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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集传辨疑九

春秋集传辨疑卷十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66–73 段

谷梁曰:「变之不塟者【云云】其义见《塟例》。」又曰:「不与楚灭,且成诸侯之事。」赵子曰:「据蔡既兴复,以礼改塟,鲁使徃防,依例书之耳。」

译谷梁传说道:“对于改变而不安葬的情况【云云】,其含义在《葬例》中已有说明。”又说:“不认同楚国灭掉蔡国,并且成全了诸侯间的外交事务。”赵子说道:“鉴于蔡国已经复兴,依照礼制改葬,鲁国派人前往吊唁,只是依据惯例加以记载罢了。”

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谷梁曰:「言大夫之卒,虽当祭,礼皆告于君。」啖子曰:「宗庙大事,大夫卒小事,以理言之,应待祭毕。又《礼记》称衞侯曰:『栁庄者,非寡人之臣也,社稷之臣也。如其卒,虽当祭必告。』据此足明常礼不告。」

  昭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公羊》説乐正子春【云云】赵子曰:「经责其轻进药,令父薨耳,不责其不解医也。乐正子春加一食、加一衣,能令亲愈,即子春之亲长不殁乎?」

  秋齐高发帅师伐莒

左氏曰:「莒子奔纪鄣,又説嫠妇以纺度城之事【云云】啖子曰:「此言多从委巷之谈,不近人理,又与经不合,故不取。」

昭二十年夏,曹公孙防自鄸出奔宋。

谷梁曰:「自鄸者,专乎鄸也【言力能专制】曹无大夫,其曰公孙何也?言其以贵取之而不以叛【言其贵足以专制而今能不以邑叛,所以善之而罪曹伯】赵子曰:「按人臣不以邑叛,适常事尔,岂有褒贵之理乎?自缘命卿,故书名,义与公子首同,己见成二年。言自鄸者,缘先据以叛,今力屈奔,与鱼石自宋南里奔、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义正同。叛时不书,不告耳。」公羊曰:「为贤者之后讳也。」然则贤者之后便得恣其不臣乎?此説尤鄙哉!

  秋盗杀衞侯之兄絷

啖子曰:「谷梁言母兄称兄,按左氏、公羊以母兄、母弟为义,谷梁则言不以属通,称兄弟皆有义也。今此又云母兄,亦为失矣。」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

左氏曰:「取太子栾母弟辰公子地为质。」啖子曰:「按左氏以母弟称弟为例,见辰之出奔书公弟,故以此为据。而例不通,故但都言公子而已,又不知是何公之子也。传又言公与夫人每日适华氏食公子,且华亥既杀公子六人,又曽刼公,则逆已甚。」赵子曰:「左氏又云华亥妻每日必先食所质公子而后食,按其事亦悖逆甚矣,何肯如此恭敬,亦不近人情。」

昭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

左氏云:「华多僚谮华防,将纳亡人【云云】啖子曰:「其后防竟杀多僚而纳华向,此乃本有召亡人之谋,何名谮乎?」故略其谮字,明其言有征也。

昭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

赵子曰:「若但言出奔,则似入国,故书自南里以明之。」谷梁曰:「专也,何异义乎?」

  六月王室乱

赵子曰:「左氏序事大烦碎,故畧之。」公羊曰:「言不及外,亦非也。此自直纪事实,何关不及乎?」谷梁説是也。

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

左氏云:「晋将以婼与邾【云云】啖子曰:「既终不与,不足记也。」

  晋人围郊

公羊曰:「不与伐天子也。」赵子曰:「按此实不伐天子也。若实伐周,岂为其掩恶哉?」

  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

左氏曰:「叔孙婼欲杀士弥牟【云云】啖子曰:「按叔孙忠贤,以身奉国,岂肯杀大夫累国乎?」

昭二十五年,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公羊曰:「聚徒以攻季氏。」啖子曰:「雩但礼官与女巫而已,何足攻季氏乎?」

  九月齐侯唁公于野井

左氏云:「孙于齐,齐侯将唁公于平隂,公先至野井【云云】将求于人,必先下之,礼之善物也。」赵子曰:「礼让者,君子之常,岂谓有求然后行之乎?此言不可以训,故略之。」

昭二十八年春,公如晋,次于干侯。

左氏云:「如晋,将如干侯【云云】使请逆于晋。晋使公复于境而逆之。」赵子曰:「岂有为客而请逆于主人乎?又岂有令客却至境而后逆之乎?皆不近人情。」

  昭三十一年黒肱以滥来奔

左氏云:「贱而书名,重地也【言邾无命大夫也】赵子曰:「按不命之大夫,事接于鲁,悉书,郑宛、莒庆、邾快之类是也。此则何独于三叛人而重地,故书哉?」又云:「或求名而不得【谓齐豹】或欲葢而名彰【谓三叛人】若艰难其身以险危大人,而有名彰彻,攻难之士将奔走之【言齐豹求勇烈名而不得也】赵子曰:「据例

