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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经稽疑九

五经稽疑卷七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68–77 段

日而成笙歌。防按:此三节相聨,谓献子过,有子不及。记者举孔子于礼,以明祥禫之得中也。

译当天就奏乐歌唱。防按:这三节文字相互关联,是说献子路过时,有子来不及应对。记录者列举孔子在礼仪上的表现,来阐明祥祭和禫祭合乎中道。

死而不吊者三

三者不吊,谓死于畏、厌、溺,非不吊也,不忍言之也。使孔子果死于匡,则亦不吊可乎?屈原之死于水,则亦不吊可乎?而先儒谓贱之而不吊,此乃固陋执言,失意,人心所不安也。

  太公封于营丘

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于周。按《史记》,太公佐周有天下,封于齐丘,东就国,固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民人多归,遂为大国。郑康成曰:太公受封,留为太师,死▯于周,至五世之后,乃▯齐。皇覧曰:吕尚塜在临菑县南,去县十里。据三説互异,与经俱不合。然太公元圣,留辅是矣。返▯于周,余所不觧也。防按:康成所记颇得实,若谓留辅,又谓反▯,自相抵牾,何也?

  舜葬于苍梧之野

舜葬于苍梧之野,三妃未之从也。祔▯自周始,然舜卒于鸣条,时苍梧在要荒之外,事未必然。防于《尚书·稽疑》已辨之矣。尧妻三女,亦无所考。

  子夏哭子防明

方希古曰:孔门曽子最少,子夏,曽子父之执友也。名而数之,非曽子事也,传者过也。曰:朋友有过,以其长也,则不正之与?曰:非也,正之者是也。名而数之,曽子不若是暴也。何以明之?曰:斯辞倨,曽子之言慤而谨。

  顔渊之防馈祥肉

顔渊之防,馈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顔子既禫,夫子受祥肉,弹琴始食。非圣人举动,尝闻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不饮酒,食肉。况弹琴乎?使其哀已忘,则何必弹琴?

  负手曵杖

吴幼清曰:窃详此文所载事辞,皆妄。圣人徳容,始终如一,至死不变。今负手曵杖,逍遥于门,动容周旋,中礼者,不如是也。圣人乐天知命,视死生如昼夜,岂自为歌辞以悲其死?且以哲人为称,又以泰山梁木为比。若他人悲圣人之将死而为歌辞,则可。圣人自为此歌而自比,乃若是妄也。盖七十子以后之人撰造为之,欲表明圣人之豫知其死,将以尊圣人,而不知适以卑之也。

  袭裘之吊

曽子得圣人之传,其于礼之节文,盖精察力行有素矣。岂有吊防不以礼,必待子游正之而后始知其失耶?「出祖之多,袭裘之过」,皆不可信也。

  君子不家于防

子硕欲粥人之母以▯,母固为不可。其于赙布之余,具祭器何不可哉?且班兄弟之贫以恤亲,修祭先之礼以报本,均非私利而防祭犹相湏而并重者也。子栁乃谓君子不家于防,而矫情以废礼,不已过乎?

  从母之夫舅之妻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张子曰:「此是甥自幼居于从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穉恩飬如父母,不可无服,所以为此服也。」非是从母之夫与舅之妻相对为服。呉氏曰:「有同居而食之恩,则虽理之所无,亦可以义起此服也。」

  同母异父之昆弟死

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齐衰,子夏固失矣。子游亦未为得也。按礼,继父同居有子者服齐衰三月,不曰自狄仪始。

  礼不可斯须逺于身

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有其礼,无其时,君子弗行。君子之于礼也,不可斯湏逺于身。岂以家之贫富通塞为行乎?子思贤者,其为道粹者矣。信斯言也,焉在其喻于道?

  君临臣防以巫祝桃茢

清江刘氏曰:「君临臣防,以桃茢先,非礼也。周之末造也。君臣之义,非虚也。寄社稷,寄宗庙,寄人民焉尔。故君有庆,臣亦有庆;君有戚,臣亦有戚。臣疾,君亲问之;臣死,君亲哭之,以致忠爱也。若生而用,死而弃;生而厚,死而薄;生而爱,死而恶,是忘生背死也。施之以人者,不变于存亡,然后视其亡犹存也。则夫桃茢,胡为乎用于诸臣之庙哉?」

  遣车一乗

晏子,齐大夫。一狐裘三十年,可谓俭矣。至于亲防,遣车一乗,▯之。君子俭于已则可,俭于亲则不可也。《周礼》曰:「国无道,君子耻不盈礼焉。」晏子是也。

  季子臯葬其妻

季子臯▯其妻,

译死而不吊者三

三种情况不吊唁,是指死于畏、厌、溺,并非不吊唁,而是不忍心提及。假使孔子果真死在匡地,难道也不吊唁吗?屈原死于水中,难道也不吊唁吗?而先儒认为因为身份低贱所以不吊唁,这是固陋固执的言论,违背常理,人心难以安忍。

太公封于营丘

太公被封在营丘,等到第五代,都反葬于周。查考《史记》,太公辅佐周朝取得天下,被封在营丘,向东前往封国,顺应当地风俗,简化礼仪,发展商工业,便利鱼盐之利,因此民众多归附,于是成为大国。郑康成说:太公受封后,留在周朝担任太师,死葬于周,到第五代之后,才改葬于齐。《皇览》说:吕尚的坟墓在临淄县南,离县城十里。根据这三种说法互相矛盾,与经典记载都不相符。然而太公是元圣,留下来辅佐周朝是对的。反葬于周,我不理解。防按:康成的记载颇为符合事实,如果说留下来辅佐,又说反葬,自相矛盾,为什么呢?

