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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五礼例宗二

春秋五礼例宗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7 段

五年不书王正者四,书王不书正者四,元年无正月】

译五年之中,不记载“王正”的有四次,记载“王”而不记载“正”的有四次,元年没有正月。

哀元年春王正月,八年同【哀公十四年不书王正者八,书王不书正者四】

人君即位之一年谓之元年,嵗之初月谓之正月。元者,首也,故谓之长,谓之元。恶之大,亦谓之元。以一年为元,则人君自此而首,庶物善恶自此而始也。正者,所以正物也。以初月为正,则四时于是取正焉。先儒谓《春秋》以一为元,又谓人君即位欲体元以居正,而书称「太甲元年」,则谓一为元,不独《春秋》又曰「元恶大憝」,则元不独为善也。凡正月毎嵗輙举之,则又不独即位也。王正月者,左氏谓周正月也。三代之正不同,周以建子,商以建丑,夏以建寅。《春秋》以周正为主,故又曰「王二月」「王三月」焉,明非王之正也。国君即位得以改元,而正月则不可改者,葢即位之年自其身言之,可以为首,而正月则王所以同天下之尚,非本之一人也。先儒谓《周官》所称正嵗与凡田狩、郊祀之类,皆兼用夏正。攷之于经,或合或不合,然《春秋》所书则纯用周正也。王嵗颁其正于万邦,万邦奉之,无敢变乱,以明大统之所在,以一诸夏之所承。自唐虞以来,未之或改。书所谓「协时月,正日」是也。周置太史以掌之,六卿于此班治政焉。诸侯受而藏之庙,嵗之首则朝庙而行之,谓之朝正。及其衰也,太史失班,诸侯失朝,而天下始异尚矣。然当是时,周之法度自爵禄之籍,诸侯固己恶其害已而去之,独王正未有輙变乱者。圣人闵周室之不竞,思欲抗王道而黜僣差,幸正朔之犹存,则举而冠于诸侯行事之上,以明天命之未改,而示天下之有尊,且以见王政及于诸侯,然后可责以尊王之义。其或不书,则周失班也。隠公在位十一年,一书「王正月」。《公谷》曰:「隠不自正也,元年有正,所以正隠也。」桓公在位十八年,四书「王正月」。《谷梁》曰:「桓无王,其书王者,所以治桓及正宋公之弑、曹伯之卒也。」定公元年不书正月,《谷梁》曰:「定无正,见无以正也。」夫正朔所以明时王之尚耳,非以定人之邪。正也,隠立之是非,当自其身见之,何与正朔?又桓以篡而不书,则宣公之屡书,宜不为篡矣。隠之十一年春,滕、薛来朝。谷梁曰:“时朝,正也。”信斯言,则彼年之春,但当书“时”,以明滕、薛之正,虽在正月,所不得书也。夫既以不得书月为例,而又谓之以无正,亦已误矣。

  即位

  隠元年春王正月

  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庄元年春王正月

  闵元年春王正月

  僖元年春王正月

  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成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襄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昭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定元年夏六月戊辰公即位

  哀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立

  隠四年十二月卫人立晋

  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

凡君没,既殡,则嗣子于是即位。《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大夫士三日。」以顾命攷之,成王乙丑崩,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康王即位,则崩既九日矣。鲁昭公之防,癸亥至自干侯,戊辰定公即位。《谷梁》曰:「殡然后即位。」説者以防至之日为始,薨则薨既六日矣。葢防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三日而殓,自天子逹,所谓圣人为之断者是也。若殡之日,则各视其▯月焉。故王崩三日而敛,则作册度后七日而殡,则康王即位;昭公防至,则为既敛之来日;后五日而殡,则定公即位。士防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自袭至大敛,虽士亦三日。士逾月而▯,则殡与大敛固同日矣。然《大记》谓士二七日而嗣子即位也。即位之礼备于初防,康王既受圭,饮齐,朝卿士邦君而诰之,自称曰「予一人」,则礼既成矣。诸侯亦然。然经必逾年而后书者,礼虽成,犹未正其位。康王由賔阶隮,见诸侯于应门之内也。若既逾年,则践阼而负扆矣。其有故而初礼或废,则逾年虽正位而不书,葢礼不成也。凡经不书即位,皆以故

