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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谳义五

春秋谳义卷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2–73 段

。书次于聂北,罪救之不速。序三国之师,美其得存亡之功,功过不相掩,此待伯者之法。」

译军队驻扎在聂北,是因为救援迟缓而获罪。为三国军队作序,赞美他们成就了保存国家免于灭亡的功绩,功劳与过错不能互相掩盖,这是对待霸者的法则。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楚人伐郑。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挐。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防,至自齐。

  程子曰至自齐者着齐之恶也

胡氏曰:夫人与弑二君,几于亡国,大义已絶,不可复入宗庙矣。书「孙于邾,薨于夷」者,絶哀姜也。齐人以归,夫人氏之防,至自齐者,讥桓公也。不称姓者,杀于齐;不去氏者,受于鲁。

谳曰:「哀姜帷簿不餙,与弑二君,大义已絶,不可入庙。齐为宗国,辱莫甚焉。既举以法,亦见絶矣。归防于鲁,安可复配宗庙,临群臣乎?既絶于宗国,又絶于夫庙,鲁不当请,齐亦不当归也。齐以大义诛之,鲁以私意请之,絶于前而请于后,鲁之过也。诛于始而归于终,齐之失也。若曰『子无仇母』,之义已絶者,岂得享小君之礼耶?书『薨于夷』,隐其恶而絶之;书以归,不与齐人归其防,去其姜姓,以见絶于宗国;不去其氏,罪僖公之受葬,讨乱之法,春秋其严矣乎!」

  经二年

  春王正月城楚丘

程子曰:「桓公攘狄人而封衞,未尝请命于天子也。」朱子曰:「春秋之意,诸侯不得专封,大夫不得占地。」胡氏曰:「楚丘,衞邑,桓率诸侯城之而封衞也。不书桓公,不与诸侯专封,正王法也。」

谳曰:封建天子之事,救患侯伯之职,不以其功掩其过也。桓封衞,而衞国忘亡,可谓救患分灾,有功于中华。然专擅大权,岂不犯义于王室?《春秋》与其救患,不与其专封。前书「城邢者」,邢既自迁,三国之师共城,得侯伯救患之义;「城楚丘者」,齐侯封衞,独擅天子之大权,圣人与之,是启后世之僭。正其罪而黜之,则没其功,于此有不得已焉,是以变其文而微其事。董子云:「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齐桓反之,此五伯所以得罪于三王也。后书「诸侯城縁陵」,则其专命之罪不可逃,桓公之伯业怠矣。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虞师、晋师灭夏阳。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胡氏曰:「按左氏,盟于贯服,江、黄也。盟虽春秋所恶,然诸侯皆在,独言逺国者,许是盟也。」

谳曰:荆楚最强,江黄其与国也。桓公招携以礼,江黄慕义而从。既寻贯泽之盟,伐楚之谋定矣。列国聚而为正,可谓制胜之谋;二国分而为竒,共成掎角之势。楚人之援已弱,中国之势益张。阳谷之会既坚,懐远之德及矣。春秋外盟不书于册,此书会、书盟,同于中国之例。与其慕义而进之也,桓公之虑周矣,安攘之功着矣。

  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郑

  经三年

  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

胡氏曰:「谷梁子曰:『不雨者,勤雨也。』每时而一书,闵雨也。闵雨,有志乎民者也。」

谳曰:「闵雨则有志乎民,不忧雨则无志乎民也。忧乐与民同,君国子民之心也。遇天灾而不惧,视民隐而不恤,慢神虐民之心也。」僖公俭以足用,寛以爱民,务农重谷,见于鲁颂,则有志乎民也,审矣。乃若文公,十二月不雨,至秋七月而书;十年正月不雨,至秋七月而书。其无志于民,必矣。《春秋》一时一书,以着僖之勤,歴时不书,以讥文公之缓。比事以观其义,明矣。

  徐人取舒六月雨

秋,齐侯、宋人、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冬公子友如齐莅盟楚人伐郑

  经四年

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程氏曰:「桓本侵蔡,遂至于楚而伐之,责其职贡,非正也。然其所责之事正,故但称其伐之正,而不见其行事之谲,也是以正掩其谲。」

又曰:「桓公伐楚,责包茅。虽其心未必尊王,而其事则正。」

朱子曰:「桓文所以有功于王室者,葢当时楚最强大,时加兵于郑,郑在王畿之内,又伐陆浑之戎,观兵周疆,其势他国不及,若非桓文有以遏之,则周室为其所并矣。」

胡氏曰:

译秋季七月戊辰日,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齐国人将她送回鲁国。楚国人攻打郑国。八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在柽地会盟。

九月,鲁僖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

冬季十月壬午日,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获莒国国君挐。

十二月丁巳日,夫人姜氏的灵柩安葬于防地,从齐国返回。

程子说:“记载‘从齐国返回’,是为了彰显齐国的恶行。”

胡氏说:“夫人参与弑杀两位国君,几乎导致国家灭亡,大义已经断绝,不能再进入宗庙了。记载‘逃亡于邾国,死于夷地’,是为了断绝哀姜的哀荣。齐国人将她送回,夫人姜氏的灵柩安葬于防地,从齐国返回,这是讥讽齐桓公。不称她的姓氏,是因为她死在齐国;不除去她的氏,是因为鲁国接受了她的灵柩。”

谳说:“哀姜帷簿不修,参与弑杀两位国君,大义已经断绝,不能进入宗庙。齐国作为宗族之国,受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既然已经依法处置,也就表示断绝关系了。将灵柩送回鲁国,怎么能再配享宗庙,面对群臣呢?既被宗族之国断绝关系,又被丈夫的宗庙断绝关系,鲁国不应当请求,齐国也不应当送回。齐国以大义诛杀她,鲁国以私意请求她,先前断绝关系而后又请求,这是鲁国的过错。起初诛杀她而最终送回她,这是齐国的失误。如果说‘儿子没有仇恨母亲’的道理,对于大义已经断绝的人,难道还能享受小君的礼仪吗?记载‘死于夷地’,是隐去她的恶行而断绝关系;记载‘送回’,是不认可齐国人送回她的灵柩,除去她的姜姓,以显示她被宗族之国断绝关系;不除去她的氏,是罪责僖公接受安葬,讨伐乱臣的法度,《春秋》的严厉由此可见!”

《春秋》僖公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修筑楚丘城墙。

程子说:“齐桓公驱逐狄人而封立卫国,曾经没有向天子请示。”朱子说:“《春秋》的意思是,诸侯不得擅自封立,大夫不得占据土地。”胡氏说:“楚丘,是卫国的城邑,齐桓公率领诸侯修筑城墙而封立卫国。不记载桓公,是不认可诸侯擅自封立,以端正王法。”

谳说:“分封建国是天子的事情,救助患难是侯伯的职责,不因为他的功劳而掩盖他的过错。齐桓公封立卫国,使卫国免于灭亡,可以说是救助患难分担灾祸,对中原有功。然而擅自专断大权,难道不冒犯王室的义理吗?《春秋》认可他救助患难,不认可他擅自封立。先前记载‘修筑邢国城墙’,邢国已经自行迁徙,三个国家的军队共同修筑,符合侯伯救助患难的义理;‘修筑楚丘城墙’,齐侯封立卫国,独自专断天子的大权,圣人如果认可他,就是开启后世僭越的开端。纠正他的罪过而贬斥他,就会埋没他的功劳,在这里有不得已的地方,所以改变文辞而隐晦其事。董仲舒说:‘端正道义不谋求利益,阐明道理不计算功劳。’齐桓公相反,这就是五霸得罪三王的原因。后来记载‘诸侯修筑缘陵城墙’,那么他擅自专断的罪过就不可逃避,齐桓公的霸业衰怠了。

夏季五月辛巳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亡夏阳。

秋季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会盟。

胡氏说:“根据《左传》,在贯地会盟,是安抚江、黄两国。会盟虽然是《春秋》所厌恶的,然而诸侯都在场,只说远方国家,是赞许这次会盟。”

谳说:“荆楚最强盛,江、黄是它的盟国。齐桓公以礼招抚离叛者,江、黄仰慕道义而跟随。既然在贯泽会盟,攻打楚国的计谋就确定了。各国聚集而成为正兵,可以说是制胜的谋略;两国分开而成为奇兵,共同形成掎角之势。楚国的援助已经削弱,中原的势力更加壮大。阳谷的会盟已经坚固,怀柔远人的德行达到了。《春秋》对外国的会盟不记载在简册上,这次记载会盟、记载结盟,与中原国家的例子相同。与其仰慕道义而进取,齐桓公的考虑周全了,安定内患抵御外侮的功绩显著了。

冬季十月没有下雨,楚国人侵犯郑国。

《春秋》僖公三年

春季周历正月没有下雨。

夏季四月没有下雨。

胡氏说:“《谷梁传》说:‘没有下雨,是勤于求雨。’每个时节记载一次,是怜悯下雨。怜悯下雨,是有志于百姓的。”

谳说:“怜悯下雨就有心志在于百姓,不担忧下雨就没有心志在于百姓了。忧乐与百姓相同,是君临国家、视民如子的心意。遇到天灾而不恐惧,看待百姓的隐痛而不体恤,是怠慢神灵、虐待百姓的心意。”僖公节俭以满足用度,宽厚以爱护百姓,致力于农业重视谷物,见于《鲁颂》,那么有心志在于百姓,是确凿的。至于文公,十二月没有下雨,到秋季七月才记载;十年正月没有下雨,到秋季七月才记载。他没有心志在于百姓,是必然的。《春秋》一个时节记载一次,以彰显僖公的勤勉,历经时节不记载,以讥讽文公的迟缓。比较事情来观察其义理,是明显的。

徐国人夺取舒国,六月下雨。

秋季,齐侯、宋人、江人、黄人在阳谷会盟。

冬季,公子友到齐国参加会盟,楚国人攻打郑国。

《春秋》僖公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攻打楚国,驻扎在陉地。

程氏说:“齐桓公本来侵犯蔡国,于是到达楚国而攻打它,责问它不缴纳职贡,是不正当的。然而他所责问的事情是正当的,所以只称述他攻打楚国的正当,而不见他行事的不正,这是以正当掩盖了他的不正。”

又说:“齐桓公攻打楚国,责问包茅不入贡。虽然他的内心未必尊崇周王,但他的事情是正当的。”

朱子说:“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对王室有功,大概是因为当时楚国最强大,时常对郑国用兵,郑国在王畿之内,又攻打陆浑之戎,在周朝疆界炫耀武力,其他国家的势力比不上,如果不是齐桓公、晋文公有所遏制,那么周王室就会被它所吞并了。”

胡氏说:

「潜师掠境,曰侵;侵蔡者,竒也。声罪致讨,曰伐;伐楚者,正也。遂者,继事之词,而有专意;次止也。书『遂伐楚』,讥其专也。」

译秘密行军、侵扰边境,称为“侵”;侵蔡,是出于奇袭。宣扬罪状、前往讨伐,称为“伐”;伐楚,是出于正道。“遂”,是承接前事的用语,却含有专断之意;“次”,是驻扎停留。史书记载“遂伐楚”,是讥讽其专断。

谳曰:桓修伯业二十余年,攘楚虽在图计,待春未尝轻动。贯之盟以要远人之助,柽之会以期中国之从。侵蔡以振其威,楚之势亦孤矣。师次于陉,用而不暴,退舍召陵,礼与之盟。克敌制胜,得因时制宜之道矣。《易》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程子曰:「行师之道,因时制宜,是以无咎也。」夫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师之常也。叛而伐之,服则舍之,师之正也。然其驾楚之绩,有免民左袵之功,擅合诸侯,非天吏可伐之美。《春秋》以义正名,乐与人为善。书「遂伐楚」,讥其专也。伐而书次,斯为善矣。此功过不相掩,《春秋》待伯者之法。

  夏许男新臣卒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朱子曰:「据楚当时凭陵中夏,僭号称王,其罪大矣。葢説着此事,楚决不服,故只寻些不共贡事去问他。他想无大利害,稍稍退听,便宜盟了。此亦器小,无大功业。」

又曰:「桓公之伐楚,仗义执言,不由诡道,犹为彼善于此。」

胡氏曰:「楚大夫未有以名氏通者,曰屈完进之也。称使权在完也。来盟于师,嘉服义也。盟于召陵,序桓绩也。于此见齐师虽强,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楚人已服,能以礼下之而不骄。庶几乎王者之事矣。春秋之盟,于斯为盛。」杨子称之曰:「齐桓之时盛,而春秋美召陵是也。」

谳曰:桓公懐远以德,屈完服义而盟。此齐伯所以盛也。夫齐师虽振,楚力尚强。使屈完无保民息兵之心,桓公无退师修礼之志,则兵之胜负未可必也。彼包茅不贡之大义,感其心;诸侯乘观,沮其气。于是俯首而就盟焉,以见齐势方强。桓公律用而不暴,楚人已服;桓公礼下而不骄。《春秋》之盟,于斯为盛。凡书盟者,皆恶之。与是盟者,大桓之功也。九合一匡,所以见称于圣人欤。

  齐人执陈辕涛涂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

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衞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朱子曰:「以执辕、涛涂侵曹、伐衞之事,视夫东征西怨、虞芮质成,人心服与不服,可见。」

胡氏曰:「楚方受盟,志已骄溢。陈大夫之谋不协,其身见执,其国见伐,见侵而怒犹未息也。桓公之德于是乎衰。」

谳曰:「桓公量浅而易满,管仲器小而易骄,此所以假之不乆而遽归也。」方楚之未服,其经营也至矣;及受盟之后,骄溢之志生焉。陈不协其谋,至于见侵见伐,既执之又伐之,何待楚之寛而待陈之猛乎?桓德于是衰矣。《春秋》书执、书伐,以着桓之暴;列国贬而书人,以正诸侯之诛。所以仲尼之门,无道桓、文之事。

  经五年

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伯姬来朝,其子。

  夏公孙兹如牟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程子曰:「世子,王之贰,不可与诸侯列。世子出,诸侯会之,故其词异。」

胡氏曰:「及以会尊之也。王子而下会诸侯,则凌诸侯;而上与世子会,则抗。春秋抑强臣、扶弱主、拨乱世而反之正。特书『及以会』者,若曰王世子在是,诸侯咸往会焉,示不可得而抗也。故曰首止之盟,美之大者也。」谳曰:「王将以爱易世子,桓合诸侯以定其位。其事则正,其迹若嫌诸侯相盟,已非盛事,况敢防王世子乎?以大义言,诸侯上盟则为不臣;时宜而论,则翼戴之事为近正。春秋録伯之功,行权反正,书『及诸侯』而殊会,尊君抑臣之意也。原其初心,桓非得已,葢欲惠后之爱不得行其私,天下皆知世子之为正,王室由此而尊,世子自此而定,诸侯自此而睦。一举而君臣父子之道存,此变而不失其正者也。正而不谲,其谓是欤?」

