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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小疏四

仪礼小疏卷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4–22 段

在家壻家未有不为之下者,故使媒氏「下达」乃壻父自下之始也。而疏以「男上女下」解之,亦乖经义。

译在娘家或夫家,没有不处于卑下地位的,所以让媒人“下达”,是女婿之父开始处于卑下地位的表现。而疏文用“男尊女卑”来解释,也违背了经义。

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

郑云:阿,栋也。入堂深,示亲亲。今文阿为▯,彤谓阿非栋,方纳采而即示亲亲,非情之正。按《乡射记》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注云:「是制五架之屋,正中曰栋,次曰楣,前曰▯,▯之前为檐。」又《考工记》云:「四阿重屋。」注云:「若今四注屋【注:近本作「柱」,《士冠礼》引此作「注」,注即霤也,作「注」为是】四注则四檐,四檐则四阿,然则阿即▯也。今文阿为▯,义之同耳。又按《乡饮酒礼》云:「宾主拜于两阶上,皆当楣。」此宾升西阶而当阿致命,四礼相如,葢皆承壻父自下之义。又宾主不敌,示之谦,虽当楣且不敢,况入堂深而当栋乎?必不然矣。《考工记》又云:「门阿之制五雉。」阿亦▯也。注云:「栋亦非。」按其下论宫隅、城隅之制,是阿与隅兼举,知以边对角言之。

凡郑注叠出,古文今文有声之一者,若旅作胪,谡作休,箭作晋之类;有声之近者,若阈为蹙,糅为缩,牢为纋之类;有音之一者,若闑为▯,与作预之类;有音之近者,若盥作浣,媵作腾之类;有形之近者,若纁作熏,啐作呼之类;有形之于上下文一者,若酳作酌【士虞少牢】常为祥【士虞】用为于【特牲】之类;有义之近者,若黍作稷,俟为立,射人为槟者,特为爼之类;有义之一者,若起为开,扄作▯之类。其中亦有互相兼者,皆郑以为误而不之从者也。此阿之作▯,则由义之一而误者。阿之言倚屋宇,倚焉;▯之言阁屋宇,阁焉。名异实同,故縁此致误。▯不见于经,而阿见《考工记》。今虽不依郑义,亦当从古文尔。

  挚不用死

士以雉为贽,其常也。故下记“奠贽”,注云“雉也”。此云“贽不用死”,注云“贽鴈也”。吾友曰:“《尚书》云‘一死贽’,谓雉也,则此句直云‘贽不用雉’而已。”敖继公谓古人非昏礼而用鴈岂有用死者乎?则误甚矣。愚谓“贽不用雉”者,为其死也。不曰“雉”而曰“死”,兼明其义也。《白虎通》谓“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鴈”,是也。必用鴈者,取其生而有节,故上下共之,非为摄盛。敖又谓此文在皮帛之前,是指纳采之类,又云遣使为之,而非亲执以相见,不可谓贽,皆非也。记文多一事一义,上又云“凡行事必用昏昕”,则自该亲迎言之,不可谓专指纳采之类。且使者代主人将事,则使者之执之,犹主人之执之也,何不可谓贽耶?

  纳征▯纁束帛

注云:束帛十端也。《周礼》曰: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按郑《周礼》注云: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然则每端二丈。彼疏云:古者二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五两故十端也【昭二十六年,币锦二两。注云: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又按郑《杂记》注云: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卷【卷,近本作者误,今以意改正】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五两五寻,则每卷二丈也。合之则四十丈,今谓之匹,犹匹偶之云与。彼疏云:一束谓十个,两个合为一卷,是束五两也。聚此数说,而此经束帛之制明矣。

容斋随笔》载《春秋公羊传》“乘马束帛”注云:“束帛谓▯三纁二。▯三法天,纁二法地。”《郑聘礼》注:“▯三纁二。”

按《周礼》染人云:“夏▯纁。”注云:“▯纁,天地之色,以为祭服。”疏云:“天地之色,▯黄,而云纁者【故书云作▯字之误也】土无正位,托位南方火,火色赤,赤与黄共为纁也【故书无下赤字,王制疏采郑易注已然,此说葢本郑】又按《尔雅》云:“一染谓之縓,再染

谓之赪,三染谓之纁。《说文》云:縓,帛赤黄色。纁,浅绛也。郭璞云:赪,浅【近本误作染】赤色。郑刚中云:纁,赤黄色。然则纁之为赤而有黄无疑矣【縓与纁皆赤黄色,则赪亦赤黄色,故云浅赤。又《丧大记》云:复者朝服,大夫以▯赪。疏以赪为纁裳,亦赪为赤黄色之证】礼器》

译宾客登上西阶,在阿处面向东传达辞命。

郑玄说:阿,就是栋。进入堂内很深,表示亲近亲属。今文“阿”作“〇”,彤说阿不是栋,刚纳采就表示亲近亲属,不符合情理的正道。查《乡射记》说:“在序堂则器物对着栋,在堂则器物对着楣。”注说:“这是五架屋的制度,正中叫栋,其次叫楣,前面叫〇,〇的前面是檐。”又《考工记》说:“四阿重屋。”注说:“像现在的四注屋,四注就有四檐,四檐就有四阿,那么阿就是〇。今文阿作〇,意义相同罢了。又查《乡饮酒礼》说:‘宾客和主人拜在两阶上,都对着楣。’这里宾客登上西阶对着阿传达辞命,四种礼仪相似,大概都秉承着从下面承接女婿父亲的意思。又宾客和主人地位不相等,表示谦让,即使对着楣尚且不敢,何况进入堂内很深对着栋呢?必定不是这样。《考工记》又说:‘门阿的制度是五雉。’阿也是〇。注说:‘栋也不是。’查它下面论述宫隅、城隅的制度,是阿与隅并举,知道是以边对角来说的。

