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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集传辨疑五

春秋集传辨疑卷五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0–37 段

齐高子来盟

公羊曰:「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注:无所致命也】赵子曰:「既与鲁盟,即是致命。若不致命,如何盟乎?」

译齐国的高子前来结盟。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派遣’?因为我国没有国君【注:没有可以传达命令的对象】。

赵子说:“既然与鲁国结盟,这就是传达命令。如果不传达命令,怎么能够结盟呢?”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公羊曰:「邢已亡矣,葢狄灭之。」赵子曰:「按邢实未亡,何得云亡?」又曰:「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赵子曰:「若实讳,前年狄入衞,何得书乎?葢不达狄兵未至、邢自溃之理,妄为此説。」又曰:「君则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赵子曰:「按齐、宋、曹三国君实不在,但使师救尔,何用曲为异説?邢实未亡,又何封乎?」又曰:「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赵子曰:「凡《春秋》得变之正,皆变文以许之【如衞人立晋、天王狩于河阳之类】乃是文与,何得云不与?」又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赵子曰:「此通论救义,不独指于桓公,故移于例首发之。」谷梁以齐师为齐侯,説同公羊。

  邢迁于夷仪

谷梁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徃者也。」赵子曰:「迁者,直移尔,不烦妄释。」又曰:「其地,邢复见也。」赵子曰:「此自迁,不同宋人迁宿之类,自然须书地,不烦释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公》《谷》皆云:「与前救邢一事也,重书之以美齐侯之功。」按三国先救邢,邢迁后廼城之,各一事,据实书尔,何用曲为义乎?

  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公羊曰:「夷者何?齐地也。」按下文云「齐人以归」,则齐地可知也。谷梁曰:「夫人薨不地,地,故也【言书地以明被杀】赵子曰:「此説非也。假如夫人归宁,在路遇疾而薨,岂得不书地乎?且君薨者皆记其寝,被杀即不言地,隐公是也。桓公在齐被杀,而亦书地,故知在外薨,不论有故无故,皆当书地,理甚昭然。」又曰:「不言以防归,非以防归也。加防焉,讳以夫人归也。其以归,薨之也【言生将夫人归于夷杀之】啖子曰:「但言薨,则知防归,省文尔,何用曲为义乎?岂有以夫人归而称以防归?」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挐。

三传皆云:「挐非卿,以鲁获,故书之。」按例,凡不命之卿,事接于鲁,及执、杀、奔、放,皆书,莒庆、郑宛之类是也,何乃于获别生义乎?谷梁又云:「季友搏杀莒挐。」啖子曰:「季友贤哲之士,宁为匹夫之事乎?传诬也。」

  夫人氏之防至自齐

公羊曰:「曷为不于弑为贬?贬必于其重者,莫重乎以防至也。」赵子曰:「文姜何不于死及塟贬之乎?」

谷梁曰:「不言姜,为齐桓讳杀同姓也。」赵子曰:「文姜不言姜,亦是为齐讳乎?」

  僖二年城楚丘

左氏曰:「诸侯城楚丘而封衞焉,不书所防,后也。」赵子曰:「据城缘陵言诸侯,此不言诸侯,鲁自城尔。若诸侯共城之,如此为文;鲁自城之,又何如分别乎?且城小谷,又是其证也。」

公羊曰:「狄灭之,不言灭,为桓公讳也。」赵子曰:「按经文但言入,无灭文。」又云:「桓公城衞而封之,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赵子曰:「按经文,鲁自为衞筑城尔,如何谓之齐桓封乎?」

  虞师晋师灭下阳

左氏曰:「先书虞,贿故也。」赵子曰:「按传上文云:『虞请伐虢』,是明虞为兵主,导引而先,故先书尔。纵受贿,若不先师,亦不先书也。」

公羊曰:「先书虞,使虞首恶也。」赵子曰:「灭夏阳之谋乃晋为始,不应以虞为首恶也。」又云:「不系夏阳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赵子曰:「予谓君存外邑,闻兵至而归国,亦事之常,何得称灭?若在下阳受兵,则何得不见擒乎?」

谷梁曰:「虞无师,其曰师何也?以其先晋,不可以不言师也。」赵子曰:「经见云『虞师』,何得谓无师乎?」又云:「夏阳者,虞、虢之塞邑也。灭夏阳而虞、虢举矣。」赵子曰:「夫子原情定罪,故得变例书灭尔,岂有为其地势险要而生文乎?」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公》《谷》皆云:「江人、黄人,逺国之辞也。逺国皆至,诸侯皆来可知。」啖子曰:「《春秋》防盟之例,皆据实书之,亦无举逺以包近

译僖公元年,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曹国的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