译哀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这与鲁哀公八年相同。【鲁哀公十四年不记载“王正”的有八年,记载“王”而不记载“正”的有四年】

君主即位的第一年称为元年,一年的第一个月称为正月。“元”是首的意思,所以称为长,称为元。罪恶之大,也称为元。以一年为元,那么君主从此开始为首,万物善恶从此开始。正,是用来纠正事物的。以第一个月为正,那么四季就由此取得准则。前代儒者说《春秋》以一为元,又说君主即位想要体现元来居于正位,而史书称“太甲元年”,那么说一为元,不仅《春秋》如此,又说“元恶大憝”,那么元不仅代表善。凡是正月每年都要记载,那么也不仅指即位。王正月,左氏认为是周历的正月。夏、商、周三代的历法不同,周历以建子月为正月,商历以建丑月为正月,夏历以建寅月为正月。《春秋》以周历为主,所以又说“王二月”“王三月”,表明那不是周王的正月。国君即位可以改元,而正月则不可更改,大概是因为即位之年从君主自身来说,可以为首,而正月则是周王用来统一天下崇尚的,不是由一个人决定的。前代儒者说《周官》所称的正岁以及凡田猎、郊祀之类,都兼用夏历。考察经文,有的符合有的不符合,然而《春秋》所记载的则纯粹使用周历。周王每年颁布历法给万邦,万邦奉行它,不敢变乱,以表明大统所在,统一诸夏所承奉的。自唐尧虞舜以来,未曾改变。《尚书》所谓“协调时月,端正日期”就是如此。周朝设置太史来掌管它,六卿在此颁布政令。诸侯接受并收藏在宗庙,每年年初就朝见宗庙而施行,称为朝正。等到周室衰微,太史失掉班序,诸侯失掉朝见,天下开始有不同的崇尚了。然而当时,周朝的法度从爵禄的名册,诸侯本来已经厌恶它有害自己而抛弃它,唯独王正没有随意变乱的。圣人哀怜周室不兴盛,想要弘扬王道而贬斥僭越,庆幸正朔还存在,就把它举出来冠于诸侯行事之上,以表明天命没有改变,而显示天下有尊长,并且表明王政施及诸侯,然后可以责备他们尊王的道义。那些不记载的,是因为周朝失掉班序。鲁隐公在位十一年,只记载一次“王正月”。《公羊传》《谷梁传》说:“隐公不能自我纠正,元年有正,是用来纠正隐公的。”鲁桓公在位十八年,四次记载“王正月”。《谷梁传》说:“桓公没有王,他记载王,是用来治理桓公以及纠正宋公被杀、曹伯去世的。”鲁定公元年不记载正月,《谷梁传》说:“定公没有正,表明没有用来纠正的。”正朔是用来表明当时天子的崇尚的,不是用来判定人的邪正的。正,隐公立位的对错,应当从他自身看出来,与正朔有什么关系?又桓公因为篡位而不记载,那么宣公屡次记载,就不应该是因为篡位了。隐公十一年春天,滕、薛来朝见。《谷梁传》说:“按时朝见,是正的。”相信这话,那么那年的春天,只应当记载“时”,以表明滕、薛的正,虽然在正月,也不应当记载。既然以不记载月份为例,而又说因为没有正,也太错误了。

即位

鲁隐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鲁桓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庄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鲁闵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鲁僖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鲁文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宣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成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襄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昭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鲁定公元年夏天六月戊辰日,鲁公即位