  郑伯逃归不盟

胡氏曰:「首止之盟,善也。犯众不盟,是以为贬。故特书『郑伯逃归』。逃者,匹夫之事。诸侯之尊,下行匹夫之事,虽悔于终,病而乞盟,如所防何?其书『逃归不盟』,深贬之也。」

谳曰:大义在人心,人主不得私其好恶;公议在天

译评判说:齐桓公建立霸业二十多年,虽然图谋抵御楚国,但等待春天,未曾轻易发动战争。通过贯之盟约来招致远方国家的援助,通过柽之会盟来期望中原诸侯的顺从。侵犯蔡国以振作威势,楚国的势力也就孤立了。军队驻扎在陉地,使用武力但不暴虐,退兵至召陵,以礼义与楚国结盟。战胜敌人取得成效,这是顺应时势采取适宜措施的道理。《易经》说:“驻扎在左边没有灾祸,没有违背常理。”程子说:“行军作战的道理,顺应时势采取适宜措施,因此没有灾祸。”看到有利就前进,知道困难就后退,这是军队的常理。背叛就讨伐,顺服就宽恕,这是军队的正道。然而他驾驭楚国的功绩,有免除百姓左衽之祸的功劳,独自会合诸侯,这不是天子官吏可以讨伐的美德。《春秋》以道义端正名分,乐于与人向善。记载“于是讨伐楚国”,是讥讽他专断。讨伐而记载驻扎,这就很好了。这是功过不能互相掩盖,《春秋》对待霸者的法则。

夏季,许国国君新臣去世。

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

朱子说:“根据楚国当时欺凌中原,僭越称王,罪行很大。大概说到这件事,楚国决不会顺服,所以只找些不贡献包茅的事去责问他们。楚国认为没有大利害,稍微退让听从,就趁机结盟了。这也是器量狭小,没有大的功业。”

又说:“桓公讨伐楚国,仗义执言,不靠诡诈手段,还算是比这好一些。”

胡氏说:“楚国大夫没有以名氏相称的,说屈完是进用他。称使权在屈完手中。来军中结盟,是嘉奖顺服道义。在召陵结盟,是叙说桓公的功绩。在这里可以看出齐军虽然强大,能按法度使用而不暴虐;楚人已经顺服,能以礼谦下而不骄傲。差不多接近王者之事了。《春秋》中的盟约,在这里最为盛大。”扬子称赞说:“齐桓公时代兴盛,而《春秋》赞美召陵之盟就是如此。”

评判说:桓公以德行安抚远方,屈完顺服道义而结盟。这是齐国霸业兴盛的原因。齐军虽然振奋,楚国力量尚强。假如屈完没有保民息兵的心,桓公没有退兵修礼的志向,那么战争的胜负还不能确定。那包茅不贡的大义,感动了楚国的心;诸侯乘势观望,挫败了楚国的士气。于是低头就范结盟,以此显示齐国势力正强。桓公按法度使用而不暴虐,楚人已经顺服;桓公以礼谦下而不骄傲。《春秋》中的盟约,在这里最为盛大。凡是记载盟约的,都是厌恶的。与这次结盟的,是大举桓公的功劳。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所以被圣人称赞吧。

齐国人拘捕了陈国的辕涛涂。

秋季,鲁国与江人、黄人讨伐陈国。

八月,鲁君从伐楚归来,安葬许穆公。

十二月,公孙兹率领军队会同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犯陈国。

朱子说:“通过拘捕辕涛涂、侵犯曹国、讨伐卫国的事,对比东征西怨、虞芮质成的事,人心顺服与不顺服,就可以看出来了。”

胡氏说:“楚国刚接受盟约,志向已经骄傲自满。陈国大夫的谋划不协调,他本人被拘捕,他的国家被讨伐,被侵犯而怒气还没有平息。桓公的德行在这里衰退了。”

评判说:“桓公器量浅薄容易满足,管仲器量狭小容易骄傲,这就是为什么假借霸权不久就迅速回归的原因。”当楚国尚未顺服时,他的经营到了极点;等到接受盟约之后,骄傲自满的志向产生了。陈国不协调他的谋划,以至于被侵犯被讨伐,既拘捕又讨伐,为什么对楚国宽容而对陈国严厉呢?桓公的德行在这里衰退了。《春秋》记载拘捕、记载讨伐,以彰显桓公的暴虐;列国被贬而记载为人,以端正诸侯的诛伐。所以孔子门下,不讲桓公、文公的事。

经文五年

春季,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〇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

夏季,公孙兹前往牟国。

鲁君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会见周王世子。

秋季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

程子说:“世子是王的副手,不能与诸侯并列。世子出来,诸侯会见他,所以措辞不同。”

胡氏说:“用‘及’来会,是尊崇他。王子以下会见诸侯,就凌驾诸侯;而上与世子会见,就抗衡。《春秋》抑制强臣、扶持弱主、拨乱反正。特别记载‘及以会’,好像是说王世子在这里,诸侯都去会见他,显示不可抗衡。所以说首止之盟,是最大的美事。”评判说:“周王想用宠爱更换世子,桓公会合诸侯以安定他的地位。这件事是正当的,其迹象若嫌诸侯相盟,已不是盛事,何况敢防备王世子呢?以大义来说,诸侯上盟就是不臣;以时宜而论,则辅佐拥戴的事接近正道。《春秋》记录霸者的功劳,行权反正,记载‘及诸侯’而区别会见,尊君抑臣的意思。推究其初心,桓公不得已,大概想使惠后的宠爱不能行其私欲,天下都知道世子是正当的,王室由此而尊贵,世子从此而安定,诸侯从此而和睦。一举而君臣父子之道得以保存,这是变通而不失其正道的。正道而不诡诈,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郑伯逃跑回国不结盟。

胡氏说:“首止之盟,是好事。违犯众人不结盟,因此被贬斥。所以特别记载‘郑伯逃归’。逃,是匹夫的事。诸侯的尊贵,下行匹夫的事,虽然最终后悔,生病而乞求结盟,如所防备的怎样?记载‘逃归不盟’,是深深贬斥他。”

评判说:大义在人心,君主不得私其好恶;公议在天

下,人臣不得苟于从违。齐桓定世子,是拂天王之意,春秋与之正大义也。郑文不盟,是承天王之命,春秋黜之,违公议也。春秋再书首止,美齐桓之功;特书逃归,以讥郑伯为匹夫之行。后虽乞盟,悔无及矣。

译地位低下,人臣不能随意顺从或违背。齐桓公确定世子之位,这是违背周天子的意愿,《春秋》却肯定他,是为了彰显大义。郑文公不参加盟会,这是遵从周天子的命令,《春秋》却贬斥他,这违背了公正的议论。《春秋》两次记载首止之盟,是为了赞美齐桓公的功绩;特别记载郑伯逃归,是为了讥讽郑伯做出匹夫般的行为。后来虽然请求参加盟会,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楚人灭▯,▯子奔黄。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晋人执虞公

  经六年

  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程子曰:「郑文公逃首止之盟,故六国伐之,围新城。郑未服也。」

胡氏曰:「齐合六国之师,围新造之邑,宜若振槁;及楚人攻许,即解其围,又得分灾救患之义。」

谳曰:郑伯逃盟,惧敌,筑新密以自固,不量力度,德甚矣。桓公声罪致讨,围而不举。及楚人攻许,即移师救许,是得救患分灾之义。春秋之例,伐国不言围,书伐、书围,甚之也。然则新城之围,何以无贬词也?葢当是时,强楚巳服,诸侯同心从伯,郑独党恶不悛,书伐又书围,以着郑之不服。书遂救许,善之尤也。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

  经七年

  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郑杀其大夫申侯。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盟于▯母。程子曰:「齐伐郑未已,郑惧,使世子受盟。」

谳曰:「郑伯逃盟于首止,齐合六国以围新城,复兴伐郑之师。郑犹未服,管仲谏修礼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乃使世子听命于会,其德礼之效欤?」孟子曰:「桓公于管仲学焉,而后臣桓率是而行是,即乆假而不归。奈何功烈如彼其盛,有始而不克终,惜哉!」

  曹伯班卒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经八年

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衞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欵盟于洮。郑伯乞盟。

胡氏曰:「乞者,卑逊自屈之词。欲与盟而未知其得与否也。始而逃归,今则乞盟,以见举动。人君之大节,不可不慎也。」

谳曰:王人下士之微,列序公侯之上,尊王命而贵之也。然内臣私交于侯国,直书曰「来私好」,而出聘不称其使,不以其贵而尊之也。以王命行者,虽下士之微,不以其贱而轻之也。故首止之盟,别世子于会,尊之之词也。今王人下盟列国,何以无贬耶?是时惠王既崩,王室有难,王命使结盟诸侯,以宁周,非伯者之专,亦异乎翟泉之抗盟矣。郑伯始则逃归,终则乞盟,又何耶?郑之逃,名从惠王之命,不与桓公之定世子也。今惠王崩而世子定位,桓为兵车之会,郑伯有所畏而乞盟,事势使然也。《春秋》书「逃」、书「乞」,皆特笔贱之之词,以着郑伯不明大义之罪。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程子曰:「文姜与桓公如齐,终启弑桓之恶,其罪大矣。故圣人于其孙于齐致于庙,皆书曰『夫人』,而去其姓氏,以见大义,与国人絶然。弑桓之恶,文姜实不知,但縁文姜而启耳。庄公母子之情则不絶,故书夫人焉。孙齐只称夫人,禘致于庙,亦只称夫人,是文姜明矣。」朱子曰:「太庙是周公之庙,先儒有谓鲁亦有文王之庙。《春秋》书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又不知禘于太庙其礼何如。左氏载郑祖厉王,诸侯不得祖天子,当时越礼如此。」

胡氏曰:「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夫人者,风氏也。初,成风闻季友之贤,遂事之而属僖公焉。故季子立之。经书夫人,不称姓氏,其贬深矣。」

谳曰:「尊妾母,以渎父子之纲;行僭典,以凟君臣之义。此礼所由失,名分所由废,嫡妾所由乱也。」僖母成风,庄公妾也,配享于祢庙。知母之贵,而不知父之贱,以非礼加于其亲,可谓之孝乎?禘,天子之大祭,伯禽之受已为非礼,况敢施之于妾母乎?《春秋》特书,用致夫人;不书姓氏,不以妾母为夫人也。其义明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经九年

  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説卒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程子曰:「天子之宰与世子异,云诸侯盟以见宰,孔之不与也。」

朱子曰:「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一明天子之禁。初命三事,修身正心之要也。」

胡氏曰:「宰周公者,以冢宰兼三公也。夫

译楚国人灭掉了〇国,〇国国君逃奔到黄国。九月戊申初一,发生了日食。

冬天,晋国人拘捕了虞公。

经文记载鲁僖公六年:

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鲁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攻打郑国,包围了新城。

程子说:“郑文公逃避了首止的盟约,所以六国攻打他,包围新城。郑国还没有臣服。”

胡氏说:“齐国联合六国的军队,包围新建造的城邑,按理应当像折断枯草一样容易;等到楚国人攻打许国,齐国就解除了对郑国的包围,这又符合分担灾祸、救助患难的义理。”

谳说:郑伯逃避盟约,畏惧敌国,修筑新密来巩固自己,不估量自己的实力和德行,过错很大了。桓公声讨他的罪过,包围他却没有攻下。等到楚国人攻打许国,桓公就转移军队去救援许国,这是符合救助患难、分担灾祸的义理。《春秋》的体例,攻打别国不记载“围”,这里既记载“伐”又记载“围”,是加重谴责的意思。那么新城被围,为什么没有贬斥的措辞呢?大概是因为当时强大的楚国已经臣服,诸侯同心跟从霸主,只有郑国独自依附恶人而不悔改,记载“伐”又记载“围”,是为了彰显郑国不臣服的行为。记载随后救援许国,更是大大的褒奖。

秋天,楚国人包围许国,诸侯随后救援许国。

冬天,鲁僖公从伐郑的军事行动中回国。

经文记载鲁僖公七年:

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

夏天,小邾子来朝见。郑国杀死了他的大夫申侯。

秋天七月,鲁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国世子欵、郑国世子华在〇母结盟。程子说:“齐国攻打郑国没有停止,郑国害怕,派世子来接受盟约。”

谳说:“郑伯在首止逃避盟约,齐国联合六国包围新城,再次兴起攻打郑国的军队。郑国仍然没有臣服,管仲劝谏修明礼制对待诸侯,诸侯按官职接受方物。郑伯于是派世子在会盟中听命,这是德行和礼制的功效吗?”孟子说:“桓公向管仲学习,然后臣下桓公率领大家按照这个去做,即使长久借道也不归还。为什么功业那样盛大,有开始却不能坚持到底,可惜啊!”

