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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读四书大全说三

(卷首)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10–56 段

而亦无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使尔,无论事到身上,繇你从容去致知不得;便尽有暇日,揣摩得十余年,及至用时,不相应者多矣。如为子而必诚于孝,触目警心,自有许多痛痒相关处,随在宜加细察,亦硬靠著平日知道的定省温清样子做不得。是故致知之功,非抹下行之之功于不试,而姑储其知以为诚正之用。是知中亦有行也。

译况且也没有先完全知晓了才去实行的道理。假使你,无论事情临头,由你从容地去探求知识是做不到的;即便你有空闲日子,揣摩了十几年,等到用时,大多也不相符合。比如做儿子一定要真诚地尽孝,映入眼帘、触动心灵,自然有许多切身相关的痛痒之处,随时随地都应当仔细体察,也不能生硬地照搬平日所知的晨昏定省、冬温夏清的样子去做。所以,致知的功夫,并非撇下实行的功夫不去实践,而是暂且储备这些知识,以作为诚意正心的用途。由此可见,知识之中也包含着实行。

知此,则诚意以下亦有知之之功,亦可知矣。如意才起处,其为善为恶之分界有显然易别者,夙昔所致之知可见其效,而无待于更审矣。其疑善疑恶,因事几以决,亦有非夙昔之可豫知者。则方慎之际,其加警省而为分别也,亦必用知。

  即以好好色恶恶臭言之。起念好恶时,惺然不昧,岂不属知?好而求得,恶而求去,方始属行。世岂有在心意上做工夫,而死守旧闻,一直做去,更不忖度之理?使然,非果敢而窒者,则亦硁硁之小人而已。

  大要致知上总煞分明,亦只是大端显现;研几审理,终其身而无可辍也。倘云如白日丽天,更无劳其再用照烛,此圣神功化极致之所未逮,而况于学者?而方格致之始,固事在求知,亦终不似俗儒之记诵讲解以为格物,异端之面壁观心以为致知,乃判然置行于他日,而姑少待之也。

  知此,则第六章传章句所云“己所独知”,第八章传文所云“知恶”、“知美”之类,皆行中之知,无待纷纭争诚意之功在致知前、致知后矣。经言先后,不言前后。前后者,昨今之谓也。先后者,缓急之谓也。

二

  或问云:“无不好者拒之于内,无不恶者挽之于中。”夫好恶而必听命于中之所为主者,则亦必有固好者挽之于内,固恶者拒之于中矣。

  传文原非以“毋自欺”为“诚其意”硬地作注脚,乃就意不诚者转念之弊而反形之。自欺是不诚。若无不诚,亦须有诚。要此诚意之功,则是将所知之理,遇著意发时撞将去,教他吃个满怀;及将吾固正之心,吃紧通透到吾所将应底事物上,符合穿彻,教吾意便从者上面发将出来,似竹笋般始终是者个则样。如此扑满条达,一直诚将去,更不教他中闲招致自欺,便谓之毋自欺也。

  传者只为“诚其意”上更无可下之语,只说诚意已足。故通梢说个“毋自欺”。章句云“毋者禁止之辞”,如今郡县禁止词讼,只是不受,非拏著来讼者以刑罚治之也。不然,虚内事外,只管把者意拣择分派,此为非自欺而听其发,此为自欺而遏绝之,勿论意发于仓卒,势不及禁,而中心交战,意为之乱,抑不能滋长善萌。况乎内无取正之则、笃实之理为克敌制胜之具,岂非张空弮而入白刃乎?经传皆云“ 诚其意”,不云“择其意”、“严其意”,后人盖未之思耳。

  但当未有意时,其将来之善几恶几,不可预为拟制,而务于从容涵养,不可急迫迫地逼教好意出来。及其意已发而可知之后,不可强为补饰,以涉于小人之掩著。故待己所及知,抑仅己所独知之时而加之慎。实则以诚灌注乎意,彻表彻里,彻始彻终,强固精明,非但于独知而防之也。

  慎字不可作防字解,乃缜密详谨之意。恶恶臭,好好色,岂有所防哉?无不好,无不恶,即是慎。盖此诚字,虽是用功字,原不与伪字对;伪者,欺人者也。乃与不诚为对;如中庸言“不诚无物”之不诚。不诚则或伪,伪不仅于不诚。不诚者,自欺者也;不诚则自欺,自欺则自体不成,故无物。若伪,则反有伪物矣。总为理不满足,所以大概说得去、行得去便休。

  诗云“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只为是个贫家,所以扯拽教过。若诚其意者,须是金粟充满,而用之如流水,一无吝啬,则更不使有支撑之意耳。此则慎独为诚意扣紧之功,而非诚意之全恃乎此,及人所共知之后,遂无所用其力也。虽至人所共知,尚有有其意而未有其事之时。意中千条百绪,统名为意。

  只为意不得诚,没奈何只索自欺。平常不肯开者自欺一条活路,则发意时所以力致其诚者,当何如敦笃也。故诚意者必不自欺,而预禁自欺者亦诚意之法,互相为成也。

三

  恶恶臭,好好色,是诚之本体。诚其意而毋自欺,以至其用意如恶恶臭、好好色,乃是工夫至到,本体透露。将此以验吾之意果诚与否则可,若立意要如此,而径以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则直是无下手处。

  好好色、恶恶臭者,已然则不可

译明白这一点,那么诚意以下的修养也都有“知”的功效,也就可想而知了。比如意念刚萌生时,善与恶的界限有显而易见、容易分辨的地方,往日所积累的“知”在此显现其效用,无需再另行审视。那些对善对恶产生疑惑,需根据事理细微之处来决断的情况,也有不是往日所能预先知晓的。那么在谨慎修养之际,加强警觉反省并进行分辨,也必定要运用“知”。

就以喜爱美色、厌恶恶臭来说。当产生喜爱或厌恶的念头时,清醒而不昏昧,这难道不属于“知”吗?喜爱而追求得到,厌恶而追求去除,这才属于“行”。世间哪有在心意上用功,却死守旧有的见闻,一直做下去,不再加以揣度衡量之理?如果真是这样,如果不是果敢却固执不通的人,也就是浅薄固执的小人了。

大致说来,在“致知”上总体把握得十分分明,也只是主要方面显现出来;探究细微、审察事理,终身都不能停止。如果说像太阳照耀天空,不再需要劳烦它再次照亮,这是圣人神妙功化极致都达不到的境界,何况是求学的人呢?而在格物致知的开始,固然事情在于求知,也终究不像俗儒那样把记诵讲解当作格物,不像异端那样把面壁观心当作致知,从而把“行”截然放在日后,暂时搁置等待。

明白这一点,那么第六章传文句读中所说的“己所独知”,第八章传文中所说的“知恶”、“知美”之类,都是“行”之中的“知”,无需纷繁争论诚意之功是在致知之前还是之后了。经文说的是先后,不是前后。前后,是指昨天和今天;先后,是指缓急。

二

有人问说:“没有不喜爱的东西被排斥在内,没有不厌恶的东西被挽留在中。”如果好恶一定要听从内心主宰的命令,那么也一定有原本喜爱的事物被排斥在内,原本厌恶的事物被挽留在中了。

传文原本不是把“毋自欺”作为“诚其意”的硬性注解,而是针对意念不诚时转变念头的弊端,反过来揭示其情形。自欺就是不诚。如果没有不诚,也必须有诚。需要这诚意的功夫,就是把所知道的道理,遇到意念发动时迎头撞上,让它充满胸怀;并且把我原本端正的心,紧紧通透地贯彻到我应当应对的事物上,符合贯通,让我的意念就从上面发动出来,像竹笋一样始终是这个样子。这样扑满条达,一直诚实地做下去,不再让它中间招致自欺,这就叫做毋自欺。

传者只是因为“诚其意”上面再没有可下的言语,只说诚意就足够了。所以通篇说个“毋自欺”。章句说“毋是禁止的言辞”,如今郡县禁止诉讼,只是不予受理,并不是抓住来诉讼的人用刑罚惩治他们。不然的话,内心空虚而外表做事,只管把这意念拣选分派,这是为了不自我欺骗而听任它发动,这是为了自我欺骗而遏绝它,不论意念发动于仓促之间,势不及禁止,而内心交战,意念为之混乱,反而不能滋养善的萌芽。何况内心没有取正的准则、笃实的道理作为克敌制胜的工具,岂不是张着空弓进入白刃之中吗?经文和传文都说“诚其意”,不说“择其意”、“严其意”,后人大概没有思考这一点罢了。

但是应当在没有意念时,那将来的善的苗头、恶的苗头,不可预先拟定制度,而务必从容涵养,不可急迫地逼迫好意念出来。等到意念已经发动而可知之后,不可强行补饰,以免陷入小人的掩饰之中。所以等到自己所能知晓,甚至只有自己独自知晓的时候加以谨慎。实际上是用诚灌注于意念,彻表彻里,彻始彻终,强固精明,不仅仅是在独知之时防备它。

“慎”字不可作“防”字解释,而是缜密详谨的意思。厌恶恶臭,喜爱美色,难道有所防备吗?没有不喜爱,没有不厌恶,就是慎。大概这个“诚”字,虽然是下功夫的字,原本不与“伪”字相对;伪,是欺骗别人的人。而是与“不诚”相对;如《中庸》所说“不诚无物”的不诚。不诚则或者虚伪,虚伪不仅仅是不诚。不诚的人,是自欺的人;不诚则自欺,自欺则自身不能成立,所以无物。如果是伪,反而有虚伪的事物了。总因为道理不充足,所以大抵说得通、行得通就罢了。

《诗经》说“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只是因为是个贫家,所以拉扯着度过。如果是诚其意的人,必须是金粟充满,而使用它像流水一样,一无吝啬,那么更不会有支撑的意思了。这就是慎独作为诚意紧扣的功夫,而不是诚意完全依赖于此,以及人所共知之后,就无所用其力了。虽然到了人所共知,还有有意念而没有事情的时候。意念中千条百绪,统称为意。

只是因为意念不能诚,没办法只好自欺。平常不肯打开自欺这一条活路,那么发动意念时所以极力致诚的,应当如何敦厚笃实呢。所以诚意的人必定不自欺,而预先禁止自欺也是诚意的方法,互相成就。

三

厌恶恶臭,喜爱美色,是诚的本体。诚其意而毋自欺,以至于用意念像厌恶恶臭、喜爱美色那样,乃是功夫达到极致,本体显露。用这个来检验我的意念果然诚还是不诚是可以的,如果立意要这样,而径直以像厌恶恶臭、像喜爱美色那样,那就直接没有下手的地方了。

喜爱美色、厌恶恶臭,是已经如此,则不可

按遏,未然则无假安排,是以得谓之诚。其不尔者,如阉宦之不好色,鼽窒人之不恶臭,岂有所得用其力哉?

译所谓遏制,在恶念尚未产生时,无需刻意安排,因此可以称之为诚。那些不是这样的,就像太监不喜好美色,鼻塞的人不厌恶臭味,哪里是用了什么力气呢?

四

  章句之说,与或问异。看来,或问于传文理势较顺。传云“此之谓自谦”,明是指点出诚好诚恶时心体,非用功语。章句中“务”字、“求”字,于语势既不符合,不如或问中 “既如此矣”“则庶乎”七字之当。或问虽有“而须臾之顷,纤芥之微,念念相承,无少闲断 ”一段,自以补传意之所必有,非于此始著力,如章句“务决去,求必得”之吃紧下工夫也。其云“内外昭融,表里澄彻”,正是自谦时意象;而心正身修,直自谦者之所得耳。如此,则“故君子”一“故”字亦传递有因,不尔,亦鹘突不分明矣。此文势顺不顺之分也。

  若以理言,章句云“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所谓使者,制之于此而彼自听令乎?抑处置有权而俾从吾令乎?若制之于此而彼自听令,是亦明夫非“决去、求得”之为功矣。如处置有权而“务决去之”,“求必得之”,窃恐意之方发,更不容人逗留而施其挟持也。

  且求善去恶之功,自在既好既恶之余,修身之事,而非诚意之事。但云好好色、恶恶臭,则人固未有务恶恶臭、求好好色之理。意本不然而强其然,亦安得谓之诚耶?

  子夏入见圣道之时,非不求必得也。而唯其起念之际,非有根心不已之诚,意根心便是诚。则出见纷华而意移。繇此言之,求必得者,固不能如好好色矣。

  章句为初学者陷溺已深,寻不著诚意线路,开此一法门,且教他有入处。若大学彻首彻尾一段大学问,则以此为助长无益之功,特以“毋自欺”三字示以警省反观之法,非扣紧著好恶之末流以力用其诚也。

  唯诚其意而毋自欺,则其意之好善恶恶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无乎不诚,而乃可谓之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以致其诚之之功焉。本文自如此说,固文顺而理安也。

  “自谦”云者,意诚也,非诚其意也。故或问以“内外昭融”一段,接递到心正身修上,与经文“意诚而后心正”二句合辙,而非以释经文“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之旨。此之不察,故难免于惑乱矣。

  小注中有“要自谦”之语,须活看。若要自谦,须慎独,须毋自欺,须诚其意。不然,虽欲自谦,其将能乎?

五

  “自欺”、“自谦”一“自”字,章句、或问未与分明拈出。或问云“苟焉自欺,而意之所发有不诚者”,将在意上一层说,亦微有分别。此自字元不与人相对。其立一欺人以相对者,全不惺忪之俗儒也,其谬固不待破。且自欺既尔,其于自谦也,亦可立一谦人之名以相形乎?

  不尔,则必以意为自。虽未见有显指意为自者,然夫人胸中若有所解,而惮出诸口,则亦曰意而已矣。苟以意为自,则欺不欺,慊不慊,既一意矣,毋自欺而自谦,又别立一意以治之,是其为两意也明甚。若云以后意治前意,终是亡羊补牢之下策。过后知悔,特良心之发见,而可云诚意而意诚哉?况其所发之意而善也,则已早无所欺矣;如其所发而不善也,此岂可使之谦焉快足者乎?

  今以一言断之曰:意无恒体。无恒体者,不可执之为自,不受欺,而亦无可谦也。乃既破自非意,则必有所谓自者。此之不审,苟务深求,于是乎“本来面目”、“主人翁”、 “无位真人”,一切邪说,得以乘闲惑人。圣贤之学,既不容如此,无已,曷亦求之经、传乎?则愚请破从来之所未破,而直就经以释之曰: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恒存乎中,善而非恶也。心之所存,善而非恶。意之已动,或有恶焉,以陵夺其素正之心,则自欺矣。意欺心。唯诚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动之意而皆实,则吾所存之心周流满惬而无有馁也,此之谓自谦也。意谦心。

  且以本传求之,则好好色、恶恶臭者,亦心而已。意或无感而生,如不因有色现前而思色等。心则未有所感而不现。如存恻隐之心,无孺子入井事则不现等。好色恶臭之不当前,人则

译四

关于《章句》的解释,与《或问》不同。看来,《或问》的说法在传文的文理和气势上更为顺畅。传文说“这就叫做自我满足”,明显是指点出真诚喜好、真诚厌恶时心的本体,并非用功修养的话。《章句》中的“务”字、“求”字,在语势上既不符合,不如《或问》中“既如此矣”“则庶乎”这七个字恰当。《或问》虽然有一段“而在片刻之间,细微之处,念头相承,没有少许间断”的话,自然是为了补充传文意旨中必然有的内容,并非在此处开始着力,像《章句》中“务必决绝去除,追求必定得到”那样急切地下工夫。它所说的“内外光明交融,表里清澈透明”,正是自我满足时的意象;而心正身修,不过是自我满足者自然得到的结果罢了。这样,“故君子”中的“故”字也就有因果承接,否则,就会含糊不清了。这就是文势顺畅与否的区别。

如果从道理上讲,《章句》说“使厌恶恶就像厌恶恶臭,喜好善就像喜好美色”,所谓“使”,是制约于此而彼自然听从命令吗?还是处置有权力而让它服从我的命令吗?如果是制约于此而彼自然听从命令,这就明白地表明不是靠“决绝去除、追求得到”作为工夫了。如果是处置有权力而“务必决绝去除”,“追求必定得到”,我恐怕意念刚发动时,更不容人停留而施加挟持。

况且,追求善、去除恶的工夫,自然是在已经喜好、已经厌恶之后,属于修身的事,而不是诚意的事。只说喜好美色、厌恶恶臭,那么人本来就没有务必厌恶恶臭、追求喜好美色的道理。意念本来不是这样而强行让它这样,又怎么能称之为诚呢?

子夏入见圣道的时候,并非不追求必定得到。但因为他在起念之际,没有根植于心而不停止的真诚,意根植于心便是诚。所以出见纷华而意念转移。由此说来,追求必定得到,固然不能像喜好美色那样自然。

《章句》是因为初学者陷溺已深,找不到诚意的门路,才开设这一法门,暂且教他有个入手处。如果就《大学》从头到尾的一整套大学问而言,这样做是助长而无益的工夫,特意用“毋自欺”三个字来指示警省反观的方法,并不是紧扣好恶的末流来用力实现诚。

只有诚其意而不自我欺骗,那么他的意念在喜好善、厌恶恶时,就像厌恶恶臭,就像喜好美色,没有不诚的,这才可以叫做自我满足。所以君子必须在独处时谨慎,以达到诚的工夫。本文本来就是这样说的,所以文势顺畅而道理安稳。

“自我满足”的意思,是意念真诚,而不是诚其意。所以《或问》用“内外光明交融”一段,承接递进到心正身修上,与经文“意念真诚而后心正”两句合辙,而不是用来解释经文“想要端正心的人先要诚其意”的宗旨。对此不加审察,所以难免产生困惑混乱。

小注中有“要自我满足”的话,须灵活看待。如果要自我满足,必须谨慎独处,必须不自我欺骗,必须诚其意。不然,即使想要自我满足,难道能实现吗?

五

“自我欺骗”、“自我满足”中的“自”字,《章句》和《或问》都没有明确拈出。《或问》说“如果自我欺骗,而意念所发出的有不真诚的”,这是在意念的上一层来说,也稍有分别。这个“自”字原本不是与人相对的。设立一个欺骗人来与它相对的,是完全糊涂的俗儒,其错误本来就不待驳斥。况且自我欺骗既然这样,对于自我满足,也可以设立一个谦让人的名目来与之相比吗?

如果不这样,那就必定以意念为“自”。虽然没见到明显指出意念为“自”的,但人们胸中若有某种理解,却害怕说出口,那也不过是意念罢了。如果以意念为“自”,那么欺骗不欺骗,满足不满足,既然都是意念了,不自我欺骗而自我满足,又另外设立一个意念来治理它,这是两个意念就很明显了。如果说用后一个意念治理前一个意念,终究是亡羊补牢的下策。过后知道后悔,只是良心的发现,而可以说诚意而意念真诚吗?况且他所发出的意念如果是善的,那就早已没有欺骗了;如果他所发出的意念是不善的,这难道可以让他满足快意吗?

现在用一句话断言:意念没有恒常的本体。没有恒常本体,就不能执着它为“自”,不接受欺骗,也就没有可满足的。既然破除了“自”不是意念,那就必定有所谓“自”的东西。对此不加审察,如果务求深究,于是“本来面目”、“主人翁”、“无位真人”等一切邪说,得以乘虚而入迷惑人。圣贤的学问,既然不容许这样,不得已,何不寻求于经、传呢?那么我请求破除历来所未破除的,直接依据经文来解释:所谓“自”,就是心,是想要修养自身的人所端正的心。心的端正,是志向的持守,因此知道它恒常存在于心中,是善而不是恶。心所存留的,是善而不是恶。意念已经发动,或许有恶,以此侵犯夺取原本端正的心,这就是自我欺骗了。意念欺骗心。只有诚其意的人,充实此心的善,以灌注于所发动的意念而都真实,那么我所存留的心周流满惬而没有匮乏,这就叫做自我满足。意念满足心。

况且依据本传来探求,喜好美色、厌恶恶臭的,也不过是心罢了。意念或许没有感触而产生,比如不因有色现前而思念色等。心则没有感触而不显现。比如存恻隐之心,没有孺子入井的事就不显现等。喜好美色、厌恶恶臭不在眼前时,人则

无所好而无所恶。虽妄思色,终不作好。意则起念于此,而取境于彼。心则固有焉而不待起,受境而非取境。今此恶恶臭、好好色者,未尝起念以求好之恶之,而亦不往取焉,特境至斯受,因以如其好恶之素。且好则固好,恶则固恶,虽境有闲断,因伏不发,而其体自恒,是其属心而不属意明矣。

译没有喜好也没有厌恶。即使妄自思念美色,最终也不会产生喜好。意念在此处生起念头,却到别处去选取境界。心本来固有,不需要生起,接受境界而不是选取境界。现在这种厌恶恶臭、喜好美色的情况,不曾生起念头去寻求喜好或厌恶,也不曾前往选取,只是境界到来就接受,因此符合其好恶的本性。况且喜好本来就是喜好,厌恶本来就是厌恶,即使境界有间断,因而潜伏不发,但其本体自然恒常,这说明它属于心而不属于意念是很明显的。

传之释经,皆以明其条理之相贯,前三章虽分引古以征之,第四章则言其相贯。故下云“诚中形外”、“心广体胖”,皆以明夫意为心身之关钥,意居心身之介,此不可泥经文为次。而非以戒欺求谦为诚意之实功。藉云戒欺求谦,则亦资以正其心,而非以诚其意。故章末云:“故君子必诚其意。”犹言故欲正其心者,必诚其意。以心之不可欺而期于谦,则不得不诚其意,以使此心终始一致,正变一揆,而无不慊于其正也。即中庸所谓“无恶于志”。

  夫唯能知传文所谓自者,则大义贯通,而可免于妄矣。故亟为显之如此,以补先儒之未及。

六

  小人之“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固不可谓心之能正,而亦心之暂欲正者也。特其意之一于恶,则虽欲使其暂欲正之心得附于正而终不能。以此推之,则君子之欲正其心者,意有不诚,虽欲恃其素正而无不正,其终不能亦审矣。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其独。

  “闲居”,独也。“无所不至”,不慎之下流也。“如见其肺肝”者,终无有谅其忸怩知愧之心,而心为意累,同入于恶而不可解也。

  今以掩著为自欺欺人,迹则似矣。假令无所不至之小人,并此掩著之心而无之,是所谓“笑骂繇他笑骂,好官任我为之”者,表里皆恶,公无忌惮,而又岂可哉?盖语君子自尽之学,则文过为过之大,而论小人为恶之害,则犹知有君子而掩著,其恶较轻也。

  总以此一段传文,特明心之权操于意,而终不与上“自欺”、“自谦”相对。况乎欺之为义,谓因其弱而陵夺之,非掩盖和哄之谓。如石勒言“欺人孤儿寡妇”,岂和哄人孤儿寡妇耶?厌然掩著,正小人之不敢欺君子处。藉不掩不著,则其欺陵君子不更甚乎?小人既非欺人,而其志于为恶者,求快求足,则尤非自欺。则朱子自欺欺人之说,其亦疏矣。

七

  三山陈氏谓心为内,体为外,繇心广故体胖。审尔,则但当正心,无问意矣。新安以心广体胖为诚意者之形外,其说自正。

  若不细心静察,则心之为内也固然。乃心内身外,将位置意于何地?夫心内身外,则意固居内外之交。是充繇内达外之说,当繇心正而意诚,意诚而身修,与经文之序异矣。今既不尔,则心广亦形外之验也。心广既为形外之验,则于此言心为内者,其粗疏不审甚矣。

  盖中外原无定名,固不可执一而论。自一事之发而言,则心未发,意将发,心静为内,意动为外。又以意之肖其心者而言,则因心发意,心先意后,先者为体于中,后者发用于外,固也。

  然意不尽缘心而起,则意固自为体,而以感通为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体。人所不及知而己所独知者,意也。心则己所不睹不闻而恒存矣。乃己之睹闻,虽所不及而心亦在。乃既有其心,如好恶等,皆素志也。则天下皆得而见之,是与夫意之为人所不及知者较显也。故以此言之,则意隐而心著,故可云外。

  体胖之效,固未必不因心广,而尤因乎意之已诚。若心广之形焉而见效者,则不但体胖也。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其居心之远大而无拘累,天下后世皆具知之,岂必验之于体之胖哉?小人之为不善而人见其肺肝,亦心之形见者也。不可作意说。故形于外者,兼身心而言也。

八

  “十目所视”一段,唯云峰胡氏引中庸“莫见乎隐”一节以证此,极为吻合。章句谓此承上文而言。乃上文所引小人之为不善,特假以征诚中形外之旨,而业已以“故君子慎其独也”一句结正之,则不复更有余意。慎独之学,为诚意者而发,亦何暇取小人而谆谆戒之耶?

