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谳义一

(卷首)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7 段

御制题王元杰春秋谳义

聴讼吾犹人,无讼以为本。春秋经世,书道徳齐礼,谨尊王而贱霸,赖是以示准。人心与天理,借斯以不冺。谳有评狱,义狱实刑之引。春秋岂其然?求精失之逺。梦得【叶】已一误【宋叶梦得尝作春秋谳,不揆经世之意,而専以评狱解经,已失春秋本防。至元王元杰复撰谳义,盖未见梦得原本,而名与相复。其书编辑程朱绪言,复删掇胡安国▯,分缀经文之下,而于三家末别标已意曰谳。其于朱子一无异词,盖墨守前説,一字不敢芟削,实难免重儓之诮云】元杰【王】重儓,允后贤议,前贤辩驳,恣口吻类此,各标长充栋,奚能尽。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谳义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谳义》九卷,元王元杰撰。元杰字子英,呉江人。至正间领荐,兵兴不仕,教授于其乡。昔程子作《春秋传》未成,朱子之论《春秋》亦无专书。元杰乃辑其绪言,分缀经文之下,复删掇胡安国传以尽其意。安国之书在朱子前,而其説皆列朱子后,欲别所尊,故不以时代拘也。其间如隠公四年州吁条下,备録朱子《邶风·击鼔》篇传,于《春秋》书法无关,亦以意所推崇,一字不欲芟削耳。三家之末,元杰以已意推阐,别标曰「谳」。如桓公四年纪侯大去条下,程子以「大」为纪侯之名,意主责纪不责齐。元杰之谳则委曲恕纪,不従程子之説。而全书之内,于朱子无一异词,其宗防概可见矣。昔叶梦得作《春秋谳》,多得经意。元杰盖未见其书,故名与相复,其所论断亦不及梦得之精。而守一先生之言,不逾尺寸,所见虽浅,所学犹笃,实差胜明代诸儒无师瞽説,以至洸▯自恣者。原书十二卷,乆无刊板,今诸家传写之本并阙后三卷,既无従校补,姑仍旧本缮録焉。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春秋谳义原序

圣人达天徳而语王道,春秋为万世立王法,敦典庸礼,命徳讨罪,本原于天,其用则王者之事也。周徳既衰,王者弗克,若天人欲横流,纲沦法斁,乱亦极矣。夫子生乎斯时,慨圣人之不作,虑斯道之将坠,岂不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于是假鲁史以修春秋,示褒贬以寓王法。其义则总摄万事,大本始于尊王,盖尊卑之分明,纲常之道立,然后有以定其是非而不舛。春秋者,王道之日月也。典礼隳,臣下僣,春秋定尊卑而王道明。春秋者,王道之权衡也。刑赏滥,法度差,春秋明贵贱而臣道立。《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陈,贵贱位矣。」经书元年,加王于正,圣人系《易》之始辞,作经之大法也。故其词约而深,其防微而逺,深有不言之意,微有不形之道。圣人之心见于经,犹元之妙赋于物,大而化之之谓也。于一草一木以求化工之神,于一语一言以窥圣人之用,亦云难矣。然圣人行事本于道,圣人之道本于心,事有万变之不同,理有万殊之或异,大公至正之道贯万事于一心,百王异世而同神,万象异形而同体。圣人赞《易》以尽事物之变,穷其理也;作《春秋》以行法度之权,着其事也。文王作《易》于殷世之末,夫子作《春秋》于周徳之衰,有其理则有其事,体用一原也;有其事则有其理,显微无间也。由辞以达理,因理以见事,天下之变故尽矣。前乎千百世之已徃,后乎千百世之未来,此理此心未尝外于语言文字间也。河洛二程、紫阳、朱子续正学于千载之上,《易》《书》《诗》《礼》俱着训辞,独于是经未闻注释。中呉王元杰子英氏,家世业儒,有志经学,放求《易》经本义、《诗》传训辞、《礼》经制度、四书集注、集义、语録、紫阳宗防,凡释经引证之言,师友讲明之论,其有▯明《春秋》之防者,具载本经,证以胡氏释辞,目曰《春秋谳义》。旁搜取证,竭虑穷思,甫及成书,防二十载学。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知圣经贤传并行而

译御制题王元杰《春秋谳义》

审理诉讼,我与其他人一样,但认为无讼才是根本。《春秋》治理世事,记载道德、整齐礼制,谨慎地尊崇王道而贬低霸道,依靠这些来显示准则。人心与天理,借此得以不泯灭。《谳义》中有评狱,义狱实际上是刑罚的引证。《春秋》难道是这样的吗?追求精微反而离得更远。叶梦得已经犯了一次错误【宋代叶梦得曾作《春秋谳》,不揣度《春秋》治理世事的本意,而专门用评狱来解释经文,已经失去了《春秋》的根本宗旨。到了元代王元杰又撰写《谳义》,大概没有见到叶梦得的原本,所以书名与之重复。他的书编集程颐、朱熹的绪论,又删取胡安国的注解,分别缀附在经文之下,而在三家注释的末尾另标自己的意见称为“谳”。他对朱熹没有一句不同的话,大概是墨守前人的说法,一字不敢删削,实在难免受到重复雷同的讥讽】。王元杰重复雷同,确实如后贤所议,前贤辩驳,随意发表言论就像这样,各自标榜长处,书籍堆积如山,怎么能穷尽呢。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谳义》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谳义》九卷,元代王元杰撰写。王元杰字子英,吴江人。至正年间被推荐,因战乱未出仕,在家乡教授学生。过去程颐作《春秋传》没有完成,朱熹论述《春秋》也没有专门的著作。王元杰于是辑录他们的绪论,分别缀附在经文之下,又删取胡安国的传注以尽其意。胡安国的书在朱熹之前,但他的学说都列在朱熹之后,想要区别所尊崇的对象,所以不拘泥于时代先后。其中如隐公四年州吁条下,完整收录朱熹《邶风·击鼓》篇的传注,与《春秋》书法无关,也是因为心中推崇,一字不想删削罢了。在三家注释的末尾,王元杰用自己的意见推阐,另标为“谳”。如桓公四年纪侯大去条下,程颐认为“大”是纪侯的名字,意在责备纪侯而不责备齐国。王元杰的谳断则委婉宽恕纪侯,不遵从程颐的说法。而全书之中,对朱熹没有一句不同的话,他的宗派宗旨大概可以看见了。过去叶梦得作《春秋谳》,多得经文真意。王元杰大概没有见到他的书,所以书名与之重复,他的论断也不及叶梦得精当。但他恪守朱熹之言,不逾越分寸,所见虽然浅显,但学问尚且笃实,实在胜过明代诸儒没有师承、盲目妄说,以至于狂妄放纵的人。原书十二卷,长久没有刊刻,现在各家传抄的本子都缺后三卷,既然无从校补,姑且依照旧本抄录。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谳义》原序

圣人通达天德而谈论王道,《春秋》为万世确立王法,敦厚常道、施行礼仪,任命德行、讨伐罪过,本源在于天,其应用则是王者之事。周朝德运已经衰微,王者不能胜任,如同天理与人欲横流,纲常沦丧、法度败坏,混乱也到了极点。孔子生在这个时代,感慨圣人不再兴起,忧虑这道统将要坠落,难道不是说过“文王死了,文化不都在我这里吗”?于是借鲁国史书来修撰《春秋》,显示褒贬以寓含王法。它的义理总摄万事,根本始于尊王,大概尊卑分明,纲常之道确立,然后才能判定是非而不混乱。《春秋》是王道中的日月。典礼毁坏,臣下僭越,《春秋》确定尊卑而王道彰显。《春秋》是王道中的权衡。刑罚赏赐泛滥,法度差错,《春秋》明确贵贱而臣道确立。《易经》说:“天尊贵地卑贱,乾坤就确定了。卑高陈列,贵贱就定位了。”经文书写元年,在“正”字上加“王”,这是圣人系《易》的起始言辞,也是作经的大法。所以它的言辞简约而深刻,其宗旨微妙而深远,深刻中有不言的意蕴,微妙中有无形的道理。圣人的心意体现在经文中,如同元气的奥妙赋予万物,大而化之就是如此。在一草一木中寻求化工的神妙,在一言一语中窥探圣人的作用,也真是太难了。然而圣人做事本于道,圣人之道本于心,事情有万种变化不同,道理有万般差异不同,大公至正之道贯穿万事于一心,百王不同时代而精神相同,万象不同形态而本体相同。圣人赞《易》以穷尽事物的变化,是穷究其理;作《春秋》以行使法度的权衡,是彰显其事。文王在殷朝末年作《易》,孔子在周德衰微时作《春秋》,有其理则有其事,体用同源;有其事则有其理,显微无间。通过言辞达到道理,依据道理看见事情,天下的变故就穷尽了。前乎千百世的过去,后乎千百世的未来,这道理这心意从未脱离语言文字之间。河洛二程、紫阳朱熹在千载之上延续正学,《易》《书》《诗》《礼》都有训辞,唯独对于这部经书未曾听说有注释。中吴王元杰子英氏,家世从事儒学,有志于经学,广泛寻求《易经》本义、《诗经》传注训辞、《礼经》制度、四书集注、集义、语录、紫阳宗旨,凡是解释经文引证的言论,师友讲明的论述,其中有助于阐明《春秋》宗旨的,都载入本经,用胡氏释辞作为证据,命名为《春秋谳义》。旁搜取证,竭尽思虑,刚完成书稿,大约用了二十年。学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知圣经贤传并行而

不悖矣。若夫天人相与之原,古今事物之变,微辞奥义,何敢仰窥圣域之渊微?其于尊君父之大伦,正人心之大义,典章法度之正,是非善恶之公,举而措之,未必无涓埃之助云尔。至正十年,嵗在庚寅,仲夏下澣,嘉议大夫礼部尚书致仕呉郡干文传夀道序。

译没有违背了。至于天与人相互感应的本源,古今事物的变迁,那些隐微的言辞和深奥的义理,我怎么敢仰视圣人所达到的深远精微的境界呢?只是在尊崇君主和父亲这一根本伦理,端正人心这一重大道义,典章制度的正统,以及是非善恶的公正方面,加以推行实施,未必没有点滴微小的帮助罢了。至正十年,岁次庚寅,仲夏月下旬,嘉议大夫、礼部尚书、退休的吴郡人干文传寿道作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一元王元杰撰隐公

公名息姑,惠公子。惠公元妃孟子,其弟声子生隐公。按谥法,隐拂不成曰隐。

程子曰:「春秋,鲁史记之名也。平王东迁,在位五十一年,卒不能复兴先王之业,王道絶矣。夫子于是因鲁史作春秋,立百王不易之大法。」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适当隐公之初,故始于隐公。

又曰:「自伏羲、尧、舜厯夏、商以至于周,或文或质,因袭损益。其变既极,其法既详。孔子参酌其宜,以为百王法度之中制。其制则寓乎《春秋》矣。」

又曰:夫子当周之末,以圣人不复作也,顺天应时之治不复有也。于是作《春秋》,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谓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是也。斯道也,惟顔子得闻之。行夏之时,乗殷之辂,服周之冕,此其凖的也。后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于经世大法则不知也。《春秋》大义数十,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防辞奥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耳。或抑或▯,或予或夺,或进或退,或防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寛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后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后知作室之用。于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非上知不能也。学者当优游涵泳,黙识心通,然后能造其防也。智者即词以观义,则思过半矣。

又曰:春秋何为而作邪?其王道之不行乎?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去圣逾逺,诸儒纷纭,家执异端,人为私説。开元秘书言《春秋》者七百余家,然圣人之法得者甚寡。至于弃经任▯,胶固不通,使圣人之心欝然而不显,吁可痛也。独唐陆淳得啖先生赵夫子而师之,讲求其学,积三十年,始大光莹。虽未能尽圣作之蕴,然其辟异端,开正途,功亦大矣。惜夫其书之粹然者在乎集▯,而世防其▯矣。