《公羊传》说:“邢国已经灭亡了,大概是被狄人灭掉的。”赵子曰:“查考事实,邢国实际上并未灭亡,怎么能说它灭亡了呢?”又说:“经文不说狄人灭掉邢国,是为了替齐桓公避讳。”赵子曰:“如果真的是避讳,前年狄人入侵卫国,为什么经文要记载呢?大概是不明白狄军尚未到达、邢国自行溃败的道理,才妄造这种说法。”又说:“诸侯的军队称‘师’,为什么呢?因为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赵子曰:“查考事实,齐、宋、曹三国的国君实际上并未亲临,只是派遣军队去救援罢了,何必曲解为特殊的说法?邢国实际上并未灭亡,又有什么分封可言呢?”又说:“为什么不赞成呢?实际上是赞成,但文字上不赞成。”赵子曰:“凡是《春秋》中符合变通之正道的,都改变文字来认可它【如卫国国人拥立晋侯、周天王在河阳狩猎之类】,这才是文字上的认可,怎么能说不认可呢?”又说:“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互灭亡的,有能力救援的,就去救援是可以的。”赵子曰:“这是通论救援的道义,不仅仅指齐桓公,所以移到条例的开头来阐述。”《谷梁传》把“齐师”解释为齐侯,说法与《公羊传》相同。

邢国迁都到夷仪。

《谷梁传》说:“迁,意思是还带着国家一起迁移。”赵子曰:“迁,就是直接迁移罢了,不必妄加解释。”又说:“记载地名,是因为邢国再次出现。”赵子曰:“这是邢国自己迁移,不同于宋国人迁移宿国之类,自然需要记载地名,不必解释。”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为邢国修筑城墙。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这与前面救援邢国是同一件事,重复记载是为了赞美齐桓公的功劳。”查考事实,三国先救援邢国,邢国迁都后才为其筑城,这是各自独立的事,据实记载罢了,何必曲解为某种义理呢?

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齐国人把她送回来。

《公羊传》说:“夷是什么地方?是齐国的土地。”查考下文说“齐国人把她送回来”,那么是齐国的土地就可以知道了。《谷梁传》说:“夫人去世不记载地点,记载地点,是因为有缘故【意思是记载地点以表明是被杀的】。”赵子曰:“这种说法不对。假如夫人回娘家省亲,在途中生病去世,难道可以不记载地点吗?况且国君去世都记载在寝宫,被杀反而不记载地点,隐公就是例子。桓公在齐国被杀,却也记载了地点,所以知道在境外去世,不论有无缘故,都应当记载地点,道理非常明白。”又说:“不说用棺材送回来,是因为不是用棺材送回来。加上‘防’字,是避讳说夫人被送回来。说‘以归’,是因为她死了【意思是活着时把夫人送到夷地杀了她】。”啖子曰:“只说去世,就知道是用棺材送回来,这是省略文字罢了,何必曲解为某种义理?哪有把夫人送回来却称为‘以防归’的?”

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打败莒国军队,俘虏了莒挐。

三传都说:“莒挐不是卿,因为被鲁国俘虏,所以记载。”查考条例,凡是没有任命为卿的人,事情涉及鲁国,以及被拘捕、杀害、逃跑、放逐,都予以记载,莒庆、郑宛之类就是例子,为什么偏偏在“获”上另生义理呢?《谷梁传》又说:“季友徒手搏杀莒挐。”啖子曰:“季友是贤哲之士,难道会做匹夫那样的事吗?传文是诬蔑之辞。”

夫人氏的棺材从齐国运到防地。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在弑杀时贬斥?贬斥必须在最严重的地方,没有比棺材运到防地更严重的了。”赵子曰:“文姜为什么不在死亡和安葬时贬斥呢?”

《谷梁传》说:“不称姜,是为了替齐桓公避讳杀害同姓。”赵子曰:“文姜不称姜,也是为了替齐国避讳吗?”

僖公二年,在楚丘修筑城墙。

《左传》说:“诸侯在楚丘筑城并分封卫国,不记载所防备的对象,是因为晚了。”赵子曰:“根据‘城缘陵’记载‘诸侯’,这里不记载‘诸侯’,是鲁国自己筑城罢了。如果是诸侯共同筑城,应该这样行文;鲁国自己筑城,又该如何区分呢?况且‘城小谷’,又是证据。”

《公羊传》说:“狄人灭掉了它,不说灭,是为了替桓公避讳。”赵子曰:“查考经文只说‘入’,没有‘灭’的字样。”又说:“桓公为卫国筑城并分封它,不说桓公筑城,是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赵子曰:“查考经文,是鲁国自己为卫国筑城罢了,怎么能说是齐桓公分封呢?”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了下阳。

《左传》说:“先记载虞国,是因为受贿的缘故。”赵子曰:“查考传文上文说:‘虞国请求讨伐虢国’,这明确说明虞国是军事主导,引导在先,所以先记载罢了。即使受贿,如果不率先出兵,也不会先记载。”

《公羊传》说:“先记载虞国,是让虞国成为首恶。”赵子曰:“灭夏阳的谋划是晋国首先发起的,不应该以虞国为首恶。”又说:“不把夏阳隶属于虢国,是把它当作国家。为什么当作国家?因为国君在那里。”赵子曰:“我认为国君在外邑,听说军队到来而回国,也是常事,怎么能称为灭?如果在下阳受兵,为什么没有被擒获呢?”

