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其义何也。答曰。康成郑君此释。盖举异字同音不须讳耳。区字既是。故引为例。禹。宇二字。其音不别。丘之与区。今读则异。然寻按古语。其声亦同。何以知之。陆士衡元康四年从皇太子祖会东堂诗云。巍巍皇代。奄宅九围。帝在在洛。克配紫微。普厥丘宇。时罔不绥。又晋宫合名所载某舍若干区者。列为丘字。则知区。丘音不别矣。且今江淮田野之人犹谓区为丘。亦古之遗音也。今之儒者不晓其意。竞为解释。或云禹。宇是同声。丘。区是声相近。二者并不须讳。并为诡妄。或云宇。禹。区。丘并是别音相近。乃读禹为于举反。故不须讳。并为诡妄。不诣其理。
译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郑康成对此的解释,大概是指出异字同音的情况不需要避讳罢了。既然“区”字就是这样,所以引用它作为例子。“禹”和“宇”这两个字,它们的读音没有区别。“丘”和“区”,现在的读音虽然不同,但追溯考察古语,它们的发音也是相同的。怎么知道的呢?陆机在元康四年跟随皇太子在东堂举行祖祭时所作诗中说:“巍巍皇代,奄宅九围。帝在在洛,克配紫微。普厥丘宇,时罔不绥。”另外,《晋宫合名》所载某处有若干“区”的地方,都写作“丘”字,由此可知“区”和“丘”的读音没有区别。况且现在江淮一带乡野之人仍然把“区”读作“丘”,这也是古音的遗留。现在的儒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竞相进行解释。有人说“禹”和“宇”是同音,“丘”和“区”是读音相近,这两者都不需要避讳,这种说法都是荒谬虚妄的。又有人说“宇”、“禹”、“区”、“丘”都是不同的音但读音相近,于是将“禹”读作“于举反”,所以不需要避讳,这种说法也都是荒谬虚妄的,没有探求到其中的道理。
予
郑玄注曲礼下篇。予。古余字。因郑此说。近代学者遂皆读予为余。案尔雅云。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则予之与余义皆训我。明非同字。许慎说文。予。相推予也。余。词之舒也。既各有音义。本非古今字别。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又曰。终其永怀。又窘阴雨。其车既载。乃弃尔辅。载输尔载。将伯助予。又曰。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又云汉篇云。群公先正。则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宁忍予。楚辞云。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又曰。君回翔兮来下。踰空桑兮从女。纷总总兮九州岛。何寿夭兮在予。又曰。秋兰兮蘼芜。罗生兮堂下。緑叶兮素枝。芳菲菲兮袭予。夫人自有兮美子。荪何以兮愁苦。历观词赋。予无余音。若以书云予一人。礼云余一人。便欲通之以为古今字。至如夏书云。非台小子。敢行称乱。岂得便言台。余古今字耶。邶诗云。人涉卬否。卬须我友。岂得又言卬。我古今字乎。
葬
檀弓云。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葬谓葬处。而乃读葬为葬才浪反。亦为穿凿。
离
月令云。孟春之月。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忒。无失经纪。以初为常。郑康成注云。离读如俪。按易之离卦彖辞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今云宿离不忒。宿即星辰。离则日月。盖覆上言星辰日月耳。更无别义。居然可晓。何为改离作俪。若然者。离卦亦可以变为丽卦乎。
祝
曾子问曰。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郑康成云。声噫。歆警神也。此盖解声三者。谓三称噫。然后言某之子生耳。而徐仙之徒并音祝为祝之又反。学者相承遵之。并大误也。
五方之兵
又云。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郑康成注云。示奉时事有所讨也。方色者。东方衣青。南方衣赤。西方衣白。北方衣黑。其兵未闻。按黄帝素问及淮南子等诸书说五方之兵。东方其兵矛。南方其兵弩。中央其兵剑。西方其兵戈。北方其兵多铩。盖谓随方色衣其衣。执其兵以救耳。
