如《大象》常常通过相反来显示意义,例如同人说“辨物”,无妄说“时育万物”,也是如此。前代儒者不知道其中原因。哪里知道卦有卦义,爻有爻义,象有象义,三者完全不同。—汉儒用象数解释《易》,与《春秋》时代的士大夫相合,是最正当的途径。但郑玄对于不懂的象,就使用爻辰,从星宿中取象;虞翻则使用爻变,使它变出某个卦,以此充当所需的象。像这样的做法,我也不敢采用。—《易》中有些意义确实完全无法解释。前代儒者虽然强行解释,实际上都不恰当。例如同人九四的“吉”,《象传》本身也不能详细说明其中原因;小畜九二也是这样。《易》中类似的情况很多。本书遇到这些地方,一定详细说明其难以解释的原因;偶尔有所推测,也不敢认为一定正确。——吴挚父先生论《易》说:《大畜》卦说,凡是阳的运行,遇到阴就通畅,遇到阳就受阻。所以初爻、二爻都不能前进,而三爻适宜前往。《节》卦说,《易》以阳在前为阻塞,以阴在前为通畅。初爻不能出去,是因为九二在前;二爻本来可以出去却没有出去,所以有错失时机的凶险。这实际上是整个《易》的精髓,是两千年来从未被阐发出来的内容。我对《易》理稍有领会,实在是以这几句话为入门阶梯,所以特意揭示出来,以尊重老师的说法。——眼前的事物,都是《易》理,俯身随手取来就可以说明。例如雄鸡相见就会死斗,驴和马尤其厉害;如果双方还有旧仇,那又是为什么呢?这是阳遇到阳。大畜初九说“有厉,利已”;“厉”是危险,“已”是停止。初爻有应,但被二爻、三爻隔开,遇到了敌对者,所以说“有厉”。停下来不动,灾祸就可以免除。《象传》说“不犯灾”,正是在解释“厉”的含义。可是旧注认为“厉”指四爻;如果“厉”在四爻,那么这个应爻还有什么可贵之处呢?他们不知道灾就是厉,把二爻变成坎卦来取灾象,哪里知道《大壮》初九说“壮于趾,征凶”,《夬》初九说“壮于前趾,往不胜”?“壮”就是受伤,原因都在于阳遇阳。伤和灾有什么区别呢?所以,眼前的《易》理,看上去似乎浅显,推究起来其实深奥;如果昧于眼前的道理,《易》即使反复说它,也始终不能理解。《周易尚氏学》总论 第一论“周易”二字的本义 吴先生说:“易”是占卜的名称。《祭义》说:“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可见“易”是占卜的名称,因而也用来命名官职。《史记·大宛传》说“天子发书易”,意思是天子打开占卜的书。汉武帝《轮台诏》又说“易之,卦得大过”,意思是占卜它,得到《大过》卦。有人用简易、不易、变易来解释“易”,都是不对的。我考察《史记·礼书》说“能虑勿易”,也是把“易”当作占卜。简易、不易、变易,都是“易”的作用,并不是“易”字的本义。“易”的本义本来就是占卜。至于“周”字,郑康成注释《周礼》中的三《易》时,对《连山》《归藏》都详细解释了名称的含义,唯独对《周易》缺略而没有解释。然而郑康成《易论》说:“《周易》,是说易道周遍广大,没有什么不完备的。”贾公彦说:《连山》《归藏》都没有说地名,而是依意义命名,所以“周”不是地名。《周易》以纯乾为首,乾为天,天能够周遍运行于四时,所以把这种易称为“周易”。孔颖达则根据《世谱》等书,认为《连山》是神农的易,《归藏》是黄帝的易;既然《连山》《归藏》都是时代的称号,《周易》也应当如此,因而认为郑康成的说法没有根据。考察三易的名称,都是根据首卦而来。《连山》以艮为 首卦,上艮下艮,所以称为“连山”。《归藏》以坤为首卦,万物都归藏于大地,所以称为“归藏”。《周易》以乾为首卦,乾卦的“元亨利贞”就是春夏秋冬周而复始、没有穷尽,所以称为“周易”。郑康成《易论》和贾公彦的疏所说是对的,孔颖达疏所依据的是错的。神农兼称连山,黄帝兼称归藏,是因为他们所演绎的易分别名为《连山》《归藏》,后人赞美他们的功绩,才把易名作为他们的称号,并不是说他们所演的易原本没有名称。连山氏所演的易就叫《连山》,归藏氏所演的易就叫《归藏》。为什么这样说?《连山》《归藏》都是因首卦为艮、坤而得名,这是显而易见的。