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律通考卷一
朱子壶説曰:「壶之所容,止于斗有五升,而注乃以二斗释之。经之所言圆壶之实,▯而注之所言,乃借以方体明之,而筭法所谓虚加之数也。盖圆形繁曲难计,故筭家必借方形虚加厘数以定其法,然后四分去一以为圆形之实。今以筭法求之,凡此定二斗之量者,计其积实当为三百七【或作二字】拾四寸,而以其髙伍寸者分之,则毎髙一寸为广六十四寸八分。此六十四寸者,自为正方,又取其八分者割裂而加于正方之外,则四面各得二厘五毫之数,乃复合此六十四寸八分者,立为一方壶,则其髙五寸,其广八寸五厘,而外方三尺二寸二分,中受二斗,如注之初説矣。然此方形者,筭术所借以为虚加之数耳。若欲得圆壶之实数,则当就此方形规而圆之,去其四角虚加之数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者但为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者但为二百四十三寸,则壶腹之髙虽不减于五寸,其广虽不减于八寸五厘,而其外围则仅为二尺四寸一分五厘,其中所受仅为斗有五升,如经之云,无不谐合矣。」
愚按:朱子壶説虚加实积之数,与此黄钟空积之数正同,而蔡季通所借圆田开方之法,冥相符防。以其法而求之,则黄钟之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者,可得而推矣。故録其説如右。
黄钟定法辨证章第二
汉蔡邕铜龠铭曰:「龠,黄钟之宫,长九寸,空围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称重十二铢。两之为一合,三分损益,转生十一律。」
宋胡安定律吕议曰:按厯代律吕之制,黄钟之管长九十黍,之广积九寸,度之所由起也。容千二百黍,积八百一十分,量之所由起也。重十有二铢,权衡之所由起也。围中容九方分,而世儒不能贯知权量之法,因谓围九分者,取空围长九分尔。以是围九分之误,遂有径三分之説。若从径三分围九之法则,黄钟之管止容九百黍,积止六百七分半。如此则黄钟之声无从而正,权量之法无从而生,周之嘉量,汉之铜斛,皆不合其数矣。西山蔡氏曰:按十二律围径,自先汉以前传记并无明文。唯班志云黄钟八百一十分,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然其説乃是以律之长自乘而因之以十,盖配合为説耳,未可以为防也。惟审度章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嘉量章则以千二百黍实其龠,谨权衡章则以千二百黍为十二铢。则是累九十黍以为长,积千二百黍以为广,可见也。夫长九十黍,容千二百黍,则空围当有九方分,乃是围十分三厘八毫,径三分四厘六毫也。毎一分容十三黍又三分黍之一,以九十因之则一千二百也【愚按三分黍之一者,盖一分容十三黍不尽,又以黍三折之,杀其一,累至九十则十三黍至九寸,得一千一伯七十,又以三分黍九十者合之得三十,故千二百黍也】又汉斛铭文云:律嘉量方尺,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嘉量之法,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一石积一千六百二十寸,为分者一百六十二万。一斗积一百六十二寸,为分者十六万二千。一升积十六寸二分,为分者一万六千二百。一合积一寸六分二厘,为分者一千六百二十。则黄钟之龠为八百一十分明矣。空围八百一十分,则长累九十黍,广容一千二百黍矣。盖十其广之。分以为长,十一其长之分以为广,自然之数也。自孟康以律之长十之一为围之谬,其后韦昭之徒遂皆有径三分之説,而隋志始着以为定论。然累九十黍,径三黍,止容黍八百有竒,终与一千二百黍之法两不相通,而律竟不成。唐因声制乐,虽近于古,而律亦非是。本朝承袭,皆不能觉。独胡安定以为九分者方分也,以破径三分之法。然所定之律不本于声气之元一,取之秬黍,故其度量权衡皆与古不合。又不知变律之法,但见仲吕反生,不及黄钟之数,乃迁就林钟已下诸律围径,以就黄钟清声,以夷则、南吕为径三分,围九分;无射为径二分八厘,围八分四厘;应钟为径二分六厘五毫,围七分九厘五毫。夫律以空围
译朱子壶说说道:“壶的容量,只有斗有五升,而注疏却用二斗来解释它。经文所说的圆壶的容积,是圆形的,而注疏所说的,却是借用方形来阐明它,这是算法中所谓的虚加之数。大概因为圆形繁复曲折难以计算,所以算法家必定要借用方形,虚加一些厘数来确定其法则,然后再减去四分之一作为圆形的实际容积。现在用算法来推算,凡是确定二斗容量的,计算它的体积应当是三百七十四寸,用它的高度五寸来除,那么每高一寸,宽度就是六十四寸八分。这六十四寸,本身构成一个正方形,又取那八分切割开来加在正方形之外,那么四面各得到二厘五毫的数值,于是再把这六十四寸八分合起来,立成一个方壶,那么它的高五寸,宽八寸五厘,而外方三尺二寸二分,中间容纳二斗,如同注疏最初的说法了。然而这方形,只是算法所借用作为虚加之数的罢了。如果想要得到圆壶的实际容积,那么就应当在这方形上画圆,去掉四角虚加之数的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只成为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只成为二百四十三寸,那么壶腹的高虽然不减于五寸,它的宽虽然不减于八寸五厘,而它的外围就只是二尺四寸一分五厘,其中所容纳的就只是斗有五升,如同经文所说的,没有不吻合的了。”