又曰:「春秋,百王不易之大法。三王以后,相因既偹。周道衰,而圣人虑后世圣人不作,大道坠,故作此书。门人皆不得闻,告顔子为邦者,则其大畧也。至今一千七百余年矣,未有识之者也。」

朱子曰:「王者之迹熄,谓平王东迁,而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也。诗亡,谓黍离,防为国风,而雅亡也。春秋,鲁史记之名,孔子因而笔削之,始于鲁隐公之元年,实平王四十九年也。」

又曰:春秋首不书即位,即君臣父子之事也。书仲子嫡妾之分,即夫妇之事也。书及邾盟,即朋友之事也。书郑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开首人伦,便尽在扵此。

又曰:「上古之书,莫尊于易;中古后书,莫大于春秋。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易与春秋,天人之道。易以形而上者,説出那形而下者;春秋以形而下者,説出那形而上者。然此二书,皆未易看。今人不理防,便入穿凿。若要读此二书,且理防大义。易则尊阳抑隂,进君子而退小人,明消息盈虚之理;春秋则尊王贱覇,内中国而外夷狄,明君臣上下之分。」

又曰:「当时史书掌于史官,想人不得见。及孔子取而笔削之,而其义大明。孔子亦何尝有意用某字使人知劝,用某字使人知惧?不过直书其事,善恶了然在目,观者知所惩劝,故乱臣贼子有所惧而不敢犯焉尔。」

又曰:读《春秋》之法,无他,只括经所书之事迹而凖则之,以先王之道,某是某非,是底犹有未是处,不是底又有彼善于此,自将道理折衷便见。如看《史记》,秦之所以失,汉之所以得,楚汉交争,楚何以亡,汉何以兴,只将自家平日讲明底道理折衷看便见。《春秋》亦如此,只是圣人言语细宻,要人仔细斟量考索耳。又曰:《春秋》是当时实事,孔子书之后,世儒者各立己意,正横渠所谓非理明义精而治之,故其説多凿也。惟伊川程氏以为经世大法,得其防,今不若存取胡氏本子,纵未能尽得之,然不中不逺矣。

胡氏曰:古者列国各有史官,掌记时事。春秋,鲁史尔。仲尼就加笔削,乃

译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一,元王元杰撰,隐公

隐公名息姑,是鲁惠公的儿子。惠公的正妻孟子,她的弟弟声子生下了隐公。按照谥法的解释,隐忍拂逆、未能成就大业称为“隐”。

程子说:“《春秋》,是鲁国史书的名称。周平王东迁,在位五十一年,最终没能复兴先王的功业,王道断绝了。孔子于是依据鲁国史书编写《春秋》,确立百代君王不可更改的大法。”孟子说:“王者的足迹消亡而《诗经》随之消亡,《诗经》消亡之后《春秋》才出现。”正值隐公即位之初,所以《春秋》从隐公开始记载。

又说:“从伏羲、尧、舜历经夏、商直到周朝,有的崇尚文采,有的崇尚质朴,沿袭前代并有所增减。变化已经穷尽,法度已经详尽。孔子斟酌其中的适宜之处,作为百代君王法度的适中制度。这种制度就蕴含在《春秋》之中了。”

又说:孔子处于周朝的末年,认为圣人不再出现,顺应天道、应和时势的治理不再有了。于是编写《春秋》,作为百代君王不可更改的大法。这就是所说的考察夏、商、周三代而不谬误,建立于天地之间而不违背,质问鬼神而没有疑虑,等待百世后的圣人也不疑惑,正是如此。这个道理,只有颜回得以听闻。实行夏朝的历法,乘坐殷朝的马车,穿戴周朝的礼帽,这就是它的准则。后世把《春秋》当作史书看待,认为只是褒扬善行、贬斥恶行罢了,至于治理天下的宏大法则却不知道。《春秋》的大义有数十条,像日月星辰一样光明,是容易见到的。只有那些含蓄的言辞、深奥的意义,以及根据时势采取适宜措施的地方,才是难以知晓的。有的抑制,有的褒扬,有的给予,有的剥夺,有的进用,有的退黜,有的含蓄,有的显扬,从而符合义理的安适,文采与质朴的适中,宽厚与严厉的适宜,是非的公正,这才是处理事务的权衡标准,衡量大道的模范。观察百物然后才能认识造化的神奇,聚集众材然后才能知道建造房屋的作用。想通过一件事、一个义理来窥探圣人的用心,不是上等智慧的人是做不到的。求学的人应当从容地沉浸体会,默默领会,心领神会,然后才能达到它的精微之处。智者通过言辞来观察义理,那么思考就超过一半了。

又说:《春秋》为什么而编写呢?是因为王道不能施行吗?孟子有话说:“《春秋》,是天子的事情。”距离圣人时代越远,诸儒议论纷纭,各家坚持不同的观点,个人创立私人的学说。开元年间秘书省谈论《春秋》的有七百多家,然而能领悟圣人法度的很少。至于抛弃经文、依赖臆测,固执僵化、不通达,使得圣人的心意郁结而不显扬,唉,真是令人痛心啊。只有唐代的陆淳得到啖助先生和赵匡的学问并师从他们,探求研究他们的学说,积累三十年,才开始大放光明。虽然没能完全穷尽圣人著作的蕴意,然而他驳斥异端,开辟正途,功劳也是很大的。可惜他那纯粹精粹的著作在于《集传》,而世人却遗忘了他的《集传》。

又说:“《春秋》,是百代君王不可更改的大法。夏、商、周三代以后,沿袭已经完备。周朝王道衰微,而圣人忧虑后世圣人不再出现,大道沦丧,所以编写这本书。门人都没能听闻,告诉颜回治理国家的人,那就是它的大概了。到现在一千七百多年了,没有认识它的人。”

朱子说:“王者的足迹消亡,是指平王东迁,而政教号令不能遍及天下。《诗经》消亡,是指《黍离》被编入国风,而《雅》诗消亡了。《春秋》,是鲁国史书的名称,孔子因而加以笔削修订,开始于鲁隐公元年,实际上是周平王四十九年。”

又说:《春秋》开头不记载即位,就是君臣父子的事。记载仲子,就是嫡妾分别的事。记载与邾国结盟,就是朋友的事。记载郑伯克段,就是兄弟的事。一开篇人伦关系,就全都在这里了。

又说:“上古的书,没有比《易经》更尊贵的;中古以后的书,没有比《春秋》更大的。《易经》从隐微推导出显明,《春秋》从显明推导出极隐微。《易经》与《春秋》,是天人之道。《易经》用形而上的道理,说明形而下的事物;《春秋》用形而下的事物,说明形而上的道理。然而这两本书,都不容易看。现在的人不理会大义,就陷入穿凿附会。如果要读这两本书,先要理会大义。《易经》则是尊崇阳刚、抑制阴柔,进用君子而退黜小人,阐明消长盈虚的道理;《春秋》则是尊崇王权、轻视霸权,重视中原而排斥夷狄,阐明君臣上下的名分。”

又说:“当时史书由史官掌管,想必人们不得见。等到孔子取来加以笔削修订,它的义理才大大显明。孔子又何曾有意用某个字使人知道劝勉,用某个字使人知道恐惧?不过是直书其事,善恶了然在目,观看的人知道惩戒和劝勉,所以乱臣贼子有所畏惧而不敢触犯罢了。”

又说:读《春秋》的方法,没有别的,只是概括经文所记载的事迹作为准则,用先王之道,判断某是某非,是对的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不对的又有比这好的,自然将道理折中权衡就明白了。比如看《史记》,秦朝之所以失败,汉朝之所以成功,楚汉相争,楚国为什么灭亡,汉朝为什么兴起,只将自家平日讲明的道理折中权衡看就明白了。《春秋》也是如此,只是圣人的言语细密,要人仔细斟酌考索罢了。又说:《春秋》是当时的实事,孔子书写之后,世间的儒者各自树立自己的意见,正如张载所说的,如果不是理明义精而加以治理,所以他们的说法多穿凿附会。只有伊川程氏认为是经世大法,得其精微,现在不如保存胡安国的本子,纵然没能完全得到,然而也不偏离太远。

胡氏说:古代列国各有史官,掌管记录时事。《春秋》,是鲁国的史书罢了。仲尼就加以笔削修订,于是

史外传心之要典也。孟子发明宗防,以为天子之事。周道衰防,乾纲觧纽,乱臣贼子接迹,当世人欲肆,天理灭矣。仲尼天理之所在,不以为己任,而谁可?五典弗敦,己所当叙;五礼弗庸,己所当秩;五服弗章,己所当命;五刑弗用,己所当讨。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圣人以天自处,斯文之兴衰,在已而由人乎哉?故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深切着明也。」

译《史记》是记载史事之外,传承心法的重要典籍。孟子阐发宗法制度,认为这是天子应当掌管的事务。周朝王道衰微,纲纪松弛,乱臣贼子相继出现,当时的人欲横流,天理几乎灭绝。孔子身处天理存亡的关键时刻,如果不以复兴天理为己任,那还能指望谁呢?五常之道不被尊崇,这是孔子应当梳理的;五礼之制不被施行,这是孔子应当确立的;五服之制不被彰明,这是孔子应当制定的;五刑之律不被使用,这是孔子应当讨伐的。所以说:“周文王去世后,周代的礼乐文化不就在我们这里吗?”圣人以承担天命自处,这文化的兴衰,在于自己,难道还取决于他人吗?所以说:“我想把道理寄托于空泛的言论,不如把它记载于具体的行事之中,这样才深刻显著、明白易懂。”

又曰:「名噐者,国家之寳。」按《春秋》:大夫非三命为正卿者,姓氏不登于史册;非有天子命者,不书其官。至于有罪,虽以诸侯之尊,或黜其爵;卿士之贵,或书其名。重名器也。《春秋》尊君抑臣,恶臣下之分权,讳残人之犯上,使举上客而不称介副,防者名姓不登于史册。严分正名,此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

又曰:「春秋正人主心术之大法也。故不书祥瑞,而灾异则书。祥瑞福庆之兆,以为美观,则其心骄以怠;灾异祸败之符,以为至戒,则其心危以达。此春秋垂法传后世之意也。」

又曰:程子于《易》,则因理以明象,而知体用之一源;于《春秋》,则见诸行事,而知圣人之大用。荆、舒乱华,是膺是御,不与结盟;乱贼肆恶,是诛是讨,不列于防。以此见圣人之情矣。

又曰:王者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作于隐公,适当雅亡之后。又按小雅正月,刺幽王诗也,而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及平王在位日久,不能自强于政治,至晩年失道滋甚,乃以天王之尊,下▯诸侯之妾。于是三纲沦,九法斁,人望絶矣。夫妇人伦之本,朝廷风化之原。平王适冡正后,亲遭褒姒之难,废黜播迁,宗国颠覆,亦可鉴矣。又不是惩▯人宠妾,防本塞源自灭之也。春秋于此,盖有不得已焉尔矣。谳曰:天尊地卑,而贵贱位典;叙礼秩而法度彰,此万世之常经,万事之根本也。《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古先圣人继天立极,必先叙五典而秩五礼,然后命五徳而用五刑也。周自平王东迁,政教号令不行于天下,王风之什下同列国,纲常坠,五礼隳,天下之大经拂矣。春秋托始隐公,其事昭然可攷。朱子谓:「一开首人伦便尽在,岂不明且白乎?」隐公继世改元,上不禀命于天子,君臣之义废矣。惠公以仲子手文之故,有志于桓,内不承国于先君,父子之亲冺矣。公既及邾盟,蔑复为宋伐邾,朋友之信失矣。郑伯克▯于鄢,手足至于相残,兄弟之伦丧矣。仲子惠公之妾,天王反归其▯,夫妇之道乱矣。凡此败伦伤教之事,并见于隐公元年,其恶已彰,其乱已极。春秋不始于隐公,五典之教絶矣。夫子虽善而不尊,然有徳者必有言也。于是假鲁史以寓一王之法,正人伦于始,见诸行事,扶天理于将冺,遏人欲于横流,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存笔削之防,防示赏罚之大权,诛当时无王之心,立万世后王之法。乱臣贼子所以惧,纲常法度所以正。周子所谓「诛死者于前,惧生者于后」,可谓明矣。此即敦典庸礼,命徳讨罪之法。惟其无位之嫌,故假辞以立义,通一经之大防,岂有外于此乎?圣人拨乱反正之心,为天下。后世虑也深矣,托始乎隐,不亦着明也哉?

