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疑节卷五
对言者,物字本止是指徳与民而言,事字则是指其所以明徳新民者而言,特物以本末言之,不得不以明徳新民析之也。下文专以格物言者,则是从人事上说来,正是求所以明徳新民,如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云者,亦只于明德新民上,今日穷得比一事,明日穷得那一事,岂于明徳新民之外而他有所谓事哉?论至此极,则朱子释二物字初不见有异义也。
译回答说,“物”字原本只是指“明德”与“新民”而言,“事”字则是指用来阐明“明德”、革新“新民”的方法而言。只是因为“物”是从本末的角度来说的,所以不得不将“明德”与“新民”分开来解释。下文专门用“格物”来论述,这是从人事的角度来说的,正是探求用来阐明“明德”、革新“新民”的方法。就像今天格致一物,明天格致一物那样,也只是在“明德”与“新民”的范畴内,今天穷究了这一件事,明天穷究了那一件事,哪里会在“明德”与“新民”之外还有别的所谓“事”呢?论述到这里就极其透彻了,那么朱熹对这两个“物”字的解释,起初并没有不同的含义。
经传言本末者四同欤异欤
经所谓本末者,二皆以先后之序言也。本为先,而末为后。传所谓本末者,二皆以轻重之伦言也。本为重,而末为轻。何以言之?经曰:「物有本末。」释者谓明徳为本,新民为末,是盖先明徳而后新民也。又曰:「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上文明谓脩身为本,是盖先脩身而后及国家天下也。传之十章:「徳者本也,财者末也。」又曰:「外本内末。」承上文言之,盖为治之道,以徳为本者,在其所当重;以财为末者,在其所当轻。今也外其本而内其末,则失其轻重之伦矣。合而言之,本末云者,或以先后言,或以重轻言,皆不过重者所当先,轻者所当后,后先、轻重,一而已矣。大学之道,必以知本为务。本既举而末自随,故传之四章释本末者,必以此为知本,结之良有以夫。
经何以不曰平天下,而曰明明徳于天下?
大学》一书,先儒尝以三纲领、八条目释之,章防固昭如矣。然“明明徳”一语,尤为此书一大统会。“明明徳”者,固明在己之明徳;“新民”者,所以明在人之明徳;“止至善”者,又言明在己在人之明徳,皆当止于至善也。八莭目之中,“脩身”以上,明在己之明徳也;“齐家”以下,明在人之明徳也。故经文首举八莭目,谓“古之欲明明徳于天下者”,正以见下文八莭目皆出于明明徳之事,特其间不能不微有人己之间耳。先儒释之曰:“明明徳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徳。”斯言葢尽之矣。或者疑此不曰“平天下”而曰“明明徳于天下”,“明明徳”乃为己之学,于天下何与焉?吁,此本无足疑也。前言“在明明徳”者,虽曰明在己之明徳,而在人之明徳亦在其中;此言“明明徳于天下”者,正言明在人之明徳也。岂特“平天下”为然哉?治国、齐家,无非所以明在人之明徳也。此乃圣人言外之意,自可以类推。己倘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徳,则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矣。此虽不以“平天下”言,而“平天下”之道,实出于此。故传文尝举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正所以经传互相备也。虽然,传举“平天下”者,特举其致治之效;经言“明明徳于天下”者,直举其出治之本。举出治之本者,其防深;举致治之效者,其防浅。此其为圣人贤人之言与?不然,圣经先贤传发之久矣。“八条目”何其“致知”“格物”“物格知至”两语独异?
古之欲明明徳,以下自流遡源,以求其本。物格而后知至,以下自源徂流,以明其效。八条目上下交互,莫不两易其说。然明治脩齐正诚,皆以欲言,独于致知则直曰致,而不曰欲。治齐脩正诚致,皆以欲言,独于格物则直曰在,而不曰先。此「致知在格物」一语为可疑。物格意诚心正身脩家齐国治,皆不过易转一字言之。独于知至则不仍用此「致」字,而别易「此物格而后知至」一语为可疑。以愚观之,遡论八条目,则致知格物最是第一闗处,故其立言顿挫,不曰欲,曰先,以缓其辞。乃一言以蔽之曰「在」。参诸传辞,有谓「脩身在正其心,齐家在脩其身,治国在齐其家,平天下在治其国」,正与此同一语意。「在」字较之「先」字意最▯切。又参诸篇首「在明明徳,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在」之云者,皆指吃▯下工夫处,岂徒曰欲曰先者比哉?至若上以致言者,未然而欲使之然,权而极之之谓;下以至言者,已然而出于自然,造乎其极之谓。于此足见其上言本而下言效也。至于平天下一莭,初言欲明明徳于天下,末以天下平言之,亦与上文不相应。葢八条目之效,先莫先于知至,大莫大于天下平,故于此两莭特异也。究至此极,八条目之中,先言其本,继言其效,独于致知格物、物格知至两语逈别。此圣人极力提醒学者处,学者不可不勉。
传释「明明徳」,引书曰「明徳」,又曰「明命」,何欤?
曰:“徳曰命”,本无足疑,所疑者二“明”字有不同耳。何则?经所谓“明明徳二“明”字本有二义,上一“
译经文和传文所说的“本末”,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呢?
