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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四书疑节七

四书疑节卷六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4–83 段

提出。「中庸」时中之中,实自「中和」大本之中为之体。「中和」大本之中,发而为「中庸」时中之中,是乃由体而达用,其理一而已矣。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一言以蔽之曰「中」可也。

译提出。“中庸”中“时中”的“中”,实际上是以“中和”中“大本”的“中”作为本体。“中和”中“大本”的“中”,显现出来成为“中庸”中“时中”的“中”,这是由本体通达功用,其道理是统一的。本体与功用同出一源,精微与显明之间没有间隙,用一句话来概括它,说是“中”就可以了。

中庸二字何以析言而偏举之

中庸云者,正指此中之道,常乆而不易,初非中之外他有所谓庸也。子思子因之以名书者,要不过阐明此中之道而已矣。故中庸之中,大旨只在时中上。若推其本,则自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发而为时中之中。未发之中是体,时中之中是用,体用均此中耳。时中之中,惟其无时而不中,此中庸之所以为中庸也。或者徒见中庸二字,可相合而不可相离,遂谓中和时中,言中而不及庸,庸德庸言,言庸而不及中,何欤?岂知程子以不偏释中,不易释庸,其下复以正道定理对言,诚若中自中而庸自庸,二者似不可以偏举。然先儒尝论程子正道定理之説,▯要在正字与定字上。中字只是一个恰好道理,为间不得,是亘古亘今不可变昜底,故更着个庸字。此数语可谓明且尽矣。朱子语録有谓有中而后有庸者,有谓中必有庸,庸必有中者,又有谓未有中而不庸,亦未有庸而不中者,是皆一贯之论,而犹未明也。侯氏谓中可常也,可常则中矣。辅氏谓惟中故平常,中即平常也。此二説者,盖互中庸二字正言之矣。徐氏谓中而后常,不中则不能常。范氏谓中庸者无过不及而可常矣,过与不及则不可常。此二説者,盖又兼不中则不庸,反言之矣。以至朱子集注乃谓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然则曰中曰庸,虽二义而实一理,中即庸也,庸即中也。言庸则中寓其内,言中则庸在其间,偏举而言之何伤哉?况时中一语,正以发明君子之中庸,曾谓其言中而不及庸乎?以性情言则曰中和,以徳行言则曰中庸,中庸中和本一理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达道者,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非庸乎?至于庸徳庸言,虽不及中,下文有谓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此正所以俯就企及,以求合乎无过不及之地,非中乎?要之中之外无庸,庸之外无中,唯中故庸。中庸,本一理也。

  择中庸依中庸同欤异欤

中庸》一书,大抵以知行言也。与知与能行对称,三知及三行并论。道之不行,以行言;道之不明,以知言。大抵不出乎知行二者而已。所谓择乎中庸者,是就知上説;依乎中庸者,是就行上说以地位言,则依者造道已深,而择者造道伊始;以工夫言,则择者用力尤难,而依者不待于用力。是故择中庸者,诚之者之道,贤人事也;依中庸者,诚者之道,圣人事也。诚之者,择善固执,所以为中庸之择;诚者,从容中道,即所以为中庸之依。夫子于「择乎中庸」则申之以「回之为人」,依乎中庸则申之以「唯圣者能之」,即此可见其为圣为贤之别矣。然圣贤岂二道哉?始于择而终于依,同此一中庸之道也。

  位育化育同异

前言「位育者,天地与万物而为二」,后言「化育者,天地合万物而为一」,何则?前言「位育者」,以天地对万物言之,盖天地位而后万物育也;后言「化育者」,止言天地而不及万物,盖万物皆囿于化育之中矣。要之,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顺。天地之心正则天地得其位,天地之气顺则万物遂其育,皆自天理中体用中来也。首章以致中和并言之,「中者大本,和者达道」,元以体用相对而言,故下文亦以天地位、万物育对言之也。后两章章首皆以至诚言之,二十九章是从里面説,将出尽其性,是説体;人物之性,是说用。三十一章是从下面説,上云「经纶大经」,是説用;「大本」是説体。两章皆以体用相贯说故论天理之效验,亦以天地之化育包言之也。论至此极,则天地之位系乎吾道之体,万物之育系乎吾道之用。道之体立则天地位,道之用行则万物育,体用兼尽则天地化育之功全矣。

  賛化育知化育优劣

二章章首皆以唯天下至诚举其端,一言尽其性,尽人物之性,则终以賛化育。一言经大经,立大本,而终以知化育。盖尽性非出于经大经立大本之外,而经大经立大本乃所以尽性,其理一而已矣。赞化育以事言,知化育以心言。盖本无所轻重,然于賛

译“中庸”二字为何要分开解释并偏举其一?

所谓“中庸”,正是指这内在的大道,恒常久远而不改变,起初并非在“中”之外另有所谓的“庸”。子思以此命名书籍,主要不过是阐明这内在的大道罢了。因此,《中庸》中的“中”,主旨只在于“时中”上。如果推究其本源,则从喜怒哀乐尚未发动时的“中”,发动后成为“时中”的“中”。未发之中的“中”是本体,时中之中的“中”是功用,本体和功用都在这“中”里。时中之中的“中”,正因为无时无刻不处于“中”,这就是《中庸》之所以称为“中庸”的原因。有人只看到“中庸”二字可以相合而不可相离,于是认为“中和”与“时中”,只说“中”而不及“庸”;“庸德”与“庸言”,只说“庸”而不及“中”,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知道程子用“不偏”来解释“中”,用“不易”来解释“庸”,其下又用“正道”与“定理”相对举,似乎真的“中”自是“中”,“庸”自是“庸”,二者好像不可以偏举。然而前代儒者曾经评论程子关于“正道”“定理”的说法,〇关键在于“正”字与“定”字上。“中”字只是一个恰好的道理,中间容不得半点偏差,是亘古亘今不可改变的,所以更加上一个“庸”字。这几句话可以说既明白又详尽。朱子的语录中有说“有了中而后有庸”的,有说“中必然有庸,庸必然有中”的,又有说“没有中而不庸的,也没有庸而不中的”,这些都是贯通一致的论述,但还不够明确。侯氏说“中是可以恒常的,可以恒常就是中”。辅氏说“正因为是中所以平常,中就是平常”。这两种说法,大概正是正面解释了“中庸”二字。徐氏说“中而后能常,不中就不能常”。范氏说“中庸就是无过无不及而可以恒常,过与不及就不能恒常”。这两种说法,大概又是兼说了“不中则不庸”,从反面来论述。以至于朱子在集注中说“中庸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平常的道理”。那么说“中”说“庸”,虽然有两个含义但实际上是一个道理,中就是庸,庸就是中。说庸则中蕴含在其中,说中则庸包含在中间,偏举其一又有什么妨害呢?况且“时中”这一语,正是用来阐发君子的中庸,难道能说它只说了中而没说到庸吗?从性情方面说就叫“中和”,从德行方面说就叫“中庸”,中庸与中和本是同一个道理。“和”是天下通行的道路,通行的道路,是天下古今共同遵循的,这难道不是“庸”吗?至于“庸德”“庸言”,虽然没提到“中”,下文有说“有所不足不敢不勉力,有余不敢用尽”,这正是为了俯就那些企求达到的人,以求合乎无过无不及的境界,这难道不是“中”吗?总之,中之外没有庸,庸之外没有中,唯中故庸。中庸,本来就是一个道理。

“择中庸”与“依中庸”是相同还是不同?

《中庸》一书,大体上是就知与行来说的。与“知”和“能行”相对称,三种知与三种行一并论述。道不能实行,是从行方面说的;道不能显明,是从知方面说的。大体不出知与行这两者而已。所谓“择乎中庸”,是从知方面说的;“依乎中庸”,是从行方面说的。以地位来说,那么“依”是造道已经很深,而“择”是造道刚刚开始;以工夫来说,那么“择”用力尤其艰难,而“依”不待用力。因此,“择中庸”是“诚之者”的道路,是贤人的事;“依中庸”是“诚者”的道路,是圣人的事。“诚之者”,择善固执,这就是中庸的“择”;“诚者”,从容合于正道,这就是中庸的“依”。夫子对于“择乎中庸”,就引申出“颜回的为人”;对于“依乎中庸”,就引申出“只有圣人能做到”,由此就可以看出圣人与贤人的区别了。然而圣人与贤人难道有两种道吗?开始于“择”而终结于“依”,同是这中庸之道。

“位育”与“化育”有何同异?

前面说“位育者,天地与万物分为二”,后面说“化育者,天地与万物合为一”,为什么呢?前面说“位育者”,是以天地对着万物来说的,大概是因为天地各得其位而后万物才能化育;后面说“化育者”,只说天地而不及万物,大概是因为万物都包含在化育之中了。总之,天地万物本来与我是一体的,我的心正,那么天地的心就正;我的气顺,那么天地的气就顺。天地的心正,那么天地就各得其位;天地的气顺,那么万物就顺遂其化育,这都是从天理的本体与功用中来的。首章将“致中和”并提,“中”是大本,“和”是达道,元以本体与功用相对举,所以下文也以“天地位”、“万物育”相对举。后两章章首都以“至诚”来说,第二十九章是从里面说的,讲“尽其性”,是说本体;讲“人物之性”,是说功用。第三十一章是从下面说的,上面说“经纶大经”,是说功用;“大本”是说本体。两章都以本体与功用相贯通来说,所以论述天理的效验,也以天地的化育来包举说明。论述到这里达到极致,那么天地的位系于我道的本体,万物的育系于我道的功用。道的本体确立,那么天地就各得其位;道的功用施行,那么万物就顺遂其化育,本体与功用都穷尽,那么天地化育的功业就完备了。

“赞化育”与“知化育”有何优劣?

两章章首都以“唯天下至诚”来举其开端,一说“尽其性”,尽人物之性,最终归结于“赞化育”。一说“经大经”,立大本,最终归结于“知化育”。大概尽性并非出于经大经、立大本之外,而经大经、立大本正是为了尽性,其理只是一个而已。赞化育是从事功方面说的,知化育是从心体方面说的。大概本来没有轻重之分,然而对于赞

化育之下曰与天地参,是则天地自天地,圣人自圣人,圣人配天地而为二。知化育之下曰其渊其天,是则天地其圣人,圣人其天地,天地合圣人而为一。故朱子章句于三十二章至诚之下谓此篇言圣人天道之极致,至此而无以加矣。即此而论,则曰知之功深,而曰賛之功浅,昭然而甚明也。

译在“化育”之下说“与天地参”,那么天地就是天地,圣人就是圣人,圣人与天地相配而为二。在“化育”之下说“其渊其天”,那么天地就是圣人,圣人就是天地,天地与圣人合而为一。所以朱熹在《章句》中于第三十二章“至诚”之下说,这一篇讲的是圣人天道的极致,到了这里就没有可以再增加的了。由此来看,说“知”的功夫深,而说“赞”的功夫浅,这是非常清楚明白的。

二大本同异

天下之理,一本而已。初岂有二本哉?要之前后,所谓大本者,一也。大本者何?此理之全体是也。首章专言大本者,指此理自然之本体也。末章多一「立」字,乃指此理本体之所以然也。其理则一而已矣。前言大本者,主于「中」,「中」即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正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也」。后言大本者,主于「诚」,「诚」即至诚无息之诚,正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无过不及之谓「中」,真实无妄之谓「诚」。惟「诚」故「中」,惟「中」故「诚」。此二字乃《中庸》一书首末之纲要,夫岂有二理耶?前言大本者,指自然之全体,由体而达用,即下文所谓「达道」是也。后言大本者,指全体之所以然,体立而用行,即上文所谓「大经」是也。论至于此,是则前后所言大本者,一也,特其所以言者有不一,以下文多一「立」字故尔。虽然,前后立言,一则曰「天下之大本」,二则曰「天下之大本」,及论「达道」「大经」,亦曰「天下之达道」「天下之大经」。「天下」云者,谓人有此生,均有此理,自天子至于庻人,天下之所同也。

  二达道同异

和者,天下之达道。盖自人之常情言之也。五者,天下之达道。盖自人之大伦言之也。夫自人之常情观之,孰无喜怒哀乐发而中节之和者乎?此其为天下之达道也。又自人之大伦观之,孰无君臣、父子、夫妇、长防、朋友之交者乎?此其为天下之达道也。前所谓达道者,以大本对言之,大本主于内,达道主于外。后所谓达道者,以达徳对言之,达德主于内,达道主于外。道之云者,皆指行诸外而言,日用常行之谓道,由是而之焉之谓道,是也。其所谓达者,正言天下古今之所共由,自天子至于庻人,无贵贱一也。

和者之达道,在《礼运》即所谓七情,五者之达道,在《礼运》即所谓十义。治七情,修十义,又不可无圣人之教。不然,《中庸》何以曰「率性之谓道,脩道之谓教」?

首章曰「大本达道」,三十二章曰「大经大本」,而不曰「达道」,何也?

首章所谓大本达道者,中也,和也。三十二章曰:“大经大本”,而不曰“达道”者,大经即达道也。何也?先儒尝以经纶为致和,立本为致中。如是,则立大本者,即中之所谓大本;经纶大经者,即和之所谓达道矣。且中庸又曰:“天下之达道五”,先儒又谓大经者五品之人伦,是又即所谓五者之达道矣。要之,二大本皆言道之体也。前“达道”指言道之用,后“大经”亦指言道之用也。特前所谓“大本达道”者,先体后用而顺言之;后所谓“大经大本”者,先用后体而遡言之。前以中和而分言,是盖析体用而辨天理之名义;后以至诚而綂言,是盖贯体用而论天理之功用。本皆异辞而同防者也。

天下之达道五,夫子乃止谓君子之道四,何与?

达道云者,通上下而言,无古今,无贵贱,无知愚贤不肖,本夫人之所同,故歴举五者而谓之天下之达道也。至如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其大防盖谓事父、事君、事兄与朋友先施之道,吾所以求诸他人者,反诸己,皆有所未能,此乃圣人以责人之道责己,而为是自反之辞耳。其于夫妇之道,正无所施其自反焉,故于此独不及也。要之,天下之达道五,乃泛求诸人之论,故五伦并举而无遗;君子之道四,乃自反诸己之论,故五伦有一之或畧。道之为道,则一而已矣。

况上章论君子之道,则首明其造端乎夫妇;下章论君子之道,则又引妻子妻孥之诗。是则夫子论君子之道者,夫妇未始不列其间,特于此自反之辞不之及耳。《易》吾夫子之所系,《诗》吾夫子之所删,《礼》吾夫子之所定。《易》重咸、恒,《诗》始二南,《礼》重大婚。至此益足证夫妇之道为最重。

  至诚至圣同异

周子尝曰:「诚者圣人之本。」又曰:「圣诚而已矣。」知乎此,则圣即诚也,诚即圣也。《中庸》言至圣者一,而言至诚者三。惟三十二章举天下至诚而言大经大本者,与三十一章

译二大本的同异

天下的道理,只有一个根本罢了。起初难道有两个根本吗?总之,前后所说的“大本”,是同一个。什么是大本?就是这道理的全体。首章专门谈论大本,是指这道理自然的本体。末章多了一个“立”字,是指这道理本体的所以然。其中的道理只是一个罢了。前面所说的“大本”,侧重于“中”,“中”就是喜怒哀乐没有发动时的中,正所谓“人生下来时是静的,这是天的本性”。后面所说的“大本”,侧重于“诚”,“诚”就是至诚无息的诚,正所谓“诚,是天的道理”。没有过度也没有不足的叫做“中”,真实而没有虚妄的叫做“诚”。因为“诚”所以“中”,因为“中”所以“诚”。这两个字是《中庸》一书首尾的纲要,难道有两个道理吗?前面所说的“大本”,是指自然的全体,从本体达到作用,就是下文所说的“达道”。后面所说的“大本”,是指全体的所以然,本体确立而作用施行,就是上文所说的“大经”。论述到这里,那么前后所说的“大本”,是一个,只是所说的角度有所不同,因为下文多了一个“立”字。虽然如此,前后立论,一说是“天下之大本”,二说也是“天下之大本”,等到论述“达道”“大经”,也说“天下之达道”“天下之大经”。“天下”这个词,是说人有这个生命,都有这个道理,从天子到平民,是天下所共同的。

二达道的同异

和,是天下的达道。这是从人的常情来说的。五种人伦关系,是天下的达道。这是从人的大伦来说的。从人的常情来看,谁没有喜怒哀乐发动而符合节度的和呢?这就是天下的达道。又从人的大伦来看,谁没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的交往呢?这就是天下的达道。前面所说的达道,是与大本相对而言的,大本侧重于内,达道侧重于外。后面所说的达道,是与达德相对而言的,达德侧重于内,达道侧重于外。所谓道,都是指施行于外而言,日常经常实行的叫做道,由此而前往的叫做道,就是这样。所谓达,正是说天下古今所共同遵循的,从天子到平民,没有贵贱之分,是一样的。

和的达道,在《礼运》中就是所说的七情,五种人伦的达道,在《礼运》中就是所说的十义。治理七情,修习十义,又不可没有圣人的教化。不然,《中庸》为什么说“遵循本性叫做道,修明道叫做教”呢?

首章说“大本达道”,第三十二章说“大经大本”,而不说“达道”,为什么呢?

首章所说的“大本达道”,是中,是和。第三十二章说:“大经大本”,而不说“达道”,是因为大经就是达道。为什么呢?先儒曾经认为经纶是致和,立本是致中。如果是这样,那么确立大本的,就是中之所说的“大本”;经纶大经的,就是和之所说的“达道”了。况且《中庸》又说:“天下的达道有五种”,先儒又说大经是五种人伦,这也就是所说的五种人伦的达道了。总之,两个大本都是说道的本体。前面的“达道”指说道的作用,后面的“大经”也指说道的作用。只是前面所说的“大本达道”,是先体后用而顺次叙述;后面所说的“大经大本”,是先用后体而追溯叙述。前面以中和来分别论述,这是分析体用来辨析天理的名义;后面以至诚来统括论述,这是贯通体用来论述天理的功用。根本上都是措辞不同而旨趣相同的。

天下的达道有五种,孔子却只说君子之道有四种,为什么呢?