两位帝王之所以有这种兼称,也正如神农创建农业功业,便以“神农”为称号一样。而且先儒又认为《连山》《归藏》分别是夏、商的易,更可以证明《连山》《归藏》的名称是因易而起,并不是用来标示时代。若是时代称号,怎么又能说它们是夏、商的易呢?这是孔颖达观察错误了。“周”是易的道理;十二消息卦循环周转,是周;元亨利贞循环周转,是周;“大明终始,六位时成”,也是周。《彖传》分别解释完元亨利贞之后,又说“首出庶物”,就是在贞的下面重新开启元。这就是周。古代圣人的卦气图,从中孚开始,到颐结束,也是周。这种道理,只有扬子云认识得最深。《太玄》以“中”模拟中孚,以“周”模拟复,最后以“养”模拟颐;它的次序与卦气图丝毫不乱,并且在《玄首》中解释了其中的原因。“罔、直、蒙、酋、冥”就是元亨利贞,所以从“中、羡、从”开始,以“更、睟、廓”为中,以“减、沉、成”为终,循环往来,没有一处不是周的道理。对于三易终止于西北、又从西北开始的意义,也阐发得十分彻底。西北是戌、亥,乾凿度把戌、亥称为天门。《庄子》说:“有生,有死;有出,有入;入出而不见其形,这叫作天门。”天门就是无有。万物从无有中产生。大约一年的事情,到乾而终,又从乾开始;有无、出入,都以戌亥为枢纽。所以先天卦位中艮居戌亥,《连山》以艮为首;月卦中坤居戌亥,《归藏》以坤为首;后天卦位中乾居戌亥,《周易》以乾为首。明白这一点,对“周”字的解释就不需要再多说了。
第四论周易谁作
左传韩宣子适鲁。观易象与鲁春秋曰。吾乃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周公之德。由鲁春秋知之。周之所以王。则由易象知之。盖文王演易。其忧勤惕厉之精神。备见于易辞。故一观易辞。(凡易辞皆易象)即知文王之所以王。是春秋人以文王演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孔氏以文王演易。后太史公扬子云之属。亦以文王演易于羑里。既曰演易。则卦爻辞皆文王所作。自西汉以前。无异议也。祇京氏积算法云。西伯父子。推爻考象。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夫以五星二十八宿及二十四气入卦。乃占筮之事。京举此以明其术之所本。正言周公作卦气图与时训也。非谓周公作易。至东汉王充马融陆绩之俦。忽谓文王演卦辞。周公演爻辞。孔颖达朱子等皆信之。而究其根据。则记载皆无。孔颖达以升六四言王。明夷六五言箕子。既济九五言西邻受福。及韩宣子见易象。知周公之德为解。岂知升六四言王以震为王。震为陵。形两歧。故曰王用亨于歧山。岐歧通也。即使有所指。亦指殷王。文王终身服事殷。故盼王来享。情见乎辞。今谓不合自称为王。以文王追谥为说。故疑为周公。其谬一也。至明夷六五之箕子。与彖传之箕子。绝对不同。彖传之箕子。纣臣也。六五之箕子。则赵宾读为荄兹。刘向荀爽读为荄滋。王弼读为其兹。蜀才读为其子。而焦氏易林则读为孩子。孩子指纣。与论衡读微子之刻子为孩子同也。(古亥音皆音喜。皆与箕音通)且以六五之君位。而使纣臣居之可乎。马融知其不可。以箕子演畴。有帝王之德为解。然何以解于箕子之明夷。彖传谓箕子晦其明。今谓箕子明夷。则竟不明矣。其谬二也。至既济九五之东邻西邻。原以离坎为东西。以离为牛。以互震为祭。纯是观象系辞。乃汉人忽有东邻指纣。西邻自谓之曲说。在文王固不合。在周公尤不合。周公时何来纣与为邻。且语意之肤浅。圣人有若是者乎。其谬三也。至韩宣子观易象之语。解已见前。且杜注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谓文王制易象。周公制春秋。解甚分明。今忽因吾乃知周公之德一语。(述孔旧说)谓周公遭流言。亦得为忧患。必亦演易。尤为虚妄不实。其谬四矣。故夫周易卦爻辞。纯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无根据。不可信也。(西溪易说云。文王囚中演易。周公未必生。即生亦子云家之童鸟也。岂能演易。驳孔说至详。)
