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小疏卷一
、俊士、进士皆是也。郑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已仕之士也。所引“四民之士”,即国之俊选,未仕者也。此《士冠礼》郑乃主“任职居士位”者,古者四十强而仕,何“童子任职”之有?下记云:“天子之元子犹士也”,葢以王太子入学受教,即俊选之类,则彼士固指未仕者,而此为未仕者加冠之礼,可知。又案《昏礼》“士乘大夫墨车”,注云:“摄盛”,则未仕者而加仕者之冠,亦摄盛,无不可也。郑专据周衰为言,误矣。近万充宗亦辨郑注,但于“士”字无确证耳。
译俊士、进士都是如此。郑玄说:“童子担任官职,居于士的席位”,这是已经做官的人。所引用的“四民之士”,即是国家的优秀选拔人才,是尚未做官的人。在这篇《士冠礼》中,郑玄主张的是“担任官职、居于士位”的人,但古时候四十岁身体强壮才去做官,哪有“童子担任官职”的道理呢?下文记载说:“天子的嫡长子还算是士”,大概是因为王太子入学接受教育,就属于俊选这类人,那么那里的“士”固然指的是尚未做官的人,而这里是给尚未做官的人举行加冠之礼,由此可以知道。又查考《昏礼》中“士乘坐大夫的墨车”,注解说:“这是借高规格”,那么尚未做官的人而戴上做官者的冠,也是借高规格,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郑玄专门依据周朝衰微时期的情况来说,是错误的。近来万充宗也辩驳郑玄的注解,只是对于“士”字没有确凿的证据罢了。
若不吉则筮逺日如初仪
初仪贾疏谓自筮于庙门以下至吿吉,敖继公断自筮人执筮以下。按此于筮逺日如初仪之下,然后云彻筮席。宗人吿事毕,则不吉而弗筮逺日,事未毕也,筮席不彻也。故特牲亦序宗人告事毕于筮逺日之下,明筮逺日乃当日并筮也。若非并筮,则如少牢所谓不吉则及逺日,又筮日如初者,必于官戒乃退之下叙之矣。敖说是。
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冠弁是主,重于他器服,故执之而不陈。其序在陈器服后者,为执以待事,南面向宾,于即位行礼宜近也。
兄弟毕袗▯
案《玉藻》云:“无君者不贰采。”“无君”谓凡未仕及去位者,“不贰采”谓上下同色。此云“袗▯”,即所谓“不贰采”也。兄弟是未仕者,可知郑注无可议。敖谓“袗”乃被服之别称,而以“毕袗▯”为尽服▯端,则何以不言“毕▯端”?如昏礼之述从者乎?而昏礼又何以既言“从者毕▯端”,又言“女从者毕袗▯”,而各异其文乎?则“袗▯”之不得为▯端明矣。“女从者毕袗▯”,亦降于女之纯衣纁衻,如兄弟所服之降于主人之▯端也。纯衣纁衻,疏谓即褖衣,是士妻助祭之服,葢畧与士之▯端等。
坐栉设笄
亦赞者为之
筵于户西
上筵于东序少北者,将成之而示之,代也。此筵于户西者,有成而以客尊之也。皆主人意也,故皆主人之赞者为之。
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
赞者之洗,为酌醴而洗觯也。觯实于篚,篚置房中,与醴同在服北。又赞者初位在房中,冠三加之后,仍入房而筵。又近在户西,则洗于房中,固其所宜。万充宗读「赞者洗为句」,而谓就庭中之洗,洗觯失之矣。昏礼舅姑醴妇,分南北洗,固取男女有别之义。此冠后醴子,陈器位人多在房中,行礼又在户牖间,故于房中洗酌,本非为分别洗也。安得以冠礼无妇人与事为辞?若云篇中无北堂别置洗之文,则上于侧尊一甒醴之下,既云有篚实勺觯角柶,此又云洗于房中,则北堂之有洗,亦可互见。且少牢篇主妇洗于房中,亦不言房中设洗,而但言馔篚于房中,与此同例【特牲篇主妇洗于房中,主妇洗爵于房,亦无房中设洗之文】故郑直据昏礼记解之。记云:「洗直室东隅,篚在东北,面盥。」此篇篚在服北,次于醴篚之西,当有洗。洗之西则水也。
兴筵末坐啐醴
敖曰:筵末席之西端也。愚按:《曲礼》云「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郑注云「上谓席端」。《公食记》云「蒲筵萑席,皆卷自末」,注训「末」为「终」。孔《曲礼疏》云「终则尾也」。此筵北坐南乡,则筵末似在东方。《士昏礼》云「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又云「主人改筵东上」,注云「乡为神,今为人」。疏云「为神则西上,为人则东上」。此筵是为人,则筵末又宜在西方。及观《乡射席》宾南面东上,疏云「主人在东,故席端在东」,乃知礼席之为人者,欲席端向主人,故筵末必在西也。若《曲礼》则是平常布席,既非席宾,又别无为神事故,但随隂阳坐之,不嫌西上也。此冠主在东,席宜东上,则以筵末为西端是也。必筵末啐醴者,不敢当客位也。啐醴之义,于下经啐酒疏内详之。
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
