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阙如编卷二
。于是焉至乎郎之地而战也。卫侯何以从齐郑也?初与鲁约为桃丘之防,既而齐人有命,则舍鲁而从齐也,择利之道也。书齐侯、卫侯、郑伯,王爵一也,齐主兵二也,齐志三也。战于郎,葢鲁败也。不言败绩,不大败也【明非都讳】
译于是到达郎地作战。卫侯为什么跟随齐、郑呢?起初与鲁国在桃丘结盟,后来齐国发出命令,就舍弃鲁国而跟随齐国,这是选择有利之道的做法。记载齐侯、卫侯、郑伯,一是因为他们的王爵相同,二是因为齐国主持军事,三是因为齐国的意志主导。在郎地作战,大概是鲁国战败了。不写“败绩”,是因为没有大败【明确并非全部避讳】。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即战郎之齐侯、卫侯、郑伯也。既退师,复为是盟,使其不相携贰也。书人者,上已见矣,不更详之。如曰:「彼人尔,人尔,此外盟也。」书者,如曰:「彼其为盟也,以我故也。」来战于郎,曲在彼也。盟于恶曹,恶在彼也。然则予内乎?曰:鲁桓之恶,何翅三国也?頋三国之所以为是战、为是盟者,其志非也。鲁桓也,齐侯、卫侯、郑伯也。所谓比屋可诛者也。彼与此,不得相治也。以天子之事治之,可也。以天子之事治之,非史臣之所及议也【史臣即谓孔子矣】谨志其事而已尔。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
不以细故废礼余从同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郑庄将死,属祭仲而立公子忽。忽宜立者也。突,宋出也。宋人欲立之,诱执祭仲,胁之以死。仲不能拒,以突归,立为君。郑忽出奔。书「宋人执郑祭仲」,仲未有罪也。「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罪在仲也。祭仲,字也。如曰:「此郑之受遗臣也,责之云乎?岂曰贵之云乎?」且名字一也,从其所称而称之。曰:「我闻郑之臣为祭仲云尔,不知其他。」书者见郑乱如此之甚,权臣擅柄,邻国相图,皆懐利心,致天彛冺乱,由王政不纲,使然。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公命柔往防,结盟也?与无骇、翚挟溺同例。隠、桓之史,书法多从同,圣人不茍为异尔。蔡叔,葢蔡侯弟【用陆氏説】
公防宋公于夫钟【公羊作童】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于阚。三传皆不言其事,书者见二国汲汲为防,各营其私而已。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防杞侯、莒子盟于曲池【杞公谷作纪,曲池公羊作敺蛇】左氏云:“平杞莒也。”葢捡经文为说尔。盟録日者,盟者之意,如将终不相背负,故先谨其始。防书之文,特从其意而存之尔。前后并同,其不日者,或自失之,或畧之也。
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依左氏,公欲平宋、郑,故为是防。宋成未可知也,故屡防焉。南燕近宋,葢为宋细者,书人贱略之【非谓燕之大夫,其君亦略之,不言燕伯也】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公防宋公于虚【公作郯】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依《左氏传》,虚、▯之防,皆为平宋、郑也。依杜氏注,《谷丘》、虚、▯又皆宋地也。越竟以防宋公,何桓之为人谋若此,其忠与?抑何其仆仆于道而不惮烦与?宋卒不肯与郑辞于桓,桓遂与郑盟而谋伐宋焉。则夫再防、三防之勤,是亦不可以已与?凡此传家之说,累累如此。视《春秋》之初,《隠公》之篇,诸侯放恣,又皆甚矣。
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
防龟之后,即往郑境。郑伯出,与公盟,一心仇宋也。
丙戌卫侯晋卒
诸侯卒例日,此晋之卒,适与上防同日,国史两书之不复刋去,后丙戌字,意其然矣【或丙戌字上下有一误,亦未可知,故不质言耳】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孰及之?公及之也。不言公者,不得言公及郑师,又不得言公帅师及郑师也。伐宋者,公为郑伐也,问宋公之罪也【若言战于郎矣,不得地异名】鲁、郑之师与宋师战于彼宋地尔,不嫌若鲁、郑自战之文也。书者,见列国兴师构怨毒,众伤民,无时得休息也。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书者,见诸侯分朋党,相攻伐,各逞忿憾,无曲直可言。败者为祸,胜者非福也。上及郑师伐宋,鲁主伐也。宋修是怨,故告于盟主,使齐主兵来伐鲁也。卫、燕从也。鲁为郑故,构宋怨,而有德于纪。纪讐齐者也,故徴师于纪。纪侯自将来援,而郑伯之至,不待言也。不言来伐者,言战伐可知也。不言地者,我地也,近也。言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者,如言,皆为我败也,幸之也。纪序郑上者,王爵也。齐先宋者,小伯主是伐也。不称卫子者,
译十一年春季,正月,齐国人、卫国人、郑国人在恶曹结盟。
这就是在郎地交战时的齐侯、卫侯、郑伯。他们退兵之后,又订立了这个盟约,目的是使他们彼此不怀二心。经文中只称“人”,是因为上文已经提及,不再详细记载。如果说是:“那些人是你们,你们是人,这是另外的盟约。”那么经书记载的意思是:“他们订立盟约,是为了我们的缘故。”他们来郎地作战,理亏在他们。在恶曹结盟,过错也在他们。那么这是偏袒鲁国吗?回答说:鲁桓公的罪恶,何止是这三个国家呢?只是这三个国家之所以发动这场战争、订立这个盟约,他们的用心不正当。鲁桓公,齐侯、卫侯、郑伯,都是所谓挨家挨户都可以诛杀的人。他们彼此之间,不能互相治理。用天子的名义来治理他们,是可以的。但用天子的名义来治理,不是史官所能议论的【史官即指孔子】,只是谨慎地记录这件事罢了。
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不因细微的缘故废弃礼制,其余遵从相同的体例。
九月,宋国人捉拿了郑国的祭仲。公子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郑庄公将要去世时,嘱托祭仲立公子忽为君。公子忽是应当继位的人。公子突,是宋国扶植的。宋国人想立他,诱捕了祭仲,用死亡威胁他。祭仲无法抗拒,让公子突回国,立他为君。郑忽出逃。经书记载“宋人执郑祭仲”,祭仲没有罪过。“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罪责在祭仲。祭仲,是字。意思是说:“这是郑国接受遗命的臣子,难道要责备他吗?难道要说尊贵他吗?”况且名和字是一样的,按照称呼来称呼他。意思是说:“我听说郑国的臣子叫祭仲,不知道其他情况。”经书记载者看到郑国动乱如此严重,权臣专权,邻国相互图谋,都怀着贪利之心,导致天道伦常混乱,这是由于王政没有纲纪,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鲁桓公派柔前往参加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的盟会。
鲁桓公命令柔前往参加盟会,结盟吗?与无骇、翚挟溺的例子相同。隐公、桓公时期的史官,书法多遵从相同的体例,圣人不随意做出不同的记载。蔡叔,大概是蔡侯的弟弟【采用陆氏的说法】。
鲁桓公在夫钟会见宋公【《公羊传》作童】。冬季十二月,鲁桓公在阚会见宋公。三传都不记载这件事,经书记载者看到两国急切地会见,各自营谋私利罢了。
十二年春季,正月。
夏季六月壬寅日,鲁桓公会见杞侯、莒子,在曲池结盟【杞,《公羊传》《谷梁传》作纪,曲池,《公羊传》作敺蛇】。《左传》说:“为了平息杞国和莒国的争端。”大概是根据经文来解释罢了。盟会记载日期,是因为盟会者的意图,好像将要最终不互相背叛,所以先谨慎地开始。会见的记载,特别顺应他们的意图而保留罢了。前后都相同,那些不记载日期的,或者是自己遗漏了,或者是省略了。
秋季,七月,丁亥日,鲁桓公会见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
依据《左传》,鲁桓公想要平息宋国和郑国的争端,所以进行这次会见。宋国是否和解还不可知,所以屡次会见。南燕靠近宋国,大概是宋国的附庸,称“人”是轻视略写【不是说燕国的大夫,其君主也被略写,不称燕伯】。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鲁桓公在虚地会见宋公【《公羊传》作郯】。冬季十一月,鲁桓公在〇地会见宋公。依据《左传》,虚地、〇地的会见,都是为了平息宋国和郑国的争端。依据杜预的注,《谷丘》、虚、〇又都是宋国的地方。越过国境去会见宋公,鲁桓公为人谋划竟然这样,他的忠诚吗?还是为什么在路上奔波而不怕麻烦呢?宋国最终不肯向鲁桓公解释与郑国的恩怨,鲁桓公于是与郑国结盟并谋划讨伐宋国。那么那两次、三次的勤勉,也是不可以停止的吗?凡是这些传家的说法,都是这样。看《春秋》之初,《隐公》的篇章,诸侯放纵恣意,又都非常严重。
丙戌日,鲁桓公会见郑伯,在武父结盟。
会见龟地之后,就前往郑国境内。郑伯出来,与鲁桓公结盟,一心仇恨宋国。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诸侯去世通常记载日期,这里晋的去世,恰好与上次的会见同一天,国史两件事都记载下来不再删去,后面的丙戌字,大概是这样的【或者丙戌字上下有一个错误,也不可知,所以不确切地说】。
十二月,与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谁与郑国军队一起?是鲁桓公与郑国军队一起。不称“公”,是因为不能说“公与郑师”,也不能说“公率领军队与郑师”。讨伐宋国,是鲁桓公为郑国讨伐,质问宋公的罪过【如果说战于郎,地名不同】。鲁国、郑国的军队与宋国军队在那宋国土地交战,不嫌像鲁国、郑国自己交战的文字。经书记载者,看到列国兴兵结怨,伤害民众,没有时候得到休息。
十三年春季,二月,鲁桓公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经书记载者,看到诸侯分结朋党,互相攻伐,各自逞泄愤恨,没有曲直可言。战败者遭祸,战胜者并非福气。上文与郑师讨伐宋国,鲁国是主谋。宋国修怨,所以告诉盟主,让齐国主兵来讨伐鲁国。卫国、燕国跟随。鲁国因为郑国的缘故,结下宋国的怨恨,而对纪国有恩德。纪国是齐国的仇敌,所以向纪国征师。纪侯亲自率军来援,而郑伯的到来,不用说也知道了。不称“来伐”,因为说战伐就知道了。不称地名,因为是我方土地,靠近。说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就像说,都是被我方打败,庆幸罢了。纪国排在郑国上面,是因为王爵。齐国排在宋国前面,是因为小伯主是讨伐。不称卫子,
从其所自称也。燕人者,宋细得畧之也。并称师者,彼实有师,无庸异文也。书此七国之战者,见云云,非福谁生厉阶,防焉伤心者也。
译这是根据他们自称的情况来记载的。称燕人,是宋国史官细得略写的笔法。一并称“师”,是因为他们确实有军队,无需使用不同的文字来区分。记载这七国之间的战争,是为了表明:像这样的情形,如果不是福伯,谁又会是挑起祸端的始作俑者呢?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
三月葬卫宣公
朔背殡称侯以从金革之事,其失亦自见也。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大水之后,无事得书者,犹善之也【谓若伐国及功役之事】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
有事则相援救,无事则为防,以讲好也。
无氷
建子之月,宜氷,不氷,过于燠也。日食之属,见于天者也。天道逺而尊,省愆知戒,修意为先。无氷之属,形于地者也【亦天所为而形在地】地道近而亲,思患豫防,修政为急【修意修政亦互言之】
夏五
此所谓阙文也。阙而不补,月者,或月下别自有文,而郑语来盟,自是六月事而不月,或中间更有六月事,而郑语防上月,都未可知。若于夏五之下补一月字,连下郑伯为文,则非其实矣。故宁阙之也。不然,夏五之下何疑?非月而不补此一字,圣人笔削之权,岂应若此过葸也?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谷语作御,亦作御】
防曹之后,仍约为盟。今郑伯使其弟名语者来盟,践前约也【所谓前定之盟】其弟言,郑之亲贵者也。郑伯之不背负我,可知也。内所与盟者,谁与?葢公自与盟。郑伯使其弟云尔者,如郑伯之自来也。以此知公自与盟也。示亲信之深固,宜公自与盟也。不言者,尊内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乙亥尝
迫乎尝之期【致斋第一日】而御廪灾焉。天之戒与?神之有恫与?不可视为适然也夫!是故书「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也【尝非所书,不书乙亥尝,不见迫近之事】新御廪不书,不疑可以不新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公羊:卫先蔡】
十二年,及郑师伐宋。鲁为郑伐,故宋先报之。有明年七国之战,至是报郑,用四国之师伐之。四国不自起兵伐郑,宋以之而伐郑,是不与主兵例同也。七国之战不言宋以齐、卫、燕者,齐志亦欲与鲁为难,不特宋也。四国见以于宋,非不欲伐郑可知,然而能以之者,宋也。以人者,宋人也;以于人者,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也。一槩而人之,贱且恶之,而畧之,而不欲区别之之辞也。若将卑、师少以否,非所知也【乌知其将皆卑、师皆少】宋独自伐郑,力非不足也。用四国之师,则其暴可知。焚门入国外事尔,无用书也。且书之详,即似恶专在宋为甚之之辞。郑突全无罪矣。此皆《春秋》之微意,君子不可以不察也。卫先蔡,公羊葢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鲁贡赋有阙,故天子使使来徴求之也。诸侯不贡车服,此不足辨也。天子责贡赋有阙,婉其辞曰「求车」,尔所需岂一车而已?礼乐征伐,存九鼎于一线者,此尔正使。王室有非礼之求,然而君父之失小,臣子之罪大。舍其下而责其上,舍不共之大罪,而责妄求之小失,是与于无王之甚,决非春秋之防也。家父旧尝聘于鲁,至是复使之来,以求车为辞,不敢加谴谪于鲁,但微见其意而已。王室之衰可知也。凌夷之势,庸下之材所能为者,仅若是而已也。其后或并此而不能也【以此见齐桓管仲之功实不可没】凡此求车之属【前求▯后求金】鲁岂能傲慢自若,不一应之乎?其必有以应之无疑也。没而不见者,以谓是不足言也。以应之为善,则是谓亦可以不应也。不特此尔,虽无失礼于前,犹不足言也,常耳,非异也。乱极反常之世,君子不以易吾常,是春秋之防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
书前,王崩,则知嗣王之改元即位在其明年矣。改元即位,非鲁史事故,不得书之。外诸侯亦同此例。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子郑。
突为祭仲所立,立而列于诸侯之防,且四年矣。非郑伯而何也?郑忽以世嫡嗣位,四阅月而出奔,未成君而失国,则犹先君之世子也。今此之复归,繋世子者,犹曰是郑之故世子云尔。国忽之国也。前此突立而忽出,今此突出而忽归,皆据其实而书之尔,非可得而予之夺之也。不言郑子忽者,子犹君也,上有郑伯,下不得有郑子,国不可以二君也
译三月,安葬卫宣公。
朔在灵柩前背对着它,自称国君去从事战争之事,他的过失也就自然显现了。
夏季发生大水。秋季七月。冬季十月。
大水之后,没有值得记载的事情,这也算是善事【指像征伐他国以及兴办工程役事之类】。
鲁桓公十四年春天,正月,鲁桓公在曹地防备郑伯。
有战事就互相救援,没有战事就互相防备,以此来维持友好关系。
没有结冰。
建子之月(十一月),适宜结冰,却不结冰,是因为天气过于温暖。日食之类,是显现于天上的现象。天道遥远而尊贵,反省过错、知晓警戒,以修养心意为先。无冰之类,是显现于地上的现象【也是天所造成而显现于地上】。地道亲近而切近,思考祸患、预先防备,以修明政事为急【修心与修政也是互相说明的】。
夏季五月。
这就是所谓的缺文。缺而不补,是因为“月”字下面或许另有文字,而郑伯语来结盟,本是六月的事却未写月份,或者中间另有六月的事,而郑伯语来结盟在上月,都不可知。如果在“夏五”下面补一个“月”字,连着下面的郑伯作为文句,那就不是事实了。所以宁可缺漏。不然的话,“夏五”下面有什么可疑的?如果不是月份却不补这一字,圣人笔削的权力,难道应该如此过分怯懦吗?