译昭公十五年,在武宫举行祭祀,乐舞人员刚入场,叔弓去世,于是撤去乐舞,完成祭祀。

《谷梁传》说:“记载大夫去世,即使是正在祭祀,按礼制都应向国君报告。”啖助说:“宗庙祭祀是大事,大夫去世是小事,按理说应该等祭祀完毕。况且《礼记》记载卫国国君说:‘柳庄这个人,不是我个人的臣子,而是国家的臣子。如果他去世,即使是正在祭祀也必须报告。’据此足以说明,通常的礼制是不报告的。”

昭公十九年,许国世子止杀死了他的国君许悼公。

《公羊传》引用乐正子春的话【略】。赵岐说:“经文责备他轻率地进药,导致父亲去世,并不责备他不懂医术。乐正子春说增加一顿饭、加穿一件衣服,就能让亲人痊愈,那么乐正子春的亲人就能长寿不死吗?”

秋天,齐国高发率领军队攻打莒国。

《左传》说:“莒国国君逃到纪鄣,又讲述寡妇用纺线来估算城墙高度的事情【略】。”啖助说:“这些话大多来自市井传闻,不合常理,又与经文不符,所以不予采纳。”

昭公二十年夏天,曹国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

《谷梁传》说:“从鄸地出逃,说明他在鄸地拥有专权【意思是他的力量足以专断】。曹国没有大夫,为什么称他为公孙呢?是说因为他凭借尊贵身份取得专权,而不是因为叛乱【意思是他的尊贵足以专断,如今他能不凭借封邑叛逃,所以褒奖他而谴责曹伯】。”赵岐说:“人臣不凭借封邑叛逃,本是常事,哪有褒奖尊贵的道理呢?这是因为他是受命的大夫,所以书名,其义理与公子首相同,已在成公二年见过。说从鄸地出逃,是因为他先前凭借封邑叛逃,如今力量耗尽而逃亡,与鱼石从宋国南里逃亡、宋公的弟弟辰从萧地来奔,义理完全相同。叛逃时不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公羊传》说:“是为贤者的后代避讳。”那么贤者的后代就可以放纵自己不守臣节吗?这种说法尤其浅陋!

秋天,盗贼杀死了卫国国君的兄长絷。

啖助说:“《谷梁传》说同母兄长称兄,按《左传》、《公羊传》以同母兄长、同母弟弟为义例,《谷梁传》则说不以亲属关系通称,称兄弟都有特定含义。现在这里又说同母兄长,也是错误的。”

冬天十月,宋国华亥、向宁、华定出逃到陈国。

《左传》说:“把太子栾、同母弟弟辰、公子地作为人质。”啖助说:“按《左传》以同母弟弟称弟为例,看到辰出逃记载为公弟,所以以此为据。但义例不通,所以只统称公子,又不知道是哪位国君的儿子。传文又说国君和夫人每天去华氏家吃饭给公子,况且华亥已经杀了六位公子,又曾经劫持国君,那么悖逆已经非常严重了。”赵岐说:“《左传》又说华亥的妻子每天一定先让人质公子吃饭然后自己才吃,按这件事也悖逆得很厉害,怎么肯如此恭敬,也不合人情。”

昭公二十一年,宋国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叛乱。

《左传》说:“华多僚诬陷华防,将要接纳逃亡的人【略】。”啖助说:“后来华防终究杀了华多僚而接纳华亥、向宁,这本来就是有召回逃亡者的谋划,怎么能叫诬陷呢?”所以略去“谮”字,明白他的话有证据。

昭公二十二年,宋国华亥、向宁、华定从宋国南里出逃到楚国。

赵岐说:“如果只说出逃,就好像是进入国内,所以记载从南里以明确之。”《谷梁传》说:“专权,有什么不同义理呢?”

六月,王室发生动乱。

赵岐说:“《左传》叙述事情太繁琐琐碎,所以略去。”《公羊传》说:“说不涉及外部,也是不对的。这是直接记载事实,与是否涉及外部有什么关系呢?”《谷梁传》的说法是对的。

昭公二十三年,晋国人逮捕了我国使者叔孙婼。

《左传》说:“晋国打算把叔孙婼交给邾国【略】。”啖助说:“既然最终没有交给,不值得记载。”

晋国人包围郊地。

《公羊传》说:“不赞成讨伐天子。”赵岐说:“按实际情况并没有讨伐天子。如果确实讨伐周天子,难道会为了掩盖恶行吗?”