杀
郊特牲云。大夫而飨君。非礼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郑玄注云。庆父通于夫人以胁公。季友以君命鸩牙。后庆父杀二君而又死又。按杀读为降杀之杀。谓衰弱也。此言大夫不当飨君。自三桓已来大夫强而君弱。是以有就飨于大夫者耳。此一段礼文相承蹑。总论响觐之事。故其下总云。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不言诛戮之事。安取其鸩牙杀庆父哉。
禓
又。乡人禓音伤。孔子朝服立于阼阶。郑玄注云。禓。强鬼也。谓时傩索室驱疫逐强鬼也。禓。或为献。或为傩。而徐仙音禓为傩。今读者遂不言禓。亦失之也。
膻
又云。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此言萧焫以脂。合黍稷烧之。膻者。脂气。芗者。黍稷气。于义自通。而康成乃云膻当为馨字之误。亦为迂曲矣。
辟
又云。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康成解云。辟读为弭。谓弭灾兵也。按辟当读为辟邪恶之辟。直云辟灾兵。义自可晓。无烦假借。
温
内则云。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郑康成注云。温。藉也。承尊长必和颜色也。案直云柔和颜色以温悦尊者之心。不当改读为蕴也。
啸
又。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郑康成注云。啸读为叱。嫌有隐使也。案啸者。谓若有所召命。密相讽诱。若齐庄抚楹而歌耳。何为乃云叱呼。诗云。啸歌伤怀。念此硕人。即其义也。
蜗
又云。蜗醢而苽食。蜗者。蠃之类耳。而徐仙等音蜗为蠃。亦未为达。
卵
又曰。濡鱼卵酱实蓼。郑康成注云。卵读为鲲也。案卵者鱼卵。即是鱼子。不劳改读为鲲
译我
郑玄为《曲礼》下篇作注,说:“予”是古“余”字。因为郑玄的这个说法,近代学者于是都将“予”读作“余”。查考《尔雅》说:“卬”、“吾”、“台”、“予”、“朕”、“身”、“甫”、“余”,都解释为“我”。这说明“予”和“余”虽然都解释为“我”,显然不是同一个字。许慎《说文解字》说:“予”,是互相推让给予的意思;“余”,是语气舒缓的词。既然各自有读音和含义,本来就不是古今字的关系。《诗经》说:“趁着天还没有阴雨,剥取那桑树根皮,修补好门窗。现在你们这些下民,谁敢欺侮我。”又说:“始终怀着长久的忧思,又困于阴雨之中。车子已经装载,却抛弃了车辅。装载着你的货物,请伯父来帮我。”又说:“谷风习习吹来,风雨交加。恐惧害怕的时候,只有我和你在一起。安乐的时候,你却转脸抛弃我。”又《云汉》篇说:“各位公卿和先代圣贤,却不来帮助我们。父母和祖先,为何忍心让我受苦。”《楚辞》说:“帝子降临在北岸,目光渺远使我忧愁。秋风袅袅吹来,洞庭湖波涛起伏,树叶飘落。”又说:“君王盘旋着飞下来,越过空桑跟随你。九州纷乱众多,寿命长短掌握在我手中。”又说:“秋兰和蘼芜,罗列生长在堂下。绿叶素枝,香气浓郁袭人。夫人自有美丽的儿子,你为何忧愁苦闷。”纵观辞赋,“予”字没有“余”的读音。如果因为《尚书》说“予一人”,《礼记》说“余一人”,就想把它们通假为古今字,那么《夏书》说:“不是我小子,敢发动叛乱。”难道能说“台”和“余”是古今字吗?《邶风》说:“别人涉水,我不涉水,我等待我的朋友。”难道又能说“卬”和“我”是古今字吗?
葬
《檀弓》说:“杜氏的葬处在西阶之下。”“葬”指的是埋葬的地方,却将“葬”读作“才浪反”,这也是穿凿附会。
离
《月令》说:“孟春之月,于是命令太史守护典章,奉行法令,观测天、日、月、星辰的运行,星宿和日月没有差错,不失去纲纪,以初始的状态为常法。”郑康成注说:“离”读作“俪”。查考《易经》离卦的彖辞说:“日月附着在天上,百谷草木附着在地上。”现在说“宿离不忒”,“宿”就是星辰,“离”就是日月,大概是承接上文说的星辰和日月罢了,并没有别的含义,本来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要改“离”为“俪”呢?如果这样,离卦也可以变成丽卦吗?
