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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读四书大全说十

(卷首)(2/2)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296–479 段

德也。于理言之,则善有万;于心言之,则五者尽之矣。故知夫子之以此五者答子张,理已极,功已全,更无遗也。

译这是德行。从道理上讲,善有千万种;从内心上讲,这五种德行已经穷尽了。所以知道夫子用这五种德行回答子张,道理已经穷尽,功夫已经完备,再也没有遗漏的了。

看圣人言语,须看得合一处透,如“克己复礼”,“ 主敬行恕”等,无不以此五者行之。则全体、大用,互相成而无碍。若执定药病一死法,却去寻他病外之药,谓恭、宽、信、敏、惠外更有何道。总成迷妄。圣人之教,如天地之有元气,以之生物,即以之已疾,非以药治病。则栀、芩不必与乌、附合,而人参亦且反藜芦。凡药之于病,生于此者,误用之彼,则为杀。将所以药子张者,必且以贼他人。而此五者,自上智至下愚,有一而不当行者乎?故知圣人之言,必不为药。

五

  双峰“刚体勇用”之说,殊不分晓。凡言体用,初非二致。有是体则必有是用,有是用必固有是体,是言体而用固在,言用而体固存矣。勇而无勇之体,则勇为浮气而不成其勇。刚而无用,则中怀内毖,而亦何以知其为刚!故刚亦有刚之用,勇自有勇之体,亦与仁、知、信、直之各为体用者等。

  盖刚者,自守则厉体、不为物屈用之谓也。勇者,果决敢为体、遇事不怯用之谓也。故体虽不刚,要不害其为勇。如刘琨、祖逖一流人,自守不峻而勇于为义,是不刚而勇也。用虽不勇,要不害其为刚。如汲黯、包拯一流人,固无喜于任事之意,而终不为物下,是不勇而刚也。

  好刚而不好学,所谓刚愎自用也。狂者,妄自尊大、轻世陵物之谓。好勇而不好学,如刘穆之、王融,只是勇于有为,便不复顾名节,故其蔽乱。此刚、勇之别,体用各异,不可紊也。

六

  程子言“序”,朱子言“敬”,赵、饶二氏无所见而姑为之调停,云“二说相须,其义始备”。朱子若看得程子之言序也为允当,则何故易一敬字?若以序字之义为未备,更须添一敬字,亦当兼言敬以有序,不宜竟废言序也。唯朱子看得程子之言序者于此处不切,故断然以敬代之。若其仍存程说于圈外者,则取其“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一段而已。

  释此章之义,乃使人因礼乐而释其所以然。礼之所以然者敬也,乐之所以然者和也。以序配和,乃就礼乐之已成而赞其德。礼行而序著,乐备而和昭。故曰“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行礼行乐时,大段道理如此。故凡天下之有序者,皆礼之属也;凡天下之和者,皆乐之属也。唯然,则序非礼之所以为礼,而配序之和亦非乐之所以为乐。朱子云“敬而将之”,“和而发之”。程子所云序与和,只说得将边、发边事。其所将、所发者,则固吾心之敬与和也。

  程子推天理之本然,而云“盗贼亦有礼乐”,此为老、庄家说礼乐是圣人添上底,故与指天理之在人者以破其“前识之华”一种妄说。若夫子则缘流俗以容之有序、声之能和者为礼乐,故曰“人而不仁,如礼乐何”。不仁者不能如之何,又岂盗贼之相总属、相听顺者之得与哉!

  夫不仁之人所以不得与于礼乐者,唯其无敬、和之心也。若天道之自然有此必相总属之序、必相听顺之和,则固流行而不息,人虽不仁,而亦不能违之。而凡人之将玉帛、鸣钟鼓者,正恃此以为礼乐也。程子此段,是门人杂记来底,想为有人疑礼乐非人心之固有,故为反其言而折之如此,乃非以正释此章之义。其说规模甚大,却空阔,令人无入手处,以视圣人之言深切警省、动人于微者远矣。

  且言序者,亦因敬而生其序也。若不敬,则亦无以为序。盗贼之相总属,终叫作序不得。天下之序四:亲疏也,尊卑也,长幼也,贤不肖也。乃盗贼之有总属,于此四者,其何当也?凡其所奉为渠帅者,徒以拳勇狙诈相尚,而可谓天理自然之序乎?

  若夫礼之有序者,如事父事兄之杀,此是胸中至敬在父,次乃敬兄,自然之敬而因生其序,序者敬之所生也。倘以敬父者敬兄,则是夷父于兄,而以敬兄者敬父矣。敬兄之杀于敬父而为之序者,乃所以专致其敬于父也。礼所谓以仁率亲、以义率祖、等上顺下,皆为至敬言也。然则礼之所以云礼者,以敬言而不以序言,审矣。

  冯厚

译看圣人的言语,必须看得融会贯通,如“克己复礼”、“主敬行恕”等,无不以此五者(恭、宽、信、敏、惠)来践行。那么本体与大用,互相成就而没有障碍。如果执着于药与病一一对应的死板法则,却去寻找病之外的药,认为在恭、宽、信、敏、惠之外还有别的道,这总归是迷妄。圣人的教化,如同天地有元气,用它来化生万物,也就用它来治愈疾病,并非用药物来治病。那么栀子、黄芩不必与乌头、附子相合,而人参也应当与藜芦相反。凡是药物对于疾病,产生于这里的,误用于那里,就会成为毒药。将用来治疗子张的药,必定会伤害他人。而这五者,从上智到下愚,有哪一个是不可行的呢?所以知道圣人的言语,必定不是药。

