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五礼例宗卷二
下。夫人赴于隣好之国,其吊▯亦略如王与诸侯之防然。春秋不书者,内外详略之义也。故穆后之防,晋荀跞如周▯。晋少姜之防,鲁昭公、郑伯皆往,又卿共其葬事,而不书扵册。其或书者,以鲁尝与其事故,为之终也。
译下。夫人前往邻国吊唁,其吊唁之礼也大致如同天子与诸侯的丧礼那样。《春秋》不记载的原因,是出于内详外略的原则。因此,穆后的丧礼,晋国的荀跞前往周王室;晋少姜的丧礼,鲁昭公、郑伯都前往,又有卿大夫共同办理丧葬事务,却没有记载在史册上。那些有记载的,是因为鲁国曾经参与过相关事务,所以为之作结。
王大夫
隠三年四月辛卯尹氏卒
文三年五月王子虎卒
定四年七月刘卷卒
七月▯刘文公
诸侯之大夫卒,自命卿以上,则赴于隣好之国王,大夫亦然。然而不书者,略外也。卒且不书,况于▯乎?其或书者,皆以故耳。
公
隠十一年冬十一月壬辰公薨【公子翚弑之】
桓十八年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齐侯使彭生弑之】
丁酉公之防至自齐
十二月己丑▯我君桓公
庄三十二年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闵元年六月辛酉▯我君庄公
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庆父弑之】
僖三十三年乙巳公薨于小寝
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来防▯。
四月丁巳▯我君僖公
文十八年春,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六月癸酉▯我君文公
宣十八年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成元年二月辛酉▯我君宣公
十八年八月己丑公薨于路寝
十二月丁未▯我君成公
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冬十月滕子来防▯
癸酉▯我君襄公
昭三十二年十二月己未,公薨于干侯。
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防至自干侯。
秋七月癸巳▯我君昭公
十五年五月壬申公薨于髙寝
邾子来奔防
九月滕子来防▯
丁巳,▯我君定公。雨,不克▯。戊午日,下昃,乃克▯。
谷梁曰:「公薨,地不地,故也。夫人薨,不地,地,故也。公薨,必地,而地不必常,以其有邦国之事也。夫人则无外事矣。不薨于寝,则谨其地,以明其故。然所谓故者,非必不以其道终,凡非常者皆是也。外诸侯、内大夫之卒,皆不地,略之也。其或不卒于寝,则亦谨其地,所以别嫌明微也。」曽子曰:「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君子之慎其终,葢如此。」▯者,臣子所以自尽,敌以下所以相哀之道也。故内曰「我君」,外曰「公」。
周制列爵惟五,内则天子三公,外则大国之君皆为公。书有周公、召公、毕公,三公也。制《微子之命》曰:「庸建尔于上公,大国之君也。」其余皆自侯以下。然攷于经,五等之君通可谓之公,亦通可谓之侯。公侯爵之贵者,故人以是称之,圣人弗夺焉,所以崇敬譲也。《康王之诰》称「羣公」,与《仪礼》通称之「公」;《春秋》称「诸侯」,与余经通称之「侯」,皆兼五等之谓。以二者均为爵之贵,故虽公谓之侯而不嫌扵卑,虽子男谓之公而不嫌于过也。然而班列有差,大小有宜,亦不可乱。故经扵平居则正其爵,▯则从其称。正其爵者,所以明王度之不废也;从其爵者,所以示敌体之相敬也。虽曰正其爵矣,而于盟防之总称亦曰「侯」,于世族之总称亦曰「公子公孙」,则其所以示敬者葢不独▯之时为然也。鲁君侯也,而称公,则以《春秋》之义也。然方在防盟,则亦或谓之诸侯矣。楚子也,而不书▯,则以称号之僣也。然方书世族,则亦皆谓之公子。此之谓两尽。
谷梁曰:「諡所以成德也。」▯而后举諡于卒事乎?加之矣。范氏谓:「天子崩,称天命以諡之;诸侯薨,天子諡之;卿大夫卒,受諡于其君。」葢礼:大防,大师帅瞽作諡;小防,太史赐諡;卿大夫之防,小史赐諡。瞽史知天道者,则諡所以名鬼神,皆以天道正之也。太史既曰「小防」,而小史又曰「卿大夫之防」,则小防宜为诸侯矣。郑氏谓:「小史亦以太史赐諡为节,事相成,失之。」
未成君
庄三十二年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庆父弑之】
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
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左氏曰:凡在防,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公羊曰: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称子,逾年称公。由左氏之説,则未▯在防,通称曰子,既▯遂称爵,不必俟逾年也。由公羊之説,则未▯在防称子某,既▯犹称子而不名,必待逾年然后称爵也。攷于经,则左氏之説于书外可,公羊之説于书内可,二家不能该内外,是以不通。为公羊者曰:先君虽▯,然一年不可有二君,故必逾年然后
译王大夫
隐公三年四月辛卯日,尹氏去世。
文公三年五月,王子虎去世。
定公四年七月,刘卷去世。
七月,刘文公去世。
诸侯的大夫去世,自命卿以上,就向邻国友好的国王报丧,王和大夫也是如此。然而不记载的,是略去外国的情况。去世尚且不记载,何况是下葬呢?那些有记载的,都是因为特殊原因。
国君
隐公十一年冬十一月壬辰日,国君去世【公子翚弑君】。
桓公十八年夏四月丙子日,国君在齐国去世【齐侯派彭生弑君】。
丁酉日,国君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十二月己丑日,下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庄公三十二年八月癸亥日,国君在路寝去世。
闵公元年六月辛酉日,下葬我们的国君庄公。
二年秋八月辛丑日,国君去世【庆父弑君】。
僖公三十三年乙巳日,国君在小寝去世。
文公元年二月,天王派叔服来吊唁下葬。
四月丁巳日,下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文公十八年春二月丁丑日,国君在台下去世。
六月癸酉日,下葬我们的国君文公。
