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十二章
一
愚不肖之与知与能,圣人之不知不能,天地之有憾,皆就君子之道而言。语大、语小,则天下固然之道,而非君子之所已修者也。本文用“故君子”三字作廉隅,章句以“君子之道”冠于节首,俱是吃紧节目,不可略过。
译第十二章
一
愚笨不贤者与有智慧有才能者,圣人有所不知、有所不能,天地有所缺憾,这些都是就君子之道而言的。谈论宏大、谈论细微,则是天下本来如此的道理,而不是君子已经修养完成的。本文用“故君子”三个字作为关键界限,章节以“君子之道”置于节首,都是紧要的关键处,不可忽略。
唯君子修明之以俟后圣,故圣人必于此致其知能,而因有不知不能之事。君子修之以位天地,故天地亦有不能如君子所位之时。若夫鸢飞鱼跃,则道之固然而无所待者,日充盈流荡于两闲,而无一成之体,知能定有不至之域,不待言圣人之有所诎矣。
且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圣人如何能得,而亦何用能之?抑又何有不能飞天跃渊、为鸢为鱼者?道之不遐遗于已然之物也,而既已然矣。故君子但于存心上体认得此段真理,以效之于所当知、所当能之事,则已足配其莫载之大,莫破之小,而经纶满盈;实未须于鸢之飞、鱼之跃,有所致其修也。
道有道之上下,天地有天地之上下,君子有君子之上下。上下者,无尽之词。天地者,有所依之上下也。“察乎天地”,已修之道昭著之见功也。故不言察乎上下,而云“察乎天地”,亦以人之所亲者为依耳。
察乎天而不必察乎鸢飞之上,察乎地而不必察乎鱼跃之下。认取时不得不极其广大,故不以鸢鱼为外,而以存充周流行、固然之体于心。至其所以经之、纪之者,则或问固云“ 在人则日用之际,人伦之间”,已分明拣出在天在人之不同矣。此中有一本万殊之辨,而吾儒之与异端迳庭者,正不以虫臂、鼠肝、翠竹、黄花为道也。
二
“君子之道”而圣人有所不知不能者,自修道而言,则以人尽天,便为君子之事。章句以夫子问礼、问官当之,极为精当。少昊之官,三代之礼,亦非必尽出于圣人之所定,故仅曰君子。知能相因,不知则亦不能矣。或有知而不能,如尧非不知治水之理,而下手处自不及禹是也。只此亦见君子之道非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实事矣。
然到第二十七章,又以此为“圣人之道”,则以言乎圣人之行而明者,以君子所修为则;君子之修而凝者,以圣人之所行所明为则也。因事立词,两义互出,无不通尔。
三
“语小,天下莫能破”,言天下之事物莫有能破之者。章句一“内”字极难看。“内 ”字作中闲空隙处解,谓到极细地位,中闲亦皆灌注扑满,无有空洞处也。以此言天理流行、一实无闲之理,非不深切。然愚意本文言“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则似不当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两片,一彼一此之谓也。则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于一物之细、一事之微,论其所自来与其所自成,莫非一阴一阳、和剂均平之构撰;论其所体备,莫不有健顺五常,咸在其中而无所偏遗。故欲破此一物为有阴而无阳,彼一物为有阳而无阴,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义,彼一事道在义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无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阳蒸阴润所交致之雨。则“礼仪三百”,三百之中,随一焉而仁至义尽;“威仪三千”,三千之中,随一焉而仁无不至,义无不尽也。此亦借在人者以征天地固然之道。
故“鸢飞戾天”,疑于阳升,而非无阴降;“鱼跃于渊”,疑于阴降,而非无阳升。健顺五常,和成一大料药,随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则以为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与“ 天下”亲切。
四
唯是个活底,所以充满天地之闲。若是煞著底,则自然成堆垛。有堆垛则有闲断矣,间断处又是甚来?故知空虚无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绵绵地。所以不睹之中,众象胪陈;不闻之中,群声节奏。
泼泼者,如水泼物,着处皆湿也。在空亦湿空。空不受湿,湿理自在。与“鱍鱍”字音义俱别。泼,普活切。鱍,北末切。鱍鱍即是活意,泼泼则言其发散充周,无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于存心者,则不见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二语,直恁分明觉得,必非与物交而为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隐于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兴。程子所谓“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
译只有君子修养阐明它来等待后世的圣人,所以圣人必定在这里尽他的智识和能力,因而也有不知道、不能做到的事情。君子修养它来定位天地,所以天地也有不能像君子所定位的那样运行的时候。至于鸢鸟飞翔、鱼儿跳跃,这是道本来如此而不依赖其他条件的,每天充盈流动于天地之间,没有固定不变的形体,智识和能力必定有达不到的领域,不必说圣人有屈折不伸的时候。
况且像“鸢鸟高飞至天,鱼儿跳跃于深渊”,圣人怎么能得到,又哪里用得着这种能力呢?又哪里有不能飞天跃渊、成为鸢鸟和鱼儿的呢?道并不疏远遗漏于已经存在的事物,而既然已经存在了。所以君子只要在存养心志上体认这段真理,把它效法于应当知道、应当做到的事情,就足以匹配那无法承载的大、无法分割的小,从而使治理充满完备;实在不需要在鸢鸟的飞翔、鱼儿的跳跃上有所致力修养。
道有道的高下,天地有天地的上下,君子有君子的上下。上下,是无穷尽的词语。天地,是有所依托的上下。“观察天地”,是已经修养的道显著地显现功效。所以不说观察上下,而说“观察天地”,也是因为以人所亲近的作为依托罢了。
观察天而不必观察鸢鸟飞翔的高处,观察地而不必观察鱼儿跳跃的深处。体认时不得不极其广大,所以不把鸢鸟和鱼儿当作外在,而在心中存养充实周流、本来如此的道理。至于用来经纶纪纲的,那么或者问本来就说“在人则是日常用度之际,人伦关系之间”,已经分明挑选出在天在人的不同了。这里有一个根本与万殊的辨析,而我们儒家与异端截然不同的地方,正是不要把虫臂、鼠肝、翠竹、黄花当作道。
二
“君子之道”而圣人有所不知道、不能做到的,从修养道的方面来说,那么以人尽天,就是君子的事。朱熹《章句》以孔子问礼、问官来对应,极为精当。少昊的官制,三代的礼制,也未必完全出于圣人的制定,所以只说是君子。智识和能力相互依存,不知道也就不能做到了。或者有知道而不能做到的,比如尧不是不知道治水的道理,但下手处理的地方自然不及禹,就是这样。仅此也可见君子之道不是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实事了。
然而到了第二十七章,又把这称为“圣人之道”,那么是从圣人的行为而明白的方面来说,以君子所修养的为准则;君子修养而凝聚的,以圣人所行所明的为准则。根据事情设立言辞,两种意义互相出现,没有不通畅的。
三
“说它小,天下没有能分割它的”,是说天下的事物没有能分割它的。《章句》中一个“内”字极难理解。“内”字解释为中间的空隙处,谓到了极细微的地步,中间也都灌注充满,没有空洞的地方。以此来说明天理流行、一实无间的道理,并非不深切。然而我的意思,本文说“莫破”,既然就天下而言,那么似乎不应当这样解释。
破,是分析成为两片,一彼一此的意思。那么怀疑天下的事物,或许有得到道的这一面而得不到道的那一面的。于是君子推而小之,以至于一个事物的细微、一件事的微妙,论述它的来源和它的自成,无非是一阴一阳、调和均平的构造;论述它所具备的,无不有健顺五常,全都包含在其中而没有偏颇遗漏。所以想要把这个事物分割为有阴而无阳,那个事物为有阳而无阴,这件事道在仁而不在义,那件事道在义而不在仁,都做不到。
大而大之,道的全体如同大海的吞吸,没有堤岸;小而小之,道的全体也如同春雨滋润百物,一滴之中也是阳蒸阴润所共同形成的雨。那么“礼仪三百”,三百之中,随便取一个而仁至义尽;“威仪三千”,三千之中,随便取一个而仁无不至,义无不尽。这也是借在人者来证明天地本来如此的道理。
所以“鸢鸟高飞至天”,似乎阳升,而非无阴降;“鱼儿跳跃于深渊”,似乎阴降,而非无阳升。健顺五常,和合成一大料药,随便取一丸,味道具足,这就是认为天下没有能分割它的。这样,才与“天下”亲切。
四
因为是活的,所以充满天地之间。如果是死的,那么自然成为堆垛。有堆垛就有间断了,间断处又是什么?所以知道空虚无物的地方,这道理密密绵绵地。所以在看不见的地方,众象罗列;在听不到的地方,群声节奏。
泼泼,像水泼物,着处皆湿。在空也湿空。空不受湿,湿理自在。与“鱍鱍”字音义都不同。泼,普活切。鱍,北末切。鱍鱍即是活意,泼泼则说它发散充周,无所不活。
但不是有心存养的人,就看不到它生而不竭的盛大。就像“鸢鸟高飞至天,鱼儿跳跃于深渊”这两句话,直那样分明觉得,必定不是与物相交而被物所引蔽,以及私意用事在不然的领域索隐的人,能以此而起兴。程子所谓“必有事,而勿正”,意思就是这样。
不可误作从容自然,变动不居解。于此一错,则老氏所谓“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谓“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译不可将“从容自然、变动不居”误解为那种状态。在此处一旦出错,那么老子所说的“泛兮其可左右”,以及佛家所说的“渠今是我,我不是渠”,就都成了同一类的狂妄误读了。
五
“造端乎夫妇”,自是省文,犹云“造端乎夫妇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谓愚,不能行道之谓不肖,非谓其不晓了天下之事而拙钝无能也。只此与圣人对看,尽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当,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妇”云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谓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妇之居室,却说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况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则固非一阴一阳之道矣。人唤作夫妇,大率是卑下之称,犹俗所谓小男女,非必夫妇具而后云然。论语云“匹夫匹妇……自经沟渎”,亦岂伉俪之谓哉?
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是大概须如此说。实则可云三阴三阳之谓道,亦可云六阴六阳之谓道,亦可云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阴、五千七百六十阳之谓道。而干之纯阳,亦一阳也;坤之纯阴,亦一阴也;夬、姤之五阳,亦一阴也;剥、复之五阴,亦一阳也。师、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云 “继之者善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则亦一仁一知之谓道矣。
或问此处夹杂参同契中语。彼唯以配合为道,故其下流缘托“好逑”之义,附会其彼家之邪说。朱子于此辨之不早,履霜坚冰,其弗惧哉!
第十三章
一
“道不远人”,与上章所引旱麓诗词原无二义。云峰谓上章言性体之广大,此言率性者之笃实,大是妄分支节。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岂率性者之别有阶梯,而不必遽如性之广大乎?
“以人治人”,观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不愿勿施”,观乎人之施己而得爱人之道也。“庸德庸言之慥慥”,观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于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见鸢见鱼而心知其飞跃,鸢鱼之在天渊以其飞跃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远于此,则亦何笃实之非广大哉?
内顾,而己之愿不愿者,尽乎人之情矣。外顾,而人之宜尽第二节与其不克尽者,尽乎物之理矣。不能触处得理以择而执之,则必以私意为道,拂乎人而揉乱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陈氏以老、庄当之,亦未为得。
二
己所不愿,则推人之必不愿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愿,而必然其勿施,则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两件工夫,到事上却共此一事。
章句云“忠恕之事”,一“事”字显出在事上合一。后来诸儒俱欠了当在,乃以忠为体,恕为用,似代他人述梦,自家却全未见影响。
三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一层,大是蛇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是仁者性命得正后功用广大事。若说恕处,只在己所不欲上推。盖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于人,即饮食男女,亦须准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则其不能推与夫不可推、不当推者多矣。仁者无不正之欲。且其所推者,但立达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饱客,而况未至于仁者哉?
四
此章之义,章句尽之矣。其他则唯蓝田之说为允。或问改蓝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众人也”、“其爱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为切当。若双峰以下诸说,则一无足取。缘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论语一贯之旨,横据胸中,无识无胆,不能于圣贤言语,求一本万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为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乱,何诸子之习而不察也!
本文云“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只此是忠恕事。显然见此但为人之为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门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而曾子乃云“夫子之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而已矣”,则岂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亲亲敬长可言仁义,其得以孩提之亲亲敬兄,谓仁义之全体大用尽于此乎?知此忠恕专在施上说,则其上之不足以统治人,下之不足以统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违道不远”者,就人心道体而言,所包犹广;而其云“施
译五
“造端乎夫妇”,这是省略的写法,相当于说“造端乎夫妇之所知能”。不知道叫做愚,不能实行道叫做不肖,并不是说他们不了解天下万事而笨拙无能。只拿他们与圣人相比,任凭他们在世俗人情中多么机巧伶俐、勤勉敏捷、办事妥当,也只是愚和不肖。由此可知,“夫妇”这个词,并不是专指居室生活而言的。
现在也不能说居室生活就不合于道,但是像普通男女的居室生活,却说他们不能知晓、不能实行这道。况且上文原本是以“君子之道”来论述的,那么本来就不是指一阴一阳之道了。人们称为夫妇,大抵是卑下的称呼,如同俗话所说的小男女,不一定具备夫妇关系才这么说。《论语》说“匹夫匹妇……自经沟渎”,难道是指伉俪吗?
《易经》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是大概必须这样说的。实际上可以说三阴三阳之谓道,也可以说六阴六阳之谓道,也可以说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阴、五千七百六十阳之谓道。而乾卦的纯阳,也是一阳;坤卦的纯阴,也是一阴;夬卦、姤卦的五阳,也是一阴;剥卦、复卦的五阴,也是一阳。师卦、比卦、同人卦、大有卦等也都是这样。所以下面说“继之者善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那么也可以说一仁一知之谓道了。
有人问这里夹杂了《参同契》中的话语。那本书只以配合为道,所以其下流依托“好逑”的意义,附会他们那家的邪说。朱子对此辨析得不够早,履霜坚冰,难道不令人畏惧吗!
第十三章
一
“道不远人”,与上一章所引用的《旱麓》诗句原本没有不同的意义。云峰说上一章言说性体的广大,这一章言说率性者的笃实,这是大错特错地妄加分支节。率,是循的意思,是说遵循性中所具有的,全都是道。难道率性者另有阶梯,而不必立刻像性那样广大吗?
“以人治人”,是观察人而得到治理人的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观察人对自身的施予而得到爱人的道理。“庸德庸言之慥慥”,是观察人的得失而得到治理自己的道理。充满天地而效验于我的,只有人罢了。我眼睛看见鸢鸟看见鱼而心里知道它们的飞跃,鸢鸟和鱼在天空深渊中凭借它们的飞跃来接触我的心目。而道不远离这个,那么又有什么笃实不是广大呢?
向内看,自己愿意与不愿意的,穷尽了人的情理;向外看,人应当尽到的与其不能尽到的,穷尽了事物的道理。如果不能处处得理以选择并坚持,就一定会把私意当作道,违背人而扰乱他们。这就是“皆曰予知”而喜欢自用的愚者。陈氏用老、庄来对应,也未为得当。
二
自己所不愿意的,就推想别人也一定不愿意而不去施加给他,这是恕。推想自己所不愿意的,并必然地不去施加,这就是忠了。忠恕在用心上是两种功夫,但在事情上却是同一件事。
章句说“忠恕之事”,一个“事”字显出在事情上合一。后来的诸儒都欠妥当,于是把忠当作体,恕当作用,好像代替别人述说梦境,自己却完全没有见到迹象。
三
史伯璇加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这一层,大是画蛇添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仁者性命端正后功用广大的事情。如果说恕,只在己所不欲上推想。因为己所不欲,凡百都不可以施加于人,即使是饮食男女,也必须依据自己的情理来对待他人。如果己所欲,那么那些不能推、不可推、不当推的情况就多了。仁者没有不正的欲望。而且他所推想的,只是立和达罢了。文王尚且不以昌歜来饱客,何况未达到仁者境界的人呢?
四
这一章的意义,章句已经说尽了。其他只有蓝田的说法为允当。有人问修改蓝田的一段,不如原本“其治众人也”、“其爱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那样切当。至于双峰以下的诸说,则一无可取。因为他们所犯的过失,都是硬抓住“忠恕”二字作为主旨。要把《论语》一贯的宗旨横据胸中,无识无胆,不能在圣贤言语中探求一本万殊的奥妙。朱子一片苦心,为了区分差等,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混乱,为什么诸子习而不察呢!
本文说“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这只是忠恕的事。显然看到这只是为人之道,能够就近取譬,一入德之门而已。如果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而曾子却说“夫子之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而已矣”,那怎么可以呢?
这也可以说忠恕者,就像孟子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亲亲敬长可以说仁义,难道能凭孩童的亲亲和敬兄,就说仁义的全体大用尽在这里吗?知道这忠恕专在施上说,那么它上面不足以统治人,下面不足以统自治,也就明白了。而且本文所说“忠恕违道不远”,是就人心道体而言,所包容的还广;而其说“施
史伯璇心无忠恕,漫为指射,乃以末节为“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举君父与兄而为众贱之词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为下逮之词曰“施”,言不顺则事不成,其颠悖莫此为甚!