昭公二十四年,叔孙婼从晋国回来。

《左传》说:“叔孙婼想杀士弥牟【略】。”啖助说:“按叔孙婼忠贞贤能,以自身奉献国家,怎么肯杀大夫而连累国家呢?”

昭公二十五年,上辛日大旱求雨,季辛日又求雨。

《公羊传》说:“聚集徒众来攻打季氏。”啖助说:“求雨只有礼官和女巫而已,怎么足以攻打季氏呢?”

九月,齐侯在野井慰问鲁公。

《左传》说:“鲁公退避到齐国,齐侯将在平阴慰问鲁公,鲁公先到野井【略】。将要向人求助,必须先谦卑,这是礼制中美好的事物。”赵岐说:“礼让是君子的常道,难道说有所求然后才实行吗?这话不可以作为训诫,所以略去。”

昭公二十八年春天,鲁公到晋国,停留在干侯。

《左传》说:“到晋国,将去干侯【略】。派人请求晋国迎接。晋国让鲁公回到边境然后迎接他。”赵岐说:“哪有作为客人而请求主人迎接的呢?又哪有让客人退到边境然后才迎接的呢?都不合人情。”

昭公三十一年,黑肱带着滥地来投奔鲁国。

《左传》说:“地位低贱却书名,是重视土地【意思是邾国没有受命的大夫】。”赵岐说:“按没有受命的大夫,与鲁国有交往,都记载,郑宛、莒庆、邾快之类就是这样。这里为什么唯独对三个叛人重视土地,所以记载呢?”又说:“有的追求名声而得不到【指齐豹】,有的想要掩盖而名声显扬【指三个叛人】。如果使自身艰难以危害大人,而有名声显扬,攻难之士将奔走效命【意思是齐豹追求勇烈的名声而得不到】。”赵岐说:“根据义例

两下相杀【俱非人君为两下】若非大夫,即书盗【大夫谓王命及君命之大夫】杀者于例既不合书名,而被杀者合书,事须如此耳。左氏若以齐豹是大夫,但为求名,故书为盗,以不与其名者,则诸相杀而书其名者,皆是与其名乎?又据左氏説,齐豹乃是怒絷而杀之,何得妄有求名之义乎?且推之情理,凡杀人者,皆谓怀怨不胜其怒,乃为乱耳。」又云:「三叛人欲葢而名彰,言其贱必不书其名,夫子矫其心而书尔。」若如此,则三人豫知夫子修《春秋》,贱者不书其名乎?为是将地赂鲁而属夫子令不书乎?何言欲葢也?皆妄为曲説,殊可恠也。

译双方互相杀害【都不是国君作为双方】,如果不是大夫,就记载为盗【大夫是指受王命及君命的大夫】。杀人者按惯例本不应书写其名,而被杀者应当书写,事情必须如此罢了。左氏如果认为齐豹是大夫,只是因为追求名声,所以记载为盗,以不给予他名号,那么那些互相杀害而书写其名的人,都是给予他们名号吗?又根据左氏的说法,齐豹是因为愤怒于絷而杀他,哪里能胡乱有追求名声的意义呢?况且推究情理,凡是杀人的人,都是因为怀恨在心、愤怒难忍,才作乱罢了。」又说:「三个叛人想要掩盖罪行却让名声显扬,说他们卑贱必定不书写其名,孔子矫正他们的心意而书写罢了。」如果这样,那么这三个人预先知道孔子修《春秋》,卑贱者不书写其名吗?还是他们将土地贿赂给鲁国并嘱托孔子令不书写呢?为什么说想要掩盖呢?都是胡乱地曲解,实在令人奇怪。

定元年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

前年冬十月,城成周。左氏云:「防于狄泉。」此年正月又言:「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啖子曰:「説重也。一本用夏正,一本用周正,以此误也。据前已言魏子南面,衞彪傒讥之,此又重言,与前不异,故知必重也。」

  九月大雩

谷梁言月雩正,秋冬大雩,皆非正也。毛泽未尽,人力未竭,未可雩【言八月、九月乃当雩也】啖子曰:「雩者,以祈雨也。若待毛泽尽、人力竭,虽雨何救哉?葢传以日月为例,故有此分别。」又曰:「古之神人有应上公者,通乎隂阳,君亲帅诸大夫而请焉。」赵子曰:「按大雩,即山林川泽能兴云雨而皆祈焉,不必专于上公也。」

