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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六经奥论六

六经奥论卷四     宋 郑樵 撰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56–70 段

不当称公矣。且隐公生不复辟,死不成摄,况贤其逊国乎?然则春秋始隐之意果何如哉?尝即春秋之始年而观之,夫子名虽始隐,而意在周。昔扬子云作《太▯》,张平子曰:「汉其后得二百岁乎?作者见之矣。」其后果二百岁而魏兴,春秋始隐亦犹是也。文武都丰镐为西周,平王都洛为东周。西周之政,《书》有诰命存,《诗》有雅颂作,盛德大业炳如也。惟东周以来,赏罚纪纲荡不可考,圣人欲为之书,则东迁周事也。夫子陪臣,有不当为,乃托鲁以名其书耳。案武王克商,岁在己夘;隐公即位,岁在己未,其相去盖四百一年也。周家之兴,歴年八百,夫子以西周以前四百年事托之《诗》、《书》,东周以后四百年事托之《春秋》,而隐公元年实为后四百年始事,此《春秋》所以不得不始隐也。名虽始隐,而意在周,故虽未尝尽録平王。之事,而实承平王末年,虽未尝起东迁之始,而实具东迁之本末,则亦圣人以此示其期耳。然则《春秋》始隠之意,在周而不在鲁,明矣。史记以隐善逊,故始隐。其作史记,以太伯为世家之首,伯夷为列传之首,取其善逊,则失矣。

译就不应当称他为公了。况且隐公生前没有真正退避君位,死后也没有完成摄政之责,何况要称赞他让国的贤德呢?那么《春秋》从隐公开始记载的本意究竟是怎样的呢?我曾经通过考察《春秋》起始的年份来观察,孔子名义上虽然是从隐公开始,但用意却在周朝。从前扬雄撰写《太玄》,张衡说:“汉朝之后还能延续两百年吗?作者已经预见到了。”后来果然过了两百年魏国兴起,《春秋》从隐公开始也是同样的道理。周文王、武王定都丰镐,那是西周;周平王定都洛邑,那是东周。西周的政教,《尚书》中有诰命留存,《诗经》中有雅颂篇章,盛德大业光辉灿烂。只有东周以来,赏罚法度、纲纪制度荡然无存,无法考证,圣人想要为它作史书,那就是东迁后的周朝之事。孔子身为陪臣,有不便直接记载周朝之事的地方,于是借鲁国来命名这部史书罢了。查考周武王灭商,年份是己夘年;隐公即位,年份是己未年,两者相距大约四百一十年。周朝兴起,历时八百年,孔子将西周以前四百年的事迹寄托于《诗》《书》,将东周以后四百年的事迹寄托于《春秋》,而隐公元年正是后四百年历史的开端,这就是《春秋》不得不从隐公开始的原因。名义上虽然是从隐公开始,但用意却在周朝,所以虽然没有完全记录平王的事迹,但实际上承接了平王末年的局势;虽然没有从东迁之初开始记载,但实际上具备了东迁始末的全貌,这也是圣人借此来预示这个时期罢了。那么《春秋》从隐公开始的本意,在于周朝而不在于鲁国,这就很明白了。《史记》认为隐公善于谦让,所以从隐公开始记载。它撰写《史记》,以太伯作为世家之首,以伯夷作为列传之首,都是取他们善于谦让的意思,这就错了。

终获麟辨【春秋》不害为感麟而作】

终获麟者,服虔曰:「麟,中央土之兽,土为信,信乃孔子之史,脩其母致其子。」何休又本之公羊曰:「孔子案图録,知康圣刘季当代周,薪薪乃庶人燃火之象,火为赤帝,故麟为薪者所获【左氏无心于刘氏为尧后,引之却是】西狩者,从东至西,东卯西金,为汉姓,其言诡谲如此,固不足信。或谓春秋成而麟至鲁,胡安国以为文成而麟至,不可谓妖妄,而进评《金縢》之书,啓而天反风,罪已之言发而星退舍,《箫韶》九成,凤仪于庭,鲁史成经,麟出于野,此理之常,不可谓无,然其言亦未尽。或者又谓春秋感麟而作,以问于伊川,伊川以为夫子之意盖亦有素,因此一事而作,故亦因此一事而终其书,春秋不害为获麟而作,然麟不世出,春秋岂不作?因图书而画卦,使图书不出,八卦亦须作,惟此言得之。或者又曰:「春秋絶笔于获麟,谓仲尼伤已之不遇而絶笔也。」不知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夫子之叹久矣,岂至是而后知之邪?左氏谓圣人之意初不在此,故续经至夫子卒。使夫子果因获麟而絶笔,为一经之主意,左氏于三家闻见最优,岂不知此,况敢续经乎?大抵终于获麟,此史家之常事,圣人初无意也。麟获于哀公十四年,春秋成于是年之九月,越二年而孔子卒。凡史家纪録时事,必阙其近数年,俟他日裒集所未闻而载之,非如后世日厯之所记也。不幸夫子遽卒,而以麟为春秋之祥,以获麟为夫子之衰,可乎?大抵汉世经师推寻圣人太过,适以啓天下之疑,不知圣人初无意于此也。或者又强为之説曰:「不书地,不使麟以地得也;不书公,不使麟以公得也。」呜呼!以是而论春秋,岂真知春秋也哉?如《史记》谓终于获麟,则非矣。

  正朔总论

或问:「三代之建子、丑、寅,何也?」曰:「古今之厯皆建寅,其朔建子、丑者,商、周二代耳。」然则汤、武何以独异之也?曰:「殷、周之所以异其建者,上以明厯数之归已下以示诸侯之从违也。汤、武革命而有天下,三千国之多、八百国之众,其从我也,吾不得而知之;其违我也,吾不得而知之。独以正朔之异,尚以承天命之归己,以示人心之从违。是故服则纉禹,政则反商,独于正朔微有更易尔,初非各出其术以求异也。」然则何以谓古之厯皆建寅也?曰:「三皇之事,吾不得而详;五帝以来,岂无可传之政?『孟春正月朔旦立春,防于天厯之营室』,是颛帝之厯已建寅矣。析、因、夷、隩,始以仲春,终以仲冬,是尧帝之厯又建寅矣。舜之正月元日,禹之正月朔旦,则无非建寅矣。」尝观《豳风·七月》之诗,述公刘、后稷之事,实当虞、夏之际,其劝相农事,亦准七月流火之候,此古厯建寅之明騐也。至汤建丑以首事,复建子以起数,而厯元亦不以立春为节,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周人因之,而正朔与厯若与夏异矣。然《商书》曰「元祀十有二月」,《周礼》曰「正岁十有一月」,虽建子、丑以命月,而占星定厯、修祠举事,仍案夏时,皆不自用其制。秦、汉之建亥,亦犹是也,朝贺典礼皆首十月。至于太初首用夏正,迄于今而不能易也。新莽尝建丑矣,曹魏明帝亦尝建丑矣,未几而复建寅;唐肃宗亦尝建子矣,未几而复建寅。岂汤、武能易之,后人独不可得而易之邪?以汤、武易之为是邪,胡为不能以传逺?以汤、武易之为非邪,胡为亦可行之一代而遂止也?盖尝论之,编年始于《春秋》,改元始于秦惠文君,纪年始于汉之武帝。自武帝立年号以纪元,改秦正而用夏,吾知千万世而下,汤、武复兴不能易也。何者?汉非用夏也,盖用古厯也。殷、周未有改元之法,此子、丑之所由建;武帝易之而为年号,有年。号以明厯数之归,己以示天下之从违,虽易代之法不过如此,又何必复建子建丑以为赘乎?此新莽、曹魏、唐肃宗所以随改而随废也。吁!孰谓武帝之智,犹有殷周之所不逮者哉【此正武帝改年号之意,汤武用之不甚明

译《终获麟辨》【《春秋》不妨碍是因为感于麒麟而作】

所谓终于获麟,服虔说:“麒麟是中央土德的兽,土代表信,信是孔子所修史书的宗旨,母亲不能直接导致儿子。”何休又依据《公羊传》说:“孔子查看图录,知道康叔、圣人刘季应当取代周朝,‘薪薪’是庶民燃火的象征,火代表赤帝,所以麒麟被砍柴的人捕获。”【《左传》无心于刘氏是尧的后代,引用它却是错误的】所谓西狩,是从东到西,东属卯金,是汉朝的姓氏,他们的话如此诡谲,本来就不值得相信。有人说《春秋》写成后麒麟来到鲁国,胡安国认为文章写成后麒麟到来,不能说这是妖妄,进而评论《金縢》篇,打开书册而天反风,罪己的话发出而星退舍,《箫韶》演奏九成,凤凰在庭院中现身,鲁国史书成经,麒麟出现在野外,这是常理,不能说没有,然而他的话也不完全正确。又有人说《春秋》是因为感于麒麟而作,向伊川请教,伊川认为孔子的意思本来就有,因为这件事而作,所以也因为这件事而终结他的书,《春秋》不妨碍是因为获麟而作,然而麒麟不是每代都出现,《春秋》难道就不作吗?因为河图洛书而画卦,如果河图洛书不出现,八卦也必须作,只有这话说得对。又有人说:“《春秋》绝笔于获麟,是说孔子悲伤自己不被遇而绝笔。”不知道凤鸟不来,黄河不出现图,孔子的感叹很久了,难道等到这时才知道吗?《左传》认为圣人的意思起初不在此,所以续经直到孔子去世。如果孔子果然因为获麟而绝笔,作为一部经书的主旨,《左传》在三家中见闻最优,难道不知道这个,况且敢续经吗?大体上终于获麟,这是史家的常事,圣人起初没有这个意思。麒麟获于哀公十四年,《春秋》成于这年九月,过了两年孔子去世。凡是史家记录时事,必定空缺最近几年,等待日后收集未曾听闻的事而记载,不像后世的日历所记录的那样。不幸孔子突然去世,而以麒麟为《春秋》的祥瑞,以获麟为孔子的衰微,可以吗?大体上汉代经师推求圣人太过,恰好开启天下的疑惑,不知道圣人起初没有这个意思。又有人强行解释说:“不写地点,不使麒麟因地点而得;不写公,不使麒麟因公而得。”唉!用这个来论《春秋》,难道真懂《春秋》吗?如《史记》说终于获麟,那就错了。