故本文但于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为情礼之当。则朋友且不可仅言施,而况于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谊疏而卑于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并不在朋友之科,而为泛然无交,特其事势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来,无有言施忠于君、施孝于父者。至于上云“治人”,其所治之人,则已固有君师之任,事在教而不在养。治之之术,戒休董威,不问其可愿不可愿也。
且末节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谓为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痒自知,而其求之也较悉尔。实则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为人之季弟者,其又将何所取则以事其上哉?是所求云者,不论求己之子、臣、弟、友,与从旁公论天下之为子臣、为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观之明,以破当局之暗也。则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于人,故曰“道不远人”。而非为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人父以孝,于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两截。“伐柯伐柯”五句,言治人之道不远于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则不远人以为治人之道也。“忠恕违道不远”,言爱人之道不远于人也;“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不远人以为爱人之道也。“君子之道四”十句,言治己之道不远于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则不远人以为自治之道也。
“道不远人”一“人”字,唯黄勉斋兼人己而言之之说为近。缘忠恕一段,谓以爱己之心爱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诸己者他人也,于人之施者,得勿施于人之道,则虽云以爱己之心为准,而实取顺逆之度于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费之小者,故极乎浅易。然于以见斯道之流行,散见于生人情理之内,其得失顺逆,无非显教,与鸢飞鱼跃,同一昭著于两间。故尽人之类,其与知与能,与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观察,而尽乎修己治人之理。盖以明斯道之充满形著,无所遗略,无所闲断,而即费可以得隐。则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谓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观物而论天理之行,论语以存心而备万物之理。中庸致广大,而论语观会通。固宜忠恕之义,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愿勿施”,但为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诂,而勿为后儒所惑,是以读大全者之贵于删也。
第十四章
一
目前之人,不可远之以为道;唯斯道之体,发见于人无所间,则人皆载道之器,其与鸢鱼之足以见道者一几矣。现在之境,皆可顺应而行道;唯斯道之[用],散见于境无所息,则境皆丽道之墟,其与天渊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远,是于鸢得飞、于鱼得跃之几也。现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则飞、在渊则跃之理也。无人不可取则,无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泼泼地。邵子观物两篇,全从此处得意。
双峰乃以十三章为就身而言,十四章为就位而言,则前云子、臣、弟、友者,未尝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后云“反求诸其身”者,亦既归之于身矣。彼殊未见此两章大意,在只此是费之小者,就人、境两端,显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谓“第十五章承上言道无不在,此四字好。而进道有序”,极为谛当。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专承素位一章。如愚意,则必两承,而后见道之无不在也。
二
章句分“素位而行”与“不愿其外”为两支,道虽相因,而义自有别。“素位而行” ,事之尽乎道也;“不愿其外”,心之远乎非道也。观上言“行”而不言“愿”,可知矣。
乃“不愿乎其外”一支,又有两层:“不陵”、“不援”者,据他人所居之位以为外也;“不怨”、“不尤”者,据己所未得之位以为外也。乃人之有所觊于未得者,必因他
译史伯璇心中没有忠恕之道,随意妄加指责,竟然把末节所说的“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作为依据。他举出君父与兄长,却用众人轻视的词语“人”来指代;从事君、事父、事兄,却用向下施予的词语“施”来表述。言语不顺理,事情就办不成,这种颠倒悖谬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因此,本文只在朋友之间谈论“施”,而且尤其必须以先施予为情礼所应当的。那么,对于朋友尚且不可仅仅谈论“施”,何况对于君父呢?所以可以说“施”的对象,一定是情谊疏远且地位低于自己的人。那些可以说“人”的对象,一定不在朋友的范畴内,而是泛泛没有交往,只是事情形势相互关联、言行有所接触的人。
所以自从有文字以来,没有说过把忠“施”给君主、把孝“施”给父亲的。至于上文说的“治人”,他所治理的人,本来就有君师的责任,事情在于教化而不在于供养。治理的方法,是警戒、休整、督促、威慑,不问他们愿意不愿意。
况且末节所说的对子、臣、弟、友的要求,朱子认为是指自己的子、臣、弟、友,也是因为在自身的事情上痛痒自知,而他们的要求比较详尽罢了。实际上,天下本来就有年纪大了还没有儿子、地位高了还没有臣子,而做别人弟弟的人,他们又将依据什么来侍奉他们的上级呢?所以所谓“所求”,不论是对自己的子、臣、弟、友的要求,还是从旁公正地评论天下做子臣、做弟友的人,都可以借助旁观者的清明,来破除当局者的昏昧。那么,要知道我所要求的,也是从人那里得到道理,所以说“道不远人”。而不是像史氏所说的那样,作为自己在己之所欲。人侍奉君主、侍奉父亲以尽孝,对自己有什么欲望呢?
这三段文字,每段分为两截。“伐柯伐柯”五句,是说治理人的道理不远于人;“以人治人,改而止”,则是不远于人作为治理人的道理。“忠恕违道不远”,是说爱人的道理不远于人;“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是不远于人作为爱人的道理。“君子之道四”十句,是说修养自己的道理不远于人;“庸德之行”以下,则是不远于人作为修养自己的道理。
“道不远人”这个“人”字,只有黄勉斋兼论人与己的说法比较接近。因为忠恕这一段,说是以爱己之心爱人,所以可以兼论己而言。但是“施诸己”中的“己”是他人,对于他人施予的,得到不施予别人的道理,那么虽然说以爱己之心为标准,但实际上是从他人那里取顺逆的尺度了。
大致这一章的主旨,本来是说费(显见)的小者,所以极其浅易。然而由此可以看出此道的流行,散见于生人情理之中,其得失顺逆,无非是明显的教化,与鸢飞鱼跃一样,在两间(天地之间)同样显著。所以尽人之类,其知道的与能做的,以及其不知道的与不能做的,都可以观察,而穷尽修养自己治理他人的道理。这是为了表明此道充满形著,没有遗漏,没有间断,而就在费中可以求得隐(微)。那么其本意原本不是想要反求于己,而说取之一心就足够了。
《中庸》通过观察万物来论述天理的施行,《论语》通过存养本心来具备万物的道理。《中庸》致力于广大,而《论语》观察会通。固然忠恕的意义,大小偏全各不相同,而“不愿勿施”,只是忠恕的一个方面罢了。遵守朱子的训诂,而不被后儒所迷惑,这是阅读大全者贵在删减的原因。
第十四章
一
眼前的人,不可远离他们而求道;只有此道的本体,在人的身上显现没有间隔,那么人都是承载道的器具,其与鸢鱼足以见道的契机是一样的。现在的环境,都可以顺应而行道;只有此道的功用,散见于环境中没有停息,那么环境都是依附道的处所,其与天渊足以彰显道的道理是一样的。眼前的人,道都不远,这是在鸢中得到飞、在鱼中得到跃的契机。现在的环境,都可以行道,这是在天则飞、在渊则跃的道理。没有人不可以取法,没有环境不可以反求,这就是活泼泼地。邵雍的《观物》两篇,全是从这里得到意旨的。
双峰先生认为第十三章是针对自身而言,第十四章是针对职位而言,那么前面说的子、臣、弟、友,未曾不处于子、臣、弟、友的职位;后面说“反求诸其身”,也已经归结到自身了。他完全没有看到这两章的大意,在于这只是费的小者,从人、境两端,彰显道不能破除。所以新安先生认为“第十五章承接上文说道无不在,这四个字好。而进道有序”,极为恰当。但新安先生所说的承接上文,似乎专门承接素位一章。如我的意思,则必须两承,而后才能见到道的无不在。
二
章句把“素位而行”与“不愿其外”分为两支,道虽然相互因循,而意义自有区别。“素位而行”,是事情尽合乎道;“不愿其外”,是心远离非道。看上文说“行”而不说“愿”,就可以知道了。
那么“不愿乎其外”这一支,又有两层:“不陵”、“不援”,是依据他人所居的职位作为外;“不怨”、“不尤”,是依据自己未得的职位作为外。那么人对于未得的有所觊觎,必定因为
人之已然而生歆羡,故“不陵”、“不援”为“无怨”之本;而所谓“正己”者,亦别于上文随位尽道之实,但以心之无邪而即谓之正矣。“正己”如言立身,“行”则言乎行己,行与立固有分也。
译人们因为看到别人已经如此而产生羡慕之心,所以“不超越本分”、“不攀附高位”是“没有怨恨”的根本;而这里所说的“端正自己”,也不同于上文所说的根据地位去践行道义的实际内容,只是内心没有邪念就可以称为端正了。“端正自己”好比是说确立自身,“行”则是说践行自身,践行与确立本来是有区别的。
抑“不陵”、“不援”而统谓之“不求”,且于在上位者而亦云无怨尤,此疑乎说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愿乎其外,必将以诸侯干天子,大夫干诸侯。若但陵其下,则非有求于下,势可恣为,不至于不得而怀怨。若在上位而愿下,则又疑人情之所必无。
按春秋传,凡言强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从“冰”,谓如寒威之逼人也。其云 “侵陵”,云“陵替”者,字则作“陵”,左傍从“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离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渐降於陵而就平地也。则“不陵”、“不援”,义正相类。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为己事也。
夫人之乐上而不乐下,固情也。乃当其居上而覆愿为下之所为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当在台谏之职,未尝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与台谏争搏击之权,则固有愿为台谏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则必身为大臣,不恤国体,而侵陵台谏之职,欲与小臣争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为子,岂不愿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孙渐长,则动成拘忌,乃滨老而有童心,思与子孙争一旦之忧乐。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则不宜愿为臣民,而唐宣且自称进士,武皇且自称大将军。况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无偶之谓乎?
审乎此,则“陵下”“援上”,皆据一时妄动之心而言。而除取现在所居之位为昔之所居而今怀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为外也,一而已矣。此圣贤之言,所以范围天下之人情物理而无遗。蓝田云“陵下不从则罪其下”,既于“陵”字之义未当;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则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愿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三
“徼”只是求意。小注云“取所不当得”,于义却疏。求者,其心愿得之;取,则以智力往取而获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则不复有命矣。富贵福泽,尽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则曰“命”。小人徼之,则虽其得也,未尝不有命在;而据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愿,不可云“命”,而谓之“幸”矣。
章句云“谓所不当得而得者”,亦是奚落小人语,其实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进士,亦岂其不当得?乃未得之时,则云“榜前下泪,众里嫌身”,既视为几幸不可得之事;迨其既得,而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其欣幸无已,如自天陨者然。则不特人以小人为幸,而小人亦自以为幸;乃至人不以小人为幸;而小人亦自以为幸:则唯其位外之愿无聊故也。
第十六章
一
章句一“然”字及“是其”二字,一串写得生活。“弗见”、“弗闻”,微也;“体物不可遗”,显也。义既两分,故不得不用“然”字一转。乃如朱氏伸竟为分别,则又成窒碍矣。弗见弗闻者,即以言夫体物者也。体物不遗者,乃此弗见弗闻者体之也。
侯氏形而上下之言,朱子既明斥之矣。双峰犹拾其余沈而以为家珍,则何其迷也!形而下者只是物,体物则是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见可闻者也。形而上者,弗见弗闻者也。如一株柳,其为枝、为叶可见矣,其生而非死,亦可见矣。所以体之而使枝为枝,叶为叶,如此而生,如彼而死者,夫岂可得而见闻者哉?
物之体则是形。所以体夫物者,则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层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词,而非无形之谓。则形形皆有,即此弗见弗闻之不可遗矣。
不可见、不可闻者之体物不遗,鬼神之性情固然。此弗见弗闻之体物不遗,以使物得之为物者,则其功效也。三句全写性情,而功效则在言外,不可以体物不遗为功效。
二
于鬼神内摘出祭祀一段说,是从弗见弗闻中略示一可见可闻之迹。延平云“令学者有入头处”一语,甚精。此不可见闻者,物物而有。直是把一株柳去理会,则尽量只在可见可闻上去讨,急切闲如何能晓得者里面有那弗见弗闻底是怎么生。及至到祭祀上,却得通个消息。
“天下之
译况且将“不凌驾”、“不攀附”统称为“不求”,并且对于身居高位者也说没有怨恨,这大概是学说中难以讲通的地方。因为身居高位却对位分之外的事物有所希求,必定会凭借诸侯的身份去冒犯天子,凭借大夫的身份去冒犯诸侯。如果只是凌驾于下属之上,那么并非对下属有所求,凭借权势可以恣意妄为,不至于因求而不得而心怀怨恨。如果身居高位却希求下属的地位,这又让人怀疑是人之常情中必定不会有的事。
查考《春秋传》,凡是说强者欺凌弱者的,字都写作“凌”,左边偏旁从“冰”,意思是像寒威逼人一样。那些说“侵凌”、“陵替”的,字则写作“陵”,左边偏旁从“阜”。“陵”是山势向低处延伸的地方。离开高处而侵扰低处,就像山势逐渐降低到丘陵而趋于平地一样。那么“不凌驾”、“不攀附”,意义正是相类的。“凌驾下属”,是说侵扰下属的事务当作自己的事务来做。
人们乐于向上攀附而不乐于向下屈居,这本来就是常情。然而当一个人身居高位,却反而愿意做下属所做的事,这也是急躁自负之人的常情。比如一个人担任台谏官的职务,未曾不想着登上三公九卿的高位;等到登上了三公九卿的高位,却不能与台谏官争夺弹劾搏击的权力,那么本来就有愿意做台谏官的人了。如果怀着这种心态身居三公九卿之位,那么必定身为大臣,不顾惜国家体制,而侵扰台谏官的职权,想要与小臣争论一句话的得失。求而不得,就怨恨了。又如人刚做父亲时,难道不愿意自己有儿子吗?等到年老而子孙渐渐长大,动不动就形成拘束忌讳,于是临近老年却存有童心,想着与子孙争夺一时的忧乐。求而不得,就怨恨了。只有天子不应该希求做臣民,而唐宣宗却自称进士,唐武宗却自称大将军。何况所说的“身居高位者”,起初并不是指至尊无匹的天子呢?
审察这些,那么“凌驾下属”、“攀附上级”,都是依据一时妄动的心意而言的。而排除现在所居的职位,把它当作过去所居而现在怀念的,或者当作将来必定到达而现在期待的,其属于位分之外,是一样的。这就是圣贤的言论,之所以能包容天下的人情事理而没有遗漏的原因。蓝田吕氏说“凌驾下属,下属不服从就怪罪下属”,既对“凌”字的意义理解不当;又说“违背仁德和智识所以不凌驾”,这却是安守本分而行之的事,而不是不愿希求位分之外的心意:两者都失之偏颇了。
三
“徼”只是求取的意思。小注说“取所不当得”,在意义上却疏远了。求取,是心里希望得到;取,则是凭借智力和力量去获取而得到。如果侥幸可以取而得之,那么就不再是命定了。富贵福泽,尽有不可预知的事情。君子等待它,就称之为“命”。小人求取它,那么即使他得到了,未曾没有命在其中;而依据他心中欣喜庆幸偶然遂愿的情况,不能说这是“命”,而称之为“幸”了。
章句说“谓所不当得而得者”,这也是奚落小人的话,其实并非如此。比如凭借孟郊的文章,考中一个进士,难道是他不该得到的吗?然而在未考中时,却说“榜前下泪,众里嫌身”,把它看作几乎侥幸不可得的事情;等到考中之后,却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他的欣喜庆幸没有止境,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那么不仅别人认为小人是侥幸,小人自己也认为是侥幸;甚至别人不认为小人是侥幸,小人自己也认为是侥幸:这都是因为他对位分之外的希求无聊所致啊。
第十六章
一
章句中一个“然”字以及“是其”二字,一气呵成写得生动。“弗见”、“弗闻”,是隐微的;“体物不可遗”,是显明的。意义既然分为两方面,所以不得不使用“然”字一转。如果像朱氏那样竟然将其解释为分别,那就又造成窒碍了。“弗见弗闻”,就是用来表述“体物”的。“体物不遗”,乃是这“弗见弗闻”去体现万物。
侯氏关于形而上下的言论,朱子已经明确驳斥了。双峰陆氏还拾取他的残余言论当作珍宝,是多么迷惑啊!形而下只是物,体物则是形而上。形而下,是可见可闻的。形而上,是弗见弗闻的。比如一株柳树,它的枝条、叶子是可见的,它活着而不是死了,也是可见的。但是那体现它而使枝条成为枝条,叶子成为叶子,如此而生,如彼而死的东西,难道是能够见闻的吗?
物的体现就是形。那体现物的东西,分明是形以上的那一层事,所以说“形而上”。然而形而上,也是有形的词,而不是无形的意思。那么有形无形都有,也就是这弗见弗闻的不可遗漏了。
不可见、不可闻的体现万物而不遗漏,鬼神的性情本来如此。这弗见弗闻的体现万物而不遗漏,以使万物得以成为万物,那是它的功效。三句全写性情,而功效则在言外,不可以把体物不遗当作功效。
二
在鬼神中摘出祭祀一段来说,是从弗见弗闻中略微显示一个可见可闻的痕迹。延平李氏说“令学者有入头处”一语,非常精当。这不可见闻的东西,万物都有。如果直接拿一株柳树去理会,那么尽量只在可见可闻上去探求,急切间怎么能晓得那里面有那弗见弗闻的是怎么产生的。等到到了祭祀上,却得以通晓一个消息。
“天下之
人”四字,是大概说。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其余则浅者有浅者之见,深者有深者之见。是他一时精气凝聚,散乱之心不生,便忾乎如将见之,如将闻之,而信不遗者之真不可遗也。若到圣贤地位,齐明盛服以修其身,出门使民,皆以承祭之心临之,则不但于祭祀时见其洋洋,而随举一物,皆于其不可见者,虽不以目见而亦见之;不可闻者,虽不以耳闻而亦闻之矣。
译“人”这字,是大概说的。除去那轻慢亵渎鬼神的说法不说,其余则是浅者有浅者的见解,深者有深者的见解。是他一时精气凝聚,散乱之心不生,便仿佛将要看见、将要听见一样,从而确信那不可遗漏的真实确实不可遗漏。若到了圣贤的境界,斋戒明洁、盛装以修养自身,出门治理百姓,都以承祭时的那颗心来对待,那么不但在祭祀时能看见那洋洋喜气,而且随手举一事,对于那不可见的东西,虽然不用眼睛看也看见了;对于那不可听的东西,虽然不用耳朵听也听见了。
乃此理气之洋洋者,下逮于天下之人,固亦时与之相遇,特习而不察,繇而不知,穷视听于耳目之间,而要亦何尝远人而托于希微之际也?故曰:“诚之不可掩如此夫!”东阳许氏以祭祀为“识其大者”,殊属孟浪。
第十七章
“舜其大孝也与!”只此一句是实赞其德,下面俱是说道用之广。舜之所以为舜者,一“孝”尽之矣,所以“造端乎夫妇”而“察乎天地”也。东阳许氏说“下五句为孝之目” ,极是乖谬。舜之孝,固有“五十而慕”及“烝烝乂,不格奸”之实,为极其大,岂可将此等抹煞,但以圣人而为天子为其孝乎?
孟子说:“天下之士悦之。”士者,贤人君子之称;悦者,悦其德也。天下皆悦其德,乃圣人“莫不尊亲”之实。而孟子固曰“人悦之、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 ,则舜之不以此为孝明矣。
就中唯“德为圣人”一语,可附会立义,谓修德立身,乃孝之大者。其说大抵出于孝经。而论、孟中说孝,总不如此汗漫。人子之于父母,使不得转一计较在。故先儒疑孝经非孔子之旧文,以其苟务规恢而无实也。孔子说“父母惟其疾之忧”,曾子说“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此是痛痒关心处,不容不于此身而见父母之在是。孟子谓“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 ”,但云“不失”,则已载夔夔恻恻之意,而不敢张大其词,以及于德业。若孝经所称立身成名,扬于后世,却总是宽皮话,搭不上。以此为教,则将舍其恩义不容解之实,而求之于畔援、歆羡之地,于是一切功名苟简之士,得托之以为藏身之区薮矣。
人所疑者,“德为圣人”,实有圣学、圣功、圣德、圣业在,不与尊富之俟命于天者同。不见尚书说“天锡勇知”,诗称“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子贡亦曰“固天纵之将圣”?德至圣人,徒可以人力强为之乎?若云不全恃天而废人,则位禄与寿,得其名即为圣人。亦非无临御保守、尊生永命之道,岂但圣德之为有功耶?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则为仁之事,皆自孝弟而生。倘云修德以为孝,则是为仁为孝弟之本矣,岂不颠倒本末而逆施先后哉?
