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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注肇论疏六

注肇论疏卷第二(3/5)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三论宗 · 第 528–727 段

因因而果因不昔灭。

既籍因成果。果时定知因不可灭故。故上曰虽在昔而不化也。

果不俱因因不来今。

因果既不同时定知因。住昔而不来今之果时故。上曰不化故不迁也。

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

以果求因已知因中功业道行不灭去不迁来。则在昔之理明矣。

△六结责。

复何惑於去留。踟躇於动静之间者哉。

去留者即动静也。踟躇者进退不前之言物理在乎动静不二之间。何以疑惑而不进趣耶。故今责之。

△二举事结显此结通二。一结当。文二。结一论。

然则。

承上所推因果今昔之事动静不二故。

乾坤倒覆。无谓不静。

易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天上覆而地下载今言倒覆者。设若天载而地覆。则乾坤尊卑不失阴阳本位。故无不静。

洪流滔天。无谓其动。

洪流者大水也。滔天者弥漫也。尚书云滔滔洪水方割。以诸波各住自位。故无所动。

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远而可知矣。

若能心契神解即物会理。则不二之理不远中根之人。可於此而知存亡矣。

△第二不真空论显。即真者前明俗谛。今辨即真显真谛。故有此论来。然终实之教。谈真必先立俗言俗必藉於真说。则空有两陈理。则真俗一贯二谛三谛。或合或开。教有多门理无殊致。前是即真之俗。今明即俗之真。真俗不二显第一义谛。为般若所照所证之境。故此一论望前。则真俗互融为对。望后则境智能所为对。故次来也。又凡人秪知万物缘生。生而复灭。而不了生非真生灭。非定灭生灭由缘。缘从真起良由从缘万物无一法。而非真空不知此者。强执有无为破此执故立此论於前五名中此真谛门以性空推缘会故。即事显法性真理已至於本无。故知二论同时真俗不二。即第一义谛。故曰一义也。但境智犹存未及涅盘圆寂之一义释。此分二。初题目。

○不真空论第二不真者非实也。缘生故物性非实有缘起。故物性非实无以此。而推性非有无。故曰不真也。言空者寂也。由事相不真。以显性本虚寂故。此则不字是能破智真字是所破执。乃即俗双破有无也。空字是所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实有也。亦名为假名不定无也。亦名中道义空寂也。又不了缘生者执有执无。或起异见迷於至理。今以不真双破二执令。即事契理理本自寂。故曰不真空。又前物不迁立俗。即缘法不定无。今明即真显诸法不实有。二论同时。显中道理。理本寂灭真俗双亡故曰空。又物不迁论双照有无位各住。故不真二字双遮有无缘不定。故空之一字两亦双非契中道故。不真之空能显所显故。不真空之论能诠所诠故。皆依主释。

△二论。文中二。初叙立意有三。初明理深难悟分四。初标宗显妙。

夫至虚。

至极也虚寂也。理本虚寂乃真极之虚故曰至虚。即中道第一义谛理也。且虚之一言。泛通太虚及待实之虚。今真理绝待离断灭故曰至虚。又至者到也。推穷物理。极到於寂灭故曰至虚故。诸教指此为真际曰实际曰本源等。皆以到於极故也。

无生。

不从前际生。不向后际灭。中间亦无住故。净名云。本自不生。今亦无灭是寂灭义。又不从有生不从无生不。即有无生不离有无生。离四句绝百非。理本如此故曰无生。

者。

牒上所宗之理也。

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

盖是者指拄之辞也。般若此翻智慧也。鉴照也趣向也。至虚无生是般若照鉴趣向之处。般若为能鉴能趣至虚无生。为所鉴所趣。般若能鉴。鉴而无鉴故曰玄。鉴理为所趣。趣而无趣故曰妙趣。此标不真空论与后论理智为对也。

有物之宗极者也。

万有为能宗至虚无生为所宗宗之至极。故由真理随缘有万物。故此标即俗之真。真不离俗。显此论与前论理事为对也。此上理智事三智为能照。即事契理为所照。一论大意不过於此。

△二约智叹深二。初逆叙智能。

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於有无之间哉。

自非何能者皆倒语也。圣明特达者即般若。是圣人之灵明有挺特通达之照用故。神者不测也。契不测之妙理。即於万物有无之间自非般若。何有此能此显至虚唯智所证非情所。及即事契理须假於智。

△二顺明智用。文二。初明智体照用。

是以。

承上理由智悟故。

至人。

证极曰至果满位极示迹人伦唯佛称之。今寄果人说智故标至人。但能即事契真。皆得至人之智用。不可高推在圣自负己灵。

通神心於无穷。穷所不能滞。

通者无拥也。神心者三解中即灵照心也。穷者推照也。照而无照故曰无穷。下论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且至人不测灵照之心。通达在於无照。当照而不滞於照。故曰穷所不能滞。此上明智体下显照用。

极耳目於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

极耳在於听声极目在於视色。而声色无一可以制碍於耳目者何也。下释云。

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累者系缚也。万物本虚故灵智照了无一物。可以累缚於智用故。声色不能制碍也。此乃即体之用照。即事之理。故曰不真空也。

