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通论卷二
归,百两成本韵。之。
小序谓「夫人之德」。旨意且无论;其谓「夫人」者,本于关雎序,以周南为「王者之风」,召南为「诸侯之风」。故于周南言「后妃」,召南言「夫人」,以是为分别;此解二南之最不通者也。孔氏曰:「召南,诸侯之风,故以夫人、国君言之。」又曰:「夫人,太姒也。」均此太姒,何以在周南则为后妃,在召南则为夫人若以为初昏,文王为世子,太姒为夫人,则关雎非初昏乎集传于召南诸篇,皆谓「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凛遵序说,寸尺不移;其何能辟序,而尚欲去之哉!
译归,百辆马车,依本韵。之。
小序说这是“夫人的德行”。其主旨且不论;它称“夫人”,是源于《关雎》序,将《周南》视为“王者的教化”,《召南》视为“诸侯的教化”。因此在《周南》中称“后妃”,在《召南》中称“夫人”,以此作为区分;这是对《二南》最不通畅的解释。孔颖达说:“《召南》是诸侯的教化,所以用夫人、国君来指称。”又说:“夫人,就是太姒。”同样是太姒,为什么在《周南》中是后妃,在《召南》中却是夫人?如果认为这是指初婚之时,文王还是世子,太姒是夫人,那么《关雎》难道不是初婚吗?《诗集传》对于《召南》各篇,都说“南国诸侯受到文王的教化”,严格遵循小序的说法,毫厘不差;这怎么能驳斥小序,还想要废除它呢!
此篇孔氏谓太姒归文王;毛传谓诸侯之子嫁于诸侯;伪传谓公子归于诸侯,意指文王女也;其说不一。愚意大抵为文王公族之女,往嫁于诸大夫之家,诗人见而美之,与桃夭篇略同。然均之不可考矣。
[一章]「鹊巢鸠居」,自传、序以来,无不附会为说,失风人之旨。大序曰:「德如鸤鸠,乃可以配。」郑氏因以为「均壹之德」。嗟乎,一鸠耳,有何德,而且以知其为均壹哉此附会之一也。毛传云:「鸤鸠不自为巢,居鹊之成巢。」安见其不自为巢而居成巢乎此附会之二也。欧阳氏曰:「今人直谓之鸠者,拙鸟也,不能作巢;多在屋瓦间或于树上架构树枝,初不成窠巢,便以生子,往往坠、殒雏而死。鹊作巢甚坚,既生雏散飞,则弃而去,在于物理,容有鸠来处彼空巢。」按其谓鸠性拙既无据,且谓鸠性拙不能作巢者,取喻女子,然则可谓女性拙不能作家乎女子从男配合,此天地自然之理;非以其性拙不能作家而居男子之家也。且男以有女方谓之有室家,则作家正宜属女耳。又谓「在屋瓦间」,几曾见屋瓦间有鸠者又谓「或于树上架构树枝」,夫树上架枝,此即巢矣,何谓不成巢乎又谓「鸠生子,坠鹫、殒雏而死。」,又谓「鹊生雏,散飞,弃巢而去。」,今皆未曾见。此附会之三也。王雪山曰:「诗人偶见鹊有空巢而鸠来居,而后人必以为常,此谭诗之病也。」若然,是既于道上见嫁女,而又适见鸠居鹊巢,因以为兴;恐无此事,其说名为摆脱,实成固滞。此附会之四也。仅举其说之传世者数端,其说「其说」疑「其它」之误。杂说不能殚述。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其义止此。不穿凿,不刻画,方可说诗;一切纷纭尽可扫却矣。据上述诸说,无论其附会,即使果然,亦味如嚼蜡。据愚所说,极似平浅,其味反觉深长,请思之。「百两」,百为成数,极言其多;以为天子嫁女可,以为诸侯嫁女可,以为大夫嫁女可。毛传曰:「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乘。」此滞说,出何典乎
【鹊巢三章,章四句。】
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本韵。○赋也。下同。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本韵。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本韵。[评]末章每以变调见长。被、之、祁、祁,薄、言、还、归、本韵。
小序谓「夫人不失职」。按射义云:「士以采蘩为节,乐不失职也。」明袭伪说,非附会而何!大序谓「夫人奉祭祀」,涉泛。集传载「或曰:『后、夫人亲蚕之礼』」,此出陆农师说。谓「蘩,白蒿,今覆蚕尚用蒿」,此说近是。七月篇「采蘩祁祁」文承采桑之下,亦可证也。
此篇序言夫人;何玄子谓指太姒,以文王在纣时为三公也。阿序殊谬,岂可泥周南为天子后妃、召南为诸侯夫人之说乎!
[三章]「被」字从衣。仪礼少牢,「主妇被锡衣,侈袂。」锡衣,礼衣。此云「被」者,必当时以被礼衣,即呼礼衣为「被」也。毛传以「被」为首饰,未有所据。郑氏注,鬄同;附会周礼」,仪礼,误以「被锡」为句,「衣侈袂」为句,而以「被锡」为「髲」附会于诗之「被」字,据其谓「古者或剔贱者刑者追师之「次」,甚为谬妄。此又以「髲」二字本相连,安得以诗之「被」为「髲」」,则「髲之发,以被妇人之紒为饰,因名髲,且惟用一「髲」字乎!」」,是书传惟见「左传「以为吕姜字,亦未见「髲」字也;况以「被」为「髲」乎!或据周礼郑注髲为次,次非祭服,故解此章为亲蚕。或又据周礼郑注,次亦非后妃亲蚕服,或是三夫人、世妇之服。周礼,伪书,不足据;郑注尤不足据,并及之。「僮僮」,未详。「祁祁」,众多貌,与「祁祁如云」义同。
【采蘩三章,章四句。】
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评]字法。未见君子,忧心
译这篇,孔氏认为是太姒嫁给文王;《毛传》认为是诸侯的女儿嫁给诸侯;伪《传》认为是公子嫁到诸侯家,意指文王的女儿;他们的说法各不相同。我的意见大致是文王公族的女子,嫁到各位大夫家中,诗人见到而赞美她,与《桃夭》篇大致相同。然而这些都不可考证了。
[第一章]“鹊巢鸠居”,自从《传》、《序》以来,没有不牵强附会来解释的,失去了风人的本旨。《大序》说:“德行像鸤鸠一样,才可以匹配。”郑氏因此认为是“均一之德”。唉,只是一只鸠鸟罢了,有什么德行,而且怎么知道它是均一的呢?这是附会之一。《毛传》说:“鸤鸠不自己筑巢,居住在鹊的成巢中。”怎么见得它不自己筑巢而居住在成巢中呢?这是附会之二。欧阳氏说:“现在人直接叫它鸠的,是笨拙的鸟,不能筑巢;多在屋瓦间或在树上架构树枝,起初不成窠巢,便用来生子,往往坠落、殒灭雏鸟而死。鹊筑巢很坚固,既然生了雏鸟散飞,就抛弃巢穴离开,按照物理,容或有鸠来居住那空巢。”按他所说的鸠性笨拙既无根据,而且说鸠性笨拙不能筑巢,用来比喻女子,那么可以说女性笨拙不能持家吗?女子跟随男子配合,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不是因为她笨拙不能持家而居住在男子家中。况且男子有了妻子才叫有室家,那么持家正应该属于女子。又说“在屋瓦间”,哪里曾见过屋瓦间有鸠呢?又说“或在树上架构树枝”,在树上架枝,这就是巢了,为什么说不是巢呢?又说“鸠生子,坠落、殒灭雏鸟而死”,又说“鹊生雏,散飞,抛弃巢穴离开”,现在都没有见过。这是附会之三。王雪山说:“诗人偶然看见鹊有空巢而鸠来居住,而后人一定认为这是常事,这是谈论诗歌的弊病。”如果这样,那就是在道路上看见嫁女,又恰好看见鸠居鹊巢,因此用来起兴;恐怕没有这样的事,他的说法名义上是摆脱牵强,实际上成了固执拘泥。这是附会之四。仅列举流传下来的说法几项,其他杂说不能详尽叙述。按这首诗的意思,它说“鹊”、“鸠”,是用鸟的不同种类来比喻人的不同种类。它说“巢”与“居”,是用鸠居住在鹊巢来比喻女子居住在男子的居室,它的意义仅此而已。不穿凿附会,不刻意雕琢,才可以解说诗歌;一切纷纭杂说尽可扫除。根据上述各种说法,无论它们如何附会,即使果真如此,也味同嚼蜡。根据我的说法,极似平淡浅显,其意味反而觉得深长,请思考一下。“百两”,百是成数,极言其多;认为是天子嫁女可以,认为是诸侯嫁女可以,认为是大夫嫁女也可以。《毛传》说:“诸侯的女儿嫁给诸侯,送迎的车辆都有一百乘。”这是拘泥的说法,出自什么典籍呢?
【《鹊巢》三章,每章四句。】
采蘩
在哪里采白蒿?在水池,在水中小洲。在哪里使用它?公侯的祭祀。本韵。○赋体。以下同。
在哪里采白蒿?在山涧之中。在哪里使用它?公侯的宫室。本韵。
衣饰、整齐、众多,早晚、在、公侯处。本韵。[评]末章每以变换声调见长。衣饰、整齐、众多,赶快、说、回、归。本韵。
《小序》说“夫人不失去职分”。按《射义》说:“士以采白蒿为节,乐得不失职分。”明显袭用伪说,不是附会是什么!《大序》说“夫人奉祭祀”,涉及太泛。《集传》记载“有人说:‘后、夫人亲蚕之礼’”,这出自陆农师的学说。说“白蒿,白蒿,现在覆盖蚕尚且用蒿”,这个说法接近正确。《七月》篇“采白蒿众多”文字承接采桑之下,也可以证明。
这篇《序》说夫人;何玄子认为指太姒,因为文王在纣王时是三公。《序》特别荒谬,怎么能拘泥于周南是天子后妃、召南是诸侯夫人的说法呢!
[第三章]“被”字从衣。《仪礼·少牢馈食礼》:“主妇披着锡衣,宽大的袖子。”锡衣,是礼服。这里说“被”,必定是当时披着礼服,就称呼礼服为“被”。《毛传》把“被”当作首饰,没有根据。郑氏注,认为鬄相同;附会《周礼》、《仪礼》,误以“被锡”为句,“衣侈袂”为句,而以“被锡”为“髲”附会于诗中的“被”字,根据他所说的“古代有时剔除贱者、刑者追师的‘次’”,非常荒谬。这又是以“髲”二字本相连,怎么可以把诗中的“被”当作“髲”呢!那么“髲之发,用来覆盖妇人的发髻作为装饰,因此名叫髲,而且只用一个‘髲’字吗!”《左传》中作为吕姜的字,也没有见到“髲”字;何况把“被”当作“髲”呢!有人根据《周礼》郑注髲为次,次不是祭服,所以解释这一章为亲蚕。有人又根据《周礼》郑注,次也不是后妃亲蚕的服饰,或者是三夫人、世妇的服饰。《周礼》是伪书,不足以依据;郑注尤其不足以依据,一并提及。“僮僮”,不详。“祁祁”,众多的样子,与“祁祁如云”意义相同。
【《采蘩》三章,每章四句。】
草虫
喓。喓。草。虫。跳。跳。阜螽。[评]字法。没有见到君子,忧心
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评]增一句,深,深。我心则降。本韵。○赋也。下同。
译忧心忡忡;也已见到他,也已见到他。[评]增加一句,情意更深,更深。我的心便安定下来。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本韵。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本韵。
小序谓「大夫妻能以礼自防」;按为大夫妻,岂尚虑其有非礼相犯而不自防者乎!此不通之论也。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何足见其贤与文王之化耶!毛传以嫁时在途言之;夫方嫁在途之女,而即以未见、既见君子为忧、喜,可乎欧阳氏以为「召南之大夫出而行役,其妻所」,庶几近之。余说仍附合序「以礼自防」意,俱非。又按小雅出车篇有此「喓喓草虫」六句,为室家念南仲行役意,亦合。三百篇中多有重辞,未知孰先孰后,不必执泥以求也。何玄子直以为思南仲作,凿甚;文既互见,又相异同,必不是。伪传谓「南国大夫聘于京师,睹召公而归心切」,合召公,尤武断。说者又以左传襄二十七年,子展与赵武赋草虫实之;此皆当时人断章取义,不可从也。
郑氏曰:「草虫鸣,阜螽跃而从之。」邪辞也;欧阳氏本之,又谓「喻非所合而合」;前辈说诗至此,真堪一唾!朱郁仪曰:「草虫,阜螽,深秋候也。采蕨,采薇,季春候也。秋暮而往,春暮未还,是以用忧。」庶几为近。欧阳氏但谓「感时物之变动」;集传从之,未若此之详也。
【草虫三章,章七句。】
采苹
于以采苹南涧之滨。本韵。于、以、采藻于彼行潦。本韵。○赋也。下同。
于、以、盛之维筐及莒。于、以、湘之维锜及釜。本韵。
于、以、奠之[评]承于以转之字。宗室牖下。谁其尸。之。[评]承之字有力。有齐季女。本韵。
小序谓「大夫妻能循法度」。按射义云,「卿、大夫以采苹为节,乐循法也」。序袭之。其云「大夫妻」,非也。古者五十始为大夫,其妻安得称「季女」耶!大序谓「承先祖共祭祀」,尤泛。且大夫主祭,妻助祭,何言「尸」乎毛传曰:「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于宗室;牲用鱼,芼之以苹、藻。」郑氏曰:「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宫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此皆昏义文,毛、郑引之以解此篇为合,然又有别。毛、郑惟知以礼解诗,而不知诗在前,礼在后,盖礼之本诗为说也。吾用礼之本诗为说者以解诗,非以礼解诗也。其合者有四:「芼之以苹、藻」,即本首章之「采苹、采藻」为说,一也。礼正祭在奥,而此云「牖下」。按士昏礼,「尊于室中北牖下」,此家酳妇之礼;其妇馈舅姑亦「席于北牖下」。若然,父家嫁女之祭亦在牖下可知。此本末章之「牖下」为说,郑氏曰,「祭不于室中者,凡昏事,于女礼设几筵于户外」,孔氏以「昏礼筵于户西,西上右几」释之,皆非也。祭安有不于室中而设几筵于户外者!礼云「户西」,非户外也。二也。不云宗庙,云「宗室」。宗室,宗子之室也。三也。云「季女」,四也。集传依小序「谓大夫妻能奉祭祀」,固非矣;又谓「牖下」为室西南隅,尤错。既曰室西南隅,岂牖下乎!牖岂在室西南隅乎!古人之室,户、牖并列,故尔雅云「户、牖之间谓之扆」,扆在户西、牖东也。
[二章]「湘」,韩诗作「鬺」;鬺,烹也。似宜从韩。不然,「湘」之训「烹」,恐未允。
[三章]「季女」,犹言少女,不必泥解。「季女斯饥」,亦是也。孔氏谓将嫁,故以少言之。夫嫁岂有不少者,何必以少言乎!且前次则更少矣,将何以别之乎!集传主大夫妻言,谓「少而能敬,尤见其质之美」。夫能敬安论老、少;且少不敬而壮老始敬,亦非所以为贤矣!
