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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读四书大全说五

(卷首)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8–60 段

“中庸便是三者之闲,非是别有一个道理”,则竟抹杀圣贤帝王一段大学术、大治道,而使为浮游不定之名,寄于一切。则尧、舜、禹之所以授受,上因天理自然、不偏不倚之节文,下以尽人物之性者,果何所择而何所执乎?

译“中庸就是三者之间的中间状态,并非另外存在一种道理”,这种说法竟然抹杀了圣贤帝王所传承的一整套大学问、大治道,而将其贬低为一种飘忽不定的虚名,随意附会于万事万物之上。那么,尧、舜、禹之所以能够代代相传,对上顺应天理自然、不偏不倚的礼法制度,对下穷尽万物本性的做法,究竟是根据什么来选择,又依据什么来坚持呢?

此一章书,明放着“子路问成人”一章是显证据。“天下国家可均”,“冉求之艺” 也。“爵禄可辞”,“公绰之不欲”也。“白刃可蹈”,“卞庄子之勇”也。“文之以礼乐” ,则“中庸”是已。到中庸上,须另有一炉锤在,则于以善成其艺、廉、勇之用,而非仅从均之、辞之、蹈之之中,斟酌较好,便谓中庸。使然,则本文只平说可均、可辞、可蹈,固彻上彻下而为言,何所见其有太过不及而非中也哉?

  中庸一书,下自合妻子、翕兄弟,上至格鬼神、受天命,可谓尽矣,而终未及夫辞禄蹈刃。则以就事言之,其局量狭小,仅以尽之在己,而不足于位天地、育万物之大;以人言之,则彼其为人,称其性之所近,硬直做去,初未知天下有所谓中庸者而学之也。

  唯均天下国家,则亦中庸之所有事。而但言均而已,不过为差等其土宇昄章,位置其殷辅人民,则子路所谓“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者,固可治千乘之赋。求之后世,则汉文几至刑措,可谓均之至矣;而至于礼乐,固谦让而未遑。唯其内无存养省察之功、见天命流行之实体,而外不能备三重之权以寡过也。

  存养省察者,三重之本,天理悉著于动静,而知天知人之道见。静见天心则知天,动察物理则知人。三重者,存养省察中所为慎独乐发,以备中和之理而行于天下者也。中庸一篇,始终开合,无非此理。今乃区区于均天下、辞禄、蹈刃之中求中庸,又奚可哉?均天下国家者,须撇下他那名法权术,如贾生、晁错议定诸侯等。别与一番经纶,使上安民治,风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若以辞爵禄言之,则道不可行,而退以明道为己任,如孔子归老于鲁,著删定之功,方在中庸上显其能,而非一辞爵禄之得其宜,便可谓之中庸。至蹈白刃,则虽极其当如比干者,要亦逢时命之不犹,道既不可行而又不可明,弗获已而自靖于死,不得爱身以存道矣。

  本文前三“也”字,一气趋下,末一“也”字结正之。谓可乎彼者之不可乎此,非谓尽人而不可能;亦能均天下、能辞禄、能蹈刃者之不可许以能乎中庸尔。可均、可辞、可蹈者而不可能,则能中庸者,必资乎存养省察、修德凝道以致中和之用者而后可。故下云“唯圣者能之”,语意相为唱和,义自显也。中庸之为德,存之为天下之大本,发之为天下之达道,须与尽天下底人日用之,而以成笃恭而天下平之化,岂仅于一才一节之闲争得失哉?

  或问云“盖三者之事,亦知、仁、勇之属”,一“属”字安顿极活;较小注“三者亦就知、仁、勇说来,盖贤者过之之事”等语,便自不同。三者之于中庸,堂室迥别,逵径早殊。仅能三者,而无事于中庸,则且未尝不及,而况于过?

  前章所云过不及者,皆就从事于中庸者言也。若就三者以言乎过不及:则均天下者,黄、老过也,申、商不及也;辞爵禄者,季札过也,蚳蛙不及也;蹈白刃者,屈原过也,里克不及也。乃其过亦过夫三者,其不及亦不及夫三者,何尝与中庸为过不及哉?

  若其为知、仁、勇之属,则就夫人性中之达德而言,亦可谓有此三者之资,足以入中庸之德,犹冉求、公绰、卞庄之可与进文礼乐而已。至于用中之知,服膺之仁,中和而不流不倚之勇,彼固未尝问津焉,而何足以与于斯?

  故或问以“取必于行”指其不能中庸之病根,则谓其就事求可而置大道于未讲也;抑云“事势之迫”,则又以原夫辞爵禄、蹈白刃者不能中庸之故。而比干之剖心,一往之士可引决焉;箕子之陈范,则非箕子者终不能托迹也。后儒不察,乃于三者之中求中庸,亦相率而入于无本之学矣。

二

  章句云“三者难而易,中庸易而难”,固已分明作两项说。若云“三者做得恰好,便是中庸”,则三者既难矣,做得恰好抑又加难,当云“中庸难而且难”,何以云易哉?三者之中,随一可焉,中庸不可能也;三者而皆可焉,中庸亦不可能也。张

译这一章书,明显地以“子路问成人”一章作为显明的证据。“天下国家可以治理均衡”,这是冉求的才能;“爵位俸禄可以推辞”,这是公绰的清心寡欲;“白刃可以踩踏”,这是卞庄子的勇猛。用礼乐来修饰这些品质,这才达到“中庸”的境界。到了中庸这个层面,必须另有一番锤炼功夫,这样才能完善地成就其才能、廉洁、勇猛的作用,而不是仅仅从治理均衡、推辞爵禄、踩踏白刃之中,斟酌比较哪个更好,就称之为中庸。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原文只是平铺直叙地说可以治理均衡、可以推辞、可以踩踏,这本来就是贯通上下而言的,哪里看得出有太过或不及从而不符合中道的情况呢?