第五论重卦
孔颖达云。王辅嗣以为伏羲重卦。郑玄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以为文王重卦。今以诸文验之。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凡言作者创造之谓。非伏羲不足以当之。故干凿度云。垂皇策者羲。明蓍在六爻之后。非三画之时。伏羲既用蓍。即伏羲巳重卦矣。今依王辅嗣为得其实。按孔说是也。郑以为神农重卦者。盖以周礼太卜。有三易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之文。郑彼注云。别即重卦。而世谱等书。谓神农兼号连山。故郑谓其始重卦。惟杜子春谓连山为宓戏易。贾公彦云。连山以艮为首。上艮下艮。故曰连山。若然。宓戏画卦。即重为六十四卦。愈无疑也。
荟萃夫子之说者。夫子之说。如彖传言时乘六龙以御天。言云行雨施。文言亦言之。而上下系辞意重复者尤多。盖皆夫子所说。前后不一时。而记录者亦未必为一人。故辞重意复如是。而非夫子自为也。盖周易得夫子之十翼。门户始开。而十翼幽奥之辞。其难解过于周易。朱子云有文王之易。有孔子之易。孔子之易即十翼。故十翼非孔子不能为。不敢为。而纪录十翼者。则孔子之门人也。(疑杂卦或夫子自为之。其叙次卦位。上经先一阳卦。次二阳三阳次四阳。而损益则次于上经之第十卦。否泰则次于下经之第十卦。其位次与经同。其义盖与经大异。此等改作。七十子不敢也。惜其大义失传久。无有能说者。)
第七论十翼篇名
十翼篇名。史汉皆未详说。依杨子云所拟。则象传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五篇。而玄攡。玄莹。玄掜。玄图。玄告。皆拟系辞。似系辞原为五篇。足成十翼之数。而孔颖达谓经有上下。则以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后儒又各有分配。然无关宏旨。故略而不详。
译第四论《周易》是谁作的 《左传》记载,韩宣子到鲁国,观看《易象》和鲁国《春秋》时说:“我这才知道周公的德行,以及周朝所以能够称王的原因。”周公的德行,是从鲁国《春秋》中知道的;周朝所以能称王,则是从《易象》中知道的。大概文王演绎《易》,他忧勤惕厉的精神,在《易辞》中都充分表现出来了。所以一看《易辞》(凡是易辞都是易象),就知道文王为什么能够称王。这说明春秋时代的人认为是文王演绎《易》。《系辞》说:“《易》的兴起,大概是在殷的末世吧,是周的盛德吧,是文王和纣王的事情吧?”这说明孔氏认为是文王演绎《易》。后来太史公、扬子云等人,也都认为文王在羑里演绎《易》。既然说是“演易”,那么卦辞、爻辞都是文王所作。从西汉以前,一直没有异议。只有京氏《积算法》说:“西伯父子推究爻、考察象,把星宿加入其中,安排在六十四个位置和二十四节气中。”把五星、二十八宿以及二十四节气纳入卦中,是占筮的事情。京氏举出这些,是为了说明他的术数所依据的根本,正是在说周公制作卦气图和时训,并不是说周公作《易》。到了东汉,王充、马融、陆绩等人忽然认为文王演卦辞、周公演爻辞,孔颖达、朱子等人都相信这种说法。然而追究他们的根据,记载中全都没有。孔颖达因为《升》六四说“王”,《明夷》六五说“箕子”,《既济》九五说“东邻、西邻受福”,以及韩宣子观看《易象》而知道周公的德行,便用这些来作解释。哪里知道《升》六四说“王”,是因为震为王、为陵,形状像两条岔路,所以说“王用亨于岐山”;“岐”和“歧”相通。即使有所指,也应当指殷王。文王一生侍奉殷,所以盼望殷王来享祭,感情已经表现在辞句中。如今认为不合于文王自称为王,于是说文王是死后追谥为王,便怀疑是周公所作,这是第一处错误。至于《明夷》六五的“箕子”,和《彖传》的“箕子”完全不同。