何玄子曰,「美邑姜也。古者妇人将嫁,教于宗庙,有苹、藻之祭。武王元妃邑姜,教成能修此礼,诗人美之。知为美邑姜者,以『有齐季女』之语知之。罗泌云:『齐,伯陵之故国,以天齐渊名。伯益书「炎帝生器,器生伯陵」。周语谓「
译登上那南山,去采摘那蕨菜。没有见到君子,心中忧愁不安;既然已经见到,既然已经相会,我的心便喜悦。本韵。
登上那南山,去采摘那薇菜。没有见到君子,我心中悲伤;既然已经见到,既然已经相会,我的心便安宁。本韵。
小序说“大夫妻能以礼自我防范”;按:既为大夫妻,难道还担心她有非礼的侵犯而不能自我防范吗!这是不通的论调。大夫妻能以礼自我防范,哪里足以显示她的贤德和文王的教化呢!毛传说这是女子出嫁在途中所说;女子刚出嫁在途中,就以未见、已见君子为忧、喜,可以吗?欧阳氏认为这是“召南的大夫出行服役,其妻所作”,大概接近事实。我的说法仍附合小序“以礼自我防范”的意思,都不对。又按:《小雅·出车》篇有这“喓喓草虫”六句,是家人思念南仲出行服役的意思,也相合。《诗经》三百篇中多有重复的辞句,不知谁先谁后,不必拘泥去探求。何玄子直接认为是思念南仲所作,太牵强;文辞既互相出现,又有所不同,肯定不是。伪传说“南国大夫到京师聘问,看到召公而回归之心迫切”,牵合召公,尤其武断。解说者又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子展与赵武赋《草虫》来证实;这都是当时人断章取义,不可遵从。
郑氏说:“草虫鸣叫,阜螽跳跃着跟随它。”这是邪说;欧阳氏本于此,又说“比喻不合宜的相合”;前辈解说《诗经》到这种地步,真让人唾弃!朱郁仪说:“草虫、阜螽,是深秋的物候。采蕨、采薇,是季春的物候。秋末前往,春末未还,因此产生忧愁。”大概接近事实。欧阳氏只说“感于时物的变动”;《集传》跟随他,不如这个详细。
【《草虫》三章,每章七句。】
《采苹》
在哪里采苹?在南涧的岸边。本韵。在哪里采藻?在那流水之中。本韵。○这是赋。以下同。
在哪里盛放?用筐和莒。在哪里烹煮?用锜和釜。本韵。
在哪里祭奠?[评]承接“于以”转折的字。在宗室的窗下。谁来主祭?[评]承接“之”字有力。是那端庄的少女。本韵。
小序说“大夫妻能遵循法度”。按:《射义》说,“卿、大夫以《采苹》为节制,乐于遵循法度”。小序袭用此说。它说“大夫妻”,是不对的。古时五十岁才开始做大夫,他的妻子怎么能称“少女”呢!大序说“继承先祖,供奉祭祀”,尤其空泛。况且大夫主祭,妻子助祭,怎么说“尸”呢?毛传说:“古时将嫁女的人,必定先在宗室行礼;牲用鱼,用苹、藻作为配菜。”郑氏说:“古时妇人出嫁前三个月,祖庙未毁,在公宫受教;祖庙已毁,在宫室受教。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工。教成后的祭祀,牲用鱼,用苹、藻作为配菜,用来成就妇人的顺从。”这都是《昏义》的文辞,毛、郑引用它来解释此篇是相合的,然而又有区别。毛、郑只知道用礼来解释诗,而不知道诗在前,礼在后,大概礼是依据诗来说的。我用礼依据诗来说的来解释诗,不是用礼来解释诗。相合的有四点:“用苹、藻作为配菜”,即本首章的“采苹、采藻”来说,一也。礼正祭在奥,而这里说“牖下”。按:《士昏礼》,“尊在室中北牖下”,这是家中酳妇的礼节;那妇人馈送公婆也“席在北牖下”。如果这样,父家嫁女的祭祀也在牖下可知。这依据末章的“牖下”来说,郑氏说,“祭祀不在室中,凡婚事,对女的礼节设几筵在户外”,孔氏以“昏礼筵在户西,西上右几”解释,都不对。祭祀哪有不在室中而设几筵在户外的!礼说“户西”,不是户外。二也。不说宗庙,说“宗室”。宗室,是宗子的居室。三也。说“少女”,四也。《集传》依据小序“说大夫妻能供奉祭祀”,固然不对;又说“牖下”是室西南隅,尤其错误。既然说是室西南隅,难道是牖下吗!牖岂在室西南隅吗!古人的居室,户、牖并列,所以《尔雅》说“户、牖之间叫做扆”,扆在户西、牖东。
[二章]“湘”,韩诗作“鬺”;鬺,烹煮。似乎应从韩诗。不然,“湘”训为“烹煮”,恐怕不妥。
[三章]“季女”,犹言少女,不必拘泥解释。“季女斯饥”,也是这样。孔氏说将嫁,所以用少来说。嫁岂有不少的,何必用少来说呢!况且前次则更少了,将怎么区别呢!《集传》主张大夫妻说,谓“年少而能恭敬,尤其显示其本质的美好”。能恭敬哪里论老、少;况且年少不敬而壮老才敬,也不是贤德的表现!
何玄子说,“赞美邑姜。古时妇人将嫁,在宗庙受教,有苹、藻的祭祀。武王元妃邑姜,教成能修习此礼,诗人赞美她。知道是赞美邑姜,从‘有齐季女’的话知道。罗泌说:‘齐,伯陵的故国,以天齐渊命名。伯益书“炎帝生器,器生伯陵”。周语谓“
天鼋之分,我之皇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冯神」。伯陵,太姜之祖;逢公,伯陵之后,为商侯伯,封于鲁地,而太公其继焉者也。』左传晏子云:『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按太公本齐后,仍封于齐;当文王为西伯时,以女邑姜妻武王。又左襄二十八年,穆叔曰:『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寘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所谓季兰,意即邑姜之名不可知;而其言『济泽之阿』,则尤齐地之证。据旧说相传,皆读『齐』为『斋』,误矣」。按何氏此说,颇觉新奇,且似凿凿有据,足以动人;然实穿凿,不可用也。周语及左传晏子之说,皆未尝谓太公未封之前为齐;惟罗泌「有齐,伯陵之国」,语本子、传、诸书之说,而加以有齐,非可据也。又按周语曰,「赐姓曰姜,氏曰有吕」,未云有齐也。左传穆叔正解此诗,其意主于言敬,则「齐」为庄敬之义甚明,安得以为齐国乎!杜注云:「独言济者,以济在鲁国,故穆叔特举所见而言」,则又安可据为齐地也!传云「季兰」者,杜注曰:「使服兰之女而为之主,神犹享之」。孔氏曰:「诗言『季女』而此言『季兰』,谓季女服兰草也。宣五年传曰:『兰有国香,入服媚之』,知是女之服兰也」。揆此传易「女」字为「兰」字者,乃其用字法也,又安得据为邑姜之名乎!古妇人无他名,以姓称之;邑姜即其名也。何氏说诗穿凿无理甚多;而此其意巧而足以动人者,故附辨于此以例其余焉。
译天鼋的封地,是我的皇妣,太姜的侄女,伯陵的后代,逢公所依凭的神灵。伯陵是太姜的祖先;逢公是伯陵的后代,担任商朝的侯伯,封在鲁地,而太公是继承他的人。《左传》中晏子说:“从前爽鸠氏开始居住在这里,季萴接着居住,有逢伯陵接着居住,蒲姑氏接着居住,然后太公接着居住。”按照太公本是齐的后代,仍然封在齐地;当文王担任西伯时,将女儿邑姜嫁给武王。又《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穆叔说:“敬,是民众的主宰,却抛弃它,凭什么来继承守成!济水沼泽的岸边,雨水积聚处的苹、藻,放置在宗庙里。季兰作为主祭,这是敬;敬可以抛弃吗!”所谓的季兰,大概是指邑姜,其名不可考;而他所说的“济泽之阿”,更是齐地的证据。根据旧说相传,都将“齐”读作“斋”,这是错误的。按照何氏的这种说法,颇为新奇,且似乎确凿有据,足以打动人心;但实际上是穿凿附会,不可采用。《国语》及《左传》晏子的说法,都没有说太公未封之前是齐;只有罗泌说“有齐,是伯陵的国家”,这话本于《尚书》、《左传》及各书的说法,而加上“有齐”二字,不可作为依据。又按《国语》说,“赐姓叫姜,氏叫有吕”,并没有说有齐。《左传》穆叔正是解释这首诗,其主旨在于讲敬,那么“齐”为庄敬的意思就很明显,怎么能把它当作齐国呢!杜预注说:“只提到济水,是因为济水在鲁国,所以穆叔特别举出所见的来说”,那么又怎么能把它作为齐地的证据呢!传文中说“季兰”,杜注说:“让穿着兰草服饰的女子作为主祭,神灵仍然享用”。孔颖达说:“诗中说的是‘季女’,这里说的是‘季兰’,是指季女穿着兰草服饰。《左传》宣公五年传说:‘兰有国香,人穿着它来取媚’,知道是女子穿着兰草”。推究此传将“女”字改为“兰”字,乃是其用字方法,又怎么能把它作为邑姜的名字呢!古代妇人没有别的名,以姓称呼;邑姜就是她的名字。何氏说诗穿凿无理之处很多;而这其中意思巧妙且足以打动人的,所以附带辨析于此,以类推其余。
【采苹三章,章四句。】
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本韵。○赋也。下同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茇。本韵。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本韵。
集传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德」。此泥序,必谓二南为文王诗也。故曰遵序者莫若集传。夫曰召伯,则武王时矣。召伯已去,人追思之,且武王以后之诗矣。
【甘棠三章,章三句。】
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二「露」字为韵。○比也。[评]重韵句,古。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本韵。[评]奇想,奇语。谁谓女无家!此句非韵,集传强之,非。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隔句。「墉」、「家」字不,集传强之,尤非。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本韵。
此篇玩「室家不足」一语,当是女既许嫁,而见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因不肯往以致争讼。盖亦适有此事而传其诗,以见此女子之贤,不必执泥谓被文王之化也。苟必执泥,所以王雪山有「岂有化独及女而不及男」之疑也。集传曰:「南国之人遵召伯之教,服文王之化,有以革其前日淫乱之俗,故贞女有能以礼自守,而不为强暴所污者。」不独只说得女而遗男,且若是,则此女不将前日亦淫乱,因被服召伯、文王之化而始以礼自守耶!说诗最忌固滞,此类是也。
[一章]此比也。三句取喻违礼而行,必有污辱之意。集传以为赋。若然,女子何事蚤夜独行,名为贞守,迹类淫奔,不可通矣。或谓蚤夜往诉,亦非。
【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
羔羊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本韵。○赋也。下同。[评]摹神。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本韵。[评]倒字。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本韵。[评]倒句。
小序谓「鹊巢之功致」,甚迂,难解。大序谓「节俭正直,德如羔羊」。其谓「德如羔羊」,谬不待辨;即所谓「节俭正直」,诗中于何见耶大夫羔裘,乃当时之制,何得谓之节俭!此诗固赞美大夫,然无一字及其贤,又何以独知其正直乎!苏氏驳「德如羔羊」之非,而以为羔裘妇人所为寘功,仍附合「鹊巢之功致」意;集传不用序他说,而仍曰「节俭正直」,可见后人之不能摆脱诗序如此。若夫或以其为服羊裘,孔氏明辨是羔裘,非羊裘。及以二章、三章言「革」言「缝」为节俭;或以为羊性柔顺,逆牵不进,象士难进易退,为正直:所谓「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是已。此篇美大夫之诗,诗人适见其羔裘而退食,即其服饰、步履之间以叹美之;而大夫之贤不益一字,自可于言外想见:此风人之妙致也。
[一章]毛传云「大夫羔裘以居」,此说本无据。孔氏曰:「言『大夫羔裘以居』者,由大夫服之以居,故诗人见而称之也;谓居于朝廷,非居于家也。」论语曰「狐貉之厚以居」,注云「在家所以接宾客」,则在家不服羔裘矣。集传以为「大夫燕居之服」,盖误解毛传;然岂不见孔疏耶又谓「美其衣服有常」,夫服饰本有定制,衣服有常何足见其美!此赘辞也。又谓「退朝而食于家」,亦非。大夫自朝退后,各有治事之馆,退食于此,非私家也。若请假休沐,始归家耳。
【羔羊三章,章四句。】
殷其
殷其,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本韵。振振君子,归哉归首句。哉!兴也。下同。
殷其,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本韵。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敢遑处本韵。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小序谓「劝以义」,难解。大序因谓「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按诗「归哉归哉」,是望其归之辞,绝不见有「劝以义」之
译【《采苹》三章,每章四句。】
《甘棠》
枝叶茂盛的甘棠树,不要剪伐它!这是召伯曾在此歇息的地方。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枝叶茂盛的甘棠树,不要剪毁它!这是召伯曾在此歇息的地方。本韵
枝叶茂盛的甘棠树,不要攀折它!这是召伯曾在此停驻的地方。本韵
朱熹《诗集传》说:“召伯巡视南国,以宣扬文王的恩德。”这是拘泥于《诗序》,必定认为《周南》《召南》是文王时期的诗歌。所以说遵循《诗序》的,没有比《诗集传》更甚的了。既然称为召伯,那就是武王时期的人了。召伯已经离去,人们追思他,况且这是武王以后的诗歌了。
【《甘棠》三章,每章三句。】
《行露》
湿润的露水沾湿了道路。难道我不早晚赶路吗?说是路上的露水太多。两个“露”字押韵。○这是比的手法。[评]重韵句,古朴。谁、说、雀、无、角!凭、什么、穿、破、我、屋?本韵。[评]奇特的想象,奇特的语言。谁说你没有家室!此句不押韵,朱熹《诗集传》强行解释,不对。为什么让我陷入诉讼?即使让我陷入诉讼,也是因为你家室礼数不备!本韵。○这是比兼赋的手法。以下同。
谁、说、鼠、无、牙!凭、什么、穿、破、我、墙?谁说你没有家室!隔句押韵。“墉”、“家”字不押韵,朱熹《诗集传》强行解释尤其不对。为什么让我陷入争讼?即使让我陷入争讼,我也不会顺从你!本韵
这首诗玩味“室家不足”这一语,应当是女子已经许配人家,却看到有一件物品不齐全,一项礼仪不完备,因此不肯前往以致引起争讼。大概也是恰好有这件事而传唱这首诗,以此来显示这位女子的贤德,不必固执地认为她是受文王教化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固执拘泥,所以王雪山有“难道教化只惠及女子而不惠及男子”的疑问。朱熹《诗集传》说:“南国的人遵循召伯的教导,顺服文王的教化,有办法革除以前淫乱的习俗,所以贞洁的女子能够以礼自守,而不被强暴所玷污。”这不仅只说到女子而遗漏了男子,而且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位女子以前难道也是淫乱的,因为顺服了召伯、文王的教化才开始以礼自守吗!解说《诗经》最忌讳固执拘泥,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第一章]这是比的手法。三句取喻违背礼法而行,必然有污辱之意。朱熹《诗集传》认为是赋。如果这样,女子为何早晚独自出行,名义上是贞洁自守,行迹却类似淫奔,讲不通了。有人说早晚去申诉,也不对。
【《行露》三章,第一章三句,第二、三章每章六句。】
《羔羊》
羔羊的皮袄,白丝缝制五道针脚。退朝。回家。吃饭。从容。自得。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评]描摹神态。
羔羊的皮袄,白丝缝制五道缝线。从容自得,退朝。回家。吃饭。本韵。[评]倒装字序。
羔羊的皮袄,白丝缝制五层总括。从容自得,退朝。回家。吃饭。本韵
小序说“这是《鹊巢》之功所致”,非常迂腐,难以理解。大序说“节俭正直,德行像羔羊”。说“德行像羔羊”,荒谬不必辩驳;即使所谓的“节俭正直”,在诗中哪里能看到呢?大夫穿羔裘,是当时的制度,怎么能说是节俭!这首诗固然赞美大夫,但没有一个字提到他的贤德,又凭什么单独知道他的正直呢!苏氏驳斥“德行像羔羊”的错误,而认为是羔裘是妇人所做以置办功劳,仍然附合“《鹊巢》之功所致”的意思;朱熹《诗集传》不采用《诗序》的其他说法,却仍然说“节俭正直”,可见后人不能摆脱《诗序》束缚到了这种地步。至于有人认为这是穿羊皮裘,孔氏明确辨明这是羔裘,不是羊裘。以及认为第二章、第三章说“革”说“缝”是节俭;或者认为羊性柔顺,逆着牵拉不前进,象征士人难进易退,是正直:所谓“不仅顺从它,还替它找借口”就是这样。这首诗是赞美大夫的诗,诗人恰好看见他穿着羔裘退朝回家吃饭,就从他的服饰、步履之间感叹赞美他;而大夫的贤德不增加一个字,自然可以在言外想象得到:这是风人之作的妙处啊。
[第一章]毛传云“大夫穿羔裘在家居住”,这个说法本无根据。孔氏说:“说‘大夫穿羔裘在家居住’,是因为大夫穿着它在家居住,所以诗人看见而称颂他;是指居住在朝廷,不是居住在家里。”《论语》说“用狐貉皮厚衣在家居住”,注解说“在家用来接待宾客”,那么在家就不穿羔裘了。朱熹《诗集传》认为是“大夫闲居时的服饰”,大概是误解了毛传;难道没看见孔疏吗?又说“赞美他衣服有常度”,服饰本来有定制,衣服有常度何足以见其美!这是多余的话。又说“退朝后在家里吃饭”,也不对。大夫从朝廷退下后,各有处理事务的馆舍,在这里退朝吃饭,不是私家。如果请假休息沐浴,才回家罢了。
【《羔羊》三章,每章四句。】
《殷其雷》
殷殷雷声,在南山的南面。为何离开这里,不敢稍有闲暇?本韵。勤勉的君子,回去吧回去吧!首句。○这是兴的手法。以下同。
殷殷雷声,在南山的侧面。为何离开这里,不敢稍有休息?本韵。勤勉的君子,回去吧回去吧!
殷殷雷声,在南山的下面。为何离开这里,不敢稍有安处?本韵。勤勉的君子,回去吧回去吧!