五

双峰(饶鲁)“刚为体、勇为用”的说法,非常不清楚。凡是谈论体用,起初并非两种不同的东西。有这种本体就一定有这种作用,有这种作用必定原本就有这种本体,这是说本体而作用原本就在其中,说作用而本体原本就存在了。勇而没有勇的本体,那么勇就是浮泛之气而不能成为真正的勇。刚而没有作用,那么内心拘谨狭隘,又怎么知道它是刚呢!所以刚也有刚的作用,勇自有勇的本体,这也与仁、智、信、直各自作为体用是一样的。

大概刚,是指自我约束严厉为本体、不被外物屈服为作用的意思。勇,是指果敢决断为本体、遇事不胆怯为作用的意思。所以本体虽然不刚,大体上也不妨碍它是勇。如刘琨、祖逖一类人,自我约束不严厉而勇于行义,这是不刚而勇。作用虽然不勇,大体上也不妨碍它是刚。如汲黯、包拯一类人,本来没有喜欢任事的意思,而终究不被外物压倒,这是不勇而刚。

喜好刚强而不喜好学习,就是所谓的刚愎自用。狂者,是指妄自尊大、轻视世间、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意思。喜好勇武而不喜好学习,如刘穆之、王融,只是勇于有所作为,便不再顾及名节,所以他们的弊病是混乱。这刚与勇的区别,体用各不相同,不可混淆。

六

程子说“序”,朱子说“敬”,赵氏、饶氏没有什么见解而姑且为之调停,说“两种说法互相需要,意义才完备”。朱子如果认为程子所说的“序”是恰当的,那么为什么改用一个“敬”字?如果认为“序”字的意义不完备,还需要添加一个“敬”字,也应当兼说“敬以有序”,不应当竟然废弃“序”的说法。只有朱子认为程子所说的“序”在这里不贴切,所以断然用“敬”来代替它。如果朱子仍然在圈外保留程子的说法,那么只是取“天下无一物无礼乐”这一段罢了。

解释这一章的意义,是让人因为礼乐而解释其所以然。礼之所以然的是敬,乐之所以然的是和。用“序”来配“和”,是就礼乐已经形成之后来赞美它们的德行。礼实行而秩序显著,乐完备而和谐昭明。所以说“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行礼行乐时,大段的道理如此。所以凡是天下有秩序的,都是礼的范畴;凡是天下和谐的,都是乐的范畴。正因为这样,那么序不是礼之所以成为礼的原因,而配序的和也不是乐之所以成为乐的原因。朱子说“用敬来引导”,“用和来抒发”。程子所说的序与和,只说得引导边、抒发边的事。它所引导、所抒发的,则原本是我们心中的敬与和。

程子推究天理的本然,而说“盗贼也有礼乐”,这是针对老子、庄子说礼乐是圣人添加上去的,所以指出天理在人之处来破除他们那种“前识之华”的妄说。如果孔子则是顺着流俗,把容止有秩序、声音能和谐的称为礼乐,所以说“人如果不仁,礼乐能把他怎么样”。不仁的人不能把礼乐怎么样,又哪里是盗贼互相统属、互相听从顺从的能参与呢!

不仁的人之所以不能参与礼乐,只是因为他们没有敬、和之心。如果天道自然有这种必定互相统属的秩序、必定互相听从顺从的和谐,那么固然流行而不停息,人虽然不仁,也不能违背它。而凡是人们拿着玉帛、敲着钟鼓的,正是依靠这个作为礼乐。程子这段,是门人杂记下来的,想必是因为有人怀疑礼乐不是人心固有的,所以反过来说话来驳斥他如此,并不是用来正确解释这一章的意义。他的说法规模很大,却空阔,让人没有入手处,比起圣人的言语深切警省、在细微处动人,相差远了。

况且说“序”的,也是因为敬而产生其序。如果不敬,那么也没有办法成为序。盗贼互相统属,终究叫作序不得。天下的序有四种:亲疏、尊卑、长幼、贤不肖。盗贼有统属,在这四种中,它符合哪一种呢?凡是他们所奉为渠帅的,只是以拳勇狡诈互相推崇,这可以称为天理自然的序吗?

至于礼有秩序的,如事父事兄的递减,这是胸中至敬在父亲,其次才敬兄长,自然的敬而因此产生其序,序是敬所生的。如果用敬父亲的心去敬兄长,那就是把父亲等同于兄长,而用敬兄长的心去敬父亲了。敬兄长比敬父亲递减而为之序,是为了专门致其敬于父亲。礼所说的以仁率亲、以义率祖、等上顺下,都是为至敬而言的。那么礼之所以称为礼,是用敬来说而不是用序来说,这是确凿的。

冯厚

斋求其说而不得,乃以诸侯大夫之僭为无序之实。此既与程子盗贼之说显相矛盾。僭窃者,充类至义之尽,而始与盗贼等。岂盗贼之贤于僭窃者哉?夫子言礼非玉帛之云,所以通警天下之失实。若但云僭窃者徒有玉帛而无序,则周之时王举行其所得为之礼,虽以跛踦临之,而已无憾于礼耶?且僭礼者亦僭乐矣,是乐之失实,亦惟不序之故,而何以只言和哉?

译斋公探求其中的道理却未能得到,于是将诸侯大夫的僭越行为视为无序的实质。这显然与程子关于盗贼的说法相矛盾。僭窃之人,只有在推究其类、穷尽义理到了极致时,才与盗贼等同。难道盗贼比僭窃者更贤良吗?孔子说“礼不在于玉帛”,是为了普遍地警示天下人失去实质。如果只说僭窃者徒有玉帛而无秩序,那么周朝时天子实行他所获得的礼制,即使以跛足之态面对它,难道对礼就没有遗憾了吗?况且僭越礼制的人也就僭越了乐制,乐制的失去实质,也只是因为无序的缘故,那为什么只说“和”呢?