曹伯班去世,公子友前往齐国。

冬天,安葬曹昭公。

经文记载鲁僖公八年:

春天,周王正月,鲁僖公会合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世子欵在洮结盟。郑伯请求结盟。

胡氏说:“‘乞’是谦卑退让、自我委屈的词语。想要结盟而不知道能否得到允许。起初逃跑回国,现在却请求结盟,以此来显示举动。国君的大节,不可以不慎重。”

谳说:王人是地位低微的下士,却排列在公侯之上,这是尊重王命而看重他。然而内臣私下与侯国交往,直书为‘来私好’,出使不称其使者,不因为他的尊贵而尊重他。执行王命的人,即使是地位低微的下士,也不因为他的卑贱而轻视他。所以首止的盟会,将世子区别对待,是尊重的措辞。现在王人下临盟会各国,为什么没有贬斥呢?这时惠王已经去世,王室有危难,王命派遣使者结盟诸侯,以安定周室,这不是霸主的专断,也不同于翟泉的对抗盟约。郑伯起初逃跑回国,最终请求结盟,又是为什么呢?郑国的逃跑,名义上是遵从惠王的命令,不跟从桓公确定世子。现在惠王去世而世子地位确定,桓公举行兵车之会,郑伯有所畏惧而请求结盟,是形势所迫。《春秋》记载“逃”、记载“乞”,都是特别的笔法,轻视的词语,以彰显郑伯不明大义之罪。

夏天,狄人攻打晋国。

秋天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送夫人。

程子说:“文姜与桓公同去齐国,最终开启了弑杀桓公的罪恶,她的罪过很大了。所以圣人在她孙子从齐国回来致祭于庙时,都记载为‘夫人’,而去掉她的姓氏,以显示大义,与国人断绝关系。弑杀桓公的罪恶,文姜实际上不知道,只是因文姜而开启罢了。庄公母子之情不断绝,所以记载为夫人。孙子从齐国回来只称夫人,禘祭致送于庙,也只称夫人,这文姜就明白了。”朱子说:“太庙是周公的庙,先儒认为鲁国也有文王的庙。《春秋》记载禘祭于太庙,用来致送夫人,又不知道在太庙禘祭的礼仪是怎样的。《左传》记载郑国祖先追溯厉王,诸侯不得以天子为祖先,当时违礼竟然如此。”

胡氏说:“‘用’是不应该用的意思,‘致’是不应该致的意思。夫人是指风氏。当初,成风听说季友的贤能,于是侍奉他并将僖公托付给他。所以季子立僖公为君。经书记载夫人,不称姓氏,贬斥很深了。”

谳说:“尊崇妾母,以亵渎父子的纲常;施行僭越的典礼,以冒犯君臣的义理。这是礼制之所以丧失,名分之所以废弃,嫡妾之所以混乱的原因。”僖公的母亲成风,是庄公的妾,配享于祢庙。知道母亲的尊贵,却不知道父亲的卑贱,以非礼的方式加于亲人,这能称为孝吗?禘祭,是天子的重大祭祀,伯禽接受它就已经是非礼了,何况敢施加于妾母呢?《春秋》特别记载,用来致送夫人;不记载姓氏,不将妾母当作夫人。其义理是明显的。

冬天十二月丁未日,周天子去世。

经文记载鲁僖公九年:

春天,周王三月丁丑日,宋公御説去世。

夏天,鲁僖公会合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秋天七月乙酉日,伯姬去世。

九月戊辰日,诸侯在葵丘结盟。

程子说:“天子的宰官与世子不同,说诸侯结盟以显示宰官,孔子的不参与。”

朱子说:“葵丘的会盟,陈列牺牲而不杀,诵读誓书加在牺牲上,一以明确天子的禁令。初次命令三件事,是修身正心的关键。”

胡氏说:“宰周公,是以冢宰兼任三公的人。夫

冢宰兼三公,其职任重而不殊,会之何也?人臣则有进退之节,出入均劳之义,非世子贵有常尊之比。会盟同地,而再言葵丘,美之也。」

译冢宰兼任三公,他的职位重要但职责并不相同,为何要会盟呢?因为人臣有进退的节度,出入同样辛劳的道义,这与世子尊贵且地位恒常不变的情况不同。会盟的地点相同,却两次提到葵丘,是为了赞美他。

谳曰:桓公盟会,莫盛葵丘。是时冢宰下临,诸侯毕会。宣禁则申之,五命誓盟,不及于三公。束牲载书,而不防血。诸侯咸喻其志矣。自北杏之会,经营伯业,勤于诸侯。盟幽,众从;召陵,楚服。首止之定世子,盟洮则谋宁周。其志不可谓不勤,其名不可谓不正。九合之功,至葵丘而止焉。《易·丰》六二之象曰:「有孚颙若,信以发志也。」程子曰:「古之人事君,克行其道者,诚信发其志意,若管仲之相桓,是也。」《春秋》书「宰周公」,序于诸侯之上;与会不盟,以见桓公知所尊。再盟书日,见伯业止于此矣。

  甲子晋侯诡诸卒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经十年

春王正月,公如齐。狄灭温,温子奔衞。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朱子曰:「书『晋杀其大夫里克者』,不以弑君之罪讨之也。」《国语》载骊姬隂托里克之妻,其后里克守不定,遂有中立之説。他当时只难里克,里克若不变太子可安。由是观之,克之罪明矣。

胡氏曰:「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不以讨贼之词书者,惠公杀之不以其罪也。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弑,为重耳也,故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

谳曰:里克传世子而不忠,弑二君而不义,难乎免于世矣。方晋献、骊姬之嬖,祸延三子及其大夫克,于是时与闻其故,不能执节以廷诤,乃欲中立以苟全,可谓忠乎?奚齐、卓子之立,虽皆不正,荀息承君命而立之,里克连二君而弑之,可谓义乎?既不死申生之难,又不从重耳之出,乃欲弑二君而反正,负逆节以行志,害仁求生,不免于亡,是其不知命之蔽,所以及于祸也。书「杀其君子奚齐」,不成其为君也;「杀其君卓」,罪其巳立而弑之也;「定其有弑君之罪」,原其无篡逆之心,不与乱贼同科,至死不夺其爵。荀息不去大夫,着其节也;里克不去其官,原其情也,防微矣。

  秋七月

  冬大雨雪

  经十有一年

  春晋杀其大夫平郑父

朱子曰:「里克、丕郑、荀息三人,当献公废太子,荀息不能谏。丕郑谓:『从君之义,不阿其惑』,所见甚正。里克谓:『虽不识义,亦不阿好』,便是那中排得他退,便退。若奈何不得,便是死縂只是要求生避死,故许他中立。如隋高祖之篡周,韦孝寛初亦甚不平,一见众人被杀,子【阙】便降,反教隋高祖做几件不好底事。里克当献公在日不能整,及后来又郤杀了奚齐。圣人书『荀息、孔父、仇牧同科』,直是要存得个君臣之义。」

胡氏曰:「左氏郑言于秦伯,请出晋君,则郑有罪。曷为不去其官?惠公以私意杀克,其党皆惧。郑有此谋,由杀里克致之也。」

谳曰:为人臣者,懐二以事其君,危之道也。惠公入,以汾阳负蔡之田赂克与郑,则二子者,惠之党也。惠既得国,背赂而杀里克,故郑惧而生心。于是言于秦伯曰:「臣出晋君,君纳重耳,是则里克、丕郑之死,惠公之私也。」春秋是以称国以杀,不去其官,葢恕之也。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糓。

  秋八月大雩

  冬楚人伐黄

  经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程子曰:「楚人尝受盟于齐矣。书『楚灭黄』,齐桓方伯之职不修,见矣。」

胡氏曰:「国灭,死于其位,是得正而毙焉者矣。于礼为合,于时为不幸。若江、黄二国是也。书『灭』,见夷狄之强,罪诸夏之弱,责方伯、连帅之不修其职,使小国贤君困于强暴。公羊子所谓『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者也。」

谳曰:「楚兴伐黄之师,齐无救援之举,伯业于是乎怠矣。齐自召陵服楚,江、黄先事会盟,克敌制胜之谋,按兵掎角之势,何虑之深耶?及黄见伐于楚,告命累至于齐,固守巳歴于三时,救患不闻于一语。何勤于前而怠于后乎?《春秋》书「楚伐黄」,书「楚灭黄」,伯之罪着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经十有三年

译断案说:桓公的盟会,没有比葵丘更盛大的了。这时冢宰(周公)下临,诸侯全部会集。宣示禁令则重申它,五次誓盟,不涉及三公。捆绑牺牲、载录盟书,但不歃血。诸侯都明白了他的志向。自从北杏之会,经营霸业,对诸侯勤勉。盟于幽地,众人顺从;召陵之会,楚国臣服。首止之会安定世子,盟于洮地则谋划安定周室。他的志向不能说是不勤勉,他的名声不能说是不正当。九合诸侯的功业,到葵丘就停止了。《易经·丰卦》六二的象辞说:“有诚信而恭敬的样子,是用诚信来发扬志向。”程子说:“古人侍奉君主,能够实行其道的人,是用诚信来发扬其志意,像管仲辅佐桓公就是这样。”《春秋》记载“宰周公”,列在诸侯之上;与会但不盟誓,以此显示桓公知道所应尊崇的对象。再次盟誓并记载日期,显示霸业到此为止了。

甲子日,晋侯诡诸去世。

冬天,晋国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

经文记载十年:

春天周历正月,鲁公前往齐国。狄人灭掉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晋国里克弑杀了国君卓,以及大夫荀息。

夏天,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晋国杀死了大夫里克。

朱子说:“记载‘晋杀其大夫里克’,并不是以弑君的罪名来讨伐他。”《国语》记载骊姬暗中托付里克的妻子,后来里克立场不坚定,于是有了中立的说法。当时他只是为难里克,里克如果不改变太子,就可以安定。由此看来,里克的罪过是明显的。

胡氏说:“里克弑杀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不用讨伐贼人的措辞来记载,是因为惠公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过。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过,为什么呢?里克所为的弑杀,是为了重耳,所以称国名来杀他,而不除去他的官职。”

断案说:里克传位给世子却不忠诚,弑杀两位国君却不合道义,难以免于世间的谴责了。当晋献公、骊姬受宠幸时,祸患延及三个儿子以及大夫里克,这时里克参与并知晓内情,不能坚守节操在朝廷上直言争谏,反而想要中立以苟且保全,这可以称为忠诚吗?奚齐、卓子被立为国君,虽然都不正当,荀息承受君命而立他们,里克接连弑杀两位国君,这可以称为道义吗?既不在申生的难中死去,又不跟随重耳出奔,却想要弑杀两位国君来恢复正统,背负叛逆的节操来实行志向,损害仁德以求生存,不免于灭亡,这是他不了解天命遮蔽的缘故,所以招致祸患。记载“杀其君子奚齐”,是不承认他为国君;“杀其君卓”,是谴责他已经立为国君却弑杀他;“确定他有弑君的罪过”,是推原他没有篡逆之心,不与乱贼同列,至死不剥夺他的爵位。荀息不除去大夫的称呼,是彰显他的节操;里克不除去他的官职,是推原他的情由,这是防微杜渐。

秋天七月。

冬天,下大雨雪。

经文记载十一年:

春天,晋国杀死了大夫平郑父。

朱子说:“里克、丕郑、荀息三人,当献公废黜太子时,荀息不能劝谏。丕郑说:‘遵循侍奉君主的道义,不阿顺他的迷惑’,所见很正。里克说:‘虽然不懂道义,也不阿顺喜好’,就是那种中间排得退的,便退。如果无可奈何,就是死,总只是要求生避死,所以允许他中立。就像隋高祖篡夺周朝,韦孝宽起初也很不平,一见众人被杀,儿子【缺】便投降,反而教隋高祖做几件不好的事。里克当献公在世时不能整治,后来却又杀了奚齐。圣人将‘荀息、孔父、仇牧’同列,正是要保存君臣之义。”

胡氏说:“左氏记载丕郑对秦伯说,请求放出晋君,那么丕郑有罪。为什么不除去他的官职?惠公凭私意杀里克,他的党羽都恐惧。丕郑有这个谋略,是由杀里克导致的。”

断案说:作为臣子,怀有二心侍奉君主,是危险的道路。惠公回国,用汾阳负蔡的田地贿赂里克和丕郑,那么这两人,是惠公的党羽。惠公既已得到国家,违背贿赂而杀里克,所以丕郑恐惧而生异心。于是对秦伯说:“臣下放出晋君,您接纳重耳,这样里克、丕郑的死,就是惠公的私事了。”《春秋》因此称国名来杀他,不除去他的官职,大概是宽恕他吧。

夏天,鲁公和夫人姜氏在阳糓会见齐侯。

秋天八月,大旱求雨。

冬天,楚国人讨伐黄国。

经文记载十二年:

春天周历三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夏天,楚国人灭掉黄国。

程子说:“楚国人曾经接受齐国的盟约了。记载‘楚灭黄’,齐桓公作为方伯的职责不修明,就显现出来了。”

胡氏说:“国家灭亡,死在位子上,这是得正而死的人了。于礼是合适的,于时是不幸的。像江、黄两国就是这样。记载‘灭’,显示夷狄的强盛,归罪于诸夏的衰弱,责备方伯、连帅不修明他们的职责,使小国的贤君困于强暴。这是《公羊传》所说的‘亡国的好措辞,上下同心协力’。”

断案说:“楚国兴起讨伐黄国的军队,齐国没有救援的行动,霸业在这里懈怠了。齐国自从召陵使楚国臣服,江、黄先前侍奉会盟,克敌制胜的谋略,按兵掎角的态势,考虑得多么深远啊!等到黄国被楚国讨伐,告急的命令屡次传到齐国,固守已经经历了三个季节,救援患难没有听到一句话。为什么先前勤勉而后懈怠呢?《春秋》记载‘楚伐黄’,记载‘楚灭黄’,方伯的罪过就显明了。”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

经文记载十三年:

春狄侵衞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译春天,狄人侵犯卫国。

夏季四月,安葬陈宣公。

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咸地会盟。

胡氏曰:淮夷病▯,故诸侯会于咸城,縁陵而迁▯焉。谳曰:齐自葵丘盟后,巳萌荒怠,狄人灭温,侵衞不兴问罪之师;楚人伐黄,灭黄而无救援之举。至于淮夷病▯,近在王畿,所宜请命于王,恭行天罚。方且阳糓之会,肆于宠乐,中国何頼焉?书会于咸,桓德衰矣。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经十有四年

  春诸侯城縁陵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

  程子曰着其不正也

胡氏曰:「内女适人者,明有所从,则系诸国,若▯伯姬是也。其未适人者,欲有所别,则书字,若子叔姬是也。季姬书字而不系诸国,其女而非妇,明矣。及者,内为主,内女而外与诸侯遇,讥鲁也。」

谳曰:鲁公钟爱其女,使自择配,失礼之甚也。有孟光之德,伯鸾之贤,则可;否则,淫僻之行起矣。《春秋》书“及”者,内为主,内女与外诸侯会,其恶可知。季姬字而不系国,其未嫁可见。遇于防,而使鄫子来朝,越礼之甚者也。僖为秉礼之君,正始之道,可愧。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狄侵郑

  冬葵侯▯卒

  经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公如齐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程子曰:「桓公盟牡丘,将以救徐也。既盟,而众次于匡,止而不进也。」

胡氏曰:「楚距徐逺,而举兵伐之,暴横凭陵之罪着矣。徐与齐密迩,以封境言之,不可以不速救;以形势言之,非有餽粮越险之难也。今书『盟于牡丘』,见诸侯救患之不协;书『次于匡』,见桓德益衰,而御外患、安中国之志怠矣。」

谳曰:徐之与楚,声迹之不相闻。楚恃其强暴,兴师远伐,视中国之无伯矣。徐之于齐疆埸之境相接,齐侯分灾救患,次而不进,则伯者之业怠矣。徒有救之之名,而无救之之实。后书楚败徐于娄林,则知其缓不及事也。夫齐桓自葵丘以前,勤于诸侯,经营伯业,卒成召陵之功。葵丘以后,怠于政事,楚灭黄而救师不出,救徐而次师不进。《春秋》书次于匡,以讥救师之缓;书诸侯之大夫救徐,以见伯业之衰。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八月螽

