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卷第五(3/3)
即前所陈有余行相。皆是殊异应迹耳。
秉执规矩。而拟大方。
秉亦执也。规矩者方圆也。老子曰。大方无隅。方圆岂能拟议。以显真身。湛寂有相。岂能指陈耶。
△二青无。
欲以智劳至人。形患大圣。谓舍有入无。因以名之。
此责前所陈无余行相。因以名之者。因舍有入无。名为返本真实迷之甚也。
△三结责。
岂谓采微言於听表。拔玄根於虚壤者哉。
采拔皆取也。微言者。诸经之妙言也。即维摩放光等经。玄根者。法性真源也。虚壤者。不实之土。以喻应相。为前难者。执权名滞化相故。今责之。岂能采实教微言於听表。又岂能取法性玄根。於应化之间。上释真应异同辨竟。
△二有无即离辨二。初有无难出问中二。初章名。
征出第四征者推问也。因前章明涅盘出有无故。今双牒有无。而推问涅盘出有无之理也。
△正问二。初泛叙难端中二。初泛叙。
有名曰。夫浑(上呼)元剖判。万有参分。
儒道穷五运之前。天地未分三才。浑为一气。故曰混元。亦曰混沌。至於剖判清浊。则清升曰天。浊坠曰地。和气於中曰人。则三才启运。万物不过三。而分之也。
有既有矣。不得不无。无不自无。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倾有无相生。此乃自然之数数极於是。
三才是有对有立无。於有无中。复暂有无。或高或下。相向相生。此则物理之数。自然如是非强使之。
以此而观化母所育。理无幽显。
道经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母者母人有生育义故。未有三才名字之前。此为变化之本。今观此理。幽显万物。无不统摄也。
恢谲恑怪无非有也。
庄子云。恢谲恑怪道通为一。此则言其变怪殊形好丑差别。无不属有。亦不过有无所摄。
有化而无无非无也。
有而后化。化复归无。无不属无。
然则有无之境理无不统。
三才属显变怪属幽并不过有无故。理无不统。意谓真实涅盘。亦不过无之所统。
△二引证。
经云有无二法摄一切法。
此证前为量。
△二正伸难意文三。初别经标指。
又称三无为者。
小乘说无为有三相宗说六。今约小乘人致问也。
虚空。
一也。太虚非生住异灭故。性离作为。
数缘尽。
二也。数即智也。以智为缘。拣择诸惑。显灭尽理。即择灭无为也。
非数缘尽。
三也。即非择灭无为。不假智数择断而得灭尽。如阿罗汉。永离三界苦果。果非择断故。云非择灭。但断集因。即择灭也。
数缘尽者。即涅盘也。
标指择灭所显。以为真实无为之义。然前即双执有无二相为真。今则已知有相非真故。疑无相必实虽则舍有取无意。谓亦不过二相故。责无为何离有无也。
△二推求出意。
而论云。有无之表。别有妙道。
前云果出有无之域。
妙於有无谓之涅盘。
妙者不可思议故。不可以有无思议。谓之妙道。
请核妙道之本。
请无名者。研核其本。必不过於有无。
果若有也。虽妙非无。虽妙非无。即入有境。
此牒前云虽无而有。所谓非无乃征之也。道若是有妙局非无。非无之妙。即当入有。故知非无即是有也。
果若无也。无即无差。无而无差。即入无境。
又前云虽有而无。所谓非有复征之也。道若是无妙在无差。无差之妙。即当入无。
总而括之即而究之。无有异有而非无。无有异无。而非有者明矣。
有名者。总以非有非无之文。搜括推究。妙道之本如是也。无有者。不可也。异者非也。不可非有。又非无。又不可非无又非有。妙在非无则定有。妙在非有则定无。则非有非无。微妙之道。不过有无义已明矣。
△三结责非理。
而曰有无之外。别有妙道。非有非无。谓之涅盘。
牒前所言出有无也。
吾闻其语。未即於心也。
未解此语故。即者契也。
△二双超不离答。文二。初章名。
超境第五超出也。境谓色等六尘。界上难者。先以有无名相求真。次征出有无之所以。今显真体。超出色声妄境故。不可以应化为真。故前云果出有无之域。乃曰超境。若了色性本寂有无元真故。下云岂曰有无之外别有一有而可称哉。故科曰双超不离也。
△二正答。文二。初破泛难三。初纵夺破。
无名曰有无之数。诚以法无不该。理无不统。
