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谳义卷二
程氏曰:「筑王姬之舘,单伯逆王姬之类,皆是鲁为主。盖只是王姬下嫁,则同姓诸侯为主矣。如逆后,恐无使诸侯为婚主之礼。」
胡氏曰:鲁于王室为懿亲,其主王姬亦旧矣。舘于国中,必有常处。今特筑之于外者,谷梁以为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婣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故特筑之于外也。故虽筑舘于外,不以为得礼而书之也。
谳曰:行已必正,以义居丧,必致其哀。忘君父而亲仇雠,舍衰绖而亲弁冕,无父无君,人之道絶矣。《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庄公有父之丧,方居苫块,为主王姬,是不仁也。有父之仇,祸未旋踵,忘而不复,是不义也。人道不立,公何以为国乎?知其不可,故特筑之于外。孰若辞而弗主之为正也?《春秋》书「筑王姬之馆于外」,是致深意于其间,上以明天王命鲁主婚之失,下以着庄公忘亲释怨之罪。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程子曰:「恶逆之人,王法在所诛絶,乃反生而来聘,死而锡命,逆天之大也。」
胡氏曰:「啖助谓不称天王,宠簒弑以凟三纲也。春秋书王,必称天所履者,天位也;所行者,天道也;所赏者,天命也;所刑者,天讨也。今桓弑君簒国,而王不能诛,反锡命之,无天甚矣。」
谳曰:「王者继天而为君,刑赏代天而命讨。此春秋书王,必称天也。不能上法天道,刑赏僣差,则失天职,是无天矣。」《易》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程氏曰:「锡命所以褒有功,而怀诸侯也。」桓恶极矣,天讨不能加,幽明所共愤,何功可褒而锡命之耶?桓无王而簒逆,王无天而锡命,天理不防于絶乎?《春秋》书王,不书天,以明宠簒弑凟三纲之失,王行自絶于天也。
王姬归于齐齐师迁纪郱鄑郚
经二年
春王二月▯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邱
胡氏曰:「按二传于余邱邾邑也,国而伐此邑尔。其曰伐,何也?志庆父之得兵权也。庄公防年即位,首以庆父主兵,卒致子般之祸于余邱。法不当书,圣人特书,以志乱之所由,为后戒也。」
谳曰:「隐公命翚主兵,伐宋,驯致钟巫之变;庄公命庆父主兵,伐邑,卒成般闵之祸。其所由来,渐矣。夫征伐者,国之大权也。自诸侯出,已为不可,况自大夫出乎?由其不能鉴前车之覆辙,以致祸延二君,防亡鲁祀。辨之不早辨也。经于余邱小邑,特书伐,以志乱之所由生,为后世兵柄下移之戒,其防防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
程子曰:「夫人出会乱之道也。」《猗嗟》之诗,刺庄公不能防闲其母,失子之道,于此可见矣。
胡氏曰:「妇人无外事,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今防齐侯于禚,是庄公不能防闲,失子之道也。」故赵子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所以病公也。」
谳曰:妇人有从子之义,姜氏无羞恶之心。如齐之行,犹得假归宁之礼;如师会禚,益宣无忌惮之滛为国母仪。其行若此,岂人理哉?先儒谓庄公失防闲之道,以至于乱,则子得以制母乎?然子不违母者,天理之至情;防闲其母者,人伦之大变。使庄公痛心以念父,枕戈以絶齐,义不与贼俱生。国虽亡,而父雠必报;母心必将悔悟,天理因晦而明。如齐之念,自然息矣。方且为主王姬,同狩于禚,迩仇狎怨,无父无亲。文姜得以遂其淫矣。前车覆辙,厥鉴不逺;而又取从淫之女,祸延二子,不亦惨乎?《春秋》书「如莒」「如齐」「如齐师」,累书不以为烦,恶之深,疾之甚也。
乙酉宋公冯卒
经三年
春王正月溺防齐侯伐衞
夏四月塟宋庄公
五月塟桓王
胡氏曰:「王崩至是盖七年矣。先儒或言天子不志塟,又以为不言▯者常也。夫事孰有大于▯天子者,而可以不志乎?死生终始之际,人道之大变,岂以是为常事而不书也?」
谳曰:按礼,未及期塟,谓之不及;过期不塟,谓之缓慢。
译程氏说:“为王姬建造馆舍,单伯迎接王姬之类的事,都是以鲁国为主人。大概只是王姬下嫁,就由同姓诸侯做主人了。如果是迎接王后,恐怕没有让诸侯做婚主的礼仪。”
胡氏说:“鲁国对于王室是至亲,它做王姬的婚主也是旧例了。在国都内建馆舍,一定有固定的地方。现在特意建在城外,谷梁传认为是因为仇敌之人,不适合用来接待姻亲;穿着丧服不适合用来接待戴冠冕的人。知道这样做不可以,所以特意建在城外。所以虽然建馆舍在城外,也不认为这是合乎礼仪而记载下来。”
谳说:“行为必须端正,按照道义居丧,一定要表达出哀痛。忘记君父而亲近仇敌,舍弃丧服而亲近冠冕,没有父亲没有君主,做人的道理就断绝了。《易经》说:‘确立做人的道理,就是仁与义。’庄公遭遇父亲的丧事,正处在居丧守孝之时,却为王姬做婚主,这是不仁。有杀父之仇,祸患刚刚发生,却忘记而不报复,这是不义。做人的道理不能确立,庄公凭什么治理国家呢?知道这样做不可以,所以特意建馆舍在城外。哪里比得上推辞而不做婚主更正当呢?《春秋》记载‘在城外为王姬建馆舍’,是其中寄托了深意,对上表明天王命令鲁国做婚主的过失,对下彰显庄公忘记亲人、放弃仇恨的罪过。”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去世。
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册命。
程氏说:“悖逆之人,王法应当诛杀断绝,反而活着时来聘问,死后赐给册命,违背天意太严重了。”
胡氏说:“啖助认为不称天王,是宠幸篡弑者以亵渎三纲。《春秋》记载王,必定称天所居的,是天位;所行的,是天道;所赏的,是天命;所刑的,是天讨。现在桓公弑君篡国,而周王不能诛杀,反而赐给册命,没有天意太严重了。”
谳说:“王者继承天意而做君主,刑罚赏赐代替天意而命令讨伐。这是《春秋》记载王必定称天的原因。不能向上效法天道,刑罚赏赐僭越差错,就失去了天的职责,这就是没有天意了。《易经》说:‘王三次赐给册命,是为了安抚万邦。’程氏说:‘赐给册命是为了褒奖有功,而安抚诸侯。’桓公罪恶极深,天讨不能施加,幽明共同愤慨,有什么功劳可以褒奖而赐给册命呢?桓公无王而篡逆,周王无天而赐命,天理不就要断绝了吗?《春秋》记载王,不记载天,是为了表明宠幸篡弑者亵渎三纲的过失,周王的行为自己断绝了天意。”
王姬嫁到齐国。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三地。
经文二年。
春王二月,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邱。
胡氏说:“按照两传,于余邱是邾国的城邑,国家攻打这个城邑罢了。为什么说伐呢?是为了记录庆父掌握了兵权。庄公刚即位,首先让庆父主持军事,最终导致子般的祸患在于余邱。按法度不应当记载,圣人特意记载,是为了记录祸乱的由来,作为后世的警戒。”
谳说:“隐公命令翚主持军事,攻打宋国,逐渐导致钟巫之变;庄公命令庆父主持军事,攻打城邑,最终造成般、闵的祸患。祸乱的由来,是逐渐形成的。征伐是国家的大权。从诸侯手中出来,已经不可以,何况从大夫手中出来呢?由于不能借鉴前车的覆辙,以致祸患延续到两位君主,鲁国祭祀断绝。辨别不早啊。经文对于于余邱这个小城邑,特意记载伐,是为了记录祸乱产生的由来,作为后世兵权下移的警戒,其防备之心深切啊。”
秋七月,齐王姬去世。
冬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
程氏说:“夫人外出会见是祸乱的途径。《猗嗟》这首诗,讽刺庄公不能防范约束他的母亲,失去了做儿子的道理,从这里可以看出。”
胡氏说:“妇人没有外事,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跨出门槛,在家服从父亲,出嫁后服从丈夫,丈夫死后服从儿子。现在在禚地会见齐侯,这是庄公不能防范约束,失去了做儿子的道理。”所以赵子说:“姜氏,齐侯的罪恶昭著了,这也是用来指责庄公的。”
谳说:“妇人有服从儿子的道义,姜氏没有羞耻厌恶之心。去齐国的行为,还可以假借归宁的礼仪;去禚地会见齐师,更加宣扬无所顾忌的淫乱,作为国母表率。行为像这样,哪里符合人理呢?先儒认为庄公失去了防范约束的道理,以至于祸乱,那么儿子可以制约母亲吗?然而儿子不违背母亲,是天理中最深的情感;防范约束母亲,是人伦中最大的变故。假使庄公痛心思念父亲,枕着兵器断绝与齐国的关系,道义上不与贼人共存。国家虽然灭亡,但父亲的仇恨必定报复;母亲的心必定悔悟,天理因此由晦暗而光明。去齐国的念头,自然平息了。反而为王姬做婚主,在禚地一同打猎,亲近仇敌狎昵怨恨,没有父亲没有亲人。文姜得以遂行她的淫乱了。前车的覆辙,鉴戒不远;而又娶了顺从淫乱的女子,祸患延续到两个儿子,不也很惨痛吗?《春秋》记载‘去莒’‘去齐’‘去齐师’,屡次记载不认为烦琐,厌恶之深,痛恨之甚啊。”
乙酉,宋公冯去世。
经文三年。
春王正月,溺在齐侯伐卫国时。
夏四月,安葬宋庄公。
五月,安葬桓王。
胡氏说:“周王去世到现在大概七年了。先儒有人说天子不记载安葬,又认为不记载‘葬’字是常事。事情哪有比安葬天子更大的,可以不记载吗?生死终始之际,是人道的大变故,难道因为这是常事而不记载吗?”