鲁哀公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立

鲁隐公四年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

鲁昭公二十三年,尹氏拥立王子朝

凡是君主去世,已经停尸入殓,那么嗣子就在此时即位。《王制》说:“天子七日停尸,诸侯五日,大夫士三日。”根据顾命考察,成王乙丑日去世,丁卯日命令作册度,过了七日,癸酉日康王即位,那么去世已经九日了。鲁昭公的丧事,癸亥日从干侯回来,戊辰日定公即位。《谷梁传》说:“停尸入殓然后即位。”解说的人以丧事到达之日为开始,去世则去世已经六日了。大概丧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三日入殓,从天子到士都是如此,所谓圣人制定的断限就是如此。如果停尸入殓之日,则各自看其月份。所以王去世三日入殓,那么作册度后七日停尸入殓,那么康王即位;昭公丧事到达,则是已经入殓的来日;后五日停尸入殓,那么定公即位。《士丧礼》说:“去世日穿寿衣,第二天小殓,又第二天大殓而停尸入殓。”从穿寿衣到大殓,即使是士也三日。士过一个月停尸入殓,那么停尸入殓与大殓本来同日了。然而《大记》说士十四日嗣子即位。即位的礼仪完备于初丧,康王既接受玉圭,喝醴酒,朝见卿士邦君而告诫他们,自称曰“予一人”,那么礼仪既成。诸侯也是如此。然而经文必须过了一年才记载的,礼仪虽然成,还未端正其位。康王由宾客台阶登阶,在应门之内接见诸侯。如果已经过了一年,那么践阼而负扆了。如果有原因而初礼废弃,那么过了一年虽然正位而不记载,大概礼仪不成。凡是经文不记载即位,都是因为原因

废也。天王外诸侯之即位不书,内外异也。惟不以正立而鲁及知者,则书之曰「立」。

译这是废弃的。周天子对于外部诸侯的即位不记载,是因为内外有别。只有那些不是以正当方式即位且鲁国知晓的,才记载为“立”。

郊望

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宣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防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防又食其角,乃免牛。夏五月,不郊,犹三望。

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

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定十五年正月,鼷防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

哀元年春王正月,鼷防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鲁颂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骍牺,是享是宜。」夫鲁以享帝为宜,则郊祀非过也。葢周之王业,后稷肇之,文武成之,周公康之。是故周使鲁祀后稷,以明周公功德之所本。后稷配天者也,于是乎郊焉。孟献子所谓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也。郑氏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其説见于易纬。然以礼攷之,《郊特牲》则曰:「郊用迎长日之至。」《明堂位》则曰:「孟春祀帝。」大司乐则曰:「冬日至,祀天于圜丘。」而公羊亦云:「正月用郊。」皆谓建子之月也。献子曰:「啓蛰而郊,郊而后耕。」左氏亦然,皆谓建寅之月也。惟谷梁之説,则自正月至于三月,皆以为郊之时。攷于经,此三月者,纪郊之变,而不讥其郊,则信乎其时矣。葢自日至以及啓蛰,阳浸长而农事兴,则报天祈谷,所宜有事者也。公羊二礼,举其始;左氏指其终,过与不及,皆非礼也。左氏又谓:「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则以郊时有常礼所必举,固无可否之疑,特致严于牲与日耳。牲有二曰帝牛、稷牛,日有三曰上辛、次辛、季辛。子服景伯谓呉人曰:「鲁以十月上辛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而毕。」自襄以来,未之改也。然定、哀之世,皆以正月用郊,则是鲁未尝以十月郊也。景伯之言,岂以是绐呉人耶?书曰:「类于上帝,望于山川。」又曰:「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又曰:「柴望大告,武成。」则古之祀天,未有不望其山川者,亦未有不郊而望者。故曰:「望,郊之细也。」诸侯所望,不出其境内,故鲁惟三望而已矣。

  宗庙【视朔附】

隠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三月,防于稷,以成宋乱】

八年正月己卯,烝;夏五月丁丑,烝。

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庄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

  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文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

