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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阙如编九

春秋阙如编卷八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4–141 段

不即位,然摄行君事,故亦朝庙告朔也。”言周以别夏殷,假摄君政,不修即位之礼,故史不书于防。传所以见异于常。《公羊传》:“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休注云:“不言谥【文王之文】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言共之。”《谷梁传》:“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范寗注云:“谨君即位之始。”程頥传云:“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尔。隐公自立,故不书即位,不与其为君也。”胡安国传云:“正次王,王次春,乃立法创始,裁自圣心,无所述于人者,非史防之旧文矣。以夏时冠周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国君逾年改元,必行告庙之礼,国史主记时政,必书即位之事,而隐公阙焉,是仲尼削之也。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云云,首绌隠公以明大法。”张洽集注云:“天统以气为主,故月之建子即以为春【不书即位说同胡氏】

译没有正式即位,然而代理行使国君的事务,所以也去宗庙朝见并报告朔日。”这是说周朝为了区别于夏、殷两代,假借代理国政的名义,不举行即位的礼仪,因此史官不在防地记载此事。《春秋》传文之所以这样写,是为了显示它与常规不同。《公羊传》说:“王者指的是谁?指的是文王。鲁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为了成全鲁公的心意。”何休注释说:“不称谥号【文王的‘文’】,是效法他生前的德行,不效法他死后的名号,与后文所说的‘共之’意思相同。”《谷梁传》说:“即使没有大事,也一定要记载正月,这是为了慎重对待开端。鲁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为了成全鲁公的志向。”范寗注释说:“慎重对待国君即位的开端。”程颐传文说:“周历的正月并不是春季,只是假借天时来确立大义罢了。隐公自立,所以不记载即位,不承认他作为国君的合法性。”胡安国传文说:“‘正’排在‘王’之前,‘王’排在‘春’之前,这是确立法度、开创基业,出自圣人的内心裁断,没有沿袭他人的说法,这不是史官左丘明的旧有文字。用夏历的时节来统领周历的月份,为后世垂示法度;用周历来记载事务,表示没有那个位置,不敢擅自专断。国君过了一年改换年号,一定要举行告庙的礼仪;国史主要记载当时的政事,一定要记载即位的事情,而隐公这里却缺失了,这是孔子删削的结果。对内不继承先君的国位,对上不接受天子的命令,等等,首先贬斥隐公以阐明大法。”张洽集注说:“天统以节气为主,所以月份建子就作为春季【关于不记载即位的说法与胡氏相同】

愚按:天子诸侯逾年改元,自始立之年数之,实第二年也。不忍夺先君之年,故以次年之正月朔日告庙,行即位礼,以为己之元年。元年即是一年,其取义则体元之说是也。《春秋》是鲁史,当隐公始立,逾年之期,史书元年矣。周以建子月为岁首,以子、丑、寅之三月为春,朝庙告朔,实在建子之月,故曰「元年春」也。鲁史之文,不得书周王之某年,而所奉者周王之正朔,以子月为正月,是时王之制,故曰「王正月」也。《公羊》所谓「大一统」是也。此盖史书之正法,鲁国之旧章。何者?以《尚书》「元祀十二月」之类推之,或但书月而时自见。然鲁史旧题为《春秋》,则编年必书四时,「元年春正月」五字无可异同,唯「王」之一字有无不可知。然尔时周犹颁朔,诸侯诸侯皆奉正朔,在于齐、晋诸国,其史臣不必南董之流,亦未便目无共主,不知书此「王」之一字也。岂况鲁秉周礼,而弁髦周室,蔑弃先典,既知有王,则不容不书「春王正月」,而颠倒更易于其间矣。但未经圣笔之前,虽有「王正」之文,实不足以见尊王之义,故曰「其文则史,其义则窃取之也」。圣人虽袭旧文,不害为变革之大者,惟其义而已矣。岂必奋笔置辞,如「天王狩于河阳」而后谓之窃取哉?胡氏之云,盖未见其必然也。「春王」之「王」,即周之平王。独《公羊》以为文王,者何氏释之,使其通于后王,意谓凡是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者,虽百世若一人,然故曰「谓文王也」。盖「元年春王正月」之六字,既是史防之常例,则惠公以前莫不皆然。所谓「王」者,随世所值,各有其王。桓元年之「王」是桓而非平,庄元年之「王」又是庄而非桓矣。然则创立此六字之意,不得凿定为何王。既不得凿定为何王,故以始受命之王统之,非无说也。若以隐公此年之「王」指实而名之,其为平王,又何惑乎哉?隐公以奉桓为太子而已,特摄君行事,不欲终为君。故不行即位之礼,史臣因不书即位。所谓公即位者,公行即位之礼,非至此始成君也【嗣子继君位,在初防时已定矣,见《书·顾命》。天子既然,诸侯亦同之也。杜君云:诸侯薨,五日而殡,殡则嗣子即位,是初防谓之即位也,岂逾年再即位乎】不书即位,非谓不即君位,不成为君也。三传之说畧同,独程子以为不与其为君,而胡氏、张氏因之,皆谓旧史本有公即位之文而孔子削之,愚尤未有以见其必然也。所谓摄者,身暂为君,终将退闲,非实不为君,徒以伐行君事,若冡宰听政而名之摄也。欧阳公驳之,谓隐非摄者,不深考三传之意尔。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桓公】