凡是郑注中叠出的,古文今文有声音相同的,如旅作胪,谡作休,箭作晋之类;有声音相近的,如阈为蹙,糅为缩,牢为纋之类;有音韵相同的,如闑为〇,与作预之类;有音韵相近的,如盥作浣,媵作腾之类;有字形相近的,如纁作熏,啐作呼之类;有字形在上下文中相同的,如酳作酌【士虞少牢】,常为祥【士虞】,用为于【特牲】之类;有意义相近的,如黍作稷,俟为立,射人为槟者,特为爼之类;有意义相同的,如起为开,扄作〇之类。其中也有互相兼有的,都是郑玄认为是错误而不采纳的。这阿作〇,是由意义相同而导致的错误。阿的意思是倚靠屋宇,倚靠的样子;〇的意思是阁架屋宇,阁架的样子。名称不同实际相同,所以因此导致错误。〇不见于经文,而阿见于《考工记》。现在虽然不依照郑玄的解释,也应当遵从古文。

贽礼不使用死物。

士用雉作为贽礼,这是常例。所以下面的记文说“奠贽”,注说“是雉”。这里说“贽不用死”,注说“是贽雁”。我的朋友说:“《尚书》说‘一死贽’,指的是雉,那么这句话直接说‘贽不用雉’就行了。”敖继公说古人如果不是婚礼而用雁,难道有用死物的吗?那就大错特错了。我认为“贽不用雉”,是因为它是死的。不说“雉”而说“死”,是兼明其义。《白虎通》说“婚礼贽礼不用死雉,所以用雁”,是对的。一定用雁,是取它活着而有节操,所以上下都共用,不是为了越分炫耀。敖又说此文在皮帛之前,是指纳采之类,又说派遣使者去做,而不是亲自拿着相见,不能称为贽,都不对。记文大多是一事一义,上面又说“凡行事必用昏昕”,那么自然是包括亲迎来说的,不能说专指纳采之类。况且使者代主人办事,那么使者拿着它,就像主人拿着它一样,为什么不能说成是贽呢?

纳征用〇色和纁色的帛一束。

注说:束帛是十端。《周礼》说:凡是嫁女儿娶妻子,入币用纯帛,不超过五两。查郑玄《周礼》注说:五两是十端。一定要说两,是想得到配合的名称。《杂记》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那么每端二丈。那里的疏说:古人二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五两所以是十端【昭二十六年,币锦二两。注说: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二两二匹】。又查郑玄《杂记》注说: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个两个卷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五两五寻,那么每卷二丈。合起来就是四十丈,现在叫匹,还是匹偶的意思吧。那里的疏说:一束说是十个,两个合为一卷,是束五两。聚集这几种说法,而这经文束帛的制度就明白了。

《容斋随笔》记载《春秋公羊传》“乘马束帛”注说:“束帛谓〇三纁二。〇三法天,纁二法地。”《郑聘礼》注:“〇三纁二。”

查《周礼》染人说:“夏〇纁。”注说:“〇纁,天地之色,用来做祭服。”疏说:“天地之色,〇黄,而说纁者【故书云作〇字之误也】土无正位,托位南方火,火色赤,赤与黄共为纁也【故书无下赤字,王制疏采郑易注已然,此说大概本于郑】。又查《尔雅》说:‘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赪,三染谓之纁。’《说文》说:縓,帛赤黄色。纁,浅绛。郭璞说:赪,浅【近本误作染】赤色。郑刚中说:纁,赤黄色。那么纁是赤而有黄无疑了【縓与纁皆赤黄色,那么赪也是赤黄色,所以说浅赤。又《丧大记》说:复者朝服,大夫以〇赪。疏以赪为纁裳,也是赪为赤黄色的证据】。

云:白受采,乃由白而黄而赤,以成兼西中南三方之色,备乎隂而又得其中,取法于地者也【南方阳之正位,北方隂之正位,然阳生于子,隂生于午,故又为北阳而南隂也】又按《考工·钟氏》云: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緅。緅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凡▯色者,在緅缁之间,其六入者与。疏云:纁不入赤而入黑则为绀,绀葢四入也。《说文》云:绀,深青▯赤色,黑而有赤色者为▯。新附文云:緅,青赤色。《士冠礼》疏云:《淮南子》云:以湼染绀,则黑于湼,况更一入黑为緅乎?新附文仅谓之青赤者,对▯而言耳。▯以纁为质,而青而黑以成,乃又兼东北二方之色,备乎阳而包乎隂,取法于天者也。天之正色苍而▯,地之正色黄而纁。圣人法天地以制衣裳,而别其色,故礼服之重者,莫不上▯而下纁。《记》云:皮帛必可制,纳币以▯纁。重昏礼使制为盛服也。