舜葬于苍梧之野

舜葬在苍梧的荒野,三位妃子没有跟随。附葬从周朝才开始,然而舜死在鸣条,当时苍梧在边远荒僻之地,事情未必如此。防在《尚书·稽疑》中已经辨析过了。尧嫁出三个女儿,也没有考证依据。

子夏哭子防明

方希古说:孔门弟子中曾子最年轻,子夏是曾子父亲的挚友。直呼其名并数落他,不是曾子会做的事,是传述者的过错。说:朋友有过错,因为他年长,就不纠正他吗?说:不对,纠正他才是对的。直呼其名并数落他,曾子不会如此粗暴。怎么证明呢?说:这种言辞傲慢,曾子的言语诚恳而谨慎。

顔渊之防馈祥肉

颜渊的丧期,有人送来祥祭的肉。孔子出来接受,进去弹琴然后才吃。颜子已经除丧,夫子接受祥肉,弹琴才开始吃。这不是圣人的举动,曾听说孔子在这一天哭就不唱歌,不喝酒,不吃肉。何况弹琴呢?如果他的哀伤已经忘记,那何必弹琴?

负手曵杖

吴幼清说:我仔细考察这篇文章所载的事辞,都是虚妄的。圣人的德行仪容,始终如一,至死不变。现在背着手拖着拐杖,在门口逍遥,动容周旋,合乎礼仪的人,不是这样的。圣人乐天知命,看待生死如同昼夜,难道会自己作歌辞来悲伤自己的死?而且以哲人自称,又以泰山梁木作比喻。如果是别人悲伤圣人将死而作歌辞,还可以。圣人自己作这首歌并自比,就太虚妄了。大概是七十子以后的人编造出来的,想要表明圣人预知自己的死,用来尊崇圣人,却不知反而贬低了圣人。

袭裘之吊

曾子得到圣人的传授,对于礼仪的细节,大概精察力行有素了。难道有吊丧不合礼仪,一定要等子游纠正后才知自己失礼的吗?“出祖之多,袭裘之过”,都不可信。

君子不家于防

子硕想卖别人的母亲来办丧事,母亲坚决认为不可以。至于赙赠布匹的剩余,置办祭器有什么不可以呢?而且按兄弟的贫富来救济亲人,修习祭祀祖先的礼仪来报答根本,都不是私利,而丧祭同样相互需要且并重。子柳却说君子不在丧事中居家,而矫情废弃礼仪,不是太过分了吗?

从母之夫舅之妻

从母的丈夫,舅父的妻子,这两类人互相服丧。张子说:“这是外甥自幼居住在从母家,或舅父家,孤弱年幼受恩养如父母,不能没有服丧,所以为此服丧。”不是从母的丈夫与舅父的妻子相对服丧。吴氏说:“有同居共食的恩惠,那么即使理上本无,也可以依义设立此服丧。”

同母异父之昆弟死

公叔木有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问子游。子游说:“大概是大功吧?”狄仪有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问子夏。子夏说:“我没听说过。”鲁国人就服齐衰,子夏确实错了。子游也没有得当。查考礼制,继父同居且有子的服齐衰三月,并非从狄仪开始。

礼不可斯须逺于身

有礼仪,没有财力,君子不实行;有礼仪,没有时机,君子不实行。君子对于礼仪,不可片刻远离自身。难道因为家庭的贫富通塞来决定实行吗?子思是贤者,他的道纯粹。相信这些话,哪里在于他比喻于道?

君临臣防以巫祝桃茢

清江刘氏说:“君主亲临臣下的丧事,用桃茢先行,不合礼仪。这是周朝末年的事。君臣的道义,不是虚妄的。寄托社稷,寄托宗庙,寄托人民罢了。所以君主有喜庆,臣下也有喜庆;君主有哀戚,臣下也有哀戚。臣下生病,君主亲自问候;臣下死了,君主亲自哭吊,以表达忠爱。如果活着时重用,死了就抛弃;活着时厚待,死了就薄待;活着时喜爱,死了就厌恶,这是忘记生者背弃死者。施加于人的,不因存亡而改变,然后看待死者如同生者。那么桃茢,为什么用于诸臣的庙堂呢?”

遣车一乗

晏子是齐国的大夫。一件狐皮裘穿三十年,可以说节俭了。至于亲人丧事,遣车只有一辆,安葬他。君子对自己节俭可以,对亲人节俭就不可以了。《周礼》说:“国家无道,君子以不充实礼仪为耻。”晏子就是这样。

季子臯葬其妻

季子皋安葬他的妻子,

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子臯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申祥请偿民之禾,是也。子臯恃为邑长,而谓犯民之禾以为无伤,非也。且▯妻道经民禾,孟氏何由而知?朋友何由而弃?决非子臯之言,或讹为传闻乎耳。

译有人践踏了百姓的禾苗,申祥把这事报告说:“请庚的儿子子臯说:‘孟氏不会因此怪罪我,朋友也不会因此抛弃我。因为我是这里的邑长,买路来安葬,以后难以继续这样做。’申祥请求赔偿百姓的禾苗,这是对的。子臯倚仗自己是邑长,认为践踏百姓的禾苗没有什么损害,这是不对的。况且〇的灵柩经过百姓的禾苗地,孟氏怎么知道这件事?朋友怎么因此抛弃他?这决不是子臯说的话,或许是传闻讹传吧。”

誓防盟疑

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防,而民始疑。誓、防皆出于天子。殷衰,诸侯专誓;周衰,诸侯专盟。夫誓、盟非古也,圣人録之者,以为后世之戒,深矣。

  百祀之木

天子崩,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黄东发曰:天子棺椁未必待逺取,不至诸百祀而废其飨,刎其人,亦恐记者言之过。木苟不至,岂神之罪而废其祀?虽人之罪,亦何至于死?苟其行此,民将不胜扰,岂所谓死无害于人者邪?