杜云:诸侯每岁首必有礼于庙。诸遭防继位者,因此而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于防。桓公簒立而用常礼,欲自同于遭防继位者。公羊: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谷梁:桓无王,其曰王,谨始也。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范云:诸侯无专立之道,必受国于王。若桓初立便以见治,故详其即位之始,以明王者之义。与弑尚然,况亲弑者。程子云:以天道王法正其罪。胡氏云:着其弑立之罪,深絶之【张注意同】

愚按:春王正月之文,既是史家之常例,桓继隐为君,史亦依例而书,圣人因而不革也。以天道王法治桓,不天无王之恶,理则然矣。谓圣人设心措意,必假此字以着明之,则不然也。何者?桓不天而无王,圣人虽不言天言王,其所以治而诛之者,自在天与王之有亡,岂闗于言之有亡也?须知如桓等恶人,但立此春王正月之文,便自有受治受诛之理,其义益显。前者为鲁史之词,则气力微轻,一旦经大圣人之笔削,即震霆萧斧之威不加于此,故曰“春秋成而乱贼惧”者,以是故也。凡继故而立者,虽逾年改元不修即位之礼,犹遇灾不受朝贺,所以仁恻于先君,故特异常礼以自贬损者也。隐继惠立,可以即位而不即位,为将让桓故也

译我按:天子与诸侯在旧君去世后的第二年改换年号,是从即位的那一年开始计算,实际上是第二年。因为不忍心剥夺先君的年号,所以在次年的正月初一祭告宗庙,举行即位典礼,以此作为自己的元年。元年就是一年的意思,其取义符合“体元”的说法。《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当隐公刚即位时,过了改元的期限,史官就记载为元年了。周朝以建子月为岁首,以子、丑、寅三个月为春季,朝拜宗庙告祭月朔,实在是在建子月,所以说“元年春”。鲁国史书的文字,不能直接书写周王的某年,但所奉行的是周王的正朔,以子月为正月,这是当时周王的制度,所以说“王正月”。《公羊传》所说的“大一统”就是这个意思。这大概是史书记载的正统法则,鲁国的旧有章程。为什么呢?从《尚书》中“元祀十二月”之类的记载推论,有时只写月份而时令自然显现。然而鲁国史书旧题名为《春秋》,那么编年必定要书写四季,“元年春正月”这五个字没有异议,只有“王”这个字有没有则不可知。然而那时周天子还在颁布月朔,诸侯都奉行正朔,在齐、晋等国,他们的史臣即使不是南史、董狐那样的人,也不便目中无共主,不知道书写这个“王”字。何况鲁国奉行周礼,如果轻视周室,蔑弃先代典章,既然知道有王,就不容许不书写“春王正月”,而在其中颠倒更易了。只是在圣人笔削之前,虽然有“王正”的文字,实际上不足以彰显尊王的意义,所以说“其文则史,其义则窃取之也”。圣人虽然沿用旧文,不妨碍成为变革的大事,只看其意义罢了。难道一定要奋笔疾书,像“天王狩于河阳”那样,才叫做窃取吗?胡安国的说法,大概没有看到必然性。“春王”的“王”,就是周的平王。只有《公羊传》认为是文王,何休解释它,使其通于后王,意思是凡是继承文王的体制、遵守文王法度的人,即使百世也像一个人一样,所以说“谓文王也”。既然“元年春王正月”这六个字,已经是史官的常例,那么惠公以前无不如此。所谓的“王”,随着时代所值,各有其王。桓公元年的“王”是桓王而不是平王,庄公元年的“王”又是庄王而不是桓王了。那么创立这六个字的意思,不能凿定为哪个王。既然不能凿定为哪个王,所以以始受命的王来统摄,并非没有道理。如果把隐公这一年的“王”指实命名为平王,又有什么疑惑呢?隐公因为奉桓公为太子,只是代理国君行事,不想最终做国君。所以不举行即位典礼,史臣因此不记载即位。所谓公即位,是公举行即位典礼,不是到这时才成为国君【嗣子继承君位,在初丧时就已经确定了,见《尚书·顾命》。天子如此,诸侯也相同。杜预说:诸侯去世,五天后入殓,入殓则嗣子即位,这是初丧称为即位,难道要过了一年再即位吗】不记载即位,不是说没有即君位,没有成为国君。三传的说法大致相同,只有程颐认为不认可他做国君,而胡安国、张栻跟随他,都说旧史本来有公即位的文字而孔子删去了,我尤其没有看到其必然性。所谓的摄政,是身体暂时做国君,最终将退隐,并非实在不做国君,只是代行国君之事,像冢宰听政而称之为摄政一样。欧阳修驳斥他,说隐公不是摄政,是不深入考察三传的意思罢了。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桓公】