东壁谓东堂下正东之墙。万说得之。敖谓时母位在东壁,当然也。郑注云:「适东壁者,出闱门也。」时母在闱门之外,信若此言,则母将亦如姑姊之在寝门内乎?姑姊旁亲不入庙可也。父以成人之礼成其子,而母不与知,非母道矣。故虽冠子无事,不可不入庙,俟见也。取脯以见,为见也,非为脯也。然必以脯者,以脯而后可以见也。冠于阼,以着代,而此仍降自西阶,不任代也。不任代也者,不敢也。位于东壁,葢直主人初位之后,于兄弟洗东之位,则为东北。
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子以成人见于母,母虽尊之,而不可以先拜。若脯,则父之所以礼其子者,取脯以见,不独明其礼成,且即脯以达父成之之意
译如果不吉利,就占卜远日,仪式与最初相同。
贾公彦的疏解认为“初仪”是指从在庙门占卜开始,一直到报告吉兆为止;敖继公则断定为从筮人拿着蓍草开始。按:这里在“占卜远日,仪式与最初相同”之后,才说撤去筮席。宗人报告事情完毕,那么如果不吉利而不占卜远日,事情就没有完毕,筮席也就不能撤去。所以《特牲馈食礼》也将宗人报告事情完毕排在占卜远日之后,这说明占卜远日是在当天一并进行的。如果不是并日占卜,那么就像《少牢馈食礼》所说的“如果不吉利,就等到远日,再次占卜日期,仪式如初”,那必定是在“官员告诫后退出”之下叙述了。敖继公的说法是正确的。
爵弁、皮弁、缁布冠各放在一个匣子里,拿着它们在西坫南面等待,面向南。冠和弁是主要的,比其他器物服饰重要,所以拿着它们而不陈列。它们的次序在陈列器物服饰之后,是因为拿着它们等待行事,面向宾客,对于就位行礼来说比较近便。
兄弟都穿着纯色的衣服。
按《玉藻》说:“没有君主的人不穿两种颜色的衣服。”“无君”是指所有没有做官以及离职的人,“不贰采”是指上下衣服颜色相同。这里说“袗〇”,就是所说的“不贰采”。兄弟是没有做官的人,由此可知郑玄的注释无可非议。敖继公认为“袗”是被服的特殊称呼,而把“毕袗〇”解释为都穿着〇端,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毕〇端”呢?就像婚礼中叙述随从那样?而婚礼中为什么既说“随从都穿着〇端”,又说“女随从都穿着袗〇”,而文字不同呢?那么“袗〇”不能解释为〇端就很明白了。“女随从都穿着袗〇”,也是低于新娘的纯衣纁衻,就像兄弟所穿的低于主人的〇端一样。纯衣纁衻,贾疏说就是褖衣,是士的妻子助祭时的服装,大概与士的〇端相当。
坐着梳头,插上发笄。
这也是由赞者来做的。
在门西铺设席子。
上面在东序稍北铺设席子,是将要完成仪式并展示给众人看,表示替代。这里在门西铺设席子,是因为仪式完成而以宾客之礼尊重他。这都是主人的心意,所以都由主人的赞者来做。
赞者在房中侧面洗手,斟满醴酒。
赞者洗手,是为了洗手后斟醴酒。觯放在篚里,篚放在房中,与醴酒同在服装北面。又赞者最初的位次在房中,冠礼三加之后,仍然进入房中铺设席子。又靠近门西,那么在房中洗手,本来就是适宜的。万充宗把“赞者洗”读作一句,而认为是在庭院中的洗手处洗手,洗觯,这是错误的。婚礼中舅姑用醴酒礼待新妇,分南北两处洗手,固然取男女有别之义。这里冠礼后礼待儿子,陈设器物的位次人多在房中,行礼又在门窗之间,所以在房中洗手斟酒,本来不是为了分别洗手。怎么能以冠礼没有妇女参与为借口呢?如果说篇中没有北堂另外设置洗手处的文字,那么上面在“侧尊一甒醴”之下,既说“有篚装着勺、觯、角柶”,这里又说“在房中洗手”,那么北堂有洗手处,也可以互相印证。而且《少牢馈食礼》篇中主妇在房中洗手,也不说房中设置洗手处,而只说在房中陈设篚,这与这里情况相同【《特牲馈食礼》篇中主妇在房中洗手,主妇在房中洗爵,也没有房中设置洗手处的文字】所以郑玄直接根据《昏礼记》来解释。《记》说:“洗手处对着室东南角,篚在东北,面向洗手处盥洗。”本篇篚在服装北面,在醴篚的西面,应当有洗手处。洗手处的西面就是水。
起身,在席子的末端坐下,尝一口醴酒。
敖继公说:筵末是席子的西端。我按:《曲礼》说“席子朝南或朝北,以西方为上”,郑玄注说“上是指席子的端头”。《公食大夫礼》说“蒲席、萑席,都从末端卷起”,注解释“末”为“终”。孔颖达《曲礼疏》说“终就是尾”。这里席子朝北坐,面向南,那么筵末似乎在东方。《士昏礼》说“主人在门西铺设席子,以西为上”,又说“主人改铺席子,以东为上”,注说“以前是为神,现在是为活人”。疏说“为神则西为上,为活人则东为上”。这里席子是为活人,那么筵末又适宜在西面。等到看《乡射礼》中宾客面向南,以东为上,疏说“主人在东,所以席子的端头在东”,才知道礼席如果是为活人,想要席子的端头朝向主人,所以筵末一定在西面。如果《曲礼》则是平常铺设席子,既不是为宾客设席,又没有特别为神事,只是随着阴阳坐向,不忌讳西为上。这里冠主在东,席子适宜以东为上,那么把筵末当作西端是正确的。一定要在筵末尝醴酒,是不敢占据宾客的位置。尝醴酒的意义,在下面经文尝酒的疏解中详细说明。
取肉干,从西阶走下,走到东壁,面向北拜见母亲。