译说:白色接受染色,于是由白变黄再变赤,从而形成兼具西、中、南三方颜色的色彩,既完备了阴气又得其正,是取法于大地的【南方是阳的正位,北方是阴的正位,然而阳气生于子位,阴气生于午位,所以又可以说是北为阳而南为阴】。又查《考工记·钟氏》说:染三次成为纁色,染五次成为緅色,染七次成为缁色。注解说:染纁色染三次而成,再染两次黑色就成为緅色。緅字在现在的《礼俗文》中写作“爵”,意思是像爵鸟头部的颜色。又再染两次黑色才成为缁色。凡〇色,是在緅色和缁色之间,大概是染六次而成的。疏解说:纁色不加入赤色而加入黑色就成为绀色,绀色大概是染四次而成的。《说文解字》说:绀,是深青〇赤色,黑色中带有赤色的就是〇。新附文字说:緅,是青赤色。《士冠礼》疏解说:《淮南子》说:用湼来染绀色,就会比湼更黑,何况再染一次黑色成为緅色呢?新附文字仅仅称之为青赤色,是相对于〇色而言罢了。〇色以纁色为底色,经过青色和黑色的染色而成,于是又兼具东、北两方的颜色,完备了阳气而包容了阴气,是取法于上天的。上天的正色是苍色和〇色,大地的正色是黄色和纁色。圣人效法天地来制定衣裳,并区分它们的颜色,所以礼服中庄重的,没有不是上〇下纁的。《礼记》说:皮帛必须可以制成礼服,纳币时用〇色和纁色。重视婚礼,使其制成盛装。

诗云:「朱芾斯皇。」郑云:「天子纯朱,诸侯黄朱。」黄朱,其即纁欤?纯朱,则黄亦隠矣。

玉藻》云:“衣正色,裳间色。”注云:“谓冕服,▯上纁下。”疏云:“▯是天色,故为正;纁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按五方间色,緑、红、碧、紫、駵、黄,皆以五行相克为间。纁虽间色,火土相生,得中肖母,非他间色可比,故圣人重之,而以为裳也。

凡染黄而不得赤,其黄不深。縓、赪、纁,虽云浅赤,实皆深黄也。纁则黄之尤深,于土色最肖者,故以为裳。《说文》:「缁,帛黑色也。」《礼书》云:「《说文》緅为青赤色,绀为深青色。」则绀黑于緅矣。郑、贾之徒谓纁入黑则为绀,绀入黑则为緅,不可考也。按《说文》緅字乃徐▯等新附义,虽本《玉篇》,亦稍疎畧。陈用之遂疑绀黑于緅,而谓为不可考,误矣。《说文》又云:「才,微黑色如绀。」亦可互证。

说文》云:绛,大赤也。《论语》疏云:緅,浅绛色。《士冠礼》:“爵弁”注云:其色赤而微黑,如爵头然,或谓之緅。疑四入为朱,五入则谓之绛。大赤者,言赤之过也。若四入为绀,则五入为緅矣。虽同五入,一是染绛,一是染黑,不可以緅为绛也。又何必别其深浅乎?《说文》曰:苍,草色也。

郑周礼媒氏注云:「纯实缁字也。」古缁以才为声。纳币以缁,妇人隂也【云象妇人隂,则庶人亦当衣缁,何象乎?云象昏礼之幽隂者得之】凡于娶礼,必用其类。士大夫乃以▯纁束帛。此经注云:「用▯纁象隂阳备也。」然则▯为阳而缁为隂矣。又郑注此经纁裳缁袘:「云缁縁者象阳气下施。」是缁亦阳也。按《考工记》画绘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地谓之黄。凡五,而目有六者【觐礼云六色】▯与黑同而异也。五方之色单,而天之▯乃全乎五方之色。▯入黑而为缁,则诸色潜藏,独见其方之色而已。故《说文》但训缁为黑,而康成以为隂类也。然所见者虽独北方之色,而天之色实含诸其中。故礼服缁与▯恒互用,而康成又以缁为阳象,不等诸专象北方之黑也。葢专象北方之黑,不以青赤黄诸色为里。或曰:凡昏礼无贵贱皆隂阳备,郑乃谓惟士大夫之币象之,岂庶民独不当象之乎?谓娶礼必用其类,而以缁则士大夫何为而不用其类与?彤谓言非一端,各有所当。专用缁则取象幽隂,兼用▯纁则取象隂阳之备,皆昏礼之义。类庶人取其细而不取其大,下士也。然不用黑而用缁,则以缁之中仍备乎隂阳之色耳。

又按《士冠礼》所陈三服,▯端、▯裳,乃服之下者,然在庶人为上服,昏礼摄盛,则庶人与其妻皆可服▯,而纳币以缁者,缁又降于▯也。

杨信斋云:「朝服十二升缁布衣,而素裳。但六入为▯,七入为缁。大判言之,缁衣亦名▯,故云『周人▯衣而养老』,▯衣指朝服言之。」

考工记订义》赵氏云:「▯缁相类,所以染人言▯而不及缁,钟人言缁而不及▯也。」

贾疏云:「天▯与北方黑二者大同小异,言天止得谓之▯天,不得言黑天。若据北方而言,▯黑俱得称之,是以北方云▯武宿也。」

缁深于▯,縓浅于纁,而实为▯纁之类,故亦象天地。

缁深于▯,固包乎▯之所包;縓浅于纁,亦已包纁之所包。故可以代▯纁也。

缁▯虽大判同,然冕服皆以▯,而弁服则缁▯通用,是缁之色固下于▯也。

昏礼,幽隂,故取象北方之色,谓象妇人隂者,非也。既夕记注云:「衣以缁,裳以縓,象天地也。」葢缁类于▯,亦为天色,▯是子半以后之天色属阳,缁是子半以前之天色属隂。

下记云:「皮帛必可制,而女服防衣则此经▯中容有防也。」葢防虽深于▯,而卑于▯,故以▯统之。

又按郑聘礼注引朝贡礼云:「纯四只,制丈八尺。」疏云:「纯谓幅之广狭,制谓舒之长短。」赵商问:「只长八寸,四只则三尺二寸,太广,非其度。」郑答云:「古积画误为四,当为三。三咫则二尺四寸矣