宋、元之际,诸儒鄙陋,随处将僭窃插入。如“问禘说”、“入太庙”诸章,俱靠此作白赖秘诀,恰似夫子当年终日只寻著者几个诸侯大夫厮骂,更不知此外有天德、王道在。虞伯生以此注杜甫诗,且一倍酸鄙,不知有杜,而况其望圣人之门墙也哉!

七

  盗贼之有渠帅,有偻儸,一般底尊卑之序,也恰象个礼。礼云礼云,拜跪、先后云乎哉?即不仁之人行礼,也须有序。于此正好看他别处。礼中自然之序,从敬生来,便是天理。盗贼之序,因畏故尔,便是人欲。以此思之,则凡修敬父、敬君之仪,而实以畏君父之威,及为法制清议所束缚,不敢不尔者,皆与盗贼等,而终不知礼之云者也。

  程子此段言语,想被门人记来不真,而以己意添换,遂成差谬。其语酷似侯河东,繇他贪于规模之大,而切体无实,程子所云“只好隔壁听”者是也。不然,则或有问者,程子以其有不知序之病,以此药之,而药即成病也。凡药病者,药无非病。

八

  夫子蓦地说个“予欲无言”,看来意义自是广远深至。先儒于此,只向子贡转语中求意旨,却不在夫子发言之本旨上理会,徒增枝叶,益入迷离矣。

  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此是子贡从无言中抽出小子之待述一种来,致其疑问;而夫子所答,则又于成己成物一本原处,见得虽为小子述计,亦不在言也。若子贡未问以前,则夫子初不从教人起义。

  向后再言“天何言哉”,非复词也。前云“天何言哉”,言天之所以为天者不言也。后云“天何言哉”,言其生百物、行四时者,亦不在言也。集注云“学者多以言语观圣人,而不得其所以言,故发此以警之”,只此殊失圣人气象。

  庆源于此作两种解,要皆无实。一云:“学者体察之意常少,徒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使然,则是夫子故为此愤激之词矣。苟夫子为此愤激之词,而子贡且云“小子何述” ,是何其一堂之上,先生悻悻而弟子烦渎耶?此说之最陋者也。

  一云:“天理流行之实,凡动静语默皆是,初不待言而著。学者惟不察乎此,而但以言语观圣人,是以徒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夫繇言而知其所以言,与不繇言而知其所以言,是孰难而孰易?学者且不能于言而知其所以言,乃欲使于动静语默得之,不愈增其茫昧乎?

  且夫言之不足以尽道者,唯其为形而下者也。起居动静之威仪,或语或默之节度,则尤形而下之枝叶也。虽天理流行于其中,而于以察理也,愈有得筌蹄而失鱼兔之忧。夫子以姊之丧,拱而尚右,而门人皆学之,是学者固未尝不于动静语默观圣人。乃得其拱而不得其所以拱,其执象以遗理,更有甚于执言者。则子又将曰“予欲不动不静不语不默”哉!

  逃影于月而就灯,不知灯之为影且甚于月也!凡此戏论,既皆无实,则知所云“予欲无言”者,非为学者言也。

  盖自言曰“言”,语人曰“语”,言非语也。抑非必喋喋多出于口而后为言也,有所论辨而著之于简编者皆是也。圣人见道之大,非可以言说为功;而抑见道之切,诚有其德,斯诚有其道,知而言之以著其道,不如默成者之厚其德以敦化也。故尝曰“讷”,曰“耻” ,曰“怍”,曰“讱”,抑至此而更云“无言”。则终日干干以体天之健而流行于品物、各正其性命者,不以言闲之而有所息,不以言显之而替所藏也。此所云“品物流行”,“各正性命”,皆以成己之德言。

  朱子感兴诗深达此理,较集注自别。其云“万物各生遂,言天。德容自温清言仲尼。”,则固以德容之温清,配天之生物,而非云天以生遂为功于物,圣以温清为不言之教也。又云“发愤永刊落,奇功收一原”。所谓“发愤刊落”者,即讱言之极致而无言也;“奇功收一原”者,以言大德敦化之功有以立天下之大本,而不在拟议之闲也。

  繇此思之,圣人之欲无言者,亦当体实践以自尽夫天德,而收奇功于

译宋元交替之际,许多儒者见识浅陋,随意将篡位窃国之事穿插其中。例如《问禘说》、《入太庙》等章节,都依靠这些作为无赖狡辩的秘诀,仿佛孔子在年终整天只忙着找那几位诸侯大夫互相辱骂,完全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天德和王道存在。虞集(伯生)用这种观点来注解杜甫的诗,而且更加酸腐鄙陋,连杜甫都不了解,更何况是仰望圣人的门墙呢!

七

盗贼之中有首领,有小喽啰,一般也有尊卑的次序,这也恰好像是一种礼。所谓礼啊礼啊,难道只是拜跪、先后这些形式吗?即使是不仁的人行礼,也必须有次序。在这里正可以观察其他方面。礼中自然的次序,是从恭敬心产生的,这就是天理。盗贼的次序,是因为畏惧而产生的,这就是人欲。由此思考,那么凡是修习敬父、敬君的仪节,但实际上是因为畏惧君父的威严,以及被法制和清议所束缚,不敢不这样做的,都与盗贼等同,始终不知道什么是礼。

程子这段话,想必是被门人记录得不真切,又用自己的意思添加替换,于是造成了错误。他的话酷似侯仲良(河东),因为他贪图规模宏大,而切身体验却无实质,这正是程子所说的“只好在旁边听”的情况。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或许有提问者,程子因为他有不知次序的毛病,用这话来医治他,结果药方反而成了病症。凡是用来治病药方,药本身无非就是病。