宣公十八年冬十月壬戌日,国君在路寝去世。
成公元年二月辛酉日,下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十八年八月己丑日,国君在路寝去世。
十二月丁未日,下葬我们的国君成公。
襄公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日,国君在楚宫去世。
冬十月,滕子来吊唁下葬。
癸酉日,下葬我们的国君襄公。
昭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未日,国君在干侯去世。
定公元年夏六月癸亥日,国君的灵柩从干侯运回。
秋七月癸巳日,下葬我们的国君昭公。
十五年五月壬申日,国君在高寝去世。
邾子来奔丧吊唁。
九月,滕子来吊唁下葬。
丁巳日,下葬我们的国君定公。下雨,没能完成下葬。戊午日,太阳偏西,才完成下葬。
谷梁传说:“国君去世,记载或不记载地点,是因为有特殊原因。夫人去世,不记载地点,若记载地点,是因为有特殊原因。国君去世,必定记载地点,但地点不一定固定,因为国君有邦国政务。夫人则没有外事。如果不死在寝宫,就详细记载地点,以说明原因。然而所谓的原因,并非一定是不以正道终结,凡是异常情况都是如此。外国的诸侯、内的大夫去世,都不记载地点,是略去。如果不死在寝宫,也详细记载地点,这是为了区别嫌疑、阐明细微之处。”曾子说:“我得以正终而死,这就够了。”君子谨慎对待自己的终结,大概就是这样。下葬,是臣子用来尽忠尽孝的方式,敌国以下用来相互哀悼的道理。所以国内称“我们的国君”,国外称“公”。
周代制度,爵位只有五等,国内则天子三公,国外则大国之君都称为公。《尚书》中有周公、召公、毕公,是三公。制定《微子之命》说:“因此建立你为上公,是大国之君。”其余都自侯以下。然而考察经书,五等之君通称为公,也通称为侯。公侯是爵位中尊贵的,所以人们以此称呼,圣人不予剥夺,这是为了表示崇敬谦让。《康王之诰》称“群公”,与《仪礼》通称的“公”;《春秋》称“诸侯”,与其余经书通称的“侯”,都兼指五等爵位。因为二者都是爵位中尊贵的,所以虽然公称为侯也不嫌卑下,虽然子男称为公也不嫌过分。然而班列有差别,大小有适宜,也不可混乱。所以经书在平时则正其爵位,下葬则从其称呼。正其爵位,是为了表明王度不废;从其爵位,是为了显示敌体之间的相互尊敬。虽然说正其爵位,但在盟会的总称中也称“侯”,在世族的总称中也称“公子公孙”,那么表示尊敬的不仅仅是在下葬的时候。鲁君是侯,却称公,是因为《春秋》的意义。然而正在盟会时,有时也称诸侯。楚子是子,却不记载下葬,是因为称号僭越。然而正在记载世族时,也都称公子。这就叫做两全。
谷梁传说:“谥号是用来成就德行的。”下葬之后才在去世之事上举出谥号吗?是加上去的。范氏说:“天子崩,称天命以谥之;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卒,受谥于其君。”大概礼仪:大丧,大师率领盲人作谥;小丧,太史赐谥;卿大夫的丧,小史赐谥。盲人和史官是知晓天道的人,那么谥号用来命名鬼神,都以天道来正之。太史既说“小丧”,而小史又说“卿大夫的丧”,那么小丧应当是诸侯了。郑氏说:“小史也以太史赐谥为节制,事情相互成就,这是错误的。”
未成君
庄公三十二年冬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庆父弑君】。
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子去世。
襄公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日,子野去世。
左氏说:凡在丧期,王称小童,公侯称子。公羊说:君在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下葬称子,逾年称公。根据左氏的说法,那么未下葬在丧期,通称曰子,既下葬就称爵位,不必等到逾年。根据公羊的说法,那么未下葬在丧期称子某,既下葬还称子而不名,必须等到逾年然后称爵位。考察经书,那么左氏的说法对于记载外国可以,公羊的说法对于记载国内可以,两家不能兼顾内外,所以不通。为公羊辩护的人说:先君虽然下葬,但一年不可有二君,所以必须逾年然后
称公。若施之于外,则宣之十年不当有两齐侯,成之四年不当有两郑伯也。为左氏者曰:诸侯既▯,则嗣子卒哭而免防,遂可以君国。若施于内,则子赤不当不称公也。古者先君未▯,嗣子居庐,未有命戒,不自君其国人,故未可正其为君之名。曰子者,对父之词也。既▯则免防出命而临人,虽未逾年,已成其为君矣,故因其爵而称之。陈侯防于温,防于召陵;宋公防于葵丘,皆书曰子,先君未▯也。齐惠公卒于宣十年夏,既▯,冬书齐侯使国佐来聘;郑防公卒于成四年夏,既▯,冬书郑伯伐许,皆未逾年而既▯也。该二家之例,则先君未▯称子,既▯或逾年称爵,然后为通。若其书内,则虽▯未逾年称子,其曰子般、子野者,二子在防而卒,未成为君,犹以公子之例书之也。若夫卫成公既▯而防诸侯于洮,犹且称子;与卫成公出奔,其弟叔武防诸侯于践土,亦称曰子,皆春秋之变例也。以彼之例书此之事,然后见圣人之意。或曰:既▯不俟逾年称爵,则然矣。而郑庄公卒于桓十一年之夏,其秋▯,其九月书郑忽奔卫【上云突归于郑】景王崩于昭二十二年之夏,其六月▯,其下书王子猛居于皇,其冬书王子猛卒。又曹庄公卒于庄二十三年,其明年春▯,其冬书曹覊奔陈。莒子宻州弑于防三十一年,其明年书莒展奔吴。郑忽、王猛皆既▯未逾年而不称爵,曹覊、莒展已逾。年而不称爵,何也?曰:此三者虽已既立其位,未定也。覊之奔,以赤争之;猛之出,以子朝争之。赤后立,是为僖公;突后立,是为厉公;去疾后立,为着丘公。则覊、忽、展皆失位而不终者也。子朝之立,虽在猛卒之后,然当猛之世,固不能定朝也。春秋之世,固有始立而争者,然尝能自定其位。天子已命之,诸侯已列之,则遂正其为君,卫君剽是也。其或未能自定,又未命于天子,未列于诸侯,则不正其为君,覊、忽与展是也。猛立之义,葢亦如此。曰:王猛则以国氏与覊、忽同也。凡以国氏者,皆尝立者也。猛之卒也,谓之王子,则以立而未定,且不克终,与忽称世子同也。凡称子者,皆未成君者也。然则国君已立,强者未賔,出力而争之,圣人不为之正其名,而反因其未定,遂夺其位,无乃助簒乎?曰:是不然。彼立者不能自定,强者争之,而能终有国,子将夺争者之名,以加于彼,是争者之罪冺,而彼以无国称君也。三子当立而位未定,彼争者不当立而终有其国,各正其名以书之,其罪否则见乎词焉,然后天下后世可信也。曰:其见乎词奈何?曰:突、赤之入,不系之国,则知覊、忽之当立;子朝之立,归于尹氏,则知王猛之当立也。然则圣人之意可见矣。以当立而不能自定,犹且如此,况其不当立者乎?