达道这个词,是通上下而言的,没有古今,没有贵贱,没有智愚贤不肖,本是众人所共同的,所以列举五种而称之为天下的达道。至于像君子之道四种,丘未能做到一种,其大概是指侍奉父亲、侍奉君主、侍奉兄长以及对待朋友先施予恩惠的道理,我用来要求别人的,反过来要求自己,都有一些未能做到,这是圣人用要求别人的道理来要求自己,而自我反省的话罢了。对于夫妇之道,正好没有地方施展自我反省,所以在这里唯独没有提到。总之,天下的达道五种,是泛泛地要求众人的论述,所以五伦并举而没有遗漏;君子之道四种,是自我反省的论述,所以五伦中有一种或许省略。道作为道,只是一个罢了。

况且上一章论述君子之道,就首先阐明它起始于夫妇;下一章论述君子之道,又引用关于妻子儿女的诗篇。那么孔子论述君子之道,夫妇之道未曾不列在其中,只是在这自我反省的话中没有提到罢了。《易经》是我夫子所系辞的,《诗经》是我夫子所删定的,《礼记》是我夫子所确定的。《易经》重视咸卦、恒卦,《诗经》以二南开始,《礼记》重视大婚。到这里更加足以证明夫妇之道是最为重要的。

至诚至圣的同异

周子曾经说:“诚是圣人的根本。”又说:“圣就是诚罢了。”懂得这个,那么圣就是诚,诚就是圣。《中庸》说到至圣的只有一次,而说到至诚的有三次。只有第三十二章举出天下至诚而言大经大本的,与第三十一章

举天下至圣而言聪明睿知者,二章相承。先儒尝谓至圣以徳言,至诚以道言,析之明矣。今观上章论至圣也,章末结之以「故曰配天,盖诚者天之道」。至圣之配天,亦唯其诚而已。于此见至圣之徳非至诚不能为也。下章论至诚也,章末明谓「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徳者,其孰能知之」。于此见至诚之道,非至圣不能知也。合而证诸周子之説:「圣诚而已矣。」此至圣之德也,无不主于诚。诚者,圣人之本。此至诚之道,所以成乎圣。圣以徳言,诚以道言,其理一而已矣。虽然,至圣以如天如渊言,至诚以其天其渊言,似不能无浅深之间。及究其极,至圣之徳言其用,至诚之道言其体。以用言,则人与天合,故以配天言之;以体言,则人与天一,故直以天徳言之。溥博即浩浩也,渊泉即渊渊也,二者未可以差殊观。

译列举天下最神圣的人,并谈论聪明睿智的,这两章是相互承接的。前代的儒者曾经说,至圣是从德的角度来说的,至诚是从道的角度说的,这样分析得很明白。现在看上一章论述至圣,章末归结说“所以说能配享上天,因为诚是天之道”。至圣之所以能配享上天,也只是因为他做到了诚罢了。从这里可以看出,至圣的德,如果不是至诚是做不到的。下一章论述至诚,章末明确说“如果不是原本就聪明圣智、通达天德的人,谁能知道它呢”。从这里可以看出,至诚的道,如果不是至圣是不能够知道的。综合起来印证周敦颐的说法:“圣人就是诚罢了。”这是至圣的德,无不以诚为主。诚,是圣人的根本。这是至诚的道,所以能成就圣人。圣是从德的角度说的,诚是从道的角度说的,它们的理是一样的罢了。虽然如此,至圣是从像天一样高远、像深渊一样深邃的角度说的,至诚是从那天的本质、那渊的本质说的,似乎不能没有深浅的区别。等到探究到极点,至圣的德说的是它的作用,至诚的道说的是它的本体。从作用来说,那么人与天相合,所以用配享上天来说;从本体来说,那么人与天合一,所以直接用天德来说。溥博就是浩浩荡荡的意思,渊泉就是渊渊深邃的意思,这两者不可以用差别来观看。

至诚两章同异

中庸言天下至诚者有二,一则以尽性言之,一则以经大经、立大本言之。夫所谓性,即所谓大经、大本也。所谓尽,即所以曰经、曰立也。特前章三言尽性者,是从里面説,将出自微而之显;后章言大经、大本者,是从下面説上去,由博而反约。故此二章于天地之化育,一以賛言而曰可与天地参,一则以知言而曰夫焉有所倚。盖亦各就上文言之耳。何则?賛以事言,尚有形迹之可拟,故曰可与天地参;此指至诚之用言也。知以心言,初无方体之可名,故曰夫焉有所倚;此指至诚之体言也。合而论之,賛非不足,知非有余;可与参者非劣,焉有倚者非优。体立而用行,其理一而已矣。

  如渊如天其渊其天同异

上章举天下至圣,言其溥博渊泉,则曰如天如渊;下章举天下至诚,言其渊渊浩浩,则曰其渊其天。且于如天渊之下章末,复以故曰配天,言之则可见其人与天合。其天渊之下章末,直以达天徳者言之,则可见其人与天一。然则其不特如之而已,至诚之于至圣,其亦有所优劣乎?吁!至圣以徳言,至诚以道言,初岂有二理哉?盖溥博渊泉即渊渊浩浩者之用,渊渊浩浩即溥博渊泉者之体。以体言,则曰其;以用言,则曰如。初不可以是而为优劣之辨也。

髙明配天,峻极于天,溥博如天,浩浩其天。字章旨同异。

髙明配天,峻极于天者,皆是指天之高,以比道之髙,盖以道之体言也。溥博如天,浩浩其天者,皆是指天之大,以比道之大,盖以道之用言也。道之体若是其髙,道之用若是其大,非天不足以名状形容之也。合而论之,则于体用之中,又各有浅深焉。配天云者,天自天,而圣人自圣人,不过配之耳。极于天者,天其圣人矣,圣人其天矣,非特配之而已也。如天云者,天自天,而圣人自圣人,圣人不过如之耳。其天云者,天其圣人矣,圣人其天矣,非特如之而已也。以道之体而论者,自髙明配天,以至峻极于天,则其髙者益以髙。以道之用而论,自溥博如天,以至浩浩其天,则其大者益以大。论道之妙,复何以加于此哉?虽然,此犹未也。曰髙明,曰峻极,曰溥博,浩浩,是皆有方体之可求。篇末引诗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于此正可见天之所以为天也,道之所以为道也,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也。

上章曰:「聪明睿知。」下章又曰:「聪明圣知。」何耶?

前章曰「聪明睿知」,后章曰「聪明圣知」。按《洪范》曰「睿作圣」,睿圣本同一致也。徐而攷之,睿者思通之谓也;圣者无思而无不通也。无不通生于通防,是则圣者睿之极功也。先儒于上章释「聪明睿知」为生知之质,其下四者为仁义礼知之徳,斯言固得之矣。然合下章而论,则睿知犹有渉于作圣之功,不若圣知之得于自然也。是以《中庸》本文,上章谓「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下章谓「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徳者,其孰能之」?然则「睿知」以能言者,指圣人之能事;「圣知」以固言者,指天徳之所固有。只此二字求之,其浅深自可知也。

道之不明,不行,谓愚不肖之不及,费隐章。又谓愚不肖可以与知能行,何耶?

中庸以知行言道者多矣。三知三行,自是三种人物。书中有以不行对不明言者,明即所以知之也。有以不知对不能言者,能即所以行之也。识乎此,斯可与语道矣。第四章以不明不行言者,推明斯道之▯,以警夫人。第十二章以与知能行言者,推原斯道之本,以诱夫人。无非所以为斯道计耳。

前言:愚不肖之不及知行者,指言其质之偏,所以警夫人之揉化其质,以救斯道之▯。后言愚不肖之与知能行者,指言其理之同,所以诱夫人之扩充其理,以反斯道之本。均之,使人求合于中庸之道而已。合而观之,因不行不明之论,正当矫其质之偏而救夫▯;因与知能行之论,正当防其理之同而反乎本。审如是,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又何有愚不肖之间哉?生知安行,固不可及;自困知勉行,以造夫学知利

译论“至诚”两章的相同与不同

《中庸》说天下至诚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从“尽性”的角度来说,一种是从“经纶大经、建立大本”的角度来说。所谓“性”,就是所谓的大经、大本。所谓“尽”,就是之所以称为“经”、称为“立”的原因。只是前一章三次提到“尽性”,是从内在来说,由隐微而趋向显明;后一章说大经、大本,是从基础往上说,由广博而返归简约。因此这两章在论述天地的化育时,一章用“赞”字来说,称可以与天地并立;一章用“知”字来说,称那还有什么依靠呢。这也是各自根据上文而言罢了。为什么呢?“赞”从事物来说,还有形迹可以比拟,所以说可以与天地并立;这是指至诚的作用而言。“知”从心来说,起初没有方所形体可以命名,所以说那还有什么依靠呢;这是指至诚的本体而言。合起来论述,赞并非不足,知并非有余;可以与天地并立的并非低劣,没有什么依靠的并非优越。本体确立而作用施行,其理只是一个罢了。

论“如渊如天”与“其渊其天”的相同与不同

上一章列举天下至圣,说他们广博深厚,就说像天像渊;下一章列举天下至诚,说他们深远浩大,就说那渊那天。而且在“如天如渊”的下一章末尾,又说“故曰配天”,这样说就可以看出人与天相配。在“其天其渊”的下一章末尾,直接说达到天德的人,这样说就可以看出人与天合一。那么,不仅仅是像而已,至诚对于至圣,难道也有优劣吗?唉!至圣是从德来说,至诚是从道来说,起初难道有两个道理吗?大概广博深厚就是深远浩大的作用,深远浩大就是广博深厚的本体。从本体来说,就说“其”;从作用来说,就说“如”。起初不可以因为这个而辨别优劣。

论“高明配天”、“峻极于天”、“溥博如天”、“浩浩其天”字句旨意的相同与不同

“高明配天”、“峻极于天”,都是指天的高,来比喻道的高,大概是从道的本体来说。“溥博如天”、“浩浩其天”,都是指天的大,来比喻道的大,大概是从道的作用来说。道的本体如此高,道的作用如此大,不是天不足以命名形容它。合起来论述,那么在体用之中,又各有深浅。“配天”是说,天是天,圣人是圣人,不过是相配而已。“极于天”是说,天就是圣人,圣人就是天,不仅仅是相配而已。“如天”是说,天是天,圣人是圣人,圣人不过是像它而已。“其天”是说,天就是圣人,圣人就是天,不仅仅是像而已。从道的本体来论述,从“高明配天”到“峻极于天”,那么高的更加高。从道的作用来论述,从“溥博如天”到“浩浩其天”,那么大的更加大。论述道的妙处,还能再增加什么呢?虽然如此,这还未尽。说“高明”、说“峻极”、说“溥博”、说“浩浩”,这些都是有方所形体可以寻求的。篇末引用《诗经》说:“上天的运作,无声无臭。”达到了极致,在这里正可以看出天之所以为天,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原因。

上一章说:“聪明睿知。”下一章又说:“聪明圣知。”为什么呢?

前章说“聪明睿知”,后章说“聪明圣知”。按照《洪范》说“睿作圣”,睿和圣本来是一致的。慢慢考察,睿是思虑通达的意思;圣是无思虑而没有不通达的意思。没有不通达产生于通达的极致,这就是圣是睿的极致功效。前代儒者在上一章解释“聪明睿知”为生知的资质,其下的四种为仁义礼智的德性,这话固然有道理。然而合下一章来论述,那么睿知还涉及作圣的功夫,不如圣知是自然获得的。因此《中庸》原文,上一章说“只有天下至圣才能聪明睿知,足以有所统临”;下一章说“如果不固守聪明圣知达到天德的人,谁能做到呢”?那么“睿知”从“能”来说,指圣人的能力;“圣知”从“固”来说,指天德所固有。只从这两个字来寻求,其深浅自然可知。

道的不明、不行,说是愚笨不贤的人达不到,这是费隐章。又说愚笨不贤的人可以参与知道、能够实行,为什么呢?

《中庸》以知行论道的很多。三知三行,自然是三种人物。书中有以不行对应不明来说的,明就是所以知的;有以不知对应不能来说的,能就是所以行的。明白这一点,就可以和他谈论道了。第四章以不明不行来说,是推明此道的缺失,以警戒众人。第十二章以与知能行来说,是推原此道的根本,以诱导众人。无非都是为了道着想罢了。

前文说:愚笨不贤的人达不到知行的,是指其资质的偏颇,所以警戒众人揉化其资质,以补救此道的缺失。后文说愚笨不贤的人可以参与知道、能够实行的,是指其天理相同,所以诱导众人扩充其天理,以回归此道的根本。都是使人求合于中庸之道罢了。合起来看,因为不行不明的论述,正当矫正其资质的偏颇而补救缺失;因为与知能行的论述,正当防止其天理相同而回归根本。审视如此,那么即使愚笨也一定明白,即使柔弱也一定刚强,又哪里有愚笨不贤的区别呢?生知安行,固然不可及;从困知勉行,以达到学知利

行之域,不难矣。

前言不明不行者,举斯道之全体言也。后言与知能行者,举道中之一事言也。自斯道之全体而论,则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此愚不肖知行之甚难也。自道中之一事而论,则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此愚不肖知行之甚易也。世之学者,正当因夫一事之易知易行,以求夫全体之难知难行。择善固执,百倍其功。是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自可以尽夫中庸之道矣。虽然,岂特愚不肖为然哉?知者知之过,贤者行之过,盖与愚不肖知行之不及者,均不免于不行不明之▯。至于夫妇愚不肖之可以知行者,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不能焉。要之,贤知之不明不行,圣人之不知不能,皆举斯道之全体言耳。斯道之全体大用,非特愚不肖视之以为难,虽贤知圣人,亦不可以易心视也。善知道者,勉之。

译践行道的领域,其实并不难。

前面说“不明白就不去实行”,是从道的整体而言的。后面说“与知道的人能够实行”,是从道中的一件事而言的。

从道的整体来看,那么愚笨的人达不到理解的程度,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实行;不贤的人达不到实行的程度,又不追求如何理解。这就是愚笨和不贤的人在知与行方面非常困难的原因。

从道中的一件事来看,那么愚笨的普通男女也能参与理解,不贤的普通男女也能参与实行。这就是愚笨和不贤的人在知与行方面非常容易的原因。

世间的求学之人,正应当因为这一件事容易理解、容易实行,去探求那整体难以理解、难以实行的道理。选择善道并坚定执着,加倍努力。这样即使愚笨也必定会变得明智,即使柔弱也必定会变得刚强,自然可以穷尽中庸之道了。

虽然如此,难道只有愚笨和不贤的人是这样吗?智慧的人理解得过头,贤德的人实行得过头,大概与愚笨和不贤的人在知与行方面达不到的人一样,都不免陷入不实行、不明白的困境。

至于愚笨和不贤的普通男女能够理解和实行的,等到达到极致时,即使是圣人也有不知道、不能做到的地方。

总之,贤德和智慧的人不明白、不实行,圣人的不知道、不能做到,都是从道的整体而言的。

道的整体和大用,不仅愚笨和不贤的人视之为难,即使是贤德、智慧和圣人,也不可以轻视看待。

善于懂得道的人,要勉励自己。

哀公问政。章曰:「亲亲,尊贤,先后,同异。」

前一节从天理发用上説来,后一节从治道设施上説。出曰:「亲亲」,曰:「尊贤」,其事则异,其辞则同。

前所谓亲亲者,主事亲而言;尊贤者,主知人而言。故下文明谓:“思脩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以亲亲属诸仁,以尊贤属诸义。是盖自天理发用上説来者,明矣。后所谓尊贤者,主于亲师友;亲亲者,主于睦宗室。故下文明谓:“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以尊贤继脩身之下,以亲亲列敬大臣之先。是盖从治道设施上説出者,审矣。先儒尝论:“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故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欲尽亲亲之仁,必由尊贤之义,故又当知人。然则前一节先亲亲而后尊贤者,固宜。先儒又论:“修身为九经之本,然必亲师友而后修身之道进。”故尊贤次之道之所进,莫先于家,故亲亲次之。然则后一节先尊贤而后亲亲者,亦宜。

前后两节所谓亲亲尊贤者,虽不同,其大要皆主于修身。不然,《大学》何以曰:「自天子以至于庻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思脩身,知所以脩身,两节皆以脩身为本,其所以思之、知之者,将何如?

中庸第二十章首曰:“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脩道以仁。”脩身一语,固为此章之纲领。然下有谓“思脩身”,又有谓“知所以修身”两节,不知其所以思之、知之者将何如?吁!前一节所谓“思”者,即《大学》所谓“致其知”也;后一节所谓“知”者,即《大学》所谓“知之至”也。何也?前一节是论修身之本,后一节是论修身之效。故曰:“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盖天乃理之所从出,能知天则知人、事亲、修身皆得其理矣。所思必极之于天,此乃遡而言之,以求其本也。又曰:“知所以脩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盖人者,对己之称;天下国家则尽乎人矣。所知必至于治天下国家,此乃顺而言之,以推其效也。然则遡求其本者,所以致其知;顺推其效者,所以知之至。斯言为尽之矣。不寜惟是,下文举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修身最居其首,益足证修身为此章之纲领矣。其曰:“脩身则道立”,首言修身之效者,知所以治人、治天下国家之事,皆在其中矣。其末曰:“齐明盛服,非礼不动,所以脩身也。”此言脩身之本者,知天、知人、事亲之理,皆具其中矣。末又归之于诚身。“诚身”云者,合内外、贯始终、本末尽在于是,学者不可不察。

九经第三节,言九经之事,自修身之外,言劝者六,不言劝者二。且于羣臣变文,言士;于庻民变文,言百姓。何欤?

中庸九经,先列其目,次举其效,所言无不同也。至第三节,歴言九经之事,自修身之外,言劝者六,不言劝者二,其故何耶?徐而攷之,尊贤即所以修身也,亲亲即所以齐家也。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体羣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国,故子庻民、来百工次之;由其国以及天下,故柔逺人、懐诸侯次之。自尊贤而修身,亲亲而齐家,及夫朝廷之大臣、羣臣、国中之庻民、百工,皆于我为近者也。天下之逺人、诸侯,则其势分为甚逺焉。近者乃可劝厉以相勉,逺者必待观感而向化,理势所不可得而强同也。向使待逺近无所别,皆是以劝之,则柔者或流于巽儒,懐者或流于姑息,岂足以动逺人之感慕哉?当时立言,其于家国朝廷之近者,曰尊、曰亲、曰敬、曰体、曰子、曰来,皆易之以曰劝,以示亲宻之意;至于天下四方之逺者,乃曰柔、曰懐,而无异辞,不过待之以寛洪而已。古之圣人,笃近而举逺,于斯可见矣。乃若于羣臣变文言士,于庻民变文言百姓,似有不同。然今日朝廷之羣臣,即徃日郷遂之士,今日之待羣臣如此,则为士者皆可以知所劝矣。泛言之则曰庻民,在畿甸则曰百姓。尧典以百姓对万邦,孟子以百姓对四海,是则自百姓而视庻民为颇近,近而百姓

译哀公问政。子夏说:“亲爱亲人,尊重贤人,先后有序,同异有别。”

前一节是从天理的发用上来谈,后一节是从治国之道的实施上来谈。前面说“亲爱亲人”,说“尊重贤人”,它们所做的事不同,但言辞相同。

前面所说的亲爱亲人,主要是就侍奉双亲而言;尊重贤人,主要是就识人而言。所以下文明确说:“想要修养自身,就不能不侍奉双亲;想要侍奉双亲,就不能不识人。”把亲爱亲人归属于仁,把尊重贤人归属于义。这确实是从天理的发用上来说的,是很清楚的。后面所说的尊重贤人,主要是亲近师长朋友;亲爱亲人,主要是和睦宗族。所以下文明确说:“尊重贤人就不会迷惑,亲爱亲人那么伯父兄弟就不会怨恨。”把尊重贤人放在修养自身之后,把亲爱亲人列在敬重大臣之前。这确实是从治国之道的实施上来说的,是确凿的。先儒曾经论述:“修养自身依靠道,修习道依靠仁。”所以想要修养自身就不能不侍奉双亲,想要尽到亲爱亲人的仁德,必须通过尊重贤人的义理,所以又应当识人。那么前一节先讲亲爱亲人而后讲尊重贤人,本来就很恰当。先儒又论述:“修养自身是九经的根本,但必须亲近师长朋友,修养自身的道理才能进步。”所以尊重贤人排在道所进步之后,没有比家更优先的,所以亲爱亲人排在其次。那么后一节先讲尊重贤人而后讲亲爱亲人,也很恰当。

前后两节所说的亲爱亲人、尊重贤人,虽然不同,但其大要都主于修养自身。不然,《大学》为什么说:“从天子到平民,一切都以修养自身为根本”呢?