  且小人之掩著,特其见君子则然耳,若其无所不至,初不畏天下之手目也。况为不善而无所不至矣,使其能逃天下之手目,亦复何补?“何益”云者,言掩著之心虽近于知耻,而终不足以盖其愆,岂以幸人之不知为有益哉?既非幸人之不知为有益,则手目之指视,不足为

译传文解释经文,都是为了阐明其条理相互贯通。前三章虽然分别引用古语来证明,第四章则论述其相互贯通。所以下文说“诚中形外”、“心广体胖”,都是为了阐明意念是身心之间的关键枢纽,意念居于身心之间,这不能拘泥于经文的次序。而不是把戒除欺诈、追求谦卑作为诚意的实际功夫。假如说是戒除欺诈、追求谦卑,那也只是用来端正心志,而不是用来诚其意念。所以章末说:“因此君子一定要诚其意念。”这就好比说,想要端正心志的人,一定要诚其意念。因为心不可被欺骗而期望达到谦卑,就不得不诚其意念,以使这颗心始终如一,正直与变化标准一致,从而没有不满足于其正直的地方。这就是《中庸》所说的“无恶于志”。

只有能够理解传文中所说的“自”的含义,大义才能贯通,从而可以避免妄断。所以急切地如此显明地阐述,以弥补前代儒者未曾涉及的地方。

六

小人的“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固然不能说心能端正,但也算是心暂时想要端正。只是他的意念专一于恶,那么即使想要让他那暂时想要端正的心依附于正道,最终也不能做到。由此推论,君子想要端正心志,如果意念不诚,即使想要依靠他平素的端正而无不端正,最终也不能做到,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君子想要端正心志,一定要在独处时谨慎。

“闲居”,就是独处。“无所不至”,是不谨慎导致的堕落。“如见其肺肝”,是说最终没有体谅他羞愧知耻之心,而心被意念拖累,一同陷入恶境而无法解脱。

现在把掩盖和显露当作自欺欺人,迹象上似乎相似。假如那无所不至的小人,连这种掩盖和显露的心都没有,这就是所谓的“笑骂由他笑骂,好官任我为之”,表里皆恶,公然肆无忌惮,这又怎么可以呢?大概谈论君子自我完善的学问,文过饰非是最大的过错;而论述小人为恶的危害,如果还知道有君子而进行掩盖和显露,其恶行相对较轻。

总之,这一段传文,特别阐明心的权柄操持在意念,而最终不与上文“自欺”、“自谦”相对。况且“欺”的含义,是说因为对方弱小而欺凌夺取,而不是掩盖和哄骗的意思。比如石勒说“欺人孤儿寡妇”,难道是哄骗孤儿寡妇吗?厌然掩盖和显露,正是小人不敢欺骗君子的地方。假如不掩盖不显露,那么他欺凌君子不是更严重吗?小人既然不是欺骗别人,而他立志为恶,追求快意和满足,那就更不是自欺。那么朱子关于自欺欺人的说法,也是疏漏了。

七

三山陈氏认为心为内,体为外,因为心宽广所以身体安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只应当端正心志,无需过问意念了。新安认为心广体胖是诚意者的外在表现,他的说法自然正确。

如果不细心静察,那么心作为内在固然没错。但是心在内身在外,将意念置于何地呢?心在内身在外,那么意念固然居于内外之交。如果是这样,由内达外的说法,应当是由心正而意诚,意诚而身修,这与经文的次序不同。现在既然不是这样,那么心广也是外在表现的验证。心广既然是外在表现的验证,那么在这里说心为内,其粗疏不审就太严重了。

大概内外原本没有固定的名称,固然不能执一而论。从一事的发生来说,心未发,意将发,心静为内,意动为外。又从意念肖似心的角度来说,因为心发动意念,心先意后,先者为体于中,后者发用于外,这也是对的。

然而意念不尽源于心而起,那么意念自有其本体,而以感通为原因。所以心自有心的作用,意念自有意念的本体。别人不及知而自己独自知道的,是意念。心则是自己看不见听不到而恒常存在的。自己的见闻,虽然不及知但心也在。既然有了心,如好恶等,都是平素的志向。那么天下人都能看见,这与意念的别人不及知相比更为明显。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意念隐而心著,所以可以说意念在外。

体胖的功效,固然未必不因心广,而更因为意念已经诚。如果心广而形于外见效的,那么不只是体胖。禹“厌恶美酒而喜好善言”,武王“不疏远近臣,不遗忘远人”,他们居心远大而没有拘束牵累,天下后世都完全知道,难道一定要验证在身体的安泰上吗?小人做不善之事而别人看见他的肺肝,也是心的形见。不可当作意念来说。所以形于外的,是兼身心而言的。

八

“十目所视”这一段,只有云峰胡氏引用《中庸》“莫见乎隐”一节来证明此段,极为吻合。章句说这是承接上文而言。然而上文所引小人做不善之事,只是假借来证明诚中形外的旨意,而已经用“故君子慎其独也”一句总结正题,那么不再有余意。慎独的学问,是为诚意而发的,又哪有空闲取小人而谆谆告诫呢?

况且小人的掩盖和显露,只是见到君子时才这样,如果其无所不至,起初就不畏惧天下的耳目。何况做不善之事而无所不至了,假如他能逃避天下的耳目,又有什么补益呢?“何益”一词,是说掩盖和显露的心虽然接近于知耻,但最终不足以掩盖其罪过,难道以侥幸别人不知道为有益吗?既然不是以侥幸别人不知道为有益,那么手目的指视,不足以

小人戒也。

  且云“无所不至”,则非但有其意,而繁有其事矣,正万手万目之共指共视,而何但于十?藉云“闲居”者独也,固人所不及知也;则夫君子之慎独也,以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故其几尚托于静,而自喻最明。若业已为十目十手之所指视,则人皆知之矣,而何名为独?凡此皆足以征章句之疏矣。

译这是小人的警戒。

况且说“无所不至”,那么不仅是有这种念头,而且频繁地有这种行为了,正是千万只手、千万只眼共同指责和注视,哪里只是十只手、十只眼呢?假如说“闲居”是指独处,这确实是别人所不知道的;那么君子的慎独,是因为别人不知道而自己独自知道,所以那细微的苗头还寄托在静寂之中,而自我觉察最为明白。如果已经被十目十手所指视,那么别人都知道了,还怎么能称为“独”呢?所有这些都可以证明对经文章句的解释是疏漏的。

中庸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谓君子之自知也。此言十目十手,亦言诚意者之自知其意。如一物于此,十目视之而无所遁,十手指之而无所匿,其为理为欲,显见在中,纤毫不昧,正可以施慎之之功。故曰:“其严乎!”谓其尚于此而谨严之乎!能致其严,则心可正而身可修矣。其义备中庸说中,可参观之。

传第七章

一

  程子谓“忿懥、恐惧、好乐、忧患,非是要无此数者,只是不以此动其心”,乃探本立论,以显实学,非若后人之逐句求义而不知通。

  不动其心,元不在不动上做工夫。孟子曰:“不动心有道。”若无道,如何得不动?其道固因乎意诚,而顿下处自有本等当尽之功,故程子又云:“未到不动处,须是执持其志。”不动者,心正也;执持其志者,正其心也。大全所辑此章诸说,唯“执持其志”四字分晓。朱子所称“敬以直内”,尚未与此工夫相应。

  逐句求义者见传云“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必疑谓无所忿懥而后得其正。如此戏论,朱子亦既破之矣,以其显为悖谬也。而又曰“湛然虚明,心如太虚,如镜先未有象,方始照见事物”,则其所破者用上无,而其所主者体上无也。体用元不可分作两截,安见体上无者之贤于用上无耶?况乎其所谓“如一个镜,先未有象”,虚明之心固如此矣。即忿懥等之 “不得其正”者,岂无事无物时,常怀著忿惧乐患之心?天下乃无此人。假令有无可忿当前而心恒懊恼,则亦病而已矣。是则“不得其正”者,亦先未有所忿懥,而因所感以忿懥耳。若其正者则乐多良友,未得其人而展转愿见;忧宗国之沦亡,覆败无形,而耿耿不寐,亦何妨于正哉?

  又其大不可者,如云“未来不期,已过不留,正应事时不为系缚”,此或门人增益朱子之言,而非定论。不然,则何朱子显用佛氏之邪说而不恤耶?佛氏有“坐断两头,中闲不立”之说,正是此理。彼盖谓大圆智镜,本无一物,而心空及第,乃以随缘赴感,无不周尔。迨其末流,不至于无父无君而不止。大学之正其心以修齐治平者,岂其然哉?既欲其虚矣,又欲其不期、不留而不系矣,则其于心也,但还其如如不动者而止,而又何事于正

  故释氏之谈心,但云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言正。何也?以苟欲正之,则已有期、有留、有系,实而不虚也。今有物于此,其位有定向,其体可执持,或置之不正而后从而正之。若窅窅空空之太虚,手挪不动,气吹不移,则从何而施其正?且东西南北,无非太虚之位,而又何所正耶?

  用“如太虚”之说以释“明明德”,则其所争,尚隐而难见。以此言“明”,则犹近老氏“虚生白”之旨。以此言“正心”,则天地悬隔,一思而即知之矣。故程子直以孟子持志而不动心为正心,显其实功,用昭千古不传之绝学,其功伟矣。

  孟子之论养气,曰“配义与道”。养气以不动心,而曰“配义与道”,则心为道义之心可知。以道义为心者,孟子之志也。持其志者,持此也。夫然,而后即有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无不得其正。何也?心在故也。而耳目口体,可得言修矣。此数句正从传文反勘出。

  传者于此章,只用半截活文,写出一心不正、身不修之象,第一节心不正之象。以见身心之一贯。故章首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章末云“此谓修身在正心”,但为两“在”字显现条理,以见欲修其身者,不可竟于身上安排,而大学正心之条目,非故为迂玄之教。若正心工夫,则初未之及,诚意修身等传,俱未尝实说本等工夫。固不以无所忿懥云云者为正之之功,而亦不以致察于四者之生,使不以累虚明之本体为正也。

  夫不察则不正,固然矣。乃虑其不正而察之者,何物也哉?必其如鉴如衡而后能察,究竟察是诚意事。则所以能如鉴如衡者,亦必有其道矣。故曰“不动心有道”也。

  盖朱子所说,乃心得正后更加保护之功,此自是诚

译《中庸》说“没有比隐蔽之处更明显的,没有比细微之处更显著的”,这是说君子对自己的内心有自知之明。这里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也是说诚意的人能够自知其意。就像有一样东西在这里,十双眼睛看着它无处可逃,十只手指着它无处可藏,它是理是欲,都明显地显露在中间,丝毫不会混淆,正可以施加谨慎的功夫。所以说:“真是严肃啊!”意思是说,对于这种情况还要更加谨慎严肃呢!能够做到严肃,那么心就可以端正,身就可以修养了。其中的义理在《中庸》的解说中已经完备,可以参看。

传第七章

一

程子说“愤怒、恐惧、喜好、忧患,并不是要没有这几种情绪,只是不让这些情绪动摇内心”,这是探究根本来立论,以彰显实学,不像后人那样逐句求义而不知贯通。

不让内心动摇,原本不在“不动”上面下功夫。孟子说:“不动心是有方法的。”如果没有方法,怎么能做到不动呢?这方法固然因为意念真诚,而在当下之处自有本来应当尽到的功夫,所以程子又说:“还没有达到不动心的时候,必须持守自己的志向。”不动心,就是心正;持守志向,就是端正心。《四书大全》所辑录的这一章的各种说法,只有“持守志向”这四个字说得清楚。朱子所说的“以恭敬来端正内心”,还没有与这种功夫相契合。

逐句求义的人看到《大学传》说“有愤怒就不能端正”,必定怀疑说没有愤怒之后才能端正。这种戏论,朱子也已经驳斥了,因为它明显违背常理。然而他又说“清澈虚明,心像太虚,像镜子之前还没有影像,才开始照见事物”,那么他所驳斥的是作用上的“无”,而他所主张的是本体上的“无”。本体和作用原本不能分成两截,哪里见得本体上的“无”就比作用上的“无”高明呢?况且他所说的“像一个镜子,之前还没有影像”,虚明的心固然如此。但那些因愤怒等而“不能端正”的情况,难道是在没有事物时,常常怀着愤怒、恐惧、喜好、忧患的心吗?天下没有这种人。假设有无可愤怒的事情当前而心中总是懊恼,那也只是病态罢了。那么“不能端正”的情况,也是先没有愤怒,而是因为受到感触才愤怒罢了。如果心是端正的,那么喜欢良友,没遇到合适的人就辗转希望见到;担忧宗国的沦亡,败亡的迹象尚未显现就耿耿于怀睡不着,这又有什么妨碍于端正呢?

再说到更不可取的,比如有人说“未来不期待,过去不保留,正当应对事情时不被牵累”,这可能是门人增益朱子的话,而不是定论。不然的话,为什么朱子明显使用佛家的邪说而不顾惜呢?佛家有“坐断两头,中间不立”的说法,正是这个道理。他们大概说大圆智镜,本来没有一物,而心空及第,于是随缘赴感,无所不周。等到其末流,不达到无父无君的地步不止。《大学》端正心来修养自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难道是那样的吗?既然想要它虚空,又想要它不期待、不保留、不被牵累,那么对于心来说,只是还给它如如不动的状态就罢了,又何必去端正它呢?

所以释氏谈论心,只说明心、了心、安心、死心,而不说正心。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想要端正它,那么就已经有期待、有保留、有牵累,是实而不是虚了。现在有一样东西在这里,它的位置有定向,它的形体可以持守,或者把它放得不正然后去端正它。如果是深远空空的太虚,手挪不动,气吹不移,那么从哪里去施加端正呢?况且东西南北,无非是太虚的位置,又哪里有所谓的端正呢?

用“像太虚”的说法来解释“明明德”,那么它所争论的,还隐晦而难以看见。用这个来说“明”,还接近老子的“虚生白”的宗旨。用这个来说“正心”,那就天地悬隔,一想就知道不对了。所以程子直接用孟子持志而不动心来解释正心,彰显其实功,用来昭示千古不传的绝学,他的功劳伟大啊。

孟子论述养气,说“配合义与道”。养气来不动心,而说“配合义与道”,那么心是道义之心就可以知道了。以道义为心,是孟子的志向。持守志向,就是持守这个。这样,那么即使有愤怒、恐惧、喜好、忧患,也没有不能端正的。为什么呢?因为心在的缘故。而耳目口体,就可以说修养了。这几句话正是从传文中反向勘验出来的。

《大学传》在这一章,只用半截活文,写出一心不正、身不修的形象,第一节是心不正的形象。以显示身心的一贯。所以章首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章末说“这就是修身在正心”,只是用两个“在”字显现条理,以显示想要修养自身的人,不能只在身上安排,而《大学》正心的条目,不是故意搞迂腐玄虚的教化。至于正心的功夫,则起初没有涉及,诚意修身等传,都未曾实说本来的功夫。固然不把没有愤怒等作为端正的功夫,也不把致察于四者的产生,使它们不累及虚明的本体作为端正。

不察就不能端正,固然如此。但担心它不正而去察它的,是什么东西呢?必定像镜子像秤一样然后才能察,究竟察是诚意的事。那么所以能像镜子像秤的,也必定有它的方法了。所以说“不动心是有方法的”。

大概朱子所说的,是心得正之后更加保护的功夫,这自然是诚

意以正心事。而非欲修其身者,为吾身之言行动立主宰之学。故一则曰“圣人之心莹然虚明”,一则曰“至虚至静,鉴空衡平”,终于不正之繇与得正之故,全无指证。则似朱子于此“心”字,尚未的寻落处,不如程子全无忌讳,直下“志”字之为了当。此“心”字在明德中,与身、意、知各只分得一分,不可作全体说。若云至虚至明,鉴空衡平,则只消说个正心,便是明明德,不须更有身、意、知之妙。其引伸传文,亦似误认此章实论正心工夫,而于文义有所不详。盖刻求工夫而不问条理,则将并工夫而或差矣。

译意思是,以端正心来端正意念,而不是想要修养自身的人,把言语行动都当作主宰自身的学问。所以一方面说“圣人之心莹然虚明”,另一方面说“至虚至静,鉴空衡平”,最终对于意念不正的原因以及得以端正的缘故,完全没有指明证据。这就好像朱熹对于这个“心”字,还没有确切找到落脚点,不如程颐毫无忌讳,直接下“志”字来得妥当。这个“心”字在“明德”之中,与身、意、知各自只占一分,不可以当作整体来说。如果说至虚至明,鉴空衡平,那么只要说一个“正心”,就是“明明德”了,就不需要再有身、意、知的精妙之处。他引申《大学》传文,也似乎是误认这一章实在论述正心的工夫,而对于文义有所不详细。大概是因为刻意追求工夫而不问条理,那么连工夫本身或许都会出差错了。

今看此书,须高著眼,笼著一章作一句读,本文“所谓”、“此谓”,原是一句首尾。然后知正心工夫之在言外,而不牵文害义,以虚明无物为正。则程子之说,虽不释本文,而大义已自无遗。传盖曰: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以凡不能正其心者,一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不得其正矣,意不动尚无败露,意一动则心之不正者遂现。唯其心不在也。持之不定,则不在意发处作主。心不在焉,而不见、不闻、不知味,则虽欲修其身而身不听,此经所谓“修身在正其心”也。释本文。

  “不得其正”,心不正也,非不正其心。“不见”、“不闻”、“不知味”,身不受修也,非身不修也。“心不在”者,孟子所谓“放其心”也。“放其心”者,岂放其虚明之心乎?放其仁义之心也。

  盖既是虚虚明明地,则全不可收,更于何放?止防窒塞,无患开张。故其不可有者,留也、期也、系也。留则过去亦在,期则未来亦在,系则现前亦在。统无所在,而后心得其虚明,佛亦不作。何以又云“心不在焉”,而其弊如彼乎?朱子亦已明知其不然,故又以操则存、求放心、从大体为征。夫操者,操其存乎人者仁义之心也;求者,求夫仁人心、义人路也;从者,先立夫天之所与我者也。正其心于仁义,而持之恒在,岂但如一镜之明哉?惜乎其不能畅言之于章句,而启后学之纷纭也!

二

  切须知以何者为心,不可将他处言心者混看。抑且须知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之属心与否。以无忿懥等为心之本体,是“心如太虚”之说也,不可施正,而亦无待正矣。又将以忿懥等为心之用,则体无而用有,既不相应。如镜既空,则但有影而终无光。且人之释心意之分,必曰心静而意动,今使有忿懥等以为用,则心亦乘于动矣。只此处从来不得分明。

  不知大学工夫次第,固云“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煞认此作先后,则又不得。且如身不修,固能令家不齐;乃不能齐其家,而过用其好恶,则亦身之不修也。况心之与意,动之与静,相为体用,而无分于主辅,故曰“动静无端”。故欲正其心者必诚其意,而心苟不正,则其害亦必达于意,而无所施其诚。

  凡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皆意也。不能正其心,意一发而即向于邪,以成乎身之不修。此意既随心不正,则不复问其欺不欺、慊不慊矣。若使快足,入邪愈深。故愚谓意居身心之交,八条目自天下至心,是步步向内说;自心而意而知而物,是步步向外说。而中庸末章,先动察而后静存,与大学之序并行不悖。则以心之与意,互相为因,互相为用,互相为功,互相为效,可云繇诚而正而修,不可云自意而心而身也。心之为功过于身者,必以意为之传送。

三

  朱子说“鉴空衡平之体,鬼神不得窥其际”,此语大有病在。南阳忠国师勘胡僧公案,与列子所纪壶子事,正是此意。凡人心中无事,不思善,不思恶,则鬼神真无窥处。世有猜棋子戏术,握棋子者自不知数,则彼亦不知,亦是此理。此只是谚所云“阴阳怕懵懂”,将作何用,岂可谓之心正?心正者,直是质诸鬼神而无疑。若其光明洞达,匹夫匹妇亦可尽见其心,岂但窥其际也而已哉?

四

  “仰面贪看鸟,回头错应人”,恁般时,心恰虚虚地,鬼神亦不能窥其际,唯无以正之故也。不然,岂杜子美于鸟未到眼时,预期一鸟而看之;鸟已飞去后,尚留一鸟于胸中;鸟正当前时,并将心系著一鸟乎?唯其无留、无期、无系,适然一鸟过目,而心即趋之,故不觉应人之错也。

  正心者,过去不忘,未来必豫,当前无丝毫放过。则虽有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有主者固不乱也。

传第八章

一

  或问之论敖惰,足破群疑。但朱子大概说待物之理,而此传之旨,乃以发修身、齐家相因之理。则在家言家,而所谓“泛泛然之涂人”与夫求见之孺悲,留行之齐客,固非其类。

  又“亲爱”以下

译现在研读这本书,必须提高眼界,把整章当作一句话来读,原文中的“所谓”、“此谓”,原本就是同一句话的首尾。这样才知道端正心念的功夫在于文字之外,而不被文字牵制、损害义理,以虚灵空明、毫无执著作为“正”。那么程子的说法,虽然不解释原文,但大义已经自然没有遗漏。传文大概说:所谓“修身在于端正心念”的人,是因为凡是不能端正心念的人,一旦产生愤怒、恐惧、喜好、忧虑,心就不能端正了。意念未动时尚无败露,意念一动,心不正的状态就显现出来。这是因为心不在焉。持守不定,就不能在意念发动的地方做主。心不在焉,就看不见、听不到、尝不出味道,那么即使想要修养自身,身体也不会听从,这就是经文所说的“修身在于端正心念”。这是解释原文。

“不得其正”,是心不正,而不是不端正心念。“不见”、“不闻”、“不知味”,是身体不接受修养,而不是身体不修养。“心不在”的人,就是孟子所说的“放失其心”。“放失其心”,难道放失的是那虚灵空明的心吗?放失的是那仁义的心。

既然已经是虚虚明明地,就完全不可收摄,又在哪里放失呢?只防备窒塞,不担心开张。所以那些不应该有的,是滞留、期待、系缚。滞留则过去的事还在心中,期待则未来的事也在心中,系缚则眼前的事情也在心中。统摄起来无处所在,然后心才能得到虚灵空明,佛家也不这样做。为什么又说“心不在焉”,而其弊端像那样呢?朱子也已经明知不是这样,所以又用操持则存在、求取放失的心、顺从大体作为证据。所谓操持,是操持那存在于人身上的仁义之心;所谓求取,是求取那仁人的心、义人的路;所谓顺从,是先确立那上天赋予我的本性。在仁义上端正心念,并且持守它恒常存在,岂止像一面镜子的明亮呢?可惜他不能在章句中畅快地阐述,从而引起后学的纷纭争论!

二

必须知道以什么作为心,不可把其他地方谈论心的话混为一谈。况且还必须知道愤怒、恐惧、喜好、忧虑等是否属于心。以没有愤怒等作为心的本体,这是“心如太虚”的说法,无法施加端正,也没有等待端正的必要。又如果把愤怒等作为心的作用,那么本体没有而作用有,既不相称。如果镜子已经空了,那么只有影像而终究没有光亮。况且人们解释心与意的区别,必定说心静而意动,现在如果让愤怒等作为作用,那么心也随着动起来了。只是这一点从来不曾分明。

不知道《大学》功夫的次第,固然说“想要端正心念的人先要诚其意”,然而死死认定这是先后关系,又是不对的。况且就像身体不修养,固然能使家庭不整齐;但不能使家庭整齐,而过度使用自己的好恶,这也是身体不修养。何况心与意,动与静,互为体用,没有主辅之分,所以说“动静无端”。所以想要端正心念的人必须诚其意,而心如果不正,那么其危害也必定达到意,而无法施加诚意。

凡是愤怒、恐惧、喜好、忧虑,都是意。不能端正心念,意念一发就趋向邪恶,从而造成身体的不修养。这意念既然随着心不正,就不再问它欺骗不欺骗、快意不快意了。如果让它快意满足,陷入邪恶就更深。所以我以为意处于身与心的交接处,八条目从天下到心,是步步向内说;从心到意到知到物,是步步向外说。而《中庸》末章,先动察而后静存,与《大学》的次序并行不悖。因为心与意,互为因果,互为作用,互为功夫,互为效验,可以说由诚而正而修,不可以说由意而心而身。心的功夫超过身体的,必定以意作为传送。

三

朱子说“鉴空衡平之体,鬼神不得窥其际”,这话大有毛病。南阳忠国师勘验胡僧的公案,与《列子》记载的壶子的事,正是这个意思。凡人心中无事,不思善,不思恶,那么鬼神真的没有窥探的地方。世上有猜棋子的戏法,握棋子的人自己不知道数目,那么对方也不知道,也是这个道理。这只是谚语所说的“阴阳怕懵懂”,这有什么用,难道可以说心正吗?心正的人,直接是质询鬼神也没有疑问。如果光明洞达,普通男女也可以完全看见他的心,岂止是窥探其边际而已呢?

四

“仰面贪看鸟,回头错应人”,像这样的时候,心恰好虚虚地,鬼神也不能窥探其边际,只是因为没有用来端正它的缘故。不然,难道杜甫在鸟还没到眼前时,就预期一只鸟而看它;鸟已经飞走后,还留一只鸟在胸中;鸟正在眼前时,并把心系在一只鸟上吗?正因为没有滞留、没有期待、没有系缚,恰好一只鸟过目,而心就趋向它,所以不觉回应人的错误。

端正心念的人,过去不忘,未来必预备,当前没有丝毫放过。那么即使有愤怒、恐惧、喜好、忧虑,而有主宰的固然不乱。

传第八章

一

或问之论敖惰,足以破除群疑。但朱子大概说的是对待事物的道理,而此传的旨意,是以阐发修身、齐家相因的道理。那么在家谈论家,而所谓“泛泛然的路人”以及求见的孺悲,留行的齐客,本来不是这一类。

又“亲爱”以下

五者,亦比类而相反。敖惰者畏敬之反,贱恶者亲爱、哀矜之反。各有所反,则亲爱、哀矜者,其或在所敖惰也有矣。敖者,亢敖自尊而卑之也。惰者,适意自便而简之也。敖必相与为礼时始见,如扶杖而受卑幼之拜是已。惰则闲居治事,未与为礼时乃然,虽过吾前,不为改容也。此则一家之中,繁有其人,亦繁有其时,外之家臣仆隶,大夫而后可云家。内则子孙群从,日侍吾前者皆是也。然使其辟,则自处过亢而情不下接,有所使令,亦惮其尊严而不敢自白,则好不知恶,恶不知美,自此积矣。是身之不修,家缘不齐之一端也。

译这五种情况,也是同类相比而性质相反。傲慢懈怠是恭敬敬畏的反面,轻贱厌恶是亲爱怜悯的反面。既然各有其反面,那么那些表现出亲爱怜悯的人,或许在某些时候也会流露出傲慢懈怠吧。所谓“傲”,是指高傲自尊而轻视他人;所谓“惰”,是指顺从心意、图个方便而怠慢他人。傲慢必定在相互行礼时才显现出来,比如拄着手杖接受晚辈的拜礼就是这样。懈怠则是在闲居处理事务、尚未行礼时才表现出来,即使有人从我面前经过,也不改变神色。这种情况,在一个家庭之中,常常有其人,也常常有其时。对外而言,家臣仆隶,只有大夫以上才能称为“家”;对内而言,子孙及旁系亲属,每天侍奉在我面前的都是如此。然而如果让他们偏离正道,就会自处过于高傲而情感不能向下沟通,有所使唤命令时,他们也畏惧我的尊严而不敢直言,那么好事不知其为善,坏事不知其为恶,便由此积累起来了。这是修身未能完善,导致家庭不能齐整的一个原因。

凡释字义,须补先儒之所未备,逐一清出,不可将次带过。一部十三经,初无一字因彼字带出混下者。如此章“亲爱”等十字,其类则五,而要为十义。亲者相洽相近之谓,爱则有护惜而愿得之意。已得则护惜,未得则愿得。孟子云“彼以爱兄之道来”,不可云亲兄;以“郁陶思君”之言有护念而愿见之意。畏者畏其威,敬者敬其仪。畏存乎人,敬尽乎己。父兼畏敬,母兄唯敬。哀则因其有所丧而悼之,矜则因其未足以成而怜之。丧则哀,病不成人则矜。贱以待庸陋,恶以待顽恶。近取之家,自不乏此十种。敖惰前已释。或以人别,或以事别,其类则有五,其实凡十也。

二

  好知恶,恶知美,知子之恶,知苗之硕,要未可谓身修,未可谓家齐,亦不可以务知之明为修其身、齐其家之功。修身在于去辟,无所辟而后身修。若齐家之功,则教孝、教弟、教慈,非但知之,而必教之也。

  唯身之有辟,故随其辟以为好恶,须玩本文一“故” 字。而教之失宜。如其无辟,则于身取则,而自有以洞知人之美恶。知其如此者之为不孝、不弟、不慈,则严戒之得矣。知其如此者之为能孝、能弟、能慈,则奖掖之得矣。故章句著「所以”二字。“所以”云者,于以为立教之本而利用之也。

  到知美知恶,大要著力不得。假令好而欲知其恶,恶而欲知其美,其起念已矫揉不诚。强制其情而挟术以为讥察,乃欲如吴季子所云镜明衡平者,亦万不可得之数。故传意但于辟不辟上致克治之功。此以外制内之道,亲爱等见于事,故属外。知与好恶属内。自与正心殊科。

  盖所谓修身者,则修之于言行动而已。繇言行动而内之,则心意知为功,乃所以修身之本,而非于身致修之实。知美知恶,自致知事。好恶,自正心事。而人终日所言、所行、所动,必因人因事而发,抑必及于物;而受之者,则所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者是已。君子而入大学,则固非忧患困穷,避世土室者之所可例,又岂至如浮屠之弃家离俗,杜足荒山,习四威仪于人所不接之地也与?故列数所施之地,以验其言行动辟与不辟之实。然则修其身而使不辟者,必施之得宜,而非但平情以治其好恶,此自正心诚意事。如吴季子镜衡之说,内求之心知而略于身,外求之物理而内失己也。

  才有所辟,言必过言,行必过行,动必过动。抑言有过言,行有过行,动有过动,而后为用情之辟。辟者偏也,非邪也。邪生心而偏在事。非施之言行动而何以云辟哉?故修身者,修其言行动之辟也。

  欲得不辟,须有一天成之矩为之范围,为之防闲,则礼是已。故曰“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齐明”是助修,“非礼不动”乃是正修。礼以简束其身,矫偏而使一于正,则以此准己之得失者,即以此而定人之美恶,不待于好求恶,于恶求美,而美恶粲然,无或蔽之矣。此修身所以为齐家之本。舍是,则虽欲平情以齐其家,不可得也。

  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而云“其所”,乃以谓身之所施,而非言情之所发。或问“今有人焉”一段,亦甚深切著明矣。惜乎门人之不察,求之于情而不求之于事,徒区区于爱最易偏,辨平情之次第,入荆棘而求蹊径,劳而无益久矣!