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谷梁传》语作御,也作御】。
在曹地相防之后,仍然约定结盟。现在郑伯派他名叫语的弟弟来结盟,是履行之前的约定【所谓预先定下的盟约】。提到他的弟弟,是因为郑的亲近显贵之人。郑伯不会背弃我们,由此可知。国内与之结盟的是谁呢?大概是鲁桓公亲自与之结盟。郑伯派他的弟弟这样说,就如同郑伯亲自前来一样。由此可知鲁桓公亲自与之结盟。显示亲信之深厚牢固,适宜鲁桓公亲自与之结盟。不写明,是尊重内国(鲁国)。
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临近尝祭的日期【致斋的第一天】,御廪就发生火灾了。这是上天的警戒吗?是神灵有痛惜吗?不可视为偶然啊!因此记载“壬申日御廪灾,乙亥日尝祭”【尝祭本不应当记载,不记载乙亥日尝祭,就看不出迫近之事】。新建的御廪不记载,是不怀疑可以不新建。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宋国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公羊传》:卫在蔡前】。
十二年,鲁国联合郑国军队攻打宋国。鲁国因为郑国而攻打宋国,所以宋国先报复鲁国。有明年七国之战,到这时报复郑国,动用四国军队攻打它。四国不是自己起兵攻打郑国,宋国率领他们攻打郑国,这与不主持兵事的例子相同。七国之战不记载宋国率领齐、卫、燕,是因为齐国的志向也想与鲁国为难,不只是宋国。四国被宋国率领,并非不想攻打郑国可知,然而能率领他们的,是宋国。被率领的人,是宋国人;率领别人的人,是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一概称“人”,是轻视且厌恶他们,而略去区别之辞。如果将领卑贱、军队少,那就不知道了【怎么知道将领都卑贱、军队都少】。宋国独自攻打郑国,力量并非不足。动用四国军队,那么其残暴可知。焚烧城门进入国外之事,不值得记载。而且记载得详细,就似乎厌恶专在宋国为甚之辞。郑突完全没有罪了。这些都是《春秋》的微言大义,君子不可以不察。卫在蔡前,《公羊传》大概是正确的。
鲁桓公十五年,春天,二月,周天子派家父来索取车辆。
鲁国贡赋有缺失,所以天子派使者来征收索取。诸侯不贡车服,这不足辩驳。天子责备贡赋有缺失,委婉其辞说“求车”,你所需要的岂止一辆车而已?礼乐征伐,维系九鼎于一线者,正是你的正使。王室有不合礼的索取,然而君父的过失小,臣子的罪过大。舍弃下面的而责备上面的,舍弃不共戴天的大罪,而责备妄求的小失,这是参与无王道的严重行为,决非《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家父以前曾聘问于鲁,到这时又派他前来,以索取车为辞,不敢加谴责于鲁,只是微微显露其意而已。王室的衰微可知了。衰败的趋势,庸下之才所能做到的,仅此而已。其后或许连这也不能做到了【以此可见齐桓公、管仲的功劳实在不可磨灭】。凡是这求车之类【前求〇后求金】,鲁国岂能傲慢自若,不一一回应呢?其必有以回应无疑。没而不见的,是因为认为这不足言。以回应为善,那就是说也可以不回应。不仅这样,即使以前没有失礼,也还不足言,平常罢了,并非异常。乱极反常之世,君子不以改变我的常道,这是《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去世。
记载在前面,王去世,就知道嗣王的改元即位在其明年了。改元即位,不是鲁国史事故,不得记载。外诸侯也同此例。
夏季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国。郑世子忽复归郑国。
突被祭仲所立,立而列于诸侯之会,且四年矣。不是郑伯而是什么?郑忽以世嫡嗣位,四阅月而出奔,未成君而失国,则犹先君之世子也。现在这复归,系世子者,犹曰是郑之故世子云尔。国忽之国也。前此突立而忽出,今此突出而忽归,皆据其实而书之尔,非可得而予之夺之也。不言郑子忽者,子犹君也,上有郑伯,下不得有郑子,国不可以二君也。
。且其四年于外,言故世子则可,言郑子则不可也。突、忽两名之者,别嫌也。以郑伯而今乃出奔蔡者,非他也,突也。以故世子而今得复归于郑者,非他也,忽也。诸侯不生名,失国出奔则可以名之也。出奔者有出之者也,不言出之者,史防之文,急其贵而缓其贱者也。我知其君之出奔矣,出奔之情不一情也,国人与贵戚大臣与不暇以详也【史别自有文记之】出郑伯者,祭仲也。祭仲之恶不待言而显也。非祭仲之为之,郑伯突曷为而出奔乎?复归者,前自内而出,今复归之云尔。善恶皆有之,复归者亦有归之者也【谓迎以归者】急其贵而缓其贱者,史防之文,从同也。
译况且他在外流亡四年,称他为“故世子”是可以的,称他为“郑子”则不可以。同时列出突、忽两人的名字,是为了区别嫌疑。郑伯如今出奔到蔡国,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突。以前的世子如今得以复归郑国,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忽。诸侯在位时不称其名,失国出奔时才可以称其名。出奔的人是有使人出奔的人的,不写出使人出奔者,是史官避讳的笔法,这是急于记录尊贵者而缓于记录卑贱者。我知道国君出奔了,出奔的情况不止一种,国人以及贵族大臣来不及详细记载【史官另有专门的文字记录】。使郑伯出奔的,是祭仲。祭仲的恶行不待言说就显明了。如果不是祭仲所为,郑伯突为什么要出奔呢?复归,是指先前从国内出去,如今又回来罢了。善恶之事都有,复归的人也有使人归来的人【指迎接他回来的人】。急于记录尊贵者而缓于记录卑贱者,是史官避讳的笔法,遵循同样的原则。
许叔入于许
因郑之乱而得入其国,也许叔者,庄公之弟,宜有许者也。此时而不入,则不入矣。入于许者,至此始得入也。许之受制于郑也,甚矣。书者见天下无道,弱小。
志复宗社,艰难如此。君子悯之,乘隙遘防。有天道,有人事。嗣是以后,王灵终己不振,而霸国用昌。大岳之▯,绵延数世。虽芃苖膏雨,未可遽晞。抑亦庶几驩虞之美,大异当年之蹇阨者焉。
公防齐侯于艾【公作鄗,谷作蒿】
齐襄即位,复为此防,以修好也。左氏云:“谋定许也。”意之尔。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牟葛皆附庸小国。邾尝与防盟。与彼二国相去无几。于其旅朝皆人之而已。史官之辞常尊内以略外。圣人因而録之。美恶无容心焉【明非以朝桓故贬称人】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五月,出奔蔡者,郑伯突也;复归于郑者,世子忽也。忽有郑,当君郑,明矣。而此之因栎人杀栎守而遂居栎者,何以不失为郑伯也?曰:「郑伯突者,如言故郑伯也。」忽有郑而不能守位,谋不足,力不赡也。突力能入栎而制郑国之命,是其所以不失为郑伯者也。忽未尝得称郑伯也。然而君子也,君子而弱且孤立,圣人之所闵也。突尝出奔而固不失为郑伯也,然而小人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圣人之所恶也。郑伯非贵也,盗贼而能为郑伯也者,我亦从而郑伯之尔,其名未全得乎郑国也。嗣后而全得乎郑国,俨然列于诸侯,虽愈甚其恶,我亦不名也【明褒贬之例,不得施于此,故假言之】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公羊:宋上有齐侯,袲作侈】
袲宋地,宋为主,三国防于其地,议伐郑之事也。主郑国者,忽也。一郑也,入于栎,以偪郑,将复君郑者,突也。是亦一郑也。将谁伐乎?伐入栎之郑,正也;伐居郑之郑,非正也。然而诸侯竟欲伐居郑之郑,以纳入栎之郑。虽素所仇怨,而一旦防之者,何也?入栎之势,足以结诸侯,而使之援已也。忽则安能?有急则出奔而已尔。求蚍蜉蛾子之援,曽莫之与尔。于是诸侯有比突者,言曰【疑其为鲁桓矣】郑伯【谓突】之为列侯也,五年于兹矣。今其在栎也,其势可以自入于郑,其义又当君郑。我从而伐郑而纳之,夫夫也【谓突】有不德我,而终始不背负于我者乎?故夫伐郑【言忽】我之利也。宋公亦曰:是寡人之心也。语曰:弃恶从好,又曰:树德务滋,其今日之谓也。于是焉相与伐郑而纳郑伯【突】也。然则诸侯之志,何为而皆出于此乎?曰:突类我者也,忽不类我者也。岂有攻其类我,而助其不类我者乎?公防宋公云云,此物此志也。其间有疑而未决,不得已而从之者,其在陈侯与未可知也。为从焉尔。书者见诸侯弃正从邪,党同伐异,区防之内,昏乱否塞如晦冥然,于乎悕矣。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袲之防,犹有疑也。疑非正也。伐郑者,薄乎云尔【薄伐之】未始齐力而攻之也【不克纳而还】俄而又为曹之防,终欲纳突也。蔡与防突,尝奔蔡,葢宋召之也。陈侯不与其有疑与未可知也。兹防也,诸侯犹若有疑者,非直名义故也。郑突之为人,夫已见于前事矣。不然,举五国之师以临孤弱之郑【忽】而何其乆不克也。
夏四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再伐郑,皆为纳突也。郑伯突入于栎,栎,郑之别都,未可以郑畀突也。伐郑之为伐忽,明也。诸侯之志皆曰:“此郑伯【突】也,居于栎,非所也。”故为之伐郑,除郑伯之害,而镇抚其社稷也。春秋从其志而书之,详列诸侯之爵,烦而不杀焉。用见当时讨伐之事,有若此之不天、不王、不义、不仁者尔。蔡、卫、陈畧相亚,故蔡后至,则班次,陈疑或然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公为郑伯故,乆劳于外,至是始得归也【此年闰六月,葢四阅月矣】
冬城向
葢灭于莒而鲁取之,恐复失之,故坚完其城,令可守也。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朔以譛杀两兄,国人痛之。朔立四年,
译许叔进入许国。
趁着郑国的动乱得以进入许国,许叔是许庄公的弟弟,理应拥有许国。此时如果不进入,以后就再也无法进入了。所谓“入于许”,是指到这个时候才得以进入。许国受制于郑国的程度,非常严重。史官看到天下无道,弱小国家复国艰难到如此地步。君子对此感到怜悯,于是趁着空隙进行会盟防备。这里有天道的因素,也有人事的因素。从此以后,周王室的威灵终究不再振兴,而霸主国家却因此昌盛。许国像大山一样稳固,绵延数代。虽然像茂盛的禾苗需要甘霖滋润,也不能立刻晒干(意指复兴不易)。但也差不多能享有欢欣安乐的美好局面,与当年的困顿艰难大不相同了。
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会盟【《公羊传》认为“艾”作“鄗”,《谷梁传》认为作“蒿”】
齐襄公即位,再次进行这次会盟,是为了修好。《左传》说:“这是为了谋划许国的事。”这只是推测罢了。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牟国和葛国都是附庸的小国。邾国曾经与会盟有关。这三个国家彼此相距不远。对于它们来朝见,都称为“人”。史官的措辞通常尊重本国而简略对待外国。圣人因而采纳了这种说法。褒贬之意并不在于心中【明确说明不是因为朝见桓公而贬称他们为“人”】。
秋季九月,郑伯突进入栎地。
五月出奔蔡国的是郑伯突;复归于郑国的是世子忽。忽拥有郑国,应当做郑国的国君,这是很明显的。而这个人因为栎地的人杀了栎地的守将,于是占据栎地,为什么还不失去郑伯的称号呢?回答说:“郑伯突,就像说是‘故郑伯’一样。”忽拥有郑国却不能守住君位,智谋不足,力量不够。突有能力进入栎地并控制郑国的命运,这就是他之所以不失去郑伯称号的原因。忽从未被称为郑伯。然而他是君子,君子却软弱且孤立,这是圣人所怜悯的。突曾经出奔却终究不失去郑伯的称号,然而他是小人,小人却占据君子的位置,这是圣人所厌恶的。郑伯这个称呼并非尊贵,盗贼也能成为郑伯,我也就跟着称他为郑伯罢了,他的名分并没有完全得到郑国的认可。后来他完全得到了郑国,俨然位列诸侯,即使他的恶行更加严重,我也不会再称呼他的名字了【明确说明褒贬的原则不能施加于此,所以假借言语来说明】。