《彖传》的箕子是纣王的臣子;六五的箕子,赵宾读作“荄兹”,刘向、荀爽读作“荄滋”,王弼读作“其兹”,蜀才读作“其子”,焦氏《易林》则读作“孩子”。“孩子”指纣王,和《论衡》把“微子”的“子”读作“孩子”相同。(古代“亥”的读音与“皆”相同,“皆”与“箕”音相通。)况且六五是君位,怎么能让纣王的臣子居于其位呢?马融知道这样不可以,于是解释为箕子推演《洪范》九畴,具有帝王之德。然而这又怎样解释《明夷》的箕子呢?《彖传》说箕子隐藏自己的光明,如今却说箕子就是明夷。这样一来,竟然就不明白了,这是第二处错误。至于《既济》九五的“东邻、西邻”,原本是以离、坎为东西,以离为牛,以互震为祭祀,纯粹是观象系辞。汉人忽然提出东邻指纣王、西邻指周文王的曲解。对文王来说本来就不合,对周公来说更不合;周公时代哪里还有纣王与他为邻呢?况且语意这样浅陋,圣人怎么会写出这种话来?这是第三处错误。至于韩宣子观看《易象》的话,解释已经见于前文。并且杜预注说,《易象》和《春秋》是文王、周公所制定的,是说文王制定《易象》,周公制定《春秋》,解释得很清楚。如今却忽然因为“我这才知道周公的德行”一句话(这是沿袭孔颖达的旧说),认为周公遭受流言诽谤,也算忧患,所以也一定演绎了《易》,这就更加虚妄不实了,这是第四处错误。因此,《周易》的卦辞、爻辞纯粹是文王一人所作。想把周公加入作者之列,毫无根据,不可信。(《西溪易说》说:文王被囚时演绎《易》,周公未必已经出生;即使已经出生,也不过是扬子云所说的童鸟,哪里能够演绎《易》?驳斥孔颖达之说非常详细。) 第五论重卦 孔颖达说,王辅嗣认为是伏羲重卦,郑玄认为是神农重卦,孙盛认为是夏禹重卦,司马迁认为是文王重卦。现在根据各种文献来验证,《说卦》说:“从前圣人创作《易》,幽隐地赞助神明而产生蓍草。”凡是说“作”,都是创制的意思,除了伏羲没有人足以当之。所以《乾凿度》说:“垂下皇帝策数的是羲。”这说明蓍草占筮在六爻之后才出现,并非三画卦的时代。伏羲既然已经使用蓍草,就已经重卦了。如今依从王辅嗣的说法,才符合实际。考察之下,孔颖达的说法是对的。郑玄认为神农重卦,大概是因为《周礼·太卜》说三种《易》的经卦都是八卦,分别都是六十四卦。郑玄在那里注说,“别”就是重卦。而《世谱》等书说神农兼号连山,所以郑玄认为神农开始重卦。只有杜子春认为《连山》是宓戏的易;贾公彦说《连山》以艮为首,上艮下艮,所以称为《连山》。如果这样,那么宓戏画卦以后就重叠成六十四卦,更没有疑问了。汇集孔夫子说法的内容。孔夫子的说法,如《彖传》说“时乘六龙以御天”,又说“云行雨施”,《文言》也这样说;上下《系辞》中意义重复的地方尤其多。大概这些都是孔夫子的言说,但前后并非同一时期,记录者也未必是同一个人,所以辞句重复、意义反复成了这样,并不是孔夫子亲自编写成这样的。大概《周易》得到孔夫子的十翼,门户才开始敞开;而十翼幽深奥妙的辞句,比《周易》还难解释。朱子说,有文王的易,有孔子的易;孔子的易就是十翼。所以十翼不是孔子不能作,也不敢作;记录十翼的人,则是孔子的门人。(怀疑《杂卦》或许是孔夫子亲自作的。它排列卦位,上经先列一阳卦,接着是二阳、三阳,再是四阳;而《损》《益》列在上经的第十卦之后,《否》《泰》列在下经的第十卦之后。它的位次与经文相同,但意义和经文大不相同。这样的改作,七十子是不敢做的。可惜其中的大义失传已久,没有人能够说明。) 第七论十翼篇名 十翼的篇名,《史记》《汉书》都没有详细说明。依照扬子云所拟定的名称,则《象传》《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五篇;而《玄攡》《玄莹》《玄掜》《玄图》《玄告》都是仿拟《系辞》的,似乎《系辞》原来也是五篇,这样正好构成十翼之数。孔颖达认为经文有上下两篇,于是上《彖》为一,下《彖》为二,上《象》为三,下《象》为四,上《系》为五,下《系》为六,《文言》为七,《说卦》为八,《序卦》为九,《杂卦》为十。后来的儒者又各有不同的分配方法,但与大旨无关,所以略而不详。