八

孔子突然说出“我想不说话”,看来意义自然是广阔深远、精微透彻的。以前的儒者在这里,只在子贡的转述中寻求意旨,却不在孔子发言的根本宗旨上加以理会,徒然增加枝叶,更加陷入迷离不清。

子贡说:“您如果不说话,那么我们这些学生传述什么呢?”这是子贡从“无言”中抽出学生等待传述这一种情况来,提出疑问;而孔子的回答,则又从成就自己、成就万物的根本源头,看出即使为学生传述考虑,也不在于言语。如果子贡没有问之前,那么孔子起初并不是从教导人的角度立论的。

后来再说“天说什么呢”,不是重复前面的话。前面说“天说什么呢”,是说天之所以为天的道理是不说话的。后面说“天说什么呢”,是说它化生万物、运行四季,也不在于言语。《集注》说“学者大多通过言语来观察圣人,而不能得到他说话的原因,所以发出这话来警示他们”,这完全失去了圣人的气象。

庆源(杨时)在这里作了两种解释,都要么没有实质。一种说:“学者体察的意思常常很少,只得到他的话而不能得到他说话的原因。”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孔子是故意说这种愤激的话了。如果孔子说这种愤激的话,而子贡还说“学生传述什么”,那在同一个讲堂上,老师愤愤不平而弟子烦琐多言,是多么奇怪啊!这是最粗陋的说法。

另一种说:“天理流行的实质,凡是动静语默都是,起初不需要言语就显著。学者只不体察这个,而只用言语来观察圣人,因此只得到他的话而不能得到他说话的原因。”从言语中知道说话的原因,与不从言语中知道说话的原因,哪个难哪个易?学者尚且不能从言语中知道说话的原因,却想让他们从动静语默中得到,不是更加增加他们的迷茫吗?

况且言语不足以穷尽道的,正是因为它是形而下的。起居动静的威仪,或语或默的节度,更是形而下的枝叶。虽然天理流行其中,但用来察理,更有得到捕鱼的竹笼和捕兔的网却失去鱼兔的担忧。孔子因为姐姐的丧事,拱手而尚右,门人都学习他,这说明学者本来不是不在动静语默中观察圣人。但他们得到了拱手的形式却得不到拱手的原因,他们执着于形象而遗落了道理,比执着于言语的更严重。那么您又要说“我想不静不动不语不默”了吗!

逃避月下的影子而靠近灯光,不知道灯光产生的影子比月光更厉害啊!凡是这些戏论,既然都没有实质,那么就知道所谓“我想不说话”,不是为学者说的。

大概自己说叫“言”,对人说叫“语”,言不同于语。而且不一定喋喋不休多出于口才叫言,有所论辩而写在简册上的都是。圣人看到道的大,不可以言语作为功效;而又看到道的切近,确实有他的德行,这才确实有他的道,知道而用言语来彰显他的道,不如沉默成就的人那样厚植他的德行来敦厚教化。所以他常说“迟钝”,说“羞耻”,说“惭愧”,说“谨慎”,又到这里更说“无言”。那么整天勤勉地体察天的刚健而流行于万物、各自端正其性命的,不因为言语的闲杂而有所停息,不因为言语的显扬而替代所藏的德行。这里所说的“品物流行”,“各正性命”,都是以成就自己的德行来说的。

朱子的《感兴诗》深深通达这个道理,与《集注》自然不同。他说“万物各自生长顺利,说的是天。德行容貌自然温和清静,说的是孔子。”,那么本来就是以德行容貌的温和清静,配合天的化生万物,而不是说天以化生万物为对万物的功效,圣人以温和清静为不言的教化。又说“发愤永远刊落,奇功收归于一源”。所谓“发愤刊落”,就是谨慎言语的极致而无言;“奇功收归于一源”,是说大德敦化的功效有以确立天下的大本,而不在于拟议之间。

由此思考,圣人想要无言,也应当切实实践以自我竭尽天德,而收取奇功

一原矣。岂徒悻悻然愤门人之不喻,而为此相激之词,如西江学究之于蒙童也哉?曰“天何言哉”,则体天德者不当以言矣。曰“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则虽如子贡之为小子虑者,亦即以成己者成之,而不在言矣。

译这是同一本源啊。难道仅仅是愤愤不平地怨恨学生不能理解,而说出这种相互激切的言辞,就像西江学究对待蒙童那样吗?说“天说什么呢”,那么体悟天德的人就不应当用言语了。说“四季运行,万物生长,天说什么呢”,那么即使是像子贡那样为弟子们担忧的人,也应当用成就自己的方式去成就他们,而不在于言语了。

呜呼!论至此而微矣。非老氏“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之说也,非释氏“言语道断,心行路绝”之说也,圣人所以“自强不息”,“显诸仁,藏诸用”,“洗心而退藏于密”者也。圣人之德,耳顺矣,从欲不逾矣,盈前而皆道,则终日而皆德,敦化者敦厚以化成也,川流者不舍昼夜也。夫何言哉!密与万物为裁成辅相,而显与达道达德为诚明也。以此成己,而致中和以位天地、育万物;以此成物,而笃恭以天下平矣。小子而欲学焉,相与终日于博文、约礼之中,亦下学而上达矣。

  是夫子非虚欲之也。欲无言,则终无言也。时而行也,则周流以行道于七十二君之国。时而藏也,则祖二帝,述三王,删诗、书,定礼、乐,皆述而不作。因鲁史成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圣人未尝有所论断。而百王之大法以昭。盖未尝取其心之所得者见之言也。故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而天下万世无不被其时行物生之功矣。此圣人所以成己而成物者,夫何言哉!呜呼!亦微矣,非可以浅见一二测也。

