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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家范五

卷五 子下

儒藏 · 修身治家 · 已译 · 第 22–27 段

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此之谓也。

译如果暴怒之下,杀死对方而不加回避,自己已经死了,却使父亲陷入不义的境地,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孝的呢?你不是天子的百姓吗?杀害天子的百姓,那罪行会怎样呢?”曾参听了这话,说:“我的罪过太大了!”于是去拜见孔子谢罪,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或曰:孔子称色难。色难者,观父母之志趣,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然则《经》何以贵于谏争乎?曰: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机时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或曰:然则争之能无咈亲之意乎?曰:所谓争者,顺而止之,志在必于从也。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亲有隐而无犯。又曰: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又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言穷无所之也。或曰:谏则彰亲之过,奈何?曰:谏诸内,隐诸外者也,谏诸内则亲过不远,隐诸外故人莫得而闻也。且孝子善则称亲,过则归己。《凯风》曰:“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过之彰乎?

  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爱,如之何?曰:责己而已。昔舜父顽、母嚚、象傲,日以杀舜为事。舜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只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诚之至也,如瞽瞍者犹信而顺之,况不至是者乎?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弗怨。”

  汉侍中薛包,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晨昏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

  晋太保王祥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悴,杖而后起。

  西河人王延,九岁丧母,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每至忌月,则悲泣三旬。继母卜氏,遇之无道,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弥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淩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踊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心悟,抚延如己生。

  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父绍仕宋,位中书郎。沨母早亡,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沨年数岁,路氏不以为子,奴婢辈捶打之无期度。沨母亡日,辄悲啼不食,弥为婢辈所苦。路氏生溓,沨怜爱之,不忍舍,常在床帐侧。辄被驱捶,终不肯去。路氏病,经年,沨昼夜不离左右。每有增加,辄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爱遂隆。路氏富盛,一旦为沨立斋宇,筵席不减侯王。

  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即出其妻。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

译有人说:孔子称赞“色难”。所谓色难,就是观察父母的志趣,不等到他们开口就顺从他们。那么,《经典》为什么又看重劝谏和争辩呢?回答说:劝谏,是为了补救过错。父母的命令可以顺从却不顺从,这是悖逆;不可以顺从却当时顺从了,就会使父母陷入大恶。然而如果不劝谏,那就如同路人,所以面对不义之事就不能不争辩。有人说:那么争辩难道能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吗?回答说:所谓的争辩,是顺着他们而阻止他们,志向在于一定要让他们听从。孔子说:“侍奉父母,要委婉地劝谏。看到意志不被听从,又要恭敬不违抗,辛劳而不怨恨。”《礼记》说:父母有过错,要低声和颜悦色,用柔和的声音去劝谏。如果劝谏不被接受,就要更加恭敬孝顺。父母高兴了,就再次劝谏。如果不高兴,那么与其在乡里邻里间获罪,宁可反复劝谏。

父母发怒,不高兴而用棍棒打我们直到流血,也不敢怨恨,反而更加恭敬孝顺。又说:侍奉父母要隐瞒过错而不触犯他们。又说:父母有过错,劝谏但不违逆。又说:劝谏三次而不听,就号哭跟随他们,意思是说穷尽了办法无处可去了。有人说:劝谏就会显露父母的过错,怎么办?回答说:在内部劝谏,在外部隐瞒。在内部劝谏,父母的过错就不会传远;在外部隐瞒,所以别人就听不到了。况且孝子有善行就归功父母,有过错就归咎自己。《凯风》说:“母亲圣明善良,我没有贤良的品行。”内心像这样,又怎么会显露父母的过错呢?

有人说:儿子很孝顺但父母不爱他,怎么办?回答说:责备自己罢了。从前舜的父亲愚顽,母亲奸诈,弟弟象傲慢,天天以杀死舜为事。舜去田里耕作,每天向苍天号哭。对父母承担罪责,只见到瞽瞍时,恭敬谨慎,瞽瞍也终于相信了他。如果诚心到了极点,像瞽瞍这样的人都相信并顺从,何况不到这种程度的人呢?