况子思引夫子此言,以见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妇所知能者;驯至其极,而德无不备,命无不可受。此以为察乎天地之实,则一本万殊之旨;斯以显君子之道,费无不彻,而隐不易知。若云修德受命而后为能尽孝,则是造端乎大,而以成夫妇之知能矣。是天地位,万物育,而后能致中和,不已逆乎?故唯章句“道用之广”四字为不可易,其余皆不足观也。
第十八章
所云“无忧者其唯文王”,亦但以统论周家一代之事,前自太王、王季而开王业,后至武王、周公而成王道,以见积数世圣贤之功德以建治统,而文王适际夫俟命之时也。初非上下古今帝王,而但谓文王为无忧。则海陵、云峰之说皆不足存。
“忧”字有两义:有事不遂志而可忧者,在文王固有之,系传言“作易者其有忧患” 之谓也;有事在可为而不必劳其忧思者,则此言“无忧”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当预计天下之何以治、何以教,而但守先德以俟。故武王之缵绪克商,周公之制礼作乐、忧勤以图成者,皆文王之所不为,而非其不足以体道之广,乃唯文王宜然耳。使武王、周公而亦犹是,则是忘天下,而道之不行不明也,无所托矣。自非文王,则道用本广,不得以惮于忧而置之也。
若如二胡氏所云舜、禹无圣父,尧、舜无肖子,则父之不令,既非人子所可用其忧者,故舜亦但以不顺父母为忧,而不以瞽瞍之顽为忧。孟子谓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终身欣然,深见人子之心,唯知有亲,而其贤不肖,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欢。至子之不肖,则天也。乐天知命夫何忧!杜子美非知道者,且云“有子贤与愚,何必挂怀抱”,况以此而得窥圣人之忧乐哉?若其以“父作子述”为言者,则以明文王虽无忧,而先世后昆,相为开
译那理气浩荡充盈,下及天下之人,固然也时常与之相遇,只是习以为常而不加省察,因而不知晓,将视听局限于耳目之间,但终究又何曾远离人而寄托于幽微难测之处呢?所以说:“诚之不可掩止,就是如此啊!”东阳许氏把祭祀当作“识其大者”,实在太过轻率。
第十七章
“舜真是大孝啊!”只有这一句是实实在在地赞美他的德行,下面都是说孝道应用的广泛。舜之所以成为舜,一个“孝”字就概括尽了,所以能够“起始于夫妇”而“明察于天地”。东阳许氏说“下面五句是孝的具体条目”,极其荒谬。舜的孝,固然有“五十岁还依恋父母”以及“使父母和顺,不陷入邪恶”的实事,达到极其伟大的程度,怎么可以把这些抹杀,只把圣人成为天子当作他的孝呢?
孟子说:“天下的士人都喜爱他。”士,是贤人君子的称呼;悦,是喜爱他的德行。天下都喜爱他的德行,这才是圣人“没有不尊敬亲近”的实情。而孟子本来就说“人们喜爱他,尊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却不足以解除忧愁”,那么舜不把(尊贵富有)当作孝就明显了。
其中只有“德成为圣人”这一句话,可以牵强附会地立论,说修养德行树立自身,才是孝的大者。这种说法大体出自《孝经》。而《论语》、《孟子》中谈孝,总不像这样空泛。人子对于父母,使得不得转一个计较的念头。所以先儒怀疑《孝经》不是孔子的旧文,因为它只务求宏大而没有实质。孔子说“父母只担忧他的疾病”,曾子说“完整地生下来,完整地归还”。这是痛痒相关之处,不容不在自身身上体现父母的存在。孟子说“不丧失自身而能侍奉双亲”,只说“不丧失”,就已经包含战战兢兢、悲悯侧隐之意,而不敢夸大其词,以至于涉及德业。如果像《孝经》所称的立身成名,扬名后世,却总是宽泛空泛的话,搭不上边。以此为教,就会舍弃恩义不容推卸的实质,而到攀援、羡慕的地方去寻求,于是所有功名苟简之士,得以借此作为藏身之所了。
人们所怀疑的是,“德成为圣人”,确实有圣学、圣功、圣德、圣业在,不与尊位富贵等待天命的人相同。没看见《尚书》说“上天赐予勇知”,《诗经》称“天帝对文王说,不要这样攀援,不要这样羡慕”,子贡也说“本来就是上天纵容他将要成为圣人”?德行达到圣人,难道可以仅凭人力强求吗?如果说不是完全依赖天而废弃人,那么地位俸禄与寿命,得到名声就称为圣人。也不是没有临御保守、尊生永命的道理,难道只是圣德才有功效吗?有子说:“孝悌啊,大概是仁的根本吧!”那么行仁的事,都是从孝悌产生的。如果说修养德行作为孝,那就是把仁作为孝悌的根本了,岂不是颠倒了本末而逆乱了先后吗?
况且子思引用夫子这句话,以表明中庸之道就是匹夫匹妇所知道能做到的;循序渐进到极点,而德行无不具备,天命无不承受。这作为明察天地的实质,就是一本万殊的宗旨;以此来彰显君子之道,显明之处无不透彻,而隐微之处不易知晓。如果说修养德行承受天命然后才能尽孝,那就是起始于宏大,而成就夫妇的知能了。这是天地定位,万物化育,然后才能达到中和,不是太逆理了吗?所以只有章句“道用之广”四个字不可更改,其余都不值得一看。
第十八章
所谓“没有忧愁的恐怕只有文王”,也只是统论周朝一代的事,从前自太王、王季开创王业,后来至武王、周公成就王道,以显示积累几代圣贤的功德以建立治统,而文王恰好处于等待天命的时候。起初并不是说上下古今的帝王,而只说文王没有忧愁。那么海陵、云峰的说法都不值得保留。
“忧”字有两层含义:有事不遂心意而可忧的,在文王固然有,是传言“作《易》者恐怕有忧患”所说的;有事在可为而不必劳其忧思的,则此言“无忧”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应当预计天下如何治理、如何教化,而只守先德以等待。所以武王继承基业攻克商朝,周公制礼作乐、忧勤以图成,都是文王所不做的,而不是他不足以体悟道的广大,只是文王适宜如此罢了。如果武王、周公也这样,那就是忘记天下,而道不能施行不能明达,无所依托了。如果不是文王,那么道用本来广大,不能因为畏惧忧愁而置之不理。
如果像两位胡氏所说舜、禹没有圣父,尧、舜没有贤子,那么父亲的不善,既然不是人子所能用其忧的,所以舜也只以不顺父母为忧,而不以瞽瞍的顽固为忧。孟子说瞽瞍杀人,舜背着父亲逃跑,终身欣然,深切地表明人子之心,只知道有亲,而其贤不肖,根本不改变他一天的欢愉。至于儿子的不贤,那是天命。乐天知命有什么可忧的!杜甫不懂道,且说“有儿子贤与愚,何必挂在心上”,何况以此而能窥见圣人之忧乐呢?如果以“父作子述”来说,那么以表明文王虽无忧,而先世后昆,相为开
在夫子立言之旨,则以见时未至而事未起,则文王遵养以为道;时已至而事已集,则武、周忧劳以见功。若子思引此以释道用之广,则见三圣开周,因仍次序,以集武功而成文德,故制作隆而中和之极建,乃以体君子之道而无所旷。率性之道,自唐、虞以前而未有异;修道之教,至成周而始隆。所为道有显微,不可掩而抑不可尽,非一圣人之知能所得竟也。彼屑屑然较父子之贤愚于往古者,其何当焉!
第十九章
一
章句云“以其所制祭祀之礼,通于上下者言之”,盖谓推其孝思以立则于天下,礼虽有同异,而以敬其所尊、爱其所亲者同也。“春秋修其祖庙”以下三节,皆通上下而言。故章句于祖庙备纪诸侯、大夫、适士、官师之制,则亦以明夫非但武、周所自行之礼也。
然就中有兼言者,有分言者,有上下一例者,有差等各殊者,直不可执一立解。杂举自天子以至于士之礼,或全或偏,正以见其周遍。即其独为天子之礼,亦必有其可通于大夫、士之道。如大夫以下助祭者,无爵可序,而自有贵贱之可辨。非若郊、社、禘、尝,专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
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诸侯大夫亦固有之。章句云“若周之赤刀、大训”云云,举一周以例其余,故曰“若”。亦可云若鲁之宝玉、大弓,卫孔悝氏之鼎也。许东阳徒以顾命所陈之宝当之,自属泥窒。而裳衣、时食,凡有庙者之必设必荐,又不待言矣。
其云“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者,谓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礼,行之于凡祭,以序助祭之同姓,乃通合祖之义以合族也。死者既各有庙,唯禘祫则合于太庙,以父南子北序之,此唯王侯之大享为然。而以此礼通诸合族之义,则自大享以达于时祭,自天子以达于士,自太庙以达于祢庙,苟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皆不复问其爵之有无、族之亲疏,而一以昭穆序之。举夫朝廷之贵贱有级,宗室之大宗、小宗有别,宗室谓宗子之家。至此而尊尊之义皆绌焉,而一以行辈为等夷,所以加恩于庶贱而联之也。特牲馈食礼有“众兄弟”、“兄弟子”之文,则虽士祭其祢,同姓咸在,岂必天子之大享而后序昭穆哉?
其为王侯之制,而下不概于大夫者,唯序爵耳。以士不受命,不得称爵,大夫之祭,唯士与焉,则固无爵之可序也。若序事辨贤,自通乎上下而言。在特牲馈食礼,固有公有司及私臣为宗、祝、佐食者;而少牢馈食,则司士、司马、宰夫、雍人咸备焉。其在诸侯之备官,又无论矣。乃若旅酬之典,下逮于士,祭毕之燕,于士无禁,礼有明文,固可考也。
是知章句所云“通于上下”者,括修庙以至燕毛而统言之矣。然则所云“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既承上文而无特起之词,则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践主祭之位,得致敬以昭对于祖考,曰“践其位”;位谓阼阶。行其所得为之礼,以秩神而叙人,曰“行其礼”;奏其所得奏之乐,以合漠而娱神,曰“奏其乐”。此三“其”字,乃泛指之词。泛言“其”,而隆杀差等之不一者见矣。
又云“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亦谓武、周既以此礼自敬其先王之所尊,爱其先王之所亲;而使诸侯以达于士,皆得以敬爱其先人之所尊亲者,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文无不称,情无不尽,斯以广爱敬之德于天下,而先王之志以继,事以述也。故曰“孝之至也”。
章句前云“礼通上下”,而此乃云“‘其’指先王”,则有自相矛盾之病。特其所云 “‘其’指先王”者,则以释“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之“其”,而不以上累乎“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之“其”。观朱子引虞礼“反哭升堂,主妇入室”之文以明之,则亦显夫“ 其”者,指主祭者而非先王之谓。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礼,正与此“其”字合。而章句中文义未为界断,斯后人积疑之所自生。乃“其”专以先王而言,则句自成疵。固当统言先人,而后与通于上下之旨不相背也。黄
译就夫子立言的宗旨而言,他认为时势未到、事情未起时,文王便遵循养育之道;时势已到、事情已成时,武王和周公便忧虑辛劳以成就功业。如果子思引用这些来阐释“道”的广泛运用,那么可以看到三位圣人开创周朝,因循次序,以成就武功而确立文德,因此礼乐制作兴盛,中和的极致得以建立,从而体现君子之道而没有遗漏。遵循本性的道,自唐、虞以前并没有不同;修养道德的教化,到了成周时期才开始兴盛。所谓道有显有微,既不能掩盖也不能穷尽,并非一位圣人的智慧能力所能完全穷尽。那些琐碎地比较古代父子贤愚的人,哪里恰当呢!
第十九章
一
章句说“根据所制定的祭祀之礼,贯通上下来说”,大概是说推究孝思以在天下确立准则,礼虽然有同有异,但以尊敬所尊崇的、爱护所亲近的这一点是相同的。“春秋修缮祖庙”以下的三节,都是贯通上下而言的。所以章句在祖庙中详细记载了诸侯、大夫、适士、官师的制度,这也是为了表明这不仅仅是武王、周公自己所行的礼。
然而其中有的兼说,有的分说,有的上下通用,有的等级各不相同,确实不能固执一种解释。杂举从天子到士的礼,有的全面有的片面,正是为了显示其周遍。即使是天子独有的礼,也一定有可以通用于大夫、士的道理。比如大夫以下助祭的人,没有爵位可以排列,但自有贵贱可以分辨。不像郊祭、社祭、禘祭、尝祭,专门谈论王侯而不涉及大夫。
宗器,是先世收藏的重器,诸侯大夫本来也有。章句说“像周朝的赤刀、大训”等等,是举周朝为例来说明其他,所以说“像”。也可以说像鲁国的宝玉、大弓,卫国孔悝氏的鼎。许东阳只把《顾命》中所陈列的宝物当作宗器,自然属于拘泥固执。而裳衣、时食,凡是有庙的必定设置必定进献,更不用说了。
它说“宗庙之礼,用来排列昭穆”,是说用禘祭、祫祭排列祖宗昭穆的礼,施行于一般的祭祀,以排列助祭的同姓,是通合祖庙的意义以联合族人。死者各自有庙,只有禘祭、祫祭才合于太庙,以父南子北的顺序排列,这只有王侯的大享才如此。而用这个礼通于联合族人的意义,那么从大享到时祭,从天子到士,从太庙到祢庙,只要有同姓在助祭行列中,都不再问其有无爵位、族亲疏远,而一律以昭穆排列。举出朝廷的贵贱有等级,宗室的大宗、小宗有区别,宗室指宗子之家。到这里尊尊的意义都退居次要,而一律以辈分为平等,以此来加恩于庶贱而联合他们。《特牲馈食礼》中有“众兄弟”、“兄弟子”的文字,那么即使是士祭祀其父庙,同姓都在,难道一定要天子的大享才排列昭穆吗?
它是王侯的制度,而下不概括大夫的,只有排列爵位罢了。因为士不受命,不得称爵,大夫的祭祀,只有士参与,那么本来就没有爵位可以排列。至于排列事务辨别贤能,自然通于上下而言。在《特牲馈食礼》中,本来有公有司及私臣担任宗、祝、佐食;而《少牢馈食礼》,则司士、司马、宰夫、雍人都齐备。至于诸侯的备官,更不用说了。至于旅酬的典礼,下及于士,祭毕的宴饮,对士没有禁止,礼有明文,本来可以考证。
由此可知章句所说“通于上下”,是概括从修庙到燕毛统而言之。那么所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既然承接上文而没有特别起头的词,那么也是通于上下承祭者而言的。践主祭之位,得以致敬以昭示对祖考的对应,叫“践其位”;位指阼阶。行其所能行的礼,以秩序神灵而叙列众人,叫“行其礼”;奏其所能奏的音乐,以和合幽明而娱乐神灵,叫“奏其乐”。这三个“其”字,是泛指之词。泛言“其”,而隆杀差等的不一致就显现了。
又说“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也是说武王、周公既用这个礼自己尊敬先王所尊的,爱护先王所亲的;而使诸侯下及于士,都能得以敬爱其先人所尊亲的,而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文辞无不称量,情感无不竭尽,以此来广布爱敬之德于天下,而先王的志向得以继承,事迹得以述说。所以说“这是孝的极致”。
章句前面说“礼通上下”,而这里却说“‘其’指先王”,则有自相矛盾的毛病。只是它所说“‘其’指先王”,是用来解释“敬其所尊、爱其所亲”的“其”,而不以上累及“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的“其”。看朱子引用虞礼“反哭升堂,主妇入室”的文字来阐明,那么也显明“其”是指主祭者而不是先王。上一章说祭祀用生者的礼,正与此“其”字相合。而章句中文字意义没有界定清楚,这是后人积累疑惑的来源。如果“其”专门以先王而言,那么句子自成瑕疵。本来应当统言先人,而后与通于上下之旨不相违背。黄
总以此章之旨,谓武王、周公尽其孝之道,而创制立法,推行上下,无不各俾尽其性之仁孝;于以见道用之广,而夫妇所知能之理,孝。极其至而察乎上下。故末复以郊禘之义明而治国无余蕴者终之。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则极乎烦重,而但以毕其孝思;则本大末小,体广用微,岂不与中庸之道相为刺谬?而异端“万法归一”之逆说,自此生矣。
知此,则广平之言表,固贤于蓝田之言里。是以朱子或问中虽兼采游、吕之说,而语录独称广平之周密。若谭氏致敬之论,则其泥而不通也久矣。
二
序事辨贤,唯龟山之说为当,蓝田殊未分晓。人之当为宗、当为祝、当为有司,固先已各居其职矣。至有事于庙中,则太宰赞鬯,宗伯莅裸,举王侯以例其余。祝自为祝,有司自各司其事,非临时差遣,随命一人而授以事也,明甚。
其云“所以辨贤”者,辨者昭著之义。以平日之量德授位,因能授职,至此而有事为荣,则以显贤者之别于不贤者;而堂室异地,贵贱异器,又以彰大贤者之殊于小贤也。上言 “辨贵贱”,亦是此意。不然,爵之贵贱,岂素无班序,而直待庙中始从而分别之哉?辨贤只是辨官,位事惟能,建官惟贤。贤也者,即位之谓也。
其别于上所云“序爵”者,则公、侯、伯、子、男、卿、大夫之谓爵,六官之属之谓位。爵如今王、公、侯、伯及光禄大夫至修职佐郎是。位则内阁、六部至仓巡、驿递等衙门是。辨贤者,即辨此之尊卑。古今原分作两等,此序爵、序事之所以别,而贵贱与贤,亦可以互文见意也。
周礼固有“泽宫选士”之文,然所选者士尔。太宰、宗伯之类,既以尊而不待选,在大夫则家老亦然。祝则世其职而不容旁选。唯如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有二人,具员已繁,不能尽与于祭,则以射择之耳。而供戒具、荐羞、眂涤濯者,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择之,终不他取于别官之贤者,而一听之于射。故曰“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亦如诸侯之得与祭,亦以射择,而宋公之有淫威,鲁侯之为懿亲,则不待选于射而必与焉。盖爵之贵,贤之尊,虽素有等威之别,而合之于庙中,俾其贵其贤得昭著以为荣焉,此“爱其所亲”之道也。
第二十章
一
“修道以仁”,只陈新安引“志道、据德、依仁”为据,及倪氏“自身上说归心上” 之说为了当。“修身以道”,只说得修身边事;“修道以仁”,则修身之必先正心诚意者也。
道者,学术事功之正者也。学术事功之正,大要在五伦上做去。章句以“天下之达道 ”当之,乃为指出道所奠丽之大者,非竟以“达道”之道释此“道”字。
若仁者,则心学之凝夫天理者也,其与三达德之仁,自不相蒙。彼以当人性中之德而言,故曰“天下之达德”;此以圣贤心学之存主言,故章句云“能仁其身”。必不获已,则可云与下“诚”字相近,然就中须有分别。此仁字之可与诚字通者,择善固执之诚也。三达德之仁言天德,此仁言圣学。亦彼以性言而此以理言也。
二
不意朱门之荑稗,乃有如双峰以鬼对人之说!史伯璇讥之,当矣。然双峰岂解能奇,只是傍门求活见地。“仁者人也”,岂可云不仁者鬼乎?夫子谓“鬼神之为德”为“诚之不可掩”,鬼岂是不仁底?双峰引论语“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作话柄,早已失据。在论语,本谓幽明无二理。既无二理,则非人仁而鬼不仁,审矣。
彼似在气上说,生气仁,死气不仁,则以气主理,其悖既甚。而彼意中之所谓死气者,又非消息自然之气,乃夭枉厉害之邪气。使然,则人之有不正而害物者多矣,统云“仁者人也”,不已碍乎?子曰“人之生也直”,于直不直而分死生,且不于之而分人鬼,人鬼自与死生异。而况于仁乎?