译《诗经》说:“红色的蔽膝非常鲜明。”郑玄说:“天子用纯红色,诸侯用黄红色。”黄红色,大概就是纁色吧?纯红色,那么黄色也就隐藏在其中了。

《玉藻》说:“上衣用正色,下裳用间色。”注解说:“指的是冕服,〇色在上,纁色在下。”疏解说:“〇是天色,所以是正色;纁是地色,是赤黄相杂,所以是间色。”按五方的间色,绿、红、碧、紫、駵、黄,都是以五行相克作为间色。纁虽然是间色,但火土相生,得中且像母亲,不是其他间色可以比拟的,所以圣人重视它,而把它作为下裳的颜色。

凡是染黄色而得不到红色,那黄色就不深。縓、赪、纁,虽然说是浅红色,实际上都是深黄色。纁则是黄色中最深的,与土色最像,所以用它作为下裳。《说文解字》说:“缁,帛的黑色。”《礼书》说:“《说文解字》说緅是青赤色,绀是深青色。”那么绀比緅更黑。郑玄、贾公彦等人说纁加入黑色就是绀,绀加入黑色就是緅,这是无法考证的。按《说文解字》中緅字是徐锴等新附的意义,虽然本于《玉篇》,也稍微疏略。陈用之于是怀疑绀比緅黑,而说无法考证,这是错误的。《说文解字》又说:“才,微黑色像绀。”也可以互相印证。

《说文解字》说:绛,大红色。《论语》疏解说:緅,浅绛色。《士冠礼》:“爵弁”注解说:它的颜色赤而微黑,像爵鸟的头一样,或者叫它緅。怀疑四次入染为朱,五次入染则叫作绛。大红色,是说红色过度了。如果四次入染为绀,那么五次入染就是緅了。虽然都是五次入染,一个是染绛,一个是染黑,不能把緅当作绛。又何必区分它们的深浅呢?《说文解字》说:苍,草色。

郑玄《周礼·媒氏》注说:“纯实际上是缁字。”古缁字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布,妇人属阴【说像妇人阴,那么庶人也应当穿缁布,像什么呢?说像昏礼的幽阴就对了】凡是娶礼,一定要用同类。士大夫用〇纁束帛。此经注解说:“用〇纁象征阴阳完备。”那么〇为阳而缁为阴了。又郑玄注此经纁裳缁袘:“说缁缘象征阳气下施。”这是缁也是阳。按《考工记》画绘之事,杂五色。东方叫作青,南方叫作赤,西方叫作白,北方叫作黑,天叫作〇,地叫作黄。总共五种,而目有六种【《觐礼》说六色】〇与黑相同而又有差异。五方的颜色单一,而天的〇色却包含了五方的颜色。〇加入黑色成为缁,那么各种颜色潜藏,只显现其方之色而已。所以《说文解字》只解释缁为黑,而康成认为它是阴类。然而所见到的虽然只是北方的颜色,而天的颜色实际上包含在其中。所以礼服中缁与〇常常互用,而康成又把缁作为阳的象征,不等同于专门象征北方的黑。大概专门象征北方的黑,不以青赤黄等颜色为里。有人说:凡是昏礼无论贵贱都阴阳完备,郑玄却说只有士大夫的币象征它,难道庶民就不应当象征它吗?说娶礼必用同类,而用缁的话,士大夫为什么不使用同类呢?彤说:言语不是一端,各有所当。专用缁则取象幽阴,兼用〇纁则取象阴阳之备,都是昏礼的意义。庶人取其细而不取其大,是下士。然而不用黑而用缁,是因为缁之中仍然具备阴阳之色。

又按《士冠礼》所陈列的三种服饰,〇端、〇裳,是服饰中较低的,但在庶人那里是上服,昏礼摄盛,那么庶人及其妻子都可以穿〇色,而纳币用缁布,缁又低于〇色。

杨信斋说:“朝服十二升缁布衣,而素裳。但六次入染为〇,七次入染为缁。大致说来,缁衣也叫〇,所以说‘周人〇衣而养老’,〇衣指朝服而言。”

《考工记订义》赵氏说:“〇缁相似,所以染人说〇而不提缁,钟人说缁而不提〇。”

贾疏说:“天〇与北方黑两者大同小异,说天只能叫〇天,不能叫黑天。如果根据北方来说,〇黑都可以称之,所以北方说〇武宿也。”

缁深于〇,縓浅于纁,而实际上是〇纁之类,所以也象征天地。

缁深于〇,固然包含〇所包含的;縓浅于纁,也已经包含纁所包含的。所以可以代替〇纁。

缁〇虽然大致相同,然而冕服都用〇,而弁服则缁〇通用,这是缁的颜色确实低于〇。

昏礼,幽阴,所以取象北方之色,说象征妇人阴,是不对的。《既夕记》注解说:“衣用缁,裳用縓,象征天地。”大概缁类似〇,也是天色,〇是子半以后的天色属阳,缁是子半以前的天色属阴。

下记说:“皮帛必须可以制作,而女服防衣则此经〇中容有防。”大概防虽然深于〇,而卑于〇,所以用〇统摄它。

又按郑玄《聘礼》注引《朝贡礼》说:“纯四只,制丈八尺。”疏解说:“纯谓幅的宽窄,制谓舒展的长短。”赵商问:“一只长八寸,四只则三尺二寸,太宽,不符合其尺度。”郑玄回答说:“古积画误为四,应当是三。三咫则二尺四寸了。”

