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清古鉴卷九
西清古鉴卷九
尊二周举尊一【有铭】
举尊二【有铭】
举尊三【有铭】
举尊四【有铭】
举尊五【有铭】
史尊【有铭】
革尊【有铭】
事尊【有铭】
古仲尊【有铭】
仲尊【有铭】
仲驹尊【有铭】
叔畎尊【有铭】
北子尊【有铭】
即月尊【有铭】
乙卯尊【有铭】
戊尊【有铭】
辛尊一【有铭】
辛尊二【有铭】
子尊一【有铭】
子尊二【有铭】
子尊三【有铭】
兄尊【有铭】
象尊一象尊二牺尊一【有铭】
牺尊二牺尊三牺尊四牺尊五牺尊六牺尊七牺尊八牺尊九牺尊十牺尊十一牺尊十二牺尊十三【有铭】
牺尊十四【有铭】
牺尊十五鸡尊一鸡尊二鳬尊一【有铭】
鳬尊二<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一分,深五寸七分,口径七寸三分,腹围一尺八寸三分,重七十五两。旧说鼎之小者皆可举,故谓之举鼎。《左氏传》谓之杜举者,盖指觯而言。然古人祭器多铭曰「举」「曰拱」,皆致敬之意。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五分,深五寸九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一尺三寸,重六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七分,深六寸三分,口径六寸四分,腹围一尺二寸九分,重六十一两。铭举与前器同,举之名至周世始见《博古图》所载诸铭。举者杂出于商周,盖失考。顾或以祖辛为疑,然周人名辛者甚多,如尹辛、瑕辛皆是。祖则其子姓称之耳,又况凡以十干为铭者,不必定是其人之名。似不得指为商器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八寸一分,深六寸五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一尺三寸三分,重七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五寸四分,深四寸七分,口径五寸,腹围一尺二寸七分,重三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一分,深五寸三分,口纵三寸九分,横五寸一分,腹围一尺三寸六分,重五十六两。铭一字曰:「史」。与史鼎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通盖高五寸,深三寸,口纵二寸九分,横三寸六分,腹围一尺八分,重三十七两。铭曰:「革作在周,则邾桓公名革,又里革,又郑子革,楚右尹子革。然不可考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深五寸一分,口纵四寸二分,横四寸九分,腹围一尺五寸八分,重四十一两。事盖作者之名,□字三点,为伊出于梵书,三代彞器不应有此钟鼎字。源援父乙甗,读作小顾。今《博古图》刻本无此字,姑从之以俟考。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三分,深五寸六分,口径五寸四分,腹围一尺四寸,重五十三两。《博古图》有商父丁尊,铭仅二字。按太公封于齐,其子丁公,则「父」者尊称,丁不必定属殷号也。某仲作,他周器欵同。在昔以官为氏,或又以字,以名后世有古姓如古弼,岂其苗裔耶?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一尺三寸七分,深一尺二寸,口纵三寸九分,横四寸七分,腹围二尺四寸九分,重一百八十一两。铭曰:「天右王伯友命,作朕后诗,保右命之。维天其右之,俱作右。故知右与佑同。」《焦氏易林》「王伯远宿长妇在房」,则王伯不必其官也。三代前多称「朕」者,仲尊则主器者自识,铭词称天称命,盖侈其事。下文「丐睂寿无疆」则祝词也。《春秋》多名「友」者,最着则生而有文在手曰「友」,是己。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通盖高一尺九寸六分,深一尺四寸三分,口纵五寸二分,横六寸五分,腹围三尺五分,重四百三两,金银错。此当为尊,而铭曰敦。昔欧阳修跋《终南古敦铭》,言大理评事苏轼为凤翔府判官,得古敦于终南山下,初莫知为敦也,其铭有「宝尊敦」之文,遂以为敦,岂亦此类耶?内府所收仲驹敦铭与此合,特左旋读。《博古图》仲驹父敦铭并同,然图象俱絶无髣髴。《博古图》敦之属凡二十余,即今所录勒为「敦」字者,皆无此形制。此器固当仍命之为尊。至仲驹、仲姜,则《博古图》录详之。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五分,深六寸一分,口径六寸,腹围一尺三寸四分,重五十九两。铭曰:「叔畎作田,旁犬字象形。」古文多如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一分,深五寸二分,口径五寸四分,腹围一尺二寸三分,重三十四两。《左氏传》齐氏之宰渠子召北宫子,又卫侯赐北宫喜諡曰贞子。又北门子见《列子·力命》篇,此云北子,其即北门、北宫类耶?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六分,深五寸八分,口径六寸六分,腹围一尺一寸六分,重九十九两。铭曰:「元年上称,惟王命。」盖古者侯国各称元年,此尊盖始封之君承王命而作也。即月,犹言是月耳。