九

  “小子何述”,非小子何法之谓。述者,转称之以传于人也。子贡之意,欲夫子著书立教,而使弟子述之以诏后世,亦非但自为学也。夫子云天何言而时行物生,则在己固不待言,而小子亦无容述矣。

  呜呼!圣人之去今,几二千岁,而天下虽在夷狄盗贼之世,且未尽人而禽也,岂徒以圣人之言哉?如以言,则诵圣人之言者,且不免于禽行;而其能与知与行夫圣人之道者,或未得耳闻口诵夫圣教。天命之性,圣人显道而神德行,莫之为而为之,固非人之所易知也。呜呼!愚之所言者,如此而已。过此以往,不可得而言矣。虽然,其与释氏“自性众生,一念普度”者,则薰莸矣。熟读张子正蒙而有得于心焉,或知其旨。此二段文字,愚虽不肖,不敢为欺人之语。抑不能显指其所以然,则力有所不逮,而言者本不能尽意者也。

十

  切须知,言与语异。子曰“予欲无言”,若有人问时,恶得不“叩两端而竭焉”!今一部论语具在,且说夫子所言者是那一段道理?若老子五千言中,彻首彻尾,只是一句子作宗风。即孟子亦所未免。圣人且就一时一事说去,自止至善。即此可想其天行之健、於穆不已气象。若问而亦以无言答,则天龙一指、临济三拳而已。

一一

  小注中“邪僻”二字,所该甚广。愚不肖者有愚不肖之邪僻,贤智者有贤智者之邪僻。

不正之谓邪,因而深陷于邪之谓僻。然则庄子之嗒然丧偶,释氏之面壁九年、一念不起,皆邪僻也,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者也。

  双峰言“静坐时须主敬”,大有功于圣学。当知静坐无敬字,不如博弈。抑谓无事不可兜揽事做,读书穷理不可煎迫而失涵泳,故有静坐时,则以主敬工夫当之。若谓主敬工夫,须静坐方做得,但静坐而他无所用心,以便主敬,则又僻矣。

  程子论“复见天地之心”,是动中见得复下一阳动也。圣人于此,直教将此心有可用处尽著用,无有一法教人向静坐中求。

微子篇

一

  微子之去,若以存祀之故,则微子必殷之亡矣。知殷之亡则可,必殷之亡则不可。如父母之病,虽知其不起,不忍必也。且古之帝王失天下者,其祀必不废,则虽无微子,殷祀岂遂斩乎?

  抑云微子为殷王元子,义当存祀,则尤不审。当帝乙立纣为冢嗣之日,微子已不复以元子自居矣。若胸中更挟一“元子”二字,则微子亦建成矣。

  且纣固有必亡之道,而亡不亡则尤系乎天。夏之太康,唐之懿、僖二宗,其宜亡也,亦不下于纣。使纣早死,而国立贤君,商祚再延,则微子之去以存祀者,作何收煞?盖微子之去,本以远害而全亲亲之恩。尚书“旧云刻子”一段,分明说得有原委。愚于尚书引义中辨之详矣。

二

  柳下惠于鲁为“父母之邦”,较孔子所云“父母之国”者又别。柳下惠,展氏之子。展之赐氏,自无骇之卒,而惠之生

译唉!论述到这里就精微了。这不是老子“智者不言,言者不智”的说法,也不是佛家“言语道断,心行路绝”的说法,而是圣人之所以“自强不息”,“彰显仁德,隐藏功用”,“洗涤心灵而退藏于幽深微妙之中”的原因。圣人的德行,已经耳顺了,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眼前充满的都是道,那么整天体现的都是德,敦厚化育的是以敦厚来教化成就,川流不息的是不舍昼夜。这哪里还需要言语呢!在幽微中与万物共同裁成辅相,在显明中与达道达德共同实现诚明。用这个来成就自己,从而达到中和以安顿天地、养育万物;用这个来成就万物,从而以笃实恭敬使天下太平。小子想要学习,一起终日在博闻强识、约束礼仪之中,这也是下学而上达了。

这是孔子并非虚妄地想要这样。想要不言语,就始终不言语。有时行动,就周游列国在七十二位君主的国家推行道义。有时退藏,就尊奉二帝,传述三王,删定《诗》《书》,确定礼乐,都是传述而不创作。依据鲁国史书编成《春秋》,《春秋》文字数万,圣人未曾有所论断。但百代君王的大法因此昭示。大概未曾把他心中所得的见解表现在言语上。所以说“我想寄托于空泛的言论,不如体现在行事上”,于是天下万世没有不蒙受他顺应时势、化生万物的功绩的。这是圣人成就自己又成就万物的原因,哪里还需要言语呢!唉!这也太精微了,不是可以用浅薄的见识一知半解去揣测的。

九

“小子何述”,不是问小子有什么可效法的。述,是转述传达给别人。子贡的意思,是希望孔子著书立教,让弟子传述下来以告诫后世,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学习。孔子说天何曾言语而四时运行万物生长,那么在自己本来就不需要言语,而小子也没有容许传述的了。

唉!圣人离开现在,将近两千年,而天下虽然在夷狄盗贼的时代,而且并没有完全变成禽兽,难道仅仅依靠圣人的言语吗?如果依靠言语,那么诵读圣人言语的人,尚且不免有禽兽的行为;而那些能知晓并践行圣人之道的人,或许并没有耳闻口诵圣人的教诲。天命之性,圣人彰显道义而神妙德行,没有人去做却自然成就,本来就不是人容易知晓的。唉!我所说的,就是这样罢了。超过这个范围,就无法言语了。虽然如此,它与佛家“自性众生,一念普度”的说法,则是香臭不同的。熟读张载的《正蒙》而有心得,或许能明白其中的旨意。这两段文字,我虽然不才,不敢说欺骗人的话。但不能明确指出其中的原因,是能力有所不及,而言语本来就不能完全表达心意。