杜预说:诸侯每年岁首必定在宗庙行礼。那些遭遇丧事继位的,因此改元正位,百官按次序排列。所以国史也在丧期记载即位之事。桓公篡位而立却使用常礼,想把自己等同于遭遇丧事继位的人。《公羊传》:继承被弑杀的君主不说即位,这里说即位,是什么意思呢?《谷梁传》:桓公没有王,这里说王,是谨慎开始。元年有王,是用来治理桓公的。继承被弑杀的君主不说即位,是正理。继承被弑杀的君主却说即位,那就是参与了弑君。范宁说:诸侯没有擅自立君的道理,必定从王那里接受国家。如果桓公初立就受到治理,所以详细记载他即位的开始,以阐明王者的义理。参与弑君尚且如此,何况亲自弑君的人。程颐说:用天道王法来纠正他的罪过。胡安国说:彰显他弑君立位的罪过,深绝他【张栻注意同】

我按:“春王正月”的文字,既然是史家的常例,桓公继承隐公做国君,史官也依照惯例书写,圣人因而没有改变。用天道王法来治理桓公,不天无王的恶行,道理上是这样的。说圣人设心措意,必定假借这个字来彰显它,则不然。为什么呢?桓公不天而无王,圣人虽然不说天说王,他用来治理而诛杀桓公的理由,自在天与王的有无,哪里关乎言语的有无呢?须知像桓公这样的恶人,只要立下这“春王正月”的文字,便自有受治受诛的道理,其意义更加显明。前者是鲁国史书的言辞,那么气力轻微,一旦经过大圣人的笔削,即使震霆萧斧的威力不加于此,所以说“春秋成而乱贼惧”,就是这个缘故。凡是继承被弑杀的君主而立的人,虽然过了一年改元不修即位之礼,还遇到灾祸不接受朝贺,所以对先君仁爱恻隐,所以特别异常礼来自我贬损。隐公继承惠公而立,可以即位而不即位,是因为将要让位给桓公的缘故。

。隐被弑而桓立,桓应废即位之礼而不废,何邪?盖钟巫之事,桓实主使,翚乃下手之人。当日翚为桓谋归狱寪氏,诛一二人以了其案,必是曲为之辞,谓寪氏之人以细故致此祸变,隐或身自取之。若齐庄命姜之类,故亦不正明寪氏之罪,赴告天子及四邻诸侯,不谓我大夫寪氏有此弑逆之恶也,盖直以▯卒等情告矣。寪氏且不明受弑君之名,则翚犹脱然为无罪之人,而桓更不待言矣。于是焉而改元告庙,临御受朝,便乃自同继立之常,所以冺其继故之迹,固亦不得而不然也矣。史官是其臣,内大恶讳,见其行即位之礼,安得不据实而书“公即位”乎?史既据实书之,圣人亦因而不革也。夫以桓之弑兄自立,而又强自同于常礼,似若鲁初无此变故然者,圣人但因旧史之文而着之,则桓翚之恶不待别加诛絶之文,而固已揭其肺腑于千百载之下矣。若曰圣人深恶之,故特书其即位以寄我意,则岂有此等之人而疑于可恶可不恶之间者哉?亦无用此深文为矣。

译隐公被弑杀而桓公即位,桓公应当废除即位之礼却没有废除,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钟巫之事,桓公实际上是主使者,翚只是动手的人。当时翚为桓公谋划,将罪责推给寪氏,诛杀一两个人来结案,必定是歪曲言辞,说寪氏的人因为小事导致这场祸变,隐公或许是自己招致的。就像齐庄公命令姜氏之类的事情,所以也不明确说明寪氏的罪状,向天子及四方诸侯报告时,不说我国大夫寪氏有弑君这种大逆不道的恶行,而是直接以“〇卒”等情形报告。寪氏尚且不明确承受弑君的罪名,那么翚还俨然像个无罪的人,而桓公就更不用说了。于是桓公改年号、告祭宗庙,临朝听政、接受朝拜,便把自己等同于正常的继位,以此来抹去他继位缘由的痕迹,这本来也是不得不如此的。史官是他的臣子,对内的大恶要避讳,看见他举行即位之礼,怎么能不据实记载“公即位”呢?史官既然据实记载,圣人也就沿袭而不更改。桓公弑兄自立,却又强行把自己等同于常礼,好像鲁国最初没有发生这场变故一样,圣人只是沿用旧史的记载而著录,那么桓公和翚的罪恶,不需要另外加上谴责的文字,就已经在千百年之下揭露他们的内心了。如果说圣人深深厌恶他们,所以特意记载他们的即位来寄托自己的心意,那么难道会有这样的人,让人怀疑他是可恶还是不可恶吗?也没有必要使用这种深奥的文字了。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宣公】