△二释照用之能。

是以圣人。

牒上圣智即事契理也。

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

乘真心者运无照之真智。契无生之真理。理智相符故曰理顺理外无事。故智无惑滞不通之处。此释上通神心於无穷义。

审一气以观化。故所遇而顺适。

审者谛察也。一气者语出道书以虚无之道曰一气。今借语指至虚中道为一气也。观化者照万物从缘而忽有也。适者造诣也圣智了至虚而观事。则所遇之事皆顺於理也。释上极耳目於视听。即万物之自虚也。

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

覆释理智义混杂淳者。皆和同义致立也。理智相顺故智虚无照理虚无生。故能混杂同虚立不二淳和之理。此释成上理智对显体同故也。

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

覆释上理事义触对也。事皆顺理则凡触对物皆同一理。此释成理事对显不二故。

△三结事不真。

如此则。

牒上理事不二之义。

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

即事显理也。事虽万殊皆由理异离理之外事。不能自异也。如水外无波波不能自异。

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

万象无真实由全理随缘而有故。

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

事不真而理全现故。虽象而非象观云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故题云不真空理事不二。是当论之本义。

△四述前主后。

然则物我同根。

物理也我智也。理智体同故。曰同根结上理智对。

是非一气。

是非者有无事法也。事皆归理故曰一气。此上二句述前也。显至虚无生为般若之玄鉴。又为有物之宗极。下明生后。

潜微幽隐。殆非群情之所尽。

理在事内曰潜。不可思议曰微。无形无相曰幽。情解不及曰隐。殆者且也。即语词此明真理潜微。且非群生情见可尽。

△二叙异见迷宗。文二。初标兴由。

故顷尔谈论。

由理非情尽故也。顷尔者向来也。谈论者指诸宗立论之者也。

至於虚宗。每有不同。

於此虚宗各有不同之论。

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

此则总斥诸宗也。以不同之见。而皆欲造适於同理。理本无异将何可同故。但除异见不必求同下责云。

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

由众论竞作。遂令性义多途莫能同焉。所谓多歧则亡羊矣。

△二伸破立文二初推。

何则。

推上何谓众论竞作性莫同耶。

△二释。文三。初破心无义。文二。初叙计。

心无者。

康疏云。破晋朝支慜度心无义欲叙。而破故先标也。

无心於万物。万物未尝无。

彼谓。但无心执於万物。故名即事契理。非谓万物是无。

△二正破。

此得在於神静。失在於物虚。

且得心神澄静。未达万物本虚存境有心。心岂澄静。此是一家异见。注云。破支慜度心无义也。

△二破即色义三。初叙计。

即色者。

下注云。破支道林即色义。康疏云。晋朝支道林立。即色游玄义此先标也。

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

此语出林法师集妙观章云也。明者指彼所明也。色不自色者。彼明色法须待缘成不是自有之色。虽有缘成之色色非实有故空。故云。虽色而非色彼欲明佛教说色。即空即事显理也。

△二明解异。

夫言色者。

牒彼言色也。

但当色即色。

缘色果色皆是色也。

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

岂待缘色合会成果色。然后方为色耶。

△三正结破。

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

直但也。此师但说果色不自色达果色空。未领解缘色亦空也。注云。破道林即色义也。

△三破本无义四初叙情计。

本无者。

下注云破竺法汰本无义亦晋朝人先标也。

情尚於无多。触言以宾无。

尚好也宾伏也。此师情见偏尚空无多触对佛教谈玄。唯宾伏归无以无为当此是论主叙彼情见也。下出所见云。

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

由彼见解偏错。故闻教云。非有乃谓无於有故所以云。非有闻教云。非无乃谓无於无。故所以云非无。此则一向归无也。

△二示正义。

寻夫立文之本旨者。

论主究诸教立非有非无之文本旨。所解不如。此者字牒本旨也。下出意示之云。

直以非有非真有。

但以言非有者万物缘生非实有故。

非无非真无耳。

言非无者不坏缘相非实无故。

△三责异见。

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

何必者责词也。此彼者但指拄之言。非谓分定彼。此何必闻非有。谓无於有闻非无。谓无於无。

△四斥谬计。

此直好无之谭。岂谓顺通事实。

此师但是好尚归无之谭论。岂是顺通非有非无之言教。即事契於中道实理。下斥云。

即物之情哉。

舍有着无皆群物之情执耳。注云。破竺法汰本无我也。此上略明三家异见。各执一端故。使至宗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今为正理惑异。故有论兴。亦因异立同耳。理无同异何在言也。故上云。有何物而可同哉。

△三述意谦陈三。初叙名物不相到。

夫以物物於物。则所物而可物。

以用也。物物者物之名也。於物者对物之相也。用名对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於无物。虽有物名定无物体如云。兔角有名无体。下明不相到。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