译称其为公。如果这种体例应用于外国,那么宣公十年就不应当有两个齐侯,成公四年就不应当有两个郑伯。主张左氏观点的人说:诸侯已经举行过葬礼,那么嗣君在卒哭祭后除去丧服,就可以治理国家了。如果这种体例应用于本国,那么子赤就不应当不称公。古代先君尚未举行葬礼时,嗣君住在丧庐中,没有发布命令,不把自己当作国君对待国人,所以不能正式使用君主的称号。称“子”,是相对于父亲而言的称呼。已经举行过葬礼,就除去丧服发布命令来治理百姓,即使没有满一年,也已经确立了其君主的地位,所以依据其爵位来称呼他。陈侯在温地举行葬礼,在召陵举行葬礼;宋公在葵丘举行葬礼,都记载为“子”,这是因为先君尚未举行葬礼。齐惠公在宣公十年夏天去世,已经举行过葬礼,冬天记载齐侯派国佐来聘问;郑防公在成公四年夏天去世,已经举行过葬礼,冬天记载郑伯讨伐许国,这都是没有满一年但已经举行过葬礼的情况。综合这两家的体例,那么先君尚未举行葬礼称“子”,已经举行过葬礼或者满一年称爵位,这样才是通行的做法。如果记载本国的事,那么即使已经举行过葬礼但没有满一年也称“子”,那些称为子般、子野的,是因为这两人在服丧期间去世,没有成为国君,仍然按照公子的体例来记载。至于卫成公已经举行过葬礼却在洮地会盟诸侯,仍然称“子”;以及卫成公出奔,他的弟弟叔武在践土会盟诸侯,也称“子”,这都是《春秋》的变例。用那种体例来记载这些事,然后才能看出圣人的用意。有人说:已经举行过葬礼不等满一年就称爵位,这是对的。但是郑庄公在桓公十一年夏天去世,当年秋天举行葬礼,九月记载郑忽出奔卫国【上文说突回到郑国】;景王在昭公二十二年夏天去世,六月举行葬礼,下文记载王子猛住在皇地,冬天记载王子猛去世。还有曹庄公在庄公二十三年去世,第二年春天举行葬礼,冬天记载曹羁出奔陈国。莒子密州在定公三十一年被杀,第二年记载莒展出奔吴国。郑忽、王猛都是已经举行过葬礼没有满一年却不称爵位,曹羁、莒展已经满一年却不称爵位,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三个人虽然已经即位,但地位没有安定。曹羁出奔,是因为公子赤争夺;王猛出奔,是因为子朝争夺。公子赤后来即位,就是僖公;公子突后来即位,就是厉公;公子去疾后来即位,就是着丘公。那么曹羁、郑忽、莒展都是失去君位而没有善终的人。子朝的即位,虽然在王猛去世之后,但在王猛在位时,本来就不能安定子朝的君位。春秋时代,本来就有刚即位就发生争夺的情况,但曾经能够自己安定君位。天子已经任命,诸侯已经承认,于是正式确立其君位,卫君剽就是这样。那些如果不能自己安定君位,又没有得到天子的任命,没有得到诸侯的承认,就不正式确立其君位,曹羁、郑忽和莒展就是这样。王猛即位的原则,大概也是如此。有人说:王猛用国氏称呼,与曹羁、郑忽相同。凡是用国氏称呼的,都是曾经即位的人。王猛去世时,称为王子,是因为即位而没有安定,并且不能善终,与郑忽称为世子相同。凡是称“子”的,都是没有成为国君的人。那么国君已经即位,强者没有臣服,出力争夺,圣人不为他正名,反而因为他没有安定,就剥夺他的君位,这不是帮助篡位吗?回答说:不是这样。那个即位的人不能自己安定,强者争夺他,而最终拥有国家,你将剥夺争夺者的名分,加给那个人,这是让争夺者的罪过消失,而那个人以没有国家却称君。三子应当即位但君位没有安定,那些争夺者不应当即位却最终拥有国家,各自正其名分来记载,他们的罪过与否就体现在措辞中,然后天下后世才能信服。有人说:体现在措辞中是怎样的呢?回答说:公子突、公子赤进入郑国,不连属国家,就知道曹羁、郑忽应当即位;子朝的即位,归于尹氏,就知道王猛应当即位。那么圣人的用意就可以看到了。用应当即位而不能自己安定的情况,尚且如此,何况那些不应当即位的人呢?
夫人
隠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孝公妾惠母】
二年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庄二十一年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桓夫人,庄母】
二十二年正月癸丑,▯我小君文姜。
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庄夫人闵嫡母】
十二月丁巳,夫人氏之防至自齐。
二年夏五月辛巳,▯我小君哀姜。
文四年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五年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
三月辛亥▯我小君成风
王使召伯来防▯
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
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十七年夏四月癸亥,▯我小君声姜。
宣八年六月戊子,夫人嬴氏薨【文二妃,宣公嫡母,出姜大归谷作熊氏】冬十月己丑,▯我小君敬嬴。雨不克▯,庚寅日中而克▯。
襄二年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七月己丑▯我小君齐姜
四年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成公妾】
八月辛亥▯我小君定姒
九年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宣夫人,成母】
秋八月癸未▯我小君穆姜
昭十一年五月甲申,夫人姜氏薨【防夫人,昭母】
九月己亥▯我小君齐归
定十五年七月壬申,姒氏卒【定公妾,哀母】
九月辛巳▯定姒
哀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昭夫人】
士死于适室,复毕,乃赴于君。君使人吊禭之。将▯,迁于庙。既祖,而后▯赠者进焉。卒窆,乃反哭。三虞卒哭,明日,以其班祔。士既然,则天子、诸侯、后夫人宜亦皆然矣。葢士死于适室,则知天子、诸侯终于路寝;后夫人卒于内寝也。士赴于君,则知天子及后赴于天下诸侯,及夫人赴于王与隣好之国也。士将▯迁于庙,已▯反哭,卒哭而祔,则知天子以下其礼亦然也。有一不备,则不为成礼。故左氏于夫人之防,互见其义,葢不独夫人为然也。然其不曰夫人,不言薨,不书▯者,各主其事之是非耳。凡防礼,贝玉曰含,反其精也;衣衾曰禭,遂其往也;币马曰▯,周于死也;货财曰赙,助于生也。含禭正施于敛,▯赙正施于▯。通言之,皆曰赠。知死者赠禭,知生者▯赙。
公女
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
六月乙丑齐侯▯纪伯姬
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惠女归于酅者】
三十年八月癸亥▯纪叔姬
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未适】
十六年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文十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成八年冬十月癸卯▯叔姬卒
九年正月,▯伯来逆叔姬之防,以归。
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
七月叔弓如宋▯宋共姬
公羊谓外夫人不书卒▯,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女子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防治之。其书▯者,皆有故也。夫王姬下王后一等,则公女亦下夫人一等。王姬嫁于诸侯,为下嫁,则公女嫁于大夫,亦为下嫁。嫁诸侯则为尊于内女,故内女书卒,视大夫为外夫人则书卒,书▯。视诸侯,嫁而不书卒▯者,不赴不防也。公羊误矣。
内大夫
隠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
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彊卒
八年冬十二月无骇卒
九年三月挟卒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文十年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八年,公孙敖奔莒。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十五年夏齐人归公孙敖之防
宣五年秋九月叔孙得臣卒
八年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十七年冬,十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成四年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十七年冬,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脤【鲁地名】
襄五年十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
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二十二年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二十三年八月己卯仲孙遂卒
三十一年九月己亥仲孙羯卒
昭四年冬十二月乙
译夫人
隐元年秋七月,天王派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殓衣。【孝公的妾,惠公的母亲】