经文所说的本末,两者都是从先后的次序来说的。本在先,末在后。传文所说的本末,两者都是从轻重的伦理来说的。本为重,末为轻。为什么这样说呢?经文说:“万物都有本末。”解释者认为明德是本,新民是末,这大概是先明德而后新民的意思。又说:“如果根本乱了而枝节却治理好了,是不可能的。”上文明明说修身是本,这大概是先修身而后推及国家天下的意思。传文第十章说:“德是本,财是末。”又说:“外本内末。”承接上文来说,大概治理天下的道理,以德为本,在于它所应当看重的;以财为末,在于它所应当看轻的。现在如果把本放在外面而把末放在里面,就失去了轻重的伦理了。综合来说,所谓本末,有的从先后来说,有的从重轻来说,都不过是重的应当在先,轻的应当在后,先后与轻重,其实是一样的。《大学》的道理,必定以知道本为要务。本既已确立,末自然随之而来,所以传文第四章解释本末时,必定以此作为知本,结尾处这样总结确实是有原因的。
经文为什么不说是“平天下”,而说是“明明德于天下”呢?
《大学》这一本书,以前的儒者曾经用三纲领、八条目来解释它,章法本来就很昭著了。然而“明明德”这一句话,尤为这本书的一大统会。“明明德”,固然指彰显自己内在的明德;“新民”,是用来彰显他人内在的明德;“止于至善”,又是说彰显自己和他人内在的明德,都应当止于至善。八条目之中,“修身”以上,是彰显自己内在的明德;“齐家”以下,是彰显他人内在的明德。所以经文首先列举八条目,说“古代那些想要彰显明德于天下的人”,正是为了表明下文八条目都出于明明德的事情,只是其间不能不稍微区分人与己罢了。以前的儒者解释说:“明明德于天下,是让天下的人都能彰显他们的明德。”这话大概已经说尽了。有人怀疑这里不说“平天下”而说“明明德于天下”,“明明德”是为自己而学的,与天下有什么关系呢?唉,这本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前面说“在明明德”,虽然说是彰显自己内在的明德,但他人内在的明德也包含在其中;这里说“明明德于天下”,正是说彰显他人内在的明德。难道只有“平天下”是这样吗?治国、齐家,无非都是用来彰显他人内在的明德。这是圣人言外之意,自然可以类推。假如让天下的人都能彰显他们的明德,那么人人亲近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这虽然不直接说“平天下”,但“平天下”的道理,实际上出自于此。所以传文曾经举出所谓“平天下在于治理好国家”,正是为了经文和传文互相补充。虽然如此,传文举出“平天下”,只是举出治理天下的成效;经文说“明明德于天下”,是直接举出治理天下的根本。举出治理天下的根本,其意旨深远;举出治理天下的成效,其意旨浅近。这难道是圣人与贤人的话吗?不然的话,圣经和先贤的传文早就阐发过了。“八条目”中为什么“致知”“格物”“物格知至”这两句话特别不同呢?
古代那些想要彰显明德的人,以下从流追溯源头,以求其根本。物格而后知至,以下从源头流向支流,以表明其成效。八条目上下交互,没有不两两变换说法的。然而治理、齐家、修身、正心、诚意,都用“欲”字来说,唯独对于致知就直接说“致”,而不说“欲”。治理、齐家、修身、正心、诚意、致知,都用“欲”字来说,唯独对于格物就直接说“在”,而不说“先”。这“致知在格物”一句话值得怀疑。物格、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都不过是变换一个字来说。唯独对于知至就不沿用这个“致”字,而另外变换成“物格而后知至”这一句话值得怀疑。以我看来,追溯论述八条目,那么致知格物是最第一关隘,所以其立言顿挫,不说“欲”,说“先”,以缓和其语气。于是用一句话概括说“在”。参看传文的话,有说“修身在于正心,齐家在于修身,治国在于齐家,平天下在于治国”,正与此同一语意。“在”字比“先”字意思最确切。又参看篇首“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在”字,都指下工夫的关键处,岂只是说“欲”说“先”所能比拟的呢?至于上面用“致”字说的,是尚未实现而想要使之实现,权衡而达到极致的意思;下面用“至”字说的,是已经实现而出于自然,达到极致的意思。在这里足以看出上面说的是根本,下面说的是成效。至于平天下这一节,起初说想要明明德于天下,最后以天下平来说,也与上文不相应。大概八条目的成效,最先没有比知至更早的,最大没有比天下平更大的,所以在这两节特别不同。探究到这一极致,八条目之中,先说其根本,接着说其成效,唯独对于致知格物、物格知至这两句话迥然不同。这是圣人极力提醒学者的地方,学者不可不勉励。
传文解释“明明德”,引用《尚书》说“明德”,又说“明命”,为什么呢?
回答说:“德称为命”,本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所怀疑的是两个“明”字有所不同罢了。为什么呢?经文所说的“明明德”两个“明”字本来有两层含义,上一个“
明”字是用力使然之明,下一“明”字是本体自然之明,其义固判如也。传内所谓“命”,即所谓“徳盖人得此理于天,则谓之“徳天畀此理于人,则谓之“命”,“命”外无“徳徳外无“命”,其理一而已矣。所谓“克明徳克明俊徳及下文总结曰“皆自明也”,此三“明”字皆是释上一“明”字,独于“明命”之“明”,乃是释下一“明”字,此所谓“明命”,即经所谓“明徳也。究至此极,“曰徳曰命”,辞虽异而实则同;诸“明”字,字虽同而义实异。审乎此,则经防自粲如矣。
译“明”字是用力使然之明,下一“明”字是本体自然之明,其义固判如也。传内所谓“命”,即所谓“徳盖人得此理于天,则谓之“徳天畀此理于人,则谓之“命”,“命”外无“徳徳外无“命”,其理一而已矣。所谓“克明徳克明俊徳及下文总结曰“皆自明也”,此三“明”字皆是释上一“明”字,独于“明命”之“明”,乃是释下一“明”字,此所谓“明命”,即经所谓“明徳也。究至此极,“曰徳曰命”,辞虽异而实则同;诸“明”字,字虽同而义实异。审乎此,则经防自粲如矣。
致知,格物,无传,不知其所谓物与知者何也?