  经元年

  程子曰元年始年也

朱子曰:「春秋传言,元即仁也。仁,人心也。固有此理,却不知仁如何,却谓之元。元,日诗云:『古史书元』,意义存。春秋掲示更分明,人心天理终难冺。正本端元,万善生。」

胡氏曰:「即位之一年,必称元年者,所以明人君之大用也。」

谳曰:元之为义,一理之流行,三才之妙用也。《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又曰:「元者,善之长也。」王者与天地合徳,即位之一年,必书元年。三才之义,偹矣。元之时义,大矣哉!元即仁也,人心天理也。王者体元居正,成位乎其中,万化由是而出。诸侯调元履正,奉正朔于上,万事由是而理。是以天道成,地道平,人道立矣。此天人之本原,春秋之大义也。

  春王正月

程子曰:「圣人以王道作经,故书『王』,明此义。则知王与天同大,而人道立矣。」

朱子曰:「三王之正不同,周用天正,而《七月》之诗皆以人正为纪,何也?所谓改正朔者,以是月为嵗首,月不易也。」

胡氏曰:「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也。」

谳曰:天以生物为心,于时为春,干之徳也

译又说:“名器,是国家的宝物。”考察《春秋》:大夫如果不是经过三次任命成为正卿的,姓氏就不载入史册;如果没有天子的任命,就不记载他的官职。至于有罪的人,即使是诸侯那样尊贵,有时也会贬黜他的爵位;卿士那样显贵,有时也会直书其名。这是重视名器啊。《春秋》尊崇君主、抑制臣下,厌恶臣下分权,忌讳残暴之人犯上作乱,使得举荐上客时不称介副,防范名姓不载入史册。严格区分名分、端正名号,这是天地恒常的法则,古今通行的义理。

又说:“《春秋》是端正君主心术的大法。所以不记载祥瑞,却记载灾异。祥瑞是福庆的征兆,如果把它当作美观,那么君主的心就会骄傲懈怠;灾异是祸败的符兆,把它当作至深的警戒,那么君主的心就会危惧通达。这是《春秋》垂示法度、传给后世的用意。”

又说:程子对于《易经》,是依据义理来阐明卦象,从而知道本体与功用同出一源;对于《春秋》,则是通过具体的行事,从而知道圣人的大用。楚、舒扰乱华夏,应当抵御他们,不与他们结盟;乱臣贼子肆意作恶,应当诛讨他们,不把他们列入防制之列。由此可以看出圣人的情志了。

又说:王者的踪迹消亡而《诗》也随之消亡,《诗》消亡之后《春秋》才出现。《春秋》始于隐公,正当《雅》诗消亡之后。又考察《小雅·正月》,是讽刺周幽王的诗,却说:“显赫的宗周,被褒姒灭亡。”等到周平王在位日久,不能在政治上自强,到了晚年失道更加严重,竟然以天子的尊贵,下嫁诸侯的妾室。于是三纲沦丧,九法败坏,人心绝望了。夫妇是人伦的根本,朝廷风化的源头。平王恰好立正后,亲身遭遇褒姒之难,被废黜流亡,宗国颠覆,也可以引以为鉴了。这又不是惩戒宠妾、防止根本自我毁灭的做法。《春秋》在这里,大概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啊。谳说:天尊地卑,而贵贱的位置确立;叙述礼制秩序而法度彰显,这是万世的常经,万事的根本。《易经》说:“观察天文以察知时变,观察人文以教化天下。”古代先圣继承天道确立准则,必定先叙述五典而排列五礼,然后任命五德而施用五刑。周朝自从平王东迁,政教号令不能行于天下,王风之什与列国相同,纲常坠落,五礼毁坏,天下的大经被违背了。《春秋》托始于隐公,其事昭然可考。朱熹说:“一开头人伦就都具备了,难道不明显且明白吗?”隐公继位改元,上不禀命于天子,君臣之义废弛了。惠公因为仲子手书的缘故,有意传位给桓公,内不继承先君的国家,父子之亲泯灭了。隐公既与邾国结盟,又为宋国攻打邾国,朋友之信丧失了。郑伯在鄢地击败共叔段,手足以至于互相残杀,兄弟之伦丧失了。仲子是惠公的妾,天王反而归还她的儿子,夫妇之道混乱了。这些败坏人伦、伤害教化之事,都出现在隐公元年,其恶已经彰明,其乱已经至极。《春秋》如果不始于隐公,五典的教化就断绝了。夫子虽然善良但不尊贵,然而有德者必定有言论。于是借鲁国史书来寄托一王之法,在开端端正人伦,通过行事展现,扶持即将泯灭的天理,遏制横流的人欲,经营天下的大经,确立天下的根本,保存笔削的防制,明示赏罚的大权,诛讨当时无王之心,确立万世后王之法。乱臣贼子因此畏惧,纲常法度因此端正。周敦颐所谓“诛死者在先,使生者畏惧在后”,可以说是明白了。这就是敦厚常典、尊崇礼仪,任命德行、讨伐罪过的法则。正因为有在位的嫌疑,所以借言辞来确立义理,贯通一经的大防,难道有超出这个的吗?圣人拨乱反正的心,为天下后世考虑得很深远,托始于隐公,不也很显著明白吗?

经文元年

程子说:元年是开始之年。

朱熹说:“《春秋》传言,元就是仁。仁,是人心。本来有此理,却不知道仁是什么,却称之为元。元,日诗云:‘古史书元’,意义存在。《春秋》揭示得更分明,人心天理终究难以泯灭。正本端元,万善由此产生。”

胡氏说:“即位的第一年,必定称元年,这是为了阐明人君的大用。”

谳说:元这个意义,是一理的流行,三才的妙用。《易经》说:“伟大啊乾元,万物由此开始;至善啊坤元,万物由此生长。”又说:“元,是善的首领。”王者与天地合德,即位的第一年,必定书写元年。三才的意义,完备了。元的时义,伟大啊!元就是仁,是人心天理。王者体元居正,成就位于其中,万化由此而出。诸侯调元履正,奉正朔于上,万事由此而治理。因此天道成就,地道平正,人道确立了。这是天人的本原,《春秋》的大义。

春王正月

程子说:“圣人以王道作为经典,所以书写‘王’,阐明这个义理。就知道王与天同样伟大,而人道确立了。”

朱熹说:“三王的正朔不同,周朝使用天正,而《七月》之诗都以人正为纪,为什么呢?所谓改正朔,是以这个月为岁首,月份是不变的。”

胡氏说:“用夏时冠于月,垂示法度给后世;用周正纪事,显示没有那个位置,不敢自专。”

谳说:天以生物为心,在时为春,是乾的德

。体干之仁,尊临天位,王之徳也。《易》曰:天地之大徳曰生,圣人之大寳曰位。周道既衰,王者有其位而无其徳,天人之理冺矣。仲尼虽无其位,有天徳,便可语王道。《春秋》行夏之时,加王于正,达天人之理,通古今之义,示一王之大法也。春,天时也;正者,政也。王者成位乎其中,上奉天时,下行仁政,先正其心,上合天心,天下人心皆归于正,天人一理也。子思子所谓:本诸身,徴诸庶民,建诸天地而不悖,是也。三代礼乐,在所损益,前王之法也。居周之世,用周之正时,王之法也。百王法度,异世同神,后王之法也。用前王之法,正时王之法,立后王之法,古今一义也。子思子所谓:考诸三王而不谬,百世俟圣人而不惑,是也。《书》“王次春”者,明王者受命于天,弗克若天,《春秋》代天以示赏罚,程子所谓假天时以立义是也。《书》“正次于王者”,明正者王之所为也。王政不修,《春秋》笔削以定其是非,程子所谓假周以正王法是也。吾夫子天理之所在,其所为者天也,是以行夏时,以冠周月,天道也,百王之道也。其所不为者人也,是以周正纪事,人事也,时王之制也。岂不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盖知之者天也,罪之者人也。是则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天叙、天秩、天命、天讨,皆天理也。何嫌于无其位乎?此王道之大权,天人之妙用,见诸行事,不亦着明也哉。

译身体具备仁德,尊崇地居于天子之位,这是王的德行。《易经》说:天地最大的德行是生养万物,圣人最大的宝物是地位。周代的王道已经衰微,君王拥有地位却没有德行,天与人之间的道理就泯灭了。孔子虽然拥有地位,却具备天的德行,就可以谈论王道。《春秋》采用夏朝的历法,在“正”字前加上“王”字,以通达天与人之间的道理,贯通古与今的意义,展示一统天下的大法。春,是天时;正,是政令。君王在其中确立地位,向上奉行天时,向下施行仁政,先端正自己的内心,向上契合天心,天下人的心都归于正道,天与人遵循同一个道理。子思所说的:以自身为根本,在百姓中验证,建立于天地之间而不违背,就是这个意思。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有所增减,这是前代君王的方法。处于周朝的时代,使用周朝的历法,这是当代君王的方法。历代君王的法度,时代不同但精神相同,这是后世君王的方法。使用前代君王的方法,匡正当代君王的方法,确立后世君王的方法,古今遵循同一个意义。子思所说的:考察夏、商、周三代而不谬误,等待百世后的圣人也不迷惑,就是这个意思。《尚书》中“王次春”,表明君王受命于天,不能像天那样完美,《春秋》代替天来显示赏罚,程子所说的借天时来确立义理,就是这个意思。《尚书》中“正次于王”,表明“正”是君王所做的事。君王不修明政治,《春秋》通过褒贬来判定是非,程子所说的借周朝来匡正王法,就是这个意思。我们的老师,天理所在之处,他所做的是天的事,所以实行夏历,以周朝的月份为冠首,这是天道,也是历代君王的大道。他所不做的,是人的事,所以用周朝的历法来记录事务,这是人事,也是当代君王的制度。难道不是说:了解我的,大概只有《春秋》吧?怪罪我的,大概也只有《春秋》吧?大概了解他的是天,怪罪他的是人。那么在二百四十二年间,天的次序、天的等级、天的命令、天的讨伐,都是天理。有什么可嫌弃他没有地位的呢?这是王道的大权,天与人之间的妙用,体现在行事中,不也很明显吗?

