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佛藏注肇论疏二十二

注肇论疏卷第六(3/4)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三论宗 · 第 3221–3420 段

△二引别经。

又空行(去呼)菩萨入空解脱门。

入者证也。解脱门有三。一空。二无相。三无愿。今举初摄后。故言解脱。谓离系缚。根本智为能入三解脱为门户。由此故能於一切法证真如性。故曰入空解脱门。此则以智契理耳。

方言。今是行时。非为证时。

方者始也。菩萨但行三解脱行。不求证三解脱相。此则正行。行时不见行相也。非独儒童空行。菩萨亦尔。

△二结成。

然则心弥虚行弥广。终日行不乖於无行者心也。

结上也。弥极也。既以至虚之心造行。则行亦寂灭。尚无二相。岂有行耶。

△三广示。

是以贤劫称无舍之檀。

贤劫经也。梵云檀那。此云施。即六度之一也。三轮同寂。虽无舍而施行弥勤。故曰之檀。

成具美不为之为。

成具经也。此通一切并皆无作而作。

禅典唱无缘之慈。

禅经也。能缘所缘。理同一味。故无二相。而大慈拔济不息。即四无量之一也。

思益演不知之知。

思益经也。能修之智。无知而知。此即根后二智。此四句经。古人多配六度。唯初后义现。二三两句文引难对。今但随文释之。此皆即真之行。行行全真。菩萨造修必当如是。故起信发心。先信真如及三宝故。

△四责非玄悟。文二。初责其所执。

圣旨虚玄。殊文同辨。

圣教旨趣。虚寂玄微。唯智可了。非情所测。动寂之文有殊。不二之义同辨。

岂可以有为便有为。无为便无为哉。

责前闻动执有为。闻寂执无为。

菩萨住尽不尽平等法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即其事也。

此引净名经。香积诸来菩萨向佛求法。当还本土。佛告曰。有尽不尽。平等法门。汝等当学何。谓尽。谓有为法。何谓不尽。谓无为法。则菩萨当住平等。不住二边。不尽有为即有而无。不住无为即无而有。即菩萨动寂不二之行。故云即其事也。

△二斥其非喻。

而以南北为喻。殊非领会之唱。

南北之方定异。寂动二行常一。将定异而喻常一。岂能领解也。已上显等行毕。

△后二就人法示等证。文二。初明人法同异。文二。初先后穷源问。文二。初章名。

穷源第十六穷谓推穷。源谓本源。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动寂同时。今则行成必证未晓。证法之人。人法谁先谁后。先者为源。二俱有过。故推穷之。

△二正问二。初先人。后法过。

有名曰。非众生。无以御三乘。

御者进也。先有人方可进。御三乘因。行理合云御一乘。今约从凡入渐。渐必归实。据昔曰三乘也。又问者多约权难实故也。

非三乘。无以成涅盘。

非三乘行人。无以成就一无为法。

然必先有众生。后有涅盘。

此则人在先法在后。以人为源也。下出过去。

是则涅盘有始。有始必有终。

有为有始终。无为无三世。岂容有始终耶。

△二先法后人过。

而经曰。涅盘无始无终。湛若虚空。

竖穷三际。故无始终。横徧十方。故湛若虚空。

则涅盘先有。

涅盘体常。故先有。下出过云。

非复学。而后成者也。

无为既本有。何假学者解行。成就此果耶。难者谓。人在先则违经旨。法在先则坏前解行。故今穷之。

△二平等同时答。文二。初章名。

通古第十七通谓融通。古即时分。上因以人证法。故穷先后之源。盖未明法性甚深之旨。犹以三乘灭妄证真。问之。今明法性真常。融通今古。由此随缘方成万法。今行人了万法。以会真常。乃名证入。岂同三乘先人后法。而有得证耶。又真理虽则本有。既能随缘成事。何碍事。能显理之解行耶。以法性真常。融通古今。诸法即事显理而答之。故曰通古。

△二正答三。初明人法不异。文三。初正明。

无名曰。夫至人。

寄极证人。显深玄法故。

空洞无象。

无为妙性。寂而空洞。体绝诸相。故曰无象。此约至人体性寂之又寂。即明不变义也。

而万物无非我造。

造者作也。圣凡依正。心境万物皆由真理。随缘而有。即不变而以显随缘。全法成人。依理成事。义法本真常。故经曰。无始无终也。

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会契也。凡夫不能即事契真。故轮回不息。三乘灭妄求真。故积行不息。今即诸法而契不变真常者。故曰一乘。圣凡一源。唯独圣人能即事契理。不历僧祗而成道。以显全人即法。法虽本有。不废解行。契会之相。既非新得。故异三乘也。