定二年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赵子曰:「此自雉门延及两观,义理分明,据实成文耳。」公、谷乃曰自两观始,违经妄説,殊可怪也。

定四年五月,公及诸侯盟于臯鼬。

左氏云:「将长蔡,而衞侯使祝佗私于苌▯,言践土之盟衞先于蔡【云云】按践土之盟先书蔡名,此传妄也。

  十一月庚辰呉入郢

赵子曰:「按楚君寻反国,国不絶祀,故不言灭耳。谷梁妄为义説故不取也。」又云:「呉不称子,不正其乗人之败而深为利,则凡诸入者悉是乗人败,何不总利之乎?」故下除此三句。

  定五年夏归粟于蔡

公羊曰:「诸侯之离至,不可得而序【言前后至,故不得序列也】赵子曰:「若实如此,则但不列序,何不言『诸侯归粟于蔡』?若诸侯归之而云尔,则鲁自归之,如何为文乎?」

谷梁》亦曰:「诸侯归之。」义并乖经,故不取。

  于越入呉

公羊》曰:「于越者,未能以其名通;越者,能以其名通。」按经既无但书越处,此传自不要也。

  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左氏云:「季桓子如晋,献郑俘也。阳虎强使孟懿子往报夫人币。晋人兼享之。孟孙立于房外,谓范献子曰:『阳虎不居鲁,而息肩于晋,所不以为中军司马者,有如先君!』献子曰:『寡君有官,将使其人。鞅何知焉?』」啖子曰:「切谓鲁之大夫见覇主之卿,必不敢以此言要之。纵实有之,亦非忠言嘉谋,又非成败之由,故不取。」

  冬城中城

谷梁曰:「三家张,张为日久。此时阳虎用事,三家始衰,何言张?」又言:「非外民也。」且入春秋已过二百余年矣,岂无缺坏重城乎?筑何讥也?既非新作,何得讥外民哉?定七年,齐人执衞行人北宫结以侵衞。

谷梁曰:「以重北宫结也。」赵子曰:「按例执行人皆书,何独重结哉?」

  定八年公防晋师于瓦

左氏云:「鲁于是始尚羔。」赵子曰:「按鲁周公之后,比于诸侯最为有学,故夫子云:『鲁一变至于道。』岂有不知羔贵于鴈乎?」

  九月盗窃寳玉大弓

赵子曰:「寳玉大弓,无用之物,阳虎窃取,欲令后代知之以为荣,故曰盗。」予谓此玉与弓,鲁本受封之重器,若失之,必合书于经。虎又家臣,不合书名,故依例书为盗,而云惩其求名,殊非也。本取国重寳,将以赂外国以求容耳。徐思知其不义之甚,故归之,岂有求名之理乎?谷梁曰:「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凡取邑亦非所取,何不尽书盗乎?

  定九年得寳玉大弓

左氏凡获器用曰得,得用焉曰获。赵子曰:「得者,对失也。器用皆合言得,则宋大鼎何不言得乎?」

谷梁曰:「不地,羞也。」赵子曰:「按缘未出境而得,故但以得为名,且书以窃,犹不羞,书地有何羞乎?」

  定十年公防齐侯于夹谷

左氏云:「盟载之书【云云】赵子曰:「按经不书盟,传何得云盟?葢左氏欲以归汶阳之田归功于夫子,故缪为此説。殊不知要而得之,非圣人之正也。故自遽辟之已下至齐侯将享公,悉不取。」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左氏云:「二子及齐师复围郈。」赵子曰:「按有齐师,经不当不书。下云侯犯请易于齐,齐有司观郈,若齐与鲁共围之,如何又自令人观之乎?又侯犯岂能以一邑独立乎?

译定公元年,晋人在京师抓获了宋国的仲几。

前年冬十月,修筑成周的城墙。《左传》说:“在狄泉设防。”这一年正月又说:“在狄泉会合诸侯的大夫。”啖助说:“这是重复记载。有的本子用夏历,有的本子用周历,因此产生错误。根据前面已经提到魏子面朝南坐,卫国的彪傒讥讽他,这里又重复记载,与前面没有不同,所以知道必定是重复。”

九月举行大雩祭。

《谷梁传》说按月举行雩祭是正当的,秋冬举行大雩祭,都不是正当的。毛泽未尽,人力未竭,不可以举行雩祭【意思是八月、九月才应当举行雩祭】。啖助说:“雩祭,是用来祈求降雨的。如果等到毛泽耗尽、人力枯竭,即使下雨又有什么补救呢?大概传文是以日月为例,所以有这样的分别。”又说:“古代的神人中有应上公之位的,通晓阴阳,国君亲自率领众大夫去请求。”赵匡说:“考察大雩祭,就是对能兴云雨的山林川泽都进行祈祷,不必专门针对上公。”