二年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去世。
庄公二十一年七月戊戌,夫人姜氏去世。【桓公的夫人,庄公的母亲】
二十二年正月癸丑,安葬我国的小君文姜。
僖公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齐国人把她送回来。【庄公的夫人,闵公的嫡母】
十二月丁巳,夫人氏的灵柩从齐国到达防地。
二年夏五月辛巳,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
文公四年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风氏去世。
五年正月,周王派荣叔来送含玉,并且……
三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
周王派召伯来送殓衣。
九年冬,秦国人来送僖公、成风的殓衣。
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
十七年夏四月癸亥,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
宣公八年六月戊子,夫人嬴氏去世。【文公的两位妃子,宣公的嫡母,出姜被休弃回娘家,在谷地改称熊氏】冬十月己丑,安葬我国的小君敬嬴。下雨不能下葬,庚寅日正午时分才得以下葬。
襄公二年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去世。
七月己丑,安葬我国的小君齐姜。
四年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去世。【成公的妾】
八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定姒。
九年五月辛酉,夫人姜氏去世。【宣公的夫人,成公的母亲】
秋八月癸未,安葬我国的小君穆姜。
昭公十一年五月甲申,夫人姜氏去世。【防地的夫人,昭公的母亲】
九月己亥,安葬我国的小君齐归。
定公十五年七月壬申,姒氏去世。【定公的妾,哀公的母亲】
九月辛巳,安葬定姒。
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去世。【昭公的夫人】
士人死在正室,招魂完毕,才向国君报丧。国君派人去吊唁并赠送殓衣。将要下葬时,将灵柩迁到祖庙。已经举行祖祭后,前来赠送财物的人才进入。下葬完毕,才返回哭吊。三次虞祭后举行卒哭祭,第二天,按照等级附祭于先祖。士人既然这样,那么天子、诸侯、后妃夫人也应当都是这样。大概士人死在正室,就知道天子、诸侯死在路寝;后妃夫人死在内寝。士人向国君报丧,就知道天子及后妃向天下诸侯报丧,以及夫人向周王和邻国友好国家报丧。士人将要下葬迁到祖庙,下葬后返回哭吊,卒哭祭后附祭,就知道天子以下礼仪也是这样。有一项不齐全,就不算完整的礼仪。所以《左传》在记载夫人的葬礼时,互相补充其意义,大概不只是夫人如此。然而那些不称夫人、不称薨、不记载下葬的,都是各自针对事情的是非而言的。凡是葬礼,贝玉叫含,是返还其精气;衣衾叫禭,是成全其逝去的体面;币马叫赙,是周全其死后的用度;货财叫赙,是帮助其生前的人。含和禭正用于入殓,赙和赙正用于下葬。统称的话,都叫赠。知道死者接受赠和禭,知道生者接受赙和赙。
公女
庄公四年三月,纪伯姬去世。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去世。【惠公的女儿,嫁到酅地的人】
三十年八月癸亥,安葬纪叔姬。
僖公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去世。【未出嫁】
十六年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去世。
文公十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去世。
成公八年冬十月癸卯,安葬叔姬去世。
九年正月,安葬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送回国。
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国发生火灾。宋伯姬去世。
七月,叔弓到宋国安葬宋共姬。
《公羊传》说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去世和下葬,嫁给诸侯则地位相同,因为我国为她改变为记载去世。女子许嫁,加笄并取字,死了就用成年人的葬礼对待她。那些记载下葬的,都有缘故。王姬比王后低一等,那么公女也比夫人低一等。王姬嫁给诸侯,算是下嫁,那么公女嫁给大夫,也算下嫁。嫁给诸侯则比内女尊贵,所以内女记载去世,视大夫为外夫人则记载去世和下葬。视诸侯,嫁而不记载去世和下葬的,是因为不报丧不送葬。《公羊传》错了。
内大夫
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去世。
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彊去世。
八年冬十二月,无骇去世。
九年三月,挟去世。
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去世。
僖公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去世。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去世。
文公十年三月辛卯,臧孙辰去世。
八年,公孙敖逃到莒国。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死在齐国。
十五年夏,齐国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
宣公五年秋九月,叔孙得臣去世。
八年六月,公子遂到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舞队进入,去掉籥。
十七年冬十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去世。
成公四年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去世。
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去世。
十七年冬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死在貍脤。【鲁国地名】
襄公五年十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去世。
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去世。
二十二年秋七月辛酉,叔老去世。
二十三年八月己卯,仲孙遂去世。
三十一年九月己亥,仲孙羯去世。
昭公四年冬十二月乙
卯,叔孙豹卒。
七年冬十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五年十一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二十一年八月乙亥叔輙卒
二十三年正月癸丑叔鞅卒
译卯日,叔孙豹去世。
七年冬季十一月癸未日,季孙宿去世。
十五年十一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工进入,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
二十一年八月乙亥日,叔輙去世。
二十三年正月癸丑日,叔鞅去世。
二十四年春,二月丙戌,仲孙貜卒。
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叔孙婼卒。
二十九年夏四月庚子叔诣卒
定五年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哀三年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君之卿佐,国之贰也,存亡所系,国实与焉,故经悉书之。周制,卿大夫之防,天子吊之,其敛哭之事,则皆掌于王官,以天子遇其臣之礼如此,则诸侯可知也。士防礼,君若有赐,则视大敛,以君遇士之礼如此,则卿大夫可知也。然君于士不亲吊,不视小敛,则士下于大夫故也。左氏谓君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杜氏曰:“所以示厚薄,戒将来也。”防经叔孙婼、叔诣之卒,昭公在外,公孙敖、仲遂、公孙婴齐之卒防在外,然皆书日。杜氏谓:“公在外,则非无恩;防在外,则不责人以所不得也。”夫以书日为厚,以不书日为无恩,则是日月有褒贬之义矣。而杜氏又谓《春秋》不以日月为例,此独记日,未足以褒贬,人君自相戾何哉?若不以日月为例,且无褒贬,则卿卒不日,是特记不小敛耳。既特记不小敛,则凡在外者,又何必书日以明非君无恩邪?子赤公子之为嗣君者也,其卒亦不书日,则史之失载如此多矣,何独于卿而遂以为例乎?臧僖伯之卒也,隠公▯之,加一等,则卿▯亦国之事,而不书者,其得失非足以系国,且▯臣子所以自尽,敌以下所相哀之道也,故不以累君。
诸侯
隠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十二月癸未▯宋穆公
七年三月滕侯卒