大学经传互相发明,独于致知格物之传不存,竟不知其所谓知者何所知,所谓物者又何物邪?要之,传既不存,求之经文斯得之矣。此物字即经所谓“物有本末”之物,此知字即经所谓“知所先后”之知,初不待于外求也。物者,即天下国家身心意是已,知者不过知此平治脩齐正诚之理而已矣。夫岂自此六者之外,而别有所谓物与知哉?先儒尝谓传有此章而今亡矣,或者原无此章,葢亦未可知也。
传释致知格物,至于平天下,皆兼举先后而言。六章乃举诚意,何也?
上章释“致知在格物”,出于朱子所补者,姑勿论。七章以下各举先后两莭而互言之,正以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而心又为身之主,此其身心、家国、天下二者皆当相合而不相离也。至于“诚意”一莭,经文虽皆具言先后之序,然意者心之所发,其所以欲正心、脩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何莫非出于吾心所发之意邪?故曾子于此特举“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末又结之以“故君子必诚其音心”。朱子尝谓此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斯言为得之矣。虽然,六章専释“诚意”者,无足辨;五章兼辨“格物致知”者,有可疑。何则?“诚意”既出,专释“格物致知”,亦当析言之也。愚恐“聴讼无讼”数语本在“致知”传内,先儒特因有此谓“知本”,遂指此以释“本末”。要之,“本末”正不必传也。合于四章释所谓“格物”,五章释所谓“致其知”者,如此则正与第六章专释“诚意”者相合。通十章而论之,前三章分释三纲领,次三章专释三条目,后四章兼释五条目,如此则文义各相类,而传释为始备矣。
诚意章言:小人阳善,隂恶,而亦以诚于中目之者,何欤?
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先儒有是言也。然以此而论,则出于天理之自然,当纯乎善而无恶也。及即小人而观之,为善者有实有虚,为恶者亦有实有虚,岂可专指诚为有善而无恶耶?特专以善言,则可释之以真实无妄;兼善恶言,则但可释之以真实,而未可以无妄言耳。朱子《大学章句》于“诚意”云者,止释之曰“诚实也”,其亦有见于此矣。按《传》之六章,释“诚意”兼善恶而论,于人心最为切至。初言“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盖谓好善恶恶之出于诚也。其下申言小人隂恶而阳善,防之以诚中形外,此“诚”字盖指实有是恶于中而不能揜于外也。原其立言之意,盖欲使学者因彼之实有是恶者不容揜,则知人之实有是善者亦然。夫如是,则孰不思所以慎其独而诚其意邪?圣贤君子啓迪学者之意深矣。论者安得谓其阳善隂恶而不当例以诚于中者目之哉?窃尝论之,《大学》之“诚意”,《中庸》之“诚身”,同此“诚”也。特《中庸》之谓“诚身”者,专以明善言,故其于天理也纯;《大学》之谓“诚意”者,兼以善恶言,故其于人心也切。后之学者,要当先于《大学》之“诚意”而省察之,然后于《中庸》之“诚身”而操存之,则诚于中者无不善,形于外者无不美。惟学者其勉之。
经传「先字在字同异」径言「明明徳于天下」传言「平天下」何欤?
大学八条目具见诸经。初则溯言其本,次则顺言其效,各以先后言之,明矣。传之五章释格物致知者,今亾矣。六章专释诚意,与别章例不同。七章释正心脩身,八章释脩身齐家。十章释治国平天下,章首皆以「在」字易「先」字。九章释齐家治国,章首虽仍以「先」言,而章末凡两以「在」字易之,曰「在」,曰「先」,其义何以异乎?吁!无以异也。以次第言则曰「先」,以工大言则曰「在」。经文通举八者而总言则逐莭以「先」字言之,辞顺而序明。传文各举二者而专言则毎事以「在」字言之,辞确而意的。学者合经传而观之,既知所以循次序,又知所以下工夫,圣贤淑人之功大矣。至若经文谓「欲明明徳于天下者,先治其国」,传乃易之以「平天下,在治其国」,
译致知、格物没有传文,不知道所谓的“物”与“知”究竟是什么?
《大学》的经与传互相阐释,唯独关于致知格物的传文不存在,竟然不知道所谓的“知”是知道什么,所谓的“物”又是什么东西呢?总之,传文既然不存在,从经文中寻求就能得到答案了。这个“物”字就是经文中所说的“物有本末”的“物”,这个“知”字就是经文中所说的“知所先后”的“知”,起初就不需要向外寻求。所谓“物”,就是天下、国家、身、心、意罢了;所谓“知”,不过是知道平定天下、治理国家、整顿家庭、修养自身、端正心念、真诚意念的道理罢了。难道在这六者之外,还有别的所谓“物”与“知”吗?前代的儒者曾说传文中有这一章而现在失传了,或许原本就没有这一章,大概也是无法确定的。
传文解释致知格物,直到平定天下,都是同时列举先后次序来说的。第六章却只列举诚意,这是为什么呢?