《正朔总论》

有人问:“三代建立子、丑、寅,是什么缘故?”回答说:“古今的历法都建寅,其朔建子、丑的,只是商、周两代罢了。”那么汤、武为什么独自不同呢?回答说:“殷、周之所以不同其建,对上以表明历数的归属,对下以显示诸侯的顺从或违抗。汤、武革命而拥有天下,三千国的众多、八百国的众多,他们顺从我,我不能知道;他们违抗我,我不能知道。唯独以正朔的不同,尚且用来承接天命归于自己,以显示人心的顺从或违抗。所以顺从就继承禹,政令就反商,唯独在正朔上稍微更改罢了,起初不是各自拿出术数以求不同。”那么为什么说古代的历法都建寅呢?回答说:“三皇的事,我不能详细知道;五帝以来,难道没有可传的政事?‘孟春正月朔旦立春,防于天历的营室’,这是颛顼帝的历法已经建寅了。析、因、夷、隩,开始于仲春,结束于仲冬,这是尧帝的历法又建寅了。舜的正月元日,禹的正月朔旦,则无不建寅了。”曾经观看《豳风·七月》的诗,叙述公刘、后稷的事,实在正当虞、夏之际,他们劝勉农事,也依据七月流火的候应,这是古历建寅的明显证据。至于汤建丑以首事,又建子以起数,而历元也不以立春为节,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周人沿袭它,而正朔与历法似乎与夏不同了。然而《商书》说‘元祀十有二月’,《周礼》说‘正岁十有一月’,虽然建子、丑以命月,而占星定历、修祠举事,仍按照夏时,都不自用其制。秦、汉建亥,也是这样,朝贺典礼都首十月。至于太初首用夏正,直到今天而不能改变。新莽曾经建丑了,曹魏明帝也曾经建丑了,不久又恢复建寅;唐肃宗也曾经建子了,不久又恢复建寅。难道汤、武能改变它,后人独自不能改变吗?认为汤、武改变它是对的,为什么不能传远?认为汤、武改变它是错的,为什么也可以行于一代而就停止了?曾经议论过,编年开始于《春秋》,改年开始于秦惠文君,纪年开始于汉的武帝。自从武帝立年号以纪元,改秦正而用夏,我知道千万世之下,汤、武复兴也不能改变。为什么?汉不是用夏,而是用古历。殷、周没有改元之法,这是子、丑之所以建;武帝改变它而为年号,有年号以表明历数的归属,以显示天下的顺从或违抗,虽然易代之法不过如此,又何必再建子建丑以为赘呢?这是新莽、曹魏、唐肃宗所以随改而随废的原因。唉!谁说武帝的智慧,还有殷周所不及的呢【这正是武帝改年号的意思,汤武用之不甚明

白,却创造子丑】

译白,却创造子丑】

六经正朔图

夏正:寅正月【尧、舜、禹皆以建寅为正】

周易》:「兊,正秋也。临【二阳】至于八月有凶,七日来。」

  复【一阳】

书》以殷仲春,以正仲夏【尧】正月上日【舜】正月

  朔旦【禹】

诗》「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十月涤场【七月》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大东》诗】六月北伐【六月》诗】十月之交,正月繁霜【注以夏四月、八月非也,二诗同出小雅,何以独用周正】

春秋》以夏正纪月,廵守、烝享用夏正。传曰:「其九」

  月十月之交乎秋大熟未获

礼记·月令》:「季秋【九月】待来岁之宜。」

周礼》「凌人:正岁十有二月,斩氷。」「正岁,简稼器,修稼政。」「上春,献种。」「中春,始蚕。」「仲春,以木铎修火禁【司烜氏以为周正,则不合时】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隂木【山虞】夏颁,秋刷【凌人】春搜,秋狝【大司马,皆夏正】▯人、筮人【经文曰「上春」,郑司农注亦曰「夏正」,何他职皆用夏正,而此职用周正乎】

  汉武帝太初元年始用夏正

  殷正 丑十二月

书》:「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三祀十有二月朔」。新莽初始元年十一月,改汉正以其年。

十二月朔,为始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候,则改寅用丑矣。至光武复建寅。三国魏明帝以黄龙见,为得地统,正当建丑,遂以青龙五年三月为景初元年四月,是又改寅用丑矣。至正始复改建寅。魏文帝亦欲改正朔,以辛毗谏而止。

  周正 子十一月

孟子》「七八月之间旱【注为周正】十一月」「十二月」亦

  可为夏正

书》一月【子】戊午【泰誓】一月壬辰【武成】四月哉生明

【武成】惟十有三年春【建子为春】

春秋》「春无水」「秋无麦」「十月陨霜杀菽」,皆周正也。以周正纪事,以夏时冠周月【先书春,后书王正月】秋,大熟,未获【夏正】廵守、烝享用夏正【传云十月之交】

诗》「一之日【子】二之日【丑】阳生于日,故曰日,此取七日来复之义也。「曰为改岁,入此室处【用周正】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乃夏正】

周礼》:《周礼》孟春、季春、中夏、中秋、中冬,如山虞仲冬斩阳木,皆周正也。一作夏正,有辨以为春夏秋冬皆一夏正,而四时未尝改,岂有《周礼》不改四时,夫子作《春秋》从而改之乎?正月之吉始和【太宰】岁终【十月亥】正岁【小宰、内宰】

【岁终十二月丑】唐肃宗上元二年十一月,以建子月为岁首,不以数纪月。至明年建正月,复称四月。

秦正亥冬十月【月令》季秋为来岁受朔日】

汉书》:秦自始皇二十六年迄汉髙、文、景、武之元年,朝贺典礼皆首十月。汉仍秦,建亥。至太初元年,始用夏正,首书正月。凡史书冬十月为岁首,后九月为归余者,皆秦法也。

月令》有二「来岁」之文,季秋【九月】为来岁【亥十月】受朔日则举秦建亥为岁首季冬待来岁之宜,则明夏岁得四时之正。

七月》诗有改岁、卒岁之语。《七月》于一之日、二之日之下,曰:「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则用夏正也矣。又于九月、十月蟋蟀之下,曰:「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又用周正也【周礼》既记子以为正月,复杓寅为正岁】七月》作于周,虽述夏正,终不忘周;《月令》作于秦,虽言夏正,终不忘秦,亦文人著述之大意也。

左氏》《左氏》记《春秋》,犹班固之记《汉》。周本建子,廵守、烝享皆用夏,与前代无异,但首事以建子之月。《左氏》以《春秋》书「春王正月」,以为周正建子之月,则非也。汉用秦正朔,朝贺典礼皆首冬十月,班固误记秦七月五星聚东井以为夏十月,则非矣。

晦庵取《孟子》、《尚书》之文以为据,又疑《诗》中月数不改,曰:「某向者疑其并行,若尚有疑,则不若阙之为愈,不必强为之説。」可知胷中亦无的论矣。观当时必有两等语,一等以夏月记之,一等从当时便称,如《七月》,周人之诗,纯用夏正;又十月下云:「曰为改

译六经正朔图

夏正:寅正月【尧、舜、禹都以建寅为正】

《周易》:“兑,正秋也。临卦【二阳】至于八月有凶,七日来复。”

复卦【一阳】

《尚书》以殷仲春,以正仲夏【尧】正月上日【舜】正月

朔旦【禹】

《诗经》“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十月涤场【《七月》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大东》诗】六月北伐【《六月》诗】十月之交,正月繁霜【注:以夏四月、八月解释是不对的,这两首诗同出《小雅》,为何唯独用周正解释】

《春秋》以夏正纪月,巡守、烝享用夏正。传曰:“其九”

月十月之交乎秋大熟未获

《礼记·月令》:“季秋【九月】待来岁之宜。”

《周礼》“凌人:正岁十有二月,斩冰。”“正岁,简稼器,修稼政。”“上春,献种。”“中春,始蚕。”“仲春,以木铎修火禁【司烜氏以为周正,则不合时】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山虞】夏颁,秋刷【凌人】春搜,秋狝【大司马,皆夏正】〇人、筮人【经文曰“上春”,郑司农注亦曰“夏正”,为何其他职官都用夏正,而此职用周正呢】

汉武帝太初元年始用夏正

殷正 丑十二月

《尚书》:“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三祀十有二月朔”。新莽初始元年十一月,改汉正以其年。

十二月朔,为始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候,则改寅用丑矣。至光武复建寅。三国魏明帝以黄龙见,为得地统,正当建丑,遂以青龙五年三月为景初元年四月,是又改寅用丑矣。至正始复改建寅。魏文帝亦欲改正朔,以辛毗谏而止。

周正 子十一月

《孟子》“七八月之间旱【注为周正】十一月”“十二月”亦

可为夏正

《尚书》一月【子】戊午【《泰誓》】一月壬辰【《武成》】四月哉生明

【《武成》】惟十有三年春【建子为春】

《春秋》“春无水”“秋无麦”“十月陨霜杀菽”,皆周正也。以周正纪事,以夏时冠周月【先书春,后书王正月】秋,大熟,未获【夏正】巡守、烝享用夏正【传云十月之交】

《诗经》“一之日【子】二之日【丑】阳生于日,故曰日,此取七日来复之义也。“曰为改岁,入此室处【用周正】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乃夏正】

《周礼》:《周礼》孟春、季春、中夏、中秋、中冬,如山虞仲冬斩阳木,皆周正也。一作夏正,有辨以为春夏秋冬皆一夏正,而四时未尝改,岂有《周礼》不改四时,夫子作《春秋》从而改之乎?正月之吉始和【太宰】岁终【十月亥】正岁【小宰、内宰】

【岁终十二月丑】唐肃宗上元二年十一月,以建子月为岁首,不以数纪月。至明年建正月,复称四月。

秦正亥冬十月【《月令》季秋为来岁受朔日】

《汉书》:秦自始皇二十六年迄汉高、文、景、武之元年,朝贺典礼皆首十月。汉仍秦,建亥。至太初元年,始用夏正,首书正月。凡史书冬十月为岁首,后九月为归余者,皆秦法也。

《月令》有二“来岁”之文,季秋【九月】为来岁【亥十月】受朔日则举秦建亥为岁首季冬待来岁之宜,则明夏岁得四时之正。

《七月》诗有改岁、卒岁之语。《七月》于一之日、二之日之下,曰:“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则用夏正也矣。又于九月、十月蟋蟀之下,曰:“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又用周正也【《周礼》既记子以为正月,复杓寅为正岁】《七月》作于周,虽述夏正,终不忘周;《月令》作于秦,虽言夏正,终不忘秦,亦文人著述之大意也。

《左氏》《左氏》记《春秋》,犹班固之记《汉》。周本建子,巡守、烝享皆用夏,与前代无异,但首事以建子之月。《左氏》以《春秋》书“春王正月”,以为周正建子之月,则非也。汉用秦正朔,朝贺典礼皆首冬十月,班固误记秦七月五星聚东井以为夏十月,则非矣。

晦庵取《孟子》、《尚书》之文以为据,又疑《诗》中月数不改,曰:“某向者疑其并行,若尚有疑,则不若阙之为愈,不必强为之说。”可知胸中亦无的论矣。观当时必有两等语,一等以夏月记之,一等从当时便称,如《七月》,周人之诗,纯用夏正;又十月下云:“曰为改