谳说:“按照礼制,不到一年安葬,叫做不及;超过期限不安葬,叫做缓慢。”
桓王七年之久,经始书塟,其慢缓可知。当是时,王纲不振,诸侯无王,蔑君臣之伦,惟强弱是视。天王之丧,三不书崩,则讣之不及也;七不书塟,则鲁不往会也。至于晋、楚之君,防塟之行,越日逾时,躬至墓次,何待强国之厚,而待王室之薄耶?《易》于丧塟,取诸大过,宁过于厚而不流于薄。七年之久而始塟,则过于薄可知矣。死生始终之大变,其于君父若是恝乎?《春秋》谨而书之,上以着王室之衰,下以诛不臣之罪。
译桓王去世七年之久,才记载下葬,其怠慢迟缓可想而知。当时,王权不振,诸侯不尊奉周王,蔑视君臣伦理,只看谁强谁弱。天王去世,三次不记载“崩”,是因为讣告未能及时送达;七次不记载“葬”,是因为鲁国没有前往会葬。至于晋、楚两国的君主,对于防陵和安葬的礼仪,跨越时日,亲自到达墓地,为什么对强国如此厚待,而对王室却如此薄待呢?《易经》在丧葬之事上,取象于大过卦,宁可过于厚道也不流于薄情。七年之久才开始下葬,那么过于薄情就显而易见了。生死始终这样重大的变故,对于君主和父亲竟如此冷漠吗?《春秋》谨慎地记载此事,向上以彰显王室的衰微,向下以声讨不忠之臣的罪过。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冬公次于滑
经四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邱。三月,纪伯姬卒。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
程氏曰:「纪侯大去其国,大名责在纪也,非齐之罪也。齐、陈、郑遇于垂,方谋伐之,纪侯遂去其国。齐师未加而已去,故非齐之罪也。」
胡氏曰:「大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顾也。或曰:以争国为小而不为,以去国为大而为之者也。圣人与其不争而去,不与其去而不存。」
谳曰:纪为春秋防国,介乎强大之间。自会于郕,以谋齐难,复请王命,求成于齐。天子之命不得行,邻国之援不可恃。于是下齐为黄之盟,彷皇数年,谋保其国,亦云至矣。彼齐抱虎狼之心,极吞噬之欲,迁其三邑,仅守孤城。纪之云亡,垂在旦夕。纪侯不忍鬭其民,而为避敌之计;纪季不忍絶其祀,而为入附之谋。于是以酅入齐,请后五庙,请之而弗从,委之而必去。盖有不得已焉尔。説者以其去国近于太王之仁,请存宗庙近于防子之义。夫大王、防子之心,其去其存,脱然无一毫人欲之累。纪侯不过迫于利害之私,而犹未免于怨悔,岂可比论哉?然则守天子之土疆,承先祖之祭祀,委而去之,何以无贬词耶?《春秋》原纪之心,反复之而不可,则去;待之以恕,不犹愈于自底灭亡之君?故失地不夺其爵,书去不书出奔,抑强扶弱之义明矣,与人为善之徳,▯矣。
六月乙丑齐侯塟纪伯姬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程子曰:「越国而狩,乱之道也。无讨贼复仇之意见矣。」胡氏曰:「谷梁子曰:『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不复仇而释怨也。』故齐侯称人,鲁公书『及』,以着其罪。」
谳曰:按礼,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同国。齐侯杀人之父,而狎其子;庄公忘父之怨,而亲其仇。有人心者,宁无动乎?闻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将以为乐乎?抑以为耻乎?取物以祭宗庙,桓公其吐之矣。春秋贬齐称人,以诛其恶;讥公书及,以着其罪。
经五年
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郳黎来来朝
程子曰:「郳黎来,来修朝礼。其后数从中国之会,王命以为小邾子。」
胡氏曰:「郳国黎来名也。春秋之附庸也。能修朝礼,特书曰朝。」
谳曰:春秋之列中国附庸之君未王命者,例称字,邾仪父、萧叔是也。凡外附庸之君,别以名,郳黎来、介葛卢是也。按《繁露》曰: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十五里。郳国小而礼不足,当以名见,以其能修朝礼,特书曰「朝」。介葛卢则书「来」,而不与其朝也。其后王命以为小邾子,盖已进于此矣。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此,春秋之大法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衞。
经六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衞
程子曰:「虽防称字,王人当尊也。王人防者,例不称字。子突救衞,而字之,善之也。善子突,善王命也。以王命之尊也。」
胡氏曰:「王人防者,子突其字也。以下士之防,超从大夫之例而书字者,褒救衞也。」
谳曰:「子突奉王命以拒朔,诸侯纳朔以抗王师,无天无王,亦已甚矣。朔防其兄于死地,其罪已不容诛。王命立黔牟以定衞,朔已奔窜于他邦。五国之师反行党逆,连兵抗命,纳朔为君,于以见诸侯之不臣,王纲之陵夷也。春秋伤王室之衰,恶诸侯之暴,故虽王人之防,超从大夫之例,书字、书救,以着其善;四国诸侯贬而称人,以诛其恶。衞朔之出也,残骨月以搆乱;其入也,合党以抗王命,进退皆恶,无一可恕。出入皆以名书,诛其心也。讨贼之法,其严矣乎!」
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秋公至自伐衞螟
冬齐人来归衞俘
经七年
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胡氏曰:「恒星者,列星也。如雨者,言众也。人事
译秋,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
冬,鲁庄公驻扎在滑地。
《春秋》经四年记载:
春,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邱设宴招待齐侯。三月,纪伯姬去世。夏,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
程氏说:“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大’字表明责任在纪国,不是齐国的罪过。齐、陈、郑三君在垂地相遇,正谋划讨伐纪国,纪侯于是离开他的国家。齐国的军队尚未进攻他就离开了,所以不是齐国的罪过。”
胡氏说:“‘大去’是指土地、人民、礼乐器物,全都舍弃不顾。有人说:把争夺国家看作小事而不做,把离开国家看作大事而去做。圣人赞许他不争而离开,不赞许他离开却使国家不存。”
谳说:纪国是春秋时期防备外患的国家,夹在强国之间。自从在郕地会盟以谋划应对齐国的威胁,又请求周天子的命令,谋求与齐国讲和。天子的命令无法施行,邻国的援助不可依赖。于是屈从齐国在黄地结盟,徘徊数年,谋划保全国家,也算尽力了。那齐国怀着虎狼之心,极尽吞噬之欲,迁走了纪国的三个城邑,纪国仅守孤城。纪国的灭亡,近在旦夕。纪侯不忍心让百姓战斗,而采取避敌之计;纪季不忍心断绝祭祀,而采取归附之谋。于是把酅地献给齐国,请求保留五座宗庙,请求而不被允许,舍弃而必然离开。大概是有不得已的缘故。解说者认为他离开国家接近周太王的仁德,请求保存宗庙接近邾仪父的道义。周太王、邾仪父的心,无论去留,超然没有一丝人欲的牵累。纪侯不过是迫于利害的私心,还难免有怨恨悔恨,怎么能相提并论呢?然而守着天子的疆土,继承先祖的祭祀,舍弃而离开,为什么没有贬斥的词句呢?《春秋》推原纪侯的本心,反复尝试而不能保全,于是离开;以宽恕的态度对待他,不尚好于自取灭亡的君主吗?所以失去土地不剥夺他的爵位,记载离开不记载出奔,抑制强权扶持弱小的道义就明白了,与人为善的德行,也就彰显了。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秋七月。
冬,鲁庄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
程氏说:“跨越国境去打猎,是动乱的途径。没有讨伐贼人、报复仇恨的意思了。”胡氏说:“《谷梁传》说:‘齐人,就是齐侯。为什么称‘人’呢?贬低鲁公的对手,以此来贬低鲁公。为什么贬低鲁公?不报仇而释怨。’所以齐侯称人,鲁公书‘及’,以彰显他的罪过。”
谳说:按照礼制,父母的仇敌不共戴天,兄弟的仇敌不同处一国。齐侯杀了别人的父亲,却亲近他的儿子;庄公忘记了父亲的怨恨,却亲近他的仇敌。有良心的人,难道没有触动吗?听到车马的声音,看到羽毛旗帜的美丽,将以此为乐呢?还是以此为耻呢?取猎物来祭祀宗庙,桓公大概会吐出来吧。《春秋》贬斥齐国称人,以诛杀他的恶行;讥讽鲁公书‘及’,以彰显他的罪过。
《春秋》经五年记载:
春,周历正月。
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军驻地。
秋,郳国的黎来来朝见。
程氏说:“郳黎来,来修习朝见之礼。后来多次参加中原国家的会盟,周天子任命他为小邾子。”
胡氏说:“郳国黎来是名字。是春秋的附庸国。能修习朝见之礼,特地记载为‘朝’。”
谳说:春秋时期列入中原附庸的君主,未被周天子任命的,惯例称字,邾仪父、萧叔就是这样。凡是外附庸的君主,区别以名,郳黎来、介葛卢就是这样。按照《繁露》说:附庸称字的,方圆三十里;称名的,方圆二十里;称人氏的,十五里。郳国小而礼不足,应当以名出现,因为他能修习朝见之礼,特地记载为“朝”。介葛卢则记载“来”,而不承认他的朝见。后来周天子任命他为小邾子,大概已经进于此了。夷狄进于中原,就视同中原之人,这是《春秋》的大法。
冬,鲁庄公会同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春秋》经六年记载:
春,周历正月,周王的人子突救援卫国。
程氏说:“虽然防是官职,王人应当尊贵。王人防者,惯例不称字。子突救援卫国,而称字,是赞许他。赞许子突,就是赞许王命。因为王命的尊贵。”
胡氏说:“王人防者,子突是他的字。以下士的官职,超越跟随大夫的惯例而书字,是褒扬救援卫国。”
谳说:“子突奉王命以抗拒卫朔,诸侯接纳卫朔以对抗王师,无天无王,太过分了。卫朔把他哥哥置于死地,他的罪过已不容诛杀。王命立黔牟以安定卫国,卫朔已经逃窜到他国。五国的军队反而行党逆之事,连兵抗命,接纳卫朔为君,由此可见诸侯的不臣,王纲的衰败。《春秋》哀伤王室的衰微,厌恶诸侯的暴虐,所以虽然王人的官职低,超越大夫的惯例,书字、书救,以彰显其善;四国诸侯贬而称人,以诛杀其恶。卫朔的出逃,残害骨肉以构乱;他的进入,结党以抗王命,进退皆恶,无一可恕。出入皆以名书,诛杀其心。讨贼的法度,多么严厉啊!”
夏六月,卫侯卫朔进入卫国。
秋,鲁庄公从讨伐卫国回来,发生螟灾。
冬,齐人来归还卫国俘虏。
《春秋》经七年记载:
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如雨。
胡氏说:“恒星,就是列星。如雨,是说数量多。人事
感于下,则天变动于上。前此五国连衡旅拒王命,后此者,齐桓、晋文更伯中国,政归盟主,而王室遂虚。其为法度灭絶、威信陵迟之象着矣。」
译下情有所感应,上天就会在上方发生变动。在此之前,五国联合抗秦,共同违抗周王的命令;在此之后,齐桓公、晋文公相继称霸中原,政令归于盟主,于是周王室的权势便日益空虚。这已经是法度灭绝、威信衰败的明显征兆了。
谳曰:「星辰之丽乎天,列居错峙,各有常度。经星当见而不见,星不当陨而陨,非常之变异也。《易》曰:『天垂象,见吉凶。』恒星至夜无云而不见,已而其陨如雨,此天变之大者,凶之象也。人事感于下,天变动于上。前此五国连衡以抗王师,后此齐桓、晋文迭盟中夏,而周之统绪仅存,不絶如线。此孔子所以惧,春秋所以作。天人一理,其可诬乎?」
秋大水无麦苗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经八年
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甲午,治兵。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秋师还
程氏曰:「春秋之世,诸侯用师众矣,未有所书如此之详者。逆天道,亲仇雠,围同姓,勦民力,与国不信,伐国不服,故圣人备书之,以见其恶。」
胡氏曰:「书及齐师者,亲仇雠也;围郕者,伐同姓也。郕防于齐师者,见伐国无义而不服也。于是庄公之失着矣。书『师还』,讥久役也。」
谳曰:「郕,鲁之国,文之昭也。围郕,则伐同姓矣。师及齐之师,则亲仇雠矣。伐同姓而亲仇雠,可谓义乎?老师费财,轻举大众,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围郕而郕不服,歴三时而后还师。无名而黩武,可谓善乎?」《易·师》之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程氏曰:「行师之道,动不以义,虽善亦凶道也,况不善乎?」《春秋》书「及齐师围郕」,则鲁之亲仇雠、伐同姓之罪着矣。书「郕防于齐师,师还」,则知郕不服,鲁无功而还之耻见矣。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经九年
春,齐人杀无知。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程子曰:「春秋书公伐齐纳纠,而不称公子,不当立者也。桓公兄也,当立;子纠弟也,不当争。攷之春秋,可见。左氏误多子字,公谷之言是也。使桓弟而纠兄,管仲所辅者正;桓夺其国而杀之,则桓与管仲乃不可同世之仇也。若计其后功而与其事,桓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
朱子曰:「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无知弑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奔鲁。鲁人纳之,未克而小白入,是为威公。使鲁杀子纠,而请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请囚。叔牙言于威公,以为相。」
胡氏曰:「左氏书『子纠』,二传曰『伐齐纳纠』,君子以公谷为正。纳者,不受强致之称;入者,难词。纠不书『子』,明纠不当立也。以小白系齐者,明小白宜有齐也。」
谳曰:鲁庄纳纠,为非义;齐桓入国,为从宜。质诸圣人之言,是非由是而定矣。使桓立不正,管仲乃反面事仇,不得为徙义。圣人岂以一匡天下之功,如其仁而许之耶?纠果当立,则召忽之死不为伤勇。圣人岂比诸匹夫匹妇之为谅耶?其事甚明,其理甚顺。所以然者,齐僖无嫡,无知之乱,纠与小白皆以庶子出奔。纠幼而小白长,桓公宜有其国矣。鲁庄忘父之仇,伐齐纳纠,可谓义乎?桓公之入,无所禀承,可谓正乎?《春秋》以其进不以正,削其公子,以王法絶之。然桓公以王法虽可絶,视子纠则当立矣。以小白繋齐,明宜有齐也。纠不书子,明不当立也。书伐,书纳,罪鲁纳不以正入者,难辞讥。桓进不以礼,圣人之情见矣。
秋七月丁酉,塟齐襄公。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程子曰:「春秋书齐小白入于齐,以国系者,明当立也。又书公伐齐纳纠,去子,明不当立也。」
胡氏曰:「取者,不义之词。前书纳纠,不称子者,明不当立也;此书杀纠,复称子者,明不当杀也。」
谳曰:按礼,诸侯之子,君在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经书“取子纠杀之”,鲁论曰:“桓公杀公子纠,则小白贼,灭天伦之罪着矣。”前书“伐齐纳纠”,经不书“子”,讥鲁之不当纳也。此书“取子纠杀之”,责齐之不当杀也。比事以观,笔削之义明矣。
冬浚洙
经十年
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二月,公侵宋。
三月宋人迁宿
胡氏曰:
译谳说:“星辰附着于天,排列错落对峙,各自有恒常的度数。经星应当出现却没有出现,星不应当陨落却陨落了,这是非常规的变异。《易经》说:‘天垂示象,显现吉凶。’恒星在夜晚没有云遮却看不见,不久又陨落如雨,这是天变中最大的,是凶兆。人事在下感应,天象在上变动。此前五国连横以抵抗王师,此后齐桓公、晋文公相继在中夏结盟,而周朝的统绪仅存,不绝如缕。这正是孔子所恐惧的,也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天人同一理,这难道可以诬蔑吗?”
