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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摄大乘论释十五

摄大乘论释卷第一释依止胜相中众名品第一(6/17)

佛藏 · 乾隆藏/大乘论 · 第 2399–2598 段

论曰。一根本分别谓本识。

释曰。是一切分别根本自体。亦分别即是阿黎耶识。

论曰。二相分别。谓色等识。

释曰。此分别以相为相。即是色等尘识。

论曰。三依显示分别。谓有依止眼等识识。

释曰。此分别以依。及显示为相。亦是所分别亦是能分别。即是六根及六识。六根是所依止。六识是能依止。

论曰。四相变异分别。

释曰。相谓六尘。此分别以相变异为相。

论曰。谓老等变异。

释曰。是身四大前后变异名老。若识分别此老名老相变异分别。等言摄病及死。

论曰。苦乐等受。

释曰。身心苦乐受。前后变异。识分别此受名受相变异分别。等言摄不苦不乐受。

论曰。欲等惑。

释曰。心欲前后变异。识分别此欲名。欲相变异分别。等言摄瞋痴等惑。

论曰。及抂时节等变异。

释曰。非理逼害缚录为抂不乖候寒热丰俭为时节。抂及时节前后变异。识分别此抂及时节名抂时节相变异分别。等言摄有因缘逼害缚录。乖候寒热丰俭。

论曰。地狱等。

释曰。是道变异。舍此五阴受地狱道五阴。诸道前后变异故名道变异。识分别此道故。名道相变异分别等言。摄余五道。

论曰。欲界等变异。

释曰。谓具缚离缚生变异。受三界生有具缚及离缚前后变异。识分别此生名生相变异分别等言。摄色无色界。

论曰。五依显示变异分别。

释曰。谓眼等识变异。此分别以眼等识变异相为相。

论曰。谓如前所说变异。

释曰。如前所说老等变异。于变异位中。如眼等识变异。

论曰。起变异分别。

释曰。意识亦如此依显示变异而分别故。名依显示变异分别。

论曰。六他引分别。

释曰。此分别因他言说生。

论曰。谓闻非正法类。闻正法类分别。

释曰。此分别有二种。一听闻非正法为类分别。二听闻正法为类分别。谓行恶法类分别。行善法类分别思修亦尔。此分别以闻他言说为相故。名他引分别。

论曰。七不如理分别。

释曰。是前分别。听闻非正法为因。

论曰。谓正法外人。非正法类分别。

释曰。谓九十六种外道。在正闻思修法外。

论曰。八如理分别。

释曰。是前分别听闻正法为因。

论曰。谓正法内人。闻正法类分别。

释曰。谓声闻缘觉菩萨人。在正闻思修法中。

论曰。九决判执分别。谓不如理思惟种类。

释曰。以不正思惟为因。

论曰。身见为根本。与六十二见相应分别。

释曰。依止我见如梵网经所明见类。谓六十二见相应分别。

论曰。十散动分别。谓菩萨十种分别。

释曰。菩萨分别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悉名散动。般若波罗蜜经说十种法对治。此十种散动初二法正是般若波罗蜜事。谓显真空遣俗有即是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次有五事有三解。第一解云。遣名事物初两遣名。即是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初遣人名后遣法名。次两遣事。即是不见行不见不行。此有三义。一不见菩萨能行二乘不能行。二不见正勤助道为行。不见懒惰等所对治为不行。三不见菩萨修道未满故行。不见菩萨修道已满故不行。后一遣物此名此事。以何物为根本。以五阴为根本。亦不见五阴。即是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第二解云。初二明不见人法。次二明不见人行法为行。不见人不行法为不行。后一明行所对治即五阴。五阴即苦集二谛。不见集可断。不见苦可离。第三解云。初二明不见能行人及所行。道次二不见助道。后一明不见所对治。此五事中一一事皆具八法。

论曰。无有相散动。

释曰。无有相是散动因。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菩萨实有菩萨。

释曰。由说实有显有菩萨。以真如空为体。

论曰。有相散动。

释曰。有相是散动因。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不见有菩萨。

释曰。不见有菩萨。以分别依他为体。

论曰。增益散动。

释曰。以有增益无所有。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何以故。色由自性空。

释曰。由分别色性色性空。

论曰。损减散动。

释曰。以无损减实有。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不由空空。

释曰。此色不由真如空故空。

论曰。一执散动。

释曰。谓依他分别即是空。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色空非色。

释曰。若依他性与真实性是一真实性。是清净境界依他性亦应如此。

论曰。异执散动。

释曰。谓色与空异。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无色异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释曰。若色与空异。此空则不成色家法空。不成色通相此义不成。譬如有为法与无常相不异。若捉分别性说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此分别色永无所有。此永无所有即是有即是空。此空即是色无所有。不如依他性于真实性不可说。一由清净不清净境界故。