《谷梁传》说:“虞国没有军队,为什么说‘师’呢?因为它在晋国之前,不可以不说‘师’。”赵子曰:“经文明明说‘虞师’,怎么能说没有军队呢?”又说:“夏阳,是虞、虢两国的边塞城邑。灭掉夏阳,虞、虢两国也就随之灭亡了。”赵子曰:“孔子推究情由定罪,所以得以变通条例记载‘灭’,难道是因为地势险要而创造文字吗?”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结盟。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江人、黄人,是远方国家的说法。远方国家都到了,诸侯都来可以知道。”啖子曰:“《春秋》会盟的条例,都据实记载,也没有举远方来包含近处的

之例。」

  冬十月不雨

谷梁曰:「不雨者,勤雨也。」赵子曰:「凡经时不雨,告庙则书。且不指事而言,何以知其勤闵之意乎?他公岂无经时不雨乎?为不告庙尔。」

译的体例。」

冬季十月没有下雨。

《谷梁传》说:“记载‘不雨’,是表示君主为求雨而勤勉。”赵岐说:“凡是经年不下雨,向宗庙祷告就记载。况且不指明具体事情来说,怎么知道这是勤勉忧悯的意思呢?其他国君难道没有经年不下雨的情况吗?是因为没有向宗庙祷告罢了。”

僖三年夏四月不雨

谷梁曰:「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闵雨者,有志乎民者也。」赵子曰:「犹未大雩,安知其闵也?又诸公岂无忧旱之心乎?」

  六月雨

公羊》云:「其言六月雨何?上雨而不甚也。」按,此释迂僻之甚。

谷梁曰:「雨云者,喜雨也。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赵子曰:「书六月雨者,明旱不终夏,不为灾尔,事理宜然,无烦妄解。」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防于阳谷

左氏曰:「谋伐楚也。」赵子曰:「据明年伐楚,江、黄不与,则知此説非也。」

公羊曰:「此大防非也【意同贯之盟,啖子论已见上】

僖四年,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

谷梁曰:「侵,浅事也。侵蔡而蔡溃,以桓公为知所侵也。」赵子曰:「霸主当以讨罪正邪为心,岂以易侵而遂侵乎?又凡《春秋》书侵伐,皆罪之也,不可妄加褒饰。」

  遂伐楚次于陉

公羊云:「俟屈完也。」啖子曰:「初次之时,安知屈完来乎?」赵子曰:「齐桓伐楚而讨不贡,则是尊王室也,曷无异辞哉?怒蔡兴师,饰情伐楚,讥其非诚也,故书曰遂。」或难曰:「若此师非诚心,则《论语》云齐桓正而不谲,何也?」答曰:「夫子葢别因事而论,岂是指此事也哉?但当据经例以释《春秋》,不得别引他据。且齐桓首戴之防,防王世子而不召王,《谷梁传》以为变之正,斯岂为正欤?」

  许男新臣卒

左氏、谷梁皆云卒于师。赵子曰:「许国与楚近,葢许男遇疾而归,卒于国,故不言卒于师尔。若实卒于师而不言师,则在师遇疾而归国乃卒,如何为文乎?」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公羊曰:「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赵子曰:「若不重言盟于召陵,则无以知退军,乃似盟于陉也。若唯言来盟于召陵,则莫知与谁盟,又无以示退军之礼。据事不得不尔,言喜服楚,何其小哉!」

公》《谷》又云:「其言来何?与桓为主,内桓师也。」赵子曰:「其言来者,自为鲁侯在师尔,若鲁侯不在,岂有言来之理乎?」

  齐人执陈辕涛涂

公羊曰:「涛涂説桓公,令师濵海而归,师陷沛泽之中,顾而执涛涂。」啖子曰:「若然,则是军自失路致陷,非涛涂之罪,故左氏説是。」又云:「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桓公假涂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赵子曰:「圣人立教,岂使人尽为周公之行然后免罪乎?」

谷梁云:「齐人者,齐侯也。其人之,何不正其逾国而执也。」按执大夫例称人,何用别生义乎?

  公至自伐楚

公羊》曰:「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畔盟也。」按:楚虽已服,何妨告庙云伐?还,岂可云「公至自服楚」乎?

  僖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

公羊曰:「其言来朝其子何?内辞也。」按此文直书以示讥尔,有何内辞乎?

  公孙兹如牟

左氏曰「娶焉」。赵子曰:「大夫越境而娶,非礼也,经文不应无讥。」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防王世子于首止。

谷梁云:「及,以防尊之也。」按齐侯非防主,故言及齐侯也。

  晋人执虞公

公羊曰:「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不与灭也。灭者,亡国之善辞。」赵子曰:「以不絶其祀,故不书灭尔。若云以灭为善辞,则何者为不善乎?」

谷梁曰:「执不言所,于地緼于晋也。」按例,执诸侯未有言其处者,何用别为义?又曰:「其称公,何也?其下执之之辞。晋命行乎虞民矣。」按,以虞公曽为三公,故谓之公,无他义。

  僖六年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左氏曰:「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衘璧【云云】赵子曰:「楚本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郑以解围,楚师亦退,许有何惧,乃随蔡侯为灭国之礼乎?若尔,许已从楚,齐何故不称师伐许乎?」又云微子啓如是,亦可疑。

  僖八年郑伯乞盟

公谷皆云:「乞盟者,处其所而请与也,

译僖公三年夏四月不下雨。

《谷梁传》说:“一个季度内记载不下雨,是哀怜干旱。哀怜干旱,表明君主关心百姓。”赵岐说:“此时还没有举行大的求雨仪式,怎么知道他是哀怜呢?况且各国国君难道没有担忧旱灾的心情吗?”