△二推释。

何则。

推也。何以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耶。下释。

非理不圣。非圣不理。理而为圣者。圣不异理。

释上即事圣理方为圣人也。先反释。后顺明。然虽人法无二。要由即事契真。方证不二之道。故由前解行。成此证入也。

△三引释。又三。初释智由理起。

故天帝曰。般若当於何求。

大品经。释提桓因此云能天主。问须菩提也。般若圣智。如何可求也。

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离色中求。

色是法相之首。今举例一切也。於一切法不即不离之间。而妙契真常。为般若故。此则契理。方为明智。释上理而为圣。

△二释理由智显。

又曰。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

见并证见为者是也。缘起是事。由见事体空。是了法之真实。故云见法。真法即真觉体。故曰见佛。此则由智方即事契真。释上圣不异理也。

△三结理智不二。

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

结上也。物即理也。我者智也。以上二经证之。则理智相。由不异之效。可见此结成。即事会理。唯在圣智。故须解行之人证人法融通之性也。

△二显妙契即真三。初正显。

所以至人。

蹑上物我不异。今显至人妙契之相。

戢玄机於未兆。

戢敛也。玄机者智也。未兆者。无朕迹也。此则收敛智用。即於觉体而无智照之迹。以智即理故。方为至人之妙契也。下诸句例此释之。

藏冥运之即化。

藏覆也。冥运者。寂然运用。即化者。即今万化也。藏覆冥寂之体。运用於即。今万化之间。此即体不离用。理即於事。以为妙契。

总六合以镜心。

以镜喻心。心本澄净。故四方上下皆不离心而有。故以心而总之也。此句收现在。

一去来以成体。

过去未来同归一体。此句泯过未融。三际一体。

古今通。终始同。

古今终始。一法通之。更无异相。

穷本极末。莫之与二。

理曰本事曰末穷极理事义一名异。

浩然大均。乃曰涅盘。

浩然者。无边涯也。均平也。以理融事。即理而大均。故平等无涯。乃曰无为。

△二引证。

经曰。不离诸法而得涅盘。

净名云。不离诸法而得涅盘。是为晏坐涅盘。以诸法性常寂故。不离相而证理。此即理事不二。

又云。诸法无边。故菩提无边。

诸法体无边涯。菩提觉体亦无边涯。此即能证智。与理不二。上二经以明理事智三名异义一也。

△三结成。

以知涅盘之道。存於妙契。

虽理事常融。要由妙契即真。方曰证道。故人法不二。不废解行证入也。

妙契之致。本乎冥一。

契则万法一致。

然则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

人法不异。契会玄微。同归一道。更无过极。

△三结非先后。文二。初正结。

进之弗先。退之弗后。岂容终始於其间哉。

不二之道。进退求之。不见先后之相。岂容终始可得也。

△二引证。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

净名经。舍利弗问天女曰。止此室。其已久如。天曰。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此。盖身子以久近问之。天女以无久近而答。身子再审其久近。天女以绝久近责之。耆年者。指舍利弗。曰耆宿也。意谓汝证解脱时。我止此室。今取责无久近之言。以证涅盘绝先后始终之相。

△一明得法有无。文二。初有无乖得问。又二。初章名。

考得第十八考谓推究。得者证也。以前章明物我不异之道。要由契会之人。未知能契之人。如何证此平等之法。此则将邻证位。余疑未决。

△二正问二。初引经双立问。

有名曰。经云。众生之性。极於五阴之内。

此约界内众生。随缘妄性。体是无明。色心依此而有妄心。又依色心而住。故曰极於五阴之内也。此明住有则失。

又云。得涅盘者。五阴都尽。譬犹灯灭。

灯灭者。膏明俱竭。喻色心灭。此约相宗定性二乘入无余涅盘义也。此明同无曰得。

△二得失俱非问。文二。初住有不能证。

然则众生之性。顿尽於五阴之内。涅盘之道。独建於三有之外。

顿尽者。尽同其中。故众生在三界。无为非三界。此即事理迢然也。

邈然殊域。非复众生得涅盘也。

邈远也。人有法无。理事相隔。故知众生与涅盘殊别。人无得法之分。

△二离有无能证。

果若有得。则众生之性。不止於五阴。

果决也。决定有人得法。则须性离五阴。绝妄契真矣。

必若止於五阴。则五阴不都尽。

五阴不尽。则与涅盘相隔。

五阴若都尽。谁复得涅盘者也。

若尽五阴。灰身灭智。则无众生。既无能证之人。将何得所证之法。此明能证之人。有无俱不能证涅盘。未知一乘实教行人欲证涅盘。如何可得耶。

△二即事玄证答。文二。初章名。

玄得第十九玄谓深玄。即本无义也。得谓证也。本无可得。故曰真得。有名之问。盖疑别有所得。今无名之答。但能於心境。一切本无所得。即真证涅盘平等妙体。竖无初后。横无边涯。故云玄得。非谓行人别有一理可得也。此章为十九章之深深四论之至极。前之新生义解。何必存焉。情尽见除。本无所得。故曰玄得。

△二正答二。初拣辩真伪。

无名曰。夫真由离起。伪因着生。

起者显义。生者现义。然法本无住。人有悟迷。故离名相则真实显。着名相则虚伪现。故知真伪但由人。有迷悟异耳。

着故有得。离故无名。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

法则义同。皆造诣也。悟乃法则於真。真无名相。能证亦无。故曰同真。此则则真属解。同真属证。迷则法则於伪伪有差殊。故事有万种。故曰同伪。此则迷真曰法伪。顺妄曰同伪。此上立迷悟二端。

