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七
以车两走,轴间广大,以圉犯之,融其两端以束轮,遍遍涂其上,窒中以榆若蒸,以棘为旁,命曰火捽,一曰传汤,以当队。客则乘队,烧传汤斩维而下之,令勇士随而击之,以为勇士前行,城上辄塞坏城。
此言用火捽(一名传汤)却敌之法。
两走即两辏,亦两轮也,见辰篇。
圉,孙疑作围,亦可通。犯应从于作范,钤制之意。余则疑圉未必讹,因圉字本具外围之义,否则或为“固”即“箍”之借,总之无论为“围”为“固”,都系名词,似用金类制成,故下文言“融其两端”,若用木制,不可融也(融即镕)。依此解释,则“以束轮”三字文义自通,不能依孙于“以”下增“木”字。又于谓“围范”即“
范围”,亦不合,因此两字之上一字应为名词,下一字应为动词,非两字平举也。
遍遍,苏云误重。余以为遍遍犹今言“密密”、“快快”,是加强的语气,孙改“遍编”,更不可通。
窒中,充塞其中也,见子篇。蒸,薪也,榆或蒸皆易燃之品。旁置荆棘系用以刺伤敌人。捽之义当为“投”,汤即今北语之“烫”,灼热也,传汤犹言烧灼。
辰篇之轮辒,亦言维置,故用时须斩维而后可以坠下。
以为勇士前行者,犹言替勇士开路,与现代战争先施密集炮火而后攻队随上,用意正相同。
城下足为下锐镵杙,长五尺,大围半以上,皆剡其末,为五行,行间广三尺,狸三尺,犬牙树之。
此言作镵杙之法。
“足为”犹“多为”,与“财自足”之意相反。
镵杙,王引子篇涿弋相比,非也;彼是门丁,此乃行马之属,两物迥异。彼长止七寸,此长五尺,彼
行间广六寸,此广三尺,其非同一,比观自明。
剡,削尖也。犬牙,交错也。树同竖。
为连殳,长五尺,大十尺。
此言连殳之制。殳系军器之一种,大十尺或当作大十寸,运本改“大一尺”,亦即十寸。
梃长二尺,大六寸,索长二尺。
此言连梃之制,连梃见上节及子篇。
椎,柄长六尺,首长尺五寸;斧,柄长六尺,刃必利,皆□其一后。
此言椎、斧之制。
子篇“长椎,柄长六尺,头长尺”,首长与此差五寸。又子篇长斧,柄长八尺,比此差二尺。字书无□字,殆下节“皆着其后衡”之复文。
答广丈二尺,□□丈六尺,垂前衡四寸,两端接尺相覆,勿令鱼鳞三,着其后衡中央,大绳一,长二丈六尺。答楼不会者以牒塞,数暴干,答为格,令风上下。
此言置答或答楼之制,亦即节烧答覆敌之答。
子篇“答广九尺,长十二尺”,本节空格当是“其长”二字,长必比广较大,故“丈六尺”之数未必误,此由中央之绳长二丈六尺,便可见之。或作“大六尺”者不可信,“广”应与“长”对举,不应与“大”对举。
“垂前衡四寸”殆“四尺”之讹,下文戌篇“渠之垂者四尺”,应是误答垂为渠垂,可参看。
“两端接尺相覆”之义,与甲篇“令相接三寸”同,犹言令其相覆者约一尺。“三”按应作“参”,勿令如鱼鳞之参错也。
“着”上应有“皆”字,答之构成,不止一片,可于“两端接尺相覆”见之,故“皆”字万不可少,前节“皆□其一后”殆即“皆着其后衡”之复误。着,附也,言于后衡之中央,附大绳一条,盖以备牵垂之用,孙以后衡断句,不合。
“不会”犹言不密合,牒是板片,谓答有空隙,则用板片塞密之。答用以烧敌,湿则难燃,故须数数曝干,“为格令风上下”,自然空气流通,于答之燃烧,大有助力。
堞恶疑坏者,先埋木十尺,一枚一;即坏,□植,以押卢薄于木,卢薄长八尺,广七寸,径一尺,数施一击而下之,为上下釫而□之。
此言修治坏堞之法。恶犹不好,疑坏,未坏而疑其坏也。
十尺上似漏“长”字。“一枚一”,孙疑下“一”字衍,余以为当作“一步一”,否则疏密无定规。