三

  有所当言,因亲爱而黩,因畏敬而隐,因贱恶而厉,因哀矜而柔,因敖惰而简;有所当行,因亲爱而荏,因畏敬而葸,因贱恶而矫,因哀矜而沮,因敖惰而吝;于其动也,因亲爱而媟,因畏敬而馁,因贱恶而暴,因哀矜而靡,因敖惰而骄:皆身之不修也。

  君子所贵乎道者,鄙倍、暴慢、淫匿之不作,虽因亲疏贵贱贤不肖而异施,亦何辟之有哉?如是,方是修身。若但云平情如衡,则苟所当致其亲爱者,虽极用其亲之爱之之心,如舜之于象,亦未为辟,敬畏等放此。岂酌彼损此,漫无差等,抑所有余以就不足之得为齐哉?唯然,故身不修而欲齐其家,必不可也。

传第九章

译凡是解释字义,必须补充前代儒者未曾完备之处,逐一清理清楚,不可粗略带过。十三经中,起初没有一个字是因为那个字连带引出而混淆不清的。像这一章中“亲爱”等十个字,其类别有五种,但实质包含十种含义。亲,是指彼此融洽亲近;爱,则有爱护珍惜且希望得到的意思。已经得到就爱护珍惜,尚未得到就希望得到。孟子说“他以爱敬兄长的道理来”,不能说成亲兄;因为“郁陶思君”这句话含有怀念且希望相见的意思。畏,是畏惧他的威严;敬,是敬重他的仪态。畏存在于对方身上,敬则尽于自己内心。对于父亲兼具畏与敬,对于母亲和兄长只有敬。哀,是因为对方有所丧失而为之悼念;矜,是因为对方未能成就而为之怜悯。遭遇丧事则哀,生病或未能成人则矜。贱,是用来对待平庸鄙陋之人;恶,是用来对待顽固邪恶之人。就近在家庭中取例,这十种情形自然不缺。敖惰在前文已经解释过。有的按人来区分,有的按事来区分,其类别有五种,其实质共有十种。

二

喜欢知道丑恶,厌恶知道美好,知道儿子的丑恶,知道禾苗的硕大,这还不能说是修养自身,也不能说是整顿家庭,更不可以把致力于知晓明白当作修养自身、整顿家庭的功夫。修养自身在于去除偏私,没有偏私之后自身才算修养好。至于整顿家庭的功夫,则是教导孝顺、教导悌敬、教导慈爱,不只是知晓,而且必须去教导。

正因为自身有偏私,所以随着自己的偏私而产生好恶,必须玩味原文中一个“故”字。而教导失当。如果自身没有偏私,那么以自身为准则,自然能够透彻了解人的美恶。知道像这样的人是不孝、不悌、不慈,那么严厉警戒就恰当了。知道像这样的人是能孝、能悌、能慈,那么奖赏提拔就恰当了。所以章句中标注“所以”二字。“所以”的意思是,把它作为建立教化的根本并加以利用。

到了知晓美恶这一步,大体上用力不得。假如喜欢却想要知道丑恶,厌恶却想要知道美好,这种念头一起就已经矫揉造作而不真诚了。强制自己的情感并夹杂权术来进行讥讽察验,想要达到吴季子所说的镜子明亮、秤杆平衡的境界,也是万万做不到的。所以传文的意旨只在偏私与不偏私上致力克治功夫。这是以外在规范制约内在心性的道理,亲爱等表现于事情上,所以属于外在。知与好恶属于内在。这与正心截然不同。

所谓修养自身,就是在言语、行动、举止上进行修养。由言语、行动、举止向内追溯,那么心意、认知才是功夫,这是修养自身的根本,而不是在自身上直接进行修养的实质。知晓美恶,自然属于致知的事。好恶,自然属于正心的事。而人整天所说的、所做的、所动的,必定因人因事而发出,也必定涉及外物;而承受这些的,就是那些被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的对象。君子进入大学学习,本来就不是那些忧患困穷、避世隐居土室的人所能比拟的,又岂至于像佛教徒那样抛弃家庭、脱离世俗,双脚不踏荒山,在无人接触的地方练习四威仪呢?所以列举所施行的对象,来检验言语、行动、举止是否有偏私或不偏私的实质。那么,修养自身使其不偏私,必定是施行得当,而不仅仅是平复情感来治理好恶,这自然属于正心诚意的事。像吴季子镜子秤杆的说法,向内探求心知而忽略了自身,向外探求物理而内心失去了自我。

一旦有偏私,言语必定过度,行动必定过度,举止必定过度。而且言语有过度的言语,行动有过度的行动,举止有过度的举止,这才是用情的偏私。偏私是指偏向,并非邪恶。邪恶产生于心而偏向体现在事情上。如果不施行于言语、行动、举止,怎么能说是偏私呢?所以修养自身,就是修养言语、行动、举止中的偏私。

想要做到不偏私,必须有一个天然的准则作为范围,作为防范,这就是礼。所以说“不合礼的不做,这就是修养自身”。“齐明”是辅助修养,“非礼不动”才是真正的修养。礼用来约束自身,纠正偏向而使其归于正道,那么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得失,也就用这个标准来判定他人的美恶,不需要在喜好中寻求丑恶,在厌恶中寻求美好,美好与丑恶就清晰分明,没有什么能遮蔽的了。这就是修养自身之所以成为整顿家庭根本的原因。舍弃这个,那么即使想要平复情感来整顿家庭,也是做不到的。

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而说“其所”,是说自身所施行的对象,而不是说情感所发出的源头。有人问“今有人焉”那一段,也非常深切显明了。可惜门人没有察觉,在情感中寻求而不在事情中寻求,只在爱最容易产生偏私上打转,辨析平复情感的次序,如同进入荆棘丛中寻找小路,劳而无益已经很久了!

三

有应当说的话,因为亲爱而轻慢,因为畏敬而隐瞒,因为贱恶而严厉,因为哀矜而柔弱,因为敖惰而简慢;有应当做的事,因为亲爱而软弱,因为畏敬而畏惧,因为贱恶而矫饰,因为哀矜而沮丧,因为敖惰而吝啬;在举止上,因为亲爱而狎昵,因为畏敬而气馁,因为贱恶而粗暴,因为哀矜而萎靡,因为敖惰而骄傲:这些都是自身没有修养好的表现。

君子所看重的道,是鄙陋背理、粗暴傲慢、淫乱隐匿等恶行不产生,虽然因为亲疏、贵贱、贤不肖而区别对待,又有什么偏私呢?这样,才算是修养自身。如果只说平复情感像秤杆一样,那么对于应当给予亲爱的人,即使极尽亲爱之心,像舜对待象那样,也不算偏私,敬畏等也是这样。难道要削减那边的来补充这边,毫无差别等级,或者用多余的来凑足不足的,这才叫整齐吗?正因为如此,所以自身没有修养好却想要整顿家庭,是绝对不可能的。

传第九章

一

  章句“立教之本”云云,亦但从性情会通处,发明家国之一理,以见教家之即以教国耳。“识端推广”,乃朱子从言外衍说,非传意所有。缘恐人将孝弟慈说得太容易,以为不待学而自能,竟同处子之不学养子一例,故补此一说,见教家教国,理则一而分自殊;事之已殊,有不待推而不可者。

译章句中说“立教之本”等等,也只是从性情相通的地方,阐发家国一体的道理,以表明教化家庭即是教化国家罢了。“识端推广”是朱熹从字句之外引申发挥的说法,并非传注本意所具有。因为担心人们把孝、悌、慈说得太过容易,认为不需要学习就能自然做到,竟然等同于处女不经过学习就能养育孩子一样,所以补充这一说法,以显示教化家庭与教化国家,道理虽然一致但名分自然不同;既然名分已经不同,就有不需要推演而必然不可混淆的地方。

其云“立教之本”,即指上孝弟慈,金仁山之说为近。所云本者,以家国对勘:教家者教国之本,孝弟慈者事君、事长、使众之本也。唯其不假强为,则同命于天,同率于性,天理流行,性命各正,非仅可通于家而不可行于国也。唯养子不待学,则使众亦不待别有所学,而自无不可推矣。故立教之本,有端可识,而推广无难也。

  章句恰紧在一“耳”字,而朱子又言“此且未说到推上”,直尔分明。玉溪无端添出明德,仁山以“心诚求之”为推,皆是胡乱忖度。“心诚求之”元是公共说的,保赤子亦如此,保民亦如此。且此但言教而不言学。一家之教,止教以孝于亲、弟于长、慈于幼,何尝教之以推?所谓推者,乃推教家以教国也,非君子推其慈于家者以使国之众也。

  所引书词,断章立义。但据一“如”字,明二者之相如;而教有通理,但在推广,而不待出家以别立一教。认章句之旨不明,乃谓君子推其慈家之恩以慈国,其于经传“齐”“ 治”二字何与,而传文前后六“教”字,亦付之不问。小儒见杌惊鬼,其瞀乱有如此者,亦可叹也已!

二

  径以孝弟慈为“明明德”者,黄氏之邪说也。朱门支裔,背其先师之训,淫于鹅湖者,莫此为甚。其始亦但牵枝分段,如今俗所谓章旨者,而其悖遂至于是。王阳明疑有子支离,只欲将仁与孝弟并作一个。若论孝弟慈之出于天性,亦何莫非“明德”?尽孝、尽弟、尽慈,亦何不可云“明明德”?而实则不然。如廿一史所载孝友、独行传中人物,乃至王祥、李密一流,不可云他孝弟有亏欠在;而其背君趋利,讵便可许之为克明其德?

  至如所云“天明地察”,则又不可以此章所言孝者例之。此但据教家教国而言,则有七八分带得过,而君子之教已成。故曰:“敬敷五教在宽。”且不敢遽责其为王祥、李密,而况其进焉者乎?

  明明德之事,经文所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缺一不成,章句已分明言之。倘必待格致诚正之已尽,而后可云孝子、弟弟、慈长,则即令尧、舜为之长,取一家之人,戒休董威之,且没世而不能。如但以保赤子之慈,而即可许之明明德,则凡今之妇妪,十九而明其明德矣。

  于德言明,于民言新,经文固自有差等。陆、王乱禅,只在此处,而屈孟子不学不虑之说以附会己见,其实则佛氏呴呴呕呕之大慈大悲而已。圣贤之道,理一分殊,断不以乳媪推干就湿、哺乳嚼粒之恩为天地之大德。故朱子预防其弊,而言识、言推,显出家国殊等来。家国且有分别,而况于君德之与民俗,直是万仞壁立,分疆画界。比而同之,乱天下之道也。

三

  程子所云“慈爱之心出于至诚”,乃以引伸养子不待学之意,初不因传文“诚求”“ 诚”字而设。凡母之于子,性自天者,皆本无不诚,非以“诚”字为工夫语。吴季子无端蔓及诚意,此如拈字酒令,搭著即与安上,更不顾理。学者最忌以此种戏心戏论窥圣贤之旨。如母之于赤子,岂尝戒欺求谦,慎其独知,而后知保哉?

  诚之为说,中庸详矣。程子所云“出于至诚”者,“诚者天之道也”。天以是生人。“诚其意”者,“诚之者人之道也”。须择善而固执。天道不遗于夫妇,人道则唯君子为能尽之。若传文“心诚求之”之“诚”,则不过与“苟”字义通。言“心”言“求”,则不待言“诚 ”而其真实不妄自显矣。

  经传之旨,有大义,有微言,亦有相助成文之语。字字求义,而不顾其安,鲜有不悖者。况此但据立教而言,以明家国之一理。家之人固不能与于诚意之学,矧国之人万有不齐,不因其固有之良,导之以易从之功,而率之与讲静存动察之学,不亦傎乎!

  若云君子之自诚其意者,当以母之保子为法,则既非传者之本意;而率入大学之君子,相与呴呴呕呕以求诚,“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此之谓夫!故戏论之害理,剧于邪说,以其似是而非也。

译所谓“立教之本”,即指上文提到的孝、悌、慈,金仁山的说法较为接近。这里所说的“本”,是将家庭与国家对照来看:教化家庭是教化国家的根本,孝、悌、慈是侍奉君主、侍奉长辈、役使民众的根本。正因为这些德行不假勉强造作,而是与天命相通,与本性相合,天理自然流行,性命各得其所,所以不仅适用于家庭,也完全可以在国家推行。正因为养育子女不需要特别学习,那么役使民众也不需要另外学习,自然可以推广无碍。所以立教的根本,有端倪可以辨识,推广起来也不困难。

章句的关键恰在一个“耳”字,而朱子又说“这还没有说到推广上去”,非常明确。玉溪无端增添“明德”二字,仁山把“心诚求之”当作推广,都是胡乱揣测。“心诚求之”原本是说普遍的道理,保护婴儿如此,保护百姓也如此。况且这里只谈教化而不谈学习。一家的教化,只教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慈爱幼小,何曾教人去“推”?所谓的“推”,是指把教化家庭的方法推广到教化国家,而不是指君子把在家中的慈爱推广到去役使国家的民众。

所引用的经文词句,是断章取义。只根据一个“如”字,说明两者相似;而教化有相通的道理,只在于推广,并不需要离开家庭另外建立一套教化。因为对章句主旨认识不明,竟说君子把在家中的慈爱之恩推广到国家,这与经传中的“齐”“治”二字有什么关系?而传文中前后六个“教”字,也置之不问。浅陋的儒生像看到木器惊动鬼神一样,其昏乱竟至于此,真是可叹啊!

二

直接把孝、悌、慈当作“明明德”,是黄氏的邪说。朱门后学,背离先师的训诫,沉溺于鹅湖之学的,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起初也只是牵强附会、分段解释,像现在俗称为章旨的那样,但其悖谬竟至于此。王阳明怀疑有子的学说支离破碎,只想把仁与孝悌合为一个。如果论孝悌慈出于天性,难道不是“明德”吗?尽孝、尽悌、尽慈,难道不可以说是“明明德”吗?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廿一史》所载孝友、独行传中的人物,乃至王祥、李密这一类人,不能说他们在孝悌方面有亏欠;但他们背弃君主、追逐私利,难道就可以赞许他们为克明其德吗?

至于所说的“天明地察”,又不能用本章所说的孝来类推。这里只是根据教化家庭和国家来说,大概有七八分说得过去,而君子的教化就已经完成了。所以说:“恭敬地敷陈五教在于宽厚。”况且不敢立刻指责他们是王祥、李密那样的人,何况比他们更进一步的人呢?

明明德这件事,经文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缺一不可,章句已经明确说了。如果一定要等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都做到了,才可以称为孝子、悌弟、慈长,那么即使让尧、舜做家长,取一家之人,像戒休、董威那样严厉地督责他们,恐怕终身也不能做到。如果只凭保护婴儿的慈爱,就可以赞许为明明德,那么当今的妇女,十有八九都明其明德了。

对于德说“明”,对于民说“新”,经文本来就有差别。陆九渊、王阳明混淆禅宗,问题就出在这里,而且曲解孟子不学不虑的说法来附会自己的见解,其实不过是佛教那种呴呴呕呕的大慈大悲罢了。圣贤之道,理一而分殊,绝不会把乳母推干就湿、哺乳嚼粒的恩情当作天地的大德。所以朱子预先防备这种弊端,谈到“识”、谈到“推”,显明家庭与国家有不同的等级。家庭与国家尚且有分别,何况君主的德行与民间的风俗,简直是万仞高壁,界限分明。把它们混为一谈,是扰乱天下的道理。

三

程子所说的“慈爱之心出于至诚”,是用来引申“养子不待学”的意思,起初并不是因为传文中的“诚求”“诚”字而设立的。凡是母亲对于子女,天性如此,本来无不真诚,并不是把“诚”字当作工夫的话。吴季子无端牵连到诚意,这就像玩拈字酒令,搭上了就安上去,完全不顾道理。学者最忌讳用这种戏谑的心态和言论去窥探圣贤的宗旨。如母亲对于婴儿,难道曾经告诫不要欺骗、追求谦让,谨慎独处时的念头,然后才知道保护吗?

关于“诚”的说法,《中庸》已经详细论述了。程子所说的“出于至诚”,是指“诚是天的道理”。天以此生人。“诚其意”,是指“使意念真诚是人的道理”。必须择善而固执。天道不遗漏于夫妇之间,人道则只有君子才能尽到。如果传文中“心诚求之”的“诚”,则不过与“苟”字意义相通。说了“心”说了“求”,就不需要再说“诚”,而其真实不妄自显现了。

经传的宗旨,有大义,有微言,也有互相配合成文的语句。字字求义,而不顾其是否妥当,很少有不相悖的。况且这里只是根据立教来说,以明家国的一理。家庭中的人固然不能参与诚意之学,何况国家的人万有不齐,不因其固有的良善,引导他们做容易遵循的工夫,却率领他们去讲静存动察的学问,不是太荒谬了吗!

如果说君子自我诚意的,应当以母亲保护子女为法,这既不是传文的本意;而且率领进入《大学》的君子,互相呴呴呕呕以求诚,“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所以戏论的危害道理,比邪说更严重,因为它似是而非。

四

  机者发动之繇,只是动于此而至于彼意,要非论其速不速也。国之作乱,作乱自是分争草窃,非但不仁不让而已也。非一人之甫为贪戾而即然。且如无道如隋炀帝,亦延得许久方乱;汉桓帝之后无灵帝,黄巾之祸亦不如是之酷。且传文此喻,极有意在。如弩机一发,近者亦至之有准,远者亦至之有准,一条蓦直去,终无迂曲走移。一人贪戾,则近而受之者家,远而受之者国,其必至而不差,一也。

译四

所谓“机”,是事物发动的缘由,只是指动于此而影响到彼的意思,并非讨论其速度快慢。国家发生动乱,作乱本身自然是纷争和掠夺,不仅仅是因为不仁不让而已。也不是一个人刚刚变得贪婪暴戾,国家就立刻如此。况且像隋炀帝那样无道,也延宕了很久才发生动乱;如果没有汉灵帝继汉桓帝之后,黄巾之祸也不会如此残酷。而且传文中这个比喻,极有深意。就像弩机一旦发射,近的也准确到达,远的也准确到达,笔直向前,终究没有迂回曲折或偏离方向。一个人贪婪暴戾,那么近处受害的是家庭,远处受害的是国家,其必然到达且不会有差错,这是相同的道理。

矢之中物,必有从来。仁让作乱之成于民,亦必有从来。如云礼达分定,则民易使,实是上之人为达之而为定之,岂但气机相感之浮说乎?一家之仁让,非自仁自让也,能齐其家者教之也。教成于家而推以教国者,即此仁让,而国无不兴焉。盖实恃吾教仁教让者以为之机也。若但以气机感通言之,则气无畛域,无顿舍,直可云身修而天下平矣。

  大学一部,恰紧在次序上,不许人作无翼而飞见解。吴季子“瞬息不留”之淫词,为害不小。既瞬息不留,则一念初起,遍十方界,所有众生,成佛已竟,何事言修、言齐、言治、言平之不已哉?

五

  韦齐[斋]云“有诸己不必求诸人,无诸己不必非诸人”,断章取义,以明君子自治之功则然。子曰“攻其恶,无攻人之恶”,要为修慝者言之尔。盖明德之功而未及于新民也。经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既欲治其国矣,而可不必求,不必非乎?但有诸己者与求诸人者,无诸己者与非诸人者,亦自有浅深之不同。如舜之事父母,必至于“烝烝乂不格奸”,而后自谓可以为人子。其求于天下之孝者,亦不过服劳奉养之不匮而已。

  细为分之,则非但身之与国,不可以一律相求,即身之于家,家之于国,亦有厚薄之差。曾子固不以己之孝责曾元,而天子使吏治象之国,亦不概施夫异姓不韪之诸侯也。故曰理一而分殊。然原其分殊,而理未尝不一,要以帅人而后望人之从,其道同也。故在家无怨者,在邦亦无怨也。

传第十章

一

  第十章传,且俱说治国,故云“有国者不可以不慎”,云“得众则得国”,云“此谓国不以利为利”。洁矩之道、忠信之德、外末内本、以财发身、见贤先举、远退不善,凡此皆治国之大经,而可通之于天下者也。若平天下之事,则自有命德讨罪、制礼作乐之大政,要亦可以此通之。而其必待推者,传所未及,且[则]所谓“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而非入学者所预习也。

  先儒未能推传意之所未及,而以体经文言“天下平”不言“平天下”之旨,竟于此传言“天下”,则似治国之外,别无平天下之道。既不顺夫理一分殊之义,而抑不察夫古之天下为封建,故国必先治;今之天下为郡县,故不须殊直隶于司道;固难以今之天下统为一国者,为古之天下释。孟子论世之说,真读书者第一入门法。惜乎朱子之略此也!

  自秦以后,有治而无平,则虽有王者起,亦竟省下一重事业。唯其然,是以天下终不易平。即以圣神之功化莅之,亦自难使长鞭之及马腹。今以说古者大学之道,那得不还他层次,以知三代有道之长,其规模如彼哉?

二

  “是以君子有洁矩之道”,须于教孝、教弟、教慈之外,别有一教之之道在。章句云 “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云云,“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明分两折。而所谓洁矩者,自与藏身之恕不同。所云“毋以使下”、“毋以事上”云者,与“勿施于人”,文似而义实殊也。

  唯东阳许氏深达此理,故云:“天下之大,此句有病。兆民之众,须有规矩制度,使各守其分,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品量位置以为之限。”则明乎君子以洁矩之道治民,而非自洁矩以施之民也。朱子“交代官”、“东西邻”之说,及周阳繇、王肃之事,皆且就洁矩上体认学问,姑取一人之身以显洁矩之义,而非以论洁矩之道。

  齐家之教,要于老老、长长、恤孤,而可推此以教国矣。乃国之于家,人地既殊,理势自别,则情不相侔,道须别建。虽其心理之同,固可类通,而终不能如家之人,可以尽知其美恶以因势而利导之。乃君子因其理之一,而求之于大公之矩,既有以得其致远而无差者,则不患夫分之悬殊,而困于美恶之不知,使教有所不行也。

  一国之人,为臣为民,其分之相临,情之相比,事之相与,则上下、左右、前后尽之矣。为立之道焉,取此六者情之所必至、理之所应得者,以矩

译箭射中物体,必定有它来的方向。仁爱与谦让在民众中形成风气,也必定有它的来源。如果说礼制通达、名分确定,民众就容易驱使,这实际上是上位者使之通达、使之确定的,难道仅仅是气机相互感应的空泛言论吗?一家的仁爱谦让,并非家人天生就仁爱谦让,而是能够治理好家庭的人教导他们的结果。在家教中成就了仁爱谦让,并推广用来教导国家,凭借的就是这种仁爱谦让,国家没有不兴盛的。这是因为确实依靠我教导仁爱、教导谦让的人作为其中的关键。如果仅仅用气机感通来解释,那么气没有界限,没有停顿舍弃,直接可以说修身就能使天下平定了。

《大学》这一部书,关键恰恰在于次序上,不允许人产生不劳而获、无翼而飞的见解。吴季子“瞬息不留”的荒谬言论,危害不小。既然瞬息不留,那么念头刚一起,遍及十方世界,所有众生都已经成佛了,何必还不停地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呢?

五

韦齐斋说“自己有就不必向别人索取,自己没有就不必指责别人”,断章取义,用来阐明君子自我修养的功夫,这样说是对的。孔子说“攻治自己的恶,不要攻治别人的恶”,主要是对修养内心恶念的人说的。这是明德功夫尚未推广到新民的时候。经文说:“想要治理好国家的人,先要整顿好自己的家庭。”既然想要治理好国家,难道可以不必向别人索取,不必指责别人吗?但是,自己有而向别人索取的,自己没有而指责别人的,也自有深浅的不同。比如舜侍奉父母,必定达到“淳淳教诲,不陷于邪恶”的地步,然后才自认为可以做一个儿子。他对天下尽孝者的要求,也不过是服侍劳作、奉养不缺乏罢了。

仔细分析,不仅自身与国家不能用同一标准去要求,即使自身对于家庭,家庭对于国家,也有厚薄的差别。曾子固不用自己的孝道去苛责曾元,天子派官吏治理象的封国,也不一概施加给那些不贤的异姓诸侯。所以说理是统一的而分是特殊的。然而推究其分殊,理并没有不统一的,关键在于率领别人然后希望别人跟随,这个道理是相同的。所以在家里没有怨恨的人,在朝廷上也没有怨恨。

传第十章

一

第十章的传文,都讲的是治国,所以说“有国家的人不可以不谨慎”,说“得到民众就得到国家”,说“这就叫国家不以利为利”。洁矩之道、忠信之德、重本轻末、以财发身、见贤先举、远离退避不善之人,凡此都是治国的大纲,而且可以通用于天下。至于平天下的事情,自有任命德行、讨伐罪过、制定礼乐这样的大政,大体上也可以用这些道理去贯通。而必须推行的部分,传文没有涉及,况且所谓“文武的政治,记载在典籍上”,不是初学者所预先学习的。

先儒没能推究传文所未涉及的意思,而是依据经文说“天下平”而不说“平天下”的宗旨,竟然在这传文中说“天下”,似乎治国之外,另外没有平天下的道理。这既不符合理一分殊的意义,又不考察古代的天下是封建制,所以国家必须先治理;现在的天下是郡县制,所以不需要特别区分直接隶属于司道;本来难以用现在统为一国的天下,去解释古代的天下。孟子论世的说法,真是读书人的第一入门方法。可惜朱子忽略了这一点!