想要修养自身,知道如何修养自身,两节都以修养自身为根本,那思考它、知道它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中庸》第二十章开头说:“为政在于用人,用人在于修身,修身在于修道,修道在于行仁。”“修身”一词,固然是这一章的纲领。但下面有“思修身”,又有“知所以修身”两节,不知道那思考它、知道它的方法是怎样的?唉!前一节所说的“思”,就是《大学》所说的“致知”;后一节所说的“知”,就是《大学》所说的“知之至”。为什么呢?前一节是论述修身的根本,后一节是论述修身的效果。所以说:“思修身,就不能不事亲;思事亲,就不能不知人;思知人,就不能不知天。”因为天是理所从出的地方,能知天那么知人、事亲、修身都得其理了。思考必定极于天,这是追溯而言,以求其根本。又说:“知道如何修身,就知道如何治人;知道如何治人,就知道如何治理天下国家了。”因为人,是对己之称;天下国家则尽乎人了。所知必定达到治理天下国家,这是顺推而言,以推其效果。那么追溯求其根本的,是为了致其知;顺推其效果的,是为了知之至。这话说得非常透彻。不仅如此,下文列举治理天下国家有九经,修身最居首位,更足以证明修身是这一章的纲领。它说:“修身则道立”,首先讲修身的效果,知道如何治人、治理天下国家的事,都包含在其中了。最后说:“斋戒沐浴,穿戴整齐,不合礼法不行动,这是用来修身的。”这是讲修身的根本,知天、知人、事亲的道理,都具备在其中了。最后又归结到诚身。“诚身”的意思,是合内外、贯始终、本末尽在于此,学者不可不察。

九经第三节,讲九经的事,自修身之外,言劝者六,不言劝者二。且在群臣处变文,言士;在庶民处变文,言百姓。为什么呢?

《中庸》九经,先列其目,次举其效,所言无不同。到第三节,历言九经之事,自修身之外,言劝者六,不言劝者二,其原因是什么呢?慢慢考察,尊重贤人就是用来修身的,亲爱亲人就是用来齐家的。由家以及朝廷,所以敬重大臣、体恤群臣排在其次;由朝廷以及其国,所以爱护庶民、招来百工排在其次;由其国以及天下,所以安抚远人、怀柔诸侯排在其次。从尊重贤人而修身,亲爱亲人而齐家,至于朝廷的大臣、群臣、国中的庶民、百工,都与我相近。天下的远人、诸侯,则其势分为甚远。近者可以劝勉以相勉,远者必须等待观感而向化,理势所不可得而强同。如果等待远近无所别,都是以劝勉之,那么柔者或许流于巽儒,怀者或许流于姑息,岂足以动远人之感慕哉?当时立言,其于家国朝廷之近者,曰尊、曰亲、曰敬、曰体、曰子、曰来,皆易之以曰劝,以示亲宻之意;至于天下四方之远者,乃曰柔、曰怀,而无异辞,不过待之以宽洪而已。古之圣人,笃近而举远,于斯可见矣。乃若于群臣变文言士,于庶民变文言百姓,似有不同。然今日朝廷之群臣,即往日乡遂之士,今日之待群臣如此,则为士者皆可以知所劝矣。泛言之则曰庶民,在畿甸则曰百姓。《尧典》以百姓对万邦,孟子以百姓对四海,是则自百姓而视庶民为颇近,近而百姓

有所劝,则逺而庻民可知矣。况曰士、曰百姓者,初不待此而后见。上文言九经之效,已言体羣臣则士之报礼重,子庻民则百姓劝矣。至此乃变羣臣而曰士,变庻民而曰百姓,无以异也。且此九者之中,于百姓独曰劝,又不待劝百姓而后以劝言也。世之为天下国家者,其于时使薄敛,所以劝百姓者,可不勉哉?

译有劝勉百姓的措施,那么远离朝廷的普通民众也能被了解了。何况被称为“士”和“百姓”的人,本来就不需要等到有这些措施才显现出来。上文论述九经的功效,已经说过礼遇群臣,士人回报的礼节就厚重;抚恤百姓,百姓就受到劝勉了。到这里却把“群臣”改称为“士”,把“百姓”改称为“庶民”,并没有区别。况且在这九项措施中,唯独对百姓说“劝”,又不是等到劝勉百姓之后才用“劝”字来表述。世上治理天下国家的人,对于按时役使、减轻赋税这些用来劝勉百姓的措施,能不努力实行吗?

三徳九经皆曰所以行之者一,何欤?

中庸》一书,以诚字为一篇之枢纽。圣贤君子之道,孰有外于此诚者哉?是以初言三徳,曰“所以行之者一也”;及言九经,又曰“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何?诚是已。夫以三徳者,徳之蕴于内者也;九经者,事之见于外者也。三徳乃九经之根本,九经乃三徳之枝叶。三徳九经,实相为之表里。初岂三徳自三徳,九经自九经哉?惟其三徳九经同此理也,故二者皆曰“所以行之者一也”。朱子章句,皆以诚字释之。程子论三徳之诚,则曰:“所以诚者,止是诚实。此三者之外,更别无诚,此三徳之实也。”朱子论九经之诚,则曰:“一有不诚,则是九者皆为虚文矣,此九经之实也。”合而论之,皆不过一真实无妄之谓耳。三徳行之者一,所以实其徳;九经行之者一,所以实其事。徳蕴于内,事见于外,皆主于诚而已矣。虽然,有诸内者形诸外,必也三徳之蕴于内主于诚,而后九经之见于外无非诚。使内之三徳有未诚,则何望其外之九经一于诚哉?是以圣人立言之序,先三徳而后九经,良有以夫。知道者不可不察。

中庸以知仁勇三达徳为入道之门,故于篇首即举大舜、顔渊、子路之事以明之。至第二十章,反覆言之而无余蕴,曰:“三徳所以行之者一也。”又曰:“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论者遂谓三徳与九经异矣,而皆曰“所以行之者一”,何欤?徐而攷之,前一个“行之者一”,其指三徳言者明矣。后一个“所以行之者一”,虽明指九经而言,然究其本防,则亦正指三徳而言。九经乃三徳之见于行事者耳。何以言之?上文三徳之下,歴举三知、三行以言之矣。于此初无问辞,乃特举“子曰”二字,举“三近”之目,遂谓知斯三者则知所以脩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由是申之以“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而歴歴言之,然后结以“行之者一”之辞。按上文所谓“知斯三者”,指“三近”而言,其下九

人者,亦此诚。正所谓诚者,非自诚己而已也,所以诚物也。

  四书疑节卷六

<经部,四书类,四书疑节》>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巻七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一

史记》谓孟子与其徒自著书,韩子又曰:孟子殁后,其徒记之。

史记·列传》谓孟子退自齐梁,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书七篇。韩子乃谓孟轲之书,非轲自着,轲既没,其徒万章、公孙丑相与记轲所言耳。二説何不同耶?要之,《史记》谓此书作于孟子退自齐梁之后,则是然;谓孟子自与其徒作之,则未必然也。韩子谓此书非轲自着,则是然;谓其徒作于轲既没之后,则无所徴也。窃意孟子歴事齐梁,以尧舜之道陈于君者既不行,乃退以其道淑诸人,当时门弟相师尊之,遂取其平日之善言编集而成书,初非孟子自与其徒作之也。韩子谓非孟子所自着,本亦有见于此,但直谓作于孟子既没之后,则书中初未尝及于孟子临终之事,殆亦无所明騐。论者但从韩子之论,除去「轲既没」三字,则斯言为得之矣。公都子问性,而孟子所答曰「情」「曰才」「曰心」,何也?

此章大防,只欲发明人性本善而已。所谓“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朱子尝谓是説那情之正底从性中流出来者,原无不好也。所谓“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朱子尝谓正是指本性而言,性之发用无不善处。一性之中,万善完偹,能发将出来便是才也。所谓“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系诸心者”,此本是情,下文申之以仁义礼知,此又见得是出于性。朱子尝谓“心包性情者也”,自其动者言之,虽谓之情可也。合是三者而论,此“情”字是指才,从性中流出来者;此“才”字是指能,从性上发将出来者;此“心”字是指心统性情而言者。如此,则孟子所答虽不及性,而其所言无非发明性之所以善也。

情者,指性之感动处言也。才者,指性之发用处言也。心者,指性之綂防处言也。三变

译三德与九经都说“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这是为什么呢?

《中庸》一书,以“诚”字作为全篇的枢纽。圣贤君子的道,哪有超出这个“诚”字的呢?因此起初讲三德时,说“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等到讲九经时,又说“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这个“一”是什么?就是诚罢了。三德,是德蕴藏于内的表现;九经,是事务显现于外的表现。三德是九经的根本,九经是三德的枝叶。三德与九经,实际上互为表里。难道起初是三德自成一派,九经自成一派吗?正因为三德与九经遵循同一个道理,所以两者都说“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朱熹在《章句》中,都用“诚”字来解释。程子论述三德的诚,说:“所谓诚,只是诚实。这三者之外,更没有别的诚,这是三德的实质。”朱子论述九经的诚,说:“只要有一项不诚,那么这九项都成为虚文了,这是九经的实质。”综合来看,都不过是一个真实无妄的意思罢了。三德之所以能实行,靠的是这个“一”,以此来充实其德;九经之所以能实行,靠的是这个“一”,以此来充实其事。德蕴藏于内,事务显现于外,都主要依靠诚罢了。虽然如此,内在的东西要形诸于外,必须三德蕴藏于内以诚为主,然后九经显现于外才无不诚。假如内在的三德有不诚的地方,那么又怎能期望外在的九经统一于诚呢?因此圣人立言的顺序,先讲三德后讲九经,确实是有原因的。懂得道的人不可不仔细考察。

《中庸》以知、仁、勇三达德作为入道的门径,所以在篇首就举出大舜、颜渊、子路的事例来阐明它。到了第二十章,反复论述而没有未尽的含义,说:“三德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又说:“九经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评论的人于是认为三德与九经是不同的,而都说“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这是为什么呢?慢慢考察一下,前一个“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明显是指三德而言。后一个“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虽然明显是指九经而言,但究其根本,也正是指三德而言。九经不过是三德在行事上的体现罢了。为什么这么说呢?上文在三德之下,列举了三种知、三种行来论述。这里起初没有疑问,却特意举出“子曰”二字,举出“三近”的名目,于是说知道这三者就知道如何修身,知道如何修身就知道如何治人,知道如何治人就知道如何治理天下国家。由此引申出“凡治理天下国家有九经”,并逐一论述,最后以“使它们得以实行的只有一个根本”来总结。按照上文所说的“知道这三者”,是指“三近”而言,其下的九经,也是这个诚。正所谓诚者,不只是自己诚而已,还要使万物诚。

四书疑节卷六

<经部,四书类,四书疑节>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七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一

《史记》说孟子和他的门徒自己著书,韩愈又说:孟子死后,他的门徒记录了他的言论。

《史记·列传》说孟子从齐国、梁国退隐后,与万章等门徒编次《诗》《书》,阐述孔子的思想,写成七篇书。韩愈却说孟轲的书不是孟轲自己写的,孟轲死后,他的门徒万章、公孙丑一起记录了孟轲的言论。两种说法为什么不同呢?总之,《史记》说这本书作于孟子从齐梁退隐之后,这是对的;说孟子自己与门徒一起作书,则不一定对。韩愈说这本书不是孟轲自己写的,这是对的;说门徒在孟轲死后作书,则没有证据。我私下认为孟子经历齐梁两国,把尧舜之道陈述给君主却不被采纳,于是退而用他的道来教化他人,当时门徒尊奉老师,于是选取他平日的善言编集成书,起初并不是孟子自己与门徒作书。韩愈说不是孟子自己写的,本来也看到了这一点,但直接说作于孟子死后,那么书中起初未曾提及孟子临终之事,大概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评论的人如果只采纳韩愈的说法,去掉“轲既没”三个字,那么这话就对了。公都子问人性,而孟子回答说“情”、“才”、“心”,这是为什么呢?

这一章的大意,只想阐明人性本善罢了。所谓“至于他的情,就可以为善”,朱子曾说这是说那情之正当的从性中流露出来的,原本没有不好的。所谓“至于做不善的事,不是才的罪过”,朱子曾说这正是指本性而言,性的发用没有不善的地方。一性之中,万善完备,能发将出来便是才。所谓“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系于心者”,这本来是情,下文引申为仁义礼智,这又见得是出于性。朱子曾说“心包涵性情”,从它的动处来说,虽然称为情也可以。综合这三者来看,这个“情”字是指才,从性中流露出来的;这个“才”字是指能,从性上发将出来的;这个“心”字是指心统性情而言的。这样,那么孟子所回答的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性,但他所说的无非是阐明性之所以善的原因。

情,是指性的感动处而言。才,是指性的发用处而言。心,是指性的统摄处而言。三变

其説,无非发明此性之本善而已。

译他的学说,无非是为了阐发人性本善这一根本罢了。

答公都子问性,而以情与才言之。性、情、才三者,有异无异?

先儒尝谓性之本体,理而已矣。情则性之动,而有为;才则性之具,而能为。即此观之,曰性,曰情,曰才,其名虽殊,其理则一。窃原孟子立言之防,正欲发明人性之本善,乃举情与才之发于外者言之,庻乎人易知而易晓也。且如仁义礼知性也,正所谓性之本体,理而已矣者,是也。恻隐、羞恶、恭敬、是非,情也,正所谓情则性之动,而有为者,是也。其能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者,才也,正所谓才则性之具,而能为者,是也。

下文举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明其为仁义礼知之性,必皆以心言之,可见其心为性情之綂也。既而又论不思不求,不能尽其才,则知此才之发用,亦系于吾心之思耳。朱子尝谓:“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动,才便是那情之防。”恁地者,千头万绪,皆从心来者,斯言岂不信然?孟子专以善论情,情不过言性之感动而已。至周子谓“五性感动而善恶分”,然后情与性有殊。孟子专以善论才,才不过指性之发用而已。至程子谓“才禀于气,气有清浊”,而后才与性有异。周程发明性学,较孟子虽益精宻,然援以论孟子之书,则不可以强合。孟子自孟子之书,周程是周程之书,意各有在,论者不可不辨。

孟子曰:「君子行法以俟命。」又曰:「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何欤?

此二命字本皆指命分之命而言,特其所言之事则有异,故二章正所以互相发而不见其两相背也?何也?士君子立身行己之间,有属性分之事,有属命分之事。属性分者,求其在我也;属命分者,求其在外也。求在外者,如富贵贫贱寿夭之属;求在我者,如孝弟忠信仁义之羙。是以求在我之事,则曰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求在外之事,则曰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此所谓法,即彼所谓性。性者,天理之从出;法者,天理之当然。其理一而已矣。君子人与,必湏全在我所固有之理,尽在我所当为之事,此孟子所谓性也,所谓法也。至若不谓命者,正言性分内事,不可徒诿之命分也;以俟命者,又言性分外事,不得不付之命分也。合而言之,无非勉君子以务内不务外之学耳。

既曰「莫非命也」,又曰「君子不谓命也」,何与?

此二命字皆指分定而言。前章以为莫非命者,盖言不得不安于分定也。后章以为不谓命者,盖言不可徒诿于分定也。不可徒诿于分定者,要当尽其在我;不得不安于分定者,要当聼之在天。此两立早之防有不同也?何也?莫非命也一语,上下章皆以夭夀生死得失而言。此所谓命,盖从受气厚薄不齐上论,而有贫富贵贱夀夭分限之殊。不谓命也一语,上文正指仁义礼知天道而言。此所谓命,盖从禀气清浊不齐上论,而有知愚贤不肖分量之间。二者本皆以禀受言之。然禀气清浊之不齐者,愚可使之明,柔可使之强,学力所可以行变化,故君子不得不尽其在我。受气厚薄之不齐者,丰不得而啬,损不得而加,人力不可以转移,故君子不得不聼之在天。聼之在天者,亦惟曰行法以俟命而已。尽其在我者,不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则不止也。横渠有言曰:「飬则聼命,于天道则责成于己。」斯言盖尽之矣。

莫非命者,人所不可强求者也。偶有不得,则必安焉以聼之,而不得以容吾力。不谓命者,人所不可自弃者也。一有不至,则必勉焉以致之,而不得不竭吾力。君子之善知命者,不可不竭吾力以至于不得,以容吾力,则吾末如之何也已矣。先儒尝论,人事尽处便是命,要当尽其在我,方可言命。此所谓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使一切委之于命,而人事不脩,可乎?君子行法以俟命,脩身以俟命,切勿徒借「莫非命也」以自诿。

飬气之论,气与义轻重先后何如?

孟子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盖谓道义无气以配之,则其体有所不充而馁。又曰:「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盖谓气不集义,则亦不免于馁。然则气

译回答公都子关于人性的提问,却从情与才的角度来论述。性、情、才这三者,是有区别还是没有区别呢?

前代的儒者曾经说,性的本体,不过是理罢了。情则是性的发动,有所作为;才则是性的具备,能够有所作为。由此看来,称为性、称为情、称为才,它们的名称虽然不同,但其中的道理却是统一的。我推究孟子立论的界限,正是为了阐发人性本善的道理,于是举出情与才这些表现于外的事物来说明,以便人们容易知晓和理解。比如仁、义、礼、智是性,这正是所说的“性的本体,不过是理罢了”的意思。恻隐、羞恶、恭敬、是非是情,这正是所说的“情则是性的发动,有所作为”的意思。那些能够产生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的能力,就是才,这正是所说的“才则是性的具备,能够有所作为”的意思。

下文列举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这些情,阐明它们是仁、义、礼、智的性,必定都以心来论述,可见心是性情的主宰。接着又论述如果不思不求,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由此可知这才能的发挥运用,也依赖于我们心的思考。朱子曾经说:“性是心的理,情是心的发动,才就是那情的表现。”像这样,千头万绪,都从心而来,这话难道不确实吗?孟子专门用善来论述情,情不过是说性的感动罢了。到了周敦颐说“五性感动而善恶分”,然后情与性才有了区别。孟子专门用善来论述才,才不过是指出性的发用罢了。到了程颐说“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然后才与性才有了差异。周敦颐、程颐阐发性理之学,虽然比孟子更加精密,但援引他们的观点来论述孟子的著作,则不能强行契合。孟子的书自有孟子的宗旨,周敦颐、程颐的书自有周敦颐、程颐的宗旨,用意各有侧重,评论者不可不加以辨析。

孟子说:“君子实行法度以等待天命。”又说:“有性分在内,君子不把它归为天命。”为什么呢?

这两个“命”字本来都指命分的命,只是它们所谈论的事情有所不同,所以这两章正好互相阐发,而看不出彼此相违背。为什么呢?士人君子在立身处世之间,有属于性分的事情,有属于命分的事情。属于性分的,追求其在我自身;属于命分的,追求其在外在。追求外在的,如富贵贫贱、长寿短命之类;追求在自身的,如孝悌忠信、仁义之美。因此,追求在自身的事情,就说“有性分在内,君子不把它归为天命”;追求外在的事情,就说“君子实行法度以等待天命罢了”。这里所说的法,就是那里所说的性。性是天然道理的来源;法是天然道理的应当。它们的道理是统一的。君子之人,必须完全实现我固有之理,尽到我应当做的事,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性,所说的法。至于说不归为天命,正是说性分内的事,不可白白地推诿给命分;说等待天命,又是说性分外的事,不得不托付给命分。合起来说,无非是勉励君子致力于内在修养而不致力于外在追求罢了。

既然说“没有不是天命”,又说“君子不把它归为天命”,为什么呢?

这两个“命”字都指分定而言。前章认为没有不是天命,大概是说不得不安于分定。后章认为不归为天命,大概是说不可白白地推诿给分定。不可白白地推诿给分定,是要尽力做好在自身的事;不得不安于分定,是要听任其在天。这两者的界限有所不同,为什么呢?“没有不是天命”这句话,上下章节都以夭寿生死得失来说明。这里所说的命,大概是从禀受气息厚薄不均的角度来论述,从而有贫富贵贱、寿夭的界限不同。“不归为天命”这句话,上文正是指仁义礼智的天道而言。这里所说的命,大概是从禀受气息清浊不均的角度来论述,从而有智愚贤不肖的份量差异。这两者本来都是从禀受的角度来说的。然而禀受气息清浊不均的,愚昧可以使之明智,柔弱可以使之刚强,学问功夫可以施行变化,所以君子不得不尽力做好在自身的事。禀受气息厚薄不均的,丰裕不能使之吝啬,减损不能使之增加,人力不可以转移,所以君子不得不听任其在天。听任其在天,也只是说实行法度以等待天命罢了。尽力做好在自身的事,如果不穷究事理、尽性以至于命,就不会停止。张载有话说:“修养则听命,对于天道则责成于己。”这话大概说尽了。

没有不是天命,是人所不可强求的。偶尔有所不得,就必定安然听任,而不能容许我们用力。不归为天命,是人所不可自弃的。一旦有所达不到,就必定勉励以达到,而不能不竭尽我们的力量。君子善于知命,不可不竭尽我们的力量以至于不得,容许我们用力,那么我也无可奈何了。前代儒者曾经议论,人事尽处便是命,应当尽力做好在自身的事,才可以谈论命。这就是所说的“没有人招致却自然到来的,就是命”。如果一切委之于命,而不修人事,可以吗?君子实行法度以等待天命,修身以等待天命,千万不要白白地借“没有不是天命”来自我推诿。

关于养气的论述,气与义的轻重先后如何?