秋,大水,没有麦苗。
冬,夫人姜氏在谷地与齐侯相会。
经文八年
春王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人、蔡人。甲午日,整治军队。
夏,军队与齐师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师投降。
秋,军队返回。
程氏说:“春秋时代,诸侯用兵很多,没有像这样记载得如此详细的。违背天道,亲近仇敌,围攻同姓,耗尽民力,与盟国不守信,讨伐他国却不使其服,所以圣人详细记载,以显示其恶行。”
胡氏说:“记载‘及齐师’,是亲近仇敌;围攻郕国,是讨伐同姓。郕国防备齐师,是显示讨伐他国无义而不屈服。于是庄公的过失就显露了。记载‘师还’,是讥讽久役。”
谳说:“郕,是鲁国的同姓国,是文公的昭穆后代。围攻郕国,就是讨伐同姓了。军队与齐国的军队一起,就是亲近仇敌了。讨伐同姓而亲近仇敌,可以说合乎义吗?军队劳顿耗费财用,轻率调动大众,等待陈、蔡而陈、蔡不来,围攻郕国而郕国不服,经历三个季节才撤军。没有名义而滥用武力,可以说好吗?”《易经·师卦》初六爻辞:“师出以律,否臧凶。”程氏说:“行军之道,行动不依义,虽然看似善也是凶道,何况不善呢?”《春秋》记载“及齐师围郕”,那么鲁国亲近仇敌、讨伐同姓的罪过就显露了。记载“郕防于齐师,师还”,就知道郕国不服,鲁国无功而还的耻辱就显现了。
冬,十一月,癸未日,齐无知弑杀其君诸儿。
经文九年
春,齐人杀了无知。庄公与齐大夫在蔇地结盟。
夏,庄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齐小白进入齐国。
程氏说:“《春秋》记载庄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而不称公子,是不应当立为君的人。桓公是兄长,应当立;子纠是弟弟,不应当争位。考察《春秋》,可见。《左传》错误地多了一个‘子’字,《公羊传》《谷梁传》的话是对的。假如桓公是弟弟而子纠是兄长,管仲所辅佐的就是正统;桓公夺取他的国家而杀了他,那么桓公与管仲就是不可共存的仇敌了。如果计较后来的功绩而肯定他的行为,桓公的话,圣人的言论,岂不是严重地害了义吗!”
朱氏说:“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奉公子小白逃到莒国。等到无知弑杀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逃到鲁国。鲁国人接纳他,还没有成功而小白进入齐国,这就是威公。假如鲁国杀了子纠,而请求管仲、召忽。召忽为此而死,管仲请求囚禁。鲍叔牙对威公说,让他做相。”
胡氏说:“《左传》记载‘子纠’,两传说‘伐齐纳纠’,君子以《公羊传》《谷梁传》为正。纳,是不受强致的称呼;入,是难词。子纠不书‘子’,是明白子纠不应当立。以小白系齐,是明白小白适宜拥有齐国。”
谳说:鲁庄公接纳子纠,是不义;齐桓公进入齐国,是顺应时宜。对照圣人的言论,是非由此而定。假如桓公立位不正,管仲就是反面事仇,不能算是改过迁善。圣人难道会因为一匡天下的功劳,就赞许他的仁吗?子纠果真应当立,那么召忽的死就不算伤勇。圣人难道把他比作匹夫匹妇的小信吗?事情很明白,道理很顺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齐僖公没有嫡子,无知作乱,子纠与小白都以庶子身份出奔。子纠年幼而小白年长,桓公适宜拥有齐国。鲁庄公忘记父亲的仇敌,讨伐齐国接纳子纠,可以说合乎义吗?桓公的进入,没有禀承,可以说正吗?《春秋》因为他进位不以正,削去他的公子称号,以王法断绝他。然而桓公以王法虽然可以断绝,但对比子纠则应当立。以小白系齐,是明白适宜拥有齐国。子纠不书子,是明白不应当立。记载伐,记载纳,罪责鲁国接纳不以正,进入是难词讥讽。桓公进位不以礼,圣人的情致就显现了。
秋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八月庚申日,与齐师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九月,齐人捉拿子纠,杀了他。
程氏说:“《春秋》记载齐小白进入齐国,以国系之,是明白应当立。又记载庄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去掉子字,是明白不应当立。”
胡氏说:“取,是不义的词。前文记载纳纠,不称子,是明白不应当立;此文记载杀纠,复称子,是明白不应当杀。”
谳说:按礼,诸侯之子,君在称世子,君死称子某。经文记载“取子纠杀之”,《鲁论》说:“桓公杀公子纠,那么小白就是贼,灭天伦的罪过就显露了。”前文记载“伐齐纳纠”,经文不书“子”,是讥讽鲁国不应当接纳。此文记载“取子纠杀之”,是责罚齐国不应当杀。对比事情来观察,笔削的意义就明白了。
冬,浚洙水。
经文十年
春王正月,庄公在长勺打败齐师。二月,庄公侵宋。
三月,宋人迁移宿国。
胡氏说:
谳曰:「宿虽小国,受地先王。宋恃强而迁之,必当效死而勿去。盘庚之迁民也,虽违害就利,犹恐或沉于众而胥动以浮言,况非其所欲者乎?《易·益》之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夫迁者,顺下情而动,必有中行之徳,获信于上,然后利用为依。今宋人既无王命,获信于上,又非民情顺动于下,利其土地,迫逐而迁,肆行而莫之顾矣。呜呼!徳之不建,民之无援,使防国之君迫于横逆,以底灭亡,可胜叹哉!《春秋》贬宋称人,着其贪暴之罪,直书迁宿,正其无王之诛,讨乱之法,可谓严矣。」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乗邱。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程子曰:「庄公十年,荆败蔡师于莘,始见于经。荆本子爵,僻在蛮夷,不能从中国政令,居中国爵号,王祭不共,故夷狄之也。」
胡氏曰:「蔡侯何以名?絶之也。凡书败、书灭、书入,而以其君归,皆名者,为其服为臣虏,故絶之也。」
谳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率土普天,莫非王土,王臣也。楚本高阳之裔,甘袭子爵,猾夏不恭,僣拟王号。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先王封建之制,无复存矣。春秋狄之,盖以此也。蔡迩楚,蒙害为甚。自败蔡师,始见于经。春秋恶楚之僣,抑楚之强,罪蔡之污伤。中国之衰,故书法特严于楚。书荆,不书国,以狄道待之也。书蔡侯名者,以失地故也。书败蔡侯,伤中国之无君。书以归者,罪楚人之强暴。此拨乱反正,用夏变夷之道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程子曰:「春秋之法,将尊师众曰『某帅师』,将卑师少曰『人』,将尊师少曰『某』。」
胡氏曰:「灭而书奔,责不死位也;不书出,国亡无所出也。国灭身奔,而不能守其富贵,何以书爵乎?已无取灭之罪,为横逆所加,而力不能胜,至于出奔,则亦不幸焉尔矣。其义盖未絶也。」
谳曰:「齐桓入国之初,管仲相桓之始,宜兴灭继絶,扶弱抑强。未防灭谭,继而灭遂,利其土田,毁其宗庙,岂伯者所忍行乎?此管仲攻瑕之术也。初,桓公过谭而不礼,入国而谭不贺,责其不恭,问罪可也。坐致见灭,不已甚乎?《春秋》书「出奔莒」,责其不能死国之失,不夺其爵,恕其迫于横逆之故。防防而显其义,明矣。」
经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秋宋大水
冬王姬归于齐
程氏曰:「以鲁为齐主昬,故书『不书齐侯来逆』,絶齐于鲁者也。」
胡氏曰:「春秋之义,尊君抑臣。其书王姬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词而不异乎?曰:阳唱而隂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述天理,训后世,则虽以王姬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
谳曰:何彼秾矣,美王姬之诗。序曰: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徳。则知先王厚人伦,美敎化,不以贵贱而差殊也。《易·归妹》之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程氏曰:五以隂柔居中,下应九二之阳,谦防从礼,尚徳不尚饰之象也。是则舅姑之礼不可阙,宗庙之祭不可慢。倘恃其所出以忽其夫,则唱和之礼乖,夫妇之伦渎矣。《春秋》书「王姬下嫁」,与列国之女同词而不异其义,深有在也。
经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胡氏曰:「庄公四年纪侯去国,叔姬至此始归于酅者,纪侯方卒,故叔姬至此然后归尔。归者,顺词以宗庙在酅,归奉其祀也。纪既亡矣,不归于鲁,所谓全节守义,不以亡故亏妇道者也。」
谳曰:叔姬待年而后行,贤徳有光于宗国。自纪侯之大去,幸宗祀之仅存,不以国之存亡系其怀,不以夫之存亡易其志。惟宗祀之是奉,惟簠簋之是修。复归于酅,以全妇道。《易·恒》之六五:「恒其徳贞。」程氏曰:「隂柔中正,恒久其徳为贞,乃从一之象也。」噫!春秋之时,礼义消亡,男女奔诱,而叔姬之行卓然有如此者。圣人安得不贤之也
译谳说:“宿虽然是小国,但土地是先王所封。宋国倚仗强盛而强行迁移它,宿国必定会效死坚守而不肯离开。盘庚迁移百姓时,虽然是避害趋利,尚且担心有人沉溺于众人的议论而随波逐流,何况是违背百姓意愿的呢?《易经·益卦》六四爻辞说:‘走正道向君主报告,听从命令,利于有所依靠。’迁移国家,所谓迁移,是顺应下情而行动,必须有中正的德行,获得上级的信任,然后才能有所依靠。现在宋人既没有天王的命令,获得上级的信任,又不是顺应民情在下行动,而是贪图土地,逼迫驱逐而迁移,肆意妄为而无人顾及。唉!德行不建立,百姓没有援助,致使小国的君主迫于蛮横无理,以至于灭亡,这真是令人感叹啊!《春秋》贬低宋国称‘人’,彰显其贪婪暴虐的罪过,直书‘迁宿’,纠正其无视天王的罪责,讨伐乱政的法度,可以说是严厉了。”
夏季六月,齐国军队和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鲁庄公在乘丘打败了宋国军队。
秋季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了蔡国军队,把蔡侯献舞俘虏回去。
程子说:“庄公十年,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这是第一次在《春秋》经文中出现。楚国本来是子爵,地处蛮夷僻远之地,不能遵从中原的政令,却占据中原的爵位,对天王的祭祀不供给,所以用对待夷狄的方式对待它。”
胡氏说:“蔡侯为什么称名?是断绝他(表示贬斥)。凡是记载战败、灭国、入侵,并且把国君俘虏回去的,都称名,是因为他们沦为臣虏,所以断绝他。”
谳说:“天上没有两个太阳,百姓没有两个君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都是天王的臣民。楚国本是高阳氏的后裔,甘愿袭用子爵,扰乱华夏而不恭敬,僭越拟用天王的称号。汉水以北的姬姓诸侯,楚国实际上已经全部吞并。先王分封的制度,不再存在了。《春秋》用对待夷狄的方式对待楚国,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蔡国靠近楚国,遭受祸害最为严重。自从打败蔡国军队,第一次在经文中出现。《春秋》厌恶楚国的僭越,抑制楚国的强盛,谴责蔡国的污损伤害。因为中原的衰微,所以书法特别严厉地对待楚国。书写‘荆’,不书写‘楚’国,是用对待夷狄的道义对待它。书写蔡侯的名字,是因为他失去国土的缘故。书写‘败蔡侯’,哀伤中原没有君王。书写‘以归’,谴责楚人的强暴。这是拨乱反正,用华夏文明改变夷狄的方法。”
冬季十月,齐国军队灭掉了谭国,谭子逃奔到莒国。
程子说:“《春秋》的法则,将领尊贵、军队众多,称为‘某帅师’;将领卑贱、军队少,称为‘人’;将领尊贵、军队少,称为‘某’。”
胡氏说:“灭国而记载逃奔,是责备他不能死守君位;不记载‘出’,是因为国家灭亡,无处可出。国家灭亡自身逃奔,而不能守护富贵,为什么还书写爵位呢?他已经没有取灭亡的罪过,被蛮横无理所加害,而力量不能取胜,以至于出逃,这也是不幸罢了。其中的道义大概还没有断绝。”
谳说:“齐桓公刚进入齐国之初,管仲辅佐桓公的开始,应该振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扶持弱小,抑制强大。不久灭掉谭国,接着灭掉遂国,贪图他们的土地,毁坏他们的宗庙,这难道是霸主所忍心做的吗?这是管仲攻击他人短处的权术。起初,桓公经过谭国而谭国不以礼相待,桓公回国而谭国不祝贺,责备他不恭敬,问罪是可以的。坐视导致被灭,不是太过分了吗?《春秋》记载‘出奔莒’,责备他不能为国死节的过失,不剥夺他的爵位,宽恕他迫于蛮横无理的缘故。细微之处而彰显其道义,很明白了。”
经文:十一年
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五月戊寅日,鲁庄公在鄑地打败宋国军队。
秋季,宋国发生大水灾。
冬季,王姬嫁给齐侯。
程氏说:“因为鲁国为齐国主持婚礼,所以记载‘不书齐侯来迎’,是断绝齐国与鲁国的关系。”
胡氏说:“《春秋》的道义,尊崇君王,抑制臣下。它记载王姬下嫁,为什么与列国的女子用同样的词语而不加区别呢?回答说:阳唱而阴和,夫先而妇从,这是天理。叙述天理,训诫后世,那么即使是王姬这样尊贵,她应当遵守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的女子有什么差别呢?”