岁,入此室处【亥月也】乃周正。秦人《月令》之书,纯用夏正;又云:「季秋为来岁受朔日」,乃秦正。

译岁,进入此室居住【这是亥月】,这是周历的正月。秦人的《月令》一书,完全采用夏历;又说:“在季秋之月接受来年的朔日”,这是秦历的正月。

春秋用夏正辨【春秋》书时日月皆用夏正】

春秋》书「元年春王正月」,用夏正也。左氏以为周正建子,非也。使周法果以十一月为春,与夏正异,则书法当曰「元年春正月」,其言岂不甚顺,不应以「王」之一字间于周时、周月之中,一不可也。使圣人因周之建子以纪时月,则书法当曰「元年冬十有一月」,十一月既书冬,岁终云十月,又当书冬,一年而书两冬。今既不然,书冬尽十二月,则用夏明矣,二不可也。使圣人书春而实冬,书秋而实夏,夫子平时志在《春秋》,而又告顔子以行夏之时,不应作经名曰《春秋》,而实冬夏可乎?三不可也。使周变子、丑、寅以为春,又变其月数以为春正、二、三月,夫子删《诗》之时,邠风、小雅之诗皆当代辞人所作,如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皆夏月也;如曰「春日载阳」,「春日迟迟」,「秋日凄凄」,「冬日烈烈」,皆夏时也。周人尚不以周月而变夏时,夫子独变之于《春秋》可乎?夫子删《诗》用夏正,不应作《春秋》又用周正,四不可也。古今议者皆曰:日南至、秋无麦、冬无氷、十月陨霜杀菽,此皆周正之明騐。若以为僖五年春正月日南至为周建子之证,则昭二十年春二月日南至,亦当以为周建丑十二月,可乎?况此皆传文,非经文也。《春秋》之失闰可知矣。若以庄七年秋无麦为周时之证【秋大水无麦】则庄二十八年冬大无禾麦,亦可指之以为麦熟于冬乎?况此皆经文,非传文也。圣人伤时之意可知矣。又谓襄二十八年春书无氷、定元年十月陨霜杀菽,若斗建寅、卯、辰,冰不坚凝,月次在亥,霜能杀菽,何足为异?盖春无氷者,谓开氷之时无氷,非蔵氷之时无氷。《月令》「仲春开氷,先荐寝庙」,于凌人騐之。十月降霜不为异,以其杀菽则为异。反复数处,《春秋》用夏正无疑矣。胡安国曰:「《春秋》以周正纪事,以夏时冠周月。」如廵守、烝享皆用夏正,举商、秦二事以明之,曰:「前乎周者以」丑为正,其书始即位曰:「惟元祀十有二月」,则知月不易也。后乎周者以亥为正,其书始建国曰:「元年冬十月」,则知时不易也。以二事观之,则知周之建子非春亦明矣。如此,则经「春秋大熟,未获」,传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皆夏正无疑【古书皆用夏正】不韦《月令》、《书纪年》皆用夏正。

  六经皆用夏正辨

正月之吉始和,此夏之正月也,何必谓周建子之月?「惟十有三年春」,此夏之春也,何必谓周时之春?隐元年春王正月,则亦夏时夏月矣,何必谓周建子之月?六经之书,皆案文读则可,不必强为之説。礼曰周礼,易曰周易,诗曰周诗,皆用夏正,何独于《春秋》而疑之乎?

  周易用夏正辨

易·兑》言「正秋也」,《临》卦曰「至于八月有凶」,盖《临》十二月卦,二阳方长;《观》卦曰「八月」,乃二阳渐消之时,故曰「有凶」。《复》卦曰「七日来复」,日者,阳也。六阳尽于干【亥】至于一月,则七阳复生矣,故曰「来复」,则《易》,《周易》也,用夏正亦无疑矣。

  周礼用夏正辨

周礼》「正月」、「正岁」,説者皆以「正月」为周正月,「正岁」为夏正月,而不知《周礼》无改正之文。太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小宰云:「正岁,率治官之属以观治象之法。」谓之「正月之吉」者,正月朔日也;谓之「正岁」者,正岁之中,非必朔日也。太宰既埀治象,使民观之,十日而敛之;小宰于未敛之前,帅官属而观,故云「正岁」,不云「正月吉日」,其实「正岁」、「正月」皆夏正也。郑氏谓「正月之吉」悬治象,「正岁」又埀治象魏,据《周礼》无「正岁」埀治象之文,况既挟日而敛之,又何所观乎?郑氏委曲其辞以合周改正之説,正如班固书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东井,不知实秦十月,非夏十月也。凡此,则《周礼》中所谓「上

译《春秋》采用夏历的辨析【《春秋》记载时间、月份都使用夏历】

《春秋》记载“元年春王正月”,这是采用夏历。左氏认为周历以建子之月为正,这是错误的。假如周历确实以十一月为春季,与夏历不同,那么书写体例应当是“元年春正月”,这样的说法难道不是更通顺吗?不应该在周历的时、周历的月中间插入一个“王”字,这是第一点不可能。假如圣人沿袭周历建子之说来纪年、月,那么书写体例应当是“元年冬十有一月”,十一月既然已经记载为冬季,岁末的十月也应当记载为冬季,一年之中记载两个冬季。现在并非如此,记载冬季直到十二月,这就明显是使用夏历了,这是第二点不可能。假如圣人记载春季而实际是冬季,记载秋季而实际是夏季,孔子平生志在《春秋》,又告诉颜回要实行夏历,不应该作经名为《春秋》,而实际上却是冬夏吗?这是第三点不可能。假如周历改变子、丑、寅作为春季,又改变月份次序作为春正、二月、三月,孔子删定《诗经》时,《邶风》、《小雅》中的诗歌都是当时辞人所作,如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这些都是夏历的月份;如说“春日载阳”,“春日迟迟”,“秋日凄凄”,“冬日烈烈”,这些都是夏历的季节。周人尚且不用周历而改变夏历季节,孔子独自在《春秋》中改变吗?孔子删定《诗经》使用夏历,不应该作《春秋》又使用周历,这是第四点不可能。古今议论者都说:冬至、秋季无麦、冬季无冰、十月降霜杀死豆类,这些都是周历的明显证据。如果认为僖公五年春季正月冬至是周历建子的证据,那么昭公二十年春季二月冬至,也应当认为是周历建丑的十二月,可以吗?况且这些都是传文,不是经文。《春秋》失闰的情况可以知道了。如果以庄公七年秋季无麦作为周历季节的证据【秋季大水无麦】,那么庄公二十八年冬季大无禾麦,也可以指出来认为麦子成熟于冬季吗?况且这些都是经文,不是传文。圣人伤时之意可以知道了。又说襄公二十八年春季记载无冰、定公元年十月降霜杀死豆类,如果斗建在寅、卯、辰,冰不坚固凝结,月次在亥,霜能杀死豆类,有什么奇怪的呢?大概春季无冰,是指开冰之时没有冰,不是藏冰之时没有冰。《月令》说“仲春开冰,先荐寝庙”,在凌人那里可以验证。十月降霜不算奇异,因为它杀死豆类才算奇异。反复考察这几处,《春秋》使用夏历无疑了。胡安国说:“《春秋》用周历纪事,用夏历季节冠于周历月份之上。”如巡守、蒸享都使用夏历,举商、秦两件事来阐明,说:“在周之前的商朝以丑为正,其记载开始即位说:‘惟元祀十有二月’,就知道月份没有改变。在周之后的秦朝以亥为正,其记载开始建国说:‘元年冬十月’,就知道季节没有改变。从这两件事来看,就知道周历建子不是春季也很明白了。这样,那么经文中‘春秋大熟,未获’,传文中说:‘大概是九月十月之交吧’,都无疑使用夏历【古书都使用夏历】。《吕氏春秋·月令》、《竹书纪年》都使用夏历。

六经都使用夏历的辨析

正月吉祥开始调和,这是夏历的正月,何必说是周历建子之月呢?“惟十有三年春”,这是夏历的春季,何必说是周历的春季呢?隐公元年春王正月,那么也是夏历季节夏历月份了,何必说是周历建子之月呢?六经的记载,都按照文字阅读就可以,不必强行解释。礼称为《周礼》,易称为《周易》,诗称为《周诗》,都使用夏历,为什么唯独对《春秋》怀疑呢?

《周易》使用夏历的辨析

《易·兑卦》说“正秋也”,《临卦》说“至于八月有凶”,大概《临卦》是十二月卦,二阳方长;《观卦》说“八月”,乃是二阳渐消之时,所以说“有凶”。《复卦》说“七日来复”,日,是阳。六阳尽于干【亥】,至于一月,则七阳复生,所以说“来复”,那么《易》,《周易》,使用夏历也无疑了。

《周礼》使用夏历的辨析

《周礼》中“正月”、“正岁”,解说者都以“正月”为周历正月,“正岁”为夏历正月,而不知道《周礼》没有改正历法的文字。太宰说:“正月吉祥,开始调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于是悬挂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看治象,挟日而收敛之。”小宰说:“正岁,率领治官之属以观治象之法。”称为“正月之吉”者,是正月朔日;称为“正岁”者,是正岁之中,不一定是朔日。太宰既悬挂治象,使民观看,十日而收敛之;小宰在未收敛之前,率领官属而观看,所以说“正岁”,不说“正月吉日”,其实“正岁”、“正月”都是夏历。郑氏认为“正月之吉”悬挂治象,“正岁”又悬挂治象魏,根据《周礼》没有“正岁”悬挂治象的文字,况且既挟日而收敛之,又观看什么呢?郑氏委曲其辞以符合周历改正之说,正如班固记载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东井,不知道实际上是秦历十月,不是夏历十月。凡此,那么《周礼》中所谓“上

春」、「中春」、「中夏」、「中秋」者,皆夏正也。郑氏不知,强为之説,以此知《周礼》亦用夏正无疑矣。

译“春”、“中春”、“中夏”、“中秋”这些称谓,都是采用夏历的岁首。郑玄不明白这一点,强行加以解释,由此可以知道《周礼》也是采用夏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诗用夏正辨【已见于《春秋用夏正辨》中了】因旧史以修《春秋》。

春秋之作,本鲁史之旧也。编年之法,日月详略,皆鲁史之旧体,圣人特因事约文,加之以笔削而已,襃贬自着。或者求春秋之防,过髙则谓夫子以匹夫专天子之事,其言为不徴,故当时髙弟以文学称,如子游、子夏,不能措一辞。经书「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此圣人爱礼之意也。如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子贡之智,未可以言春秋也。经书「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此圣人正名之意也。如子路曰:「子之迂也,奚其正?」是子路之智,未可以言春秋也。或以为圣人之言晦而难知,婉而莫测,殊不知述而不作,乃圣人之本心,事鲁史也,文亦鲁史也,夫子特因事约文加之笔削而已。夫子曰:「多闻阙疑。」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夫疑曰阙疑,文曰阙文,则不敢以私意增损明矣。经有书年而不书事,若「元年王正月」之类;有书时而不书月,若「秋,卫人入邢」之类;有书月而不书日,如「五月,莒人入向」之类;以至致夫人而不书其姓【僖八年夫人姜氏】晋魏曼多、仲何忌之不书其名【哀七年】一因旧史之文而已。如史防阙文,时月失次,皆存而不正。大抵圣人于前世事,非能体知而心达也,亦质诸旧史而已。旧史之文,可则修之,疑则阙之,如斯而已。其他以有赴告则书,无赴告则不书。即其旧文而因之,则如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昭十二】曰执我行人,赵盾弑其君,出于董狐;郑弃其师,出于汲冢【出史通古史全文一】之类是也。易其旧而修之,则如公羊所论「星陨如雨【庄七年】谷梁所谓「五石六鹢」之类是也。疑则阙之,则如「甲戌、己丑」之继书【桓五年】丙戌、丙戌」之累书【桓十二年】夏五之阙其月,郭公之阙其人【庄二十四】之类是也。故曰:圣人因鲁史记以修春秋,未敢言作也。述而不作,此圣人之本心,岂虚言哉!