。」杂记云:「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云:「每卷二丈。」是昏礼之币,视制币加长,则幅宜亦加广矣。幅广本二尺二寸,纯二十四寸,亦加二寸,二十四寸取十二支两合之数,二十尺取十干两合之数,于昏礼为类。此说较裴、陈实胜,然恐终不若郑义之深,更详之。按贾疏云:「凡嫁子娶妻,含尊卑,则纯帛宜依此说。」郑破字非也,但庶人入币决当用防帛,非郑亦不能立此义。

译《杂记》记载:“纳币一束,一束五两,一两五寻。”郑玄注解说:“每卷二丈。”由此可知,婚礼所用的币帛,比起常规制度下的币帛要长,那么其幅宽也应当相应加宽。常规幅宽本为二尺二寸,边饰二十四寸,此处各加二寸,二十四寸取十二地支相合之数,二十尺取十天干相合之数,这与婚礼的类别相契合。这种说法比裴骃、陈寿的观点确实高明,但恐怕终究不如郑玄义理深刻,需再详细考究。根据贾公彦疏解说:“凡是嫁女娶妻,涉及尊卑等级,那么边饰的帛应当依从此说。”郑玄破读文字的做法并不正确,但庶民纳币确实应当使用防帛,如果不是郑玄,也不能确立这一义理。

纯言广四尺,则长二丈,可知;制言丈八尺,则广二尺二寸,可知。互举以见例也。

纯犹全也。幅长二丈,广二尺四寸,为全。通尊卑入币,言之士大夫用▯纁,庶人用防,皆以五两为率。爵弁服,冠衣不用▯。大夫▯赪则裳不用纁。爵浅于▯而衣缁则深于▯。赪浅于纁。

  皮帛必可制

郊特牲》云:“币必诚。”彼疏云:“诚者,使可裁制,勿虚滥。”是以不滥恶为诚也。则此云“可制者”,亦不滥恶之谓。

  有裧至于门外

  注云裧车裳帏也周礼谓之容

郑司农注《周礼》云:“容谓幨车,山东谓之裳帏。”康成此注本之。按《杂记》其輤有裧,缁布裳帷。注:“裧谓鼈甲边縁,裳帷围棺者。”则裧与裳帷明非一物。《诗》疏云:“裳帏以帏幛车之旁,如裳其上有葢,葢有衣【三字增】四旁垂而下谓之襜。”是也。且昏礼以有裧为盛,为裧非凡妇人车所有也。《卫风》云:“渐车帷裳。”则帷裳乃凡妇人车有之,其为二物益明矣。《既夕记》注又云:“裧于葢弓垂之。”此得其实。又容与葢相配,则容是在上之幨,非在旁之裳帏。山东人亦误称之。

裧》卫风诗疏引此作襜。《周礼》注云:容谓幨车,亦谓此有裧之车。按《玉篇》:幨、襜并同。裧又裧或作□【此入音义】帏,呼韦切,又音韦。按《杂记》:缁布裳帷,帏作帷,帷于悲切,音相近通用。《说文》云:在旁曰帷【亦入音义】

  女次纯衣

注云:周礼追师掌为副编次,又云女从者毕袗▯,则此衣亦▯矣。疏云:按追师注云外内命妇衣鞠衣、襢衣者,服编衣、褖衣者,服次。此纯衣即褖衣,士服爵弁助祭之服,以迎则士之妻亦服褖衣助祭之服也。彤按:诗郑风笺引此经纯作防,释文云本或作纯,又作缁,并同,则此衣是防而非▯。又按周礼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注云:袆衣▯,揄狄青,阙狄赤,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则褖衣亦非▯而黑。防虽备色而外见,惟黑故云纯衣即褖衣也。士妻之服褖衣助祭,王朝、侯国同后服▯,而士妻亦服▯,嫌也。后夫人服青、服赤,而士妻服▯,僭也。故助祭不以▯而以黑。昏礼自服于其家,又嘉礼摄盛,宜用备色。然以缁而不以▯者,缁下于▯,虽摄盛犹示之节也。圣人之谨于辨分如此。

  宾升北面奠鴈再拜稽首

  贾云此时当在房外当楣北面

按此时女立房中,南面俟壻,壻当楣北面,奠鴈拜,所谓执贽以相见也。壻妇之相见同此,始妇不答拜者,谦不敢当其盛礼也。葢稍还避之。妇人从夫者也,故无论夫下之而不敢当即,夫齐视之而亦不敢当,故夫有亲迎之礼,而妇无见夫之仪。夫执挚以拜,而妇不荅拜,也不还其挚者,鴈取有常节,随阳义不可不受也。妇虽不敢当夫之下之齐之,而未尝不随者,所以明妇顺也。主人西面于阼阶上,女房外南面,而宾北面奠鴈,是许之执挚相见矣。许之执挚相见,若父母亲授之,故曰壻亲受之于父母也。

  母施衿结帨

按《尔雅》云:「衿谓之袸。」郭注云:「衣小带。」邢疏云:「衿,士昏礼施衿结帨是也。」陈用之《礼书》引《尔雅》此文及注,而云:「缨带曰衿。」士昏礼之衿,即《内则》「衿缨」之衿,「衿缨」以佩容臭者,彤谓此皆近是,而未得其实。郭以衿为衣小带,葢即《说文》所谓「衣系」也【说文》云:「衿,衣系也。」而无「衿」字。《尔雅》释文云:「衿,又作紟。」明紟与衿通】陈乃直以为佩带。按《尔雅》「于衿谓之袸」下,即又云:「佩衿谓之褑。」是衿与佩衿必非一物,故郭注「佩衿」亦别云:「佩玉之带。」安得即以衣小带为佩带哉?然则解士昏礼之衿,当用佩带,而不当用衣小带,明矣。若此帨及下经之鞶,则皆所佩而结于带者也。葢佩玉、佩用之带,皆曰佩衿。