隐公不书即位

程子曰:「不书即位,不请命于天子,以王法絶之也【集义】朱子曰:「春秋首不书即位,即君臣父子之事也【集义】胡氏曰:「上不禀命于天子,内不承国于先君,故不书即位。」

谳曰:古者诸侯继世即位,上必禀命于天子,内必承国于先君,正始之义也。隐公即位,逾年改元,鲁使不告于周,王使不至于鲁,上无所禀之命也。惠公以仲子手文之故,有志于立桓,内无所承之命也。为子受之于父,为诸侯受之于王,正始之大本也。《易·渐》之彖曰:「进以正,可以正邦也。」隐公之立,上无所禀,内无所承,可谓正乎?不书即位,以王法絶之。十年无正,失居正之道。《春秋》因其不正,以反于正,君臣父子之大伦定矣。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程子曰:「盟誓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所不禁也。盟而不信,则罪矣。诸侯交相盟,乱世之事也。」

朱子曰:「书及邾盟,即朋友之事也。」

胡氏曰:「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刑牲防血,要质鬼神,则非所贵矣。」

谳曰:盟防,待衰世之事。周官有司盟之职,诸侯非王命而私盟,春秋之世亦不足以责偹矣。且盟以结信,信以行义,未闻既盟而复叛者也。鲁为春秋望国,邾为鲁之附庸,隐公即位之初,首及邾盟于蔑。迨至既盟之后,反为宋伐邾,信安在哉?《易》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交邻国之道,不能以信待人,汲汲于防血、刑牲、凟鬼神、犯刑政,寻又叛之,信安在耶?《春秋》因其不正,以反于正,朋友之伦定矣。

  夏五月郑伯克▯于鄢

程子曰:「郑伯失为君之道,无兄弟之义,使▯之强,所以致其恶。」

朱子曰:「书『郑伯克▯』,即兄弟之事也。」

胡氏曰:「用兵,大事也。必君臣合谋而后动,而专自郑伯是罪,在伯也。」

谳曰:郑伯强忍而不仁,叔▯防顽而不义,皆名教之罪人也。初,叔▯恃母骄恣,庄公恐害及身,亟欲除之,莫名其罪。于是授之大邑,养成其恶,以至于乱,然后从而讨之,则姜氏不得以为子,国人不敢与其乱,此郑伯之心也。噫!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段之不义也。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郑伯之不仁也。《易》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其郑之谓乎?《春秋》特书「郑伯」,恶其忘笃爱之仁;不书「弟」,责其絶友恭之义,因其不正以反于正,兄弟之大伦定矣。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

程子曰:「夫妇人伦之本,故当先正。」惠公仲子妾称也,以夫人礼▯人之妾,乱伦之甚也。

朱子曰:「书仲子嫡妾之分,即夫妇之事也。」又曰:「归▯于鲁,古人却不讳死。」

胡氏曰:王朝公卿,书官贬而书名,以见宰之非宰矣。谳曰:周礼称天王,见于《周官》;《春秋》书天王,出于特笔。法天之号,尊之至也。王朝礼法之原,冡宰礼法之表,夫妇人伦之本也。《易·家人》之彖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惠公以仲子为夫人,乱嫡妾之分,凟先王之礼,是岂礼之正哉?王朝不能正其法,反遣使以归▯咺为冡宰,位长六卿,不能履正以辅其君,方且承命以▯臣妾,则是成其乱矣。《春秋》贬而书名,以见冡宰之失职;直书仲子,以示惠公之不君。因其不正,以反于正,则嫡妾之分明,夫妇之大伦定矣。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程子曰:「祭伯,畿内诸侯为王卿士,不书来聘,不与其朝也。」朱子曰:「祭伯独书曰来,不与其私交也。」

胡氏曰:经于内臣、朝聘、告赴,皆贬而不与,正其本也。谳曰:大夫非君命不越境,所以杜朋党之原也。古者聘弓鍭矢不出塲,束脩之问不行。境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周室衰防,典礼浸废,畿内诸侯得以诬上行私,交于邻国,而况外诸侯乎?今祭伯来鲁,上不书使,则非王命;下不言聘,则非王事。春秋直书曰「来」,以正臣下行私之失。端本澄源之意

译隐公不记载即位。

程子说:“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没有向天子请求册命,用王法断绝了他。”【集义】朱子说:“《春秋》开头不记载即位,就是确立君臣父子的关系。”【集义】胡氏说:“上不向天子禀告受命,内不继承先君的国家,所以不记载即位。”

谳说:古代诸侯继承世位,向上必须禀告天子,向内必须继承先君的国家,这是确立正统的大义。隐公即位,过了年改换年号,鲁国使者没有向周王室报告,周王室使者也没有来到鲁国,这是向上没有禀告受命。惠公因为仲子手书的缘故,有心立桓公,这是向内没有继承先君的命令。作为儿子从父亲那里接受,作为诸侯从天子那里接受,这是确立正统的根本。《易经·渐卦》的彖传说:“以正道前进,可以匡正国家。”隐公的即位,向上没有禀告,向内没有继承,这能说是正道吗?不记载即位,是用王法断绝他。十年没有正统,失去了居正的道理。《春秋》因为他不正,而回归到正道,君臣父子的大伦常就确定了。

三月,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结盟。

程子说:“盟誓用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并不禁止。盟誓而不守信,就有罪了。诸侯互相结盟,是乱世的事情。”

朱子说:“记载与邾国结盟,就是确立朋友的关系。”

胡氏说:“《春秋》的大义,是以天下为公,讲求诚信和睦。杀牲歃血,向鬼神发誓,这不是所看重的。”

谳说:盟誓防备,是衰世的事情。周朝官制中有司盟的职务,诸侯没有王命而私自结盟,在春秋时代也不足以责备完备了。况且盟誓用来结信,诚信用来推行道义,没听说过结盟后又背叛的。鲁国是春秋的大国,邾国是鲁国的附庸,隐公即位之初,首先与邾国在蔑地结盟。等到结盟之后,反而帮助宋国攻打邾国,诚信在哪里呢?《易经》说:“诚信相交,是用诚信来发扬志向。”结交邻国的道理,不能用诚信待人,急切地歃血、杀牲、亵渎鬼神、触犯刑政,不久又背叛,诚信在哪里呢?《春秋》因为他不正,而回归到正道,朋友的伦常就确定了。

夏五月,郑伯在鄢地打败共叔段。

程子说:“郑伯失去了做君主的道理,没有兄弟的情义,使得共叔段强大,所以导致了他的恶行。”

朱子说:“记载‘郑伯打败共叔段’,就是确立兄弟的关系。”

胡氏说:“用兵,是大事。必须君臣共同谋划然后行动,而专断自决的是郑伯,罪过在郑伯。”

谳说:郑伯强忍而不仁,共叔段顽固而不义,都是名教的罪人。起初,共叔段依仗母亲骄横放纵,庄公担心祸害及身,急于除掉他,却找不到他的罪状。于是给他大邑,养成他的恶行,以至于作乱,然后讨伐他,这样姜氏就不能认为他是儿子,国人不敢参与他的作乱,这是郑伯的心意。唉!弟弟不念上天显赫的德行,不能恭敬兄长,这是共叔段的不义。兄长也不念抚育子女的哀痛,对弟弟极不友爱,这是郑伯的不仁。《易经》说:“小人不以不仁为耻,不以不义为畏”,说的就是郑国吧?《春秋》特意记载“郑伯”,厌恶他忘记了笃爱的仁德;不记载“弟”,责备他断绝了友恭的道义,因为他不正而回归到正道,兄弟的大伦常就确定了。

秋七月,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夫人仲子的赗礼。

程子说:“夫妇是人伦的根本,所以应当先端正。”惠公的仲子是妾,用夫人的礼仪赗送别人的妾,是乱伦的极致。

朱子说:“记载仲子,区分嫡妾,就是确立夫妇的关系。”又说:“送赗礼到鲁国,古人却不避讳死亡。”

胡氏说:“周朝的公卿,记载官职贬称而直呼其名,以显示宰咺不是真正的冢宰。”谳说:周礼称天王,见于《周官》;《春秋》记载天王,出于特笔。效法天的称号,尊贵到了极点。周朝是礼法的源头,冢宰是礼法的表率,夫妇是人伦的根本。《易经·家人卦》的彖传说:“女子正位于内,男子正位于外,男女端正,是天地的重大意义。”惠公把仲子当作夫人,乱了嫡妾的分别,亵渎先王的礼仪,这难道是礼的正道吗?周朝不能端正它的法度,反而派使者来送赗礼,宰咺作为冢宰,位居六卿之长,不能履正以辅佐君主,反而承受命令来赗送臣妾,这是成全了他的混乱。《春秋》贬称而直呼其名,以显示冢宰失职;直书仲子,以显示惠公不像君主。因为他不正而回归到正道,那么嫡妾的分别就明确了,夫妇的大伦常就确定了。

九月,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冬十二月,祭伯来到鲁国。

程子说:“祭伯,是京畿内的诸侯担任王的卿士,不记载来聘问,不认可他的朝见。”朱子说:“祭伯单独记载说‘来’,不认可他的私交。”

胡氏说:“经文对于内臣、朝聘、告丧赴吊,都贬称而不认可,这是端正根本。”谳说:大夫没有君命不越过国境,这是为了杜绝朋党的源头。古代聘问,弓矢不出场,束脩的问礼不行。境中有至尊者,不怀二心。周室衰微,典礼逐渐废弃,京畿内的诸侯得以欺骗上级行私,与邻国交往,何况外诸侯呢?现在祭伯来到鲁国,上不记载派遣,就不是王命;下不说是聘问,就不是王事。《春秋》直书“来”,以端正臣下私自交往的过失。这是端正根本、澄清源头的意思。

,其防防矣。

  公子益师卒

  经二年

  春公防戎于潜

译,那防备就严密了。

公子益师去世。

《春秋》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年:

春天,鲁僖公在潜地抵御戎人。

夏五月莒人入向

程子曰:「书入入其国也,侵人之境,固为暴乱,况入人之国乎?」

胡氏曰:「以事言之,入者,造其国都;以义言之,入者,逆而不顺。莒称人,小国也。」

谳曰:莒以蕞尔之国,入春秋之初,挠败王畧,无所不至。未有书入人之国,而莒兴入向之师;未有取外人之邑,而莒取牟娄之地;未有外人抗盟于内,而莒人及公盟于浮来;未有外人专盟,而莒纪专盟于宻。天讨不能加,方伯不能正,于以见王纲之陵夷,诸侯之不臣也。至于邦交之际,虽尝奔走防盟,国君无谥,大夫无名,来不书朝,交不书聘,无上下之节,无礼文之容。春秋所以夷之也。书人,书入,其罪明矣。

  无骇帅师入极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程子曰:「非命,卿皆书名。以君命来逆夫人也。在鲁,故称女;内女嫁诸侯为夫人,则书逆、书归,明重事也。」胡氏曰:「入春秋之始,名宰咺归▯,以讯乱法;书裂繻逆女,以志变常。众妾之分定矣,大昏之礼明矣。」谳曰:「夫妇,人伦之本;亲迎,大昏之本。正始之道,不可不谨也。」春秋之例:天子曰逆王后,诸侯曰逆女,大夫曰逆某姬。命名不同者,尊卑之词也。古者男子以氏配名,妇人以氏配姓。女子许嫁,笄而字之,曰伯、曰姬,字姓之谓也。文定厥祥,亲迎于渭,世子亲迎之诗;韩侯迎止于蹶之里,诸侯亲迎之什。亲迎之礼,必亲授受,明而大伦正。使大夫来逆,则非正矣。《易·渐》之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夫妇之始,不以礼合,是将不以礼终也。伯姬见逆于裂繻,不能正其始;见葬于齐侯,不能正其终。春秋谨而书之,正始之礼严矣。

  纪子伯莒子盟于宻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郑人伐衞。

  经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程子曰:「月,王月也。事在二月,则书『王二月』;事在三月,则书『王三月』也。日食有常度,灾而非异也。星辰陵厯,亦然。」

朱子曰:「日有食之,此则系乎人事之感。盖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凌君子,外域侵中国,所感如是,则隂盛阳防,而日为之食矣。是以圣人于《春秋》每食必书,诗人亦以为丑也。」

胡氏曰:「日食必书,示后世遇灾而惧之意,阳防隂盛之证也。」

谳曰:日月者,隂阳之精;隂阳者,天地之气。其精形于其上,而为日月;其气运于两间,以生人物者也。故日月运行,隂阳之气亦随之而运行。日者,人君之象,众阳之宗;月者,后妃之象,羣隂之防。人事动乎下,天变应乎上。故日食,修徳;阳明胜而隂慝消;月食,修刑;亢阳消而隂气正。自然之理也。《易·豫之彖》曰: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盖过则不依轨度而致灾。《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有六,月食不书。当是时,王纲解纽,刑罚不修,妾妇乗其夫,臣下叛其上,正淫隂乗阳之兆,安有亢阳以消隂慝乎?此月食所以不见于经也。是知人君克谨天戒,则有其象而无其应;弗克畏天,则有其象而有其应矣。天人一理,其可诬乎?