定公二年五月壬辰,雉门和两观发生火灾。

赵匡说:“这是从雉门蔓延到两观,义理分明,是依据事实写成文章的。”《公羊传》、《谷梁传》却说从两观开始,违背经文妄加解说,非常奇怪。

定公四年五月,鲁君和诸侯在臯鼬结盟。

《左传》说:“将要让蔡国排在前面,而卫侯派祝佗私下对苌弘说,践土之盟时卫国排在蔡国前面【等等】。考察践土之盟先记载蔡国的名字,这个传文是错误的。

十一月庚辰,吴国进入郢都。

赵匡说:“考察楚君不久就返回国家,国家没有断绝祭祀,所以不说灭国。《谷梁传》妄加义理解说,所以不采纳。”又说:“吴国不称子,是不认为它乘人之危而深谋大利,那么凡是进入他国的都是乘人之危,为什么不总说谋利呢?”所以下面删去这三句话。

定公五年夏天,把粮食归还给蔡国。

《公羊传》说:“诸侯的离开和到来,无法按顺序排列【意思是先后到来,所以不能按顺序排列】。赵匡说:“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只是不列顺序,为什么不说‘诸侯把粮食归还给蔡国’?如果是诸侯归还的而这样说,那么鲁国自己归还的,又该怎么行文呢?”

《谷梁传》也说:“诸侯归还的。”义理都违背经文,所以不采纳。

于越进入吴国。

《公羊传》说:“于越,是不能以其名通行的;越,是能以其名通行的。”考察经文既然没有只写越的地方,这个传文自然是不必要的。

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前往晋国。

《左传》说:“季桓子前往晋国,献纳郑国的俘虏。阳虎强迫孟懿子去回报夫人的礼物。晋人同时宴请他们。孟孙站在房外,对范献子说:‘阳虎不在鲁国,而在晋国休息肩膀,如果不让他当中军司马,有如先君!’范献子说:‘寡君有官员,将让那个人担任。鞅知道什么呢?’”啖助说:“我认为鲁国的大夫见霸主的大臣,必定不敢用这样的话要挟他。即使真的有,也不是忠言嘉谋,又不是成败的原因,所以不采纳。”

冬天修筑城中城。

《谷梁传》说:“三家扩张,扩张为时已久。这时阳虎掌权,三家开始衰落,为什么说扩张?”又说:“不是排斥外民。”况且进入春秋已经过去二百多年了,难道没有缺损坏掉的城墙需要重修吗?修筑有什么可讥讽的?既然不是新建,怎么能讥讽排斥外民呢?定公七年,齐人抓获卫国行人北宫结,用来侵犯卫国。

《谷梁传》说:“为了加重北宫结的罪责。”赵匡说:“考察惯例执行人都记载,为什么唯独加重北宫结呢?”

定公八年,鲁君在瓦地抵御晋军。

《左传》说:“鲁国这时开始崇尚羔羊。”赵匡说:“考察鲁国是周公的后代,在诸侯中最有学问,所以孔子说:‘鲁国一变就可以达到道。’难道不知道羔羊比大雁贵重吗?”

九月,盗窃宝玉和大弓。

赵匡说:“宝玉和大弓,是无用的物品,阳虎窃取,想让后代知道以此为荣,所以说是盗。”我认为这玉和弓,是鲁国受封的重器,如果丢失,必定应该记载在经文中。阳虎又是家臣,不应该记载名字,所以依照惯例记载为盗,而说惩戒他求名,非常不对。本来夺取国家重宝,是用来贿赂外国以求容身罢了。阳虎后来思考知道这不义得很,所以归还,哪有求名的道理呢?《谷梁传》说:“不该取而取,叫做盗。”凡是夺取城邑也不该取,为什么不全都记载为盗呢?

定公九年,得到宝玉和大弓。

《左传》凡是获得器物叫做得,得到并使用叫做获。赵匡说:“得,是相对于失而言。器物都应该说得,那么宋国的大鼎为什么不说得呢?”

《谷梁传》说:“不记载地点,是羞耻。”赵匡说:“考察因为还没有出境就得到,所以只用得为名,况且记载为窃取,尚且不羞耻,记载地点有什么羞耻呢?”