祝
曾子问说:“祝官发声三次,禀告说:‘某人的儿子出生了,冒昧禀告。’”郑康成说:“声”是“噫”,用来歆享警示神灵。这大概是解释“声三”的意思,说是三次呼喊“噫”,然后才说某人的儿子出生了。而徐仙之等人都将“祝”音读为“之又反”,学者们相沿遵循,都是大错特错。
五方之兵
又说:“如果诸侯都在场而发生日食,就跟随天子救日,各自按照其方位的颜色和兵器。”郑康成注说:“表示奉行时事有所征讨。”方色是指:东方穿青色,南方穿赤色,西方穿白色,北方穿黑色。至于兵器,未曾听说。查考《黄帝素问》及《淮南子》等诸书讲述五方的兵器:东方兵器是矛,南方兵器是弩,中央兵器是剑,西方兵器是戈,北方兵器是多铩。大概是指穿着对应方位颜色的衣服,拿着对应的兵器来救日罢了。
杀
《郊特牲》说:“大夫宴请君主,是不合礼的。大夫强横而君主杀了他,是合乎义的。这是从三桓开始的。”郑玄注说:“庆父与夫人私通以胁迫国君,季友奉君命鸩杀叔牙。后来庆父杀了两位国君,然后又死了。”查考“杀”应读作“降杀”的“杀”,意思是衰弱。这里说大夫不应当宴请君主,自从三桓以来,大夫强横而君主衰弱,所以才有君主去大夫家受宴请的情况。这一段礼文前后承接,总体论述觐见之事,所以下面总说:“天子势微,诸侯僭越,大夫强横,诸侯胁迫,互相以等级尊贵,互相以财物相见,互相以利益贿赂,于是天下的礼制就乱了。”并没有提到诛戮之事,哪里能取用鸩杀叔牙、杀死庆父的意思呢?
禓
又说:“乡人禓(音伤),孔子穿着朝服站在东阶。”郑玄注说:“禓,是强鬼。指按时举行傩礼,搜索室内驱除疫鬼,驱逐强鬼。”“禓”,有的版本作“献”,有的作“傩”。而徐仙将“禓”音读为“傩”,现在的读者于是都不说“禓”,这也是错误的。
膻
又说:“祭奠之后,然后焚烧萧草,混合膻芗。”这是说用油脂焚烧萧草,混合黍稷一起烧。“膻”是油脂的气味,“芗”是黍稷的气味,在意义上自然通顺。而郑康成却说“膻”应当是“馨”字的误写,这也太迂曲了。
辟
又说:“祭祀,有祈求的,有报答的,有由辟的。”郑康成解释说:“辟”读作“弭”,意思是弭除灾祸和兵乱。查考“辟”应当读作“辟除邪恶”的“辟”,直接说辟除灾祸兵乱,意义自然可以明白,无需假借。
温
《内则》说:“询问想要什么而恭敬地进献,用柔和的脸色来温顺他。”郑康成注说:“温,是藉。承奉尊长一定要和颜悦色。”查考直接说用柔和的脸色来温顺愉悦尊长的心,不应当改读为“蕴”。
啸
又说:“男子进入内室,不啸不指,夜间行走要用烛火。”郑康成注说:“啸”读作“叱”,担心有隐晦的使唤。查考“啸”的意思是像有所召命,秘密地讽喻诱导,就像齐庄公抚摸着楹柱唱歌那样。为什么要说是叱呼呢?《诗经》说:“啸歌伤怀,思念这位美人。”就是这个意思。
蜗
又说:“蜗醢和苽食。”“蜗”是螺类罢了。而徐仙等人将“蜗”音读为“蠃”,也不通达。
卵
又说:“濡鱼卵酱实蓼。”郑康成注说:“卵”读作“鲲”。查考“卵”就是鱼卵,也就是鱼子,不必改读为“鲲”。
鱼子也。
有
又云。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直谓五帝养之。为法其德行而不乞言。三王既宪法而有乞言之礼。郑康成乃读有为又。盖亦不劳假借也。
译这是鱼子。
有。
又有人说:大凡养老之礼,五帝是效法(先贤的德行),三王则有“乞言”的礼仪。这意思是说,五帝养老,是效法其德行而不乞求言语;三王既已效法先例,却又有乞言的礼仪。郑康成将“有”读作“又”,这大概也是不必借助通假字的缘故。
孽
玉藻云。世子自名。摈者曰寡君之适。公子曰臣孽。郑康成云。孽当作枿。声之误也。按孽者。是庶孽。既非适子。故自云孽。不当言枿。枿者。断而复生。岂人子之所宜自称乎。
不至
坊记云。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郑康成注云。不至。不亲夫以孝舅姑也。春秋成公九年春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时宋恭公不亲迎。恐其违而授之。按不至者。谓淫佚之风。女虽未嫁已从奔诱。及婿亲迎。犹在他室而不至焉。按陈诗东门之杨序曰。昏姻失时。男女多违。亲迎女犹有不至者也。其诗曰。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期而不至。即其事也。康成诗笺云。亲迎之礼以昏时。女留他色不肯时行。乃至大星煌煌然。为得其义。何为注礼乃更妄生异说。岂非矛盾之论哉。
素食