孟子说:“这种气,配合义与道,没有这些就会疲软。”大概是说道义没有气来配合,那么它的本体有所不充实而疲软。又说:“这是积累义而产生的,不是从外面袭取义的。”行为有内心不满足的地方,就会疲软。大概是说气不积累义,那么也不免于疲软。然而气

与义二者,得无轻重先后之殊乎?吁!人有此生,义与气皆固有之物,本无轻重先后之殊。然自存飬之工夫而论,气固非可轻,而终当以义为重;气固非可后,而终当以义为先。集义乃所以飬气也。曾子飬勇,主于缩;孟子飬浩,主于直,皆此义也。向使徒气而已矣,则不过为孟施舍、北宫黝之勇而已矣。况此章大防,正为告子未尝知义而发。然则义与气二者之间,以义为重,而且先者审矣。

译义与气这两者,难道没有轻重先后的区别吗?唉!人有了这生命,义与气都是本来固有的东西,原本就没有轻重先后的区别。然而从存养工夫的角度来说,气固然不可轻视,但最终应当以义为重;气固然不可置后,但最终应当以义为先。积累义行正是用来培养浩然之气的。曾子培养勇气,主要在于“缩”(理直则气壮);孟子培养浩然之气,主要在于“直”(理直气壮),都是这个意思。假使仅仅依靠气罢了,那就不过是孟施舍、北宫黝那样的勇夫而已。况且这一章的大旨,正是针对告子不曾懂得义而发出的。那么,在义与气两者之间,以义为重,而且以义为先,这是确凿无疑的了。

配义与道集义所生同异

既曰「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则道义由飬气而后行之勇决;又曰「是集义所生」,则又飬气由集义而后浩然充塞。抑何二説之不同欤?吁!气依形而立,理乗气而行,气与理盖相为之盛衰。初言「配义与道」者,极论飬气之效;次言「集义所生」者,推原飬气之由。集注释之防,自明白。他若「旦气夜气」云者,亦岂徒言气哉?正言仁义之良心有存与放耳。甚矣哉,气与理之不相离也。

君子飬气之学,徒气不足以为勇,徒义不能以自行。要必义为之主,而气为之辅耳。其曰「配义与道者」,盖言徒义不能以自行;其曰「集义所生者」,盖言徒气不足以为勇。合而论之,气因义生,义以气配,义为主,而气为辅,固昭如也。是故孟子论旦气、夜气之所存,亦必以仁义之心言之。至此,益足见气与义之不相离也。

孟子尝曰:「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先儒有谓:「论形质,则气为之体;论气,则义理为之体。」上文「配义与道」一节,盖曰:「道义必以气为之助,若无此气,则其体有所不充。」正所谓「论形质,则气为之体」是也。下文「集义所生」一节,盖曰:「事皆合义,则此气自然发生于中。」正所谓「论气,则义理为之体」也。要之,飬气之学,莫先于义理;义理之学,又莫先于心志。是故孟子飬气两章,皆以义理论气,而且以心志论气,良有以也。

志动气,气动志之下,止言气动其心,而于志动气之説未竟。

孟子立言本防,盖为告子有“勿求于心,勿求于气”之论,遂为可不可之辨,而申以“气帅体充”之説,“志至气次”之説,“持志无暴气”之説,大意正欲内外本末交相培飬而后可。公孙未达此意,遂疑孟子既言“志至气次”,则专持其志可也,又何以“无暴其气”为哉?孟子由是发为“志动气,气动志”之论,以见持志飬气二者不可以偏废也。然以志为重者,公孙之所已悟;气亦为要者,公孙之所未达。且“志动气”者,天理之常,夫人之所通知;“气动志”者,人事之变,夫人之所未觉。故下文于“志动气”者可畧,而于“气动志”者不得以不详焉。详于气而畧于志,论者初不可以差殊观也。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先儒所定句读不同,何者为是?

按朱子集注,谓「必有事焉而勿正」。赵氏程子以七字为句,近世或并下文「心」字读之者,亦通。正预期也。《春秋传》曰:「战不正胜,是也。」如作「正心」义,亦同。此与《大学》之所谓「正心」者,语意自不同也。由是而论,则此「一心」字上下句读之所属,虽不同,而释「正」字为预期者,初无二义。愚恐近世之説,本出于朱子之所见,特不欲与赵氏程子相驰背,故托言得之于近世,而亦以通释之。朱子盖深有取于此矣。尝以句意推之:曰「正心」,曰「忘」,曰「助长」,三「勿」字皆在上叠言之,深自有理。若以「心」字属「勿忘」之上,则「勿长」可一贯説去,「勿正」果何属乎?要之,「勿正」句絶不若「勿正心」为文从,而理顺也。

曾子、孟施舎之勇,正自不同,而谓孟施舎似曽子,何耶?

儗人必于其伦,自古有是言也。然容有一时借彼形此之论,而特言其近似者,固未可以为实然也。尝观孟施舎之勇,一以无惧为主,不待量敌虑胜而后徃;曾子之勇,则自反其缩不缩而为之进退。二子之勇,正自不同,而孟子乃谓孟施舎似曾子,何欤?吁!似之云者,特言其近似云耳,初岂以为实然哉?当时孟子论舍之勇,本与北宫黝并称,以舍视黝,彼善于此。然空言不足为之辨,遂借孔门二弟子以言其似。使公孙丑知曾子、子夏之优劣,则知舍黝二子之优劣矣。是盖借彼形此而为近似之论,初非以为实然也。且孟子既言舍似曾子矣,又引曾子大勇之説,遂断以孟施舍之守气,又不如曾子之守约。至是则孟子固自言其不如矣,益足证前言其似者非的然之论,学者复何疑为?虽然孟子前言其似者,抑

译配义与道、集义所生,二者说法有何同异?

既然说“配义与道,没有这种气就会气馁”,那么道义是靠培养气之后才能勇敢决断地践行;又说“这是集义所生”,那么又是靠积累义行之后,气才能浩然充塞。为什么这两种说法不同呢?唉!气依附形体而存在,理凭借气而运行,气与理大概是相互影响其盛衰的。起初说“配义与道”,是极力论述培养气的效果;接着说“集义所生”,是推究培养气的根源。汇集注释的要点,自然明白。其他如所谓“旦气”、“夜气”等,难道只是谈论气吗?正是说仁义的良心有存留与放失罢了。气与理不相分离,真是重要啊!

君子培养气的学问,单靠气不足以成为勇敢,单靠义也不能自行实现。必须让义作为主导,而气作为辅助。那说“配义与道”的,大概是说单靠义不能自行实现;那说“集义所生”的,大概是说单靠气不足以成为勇敢。合起来论述,气因义而产生,义以气来配合,义为主,气为辅,本来就很昭明了。所以孟子论述旦气、夜气之所以存留,也必定以仁义之心来说。至此,更足以看出气与义是不相分离的。

孟子曾说:“志是气的统帅,气是身体的充实。”先儒有人说:“论形体实质,气是它的本体;论气,义理是它的本体。”上文“配义与道”这一节,大概是说:“道义必须依靠气作为辅助,如果没有这种气,那么它的形体有所不充实。”这正是所谓“论形体实质,气是它的本体”的意思。下文“集义所生”这一节,大概是说:“事情都符合义,那么这种气自然在心中发生。”这正是所谓“论气,义理是它的本体”的意思。总之,培养气的学问,没有比义理更优先的;义理的学问,又没有比心志更优先的。所以孟子论述养气的两章,都以义理来论述气,而且以心志来论述气,确实是有原因的。

志动气,气动志之下,只说气感动其心,而对于志动气的说法没有讲完。

孟子立言的本意,大概是因为告子有“不要在心上去求,不要在气上去求”的言论,于是进行可不可的辨析,并申述“气帅体充”的说法、“志至气次”的说法、“持志无暴气”的说法,大意正是想要内外本末交相培养然后才可以。公孙丑没有通达这个意思,于是怀疑孟子既然说“志至气次”,那么专门持守其志就可以了,又为什么还要“无暴其气”呢?孟子由此发出“志动气,气动志”的议论,以表明持志养气二者不可以偏废。然而以志为重,是公孙丑已经领悟的;气也为重要,是公孙丑没有通达的。况且“志动气”,是天理的常态,众人所共知的;“气动志”,是人事的变化,众人所没有察觉的。所以下文对于“志动气”的可以简略,而对于“气动志”的不能不详细。详细论述气而简略论述志,论述者起初不可以用差异来看待。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先儒所定的句读不同,哪一个是正确的?

按照朱子的集注,说是“必有事焉而勿正”。赵氏程子以七字为一句,近世有人连同下文的“心”字一起读的,也通顺。正,是预期的意思。《春秋传》说:“战不正胜,是对的。”如果作“正心”的意思,也一样。这与《大学》所说的“正心”,语意自然不同。由此而论,那么这个“心”字上下句读的归属,虽然不同,但解释“正”字为预期的,起初没有两种含义。我担心近世的说法,本出于朱子的见解,只是不想与赵氏程子相背离,所以托言得之于近世,而也以通顺来解释。朱子大概对此深有取意。曾经以句意推论:说“正心”,说“忘”,说“助长”,三个“勿”字都在上面叠言,深自有理。如果把“心”字归属于“勿忘”之上,那么“勿长”可以一贯说下去,“勿正”究竟归属于哪里呢?总之,“勿正”句绝不如“勿正心”为文从,而理顺。

曾子、孟施舍的勇敢,正自不同,而说孟施舍像曾子,为什么呢?

比拟人必定要在其同类,自古就有这样的话。然而容有一时借彼形此的言论,而特言其近似者,固未可以为实然也。曾经观察孟施舍的勇敢,一以无惧为主,不等待衡量敌人考虑胜利然后前往;曾子的勇敢,则自我反省其缩不缩而为之进退。二子的勇敢,正自不同,而孟子却说孟施舍像曾子,为什么呢?唉!像的说法,只是说其近似罢了,起初哪里认为是实然呢?当时孟子论述施舍的勇敢,本与北宫黝并称,以施舍视黝,彼善于此。然而空言不足以为之辨,于是借孔门二弟子以言其似。使公孙丑知道曾子、子夏的优劣,就知道施舍黝二子的优劣了。这是借彼形此而为近似之论,起初并非认为实然。况且孟子既说施舍像曾子了,又引曾子大勇之说,于是断定孟施舍的守气,又不如曾子的守约。至此则孟子固自言其不如矣,益足证前言其似者非的然之论,学者复何疑为?虽然孟子前言其似者,抑

果何所取耶?盖舍务守己,与曾子之反求诸己者,其气象颇相似耳。故后称曽子之羙者曰守约,前称孟施舍之美者亦曰守约,此可见其相似之大畧矣。特舍之守约未离乎血气,曾子守约纯出乎义理。此舍之卒不曾子若也,不然子路尝有君子尚勇乎之问,夫子何以曰君子义以为上。

译究竟取法于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孟施舍的“务守己”,与曾子的“反求诸己”,其精神风貌颇为相似罢了。所以后文称赞曾子的美德称为“守约”,前文称赞孟施舍的美德也称为“守约”,由此可以看出二者相似的大致轮廓了。只是孟施舍的“守约”仍未脱离血气之勇,而曾子的“守约”则纯粹出于义理。这就是孟施舍最终不如曾子的原因;如果不是这样,子路曾经有过“君子崇尚勇武吗”的提问,孔子为何回答说“君子以义为最高准则”呢?

孟施舍似曾子,北宫黝似子夏,其气象果何所似?

初,论孟施舍、北宫黝之飬勇,结之曰:“舍岂能为必胜哉?能无惧而已矣。”盖黝以必胜为主,舍以无惧为主。以舍视黝,盖亦彼善于此,而特虑公孙丑之未昜识也,乃借孔门二子以言其似。且谓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然而孟施舍守约也。即此可见孟子之意,正以舍优于黝也。自今观之,舍、黝之优劣,观其所飬之勇,则可知已。至于曽子、子夏之为人,其优劣何从知耶?先儒尝论圣门自曽子而下,笃实无如子夏。于此见曽子、子夏本皆以笃实称,而曽子盖优于子夏逺矣。孟子之意,正欲使丑因曽子、子夏之优劣,则可知舍、黝二子之优劣矣。夫以舍专守己,其气象正与曾子反求诸己者颇相若;黝务敌人,其与子夏之笃信圣人者颇相类。此其所谓似也。似者,得其近似云耳,初非以为实相同也。当时孟子亦虑夫丑闻舍似曾子,而或以舍之勇为足矣,于是复专举曽子之大勇,遂谓孟施舍之守气,又不如曾子之守约也。前谓其似,后又言其不如,即此尤可证其前言非的然之论也。

浩然之气,即旦气、夜气之所存否?

人生天地间,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是以此气之盛衰,盖与此理为之消息,特在人之所飬何如耳。

人之一身,止此一气,夫岂有二气哉?浩然之气,自气之动处观之,旦气、夜气;自气之静处验之,浩然之气,此气也;旦气、夜气,亦此气也。先儒称其有功于后学者,重在“养”之一字耳。然则飬之之方,将何如?曰:义道,曰:仁义,皆是指飬之之具;前以志言,后以心言,乃是指养之之主,反覆防绎,意自可见。所谓浩然者,人得天地之气以生,其体叚本如是也。先儒尝谓“本自浩然,失飬故馁”,此言盖尽之矣。所谓旦气、夜气者,本非养气者下工夫处,但于此定静时,可以体验是气之消息为何如耳。使能瞬存息飬之,得其道,则夜气所存,浑然一初;自旦而昼,自昼而夜,将无时而不尔,浩然气象,盖可想见。倘或存飬之不固,则夜气且不能为之定静矣。縦稍静安,及与物接,又将汨乱旦昼所为,梏之反覆,则厥初所以浩然而充者,盖将欿然而馁矣。非独圣贤君子有此气也,人皆有之,圣贤君子能勿防耳。合而论之,学者但就旦气、夜气上熟加体验,而勉夫旦昼存飬之功,则浩然之气在其中矣。吁!其为气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要非一朝一夕之故,善养气者,其察之。

人生岂有二气哉?夜气、旦气,特患其无所存。及虽有存焉者,寡而已。苟于此时其所存者湛然清明,浑乎一初,则所谓浩然之气者,即此是已。

圣贤君子存飬之功深,操守之力固,向晦宴息,自然凝定夜气,气之归根也;旦气,气之将春也。浩然之气固在其中。彼或旦气、夜气之稍清,及与物接,又将汨乱,此固不足以言浩然之气矣。甚者旦昼梏亡之反覆,虽夜气亦不足以少存,斵防戕贼,索然无遗。平旦之气且不足,而况复有所谓浩然之气哉?甚矣,人不可不知所飬。要之,浩然之气,本人之所同有者,夜气、旦气所以示体验省察之方,此特为学者设耳。其有善飬在我之浩然者,自夜而旦,自旦而昼,无一息之不然,寜复有旦气、夜气之辨耶?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由是观之,圣贤君子之所养,盖可知矣。

四端不言仁礼义知,而徃徃以仁义知礼言之,者何欤?

圣贤发明性理之论,盖与推明造化之説,同一揆也?何也?有以对待言者,有以流行言者,此其立言之序有不同欤?尝谓四端之説,自孟子始,人之四端,配干四德,兼且求之五行以配四时,皆当先仁,次礼,次义,与知,乃为顺序。今孟子徃徃以仁义礼知言之,何欤?吁!盍亦攷诸圣人之论?《昜卦盖可知已。天地定位以下一节,论先天之卦者,以八卦之隂阳对待言也。帝出乎震以下一节,论后天之卦者,以八卦之隂阳流行言也。今四端之説亦然,曰仁礼义知者,顺而言也;曰仁义礼知者,对而言也。譬诸四方,

译孟施舍像曾子,北宫黝像子夏,他们的风貌究竟像在哪里呢?

起初,在论述孟施舍、北宫黝培养勇气时,最后总结说:“孟施舍难道能做到必胜吗?只是能做到无所畏惧罢了。”大概北宫黝以必胜为主,孟施舍以无惧为主。拿孟施舍与北宫黝相比,大概也是孟施舍胜过北宫黝,但考虑到公孙丑可能不容易理解,于是借用孔子门下的两位弟子来说明他们的相似之处。并且说,这两位弟子的勇气,不知道谁更贤能,然而孟施舍是坚守简约的。由此可以看出孟子的意思,正是认为孟施舍优于北宫黝。从现在来看,孟施舍、北宫黝的优劣,观察他们所培养的勇气,就可以知道了。至于曾子、子夏的为人,他们的优劣从哪里知道呢?以前的儒者曾经论述,从曾子以下,笃实没有比得上子夏的。在这里可以看出,曾子、子夏本来都以笃实著称,而曾子大概远远优于子夏。孟子的意思,正是要让公孙丑通过曾子、子夏的优劣,从而知道孟施舍、北宫黝两人的优劣。孟施舍专注于坚守自我,他的风貌正与曾子反求诸己颇为相似;北宫黝致力于对抗敌人,他与子夏笃信圣人颇为类似。这就是所谓的相似。相似,只是得到近似罢了,起初并不是认为完全相同。当时孟子也担心公孙丑听说孟施舍像曾子,就认为孟施舍的勇气已经足够了,于是又专门举出曾子的大勇,于是说孟施舍的持守意气,还不如曾子的坚守简约。前面说他们相似,后面又说孟施舍不如曾子,由此尤其可以证明前面的话并不是确切的定论。

浩然之气,就是早晨之气、夜晚之气所存留与否吗?

