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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俱舍论疏三十六

俱舍论疏卷第十九(2/2)

佛藏 · 大藏经/论藏/论疏部 · 第 4379–4424 段

论。颇有随眠至遍行随眠。问答可知。

论。九十八随眠中。自下一行颂。第四二性分别。

论曰至彼定无故。释上二界随眠唯无记也。解云。以上二界无苦异熟。证无不善因 他逼恼因彼定无故。证无苦异熟 有苦果者。方是不善因。彼无苦果故无不善。

论。身边二见至亦无记性。已下明身边二见。及相应痴是无记也。

论。所以者何。征是无记所以 答中有三节。一释我常见。二释断见。三双释二见。

论。此与施等至施戒等故。第一节也。

论。执断边见至我所当不有。是第二节。

论。又此二见至他有情故。是第三节也。

论。若尔贪求至例亦应然。论主破第三节释。

论。先轨范师至是不善性。叙经部释经部我见通分别起及俱生。如禽兽等无有分别。分别起者是不善。俱生者是无记。与大乘同 有部宗我见唯有分别起无俱生。无分别者如禽兽等执自.他者。是不染无知非我见也。

论。余欲界系至皆不善性。如文可解。

论。于上所说。已下大文第三明傍论也 于中有三。一明不善根。二明无记根。三明四记论。此文初也。

论曰至故颂不说。谓欲界一切五部所断贪.嗔。五部一切不善痴。不善根摄。故经说为三不善根。唯不善。烦恼。为不善法根。立不善根 余则不尔。所余烦恼非不善根。义准已成。故颂不说 正理四十九云。岂不一切已生恶法皆为后因非唯三种(问也) 无越三理。以不善根翻对善根而建立故。何缘不建立不慢等善根。佛于法中知而建立。有余师说。五识身中无恶慢等可翻对故 解云。三善根通五识。翻十烦恼。烦恼中贪.嗔.痴三。通六识。五见.疑.慢不通六识。故不立根。此解略而义尽。更有五义。同婆沙一百一十二废立。云此三具足五义故立为根。一通五部。二遍六识。三是随眠性。四能起粗恶身.语业。五作断善根牢强加行。是故犹立为不善根 通五部。遮见.疑 遍六识。又遮慢 随眠性。遮缠.垢等 能发粗恶身.语业。作断善根牢强加行者。示现根义 又随所应总遮诸法。恐烦不述。

论。于上所说无记惑中。已下一行半颂。第二明无记根。

论曰至亦无记根摄。述有部义 无记爱。谓取上二界一切爱也 无记痴。谓取上二界一切痴。及欲界身.边二见相应痴 无记慧。取三界有覆一切无记慧为无记根 此三皆遍自地五部。及随所有识体是无记。与无记为因故名无记根。故正理论云。谓诸无记爱.痴.慧三。一切应知无记根摄。慧根通摄有覆.无覆。根是因义。无覆无记慧亦能为因故无记根摄。此三有力生诸无记。

论。何缘疑慢非无记根。问也。

论。疑二趣转至故彼非根。答也。以慢及疑。虽有无记亦能为因生无记法无根相故。不立为根 正理论曰。根相如是隐于土下故名为根。是体下垂上生苗义。此三如彼故亦名根。余非随眠。或无胜用。故不立根 解云。十随眠中无记五见即慧中摄。贪即是爱。无明即痴。疑.慢无根相。嗔不通无记。由此唯三立无记根。忿等非随眠性。故不立根 问若尔无覆无记亦非随眠性。何故立根 答无记慧中有是随眠性故。忿等不尔。

论。外方诸师至遮善恶故。叙外方师义。此师十随眠中。是无记者皆立为根。嗔唯不善。由斯不取。

论。何缘此四立无记根。问立四所以。

论。以诸愚夫至为无记根。答也。准此师意说。此四能生无记染法故立为根 正理论云。彼作是言无覆无记慧力劣故非无记根。根义必依坚牢立故。由慢力故。诸瑜伽师退失百千殊胜功德。故慢力胜立无记根。此四能生无记染法。已上论文 此说无覆无记力劣慢力强者。破婆沙师也 无记爱.慢。唯上二界 无记见者。上二界五见。欲界身.边见 无记痴者。上二界全。欲界与身.边见相应者 婆沙云。问何故西方诸师立慢为无记根 答彼说力坚强义是根义。慢力坚强故立为根。谓瑜伽师所谓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 问何故此国诸师不立为根耶 答此说下义是根义。慢令心举。于下不顺故不立根 问何故此国诸师立无覆无记慧为无记根 答此说为依因义是根义。无覆无记慧为依因胜故立为根 问何故西方诸师不立为根 答彼说力坚强义是根义。无覆无记慧势力微劣故不立根 问何故此彼国师俱不立疑为无记根 答俱说定住义是根义。疑不定住。二门转故。不立为根。如是说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种。无记亦应尔。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无记慢亦应尔。故无记根唯三者善 正理论云。上座于此作如是言。无无记根。无圣教故。善.恶猛利起必由根。无记微劣不由功用任运而起。何藉根为(已上座立二义不立根也。一无教二微劣) 正理破云。无圣教言。且为非理。无记烦恼有极成故。谓何缘故。少分染起籍同类根。少分不尔。无记染法有同类根。是染法故。如不善法。又何定执此无圣教。非彼上座耳所未闻。便可拨言此非圣教。无量圣教皆已灭没。上座不闻。岂非圣教。然于古昔诸大论师皆共详论无记根义。故知必有圣教明文。标以总名无别名数。由斯诤论或四。或三。又圣教中处处说有记.无记法。又处处说记.无记法从根而生 乃至 故不应言此无圣教(已上破无教也)。又微劣法转。应计为由根力生非猛利者。是故非彼所立理趣能遮我等立无记根(已上破理)。