第八论彖象连经始于何人
彖象原各自为篇。而今本皆附于经文之下。后儒谓费直专以十翼解易。彖象连经。始于费直。此无稽之言。史但言直以十翼说易耳。安见其以彖象连经。不合一。史言费直无章句。以彖象连经。是有章句也。不合二。刘向校诸家易。独费直与中古文合。设以彖象连经。向早言之矣。尚能与中古文合乎。不合三也。考三国志高贵乡公传云。彖象本不连经。今郑玄注连经何也。是以彖象附于经文下者。实始于康成也。
第九论传易之人
汉书儒林传云。商瞿子木受易于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汉兴。因何授雒阳周王孙。梁人丁宽。丁宽授田王孙。田王孙授施雠梁丘贺孟喜。由是得孔氏嫡传者。有施孟梁丘三家之学。三家中以孟喜能兼明阴阳。毕田生之业。孟喜授焦延寿。延寿授京房。由是又有京氏之学。此外有高相。专明阴阳灾变。自言出于丁将军。费直专以十翼解易。其传授不明。此西汉传易之大略也。
第十论消息卦之古
亦曰月卦。曰候卦。曰十二辟卦。为全易之本根。大玄之纲领。清儒毛西河等。动以月卦属之汉人。此大误也。干宝周礼注引归藏云。复子。临丑。泰寅。大壮卯。夬辰。干巳。姤午。遯未。否申。观酉。剥戌。坤亥。是月卦已见于二易。故坤彖及上六交辞。非用月卦不能解。明以坤居亥也。左传得复卦。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以复居子。尤为显著。后汉人注易。往往用月卦而不明言。以月卦人人皆知。不必揭出。其重要可知巳。
第十一论先后天之方位
八卦圆布四方。各有其位。而先后不同。盖易之道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先天方位。干南坤北。离东坎西。一阴一阳。相偶相对。乃天地自然之法象。静而无为。惟阴阳相对必相交。坤南交干。则南方成离。干北交坤。则北方成坎。先天方位。遂变为后天。由静而动矣。周易所用者是也。然周易虽用后天。后天实由先天禅代而来。不能相离。故说卦首以天地定位。山泽通气。演先天卦位之义。再明指后天。诚以经中如坤卦蹇卦。以坤为西南。从后天位。而既济九五。则以离为东。坎为西。从先天位。说卦不得不兼释也。及后天方位。以说卦明指人知之。先天方位。至魏晋而失传。以余所考得。西汉焦延寿。于先天方位无不知。易林皆用之。(详焦氏易诂)九家注同人曰。干舍于离。同日而居。夫曰干舍于离。是以干居南也。后荀爽亦曰干舍于离。相与同居。夫曰干与离同居。是亦以干居南。荀爽又注阴阳之义配日月云。干舍于离。配日而居。坤舍于坎。配月而居。是不惟以干居南。并以坤居北。又注家人云。离巽之中有乾坤。是以离与干同位。巽与坤同位。故曰离巽之中有乾坤。又郑玄注月令。季夏。国多风欬。云辰之气乘之也。未属巽辰。又在冀位。按季夏为未月。巽初主丑未。故未属巽辰。又在巽位者。言未在西南。巽亦在西南。故云未在巽位。孔氏不知先天卦位。故此句不能释。是先天方位。在两汉皆未失传。至魏管辂。谓干必宜在南生。以干位西北为不合。而疑圣人矣。则以先天位已失传。辂但见其尾。不见其首也。历魏晋迄唐。无有知者。至宋邵子揭出。易本始大明。而黄梨洲毛西河等。以邵氏所传。本于道士。肆力掊击。若非是不足以卫道者。而耳食者流。不加详察。懵然从之。成为风气。实左传闵二年。大有之干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所者位也。复者复其位也。离变干。干为父。故同复于父。干为君。干之所在南。离亦在南。故人之敬离位。如干位也。又成十六年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夫干为王为首。凡学易者皆知之。阳气自北射南。故离目受咎。干亦在南。故干首亦受咎而被射也。杜注但知离在南。故能释目象。不知干南。故王象元象不能释也。又万裕澐云。左传如山岳则配天。风行而着于土。川壅为泽。震之离亦离之震。是艮与干同位西北。巽与坤同位西南。坎兑同位西。震离同位东。左氏已备言之。故荀爽郑玄资以注经。他若干凿度。言先天义尤多也。