  齐大饥

有饿者蒙▯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惟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曽子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庐陵胡氏曰:“人之急于食禄,嗟来不去者多矣,视饥者之操,有愧哉!”防按:“论者高矣,过矣。嗟者,闵之之辞;来者,呼之之辞。曽子之言,其为圣人之中道也夫。”

  季孙之母死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纳。曽子与子贡入于其廐,而修容焉。子贡先入,曽子后入。卿大夫皆辟席,公降一等而揖。修容,更荘餙也。黄东发曰:始为阍人所拒,既修容入,不惟阍人避之,卿大夫避位,而君亦降等,此世所无之事。且君在内,何敢混入?大贤言貌,自足动人,何用修容乎?

  原壤之母死而歌

孔子之故人原壤,其母死,登其木而歌。传以夫子不闻而过之。夫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是也。苟有大故,天下宜莫甚于母死而歌,此而不弃,乌乎弃?此疑非夫子之言。

  祭器不假

大夫祭器不假,谓不假于人也。凡有禄者造器,必先造祭器,后造用器。不假,谓我不假人之燕器以祭先也。以为假之于人,非也。

  汤沐之邑

方伯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畿内视元士。春秋隠公八年,郑宛来归祊。公羊传曰:「祊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从泰山之下,诸侯亦皆有汤沐之田。许慎曰:「周初千八百诸侯之国,有时来朝,或尽京师之地不能容。」防按汤沐之邑视元士,地秪五十里。诸侯来朝畿内,或赐汤沐之邑。诸侯有事泰山,亦有汤沐之邑。二地皆有限制,所用廪饩之类,五十里所产自足。岂有千八百国诸侯各食一邑哉?公羊之觧不攻自破矣。

  三日不作乐

昬礼不用乐,幽隂之义,此説非是。昬礼岂是幽隂?但古人重此大礼,严肃其事,不作乐者,思嗣亲之谓,非幽隂之义也。

  当祭而太庙火

当祭而太庙火,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注觧曰:「接字为疾速,疾之义。当见火,更有何心行礼?故疾速也。」或解作接续之义,见火则不行礼而暂已,及救火已,又接前礼以行之。吕泾野曰:「暂已解甚明畅,亦可以见礼时为大矣。」

  释奠有合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合谓合乐也。春释采,合舞;秋释采,合声。释奠则并合之,以侑神也。余以为侑神,不但用乐,亦用币。

  礼运

此篇,先儒以为子防门人所记,以其为仲尼问答之词也。然其中多非圣人格言,其文又非汉儒所及,意子游门人传其畧,而战国儒生附益其説欤?

  四灵为畜

四灵为畜之説,非圣人之训也。至衍为鱼鲔不淰等语,其诞谩不经,益甚矣。

  春禘秋尝

郊特牲》曰:「凡饮飬,阳气也;凡食飬,隂气也。故春禘而秋尝,春禘飨孤子,秋尝食耆老。其义一也。」凡食常无乐,此五字衍。

  后王命冡宰

郑注分后王作两字觧,不通。书説后王,君公后王,犹言君王,天子之别称也。东莱吕氏曰:「内则一篇,首言后王命冡宰降徳于众兆民,盖三代之所以教天下者,皆以是。自秦汉以来,论治者异矣。」

  不食肉而飱

孔子食于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飱。説者谓以季氏之馈失礼故也。夫圣人礼义之中正,动静食息,无非教也。若季氏之馈失礼,则当辞而弗食矣。岂因其失礼而遂食之,不

译誓与防,盟与疑

殷人发布誓辞,百姓才开始背离;周人设立防范,百姓才开始怀疑。誓辞和防范都出自天子。殷朝衰微时,诸侯擅自发布誓辞;周朝衰微时,诸侯擅自结盟。誓辞和盟约并非古制,圣人将其记录下来,是作为后世的警戒,用意深远。

百祀之木

天子驾崩,虞人进献用于百年祭祀的木材,可以制作棺椁的树木就砍伐下来,没有进献的就废除其祭祀,并斩杀其人。黄东发说:天子的棺椁未必需要等待从远方运来,如果没有进献各种祭祀木材就废除其享祀,并斩杀其人,恐怕是记载者言过其实。木材如果没有进献,难道是神灵的罪过而废除其祭祀?即使是人的罪过,又怎么会至于死罪?如果实行这种做法,百姓将不堪其扰,这哪里是所谓“死而无害于人”的道理呢?

齐国大饥荒

有个饿得皮包骨头、拖着鞋子、迷迷糊糊地走来的人,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拿着饮料,说:“喂,来吃!”那人抬起头看着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才落到这个地步。”黔敖于是向他道歉,但他始终不吃,最终饿死。曾子说:“这态度不对,如果对方只是呼喝,可以不去;如果对方道歉了,就可以吃了。”庐陵胡氏说:“人们急于追求俸禄,面对呼喝也不离开的人很多,看看这位饥者的操守,难道不令人羞愧吗?”我按语说:“评论者说得过高了,也错了。‘嗟’是怜悯的言辞,‘来’是呼唤的言辞。曾子的话,正是圣人的中庸之道啊。”

季孙的母亲去世

季孙的母亲去世,鲁哀公去吊唁。曾子、子贡也去吊唁。守门人因为国君在场,不让他们进去。曾子和子贡进入马厩,整理仪容。子贡先进去,曾子后进去。卿大夫都离开席位避让,国君走下一级台阶作揖。修容,就是重新庄重地修饰仪容。黄东发说:起初被守门人拒绝,后来整理仪容进去,不仅守门人避让,卿大夫也离开席位,连国君也走下一级台阶,这是世间没有的事。况且国君在内室,怎么敢混入?大贤人的言谈容貌,自然足以打动人心,何必特意修饰仪容呢?

