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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藏钦定西清古鉴五十五

西清古鉴卷十三

艺藏 · 器物 · 第 779–850 段

西清古鉴卷十三

彞一商父乙彞【有铭】

父癸彞【有铭】

祖丁彞【有铭】

若癸方彞【有铭】

周召夫方彞一【有铭】

召夫方彞二【有铭】

鲁侯彞【有铭】

邢侯方彞【有铭】

毛伯彞【有铭】

贯彞【有铭】

文父彞【有铭】

防彞【有铭】

应公彞一【有铭】

应公彞二【有铭】

公彞【有铭】

伯彞一【有铭】

伯彞二【有铭】

仲彞【有铭】

鬲彞【有铭】

父彞【有铭】

乙叔彞【有铭】

梁叔彞【有铭】

邢叔彞【有铭】

叔彞【有铭】

家彞【有铭】

马彞【有铭】

举彞【有铭<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

命彞【有铭】

舟彞【有铭】

公史彞【有铭】

史彞【有铭】

子孙彞【有铭】

立戈彞一【有铭】

立戈彞二【有铭】

持弓彞【有铭】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一分,深三寸四分,口径六寸一分,腹围一尺八寸九分,重五十九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七分,深四寸,口径六寸九分,腹围二尺一寸一分,重七十六两,两耳。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五分,深三寸七分,口径六寸,腹围一尺八寸一分,重六十一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通盖高八寸八分,深三寸八分,口纵四寸,横四寸九分,厎纵三寸二分,横三寸九分,重一百十九两。此器似后世所谓奁者。按奁字惟《説苑》淳于髠「一奁饭」云云,然是周末时语,而六经无此字。且铭词与商若癸鼎合,必非后世物。亚形为庙,故当为祭器,盖即方彞。其在商,则琏之属,享祀所设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通盖高九寸九分,深四寸四分,口纵四寸五分,横五寸五分,厎纵四寸二分,横五寸一分,重二百三十两。铭与召夫鼎合,无册命二字。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六寸一分,深四寸四分,口纵四寸六分,横五寸五分,厎纵三寸八分,横四寸,重一百三十七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七寸,深四寸九分,口径六寸四分,腹围一尺一寸九分,重一百十一两。两耳有带。按此为鲁祭周公之器,铭词纪勋伐也。伐东国,其即周公东征事耶?遣同谴三族,其即三监耶?在圃,盖师行次舍。《左传》襄公四年,季孙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是其地矣。惟王命尊王也。明公谓周公,周初大封同姓,惟鲁称公。先儒谓周公懿亲,而有大功于天下,故特崇之曰公。下云鲁侯,盖主祭者自谓。且《閟宫》之诗曰:「乃命鲁公,俾侯于东。」故公亦称侯。如鲁侯之功,鲁侯是若是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通盖高七寸七分,深三寸三分,口纵三寸七分,横四寸七分,厎纵三寸三分,横四寸二分,重七十九两。铭曰:「十八月,攷管子有十三月,令人之鲁,二十四月,鲁梁之民归齐,二十八月,菜莒之君请复之之语。而古器有洛鼎铭十有四月,欧阳修、蔡襄、刘敞皆疑之。董逌谓自王之即位通数其月,盖时君未改年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七寸二分,深四寸三分,口径八寸一分,腹围二尺七寸七分,重二百四十三两。四耳通足。按周成王之末,召公领冡宰,芮公司徒,彤伯宗伯,毕公司马,卫侯司冦,毛公司空。铭词曰:「毛伯毛公毛父,实一人也。在宗周则镐京矣,东国即东都。周初殷遗民弗靖,淮夷徐戎并兴,东征之役见于书传者不一。此曰『御国人伐东国厌戎』是已。厥后东方厎定,洛邑是营,故曰『作丕成』,曰『成』。乃工玩三年,静东国之语,则伐东国盖从营洛之后追叙其事,意当时毛伯实主斯役,而佐以吕伯、吴伯。一则曰『师佑友毛父』,再则曰『师佑友毛父』,师训众友与太史友、内史友同义,所谓卫父身也。按齐为方伯,吕伯当是齐吕伋,而吴自泰伯至其十八世孙寿梦始见于内传,中间都不可攷。其时诸侯入为天子卿士,或有吴伯者官王京,故称吴伯也。文王孙当是成王自谓,可考者成王七年营东都,八年命周公治东都,十一年命君陈治东都。顾史记载武王之言曰:「自洛汭延于伊洛,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詹有河粤詹洛伊,毋远王室。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故知营东都不始于成王,而成王一治再治三治,皆所以成武王之志。故铭称昭考,而终之曰「大政也」。此篇为毛伯受命之词,厥功既成,其子孙铺陈始终,泐于彞器。今读其文如曰:「告乃事于上,惟民作造,在彛。曰惟昭徳,所谓有徳易以兴,惓惓三致意焉。」有周卜世卜年之永,于此铭见之。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八分,深三寸二分,口径五寸六分,腹围一尺六寸四分,重四十八两。两耳有珥。周王族有原,贯而崇,贯又皆国名。説见《贯尊类》。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二分,深二寸四分,口径四寸四分,腹围一尺四寸一分,重三十两。两耳有珥,▯字与惟同。《説文》从心、佳声,此作佳形。二古文字多増损,如「尊」旁「益」、「阜」,往往如此。文疑其谥日丁,则纪日明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五寸四分,深四寸二分,口径七寸三分,腹围二尺一寸四分,重一百一两。两耳有珥。按《风俗通》云:「陈留防氏,黄帝之后。」此铭「防父乙」,当是防氏物。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深三寸,口径五寸六分,腹围一尺六寸七分,重五十七两。