译第八论《彖》《象》连于经文始于何人 《彖》《象》原来各自成篇,而今本都附在经文下面。后来的儒者说,费直专门用十翼解释《易》,把《彖》《象》连在经文上,始于费直。这是没有根据的话。史书只说费直用十翼解说《易》,怎么知道他把《彖》《象》连在经文上呢?这是第一处不合。史书说费直没有章句;如果把《彖》《象》连在经文上,就应当有章句,这是第二处不合。刘向校勘各家《易》,只有费直本和中古文相合;假如费直已经把《彖》《象》连在经文上,刘向早就应当说出来,怎么还会与中古文相合呢?这是第三处不合。考察《三国志·高贵乡公传》说,《彖》《象》本来没有连在经文上;如今郑玄注本却连在经文上,为什么呢?因此,把《彖》《象》附在经文下面,实际上始于康成。第九论传授《易》的人 《汉书·儒林传》说,商瞿子木从孔子那里学习《易》,再传给鲁国的桥庇子庸;子庸传给江东的馯臂子弓;子弓传给燕国的周丑子家;子家传给东武的孙虞子乘;子乘传给齐国的田何。汉朝兴起后,田何传给雒阳人周王孙和梁人丁宽;丁宽传给田王孙;田王孙传给施雠、梁丘贺、孟喜。由此得到孔氏嫡传的,有施、孟、梁丘三家的学说。三家之中,孟喜能够兼通阴阳,完成田生的学业。孟喜传给焦延寿,延寿传给京房,于是又有京氏之学。此外还有高相,专门阐明阴阳灾变,自称出自丁将军。这是西汉传授《易》的大致情况。第十论消息卦的古代源流 消息卦也叫月卦、候卦、十二辟卦,是整个《易》的根本,也是《太玄》的纲领。清代儒者毛西河等人,动不动就把月卦归为汉人,这是极大的错误。干宝注《周礼》时引用《归藏》说:复在子,临在丑,泰在寅,大壮在卯,夬在辰,乾在巳,姤在午,遯在未,否在申,观在酉,剥在戌,坤在亥。这说明月卦已经见于二《易》。所以《坤》卦彖辞以及上六爻辞,如果不使用月卦就无法解释,因为这明确表明坤居亥。左传占得复卦,说“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以复居子来解释,更加明显。后汉人注《易》,往往使用月卦而不明说,是因为月卦人人都知道,不必特别揭示;由此也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第十一论先天、后天的方位 八卦环绕分布在四方,各有自己的方位,而先天、后天的方位不同。大概《易》的道理是一动一静,彼此互为根本。先天方位是乾南、坤北、离东、坎西,一阴一阳,彼此相对,这是天地自然的法象,处于静止而无为的状态。但阴阳相对必然相交:坤在南方与乾相交,南方就形成离;乾在北方与坤相交,北方就形成坎。先天方位于是变成后天方位,由静转为动,这就是《周易》所使用的方位。然而《周易》虽然使用后天方位,后天方位实际上是由先天方位禅代而来,二者不能分离。所以《说卦》开头先说“天地定位,山泽通气”,演述先天卦位的意义,随后又明确说明后天方位。因为经文中如《坤》卦、《蹇》卦,以坤为西南,是依据后天方位;而《既济》九五以离为东、坎为西,又是依据先天方位。《说卦》不能不兼加解释。至于后天方位,《说卦》已经明确说明,人们都知道;先天方位到了魏晋时期却失传了。根据我的考察,西汉焦延寿对先天方位无所不知,《易林》都使用了先天方位。(详细见《焦氏易诂》。)九家《易》注《同人》说:“乾寄居于离,与离同日而居。”既然说乾寄居于离,就是把乾置于南方。后来荀爽也说:“乾寄居于离,彼此同处。”既然说乾与离同处,也是把乾置于南方。荀爽又解释阴阳的意义并配合日月说:“乾寄居于离,配日而居;坤寄居于坎,配月而居。”这不只是把乾置于南方,也把坤置于北方。他又注《家人》说:“离、巽之中有乾、坤。”也就是离与乾同位,巽与坤同位,所以说“离、巽之中有乾、坤”。郑玄注《月令》季夏说“国多风欬”,认为是辰的气乘临其上。未属于巽辰,又在冀位。