东壁是指东堂下正东的墙。万充宗的说法是对的。敖继公认为当时母亲的位次在东壁,当然如此。郑玄注说:“走到东壁,是走出闱门。”当时母亲在闱门之外,如果真像这样,那么母亲也将像姑母、姐姐那样在寝门内吗?姑母、姐姐是旁系亲属,不进入宗庙是可以的。父亲用成人之礼成就儿子,而母亲不知道,这不符合母道。所以即使冠子无事,也不能不进入宗庙,等待拜见。取肉干来拜见,是为了拜见,不是为了肉干。然而一定要用肉干,是因为有了肉干才可以拜见。在阼阶加冠,是为了表示替代,而这里仍然从西阶走下,是不承担替代的责任。不承担替代的责任,是因为不敢。位次在东壁,大概就在主人最初位次之后,在兄弟洗手处的东面,那就是东北方向。
母亲拜谢接受,儿子拜谢赠送,母亲又拜谢。
儿子以成人之礼拜见母亲,母亲虽然尊重他,但不可以先行拜礼。至于肉干,是父亲用来礼待儿子的,取肉干来拜见,不仅表明礼仪已成,而且就是通过肉干传达父亲成就儿子的意思。
于其母。母之拜受,宜不后于子之拜送也。而尊成人之道,亦寓乎其中。此礼节之要,而义之至精者。故若醮、若杀,并复言之余说,皆非。
译对于他的母亲。母亲拜谢接受,理应不晚于儿子拜送。而尊重成年人的道理,也蕴含在其中。这是礼节的要点,也是义理中最精微的部分。所以像醮礼、杀牲这类说法,以及其余的言论,都是不对的。
冠者见于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见赞者,西面拜,亦如之。
疏曰:不见父与宾者,葢冠毕则已见也。不言者,可知也。近万充宗申之曰:父为冠主,宾以成礼,理无不拜。当三加既毕,未醴之前,时父在东序,端宾在西序,子即是而拜,无烦他适,并不必降阶,故不着也。敖继公则谓不见父者,以难为礼也。葢此时冠者于凡所见者,皆不先拜而答拜,乃其礼当然尔。父至尊也,是礼有不可行,故阙之。且父为冠主,虽不见之,亦无嫌也。不见宾者,宾既醴之,则交拜矣,是亦见也。若复行礼,则几于防愚。按经三加爵弁服纁裳韎韐,其他如加皮弁之仪,则服讫亦容出房而南面立矣。南面立待宾醴也,则无见父与宾之事矣。若谓见于卒醴之后,则醴卒便取脯见母,不容见父而反在其后,且见宾又当在何时?醴之字之宾,方为冠者成礼,皆非所以见也。故经不着见父与宾者,实不之见也,非省文也。贾与万皆非也。其不见何也?葢见于母,见于兄弟,见于赞者,见于姑姊,皆冠毕而以成人见也。所见者必先拜,虽母亦寓之于受脯,尊其成人而礼之也。父为冠主,则成之者也。宾与之加冠,则为其父而成之者也。故皆不见也。不见者,不宜见也。兄弟赞者虽有事助乎父与宾而已,则以成人见,无嫌也。父成之而亦尊之,故醴于客位。宾成之而亦尊之,故字之。此皆经义之至密者也。敖说近是,而未得其要。
归宾爼
案有爼,必有特牲。乡饮酒、乡射,取择人而用狗。此冠礼戒宾宿宾,亦有择人之义,当亦用狗。郑云未闻,而疏乃曲从之,何也?
洗有篚在西
醮不言设洗者,贾谓上云醮用酒,即连用尊,文势如此,故不得言。敖谓醮而设洗之节,亦与冠同,故不复见,皆非也。冠一加即一醮,三加即三醮,是冠与醮当同一洗,自不须更言设洗也。云洗有篚在西,则篚于设洗时已有之,但冠而宾盥无所用篚,故于醮见其文耳。敖谓惟有篚异于冠,此见其异者,亦非【亦与冠同,冠字今本作醴,误为改正,辨之】
筵末坐啐酒降筵拜
既坐,啐酒,亦奠爵。既降筵,拜,亦执爵,兴。
立于筵西
注曰:俟宾命。疏曰:俟宾命,为更加皮弁也。愚谓上一「加入房易服讫而出,南面者立于房户外之西,待命也。自房出而未及醴,故房户外之西为便。此立于筵西待命者,以不但易服出房,而又醮讫,故筵西便也【惟此条增减疏文】
取笾脯以降
云笾脯者,蒙上两笾之文,无义。敖谓以别于所祭者,迂也。
屦夏用葛【至】不屦繐屦
此论三服之屦,不在前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一节,后者一为,此篇是冠礼,宜以冠弁为主,论冠弁而即及屦,非类也。一为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东上,宾升则东面,论及执冠者面位已引到主人,▯端爵韠云云,不可以论屦截断文势也。一为上文论所陈冠服器物俱为下行礼而说,今加冠三次,但云服冠服而不及屦,故论屦不须在行礼前也。其不缀在三服下者,以屦有絇繶纯,絇繶纯又有色有寸数,若不言则漏畧,若详言则与缁布冠缺项等六物一例,失宾主轻重之义故也。疏乃谓皮葛不同,且屦在下不宜与服同列,则服固有裳屦,不可从裳列乎?皮葛虽不同,将不可类叙乎?二说皆非。其不在戒宾等辞,前者戒宾至为字等辞,蒙上论行礼而及之,文类势便,亦不可以论屦截断也。故论屦一节不补在篇末无可附者,此乃古人造文之法,断续叅差,要皆有谓。后儒或移此于宾升则东面下,非其序矣,当仍从古本。
爵弁纁屦黑絇繶纯
郑曰:「爵弁尊其履,饰以缋。次敖曰:『黑屦青饰,白屦缁饰。』则此纁屦当饰以白,而白非所以为饰,故越之而用黑焉。」按《虞书》「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考工记》云:「凡画缋之事后素功。」又云:「五采备,谓之绣。」则古人五采皆用为饰,不废白也。郑说不可易。
戒宾曰【至】惟其所当
敖谓以士昏礼例之,此以下所载诸辞
译冠者拜见兄弟,兄弟行再拜之礼,冠者回拜。拜见赞者,面向西行拜礼,也如同上述礼仪一样。