□,毕以为“斫”字,余按即诗经“椓之丁丁”之“丁”,后世作“钉”,打或击也。植,柱也,指上文长十尺之木而言。押,压于上也。卢薄,柱上横木也,应乙为“以卢薄押于木”。简言之,如堞果坏了,即每隔一步竖立长十尺木柱一枚,其上压以长八尺之横木,然后屡次槌击而下之(数犹频频),仿佛现代之打桩工作。
译用两轮车,车轴间距较宽,用金属箍套住车轮,熔化箍的两端来捆紧车轮,在车轮上密密地涂上易燃物,中间塞入榆木或柴薪,旁边插上荆棘,这叫作“火捽”,也叫“传汤”,用来抵挡敌军。敌军若乘云梯攻城,就烧着“传汤”斩断绳索让它落下,命令勇士跟随冲击,为勇士开路,城上的敌军就会堵塞并破坏城墙。
这是讲用火捽(又名传汤)抵御敌军的方法。
“两走”即“两辏”,也就是两轮,见《辰》篇。
“圉”,孙诒让怀疑是“围”字,也讲得通。“犯”应从于鬯的说法当作“范”,有钤制的意思。但我怀疑“圉”未必是错字,因为“圉”字本身就有外围的意思;如果不是,或者是“固”即“箍”的假借字。总之,无论是“围”还是“固”,都是名词,似乎是用金属类制成的,所以下文说“融其两端”,如果是木头做的,就不能熔化了(“融”即“镕”)。按照这个解释,“以束轮”三个字的意思就自然通顺了,不能像孙诒让那样在“以”字下面增加“木”字。又在于鬯认为“围范”就是“范围”,也不符合,因为这两个字上面的字应该是名词,下面的字应该是动词,不是两个词并列。
“遍遍”,苏舆说是重复错误。我认为“遍遍”就像现在说的“密密”、“快快”,是加强语气的词,孙诒让改为“遍编”,更不通顺。
“窒中”,就是充塞其中,见《子》篇。“蒸”,是柴薪,榆木或柴薪都是容易燃烧的东西。旁边放置荆棘是用来刺伤敌人的。“捽”的意思应该是“投”,“汤”就是现在北方话里的“烫”,灼热的意思,“传汤”就是说烧灼。
《辰》篇里的轮辒,也说用绳索系着,所以使用时必须斩断绳索才能坠下。
“以为勇士前行者”,就是说替勇士开路,与现代战争中先施放密集炮火然后攻击部队跟上,用意正相同。
在城下大量设置尖锐的木桩,长五尺,粗度半尺以上,都削尖末端,排成五行,行与行之间宽三尺,埋入地下三尺,像犬牙一样交错竖立。
这是讲制作镵杙的方法。
“足为”就是“多为”,与“财自足”的意思相反。
“镵杙”,王引之将《子》篇的“涿弋”与之相比,不对;那是门闩,这是行马一类的东西,两样东西完全不同。那个长只有七寸,这个长五尺;那个行与行之间宽六寸,这个宽三尺,它们不是同一种东西,对比观察自然明白。
“剡”,削尖的意思。“犬牙”,交错的意思。“树”同“竖”。
制作连殳,长五尺,粗十尺。
这是讲连殳的规格。殳是军器的一种,“大十尺”或许应当作“大十寸”,运本改为“大一尺”,也就是十寸。
梃长二尺,粗六寸,绳索长二尺。
这是讲连梃的规格,连梃见上文及《子》篇。
椎,柄长六尺,头长一尺五寸;斧,柄长六尺,刃必须锋利,都附着在后面。
这是讲椎、斧的规格。
《子》篇“长椎,柄长六尺,头长一尺”,头长与这里相差五寸。又《子》篇长斧,柄长八尺,比这里相差二尺。字书里没有“□”字,大概是下节“皆着其后衡”的重复文字。
答宽一丈二尺,长一丈六尺,垂在前衡四寸,两端相接约一尺互相覆盖,不要让它像鱼鳞那样参差,附着在后衡中央,大绳一条,长二丈六尺。答楼如果不密合就用板片塞住,多次暴晒干燥,答做成格子状,让风上下流通。
这是讲设置答或答楼的规格,也就是用来烧答覆盖敌军的答。
《子》篇“答宽九尺,长十二尺”,本节空格处应当是“其长”二字,长一定比宽大,所以“一丈六尺”的数字未必有误,这从中央的绳子长二丈六尺就可以看出来。或者作“大六尺”的不可信,“广”应当与“长”对举,不应与“大”对举。