曾子说:“父母喜爱我,欢喜而不忘怀;父母厌恶我,恐惧而不怨恨。”

汉代侍中薛包,好学且品行敦厚。母亲去世,以极度的孝顺闻名。等到父亲娶了后妻而憎恶薛包,把他分出去。薛包日夜号哭,不能离开。直到被殴打,不得已,就在屋外搭建草庐,白天进去打扫。父亲发怒,又驱逐他。于是他在里门搭建草庐,早晚侍奉不废。积累了一年多,父母惭愧而让他回去。

晋代太保王祥极孝,早年丧亲,继母朱氏不慈爱,多次诬陷他,因此失去父亲的宠爱,常常让他打扫牛棚,王祥更加恭敬。父母生病,他衣不解带,汤药一定亲自尝过。有红苹果结果,母亲命令他看守,每当风雨来临,王祥就抱着树哭泣。他的笃实孝顺纯厚到了极点。母亲去世,居丧期间毁伤身体,拄着拐杖才能起来。

西河人王延,九岁丧母,哭出血三年,几乎丧命。每到忌月,就悲伤哭泣三十天。继母卜氏,对待他没有道义,经常把蒲草和烂麻头给王延做衣服填充物。他的姑姑听说后询问他,王延知道但不说,侍奉母亲更加谨慎。卜氏曾经在深冬想吃活鱼,命令王延去求取但没有得到,用棍棒打他直到流血。王延沿着汾水哭泣,忽然有一条五尺长的鱼,跳出冰面,王延取来献给母亲。卜氏内心醒悟,对待王延像亲生儿子一样。

齐国始安王谘议刘沨,父亲刘绍在宋朝做官,职位是中书郎。刘沨的母亲早亡,刘绍被命令娶路太后兄长的女儿做继室。刘沨几岁时,路氏不把他当儿子,奴婢们殴打他没有节制。刘沨母亲去世的日子,他就悲伤哭泣不吃饭,更加被婢女们折磨。路氏生了刘溓,刘沨怜爱他,不忍心离开,常在床帐旁边。总是被驱赶殴打,最终不肯离开。路氏生病,经过一年,刘沨昼夜不离左右。每当病情加重,就流泪不吃饭。路氏病愈,被他的心意感动,慈爱于是深厚。路氏富贵显赫,一天为刘沨建立斋室,筵席不减于侯王。

唐代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亲崔伦做左丞,继母李氏对崔衍不慈爱。崔衍当时做富平尉,崔伦出使吐蕃,很久才回来。李氏穿着破旧的衣服见崔伦,崔伦问其原因,李氏说崔伦出使吐蕃期间,崔衍不给衣食。崔伦大怒,召崔衍责骂,命令仆隶把他拉倒在地,露出他的背,将要鞭打他。崔衍哭泣流泪始终不为自己辩解。崔伦的弟弟崔殷听说后,快步前往用身体遮挡崔衍,棍棒不能落下,于是大声说:“崔衍每月的俸钱都送到嫂子那里,我全都清楚,怎么忍心说崔衍不给衣食?”崔伦的怒气才消解。从此崔伦就不再听信李氏的诬陷。等到崔伦去世,崔衍侍奉李氏更加谨慎。李氏所生的次子,经常多取母亲的钱,让管家拿着书契向崔衍征收债务,崔衍每年为他偿还。所以崔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儿女衣食没有剩余。儿子真诚孝顺但父母不爱他,那么孝顺就更加彰显,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有人说:妻子失去父母的欢心怎么办?回答说:《礼记》说:“儿子非常喜爱他的妻子,父母不高兴,就休妻。儿子不喜爱他的妻子,父母说:‘她好好侍奉我,’儿子就实行夫妇之礼,终身不衰。”

汉代司隶校尉鲍永,侍奉后母极孝。妻子曾经在母亲面前呵斥狗,鲍永休掉了她。

齐国征北司徒记室刘,母亲孔氏,非常严明。四十多岁还没有婚配,建元年间,高帝和司徒褚彦回为他娶了王氏的女儿。王氏在墙上挂鞋,土掉落在孔氏的床上,孔氏不高兴,就休掉了他的妻子。

唐代凤阁舍人李迥秀,母亲出身低贱,他的妻子崔氏曾经呵斥婢女,母亲听说后不高兴,李迥秀立即休掉了妻子。有人劝阻他说:“贤妻虽然不避嫌疑,但过错不是休妻的理由,为什么这么快就这样?”李迥秀说:“娶妻本来是为了奉养父母

,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译现在违背您的脸色,我怎敢停留呢!”最终没有听从。

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会稽郭原平,父亡,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己虽巧而不解作墓,乃访邑中有茔墓者,助之运力,经时展勤,久乃闲练。又自卖丁夫以供众费。窀穸之事,俭而当礼,性无术学,因心自然。葬毕,诣所买主,执役无懈,与诸奴分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尝暂替。佣赁养母,有余聚以自赎。