论曰。通散动。

释曰。执色有通相为性。谓有碍。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谓色。

释曰。唯有名是色通相。何以故。若离名色实无本性。

论曰。别散动。

释曰。已执色有通相。又分别色有生灭染净等差别。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释曰。此色无所有为通相。若有生即有染。若有灭即有净。由无此四义故色无别相。

论曰。如名起义散动。

释曰。如名执义。于义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对假立名。分别诸法。

释曰。名是虚假所作。对诸名分别一切法。

论曰。如义起名散动。

释曰。如义于名起旧执。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由假立客名。随说诸法。

释曰。名不与法同相。经言。如如随。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

释曰。随假所立名说诸法。计名与法不异。经言。如此一切名菩萨不见。若不见不生执着。释曰。为对治十种散动故。说般若波罗蜜。以此说为因无分别智生。由无分别智灭诸分别惑。

论曰。为对治此十种散动分别故。于一切般若波罗蜜教中。佛世尊说无分别智。能对治此十种散动。应知具足般若波罗蜜经义。如般若波罗蜜经言。云何菩萨行于般若波罗蜜。舍利弗。是菩萨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不见行不见不行。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何以故。色由自性空不由空空。是色空非色。无色异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谓色是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对假立名分别诸法。由假立客名。随说诸法。如如随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此一切名菩萨不见。若不见不生执着。如观色乃至识亦应作如此观。由此般若波罗蜜经文句。应随顺思惟十种分别义。

释曰。如八种观色阴。亦应作八种观余四阴。乃至前四事亦应作八种观。

论曰。若由此别意。依他性成有三性。是三性云何性有三异。不成相杂。

释曰。此问先分三性异。次明依他性有别义成三性。若于依他性中明三性有三异。则三性成相杂。不可偏说为一性。云何不相杂。

论曰。无相离义。

释曰。道理有异故不相杂。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依他。不由此成分别及真实。

释曰。此即此前所明。由系属种子及系属净品不净品等道理故。成依他不可以此道理。令成分别及真实性。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分别。不由此成依他及真实。

释曰。此即前所明。由分别自性分别差别等道理故成分别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真实。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真实。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别。

释曰。此即此前所明。由自性成就清净成就等道理。故成真实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分别。摄大乘论释卷第六分别章第三之二论曰。云何得知此依他性。由分别性显现似法。不与分别性同体。

释曰。此问言分别性显现似法。此似法不离依他性。应与依他性同体云何言不同体。

论曰。未得名前于义不应生智故。法体与名一则此义相违。

释曰。依他性虽复由分别性一分所显不与分别性同体。为显此义故立三证。此即第一证。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执相违。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智不开名于义应生。譬如离瓶名于瓶义瓶智不生。若瓶义与瓶名一体此事不应成名义不同相故。若执名义共一体。此执则相违。此证显名是依他。显义是分别。何以故。此依他由名所分别故。

论曰。由名多故。若名与义一。名既多义应成多。此义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证。或一义有多名。若名与义共一体。如名多。义亦应成多。若尔一义应有多体。一物多体此义相违。是故若两性一体。则成第二相违。

论曰。由名不定。体相杂此义相违。

释曰。譬如瞿名目九义。若言名与义一体。是两体相违则成第三相违。瞿名所目诸义。相貌不同。由许一体。相违法一处得成。无如此义。是故两性不可为一体。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重显前义。是故说偈。初偈显依他分别不共一体。此义得成由三相违故。

论曰。

于名前无智  多名及不定义成由同体  多杂体相违法无显似有  无染而有净是故譬幻事  亦以譬虚空论曰。义成。

释曰。即明依他性与分别性。不同体义成。

论曰。于名前无智。同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一相违。

论曰。多名同体。多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相违。

论曰。及不定。同体杂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三相违。后偈为教弟子。弟子于二事生疑。

论曰。法无显似有无染而有净。

释曰。此明于两种相违生疑。无法显似有法是第一相违。于无染中而有净是第二相违。

论曰。是故譬幻事亦以譬虚空。

释曰。即以此譬。释弟子疑。譬如幻像实无显现为有。诸分别法亦尔。实无而显现似有。此有亦可见。譬如虚空非云等五障所染。自性清净。云等障后灭时。亦说空为净。诸法亦尔。本无有染自性清净。客尘障盖后灭则见清净。