上一章解释“致知在于格物”,出自朱熹的补注,暂且不讨论。第七章以下各章都同时列举先后两个环节并交互论述,正是因为天下的根本在于国家,国家的根本在于家庭,家庭的根本在于自身,而心又是身的主宰,这样身心、家国、天下这两方面都应当相合而不分离。至于“诚意”这一环节,经文虽然都详细说明了先后的次序,但意念是心的发动,那些想要端正心念、修养自身、整顿家庭、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原因,哪一桩不是出于我心中发动的意念呢?所以曾子在这里特别提出“使意念真诚,不要自我欺骗”,最后又总结说“所以君子一定要使他的意念真诚”。朱熹曾说这一章是“诚身”的根本,对于初学者来说尤其是最紧迫的任务,这话是对的。虽然如此,第六章专门解释“诚意”,没有什么可辩驳的;第五章兼论“格物致知”,则有可疑之处。为什么呢?“诚意”既然已经提出,专门解释“格物致知”,也应当分开论述才对。我担心“听讼无讼”这几句话原本就在“致知”的传文里,前代儒者因为这里有“知本”的说法,就指着它来解释“本末”。总之,“本末”本来就不需要传文来解释。如果将第四章解释所谓“格物”,第五章解释所谓“致其知”,这样就正好与第六章专门解释“诚意”相吻合。通观十章来说,前三章分别解释三大纲领,中间三章专门解释三个条目,后四章兼释五个条目,这样文义就各自相类,传文的解释也就完备了。
诚意章说:小人表面善良,内心邪恶,却也用“内心真诚”来称呼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诚”,就是真实无妄的意思。前代儒者有这样的说法。然而按照这个说法,那么出于天理的自然,应当纯粹是善而没有恶。等到观察小人,做善事有真实的也有虚假的,做恶事也有真实的也有虚假的,怎么可以专门把“诚”指认为只有善而没有恶呢?如果专门就善而言,可以用真实无妄来解释;如果兼善恶而言,则只能用真实来解释,而不能用无妄来解释了。朱熹《大学章句》对于“诚意”,只解释为“诚实”,他大概也看到了这一点。考察传文的第六章,解释“诚意”兼善恶而论,对于人心最为切合。起初说“如同喜爱美色,如同厌恶恶臭”,大概是说喜好善厌恶恶出于真诚。下面申述小人内心邪恶而表面善良,用“内心真诚就会表现于外”来防范,这个“诚”字大概是指内心确实有这种恶而不能掩盖于外。推究他立言的本意,大概是想让学者因为那确实有恶的人无法掩盖,就知道那确实有善的人也是如此。像这样,那么谁不想谨慎地对待独处时的意念从而使意念真诚呢?圣贤君子开导学者的用意深远啊。评论者怎么能说他们表面善良内心邪恶而不应当用“内心真诚”来称呼他们呢?我私下曾论述过,《大学》的“诚意”,《中庸》的“诚身”,是同一个“诚”。只是《中庸》所说的“诚身”,专门就明善而言,所以对于天理是纯粹的;《大学》所说的“诚意”,兼善恶而言,所以对于人心是切合的。后来的学者,一定要先在《大学》的“诚意”上反省观察,然后在《中庸》的“诚身”上操持存养,那么内心真诚的就没有不善的,表现于外的就没有不美的。希望学者们努力吧。
经文和传文中“先”字与“在”字的同异,直接说“在天下彰显光明德行”,传文却说“平定天下”,这是为什么呢?
《大学》八条目都见于经文。起初追溯其根本,接着顺述其功效,各自以先后次序来说,是很明白的。传文第五章解释格物致知,现在失传了。第六章专门解释诚意,与其他章节的体例不同。第七章解释正心修身,第八章解释修身齐家。第十章解释治国平天下,章首都用“在”字替换了“先”字。第九章解释齐家治国,章首虽然仍然用“先”字来说,但章末两次用“在”字替换了“先”字,说“在”,说“先”,它们的意义有什么不同呢?唉!没有什么不同。从次序来说就说“先”,从用功的重点来说就说“在”。经文总括八者而总体论述,所以逐节用“先”字来说,文辞顺畅而次序明白。传文各举两事而专门论述,所以每件事用“在”字来说,文辞确切而意旨明确。学者将经文和传文合起来看,既知道如何遵循次序,又知道如何下工夫,圣贤教化人的功劳真大啊。至于经文说“想要在天下的彰显光明德行,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传文却改为“平定天下,在于治理好自己的国家”,
似有不同。然所谓「明明徳于天下」者,正欲天下之人无有不明其明徳,此即所以平天下也。以明明徳言者,其事显;以平言者,其辞约。参而求之,可也。况传文之曰「在」、曰「平」者,岂传文创为之说哉?经文挈三纲领于篇首,「三在」字之义为最严。歴举八条目而溯言其本,「致知在格物」,盖亦以「在」字易「先」字矣。歴举八条目而顺言其效,往往皆易置一字而言之。惟「明明徳于天下」则易之曰「天下平」。然则传文此二字之变易,皆已见之经文矣。援经证传,夫何疑。
译这似乎有所不同。然而所谓“在天下弘扬光明德行”的意思,正是希望天下的人没有不彰显其光明德行的,这就是平定天下的原因。用“弘扬光明德行”来说,其事理显著;用“平定”来说,其言辞简略。参照两者来探求,是可以的。况且传文中说“在”、说“平”,难道是传文凭空捏造的说法吗?经文在篇首提出三个纲领,“三在”字的意义最为严谨。列举八个条目并追溯其根本,“致知在格物”,大概也是用“在”字替换了“先”字。列举八个条目并顺承说明其效果,往往都替换一个字来说。只有“在天下弘扬光明德行”则替换为“天下平”。那么传文中这两个字的变换,都已经在经文中体现了。引用经文来证明传文,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传之七章、八章,皆枚举病证,而不及其方,何欤?