公羊继弑云云,何其意也?注:桓簒成君,宣簒未逾年君,嫌义异,故复发传。谷梁与闻乎?故也。张罪同桓愚,按:桓弑立十余年之成君,而君臣【翚】曲加揜,盖自同继正,故有公即位之文。宣为仲遂所欲立,遂弑子恶及视而立之。恶之立八阅月矣,未逾年,故称子。宣于己逾年,改元之日,仍行即位礼者,意谓此二孺子去之,则已之立继父不继恶。若明燕王之革除建文帝,而自谓嗣太祖也。然则文公正终已固,居然继正矣。于是焉而行即位之礼也。仲遂与宣公,岂不知闵公之事继未逾年君,同于成君耶?顾以谓苟依此礼,即已杀恶之罪不可讳,故不得不如是而行之矣。此与桓翚事畧同,而心意亦正同也。若以宣志在于为君,故如其意而书即位,以恶之假令宣矫情餙伪,不行即位之礼,春秋自不得着如意之文,岂便谓宣无此意也?说者又谓是圣人绌之,不与其为君。然则可作此说,可作彼说,莫如春秋一书矣。惟其情事如上所说,虽欲矫情餙伪,废即位之礼,有所不得,故史氏据实而书,圣人依旧文录之,因以着与弑贪位不问国贼,而以为德,有如是之甚恶也。

  元年春王正月【庄公】

左传》元年春,不书即位,文姜出故也。杜云:文姜与桓俱行,而桓为齐所杀,故不敢还。庄公父弑,母出,故不忍行即位之礼。《公羊》:《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隐之也。胡氏:内无所承,上不禀命,《春秋》绌而不书,以正父子、君臣之大伦。张氏:无志讨父仇,而泰然居之,故削其即位。

愚按桓之行即位礼,说己见前矣。庄之异于桓者,正以父见杀于齐,齐为之杀彭生,母文姜实作之孽,至羞畏不敢还。庄之继故,不啻家谕而户告之,此所以不行即位之礼,而史不得书之也。庄所以然者,父弑母出,而母出由于父弑,则固以父弑为重,当如公谷二家之说矣。左氏独云文姜出故也者,欲见庄公小孝,徒有念母之诚,竟忘天不共戴之义。所谓继故不忍者,特其文而已耳。然同一不书即位,自鲁史旧文而言,或但如三家之说,见隐痛之至情;自孔子之《春秋》而观,则如胡、张所说之义,皆在其中。至公至严,至平至恕,不可以一辞而蔽之。盖所谓貌同而心异,有如是者也。其内无所承之云,愚别有说,兹未暇焉。

  元年春王正月【闵公】

左传》不书即位,乱故也。杜云:国乱不得成礼。公羊:继弑君不言即位,何云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杨士勋《谷梁疏》云:以非父非君,嫌异故复发传以明之。《胡传》:庄薨,子般卒,庆父夫人利闵公之防而得立焉,是内不承国于先君也。鲁有大故,不告于周。闵既主防,而王不遣使,是上不请命于天子也。张云:不书即位,亦所以累齐桓也。

  元年春王正月【僖公】

左公出,故也。杜国乱,身出复入,故即位之礼有阙。公羊明臣子一例,张责齐桓不请命天子。

愚按:庄、闵、僖三君之立,皆以继弑不修即位礼,故不书即位,其例并同。闵之立也,防未有知仁恩先君以否,非所得与其事,则庆父主之。左氏记其事故,言由国乱故也。公谷言其义,明所继者有故,则并当隐痛之,不得行即位之礼也。僖出奔复还,改元、朝庙之日,即位礼缺而不备,亦是记其事也。三者皆非圣人削之,其不得言诸侯嗣位,无庸禀命先君,天子则张氏所谓反经之学,岂有不宜讲明者?但谓仲尼削之以示意,则非事实尔。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文公】

左氏无传,杜云: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孔頴达疏云:即位必于岁首,若岁首不行此礼,余月不得行之,便是旷年无君。谷梁继正即位,正也。愚按:诸侯继正,逾年改元,正月朝庙,即位礼序百官,然后反凶服。史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已具说于前矣。自隐以来,凡六君,至此始合其例,然犹未及先君葬期,不为讥者,以其即位必于岁首,若迟至葬后,则须再逾年然