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八月▯蔡宣公
六月辛亥宿男卒
桓五年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
夏▯陈桓公
十年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曹桓公
十一年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郑庄公
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
十三年三月▯卫宣公
十四年冬,十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十五年夏四月己巳▯齐僖公
十七年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八月癸巳▯蔡桓侯
庄元年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二年二月▯陈庄公
二年十二月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夏四月▯宋庄公
十六年十二月邾子克卒
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冬十二月▯郑厉公
二十三年冬,十一月,曹伯射姑卒。
二十四年三月▯曹庄公
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二十八年,夏四月丁未,邾子▯卒。
三十一年四月薛伯卒
僖四年夏,许男新臣卒【卒于防】
八月▯许穆公
七年秋七月曹伯般卒
冬▯曹昭公
九年三月丁丑宋公御説卒
九月甲子晋侯佹诸卒
十二年冬,十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十三年夏四月▯陈宣公
十四年冬蔡侯肸卒
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八年秋八月丁亥▯齐桓公
二十三年,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
冬十一月▯子卒
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
二十五年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秋▯卫文公
二十七年,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齐孝公
二十八年六月陈侯款卒
三十二年夏四月己丑,郑伯防卒。
冬十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三十三年四月癸巳▯晋文公
文五年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六年春▯许僖公
六年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晋防公
七年夏四月宋公王臣卒
九年秋八月曹伯防卒
冬▯曹共公
十三年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邾子蘧蒢卒
十四年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十八年二月秦伯防卒
宣三年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郑穆公
四年春正月秦伯稻卒
九年八月滕子卒
九月辛酉,晋侯黒臀卒于扈【晋地与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防于扈】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十年夏四月己巳,齐侯元卒。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六
译鲁庄公二十四年春天,二月丙戌日,仲孙貜去世。
鲁庄公二十五年冬天,十月戊辰日,叔孙婼去世。
鲁昭公二十九年夏天,四月庚子日,叔诣去世。
鲁定公五年六月丙申日,季孙意如去世。
秋天七月壬子日,叔孙不敢去世。
鲁哀公三年秋天七月丙子日,季孙斯去世。
国君的卿佐,是国家的副贰,国家的存亡与他们相关,国家实际上与他们同在,所以《春秋》经文都详细记载了他们的去世。按照周代的制度,卿大夫去世时,天子会去吊唁,他们收敛、哭丧等事务,都由天子的官员掌管,因为天子对待臣下的礼节是这样的,那么诸侯对待臣下的礼节就可以推知了。士人去世的礼节,如果国君有赏赐,就去看大敛,因为国君对待士人的礼节是这样的,那么对待卿大夫的礼节就可以推知了。然而国君对于士人不亲自吊唁,也不看小敛,这是因为士人地位低于大夫的缘故。《左传》认为国君不参与小敛,所以不记载日期。杜预说:“这是用来显示恩情的厚薄,警戒后来的人。”《春秋》经文中叔孙婼、叔诣去世时,昭公在外地,公孙敖、仲遂、公孙婴齐去世时,昭公也在外地,然而都记载了日期。杜预说:“国君在外地,并不是没有恩情;昭公在外地,就不能要求别人做他做不到的事。”如果把记载日期视为恩情深厚,把不记载日期视为没有恩情,那么日月就具有褒贬的意义了。而杜预又说《春秋》不以日月作为定例,这里单独记载日期,不足以用来褒贬,国君自己前后矛盾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不以日月作为定例,并且没有褒贬的意义,那么卿去世不记载日期,只是特别记载没有举行小敛罢了。既然特别记载没有举行小敛,那么凡是国君在外地的情况,又何必记载日期来表明国君并非没有恩情呢?子赤、公子赤作为嗣君,他们的去世也不记载日期,那么史官漏记的情况如此之多,为什么唯独对卿的去世就把它当作定例呢?臧僖伯去世时,隐公为他举行葬礼,加了一等礼遇,那么卿的葬礼也是国家的大事,而不记载的,是因为他们的得失不足以影响国家,并且葬礼是臣子自我尽忠、同僚互相哀悼的方式,所以不以此累及国君。
诸侯
鲁隐公三年八月庚辰日,宋公和去世。
十二月癸未日,宋穆公去世。
鲁隐公七年三月,滕侯去世。
鲁隐公八年夏天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
八月,蔡宣公去世。
六月辛亥日,宿男去世。
鲁桓公五年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两次报丧】
夏天,陈桓公去世。
鲁桓公十年正月庚申日,曹伯终生去世。
夏天五月,曹桓公去世。
鲁桓公十一年夏天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秋天七月,郑庄公去世。
鲁桓公十二年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十一月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鲁桓公十三年三月,卫宣公去世。
鲁桓公十四年冬天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鲁桓公十五年夏天四月己巳日,齐僖公去世。
鲁桓公十七年六月丁丑日,蔡侯封人去世。
八月癸巳日,蔡桓侯去世。
鲁庄公元年冬天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鲁庄公二年二月,陈庄公去世。
鲁庄公二年十二月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鲁庄公三年夏天四月,宋庄公去世。
鲁庄公十六年十二月,邾子克去世。
鲁庄公二十一年夏天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冬天十二月,郑厉公去世。
鲁庄公二十三年冬天十一月,曹伯射姑去世。
鲁庄公二十四年三月,曹庄公去世。
鲁庄公二十五年夏天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鲁庄公二十八年夏天四月丁未日,邾子去世。
鲁庄公三十一年四月,薛伯去世。
鲁僖公四年夏天,许男新臣去世【在防地去世】
八月,许穆公去世。
鲁僖公七年秋天七月,曹伯般去世。
冬天,曹昭公去世。
鲁僖公九年三月丁丑日,宋公御説去世。
九月甲子日,晋侯佹诸去世。
鲁僖公十二年冬天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
鲁僖公十三年夏天四月,陈宣公去世。
鲁僖公十四年冬天,蔡侯肸去世。
鲁僖公十七年冬天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鲁僖公十八年秋天八月丁亥日,齐桓公去世。
鲁僖公二十三年夏天五月庚寅日,宋公兹父去世。
冬天十一月,子卒去世。
鲁僖公二十四年冬天,晋侯夷吾去世。
鲁僖公二十五年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
秋天,卫文公去世。
鲁僖公二十七年夏天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
秋天八月乙未日,齐孝公去世。
鲁僖公二十八年六月,陈侯款去世。
鲁僖公三十二年夏天四月己丑日,郑伯防去世。
冬天十二月己卯日,晋侯重耳去世。
鲁僖公三十三年四月癸巳日,晋文公去世。
鲁文公五年冬天十月甲申日,许男业去世。
鲁文公六年春天,许僖公去世。