  例【例非春秋之法】

春秋之法,重事而轻人,详内而略外,无有所谓例也。朝觐、防盟,礼乐之本也;侵袭、围入,征伐之举也。鲁与邻国有相交之义,则悉书之,外此则弗书也。君在则书君,而臣不列焉;卿在则书卿,而大夫不列焉;卿不在而大夫将事,然后大夫得书焉。盟所以纪信,裂繻因盟莒而得书;聘所以讲礼,公子札因聘鲁而得书;乞师大事也,故栾黡得书;城杞大役也,故髙止得书。以至荀林父之败狄、士鞅之防吴,又以赴告而与鲁共事,得书焉。则《春秋》之书,因事以见人,而非因人以见事。书于鲁国则详,季子、叔▯之卒,延廏、郎囿之役是也;于他国则略,晏平仲之善交、叔向之遗直、封洫刑书之在郑、反坫塞门之在齐是也。春秋重事而轻人,详内而略外,岂不然哉?乌有所谓例邪?若以麟经在于片辞,名字、官爵各有荣辱,则皆如邾仪父书字以襃之【通大国以息民】卫侯燬书名以贬之【僖二十五年灭同姓而伤恩】可也。今则祭一也,有曰公、曰叔、曰伯之不同【随其功过而笔削之】杞一也,有书侯、书伯、书子之不同【随其善恶襃贬之】滕称侯矣,而复称子【滕自隐公为侯,桓公以来为子,盖王黜不以侯书之】薛称侯矣,而复称伯【薛自隐公为侯,而襄公降为伯,盖爵降不以位称之】此一人也,一国也,而前后称号迭轩迭轾,贤否于此,夫奚据?若以官为贵,而宰咺躬归赗之役,有何贵而称宰?以爵为荣,而祭公负私交之恶,有何荣而称公?以名为贬辞,则息兵如赵武,何罪可贬?以字为襃辞,则不臣如祭仲,何功可襃?使其襃贬出于圣人,不应如是之无定也。若以麟经编次,贵在正名,书爵先后各序尊卑,则皆如书「公防卫子莒庆盟于洮【僖二十五】所以先诸侯而后大夫;书「公防齐侯宋公陈世子款盟于▯母」,所以先列国而后世子,可也。今则齐、宋防鄄,侯居公上【齐以伯主盟也】郑、邢防淮【僖十六】伯在侯先;盟于虫牢,邾以子而先杞伯;盟于幽,许以男而先滕子

译《诗用夏正辨》【已见于《春秋用夏正辨》中了】因为旧史而修撰《春秋》。

《春秋》的著作,原本就是鲁国史官的旧例。编年的方法,日月的详略,都是鲁国史官的旧体例,圣人只是根据事件精简文字,加上笔削罢了,褒贬自然显现。有的人探求《春秋》的法则,标准过高,就说孔子以平民身份专断天子之事,这种说法没有根据,所以当时以文学著称的高徒,像子游、子夏,都不能对此发表意见。经书记载“闰月不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这是圣人爱惜礼制的用意。像子贡想要去掉告朔时的祭羊,这是子贡的智慧,不足以谈论《春秋》。经书记载“赵鞅率领军队护送卫国世子蒯聩进入戚地”,这是圣人正名的用意。像子路说:“您太迂腐了,为什么要正名?”这是子路的智慧,不足以谈论《春秋》。有人认为圣人的言语隐晦难懂,委婉莫测,殊不知“述而不作”,才是圣人的本心,事迹依据鲁史,文字也是鲁史,孔子只是根据事件精简文字,加上笔削罢了。孔子说:“多闻,保留疑问。”又说:“我还能见到史官保留阙文的情况。”所谓疑问就保留疑问,所谓阙文就保留阙文,那么不敢以私意增减就明白了。经书中有只写年份而不写事件的,像“元年王正月”之类;有只写季节而不写月份的,像“秋,卫人入邢”之类;有只写月份而不写日期的,像“五月,莒人入向”之类;以至于迎娶夫人而不写她的姓氏【僖公八年夫人姜氏】,晋国的魏曼多、仲何忌不写他们的名字【哀公七年】,都是依据旧史的文字罢了。如果史官有阙文,时间月份错乱,都保留而不纠正。大体上圣人对前世的事,并非能完全体察而心领神会,也是依据旧史罢了。旧史的文字,可以效法就修撰,有疑问就保留,如此而已。其他的,有赴告就记载,没有赴告就不记载。依据旧文而沿用的,就像抓获国君说“止”,诛杀臣子说“刺”,杀他的大夫【昭公十二年】说“执”,我方的使者被杀,赵盾弑杀他的国君,出自董狐;郑国抛弃他的军队,出自汲冢【出自《史通·古史》全文一】之类就是这样。改变旧文而修撰的,就像《公羊传》所论“星陨如雨”【庄公七年】,《谷梁传》所谓“五石六鹢”之类就是这样。有疑问就保留的,就像“甲戌、己丑”连续记载【桓公五年】,“丙戌、丙戌”重复记载【桓公十二年】,“夏五”缺其月份,“郭公”缺其人【庄公二十四年】之类就是这样。所以说:圣人依据鲁国史籍修撰《春秋》,不敢说是创作。“述而不作”,这是圣人的本心,难道是虚言吗!

例【例不是《春秋》的法则】

《春秋》的法则,重视事件而轻视人物,对内详实而对外简略,没有什么所谓的“例”。朝见、盟会,是礼乐的根本;侵袭、围困,是征伐的行为。鲁国与邻国有交往的道义,就全部记载,除此之外就不记载。国君在位就记载国君,而臣子不列名;卿在位就记载卿,而大夫不列名;卿不在位而大夫主持事务,然后大夫才得以记载。盟会是为了记录信义,裂帛因为盟会莒国而得以记载;聘问是为了讲习礼仪,公子札因为聘问鲁国而得以记载;乞师是大事,所以栾黡得以记载;筑城杞国是大役,所以高止得以记载。以至于荀林父败狄、士鞅防吴,又因为赴告而与鲁国共同行事,得以记载。那么《春秋》的记载,是因为事件而显现人物,而不是因为人物而显现事件。记载在鲁国就详实,季子、叔〇的去世,延厩、郎囿的战役就是这样;对于其他国家就简略,晏平仲善于交往、叔向遗留直道、郑国的封洫刑书、齐国的反坫塞门就是这样。《春秋》重视事件而轻视人物,对内详实而对外简略,难道不是这样吗?哪里有什么所谓的“例”呢?如果认为《春秋》在于片言只语,名字、官爵各有荣辱,那么都应该像邾仪父书字以褒扬他【通大国以息民】,卫侯燬书名以贬低他【僖公二十五年灭同姓而伤恩】那样才可以。现在祭祀是一样的,却有称公、称叔、称伯的不同【随其功过而笔削】;杞国是一样的,却有书侯、书伯、书子的不同【随其善恶褒贬】;滕国称侯了,却又称子【滕自隐公时为侯,桓公以来为子,大概王黜不以侯书之】;薛国称侯了,却又称伯【薛自隐公时为侯,而襄公降为伯,大概爵降不以位称之】。这是同一个人,同一个国家,而前后称号高低起伏,贤与不贤在这里,依据什么?如果以官位为贵,那么宰咺亲自归赗的役事,有什么贵而称宰?以爵位为荣,那么祭公负有私交的恶名,有什么荣而称公?以名为贬辞,那么息兵如赵武,有什么罪可贬?以字为褒辞,那么不臣如祭仲,有什么功可褒?如果褒贬出于圣人,不应该如此没有定准。如果认为《春秋》编次,贵在正名,书爵先后各自排列尊卑,那么都应该像记载“公防卫子莒庆盟于洮”【僖公二十五年】,所以先诸侯而后大夫;记载“公防齐侯宋公陈世子款盟于〇母”,所以先列国而后世子,那样才可以。现在齐、宋防鄄,侯在公上【齐以伯主盟】;郑、邢防淮【僖公十六年】,伯在侯先;盟于虫牢,邾以子而先杞伯;盟于幽,许以男而先滕子

;密之盟,纪大夫子帛反居莒子之上【隠二年以杞昬于鲁故进之】萧鱼之防,齐世子光反居邾、莒、滕、薛之先。邾,男爵也,侵蔡之师则先曹伯;晋侯,邦也,黒壤之防则先宋公。使其编序出于圣人,不应如是之不伦也。意者或先或后,或大或小,无非因旧史之所以然者而録之耳。及杜预,则尽书于例:书时、书月、书日、书名、书爵、书人、书氏、书字,无非《春秋》之例也。且如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例也。有书年而不书事【元年王正月是也】有书时而不书月【秋卫人入邢】有书月而不书日,则谓此圣人襃贬之深意。名以命之,字以讳名,爵以序位,氏以别族,例也。有讳名而称字【邾仪父】有舍爵而称人【齐人、郑人之类】有贬族而称名【无骇帅师】则谓此圣人陟黜之微权。吁!天下之事,固有迹同而心异者,文同而意异者,不可槩举也。同为侵伐,而侵伐有曲直;同为城筑,而城筑有当否;同为盟防,而盟防有诚诈;同为朝聘,而朝聘有恭傲。是岂日月、人爵、名氏所能尽邪?就使日月、名爵大抵可以尽矣,例所当日而旧无其日,经可以不书月乎?例所当月而旧无其月,经可以不书时乎?例所当字而旧无其字,经可以不书名乎?例所当名而旧无其名,经可以不书人乎?以日月、名字、人爵之不全,遂弃而不録,非圣人所以为经也;当日而月,当字而名,以疑后世,非圣人所以立例也。自夫子去公、谷未逺,而「夏五」、「郭公」、「甲戌、己丑」、有日无月、不书首时之类,不可胜数,可以隐、桓而至夫子,独无阙文乎?善乎栁宗元之言曰:「杜预谓例为周公之常法,曾不知侵伐入灭之例,用之盛时,不应豫立其法。」真知言乎?