冬季十一月,鲁桓公在袲地与宋公、卫侯、陈侯会盟,讨伐郑国【《公羊传》:宋公前有齐侯,袲作侈】
袲是宋国的土地,宋国为主,三国在其地会盟,商议讨伐郑国的事。主持郑国的是忽。同一个郑国,进入栎地,以此逼迫郑国,将要重新做郑国国君的是突。这也是同一个郑国。要讨伐谁呢?讨伐进入栎地的郑国,是正义的;讨伐占据郑国的郑国,是不正义的。然而诸侯竟然想要讨伐占据郑国的郑国,以接纳进入栎地的郑国。虽然平时有仇怨,但一旦会盟,为什么呢?进入栎地的形势,足以联合诸侯,让他们援助自己。忽怎么能做到呢?有急难时出奔罢了。寻求蚍蜉和蛾子的援助,没有人理睬。于是诸侯中有偏向突的人,说【怀疑是鲁桓公】:郑伯【指突】作为列侯,已经五年了。现在他在栎地,他的势力可以让自己进入郑国,道义上又应当做郑国的国君。我们跟着讨伐郑国而接纳他,那个人【指突】有不感激我们,而始终不背叛我们的吗?所以讨伐郑国【指忽】符合我们的利益。宋公也说:这是我的心意。俗话说:抛弃恶行,顺从善好;又说:树立德行务必滋长,大概说的就是今天吧。于是大家一起讨伐郑国而接纳郑伯【突】。那么诸侯的心意,为什么都出于此呢?回答说:突与我们同类,忽不与我们同类。哪有攻击与我们同类,而帮助不与我们同类的人呢?桓公与宋公等会盟,就是这种心态。其中有怀疑而未决,不得已而跟随的,大概在陈侯那里吧,不得而知。只是跟随罢了。史官看到诸侯抛弃正义,顺从邪恶,结党营私,讨伐异己,盟会之内,昏暗闭塞如同黑夜,唉,真可叹啊。
十六年春季,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与宋公、蔡侯、卫侯会盟。
袲地的会盟,还有疑虑。疑虑是因为不正义。讨伐郑国,只是浅浅地讨伐【薄伐】,并没有齐心协力攻打【未能接纳突而返回】。不久又在曹地会盟,终究想要接纳突。蔡国参与会盟接纳突,曾经出奔蔡国,大概是宋国召来的。陈侯不参与,有疑虑还是不得而知。这次会盟,诸侯似乎还有疑虑,不仅仅是因为名义的缘故。郑突的为人,在前事中已经显现了。不然,出动五国的军队面对孤立弱小的郑国【忽】,为什么很久都不能攻克呢。
夏季四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再次讨伐郑国,都是为了接纳突。郑伯突进入栎地,栎是郑国的别都,不能因此就把郑国交给突。讨伐郑国实际上是讨伐忽,这是很明显的。诸侯的心意都说:“这是郑伯【突】,居住在栎地,不是合适的位置。”所以为他讨伐郑国,消除郑伯的祸害,而镇抚郑国的社稷。《春秋》顺从他们的心意而记载,详细列出诸侯的爵位,繁琐而不删减。用来显示当时的讨伐之事,有像这样不顺应天意、不遵从王命、不正义、不仁爱的。蔡、卫、陈地位大致相当,所以蔡国最后到达,则是按班次排列,陈国可能有疑虑,或许如此。
秋季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
桓公为了郑伯的缘故,长久在外辛劳,到这时才得以返回【这一年闰六月,大概经历了四个月】。
冬季,修筑向城的城墙。
大概向城被莒国灭亡而鲁国夺取,担心再次失去,所以加固完善城墙,使其可以防守。
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国。
朔因为谗言杀害了两个哥哥,国人痛恨他。朔即位四年,
不道,为二公子所逐。一侯出奔,则一侯立矣。书名以别之,葢史之常例。《春秋》书外侯出奔,见列国君不君,臣不臣,三纲頽壊,不可収拾也。
译行为不合道义,被两位公子驱逐。一位侯君出逃,另一位侯君便即位了。史官在名字上加以区别,大概是史书的常规做法。《春秋》记载外侯出奔,表明各国君主不像君主,臣子不像臣子,三纲伦理崩坏,已无法收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
左氏云:「平齐纪,且谋卫,故也。」捡经逺近,文包罗为说。葢纪被齐患,无时得已。鲁欲平之,强齐为是盟。齐漫应之,不悛于心。谋卫之事,未知兼及以否。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公羊无夏字,奚;谷梁作郎】
春盟而夏战,齐侯之情可知也【以来伐,故独言齐】疆事与微者与,讳内败与?是则皆未可知也。凡此之属,葢犹战之小者,虽小,杀人多矣。书者伤之。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蔡季犹许叔也,皆其国之介弟也。彼贵之而称叔、称季,我亦从而叔之、季之云尔。许叔入于许,其事、其情不得言归也,非恶也。蔡季自陈归于蔡,其事、其情固异于人也,非善也。蔡人以蔡季归来告,则书于防尔,畧见蔡事尔。其他不可得详者,皆不得而书也。
癸巳葬蔡桓侯
独称本爵阙疑可知也
及宋人卫人伐邾
大国无信,凌小寡也【此时邾当无失礼于大国,故以是言之】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公羊无与字】
此鲁桓被杀之因,不可以不谨书也。公防齐侯于泺,既防,遂与夫人偕至齐。夫人在齐也,公之死,夫人不得无责也。自泺之防,公不反于鲁矣,于鲁人无与也。公未死而欲讳,不讳之情,隠然于文字之间矣。不言及而言与者,异其文以见意。如曰:此夫人之志,但公夫也,夫人妇也。公实将姜氏如齐,非公之与,而谁与之云尔。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此为鲁臣子之辞,不忍言。公见杀于齐也,杀亦薨也。所以薨者,亦多门矣。问公何以薨于齐?不忍言也。曰:我公薨于齐矣,见杀之事,史别自有文记之于此,不得书也。所谓讳者,痛之故讳之,犹讳名之讳,不斥言尔,非真欲使天下后世不闻不知而谓之讳也。或曰:书公薨于齐,则讳亦自见。此亦不然也。假而公以病卒于齐,书与此同也,异之乎前后之文则可矣,于此不得异也【岂得先书公有疾,后书公薨于齐,以别于见杀乎】读此经者,有窃鈇之见于其心,则遂谓之然尔。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吾恶乎知之哉?
丁酉公之防至自齐
书防归之日,明嗣子之位,待防至而后定,如面受之于先君也。不书者,不疑于无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葬者,臣子之事。偹礼以葬,则书“葬我君某公”;隠不书葬者,礼不偹也。翚主之,见翚恶甚。
庄公【上】
名同桓公子立,时年十三矣。在位三十有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
继故,不修即位礼,故不书公即位也。王,庄王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
此书夫人出奔之事也。外诸侯书出奔,视彼逐之文,则巳隠也。内君及夫人书孙,视出奔之文,则又隠也。夫人孙于齐,如曰我小君夫人,不知以何事故不居我国而自孙以去也。上年公与夫人如齐,巳而公薨于齐。若其无与夫人事,则何为而孙于齐乎?此所谓讳之甚深而其情自显者也,虽欲讳之,不可得而全讳者也。夫文姜之恶极矣,文姜之罪亦大矣。戮诸市朝,磔其肉以饱乌鸢犬彘,斯快也。逐而出诸境,犹有憾焉。然而《春秋》所书,若此壹似唯恐伤之也者,何邪?义不得不尔也。彼故先君之夫人也,而今君之母也。君而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葢虽其恶至于不可道,其罪至于戮诸市朝,磔其肉以饱乌鸢犬彘而不为过,犹将待之以夫人之礼,而不敢以非礼之辞轻加之也。夫人之恶若何?罪奚若?如弗闻其有是者也。待之以夫人之礼,而不敢稍失其臣子之分,以自蹈于非礼。夫然后夫人之恶之罪,无以自容于天地之间,而逃天下万世之口实,防防如也,而亦无俟乎我之口诛而笔伐之也。此《春秋》之大义,圣人之大法,炳如日星者也。后之儒者,不胜其悻悻之私,而以快心极意求笔削之防,而曲为之说焉,斯其所以不能无失也与?前有夫人姜氏
译鲁桓公十七年春天,正月丙辰日,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会盟。
《左传》说:“为了平息齐国与纪国的争端,并且谋划卫国的事,所以会盟。”考察经文的远近关联,文字包罗万象地加以解说。大概纪国遭受齐国的祸患,没有时候能够停止。鲁国想要平息此事,强大的齐国因此会盟。齐国敷衍地答应,内心并不悔改。谋划卫国的事,不知道是否同时涉及。
二月丙午日,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会盟。
夏天五月丙午日,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公羊传》没有“夏”字,作“奚”;《谷梁传》作“郎”】。
春天会盟而夏天交战,齐侯的实情可以知道了【因为齐国来侵犯,所以只说齐国】。是疆界之事与微小的国家有关,还是避讳国内战败?这些都不可知。凡是这类事情,大概还是属于较小的战争,虽然小,但杀人很多。史官记载此事,是为此感到伤痛。
六月丁丑日,蔡侯封人去世。秋天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蔡季就像许叔一样,都是他们国家的次弟。他们尊称他为叔、为季,我们也跟着称他为叔、为季罢了。许叔进入许国,那件事、那种情况不能说“归”,并不是因为厌恶。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那件事、那种情况本来与人不同,并不是因为善。蔡国人把蔡季归来的事报告,就记载在防地,只是简略地显示蔡国的事罢了。其他不能详知的事,都不能记载。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只称本爵位,表示存疑,这是可以知道的。
鲁国与宋国人、卫国人一起攻打邾国。
大国没有信用,欺凌弱小寡助的国家【此时邾国应当没有对大国失礼,所以这样说】。
冬天十月初一,发生日食。
鲁桓公十八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桓公在泺地会见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公羊传》没有“与”字】。
这是鲁桓公被杀的起因,不可以不谨慎地记载。鲁桓公在泺地会见齐侯,既已会见,于是与夫人一同到齐国。夫人在齐国,鲁桓公的死,夫人不能没有责任。自从在泺地会见,鲁桓公就不再回鲁国了,对鲁国人来说没有关联。鲁桓公没死之前想要避讳,不避讳的实情,隐约地表现在文字之间了。不说“及”而说“与”,是用不同的文字来显示意思。意思是说:这是夫人的意愿,但公是丈夫,夫人是妻子。公实际上是带着姜氏去齐国,如果不是公,还有谁和她一起去呢?
夏天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
这是鲁国臣子不忍心说的话。鲁桓公在齐国被杀,被杀也就是去世。所以称“薨”,也有多种原因。问鲁桓公为什么在齐国去世?是不忍心说。说:我们的国君在齐国去世了,被杀的事,史官另有文字记载在这里,不能直接写出来。所谓避讳,是因为悲痛所以避讳,就像避讳名字一样,不直说罢了,并不是真想让天下后世的人不知道而称之为避讳。有人说:记载“公薨于齐”,避讳的意思自然显现。这也不对。假如公因病在齐国去世,记载与此相同,通过前后文的区别是可以的,在这里不能区别【难道可以先记载公有病,后记载公薨于齐,以区别于被杀吗】。读这部经书的人,心里有怀疑的成见,就说是这样。夏天四月丙子日,公薨于齐。我从哪里知道呢?