大学传之七章释正心脩身言心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不得其正而不言所以正之之道。八章释脩身齐家言人之其所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而辟焉而不言所以脩之之术。或者遂疑其枚举病证而不及其方,学者当何从而用力与?吁!曷亦考之经文斯得之矣。经曰:「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诚意即所以为正心之方也。」欲脩其身者,先正其心,正心即所以为脩身之方也。然则诚意所以为正心之方也将何如?上章释诚意,揭「必慎其独」二语以为训,乃其要也。正心所以为脩身之方者,将何如?上章释正心,揭「心不在焉」一语以为戒,乃其要也。至始论四者之不正,五者之或辟,正如用药治病,此特其所忌耳。学者诚能用其治病之方而戒其所当忌,如是则意诚而心正,心正而身脩,皆必然之效也。诚意章末结之以「故君子必诚其意」,正心脩身章末结之以「此谓脩身在正其心」,一「必」字与一「在」字,此正指学者所当用力处。
先儒尝论《大学》传之七八章,忿懥等是心与物接时事,亲爱等是身与物接时事。是故心与物接,则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四者不可泥于有;身与物接,则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五者不可陷于僻。有者何?或事未至而先有所期待,或事方来而专有所偏重,或事已过而尚有所留滞,此皆所以泥于有也。辟者何?偏于好而不知其恶,偏于恶而不知其美,以曲为直,以直为曲,此皆所以陷于辟也。论脩身在正心,则以四者之有为戒;论齐家在脩身,则以五者之辟为戒。但各从其病处用力攻之,是即所以为治病之方矣。泥于有之失,其失在念虑;陷于辟之失,其失在事为。先儒谓忿懥之类在心上理防,亲爱之类在事上理防,斯言得之。学者但于心上省察而不泥于四者之有,则心无不正;于事上警省而不陷于五者之辟,则身无不脩。脩身正心之方,不出乎此。究其要,亦惟曰诚之为贵。
传之八章,释脩身、齐家,何以皆言正心之事?
按此章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既主于心,而皆以辟言之。诚若专为心发也,岂知上章释正心,已谓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不得其正矣。上章论四者之有,皆止称一“所”字,是葢指其心与物接时方萌于中者言之也。此章论五者之辟,一一称“以之”,其所是,盖指其身与物接时已交于外者言之也。且此五者之辟,殆皆出于好恶之偏。正脩身、齐家之大莭目,处昔尝有问朱子曰:“《大学》脩身、齐家章而不言脩身,何也?”曰:“好而不知其恶,恶而不知其美,是以好为恶,以曲为直,可谓之脩身乎?”此数语正论上五者之辟,学者要当以此用力,以为脩身之先务可也。复何疑哉?
传之九章,首言孝弟慈三者,而其下止引书释慈,而不及孝弟,何邪?
大学传之九章曰:孝,曰弟,曰慈,乃齐家之事;曰事君,曰事长,曰使众,乃成教于国之事。正以见齐家者此理,教国者亦此理也。于是援《康诰》“如保赤子”之说,以明立教之本。保赤子,慈也;如保赤子,乃所以使众也。然上文兼举孝、弟、慈三者,而其下止引书释慈,而不及孝、弟,何邪?盖人之事亲、敬兄者,乃夫人之良知、良能,不待申言之可也。然慈爱之心,亦非外铄而有待于强为者,故举“未有学养子而后嫁”一语,以警发夫人之良心。举一隅,可以三隅反也。次章论老老、长长、恤孤之下,亦止引《诗》以言“民之父母”,似亦此意。论者试参考之。
既曰「徳者本也,财者末也」,又曰「生财有大道」,何邪?
古今论财之善,未有如《大学》之书。初以徳与财相配而言,次以财与道相贯而言,先后缓急之伦,发明殆无余蕴。
徳财本末之论,正言当先徳而后财,初非以财为末而可废。窃详此章大防,首言君子先慎乎徳有徳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只此数语,可见其先有徳而后有财也。其后所谓生财有大道,道即徳也。此
译《大学》传文的第七章和第八章,都列举了病症,却没有提到药方,为什么呢?
