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藏道德真经注(汉河上公)十二
道德真经注卷之四竟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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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注卷之四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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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后影宋本尚有经文及注文: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其鬼非无精神,邪不入正,不能伤自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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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阴胜阳:原作『胜阳阴』,据影宋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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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欲图难事:『欲图』原脱,据影宋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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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欲不欲:原本作『终不欲』,据影宋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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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末:原本作『实』,据影宋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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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然之性:『性』字原脱,据影宋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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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谓上为之下:原本『上』后衍『文』字,据影宋本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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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吾所言:『言』字原脱,据影宋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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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运移:『移』字原脱,据影宋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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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孰:此字原脱,据影宋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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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磨铁销铜:『铁』原作『水』,据影宋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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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刻契合符:原本『刻」前衍『刑』字,据影宋本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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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长大;原本作『长天』,据影宋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