疏文说:不记载拜见父亲和宾客,大概是因为冠礼结束后已经拜见过他们了。没有明说,是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近世万充宗申辩说:父亲是冠礼的主持者,宾客是为了完成礼仪,按理说没有不拜见的道理。应当是在三次加冠已经完成、尚未行醴礼之前,当时父亲在东序,正宾在西序,冠者就在此处拜见,无需去别处,也不必走下台阶,所以经文没有记载。敖继公则认为不拜见父亲,是因为难以行礼。大概此时冠者对于所有拜见的人,都是不先拜而只回拜,这是礼仪的常理。父亲是最尊贵的,这种礼仪无法实行,所以省略了。况且父亲是冠礼的主持者,即使不拜见,也没有嫌疑。不拜见宾客,是因为宾客已经对他行了醴礼,双方已经交拜,这也算是拜见了。如果再次行礼,就近乎防范愚昧了。按照经文,三次加冠后穿着爵弁、纁色下裳、韎韐蔽膝,其他礼仪如同加皮弁时一样,那么穿好衣服后也允许走出房中南面站立。南面站立是等待宾客行醴礼,因此就没有拜见父亲和宾客的事情。如果说是在醴礼结束后拜见,那么醴礼一结束就去取脯肉拜见母亲,不可能拜见父亲反而在拜见母亲之后,而且拜见宾客又应当在什么时候呢?行醴礼和命字的宾客,正在为冠者完成礼仪,都不适宜再行拜见之礼。所以经文不记载拜见父亲和宾客,实在是没有拜见,而不是省略文字。贾公彦和万充宗的说法都不对。为什么不拜见呢?大概拜见母亲、拜见兄弟、拜见赞者、拜见姑母和姐姐,都是在冠礼结束后以成人身份拜见。所拜见的人必须先拜,即使是母亲,也蕴含在受脯肉的礼仪中,尊重他作为成人而礼遇他。父亲是冠礼的主持者,是使他成为成人的人。宾客为他加冠,是替他的父亲使他成为成人。所以都不拜见。不拜见,是不适宜拜见。兄弟和赞者虽然只是协助父亲和宾客做事,但以成人身份拜见,没有嫌疑。父亲使他成为成人,所以也尊重他,因此在客位行醴礼。宾客使他成为成人,所以也尊重他,因此为他命字。这都是经文义理极其精密的地方。敖继公的说法接近正确,但没有抓住关键。
归给宾客的俎
案:有俎,必定有特牲。乡饮酒礼、乡射礼,选择人而使用狗。这冠礼中告诫宾客、宿留宾客,也有选择人的意义,应当也使用狗。郑玄说没有听说过,而疏文却曲折地顺从他的说法,为什么呢?
洗的篚在西边
醮礼不记载设置洗,贾公彦认为上文说醮用酒,就是连着用尊,文势如此,所以不能再说。敖继公认为醮礼设置洗的环节,也与冠礼相同,所以不再出现,都不对。冠礼一加就一醮,三加就三醮,所以冠礼与醮礼应当共用同一个洗,自然不需要再说设置洗。说洗有篚在西边,那么篚在设置洗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只是冠礼时宾客盥洗没有用到篚,所以在醮礼时才见到它的记载。敖继公认为只有篚不同于冠礼,这是看到不同之处,也不对【也与冠礼相同,冠字现在版本作醴,错误地改正,辨析如下】
坐在筵席末端啜酒下筵拜
已经坐下,啜酒,也放下爵。已经下筵,拜,也拿着爵,起身。
站在筵席西边
注说:等待宾客的命令。疏说:等待宾客的命令,是为了再次加皮弁。我认为上一句“加入房易服完毕而出,南面者”站在房户外西边,等待命令。从房中出来而还没有到醮礼,所以房户外西边方便。这里站在筵席西边等待命令,是因为不仅换好衣服走出房中,而且醮礼也结束了,所以筵席西边方便【只有这一条增减了疏文】
取笾和脯下来
说笾脯,是承蒙上文两个笾的文字,没有意义。敖继公认为为了区别于所祭祀的,迂腐了。
夏朝用葛屦【至】不穿繐屦
这里论述三种服饰的屦,不在前面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一节之后,原因一是,这篇是冠礼,应当以冠弁为主,论述冠弁就立即涉及屦,不是一类。二是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东上,宾客升堂则东面,论述及执冠者的面位已经引到主人,〇端爵韠云云,不可以论述屦截断文势。三是上文论述所陈列的冠服器物都是为下行礼而说,现在加冠三次,只说穿冠服而没有涉及屦,所以论述屦不需要在行礼前。它不缀在三服之后的原因,是因为屦有絇繶纯,絇繶纯又有颜色和寸数,如果不说就遗漏,如果详细说就和缁布冠缺项等六物一样,失去宾客主人轻重的意义。疏文却说皮葛不同,而且屦在下面不适宜与衣服同列,那么衣服本来就有裳屦,不可以从裳列吗?皮葛虽然不同,难道不可以分类叙述吗?两种说法都不对。它不在告诫宾客等辞之前的原因,是告诫宾客到为字等辞,承蒙上文论述行礼而涉及,文类势便,也不可以论述屦截断。所以论述屦一节不补在篇末无可依附的地方,这是古人造文的方法,断续参差,都要有含义。后儒有人把它移到宾客升堂则东面之下,不符合顺序,应当仍然按照古本。
爵弁纁屦黑絇繶纯
郑玄说:“爵弁尊贵它的履,用缋装饰。”次敖说:“黑屦青饰,白屦缁饰。”那么这纁屦应当用白色装饰,而白色不是用来装饰的,所以越过它而用黑色。按照《虞书》“用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考工记》说:“凡画缋之事后素功。”又说:“五采备,谓之绣。”那么古人五采都用来装饰,不废弃白色。郑玄的说法不可更改。