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回来。
记载灵柩归来的日子,明确继承人的位置,等待灵柩到来后才确定,就像当面接受先君的托付一样。不记载的,是不怀疑没有。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安葬,是臣子的事。礼仪完备地安葬,就记载“葬我君某公”;隐晦不记载安葬的,是礼仪不完备。公子翚主持此事,可见公子翚的罪恶很深。
庄公【上】
名同,是桓公的儿子,即位时十三岁。在位三十二年。
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继承旧位,不举行即位礼仪,所以不记载“公即位”。王,是庄王。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
这是记载夫人出奔的事。外诸侯记载出奔,看那驱逐的文字,已经隐晦了。内君及夫人记载“孙”,看出奔的文字,更加隐晦。夫人逃到齐国,好像说我们的小君夫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故不居住在我国而自行逃离去。上年公与夫人去齐国,不久公在齐国去世。如果与夫人事无关,为什么逃到齐国呢?这就是所谓避讳很深而其情自然显现,虽然想要避讳,不能完全避讳。文姜的恶极矣,文姜的罪也很大。在街市上杀死她,撕裂她的肉喂饱乌鸦、老鹰、狗、猪,这才痛快。驱逐她出境,还有遗憾。然而《春秋》所记载的,好像唯恐伤害她一样,为什么呢?道义不得不这样。她是先君的夫人,而今君的母亲。君尊称她为夫人,可以不尊称她为夫人吗?大概虽然她的恶到了不可言说的地步,她的罪到了在街市上杀死她,撕裂她的肉喂饱乌鸦、老鹰、狗、猪也不过分,仍然要用夫人的礼仪对待她,不敢用非礼的言辞轻易加在她身上。夫人的恶如何?罪如何?好像没听说她有这些一样。用夫人的礼仪对待她,不敢稍失臣子的本分,以免自己陷入非礼。这样之后,夫人的恶与罪,无法在天地之间容身,也无法逃避天下万世的口诛笔伐,惶恐不安,也不需要我的口诛笔伐了。这是《春秋》的大义,圣人的大法,像日月星辰一样光明。后来的儒者,不能克制愤愤不平的私心,以快意极意地寻求笔削的深意,而曲折地加以解说,这就是他们不能没有失误的原因吧?前有夫人姜氏
之文,此言夫人孙于齐,不疑其非姜氏也。此之孙于齐,是我国最耻辱最隠痛之事,不欲长言之,以谓如是焉已足也【所以异于哀姜之文,亦非必不得书姜氏】公薨齐时,夫人不敢还。后事稍定,夫人亦自还矣。既还而鲁人尤之,夫人不得自安,隠忍羞畏而归其国,不似后来载驱薄薄,岂弟逰敖之象,故言孙于齐也。
译这段文字,是说夫人以孙(隐退)的方式回到齐国,并不怀疑她不是姜氏。这次夫人以孙的方式回到齐国,是我国最耻辱、最隐痛的事情,不想多加陈述,认为这样写就足够了【这与哀姜的记载不同,也并非一定不能书写姜氏】。鲁公在齐国去世时,夫人不敢回国。后来局势稍定,夫人也自行回国了。回国后鲁国人指责她,夫人心中不安,隐忍羞惧而回到齐国,不像后来《载驱》诗中“薄薄”、“岂弟”那样游荡傲慢的样子,所以说她以孙的方式回到齐国。
夏,单伯送王姬【公谷送作逆】
送逆三传异文,单伯或言王臣,或言鲁之命大夫,阙疑可也。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天子嫁女于齐,使鲁主之。鲁受命,与齐行婚姻之礼,若纳女然。筑馆于外,诸家以意说之。书者见鲁废大义,从小谨终,不能绝齐。无志之甚。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锡命者,有防命之辞焉。天子所以尊宠其外臣,于是为极也。或称天王,或单称王者,史防异文所由来旧矣,非夫子新例也。王本至尊之号,不以无天字见贬损。若称祖,曰列祖,曰皇祖,有时亦但曰祖而已。桓行恶,天子不能讨治,失在初锡命末矣。不当以此动圣师之怒,而削去其天以罪之也。
王姬归于齐
自我国而归于齐也,不言襄公来逆者,絶之甚,无得书之道也。此有于齐之文者,不得已而书之尔。夫齐之为言,非尔时臣子所忍闻也,而况于口道之、手书之也?故曰不得已也。然则鲁之主国是者,其亦有不得已与?曰:其然,非我所知也【我史臣】
齐师迁纪郱鄑郚
齐兴师以临纪,迁其三邑之人而取其地,所谓欲翦灭此而朝食也。鲁为纪谋主,伯姬、叔姬存焉,方且与仇讐为亲党,坐视纪之日就灭亡,不复能相佽助,直付之无如何而已。书者见非外事,寔亦是内之耻尔。纪自结昏王室已后,不闻齐用师侵伐【事或不详,故但云不闻,谓无大侵暴尔】至此乃迁其邑者,虽襄之暴有加于僖,亦以襄尚王姬,不复嫌忌故也。此冬之内,连而书之情事,亦可见矣。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于余丘,不可知其为何也。公子庆父将师伐之也。庄即位,来首用兵,于是云尔也。
秋七月齐王姬卒
以主昏故,比之内女,于其卒为之服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公作郜】
元年,夫人孙于齐矣。还国,不书者,不告庙一也;不足书二也。书防,则前还可知三也。夫人与齐侯为好防,如两君然,明非礼矣。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卫朔出奔,国人别立君,五年矣。朔主齐,齐为之伐卫以纳焉。鲁使溺防伐党,齐甚矣。意者夫人之志与?夫人于疆外之事,葢无所不与也。庄公犹童稚尔,一听之而己尔。二年,公子庆父伐于余丘,则未知于余丘奚为者也。细可知也【谓无讨齐之志】此年,溺防齐师伐卫,伐卫犹之可也;防齐师甚矣。然则溺奚为者也?意者翚之流与?曰:吾不知也。舍其上而问其下,非春秋之防也【明贬溺非春秋所重】
夏四月葬宋庄公
五月葬桓王
七年乃葬,缓之甚,诸家以意说,阙疑可也。天王之称,所以极致崇奉,頋不得施于葬者。称天王,即谥,不得见终,不知所崩之王为何,又不得言葬我王。桓王者不疑,非我也,天下一王而已,乌有二乎【若内君则称公者非一,故湏言我君以别亲疏也】
秋纪季以▯入于齐
纪季犹蔡季也。以▯入齐者,附庸于齐也。纪知亡矣,存▯所以存纪也。其存也微,春秋悯纪之亡,故并録纪季之事。葢至庄三十年,葬纪叔姬,而后纪之为纪乃始冺然不见于防书也。兴灭举废,继絶之心,至斯极矣。然则纪季贤乎?曰:纪季贤也。吾非以其字之而知其贤也,以圣人之不绝之而欲存之而知其贤也。于是乎其贤也,兹其所以尤可悯与?
冬公次于滑【公谷作郎】
三传皆言为纪故也。公于是年十六矣。欲救纪,则救之可矣。然而一宿再宿,且前且却,而罔知所措者,惧开衅于齐,为吾国患故也。齐襄之暴,有加于僖;鲁庄之劣,较甚于桓。嗟乎!纪侯复何望乎?虽欲不决为大去之计,其可得乎?《春秋》书公次于滑,不言其情,为内讳耻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一作飨】齐侯于祝丘。
飨者,饮酒,偹举礼乐,以示崇敬,相燕乐也。防不必享,防而又享者,是其为礼之盛者也,相亲敬之至也。夫人姜氏于齐侯,以亲则同所生也,无间也;以贵则彼齐侯,我鲁
译夏季,单伯护送王姬出嫁。《公羊传》和《谷梁传》将“送”字记作“逆”。关于“送”与“逆”的记载,三传文字不同;单伯有人说是周王的大臣,有人说是鲁国受命的大夫,对此存疑即可。
秋季,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天子将女儿嫁给齐国,命鲁国主持婚事。鲁国接受命令,与齐国举行婚姻礼仪,如同纳女一样。在城外修建馆舍,各家凭己意解说。史官认为鲁国废弃大义,拘泥于小节的谨慎,最终未能断绝与齐国的关系,这是非常没有志气的表现。
冬季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策命。赐命之中,含有防止僭越的言辞。这是天子尊崇宠信其外臣的最高规格。有时称“天王”,有时单称“王”,史官防止文字差异由来已久,并非孔子新立的体例。“王”本是至尊的称号,不因缺少“天”字而显得贬损。例如称祖先,说“列祖”、“皇祖”,有时也单称“祖”。桓公行为恶劣,天子不能讨伐惩治,过失在于最初赐命时就埋下了祸根。不应当因此触动圣师的愤怒,而削去“天”字来归罪于他。
王姬归于齐国。从我国出发归于齐国,不记载襄公前来迎亲,是因为断绝关系很严重,没有值得记载的道理。这里出现“于齐”的文字,是不得已才记载的。齐国这个称呼,不是当时臣子所忍心听闻的,何况是口中说出、手中写下的呢?所以说不得已。那么鲁国作为主婚国,是否也有不得已之处呢?回答说:大概是这样的,但我(史臣)不知道。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三邑。齐国兴兵逼近纪国,迁移其三邑的人民并夺取其土地,这就是所谓“想要消灭这个国家再吃早饭”的意思。鲁国是纪国的谋主,伯姬、叔姬还在鲁国,却正与仇敌结为亲家,坐视纪国日渐灭亡,不再能互相帮助,只是无可奈何罢了。史官认为这不仅是外国的事情,实在是国内的耻辱。纪国自从与王室结亲以后,没听说齐国用兵侵伐(事情或许不详,所以只说不闻,意指没有大的侵暴)。到这里才迁移其城邑,虽然襄公的暴虐超过僖公,也是因为襄公尚且娶了王姬,不再嫌忌的缘故。这一冬季连续记载的情事,也可以看出来了。
二年春季,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于余丘是什么地方,无法知晓。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它。庄公即位,这是首次用兵,所以这样记载。
秋季七月,齐王姬去世。因为主持婚事的关系,将她比作内女,在她去世时为她服丧。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防会齐侯。《公羊传》将“禚”记作“郜”。元年,夫人逃往齐国。回国没有记载,一是没有告庙;二是不值得记载。记载防会,那么之前回国就可以知道了,这是第三点。夫人与齐侯在防地相会,如同两国君主一样,明显是不合礼的。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溺防会齐国军队攻打卫国。卫朔出逃,国人另外立君,已经五年了。卫朔依靠齐国,齐国为他攻打卫国以接纳他。鲁国派溺防会齐军攻打同党,对齐国太亲近了。这大概是夫人的意志吧?夫人对于疆域之外的事,大概没有不参与的。庄公还像孩童一样,只是听从罢了。二年,公子庆父攻打于余丘,还不知道于余丘是什么地方。细微之处可以知道(意指没有讨伐齐国的志向)。这一年,溺防会齐军攻打卫国,攻打卫国还可以理解;防会齐军就太过分了。那么溺做什么呢?大概是翚那一类人吧?回答说:我不知道。舍弃上级而询问下级,不符合《春秋》的体例(表明贬斥溺并非《春秋》所重视的)。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五月,安葬桓王。过了七年才安葬,太迟缓了,各家凭己意解说,存疑即可。“天王”的称呼,是为了极致地尊崇奉祀,但在安葬时却不能使用。称“天王”,就是谥号,不能看到终局,不知道去世的王是哪一位,又不能说是安葬我们的王。桓王是谁没有疑问,不是我们,天下只有一个王而已,哪里会有两个呢?(如果是内君则称公的不少,所以需要说“我君”来区别亲疏。)
秋季,纪季带着〇地投奔齐国。纪季就像蔡季一样。带着〇地投奔齐国,是依附于齐国。纪国知道要灭亡了,保存〇地是为了保存纪国。其保存的希望很微弱,《春秋》怜悯纪国的灭亡,所以一并记载纪季的事情。大概到了庄公三十年,安葬纪叔姬,之后纪国作为纪国的存在才在《春秋》中完全消失。复兴灭亡的国家,举荐废黜的人,延续断绝的世系之心,到这里达到了极致。那么纪季贤德吗?回答说:纪季贤德。我不是因为他用了字就知道他贤德,而是因为圣人不绝他的后嗣而想要保存他,才知道他贤德。在这里他显得贤德,这尤其令人怜悯吧?