定公十年,鲁君在夹谷抵御齐侯。

《左传》说:“盟约所载之书【等等】。赵匡说:“考察经文不记载盟约,传文怎么能说盟约?大概《左传》想要把归还汶阳之田的功劳归于孔子,所以错误地这样说。殊不知要挟而得到,不是圣人的正道。所以从遽辟以下到齐侯将要宴请鲁君,全部不采纳。”

秋天,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郈邑。

《左传》说:“二子和齐军再次包围郈邑。”赵匡说:“考察有齐军,经文不应当不记载。下面说侯犯请求在齐国交换,齐国有司观看郈邑,如果齐国和鲁国共同包围,怎么又自己派人观看呢?又侯犯难道能凭一个城邑独立吗?

如何请易邑于齐乎?故知并缪也。」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

译怎么能请求齐国交换城邑呢?所以知道这是并缪的过错。」

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国。

左氏云:「辰请止公子地,公不许而出奔【云云】啖子曰:「若然,则公之于辰未为大恶,辰之出奔乃是自絶于兄,亦是不弟之类,何得书弟乎?与郑段义相反矣。」又云:「辰曰:『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遂与仲佗、石彄出奔。」赵子曰:「岂有二卿无罪,肯随公子出奔?不近人情甚矣!」

  定十三年冬晋赵鞅归于晋

公羊曰:「以地正国也【言以晋阳人】赵子曰:「据礼,臣无专土藏兵之义。今乃欲以私邑之强而正国朝,则是末大而本小也,是黜君而进臣也,岂其然乎【言夫子意不尔也】且实以拒范、中行耳,而云正国,非也。又云:「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人也。无君命,故书叛。」若无君命,则是君与范、中行同心也。君与之同心,而輙兴兵伐之,是逆乱也。而言归以美之,是训人为逆也。故公羊之义,并乖背经意。但以君宥而召之,又非叛,故书归耳。或问曰:「若然,则奸臣挟君而制之,以纵其暴乱,忠义之士坐而观之,可乎?」答曰:「若尔,则是贼臣也,君所恶也。诛君之所恶,是勲臣也,胡为其不可哉?」

谷梁曰:「贵其以地反也。」赵子曰:「岂有身归而地不归乎?此言鄙近矣。」又云:「其入无君命。」「其入无君命,则是将如何得归乎?假君不拒,苟且自来,其恶可知也,又何得书归乎?」定十五年九月丁巳,塟我君定公。雨,不克塟。戊午日下昃,乃克塟。

谷梁曰:「乃急辞也。」赵子曰:「按凡称乃,缓辞也,不得云急。详经意,讥臣子缓慢耳【乃者,有所阻难,有所须待之意,非急也】

  哀元年齐侯衞侯伐晋

左氏曰:「师及齐师、衞孔圉、鲜虞人伐晋,取棘蒲。」啖子曰:「按《经》不言鲁师同伐,故不取。」

哀二年,晋赵鞅帅师纳衞世子蒯瞆于戚。

公谷皆云:「輙之拒父,古人已知其非,不复更辨【谷梁序论已详矣】

哀七年,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谷梁曰:「以者,不以者也。益之名,恶之也。」赵子曰:「例先发,既无别理,故不要重申之。」又云:「其来者,外鲁之辞。」予谓来者,至内之辞也,何外之有?如纪伯姬来,岂是外鲁乎?

  哀八年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左氏云:「执曹伯阳及司城彊以归,杀之【旧注云:不书杀,不告也】赵子曰:「予论从告之义,已见隐十一年。若实杀不书,故宜略之。」

  呉伐我

左氏云:「为城下之盟而还。」赵子曰:「若实为城下盟,则鲁惧至甚,何得不便归邾子,而待齐重请,与呉共伐乃归之乎?自矛盾矣。」经不书盟,故不取也。

哀十二年夏五月,公防呉于橐臯。秋,公防衞侯、宋皇瑗于郧。

左氏云:「衞侯防呉于郧,公及衞侯、宋皇瑗盟,卒辞呉盟。」赵子曰:「按上文公自防于槖臯,不言与衞、宋同防。若实同防,即书之。又若四国同防,如何三国盟而独辞呉乎?呉力犹能藩衞侯,三国敢拒之乎?故知此传谬甚矣。经文衞不与呉防,则子木、子贡之言并无所施矣。」