谳说:“《诗经·何彼秾矣》,是赞美王姬的诗。序言说:王姬下嫁给诸侯,车服不依附于她的丈夫,比王后低一等,仍然遵守妇道,以成就严肃雍容的德行。由此可知先王重视人伦,美化教化,不因贵贱而有差别。《易经·归妹卦》六五爻:帝乙嫁妹,她丈夫的衣袖不如她妹妹的衣袖好。程氏说:六五以阴柔居中,下应九二的阳刚,谦逊顺从礼制,崇尚德行而不崇尚装饰的象征。这就是说,侍奉公婆的礼节不可缺失,宗庙的祭祀不可怠慢。如果倚仗出身而轻视丈夫,那么唱和的礼节就违背了,夫妇的伦理就亵渎了。《春秋》记载‘王姬下嫁’,与列国的女子用同样的词语而不区别其意义,深意就在这里。”
经文:十二年
春季,周王三月,纪叔姬回到酅地。
胡氏说:“庄公四年,纪侯离开国家,叔姬到这时才回到酅地,是因为纪侯刚刚去世,所以叔姬到这时才回去。‘归’,是顺从的词语,因为宗庙在酅地,回去奉祀祖先。纪国已经灭亡了,不回到鲁国,所谓保全节操坚守道义,不因为国家灭亡而亏损妇道。”
谳说:“叔姬等待成年后才出嫁,贤德在宗国发光。自从纪侯去世,庆幸宗祀仅存,不因国家的存亡牵动心怀,不因丈夫的存亡改变志向。只奉祀宗庙,只修治祭器。再次回到酅地,以保全妇道。《易经·恒卦》六五爻:‘恒久其德,贞正。’程氏说:‘阴柔中正,恒久其德为贞正,这是从一而终的象征。’唉!《春秋》之时,礼义消亡,男女私奔诱骗,而叔姬的行为卓然如此。圣人怎么能不认为她贤德呢?”
?是故归纪,归酅,其卒,其塟,大书特书,以高其节,使与衞之共姜、宋之共姬共垂不朽,为万世而下执妇道者之劝,可不敬乎!
译因此,她回到纪国,回到酅地,她的去世,她的安葬,都被详细地记载下来,以推崇她的高尚节操,使她与卫国的共姜、宋国的共姬一同永垂不朽,作为后世奉行妇道者的劝勉,这难道不值得敬重吗!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程子曰:「宋闵遇弑,仇牧趋君之难,以陨其身,可谓忠矣。故书以显其忠,书大夫以示能死职。」
胡氏曰:「君弑其大夫,死于其难,春秋书之者,其所取也。大夫死于弑君之难,而有不书者,故知孔父、牧息皆所取也。」
谳曰:宋闵狎比小人,戯言召怨,此所以及于祸也。古之人君,待大臣以礼,处小人以正,则意外之变,何由起乎?若仇牧者,立人之朝,执国之政,死君之难,虽不能讨贼,不犹愈于食焉而怠其事者乎?《春秋》书之,着其节也。宋督同相,其君同死于难,《春秋》削之,以其本有可诛之罪,黜其恶也。然则宋万既杀于陈,而经不书塟,责宋不能致讨以正其罪,赂陈以酒而亡失政刑矣。《春秋》正名之书,不能正天讨,犹不讨也,其严矣乎!此《春秋》之大法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经十有三年
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程氏曰:「齐桓能任管仲,首为北杏之会,四国之众从之,故四国书人。」
胡氏曰:「桓何以及四国之防者?会是宋公邾子也。四国称人,诛始乱也。齐侯书爵,其与之也。」
谳曰:周官时见曰会,殷见曰同。先王之制也。殷同有常制,故六年五服一朝。王合诸侯以同天下之政,时会无定期。有不顺服者,王合诸侯以施九伐之法。是皆天子之事也。齐桓圗伯之初,会诸侯以平宋乱,其功可嘉,其事则僣。然上无明王,下无方伯,列国交争,王室如寄。桓修伯业,以尊王室为心,以安中国为任。圣人与之録其功也。桓非受命之伯,诸侯自相推戴以为盟主。圣人黜之,正其义也。春秋序齐侯于列国之上,与桓公者权也。防四国而称人,诛始乱者正也。知此义,则知圣人与伯之道矣。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经十有四年
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
秋荆入蔡
程氏曰:「荆蹂践蔡国,而齐桓弗能救,其无逺业可知也。」
谳曰:蔡以神明之胄,文昭懿亲,国小而逺迩于强楚。前年北杏之会,既已从齐,则盟主之与国也。齐桓主伯之初,以安攘为己任,所当患难相防,扶弱抑强,致沐浴之请于周,兴问罪之师于楚,非伯者所当为耶?夫何荆虏献舞以归,坐视而不之救?今又以兵入蔡,造其国都,毁其宗庙,方且兴师伐宋,两会于鄄,是孰缓而孰急耶?小国之附盟主,将何赖焉?书「荆入蔡」,桓之失着矣。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衞侯、郑伯于鄄。
经十有五年
春,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会于鄄。
程氏曰:鄄之会,桓假义以服宋,而示天下者也。谳曰:桓公既平宋乱,诸侯从会于鄄,伯业田是而成矣。当是时,内则诸侯无王,穷兵黩武;外则荆蛮强盛,猾夏不恭。齐桓合诸侯而攘外夷,尊王室以安中国,可谓胜大任矣。前此会鄄,王臣下临而宋服。鄄之再防,诸侯列会而毕。从此实齐伯之始也。《春秋》序齐侯于列国之上,诸侯皆与其爵,而无贬辞。伯业于是乎成矣。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郑人侵宋。
冬十月
经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衞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程子曰:「齐桓始伯,仗义以盟,而鲁首叛盟,故讳不称公。上无明王,下无方伯,诸侯交争。齐桓始伯天下,与之故书同。」
胡氏曰:会者,公也。不书公,讳也。其讳公何也?程氏曰:齐桓始伯,仗义以盟,而鲁乃首叛盟,故讳不称公,恶失信也。其曰同盟何也?程氏曰:上无明王,下无方伯,列国交争,桓公始伯天下,与之,故书同盟,志同欲也。谳曰:齐桓仗义始伯,鲁公失信叛盟,可谓不知类矣。自北杏之会,诸侯已从鄄之两会,伯事已定。至是诸侯同奬王室,同恤灾患,鲁君所当服从。今八国同盟
译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日,宋国的万弑杀了他的国君捷,以及他的大夫仇牧。
程子说:“宋闵公遭遇弑杀,仇牧奔赴国君的危难,因此丧身,可以说是忠诚了。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彰显他的忠诚,记载大夫以显示他能尽死职守。”
胡氏说:“国君被弑,他的大夫死于国君的危难,《春秋》记载此事,是因为它有所褒取。大夫死于弑君之难,却有不被记载的,所以知道孔父、牧息都是被褒取的。”
谳说:宋闵公亲近小人,戏言招致怨恨,这就是他遭受祸患的原因。古代的君主,以礼对待大臣,以正道处置小人,那么意外的变故,从哪里产生呢?像仇牧这样的人,立于朝廷,执掌国政,死于国君的危难,虽然不能讨伐贼人,不也胜过那些吃着俸禄却怠慢职责的人吗?《春秋》记载此事,是彰显他的节操。宋督同任宰相,他的国君一同死于危难,《春秋》削去宋督的记载,是因为他本来有可诛之罪,贬斥他的罪恶。然而宋万既然在陈国被杀,而经文不记载安葬,是责备宋国不能讨伐贼人来正其罪,反而贿赂陈国以酒而丧失了政令刑罚。《春秋》是正名之书,不能正天讨,就如同不讨伐一样,这是多么严厉啊!这是《春秋》的大法。
冬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
经文十有三年
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
程氏说:“齐桓公能任用管仲,首先举行北杏之会,四国的民众跟随他,所以四国记载为‘人’。”
胡氏说:“桓公为什么能到达四国的边境?会盟的是宋公、邾子。四国称‘人’,是诛讨开始作乱的人。齐侯记载爵位,是赞同他。”
谳说:周官规定,按时相见叫会,殷见叫同。这是先王的制度。殷同有固定的制度,所以六年五服一朝见。天子联合诸侯以统一天下的政令,时会没有定期。有不顺服的,天子联合诸侯以施行九伐之法。这些都是天子的事。齐桓公图谋霸业之初,会盟诸侯以平定宋国的动乱,他的功劳值得嘉奖,但他的行为则是僭越。然而上面没有明王,下面没有方伯,列国交相争斗,王室如同寄居。桓公修习霸业,以尊崇王室为心,以安定中原为己任。圣人赞同他,记录他的功劳。桓公不是受命的方伯,诸侯自行推戴他为盟主。圣人贬斥他,是纠正他的义理。《春秋》将齐侯列在列国之上,是给予桓公权宜的认可。在防地会盟四国而称‘人’,是诛讨开始作乱的人,这是正义。懂得这个义理,就知道圣人对待霸主的道理了。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鲁公与齐侯在柯地结盟
经文十有四年
春,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
夏,单伯会合诸侯攻打宋国
秋,荆人进入蔡国
程氏说:“荆人践踏蔡国,而齐桓公不能救援,他的没有远大事业可以知道了。”
谳说:蔡国是神明的后裔,文王的昭穆懿亲,国家小而远近于强楚。前年北杏之会,已经跟随齐国,那么就是盟主的盟国。齐桓公主持霸业之初,以安内攘外为己任,所应当患难相防,扶弱抑强,向周天子请求沐浴之礼,兴起问罪之师攻打楚国,这不是霸主所应当做的吗?为什么荆人虏掠献舞而归,坐视而不救援?现在又带兵进入蔡国,到达其国都,毁坏其宗庙,方且兴师攻打宋国,两次在鄄地会盟,这是哪个缓哪个急呢?小国依附盟主,将依靠什么呢?记载‘荆入蔡’,是桓公的失策。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衞侯、郑伯于鄄。
经文十有五年
春,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在鄄地会盟。
程氏说:鄄地的会盟,是桓公假借大义以服宋,而示天下。谳说:桓公既平定宋乱,诸侯跟随在鄄地会盟,霸业从此而成。当此时,内则诸侯无王,穷兵黩武;外则荆蛮强盛,侵扰华夏不恭敬。齐桓公联合诸侯而攘除外夷,尊崇王室以安定中原,可谓胜任大任了。此前会盟鄄地,王臣下临而宋国服。鄄地的再次会盟,诸侯列会而完毕。从此实为齐霸之始。《春秋》将齐侯列在列国之上,诸侯都与其爵位,而没有贬辞。霸业于是乎成。
夏,夫人姜氏到齐国
秋,宋人、齐人、邾人攻打郳;郑人侵犯宋国。
冬十月
经文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衞人攻打郑国
秋,荆人攻打郑国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在幽地同结盟。
程子说:“齐桓公开始称霸,仗义以盟,而鲁国首先叛盟,所以讳而不称公。上面没有明王,下面没有方伯,诸侯交相争斗。齐桓公开始称霸天下,赞同他,所以记载‘同’。”
胡氏说:会盟者,是公。不记载公,是讳。为什么讳公?程氏说:齐桓公开始称霸,仗义以盟,而鲁国乃首先叛盟,所以讳而不称公,厌恶失信。为什么说同盟?程氏说:上面没有明王,下面没有方伯,列国交相争斗,桓公开始称霸天下,赞同他,所以记载同盟,志在同心。谳说:齐桓公仗义开始称霸,鲁公失信叛盟,可谓不知类了。自从北杏之会,诸侯已经从鄄地的两次会盟,霸事已定。至此诸侯同奖王室,同恤灾患,鲁君所当服从。今八国同盟
,而鲁首叛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而况于国乎?《易》中孚之初九:虞吉,有他不燕。程氏曰:度其可信而信之,有他则志不定矣。《春秋》没公不书,讳鲁失信也,特书同盟,志诸侯同欲也。待伯之义,见于此矣。
译然而鲁国首先背叛盟约,自古人皆有死,百姓若无诚信则无法立足,何况是国家呢?《易经》中孚卦的初九爻辞说:虞吉,有他不燕。程氏解释说:估量其可信而信任他,若有其他念头则心志就不坚定了。《春秋》中鲁公去世不记载,是为鲁国失信而避讳,特意记载同盟之事,是为了记录诸侯共同的意愿。对待伯禽(或指诸侯之长)的道义,在此就显现出来了。
邾子克卒
经十有七年
春齐人执郑詹
夏齐人殱于遂
秋郑詹自齐逃来
程氏曰:詹为郑卿,见执于齐,不能自辨于理,取宜而归,反如匹夫之逃越,在他国,斯可贱也。
胡氏曰:詹之见执,若有罪,虽死可也。倘曰无罪,茍见免焉,请从惠于会。使诸侯闻之,则不辱君命矣。谳曰:不知命则畏死,不知义则辱君,郑詹之谓也。詹为郑之执政,从会于齐。茍有罪焉,死之可也。倘曰无罪,从惠于防,以理自明,亦可也。曽不能伸义于齐,反效匹夫之行,遁逃他国,茍免其身,可谓无能为矣。《易·旅》之初六:旅▯▯斯,其所取灾。程氏曰:卑而处于旅,困猥琐无能为之象也。《春秋》不书“来奔”,变文曰“逃”,贱之之辞。噫!郑詹逃来,为臣不知义者也。郑伯逃归,为君不知义者也。君臣之间不知有义,将何以为国乎?