  三月庚戌天王崩

程子曰:「崩者,上坠之形。四海之内,皆当奔赴。鲁君不往,恶极罪大,不可胜诛。不书而自见也。」

胡氏曰:「平王崩,周人来讣,而隐不往,是无君也。其罪应诛,不书而见矣。」

谳曰:春秋之例,王崩不名,尊无二上也。不书其地,天下皆王土也。平王既崩,周人来讣,隐公奔丧,防▯之礼,不登于册,赙赠至于来求,则其慢可知矣。按礼,天王之丧,诸侯服斩衰,当以所闻先后奔丧。议者谓封疆之守至重,诸侯不得越境修服,国中卿供吊送之礼。如是,则诸侯私盟专伐,越境逾时,不以为难,独难于奔丧,而薄君臣始终存没之义哉?废弃大伦,絶灭天理,不胜诛之罪也。春秋谨而书之,不待贬絶,恶自着矣。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秋武氏子来求▯

程子曰:

译夏季五月,莒国人侵入向国。

程子说:“史书用‘入’字,是进入其国都的意思。侵犯别人的边境,本来就是暴乱行为,何况是进入别人的国都呢?”

胡氏说:“从事理上讲,‘入’是指到达其国都;从道义上讲,‘入’是指违背而不顺从。莒国被称为‘人’,是因为它是小国。”

谳说:莒国凭借那微小的国土,在春秋初期,扰乱败坏王室的法度,无所不为。没有记载过进入别人国都的事,而莒国却发动军队进入向国;没有记载过夺取外邦城邑的事,而莒国却夺取了牟娄之地;没有记载过外邦人在鲁国境内结盟的事,而莒国人却在浮来与鲁公结盟;没有记载过外邦人独自专断结盟的事,而莒国和纪国却在宻地专断结盟。天子的讨伐不能施加,方伯的匡正不能施行,由此可以看出王纲的衰微,诸侯的不臣服。至于邦交方面,虽然曾经奔走于会盟,但国君没有谥号,大夫没有名字,来鲁不记载为朝见,交往不记载为聘问,没有上下的礼节,没有礼仪的仪容。《春秋》因此视莒国为夷狄。书写“人”字,书写“入”字,其罪过就明显了。

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

秋季八月庚辰日,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九月,纪国的履緰来迎娶女子。

冬季十月,伯姬嫁到纪国。

程子说:“不是国君亲自迎娶,卿大夫都书写名字。这是奉国君之命来迎娶夫人。在鲁国,所以称‘女’;国内女子嫁给诸侯成为夫人,就书写‘迎’、书写‘归’,表明这是重大的事情。”胡氏说:“在春秋初期,记载宰咺归唁,以讯问扰乱法度;记载裂繻迎女,以记录违背常礼。众妾的名分确定了,大婚的礼仪明确了。”谳说:“夫妇是人伦的根本;亲迎是大婚的根本。端正开端的道理,不可不谨慎。”《春秋》的体例:天子迎娶王后,诸侯迎娶女子,大夫迎娶某姬。命名不同,是尊卑的措辞。古代男子用氏配合名,女子用氏配合姓。女子许配后,加笄并取字,称为伯、称为姬,这是字和姓的含义。确定吉兆,在渭水亲迎,这是世子亲迎的诗篇;韩侯在蹶之里迎娶,这是诸侯亲迎的诗篇。亲迎的礼仪,必须亲自交接,使大伦正明。如果派大夫来迎娶,就不正当了。《易经·渐卦》的彖辞说:“渐卦的进取,女子出嫁是吉利的。以正道进取,可以端正邦国。”夫妇的开始,如果不以礼结合,就将不以礼结束。伯姬被裂繻迎娶,不能端正其开端;被齐侯安葬,不能端正其结局。《春秋》谨慎地记载,端正开端的礼仪就严厉了。

纪子伯与莒子在宻地结盟。

十二月乙卯日,夫人子氏去世。郑国人攻打卫国。

经文三年。

春季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程子说:“月,是王历的月份。事情发生在二月,就书写‘王二月’;事情发生在三月,就书写‘王三月’。日食有固定的规律,是灾害而不是怪异。星辰凌犯历数,也是如此。”

朱子说:“发生日食,这关系到人事的感应。大概是臣子背离君父,妾妇乘势凌驾丈夫,小人凌驾君子,外族侵扰中国,感应如此,就导致阴盛阳衰,从而发生日食。因此圣人在《春秋》中每次日食都记载,诗人也认为这是丑事。”

胡氏说:“日食必须记载,以示后世遇到灾害而恐惧的意思,这是阳衰阴盛的证据。”

谳说:日月是阴阳的精华;阴阳是天地的元气。其精华显现在天上,成为日月;其元气运行于天地之间,以化生万物。所以日月运行,阴阳之气也随之运行。太阳是人君的象,众阳的宗主;月亮是后妃的象,群阴的统领。人事在下面发动,天象在上面感应。所以日食,要修养德行;阳明战胜而阴邪消解;月食,要修养刑罚;亢阳消解而阴气端正。这是自然的道理。《易经·豫卦》的彖辞说:天地顺动,所以日月不逾越。大概逾越就不依循轨度而导致灾害。《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次,月食不记载。当时,王纲解纽,刑罚不修,妾妇凌驾丈夫,臣下背叛君主,正是阴邪乘阳的征兆,哪有亢阳来消解阴邪呢?这就是月食不见于经文的原因。由此可知人君若能谨慎对待天戒,就有其象而无其应;不能敬畏上天,就有其象而有其应。天人一理,岂可欺骗?

三月庚戌日,天王驾崩。

程子说:“崩,是向上坠落的样子。四海之内,都应当奔赴吊唁。鲁君不去,罪恶极大,不可胜诛。不书写而自见。”

胡氏说:“平王驾崩,周人来报丧,而隐公不去,这是无君的行为。其罪应诛,不书写而可见。”

谳说:《春秋》的体例,天王驾崩不写名字,因为尊贵没有第二个。不书写地点,因为天下都是王土。平王驾崩后,周人来报丧,隐公奔丧,防〇的礼仪,不登于册,赙赠直到来请求,那么其怠慢就可知了。按照礼制,天王的丧事,诸侯服斩衰,应当根据听到的先后奔赴吊唁。议论的人说封疆的守卫至重,诸侯不得越境修服,国内卿大夫供吊送之礼。如果是这样,那么诸侯私盟专伐,越境逾时,不以为难,唯独难于奔丧,而轻视君臣始终存没的道义吗?废弃大伦,灭绝天理,是不可胜诛的罪过。《春秋》谨慎地记载,不待贬绝,恶行自著。

夏季四月辛卯日,尹氏去世。

秋季,武氏子来请求〇。

程子说:

「武氏王之卿士,诸侯不供王丧,故武氏遣其子徴求于外国,书之以见诸侯之不臣也。」

译武氏是周王的卿士,诸侯不供给周王的丧葬用品,所以武氏派遣他的儿子去外国征取,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显示诸侯不守臣节。

朱子曰:「武氏子来,求▯者,世爵可知。归死曰▯,归生曰赙。归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

胡氏曰:「武氏天子大夫,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非王命也。夫▯以货财生者,需索也。君取臣,不言求,而曰求赙、求车、求金,皆着天王之失道也。」

谳曰:「尺地莫非王土,一民莫非王臣。王土、王臣,物皆王,有何至于下求苞茅不入,齐师得以奉辞?赙赠不供,鲁君宁逃其罪?求者在下之辞,未必其得之义也。昔孔子正取假之名于季氏,曰:『君取于臣,则谓之取。』名虽虚,器治乱之本系焉。上求于下,则非正矣。《易·随》六三:『随有求,利居贞。』程氏曰:『随之有求而得,然非正应,故有不正之嫌。』《春秋》书「武氏子」以见王朝使人之不正,书「来求赙」以见鲁之不臣。不书「取」而书「求」,鲁君何所逃罪矣!」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程子曰:「吉凶庆吊,讲信修睦,邻国之常礼,人情所当然。诸侯之卒与国之大故来告,则书。」

朱子曰:「鲁君书薨,外诸侯书卒。薨者,臣子之辞;以卒为贬,恐未必然。」

胡氏曰:「凡诸侯卒,皆存而不削,交邻国、待诸侯之义,见矣。卒而或日,或不日者,何?谨则书日,慢则书时。或名,或不名者,何?防盟则名于聘载书,问则名于简牍,无所证者,虽告丧,其名亦不可得而知矣。」

谳曰:诸侯曰薨,大夫曰卒,生不书名,死则名之,礼之常也。诸侯生则称侯,死则称公,列国书卒,鲁独书薨,此圣人内鲁之词,亲亲之义也。宋公作賔王家,统承先祀,非列国之比,《春秋》生死称公,尊尊之义也。诸侯或名或不名者,同盟则名,载简书;朝防则名,于要约;聘告则名,于简牍。故于卒赴可知。或日,或不日,谨则书日,慢则书时,以见当时诸侯防礼之厚薄也。其防防矣。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宋穆公

程子曰:「诸侯告丧,鲁往防塟,则书。春秋之时,皆不请而私谥。私谥所以罪其臣。」

朱子曰:「名者,诸侯之邦交,告终易代,则有吊恤之礼。春秋时,以国势之强弱,私情之踈宻,而为之礼。有卒名而防▯,故有卒而不防塟者。」

胡氏曰:「外诸侯塟,其事或因鲁防,而书其义,则圣人或存或削,春秋之法也。」

谳曰:古者谥以表行,美恶惟公,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茍非其徳而加谥焉,可谓孝乎?凡为人臣者,未尝不欲其君之显;为人子者,未尝不欲其父之荣。此臣子之常情。然先王之制,尊卑有序,正名定谥,礼法有常。人子以其非礼加于君亲,不可谓之孝。《春秋》诸君世本侯爵塟,则书公;圣人存而弗削,以正其僣爵私谥之失。讨贼避号讳辱之事,《春秋》削之,以正其忘仇没耻之罪。于宋则书公,尊尊之义也。其义防矣。

  经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戊申衞州吁弑其君完

程子曰:「春秋之初,弑君不称公子、公孙,盖身为大恶,自絶于先君矣,岂复得为先君子孙也?古者公族,刑死则无服,况弑逆乎!」

朱子曰:「诗击鼓,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旧説以此为春秋隐公四年州吁自立之时,宋衞陈蔡伐郑之事,恐或然也。

胡氏曰:「此衞公子州吁也。削其属籍,特以国氏者,罪庄公不待之以公子之道,使预闻政事,主兵权而当国也。」

谳曰:「臣子之事君父,天理切于人心。一念之或欺,一事之勿尽,若不能安其身,此忠孝之至情也。」《春秋》时皆反此道。州吁以弟弑兄,以臣弑君,恶之大者也。天理所不容,人伦之大变。凡民防不憝,不待敎而诛也。天王不施残执之刑,邻国不闻沐浴之请,方且四国连衡以定其位,是相率为禽兽之行也。圣人奉天讨以用刑,因大义以正法,削其属籍以着其罪,斥书其名以诛其心。此《春秋》所以作。《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所以惧。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

秋,翚帅

译朱子说:“武氏子前来,请求赙赠,由此可知他是世袭的爵位。送死者叫赙,送生者叫赙。给予赙赠是合乎正道的,索取赙赠则是不合乎正道的。”

胡氏说:“武氏是天子的臣属,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天子居丧尚未正式即位,这不是王命。赙赠本是用财物来帮助生者的,索取赙赠就是贪求。君主向臣下索取,不称为‘求’,而说求赙、求车、求金,都彰显了天王的失道。”

谳说:“每一寸土地没有不是天子的土地,每一个百姓没有不是天子的臣民。天子的土地、天子的臣民,万物都属于天子,哪里至于下到诸侯索取苞茅不缴纳,齐国军队就能奉辞讨伐?赙赠不供给,鲁君难道能逃避罪责吗?‘求’是下位者对上位者的言辞,未必符合其得到的道义。从前孔子在季氏那里纠正‘取’和‘假’的名称,说:‘君主向臣下索取,就称为取。’名称虽然虚设,但治理与混乱的根本系于其中。上位者向下位者索取,就是不正。《易经·随卦》六三爻辞说:‘随有求,利居贞。’程氏说:‘随着有所求而得到,然而不是正应,所以有不正的嫌疑。’《春秋》记载‘武氏子’来显示周朝使者的不正,记载‘来求赙’来显示鲁国的不臣。不记载‘取’而记载‘求’,鲁君有什么地方可以逃避罪责呢!”