译鲁宣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宣公即位。

《公羊传》中关于“继弑君不言即位”的论述,其用意何在?注释说:鲁桓公篡夺了已逾年的成君之位,鲁宣公篡夺了未逾年的君位,担心二者在道义上有所不同,所以再次发传解释。《谷梁传》认为这是“与闻乎?故也”。张氏认为宣公之罪与桓公相同,按:桓公弑杀并篡立了已逾年十余年的成君,而君臣(公子翚)却极力掩饰,大概是想让自己等同于继承正统,所以有“公即位”的记载。宣公是仲遂想要拥立的人,仲遂弑杀了子恶和视,然后拥立了宣公。子恶即位已经八个月了,但未逾年,所以称“子”。宣公对于自己来说已经逾年,在改元之日,仍然举行即位礼,其意图是认为如果去掉了这两个孺子,那么自己的继承就是继承父亲(鲁文公)而不是继承子恶。这就像燕王朱棣革除建文帝,而自认为继承太祖一样。然而,文公坚守正道,俨然就是继承正统了。于是才举行即位礼。仲遂与宣公,难道不知道闵公继承未逾年之君,等同于继承成君吗?只是认为如果依照这种礼仪,那么自己杀害子恶的罪行就无法掩饰,所以不得不这样做。这与桓公、公子翚的事例大致相同,心意也完全一样。如果说宣公志在成为国君,所以按照他的意愿记载“即位”,以显示子恶假使宣公矫情饰伪,不举行即位礼,《春秋》自然不能写出如意的文字,难道就能说宣公没有这种意图吗?解说的人又说这是圣人贬斥他,不承认他为国君。然而这样的话,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不如《春秋》一书来得确切。正因为情势如上所说,即使想要矫情饰伪,废除即位礼,也有所不能,所以史官据实记载,圣人依照原文记录,借此彰显那些与弑君者同流合污、贪恋权位、不问国贼,却自以为有德,其恶毒到了如此地步的人。

鲁庄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左传》说:元年春天,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文姜出逃的缘故。杜预说:文姜与桓公一同出行,而桓公被齐国杀害,所以不敢回国。庄公父亲被弑,母亲出逃,所以不忍心举行即位礼。《公羊传》说:《春秋》中君主被弑,儿子不记载即位,是为了隐讳。胡氏说:对内没有承受先君之命,对外没有禀告天子,《春秋》贬斥而不记载,以端正父子、君臣的大伦常。张氏说:没有志在讨伐杀父之仇,却安然居位,所以削去即位之文。

我按:桓公举行即位礼,说法已在前面说过。庄公与桓公不同的地方,正在于父亲被齐国杀害,齐国为此杀了彭生,母亲文姜实际上是作孽之人,以至于羞愧畏惧不敢回国。庄公继承君位的原因,不只是家喻户晓,这就是不举行即位礼,而史官不记载的原因。庄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父亲被弑,母亲出逃,而母亲出逃是由于父亲被弑,那么本来应以父亲被弑为重,应当如《公羊》、《谷梁》两家的说法。《左传》唯独说是因为文姜出逃的缘故,是想显示庄公的小孝,徒有思念母亲的诚意,竟然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所谓继承故君而不忍心,只是其文辞而已。然而同样是不记载即位,从鲁国史书的旧文来看,或许只是如三家所说,显示隐痛的真挚情感;从孔子的《春秋》来看,则如胡氏、张氏所说的义理,都包含其中。极其公正严明,极其公平宽恕,不能用一个词来概括。这就是所谓的表面相同而内心不同,有如此情况。关于“内无所承”的说法,我另有解说,这里来不及详述。

鲁闵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左传》说: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动乱的原因。杜预说:国家动乱,不能完成礼仪。《公羊传》说:继承被弑的君主不记载即位,为什么再次发传?这是因为担心继承未逾年的君主,道义不同,所以再次发传以明确应当隐讳,与前者一样。杨士勋《谷梁疏》说:因为不是父亲也不是君主,担心道义不同,所以再次发传以明确。《胡传》说:庄公去世,子般死,庆父和夫人贪图闵公的防邑而得以立闵公,这是对内没有承受先君之命。鲁国有重大变故,没有告知周天子。闵公已经主持防邑,而周天子不派遣使者,这是对外没有向天子请命。张氏说:不记载即位,也是用来连累齐桓公的。

鲁僖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左传》说:僖公出逃,所以不记载即位。杜预说:国家动乱,自身出逃又返回,所以即位礼有缺失。《公羊传》说:明确臣子一例,张氏指责齐桓公不向天子请命。

我按:庄公、闵公、僖公三位君主的即位,都是因为继承被弑之君而不修即位礼,所以不记载即位,其条例都相同。闵公即位时,防邑尚未有知仁恩先君与否的人,不是他所能参与的事,而是庆父主持的。《左传》记载其事故,说是因为国家动乱的原因。《公羊》、《谷梁》言其义,明确所继承者有故,则都应当隐痛,不得举行即位礼。僖公出逃又返回,改元、朝庙之日,即位礼缺而不备,这也是记载其事。这三者都不是圣人削去的,其不得言诸侯嗣位,无需禀命先君、天子,则张氏所谓反经之学,岂有不应当讲明的?但说仲尼削去以示意,则不符合事实。

鲁文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文公即位。

《左传》无传,杜预说: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孔颖达疏说:即位必在岁首,如果岁首不行此礼,其余月份不得行,便是旷年无君。《谷梁传》说:继承正统而即位,是正当的。我按:诸侯继承正统,逾年改元,正月朝庙,即位礼序百官,然后反凶服。史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已在前面说过了。自隐公以来,凡六君,至此始合其例,然而还未到先君葬期,不被讥讽的原因,是因为即位必在岁首,如果迟至葬后,则须再逾年