告诫宾客说【至】惟其所当
敖继公认为以士昏礼为例,这里以下所载的各种辞令
,皆当为记文,乃在经后记前,未详。按冠礼诸辞,即经也。士昏礼经未及辞,故于记补之。又冠礼经详,故记但言冠义;昏礼经畧,故记皆补其所未备,言各有当,不可以彼而例此也。
译都应当归入“记”文,却位于“经”后“记”前,原因不详。查考冠礼中的各种祝辞,本身就是“经”文。士昏礼的“经”文中没有涉及祝辞,所以在“记”文中予以补充。又因为冠礼的“经”文详尽,所以“记”文只阐述冠礼的意义;昏礼的“经”文简略,所以“记”文都补充其未备之处。言辞各有其恰当之处,不能用彼来类推此。
公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
此见夏初以上无公侯冠礼也
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
天子之元子,犹士,则亦用士礼冠之。此见无天子元子冠礼也。天下无生而贵者,郑云:「明人有贤行着德,乃得贵也【此郑注见《郊特牲】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
言不象贤,则虽继世而不得立为诸侯。故防而即位者,俱以士礼冠之,不成之为诸侯也。释所以无公侯冠礼之意。孔疏《郊特牲》此节云:「释夏末以来有诸侯冠礼之意」,乃是反说。葢执其词而不逆其志也。
以官爵人德之杀也
此申上五十而后爵之意,以德之大小为爵之大小,则年未五十不必有大德,故大夫之爵不及也。
死而諡,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
此因上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而类及之,见古者士但有名字而已。今死而諡,则文胜也。言生无爵,又因以官爵人而及之。
此《冠义》《礼记·郊特牲》篇亦载之,亦有“继世以立诸侯”而下三节。先儒谓于《冠义》无所当,而疑其错简,非也。去此三节,则义不明备。《郊特牲》《冠义》末云:“知其义而敬守之,先王之所以治天下也。”见《士冠礼》中,先王治天下之道存焉。“象贤”“德杀”二节,亦发此义。
附士冠礼监本刋误
筮必朝服尊蓍龟之道也
朝服下,嘉靖本有「者」字。按疏出注语及杨氏图并同。道下,嘉靖本无「也」字。杨图同。
肩革带博三寸
三疏作二,按郑此注本《玉藻》,彼文正作二。又《士大带》广二寸,则革带二寸,可知当改正。
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也
嘉靖本无也字,按疏及杨图并同。
今时卒吏及假吏皆是也
卒吏朱子通解引疏作卒史,按《汉书·倪寛传》补廷尉文学卒史,黄霸传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儒林传置五经百石卒史,皆作史,当改正。
假吏之吏疑按后汉志,司隷校尉、州刺史并有假。刘昭注引《汉官》:「雒阳令有假,皆不兼吏名。」此云「假吏」者,或「吏」字衍,或郑随时俗称之。
筮人有司主三易者也
嘉靖本无也字杨图同
韇藏防之器也
嘉靖本无也字,按疏及杨图敖氏集说皆同。
宰有司主政教者也
嘉靖本无也字疏同
卦者有司主画地识爻者也
疏无也字杨图同
宗人有司主礼者也
嘉靖本无也字按疏及敖说同
在客曰介
曰疏作称
水器尊卑皆用金罍及大小异
朱子通解云:「罍下及字,恐误彤,谓及至也。言至其大小则异耳。」
其爵同
朱子云:「三字未详。」彤按下记云:「古者生无爵。」注云:「周制以士为爵。」疏云:「案《周礼·掌客职》云:『凡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为之守礼之陈数。』凡介行人有士,故知周士有爵。是本句爵字即爵命之爵士。虽有上中下,而仕于公侯伯者爵等则一,故云其爵同也。葢申言所以皆爵韠之义。无误字。」
勺尊升
按疏谓少牢罍水有枓与此勺为一物,故云尊斗则升。本作斗,后魏以来字多别体,升斗字几不辨,故致误耳。当改作斗。
周礼》王之皮弁,防五采玉璂,象邸玉笄。
璂,嘉靖本作琪。通解、杨圗并同。按《仪礼》释文作璂,《周礼》弁司作璂。释文云:本亦作琪。则二字通用也。
则士之皮又无玉象邸饰
邸字疑,按贾释《皮弁笄》《爵弁笄》云:“大夫、士之笄,亦当用象。”是士之皮弁,惟邸不用象,故不云“无玉象饰”,而云“无玉象邸饰”也。又按聂氏图引梁正阮氏图云:“笄,士以骨,大夫以象。”则士笄无有以象饰者,而此注“邸”为衍字矣,未详孰是。
古文匴为篹
爲嘉作作
坫为襜
为疏作作
古文袗为均也
朱子通解云:「按袗,古文作均,而郑注训同。汉书字亦作袀,则当从均、袀为是矣。但疏乃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一也』,则未知其以袗字为均耶?抑以袗音为振也?」彤按:通解所引疏在《士昏礼》「女从者
译公侯举行冠礼,是夏朝末期的制度。