圣人斩截说个“仁者人也”,者“人”字内便有彻始彻终、屈伸往来之理。如何把鬼隔开作对
译总括这一章的主旨,是说武王、周公竭尽孝道的准则,从而创制立法,推行于上下,无不使众人各尽本性中的仁孝;由此可以看出道用的广大,以及夫妇所知晓能做到的道理,孝道极其至善而明察于上下。所以最后又以郊祭、禘祭的意义明确,治国没有遗留的深意来作为终结。如果只从天子亲自承接祭祀的角度来说,那就极其烦琐沉重,只是用来完结孝思;这就本大末小,体广用微,岂不是与中庸之道相互违背吗?而异端“万法归一”的逆说,就是从这时产生的。
懂得这一点,那么广平所说的“表”,固然优于蓝田所说的“里”。因此朱子在《或问》中虽然兼采游酢、吕祖谦的说法,但在《语录》中唯独称赞广平的周密。至于谭氏关于致敬的议论,则是拘泥而不通达已经很久了。
二
叙述事务、辨别贤能,只有龟山的说法是恰当的,蓝田却完全没有弄明白。人应当担任宗伯、应当担任祝官、应当担任有司,本来早就各自居于其职了。等到在庙中有祭祀之事,太宰赞助鬯酒,宗伯主持灌地之礼,举王侯为例来类推其余。祝官自任祝官,有司自管各自的事务,并不是临时差遣,随命一人而授予事务,这是很明显的。
所谓“辨别贤能”,“辨”是昭著的意思。以平日衡量德行授予职位,依据才能授予职务,到这时因有事而显得光荣,以此来显明贤者区别于不贤者;而堂室位置不同,贵贱器物不同,又以此来彰明大贤区别于小贤。上面说“辨别贵贱”,也是这个意思。不然,爵位的贵贱,难道向来没有班次秩序,而直接等到庙中才开始分别吗?辨别贤能只是辨别官职,职位事务只凭才能,建立官职只凭贤能。贤能,就是职位的称谓。
它与上面所说的“序爵”的区别在于,公、侯、伯、子、男、卿、大夫称为爵,六官的属员称为位。爵就像现在的王、公、侯、伯以及光禄大夫至修职佐郎那样。位则像内阁、六部至仓巡、驿递等衙门那样。辨别贤能,就是辨别这些尊卑。古今原本分为两类,这就是序爵、序事之所以区别的原因,而贵贱与贤能,也可以互文见意。
《周礼》固然有“泽宫选士”的记载,但所选的只是士罢了。太宰、宗伯之类,因为尊贵而不待选拔,在大夫则家老也是如此。祝官世代承袭其职务而不允许旁选。只有像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二人,编制已经繁多,不能全部参与祭祀,才通过射箭来选拔。而供应戒具、进献食物、负责洗涤的人,也必定从这五十六人中选拔,最终不会从别的官员中选取贤者,而完全听凭射箭选拔。所以说“厨师即使不做饭,尸祝也不会越过樽俎去代替他”。也如同诸侯得以参与祭祀,也是通过射箭选拔,而宋公有淫威,鲁侯是懿亲,就不待射箭选拔而必定参与。大概爵位的尊贵,贤能的尊显,虽然向来有等级威严的区别,但合于庙中,使他们的尊贵和贤能得以昭著以为荣耀,这是“爱其所亲”的道理。
第二十章
一
“修道以仁”,只有陈新安引用“志道、据德、依仁”作为依据,以及倪氏“从自身上说归结到心上”的说法才妥当。“修身以道”,只说得修身边的事;“修道以仁”,则是修身之前必须先正心诚意。
道,是学术事功的正道。学术事功的正道,大要在五伦上践行。章句用“天下之达道”来对应,乃是指出道所依托的重大方面,并非直接用“达道”的道来解释这个“道”字。
至于仁,则是心学凝聚天理的东西,它与三达德中的仁,自然不相混淆。那是就人性中的德而言,所以说“天下之达德”;这是就圣贤心学的存主而言,所以章句说“能仁其身”。不得已的话,可以说与下面的“诚”字相近,但其中须有分别。这个仁字能与诚字相通的,是择善固执的诚。三达德的仁讲天德,这个仁讲圣学。也是那以性而言而这个以理而言。
二
没想到朱门中的杂草,竟有像双峰那样以鬼对人之说!史伯璇讥讽他,是恰当的。然而双峰岂能真正奇特,只是旁门左道中寻求活见地。“仁者人也”,岂能说仁者是人而不仁者是鬼吗?孔子说“鬼神之为德”是“诚之不可掩”,鬼岂是不仁的?双峰引用《论语》“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作为话柄,早已失去依据。在《论语》中,本来说幽明没有两种道理。既然没有两种道理,那么就不是人仁而鬼不仁,这是确凿的。
他似乎是在气上说的,生气为仁,死气不仁,那么以气主宰理,其悖谬已经很严重了。而他意中的所谓死气,又不是自然消长之气,而是夭折枉害的邪气。如果这样,那么人中不正而害物的很多,统称为“仁者人也”,不是太碍事了吗?孔子说“人之生也直”,在直与不直上区分生死,况且不在这里区分人鬼,人鬼自然与生死不同。何况在仁呢?
圣人斩截地说“仁者人也”,这个“人”字内便有彻始彻终、屈伸往来之理。怎么能把鬼隔开作为对立面呢
垒得?必不获已,则或可以“物”字对。然孟子以“万物皆备”为仁,中庸亦云“ 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者“人”字也撇“物”字不下。特可就不仁者之心行而斥之,曰不仁者禽也,为稍近理。要此“仁”字,不与不仁相对,直不消为树此一层藩篱。
译垒得?如果实在不得已,那么或许可以用“物”字来对应。然而孟子以“万物皆备”作为仁,中庸也说“尽人的本性就能尽物的本性”,这里“人”字撇开“物”字是不行的。只是可以针对不仁者的心理和行为加以斥责,说“不仁者如同禽兽”,这才稍微合乎情理。至于这个“仁”字,如果不与“不仁”相对,根本就不需要树立这一层界限。
“仁者”属人道而言,“人也”属天道而言。盖曰君子之用以修道之仁,即天道之所以立人者也。天道立人,即是人道。则知“亲亲为大” ,是推入一层语,非放出一层语。亲亲是天性之仁见端极大处,故章句云“自然便有恻怛慈爱之意”。此处不是初有事于仁者之能亲切,故曰“深体味之可见”,是朱子感动学者令自知人道处。双峰之孟浪,其不足以语此,又何责焉!
三
“仁”字说得来深阔,引来归之于人,又引而归之于“亲亲”,乃要归到人道上。“ 亲亲”、“尊贤”,自然不可泯灭,与自然不颠倒之节文者,人道也;而尊亲在此,等杀在此,修道修身者以此,故知人道之敏政也。中庸此处,费尽心力写出,关生明切,诸儒全然未省。
四
“仁者人也”二句,精推夫仁,而见端于天理自然之爱。“义者宜也”,因仁义之并行,推义之所自立,则天理当然之则,于应事接物而吾心固有其不昧者,因以推夫人心秉彝之好,自然有其所必尊而无容苟,则“尊贤”是也。
仁义之相得以立人道,犹阴阳之并行以立天道。故朱子曰“仁便有义,阳便有阴”。非谓阳之中有阴,仁之中有义。如此则亦可云义之中有仁矣。乃天地闲既有阴[阳],则阳[阴]自生;人道中既有仁,则义自显也。而仁义之施,有其必不容不为之等杀者,则礼所以贯仁义而生起此仁义之大用也。
仁与义如首之应尾,呼之应吸,故下云“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礼贯于仁义之中而生仁义之大用,故下云“不可以不知天”。若统论之:则知天者,仁、知之品节者也;知人者,知、仁之同流者也。故曰“修道以仁”,而不劳曰以义、以礼也。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曰“人道敏政”者,仁义之谓也。仁义之用,因于礼之体,则礼为仁义之所会通,而天所以其自然之品节以立人道者也。礼生仁义,而仁义以修道,取人为政,咸此具焉,故曰“人道敏政”也。
此言仁义礼者,总以实指人道之目,言天所立人之道而人所率繇之道者若是。皆为人道之自然,则皆为天理之实然。与夫知之为德,人以其形其质受天灵明之用,得以为用,应乎众理万事而不适有体者自别。故仁义礼可云道,而知不可云道。双峰眩于“知天”、“知人”两“知”字,而以仁、知分支,则文义既为牵扭割裂,而于理亦悖。
凡此三节,用两“故”字,一顺一逆,俱以发明人道之足以敏政者。但务言人道可以敏政之理,而未及夫所以敏之功。是以下文三达德、三“近”之文,必相继立言,而后意尽。或可以此一段作致知,下四节作力行分,则以明人道之如是,仁义礼。而后有以施吾敏之之功,知仁勇皆所以敏之。亦与知先行后之理相符合。然而有不尽然者。则以此论人道之当然,为知中之知;而下“知斯三者”论人道之能然,能然之道即德也。则固犹为行中之知,必待推其原于一,显其功于豫,立其程于择善固执,而后全乎其为力行之实矣。用其知仁勇者,必用之于学、问、思、辨、笃行。
或疑如此说,则仁义礼皆天所立人之道,而人得以为道,是自然之辞也。而又何以云知仁勇为天性之德,而仁义礼非以心德言耶?然而有不碍者。则以仁也,义也,仁之亲亲、义之尊贤也,亲亲之杀、尊贤之等也,皆就君子之修而言也。仁、义之有撰,礼之有体,则就君子之所修者而言也。故新安以依于仁证此。依者修之也,所依之仁所修者也,显然天理之实有此仁义礼,而为人所自立之道。故章句云:“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所谓 ‘元者善之长也’。”亦可云:义者天地利物之理,而人得以宜;礼者天地秩物之文,而人得以立。是皆固然之道,而非若知仁勇,二“仁”字不同。人得受于有生之后,乘乎志气仁依志,勇依气,知兼依志气。以为德于人,而人用之以行道者比矣。
故愚前云“心学之存主”,亦谓心学之所存所主,非谓
译“仁者”是从人道角度而言,“人也”是从天道角度而言。大概意思是说,君子用来修养道德的仁,就是天道确立人的依据。天道确立人,即是人道。由此可知,“以亲爱亲人为最大”,是推进一步的说法,而不是放宽一步的说法。亲爱亲人是天性中仁德显现得最为显著的地方,所以朱子的章句说“自然就有恻隐慈爱之意”。这里不是说刚开始实践仁德的人就能亲切体会,所以说“深入体味就可以看见”,这是朱子感动学者,让他们自己明白人道的地方。双峰(胡寅)轻率浅薄,不足以谈论这些,又有什么可责备的呢!
三
“仁”字说得深远广阔,引回来归结到人,又引回来归结到“亲爱亲人”,最终是要归结到人道上。“亲爱亲人”、“尊重贤人”,自然不可泯灭,与自然不颠倒的节度文饰,就是人道;而尊重亲人在这里,等级差别在这里,修养道德、修身的人依据这个,所以知道人道能使政事敏捷。《中庸》在这里费尽心力写出,关键处明白真切,各位儒者全然没有醒悟。
四
“仁者人也”这两句,精微地推究仁,而在天理自然的爱心上显现端倪。“义者宜也”,因为仁义并行,推究义所自立的基础,那么天理当然的准则,在应对事物、接触外物时,我们心中本来就有不昏昧的东西,由此推究人心秉持的常道所喜好,自然有必须尊重而不能苟且的地方,这就是“尊重贤人”。
仁义相互依存以确立人道,就像阴阳并行以确立天道。所以朱子说“有仁就有义,有阳就有阴”。不是说阳之中有阴,仁之中有义。如果这样,也可以说义之中有仁了。而是天地间既然有阴阳,那么阳阴自然产生;人道中既然有仁,那么义自然显现。而仁义的施行,有不容不做的等级差别,那么礼就是用来贯穿仁义并产生仁义大用的。
仁与义就像头与尾相应,呼气与吸气相应,所以下面说“思考侍奉父母不能不了解人”。礼贯穿在仁义之中而产生仁义的大用,所以下面说“不能不了解天”。如果统论来说:那么了解天,是仁、知的品节;了解人,是知、仁的同流。所以说“用仁来修养道德”,而不需要费力说用义、用礼。
“确立人道的原则叫作仁与义”,所以说“人道能使政事敏捷”,指的就是仁义。仁义的作用,依赖于礼的实体,那么礼就是仁义会通的地方,而天用它自然的品节来确立人道。礼产生仁义,而仁义用来修养道德,取人为政,都具备这些,所以说“人道能使政事敏捷”。
这里所说的仁义礼,总括起来实指人道的条目,说的是天所确立的人道以及人所遵循的道就是这样。都是人道的自然表现,那么都是天理的真实存在。这与知作为德性,人凭借形体和气质承受天的灵明作用,得以发挥作用,应对众理万事而没有固定形体,是不同的。所以仁义礼可以说成道,而知不能说成道。双峰被“知天”、“知人”两个“知”字迷惑,把仁、知分为两支,那么文义既被牵强割裂,在道理上也违背。
这三节,用了两个“故”字,一顺一逆,都是为了阐明人道足以使政事敏捷的道理。只是致力于说明人道可以敏捷政事的道理,而没有涉及到使政事敏捷的功效。所以下面三达德、三个“近”的文字,必定相继立论,然后意思才完备。或许可以把这一段作为致知,下面四节作为力行分开,那么明白人道就是这样,仁义礼。然后有办法施展我们敏捷的功效,知仁勇都是用来敏捷的。这也与知先行后的道理相符合。然而有不完全如此的地方。那么这里论述人道的当然,是知中之知;而下面“知斯三者”论述人道的能然,能然的道就是德。那么这固然还是行中之知,必须推究其本源于一,彰显其预备的功效,确立择善固执的程序,然后才完全成为力行的实质。运用知仁勇的人,必定运用在学、问、思、辨、笃行上。
或许怀疑这样说,那么仁义礼都是天所确立的人道,而人得以作为道,这是自然的说法。而又为什么说知仁勇是天性的德性,而仁义礼不是从心德来说的呢?然而没有妨碍。因为仁啊,义啊,仁的亲爱亲人、义的尊重贤人,亲爱亲人的等级、尊重贤人的差别,都是从君子的修养来说的。仁、义有选择,礼有实体,是从君子所修养的东西来说的。所以新安(朱熹弟子黄榦)用依于仁来证明这个。依就是修养,所依的仁就是所修养的,显然天理真实存在仁义礼,而被人自己确立为道。所以章句说:“仁是天地生物的心,而人得以生存,所谓‘元是善的开端’。”也可以说:义是天地利于万物的理,而人得以适宜;礼是天地秩序万物的文饰,而人得以立身。这些都是当然的道,而不像知仁勇,两个“仁”字不同。人得以在出生后承受,凭借志气,仁依从志,勇依从气,知兼依从志气。作为人的德性,而人用它来践行道的比较而言。
所以我前面说“心学的存主”,也是说心学所存留所主宰的,不是说
君子之以吾心之仁存之主之也。若夫知仁勇,则人之所用以行道者,而非道之条理,人道有仁,而抑有义礼,是谓条理。与其本原。仁故亲亲,义故尊贤,礼故等杀生焉。是其为道之体与性之用,其相去不紊亦明矣。
译君子用我心中的仁来保存它、主宰它。至于知、仁、勇,则是人们用来践行道的方法,而不是道本身的条理;人道中有仁,还有义和礼,这才叫做条理,以及它的本原。因为仁所以亲近亲人,因为义所以尊敬贤人,因为礼所以区分等级、确立规范。这样看来,道作为本体与性作为作用,它们之间界限分明、互不混淆,也就显而易见了。
五
人道有两义,必备举而后其可敏政之理著焉。道也,修身以道。仁也,义也,礼也,此立人之道,人之所当修者。犹地道之于树,必为茎、为叶、为华、为实者也。仁也,知也,勇也,此成乎其人之道,而人得斯道以为德者。犹地道之于树,有所以生茎、生叶、生华、生实者也。道者,天与人所同也,天所与立而人必繇之者也。德者,己所有也,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然人所得者,亦成其为条理,知以知,仁以守,勇以作。而各有其径术,知入道,仁凝道,勇向道。故达德而亦人道也。以德行道,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则敏之之事也。故此一章,唯诚为枢纽。
六
“诚”为仁义礼之枢,“诚之”为知仁勇之枢,而后分言“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须知天道者,在人之天道,要皆敏政之人道尔。
七
事亲亦须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作之。知人亦然,知天亦然。如郭公善善而不能用,仁勇不给,则亦无以知人。又事亲亦须好学以明其理,力行以尽其道,知耻以远于非。足知双峰“三达德便是事亲之仁,知人之知”,牵合失理。又况如陈氏所云“有师友之贤,则亲亲之道益明”,其为肤陋更不待言者乎?况所云“与不肖处,则必辱身以及亲”,乃闾巷小人朋凶忤逆之所为,曾何足为知天知人之君子道?而于人君有志行文、武之政者,其相去岂止万里也!
释书之大忌,在那移圣贤言语,教庸俗人易讨巴鼻。直将天德王道之微言,作村塾小儿所习明心宝鉴理会,其辱没五经、四子书,不亦酷哉!