两耳有珥。《博古图》有应侯敦。应侯为武王第四子。按《春秋》列国有应,此周器无疑。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九分,深三寸一分,口径五寸六分,腹围一尺六寸六分,重六十二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四分,深三寸七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二尺二分,重八十三两。两耳有珥。古器但称公作者甚多,意当时皆藏于国中,故弗着为某国。后世展转流传,则不可得而考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深一寸九分,口径四寸,腹围一尺九分,重二十一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七分,深三寸六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二尺九分,重六十四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六分,深三寸五分,口径六寸三分,腹围一尺九寸,重八十三两。两耳有珥,末一字漫漶不可识。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八分,深三寸六分,口径六寸九分,腹围二尺,重七十四两。两耳按臯陶之后,封于有鬲,而其苗裔遂以国为姓,故铭云尔。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径六寸五分,腹围一尺九寸八分,重九十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径五寸,腹围一尺六寸,重二十九两。两耳有珥。周人多称伯仲,此曰乙叔,如荣叔、虢叔之类。铭曰:「尊者」。旧説谓其器可尊,是也。上一字不可识,或曰姬。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七分,深三寸七分,口径七寸二分,腹围二尺一寸一分,重一百十九两。两耳有珥。按虢、梁二国皆近王畿,其君皆为王卿士。鲁桓公八年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春秋》所载可证也。此铭虽有漶字,而书「虢」又书「梁」,意梁叔与虢公共有勋劳,王锡之彞器,铭辞叙其缘起,故首称「虢」。阅世虽远,尚可推测得之。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六分,深三寸八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二尺四分,重八十五两。两耳有珥。周公第五子靖渊始封邢,兹铭称「考曰邢叔」,岂其世族为大夫者耶?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三寸五分,深二寸三分,口纵三寸七分,横四寸三分,腹围一尺六寸,重五十九两。两耳有珥,可识者三字,余俱漫漶。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六分,深三寸八分,口径六寸七分,腹围二尺五分,重七十七两。两耳有珥。《诗》有「家伯冡宰」,《春秋》书「家父来聘」。此器铭「家」是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五寸一分,深四寸,口径七寸,腹围二尺八分,重一百十一两。两耳有珥。马姓,本伯益之后。鲁有闵马,则马为名。铭云:「马作盖,人名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六寸,深四寸三分,口径七寸九分,腹围二尺二寸三分,重一百三十三两。两耳有珥,举字横列,或是象形。他器举多作□,此作□。从杨氏《篆韵》,亦读作举。形制类周人作。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七分,深三寸五分,口径六寸一分,腹围一尺七寸三分,重八十五两。铭命作尊王言,非私制矣。」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二分,深三寸五分,口径六寸九分,腹围一尺九寸五分,重五十九两。鎏金,水为地,险酒为人。险酒之溺人,犹水也。故萍氏水与酒同禁。彞以盛酒,取象于舟,义或本此。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三分,深三寸九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二尺一寸,重八十两。两耳有珥,铭末作「举」字,下又为两手拱物状。旧説谓致敬于其先人也。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三分,深三寸五分,口径六寸一分,腹围一尺九寸一分,重七十九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四分,深三寸二分,口径六寸二分,腹围一尺六寸二分,重四十七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四寸四分,深三寸六分,口径六寸六分,腹围二尺八分,重九十一两。两耳有珥,金银错。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五寸八分,深四寸三分,口径七寸八分,腹围二尺二寸四分,重一百四十二两。两耳有珥。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西清古鉴,卷十三>右高五寸九分,深四寸四分,口径七寸八分,腹围二尺三寸一分,重一百五十五两。两耳有珥。持弓,旧説谓铭功是矣。而宋人又以持弓为竭力事亲之意。然古者射以观徳,又祭毕而射,意固有取。且骍骍角弓,朱子谓以弓之张弛向背喻兄弟昏渊之远迩亲疎,或可类推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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