六月下雨。

《公羊传》说:“记载六月下雨是什么意思?是雨水不大。”我认为,这种解释迂腐偏僻到了极点。

《谷梁传》说:“记载下雨,是喜悦下雨。喜悦下雨,表明君主关心百姓。”赵岐说:“记载六月下雨,是为了说明旱灾没有延续整个夏天,没有造成灾害,事理本来如此,不必胡乱解释。”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阳谷设防。

《左传》说:“谋划讨伐楚国。”赵岐说:“根据第二年讨伐楚国时,江、黄两国没有参与,就知道这种说法不对。”

《公羊传》说:“这里记载大规模设防是不对的。”【意思与贯之盟相同,啖助的论述已见上文】

僖公四年,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侵蔡时设防,蔡国溃败。

《谷梁传》说:“侵,是轻微的事。侵蔡而蔡国溃败,认为齐桓公知道该侵谁。”赵岐说:“霸主应当以讨伐罪过、匡正邪恶为心,怎么能因为容易侵犯就侵犯呢?况且《春秋》凡是记载侵伐,都是谴责,不可以胡乱加以褒扬修饰。”

于是讨伐楚国,驻扎在陉地。

《公羊传》说:“等待屈完。”啖助说:“初次驻扎的时候,怎么知道屈完会来呢?”赵岐说:“齐桓公讨伐楚国是因为楚国不向周王室进贡,这是尊崇王室,为什么要有不同的措辞呢?因为愤怒于蔡国而兴师,掩饰真情去讨伐楚国,讥讽他不真诚,所以记载为‘遂’。”有人质疑说:“如果这支军队不是出于诚心,那么《论语》说齐桓公正直而不诡诈,怎么解释?”回答说:“孔子大概是根据别的事情来论述,难道是指这件事吗?只应当根据经文的体例来解释《春秋》,不能另外引用其他依据。况且齐桓公在首止之盟拥立王世子,防备王世子却不召见周王,《谷梁传》认为这是变通中的正道,这难道算是正道吗?”

许男新臣去世。

《左传》、《谷梁传》都说死在军中。赵岐说:“许国靠近楚国,大概是许男生病而回国,死在国内,所以不记载死在军中。如果确实死在军中而不记载军中,那么是在军中生病而回国才死,经文该如何表述呢?”

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

《公羊传》说:“军队在召陵,为什么两次提到结盟?是喜悦楚国臣服。”赵岐说:“如果不重复说在召陵结盟,就无法知道军队撤退了,好像是在陉地结盟。如果只说屈完来在召陵结盟,就不知道和谁结盟,也无法显示军队撤退的礼节。根据事实不得不这样写,说喜悦楚国臣服,格局何其狭小!”

《公羊传》、《谷梁传》又说:“说‘来’是什么意思?是承认齐桓公为主,把齐桓公的军队当作内军。”赵岐说:“说‘来’,是因为鲁侯在军中,如果鲁侯不在,哪有说‘来’的道理呢?”

齐国人拘捕了陈国的辕涛涂。

《公羊传》说:“辕涛涂劝说齐桓公,让军队沿海边回国,军队陷入沼泽之中,齐桓公回头拘捕了辕涛涂。”啖助说:“如果这样,那就是军队自己迷路导致陷入沼泽,不是辕涛涂的罪过,所以《左传》的说法是对的。”又说:“古代周公东征,西边的国家就怨恨;西征,东边的国家就怨恨。齐桓公向陈国借路去讨伐楚国,陈国人不愿意军队返回时经过自己国家,是因为军队名不正言不顺。”赵岐说:“圣人设立教化,难道要让人人都做到周公那样的行为然后才能免罪吗?”

《谷梁传》说:“齐人,就是齐侯。称‘人’,是因为谴责他越过国境拘捕人。”我认为,拘捕大夫的体例就称“人”,何必另外生造意义呢?

鲁公从讨伐楚国回来。

《公羊传》说:“楚国已经臣服了,为什么说是从讨伐楚国回来?是违背盟约。”我认为:楚国虽然已经臣服,不妨碍向宗庙报告说是讨伐楚国;回来,怎么能说“鲁公从臣服楚国回来”呢?

僖公五年杞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

《公羊传》说:“说‘来朝见她的儿子’是什么意思?是内辞。”我认为,这篇文章直接记载以示讥讽,有什么内辞呢?

公孙兹前往牟国。

《左传》说“在那里娶妻”。赵岐说:“大夫越过国境娶妻,不符合礼制,经文不应该没有讥讽。”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为王世子设防。

《谷梁传》说:“用‘及’,是尊重设防的主帅。”我认为齐侯不是设防的主帅,所以说“及齐侯”。

晋国人拘捕了虞公。

《公羊传》说:“虞国已经灭亡了,说拘捕他,是不承认灭亡。灭亡,是亡国的好听说法。”赵岐说:“因为不绝其祭祀,所以不记载灭亡。如果说灭亡是好听的说法,那么什么是不好听的?”