丧服传记云。既虞。饭疏食水饮。既练。食菜果。饭素食。郑康成注云。素犹故也。谓复平生时食也。案素食谓但食菜果糗饵之属。无酒肉也。礼家变节。渐为降杀。始丧三日不食。卒哭之内朝夕各一溢米为粥而已。既虞疏食水饮。疏食谓麤疏之饭。啘厥之菜。食不复粥。又非止一溢也。既练。遍食菜果酸醎。但无酒肉之属。既除丧。始食干肉饮酒。然后乃复平生时食耳。此是礼经明文。安得始练便复平生故食乎。又班书霍光传载光奏昌邑王过失云。典丧服斩衰。无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王莽传云。每有水旱。莽辄素食。左右以白。太后遣使诏莽曰。闻公菜食。忧民深矣。今秋幸孰。公勤于职。幸以时食肉。据此益知素食是无肉之食。非平生食也。今俗谓桑门斋食为素食。盖古之遗语焉。
卷四
春秋
斿者。旌旗之斿。字从▯音偃。训与旒同。桓二年臧哀伯云鞶厉斿缨是也。学者不寻其本。读斿为旒。浪为假借。徐仙亦作旒音。况其它乎。
俘
庄六年经书。齐人来归卫俘。传言卫寳。公羊。谷梁经并为寳。杜预注云。疑左氏传经误。案尔雅云。俘。取也。书序云。遂伐三朡。俘厥寳玉。然则所取于卫之寳而来献之。经传相会。义无乖爽。岂必俘即是人。杜氏之说为不通矣。
肉食
庄十年。曹刿之乡人谓刿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对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此乡人见刿欲论军。所以谏云。卿大夫自当谋之。非卑浅者所当关预。刿即答云。当今卿大夫识见鄙薄。未能远谋。我所以须见君论之耳。而今流俗皆谓凡是食肴炙者即合志识昏蔽。心虑愦浊。不堪谋事。故须蔬食菜羹。襟神明悟为之也。至乃递相戏弄。以为口实。不亦谬乎。
寺人
寺人者。内小臣在壶闱庭寺之中。谓阉人耳。诗云寺人孟子。左传云寺人披。寺人貂之类是也。侍人者。谓当时侍卫于君。不限内外。犹言侍者耳。左传云侍人贾举。侍人僚柤之类是也。近代学者不详其义。皆读寺人同为侍人。斯则失矣。至如仲尼居。曾子侍。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岂得谓阉竖乎。
鹬
僖二十四年。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鹬冠。杜预注云。聚鹬羽以为冠。非法之服也。郑伯闻而恶之。杜预注云。恶其非法之服也。使盗诱而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诗云。彼己之子。不称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按鹬。水鸟。天将雨即鸣。即战国策所称鹬蚌相谓者也。古人以其知天时。乃为冠象此鸟之形。使掌天文者冠之。故逸礼记曰。知天文者冠鹬。此其证也。鹬字音聿。亦有术音。故礼之衣服图及蔡邕独断谓为术氏冠。亦因鹬音转为术字耳。非道术之谓也。盖子臧是子华之弟。以兄见杀。怨而出奔。有白公之志。故与知天文者游聚。有所图议。是以郑伯恐其返国作乱。令诱杀之。若直以鹬羽饰冠。自为不正之服。何须畏恶而遣杀之。若直谓出见杀。又不应云服之不衷。且传言楚子翠被。益知聚字非属冠也。或者
译孽
《玉藻》说:世子自称名字,传话的人说“寡君的嫡子”,公子说“臣是庶孽”。郑康成说:“孽”应当是“枿”,是声音的误传。按:“孽”是指庶孽,既然不是嫡子,所以自称“孽”,不应当说“枿”。“枿”是指砍断后又长出的枝芽,这哪里是人子所适宜自称的呢?
不至
《坊记》说:婚礼中,女婿亲自迎接新娘,拜见公婆,公婆把女儿交给女婿,是担心事情违背礼制。以此来防范百姓,但妇女仍有不到丈夫处的。郑康成注说:“不至”,是不亲近丈夫而孝敬公婆。《春秋》成公九年春二月,伯姬嫁到宋国。夏天,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嫁。当时宋恭公没有亲自迎接,担心他违背礼制而把女儿交给他。按:“不至”,是指淫佚的风气,女子虽然未嫁却已跟随诱骗者私奔,等到女婿亲自迎接时,她还在别人家里而不到丈夫处。按《陈诗·东门之杨》的序说:婚姻错过时节,男女多违背礼制,亲自迎接时女子仍有不到丈夫处的。那首诗说:东门的杨树,叶子茂盛,约定黄昏为期限,到了期限却不到。就是这件事。郑康成的《诗笺》说:亲自迎接的礼仪在黄昏时,女子留在别人那里不肯按时走,直到大星明亮。这才符合义理。为什么注《礼》时反而妄生异说?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吗?