论。诸契经中。下有一行颂。因论生论。明四记论。

论曰至舍置记。长行中有三。一叙婆沙释。二本论诸师释。三依经释 就婆沙释中有四。一举数。二列名。三牒释。四问答分别。此则举数列名。

论。此四如次至谓答四问。将欲释记先列问也 此四如次者。此四记如次对问也 如有问者 问死是一向记 问生是分别记 问胜是反诘记 我一异是舍置记 等者。等后两句释 正理论云。等言为摄有约异门(有就异门即两宗释也) 记有四者。谓答四问(答问不同名为四记)。

论。若作是问至白黑等性。广牒释也。如文可解。

论。如何舍置而立记名。已下。问答分别。先难第四记。准前三记。以答为记。既言舍置即是不答如何名记。

论。以记彼问言此不应记故。答。此舍置言非全无记。亦记彼问言不应答故 正理答此问云。以说此中如所应故。谓此亦说应舍置言。应置问中应言应置。若作余语。记便不成(准此。亦有言也)。

论。有作是说至非一切当生。难第二也。如有问言若死者生不。一向记言非一切当生。此之答问何须分别。

论。然问者言至仍未解故。答也。答问者欲令彼解。若一向记非一切当生。仍未解故不成记也。正理云。岂不如彼生闻梵志问世尊言。乔答摩氏我有亲爱。先已命终。今欲为其施所信食。彼为得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向。若汝亲爱。生于如是饿鬼族中有得此食。既许彼是应分别记。此中亦问一切死者皆当生耶。于此亦应不一向记。应为分别。有烦恼者生。非无烦恼者。如何此非应分别记。

论。又作是说至如识因果。难第三记。但应一向记言亦胜亦劣。如问识为果为因。应一向记亦果亦因。

论。然彼问者至应反诘记。答也 然彼问者一向为问者。谓问人趣为胜。或云为劣。此名一向为问 非一向记故应成分别者。若有一向为问非一向答。应分别答 但此应诘问意所方故此名为应反诘记者。答此一向问。应为分别记。由不知问者所方。故先反诘然后分别。从先得名名为反诘。若两向问即应一向记。如有问言人趣胜.劣应一向记亦胜亦劣 问若尔何故前释反诘记云。人为胜.劣应反诘记为何所方。正理论云。于人趣中差别问故应差别记。谓有问言人趣为胜。此应反诘。汝何所方。问劣亦应如是反诘。若双问者应一向记亦胜亦劣。非于此中胜劣双问。但随问一说一为声。意显别问为胜为劣。故此问成应反诘记。

论。又作是说至云何名记。问也。

论。然彼所问至如何不名记。答也。解云第四记详诸经.论。或记言不应记。亦是答第四。或全不答。亦是记第四问。今此中云。记言不可记也。

论。对法诸师。已下述本论等释。

论。一向记者至契实义故。述第一记。

论。分别记者至欲说者何。述第二记。好心问但如是分别即令自解。

论。反诘记者至无便求非。述第三记。若有谄心请问意欲求非。应但反问不须分别问责其源默然而住。或反问令其自记无便求非。为两释。非对二人。

论。岂不二中至成问记耶。难也。本宗释其问记。今言请故非问。反诘故非记。如何名分别。反诘。二问记耶。

论。如有请言至岂非记道。答也。正理论云。如是分别至究竟时。便令问者了所问义。故此分别记相即成。由此已遮有作是难于分别后既更无容有余记言不应成记。以即分别说为记故。谓分别时。问者自了所欲问义。分别终时。已能影显所记义故。由是分别记相得成。未分别时彼未能解。分别已解故名为记。此于能记立以记名 反诘终时已能影显所记义故。由是亦应许此反诘即名为记。由反诘言记彼问故。有作是难。此记亦不成。记后无容有余记言故。问俱不与问相相应。请言愿尊为我说法。此不成问但应名请。此中所难应准前遮。然此与前有差别者。谓若反诘令彼自然有正解生方得名记。如契经说。我还问汝。如汝所忍应如实答。又如经说。汝意云何。色为无常。为是常等。非佛于此自为分别。但由反诘令彼自解。岂不此中名佛为记。若能记者。默无所言。令他解生。名最胜记。

论。若尔应俱是反诘记。难也。如有请言为我说道。此名问道。由反诘记彼所问即是记道。若尔者前问。后问。俱是反诘记。因何于中有分别记。

论。不尔问意至无分别故。问意有记无分别。名反诘记。

论。舍置记者至不应为说。释舍置记。准前可解。

论。今依契经至但应舍置。已下第三依经释也。

论。云何有问至应反诘记。释第三记。如文可解。

论。云何有问至但应舍置。释第四记。此等皆带我问故所以舍置。

俱舍论疏卷第十九

保延三年九月十五日午后点了于南新屋点之  角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