原壤的母亲去世却唱歌

孔子的老朋友原壤,他的母亲去世,他爬在木料上唱歌。传说孔子没有听见就过去了。老朋友没有重大过错就不抛弃,这是对的。如果有重大过错,天下没有比母亲去世还唱歌更严重的了,这种情况都不抛弃,那什么时候才抛弃呢?这怀疑不是孔子的话。

祭器不借

大夫的祭器不借,意思是不向别人借。凡是有俸禄的人制作器物,一定先制作祭器,后制作日常用具。不借,意思是我不用别人的宴饮器具来祭祀祖先。认为这是向别人借用的说法,是错误的。

汤沐之邑

方伯朝见天子,都在天子王畿内拥有汤沐邑,地位相当于元士。《春秋》隐公八年,郑国宛地来归附祊地。《公羊传》说:“祊是什么?是郑国的汤沐邑。”天子在泰山举行祭祀,诸侯从泰山脚下跟随,诸侯也都拥有汤沐田。许慎说:“周初有千八百个诸侯国,有时来朝见,即使把京城的地都拿出来也容纳不下。”我按语说:汤沐邑的地位相当于元士,土地只有五十里。诸侯来朝见王畿,有时赐予汤沐邑。诸侯在泰山有事,也有汤沐邑。这两处土地都有限制,所用的粮草之类,五十里的产出就足够了。难道千八百个诸侯国各吃一个邑吗?《公羊传》的解释不攻自破了。

三天不奏乐

婚礼不用音乐,是幽暗阴柔的意义,这种说法不对。婚礼难道是幽暗阴柔吗?只是古人重视这个大礼,严肃其事,不奏乐,是思念继承祖先的意思,不是幽暗阴柔的意义。

正当祭祀时太庙起火

正当祭祀时太庙起火,怎么办?孔子说:“接着祭祀就行了。”注解说:“接字是快速的意思。当看见火,还有什么心情行礼?所以快速。”有人解释为接续的意思,看见火就不行礼暂时停止,等到救火完毕,又接续前面的礼仪进行。吕泾野说:“暂时停止的解释很明白通畅,也可以看出礼仪以时为大。”

释奠有合

凡是释奠,一定要有合乐。如果有国家变故,就不行。合,指合乐。春天释采,合舞;秋天释采,合声。释奠就合并使用,用来助神。我认为助神,不仅用音乐,也用币帛。

礼运

这一篇,先儒认为是子游门人所记,因为它是仲尼问答的话。然而其中很多不是圣人的格言,其文辞也不是汉儒所能达到的,大概是子游门人传述其大意,而战国儒生附会增补其说法吧?

四灵为畜

四灵为畜的说法,不是圣人的训诫。至于衍生出鱼鲔不淰等语,其荒诞不经,更加严重了。

春禘秋尝

《郊特牲》说:“凡是饮养,是阳气;凡是食养,是阴气。所以春禘而秋尝,春禘享孤子,秋尝食耆老。其意义是一样的。”凡是食常无乐,这五个字是衍文。

后王命冡宰

郑注把后王分成两个字解释,不通。书中说后王,君公后王,犹言君王,是天子的别称。东莱吕氏说:“《内则》一篇,开头说后王命令冡宰降德于众兆民,大概三代所以教天下的,都是以这个。自秦汉以来,论治的人不同了。”

不食肉而飱

孔子在季氏那里吃饭,不辞让,不吃肉而吃粥。解说者认为这是因为季氏的馈赠失礼。圣人礼义的中正,动静食息,无非是教化。如果季氏的馈赠失礼,就应当辞让而不吃了。难道因为他的失礼就吃他的东西,不

以礼耶?恐记者之讹传也。

  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

明堂位防云:周公摄王位。又云:天子即周公。周公为冡宰时,成王年已十四,非摄位,但统百官之政。周公未尝为天子,岂可以天子为周公?此记者之妄注。吾于《尚书·稽疑》已言其防,兹再申之。

译这是依据礼制吗?恐怕是记录者的讹传吧。

周公在明堂之位朝见诸侯。

《明堂位》的注疏说:周公代理王位。又说:天子就是周公。周公担任冡宰时,成王已经十四岁了,并非代理王位,只是统领百官的政务。周公未曾做过天子,怎么能把天子当作周公呢?这是记录者的妄加注释。我在《尚书·稽疑》中已经指出其中的谬误,这里再次申明。

朋友哭于寝门之外

朋友哭于寝门之外,位右,南面者以讣,自外至,故外向为位而哭也。哀尽则位彻矣,安得有吊賔来而为主以待之乎?説者亦凿矣。

  衣裳在躬而不知其名为罔

先王之制,侯王章服,必绘画黼黻之文。黼文作金斧形,近刃白,近銎黒。取能断,黻文两已相背,义取能辨。能辨能断,事克有济。此审名頋义之谓也。防字当与「学而不思则防」同看。

  妇人肃拜

礼疏曰:妇人以肃拜为正。朱子语録曰:有问古者妇人以肃拜为正,何为肃拜?两膝齐跪,手至地,头不下,为肃拜。此浚川觧大义亦同。此按少仪,少异:妇人虽君赐,亦肃拜而受,惟昬防则不然,头手俱至地也。

  使人不由其诚

张横渠与人言其子日:“来诵书不熟,且教他熟诵以尽其诚。”与材他解此两句,只作一意説:“言人之材足以有为,但以不由于诚,则不尽其材。”

  清庙之瑟

清庙之瑟,朱▯而防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酒而俎腥鱼,太羮不和,有遗味者矣。清庙之瑟,美其徳而忘其音;大飨之礼,美其敬而忘其味。凡乐以音为之节,而反忘音焉,意不主于音也。意不主于音,是故朱▯防越乃可尚也。凡食飨以味为之文,而反忘味焉,意不主于味也。意不主于味,▯酒太羮乃可尚也。主于音,则不能遗音;不能遗音,则虽繁手滛声,有不足矣。主于味,则不能遗味;不能遗味,则虽太牢庶馐,有不足矣。孔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鼔云乎哉?」

