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卷第一释依止胜相中众名品第一(9/17)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如幻师于一切幻事自了无倒。
释曰。如幻师于幻事生见闻等四识。不依此识了别幻事。如本所解了别幻事故。于幻事中无倒。菩萨亦尔。由依本智了别故。于一切相及因果中。无复颠倒。是名菩萨自利。
论曰。于一切相因缘及果中。若正说时常无偏倒。
释曰。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谓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违。不实不定名偏。符理真实不可动为无偏。处时相滥名倒。随处随时随相名无倒。是名菩萨利他。二智依止章第九论曰。是时正入唯识观位中。有四种三摩提。是四种通达分善根依止。菩萨云何应见。
释曰。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毗钵舍那。为明应入处故言正入。唯识观位中。唯识处即三无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动智境故。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是境与智不可分别故。说四种通达分善根为能证。云何应见此法。
论曰。由四种寻思。于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乐观无尘义故名为忍。此忍未离三相。谓观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未随意修习故是下品。
论曰。光得三摩提。
释曰。无尘智名光。此定以无尘智为所得。此定为无尘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毗钵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论曰。是暖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福德智慧二行为暖行体。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烧惑薪道火前相故名暖。此暖行已过地前四位。决定了别真如智名通达。此方便道能助成通达智故名分。能资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为通达分增上缘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余三十六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达。余三十五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论曰。于最上品。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是顶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已离三相故。是最上品。无尘观忍如前释。无尘智名光。此智于方便中胜进故名增。此定为无尘胜进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顶行体顶有三义。一如人头顶能持身命。修道者亦尔。若至此位善根则不可断。二如山顶是退际。有人至山顶而退还。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进故名退。三如山顶是进际。或有人至山顶而更升进。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而进入胜位故立顶名。已说菩萨于四种寻思修暖顶二种方便道。于四种如实智中修道云何。
论曰。于四种如实智。菩萨已入唯识观了别无尘故。
释曰。若菩萨过四种寻思度暖顶两位。则在四种如实智位中。菩萨缘何境。菩萨但缘唯识为境。缘唯识境。复何所得了别无尘义。除无明及疑惑故。名了别。此三句显位及境智。
论曰。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由此智故。菩萨入真义一分。谓无相性。未入无生性及无性性。
论曰。通行三摩提。是随非安立谛忍依止。
释曰。体无尘智名通。此定以无尘智为行。即为无尘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无性所显。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谛。何以故。此谛通一切法。无有差别故名非安立。无到无变异故名谛忍。能符从此义故名随。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忍体。菩萨已决了无外尘义。于无能取所取义中。心生信乐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谛义故名忍。于上品谛中。心无退失故名忍。
论曰。此三摩提最后刹那了伏唯识想。
释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后一刹那定。由先了别无相性。后更思量所缘。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由此了别故能伏灭唯识想。唯识想既灭。从最后刹那更进第二刹那。即入初地。
论曰。转名无间三摩提。
释曰。此定与初地相邻。不为余心所隔故名无间。又下地惑不能碍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称无间。
论曰。应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菩萨以地前为世法。登地为出世法。此无间定犹是世法。于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间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虽是世法。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余世法则无此义故名第一。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论曰。此四种三摩提。是菩萨入非安立谛观前方便。
释曰。前二定是无间修。后二定是恭敬修。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说是前方便。二智差别章第十论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达入唯识。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于愿乐地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别智。所以得无分别智。由通达真如及俗谛。故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如。唯有识是通达俗。复知此识无有生性。是通达真如。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若不通达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所以能通达真俗。由能解唯识理故。此文即显四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总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是假名。由是总故见道是行。所通达真俗是境。入唯识是方便。由入唯识为方便故。能通达真俗境。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云何菩萨修习观行。入于修道。
释曰。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别。五摄相助六摄相碍。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习。福德智慧为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属般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后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于菩萨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标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慧功能。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习此十法故言治。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间道为生解脱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寂静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静。由毗钵舍那故无倒。