  妇从降自西阶

按《春秋》隠二年,纪履緰来逆女。《公羊传》曰:“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然则士大夫

译纯言广四尺,则长二丈,可知;制言丈八尺,则广二尺二寸,可知。互举以见例也。

纯犹全也。幅长二丈,广二尺四寸,为全。通尊卑入币,言之士大夫用〇纁,庶人用防,皆以五两为率。爵弁服,冠衣不用〇。大夫〇赪则裳不用纁。爵浅于〇而衣缁则深于〇。赪浅于纁。

皮帛必可制

《郊特牲》云:“币必诚。”彼疏云:“诚者,使可裁制,勿虚滥。”是以不滥恶为诚也。则此云“可制者”,亦不滥恶之谓。

有裧至于门外

注云裧车裳帏也周礼谓之容

郑司农注《周礼》云:“容谓幨车,山东谓之裳帏。”康成此注本之。按《杂记》其輤有裧,缁布裳帷。注:“裧谓鼈甲边縁,裳帷围棺者。”则裧与裳帷明非一物。《诗》疏云:“裳帏以帏幛车之旁,如裳其上有葢,葢有衣【三字增】四旁垂而下谓之襜。”是也。且昏礼以有裧为盛,为裧非凡妇人车所有也。《卫风》云:“渐车帷裳。”则帷裳乃凡妇人车有之,其为二物益明矣。《既夕记》注又云:“裧于葢弓垂之。”此得其实。又容与葢相配,则容是在上之幨,非在旁之裳帏。山东人亦误称之。

裧》卫风诗疏引此作襜。《周礼》注云:容谓幨车,亦谓此有裧之车。按《玉篇》:幨、襜并同。裧又裧或作□【此入音义】帏,呼韦切,又音韦。按《杂记》:缁布裳帷,帏作帷,帷于悲切,音相近通用。《说文》云:在旁曰帷【亦入音义】

女次纯衣

注云:周礼追师掌为副编次,又云女从者毕袗〇,则此衣亦〇矣。疏云:按追师注云外内命妇衣鞠衣、襢衣者,服编衣、褖衣者,服次。此纯衣即褖衣,士服爵弁助祭之服,以迎则士之妻亦服褖衣助祭之服也。彤按:诗郑风笺引此经纯作防,释文云本或作纯,又作缁,并同,则此衣是防而非〇。又按周礼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注云:袆衣〇,揄狄青,阙狄赤,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则褖衣亦非〇而黑。防虽备色而外见,惟黑故云纯衣即褖衣也。士妻之服褖衣助祭,王朝、侯国同后服〇,而士妻亦服〇,嫌也。后夫人服青、服赤,而士妻服〇,僭也。故助祭不以〇而以黑。昏礼自服于其家,又嘉礼摄盛,宜用备色。然以缁而不以〇者,缁下于〇,虽摄盛犹示之节也。圣人之谨于辨分如此。

宾升北面奠鴈再拜稽首

贾云此时当在房外当楣北面

按此时女立房中,南面俟壻,壻当楣北面,奠鴈拜,所谓执贽以相见也。壻妇之相见同此,始妇不答拜者,谦不敢当其盛礼也。葢稍还避之。妇人从夫者也,故无论夫下之而不敢当即,夫齐视之而亦不敢当,故夫有亲迎之礼,而妇无见夫之仪。夫执挚以拜,而妇不荅拜,也不还其挚者,鴈取有常节,随阳义不可不受也。妇虽不敢当夫之下之齐之,而未尝不随者,所以明妇顺也。主人西面于阼阶上,女房外南面,而宾北面奠鴈,是许之执挚相见矣。许之执挚相见,若父母亲授之,故曰壻亲受之于父母也。

母施衿结帨

按《尔雅》云:「衿谓之袸。」郭注云:「衣小带。」邢疏云:「衿,士昏礼施衿结帨是也。」陈用之《礼书》引《尔雅》此文及注,而云:「缨带曰衿。」士昏礼之衿,即《内则》「衿缨」之衿,「衿缨」以佩容臭者,彤谓此皆近是,而未得其实。郭以衿为衣小带,葢即《说文》所谓「衣系」也【说文》云:「衿,衣系也。」而无「衿」字。《尔雅》释文云:「衿,又作紟。」明紟与衿通】陈乃直以为佩带。按《尔雅》「于衿谓之袸」下,即又云:「佩衿谓之褑。」是衿与佩衿必非一物,故郭注「佩衿」亦别云:「佩玉之带。」安得即以衣小带为佩带哉?然则解士昏礼之衿,当用佩带,而不当用衣小带,明矣。若此帨及下经之鞶,则皆所佩而结于带者也。葢佩玉、佩用之带,皆曰佩衿。

妇从降自西阶

按《春秋》隠二年,纪履緰来逆女。《公羊传》曰:“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然则士大夫

之昏礼,可以类推。此经“妇”从“女”,未在涂也,而称“妇”,葢奠鴈之时,宾迎主授,女既从宾,则妇而非女,由此始矣。且降自西阶,亦在涂之始,故称“妇”而不称“女”也。入夫家无改称者,“妇”士妻之本称也。《曲礼》曰:“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

译至于昏礼,可以类推。此经中“妇”字从“女”,此时新娘尚未在途中,却称为“妇”,大概是因为奠雁之时,宾主交接,女子既然跟随宾客,那么她就是妇而非女,由此开始了。况且从西阶降下,也是途中的开始,所以称“妇”而不称“女”。进入夫家后不再改称,“妇”是士之妻的本称。《曲礼》说:“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妇人。”