冬季,鲁公驻扎在滑地。《公羊传》和《谷梁传》将“滑”记作“郎”。三传都说这是为了纪国的缘故。鲁公这一年十六岁了。想救纪国,救它就可以了。然而一宿再宿,前进又后退,不知所措,是害怕与齐国开战,给我国带来祸患的缘故。齐襄公的暴虐,超过僖公;鲁庄公的劣弱,比桓公更甚。唉!纪侯还有什么指望呢?即使想决意采取大举离去的计策,又怎么可能呢?《春秋》记载鲁公驻扎在滑地,不说明其情由,是为国内讳耻。
四年春季,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享齐侯。宴享,是饮酒,完备地举行礼乐,以示崇敬,互相宴饮作乐。防会不必宴享,防会而又宴享,是礼仪非常隆重,相亲敬到了极点。夫人姜氏对齐侯,以亲属关系论,是同父所生,没有隔阂;以尊贵论,他是齐侯,我是鲁
夫人也,相匹也。故得行两君相见之盛礼,而莫之过者也。享齐侯于祝丘者,夫人为主也。其意以为得齐侯之驩心,则鲁国永无齐患,四邻莫敢侵侮,臣民并受其福,皆我力也。此所以为事之权,而举国不敢以为非也。葢夫人以是之故,而肆然行之,至于三四而不已。史臣一一书于防,亦如曰夫人之干预外事,有若是也云尔。其他非所宜知也。
译夫人,是与国君地位相当的人。所以能够施行两国国君相见的隆重礼节,而没有超过这一规格的。在祝丘宴请齐侯,是以夫人为主人的。她的想法是,如果能得到齐侯的欢心,那么鲁国将永远没有来自齐国的祸患,四方邻国也不敢侵犯欺侮,臣民都能因此享受到福泽,这都是我的功劳。这就是处理事务的权宜之计,因而举国上下都不敢认为这是不对的。大概夫人因为这一缘故,就肆意地这样做,以至于三番四次而不停止。史官在防地一一记载下来,也就是表明夫人干预国家外事,有像这样的情况罢了。其他的事情,就不应该去知道了。
三月纪伯姬卒
内女嫁于诸侯,来告卒,为之变服,尊同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公次于滑,俟郑伯之至也。郑伯辞以难【谓突在栎】是不欲存纪也。此之遇于垂,齐郑相得也。郑国之难犹是也,何滑之不至而垂之至也?灭纪,郑无利焉【壤地不相接】必齐之从者党强以自固云尔。或曰:垂,卫地,谋纳朔也。纳朔之恶,灭纪之恶也。春秋国不一君,其所以君之道一而已矣。此其为衰乱之世,而仲尼之所以心恻也。此其为郑伯突与将予仪与外,亦一郑伯【突】内亦一郑伯,何郑伯之多与?曰:郑伯突也,彼其世郑之统,而以郑伯列于诸侯者也。夫人而郑伯之,我从而郑伯之耳,无所问焉尔【明不以书法予夺人】陈侯者无闻也。朱墨相染,近也【此例前后多同】
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犹言大归也。不反也。纪侯之力竭矣,计画无复之矣。不去,则见获以杀矣。茍焉以求生,则有面▯衔璧于仇人之马前而已矣。纪侯于此有大不忍于中者,夫是故不待迫逐窘辱之及身,而决然舍去,义不返頋者也。大去,则之他国也。不言奔,何国者?葢不可知其所之也。既去之后,国随以亡矣。不言亡者,不待言也。抑纪季在▯,犹若纪之未亡也。不见齐灭之文者,非他灭国之比也。《春秋》详録纪事,所以着齐之恶,至矣甚之,则有之。何纵失之足疑乎【纵失,襄公之恶,是何休言】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纪侯去矣,纪地皆入齐矣。葬纪伯姬,齐侯为之主也。外书葬者,皆以我往防之,故书葬云云。此之葬纪伯姬,録齐纪事,用志伯姬之终,不以我往防葬为文【明往防亦不足书,特以齐纪事録之】纪伯姬者,内辞,犹言齐侯为葬吾女也。齐侯之于纪甚矣,使其夫人不得臣子礼葬,而葬诸仇讐之手,何隠痛如之?若云齐襄有此毛髪之善,即滔天之恶,似应小减,非所闻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齐人者,齐侯也。言齐人者,齐侯之狩,左右徒众,大有其人,故若为泛举之辞,不斥齐侯也。谓公不可与齐侯相见也。相见则杀之矣。相见而不杀之者,以为公之大恶也,故讳之。然言公及齐人,则齐侯在此人中,亦自可知,不为全没其实也。正使齐侯不在,而公但及其余人与之狩,亦自不可。要之,犹为可道,不若及齐侯之甚。故书「齐人」,使若见其小失然。书「夫人姜氏」,其辞着【防享之属】姜非犹夫桓妻也,不得以宜隠痛,不隠痛而责之。书「公」,其辞微。公则犹桓之子也,所望于公者,不但能隠痛之而已。今观公之行事,乃复若是,是必不知桓薨之情状也者,然后可也。不然而如之何?「公及齐人狩于禚也」。若此之书法,圣人之情,不难见者也。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齐师者,齐侯帅师之所在也。如齐师者,其有诸侯之事,而夫人彊与其间与?夫鲁,非无君也,非无卿大夫可使也。而夫人如齐师何也?徒观夫史防所书,其迹宜如是而已,其他非所宜知也。
秋郳犂来来朝【公羊作倪黎,谷梁作黎】
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见邾子之始,郳犂来来朝。见小邾子之始,齐桓之兴,春秋列国之局为之一变。即此曹姓二君,亦其徴也。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齐欲纳卫侯朔,三年,溺防齐师伐卫,未克,纳也。四年,齐、陈、郑之君遇于垂葢,为朔谋也。至是,齐连四国之师以伐卫,而公复自帅师以防焉,则诸侯之不道至是已极,而公之受命于齐也,何其谨哉?葢内则夫人为政【以数防齐侯知其预外事】而公固唯令之从,下则布腹心,任臂指,从疆场之事者,大抵皆溺之徒而已,皆夫人之党而已。公于其间,虽已成长君,亦犹之一孺子尔,左提而右挈之尔。故自夫人防禚、诸儿未弑以前六七年间,鲁非周公子孙之鲁,而夫人姜氏之鲁也。夫人姜氏之鲁,即是齐襄之鲁,而并非鲁夫人之鲁也。然则鲁何頼乎有公?而公又安得自推诿曰:「此非吾之故,而夫人之故也哉?」公防齐人
译三月,纪伯姬去世。
内女嫁到诸侯国,诸侯来报告她的死讯,鲁国为她改变丧服,这是因为尊卑地位相同。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会。
鲁公在滑地驻扎,等待郑伯到来。郑伯以国内有难为由推辞【指郑突在栎邑】,这是不想保存纪国。这次在垂地相会,是齐国和郑国互相投合。郑国的内乱依然如故,为什么郑伯不到滑地却到了垂地?灭亡纪国,郑国并无好处【两国土地不相连】,一定是齐国跟随的党羽强大,用来巩固自己罢了。有人说:垂是卫国的土地,谋划拥立卫朔。拥立卫朔的罪恶,等同于灭亡纪国的罪恶。《春秋》一国不立两位君主,其作为君主的道理只有一个罢了。这就是衰乱的时代,也是孔子心中悲恻的原因。这其中的郑伯突与将要给予的仪父,对外也是一位郑伯【突】,对内也是一位郑伯,为什么郑伯这么多呢?回答说:郑伯是突,他世代继承郑国的正统,以郑伯的身份位列诸侯。既然人们称他为郑伯,我就跟着称他为郑伯罢了,无需多问【表明不凭书法来予夺人的身份】。陈侯没有名声。朱墨互相沾染,是因为相近【此例前后多同】。
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
大去,就是说大归。不再返回。纪侯的力量已经耗尽,计谋再也没有办法了。不离开,就会被俘获杀害。如果苟且偷生,就只有面缚衔璧在仇人的马前而已。纪侯对此心中有极大的不忍,因此不等到被迫迫窘辱加身,就决然舍弃离开,道义上不再回头。大去,就是去别的国家。不说“奔”,去哪个国家呢?大概不知道他去往哪里。离开之后,国家随之灭亡。不说“亡”,是不用说也明白。况且纪季还在鄣,还好像纪国没有灭亡。没有记载齐国灭亡纪国的文字,不是与其他灭国的情况相比。《春秋》详细记载纪国的事,是为了彰显齐国的罪恶,到了极点,是很严重的。有什么可怀疑的纵失呢【纵失,是齐襄公的罪恶,是何休所说的】。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纪侯离开了,纪国的土地都并入齐国了。安葬纪伯姬,齐侯是主丧者。外国的葬礼记载,都是以我方前往吊唁为文,所以记载“葬”云云。这次安葬纪伯姬,是记录齐国和纪国的事,用来记述伯姬的终局,不以我方前往吊唁为文【表明前往吊唁也不值得记载,只是以齐纪之事记录】。纪伯姬,是内辞,就是说齐侯为我们女儿安葬。齐侯对纪国太过分了,使得他的夫人不能享受臣子的礼仪安葬,而安葬在仇敌手中,有什么隐痛比这更甚?如果说齐襄公有这点小善,即使有滔天之恶,似乎应该稍减,我没听说过这种说法。
秋季七月。冬季,鲁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
齐人,就是齐侯。说齐人,是因为齐侯打猎,左右随从众多,所以像是泛指的辞令,不直指齐侯。说是鲁公不可与齐侯相见。相见就会杀他。相见而不杀他,是因为鲁公的大恶,所以避讳。然而说鲁公和齐人,那么齐侯在这群人之中,自然可知,并非完全掩盖事实。即使齐侯不在,而鲁公只和其他人一起打猎,自然也不可。总之,还算说得过去,不如和齐侯一起那么严重。所以记载“齐人”,使得看起来像是小过失。记载“夫人姜氏”,其辞明显【防享之类】。姜氏不还是桓公的妻子吗,不能以应该隐痛而不隐痛来责备她。记载“公”,其辞微妙。公还是桓公的儿子,对公的期望,不仅仅是能隐痛而已。现在看公的行事,竟然如此,这一定是不知道桓公死的情状,然后才可以。不然的话,怎么办?“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像这样的书法,圣人的情感,不难看见。
五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夫人姜氏到齐军中去。
齐师,是齐侯率领军队所在的地方。到齐师去,是有诸侯的事,而夫人强行参与其中吗?鲁国,不是没有君主,不是没有卿大夫可以派遣。而夫人到齐师去干什么呢?只看史官所记载的,其迹象应当如此而已,其他的不应该知道。
秋季,郳犂来朝见【《公羊传》作倪黎,《谷梁传》作黎】。
鲁公和邾仪父在蔑地结盟。见到邾子的开始,郳犂来朝见。见到小邾子的开始,齐桓公的兴起,春秋列国的局势为之一变。即使是这两个曹姓的君主,也是其征兆。
冬季,鲁公会同齐人、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
齐国想要拥立卫侯朔,三年,溺会同齐军攻打卫国,没有攻克,拥立他。四年,齐、陈、郑的君主在垂地相会,大概是为卫朔谋划。到了这时,齐国联合四国的军队攻打卫国,而鲁公又亲自率领军队会同,那么诸侯的不道义到了这时已经极点了,而鲁公听从齐国的命令,是多么谨慎啊!大概国内是夫人在执政【以多次会同齐侯知道她参与外事】,而鲁公本来只是听从命令,下面则布腹心,任臂指,从事疆场之事的人,大抵都是溺的党徒,都是夫人的党羽。鲁公在其中,虽然已经长成君主,也还像一个幼儿一样,左提右挈罢了。所以自从夫人防禚、诸儿未被弑杀以前六七年间,鲁国不是周公子孙的鲁国,而是夫人姜氏的鲁国。夫人姜氏的鲁国,就是齐襄公的鲁国,而不是鲁国夫人的鲁国。那么鲁国凭什么有公?而公又怎么能推诿说:“这不是我的缘故,而是夫人的缘故呢?”公会同齐人
、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间并不见夫人之迹,而吾谓皆夫人为政以然者,事形于彼【防禚等】而功见于此,理有必至,物有固然也。呜呼!据事直书,而其义自见,此比事属辞之教所为婉而成章也。与书「人」者伐卫,事既恶,又是齐侯主兵,故皆人之齐鲁相接之文,见齐侯者,皆夫人姜氏也。公与齐侯,即如参商之相避然,使若终不与齐侯相接见者,鸣呼!《春秋》之防精矣。
译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这期间并没有看到夫人的踪迹,但我认为这都是因为夫人执政才导致这样的结果。事情的表现形式在那边(如防、禚等地),而功效却显现在这里,道理上必然如此,事物本来就是这样。唉!依据事实直书其事,其中的含义自然显现,这就是《春秋》中通过排列史事、组织文辞来委婉表达、成就篇章的教化所在。与书中记载“人”攻打卫国相比,这件事既然恶劣,又是齐侯主导军事,所以都使用了“人”这种齐鲁两地相接的笔法,凡是见到齐侯的地方,实际上都是夫人姜氏。鲁公与齐侯,就像参星和商星那样互相回避,使得看起来好像始终不与齐侯相见。唉!《春秋》的防范真是精微啊。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王人者,犹言王臣也。王闻五国之师挟朔以伐黔牟,于是使子突救卫。朔之得罪于王,可知也。子突之至,或后不及事,或知势不可,虽欲救,无如何。葢未必独与五国之师交锋败衂,至于力竭不支,而后使朔得入于卫也。卫黔牟之师,自与五国之师战,而突特为之助云尔。然而子突之至,为救卫至也。子突者,王人也。书「王人子突救卫」,使若子突自以其师救卫而不克有功然。葢若言天王使子突救卫,即无论列侯抗命至于败衂无功,亏损王威,而堂堂天朝下临万国,乃不能使五国不伐卫,而仅同邻国友邦祸患相防,曰救曰救云尔,亦岂所以训于天下乎?王人,王臣之微者也。子突之为微者,未可知也。书「王人」,正欲明其为王之微者,而非所谓张皇六师云尔。以谓王人救卫而不能退五国之师,不能使朔不入于卫,虽甚不美,抑其事犹为可道云尔。子突之为微者,未可知,则何字何名之足辨乎?我知为子突而已。葢当是时,王室虽已甚卑,王灵虽已甚替,然而孔子作《春秋》,则固欲扶而尊之,使之赫然有若天帝,而强弱之形,大小之势,不使之得▯于其间也。其甚不得已而书「王人救卫」于五国伐卫、卫朔入卫之间,此圣心之所伤,而知我罪我之所为发叹也。夫强弱之形,大小之势,而不使之得▯于其间矣。卫朔、黔牟之孰宜君卫,孰不宜君卫,于此非所论也。焉有臣子之于君父,而▯▯然与之校曲直之情者乎?正使卫朔无恶,五国之师不以党恶动,书「伐」、书「救」、书「入」,犹是也。《春秋》所急,正者大纲而已矣。使夫天子之尊下而与列国诸侯并坐,以待史臣之听防,非所闻也。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卫侯朔者,未入卫,则出奔之君也。卫内犹有君也。既得入卫,则朔故在卫君矣。内君出【放黔牟于周】不成为卫侯矣。卫侯朔者,未入卫之文也。夫岂不恶?之所以名之者,不以恶之故尔。结五国之师,使之助已,抗天子之使,莫之忌也。或战或谋,半嵗而乃得入卫。虽欲书归,其可得乎?