“垂前衡四寸”大概是“四尺”的讹误,下文《戌》篇“渠之垂者四尺”,应当是误答垂为渠垂,可以参考。
“两端接尺相覆”的意思,与《甲》篇“令相接三寸”相同,就是说让它们互相覆盖的部分大约一尺。“三”按应当作“参”,不要让它像鱼鳞那样参差。
“着”上面应该有“皆”字,答的构成,不止一片,可以从“两端接尺相覆”看出来,所以“皆”字万万不可少,前节“皆□其一后”大概就是“皆着其后衡”的重复错误。“着”,附着的意思,说在后衡的中央,附着一条大绳,大概是用来牵引垂挂的,孙诒让以后衡断句,不合适。
“不会”就是说不密合,“牒”是板片,说答有空隙,就用板片塞密。答用来烧敌,湿了就不容易燃烧,所以必须多次暴晒干燥,“做成格子让风上下”,自然空气流通,对答的燃烧,大有帮助。
城墙垛口不好怀疑要坏的,先埋入长十尺的木头,每隔一步埋一根;如果坏了,就钉入木柱,用卢薄压在木头上,卢薄长八尺,宽七寸,厚一尺,多次槌击把它打下,做成上下釫并把它固定住。
这是讲修治坏垛口的方法。“恶”就是不好,“疑坏”,没坏但怀疑要坏。
“十尺”上面似乎漏了“长”字。“一枚一”,孙诒让怀疑下面的“一”字多余,我认为应当作“一步一”,否则疏密没有定规。
“□”,毕沅认为是“斫”字,我按就是《诗经》“椓之丁丁”的“丁”,后世作“钉”,打或击的意思。“植”,柱子,指上文长十尺的木头。“押”,压在上面。“卢薄”,柱子上的横木,应乙为“以卢薄押于木”。简言之,如果垛口真的坏了,就每隔一步竖立长十尺的木柱一根,上面压以长八尺的横木,然后屡次槌击把它打下(“数”犹频频),仿佛现代的打桩工作。
釫,旧说以为锹,余颇疑为“钉”之讹,钉字始见晋书,若然则与“□之”正相照应。
经一钩、木楼、罗石。
此节必有脱误,“经一”或上文“径一尺”之复出。木楼见子篇。罗石即累石,见子篇。
县答植内,毋植外。
此言悬答之法。答必张挂于柱,见子篇,本节又申明之,谓要张挂在柱之内方,不要在柱之外方。
柞格,狸四尺,高者十尺,木长短相杂,兑其上而外内厚涂之。
此言置柞格之法。“柞”旧作“杜”,依孙改。柞格者阻碍军行之物,或即柞鄂。兑即锐字。柱止可外涂,“内”疑“周”讹。
为前行。
疑即前节“以为勇士前行”之复文。
行栈县答。
此节有漏脱,行栈见子篇及酉篇。县答即前节之复出。
隅为楼,楼必再重。
此言城隅置楼,参子篇。再重楼见子篇及。
土,五步一,毋下二十畾。
此言积土之量。畾亦即蘲,盛土笼也,见子篇及巳篇。
爵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广其外。
此复言爵穴之制,已见子篇及,但彼言三尺而一或五步一,均与此异。
转□城上楼及散与池革盆,若傅,攻卒击其后,缓失治。车革火。
此节文多脱误难解,唯革盆见子篇。其中似有误复之文,如“
车革火”当是“熏火”。
凡杀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薄之法,大小尽本断之,以十尺为断,离而深狸坚筑之,毋使可拔。
此言破蚁傅进攻之方法。
杀,破也,参巳篇。除此之外,本节文字几与寅篇全同,惟彼作裾,此作薄为异;黄绍箕谓椐(即裾)、薄二字同部,声近义同,其说太过牵强。薄,柱也(见子篇),亦得为障碍物,与裾为刺脚物者用途相近,故薄、裾两名可以互通。吴引三国志徐盛传,盛建计从建业筑围作薄落,围上设假楼,以与本文相比,殊昧于事实;试问各柱离开分竖,岂能作筑楼的基础,不能因“薄落”与“薄”相同一字,遂遽行牵合,还须求其实状如何也。