论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譬类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长时修。数数修习。即显无间恭敬无余三修。
论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于入见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摄持故。一切所修皆成圣道。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道摄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词。凡约六义为问。一约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一加行依止谓文教。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义。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后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问。后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后明无分别智是修慧体。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问。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以答此问。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进后道故。是修慧因。四约修位四修为问。后明长时修乃至无余修。以答此问。五约修位依止为问。后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故。六约修位胜用为问。后明三身以答此问。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后具明次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分别智后所得。如自所证为他解说。次明四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满。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应化二身是利他。复次。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文句中。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复次。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境。复次。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所合之境为单为复。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复次。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道二体更互相摄。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毗钵舍那故。定无啖味等染污。复次。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间所习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于世间心中起故。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于长时数习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别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其相云何。
论曰。声闻菩萨见道。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释曰。前五明道差别。后六明果差别。前五明道差别者。
论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别。谓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二由依止差别。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论曰。三由通达差别。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观。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于人法不生爱着。凡夫着人。二乘着法。菩萨并不着。故言离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异于小乘。
论曰。四由涅槃差别。谓摄无住处涅槃。以为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济心。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道。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般若精进为善根。余度为功德。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证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应观二唯量 及彼二假说从此生实智 离尘分别三若见其非有 得入三无性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菩萨在静位 观心唯是影舍离外尘相 唯定观自想菩萨住于内 入所取非有次观能取空 后触二无得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 二种资粮无量际于法思惟心决故 能了义类分别因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 得住似义唯识中故观行人证法界 能离二相及无二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证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证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 由此即见心非有智人见此二不有 得住无二真法界论曰。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染依稠密过聚性 遣灭如药能除毒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于法界已知忆念唯分别 功德海岸智人至论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论曰。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安心于如来正法中。后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余智皆灭。唯此智不可动坏。故名有根。复次于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谓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复次解脱有三事。一能生解脱。二能持解脱。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脱。自利利他。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根。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论曰。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菩萨已住有根心中。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如前入观事皆能忆念。知此忆念非实有。唯是分别。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菩萨得进何位。
论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断德恩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余人所不能得。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总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资粮。第二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第五偈显究竟道。摄大乘论释卷第九释入因果胜相品第七释曰。此义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数。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习。七差别。八摄。九对治。十功德。十一互显。因果位章第一论曰。如此已说入应知胜相。云何应知入因果胜相。