后得行,是旷年无君,非事之宜,故从权而行之也。成、襄、昭、哀四公从同,无说【从同不防未葬文】成元年,张洽云:虽无王命,而有父命,故书。愚有说,见后。

译后来得以成行,这是因为旷久没有君主,不符合常理,所以只能权宜行事。成公、襄公、昭公、哀公四位国君都跟随同葬,没有解释【跟随同葬不妨碍尚未安葬文公】。成公元年,张洽说:虽然没有周王的命令,但有父亲的命令,所以史书予以记载。我有不同的说法,见后文。

元年春,王夏六月癸亥,公之防至自干侯。戊辰,公即位【定公】

杜云「公之始年而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诸侯薨五日而殡,殡则嗣子即位。癸亥,昭公防至,五日殡于宫,定公乃即位。」胡氏「不书正月,见鲁国无君,定公无正昭之薨,定之即位详书于防,为永鉴。」

愚按昭定之际,国事之变而又变,前此未有何休以桓庄之际为比,不知其不伦也【杨士勋言之详矣】桓薨于齐,即以是年防还且葬矣,嗣君之位定已久矣,然后逾年改元,特以不忍行即位之礼而不书即位耳。昭以见逐,故薨于干侯,其薨也以十二月,外内莫适为主,至明年正月,既不得防死者之年,则此之元年未有属也,直至夏六月昭之防始还,越五日而定乃即位,然后追而正之,以此年为定之元年,故但书元年而已。以防至之日为始,死之日戊辰之即位,乃嗣君初防定位之事,非诸公春正即位备礼之即位也。但昭之薨既已隔年,不得以此年为始薨之年,而明年正月行即位之礼,实则定之二年春王正月,如庄之元年不书即位而势又不得也。盖国事之变,进退失据,无可奈何,《春秋》据事而详录之,书其从来所不书之即位,以当春正即位之即位,此变例之不得不然者,因其变而变之也。若并此不书,则公子宋之为君,从何来乎?乃若元年春王之文,愚独以为但书元年而已者,下方三月晋人云云,《春秋》防书首行书元年二字,次行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云云【按公羊疏云: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则春王属下三月,先儒固亦有之】不书正月,亦若五年之春王三月云云尔,非是圣笔于元年下独书春王二字,似脱似削,骇人观听也。愚故曰但书元年而已,《春秋》此条所以为永鉴者,所谓其所由来者渐矣,至此而诛絶之,所谓末如之何也矣。继故逾年所以必书春王正月者,为不即位故也。定未定为嗣,安有不即位之事故,不书春王正月也。其所以书春王三月晋人云云者,天不变,周不亡,书春书王何为不可乎?鲁未有君,本国之事不得而书,执宋仲几者,他国来告,故得书之也。既有此一事,便不得。用无事书首月之例,而说者遂以为定,不正始,故去正以絶之。假如此年二月、三月无事可书,则当仍书「春王正月」,而去其正月以明之。然夏六月既有戊辰公即位之文,则于元年之下,虽等书「春王正月」,亦自与他继故不即位者有别,而其义则愈晦而不显矣。圣笔特裁,难可亿测,聊为论之,以俟达者。又按:隐、庄、闵、僖之元年,无首时、无事者,假或有之,则「春王正月」之文,自为不书即位而发。其无事书首月之例,当在所轻矣。

  三年春王二月云云【隐公】七年春王三月云云【隐公】何休云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云云 范▯云文表年始事莫之先所以致恭而不黩者 程传事在二月书王二月在三月书王三月无事首月盖有事则道在事无事则存天时王朔天时备则岁功成王道存则人纪立春秋之大义

愚按《春秋》编年,四时必具「春王正月」四字之文。施于继故之元年者,不即位,即其事也。其施于二年已下者,无事书首月也。庄五年是也。正月无事,而二月有事,则书「春王二月某事」云云,即此二月是为最先之文。隐三年是也。二月仍无事,而三月有事,则书「春王三月某事」云云,即此三月之文犹为最先。隐七年是也。范云「事莫之先者,此也」。道时过则有书矣,岂有书「夏王四月」之事乎?然则何氏三统之说,委是传防之谈,非经意也。

二年春,云云【隐公】八年春,云云。三月,云云【隐公】

范云《春秋》记事有例:时者,若事在时例,则时而不月;月继事末,则月而不书月。

愚按:时而不月,即二年防戎、五年矢鱼之属是也;月而不王,即八年三月归祊,上有遇垂之文。僖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执曹伯,继上楚人救卫之事是也。公谷二家以日月为例,孔頴达为左杜之学,直欲一扫而空