自秦以后,有治理而没有平定,那么即使有王者兴起,也终究省去了一层事业。正因为如此,所以天下最终不容易平定。即使以圣神的功业教化莅临,也难以使长鞭触及马腹。现在用来说明古代的《大学》之道,怎么能不归还它的层次,以知道三代有道之久的规模是这样的呢?

二

“因此君子有洁矩之道”,必须在教孝、教悌、教慈之外,另外有一种教化的方法存在。《章句》说“也可以看到人心所共同认可的”等等,“因此君子必定应当根据所共同认可的,推己度物”,明显分为两层。而所谓洁矩,自然与藏身之恕不同。所说的“不要用来使唤下属”、“不要用来侍奉上级”等,与“勿施于人”,文字相似而意义实际上不同。

只有东阳许氏深达此理,所以说:“天下之大,这句话有病。民众众多,必须有规矩制度,使各自守其本分,是以自己的心度别人的心,衡量位置来作为界限。”这就明白了君子用洁矩之道治理民众,而不是自己洁矩来施加给民众。朱子“交代官”、“东西邻”的说法,以及周阳繇、王肃的事情,都是就洁矩上来体认学问,姑且取一个人的身体来显明洁矩的意义,而不是用来论述洁矩之道。

齐家的教化,关键在于敬老、尊长、抚恤孤儿,而可以推广这个来教导国家了。但是国家对于家庭,人和地方既不同,理和势自然有别,那么情感不相等同,道理必须另建。虽然心理相同,固然可以类推,但最终不能像家里的人,可以完全知道他们的美恶而因势利导。于是君子根据理的统一,而寻求于大公的规矩,既然有能够致远而没有差错的,就不担心分数的悬殊,而困于不知道美恶,使教化有所不能实行了。

一国的人,作为臣民,他们的地位相临,情感相比,事务相与,那么上下、左右、前后都尽在其中了。为立道的原则,取这六种情感所必然到达、理所应当得到的,以规矩

洁之,使之均齐方正,厚薄必出于一,轻重各如其等,则人得以消其怨尤,以成孝弟慈之化,而国乃治矣。其授之以可以尽孝弟慈之具,则朱子所谓“仰足事,俯足育”者,固其一端;而为之品节位置,使人皆可共率繇夫君子之教者,则必东阳所谓“规矩制度”者,而后为治道之全也。

译使财物洁净,让它们均匀整齐,厚薄必定一致,轻重各自符合其等级,那么人们就能消除怨恨,从而成就孝顺、友爱、慈爱的教化,国家于是就能治理好了。如果授予人们能够充分践行孝悌慈爱的物资,那么朱熹所说的“向上足以侍奉父母,向下足以养育子女”,固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制定等级差别和位置安排,使人们都能共同遵循君子的教化,那就必须依靠东阳所说的“规矩制度”,这才是治理之道的完备。

唯然,则一国之人虽众,即不孤恃其教家者以教国,而实则因理因情,变通以成典礼,则固与齐家之教相为通理,而推广固以其端矣。矩之既洁,则君子使一国之人并行于恕之中,而上下、前后、左右无不以恕相接者,非但君子之以恕待物而国即治也。

  若传所谓内德外财,则是[非]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爱贤恶不肖,为严放流之法,而不使媢疾者得以病有技、彦圣之人:要皆品节斯民,限以一程之法,使相胥而共繇于矩之中者也。

  齐家恃教而不恃法,故立教之本不假外求。治国推教而必有恒政,故既以孝弟慈为教本,而尤必通其意于法制,以旁行于理财用人之中,而纳民于清明公正之道。故教与养有兼成,而政与教无殊理。则大学之道,所以新其民者,实有以范围之于寡过之地,不徒恃气机之感也。此则以治其国,而推之天下亦无不可矣。

三

  周阳繇、王肃所以能尔者,自是乱世事,此固不足道。如叔孙通所草汉仪,萧何所制汉法,何尝从大公之矩洁得整齐?固原留一渗漏,教郡守、教尉可以互相陵傲。而繇则以武帝为之君,又施劫夺之教,而好人所恶,如何不教成他胡乱?若伯鲧只一方命圮族,以恶于下者事上,方命。恶于上者使下,圮族。便迸诸四夷,则虞廷上下,交好于仁让之中,如繇、肃者,岂得以肆其志哉?

  故治国之道,须画一以立洁矩之道。既不可全恃感发兴起,以致捍格于不受感之人;而或问谓“洁矩必自穷理正心来”,一皆本自新者以新民,则傲很苟不如伯鲧者,亦可教而不待刑也。周阳繇便教不入,若王肃自可教。

四

  民之所好,民之所恶,矩之所自出也。有洁矩之道,则已好民之好,恶民之恶矣。乃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则为上者必有不利其私者矣;“所恶于下,毋以事上”,则为下者必有不遂其欲者矣。君子只于天理人情上洁著个均平方正之矩,使一国率而繇之。则好民之所好,民即有不好者,要非其所不可好也;恶民之所恶,民即有不恶者,要非其所不当恶也。

  如妨贤病国之人,又岂无朋党私匿幸其得位而恐其见逐者?乃至争民施夺之政,亦岂尽人而皆恶之?若王介甫散青苗钱,当其始散,或踊跃而愿得之,迨其既散,或亦因之而获利,未尝一出于抑配。故民之好恶,直恁参差,利于甲者病于乙,如何能用其好恶而如父母?唯恃此洁矩之道,以整齐其好恶而平施之,则天下之理得,而君子之心亦无不安矣。

  所谓父母者,鸤鸠七子之义,均平专壹而不偏不吝也。不然,则七子待哺,岂不愿己之多得,而哺在此,且怨在彼矣。曰“民”者,公辞也,合上下、前后、左右而皆无恶者也。故或问曰:“物格知至,有以通天下之志;意诚心正,有以胜一己之私。”又曰:“人之为心,必当穷理以正之,使其所以爱己治人者皆出于正,然后可以即是而推之人。”民不能然,故须上为洁之。盖物格知至,则所好所恶者曲尽其变,不致恃其私意,而失之于偏;意诚心正,则所好所恶者一准于道,不致推私欲以利物,而导民于淫。故传于好人所恶、恶人所好者,斥其“拂人之性”,而不言“拂人之情”也。

  自然天理应得之处,性命各正者,无不可使遂仰事俯育之情,君子之道,斯以与天地同流,知明处当,而人情皆协者也。此之为道,在齐家已然,而以推之天下,亦无不宜。特以在家则情近易迷,而治好恶也以知;在国则情殊难一,而齐好恶也以矩。故家政在教而别无政,国教在政而政皆教,斯理一分殊之准也。

五

  “先慎乎德”,“德即所谓明德”,章句、或问凡两言之,而愚窃疑其为非。朱子之释明德曰:“人之所得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若夫慎之云者,临其所事,拣夫不善而执夫善之谓也。故书曰:“慎厥身。”身则小体大体之异从而善恶分也。论语曰:“子之所慎,齐、战、疾。”临夫存亡得失之交

译只有如此,那么一国的人虽然众多,也就不会孤立地依赖那些专门从事家教的人来教化国家,而是实际上根据事理和人情,灵活变通以形成礼仪典制,这本来与齐家的教化相通,而推广开来,其根本也就在此了。规矩既然端正洁净,那么君子使一国的人都在恕道中并行,上下、前后、左右没有不以恕道相接的,这不仅仅是君子以恕道对待万物,国家也就治理好了。

如果像《大学》传文所说的“内修德,外理财”,那就是与百姓争斗,并施行劫夺的教化;爱贤恶不肖,制定严厉放逐流放的法规,不让嫉妒的人能够陷害有技艺、有圣德的人:这些都要对百姓进行品级节制,限制在一定的法度中,使他们互相督促,共同遵循规矩。

齐家依靠教化而不依靠法度,所以建立教化的根本不需要向外寻求。治国推广教化但必须有恒常的政治,所以既然以孝悌慈爱作为教化的根本,就尤其必须将其意旨贯通于法制之中,从而在理财用人方面广泛施行,使百姓纳入清明公正的道路。所以教化与养育同时成就,政治与教化没有不同的道理。那么《大学》之道,用来革新百姓的,实际上有办法将百姓约束在少犯过错的范围内,不仅仅依靠气机的感化。这样来治理国家,推广到天下也没有不可以的。

三

周阳繇、王肃之所以能那样,自然是乱世的事情,这本来不值得称道。像叔孙通起草的汉朝礼仪,萧何制定的汉朝法律,何曾从大公无私的洁净规矩中得到整齐?本来留下一个漏洞,使得郡守、县尉可以互相欺凌傲慢。而周阳繇又以汉武帝作为君主,又施行劫夺的教化,并且喜好别人所厌恶的,怎么不教成他们胡作非为呢?如果伯鲧只是违抗命令、败坏宗族,以下属厌恶上级的方式侍奉上级,就是违抗命令;以上级厌恶下级的方式驱使下级,就是败坏宗族。就把他们放逐到四方蛮夷之地,那么虞舜朝廷上下,就在仁爱谦让中交好,像周阳繇、王肃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放纵他们的意志呢?

所以治国的道理,必须统一标准以确立洁净规矩之道。既然不能完全依赖感发兴起,以致抵触那些不接受感化的人;而《或问》说“洁净规矩必须从穷究事理、端正心念中来”,一切都以自我革新来革新百姓,那么傲慢狠戾不如伯鲧的人,也可以教化而不必等待刑罚。周阳繇就教化不入,如果王肃自然可以教化。

四

百姓所喜好的,百姓所厌恶的,是规矩产生的来源。有了洁净规矩之道,那么就已经喜好百姓所喜好的,厌恶百姓所厌恶的了。至于“自己所厌恶上级做的,不要用来使唤下级”,那么作为上级的一定有不利于私欲的人了;“自己所厌恶下级做的,不要用来侍奉上级”,那么作为下级的一定有不满足私欲的人了。君子只在天理人情上确立一个均平方正的规矩,使一国的人都遵循它。那么喜好百姓所喜好的,百姓即使有不喜好的,也一定不是他们不应该喜好的;厌恶百姓所厌恶的,百姓即使有不厌恶的,也一定不是他们不应当厌恶的。

像妨害贤人、危害国家的人,难道没有朋党私下藏匿、庆幸他得到职位而害怕他被驱逐的人吗?甚至争夺百姓、施行掠夺的政治,难道所有人都厌恶吗?像王安石发放青苗钱,当他开始发放时,有的人踊跃愿意得到它,等到发放之后,有的人也因此获利,从来没有出于强制摊派。所以百姓的喜好厌恶,竟然如此参差不齐,对甲有利的对乙就有弊病,怎么能利用他们的喜好厌恶而像父母一样呢?只有依靠这个洁净规矩之道,来整齐他们的喜好厌恶并公平地施行,那么天下的道理就得到了,君子的心也就没有不安的了。

所谓父母,是鸤鸠养七只雏鸟的意义,均平专一而不偏私不吝啬。不然的话,那么七只雏鸟等待喂食,难道不愿意自己多得到一些吗?而喂食在这里,怨恨就在那里了。说“民”,是公有的辞令,合上下、前后、左右而都没有厌恶的。所以《或问》说:“格物致知,有办法通达天下的意志;诚意正心,有办法战胜一己的私欲。”又说:“人的心,必须穷究事理来端正它,使他用来爱自己、治理别人的都出于正道,然后可以由此推广到别人。”百姓不能这样,所以必须由上级为他们洁净。大概格物致知,那么所喜好所厌恶的就穷尽各种变化,不至于依靠私意,而失之于偏颇;诚意正心,那么所喜好所厌恶的就一律符合道义,不至于推广私欲来利人,而引导百姓走向淫邪。所以传文对于喜好别人所厌恶的、厌恶别人所喜好的,斥责他们“违背人的本性”,而不说“违背人的情感”。

自然天理应得之处,性命各自端正的,没有不可以使他们满足仰事俯育的情感的,君子之道,因此与天地同流,智慧明达处理得当,而人情都协调。这个道理,在齐家时已经如此,而推广到天下,也没有不适宜的。只是在家庭中情感相近容易迷惑,而治理喜好厌恶依靠智慧;在国家中情感不同难以统一,而整齐喜好厌恶依靠规矩。所以家政在于教化而没有别的政治,国教在于政治而政治都是教化,这是理一分殊的标准。

五

“先慎乎德”,“德就是所谓的明德”,章句、或问两次提到,而我私下怀疑这是不对的。朱子解释明德说:“人从上天所得,虚灵不昧,具备众理而应对万事的。”至于慎,是面对所做的事,拣选不善而执持善的意思。所以《尚书》说:“慎厥身。”身就有小体大体的区别从而善恶分明了。《论语》说:“子之所慎,齐、战、疾。”面对存亡得失的关头

,保其存与得而远夫失与亡也。礼记凡三言慎独,独则意之先几、善恶之未审者也。乃若虚灵不昧之本体,存乎在我,有善而无恶,有得而无失,抑何待拣其不善者以孤保其善哉?此以知明德之可言明,而不可言慎也。

译保全其存在与获得,而远离那丧失与灭亡。《礼记》中总共三次提到“慎独”,“独”是指意念的萌芽、善恶尚未分明的时候。然而那虚灵不昧的本体,存在于自我之中,只有善而没有恶,只有得而没有失,又何须挑选那些不善的来孤立地保全那善的呢?由此可知,“明德”可以说“明”,却不可以说“慎”。

或朱子之意,以明其明德者谓之明德。则当其未明,不可言明,及其已明,亦无待慎,而岂其云君子先慎明其德哉?且明德之功,则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已。传独于诚意言慎者,以意缘事有,以意临事,则亦以心临意也。若夫心固不可言慎矣。是以意在省察,而心唯存养。省察故不可不慎,而存养则无待于慎,以心之未缘物而之于恶也。至于致知格物,则博学、审问、明辨,而慎思特居其一,是慎不可以尽格致之功明矣。安得以慎之一言,蔽明德之全学乎?是故以德为明德者,无之而可也。

  德者,行焉而有得于心之谓也。则凡行而有得者,皆可谓之德矣。故书曰“德二三,动罔不凶”;易曰“不恒其德”;诗曰“二三其德”。审夫德者,未必其均为善而无恶,乃至迁徙无恒,佹得以自据者,亦谓之德,故不可以不慎也。

  是以所得于天而虚灵不昧者,必系之以明,而后其纯乎善焉。但夫人之迁徙无恒,佹得以自据者,虽非无得于心,而反诸心之同然者,则所得者其浮动翕取之情,而所丧者多。故凡言德者,十九而皆善。十九而善,故既慎之余,竟言“有德”,而不必言“有懿德”。然以不善者之非无所得也,故君子之于德,必慎之也。

  慎者,慎之于正而不使有辟也。慎于正而不使有辟者,好恶也。好恶者,君子之以内严于意,而外修其身者也。唯意为好恶之见端,而身为好恶之所效动,身以言行动言。则君子出身加民,而措其有得于心者以见之行事,故曰:“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是故”云者,以洁民之好恶而好恶之,则为“民之父母”;任其好恶之辟而德二三,则“为天下僇”。故君子之抚有人土财用者,必先慎之乎此也。又曰“有德此有人”,则以慎其好恶之几得之于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恶之用行之于道者,尽夫众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举错用缓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归之也。

  且大学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则众善同原于明德,故曰“明德为本”。因分之殊,则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范,国自有其国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经。本统乎末,而繇本向末,茎条枝叶之不容夷也。今云“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则一国之效乎治者,其次序相因,必如是以为渐及之词,而后足以见国之不易抵于治。乃云君子有其明德而遂有人,则躐等而为迫促之词,是何其无序耶!

  夫明德为新民之本,而非可早计其效于民新,故身修之后,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则新民者固原本于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齐治平之功。岂德之既明,而天下即无不明[平]乎?故格致诚正,其报成在身修,而修齐治之底绩在天下平。是以明德、新民,理虽一贯,而显立两纲,如日月之并行而不相悖。今此以言治平之理,则有德有人,以是功,取是效,捷如影响,必其为新民之德审矣。

  新民之德,非不原本于明德,而固自有所及于民之德。故好恶之为功,内严于诚意,而必外著之洁矩之道,然后人土财用之应成焉。使其不然,则大学之道,一明德尽之,而何以又云“在新民”乎?又况为格、为致、为诚、为正者,未尝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财用之归,是以其心身之学,坐弋崇高富贵之获,抑异夫先事后得、成章后达之教者矣。

  大学一书,自始至终,其次第节目,统以理一分殊为之经纬。故程子以此书与西铭并为入德之门。朱子或有不察,则躐等而不待盈科之进,如此类者,亦所不免。董氏彝云“明德言自修,慎德言治天下”,不徇章句,乃以为有功于朱子。

六

  吴季子以发钜桥之粟为“财散”,不知彼固武王一时之权,而为不可继之善政也。倘不经纣积来,何所得粟而发之?故孟子以发棠拟之冯妇,而谓见笑于士,以其不务制民之产,而呴呴以行小惠也。

  财聚者,必因有聚财者而后聚。财散者,财固自散,不聚之而自无不散也。东阳许氏云“

译或许朱熹的意思是,把“明其明德”中的“明德”称为明德。那么,当明德尚未彰显时,不能说它已经明;等到它已经彰显,也就无需再谨慎,这怎么能说是君子首先要谨慎地彰显其德呢?况且,彰显明德的功效,就在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大学》传文唯独在“诚意”处提到“慎”,是因为意念随着事物而产生,意念面对事物,也就是心面对意念。至于心本身,本来就不可以说需要“慎”。因此,意念在于省察,而心只在于存养。省察所以不能不谨慎,而存养则不需要谨慎,因为心在没有接触外物时,并不会趋向于恶。至于致知格物,包括博学、审问、明辨,而慎思只是其中一项,由此可见,“慎”并不能涵盖格物致知的全部功效,这是很明显的。怎么能用“慎”这一个字,来概括彰显明德的全部学问呢?因此,把“德”理解为“明德”,是不可以的。

所谓德,是指行为之后有所心得于心的意思。那么,凡是行为之后有所心得的,都可以称为德。所以《尚书》说“德二三,动罔不凶”;《易经》说“不恒其德”;《诗经》说“二三其德”。仔细考察“德”的含义,未必都是善而没有恶,甚至那些变化无常、偶然有所得而据为己有的,也称为德,所以不能不谨慎。

因此,那些从上天禀受而来、虚灵不昧的本性,必须加上“明”字,然后才能纯粹为善。但是,人那些变化无常、偶然有所得而据为己有的情况,虽然并非心中毫无所得,但反观内心共同认可的准则,所得到的往往是浮动、迎合的情欲,而丧失的却很多。所以凡是说到“德”,十有八九都是善的。因为十有八九是善,所以在谨慎之余,最终只说“有德”,而不必说“有懿德”。然而,因为不善的人并非毫无所得,所以君子对于德,必须谨慎。

所谓慎,是谨慎地保持端正而不使其偏邪。谨慎地保持端正而不使其偏邪,关键在于好恶。好恶,是君子内在严格约束意念,外在修养身行的依据。只有意念是好恶的开端,而身体是好恶表现和行动的结果,身体通过言语行动来表现。那么,君子出仕治理百姓,将自己心中所得的德体现在行事上,所以说:“因此君子首先要谨慎地修养其德。”“因此”的意思是,如果净化百姓的好恶而顺应好恶,就能成为“百姓的父母”;如果放任好恶的偏邪而德性二三不定,就会“成为天下的罪人”。所以君子治理拥有人民、土地、财富和用度的国家,必须首先在此处谨慎。又说“有德因此有人”,是因为谨慎地把握心中好恶的细微萌芽,符合人心共同认可的准则;而将好恶的作用施行于道,完全满足众人所喜好;所以臣民一律遵循其举措用度的公正,知道其大公至正而归附他。

况且《大学》的教化,是理一分殊。根本在于理的一,那么众善都同源于明德,所以说“明德为本”。因为分殊,那么身自有身的事,家自有家范,国自有国政,天下自有天下的常道。根本统摄末节,而从根本推向末节,就像茎条枝叶一样不容平夷。现在说“有人因此有土,有土因此有财,有财因此有用”,那么一个国家效法治理,其顺序相互依存,必须像这样作为渐进的言辞,然后足以显示国家不容易达到治理。如果说君子有了明德就立刻有人,那就是越级而为急促的言辞,这是多么没有次序啊!

明德是新民的根本,但不能过早计算其在新民上的功效,所以修身之后,必须经过三个累进阶段才能达到天下平定。那么新民固然原本于已经彰显的君主之德,但必须加上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功夫。难道德既彰显,天下就立刻没有不明(平)的吗?所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其成效体现在修身,而修身、齐家、治国的最终业绩体现在天下平定。因此,明德、新民,道理虽然一贯,但明显确立为两条纲领,就像日月并行而不相违背。现在这里谈论治平的道理,说有德就有人,以此功夫,取得此功效,快捷如影随形,这一定是新民之德的确证。

新民之德,并非不原本于明德,但确实有涉及到百姓的德。所以好恶的功效,内在严格约束诚意,而必须外在体现于絜矩之道,然后人民、土地、财富、用度才能相应成就。如果不这样,那么《大学》之道,仅靠明德就穷尽了,为什么又说“在新民”呢?更何况作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人,未曾涉及到百姓,就期望人民、土地、财富、用度的归附,这是用心身之学,坐享崇高富贵的收获,这与先事后得、成章后达的教导是不同的。

《大学》一书,自始至终,其次第节目,都以理一分殊作为经纬。所以程子将这本书与《西铭》并列为入德的门户。朱熹或许有不察之处,那么越级而不等待盈科而进的进步,像这类情况,也是难免的。董氏彝说“明德讲的是自我修养,慎德讲的是治理天下”,不盲从章句,反而被认为对朱熹有功。

六

吴季子把散发巨桥的粮食称为“财散”,不知道那本来是武王一时的权宜之计,是不可延续的善政。倘若没有纣王积累下来的粮食,哪里能得到粮食而散发呢?所以孟子把散发棠邑的粮食比作冯妇,而说被士人嘲笑,因为他不致力于制定百姓的产业,而只是呼呼地施行小恩小惠。

财富聚集,必定因为有聚集财富的人然后才聚集。财富分散,财富本来就会分散,不聚集它而自然无不分散。东阳许氏说“

取其当得者而不过”,其论自当。

译获取应当得到的部分而不超过限度,他的论述自然是恰当的。

乃财聚者,非仅聚于君而已。如诗所云“亶侯多藏”,盘庚所云“总于货宝”者,强豪兼并之家,皆能渔猎小民,而使之流离失所。洁矩之道行,则不得为尔矣。

  民散云者,诗所谓“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者也。即此,亦以知此为治国而言。若以天下统言之,共此四海之内,散亦无所往。故郡县之天下,财殚于上,民有死有叛而已矣,不能散也。

七

  忠信之所得,骄泰之所失,章句以天理存亡言之,极不易晓。双峰早已自惑乱在。其云“忠信则得善之道,骄泰则失善之道”,竟将二“之”字指道说。俗儒见得此说易于了帐,便一意从之。唯吴季子云:“忠信则能洁矩,而所行皆善,岂不得众乎?骄泰则不能洁矩,而所行皆不善,岂不失众乎?”一串穿下,却是不差。

  章句云:“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是道与位相配,而凝道即以守位,一如“生财有大道”,非“生众、食寡,为疾、用舒”,则失其道而财不能生也。双峰认天理不尽,如何省得朱子意?

  倘只靠定洁矩不洁矩作天理,乃不知天生人而立之君,君承天理民,而保其大宝,那一般不是天理来?古人于此见得透亮,不将福之与德打作两片。故“天命之谓性”,与“武王末受命”,统唤作命。化迹则殊而大本则一,此自非靠文字求解者之所能知。

  若论到倒子处,则必“得众得国”,“失众失国”,方可云“以得之”、“以失之” 。特为忠信、骄泰原本君心而言,不可直恁疏疏阔阔,笼统说去,故须找出能洁矩不能洁矩,与他做条理。但如吴季子之说,意虽明尽,而于本文直截处不无腾顿,则终不如朱子以“ 天理”二字大概融会之为广大深切而无渗也。

  若抹下得众得国一层,只在得道失道上捎煞,则忠信之外有道,而忠信为求道之敲门砖子,不亦悖与!君子之大道,虽是尽有事在,然那一件不是忠信充满发现底?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只于此看得真,便知双峰之非。双峰则以道作傀儡,忠信作线索,拽动他一似生活,知道者必不作此言也。

  或疑双峰之说,与程子所云“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而后周官之法度可行”义同,则忠信岂非所以得道者?不知程子所云,元是无病。后人没理会,将周官法度作散钱,关雎、麟趾之精意作索子,所以大差。钱与索子,原是两项物事,判然本不相维系,而人为穿之。当其受穿,终是拘系强合,而漠不相知。若一部周官法度,那一条不是关雎、麟趾之精意来?周公作此法度,原是精意在中,遇物发现,故程子直指出周公底本领教人看。所谓“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者,即周公是也。岂后人先丢下者法度,去学个精意,然后可把者法度来行之谓乎?如王介甫去学周礼,他不曾随处体认者精意,便法度也何曾相似?看他青苗钱,与国服之制差得许远!