《谷梁传》说:“拘捕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地拘捕。”我认为,按照体例,拘捕诸侯没有记载地点的,何必另外生造意义?又说:“称‘公’,是什么意思?是下面‘拘捕’的措辞。晋国的命令已经在虞国百姓中实行了。”我认为,因为虞公曾经担任三公,所以称他为公,没有其他意义。

僖公六年楚国人包围许国,诸侯于是救援许国。

《左传》说:“蔡穆侯带着许僖公在武城拜见楚子,许男面缚、口含璧玉……”赵岐说:“楚国本来包围许国是为了救援郑国,诸侯救援许国,郑国得以解围,楚军也撤退了,许国有什么可惧怕的,竟然跟随蔡侯行灭亡之礼呢?如果这样,许国已经顺从楚国,齐国为什么不发兵讨伐许国呢?”又说微子启也是这样,也可疑。

僖公八年郑伯请求结盟。

《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请求结盟,是待在原地请求结盟,

葢汋之也。」啖子曰:「乞者,卑重之辞尔,言汋与之,迂僻甚矣。假如乞师,又如何汋之?」

译大概是汋(取)它罢了。”啖子曰:“‘乞’是谦卑尊重的说法,说汋取给予,迂腐偏僻得很了。假如乞求军队,又怎么汋取它呢?”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左氏曰:「致哀姜焉。」按元年哀姜称夫人以薨,明用夫人防礼已久矣,何乃八年始致之乎?

公羊曰:「讥以妾为妻也。」葢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赵子曰:「按若娶于齐,则不当媵先至;若娶于他国,而公亲徃未还,则无人受胁而立齐媵。」

谷梁义以为立成风,赵子曰:「按僖公若致其母,即当言夫人风氏,不当但云夫人。但云夫人者,时君之妻尔。且声姜更无书至处,故知因其至,特设禘礼以为荣观,故变文讥之耳。」

  冬十二月天王崩

赵子曰:「左氏云:『七年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之乱,不发防,而告难于齐。八年正月,防于洮,谋王室也。襄王位定而后发防。』据此,则正月、二月已位定,何得直至八年十二月而后告防于诸侯?则左氏此説,皆不足凭也。」

  僖九年宋公御説卒

左氏曰:「凡在防,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啖子曰:「按王猛在防不曰小童,故知非也。又伯、子、男在防亦当称子,独言公侯,亦误也。」

公羊曰:「何以不书塟?为襄公讳也。」按不书塟者,鲁不防尔,为襄公讳有何义乎?

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公羊》曰:「贯泽之防,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防,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赵子曰:「按此防唯有六国,至十三年防于咸,有七国,十五年盟于牡丘,亦七国,并旧盟之国,宁有九国叛乎?」《谷梁》曰:「葵丘之防,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赵子曰:「按经无异文,安知不防乎?传次以日月为例,故穿凿尔【传曰:桓盟不日,此其日者,美其陈牲也】

  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公羊云:「称其君之子,未逾年君之号。」啖子曰:「齐舍亦未逾年君也,何不云其君之子?」故知谷梁云「国人不子」之义是也。

  僖十年晋杀其大夫里克

公羊》云:「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踊犹浑也,齐人语辞】按此传不知有不告则不书之义,故穿凿。

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十三年防于咸,诸侯也】

左氏曰:「不书其人,有阙也。」按此传不知有前目后凡之义,故妄为此説。

公羊曰:「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葢徐莒胁之。」按▯自惧楚而迁,何关徐莒事乎?又明年楚自伐徐,益知其谬也。谷梁曰:「其曰诸侯,散辞也,桓徳衰矣。」按此称诸侯,即上防于咸之国尔,不列序者,前目后凡之例尔。

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

左氏曰:「季姬,鄫子之夫人。公怒鄫子不朝,季姬使之朝。」啖子曰:「按称季姬,明鲁未嫁女也。若是鄫夫人,不当言与鄫子遇。又明年归于鄫,明此时鄫子请娶之,公、谷説是也。若言鲁之处女不当与诸侯防,则文姜、哀姜淫泆至甚【文姜与杀桓公,哀姜与杀闵公】文姜弑公,犹频与齐防,则淫风久行,积渐成俗,季姬少见文姜之行,遂致于此,又何怪乎?」公羊曰:「鄫子曷为使乎季姬之来?内辞也。」按此直书以见其恶,有何内辞乎?

  沙鹿崩

公羊曰:「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赵子曰:「凡山崩不系国者,以其自有常处,不比陨星、退鶂也。」公羊不达此理,遂妄释尔。

谷梁曰:「林属于山为鹿【谓山足也】沙,山名也。无崩道而崩【鹿在平地不合崩】故志之。」赵子曰:「沙鹿,山名,杜元凯云在元城县,是也。若是山足,当云陷,何得言崩?」又云:「无崩道而崩,故志之。」然则山有崩道,梁山崩,何志之?谷梁葢见梁山云山,此不言山,又带鹿字,所以疑尔。详经意,梁山若不言山,但云梁崩,则不知是何梁。沙鹿是山名,不足疑,故不言山,从省文也。

  僖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公、谷并云:「晦,防也。」赵子曰:「晦者,晦朔之晦尔。」据十六年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成十六年甲午晦,晋楚战于鄢陵,并书晦朔,则知古史之体,应合书

译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致夫人。

左氏说:“这是迎致哀姜。”考察元年哀姜以夫人的身份去世,说明使用夫人丧礼已经很久了,为什么到了八年才迎致她呢?