我按:朱子壶说虚加实积的数值,与此黄钟空积的数值正好相同,而蔡季通所借用的圆田开方的方法,暗中完全符合。用他的方法来推算,那么黄钟的外围九分,容积八百一十分,就可以推求出来了。所以把他的说法记录在上面。
黄钟定法辨证章第二
汉代蔡邕铜龠铭文说:“龠,黄钟的宫音,长九寸,空围九分,容纳秬黍一千二百粒,称重十二铢。两个龠为一合,三分损益,辗转生出十一律。”
宋代胡安定律吕议说:查考历代律吕的制度,黄钟的管长九十黍,它的广积九寸,这是度量衡中长度由此起源的依据。容纳一千二百黍,积八百一十分,这是度量衡中容量由此起源的依据。重十二铢,这是度量衡中重量由此起源的依据。围中容纳九方分,而世俗儒生不能贯通理解权量之法,因此说围九分,是取空围长九分罢了。因为围九分的错误,于是有了直径三分的说法。如果按照直径三分围九分的法则,黄钟的管只容纳九百黍,积只六百七分半。这样那么黄钟的声音就无法端正,权量之法就无法产生,周代的嘉量,汉代的铜斛,都不符合它的数值了。西山蔡氏说:查考十二律的围径,从西汉以前传记并没有明文记载。只有《汉书·律历志》说黄钟八百一十分,由此义理生出十二律的周径。然而他的说法是用律的长度自乘然后乘以十,大概是配合来说罢了,不可以作为确证。只有《审度》篇说一黍的宽度,度量九十分,黄钟的长度一为一分。《嘉量》篇则用一千二百黍装满龠,《谨权衡》篇则用一千二百黍作为十二铢。那么累积九十黍作为长度,积一千二百黍作为宽度,是可以看到的。长度九十黍,容纳一千二百黍,那么空围应当有九方分,这就是围十分三厘八毫,直径三分四厘六毫。每一分容纳十三黍又三分黍之一,用九十乘以它就是一千二百【我按:三分黍之一,大概是一分容纳十三黍不尽,又把黍三折,去掉其一,累积到九十那么十三黍到九寸,得到一千一百七十,又把三分黍九十的合起来得到三十,所以是一千二百黍】。又汉代斛铭文说:律嘉量方尺,外面是圆的,旁侧空隙九厘五毫,面积一百六十二寸,深一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纳十斗。嘉量的法则,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一石积一千六百二十寸,作为分是一百六十二万。一斗积一百六十二寸,作为分是十六万二千。一升积十六寸二分,作为分是一万六千二百。一合积一寸六分二厘,作为分是一千六百二十。那么黄钟的龠为八百一十分就明白了。空围八百一十分,那么长度累积九十黍,宽度容纳一千二百黍了。大概十倍其宽度作为长度,十一倍其长度作为宽度,这是自然的数值。自从孟康以律的长度十分之一作为围的错误,其后韦昭之类的人于是都有直径三分的说法,而《隋书·律历志》开始著录作为定论。然而累积九十黍,直径三黍,只容纳黍八百多,终究与一千二百黍的法则两不相通,而律竟然不成。唐代因声制乐,虽然接近古法,而律也不是这样。本朝承袭,都不能察觉。只有胡安定认为九分是方分,以此破除直径三分的法则。然而他所确定的律不本于声气的元一,取之于秬黍,所以他的度量权衡都与古法不合。又不知道变律的方法,只看到仲吕反生,不及黄钟的数值,于是迁就林钟以下诸律的围径,以迎合黄钟的清声,以夷则、南吕为直径三分,围九分;无射为直径二分八厘,围八分四厘;应钟为直径二分六厘五毫,围七分九厘五毫。夫律以空围
之同,故其长短之异可以定声之髙下,而其所以为广狭长短者,又莫不有自然之数,非人之所能为也。今其律之空围不同如此,则亦不成律矣。遂使十二律之声皆不当位,反不如和岘旧乐之为条理,亦可惜也。房庶以径三分周围九分,累黍容受不能相通,遂废一黍为一分之法,而増益班志八字以就其説。范蜀公乃从而信之,过矣。
译由于它们的直径相同,所以长度的差异可以确定音高的上下,而决定其宽窄长短的原因,无不遵循自然的数理,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如今律管的内径大小如此不同,那就不能构成正确的律了。这导致十二律的音高都不在应有的位置上,反而不如和岘旧乐的条理清晰,这也是令人惋惜的。房庶认为直径三分、周长九分,用累黍法测量容积无法相通,于是废弃了一黍为一分的法则,并增补《汉书·律历志》中的八个字来迎合自己的说法。范蜀公竟然跟着相信他,这就错了。
愚按:蔡邕胡安定论黄钟长九寸围九分之法,可谓明矣。而安定证辨径三分之误,深得其实。盖径一围三,乃取围之要法,而非所以定黄钟也。黄钟之广围十分二厘八毫,径三分四厘六毫,管长九寸,累九十黍以为长。中有九方分,一分容十三黍。又以十三黍所容,犹有三厘三毫有竒之空,故析黍为三,毎十三黍之中揷一,三十黍为九十瓣,实千二百黍也。若黄钟之管止径三分,则其容者减去六分之四,而管细矣。黄钟之声,乌得而和哉?