壻御妇车

此称壻而不称宾者,女未授,则宾之妇;既从,则壻之。皆对主人而称也,亦辨名定分之义。

  妇至主人揖妇以入

主人揖妇,左还辟之。诗云:「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按礼之通例,宾及门,主人出门再拜,宾答拜。宾升堂即不复拜,其有升堂而拜者,谓之拜至,乃所以尊之。今既迎妇而拜于其家,则妇及壻门即不必拜矣。若升堂拜至,尤非所以施于妇者也。至后世交拜之仪,不知所始,而其义则非。葢自夫而言,则嫌于拜至;自妇而言,似壻迎未答拜,而此时拜之,有仍当其盛礼之嫌矣。总之,娶妇之义,夫为之主,妇未至则先之,先之必下之;妇既至则帅之,帅之则惟我之从。共牢而食,同其尊卑,亦我使之同其尊卑也。然则交拜之义,安见非使之拜已而答之乎?曰:使拜己而答之,是卑妇而自尊,又与敌耦之义不称。合夫妇而言,则所以成夫妇之义者不存乎?交拜若以为共牢合巹之先导,可矣。冠礼,宾既升堂,即行冠子之礼,而子不拜宾。昏礼,妇既升阶,即行共巹之礼,而妇不拜夫。各有所宜,义不系乎拜也。主人于妇之至,导之入门,导之升阶,导之入室,导之即对筵,意专在共牢合巹,以成夫妇,无取乎在堂之交拜也。在堂交拜,无论礼意有违,而仪文亦不相称。若以此为敬章别,则亲迎执挚之时已行之矣。若有故而不亲迎,则当出迎于大门外,再拜稽首,而不应交拜于堂。原交拜于堂之始,必有不亲迎而又不拜迎于门者,乃为此非礼之礼。后儒不察,而遂着之缪矣。

  夫入于室即席妇尊西南面

导妇入室,宜于此正夫妇之名,故称夫也。夫妇之名正,则复反其故称矣。故下经称主人。

  匕爼从设

敖云,此三匕三爼,彤按上经所陈器馔醯酱二豆菹醢二豆黍稷四敦及四爵合巹,皆为夫妇各用其半,故兼陈之。则此设匕爼,亦当有六匕六爼矣。郊特牲、昏义并用共牢而食者,特谓其不异牲,若豚鱼腊,夫妇各食其半耳,非谓止三爼而共之也。又下经妇用特豚馈舅姑,注云:右胖载之舅爼,左胖载之姑爼。时舅姑共席,犹各有爼,岂夫妇异席而顾共爼乎?且妇前无爼,亦非敌偶之义,其误甚矣。

  设湇于酱南

注云:馔要方也。按《特牲》注云:腊特馔要方也。彼疏云:豆在神坐前,豕设于豆东,鱼次豕东。若腊复在东,则馔不得方,故特也。上经腊特于爼北,义同此经设湆于酱南者,以酱东黍,黍东稷,若稷东复湆,则馔仍不得方,故亦特设之于酱南。两注皆明特设之义,葢必有特设者,而后馔乃得方。也是云馔方,固不数特设者,若通数二特,即不可谓方。疏以为要方者,据大判而言,由此故耳。

  设对酱于东菹醢在其南北上

敖云下文云:「设黍于腊北,而此酱宜在黍东,则于特爼为东北也。」又云:「二豆在酱南,俱当特爼之东。」彤按下经:「设黍于腊北」之腊,谓妇之腊,即妇之特爼也。敖误以夫妇共三爼,乃以此腊为即上所特设者,遂谓酱于特爼为东北,二豆当特爼之东,无之而不误矣。且如其言,则下经对席北去壻席过半,夫妇径不相直,又何以称其敌偶之义耶?

  御布对席

杨氏夫妇即席图,两席与席前之馔俱在室南,正相乡。敖乃谓妇席于壻席少北,非也。经云对席宜正相乡,其在室南不逼牖下者,壻席布于奥,对席当布于窔。布于窔当避户,则布于奥亦不得逼牖下耳。至所陈两馔,壻妇皆各有爼,于经注都合。但壻之席前豚爼宜当二豆之东,而此但当菹东;腊宜特设豚爼之北,而此复当醢东,则亦失之。按聂氏图,敦形圆,其径同于簠簋。簠簋口底径俱五寸二分【今本簠口径六寸误】厚八分,则敦径通六寸八分。豆圆径尺二寸,登与豆同【今本登径二寸二寸上脱尺字】爼长二尺四寸,广尺二寸。酱与菹醢俱在豆,豚鱼腊俱在爼,黍稷俱在敦,湆在登。爼横设,腊特于豚北,湆亦特于酱南。中间凡三豆二爼二敦,横之为三列,纵之为二列。爼之长适当二豆之径

译女婿驾驭新娘的车。

这里称“女婿”而不称“宾客”,是因为新娘尚未正式交付时,她是宾客家的妇人;既已随从女婿,就是女婿的妻。这都是相对于主人而言的称呼,也体现了辨别名分、确定身份的意义。