秋公至自伐卫
与桓十六年公至自伐郑,同义而有异焉者,彼之伐郑,告伐郑而已,未成乎伐郑之功也;此之伐卫,卫定矣,既成乎伐卫之功矣。其事有异,致文从同者,不得于至自伐卫之下,别异其文也。
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公谷作寳】
伐卫,纳朔,皆齐主之所得。卫赂齐侯以分四国,非独让功鲁侯也。鲁班犹在宋,下书此者,终伐卫之事。书「齐人来归」,如言公无意欲之,齐人以归于我尔。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齐侯来至鲁境夫人出防
夏四月辛邜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谷梁上夜字作昔,公羊一本无上夜字,陨作霣】
以其常见,谓之恒星,非一星也。如建邜之月,昏弧中弧在舆鬼南,于时南方之星尽当列见,是也。当见不见,是为异矣。夜中乃见,众星陨坠,有若雨于地然。一事两异,故详録之。凡此天象,有违其常,定关人事,不空生也。天道幽▯,圣人有所不知,亿则屡中,反为小智矣。
秋大水 无麦苗
恒星不见,异而非灾;大水无麦苗,灾而非异。一年之中,灾异两见,异关天下,灾重本国。此大水,葢在建午月。于时麦方熟,未获禾稼之苗,气力微弱,大水奄至,俱被漂没,民将乏食,为国大忧。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夫人至齐地,防齐侯也。葢若迭为賔主然。葢尝考之桓公之篇,鲁齐之故,十年有郎之战,十三年有七国之战,鲁一胜焉。十七年又战于奚。大约齐彊鲁弱,鲁不敌齐,由来旧矣。自桓公见杀,鲁人以杀彭生为足以讨贼,因之复与齐为兄弟之邦,而不复记其为仇雠之国矣。鲁既不能讨齐,即齐复何惮于鲁,而不闻有疆事之争,边吏之告哉?六七年间,不惟二国日亲日宻,而四邻诸侯既惟齐令之从,亦遂无一旅之师偶涉乎鲁之境上者。此岂尽适然耶?推其所以,则皆夫人之为之也。夫人者,女中之有才智
译鲁僖公六年春季,周历正月,周王的使者子突救援卫国。
所谓“王人”,就是周王的臣子。周王听说五国军队挟持卫侯朔去讨伐黔牟,于是派遣子突去救援卫国。由此可知,卫侯朔是得罪了周王的。子突到达时,或许迟到而赶不上事态,或许知道局势不可为,虽然想救援,却无可奈何。大概未必是子突独自与五国军队交战而失败,直到力量耗尽无法支撑,才让卫侯朔得以进入卫国。卫国的黔牟军队,是自己与五国军队作战,而子突只是作为辅助罢了。然而子突的到来,是为了救援卫国而来的。子突,是周王的臣子。史书记载“王人子突救卫”,使得看起来像是子突率领自己的军队救援卫国而不能成功、没有功劳的样子。大概如果说是天王派遣子突救援卫国,那么无论诸侯抗命以至于失败无功,损害了天子的威严,还是堂堂天朝统治万国,却不能阻止五国讨伐卫国,仅仅像邻国友邦那样互相防备祸患,说救援、说救援罢了,这难道是用来教化天下的吗?王人,是周王臣子中地位低微的。子突之所以地位低微,还难以确知。史书记载“王人”,正是要明确他是周王地位低微的臣子,而不是所谓张扬六军威势的意思。认为王人救援卫国而不能击退五国军队,不能阻止卫侯朔进入卫国,虽然很不美好,但这件事还是可以陈述的。子突之所以地位低微,还难以确知,那么何必去辨析他的字和名呢?我只知道他是子突罢了。大概当时,王室虽然已经非常卑微,王室的威灵虽然已经非常衰微,然而孔子作《春秋》,本来是想扶持并尊崇它,使它赫然如同天帝,不让强弱的情形、大小的势力,在其中得以逞强。在极其不得已的情况下,在五国讨伐卫国、卫侯朔进入卫国之间,记载“王人救卫”,这是圣人心中伤痛,也是让后人知道或指责或赞美我的感叹所在。不让强弱的情形、大小的势力在其中逞强。卫侯朔和黔牟谁适合做卫国国君,谁不适合做卫国国君,在这里不是讨论的重点。哪有臣子对于君父,却公然与他计较是非曲直的情理呢?即使卫侯朔没有罪恶,五国军队也不是因为偏袒邪恶而行动,记载“伐”、记载“救”、记载“入”,道理也是一样的。《春秋》所急迫的,正是端正的大纲罢了。让天子的尊贵地位下降而与列国诸侯平起平坐,等待史官的听候和防备,这是我没有听说过的。
夏季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卫侯朔,在进入卫国之前,是出逃在外的国君。卫国境内还有国君(黔牟)。既然得以进入卫国,那么朔本来就是卫国国君了。境内的国君(黔牟)被放逐到周地,不再成为卫国国君了。“卫侯朔”是记载他尚未进入卫国时的称谓。难道不厌恶他吗?之所以称他的名字,不是因为厌恶的缘故。他勾结五国军队,让他们帮助自己,抗拒天子的使者,毫不忌惮。或战或谋,过了半年才得以进入卫国。即使想记载他“归国”,怎么可能呢?
秋季,鲁公从讨伐卫国回来。
这与桓公十六年鲁公从讨伐郑国回来,意义相同而有不同之处。那次讨伐郑国,只是报告讨伐郑国罢了,并没有完成讨伐郑国的功业;这次讨伐卫国,卫国局势已定,已经完成了讨伐卫国的功业。事情有所不同,但记载的文体相同,是因为在“至自伐卫”之下,无法另外区别其文体。
出现螟虫。
冬季,齐国人送还卫国的俘虏。
讨伐卫国,接纳卫侯朔,都是齐国主导所获得的成果。卫国贿赂齐侯以分配给四国,不仅仅是让功于鲁侯。鲁班还在宋国,下面记载这件事,是终结讨伐卫国的事。记载“齐人来归”,是说鲁公无意想要,是齐国人送还给我罢了。
鲁僖公七年春季,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齐侯来到鲁国边境,夫人出城在防地会见他。
夏季四月辛卯日夜间,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坠落像雨一样。
因为它们常见,所以称为恒星,不是一颗星星。比如建卯之月,黄昏时弧星在中间,弧星在舆鬼星南面,此时南方的星星都应当排列出现,就是这样。应当出现却没有出现,这就是异常了。半夜才出现,众星坠落,好像雨落在地上一样。一件事有两种异常,所以详细记录。凡是这些天象,违背常规,一定关乎人事,不是凭空产生的。天道幽深,圣人有所不知,猜测虽然屡次命中,反而成为小智慧了。
秋季发大水,没有麦苗。
恒星看不见,是异常而不是灾害;大水没有麦苗,是灾害而不是异常。一年之中,灾害和异常都出现了,异常关乎天下,灾害重在鲁国。这次大水,大概在建午之月。当时麦子刚熟,未收获的禾苗,气力微弱,大水突然到来,都被淹没,百姓将缺乏粮食,是国家的大忧患。
冬季,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夫人到达齐国地界,在谷地会见齐侯。大概像是轮流做主客一样。我曾经考察桓公时期的篇章,鲁国和齐国的旧事,十年有郎之战,十三年有七国之战,鲁国胜了一次。十七年又在奚地作战。大概齐国强鲁国弱,鲁国不敌齐国,由来已久了。自从桓公被杀,鲁国人认为杀彭生足以讨伐贼人,因此又与齐国结为兄弟之邦,不再记得他们是仇敌之国了。鲁国既然不能讨伐齐国,那么齐国又何必忌惮鲁国,而不听说有疆界的争夺、边吏的告急呢?六七年间,不仅两国日益亲近,而且四邻诸侯既然都听从齐国的命令,也就没有一旅军队偶然踏入鲁国边境的。这难道全是偶然吗?推究其所以然,都是夫人造成的。夫人,是女子中有才智的
者也。以谓我子少,不更事,军国之事,我自与我齐侯议之。故一防禚,再享祝丘,三如齐师,四防防,五防谷。不頋先王之旧坊,不恤众人之多口。葢直以国君自处,而防其为牝鸡之司晨也。庄公者,方且谓母实圣善,国家倚以安荣,宗社凭之镇抚,而遑言禁制防闲?一虑在梁之敝笱乎?故于夫人之卒葬也,而诔其盛德,加之徽称曰文姜焉。文之云者,妇人无武事,言文则美偹也。自非夫人实有度越流辈之才智,而徒以无事而行与齐侯者往来如织于齐鲁之道,则史之书于防也,其谓之何?而亦何以得此名【谥文】于身后哉?呜呼!春秋之世,王教不明,大纲不举,邪说暴行,斁灭彛伦。要其所以为之者,未尝不自附于权时之宜,得礼之变,枉尺而直防,反经而合道也。毎事如此,岂独一夫人姜氏也哉?
译罢了。认为我儿子年轻,不懂世事,军国大事,我自会与齐侯商议。所以第一次在防地会盟,第二次在禚地享礼,第三次到齐国军队驻地,第四次在防地会盟,第五次在谷地会盟。不顾先王留下的旧制,不体恤众人的非议。大概是以国君自居,而防止她像母鸡司晨那样干预政事。庄公呢,正认为母亲确实圣明善良,国家依靠她而安定繁荣,宗庙社稷凭借她而镇抚安定,哪里还谈得上禁止和防范?只担心梁地破败的笱网吗?所以在夫人去世安葬时,诔述她的美德,加上美好的称号叫文姜。所谓“文”,是指妇人没有武事,说“文”就是赞美她美德完备。如果不是夫人确实有超越同辈的才智,而只是以无事为由与齐侯往来频繁如织于齐鲁之间,那么史官在防地记载这件事,能怎么说呢?又怎么能得到这个谥号“文”于身后呢?唉!春秋时代,王道教化不明,纲纪不举,邪说暴行,败坏伦常。究其所以如此,未尝不自我附会于权宜之计,认为这是礼的变通,弯曲一尺而伸直一丈,违背常理而合乎大道。每件事都这样,难道只是夫人姜氏一人吗?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甲午治【公羊作祠】兵 夏师及齐师围郕【公作成】郕降于齐师 秋师还
録围郕一事之始末也,鲁欲伐郕,齐为之召陈、蔡以共讨郕,不见陈、蔡,故疑陈、蔡不至矣,或陈、蔡至而后期,围郕独齐鲁之师,故言疑也,陈、蔡不至,或其国别有事辞,齐之命未可知也,情变多端,以一方求之,则失其实者多矣。甲午之日,治兵于郎之地,将用之也,迨夏而我师及齐师围郕,国都齐主兵及者,内辞也,郕受困出降于齐师,齐大故也,降于齐师,郕服也,降齐犹降我也,师可以还矣,齐师还,我师亦还也。凡用师始末,或旧史详録而仲尼削之者多矣,故公至自某之文,或书或不书,若此之类,不可以鲁国全史之体求之,亦有无关大义,聊取偹文者,笔削之际有所遗余,圣心▯大,不屑屑也。独此年围郕之事,书次、书治兵、书师还,自春正及秋节次较然可见,异于他文,葢见旧史之文体例善者,莭而録之,存其一二以见大都,非有隠深之防,须后人之推说也。或以灭同姓故,特详之者,尔时齐但受降,未必便取其国,鲁亦从齐而归尔,鲁之伐同姓多矣,围郕一事非为稀见,求之过深,窃恐未然。至于书师还,以为善辞,斯又谬戾,不得依之【岂有出师而终不还者乎】不言公、齐侯者,避相接见之文。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君之行恶,若齐襄者,亦可谓极矣。春秋书弑君,例专罪臣子,不复论君有道无道。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弑襄自立,至此春则逾年矣,疑于成君矣。书「齐人杀无知」者,见国贼为人所杀,适其宜尔,何君之有乎?若州吁杀于明年,亦当依此例书之,与晋卓子等异也。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公谷作暨】
无知之乱,公子纠奔鲁。齐大夫有来者,公与之盟,定纳纠之计,不讳及大夫者,时齐无君,不嫌大夫伉也。齐大夫来者非一人,多寡不可知,不言其人,从畧也。
夏公伐齐纳子纠【公谷无子字】齐小白入于齐。
二公子之党或在内【谓在齐国内】或在外【鲁莒各有人】公方挟子纠以伐齐【伐齐之拒纠者】而小白己自莒入于齐矣。齐小白入于齐以兵入也【齐国内亦有拒小白者】鲁之纳纠也,后纠弗克入,纠之死必矣。然则二公子孰宜立乎?曰:纠也。纠贤于小白乎?曰:一言以蔽之,争国而已尔。纠之贤,吾恶乎知之?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小白位定乃克葬也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鲁本为纳纠来,虽小白入国,葬其先君,鲁为纠谋,有进无退。春盟于蔇,夏而伐齐,不应到此,便尔退兵,故有干时之战,犹欲一决雌雄。积弱之鲁,竟复不支,虽重为国耻,防书之文,不得而讳也。若讳其败绩,似是此战,仅乃小受挫衂,犹得互有杀伤。然则彼齐人者,何以遂得取其子纠而杀之乎?书「我师败绩」者,所以杀杀子纠之耻也。纷纷之说,未见得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终伐齐纳纠之事,干时之战,虽至大崩防,其戎路狼狈而还,然子纠固在鲁也,齐人安得取而杀之?曰:取者,鲁与之也。鲁与之而齐得取之?考之左氏,则并非鲁与之而齐得取之,齐命鲁杀之而鲁遂杀之也。然则杀子纠者我也。今乃书「齐人取子纠杀之」,如言鲁以生子纠与齐,而齐人取杀之者,犹未也;如言鲁固不肯出子纠,而齐人彊取之而杀之者,则以八月有我师败绩之文明鲁为子纠,故至于师徒挠败,岸沮山崩,如此之甚,而后齐人得取子纠而杀之也。所以蔽罪于齐,而杀鲁之耻也。以谓不伐齐纳纠则已,伐齐纳纠弗克纳,而乃至于杀子纠以悦于齐,此其事如之何而可言也?故为之蔽罪于齐者,以谓此齐人之志也,虽其事不然【实鲁杀之】而其志固然也。此圣人之史法也。或曰:隠之可乎【谓不书杀子纠】曰:然则子纠安所终乎?且子纠、桓公争立则同,而桓尤不顺。桓之伯也,有一匡天下非常之大功,其始也有簒国杀兄非常之大恶。齐小