八
“所以行之者三”,行者,推荡流动之谓,言以身行于五达道之中,而此三者所资以行者也。若“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则曰修。修者,品节之谓:以道为准,而使身得所裁成;以仁为依,而使道得所存主也。
亦有不以道修身者,如文、景之恭俭,而不足与于先王之典礼。亦有不以仁修道者,如苏威之五教,非果有恻怛爱民之心,而徒以强民也。若行于五者之闲,而不以知仁勇行之,则世之庸流皆然:正墙面而立,一物不能见,一步不能行矣。二者之辨井然,取之本文而已足。
九
以生、安为知,学、利为仁,困、勉为勇,直不消如此说。此两条文字,上承“所以行之者一”而言,则俱带一“诚”字在内。后面明放著「从容中道”者,生、安也,“择善固执”者,学、利也,“愚之明”、“柔之强”者,困、勉也。生知者,“诚明”也;安行者,“至诚”也;学知者,“明诚”也;利行者,“诚之为贵”也;困知、勉行者,“致曲 ”也。以其皆能极人道之“诚之”,以为德为学,故知之、成功,莫不一也。各致其诚而知用其知,知用其仁,知用其勇;行其知以知之,行其仁以守之,行其勇以作之。上言“所以行之”“之”字,指知仁勇。是三达德者,皆有知行之二用,且不得以知属知、行属仁,而况于以生、安分知,学、利分仁,困、勉分勇乎?
所以谓知去声有行者,如博学属知,而学之弗博弗措,则行矣。至于仁之有知,如字。尤为显别。颜子之服膺弗失者,其择乎中庸者也。若勇之亦有知者,则固曰“知耻近乎勇”矣。今必从而区分之,则诚明无合一之理。于行无知,则释氏之蓦直做去,不许商量。于知无仁,则释氏之心花顿开,不落蹊径。至于以仁为学、利而非生、安,既无以明辨夫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与此迥异;以勇为困、勉,则书所谓“天锡勇知”,孟子所谓“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 ”者,又岂非舜、汤之勇乎?
朱子与诸家之说,彼此各成一家言,而要无当于大义,则唯此二段之言,以诚行达德,而非以知仁勇行达道也。
十
章句“未及乎达德”句有病,不如小注所载朱子“恐学者无所从入”一段文字为安。达德者,人之所得于天也,以本体言,以功用言,而不以成德言。非行道而有得于心。如何可云及与未及?
知仁勇
译五
人道包含两重含义,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使“敏政”的道理彰显出来。所谓“道”,是指修身所依据的原则。仁、义、礼,这是确立人格的原则,是人应当修养的内容。这就像大地对于树木,必然要生成茎、叶、花、果实一样。所谓“德”,是指成就人格的原则,是人获得这些原则而形成的德行。这就像大地对于树木,有促使茎、叶、花、果实生长的根本原因一样。“道”是天与人共同拥有的,是天赋予人赖以立身而人必须遵循的;“德”是自己所具有的,是天授予人而人用来践行的。然而人所获得的,也形成了条理:用智慧来认知,用仁德来坚守,用勇气来行动。它们各有其路径和方法:智慧使人进入道,仁德使人凝聚于道,勇气使人趋向于道。所以通达的德行也就是人道。用德行来践行道,而用来践行的方法必须专一,这就是“敏政”的事情。因此这一章,只有“诚”是枢纽。
六
“诚”是仁、义、礼的枢纽,“诚之”(追求诚)是智、仁、勇的枢纽,然后分别说“诚是天的道理”,“诚之是人的道理”。需要明白,天道,在人身上的天道,终究都是“敏政”的人道罢了。
七
侍奉父母也需要知道用智慧去认知,用仁德去坚守,用勇气去行动。了解人也是如此,了解天也是如此。比如郭公虽然喜好善行却不能任用,是因为仁德和勇气不足,也就无法真正了解人。又比如侍奉父母也需要好学以明晓事理,力行以竭尽道义,知耻以远离不善。足以看出双峰说“三达德就是侍奉父母的仁,了解人的智”,是牵强附会,违背了事理。更何况像陈氏所说“有贤能的师友,那么亲近父母的道理就更明白”,其浅薄粗陋更不必说了。再说他所说的“与不肖之人相处,就必然辱没自身并连累父母”,这是乡野小人结党作恶、忤逆不孝的行为,哪里配得上说是了解天、了解人的君子之道?而对于有志于推行文治、武略政治的君主来说,这相去岂止万里!
解释经书的大忌,在于挪移圣贤的言语,让庸俗的人容易找到借口。直接把天德王道的微言大义,当作村塾小儿所习读的《明心宝鉴》来理解,这种对五经、四子书的侮辱,难道不残酷吗!
八
“用来践行它的有三者”,“行”是指推荡流动的意思,是说亲身在五达道之中践行,而这三者是赖以践行的凭借。如果说“修身以道,修道以仁”,那就叫作“修”。“修”是指品节规范的意思:以道为标准,使自身得到裁制成就;以仁为依据,使道有所存留主宰。
也有不以道来修身的人,比如汉文帝、汉景帝的恭敬节俭,却不足以参与先王的典礼。也有不以仁来修道的人,比如苏威的五教,并非真有恻隐爱民之心,而只是强行约束百姓罢了。如果在五达道之间践行,却不以智、仁、勇来践行,那么世间的庸碌之辈都是这样:正对着墙壁站立,一样东西也看不见,一步也走不动。这两者的区别很清晰,取用本文就足够了。
九
把生知、安行当作智,学知、利行当作仁,困知、勉行当作勇,根本不需要这样说。这两条文字,上承“用来践行它的专一”而言,都包含一个“诚”字在内。后面明确写着:“从容中道”的是生知、安行,“择善固执”的是学知、利行,“愚之明”、“柔之强”的是困知、勉行。生知的人,是“诚明”;安行的人,是“至诚”;学知的人,是“明诚”;利行的人,是“诚之为贵”;困知、勉行的人,是“致曲”。因为他们都能穷尽人道的“诚之”,以此作为德行和学问,所以认知它、成就它,没有不专一的。各自致其诚而知道运用智慧,知道运用仁德,知道运用勇气;践行智慧以认知,践行仁德以坚守,践行勇气以行动。上文“用来践行它的”中的“它”字,指的是智、仁、勇。这三达德,都有知和行两种作用,而且不能把知归属于智、行归属于仁,更何况把生知、安行分给智,学知、利行分给仁,困知、勉行分给勇呢?
所以说智(去声)有行的,比如博学属于智,而学习不广博不停止,这就是行了。至于仁有知,如同字面意思。尤为明显区别的是,颜子服膺而不失的,是他选择了中庸之道。如果勇也有知,那么本来就说“知耻近乎勇”了。现在一定要区分它们,那么诚与明就没有合一的道理了。在行中没有知,就是佛教徒那种径直去做,不许商量。在知中没有仁,就是佛教徒那种心花顿开,不落蹊径。至于把仁当作学知、利行而非生知、安行,既无法阐明仁者安于仁、智者利于仁与此截然不同的区别;把勇当作困知、勉行,那么《尚书》所说的“天赐予勇知”,孟子所说的“像决开江河,充沛盛大没有谁能阻挡”的,难道不是舜、汤的勇吗?
朱子与各家的说法,彼此各成一家之言,但都不符合大义,只有这两段话,是用诚来践行达德,而不是用智、仁、勇来践行达道。
十
《章句》中“未及乎达德”一句有毛病,不如小注所载朱子“恐学者无所从入”那段文字稳妥。达德,是人从上天获得的,从本体上说,从功用上说,而不是从成德上说。并非践行道而有心得于心。怎么能说及与未及呢?
智、仁、勇
之德,或至或曲,固尽人而皆有之。特骤语人以皆有此德,则初学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为知,何者为仁,何者为勇,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唯是好学、力行、知耻之三心者,人则或至或曲,而莫不见端以给用,莫不有之,而亦各自知此为[吾]好学之心,此为吾力行之心,此为吾知耻之心也。则即此三者以求之,天德不远,而所以修身者不患无其具矣。
译人的德行,有的通达,有的偏曲,本来是人人都具备的。只是如果突然告诉人们人人都有这种德行,那么初学者就会不知道自己心中哪一个是知,哪一个是仁,哪一个是勇,虽然自身拥有这些德行却长期遗忘它们。只有好学、力行、知耻这三种心,人虽然有的通达有的偏曲,但没有不显露端倪以供使用的,没有不具备的,而且各自都知道这是好学的心,这是力行的心,这是知耻的心。那么就从这三者去探求,天德就不远了,而用来修身的方法就不愁没有凭借了。
此犹孟子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故遇孺子入井而怵惕、恻隐,心之验于情也。唯有得于知,故遇学知好;唯有得于仁,故于行能力;唯有得于勇,故可耻必知:性之验于心也。唯达德之充满具足于中,故虽在蔽蚀,而斯三者之见端也不泯。尽其心则知其性,虽在圣人,未尝不于斯致功,而修身治物之道毕致焉。岂得谓其“未及乎达德”而仅为“勇之次 ”哉?
舜之好问好察,亦其知之发端于好学。回之拳拳服膺,亦其仁之发端于力行。君子之至死不变,亦其勇之发端于知耻。性为天德,不识不知,而合于帝则。心为思官,有发有征,而见于人事。天德远而人用迩,涉于用非尽本体。而资乎气,不但为性。故谓之“三近”。从所近以通其真,故曰“从入”,曰“繇是以求之”,曰“入德”。朱子此说,其善达圣言而有功于初学者极大,章句顾不取之,何也?
一一
既云“修身以道”,抑云“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此又云“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 ”,说若庞杂,此中庸之所以不易读也。唯熟绎本文,以求其条理,则自得之。云“以道” 、云“不可不事亲”者,言修身之事也;云“知斯三者”,言修之之功也。事则互相待而统于成,故可云“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抑可云“顺亲有道,反身不诚,不顺乎亲”;功则有所循以为资,故知“三近”,而后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舍其从入之资,则亦茫然无所用以为修矣。
人道之固然其诚者,身之理著于道;人道之能诚之者,德之几见于心也。固然与能然者,而一合乎诚,则亦同乎所性而不悖,故统之曰“人道敏政”。“修身以道”者,太极之有其阴阳也。“知斯三者,知所以修身”,阴阳之有其变合也。阴阳,质也;变合,几也:皆人之所以为人道也。君子修之吉,修此者也。呜呼!微矣。君子之道斯以为托体于隐,而岂云峰逆推顺推,肤蔓之说所得而知!
一二
“修身则道立”,云峰以为“道即天下之达道”。字义相肖,辄以类从,此说书之最陋者也。朱子引书“皇建其有极”以释此,极为典核。洪范说“皇极”,则是“无有作好,无有作恶,无偏无党,无反无侧”,其与“达道”岂有交涉?下云“齐明盛服,非礼不动” ,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而以天下之无奇邪者为效验。然则章句所云“道成于己而可为民表”,正谓君之身修,而可为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则也。
修身自有修身之事,尽伦自有尽伦之事。“亲亲”以下,乃五达道事。理虽相因,而事自殊致。无有私好,而天下无偏党反侧之好;无有私恶,而天下无偏党反侧之恶:则所谓“上见意而表异,上见欲而姑息”,与夫“宫中好高髻,城中高一尺”之弊,可无虑矣。是道德一而风俗同也。
若五达道之事,则“亲亲”为尽父子兄弟之伦,“敬大臣”、“体群臣”、“子庶民 ”为尽君臣之伦,“尊贤”、“怀诸侯”为尽朋友之伦。事各有施,效各有当。君于尽伦之外,自有建极之德;民于明伦之外,亦自有会极之猷。且如陈之奢而无节、魏之俭而已褊者,夫亦何损于父子、昆弟、夫妇、朋友之恩义?而其君为失道之君,国为无道之国,则唯君之好恶不裁于礼而无可遵之道也。云峰既不知此,乃云“以下八者,皆道立之效”。其因蔽而陷,因陷而离,盖不待辨而自明矣。
一三
所谓“宾旅”者,宾以诸侯大夫之来觐问者言之,旅则他国之使修好于邻而假道者。又如失位之寓公,与出亡之羁臣,皆旅也。唯其然,故须“嘉善而矜不能”。
当时礼际极重一言一动之失得,而所以待之者即异矣。然善自宜嘉,而不能者亦当以其漂泊而矜之。以重耳之贤,而曹人裸而观之,不能嘉善也。周人掠栾盈之财,而不念其先人之功,非以矜不能也。若孟子所言“行旅”,则兼游说之士将适他国者说。传易者以孔子为旅人,亦此类也。
一四
“豫”之为义,自与“一”
译这就像孟子说“人都有不忍心对待他人的心”,所以遇到小孩掉进井里会惊惧、怜悯,这是本性在情感上的体现。只有获得了智慧,所以遇到学问会喜好;只有获得了仁德,所以在行为上能努力;只有获得了勇气,所以必定知道羞耻:这是本性在心志上的体现。只有通达的德行在心中充满具足,所以即使被蒙蔽侵蚀,但这三者的萌芽也不会泯灭。穷尽自己的心就能了解自己的本性,即使是圣人,也未曾不在这里下功夫,而修身治物的道理也就全部达到了。怎么能说它“没有达到通达的德行”而仅仅是“勇气的次一等”呢?
舜喜欢询问、仔细考察,也是他的智慧在好学上的发端。颜回诚恳地牢记在心,也是他的仁德在努力实行上的发端。君子到死都不改变志向,也是他的勇气在知道羞耻上的发端。本性是天生的德行,不依赖认知也不依赖知识,却符合天帝的法则。心是思维的器官,有发动也有征验,而表现在人事上。天生的德行遥远而人的应用切近,涉及应用并非全是本体。而且凭借气禀,不仅仅就是本性。所以称为“三近”。从所接近的来通达其真义,所以说“从入门”,说“由此去寻求”,说“进入德行”。朱子的这个说法,善于阐发圣人的言论,对初学者功劳极大,《章句》却不采纳它,为什么呢?
一一
既然说“修身依靠道”,又说“想修身不可以不侍奉父母”,这里又说“知道这三者就知道如何修身”,说法似乎庞杂,这就是《中庸》不容易读懂的原因。只有反复推敲原文,来寻求它的条理,自然就能领悟。说“依靠道”、说“不可以不侍奉父母”,说的是修身的事情;说“知道这三者”,说的是修身的功夫。事情则互相依赖而统一于完成,所以可以说“想修身不可以不侍奉父母”,也可以说“顺从父母有道,反省自身不真诚,就不顺从父母”;功夫则有遵循的凭借,所以知道“三近”,然后修身的方法就不会迷惑了。舍弃了入门的凭借,也就茫然不知道用什么来修行了。
人道中本来如此而真诚的部分,身的道理彰显于道;人道中能够使之真诚的部分,德行的苗头见于心。本来如此与能够如此,都合乎真诚,也就同样合乎本性而不违背,所以统称为“人道敏捷于政事”。“修身依靠道”,就像太极拥有阴阳一样。“知道这三者,就知道如何修身”,就像阴阳拥有变化与结合一样。阴阳是实体,变化与结合是苗头:都是人之所以为人道的地方。君子修养它吉祥,就是修养这些。唉!微妙啊!君子之道以此寄托于隐微之中,哪里是云峰那种逆推顺推、肤浅蔓延的说法所能知道的!
一二
“修身则道立”,云峰认为“道就是天下的达道”。字义相似,就依类别归类,这是解书最浅陋的说法。朱子引用《尚书》“皇建其有极”来解释这个,极为典雅确凿。《洪范》说“皇极”,那就是“没有私好的,没有私恶的,没有偏私没有党派的,没有反复没有倾斜的”,这与“达道”哪里有交涉?下面说“斋戒沐浴,穿着盛服,不合礼法不行动”,只在君主的正直上做功夫,而以天下没有奇异邪僻作为效验。那么《章句》所说的“道在自身成就而可以作为百姓的表率”,正是说君主的自身修养,而可以为那些不修养自身的百姓展示准则。
修身自有修身的事情,尽伦自有尽伦的事情。“亲亲”以下,是五达道的事情。道理虽然相因,但事情各自殊异。没有私好,天下就没有偏私党派反复倾斜的好;没有私恶,天下就没有偏私党派反复倾斜的恶:那么所谓“上面显露意图而表现差异,上面显露欲望而姑息养奸”,以及“宫中喜欢高髻,城中髻高出一尺”的弊端,就可以不用担心了。这就是道德统一而风俗相同。
至于五达道的事情,那么“亲亲”是尽父子兄弟的伦理,“敬大臣”、“体群臣”、“子庶民”是尽君臣的伦理,“尊贤”、“怀诸侯”是尽朋友的伦理。事情各有施行,效验各有恰当。君主在尽伦之外,自有建立极则的德行;百姓在明伦之外,也自有会通极则的谋略。况且像陈国奢侈而没有节制、魏国节俭而狭隘,这哪里损害了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恩义?而他们的君主是失道的君主,国家是无道的国家,只是君主的喜好厌恶不裁断于礼法而没有可以遵循的道罢了。云峰既然不知道这个,就说“以下八者,都是道立的效验”。他因为蒙蔽而陷入,因为陷入而背离,大概不用辩驳就自己明白了。
一三
所谓“宾旅”,宾是指诸侯大夫来朝见问候的人,旅则是他国的使者修好邻国而借道的人。又如失去官位的寓公,以及出亡的羁臣,都是旅。正因为这样,所以需要“嘉奖善行而怜悯无能”。
当时礼仪交往极重一言一动的得失,而对待他们的方式也就不同了。然而善行自然应该嘉奖,而无能者也应当因为他们的漂泊而怜悯他们。像重耳那样贤能,而曹国人裸露身体观看他,是不能嘉奖善行。周人掠夺栾盈的财物,而不念及他祖先的功劳,是不能怜悯无能。至于孟子所说的“行旅”,则兼指游说之士将要去往他国的人。传说《易》的人把孔子当作旅人,也是这一类。
一四
“豫”的含义,自然与“一”
不同。一者,诚也;诚者,约天下之理而无不尽,贯万事之中而无不通也。豫则凡事有凡事之豫,而不啻一矣;素定一而以临事,将无为异端之执一耶?一者,彻乎始终而莫不一。豫者,修乎始而后遂利用之也。一与豫既不可比而同之,则横渠之说为不可易矣。
译二者不同。所谓“一”,就是诚;诚,是概括天下的道理而没有不穷尽的,贯通万事之中而没有不通达的。如果说是“豫”,那么凡事都有凡事各自的豫,而不止是一个了;如果预先确定一个“一”来应对事情,难道不会陷入异端那种固执于一点的弊病吗?“一”,是贯彻始终而没有不统一的。“豫”,是在开始时修养,然后才能顺利利用它。既然“一”与“豫”不能比较而等同,那么张横渠的说法就是不可更改的了。
横渠之所云“精义入神”者,则明善是已。夫朱子其能不以明善为豫乎?章句云“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则是该治民以上,至于明善,而统以引伸素定之功也。是朱子固不容不以明善为豫,而或问又驳之,以为张子之私言,则愚所不解。
夫明善,则择之乎未执之先也,所谓素定者也。诚则成物之始,而必以成物之终也。不息则久,悠久而乃以成物,纯亦不已,而非但取其素定者而即可以立事。是诚不以豫为功,犹夫明善之不得以一为功,而陷于异端之执一也。故以前定言诚,则事既有所不能,而理尤见其不合。浸云“先立其诚”,则“先”者,立于未有事物之前也,是物外有诚,事外有诚。斯亦游于虚以待物之用,而岂一实无闲之理哉?