刘恕《通鉴外纪》载:黄帝命伶伦自大夏之西取竹于解谿之谷,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长孙无忌曰:「黄帝命伶伦断竹,长三寸九分而吹之。」
以为黄钟之宫,曰含少。《吕氏春秋》亦载三寸九分之数。愚按,黄钟九寸之数,盖天地声气自然之妙,非人所得而增减者也。而刘恕、长孙无忌不能考其非,遂以《吕氏所载三寸九分之管,不详其故而信之。而今莆田李氏文利,又以瞽师之见,遂着为説,以为黄钟之尊,在于气清上行,不在数多。清者数少,浊者数多,故少者贵,多者贱。宫声极清,黄钟实在正宫,其数少,故为君声。极清且上行,故为三寸九分,而以九寸为防賔之律。呜呼,此岂律之本然哉?彼徒知至尊无与并之为贵,而不知黄钟同心一统之义也。盖天子者,兼总条贯,统理民物者也。使黄钟而可三寸九分也,则埋之既浅,而冬至初阳之气,不应其中,分厘毫丝之数,法何由而分?十一律之数何由而生?而度量权衡之制,又何由而定乎?则法由是废矣。先王制作之妙,夫岂若是踈哉?盖三寸者,三三九寸也。九分者,九方分也。若黄钟之长,诚止三寸九分也,则声必亢急而难吹,而余律之长陵及其主臣民事物颠倒错乱,将欲作乐以宣其和,而不免为乖戾之气,以奸之乐,何由而可谐耶?且黄钟冩其元声,而元气之起,虽为甚防,必全体具足,及其流行,则遍布四逹。《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则元非数之短者也。不识其妙,而刚果自用,遂断以为三寸九分之数,其何能议千载之律,而复先王之旧哉?或者乃从而信之,特以为天授之独见,岂不误之益甚哉?
黄钟寸分数法之实章第三
按此乃蔡季通以《淮南子》《汉前志》《律书》生钟分定盖三厯十二辰而得寸分厘毫丝之数,法三分损益亦由于此,此黄钟一管之实也。
太极元气凾三为一,故子一为黄钟之律。
参之于丑,得三个一,故丑三为黄钟之丝法。
参之于寅,得三个三,故寅九为黄钟之寸数。
参之于夘,得三个九,故夘二十七,为黄钟之毫法;参之于辰,得三个二十七,故辰八十一,为黄钟之分数。
参之于已,得三个八十一,故已二百四十三,为黄钟之厘法。
参之于午,得三个二百四十七,故午七百二十九,为黄钟之厘数。
参之于未得三,个七百二十九,故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之分法。
参之于申,得三个二千一百八十七,故申六千五百六十一,为黄钟之毫数。
参之于酉,得三个六千五百六十七,故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黄钟之寸法。
参之于戌,得三个,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故戌五万九千。
参之于亥,得三个五万九千四十九,故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
西山蔡氏曰:按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故以三厯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其十二辰所得之数,在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数【子为黄钟之律,寅为九寸,辰为八十一分,午为七百二十九厘,申为六千五百六十一毫,戌为五万九千四十九丝】在亥酉未巳夘丑六隂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法【亥为黄钟之实,酉之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寸,未之二千一百八十七为分,已之二百四十三为厘,夘之二十七为毫,丑之三为丝】其寸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为黄钟。盖黄钟之实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
译我按:蔡邕、胡安定论述黄钟长九寸、围九分的法则,可以说很明白了。而胡安定考证辩驳直径三分的错误,深得其实情。因为直径一、周长三,是取周长的主要方法,而不是用来确定黄钟的标准。黄钟的周长十分二厘八毫,直径三分四厘六毫,管长九寸,累积九十颗黍米作为长度。其中包含九个平方分,一分容纳十三颗黍米。又因为十三颗黍米所容纳的空间,还有三厘三毫多的空隙,所以将黍米分为三份,每十三颗黍米中插入一颗,三十颗黍米成为九十瓣,实际是一千二百颗黍米。如果黄钟的管子直径只有三分,那么它的容量就减少了六分之四,管子就太细了。黄钟的声音,怎么能和谐呢?
刘恕《通鉴外纪》记载:黄帝命令伶伦自大夏以西,在解谿山谷取竹,截断两节之间,长三寸九分而吹奏它,作为黄钟的宫声。长孙无忌说:“黄帝命令伶伦截断竹子,长三寸九分而吹奏它。”作为黄钟的宫声,叫做含少。《吕氏春秋》也记载了三寸九分这个数值。我按,黄钟九寸这个数值,大概是天地声气自然的奥妙,不是人力所能增减的。而刘恕、长孙无忌不能考证其错误,于是相信《吕氏春秋》所载三寸九分的管子,不探究其缘故就轻信它。而现在莆田李氏文利,又根据乐师的见解,于是著书立说,认为黄钟的尊贵,在于气清上行,不在于数值多。清者数值少,浊者数值多,所以少的尊贵,多的卑贱。宫声极清,黄钟实在正宫,其数值少,所以是君声。极清且上行,所以是三寸九分,而以九寸作为防宾的律。唉,这难道是律的本然吗?他们只知道至尊无与并列为贵,却不知道黄钟同心一统的意义。因为天子是兼总条理、统理民物的。如果黄钟可以三寸九分,那么埋置既浅,冬至初阳之气,不应在其中,分厘毫丝的数值,法则从何而分?十一律的数值从何而产生?而度量权衡的制度,又从何而确定呢?那么法则因此废弛了。先王制作的奥妙,难道如此疏漏吗?大概三寸,是三三九寸。九分,是九方分。如果黄钟的长度,确实只有三寸九分,那么声音必定亢急而难吹,其余律的长度陵及其主,臣民事物颠倒错乱,想要作乐以宣扬其和谐,却难免成为乖戾之气,以奸邪之乐,怎能和谐呢?况且黄钟书写其元声,而元气的兴起,虽然非常细微,必定全体具足,及其流行,则遍布四方。《易》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那么元不是数值短的。不识其奥妙,而刚愎自用,于是断定是三寸九分的数值,怎么能议论千载的律,而恢复先王的旧制呢?或者有人从而相信它,特别认为是天授的独见,岂不是错误更加严重吗?