译密地的盟会,纪国大夫子帛反而位居莒子之上【隐公二年因为杞国与鲁国通婚,所以提升了杞国的地位】;萧鱼的盟会,齐国世子光反而排在邾、莒、滕、薛等国之前。邾国是男爵,但在入侵蔡国的军队中却排在曹伯之前;晋侯是诸侯,但在黑壤的盟会上却排在宋公之前。如果这些排列顺序出自圣人,不应该如此不合条理。想来或许有的在前有的在后,有的地位高有的地位低,无非是依据旧史原有的样子而记录罢了。到了杜预,则把所有情况都归纳为条例:记载季节、记载月份、记载日期、记载名字、记载爵位、记载人、记载姓氏、记载字,没有不是《春秋》的条例。比如用事件系于日期,用日期系于月份,用月份系于季节,用季节系于年份,这是条例。有记载年份却不记载事件【如“元年王正月”就是如此】,有记载季节却不记载月份【如“秋卫人入邢”】,有记载月份却不记载日期,这就说是圣人褒贬的深意。用名字来称呼,用字来避讳名字,用爵位来排列位次,用姓氏来区别宗族,这是条例。有避讳名字而称字【如“邾仪父”】,有舍弃爵位而称人【如“齐人”、“郑人”之类】,有贬低宗族而称名【如“无骇帅师”】,这就说是圣人升降黜陟的微妙权变。唉!天下的事情,本来就有表面相同而内心不同的,文字相同而意义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同样是侵伐,但侵伐有曲直之分;同样是筑城,但筑城有恰当与否之别;同样是盟会,但盟会有真诚与欺诈之异;同样是朝聘,但朝聘有恭敬与傲慢之差。这难道是日月、人爵、名氏所能完全涵盖的吗?即使日月、名爵大体上可以穷尽,条例规定应当记载日期而旧史没有日期,经文可以不记载月份吗?条例规定应当记载月份而旧史没有月份,经文可以不记载季节吗?条例规定应当记载字而旧史没有字,经文可以不记载名字吗?条例规定应当记载名字而旧史没有名字,经文可以不记载人吗?因为日月、名字、人爵的不完整,就抛弃而不记录,这不是圣人作经的本意;应当记载日期却只记载月份,应当记载字却只记载名字,以此迷惑后世,这不是圣人确立条例的本意。自从孔子离开公羊、谷梁学派不久,像“夏五”、“郭公”、“甲戌、己丑”、有日期无月份、不记载首季之类,数不胜数,难道从隐公、桓公到孔子,唯独没有缺漏的文字吗?柳宗元的话说得好:“杜预认为条例是周公的常法,却不知道侵伐、攻入、灭亡的条例,在盛世使用,不应该预先设立这样的法则。”真是知言啊?

襃贬【善善恶恶谓之襃贬】

或谓:「《春秋》其为襃贬之书欤?」曰:「诸儒之説《春秋》,有以一字为襃贬者,有以为有贬无襃者,有以为襃贬俱无者。谓《春秋》以一字为襃贬者,意在于推尊圣人,其説出于太史公,曰:『夫子修《春秋》,游、夏之徒不能賛一辞。』故学者因而得是説也。谓《春秋》有贬无襃者,意在于列国之君臣也,其説出于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故学者因而得是説也。谓《春秋》无襃贬者,意在于矫汉儒,其説出于《竹书纪年》所书,载『郑弃其师』、『齐人殱于遂』之类,皆孔子未修之前,故学者因而得是説也。虽其意各有所主,然亦不可以泥。泥一字襃贬之説,则是《春秋》二字皆挟剑防风霜,圣人之意不如是之劳顿也;泥于有贬无襃之説,则是《春秋》乃司空城旦之书,圣人不如是之惨刻也;泥于无襃贬之説,则是《春秋》为琐语小説,圣人又未尝无故而作经也。大抵《春秋》一经,书其善,则万世之下指为善人;书其恶,则万世之下指为恶人,兹所以为襃贬之书欤!故书事也亦然。书『始作两观』,始者贬之也,言其旧无也;书『初献六羽』,初者襃之也,以其旧八佾也。圣人虽未尝云是为可襃、云是为可贬,然而实録其事,微婉其辞,而使二百四十二年君臣之善恶,不逃乎万八千言之间,兹又所以为一字之襃贬者欤!如是而已。」

  春秋之文详略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此公羊氏释经法也。何休防绎其説且谓自昭迄哀,夫子即所见而书;自文迄襄,夫子即所闻而书;自闵迄僖而上,则又采摭于所传闻而书。夫《春秋》叙书之法,详于所见,略于所闻,至于传闻之事,则又因其彷佛形似而得之,姑存其大略,不敢有一毫之损益。至于「夏五」之阙其月,「郭公」之阙其人,文献不足,而于夏商之礼不敢妄于考证。太史公曰:「孔子着《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公羊曰:「定哀多微辞。」

  看春秋须立三节

五霸未兴以前,是一节;五霸迭兴之际,是一节;五霸既衰之后,是一节。五霸,桓公为盛。孔子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则桓公之有大功于天下可知。然亦有可憾者。夫自王纲解纽,强陵弱,众暴寡,当时之人思大国之正己也,如《褰裳》之诗。此时桓公出来,统集天下之势,整顿天下之事,岂非有大功于当时乎?然五伯未出,先王之遗风余泽犹有存者。故伯主一兴,则天下之人见伯者之功,而无复见先王之泽,岂不大可憾乎!大抵王道、霸业相为消长。春秋之始,齐僖谓之小伯,见于《春秋》经传,与诸侯防盟征伐稍多,此便是伯之始。方周未东迁之前,未尝无方伯、连率之职,然当时尚禀王命,故不谓之伯。东迁以来,王者自无緫合系属人心道理,诸侯稍有才智,必自出来盟防,此伯之名所以立。然当僖公之始,当时之势亦不易做得,所以凡书盟,不过三四国而止。到桓公时,大国言齐、宋,逺国言江、黄,其余莫不尽从,伯业盛处,便见王道消亡。东迁之初,去三代未逺,故《春秋左氏》所载隐、桓间事,言多典法。如祭仲之谏郑庄公封叔段于京,所谓「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见得成周筑城之遗制犹在;如石碏之谏卫庄公,所谓「臣闻爱子,教之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见得先王教子家传之法犹在;如师服之谏晋【桓二年传】曰「臣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犹见得三代制度各分等衰纎悉委曲如此之不可乱。此春秋初,老师宿儒之所传,先王之典法未泯,学者须当深考。到后来春秋中与末,能如此言者甚少。间若左史倚相之于楚,叔向之于晋,子产之于郑,才能言,当时便谓之圣贤、博物君子。

  三传【三传各有得失】

或问:「

译褒贬【善善恶恶叫做褒贬】

有人问:“《春秋》是褒贬之书吗?”回答说:“诸儒解说《春秋》,有认为一字之中就有褒贬的,有认为只有贬而无褒的,有认为褒贬都没有的。认为《春秋》以一字为褒贬的,意在推崇圣人,这种说法出自太史公,他说:‘孔子修《春秋》,子游、子夏等弟子不能增添一字。’所以学者由此得出这种说法。认为《春秋》有贬无褒的,意在针对列国的君臣,这种说法出自孟子,他说:‘《春秋》中没有正义的战争,只是那一方比这一方稍好罢了。’所以学者由此得出这种说法。认为《春秋》没有褒贬的,意在纠正汉儒,这种说法出自《竹书纪年》所记载,其中载有‘郑弃其师’、‘齐人殱于遂’之类,都是孔子未修之前的史事,所以学者由此得出这种说法。虽然他们的用意各有所主,但也不可拘泥。拘泥于一字褒贬的说法,那么《春秋》中的两个字都像是挟持剑戟、严霜寒风,圣人的用意不会如此劳顿;拘泥于有贬无褒的说法,那么《春秋》就成了司空城旦那样的酷刑之书,圣人不会如此惨刻;拘泥于无褒贬的说法,那么《春秋》就成了琐碎的野史小说,圣人又不会无故而作经。大致来说,《春秋》这部经书,记载善行,那么万世之后人们就指其为善人;记载恶行,那么万世之后人们就指其为恶人,这就是它作为褒贬之书的原因吧!所以记载事情也是如此。记载‘始作两观’,‘始’字是贬义,说明以前没有;记载‘初献六羽’,‘初’字是褒义,因为以前是八佾。圣人虽然没有明说这是可褒、那是可贬,然而如实记录其事,言辞微妙委婉,使得二百四十二年间君臣的善恶,不逃脱于万八千字之间,这又是它作为一字褒贬的原因吧!如此而已。”

春秋之文的详略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这是公羊家解释经义的方法。何休推演其说,并且认为从昭公到哀公,孔子是根据所见而书写;从文公到襄公,孔子是根据所闻而书写;从闵公到僖公及以前,则是采摭所传闻而书写。《春秋》叙事的法则,对所见之事写得详细,对所闻之事写得简略,至于传闻之事,则因其依稀形似而得知,姑且保留其大略,不敢有一毫的增减。至于“夏五”缺其月,“郭公”缺其人,是因为文献不足,而对于夏商之礼不敢妄加考证。太史公说:“孔子著《春秋》,隐公、桓公之间则彰明,到定公、哀公之际则隐微。”公羊家说:“定公、哀公时期多隐微之辞。”

看《春秋》须立三节

五霸未兴起以前,是一节;五霸交替兴起之际,是一节;五霸既衰败之后,是一节。五霸中,齐桓公最为兴盛。孔子称“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要披散头发、衣襟左开了”,那么桓公对天下有大功可知。然而也有可遗憾的地方。自从王纲解纽,强凌弱,众暴寡,当时的人希望大国能端正自身,就像《褰裳》这首诗所表达的。此时桓公出来,统摄天下之势,整顿天下之事,难道不是对当时有大功吗?然而五霸未出之前,先王的遗风余泽尚存。所以霸主一兴起,天下的人只见霸者的功绩,而不再见到先王的恩泽,难道不是大可遗憾吗!大致来说,王道、霸业相互消长。春秋之初,齐僖公被称为小伯,见于《春秋》经传,与诸侯防盟征伐稍多,这便是霸道的开始。在周朝未东迁之前,并非没有方伯、连率的职位,但当时尚且禀承王命,所以不称为伯。东迁以来,天子自己就没有总合系属人心的道理,诸侯稍有才智,必定自己出来盟会防务,这就是伯的名号所以确立的原因。然而在僖公之初,当时的局势也不容易做成,所以凡是记载盟会,不过三四国而止。到桓公时,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其余没有不听从的,霸业兴盛之处,便见王道消亡。东迁之初,距离三代未远,所以《春秋左氏传》所载隐公、桓公间的事,言语多合乎典法。如祭仲谏郑庄公封叔段于京,所谓“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可见成周筑城的遗制尚在;如石碏谏卫庄公,所谓“臣闻爱子,教之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可见先王教子家传之法尚在;如师服谏晋【桓二年传】曰“臣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犹可见三代制度各分等衰纤悉委曲如此不可乱。这是春秋初年,老师宿儒所传,先王之典法未泯,学者须当深考。到后来春秋中与末,能如此言者甚少。间或如左史倚相之于楚,叔向之于晋,子产之于郑,才能言,当时便谓之圣贤、博物君子。