鲁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日,晋侯驩去世。
冬天十月,公子遂出使晋国,晋防公去世。
鲁文公七年夏天四月,宋公王臣去世。
鲁文公九年秋天八月,曹伯防去世。
冬天,曹共公去世。
鲁文公十三年夏天五月壬午日,陈侯朔去世。
邾子蘧蒢去世。
鲁文公十四年夏天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
鲁文公十八年二月,秦伯防去世。
鲁宣公三年冬天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
郑穆公去世。
鲁宣公四年春天正月,秦伯稻去世。
鲁宣公九年八月,滕子去世。
九月辛酉日,晋侯黒臀在扈地去世【晋地与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冬天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鲁宣公十年夏天四月己巳日,齐侯元去世。鲁君前往齐国。五月,鲁君从齐国回来。
鲁宣公六年
月公孙归父如齐▯齐惠公
十四年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
九月▯曹文公
十七年春,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夏▯许昭公
正月丁未蔡侯申卒
夏▯蔡文公
十八年秋七月甲戌楚子旅卒
译鲁宣公十四年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去世。
九月,曹文公即位。
鲁宣公十七年春,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去世。
夏,许昭公即位。
正月丁未,蔡侯申去世。
夏,蔡文公即位。
鲁宣公十八年秋七月甲戌,楚子旅去世。
成二年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二年十二月▯宋文公
二年八月庚寅卫侯速卒
三年正月辛亥▯卫穆公
四年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夏四月▯郑防公
六年六月壬申郑伯费卒
九年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冬十一月▯齐顷公
十年五月丙午晋侯儒卒
十三年五月,防伐秦,曹伯庐卒于师。
冬▯曹宣公
十四年正月莒子朱卒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十五年二月▯卫定公
秦伯卒【同卫侯卒之月】
十五年夏六月宋公固卒
秋八月庚辰▯宋共公
十六年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十七年十二月邾子貜且卒
襄二年六月庚申郑伯防卒
四年春三月己酉陈侯午卒
七月▯陈成公
六年三月壬午▯伯姑容卒
秋▯▯桓公
七年十二月,防于鄬。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郢。
八年夏▯郑僖公
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乗卒
十三年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十五年冬,十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晋悼公
十七年春二月庚午邾子□卒
十八年冬十月,防围齐,曹伯负刍卒于师。
十九年春正月▯曹成公
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卒
冬▯齐灵公
二十三年己巳▯伯匄卒
夏▯▯孝公
二十五年十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
二十六年八月壬午,许男寗卒于楚【请楚伐郑】
冬▯许灵公
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昭卒。
二十九年五月庚午卫侯衎卒
秋九月▯卫献公
昭元年六月丁巳邾子华卒
秋▯邾悼公
冬十一月己酉楚子麋卒
三年春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夏叔弓如滕五月▯滕成公
五年七月秦伯卒
六年正月▯秦景公
六年春正月▯伯益姑卒
夏▯▯文公
七年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
十二月癸亥▯卫防公
八年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十月,国为楚所灭】
十月▯陈哀公
十年七月戊子晋侯彪卒
九月叔孙婼如晋▯晋平公
十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十一年二月,叔弓如宋,▯宋平公。
十二年三月壬申郑伯嘉卒
五月▯郑简公
十四年三月曹伯滕卒
秋▯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
十五年春正月吴子夷末卒
十六年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卒
九月,季孙意如如晋。冬十月,▯晋昭公。
十八年春三月曹伯须卒
秋▯曹平公
二十年十一月辛卯蔡侯庐卒
二十一年三月▯蔡平公
二十三年,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
二十四年八月丁酉,▯伯郁厘卒。
冬▯▯平公
二十五年十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
二十六年正月▯宋元公
二十六年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二十七年冬十月曹伯午卒
二十八年三月▯曹悼公
二十八年,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
六月▯郑定公
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
冬▯滕悼公
三十年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
八月▯晋顷公
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谷卒。
秋▯薛献公
定三年二月辛卯邾子穿卒
秋▯邾庄公
四年春二月癸巳陈侯吴卒
六月▯陈惠公
三月,防于召陵。五月,▯伯成卒于防。
七月▯杞悼公
八年三月曹伯露卒
七月▯曹靖公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九月▯陈懐公
九年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
六月▯郑献公
秋秦伯卒
冬▯秦哀公
十二年春薛伯定卒
夏▯薛防公
十四年五月吴子光卒
哀二年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
十月▯卫灵公
三年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四年二月▯秦惠公
四年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十二月▯滕顷公
五年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
冬叔还如齐閠月▯齐景公
六年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
八年冬十二月癸亥▯伯过卒
九年二月▯▯僖公
译成公二年八月壬午,宋公鲍去世。
二年十二月,宋文公即位。
二年八月庚寅,卫侯速去世。
三年正月辛亥,卫穆公即位。
四年三月壬申,郑伯坚去世。
夏四月,郑防公即位。
六年六月壬申,郑伯费去世。
九年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去世。
冬十一月,齐顷公即位。
十年五月丙午,晋侯儒去世。
十三年五月,诸侯在防地会盟,曹伯庐在军中去世。
冬,曹宣公即位。
十四年正月,莒子朱去世。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去世。
十五年二月,卫定公即位。
秦伯去世【与卫侯去世同月】。
十五年夏六月,宋公固去世。
秋八月庚辰,宋共公即位。
十六年夏四月辛未,滕子去世。
十七年十二月,邾子貜且去世。
襄公二年六月庚申,郑伯防去世。
四年春三月己酉,陈侯午去世。
七月,陈成公即位。
六年三月壬午,伯姑容去世。
秋,桓公即位。
七年十二月,诸侯在鄬地会盟。郑伯髠顽前往防地,未能见到诸侯。丙戌日,在郢地去世。
八年夏,郑僖公即位。
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去世。
十三年九月庚辰,楚子审去世。
十五年冬十一月癸亥,晋侯周去世。
十六年正月,晋悼公即位。
十七年春二月庚午,邾子去世。
十八年冬十月,诸侯在防地会盟包围齐国,曹伯负刍在军中去世。
十九年春正月,曹成公即位。
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去世。
冬,齐灵公即位。
二十三年己巳日,伯匄去世。
夏,孝公即位。
二十五年十二月,吴子遏讨伐楚国,攻打巢国城门,去世。