  八月大事于太庙跻僖公

  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十三年秋七月太室屋壊

  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

昭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定元年立焬宫

  八年冬从祀先公

  哀三年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谷梁谓周公称太庙,鲁公称太室,羣公称宫。公羊亦然,而又谓太室为世室,曰世世不毁也。以左氏叅之,当称太室。夫宫庙之别,总羣公言之,则曰庙;指一公言之,则曰宫。而太室则当宫庙之中,所以藏主者也。举庙则可以包宫室,指宫室则不可以兼庙。故凡称庙者,皆不主乎一宫也。凡称宫、称室者,不徧及也。葢礼称七庙、五庙,则宫亦谓之庙;《诗》称閟宫,则庙亦谓之宫;《书》称王入太室祼,则周亦谓之太室。然则二传误矣。四时之祀曰禴、祠、烝、尝,四时之间祀曰禘、祫。《春秋》有禘而无祫,公谷以大事为祫。《周官》则禘祫俱无。郑氏以献祼追享为祫,馈食朝享为禘。盖凡祀皆谓之事,所以事其先也,与礼所谓嵗事同。祫则于诸祭为大,故曰大事。禘亦曰事,而

译郊望

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但仍然进行三次望祭。宣公三年春,周历正月,郊祀用的牛口受伤,改卜另一头牛,牛死了,于是不能进行郊祀,但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成公七年春,周历正月,小鼠咬食郊祀牛的角,改卜另一头牛,小鼠又咬食其角,于是免除这头牛。夏五月,不进行郊祀,但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成公十年夏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不能进行郊祀。

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日进行郊祀

襄公七年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

襄公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不能进行郊祀。

定公十五年正月,小鼠咬食郊祀牛,牛死了,改卜另一头牛。夏五月辛亥日,进行郊祀。

哀公元年春周历正月,小鼠咬食郊祀牛,改卜另一头牛。夏四月辛巳日,进行郊祀。

《鲁颂》说:“伟大的天帝,伟大的祖先后稷,用赤色的牺牲献享,这是献享也是适宜。”既然鲁国认为献享天帝是适宜的,那么郊祀就不是过分的行为。大概周朝的王业,由后稷开创,文王武王完成,周公巩固。因此周朝让鲁国祭祀后稷,以表明周公功德的根本所在。后稷是配享天帝的,于是在这里进行郊祀。孟献子所说的郊祀后稷以祈求农事顺利,就是这个意思。郑玄说:“三代王的郊祀,都使用夏历正月。”这个说法见于《易纬》。然而用礼制来考察,《郊特牲》说:“郊祀在迎接长日到来时进行。”《明堂位》说:“孟春祭祀天帝。”《大司乐》说:“冬至日,在圜丘祭祀天。”而《公羊传》也说:“正月进行郊祀。”这些都是指建子之月(农历十一月)。孟献子说:“惊蛰时进行郊祀,郊祀后开始耕种。”《左传》也是这样说的,这都是指建寅之月(农历正月)。只有《谷梁传》的说法,是从正月到三月,都认为这是郊祀的时间。考察经文,这三个月,记载的是郊祀的变通,而不讥讽其进行郊祀,那么确实这是合适的时间。大概从冬至到惊蛰,阳气逐渐增长而农事兴起,那么报答上天、祈求谷物,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公羊传》和《礼记》举出开始的时间;《左传》指出结束的时间,过早或过晚,都不符合礼制。《左传》又说:“礼制不占卜常规祭祀,而只占卜牺牲和日期。”因为郊祀的时间有常规,是礼制必须举行的,本来没有可行与否的疑问,只是对牺牲和日期特别严谨罢了。牺牲有两种,叫帝牛、稷牛,日期有三种,叫上辛、次辛、季辛。子服景伯对吴国人说:“鲁国在十月上辛日有事于上帝、先王,季辛日结束。”从襄公以来,没有改变过。然而定公、哀公时期,都在正月进行郊祀,那么鲁国曾经没有在十月进行郊祀。景伯的话,难道是用来欺骗吴国人吗?《尚书》说:“向上帝报告,向山川望祭。”又说:“到达岱宗,望祭山川。”又说:“望祭大告,武成。”那么古代祭祀天,没有不望祭山川的,也没有不郊祀而望祭的。所以说:“望祭,是郊祀的细微部分。”诸侯望祭的范围,不出他们的境内,所以鲁国只有三次望祭而已。