十

切须知道,言与语不同。孔子说“我想不言语”,如果有人问时,怎么能不“叩问两端而穷尽道理”呢!现在一部《论语》都在,且说孔子所言的是哪一段道理?如果老子五千言中,从头到尾,只是一句话作为宗风。即使是孟子也不能避免。圣人就针对一时一事来说,自然止于至善。由此可以想象他天行健、深远不已的气象。如果问也用不言语回答,那就只是天龙一指、临济三拳罢了。

一一

小注中“邪僻”二字,所涵盖的很广。愚笨不肖的人有愚笨不肖的邪僻,贤明智慧的人有贤明智慧的邪僻。

不正叫做邪,因而深陷于邪叫做僻。那么庄子的丧偶而忘我,佛家的面壁九年、一念不起,都是邪僻,都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

双峰说“静坐时必须主敬”,对圣学大有功劳。应当知道静坐没有敬字,不如博弈。况且不是说无事不可以揽事做,读书穷理不可以急躁而失去涵泳,所以有静坐的时候,就用主敬的功夫来承担。如果说主敬的功夫,必须静坐才能做,只是静坐而其他无所用心,以便主敬,那就又偏颇了。

程子论“复见天地之心”,是在动中看见复卦下一阳动。圣人于此,直接教人将此心有可用处尽着用,没有一法教人向静坐中求。

微子篇

一

微子的离去,如果是为了保存祭祀的缘故,那么微子必定认为殷商灭亡了。知道殷商灭亡可以,必定殷商灭亡就不可以。如同父母的病,虽然知道不能痊愈,不忍心必定如此。况且古代帝王失去天下的,他们的祭祀必定不废,那么即使没有微子,殷商的祭祀难道就断绝了吗?

又说微子是殷王的长子,道义上应当保存祭祀,那就更加不审慎了。在帝乙立纣为嫡嗣的那天,微子已经不再以长子自居了。如果心中还怀着“长子”两个字,那么微子也就是建成那样的人了。

况且纣王本来有必亡的道理,而亡不亡则更系于天。夏朝的太康,唐朝的懿、僖二宗,他们应当灭亡,也不亚于纣王。假如纣王早死,而国家立贤君,商朝国运再延长,那么微子离去以保存祭祀的,作何收场?大概微子的离去,本来是为了远离祸害而保全亲亲之恩。《尚书》“旧云刻子”一段,分明说得有原委。我在《尚书》引义中详细辨析了。

二

柳下惠在鲁国是“父母之邦”,较孔子所说的“父母之国”又不同。柳下惠,是展氏的儿子。展氏赐姓,从无骇去世,而惠出生

去无骇不远,应只是无骇之子、夷伯之孙,于鲁公室在五世袒免之中,故义不得去而云然。春秋之法,公子不得去国,自是当时通义。士师官亦不卑,但无骇为上卿,执国政,而其子为士师,则卑矣。胡泳引蚳蛙事为证,“士师在邑宰之下,官小可知”。战国之时,天下分裂,一国乃无数邑,邑宰官固不小。如楚申公、沈尹皆为大臣,而平陆距心,爵亦大夫,与今日县令不同,不得以邑宰之小证士师也。

译距离无骇不远,应当只是无骇的儿子、夷伯的孙子,在鲁国公室的五服亲属关系之内,所以从道义上讲不能离开(鲁国),却这样说。《春秋》的法则,公子不能离开本国,这是当时的普遍道义。士师这个官职也不算低微,只是无骇身为上卿,执掌国家政事,而他的儿子却担任士师,那就显得低微了。胡泳引用蚳蛙的事作为证据,说“士师在邑宰之下,官职小可以知道”。战国时期,天下分裂,一个国家就有无数个邑,邑宰的官职本来就不小。比如楚国的申公、沈尹都是大臣,而平陆的距心,爵位也是大夫,与今天的县令不同,不能用邑宰官职小来证明士师官职小。

三

  集注于“佞人殆”与此“殆而”之“殆”,皆云“危也”,初无异释。庆源云“既幸其或止,而又虑其殆”,则似谓孔子若从政,则有仕路风波之忧。如此下语,恐非接舆之意。接舆一流人,直是意致高远,亦不甚把祸福做件事在心里,特其愤世嫉邪,不耐与此曹为伍尔。

  人若畏祸福,直是隐不得。饥寒风雨皆危机也。又况末世人情之所乐与为难者,偏在无势位之人耶!“今之从政者殆而”,与夫子所言“斗筲之人”同意。殆,危也,危亦险也。亦其奸邪倾险,不足与同有为也。集注太略,以言佞人者参观之自得。

四

  伊川说荷蓧稍高。但就其待孔子、子路之礼际,见得如此,不知日暮留宿,自不得不尔,与道左相逢者势异,非荷蓧之独厚于圣贤也。若云荷蓧知长幼之节,则安见接舆、沮、溺之并此不知耶?

