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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藏钦定西清古鉴四十九

西清古鉴卷八

艺藏 · 器物 · 第 499–563 段

西清古鉴卷八

尊一商父乙尊一【有铭】

父乙尊二【有铭】

祖丁尊【有铭】

父丁尊一【有铭】

父丁尊二【有铭】

父丁尊三【有铭】

父丁尊四【有铭】

己尊【有铭】

父己尊【有铭】

母己尊【有铭】

父▯尊【有铭】

父癸尊【有铭】

册尊【有铭】

立戈尊【有铭】

饕餮尊带耳尊父乙尊盖【有铭】

周乙公尊一【有铭】

乙公尊二【有铭】

万夀尊【有铭】

父己尊【有铭】

癸公尊【有铭】

贯尊【有铭】

伯和尊一【有铭】

伯和尊二【有铭】

伯和尊三【有铭】

伯矩尊【有铭】

伯尊【有铭】

邢侯尊【有铭】

诸姬尊【有铭】

孔尊【有铭】

商尊【有铭】

效尊【有铭】

季受尊【有铭】

车尊【有铭】

防尊一【有铭】

防尊二【有铭】

内事尊【有铭】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六寸四分,▯五寸二分,口径六寸,腹围一尺一寸九分,重三十二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分八分▯六寸三分,口径六寸,腹围一尺一寸六分,重五十五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四寸四分,▯三寸三分,口径二寸四分,腹围九寸,重二十一两。博古图有祖丁尊铭,作立旗形,曰“孙作祖丁”,此仅二字,亦曰“祖丁”。腹俱作饕餮,是其类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八寸五分,▯六寸五分,口径六寸四分,腹围一尺二寸九分,重七十九两。与《博古图》所载铭制俱合。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八寸八分,▯六寸八分,口径六寸七分,腹围一尺三分,重八十七两。钟鼎欵识有「举册父癸卣」,举▯字作□。此铭「父丁」上作□,字形相近,或即「举册」意也。以手奉物,故谓之举。盖象形,商人尚质,与他器铭「举」字者异。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九寸八分,▯七寸二分,口径六寸六分,腹围九寸六分,重六十三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五寸,▯三寸五分,口径三寸九分,腹围五寸七分,重一十三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寸四分,▯六寸,口径七寸三分,腹围一尺六寸七分,重九十一两。《博古图》载商父癸鼎,作戈穿贝形,与此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八寸三分,▯七寸六分,口縦三寸,横四寸,腹围一尺六寸四分,重五十七两。铭作二▯,中为工字,工与功同,铭功也。书称殷之先人有典有▯,故册字商器亦宜有之。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九寸二分,▯七寸二分,口径七寸,腹围一尺四寸三分,重八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寸五分,▯六寸七分,口縦三寸一分,横四寸,腹围一尺五寸一分,重五十九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八寸五分,▯六寸九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一尺二寸五分,重七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一尺四寸六分,▯一尺六分,口径九寸三分,腹围二尺四分,重三百六十三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六寸一分,▯五寸二分,口径如之,腹围一尺一寸六分,重四十九两。

右髙七寸六分,▯六寸三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一尺一寸九分,重四十七两。

右髙八寸八分,▯五寸八分,口径五寸八分,重五十二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四寸,▯三寸,口径二寸一分,重一十二两五铢。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五寸二分▯四寸四分,口縦三寸二分,横三寸六分,腹围一尺七分,重二十九两。金银错。按《史记·齐世家》:「丁公吕伋之子为乙公」,得据铭知为齐器。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一尺六寸一分,深一尺四寸二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三尺三寸六分,重三百九十五两。铭曰:尊鼎。按《礼》《明堂位》着“殷尊也”。注:著者无足而底着于地,此器为尊,然圈足不得为着尊。又宋黄伯思云:“鼎之无足者曰着鼎”,頋此器与鼎象更弗类,不得谓之着鼎。又明甚,且铭首五字与前乙公尊合,仍命之曰乙公尊。又《梦溪笔谈》:“得古铜黄彞,刻画甚繁,大体如缪篆,又如阑楯间所画回波曲水之文。”此纹镂近之。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通葢髙一尺五寸三分,▯一尺一分;口縦四寸二分,横五寸七分,腹围二尺五寸六分,重二百一十五两。形制铭文与前器同,惟无乙公字,葢一时物也。昔人谓臣下为君上监制,子孙为父祖専设,其铭欵咸祝祈夀祉,期之世世。此三器俱铭曰「万夀」,是其义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通葢髙七寸六分,▯五寸四分,口縦二寸六分,横三寸一分,腹围一尺六寸,重五十九两,铭五字,与周父巳罍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六寸七分▯六寸四分,口縦五寸五分,横六寸三分,腹围一尺七寸七分,重七十五两。齐癸公慈母为乙公得子,铭称丁亥,则昭王始立之嵗也。计其世次,亦脗合。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寸五分,▯六寸,口径六寸三分,腹围一尺二寸九分,重六十一两。按《礼》《明堂位》:“崇鼎、贯鼎、大璜、封父▯。”注:“崇、贯、封父皆国名。”鲁僖公二年,四国盟于贯。又周惠王后有原伯贯,此器铭曰“贯”,故知为周器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寸五分,▯五寸五分,口径五寸八分,腹围一尺八分,重六十两。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叔父,而衞武公名和,博古图毁敦考谓伯和父为衞武公,良是武公以宣王十五年即位,至平王元年东迁,命衞侯和为公,此铭称王命元年,当是平王元年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通葢髙一尺五寸二分,▯一尺四分;口縦四寸四分,横六寸,腹围二尺四寸八分,重二百八十三两。铭与前伯和尊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一尺五寸七分▯一尺三寸一分,口縦五寸七分,横六寸九分,腹围二尺七寸四分,重三百四十七两,金银错。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通葢髙七寸七分,▯五寸五分,口縦二寸三分,横三寸三分,腹围一尺三寸,重四十七两。伯矩不可考,意如伯同、伯服耳。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八>右髙七寸二分,▯五寸九分,口径六寸三分,腹围一尺二寸七分,重五十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