新娘到达,主人作揖引导新娘进入。

主人作揖引导新娘,向左转身避开她。《诗经》说:“好人仪态端庄,宛然向左避开。”按照礼仪的通则,宾客到达门口,主人出门两次拜礼,宾客回拜。宾客升堂后就不再拜礼,如果有升堂后拜礼的,叫做“拜至”,这是为了表示尊敬。现在既然在家迎接新娘并拜礼,那么新娘到达女婿家门口就不必再拜了。如果升堂行拜至之礼,尤其不适合施加于新娘。至于后世交拜的仪式,不知始于何时,但其意义是不对的。大概从丈夫的角度来说,这有拜至之嫌;从新娘的角度来说,似乎女婿迎接时没有回拜,而此时拜礼,又有仍然承受盛大礼仪的嫌疑。总之,娶妻的意义,丈夫是主导者,新娘未到之前,丈夫先行,先行必定谦卑;新娘既到,丈夫率领她,率领她则只须顺从我。共同在牢中取肉进食,使尊卑相同,也是我让她与我尊卑相同。那么交拜的意义,哪里见得不是让她拜我而我回答她呢?回答说:让她拜我而我回答她,这是轻视妻子而自尊大,又与夫妻对等的意义不相称。合起来说夫妻,那么成就夫妻之义的关键不就在于此吗?交拜如果作为共牢合卺的先导,是可以的。冠礼中,宾客既已升堂,就进行加冠的礼仪,而儿子不拜宾客。婚礼中,新娘既已升阶,就进行合卺的礼仪,而新娘不拜丈夫。各自有适宜之处,意义不系于拜礼。主人对于新娘的到来,引导她入门,引导她升阶,引导她入室,引导她就位,心意专在共牢合卺,以成就夫妻关系,不需要在堂上交拜。在堂上交拜,无论礼意有违,而且仪文也不相称。如果认为这是表示敬意的章法区别,那么在亲迎执挚的时候已经实行了。如果有原因而不亲迎,那么应当在大门外迎接,再拜稽首,而不应该在堂上交拜。推究堂上交拜的起源,必定是有不亲迎又不拜迎于门的人,才创造了这种非礼的礼仪。后儒不加考察,于是将其著录为谬误。

丈夫进入室内就席,新娘的尊位在西面南。

引导新娘入室,应当在此端正夫妻的名分,所以称丈夫。夫妻的名分端正,就恢复原来的称呼了。所以下文称主人。

匕和俎随之设置。

敖氏说,这三匕三俎,彤按上文所陈列的器物饮食、醯酱二豆、菹醢二豆、黍稷四敦以及四爵合卺,都是夫妻各用其半,所以兼陈之。那么这里设置匕俎,也应当有六匕六俎了。《郊特牲》、《昏义》都使用共牢而食的说法,只是说他们不异牲,如果是豚、鱼、腊,夫妻各食其半罢了,不是说只有三俎而共同使用。又下文说新娘用特豚馈送公婆,注解说:右半边放在公婆的俎上,左半边放在婆婆的俎上。当时公婆共席,尚且各有俎,难道夫妻异席反而共俎吗?而且新娘面前没有俎,也不符合对等的意义,其错误甚大。

设置肉汁在酱的南边。

注解说:饮食要方正。按《特牲》注解说:腊特馔要方正。彼疏说:豆在神座前,豕设于豆东,鱼在豕东。如果腊又在东,那么饮食不得方正,所以特设。上文腊特设于俎北,意义与此经设肉汁于酱南相同,因为酱东是黍,黍东是稷,如果稷东又是肉汁,那么饮食仍不得方正,所以也特设于酱南。两注都阐明特设的意义,大概必定有特设者,而后饮食乃得方正。所以说饮食方正,固然不数特设者,如果通数二特,即不可谓方正。疏以为要方正者,据大体而言,由此故耳。

设置对酱在东边,菹醢在其南北上。

敖氏说下文说:“设置黍在腊北,而这酱宜在黍东,那么对于特俎为东北。”又说:“二豆在酱南,俱当特俎之东。”彤按下文:“设置黍在腊北”的腊,谓新娘的腊,即新娘的特俎。敖氏误以为夫妻共三俎,乃以此腊为即上所特设者,遂谓酱于特俎为东北,二豆当特俎之东,无之而不误矣。而且如其言,那么下文对席北去女婿席过半,夫妻径不相直,又何以称其对等之义呢?

铺设对席。

杨氏夫妇即席图,两席与席前的饮食俱在室南,正相对。敖氏却说新娘席在女婿席稍北,非也。经文说对席宜正相对,其在室南不逼牖下者,女婿席布于奥,对席当布于窔。布于窔当避户,那么布于奥亦不得逼牖下耳。至于所陈列的两份饮食,女婿新娘皆各有俎,于经文注解都合。但女婿席前的豚俎宜当二豆之东,而此但当菹东;腊宜特设于豚俎之北,而此复当醢东,则亦失之。按聂氏图,敦形圆,其径同于簠簋。簠簋口底径俱五寸二分【今本簠口径六寸误】厚八分,那么敦径通六寸八分。豆圆径尺二寸,登与豆同【今本登径二寸二寸上脱尺字】俎长二尺四寸,广尺二寸。酱与菹醢俱在豆,豚鱼腊俱在俎,黍稷俱在敦,肉汁在登。俎横设,腊特于豚北,肉汁亦特于酱南。中间凡三豆二俎二敦,横之为三列,纵之为二列。俎之长适当二豆之径

,敦之径当豆径,爼广之半有竒,参差配合,馔乃得方。妇席前之馔亦一例,杨图固未尽也。今更为图以正之,并列于左。

译敦的直径等于豆的直径,俎的宽度是豆直径的一半有余,参差配合,菜肴的摆放才显得方正。妇人席位前的菜肴摆设也遵循同样的规则,杨氏的图示原本并不完备。如今重新绘制图示以纠正它,一并列在左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