小序说“用义理劝勉”,难以理解。大序因此说“大夫远行从政,没有闲暇安宁;他的家人能怜悯他的勤劳,用义理劝勉他”。按诗中“回去吧回去吧”,是盼望他回来的言辞,完全不见有“用义理劝勉”的意思
意,严氏曰:「谓冀其蚤事来归,而不敢为决辞,知其未可以归也。」此徇序之曲说也。「振振」,按螽斯、麟趾之「振振」,皆振起、振兴意;毛传皆以「仁厚」训之,而于此又训以「信厚」。振振之为仁厚、信厚,吾未敢信也。集传从之,其为解曰:「于是又美其德,且冀其早毕事而还归也。」夫冀其归,可也,何必美其德耶!二义难以合并,诗人语意断不如是;其为支辞饰说,夫复何疑。盖振为振起、振兴意,亦为众盛意。集传于螽斯训「盛貌」。若训「众盛」,则妇人无患众盛之夫之理;故毛传、集传皆训「信厚」,然而非矣。于是后人反其思夫者,以为臣之从君焉。伪传曰:「召公宣布文王之命,诸侯归焉。」伪说曰:「武王克商,诸侯受命于周庙。」伪传以「振振君子」指文王,犹如所言振作、振起意也。伪说以「振振」为众多貌,指众君子。其于振振固皆可通,然于「何斯违斯」二句何何玄子谓其终非踊跃受命气象,是也。愚谓「何斯违斯」二句,似妇人思夫之辞;然「振振」是振起、振兴及众盛意,于思夫又不伦。依伪传说,解「振振君子」似可通;然于「何斯违斯」二句又不相协。故此诗之义当阙疑。
译严氏说:“这是说希望他早日办事归来,却不敢用决断的言辞,因为知道他还不能回来。”这是迁就章序的曲解。“振振”,按照《螽斯》、《麟趾》中的“振振”,都是振起、振兴的意思;毛传都用“仁厚”来解释,而在这里又解释为“信厚”。将振振解释为仁厚、信厚,我不敢相信。《集传》沿袭此说,它的解释是:“在这里又赞美他的德行,并且希望他早日办完事回来。”希望他回来,可以,何必赞美他的德行呢!两种意思难以合并,诗人的语意显然不是这样;这属于支离的修饰之辞,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大抵振有振起、振兴的意思,也有众多兴盛的意思。《集传》在解释《螽斯》时说是“兴盛的样子”。如果解释为“众多兴盛”,那么妇人没有担忧丈夫众多兴盛的道理;所以毛传、《集传》都解释为“信厚”,然而这是错误的。于是后人将思念丈夫的意思反过来,理解为臣子跟随君主。伪《传》说:“召公宣布文王的命令,诸侯归附。”伪《说》说:“武王攻克商朝,诸侯在周庙接受命令。”伪《传》用“振振君子”指代文王,就像所说的振作、振起的意思。伪《说》用“振振”表示众多的样子,指众多的君子。对于振振的解释固然都可以讲通,但对于“何斯违斯”这两句,何玄子认为这终究不是踊跃接受命令的气象,这是对的。我认为“何斯违斯”这两句,像是妇人思念丈夫的话;然而“振振”是振起、振兴以及众多兴盛的意思,用在思念丈夫上又不恰当。依照伪《说》的解释,理解“振振君子”似乎可以讲通;然而对于“何斯违斯”这两句又不协调。所以这首诗的意义应当存疑。
【殷其三章,章六句。】
摽有梅
摽、有、梅,[评]倒句。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本韵。兮。兴而比也。下同。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本韵。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评]变。求我庶士,迨其谓。本韵。之。[评]变。
小序谓「男女及时」。毛传解首章为「当盛不嫁,至于始衰」;二章为「急辞」;三章为「不待备礼」。郑氏说不辨。欧阳氏以为「终篇无一人得及时者」是也。集传且以为女子自作。或因其太不雅,以为择之辞。嗟乎!天下乎地,男求乎女,此天地之大义。乃以为女求男,此「求」字必不可通。而且忧烦急迫至于如此,廉耻道丧,尚谓之二南之风,文王之化,可乎!按「求我庶士」句,凡四字,「求」字既不可通,而尤不可通者「庶」字也。庶,众也。若谓女求夫,或谓父择,但云「士」可矣;或美之为「吉士」,如野有死麜篇亦可矣;奈何云「众士」乎!即主择 之说者,曲为解曰:求众士而择之,然而诗无此言也。至若以此诗为比体,夫女子不比华而比实,亦不伦。比华者,「灼灼其华」、「唐棣之华」、「华如桃李」,皆是。若以此诗为赋体,则梅实之落为春、夏时,古嫁女于秋、冬,详匏有苦叶篇。春、夏非婚嫁时,于秋、冬非过则不及,尤不可以为及时也。
愚意,此篇乃卿、大夫为君求庶士之诗。书大诰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诰曰:「厥诰毖庶邦、庶士」;立政曰:「庶常吉士」;是「庶士」为周家众职之通称,则庶士者乃国家之所宜亟求者也。以梅实为兴比,其有「盐梅、和羹」及「实称其位」之意与又月令「孟夏,命太尉赞杰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或古有是说而月令言之,则梅实正当孟夏,直赋其事,亦未可知也。吉者,左传所谓「枚卜,曰「曰」,原亦作「卜」,据校改。吉」之吉也。今者既已卜吉,乃可求矣。「谓」者,犹「帝谓文王」之谓,即「畴咨命官」之意;以见庶士既得,告语相亲之辞也。
【摽有梅三章,章四句。】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隔句。夙夜在公。实、命、不、同、!本韵。○兴也,下同。[评]增一句格。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毛传云「昴留也」。疏引元命苞云「昴之为言留也」。史律书云「北至于留」,索隐云「留即昴」。则此当音留。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实命不犹!本韵。
此篇章俊卿以为「小臣行役之作」,是也。今推广其意言之。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若宫闱永巷之地,不类一也。「肃」、「速」同,疾行貌。若为妇人步屧之貌,不类二也。「宵」征云者,奔驰道路之辞。若为来往宫闱之辞,不类三也。嫔御分期夕宿,此郑氏之邪说。若礼云「妾御莫敢当夕」,此固有之,然要不离宫寝之地。必谓见星往还,则来于何处去于何所不知几许道里,露行见星,如是之疾速征行不可通一也。据郑氏邪说,谓八十一御女,九人一夜。按夜,阴象也,宜静;女,阴类也,尤宜静:乃于黑夜群行,岂成景象!不可通二也。前人之以为妾媵作者,以「抱衾与裯」一句也。予正以此句而疑其非。何则进御于君,君岂无衾、裯,岂必待其衾、裯乎!众妾各抱衾、裯,安置何所不可通三也。盖「抱衾、裯」云者,犹后人言「幞被」之谓。虽行李自有役夫携持,言之者,犹北山诗云「或息偃在床」,以见己之不得寝息意耳。「实命不同」较「我从事独贤」稍为浑厚。若谓众妾作,则是乃其常分,安见后妃之「惠及下」乎!小序语。且委命之辞几邻于怨,又安见下之感激而为美后妃之诗乎!
【小星二章,章五句。】
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本韵。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
译【殷诗第三章,每章六句。】
摽落着梅子,其实只剩七成。求娶我的众位君子,趁那吉祥的时日吧。这是起兴兼比喻的手法。以下各章同此。
摽落着梅子,其实只剩三成。求娶我的众位君子,趁那今日吧。
摽落着梅子,顷刻间筐子就满了。求娶我的众位君子,趁那说合的时日吧。
小序说这是“男女及时婚配”。毛传解释首章为“正当盛年不嫁,以至于开始衰老”;二章为“急切地辞别”;三章为“不等待礼数完备”。郑玄的说法没有辨别清楚。欧阳修认为“全篇没有一个人能赶上及时婚配”是对的。《诗集传》甚至认为是女子自作。有人因为这首诗太不雅正,认为是选择配偶的辞令。唉!天下之中,男子追求女子,这是天地的大义。却认为是女子追求男子,这“求”字绝对讲不通。而且忧愁烦闷急迫到了这种地步,廉耻之道丧失,还能说是《二南》的风气、文王的教化吗!考察“求我庶士”这一句,共四个字,“求”字既讲不通,更讲不通的是“庶”字。庶,是众多的意思。如果说女子求丈夫,或者说是父亲选择,只说“士”就可以了;或者赞美为“吉士”,像《野有死麕》篇那样也可以;怎么能说“众士”呢!即使主张选择之说的人,也曲解说:求取众士来挑选,然而诗中并没有这样的话。至于把这首诗看作比体,女子不比喻花而比喻果实,也不伦类。比喻花的,如“灼灼其华”、“唐棣之华”、“华如桃李”,都是。如果把这首诗看作赋体,那么梅子掉落是春、夏时节,古代嫁女在秋、冬,详见《匏有苦叶》篇。春、夏不是婚嫁的时节,秋、冬不是过了就是不及,更不能说是及时了。
我的意思,这首诗是卿、大夫为君主求取众士的诗。《尚书·大诰》说“所以我告诉我的友邦君主和尹氏、众士、办事人员”;《酒诰》说:“告诫谨慎众邦、众士”;《立政》说:“众常吉士”;可见“庶士”是周代各种职官的通称,那么庶士就是国家应当急切求取的人。用梅子作为起兴比喻,其中有“盐梅调和羹汤”以及“果实称其位置”的意思吗?又《月令》说“孟夏,命令太尉赞举杰出俊才,遂行贤良,举荐年长的人,实行爵位和俸禄,必须与其职位相称”。或许古代有这种说法而《月令》记载了它,那么梅子正当孟夏时节,直接赋写此事,也未可知。吉,是《左传》所说的“枚卜,曰‘吉’”的吉。今,既然已经占卜得吉,就可以求取了。“谓”,如同“帝谓文王”的谓,即“咨询任命官员”的意思;用来表示众士已经得到,告诉亲近之人的言辞。
【摽有梅三章,每章四句。】
小星
微弱的小星,三颗五颗在东边。匆匆夜间赶路,隔句。早晚都在为公事。实在命运不同!这是起兴的手法,以下各章同此。增加了一句的格律。
微弱的小星,是参星和昴星。毛传说“昴是留”。疏引《元命苞》说“昴的意思是留”。《史记·律书》说“北至于留”,索隐说“留就是昴”。那么这里应当读作留。匆匆夜间赶路,抱着被子和帐子。实在命运不美!
这首诗章俊卿认为是“小臣行役的作品”,是对的。现在我推广他的意思来说。在山川原野之间,抬头看见星星,东西方向历历可指,这就是所谓的“戴星而行”。如果在宫闱深巷之地,不像第一种情况。“肃”、“速”同义,是疾行的样子。如果是妇人步行的样子,不像第二种情况。“宵”征,是奔驰道路的言辞。如果是来往宫闱的言辞,不像第三种情况。嫔妃分期夕宿,这是郑玄的邪说。如果礼书上说“妾侍奉不敢当夜”,这确实有,但终究不离宫寝之地。必定说见星往还,那么来于何处去于何所不知道多少道里,露宿见星,如此疾速征行不可通第一种情况。根据郑玄的邪说,说八十一位御女,九人一夜。按夜晚,是阴象,适宜安静;女子,是阴类,尤其适宜安静:却在黑夜群行,岂成景象!不可通第二种情况。前人认为是妾媵所作,是因为“抱衾与裯”这一句。我正因为这一句而怀疑它不是。为什么呢?进御于君主,君主难道没有被子、帐子,难道一定要等待她们的被子、帐子吗!众妾各抱被子、帐子,安置在哪里不可通第三种情况。大概“抱衾、裯”的意思,如同后人说的“幞被”一样。虽然行李自有役夫携带,说话的人,如同《北山》诗说“或息偃在床”,用来表示自己不得寝息的意思罢了。“实命不同”比“我从事独贤”稍微浑厚一些。如果是众妾所作,那么这是她们的常分,哪里见得后妃的“惠及下”呢!小序语。而且委命之辞几乎接近于怨恨,又哪里见得下人的感激而为美后妃之诗呢!
【小星二章,每章五句。】
江有汜
江中有支流。这个人回去,不把我带上,不把我带上,他后来后悔。这是起兴兼比喻的手法。以下各章同此
江中有沙洲。这个人回去,不与我同行。不与我同行,他后来犹豫。
江中有支流。这个人回去,不来看我。不来看我
,其啸也歌。本韵。
此篇序谓「嫡不以媵备数,媵无怨,嫡亦自悔」,是也。集传谓「媵有待年于国而嫡不与之偕行」。夫既曰「待年」,自宜不与偕行,媵亦何怨!迨其及年而迎之,嫡亦何悔乎!迂曲难通。
译那啸声如同歌唱。这是本韵。
这篇序言说“正妻不以陪嫁的妾室凑数,妾室没有怨恨,正妻也自己感到后悔”,这是正确的。《集传》说“妾室因未到婚龄而在本国等待,正妻不让她一同前往”。既然说是“等待婚龄”,自然就不应该一同前往,妾室又有什么可怨恨的呢!等到她到了婚龄去迎接她,正妻又有什么可后悔的呢!这种解释牵强曲折,难以讲通。
[三章]「其啸也歌」,「啸」、「歌」二字本一类。今欲押「歌」字,因易去「后」字,遂以「啸」字当之;仍用「也」字调,分「啸」、「歌」为两,似乎难解,而但觉其神情飞动,为满心满意之辞,故是妙笔。集传以「啸」贴「悔」,以「歌」贴「处」,意味索然。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
野有死
,白茅包之。有女怀春,野有死隔句。[评]倩甚。吉。士。诱。本韵。之。赋也。下同。
林、有、朴、樕,[评]增此句下少一句。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本韵。[评]顿住妙。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本韵。[评]错互成文。
此篇若以为刺淫之诗,欧阳氏说。则何为男称「吉士」,女称「如玉」若以为贞女不为强暴所污,集传。则何为女称「怀春」,男称「吉士」且末章之辞尤无以见其贞意也。若直以为淫诗,季明德说。、亦谬。若以为凶荒礼杀,以死死鹿之肉为礼而来,毛、郑说。及以为野人求昏而不能具礼,女氏拒之,伪传。总于「女怀春」、「吉士诱」及末章之辞皆说不去,难以通解。
愚意,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昏姻之、死鹿乃其山诗。昏礼,贽用鴈,不以死;皮、帛必以制。皮、帛,俪皮、束帛也。今死中射猎所有,故曰「野有」,以当俪皮;「白茅」,洁白之物,以当束帛。所谓「吉士」者,其「赳赳武夫」者流耶「林有朴樕」,亦「中林」景象也。总而论之,女怀,士诱,言及时也;吉士,玉女,言相当也。定情之夕,女属其舒徐而无使帨感、犬吠,亦情欲之感所不讳也欤
[三章]「感」,「撼」同。
一章,诗人男;二章,诗人女;三章,诗人述女之辞。
此篇章法、句法皆觉兀突,意含不露,故难解。
三章:二章章四句;一章三句 【野有死。】
何彼襛矣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古音孚,不音花。后仿此。曷不肃雝。隔句。王姬之车。古音居,不音尸遮反。后仿此。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评]倒字句。平王之孙,齐侯之子。本韵。
其、钓、维、何、[评]奇喻。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本韵。
此篇或谓「平王」指文王,或谓即春秋时平王。凡主一说者,必坚其辞,是此而非彼。然愚按主春秋时平王说者居多,亦可见人心之同然也。其主平王之说,固合于春秋;其主文王之说,不通者有三。说者曰「平王」犹书言「宁王」;「平正之王」,「齐一之侯」,益不通,不辨。按周书辞多诘曲,故其称名亦时别;诗则凡称人名皆显然明白:不可以书例诗。一也。武王娶太公望之女,谓之邑姜;则武王之女与太公之子为甥舅,恐不宜昏姻。二也。武王元女降陈胡公;若依媵礼,则其娣宜媵陈,不当又嫁齐。三也。若是则为东周之诗,何以在二南乎章俊卿曰:「为诗之时,则东周也;采诗之地,则召南也。于召南所得之诗而列于东周,此不可也。」亦为有见。
【何彼襛矣三章,章四句。】
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本韵。于嗟乎,句。驺虞!末句无韵,下同。○赋也。下同。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本韵。于嗟乎,驺虞!集传以上「虞」音牙,下「虞」音于红反;一字两音,谬甚。
小序谓「鹊巢之应」。毛传以「驺虞」为义兽,谬并同。欧阳氏曰:「下句直叹驺虞不食生物;若此,乃是刺文王曾驺「驺」,原作「邹」,今改。虞之不若也。」愚以为不必推论及此。即以兽比君上,可乎!集传曰:「是即真所谓驺虞矣。」实泥兽比君上为言,一何可笑!欧阳氏以「驺」为「驺囿」,「虞」为「虞官」,其说至正。盖本之贾谊礼篇,曰:「驺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又尔雅释兽无驺虞,尤是确证。而射义云「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备也」,亦足证之。但驺之为囿,此为一说。严氏据说文,以「驺」为「厩」,引
译[三章]“其啸也歌”,“啸”与“歌”二字本属同类。如今为了押“歌”字的韵,因而删去了“后”字,于是用“啸”字来对应;仍然使用“也”字来调节语气,将“啸”与“歌”分为两件事,似乎难以理解,但只觉得其神情飞扬灵动,是充满心意、极其满意的表达,所以是妙笔。《集传》将“啸”对应“悔”,将“歌”对应“处”,意味索然无味。
【《江有汜》三章,每章五句。】
野外有死去的獐子,用白茅包裹它。有女子怀春,野外有死去的獐子隔句。[评] 用词精妙。吉。士。诱。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林中有朴树和樕树,[评] 在此句下少了一句。野外有死去的鹿,用白茅紧紧捆束;有。女。如。玉。本韵。 [评] 停顿之处精妙。
舒缓而从容啊,不要、触动、我的、佩巾、啊、!不要、让、猛犬、也、吠叫、!本韵。[评] 交错互文。
这首诗如果认为是讽刺淫乱的诗,欧阳修的说法。那么为什么男子称为“吉士”,女子称为“如玉”?如果认为是贞洁女子不被强暴所玷污,《集传》的说法。那么为什么女子称为“怀春”,男子称为“吉士”?况且末章的言辞尤其看不出贞洁的意思。如果直接认为是淫诗,季明德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如果认为是凶荒之年礼仪简省,用死鹿的肉作为礼物而来,毛亨、郑玄的说法。以及认为是乡野之人求婚而不能具备礼仪,女方拒绝他,《伪传》的说法。总之对于“女怀春”、“吉士诱”以及末章的言辞都解释不通,难以贯通理解。
我的意见,这首诗是山野之民相互及时婚配的诗、死鹿乃是其山中的诗。婚礼,贽礼用大雁,不用死物;皮、帛必定要经过制作。皮、帛,即俪皮、束帛。现在死鹿是山中射猎所得,所以说“野外有”,用来代替俪皮;“白茅”,是洁白的物品,用来代替束帛。所谓“吉士”,大概是“赳赳武夫”那类人吧?“林中有朴樕”,也是“林中”的景象。总括来说,女子怀春,男子引诱,说的是及时婚配;吉士,如玉的女子,说的是门当户对。定情之夜,女子嘱咐他舒缓从容,不要触动佩巾、不要引起犬吠,这也是情欲之感所不避讳的吧?