译鲁庄公八年春季,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和蔡国的军队。甲午日,整治军队【《公羊传》作“祠”】。夏季,鲁军与齐军包围郕国【《公羊传》作“成”】,郕国向齐军投降。秋季,军队回国。
这是记录围郕这一事件的始末。鲁国想要讨伐郕国,齐国为此召集陈、蔡两国共同讨伐郕国,但不见陈、蔡军队到来,所以怀疑陈、蔡没有赴约。或者陈、蔡军队到了但迟到,包围郕国的只有齐、鲁两国的军队,所以说“怀疑”。陈、蔡没有到来,或许是因为他们国内另有事务推辞,齐国的命令是否有效尚不可知。情况变化多端,如果只从一方去探求,那么失去事实真相的情况就很多了。甲午这一天,在郎地整治军队,准备使用武力。等到夏季,我国军队与齐军包围郕国,国都齐军为主力及者,这是内辞(谦辞)。郕国受困向齐军投降,齐国是大功臣。郕国向齐军投降,意味着郕国服从,投降齐国如同投降我国,军队可以回国了。齐军回国,我国军队也回国。凡是用兵的始末,或者旧史详细记录而孔子删削的情况很多,所以“公至自某”的记载,有时书写有时不书写,像这类情况,不能用鲁国全史的标准去要求,也有无关大义,姑且保留以备查考的文字,在笔削之际有所遗漏,圣人心胸宏大,不屑于琐碎计较。唯独这一年围郕之事,记载“次”、记载“治兵”、记载“师还”,从春正到秋,节次清晰可见,不同于其他文字,大概是看到旧史文体例法好的地方,删节而记录,保留一二以见大体,并非有隐深的含义,需要后人推测解说。有人认为是因为灭同姓的缘故,所以特别详细记载,那时齐国只是接受投降,未必就夺取其国,鲁国也是跟随齐国而归罢了,鲁国讨伐同姓的情况很多,围郕一事并非罕见,探求过深,恐怕未必正确。至于记载“师还”,认为是善辞,这又是错误的,不能依据它【哪有出兵最终不回来的呢】。不记载公、齐侯,是为了避开他们相见的文字。
冬季,十一月,癸未日,齐国的无知杀死了他的国君诸儿。
国君行为邪恶,像齐襄公那样,也可以说是到了极点。《春秋》记载弑君,惯例专门归罪于臣子,不再议论国君是否有道。
鲁庄公九年春季,齐国人杀死了无知。
无知弑杀襄公自立,到这一年春季已经过了一年,似乎可以成为国君了。记载“齐人杀无知”,表明国贼被人所杀,正得其宜,还有什么国君呢?如果州吁在第二年也被杀,也应当依照这个例子记载,这与晋国卓子等人不同。
鲁庄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公羊传》《谷梁传》作“暨”】。
无知之乱,公子纠逃奔鲁国。齐国大夫有来鲁国的,鲁庄公与他们结盟,确定拥立公子纠的计划,不避讳与大夫结盟,是因为当时齐国没有国君,不嫌弃大夫地位相当。齐国来鲁国的大夫不止一人,多少不可知,不记载具体人名,是从略。
夏季,鲁庄公讨伐齐国,拥立公子纠【《公羊传》《谷梁传》没有“子”字】,齐国小白进入齐国。
两位公子的党羽,有的在齐国内部【指在齐国内】,有的在外部【鲁国、莒国各有支持者】,鲁庄公正挟持公子纠讨伐齐国【讨伐齐国中拒绝公子纠的人】,而小白已经从莒国进入齐国了。齐国小白进入齐国是带兵进入的【齐国内也有拒绝小白的人】,鲁国拥立公子纠,后来公子纠没能进入齐国,公子纠的死是必然的。那么两位公子谁应该立为国君呢?回答说:公子纠。公子纠比小白贤吗?回答说:一言以蔽之,不过是争夺国家罢了。公子纠的贤德,我从哪里知道呢?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
小白地位确定后,才能安葬齐襄公。
八月庚申日,与齐军战于干时,我国军队大败。
鲁国本来是为了拥立公子纠而来,虽然小白进入齐国,安葬了他的先君,鲁国为公子纠谋划,只有前进没有后退。春季在蔇地结盟,夏季讨伐齐国,不应该到此就退兵,所以有干时之战,还想一决雌雄。积弱的鲁国,终究无法支撑,虽然这是国家的耻辱,但《春秋》的书法,不能讳言。如果讳言大败,似乎这场战斗只是小受挫折,双方互有杀伤。那么那些齐国人,怎么能趁机夺取公子纠并杀了他呢?记载“我师败绩”,是为了掩盖杀公子纠的耻辱。纷纷的说法,没有看到实情。
九月,齐国人夺取公子纠并杀了他。
终了讨伐齐国拥立公子纠之事,干时之战,虽然大败,军队狼狈而还,但公子纠本来在鲁国,齐国人怎么能夺取并杀了他?回答说:夺取,是鲁国给他的。鲁国给他而齐国得以夺取?考察《左传》,并非鲁国给他而齐国得以夺取,而是齐国命令鲁国杀他,鲁国于是杀了他。那么杀公子纠的是我们。现在却记载“齐人取子纠杀之”,好像说鲁国把公子纠交给齐国,齐国人夺取杀了他,还不止于此;好像说鲁国坚决不肯交出公子纠,齐国人强行夺取并杀了他,那么以八月有我军大败的明文,表明鲁国为公子纠,以至于军队溃败,山崩地裂,如此严重,然后齐国人得以夺取公子纠并杀了他。所以把罪责归于齐国,以掩盖鲁国的耻辱。认为不讨伐齐国拥立公子纠就算了,讨伐齐国拥立公子纠没能成功,反而杀了公子纠来取悦齐国,这件事怎么说得出口呢?所以把罪责归于齐国,是说这是齐人的意愿,虽然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是鲁国杀的】,但他们的意愿确实如此。这是圣人的史法。有人说:隐瞒可以吗【指不记载杀公子纠】?回答说:那么公子纠的下落如何呢?而且公子纠、桓公争夺君位是一样的,而桓公更加不顺。桓公称霸,有一匡天下的非常之功,他开始时也有篡国杀兄的非常之恶。齐小
白比于鲁允,则又不可同日道。隠让而纠争也。圣人之心广大光明,如天地之无不容,而日月之无不照,并録其始末以告万世,使知桓之所以兴,事造谋者止于如此,而非有所谓将功补罪以后掩前,如世儒之所说也。齐人者,不问何人之辞,以其风指自齐而来,则齐人之尔。
译白公与鲁允相比,更是不可相提并论。鲁允隐忍退让,而白公却纠葛争讼。圣人的心胸广大光明,如同天地无所不包容,日月无所不照耀,一并记录事情的始末来告知万世,让世人知道齐桓公之所以兴起,那些策划谋划之事仅止于此,并没有所谓用后来的功劳弥补先前的罪过、以后事掩盖前事的情况,不像世俗儒者所说的那样。所谓“齐人”,不问这话出自何人之口,只要其意旨是从齐国而来,那就是齐人的言辞。
冬浚洙
为齐偹也。甚矣,鲁国之不竞也。自桓与夫人如齐见杀,鲁人不敢深求其情,而以杀一彭生为足,了讨贼之案。嗣后为王姬主婚,筑馆于外,虽相嫌忌,而竟不能绝齐。俄而夫人出防,齐侯修继好息民之故事,搂伐之命,无役不承。夫庄公者,亦岂真以齐为甥舅之亲,而心悦诚服之一至是哉?其志以为如是,足以安国家,利民人而已矣。其他非力所及也。幸而彼国有弑君之事,祸乱相寻,公子出亡,子纠,我之自出也【纠母鲁女】于庶公子纠宜为君来奔我国,遂有居竒之心,以谓诚得纳纠于齐,纠感援已之德,宜何如其为报?则是纳纠之利,倍万于向者之附齐从齐,不敢贰于齐也。于是盟齐大夫,俾为内应,而我挟纠以伐之,宜若可济。然而齐国大臣助纠者少,党小白者多。小白已得入齐,而鲁师之来无及于事矣。事不获已有干时之战,而我师又大败矣。纠还从庄以归,而齐之怨鲁方深,此庄之所窃惧也。小白欲杀纠,则为之杀纠;欲生得管夷吾,则遂不敢杀夷吾。而鲁之辱国防气于是乎至此极矣。始之纳纠也,非以为德,将以图其利也。终之杀纠也,非以为忍,聊以解其害也。然而鲁始之伐齐纳纠,非直曰纳纠而已,固志存乎杀小白也。不杀小白,其势固不得定也。干时之战,夷吾射小白中带钩,非夷吾射之,纠射之,亦非纠射之,鲁射之也。小白而仁人长者也,则已;小白而非仁人长者也,怨夷吾不若怨纠之深,怨纠尤不若怨鲁之深。且怨纠则既为之杀纠矣,怨鲁则将如何以纾之?虽为之杀纠,其遂足以纾之乎?未也。然则齐师之来,殆无日也。不为之偹,是玩防而重吾国之祸也。此浚洙之役所以兴,于此年之冬,而春秋録之,以见鲁之谋国是者,其道止于如是也。愚故读春秋至于庄公之篇,而重叹鲁国之不竞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齐师果来伐也,长勺,鲁地。齐师到此,公得败之,不湏言伐,伐可知也。败齐师者,我能败之也【明非未成列】书公败者,如言齐之仇我深矣,我之屈于齐亦甚矣,頼公此举能败之尔。兵不厌诈,何云恶也?况此举亦非诈,左氏序之详矣。
二月公侵宋
侵者,但师至彼国,不以讨罪为名;或彼患吾与国,则侵彼以掣之,用纾其患。
三月宋人迁宿
宿非自欲迁,宋人迁之。书者见彊大陵弱小,不仁。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齐、宋同伐我也。次者,宿留有所待也。待行成也。书次于郎,如言彼其畏我而不敢与我战也。败宋师,撃败宋师而齐自退也。如曰二国之不能有加于我也,取败焉尔。内辞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楚者,蛮荆之国,并吞僣窃,为日乆矣。桓二年,蔡侯、郑伯防于邓,诸夏近楚之国始惧楚也,而未见于经。嗣后败随,败郧,灭申,灭邓,灭息,犹不书者,葢桓庄之间所详録者,独齐、宋、郑、卫之事,以及于陈、蔡、许,则已略矣。蛮方之长,蚕食其地,声息犹若隔逺,不见于赴告之文,时史不得书也。至此年,败蔡师,虏其君以归,则彼之雄长南服,非直偃蹇自大而已,葢已震惊华夏,而骎骎乎有不可遏抑之势矣。周宣不作,元老无闻,安得有来威之望乎?犹幸而小白定齐,得夷吾而相之,适丁是时,而有伯心焉。葢所谓中流失船,一壶千金者,斯圣人抚心蒿目,不得己之极思也。书「荆」者,声息始迩,从其州言之,如不甚悉其为何国云尔。嗣是而寖昌寖炽,愈近愈亲,则从而「楚人」之,且「楚子」之,又何怪乎?以归不言执者,以归则非执而何也?执宋公,如讳不言执,则将以何文而明其为执也?蔡侯被执且归于楚,即同出奔之例,书其名,明失国尔。以蔡侯献舞归,献舞可悯也。如曰此中国诸侯之耻也,不恶执人者,而罪被执者之不能死,非所云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 谭子奔莒
齐桓剏霸,诸侯受其赐多矣。然其初年灭小国以示威,虽彼失事大之礼,而复之已甚。圣人于其
译冬天疏浚洙水,是为了防备齐国。鲁国的不争气,真是到了极点!自从桓公与夫人前往齐国被杀,鲁国人不敢深究其中的实情,只以杀一个彭生来抵命,便了结了讨伐贼人的案子。此后,为周天子之女主婚,在城外筑馆接待,虽然互相猜忌,却终究不能断绝与齐国的关系。不久,夫人从防地出奔,齐侯重修继好息民的旧例,凡是征伐的命令,没有不顺从的。庄公难道真的是因为齐国是甥舅之亲,而心悦诚服地到了这种地步吗?他的本意是认为这样做足以安定国家,利于百姓罢了。其他的事情,并非力量所能达到的。幸而那国发生了弑君的事件,祸乱接连不断,公子出逃,子纠是我鲁国出身的人(子纠的母亲是鲁国女子),对于庶出的公子纠来说,他应当成为国君,于是逃奔到我国,鲁国便产生了居奇牟利的心思,认为如果真能把子纠送入齐国,子纠感念援救他的恩德,会怎样报答呢?那么拥立子纠的好处,比先前依附齐国、顺从齐国、不敢对齐国有二心的好处,要高出万倍。于是与齐国大夫结盟,让他们做内应,而我挟持子纠去攻打齐国,似乎可以成功。然而齐国大臣中帮助子纠的少,党同小白的人多。小白已经进入齐国,而鲁国的军队到来已经来不及了。事情迫不得已,发生了干时之战,而我们的军队又大败。子纠跟随庄公回国,而齐国怨恨鲁国正深,这是庄公暗中恐惧的。小白要杀子纠,就为他杀了子纠;要活捉管夷吾,就不敢杀管夷吾。而鲁国的屈辱和国防的士气,在这个时候达到了极点。起初拥立子纠,不是出于恩德,而是为了谋取利益。最终杀子纠,不是出于残忍,只是为了解除祸害。然而鲁国起初攻打齐国拥立子纠,不仅仅是说拥立子纠而已,本来志在杀死小白。不杀死小白,局势本来就无法安定。干时之战,管夷吾射中小白的带钩,不是管夷吾射的,是子纠射的,也不是子纠射的,是鲁国射的。如果小白是仁人长者,那就算了;如果小白不是仁人长者,怨恨管夷吾不如怨恨子纠深,怨恨子纠尤其不如怨恨鲁国深。况且怨恨子纠,已经为他杀了子纠,怨恨鲁国,将如何来缓解呢?虽然为他杀了子纠,这就足以缓解怨恨吗?不能。那么齐国的军队前来,大概没有几天了。不为它做准备,这是玩忽防备而加重我国的祸患。这就是疏浚洙水的工程之所以兴起,在这一年的冬天,而《春秋》记载它,以显示鲁国谋划国事的人,他们的道理只到此为止了。所以我读《春秋》到庄公的篇章,而深深感叹鲁国的不争气。
十年春天,周历正月,庄公在长勺打败了齐国的军队。
齐国的军队果然来攻打鲁国了,长勺,是鲁国的地方。齐国的军队到达这里,庄公能够打败它,不需要说“伐”,攻打是显而易见的。打败齐国军队,是我能打败它(明确不是没摆好阵势就打败的)。记载庄公打败,是说齐国仇视我深啊,我屈服于齐国也很厉害,依靠庄公这一举动能够打败它罢了。用兵不厌恶欺诈,为什么说这是恶行呢?况且这一举动也不是欺诈,《左传》详细地叙述了。