宗庙【附视朔】

隐公五年九月,修筑考仲子的宫庙。起初,献舞用六佾。

桓公二年夏四月,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入太庙【三月,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桓公八年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夏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桓公十四年秋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庄公二十三年秋,给桓公宫庙的柱子涂丹漆

庄公二十四年春周历三月,雕刻桓公宫庙的椽子

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

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送夫人。

僖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日晦,夷伯的庙被雷震。

文公二年二月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神主

文公二年八月,在太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位次

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仍然在宗庙朝见

文公十三年秋七月,太室的屋顶毁坏

文公十六年夏五月,鲁公四次不视朔

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日,在太庙有事。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

成公六年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

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日,在武宫有事。籥舞进入,叔弓死了,去掉音乐,完成祭祀。

定公元年,建立焬宫

定公八年冬,从祀先公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日,桓公宫、僖公宫发生火灾

《谷梁传》说周公称太庙,鲁公称太室,群公称宫。《公羊传》也是这样,而又说太室为世室,说世世不毁坏。用《左传》参证,应当称太室。宫和庙的区别,总称群公,就说庙;指称一位先公,就说宫。而太室则在宫庙之中,是用来藏神主的。举出庙就可以包括宫室,指称宫室就不能兼称庙。所以凡是称庙的,都不专指一个宫。凡是称宫、称室的,不遍及所有。大概礼制称七庙、五庙,那么宫也称为庙;《诗经》称閟宫,那么庙也称为宫;《尚书》称王入太室祼,那么周朝也称为太室。那么两传就错了。四时的祭祀叫禴、祠、烝、尝,四时之间的祭祀叫禘、祫。《春秋》有禘而没有祫,《公羊传》《谷梁传》以大事为祫。《周官》则禘祫都没有。郑玄以献祼追享为祫,馈食朝享为禘。大概凡是祭祀都称为事,用来侍奉祖先,与礼制所说的岁事相同。祫则在诸祭中最大,所以叫大事。禘也称事,而

祫不曰祫,何也?曰事之得失在祭,则正其名以书之;其得失不在是也,而因是以见之,则略称事而已矣。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则禘既以祼为主。传曰:「合食于太祖」,祫疑以食为主。禘所以审昭穆,故《礼》曰:「禘其祖之所自出」,则追享疑为禘祫,以除防朝庙而列新死者。故经曰「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则朝享疑为祫。凡除防必先祫者,所以明反始之义也。《士虞礼》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而特牲馈食礼筮日命筮,但曰适其皇祖而不言所配,则祫为除防之先祭明矣。故始虞之祝亦曰「哀荐祫事」,以祀事于是乎始,而以合先祖为安故也。自除防而祫,率三年而禘,五年而再祫,因以为常。《王制》:「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诸侯祫、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夫春祭物不备,故不可以祫,余三时可祫。然天子则与时祀偕行,诸侯夏祭则废祫。言诸侯虽夏犹不能兼享也。禘则惟季夏之月,葢于嵗之中举之也。诸侯夏不能祫而可以禘者,禘以祼为主,不必备物故也。夫祫必以三时,而禘惟六月,则以除防之祭急于列新死者,苟可以备礼,则遂举焉。故虽除于春,不过逾时而遂祫。若必主于一时,则必旷时而不列,非致戚之道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又曰:「大夫、士于祫及其髙祖。」然则祫自天子逹,而禘惟王者可行。今鲁有禘者,与郊同义。夫禘本其所自出,祫则及其祧主而已矣。尊者所及逺,卑者所及近,理固然也。然禘虽及逺,而各禘于其宫,则不若迎羣主而合祀于祖之为大。故禘尊而祫为大事也。晋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晋之僣礼。」葢不特一祀,而杜氏遂以禘为天子诸侯除防之通祭,亦误矣。