论曰。云何如此显现而实非有。依他性一切种非不有。

释曰。此问若依他性。如所显现如此无所有。一切一切种。此性亦不无。此意云何。

论曰。若无依他性。真实性亦无。一切无不成。若无依他性及真实性。则无有染污及清净品过失此二品可知非无。是故非一切皆无。此中说偈。

若无依他性  真实性亦无则恒无二品  谓染污清净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鞞佛略经。此经中说。云何应知分别性。由说无有品类。此性应知。云何应知依他性。由说幻事鹿渴梦相影光谷响水月变化。如此等譬应知其性。云何应知真实性。由说四种清净法。应知此性。

释曰。若无此性真实性亦无。何以故。若有染污则有清净。若两法悉无则一切皆无。此一切无。由此方便能显其不成。何者为方便。拨无生死涅槃。此义不可立。由染污品及清净品可见。是故两法显现若拨言无则成邪见。亦名损减谤。是故分别性是无。依他性不可拨言无故知依他分别不得同体。

论曰。四种清净法者。一此法本来自性清净。谓如如空实际无相真实法界。

释曰。由是法自性本来清净。此清净名如如。于一切众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由此法是有故。说一切法名如来藏。

论曰。二无垢清净。谓此法出离一切客尘障垢。

释曰。是如来藏离惑智两障。由此永清净故。诸佛如来得显现。

论曰。三至得道清净。谓一切助道法。及诸波罗蜜等。

释曰。为得清净菩萨行道。此道能得清净故。亦名清净道。即般若波罗蜜。及念处等诸助道法。

论曰。四道生境界清净。谓正说大乘法。

释曰。道及助道法生所缘境界。谓修多罗等十二部正说。是清净资粮故。亦名清净。

论曰。何以故。

释曰。云何说生道境界清净。是真实性摄。非分别及依他。

论曰。此说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清净法界流故。非依他由此四种清净法。摄一切清净法皆尽。

释曰。此正说若属分别性。应成染污因。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性。若属依他性。如依他性亦应成虚。此清净法界流为体。是故非虚。以出二性外故属真实性。若说四清净中随一清净。此说于大乘中。应知属真实性。第一第二清净。由无变异故成真实。第三第四由无颠倒故成真实。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重明此义令显了故更说偈。

论曰。

幻等显依他  说无显分别若说四清净  此说属真实清净由本性  无垢道缘缘一切清净法  四皆摄品类论曰。幻等显依他。

释曰。是处如来说一切诸法如幻事。乃至如变化譬。应知此言是说依他。

论曰。说无显分别。

释曰。若说无色乃至无一切法。应知此言是说分别。为此意用如来说依他性。以幻事等为譬今当说此义。

论曰。若说四清净此说属真实。清净由本性无垢道缘缘。一切清净法四皆摄品类。何因何缘是依他性。如经所说幻事等譬所显。于依他性中为除他虚妄疑惑。云何他于依他性中生虚妄疑惑。诸说于依他性中有如此虚妄疑心。若实无有物云何成境界。为决此疑故说幻事譬。

释曰。于虚妄起疑谓为实有。不信是虚妄故名虚妄疑。此法若显现成境界。云何言虚妄。故以幻事譬依他性。譬如幻像尘实不有亦成境界。诸法亦尔。为除此疑故须立譬。

论曰。若无境界。心及心法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鹿渴譬。

释曰。鹿渴譬心及心法。以水譬尘鹿渴动摇生识。缘水为境实无有水。如此心及心法起变异事。于无有尘生缘尘识。

论曰。若实无尘爱非爱。受用云何得成。为决此疑故说梦相譬。

释曰。譬如于梦中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此依他性中亦尔。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

论曰。若实无法。善恶二业爱非爱果报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影譬。

释曰。譬如镜中无实影尘。于面相起影识。此影尘非不显现。爱憎两果亦尔。实非有而显现似有。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种种智生。为决此疑故说光影譬。

释曰。譬如人弄影。见影有种种相貌随影起种种识。无实影尘。种种识尘亦尔实无所有而有种种尘显现。

论曰。若无实法云何种种言说起。为决此疑故说谷响譬。

释曰。譬如实无响尘而显现可闻。言说事亦尔。实无所有而显现可闻。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成缘真实法。定心境界。为决此疑故说水月譬。