  故大学之道,以明德者推广之新民,而云“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末者,本之所生也。可云生,不可云得。岂以明德作骨子,撑架著新民使挣扎著;以明德作机关,作弄著新民使动荡;以明德作矰矢▯敫,弋射著新民使速获之谓乎?知此,则群疑可以冰释矣。

八

  古人说个忠信,直尔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云“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 ”,明道则云“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为信”,有如增以高深隐晦之语,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呜呼!此之不察,则所谓微言绝而大义因之以隐也。

  二程先生之语,乃以显忠信之德,实实指出个下手处,非以之而释忠信也。盖谓夫必如是而后为忠,如是而后为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则并将工夫、体段一齐说出。未尝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为隐晦之语。而二先生于此发己所见,无不自尽,循忠信之义,毫厘不违,以教天下之学为忠信者,深切著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说得者几字出,而后学亦有津涘之可问,不患夫求忠而非

译那么财富聚集,并非仅仅聚集在君主一人身上。就像《诗经》所说“诸侯多藏”,盘庚所说“总于货宝”那样,那些强横豪富兼并土地的人家,都能像渔猎一样掠夺小民,使他们流离失所。如果“洁矩”的道理得以施行,他们就不能这样做了。

所谓“民散”,就是《诗经》所说的“逝将去女,适彼乐土”那样。由此,也可以知道这是就治国而言的。如果从天下整体来说,共处于四海之内,百姓离散也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在郡县制的天下,财富被上层耗尽,百姓只有死或反叛罢了,并不能真正离散。

七

关于“忠信之所得,骄泰之所失”,朱熹的章句从“天理存亡”的角度来解释,极难理解。双峰先生早已自己感到困惑。他说“忠信则得善之道,骄泰则失善之道”,竟然把两个“之”字解释为指代“道”。庸俗的儒生觉得这种说法容易理解,便一味跟随。只有吴季子说:“忠信则能洁矩,而所行皆善,岂不得众乎?骄泰则不能洁矩,而所行皆不善,岂不失众乎?”这一串逻辑贯穿下来,却是没有差错的。

章句说:“君子从地位来说,道是指居其位而修己治人的方法。”这是道与位相配,凝聚道就是为了守住位,就像“生财有大道”,如果不做到“生众、食寡,为疾、用舒”,就失去了道,财富也就不能产生了。双峰先生对天理认识不全,怎么能领会朱子的意思呢?

如果只靠“洁矩”与“不洁矩”来作为天理,那就是不知道上天生人并设立君主,君主秉承天理以爱护百姓,从而保有他的尊贵地位,这哪一样不是天理呢?古人在这一点上看得透彻,不把福与德割裂成两半。所以“天命之谓性”,与“武王末受命”,统称为“命”。变化的迹象虽然不同,但根本原则是一致的,这自然不是靠文字求解的人所能知道的。

如果论到关键之处,必须说“得众得国”,“失众失国”,才可以说是“以得之”、“以失之”。特别因为忠信、骄泰原本是从君心而言的,不能就这样疏阔笼统地说去,所以必须找出“能洁矩”与“不能洁矩”,作为条理依据。但像吴季子的说法,意思虽然明白详尽,但对于本文直截了当的地方不免有些曲折,终究不如朱子用“天理”二字大概融会得那样广大深切而没有缝隙。

如果抹去“得众得国”这一层,只在“得道失道”上死扣,那么忠信之外还有道,而忠信就成了求道的敲门砖,这不是很违背常理吗!君子的大道,虽然包含很多事务,但哪一件不是忠信充满并显现出来的呢?所以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只要在这里看得真切,就知道双峰先生的错误。双峰先生把道当作傀儡,把忠信当作线索,拽动它好像很有生气,知道的人一定不会这样说。

有人怀疑双峰先生的说法,与程子所说的“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而后周官之法度可行”意思相同,那么忠信岂不就是用来得道的吗?不知道程子所说的,原本是没有问题的。后人没有理解,把周官法度当作散钱,把关雎、麟趾的精意当作绳子,所以大错特错。钱与绳子,原本是两样东西,截然不相联系,而人为地穿在一起。当它们被穿在一起时,终究是拘束强合,而彼此漠不相知。如果一部周官法度,哪一条不是关雎、麟趾的精意呢?周公制定这些法度,原本就是精意在心中,遇事而显现,所以程子直接指出周公的本领让人看。所谓“有关雎、麟趾之精意”,就是指周公本人。难道是后人先丢下法度,去学个精意,然后才能把法度施行出来的意思吗?像王安石去学周礼,他不曾随处体认那个精意,那么法度又哪里相似呢?看他的青苗钱,与国服之制相差多么远!

所以《大学》的道理,是用明德来推广到新民,所以说“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末,是本所生发的。可以说“生”,不可以说“得”。难道是把明德当作骨架,支撑着新民使其挣扎;把明德当作机关,摆弄着新民使其动荡;把明德当作矰矢(射鸟的箭),射猎新民使其迅速获得的意思吗?明白这一点,那么各种疑惑就可以冰释了。

八

古人说忠信,直接明白易懂且合乎情理,好像人人都能理解。伊川先生却说“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明道先生则说“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为信”,好像增加了高深隐晦的话语,反而使人不知边际一样。唉!如果不察觉这一点,那么所谓的微言绝而大义因此隐藏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程先生的话,是为了彰显忠信的德行,实实在在地指出下手的处所,并不是用来解释忠信的。大概意思是说,必须这样才是忠,这样才是信。二先生本来就知道,于是把工夫、体段一齐说出。没有达到那个境界的人,自然反而怀疑他们故意说隐晦的话。而二先生在这里抒发自己的见解,无不自尽,遵循忠信的意义,毫厘不违,以此来教导天下学习忠信的人,深切而明显。除非是他胸中口中,才能说出这几个字,而后学者也有津梁可以询问,不担心追求忠信

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谓“发己自尽”者,即“尽己”之谓也。所谓“以实”者,则“循物无违”之谓也。说“忠”字,伊川较直截;而非明道之语,则不知其条理。说“信”字,明道乃有指征;而伊川所谓“以实”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译忠,是追求诚信却未能达到诚信的状态。

所谓“发己自尽”,就是“尽己”的意思。所谓“以实”,就是“遵循事物本然而不违背”的意思。解释“忠”字,伊川的说法较为直截了当;但如果不明道的话,就不知道其中的条理。解释“信”字,明道的说法才有明确的指向;而伊川所说的“以实”,文字容易求得,但意旨特别深远。

盖所谓“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发己”者,发其所存也。发之为义,不无有功,而朱子以凡出于己者言“发己”,见性理。则以其门人所问发为奋发之义,嫌于矫强,故为平词以答之。乃此发字,要如发生之发,有繇体生用之意;亦如发粟之发,有散所藏以行于众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诸己者言之也。唯发非泛然之词,然后所发之己,非私欲私意,而自尽者非违道以干誉矣。

  若所谓“自尽”者,则以其发而言,义亦易晓。凡己学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当发,沛然出之而无所吝。以事征之,则孟子所谓“知其非义,斯速已 ”而无所待者,乃其发之之功;而当其方发,直彻底焕然,“万紫千红总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云“尽己”“尽”字,大有力在,兼“发”字意在内。亦如天地生物,除却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将两闲元气,一齐迸将去。所以一言忠,则在己之无虚无伪者已尽。而“以实谓信”之“实”,则固非对虚伪而言,乃因物之实然者而用之也。于此不了,则忠外更无信;不然,亦且于忠之外,更待无虚无伪而始为信,则所谓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实不爽、先后不爽之谓也。唯名实爽而后先后爽。如五行志所载李树生瓜,名实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后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则先后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缘而率繇之谓也。依物之实,缘物之理,率繇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画一个葫芦与他安上,则物之可以成质而有功者,皆足以验吾所行于彼之不可爽。抑顺其道而无陵驾倒逆之心,则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怀,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则忠,心乎下则礼,彻始彻终,一如其素,而无参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于此,看得物之备于我,己之行于物者,无一不从天理流行,血脉贯通来。故在天则“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发己自尽”者,不复吝留而以自私于己;“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无违”者,不恣己意以生杀而变动无恒。则君子之“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洁以此而均,众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无有不存;而几之决也,决于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则内不尽发其己,而使私欲据之;外不顺循乎物,而以私意违之。私欲据乎己,则与物约而取物泰;私意违乎物,则刍狗视物而自处骄。其极,乃至好佞人之谀己,而违人之性以宠用之;利聚财之用,而不顾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洁,而失国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君子之大道所必择所从而违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为理乎物者则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于善恶吉凶者无不然。此非传者得圣学之宗,不能一言决之如此。而非两程子,则亦不能极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见其为功之如是者。不然,则不欺之谓忠,无爽之谓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无爽?究其怀来,如盲人熟记路程,亦安知发足之何自哉?则谓南为北,疑江为淮,固不免矣。

九

  明道曰:“忠信,表里之谓。”伊川曰:“忠信,内外也。”表里、内外,字自别。南轩以体用言,则误矣。表里只共一件衣,内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个德。若以居为内,以行为外,则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别。缘程子看得天理浑沦,其存于吾心者谓之里,其散见于物理者谓之表,于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于己、施于物者分也。

  如生财之道,自家先已理会得详明,胸中有此“生众食寡、为疾用舒”的经纶条理,此谓之里。便彻底将来为一国料理,不缘于己未利,知而有所不为,此是“发己自尽”。乃以外循物理,生须如此而众,食须如此而寡,为须如此而疾,用须如此而舒,可以顺人情,惬物理,而经久不忒,此

译所谓“己”,是指自己内心所存养的德性;“发己”,是指将内心所存养的德性发挥出来。“发”这个字的含义,并非没有功效,而朱子认为凡是出于自己的都叫“发己”,以此体现性理。这是因为他的门人将“发”理解为奋发的意思,担心这样解释显得矫揉造作,所以朱子用平实的词语来回答他们。然而这个“发”字,应当像草木发生那样,有从本体产生作用的意思;也像发放粮食那样,有散发所储藏的东西以施予众人的意思;固然不能仅仅把它理解为凡是出于自己的东西。只有“发”不是泛泛之词,那么所发挥出来的“己”,就不是私欲私意,而自我竭尽也就不会违背道义去博取声誉了。

至于所谓“自尽”,从“发”的角度来说,意思也容易明白。凡是自己学问的所得、知识的所及、思维的所通、内心的所信,遇到应当发挥的时候,充沛地流露出来而不有所吝惜。用事例来验证,就是孟子所说的“知道它不合道义,就迅速停止”而不有所等待,这是“发”的功效;而当它正在发挥时,直接彻底地明朗起来,就像“万紫千红总是春”那样。

至于伊川所说的“尽己”,这个“尽”字很有力量,并且包含了“发”字的意思。也像天地化育万物,除了已经死亡枯萎的,只要可以施加生机,没有不将两端的元气一齐迸发出去的。所以一旦说到“忠”,那么在自己身上没有虚假虚伪的就已经竭尽了。而“以实谓信”中的“实”,固然不是针对虚伪而言,而是依据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运用它。如果在这里不明白,那么忠之外就没有信;如果不这样,那么在忠之外,还要等待没有虚假虚伪才算是信,那么所谓的忠也就不是忠了。

“信”就是不差错,指名实不差错、先后不差错的意思。只有名实差错了,然后先后才会差错。比如《五行志》记载李树结瓜,名实既然差错,所以在此之前起初不结瓜,在此之后仍然不结瓜而结李,那么先后也就因此差错。

“循”,是依顺并遵循的意思。依据事物的实在,顺应事物的道理,遵循其本来如此的状态,而不凭空画一个葫芦强加给它,那么事物能够形成质地并产生功效的,都足以验证我所施行的不可差错。况且顺从它的道而没有凌驾倒逆的心思,那么春天就生长,秋天就凋落,遇到年老就安顿,遇到年少就关怀,在桃树上就长成桃,在李树上就长成李,心向上就是忠,心向下就是礼,从头到尾,完全符合其素有的本性,而没有参差不齐、二三其德的状况。

君子在这里,看到万物具备于我,自己施用于万物的,没有不是从天理流行、血脉贯通而来的。所以在天上,“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天的“发己自尽”,不再吝惜保留而自私于己;“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的“循物无违”,不恣意自己的意志去生杀而变动无常。那么君子“首出庶物,万国咸宁”,道因此而宏大,准则因此而确立,洁净因此而均匀,众人因此而获益,天命因此而长久。所以天理的存在,没有不存在的;而几微的决断,就决断在这退藏于密的细微之处罢了。

如果不这样,那么对内不竭尽发挥自己的德性,而让私欲占据它;对外不顺从遵循事物,而用私意违背它。私欲占据了自己,那么与万物约制而索取,万物就会安泰;私意违背了事物,那么像对待刍狗一样看待万物而自己处于骄傲。其极端,甚至喜欢佞人阿谀自己,而违背人的本性来宠幸任用他们;贪图聚财的用处,而不顾悖逆所得的众多积蓄导致厚亡。失去了事物的准则,哪里还能施展洁净,而失国失命,都是天理的必然。所以说:“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这是君子的大道所必须选择、遵循并避开其危害的。

向上推究到天理,知道天作为理在万物中就是这样。向下推究到人事,知道天理流行于善恶吉凶中没有不这样的。这不是传承者得到圣学的宗旨,不能一言决断得如此。如果不是两程子,也不能极尽天道,反求己心,而看到其功效是这样的。如果不这样,那么不欺骗叫做忠,不差错叫做信,这种解释也是对的。人们都知道,但怎么能不欺骗,怎么能不差错?追究其根源,就像盲人熟记路程,又怎么知道起步是从哪里开始的呢?那么说南为北,疑江为淮,固然不可避免了。

九

明道说:“忠信,是表里的意思。”伊川说:“忠信,是内外。”表里、内外,字义自有区别。南轩从体用来说,就错了。表里只是一件衣服,内外只是一件物品,忠信只是一个德性。如果把居住当作内,把行为当作外,那么忠信都是出自自己并施于事物的事情,不可以这样分别。因为程子看到天理浑沦,它存于我们心中的叫做里,它散见于事物道理中的叫做表,这是在天理存在于己、存在于物上分别,不是在事情藏于己、施于物上分别。

比如生财的道理,自己先已经详细明白,胸中有“生众食寡、为疾用舒”的经纶条理,这叫做里。就彻底地用来为一国料理,不因为自己未得利,知道而有所不为,这是“发己自尽”。于是对外顺应事物道理,生产必须这样才众多,消费必须这样才少,作为必须这样才快,使用必须这样才舒缓,可以顺应人情,契合事物道理,而经久不差错,这

之谓表。不恃己意横做去,教有头无尾,此是“循物无违”。及至两者交尽,共成一“生众食寡、为疾用舒”之道,则尽己者即循物无违者也,循物无违者即尽己者也。故曰只是一个德。

译这就叫做表率。不依赖自己的主观意志强行去做,导致事情有头无尾,这就是“顺应事物而不违背”。等到这两者都穷尽时,共同成就一种“生养众多而消费很少、行动迅速而用度宽裕”的道理,那么竭尽己心的人也就是顺应事物而不违背的人,顺应事物而不违背的人也就是竭尽己心的人。所以说,这只是一个德行。

此之为德,凡百俱用得去。缘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内外,无所不在。既以此为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财之道,在人君止有“生众食寡、为疾用舒”为所当自尽之道,而即己尽之;而财之为理,唯“生众食寡、为疾用舒 ”则恒足,而即循用其理而无违。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壳,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随举一节,如“生之者众”,必须尽己之心以求夫所以众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为道,其力足以任生财者本众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顺其性,此是忠信细密处,忠信流行于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则统以己无不尽、物无或违之心,一于无妄之诚,遇物便发得去。理财以此,用人以此,立教于国,施政于天下,无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为命以福善祸淫,人之所以为情而后抚仇虐,亦皆此所发之不谬于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违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决也。

十

  “发”字、“循”字,若作等闲看,不作有工夫字,则自尽、无违,只在事上见,而忠信之本不立矣。发者,以心生发之也。循者,以心缘求之也。非此,则亦无以自尽而能无违也。“尽己”,功在“尽”字上;“以实”,功在“以”字上;以,用也。与此一理。“以实”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实理。

中庸序

  随见别白曰知,触心警悟曰觉。随见别白,则当然者可以名言矣。触心警悟,则所以然者微喻于己,即不能名言而已自了矣。知者,本末具鉴也。觉者,如痛痒之自省也。知或疏而觉则必亲,觉者隐而知则能显。赵格庵但据知觉之成效为言耳,于义未尽。

名篇大旨

  中庸之名,其所自立,则以圣人继天理物,修之于上,治之于下,皇建有极,而锡民之极者言也。二“极”字是中,“建”字“锡”字是庸。故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又曰:“中庸不可能也。”是明夫中庸者,古有此教,而唯待其人而行;而非虚就举凡君子之道而赞之,谓其“不偏不倚,无过不及 ”之能中,“平常不易”之庸矣。

  天下之理统于一中:合仁、义、礼、知而一中也,析仁、义、礼、知而一中也。合者不杂,犹两仪五行、乾男坤女统于一太极而不乱也。离者不孤,犹五行男女之各为一0,而实与太极之0无有异也。审此,则“中和”之中,与“时中”之中,均一而无二矣。朱子既为分而两存之,又为合而贯通之,是已。然其专以中和之中为体则可,而专以时中之中为用则所未安。

  但言体,其为必有用者可知;言未发则必有发。而但言用,则不足以见体。“时中”之中,何者为体耶?“时中”之中,非但用也。中,体也;时而措之,然后其为用也。喜怒哀乐之未发,体也;发而皆中节,亦不得谓之非体也。所以然者,喜自有喜之体,怒自有怒之体,哀乐自有哀乐之体。喜而赏,怒而刑,哀而丧,乐而乐,音岳。则用也。虽然,赏亦自有赏之体,刑亦自有刑之体,丧亦自有丧之体,乐音岳亦自有乐之体,是亦终不离乎体也。书曰:“允执厥中。”中,体也;执中而后用也。子曰:“君子而时中。”又曰:“用其中于民。”中皆体也;时措之喜怒哀乐之闲,而用之于民者,则用也。以此知夫凡言中者,皆体而非用矣。

  周子曰:“中也者,和也。”言发皆中节之和,即此中之所为体撰者以为节也。未发者未有用,而已发者固然其有体。则“中和”之和,统乎一中以有体,不但中为体而和非体也。“时中”之中,兼和为言。和固为体,“时中”之中不但为用也明矣。

  中无往而不为体。未发而不偏不倚,全体之体,犹人四体而共名为一体也。发而无过不及,犹人四体而各名一体也。固不得以分而效之为用者之为非体也。若朱子以已发之中为用,而别之以无过不及焉,则将自其已措咸宜之后,见其无过焉而赞之以无过,见其无不及焉

译这种德行,凡是百事都能运用得去。因为天理的流行敦化,同出一源,所以精粗内外,无所不在。既然以此为道,而道也依此而行,君子修身治人,至此便相合了。比如生财之道,在人君只有“生众食寡、为疾用舒”是应当自己尽力去做的道,并且就自己尽力去做了;而财物的道理,只有“生众食寡、为疾用舒”才能恒久充足,并且就遵循运用这个理而没有违背。这是忠信合一的大框架,大道必定要依靠忠信才能存在。

于是随便举出一个方面,比如“生之者众”,必须竭尽自己的心去探求使民众众多的道理并努力实行。而民众的道理,其力量足以承担生财的人本来很多,就因为他们可以生财而教导他们生财,以顺应他们的本性,这是忠信细微周密的地方,忠信流行在大道之中。

而君子则以自己无不尽力、万物无不违背的心,专一于没有虚妄的诚,遇到事物便能发挥出去。理财用这个,用人用这个,在国家建立教化,在天下施行政治,没有不用这个的。这是忠信的大规模施展,而天之所以降下命令以福佑善人、降祸淫邪,人之所以产生情感而后安抚仇敌、惩治暴虐,也都是由此发出而不违背所存守的,并且是事物之理确实如此不可违背的。所以操持这一念头,天理的存亡就由此决定了。

十

“发”字、“循”字,如果当作平常看待,不当作有工夫的字,那么自尽、无违,只在事情上显现,而忠信的根本就不确立了。发,是用心去生发;循,是用心去缘求。如果不是这样,也就无法自尽而能无违了。“尽己”,功夫在“尽”字上;“以实”,功夫在“以”字上;以,是用。这与前文一个道理。“以实”,是不用自己的私意,而用事物本来如此的实理。

中庸序

随着看见而辨别明白叫做知,触动内心而警觉醒悟叫做觉。随着看见而辨别明白,那么应当如此的就可以用语言说明了。触动内心而警觉醒悟,那么所以如此的微妙地领悟于自己,即使不能用语言说明,自己也已经明白了。知,是本末都能鉴察;觉,如同痛痒的自我反省。知或许疏远而觉必定亲近,觉是隐微而知能显明。赵格庵只是根据知觉的成效来说罢了,对于义理并没有穷尽。

名篇大旨

中庸的名称,它所确立的,是以圣人继承天理治理万物,在上修身,在下治国,建立皇极,而赐给民众极则来说的。两个“极”字是中,“建”字“锡”字是庸。所以说:“中庸大概是最高的了!民众很少能长久实行了。”又说:“中庸不可能做到。”这是阐明中庸,古代就有这种教化,而只等待合适的人去实行;而不是凭空列举凡是君子的道而赞美它,说它“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能够中,“平常不易”是庸。

天下的理统一于一个中:合并仁、义、礼、智而统一于一个中,分析仁、义、礼、智而统一于一个中。合并的不混杂,如同两仪五行、乾男坤女统一于一个太极而不混乱。分离的不孤立,如同五行男女各自成为一个零,而实际上与太极的零没有不同。审察这个,那么“中和”的中,与“时中”的中,都是一样的而没有二致了。朱子既然分开而两者并存,又合并而贯通,已经这样了。然而他专门以中和的中为体是可以的,而专门以时中的中为用则是不妥当的。

只说体,它必定有用是可以知道的;说未发则必定有发。而只说用,则不足以见体。“时中”的中,什么为体呢?“时中”的中,不只是用。中,是体;适时地安置它,然后它才成为用。喜怒哀乐没有发动,是体;发动而都符合节度,也不能说不是体。之所以这样,喜自有喜的体,怒自有怒的体,哀乐自有哀乐的体。喜而赏赐,怒而刑罚,哀而丧礼,乐而音乐,这是用。虽然如此,赏赐也自有赏赐的体,刑罚也自有刑罚的体,丧礼也自有丧礼的体,音乐也自有音乐的体,这也终究不离于体。《尚书》说:“真诚地执守其中。”中,是体;执守中而后用。孔子说:“君子而时中。”又说:“用其中于民。”中都是体;适时地安置在喜怒哀乐之间,而用之于民的,则是用。由此知道凡是说中的,都是体而不是用。

周敦颐说:“中,就是和。”说发动都符合节度的和,就是此中作为体所撰定的节度。未发的没有用,而已发的固然有体。那么“中和”的和,统摄于一个中而有体,不只是中为体而和不是体。“时中”的中,兼和来说。和固然为体,“时中”的中不只是用就明显了。

中无处不为体。未发而不偏不倚,全体的体,如同人四肢而共名为一体。发动而无过无不及,如同人四肢而各名一体。固然不能因为分而效仿作为用的就不是体。如果朱子以已发的中为用,而区别以无过无不及,那么将从其已经安置都适宜之后,看见它无过而赞美以无过,看见它无不及而

而赞之以无不及。是虚加之词,而非有一至道焉实为中庸,胥古今天下之人,乃至中材以下,得一行焉无过无不及,而即可以此名归之矣。夫子何以言“民鲜能久”,乃至“白刃可蹈”,而此不可能哉?

译而赞美它说没有不恰当的。这是虚加的美辞,并非有一种至高之道确实就是中庸,无论是古今天下的人,乃至中等才能以下的人,只要做到一点不过分也不欠缺,就可以把这个名称归给他了。孔子为什么说“百姓很少能长久保持”,甚至说“白刃可以踏上去”,而中庸却不可能做到呢?

以实求之:中者体也,庸者用也。未发之中,不偏不倚以为体,而君子之存养,乃至圣人之敦化,胥用也。已发之中,无过不及以为体,而君子之省察,乃至圣人之川流,胥用也。未发未有用,而君子则自有其不显笃恭之用。已发既成乎用,而天理则固有其察上察下之体。中为体,故曰“建中”,曰“执中”,曰“时中”,曰“用中”;浑然在中者,大而万理万化在焉,小而一事一物亦莫不在焉。庸为用,则中之流行于喜怒哀乐之中,为之节文,为之等杀,皆庸也。

  故“性”、“道”,中也;“教”,庸也。“修道之谓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体,用中为庸而即以体为用。故中庸一篇,无不缘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则以中之为德本天德,性道。而庸之为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贯之。是以天命之性,不离乎一动一静之闲,而喜怒哀乐之本乎性、见乎情者,可以通天地万物之理。如其不然,则君子之存养为无用,而省察为无体,判然二致,将何以合一而成位育之功哉?

  夫手足,体也;持行,用也。浅而言之,可云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云方在持行,手足遂名为用而不名为体乎?夫唯中之为义,专就体而言,而中之为用,则不得不以 “庸”字显之,故新安陈氏所云“‘中庸’之中为中之用”者,其谬自见。

  若夫庸之为义,在说文则云“庸,用也”;字从庚从用,言用之更新而不穷。尚书之言庸者,无不与用义同。自朱子以前,无有将此字作平常解者。庄子言“寓诸庸”,庸亦用也。易系[文言]所云“庸行”“庸言”者,亦但谓有用之行、有用之言也。盖以庸为日用则可,日用亦更新意。而于日用之下加“寻常”二字,则赘矣。道之见于事物者,日用而不穷,在常而常,在变而变,总此吾性所得之中以为之体而见乎用,非但以平常无奇而言审矣。

  朱子既立庸常之义,乃谓汤、武放伐,亦止平常。夫放君伐主而谓之非过不及,则可矣,倘必谓之平常而无奇,则天下何者而可谓之奇也?若必以异端之教而后谓之奇,则杨、墨之无父无君,亦充义至尽而授之以罪名,犹未至如放君伐主之为可骇。故彼但可责其不以中为庸,而不可责之以奇怪而非平常。况中庸一篇元不与杨、墨为敌,当子思之时,杨、墨之说未昌。且子言“民鲜能久”,则中庸之教,著自古者道同俗一之世,其时并未有异端起焉,则何有奇怪之可辟,而须标一平常之目耶?

  子所云过不及者,犹言贤者俯而就,不肖者企而及,谓夫用其喜怒哀乐者,或过于情,或不及夫情,如闵子、子夏之释服鼓琴者尔。至其所辨异于小人之道无忌惮而的然日亡者,盖亦不能察识夫天命之理,以尽其静存动察之功,而强立政教如管、商之类,为法苛细,的然分明,而违理拂情,不能久行于天下而已。岂其无忌惮也,果有吞刀吐火、御风入瓮之幻术,为尤异于汤、武之放伐也乎?