  今此诸人,无从详考。但以风味想之,则接舆似较胜。记者加以“楚狂”之名,亦且许之为狂矣。狂者,圣人之所欲得而与之者也。夫子于荷蓧,使子路反见而不自往;于沮、溺,则直不与语;于接舆则下而欲与之言。圣人待之,亦自有差等。且接舆直欲以其道感动圣人,三子则漠然自是而不顾,即此可想其胸次。接舆虽愤世嫉邪,而于心自乐。三子只气很很地埋头恁做去,且与鸟兽同群矣。楚狂自有虞仲、夷逸之风,三子则几与於陵仲子等辈。

  若谓丈人见其二子一事,与仲子避兄离母不同,则又不然。仲子之于妻,亦有冀缺、梁鸿之风,不可以其小者信其大者也。云峰以“楚狂”二字冠此三章,言沮、溺、丈人皆楚之狂士,直是不识得狂。三子者谓之为狷或可。狂不可得,乃思狷,是又其次也。

五

  礼,王大食三侑,则虽天子初饭亦不用乐。鲁有亚、三、四饭,明用王礼。齐氏言“ 不言一饭,孔子正乐而去其一”。孔子正乐,但能论定乐之声容,所云“雅、颂各得其所” 者是也,岂能取鲁君之乐官而裁革之?藉令裁乐,则亦当裁四饭,而不裁其初。后儒苟欲推尊圣人之功化,如此类者,直是不通。

六

  乐官之去,双峰谓鲁专尚淫哇故去,是也。潜室归咎于三家强僭,则三家之僭已久,此诸子者,当其始便不应受职矣。

  读书者最忌先立一意,随处插入作案,举一废百,而圣人高明广大之义蕴隐矣。子曰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原不屑屑与此曹争是非。及云“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则又未尝不矜其愚以召祸也。楚狂云“今之从政者殆而”,早已不中圣人之意。郑声乱雅,自是世道人心一大关系。区区自起自灭之三家,值得甚紧要来!

子张篇

一

  子张所说三章,皆缪于圣人之旨。“论交”一章,集注折之,当矣。“见危授[致]命”一章,朱子以微词贬之,而又为之救正;“若执德不弘”一章,则为之周旋以曲成其是。乃若朱子所言量贵弘而志贵笃,则诚不易矣,然而子张之说,则不如此。

  圣门诸子,晚年受业者,别是一般气象。如曾子、子游、樊迟诸贤,蚤岁即游圣人之门,践履言语,精密深远,较先进诸子,已有升堂、入室之别。故夫子在陈,思狂简之小子,而欲为裁之。裁之者,直为品节之而已,不似子张、子路辈须与脱胎换骨也。原其学于夫子之时,年已过矣,习气已深而不易革矣;唯天资之高,故亦能以圣人为法则,而不陷于邪。至于圣人之微言大义,则有所不能领略,而况其能诣入也!

  就中,子张最为粗疏,总不入圣人条理,故曾子、子游直斥其不仁而非为苛。其云“ 执德不弘,信道不笃”,就此二语,已全不知入处,而安望其为仁!

  “执”云者,守也,执之以为固有也。圣人说“吾道一以贯之”,固是浑沦广大。而于道大者,于德则约,故曾子以“忠恕”一言为得其宗。乃彼则曰“执德弘”。德者,得之于心者也。执所得于心者而欲其弘,则是此一德,而彼又一德矣。不然,则欲尽取夫德而执之矣。吾

译三

集注对“佞人殆”中的“殆”和此处“殆而”中的“殆”,都解释为“危险”,起初并没有不同的解释。庆源李氏说“既庆幸他或许会停止,又担心他会有危险”,这似乎意味着如果孔子从政,就会有仕途风波的忧虑。这样措辞,恐怕不符合接舆的本意。接舆这一类人,心志意趣高远,并不太把祸福当作一回事放在心上,只是他愤世嫉俗,不能忍受与这帮人同流合罢了。

人如果畏惧祸福,根本就不能隐居。饥寒风雨都是危机。何况末世人们所乐于从事和感到困难的事情,偏偏都在没有权势地位的人身上吗!“今之从政者殆而”,与孔子所说的“斗筲之人”意思相同。殆,就是危险,危险也就是险恶。这也是因为那些执政者奸邪阴险,不值得与他们共同有所作为。集注解释得太简略,结合前面关于佞人的解释参看,自然就能明白。

四

伊川先生认为荷蓧丈人的境界稍高一些。但这只是从他对待孔子、子路的礼节中看出来的,不知道日暮留宿,自然是不得不这样,这与在路边相逢的情况势态不同,并非荷蓧丈人对圣贤特别厚待。如果说荷蓧丈人懂得长幼的礼节,那么怎么见得接舆、长沮、桀溺就不懂呢?

现在这些人,无法详细考证。但从风度气质来推测,接舆似乎更胜一筹。记录者加上“楚狂”的名号,也是认可他为狂者。狂者,是圣人想要得到并与其交往的人。孔子对于荷蓧丈人,让子路回去再见他,自己却不亲自去;对于长沮、桀溺,则直接不与他们说话;对于接舆,则下车想要与他交谈。圣人对待他们,自有等级差别。而且接舆直接想用自己的道感动圣人,那三位则漠然自以为是而不顾,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想见他们的胸襟气度。接舆虽然愤世嫉俗,但内心自有乐趣。那三位只是气冲冲地埋头那样做,简直要与鸟兽同群了。楚狂自有虞仲、夷逸的风范,那三位则几乎与於陵仲子等人同类。

如果说丈人见到他两个儿子这件事,与仲子避兄离母不同,那也不对。仲子对待妻子,也有冀缺、梁鸿的风范,不能因为他在小处守信,就认为他在大处也守信。云峰以“楚狂”二字冠于这三章之上,说长沮、桀溺、丈人都是楚国的狂士,这是根本不理解什么是狂。这三位如果说他们是狷介之士还可以。狂者不可得,才考虑狷介之士,这又是次一等的了。

五

礼制规定,天子大宴饮时三次劝酒,那么即使是天子刚开始吃饭也不用音乐。鲁国有亚饭、三饭、四饭,明显是使用了天子的礼制。齐氏说“不提及一饭,是因为孔子正乐而去掉了它”。孔子正乐,只能评定音乐的声容,所谓“雅、颂各得其所”就是如此,怎么能拿鲁君的音乐官员来裁减革除呢?假使要裁减音乐,也应当裁减四饭,而不裁减最初的一饭。后世儒者为了推崇圣人的功化,像这类说法,简直是不通情理。