黄钟寸分数法之实章第三
按:这是蔡季通以《淮南子》《汉前志》《律书》生钟分定,盖三历十二辰而得寸分厘毫丝之数,法三分损益也由于此,此黄钟一管之实也。
太极元气涵三为一,所以子一为黄钟之律。
参之于丑,得三个一,所以丑三为黄钟之丝法。
参之于寅,得三个三,所以寅九为黄钟之寸数。
参之于卯,得三个九,所以卯二十七,为黄钟之毫法;参之于辰,得三个二十七,所以辰八十一,为黄钟之分数。
参之于巳,得三个八十一,所以巳二百四十三,为黄钟之厘法。
参之于午,得三个二百四十七,所以午七百二十九,为黄钟之厘数。
参之于未得三个七百二十九,所以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之分法。
参之于申,得三个二千一百八十七,所以申六千五百六十一,为黄钟之毫数。
参之于酉,得三个六千五百六十七,所以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黄钟之寸法。
参之于戌,得三个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所以戌五万九千。
参之于亥,得三个五万九千四十九,所以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
西山蔡氏说:按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所以以三历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其十二辰所得之数,在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数【子为黄钟之律,寅为九寸,辰为八十一分,午为七百二十九厘,申为六千五百六十一毫,戌为五万九千四十九丝】在亥酉未巳卯丑六阴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法【亥为黄钟之实,酉之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寸,未之二千一百八十七为分,巳之二百四十三为厘,卯之二十七为毫,丑之三为丝】其寸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所以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为黄钟。盖黄钟之实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
,以三约之为丝者五万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约之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二百四十三约之为厘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约之为分者八十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约之为寸者九。由是三分损益以生十一律焉。或曰:径围之分以十为法,而相生之分厘毫丝以九为法,何也?曰:以十为法者,天地之全数也;以九为法者,因三分损益而立也。全数者,即十而敢九;相生者,约十而为九。即十而取九者,体之所以立;约十而为九者,用之所以行。体者所以定中声,用者所以生十一律也。愚按:围径之分以十为法,而即十取九者,盖于一尺之内取其九十分以为黄钟,则寸固十分,分固十厘,厘固十毫,毫固十丝也。相生之分厘毫丝以九为法者,盖律管之长九寸,围十分二厘八毫,中容九方分,故以九为用。然上下相生以三为法,若以十为数,则其数中损益乃有余分不可尽筭。唯以九者约而取之,则其寸有九方分,分有九方厘,厘有九方毫,毫有九方丝,所谓约十而为九也。以之损益则三分之数整直易记不差矣。此围径之分与相生之分,虽为法不同,而其实则一也。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者,以九加二十七,以二十七而加八十一,以八十一而加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加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加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加五万九千□□四十九,合而数之,则为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而黄钟之实在是矣。或问筭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当何用?朱子曰:「以定管之长短,而出是声。」大抵考防其法是如此。
译用三去约,得到丝五万九千四十九;用二十七去约,得到毫六千五百六十一;用二百四十三去约,得到厘七百二十九;用二千一百八十七去约,得到分八十一;用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去约,得到寸九。由此通过三分损益法产生十一律。有人问:圆周直径的分数以十为法则,而相生律管的分、厘、毫、丝以九为法则,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以十为法则,是因为十是天地完整的数目;以九为法则,是因为依据三分损益法确立的。完整的数目,就是从十中取出九;相生的数目,就是约简十成为九。从十中取九,是确立本体所依据的;约简十成为九,是推行功用所依据的。本体是用来确定中声的,功用是用来产生十一律的。我按:圆周直径的分数以十为法则,而从十中取九,大概是在一尺之内取九十分作为黄钟,那么寸本来就是十分,分本来就是十厘,厘本来就是十毫,毫本来就是十丝。相生律管的分、厘、毫、丝以九为法则,大概是因为律管长九寸,周长十分二厘八毫,内部容纳九方分,所以以九为用。然而上下相生以三为法则,如果用十作为基数,那么其中的增减数目就会有剩余的部分无法完全计算。只有用九来约简取用,那么寸就有九方分,分就有九方厘,厘就有九方毫,毫就有九方丝,这就是所说的约简十成为九。用这个来增减,三分的数目就整齐直截、容易记忆且没有差错了。这圆周直径的分数与相生律管的分数,虽然法则不同,但实质上是一样的。黄钟的容积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用九加上二十七,用二十七加上八十一,用八十一加上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加上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加上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加上五万九千□□四十九,合并计算这些数目,就是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样黄钟的容积就确定了。有人问:计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个数目,有什么用呢?朱子说:“用来确定律管的长短,从而发出这个声音。”大抵考察验证它的法度就是这样。