冬多麋
经十有八年
春王二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于济西
秋有▯
胡氏曰:▯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为物至防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防谳曰:「▯生于秋隂,淫之兆。」按《洪范五行传》:「▯如鳖三足,或谓生于南越,其地多。」《▯诗》云:「为鬼为?」▯则不可得,以「其含沙射人」为害于隐,故以异而书之。噫!世衰道防,隂慝并作,天变动于上,地变动于下,物虽至防,而隂邪之应騐矣。
冬十月
经十有九年
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程氏曰:鄄之会,嫁女于陈,人结以其庶女媵之,因与齐、宋盟,挈之以往,结好大国,所以安国恤民,乃以私事取怒大国,故深罪之。书其为媵而往盟,为遂事也。胡氏曰:媵,浅事;陈人防者,公子往焉,是以所重临乎礼之轻也。会盟,国之大事,大夫輙与焉,是以所轻当乎礼之重也。结书公子而曰媵,陈人之妇,讥其重以失已;书爵而曰遂,讥其轻以失人也。
谳曰:大夫受命出疆,专命则为不敬。结受命以往媵,非受命以专盟也。至鄄而齐、宋之君在焉,闻有伐鲁之谋,于是废其媵事,遂专齐、宋之盟,以致不终媵事。召陈之怨,抗盟大国,啓齐之争。春秋直书公子结,明其媵妇之非礼;书遂,书及,着其无君而专盟。以义放之胥失之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经二十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程氏曰比年如莒甚之也
胡氏曰:「十五年,夫人姜氏如齐。至是,再如莒。而春秋书者,礼义天下之大防,其禁乱之所由也。」
谳曰:衞女嫁于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泉水》赋;许穆夫人闵衞之亡,思归唁其兄而不得,故《载驰》作。圣人列于《风》,以训后世,知男女之别。文姜宣淫,与齐襄防,犹假归宁之礼。今两如莒,复何名焉?羞恶之心亡矣,其不失为禽兽也。防希《春秋》直书其事,恶自着矣。
夏齐大灾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经二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五辛酉郑伯突卒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塟郑厉公
谳曰:郑突自奔蔡入栎,经皆书名,卒则书爵,其义何耶?先儒谓虽簒而实君,虽君而实簒,所谓不没其实也。忽虽嫡弱而无能,突虽庶强而有援,诸侯与邪害正,党恶崇奸,执祭仲以要盟,纳突而有国。其始以赂而簒立,中则避难而出奔,时在春秋,公议犹在,名之曰厉,虽孝子慈孙,百世莫能改也。经书塟郑厉公,其法严矣。
经二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肆大眚
程氏曰:「大眚而肆之,其失可知。」书曰:「眚灾肆赦,▯是自作之罪故也。」灾则赦之,是过失之事故也。
朱子曰:「或问伊川言灾自外来,眚自内作,是否?曰:看来只一般,防有不同耳。灾是偶然生于彼者,眚是过误致然。《春秋》肆大眚,皆以其过误而赦之也。」
胡氏曰:「肆眚者,荡涤瑕防之称也。肆眚而曰大▯
译邾子克去世。
经文记载鲁僖公十七年。
春季,齐国人逮捕了郑国的詹。
夏季,齐国人在遂地遭到屠杀。
秋季,郑詹从齐国逃回鲁国。
程氏说:詹身为郑国的大夫,被齐国逮捕,不能在道理上为自己辩白,应当接受惩罚而归,反而像普通百姓一样逃亡越境,在他国避难,这是可鄙贱的。
胡氏说:詹被逮捕,如果是有罪,即使死去也是可以的。如果说无罪,只要被赦免,就请求在会盟中顺从齐侯的恩惠。让诸侯们听到这件事,就不辱没君王的使命了。谳说:不懂天命就畏惧死亡,不懂道义就辱没君王,郑詹就是这样的人。詹是郑国的执政大臣,跟随会盟到齐国。如果是有罪,死去也是可以的。如果说无罪,在防地顺从恩惠,用道理为自己辩白,也是可以的。竟然不能在齐国伸张道义,反而效仿普通百姓的行为,逃往他国,苟且保全自身,可以说是无能了。《易经·旅卦》初六爻辞说:旅人困顿,这是招致灾祸的原因。程氏说:地位卑微而处于旅人状态,困顿猥琐无能的象征。《春秋》不记载“来奔”,改变文字说“逃”,这是表示鄙贱的措辞。唉!郑詹逃来,作为臣子不懂道义。郑伯逃归,作为君主不懂道义。君臣之间不懂道义,将拿什么来治理国家呢?
冬季,鲁国出现很多麋鹿。
经文记载鲁僖公十八年。
春季,周历二月,发生日食。
夏季,鲁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
秋季,出现〇。
胡氏说:〇是鲁国没有的东西,所以用“有”来记载。那种含沙射人的东西非常邪恶,鲁国人观察后上报朝廷,鲁国史官认为奇异而记载在防地。谳说:“〇产生于秋季的阴气,是淫邪的征兆。”按照《洪范五行传》:“〇像鳖有三只脚,有人说它产生于南越,那里很多。”《诗经》说:“是鬼是〇?”〇无法得到,因为它含沙射人,暗中危害,所以作为异象记载。唉!世道衰微,正道沦丧,阴邪之气并发,上天变动,大地变动,事物虽然极邪恶,但阴邪的应验已经显现了。
冬季十月。
经文记载鲁僖公十九年。
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公子结送陈国的陪嫁女子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程氏说:鄄地的会盟,是为了给陈国嫁女,公子结带着他的庶女去陪嫁,趁机与齐、宋结盟,带着她们前往,结交大国,本意是为了安定国家、体恤百姓,却因私事惹怒大国,所以深加谴责。记载他为了送陪嫁女子而去结盟,是因为这是顺便做的事。胡氏说:送陪嫁女子是小事;陈国是浅薄的小国,公子前往,这是以重要的身份降临于轻贱的事务。会盟是国家大事,大夫擅自参与,这是以轻贱的身份承担重要的礼仪。记载结为公子而说送陪嫁女子,是讥讽他因重视小事而失掉自己;记载爵位而说“遂”,是讥讽他因轻视大事而失掉他人。
谳说:大夫接受命令出使边境,擅自专断就是不敬。结接受命令去送陪嫁女子,并没有接受命令去专断结盟。到了鄄地,齐、宋的君主在那里,听说有攻打鲁国的阴谋,于是废弃了送陪嫁女子的事,擅自与齐、宋结盟,导致送陪嫁女子的事没有完成。招致陈国的怨恨,对抗大国结盟,引发齐国的争端。《春秋》直书公子结,表明他送陪嫁女子不合礼制;书“遂”,书“及”,彰显他不顾君主而擅自结盟。用道义来衡量,两方面都失掉了。
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冬季,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年。
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程氏说:连年前往莒国,是强调其频繁。
胡氏说:“十五年,夫人姜氏前往齐国。至此,再次前往莒国。而《春秋》记载,是因为礼义是天下的重大界限,是禁止混乱的根源。”
谳说:卫国的女子嫁到诸侯,父母去世后,想回娘家省亲而不能,所以作了《泉水》诗;许穆夫人哀悼卫国灭亡,想回去吊唁兄长而不能,所以作了《载驰》诗。圣人将它们列入《国风》,用来训诫后世,让人知道男女之别。文姜宣淫,与齐襄公私通,还假借归宁之礼。现在两次前往莒国,还有什么名目呢?羞恶之心已经丧失了,几乎不失为禽兽。防希说《春秋》直书其事,罪恶自然显露。
夏季,齐国发生大灾。
秋季七月。
冬季,齐国人攻打戎人。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一年。
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秋季,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季,十二月,安葬郑厉公。
谳说:郑突自从逃奔蔡国进入栎地,经文都称其名,去世则称其爵位,这是什么道理呢?先儒认为虽然篡位但实际是君主,虽然是君主但实际是篡位,所谓不掩盖事实。忽虽然是嫡子但弱小无能,突虽然是庶子但强大且有外援,诸侯助邪害正,党同恶行,抓住祭仲要挟结盟,接纳突而拥有国家。起初靠贿赂篡位,中间避难出奔,当时在春秋时期,公议尚存,称他为厉公,即使是孝子慈孙,百世也不能改变。经文记载安葬郑厉公,其法度严厉了。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大赦罪人。
程氏说:“大赦罪人,其过失可知。”《尚书》说:“灾祸过失则赦免,〇是自作之罪故也。”灾祸则赦免,是因为过失的缘故。
朱子曰:“有人问伊川说灾祸来自外部,过失来自内部,是否正确?回答说:看来只一般,〇有不同耳。灾祸是偶然发生在那里的,过失是错误导致的。《春秋》大赦,都是因为过误而赦免。”
胡氏说:“大赦,是荡涤瑕疵的称呼。大赦而说大〇
,讥失刑也。」
谳曰:「眚灾肆赦,怙终贼刑。先王原情而定法,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之义也。」庄公肆大眚,则罪无大小皆得以赦之矣,岂先王明刑之本哉?《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程氏曰:「过失赦之可也,罪恶而赦之,则非义矣。」后世行姑息之政,啓侥幸之门,徒长奸贪,滋盗贼,初无利于君子也。故曰:「无赦之国,其刑必平。」《春秋》书「肆大眚」,讥鲁之弛刑失政也,明矣。
译(这)是讥讽鲁国废弛刑罚、失于政教。」
断案说:「因过失或灾祸造成的犯罪可以赦免,依仗权势、怙恶不悛的犯罪必须严惩。先王推究情理来制定法律,体现的是宽恕过失不论大小、惩罚故意不论轻重的原则。」庄公大规模赦免过失犯罪,那么无论罪行大小都能得到赦免,这难道是先王严明刑罚的本意吗?《易经》说:「雷雨交作,万物解散,君子因此赦免过失、宽宥罪过。」程颐说:「赦免过失是可以的,赦免罪恶,就不符合道义了。」后世施行姑息纵容的政治,开启侥幸获免的门路,只是助长奸邪贪婪,滋生盗贼,对君子毫无益处。所以说:「不滥施赦免的国家,其刑罚必定公平。」《春秋》记载「肆大眚」,讥讽鲁国废弛刑罚、失于政教,是很明显的。
癸丑,塟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冦。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徯盟于防
冬公如齐纳币
程氏曰:「髙傒上卿,鲁无使防者与盟之理。盖讳公盟始与仇为防,恶之大也。」
又曰:「齐疑防义,故公自行纳币。后二年,方逆齐难之也。」
胡氏曰:「防者,名姓不登于史册。高傒之贵,大夫也。曷为就吾之防者盟?盖公也。其不言公,讳与髙傒盟也。公亲如齐纳币,则不待贬也。」
谳曰:夫妇人伦之本,婚礼正始之基,所以承宗庙社稷之重者也。庄公厌尊毁列,下盟夫人,欲坚齐约,亲往纳币。既废母之丧礼,又忘父之大仇,蹈诲淫之迹,为非礼之举。始不以礼合,将不以礼终也。春秋十二公,书如齐者凡十四矣,未尝书其事也。于庄三书之:纳币、观社、逆女是也。盟防不书,公为尊者讳,隐君之耻也。高徯夺爵,罪其抗君而盟也。书公如齐,恶其忘亲不仁。直书纳币,讥其所行之非礼。正始之际,可不谨乎?