释曰。譬如无水月实尘而显现可见。由水润滑澄清故。若人心得定无实尘为境。亦显现可见。水譬定。以定心润滑澄清故。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诸菩萨故作心。无颠倒心为他作利益事。于六道受生。为决此疑故说变化譬。

释曰。譬如无实变化尘。随变化者所作。一切所作事皆成所化尘。非不显现。菩萨受生亦尔。实无六道受生身。作利益一切众生事及受生身亦显现。复有何义。佛世尊说幻事等譬。更有别义。今当说佛意。幻事譬为对治眼等六内根。诸根如幻像。实非有而显现似有。鹿渴譬器世界。由此大故。显现如水实无所有。而于鹿渴显现似有。以动摇故。此器世界众生执为色等可受用法。如执鹿渴中水谓为可饮。为对治此执故说梦相譬。譬如于梦中色等诸尘无所有。因此有爱憎受用。为对治身业故说影譬。依善恶身业有别色似影生。为对治口业故说谷响譬。由此譬显口业为因有口业果报由如谷响。意业有三种。一不寂静地。即是欲界散动业。二寂静地。即修慧。三闻思二慧。为对治不寂静地意业故。说光影譬。由此譬显意业果报。譬如光影。为对治寂静地意业故。说水月譬显意业果报。譬如水月。如水中月实无有月而显现似月。寂静心亦尔实无所有。于寂静心中而有动摇。现在及未来世果显现。离此寂静心无有别果。为对治闻思品类意业故。说变化譬。若是闻思熏习生业果报。譬如变化品类非有亦有显现。闻思生业果报亦尔。由此法尔三性为相如来所说经悉皆随顺。今当说随顺经义。

论曰。婆罗门问经中言。世尊依何义说如此言。如来不见生死不见涅槃。于依他性中。依分别性及依真实性。生死为涅槃。依无差别义。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别一分成生死。由真实一分成涅槃。

释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实性成涅槃。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由分别分即是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说一分。若见一分余分性不异。是故不见生死亦不见涅槃。由此意故如来答婆罗门如此。

论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佛世尊说法有三种。一染污分。二清净分。三染污清净分。依何义说此三分。于依他性中。分别性为染污分。真实性为清净分。依他性为染污清净分。依如此义故说三分。

释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说分别性以烦恼为性。真实性以清净品为性。依他性由具两分。以二性为性故。说法有三种。一烦恼为分。二清净为分。三二法为分。依此义故作此说。

论曰。于此义中以何为譬。以金藏土为譬。譬如于金藏土中见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于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金实有不显现。此土若以火烧炼。土则不现。金相自现。此地界土显现时。由虚妄相显现。金显现时由真实相显现。是故地界有二分。

释曰。如来为显此义故。说金藏土譬。金为藏者。地界是金种子故说名金藏土。以坚触为地界。以所造色为土。谓色尘等。此三可了别。此地界先由土相显现。后由金相显现。何以故。此地界若为火所炼。金相则显。是故于地界实有金。此义可信。

论曰。如此本识未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虚妄分别性显现。不由真实性显现。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成就真实性显现。不由虚妄分别性显现。是故虚妄分别性识。即依他性有二分。譬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复次有处世尊说一切法常住。有处说一切法无常。有处说非常非无常。依何义说常。此依他性由真实性分常住。由分别性分无常。由二性分非常非无常。如依此义说常无常无二。如此说苦乐无二。善恶无二。空不空无二。有我无我无二。净不净无二。有性无性无二。有生无生无二。有灭无灭无二。本来寂静不寂静无二。本来涅槃非涅槃无二。生死涅槃无二。由如此等差别。诸佛如来依义密语。由此三性应随决了常无常等正说。如前解释此中说偈。

如法实不有  如彼种种现由此法非法  故说无二义释曰。诸法非法非非法。由此法实无所有故。非法如有显现故。非非法。由非法非非法故说无二义。

论曰。

依一分说言  或有或非有依二分说言  非有非非有释曰。若依一一分。不可说诸法有及非有。如所显现不如是有故不可说有。虽实非有如有显现故。不可说非有。若捉一一分应如此判。若约依他性具有二分。说诸法非有非非有。