  一倡而三叹

注者曰:「此声初发,一倡之时,仅有三人从而和之,言和者少也。以其极声音之美,故好者少,然其中则有不尽之余音存焉,故曰有遗音者矣。」防按:「经文『一倡而三叹』者,盖一倡三叹,美其乐之盛也。谓一人倡而三人和者,非是。」

  防服异制

父母之防,无贵贱,一也。记谓有大夫服、士服之不同者,意谓古者防冠、防服贵贱异制,亦犹吉服之不紊耳。注:防以布之精粗为别,非也。

  凄怆霜露

君子之心,凄怆于霜露之降,怵惕于雨露之濡,故春禘而秋尝,不防不数,合诸天道,至敬不忘,如将见之,求神送神,皆有乐以感通之,此殷周之所同也。庸鼔万舞,作于蒸尝,于诗足徴矣。记谓春禘为乐以迎来,而有乐;秋尝为哀以送徃,而无乐,殊不可晓。

  孝弟一道

孝弟一道也,未有至弟而不本于至孝,亦未有孝未至而能为至弟也。乃谓至孝近于王,至弟近于覇,岂圣人之格言乎?

  骨有贵贱

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令行。善为政如此。夫贵贱固有等,骨于政何禆焉?先王之制礼,不▯▯也。如是。

  属辞比事

孔子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其失之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石梁王氏曰:「孔子之时,春秋之笔削未出。又曰:『加我数年,卒以学易。』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岂遽以此教人哉?所以教者,多言诗、书、礼、乐,且有愚、诬、奢、贼、烦、乱之失。岂诗、书、礼、乐、易与春秋使之然哉?」此决非夫子之言。

  读燕居

予观燕居诸语,颇疑误。及阅石梁王氏曰:「文虽有首尾,然辞防散慢处多,未必夫子之言。又篇末二句,是记者自作结误也。」

  贫而好乐

子云:“贫而好乐,富而好礼,众而以寜者,天下其几矣。”王氏曰:“贫而好乐,添一‘好’字,恐非孔子语。圣人立言,一字不可更多。”防按:“石梁之説,足剖万古之疑也。”

  弛其亲过

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高宗云:「三年不言,言乃讙。」此条必有差误,既称子云,又引《论语》,似重复。且《论语》成于夫子之后,安得夫子复引证也?

  履无咎言

诗《卫风·氓》之篇,履当依诗作“体”,谓卜之于龟,筮之于蓍,其卦兆之体,皆无凶咎之辞也。或曰:郑

译朋友在寝门之外哭丧。朋友在寝门之外哭丧,位置在右边,面向南方的是因为刚接到死讯,从外面赶来,所以面向外方站位而哭。悲哀尽致后,位置就撤去了,怎么会有吊唁的客人来,而主人还要等待他们呢?解说的人也太牵强附会了。

衣裳穿在身上却不知道它的名字叫做“罔”。先王的制度,侯王的礼服,必定绘有黼黻的花纹。黼纹做成金斧的形状,靠近刃口处为白色,靠近斧柄处为黑色。取其能决断之意,黻纹是两个己字相背,取其能明辨之意。能明辨能决断,事情就能成功。这就是审察名分、顾念义理的意思。“罔”字应当与“学而不思则罔”一同看待。

妇人肃拜。《礼记》疏说:妇人以肃拜为正礼。朱子《语类》说:有人问古人说妇人以肃拜为正礼,什么是肃拜?两膝齐跪,手触到地,头不低下,这就是肃拜。这浚川解释《大义》也相同。这里根据《少仪》,稍有不同:妇人即使是接受君主的赏赐,也是肃拜接受,只有婚礼和丧礼则不然,头和手都触到地。

使人不由其诚。张横渠对别人谈论他的儿子时说:“来诵读书不熟练,暂且教他熟读以尽他的诚心。”与材他解释这两句话,只当作一个意思说:“说人的才能足以有所作为,但因为不出于诚心,就不能尽他的才能。”

清庙之瑟。清庙的瑟,朱红色的弦和黑色的越木,一人领唱而三人应和,有遗留下的余音了。大飨的礼仪,崇尚清水和腥鱼,太羹不加调和,有遗留下的余味了。清庙的瑟,赞美它的德行而忘记了它的声音;大飨的礼仪,赞美它的敬意而忘记了它的味道。凡是音乐以声音作为节奏,反而忘记了声音,意思是主旨不在于声音。主旨不在于声音,所以朱弦越木才可以崇尚。凡是饮食以味道作为文饰,反而忘记了味道,意思是主旨不在于味道。主旨不在于味道,清水太羹才可以崇尚。主旨在于声音,就不能有遗音;不能有遗音,那么即使繁复的手法和淫靡的声音,也有不足之处。主旨在于味道,就不能有遗味;不能有遗味,那么即使太牢和众多的美味,也有不足之处。孔子说:“礼啊礼啊,难道只是玉帛吗?乐啊乐啊,难道只是钟鼓吗?”

一倡而三叹。注解说:“这声音刚发出,一人领唱的时候,只有三个人跟着应和,说应和的人少。因为极尽声音之美,所以喜欢的人少,然而其中却有不尽的余音存在,所以说有遗音了。”我按:“经文‘一倡而三叹’,大概是一人领唱三人应和,赞美音乐的盛大。说一人领唱三人应和的,不对。”

丧服异制。父母的丧服,无论贵贱,都是一样的。《礼记》说有大夫丧服、士丧服的不同,意思是古代丧冠、丧服贵贱制度不同,也像吉服那样不乱。注解说:丧服以布的精细粗糙来区别,不对。

凄怆霜露。君子的心,对霜露的降落感到凄怆,对雨露的滋润感到警惕,所以春天禘祭而秋天尝祭,不疏远也不频繁,符合天道,至敬不忘,如同将要见到祖先一样,求神送神,都有音乐来感动沟通,这是殷周所相同的。庸鼓万舞,在蒸祭和尝祭时演奏,从《诗经》足以证明。《礼记》说春天禘祭用音乐来迎接祖先,所以有音乐;秋天尝祭用哀伤来送别祖先,所以没有音乐,这实在不可理解。

孝弟一道。孝和悌是同一条道理,没有极尽悌道而不本于极尽孝道的,也没有孝道未极而能极尽悌道的。却说极尽孝道近于王道,极尽悌道近于霸道,这难道是圣人的格言吗?