尽本,连根之谓,旧误“尽木”,今依寅篇改正,其余均解见寅篇,可参看。
二十步一杀,有鬲,厚十尺;杀有两门,门广五尺,薄门板梯狸之,勿筑,令易拔。城上希薄门而置楬。
此复述置杀之法,文与寅篇几全同。
寅篇言裾门,此言薄门,正见“裾”、“薄”两名可以互用(参上节)。又比观寅篇“裾门一施浅埋”句,则本节“板梯”两字可能是“浅”之误复,其余解见寅篇。
县火,四尺一樴,五步一灶,灶门有炉炭,令敌人尽入,熏火烧门,县火次之,出载而立,其广终队,两载之间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火,即俱发之,敌人辟火而复攻,县火复下,敌人甚病。敌引师而去,则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门击溃师,令贲士、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又听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将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敌人必或,破军杀将。以白衣为服,以号相得。
此节几完全与寅篇相同。
“而去”,旧本作“而榆”,毕改“去”;余按吾县“榆”“去”同音,可见粤音与北方古音之密切;孙谓“榆、去音不甚近”,则未详考乎古音及方言也。余均解见寅篇。
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八
(未)迎敌祠第六十八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咸)祷焉,给祷牲。
此记敌来祭神之法,古代军中之迷信也。
密,吴以为陛,非是;俞以为深,两说中后一说近是。余疑密者量之总称,包高、广、深三事而言,否则“堂密”为一名,象征着假山,尸子:“松柏之鼠,不知堂密之有美枞。”究为何义,尚待证明。
译釫,旧说认为是锹,我颇怀疑是“钉”字的讹误,“钉”字始见于《晋书》,如果这样,就与“□之”正好相互照应。
经过一钩、木楼、罗石。
这一节必定有脱漏错误,“经一”或许是上文“径一尺”的重复。木楼见子篇。罗石即累石,见子篇。
悬挂答植在柱子内部,不要植在柱子外部。
这是说悬挂答植的方法。答必须张挂在柱子上,见子篇,本节又加以申明,说要张挂在柱子的内侧,不要在外侧。
设置柞格,深四尺,高的十尺,木材长短混杂,削尖顶端并在内外厚厚地涂抹。
这是说设置柞格的方法。“柞”旧作“杜”,依据孙诒让改为“柞”。柞格是阻碍军队行进的东西,或许就是柞鄂。兑即锐字。柱子只可以外面涂抹,“内”字怀疑是“周”字的讹误。
作为前行。
怀疑就是前节“以为勇士前行”的重复文字。
行栈县答。
这一节有漏脱,行栈见子篇及酉篇。县答即前节的重复。
在角落设置楼,楼必须双层。
这是说在城角设置楼,参看子篇。双层楼见子篇及。
土,五步一个,不少于二十畾。
这是说积土的数量。畾也就是蘲,盛土的笼子,见子篇及巳篇。
爵穴,十尺一个,下堞三尺,扩大其外部。
这再次说爵穴的制度,已在子篇及中提到,但那里说三尺一个或五步一个,都与这里不同。
转□城上楼及散与池革盆,若傅,攻卒击其后,缓失治。车革火。
这一节文字多有脱误难以理解,只有革盆见子篇。其中似乎有误复的文字,如“车革火”应当是“熏火”。