  朱子生佛、老方炽之后,充类而以佛、老为无忌惮之小人,固无不可。乃佛、老之妄,亦唯不识吾性之中而充之以为用,故其教亦浅鄙动俗,而终不能奇;则亦无事立平常之名,以树吾道之垒也。

  况世所谓无奇而为庸者,其字本作“佣”。言如为人役用之人,识陋而行卑,中庸所谓“鲜能知味”之下游也。君子之修道立教而为佣焉,其以望配天达天之大德,不亦远哉?故知曰“中庸”者,言中之用也。

第一章

一

  章句言“命犹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犹诰勅。”谓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则授之,而受职者领此诰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领其事。以此喻之,则天无心而人有成能,审矣。

  董仲舒对策有云“天令之谓命”,朱子语本于此。以实求之,董语尤精。令者,天自行其政令,如月令、军令之谓,初不因命此人此物而设,然而人受之以为命矣。令只作去声读。若如北溪所云“分付命令他”,则读“令”

译据实探求:中是本体,庸是功用。未发之中的不偏不倚作为本体,而君子的存养,乃至圣人的敦化,都是它的功用。已发之中的无过无不及作为本体,而君子的省察,乃至圣人的川流不息,都是它的功用。未发时虽然没有显发的功用,但君子自有其不显而笃实的恭敬之功用。已发时既然成就了功用,而天理本来就有其察上察下的本体。中作为本体,所以说“建中”、“执中”、“时中”、“用中”;浑然存在于中者,大到万理万化都在其中,小到一事一物也没有不在其中的。庸作为功用,那么中在喜怒哀乐中的流行,为之制定节度文饰,为之区分等级差别,都是庸。

所以,“性”、“道”是中;“教”是庸。“修治道叫做教”,这是说庸都是运用中而作用于本体,运用中就是庸而即以本体作为功用。所以《中庸》全篇,无不源于德性而成就道,这是因为中作为德性的根本是天德、性道。而庸作为道的成就是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贯之。因此,天命之性,不离乎一动一静之间,而喜怒哀乐本于性、显于情的,可以通达天地万物的道理。如果不然,那么君子的存养就无用,而省察就无本体,截然两样,将如何合一而成就位育的功业呢?

手足,是本体;持重行走,是功用。浅显地说,可以说只说手足而没有持重行走的功用;难道能说正在持重行走时,手足就称为功用而不称为本体吗?只有中的含义,专门就本体而言,而中的功用,则不得不以“庸”字来显明,所以新安陈氏所说“‘中庸’的中是中的功用”,其错误自然显现。

至于庸的含义,在《说文解字》中说“庸,用也”;字从庚从用,说用之更新而不穷尽。《尚书》中说的庸,无不与用的含义相同。自朱子以前,没有将此字解释为平常的。《庄子》说“寓诸庸”,庸也是用。《易·系辞》所说的“庸行”“庸言”,也只是说有用的行为、有用的言语。大概把庸解释为日用是可以的,日用也有更新的意思。而在日用之下加上“寻常”二字,就多余了。道显现于事物中,日用而不穷尽,在常态中常,在变化中变,总以我性所得的中作为本体而显现于功用,不仅仅是以平常无奇而言的,这是确凿的。

朱子既然确立了庸常的含义,就说商汤、周武王放逐讨伐,也只是平常。放逐君主讨伐君主而说它不是过也不是不及,是可以的,倘若一定要说它平常而无奇,那么天下什么可以称为奇呢?如果一定要以异端的教义才称为奇,那么杨朱、墨子的无父无君,也是充分推演义理而授之以罪名,还不至于像放逐讨伐君主那样令人惊骇。所以他们只可以责备他们不以中为庸,而不可以责备他们奇怪而非平常。况且《中庸》全篇原本不与杨朱、墨子为敌,在子思的时候,杨朱、墨子的学说尚未昌盛。而且孔子说“百姓很少能长久”,那么《中庸》的教化,著于自古道同俗一的时代,那时并没有异端兴起,那么有什么奇怪的需要辟除,而必须标举一个平常的名目呢?

孔子所说的过与不及,是说贤者俯身而就,不肖者踮脚而及,是说那些运用喜怒哀乐的人,或者过于情,或者不及情,像闵子、子夏释服鼓琴那样。至于他所辨别不同于小人之道无忌惮而显然日益消亡的,大概也是不能察识天命之理,以尽其静存动察的功夫,而强立政教像管仲、商鞅之类,法令苛细,显然分明,而违背天理拂逆人情,不能长久行于天下而已。难道他们无忌惮,真的有吞刀吐火、御风入瓮的幻术,比商汤、周武王的放逐讨伐更加奇异吗?

朱子生于佛、老方炽之后,类推而以佛、老为无忌惮的小人,固然无不可。但佛、老的虚妄,也只是不认识我性中的中而扩充它作为功用,所以他们的教义也浅薄鄙陋动俗,而终究不能奇异;那么也就没有必要树立平常的名目,来树立我们道的壁垒。

况且世间所谓无奇而为庸的,其字本作“佣”。说像为人役用的人,见识浅陋而行为卑下,是《中庸》所谓“很少能知味”的下流之人。君子修道立教而成为佣人,他期望配天达天的大德,不也太远了吗?所以知道说“中庸”,是讲中的功用。

第一章

一

章句说“命犹如命令”。小注朱子说:“命如朝廷差除。”又说:“命犹如诰敕。”说如朝廷本来有这差除的典制,遇到那个人就授予他,而受职者领受这诰敕去,便自然居其位而领其事。用这个比喻,那么天无心而人有成能,确凿无疑。

董仲舒对策有说“天令之谓命”,朱子的话本于此。据实探求,董仲舒的话尤其精当。令,是天自行其政令,像月令、军令那样,起初不是因为命令此人此物而设立,然而人受之以为命了。令只作去声读。如果像北溪所说“分付命令他”,那么读“令”

如“零”,便大差谬。人之所性,皆天使令之,人其如傀儡,而天其如提彄者乎?

译像“零”这个字,就大错特错了。人的本性,都是上天赋予的,人难道就像傀儡,而上天就像提线的人吗?

天只阴阳五行,流荡出内于两闲,何尝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则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释氏所谓分段生死也。天即此为体,即此为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则命亦其机权之绪余而已。如此立说,何以知天人之际!

二

  章句于性、道,俱兼人物说,或问则具为分疏:于命则兼言“赋与万物”,于性则曰 “吾之得乎是命以生”;于命则曰“庶物万化繇是以出”,于性则曰“万物万事之理”。与事类言而曰理,则固以人所知而所处者言之也。其于道也,则虽旁及鸟兽草木、虎狼蜂蚁之类,而终之曰“可以见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尝不在是”,则显以类通而证吾所应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统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虽缘此篇云“育物”,云“尽物之性”,不容闲弃其实,则程、朱于此一节文字,断章取义,以发明性道之统宗,固不必尽合中庸之旨者有之矣。两先生是统说道理,须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经纶,随地迸出,而借古人之言以证己之是。

  若子思首发此三言之旨,直为下戒惧慎独作缘起。盖所谓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诸日用者也。若然,则君子亦将于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则以教沿修道而设,而道则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于一动一静之闲,审其诚几,静存诚,动研几。而反乎天则。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于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审乎此,则所谓性、道者,专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为人之性,天命之物者为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无性而非天所命,然尽物之性者,亦但尽吾性中皆备之物性,使私欲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养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欲观物性而以尽之,则功与学为不相准。故或问于此,增入学问思辨以为之斡旋,则强取大学格物之义,施之于存养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门,未尝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说学问思辨,乃以言道之费耳。则番阳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书,教者之事”,其说为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学上达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于格致也。

  况夫所云尽人物之性者,要亦于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备道而成教者,为之知明处当,而赞天地之化育。若东海巨鱼,南山玄豹,邻穴之蚁,远浦之苹,虽天下至圣,亦无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闲,而不王不禘,亲尽则祧,礼衰则去,位卑则言不及高。要于志可动气、气可动志者尽其诚,而非于不相及之地,为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于仁至义尽之中,何事撤去藩篱,混人物于一性哉?

  程子此语,大费斡旋,自不如吕氏之为得旨。故朱子亦许吕为精密,而特谓其率性之解,有所窒碍;非如潜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马率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为已贱。彼物不可云非性,而已殊言之为马之性、牛之性矣,可谓命于天者有同原,而可谓性于己者无异理乎?程子于是显用告子“ 生之谓性”之说,而以知觉运动为性,以马牛皆为有道。

  夫人使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当然尔。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马之性则岂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岂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为下剂者,为人言也,若鼠则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则又安得谓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补乎?

  反之于命而一本,凝之为性而万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则存养省察而即以尽吾性之中和,亦不待周普和同,求性道于猫儿狗子、黄花翠竹也。固当以或问为正,而无轻议蓝田之专言人也。

三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说道理,以辨异端,故或问备言释、老、俗儒、杂伯之流以实之,而曰“然学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验之”,则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载元本,乃正释本文大义,以为下文张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则“是故君子”

译上天只有阴阳五行,在天地之间流转激荡,何曾琐碎地发号施令让它们如此呢?如果必定要逐个人去发号施令,那么一个人就有一种发号施令,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分段生死。天以这阴阳五行为本体,以这阴阳五行为化育。如果天命于人只是发号施令,那么命也只是天机权变的残余罢了。这样立论,怎么能够知晓天人之间的关系呢!

二

《章句》对于性、道,都兼及人和物来说,如果有疑问,就详细地分疏:对于命,兼说“赋予万物”;对于性,说“我得到这命而生”;对于命,说“众物万化由此而出”;对于性,说“万物万事的道理”。与事类相提并论而称为理,本来就是以人所知道和所处理的情况来说的。对于道,虽然旁及鸟兽草木、虎狼蜂蚁之类,但最终说“可以看见天命的本来面目,而道也未尝不在这里”,这是明显地以类相通来证明我所应对的事物,其理本来是一,而不是笼统地将人和物混为一谈。

《章句》的宗旨,本来自程子。虽然因为这篇文字说“养育万物”,说“穷尽万物的本性”,不容许闲置其实质,那么程、朱在这一节文字上,断章取义,用来阐发性道的统宗,固然有不全符合《中庸》宗旨的地方。两位先生是统说道理,必须教它十全十美,又胸中具有一段经纶,随地迸发,而借古人之言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如果子思首次发出这三句话的宗旨,直接为下文的戒惧慎独作缘起。所谓中庸,是天下事物的道理而把它施行于日常用度中。如果这样,那么君子也将在事物中求中,而日常用度自然可以施行。然而有不能做到的,是因为教化沿袭修道而设立,而道则一因于性命,固然不容许不在一动一静之间,审察其诚的几微,静时存养诚,动时研求几微。而反归于天则。这是在事物中行事而都以在隐秘处洗涤心灵,本是我藏密之地,天授予我大中的功用。审察于此,那么所谓性、道,专说人而不及物,也就明白了。

天命给人的是人的性,天命给物的是物的性。现在即使不能说物没有性而不是天所命,然而穷尽物的性,也只是穷尽我性中具备的物性,使私欲不加以妨害,私意不加以违背,所以存养省察的功夫就开始了。

如果一定要观察物的性而穷尽它,那么功夫与学问就不相符合。所以《或问》在这里,增加学问思辨来作为斡旋,就强取《大学》格物的意义,施行于存养省察之上。然而《中庸》首尾两章,深明入德的门径,未曾涉及格物致知,第二十章说学问思辨,是用来说道的广大罢了。那么番阳李氏所说“《中庸》是明道的书,是教者的事”,他的说法是通达的。也是从物既格、知既致来说的。下学上达的道理,固然不待反过来在格物致知中寻求。

况且所谓穷尽人物之性,也要在我所接触的人、所使用的物中,以具备道而成就教化,做到知明处当,从而赞天地之化育。如果东海巨鱼,南山玄豹,邻穴之蚁,远浦之苹,即使是天下至圣,也没有地方施展其功夫。即使在父子君臣之间,不称王不禘祭,亲尽则祧迁,礼衰则离去,位卑则言不及高。关键在于志可动气、气可动志的地方尽其诚,而不是在不相及的地方,为之调和治理。所以理一分殊,自然行于仁至义尽之中,何必要撤去藩篱,混人物于一性呢?

程子这话,大费斡旋,自然不如吕氏那样得旨。所以朱子也赞许吕氏精密,而特别说他对率性的解释,有所窒碍;不像潜室所说,只说人性,不能周遍普遍。

至于程子所说马率马性,牛率牛性,他说的性已经卑贱。那些物不能说没有性,而已经特别说成是马的性、牛的性了,可以说命于天者有同原,而可以说性于己者无异理吗?程子在这里明显使用告子“生之谓性”的说法,而以知觉运动为性,以马牛皆为有道。

人使马乘而使牛耕,固然是人道的当然。人命令它,不是天命令它。如果马的性难道因为不乘就丧失了吗,牛的性难道因为不耕就违背了吗?巴豆作为下剂,是为人说的,如果老鼠吃了就肥了。倘若舍弃人来说,那么又怎么能说巴豆的性果然以克伐而不是以滋补呢?

反归于命而一本,凝聚为性而万殊。在人说人,在君子说君子。那么存养省察而即以穷尽我性的中和,也不待周遍和同,在猫儿狗子、黄花翠竹中寻求性道。固当以《或问》为正确,而无轻议蓝田专说人。

三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说道理,以辨异端,所以《或问》备言释、老、俗儒、杂伯之流来充实它,而说“然而学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验之”,那么也明显不是子思的本旨。小注所载元本,才是正释本文大义,以为下文张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则“是故君子”

二段理事相应之义,皎如白日矣。

译第二,关于理与事相互契合的意义,已经像白昼的太阳一样清晰明了了。

程、朱二先生从戴记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随拈一句,即与他下一痛砭,学者亦须分别观之始得。子思之时,庄、列未出,老氏之学不显,佛则初未入中国。人之鲜能夫中庸者,自饮食而不知味;即苟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谓性道,而非误认性道之弊。子思于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显,示君子内外一贯之学,亦无暇与异端争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独别。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论辨,引中庸以证之,非正释此章语。辑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门庭,遂用祝本语,非善承先教、成全书者也。自当一从元本。

四

  所谓性者,中之本体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后,凡言道皆是说教,圣人修道以立教,贤人繇教以入道也。生圣人之后,前圣已修之为教矣,乃不谓之教而谓之道,则以教立则道即在教,而圣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兴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尔。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为道,是道之流行于天下者不息,而何以云“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是中庸,即是君子之道,圣人之道。章句、或问言礼、乐、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则似以中庸赞教,而异于圣言矣。然其云“日用事物”,是说庸。云“过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为庸。则亦显然中庸之为教矣。

  三句一直赶下,至“修道之为教”句,方显出中庸来,此所谓到头一穴也。李氏云“ 道为三言之纲领”,陈氏云“‘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为下“道也者” 单举“道”字所惑,而不知两“道”字文同义异。吕氏于“率”字说工夫,亦于此差。“率性之谓道”一句是脉络,不可于此急觅工夫。若认定第二句作纲,则“修道”句不几成蛇足耶?

五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阴阳五行之体也。犹言人以目视,以耳听,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规矩成方员,以六律正五音,体不费费烦之费而用别成也。天运而不息,只此是体,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云“藉阴阳五行之气”,藉者借也,则天外有阴阳五行而借用之矣。

  人却于仁、义、礼、智之外,别有人心;天则于元、亨、利、贞之外,别无天体。通考乃云“非形体之天”,尤为可笑。天岂是有形底?不见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则又自象之所成为言,而兼乎形之所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即资此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统天” ,则天之为天,即此资始万物者统之矣。有形未有形,有象未有象,统谓之天;则健顺无体而非无体,五行有形而不穷于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六

  拆著便叫作阴阳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犹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则岂阴阳五行之外,别有用阴阳五行者乎?

七

  章句“人物各有当行之路”,语自有弊,不如或问言“事物”之当。盖言“事物”,则人所应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与人并言,则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云物有物之性,终不可云物有物之道,故经传无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纪。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无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条迳路要如此来?只是依稀见得如此。万不得已,或可强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蚁之义是也。而必不可谓之道。

  若牛之耕,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马当得如此拖犂带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当然,于牛马何与?乃至蚕之为丝,豕之充食,彼何恩于人,而捐躯以效用,为其所当然而

译程颐、朱熹两位先生从《礼记》中抽出这一篇文字,用来作为儒家的宗盟,以抑制佛教和道教,所以随手拈出一句话,就给它一个严厉的批评,学者也必须分别看待才能明白。子思的时代,庄子、列子尚未出现,老子的学说也不显著,佛教则刚刚还没有传入中国。人们很少能够实践中庸,是因为连饮食都尝不出滋味;即使勉强遵循教化,也完全不知道有所谓的“性”与“道”,而不是误认“性”与“道”的弊端。子思在这里,只是阐明中庸之道内涵深奥而作用显著,展示君子内外一致的学问,也没有闲暇与异端争论是非。

其他版本都采用元代注本,自然不可更改。只有祝氏版本与众不同。这可能是朱子因为其他有所论辩,引用《中庸》来证明,并非正式解释这一章的话语。编纂《章句》的人,喜欢它足以建立门户,于是采用祝本的话语,这不是善于继承先师教诲、完成全书的做法。自然应当一律遵从元本。

四

所谓“性”,是“中”的本体;所谓“道”,是“中和”的大用;所谓“教”,是“中庸”的成就功能。然而从此以后,凡说到“道”都是在说“教”,圣人修养“道”来确立“教”,贤人遵循“教”来进入“道”。出生在圣人之后,前代圣人已经修养成为“教”了,却不称之为“教”而称之为“道”,这是因为“教”确立了,“道”就在“教”中,而圣人修养阐明的,完全符合“道”而没有增加什么。

所以程子说“世俗教化衰微,百姓不能兴起德行”,也是明白践行“道”的人只是遵循“教”罢了。不然,各自遵循本性中所有的东西就称之为“道”,那么“道”在天下流行就不会停止,为什么说“不明”“不行”呢?“不行”“不明”的,是“教”。“教”就是中庸,就是君子之道,就是圣人之道。《章句》《或问》提到礼、乐、刑、政,而没有提出“中庸”二字,似乎是用中庸来辅助教化,这与圣人的言论不同了。然而它说“日用事物”,是在说“庸”。说“过与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成为“庸”的原因。那么显然中庸就是教化了。

三句话一直连贯下来,到“修道之为教”这一句,才显现出中庸来,这就是所谓的“到头一穴”。李氏说“‘道’是这三句话的纲领”,陈氏说“‘道’字上面包含‘性’字,下面包含‘教’字”,都是被下面“道也者”单独举出“道”字所迷惑,而不知道两个“道”字文字相同但意义不同。吕氏在“率”字上解说工夫,也在这里错了。“率性之谓道”这一句是脉络,不可在这里急于寻找工夫。如果认定第二句作为纲领,那么“修道”这一句不就几乎成了多余的吗?

五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以”是用,即使用这个阴阳五行的本体。就像说人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手持物,用脚行走,用心思考一样。至于用规矩做成方圆,用六律校正五音,本体不耗费烦琐的费用而作用另外形成。天运行不息,这只是本体,这只是作用。北溪说“天固然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似乎不知道有天存在。又说“借助阴阳五行之气”,“藉”是借,那么天外有阴阳五行而借用它了。

人却在仁、义、礼、智之外,另有人心;天则在元、亨、利、贞之外,别无天体。通考却说“不是形体之天”,尤其可笑。天难道是有形的吗?没看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吗!

然而这里所说的“天”,则是从象所形成的方面来说,并且兼及形所发出的方面。“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就是凭借这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来开始和生成万物。而又说“乃统天”,那么天之所以为天,就是这资始万物的东西统领它了。有形之前有形,有象之前有象,统称为天;那么健顺没有形体而不是没有形体,五行有形而不穷尽于形体。只这一点就让人难以理解。

六

拆开来说便叫作阴阳五行,有两种殊异,又有五个位置;合起来说便叫作天。就像合起来耳朵、眼睛、手、脚、心思就是人。难道在耳朵、眼睛、手、脚、心思之外,还有使用耳朵、眼睛、手、脚、心思的东西吗!那么难道在阴阳五行之外,还有使用阴阳五行的东西吗?

七

《章句》说“人物各有应当行走的道路”,话语自有弊端,不如《或问》说“事物”恰当。因为说“事物”,就是人应当做的事、所接触的东西。把物与人并列来说,那么人行走人道,而物也行走物道了。虽然可以说物有物的性,终究不能说物有物的道,所以经传中没有说物道的。这是不可混淆的人伦纲纪。

现在用一句话概括说:物简直是没有道的。比如虎狼的父子关系,它们有一条径直的路要这样来吗?只是依稀看见这样罢了。万不得已,或许可以勉强命名为德,比如说到虎狼的仁、蜂蚁的义等。但绝对不能称之为道。

至于牛耕田,马被骑乘,是人用来使用物的道。难道牛马应当这样拖犁带鞍吗!倘若人不让牛耕田而骑乘它,不让马骑乘而耕田,也只是人失去了当然的道理,与牛马有什么关系呢?乃至蚕吐丝,猪充作食物,它们对人有恩吗,而牺牲身体来效用力,做它们所应当做的

必繇者哉?则物之有道,固人应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专以人而言也。

译难道一定是这样吗?那么事物所遵循的规律,本来也就是人应对事务、接触外物的方法罢了。因此,所谓“道”,是专门从人的角度而言的。

八

  教之为义,章句言“礼乐刑政之属”,尽说得开阔。然以愚意窥之,则似朱子缘中庸出于戴记,而欲尊之于三礼之上,故讳专言礼而增乐、刑、政以配之。

  二十七章说“礼仪三百”,孔子说“殷因于夏礼”,韩宣子言“周礼在鲁”,皆统治教政刑,繇天理以生节文者而谓之礼。若乐之合于礼也,经有明文。其不得以乐与刑政析言之,审矣。或问“亲疏之杀”四段,显画出一个礼来,何等精切!吕氏“感应重轻”一段文字,俱与一部中庸相为檃括。章句中言品节,亦与“礼者天理之节文”一意,但有所规避,不直说出耳。

  自其德之体用言之,曰中庸;自圣人立此以齐天下者,曰教。自备之于至德之人者,曰圣人之道;自凝之于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于天而显于日用者,曰礼而已矣。故礼生仁义之用,而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为中庸之极至也。

九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是从“天命之谓性”说来;“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亦就教而言之矣。“道也者”三句,与“莫见乎隐”两句,皆从章首三句递下到脉络处,以言天人之际,一静一动,莫不足以见天命,而体道以为教本。

  “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泰道也。所谓“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所以配天德也。“慎其独”,复道也。所谓“不远复,无祗悔”,“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 ”,所以见天心也。道教因于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十

  朱子所云“非谓不戒惧乎所睹、所闻,而只戒惧乎不睹、不闻”,自是活语,以破专于静处用功、动则任其自然之说。然于所睹所闻而戒惧者,则即下文所谓慎独者是。而自隐微可知以后,大段只是循此顺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后人见朱子此语,便添一句说“不睹不闻且然,则所睹所闻者,其戒惧益可知”,则竟将下慎独工夫包在里面,较或问所破一直串下之说而更悖矣。

一一

  圣贤之所谓道,原丽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于耳目与耳目之得被于事物者,则有限矣。故或问以目不及见、耳不及闻为言,而朱子又引尚书“不见是图”以证之。夫事物之交于吾者,或有睹而不闻者矣,或有闻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为睹闻两不至之地,而又岂目之概无所睹,耳之概无所闻之谓哉?则知云峰所云“特须臾之顷”者,其言甚谬。盖有多历年所而不睹不闻者矣。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须臾离也。

  父在而君不在,则君其所不睹也。闻父命而未闻君命,则君命其所不闻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随感而遂通?此岂于不睹君之时,预有以测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岂可于此离之,待方事而始图哉?

  君子之学,唯知吾性之所有,虽无其事而理不闲。唯先有以蔽之,则人欲遂入而道以隐。故于此力防夫人欲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来路”者,则蔽之者无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无迹,不得预拟一欲焉而为之堤防。斯所谓“塞其来路”者,亦非曲寻罅隙而窒之也。故此存养之功,几疑无下手之处。而蛟峰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目。朱子答门人持敬之问,而曰“亦是”,亦未尝如双峰诸人之竟以敬当之。

  乃君子之于此,则固非无其事矣。夫其所有得于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现前而遽忘也。只恁精精采采,不昏不惰,打迸着精神,无使几之相悖,而观其会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专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备者,扑实在腔子里,耿然不昧,而条理咸彰。则所以塞夫人欲之来路者,亦无事驱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则所睹闻在此,而在彼之未尝睹、未尝闻者,虽万事万物,皆无所荒遗。而不动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决,要非无实而为之名也。要以不睹不闻之地,事物本自森然,尽天下之大,而皆须臾不离于己,故不可倚于所睹所闻者,以致相悖

译八

“教”的含义,朱子《章句》说它是“礼、乐、刑、政之类”,讲得十分宽泛。但依我浅见推测,似乎是朱子因为《中庸》出自《礼记》,而想将其尊崇于三礼之上,所以忌讳专说“礼”,而增加“乐、刑、政”来与之配合。

第二十七章说“礼仪三百”,孔子说“殷朝沿袭夏朝的礼”,韩宣子说“周朝的礼在鲁国”,这些都是统摄教化、政治、刑罚,由天理产生出节度文饰的,都称之为“礼”。至于乐与礼相合,经文中已有明文。不能将乐与刑、政分开来说,这是确定的。《或问》中关于“亲疏之杀”等四段论述,鲜明地勾勒出一个“礼”字,何等精当切要!吕氏关于“感应重轻”的一段文字,都与整部《中庸》相互概括。《章句》中提到的“品节”,也与“礼是天理的节度文饰”这一意思相同,只是有所避讳,没有直接说出来罢了。

从德的体用来说,称为中庸;从圣人确立此道来整治天下来说,称为教;从具备于至德之人来说,称为圣人之道;从凝聚于修德之人来说,称为君子之道。总之,它源于天而显现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过是礼罢了。所以礼产生仁义的功用,而君子不可以不了解天,这也明确了这就是中庸的极致。

九

《章句》说“都是性的德性而具于心”,是从“天命之谓性”推论而来;“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是就“教”而言的了。“道也者”三句,与“莫见乎隐”两句,都是从章首三句递进推导到关键脉络处,用以说明天人之际,一静一动,没有不足以体现天命的,而体认道作为教的根本。

“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是泰卦之道。所谓“不遗漏细微,朋友不丧失,得以崇尚中行”,是用来配享天德的。“慎其独”,是复卦之道。所谓“不远复,没有大的悔恨”,“有不善未曾不知,知道了未曾再犯”,是用来体现天心的。道的教化因于性命,君子的功夫如果不这样就不能达到。

十

朱子所说“不是说不在所看见、所听见处戒惧,而只在没看见、没听见处戒惧”,自然是灵活的说法,用以破除只在静处用功、动时则任其自然的观点。然而,在所看见、所听见处戒惧的,就是下文所说的慎独。而从隐微可知以后,大体上只是顺着这个方向前行,也不必十分胆怯畏缩了。

后人看到朱子这句话,便添了一句说“没看见没听见尚且如此,那么所看见所听见的,其戒惧更可想而知”,这就竟将下文的慎独功夫包在里面,比起《或问》所驳斥的那种一直串下去的说法更加悖谬了。

一一

圣贤所说的道,原本依附于事物而存在,而事物接触耳目以及耳目感知事物的能力,则是有限的。所以《或问》以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到来说明,朱子又引用《尚书》“不见是图”来证明。事物与我的交互,或许有看见而没听见的,或许有听见而没看见的,而且未必有一刻是既看不见又听不到的,又岂是说眼睛一概看不见、耳朵一概听不到呢?那么就知道云峰所说的“只是片刻之间”,这话非常荒谬。因为有很多年都没看见没听见的情况。正因为如此,所以不能片刻离开。

父亲在而君主不在,那么君主就是没看见的。听到父亲的命令而没听到君主的命令,那么君主的命令就是没听见的。那么怎么能使事君尽忠的道随感而通呢?这难道是在没看见君主的时候,预先推测出侍奉他的适宜做法;而事君之道,又岂能在此时离开,等到正要侍奉时才谋划呢?