言诚者曰:“外有事亲之礼,而内有爱敬之实。”则爱敬与事亲之礼而同将,岂其于未尝事亲之先,而豫立其爱敬乎?且亦将以何一日者为未尝事亲之日耶?抑知慎终追远,诚也。虽当承欢之日,而终所以慎,远所以追,不可不学问思辨以求其理,是则可豫也。若慎之诚乎慎,追之诚乎追,斯岂可前定而以待用者哉?
又曰“表里皆仁义,而无一毫之不仁不义”,则亦初终皆仁义,而无一刻之不仁不义矣。无一刻之可不仁不义,则随时求尽而无前后之分也。明一善而可以给终身之用,立一诚而不足以及他物之感。如不顺乎亲,固不信乎友。然使顺乎亲矣,而为卖友之事,则友其信之耶?故君子之诚之,必致曲而无所不尽焉。
唯学问思辨之功,则未有此事而理自可以预择。择之既素,则繇此而执之,可使所明者之必践,而善以至。故曰“凡事豫则立”。事之立者诚也,豫者明也。明则诚,诚则立也。
一乎诚,则尽人道以合天德,而察至乎其极。豫乎明,则储天德以敏人道,而已大明于其始。虽诚之为理不待物有,诚之之功不于静废;而彻有者不殊其彻乎未有,存养于其静者尤省察于其动。安得如明善之功,事未至而可早尽其理,事至则取诸素定者以顺应之而不劳哉?
若云存诚主敬,养之于静以待动;夫所谓养之于静者,初非为待动计也。此处一差,则亦老子所谓“执大象,天下往”,“冲,而用之或不盈”之邪说,而贼道甚矣。
夫朱子之以诚为豫者,则以中庸以诚为枢纽,故不得不以诚为先务。而枢纽之与先务,正自不妨异也。以天道言,则唯有一诚,而明非其本原。以人道言,则必明善而后诚身,而明以为基,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是明善乃立诚之豫图,审矣。
后此言天道,则诚以统明,而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曰“知天地之化育”,有如诚前而明后。然在天道之固然,则亦何前何后,何豫何不豫,何立何废之有?
言“豫”言“立”者,为人道之当然而设也。故二十五章云“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也”;二十七章云“道问学”,道者,所取涂以尊德性之谓。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二十九章云“知天”、“知人 ”。盖无有不以明为先者也。
道一乎诚,故曰“所以行之者一”。学始乎明,故曰“凡事豫则立”。若以诚为豫,而诚身者必因乎明善焉,则岂豫之前而更有豫哉?“诚则明”者一也,不言豫也。“明则诚 ”者豫也,而乃以一也。此自然之分,不容紊者也。
中庸详言诚而略言明,则以其为明道之书,而略于言学。然当其言学,则必前明而
后诚。即至末章,以动察静存为圣功之归宿,而其语“入德”也,则在知几。入德者,豫之事也。
张子显以明善为豫,正开示学者入德之要,而求之全篇,求之本文,无往不合。朱子虽不取其说,而亦无以折正其非,理之至者不可得而易也。
一五
“外有事亲之礼,而内尽爱敬之实”二句,不可欹重。内无爱敬之实,而外修其礼,固是里不诚;不可误作表不诚说。内有爱敬之实,而外略其礼,则是表不
译横渠所说的“精义入神”,就是明善罢了。朱子难道能不认为明善是预备吗?《章句》说“以在下位者的身份推言素定之意”,这就涵盖了治理百姓以上,直到明善,而统括引申素定之功。因此朱子本来不容不认为明善是预备,而《或问》却又驳斥它,认为是张子的私言,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所谓明善,就是在尚未执持之前进行选择,这就是所谓的素定。诚是成就事物的开始,也一定是成就事物的终结。不息则长久,悠久才能成就事物,纯粹而且不停止,并非仅仅取那素定的就可以建立功业。因此诚不凭借预备作为功效,就像明善不能凭借单一作为功效,而陷入异端那种固执一端的境地。所以用预先确定来解释诚,那么事情就有做不到的,而道理尤其显得不合。渐渐有人说“先立其诚”,那么“先”字,是立于还没有事物之前,这就是事物之外有诚,事情之外有诚。这也只是游荡于虚空以等待事物的作用,难道是一实无闲的道理吗?
谈论诚的人说:“外面有事奉父母的礼仪,而里面有爱敬的实质。”那么爱敬与事奉父母的礼仪一同进行,难道在未曾事奉父母之前,就预先确立爱敬吗?况且又以哪一天作为未曾事奉父母的日期呢?又知道慎终追远,是诚。虽然处在承欢膝下的日子,但最终要谨慎,遥远要追思,不可不通过学问思辨来探求其道理,这是可以预备的。如果谨慎真诚地谨慎,追思真诚地追思,这难道是可以预先确定而等待使用的吗?
又说“表里都是仁义,而没有一丝一毫不仁不义”,那么也就是始终都是仁义,而没有一刻不仁不义。没有一刻可以不仁不义,那么随时力求尽善而没有前后的分别。明白一个善就可以供给终身的用度,确立一个诚就不足以感通其他事物。如果不顺从父母,固然不信任朋友。然而如果顺从父母了,却做了出卖朋友的事,那么朋友会信任他吗?所以君子的诚,一定要推究细微而无所不尽。
只有学问思辨的功夫,在没有这件事的时候,道理自然可以预先选择。选择既然素定,那么由此而执持,可以使所明白的必定践行,而善就达到了。所以说“凡事预备就能成功”。事情的成功在于诚,预备在于明。明则诚,诚则立。
专一于诚,就穷尽人道以契合天德,而观察达到极致。预备于明,就储备天德以敏捷人道,而在开始时就已大明。虽然诚作为道理不等待事物存在,诚的功夫不在静中废弃;而贯通存在的与贯通未曾存在的没有不同,在静中存养的尤其要在动中省察。怎么能像明善的功夫,事情未到而可以早尽道理,事情到了就取那素定的来顺应而不劳呢?
如果说存诚主敬,在静中涵养以等待动;那所谓在静中涵养的,起初并不是为了等待动而打算的。这里一旦差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执大象,天下往”,“冲,而用之或不盈”的邪说,而危害道义就很严重了。
朱子以诚为预备,是因为《中庸》以诚为枢纽,所以不得不以诚为先务。而枢纽与先务,本来不妨有差异。从天道来说,只有一个诚,而明不是它的本原。从人道来说,必须明善然后诚身,而以明为基础,诚之就是择善而固执之。因此明善是立诚的预备图,这是确定的。
后来谈论天道,那么诚统摄明,而说“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说“知天地之化育”,好像诚在前而明在后。然而在天道的本来如此,那么又有什么前什么后,什么预备什么不预备,什么立什么废呢?
谈论“预备”谈论“成功”的,是为人的道应当如此而设立的。所以第二十五章说“因此君子以诚为贵”,“诚之的人,是择善而固执之”;第二十七章说“道问学”,道,是所取的路径以尊崇德性的意思。说“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第二十九章说“知天”、“知人”。大概没有不以明为先的。
道专一于诚,所以说“所以行之者一”。学开始于明,所以说“凡事预备就能成功”。如果以诚为预备,而诚身的人必定因为明善,那么难道在预备之前还有预备吗?“诚则明”是一个,不谈预备。“明则诚”是预备,却以一个。这是自然的分别,不容混乱的。
《中庸》详细谈论诚而简略谈论明,是因为它是明道的书,而在谈论学方面简略。然而当它谈论学的时候,必定先明而后诚。即使到最后章节,以动察静存作为圣功的归宿,而其语“入德”,则在知几。入德,是预备的事。
张子明显以明善为预备,正是开示学者入德的要点,而求之于全篇,求之于本文,无往不合。朱子虽然不采纳他的说法,但也无法驳正其非,至理是不可改变的。
一五
“外有事亲之礼,而内尽爱敬之实”这两句,不可偏重。内无爱敬之实,而外修其礼,固然是里不诚;不可误作表不诚说。内有爱敬之实,而外略其礼,则是表不
诚。事亲之礼,皆爱敬之实所形;而爱敬之实,必于事亲之礼而著。爱敬之实,不可见、不可闻者也。事亲之礼,体物而不可遗也。
译诚。侍奉父母的礼仪,都是爱与敬的真实情感所表现出的形式;而爱与敬的真实情感,必定在侍奉父母的礼仪中得以彰显。爱与敬的真实情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侍奉父母的礼仪,体现在具体事物上,是不可遗漏的。
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费必依隐,而隐者必费。若专求诚于内心,则打作两片,外内不合矣。“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教者皆性,而性必有教,体用不可得而分也。
一六
诚之为道,不尽于爱敬之实。朱子特举顺亲之诚一端以例其余耳。到得诚之至处,则无事不然,无物不通。故或问以顺亲、信友、获上、治民无施不效而言。
上云“所以行之者一”,孟子谓“至诚未有不动”,一实则皆实、行则胥行之旨。且就君、民、亲、友而言之,犹是诚身一半事,但说得尽物之性、所以成物、经纶大经一边。若诚身之全功,固有尽性成己、立本知化之成能;而存心致知之学,以尊德性、道问学者,自有其事。若本文特顶事亲一项说,则以其成物之诚,本末亲疏之施,聊分次第尔。况此原但就在下位者而推之,而非以统括事理之全也。
不知此,则将以孝经立身扬名之说,为诚身事亲之脉络。才以扬名为孝,则早有不诚矣。故曰孝经非孔氏之旧文。
一七
中庸一部书,大纲在用上说。即有言体者,亦用之体也。乃至言天,亦言天之用;即言天体,亦天用之体。大率圣贤言天,必不舍用,与后儒所谓“太虚”者不同。若未有用之体,则不可言“诚者天之道”矣。舍此化育流行之外,别问窅窅空空之太虚,虽未尝有妄,而亦无所谓诚。佛、老二家,都向那畔去说,所以尽着钻研,只是捏谎。
或问“一元之气”、“天下之物”二段,扎住气化上立义,正是人鬼关头分界语。所以中庸劈头言天,便言命。命者,令也。令犹政也。末尾言天,必言载。载者,事也。此在天之天道,亦未尝遗乎人物而别有其体。易言“天行健”,吃紧拈出“行”来说。又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只此万物之资始者,便足以统尽乎天,此外亦无有天也。况乎在人之天道,其显诸仁者尤切,藏诸用者尤密乎?
天道之以用言,只在“天”字上见,不在“道”字上始显。道者天之大用所流行,其必繇之路也。周子言诚,以为静无而动有,朱子谓为言人道。其实天道之诚,亦必动而始有。无动则亦无诚,而抑未可以道言矣。
一八
北溪分“天道之本然”与“在人之天道”,极为精细。其以孩提之知爱、稍长之知敬为在人之天道,尤切。知此,则知“诚者天之道”,尽人而皆有之。故曰“造端乎夫妇”,以夫妇之亦具天道也。只此不思不勉,是夫妇与圣人合撰处,岂非天哉?
北溪虽是恁样分别疏明,然学者仍不可将在人之天道与天道之本然,判为二物。如两闲固有之火,与传之于薪之火,原无异火。特丽之于器者,气聚而加著耳。乃此所云“诚者天之道”,未尝不原本于天道之本然,而以其聚而加著者言之,则在人之天道也。
天道之本然是命,在人之天道是性。性者命也,命不仅性也。若夫所谓“诚之者人之道”,则以才而言。才者性之才也,性不仅才也。惟有才,故可学。“择善而固执之”,学也。其以择善而善可得而择,固执而善可得而执者,才也。此人道敏政之极致。有是性固有是才,有是才则可以有是学,人之非无路以合乎天也。有是才必有是学,而后能尽其才,人之所当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
人之可以尽其才而至于诚者,则北溪所谓忠信。其开示蕴奥,可谓深切著明矣。择善固执者,诚之之事。忠信者,所以尽其择执之功。弗能弗措,而己百己千,则尽己以实之功也。虽愚,而于忠信则无有愚;虽柔,而于忠信则无有柔者。故曰:“十室之邑,必有如夫子者焉。”人道本于天故。而君子之学,必此为主。三达德以此行故。
若知仁勇,则虽为性之德,亦诚之发见,而须俟之愚明柔强之余,始得以给吾之用。故行知仁勇者以一,而不藉知仁勇以存诚。双峰、云峰之说,徒为葛藤而丧其本矣。
繇明而诚者,诚之者也。明则诚者,人之道也。惟尽己以实,而明
译《中庸》说“君子之道广大而精微”,广大必然依托于精微,而精微者必然广大。如果只在内心专求真诚,就会把内外打成两截,内外不相契合了。“遵循本性叫做道,修明本性叫做教。”教的内容都在于本性,而本性必然需要通过教来体现,本体与作用是不可分割的。
一六
真诚作为道,并不局限于爱敬的实际表现。朱子只是特别举出顺从父母的真诚这一端来类推其他方面罢了。到了真诚的极致,就没有什么事不是这样,没有哪样东西不通达。所以《或问》用顺从父母、信任朋友、获得上级信任、治理百姓无处不有效验来说明。
上文说“所以实行它的是一个根本”,孟子说“极致的真诚没有不能感动的”,一个真实就全都真实,实行就全都实行的主旨。况且就君主、百姓、父母、朋友来说,这还只是真诚修身的一半事情,只是说得尽万物的本性、成就万物、治理大经这一方面。如果就真诚修身的全部功效而言,本来就有尽本性成就自己、确立根本知晓变化的成就能力;而存养本心推极知识的学问,以尊崇德性、讲求学问为内容的,自有它的事情。如果本文特别针对事奉父母这一项来说,那是因为它成就万物的真诚,在根本与枝节、亲近与疏远方面的施行,姑且分出次第罢了。何况这原本只是就处于下位的人来推演,而不是用来统括事理的全部。
不了解这一点,就会把《孝经》中关于立身扬名的说法,当作真诚修身事奉父母的脉络。才把扬名当作孝,那就早就有不真诚了。所以说《孝经》不是孔子的旧文。
一七
《中庸》整部书,大纲是从作用上来说的。即使有说到本体的,也是作用的本体。乃至说到天,也是说天的作用;即使说天的本体,也是天作用的本体。大抵圣贤说到天,必定不离作用,与后儒所说的“太虚”不同。如果没有作用的本体,就不能说“真诚是天的道”了。舍弃这化育流行之外,另外去探问幽深空寂的太虚,虽然不曾有虚妄,但也无所谓真诚。佛、道两家,都向那一边去说,所以尽管钻研,只是捏造谎言。
《或问》中“一元之气”、“天下之物”两段,紧扣气化来立义,正是人与鬼神关头的分界语。所以《中庸》开头言天,便言命。命,就是命令。命令犹如政令。末尾言天,必言载。载,就是事。这在天的天道,也未曾遗弃人物而另外有它的本体。《易经》说“天的运行刚健”,着重拈出“行”来说。又说“伟大的乾元,万物凭借它开始,于是统摄天”,只这万物所凭借的开始,便足以统尽天,此外也没有天。何况在人的天道,那显现于仁的尤其切近,藏于用的尤其精密呢?
天道从作用来说,只在“天”字上显现,不在“道”字上才开始显现。道是天的大用所流行,它必然遵循的路径。周子说真诚,认为是静时无而动时有,朱子说这是言人道。其实天道的真诚,也必定动而始有。没有动也就没有真诚,而且也不可以用道来言说了。
一八
北溪区分“天道之本然”与“在人之天道”,极为精细。他把孩童知道爱、稍长知道敬作为在人之天道,尤其贴切。知道这一点,就知道“真诚是天的道”,尽是人所具有的。所以说“起始于夫妇”,因为夫妇也具有天道。只这不用思考不用勉强,是夫妇与圣人相合的地方,难道不是天吗?
北溪虽然这样分别疏明,但学者仍不可将在人之天道与天道之本然,判为两样东西。如同两间固有的火,与传递到柴薪上的火,原本没有不同的火。只是附着在器物上的,气聚而更加显著罢了。这里所说的“真诚是天的道”,未曾不原本于天道之本然,而以其聚而更加显著者来说,就是在人之天道。
天道之本然是命,在人之天道是性。性是命,命不仅仅性是。至于所谓“追求真诚是人的道”,那是从才来说的。才是性的才,性不仅仅才是。因为有才,所以可以学习。“选择善而坚决地保持”,是学习。那能够选择善而善可以被选择,坚决保持而善可以被保持的,是才。这是人道敏捷政事的极致。有这种性固有这种才,有这种才就可以有这种学,人并非没有道路去合乎天。有这种才必定有这种学,然后能尽其才,人应当遵循这条道路去合乎天。
人能够尽其才而达到真诚的,就是北溪所说的忠信。他开示蕴藏的奥秘,可以说深切显明了。择善固执,是追求真诚的事情。忠信,是用来尽择善固执之功的。不能做到不放下,而自己百倍千倍努力,就是尽己以实之功。虽然愚笨,但在忠信上就没有愚笨;虽然柔弱,但在忠信上就没有柔弱。所以说:“十户人家的小地方,必定有像夫子那样的人。”人道本于天所以如此。而君子的学问,必定以此为主。三达德以此实行所以如此。
至于知、仁、勇,虽然为性的德,也是真诚的显现,而须等到愚明柔强之余,才得以供给我们的使用。所以知道知仁勇者以一个根本,而不借助知仁勇来存养真诚。双峰、云峰的说法,徒然成为葛藤而丧失其根本了。
由明达而达到真诚者,是追求真诚者。明达而真诚者,是人的道。只有尽己以实,而明达
一九
仁义礼是善,善者一诚之显道也,天之道也。唯人为有仁义礼之必修,在人之天道也,则亦人道也。知仁勇,所以至于善而诚其身也。“诚乎身” 之诚,是天人合一之功效。所以能行此知之所知、仁之所守、勇之所作于五伦九经者,忠信也,人之道也。人于知仁勇,有愚明、柔强之分,而忠信无弗具焉,人道之率于天者也。
人道惟忠信为咸具,而于用尤无不通。土寄王四行,而为其王。雒书中宫之五,一六、二七、三八、四
九所同资,无非此理。敏政者全在此。其见德也为知仁勇。其所至之善为仁义礼。其用之也于学、问、思、辨、行,而以博、以审、以慎、以明、以笃,则知仁勇可行焉,仁义礼可修焉,故曰“人道敏政”。朱子所云“表里皆仁义,而无一毫不仁不义”,及云“外有事亲之文,内尽爱敬之实”,皆忠信之谓,特引而未发。北溪显天德、圣功、王道之要于二字之中,呜呼至矣哉!