译祫祭不直接称为祫,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如果事情的得失在于祭祀本身,就应当端正其名称来记载;如果得失不在于此,而是借此来体现,就只简略地称述其事罢了。孔子说:“禘祭从灌礼之后开始”,那么禘祭是以灌礼为主。传文说:“在太祖庙合祭”,祫祭似乎是以进食为主。禘祭用来审察昭穆次序,所以《礼》说:“禘祭其祖先所从出的始祖”,那么追享大概属于禘祫之祭,用来除去丧服、朝见宗庙并排列新死者的神位。所以经文中说“在太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神位,那么朝享大概属于祫祭。凡是除去丧服必须先举行祫祭,这是为了彰显返本追始的意义。《士虞礼》中说,中月举行禫祭,这个月吉祥的祭祀还没有配享,而特牲馈食礼中占卜日期、命人占卜,只说前往其皇祖那里,而不说配享的对象,那么祫祭作为除去丧服之前的祭祀就很明白了。所以初虞祭的祝辞也说“哀痛地进献祫祭之事”,因为祭祀之事从此开始,而以合祭先祖来求得安宁的缘故。自从除去丧服而举行祫祭,通常三年举行禘祭,五年再次举行祫祭,并以此作为常例。《王制》说:“天子举行犆、礿、祫、禘、祫、尝、祫、烝;诸侯举行祫、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因为春季祭祀物品不齐全,所以不可以举行祫祭,其余三个季节可以举行祫祭。然而天子则与四季常祭同时举行,诸侯夏季祭祀则废除祫祭。这是说诸侯即使在夏季也不能兼行祫祭。禘祭只在季夏之月举行,大概是在一年中间举行。诸侯夏季不能举行祫祭却可以举行禘祭,是因为禘祭以灌礼为主,不一定需要物品齐全的缘故。祫祭必须在三个季节举行,而禘祭只在六月举行,这是因为除去丧服的祭祀急于排列新死者的神位,如果礼仪可以完备,就随即举行。所以即使在春季除去丧服,也不会超过一个季节就举行祫祭。如果一定要拘泥于一个季节,就会耽误时节而不能排列新死者,这不是表达哀戚的道理。《大传》说:“礼制,非王者不举行禘祭。”又说:“大夫、士在祫祭时祭及其高祖。”那么祫祭从天子到下级都通行,而禘祭只有王者可以举行。现在鲁国有禘祭,与郊祭意义相同。禘祭本是追溯其所从出的始祖,祫祭则只及于迁庙的神主罢了。地位尊贵者所及的范围远,地位卑下者所及的范围近,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然而禘祭虽然及于远祖,但各自在其宫庙中禘祭,就不如迎接群主合祭于祖庙那样重大。所以禘祭虽然尊贵,但祫祭才是大事。晋国人说:“因为寡君没有举行禘祀,这是晋国的僭越之礼。”大概不仅仅是一种祭祀,杜氏于是将禘祭当作天子诸侯除去丧服的通用祭祀,这也是错误的。

雩

  桓五年秋大雩

  僖十一年秋八月大雩

  十三年秋九月大雩

  成三年秋大雩

  七年冬大雩

  襄五年秋大雩

  八年秋九月大雩

  十六年秋大雩

  十七年九月大雩

  二十八年秋八月大雩

  昭三年八月大雩

  六年秋九月大雩

  八年秋大雩

  十六年九月大雩

  二十四年秋八月大雩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定元年九月大雩

  七年秋大雩

  九月大雩

  十二年秋大雩

左氏曰:「龙见而雩。雩者,常祀也。常祀必有常处,所谓舞雩之下是也。曰大雩者,非常也。先王以谓隂阳愆伏,理所必至,而百谷所仰,在于膏泽,故先事而祈。事至而不应,则不惮再举,归于厚民而已矣。故大雩虽不时,不以为过。凡不可过者,皆常祀之必以时举者也。」或曰:「雩,或曰旱,或曰不雨。」谷梁谓:「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是也。」左氏、公羊皆以书「旱」为灾,不雨者不为灾也。攷于经,凡书灾必有验于后,如水旱而无谷与饥是已。今但曰不雨,而无所见灾焉,则二説为然也。然自春及秋不雨,则害于播种,岂不为灾?葢天虽不雨,而人事有以胜之,则理无或害。若乃人事不至,则虽无水旱,而害亦及之,庄公之告籴是矣。或曰:「灾必有騐于后,则何必变文以示义?」曰:「所谓騐者,灾成而民罹其害之谓也。今曰旱,则灾固害谷矣,而民容有不罹其害者。若其不雨,则虽谷亦无所害,此所以不同也。」