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八寸六分,深六寸九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一尺二寸六分,重九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五寸五分,深四寸九分,口径五寸一分,腹围一尺四寸一分,重三十七两。与《博古图》所载形制不类,此盖周器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一尺四分,深七寸七分,口径六寸七分,腹围九寸七分,重八十七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八分,深六寸三分,口径六寸,腹围一尺一寸四分,重五十四两。铭首一字漫漶,不可识。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八寸四分,深五寸五分,口径五寸八分,腹围五寸,重四十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五分,深四寸七分,口径四寸二分,腹围六寸一分,重二十三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七寸八分,深五寸三分,口径五寸九分,腹围一尺一寸八分,重六十七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五分,深五寸六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一尺三寸三分,重五十两。
右高一尺三分,深八寸,口径三寸六分,通长一尺五分,阔四寸八分,重一百四十七两。《周礼》司尊彛注:"谓象尊者,饰以象骨",据此器,始知其谬。
右高九寸八分,深七寸九分,口径三寸九分,通长一尺五分,阔四寸七分,重一百七十三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通盖高五寸四分,耳高一寸九分,阔八分,深三寸四分,口径二寸,通长一尺一寸,阔四寸五分,重一百四十五两。鲁颂《閟宫》之诗曰:“牺尊将将。”传云:“牺尊有莎饰也。”疏谓作献尊,即《周礼》其朝践用两献尊也。而郑説谓饰以翡翠,礼图谓牺尊饰以牛,王肃谓形如牛象而背上负尊,朱子谓画牛于尊之腹也。或曰尊作牛形,凿其背以受酒。按饰以翡翠之説,缘莎饰之误,至诸家所称不一。今内府所藏器多有,或铭字象形,或饰于足。此器则朱子所谓“或曰凿其背以受酒者”,与梁刘杳之説合。铭词曰:“帝肇称嘉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嘉礼亲万民,是也。”右高八寸五分,耳高一寸五分,阔七分,深七寸四分,口径三寸六分,通长九寸六分,阔三寸八分,重九十一两,金错。
右通盖高六寸六分,耳高二寸六分,阔一寸九分,深三寸六分,口径二寸一分,通长一尺三寸七分,阔五寸七分,重二百三十五两。
右通盖高六寸三分,耳高一寸六分,阔八分,深三寸八分,口径一寸九分,通长一尺二寸九分,阔四寸六分,重一百六十三两,金银错。
右高八寸三分,耳高九分,阔六分,深七寸一分,口径四寸二分,通长八寸七分,阔三寸八分,重八十三两,金银错。
右通盖高五寸九分,耳高一寸七分,阔八分,深三寸三分,口径二寸四分,通长一尺一寸三分,阔四寸二分,重一百二十五两,金银错。
右通盖高六寸二分,耳高一寸七分,阔八分,深三寸一分,口径二寸二分,通长一尺一寸三分,阔三寸九分,重一百四十三两,银错。
右通盖高六寸一分,耳高一寸五分,阔七分,深三寸二分,口径二寸三分,通长一尺八分,阔三寸九分,重一百五十七两,金银错。
右通盖高四寸四分,耳高一寸五分,阔九分,深二寸四分,口径一寸七分,通长七寸二分,阔二寸九分,重五十两,银错。
右通盖高六寸五分,耳高二寸四分,阔一寸三分,深三寸九分,口径二寸,通长一尺一寸六分,阔四寸七分,重一百七十三两,金银错。
右通盖高六寸四分,耳高一寸六分,阔八分,深三寸二分,口径二寸二分,通长一尺八分,阔三寸七分,重一百三十九两,金银错。
右通盖高三寸,耳高五分,阔四分,深一寸七分,口径一寸三分,通长四寸四分,阔二寸一分,重三十一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六寸六分,深五寸四分,口径五寸八分,腹围一尺二寸六分,重四十五两。铭象牵牺,眀子职也。」与前牺尊自别。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八寸五分,深六寸三分,口径六寸六分,腹围一尺二寸五分,重七十三两。铭字亦象形。
右高六寸三分,耳高一寸八分,阔七分,深四寸二分,口径二寸六分,通长一尺三寸,阔四寸一分,重一百一十二两,金银错。
右高一尺五寸,深一尺八分,口径六寸,通长一尺一寸五分,阔六寸二分,重一百九十一两。按祼用鸡彛,汉贾公彦谓上尊曰彛,此鸡尊是巳。
右高六寸八分,深五寸八分,口径三寸一分,通长四寸九分,阔三寸五分,重四十二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九>右高四寸二分,深三寸,口径一寸二分,通长三寸五分,阔二寸二分。以口为流,有提梁,重一十五两。「鳬形」诗:「鳬鹥」五章,皆称公尸。朱子谓祭之明日,绎而宾尸之乐。铭亚中孙,盖孙为尸也。」
右高七寸三分,深四寸九分,口径二寸一分,通长一尺一寸九分,阔四寸六分。以口为流,有提梁,重九十八两,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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