二月,庄公侵入宋国。
侵入,只是军队到达那个国家,不以讨伐罪名为名;或者那个国家担忧我的盟国,就侵入它以牵制它,用来缓解它的忧患。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宿国不是自己想迁移,是宋国人迁移它。记载这件事,是看到强大欺凌弱小,不仁义。
夏天六月,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驻扎在郎。庄公在乘丘打败了宋国的军队。
齐国、宋国一同攻打我。驻扎,是停留有所等待。等待讲和。记载驻扎在郎,是说他们害怕我而不敢与我交战。打败宋国军队,击败宋国军队而齐国自己退兵了。是说两国不能对我施加更多的伤害,只是遭受失败罢了。这是内部的辞令。
秋天九月,荆国在莘地打败了蔡国的军队。把蔡侯献舞带回去。
楚国,是蛮荆的国家,吞并僭越,日子很久了。桓公二年,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诸夏靠近楚国的国家开始害怕楚国了,但没有记载在经文中。此后打败随国,打败郧国,灭掉申国,灭掉邓国,灭掉息国,仍然不记载,大概桓公、庄公之间详细记载的,只有齐、宋、郑、卫的事情,以及陈、蔡、许,就已经简略了。蛮夷的首领,蚕食他们的土地,声音气息似乎还遥远,没有见于赴告的文书,当时的史官不能记载。到了这一年,打败蔡国军队,俘虏他们的国君带回去,那么他们称霸南方,不只是傲慢自大而已,大概已经震惊华夏,而且迅速有不可遏止的趋势了。周宣王不再兴起,元老没有传闻,哪里还有来威慑的希望呢?幸好小白安定齐国,得到夷吾辅佐他,恰逢这个时候,而有称霸的心思。大概所谓中流失去船只,一个壶值千金,这是圣人抚心忧虑,不得已的极思。记载“荆”,声音气息开始接近,从它的州来说,好像不太清楚它是什么国家一样。此后逐渐昌盛炽烈,越近越亲,就跟着称“楚人”,而且称“楚子”,又有什么奇怪呢?带回去不说“执”,带回去不就是执吗?执宋公,如果忌讳不说执,那么用什么文字来表明它是执呢?蔡侯被执且归于楚国,就同出奔的例子,记载他的名字,明确失去国家罢了。把蔡侯献舞带回去,献舞值得怜悯。是说这是中国诸侯的耻辱,不厌恶执人者,而罪责被执者不能死,不是这样的意思。
冬天十月,齐国的军队灭掉谭国。谭子逃奔到莒国。
齐桓公开创霸业,诸侯受到他的恩赐很多。然而他初年灭掉小国以示威,虽然他们失去了侍奉大国的礼节,但报复已经太过分了。圣人在他的
前后善恶之迹两存之,不以相揜也。谭小国不得其君,名尔。以不名为优者,非《春秋》意也。出奔者其国尚存,奔某国者已无国也。
译前前后后善与恶的事迹都一并保留,不互相掩盖。谭国这个小小的国家失去了它的国君,所以称其为“名”。认为不称“名”才是优等的做法,这并非《春秋》的本意。出逃的人其国家尚且存在,而逃往某国的人则已经没有了国家。
春秋阙如编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阙如编》>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如编卷三
金山焦袁熹撰
庄公【下】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宋再侵我,公再败之。如曰:“我公甚武也,来者则败之矣。”
秋宋大水
外灾也,公使吊焉。小善尔,犹愈扵己也。
冬王姬归于齐
亦使我主昏,故王姬自我国而归扵齐也。齐侯来逆,不书者,以谓是固宜来逆,尔不足书也。不如元年备书者,彼别欲见义【新与雠国接】且其事已具扵前,此得畧之也。圣笔所裁,不全录鲁史之文。扵围郕下,已论之矣。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
庄之三年,纪季以▯入齐,诎身事仇,以存宗祀也。四年纪伯姬卒,纪侯去国,而纪亦遂亡矣。叔姬来归,父母国盖七八年。叔姬以隐七年归扵纪,计其年可五十余矣。自以身属扵纪,义无他适。纪之五庙犹存扵酅,又以齐桓之信义渐着异扵乃兄,不可近,故志欲往归于酅,以终其未亡之身焉。所以自明其身为纪国之▯妇,而不以嫂叔相依为嫌者,此其节为可嘉,而其志为絶可悯也。故《春秋》既备录伯姬之卒葬,而并录叔姬之归▯与其卒葬,不以媵妾之卑而畧焉。是亦可见史防所书,原不限扵一定之例,而说经之家不能一一而得其情也。书“归于”与“嫁”同文,上系纪,不嫌其若嫁也【▯尚属纪,不书“归于”将何书而可乎】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公羊作接】及其大夫仇牧。
卫州吁,宋督,齐无知,宋万,书法从同。盖隐、桓、庄时史官之辞,如此其后则变矣。圣人因之,无义例也。既明正是弑君之贼,亦无假扵他文以寄意也。书“及其大夫三”,同扵死君难,书法不得而异也。大宰督亦见杀,然固不待圣人而知其不可。与仇牧连名,书之矣。说见后传。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歴两月而使得出奔,诚为失贼,然或力不能即讨尔,未可深罪也。宋人以赂求陈,陈人始予之,是宋无罪,罪在陈也。书「宋万出奔陈」,明陈为逋逃主,党恶甚也。不书「宋人杀万」,愚所未详。岂以陈人归万以取赂,故不足书?而但书「宋人杀万」于「出奔陈」之下,则似杀之扵陈地而非其实与?阙疑焉可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谷作齐人】齐桓始合诸侯以修伯业,诸侯推齐为尊,故先齐扵宋矣。人者,众辞,诸侯身自至,亦得称人。或四国之中有使卿来者,不别言之。尔时记注之辞,多尚简略,勿以褒贬求之。
夏六月齐人灭遂
十年灭谭,此又灭遂。见齐桓图霸之初,必假威力。其后诸小国承奉齐命,有若天威。既自不犯,灭者少矣。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盟于柯
自败师长勺之后,二国两相猜憾,故北杏之防,鲁不与焉。盖齐亦不召,鲁亦不来也。然齐欲图伯,未有可释鲁者,而鲁斯时愈益心畏齐,见诸侯亲附齐渐众,安能耿介自立,取孤危之祸乎?故扵是焉而与齐侯防,得曹子之力,取旧所失之田。盟誓既定而退也。桓志在成伯功,不念旧恶,示之信义。鲁自是将一意从齐,国得小安矣。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防伐宋。依左氏之说,盖宋人从北杏之防,既而背焉,故齐率诸侯之师伐之。又为请师于周,示不敢专伐王者,后将假天子威灵以服之。宋服,即余无敢畔者,亦所以尊周也。周知齐桓欲尊已,故为之命单伯帅师防伐,以成其事。三国之师已临宋地,单伯随后而至,防扵宋也。不战者,宋成也。宋之不敢战,明也。
秋七月荆入蔡
十年败蔡师,虏哀侯。哀侯在楚。齐桓行霸,始为北杏之防。蔡人背楚从齐,故楚师入其国。自是蔡常服扵楚。齐方有事扵东诸侯,不复问之。直至僖四年,始合诸侯侵蔡,遂问楚罪,成一匡之功。其初年力有不赡,势未能遽图楚也。《诗》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齐其知之矣。书者见蛮夷内侵,其势张甚。齐桓
译春秋阙如编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阙如编》)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如编卷三
金山焦袁熹撰
庄公【下】
十有一年春,周历正月。
夏五月戊寅,鲁庄公在鄑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
宋国再次侵犯我国,庄公再次击败他们。如果有人说:“我们的国君非常勇武,来犯者就击败他们。”
秋,宋国发生大水灾。
这是外国的灾祸,庄公派遣使者去慰问。这是小小的善举,但终究比只顾自己要好。
冬,周王的女儿嫁到齐国。
也是由我国主持婚事,所以王姬从我国出嫁到齐国。齐侯前来迎亲,史书没有记载,是因为认为这本来就应该来迎亲,不值得特别记载。不像元年那样详细记载,那是为了另见义理【新与仇敌国家交往】,而且其事在前文已经具备,这里可以简略。圣人的笔法有所裁断,并不完全照录鲁史的原文。在围郕一事下,已经论述过了。
十有二年春,周历三月,纪叔姬嫁到酅。
庄公三年,纪季带着酅地投奔齐国,屈身侍奉仇敌,以保存宗庙祭祀。四年,纪伯姬去世,纪侯离开国家,纪国也就灭亡了。叔姬回国,离开父母之国大约已有七八年。叔姬在隐公七年嫁到纪国,计算她的年龄大概五十多岁了。她自认为身体属于纪国,道义上不应再嫁他人。纪国的五座宗庙还存在于酅地,又因为齐桓公的信义逐渐显著,不同于他的兄长,不可亲近,所以立志要回到酅地,以终其未亡之身。以此表明自己是纪国的寡妇,而不以依靠嫂叔为嫌,她的节操值得嘉奖,她的志向极其令人怜悯。所以《春秋》既详细记载了伯姬的去世和安葬,也一并记载了叔姬嫁到酅以及她的去世和安葬,不因为媵妾地位卑微而简略。这也可见史官所记载的,原本不限于一定的体例,而解说经书的人不能一一了解其中的实情。记载“归于”与“嫁”用词相同,上面系属纪国,不嫌它像是出嫁【酅尚属纪国,不记载“归于”还能记载什么呢】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杀死了他的国君宋闵公【《公羊传》作接】以及大夫仇牧。
卫国的州吁,宋国的华督,齐国的无知,宋国的万,书法相同。这大概是隐公、桓公、庄公时期史官的措辞,如此后来就改变了。圣人沿袭这种写法,没有特定的义例。既然明确这是弑君的贼人,也不需要借助其他文字来寄托意思。记载“及其大夫三人”,等同于为君主赴难,书法不能有所区别。大宰华督也被杀,但本来不需要圣人就知道他不可与仇牧并列。与仇牧连名记载,说法见后传。
冬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
经过两个月才让他出逃,确实是放走了贼人,但或许是因为力量不能立即讨伐,还不可以深加罪责。宋人用贿赂请求陈国,陈人才交出他,这是宋国无罪,罪在陈国。记载“宋万出奔陈”,明确陈国是藏匿逃犯的主子,结党作恶很严重。不记载“宋人杀万”,我未能详知。难道是因为陈人交出宋万以获取贿赂,所以不值得记载?而只记载“宋人杀万”在“出奔陈”之下,那么似乎是在陈地杀了他,这不符合事实吗?对此存疑是可以的。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谷梁传》作齐人】齐桓公开始联合诸侯以修明霸业,诸侯推举齐国为尊,所以齐国排在宋国前面了。“人”是众人的称谓,诸侯亲自到来,也可以称为“人”。或者四国之中有派遣卿大夫来的,不另外说明。那时记录的措辞,大多崇尚简略,不要用褒贬去求索。
夏六月,齐人灭掉了遂国。
十年灭掉谭国,这里又灭掉遂国。可见齐桓公图谋霸业的初期,必定借助威力。后来许多小国承奉齐国的命令,如同天威。既然自己不再侵犯,被灭的国家就少了。
秋七月。冬,庄公会同齐侯在柯地结盟。
自从在长勺之战失败后,两国互相猜忌怨恨,所以北杏的会盟,鲁国没有参加。大概齐国也没有召请,鲁国也没有前来。然而齐国想要图谋霸业,没有可以放过鲁国的理由,而鲁国这时更加心里畏惧齐国,看到诸侯亲近依附齐国逐渐增多,怎么能刚正自立,招致孤立危险的祸患呢?所以在这里与齐侯会盟,凭借曹沫的力量,收回以前失去的土地。盟誓既定就退兵了。桓公志向在于成就霸业,不念旧恶,显示信义。鲁国从此一心跟随齐国,国家得以稍微安定。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夏,单伯会合攻打宋国。依照《左传》的说法,大概是宋人参加了北杏的会盟,后来背叛了,所以齐国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他。又向周天子请求出兵,显示不敢擅自讨伐王臣,后来将借天子威灵来制服他。宋国屈服,其余就没有敢背叛的了,这也是尊崇周王的意思。周王知道齐桓公想要尊崇自己,所以命令单伯率领军队会合攻打,以完成这件事。三国的军队已经逼近宋国,单伯随后到达,在宋国会合。没有交战,是因为宋国讲和了。宋国不敢交战,是明显的。
秋七月,荆人进入蔡国。
十年击败蔡国军队,俘虏了哀侯。哀侯在楚国。齐桓公施行霸业,开始在北杏会盟。蔡人背叛楚国跟随齐国,所以楚军进入他的国家。从此蔡国常服从楚国。齐国正忙于东方诸侯的事务,不再过问。直到僖公四年,才开始联合诸侯侵犯蔡国,于是问罪楚国,成就了一匡天下的功业。起初力量不足,形势不能立即图谋楚国。《诗经》说:“不要耕种大田,只会长出高高的杂草。”齐国大概知道了。记载此事,是因为看到蛮夷内侵,其势力嚣张得很。齐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