《大学》传文第七章解释“正心修身”,说心有所愤怒、恐惧、喜好、快乐、忧虑、患难,就不能端正,却没有说端正它的方法。第八章解释“修身齐家”,说人对他所亲爱、轻贱厌恶、敬畏、哀怜、傲慢懒惰的人有所偏差,却没有说修身的方法。于是有人就怀疑它只是列举病症而没有提到药方,求学的人应当从哪里用功呢?唉!何不考察经文就能明白了。经文说:“想要端正自己的心,先要真诚自己的意念。真诚意念就是端正心的方法。”想要修身,先要正心,正心就是修身的方法。那么,真诚意念作为正心的方法,将会怎样呢?上一章解释真诚意念,提出“务必谨慎独处”两句话作为训诫,这就是关键所在。正心作为修身的方法,将会怎样呢?上一章解释正心,提出“心不在这里”一句话作为警戒,这就是关键所在。至于开始论述四者不正,五者有所偏差,就像用药治病,这只是它所忌讳的罢了。求学的人如果能使用治病的药方,并且警戒所应当忌讳的,像这样那么意念真诚而心端正,心端正而身修,都是必然的效果。真诚意念章末尾用“所以君子务必真诚自己的意念”来总结,正心修身章末尾用“这就叫修身在于端正自己的心”来总结,一个“务必”字和一个“在于”字,这正是指出求学的人应当用功的地方。
前代的儒者曾经论述《大学》传文的第七、八章,愤怒等是心与外物接触时的事,亲爱等是身与外物接触时的事。因此心与外物接触,那么愤怒、恐惧、喜好、快乐、忧虑、患难这四种情况不能拘泥于执着;身与外物接触,那么亲爱、轻贱厌恶、敬畏、哀怜、傲慢懒惰这五种情况不能陷入偏差。执着是什么?有时事情还没到来就先有所期待,有时事情刚来就专门有所偏重,有时事情已经过去还有所滞留,这些都是拘泥于执着的原因。偏差是什么?偏向喜好而不知道它的坏处,偏向厌恶而不知道它的好处,把弯曲当作正直,把正直当作弯曲,这些都是陷入偏差的原因。论述修身在于正心,就以四种情况的执着作为警戒;论述齐家在于修身,就以五种情况的偏差作为警戒。只要各自从病症的地方用功攻治,这就是治病的药方了。拘泥于执着的过失,其过失在于念头思虑;陷入偏差的过失,其过失在于行为做事。前代儒者说愤怒之类在心上面理防,亲爱之类在事情上面理防,这话说得对。求学的人只要在心上省察而不拘泥于四种情况的执着,那么心没有不端正的;在事情上警惕反省而不陷入五种情况的偏差,那么身没有不修的。修身正心的方法,不出于此。探究其关键,也不过是说真诚最为可贵。
《大学》传文的第八章,解释修身、齐家,为什么都讲正心的事情?
考察这一章亲爱、轻贱厌恶、敬畏、哀怜、傲慢懒惰,既主要在于心,而且都以偏差来说。确实像是专门针对心说的,哪里知道上一章解释正心,已经说有所愤怒、恐惧、喜好、快乐、忧虑、患难,就不能端正了。上一章论述四种情况的执着,都只称一个“所”字,这是指心与外物接触时刚刚在心中萌发的情况来说的。这一章论述五种情况的偏差,一一称“以之”,其所在,是指身与外物接触时已经与外部交互的情况来说的。况且这五种情况的偏差,大概都出于好恶的偏颇。正修身、齐家的大纲目,处昔曾经有人问朱熹说:“《大学》修身、齐家章却不讲修身,为什么呢?”朱熹说:“喜好而不知道它的坏处,厌恶而不知道它的好处,把喜好当作厌恶,把弯曲当作正直,这可以叫修身吗?”这几句话正是论述上面五种情况的偏差,求学的人应当以此用功,作为修身的先务就可以了。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大学》传文的第九章,开头讲孝、悌、慈三者,而下面只引用《尚书》解释慈,却没有提到孝、悌,为什么呢?
《大学》传文第九章说:孝,说悌,说慈,是齐家的事情;说事奉君主,说事奉长辈,说役使众人,是成就教化于国家的事情。正以此显示齐家是这个道理,教化国家也是这个道理。于是援引《康诰》“如同保护婴儿”的说法,来阐明建立教化的根本。保护婴儿,是慈爱;如同保护婴儿,就是用来役使众人的方法。然而上文同时列举孝、悌、慈三者,而下面只引用《尚书》解释慈,却没有提到孝、悌,为什么呢?大概人侍奉父母、尊敬兄长,是每个人的良知、良能,不需要再详细说明就可以明白。然而慈爱之心,也不是从外面灌输而来需要勉强为之的,所以举出“没有先学习养育孩子而后出嫁”一句话,来警醒激发每个人的良心。举出一个角落,可以推知其他三个角落。下一章论述尊敬老人、尊敬长辈、体恤孤儿之下,也只引用《诗经》来说“民众的父母”,似乎也是这个意思。论述的人试着参考一下。
既然说“德行是根本,财富是末节”,又说“生产财富有大道”,为什么呢?