淮南子》曰:规始于一,一不生,故分而为隂阳。隂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三月而为一时,故祭祀三饭以为礼,防纪三踊以为节,兵重三军以为制。三参物,三三如九,故曰:黄钟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黄者,土徳之色;钟者,气所种也。日冬至,徳气为土,土色黄,故曰黄钟。律之数六分,为雌雄,故曰:十二钟以副十二月。十二各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钟大数立焉。《前汉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夘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已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十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隂阳合徳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律书》曰: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实如法得长一寸,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律。
愚按:此寸以九分为法,而蔡氏皆定三书者也。
西山蔡氏曰:按《淮南子》谓置一而十一三之以为黄钟之大数,即此置一而九三之,既为寸法,则七三之为分法,五三之为厘法,三三之为毫法,一三之为丝法,从可知矣。《律书》独举寸法者,盖已于生钟分内黙具律寸分厘毫丝之法,而又于此律数之下指其大者以明凡例也。一三之而得三,三三之而得二十七,五三之而得二百四十三,七三之而得二千一百八十七,九三之而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故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以九分之,则为二千一百八十七;二千一百八十七以九分之,为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以九分之,则为二十七;二十七以九分之,则为三。三者丝法也。九其三得二十七,则毫法也;九其二十七得二百四十三,则厘法也;九其二百四十三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则分法也;九其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则寸法也。一寸九分,一分九厘,一厘九毫,一毫九丝,以之生十一律,以之生五声,二变上下,秉除参同契合,无所不通,盖数之自然也。顾自《淮南》、太史公之后,即无识其意者。如京房之六十律,虽亦用此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然乃谓不盈寸者十之所得为分,又不盈分者十之所得为小分,以其余为强弱,不知黄钟九寸以三损益数不出九,苟不盈分者十之,则其竒零无时而能尽,虽泛以强弱该之,而卒无以见强弱之为几何,则其数之精防,固有不可得而纪者矣。至于杜佑、胡瑗、范蜀公等,则又不复知有此数,而以意强为之法,故《通典》则自南吕而下各自为法,固不可以见分厘毫丝之实;胡、范则止用八百一十分,乃是以积实生量之数为律之长,而其因乘之法亦用十数,故其余筭亦皆弃而不録,盖非有意于弃之,实其重分累析至于无数之可纪,故有所不得而录耳。夫自丝以下虽非目力之所能分,然既有其数,而或一筭之差,则法于此而遂变。不以约十为九之法分之,则有终不可得而齐者。故《淮南》、太史公之书,其论此也已详,特房庶等有不察耳【司马贞《史记索隠注:「黄钟八寸十分一,云律九九八十一,故云八寸十分一。《汉书》云长九寸者九分之寸也,此则古人论律以九分为寸之明验也】
黄钟生十一律寸分厘毫丝数章第四【此以隔八相生之法,以定诸律之次】
子一分【一为九寸】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子数一,故一为黄钟之律。其曰一为九寸,则一之数九寸也。具十一律分厘毫丝之数,法由是取之。《律书》曰:「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实,如法得长一寸,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律。」孟康曰:「元气始起于子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故子数独一也。」
丑三分二【一为三寸】
子数一,以三因之,得三,为黄钟之丝法。下
译《淮南子》说:规矩始于“一”,但“一”本身不产生分化,所以分为阴和阳。阴阳调和融合,万物由此产生,所以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运行三个月构成一个季节,所以祭祀时吃三顿饭作为礼仪,丧礼中跳跃三次作为节制,军队编制以三军为制度。“三”参合万物,三乘以三等于九,所以说:黄钟长九寸,宫音就调和了。再乘以九,九九八十一,所以黄钟的数理基础就确立了。“黄”是土德的色泽;“钟”是气所蕴藏的地方。冬至这一天,德气归于土,土的颜色是黄色,所以称为黄钟。律的数理分为六分,分为雌雄(阴阳),所以说:十二支钟对应十二个月。十二支钟各自以三为倍数,所以设置一个基数,十一乘以三作为积分,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钟的大数就确立了。《前汉书·律历志》说:太极元气,包含三才合为一体,是至极的中正,是元始的本源。元气运行于十二时辰,开始在子时发动,在丑时参合,得到三;又在寅时参合,得到九;又在卯时参合,得到二十七;又在辰时参合,得到八十一;又在巳时参合,得到二百四十三;又在午时参合,得到七百二十九;又在未时参合,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在申时参合,得到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在酉时参合,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在戌时参合,得到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在亥时参合,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阴阳合德,气蕴藏于子时,化生万物的道理。《律书》说:设置一个基数,九次乘以三作为法则,实际符合法则的长度为一寸,总共得到九寸,命名为黄钟之律。
我按:这个“寸”是以九分为法则,而蔡氏都是确定这三种书(指《淮南子》、《史记》、《汉书》)的说法。