[三章]“感”,与“撼”同义。
第一章,诗人是男子;第二章,诗人是女子;第三章,诗人叙述女子的言辞。
这首诗的章法、句法都显得突兀,意蕴含蓄不露,所以难以理解。
第三章:第二章每章四句;第一章三句 【《野有死麕》。】
《何彼襛矣》
为何那样繁茂啊,唐棣的花。古音读“孚”,不读“花”。后面仿照此例。为何不庄重和顺。隔句。王姬的车驾。古音读“居”,不读“尸遮反”。后面仿照此例。本韵。○这是兴而兼比的手法。以下同。
为何那样繁茂啊,花、如、桃、李、[评] 倒装句式。平王的孙女,齐侯的儿子。本韵。
那、钓、具、是什么、[评] 奇特的比喻。是、丝、线、伊、缗、齐侯的儿子,平王的孙女。本韵。
这首诗有人说“平王”指周文王,有人说就是春秋时期的周平王。凡是主张一种说法的人,必定坚持自己的言辞,认为这种对而那种错。然而我认为主张春秋时期平王说法的人居多,也可以看出人心所向。主张平王说法的,固然符合春秋史实;主张文王说法的,不通之处有三。有人说“平王”如同《尚书》所说的“宁王”;“平正之王”,“齐一之侯”,更加不通,不必辩驳。查考《周书》言辞多曲折隐晦,所以其称呼有时不同;《诗经》凡是称呼人名都显然明白:不可以用《尚书》的例子来解释《诗经》。这是第一点。武王娶太公望的女儿,称为邑姜;那么武王的女儿与太公的儿子是甥舅关系,恐怕不宜通婚。这是第二点。武王长女下嫁陈胡公;如果依照媵妾之礼,那么她的妹妹适宜陪嫁陈国,不应当又嫁给齐国。这是第三点。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是东周时期的诗,为什么列在《二南》之中呢?章俊卿说:“作诗的时候,是东周;采诗的地方,是召南。在召南所得的诗而列于东周,这是不可以的。”也有见识。
【《何彼襛矣》三章,每章四句。】
《驺虞》
那茂盛的芦苇,一箭射中五只母猪。本韵。唉,句。驺虞!末句无韵,以下同。○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那茂盛的蓬草,一箭射中五只小兽。本韵。唉,驺虞!《集传》认为上面的“虞”音“牙”,下面的“虞”音“于红反”;一个字两个读音,错误极大。
《小序》说是“《鹊巢》的应验”。毛传将“驺虞”视为义兽,错误相同。欧阳修说:“下句只是感叹驺虞不食生物;如果这样,那就是讽刺文王不如驺虞了。”我认为不必推论到这一步。直接用兽来比喻君主,可以吗!《集传》说:“这就是真正所谓的驺虞了。”实在拘泥于用兽比喻君主的说法,多么可笑!欧阳修将“驺”解释为“驺囿”,“虞”解释为“虞官”,他的说法最为正确。大概本于贾谊《礼篇》,说:“驺者,是天子的苑囿。虞者,是苑囿中掌管野兽的官员。”又《尔雅·释兽》中没有驺虞,更是确凿的证据。而《射义》说“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完备”,也足以证明。只是驺作为苑囿,这是一种说法。严氏根据《说文解字》,将“驺”解释为“厩”,引用
月令「七驺咸驾」,及左传「使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则别以驺为驺御之官。此又一说,未知孰是。鲁诗传云「古有梁驺,天子之田也」;说者直以驺虞为天子掌鸟兽官,又不知然否。若夫淮南子谓「文王囚羑里,散宜生得驺虞、鸡斯之乘,以献于纣」,以驺虞为马名。东方朔呼异兽为「驺牙」,山海经有「驺吾」,皆不必援引以证,徒滋纷纷之论也。驺,邹,古字通。伪传以为姓邹,尤谬。
译《月令》说“七驺咸驾”,以及《左传》说“让程郑担任乘马官,驾驭六驺隶属于他”,于是有人另将“驺”解释为驺御之官。这又是另一种说法,不知哪个正确。《鲁诗传》说“古代有梁驺,是天子的猎场”;解说者直接认为“驺虞”是天子掌管鸟兽的官,又不知是否正确。至于《淮南子》说“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散宜生得到驺虞、鸡斯这两种良马,献给纣王”,将驺虞解释为马名。东方朔称异兽为“驺牙”,《山海经》中有“驺吾”,都不必援引来作为证据,只会徒增纷杂的议论罢了。“驺”与“邹”,古字通用。伪《传》认为“邹”是姓氏,尤其荒谬。
此为诗人美驺虞之官克称其职也。若为美文王仁心之至,一发五豝,何以见其仁心之至耶!总之,以二南皆为文王之诗,其始终窒碍难通如此。且既不用驺虞为兽之说,即上为美文王,下呼驺虞之官而叹美之,义亦两截;不若谓美驺虞之官为一串矣。
「豝」,释兽:「牝豕。」集传谓「牡豕」,必误。「一发五豝」,毛传谓「翼五豝以待公之发」;此亦同贾谊文,谓「驱五豝以待君之一发,不尽物命」也。集传谓「中必迭双,是为四矢;其三矢中三,一矢迭双,为五」。无论一发非乘矢之谓,乘矢为四。若然,则允巧射侈取物命,何以见其仁矣!
丰道生引郊特牲「迎虎,谓其食田豕也」,以、豝、豵为田豕,害稼之兽。若是,则杀之虽多亦可矣。此别一说,存之。
【驺虞二章,章三句。】
诗经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邶
柏舟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本韵。○比而赋也。
我心。匪。鉴,[评]三匪前后错综。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本韵。○赋也。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本韵。也。赋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本韵。○赋也。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评]仍用匪字。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本韵。○比而赋也。
小序谓「仁而不遇」,近是。大序以卫顷公实之,未可信。既知为卫顷公,亦当知「仁人」为何人矣,奚为知君而不知臣乎!大抵此诗是贤者受赞于小人之作,故孟子因「不理于口」,引此以孔子当之。刘向列女传谓卫宣姜作。邹肇敏曰:「宣姜之不淑甚矣,向岂目淫为贞乎!」或因是疑有两宣姜;若然,何不闻有两宣公乎原向作传之意,特因燕尾垂涎,辑闺范以示讽谕,取其通俗易晓,故其书庞而无择,泛而未检,何得取以释诗!马贵与曰,「刘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此正合序意。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愚按,此说是。然即以其浅近者言,篇中无一语涉夫妇事,亦无一语像妇人语。若夫「饮酒」、「敖、游」、「威仪棣棣」,尤皆男子语。且如是,孟子引妇人诗以言孔子,亦大不伦。观其以太王诗言文王,其相伦近可证也。集传既从列女传之说,以为妇人作,又以为庄姜作;及其注孟子,仍谓卫之仁人作:其周章无定,亦可想见矣。
[一章]「柏舟」,自喻也。舟不必柏;言柏舟者,取其坚也。
[二章]「我心匪鉴」二句,欧阳氏之解是。其曰:「『我心匪石』四句,毛、郑解云『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尚可卷』者,其意谓石、席可转、卷,我心匪石、席,故不可转、卷也。然则鉴可以茹,我心匪鉴,故不可茹,文理易明;而毛、郑反其义,以为『鉴不可茹而我心可茹』者,其失在于以『茹』为『度』也。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茹,纳也。盖鉴之于物,纳景在内;凡物不择妍媸,皆纳其景。诗人谓卫之仁人其心匪鉴,不能善恶皆纳,善者纳之,恶者不纳;以其不能兼容,是以见嫉于卫之群小而不遇也」。集传曰「言我心匪鉴而不能度物」,依郑氏说。故录欧阳之说,则其非自见。后仿此。
[三章]「选」字未详。解者谓「简择」,终费解。何玄子曰:「古字『选』、『算』通用。论语『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汉书『算』作『选』,故『不可选』当为『算』。」此说存之。
[五章]「日月」二句,郑氏谓「君道当常明如日,而月有盈亏。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专恣,其日如月」,甚迂折。集传本之,而以言妇人。欧阳氏谓「伤卫日朘月削」,亦牵强。按十月之交诗曰:「彼月而微,此「此」原误「彼」,今校改。日而微」,言日
译这是诗人赞美驺虞之官能够称职。如果说是赞美文王仁心到了极点,那么“一发五豝”又怎么能体现出他仁心到了极点呢!总之,将《周南》《召南》都视为文王时代的诗,其前后逻辑始终窒碍难通,像这样。况且既然不采用“驺虞”是野兽的说法,那么上文赞美文王,下文呼唤驺虞之官并赞叹他,意义也显得割裂;不如说赞美驺虞之官是一气呵成的。
“豝”,《释兽》说:“母猪。”《集传》说是“公猪”,必定是错误的。“一发五豝”,《毛传》说是“驱赶五头母猪等待公侯射出一箭”;这与贾谊的文章相同,意思是“驱赶五头母猪等待君主射出一箭,不浪费物命”。《集传》说是“箭射中必定是双数,这是四支箭;其中三支箭各射中一头,一支箭射中两头,共五头”。无论“一发”不是“乘矢”的意思,乘矢是四支。如果这样,那么允许射技精巧的人奢侈地索取物命,又怎么能体现他的仁爱呢!
丰道生引用《郊特牲》中“迎虎,是因为它吃田间的猪”,将“豝”、“豵”视为田间的猪,是危害庄稼的野兽。如果是这样,那么杀得多也可以了。这是另一种说法,保留下来。
【《驺虞》两章,每章三句。】
《诗经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著
邶
柏舟
那柏木做的船儿漂浮在水面,也随着水流飘荡。心中烦躁难以入睡,好像有隐秘的忧愁。不是我没有酒,用来消遣和游乐。本韵。○比而赋也。
我的心。不是。镜子,[评]三个“匪”字前后交错使用。不能容纳(善恶)。虽然有兄弟,不能依靠。试着去诉说,却碰上他们的怒骂。本韵。○赋也。
我的心不是石头,不能转动。我的心不是席子,不能卷起。威仪庄重,不可简慢。本韵。○赋也。
忧心忡忡,被群小怨恨。遭遇的忧患已经很多,受到的侮辱也不少。静心思考,醒来拍胸顿足!本韵。○赋也。
太阳啊月亮啊,为什么轮流昏暗?心中的忧愁啊,像没洗过的衣服。[评]仍然使用“匪”字。静心思考,不能奋飞!本韵。○比而赋也。
《小序》说“仁德却不被遇”,接近正确。《大序》用卫顷公来具体指代,不可信。既然知道是卫顷公,也就应当知道“仁人”是谁了,为什么知道君主却不知道臣子呢!大概这首诗是贤者被小人谗害的作品,所以孟子因为“口舌不能辩解”,引用此诗来对应孔子。刘向《列女传》说是卫宣姜所作。邹肇敏说:“宣姜的不善太严重了,刘向难道把淫乱看作贞洁吗!”或许因此怀疑有两个宣姜;如果这样,为什么没听说有两个宣公呢?推究刘向作传的本意,只是因为燕尾垂涎,编纂闺范以示讽谕,取其通俗易懂,所以他的书庞杂而无选择,泛泛而无检点,怎么能取用来解释《诗经》!马贵与说,“刘向的上封事,论述恭、显倾陷正人,引用此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接着说‘小人成群,也足以令人怨恨’,这正符合《序》的意思。同一个刘向,《列女传》的说法可信,封事中的说法就不可信吗!”我认为,这个说法是对的。然而即使从浅近的角度来说,篇中没有一句话涉及夫妇之事,也没有一句话像妇人的口吻。至于“饮酒”、“遨游”、“威仪棣棣”,尤其都是男子的口吻。况且这样,孟子引用妇人的诗来谈论孔子,也非常不伦不类。看他用太王的诗来谈论文王,其相类相近可以证明。《集传》既然采纳《列女传》的说法,认为是妇人作的,又认为是庄姜作的;等到他注释孟子时,仍然说是卫国的仁人作的:其犹豫不定,也可以想见了。
[一章]“柏舟”,是自喻。船不一定是柏木做的;说柏舟,是取其坚固之意。
[二章]“我心匪鉴”两句,欧阳氏的解释是对的。他说:“‘我心匪石’四句,毛、郑解释说‘石头虽然坚硬,还可以转动;席子虽然平坦,还可以卷起’,他们的意思是石头、席子可以转动、卷起,我的心不是石头、席子,所以不能转动、卷起。那么镜子可以容纳,我的心不是镜子,所以不能容纳,文理容易明白;而毛、郑却反其义,认为‘镜子不能容纳而我的心能容纳’,他们的错误在于把‘茹’当作‘度’。《诗》说‘刚强也不吐,柔弱也不吞’,茹,是容纳。大概镜子对于物体,将影像纳入其中;凡是物体不选择美丑,都纳入其影像。诗人说卫国的仁人其心不是镜子,不能善恶都容纳,善的容纳,恶的不容纳;因为他不能兼容,所以被卫国的群小嫉妒而不被遇”。《集传》说“说我的心不是镜子而不能度量事物”,依据郑氏的说法。所以记录欧阳氏的说法,那么它的错误自然显现。后面仿照此例。
[三章]“选”字未详。解释的人说是“简择”,终究费解。何玄子说:“古字‘选’、‘算’通用。《论语》‘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汉书》‘算’作‘选’,所以‘不可选’应当是‘算’。”这个说法保留下来。
[五章]“日月”两句,郑氏说“君道应当常明如日,而月亮有盈亏。现在君主失道而任用小人,大臣专横,其日如月”,非常迂回曲折。《集传》本于此,而用来谈论妇人。欧阳氏说“哀伤卫国日渐削弱”,也牵强。按《十月之交》诗说:“那月亮昏暗,这太阳昏暗”,说太阳
、月之食甚明。今诗言与彼章同,谓日、月胡为更迭而微,以喻卫之君、臣皆昏而不明之意。「如匪澣衣」有二说,苏氏谓「忧不去于心,如衣垢之不澣不忘濯也」,亦迂。严氏曰:「我心之忧,如不澣濯其衣,言处乱君之朝,与小人同列,其忍垢含辱如此。」此说为是。
译日月食甚,道理是明显的。如今《诗经》中的说法与那章相同,是说太阳和月亮为何更替着变得昏暗,用来比喻卫国君臣都昏庸不明的意思。“如匪澣衣”有两种说法,苏氏认为“忧愁不去于心,就像衣服上的污垢不洗也不忘要洗一样”,这也太迂腐了。严氏说:“我心里的忧愁,就像不洗涤衣服一样,说的是身处昏乱君主的朝廷,与小人同列,其忍受污垢、含受耻辱就是如此。”这种说法才是对的。
【柏舟五章,章六句。】
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评]妙喻。心之忧隔句。矣,曷维其已!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本韵。
绿。兮。丝。兮。[评]由绿及丝。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本韵。兮。
絺。兮。绤。兮。[评]由丝及絺绤。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通韵。
小序谓「庄姜伤己」。按左传:「卫庄姜美而无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详味自此至后数篇皆妇人语气,又皆怨而不怒,是为贤妇;则以为庄姜作,宜也。集传曰:「此诗无所考,姑从序说;下三篇同。」夫柏舟篇非妇人语而以为妇人,又以为庄姜;此篇为庄姜固无可疑,而反作疑辞何耶
[二章]说诗定不可泥。如此篇,只以上章为主,其意在「绿衣」喻妾也。绿,间色,不可为衣;黄,正色,不可为里:喻妾为正而嫡为侧之意。此章「绿衣黄裳」不必与上章分浅深,仍主绿衣上其黄裳,取协韵,而正嫡不分之意自在其中。按易曰「黄裳元吉」,则黄本可为裳。即仪礼士冠礼亦曰「玄裳、黄裳」,若必依玉藻「衣正色,裳间色」之言例之,以为上下倒置,较黄里为甚,未免义碍。且如其言,必「黄衣绿裳」而后可,然则「黄衣绿裳」出何经传耶
[三章]「绿兮丝兮」,谓此绿也,本丝也,前此素洁之时,汝之所治,何为而染成此绿也犹墨子悲丝,谓其「可以黄、可以黑」之意。此章不言「黄」而专言「绿」,予谓只重绿衣,亦可见矣。二句全是怨辞而不露意,若无端怨及于绿而追思及丝。此种情理,最为微妙,令人可思而难以言。「女」字泛指治丝之人,或谓指君子,或谓指妾,或谓庄姜自指,皆味如嚼蜡矣。集传曰「绿方为丝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不惟执泥牵缠,绝无文理,且亦安知此妾为少艾,又安知庄姜之亦非少艾也可笑也!