经二十有三年
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
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
程子曰:「聘问之礼,通于中国,故荆进称人,以人道齿之也。」
朱子曰:「荆初书『国』,后进称人,称爵。乃是他初间不敢骤交于中国,故从卑称;后渐大,故称爵。」
胡氏曰:「入蔡伐郑,以州举者,恶其猾夏不恭,故狄之也。至是来聘,嘉其慕义自通,故进之也。」
谳曰: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此《春秋》大法也。《春秋》僣乱之患,未有若楚之甚者。其始至于猾夏不恭,其后至于窃中国之柄。《春秋》于其叛也,则惩其不恪,以夷之;于其来也,嘉其慕义而进之。不追其已往,不逆其将来。苟絶其自新之路,则逞陆梁之心,其患不可胜言矣。《易·革》之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程氏曰:君子革而从善,小人面从而心违,亦当从之。必往而讼,则有征凶之象。《春秋》进而书人,是以中国之例待之也。下书“来聘”,与其交中国之好也。圣人随时之权,用夏变夷之道,见于此矣。
公及齐侯遇于谷萧叔朝公
秋丹桓宫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经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程氏曰:「宗庙之饰,国有彛典,而妄肆奢丽,加于祢宫,乱王制,渎先君,不恭莫大矣。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也。」胡氏曰:「公将逆姜氏,丹桓宫之楹,刻其桷,以为盛饰,以夸示之,非特有童心而已,故详书于策,斥言桓宫,以见恶庄,为后世鉴也。」
谳曰:桓以文姜之故,见弑于齐;君庄以仇人之女,荐舎于祢庙。方且焕宗庙之侈丽,耀耳目之观瞻,岂止童心而已哉?是皆恶之大者也。《易》观之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程氏曰:「观见浅近,如童穉,乃小人之分也。」况公即位于此二十四年,宗庙之事不登于册,丹楹刻桷,连书于经。君父之世仇已忘,御孙之忠諌弗纳,肆其侈心,夸示仇人之女,务浅近之观,小人之道也。《春秋》斥书「丹桓宫楹」「刻桓宫桷」,恶之深而辞之直也。
塟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秋公至自齐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程氏曰:「此娶仇女,故书入言宗庙不受也。」
胡氏曰:「何以不致?不可见乎宗庙也。入者,不顺之辞;以宗庙为弗受也。春秋详书其事,以着庄公不孝之罪也。」
谳曰:婚礼莫重于亲迎,入国莫严于庙见。见而告至,礼之常也。庄公于齐,不共戴天,况取其女以奉祀,何以见先君乎?《易·归妹》之上九:“承筐无实。”程氏曰:“当归妹之终,篚筐既空,不可以承祭祀,无终之象见矣。”夫妇人伦之本,而公不与夫人偕至,越礼败度,伤义乱伦,非小失也。弑闵、孙、邾之兆,其萌于此乎?且庄公待年,越礼取仇人女,丹楹刻桷以夸耀之,岂告至之礼而独阙焉?《春秋》变文书入,义不可入而入,宗庙有所不受,削其告至之
译癸丑日,安葬我国夫人文姜。陈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夏季五月。
秋季七月丙申日,与齐国大夫高傒在防地结盟。
冬季,鲁庄公前往齐国送纳聘礼。
程氏说:“高傒是上卿,鲁国没有派使者到防地与他结盟的道理。这是为了避讳庄公开始与仇敌在防地结盟,这是极大的恶行。”
又说:“齐国怀疑防地的道义,所以庄公亲自前往纳币。两年后,才迎娶齐女,这是招致齐国灾难的原因。”
胡氏说:“防地的人,名字没有登上史册。高傒地位尊贵,是大夫。为什么要在我国的防地与他结盟?这其实是庄公。不写‘公’字,是为了避讳与高傒结盟。庄公亲自到齐国纳币,就不需要再贬斥了。”
谳说:“夫妇是人伦的根本,婚礼是端正开始的基石,用来承担宗庙社稷的重任。庄公厌恶尊卑等级,降低身份与夫人结盟,想要巩固与齐国的约定,亲自前往纳币。既废除了母亲的丧礼,又忘记了父亲的大仇,蹈袭诲淫的踪迹,做出非礼的举动。开始不以礼相合,最终也不会以礼结束。春秋十二位国君,记载‘如齐’的共有十四次,不曾记载具体事情。在庄公这里三次记载:纳币、观社、迎女。防地结盟不记载,是为尊者避讳,隐藏国君的耻辱。高傒被剥夺爵位,是谴责他抗命于君而结盟。记载庄公前往齐国,是厌恶他忘记亲人不仁。直接记载纳币,是讥讽他所做的不合礼。在端正开始的时刻,能不谨慎吗?
经文:鲁庄公二十三年
春季,庄公从齐国回来,祭叔来鲁国聘问。
夏季,庄公前往齐国观看社祭,庄公从齐国回来。
荆国人来聘问。
程氏说:“聘问的礼节,通行于中原各国,所以荆国进称为‘人’,以人道对待他们。”
朱氏说:“荆国起初记载为‘国’,后来进称为‘人’,称其爵位。这是因为他们起初不敢突然与中原交往,所以用卑称;后来逐渐强大,所以称爵位。”
胡氏说:“入侵蔡国、讨伐郑国,用州名来称呼,是厌恶他们扰乱华夏不恭敬,所以把他们当作夷狄。到了这时来聘问,是嘉奖他们仰慕道义自我沟通,所以提升他们的称呼。”
谳说:“诸侯使用夷狄的礼节,就把他们当作夷狄;夷狄进用中原的礼节,就把他们当作中原人。这是《春秋》的大法。《春秋》僭越混乱的祸患,没有比楚国更严重的了。他们起初扰乱华夏不恭敬,后来窃取中原的权柄。《春秋》对于他们的背叛,就惩戒他们不恭敬,把他们当作夷狄;对于他们的来聘,嘉奖他们仰慕道义而提升他们的称呼。不追究他们过去的错误,不逆料他们未来的行为。如果断绝他们改过自新的道路,就会放纵他们跋扈的心,祸患不可胜数。《易经·革卦》上六爻辞说:君子像豹子一样变化,小人只改变表面,征伐有凶险。程氏说:君子变革而顺从善道,小人表面顺从内心违背,也应当顺从他们。如果一定要去争讼,就有征伐凶险的象。《春秋》提升称呼为‘人’,是用中原的惯例对待他们。下面记载‘来聘’,是赞许他们与中原交好。圣人顺应时势的权变,用华夏教化夷狄的道理,在这里显现了。
庄公与齐侯在谷地相遇,萧叔朝见庄公。
秋季,把桓公庙的柱子漆成红色。
冬季,十一个月,曹伯射姑去世。十二个月,甲寅日,庄公会同齐侯在扈地结盟。
经文:鲁庄公二十四年
春季,周历三月,雕刻桓公庙的椽子。
程氏说:“宗庙的装饰,国家有常典,却妄自奢侈华丽,加在父亲庙上,扰乱王制,亵渎先君,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直接记载这件事,通过文字显现意思。”
胡氏说:“庄公将要迎娶姜氏,把桓公庙的柱子漆红,雕刻椽子,作为盛大的装饰,用来夸示,不只是有童心而已,所以详细记载在史册上,斥责桓公庙,以显示厌恶庄公,作为后世的鉴戒。”
谳说:“桓公因为文姜的缘故,在齐国被杀;庄公把仇人的女儿,安置在父亲庙里。况且还要使宗庙的奢侈华丽焕发光彩,炫耀耳目的观瞻,岂止是童心而已?这都是极大的恶行。《易经·观卦》象辞说:‘初六,童观,是小人的道。’程氏说:‘观察浅近,像孩童一样,是小人的本分。’况且庄公即位已经二十四年,宗庙的事情不记载在史册上,丹楹刻桷,连续记载在经文中。国君父亲的世仇已经忘记,御孙的忠谏不采纳,放纵奢侈的心,夸示仇人的女儿,追求浅近的观瞻,是小人的道。《春秋》斥责记载‘丹桓宫楹’‘刻桓宫桷’,厌恶之深而言辞直白。
安葬曹庄公。
夏季,庄公前往齐国迎娶女子。
秋季,庄公从齐国回来。
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
程氏说:“这是娶仇人的女儿,所以记载‘入’,表示宗庙不接受。”
胡氏说:“为什么不致祭?因为不能见宗庙。‘入’是不顺的言辞;认为宗庙不接受。《春秋》详细记载这件事,以彰显庄公不孝的罪过。”
谳说:“婚礼没有比亲迎更重的,进入国都没有比庙见更严的。见面并报告到达,是礼的常规。庄公与齐国,不共戴天,况且娶他们的女儿来奉祀,怎么能见先君呢?《易经·归妹卦》上九爻辞:‘承筐无实。’程氏说:‘当归妹的终局,篚筐既空,不可以承祭祀,无终的象显现了。’夫妇是人伦的根本,而庄公不与夫人一同到达,越礼败度,伤义乱伦,不是小过失。弑杀闵公、孙伯、邾子的征兆,其萌芽就在这里吗?况且庄公等待成年,越礼娶仇人的女儿,丹楹刻桷来夸耀,难道唯独缺少告至的礼节吗?《春秋》改变文字记载‘入’,义理上不可入却入了,宗庙有所不接受,削去其告至的
辞也。然书“至”之词缓,书“入”之辞厉,恶之深而斥之极也。圣人之情,见矣。
译这是辞令的讲究。然而史书用“至”字语气舒缓,用“入”字语气严厉,这是厌恶之深而斥责之极的表现。圣人的情感,由此可以看见了。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
冬,戎侵曹。曹覊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经二十有五年
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夏五月癸丑衞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程子曰:「声阳也,日食伐鼓,所以助阳而攻隂也。社,土神,隂气之主也。」
胡氏曰:「鼓用牲于社,何以书?讥不鼓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
谳曰:易曰「悬象着明,莫大乎日月」。夫日月者,隂阳之精。隂盛而阳消,则日为之食也。按礼,天子救日,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鼔于朝。社,隂也。鼓者,所以冲阳也。天子尊于社,故伐鼓于社以攻之;诸侯卑于社,故用币于社以请救,伐鼓于朝以自攻也。人事感于下,天变动于上。克谨天戒,修徳以禳之,复天理也。伐鼓救变,崇阳抑隂,尽人事也。修徳以谨于内,伐鼔以救于外,天人之理合矣。乃庄公伐鼓于社,僣天子之事;用牲于社,非请救之礼。行僣礼而欲救灾,是诬天也。《春秋》书「用牲」以着其非礼,书「鼓于社」以正其僣典。庄公于天人之理,胥失之矣。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冬公子友如陈
经二十有六年
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
程氏曰:「君不以罪杀大夫,辅臣不能諌国之罪也,故书以罪其国。」
胡氏曰:「称国以杀者,国君大夫与谋其事,不请于天子而擅杀之也。」
谳曰:列国之大夫,天子之命卿也。诸侯不敢专命,则亦不敢专杀。春秋诸侯无上,专命大夫不告于王朝,专杀大夫不归于司防,于以见王室之衰,防威福之下移也。葵邱之四命曰:「无专杀大夫。」明书于策,备天子之明禁。按《春秋》称国以杀,以见君臣之合谋,不夺其爵,而不书名,其人无可杀之罪,予夺惟公,此《春秋》之大法也。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经二十有七年
春公防杞伯姬于洮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程氏曰同志而盟非强之也
朱子曰:「或问鲁桓为齐襄所杀,其子庄公与齐桓会盟,经何以不讥?曰:齐桓率诸侯尊周室,以义而举。庄公虽欲不赴,岂可得乎?桓公名为尊王室,若庄公不赴,非叛齐,乃叛周也。若欲复仇,当襄公杀其父时,告之天子、方伯、连帅,必以复仇为事,杀襄公而后已,如此方快人意。若庄公能如此,则九合诸侯,将在庄公,不在齐矣。惟其不能,所以只得屈服人也。」
胡氏曰:「同盟之例,有恶其反复而书「同」,有诸侯同欲而书「同」,此郑伯之所欲而书「同盟」。」
谳曰:桓公创伯之始,其事亦有可观。仗义尊周,制强服异。自始会北杏,再会于鄄。陈、郑之叛服无常,鲁、宋之疑信未定。磨以嵗月,人知有齐。王室既卑而稍尊,诸侯羣起而略定。威令已振,事权有归。再盟于幽,众从而诚服矣。凡盟者,皆小国受命于大国,不得已而从之。今陈、郑畏而服从,愿与之盟,非出于勉强,故书“同盟”。齐侯得众也,视他盟为愈矣。《春秋》特书“同盟”,此诸侯同欲而书同。
秋公子友如陈塟原仲
冬,杞伯姬来莒。庆来逆叔姬。杞伯来朝。公会齐侯于城濮。
经二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衞人败绩。程氏曰:「春秋之义,防显阐幽者,谓是类也。齐人伐国之罪,其文可见,而衞人与战之罪,不变文不足以明之。何者?彼以不道加诸我,我当持义而不战,上可以诉诸天子,下可以告于诸侯,或备其疆塲之文辞,斯亦可矣。奚为忽然兴师,遽与之战哉?是谓以桀攻桀,何较曲直乎?故圣人特书曰『及』,所以明防也。」胡氏曰:「春秋纪兵,『及』者为主。齐人举兵而伐衞,衞人见伐而受命,则以衞『及』之何也?不徴词情罪,而上逆王命,下拒方伯之师,直与交战,则是衞人为忘乎此战,故以衞主之也。战不言伐,伐不言日,而书日者,战之日也。