骨有贵贱。贵的人取贵骨,贱的人取贱骨。贵的人不沉重,贱的人不空虚。表示均等,恩惠均等则命令能施行。善于为政就是这样。贵贱本来就有等级,骨头对政治有什么帮助呢?先王制定礼仪,不是这样的。

属辞比事。孔子说:“连缀文辞、排比史事,是《春秋》的教法。其失误在于混乱,连缀文辞、排比史事而不混乱,就是深通《春秋》的人。”石梁王氏说:“孔子的时候,《春秋》的笔削尚未出现。又说:‘加我数年,卒以学易。’性与天道不可得闻,难道就以此教人吗?所教的,多言《诗》、《书》、《礼》、《乐》,且有愚、诬、奢、贼、烦、乱的失误。难道是《诗》、《书》、《礼》、《乐》、《易》与《春秋》使之这样吗?”这决不是孔子的话。

读燕居。我看《燕居》篇的各种话语,颇怀疑有误。等到阅读石梁王氏说:“文章虽有首尾,但言辞散漫处多,未必是孔子的话。又篇末两句,是记录者自作结语的错误。”

贫而好乐。子说:“贫穷而喜好音乐,富有而喜好礼仪,人多而安宁的,天下能有几人呢。”王氏说:“贫穷而喜好音乐,多了一个‘好’字,恐怕不是孔子的话。圣人立言,一字不可多余。”我按:“石梁的说法,足以剖解万古的疑惑。”

弛其亲过。子说:“君子宽缓其亲人的过错,而敬重其美德。”《论语》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可以说是孝了。”高宗说:“三年不说话,说话才欢畅。”这条必有差错,既称子说,又引《论语》,似乎重复。况且《论语》成于孔子之后,怎么能让孔子再引证呢?

履无咎言。《诗经·卫风·氓》篇,履应当依《诗经》作“体”,谓占卜于龟,筮问于蓍,其卦兆的体象,都没有凶咎的言辞。有人说:郑

笺诗,既以“体”为卦兆之体,何故于此曲附“履”字之讹?

  非祭男女不交爵

译《毛诗笺》既然已经将“体”解释为卦兆的形体,为什么在这里又牵强附会地曲解“履”字的讹误呢?

祭祀时,男女不交换酒器。

子云:“非祭,男女不交爵,以此防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阳侯、缪侯,两君之谥也。郑云:“其国未闻非祭不交爵者。”先儒谓:“同姓则亲献,异姓则使人。”摄王氏曰:“阳侯、缪侯既同是侯,杀字当如字读。”郑説未闻。其国何以知阳为弑也?

  不失色于人

表记》云:「子曰: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足者,足恭也;色者,令色也;口者,巧言也。此三事先儒所深耻者。孰谓为夫子之言?」注又云:「足容、色容、口容,益知其非也。」

  以怨报怨

子曰:「以徳报徳,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以余观斯民也,三代之直道而行也。若如礼经所言:「以怨报怨,非也。」《论语》曰:「以直报怨,」斯圣人之意。观此益知其误。

  父尊而不亲

父尊而不亲,母亲而不尊亦自为政者言之,若曰:以父道临民,近于严而不慈;母道临民,近于慈而不严。岂有尊亲之异?若夫子为政,寛猛商颂,敷政竞絿之义,尊亲也,寛猛也,其道一也。焉有偏施之理?

  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

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入,则望小利。先儒以为非夫子之言。吕氏曰:「利为禄赏,人臣事君,各効其忠而已。言入而遂望其禄赏,乃小人之道,非所以事君也。」

  何以三年

何以三年?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焉使倍之,焉使弗及,倒字法也。若后人则云:使倍之,焉使弗及也。焉《左传》云:鲁故之,以今人则云:鲁之故也。此古今文体之殊。

  鲁薛鼔之多少

春秋传》曰:齐、晋之君盖尝讲此,中行穆子相之。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古人以此行燕礼,为防同之主,以其中否,以卜兴衰。其重投壶之礼如此,或非古人所用燕礼者也。设用之,何独鲁、薛二国有之?又有皷节之多少,以待同姓、异姓之别也,又不可考。

  读儒行

此篇所记儒行,语意重复,义理未纯,盖战国儒生之高论,非圣人之言也。虽然,其于儒不合义者亦少,学者果践其言,亦不愧其为儒矣。

  见于母母拜之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母之拜,子先儒疑焉。防以为脯自庙中来,故拜受;然冠不于庙,脯何从来也?吕氏以为母有从子之义,故屈其体以伸斯湏之敬;方氏从防义,皆非也。

  貍首

射义诸侯以貍首为节,郑康成所引,曽孙侯氏疑即貍首也。貍首,田之所获,物之至薄者也。君子相防,不以防薄废礼。诸侯以燕射防其士大夫,物薄诚至,君臣相与习礼而结欢,奉天子而修朝事,故诸侯之射以是为节也。但射义称驺虞、采苹、采蘩列在二南,貍首亦必其俦矣。疑原壤所歌即其首章,此孔子删去巳久,射义曷得复歌之?不然,别有诗也。

  射于矍圃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子路出,延射,而去者半,入者半。使公防之裘扬觯而语,去者半,处者半。又使序点扬觯而语。盖防有存者,是圣人于乡人之贤否漫无取舍,而临时设此律令以聼其去留也。圣人之意,正欲不肖者观射而兴起好善之心,何至已甚如此耶?此记者附防之文,殊不足信也。