先从「绿衣」言「黄里」,又从「绿衣」言「丝」,又从「丝」言「絺绤」,似乎无头无绪,却又若断若连,最足令人寻绎。
【绿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隔句。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评]变。之子于归,远于将本韵。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评]又变。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本韵。○兴而比也。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本韵。○赋也。
序谓「庄姜送归妾」。孔氏曰:「隐三年左传曰:『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四年春,州吁杀桓公,由其子见杀,故戴妫于是大归。庄姜养其子,与之相善,故作此诗。知归是戴妫者,经云『先君之思』,则庄公薨矣。桓公之时,母不当辄归,虽归非庄姜所当送归;明桓公死后,其母见子之杀故归,庄姜养其子,同伤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孔疏此事甚详,故录之。
[一章]侄炳识名解曰:「释鸟曰『燕燕,鳦』。又汉书童谣云『燕燕尾涎涎』。按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双飞往来,遂以双声名之,若周周、蛩蛩、猩猩、狒狒之类,近古之书凡三见而适合,此经及尔雅、汉书是也。若夫单言『燕』者,乃乌也。释鸟曰『燕,白脰乌』,可据。孔鲋亦谓之『燕乌』。故以『燕燕』为两燕及曲为重言之说者,皆非也。『差池其羽』,专以尾言,燕尾双歧如剪,故曰『差池』,不必溺两燕之说。『远送于野』,黄实夫曰:『妇人迎送不出门,诗人所谓「送于野」者,不必以礼文求之。』此说亦通。若伪说执泥其辞,因谓庄姜为州吁所逐,亦归,故同出卫野,则杜撰可恨
译【《柏舟》五章,每章六句。】
《绿衣》
绿色的衣裳啊,绿色为衣,黄色为里,[评]巧妙的比喻。心中的忧愁啊,何时才能止息!本韵。○这是比兴兼赋的手法。以下同。
绿色的衣裳啊,绿色为衣,黄色为下裳。心中的忧愁啊,何时才能消亡!本韵。
绿色的丝啊,[评]由绿衣联想到丝线。这是你所纺织的。我思念古人,使我没有过失。本韵。
细葛布啊,粗葛布啊,[评]由丝线联想到葛布。凄清地吹着风。我思念古人,确实契合我的心意!通韵。
小序说“庄姜哀伤自己”。查《左传》:“卫庄姜美丽但没有儿子。公子州吁,是宠妾的儿子,受宠且喜好军事。庄公不禁止;庄姜厌恶他。”仔细体味从这一篇到后面几篇都是妇人的语气,又都怨恨而不愤怒,这是贤惠的妇人;那么认为这是庄姜所作,是适宜的。《诗集传》说:“这首诗没有考证,暂且遵循小序的说法;下面三篇相同。”《柏舟》篇不是妇人的语气却认为是妇人,又认为是庄姜;这一篇是庄姜本来无可怀疑,反而用怀疑的语气,为什么呢?
[第二章]解说诗歌定不可拘泥。像这一篇,只以上章为主,其意在于用“绿衣”比喻妾室。绿色,是间色,不可以做上衣;黄色,是正色,不可以做内里:这是比喻妾室为正而嫡妻为侧的意思。这一章“绿衣黄裳”不必与上章区分深浅,仍然主张绿衣在上黄裳在下,为了协韵,而正嫡不分的意思自在其中。查《易经》说“黄裳元吉”,那么黄色本来可以做下裳。即使《仪礼·士冠礼》也说“玄裳、黄裳”,如果一定要依照《玉藻》“衣用正色,裳用间色”的话来类推,认为上下颠倒,比黄里更严重,未免义理上有阻碍。而且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必须“黄衣绿裳”才可以,那么“黄衣绿裳”出自哪部经传呢?
[第三章]“绿兮丝兮”,是说这绿色,本是丝线,以前素洁的时候,是你所处理的,为什么染成了这绿色呢?如同墨子悲叹丝线,说它“可以染黄、可以染黑”的意思。这一章不说“黄”而专门说“绿”,我认为只重视绿衣,也可以看出来了。两句全是怨辞而不露真意,好像无端怨恨绿衣而追思到丝线。这种情理,最为微妙,令人可思而难以言表。“女”字泛指治丝之人,有人说指君子,有人说指妾室,有人说庄姜自指,都味如嚼蜡了。《诗集传》说“绿方为丝而女又治之,以比妾室方年少而女又宠幸她”,不仅拘泥牵强,毫无文理,而且又怎么知道这妾室是年少,又怎么知道庄姜也不是年少呢?可笑啊!
先从“绿衣”说到“黄里”,又从“绿衣”说到“丝”,又从“丝”说到“絺绤”,似乎无头无绪,却又若断若连,最能令人寻味。
【《绿衣》四章,每章四句。】
《燕燕》
燕子飞翔啊,参差不齐地扇动翅膀。这位女子出嫁,远远送到野外。瞻望看不见,哭泣流泪如雨。本韵。○这是兴而比的手法。
燕子飞翔啊,时而高飞时而低飞,[评]变化。这位女子出嫁,远远将她送走。瞻望看不见,伫立哭泣。本韵。○这是兴而比的手法。
燕子飞翔啊,上下发出声音,[评]又变化。这位女子出嫁,远远送到南方。瞻望看不见,实在使我心劳。本韵。○这是兴而比的手法。
仲氏信任啊,她的心充实而深远。始终温和且慈惠,善良谨慎地修养自身。先君的思念,用来勉励我。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小序说“庄姜送归妾”。孔颖达说:“《左传》隐公三年说:‘卫庄公娶了齐国东宫得臣的妹妹,叫庄姜,美丽但没有儿子。又娶了陈国的女子,叫厉妫,生了孝伯,早死。她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四年春天,州吁杀了桓公,因为儿子被杀,所以戴妫于是大归。庄姜抚养她的儿子,与他相处和睦,所以作了这首诗。知道归是指戴妫的,经文说‘先君之思’,那么庄公已经死了。桓公在位时,母亲不应当擅自归宁,即使归宁也不是庄姜应当送归的;明显是桓公死后,其母因儿子被杀所以归宁,庄姜抚养她的儿子,同伤桓公之死,所以哭泣流泪而送她。”孔颖达疏解此事很详细,所以录下它。
[第一章]侄炳识名解说:“《释鸟》说‘燕燕,鳦’。又《汉书》童谣说‘燕燕尾涎涎’。查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因为它双飞往来,于是用双声命名,像周周、蛩蛩、猩猩、狒�之类,近古的书凡三见而适合,这经文及《尔雅》、《汉书》是也。至于单说‘燕’的,是乌。《释鸟》说‘燕,白脰乌’,可以依据。孔鲋也称它为‘燕乌’。所以把‘燕燕’解释为两只燕子及曲为重言的说法,都是不对的。‘差池其羽’,专门指尾巴,燕尾双歧如剪,所以叫‘差池’,不必溺于两只燕子的说法。‘远送于野’,黄实夫说:‘妇人迎送不出门,诗人所谓‘送于野’者,不必以礼文求之。’这说法也通。如果伪说拘泥其辞,因此说庄姜被州吁驱逐,也归宁,所以同出卫野,那么杜撰可恨。”
。」
[二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颉,飞而下曰颃。』按说文『颉,直项也』。颃,旧说同『亢』,释鸟曰『鸟咙也』;何玄子曰『鸟高飞直上,故见其项颈上向也』。然则此亦当以孤燕言,有引吭高飞之意,如戴妫涕泣而长往也。毛氏据下章『下上』以释此,未确。」
译侄炳说:“《毛传》说:‘向上飞叫颉,向下飞叫颃。’查考《说文解字》,‘颉’是直着脖子的意思。‘颃’,旧说与‘亢’相同,《释鸟》说‘是鸟的喉咙’;何玄子说‘鸟高飞直上,所以看见它的脖颈向上’。那么这里也应当理解为孤燕,有引颈高飞的意思,就像戴妫哭泣着长久离去一样。毛亨根据下章的‘下上’来解释这一章,不够准确。”
[三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下音,飞而下曰下音。』按『上下』当作『低昂』训,以音之轻重、疾徐言,犹云『高下其手』之意,毛传实泥『上下』字,必从飞论音,亦非也。或以双燕飞而上下其音,然则雄雉章亦曰『上下其音』,雄雉一也,岂亦双乎!」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本韵。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本韵。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本韵。
此篇与下篇皆庄公在时之诗。大序谓「遭州吁之难」,前人已驳,兹不赘。
[一章]旧解「日、月」为喻君与夫人。集传谓「呼日、月而诉之」,甚迂。
[三章]「德音无良」,「音」字不必泥,犹云「其德不良」耳。集传作两平解,非。「俾也可忘」,接「有定」言,谓胡能有定乎,则使我可忘其忧矣。集传曰:「言何独使我为可忘者耶」语义晦。
【日月四章,章六句。】
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评]承笑字。中心是悼。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评]承来字。悠悠我思。本韵。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愿言则嚏。本韵。
曀。曀。其。阴。[评]承上两曀字。虺、虺、其、雷、[评]陪句。寤言不寐,愿言则怀。本韵。
说见上。
[一章]「顾我则笑」,即起下「谑浪笑敖」,意谓其笑也不由于正,乃谑浪笑敖也。集传曰:「然亦有顾我而笑之时,但皆出于戏慢之意。」用「然」字起,又用「但」字转,绝失语气。且贞女岂望夫顾而笑者哉!「惠然肯来」亦起下「莫往莫来」,意谓其来也亦无有定,乃莫往莫来也。
【终风四章,章四句。】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本韵。○赋也。下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本韵。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本韵。[评]懈散之况可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本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韵。
于嗟阔。兮,不我活本韵。兮!于嗟洵。兮,[评]陪。不我信音申,本韵。兮!
小序谓「怨州吁」。郑氏以隐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左传曰:「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人、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按此事与经不合者六。当时以伐郑为主,经何以不言郑而言陈、宋一也。又卫本要宋伐郑,而陈、蔡亦以睦卫而助之,何为以陈、宋并言,主、客无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陈而遗蔡三也。未有同陈、宋伐郑而谓之「平陈与宋者」。平者,因其乱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陈、宋矣。四也。隐四年夏,卫伐郑,左传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可谓至速矣。经何以云「不我以归」,及为此「居、处、丧马」之辞,与死生莫保之叹乎绝不相类,五也。闵二年,卫懿公为狄所灭,宋立戴公以庐于曹。漕同。其后僖十二年左传曰「诸侯城卫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诗,文公始徙楚丘,「升虚望楚」。毛、郑谓升漕墟,望楚丘。楚丘与漕不远,皆在河南。夫左传曰「庐」者,野处也,其非城明矣。州吁之时不独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语乎六也。郑氏屈经以就己说,种种不合如此,而千余年以来,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无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说耳。无怪乎季明德求其说而不得,又以左传为误也。
按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
译[三章]侄炳说:“《毛传》说:‘向上飞叫下音,向下飞叫下音。’我认为‘上下’应当解释为‘低昂’,是从声音的轻重、快慢来说的,就像‘高下其手’的意思一样。《毛传》拘泥于‘上下’二字,一定要从飞翔的角度来论述声音,这也是不对的。有人认为是两只燕子上下飞翔而发出高低不同的声音,那么《雄雉》一章也说‘上下其音’,雄雉只有一只,难道也是两只吗!”