论曰。

如显现不有  是故说永无如显现实有  是故说非无释曰。如所显现不如此有。依不有义故说永无。虽复不有非不显现。依唯有显现义故说非无。

论曰。

由自体非有  自体不住故如取不有故  三性成无性由无性故成  前为后依止无生灭本净  及自性涅槃论曰。由自体非有。

释曰。今当显如来所说无性意。初句一分明无性通大小乘。此正是显无性意自。非有者显通无性。由诸法离因缘和合。不关外缘自然成。无有此义故。一切法无性体非有者亦是无性。此有别意。谓约过去未来此体已灭。由此体更立法为有。无如此义。此体未有。由此体预立法为有。亦无此义。是故去来二世并无自性。

论曰。自体不住故。

释曰。若诸法已生过。唯生时无能住义。既不能住故现在亦无体。此三世无性。亦通大小二乘。

论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

释曰。由分别性所显现。实无所有故。无相性。分别性无体相故。依他无所依止故无生性。此二无性无无性故真实无性性。此三无性但大乘中有。余乘则无。

论曰。由无性故成前为后依止。无生灭本净及自性涅槃。

释曰。由诸法永实无性。一切无生等四义得成。何以故。若诸法无性是故无生。若无生则无灭。由无生无灭故本来寂静。由本来寂静故自性涅槃成者。前为后成立依止。谓无性成立。无生故为无生依止。后三亦尔。显了意依章第四论曰。复次有四意四依。一切佛世尊教应随决了。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四意四依。此意及依由三性故可决了。若离三性无别道理。能决了此法。

论曰。一平等意。

释曰。譬如有人执平等法尔说彼即是我。世尊亦尔。平等法身安置心中。说如是言。

论曰。譬如有说。昔是时中我名毗婆尸。久已成佛。

释曰。非昔毗婆尸即是今释迦牟尼。此说中以平等为意。是名通平等。若说别平等。谓因果恩德皆同。是名平等意。

论曰。二别时意。

释曰。若有众生由懒惰障不乐勤修行。如来以方便说。由此道理于如来正法中。能勤修行方便说者。

论曰。譬如有说。若人诵持多宝佛名。决定于无上菩提不更退堕。

释曰。是懒惰善根。以诵持多宝佛名。为进上品功德。佛意为显上品功德。于浅行中欲令舍懒惰勤修道。不由唯诵佛名。即不退堕决定得无上菩提。譬如由一金钱营觅得千金钱。非一日得千。由别时得千。如来意亦尔。此一金钱为千金钱因。诵持佛名亦尔。为不退堕菩提因。

论曰。复有说言。由唯发愿。于安乐佛土得往彼受生。

释曰。如前应知是名别时意。

论曰。三别义意。

释曰。此言显自觉了实相。由三性义道理。若但如闻觉了义。是如来意者。婴儿凡夫亦能觉了。是故如来意不如此。如来意云何。

论曰。譬如有说事。如是等恒伽所有沙数。诸佛于大乘法义。得生觉了。

释曰。此觉了非闻得成。若人已事恒伽沙数佛。方得成就。是名别义意。

论曰。四众生乐欲意。譬如如来先为一人赞叹布施。后还毁呰。

释曰。有众生如来先为赞叹布施功德。后时或为此人毁呰布施。如此意随人得成。何以故。若人于财物有悭吝心。为除此心故先为赞叹布施。若人已欲乐行施。施是下品善根。如来后时更毁呰此施。令渴仰其余胜行。若不由此意赞毁则成相违。由如来有别意故。于一施中赞毁而不相违。

论曰。如施戒及余修亦尔。是名四种意。

释曰。戒等亦如是。有人如来为赞毁于修。此是世间修故可毁呰。若出世间修则无可毁。义意及依异相云何如来心先缘此事。后为他说故名为意。由此因众生决定。入正定聚故名此因为依。

论曰。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于大小乘中。佛世尊说人法二种通别。二相所摄俗谛。

释曰。于正说中约世谛理说有人法及通别二相。为令众生入于正义故。名令入依。

论曰。二相依。譬如随所说法相中必有三性。

释曰。于正说中若应说法相必说三性。此三性是一切法总相。若欲了别一切法。必须依此三相。故名相依。

论曰。三对治依。此中八万四千众生烦恼行。对治显现。

释曰。于正说中若说众生行对治。不出八万四千。谓说四谛等。此说能除众生因果中身见戒取疑。以能成立众生烦恼对治故。名对治依。

论曰。四翻依。此中由说别义言词以显别义。譬如偈言。

释曰。于正说中由显说别义。文字但说别义。故名翻依。如偈言。

论曰。

阿娑离。娑罗摩多耶。毗跋耶斯者。修絺多。离施那者。僧柯履多。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论曰。阿娑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