西山蔡氏说:根据《淮南子》所说,设置一个基数,十一乘以三作为黄钟的大数,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设置一个基数,九次乘以三。既然作为寸的法则,那么七次乘以三就是分的法则,五次乘以三就是厘的法则,三次乘以三就是毫的法则,一次乘以三就是丝的法则,由此可以推知了。《律书》只列举寸的法则,大概是因为在生成钟律的分数内,已经默含了律的寸、分、厘、毫、丝的法度,又在这个律数之下指出其大的方面以阐明凡例。一次乘以三得到三,三次乘以三得到二十七,五次乘以三得到二百四十三,七次乘以三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九次乘以三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除以九,就是二千一百八十七;二千一百八十七除以九,就是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除以九,就是二十七;二十七除以九,就是三。三是丝的法则。九乘以三得到二十七,就是毫的法则;九乘以二十七得到二百四十三,就是厘的法则;九乘以二百四十三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就是分的法则;九乘以二千一百八十七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就是寸的法则。一寸包含九分,一分包含九厘,一厘包含九毫,一毫包含九丝,用这个法则来生成十一支律,用这个法则来生成五声,两个变音上下,秉持、去除、参合、相同、契合,没有不通畅的,这大概是数理的自然规律。然而自从《淮南子》、太史公之后,就没有人理解其中的意思了。比如京房的六十律,虽然也使用这个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的数,但却认为不足一寸的,用十进位得到分,不足分的,用十进位得到小分,用余数作为强弱,不知道黄钟九寸以三为损益,数理不出九的范围,如果不足分的用十进位,那么那些零头永远无法除尽,虽然泛泛地用强弱来概括,但最终无法看出强弱具体是多少,那么其数理的精密,本来就无法记载了。至于杜佑、胡瑗、范镇等人,则不再知道有这个数理,而凭主观臆造法则,所以《通典》从南吕以下各自为法,本来就无法看到分、厘、毫、丝的实际;胡瑗、范镇则只用八百一十分,这是用积实生量的数理作为律的长度,而其因乘的法度也用十进位,所以其余的运算也都舍弃不记录,大概不是有意舍弃,实在是因为重分累析到了无数可记的程度,所以有所无法记录罢了。虽然丝以下不是目力所能分辨的,但既然有其数理,如果有一算之差,法则在这里就会改变。不用约十为九的法则来划分,那么最终就无法整齐。所以《淮南子》、太史公的书,论述这个已经非常详细,只是房庶等人没有察觉罢了【司马贞《史记索隐》注:“黄钟八寸十分之一,说律九九八十一,所以说八寸十分之一。《汉书》说长九寸的是九分之寸,这是古人论律以九分为寸的明显证据】
黄钟生成十一支律的寸、分、厘、毫、丝数理章第四【这是用隔八相生的方法,来确定各律的次序】
子一分【一代表九寸】
太极元气,包含三才合为一体,子数的基数是一,所以一就是黄钟之律。说一代表九寸,那么一的数理就是九寸。具备十一支律的分、厘、毫、丝数理,法则由此取用。《律书》说:“设置一个基数,九次乘以三,作为法则的实际,符合法则的长度为一寸,总共得到九寸,命名为黄钟之律。”孟康说:“元气开始于子时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体,所以子数唯独是一。”
丑三分二【一代表三寸】
子数的基数是一,用三乘以它,得到三,作为黄钟的丝法。下
生者,倍其实,得二,故二九一十八也。以三分之,则为六者,三一为三寸,二则为六寸也。而林钟之数具于此矣。
译生律的数值,加倍于其实际长度,得到二,所以二九相乘得一十八。将其分为三份,得到六,这是因为三份中的一份为三寸,两份则为六寸。这样,林钟的数值就包含在这里了。
寅九分八【一为一寸】
丑上数三,以三因之,得九,为黄钟之寸数。上生者四,其实故四其二,得八,八九七十二也。以三分之,则为二十四,得三者八一,为一寸,则八寸也。太簇之数,具于此矣。
夘二十七分十六【三为一寸,一为三分】
寅上数九,以三因之,得二十七,为黄钟之毫法。下生者,倍其实,故二其下数八,而得十六。十六而以三分之,则为五者三,而余一。三为一寸,则三五十五,而得五寸一为三分,共五寸三分也。而南吕之数具于此矣。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九为一寸,一为一分】
夘上数二十七,以三因之,得八十一,为黄钟之分数。上生者四,其实故四其下数十六,而得六十四。以九分之,则为九者七,九为一寸,故七寸余一筭,一为一分,共七寸一分,而姑洗之数具于此矣。
已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二十七为一寸,三为一分,一为三厘】辰上数八十一,以三因之,得二百四十三,为黄钟之厘法。下生者倍其实,故其下二数六十四,而得一百二十八。以二十七分之,则为二十七者四,以二十七为一寸,则得寸者四,而成一百单八,余二十。以三分之,则为三者六,故三为一分,而成六分。又余二分,以一分之,则为一者二,故一为三厘,而成六厘矣。共四寸六分六厘,而应钟之数具于此矣。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八十一为一寸九为一分一为一厘】已上数二百四十三,以三因之,得七百二十九,为黄钟之厘数。上生者四,其实故其下四数一百二十八,而得五百一十二。以五百一十二而以八十一分之,则为八十一者六。以八十一为一寸,则得寸者六,而成四百八十六,余二十六。以九分之,则为九者二,故九为一分,而成二分,又余八。以一算之,则为八者一,而成八厘矣。共六寸二分八厘,而防賔之数具于此矣。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二百四十三为一寸,二十七为一分,三为一厘,一为三毫】
午上数七百二十九,以三因之,得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分。法下生者,倍其实,故二其午下数五百一十二,而得一千二十四。大吕未律在丑,以隂居阳,又倍其实,得二千四十八。以二百四十三分之,则为二百四十三者八,故以二百四十三为一寸,则得寸者八,而成一千九百四十四,余一百四。以二十七分之,则为二十七者三,故二十七为一分,则得分者三,而成八十一,又余二十三。以三分之,则为三者七,而成二十一,故三为一厘,则得厘者七,又余二。以一算之,则一为一毫,而得二毫矣。共八寸三分七厘二毫,而大吕之数具于此矣【新书作六毫,恐误】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七百二十九为一寸,八十一为一分,九为一厘,一为一毫】
未上数二千一百八十七,以三因之,得六千五百六十一,为黄钟之毫数。上生者四,其实故四其未,下数一千二十四,而得四千九十六。以七百二十九分之,则为七百二十九者五,故以七百二十九为一寸,则得寸者五,而成三千六百四十五,余四百五十一。以八十一分之,则为八十一者五,故以八十一为一分,则得分者五,而成四百单五,余四十六。以九分之,则为九者五,九为一厘,则得厘者五,而成四十五,余一则为毫者一,而无余矣。共五寸五分五厘一毫,而夷则之数具于此矣。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寸,二百四十三为一分,二十七为一厘,三为一毫,一为三丝】
申上数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三因之,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黄钟之寸法。下生者,倍其实,故二其申下数四千九十六,得八千一百九十二。夹钟酉律在夘,以隂居阳,倍其实为一万六千三百八十四,以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则为二千一百八十七者七,故以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寸,则得寸者七,而成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余一千一百六十四。以二百四十三分之,则为二百四十三者四,故以二百四十三为一分,则得分者四