公羊说:“这是讥讽以妾为妻。”大概是被先到的齐国媵女胁迫。赵子说:“考察如果娶妻于齐,就不应当媵女先到;如果娶妻于他国,而国君亲自前往尚未回来,那么就没有人受胁迫而立齐国媵女为妻。”

谷梁认为这是立成风为夫人,赵子说:“考察僖公如果迎致他的母亲,就应当说夫人风氏,不应当只说夫人。只说夫人,是指当时国君的妻。况且声姜更没有记载到达的地方,所以知道是因为她到达,特意设置禘礼来作为荣耀的观瞻,所以改变文辞来讥讽罢了。”

冬天十二月,周天子去世。

赵子说:“左氏说:‘七年闰月,惠王去世。襄王厌恶大叔的动乱,不发丧,而向齐国报告危难。八年正月,在洮地会盟,谋划王室之事。襄王地位安定之后才发丧。’根据这个说法,那么正月、二月地位已经安定,怎么能直到八年十二月才向诸侯报告丧事呢?那么左氏的这个说法,都不值得凭信。”

僖公九年,宋公御说去世。

左氏说:“凡是处于丧期,王称为小童,公侯称为子。”啖子说:“考察王猛处于丧期不称为小童,所以知道这不是对的。另外伯、子、男处于丧期也应当称子,只说公侯,也是错误的。”

公羊说:“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是为襄公避讳。”考察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丧礼,为襄公避讳有什么意义呢?

夏天,鲁公在葵丘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盟。九月戊辰,诸侯在葵丘结盟。

公羊说:“贯泽的会盟,桓公有忧虑中原各国的心,没有召唤而到来的,是江人、黄人。葵丘的会盟,桓公震惊而自傲,背叛的有九个国家。”赵子说:“考察这次会盟只有六个国家,到十三年在咸地会盟,有七个国家,十五年盟于牡丘,也是七个国家,加上旧盟的国家,哪有九个国家背叛呢?”谷梁说:“葵丘的会盟,陈列牺牲而不宰杀,诵读盟书加在牺牲上。”赵子说:“考察经文没有不同的文字,怎么知道没有会盟呢?传文依次以日月为例,所以穿凿附会【传文说:桓公结盟不记载日期,这里记载日期,是赞美他陈列牺牲】

晋国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

公羊说:“称国君的儿子,是未逾年国君的称号。”啖子说:“齐舍也是未逾年的国君,为什么不称国君的儿子?”所以知道谷梁说“国人不把他当儿子”的意思是对的。

僖公十年,晋国杀死了大夫里克。

公羊说:“为什么不记载惠公的入国?晋国不记载出入,是浑同为了文公避讳【浑同犹浑同,齐地方言】考察这个传文不知道有不报告就不记载的意义,所以穿凿附会。

僖公十四年,诸侯修筑缘陵城墙【十三年在咸地会盟,是诸侯】

左氏说:“不记载人名,是有缺漏。”考察这个传文不知道有前目后凡的意义,所以妄作这个说法。

公羊说:“为什么修筑杞国的城墙?因为杞国被灭了。谁灭的它?大概是徐国、莒国胁迫的。”考察杞国自己惧怕楚国而迁徙,跟徐国、莒国有什么关系呢?又第二年楚国自己攻打徐国,更加知道这个说法的错误。谷梁说:“说诸侯,是散称,桓公的德衰落了。”考察这里称诸侯,就是上面在咸地会盟的国家,不排列次序,是前目后凡的体例。

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朝见。

左氏说:“季姬,是鄫子的夫人。鲁公恼怒鄫子不来朝见,季姬让他来朝见。”啖子说:“考察称季姬,说明鲁国还没有嫁女。如果是鄫国的夫人,不应当说与鄫子相遇。又第二年归于鄫,说明这时鄫子请求娶她,公羊、谷梁的说法是对的。如果说鲁国的处女不应当与诸侯会盟,那么文姜、哀姜淫乱到了极点【文姜参与杀桓公,哀姜参与杀闵公】文姜弑君,还频繁与齐国会盟,那么淫风久行,积渐成俗,季姬稍微见到文姜的行为,就导致这样,又有什么奇怪的呢?”公羊说:“鄫子为什么让季姬来?是内辞。”考察这直接记载以显示其恶,有什么内辞呢?

沙鹿山崩塌。

公羊说:“为什么记载?”为天下记录异象。赵子说:“凡是山崩不系于国家的,是因为它有固定的地方,不象陨星、退鶂那样。”公羊不通晓这个道理,于是妄加解释。

谷梁说:“林属于山叫鹿【指山脚】沙,是山名。没有崩塌的道理而崩塌【鹿在平地不合崩塌】所以记载它。”赵子说:“沙鹿,是山名,杜元凯说在元城县,是对的。如果是山脚,应当说陷,怎么能说崩?”又说:“没有崩塌的道理而崩塌,所以记载它。”那么山有崩塌的道理,梁山崩塌,为什么记载?谷梁大概是见到梁山说山,这里不说山,又带有鹿字,所以怀疑。详细考察经文的意思,梁山如果不说山,只说梁崩,就不知道是什么梁。沙鹿是山名,不值得怀疑,所以不说山,是从省文。

僖公十五年己卯晦日,夷伯的庙被雷震。

公羊、谷梁都说:“晦,是会盟。”赵子说:“晦,是晦朔的晦。”根据十六年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成公十六年甲午晦,晋楚战于鄢陵,都记载晦朔,就知道古史的体例,应当合书