译元年春季,夏历六月癸亥日,昭公的灵柩从干侯运抵防地。戊辰日,定公即位。

杜预说:“这是定公即位的第一年,但史书不记载‘正月’,因为定公在六月才即位,所以诸侯去世五天后入殓,入殓后嗣子便即位。癸亥日,昭公的灵柩运抵防地,五天后在宫中入殓,定公这才即位。”胡氏说:“不记载‘正月’,表明鲁国当时没有国君,定公没有正式为昭公的去世举行丧礼,定公的即位详细记载在防地,作为永远的鉴戒。”

我按:昭公与定公交替之际,国事变故重重,此前何休拿桓公与庄公交替之际来作比,不知道这种比较是不伦类的【杨士勋对此论述得很详细】。桓公死在齐国,当年灵柩就运回并安葬了,嗣君的地位早已确定,然后等到第二年改元,只是因不忍心举行即位之礼而不记载即位罢了。昭公是被驱逐的,所以死在干侯,他去世是在十二月,国内外都没有人主持丧事,到了第二年正月,既然不能确定死者是哪一年去世的,那么这一年的‘元年’就没有归属,直到夏季六月昭公的灵柩才运回,过了五天定公才即位,然后追认并正名,把这一年定为定公的元年,所以只记载‘元年’而已。以灵柩运抵之日为起始,戊辰日即位,是嗣君初次确定地位的事,不是各位国君在春季正月完备礼仪的即位。但是昭公的去世已经隔了年,不能把这一年当作开始去世之年,而在明年正月举行即位之礼,实际上定公二年春季周历正月,像庄公元年不记载即位那样,情势上又不允许。大概是因为国事变故,进退失据,无可奈何,《春秋》根据事实详细记录,记载了以往不记载的即位,来充当春季正月即位的意思,这是变例不得不如此,因为情况变了所以随之改变。如果连这也不记载,那么公子宋成为国君,是从哪里来的呢?至于‘元年春王’的文字,我独自认为只是记载‘元年’而已,下面接着是‘三月晋人……’,《春秋》在首行记载‘元年’二字,次行记载‘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按《公羊传》疏说:三月有‘王’字,就是定公元年‘王三月’这类情况,那么‘春王’属于下面的‘三月’,前代儒者本来也有这种说法】,不记载‘正月’,也像五年‘春王三月……’那样,并不是圣人笔法在‘元年’下面单独记载‘春王’二字,好像脱落或删削,令人惊骇。所以我说是只记载‘元年’而已,《春秋》这一条之所以作为永远鉴戒,所谓‘其由来者渐矣’,到了这里才诛绝他,所谓‘末如之何’罢了。继承先君故业,第二年必须记载‘春王正月’,是因为没有即位。定公尚未确定为嗣君,怎么会有不即位的事,所以不记载‘春王正月’。之所以记载‘春王三月晋人……’,是因为天道不变,周朝未亡,记载‘春’和‘王’有什么不可以呢?鲁国没有国君,本国的事无法记载,执拿宋国仲几的事,是他国来告,所以得以记载。既然有了这一件事,便不能套用无事记载首月的惯例,而解说者于是认为定公不正始,所以去掉‘正’字来断绝他。假如这一年二月、三月无事可记,那么应当仍然记载‘春王正月’,而去掉‘正月’来表明。然而夏季六月既有‘戊辰公即位’的文字,那么在‘元年’下面,虽然同样记载‘春王正月’,也自然与那些继承先君故业却不即位的情况有别,而其义理则更加晦暗而不显明了。圣人的笔法特别裁断,难以推测,姑且论述一下,以等待通达的人。又按:隐公、庄公、闵公、僖公的元年,没有首时、无事的情况,假使有的话,那么‘春王正月’的文字,自然是因不记载即位而发的。那无事记载首月的惯例,应当是次要的了。

三年春季周历二月……【隐公】七年春季周历三月……【隐公】何休说二月三月都有‘王’字,二月是殷商的正月,三月是夏朝的正月,‘王’字是保存前两代王后裔的意思……范宁说‘文’表示一年的开始,事情没有比这更先的,所以表示恭敬而不亵渎。程传说:事情在二月,就记载‘王二月’;在三月,就记载‘王三月’。无事记载首月,大概是有事则道义体现在事情上,无事则保存天时和周历,天时完备则岁功成就,王道存在则人纪确立,这是《春秋》的大义。

我按:《春秋》编年,四季必须具备‘春王正月’四个字的文字。用在继承先君故业的元年,不即位,就是其事了。用在二年及以后,是无事记载首月。庄公五年就是这样。正月无事,而二月有事,就记载‘春王二月某事’等等,这二月就是最先的文字。隐公三年就是这样。二月仍无事,而三月有事,就记载‘春王三月某事’等等,这三月文字还是最先的。隐公七年就是这样。范宁说‘事情没有比这更先的’,就是这个意思。道义过时就有记载了,哪有记载‘夏王四月’的事情呢?那么何氏三统的说法,确实是传说的言论,不是经文的本意。