【《燕燕》四章,每章六句。】
日月
太阳啊月亮啊,照耀着大地。像这样的人啊,竟然不守常道!怎么能安定下来,难道不照顾我吗!本韵。○起兴兼比喻。以下各章同。
太阳啊月亮啊,覆盖着大地。像这样的人啊,竟然不相爱!怎么能安定下来,难道不回应我吗!本韵。
太阳啊月亮啊,从东方升起。像这样的人啊,品德不好!怎么能安定下来,让我可以忘记忧愁!本韵。
太阳啊月亮啊,从东方升起。父亲啊母亲啊,养育我没有到底!怎么能安定下来,回应我不合道义!本韵。
这首诗和下一首都是庄公在世时的作品。《大序》说“遭遇州吁之难”,前人已经驳斥,这里不再赘述。
[一章]旧解认为“日、月”是比喻国君和夫人。《集传》说“呼唤日、月来申诉”,非常迂腐。
[三章]“德音无良”,“音”字不必拘泥,就是说“其德不良”罢了。《集传》当作两个平行的意思解释,不对。“俾也可忘”,承接“有定”来说,意思是怎能安定下来呢,那就让我可以忘记忧愁了。《集传》说:“意思是为什么偏偏让我成为可以忘记的人呢?”语义晦涩。
【《日月》四章,每章六句。】
终风
狂风且暴雨,看着我则笑。戏谑轻慢笑闹,[评]承接“笑”字。心中感到悲伤。本韵。○比喻兼直陈。以下各章同。
狂风且扬沙,你肯惠然前来。不去也不来,[评]承接“来”字。思念悠长。本韵。
狂风且阴云,不久就有阴云。醒来说话睡不着,想着就会打喷嚏。本韵。
阴云。阴云。天色。阴暗。[评]承接上面两个“曀”字。雷声。隆隆。其。雷。[评]陪衬句。醒来说话睡不着,想着就会怀念。本韵。
解说见上文。
[一章]“顾我则笑”,即引起下面的“谑浪笑敖”,意思是他的笑不是出于正当,而是戏谑轻慢笑闹。《集传》说:“然而也有看着我笑的时候,但都出于戏慢之意。”用“然”字起头,又用“但”字转折,完全失去了语气。况且贞洁的女子难道希望丈夫看着自己笑吗!“惠然肯来”也引起下面的“莫往莫来”,意思是他来也没有定准,所以不去也不来。
【《终风》四章,每章四句。】
击鼓
击鼓声镗镗,踊跃使用兵器。在国内修筑漕城,我独自向南行军。本韵。○直陈其事。以下各章同。
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国与宋国。不让我回家,忧心忡忡。本韵。
在哪里居住在哪里停留,在哪里丢失了马,到哪里去寻找它,在树林之下。本韵。[评]懈怠散漫的情状可见。
生死契阔,与你立下誓言。本韵。握着你的手,与你一起到老。本韵。
唉,相距遥远啊,不能让我活命啊!唉,相距遥远啊,[评]陪衬。不能让我守信啊!本韵。
《小序》说“怨恨州吁”。郑氏用隐公四年州吁讨伐郑国的事实来证实。《左传》说:“卫州吁即位,打算向郑国报复先君的怨恨,并向诸侯求宠以安抚百姓,派人告诉宋国说:‘您如果讨伐郑国以消除您的祸害,您做主,我国带着赋税跟随陈、蔡,这是卫国的愿望。’宋人答应了。当时陈、蔡正与卫国和睦,所以宋人、陈侯、蔡人、卫人讨伐郑国。”这是正确的。但这件事与经文不合的有六点。当时以讨伐郑国为主,经文为什么不提郑国而提陈、宋,这是一。又卫国本是要宋国讨伐郑国,而陈、蔡也因为与卫国和睦而协助,为什么把陈、宋并列提及,主客不分,这是二。而且为什么只提陈国而遗漏蔡国,这是三。没有一起讨伐陈、宋却称之为‘平陈与宋’的。平,是因为其乱而平定它,即讨伐。如果是这样,那就是讨伐陈、宋了。这是四。隐公四年夏,卫国讨伐郑国,《左传》说‘包围其东门,五天就回来了’,可以说非常迅速了。经文为什么说‘不让我回家’,以及这种‘居住、停留、丢失马匹’的话,与生死难保的感叹,完全不相类,这是五。闵公二年,卫懿公被狄人灭掉,宋国立戴公在曹地搭帐篷居住。漕地相同。后来僖公十二年《左传》说‘诸侯在楚丘修筑卫国的外城’。《定之方中》诗,文公开始迁往楚丘,‘登上废墟眺望楚丘’。毛、郑认为登上漕的废墟,眺望楚丘。楚丘与漕不远,都在河南。《左传》说‘庐’,是野外居住,显然不是城池。州吁的时候不仅漕没有建城,即使楚丘也没有建城,怎么会有‘城漕’的话呢,这是六。郑氏勉强经文来迎合自己的说法,种种不合如此,而千余年来,人们也知道其不合,只是无可奈何,只得暂且依照他的说法罢了。难怪季明德寻求其说法而不得,又认为《左传》有误。
按此乃卫穆公违背清丘之盟救援陈国,被宋国讨伐,平定陈、宋之难,
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旧谓诗下迄陈灵,以陈风之株林为据。考陈灵公亡于宣公之年,此正宣公时事。旄丘,黎为狄灭,亦卫穆公时。春秋宣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左传曰:「晋原谷、宋华椒、卫孔远、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又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注曰:「宋伐陈,卫求之,不讨贰也,故曰『不实』。其言宋伐陈,讨贰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于是晋以卫之救陈讨卫,卫遂杀孔达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争构,师出无名,轻犯大国致衅,兵端相寻不已,故军士怨之以作此诗。因陈、宋之争而平之,故曰「平陈与宋」。陈、宋在卫之南,故曰「我独南行」。其时卫有孙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为大夫,忠于国;林父嗣为卿、穆公亡后为定公所恶,出奔。所云「孙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经传无见。穆公为文公孙,或因楚丘既城,此时始城漕耳。则城漕自是城楚丘后事,亦约略当在穆公时。合「土国」之事观之,而穆公之好兵役众盖可见矣。
译多次兴兵作战,他的臣下怨恨他,因此作了这首诗。旧说认为《诗经》下至陈灵公,是以《陈风·株林》作为依据。考察陈灵公死于陈宣公在位之年,这正是陈宣公时期的事。《旄丘》篇涉及黎国被狄人灭掉,这也是卫穆公时期的事。《春秋》宣公十二年记载:“宋国军队攻打陈国,卫国出兵救援陈国。”《左传》说:“晋国的原谷、宋国的华椒、卫国的孔远、曹国的人,在清丘结盟,说‘救济患难,讨伐背叛’。当时卿大夫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兑现诺言。”又说:“宋国因为结盟的缘故,攻打陈国,卫国出兵救援。孔达说:‘先君曾有约定的言辞,如果大国来讨伐,我们就以死相抗。’”又说:“君子说:‘清丘之盟,只有宋国可以免于罪责。’”杜预注解说:“宋国攻打陈国,卫国去求情,并没有讨伐背叛者,所以说‘没有兑现诺言’。他们的言论是宋国攻打陈国,是为了讨伐背叛。违背盟约的罪责,只有宋国可以免除。于是晋国因为卫国救援陈国而讨伐卫国,卫国就杀了孔达以求得免罪。”推究这些,卫穆公违背盟约、挑起争端,出兵没有正当理由,轻率冒犯大国导致争端,战争接连不断,所以军士怨恨他而作了这首诗。因为陈国、宋国之间的争端而加以平定,所以说“平定陈国与宋国”。陈国、宋国在卫国的南面,所以说“唯独我向南行”。当时卫国有孙桓子良夫,良夫的儿子是文子林父。良夫身为大夫,忠于国家;林父继承为卿,穆公死后被定公所厌恶,出逃国外。所说的“孙子仲”,不知道是否就是他的父亲或儿子。至于筑造漕邑之事,其他经传中没有记载。穆公是卫文公的孙子,或许因为楚丘已经筑城,此时才开始筑造漕邑。那么筑造漕邑自然是筑造楚丘之后的事,也大致应当在穆公时期。结合“土国”之事来看,穆公喜好兵役、民众众多,大概可以看得出来了。
[一章]「击鼓」,击鼛鼓以役众也,唤「土国」句。「踊跃用兵」,唤「南行」句。
【击鼓五章,章四句。】
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本韵。棘心夭夭,母氏劬劳!本韵。○兴而比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本韵。四韵变上。○兴而比也。集传以上章为比,此章为兴,非。
爰、有、寒、泉,[评]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本韵。○兴也。下同。
睍、睆、黄、鸟、[评]喻雅。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韵。
小序谓「美孝子」;此孝子自作,岂他人作乎!大序谓「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为若是岂得为「小过」,因以为子阙奉养而母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亲之过小」,若子阙奉养而母愤怒,乃子之过,非亲之过矣。过小云者,较小弁「亲之过大」而言。古妇人改适亦为常事,故曰过小。
[四章]「睍」,说文「出目也」;一曰,好视也。睆,亦目视貌;大车「睆彼牵牛」是也。集传以「睍睆」为声,非;且与下「好音」复。
【凯风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贻伊阻。本韵。○兴也。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本韵。○兴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本韵。○赋也。下同。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韵。[评]名言。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淫乱不恤国事」。按篇中无刺讥淫乱之意。集传则谓「妇人思夫从役于外」。按此意于上三章可通,于末章「百尔君子」难通,故不敢强说此诗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叶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本韵。深。则。厉。浅。则。揭。本韵。○比也。
有、弥、济、盈、有、鷕、雉、鸣、本韵。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本韵。○比也。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本韵。○赋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公与夫人并为淫乱」,其说可从。「济盈」二句明是刺乱,且刺妇人也。郑氏谓夷姜,亦是;或连夷姜、宣姜并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适伋子,但为公所要,故有『鱼网鸿离』之刺。此责夫人,云『雉鸣求其牡』,非宣姜之所为,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并为淫乱』。」集传但以为刺淫乱之诗,欲与序异,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传曰,「归妻以冰泮,而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之时」,此本郑氏谬说也。郑执周礼「仲春令会男女」,故谓冰泮正是仲春,可以为昏,而以「迨冰未泮」为请期。集传加「纳采」。按诗明云「如归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则谓「如归妻,迨冰泮;如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经者否改经以就己说,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时,故云「迨冰未泮」,犹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则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云,「霜降迎女,冰泮杀内」,正解此诗语也。
四章各自立义,不为连类之辞;而三章、四章其义虽别,仍带涉水为说,如蛛丝马迹,尤妙。
【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
谷风
习习谷、风,[评]邶诗有终风、凯风、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韵。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本韵。○比而赋也。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本韵。○赋而比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本韵。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本韵。○比而赋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黾勉求
译[第一章]《击鼓》,敲击大鼓以役使众人,呼应“土国”一句。“踊跃用兵”,呼应“南行”一句。
【《击鼓》共五章,每章四句。】
凯风
和暖的风从南方吹来,吹拂那酸枣树嫩心。本韵。酸枣树嫩心茂盛美好,母亲辛劳操持!本韵。○这是起兴兼比喻。
和暖的风从南方吹来,吹拂那酸枣树枝条。母亲贤良善德,我却无贤良之子!本韵。四韵变上。○这是起兴兼比喻。《集传》认为上一章是比喻,这一章是起兴,这是不对的。
那里有寒泉,[评]比喻雅正。在浚水之下,有七个儿子,母亲辛劳受苦!本韵。○这是起兴。以下同。
睍睆的黄鸟,[评]比喻雅正。发出美妙的声音,有七个儿子,谁也不安慰母亲的心!本韵。
小序说“赞美孝子”;这孝子是自己写的,难道是别人写的吗!大序说“母亲不能安守家室”,这是对的。季明德对此表示怀疑,认为如果是这样,怎么能称为“小过”,因此认为是儿子缺乏奉养而母亲愤怒;这实在是杜撰。查孟子说“父母的过错小”,如果儿子缺乏奉养而母亲愤怒,那是儿子的过错,不是父母的过错。所谓过错小,是相对于《小弁》中“父母的过错大”而言的。古代妇女改嫁也是常事,所以说过错小。
[第四章]“睍”,《说文》解释为“目光外出”;另一种说法,是好看的样子。睆,也是目光注视的样子;《大车》中“睆彼牵牛”就是如此。《集传》把“睍睆”解释为声音,这是不对的;而且与下文“好音”重复。
【《凯风》共四章,每章四句。】
雄雉
雄雉在飞翔,缓缓舒展它的羽翼。我怀念啊,自找这阻隔。本韵。○这是起兴。
雄雉在飞翔,上下发出鸣叫。确实啊君子,实在使我心劳!本韵。○这是起兴。
看那日月,悠悠我的思念。道路说它遥远,何时才能回来!本韵。○这是赋。以下同。
你们各位君子,不知德行。不嫉妒。不贪求。何用不善良。!本韵。[评]名言。
小序说“讽刺卫宣公”,大序说“淫乱不关心国事”。查诗中并无讽刺淫乱之意。《集传》则说“妇人思念丈夫在外服役”。查此意于前三章可通,于末章“百尔君子”难通,所以不敢强说此诗。
【《雄雉》共四章,每章四句。】
匏有苦叶
葫芦有苦叶。渡河有深水。本韵。深。则。涉水。浅。则。撩衣。本韵。○这是比喻。
水满渡河,野鸡鸣叫。本韵。水满不湿车轴,野鸡鸣叫求其配偶。本韵。○这是比喻。
大雁和鸣,旭日初升。男子若要娶妻,趁冰未化。本韵。○这是赋。
招。招。船夫。人涉水、我不涉水、人涉水、我不涉水,我等待我的朋友。本韵。○这是比喻。
小序说“讽刺卫宣公”;大序说“公与夫人一起淫乱”,其说可从。“济盈”两句明显是讽刺淫乱,且讽刺妇人。郑氏说是夷姜,也是对的;或者连同夷姜、宣姜一并说,这是不对的。孔氏说:“知道不是宣姜,是因为宣姜原本嫁给伋子,只是被公所要,所以有‘鱼网鸿离’的讽刺。这里责备夫人,说‘野鸡鸣叫求其配偶’,不是宣姜所为,明显是夷姜求宣公,所以说‘一起淫乱’。”《集传》只认为是讽刺淫乱的诗,想与序不同,不知道就是序的意思。
[第三章]《集传》说,“娶妻趁冰化,而纳采、请期,趁冰未化之时”,这本是郑氏的谬说。郑氏坚持周礼“仲春令会男女”,所以认为冰化正是仲春,可以结婚,而以“趁冰未化”为请期。《集传》加上“纳采”。查诗明明说“如娶妻,趁冰未化”,而解释者却说“如娶妻,趁冰化;如纳采、请期,趁冰未化”,世上有这种解释经书的人吗?改经以迎合自己的说法,不可恨吗!古人结婚必在秋、冬农闲之时,所以说“趁冰未化”,还是正月中以前,不逾越冬期。如果冰化则进入二月,不可结婚了。荀子《大略篇》说,“霜降迎女,冰化杀内”,正是解释此诗语。
四章各自立义,不是连类的言辞;而三章、四章其义虽别,仍然带着涉水为说,如蛛丝马迹,尤其妙。
【《匏有苦叶》共四章,每章四句。】
谷风
习习谷风,[评]邶诗有终风、凯风谷风。以阴以雨。勉力同心,不宜有怒。本韵。采葑采葍,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本韵。○这是比喻兼赋。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只送我到门。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本韵。○这是赋兼比喻。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本韵。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本韵。○这是比喻兼赋。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黾勉求
之。凡民有丧,匍匐救本韵。之。比而赋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本韵。昔育恐育鞠,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本韵。○赋也。
译这。凡是百姓有丧事,都匍匐着去救助。这是本韵。这。这是比兴兼赋的手法。
不能让我得到养育,反而把我当作仇敌。既然阻绝了我的恩德,我的货物便无法售出。这是本韵。从前我恐惧又困苦,与你一同颠沛流离,如今我已生存并养育后代,你却把我比作毒药!这是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本韵。有洸有溃,既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本韵。○比而赋也。
[一章]「谷风」,严氏曰:「来自大谷之风,大风也,桑柔诗『大风有队』,『有空大谷』。盛怒之风也。又习习然连续不绝,所谓『终风』也。又阴又雨,无清明开霁之意,所谓『曀曀其阴』也。皆喻其夫之暴怒无休息也。旧说谷风为生长之风,以『谷』为『谷』,固已不安。又『习习』为和调;小雅谷风二章言『维风及颓』,『颓』,暴风也。非和调也。三章言草木萎死,非生长也。其说不可通矣。」愚按,首二句正唤下「怒」字,严说是。「采葑」二句,左传僖三十三年:「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请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又坊记言「君子不尽利以遗民」,引此二句。揆此,「下体」为根。葑、菲之根本可食。以「葑、菲」喻己,「下体」喻新昏者,谓采葑、菲者只可取节,不可尽利,犹之男子惟当取妻,不可更奢于色也。故言「我昔者本望尔之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也。
[二章]此章言其去也。「迟迟」二字妙,犹孔子「去父母国」之意。「谁谓」二句,「荼」亦喻新昏者,谓其夫不当以苦物而为甘;「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所以状「其甘如荠」也。如此,则上下义贯通矣。夫妇和协,有兄弟之象,关雎「琴瑟友之」是也。
[三章]泾浊渭清,泾喻新昏者,渭喻己,谓泾诬以渭为浊,渭何尝浊哉!其沚固已湜湜然清见底矣,奈何因新昏而不以我为洁乎!应取喻渭清意。「不我屑以」,倒字句也。既去而思在室之梁与笱,系我平日所取鱼者,欲人毋逝、毋发。既又思之,我躬且不阅矣,遑暇忧恤我已去之后哉!「阅」,说文「取数于门中」;不阅,谓不在门中也。旧以「毋逝」二句为比,非。
[四章]「深」、「浅」喻「有、亡」;「方舟」、「泳」、「游」喻「勉求」。旧以深浅、有亡一例平说,非。
[五章]「育」字「生」字皆言生子;古妇人有子则不出。
[六章]「洸溃」,旧谓怒意,是应首章「怒」字。「不念昔者」二句,承上直下,谓「岂不念昔者我始来止息之时耶」
【谷风六章,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本韵。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本韵。○赋也。下同。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本韵。
小序谓「黎侯寄于卫,其臣劝以归」。集传增「失国」二字。既失国矣,将安归乎
「微君」「微」字,或谓与上「微」字同训,谓卫微之。若训「非」,则主忧臣辱,分所当然,非臣子所宜言,亦似有理。然据下句「胡为」语气,则上句「微」字又应训「非」。更详之。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
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本韵。兮叔兮伯兮,何多日本韵。也兴也。
何。其。处。也。必。有。与。本韵。也。何。其。久。也。必。有。以。本韵。也。赋也。[评]自问自答,望人情景如画。
狐裘蒙茸,匪车不东。叔兮伯兮,靡所与同。本韵。○赋也。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本韵。○比而赋也。[评]末句直刺。
[一章]侄炳曰:「毛传训『诞』为『阔』,无义。『诞』与『覃』通,犹葛覃之覃也。书之『诞敷』亦作『覃敷』,可证。覃,延也。『诞』从『延』,有延长意。诗盖曰:彼旄丘之上有葛,其节何蔓延而长虽前高后下之丘,犹远相及。我之伯、叔同处一地,乃多日而不相恤,何也」此说存之。
[二章]「与」,与我伐狄也。能左右之,曰「以」。
[三章]晋士蒍曰「
译我有充足的积蓄,也是用来抵御冬天的;你新婚欢乐,却让我承受困窘。本韵。你气势汹汹,既已给我留下劳役。不念想从前的日子,那时你曾来亲近我。本韵。○这是比兴兼赋的手法。
[第一章]严氏说:“‘谷风’,是来自大谷的风,即大风。《桑柔》诗说‘大风有队’,‘有空大谷’。这是盛怒之风。又习习然连续不断,即所谓‘终风’。又阴又雨,没有清明放晴的迹象,即所谓‘曀曀其阴’。这些都用来比喻丈夫的暴怒没有休止。旧说认为谷风是生长之风,将‘谷’解释为‘谷’,本来就不妥当。又说‘习习’是和顺调和;《小雅·谷风》第二章说‘维风及颓’,‘颓’是暴风。并非和顺调和。第三章说草木枯萎死亡,并非生长。这种说法讲不通。”我按:前两句正是引出下面的“怒”字,严氏的说法是对的。“采葑”两句,《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晋国臼季出使经过冀地,看见冀缺在除草,他的妻子送饭给他,恭敬相待如同宾客。臼季带他回去,向晋文公推荐,请求任用他。文公说:‘他的父亲有罪,可以吗?’臼季说:‘舜的罪人鲧被杀,但他举荐了禹。管敬仲是齐桓公的仇敌,却实际辅佐桓公成就霸业。《康诰》说:‘父亲不慈爱,儿子不恭敬,兄长不友爱,弟弟不和睦,彼此不相牵连。’《诗经》说:‘采葑采菲,不要连根拔起。’您选取他的节操就可以了。’”又《坊记》说“君子不把利益占尽而留给百姓”,引用了这两句。据此,“下体”指根部。葑、菲的根是可以食用的。用“葑、菲”比喻自己,“下体”比喻新婚的妻子,意思是采葑、菲的人只可取用节操,不可占尽利益,就像男子只当娶妻,不可在色欲上过于奢求。所以说“我从前本指望你的美言不违背,与你同生共死”啊。
[第二章]这一章说丈夫离去。“迟迟”二字精妙,如同孔子“离开父母之国”的意思。“谁谓”两句,“荼”也比喻新婚的妻子,意思是丈夫不应当把苦物当作甘甜;“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是用来形容“其甘如荠”的。这样,上下文的义理就贯通了。夫妇和睦协调,有兄弟般的意象,《关雎》中“琴瑟友之”就是如此。
[第三章]泾水浑浊渭水清澈,泾水比喻新婚的妻子,渭水比喻自己,意思是泾水诬蔑渭水浑浊,渭水何尝浑浊呢!那水中小洲本来就已经清澈见底了,怎么因为新婚妻子而不认为我洁净呢!应当取用渭水清澈的比喻。“不我屑以”,是倒装句式。既已离去,思念在室时的梁与笱,那是我平日用来取鱼的,希望人们不要离去、不要发动。既而又想,我自己尚且不在门中了,哪里还有闲暇忧虑我离去之后呢!“阅”,《说文》解释为“在门中取数”;不阅,意思是不在门中。旧说将“毋逝”两句视为比喻,是不对的。
[第四章]“深”、“浅”比喻“有”、“无”;“方舟”、“泳”、“游”比喻“努力寻求”。旧说将深浅、有无平铺直叙地解释,是不对的。
[第五章]“育”字、“生”字都指生子;古代妇人有了儿子就不会被休弃。
[第六章]“洸溃”,旧说认为是怒意,这是呼应首章的“怒”字。“不念昔者”两句,承接上文直下,意思是“难道不念想从前我初来止息的时候吗”
【《谷风》共六章,每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为什么还不回家?本韵。如果不是为了君主的原因,为什么还在露水中?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式微,式微,为什么还不回家?如果不是为了君主的身体,为什么还在泥泞中?本韵。
小序说:“黎侯寄居在卫国,他的臣子劝他回去。”《集传》增加了“失国”二字。既然已经失去国家,将回到哪里去呢?