人生活在天地之间,气用来形成形体,而理也赋予其中。因此这气的盛衰,大概与这理一同消长,关键在于人所培养的是怎样的罢了。

人的身体,只有这一种气,难道有两种气吗?浩然之气,从气的动态方面来看,是早晨之气、夜晚之气;从气的静态方面来检验,是浩然之气,这是同一种气;早晨之气、夜晚之气,也是这同一种气。以前的儒者称赞它对后学有功,重在“养”这一个字罢了。那么培养它的方法,将会是怎样的呢?回答说:义理之道,仁义,都是指培养它的工具;前面用志来说,后面用心来说,是指培养它的主宰,反复推究,意思自然可以明白。所谓浩然,是人得到天地之气以生存,它的本体本来就是这样。以前的儒者曾说“本来自然浩然,失去培养所以衰竭”,这话大概说尽了。所谓早晨之气、夜晚之气,本来不是培养气的人下工夫的地方,只是在这安定宁静的时候,可以体验这气的消长是怎样的罢了。如果能在瞬间存留、在呼吸间培养它,得其道,那么夜晚之气所存留的,浑然是一个初始状态;从早晨到白天,从白天到夜晚,将没有时刻不是这样,浩然的景象,大概可以想象得到。倘若存留培养得不牢固,那么夜晚之气尚且不能使它安定宁静了。纵然稍微安静,等到与外物接触,又将扰乱白天晚上的作为,反复束缚,那么最初所以浩然充满的,大概将变得空虚而衰竭了。不只是圣贤君子有这种气,人人都有,圣贤君子能够不丧失罢了。综合来说,求学的人只要在早晨之气、夜晚之气上仔细体验,而努力于白天存留培养的功效,那么浩然之气就在其中了。唉!这种气,是积累义理所产生的,不是偶然行义而取得的,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善于培养气的人,要仔细察验。

人生难道有两种气吗?夜晚之气、早晨之气,只是担心它没有存留。即使有存留的,也很少而已。如果在这个时候所存留的清澈明朗,浑然是一个初始状态,那么所谓浩然之气,就是这了。

圣贤君子存留培养的功效深厚,操守的力量牢固,天黑休息,自然凝聚夜晚之气,这是气的归根;早晨之气,是气的将发。浩然之气本来就在其中。那些早晨之气、夜晚之气稍微清明,等到与外物接触,又将扰乱,这本来不足以谈论浩然之气了。更严重的,白天反复束缚消亡,即使夜晚之气也不足以稍微存留,砍伐伤害,一无所有。平旦之气尚且不足,何况还有所谓浩然之气呢?厉害啊,人不可不知道所培养的是什么。总之,浩然之气,是人共同拥有的,夜晚之气、早晨之气用来显示体验省察的方法,这只是为求学的人设立的。那些善于培养自己浩然之气的人,从夜晚到早晨,从早晨到白天,没有一息不是这样,难道还有早晨之气、夜晚之气的分别吗?清明在身,志气如神。由此看来,圣贤君子所培养的,大概可以知道了。

四端不说仁、礼、义、智,而往往以仁、义、智、礼来说,为什么呢?

圣贤阐发性理的论述,大概与推明造化的学说,是同一个准则吗?为什么呢?有从对待方面说的,有从流行方面说的,这立言的顺序有不同吗?曾经说四端的学说,从孟子开始,人的四端,配合四德,并且寻求五行以配合四时,都应当先仁,次礼,次义,与智,才是顺序。现在孟子往往以仁、义、礼、智来说,为什么呢?唉!何不考察圣人的论述?《易经》卦象大概可以知道了。天地定位以下一节,论述先天卦象的,以八卦的阴阳对待来说;帝出乎震以下一节,论述后天卦象的,以八卦的阴阳流行来说。现在四端的学说也是这样,说仁、礼、义、智,是顺着来说;说仁、义、礼、智,是对着来说。譬如四方,

曰仁礼义知者,即东南西北之称;曰仁义礼知者,即东西南北之谓。所举四方之序不同,而所指四方之位则一;所举四端之序不同,而所指四端之理则一。论者复何疑哉?虽然,孟子即举四端矣,而又或止以仁义对言之,何欤?盖仁礼属阳,义知属隂。礼乃仁之着,知乃义之藏。专言仁义,则亦足以包礼知矣。譬之鲁史以时纪事,而特名之曰《春秋》,盖年有四时,惟错举以为之名,同一义耳。

译说仁、礼、义、智,就是东、南、西、北的称呼;说仁、义、礼、智,就是东、西、南、北的说法。所列举的四方次序不同,但所指的四方方位则是一样的;所列举的四端次序不同,但所指的四端道理则是一样的。议论的人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虽然如此,孟子既然已经列举了四端,却又有时只以仁义相对而言,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仁、礼属于阳,义、智属于阴。礼是仁的外在表现,智是义的内在蕴藏。专门谈论仁义,也就足以包含礼和智了。这就好比鲁国史书按时序记载史事,却特意命名为《春秋》,大概是因为一年有四季,只是交错举出两季作为书名,其意义是相同的。

尝论仁义礼知之端,又论仁义礼知之实,曰端,曰实,之所以分事亲从兄之所以为实何如?

仁义礼知之在人,其理一而已矣。特孟子之所以推明此理者有不一耳。如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皆从心上发见处言之。如事亲、从兄云者,特从行事最切近处言之,无非所以发明是理之固有耳。端出于心,实见于事。论者但知事亲、从兄之所以为实,则知曰“端”、曰“实”之所以分矣。合而论之,“端”以心言,其理较防;“实”以事言,其迹较显。“端”之中有“实”存,“实”之中有“端”寓。四者之端发而为四者之实,四者之实本之于四者之端。曰“端”、曰“实”,初非判然为二物而不相摄也。后之君子当求所以充夫四者之端,斯可以践夫四者之实。“四实”之外,又当尽夫“乐”之实,“乐”斯二者是也。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于“端”曰充,于“实”曰生。学者所不可不勉。

四端四实,其义何如?且四实之外,增以乐之实,何也?

曰:端,曰:实,本皆指天理之发见处而言耳。窃详当时立言之防,其论四者之端也,章首本专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乃举乍见孺子以证怵惕恻隐之心,遂并谓恻隐者仁之端,羞恶者义之端,辞让是非者礼知之端。此盖因论仁而并及义礼知之端,因其心而推其理,皆从泛然接物处言之也。其论四者之实也,章首特举事亲从兄以明仁义之实,下乃并谓知斯二者勿去为知之实,节文斯二者为礼之实。此盖本因论仁义而并及知礼之实,即其事而验其迹,皆从切于躬行处言之也。合而论之,四者之端发而为四者之实,四者之实本之于四者之端。端以心之理而推,实以事之迹而验,均之是仁义礼知根于心,形于外,则谓之端与实也。吁!是固然已。四实之外,乃又增以乐之实,何欤?盖人性只有仁义礼知四者而已,初无所谓乐者。然事亲从兄之间,和顺从容,无所勉强,是则乐斯二者而为乐之实矣。孟子别章皆以仁义礼知相次而言,惟此章先言知而后及礼,正以乐本与礼相因而生也。不然,有子何以曰:「礼之用,和为贵」。

仁义之实,曰事亲从兄。礼乐之实,岂二者之所能尽欤?

孟子尝论仁义之实,而以事亲从兄言之。盖仁义莫切近于孝弟,以实言之,宜也。至于论礼乐之实,亦皆以斯二者言之。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二者果足以尽之乎?吁!礼乐固非二者之所能尽,仁义亦岂斯二者之所能尽乎?孟子立言之初意,盖以仁主于爱,而爱莫先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以至礼主于节,乐主于乐,亦莫先于斯二者。举天下之仁义礼乐,未有不由此而充之。此乃良心之发,最为真切,故皆以实言之。犹有子以孝弟为人之本,本立则道生,是也。孟子尝论人之良知良能,亦以爱亲敬长而言。亲亲,仁也;敬长,义也。达之天下也。其论尧舜之道,义制夫事,性之所以为用,先儒言之明矣。至若言义则同,言仁则异者,无他焉。仁存诸心而为体者难知,义制夫事而为用者易见。故义以路言,指人之所共由者也。其理坦然甚明,不待变其説以晓夫人可也。仁之理防,未易窥测。初则逺取诸物,而以宅言之。宅非一日之可旷,譬之不为不切矣,而人犹或未之悟也。故又近取诸身,而以心言之。心可一日而或放乎?人虽至愚不肖之伦,于此盍亦知所警矣?要之路者,喻乎天理之所当行,以言天理之当然。此语固可以尽夫义之为用矣。宅者,喻夫天理之所从出,以言天理自然之安。至于心,则举天理本然之体,以实指天理之所从出。世有求仁之体者,不悟于彼,则必悟于此矣。要之,孟子之论仁义,此两章虽曰一异一同,而其以仁义相为体用则一也。虽然,此之所为体用,盖合仁与义配言之则然也。他若以仁对恻隐,义对羞恶而言,则又就其一理之中,以已发未发相为体用。体立而后用行,穷理者不可不察。

  前后言仁何以不同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之以生者,故人之所以为人,有

译曾经论述仁、义、礼、智的萌芽,又论述仁、义、礼、智的实质,说“萌芽”,说“实质”,那么区分事奉父母、顺从兄长之所以称为“实质”的道理是怎样的呢?

仁、义、礼、智存在于人身上,其理只是一个罢了。只是孟子用来推明此理的方法有所不同而已。像恻隐、羞恶、辞让、是非,都是从内心显现的地方来说的。像事奉父母、顺从兄长这类说法,只是从事行中最切近的地方来说的,无非都是为了阐发此理本自固有罢了。萌芽出于心,实质见于事。议论的人只要知道事奉父母、顺从兄长之所以为实质,就知道说“萌芽”、说“实质”之所以区分的原因了。合起来论述,“萌芽”是从心来说,其理较为隐微;“实质”是从事来说,其迹象较为显著。“萌芽”之中存有“实质”,“实质”之中寓有“萌芽”。四者的萌芽发展为四者的实质,四者的实质根源于四者的萌芽。说“萌芽”、说“实质”,起初并非截然分为两物而不相包含。后来的君子应当寻求扩充四者萌芽的方法,这样就可以践行四者的实质。在“四实”之外,还应当尽到“乐”的实质,“乐”就是这两者(事亲、从兄)。乐就产生了,产生就不可停止了。对于“萌芽”说扩充,对于“实质”说产生。求学的人不可不努力。

四端四实,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况且在四实之外,增加乐的实质,为什么呢?

回答说:萌芽,实质,本来都是指天理显现的地方而言的。我仔细考察当时立言的意图,他论述四者的萌芽时,章节开头本来专门说人都有不忍人之心,于是举出乍见小孩将入井来证明怵惕恻隐之心,于是就说恻隐是仁的萌芽,羞恶是义的萌芽,辞让、是非是礼、智的萌芽。这大概是因为论述仁而一并提及义、礼、智的萌芽,顺着心来推究其理,都是从泛泛接触事物的地方来说的。他论述四者的实质时,章节开头特别举出事奉父母、顺从兄长来阐明仁、义的实质,下面又说知道这两者而不舍弃是智的实质,节制文饰这两者是礼的实质。这大概本来是因为论述仁、义而一并提及智、礼的实质,就着事行来验证其迹象,都是从切于亲身实践的地方来说的。合起来论述,四者的萌芽发展为四者的实质,四者的实质根源于四者的萌芽。萌芽从心的理来推究,实质从事的迹象来验证,都是仁、义、礼、智根植于心,表现于外,就称之为萌芽与实质。唉!这固然如此。在四实之外,却又增加乐的实质,为什么呢?大概人性只有仁、义、礼、智四者罢了,起初并没有所谓乐的。然而在事奉父母、顺从兄长之间,和顺从容,无所勉强,这就是乐于这两者而为乐的实质了。孟子其他章节都以仁、义、礼、智依次而言,只有这一章先说智而后及礼,正是因为乐本来与礼相因而生。不然的话,有子为什么说:“礼的运用,以和为贵”。

仁、义的实质,说是事奉父母、顺从兄长。礼、乐的实质,难道这两者就能穷尽吗?

孟子曾经论述仁、义的实质,而以事奉父母、顺从兄长来说。大概仁、义没有比孝、悌更切近的,以实质来说,是适宜的。至于论述礼、乐的实质,也都以这两者来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这两者果真足以穷尽吗?唉!礼、乐固然不是这两者所能穷尽的,仁、义又岂是这两者所能穷尽的呢?孟子立言的初意,大概认为仁主于爱,而爱没有比事奉父母更先的;义主于敬,而敬没有比顺从兄长更先的。以至于礼主于节制,乐主于快乐,也没有比这两者更先的。举天下所有的仁、义、礼、乐,没有不是由此而扩充的。这是良心的发动,最为真切,所以都以实质来说。就像有子以孝、悌为做人的根本,根本确立则道就产生,是一样的。孟子曾经论述人的良知良能,也以爱亲敬长来说。爱亲,是仁;敬长,是义。推广到天下。他论述尧舜之道,义制约事,性是所以为用的,先儒已经说得明白了。至于说到义则相同,说到仁则不同,没有别的原因。仁存于心而作为本体的是难以知晓的,义制约事而作为作用的是容易看见的。所以义用路来比喻,指人所共同行走的。其理坦然明白,不待改变说法来使人知晓也可以。仁的道理隐微,不容易窥测。起初则远取诸物,而用宅来比喻。宅不是一日可以旷废的,比喻不做仁德不切近,而人或许还没有领悟。所以又近取诸身,而用心来比喻。心可以一日放逸吗?人即使是极愚蠢不肖的人,对此也应当知道警戒吧?总之,路,是比喻天理所应当行的,来说明天理的当然。这话固然可以穷尽义的作用了。宅,是比喻天理所从出的,来说明天理自然的安适。至于心,则是举天理本然的体,来实指天理所从出的。世上有寻求仁的本体的人,不领悟于彼,就必定领悟于此了。总之,孟子论述仁、义,这两章虽然说是有一异一同,但他以仁、义互为体用则是一致的。虽然如此,这里所说的体用,是合仁与义配合而言才这样的。其他如果以仁对恻隐,义对羞恶而言,那就是就一理之中,以已发未发互为体用。体确立而后用施行,穷究道理的人不可不审察。

前后论述仁为什么不同

仁,是天地生物的心,而人得之以生的,所以人之所以为人,有

此仁耳。仁字从人正,此意也。孟子尝曰:仁,人之安宅也。又曰:仁,人心也。又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是何三説之不同耶?徐而攷之,孟子论仁,初以宅言者凡二次,以心言,末又以道言,前后虽三变其説,然一则曰人,二则曰人,信乎人之所以为人者,有此仁耳。学者盍反求吾之所以人者,可不求其在我之仁哉?夫以宅言者,人莫不有此宅也,一日旷而弗居,不可也。使夫人知宅之不可旷,则吾仁其可旷乎?以心言者,人莫不有此心也,一日放而不求,不可也。使夫人知心之不可放,则吾仁其可放乎?至于以道言者,人莫不有此道也,道也者,不可湏臾离也。使夫人知道之不可离,则吾仁其可离乎?曰宅、曰心、曰道,虽不同,而皆以人言之,无非所以示人以切至之理,使人切问而近思,则仁在其中矣。要之三説之中,“仁者,人也”一语最为説仁一大本原。此语盖亦有所自来,夫子尝答哀公曰:修道以仁。又曰:仁者,人也。初载诸孔氏之家语,子思乃取而述诸中庸之书。孟子尝师事子思者也,然则“仁者,人也”而且以道言者,孟子得之子思,子思得之夫子。

译这就是仁罢了。“仁”字由“人”和“正”组成,正是这个意思。孟子曾经说:“仁,是人安适的居所。”又说:“仁,就是人的本心。”还说:“所谓仁,就是人,将二者合起来说就是道。”为什么这三种说法不同呢?仔细考察一下,孟子论述仁,起初用“居所”来比喻共两次,接着用“本心”来比喻,最后又用“道”来比喻,前后虽然三次改变说法,但第一处说“人”,第二处也说“人”,确实,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原因,就在于拥有这个仁啊。求学的人何不反过来探求我们之所以成为人的原因,难道可以不寻求那存在于我自身的仁吗?用“居所”来比喻,是说人没有不拥有这居所的,如果有一天荒废而不居住,是不行的。假如人们知道居所不可荒废,那么我的仁难道可以荒废吗?用“本心”来比喻,是说人没有不拥有这心的,如果有一天放失而不寻求,是不行的。假如人们知道本心不可放失,那么我的仁难道可以放失吗?至于用“道”来比喻,是说人没有不拥有这道的,道,是片刻也不能离开的。假如人们知道道不可离开,那么我的仁难道可以离开吗?说居所、说本心、说道,虽然不同,但都是从“人”的角度来说的,无非是为了向人展示切近重要的道理,使人切实地询问并就近思考,那么仁就在其中了。总之,在这三种说法中,“仁者,人也”这句话是阐述仁的一大根本源头。这句话大概也有它的来源,孔子曾经回答鲁哀公说:“修养道德在于仁。”又说:“仁,就是人。”起初记载在孔氏家族的《家语》中,子思便选取并记述在《中庸》一书中。孟子曾经师从子思,那么“仁者,人也”并且用“道”来论述的观点,是孟子从子思那里得到的,而子思则是从孔子那里得到的。

孟子一书,无非发明仁义之理。然七篇之中,后两篇説天理最精到。试以言仁观之,可见已。安宅之説,借此以论天理自然之安,不过取诸物而譬言之也。人心之説,直欲使夫人知其心即仁,仁即心,而不可以二观,是乃取诸身而指言之,视安宅之説为尤切矣。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此乃直言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以仁之理合于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谓道也。至此则取诸人而明言之,视人心之説为又切矣。及以其叙而攷之,安宅之説初见于公孙丒,而于离娄重见之。人心之説见于告子,「人也,道也」之説见于尽心。于此可见孟子七篇之中,后两篇説天理最精到也。况夫「仁,人之安宅也」;「仁,人心也」。此两説皆以义路配言之,此仁不免为偏言之仁。大抵仁为体,而义为用也。至于「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此盖专言仁之所包者广,一言以蔽之,曰人而已。此其尽心末篇论仁一语,实为一书之论仁之最切者也。

君子之于物,爱之而弗仁。仁者,爱之理岐而二之,何耶?

此章大防重在于论君子行仁之有等差耳。章首自物而民以遡言之,由轻而之重。章末乃自亲而民民而物以顺言之,由近以及逺,无非所以论行仁之事也。先儒尝谓统而言之则皆仁,分而言之则有序,斯言为得之矣。论者安可遽摭此一语而为之疑?要之,仁者爱之理也。圣经贤传,凡以仁专言者,仁固足以包爱;以爱专言者,爱亦足以见仁。其与仁爱相贯言者,仁为体而爱为用。此章乃以仁与爱次第言者,爱为浅而仁为深耳。谓其岐而二之,不可也。况此章岂特曰爱、曰仁之有浅深哉?于民也,仁之而弗亲,则亲又深于仁矣。合而言之,曰亲、曰仁、曰爱,皆此仁也。论者但知亲亲为仁之本,则知仁民爱物皆仁之推,果可谓爱自爱而仁自仁,彻上彻下,即亲亲、仁民、爱物三者一以贯之,斯可与言仁矣。

  两有三反之论大防同否

尝闻诸夫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是以自反之道,乃君子处己接人之大要也。孟子两有三反之论,一则曰仁、知、敬,一则曰仁、礼、忠。两章大防,盖皆因人之有戾于我,而后为之自反,一也。然而《离娄》上篇所载三者之反,「不亲、不治、不答」,自是三节事,曰仁,曰知,曰敬,自是三者之徳。《离娄》下篇所载三者之反,本只因横逆一事,而自反者有此三节目,且曰仁,曰礼,为二者之徳,忠则自仁礼中出。此二章之所不同也。何则?人性之中,五常而已,敬即是礼,礼与仁、知是为三徳,未闻其有所谓忠者。上篇以仁、知、敬三者并言,自是举三事而言三徳,此盖无足辨已。下篇所举三反,原是分两节説,章首论君子以仁、礼存心,指爱人、敬人以言其施,指人恒爱敬之以言其验。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自反其仁与礼矣。仁礼而横逆犹是也,然后以不忠自反焉。盖忠者尽己之谓,我必不忠,恐所以爱敬人者有所以不尽其心也。是则初自反其仁礼者,其责己犹浅,及自反其不忠者,其责己益深。此仁、礼、忠之三反,当作一脉防来,非若仁、知、敬之三反自析之为三节者也。要之,仁、知、敬之三反,其目详而尽,仁、礼、忠之三反,其事明而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其身,君子俱所不可不勉也。虽然,此二章之所以自反,皆因人之有戾于我处天理之交者也。苟人之无所戾于我,则君子其无所自反乎?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乃君子处天理之常者,不然何以曰「君子诚之为贵」。

孟子曰:「言语必信。」又曰:「大人者,言不必信。」何耶?