三传【三传各有得失】

有人问:“

三子传经,各有得失,孰优孰劣?」曰:「公、谷曰传,而左氏则笔録也;公、谷解经,而左氏则记事也。体制不同,详略亦异,未可以优劣判也。」或谓左氏得之亲见,公、谷得之传闻,非也。或谓左氏有三长【史通】公、谷有五短,亦非也。大抵党左氏者,以左氏为大官,以公羊为卖饼家;尊公羊者,以公羊为墨守,以左氏、谷梁为膏肓、废疾;善公羊者,以左氏解义背经,属缀不伦,非一人所为;右谷梁者,以为文清义约,多所发明,二子所不及。或有均取其善者,则曰:「左氏善于礼【范▯】公羊善于防,谷梁善于经。」均取其失者,则曰:「左氏失之诬,谷梁失之短,公羊失之俗。」或欲尽废三传者:「春秋三传束髙阁【卢仝】三传作而春秋散【文中子】或又不得已,合三家同异而通之,作为《春秋调人》七万余言,以平其得失【晋刘兆云如周官有调人私怨之官】是数説者,皆不足以尽三家之学也。大抵三家之传,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如论其短,以「王正月」为「王鲁」,是公羊之害教;以「获麟」为成文所致,是谷梁之附防;以「尹氏」为「君氏」,是左氏之误文也。所短者,若此之类是也。若论其长,则三子之长非一端。经日蚀不书朔者八,左氏曰:「官失之也。」公羊曰:「二日也。」谷梁曰:「晦也。」唐人以厯追之,俱得朔日,则日蚀之义,左氏为长。公如齐观社,左氏曰:「非礼也。」公羊曰:「盖以观齐女也。」谷梁曰:「非常曰观,观,无事之辞也。」案《墨子》曰:「燕之社、齐之社稷、宋之桑林,男女之所聚而观之也。」则观社之义,公羊为长。经书盟于葵丘,左氏曰:「齐侯不务德而勤逺略。」公羊曰:「震而矜之,叛者九国。」谷梁曰:「陈牲而不杀,壹明天子之禁。」案《孟子》曰:「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无易树子。」则葵丘之义,谷梁为长。三子之长如此者众也。至于三家背经以作传,尤三子之失也,不可不知。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其卒也,书:「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三子者曰:「非公也,是摄也。」于晋灵公之事,书:「赵盾弑其君夷臯。」三子者曰:「非赵盾也,是赵穿也。」于悼公之事,孔子书:「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三子者曰:「非弑也,买病死而止不尝药也。」其所以异乎经者,盖经之意各有所主。孔子,鲁人也,因鲁史以成经,固不必论也。然官为正卿,返不讨贼;位居冢子,药不亲尝,非二子之罪而谁欤?三家之传,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取其长而舍其短,学者之事也。大抵有《公》、《谷》,然后知笔削之严;有《左氏》,然后知本末之详,学者不可不兼也。使圣人之经传之至今,三子之力也。汉时《公》、《谷》既作,凡董仲舒、公孙▯之徒,皆引以断大狱、饬吏事,其有功于世,非特传圣人之经而已。《左氏》既作,凡太史公、刘向之徒,著书立言,首尾倒错,皆不待招摭而自见,其有功于世,又非特传圣人之经而已。学者于圣人之经,苟能合三传而观之,亦足矣,未可以是而议其失也。

译“三位传经者各有得失,究竟谁优谁劣?”回答说:“《公羊》、《谷梁》称为‘传’,而《左氏》则是‘笔録’;《公羊》、《谷梁》解释经义,而《左氏》则是记载史事。体制不同,详略也有差异,不能用优劣来判定。”有人说是《左氏》得益于亲眼所见,《公羊》、《谷梁》得益于传闻,这是不对的。有人说《左氏》有三大长处【《史通》】,《公羊》、《谷梁》有五大短处,这也是不对的。大体上,偏袒《左氏》的人,认为《左氏》是大官,认为《公羊》是卖饼的小贩;尊崇《公羊》的人,认为《公羊》是墨守成规,认为《左氏》、《谷梁》是膏肓之疾、废疾之症;擅长《公羊》的人,认为《左氏》解释经义违背经文,拼凑杂乱,不是出自一人之手;推崇《谷梁》的人,认为它文辞清简、义理简约,多有发明,是另外两位所不及的。有人想兼取三者的优点,就说:“《左氏》善于礼制【范宁】,《公羊》善于防范,《谷梁》善于经义。”兼取三者缺点的人,就说:“《左氏》失之于诬妄,《谷梁》失之于简略,《公羊》失之于俗陋。”有人想完全废弃三传,说:“春秋三传束之高阁【卢仝】,三传一出而《春秋》散乱【文中子】。”有人又不得已,综合三家的同异来贯通它们,写成《春秋调人》七万多字,以平衡它们的得失【晋代刘兆说,就像周代有调处私怨的调人官】。这几种说法,都不足以穷尽三家的学问。大体上,三家的传,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如果论它们的短处,把“王正月”解释为“王鲁”,是《公羊》危害教化;把“获麟”解释为成文所致,是《谷梁》附会防范;把“尹氏”解释为“君氏”,是《左氏》误改文字。它们的短处,就是这类情况。如果论它们的长处,那么三位的长处不止一端。经文记载日蚀却不书朔日的有八次,《左氏》说:“是史官失误。”《公羊》说:“是两天。”《谷梁》说:“是晦日。”唐人用历法追推,都得到朔日,那么关于日蚀的解释,《左氏》为长。经文记载“公如齐观社”,《左氏》说:“非礼。”《公羊》说:“大概是为了看齐国的女子。”《谷梁》说:“非常规的祭祀叫观,观,是无事之辞。”查考《墨子》说:“燕之社、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是男女聚集观看的地方。”那么关于观社的解释,《公羊》为长。经文记载盟于葵丘,《左氏》说:“齐侯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公羊》说:“震慑并怜悯他们,叛乱的有九国。”《谷梁》说:“陈列牺牲而不杀,以表明天子的禁令。”查考《孟子》说:“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第一条命令说不要更换太子。”那么关于葵丘之盟的解释,《谷梁》为长。三位的长处像这样的很多。至于三家违背经文来作传,尤其是三位的过失,不可不知道。经文关于鲁隐公的事,记载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他去世时,记载说:“公薨。”孔子始终称他为公。三位传者说:“不是公,是摄政。”关于晋灵公的事,记载说:“赵盾弑其君夷臯。”三位传者说:“不是赵盾,是赵穿。”关于悼公的事,孔子记载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三位传者说:“不是弑君,是买病死而止不尝药。”它们之所以与经文不同,大概是因为经文的意图各有侧重。孔子是鲁国人,依据鲁国史书来成经,本来不必多论。然而官为正卿,却不讨伐贼人;位居冢子,却不亲自尝药,不是这两人的罪过又是谁的呢?三家的传,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取其长而舍其短,是学者应该做的事。大体上,有了《公羊》、《谷梁》,然后才知道笔削的严谨;有了《左氏》,然后才知道本末的详备,学者不可不兼取。使圣人的经文流传至今,是三位的功劳。汉代《公羊》、《谷梁》既已作传,凡是董仲舒、公孙弘之流,都引用它们来决断大狱、整顿吏治,它们对世道的功劳,不只是传述圣人的经文而已。《左氏》既已作传,凡是太史公、刘向之流,著书立言,首尾颠倒错乱,都不待招揽搜罗而自然显现,它们对世道的功劳,也不只是传述圣人的经文而已。学者对于圣人的经文,如果能够合三传而观看,也就足够了,不可以因此来议论它们的过失。

公谷二传【师承】

或问:「公、谷二家师承所始?」曰:「吾何以论其始乎?刘歆,汉人,尚不能知,况后人乎?公羊本齐学,后世有以为名髙者,有以为子夏弟子者,有以为汉初经识者。谷梁本鲁学,后世有以为名赤者,有以为名俶者,有以为秦孝公时人者。皆无所稽,莫得而定。然公羊载乐正子之视疾【昭十九】则公羊必出于乐正子之后。谷梁虽载师尸子之语,或出于汉初未可知。然吾求二家之传矣,二家初皆口传,非如左氏之笔録。然左氏之传,又不如谷梁之质也。公羊之书,有所谓『昉于此乎』,有所谓『登来之』者,有所谓『代者为主、代者为客』,皆弟子记其师之言,防其语音以録之也。有所谓『公羊子曰』,则其书非公羊所自为,可知矣。谷梁之书,有所谓『或曰』,有所谓『传曰』,有所谓『尸子曰』、『沈子曰』、『公子啓曰』,有所谓『谷梁子曰』,皆弟子记其师之説,而杂以先儒之言,则其书又非谷梁之所自为,可知矣。此谷梁必出于沈子、尸子之后,或者疑其以为汉初人也。尝合三传而考之,左氏之笔録必出于焚书之前,公、谷之口传实出于焚书之后。何也?左氏兼载晋、楚行师用兵,大夫世族,无所不备。其载卜筮杂书,与汲冢《师春》正同,则作于焚书之前明矣。公、谷设同左氏之时,二百四十年事,犹当十得四五,不应尽推其説于例也。此公、谷作于焚书之后明矣。或曰:「左氏之传既作于焚书之前,何故隐而不宣?」曰:「《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具于左氏之传,隐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孔氏之壁、北平之家,犹有存者,非尽隐也。公、谷、邹、夹之学,不与左氏合,非尽宣也。惟其隐而不宣,此末世口説流行,故有公、谷、邹、夹之学。邹氏无师,夹氏有録无书,故不显于世,惟公、谷独盛。自左氏兴,而公、谷之学又微矣,然亦终不可得而废也。汉兴之初,胡毋生以公羊学,于景帝时先立学官,而申公亦传」谷梁学受之瑕丘江公,故公、谷之学独盛于汉。善乎范甯之言三家之学,曰:「废兴由于好恶,盛衰继于辨讷。武帝好公羊,公孙▯又好之,而公羊之学遂兴;卫太子好谷梁,宣帝又好之,而谷梁之学遂兴,此废兴由于好恶也。瑕丘江公讷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本为公羊学,比辑其义,卒用董生,由是公羊大兴,此盛衰继于辨讷也。」呜呼!自胡毋生用而公羊盛,石渠论罢而谷梁兴,严氏之学泯而左氏彰,杜预之传晦而赵、啖起,信矣夫!