二十
圣人可以言诚者,而不可以言天道。非谓圣人之不能如天道,亦以天道之不尽于圣人也。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人皆有其一端,即或问所谓恻隐羞恶之发者,皆不假于思勉。特在中人以下,则为忮害贪昧之所杂,而违天者多矣。乃其藉择执之功,己千己百而后得者,必于私欲之发,力相遏閟,使之出而无所施于外,入而无所藏于中,如此迫切用功,方与道中。若圣人,则人之所不学虑而知能者,既咸备而无杂,于以择执,亦无劳其理欲交战之功,则从容而中道矣。
其然,则此一诚无妄之理,在圣人形器之中,与其在天而为化育者无殊。表里融彻,形色皆性,斯亦与天道同名为诚者,而要在圣人则终为人道之极致。故章句云“则亦天之道 ”,语意自有分寸,不得竟以天道言圣人审矣。 二一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在人之天道所发见,而非为圣人之所独得。“择善而固执 ”,君子之所学圣,而非圣人之所不用。所以然者,则以圣人之德合乎天道,而君子之学依乎圣功也。
故自此以后十三章,皆言圣合天,贤合圣,天人一理,圣贤一致之旨。使不思不勉者为圣人之所独得,则不可名为天道;天无私,凡物皆天道所成。使君子之择善固执为圣人之所不用,则君子终不能循此以至于圣人之域矣。而下云 “明则诚”,云“曲能有诚”以至于化,云“性之德也”,“时措之宜也”,又岂因他涂而底圣境哉?
且所谓圣人者,尧、舜、文王、孔子而已矣。尧、舜之“惟精”,择善也;“惟一” ,固执也;“问察”,择善也;“用中”,固执也。文王之“缉熙”,择善也;“不回”,固执也。孔子之“学而不厌”,择善也;“默而识之”,固执也。特于所谓己百己千者,则从容可中,无事此耳。而弗能弗措,己百己千,为学、利、困、勉者之同功,非学知、利行之必不须尔。此自体验而知之,非可徒于文字求支派也。
截分三品,推高圣人,既非中庸之本旨。且求诸本文,顺势趋下,又初未尝为之界断。章句于是不能无训诂气矣。
二二
修道,圣人之事,而非君子之事,章句已言之明矣。既须修道,则有择有执。君子者,择圣人之所择,执圣人之所执而已。即如博学审问,岂圣人之不事?但圣人则问礼于老聃,问官于郯子,贤不贤而焉不学?君子则须就圣人而学问之,不然,则不能隐其恶,扬其善,执两端而用其中,而反为之惑矣。耳顺不顺之分也。
圣人不废择执,唯圣人而后能尽人道。若天道之诚,则圣人固有所不能,而夫妇之愚不肖可以与知与能者也。圣人体天道之诚,合天,而要不可谓之天道。君子凝圣人之道,尽人,而要不可曰圣人。然尽人,则德几圣矣;合天,则道皆天矣。此又后十三章所以明一致之旨也。
读者须于此两“诚者”两“诚之者”,合处得分,分处得合,认他语意联贯之妙。儱侗割裂,皆为失之。
二三
译一九
仁义礼是善,善是诚这一本体的显现之道,也就是天道。只有人具备必须修习仁义礼的条件,这是存在于人中的天道,也就是人道。智、仁、勇,是用来达到善并使自身真诚的方法。“使自身真诚”中的诚,是天人合一的功效。之所以能够在五伦九经中践行智所知道的、仁所坚守的、勇所作为的,靠的是忠信,这是人道的根本。人在智、仁、勇方面,有愚笨与聪明、柔弱与刚强的区别,但忠信却是人人具备的,这是人道遵循天道的表现。
人道只有忠信是普遍具备的,而且在运用上尤其没有不通达之处。土寄居并统御金木水火四行,而成为五行之王。《洛书》中宫的五,是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共同依托的基础,无非是这个道理。敏捷地处理政务,完全在于此。它表现出的品德是智、仁、勇。它所达到的善是仁义礼。它在运用上通过学、问、思、辨、行,并以广博、审慎、谨慎、明辨、笃实为准则,那么智仁勇就可以践行,仁义礼就可以修习,所以说“人道敏捷于政务”。朱熹所说的“表里都是仁义,没有一丝一毫不仁不义”,以及所说的“外在有侍奉父母的礼仪,内在尽到爱敬的实质”,都是忠信的意思,只是引用了而没有完全阐发。北溪陈淳在两个字中显露天德、圣功、王道的要领,唉,真是至极啊!
二十
圣人可以说诚,但不可以说天道。这并不是说圣人不能像天道那样,也是因为天道并不完全局限于圣人。
“不思考就能得到,不努力就能符合”,人都有这一端,也就是或者问所说的恻隐、羞恶之心的发动,都不假借于思考和努力。只是在中等以下的人,被嫉妒、伤害、贪婪、愚昧所混杂,而违背天道的就多了。至于那些凭借选择、坚持的功夫,自己百倍、千倍努力后才得到的人,必定在私欲发动时,极力遏制闭塞,使它出来无法施加于外,进去无法藏匿于内,如此迫切地用功,才与道相符合。如果是圣人,那么人所不学虑而知能的东西,已经全部具备而没有混杂,对于选择、坚持,也不需要劳神于理欲交战的功夫,就能从容地符合中道。
既然这样,那么这一诚而无妄的理,在圣人形体器物之中,与它在天上进行化育的没有区别。表里融会透彻,形体颜色都是本性,这也与天道同样称为诚,但关键在于圣人终究是人道的极致。所以《章句》说“也就是天道”,语意自有分寸,不能最终用天道来论说圣人,这是明确的。
二一
“不思考就能得到,不努力就能符合”,是在人身上天道的显现,而不是圣人独自拥有的。“选择善并坚决坚持”,是君子学习圣人的方法,而不是圣人不使用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圣人的品德合乎天道,而君子的学习依据圣人的功夫。
所以从这以后的十三章,都论述圣人合乎天、贤人合乎圣人,天与人同一道理,圣人与贤人宗旨一致的意旨。如果认为不思考不努力是圣人独自拥有的,那就不能称为天道;天没有私心,万物都是天道所成就的。如果认为君子选择善并坚决坚持是圣人不使用的,那么君子最终就不能遵循这个途径达到圣人的境界了。而下文说“明则诚”,说“曲能有诚”以至于教化,说“性之德也”,“时措之宜也”,又怎么会因为其他途径而达到圣人的境界呢?
况且所谓的圣人,只有尧、舜、文王、孔子罢了。尧、舜的“惟精”,是选择善;“惟一”,是坚决坚持;“问察”,是选择善;“用中”,是坚决坚持。文王的“缉熙”,是选择善;“不回”,是坚决坚持。孔子的“学而不厌”,是选择善;“默而识之”,是坚决坚持。只是在所谓百倍、千倍努力方面,圣人从容就能符合中道,不需要这样做罢了。而不能不放置,百倍、千倍努力,是学知、利行、困知、勉行者的共同功夫,并不是学知、利行者一定不需要这样。这是从体验中知道的,不能仅仅在文字上寻求支派。
截然划分三个等级,推崇圣人,既不符合《中庸》的本意。而且寻求本文,顺势而下,起初并没有为此划分界限。《章句》在这里不能没有训诂的气息了。
二二
修道,是圣人的事,而不是君子的事,《章句》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既然需要修道,就有选择有坚持。君子,只是选择圣人所选择的,坚持圣人所坚持的罢了。就像博学审问,难道圣人不从事吗?但圣人向老聃问礼,向郯子问官,贤与不贤,哪有不去学习的?君子则必须向圣人学习询问,不然,就不能隐藏恶行,发扬善行,把握两端而运用中道,反而会被迷惑了。这就是耳顺与不顺的区别。
圣人不废弃选择坚持,只有圣人才能尽人道。至于天道的诚,圣人固然有所不能,而愚笨不肖的夫妇也能参与知晓和实行。圣人体现天道的诚,合乎天,但终究不能称为天道。君子凝聚圣人的道,尽人道,但终究不能说成圣人。然而尽人道,那么德行就接近圣人了;合乎天,那么道就都是天道了。这又是后十三章阐明一致宗旨的原因。
读者必须在这两个“诚者”和两个“诚之者”上,在合处看出分,在分处看出合,认清他语意连贯的妙处。笼统割裂,都是错误的。
二三
章句分知仁勇处,殊少分晓。前言知仁勇,只平数三德,何尝尊知仁而卑勇?且云“ 三者天下之达德,所以行之者一”,则自天道而言,唯命人以诚,故人性得以有其知仁勇,自人事而言,则以忠信为主,而后可以行其知仁勇之德于五达道之闲。朱子所谓“无施而不利”者,知仁勇之资诚以为功也。“及其知之”,“及其成功”,则自从容中道;以至于未免愚柔者,知皆如舜,仁皆如颜,勇皆如不流不倚之君子。既不繇知仁勇以得诚,况可析学利为知仁,困勉为勇哉?且朱子前业以生安为知,学利为仁,而此复统知仁于学利,足见语之蔓者,必有所窒也。
译在划分知、仁、勇的章节句读时,往往很少能讲得清楚明白。前文提到知、仁、勇,只是并列列举这三种德行,何曾尊崇知、仁而轻视勇呢?况且说“这三者是天下通行的德行,用来实践它们的原则只有一个”,那么从天道方面来说,只是赋予人以诚,所以人性才得以具备知、仁、勇;从人事方面来说,则以忠信为主,然后才能在五种通行的大道中践行知、仁、勇的德行。朱子所说的“无处不有利”,是指知、仁、勇凭借诚来成就功效。“达到知的时候”,“达到成功的时候”,则是从容地合乎中道;至于那些难免愚钝柔弱的人,他们的知都像舜一样,仁都像颜回一样,勇都像不偏不倚的君子一样。既然不能通过知、仁、勇来获得诚,又怎么能把“生而知之、安而行之”和“学而知之、利而行之”分别对应为知、仁,把“困而知之、勉而行之”对应为勇呢?况且朱子此前已经将“生安”对应为知,“学利”对应为仁,而这里又把知、仁统归于“学利”,足以看出言语冗杂之处,必定是有所窒碍不通的。
唯章句“而为”二字,较为得之。以诚之者之功,乃以为功于知仁也。然如此说,亦仅无弊,而于大义固然无关。至于双峰、云峰之为说,割裂牵缠,于学问之道,释经之义,两无交涉。则吾不知诸儒之能有几岁月,而以消之于此,岂“博弈犹贤”之谓乎!若双峰以从容为勇,则益可资一笑。其曰“谈笑而举百钧”,则有力之人,而非有勇之人也。要离之顺风而颓,羊祜之射不穿札,岂不勇哉?若乌获者,则又止可云力,而不可云勇。勇、力之判久矣。有力者可以配仁守,而不可以配勇。力任重,而勇御侮。故朱子以遏欲属勇,存理属仁。存仁之功,则有从容、竭蹷之别。御侮之勇,则不问其从容与否。项羽之喑恶叱咤,岂得谓其勇之未至哉?故朱子曰:“不赖勇而裕如。”如赖勇矣,则千古无从容之勇士。子之语大勇曰:“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何等震动严毅,先人夺人,岂谈笑举鼎之谓哉?
二四
学、问、思、辨、行,章句言目而不言序。目者若网之有目,千目齐用;又如人之有目,两目同明。故存程子废一不可之说以证之。或问言序,则为初学者一向全未理会,故不得不缓议行,而以学为始。其于诚之者择执之全功,固无当也。
朱子语录有云“无先后而有缓急”,差足通或问之穷。乃以学为急,行为缓,亦但为全未理会者言尔。实则学之弗能,则急须辨;问之弗知,则急须思;思之弗得,则又须学;辨之弗明,仍须问;行之弗笃,则当更以学问思辨养其力;而方学问思辨之时,遇著当行,便一力急于行去,不可曰吾学问思辨之不至,而俟之异日。
若论五者第一不容缓,则莫如行,故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弟子尚然,而况君子之以其诚行于五达道之闲,人君一日万几而求敏其政者哉?
第二十一章
一
曰“性”、曰“道”、曰“教”,有质而成章者也。曰“天命”、曰“率性”、曰“ 修道”,则事致于虚而未有其名实者也。溯其有质成章者于致虚之际,以知其所自来,故曰 “之谓”。
曰“自诚明”,有其实理矣;曰“自明诚”,有其实事矣。“性”,为功于天者也; “教”,为功于人者也。因其实而知其所以为功,故曰“谓之”。
天命大而性小,性属一人而言。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方为而教已然。命外无性,性外无道,道外无教,故曰“之谓”,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
诚明皆性,亦皆教也。得之自然者性,复其自然者亦性,而教亦无非自然之理。明之所生者性,明之所丽者亦性,如仁义礼等。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特其相因之际,有继、有存,成性存存,道义之门。有通、有复,则且于彼固然无分之地而可为之分,故曰“谓之”,我为之名而辨以著也。
黄洵饶缓急之训,未当二者之义。
二
章句云“所性而有”、“繇教而入”,则就性之所凝与教之所成者言,是移下一层说。因取圣贤而分实之以其人,语自可通。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及或问所取蓝田之说,则毕竟于“性”、“教”两字不安。
孟子言“君子所性”一“所”字,与“所欲”、“所乐”一例,言君子所见以为己性者也。观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君子不谓之性”,则知“所性”者,君子所谓之性,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而谓见性后之所依据也。若其云“尧、舜性之”,则要就尧、舜之功用而言。如“动容周旋中礼”四事,皆推本其性之撰,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性之德也,而非以性为自然之词也。
至于教非学,学非教,义之必不可通也,则尤明甚。“繇教而入”者,贤人之学,而必不可谓教者贤人之事。故蓝田于此,亦有所不能诬,而必云“圣人之所教”。夫学以学夫所教,而学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学,而教必非学。学者,有事之词也;教者,成法之谓也。此而可屈使从我之所说,则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见哉?
要此一节文字,自分两段。上二
译只有朱熹《章句》中“而为”二字,较为恰当。将“诚之者”的功夫,理解为在“知仁”上用功。然而这样说,虽然只是没有弊病,但对于大义本来就没有关系。至于双峰、云峰的解释,割裂牵强,对于做学问的道理,解释经书的义理,两方面都没有关联。那么我不知道各位儒者能有多少岁月,而消耗在这里,难道是“下棋赌博也比这强”的意思吗!如果双峰把从容当作勇,那就更值得一笑。他说“谈笑之间举起百钧重物”,那是有力气的人,而不是有勇气的人。要离顺风倒下,羊祜射箭穿不透铠甲,难道不勇敢吗?像乌获这样的人,就只能说是力气,而不能说是勇气。勇和力的区别已经很久了。有力气的人可以配合仁守,而不能配合勇。力气承担重任,而勇气抵御侮辱。所以朱熹把遏制私欲归于勇,保存天理归于仁。保存仁的功夫,有从容、竭蹷的区别。抵御侮辱的勇气,则不问是否从容。项羽的怒吼叱咤,难道能说他的勇气没有达到吗?所以朱熹说:“不依赖勇气而宽裕自如。”如果依赖勇气,那么千古就没有从容的勇士。孔子说大勇:“即使面对千万人,我也前往。”是何等震动严毅,先发制人,难道是谈笑举鼎的意思吗?
二四
学、问、思、辨、行,《章句》说条目而没说顺序。条目就像网有网眼,千个网眼同时使用;又像人有眼睛,两只眼睛同样明亮。所以保留程子废除一项都不行的说法来证明它。《或问》说顺序,是因为初学者一向完全没有理解,所以不得不暂缓讨论行,而以学为开始。这对于“诚之者”择善固执的全部功夫,本来就不恰当。
朱熹语录中有“无先后而有缓急”的说法,差不多足以疏通《或问》的困境。于是把学当作紧急,行当作缓慢,也只是对完全没有理解的人说的罢了。实际上学不能做到,就紧急需要辨;问不知道,就紧急需要思;思不能得到,就又需要学;辨不明白,仍然需要问;行不笃实,就应当再用学问思辨来培养它的力量;而在进行学问思辨的时候,遇到应当行的,就全力紧急地去行,不能说我的学问思辨没有达到,而等待以后。
如果论五者中第一不容缓的,莫过于行,所以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弟子尚且如此,何况君子以其诚行于五达道之间,人君一日万机而求敏捷其政事的人呢?
第二十一章
一
说“性”、说“道”、说“教”,是有实质而成为章法的。说“天命”、说“率性”、说“修道”,则是事情达到虚无而没有名实的。追溯有实质成为章法的在达到虚无的时候,以知道它们从哪里来,所以说“之谓”。
说“自诚明”,有其实理了;说“自明诚”,有其实事了。“性”,是对于天的功夫;“教”,是对于人的功夫。因为其实而知道它们之所以为功,所以说“谓之”。
天命大而性小,性是就一个人而言。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正在做而教已经成。命外无性,性外无道,道外无教,所以说“之谓”,它们本来如此而我赋予它们名称。
诚明都是性,也都是教。得到自然的性是性,恢复自然的也是性,而教也无非是自然的道理。明所产生的是性,明所依附的也是性,如仁义礼等。而教也本于天明所产生。特别在它们相互依赖的时候,有继承、有保存,成就本性并不断保存,是道义的门径。有贯通、有恢复,那么就在它们本来没有分别的地方可以加以分别,所以说“谓之”,我赋予名称并辨析以彰显。
黄洵关于缓急的解释,不符合这两者的义理。
二
《章句》说“所性而有”、“繇教而入”,是就性所凝聚和教所成就的而言,这是降低一层来说。因为取圣贤而分别充实以他们其人,话语自然可以通顺。小注所载朱熹语录及《或问》所取蓝田的说法,则终究对“性”、“教”两字不安。
孟子说“君子所性”一个“所”字,与“所欲”、“所乐”同类,是说君子所见以为己性的。看孟子说耳目口鼻的欲望“君子不谓之性”,就知道“所性”者,是君子所谓之性,不是说君子性中的境界,而是说见性后所依据的。如果他说“尧、舜性之”,那么要就尧、舜的功用而言。如“动容周旋中礼”四事,都推究其性的本源,而推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的,是性的德,而不是以性为自然的词。
至于教不是学,学不是教,义理上必不可通,那就更加明显。“繇教而入”者,是贤人之学,而必不可说教是贤人之事。所以蓝田在这里,也有所不能诬,而必定说“圣人之所教”。夫学以学夫所教,而学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学,而教必非学。学者,是有事的词;教者,是成法的谓。这如果可以屈从我的所说,那么又有什么不可以压抑古人以徇其私见的呢?