此二“必”字,自是二义。言语“必信”,非以正行。此“必”字,自然而然,非有心于为之也。大人者,言不必信,惟义所在。此“必”字,乃期必之谓,不免有心于为之也。然则“言语必信”云者,无心之“必”也;“言不必信”云者,有心之“必”也。有心之“必”不可有,无心之“必”不能无,皆不过全其在我所固有之理,尽

译《孟子》一书,无非阐发仁义的义理。然而七篇之中,后两篇论述天理最为精微透彻。试从论述“仁”的角度来看,便可知晓。关于“安宅”的说法,借此来论述天理自然的安定,不过是借取外物来作比喻罢了。关于“人心”的说法,直接想要让人知道他的心就是仁,仁就是心,不可以将二者看作两样,这是借取自身来直接说明,比起“安宅”的说法更为切近。仁,就是人。合起来说,就是道。这是直接陈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将仁的道理与人的身体结合起来说,就是所谓的道。到这里,则是借取人来明确说明,比起“人心”的说法又更为切近。等到按照其次序考察,关于“安宅”的说法最初见于《公孙丑》,而在《离娄》中再次出现。关于“人心”的说法见于《告子》,“人也,道也”的说法见于《尽心》。由此可以看出,《孟子》七篇之中,后两篇论述天理最为精微透彻。况且“仁,人之安宅也”;“仁,人心也”。这两说都以“义路”配合来说,这仁不免是偏于一面的仁。大体上,仁是本体,而义是作用。至于“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这大概是专门论述仁所包容的范围广大,一言以蔽之,就是人罢了。这《尽心》末篇论述仁的一句话,实在是全书论述仁最为切近的了。

君子对于万物,爱护它们却不施以仁。仁是爱的道理,却将其分为二,为什么呢?

这一章的大致主旨,重在论述君子施行仁德是有等级差别的。章首从万物到百姓追溯而言,由轻到重。章末则从亲人到百姓再到万物顺次而言,由近及远,无非都是为了论述施行仁德的事情。先儒曾经说,统合起来说都是仁,分开来说则有序列,这话是恰当的。论述者怎么可以急忙摘取这一句话而对此产生怀疑呢?总之,仁是爱的道理。经典圣贤的传述,凡是专门论述仁的,仁固然足以包容爱;专门论述爱的,爱也足以体现仁。那些将仁与爱连贯起来说的,仁是本体而爱是作用。这一章是将仁与爱依次论述的,爱是浅层而仁是深层罢了。说它们分裂为二,是不可以的。况且这一章难道只是说爱与仁有深浅之分吗?对于百姓,施以仁却不施以亲,那么亲又比仁更深了。合起来说,亲、仁、爱,都是这同一个仁。论述者只知道爱亲是仁的根本,就知道仁爱百姓、爱护万物都是仁的推广,果真可以说爱自爱而仁自仁,从上到下,即爱亲、仁爱百姓、爱护万物三者一以贯之,这才可以和他谈论仁了。

两章关于“三反”的论述,大致主旨相同吗?

曾经听夫子说:“射箭有类似君子的地方,射不中靶心,反过来在自己身上寻求原因。”因此,自我反省的道理,是君子修养自身、对待他人的关键。孟子有两处关于“三反”的论述,一处说是仁、智、敬,一处说是仁、礼、忠。两章的大致主旨,大概都是因为他人对我有违逆,而后进行自我反省,这一点是相同的。然而《离娄》上篇所载的三种反省,“不亲、不治、不答”,自然是三件事,说仁、说智、说敬,自然是三种德行。《离娄》下篇所载的三种反省,原本只是因为横逆这一件事,而自我反省者有这三个步骤,且说仁、说礼,是两种德行,忠则是从仁礼中产生的。这是两章的不同之处。为什么呢?人性之中,只有五常罢了,敬就是礼,礼与仁、智是三种德行,没听说过有所谓忠的。上篇将仁、智、敬三者并列论述,自然是列举三件事而言三种德行,这大概不值得辩驳。下篇所举的三反,原本是分两节说的,章首论述君子以仁、礼存心,指出爱人、敬人来谈论其施予,指出人们常常爱敬他来谈论其验证。有人在这里,他对待我横逆无理,那么就自我反省自己的仁与礼。如果仁礼做到了而横逆依旧,然后以不忠来自我反省。大概忠是尽己的意思,我必定不忠,恐怕所以爱敬人的地方有不尽心的情况。这就是最初自我反省仁礼的,责备自己还浅,等到自我反省不忠的,责备自己更深。这仁、礼、忠的三反,应当当作一条脉络来理解,不像仁、智、敬的三反那样自然分析为三节。总之,仁、智、敬的三反,条目详细而周全,仁、礼、忠的三反,事情明确而切近。行为有不得当的,都反过来在自己身上寻求原因,君子都是不可不勉力的。虽然如此,这两章之所以自我反省,都是因为他人对我有违逆,处于天理交接的地方。如果他人对我没有违逆,那么君子就没有自我反省了吗?反省自身而诚实,快乐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这是君子处于天理常态的表现,不然为什么说“君子以诚为贵”。

孟子说:“言语一定要守信。”又说:“大人,言语不一定守信。”为什么呢?

这两个“必”字,自然是两种含义。言语“必信”,不是用来端正行为。这个“必”字,是自然而然,不是有心去做的。大人,言语不必信,只以义为准。这个“必”字,是期待必然的意思,不免是有心去做的。那么“言语必信”所说的,是无心的“必”;“言不必信”所说的,是有心的“必”。有心的“必”不可有,无心的“必”不能无,都不过是保全我所固有的道理,尽

其在我所当为之事而已。“言语必信”一章,归之君子;“言不必信”一章,归之大人。大人惟义所在,君子行法以俟命。法即义也,义即法也。君子主于法而行,言语自然而必信,是盖无心之“必”也。大人主乎义所在,言不期信而自信。若夫有心之“必”,则无矣。自其言不期信而自信,至于言语自然而必信,其揆一也。昔《鲁论》以“毋必”称圣人,此“必”字正指有心之“必”也。若曰“有徳者必有言”“仁者必有勇”之属,此“必”字是指无心之“必”也。吁!无心之“必”不能无,有心之“必”不可有,知道者不可不察。

译这不过是我应当去做的事情罢了。“言语必信”这一章,归属于君子;“言不必信”这一章,归属于大人。大人只以道义为准则,君子遵循法度以等待天命。法度就是道义,道义就是法度。君子以法度为主而行动,言语自然就一定守信,这是无心而然的“一定”。大人以道义所在为主,言语不期望守信却自然守信。至于有心求取的“一定”,就没有了。从言语不期望守信却自然守信,到言语自然就一定守信,它们的道理是一致的。过去《鲁论》用“毋必”来称颂圣人,这个“必”字正是指有心求取的“一定”。如果说“有德者必有言”“仁者必有勇”之类,这里的“必”字是指无心而然的“一定”。唉!无心而然的“一定”不能没有,有心求取的“一定”不可拥有,懂得道理的人不可不加以明察。

言语必信,非以正行,此盖指言自然之理,置而勿疑可也。所可疑者,言不必信一语耳。此「必」字,乃期必之谓,与前所谓「言语必信」之「必」义自不同。叅诸鲁论,有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正与孟子此章互相发。自孟子申以「惟义所在」一语,而鲁论之语益明。盖大人之言,非不欲其信也,特不可期必之,惟合于义斯可已。且如父为子隐,似不信矣,然不失其为吾党之直者,父子之义也。

  四书疑节巻七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巻八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

孟子尝曰:「乃所愿,则学孔子也。」及于性善、孝弟之论,乃皆专举尧舜,何耶?

尝攷公孙丑,有伯夷伊尹何如之问,正以二人出处之有异,孟子遂举孔子仕止乆速之适其可,而谓予未能有行焉,乃所愿则学孔子也。此章大防,盖专言一己之志,惟求其出处之与同也。故孟子于孔子仕乆止速之可,凡两言之,“圣之时也”一语,尤足以尽其要。以至他日不怨不尤之论,正与孔子合,是则愿学孔子之论,岂欺我哉?再攷孟子答▯文公之问,告之以性善,言必称尧舜,以实其説。及于曹交有人皆可为尧舜之问,则答之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凡此两章,盖皆泛言众心之理,必原其赋受之与共也。故于储子之问答,亦曰:“尧舜与人同耳。”以至平日议论之间,不曰“忧之如何,如舜而已”,则曰“孳孳为善,舜之徒也”。若此类者,盖皆徃徃原厥初天赋于人之理。圣人得我心之所同,遂直以尧舜之所为而勉诸人也。虽然,此特论前三章之章防云尔。若以圣人之道言之,则孔子之道即尧舜之道,尧舜之道即孔子之道。仲尼祖述尧舜,其道岂有二哉?谓予不信,请质孟子篇末“尧舜汤文孔子见知闻知”之论,斯得之矣。

  天降大任一章何以舜竝言之

儗人必于其伦,礼经有是言也。孟子论天降大任一章,直以舜与传説、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并言之,岂其伦哉?夫説命三篇,已非管子诸人所敢望。舜性之也,犹有待于动心忍性、増益其所不能,言之愈有所不通也。吁!孟子立言之本意,初非尚论古人以相儗,盖感其道之不行,而觊他日之或遇,故托古人之事以自释。上而圣君贤相,下而霸者之佐,未有不先难而后获者。士君子稍有自资于斯世,未可遽以艰难险阻而自沮也。倘以此意求之,则前者之疑皆可释然于胸中矣。且舜之所以性之者,以理言也;此所谓动心忍性、増益不能者,以事言也。安可谓此理之在我,无复值在外之事耶?况动心忍性言者,竦动其心,坚忍其性。先儒尝论所谓性,亦指气禀、食色而言耳。然则动心忍性之性,与性之之性,正自不同,初不必合是而为之疑也。窃考孟子此章大防,正与徳慧术知、恒存疢疾二语相似。彼则末举孤臣孽子以为之证,此乃首论古人之出处,而后发为动心忍性、増益不能之説。要皆孟子有所激而言之,学者不可不察。

  汤武身之反之同欤异欤

前所谓性之身之者,申之以五伯之假,盖主事功言也;后所谓性之反之者,申之以盛徳之至,盖主义理言也。二章大防,非惟身之反之之不同,亦且性之性者之有异。何则?前论事功者,性之以功用言,安于自然而行之,身之则有待于勉强,而非出于自然;后论义理者,性者以本体言,得其本然而全之,反之则有待于反复而后反乎本然。论者知性之性者之有异,则可与论身之反之之不同矣。合而论之,性之安焉者也,即所谓由仁义行也;身之执焉者也,即所谓行仁义也。性者性焉者也,即所谓诚者天之道也;反之者复焉者也,即所谓诚之者人之道也。然则身之以功用言,反之以本体言,其立论不无事功义理之殊耳。夫岂有二道哉?究论其极,则是道也。非惟身之反之之不殊,虽然,与尧舜性之性者,其道一而已矣。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而孟子又谓文王犹方百里起,何欤?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

译言语一定要守信,这并不是为了端正行为,这大概是指言说自然的道理,把它放在一边不要怀疑就可以了。值得怀疑的,只是“言语不必守信”这句话罢了。这个“必”字,是期望、必定之意,与前文所说的“言语必信”中的“必”字意义自然不同。参看《论语》,其中有说:“说话一定守信,做事一定果决,那是浅薄固执的小人啊。”这正是与孟子这一章互相阐发。自从孟子用“以义为准则”一语加以申述后,《论语》的话更加明白了。大概君子之言,并非不想让它守信,只是不能期望它必定守信,只有符合义的时候才可以罢了。况且像父亲为儿子隐瞒过错,似乎不守信了,但这并不失为我们党人的直率,这是父子之间的义。

四书疑节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八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

孟子曾经说:“如果让我选择所愿学习的,那就学习孔子。”等到论述性善、孝悌时,却都专门列举尧舜,这是为什么呢?

曾经考察《公孙丑》篇,有伯夷、伊尹怎么样之类的提问,正是因为这两人的出仕与隐居有所不同,孟子于是列举孔子出仕、停止、长久、迅速都恰如其分,并说自己未能做到这样,所愿学习的则是孔子。这一章的大意,大概专门说的是个人的志向,只求自己的出仕与隐居能与孔子相同。所以孟子对于孔子出仕、长久、停止、迅速的可取之处,说了两次,“圣之时也”这一句话,尤其足以尽述其要点。以至后来不怨恨、不责备的论述,正与孔子相合,那么愿学孔子的言论,难道欺骗我吗?再考察孟子回答齐宣王的提问,告诉他性善,说话必定称引尧舜,来证实他的学说。等到曹交问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时,则回答说:“尧舜之道,不过是孝悌罢了。”这两章,大概都是泛泛地谈论众人共有的道理,必定追溯他们天赋禀受的共同之处。所以在回答储子的问答时,也说:“尧舜与人相同罢了。”以至平日议论之间,不是说“忧虑什么,像舜那样罢了”,就是说“勤勉为善,是舜的门徒”。像这类的话,大概都是往往追溯上天最初赋予人的道理。圣人得到我心中相同的道理,于是直接用尧舜的行为来勉励众人。虽然如此,这不过是论述前三章的章旨罢了。如果以圣人之道来说,那么孔子之道就是尧舜之道,尧舜之道就是孔子之道。孔子祖述尧舜,他的道难道有二吗?如果说我不信,请去质询孟子篇末关于“尧舜、汤、文王、孔子所见、所知、所闻”的论述,就能明白了。

天降大任这一章为什么把舜并列提及

比拟人一定要在同一类中,礼经中有这样的话。孟子论述天降大任这一章,直接把舜与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并列提及,这难道是同类吗?傅说那三篇,已经不是管仲等人所敢企望的。舜是出于本性,却还要等待动心忍性、增加他所不能的,说得越深入就越不通畅。唉!孟子立言的本意,起初并不是崇尚议论古人来互相比拟,大概是感慨自己的道不能实行,而希望将来或许能遇到,所以借古人的事来自我宽解。上至圣君贤相,下至霸者的辅佐,没有不先经历艰难而后有所收获的。士君子如果稍微在这世上有所凭借,不可以轻易因为艰难险阻而自我沮丧。如果用这个意思去探求,那么前面的疑惑都可以释然于胸中了。况且舜之所以出于本性,是从道理上说的;这里所说的动心忍性、增加不能,是从事情上说的。怎么能说这道理在我,就不再涉及外在的事情呢?况且动心忍性所说的,是惊动他的心,坚忍他的性。先儒曾经论述所谓的性,也是指气质禀赋、饮食男女而言罢了。那么动心忍性的性,与出于本性的性,正自不同,起初就不必合并它们而为此疑惑。我私下考察孟子这一章的大意,正与德慧术知、恒存疢疾两句话相似。那末句列举孤臣孽子作为证明,这里首先论述古人的出仕与隐居,而后发出动心忍性、增加不能的学说。这都是孟子有所感慨而说的,学者不可不仔细考察。

汤武的“身之”与“反之”是相同还是不同

前面所说的性之、身之,是用五霸的假借来申述,大概是从事功上说的;后面所说的性之、反之,是用盛德的极致来申述,大概是从义理上说的。两章的大意,不仅是身之与反之的不同,而且性之与性者也有差异。为什么呢?前面论述事功的,性之是从功用上说的,安于自然而实行,身之则有待于勉强,而不是出于自然;后面论述义理的,性者是从本体上说的,得到本然而保全它,反之则有待于反复而后回归本然。议论的人知道性之与性者的差异,就可以议论身之与反之的不同了。合并论述,性之是安于其中的,就是所说的由仁义而行;身之是执着于其中的,就是所说的实行仁义。性者是性于其中的,就是所说的诚是天之道;反之是复于其中的,就是所说的诚之者是人之道。那么身之从事功上说,反之从本体上说,其立论无非有事功与义理的区别罢了。难道有二道吗?究极而论,这就是道。不仅是身之与反之没有区别,虽然如此,与尧舜的性之与性者,其道是一样的罢了。

文王的苑囿,方圆七十里,而孟子又说文王还从方圆百里开始,为什么呢?

齐宣王问:“文王的苑囿方圆七十里,有这回事吗?”孟子

对曰:「于传有之。」然则孟子据传而言,文王之囿信有方七十里之广矣。及孟子之答公孙丑,又曰:「文王犹方百里。」起此二説,皆出于孟子之书。此以方言,彼亦以方言,则是文王之国方百里,乃取方七十里以为囿,其所余者方三十里,不知何以容城郭、宫室、宗庙、社稷、官府、民居之属耶?徐而攷之,文王初年继王季治岐,不过一侯国耳。及其享国五十年之间,民心日附,疆土日广,以至三分天下有其二,末年逈非初年比矣。要之,孟子所谓「方百里」者,指文王初年时事耳。所谓「囿方七十里」,乃文王中年末年时事。彼一时,此一时也。况孟子明谓「犹方百里起」,「起」之云者,是原其初年言之明矣。「囿方七十里」云者,朱子固尝谓其亦三分天下有其二之后也。愚按《诗》云:「王在灵囿」,正当灵台民附之后,此其谓文王中年末年时事者,益可徴矣。究至此极,则孟子前后二説所言各得其实,初何矛盾之有?虽然,此亦不足深论。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者,不必论其为囿之小大,而当求其与民同乐之盛;文王之国方百里起者,不必论其为王之难易,而当求其以徳行仁之实。论至于此,而后可以得孟子难疑答问之本心。

译回答说:“在传记中有记载。”那么孟子依据传记而言,文王的苑囿确实有方圆七十里的广阔。等到孟子回答公孙丑时,又说:“文王起初方圆百里。”这两说都出自孟子的著作。这里用“方”字,那里也用“方”字,那么文王的国家方圆百里,却取方圆七十里作为苑囿,剩下的方圆三十里,不知如何容纳城墙、宫室、宗庙、社稷、官府、民居之类呢?慢慢考证,文王初年继承王季治理岐山,不过是一个诸侯国罢了。到他统治五十年之间,民心日益归附,疆土日益扩大,以至于三分天下有其二,晚年远远不是初年可比。总之,孟子所说的“方圆百里”,是指文王初年的事情。所谓“苑囿方圆七十里”,乃是文王中年晚年的事情。那时是一回事,这时是另一回事。况且孟子明确说“起初方圆百里”,“起”字,是原本从初年说起的意思,很明显了。“苑囿方圆七十里”的说法,朱子本来曾说这也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之后的事。我按《诗经》说:“王在灵囿”,正当灵台建成、民心归附之后,这说是文王中年晚年的事情,更加可以验证了。追究到这种程度,那么孟子前后两说所说的各自符合实际情况,哪里有什么矛盾呢?虽然如此,这也不值得深入讨论。文王的苑囿方圆七十里,不必讨论它作为苑囿的大小,而应当探求他与民同乐的盛况;文王的国家从方圆百里开始,不必讨论他作为国王的难易,而应当探求他施行德政仁爱的实质。讨论到这种程度,然后才能领会孟子解答疑难问题的本意。

见知、闻知之论,在文王时,见而知者,何以言?太公望、散宜生,而不及周公。

甚矣,尚论古人之为难也!尚论古人,意各有在焉。得人人而及之?且当时措辞立论,姑举其槩耳。议者或曰:「孟子自言欲承三圣,而篇末见知闻知之论,在文王时乃及太公望、散宜生,而不及周公,何欤?」愚尝即孟子而观之,其上举尧、舜、禹、汤、文、孔子,则由某至于某,曰「由」,曰「尝至」,皆专指之辞也。其下歴举禹、臯陶、伊尹、莱朱、太公望、散宜生之属,则皆以「若」言之云者,泛指之辞。初不仅此二人而止也。或曰:「若泛指之辞言之可也,然当时试举其概,在文王时举周公,亦奚不可?今乃舎周公而言太公望、散宜生,岂无故乎?」吁!孟子篇末乃歴叙前后羣圣道统相承而言也。凡所谓「闻而知之」者,皆间于五百余岁之后,道统葢有所属。其论「见而知之」者,尧、舜时举禹、臯陶;汤时举伊尹、莱朱;文王时举太公望、散宜生。葢皆就当时略举一二人以示其槩耳。且如文王时,岂止略于周公而不言哉?圣如武王,亦不之及。盖以武王、周公皆文王之子也。先儒论《易》,尝谓「世歴三古,人三圣」,三圣指羲、文、孔子,而不及周公,盖亦以父文王而子周公,父统子业,故不及。此章维歴叙羣圣前后道统相承,文王、周公父子一家,此孟子寜舍武王、周公而举太公望、散宜生也?不然,以武王、周公之盛徳,岂不及于太公望、散宜生哉?要之,当时立言意各有在,试举泛指之辞言之,凡同时之知道者,殆皆在列,虽不言,犹言也。况孟子之于《尽心》,虽不及周公,然于《离娄》篇歴举舜、禹、汤、文、武、周、孔之事,记者乃取此三章相属,而以「予私淑诸人」一章继其下,正以见古今道统相传之有在。是则孟子之于《离娄》,明举周公于数圣人之间,则周公之圣徳,其于道统之授受,固昭如也。孟子所谓「欲承三圣」者,即此证之而益信。

孟子以夷清惠和为圣,又以为隘与不恭,何欤?