君子的学问,只知道我本性中所有的,虽然没有那件事但理不空闲。只有先有遮蔽,那么人欲就乘虚而入而道就隐没了。所以在此极力防止人欲的遮蔽,如朱子所说的“堵塞它的来路”,那么遮蔽的原因就不会产生了。

然而理既然尚未彰显,欲也没有踪迹,不能预先设想一个欲来为之设防。这所谓的“堵塞来路”,也不是曲折地寻找缝隙去堵塞它。所以这存养的功夫,几乎怀疑没有下手之处。而蛟峰所说的“保守天理”,起初并不是天理各有名目。朱子回答门人关于持敬的提问,说“也是”,也未曾像双峰等人那样竟以敬来当之。

然而君子在此,本来不是没有事。他所从上天得到的,不因事情尚未出现就立刻忘记。只是那样精神饱满,不昏沉不懒惰,提振精神,不让几微之处相互违背,而观察其会通,以确立其道之可生,不有所专注流倚,以致偏颇而失去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备的,扑实在胸中,明亮不昧,而条理全都彰显。那么用来堵塞人欲来路的,也就无需驱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了。

如果他能这样,那么所看见听见的在此,而在彼处没看见没听见的,虽然万事万物,都没有荒废遗漏。而不动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等待决口,要并非无实而为之名。要以不睹不闻之地,事物本自森然,尽天下之大,而都须臾不离于己,所以不可倚仗所睹所闻者,以致相悖。

害。

  戒慎恐惧之功,谨此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闻而歇之须臾,亦非一有所睹遂无不睹,一有所闻遂无不闻,必处暗室,绝音响,而后为不睹不闻之时。况如云峰所言“特须臾之顷”者,尤如佛氏“石火电光”之谓乎?微言既绝,圣学无征,舍康庄而求蹊闲,良可叹也!

译祸害。

戒慎恐惧的功夫,就是谨慎对待这一点。并不是必定要等到看见或听见某件事才停止片刻,也不是只要看见了一件事就认为没有看不见的,听见了一件事就认为没有听不见的,一定要身处暗室,隔绝声音,然后才是看不见听不见的时候。何况像云峰所说的“只是片刻之间”,尤其如同佛教所说的“石火电光”那样短暂呢?精微的言论既然断绝,圣人的学问便没有依据,舍弃宽阔的大道而去寻找偏僻的小径,实在令人叹息啊!

一二

  大学言慎独,为正心之君子言也。中庸言慎独,为存养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后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恶。唯戒慎恐惧于不睹不闻,而后隐者知其见,微者知其显。故章句云“君子既常戒惧”,或问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则以明夫未尝有存养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恶之所终,则虽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盖凡人起念之时,闲向于善,亦乘俄顷偶至之聪明,如隔雾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于恶也,则方贸贸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据为应得之理,而或亦幸阴谋之密成,而不至于泛滥。又其下焉者,则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乃至昭然于人之耳目,而己犹不知其所自起。则床笫阶庭之外,已漠然如梦,而安所得独知之地,知隐之莫见,微之莫显也哉?

  唯尝从事于存养者,则心已习于善,而一念之发为善,则善中之条理以动天下而有余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习于善,而恶非其所素有,则恶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远,吉凶得失之相为悬绝者,其所自生与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则以方动之际,耳目乘权,而物欲交引,则毫厘未克,而人欲滋长,以卒胜夫天理,乃或虽明知之,犹复为之,故于此尤致其慎焉,然后不欺其素,而存养者乃以向于动而弗失也。“有不善未尝不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之谓也。“知之未尝复为”,慎独之谓也。使非存养之已豫,安能早觉于隐微哉?此朱子彻底穷原,以探得莫见莫显之境,而不但如吕氏以“人心至灵”一言,为儱侗覆盖之语也。若程子举伯喈弹琴之事以证之,而谓为人所早知为显见,或问虽有两存之语,章句已不之从矣。

  所传伯喈弹琴事,出于小说,既不足尽信。小说又有夫子鼓琴,见狸捕鼠,颜渊疑而退避事,与螳螂捕蝉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旷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弹者之与闻者,相遇于微茫之地,而不得云莫见莫显。且方弹之时,伯喈且不能知捕蝉之心必传于弦指,则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与独之为义相背而不相通。况夫畏人之知而始惮于为恶,此淮南之于汲黯,曹操之于孔融,可以暂伏一时之邪,而终不禁其横流之发。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自知自觉于“清明在躬、志气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见天理流行,方动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体,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为失性者言尔。则喜怒哀乐之节,粲然具于君子之动几,亦犹夫未发之中,贯彻纯全于至静之地。而特以静则善恶无几,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为道之有无,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动则人事乘权,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养之有功,而后知显见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义微言,相为互发者如此。章句之立义精矣。

一三

  若谓“显”“见”在人,直载不上二“莫”字。即无论悠悠之心眼,虽有知人之鉴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决之;若渊鱼之察,固谓不祥,而能察者又几人也?须是到下梢头,皂白分明,方见十分“显”“见”。螳螂捕蝉之杀机,闻而不觉者众矣。小人闲居为不善,须无所不至,君子方解见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亿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则当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头趁着做去,直尔不觉;虽善恶之分明者未尝即昧,为是君子故。而中闲千条万绪,尽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几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也。

  然必存养之君子而始知者,则以庸人后念明于前念,而君子则初几捷于后几。其分量之不同,实有然者。知此,则程子之言,盖断章立义,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圣学之大义,益明矣。

一四

  章首三个“之谓”,第四节两个“谓之”,是明分支节处。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于文义不协;而“喜怒哀乐”四句,亦犯重复。或

译《大学》讲慎独,是针对正心的君子而言的。《中庸》讲慎独,是针对存养的君子而言的。只有想要端正自己的心,那么在别人所不能知晓的地方,自己原本就能知道善也知道恶。只有在那看不见、听不到的时候保持警戒和恐惧,那么隐蔽的就能知道它显现,细微的就能知道它显著。所以《章句》说“君子既常戒惧”,《或问》也说“夫既已如此矣”,这是为了说明那些没有存养功夫的人,在别人所不能知晓的地方,自己原本就是昏昧的,无法辨别善恶的终始,那么即使想要谨慎,也有所不能了。

大凡一般人产生念头的时候,偏向于善,也是凭借偶尔到来的聪明,如同隔雾看花,不能知道善所依附的地方。如果偏向于恶,那么正在盲目地寻求以满足欲望,并且把它当作应当得到的道理,或许还庆幸阴谋密谋成功,不至于泛滥。再低一等的,就安于危险,利于灾难,乐于导致灭亡的原因,甚至在人耳目昭彰的地方,自己还不知道是从哪里开始的。那么床第阶庭之外,已经漠然如梦,哪里还能得到独自知晓的地方,知道隐蔽的没有不被看见的,细微的没有不被显露的呢?

只有曾经从事存养的人,心已经习惯于善,那么一个念头发动为善,善中条理足以感动天下还有余力的,别人不知道而自己知道。心习惯于善,而恶不是他素来所有的,那么恶背离善而去,相差之远,吉凶得失相互悬殊,它产生的原因和必然到达的结果,别人不知道而自己知道。

于是君子认为在念头刚发动的时候,耳目占据主导,物欲相互牵引,那么毫厘没有克服,人欲就滋长,最终战胜天理,于是或许即使明知如此,还是去做,所以在这里尤其要谨慎,然后不欺骗自己平素的修养,存养的人于是向着发动而不失正。“有不善未尝不知”,说的就是“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知之未尝复为”,说的就是慎独。如果不是存养已经预备好了,怎么能早早觉察于隐微之处呢?这是朱子彻底穷究本源,从而探得莫见莫显的境界,而不只是像吕氏那样用“人心至灵”一句话,作为笼统含糊的掩盖之语。如果程子举蔡邕弹琴的事来证明,认为被别人早早知道就是显见,《或问》虽然有两存的说法,但《章句》已经不采纳了。

所传的蔡邕弹琴的事,出自小说,本来就不值得完全相信。小说中又有孔子弹琴,看见狸猫捕鼠,颜渊怀疑而退避的事,与螳螂捕蝉的事相同,都是好事者的言论。况且如果不是夔、旷那样的知音,本来就不能察觉心手相通的妙处。这是弹琴的人和听琴的人,相遇在微茫的地方,而不能说莫见莫显。况且在弹琴的时候,蔡邕自己还不能知道捕蝉的心一定传达到弦指,那么本来是自己不知道而别人知道,又与独的含义相违背而不相通。何况害怕别人知道才开始畏惧作恶,这是淮南王对待汲黯,曹操对待孔融,可以暂时压制一时的邪恶,但最终不能禁止其横流的爆发。曾子君子的省察难道是这样的吗?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是在“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的人胸中自知自觉。由此看见天理流行,刚发动就不昏昧,而本性中不昏昧的真体,遵循它道就在其中,只是不能对失去本性的人说罢了。那么喜怒哀乐的中节,鲜明地具备在君子的发动之初,也如同未发之中的状态,贯彻纯全于至静的地方。只是因为在静的时候善恶几乎没有,而普遍没有差错,不因为人的邪正而决定道的有无,这是天命之所以不息的原因;在动的时候人事占据主导,而昏昧容易兴起,所以必须等待存养有功,然后知道显见的具足,遵循本性的道之所以由不行而不明,原因也在于此。一章首尾,大义微言,相互阐发就是这样。《章句》确立的意义精妙啊。

如果说“显”“见”在别人,就直接承载不了两个“莫”字。即不说悠悠的心眼,即使有知人之鉴的人,也只是根据这个人的平素志向来判断;如果像观察深渊里的鱼那样,本来就说是不祥的,而能观察的人又有几个呢?必须等到最后,黑白分明,才看见十分“显”“见”。螳螂捕蝉的杀机,听到而不觉察的人很多啊。小人闲居做不善的事,必须无所不至,君子才能看清他的肺腑。不然,也不能预先推测。

只有在自己自知的人,那么在念头已经形成,事情已经兴起,只是一头跟着做去,径直不觉察;虽然善恶的分明未曾立即昏昧,是因为是君子的缘故。而中间千条万绪,尽有可以自我宽恕的方法,而不及初几明察的情况很多。所以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

然而必须是存养的君子才开始知道的,是因为庸人后念明白于前念,而君子则初几敏捷于后几。其分量的不同,确实是这样。知道这个,那么程子的话,大概是断章取义,以警戒小人的邪心,而不是圣学的大义,更加明白了。

章首三个“之谓”,第四节两个“谓之”,是阐明分支节的地方。《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把这一章分为三截,本来与文义不协调;而“喜怒哀乐”四句,也犯了重复。或者

问既以“道也者” 两节各一“故”字为“语势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静中天理之流行。章句于第四节复统已发、未发而云“以明道不可离之意”,亦是渗漏。

译问:既然将“道也者”两节中各有一个“故”字视为“语势上的相互呼应”,明确把“道也者”这两句解释为寂静中天然之理的流行,那么章句在第四节又统括已发、未发而言“用以表明道不可背离的意思”,这也是有疏漏的。

绎朱子之意,本以存养之功无闲于动静,而省察则尤于动加功;本缘道之流行无静无动而或离,而隐微已觉则尤为显见;故“道不可离”之云,或分或合,可以并行而不悖,则微言虽碍,而大义自通。然不可离者,相与存之义也。若一乘乎动,则必且有扩充发见之功,而不但不离矣。倘该动静而一于不离,则将与佛氏所云“行住坐卧不离者个”者同,究以废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体亦妄矣。此既于大义不能无损,故或问于后二节,不复更及“不可离”之说。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证之词,与“性情之德”直云“此言 ”者自别。朱子于此,言下自有活径,特终不如或问之为直截耳。

  者一章书,显分两段,条理自著,以参之中庸全篇,无不合者,故不须以“道不可离 ”为关锁。十二章以下亦然。“天命之谓性”三句,是从大原头处说到当人身上来。“喜怒哀乐之未发”二句,是从人心一静一动上说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则君子之体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迹,而必于一动一静之交,体道之藏,而尽性以至于命。唯喜怒哀乐之未发者即中,发而中节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达道即此而在,则君子之存养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万物育”之功。是两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后章所云“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诚,故人道诚之,而择善固执之功起焉。功必与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云“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 ”,不

外自成、自道而诚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终始而诚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咸宜焉。尽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与性合撰,功必与效而不爽,一后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本天以言至诚,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顺一逆之理,而杨氏所谓“一篇之体要”,于此已见。

  若前三言而曰“之谓”,则以天命大而性小,统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深而教浅,故先指之而后证之。以天命不止为己性而有,率性而后道现,修道兼修其体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缓其词,而无俾偏执。谓命即性则偏,谓道即性则执。实则君子之以当然之功应自然之理者,切相当而非缓也。故下二“故”字为急词。

  后两言曰“谓之”者,则以四情之未发与其已发,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则绎此所谓而随以证之于彼。浑然未发而中在,粲然中节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词,而无所疑待。实则于中而立大本,于和而行达道,致之之功,亦有渐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渐致,故章句云“自戒惧”云云,缓词也。功不可缓而效无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于此见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后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后段不及修道之功,则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当论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与前之论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则“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静存动察,前已详言,不必赘也。章句为补出之,其当。

  若后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则以人备道教,而受性于天,亦惧只承之不逮,而不当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惧、慎独、兢惕之心。故必别开端绪于中和之谓,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应有,而非君子之缘此而存养省察也。呜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为高举之,以责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为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则中庸之德,其所自来,为人必尽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征著,为天所不违之德。一篇之旨,尽于此矣。故知或问之略分两支,密于章句一头双脚之解也。

一五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是儒者第一难透底关。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执前人之一言,遂谓其然,而偷以为安。

  今详诸大儒之言,为同为异,盖不一矣。其说之必不可从者,则谓但未喜、未怒、

译推绎朱子的本意,认为存养的功夫在动静之间没有间断,而省察的功夫则特别在动时加强;原本是因为道的流行没有静动之分却有时会偏离,而在隐微之处已经察觉,就特别在显见之处体现;所以“道不可离”的说法,有时分开有时合并,可以并行而不违背,那么细微的言辞虽然可能有阻碍,但大义自然通达。然而不可离的,是共同存养的意义。如果一味偏向动,那么就必然有扩充显现的功夫,而不只是不离罢了。倘若涵盖动静而统一于不离,那就与佛家所说的“行住坐卧不离这个”相同,终究会废弃我们心的大用,而道的全体也就虚妄了。这既然对大义不能没有损害,所以在《或问》的后两节,不再提及“不可离”的说法。而《章句》中说“以明”说“之意”,也是彼此互相证明的词语,与“性情之德”直接说“此言”的不同。朱子在这里,言语之下自有灵活的途径,只是终究不如《或问》那样直截了当罢了。

这一章书,明显分为两段,条理自然显著,用来参验《中庸》全篇,没有不合的,所以不需要以“道不可离”作为关键锁扣。第十二章以下也是如此。“天命之谓性”三句,是从大的源头说到当人身上来。“喜怒哀乐之未发”两句,是从人心的一静一动上说到本原去。只有由“天命”、“率性”、“修道”而有教化,那么君子体认中庸,就不能只遵循教化的痕迹,而必须在一动一静之交,体认道的蕴藏,而尽性以至于命。只有喜怒哀乐未发就是中,发而中节就是和,而天下的大本达道就在这里,那么君子存养省察以达到中和,不超出这个而成就“天地位、万物育”的功业。这两段文字,自然互相呼应,各有原委,固然不可扰乱了。

后章所说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天道是诚,所以人道去诚,而择善固执的功夫就开始了。功夫必然与理相符合,就是前段的主旨。它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外乎自成、自道而诚道就在其中,天在人中。不外乎物的终始而诚理显著,而仁知的施设,因此都适宜。尽人的能力,成就自己成就万物。而确实与性相合,功夫必然与效果不相违背,这是后段的主旨。由此推及“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本于天来说至诚,推及人道以合天道,总不外乎这两段一顺一逆的道理,而杨氏所谓的“一篇之体要”,在这里已经显现。

如果前三句说“之谓”,那么因为天命大而性小,统摄人物所以大,在一己所以小。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深而教浅,所以先指出它而后证明它。因为天命不止为自己性所有,率性而后道显现,修道兼修其体用而教只用,所以不容不缓和其词语,而不使偏执。说命就是性就偏,说道就是性就执。实际上君子以当然的功夫应自然的理,切相当而不是缓和的。所以下面两个“故”字是急切的词语。

后面两句说“谓之”,那么因为四情的未发与其已发,就近取之于己而即合乎道的大原,那么推绎这里所说的而随即证明之于那里。浑然未发而中在,粲然中节而和在,所以不容不急切其词语,而没有可疑待的。实际上在中而立大本,在和而行达道,达致的功夫,也有渐进,而不能急切。致是渐致,所以《章句》说“自戒惧”等等,是缓和的词语。功夫不可缓和而效果没有速成,天不可依赖而自己有成能,都在这里显现了。

于是前段推原天命,后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后段不及修道的功夫,那么因为追溯由人合天的理,只应当论在人中的天性,而不必索求于人生以上,与前面论本天治人的不同。至于教,那么“致中和”的,固然必然由修道的功夫,而静存动察,前面已经详细说了,不必赘述。《章句》补出它,是恰当的。

如果后段言效果而前段不及,那么因为人具备道教,而受性于天,也害怕只承继而不逮,而不应当急切言效果,以失去君子戒惧、慎独、兢惕的心。所以必须别开端绪于中和的谓,以明位育的功业,乃是理所应有的,而不是君子因此而存养省察的。唉!严密啊。

总之,以援天治人为高举,以责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为切言,以彰理之勿或爽;那么中庸之德,它的来源,为人必尽之道;而中庸之道,它的征著,为天所不违之德。一篇的主旨,尽在这里了。所以知道《或问》略分两支,密于《章句》一头双脚的解释。

一五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是儒者第一难透底的关卡。这不可以私智索求,而也不可执前人的言语,就认为如此,而偷安以为满足。

现在详察大儒的言论,有同有异,大概不一了。其说法必不可从的,那么说但未喜、未怒、

未哀、未乐而即谓之中也。夫喜、怒、哀、乐之发,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乐。乃夫人终日之闲,其值夫无可喜乐、无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乐者多矣,此其皆谓之中乎?

译没有悲哀、没有喜悦就称之为“中”。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发动,必定是因为有值得欢喜、值得愤怒、值得悲哀、值得快乐的事物。然而人们整天闲暇时,遇到不值得欢喜快乐、不值得悲哀愤怒的情境,因而没有欢喜、没有愤怒、没有悲哀、没有快乐的情况很多,这些都能称之为“中”吗?

于是或为之说曰:“只当此时,虽未有善,而亦无恶,则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谓之中?则大用咸储,而天下之何思何虑者,即道体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为恶而已固无偏倚,则虽不可名之为偏倚,而亦何所据以为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虚无物,以无物故,则亦无有偏倚者;乃既无物矣,抑将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于中庭,而后可谓之不偏于东西,不倚于楹壁。审此,则但无恶而固无善,但莫之偏而固无不偏,但莫之倚而固无不倚,必不可谓之为中,审矣。此程子“在中”之说,与林择之所云“里面底道理”,其有实而不为戏语者,皆真知实践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义及里面道理之说,自是活语。要以指夫所谓中者,而非正释此“中” 字之义。曰在中者,对在外而言也。曰里面者,对表而言也。缘此文上云“喜怒哀乐之未发 ”,而非云“一念不起”,则明有一喜怒哀乐,而特未发耳。后之所发者,皆全具于内而无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乐未发之云,而未及释夫“谓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则谓此在中者“谓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与“时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见不见而为言也。时中而体现,则人得见其无过不及矣。未发之中,体在中而未现,则于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见也。未发之中,诚也,实有之而不妄也。时中之中,形也,诚则形,而实有者随所著以为体也。

  实则所谓中者一尔。诚则形,而形以形其诚也。故所谓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乐,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余三情亦然。是则已发之节,即此未发之中,特以未发,故不可名之为节耳。盖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乐之理,以效健顺五常之能,而为情之所繇生。则浑然在中者,充塞两闲,而不仅供一节之用也,斯以谓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则中之为理,流行而无不在。以在人而言,则庸人之放其心于物交未引之先,异端措其心于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为学与其为教,皆于未发之前,体验所谓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则亦不过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实体,而性者则未发之藏也。

  若延平终日危坐以体验之,亦其用力之际,专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专静有如此尔;非以危坐终日,不起一念为可以存吾中也。盖云未发者,喜、怒、哀、乐之未及乎发而有言、行、声、容之可征耳。且方其喜,则为怒、哀、乐之未发;方其或怒、或哀、或乐,则为喜之未发。然则至动之际,固饶有静存者焉。圣贤学问,于此却至明白显易,而无有槁木死灰之一时为必静之候也。

  在中则谓之中,见于外则谓之和。在中则谓之善,延平所云。见于外则谓之节。乃此中者,于其未发而早已具彻乎中节之候,而喜、怒、哀、乐无不得之以为庸。非此,则已发者亦无从得节而中之。故中该天下之道以为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乐四境未接,四情未见于言动声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问言“不外于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虽云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则失之;乃自夫中节者之有以体夫此中,则下逮乎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贤知之过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异端以空为本,则竟失之。然使逃而归儒,居然仍在。则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尝不有此自然之天则,藏于私意私欲之中而无有丧。乃君子之为喜、为怒、为哀、为乐,其发而中节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于发以增益其所本无,而品节皆自外来;则亦明夫夫人未发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为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说所以深切著明,而为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谓夫人之现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见,而要非谓君子独

译于是有人替它解释说:“只在这个时刻,虽然没有善,但也没有恶,那么本来就是不偏不倚,又怎么能说不叫作‘中’呢?那么大的功用都蕴藏其中,而天下人那种无所思虑的状态,就是道的本体。”

所谓“中”,是从不偏不倚这个角度来说的。现在说只要不做恶罢了,本来就没有偏倚,那么虽然不能把它称作偏倚,但又凭什么依据来认定它是不偏不倚的呢?就像一间屋子中间,空虚无物,因为没有东西,所以也就没有偏倚的东西;既然没有东西,那么又是什么不偏,什么不倚呢?一定要在庭院中间放置一件东西,然后才能说它不偏向东西两侧,不倚靠柱子墙壁。仔细考察这一点,那么仅仅没有恶而本来没有善,仅仅没有偏而本来没有不偏,仅仅没有倚而本来没有不倚,绝对不能称之为“中”,这是很清楚的。这就是程子所说的“在中”的道理,以及林择之所说的“里面的道理”,那些有实质内容而不是戏言的,都是真正知晓并付诸实践的话语。

至于所说的“在中”的含义以及“里面道理”的说法,自然是灵活变通的话。主要用来指代所谓的“中”,而不是正面解释这个“中”字的含义。说“在中”,是相对于“在外”而言的;说“里面”,是相对于“表面”而言的。因为这篇文章上面说“喜怒哀乐没有发作”,而没有说“一念不起”,那么明明有一种喜怒哀乐,只是暂时没有发作罢了。后来所发作的情感,都在内部完全具备而没有缺失,所以说“在中”。然而所说的“在中”,就是指喜怒哀乐没有发作的状态,而没有来得及解释“称之为中”的含义。如果按照子思的本意,则是说这个在中的状态“称之为中”。

朱子认为这里所说的“中”与“时中”的“中”,各有不同的解释,是根据人们能否看见来论述的。时中而体现出来,那么人们就能看见它没有过分或不及;未发之中,本体在内部而没有显现,那么只有自己明白它不偏不倚罢了,天下人本来就没有人能看见。未发之中,是诚,是真实存在而不虚妄的。时中之中,是形,诚就会显现出形迹,而真实存在的东西随着它所依附的对象而成为本体。

实际上所谓的“中”只有一个。诚就会显现出形迹,而形迹是用来表现诚的。所以所谓不偏不倚,是指不偏向喜悦而失去愤怒、悲哀、快乐,也不偏向喜悦而反而失去喜悦,甚至也不偏向没有喜悦而失去喜悦。其余三种情感也是这样。这就是说,已经发作的情感合乎节度,就是这未发之中的体现,只是因为还没有发作,所以不能把它称作节度罢了。大概我们本性中本来就有必然喜悦、必然愤怒、必然悲哀、必然快乐的道理,用来体现刚健柔顺五常的功能,并成为情感产生的根源。那么浑然在中的,充满于天地之间,不仅仅供一种节度使用,这才称之为“中”。

从天道来说,那么“中”作为道理,流行而没有不在的地方。从人道来说,那么普通人把心放纵于事物接触之前,异端把心安置在一念不起的境界,他们失去这个“中”也已经很久了。所以李延平自己的为学以及他的教学,都在未发之前,体验所谓的“中”,这是他心得的所在;如果用名相来表述,也不过是说性善罢了。善,是中的实体,而性则是未发时的储藏。

如果李延平整天端坐来体验它,也是他用力的时候,专心致志,以求取我们本性中的善,他的专一宁静就是这样的;并不是认为整天端坐,不起一念就可以保持我们的“中”。大概所说的未发,是指喜怒哀乐还没有来得及发作,而没有言语、行为、声音、容貌可以验证罢了。而且正当喜悦的时候,就是愤怒、悲哀、快乐的未发;正当愤怒、悲哀或快乐的时候,就是喜悦的未发。那么在最动的时刻,本来也有静存的东西。圣贤的学问,在这方面非常明白容易,并没有像枯木死灰那样必须有一段时间保持静止的时候。