素食
《丧服传》说:既虞之后,吃粗粮喝清水;既练之后,吃菜果,吃素食。郑康成注说:“素”就是“故”,意思是恢复平时的饮食。按:素食是指只吃菜果、糗饵之类,没有酒肉。礼制随着丧期变化,逐渐降低规格。刚开始丧事三天不吃饭,卒哭之内早晚各吃一溢米的粥而已。既虞之后吃粗粮喝清水,粗粮是指粗糙的饭,啘厥是指菜,吃饭不再喝粥,也不再只吃一溢米。既练之后,遍吃菜果酸咸,只是没有酒肉之类。丧期结束后,才开始吃干肉喝酒,然后才恢复平时的饮食。这是礼经的明文,怎么能在既练时就恢复平时的饮食呢?又《汉书·霍光传》记载霍光上奏昌邑王的过失说:穿着斩衰丧服,没有悲哀之心,废弃礼义,在路上不吃素食。《王莽传》说:每当有水旱灾害,王莽就吃素食。左右的人报告太后,太后派使者诏令王莽说:听说您吃菜食,忧民甚深。现在秋天幸好丰收,您勤于职守,希望您按时吃肉。据此更知道素食是无肉的饮食,不是平时的饮食。现在世俗把僧人的斋食称为素食,大概是古代遗留下来的说法。
卷四
春秋
斿者,是旌旗上的飘带,字从〇,音偃,训释与“旒”相同。桓公二年臧哀伯说“鞶厉斿缨”就是此意。学者不追溯其本源,把“斿”读作“旒”,随意作为假借。徐仙也作“旒”音,何况其他人呢?
俘
庄公六年经书记载:齐国人送还卫国的俘虏。传文中说是卫国的宝物。《公羊传》、《谷梁传》经文中都作“寳”。杜预注说:怀疑《左传》经文有误。按《尔雅》说:“俘”,取也。《尚书序》说:于是讨伐三朡,俘获他们的宝玉。那么所取于卫国的宝物而来献之,经传相合,义理没有违背。难道“俘”一定是指人吗?杜氏的说法不通了。
肉食
庄公十年,曹刿的同乡对曹刿说:吃肉的人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回答说:吃肉的人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这同乡见曹刿想议论军事,所以劝谏说:卿大夫自当谋划,不是地位卑浅的人所应当参与的。曹刿随即回答说:当今卿大夫见识鄙薄,不能深谋远虑,我所以要见君主议论罢了。而现在流俗都认为凡是吃美味肉食的人就必然志识昏蔽,心虑混乱,不堪谋事,所以必须吃蔬菜菜羹,襟怀神明悟性才能谋划。以至于互相戏弄,作为谈资,不也是谬误吗?
寺人
寺人,是内小臣在宫庭之中,指阉人。《诗经》说“寺人孟子”,《左传》说“寺人披”、“寺人貂”之类就是。侍人,是指当时侍卫于君主,不限内外,犹言侍者。《左传》说“侍人贾举”、“侍人僚柤”之类就是。近代学者不详其义,都把寺人读作侍人,这就错了。至于如孔子居住,曾子侍立;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立,难道能说是阉人吗?
鹬
僖公二十四年,郑子华的弟子臧出奔宋国,喜欢聚集鹬冠。杜预注说:聚集鹬羽做成帽子,是不合法的服饰。郑伯听说后厌恶他。杜预注说:厌恶他不合法的服饰。派盗贼诱骗并在陈宋之间杀了他。君子说:服饰不恰当,是自身的灾祸。《诗经》说:那个人,不称其服。子臧的服饰,不称啊。按:鹬,是水鸟,天将下雨就鸣叫,就是《战国策》所称的鹬蚌相争。古人因为它知道天时,就做成帽子模仿此鸟的形状,让掌管天文的人戴它。所以《逸礼记》说:知天文者冠鹬。这就是证据。鹬字音聿,也有术音,所以《礼》的衣服图及蔡邕《独断》称为术氏冠,也是因鹬音转为术字罢了,不是道术的意思。大概子臧是子华的弟弟,因为兄长被杀,怨恨而出奔,有白公胜那样的志向,所以与知天文的人交游聚集,有所图谋议论。因此郑伯担心他回国作乱,令诱杀他。如果仅仅是用鹬羽装饰帽子,自认为是不正的服饰,何必害怕厌恶而遣杀他?如果仅仅是说出去被杀,又不应该说“服之不衷”。况且传文中说楚子翠被,更知道“聚”字不属于冠。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