二年春季,……【隐公】八年春季,……。三月,……【隐公】

范宁说《春秋》记事有惯例:时,如果事情在时的例子上,就只记时不记月;月接在事情后面,就记月而不书月。

我按:只记时不记月,就是二年防戎、五年矢鱼这类情况;记月而不记王,就是八年三月归祊,上面有遇垂的文字。僖公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国执拿曹伯,接着上面楚人救卫的事情就是这样。公羊、谷梁两家以日月为例,孔颖达为左传杜预之学,想要一概扫除。

之。窃谓此例亦非全有说,具别卷难可立谈而尽者,阙所不知,恶为其凿,斯近之矣。

译至于这一点,我私下认为这个例子也并非完全有定论,而是包含在其他卷册中难以在简短谈话中穷尽的内容。对于自己不知道的地方保持空缺,厌恶那些穿凿附会的解释,这就接近正确了。

秋七月【隐六年】

杜云:具四时以成岁也。公羊《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何云: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谷梁》不遗时也。

四年【桓公】七年【桓公】秋冬二时俱无文。

杜云:「不书秋冬首月,史阙文。何去二时贬范?未详。程子、胡氏、张氏俱同,何意?」

十年【昭公】十四年【定公】俱不见冬字。

  杜云史阙文 何去冬贬

愚按:四时具为年者,每年之中,春夏秋冬四字必全见其文,此史书之定体故虽一时无事,而空书首月,若隐七年之秋七月,重在秋字,不重月,月则有不见者矣。首时过则书者,孟月、仲月无事,未便得书,必待季月尽,然后追书首月,如大无麦禾,必待无禾,然后连麦书之也。既是史书定体,孔子因而不变。独《桓》之篇,两年无秋冬二时,先儒遂以桓恶人之故,谓是削其空书六字,以深着贬絶之义。以桓之恶受之,安得辞乎?然而使圣人闻之,恐当哑然一笑,何也?旧史有阙,圣人不复补亡,是则圣人目覩其然,无意无必也。或由门徒授业传写有所漏畧,是又圣人不意其然,愈非我事也。今乃适于《桓》之篇见之,且不一见而已,遂作是解,谓其必然。此譬如春霆偶发,语某子之为恶者曰:“天谓予言欲击汝、焚汝而不闻之轰轰然乎者也。”夫是非矫命也,然而亦是矫命也。《桓》无秋冬二时,于《桓》之身亦复何损?正使全具四时,而诛絶贬责之义,岂有不炳炳麟麟见于行间者也?待必削其二时然后乃足见意,则亦浅之乎为圣人矣。故惟此叚经疑,惟杜氏为得其实矣。

  春秋阙如编卷八

译秋季七月【鲁隐公六年】

杜预说:具备四季才构成一年。《公羊传》认为,《春秋》即使没有大事,只要过了首月就应当记载。《春秋》按年编排,四季齐全,然后才称为一年。何休说:表明王者应当奉行顺应四季的正道。《谷梁传》不遗漏季节。

鲁桓公四年、七年,秋、冬两个季节都没有记载。

杜预说:“不记载秋、冬的首月,是史官遗漏了文字。何休去掉两个季节以贬斥桓公,原因不详。程子、胡氏、张氏都持相同观点,何休的本意是什么呢?”

鲁昭公十年、鲁定公十四年,都看不到“冬”字。

杜预说是史官遗漏了文字,何休说是去掉冬季以贬斥。

我按:所谓四季齐全才构成一年,是指每年之中,春、夏、秋、冬四个字必须全部出现,这是史书的固定体例。所以即使某个季节没有大事,也要空写首月,比如隐公七年的“秋七月”,重点在“秋”字,不在“月”字,月份是有时不出现的。所谓过了首月就记载,是指孟月、仲月没有大事,不便记载,必须等到季月结束,然后追记首月,就像“大无麦禾”,必须等到没有禾苗,然后连同麦子一起记载。既然是史书的固定体例,孔子就沿袭而不改变。唯独《桓公》这一篇,两年没有秋、冬两个季节,先儒于是因为桓公是恶人的缘故,认为是删去了空写的六个字,以深刻表达贬斥断绝的意思。让桓公承受这样的恶名,他怎么能推辞呢?然而如果圣人听到这种说法,恐怕会哑然一笑,为什么呢?旧史有遗漏,圣人不再补全,这说明圣人亲眼看到如此,没有刻意也没有必然。或者是因为门徒传授学业、抄写时有遗漏,这又是圣人意料之外的,更不是我所能决定的。现在恰好在《桓公》篇中看到这种情况,而且不止一次,就做出这样的解释,认为这是必然的。这就像春雷偶然响起,对某个作恶的人说:“上天对我说想要击打你、焚烧你,你没听到轰隆隆的声音吗?”这虽然是假借天命,但也是假借天命。《桓公》篇缺少秋、冬两个季节,对桓公本人又有什么损害呢?即使四季齐全,诛绝贬责的意思,难道不会鲜明地显现在字里行间吗?一定要删去这两个季节才能充分表达意思,那也太轻视圣人了。所以只有这段经文存疑,只有杜预的说法才符合实际情况。

春秋阙如编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