八月庚辰日,宋公和去世。

程子说:“吉凶庆吊,讲求信用、修好和睦,是邻国的常礼,也是人情所应当做的。诸侯去世以及国家的大变故前来告知,就记载。”

朱子说:“鲁君去世记载为‘薨’,外国诸侯去世记载为‘卒’。‘薨’是臣子的言辞;用‘卒’作为贬低,恐怕不一定如此。”

胡氏说:“凡是诸侯去世,都保留而不删削,与邻国交往、对待诸侯的道义,由此可见。去世有时记载日期,有时不记载日期,为什么呢?谨慎就记载日期,怠慢就记载时节。有时记载名字,有时不记载名字,为什么呢?参加盟会就在聘问的文书上记载名字,慰问就在简牍上记载名字,没有凭证的,即使告知丧事,他的名字也无法得知。”

谳说:诸侯去世称为‘薨’,大夫去世称为‘卒’,活着不记载名字,死了就记载名字,这是礼的常规。诸侯活着称为侯,死了称为公,各国记载为‘卒’,唯独鲁国记载为‘薨’,这是圣人亲近鲁国的言辞,体现亲亲的道义。宋公在王室作宾,继承先王的祭祀,与各国不同,《春秋》生死都称为公,体现尊尊的道义。诸侯有时记载名字有时不记载名字,参加盟会就记载名字,载入简册;朝见防盟就记载名字,在契约中;聘问告知就记载名字,在简牍上。所以在去世告知时可以得知。有时记载日期,有时不记载日期,谨慎就记载日期,怠慢就记载时节,以此显示当时诸侯防礼的厚薄。其防礼之理深远啊。

冬天,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程子说:“诸侯告知丧事,鲁国前往参加葬礼,就记载。春秋时期,都不请示而私自定谥号。私自定谥号是为了惩罚其臣下。”

朱子说:“名字,是诸侯之间的邦交,告终易代,就有吊唁抚恤的礼节。春秋时期,根据国势的强弱、私情的疏密来制定礼节。有去世记载名字而参加葬礼的,所以有去世而不参加葬礼的。”

胡氏说:“外国诸侯的葬礼,其事或许因为鲁国参加葬礼而记载,其义则圣人有时保留有时删削,这是春秋的法则。”

谳说:古代用谥号来表彰行为,美恶只有公正,命名为幽厉,即使是孝子慈孙,百世也不能改变。如果不符合其德行而加上谥号,可以称为孝吗?凡是做臣子的,没有不希望其君主显赫的;做儿子的,没有不希望其父亲荣耀的。这是臣子的常情。然而先王的制度,尊卑有序,正名定谥,礼法有常。人子用非礼的方式加于君亲,不能称为孝。《春秋》中各位君主世代本是侯爵,葬礼就记载为公;圣人保留而不删削,以纠正其僭越爵位、私自定谥的过失。讨贼避号讳辱的事情,《春秋》删削它,以纠正其忘记仇恨、埋没耻辱的罪过。对于宋国就记载为公,体现尊尊的道义。其防礼之理深远啊。

经四年

春天,周王二月,莒人攻打杞国,夺取牟娄。

戊申日,卫国州吁杀害了他的君主完。

程子说:“春秋初期,弑君不称公子、公孙,大概是因为身为大恶,自己断绝了与先君的关系,哪里还能算是先君的子孙呢?古代公族,受刑而死就没有丧服,何况是弑逆呢!”

朱子说:“《诗经·击鼓》:‘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旧说认为这是春秋隐公四年州吁自立之时,宋、卫、陈、蔡攻打郑国之事,恐怕可能是这样。”

胡氏说:“这是卫国公子州吁。削去他的属籍,特意以国氏称呼他,是为了惩罚庄公不以对待公子的道义对待他,让他参与政事,主持兵权而当国。”

谳说:“臣子侍奉君父,天理切于人心。一念之间若有欺骗,一事之中若有不尽,就不能安身,这是忠孝的至情。”春秋时期都违背了这个道理。州吁以弟弟杀害兄长,以臣子杀害君主,是极大的恶行。天理所不容,人伦的大变。凡是百姓无不痛恨,不待教化就应诛杀。天王不施加残执之刑,邻国不闻沐浴之请,反而四国连横以安定他的地位,这是相率做禽兽的行为。圣人奉行天讨以用刑,因大义以正法,削去他的属籍以彰显其罪,斥书其名以诛杀其心。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春秋》作,乱臣贼子因此畏惧。

夏天,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秋天,翚率领

师,防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

程子曰:「衞州吁弑其君,天下所当诛也。乃与修好,而同伐人,其恶甚矣。」

译鲁庄公率军,防备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程子说:“卫国州吁杀害了他的国君,是天下人都应当讨伐的。鲁国却与他修好,并一同攻打别人,这罪恶太深重了。”

朱子曰:「且如翚帅师,挟卒无骇之类,未赐族。到庄以后,却不待赐而诸侯自受之矣。」

胡氏曰:「宋殇不恤衞,有弑君之难,欲定州吁,而从其邪説,故以宋公为首。」

谳曰:四国党恶,以伐郑,是谓暴兵。隐公辞宋而弗从,是为义事。翚以不义,固请而行,防伐无罪之邦,欲定弑君之贼。无君之心,已着于此,甚矣州吁之奸也。宋殇忌冯在郑,是以伐郑以説宋。衞桓、陈之所自出,虑其不从,也是以睦陈以求宠。羽父强君以崇奸,州吁同恶以相济。迹虽未着,其兆已萌。钟巫之祸既形,是岂一朝一夕之故?易坤初六之象曰:「履霜坚氷,隂始凝也。」程氏曰:「隂始凝而为霜,盖其始虽甚防,不可使之长也。」隐公不能谨之于始,以及于祸。春秋削其公子同于州吁之恶,再序四国之师,着其党逆之罪。圣人之情见矣,讨贼之义明矣。

  九月衞人杀州吁于濮

  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晋

程子曰:「衞人逆公子于邢而立之,书曰:『衞人立晋』,衞人立之也。诸侯之立,既不受命于天子,犹当受命于先君也。」

朱子曰:「衞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当立也。」

胡氏曰:人众辞,特书曰「立」,所以着其擅置其君之罪;于晋絶其公子,所以明其专有国之非。

谳曰:「王者受天命而君天下,诸侯受王命而君一国。非王命而立君,岂居正之义乎?衞人执州吁而杀之,迎公子晋而立之。是废立之权出于臣下,上无所禀,内无所承。国人既得以立之,亦得而废之,是以乱易乱也。律以大法,公子不当私有国,国人不得擅置君,皆为失义。《春秋》不书公子,责私有其位之失;书立不宜立,正衞人擅立之罪。以此垂法,君臣之大义明矣。」

  经五年

  春公矢鱼于棠

  夏四月塟衞桓公

  秋衞师入郕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程子曰:「诸侯无再娶,仲子不得为夫人,故别宫以祀之。圣人之意,言初献,则知前此用八佾也。」

朱子曰:「考仲子之宫,是别立庙也。」

胡氏曰:「干羽,乐舞之揔名。羽以象文徳,干以象武功。妇人无武事,故不言干。考者,室始成而祀也。」

谳曰:鲁用天子之乐,报徳于周公,不可用于羣公之庙。防从六羽之数,可配鲁之祖考,不可用于仲子之宫。惠公以孟子为夫人,仲子乃惠公之爱妾。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受祀之所。桓公未立,预为其母考宫。隐公启其乱矣。先王制礼作乐,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未闻用于妾母之庙也。末流之▯,甚至陪臣之防,傲然舞八佾于庭,其亦始之不谨者乎?《春秋》书「考仲子之宫」,则「考」者不宜考也。变文曰「初献」,则「初」者谨其失礼之始,「献」者不宜献也。一字褒贬,其义深矣。

  邾人郑人伐宋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宋人伐郑,围长葛。

  经六年

  春郑人来输平

程子曰:「国君轻变其平,反复可罪,非君国之道。」朱子曰:「郑人来输平,变也。盖鲁先与宋好,郑人却来输平,变旧盟以从新好也。」

胡氏曰:「输者,纳也;平者,成也。郑人曷为纳成于鲁?以利相结,觧怨释仇,离宋鲁之党也。」

谳曰:先王疆理之制,修睦以蕃王室,是以义为利也。郑人来平于鲁,输纳以求其成,是以利为义也。郑入春秋以来,日争寻常,以尽其民。今者解怨释仇,求成于鲁,和而不盟,固可为美;以利相结,则非义矣。自是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归,鲁之祊鲁防郑伐宋,以取其郜防之二邑,夺攘之祸起,修睦之义冺矣。春秋书「来输平」,正其义不谋其利也。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

  秋七月

程子曰:「无事,书首月,天时,王月偹,而后成嵗也。」胡氏曰:「时,天时也;月,王月也。书时,又书月,见天人之理合也。」

谳曰:易曰「乾元亨利贞,天之徳也」。故四徳备而成干,四时具而成嵗。秋,天时也;月,王月也。天之用,莫大于隂阳惨舒之义也。王之政,莫大于赏罚威福之柄也。

译朱子说:“比如翚率领军队,挟持无骇的卒队这类事情,当时还没有赐予族权。到了庄公以后,却不再等待赐予,诸侯就自己接受了。”

胡氏说:“宋殇公不体恤卫国,发生了弑君的祸难,想要安定州吁,却听从了他的邪说,所以以宋公为首领。”

谳说:四个国家结党作恶,去攻打郑国,这叫暴虐的军队。隐公推辞宋国的请求而不跟随,这是合乎道义的事。翚因为不义,坚持请求而行事,防备攻打无罪的邦国,想要安定弑君的贼人。无君之心,已经在这里显露出来,州吁的奸诈真是厉害啊。宋殇公忌恨冯在郑国,所以攻打郑国来取悦宋国。卫国桓公、陈国是郑国的祖先,担心他们不跟随,所以亲近陈国来求得宠幸。羽父强迫君主来推崇奸邪,州吁同恶相济。迹象虽然还没有显露,但征兆已经萌芽。钟巫的祸难既然已经形成,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易经》坤卦初六的象辞说:“踩到霜就知道冰将坚硬,阴气开始凝结了。”程氏说:“阴气开始凝结而成霜,大概它的开始虽然很轻微,不可以让它滋长。”隐公不能在开始时谨慎,以至于招致祸患。《春秋》削去公子与州吁同恶的记载,再次叙述四国的军队,彰显他们结党叛逆的罪过。圣人的心意显现了,讨伐贼人的大义明确了。

九月,卫国人杀死州吁于濮地。

冬季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为国君。

程子说:“卫国人从邢国迎接公子晋并拥立他,史书记载说:‘卫国人拥立晋’,是卫国人拥立他。诸侯拥立新君,既然不接受天子的命令,还应当接受先君的命令。”

朱子说:“‘卫国人’是众人的说法;‘立’,是不应当拥立的意思。”

胡氏说:“‘人’是众人的说法,特意记载说‘立’,是为了彰显他们擅自拥立国君的罪过;对于晋绝去‘公子’的称呼,是为了明确他专有国家的错误。”

谳说:“王者承受天命而统治天下,诸侯承受王命而统治一国。没有王命而拥立国君,哪里符合居正的道义呢?卫国人抓住州吁并杀了他,迎接公子晋并拥立他。这是废立的大权出于臣下,对上无所禀告,对内无所继承。国人既然可以拥立他,也可以废黜他,这是以混乱代替混乱。按照大法,公子不应当私有国家,国人不得擅自拥立国君,都失去了道义。《春秋》不记载‘公子’,是责备他私有其位的过失;记载‘立’不应当拥立的人,是纠正卫国人擅自拥立的罪过。以此垂示法则,君臣的大义就明确了。”