这表明夏朝初期及以前,公侯没有冠礼。
天子的嫡长子,地位如同士人。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
天子的嫡长子如同士人,那么也就用士的礼仪为他行冠礼。这表明没有天子嫡长子专用的冠礼。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郑玄说:“说明人要有显著的贤德行为,才能变得尊贵【此郑注见于《郊特牲》】
继承世袭来确立诸侯,是效法先人的贤德。
意思是如果不效法贤德,那么即使继承世袭也不能被确立为诸侯。所以那些因防止变故而即位的,都用士的礼仪行冠礼,不能算作诸侯。这是解释为什么没有公侯专用冠礼的原因。孔颖达在《郊特牲》此节的疏中说:“解释夏末以来有诸侯冠礼的原因”,这是反着说的。大概是因为拘泥于字面意思而没有逆推其本意。
根据官职来授予爵位,是依据德行的高下。
这是进一步申述上面“五十岁以后才授爵”的意思,以德行的深浅来决定爵位的高低,那么年龄未满五十岁的人不一定有大德,所以大夫的爵位就轮不到他。
死后才给予谥号,这是现在的做法。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
这是因为上面提到冠礼和取字,是为了尊敬其名。由此类推,可见古时候士人只有名字而已。现在死后给予谥号,则是文饰过度了。说活着没有爵位,又是因“以官爵人”而牵连到的。
这段文字《冠义》和《礼记·郊特牲》篇也有记载,也有“继世以立诸侯”以下的三节。先儒认为这三节在《冠义》中无所对应,怀疑是错简,这是不对的。去掉这三节,意义就不明白完备了。《郊特牲》和《冠义》末尾说:“知道其中的道理并恭敬地遵守它,是先王治理天下的方法。”可见在《士冠礼》中,先王治理天下的道理是存在的。“象贤”“德杀”这两节,也是阐发这个意义。
附:士冠礼监本刊误
占卜一定要在早晨穿着朝服,是尊重蓍草和龟甲的道理。
“朝服”下,嘉靖本有“者”字。根据疏文、注语及杨氏图都相同。“道”下,嘉靖本无“也”字。杨图相同。
肩上的革带宽三寸。
“三”疏文作“二”,根据郑玄此注本于《玉藻》,那里的文字正是“二”。又《士大带》宽二寸,那么革带二寸,可知应当改正。
这是用来避开府史以下的人的。
嘉靖本无“也”字,根据疏文及杨图都相同。
现在的卒吏和假吏都是这样。
“卒吏”朱子通解引疏文作“卒史”,根据《汉书·倪宽传》补廷尉文学卒史,黄霸传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儒林传置五经百石卒史,都作“史”,应当改正。
“假吏”的“吏”字可疑,根据后汉书志,司隶校尉、州刺史都有假吏。刘昭注引《汉官》:“洛阳令有假吏,都不兼任吏职名。”这里说“假吏”,或者是“吏”字衍文,或者是郑玄随当时的俗称而言。
筮人是有司中主管三种占卜的人。
嘉靖本无“也”字,杨图相同。
韇是收藏防止污损的器具。
嘉靖本无“也”字,根据疏文及敖氏集说都相同。
宰是有司中主管政教的人。
嘉靖本无“也”字,疏文相同。
卦者是有司中主管在地上画卦识别爻位的人。
疏文无“也”字,杨图相同。
宗人是有司中主管礼仪的人。
嘉靖本无“也”字,根据疏文及敖说相同。
在客人那里称为介。
“曰”疏文作“称”。
水器无论尊卑都用金罍,只是大小不同。
朱子通解说:“罍下的‘及’字,恐怕误作‘彤’,意思是‘及至’。说到了大小就不同了。”
他们的爵位相同。
朱子说:“这三个字不详。”彤按:下记说:“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注说:“周朝制度以士为爵。”疏说:“考察《周礼·掌客职》说:‘凡是介、行人、宰史,都按照他们的爵位等级来安排守礼的陈设数量。’凡是介、行人中有士,所以知道周朝的士有爵位。是本句的‘爵’字即指爵命之爵士。虽然有上中下之分,但仕于公侯伯者的爵位等级则是一样,所以说他们的爵位相同。这是申述为什么都佩戴爵韠的意义。没有误字。”
勺、尊、升。
根据疏文说少牢的罍水有枓,与此处的勺是一物,所以说尊斗则升。本作“斗”,后魏以来字多别体,升斗字几乎无法分辨,所以导致错误。应当改作“斗”。
《周礼》中王的皮弁,防上有五彩玉璂,象邸玉笄。
“璂”,嘉靖本作“琪”。通解、杨图都相同。根据《仪礼》释文作“璂”,《周礼》弁司作“璂”。释文说:本也作“琪”。那么二字通用。
那么士的皮弁又没有玉象邸的装饰。
“邸”字可疑,根据贾公彦解释《皮弁笄》《爵弁笄》说:“大夫、士的笄,也应当用象。”是士的皮弁,只有邸不用象,所以不说“无玉象饰”,而说“无玉象邸饰”。又根据聂氏图引梁正阮氏图说:“笄,士用骨,大夫用象。”那么士的笄没有用象装饰的,而此注“邸”为衍字了,未详孰是。
古文“匴”为“篹”。
“爲”嘉本作“作”。
“坫”为“襜”。
“为”疏作“作”。
古文“袗”为“均”也。
朱子通解说:“按‘袗’,古文作‘均’,而郑注训同。《汉书》字也作‘袀’,那么应当从‘均’、‘袀’为是了。但疏文却说:‘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一也’,那么不知道他是把‘袗’字当作‘均’呢?还是把‘袗’音当作‘振’呢?”彤按:通解所引疏文在《士昏礼》“女从者