日,而遇晦朔必书之,以为歴数之证。谷梁成十六年甲午晦传云:「事遇晦,书晦。」何得于此独名晦防乎?或曰:「彼为陈不违晦,故书以示讥。」答曰:「《春秋》举大训,但讥其战争,此非兵法,不缘其不解兵而讥之也。」

译白天,如果遇到月末或月初,必定记载下来,作为历法推算的凭证。《谷梁传》在成公十六年甲午晦的传文中说:“事情遇到晦日,就记载晦日。”为什么在这里唯独称晦日为防呢?有人说:“因为陈国不违背晦日(的禁忌),所以记载以示讥讽。”回答说:“《春秋》列举大的训诫,只是讥讽其发动战争,这并非兵法,不因为不懂兵法而讥讽他。”

公羊又云:「夷伯,季氏之孚,微者,称夷伯,大之也,天戒之,故大之【大谓字而不名】予按:褒贬当以义类,岂有为天所罚,翻乃称字?反于理甚矣!但以大夫既死,加谥之后,不更称名尔,原仲亦是也,则公、谷之説并非也。

  楚人败徐于娄林

谷梁曰:「夷狄相败,志也。」按:有赴告则书,无他义。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公羊曰:「何以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按左氏,晋侯以戎马还泞而止,师实不败也。

谷梁曰:「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按此传都不见事理,但对华元,故妄为此説尔。

僖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公羊曰:「是月何以不日?晦日也。何以不言晦?《春秋》不书晦。」啖子曰:「凡异例不书日。陨石书日者,特记元正有变尔。六鶂则是同月也,若更不言是月,则似同日。然此传不达其意,遂妄为此説。且前后书晦多矣,曷言不书晦乎?」

谷梁曰:「是月者,决不日而月也。」按此传不达前意,又以日月为例,故云尔。又曰:「民所聚曰都。」都者,直谓国城尔,不独以民聚为义。

  公子季友卒

谷梁曰:「大夫不言公子、公孙,疎之也。」按:若依此説,有未命为大夫、不命大夫者,则如何书之乎?

  春秋集传辨疑巻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辨疑卷六

  唐 陆淳 撰

  僖十七年夏灭项

公》《谷》皆云:「齐灭之,为齐桓讳也。」啖子曰:「按其文义,乃是鲁讳,岂可为齐讳,而鲁自取恶乎?齐桓虽贤,灭项非合义,何得为之讳乎?为齐桓而称鲁君,非臣礼。」

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

公羊曰:「战不言伐,此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啖子曰:「此战与伐各是一事,故不得举重也。又伐时,曹、衞、邾三国同之;战则唯宋独战,事须先书伐也。」又云:「曷为不使齐主之【据例皆以主及客】与襄公之征齐也。」啖子曰:「按《左氏传》,乃是齐师伐宋师,故以宋为主也。此传不知事迹,故穿凿尔。」

谷梁曰:「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恶宋也。」啖子説同公羊。

  邢人狄人伐衞

谷梁曰:「狄其称人何?善累而后进之。」按狄加人字以成文辞尔,不可云「邢人、狄伐衞」,故也。有何善乎?

僖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夏六月,宋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防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左氏云:「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赵子曰:「若然,则宋为首恶,邾虽诸侯,不当受其无道之命,然势卑力屈,罪犹轻于宋。经文当两讥之,云『宋人使邾人』,不当独罪邾也。且宋襄以仁义为已任,故不重伤,不禽二毛,岂肯杀诸侯以祭淫祀乎?」左氏见上文盟于曹南,又续云鄫子防盟于邾,以为宋公本召鄫子,鄫子来晚,故宋公回至邾,鄫子乃到,所以怒之。曽不知曹南之盟,自是大夫盟尔。若宋公自曹还宋,何得路出于邾?殊为乖谬也。左氏叙子鱼諌云:「今君一防而虐二国之君。」且三月执滕子,六月乃用鄫子,而云一防其谬可知也。凡左氏谬释经文,必广加文辞,如君氏卒之比,欲以证实其事,令后不疑,他皆若此,学者宜深详此弊。左氏又云:「用之于次睢之社。」以睢水在宋,附防而为此説据鄫子防盟于邾,何得至宋哉?公、谷皆云:「用之者,叩其鼻以血社也。」赵子曰:「详观经文,上言防盟,下言用之,缘盟用之,同于牲也。二传云社,臆度之尔。」又宋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左氏、谷梁并作宋公,误也。据曹伯不与盟,故知公羊是也。宋襄尔时自为霸主,若自来曹地,则曹伯、邾人何敢身不至而令大夫盟乎?左氏既云用鄫子是宋公之命,故书宋公,符其言尔。

  衞人伐邢

左氏曰:「于是衞大旱,卜有

译《公羊传》又说:“夷伯是季氏的仆役,地位卑微,却称他为夷伯,这是抬高他。因为上天以此警戒,所以抬高他【抬高指称字而不称名】。我按:褒贬应当依据义理类别,哪有因为被上天惩罚,反而称字的道理?这完全违背常理!只是因为大夫死后,加上谥号之后,不再称其名罢了,原仲也是这样,那么《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楚人在娄林打败了徐国。