译戊寅日,大夫和宗妇行觌礼,使用币帛。发生大水。
冬天,戎国侵犯曹国。曹国的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郭公。
经文记载鲁庄公二十五年
春天,陈侯派女叔来鲁国聘问。
夏天五月癸丑日,卫国国君朔去世。
六月辛未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牲口祭祀。
程子说:“声音属阳,日食时击鼓,是为了助阳而攻阴。社,是土神,是阴气的主宰。”
胡氏说:“在社坛击鼓并用牲口祭祀,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使用牲口,这就非礼了。”
谳说:《易经》说“悬挂在天上的象,最明亮的是日月”。日月,是阴阳的精华。阴盛而阳衰,就会发生日食。按照礼制,天子救日,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用币帛,在朝廷击鼓。社,属阴。鼓,是用来冲激阳气的。天子比社坛尊贵,所以在社坛击鼓以攻击阴气;诸侯比社坛卑下,所以在社坛用币帛以请求救助,在朝廷击鼓以自我攻击。人事感应于下,天象变动于上。能够谨慎对待天戒,修养德行来消除灾祸,是恢复天理。击鼓救变,崇尚阳气抑制阴气,是尽人事。修养德行以谨慎于内,击鼓以救助于外,天人的道理就契合了。然而庄公在社坛击鼓,是僭越天子之事;在社坛用牲口,不是请求救助的礼制。行僭越之礼而想救灾,是欺骗上天。《春秋》记载“用牲”以彰显其非礼,记载“鼓于社”以纠正其僭越的典制。庄公在天人之道上,全都失当了。
伯姬嫁到杞国。
秋天发生大水,在社坛和城门击鼓并用牲口祭祀。
冬天,公子友前往陈国。
经文记载鲁庄公二十六年
春天,鲁庄公讨伐戎国。
夏天,鲁庄公从讨伐戎国回来。
曹国杀了其大夫。
程氏说:“国君不以罪状杀大夫,辅佐的大臣不能劝谏,这是国家的罪过,所以记载以罪责其国。”
胡氏说:“称国名来杀,是国君和大夫共同谋划此事,不向天子请示而擅自杀害。”
谳说:列国的大夫,是天子的命卿。诸侯不敢专断任命,也就不敢专断杀害。春秋时期诸侯无视上级,专断任命大夫不报告王朝,专断杀害大夫不归司寇管辖,由此可以看出王室的衰微,威福之下移。葵丘之会的四条命令说:“不要专断杀害大夫。”明确写在简策上,完备天子的严明禁令。按照《春秋》称国名来杀,以显示君臣合谋,不剥夺其爵位,而不写名字,此人没有可杀的罪状,予夺公正,这是《春秋》的大法。
秋天,鲁庄公会合宋人、齐人讨伐徐国。
冬天十二月癸亥初一,发生日食。
经文记载鲁庄公二十七年
春天,鲁庄公在洮地防止杞伯姬。
夏天六月,鲁庄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共同结盟。
程氏说:志同道合而结盟,不是强迫的。
朱子说:“有人问鲁桓公被齐襄公所杀,他的儿子庄公与齐桓公会盟,经文为什么不讥讽?回答说:齐桓公率领诸侯尊崇周王室,是出于义举。庄公即使不想赴会,难道可以吗?桓公名义上是尊崇王室,如果庄公不赴会,不是背叛齐国,而是背叛周王室。如果想复仇,应当在襄公杀他父亲时,向天子、方伯、连帅报告,必定以复仇为事,杀死襄公才罢休,这样才痛快人心。如果庄公能这样做,那么九合诸侯,将在庄公,不在齐国。正因为他不能,所以只得屈服于人。”
胡氏说:“同盟的体例,有厌恶其反复无常而书‘同’,有诸侯共同意愿而书‘同’,这是郑伯的意愿而书‘同盟’。”
谳说:桓公开创霸业之初,其事也有可观之处。仗义尊崇周室,制服强国和异族。自从北杏会盟,再到鄄地会盟。陈、郑叛服无常,鲁、宋疑信未定。经过岁月的磨砺,人们知道有齐国。王室既卑下而稍显尊贵,诸侯群起而大致安定。威令已振作,事权有所归属。再次在幽地结盟,众人顺从而诚心服气。凡是结盟,都是小国受命于大国,不得已而顺从。现在陈、郑畏惧而服从,愿意与之结盟,不是出于勉强,所以书‘同盟’。齐侯得众,比其他盟会更好。《春秋》特书‘同盟’,这是诸侯共同意愿而书‘同’。
秋天,公子友前往陈国安葬原仲。
冬天,杞伯姬来到莒国。庆来迎接叔姬。杞伯来朝见。鲁庄公会合齐侯在城濮。
经文记载鲁庄公二十八年
春天周王三月甲寅日,齐人讨伐卫国。卫人与齐人交战,卫人战败。程氏说:“《春秋》的意义,在于防止显明而阐发幽微,说的就是这类情况。齐人讨伐国家的罪过,其文辞可见,而卫人与之战的罪过,不改变文辞不足以说明。为什么呢?对方以不道加诸于我,我应当持义而不战,向上可以向天子申诉,向下可以告知诸侯,或者准备疆场交涉的文辞,这也就可以了。为什么忽然兴师,急忙与之交战呢?这叫做以桀攻桀,怎么分辨曲直呢?所以圣人特书‘及’,用来明确防止。”胡氏说:“《春秋》记载战争,‘及’表示主动。齐人举兵讨伐卫国,卫人见被讨伐而受命,那么为什么以卫‘及’呢?不征询辞令罪责,而上逆王命,下拒方伯之师,直接交战,这是卫人忘记了此战,所以以卫为主。战争不说伐,伐不说日,而书日,是交战之日。”
见齐人奉词伐罪,方以是日至,而衞人不请其故,直以是日与之战,所以深疾之也。而圣人之情见矣。齐称人,将卑师少也。」
译看见齐国人秉持辞令讨伐有罪之人,正好在这一天到达,而卫国人不询问其中的缘故,就直接在这一天与齐国交战,这就是(史官)深深憎恶他们的原因。而圣人的情感就显现出来了。齐国被称为“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微、军队人数少。
谳曰:衞朔之入也,合四国以抗王师。迨其后也,奉子頺以攻王室,君臣大分,翦为仇雠。子赤既立,已易世矣。宜惠徼康叔,请命自新。齐师奉王命以徂征,尚且合兵而交战。上逆天王之命,下拒方伯之师,厥罪惟均已,不容于诛矣。春秋书「衞人及齐人战」,则是衞人不服罪,有志乎战也。书「日谨之」,则是战伐同日,齐以是日至,衞以是日战也。齐师书「人」,将卑师少之称;衞侯称「人」,夺爵贬恶之法。战不书伐,伐不书日,既书战,又书伐,又书日,又书「及」,书之详,词之复,深致意于其间,有大恶存焉者也。圣人之情见矣,诛心之法严矣。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冬筑郿
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
程氏曰:「告,卑词也。凡告,有从有不从,其得未可必也。」胡氏曰:「告籴于齐,则其情急,所以讥大臣任国事、治名不治实之蔽也。」
谳曰:国用不可不节,民力不可不重,此国家之先务。古者三年耕则余一年之食,庄公在位二十八年,当有九年之储。一岁不登,至于告籴;不量出入之用,不知经国之方。况以宗庙、台榭是崇是侈,伤财害民,国非其国,所谓寄生之君也。《易·节》之《彖》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程氏曰:「人欲之无穷也,苟非节以制度,则伤财害民矣。」经书「大无麦禾」者,仓廪皆竭之词;「书告籴于齐」,词迫而不容已之义。《春秋》端本之书,谨而书之,以为后世人君不务本之戒。
经二十有九年
春新延廐
程子曰:「庄公十年,大无麦苗;二十八年冬,书大无麦禾,方告籴于齐;春又兴役,民困之不忧,廐陋之是恤与?孔子问伤人,不问马之意,异矣。」
胡氏曰:「新者有故也,何以书?昔昭侯作高门,屈宜臼曰:『所谓时绌举赢者也。』」
谳曰:按《周官》校人,三乗为皁,三皁为系,六系为廐。新者力役而兴造也。畜马欲其富,故曰“延”;犹库藏欲其乆,曰“长府”之义也。鲁自旧冬大无麦,春新延廐,见劳民为重也。乃于饥馑之余,妄兴土木,伤财害民之道也。《春秋》书之,以为后世君国子民之戒,可不谨乎?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城诸及防。
经三十年
春王正月
夏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八月癸亥,塟纪叔姬。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胡氏曰:古者不以蛮夷弊中国,春秋内诸夏而外四夷。齐侯伐山戎,为燕辟地,贬而称人,勤逺略也。谳曰:燕之职贡不至,宜见伐于山戎。齐侯于此役,以其病燕也。齐伐衞而未服,越千里之险逺事山戎,其志矜矣。圣人不示贬责,则好大之君皆将舍近贵逺,劳人生事,其患有不可胜言者矣。贬齐书人,先中国而后四夷,柔逺能迩之义也。
经三十有一年
春筑台于郎
夏四月薛伯卒
筑台于薛
程氏曰:宫室苑囿不足以遂游观之乐,故筑台于薛。胡氏曰:何以书?厉民也。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筑台于逺不縁占候,是为防观之所。厉民以自乐也。谳曰:告籴之使未复,筑台之役屡兴,肆侈心于游观,竭民力于土筑,所谓寄生之君也。庄公自即位以来,灾异累登于册,星陨日食之变,螟麋蜚▯之灾,大无麦禾三书,大水仓廪罄竭,告籴他邦,正宜谨戒惧以答天心,崇节俭以抒民力。方且城诸及防,筑郿新廐,甚至一年之间三举筑台之役,是岂君国子民之道耶?《易·兊》之彖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程氏曰:君子之道,感于其心,则民心恱随而忘其劳矣。庄公不能先民之心,厉民以自乐,则国非其国也。《春秋》累书不以为烦,见劳民为重事,可不谨乎?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秋筑台于秦
冬不雨
经三十有二年
春城小谷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邱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译断案说:卫朔进入卫国时,联合四国军队来抗拒周王的军队。等到后来,他又拥立子颓来攻打周王室,君臣之间的大伦常,被剪断成为仇敌。子赤既然已经即位,已经是改朝换代了。卫国应当仰仗康叔的恩惠,请求命令以改过自新。齐国军队奉周王命令前来征讨,卫国尚且合兵与之交战。对上违背周天王的命令,对下抗拒方伯的军队,他们的罪过相等,罪不容诛了。《春秋》记载“卫人与齐人交战”,这表明卫国人不服罪,有作战的意图。记载“日期”,这是因为交战发生在同一天,齐军在这一天到达,卫军在这一天交战。齐军记载为“人”,是将领地位低、军队少的称呼;卫侯称为“人”,是剥夺爵位、贬斥恶行的法则。交战不记载“伐”,“伐”不记载日期,这里既记载了“战”,又记载了“伐”,又记载了日期,又记载了“及”,记载得详细,用词重复,其中深含意旨,存在极大的罪恶。圣人的情感显现出来了,诛心的法则严厉啊。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去世。
秋,楚国攻打郑国,鲁庄公会同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冬,修筑郿城。
麦子和大豆严重歉收,臧孙辰到齐国请求借粮。
程氏说:“告,是谦卑的言辞。凡是请求,有被同意的,也有不被同意的,能否得到还不可确定。”胡氏说:“向齐国请求借粮,说明情况紧急,因此讥讽大臣掌管国家事务,只治理名义而不治理实际的弊端。”
断案说:国家用度不可不节约,民力不可不重视,这是国家的当务之急。古时候耕种三年,就剩余一年的粮食,庄公在位二十八年,应当有九年的储备。一年收成不好,竟然到了请求借粮的地步;不衡量收支的用度,不懂得治理国家的方法。况且把宗庙、台榭崇尚得过于奢侈,浪费钱财,伤害百姓,国家不像国家,这就是所谓的寄生之君。《易经·节卦》的彖辞说:“用制度来节制,不浪费钱财,不伤害百姓。”程氏说:“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如果不通过制度来节制,就会浪费钱财,伤害百姓了。”经文记载“大无麦禾”,是粮仓都枯竭的言辞;“记载告籴于齐”,是情势紧迫而不得不如此的意味。《春秋》是端正根本的书,谨慎地记载它,作为后世君主不务根本的警戒。
经文二十九年
春,新建延厩。
程氏说:“庄公十年,麦子和大豆严重歉收;二十八年冬,记载大无麦禾,正在向齐国请求借粮;春天又兴修劳役,不担忧百姓困苦,却忧虑马厩简陋吗?孔子问人伤不伤,不问马死不死的意思,与此大不相同了。”
胡氏说:“新,说明有旧的,为什么要记载?从前晋昭侯建造高门,屈宜臼说:‘这就是所说的时运衰退却做奢侈之事。’”
断案说:按照《周礼》校人的规定,三辆马车为一皂,三皂为一系,六系为一厩。新,是动用劳力兴造的意思。蓄养马匹希望它富足,所以叫“延”;就像仓库希望它长久,叫“长府”的意思一样。鲁国自从去年冬天严重歉收,春天新建延厩,可见劳民是重大的事。于是在饥荒之后,胡乱兴修土木工程,这是浪费钱财、伤害百姓的做法。《春秋》记载它,作为后世君主治理国家、爱护百姓的警戒,能不谨慎吗?