古今论述财富的善言,没有比《大学》这本书更好的了。起初以德与财相配合来说,接着以财与道相贯通来说,先后缓急的条理,阐发得几乎没有剩余的含义。
德财本末的论述,正是说应当先德而后财,起初并不是以财为末节而可以废弃。我仔细考察这一章的大纲,开头说君子先谨慎于德行,有德行就有民众,有民众就有土地,有土地就有财富,有财富就有用度。仅这几句话,就可以看出是先有德行而后有财富。其后所说的生产财富有大道,道就是德。
言有大道,正前所谓有徳是也;此言生财,正前所谓有财是也。先言有徳而后言有财者,自本而徂末也;先言生财而后言有道者,由末而遡本也。反覆玩绎,防意正互相发。初举财聚民散,财散民聚,对而论之,甚言财之有系于民者若此,乃谓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正以结上文外本内末之所以失也。次举以财发身,以身发财,对而论之,甚言财之有系于身者若此,乃谓未有府库财非其财,又结上文生财有道之所以得也。合而论之,初则以财配徳而言,次则以财贯道而论,其实同一揆耳。不寜惟是,及其末也,又叠以义利互论,利即所谓财也,义即所谓道与德也。章末两言“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即此可以观《大学》之所以有徳而后有财、生财之有大道矣。不然,《大易》“聚人曰财”之论,何以申之?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译言语中有根本的大道,正是前面所说的“有德”;这里说创造财富,正是前面所说的“有财”。先说“有德”而后说“有财”,是从根本推导到枝末;先说“创造财富”而后说“有道”,是从枝末追溯回根本。反复推敲玩味,其意旨正互相阐发。起初列举“财富聚集则百姓离散,财富分散则百姓聚合”,相对论述,极力说明财富与百姓的关系如此密切,于是说“违背正道而获得的财富,也会违背正道而失去”,正是用来总结上文“重末轻本”之所以失败的原因。接着列举“用财富来成就自身,用自身来创造财富”,相对论述,极力说明财富与自身的关系如此密切,于是说“府库中的财富并非真正属于他”,又用来总结上文“创造财富有道”之所以成功的原因。综合来看,起初是将财富与德行配合论述,接着是将财富与大道贯穿论述,其实道理是相同的。不仅如此,到了最后,又反复用“义”与“利”相互论述,“利”就是所说的“财”,“义”就是所说的“道”与“德”。章节末尾两句话“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由此就可以看出《大学》中“有德而后有财、创造财富有大道”的道理了。否则,《周易》中“聚集百姓叫做财”的论述,又怎能得到阐发呢?回答说:“管理财务、端正言辞,禁止百姓做坏事,这就叫做义。”
四书疑节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六
元 袁俊翁 撰
中庸
天命之谓性,之下曰率性,曰尽性,曰尊德性,不同何欤?
率者,循理之谓人生而后,各循其性之自然,此通上下而言也。尽者,极其至之谓巨细无一之不尽,此指圣人之事言之也。尊者,恭敬奉持之谓所以存飬其心,此指贤人之事言之也。尊徳性,直指君子言之。尽性则曰:“惟天下至诚为能之。”即此可见其有圣贤之间矣。学者苟能循其性而行之,加以尊徳性之功,以造于尽性之极,则不惟己性之能尽,而人物之性无不尽矣。他日,子思传之孟子。孟子曰:“天下之言性,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盖故者,本然之善;利者,顺也。顺其本然,是即率性之谓,亦通上下而言也。尽心知性以知天,是即尽性之谓,圣人之事也。存心飬性以事天,是即尊徳性之谓,贤人之事也。中庸性学浅深之论证诸孟子,而益明。
前后二性教同异
首章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以三句作一贯説来,推原性教之所从出,盖指性教二者之名义云尔。二十一章:「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以两句相对説,推原性教二者之所由分,盖指性教二者之功用云尔。故首章曰「之谓性」「之谓教」,后章曰「谓之性」「谓之教」,学者但即「之谓」「谓之」二字观之,大防盖可见矣。要之,凡言性出于天理之自然,凡言教者出于人事之使然,此「曰性」「曰教」之所同也。合此两章而论之,「天命之谓性」者,天下之所同;以「自诚明谓之性」言之,则圣人之所独。「修道之谓教」者,圣人之事;以「自明诚谓之教」言之,则为贤者之事。论至此极,则二章之言性教,彼此不免互有浅深髙下之殊,然皆先性而后教,于此尤见性者教之本,而教自性中出也。后之学者欲明二者之名义而求二者之功用,将何如?一言以蔽之曰:「诚而已矣。」
篇首三语,以性道教兼言之。诚,明「明」诚乃止,言性教而不及道,何耶?
中庸何为而作邪?子思忧道学失其传而作也。篇首揭性道教三语,以示其纲领。下文不复申言性教之何如,直谓道也者不可湏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其于道之不明不行,尤拳拳焉。味其辞防,盖谓性者道之所从出,教者道之所自行,无非所以明斯道也。及观诚明谓性,明诚谓教之论,乃止言性教而不及道,何欤?吁!中庸明道之书,頋安有舎道而不言者哉?此章之于道,非不言也,不言乃所以深言之也。何也?先儒释此章者,谓子思承上章夫子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也。按上章自章首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次举天下之达道五,以至于获乎上,信乎朋友,顺亲诚身,皆曰有道,然后结以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也。子思承上文而复举诚明、明诚二语,虽不明以道言,而道在其中矣。故集注明谓徳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徳,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者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自此以下,皆子思反覆推明上章之意,每章章防,不以天道言则以人道言,以诚言者居其半。盖诚之一字,为中庸全篇之枢纽,书中举天道人道之下,申以诚明、明诚之语,篇首性道教之妙用,至是发之,无余蕴矣。
中庸中和二中字同否
中一字有二义,有性理本然之【中】有事理当然之中。理一而已。方其未发,浑然一中,不偏不倚,所谓「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中者天下之大本是也。及其既发,随时取中,无过不及,所谓「君子之中庸,君子而时中」是也。中和之所谓中者,性理本然之中;中庸之所谓中者,事理当然之中。性理本然之中是体,事理当然之中是用。合体用而观之,二中字岂二理哉?当时子思子作《中庸》,终篇极言中庸之道,而章首必先举「中和」二字言之,正所以明其体立而后用行也。「中和」大本之中,盖自「天命谓性」一语中发来;「中庸」时中之中,盖自「率性脩道」二语中
译四书疑节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六
元 袁俊翁 撰
中庸
“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说“率性”、“尽性”、“尊德性”,这三者有什么不同呢?