哀十三年,公防晋侯及呉子于黄池。

左氏云:「呉子将以公见晋侯。」啖子曰:「按此时呉子争长而不后晋,岂肯帅鲁侯以见晋乎?又言将囚子服景伯,以宗祝之言恐之,乃舍景伯。按呉通中国,备知情伪,以鬼神诳之,岂肯信乎?此言近儿戏也。」赵子曰:「据左氏有单平公,而不书于经者,缘呉晋敌礼而防,如今賔主对举酒,自然单子无坐位,故不书。且经文有及字,是两伯之义,分明也。公羊乃云呉为防主,与经不同,不足取也,故留其两伯之词而已。为敌礼而防,故晋史即云晋为先防,而外传呉语中即云呉先防,各自防其主而了然可见。」公羊又曰:「呉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赵云:「实此防为黄池,鲁地,故鲁独防之耳。若更有诸侯,不当不序。先儒或云不列序者,乃以防雨覇为义。予谓若欲如此,即云公防某侯伯防晋侯及呉子于黄池,岂不成两覇之义哉?」

谷梁曰:「黄池之防,呉子进矣【言进之故

译左氏说:“辰请求阻止公子地,鲁公不答应,公子地便出逃【等等】。”啖子说:“如果这样,那么鲁公对辰并没有犯下大恶,辰出逃乃是自我断绝与兄长的关系,也是不悌的一类,怎么能记载为‘弟’呢?这与郑伯克段于鄢的意义相反了。”又说:“辰说:‘我带着国人出走,国君和谁在一起呢?’于是和仲佗、石彄一起出逃。”赵子说:“哪有两位卿无罪,肯跟随公子出逃的?这太不合人情了!”

定公十三年冬天,晋国的赵鞅回到晋国。

公羊说:“用土地来匡正国家【意思是凭借晋阳的人】。”赵子说:“根据礼制,臣子没有独占土地、私藏兵器的道理。现在却想用私邑的强大来匡正国朝,这就是末大不掉、本小末大,是废黜君主而提拔臣子,难道会这样吗【意思是孔子的意图不是这样的】。况且实际上是为了抗拒范氏和中行氏,却说匡正国家,这是不对的。又说:‘发动晋阳的军队,去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因为没有君主的命令,所以记载为叛乱。’如果没有君主命令,那就是君主与范氏、中行氏同心。君主与他们同心,却擅自发兵讨伐,这是叛逆作乱。而记载‘归’来美化他,这是教人作乱。所以公羊的解释,都违背了经书的本意。只是因为君主宽恕并召他回来,又不是叛乱,所以记载为‘归’罢了。有人问:‘如果这样,那么奸臣挟持君主来控制他,以放纵其暴乱,忠义之士坐视不管,可以吗?’回答说:‘如果这样,那就是贼臣,是君主所厌恶的。诛杀君主所厌恶的人,是功臣,为什么不可以呢?’”

谷梁说:“看重他用土地返回。”赵子说:“哪有身体回来而土地不回来的?这话太浅陋了。”又说:“他进入没有君主的命令。”“他进入没有君主的命令,那么他将如何得以归来呢?假如君主不拒绝,他苟且自来,他的恶劣可想而知,又怎么能记载为‘归’呢?”定公十五年九月丁巳,安葬我们的国君定公。下雨,没能安葬。戊午日太阳偏西,才安葬。

谷梁说:“‘乃’是急迫的辞气。”赵子说:“按照凡是称‘乃’,都是舒缓的辞气,不能说急迫。详细考察经书的意思,是讥讽臣子缓慢罢了【‘乃’者,有所阻碍困难,有所等待之意,不是急迫】。

哀公元年,齐侯、卫侯讨伐晋国。

左氏说:“军队和齐军、卫国的孔圉、鲜虞人讨伐晋国,夺取了棘蒲。”啖子说:“按照《经》不记载鲁军一同讨伐,所以不采纳。”

哀公二年,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护送卫世子蒯瞆进入戚地。

公羊和谷梁都说:“辄抗拒父亲,古人已经知道这是不对的,不再重复辩驳【谷梁的序论已经详细说明了】。

哀公七年,鲁公讨伐邾国。八月己酉,攻入邾国,带着邾子益来到鲁国。

谷梁说:“‘以’,是不应该的意思。称益的名字,是厌恶他。”赵子说:“惯例先发生,既然没有别的道理,所以不需要重申。”又说:“他来到,是疏远鲁国的辞气。”我认为“来”是到达内部的辞气,有什么疏远呢?比如纪伯姬来,难道是疏远鲁国吗?