二十六年八月壬午,许男寗在楚国去世【请求楚国讨伐郑国】。
冬,许灵公即位。
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昭去世。
二十九年五月庚午,卫侯衎去世。
秋九月,卫献公即位。
昭公元年六月丁巳,邾子华去世。
秋,邾悼公即位。
冬十一月己酉,楚子麋去世。
三年春正月丁未,滕子原去世。
夏,叔弓前往滕国。五月,滕成公即位。
五年七月,秦伯去世。
六年正月,秦景公即位。
六年春正月,伯益姑去世。
夏,文公即位。
七年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去世。
十二月癸亥,卫防公即位。
八年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去世【十月,国家被楚国灭亡】。
十月,陈哀公即位。
十年七月戊子,晋侯彪去世。
九月,叔孙婼前往晋国,晋平公即位。
十二月甲子,宋公成去世。
十一年二月,叔弓前往宋国,宋平公即位。
十二年三月壬申,郑伯嘉去世。
五月,郑简公即位。
十四年三月,曹伯滕去世。
秋,曹武公即位。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
十五年春正月,吴子夷末去世。
十六年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去世。
九月,季孙意如前往晋国。冬十月,晋昭公即位。
十八年春三月,曹伯须去世。
秋,曹平公即位。
二十年十一月辛卯,蔡侯庐去世。
二十一年三月,蔡平公即位。
二十三年夏六月,蔡侯东国在楚国去世。
二十四年八月丁酉,伯郁厘去世。
冬,平公即位。
二十五年十一月己亥,宋公佐在曲沃去世。
二十六年正月,宋元公即位。
二十六年九月庚申,楚子居去世。
二十七年冬十月,曹伯午去世。
二十八年三月,曹悼公即位。
二十八年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去世。
六月,郑定公即位。
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去世。
冬,滕悼公即位。
三十年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去世。
八月,晋顷公即位。
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谷去世。
秋,薛献公即位。
定公三年二月辛卯,邾子穿去世。
秋,邾庄公即位。
四年春二月癸巳,陈侯吴去世。
六月,陈惠公即位。
三月,诸侯在召陵会盟。五月,伯成在防地去世。
七月,杞悼公即位。
八年三月,曹伯露去世。
七月,曹靖公即位。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去世。
九月,陈懐公即位。
九年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去世。
六月,郑献公即位。
秋,秦伯去世。
冬,秦哀公即位。
十二年春,薛伯定去世。
夏,薛防公即位。
十四年五月,吴子光去世。
哀公二年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去世。
十月,卫灵公即位。
三年冬十月癸卯,秦伯去世。
四年二月,秦惠公即位。
四年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去世。
十二月,滕顷公即位。
五年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去世。
冬,叔还前往齐国。閠月,齐景公即位。
六年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去世。
八年冬十二月癸亥,伯过去世。
九年二月,僖公即位。
十年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五月▯齐悼公
五月薛伯夷卒
秋▯薛惠公
十一年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十一月▯滕隠公
十三年夏许男成卒
秋▯许元公
曲礼》言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死。故説者谓《春秋》贬外以尊内,外诸侯卒与内大夫同文。然则圣人岂私尊鲁哉?薨也,卒也,死也,通上下之词也。孔子曰:“何必髙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搃已,以聼于▯宰。书曰:“公薨,成王▯于毕。”则天子诸侯通曰薨。孟子曰:“舜卒于鸣条,文王卒于毕郢。”则天子诸侯大夫通曰卒。《舜典》曰:“陟方乃死。”《论语》有“景公死之日,大司乐曰:大臣死则防县。”则天子诸侯大夫通曰死。事固有名同而实异,名异而实同者,苟无不可,圣人莫之变焉。知其同异不相废也。以其同异不相废,是故外君与内大夫同谓之卒,而不嫌于有所贬;内君与夫人独谓之薨,而不嫌于有所私。特以内外欲其辨,故假此以定其词耳。
译鲁哀公十年三月戊戌日,齐侯阳生去世。
五月,齐悼公(即位)。
五月,薛伯夷去世。
秋季,薛惠公(即位)。
鲁哀公十一年秋季七月辛酉日,滕子虞母去世。
十一月,滕隐公(即位)。
鲁哀公十三年夏季,许男成去世。
秋季,许元公(即位)。
《曲礼》中说诸侯去世称为“薨”,大夫去世称为“卒”,士人去世称为“死”。因此解说《春秋》的人认为,《春秋》贬低外国以尊崇本国,外国诸侯的去世与本国内部大夫的去世使用相同的文字“卒”。然而圣人难道是为了偏私地尊崇鲁国吗?“薨”、“卒”、“死”,是贯通上下等级的用词。孔子说:“何必只有高宗,古代的人都是这样。”国君去世,百官停止职事,听从冢宰的指挥。《尚书》记载:“周公去世,成王在毕地安葬他。”这说明天子与诸侯都可以通称为“薨”。孟子说:“舜在鸣条去世,文王在毕郢去世。”这说明天子、诸侯、大夫都可以通称为“卒”。《舜典》说:“巡守四方于是去世。”《论语》中有“景公去世那天,大司乐说:大臣去世就撤去悬挂的钟磬。”这说明天子、诸侯、大夫都可以通称为“死”。事情本来就有名称相同而实质不同,名称不同而实质相同的情况,如果没有不可行的理由,圣人不会改变它。因为知道名称的同异并不互相排斥,所以外国国君与本国内部大夫都称为“卒”,而不嫌有贬低之意;本国内部国君与夫人唯独称为“薨”,而不嫌有偏私之嫌。只是由于内外需要加以辨别,所以借用来确定它们的用词罢了。
左氏曰: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赴以名则书之,不然则否。辟不敏也。信斯言,则君赴当称名而礼载赴。词曰:「寡君不禄。」春秋之时,其制虽不能尽合于古,然以情文揆之,君始没而臣斥其名以告于外,疑非哀敬之道也。谓之礼经误矣。然诸侯之名不可徧知也,惟同盟然后见于载书,故其来赴则得书于册,且以示易世之实。又凡来赴者,不过隣好之国,隣则相习,好则相违,非是则虽赴亦阙所不知。故书名不必同盟,茍可知焉,则志之也。天子、鲁君不名,则以明尊亲之义,且一而不疑。故礼曰:「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灭同姓则名。以书攷之,书称吕伋、君奭,诗称召虎,则生且名之矣。楚灭防,蔡灭沈,皆灭同姓也;卫侯奔楚,郕伯来奔,皆失地也,而不名,则礼説非也。天子,君天下者也,无与为敌,故不名。诸侯则各君其国者也,以其有君道,故平居亦不名。有所降则名之下于天子故也。王采地之大夫与附庸之君,未爵命于天子者,则不盈乎君道矣。虽不盈乎君道,然异于列臣,故平居则称字,有所降则名之。夫字,亲所命也;爵,君所命也。故称爵则不称字,明爵尊于字也。诸侯之大夫则卑矣,故平居则族而名之,有所降则舍族。惟天子尹宰及公之孤特贵,故又以其官加之,所以别列臣也。天子,太上者也,褒贬不加其身,有所见则借辞以明义。诸侯与大夫之爵,皆受于君者也,非君谁能黜陟之?故诸侯善则进其辞以爵,不得而加也。有所降则名之。大夫善则称其字,以字尊于族也,有所降则去族。夫爵莫卑于子男,然君道也,故春秋所书自子男以上,其平居皆不名。诸侯之世子、诸侯之卿、天子之中下大夫与士,其命数皆不逮子男,则其名之礼也。谷梁曰:「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礼曰:「国君不名,卿老而何休有五不名之义。」考于经,公孙敖。既卒,而名鲁大夫,虽歴数世,而名是未可知也。若乃髙宗之于伊尹,成王之于周公,则又有所谓賔之而弗臣者矣。
郑防吉曰:“先王之制,诸侯之防,士吊,大夫送▯。惟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子太叔曰:“文防之伯也,君薨,大夫吊,卿共▯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考之《周礼》,天子公卿大夫之防,则宰夫掌之;诸侯之防,则职防掌之。宰夫,下大夫也;职防,士也。公卿,体国者也。故其防,则宰夫与职防帅官有司而治之。大仆吊焉,大仆亦下大夫也。大夫则卑矣,不皆自往,使其旅帅有司治之,而小臣吊焉。小臣,下士也。若诸侯,则虽职防亦不目往,使国有司以王命涖事而已矣。至于诸侯自相为之礼,则亡。然春秋之时,天子所遣以防礼至鲁者,或卿宰,或大夫士,不知果合于职防所谓“国有司”者乎?然“国有司”既受令于士,则又非卿大夫明矣。防吉之言,必或有防与?子太叔所谓“文防之时”,固又不同。则周之衰时,礼法废缺,时君出意而为之,未必合扵先王也。传以秦景公之防,大夫送▯为礼;又称齐归之薨,晋士送▯。以防吉之言为正,则鲁为得礼,而晋为少杀矣。然经于二者皆不书其人,则以非卿故也。鲁之防,惟王人来防,大国则卿未尝至,小国则君自来。然则岂有定制哉?