考察季夏是未月,巽初主丑、未,所以未属于巽辰;又说它在巽位,是因为未在西南,巽也在西南,所以说未在巽位。孔颖达不知道先天卦位,因此不能解释这句话。这说明先天方位在两汉都没有失传。到了魏国的管辂,说乾一定应当在南方生发,认为乾位于西北不合,于是怀疑圣人;这说明先天方位已经失传。管辂只看到了末端,没有看到开端。历经魏、晋直到唐代,没有人知道先天方位;到了宋代邵子揭示出来,《易》的根本才开始大为明白。然而黄梨洲、毛西河等人认为邵氏所传出自道士,便竭力加以攻击。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足以维护易道;可是那些道听途说的人不加详细考察,懵懂地跟从这种说法,终于形成风气。实则《左传》闵公二年,占得《大有》之《乾》,说“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所”是方位,“复”是恢复它原来的方位。离变为乾,乾为父,所以说“同复于父”;乾为君。乾所在的南方,离也在南方,所以人们敬重离所在的方位,就像敬重乾所在的方位一样。又《左传》成公十六年占得复卦,说“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乾为王、为首,这是所有学习《易》的人都知道的。阳气从北方射向南方,所以离的眼睛受到灾祸;乾也在南方,所以乾的首、王之象也受到射击。杜预注只知道离在南方,所以能解释眼睛的象,却不知道乾在南方,所以不能解释王和首的象。万裕澐又说,《左传》所说“如山岳则配天,风行而著于土,川壅为泽,震之离亦离之震”,说明艮与乾同位于西北,巽与坤同位于西南,坎与兑同位于西,震与离同位于东。左氏已经全部说到了,所以荀爽、郑玄依据它来注经。其他如《乾凿度》,谈先天意义的地方尤其多。
第十二论易理易象失传后之易派
凡春秋人说易。无一字不根于象。汉人亦然。惟古书皆竹简。本易散亡。王莽乱起。中原经兵燹者十数年。至汉末。西京易说皆亡。独存孟京二家。以无师莫能传习。于是韩宣子所谓易象者。颇多失传。东汉儒者。知说易不能离象也。于象之知者说之。其不知者。则当敬阙其疑。乃虞翻浪用卦变。郑玄杂以交辰。虚伪支离。使人难信。王辅嗣遂乘时而起。解缚去涩。扫象不谈。唐李鼎祚所谓野文也。自是易遂分为二派。其以辅嗣为宗者。喜其无师可通。显于晋。大于唐。而莫盛于宋。所谓义理之学也。实所谓义理者。于易理无涉。朱子晚年。深悟野文之非。低訾程传先辞后象之颠倒。然卒不敢改其本义。以违忤时尚。易学之衰落。盖莫甚于此时。其以荀虞为宗者。号为汉易。以别于野文家。极力复古。惟其所宗。适当易象失传之后。于象之不知者。仍用卦变爻变。奉虞氏遗法。为天经地义。于是焦循变本加厉。于象之不知。义之不能通者。以一卦变为六十四。以求其解。其弊遂与谈空者等。然汉学家于训诂必求其真。无空滑之病。少越轨之谈。一洗元明以来讲章之霾雾。于初学较便也。
周易尚氏学卷一 上经乾。元亨利贞。说卦乾健也。于夏传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盖天之体以健为用。而天之德莫大于四时。元亨利贞。即春夏秋冬。即东南西北。震元离亨兑利坎贞。往来循环。不忒不穷。周易之名。即以此也。后儒释此者。莫过于太玄。玄文云。罔直蒙酋冥。罔北方也。冬也。未有形也。直东方也。春也。直而未有文也。蒙南方也。夏出。物之修长也。酋西方也。秋也。物皆成象而就也。有形则复于无形。故曰冥。故万物罔乎北。直乎东。蒙乎南。酋乎西。冥乎北。罔舍其气。直触其类。蒙极其修。酋考其就。冥反其奥。罔蒙相极。直酋相敕。出冥入冥。新故代更。将来者进。成功者退。已用则贱。当时则贵。按大玄阐发此四字之理。至矣尽矣。除彖传外。无此深奥明晰之解释也。其所谓直蒙酋。即震春离夏兑秋。即元亨利也。所谓罔冥。即坎冬。即贞也。必以二字拟贞者。盖以子复为界。子复者冬至也。故由亥坤至子复为冥。由子复至泰寅为罔。罔不直也。冬至以后。万物虽枉屈。不能见形于外。然阳气已生。与冬至前之冥然罔觉者异矣。故曰罔舍其气。舍者蓄也。养也。即彖传所谓保合太和也。或曰彖传释此。纯指天道。然彖不曰春夏秋冬。必曰元亨利贞者何也。曰乾之德无所不统。无所不包。言元亨利贞。则天时人事。尽括于其中。惟此四字。义蕴宏深。非一解所能尽。