哀公八年,宋公进入曹国,带着曹伯阳回来。

左氏说:“抓获曹伯阳和司城彊回来,杀了他们【旧注说:不记载杀,是因为没有报告】。”赵子说:“我论述从告之义,已经在隐公十一年见过。如果确实杀了却不记载,所以应该略去。”

吴国讨伐我们。

左氏说:“为了签订城下之盟而返回。”赵子说:“如果确实是为了签订城下之盟,那么鲁国的恐惧到了极点,为什么不立即归还邾子,而要等待齐国重重请求,与吴国共同讨伐才归还他呢?自相矛盾了。”经书不记载盟约,所以不采纳。

哀公十二年夏五月,鲁公在橐皋防备吴国。秋天,鲁公在郧地防备卫侯、宋国的皇瑗。

左氏说:“卫侯在郧地防备吴国,鲁公和卫侯、宋国的皇瑗结盟,最终推辞与吴国结盟。”赵子说:“按照上文鲁公自己在槖臯防备,不记载与卫、宋一同防备。如果确实一同防备,就会记载。又如果四国一同防备,为什么三国结盟而唯独推辞吴国呢?吴国的力量还能庇护卫侯,三国敢抗拒他吗?所以知道这个传文谬误得很厉害。经文中卫侯不与吴国一同防备,那么子木、子贡的话就都没有施展的地方了。”

哀公十三年,鲁公在黄池防备晋侯和吴子。

左氏说:“吴子将带着鲁公去见晋侯。”啖子说:“按照此时吴子争长而不落后于晋,怎么肯率领鲁侯去见晋呢?又说将囚禁子服景伯,用宗祝的话恐吓他,才释放景伯。按照吴国通达中原,完全知道真情假意,用鬼神来欺骗他,怎么肯相信呢?这话近乎儿戏。”赵子说:“根据左氏有单平公,而不记载在经书中的,是因为吴晋以敌对之礼相会,如今宾客主人对举酒,自然单子没有座位,所以不记载。况且经文中‘及’字,是两伯的意义,分明可见。公羊却说吴国是相会的主方,与经书不同,不值得采纳,所以保留两伯的说法罢了。以敌对之礼相会,所以晋国史官就说晋为先相会,而外传吴语中就说吴先相会,各自相会自己的君主而清楚可见。”公羊又说:“吴国在这里,那么天下诸侯没有敢不到的。”赵子说:“实际上这次相会在黄池,是鲁地,所以鲁国独自相会罢了。如果更有诸侯,不当不列次序。先儒有人说不列次序的,是以防备雨霸为义。我认为如果想这样,就说鲁公防备某侯伯防备晋侯和吴子于黄池,难道不成两霸的意义吗?”

谷梁说:“黄池的相会,吴子进了一步【意思是进的原因

称子】赵子曰:「按此为呉同为防主,故不人。传不达此理,遂妄为义耳。」

译赵子说:“根据文意,这是因为吴同担任防主,所以不列入其中。《传》没有通达这个道理,于是随意地做出了错误的解释。”

哀十四年西狩获麟

赵子曰:「《公羊》云:『孰获之?采薪者。』」按经文言狩,若言采薪,则与经违矣。

谷梁曰:「引取之【非狩人获,故曰引取】按公、谷并以经不言狩人之名,故有采薪、引取之説,不知举兽获之义,是以尔也。谷梁又云:「不言来,不外麟于中国也。」此据鸲鹆来巢言之。按鸲鹆据巢书来,麟但以获书之,皆实其事而言耳,何烦妄説?又云:「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此据有蜮之类言之耳。书「有麟,西狩获麟」,则似麟无数,理不要书,有何烦妄説?若言书「有」即是不使恒有,「有年」岂不恒有?

  春秋集传辨疑巻十

译哀公十四年,在西郊狩猎时捕获了麒麟。

赵子说:“《公羊传》说:‘是谁捕获的?是砍柴的人。’”我认为,经文说的是“狩”(狩猎),如果说成是砍柴的人,那就与经文相违背了。

《谷梁传》说:“是引来并捕获的【因为不是专门的猎手捕获,所以说‘引取’】。”我认为,《公羊传》和《谷梁传》都因为经文没有提到猎手的名号,所以才有砍柴人、引来捕获的说法,他们不知道“获”字本身就包含了捕获野兽的含义,因此才这样解释。《谷梁传》又说:“不说‘来’,是不把麒麟视为外来的,即不认为麒麟不属于中国。”这是依据“鸲鹆来巢”的记载而言的。我认为,鸲鹆因为筑巢所以记载“来”,麒麟只因为被捕获所以记载“获”,这都是如实叙述事实罢了,何必凭空妄加解说呢?又说:“不说‘有’,是不让麒麟在中国成为常有的事物。”这是依据“有蜮”之类的记载而言的。如果记载“有麟,西狩获麟”,那就好像麒麟数量众多,按理说不必记载,又有什么必要妄加解说呢?如果说记载“有”字就意味着不让其恒常存在,那么“有年”(丰收之年)难道不是恒常存在的吗?

《春秋集传辨疑》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