“率”,是遵循天理的意思。人出生后,各自遵循其本性的自然状态,这是贯通上下而言的。“尽”,是穷极至善的意思。无论巨细,没有一样不穷尽,这是针对圣人的事而言的。“尊”,是恭敬奉持的意思。以此来存养内心,这是针对贤人的事而言的。“尊德性”,是直接针对君子而言的。说到“尽性”,则说:“只有天下至诚的人才能做到。”由此可以看出圣人与贤人之间的区别。学者如果能够遵循本性而行动,再加上尊德性的功夫,以达到尽性的极致,那么不仅自己的本性能够穷尽,而且万物之性也没有不能穷尽的了。后来,子思将这一思想传给孟子。孟子说:“天下谈论本性,不过是顺着本性罢了。”顺着本性,是以顺遂为根本。所谓顺着本性,是指本然的善;所谓顺遂,是指顺应。顺应其本然,这就是“率性”的意思,也是贯通上下而言的。“尽心知性以知天”,这就是“尽性”的意思,是圣人的事。“存心养性以事天”,这就是“尊德性”的意思,是贤人的事。《中庸》中关于性学深浅的论证,在孟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明。
前后两章关于“性”与“教”的相同与不同
首章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将这三句话作为一贯的道理来阐述,推究“性”与“教”的来源,大概是指“性”与“教”这两个概念的名义罢了。第二十一章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将这两句话相对照来阐述,推究“性”与“教”两者的分别来源,大概是指“性”与“教”两者的功用罢了。所以首章说“之谓性”、“之谓教”,后章说“谓之性”、“谓之教”,学者只要观察“之谓”与“谓之”这两个词,大致的界限就可以看出来了。总之,凡是说“性”的,都出于天理的自然;凡是说“教”的,都出于人事的作为,这是“性”与“教”相同的地方。综合这两章来看,“天命之谓性”,是天下人所共同的;从“自诚明谓之性”来说,则是圣人所独有的。“修道之谓教”,是圣人的事;从“自明诚谓之教”来说,则是贤人的事。论述到这里,两章关于“性”与“教”的说法,彼此难免有深浅高下的区别,但都是先讲“性”后讲“教”,在这里尤其可以看出“性”是“教”的根本,而“教”是从“性”中产生的。后来的学者想要明了两者的名义并探求两者的功用,该怎么办呢?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诚罢了。”
篇首三句话,兼论性、道、教。而“诚”、“明”、“明诚”却只讲到性、教,没有提到“道”,为什么呢?
《中庸》是为了什么而作的呢?子思忧虑道学失传而作此篇。篇首揭示性、道、教三句话,以显示其纲领。下文不再申说性、教的具体情况,直接说道是不可片刻离开的,可以离开的就不是道。对于道的不明与不行,尤其恳切关注。品味其言辞,大概是说性是道的来源,教是道的实行,无非都是为了阐明这个道。等到看到“诚明谓性,明诚谓教”的论述,却只讲性、教而不提道,为什么呢?唉!《中庸》是阐明道的书,难道会有舍弃道而不说的吗?这一章对于道,并非不说,不说正是为了深刻地说明它。为什么呢?先儒解释这一章,认为子思是承接上一章孔子关于天道与人道的意思而立论的。考察上一章,从章首的“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接着列举天下五条达道,以至于获得上级的信任、朋友的信赖、顺从亲人、真诚修身,都说有道,然后总结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子思承接上文,再次提出“诚明”、“明诚”两句话,虽然没有明确用“道”字,但道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所以《集注》明确说: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的,是圣人的德,是性分中固有的,属于天道;先明白善而后能实现善的,是贤人的学问,由教化而入,属于人道。从此以下,都是子思反复推究上一章的意思,每章的旨趣,不是用天道来说就是用人道来说,用“诚”来说的占了一半。大概“诚”这个字,是《中庸》全篇的枢纽,书中在列举天道人道之后,又申说“诚明”、“明诚”的话,篇首性、道、教的妙用,到这里完全阐发出来,没有遗留的了。
“中”和“和”中的两个“中”字意思相同吗?
“中”这个字有两个含义,有性理本然的“中”,有事理当然的“中”。理只有一个。在它未发动时,浑然一体,不偏不倚,这就是所说的“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这个“中”是天下的大本。等到它发动后,随时取中,无过无不及,这就是所说的“君子之中庸,君子而时中”。中和所说的“中”,是性理本然的“中”;中庸所说的“中”,是事理当然的“中”。性理本然的“中”是体,事理当然的“中”是用。合着体用来观察,这两个“中”字难道是两种不同的理吗?当时子思作《中庸》,终篇极力阐述中庸之道,而章首必须先举出“中和”二字,正是为了说明体确立而后用才能施行。“中和”的大本之“中”,大概是从“天命之谓性”这一句话中发出来的;“中庸”的时中之“中”,大概是从“率性修道”这两句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