  春秋五礼例宗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五礼例宗卷二

  宋 张大亨 撰

  凶礼上

  防▯

  天王

隠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秋,武氏子来求赙。桓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此后庄王、僖王不书】

  庄三年五月▯桓王

僖八年冬十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

  文八年八月戊申天王崩

十月,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襄王。

  宣二年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三年正月▯匡王

成五年冬十一月己酉,天王崩【定王】

  襄元年九月辛酉天王崩

  二年正月▯蕳王

二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天王崩【灵王,《左传》二十九年五月▯】

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师▯景王

左氏曰: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大仆称:大防始崩,戒鼓传逹于四方,窆亦如之。则王之崩▯,皆赴告于天下。大行人称:大防诏相诸侯之礼。康王之诰称:太保率西方诸侯,毕公率东方诸侯。则王崩,诸侯来奔。小宰称:防荒受其含禭币玉之事。则王防,诸侯来赠。左氏称:天子七月而▯,同轨毕至。则王▯,诸侯来防。此经常之制也。春秋之时,礼失其旧,王崩不赴者三,鲁不防其▯者七,其他可知也。经书王▯五公,谷曰:天子志崩不志▯,误矣。或曰天王,或曰天子,或曰王,公谷谓之通称,是也。何休曰:天王三不书,天以桓公弑君而天子锡命,襄王▯人妾且防其▯,皆为非礼,故去天以示贬。赵陆从焉,范寗非之,当矣。然有未尽者,葢春秋书王不称天者甚众,曰王、正王、子王、姬王、师之类,何独彼三者哉?説者谓吴楚称王,故春秋加天以别之,是又不然。吴楚之王,经未尝志也,又安用别?且周官司服:凡防为天王斩衰,则王之加天尚矣。王之为言,至尊之称也。加天焉,明无上也。以其配天,则曰天王;以其继天,则曰天子。三者皆至尊也。以其皆至尊,故虽但曰王,而不嫌于有所黜。且臣之爵得之扵君,故可以善而升,可以罪而黜。若王则得之天者也,何自而黜之?圣人作经,所以抗王室也。王之失礼,正其名以见之耳。未闻有黜其号以示贬者,弗思而已矣。

  未成王

  昭二十二年冬十月王子猛卒

  王女

  庄二年秋七月齐王姬卒

后夫人之防,皆赴后赴于天

译雩祭

桓公五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僖公十一年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十三年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成公三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七年冬季,举行大雩祭。

襄公五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八年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十六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十七年九月,举行大雩祭。

二十八年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昭公三年八月,举行大雩祭。

六年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八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十六年九月,举行大雩祭。

二十四年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二十五年七月辛日,举行大雩祭。季辛日,又举行雩祭。