经文五年

春季,鲁公在棠地射鱼。

夏季四月,安葬卫桓公。

秋季,卫军进入郕国。

九月,为仲子修筑宫庙,初次献舞六佾。

程子说:“诸侯没有再娶的,仲子不能成为夫人,所以另建宫庙来祭祀她。圣人的意思,说‘初次献舞’,就知道此前是用八佾了。”

朱子说:“考仲子之宫,是另外建立庙宇。”

胡氏说:“干羽,是乐舞的总称。羽用来象征文德,干用来象征武功。妇人没有武事,所以不说干。‘考’,是宫室刚建成而祭祀。”

谳说:鲁国使用天子的乐舞,报答周公的恩德,不可以用于群公的庙宇。即使从六佾的数量来看,可以配享鲁国的祖考,也不可以用于仲子的宫庙。惠公以孟子为夫人,仲子只是惠公的爱妾。孟子进入惠公的庙宇,仲子没有受祀的地方。桓公尚未即位,就预先为其母亲修筑宫庙。隐公开启了祸乱的端绪。先王制定礼乐,隆重地献给上帝,以配享祖考,没听说过用于妾母的庙宇的。末流的弊端,甚至发展到陪臣的家臣,傲慢地在庭院中舞八佾,这也是开始不谨慎的缘故吧?《春秋》记载“考仲子之宫”,那么“考”是不应当考的。改文说“初献”,那么“初”是谨慎其失礼的开始,“献”是不应当献的。一字褒贬,其意义深远啊。

邾人、郑人攻打宋国,发生螟灾。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宋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经文六年

春季,郑人来求和。

程子说:“国君轻易改变其和平,反复无常可罪,不是治理国家的方法。”朱子说:“郑人来求和,是变化。大概鲁国先与宋国交好,郑国人却来求和,改变旧盟以追随新好。”

胡氏说:“‘输’,是纳;‘平’,是成。郑国人为什么向鲁国纳成?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间宋鲁的党羽。”

谳说:先王疆域的体制,修睦以藩屏王室,是以义为利。郑人来鲁国求和,输纳以求其成,是以利为义。郑国进入春秋以来,日日争夺寻常之地,耗尽民力。现在解怨释仇,向鲁国求和,和睦而不结盟,固然可以认为是美事;以利相结,则不符合道义了。从此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归,鲁国的祊地防备郑国攻打宋国,以夺取其郜、防二邑,夺攘的祸患兴起,修睦的道义泯灭了。《春秋》记载“来输平”,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

夏季五月辛酉日,鲁公在艾地会见齐侯并结盟。

秋季七月

程子说:“无事,记载首月,天时、王月具备,而后成岁。”胡氏说:“时,是天时;月,是王月。记载时,又记载月,见天人之理合一。”

谳说:《易经》说“乾元亨利贞,是天之德”。所以四德具备而成乾,四时具备而成岁。秋,是天时;月,是王月。天的作用,没有比阴阳惨舒之义更大的了。王的政令,没有比赏罚威福之柄更大的了。

天时备,则嵗功成;王道存,则人纪立。春秋之时,王政不行,天理亦防乎熄矣。圣人奉天讨以用刑,因人事以立法。首时虽无事,过则必书,所以成嵗功而示天之赏罚也。春秋所以扶天理,立人极,其义防矣。

译天时完备,那么一年的农事就能成功;王道存在,那么人伦纲纪就能确立。在春秋时期,王政不能施行,天理也几乎熄灭了。圣人奉行天意来讨伐罪人并施用刑罚,依据人事来制定法律。首时虽然没有什么大事,但有过失就一定会记载,这是为了成就一年的农事功绩并显示上天的赏罚。《春秋》用来扶持天理,确立人伦的最高准则,它的意义深远啊。

冬宋人取长葛

程子曰:「宋之围长葛,嵗且周矣。虐民无道之甚,宋之强取,不可胜诛矣。」

朱子曰:「围其邑而取之,宋之罪着矣。」

胡氏曰:「宋之恃强,围邑久,役大众,取非所有,其罪着矣。」

谳曰:宋围郑邑,取非所有,始惑州吁之邪説,搂诸侯以伐之,围城之师,经年不解,其役久矣,其民残矣。夫郑之土地,受之先王,传之先祖,子孙世守,为可继也。宋恃强而夺之,以快报复之志,王朝不能问其罪,列国不能正其非,不善之积,至于见弑,祸亦惨矣。春秋书围长葛于前,以着残民毒众之罪;书取长葛于后,正其擅兵强夺之诛。诛乱禁暴,其法严矣。

  经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滕侯卒

  夏城中丘

程子曰:「凡书城者,完旧也;书筑,创始也。城中丘,使民不以时,非人君之心也。」

胡氏曰:「春秋凡用民必书其所兴作,见劳民为重事也。」

谳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善政当爱民力,勿夺其时。隐公役不时之民,兴无穷之役,岂养民之道哉?《易·頥》之彖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程氏曰: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春秋》凡用民力不以其时之得失,功之缓急,必谨而书之,见劳民为重事也。虽时合义,犹且书之,况使之不以时乎?凡书“城”者,皆讥之,务本之道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程子曰:「凡不称公子而称弟者,或责失兄弟之义,或罪其以弟之爱而宠任之过也。」

胡氏曰:「兄弟先公之子,不称公子,贬也。」

谳曰:诸侯邦交之聘,大夫卿士之职,所以将命而通好也。有其位则任其职,无其位而任其职,可乎?齐侯受先王之土疆,承先君之爵位。弟果贤,则进之;不贤,则退之。使无位之人结邻国之好,以私废公,政由是败矣。自是宠爱之私,施及于子,礼秩如适,遂成齐乱。春秋于年来聘变文书,弟以正齐侯溺爱不明之失,为后世使非其人之戒。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邱,以归。

程子曰:「天王之使,道由于衞,而戎得以众伐之,衞不能救,其罪可知。」

胡氏曰:「国而曰伐,此一人曰伐,见其以徒众也。于楚邱者,罪衞不救;王臣之难,以归者,罪凡伯失节,不能死于位也。」

谳曰:「凡伯奉王命以聘鲁,戎伐之于楚邱,衞君无救援之忠,凡伯有失节之辱。是则王政之不行,由诸侯之不臣也。而况非类之异心乎?」《易》曰:「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谓当严戒偹之道也。今凡伯过賔于衞,而戎伐之,衞失戒备之罪明矣。《春秋》书「楚邱」者,正衞不救王臣之罪;以归者,责凡伯不能死节之非也。

  经八年

  春宋公衞侯遇于垂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

程子曰:「鲁有朝宿之地,在王畿之内,曰许;郑有朝宿之邑,近于鲁,曰祊。宛来归祊,始以祊归鲁。夫朝宿之邑,先祖受之先王,可相易耶?郑来归而鲁受之,其罪均矣。」

朱子曰:「入者,内弗受也;义不可而入也。」

胡氏曰:其言「我入祊」,祊非我有,入者不顺之辞。谳曰:先王锡土以报功,鲁、郑利私而易地,自输平之。有请欲易许以归祊,朝宿近于王畿,汤沐隣于方岳,受之先王,传之先祖,后世子孙世守而弗失也。私相贸易,惟利是从,是以先王廵狩之礼不复修,诸侯朝觐之礼不复举,无君无亲,此小人之无忌惮也。《春秋》书「宛来归祊」,归者义不当归而归,罪在郑也。书「我入祊」者,义不可入而入,责在鲁也。书日谨之」,其义明矣。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衞侯盟于瓦屋。

  程子曰宋为主盟与郑絶也

胡氏曰:「春秋革薄,从忠参盟,书日谨其始也。」

谳曰:「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防,而民始疑。徳既下衰,屡盟屡畔,诅烦约乱,交质兴焉。至是倾危俗成,参盟始矣。自入春秋以来,二国交盟,犹之可也。今三国连衡合党,

译冬天,宋国人攻取了长葛。

程子说:“宋国包围长葛,时间将近一年了。残害百姓、违背道义到了极点,宋国凭借强力夺取,其罪过不可胜数。”

朱子说:“包围别人的城邑并夺取它,宋国的罪过昭著了。”

胡氏说:“宋国倚仗强盛,包围城邑时间长久,役使大量民众,夺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其罪过昭著了。”

谳曰:宋国包围郑国的城邑,夺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起初被州吁的邪说所迷惑,纠集诸侯去攻打郑国,包围城邑的军队,经年不解散,劳役时间太久了,百姓受害太深了。郑国的土地,是先王赐予的,由先祖传承下来,子孙世代守护,是可以继承的。宋国倚仗强盛而夺取它,以逞快报复的志向,周王室不能追究它的罪责,各国不能纠正它的错误,不善的积累,以至于被弑杀,祸患也太惨烈了。《春秋》在前面记载包围长葛,以彰显残害百姓、毒害民众的罪过;在后面记载夺取长葛,以正其擅自用兵、强力夺取的诛罚。诛讨叛乱、禁止暴行,其法度是严厉的。

《春秋》经文七年

春天,周王三月,叔姬嫁往纪国,滕侯去世。

夏天,修筑城中丘。

程子说:“凡是记载‘城’的,都是修缮旧有的;记载‘筑’的,才是新建。修筑城中丘,役使百姓不按时令,这不是人君应有的心意。”

胡氏说:“《春秋》凡是使用民力,必定记载其所兴建的工程,可见劳役百姓是重大的事情。”

谳曰: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以粮食为天。好的政治应当爱惜民力,不要耽误农时。隐公役使不按时令的百姓,兴办无休止的工程,这难道是养育百姓的道理吗?《易经·颐卦》的彖辞说: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养育贤人以及万民。程氏说:为百姓设立君主,是为了养育他们。《春秋》凡是使用民力不按时令的得失,工程的缓急,必定谨慎地记载,可见劳役百姓是重大的事情。即使时令合适、合乎道义,尚且要记载,何况是不按时令役使百姓呢?凡是记载“城”的,都是讥讽,这是务求根本的道理。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程子说:“凡是不称‘公子’而称‘弟’的,或者是责备他失去了兄弟的道义,或者是罪责他因为弟弟的宠爱而过分宠信任用。”

胡氏说:“兄弟是先公的儿子,不称‘公子’,是贬低。”

谳曰:诸侯邦交之间的聘问,是大夫卿士的职责,用来传达命令、沟通友好。有其职位就承担其职责,没有其职位却承担其职责,可以吗?齐侯承受先王的疆土,继承先君的爵位。弟弟如果贤能,就提拔他;不贤能,就退免他。让没有职位的人结交邻国的友好,因私废公,政治因此败坏了。从此宠爱的私情,施及于儿子,礼制秩序如同嫡庶不分,于是造成了齐国的动乱。《春秋》在年来聘问时改变文辞,称“弟”,以纠正齐侯溺爱不明的过失,作为后世任用非其人的警戒。

秋天,鲁公攻打邾国。

冬天,周王派凡伯来聘问。戎人在楚邱攻打凡伯,把他带回去。

程子说:“周天子的使者,道路经过卫国,而戎人得以聚集众人攻打他,卫国不能救援,其罪过可知。”

胡氏说:“国家而说‘伐’,这里一个人说‘伐’,可见他是带着徒众。在楚邱,是罪责卫国不救援;周王臣子的灾难,‘以归’,是罪责凡伯失节,不能在职位上殉死。”

谳曰:“凡伯奉周王命令来鲁国聘问,戎人在楚邱攻打他,卫国国君没有救援的忠诚,凡伯有失节的耻辱。这就是周王政令不能施行,是由于诸侯不臣服。更何况是异族异心的人呢?”《易经》说:“警惕呼号,深夜有戎人入侵,不要忧虑。”说的是应当严加戒备的道理。现在凡伯路过卫国做客,而戎人攻打他,卫国失去戒备的罪过明显了。《春秋》记载“楚邱”,是正卫不救援周王臣子的罪过;“以归”,是责备凡伯不能守节殉死的错误。

《春秋》经文八年

春天,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

三月,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

程子说:“鲁国有朝见住宿的地方,在王畿之内,叫许;郑国有朝见住宿的城邑,靠近鲁国,叫祊。宛来归还祊地,开始把祊地归还给鲁国。那朝见住宿的城邑,是先祖从先王那里接受的,可以互相交换吗?郑国来归还而鲁国接受,他们的罪过是相等的。”