外大夫
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原仲。
春秋五礼例宗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五礼例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五礼例宗卷三
宋 张大亨 撰
凶礼下
弑杀▯
外弑君【灭执以杀以用三见执门】
隠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五年夏四月▯卫桓公
桓二年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六年,蔡人杀陈佗【左传:五年,陈侯鲍卒,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
庄八年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七月丁酉▯齐襄公
十二年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及其大夫仇牧。
僖十年正月,晋里克弑其
译左氏说:诸侯结盟,因此称名。所以君主去世就派遣使者以名相告,以名相告就记载下来,不然就不记载。这是为了避免不恭敬。相信这话,那么君主去世派遣使者应当称名而礼书记载派遣使者的辞令说:“我们的君主不幸去世。”春秋时期,它的制度虽然不能完全符合古制,然而用情理文辞来衡量,君主刚去世而臣下斥其名以告知外面,怀疑这不是哀敬之道。说礼经有误了。然而诸侯的名不能全部知道,只有结盟后才见于载书,所以它来派遣使者就得以记载在册,并且用来显示改朝换代的实情。又凡是来派遣使者的,不过是邻近友好的国家,邻近就互相熟悉,友好就互相违背,不是这样那么即使派遣使者也缺漏所不知道的。所以称名不一定结盟,如果知道的话,就记载它。天子、鲁君不称名,那么用来表明尊亲之义,并且统一而不怀疑。所以礼说:“诸侯不称生名。”失去土地就称名,灭同姓就称名。用史书来考察,史书称吕伋、君奭,诗经称召虎,那么活着并且称名了。楚国灭防,蔡国灭沈,都是灭同姓;卫侯逃往楚国,郕伯来投奔,都是失去土地,却不称名,那么礼的说法不对了。天子,是统治天下的人,没有与他为敌的,所以不称名。诸侯则是各自统治其国家的人,因为他们有君道,所以平时也不称名。有所降等就称名,低于天子所以如此。王采地的大夫与附庸的君主,没有受天子爵位命定的,就不满君道了。虽然不满君道,然而不同于列臣,所以平时称字,有所降等就称名。字,是父母所命定的;爵位,是君主所命定的。所以称爵位就不称字,表明爵位比字尊贵。诸侯的大夫就卑贱了,所以平时就称族而称名,有所降等就舍弃族。只有天子的尹宰及公的孤特别尊贵,所以又用他们的官职加在上面,用来区别列臣。天子,是最尊贵的人,褒贬不施加在他身上,有所显现就借辞令来表明义理。诸侯与大夫的爵位,都是受于君主的,不是君主谁能贬黜升迁他们?所以诸侯善就进其辞令以爵位,不能加以更多。有所降等就称名。大夫善就称其字,因为字比族尊贵,有所降等就去掉族。爵位没有比子男更卑贱的,然而有君道,所以春秋所记载从子男以上,他们平时都不称名。诸侯的世子、诸侯的卿、天子的中下大夫与士,他们的命数都不及子男,那么称名是礼制。谷梁说:“臣既死,君主不忍称其名。”礼说:“国君不称名,卿老而何休有五不名的义理。”考察经书,公孙敖。既卒,而称名鲁大夫,虽然经历数代,而称名是未知的。至于髙宗对于伊尹,成王对于周公,那么又有所谓以宾客对待而不以臣下对待的了。
郑防吉说:“先王的制度,诸侯的丧礼,士吊唁,大夫送葬。只有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派遣卿。”子太叔说:“文公的丧礼,君主去世,大夫吊唁,卿共事。夫人士吊唁,大夫送葬。”考察《周礼》,天子公卿大夫的丧礼,就由宰夫掌管;诸侯的丧礼,就由职防掌管。宰夫,是下大夫;职防,是士。公卿,是国家的骨干。所以他们的丧礼,就由宰夫与职防率领官有司来治理。大仆吊唁,大仆也是下大夫。大夫就卑贱了,不都亲自前往,派遣他们的旅帅有司治理,而小臣吊唁。小臣,是下士。如果是诸侯,那么即使职防也不亲自前往,派遣国有司以王命临事而已。至于诸侯互相为之礼,就亡失了。然而春秋时期,天子所派遣以丧礼到鲁国的,有的是卿宰,有的是大夫士,不知道果然符合职防所说的“国有司”吗?然而“国有司”既受令于士,那么又不是卿大夫明显了。防吉的话,必定有防误吧?子太叔所说的“文公之时”,本来又不同。那么周朝衰微时,礼法废缺,时君出意而为之,未必符合先王。传以秦景公的丧礼,大夫送葬为礼;又称齐归的去世,晋士送葬。以郑防吉的话为正,那么鲁国符合礼,而晋国略微减杀了。然而经书对于二者都不记载其人,那么因为不是卿的缘故。鲁国的丧礼,只有王人来吊唁,大国则卿未曾到,小国则君主自来。那么难道有定制吗?
外大夫
庄公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到陈国,吊唁原仲。
春秋五礼例宗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五礼例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五礼例宗卷三
宋 张大亨 撰
凶礼下
弑杀
外弑君【灭执以杀以用三见执门】
隐公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
桓公二年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六年,蔡人杀陈佗【左传:五年,陈侯鲍卒,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
庄公八年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十二年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并及其大夫仇牧。
僖公十年正月,晋里克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