九月,公至自会。季姬归于鄫。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冬,宋人伐曹。楚人败徐于娄林。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战于韩,获晋侯。

程子曰:「不书秦伯伐晋者,曲在晋,其罪巳明,故也。书获晋侯,以为人君取亡之戒。」

胡氏曰:「秦伯伐晋,而经不书伐者,以专罪晋故也。获晋侯以归,而经不书归,免秦伯也。书伐、书及者,两俱有罪,而以及为主;书获、书归者,两俱有罪,而以归为甚。」

谳曰:晋侯背惠,幸灾,不能反躬悔过,好战以残其民。且晋饥,则秦输之粟;秦饥,则晋闭之籴,是曲在晋也。入因其资,出用其宠,是秦大有造于晋也。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当必自反也。我必不忠也,必无礼也。三施而不报,可不自反乎?方且愎忠谏之言,逞血气之勇,至于兵刃相交,见获受辱,亦可谓不幸乎?《春秋》不书「秦伐晋」,直在秦也。书「及秦伯战」,则晋人有志乎战也。书「战」而不书「师败绩」,君为重而师次之也。书「获晋侯」而不书「归罪晋侯而恕秦伯」也。《春秋》之法,好攻战者于罪为大,晋侯其当此刑矣。

  经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戊申,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程氏曰:「左氏谓东略,楚人灭▯,灭黄,伐徐,败徐,其势益张。桓大会于淮,谋楚也。」

谳曰:齐桓享国三十余年,衣裳之会十一,兵车之会四。先儒谓两会于幽,经书同盟,皆为僭礼,故圣人止録其九合之功。然盟幽而下,葵丘以前,衣裳不防血,兵车无大战,此伯业之所以盛也。葵丘

译胡氏说:淮夷遭受祸患,所以诸侯在咸城会盟,沿着缘陵迁徙安置他们。谳说:齐国自从葵丘会盟之后,已经萌生荒废懈怠之心,狄人灭掉温国,侵犯卫国,却不兴起问罪的军队;楚人攻打黄国,灭掉黄国,却没有救援的行动。至于淮夷遭受祸患,近在王畿之地,本应当向周王请示命令,恭敬地执行天罚。然而却在阳谷会盟时,放纵于宠幸享乐,中原各国能依靠什么呢?史书只记载会盟于咸,说明桓公的德行已经衰落了。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冬,公子友前往齐国。

经文:鲁僖公十四年。

春,诸侯修筑缘陵城。

夏六月,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派遣鄫子来朝见。

程氏说:这是为了彰显其行为的不正当。

胡氏说:“本国女子出嫁到别国,明确有所归属,就依附于夫家之国,例如伯姬就是如此。那些尚未出嫁的,为了有所区别,就记载她的字,例如子叔姬就是如此。季姬记载她的字而不依附于夫家之国,说明她是女子而非妇人,这是很明显的。‘及’字,表示以本国为主,本国女子与外国的诸侯相遇,这是讥讽鲁国。”

谳说:鲁公钟爱他的女儿,让她自己选择配偶,这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如果有孟光那样的德行,伯鸾那样的贤能,那还可以;否则,淫乱邪僻的行为就会由此产生。《春秋》记载“及”,表示以本国为主,本国女子与外国诸侯相会,其恶劣程度可想而知。季姬只记字而不记国,可见她尚未出嫁。在防地相遇,却派遣鄫子来朝见,这是非常越礼的行为。僖公作为秉持礼制的君主,端正开端之道,实在令人羞愧。

秋八月辛卯日,沙鹿山崩塌,狄人侵犯郑国。

冬,葵侯去世。

经文:鲁僖公十五年。

春正月,鲁公前往齐国,楚人攻打徐国。

三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随后驻扎在匡地。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去救援徐国。

程氏说:“桓公在牡丘结盟,原本打算救援徐国。既已结盟,众人却驻扎在匡地,停止不前。”

胡氏说:“楚国距离徐国遥远,却发兵攻打它,暴横欺凌的罪过就显明了。徐国与齐国邻近,从疆界来说,不可以不迅速救援;从形势来说,也没有运送粮草、跨越险阻的困难。现在史书记载‘盟于牡丘’,显示出诸侯救援患难的不协调;记载‘次于匡’,显示出桓公的德行更加衰落,抵御外患、安定中原各国的志向懈怠了。”

谳说:徐国与楚国,声息踪迹互不相闻。楚国倚仗其强暴,兴师远伐,视中原各国没有霸主。徐国与齐国的疆界相接,齐侯本应分担灾祸、救援患难,却驻扎而不前进,那么霸主的事业就懈怠了。徒有救援的名义,却没有救援的实际行动。后来记载楚国在娄林打败徐国,就知道是因为迟缓而不及事。齐桓公自葵丘会盟以前,勤于诸侯事务,经营霸业,最终成就了召陵之功。葵丘会盟以后,懈怠于政事,楚国灭黄而救援的军队不出,救援徐国而驻扎的军队不进。《春秋》记载“次于匡”,是为了讥讽救援军队的迟缓;记载“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是为了显示霸业的衰落。

夏五月,发生日食。

秋七月,齐国军队和曹国军队攻打厉国。八月,发生蝗灾。

九月,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季姬嫁到鄫国。己卯日晦,夷伯的庙宇遭到雷击。冬,宋国人攻打曹国。楚人在娄林打败徐国。

十一月壬戌日,晋侯与秦国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

程氏说:“不记载秦伯攻打晋国,是因为理亏在晋国,其罪过已经明白,所以如此。记载俘获晋侯,是为了作为君主招致灭亡的警戒。”

胡氏说:“秦伯攻打晋国,而经文不记载‘伐’,是为了专门归罪于晋国。俘获晋侯带回去,而经文不记载‘归’,是为了宽免秦伯。记载‘伐’、记载‘及’,是双方都有罪,而以‘及’方为主;记载‘获’、记载‘归’,是双方都有罪,而以‘归’方为甚。”

谳说:晋侯背弃恩惠,幸灾乐祸,不能反省自身悔过,喜好战争以残害其百姓。况且晋国饥荒时,秦国输送粮食给它;秦国饥荒时,晋国却禁止卖粮给它,这是理亏在晋国。秦国入晋国时利用其资助,出晋国时利用其宠信,这是秦国对晋国有大恩德。如果有人在这里,他对我横逆无礼,我应当必定自我反省。我一定是不忠诚,一定是无礼。三次施恩而不报答,能不自我反省吗?反而刚愎自用,不听忠言,逞一时血气之勇,以至于兵刃相交,被俘受辱,也可以说不幸吗?《春秋》不记载“秦伐晋”,是因为秦伯理直。记载“与秦伯战”,说明晋人有求战的意图。记载“战”而不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君主为重,军队次之。记载“获晋侯”而不记载“归”,是为了归罪晋侯而宽恕秦伯。《春秋》的法度,喜好攻战者罪过最大,晋侯应当受此刑罚了。

经文:鲁僖公十六年。

春正月戊申日,五块陨石落在宋国。这个月,六只鹢鸟退飞经过宋国都城。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

夏四月丙申日,鄫国的季姬去世。

秋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

冬十二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在淮地会盟。

程氏说:“左氏认为向东略地,楚人灭掉弦国,灭掉黄国,攻打徐国,打败徐国,其势力更加嚣张。桓公在淮地大会,是谋划对付楚国。”

谳说:齐桓公在位三十多年,衣裳之会十一次,兵车之会四次。先儒认为两次会盟于幽地,经文记载同盟,都是僭越礼制,所以圣人只记录他九次会盟的功绩。然而在盟幽之下,葵丘以前,衣裳之会不沾鲜血,兵车之会没有大战,这是霸业兴盛的原因。葵丘

以后,会淮以前,咸之会避狄而迁▯,牡丘之会次匡而救徐,此伯业所以衰也。至于▯病淮夷,桓率诸侯而东畧,即其国而会之,伯于是乎衰,其事亦终于此矣。

译此后,直到淮地会盟之前,全都因为会盟时躲避狄人而迁往别处;牡丘之会则是为了匡正徐国而救援它,这就是霸业因此衰微的原因。至于讨伐淮夷,桓公率领诸侯向东征伐,就在淮夷的国土上会盟,霸业从此衰微,桓公的霸业也就到此结束了。

经十有七年

  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夏灭项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

  九月公至自会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程子曰:「桓公正而不谲。正者,言其事耳,非大正也。犹管仲之仁,以事功而言也。」

朱子曰:「桓公虽谲,却是直率做去,其谲易知。如晋文,都是藏头露尾。」

胡氏曰:「齐亦公侯之地耳,管仲得政,遂能强大,伯诸侯。何也?守信不二,行法无私,仗尊王之义耳。」

谳曰:王道流行,侯伯受职,未闻外诸侯之专盟也。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未闻外诸侯之专伯也。然当是时,王政不纲,侯度无綂,王臣下聘而不答,王师出救而无功。四国党衞朔以抗王师,诸侯纳郑突以挠王法。戎强于北,荆盛于南,中国之乱极矣。桓公有志安攘,招携懐逺,王禁明而王臣不下聘者二十年,盟防同而诸侯无私争者三十载。夫子称其有九合之功焉。然功业虽盛,而大伦不明,本支不正,先王厚人伦,美教化,概乎其不见闻也。方其图伯之初,王室有子頽之乱,不闻勤王之举,则君臣之义废矣。襄公政令无常,不能匡救于善,背君父而出奔,则父子之恩冺矣。及其入国之始,子纠越在他国,取而杀之,兄弟之伦絶矣。好内而多宠,嬖如夫人者六人,夫妇之伦紊矣。纲常立国之本,大伦不正,宁无及于乱乎?身没未几,萧墙祸起,不亦惨乎!呜呼!没世不忘者,王道也。易世而必变者,伯功也。行王道而王,行伯道而伯,此心公私之殊,效騐之所以异。圣贤正心修身之道,有国家者可不鉴乎?

  经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衞人、邾人伐齐。

  夏师救齐

程子曰:「齐立无亏,正也。四国伐之,非正也。僖公以四国伐齐,非正而出师以救之,邻国之义也。书『救齐』,善之也。」

胡氏曰:「伐齐之防,奉少夺长,其罪大,故其责详。书师救齐者,善鲁也。救者善,则伐者恶矣。」

谳曰:「桓公威令加于四海,身没未几,四邻谋动其国家,盖由嗣位不明,大伦不正故也。礼,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贵均以年,年均以徳。桓无嫡子,无亏则衞姬所出,孝公则郑姬所生。以贵则衞姬为尊,以长则孝公为长。桓托孝公于宋襄,舍贵立贱,本既不正,能无及于乱乎?宋伐齐而纳孝公于理为逆,鲁救齐而援无亏于理为顺。春秋书伐齐以罪诸侯,书救齐善鲁也。」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狄救齐。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衞

  经十有九年

  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秋宋人围曹衞人伐邢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

程氏曰:「宋襄以不正伐齐,以威执滕子,以虐用鄫子,以迫胁围曹,诸侯失道,未有甚于此者也。」

胡氏曰:「为此盟者,公为陈、蔡、楚、郑之君,或其大夫矣。曷为内则没公,外则人诸侯与其大夫?讳是盟,楚人之得与中国会盟自此始也。」

谳曰:齐桓伯于诸侯列国,从齐驾楚,宋襄欲伯中国,诸侯从楚会盟,是变于夷者也。夫尊周攘楚,盟言尚新,桓没未几,郑伯首朝于楚,鲁为秉礼望国,尚且从楚会盟,中国之势益衰矣。春秋没公不书,讳其恶也。楚以人称,着其强也,列国贬而书人,深恶诸侯之从夷。特序郑人于下,罪其僭乱于中国,深讳此盟,所以谨会盟之始,存中外之纲也。

  梁亡

  经二十年

  春新作南门

夏,郜子来朝。五月乙巳,西宫灾。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冬楚人伐随

  经二十有一年

春,狄侵衞。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程氏曰:「宋率诸侯为会,夷执会主,而诸侯莫违,故以同执书之。」

胡氏曰:「执宋者楚,何以不言楚子执之?分恶于诸侯也。诸侯皆在会,

译经文记载鲁僖公十七年:

春天,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

夏天,鲁国灭掉项国。

秋天,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

九月,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到国内。

冬天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程子说:“桓公行事端正而不诡诈。所谓端正,是指他处理事务而言,并非指他完全符合大道。这就像管仲的仁德,是从事功的角度来说的。”

朱子说:“桓公虽然有些诡诈,但他是直率地去做,他的诡诈容易被人知晓。像晋文公,都是藏头露尾的。”

胡氏说:“齐国不过是公侯等级的封地罢了,管仲掌握政权,就能使国家强大,称霸诸侯。为什么呢?因为他坚守信用而不二心,执行法度而不偏私,秉持尊奉周王的道义罢了。”

谳说:王道盛行时,诸侯和霸主都接受职分,没听说过外诸侯专门结盟的。周王室的宗盟,异姓诸侯排在后面,没听说过外诸侯专门称霸的。然而在那个时候,王政失去纲纪,诸侯的等级没有统属,周王的臣子下聘问而不被答复,周王的军队出兵救援却没有成效。四个国家结党支持卫朔以对抗周王军队,诸侯接纳郑突以扰乱周王法度。戎族在北方强大,楚国在南方兴盛,中原的混乱到了极点。桓公有志于安定内政、抵御外患,招抚离叛、怀柔远方,周王的禁令严明,周王的臣子不下聘问长达二十年,诸侯会盟修好,没有私人争斗长达三十年。孔子称赞他有九次会盟诸侯的功绩。然而功业虽然盛大,但人伦大义不明,根本支派不正,先王重视人伦、美化教化的精神,大概很少见不到了。当桓公图谋称霸之初,王室发生子颓之乱,没听说他有勤王之举,那么君臣之义就废弛了。襄公政令无常,不能匡正挽救于善,背离君父而出逃,那么父子之恩就泯灭了。等到他进入国都之初,子纠流亡在他国,却把他抓来杀掉,兄弟之伦就断绝了。喜好女色而宠幸多人,像夫人那样受宠的有六人,夫妇之伦就紊乱了。纲常是立国的根本,人伦大义不正,难道不会导致混乱吗?桓公死后不久,内部祸乱兴起,难道不悲惨吗!唉!死后不被忘记的,是王道。改朝换代必然改变的,是霸业。实行王道就称王,实行霸道就称霸,这是心中公私的不同,效果验证之所以不同的原因。圣贤正心修身的道理,有国家的人可以不引以为鉴吗?