“微君”的“微”字,有人说与上面的“微”字同义,意思是卫国衰微了。如果解释为“非”,那么君主忧愁臣子受辱,是分内应当的,不是臣子应当说的话,似乎也有一定道理。然而根据下句“胡为”的语气,则上句的“微”字又应当解释为“非”。再仔细推敲。
【《式微》共二章,每章四句。】
旄丘
旄丘上的葛藤啊,为什么节间如此漫长?本韵。叔啊伯啊,为什么这么多天?本韵。这是兴的手法。
为什么停留啊。必定有同伴。本韵。为什么这么久啊。必定有缘故。本韵。这是赋的手法。[评]自问自答,盼望他人的情景如画。
狐皮袍子蓬松,车子不向东行。叔啊伯啊,没有人与我同心。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尾巴短小啊,流离失所的人。叔啊伯啊,车耳装饰华美。本韵。○这是比兴兼赋的手法。[评]末句直接讽刺。
[第一章]侄炳说:“毛传将‘诞’解释为‘阔’,没有意义。‘诞’与‘覃’相通,如同《葛覃》的覃。《尚书》中的‘诞敷’也写作‘覃敷’,可以证明。覃,是延长的意思。‘诞’从‘延’,有延长的意思。《诗经》大概是说:那旄丘上有葛藤,它的节间为什么蔓延而长?即使是前高后低的丘陵,尚且远远相连。我的伯、叔同处一地,却多日不相救助,为什么呢?”此说保留。
[第二章]“与”,是与我一起讨伐狄人。能左右辅佐,叫作“以”。
[第三章]晋国士蒍说“
狐裘蒙茸,一国三公」,此断章取义,不必执彼解此。黎在卫西,故言非我君之车不东来于卫。如此解,自直捷。或谓黎寓卫东,言非卫大夫之车不东来云云,甚迂,不可用。
译狐皮袍子毛茸茸,一国之中有三个君主,这是断章取义,不必用那处的解释来硬套此处。黎地在卫国西部,所以说如果不是我君主的车辆,就不会向东来到卫国。这样解释,自然直接了当。有人说是黎地寄居在卫国东部,说如果不是卫国大夫的车辆,就不会向东来到云云,这种说法非常迂腐,不可采用。
[四章]「琐尾」,细微意。「流离」,毛传谓鸟。若以「流离」为漂散意,则「之子」二字似鲜着落;而释鸟但有鹠鷅,无流离,未详。「褎」,当从毛传,谓盛服貌。汉武帝制策原误作「曹氏汉策」,今改。曰「今子「子」字原脱,今补。大夫褎然为举首」,师古注曰「褎然,盛服貌」。郑氏谓「笑貌」,谬。
【旄丘四章,章四句。】
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本韵。○赋也。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本韵。○赋也。
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本韵。○赋也。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本韵。兮。!兴也。[评]重将上四句倒作二句,神味无穷。
小序谓「刺不用贤」,似可从。盖以当时贤者为饯官,故赞美其人,叹其为卑贱之职,而终思西周盛王如此之贤,自必见用也。集传谓此诗贤者自言,皆不似。一章「简」字以为「简易不恭」;二章谓「自誉其才之无所不备」;三章谓「亦玩世不恭之意」。若然,如此之矜夸不恭,亦何足为贤而乃谓之贤者乎以诗中「硕人」为自称,尤说不去。
[一章]「简」,说文「分别之」也。谓方将万舞,故先分别舞人,如「诸侯用六」是也。「万舞」,商颂曰「万舞有奕」,则其名已久。毛传谓「干、羽」,按干为武舞,羽为文舞,兼文、武言。郑氏谓「干舞」,则单指武舞。按左传庄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足证万舞为武舞矣。「日之方中」,孔氏引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谓「二月日夜中」也,亦通。
[二章]「硕人」当依旧解,指贤者;或谓指公,非。下「公言锡爵」,别称公矣。
[三章]郑氏曰「又能钥舞,言文、武道备」,则此是言文舞。上章言「公庭万舞」,而以「有力如虎」二句承之,正状其武与
[四章]「山榛」、「隰苓」,亦当依旧解,谓物生各得其所,以讽贤者处非其位;不必凿解。「西方」,西周;「美人」,西周王者。郑氏以上「美人」为周室之贤,下「美人」谓硕人,非也。美人者,美德之人,犹圣人、彦士之称;后世以妇人色美,亦称美人。集传曰:「『西方美人』,托言以指西周之盛王,如离骚亦以美人目其君也。」徇后世之说,反谓以妇人指君,可谓循流而忘源矣。静女篇「美人之贻」,谓美其人之贻也。
【简兮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六句。】从集传。
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有怀于卫,靡日不思。娈彼诸姬,聊与之谋。本韵。○兴而比也。
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本韵。○赋也。下同。[评]左传谓有礼。
出宿于干,饮饯于言。本韵。载脂载舝,还车言迈。遄臻于卫,不瑕有害。本韵。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本韵。思须与漕,我心悠悠。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本韵。
此卫女媵于诸侯,思归宁而不得之诗。于何知之于诗中「诸姑」、「伯姊」而知之也。诸侯娶妻,嫡长有以侄、娣从者;此称「姑」,则为侄也;称「姊」,则为娣也。其时宫中有为之姑者,有为之姊者,故欲归宁不得,与之谋而问之也。
何玄子以此篇及竹竿一例与载驰为许穆夫人不能救卫,思控他国之作。其言似凿凿可信,故录而辨之。载驰篇曰「归唁卫侯」,曰「言至于漕」,曰「许人尤之」,曰「控于大邦」,凡数处,皆明点事实,加以左传曰「许穆夫人赋载驰」,皆确证也。此篇则无一语可证据。何氏所取证者,首章之「娈彼诸姬」,次章之「诸姑、伯姊」也。其曰:「诸姬,周同姓之国也,左氏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是已。然于「娈」字引说文训「慕」,按说文训「顺」
译[四章]“琐尾”,是细微的意思。“流离”,毛传说是鸟名。如果把“流离”解释为流离失所、飘散之意,那么“之子”二字似乎就缺乏着落;而解释为鸟名的,只有鹠鷅,没有叫“流离”的,详情未明。“褎”,应当遵从毛传,说是盛装的样子。汉武帝制策原本误作“曹氏汉策”,现在改正。曰“今子”——“子”字原本脱落,现在补上。“大夫褎然为举首”,师古注解说:“褎然,是盛装的样子。”郑氏说是“笑貌”,这是错误的。
【旄丘四章,每章四句。】
简兮
简兮、简兮,即将开始万舞。太阳正当中天,舞者在前列高处。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高大的人身材魁梧,在公庭表演万舞。有力气像老虎,手握缰绳像丝带一样柔顺。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左手拿着钥,右手拿着翟。面色红润像涂了朱砂,公侯赐给他酒爵。本韵。○这是赋的手法。
山上有榛树,低湿的地方有泽苓。思念的是谁?是西方的美人。美人啊。西方的人啊。本韵。啊!这是兴的手法。[评]将上面四句倒置成两句,神韵意味无穷。
小序说这是“讽刺不任用贤才”,似乎可以采纳。大概是因为当时贤能的人担任的是饯行送别的官职,所以赞美这个人,感叹他处于卑贱的职位,而最终思念西周兴盛时的君王像这样的贤才,必定会被任用。集传说这首诗是贤者自述,都不像。第一章把“简”字解释为“简易不恭敬”;第二章说“自我夸耀才能无所不备”;第三章说“也是玩世不恭的意思”。如果这样,如此矜夸不恭敬,哪里值得称为贤者而称之为贤者呢?把诗中的“硕人”当作自称,尤其说不通。
[一章]“简”,《说文解字》说是“分别”的意思。是说即将开始万舞,所以先分别舞人,就像“诸侯用六”那样。“万舞”,《商颂》说“万舞有奕”,那么这个名字由来已久。毛传说是“干、羽”,按干是武舞,羽是文舞,兼指文武。郑氏说是“干舞”,那就单指武舞。按《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想迷惑文夫人,在她的宫室旁边建馆舍并演奏万舞。夫人听到后,哭着说,‘先君用这种舞蹈,是练习军事防备的’。”足以证明万舞是武舞。“日之方中”,孔氏引用《月令》“仲春之月,命令乐正练习舞蹈进入学校”,说是“二月日夜半”,也讲得通。
[二章]“硕人”应当依照旧解,指贤者;有人说指公,不对。下面“公言锡爵”,另外称呼公了。
[三章]郑氏说“又能跳钥舞,是说文武之道完备”,那么这里说的是文舞。上一章说“公庭万舞”,而用“有力如虎”两句承接,正是形容其武勇与
[四章]“山榛”、“隰苓”,也应当依照旧解,说是万物生长各得其所,用来讽刺贤者处于不合适的职位;不必穿凿附会地解释。“西方”,指西周;“美人”,指西周的君王。郑氏认为上面的“美人”是周室的贤人,下面的“美人”指硕人,这是不对的。美人,是有美德的人,就像圣人、彦士的称呼;后世因为妇人容貌美丽,也称美人。集传说:“‘西方美人’,是借指西周的盛王,就像《离骚》也用美人来指代君王一样。”迎合后世的说法,反而说用妇人指代君王,可以说是顺流而下而忘记了源头了。《静女》篇“美人之贻”,是说赞美那人赠送的东西。
【简兮四章:三章,每章四句;一章,六句。】遵从集传。
泉水
泉水清澈,也流向淇水。怀念卫国,没有一天不思念。美好的那些姬姓女子,姑且和她谋划。本韵。○这是兴兼比的手法。
出来住宿在泲地,在祢地饮酒饯行。女子出嫁,远离父母、兄弟。询问我的各位姑姑,以及伯姊。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下同。[评]《左传》说这是有礼。
出来住宿在干地,在言地饮酒饯行。本韵。给车轴涂油,给车辖上油,回车启程。迅速到达卫国,不会有祸害。本韵。
我思念肥泉,为此长叹。本韵。思念须地与漕地,我的心悠悠不绝。驾车出游,以排解我的忧愁。本韵。
这是卫国女子陪嫁到诸侯国,思念归宁而不能回去的诗。从哪里知道的呢?从诗中的“诸姑”、“伯姊”知道。诸侯娶妻,嫡长女有侄女、妹妹跟随陪嫁;这里称“姑”,就是侄女;称“姊”,就是妹妹。当时宫中有做姑姑的,有做姐姐的,所以想归宁不能,和她谋划并询问她。
何玄子把这篇和《竹竿》一样,与《载驰》都认为是许穆夫人不能救卫国,思念控制他国的作品。他的话似乎确凿可信,所以记录下来并辨析它。《载驰》篇说“归唁卫侯”,说“言至于漕”,说“许人尤之”,说“控于大邦”,好几处,都明确点出事实,加上《左传》说“许穆夫人赋《载驰》”,都是确凿的证据。这篇则没有一句话可以证据。何氏所取证的是,首章的“娈彼诸姬”,次章的“诸姑、伯姊”。他说:“诸姬,是周同姓的国家,《左氏》说‘汉阳诸姬,楚实尽之’。”这是对的。然而在“娈”字上引用《说文解字》解释为“慕”,按《说文解字》解释为“顺”
,又训「慕」,未可据。然即云「慕彼诸姬」,亦牵强。况「娈」字正义实为美好貌;即以诗言之,本风「静女其娈」,曹风「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小雅「思娈季女逝兮」,皆属女言,可证也。又曰:「此『诸姑』、『伯姊』指齐桓公宫中之诸姬,言穆姬望救于齐。桓公夫人曰王姬,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自长、少二卫姬外,尚有郑姬、密姬,皆卫同姓,不能定其辈次,故但以尊行称之曰『诸姑』也。『伯姊』则穆姬之长姊齐子,即长卫姬是也。」此说于「诸姑、伯姊」皆属模糊臆测,未能了然。且齐桓宫中之人,在许宫中相隔辽远之甚,何云「聊与之谋」,云「问我」,云「遂及」乎必不可通。大抵载驰篇为许穆夫人作无疑,左传亦惟言此,不及他篇也。此篇与竹竿既无实证,不如且还他空说。必求其事以实之,在作者非不自快,岂能必后人之信从乎!说诗者宜知此。
译“慕”字又训为“慕”,这并不可靠。然而即便说成“慕彼诸姬”,也显得牵强。况且“娈”字的本义确实是美好的样子;仅从《诗经》来看,国风中的“静女其娈”,曹风中的“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小雅中的“思娈季女逝兮”,都是形容女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又有一种说法:“这里的‘诸姑’、‘伯姊’指的是齐桓公宫中的众姬妾,是说穆姬向齐国求救。齐桓公的夫人称为王姬,地位如同夫人的宠妾有六人,除了长卫姬、少卫姬之外,还有郑姬、密姬,她们都与卫国同姓,无法确定她们的辈分次序,所以只用尊称来称呼她们为‘诸姑’。‘伯姊’则是穆姬的长姐齐子,也就是长卫姬。”这种说法对于“诸姑”、“伯姊”的解释都模糊且凭主观推测,未能让人明白。而且齐桓公宫中的人,与许国宫廷相隔极其遥远,怎么能说“姑且与他们谋划”、“询问我”、“于是到达”呢?这绝对讲不通。
大致上,《载驰》这篇诗是许穆夫人所作是没有疑问的,《左传》也只提到这一点,没有涉及其他篇章。既然这篇诗与《竹竿》都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如暂且回归到原本的说法。一定要寻找具体事迹来证实它,作者自己固然感到痛快,但怎能一定让后人信服呢!解说《诗经》的人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凡夫人嫁必有媵。即如何氏以卫侯失国之事言之,安知此诗非许穆夫人之媵所赋乎许穆夫人赋载驰,其媵赋泉水,奚不可者嫡长有人,侄、娣中岂无人乎然终以诗无实证,不敢附会,又以来后人之指摘耳。
[一章]「诸姬」,即下章之「诸姑、伯姊」也。卫女,姬姓,故曰诸姬。
[二章]上章「诸姬」,即此「诸姑、伯姊」。集传于上章曰「诸姬,谓侄、娣也」,于此章曰「诸姑、伯姊,即所谓诸姬也」,绝不可晓。
[三章]「不瑕有害」,谓我之归不为瑕过而有害也。郑氏以「害」训「何」,集传又谓「瑕」即「何」,皆难信。
[四章]写泻通输泄之意。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本韵。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哉」、「之」,本韵。○赋也。下同。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谪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一章]何玄子曰:「窭,说文『无礼居也』。徐锴云『阶、阼升降,所以行礼。贫无礼,故先见于屋室』。」
[三章]「敦」,敦迫也。「摧」,说文「挤也」,犹云「排挤」。
【北门三章,章七句。】
北风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如字。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北风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携手同归。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评]变得崚峭,听其不可解,亦妙。惠而好我,携手同车。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此篇自是贤者见几之作,不必说及百姓。
[三章]「莫赤」二句,在作者自有意;后人无径路可寻,遂难窥测。多方求解,终不得一当;不如但赏其词之妙可耳。集传云:「『同行』、『同归』,犹贱者也;『同车』,则贵者亦去矣。」按「同车」字本取协韵,安得据以遂分贵、贱!此说诗之固。且云「同归」,安知非车乎或云:北方贱者亦乘车也。
【北风三章,章六句。】
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本韵。○赋也。下同。[评]善摹。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本韵。彤管有炜。说。怿。女。汝美。本韵。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汝之。为。美。[评]变上句。美。人。之。贻。本韵。
小序谓「刺时」,是,此刺淫之诗也。毛、郑必反之,牵强为说,不知何意。
[二章]「彤管」,即内则「右佩箴管」之管;其色赤,故曰「彤管」。毛、 郑以为笔管,未然。「女」指彤管,谓悦怿此彤管之美也。
[三章]「荑」即「手如柔荑」之荑,细茅也。「女」指荑,又云非此荑之为美,乃美其人之所贻耳。两章自为翻驳之辞。集传以上「女」字为如字,下「女」字音汝,大非。予侄炳诗识名解曰:「荑,茅也。古茅所以藉物。易曰『藉用白茅』,此荑其藉彤管者与」此说甚佳。或谓荑为男赠女,于下二句难通。或谓女又以荑赠男,亦不似。
【静女三章,章四句。】
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通韵。○兴而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本韵。○兴而比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本韵。○比而赋也。
「籧篨」、「戚施」,借以丑诋宣公。国语谓「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当知其为借意,不可实泥宣公身上求解。郑氏执尔雅「口柔、面柔」之文说宣公,固非;欧阳氏谓「国人不能俯、仰新台」,尤凿。季明德谓宣公始尊大如籧篨,后见齐女,俯而求之,如戚施,更鄙亵不堪。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
译大凡女子出嫁,必定有陪嫁的媵妾。就像以卫侯失国之事来谈论如何氏,怎么知道这首诗不是许穆夫人的媵妾所作呢?许穆夫人作了《载驰》,她的媵妾作《泉水》,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正妻嫡长有人,侄、娣之中难道没有人吗?然而终究因为诗中缺乏确凿证据,不敢牵强附会,又是为了避免后世人的指责罢了。
[第一章]“诸姬”,就是下一章所说的“诸姑、伯姊”。卫国女子姓姬,所以称她们为诸姬。
[第二章]上一章的“诸姬”,就是这一章的“诸姑、伯姊”。《诗集传》在上一章说“诸姬,指的是侄、娣”,在这一章又说“诸姑、伯姊,就是所说的诸姬”,这完全让人无法理解。
[第三章]“不瑕有害”,意思是说我回去并不是因为有过失而带来祸害。郑玄把“害”解释为“何”,《诗集传》又说“瑕”就是“何”,都难以让人信服。
[第四章]“写”与“泻”相通,有输送、排泄的意思。
【《泉水》共四章,每章六句。】
《北门》
走出北门,忧心忡忡。既穷困又贫贱,没人知道我的艰难。本韵。算了吧,这是上天造成的,又能对它说什么呢!“哉”、“之”,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
王室的差事落到我身上,政令事务一味地增加给我。我从外面回来,家里人接连不断地责备我。算了吧,这是上天造成的,又能对它说什么呢!