此纵也。诚实也。法即万法。理谓物理。前有名者。所陈有无实。能该统诸法道理。生则有摄。灭则归无故。
然其所统俗谛而已。
夺破也。俗谛从缘故。有无可统。则知前章所明。但以俗难真耳。
△二引经破。文三。初引经。
经曰。真谛何耶。涅盘道是。俗谛何耶。有无法是。
皆上句问。下句答。虽真俗二谛不即不离。然而难者。以俗混真为问故。今引经。且就不即门以示之。涅盘此曰无为。既无生住异灭为作之相。真谛岂有无可摄也。故知前说有无能统者。即俗谛且。
△二推释。
何则(何谓有无是俗谛耶)有者有於无。无者无於有。
无而忽有故曰有。於无有而忽无故曰无。於有。
有无所以称有。无有所以称无。
有其无故称有。无其有故曰无。
然则有生於无。(因无生有)无生於有。离有无无。离无无有。有无相生。其犹高下相倾。
倾夺也。似高下相形夺也。
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三结非。
然则有无虽殊。俱未免於有也。
有有故有无。乃不过有为对待所摄故。曰俗谛耳。
△三结责。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
此出过也。形现也。因有无故。言象可现。是非可生。下责云。
岂足以统夫幽极。而拟夫神道者乎。
幽极者。无为之理。幽深以至於极。神道者。道不可思议故曰神。岂以言象是非之理。而统之耶。
△二答正难三。初明前章意。
是以论称出有无者。
前位体论云果出有无也。
良以有无之数。止乎六境之内。
核体中所陈有无二相。不过色等六境。
六境之内。非涅盘之宅。(应化非真实故)故借出以祛之。
祛遣也。位体中言出。乃假借之以遣。核体中执应之惑。
△二正显超境。
庶悕道之流。彷佛幽途。托情绝域。得意忘言。
总劝离执也。庶望也。悕求也。彷佛者近也。幽途者正道也。托情者寄心也。望求道之人。不可任情执。而远真旨。当以非有非无正解。彷佛近於正道寄解心。於绝六尘之域。得意趣而亡。出有无之言。固可求道矣。
体其非有非无。
此示正解也。体解也。真常法体。即应化而不可以有无声色推求。方为体解。
岂曰有无之外。别有一有。而可称哉。
此明不离义。若即应而真。真不离应故。非有无相外。别有真佛之体。
△三示前经意。
经曰。三无为者(前引之经也)盖是群生纷绕。生乎笃患。笃患之尤。莫先於有。
此明经意。纷绕者。妄心纷飞众惑缠绕笃重也。患害也。即善恶等业也。由妄动故。造业受报。故曰笃患。推其过尤本因。执有而兴。
绝有之称(平)莫先於无。
经说无为为真。欲绝有为惑业故。权教三乘。皆说择断惑业。永离苦果。而证无为。方为真实。
故借无以明其非有。
假借无为真实。以破有为颠倒。
明其非有非谓无也。
经中明其虚妄非有。非谓无是真实。又三乘之人。若明有为非有。更当了法性真常。非谓断灭之无故。不可执权经疑实旨也。
△三两亦双非辨二。初双非即离问。二即离同时答。初中二。初章名。二正问。今初。
搜玄第六搜求也。搜求前章玄旨。何以非即。又非离耶。
△二正问三。初牒前叙疑。
有名曰。论旨云。涅盘既不出有无。
前云岂曰有无之外别有一有而可称哉。
又不在有无。
得意忘言体其非有非无。
不在有无。则不可於有无得之矣。不出有无。则不可离有无求之矣。求之无所。便应都无。
即之不得离之不可恐应无道可求。
△二重述疑意。
然复不无其道。
有名者。又复疑之云。道不可曰无。
其道不无。则幽途可寻。
既疑有道。必可搜寻。
所以千圣同辙。未尝虚返者也。
此释不无所以。千者大数也。辙车辙。有运载义。众圣同以涅盘出离。未有不得。而却返三界者。乃知其道不无矣。
△三搜求玄旨。
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异旨。可得闻乎。
虽知道存乎不出不在之间。未达不出不在之旨故。求於闻诲。此则解心已庶几矣。
注肇论疏卷第五
音切潢(后光切)漭(莫朗切)窅(杳音)溥(怖古切)挠(女交切)焦(子姚切)痾(於何切)疠(力誓切)逵(奇归切)燎(力吊切)恑(居毁切)谲(古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