经文记载鲁僖公十八年:

春天周历正月,宋公、曹伯、卫国人、邾国人攻打齐国。

夏天,鲁国军队救援齐国。

程子说:“齐国立无亏为国君,是正当的。四国攻打齐国,是不正当的。僖公因为四国攻打齐国不正当而出兵救援,这是邻国的道义。史书‘救齐’,是赞美鲁国。”

胡氏说:“攻打齐国的谋划,是奉承年幼的而夺取年长的,罪过很大,所以责难得很详细。史书记载军队救援齐国,是赞美鲁国。救援是善的,那么攻打的就是恶的了。”

谳说:“桓公的威令加于四海,死后不久,四邻谋划动摇他的国家,大概是因为继位不明,人伦大义不正的缘故。礼制规定,立嫡子以年长不以贤能,立庶子以尊贵不以年长。尊贵相同看年长,年长相同看德行。桓公没有嫡子,无亏是卫姬所生,孝公是郑姬所生。按尊贵来说卫姬为尊,按年长来说孝公为长。桓公把孝公托付给宋襄公,舍弃尊贵的而立卑贱的,根本既然不正,难道不会导致混乱吗?宋国攻打齐国而接纳孝公,在道理上是逆的;鲁国救援齐国而援助无亏,在道理上是顺的。《春秋》记载攻打齐国以责备诸侯,记载救援齐国以赞美鲁国。”

五月戊寅日,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齐国军队大败。狄人救援齐国。秋天,八月丁亥日,安葬齐桓公。

冬天,邢国人、狄国人攻打卫国。

经文记载鲁僖公十九年:

春天周历三月,宋国人捉拿了滕子婴齐。

夏天六月,宋公、曹国人、邾国人在曹南结盟。鄫子到邾地参加会盟。己酉日,邾国人捉拿了鄫子,把他当作牺牲使用。

秋天,宋国人包围曹国,卫国人攻打邢国。

冬天,鲁公与陈国人、蔡国人、楚国人、郑国人在齐地结盟。

程氏说:“宋襄公以不正当的理由攻打齐国,以威势捉拿滕子,以暴虐使用鄫子,以胁迫包围曹国,诸侯失道,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胡氏说:“这次结盟,鲁公是作为陈、蔡、楚、郑的国君,或者是他们的大夫。为什么对内省略了鲁公,对外则称诸侯及其大夫为‘人’?这是避讳这次结盟,楚国人得以与中原诸侯会盟,从此开始了。”

谳说:齐桓公在诸侯列国中称霸,各国跟随齐国抵御楚国,宋襄公想要称霸中原,诸侯却跟随楚国结盟,这是向夷狄改变。尊崇周王、抵御楚国,盟约尚新,桓公死后不久,郑伯首先朝见楚国,鲁国作为秉持礼制的望国,尚且跟随楚国结盟,中原的势力更加衰微了。《春秋》省略鲁公不记载,是避讳他的恶行。楚人称‘人’,是彰显他的强大,列国被贬称‘人’,是深深厌恶诸侯跟随夷狄。特意把郑人列在下面,是罪责他在中原僭越作乱,深深避讳这次结盟,是为了谨慎对待会盟的开始,保存中原与外夷的纲纪。

梁国灭亡。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年:

春天,新建南门。

夏天,郜子来朝见。五月乙巳日,西宫发生火灾。郑国人侵入滑国。

秋天,齐国人、狄国人在邢地结盟。

冬天,楚国人攻打随国。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一年:

春天,狄人侵犯卫国。宋国人、齐国人、楚国人在鹿上结盟。

夏天,大旱。

秋天,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盂地会盟,捉拿宋公以攻打宋国。

程氏说:“宋国率领诸侯会盟,夷狄捉拿会盟的主持者,而诸侯没有违抗,所以用‘同执’来记载。”

胡氏说:“捉拿宋公的是楚国,为什么不说是楚子捉拿他?是为了把罪责分给诸侯。诸侯都在会盟

蛮夷执其会主,拱手以听而莫敢违,不勇于义亦甚矣。故列楚人于陈、蔡之上,而以同执为文。」

译蛮夷抓住盟主,拱手顺从而没有人敢违背,这在道义上真是非常怯懦了。所以把楚人列在陈、蔡之上,用“共同执掌”作为文辞来记载。

谳曰:齐桓经营伯业,急于攘楚。宋襄欲继齐伯,从楚会盟,可谓不知类矣。宋以乘车而往,楚伏兵车以执之,豺狼之心,何可量也?五国坐视,曾不一伸大义于楚,以为有人心乎?宋襄既无逺虑,又不见几,不思攘却之谋,反事会盟之礼,见执见伐,自取之也。甚至献防以胁鲁,会薄以受盟,鲁公不免而从,求释宋公,是操纵大权,不在夏而在夷矣。春秋于鹿上人列国,以示贬罪;诸侯之不义也。于盂进楚而书爵,伤中国无伯也;执宋而不书楚,不与其执中国之君也。

  冬公伐邾楚人使宜申来献防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经二十有二年

  春公伐邾取须句

  夏宋公衞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程子曰:「宋襄不鼓不成列,愚也。」既与他战,又却不鼓不成列。

胡氏曰:「▯之战,宋襄公不厄人于险,不鼓不成列,先儒谓至仁大义。然襄公伐齐之防,奉少夺长,一会虐二国之君,不仁非义。襄公敢行而独爱重伤与二毛乎?」

谳曰:襄公图伯,先失诸侯,不务修徳以来之,欲以兵威服众。伐郑之役,司马子鱼谏曰:「祸在此矣!」违其忠谏,决意出师。及其师败,身伤,反以「不重伤,不擒二毛」为解。春秋人,楚子以宋公主此战,存中外之纲也。

  经二十有三年

  春齐侯伐宋围缗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

  秋楚人伐陈

  冬十有一月▯子卒

程子曰:「▯二王之后而伯爵,疑前世黜之也。此书子后复称伯。」

胡氏曰:「杞成公卒,书子杞夷也。杜预谓实称伯,而书子者,成公始行夷礼,故仲尼于其卒以文贬之。此説是也。」

谳曰:春秋之始,经书杞以侯爵。荘公二十七年,降称伯。此又降称子,书卒,不书名,畧之也。畧之者,何也?杞废周礼,自安于僻陋,春秋亦因而外之也。

  经二十有四年

  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

程子曰:「襄王避狄之难,越在诸侯之境,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自取之也。王者以天下为家,故曰『自周无出示无外也』。春秋之时,王者政令仅行于境内,才出畿甸,即非王有,故书曰『出』。圣人之法,拨乱反之正,则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非诸侯所得专也,故书曰『居』。胡氏曰:『特书曰『出』,言其自取之也。』夫居者,宅其所有之称;出而曰居者,若曰天下莫非王土,拨乱反正,存天理之意也。」

谳曰:「王者以四海为家,皆可居也。自周无出之义,实自出也。夫妇人伦之大本,王后天下之母仪。王德,狄人伐郑之功,以其女为后,立非其配,失止始之道矣。隗氏帷簿不修,太叔出而复入,至以狄师攻王,王出适郑,居于汜。呜呼!王风下同列国,不能以家天下,今又毁室而不保,未有家不齐而天下可治也。春秋忠厚之法,于王室之事,特婉其词,书居正其名也。书出,不没其实也。正其名以处其常,不没其实以应其变,书居、书出并行不悖,此圣人之大权也。」

  晋侯夷吾卒

  经二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丙午衞侯燬灭邢

程氏曰:「春秋灭国多矣,惟衞侯燬灭邢而生名者,灭同姓也。」

胡氏曰:「衞侯何以名?灭同姓也。灭同姓则名者,谓其絶先祖之裔,蔑骨肉之恩,故生而书名,示王法不容诛也。」

谳曰:衞侯忘同姓之亲,絶先代之祀,恶之大者也。方齐桓修伯之初,二国皆为狄灭,桓城楚邱以定衞,率三国以城邢。患难既同,所当相恤,而况文昭之▯,兄弟之邦,不存修睦之心,益逞相残之志,伐同姓以灭其国,挟奸诈以掩其臣,至使臣叛其君,下叛其上。律以大义,不容诛矣。经书「正月灭邢,四月衞侯燬卒」,则知天道祸淫之理明矣。「易」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圣人斥而名之,诛心之法也。

夏四月癸酉,衞侯燬卒。宋荡伯姬来逆妇。宋杀其

译断案说:齐桓公经营霸业,急于抵御楚国。宋襄公想要继承齐国的霸业,跟随楚国会盟,可以说是不知道类别了。宋国乘坐兵车前往,楚国埋伏兵车来拘捕他,豺狼的心肠,哪里可以估量呢?五国坐视,竟然不向楚国伸张一次大义,他们还有人心吗?宋襄公既没有长远的考虑,又看不出事变的征兆,不想着抵御排斥的计谋,反而从事会盟的礼节,被拘捕被讨伐,是自找的。甚至献出防地来胁迫鲁国,在薄地会盟来接受盟约,鲁公不免跟随,请求释放宋公,这是操纵大权,不在华夏而在夷狄了。《春秋》在鹿上把各国诸侯列出来,以示贬斥罪责;这是诸侯的不义。在盂地进用楚国而书写爵位,哀伤中原没有霸主;拘捕宋公却不书写楚国,是不认同它拘捕中原的君主。

冬天,鲁公讨伐邾国,楚国人派宜申来献防地。

十二月,癸丑日,鲁公与诸侯在薄地会盟,释放宋公。

经文鲁僖公二十二年

春天,鲁公讨伐邾国,夺取须句。

夏天,宋公、卫侯、许男、滕子讨伐郑国。

秋天八月丁未日,鲁国与邾人在升陉作战。

冬天,十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作战,宋军大败。程子说:“宋襄公不攻击没有摆好阵势的敌人,是愚蠢的。”既然与他作战,却又不攻击没有摆好阵势的敌人。

胡氏说:“泓水之战,宋襄公不在险要处困厄敌人,不攻击没有摆好阵势的敌人,前代儒者认为这是至仁大义。然而襄公讨伐齐国的防地,奉承弱小而夺取强大,一次会盟虐待两国的君主,不仁不义。襄公敢这样做,却唯独爱护重伤者和头发花白的老人吗?”

断案说:襄公图谋霸业,先失去了诸侯,不致力于修养德行来招致他们,想以兵威使众人服从。讨伐郑国的战役,司马子鱼劝谏说:“祸患就在这里了!”违背他的忠言,决意出兵。等到军队战败,自身受伤,反而用“不重伤,不擒二毛”来辩解。《春秋》中,楚子以宋公为主持这场战争,是保存华夏与夷狄的纲纪。

经文鲁僖公二十三年

春天,齐侯讨伐宋国,包围缗地。

夏天五月庚寅日,宋公兹父去世。

秋天,楚国人讨伐陈国。

冬天十一月,杞子去世。

程子说:“杞是两位先王的后裔而爵位是伯爵,怀疑前世废黜了他们。这里书写‘子’,后来又称‘伯’。”

胡氏说:“杞成公去世,书写‘子’,因为杞是夷狄。杜预认为实际上称伯,而书写‘子’,是因为成公开始实行夷狄的礼节,所以孔子在他去世时用文字贬斥他。这个说法是对的。”

断案说:《春秋》开始,经文书写杞国以侯爵。庄公二十七年,降称为伯。这里又降称为子,书写去世,不写名字,是简略了。简略的原因,是什么呢?杞国废弃周礼,自安于偏僻简陋,《春秋》也因而将其视为外夷。

经文鲁僖公二十四年

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狄人讨伐郑国。

秋天七月。

冬天,周天子出逃居住在郑国。

程子说:“襄王躲避狄人的灾难,越境在诸侯的境内,书写‘天王出居于郑’,是自取的。王者以天下为家,所以说‘自周无出’,表示没有外域。《春秋》之时,王者的政令仅施行于境内,才出京城,就不是王所有,所以书写‘出’。圣人的法则,拨乱反正,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是诸侯所能专有的,所以书写‘居’。胡氏说:‘特别书写‘出’,是说自取的。’居住,是住在自己所有之处的称呼;出逃而说居住,是说天下莫非王土,拨乱反正,存留天理的意思。”

断案说:“王者以四海为家,哪里都可以居住。自周以来没有‘出’的意义,实际上是自出的。夫妇是人伦的大本,王后是天下母亲的楷模。王德,狄人讨伐郑国的功劳,以其女为王后,立非其配,失去了止始之道。隗氏帷簿不修,太叔出逃又回来,以至于用狄人的军队攻打周王,周王出逃到郑国,居住在汜地。唉!王风下同列国,不能以家天下,现在又毁坏宫室而不能保全,没有家不齐而天下可治的。《春秋》忠厚的法则,对于王室的事情,特别委婉其词,书写‘居’以正其名。书写‘出’,不掩盖其实。正其名以处其常,不掩盖其实以应其变,书写‘居’、书写‘出’并行不悖,这是圣人的大权。”

晋侯夷吾去世。

经文鲁僖公二十五年

春天,周王正月丙午日,卫侯燬灭掉邢国。

程氏说:“《春秋》灭国的很多,只有卫侯燬灭掉邢国而活着写名字的,是因为灭掉同姓。”

胡氏说:“卫侯为什么写名字?因为灭掉同姓。灭掉同姓而写名字,是说断绝先祖的后裔,蔑视骨肉之恩,所以活着写名字,显示王法不容诛杀。”

断案说:卫侯忘记同姓的亲情,断绝先代的祭祀,是最大的恶。当齐桓公修明霸业之初,两国都被狄人灭掉,桓公修筑楚邱来安定卫国,率领三国来修筑邢国。患难相同,应当相互体恤,何况是文昭的后代,兄弟之邦,不存修睦之心,反而逞相残之志,讨伐同姓以灭其国,挟持奸诈以掩盖其臣,致使臣叛君,下叛上。按照大义,不容诛杀。经文书写“正月灭邢,四月卫侯燬去世”,就知道天道祸淫的道理明白了。《易经》说:“善不积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累,不足以灭身。”圣人斥责而写其名,是诛心的法则。

夏天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宋荡伯姬来迎娶媳妇。宋国杀其

大夫。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葬衞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衞子、莒庆盟于洮。

译大夫。秋季,楚国人包围了陈国。将顿子送回顿国。安葬卫国文公。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鲁桓公与卫子、莒庆在洮地结盟。

经二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衞▯速盟于向。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衞人伐齐。公子遂如楚乞师。