定公元年九月,举行大雩祭。

七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九月,举行大雩祭。

十二年秋季,举行大雩祭。

左氏说:“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雩祭,是常规祭祀。常规祭祀一定有固定的地点,所谓舞雩台之下就是。称为大雩祭的,是非常规的。先王认为阴阳失调,是理势所必然,而百谷赖以生长的,在于雨水滋润,所以事先祈求。事情发生而不应验,就不惮于再次举行,归结起来是为了厚待百姓罢了。所以大雩祭即使不合时宜,也不认为是过错。凡是不可逾越的,都是常规祭祀必须按时举行的。”有人说:“雩祭,有的说是旱灾,有的说是不下雨。”谷梁氏认为:“雩祭得到雨叫雩,得不到雨叫旱,这是对的。”左氏、公羊氏都认为记载“旱”是灾祸,不下雨的不算灾祸。考察经文,凡是记载灾祸的,后来一定有验证,如发生水旱而没有收成和饥荒就是这样。现在只说不下雨,而没有看到灾祸,那么两种说法都是对的。然而从春天到秋天不下雨,就会危害播种,难道不是灾祸吗?大概天虽然不下雨,但人事有办法克服它,那么道理上就不会有害处。如果人事不到位,那么即使没有水旱,危害也会波及,庄公向邻国借粮就是例子。有人说:“灾祸后来一定有验证,那么何必改变文字来显示意义呢?”回答说:“所谓验证,是指灾祸形成而百姓遭受其害的意思。现在说旱,那么灾祸固然危害谷物了,但百姓或许不遭受其害。如果是不下雨,那么即使谷物也没有危害,这就是不同的原因。”

春秋五礼例宗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五礼例宗卷二

宋 张大亨 撰

凶礼上

丧葬〇

天王

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驾崩【平王】。秋季,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桓公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驾崩【此后庄王、僖王没有记载】

庄公三年五月〇桓王

僖公八年冬季十二月丁未,天王驾崩【惠王】

文公八年八月戊申天王驾崩

十月,公孙敖前往京师,没到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

九年春季毛伯来请求金帛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日,〇襄王。

宣公二年冬季十月乙亥天王驾崩

三年正月〇匡王

成公五年冬季十一月己酉,天王驾崩【定王】

襄公元年九月辛酉天王驾崩

二年正月〇蕳王

二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天王驾崩【灵王,《左传》二十九年五月〇】

昭公二十二年夏季四月乙丑,天王驾崩。

六月叔鞅前往京师〇景王

左氏说:凡是驾崩去世没有报丧,就不记载;祸福没有告知,也不记载,是为了惩戒不敬。大仆说:大丧开始驾崩,警戒的鼓声传达到四方,下葬时也是如此。那么天王的驾崩〇,都向天下报丧告知。大行人说:大丧诏告诸侯的礼仪。康王之诰说:太保率领西方诸侯,毕公率领东方诸侯。那么天王驾崩,诸侯来奔丧。小宰说:大丧荒乱接受含玉、赠玉的事宜。那么天王大丧,诸侯来赠送财物。左氏说:天子七月下葬,同轨之内的诸侯全部到达。那么天王大丧,诸侯来参加葬礼。这是常规的制度。春秋时期,礼仪失去了旧制,天王驾崩没有报丧的有三次,鲁国不参加葬礼的有七次,其他的可以推知了。经书记载天王大丧五位,谷梁氏说:天子记载驾崩不记载大丧,错了。有人说天王,有人说天子,有人说王,公羊、谷梁称之为通称,是对的。何休说:天王三次不记载,因为桓公弑君而天子赐命,襄王〇人妾且参加其大丧,都是非礼,所以去掉天字以示贬斥。赵岐、陆绩跟随他,范寗反对他,是对的。然而有未尽之处,大概春秋记载王不称天的很多,曰王、正王、子王、姬王、师之类,为什么唯独那三个呢?解说的人认为吴楚称王,所以春秋加天字来区别,这又不对。吴楚的王,经文从未记载,又何必区别?况且周官司服:凡大丧为天王穿斩衰,那么王加天字尚且如此。王这个词,是至尊的称呼。加天字,表明没有上级。因为他配天,所以叫天王;因为他继天,所以叫天子。三者都是至尊。因为都是至尊,所以即使只说王,也不嫌有所贬黜。况且臣子的爵位是从君主那里得到的,所以可以因善而晋升,可以因罪而贬黜。如果王是从天那里得到的,从哪里贬黜他呢?圣人作经,是为了尊奉王室。王的失礼,正是正名以显示罢了。没听说过贬黜其称号以示贬斥的,只是没有思考罢了。

未成王

昭公二十二年冬季十月王子猛去世

王女

庄公二年秋季七月齐王姬去世

后夫人的大丧,都报丧后报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