译寅位九分八【一为一寸】
丑位上的数是三,用三去乘它,得到九,这是黄钟的寸数。上生者取其四,所以将其实数加倍,得到八,八九七十二。用三去分它,得到二十四,得三者八一,为一寸,就是八寸。太簇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夘位二十七分十六【三为一寸,一为三分】
寅位上的数是九,用三去乘它,得到二十七,这是黄钟的毫法。下生者,加倍其实数,所以将下数八加倍,得到十六。十六用三去分它,得到五余一。三为一寸,那么三五十五,得到五寸,余一为三分,共五寸三分。南吕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辰位八十一分六十四【九为一寸,一为一分】
夘位上的数是二十七,用三去乘它,得到八十一,这是黄钟的分数。上生者取其四,所以将下数十六加倍,得到六十四。用九去分它,得到七余一,九为一寸,所以七寸余一算,一为一分,共七寸一分,姑洗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巳位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二十七为一寸,三为一分,一为三厘】
辰位上的数是八十一,用三去乘它,得到二百四十三,这是黄钟的厘法。下生者加倍其实数,所以将下数六十四加倍,得到一百二十八。用二十七去分它,得到四,以二十七为一寸,那么得到四寸,成为一百零八,余二十。用三去分它,得到六,所以三为一分,成为六分。又余二,用一分去分它,得到二,所以一为三厘,成为六厘。共四寸六分六厘,应钟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午位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八十一为一寸,九为一分,一为一厘】
巳位上的数是二百四十三,用三去乘它,得到七百二十九,这是黄钟的厘数。上生者取其四,所以将下数一百二十八加倍,得到五百一十二。用五百一十二除以八十一,得到六。以八十一为一寸,那么得到六寸,成为四百八十六,余二十六。用九去分它,得到二,所以九为一分,成为二分,又余八。用一算去分它,得到一,成为八厘。共六寸二分八厘,蕤宾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未位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二百四十三为一寸,二十七为一分,三为一厘,一为三毫】
午位上的数是七百二十九,用三去乘它,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这是黄钟的分法。下生者,加倍其实数,所以将午位下数五百一十二加倍,得到一千二十四。大吕未律在丑位,以阴居阳,又加倍其实数,得到二千四十八。用二百四十三去分它,得到八,所以以二百四十三为一寸,那么得到八寸,成为一千九百四十四,余一百四。用二十七去分它,得到三,所以二十七为一分,那么得到三分,成为八十一,又余二十三。用三去分它,得到七,成为二十一,所以三为一厘,那么得到七厘,又余二。用一算去分它,那么一为一毫,得到二毫。共八寸三分七厘二毫,大吕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新书作六毫,恐怕有误】
申位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七百二十九为一寸,八十一为一分,九为一厘,一为一毫】
未位上的数是二千一百八十七,用三去乘它,得到六千五百六十一,这是黄钟的毫数。上生者取其四,所以将未位下数一千二十四加倍,得到四千九十六。用七百二十九去分它,得到五,所以以七百二十九为一寸,那么得到五寸,成为三千六百四十五,余四百五十一。用八十一去分它,得到五,所以以八十一为一分,那么得到五分,成为四百零五,余四十六。用九去分它,得到五,九为一厘,那么得到五厘,成为四十五,余一则为毫者一,没有余数了。共五寸五分五厘一毫,夷则的数值,就在这里面了。
酉位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寸,二百四十三为一分,二十七为一厘,三为一毫,一为三丝】
申位上的数是六千五百六十一,用三去乘它,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这是黄钟的寸法。下生者,加倍其实数,所以将申位下数四千九十六加倍,得到八千一百九十二。夹钟酉律在夘位,以阴居阳,加倍其实数为一万六千三百八十四,用二千一百八十七去分它,得到七,所以以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寸,那么得到七寸,成为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余一千一百六十四。用二百四十三去分它,得到四,所以以二百四十三为一分,那么得到四分
,而成九百七十二矣。余七十一,以三分之,则为九者七,故以为一毫,则得毫者七,而成六十三矣。余九,以三分之,则为三者三,故以一为三丝,则得丝者三,而成九矣。共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丝,而夹钟之数具于此矣。
译从而得到九百七十二。剩余七十一,将其除以三,商为九的有七个,因此将一毫作为单位,得到七个毫,从而得到六十三。剩余九,将其除以三,商为三的有三个,因此将一作为三丝,得到三个丝,从而得到九。总共是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丝,夹钟的数值就全在这里了。
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六千五百六十一为一寸,七百二十九为一分,八十一为一厘,九为一毫,一为一丝】
酉上数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三,以三因之,得五万九千四十九,为黄钟之丝数。上生者四,其实故四其酉。下数八千一百九十二,得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以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则为六千五百六十一者四,故以六千五百六十一为一寸,则得寸者四,而成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余六千五百二十四。以七百二十九分之,则得七百二十九者八,故以七百二十九为一分,则得分者八,而成五千八百三十二矣,余六百九十二。以八十一分之,则得八十一者八,而成六百四十八,余四十四。以九分之,则得九者四,故以九为一毫,则得毫者四而三十六矣,余八以八筭之,无以一为一丝,则八丝也。共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丝,而无射之数具于此矣。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分,二百四十三为一厘,二十七为一毫,三为一丝,一为三忽】