程氏曰:「乞者,卑词也。凡乞师,从不从,可用不可用,未可必也。书如楚乞师,弱之道也。」

谳曰:齐为无亏而怨鲁、衞,则党鲁以伐齐。齐兴侵伐之师,固为不义。然鲁国几亡,而定之者谁之力耶?纵使齐为不道,亦当解怨息争,惠徼先王之盟,子孙无相害之命,则文、武、成、康之泽犹存也。曾不是图,残民毒众,至乞师于楚,资夷狄以攻齐,公之志亦悖矣。虽足以逞一朝之忿,独不念忘其亲而忝厥祖乎?《春秋》书“如楚乞师”,鲁之弃夏从夷之罪着矣。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冬,楚人伐宋,围缗。公以楚师伐齐,取谷。公至自伐齐。经二十有七年。

  春▯子来朝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乙巳,公子遂帅师入▯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程氏曰:「楚称人,贬之,为其合诸侯以围宋也。宋服楚,故公会诸侯为盟地,以宋,则宋围巳解,宋亦与盟,可知也。」

胡氏曰:「楚称人,贬也。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也。公与楚结好,故往会盟。其地以宋者,宋方见围,无嫌于与盟,而公之罪亦着。」

谳曰:宋居先代之尊,楚负僭王之罪,乃中国友邦。从邪害正,从楚围緍而伐宋,今复围宋而要盟。是时晋君复修伯业,不之晋而之楚,可谓下乔木而入幽谷矣。鲁结好于楚,乞师伐齐,盟薄以释宋;今又解围于宋,自谓得志于诸侯,而不知耻。易《同人》之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程子曰:「观同人之象,若君子、小人能辨之,则处之不失其方也。」诸侯不能辨其同异,鲁公处而失其方,皆不以道贬楚称人,恶僣乱之强畧诸侯,而不序诛其从楚之罪。

  经二十有八年

  春晋侯侵曹晋侯伐衞

程氏曰:「晋侯侵曹,晋侯伐衞,再书晋侯者,所以甚晋侯之恶。」

朱子曰:「楚侵中国,得齐桓公遏之。齐桓死,又得晋文公遏之。如横流泛溢,硬做隄防,不然中国为所渰浸,必矣。」

胡氏曰:「左氏初,重耳之出亡也,曹、衞皆不礼焉。至是,侵曹,伐衞,再称晋侯者,讥复怨也。」

谳曰:晋文复修伯业,事皆不见于经,虽有纳王之功,《春秋》削而不録。至是,六书晋侯,何耶?盖晋楚之争,有闗中外之盛衰,《春秋》抑楚之深,与晋之亟内中国而外外域也。然怀私复怨,修伯业而用贪愤之兵,可乎?《易·损》之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文公惩忿于里鳬须矣,而不能惩于曹衞乎?是时,楚人围宋、陈、蔡、郑、许,相率而从楚,虽得曹新昏于衞,君不在会,师不与围,其责亦可恕矣。移此师以加四国,岂非伯讨乎?再书「晋侯」甚之之词,讥急私怨也。

公子买戍衞,不卒戍,刺之。楚人救衞。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程氏曰:「城濮之战,不书楚人侵伐者,楚来救衞,而晋文与之战也。」

朱子曰:「文公城濮之战,依旧还他许多委曲礼数,亦如桓公之意。然亦足以见先王不忍戕民之意未冺也。设使桓、文所以责之者不少假借,他定不服,兵连祸结,何时可巳?到战国斩首数万,无复先王之意矣。」胡氏曰:「楚称人,贬也。战而书及,主乎是战者也。故楚虽请战,而及在晋侯,诛其意也。」

谳曰:「楚为中国之患,非一日矣。执宋公于会,而莫之敢争;合诸侯围宋,而莫之敢后。今又戍谷,偪齐,势倾中夏。倘非城濮战胜之功,则中国之不左袵者,一间耳。当是时,晋避楚三舍,而子玉请战,经以晋及之,何耶?初,子玉使告于晋,请复衞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未有必战之意。也许曹、衞以携其群,执宛春以怒楚,楚战始决矣。是则主是战

译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己未日,鲁僖公与莒子、卫速在向地结盟。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僖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

夏季,齐国人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卫国人攻打齐国。公子遂到楚国请求出兵援助。

程氏说:“‘乞’是卑微的言辞。凡是请求出兵,无论对方答应与否,是否可用,都难以预料。史书记载‘如楚乞师’,这是示弱的做法。”

谳说:齐国因为无亏之事怨恨鲁国和卫国,于是鲁国联合卫国去攻打齐国。齐国发动侵略战争,固然不义。然而鲁国几乎灭亡,是谁的力量使其安定呢?即使齐国行为不道,也应当化解怨恨、平息争端,遵循先王盟约中‘子孙不相侵害’的命令,那么文、武、成、康的恩泽尚存。鲁国却不考虑这些,残害百姓、毒害民众,甚至到楚国乞求军队,借助夷狄之力攻打齐国,鲁僖公的志向也违背常理了。虽然足以发泄一时的愤怒,难道不念及忘记亲善而辱没祖先吗?《春秋》记载“如楚乞师”,鲁国抛弃华夏、追随夷狄的罪过就显明了。

秋季,楚国人灭掉夔国,把夔子押解回国。

冬季,楚国人攻打宋国,包围缗地。鲁僖公率领楚军攻打齐国,夺取谷地。鲁僖公从伐齐归来。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七年。

春季,莒子来朝见。

夏季,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

秋季,八月乙未日,安葬齐孝公。乙巳日,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莒国。

冬季,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十二月,甲戌日,鲁僖公会合诸侯在宋国结盟。

程氏说:“楚国称‘人’,是贬低它,因为它联合诸侯包围宋国。宋国屈服于楚国,所以鲁僖公会合诸侯以宋国为盟地,既然宋国被围,鲁僖公与宋国结盟就没有嫌疑,由此可知宋国也参与了结盟。”

胡氏说:“楚国称‘人’,是贬低。‘人’,是楚国对待诸侯的方式。鲁僖公与楚国结好,所以前往会盟。盟地选在宋国,是因为宋国正被包围,鲁僖公与宋国结盟没有嫌疑,而鲁僖公的罪过也就显明了。”

谳说:宋国居于先代尊贵的地位,楚国背负僭越称王的罪责,本是中国的友邦。鲁国却追随邪道伤害正道,跟随楚国包围缗地攻打宋国,现在又包围宋国强迫结盟。这时晋君重新修习霸业,鲁国不前往晋国却前往楚国,可以说是从高大的乔木落入幽深的山谷了。鲁国与楚国结好,乞求军队攻打齐国,在薄地结盟以解除宋国之围;现在又在宋国解除包围,自以为在诸侯中得志,却不知道羞耻。《易经·同人》的象辞说:“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程子说:“观察同人的卦象,如果君子和小人能够辨别,那么处理事情就不会失去正道。”诸侯不能辨别同异,鲁僖公处事失去正道,都不以正道贬低楚国称‘人’,厌恶僭越作乱、强行掠夺诸侯的行为,却不按次序诛讨跟随楚国的罪过。

经文记载鲁僖公二十八年。

春季,晋侯侵犯曹国,晋侯攻打卫国。

程氏说:“晋侯侵犯曹国,晋侯攻打卫国,两次书写‘晋侯’,是为了极度强调晋侯的恶行。”

朱子说:“楚国侵犯中原,得到齐桓公的遏制。齐桓公死后,又得到晋文公的遏制。就像洪水泛滥,必须强行筑起堤防,否则中原必然被淹没。”

胡氏说:“《左传》记载,当初重耳出亡时,曹国和卫国都不以礼相待。到了这时,侵犯曹国,攻打卫国,两次称‘晋侯’,是讥讽他报复私怨。”

谳说:晋文公重新修习霸业,事情都没有记载在经文中,虽然有拥立周王的功劳,《春秋》却删削不录。到了这时,六次书写‘晋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晋楚之争,关系到中原与外域的盛衰,《春秋》极力压制楚国,并急切地使晋国亲近中原而疏远外域。然而怀有私怨,修习霸业却使用贪婪愤怒的军队,可以吗?《易经·损》的象辞说:“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文公在里鳬须那里已经惩戒了愤怒,难道不能在曹国和卫国惩戒愤怒吗?这时,楚国人包围宋、陈、蔡、郑、许,这些国家相继跟随楚国,虽然曹国新近与卫国联姻,国君不在会盟,军队没有参与包围,其责任也可以宽恕了。把这支军队转而加给那四个国家,难道不是霸主应有的讨伐吗?两次书写‘晋侯’是极度强调的言辞,讥讽他急于报复私怨。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杀。楚国人救援卫国。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抓获曹伯,交给宋国人。

夏季,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与楚军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

程氏说:“城濮之战,不记载楚人侵犯,是因为楚国来救援卫国,而晋文公与之交战。”

朱子说:“文公在城濮之战中,依旧还了他许多委婉的礼节,也符合桓公的心意。然而这也足以看出先王不忍残害百姓的心意尚未泯灭。假如桓公、文公所责备的毫不假借宽容,他们一定不服,兵祸连绵,何时才能停止?到了战国时期斩首数万,再也没有先王的心意了。”胡氏说:“楚国称‘人’,是贬低。交战而记载‘及’,是以交战的一方为主。所以虽然楚国请求交战,但‘及’字用在晋侯身上,是诛讨他的意图。”

谳说:“楚国成为中原的祸患,不是一天了。在会盟中拘禁宋公,没有人敢争辩;联合诸侯包围宋国,没有人敢落后。现在又戍守谷地,逼迫齐国,势力倾覆中原。如果不是城濮战胜的功劳,那么中原不沦为夷狄风俗的,仅有一线之隔。当时,晋国退避三舍,而子玉请求交战,经文以晋国为主语,为什么呢?起初,子玉派人告诉晋国,请求恢复卫国并封给曹国,自己也解除宋国的包围,没有一定要交战的意图。晋国答应曹国、卫国以离间他们的群体,拘禁宛春以激怒楚国,楚国才决定交战。这就是以晋国为主

者,晋所欲也。夫用兵之道,行之以正,诈谋取胜,岂其道乎?虽然,文公一战胜楚,遂主中夏。语其功则髙矣,于义则有慊焉。序晋侯于列国之上,録其功也;书『及楚人战』,黜其义也。功与过不相掩,此《春秋》待伯者之法。」

译这,是晋国所谋求的。用兵的原则,应当以正道行事,靠欺诈谋略取胜,难道是正道吗?虽然如此,晋文公一次战胜楚国,便成为中原的主宰。论其功绩确实很高,但在道义上却有欠缺。将晋侯列于诸侯之上,是记录他的功绩;记载“与楚人作战”,是贬斥他的道义。功绩与过错互不掩盖,这就是《春秋》对待霸主的法则。

楚杀其大夫得臣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衞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公朝于王所。

程氏曰:「欲率诸侯以朝王,惧其不能,而召王就见之。人见其召王之罪,不明其欲朝之本心,是以谲而掩其正也。」

又曰:「天王劳晋侯于践土,晋侯召天王于河阳。」两书「公朝于王所」,不书诸侯,而独书公。又曰:「朝于王所,不成朝,可知。」

胡氏曰:「践土之会,天王下劳晋侯,削而不书,去其实以全其名也。朝不言所,言所非其所也。朝于庙,礼也;于外,非礼也。经不以诸侯就朝为非,而以王所非其所为贬。」

谳曰:「晋文劳王之功,不见于经;驾楚之绩,始登于册。天王下劳飨醴,锡宥,可谓功业之盛矣。奈何挟震主之威,彰召王之迹?春秋黜其义而録其功,是以削而不书,存君臣之大义也。王者有时巡之礼,诸侯有方岳之朝。天子在而朝,不犹愈于不朝者乎?正本之义也。」

六月,衞侯郑自楚复归于衞。衞元咺出奔晋。陈侯欵卒。秋,▯伯姬来。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

程氏曰:「晋文实有勤王之心,而不知召王之为不顺,故谲掩其正。」

朱子曰:「或问诸家多把召王为晋文公之谲,集注谓伐衞以致楚师,隂谋以取胜,此説为通。曰:晋文做事多是不肯就正做去,晋文之用兵,便是战国孙吴气习。」

胡氏曰:「按左氏谓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以尊周而全晋也,故为王讳之,又为晋解之,于以见春秋之忠恕也。」

谳曰:「践土之会,天王下劳诸侯,就朝虽非其地,犹可言也。温与河阳,晋侯请王以诸侯见,以臣召君,不可言也。春秋时,朝觐既废,述职不修,文知朝王为从宜,而不知召王为非礼,伯者所以得罪名义也。春秋待之以恕,是以特婉其词,嘉其尊王之义,原其自嫌之心,特书『狩于河阳』,若曰:天王巡狩于是,诸侯就朝,在周不失其尊,在晋不失其正,圣人时中之大权也。」

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人执衞侯,归之于京师。衞元咺自晋复归于卫。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经二十有九年

  春介葛卢来公至自围许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程氏曰:晋文公连年会盟,皆在王畿之侧,而此盟复迫王城,又与王人盟,强迫甚矣,故讳公诸侯,贬称人,恶也。

胡氏曰:「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憗盟于翟泉,则皆列国之贵大夫与王子,而公与会也。其贬而称人,讳不书公,正本之义也。」

谳曰:王畿何地,而可会盟?甚矣,伯者之无王也。夫诸侯、大夫入天子之境,上盟王臣,王臣下盟列国,下陵上替,未有甚于此时也。公以秉礼之君,下从陪臣之列,上要王子虎盟于王城,恶之大者也。春秋没公不书,为君者讳,隐其恶也。列国之卿夺爵,示贬正其罪也。

  秋大雨雹

  冬介葛卢来

  经三十年

  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衞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衞侯郑归于衞。

程氏曰:「公子瑕、元咺奉以摄国事者也。成公得返,故衞杀元咺及公子瑕。衞侯出奔见执,非有罪当黜,特以与楚得罪而已。故出奔见执,皆不名,以见义不当絶也。」

胡氏曰:「称国以杀者,君与大夫专杀之也。衞侯在外,其称国以杀,何?待其杀而后入也。待其杀而后入,志乎杀咺者也。」

又曰:衞侯出奔于楚,则不名;见执于晋,则不名。今既归国,复其土地,何以名乎?不名者,责晋文公之以小怨妨大徳;名之者,罪衞侯郑之以忮害戕本支也。谳曰:元咺讼君以求直,专命以立瑕,信有罪矣。衞侯凟天伦,杀无罪,宁无罪乎?初,衞侯奔楚而复国,实元咺、叔武事晋之功。信谗而咺子受诛,怀疑而叔武见杀

译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得臣,卫国国君出逃到楚国。

五月癸丑日,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陈侯前往参加会盟,鲁公在周天子所在的地方朝见天子。

程氏说:“想要率领诸侯去朝见天子,担心他们做不到,于是召请天子前来相见。人们只看到召请天子的罪过,不明白他想要朝见天子的本心,因此用权诈掩盖了正当的意图。”