谷梁传【二传解经不如谷梁之宻】

汉兴,于景帝时公羊之学先置博士。至宣帝闻戾太子好谷梁,论于石渠,其説独胜,遂立学官。然建武中兴,去石渠之论未逺,当时立博士四十九家,而公谷春秋独不获与,何邪?虽肃宗亦尝诏髙才生受谷梁学,擢其髙第以为讲师,则其学未甚抑絶。考之儒林传,学公羊者凡九家,而以谷梁名家独无其人,又何邪?于斯时也,左氏之学未甚行,而谷梁之説独不能胜公羊,何也?盖公羊之学取重于世,亦有由也。公羊谓齐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武帝取以报平城之耻;公羊谓蒯聩得罪出奔,太子辄拒而不纳,春秋大之,隽不疑取之以斥成方遂之诈。縁此二事,公羊之学大重于武昭之世者以此,而又大儒如仲舒、丞相如公孙▯之徒,取以决大狱、饬吏事,皆公羊之学,以此不得不重。及观襄公复雠之事与夫子为卫君之意,虽公羊之説实未为当然,其学亦以此大重于时。尝论三家之学各有短长,言其序事,莫若左氏之工;言其解经,莫若谷梁之宻。而左氏之説类多抵牾,试举隐公数年事观之:如天王元年之赗仲子,公羊以仲子为桓公之母则非,谷梁以为惠公之母则是矣,左氏以为惠公之妃,且讥其豫凶事,岂有仲子犹存而豫为之赗者乎?如君氏卒,公谷以为尹氏大夫也是矣【程明道苏东坡又以为惠公继室声子故曰君民】而左氏则以为隐公之母,且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是变男为女矣。如初

译有人问:“《公羊传》和《谷梁传》这两家的师承渊源始于何处?”回答说:“我怎么能论述它们的开端呢?刘歆是汉代人,尚且不能知晓,何况后人呢?《公羊传》原本属于齐地之学,后世有人认为是名高,有人认为是子夏的弟子,有人认为是汉初通晓经义的人。《谷梁传》原本属于鲁地之学,后世有人认为是名赤,有人认为是名俶,有人认为是秦孝公时的人。这些说法都没有根据,无法确定。然而,《公羊传》记载了乐正子探望病人之事(见《昭公十九年》),那么《公羊传》必定出自乐正子之后。《谷梁传》虽然记载了师尸子的话语,或许出自汉初也未可知。但我探究这两家的传授情况,两家起初都是口耳相传,不像《左传》那样有文字记录。然而《左传》的记载,又不如《谷梁传》质朴。《公羊传》一书中,有‘昉于此乎’的说法,有‘登来之’的说法,有‘代者为主、代者为客’的说法,这些都是弟子记录老师的话语,防止语音失真而记录下来的。有‘公羊子曰’的说法,那么这本书不是公羊子自己所作,就可以知道了。《谷梁传》一书中,有‘或曰’的说法,有‘传曰’的说法,有‘尸子曰’、‘沈子曰’、‘公子启曰’的说法,有‘谷梁子曰’的说法,这些都是弟子记录老师的学说,并杂糅了先前儒者的言论,那么这本书也不是谷梁子自己所作,就可以知道了。由此可知,《谷梁传》必定出自沈子、尸子之后,有人怀疑它是汉初人所作。我曾将三传合并考察,《左传》的文字记录必定出自焚书之前,《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口传实际上出自焚书之后。为什么呢?《左传》兼载晋、楚两国行军作战,大夫世族,无所不备。它记载卜筮杂书,与汲冢出土的《师春》完全相同,那么它作于焚书之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公羊传》和《谷梁传》与《左传》同时代,二百四十年的史事,还应当十之四五有所记载,不应该全部推演其学说于条例之中。由此可知,《公羊传》和《谷梁传》作于焚书之后是显而易见的。有人问:‘《左传》既然作于焚书之前,为什么隐藏而不宣扬?’回答说:‘《春秋》所贬斥的当世君臣,其事实都具备于《左传》中,隐藏而不宣扬,是为了避免当时的祸难。孔子家壁、北平侯家中,还有保存的,并非全部隐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的学说,不与《左传》相合,并非全部宣扬。正因为隐藏而不宣扬,所以末世口说流行,于是有了《公羊》、《谷梁》、邹氏、夹氏的学说。邹氏没有师承,夹氏有目录而无书籍,所以不显于世,只有《公羊》、《谷梁》特别兴盛。自从《左传》兴起,而《公羊》、《谷梁》的学说又衰微了,然而终究不能废除。汉朝兴起之初,胡毋生以《公羊》学,在景帝时先设立学官,而申公也传授《谷梁》学,受之于瑕丘江公,所以《公羊》、《谷梁》的学说在汉代特别兴盛。范甯评论三家学说的话说得好:‘学说的废兴由于好恶,盛衰继于辩才与木讷。武帝喜好《公羊》,公孙弘又喜好它,而《公羊》学于是兴起;卫太子喜好《谷梁》,宣帝又喜好它,而《谷梁》学于是兴起,这是废兴由于好恶。瑕丘江公口齿笨拙,皇上让他与董仲舒辩论,不如董仲舒,而丞相公孙弘原本就是《公羊》学,比较整理其义理,最终任用董仲舒,由此《公羊》大盛,这是盛衰继于辩才与木讷。’唉!自从胡毋生被任用而《公羊》兴盛,石渠阁论罢而《谷梁》兴起,严氏的学说泯灭而《左传》彰显,杜预的传注晦涩而赵匡、啖助兴起,确实如此啊!

汉朝兴起,在景帝时《公羊》学先设立博士。到了宣帝听说戾太子喜好《谷梁》,在石渠阁辩论,其学说独自胜出,于是设立学官。然而建武中兴,距离石渠阁的辩论不久,当时设立博士四十九家,而《公羊》、《谷梁》春秋却独独没有入选,为什么呢?虽然肃宗也曾诏令高才生学习《谷梁》学,提拔其高第者作为讲师,那么其学说并未被严重压抑断绝。考察《儒林传》,学习《公羊》的共有九家,而以《谷梁》成名的却没有其人,又为什么呢?在这个时候,《左传》的学说尚未盛行,而《谷梁》的学说却独独不能胜过《公羊》,为什么呢?大概《公羊》学被世人看重,也是有原因的。《公羊》说齐襄公为九世之仇复仇,《春秋》认为这是大事,武帝取此来报复平城之耻;《公羊》说蒯聩得罪出奔,太子辄拒绝接纳,《春秋》认为这是大事,隽不疑取此来斥责成方遂的欺诈。凭借这两件事,《公羊》学在武帝、昭帝之世特别被看重,就是因为这个,而又像董仲舒这样的大儒、像公孙弘这样的丞相之流,取用来决断大狱、整顿吏治,都是《公羊》学,因此不得不被看重。等到观察襄公复仇之事与孔子为卫君作《春秋》的本意,虽然《公羊》的学说实际上未必恰当,其学说也因此当时特别被看重。我曾论述三家学说各有短长,论其叙事,没有比《左传》更工巧的;论其解经,没有比《谷梁》更严密的。而《左传》的学说大多自相矛盾,试举隐公几年的事来看:比如天王元年赠送仲子车马,公羊认为仲子是桓公的母亲则不对,谷梁认为她是惠公的母亲则对了,左氏认为她是惠公的妃子,并且讥讽她预办凶事,哪有仲子还活着而预先为她赠送车马的呢?比如君氏去世,公羊、谷梁认为尹氏是大夫则对了(程明道、苏东坡又认为惠公继室声子,所以说君氏)而左氏则认为她是隐公的母亲,并且说不书姓是因为公的缘故所以说君氏,这是把男人变成女人了。比如初

献六羽,左氏以为始用,公谷以为始僭。于斯时也,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六羽之舞岂仲子妇人所当用,谷梁安得不以为僭欤?如祭伯来,公羊谓来奔,谷梁谓来朝。于斯时也,诸侯争衡,陵蔑王室,必鲁有尊周之心,然后有使鲁之命,谷梁安得不喜其来乎?公防戎于潜,则有防戎危公之辞;纪子帛盟于宻,则有以帛为伯之讹。大抵《谷梁》解经,在于尊王室、抑外夷、明赏罚而已,一传之作,类皆若此。不特此也,王人救卫,卑者之事也,子突之善,称其名以贵之;王所与朝,臣子所当朝也,言曰「公朝」,取其尊夫天子而嘉之;首戴之盟,举诸侯而不及王世子,尊之而不敢与盟也;洮之盟,先王人而朝诸侯,朝服虽弊,必加于上也。凡此岂非尊王室为重乎?追戎于济西,以为有不使戎迩于我之言;河曲之战,所以不言及者,略之而不书也;断道之同盟,所以书同者,谓其同外楚也;交刚败狄之役,所以不言战者,谓中国与夷狄不当言战也。凡此岂非抑外夷为先务乎?以至城邢之师,合宋、曹以共之,既美齐侯之功矣,而縁陵之城,散于诸侯,复有以讥齐侯之衰;围宋之举,敢陵中国,亦既黜楚子而人矣,而使椒来聘,嘉其来也,复有以为楚子之襃。凡此又以明赏罚为念矣,此则《谷梁》之得也。若夫卫辄拒父,谓为尊祖;不纳子纠,谓为内恶;号从中国,当如善稻之书;以蚡泉为贲泉,以从狄人之号,此其失无可疑者。公次于滑,而以为次于郎;公反,齐人狩于禚,而以为狩于郑,其地岂无因而变?幽之盟,经无曹伯,而以曹伯书;沙随之防,经无滕子,而以滕子书,其人岂无因而预?此则《谷梁》之失也。《谷梁》解经,实于二子为长,爱而知其恶,吾闻诸圣人者如此。

译献六羽之舞,左氏认为是开始使用,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是开始僭越。在这个时候,诸侯僭越天子,大夫僭越诸侯,六羽之舞哪里是仲子的妇人应当使用的呢?谷梁传怎么能不认为这是僭越呢?祭伯前来,公羊传说是来投奔,谷梁传说是来朝见。在这个时候,诸侯争权夺利,凌辱轻蔑王室,必定是鲁国有尊崇周王室的心意,然后才有派遣鲁国使者的命令,谷梁传怎么能不喜悦他的到来呢?鲁公在潜地防备戎人,就有“防备戎人危及鲁公”的说法;纪子帛在宻地结盟,就有把“帛”当作“伯”的讹误。大体上,《谷梁传》解释经文,在于尊崇王室、抑制外夷、明确赏罚罢了,这一部传书的写作,大抵都是如此。

不仅如此,王人救援卫国,是地位卑下者的事,子突的善行,称其名以显贵他;王所与朝见,是臣子应当朝见的,说“公朝”,是取其尊崇天子而嘉奖他;首戴之盟,列举诸侯而不提及王世子,是尊崇他而不敢与他结盟;洮之盟,先让王人朝见诸侯,朝服虽然破旧,必定加于上位。这些难道不是尊崇王室为重吗?在济西追击戎人,认为有不让戎人靠近我们的意思;河曲之战,所以不说“及”,是略去而不记载;断道之同盟,所以记载“同”,是说他们共同对抗外部的楚国;交刚败狄的战役,所以不说“战”,是说中国与夷狄不应当说战。这些难道不是抑制外夷为先务吗?至于救援邢国的军队,联合宋、曹共同进行,已经赞美齐侯的功劳了,而缘陵的筑城,分散于诸侯,又有讥讽齐侯衰微的意思;围攻宋国的举动,敢于凌辱中原国家,也已经贬黜楚子为人了,而派遣椒来聘问,嘉奖他的到来,又有认为是对楚子的褒扬。这些又以明确赏罚为念了,这就是《谷梁传》的长处。