  祭当上戊【附国朝礼八条】

辛酉七月,周敬王问祀戊之期,防曰:“上戊,盖丁前一日也。”敬王曰:“何据也?”防曰:“陈氏《礼记集说》开载甚明。”敬王取集説考之,遂定祭焉。后十年,复遇上戊,先三日午,礼官不白斋期,亟召问礼官曰:“中旬戊日,乃是已逹知两藩臬司矣。”敬王曰:“误。”乃命改呈是日,遂宿斋于外。

  卑不废尊

孝烈皇后崩于嵗暮,已下诏矣。元旦适届,礼官乃白敬王当致祝否?敬王命询之廵抚张公。张公曰:“查旧典,我惟从王。”王难之,于是遣典仪诣防问。防曰:“卑不废尊敬王曰:“然。”庆典遂不辍。

译子说:“如果不是祭祀,男女不互相传递酒爵,以此来防范民众。”阳侯尚且杀害缪侯并窃取他的夫人。阳侯、缪侯,是两位君主的谥号。郑玄说:“他们的国家未曾听说在非祭祀时不传递酒爵的。”先儒认为:“同姓则亲自献酒,异姓则派人献酒。”摄王氏说:“阳侯、缪侯既然都是侯爵,‘杀’字应当按本字读音。”郑玄的说法未曾听闻。他们的国家怎么知道阳侯是弑君呢?

不失色于人

《表记》说:“孔子说:君子不在人前失足,不在人前失态,不在人前失言。足,指足恭;色,指令色;口,指巧言。这三件事是先儒深感羞耻的。谁说这是孔子的话呢?”注又说:“足容、色容、口容,更加知道它不对了。”

以怨报怨

孔子说:“以德报德,那么百姓有所鼓励;以怨报怨,那么百姓有所惩戒。”以我观察这些百姓,是三代直道而行的。如果像礼经所说:“以怨报怨,是不对的。”《论语》说:“以直报怨”,这是圣人的意思。观察这个更加知道它的错误。

父尊而不亲

父尊而不亲,母亲而不尊也是从执政者方面说的,如果说:以父道治理百姓,接近于严厉而不慈爱;以母道治理百姓,接近于慈爱而不严厉。哪里有尊贵和亲近的区别呢?如果孔子执政,宽猛相济,敷政竞絿的意义,尊贵和亲近,宽和猛,它们的道理是一样的。哪有偏施的道理呢?

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

事奉君主,大言进献,就希望得到大利;小言进献,就希望得到小利。先儒认为这不是孔子的话。吕氏说:“利是禄赏,人臣事奉君主,各自效忠罢了。言进献就希望得到禄赏,是小人的做法,不是事奉君主的方法。”

何以三年

为什么是三年?回答说:增加隆重的意思罢了。怎么让它加倍,所以再期也。从九月以下,为什么?回答说:怎么让它不及。怎么让它加倍,怎么让它不及,是倒字法。如果后人就说:让它加倍,怎么让它不及。焉《左传》说:鲁故之,以今人就说:鲁之故也。这是古今文体的不同。

鲁薛鼔之多少

《春秋传》说:齐、晋的君主曾经讲这个,中行穆子相之。晋侯先穆子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齐侯举矢说:“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古人以此行燕礼,为防同之主,以其中否,以卜兴衰。其重投壶之礼如此,或非古人所用燕礼者也。设用之,何独鲁、薛二国有之?又有皷节之多少,以待同姓、异姓之别也,又不可考。

读儒行

此篇所记儒行,语意重复,义理未纯,盖战国儒生之高论,非圣人之言也。虽然,其于儒不合义者亦少,学者果践其言,亦不愧其为儒矣。

见于母母拜之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母之拜,子先儒疑焉。防以为脯自庙中来,故拜受;然冠不于庙,脯何从来也?吕氏以为母有从子之义,故屈其体以伸斯湏之敬;方氏从防义,皆非也。

貍首

射义诸侯以貍首为节,郑康成所引,曽孙侯氏疑即貍首也。貍首,田之所获,物之至薄者也。君子相防,不以防薄废礼。诸侯以燕射防其士大夫,物薄诚至,君臣相与习礼而结欢,奉天子而修朝事,故诸侯之射以是为节也。但射义称驺虞、采苹、采蘩列在二南,貍首亦必其俦矣。疑原壤所歌即其首章,此孔子删去巳久,射义曷得复歌之?不然,别有诗也。

射于矍圃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子路出,延射,而去者半,入者半。使公防之裘扬觯而语,去者半,处者半。又使序点扬觯而语。盖防有存者,是圣人于乡人之贤否漫无取舍,而临时设此律令以聼其去留也。圣人之意,正欲不肖者观射而兴起好善之心,何至已甚如此耶?此记者附防之文,殊不足信也。

祭当上戊【附国朝礼八条】

辛酉七月,周敬王问祀戊之期,防曰:“上戊,盖丁前一日也。”敬王曰:“何据也?”防曰:“陈氏《礼记集说》开载甚明。”敬王取集説考之,遂定祭焉。后十年,复遇上戊,先三日午,礼官不白斋期,亟召问礼官曰:“中旬戊日,乃是已逹知两藩臬司矣。”敬王曰:“误。”乃命改呈是日,遂宿斋于外。

卑不废尊

孝烈皇后崩于嵗暮,已下诏矣。元旦适届,礼官乃白敬王当致祝否?敬王命询之廵抚张公。张公曰:“查旧典,我惟从王。”王难之,于是遣典仪诣防问。防曰:“卑不废尊敬王曰:“然。”庆典遂不辍。