译第十二论易理、易象失传以后形成的易学派别 凡是春秋时代的人说《易》,没有一个字不以卦象为根本,汉人也是如此。只是古书都是竹简,本来《易》的传本已经散失;王莽之乱发生后,中原经历战火十多年。到汉末,西京的易学说法全都亡佚,只剩下孟喜、京房两家,因为没有老师传授,没有人能够学习流传。于是韩宣子所说的“易象”,有很多已经失传。东汉儒者知道解说《易》不能离开卦象,对懂得的卦象就加以解释,对不懂的就应当恭敬地存疑。可是虞翻滥用卦变,郑玄又杂用交辰,虚浮伪饰、支离破碎,使人难以相信。王辅嗣于是乘势而起,解除束缚、去除艰涩,扫除卦象而不再谈论。唐代李鼎祚称这为“野文”。从此易学分成两派。以王辅嗣为宗的学派,喜爱其无需师承便可以贯通,在晋代显著,在唐代壮大,在宋代达到极盛,这就是所谓义理之学。实际上,所谓义理与易理没有关系。朱子晚年深深领悟到“野文”的错误,低声批评程传先说卦辞、后说卦象的颠倒,但最终不敢改动程传的本义,因为不愿违逆当时的风尚。易学的衰落,大概没有比这时更严重的了。以荀爽、虞翻为宗的学派,称为汉易,用来区别于“野文”一派;他们竭力恢复古法,只是他们所宗奉的正好处于易象失传之后。对于不知道卦象的人,仍然使用卦变、爻变,把虞氏遗留下来的方法奉为天经地义。于是焦循变本加厉,对于不懂卦象、义理又不能贯通的地方,就把一卦变成六十四卦来寻求解释,其弊病于是和空谈的人相同。不过汉学家对于训诂一定追求真实,没有空泛圆滑的弊病,也少有越出轨范的言论,一举洗去了元、明以来讲章的雾障,对初学者比较方便。《周易尚氏学》卷一 上经 乾:元亨利贞。《说卦》说乾是刚健的。在《夏传》中,“元”是开始,“亨”是通达,“利”是调和,“贞”是正。大概天的本体以刚健为作用,而天的德性没有大过四时。元亨利贞,就是春夏秋冬,也就是东南西北;震为元,离为亨,兑为利,坎为贞,往来循环,没有差错,也没有穷尽。《周易》这个名称,就是由此而来。后来儒者解释这一点,没有超过《太玄》的。《太玄》说:“罔、直、蒙、酋、冥。”罔是北方,是冬天,是万物尚未形成形体的时候;直是东方,是春天,万物挺直而还没有显现文理;蒙是南方,是夏天,万物生长发育;酋是西方,是秋天,万物都成形并趋于成熟;有了形体就又归于无形,所以说冥。因此万物在北方处于罔,在东方处于直,在南方处于蒙,在西方处于酋,又在北方归于冥。罔保存它的气,直触发它的同类,蒙使它的生长达到极盛,酋考察它的成熟,冥使它返回深处。罔与蒙相互达到极点,直与酋相互制约;从冥中出来,又进入冥中;新旧交替更换。将要到来的不断前进,已经成功的则退下;已经发挥作用的地位卑下,正当时的地位尊贵。考察《太玄》对这四个字道理的阐发,可以说极其完备。除了《彖传》,没有这样深奥而明晰的解释。所谓直、蒙、酋,就是震、春,离、夏,兑、秋,也就是元、亨、利。所谓罔、冥,就是坎、冬,也就是贞。之所以一定要用两个字来模拟贞,是因为以子位的复卦为界。子复就是冬至。所以从亥位的坤到子位的复,是冥;从子位的复到寅位的泰,是罔。罔就是尚未直达。冬至以后,万物虽然仍然弯曲潜伏,不能在外部显现形体,但阳气已经产生,与冬至以前昏暗而毫无知觉的状态不同。所以说“罔舍其气”。“舍”就是蓄积、养育,也就是《彖传》所说的“保合太和”。有人说,《彖传》解释这些,只是指天道;然而《彖传》为什么不直接说春夏秋冬,而一定说元亨利贞呢?回答说:乾的德性无所不统摄、无所不包;说元亨利贞,就把天时、人事都包括在其中了。只有这四个字,意义含蕴宏大深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