戌上数五万九千四十九,以三因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下生者,倍其实,故二其戌下数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仲吕。亥律在已,以隂居阳,倍其实,得十三万一千零七十二。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之,则为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者六,故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一寸,则得寸者六,而成十一万八千零九十六,余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以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则为二千一百八十七者五,故以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分,则得分者五,而成一万九百三十五,余二千三十九。以二百四十三分之,则为二百四十三者八,故以二百四十三为一厘,则得厘者八,而成一千九百四十四矣,余九十六。以二十七分之,则为二十七者三,故以二十七为一毫,则得毫者三,而成八十一矣,余十五。以三分之,则为三者四,故以三为一丝,则得丝者四,而成十二矣,余二。以一分之,则得二,故以一为三忽,则得忽者六,而成二矣。共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丝六忽,而仲吕之数具于此矣。
西山蔡氏曰:按此即三分损益,上下相生之数。其分字以上者,皆黄钟之全数;其分字以下者,皆诸律所取于黄钟长短之数也。其上下相生之序,则晋志所谓:「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得而下生于隂;六吕为隂,则得其所冲而上生于阳者是也。」大吕、夹钟、仲吕止得半声,必用倍数,乃与天地之气相应。其寸分厘毫丝,皆积九以为法。又曰:黄钟生十一律,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皆下生;丑、夘、巳、未、酉、亥六隂辰,皆上生。其上以三厯十二辰者,皆黄钟之全数;其下隂数以倍者【即筭法倍其实】三分本律而损其一也。阳数以四者【即筭法四其实】三分本律而增其一也。六阳辰当位自得,六隂辰则居其冲。其林钟、南吕、应钟三吕在隂,无所増损;其大吕、夹钟、仲吕三吕在阳,则用倍数,方与十二月之气相应。盖隂之从阳,自然之理也。朱子曰:自黄钟至仲吕皆属阳,自防賔至应钟皆属隂,此是一个大隂阳。黄钟为阳,大吕为隂,太簇为阳,夹钟为隂,一隂间一阳,此是一个小隂阳。
愚按:六阳辰当位自得,如子律居子,寅律居寅,辰律居辰,午律居午,申戌律居申戌,是也。六隂辰则居其冲,如丑律居未,夘律居酉,巳律居亥,是也。蔡氏谓大吕、夹钟、仲吕居阳者三,吕本在未、酉、亥之地,而在十二月、二月、四月之辰,故曰在阳。余三吕本在隂月,用倍数,惟大吕居阳月,故必变以从阳,而倍其数也,与三吕不同。
钟律通考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钟律通考卷二
明 倪复 撰
黄钟本原定法章
六变律,寸分厘毫丝相生章第五。
蔡氏曰:「按十二律自为宫,以生五声二变。其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
译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六千五百六十一为一寸,七百二十九为一分,八十一为一厘,九为一毫,一为一丝】
酉的上数为19783,乘以3,得到5949,作为黄钟的丝数。上生者有四,所以将酉的数乘以4。下数为8192,得到32768,用6561去除,则6561有4个,所以以6561为一寸,则得到4寸,共26244,余6524。用729去除,则729有8个,所以以729为一分,则得到8分,共5832,余692。用81去除,则81有8个,共648,余44。用9去除,则9有4个,所以以9为一毫,则得到4毫,共36,余8。用8计算,无法整除,以1为一丝,则是8丝。总共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丝,无射的数值就在这里了。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分,二百四十三为一厘,二十七为一毫,三为一丝,一为三忽】
戌的上数为5949,乘以3,得到177147,作为黄钟的实数。下生者,加倍其实数,所以将戌的下数32768乘以2,得到65536,为仲吕。亥律在巳位,以阴居阳,加倍其实数,得到131072。用19683去除,则19683有6个,所以以19683为一寸,则得到6寸,共118096,余12974。用2187去除,则2187有5个,所以以2187为一分,则得到5分,共10935,余239。用243去除,则243有8个,所以以243为一厘,则得到8厘,共1944,余96。用27去除,则27有3个,所以以27为一毫,则得到3毫,共81,余15。用3去除,则3有4个,所以以3为一丝,则得到4丝,共12,余2。用1去除,则得到2,所以以1为三忽,则得到6忽,共2。总共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丝六忽,仲吕的数值就在这里了。
西山蔡氏说:按照这就是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的数值。其中“分”字以上的,都是黄钟的全数;“分”字以下的,都是各律从黄钟长短中取用的数值。其上下相生的顺序,就是《晋志》所说的:“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得而下生于阴;六吕为阴,则得其所冲而上生于阳。”大吕、夹钟、仲吕只得到半声,必须使用倍数,才能与天地之气相应。其寸、分、厘、毫、丝,都是积累九作为法度。又说:黄钟生出十一律,子、寅、辰、午、申、戌六个阳辰,都向下生;丑、卯、巳、未、酉、亥六个阴辰,都向上生。其上以三历十二辰的,都是黄钟的全数;其下阴数以倍数的【即算法加倍其实数】,是将本律三分而损去其一。阳数以四的【即算法四倍其实数】,是将本律三分而增加其一。六个阳辰当位自得,六个阴辰则居其冲位。其中林钟、南吕、应钟三吕在阴,无所增减;大吕、夹钟、仲吕三吕在阳,则使用倍数,才与十二月之气相应。大概阴顺从阳,是自然的道理。朱熹说:从黄钟到仲吕都属于阳,从蕤宾到应钟都属于阴,这是一个大阴阳。黄钟为阳,大吕为阴,太簇为阳,夹钟为阴,一阴间一阳,这是一个小阴阳。
我按:六个阳辰当位自得,比如子律居子位,寅律居寅位,辰律居辰位,午律居午位,申戌律居申戌位,就是这样。六个阴辰则居其冲位,比如丑律居未位,卯律居酉位,巳律居亥位,就是这样。蔡氏说大吕、夹钟、仲吕居阳位的有三个,吕本在未、酉、亥之地,而在十二月、二月、四月的辰位,所以说在阳。其余三吕本在阴月,使用倍数,只有大吕居阳月,所以必须变化以顺从阳,而加倍其数,与三吕不同。
钟律通考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钟律通考卷二
明 倪复 撰
黄钟本原定法章
六变律,寸分厘毫丝相生章第五。
蔡氏说:“按照十二律各自为宫,以生出五声二变。其中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