  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属大明末,东土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凉,一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风日,兄子伯与欲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矜赏,为营冢圹。

  新野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至手掌穿,然后成葬事。贤者于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

译后汉郭巨家境贫寒,奉养年迈的母亲,妻子生下一个三岁的儿子,母亲常常减少自己的食物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贫穷无法供给,我们一起把儿子埋了吧。儿子可以再有,母亲却不能再得。”妻子不敢违背,郭巨于是挖坑二尺多深,挖出一釜黄金。有人说:“郭巨的做法不合中道。”回答说:“然而用这件事来教化百姓,百姓仍然重视慈爱而轻视孝道。”

有人说:在礼制中,嫡母、继母、慈母、养母,丧服的等级都相同。大凡人对待嫡母、继母、慈母、养母的情感,怎么能与亲生母亲相比呢?有人怀疑这是虚伪的。回答说:这是什么荒谬的话呢?《礼记》规定:作为继承人,要穿斩衰服三年。传文说:为什么穿三年呢?承受重任的人必须用尊贵的丧服来服丧。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继承人?同宗的人可以成为继承人。什么样的人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以。要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对待所继承者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视同己出。继母如同母亲。传文说:继母为什么如同母亲?继母配享父亲的地位与亲生母亲相同。所以孝子不敢有所区别。慈母如同母亲。传文说:慈母是指什么?指没有儿子的妾、没有母亲的妾子,父亲命令妾说:“把他当作儿子。”命令儿子说:“你把她当作母亲。”像这样,那么生前抚养他,终身视同母亲,死后为他服丧三年如同母亲,这是尊重父亲的命令。何况嫡母,是儿子的君主,她的尊贵到了极点。梁朝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的嫡母刘氏卧病在床。沙弥早晚侍奉在侧,衣服不解带。如果需要针灸,总是先用自己的身体试验。等到母亲去世,几天不吃不喝。刚开始只喝大麦稀粥,过了七十天才喝稀粥,整个丧期不吃盐酱。

冬天不穿丝绵衣服,夏天不脱去丧服,不出丧庐,昼夜号哭,邻居不忍心听。所坐的草垫被泪水浸湿腐烂。墓在新林,忽然有上百棵旅松树枝叶茂盛,不同于一般的松树。刘氏喜欢吃甘蔗,沙弥于是再也不吃甘蔗。汉朝丞相翟方进,富贵之后,后母还在,方进供养非常尽心。太尉胡广八十岁,继母在堂,早晚供养探望,旁边没有几杖,说话不称老。

汉明帝命令马皇后的母亲抚养肃宗,肃宗孝顺的本性纯厚笃实,母子慈爱,始终没有细微的隔阂。皇帝既然专门把马氏作为外戚,所以生母贾贵人没有登上尊位。贾氏的亲属,没有受到宠信荣耀的。等到太后去世,才下诏书给贾贵人加赐玉印赤绶罢了。古代有个叫丁兰的人,母亲早逝,来不及奉养,于是刻木像来侍奉。那些贤人,孝爱之心发自天性,失去了亲人无处施展,以至于刻木像,尚且可以侍奉,何况嫡母、继母、慈母、养母还在呢?圣人顺应贤人的心意而制定礼制,哪有圣人教人做虚伪之事呢?

安葬,是子女的大事。死者以墓穴为安身之所,立了墓碑而未安葬,就像行走而没有归宿。所以孝子虽然爱亲人,也不敢久留不葬。古代天子七月下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一个月。确实是因为礼物的厚薄不同,奔赴的远近不同,不这样就不能聚集。国家现在的制度,王公以下都是三个月下葬,大概是为了等待同辈亲戚和外亲会葬的人,适应时宜,算是中等的制度。《礼记》说:未安葬不改变丧服,喝粥,住在倚庐,睡草垫枕土块,既虞祭之后才有所改变,大概是孝子的心意,认为亲人未得安顿,自己不敢先安适。

汉朝蜀郡太守廉范,是王莽大司徒王丹的孙子。父亲遭遇战乱,客死在蜀汉,廉范于是流寓西州。西州平定,回到故乡。五十岁时,辞别母亲向西迎接父亲的灵柩。蜀都太守张穆,是王丹的老部下,赠送丰厚的资财给廉范。廉范没有接受,带着客人步行背负灵柩回到葭萌。船触石破裂沉没,廉范抱着棺木,于是一起沉溺。众人哀伤他的义举,钩捞找到他,救治后勉强免于死亡,最终得以归葬。