子以有得为得。故求於有得耳。吾以无得为得。故得在於无得也。

有名子以有所得为得。故求有得之人。以何而得涅盘。此乃法伪同伪也。无名者。以无所得是得。故得涅盘在於无得。此乃则真同真矣。

△二正明玄得。文三。初定宗议本。

且谈论之作。必先定其本。

且者泛词。大凡谈论。语必有本。有本者所诠也。则言有所起。语有所归。如诠真性。则可以语之。曰不改变。无生灭。竖穷横徧。则语归於性。性为本矣。

既论涅盘。不可离涅盘。而语涅盘也。

今之问答。既论涅盘。则所说以涅盘为本。不可离本而语也。

若即涅盘以兴言。谁独非涅盘而欲得之耶。

谁何也。若即本兴言。但说一切无得。皆语涅盘。何独有非语涅盘之言。而欲别有所得而谈论耶。此责前考得之情惑也。

△二推求语本。

何者。

推也。何者之言。是语涅盘耶。下释。

夫涅盘之道。

此标下语本也。

妙尽常数。

总句语也。微妙出常情数量。数量无所得。故下别句语云。

融冶二仪。

垆冶可以和融异器。天尊地卑。同涅盘体。即尊卑无所得。下例知也。

涤荡万有。

万是多数有为差别。荡无所得也。

均天人。

均平也。天胜人劣。均无所得故。

同一异。

对异有一。一与异同。故一异无所得。

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

无声色可得故。

未尝有得。未尝无得。

尝曾也。涅盘无有得无得可得故。又五性之中。三分半人非无得。一分半人非有得。以缘就性。无邪正可得。斯为即本立言。言皆语本。则知一切无所得。方为真得涅盘常住妙体。故曰玄得。岂令众生别有所得而证涅盘。

△三引经广释二。初明不二中二。初释理无得为涅盘果。文三。初明不即离。

经曰。涅盘非众生。亦不异众生。

不即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故。不异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即涅盘故。此则无即离可得。为玄得。

△二显不生灭。

维摩诘言。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

涅盘此云灭度。弥勒是圣。众生是凡。由圣无所得故。弥勒得灭度。又由凡亦无所得故。众生亦当得灭度。此则圣凡不待泯而自尽故。同玄得也。

所以者何。

有何所以。众生亦当得灭。

一切众生本性常灭。不复更灭。

众生本性三际常寂灭故。以无众生可得。为真灭。不待灭众生。而别证灭理。故云不复更灭。故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此明生即无生故。生无所得。

此名灭度。在於无灭者也。

论译成经意。此显灭度之名。即在於无灭可得。故涅盘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此明灭即无灭故。灭无所得。以生灭无所得故。方为玄得。即凡圣真妄染净依正皆为玄得。故曰谁独非涅盘。此乃一切无得方。真达常住妙体。平等寂灭。斯为玄证矣。

△三结成理果。

然则众生非众生。谁为得之者。涅盘非涅盘。谁为可得者。

生即无生。灭即无灭。以谁为能得之人。复以何为可得之法。则生灭双遣。人法两亡。理事俱泯。平等一味。乃曰玄得。岂存能得之人。而谓别有所得耶。

△二释智无得为菩提果三。初遣有无。

放光云。菩提。

此云觉。即始觉智果也。相教直至佛位。上品四智俱圆。方称觉满。果位智强识劣。故说转八识成四智。但转其名。不转其体。四智者。一转赖耶为大圆镜。二转末那为平等性。三转意为妙观察。四转前五为成所作。法性宗中。始觉灭相。直至生相。通名始觉。生相若尽。方称觉满。皆菩提果。但理智二果。一异分之。故二宗说异。今此先约分教说。故前明理。此明智。

从有得耶。答曰不也。从无得耶。答曰不也。从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离有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有求为得。初句有得为得。次句无得为得。三句亦有亦无得为得。四非有非无得为得。此既四处欲求有得。故皆答云不可也。经云。般若如火聚。四面不可取。取则成谤。

然则都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不求为得。以菩提非都无所求而得故。又前四堕作病。此句堕任病。此上五句并为欲求可得之相。故非玄得。皆答不也。

△二明玄得。

是义云何。

问得菩提之义。

答曰。无所得故。为得也。

非谓别有所得名得菩提。但於一切处。得无所得即菩提果满。非但无法可得。亦复无智可得。方为得智。

△三结智果。

是故得无所得也。

得於无所得。故曰玄得矣。此则始觉合本。断生相尽。微细念离。

△二显不二。文四。初结前不二。

无所得谓之得者。谁独不然耶。

菩提涅盘。并以无所得为真得。则知理智不二。同无所得。何有不如此耶。故知以理融智。则理外无智。以智融理。智外无理。理智融融。泯绝无寄。方为玄得。

△二述成真体。

然则玄道在於绝域。故不得以得之。

述上涅盘理果在於绝殊异之域。故以一切无得。为玄得也。

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

述上菩提智果在乎相外。故以无念而知。是真知也。

大象隐於无形。故不见以见之。大音匿於希声。故不闻以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