释上所物而可物显体不到名即者是也。就实者得实名也。物不是名故物上不得名之。实诗云。见人空解笑弄物不知名盖物上无名如婴儿得物而不能知名。此显物不到名。

名不即物而履真。

履真者到物实体也。名不是物故名不能到物之真体。如人言火不热於口。盖名上无体也。此显名不到物。

△二显至理绝言思。

然则真谛独静。於名教之外。

世之名物可言可见。尚不相到。况乎真谛非言思所。及独出於名教之外。岂容言议故下云。

岂曰文言之能辨哉。

此二段之为论主既排诸宗异说。未知正义理合如何。故今泛叙世间名相尚不相到。况出世深理无相无名非言可及下寄之於言诠者。但欲令人解正知邪非谓虚宗言解可到。

△三谦陈拟述意。

然不能杜默。

然者牒上理。虽不可言而世多惑异故。不能杜默绝言论也。

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复者重前立论故厝致也。拟者未决之词。盖谦云聊致其言拟议试。且论之。

△二正立论古科为六今为三段。一通论诸法直显即真。二别指色心因缘推释。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然夫真理随缘成诸事法。凡夫不了执事迷真。或生异见故。今先显即真统论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约因缘别指色心推释色心既总万法万法不过因缘因缘故空。空故即实。若谓因缘本空。何以名能召体。体上立名故。后推穷名体。由执故生情。执本无名体。何有故此三科。后则离徧计中。则了依他初则证圆成文。虽从深之浅义。则以后释。前良由不达名体因缘焉。了诸法真实。今初。三。初引教标宗。

摩诃衍论。

摩诃云大。衍者云乘。

云诸法。

俗谛事法不一故云诸。

亦非有相。亦非无相。

亦者重又之语非唯至虚之理。非有非无俗谛诸法。亦非有无故。又上云。诸法即有无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无而非无。故云亦非无也。然真非有无者有二义。一无状无名故非有体用真常故非无。二不可以常见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断见而求故。非无今俗谛诸法。亦不有无者。仗缘而生故。非实有不坏缘相故。非实无若了缘生非实有。即知真本无名状。故不可以常见求。若达缘相非实无即见真体具妙用。故不可以断见取。今此正明俗谛有无不实。次引中论以显即真。

中论(中观论也)云。诸法不有不无者。

牒上俗谛诸法双非有无故即真谛者。

第一真谛也。

此明真俗不二显中道妙理绝诸对待不堕数量。故云第一。法鼓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破诸数故。然相宗多明俗谛是有为。则不过有无生灭真谛属无为。则非有无不生灭未了。即俗是真绝待第一。今此论所宗正为会权入实。所以先推俗谛。后显真俗不二。又真故不有俗故。不无第一义谛。双非有无。又俗谛诸法具三句。一有。二无。二亦有无。真谛当第四句非有无真俗相。即则四句同时良以对俗之真。岂越数量。若达不二永绝对待。故云第一。此论所诠不过於此。故标为义宗。

△次推释宗义二。初明即俗之真文三。初反覆推释文三。初牒前。

寻夫。

以上衍论言教为量。研穷诸法因缘道理。故云寻夫。

不有不无者。

正牒衍论也。

△二反推。

岂谓涤除万物。

岂谓者反责之辞。涤除万物者。泯染净名相之境也。

杜塞视听。

杜塞视听者。绝耳目鉴照之心也。

寂寥虚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寂兮无声寥兮无色牒上泯境也。太虚豁尔无知无用牒上泯心也。岂谓泯绝染净心境诸法。后为不有不无。真谛之义非如此也。

△三顺释。

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

诚实也。论之实意即万物顺通。不有不无因缘之理。物不能逆於理也。此推俗谛不有不无。

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

伪假也。真实也。俗谛因缘故假真谛本性自实了。因缘不有不无。即真性不有无故。不待易俗为真此推。即俗之真真谛不有不无也。

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

虽真空常寂而幻有宛然。

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

虽幻有森然而真空不隐。

虽有而无。所谓非有。

幻有即真空真性湛寂。故同一非有。

虽无而有。所谓非无。

真空不碍有真性常住。故同一非无此上明即俗之真。不有不无之义已显。

△二就俗结显。

如此则(随上所推)非无物也。

不坏缘相故上云亦非无也。

物非真物。

缘生非真故。上云亦非有也。

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

但由俗谛非真以观万物物何可有。故前衍论。即诸法不有不无。以显真谛之理也。

△三引经证成。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

秦译净名云。喜见菩萨曰色。色空为二色之性。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今引以证成也。败者灭也。色性缘生故空非有也。非待色灭见空。故非无也。下自释经意云。

以明夫圣人之於物也。

以用也明证信也之向也。用上经义证知圣人向对万物之智也。向之如何下云。

即万物之自虚。

了缘生本自虚。故亦非有也释上色之性空。

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宰者治也制也。皆取折伏为义割截也断也。皆去除义。他宗所说多用比观伏惑现观断惑。故宰伏断割惑妄方曰证真。今实教。即物显理岂待如此也。既非除物见真。故亦非无也。释上非色败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