君子论人臧否,必当其实,醇疵两不相揜,此正仁者之能好恶人也。窃尝攷之,孟子论伯夷之不事、不友、不立、不言,则称其清也,非过情;论栁下惠之不羞、不卑、不怨、不悯,则称其和也,非失实。伯夷之风,能使顽亷而儒立;栁下惠之风,能使鄙寛而薄敦。则其所谓清与和也,非圣人而能若是乎?故孟子尝特称二子以为百世之师,而于二子之清和,必皆以圣许之,宜也。至若伯夷之不屑就,常以若将凂焉为心,衣冠涂炭,毎失之褊;栁下惠之不屑去,常以焉能凂我为心,袒裼裸裎,多失之慢。此孟子不得不为隘与不恭之辨也。大抵清不与褊期,而褊自至;和不与慢期,而慢自生。是皆清和二者流▯之极,虽夷惠亦不自知。非孟子有仁人好恶之公心,岂能为是臧否人物之论,醇疵两不相揜哉?论者或以一言盖一人,一事盖一时,盖皆非也。

称夷、惠百世之师,又言其隘与不恭,何耶?

二章大防皆举古人以为来世法。其称二子之圣,而许其为百世之师,盖勉夫人就其所可者也。其称二子之隘与不恭,而谓君子所不由,盖戒夫人去其所不可者也。就之去之,各有攸当,初不失仁人君子之公心,果何害其异论哉?况孟子称二子之为圣人者,初非圣人之全德。伯夷,圣之清;栁下惠,圣之和。殆皆一节之至于圣,未免有所偏胜焉。清之偏胜也,失之隘;和之偏胜也,失之不恭。理固然已。自就其所可者言之,夷之风能使顽亷而懦立,惠之风能使鄙寛而薄敦,此百世所可师者也。自去其所不可者而言之,夷不屑就常,以若将凂焉而为心;惠不屑去常,以焉能凂我而为念。此君子所不由也。世之人学夷者,未必得夷之清,而先得夷之隘;学惠者,未必得惠之和,而先得惠之不恭。此孟子安得不举百世之可师者为学者勉,复举君子之不由者为学者戒?甚矣,君子之论人也,公而待世也,周。

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而伯夷、太公乃闻

译关于“见而知之”与“闻而知之”的论述,在文王时代,那些亲眼见到并了解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呢?提到了太公望、散宜生,却没有提到周公。

太难了,追论古人的做法真是艰难啊!追论古人,每个人的用意各有不同。难道能面面俱到地提及每一个人吗?况且当时措辞立论,不过是举出大概罢了。议论的人有人说:“孟子自己说想要继承三位圣人,而在篇章末尾关于‘见而知之’与‘闻而知之’的论述中,在文王时代却提到了太公望、散宜生,却没有提到周公,这是为什么呢?”我曾经就孟子的观点来观察,他上面列举尧、舜、禹、汤、文王、孔子,从某位到某位,说“由”,说“尝至”,都是专指的措辞。他下面历数禹、皋陶、伊尹、莱朱、太公望、散宜生等人,都用“若”来说,这是泛指的措辞。起初并不只是这二人而已。有人说:“如果用泛指的措辞来说是可以的,但当时试着举出大概,在文王时代举出周公,又有什么不可以呢?现在却舍弃周公而谈论太公望、散宜生,难道没有缘故吗?”唉!孟子在篇章末尾是历叙前后群圣道统相承而言的。凡是所谓“闻而知之”的人,都间隔在五百多年之后,道统大概有所归属。他论述“见而知之”的人,在尧、舜时代举出禹、皋陶;在汤时代举出伊尹、莱朱;在文王时代举出太公望、散宜生。大概都是就当时略举一二人来显示其大概罢了。况且像文王时代,难道只是略去周公而不说吗?像武王这样的圣人,也没有提及。这是因为武王、周公都是文王的儿子。先儒论述《易经》,曾说“世历三古,人三圣”,三圣指伏羲、文王、孔子,而没有提及周公,大概也是因为父亲是文王而儿子是周公,父亲统领儿子的事业,所以没有提及。这一章只是历叙群圣前后道统相承,文王、周公父子是一家,这难道是孟子宁可舍弃武王、周公而举出太公望、散宜生吗?不然的话,以武王、周公的盛德,难道会不及太公望、散宜生吗?总之,当时立言用意各有所在,试着用泛指的措辞来说,凡是同时代懂得道的人,大概都在行列之中,虽然没有明说,也等于说了。况且孟子在《尽心》篇中,虽然没有提及周公,但在《离娄》篇中历数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事迹,记录的人将这三章相连,并以“我私下向这些人学习”一章继其后,正是为了显示古今道统相传有所归属。这样看来,孟子在《离娄》篇中明确在众圣人之间举出周公,那么周公的圣德,在道统的授受中,本来就很昭著了。孟子所谓“想要继承三位圣人”,由此证明更加可信。

孟子以伯夷的清高和柳下惠的随和为圣人,却又认为他们狭隘和不恭敬,这是为什么呢?

君子评价人的善恶,必须符合实际,优点和缺点互不掩盖,这正是仁者能够公正地喜爱和厌恶人的原因。我私下曾考察过,孟子论述伯夷不侍奉不善的君主、不结交不善的朋友、不立于不善的朝廷、不说不善的话,就称赞他的清高,这不是过分的情感;论述柳下惠不羞于侍奉不善的君主、不卑视不善的君主、不怨恨、不怜悯,就称赞他的随和,这不是失实。伯夷的风范,能使顽固的人廉洁、懦弱的人振作;柳下惠的风范,能使鄙陋的人宽厚、浅薄的人敦厚。那么他们所谓的清高与随和,如果不是圣人,能达到这样吗?所以孟子曾经特别称许这两人作为百世的老师,而对于这两人的清高与随和,必定都以圣人来许之,是适宜的。至于伯夷不屑于就职,常以好像将要玷污自己为心,即使衣冠涂炭,也常常失之于狭隘;柳下惠不屑于离职,常以怎么能玷污我为心,即使袒裼裸裎,也常常失之于怠慢。这是孟子不得不分辨他们狭隘与不恭敬的原因。大体上,清高并不期望狭隘,但狭隘自然产生;随和并不期望怠慢,但怠慢自然滋生。这都是清高与随和两者发展到极致的结果,即使是伯夷和柳下惠自己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孟子有仁者公正的好恶之心,怎么能做出这种评价人物的论断,使优点和缺点互不掩盖呢?议论的人有时用一句话概括一个人,用一件事概括一个时代,这都是不对的。

称伯夷、柳下惠为百世的老师,又说他们狭隘与不恭敬,为什么呢?

这两章的大旨都是举出古人作为后世的法则。他们称许这两人的圣德,并许他们为百世的老师,大概是勉励人们去追求他们可取的地方。他们称许这两人的狭隘与不恭敬,并说君子不这样做,大概是告诫人们去除他们不可取的地方。追求与去除,各有其恰当之处,起初并不失仁人君子的公心,果然有什么害处导致不同的论断呢?况且孟子称许这两人为圣人,起初并不是圣人的全德。伯夷,是圣人之清;柳下惠,是圣人之和。大概都是一节达到圣境,难免有所偏胜。清高的偏胜,失之于狭隘;随和的偏胜,失之于不恭敬。道理本来就是这样。从追求他们可取的地方来说,伯夷的风范能使顽固的人廉洁、懦弱的人振作,柳下惠的风范能使鄙陋的人宽厚、浅薄的人敦厚,这是百世所可师法的。从去除他们不可取的地方来说,伯夷不屑于就职,常以好像将要玷污自己为心;柳下惠不屑于离职,常以怎么能玷污我为念。这是君子所不做的。世上的人学习伯夷,未必能得到伯夷的清高,却先得到了伯夷的狭隘;学习柳下惠,未必能得到柳下惠的随和,却先得到了柳下惠的不恭敬。这孟子怎么能不举出百世可师法的人来勉励学者,又举出君子所不做的来告诫学者呢?君子评价人,公正而对待世人,真是周全啊。

豪杰之士,即使没有文王,也能兴起;而伯夷、太公却是听到

文王兴而后来归,何耶?

译周文王兴起之后,后来才归附,这是为什么呢?

大抵士君子之立身行己,有求其在我者,也有求其在外者也。求在外者,不能无所待;求在我者,不可有所待。使在我之事而有所待,则失之自暴而自弃;在外之事而无所待,则失之自▯而自鬻。二者胥失之矣。孟子尝谓:“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然伯夷、太公独非豪杰乎?孟子乃谓其处东海、北海,闻文王作兴而后来归,何欤?吁!孟子论豪杰“无文王犹兴”者,指人心天理而言,以进徳修业者为事也。孟子论二老因文王来归者,指二老出处而言,以致君泽民者为事也。以进徳修业为事者,系诸己,非人之所得,与此乃求其在我而不可有所待也。以致君泽民为事者,系诸人,非己之所得专,此乃求其在外而不能无所待也。二章自是二意,初果何所驰背乎?大抵士君子之立身行己,其大要曰学,曰仕而已。学也不可有所待,仕也不可无所侍。不可有所待者,天爵之所固有;不能无所待者,人爵之自外至。无所待而待不可也,有所待而不待尤不可也。立身行己之间,恶乎待?恶乎不待?请审于斯二者。

论孔子之集大成,何以言知而不言仁,言圣而不言神也?

尝观中庸论道之次第,徃徃以知行并言,未有不先知而后行者,是以孟子论孔子之集大成,始终知圣,正以知行言也。或曰:仁义礼知是为四徳,专言仁则可以包四者,今乃言知而不言仁,善信羙大圣神盖有六等,神为六者之极功,今乃言圣而不言神,何欤?嗟夫!知之为知,合仁义礼知而并论,固列于四者之末,然中庸三达徳则知又居三徳之首,而仁反次之。圣之为圣,合善信美大圣神而并论,固列于六者之亚,然洪范五事则圣又处五事之极,而神不与焉。曰知曰圣,初岂可以浅近观哉?是以夫子之于圣,不能则曰吾岂敢;夫子之于知,不曰我无能,则曰驱而莫知,辟择而不能守。然则知也也,盖亦未昜至也。虽然,此特圣人之谦辞耳。若知与圣,夫子盖有之矣。子贡圣门髙弟,于吾夫子尝以将圣称,又以既圣称,以至称至学不厌之之为知,知者不惑之为自道。是则夫子之圣且知可知矣。

条理者,即《易》所谓知至至之终。条理者,即《易》所谓知终终之。彼此虽有功力浅深之间,然皆所以先知而后行。至于知与圣,则天矣。知所以知之也,圣所以行之也。此所以始知而终圣也。昔南轩尝以致知力行论之,而未详。愚敢援《中庸》知行之论,信孟子所谓始知终圣者,正以先知后行言也。况先儒尝曰:「仁知如元亨利贞,元便是仁,贞便是知。四端仁知最大,无贞则元无起处,无知则如何是仁?」又曰:「仁为四徳之首,而知则能成始而成终。犹元为四徳之长,然元不生于元,而生于贞。不贞无以为元。」也是则知仁岂可以优劣观哉?先儒尝曰:「神不可知,谓圣之神妙,人所不能测,非圣人之上,又有一神人也。」又曰:「所谓神,则是圣人之妙,人不可得而测者,非圣人之外复有所谓神,神则圣人不可知者也。」是则圣神又可以浅深观哉?要之,知以知言,圣以行言,先知后行,此其始知而终圣也。言知而仁在其中,言圣而神寓其内,举此而遗伋,庸何伤?

曽西畏子路而鄙管仲,果何所见?

大抵士君子之立志,惟以道义为先,而功利不足较也。苟自常情观之,子路之才,不过千乗之国可使治赋而已。回视管仲之相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功业岂相侔哉?然或人之问曽西,比之子路,则蹴然而不安;比之管仲,则艴然而不悦。不知曾西何所见而然欤?吁!曽西之志在道义,而不在功利耳。董子云:“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此道也。窃观子路、管仲之行事,譬之御者,子路则范我驰驱而不获者也;管仲乃诡遇而获禽者也。倘以谋利计功言之,则子路诚不及于管仲;然自正义明道而论,则管仲又安敢望子路之万一哉?曾西,曽子之孙,仲尼之徒也,宜其以道义为重,而不尚乎功利。先儒所谓“志于道徳者,功名不足道”,

译大抵士人君子立身行事,有求之于自身的,也有求之于外物的。求之于外物的,不能没有所依赖;求之于自身的,不可以有所依赖。如果求之于自身的事有所依赖,就会犯自我暴弃的过失;如果求之于外物的事无所依赖,就会犯自我标榜、自我夸耀的过失。这两种情况都失当了。孟子曾说:“等待周文王出现才奋起的,是普通百姓。至于豪杰之士,即使没有周文王也会奋起。”然而伯夷、姜太公难道不是豪杰吗?孟子却说他们身处东海、北海,听到周文王兴起才归来归附,这是为什么呢?唉!孟子论豪杰“无文王犹兴”,是从人心天理的角度而言,是以增进德行、修习学业为事的。孟子论伯夷、太公因文王而来归,是从他们出处行止的角度而言,是以辅佐君主、恩泽百姓为事的。以增进德行、修习学业为事的,关乎自身,不是别人所能决定的,这就是求之于自身而不可以有所依赖。以辅佐君主、恩泽百姓为事的,关乎他人,不是自己能专断的,这就是求之于外物而不能无所依赖。这两章自是两种意思,起初哪里有什么背离呢?大抵士人君子立身行事,其大要不过是“学”与“仕”罢了。求学不可以有所依赖,出仕不可以无所依赖。不可以有所依赖的,是天爵所固有的;不能无所依赖的,是人爵从外而来的。无所依赖却去依赖是不可以的,有所依赖却不去依赖尤其不可以。在立身行事之间,哪里该依赖?哪里不该依赖?请在这两者之间仔细审察。

论孔子集大成,为什么说“知”而不说“仁”,说“圣”而不说“神”呢?

我曾观察《中庸》论述道的次第,往往将知与行并列提及,没有不先知而后行的,所以孟子论孔子集大成,始终说“知”与“圣”,正是从知与行的角度而言的。有人说:仁、义、礼、智是四德,专说“仁”就可以包容这四者,现在却说“知”而不说“仁”;善、信、美、大、圣、神大概有六个等级,“神”是这六者的最高境界,现在却说“圣”而不说“神”,这是为什么呢?唉!“知”作为“知”,合仁、义、礼、智而并列讨论,固然列在四者之末,然而《中庸》三达德中,“知”又居三德之首,而“仁”反而次之。“圣”作为“圣”,合善、信、美、大、圣、神而并列讨论,固然列在六者之次,然而《洪范》五事中,“圣”又处五事之极,而“神”不在其中。说“知”说“圣”,起初哪里可以用浅近的眼光看待呢?所以孔子对于“圣”,不能做到就说“我岂敢当”;孔子对于“知”,不说“我无能”,就说“驱策而不知”,或“选择而不能坚守”。那么“知”与“圣”,大概也不是容易达到的。虽然如此,这不过是圣人的谦辞罢了。至于“知”与“圣”,孔子其实是具备的。子贡是孔门高弟,对孔子曾以“将圣”称之,又以“既圣”称之,以至于称“学而不厌”为“知”,称“知者不惑”为“自道”。由此可知孔子的“圣”且“知”了。

条理,就是《易经》所说的“知至至之”的终。条理,就是《易经》所说的“知终终之”。彼此虽然有功力深浅的区别,但都是用来先知而后行的。至于“知”与“圣”,那就属于天理了。“知”是用来认知的,“圣”是用来践行的。这就是开始于“知”而终结于“圣”的原因。昔日张栻(南轩)曾以“致知力行”来论述,但未详尽。我敢援引《中庸》关于知行的论述,相信孟子所谓“始知终圣”,正是从先知后行的角度而言的。况且先儒曾说:“仁智如同元亨利贞,元就是仁,贞就是智。四端中仁智最大,没有贞则元没有起始之处,没有智则如何是仁?”又说:“仁是四德之首,而智却能成始成终。如同元是四德之长,然而元不生于元,而生于贞。不贞就无法成为元。”那么“知”与“仁”哪里可以用优劣来观看呢?先儒曾说:“神不可知,是说圣人的神妙,人所不能测度,并非圣人之上,又有一个神人。”又说:“所谓神,就是圣人的妙用,人不可得而测度的,并非圣人之外复有所谓神,神就是圣人不可知的一面。”那么“圣”与“神”又可以深浅来观看吗?总之,“知”是从认知而言,“圣”是从践行而言,先知后行,这就是始知而终圣的原因。说“知”而“仁”在其中,说“圣”而“神”寓于内,举此而遗漏其他,有什么妨害呢?

曾西畏惧子路而鄙视管仲,究竟看到了什么?

大抵士人君子的立志,只以道义为先,而功利不足以计较。如果从常情来看,子路的才能,不过是在千乘之国可以治理赋税罢了。回头看管仲辅佐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他的功业难道能相提并论吗?然而有人问曾西,与子路相比,曾西蹴然而不安;与管仲相比,曾西艴然而不悦。不知道曾西看到了什么而这样呢?唉!曾西的志向在于道义,而不在于功利罢了。董仲舒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是这个道理。我私下观察子路、管仲的行事,譬如驾车的人,子路则是遵循法度驰骋而不能猎获猎物的人;管仲则是诡遇而猎获禽兽的人。倘若以谋利计功来说,那么子路确实不及管仲;然而从正义明道的角度而论,那么管仲又怎么敢望子路的万一呢?曾西是曾子的孙子,孔子的门徒,理应看重道义,而不崇尚功利。先儒所谓“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道”,

是岂或人之所能哉?嗟夫!或人之不知曾西,无足怪也。丑也日逰于孟子之门,而乃以管晏之功望孟子。孟子遂引曾西答或人之语以告之,正欲借子路与管仲并以明道义功利之重轻。丑于此盍亦知所择矣?而奈丑之卒不悟也。甚矣,功利之易于溺人也,如此学者可不知所戒哉?

译这难道是普通人所能做到的吗?唉!普通人不了解曾西,不值得奇怪。丑每天在孟子门下游学,却用管仲、晏婴的功业来期望孟子。孟子于是引用曾西回答那个人的话告诉丑,正是想借子路和管仲来阐明道义与功利的轻重。丑在这里难道还不知道该作选择吗?无奈丑最终没有醒悟。功利使人沉溺竟然如此厉害,这样的学者怎能不引以为戒呢?