在内部就称之为“中”,表现于外就称之为“和”。在内部就称之为“善”,这是李延平所说的。表现于外就称之为“节”。然而这个“中”,在它未发的时候就已经具备达到中节的状态,而喜怒哀乐没有不凭借它来作为平常的准则。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已经发作的情感也就无从获得节度而合乎中道。所以“中”概括天下的道理作为根本,而关键就在于人们喜怒哀乐四种情境没有接触,四种情感没有表现在言语动作声音容貌的时候,它就在其中。所以《或问》说“不超出我们的心”,就是因此。

况且这个“中”,虽然说普通人放纵心志而不知道有准则就会失去它;但是自从那些合乎节度的人能够体认这个“中”,那么下至最愚笨不贤的人,以及贤能智慧过分的人,没有不大大获得他们心中的准则,而知道他们立身的根本;只有异端以空无为本,就完全失去了它。然而如果异端逃避空无而归向儒学,它依然还在。那么人心共同认可的东西,就是这样,是可以的。他们起初并不是没有这种自然的天理,隐藏在私意私欲之中而没有丧失。那么君子表现喜悦、愤怒、悲哀、快乐,那些发作而合乎节度的,必定有所本于“中”,不仅仅是用力于发作来增加本来没有的东西,而品节都来自外部;这也说明人们未发的地方,都有这个“中”,而不仅仅是君子如此。这就是李延平性善学说之所以深刻显著,而成为有德之言的原因。

子思的宗旨,本来是说道容易修习,而关键并不是说人们现前就已经具备充足。程子、朱子、李延平的宗旨,本来是说“中”不容易看见,而关键并不是说只有君子独自……

有,而众人则无。互考参观,并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译有,而众人则无。互考参观,并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一六

  序引“人心惟危”四语,为中庸道统之所自传,而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也”,然则此所谓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乐,情也。延平曰:“情可以为善。”可以为善,则抑可以为不善,是所谓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义、礼、知之未发,而云喜、怒、哀、乐,此固不能无疑。

  朱子为贴出“各有攸当”四字,是吃紧语。喜、怒、哀、乐,只是人心,不是人欲。 “各有攸当”者,仁、义、礼、知以为之体也。仁、义、礼、知,亦必于喜、怒、哀、乐显之。性中有此仁、义、礼、知以为之本,故遇其攸当,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终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于非其所攸当者而亦发焉,则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缘他未发时,无喜、怒、哀、乐之理,所以随物意移,或过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后,有如耽乐酒色者,向后生出许多怒、哀之情来。故有乐极悲生之类者,唯无根故,则终始异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显性,故人心原以资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则喜、怒、哀、乐固人心,而其未发者,则虽有四情之根,而实为道心也。

一七

  看先儒文字,须看他安顿处,一毫不差。或问“喜、怒、哀、乐,各有攸当”二句,安在“方其未发”上,补本文言外之意,是别嫌明微,千钧一发语。“浑然在中”者,即此 “各有攸当”者也。到下段却云“皆得其当”,“得”字极精切。言得,则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节也则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当者也,显下一“节”字在未发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于中而曰“状性之德”,则亦显此与下言“谓之和”者,文同而义异。不是喜怒哀乐之未发便唤作中,乃此性之未发为情者,其德中也。下云“著情之正”,著者,分别而显其实也。有不中节者则不和,唯中节者斯谓之和,故分别言之。其中节者即和,而非中节之中有和存,则即以和著其实也。

  此等处,不可苟且读过。朱子于此见之真,而下语斟酌,非躁心所易测也。

  自相乖悖之谓乖,互相违戾之谓戾。凡无端之喜怒,到头来却没收煞,以致乐极悲生,前倨后恭,乖也。其有喜则不能复怒,怒则不能复喜,哀乐亦尔。陷溺一偏,而极重难返,至有临丧而歌,方享而叹者,戾也。中节则无所乖,皆中节则无所戾矣。

一八

  云“‘天地位,万物育’,以理言”者,诚为未尽。盖天地所以位之理,则中是也;万物所以育之理,则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于己,是亦不过致中而至于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则其词不已赘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与效之别。本文用两“焉”字,是言乎其功也。章句改用两“ 矣”字,则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谓圣神功化之极,不足以感天地而动万物,而考之本文,初无此意。泛求之中庸全书,其云“配天”者,则“莫不尊亲”之谓尔;其云“譬如天地” 者,则“祖述”“宪章”之谓尔;其云“如神”者,则“前知”之谓尔;其云“参天地”者,则“尽人、物之性”之谓尔。未尝有所谓三辰得轨,凤见河清也。

  或问所云“吾身之天地万物”,专以穷而在下者言之。则达而在上者,必于吾身以外之天地万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于吾身者,非徒万物,即天地亦非圣人之所有事。而不切于吾身之天地万物,非徒孔、孟,即尧、舜亦无容越位而相求。

  帝尧之时,洪水未治,所谓天下之一乱也。其时草木畅茂,禽兽繁殖,则为草木禽兽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圣人则以其育为忧。是知不切于身之万物,育之未必为利,不育未必为害。达而在上,用于天下者广,则其所取于万物者弘;穷而在下,用于天下者约,则取于万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见功,则亦无事于彼焉,其道一也。

  至于雨旸寒燠之在天,坟埴山林之在

译一六

序言中引用“人心惟危”这四句话,作为《中庸》道统传承的源头,并说“天命率性,就是所说的道心”,那么这里所说的“中”就是道心了。然而喜、怒、哀、乐,是情感。李延平说:“情感可以做善事。”可以做善事,那么也就可能做不善之事,这就是所说的“惟危”的人心。但原文不讲仁、义、礼、智的未发状态,却说喜、怒、哀、乐,这本来就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

朱熹特意提出“各有攸当”这四个字,这是关键之语。喜、怒、哀、乐,只是人心,并非人欲。“各有攸当”,是以仁、义、礼、智作为其本体。仁、义、礼、智,也必须在喜、怒、哀、乐中显现出来。本性中有仁、义、礼、智作为根本,所以遇到应当的情境,四种情感便产生。但它们所产生的情感,必定各自符合其限度,并且始终一致。

至于情感流于低下,在不应当发生的时候也发作,那么固然危险不安,大大不能自在。这也是因为它们在未发之时,没有喜、怒、哀、乐的道理,所以随着外物心意转移,或者过度或者不足,而不能符合其限度。等到后来,像那些沉溺于酒色享乐的人,往后生出许多愤怒、悲哀的情感来。所以有乐极生悲之类的情形,正因为没有根本,所以最终与初始截然不同,而情感也就不是它本来的情感了。

只有本性产生情感,情感用来显现本性,所以人心原本是用来辅助道心发挥作用的。道心中包含人心,而不是人心中包含道心。那么喜、怒、哀、乐固然属于人心,但它们未发的时候,虽然已有四种情感的根源,但实际上属于道心。

一七

阅读前代儒者的文字,必须看他们安顿义理的地方,一丝一毫都不能差错。有人问“喜、怒、哀、乐,各有攸当”这两句话,安顿在“方其未发”之上,补充原文言外之意,这是辨别嫌疑、阐明精微,千钧一发的关键之语。“浑然在中”的,就是这“各有攸当”。到下一段却说“皆得其当”,“得”字极其精切。说“得”,就有“不得”的情况。这既符合李延平“如果不中节,就会有不和”的意思,而“得”者就是以得其应当的位置,明显地在未发之中已经固有地包含了一个“节”字。

又在“中”之后说“状性之德”,这也明显表明这与下文说的“谓之和”,文字相同但意义不同。不是喜、怒、哀、乐的未发状态就叫做中,而是这本性在未发时作为情感,其德性是中。下文说“著情之正”,“著”是分别并显现其实质。有不中节的就会不和,只有中节的才叫做和,所以分别来说。其中节的即是和,而不是在中节之中存有和,那么就是用和来显现其实质。

这些地方,不可以马虎读过。朱熹在这里见解真切,而下语斟酌,不是浮躁之心所能轻易测度的。

自相违背叫做乖,互相冲突叫做戾。凡是无缘无故的喜怒,到最后却没有收束,以至于乐极生悲,前倨后恭,这是乖。有的喜悦时就不能再愤怒,愤怒时就不能再喜悦,悲哀和快乐也是这样。陷溺于一偏,而极重难以返回,以至于在丧礼上唱歌,在享祭时叹息,这是戾。中节就没有乖,全都中节就没有戾了。

一八

说“‘天地位,万物育’,是从道理上说的”,确实没有说尽。大概天地所以安定的道理,就是中;万物所以生长的道理,就是和。现在只说在自己身上得到位育的道理,这也不过是推致中而达到中,推致和而达到和,并没有增加什么,那么这话不是多余了吗?

只从事物上来说,又有功效与效验的区别。原文用两个“焉”字,是讲其功效。《章句》改用两个“矣”字,则是讲其效验。现在也不认为圣神功化的极致,不足以感动天地而震动万物,但考察原文,起初并没有这个意思。泛泛地寻求《中庸》全书,其中说“配天”的,是指“莫不尊亲”;说“譬如天地”的,是指“祖述”“宪章”;说“如神”的,是指“前知”;说“参天地”的,是指“尽人、物之性”。从来没有所谓三辰得轨、凤凰出现、黄河澄清之类的事情。

有人问所说的“吾身之天地万物”,专门从困顿而在下位的人来讲。那么通达而在上位的人,必定在自身以外的天地万物中,显现其位育的效验了。那些不切于我们自身的,不仅仅是万物,即使是天地也不是圣人所要管的事。而不切于我们自身的天地万物,不仅仅是孔、孟,即使是尧、舜也没有越位去追求的道理。

帝尧的时候,洪水没有治理,这就是所谓天下的一次大乱。那时草木茂盛,禽兽繁殖,作为草木禽兽的,不是不各自顺遂其生长,但圣人却以它们的生长为忧。由此知道不切于自身的万物,养育它们未必有利,不养育它们未必有害。通达而在上位,用于天下的范围广阔,那么他从万物中取得的就多;困顿而在下位,用于天下的范围狭小,那么他从万物中取得的就少;只要不是我们自身所见的功效,那么也就无需在那里做什么,道理是一样的。

至于雨旸寒燠在天上,坟埴山林在

地,其欲奠位于各得者,亦以济人物之用者为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涧之水或涌,与夫非烟非雾之云,如蜜如饧之露,不与于身之所资与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劳为之燮理也。

译大地,那些想要确立位置、使万物各得其所的,也是以能够济助万物、供人使用作为确立位置的标准。然而,深谷中的山有时崩塌,幽深山涧中的水有时涌出,以及那些既非烟也非雾的云气,像蜜糖和饴糖一样甘甜的露水,这些并不属于人身所依赖生存、所穿戴使用的东西,也就无需费力去调和治理了。

若其为吾身所有事之天地万物,则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听其自位,圣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则吾致中之典礼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圣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则吾致和之事业也。祀帝于郊而百神享,在璇玑玉衡而四时正,一存中于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沟洫田畴而经界定,一用中于无过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于己无贪,于物无害,以无所乖戾之情,推及万物,而俾农不夺、草不窃、胎不伐、夭不斩,以遂百谷之昌、禽鱼之长者,尤必非取效于影响也。万物须用之,方育之,故言百谷禽鱼。若兔葵、燕麦、蝾螈、蚯蚓,君子育之何为?又况堇草虺蛇之为害者耶?

  或问云“于此乎位,于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于天地万物者如是。又云“圣神之能事,学问之极功”,则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验。且章句推致其效,要归于修道之教,则亦以礼乐刑政之裁成天地、品节万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岳之瑞、麟凤芝草之祥为征。是其为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万物”,亦推身之所过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乡一家为无位之圣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风遗教所及,遂无与于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孙,又但发皆中节之始事。据此为言,义固不广。

  若不求其实,而于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虚立一吾身之天地万物以仿佛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则尤释氏“自性众生”之邪说。而云:“一曼答辣之内,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为乳海,一粒化为须弥,一切众生,咸得饱满。”其幻妄不经,适足资达人之一笑而已。

  今请为引经以质言之曰:“会通以行其典礼”,“以裁成天地之宜,辅相天地之道” ,“位焉、育焉”之谓也,庶不诬尔。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一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为天地位,则亦可以鸟飞于上、鱼游于下为天地位矣。父、夫为天,子、妇为地,是名言配出来的。鸟属阳,亦天也;鱼属阴,亦地也。如此,则天地之外,更有何万物来?且言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国有一国之天地,则亦可云一身有一身之天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非无说也。然则倒悬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后为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总缘在效验上作梦想,故生出许多虚脾果子话来。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尝不位,万物未尝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尔。“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圣贤之言,原自平实,几曾捏目生花,说户牖闲有天地万物在里面也?

二十

  使云一家有一家之万物,一国有一国之万物,犹之可也。以语天地,真是说梦。或穷或达,只共此一天地。不成尧、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缩小了!孔子删诗书,定礼乐,立百王之大法,尽有许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以为之范围,曾何异于尧、舜?故曰“无不持载”,“无不覆帱”。倘以一家一国之效言,则其不持载覆帱者多矣。且孔子相鲁时,将鲁之天地位,而齐之天地有薄蚀崩涌之灾否耶?

第二章

  或问于第二章、第三章,皆有“未遽及”之语。此朱子一部中庸浑然在胸中,自然流出来底节目,非汉人随句诠解者所逮,而况后人之为字诱句迷,妄立邪解者乎?

  中庸第一章既彻底铺排,到第二章以后,却又放开,从容广说,乃有德之言涵泳宽和处,亦成一书者条理之必然也。不则为皮日休天隐子、刘蜕山书,随意有无,全无节次矣。

  自第二章以下十章,皆浅浅说,渐向深处。第二章只言君子小人之别,劈开小人在一边,是入门一大分别。如教人往燕,迎头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则是往粤。而既知北辕以后,其不可东北而之于齐,西北而之于晋,皆所未论。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迳路既分,到后面不复与小人为辨,行险徼幸是就情事上说,非论小人之道。直

译如果说是我自身所拥有、所从事的天地万物,那么它们的位置,不仅仅靠修养我的德行而听任其自行定位,圣人必定有使其定位的方法。使其定位的方法,就是我达到“中”的典礼。不仅仅靠修养我的德行而期望其自行孕育,圣人必定有使其孕育的方法。使其孕育的方法,就是我达到“和”的事业。在郊外祭祀天帝而百神享用,观测璇玑玉衡而四季正常,这是将“中”存于恭敬之心以定位天,天因此得以定位。奠定名山大川而祭祀有序,整治沟渠田地而疆界划定,这是将“中”用于无过无不及以定位地,地因此得以定位。至于对自己没有贪欲,对万物没有伤害,以没有乖戾之情,推及万物,使得农时不被剥夺、草木不被偷窃、胎兽不被猎杀、幼木不被砍伐,从而成就百谷的昌盛、禽鱼的成长,这尤其不是追求表面效验所能做到的。万物需要使用的,才去孕育它,所以说百谷禽鱼。像兔葵、燕麦、蝾螈、蚯蚓这类东西,君子孕育它们做什么呢?更何况堇草、虺蛇这些有害的东西呢?

有人问说“在这里定位,在这里孕育”,这也是说中和之德施加于天地万物是这样的。又说“圣神所能做到的事,学问的最高功效”,这就不仅仅是像章句那样说效验了。况且章句推究其效验,最终归结于修道之教,那是以礼乐刑政来裁成天地、品节万物来说的,本来不以三辰河岳的祥瑞、麟凤芝草的吉祥作为征验。所以这是功效而不是效验,也就很明白了。

再说所说的“我自身的天地万物”,也是推究自身所经历、所存在的情况来说的。既然不能以乡、家作为没有定位的圣人的分界,那么百世以后,流风遗教所波及的地方,就与致中和的功效无关了。而孝感动父母,慈爱教化子孙,也只是发皆中节的开始。据此来说,意义本来就不广。

如果不探求其实质,而在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虚设一个我自身的天地万物来仿佛其意象,而说这就已经定位孕育了,那就是佛教“自性众生”的邪说。他们说:“在一个曼答辣之内,四大部洲由此建立;一滴水化为乳海,一粒米化为须弥山,一切众生,都得到饱满。”这种虚幻荒谬不合常理的说法,正好供通达事理的人一笑罢了。

现在请引用经典来明确地说:“会通以实行其典礼”,“以裁成天地之宜,辅相天地之道”,这就是所谓“定位、孕育”的意思,大概就不会诬蔑了。从第十二章到二十章,都是这些事。

一九

如果说父为父、子为子、夫为夫、妇为妇是天地的定位,那么也可以说鸟飞在上、鱼游在下是天地的定位了。父、夫为天,子、妇为地,这是名言配出来的。鸟属阳,也是天;鱼属阴,也是地。这样的话,天地之外,还有什么万物呢?而且说一家有一家的天地,一国有一国的天地,那么也可以说一身有一身的天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并非没有说法。然而倒悬的人,脚在上而头在下,难道一身之天地就不定位了吗?

总因为在效验上作梦想,所以生出许多虚妄不实的话。致中和,本来不可以用不中不和来反证。不中不和,天地未曾不定位,万物未曾不孕育,只是不是那种定位孕育的功效罢了。“你所不知道的,别人难道会舍弃吗?”圣贤的话,本来平实,哪里曾捏目生花,说门窗间有天地万物在里面呢?

二十

如果说一家有一家的万物,一国有一国的万物,还可以说得过去。用来谈论天地,真是说梦话。无论穷困还是显达,只共此一天地。难道尧、舜的天地,到了孔子就缩小了吗?孔子删诗书,定礼乐,确立百王的大法,有很多定位天地的事。只是这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作为范围,与尧、舜有什么不同呢?所以说“无不持载”,“无不覆帱”。如果以一家一国的效验来说,那么不被持载覆帱的就多了。况且孔子相鲁时,将鲁国的天地位定,而齐国的天地就有日食月食、山崩水涌的灾祸吗?

第二章

有人问第二章、第三章,都有“未遽及”的话。这是朱子一部中庸浑然在胸中,自然流露出来的条理,不是汉人随句诠解者所能达到的,更何况后人那些被字句迷惑,妄立邪解的人呢?

中庸第一章既彻底铺排,到第二章以后,却又放开,从容广说,于是有德之言涵泳宽和之处,也成了一本书的条理必然。不然就是皮日休的天隐子、刘蜕的山书,随意有无,全无节次了。

从第二章以下十章,都是浅浅地说,逐渐向深处。第二章只说君子小人的区别,把小人劈开在一边,是入门的一大分别。如教人往燕,迎面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则是往粤。而既然知道北辕以后,其不可东北而之于齐,西北而之于晋,都是所未论。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迳路既分,到后面不复与小人为辨,行险徼幸是就情事上说,非论小人之道。直

至末章,从下学说起,乃更一及之。

译到了最后一章,从下学说起,于是又进一步提及它。

或问于第三章云:“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泛论之。”吃紧在“泛论”二字。不可误认朱子之意,以民之鲜能为反中庸。小人自小人,民自民。反则有以反之,鲜能只是鲜能。末章云“小人之道”,小人固自有道,与不兴行之民漫无有道者不同。民无小人陷溺之深,则虽不兴行,而尚不敢恣为反中庸之事。民亦无小人为不善之力,则既鲜能中庸,而亦不得成其反中庸之道。

  向后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又从鲜能之民,拣出中闲不安于不知味者言之。所谓愚不肖者,亦特对贤知而言天资之滞钝者也,与夫因世教衰而不兴行、可繇而不知之民,自进一格。到十一章所言“索隐行怪”,则又就贤知之专志体道而为之有力者身上撇开不论,而后就遵道之君子进而求作圣之功。此中庸前十章书次第之井井者也。

  “小人反中庸”,只如叔孙通之绵蕞,欧阳永叔之濮议,王介甫之新法,直恁大不可而有害于世,故先儒以乡原当之,极是。若鲜能之民,则凡今之人而皆然。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孔、孟之门多有之。要亦自其见地操履处,显其过不及,而未尝显标一过不及者以为道。且过不及,亦皆以行乎中庸之教,而初未反戾乎中庸。抑过则业亦有所能,而不及者亦非全乎其不能,与不兴行之民自别。至于“索隐行怪”,则又从天理上用力推测安排,有私意而无私欲,其厌恶小人而不用其道者,更不待说,盖庄、列、陆、王之类是也。

  小人只是陷于流俗功利而有权力者,如欧阳濮议,但以逢君;王介甫狼狈处,尤猥下。隐怪方是异端,过不及乃儒之疵者。三种人各有天渊之别。此十章书步步与他分别,渐撇到精密处,方以十二章以后八章,显出“君子之道”,妄既辟而真乃现也。一书之条理,原尔分明不乱。

  “舜知”、“回仁”、“夫子论强”三章,乃随破妄处,随示真理,皆只借证,且未及用功实际,终不似“道不远人”诸章之直示归宿。盖阅尽天下之人,阅尽天下之学术,终无有得当于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云“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无以加” 者,此之谓也。

  或以隐怪为小人,或以贤知为隐怪,自章句之失。而后人徇之,益入于棼迷而不可别白。取中庸全书,作一眼照破,则曲畅旁通矣。

第三章

一

  “天下之理无以加”,是赞“至”字语。若以此为“至”字本释,则于文句为歇后,其下更须著一字,如大学言“至善”方尽。后人于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话,皆于此未谛。所以章句用“未至”、“为至”二语反形,乃得亲切。

  “至”字有二义:极也,到也。章句却用至到一释,不作至极说。所行者至于所道,则事

理合辙,而即天理即人心,相应相关。犹适燕而至于燕,则燕之风物,切于耳目肌肤,而己所言行,皆得施于燕也。

  此中庸之为德,上达天地鬼神,下彻夫妇饮食,俱恰与他诚然无妄之理相为通合。若射者之中鹄,镞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实相远,故曰至也。论语“知及之”“及” 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注脚。

二

  “中庸之为德”,“德”字浅,犹言功德;亦与“鬼神之为德”“德”字一例,则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浑然一道理,说不得性情。其原本可与鬼神之性通,其发生可与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说。可令人得之而见德于人,则亦可云德之为言得也。特与行道而有得于心不同,以未尝言及行之者,而心亦无主名故。

三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鲜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后兴。有文王,则此道大明,而流行于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江汉之游女,兔罝之野人,咸有以效其能于中庸。唯有德位者或过或不及,以坏世教,而后民胥梦梦也。

  中庸之道,圣以之合天,贤以之作圣,凡民亦以之而寡过。国无异政,家无殊俗,民之能也。岂尽人而

译有人问关于第三章说:“承接上一章小人违背中庸的意思而泛泛论述。”关键在于“泛论”二字。不可误认朱子的意思,把百姓很少能做到当作是违背中庸。小人自是小人,百姓自是百姓。违背则有使之违背的因素,很少能做到只是很少能做到。末章说“小人的道”,小人固然自有其道,与不兴起实行的百姓漫无有道者不同。百姓没有小人陷溺之深,那么虽然不兴起实行,但尚不敢肆意做违背中庸的事。百姓也没有小人做不善的强力,那么既然很少能做到中庸,也就不能成就其违背中庸的道。

向后贤者知之过度,愚者不肖者达不到,那么又从很少能做到的百姓中,拣出中间不安于不知味的人来论述。所谓愚者不肖者,也特别相对于贤者智者而言天资滞钝的人,与那些因世教衰微而不兴起实行、可以遵循却不知的百姓,自进了一格。到第十一章所言“探求隐僻、行为怪诞”,那么又就贤者智者专志体悟道而为之有力者身上撇开不论,而后就遵循道的君子进而追求作圣的功夫。这是《中庸》前十章书次第的井井有条。

“小人违背中庸”,只如叔孙通的绵蕞礼仪,欧阳修的濮议,王安石的变法,直是大不可而有害于世,所以先儒用乡原来对应,极为恰当。若是很少能做到的百姓,那么凡是今人都是如此。贤者智者知之过度,愚者不肖者达不到,那么孔孟的门徒中多有这样的人。也要从其见识操守处,显出其过度或达不到,而未尝显标一过度或达不到者以为道。且过度或达不到,也都是以实行中庸的教化,而初未违背中庸。况且过度则业也有所能,而达不到者也不是全乎不能,与不兴起实行的百姓自别。至于“探求隐僻、行为怪诞”,那么又是从天理上用力推测安排,有私意而无私欲,其厌恶小人而不用其道的,更不待说,大概庄子、列子、陆九渊、王阳明之类是也。

小人只是陷于流俗功利而有权力者,如欧阳修的濮议,只以逢迎君主;王安石的狼狈处,尤其猥下。隐怪方是异端,过度或达不到乃是儒者的瑕疵。三种人各有天渊之别。这十章书步步与他们分别,渐渐撇到精密处,方以第十二章以后八章,显出“君子之道”,妄既辟而真乃现也。一书之条理,原尔分明不乱。

“舜知”、“回仁”、“夫子论强”三章,乃是随破妄处,随示真理,皆只借证,且未及用功实际,终不似“道不远人”诸章之直示归宿。盖阅尽天下之人,阅尽天下之学术,终无有得当于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云“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无以加”者,此之谓也。

或以隐怪为小人,或以贤知为隐怪,自章句之失。而后人徇之,益入于棼迷而不可别白。取中庸全书,作一眼照破,则曲畅旁通矣。

第三章

一

“天下之理无以加”,是赞“至”字语。若以此为“至”字本释,则于文句为歇后,其下更须著一字,如《大学》言“至善”方尽。后人于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话,皆于此未谛。所以章句用“未至”、“为至”二语反形,乃得亲切。

“至”字有二义:极也,到也。章句却用至到一释,不作至极说。所行者至于所道,则事理合辙,而即天理即人心,相应相关。犹适燕而至于燕,则燕之风物,切于耳目肌肤,而己所言行,皆得施于燕也。

此中庸之为德,上达天地鬼神,下彻夫妇饮食,俱恰与他诚然无妄之理相为通合。若射者之中鹄,镞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实相远,故曰至也。《论语》“知及之”“及”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注脚。

二

“中庸之为德”,“德”字浅,犹言功德;亦与“鬼神之为德”“德”字一例,则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浑然一道理,说不得性情。其原本可与鬼神之性通,其发生可与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说。可令人得之而见德于人,则亦可云德之为言得也。特与行道而有得于心不同,以未尝言及行之者,而心亦无主名故。

三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鲜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后兴。有文王,则此道大明,而流行于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江汉之游女,兔罝之野人,咸有以效其能于中庸。唯有德位者或过或不及,以坏世教,而后民胥梦梦也。

中庸之道,圣以之合天,贤以之作圣,凡民亦以之而寡过。国无异政,家无殊俗,民之能也。岂尽人而

具川流敦化之德,成容、执、敬、别之业,乃云能哉?三山陈氏逆说,不成理。

译具备川流不息、敦厚化育的德行,成就包容、持守、恭敬、区分的名业,这才称得上是有能力吗?三山陈氏的违背常理的言论,是不合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