宋朝会稽人贾恩,母亲去世未葬,被邻居的火势逼迫,贾恩和妻子柏氏号哭奔救。邻居赶来帮助,棺木得以保全,贾恩和柏氏都烧死。有关部门上奏,改他们的里名为“孝义里”,免除三代租布,追赠贾恩为显亲左尉。

会稽人郭原平,父亲去世,为修墓穴不愿假手于人,自己虽然灵巧但不懂修墓,于是拜访县里有修墓经验的人,帮助他出力,经过一段时间勤奋努力,久后熟练。又自己卖劳动力以供给众人费用。安葬之事,节俭而合乎礼制,本性没有术业学问,因心自然。葬毕,到买主家,执役不懈怠,与诸奴分担事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心使唤,常常遣散他。原平服勤,未曾暂时停止。佣工养母,有余钱积蓄以自赎。

海虞令何子平,母亲去世去官,哀痛毁伤超过礼制,每次哭踊,昏厥后才苏醒。恰逢大明末年,东土饥荒,接着又有战乱,八年不得安葬。昼夜号哭,常如刚出殡之日,冬天不穿絮衣,夏天不找清凉处,一天用几合米煮粥,不进盐菜。所住的屋子破败,不遮风日,兄长的儿子伯与想修缮,子平不肯,说:“我的情事未伸,天地间的罪人罢了,屋子何宜覆盖?”蔡兴宗任会稽太守,非常矜惜赞赏,为他营建墓穴。

新野人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安葬,雇人抄书以营办丧事,直到手掌磨穿,然后完成安葬。贤人对于安葬,是多么急切啊。现在世俗相信术士的妄言,认为安葬不选择地点及岁月日时,则子孙

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身,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者,岂不哀哉!人所贵有子孙者,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则与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诗》云:“行有死人,尚或之。”况为人子孙,乃忍弃其亲而不葬哉!

译如果情况不利,灾祸就会全部降临,甚至直到丧期结束、脱去丧服,有的过了十年,有的过了二十年,有的终身,有的累世,仍然不埋葬,以至于尸柩被水火漂没焚烧,被他人投弃,丢失了尸柩,不知道去了哪里,这难道不令人悲哀吗!人们之所以看重有子孙,是因为死后形体有所托付。既然不埋葬,那么与没有子孙而死于道路的人有什么区别呢?《诗经》说:“路上有死人,尚且有人去收殓。”何况作为人的子孙,竟然忍心抛弃亲人而不埋葬呢!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葬书》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宁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简公司墓之室,当道,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者,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皆因卜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讨其邱垅,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躄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而规财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人习为常,恬莫之怪。呜呼!讹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辈,岂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归复于土,命也,魂气则无不之也。”舜为天子,巡狩至苍梧而殂,葬于其野。彼天子犹然,况士民乎!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犹愈于毁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具此数者,可以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保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为孝。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坠其业者也。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衮尝醉,自责曰:“余废先人之戒,其何以训人?”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谓能不忘训辞矣。

  《诗》云:“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内则》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欤!

  是何言欤!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备,灾及其亲,敢不敬乎?亨熟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为人子能如是,可谓之孝有终矣。

  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藻,所以成妇顺也。

  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检其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志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学则不知礼义。不知礼义,

译唐代太常博士吕才在《葬书序》中说:《孝经》说:“占卜选择安葬的地点和墓穴,然后安放灵柩。”

大概是因为入土安葬的事已经完结,要让父母的体魄永远安息,但朝市变迁,泉水岩石相互侵蚀,这些都无法预先知道,所以要通过龟甲和蓍草来占卜。近代有人选择安葬的年月,有人勘察墓地,认为一件事没办好,祸患就会波及生死。查考《礼记》,天子、诸侯、大夫安葬,都有规定的月数,这说明古人不选择安葬的年月。《春秋》记载:九月丁巳日安葬宁公,下雨,没能安葬;戊午日正午,才安葬成功。这说明不选择安葬的日子。郑简公的墓室,正对着道路,如果拆毁它,早晨就能下葬;如果不拆毁,就要等到正午才能下葬,子产没有拆毁。这说明不选择安葬的时辰。古代安葬死者,都在国都的北面,地域有固定的地方,这说明不选择安葬的地点。现在安葬的人,认为子孙的富贵贫贱、夭折长寿,都是因占卜所导致的。孔子文子担任令尹却三次被罢免,柳下惠担任士师却三次被贬黜,考察他们的坟墓,从未改变迁移。而乡野俗人没有见识,妖巫胡乱说教,于是人们在悲痛跳跃的时候,选择葬地来希求官爵;在遭受荼毒的时节,选择葬时来图谋财利。这话太荒谬了。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本来就不是安葬所能改变的。即使能改变,孝子怎么忍心舍弃亲人不葬而为自己求利呢?世上又有采用羌胡习俗,自己焚烧灵柩,收集骨灰安葬的,人们习以为常,安然不以为怪。唉!错误的习俗悖逆乖戾,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有人说:旅居做官在远方,贫穷不能运回灵柩,不焚烧它怎么能安葬呢?回答说:像廉范那样的人,难道是家里富有吗?延陵季子说过:“骨肉回归尘土,是命运,魂气则无处不到。”舜做天子,巡狩到苍梧而死,葬在荒野。那天子尚且如此,何况士人百姓呢!如果确实无力运回灵柩,就在死亡的地方安葬,不还是比毁坏焚烧好吗?有人说:生前侍奉父母合乎礼制,死后安葬合乎礼制,祭祀合乎礼制,具备这几项,可以称为大孝吗?回答说:不可以。天子以道德教化施于百姓,为四海树立典范,这是孝;诸侯以保卫国家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护宗庙为孝;士人以保住禄位为孝。这都是说能够成就先人的志向,不使家业败坏的人。

