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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藏钦定西清古鉴七十五

西清古鉴卷三十

艺藏 · 器物 · 第 1734–1775 段

西清古鉴卷三十

甗商祖丁甗【有铭】

周克甗【有铭】

伯矩甗【有铭】

兕甗【有铭】

叔甗【有铭】

子甗【有铭】

木甗【有铭】

立旂甗【有铭】

执木甗【有铭】

举甗【有铭】

亚甗一【有铭】

亚甗二【有铭】

饕餮甗一饕餮甗二饕餮甗三环纹甗蟠防甗一蟠防甗二蟠防甗三防凤甗雷纹甗偃耳甗一偃耳甗二盘云甗素锭一素锭二镫汉圣得镫【有铭】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寸五分,深自口至隔五寸八分,自隔至厎二寸九分。耳高二寸三分,濶如之。口径九寸,腹围二尺二寸九分。重一百八十七两。《春秋内传》齐侯使宾媚人赂晋以纪甗玉磬,盖纪国之甗如郜鼎,吴寿梦之鼎皆系以地,而杜氏注谓玉甗非也。《玉海》载宋太宗时,长安民得甗,其下为鼎,三足上为方甑,设铜箄,可以开阖,形制与此合。但彼为方甑,此特圆,亦象鼎而口稍侈,为不同耳。箄在上下格之间。按《説文》:蔽也,所以蔽甑底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一寸八分,深自口至隔五寸八分,自隔至厎二寸二分。耳高二寸五分,濶二寸二分。口径八寸四分,腹围一尺九寸四分。重二百四两。癸盖纪月日,克则其名。父乙,或沿商称耳。周人名克者,如庆克、里克、郤克,甚伙,固难指一人为断。《博古图》有高克尊,谓周末卫文公时人,不知郑先有高克矣。末一行作小篆,盖后世収藏家私识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一寸七分,深自口至隔五寸九分,自隔至厎二寸八分。耳高二寸二分,濶如之。口径八寸四分,腹围二尺四分。重二百二十四两。欵与伯矩尊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寸五分,深自口至隔六寸二分,自隔至厎二寸八分。耳高二寸四分,濶二寸六分。口径九寸四分,腹围二尺四寸八分。重二百五十六两。兕字作□,与兕敦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七寸九分,深自口至隔三寸六分,自隔至厎二寸,耳高一寸二分,濶一寸三分,口径五寸八分,腹围一尺四寸二分,重六十八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寸二分,深自口至隔六寸二分,自隔至厎二寸八分,耳高一寸五分,濶如之,口径九寸二分,腹围二尺二寸,重二百八十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寸,深自口至隔五寸四分,自隔至厎三寸。耳高二寸二分,濶二寸三分。口径九寸,腹围二尺三寸,重二百一十九两。缺箄。铭曰:「木説见周木卣考中」。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分,深自口至隔五寸,自隔至厎一寸九分。耳高一寸九分,濶如之。口径七寸二分,腹围一尺八寸一分,重一百四十四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二寸八分,深自口至隔五寸七分,自隔至厎四寸三分,耳高二寸四分,濶二寸五分,口径九寸二分,腹围二尺三寸四分,重二百五十六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九寸,深自口至隔四寸三分,自隔至厎二寸三分。耳高一寸八分,濶一寸六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一尺五寸六分。重一百一十七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一尺九分,深自口至隔五寸一分,自隔至厎二寸八分,耳高二寸,濶如之,口径七寸八分,腹围二尺六分,重一百八十七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高九寸九分,深自口至隔四寸六分,自隔至厎三寸一分。耳高一寸九分,濶一寸六分。口径七寸六分,腹围一尺七寸七分。重一百一十五两,缺箄。

右高一尺一寸五分,深自口至隔五寸三分,自隔至厎二寸八分,耳高二寸,濶如之,口径八寸五分,腹围二尺一寸四分,重一百七十九两。

右高九寸九分,深自口至隔四寸八分,自隔至厎二寸三分。耳高一寸九分,濶二寸。口径七寸一分,腹围一尺七寸一分,重一百三十七两。

右高九寸七分,深自口至隔四寸八分,自隔至厎二寸五分。耳高一寸八分,濶一寸九分。口径七寸,腹围一尺七寸八分,重一百一十一两。

右高一尺四分,深自口至隔四寸六分,自隔至厎二寸六分,耳高一寸八分,濶二寸,口径七寸三分,腹围一尺八寸七分,重一百一十九两,下隔金银错。

右高七寸三分,深六寸七分,耳高二寸四分,濶一寸八分,口径一尺三寸,腹围三尺二寸一分,重一百四十五两,箄足并缺。

右高六寸三分,深五寸六分,耳高二寸六分,濶一寸九分,口径九寸五分,腹围二尺九寸二分,重一百一十三两,箄足并缺。

右高五寸七分,耳高二寸三分,濶一寸六分,深五寸,口径八寸,腹围二尺四寸九分,重八十五两,箄足并缺。

右高一尺二寸,深自口至隔五寸八分,自隔至厎三寸一分。耳高二寸四分,濶一寸八分。口径九寸,腹围一尺九寸三分,重一百六十七两。

右高六寸一分,深五寸六分,耳高二寸五分,濶一寸九分,口径九寸,腹围二尺七寸八分,重八十五两,缺足。其隔作风纹,象箄而不可开阖,如冰鉴之底,与他器异。

右高六寸三分,深五寸七分,耳高二寸三分,濶一寸八分,口径九寸三分,腹围二尺八寸,重一百一十三两。《博古图》所载偃耳甗,谓耳外附如釴而偃,今器形制合,箄足并缺。

右高六寸七分,深六寸一分,耳高二寸七分,濶二寸一分,口径一尺三分,腹围三尺二寸四分,重一百二十三两,箄足并缺。

右高九寸三分,深六寸八分,耳高二寸二分,濶一寸七分,口径一尺一寸四分,腹围三尺五寸七分,重一百九十一两,箄足并缺,下三环盖,后人附丽,伪为之。

右通高一尺五分,灯盖连管高四寸,口径三寸四分,灯盘高一寸五分,柄长三寸三分,中有仰锥长三分,灯隠二围,各高二寸九分,其一有环,灯座连管高七寸四分,口径二寸二分,腹围一尺六寸,通重九十一两,三足。按《説文》以锭为镫,古灯字皆作镫,非即豆登之谓。《博古图》载有王氏铜虹烛锭,止有镫座而无盘盖。云荐熟食之器,铭曰「虹烛」者,取其气运如虹之义。此器盘盖俱全,盘有仰锥,有圆影,其为燃烛者无疑。盖作双管下垂接于座,其取制之法不可知,然以为荐熟食如豆登之登,固可按器而决其非也。

右通高一尺二寸八分,灯盖连管高六寸一分,口径四寸七分;灯座连管高七寸六分,口径二寸四分,腹围二尺,重一百五十九两,三足缺。灯盘灯隠。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三十>右通高二寸一分,面径三寸八分,深六分,柄长四寸五分。三足承槃,径七寸四分,深九分,底径四寸一分,重四十二两。铭曰:「圣得易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圣人变化而能久成。义或取诸此。」殆宫中所用金缸之类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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