释曰。总举前所明四位入唯识观。故云如此。前已说于方便道见道修道究竟道四位中。入应知胜相。云何广说入此胜相因。及入后所得果令其开显易见。
论曰。由六波罗蜜。谓陀那。尸罗。羼提。毗梨耶。持诃那。般罗若波罗蜜。
释曰。此答向问。明因果胜相。易可得见六度为因果体。先以六度为因。后以六度为果。
论曰。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成入唯识果。
释曰。向虽说六度为因果体。未释义意故。更问以何义故说六度为因。复以何义说六度为果。此六度能除六种入唯识障故。六度为入唯识因。第一障者。喜乐欲尘。于富财物自身受乐中。见胜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施能除此障故。施是入唯识因。第二障者。纵心起身口意业。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戒能除此障故。戒是入唯识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轻慢毁辱寒热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忍能除此障故。忍是入唯识因。第四障者。执不修行为乐。未得计得。于得不见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精进能除此障故。精进是入唯识因。第五障者。乐相杂住。于世间希有事及散乱因缘。见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识因。第六障者。于见闻觉知计为如实。于世间戏论勤心修学。于不了义经如文判义。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识因。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
释曰。唯依正法内修行。能成立入唯识因。若依正法外二乘教及外道世间教。无有得立此因义。故先明正法内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能。故言菩萨。菩萨行何法能入唯识。
论曰。不着富乐心。乃至云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
释曰。此明离布施障。乃至离智慧障。具如前释。故以六度为入因。
论曰。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
释曰。若菩萨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识。是时菩萨更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于六度正教中心决无疑。故名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为乐。此信乐意有五因缘。故称清净。一无著清净。谓不起与波罗蜜相违法。二不观清净。谓于自身及波罗蜜果报报恩中。心常不观。三无失清净。谓离与波罗蜜相杂染污法。及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别清净。谓离如言执波罗蜜相。五回向清净。谓于六度已生长及未生长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罗蜜。皆具此五种清净信乐所摄。复有清净信乐意。谓已过愿乐地。入见地等。得圣人信乐。异地前信乐故名清净。复有清净信乐意。谓由奢摩他毗钵舍那入真如观。得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所摄信乐意。故名清净。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不着富乐心。于戒无犯过心。于苦无坏心。于善修无懒惰心。于此散乱因中不住着故。常行一心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是故于此中间。设离六波罗蜜加行功用。
释曰。已入唯识观故言是故从见位乃至究竟位为中间假设。此人于其中间不作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满足。何以故。
论曰。由信乐正说。爱重随喜愿得思惟故。
释曰。如来正说与六度相应。虽甚深难解。此人亦信乐无疑。由此信乐无不行义。于六度行中见无穷功德。心生爱重。由此爱重无不行义。如此信乐意何人能得。唯诸佛如来已至究竟波罗蜜位。能得此意。知是胜人所得成。于胜人深心欣赞。故名随喜。由此随喜无不行义。愿众生及我平等。得此清净信乐意。故名愿得。由此愿得无不行义。如佛所立大乘法门。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闻思修慧数数思惟。由闻慧思惟果得圆满。由思慧思惟于所闻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种思惟无不行义。
论曰。恒无休息行故。修习六波罗蜜究竟圆满。
释曰。由此四思惟。菩萨恒无放逸。无放逸故修习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圆满。此位能摄六度。令悉具足五种清净。故名清净意位。其相云何。为显此相故。次长行后更说三偈。
论曰。此中说偈。
修习圆白法 能得利疾忍菩萨于自乘 甚深广大说论曰。修习圆白法。
释曰。先于愿行位中。善生长道资粮。为显此义故说初句。所修之行已过四十心位故名圆。施戒修三品清净法名白。复有白法。谓信根智根。精进根定根。此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四种黑障。能得净我乐常四德故名白法。若资粮圆满更何所得。
论曰。能得利疾忍。
释曰。能乐受行是忍义。于广大甚深法。难受难行而能受行故名利。数起不息故名疾。此句显忍是上上品。若菩萨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净。为显此境界故。
论曰。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说。
释曰。大乘唯是菩萨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萨清净。于此乘中有别境界。一法无我名甚深。虚空器等定名广大。前是智境。后是定境。此二境能令菩萨清净。由此思惟菩萨得清净。为显此义故说第二偈。
论曰。
觉唯分别故 得无著智故是乐信清净 名清净意地论曰。觉唯分别故。
释曰。菩萨觉了大乘一切法。乃至甚深广大皆是分别所作。如此觉了名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萨清净。菩萨清净为何所得。
论曰。得无著智故。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但是分别。无复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别亦不成。若菩萨见内外无所有则无所著。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清净。此清净体性云何。为显此义故说第三句偈。
论曰。是乐信清净。
释曰。乐信即是无分别智体。不爱七有故名乐。于三种佛性。心决无疑故名信。离七爱故乐清净。离虚妄故信清净。
论曰。名清净意地。
释曰。由乐信清净故。此位得清净名。又此位是菩萨见位。无分别智境清净处。此智以乐信为体故。说此位名清净意地。清净乐信其相云何。
论曰。
菩萨在法流 前后见诸佛已知菩提近 无难易得故论曰。菩萨在法流前后见诸佛。
释曰。清净乐信有二种相。一恒在寂静为相。二恒明了见佛为相。由乐舍七爱故。恒入观修道故。说恒在法流。若菩萨在法流为何所见。由信三种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后证法身。先以比智见法身。后以证智见法身。此乐信有何功德。
论曰。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释曰。若人在清净乐信位中。明了见无上菩提已近。己身过四十心。是故无难入正方便。所以易得。由此三偈成就资粮忍境界。思惟体性相貌皆得显现。成立六数章第二论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减。
论曰。为安立能对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灭。则于现在得安乐住。何以故。不须更起功用为灭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复生故。于现在得自利益。惑障既灭。于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众生故。得自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