《谷梁传》说:“夷狄互相攻伐,这是值得记载的。”我按:有赴告就记载,没有其他含义。

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军队大败?因为国君被俘,就不说军队大败。”我按:根据《左传》,晋侯因为戎马陷入泥沼而停止前进,军队实际上并没有大败。

《谷梁传》说:“韩地之战,晋侯失去了民心,因为他的军队没有被打败,国君却被俘。”我按:这种解释完全不通事理,只是为了对应华元的事,所以胡乱编造这种说法罢了。

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同月,六只鹢鸟逆风飞过宋国都城。

《公羊传》说:“同月为什么不记日期?因为是晦日。为什么不说是晦日?《春秋》不记载晦日。”啖子曰:“凡是异常事例都不记日期。陨石记了日期,是特别记载正月初一有变故罢了。六只鹢鸟是同月的事,如果不再说‘同月’,就好像是同一天了。然而这种解释没有理解其意,于是胡乱编造这种说法。况且前后记载晦日的很多,为什么说《春秋》不记载晦日呢?”

《谷梁传》说:“同月,就是确定不记日期而只记月份。”我按:这种解释没有理解前面的意思,又用日月作为例子,所以这样说。又说:“民众聚集的地方叫都城。”都城,只是指国都的城墙罢了,不仅仅以民众聚集为义。

公子季友去世。

《谷梁传》说:“大夫不称公子、公孙,是疏远他。”我按:如果依照这种说法,那些没有被任命为大夫、或者没有任命大夫的人,又该怎么记载呢?

《春秋集传辨疑》卷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辨疑》卷六

唐 陆淳 撰

僖公十七年夏,灭项。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是齐国灭的,为齐桓公避讳。”啖子曰:“按照文义,这其实是鲁国避讳,怎么能为齐国避讳,而让鲁国自己承担恶名呢?齐桓公虽然贤明,灭项不符合道义,怎么能替他避讳呢?为了齐桓公而称鲁君,这不是臣子的礼节。”

僖公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夏五月戊寅,宋军与齐军在甗地交战,齐军大败。

《公羊传》说:“交战不记载‘伐’,这里记载‘伐’是为什么?”宋公参与了‘伐’而没有参与‘战’。啖子曰:“这里的‘战’和‘伐’各是一件事,所以不能举重轻。况且‘伐’的时候,曹、卫、邾三国都参与了;‘战’则只有宋国独自作战,事情必须先记载‘伐’。”又说:“为什么不让齐国作为主方【根据惯例都以主方及客方】与襄公征伐齐国一样。”啖子曰:“按照《左传》,其实是齐军攻打宋军,所以以宋国为主方。这种解释不了解事迹,所以穿凿附会罢了。”

《谷梁传》说:“交战不记载‘伐’,客方不记载‘及’。记载‘及’,是厌恶宋国。”啖子的说法与《公羊传》相同。

邢人、狄人攻打卫国。

《谷梁传》说:“狄人为什么称人?是赞许他们积累德行而后进用。”我按:狄人加上‘人’字是为了使文辞完整罢了,不能说“邢人、狄攻打卫国”,所以这样。有什么值得赞许的呢?

僖公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抓获滕子婴齐。夏六月,宋人、曹人、邾人在曹南结盟。鄫子赴邾地结盟。己酉,邾人抓获鄫子,将他用于祭祀。

《左传》说:“宋公让邾文公在次睢之社用鄫子祭祀。”赵子曰:“如果这样,那么宋国是罪魁祸首,邾国虽然是诸侯,不应当接受这种无道的命令,然而势力卑微力量屈从,罪过比宋国轻。经文应当两方都讥讽,说‘宋人让邾人’,不应当只归罪于邾国。况且宋襄公以仁义为己任,所以不重伤,不擒拿老人,怎么肯杀诸侯来祭祀淫祀呢?”《左传》看到上文盟于曹南,又接着说鄫子赴邾地结盟,认为宋公本来召见鄫子,鄫子来得晚,所以宋公回到邾地,鄫子才到,因此发怒。完全不知道曹南之盟,本来就是大夫结盟罢了。如果宋公从曹地回宋国,怎么道路会经过邾地?非常荒谬。《左传》叙述子鱼劝谏说:“现在您一次结盟就虐待两国的国君。”况且三月抓获滕子,六月才用鄫子,却说一次结盟,其错误可想而知。凡是《左传》错误解释经文,必定广泛添加文辞,像君氏去世这类,想要证实其事,让后人不再怀疑,其他都这样,学者应当深入详细地考察这种弊端。《左传》又说:“在次睢之社用他。”因为睢水在宋国,附会而编造这种说法。根据鄫子赴邾地结盟,怎么得到宋国去呢?《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用他,是指敲破他的鼻子用血祭祀社神。”赵子曰:“仔细观看经文,上文说赴盟,下文说用他,因为盟约而用他,等同于牺牲罢了。两传说是社神,是主观猜测罢了。”又宋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左传》和《谷梁传》都写作宋公,是错误的。根据曹伯没有参与结盟,所以知道《公羊传》是对的。宋襄公当时自认为是霸主,如果亲自来到曹地,那么曹伯、邾人怎么敢亲身不到而让大夫结盟呢?《左传》既然说用鄫子是宋公的命令,所以记载宋公,以符合其言罢了。

卫人攻打邢国。

《左传》说:“这时卫国大旱,占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