至于卫辄拒绝父亲,说是尊崇祖先;不接纳子纠,说是内部邪恶;称号跟随中国,应当像“善稻”的记载;把蚡泉当作贲泉,是跟随狄人的称号,这些过失是没有可疑的。鲁公驻扎在滑地,却认为是驻扎在郎地;鲁公返回,齐人在禚地狩猎,却认为是狩猎在郑地,那些地名难道没有原因而改变吗?幽之盟,经文没有曹伯,却记载曹伯;沙随之防,经文没有滕子,却记载滕子,那些人难道没有原因而参与吗?这就是《谷梁传》的短处。《谷梁传》解释经文,实在比另外两传更为优长,喜爱它而知道它的缺点,我从圣人那里听说过这样的话。

左氏非丘明辨【左氏乃六国人】

刘歆曰:「左氏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在七十子之后。」司马迁曰:「孔子作《春秋》,丘明为之传。」班固《艺文志》曰:「丘明与孔子观鲁史而作《春秋》。」杜预序《左传》亦云:「左丘明受经于仲尼。」详诸所説,皆以左氏为丘明,无疑矣。至唐啖助、赵氏独立説以破之。啖助曰:「《论语》所引丘明,乃史佚、迟任之类。左氏集诸国史以释《春秋》,后人谓左氏为丘明,非也。」赵氏曰:「公、谷皆孔氏之后人,不知师资几世。左丘明乃孔子以前贤人,而左氏不知出于何代。」惟啖、赵立説以破之,未有的论。然使后世终不以丘明为左氏者,则自啖、赵始矣。况孔氏所称左丘明,姓左,名丘明,断非左氏,明矣。今以《左氏传》质之,则知其非丘明也。左氏终纪韩、魏、智伯之事,又举赵襄子之諡,则是书之作,必在赵襄子既卒之后。若以为丘明,自获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矣。使丘明与孔子同时,不应孔子既没七十有八年之后,丘明犹能著书。今左氏引之,此左氏为六国人,在于赵襄子既卒之后,明騐一也。左氏:「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不更女父。」又云:「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及晋师战于栎。」秦至孝公时,立赏级之爵,乃有不更、庶长之号【或有作左传已见不始孝公】今左氏引之,是左氏为六国人,在于秦孝公之后,明騐二也。左氏云:「虞不腊矣。」秦至惠王【一作公】十二年初腊。郑氏、蔡邕皆谓腊于周即蜡祭,诸经并无明文,惟《吕氏·月令》有腊先祖之言。今左氏引之,则左氏为六国人,在于秦惠王之后,明騐三也【要简则曰:有曰庶长、不更者,秦孝公之官名也;有曰虞不腊者,秦惠王之蜡名也】左氏师承邹衍之诞而称帝王子孙。案齐威王时,邹衍推五德终始之运,其语不经。今左氏引之,则左氏为六国人在齐威王之后,明騐四也。左氏言分星皆准堪舆。案韩、魏分晋之后而堪舆十二次,始于赵分曰大梁之语,今左氏引之,则左氏为六国人,在三家分晋之后,明騐五也。左氏云:「左师辰将以公乘马而归。」案三代时有车战,无骑兵,惟苏秦合从六国,始有「车千乘,骑万匹」之语,今左氏引之,是左氏为六国人,在蘓秦之后,明騐六也。左氏序吕相絶秦、声子説齐,其为雄辨徂诈,真游説之士、捭阖之辞,此左氏为六国人,明騐七也。左氏之书序晋楚事最详,如「楚师熸」、「犹拾沈」等语,则左氏为楚人,明騐八也。据此八节,亦可以知左氏非丘明,是为六国时人,无可疑者。或问伊川曰:「左氏是丘明否?」曰:「传无丘明字,故不可考。」又问:「左氏可信否?」曰:「不可全信,信其可信者尔。」真知言欤!

  左氏喜言诗书易

予爱左氏所载《春秋》赋诗者三十一,自僖二十三年赵衰赋《河水》始。诗所以言志,赋诗所以见志。然有一言不酧、一拜不中,而两国为之暴骨者;有赋诗不知、又不答,终有必亡之祸者,则学者乌可不知诗之为寓意乎?又有爱左氏《春秋》列国之事,其引《书》据义者三十九:援《虞书》者一,援《夏书》者十三,援《商书》者十,援《周书》者十有五,真得古圣贤之用心,不胶不泥,不立新説,而事之大者悉取断焉。予又爱左氏所载言《易》者二十:庄一,闵一,僖四,宣二,成一,襄三,昭五,哀二。用《周易》者十有五,余则《连山》、《归蔵》与占筮者之系辞尔。予非取其占筮之竒中也,取其通变而不滞也。吾于敬仲之筮,得互体之説焉【庄二十二《观》之《否】又于毕万之筮,得变卦之説焉【闵元《屯》之《比】有卦无辞,于穆姜之筮,得动以静为主之説焉【襄九《艮》之《随】于南蒯之筮,得不占险之説焉【昭十二《坤》之《比】于秦伯之筮,得系辞之异于今文者之説焉【僖二十五《大有》之《睽】大抵言《易》而不拘于《易》也【疑穆姜、秦伯二筮相反】左氏非惟解经优于公、谷,而又善言《诗

译左氏并非左丘明所著【左氏是战国六国时期的人】

刘歆说:“左氏即左丘明,其好恶与圣人相同,曾亲眼见过孔子。而《公羊传》成书于七十子之后。”司马迁说:“孔子作《春秋》,左丘明为之作传。”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左丘明与孔子一起观览鲁国史书而作《春秋》。”杜预为《左传》作序也说:“左丘明从孔子那里受授《春秋》经文。”详细考察这些说法,都将左氏归为左丘明,似乎没有疑问。直到唐代啖助、赵匡等人提出独立见解来驳斥这一观点。啖助说:“《论语》中所引用的左丘明,是史佚、迟任之类的人。左氏汇集各国史书来解释《春秋》,后人称左氏为左丘明,这是错误的。”赵匡说:“《公羊》、《谷梁》都是孔氏后人所作,不知道师承渊源经过了多少代。左丘明是孔子以前的贤人,而左氏不知出自哪个时代。”只有啖助、赵匡提出观点来驳斥旧说,但尚未有确凿的定论。然而,如果后世最终不再认为左氏是左丘明,那么就是从啖助、赵匡开始的。况且孔氏所称的左丘明,姓左,名丘明,显然不是左氏,这是明确的。现在用《左氏传》的内容来验证,就知道它不是左丘明所作。《左氏传》最终记载了韩、魏、智伯的事情,又提到了赵襄子的谥号,那么这本书的写作,一定是在赵襄子去世之后。如果认为是左丘明所作,从获麟到赵襄子去世,已经八十年了。假如左丘明与孔子同时代,不应该在孔子去世七十八年之后,左丘明还能著书。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赵襄子去世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一。《左氏传》说:“在麻隧作战,秦军大败,俘获了不更女父。”又说:“秦国的庶长鲍、庶长武率领军队与晋军在栎地作战。”秦国直到孝公时期,才设立按军功授爵的制度,才有了不更、庶长这样的爵位称号【有人主张《左传》中已出现这些爵位,并非始于孝公】。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秦孝公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二。《左氏传》说:“虞国不再举行腊祭了。”秦国直到惠王【一作公】十二年才开始举行腊祭。郑玄、蔡邕都认为周代的腊祭即蜡祭,其他经书中并无明文记载,只有《吕氏春秋·月令》中有“腊先祖”的说法。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秦惠王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三【简略地说:有称为庶长、不更的,是秦孝公时的官名;有称为虞不腊的,是秦惠王时的蜡祭名】。《左氏传》师承邹衍荒诞的说法,称帝王的子孙。考察齐威王时期,邹衍推演五德终始的运数,其言论不合常理。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齐威王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四。《左氏传》所说的分野星宿都符合堪舆之说。考察韩、魏瓜分晋国之后,堪舆十二次的划分,始于赵国分得大梁的说法,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三家分晋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五。《左氏传》说:“左师辰将让国君乘坐马匹归来。”考察夏、商、周三代有车战,没有骑兵,只有苏秦合纵六国时,才开始有“车千乘,骑万匹”的说法,现在《左氏传》中引用了这些内容,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且在苏秦之后,这是明确的证据六。《左氏传》中叙述吕相绝秦、声子说齐,其言辞雄辩狡诈,真是游说之士、纵横捭阖之辞,证明左氏是六国时期的人,这是明确的证据七。《左氏传》记载晋楚之事最为详细,如“楚师熸”、“犹拾沈”等语,证明左氏是楚国人,这是明确的证据八。根据这八点,也可以知道左氏不是左丘明,而是六国时期的人,无可怀疑。有人问程颐:“左氏是左丘明吗?”程颐说:“传文中没有左丘明的名字,所以无法考证。”又问:“左氏可信吗?”程颐说:“不能完全相信,只相信其中可信的部分罢了。”这才是真正的知言啊!

左氏喜欢引用《诗》、《书》、《易》

我喜爱《左氏传》所载《春秋》中赋诗的有三十一处,从僖公二十三年赵衰赋《河水》开始。诗是用来表达志向的,赋诗是用来显示志向的。然而有一句话不恰当、一个拜礼不中节,而导致两国尸横遍野的;有赋诗对方不懂,又不回答,最终招致灭亡祸患的,那么学者怎么能不知道诗是有所寓意的呢?我又喜爱《左氏传》中记载列国之事,引用《尚书》依据义理的有三十九处:引用《虞书》的一处,引用《夏书》的十三处,引用《商书》的十处,引用《周书》的十五处,真正领悟了古代圣贤的用心,不胶着不固执,不创立新说,而大事都据此决断。我又喜爱《左氏传》中所载谈论《易》的有二十处:庄公一处,闵公一处,僖公四处,宣公两处,成公一处,襄公三处,昭公五处,哀公两处。使用《周易》的有十五处,其余则是《连山》、《归藏》以及占筮者的系辞。我不是取它占筮的奇特应验,而是取它通变而不滞碍的道理。我在敬仲的占筮中,得到了互体的说法【庄公二十二年《观》之《否》】;又在毕万的占筮中,得到了变卦的说法【闵公元年《屯》之《比》】;有卦无辞,在穆姜的占筮中,得到了动以静为主的说法【襄公九年《艮》之《随》】;在南蒯的占筮中,得到了不占险卦的说法【昭公十二年《坤》之《比》】;在秦伯的占筮中,得到了系辞与今文不同的说法【僖公二十五年《大有》之《睽》】。大抵谈论《易》而不拘泥于《易》【怀疑穆姜、秦伯两处占筮相反】。左氏不仅解释经文优于《公羊》、《谷梁》,而且善于谈论《诗》

》、《书》、《易》,又非二家所能及也【左氏言孔子古文六经】

译《诗》、《书》、《易》,又非这两家所能企及的【左氏称孔子古文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