夏,郑国人侵犯许国。
秋,有飞蝗。
冬,十二月,纪叔姬去世。修筑诸城和防城。
经文三十年
春,周王正月。
夏,军队驻扎在成地。
秋七月,齐国人降服了鄣地。八月癸亥,安葬纪叔姬。
九月庚午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牲口祭祀。
冬,鲁庄公与齐侯在鲁济相遇。齐国人攻打山戎。
胡氏说:古代不用蛮夷来损害中原国家,《春秋》内重诸夏而外轻四夷。齐侯攻打山戎,为燕国开辟土地,贬称“人”,是因为他致力于远略。断案说:燕国的职贡不到,应当被山戎攻打。齐侯在这次战役中,是因为山戎危害燕国。齐国攻打卫国而卫国未服,却跨越千里险阻去攻打山戎,他的志向是夸耀。圣人不显示贬责,那么喜好夸大的君主都将舍近求远,劳民生事,其祸患不可胜言。贬齐称“人”,是先中原而后四夷,怀柔远方、安抚近处的意义。
经文三十一年
春,在郎地筑台。
夏四月,薛伯去世。
在薛地筑台。
程氏说:宫室苑囿不足以满足游览观赏的快乐,所以在薛地筑台。胡氏说: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劳民。诸侯有时台以观测四时,在远方筑台不用于观测,是作为游览观赏的地方。劳民以自乐。断案说:请求借粮的使者还未返回,筑台的劳役屡次兴起,放纵奢侈之心于游览观赏,耗尽民力于土木建筑,这就是所谓的寄生之君。庄公自从即位以来,灾异屡次登上史册,星陨日食之变,螟虫、麋鹿、飞蝗之灾,大无麦禾三次记载,大水导致粮仓罄竭,向其他国家请求借粮,正应当谨慎戒惧以回应天心,崇尚节俭以舒缓民力。反而修筑诸城和防城,修筑郿城新建马厩,甚至一年之间三次举行筑台之役,这难道是治理国家、爱护百姓的道理吗?《易经·兑卦》的彖辞说:以喜悦引导百姓,百姓会忘记劳苦。程氏说:君子的道理,感动其心,那么民心喜悦跟随而忘记劳苦了。庄公不能先顺应民心,劳民以自乐,那么国家就不是他的国家了。《春秋》屡次记载不以为烦,可见劳民是重大的事,能不谨慎吗?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秋,在秦地筑台。
冬,不下雨。
经文三十二年
春,修筑小谷城。
夏,宋公与齐侯在梁邱相遇。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去世。
八月癸亥,庄公在路寝去世。
程氏曰:「公薨,必书其所,谨凶变也。」
胡氏曰:「君终必于正寝,就公卿也。」
译程氏说:“国君去世,史书必定记载其地点,这是为了慎重对待凶险的变故。”
胡氏说:“国君去世必定在正寝,是为了接近公卿。”
谳曰:庄公享国二十八年,父子夫妇之间,皆反其道。方其即位之始,竟忘戴天之仇;居丧以主王姬,待年以娶齐女,割臂从淫之孟子,定盟欲许为夫人。既已娶于哀姜,不可见于宗庙。及其正终之际,嗣位之分不明,啓于问后之一言,以致祸延于二子。外失于兵权移下,内失于帷簿不修,权奸得以济其私,女隐得以行其志。为子不得为孝,为父不得为慈,由其大伦不明,本支之不正也。《易》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已之不正,如正人何?得正而终,亦云幸矣。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公子庆父如齐
狄伐邢
春秋谳义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四元王元杰撰闵公
公名开庄。公子惠王十六年即位。闵谥也。在国逢难,曰闵。
经元年
春王正月
胡氏曰:「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无请命也。」
谳曰:「庄公既薨,子般继卒,鲁国内乱而无君。庆父利幼而立闵,是不得承国于先君也。职丧所掌,诸侯之丧,鲁不以告王,周不以遣使,是不得请命于天子也。春秋以大义正之,故不书即位。」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
程氏曰:庄公既薨,子般被杀,鲁国方危,而庆父未讨,公子友贤而在齐,国人思得以安社稷,故公为落姑之盟,以请复而来归。书曰「季子」而不名,异其文以嘉之也。
朱子曰:「诸家多言来归为圣人美之之词,据某看,此一句正是着季氏专国为祸之基,但归后能平鲁难,故如此説【语録】
胡氏曰:「其曰季子贤之也,其曰来归喜之也。」
谳曰:「季子之忠贤,是依鲁国之安危所系。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其事灼见于前,同复于父。敬如王所,其兆已符于后。自庄公之启问,致庆父之邪谋。叔牙党恶,以乱伦;季子割恩而正法,奉般之位始定。党氏之祸已成,去陈为避难之谋;盟齐定来归之议。元恶不容而奔莒,巨奸未免于孙邾。鲁祀由是而宁,僖公由是而定。然则忠贤之有益于国家也,不其美欤?」《易·蹇》九三之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程子曰:「三以刚居正,处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来为反,犹《春秋》言归之词也。《春秋》为贤者讳,不书出奔,欲旌其贤;来归书字,圣人之情见矣。」与人为善之徳宏矣。
冬齐仲孙来
经二年
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夏五月丁酉吉禘于庄公
程氏曰:天子曰禘,诸侯曰祫,其礼皆是合祭之义。禘从帝,禘其祖所自出之帝,以所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余合食于其前,是为禘也。诸侯无所出之帝,祫从合,只是于大祖庙羣庙之主合食,是为祫也。鲁所以有禘者,只为得用天子礼乐,故于春秋之中不言祫而言禘。言大事者,即是祫;言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即是合食闵、僖二公之义。若时祭当言有事,吉禘于庄公,只是禘祭,言吉者,以其行之太早也。四时之祭有禘之名,是礼文交错。
胡氏曰:「天子曰禘,诸侯曰祫,皆合祭也。禘其所自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余皆合食于前此,之谓禘。禘言吉者,丧未三年行之太早也。于庄公者,方祀于寝,非宫庙也。一举而三失礼焉,春秋之所谨也。四时之祭有禘之名,盖礼文交错之失也。」
谳曰:天子禘,诸侯祫,礼也。诸侯行禘祭,僣也。天子禘其所自出之帝,以其祖配之,设两位而不兼举羣主,以其尊逺不可防也。诸侯不得祖天子,则无所出之帝,是以三年之丧毕,致新主于庙。庙之逺祖,则当迁入于祧,故以祖祢之主合祀于太庙,故谓之祫。不王不禘之法,在鲁之所当讳也。鲁用天子之祭,报徳于周公,闵以从吉之礼,禘之于庄寝,丧礼失矣。僣又甚焉,而又禘非其所,所谓一举三失也。《春秋》书「吉禘」者,讥其不终丧而行僣礼,书于庄公,以明禘非其所之失。书日谨之」,其义明矣。
秋八月辛巳公薨
程氏曰:「遇难故不地,贼
译断案说:庄公在位二十八年,父子、夫妇之间,都违背了应有的伦理准则。在他刚即位的时候,竟然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恨;在守丧期间主持迎娶王姬,等到成年时又娶了齐国女子,割臂顺从淫乱的孟子,订立盟约想要立她为夫人。既然已经娶了哀姜,就不应让她进入宗庙。等到他临终之际,继承君位的次序不明确,因为一句询问后位的话,导致祸患延及两个儿子。对外失去了兵权下移的控制,对内失去了内宫纪律的约束,权臣奸佞得以实现私欲,隐公的女儿得以施行志向。做儿子的不能尽孝,做父亲的不能尽慈,这是因为根本的伦理关系不明确,宗族主干不端正的缘故。《易经》说:“父亲像父亲,儿子像儿子,哥哥像哥哥,弟弟像弟弟,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这样家道就端正了。家道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自己都不端正,怎么能端正别人呢?能够端正地结束一生,也算是幸运了。
冬季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
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狄人攻打邢国。
《春秋谳义》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四,元代王元杰撰写,闵公篇。
闵公名开。庄公十六年即位。闵是谥号。在位时遭遇灾难,称为闵。
经文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
胡氏说:“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国内没有承接君位的人,向上没有向天子请示命令。”
断案说:“庄公已经去世,子般接着死去,鲁国发生内乱而没有国君。庆父利用年幼的闵公而拥立他,这是不能从先君那里继承君位。掌管丧事的官员,诸侯的丧事,鲁国没有向周王报告,周王没有派遣使者,这是不能向天子请示命令。《春秋》用大义来纠正它,所以不记载即位。”
齐国人救援邢国。
夏季六月辛酉日,我国国君庄公去世。
秋季八月,庄公与齐侯在落姑结盟。季子回国。
程氏说:庄公已经去世,子般被杀,鲁国正处于危险之中,而庆父尚未被讨伐,公子友贤德却在齐国,国人希望他能回来安定社稷,所以庄公在落姑结盟,请求他回来。史书称他“季子”而不称名,是用不同的文辞来嘉奖他。
朱熹说:“各家多认为‘来归’是圣人赞美他的词语,据我看,这句话正是季氏专权祸国的根源,只是因为他回来后能平定鲁国的祸乱,所以才这样说。”
胡氏说:“称他‘季子’是赞美他,称他‘来归’是欢喜他。”
断案说:“季子的忠贤,关系到鲁国的安危。他在两社之间,作为公室的辅佐。他的事迹在前已明显可见,如同恢复父亲的地位。恭敬地前往王所,其征兆在后已应验。自从庄公开启询问后位的话,导致庆父的邪恶阴谋。叔牙结党作恶,扰乱伦理;季子割舍私恩而正法,奉立子般之位才安定。党氏的祸乱已成,离开陈国是为了避难的谋划;与齐国结盟确定了回国的商议。首恶不容而逃往莒国,大奸臣难免被孙邾所害。鲁国的祭祀因此安宁,僖公因此安定。那么忠贤对国家有益,难道不美好吗?”《易经·蹇卦》九三的象辞说:“前往艰难,回来返回,内部欢喜他。”程子说:“三以刚健居于正位,处于艰难而得到下属之心,可以寻求安定,所以以‘来’为‘反’,如同《春秋》所说的‘归’的词。《春秋》为贤者避讳,不记载出奔,想要表彰他的贤德;‘来归’书写他的字,圣人的情意就显现了。”与人为善的德行宏大啊。
冬季,齐国的仲孙前来。
经文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齐国人迁移阳地。
夏季五月丁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程氏说:天子称禘,诸侯称祫,它们的礼仪都是合祭的意义。禘跟随帝,禘祭其祖先所出自的帝,以所出自的帝为东向的尊位,其余的合食于其前,这就是禘。诸侯没有所出自的帝,祫跟随合,只是在太祖庙群庙的主牌位合食,这就是祫。鲁国之所以有禘,只是因为可以使用天子的礼乐,所以在《春秋》中不称祫而称禘。说大事的,就是祫;说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就是合祭闵、僖二公的意义。如果时祭应当说有事,吉禘于庄公,只是禘祭,说吉,是因为举行得太早了。四时之祭有禘的名称,是礼文交错。
胡氏说:“天子称禘,诸侯称祫,都是合祭。禘祭其所出自的帝,作为东向的尊位,其余都合食于前,这叫做禘。禘说吉,是因为丧期未满三年举行得太早了。在庄公,是正在寝庙祭祀,不是在宫庙。一举而三次失礼,是《春秋》所谨慎的。四时之祭有禘的名称,大概是礼文交错的失误。”
断案说:天子禘,诸侯祫,这是礼制。诸侯行禘祭,是僭越。天子禘其所出自的帝,以其祖配享,设两位而不兼举群主,因为其尊远不可并列。诸侯不能祖天子,则无所出自的帝,所以三年之丧结束,将新主牌位送入庙。庙的远祖,则应当迁入祧庙,所以以祖祢的主牌位合祀于太庙,所以称为祫。不王不禘的法度,在鲁国是应当避讳的。鲁国使用天子的祭祀,报答周公的恩德,闵公以从吉的礼仪,在庄公寝庙举行禘祭,丧礼失当。僭越又更严重,而且禘祭不在其所,所谓一举三失。《春秋》记载“吉禘”,是讥讽他不终丧而行僭礼,记载于庄公,以明禘祭不在其所的失误。记载日期以示谨慎,其意义就明确了。
秋季八月辛巳日,庄公去世。
程氏说:“遭遇灾难所以不记载地点,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