晋代庾衮的父亲告诫他不要喝酒,庾衮曾经喝醉,自责说:“我废弃了先人的告诫,拿什么来训导别人呢?”于是在父亲墓前自己杖责三十下。这可以说是能不忘父亲的训诫了。

《诗经》说:“看那脊令鸟,又飞又鸣,我天天奔波,月月远行。早起晚睡,不要辱没你的父母。”

《孝经》说:立身行事,遵循正道,在后世扬名,以此显耀父母,这是孝的终极。又说:侍奉父母的人,身居高位不骄傲,身处低位不犯上作乱,在众人中不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就会灭亡,身处低位而犯上作乱就会受刑,在众人中争斗就会招致兵祸。这三者不消除,即使每天用牛、羊、猪三牲供养父母,也还是不算孝。

《内则》说:“父母虽然去世,将要行善,想到能给父母留下好名声,一定要实行;将要作恶,想到会给父母带来羞辱,一定不实行。”

公明仪问曾子说:“夫子可以称为孝吗?”曾子说:“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话!君子所说的孝,是预先揣测父母的心意,顺承父母的意志,引导父母走上正道。我参只是供养父母的人,怎么能称为孝呢。”

曾子说:“身体,是父母留下的遗体。使用父母留下的遗体,怎么敢不恭敬呢?起居不庄重不是孝,侍奉君主不忠诚不是孝,任职不恭敬不是孝,对朋友不守信不是孝,作战没有勇气不是孝。这五样不具备,灾祸就会波及亲人,怎么敢不恭敬呢?煮熟食物,品尝后献给祖先,这不是孝。君子所说的孝,是国人称赞,说:幸运啊,有这样的儿子!这才叫孝。”做儿子的能像这样,就可以说是孝有终了。

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礼记》说:女子十岁不出家门,女师教导她柔顺听从,处理麻类植物,整治丝茧,编织丝带,学习女红以供给衣服。观看祭祀,进献酒浆、竹器、豆器、腌菜和肉酱,礼仪上协助奠祭。十五岁行笄礼,二十岁出嫁。古代妇女出嫁前三个月,如果祖庙还在,就在公宫接受教育;如果祖庙已毁,就在宗室接受教育。教导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育完成后用鱼作为祭品,配上水藻,以此来成就妇女的顺从。

曹大家《女戒》说:现在的君子只知道训导男子,检阅书籍传记,却不知道丈夫主人不可不侍奉,礼义不可不保存。只教男子而不教女子,不也是偏颇于彼此的教育吗?《礼记》说:八岁开始教读书,十五岁立志于学习!难道不能依据这个来作为教育女子的准则吗。所谓妇德,不一定才识明达超群;妇言,不一定口齿伶俐辞藻华丽;妇容,不一定容貌美丽;妇功,不一定精巧过人。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为有羞耻心,动静有法度,这叫妇德。斟酌言辞说话,不说恶语,时机合适才说话,不让人厌烦,这叫妇言。洗涤尘秽,服饰鲜洁,按时沐浴,身体不肮脏受辱,这叫妇容。专心纺织,不喜欢嬉戏笑闹,洁净斋戒酒食,用来奉待宾客,这叫妇功。这四样,是女子的大德,不可缺乏的。然而做起来很容易,只在于存心罢了。凡人,不学习就不知道礼义。不知道礼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