毕袗▯」节,郑注「袗▯为上下同▯」,杜解「均服」亦云「上下同服」,故疏言「读如均服之均」。葢袗既训同,则字当为均,而音亦从之也。凡注疏所云「某读如某书某句之某字」,皆义与音并一者。若以袗音为振,则专取音之一,非其例矣。但郑叠出古文而不从者,疑今文本作袀,郑以从土,不若从衣,故从今文,后又转譌为袗耳。然则袗当为袀也。师古曰:「袀音均,又别本无也字。」
译毕袗〇」这一节,郑玄注解说“袗〇意为上下穿着相同的〇”,杜预解释“均服”也说“上下穿着相同的服饰”,所以疏文说“读作‘均服’的‘均’”。大概“袗”既然训释为“同”,那么字形应当是“均”,而读音也跟随它。凡是注疏中所说的“某字读如某书某句中的某字”,都是意义和读音都相同的。如果将“袗”的读音定为“振”,那就只取用了读音这一方面,不符合这种体例。但是郑玄列出古文却不采用,怀疑今文本作“袀”,郑玄认为从“土”旁,不如从“衣”旁,所以采用今文,后来又转写讹误成了“袗”。既然如此,那么“袗”应当是“袀”。颜师古说:“袀音均,另外有的版本没有‘也’字。”
童子之饰也
饰,嘉靖本作“节”。按《玉藻》正作“节”,孔疏以“礼节”解之,则非“饰”明矣,当改正。
古文紒为结
通解曰按汉书髻亦作结
外门大门外
敖氏集说引此注,无下外字,当从之。
立于房外之西
于嘉靖本作于
行翔而前鸧焉
鸧疏亦作跄。按《聘礼》:「众介北面跄焉」,正作「跄」。又《曲礼》:「士跄跄」。释文云:「跄,本又作鸧,同七良反。」则鸧跄一也。
洗盥而洗爵者
者衍文。按疏两叠注,语前有者字,叠注例也;后无者字,注本无之也。若有之,则不辞矣。传写者因前叠注而误,从后为得。
古文叶为擖
擖李本金本作掲。按《少仪》云:「执箕膺擖郑注:「擖舌也。」释文云:「以涉反,嘉音叶。」然则古文自以声同而误耳。若作掲,则擖形不全,又误之误矣。
此醴当作礼
此句下,嘉靖本有「礼宾者谢其自勤劳也」九字,通解集说同,当增入。疏不之释,疑有脱漏。
必帷幕
必嘉靖本作「以通解集说同」,按《聘礼记》云:「次以帷」,注「语本此」,当改正。
宾醴不用柶者
宾醴,嘉靖本作「礼宾」,通解同,当从之。疏作「醴宾」。
内则曰饮重醴清糟
重醴清糟,下嘉靖本有稻醴清糟、黍醴清糟、粱醴清糟十二字。通解集说同,惟疏专出重醴清糟四字释之,而不叠稻醴十二字。彤谓郑引《内则》本为泲其醴,及文者用清之证,义取清糟,无事分稻、黍、粱之等,遂删并其文以成句,故贾从而释之。如此,若诸本则复而赘矣。但疏释重醴清糟节末云“稻醴以下,是也”,似稻醴十二字注原有之,葢当时传写者误取《内则》全文入之,未可知,要非郑意也。
赞者众宾也
嘉无此八字,杨圗同按:此八字上云“男巫王吊则与祝前”,疏云云“祝前者”,《周礼·春官·防祝职》云“王吊则与巫前”是也。然则此八字乃贾引之以释注,而非注本文明矣。况郑注简严,上句中已含此八字,何用叠施耶?当从嘉靖本。
春秋传曰吾公在壑谷
嘉靖本传曰:「下有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廿八字。』壑谷下有伯有者,公子子良之孙,良霄十一字。」按疏有释良霄语,释文有「耆酒窟室」「朝至」「公焉」等反音,嘉靖本是也,当从之。
君吊葢乘象辂
辂嘉作路杨图敖说同按《周礼》巾车职本作路嘉是也。
荆焞所以钻灼龟者
按《释文》云:「钻,一本作灼。」是钻、灼二字当衍。其一本疏有「钻龟」之文,则所衍乃「灼」字也。
周礼菙氏掌共燋挈
挈嘉作契,敖说同。按《释文》作“挈”,云本又作“契”。葢古二字通用,但《周礼》本作“契”,当从嘉。
遂灼其焌契
灼按《周礼》作龡,彼注云「谓以契柱燋火而吹之【柱,杨图作往,非柱与拄同】此葢吹而后灼,言灼则吹在其中矣,但恐与灼龟之灼乱,仍从《周礼》本文为得。
遂以役之
按周礼本文无以字当去
古文闑作絷
絷槷之误也。士冠礼诸篇叠出,此文皆云作槷。
仪礼小疏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小疏卷二
呉江沈彤撰
士冠礼笺
前期三日筮宾
前期三日,注谓空二日者,为期一日,宿賔,宿赞冠者,又一日也。贾疏甚明,敖乃谓但空为期之一日,误以宿宾赞与筮宾同日耳。
设洗直于东荣,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
按乡饮酒礼设洗于阼阶东南,南北以堂深,东西当东荣。彼疏云:「荣在屋栋两头,与屋为翼。」此直东荣,亦设于阼阶东南,葢遥当之。正堂之旁为东堂、西堂,东堂、西堂之旁为夹道,夹道之旁为都宫之墙。则东荣正临夹道,故洗东有余地可置水,而当东荣,加「东西」二字亦非赘文。万氏为寝庙图,屋两旁无夹道疎也。南北以堂深,彼疏云:「堂下洗北去堂逺近,取于堂上深浅。」假令堂深三丈,洗亦去
译童子所佩戴的饰物
“饰”,嘉靖本写作“节”。查考《玉藻》篇原文正作“节”,孔颖达疏以“礼节”来解释,那么这里不是“饰”字就很明确了,应当改正。