《中庸》这本书,下至和睦妻子、融洽兄弟,上至感通鬼神、承受天命,可以说无所不包了,却始终没有提到推辞俸禄和踩踏白刃。因为从事物本身来说,这种格局狭隘,仅仅局限于尽己所能,而不足以达到位育天地、化育万物的大境界;从人来说,那些人依凭自己性情的相近之处,硬直地去做,起初并不知道天下有所谓中庸之道需要去学习的。

只有治理均衡天下国家,才是中庸所涵盖的事务。但只说治理均衡,不过是区分土地疆域的等级,安排辅佐大臣和百姓的位置,那么子路所说的“何必读书然后为学”,本来就可以治理千乘之国的赋税。在后世寻求,汉文帝几乎达到了刑罚搁置不用的地步,可以说是治理均衡的极致了;但至于礼乐,他虽然谦让却来不及施行。正因为他在内心没有存养省察的功夫,没有见到天命流行的实体,而在外面不能具备慎独、乐发、中和这三重权柄来减少过错。

存养省察,是这三重的根本,天理在动静中全部显现,从而显现出知天知人的道理。静时见到天心就能知天,动时察明物理就能知人。所谓三重,是指在存养省察中所做的慎独、乐发,以具备中和的道理并推行于天下。《中庸》一篇,始终开合,无非是这个道理。如今却在治理天下、推辞俸禄、踩踏白刃之中寻求中庸,又怎么可以呢?治理均衡天下国家,必须撇下那些名分法度权术,比如贾谊、晁错议定诸侯等级之类的做法。另外有一番经世济民的规划,使上位者安定、百姓治理,风俗改变,才能展现出中庸的作用。如果从推辞爵禄来说,那么大道不可施行,就退隐下来以阐明大道为己任,像孔子晚年回到鲁国,从事删定典籍的工作,这才在中庸上显扬其才能,而不是仅仅推辞爵禄得当,就可以称为中庸。至于踩踏白刃,即使像比干那样极其恰当,终究也是逢时运不佳,大道既不可施行又不可阐明,不得已而自我安顿于死亡,不能爱惜身体以保存大道了。

原文前三个“也”字,一气呵成向下推进,最后一个“也”字总结定论。意思是说,那些在彼处可行的人在此处不可行,并不是说所有人都不可能做到;而是说那些能治理天下、能推辞俸禄、能踩踏白刃的人,不能允许他们就能做到中庸。能治理均衡、能推辞、能踩踏的人却做不到中庸,那么能做到中庸的人,必定凭借存养省察、修养德行凝聚大道以致中和的作用,然后才可以。所以下面说“只有圣人能做到”,语意相互呼应,意义自然显明。中庸作为一种德行,存留它是天下的根本,发用它是天下的通达道路,必须与天下所有人日常所用相结合,从而成就笃实恭敬而天下太平的教化,难道仅仅在一才一节的得失之间争辩吗?

《或问》中说“大概这三件事,也属于知、仁、勇的范畴”,一个“属”字安置得非常灵活;与较小的注释“这三者也是从知、仁、勇来说的,大概是贤者过分的表现”等话语相比,自然不同。这三者与中庸相比,堂室迥然不同,路径早已殊异。仅仅能做到这三者,而没有从事于中庸,那么尚且未曾不及,何况是过分呢?

前一章所说的过分与不及,都是就从事于中庸的人而言的。如果就这三者来说过分与不及:那么治理均衡天下的,黄老之道过分了,申商之法不及;推辞爵禄的,季札过分了,蚳蛙不及;踩踏白刃的,屈原过分了,里克不及。然而他们的过分也是过分于这三者,他们的不及也是不及于这三者,何尝与中庸构成过分与不及的关系呢?

如果它们属于知、仁、勇的范畴,那么就从人性中的通达德行来说,也可以说拥有这三者的资质,足以进入中庸的德行,就像冉求、公绰、卞庄子可以进而用礼乐修饰一样。至于用中的智慧,服膺的仁爱,中和而不偏不倚的勇猛,他们本来未曾问津,又怎么足以参与其中呢?

所以《或问》用“取必于行”指出他们不能中庸的病根,是说他们就事求可而把大道置之不理;又说“事势所迫”,则是推究推辞爵禄、踩踏白刃的人不能中庸的原因。比干剖心,一往无前的士人可以引决自尽;箕子陈述规范,则不是箕子那样的人终究不能效仿。后世儒者不察,竟在这三者之中寻求中庸,也相继陷入无本之学了。

二

章句说“这三者难而易,中庸易而难”,本来已经分明作为两项来说。如果说“这三者做得恰好,就是中庸”,那么这三者既然难,做得恰好更加难,应当说“中庸难而且难”,为什么说易呢?在这三者之中,随一者可以,中庸不可能;三者都可以,中庸也不可能。张

子房奋击秦始皇而不畏死,佐汉高定天下,已乃谢人闲事,从赤松游,顾于存养省察之心学,尧、舜、文、武三重征民之大道,一未之讲。是三者均可,而中庸不可能之一证。安得谓中庸即在三者之中哉?

译张良奋起刺杀秦始皇而不畏惧死亡,辅佐汉高祖平定天下,之后便辞谢世间事务,跟随赤松子游历,然而对于存养省察的心性之学,以及尧、舜、周文王、周武王三重征召民众的大道,却从未加以讲习。这三者都可以做到,而中庸却不可能做到,这就是一个证明。怎么能说中庸就包含在这三者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