孟子告子之不动心何以不同

孟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其于公孙问答之间言之悉矣。大抵孟子之不动心出于自然,告子之不动心强之使然。其气象之不侔,固昭如也。然告子之言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四语之中,言心者再。孟子之言曰:「我知言,我善飬吾浩然之气。」二语之中,畧不及心。岂孟子之心学反不若告子之密欤?吁!盍亦参诸上下文,则可知矣。上文有谓:「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由是而论,孟子之不动心,正以持志为主。曽谓孟子止长于知言飬气而不及心乎?况言而能知,见之者真;气而能飬守之者,固见真守固,此方足以观其心法之正。下文且明谓:「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是则孟子知言飬气之学所主者心明矣。要之,告子虽合言与气而归诸心者,其于心学反疎;孟子虽止曰知言养气而不及心者,其于心学甚宻。何以知之?孟子专主于义,而告子以义为外,此所学之相反也。不然,孟子何以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尧舜授受执中而已,孟子言必称尧舜者也。而子莫执中,乃不之取,何欤?

理有名同而实异者,问其名则同,较其实则异。论者不究其实之异,而徒狥其名之同,可乎?自昔尧舜传心,大法执中二字,乃其要领。孟子言必称尧舜者也。及于子莫之执中,孟子乃不之取,何欤?吁!甚矣,古今之论理者,不可徒狥其名之同,而不究其实之异也。夫茍徒狥其名之同,则杨氏之义,墨氏之仁,皆可得与尧舜之仁义并称矣。惟按其实而究之,则杨氏义失于为我,墨氏仁失于兼爱。至此而后知,杨墨之仁义异乎尧舜之仁义,故孟子辟之而不少恕也。今子莫之执中也亦然,徒以执中而论,似与尧舜之执中无以异。孟子毎以尧舜之道告人,固不得不取之也。岂知子莫之执中,正为杨墨皆不能无过不及之偏。子莫知杨墨之失中,遂度于二者之间而执其中,似近之矣,而犹未也。为其执中而无权也,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之説固自明白,果安得与尧舜之中而并论耶?尧舜之执中,正中庸所谓君子而时中是也。子莫之执中,其视尧舜之执中,名虽同而实则异。孟子言毎称尧舜,而于子莫之执中不之取,岂不宜乎?要之,孟子不取子莫之中,盖与辟杨墨之仁义均为恶似而非者,其名同而其实异也。他如汤之执中,正有得于尧舜执中之法,则孟子未始不喜谈而乐道之者,以其名实之相应耳。吁!至此益信,子莫之中,徒有其名而无其实也。

  辟杨墨何其前后异论

圣贤之于异端,方其背正而适他,则距之也甚▯。及其舍他而入正,则其待之也甚恕。初非始终有二心,盖维持斯道者当如是也。尝观孟子「予岂好辨」一章,极言杨墨为害之甚,而直以距杨墨自任,且谓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窃原公都子之问,外人皆称夫子好辨,然则当时与杨墨辨者,疑仅有一孟子而已。及观「逃墨归杨,逃杨归儒」一章,则直有「归斯受之」之语,且谓今之与杨墨辨者,如追放豚,既入其笠,又从而招之。盖言彼既来归,不当追咎其既徃之失,是则孟子亦不复与之辨矣。合二章而论之,是何前者距之▯,而今者待之恕耶?吁!皆是也。方其背正而适他,也距之不严,则人不知彼説之为邪;及其舍他而入正,也待之不恕,则人不知此道之可进。前可见其义之尽,后可见其仁之

为维持斯道计也。虽然,墨者夷之求见而至于再,意既诚矣,受之可也。孟子乃竟因徐子以告语之,而不之见,又何欤?吁!教亦多术矣。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

孟子欲承三圣,在于距杨墨。岂当时害道者止于杨墨欤?

贤圣之辟异端,先去其甚者耳。何则?圣贤君子之卫道,莫先于恶似而非者也。杨朱、墨翟之害,窃吾道之仁义以自名,最易于惑人之耳目,而壊人之心术焉。向使杨、墨自为一家

译孟子与告子“不动心”的道理为何不同?

孟子与告子的“不动心”,在回答公孙丑的问话中已经说得很详尽。大体上,孟子的不动心是出于自然,告子的不动心是勉强做到的。两者气象的不相同,本来就很明显。然而告子说:“不能在言语上理解,就不要向内心探求;不能在内心理解,就不要向意气探求。”这四句话中,提到“心”的有两次。孟子说:“我善于分析别人的言辞,我善于培养我的浩然之气。”这两句话中,几乎没提到“心”。难道孟子的心学反而不如告子严密吗?唉!只要参考上下文,就可以知道了。上文说:“志是气的主帅,气是充满身体的力量。志到哪里,气就跟随到哪里。所以说:要坚守自己的志,不要扰乱自己的气。”由此看来,孟子的不动心,正是以坚守志向为主。难道孟子只擅长知言养气而不及于心吗?况且,言语能够分析,说明看得真切;气能够培养,说明守得牢固,这才足以观察其心法的端正。下文又明确说:“行为如果内心觉得不满足,气就馁了。一定要做该做的事,但不要刻意追求,不要遗忘,也不要拔苗助长。”这样看来,孟子知言养气的学问所主宰的正是心,这就很明白了。总之,告子虽然把言语和气都归结于心,但他对心学反而疏略;孟子虽然只说知言养气而没提心,但他对心学却很严密。怎么知道呢?孟子专以“义”为主,而告子认为“义”是外在的,这是他们所学的根本不同。不然,孟子为什么说:“告子不曾懂得义,因为他把义看作外在的东西。”尧舜传授天下,只是秉持中道罢了,孟子说话必定称道尧舜。而子莫也秉持中道,孟子却不采纳,为什么呢?

道理有名称相同而实质不同的,问它的名称则相同,比较它的实质则不同。议论的人不探究实质的不同,而只顺从名称的相同,可以吗?自古以来,尧舜传授心法,大法的要领就是“执中”二字。孟子说话必定称道尧舜。等到子莫的“执中”,孟子却不采纳,为什么呢?唉!古今议论道理的人,不可只顺从名称的相同,而不探究实质的不同。如果只顺从名称的相同,那么杨朱的义,墨翟的仁,都可以和尧舜的仁义并列称颂了。只有按照实质来探究,那么杨朱的义失之于为我,墨翟的仁失之于兼爱。到这里才知道,杨墨的仁义不同于尧舜的仁义,所以孟子排斥他们而毫不宽恕。现在子莫的执中也是如此,单从执中来论,似乎和尧舜的执中没有区别。孟子常常用尧舜之道告诉别人,本来不得不采纳它。哪里知道子莫的执中,正是因为杨墨都有过与不及的偏颇。子莫知道杨墨失中,于是度量在两者之间而执取其中间,似乎接近了,但还是不对。因为他执中而没有权变,执中而没有权变,就如同固执一端。孟子的说法本来就很明白,怎么能和尧舜的中道并列讨论呢?尧舜的执中,正是《中庸》所说的君子随时保持中道。子莫的执中,和尧舜的执中相比,名称虽然相同但实质不同。孟子说话常常称道尧舜,而对子莫的执中不采纳,难道不应该吗?总之,孟子不采纳子莫的中道,大概和排斥杨墨的仁义一样,都是因为它们是似是而非的,名称相同而实质不同。其他如商汤的执中,正有得于尧舜执中的方法,那么孟子没有不喜欢谈论和乐于称道的,因为它们的名称和实质是相应的。唉!到这里更加确信,子莫的中道,只是有名称而没有实质。

排斥杨墨为什么前后议论不同?

圣贤对待异端,当它背离正道而趋向邪道时,就严厉地排斥它。当它舍弃邪道而回归正道时,就宽容地对待它。并不是始终有两种心思,而是维护正道应当如此。我曾看孟子“予岂好辨”一章,极力说明杨墨危害之大,而且直接以排斥杨墨为己任,并且说能言善辩排斥杨墨的人,是圣人的门徒。我推测公都子的提问,外人都说夫子喜欢辩论,那么当时和杨墨辩论的,大概只有孟子一个人。等到看“逃墨归杨,逃杨归儒”一章,就有“归来就接受他”的话,而且说现在和杨墨辩论的人,就像追赶放跑的猪,已经进了猪圈,又跟着招引它。意思是说他们既然来归顺,就不应当追究他们过去的过失,这样孟子就不再和他们辩论了。把这两章合起来看,为什么前者排斥严厉,而后者对待宽容呢?唉!都是对的。当它背离正道而趋向邪道时,如果不严厉排斥,人们就不知道那种学说邪恶;当它舍弃邪道而回归正道时,如果不宽容对待,人们就不知道正道是可以进取的。前者可以看出道义的尽善,后者可以看出仁爱之心,这都是为了维护正道。虽然如此,墨者夷之请求见面以至于两次,心意已经很诚恳了,接受他是可以的。孟子却竟然通过徐子转告他,而不见他,为什么呢?唉!教育也有多种方法。不屑于教诲,这也是一种教诲罢了。

孟子想要继承三位圣人,在于排斥杨墨。难道当时危害道统的只有杨墨吗?

圣贤排斥异端,先去除那些严重的。为什么呢?圣贤君子保卫正道,没有比厌恶似是而非的东西更优先的了。杨朱、墨翟的危害,窃取我们道统的仁义来自称,最容易迷惑人的耳目,而败坏人的心术。假使杨、墨自成一派

,人皆知为异端,则于吾道乎奚病?惟夫杨氏之为我,似义而非义;墨氏之兼爱,似仁而非仁。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杨、墨之言。夫程子尝论,杨氏为我,疑于义;墨氏兼爱,疑于仁。故孟子只辟杨、墨,为其惑世之甚也。即此而论,则当时异端为吾道害,固不止于杨、墨,而未有如杨、墨之甚者。孟子特举其距杨、墨以承三圣者,固宜不寜。惟是他日孟子辟陈相,从许行之道,亦举《鲁颂》“膺惩”之説,而言周公之事。盖孟子卫道之功,无徃不以承三圣自任也。孟子救时忧世之心,亦劳矣。

译人们都知道杨、墨是异端,那么对于我们的正道又有什么妨害呢?只是杨氏的“为我”,看似义却并非真正的义;墨氏的“兼爱”,看似仁却并非真正的仁。杨朱、墨翟的学说充斥天下,天下的言论不是归于杨氏就是归于墨氏。如果杨、墨的学说不停止,孔子的学说就不能彰显,率领天下人祸害仁义的,正是杨、墨的言论。程子曾经论述,杨氏的“为我”,疑似于义;墨氏的“兼爱”,疑似于仁。所以孟子只辟斥杨、墨,是因为他们迷惑世人的程度最为严重。由此来看,当时危害我们正道的异端,固然不止杨、墨,但没有比杨、墨更严重的了。孟子特别举出抵拒杨、墨以继承三位圣人的事业,本来就不应安宁。只是后来孟子辟斥陈相,陈相追随许行的学说,孟子也引用《鲁颂》中“膺惩”的说法,并谈论周公的事迹。大概孟子捍卫道统的功劳,无处不以继承三位圣人的事业为己任。孟子救时忧世的心意,也是够辛劳的了。

以心论大人者二同乎异乎

自古圣贤之论心,有指心之体言者,有指心之用言者。夫寂然不动,心之体也;感而遂通,心之用也。惟能全其体于寂然不动之中,故能尽其用于感而遂通之际。使徒寂然而无感,则吾心岂诚若死灰而已哉?孟子以心而论大人者二:初言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诚若澹然无所为也;及论心之官,则思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此为大人而已矣。是则又以思为之主,得无先后之异防欤?吁!大人之为大人,一而已矣。前言不失赤子之心者,以心之体言也;后言心之官则思而先立其大者,以心之用言也。先儒尝谓大人之心通达万变,赤子之心则纯一无伪而已。然大人之所以为大人,正以其不为物诱而有以全其纯一无伪之本然,是以扩而充之,则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极其大也。只此数语,自可贯两章而通释之矣。夫所谓不为物诱而有以全其纯一无伪之本然者,此正是心之官则思先立乎其大者而小者弗能夺也。扩而充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极其大也,正为其心之能思故尔。合而言之,不失其赤子之心者,存其体也;先立乎其大者,充其用也。二章大防,不失其为互相补,未见其为两相戾也。或曰:二章之论,析体用言之可也。然心之官专以思言,似非大人气象。岂知思曰睿,睿作圣,思者实为圣功之本。无思而无不通,固为圣人;然无不通生于通防,通防生于思。自思通而至于无思,则大人其圣人矣。方其大而未化,此正思通时也。论者安得以思为之疑?

  四书疑节卷八

<经部,四书类,四书疑节》>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九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

  孔孟去齐迟速不同

按鲁论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固尝善吾夫子之言矣。然徒知善其言,而不知反求其所以然,盖亦説而不绎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况齐景公之待孔子也,初则谓「若季氏,则吾不能以季孟之间待之」,既而又曰「吾老矣,不能用也」,是以孔子之去,盖不系待之轻重,特以不用而去耳。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此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宜也。至若孟子之于齐,虽居賔师之位,而未尝受禄,然其君臣问答,层见叠出,大哉言矣,善哉言乎。齐王亦深切为孟子敬,特未免溺于功利之习,人欲之私,不能委国授之以政,而使得以行其道耳。他日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即此数语,则知齐王拳拳于孟子者为何如。回视景公「不能用也」一语,大有间矣。此孟子之去齐三宿而出昼,亦宜也。夫孟子三宿出昼之本心,与尹士言之明矣。至于他日王谓时子之説,其意非不勤,而孟子卒不之就。齐王不能以礼下之,而乃欲以利诱之,孟子岂肯为之哉。由是而观,孟子出昼之濡滞,其设心岂为利禄计,盖深有望于得君以行道耳。道之不行,则浩然有志不可挽矣。其视孔子去齐,虽有迟速之不同,而其去国之心则一也。要之,孔子去齐之速者,景公明有「不能用也」之言,其行义达道之望絶矣。孟子去齐之迟者,明有「继此得见」之语,不免尚有「反予用予」之望也。孔子、孟子同道,昜地则皆然。

孔子去鲁,不税冕而行,乃谓:“迟迟吾行,何欤?”

论圣人出处之大节,不当泥其迹,而当原其心。自其迹而论,因祭而肉不至,乃不税冕而行,速莫速于此矣。然自其心而论,去鲁之志本萌于齐,归女乐之时,子路尝劝之行而不行,直待其燔肉不至而后行。迟迟吾行之説,圣人岂欺我哉?先儒尝谓孔子欲去之意乆矣,不欲苟去,故迟迟其行也。燔肉不至,则得以防罪行矣,故不税冕而行,非速也。斯言得之。

君子论圣人之行事,有出于一时辨难之语,有出于平居议论之辞。出于平居议论之辞者,为得其实;出于一时辨难之语者,或有所激,要不可以同异观也。

迟迟吾行之説,孟氏之书凡两见,一则专以去鲁而言,一则以去

译以心来论大人,这两处说法是相同还是不同呢?

自古圣贤谈论心,有的从心的本体来说,有的从心的作用来说。那寂静不动,是心的本体;感应而随即通达,是心的作用。正因为能在寂静不动中保全其本体,所以才能在感应而随即通达时穷尽其作用。如果只寂静而没有感应,那么我的心难道真的像死灰一样了吗?孟子以心来论大人有两处:起初说大人不丧失他赤子般的心,确实好像淡泊而没有作为的样子;等到论述心的官能时,却说思考要先确立那大的方面,那么小的方面就不能战胜它,这才算是大人罢了。这样看来,又是以思考为主,难道没有先后不同的区别吗?唉!大人之所以成为大人,只是一个道理罢了。前面说不丧失赤子之心,是从心的本体来说的;后面说心的官能在于思考并先确立那大的方面,是从心的作用来说的。以前的儒者曾说大人的心通达万变,赤子之心只是纯粹单一而没有虚伪罢了。然而大人之所以成为大人,正是因为他不被外物诱惑而能够保全那纯粹单一而没有虚伪的本然状态,因此扩充并充实它,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达到极大的境界。只要这几句话,自然可以贯通这两章而通释它们了。那所谓不被外物诱惑而能够保全那纯粹单一而没有虚伪的本然状态,这正是心的官能在于思考并先确立那大的方面而小的方面不能战胜它。扩充并充实它,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达到极大的境界,正是因为心能够思考的缘故。合起来说,不丧失赤子之心,是保存其本体;先确立那大的方面,是充实其作用。这两章的大致区别,不失为互相补充,没有看到它们互相违背。有人问:这两章的论述,从本体和作用来分析是可以的。然而心的官能专门用思考来说,似乎不像大人的气象。哪里知道思考叫做睿智,睿智成就圣德,思考实在是圣功的根本。没有思考而没有不通达,固然算是圣人;然而没有不通达产生于通达的界限,通达的界限产生于思考。从思考通达而达到没有思考,那么大人就是圣人了。当他伟大而还没有化育万物时,这正是思考通达的时候。论述的人怎么能以思考为疑呢?

四书疑节卷八

<经部,四书类,四书疑节》>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疑节卷九

元 袁俊翁 撰

孟子

孔孟离开齐国的快慢不同

根据《鲁论》,齐景公向孔子问政,固然曾经赞赏我们老师的言论。然而只知道赞赏他的言论,却不知道反过来探求他言论背后的原因,大概也是听了却不推究的人,我对他也没什么办法了。况且齐景公对待孔子,起初说“像季氏那样,我不能用对待季氏和孟氏之间的礼节来对待他”,后来又说“我老了,不能任用了”,所以孔子的离开,大概不取决于对待的轻重,只是因为没有被任用而离开罢了。君子见机而作,不等到一整天,这孔子离开齐国,淘米就出发,是适宜的。至于孟子在齐国,虽然居于宾师的位置,却从未接受俸禄,然而他们君臣问答,层出不穷,伟大的言论啊,善美的言论啊。齐王也深切地尊敬孟子,只是不免沉溺于功利的习气,人欲的私心,不能把国家托付给他来施政,从而让他得以施行他的道罢了。后来孟子表示做臣子后归去,齐王去见孟子说:“前几天希望见面而不能得到,得以侍奉同朝非常高兴,现在又抛弃我而归去,不知道还能接着这次而见到我吗?”从这几句话,就知道齐王对孟子的恳切程度如何。回头看景公“不能任用了”这句话,大有差别了。这孟子离开齐国住了三晚才走出昼地,也是适宜的。孟子住三晚才走出昼地的本心,对尹士说得很明白了。至于后来齐王对时子的说法,他的心意不是不勤勉,而孟子最终不去就任。齐王不能用礼来谦下对待他,却想用利来诱惑他,孟子岂肯为他这样做呢。由此看来,孟子走出昼地的滞留,他的用心难道是为了利禄打算,大概是深切地希望得到君主以施行道罢了。道不能施行,那么浩然有志不可挽回了。他看孔子离开齐国,虽然有快慢的不同,而他们离开国家的心是一样的。总之,孔子离开齐国快的原因,是景公明确有“不能任用了”的话,他施行义理通达道的希望断绝了。孟子离开齐国慢的原因,是明确有“接着这次得见”的话,不免还有“反过来任用我”的希望。孔子、孟子同道,易地则皆然。

孔子离开鲁国,不脱冕而行,却说:“迟迟吾行,何欤?”

论述圣人出仕隐居的大节,不应当拘泥于他的行为,而应当推究他的本心。从行为而论,因为祭祀时肉没送到,就不脱冕而行,没有比这更快的了。然而从本心而论,离开鲁国的志向本萌生于齐国,赠送女乐的时候,子路曾经劝他走而不走,一直等到燔肉没送到才走。迟迟吾行的说法,圣人难道欺骗我吗?以前的儒者曾说孔子想要离开的意思很久了,不想苟且离开,所以迟迟而行。燔肉没送到,就可以借口避罪而行了,所以不脱冕而行,不是快。这话说得对。

君子论述圣人的行事,有出于一时辩论的话,有出于平时议论的话。出于平时议论的话,是得到实情的;出于一时辩论的话,或许有所激愤,不可以同异来观看。

迟迟吾行的说法,在孟子的书中出现了两次,一次专门以离开鲁国而言,一次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