又说:“周天子在践土慰劳晋侯,晋侯在河阳召请周天子。”两次记载“鲁公在王所朝见”,不记载其他诸侯,只记载鲁公。又说:“在王所朝见,算不上正式的朝见,这是可以知道的。”

胡氏说:“践土之会,周天子屈尊慰劳晋侯,史书删削而不记载,去掉事实以保全名分。朝见不言明地点,言明地点是因为那不是朝见的合适地方。在宗庙朝见,是合乎礼制的;在野外朝见,是不合礼制的。《春秋》不认为诸侯前往朝见是错误的,而是认为王所在的地方不合适,因此予以贬斥。”

谳曰:“晋文公慰劳天子的功劳,没有见于经书;驾驭楚国的业绩,才开始登上史册。周天子屈尊慰劳并赐酒,可谓功业盛大。为何要挟持震慑君主的气势,彰显召请天子的行迹?《春秋》贬斥其义而记录其功,因此删削而不记载,以保全君臣的大义。王者有巡狩的礼制,诸侯有方岳的朝见。天子在位而诸侯朝见,不也胜过不朝见吗?这是正本清源的道理。”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卫国的元咺出逃到晋国。陈侯款去世。秋天,伯姬来到鲁国。公子遂前往齐国。

冬天,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在温地会盟。周天子在河阳巡狩。

程氏说:“晋文公确实有勤王之心,但不知道召请天子是不顺从的,所以用权诈掩盖了正当的意图。”

朱熹说:“有人问,各家大多把召请天子看作是晋文公的权诈,《集注》认为这是晋文公讨伐卫国以引诱楚军,阴谋取胜,这种说法比较通达。回答说:晋文公做事大多不肯走正道,晋文公用兵,就是战国时期孙武、吴起的气习。”

胡氏说:“根据《左传》记载,晋侯召请天子让诸侯朝见,孔子说:‘以臣下召请君主,不可以作为典范’,所以记载为‘周天子在河阳巡狩’,以尊崇周王室并保全晋国的名声,因此为天子讳言,也为晋国辩解,由此可以看出《春秋》的忠恕之道。”

谳曰:“践土之会,周天子屈尊慰劳诸侯,朝见虽然地点不当,还可以说得过去。温地与河阳,晋侯请求天子让诸侯朝见,以臣下召请君主,这是说不过去的。春秋时期,朝觐之礼已经废弃,述职之制不再修明,晋文公知道朝见天子是顺应时宜,却不知道召请天子是不合礼制的,霸主之所以得罪名义,就在于此。《春秋》以宽恕的态度对待他,因此特别婉转其辞,嘉奖他尊崇天子的义举,体谅他自嫌的心理,特别记载‘巡狩于河阳’,好像在说:天子在此巡狩,诸侯前来朝见,在周王室方面不失其尊贵,在晋国方面不失其正道,这是圣人把握时中的大权。”

壬申日,鲁公在王所朝见。晋国人抓获卫侯,把他押送到京师。卫国的元咺从晋国返回卫国。诸侯于是包围了许国。

曹伯襄返回曹国,于是会合诸侯包围许国。

《春秋》经二十九年

春天,介葛卢来到鲁国,鲁公从包围许国返回。

夏天,六月,鲁公会合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

程氏说:晋文公连年结盟,都在王畿附近,而这次结盟又逼近王城,又与王人结盟,强迫之意甚重,因此讳言鲁公和诸侯,贬称为人,表示厌恶。

胡氏说:“鲁公会合王子虎、晋国的狐偃、宋国的公孙固、齐国的国归父、陈国的辕涛涂、秦国的小子憗在翟泉结盟,这些都是列国的贵大夫与王子,而鲁公参与了会盟。贬称为人,讳言不记载鲁公,这是正本清源的道理。”

谳曰:王畿是什么地方,可以在此结盟?霸主的无王之心太严重了。诸侯、大夫进入天子的疆域,向上与王臣结盟,王臣向下与列国结盟,下凌上替,没有比这时更严重的了。鲁公作为秉持礼制的君主,向下屈从于陪臣的行列,向上与王子虎在王城结盟,这是极大的罪恶。《春秋》隐去鲁公不记载,是为君主讳言,隐藏其罪恶。列国的卿大夫被剥夺爵位,以示贬斥,纠正其罪过。

秋天,下大雨并伴有冰雹。

冬天,介葛卢来到鲁国。

《春秋》经三十年

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狄人侵犯齐国。

秋天,卫国杀死了它的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郑返回卫国。

程氏说:“公子瑕、元咺是奉命摄理国事的人。成公得以返回,所以卫国杀死了元咺及公子瑕。卫侯出逃被俘,并非有罪应当废黜,只是因与楚国结怨而已。所以出逃被俘,都不称名,以表明道义上不应断绝关系。”

胡氏说:“称国名而杀,是国君与大夫专断杀害。卫侯在国外,为何称国名而杀?是等待他们杀了人之后才回国。等待他们杀了人之后才回国,是志在杀元咺。”

又说:卫侯出逃到楚国,不称名;被晋国抓获,不称名。现在既然回国,恢复土地,为何称名?不称名,是责备晋文公因小怨而妨害大德;称名,是罪责卫侯郑因嫉妒残害同宗。谳曰:元咺诉讼君主以求公正,专断命令以立公子瑕,确实有罪。卫侯亵渎天伦,杀害无罪之人,难道没有罪吗?起初,卫侯奔楚而能复国,实在是元咺、叔武事奉晋国的功劳。听信谗言而元咺之子被杀,心存猜疑而叔武被杀。

。元咺是以讼晋。晋侯执衞侯归于京师,咺归乃立子瑕。衞侯幸免复国,不务反身修徳,方且怙终贼刑,杀子瑕以及元咺,恶之大者也。《易·讼》之九二:「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其衞侯、元咺之谓乎?《春秋》两书衞侯归国,皆斥其名,诛其贼亲之恶。元咺不夺其爵,杀之不以其道也。晋受元咺之讼,非王命而执之;受鲁公之赂,非王命而归之。是予夺之权在于晋矣。《春秋》不书「归自京师」,存王法于天下;书「归于衞」,见伯者之无王。直书其事,义自明矣。

译元咺因此向晋国申诉。晋侯逮捕了卫侯并将其押回京师,元咺回国后便立子瑕为君。卫侯侥幸免死得以复国,却不致力于反省自身、修养德行,反而倚仗权势、坚持作恶、残害刑法,杀害子瑕并波及元咺,这是极大的罪恶。《易经·讼卦》九二爻辞说:“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这大概说的就是卫侯和元咺吧?《春秋》两次记载卫侯回国,都直呼其名,以谴责他残害亲族的罪恶。元咺没有剥夺他的爵位,是因为杀他不符合正当的程序。晋国受理元咺的申诉,没有王命就逮捕卫侯;接受鲁公的贿赂,没有王命就释放卫侯。这意味着赏罚予夺的大权掌握在晋国手中了。《春秋》不记载“从京师回来”,是为了在天下保存王法的尊严;记载“回到卫国”,是为了显示霸主无视王权。如实记载其事,其中的大义自然明白。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程氏曰:「三公兼冢宰,故书宰。周公遂之行,书如。不书聘,罪其不成聘也。书遂如晋,罪其不敬也。」

朱子曰:「公子遂之行,遂如晋,非专使也。天王使宰周公来聘,而使遂往,又遂如晋,不敬莫大焉。」

胡氏曰:「冢宰上兼三公职任,至重而来聘于鲁,天王之礼莫厚焉。鲁侯既不朝京师,而使公子遂往,又以二事出夷周室于列国,此大不恭之罪,履霜坚氷之渐也。」

谳曰:「三公职兼冢宰,其任至重。而下聘于鲁,在礼不为尊;命卿报王之礼,以二事出疆,在礼不为敬。胥失之矣。」

又,是时周室衰弱,晋伯方张,诸侯知有晋而不知有王。晋非列国比也。今僖公坐致天子之聘而不往,朝京师,天子之使专于鲁,鲁使报礼兼于晋。列国邦交之聘犹不可,况王室乎?蔑君臣之大伦,惟强弱之是视,此所以及于乱也。春秋直书其事,罪自着矣。

  经三十有一年

  春取济西田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程氏曰:「春秋却有卜郊,但卜上辛不吉,则卜中辛;中辛不吉,则便用下辛,不可更也。鲁用天子之礼乐,成王之赐,伯禽之受,皆非也。因袭之弊,遂致八佾、雍彻。圣人于此着之。」

朱子曰:「当时周公制礼,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岂周公制礼,使其子孙乱之乎?」细看来,后却説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子思以此讥鲁也。又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夫子所以深惜之。胡氏曰:「春秋因礼之变而书于策,或以卜,或以时,或以望,或以牲,或以牛。于变之中,又有变焉。古大事决于卜,故《洪范》稽疑,独以▯为主。卜而不从,则不郊矣。故免牲望祭,天子之事也。今不郊而望,故特书曰『犹』,『犹』者,可以已之词。」

谳曰:礼,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庶祭其先,此礼之常也。郊禘,天子之祀典,侯国而行天子之礼,是周过赐而鲁受之,非也。▯郊于禹,宋郊于契,作賔王家,统承先祀,是天子事,守非列国之比也。周郊有二日:至为报本之郊,孟春为祈谷之郊。按《郊记》曰:“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此报本之郊也。又曰:“郊之用辛”,此祈谷之郊也。自甲子至寅,皆郊之时。四月则失时,五月非礼也。书“四月四卜郊”,即祈谷之郊,卜用辛,当在建寅之月。月有三辛,卜至于三巳,烦凟,况建卯后至于四卜乎?此经书“四卜郊”之义也。礼以十月上甲系牲,是日至之郊用子,建亥之月当系牲矣。祈谷之郊用寅,建丑之月当系牲矣。经于正月书“卜牛自未尽亥”,养之当成牲,而有变故,不曰“牲”而曰“免牛”也。四月书“牲”,牲巳成矣,但以卜郊不从而免之,故不曰“牛”而曰“免牲”。凡免牛、免牲,为之缁衣纁裳,有司▯端奉送于南郊,免者纵而不杀也。《周礼》四望之祭,五岳四凟,名山大川,天子望于山川,无所不通。诸侯所祭名山大川,即在封内封外,不得祭也。鲁用天子之礼,视王室则杀,故望止于三也。呜呼,天人一理也。非礼之礼,人所必辞,况于天乎?圣人因礼之变而书于防,或以卜,或以时,或以望,或以牲,皆所以志其僭礼,以为后世之戒。

  秋七月

冬,▯伯姬来求妇。狄围衞。十有二月,衞迁于帝邱。经三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防卒,衞人侵狄。

  秋衞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程子曰:「齐桓伯业,不继晋文;伯业不絶,盖管仲一身任事,不能为齐求人材;晋专务収人才,看得皆出于狐、赵。」

朱子曰:「晋文之谲,程子之説宻矣。然以其説求之本文,未免无涉发晋文之本心,而使后世慎所举者,惟胡氏得之。」

谳曰:文公老于奔走,可谓备尝艰苦。但知急于事功,何有及于道义?及其

译晋国人、秦国人包围郑国,介国人侵犯萧国。

冬天,周天子派遣宰周公来鲁国聘问。公子遂前往京师,随后又前往晋国。

程氏说:“三公兼任冢宰,所以记载为‘宰’。周公随后出行,记载为‘如’。不记载为‘聘’,是谴责他没有完成聘问之礼。记载随后前往晋国,是谴责他不敬。”

朱熹说:“公子遂这次出行,随后前往晋国,并非专门出使。周天子派遣宰周公来聘问,却让公子遂前往,又随后前往晋国,没有比这更大的不敬了。”

胡氏说:“冢宰向上兼任三公的职任,非常尊贵,却来鲁国聘问,天子的礼节没有比这更优厚的了。鲁侯既不朝见京师,却派遣公子遂前往,又因两件事出使,把周王室等同于列国,这是极大的不恭之罪,是履霜坚冰的渐进过程。”

谳说:“三公兼任冢宰,其职责非常重大。却向下到鲁国聘问,按礼制不算尊贵;命令卿大夫回报天子的礼节,却因两件事出境,按礼制不算恭敬。双方都失礼了。”

又,当时周王室衰弱,晋国的霸业正盛,诸侯只知道有晋国而不知道有周天子。晋国不是列国可以比拟的。现在僖公坐着接受天子的聘问而不前往,朝见京师,天子的使节专对鲁国,鲁国的使节回报礼节却兼及晋国。列国邦交之间的聘问尚且不可以,何况王室呢?蔑视君臣的大伦常,只看强弱,这就是导致动乱的原因。《春秋》直书其事,罪过自然显明。

经文记载三十一年。

春天,夺取济水西边的田地,公子遂前往晋国。

夏天四月,四次占卜郊祀,占卜结果不吉,于是免除牺牲,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程氏说:“《春秋》确实有占卜郊祀,但占卜上辛不吉,就占卜中辛;中辛不吉,就使用下辛,不可以再改。鲁国使用天子的礼乐,是成王的赏赐,伯禽的接受,都是不对的。因袭的弊端,导致八佾舞、雍彻歌。圣人在这里记载下来。”

朱熹说:“当时周公制定礼制,父亲是大夫,儿子是士,葬礼按大夫,祭祀按士;父亲是士,儿子是大夫,葬礼按士,祭祀按大夫。难道周公制定礼制,让他的子孙扰乱它吗?”仔细看来,后面却说明了。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子思以此讥讽鲁国。又鲁国的郊祀、禘祭,不合礼制,周公衰微了。夫子因此深深惋惜。胡氏说:“《春秋》因礼制的变化而记载于史册,有的因占卜,有的因时间,有的因望祭,有的因牺牲,有的因牛。在变化之中,又有变化。古代大事决定于占卜,所以《洪范》稽疑,唯独以〇为主。占卜而不吉,就不郊祀了。所以免除牺牲望祭,是天子的事情。现在不郊祀而望祭,所以特别记载为‘犹’,‘犹’是表示可以停止的词。”