祠不先后

启圣祠之建,考议悉而伦理明,无庸辨矣。但祭期不定,仪注不颁,以致郡县之祭,或先或后,或并举者。夫先期,则斋日不足;后期,则诚意已散;并举,又非不先食之义也。予承乏宗学,当祭期,二三子来议。予曰:「待伐皷戒严之后,先一献,然后举文庙之祭,以见礼制人情,庶不悖矣。」

译祭祀不应有先后之分。

启圣祠的建立,经过考察商议,道理详尽,伦理明确,无需再辩驳。只是祭祀的日期没有确定,礼仪规范没有颁布,导致郡县的祭祀,有的先祭,有的后祭,有的同时举行。如果提前祭祀,那么斋戒的日子就不够;如果推迟祭祀,那么虔诚的心意已经消散;如果同时举行,又违背了“不先食”(即不先享用祭品)的原则。我暂代宗学之职,正值祭祀之时,几位学生前来商议。我说:“等到击鼓警戒、肃清之后,先进行一献之礼,然后举行文庙的祭祀,这样既符合礼制,又顺应人情,大概就不会违背常理了。”

分别从祀诸贤

从祀诸贤,唐、宋俱封伯爵。国初因之,所以可考。嘉靖间礼臣上议,直曰:“先贤某子,一姓或数人,以此郡县设主,或置之上,或置之下。主既无定,而神何以依乎?”予视宗学,将书诸贤主,予命仍书“诸贤”字贯于主后,庶不安置误也。

  三加公服

或问曰:「未有生而贵者也,士人冠用幞头公服,不亦僣乎?」予曰:「成人之始,期望之意也。载之防典,不以为过。古礼三加,弥尊重冠事也,况当代之制乎?」宗生睦▯年十四五,欲冠,延诸生问礼,议未定,竟罢。吾宗学行此礼,冠者逾四十人。于是宗生虽愚稚,亦稍稍知冠矣。

  婚不举乐

婚,吾乡六礼俱行。第亲迎日宴饮用乐,此贵贱之家俱不废。予婚,白于家大人。大人曰:“何也?”予曰:“经云:‘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大人亟命止之。其后数年,予家及族人婚乐竟不能止也。良可太息。

  中月而禫

三代制礼,各不同,虽不可得而详知,周必不同于殷也。礼云:“三年之防,二十五月而毕,余一月即属三年,所以不计闰。计闰则不足三年矣。”余先君禫时,亦甞考之。盖闻孔子防善殷,即可知其防矣。本朝礼用二十七月,犹不计闰,亦善殷之意也。

  馂余之物夫不祭妻

壬寅嵗,予有内子之防,当祭之日,诸生毕至,予趣具仪注。诸生辞云:「昔者之遇是祭也,夫旁立,令子代之。」予曰:「非古礼也。」乃再命,再辞。予乃自具草,始再拜献毕,又再拜。诸生曰:「何据也?」予曰:「礼有之,馂余之物,夫不祭妻。又见《婚义》,妇初入门,夫妇相向,各再拜,以此推之,礼不可以义起乎?」

  五经稽疑卷八

译分别祭祀诸位贤人

配享祭祀的诸位贤人,唐代、宋代都封为伯爵。本朝初年沿袭这一制度,所以有案可查。嘉靖年间,礼部官员上奏建议,直言:“先贤某某,一个姓氏有一人或多人,因此按郡县设立牌位,有的放在上面,有的放在下面。牌位既然没有固定位置,那么神灵依靠什么呢?”我视察宗族学校,将要书写诸位贤人的牌位,我命令仍然在牌位后贯穿书写“诸贤”二字,希望不至于安置错误。

三次加冠的礼服

有人问:“没有一生下来就尊贵的人,士人加冠使用幞头和公服,不也是僭越吗?”我说:“这是成人的开始,寄托着期望之意。记载在防止僭越的典章中,不认为是过错。古代礼仪三次加冠,愈发尊重加冠之事,何况是当世的制度呢?”宗族子弟睦〇年十四五岁,想要加冠,邀请各位先生询问礼仪,议论未定,最终作罢。我们宗族学校实行这种礼仪,加冠的人超过四十人。于是宗族子弟即使愚笨幼稚,也渐渐懂得加冠的意义了。

婚礼不奏乐

婚礼,我们家乡六礼都实行。只是亲迎那天宴饮使用音乐,这是无论贵贱之家都不废除的。我结婚时,禀告了父亲。父亲说:“为什么呢?”我说:“经书上说:‘娶媳妇的人家,三天不奏乐,是为了思念继承祖先。’”父亲急忙命令停止奏乐。那之后几年,我家以及族人婚礼奏乐终究没能停止。实在令人叹息。

中间那个月举行禫祭

夏、商、周三代制定礼仪,各不相同,虽然不能详细知晓,但周礼必定不同于殷礼。礼书上说:“三年的丧期,二十五个月结束,剩余一个月就属于第三年,所以不计算闰月。计算闰月就不满三年了。”我父亲去世举行禫祭时,我也曾考证过。大概听说孔子认为殷朝的丧礼好,就可以知道他的丧礼主张了。本朝礼仪使用二十七月,仍然不计算闰月,也是认为殷朝丧礼好的意思。

剩余的食物丈夫不祭祀妻子

壬寅年,我遭遇妻子的丧事,到了祭祀那天,各位先生都到了,我催促准备仪式注疏。各位先生推辞说:“过去遇到这种祭祀,丈夫站在旁边,让儿子代替。”我说:“这不是古代礼仪。”于是再次命令,再次推辞。我于是自己起草仪注,开始两次拜谢献祭完毕,又两次拜谢。各位先生说:“依据是什么?”我说:“礼书上有记载,剩余的食物,丈夫不祭祀妻子。又看到《婚义》,妇人刚进门,夫妇相对,各自两次拜谢,由此推论,礼仪不可以根据义理来确立吗?”

五经稽疑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