古文“紒”写作“结”
通解说:查考《汉书》,“髻”也写作“结”。
外门,即大门之外
敖氏《集说》引用这条注,下面没有“外”字,应当依从它。
站在房外的西边
“于”,嘉靖本作“於”。
行走时步态翔动而向前,步伐整齐
“鸧”,疏文也作“跄”。查考《聘礼》:“众介北面跄焉”,正作“跄”。又《曲礼》:“士跄跄”。《释文》说:“跄,原本又作鸧,读音相同。”那么“鸧”和“跄”是一样的。
洗手并清洗酒爵的人
“者”是衍文。查考疏文有两处叠注,语前有“者”字,是叠注的体例;后面没有“者”字,是注本原本就没有。如果有,就不符合文辞了。传抄的人因为前面的叠注而误加,依从后面的版本才是正确的。
古文“叶”写作“擖”
“擖”,李本金本作“掲”。查考《少仪》说:“执箕膺擖”,郑玄注:“擖,是箕舌。”《释文》说:“读作涉,嘉读作叶。”那么古文自然是因声音相同而误写。如果写作“掲”,那么“擖”字的字形就不完整,又是误中之误了。
这里的“醴”应当作“礼”
此句之下,嘉靖本有“礼宾者谢其自勤劳也”九个字,通解、集说相同,应当增入。疏文没有解释,怀疑有脱漏。
一定要用帷幕
“必”,嘉靖本作“以”,通解、集说相同。查考《聘礼记》说:“次以帷”,注说“语本此”,应当改正。
礼宾不用柶的原因
“宾醴”,嘉靖本作“礼宾”,通解相同,应当依从它。疏文作“醴宾”。
《内则》说:饮重醴、清糟
“重醴清糟”,下面嘉靖本有“稻醴清糟、黍醴清糟、粱醴清糟”十二个字。通解、集说相同,只有疏文专门列出“重醴清糟”四个字解释,而没有叠出“稻醴”等十二个字。彤认为郑玄引用《内则》原本是为了证明过滤醴酒以及文中用“清”字的依据,意义在于“清糟”,没有必要区分稻、黍、粱的等级,于是删并其文以成句,所以贾公彦从而解释它。像这样,其他版本就重复而累赘了。但是疏文在解释“重醴清糟”一节末尾说“稻醴以下,是也”,似乎“稻醴”等十二个字注本原有,大概是当时传抄的人误将《内则》全文录入,也未可知,但这终究不是郑玄的本意。
赞者,即众宾
嘉靖本没有这八个字,杨图相同。查考:这八个字上面说“男巫,王吊则与祝前”,疏文说“祝前者”,《周礼·春官·防祝职》说“王吊则与巫前”就是这样。那么这八个字是贾公彦引用以解释注文的,而不是注本原文,很明显。况且郑玄注简约严谨,上句中已包含这八个字的意思,何必重复使用呢?应当依从嘉靖本。
《春秋传》说:我们的国君在壑谷
嘉靖本《传》说:“下面有郑伯有,嗜酒,挖了地室,夜里饮酒敲钟。早晨到了还没停止。上朝的人说:‘国君在哪里?’回答说:‘(在)地室里。’壑谷下面有伯有,是公子子良的孙子,良霄”十一字。”查考疏文有解释良霄的话,《释文》有“耆酒窟室”、“朝至”、“公焉”等反切注音,嘉靖本是对的,应当依从它。
国君吊丧大概乘坐象辂
“辂”,嘉靖本作“路”,杨图、敖说相同。查考《周礼》巾车职原本作“路”,嘉靖本是对的。
荆焞,是用来钻灼龟甲的工具
查考《释文》说:“钻,一本作灼。”那么“钻”、“灼”二字应当有一个是衍文。那一本疏文有“钻龟”的文字,那么衍出的就是“灼”字。
《周礼》菙氏掌管供给燋和契
“挈”,嘉靖本作“契”,敖说相同。查考《释文》作“挈”,说原本又作“契”。大概古代二字通用,但《周礼》原本作“契”,应当依从嘉靖本。
于是吹燃那焌契
“灼”,查考《周礼》作“龡”,那注说“谓以契柱燋火而吹之【柱,杨图作往,不是柱与拄相同】”。这大概是吹而后灼,说“灼”则“吹”在其中了,但恐怕与灼龟的“灼”混淆,仍依从《周礼》原文为得。
于是役使它
查考《周礼》原文没有“以”字,应当去掉。
古文“闑”写作“絷”
“絷”是“槷”的误字。《士冠礼》各篇多次出现,此文都说是作“槷”。
《仪礼小疏》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小疏》卷二
吴江县沈彤撰
士冠礼笺
提前三天筮选宾客
提前三天,注解说空出两天,是因为定期一天,宿请宾客、宿请赞冠者,又一天。贾公彦疏文很明白,敖氏却说只空出定期的一天,误以为宿请宾客赞者与筮选宾客是同一天。
设置洗池正对着东荣,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为准,水在洗池的东边。
查考《乡饮酒礼》设置洗池在阼阶东南,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为准,东西方向正对东荣。那疏文说:“荣在屋栋两头,像屋的翅膀。”这里正对东荣,也设置在阼阶东南,大概是遥相对应。正堂的旁边是东堂、西堂,东堂、西堂的旁边是夹道,夹道的旁边是都宫的墙。那么东荣正对着夹道,所以洗池东边有余地可以放置水,而正对东荣,加上“东西”二字也不是赘文。万氏画的寝庙图,屋两旁没有夹道,是疏漏的。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为准,那疏文说:“堂下洗池距离堂的远近,取决于堂上的深浅。”假使堂深三丈,洗池也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