王室的差事催逼我,政令事务一味地推卸给我。我从外面回来,家里人接连不断地排挤我。算了吧,这是上天造成的,又能对它说什么呢
[第一章]何玄子说:“窭,《说文》解释为‘没有礼制居所’。徐锴说‘台阶、东阶升降,是用来行礼的。贫穷没有礼制,所以先体现在屋室上’。”
[第三章]“敦”,是催逼的意思。“摧”,《说文》解释为“挤”,也就是“排挤”的意思。
【《北门》共三章,每章七句。】
《北风》
北风寒冷,大雪纷飞。如果你爱护我,就携手一起同行。按字面意思。本韵。犹豫什么呀,情况紧急了!本韵。这是比兼赋的手法。以下同。
北风呼啸,大雪弥漫。如果你爱护我,就携手一起回家。本韵。犹豫什么呀,情况紧急了!
没有红色的不是狐狸;没有黑色的不是乌鸦。[评]变得险峻陡峭,听任它不可理解,也别有妙处。如果你爱护我,就携手同乘一辆车。本韵。犹豫什么呀,情况紧急了
这篇诗自然是贤人见微知著的作品,不必说成是关于百姓的。
[第三章]“莫赤”两句,作者自有深意;后人找不到路径可循,于是难以揣测。多方求解,终究不得要领;不如只欣赏其辞藻的精妙罢了。《诗集传》说:“‘同行’、‘同归’,还算是地位低贱的人;‘同车’,那么地位尊贵的人也离开了。”按“同车”二字本是为了押韵,怎么能据此就区分贵、贱呢!这是解诗的固执。况且说“同归”,怎么知道不是乘车呢?有人说:北方地位低贱的人也乘车。
【《北风》共三章,每章六句。】
《静女》
娴静的姑娘真美丽,在城角等我。躲藏起来不见面,让我挠头徘徊。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同。[评]善于摹写。
娴静的姑娘真美好,送给我红色的管箫。本韵。红管箫有光泽。喜爱。欢喜。你。你的美。本韵。
从牧场带回初生的茅草,确实美丽又奇异,不是。你。你的。因为。美。[评]变化上句。美。人。的。赠予。本韵。
小序说“讽刺时政”,是对的,这是讽刺淫乱的诗。毛亨、郑玄必定反对,牵强附会地解说,不知是何用意。
[第二章]“彤管”,就是《内则》中“右边佩戴箴管”的管;它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叫“彤管”。毛亨、郑玄认为是笔管,不对。“女”指彤管,意思是喜爱这彤管的美丽。
[第三章]“荑”就是“手如柔荑”的荑,细茅草。“女”指荑,又说不是这荑草本身美,而是赞美赠予它的人。两章自相翻驳。《诗集传》认为上面的“女”字按字面意思,下面的“女”字读作汝,大错特错。我的侄子炳在《诗识名解》中说:“荑,茅草。古代用茅草垫物。《易经》说‘垫用白茅’,这荑草就是垫彤管的吧”这个说法很好。有人说荑是男子赠给女子,下面两句难以通顺。有人说女子又用荑草赠给男子,也不像。
【《静女》共三章,每章四句。】
《新台》
新台鲜明,河水浩荡。本想求得温柔美好,却得到个驼背丑汉!通韵。○这是兴兼比的手法。
新台高耸,河水浑浊。本想求得温柔美好,却得到个驼背不死的丑汉!本韵。○这是兴兼比的手法。
鱼、网、之、设,大、雁、却、离、开、燕婉之求,得此跛、行、!本韵。○这是比兼赋的手法。
“籧篨”、“戚施”,借用来丑化诋毁卫宣公。《国语》说“籧篨不能弯腰,戚施不能抬头”,是对的。解释者应当知道这是借喻,不可拘泥于卫宣公身上求解。郑玄执着于《尔雅》“口柔、面柔”的文字来解说卫宣公,固然不对;欧阳修说“国人不能弯腰、抬头看新台”,更是穿凿。季明德说卫宣公起初尊贵高大如籧篨,后来看见齐女,弯腰求娶,如戚施,更加鄙陋亵渎不堪。
【《新台》共三章,每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船,泛、泛、其、景、愿言思
子,中心养养。本韵。○赋也。下同。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本韵。
译君子啊,我心中忧愁不安。这是本韵。○这是赋的手法。以下各章同此。
两位君子乘着小船,悠悠荡荡地远去。我深切地思念你们,但愿你们不会遭遇祸害。这是本韵。
小序谓「思伋、寿」,此有可疑。按左传桓十六年曰:「卫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是为宣姜;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伋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夫杀二子于莘,当乘车往,不当乘舟。且寿先行,伋后至,二子亦未尝并行也。又卫未渡河,莘为卫地,渡河则齐地矣。皆不相合。毛传则谓「待于隘而杀之」,亦与「乘舟」不合。其解则以「乘舟」为比,谓「如乘舟而无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碍也」,甚牵强,不可从。集传则直载其事,而于「乘舟」,以为赋,漫不加考,尤疏。
刘向新序曰:「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其后又载杀伋、寿之事,与左传同。何玄子引之,以为此诗之证。按向之前说,明是因与左传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于诗,附会显然;谓傅母作此诗,尤牵强迂折,岂可为据!故此诗当用阙疑。大抵小序说诗非真有所传授,不过影响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墉及卫皆摭卫事以合于诗,绿衣、新台以言庄姜、卫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寿,此不合者也。正当分别求之;岂可漫无权衡,一例依从者哉!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墉
柏舟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本韵。母也天只,不谅人本韵。只!兴而比也。下同。
泛彼柏舟,在彼河测。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之死矢靡慝!本韵。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小序曰「共姜自誓」。大序曰:「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此皆谬也。孔氏曰:「世家『武公 和篡共伯而立,五十五年卒』。楚语曰『昔卫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则未必有死年九十五以后也,则武公即位四十一、二以上;共伯是其兄,则长矣。」吕氏见此疏,因而曰:「共伯见弒之时,其齿又加长武公,安得谓之『蚤之』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饰;诸侯既小敛则脱之。史记谓『厘侯葬而共伯自杀』,则是时共伯已脱髦矣,诗安得谓之『髧彼两髦』乎!是共伯未尝有见弒之事,武公未尝有篡弒之事也。」愚按,史记摭述他事及义理之间或有谬误,若本纪、世家,天子、诸侯世次传授,皆据世本无误。诗小序乃不知作于何人,安可信诗序而疑史记耶!宋儒无识,妄为武断,类如此。后人无不以东莱之言为真而确,又信东莱而疑史记,且曰叡圣武公必无篡弒之事;千载而下无故代为武公洗过,亦可笑矣!当时「叡圣」之称,犹今人言「聪明」之谓;古「圣」字不甚重。予别有论「圣」字说,见书多方篇。武公不过仅能聪明好学耳,能保其不篡弒乎自古聪明能文章之士,其不淑者亦多矣,宁独武公哉!故东莱读疏语而谓史记为误,愚读疏语而知诗序为妄。序谓「共姜自誓」,共伯已四十五、六岁,共姜为之妻,岂有父母欲其改嫁之理。至于共伯已为诸侯,乃为武公攻于墓上,共伯戊厘侯羡,羡,墓道也。自杀,则大序谓共伯为「世子」及「蚤死」之言尤悖矣。故此诗不可以事实之;当是贞妇有夫蚤死,其母欲嫁之,而誓死不愿之作也。
【柏舟二章,章七句。】
墙有茨
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 本韵。也!比而赋也。下同。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 本韵。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 本韵。也!
大序谓「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刺之」,可从。「茨」,即书梓材「既勤垣墉,其涂
译小序说这首诗是“思念伋、寿”,这里值得怀疑。查《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卫宣公与夷姜通奸,生了伋,托付给右公子;为伋在齐国娶妻,因为妻子貌美,宣公自己占有了她,这就是宣姜;生了寿和朔,把寿托付给左公子。夷姜自缢而死,宣姜和公子朔陷害伋。宣公派伋去齐国,派强盗在莘地等候,准备杀他。寿告诉伋,让他逃走;伋不肯,说:‘抛弃父亲的命令,还要儿子做什么!除非是没有父亲的国家才行。’等到强盗用酒灌伋时,寿拿着伋的旗帜走在前面;强盗杀了寿。伋到了,说:‘这是我该受的,他有什么罪,请杀我吧!’强盗又杀了伋。”在莘地杀这两个儿子,当时应当乘车前往,不应当乘船。况且寿先走,伋后到,两人也没有一同前行。再说卫国的领土没有渡过黄河,莘是卫国的地方,渡过黄河就是齐国的地方了。这些都不相符合。《毛传》说“在险隘处等候而杀之”,也与“乘舟”不相符合。它的解释是把“乘舟”当作比喻,说“如同乘船而没有依托,漂浮着迅疾而不受阻碍”,非常牵强,不可采纳。《诗集传》则直接记载这件事,对于“乘舟”,认为是赋的手法,不加考证,尤其疏漏。
刘向《新序》说:“派人让伋在河中乘船,准备沉船杀他。寿知道不能阻止,于是和他同船;船夫没能杀伋。正当乘船时,伋的傅母担心他死,怜悯他而作了这首诗。”后来又记载杀伋、寿的事,与《左传》相同。何玄子引用它,作为这首诗的佐证。查刘向前面的说法,明显是因为与《左传》不合,所以编造前一件事来符合诗义,附会显然;说傅母作了这首诗,尤其牵强迂曲,岂能作为依据!所以这首诗应当存疑。大概小序解说诗经并非真正有所传授,不过是根据传闻猜测,所以往往有符合的也有不符合的。比如《邶风》、《墉风》以及《卫风》都选取卫国的事来符合诗义,《绿衣》、《新台》用来指庄姜、卫宣公,这是符合的;《二子乘舟》用来指伋、寿,这是不符合的。应当分别探求;怎么能漫无权衡,一概依从呢!
【《二子乘舟》两章,每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著
墉
柏舟
那柏木船漂浮着,在那河中央。那垂下的两髦,实在配我的意中人。到死誓无二心!母亲啊,天啊,不体谅人!这是兴兼比的手法。以下同。
那柏木船漂浮着,在那河岸边。那垂下的两髦,实在配我的伴侣。到死誓无邪念!母亲啊,天啊,不体谅人!
小序说“共姜自誓”。大序说:“卫世子共伯早死,他的妻子坚守道义;父母想强迫她改嫁,她发誓不许。”这都是错误的。孔氏说:“《世家》记载‘武公和篡夺共伯之位而立,五十五年去世’。《楚语》说‘从前卫武公九十五岁了,还在国内告诫自己’,那么未必有九十五岁以后死的,那么武公即位四十一、二岁以上;共伯是他的哥哥,那么年龄就大了。”吕氏看到这条疏证,因而说:“共伯被杀的时候,年龄又比武公大,怎么能说他‘早死’呢!髦,是儿子侍奉父母的装饰;诸侯既已小敛就脱去它。《史记》说‘厘侯下葬而共伯自杀’,那么这时共伯已经脱去髦了,诗怎么能说‘垂下的两髦’呢!这是共伯不曾有被杀的事,武公不曾有篡杀的事。”我按,《史记》记述其他事及义理之间或许有错误,但本纪、世家,天子、诸侯世系传授,都依据《世本》没有错误。诗小序不知作于何人,怎么能相信诗序而怀疑《史记》呢!宋儒没有见识,妄加武断,类如此。后人无不以东莱的话为真实确切,又相信东莱而怀疑《史记》,并且说睿智圣明的武公必定没有篡杀的事;千载之下无故代为武公洗刷过错,也可笑啊!当时“睿智圣明”的称呼,如同今人说“聪明”的意思;古“圣”字不很看重。我另有论“圣”字说,见于《书多方篇》。武公不过仅能聪明好学罢了,能保他不篡杀吗?自古聪明能文章之士,其不善者亦多矣,难道只有武公吗!所以东莱读疏语而说《史记》有误,我读疏语而知诗序为妄。诗序说“共姜自誓”,共伯已四十五、六岁,共姜是他的妻子,哪有父母想让她改嫁的道理。至于共伯已为诸侯,却被武公在墓上攻击,共伯在厘侯的墓道自杀,那么大序说共伯是“世子”及“早死”的话尤其悖谬了。所以这首诗不可以事实去印证;应当是贞妇有丈夫早死,她的母亲想让她改嫁,而她誓死不愿所作的诗。
【《柏舟》两章,每章七句。】
墙有茨
墙上有蒺藜,不能扫除啊。宫中的闲话,不能宣扬啊。所能宣扬的,说起来真丑啊!这是比兼赋的手法。以下同。
墙上有蒺藜,不能清除啊。宫中的闲话,不能详说啊。所能详说的,说起来真长啊!
墙上有蒺藜,不能捆扎啊。宫中的闲话,不能诵读啊。所能诵读的,说起来真辱啊!
大序说“公子顽通奸于君母,国人讽刺他”,可以采纳。“茨”,即《尚书·梓材》“既勤垣墉,其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