这一节文字,自己分两段。上二
句以理言,下二句以事言。于理而见其分,则性原天而教自人。于事而著其合,则合天者亦同乎人,而尽人者亦同乎天。既显分两段,则陈氏“ 下二句结上意”之说,真成卤莽。
译前两句是从义理的角度来说,后两句是从事实的角度来说。从义理上看出它们的区别,那么本性原本源于天,而教化自然出自人。从事实上彰显它们的统一,那么合乎天道的也与人相同,而尽人事的也与天相同。既然已经明显地分成了两段,那么陈氏所谓“后两句总结上文意思”的说法,确实显得粗疏草率。
若夫理之分者未尝不合,则首章已显明其旨。性、教原自一贯:才言性则固有其教,凡言教则无不率于性。事之合者固有其分:则“自诚明谓之性”,而因性自然者,为功于天;“自明诚谓之教”,则待教而成者,为功于人。前二句固已足达其理,不待后之复为申说也。
愚欲于两段相承之际为之语曰:圣人之尽性,诚也;贤人之奉教,明也。“诚则明矣 ”,教斯立矣。“明则诚矣”,性斯尽矣。如此,则转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
然本文云“诚则明矣”,而不云性则无不明矣;“明则诚矣”,而不云教则可以至于诚矣。是亦足见上二句之未及乎圣人贤人,必待下二句“诚则明矣”一“诚”字,方以言圣人之德足乎诚;“明则诚矣”一“明”字,方以言贤人之学因乎明。是章句“德无不实”八句,仅可用以释下二句“诚”、“明”二字,而上二句则未之释,此章句之疏也。
圣人之德自诚而明,而所以尔者,则天命之性“自诚明”也。贤人之学自明而诚,而其能然者,惟圣人之教“自明诚”也。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而翕辟变化,有其实然,则为等为杀,粲然昭著于万物之中,一鸢飞鱼跃之可以仰观俯察而无不显。自诚而明者,惟其有之,是以著之也。于天为命,而于人为性也。然其所以不言命者,则命唯一诚,而性乃有此虚灵不昧之明也。
圣人之德,以其喻乎己者,纪纲条理,昭晰不忒,得以列为礼、乐、刑、政,确然行于天下后世,使匹夫匹妇可以与知与能而尽其性。自明而诚者,推其所已明,以为明为不诚者,明夫天理之固诚,而有章有质,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于圣人为道,而于天下为教也。然其所以不言道者,则圣人之于道,唯率其本明,而既立为教,乃使理丽于实也。
天不容已于诚,而无心于明。诚者天之道也,明者人之天也。圣人有功于明,而不能必天下之诚明者,圣人立教之本也。诚者教中所有之德也。贤人志于诚,而豫其事于明,则 “不明乎善,不诚乎身”,学、问、思、辨所以因圣而为功者也。此在天、在人,圣修教、贤繇教之差等,固然其有别。上二句之旨。而在天为诚者,在人则必有其明,明授于性,而非性之有诚而无明。
故圣人有其诚而必有明,圣之所以尽性而合天者,固其自然之发见。圣之所明者,贤者得之而可以诚,明开于圣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无当于诚。故贤人明圣人之所明,而亦诚圣人之所诚。贤之所以学圣人而几于天者,明尤其用功之资始。然则性必有明而后教立,学必繇明而后因教以入道,故曰“不明乎善,不诚乎身”。明虽在天所未有而圣必有,“自明诚”“明”字属圣人说。在贤必用,“明则诚矣”“明”字属贤人说。中庸所以要功于诚,而必以明为之阶牖也。
一章之旨,大概如此。乃以求以下十二章,无不合符。末章指示入德之功,必以知几为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以教为归,亦无不合符者。然则于此章竟删抹节次,混合为一,如陈氏所云“下结上”者,要其立义漫无归宿,而大义不显。子思亦何事为此区别之言,绝天下以作圣之功哉?
第二十二章
一
二十二章以下,章句系之语云“言天道也”,“言人道也”。须知朱子是櫽括来说个题目,便人记忆。其实则所云“言天道”者,言圣人之具体乎天道也;“言人道”者,言君子之克尽乎人道也。圣人自圣人,天自天,故曰“可以赞”,“可以参”,曰“如神”,曰“ 配天”,俱有比拟,有差等。“可以”者,未可而可之词也。曰“如”、曰“配”者,虽异而相如、相配也。
孟子言“圣人之于天道”,固有分别,一如言“仁之于父子”。仁者心德,父子者天伦。仁非即父子,则天道亦非即圣人审矣。
又独以人道归君子,亦不可。人道须是圣人方尽得。故言人道章亦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化”,曰“大哉圣人之道”;言天道章亦
译至于道理中分开的部分未曾不合一,那么首章已经显明了其主旨。性与教原本一贯:才说到性,就固有它的教;凡说到教,就没有不遵循性的。事物中合一的部分固然有其分别:那么“由真诚而明白叫做性”,因性而自然形成的,是天的功绩;“由明白而真诚叫做教”,等待教化而成就的,是人的功绩。前两句本来已经足以表达其道理,不需要后面再反复申说。
我想在两段相承之际加上一句话:圣人穷尽本性,是真诚;贤人奉行教化,是明白。“真诚就能明白”,教化于是确立。“明白就能真诚”,本性于是穷尽。这样,那么转折合于明白,就可以破除本章的疑惑。
然而原文说“真诚就能明白”,而不说本性就没有不明白的;“明白就能真诚”,而不说教化就可以达到真诚。这也足以看出前两句没有涉及圣人和贤人,必须等到后两句“真诚就能明白”的一个“诚”字,才用来谈论圣人的德行足以真诚;“明白就能真诚”的一个“明”字,才用来谈论贤人的学问因于明白。朱熹章句中的“德无不实”等八句,仅可以用来解释后两句的“诚”、“明”二字,而前两句却没有解释,这是章句的疏漏。
圣人的德行由真诚而明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天命之性“由真诚而明白”。贤人的学问由明白而真诚,之所以能这样,只有靠圣人的教化“由明白而真诚”。
上天的运作,无声无息,但收敛与展开的变化,有其实际存在,表现为等级与差别,鲜明显著地体现在万物之中,哪怕是一只老鹰飞翔、一条鱼跳跃,都可以仰观俯察而没有不显现的。由真诚而明白的,正因为拥有它,所以彰显出来。在天叫做命,在人叫做性。然而之所以不直接说命,是因为命只有一个“诚”,而性却具有这种虚灵不昧的“明”。
圣人的德行,凭借对自己所明白的道理,纲纪条理,清晰无误,得以列为礼、乐、刑、政,确实地施行于天下后世,使普通百姓也能知晓并做到,从而穷尽他们的本性。由明白而真诚的,推究自己已经明白的道理,用来使不明白、不真诚的人明白天理本来就是真诚的,并且有章法有实质,反过来对照天理都没有虚妄;在圣人那里叫做道,在天下叫做教。然而之所以不直接说道,是因为圣人对于道,只是遵循其本来的明白,而一旦确立为教化,就使道理依附于实际事物。
天不能不真诚,而没有刻意去明白。真诚是天的道理,明白是人的天性。圣人对明白有功,但不能保证天下人都真诚明白,这是圣人设立教化的根本。真诚是教化中所包含的德行。贤人立志于真诚,而预先在明白上下功夫,那么“不明白善,就不能真诚”,学习、询问、思考、辨析之所以能因圣人而建功,就在于此。这在天上、在人身上,圣人修养教化、贤人遵循教化的差别,本来就有区别。这是前两句的主旨。而在天上为真诚的,在人则必然有明白,明白赋予于性,而不是性只有真诚而没有明白。
所以圣人有真诚必然有明白,圣人之所以穷尽本性而契合天道,本来就是其自然的显现。圣人所明白的,贤人得到它就可以真诚,明白开启于圣人的教化,而不是教化只能明白而不符合真诚。所以贤人明白圣人所明白的,也真诚圣人所真诚的。贤人之所以学习圣人而接近天道,明白尤其用功的起始。那么本性必然有明白然后教化才能确立,学习必然由明白然后才能因教化而入道,所以说“不明白善,就不能真诚”。明白虽然在天上没有而圣人必然有,“由明白而真诚”的“明”字属于圣人来说。在贤人必然用,“明白就能真诚”的“明”字属于贤人来说。《中庸》之所以要在真诚上下功夫,而必然以明白作为阶梯和窗户。
一章的主旨,大概如此。用来推求以下十二章,没有不吻合的。末章指示入德的功夫,必然以知几为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然以教为归宿,也没有不吻合的。那么在这一章竟然删去节次,混合为一,像陈氏所说“下结上”那样,其立义漫无归宿,而大义不显。子思又何必要说这种区别的话,断绝天下人作圣人的功夫呢?
第二十二章
一
二十二章以下,朱熹章句系之语说“言天道也”,“言人道也”。要知道朱熹是概括来说个题目,便于人们记忆。其实所说的“言天道”,是说圣人具体体现了天道;“言人道”,是说君子能够尽人道。圣人是圣人,天是天,所以说“可以赞”,“可以参”,说“如神”,说“配天”,都有比拟,有差别。“可以”的,是未可而可之词。说“如”、说“配”的,虽然不同而相如、相配。
孟子说“圣人之于天道”,本来有分别,就像说“仁之于父子”。仁是心的德行,父子是天伦。仁不是即父子,那么天道也不是即圣人,审定了。
又单独把人道归于君子,也不可以。人道必须是圣人才能尽得到。所以说人道的章也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化”,说“大哉圣人之道”;说天道的章也
云“能尽其性”。在天为命,在人为性。尽性,固尽人道也。论语言“性与天道”,性、天之分审矣。直至赞化育,参天地,而后圣人之体天道者见焉。要其体天道者,亦以其尽人道者体之尔。
译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在天体现为天命,在人体现为本性。充分发挥本性,本来就是充分发挥人道。《论语》中谈到“本性与天道”,本性与天道的区别已经考察得很清楚了。直到能够辅助天地化育万物,与天地并立为三,这时圣人体现天道的境界才显现出来。总之,圣人体现天道,也是通过充分发挥人道来实现的。
此等处,中庸原要说合,见得“知之”、“成功”之一。故于圣人分上,说“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维天之命”,“天地之所以为大”;于君子分上,说“圣人之道,峻极于天”,说“诚者自成,所以成物”,说“建诸天地而不悖”,乃至动察静存之功,驯至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无非此理。圣则合天矣,贤则合圣矣。合圣,而于天又岂远哉?诸儒徒区区于生安、学利、困勉之分,而不知尽性即以至命之合,大失本旨。
二
或问于第二十章说诚之处,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后,人遂有不诚以异乎天者,其害在人欲;至此章言至诚尽性,而以“无人欲之私”为之脉络。此朱子吃紧示人语,转折分明,首尾具足,更不囫囵盖覆。其不取程子“穷理便是至命”之说,亦争此耳。
盖诚者性之撰也,性者诚之所丽也。性无不诚,仁义礼知,皆载忠信。非但言诚而即性。性有仁义礼知。诚以行乎性之德,非性之无他可名而但以诚也。性实有其典礼,诚虚应以为会通。性备乎善,诚依乎性。诚者天之用也,性之通也。性者天用之体也,诚之所干也。故曰“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可以分诚与性为二,而相因言之。天用之体,不闲于圣人之与夫妇。无诚以为之干,则忮害杂仁,贪昧杂义,而甚者夺之。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诚,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体性,充实无杂,则人欲不得以乘之,忮害等无所假托则不杂。而诚无不干乎性,性无不通乎诚矣。
抑朱子以尽心为尽其妙用,尽性为尽其全体,以体言性,与愚说同。而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者,岂即诚乎?于此则更有辨。
孟子以知言,此以行言。则“知性”与“尽性”对,而于“知”与“尽”分知行;“ 尽心”与“至诚”对,而于“心”与“诚”分知行。问者有所未察,故以“尽心”“尽性” 为疑,朱子则已别白之矣。“尽心”者,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所谓“明善”也。“至诚” 者,极至其笃实充满之大用,所谓“诚身”也。“存心养性”者,诚之之事也。“尽性”者,事天之效也。
君子学繇教入,自明而诚,则以“尽心”为始事。圣人德与天合,自诚而明,则略“ 尽心”而但从“诚身”始。圣人无欲,不待“尽心”以拣乎理欲之界。贤人遏欲以存理者也,而遏欲必始于晰欲,故务“尽心”;存理必资乎察理,故务“知性”。孟子为思诚言其义,与下言人道诸章义通,不可引作此章之证。
三
章句云“此自诚而明之事”,则尽人物之性,赞化育,参天地,皆以极明之用也。“ 知无不明”,固明也。“处无不当”,则是诚以成物,而亦为明之效者,明之所至,诚用皆达也。
尽人物之性,明只是教,而不可谓性;则“自明诚谓之教”,乃以言“自诚明”者明后之功用。既诚以生明而明复立诚,其非竟言贤人之学可知已。若贤人则须于人物之性,求知之明,求处之当,于己之性,察而繇之,其不能即谓之教,审矣。
以此知“自明诚”“明”字,亦以成德言,而无工夫。“自诚明”者亦有其“自明诚 ”也。直至“明则诚矣”“明”字,方为贤人之学而有力。不然,则此“自诚明”之事,何以不自明止?必处之当故。而朱子所云“教化开通处得其理”,又岂非教之谓乎?
大抵此等处须要活看。如下章言“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固非“自诚明”之事,而抑何以先诚而后明耶?自明诚者,亦自诚而复明。
四
说此“至诚”必是有德有位,陈氏之肤见也。本文云“尽人之性”、“尽物之性”, “尽”字自在性上说,不在人物上说。一人亦人也,千万人亦人也;用物之宏亦物也,用物之寡亦物也。岂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尽人物之性耶?
此与作礼乐不同。彼以行于天下言,则须位。此就其所知、所处之人物言,则不须位。陈氏死认朱子“黎民于变时雍,鸟兽鱼鳖咸若”之语,便煞著尧、舜
译在这些地方,《中庸》原本是要说明“合”的道理,让人体认到“知之”与“成功”是一体的。所以在圣人的层面上,讲“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维天之命”、“天地之所以为大”;在君子的层面上,讲“圣人之道,峻极于天”,讲“诚者自成,所以成物”,讲“建诸天地而不悖”,乃至动察静存的功夫,一直推演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无非都是这个理。圣人则与天相合,贤人则与圣人相合。与圣人相合,那么与天又怎么会远呢?众儒者仅仅局限于生知安行、学知利行、困知勉行的分别,却不知道尽性就是与天命相合,大大失去了本旨。
二
有人问:在第二十章讲“诚”的地方,推究天与人本来相合,而其后,人却有不诚从而与天相异的,其祸害在于人欲;到了这一章讲至诚尽性,而以“无人欲之私”作为脉络。这是朱子紧要地指示人的话语,转折分明,首尾完备,不再含糊笼统地掩盖。他不采纳程子“穷理便是至命”的说法,也是争辩这一点罢了。
因为诚是性的实质,性是诚所依附的。性没有不诚的,仁义礼智,都承载着忠信。不仅仅是说诚就是性,性有仁义礼智。诚在性的德行中运行,并不是性没有其他名称而只叫诚。性确实有其典礼,诚虚灵感应以作为会通。性具备善,诚依循性。诚是天地的作用,性的贯通。性是天地作用的实体,诚所依附的。所以说“只有天下至诚的人,才能尽他的本性”。可以将诚与性分为二,而相互依存地谈论。天地作用的实体,在圣人与普通人之间没有区别。没有诚作为依附,那么忌恨伤害就会混杂在仁中,贪婪愚昧就会混杂在义中,严重的甚至会夺取本性。凭借我固有之大用诚,来运行上天赋予我的本体性,充实而没有杂念,那么人欲就不能乘虚而入,忌恨伤害等没有依托就不会混杂。而诚没有不依附于性的,性没有不通达于诚的。
况且朱子以尽心为尽其妙用,尽性为尽其全体,从体上来谈性,与我的说法相同。而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的,难道就是诚吗?在这里更有辨析。
孟子从知的角度说,这里从行的角度说。那么“知性”与“尽性”相对,而在“知”与“尽”上区分知行;“尽心”与“至诚”相对,而在“心”与“诚”上区分知行。提问者有所未察,所以以“尽心”“尽性”为疑,朱子已经分别明白地说明了。“尽心”,是尽其虚灵知觉的妙用,所谓“明善”。“至诚”,是极至其笃实充满的大用,所谓“诚身”。“存心养性”,是诚的功夫。“尽性”,是事天的功效。
君子学习从教化入手,自明而诚,则以“尽心”为开始的事。圣人德行与天相合,自诚而明,则略去“尽心”而直接从“诚身”开始。圣人没有欲望,不需要“尽心”来拣别理欲的界限。贤人遏制欲望以保存天理,而遏制欲望必定始于辨析欲望,所以致力于“尽心”;保存天理必定借助于察明天理,所以致力于“知性”。孟子为思诚而言其义,与下面讲人道的各章义理相通,不可以引作此章的佐证。
三
章句说“这是自诚而明的事”,那么尽人物之性,赞化育,参天地,都是以极明之用。“知无不明”,固然也是明。“处无不当”,则是诚以成物,而也是明的功效,明所到达的地方,诚的作用都通达。
尽人物之性,明只是教化,而不可以说是性;那么“自明诚谓之教”,是用来讲述“自诚明”者明之后的功用。既然诚生明而明又立诚,其并非仅仅讲述贤人的学习,是可以知道的。如果是贤人,那么在人物之性上,追求知的明,追求处的当,在己之性上,察明而遵循它,其不能立即称为教,是确定的。
由此可知“自明诚”的“明”字,也是从成德来说,而没有功夫。“自诚明”者也有其“自明诚”。直到“明则诚矣”的“明”字,才是贤人的学习而有力。不然,那么这“自诚明”的事,为什么不自明停止?必定是因为处之得当的缘故。而朱子所说的“教化开通处得其理”,又难道不是教的含义吗?
大体上这些地方需要灵活看待。如下章说“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固然不是“自诚明”的事,而为什么先诚而后明呢?自明诚者,也是自诚而复明。
四
说这“至诚”必定是有德有位,是陈氏的浅见。本文说“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尽”字自在性上说,不在人物上说。一个人也是人,千万个人也是人;用物多也是物,用物少也是物。难道孔子没有得位就终究不能尽人物之性吗?
这与制作礼乐不同。那从行于天下来说,则需要位。这里从其所知、所处的人物来说,则不需要位。陈氏死认朱子“黎民于变时雍,鸟兽鱼鳖咸若”的话,便死死地执着于尧、舜
说。不知朱子本文一 “如”字,是活语,极其至处,则时雍咸若而皆非分外。然抑岂必时雍咸若而后能尽人物之性,以几于赞化参天也哉?
译不知道朱熹原文中的一个“如”字,是灵活的说法,达到极致的境界,那么天下和乐、万物顺从,而这一切都不超出本分之外。然而,难道一定要等到天下和乐、万物顺从之后,才能穷尽万物和人性的本然,从而接近辅助天地化育、与天地并立的地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