谳说:礼制,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大夫祭祀五祀,士庶祭祀祖先,这是礼制的常规。郊祀、禘祭,是天子的祭祀典章,侯国实行天子的礼制,是周王过度赏赐而鲁国接受,不对。〇郊祀禹,宋郊祀契,作賔王家,统承先祀,是天子的事情,守非列国可比。周郊祀有两天:至为报本之郊,孟春为祈谷之郊。按《郊记》说:“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这是报本之郊。又说:“郊之用辛”,这是祈谷之郊。自甲子至寅,都是郊祀的时间。四月就失时,五月不合礼。记载“四月四卜郊”,就是祈谷之郊,占卜用辛,应当在建寅之月。月有三辛,占卜至于三巳,烦渎,何况建卯后至于四卜呢?这是经文记载“四卜郊”的意义。礼制以十月上甲系牲,是日至之郊用子,建亥之月应当系牲了。祈谷之郊用寅,建丑之月应当系牲了。经文在正月记载“卜牛自未尽亥”,养之当成牲,而有变故,不叫“牲”而叫“免牛”。四月记载“牲”,牲巳成矣,但以卜郊不从而免之,故不曰“牛”而曰“免牲”。凡免牛、免牲,为之缁衣纁裳,有司〇端奉送于南郊,免者纵而不杀也。《周礼》四望之祭,五岳四凟,名山大川,天子望于山川,无所不通。诸侯所祭名山大川,即在封内封外,不得祭也。鲁用天子之礼,视王室则杀,故望止于三也。呜呼,天人一理也。非礼之礼,人所必辞,况于天乎?圣人因礼之变而书于防,或以卜,或以时,或以望,或以牲,皆所以志其僭礼,以为后世之戒。

秋天七月。

冬天,〇伯姬来鲁国求娶媳妇。狄人包围卫国。十二月,卫国迁都到帝邱。经文记载三十二年。

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四月己丑,郑伯防去世,卫国人侵犯狄人。

秋天卫国人跟狄人结盟。

冬天十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去世。

程子说:“齐桓公的霸业,没有继承给晋文公;霸业没有断绝,大概是因为管仲一人任事,不能为齐国寻求人才;晋国专门致力于收集人才,看出都出自狐氏、赵氏。”

朱熹说:“晋文公的诡诈,程子的说法很严密。然而用他的说法去探求本文,未免无关涉及晋文公的本心,而使后世谨慎所举荐的人,只有胡氏得到了。”

谳说:文公老于奔走,可谓备尝艰苦。但知急于事功,何有及于道义?及其

晩而复国,经畧始于勤,特假名以求诸侯,岂真知有君臣之义?伐原以示信,非固有也;大搜以示礼,非本然也。涵养不本于乎日,效騐取必于一时。侵曹伐衞,怀私复怨,执宛春以激其怒,许曹衞以离其群。勇于图伯,急欲战防,善战者服上刑,公能免乎?然当是时,楚人横暴,陵灭中华。城濮之战,有闗夷夏。春秋抑楚之深,待晋以恕。河阳践土,特婉其词,尊周而全晋,存君臣之大防也。奈何专兵君侧而围许,专会王畿而抗盟?其与桓公会不迩三川,盟不加宰周公者,为有间矣。桓公不纳子华,虑其奨臣而抑君也。文公为元咺执衞侯,纲常之道于是乎废矣。虽然,齐孝不能继桓之业,晋襄能绍文之伯,传之累世,其故何耶?夫国家之盛衰,系乎人才之进退。桓公之于管仲,权居一,已身没而事业衰。文公入国之始,则能选用狐赵之徒,以成伯业,传之子孙而不已。是则用人为有国之先务,可不鉴乎?

译晚年回国,经略天下始于勤勉,只是借名号来求取诸侯的拥戴,难道真的懂得君臣的大义吗?攻打原国来显示信用,并非他本性如此;大规模检阅军队来显示礼制,也并非他本意如此。修养不立足于日常,成效却强求于一时。侵犯曹国、攻打卫国,怀着私心报复怨恨,抓住宛春来激怒对方,许诺曹国、卫国来离间他们的盟友。急于图谋霸业,迫切想要战胜敌人,善于作战的人往往遭受最重的刑罚,晋文公能免于此吗?然而在那时,楚人横行暴虐,欺凌灭掉中原各国。城濮之战,关系到夷夏的存亡。《春秋》对楚国贬抑极深,对晋国则宽恕对待。河阳践土之盟,特意委婉其辞,尊崇周王室而保全晋国,这是为了维护君臣之间的大界限。为何却专擅兵力在君主身边并围攻许国,专擅会盟于王畿之地并抗拒盟约?这与齐桓公不靠近三川、盟誓不加上宰周公相比,是有差距的。齐桓公不接纳子华,是担心他助长臣权而压制君权。晋文公为了元咺而拘捕卫侯,纲常伦理之道从此废弛了。虽然如此,齐孝公不能继承齐桓公的基业,晋襄公却能继承晋文公的霸业,并传给后世多代,这是什么原因呢?国家的兴盛与衰败,取决于人才的进退。齐桓公对于管仲,权力占其一,自己死后事业就衰落了。晋文公刚回国时,就能选用狐偃、赵衰等人,以成就霸业,并传给子孙而不止。这就是用人是治理国家的首要任务,怎能不引以为鉴呢?

经三十有三年

春王二月,秦人入滑。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

程氏曰:晋不称君,居防附葬,不可从戎,忘亲背惠,其恶甚矣。秦为无道,越晋逾周以袭人,众所共愤,故称晋人。其称及姜戎,亦然。

胡氏曰:晋襄亲将,绌不称君者,俯逼葬期,忘亲背惠,墨衰绖而即戎,其恶甚矣。视秦犹狄,其罪云何?客人之舘,而谋其主;因人信已,而逞其诈;利人之危,而袭其国;越人之境,而不哀其防;叛盟失信,以贪勤民,而弃其师,狄道也。

谳曰:秦穆幸灾而图伯,晋襄墨绖以临戎,是皆名义之罪人也。当晋文入国之初,实赖秦伯之力,襄公忘父之惠,易世剪为仇讐。至于越绋从戎,固为罪矣。穆公越人之境而伐其防,可无罪乎?杞子、先轸之徒,怀利以事其君,务贪召乱,轻信兴师,违蹇叔之忠言,致殽函之败辱。犹幸自新悔过,誓言有取于圣经。然书序所録者,劝善之词;《春秋》狄之,惩恶之义也。在《易·益》之象曰:「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秦伯悔而不改善不能迁。令狐之役,彭衙之战,兵连祸结,抑亦惨矣。《春秋》贬晋,书人书及,罪其居防即戎也;狄秦,书国,罪其伐人之防也。二国之罪,明矣。

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取訾娄。

秋,公子遂帅师伐邾。晋人败狄于箕。

  冬十月公如齐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胡氏曰:「左氏谓即安也,小寝燕息之地也。」

谳曰:「鲁僖公享国三十余年,寛以爱民,务农重谷,诗之所颂,春秋阙焉?何也?盖常事不书,所録者事之变也。」

僖公方其得国之初,实赖齐而定位。桓公修伯,从于会盟。首止尊王,召陵驾楚,安攘之事屡登于载书。夫何桓公身没未几,盟齐而亟从楚,致夷谋夏,如楚乞师,是得罪于中国也。犹幸晋文复修伯业,践土尊王,公虽两为王所之朝,不过因晋而举。宰周公之下,聘其礼不为不隆。报使以二事出疆,夷周室于列国,是得罪于王室也。甚至僭礼凟天,不郊犹望,方且龙旂六辔之祀铺张,以为昌炽之休。僖公而知礼,孰不知礼?获终小寝,盖亦幸焉。

陨霜不杀草,李梅实。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春秋谳义卷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谳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六    元 王元▯ 撰

  文公

公名兴僖,公子在位十八年。按谥法:慈恵爱民,忠信接礼,曰文。

  经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程子曰:「君薨巳逾年,虽未葬,嗣子亦称君。岁已更始,不可无君也。」

朱子曰:「逾年即位,防服如何入庙?想古时这般大事,必有个权宜,如借吉之例。」

胡氏曰:「即位告庙,临羣臣也。嗣世定于初防,必逾年然后改元。书即位者,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縁臣民之心,不可旷年无君。」

谳曰:「文公继僖而立,承国于先君,继正而即位也。然上无所禀命,而又不终三年之防,行即吉之礼。王室衰微,防礼浸失。春秋存其即位,彼善于此之义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天王使叔服来会葬。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命

程氏曰:「毛伯诸侯为王卿士者,以礼曰锡,以恩曰赐。」胡氏曰:「文公继世,防制未毕,非初见继朝而献功也。何为来锡命乎?」故谷梁子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来锡命,非正也。」

谳曰:述职之礼既阙,锡命之宠有加,上下反其道矣。《易·师》上六之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文公即位之初,不闻禀命之请;终防之后,不修入见之仪。何功可褒,而锡命之邪?盖由王室衰微,诸侯强盛,徒行姑息,以为悦下之道,而不知纵滥以启其慢上之心。《春秋》书「来锡命」,不待贬絶,而不君不臣之罪着矣。

晋侯伐衞,叔孙得臣如京师,衞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

程子曰:「商臣书,世子着其絶尊亲之道

译经文记载鲁僖公三十三年:

春季,周历二月,秦国军队入侵滑国。齐侯派遣国归父前来鲁国聘问。

夏季,四月辛巳日,晋国人联合姜戎在殽山击败秦军。

程氏说:晋国不称国君,是因为晋襄公在居丧期间就参与战事,不可随从军队出征,他忘却亲情、背弃恩惠,罪过极大。秦国行事无道,越过晋国、经过周王室去偷袭别国,众人共同愤恨,所以称晋国人为“晋人”。称“及姜戎”,也是同样的道理。

胡氏说:晋襄公亲自率领军队,贬抑不称国君,是因为迫于葬礼期限,忘却亲情、背弃恩惠,穿着丧服就投入战争,罪过极大。看待秦国如同看待狄人,他的罪行是什么呢?把客人留在馆舍,却谋划对付其君主;因为别人信任自己,就施展欺诈;利用别人的危难,去偷袭其国家;越过别人的边境,却不哀怜其防备;背叛盟约、丧失信用,为了贪婪而劳役百姓,从而抛弃其军队,这是狄人的行径。

谳说:秦穆公幸灾乐祸而图谋称霸,晋襄公穿着丧服临阵作战,这都是违背名义的罪人。当初晋文公刚回国即位时,确实依靠秦伯的力量,襄公忘却父亲的恩惠,改朝换代后将其视为仇敌。至于越过灵柩去从军,固然有罪。穆公越过别人的边境去攻打其防备,难道没有罪过吗?杞子、先轸这些人,怀着私利侍奉其君主,致力于贪婪招致祸乱,轻信而兴兵,违背蹇叔的忠言,导致殽山、函谷关的败辱。幸好他们后来悔过自新,誓言中有值得《圣经》采纳之处。然而《尚书·序》所记载的,是劝善的言辞;《春秋》将其视为狄人,是惩恶的道义。《易经·益卦》的象辞说:“君子见到善行就追随,有过错就改正。”秦伯悔过却不改正,向善不能追随。令狐的战役,彭衙的战斗,战争连绵、祸患结集,确实悲惨啊。《春秋》贬低晋国,书写“人”和“及”,是罪责其居丧期间就投入战争;贬低秦国,书写“国”,是罪责其攻打别人的防备。两国的罪过,就很明白了。

癸巳日,安葬晋文公。狄人侵犯齐国。鲁公讨伐邾国,夺取訾娄。

秋季,公子遂率领军队讨伐邾国。晋国人在箕地击败狄人。

冬季,十月,鲁公前往齐国。

十二月,鲁公从齐国返回。

乙巳日,鲁公在小寝去世。

胡氏说:“《左传》认为‘即安’就是小寝,小寝是宴饮休息的地方。”

谳说:“鲁僖公在位三十多年,宽厚以爱护百姓,致力于农业重视粮食,是《诗经》所歌颂的,为什么《春秋》缺载呢?大概是因为平常的事不记载,所记录的是事物的变故。”

僖公刚获得国家之初,确实依靠齐国来确立地位。齐桓公修明霸业,僖公跟随参与会盟。首止尊奉周王,召陵遏制楚国,安定内政、抵御外侮的事迹屡次记载在史册上。然而齐桓公死后不久,僖公在盟会中屡次顺从楚国,导致夷狄图谋华夏,向楚国乞求军队,这是得罪中原诸国。幸好晋文公重新修明霸业,在践土尊奉周王,僖公虽然两次朝见周王,不过是因晋国而举事。在宰周公之下,聘问的礼仪不算不隆重。但出使诸侯国时,将周王室等同于列国,这是得罪王室。甚至僭越礼制、亵渎上天,不举行郊祀却仍有所期望,反而铺张龙旗六辔的祭祀,以为这是昌盛的吉兆。僖公如果懂礼,谁不懂礼?最终死在小寝,大概也是幸运的了。

降霜却不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果实。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讨伐许国。

《春秋谳义》卷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谳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谳义》卷六 元 王元 撰

文公

公名兴,是僖公的儿子,在位十八年。按照谥法:慈爱恩惠爱护百姓,忠诚守信接待有礼,称为文。

经文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即位。

程氏说:“君主去世已过一年,虽然尚未安葬,继位的儿子也称国君。年岁已经更新,不可没有国君。”

朱氏说:“过了一年才即位,丧服如何进入宗庙?想古时这类大事,必有变通之法,如同借吉日的例子。”

胡氏说:“即位是告祭宗庙,临视群臣。继承世系在初丧时就已确定,必定过了一年才改元。记载即位,是终始的道义。一年不有两个国君,顺应臣民之心,不可多年没有国君。”

谳说:“文公继承僖公而立,承接先君的国家,继承正统而即位。然而上面没有禀受命令,又不守满三年的丧期,实行即吉的礼仪。王室衰微,丧礼逐渐丧失。《春秋》保留其即位的记载,是取其优于此的意思。”

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周天子派遣叔服来会葬。

夏季,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周天子派遣毛伯来赐命。

程氏说:“毛伯是诸侯中担任周王卿士的人,按礼称为‘锡’,按恩称为‘赐’。”胡氏说:“文公继承世系,丧制未毕,不是初次朝见继位之君而献功。为什么来赐命呢?”所以谷梁子说:“礼制有受命,没有来赐命。来赐命,不是正道。”

谳说:述职的礼仪已经缺失,赐命的恩宠却增加,上下颠倒了其道。《易经·师卦》上六的象辞说:“大君有命令,是为了端正功劳。”文公即位之初,没听说有禀受命令的请求;丧期结束后,不修习入朝见君的礼仪。有什么功劳可褒奖,而赐命呢?大概是因为王室衰微,诸侯强盛,只实行姑息政策,以为这是取悦下属的方法,却不知道放纵滥施会开启轻慢上级的心理。《春秋》记载“来赐命”,不必贬斥断绝,不君不臣的罪过就显着了。

晋侯讨伐卫国,叔孙得臣前往京师,卫国人讨伐晋国。

秋季,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

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杀害其国君頵。

程氏说:“商臣书写为世子,是彰显其断绝尊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