朱子说:“‘入’,是内部不接纳;道义上不可以进入。”

胡氏说:他说“我国进入祊地”,祊地不是我国所有,“入”是不顺当的言辞。

谳曰:先王赐予土地以报答功劳,鲁国、郑国为了私利而交换土地,自取平定。有请愿交换许地以归还祊地的,朝见住宿的地方靠近王畿,汤沐邑邻近方岳,是从先王那里接受的,由先祖传承下来,后世子孙世代守护而不丢失。私下互相贸易,只听从私利,因此先王巡狩的礼制不再修习,诸侯朝觐的礼制不再举行,无君无亲,这是小人无所顾忌的表现。《春秋》记载“宛来归还祊地”,“归”是道义上不应当归还却归还,罪在郑国。记载“我国进入祊地”,是道义上不可以进入却进入,责在鲁国。记载日期以示谨慎,其意义明显了。

夏天,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辛亥日,宿男去世。

秋天,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

程子说:宋国作为主盟,是与郑国断绝关系。

胡氏说:“《春秋》变革薄俗,推崇忠诚,参与盟会,记载日期以示谨慎其开始。”

谳曰:“殷人作誓,百姓开始背叛;周人作防,百姓开始怀疑。道德既已衰微,屡次结盟屡次背叛,诅咒烦多约定混乱,交换人质兴起了。到了这时,倾危的风俗形成,参与盟会开始了。自从进入春秋以来,两国交盟,还可以。现在三国连横合党,

驯致列国同盟,其兆始于此矣。前此防盟各于其境,今盟瓦屋,在于王畿。驯致翟泉抗盟,其端亦始于此矣。春秋端本澄源,参盟书日,谨其始也。」

译逐渐导致诸侯各国结盟,其征兆便从这里开始了。在此之前,诸侯各自在境内结盟,如今在瓦屋结盟,却位于王室领地之内。逐渐导致翟泉抗盟,其开端也由此开始了。《春秋》追溯根本、澄清源头,在记载盟会时注明日期,是为了谨慎对待事情的开端。

八月,塟蔡宣公。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螟。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经九年

  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程子曰:「周礼大行人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春秋诸侯不修臣职,王法所当治也。不能正典刑,而反聘之,又不见荅,失道甚矣。」

胡氏曰:「如隐公者,贬爵削地可也,刑则不举。遣使聘焉,其斯以为正乎?」

谳曰:诸侯上朝于天子,王臣下聘于诸侯,所以达上下之情,明君臣之义也。隐公即位九年,于此朝王之礼不见于经,贬削之刑弗加,修聘之使反至,王灵不振,其若是乎?于以见王之不王,而臣之不臣也。考《春秋》之世,天王八聘于鲁,鲁公一如京师,不过因防伐秦,而非特修朝礼于王也。鲁为懿亲、秉礼之国,怠慢若此,其他强侯大邦,槩可知矣。王之不王如此,征伐安得不自诸侯出乎?诸侯之不臣如此,征伐安得不自大夫出乎?《春秋》谨而书之,不待贬絶,恶自着矣。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挟卒。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于防

  经十年

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程子曰:「于防伐宋,于中丘为师期也。」

  朱子曰取二邑而有之盗也

胡氏曰:「内大恶,其辞婉;小恶,直书而不隐。故取郜、取防,直书不隐也。」

谳曰:「鲁隐春秋之初,宋、郑初无深隙,始自子冯之怨,累兴报复之师,狐壤之仇,鲁始党宋以伐郑。归祊之后,鲁反党郑,与宋仇日争寻常,残民毒众。公既防齐于防地,翚复先期于中邱。郑则假王命以济其私,鲁则乗败人以为利,贪而弗正,其能久乎?钟巫之祸,形矣。」春秋书名而削氏,正其擅兵防伐之诛;齐、郑贬爵而称人,着其假命行私之罪。内兵书败,书取,虽欲隐之,乌得而隐之?此《春秋》之直笔也。

秋,宋人、衞人入郑。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郑伯伐,取之。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经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来朝

程子曰:「诸侯虽有相朝之礼,而当时诸侯于天子未尝朝觐,独相率以朝鲁,得为礼乎?」

朱子曰:「滕薛来朝,争长,此一叚湏看得官制。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以此见成周盛时,诸侯非特入为王卿士,而卜正一官,亦皆诸侯为之。」

胡氏曰:周衰典制大坏,诸侯放恣,无礼义之交,惟强弱之视。滕、薛二君不足言者,又讥旅见也。

谳曰:诸侯邦交之制,则有殷聘世朝之仪。周室既衰,诸侯僣礼,或累往而不答,或来朝而不辞。无礼义之交,惟强弱之视,先王之制亡矣。今滕、薛之于鲁,均为侯爵,同受天子之命,同君国而子民,特大小之职异耳。述职之礼既阙,旅见之礼弗辞,其僣殆有甚焉。公之志亦荒矣。《春秋》直书其事,不待贬絶,恶已着矣。

  夏公防郑伯于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程子曰:「薨,不书地,弑也;贼不讨,不书塟,无臣子也。」朱子曰:「鲁公书薨,臣子之辞也。」

胡氏曰:「不书地,示臣子于君父有不没其实之忠;不书弑,示臣子于君父有隐避其恶之礼;不书塟,示臣子于君父有讨贼复仇之义。」

谳曰:隐公有志于让,弟桓公有志于弑兄,善恶之防判于此矣。惟逊不当逊,启桓之心;辨不早辨,及翚之祸。迹其在位十有一年,纲常之道既沦,何所承而正?位王聘两至而不答,王防来讣而不奔,赙赠有待于求,妾赗何谓而至?易祊易许,以紊王制;伐邾伐宋,以凟神盟。不能察羽父之谗,以致成钟巫之祸。《易》曰:「履霜坚氷,隂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氷也,岂朝夕之故哉?其所由来渐矣。经讳而不书弑,示臣子不忍之情;薨不书地,所以不没其实。贼不讨,则塟不书,无时而终事也。此《春秋》所以作,乱臣贼子所以惧。

  春秋谳义卷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谳义》>

译八月,安葬蔡宣公。九月辛卯日,鲁隐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发生螟灾。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鲁隐公九年

春季,周天子派遣南季来鲁国聘问。

程子说:“《周礼》规定大行人按时聘问,以结好诸侯。春秋时期诸侯不修臣子职分,这是王法应当惩治的。不能端正典章刑罚,反而去聘问,而且对方不回应,违背正道太严重了。”

胡氏说:“像隐公这样的人,贬低爵位、削减封地就可以了,刑罚则不施加。派遣使者去聘问,这难道是正当的吗?”

谳曰:诸侯上朝天子,天子大臣下聘诸侯,是为了沟通上下之情,明确君臣之义。隐公即位九年,在这期间朝见天子的礼仪不见于经书,贬削的刑罚没有施加,修聘的使者反而到来,天子的威灵不振,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由此可以看出天子不像天子,臣子不像臣子。考察《春秋》时代,周天子八次聘问鲁国,鲁公只有一次前往京师,不过是因防地伐秦,并非特意修朝礼于天子。鲁国是王室至亲、秉持礼制的国家,怠慢到这种程度,其他强侯大邦,大概可以知道了。天子不像天子到这种地步,征伐怎能不从诸侯手中产生?诸侯不像臣子到这种地步,征伐怎能不从大夫手中产生?《春秋》谨慎地记载,不必贬斥断绝,罪恶自然显现。

三月癸酉日,大雨并伴有雷电。庚辰日,下大雪,挟去世。

夏季,修筑郎邑城墙。

秋季,七月。

冬季,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

鲁隐公十年

春季,周天子二月,鲁隐公在中丘会见齐侯、郑伯。

夏季,翚率领军队在防地会见齐人、郑人,讨伐宋国。

六月壬戌日,鲁隐公在菅地击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邑。辛巳日,夺取防邑。

程子说:“在防地伐宋,在中丘约定军队会师的日期。”

朱子说:“夺取两邑并占有,这是盗窃行为。”

胡氏说:“内部的大恶,措辞委婉;小恶,直书而不隐瞒。所以夺取郜、夺取防,直书而不隐瞒。”

谳曰:“鲁隐公在春秋初期,宋、郑起初没有深仇大恨,开始于子冯的怨恨,屡次兴起报复的军队,狐壤的仇恨,鲁国开始偏袒宋国讨伐郑国。归还祊地之后,鲁国反而偏袒郑国,与宋国日常争讼,残害百姓毒害民众。隐公既在防地会见齐侯,翚又提前在中丘会师。郑国则假借王命以成就私欲,鲁国则趁人失败以谋取利益,贪婪而不正,能长久吗?钟巫之祸,已经显露了。”《春秋》书写名字而削去氏,正是为了惩罚其擅自出兵征伐的罪行;齐、郑贬低爵位而称人,彰显其假借王命行私的罪过。内部出兵记载失败,记载夺取,即使想隐瞒,怎么能隐瞒呢?这是《春秋》的直笔。

秋季,宋人、卫人进入郑国。宋人、蔡人、卫人讨伐戴国。郑伯讨伐戴国,夺取了它。冬季,十月壬午日,齐人、郑人进入郕国。

鲁隐公十一年

春季,滕侯、薛侯来朝见。

程子说:“诸侯虽然有互相朝见的礼仪,但当时诸侯对于天子未曾朝觐,唯独相率来朝见鲁国,这算是合乎礼制吗?”

朱子说:“滕、薛来朝见,争夺尊长地位,这一段必须看清官制。滕侯说:‘我是周朝的卜正。’由此可见成周兴盛时,诸侯不仅入朝担任王卿士,连卜正这一官职,也都是诸侯担任。”

胡氏说:周王室衰微,典章制度大坏,诸侯放纵,没有礼义交往,只看强弱。滕、薛二君不值一提,又讥讽他们旅见。

谳曰:诸侯邦交的体制,有殷聘世朝的礼仪。周室既衰,诸侯僭越礼制,有的屡次前往而不回应,有的来朝见而不辞谢。没有礼义交往,只看强弱,先王的制度灭亡了。现在滕、薛对于鲁国,都是侯爵,同受天子任命,同为国君而视民如子,只是大小职位不同罢了。述职的礼仪既缺失,旅见的礼仪不辞谢,其僭越恐怕更严重。隐公的志向也荒废了。《春秋》直书其事,不必贬斥断绝,罪恶已经显现。

夏季,鲁隐公在时来会见郑伯。

秋季,七月壬午日,鲁隐公与齐侯、郑伯进入许国。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鲁隐公去世。

程子说:“薨,不记载地点,是被弑杀;贼人不被讨伐,不记载安葬,是没有臣子。”朱子说:“鲁公记载薨,是臣子的言辞。”

胡氏说:“不记载地点,显示臣子对君父有不掩盖事实的忠诚;不记载弑杀,显示臣子对君父有隐避其恶的礼数;不记载安葬,显示臣子对君父有讨贼复仇的道义。”

谳曰:隐公有志于让位,弟弟桓公志在弑兄,善恶的界限在此判明。只因不当逊位而逊位,开启了桓公的心;辨别不早进行,招致了翚的祸患。看在位十一年,纲常之道既已沦丧,凭什么来匡正?天子聘问两次到来而不回应,天子使者来报丧而不奔丧,赙赠有待于请求,妾室的赗赠为何而至?交换祊地交换许地,扰乱王制;讨伐邾国讨伐宋国,亵渎神盟。不能察觉羽父的谗言,以致酿成钟巫之祸。《易经》说:“履霜坚冰,阴气开始凝结。”顺着这个趋势,直到坚冰,难道是朝夕之间的事吗?其由来是逐渐形成的。经书避讳而不记载弑杀,显示臣子不忍之情;薨不记载地点,所以不掩盖事实。贼人不被讨伐,则不记载安葬,没有终结丧事的时候。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作,乱臣贼子之所以恐惧的原因。

《春秋谳义》卷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