大凡破蚁附进攻者的方法,在城外设置薄,距离城墙十尺,薄厚十尺。伐薄的办法,大小都连根砍断,以十尺为断,分开并深挖坚固地筑起它,不要使它可以被拔起。
这是说破蚁附进攻的方法。
杀,破的意思,参看巳篇。除此之外,本节文字几乎与寅篇完全相同,只是那里作裾,这里作薄不同;黄绍箕说椐(即裾)、薄二字同部,声近义同,他的说法太过牵强。薄,柱子(见子篇),也可以作为障碍物,与裾作为刺脚物的用途相近,所以薄、裾两个名称可以互通。吴引《三国志·徐盛传》,徐盛建议从建业筑围作薄落,围上设假楼,用来与本文相比,实在不了解事实;试问各柱分开竖立,怎么能作为筑楼的基础,不能因为“薄落”与“薄”相同一字,就匆忙牵合,还须探求其实际状况如何。
尽本,连根的意思,旧误“尽木”,今依寅篇改正,其余均解见寅篇,可参看。
二十步一个杀,有鬲,厚十尺;杀有两个门,门宽五尺,用薄门板梯狸加固它,不要筑实,让它容易拔起。城上对着薄门放置楬。
这复述设置杀的方法,文字与寅篇几乎完全相同。
寅篇说裾门,这里说薄门,正见“裾”、“薄”两个名称可以互用(参上节)。又对比寅篇“裾门一施浅埋”句,那么本节“板梯”两字可能是“浅”的误复,其余解见寅篇。
县火,四尺一个樴,五步一个灶,灶门有炉炭,让敌人全部进入,熏火烧门,县火接着,出来装载并站立,其宽度终队,两载之间一个火,都站立等待,鼓声响起点燃火,就一起发动,敌人避开火又进攻,县火再次落下,敌人非常困苦。敌人率领军队离开,就让我方死士左右从穴门出击溃败军队,让贲士、主将都听从城鼓的声音出来,又听从城鼓的声音进入,向来出兵将领设置伏兵,半夜城上四面鼓噪,敌人必定惊乱,破军杀将。以白衣为服装,以号相识别。
这一节几乎完全与寅篇相同。
“而去”,旧本作“而榆”,毕改“去”;我按我县“榆”“去”同音,可见粤音与北方古音的密切;孙谓“榆、去音不甚近”,则未详考乎古音及方言也。其余均解见寅篇。
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八
(未)迎敌祠第六十八
敌人从东方来,在东坛迎接,坛高八尺,堂密八,八十岁的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的八,弩八八发而止,将领服饰必青,祭牲用鸡。敌人从南方来,在南坛迎接,坛高七尺,堂密七,七十岁的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的七,弩七七发而止,将领服饰必赤,祭牲用狗。敌人从西方来,在西坛迎接,坛高九尺,堂密九,九十岁的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的九,弩九九发而止,将领服饰必白,祭牲用羊。敌人从北方来,在北坛迎接,坛高六尺,堂密六,六十岁的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长六尺的六,弩六六发而止,将领服饰必黑,祭牲用猪。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咸)祷焉,供给祷牲。
这记载敌人来祭神的方法,古代军中的迷信。
密,吴以为陛,不对;俞以为深,两说中后一说接近正确。我怀疑密是量的总称,包括高、广、深三事而言,否则“堂密”是一个名称,象征着假山,《尸子》:“松柏之鼠,不知堂密之有美枞。”究竟是什么意思,尚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