六

乐官离去,双峰饶氏认为是因为鲁国专门崇尚淫靡的音乐所以离去,这是对的。潜室陈氏归咎于三家强横僭越,但三家的僭越已经很久了,这些乐官在当初就不应该接受职位。

读书的人最忌讳先确立一个成见,随处插入作为论据,举一例而废百事,这样圣人高明广大的义理内涵就隐没了。孔子说“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原本就不屑于与这帮人争辩是非。等到说“所以三桓的子孙衰微了”,却又未曾不怜悯他们的愚昧从而招致祸患。楚狂说“今之从政者殆而”,早已不符合圣人的心意。郑声扰乱雅乐,自然是世道人心的一大关系。那区区自行兴起又自行灭亡的三家,值得多么紧要呢!

子张篇

一

子张所说的三章,都违背了圣人的宗旨。“论交”一章,集注驳斥它,是恰当的。“见危授命”一章,朱子用微词贬斥它,又为之救正;“若执德不弘”一章,则为之周旋以曲折地成就其正确之处。至于朱子所说的度量贵在宏大而志向贵在笃实,确实是不易之论,然而子张的说法,却不是这样的。

圣门弟子中,晚年受业的,别有一种气象。如曾子、子游、樊迟等贤人,早年就游历于圣人门下,实践和言语,精密深远,与先进诸子相比,已有升堂、入室的差别。所以孔子在陈国时,思念狂简的年轻人,想要为他们裁度。裁度他们,只是为他们品节规范而已,不像子张、子路那样需要脱胎换骨。推究他们向孔子学习的时候,年纪已经大了,习气已经深重而不易革除;只是因为天资高,所以也能以圣人为法则,而不陷入邪道。至于圣人的微言大义,则有所不能领略,更何况能深入其中呢!

其中,子张最为粗疏,完全不入圣人的条理,所以曾子、子游直接斥责他不仁,并非苛刻。他说“执德不弘,信道不笃”,就这两句话,已经完全不知道入门之处,又怎么期望他做到仁呢!

“执”的意思是,坚守,执持它作为自己固有的东西。圣人讲“吾道一以贯之”,固然是浑沦广大。而在道的大者方面,在德方面则简约,所以曾子以“忠恕”一言为得其宗旨。然而他却说“执德弘”。德,是心得之于心的东西。执持心得之于心的东西而想要它宏大,那么这就是一个德,那又是一个德了。不然,就是想要尽取所有的德而执持它了。我

以知其不能弘而抑非德也。何也?杂用其心以求德于天下,则其所谓德者,岂其能以自喻而有以自慊乎?繇他说“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只在事上见德,便只向事上求德。故孔子曰“知德者鲜矣”,盖为子张辈叹也。

译由此可知他不能弘扬大道,而且确实缺乏德行。为什么呢?因为他心思驳杂,试图在天下人身上寻求德行,那么他所认为的德行,难道是他能够自我阐明并内心满足的吗?依据其他说法,“见到危险时献出生命,见到利益时想到道义,祭祀时想到恭敬,居丧时想到哀痛”,只在具体事务上体现德行,便只在事务上去追求德行。所以孔子说“懂得德行的人很少啊”,大概是对子张这一类人发出的感叹。

今即以“见危致命”等语思之。其云“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犹之可也,以夫子尝言之也。乃子所云“见危授命”者,固但以为“今之成人”,以其异于仁人之以成仁故而杀身,而不因见危以生其激烈也。“见得思义”居九思之一者,则唯君子业于静存动察而全夫聪明忠敬之体矣,则于义择之为已精;而当其见得,加以警省,取吾心所喻之义合同比勘,以证其当得与否,则其审义者为尤密耳。初非未见之前,思诚之功未密,迨夫得者之当前,而后思执义以为德也。乃云“其可已矣”,则是取天下之可有得者以自矜其不取而为德也,此固近似圣言而无实矣。

  至云“祭思敬,丧思哀”,则待祭待丧而后思,是不必仁人而后可以享帝,孝子而后可以享亲也。且方丧思哀,吾不知其所思者何也?若思死者之可哀而哀之,则是本无哀而求哀也。若思吾之当哀而哀焉,是以哀为不得已,而聊相应酬,吾恐其有声而无泪,有泪而不生于心也。

  方祭乃思敬,则必不能敬;方丧乃思哀,则必不能哀。唯子张天资高,才力大,或可以临时取给,而敬与哀之来赴其思者,能令人见其有余。乃即使其无不给矣,而一念以承祭而临丧,一念以思哀而思敬,则其所谓敬者,亦特不惰于仪容;所谓哀者,亦特不衰于哭踊。求夫所谓忾乎有闻,惝然有见,洋洋如在而绥我思成,皇皇如有求而不得,充充如有所穷,往如慕而反如疑者,我有以知其必不能也。何也?则唯其务弘以执德,而不知存养夫大本之至一者以贞夫动也。

  书曰:“德唯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今且于危执致命之德,于得执义德,于祭执敬德,于丧执哀德,以是为取之天下者各足,而效之吾心者各得其主,逐物意移而无以相成,猝至互起而无以相周,“德二三,罔不凶”矣。

  且于见危而致命,于得而思义,于祭而敬,于丧而哀,初非有本,而因事以执,以为肆应于无穷。方其因事而执也,岂果有得于心哉?亦曰道之于危当授命,于得当以义,于祭当敬,于丧当哀,道之当然者吾笃信之而可矣。

  夫不信吾心之所固有,而信以道之所已然,则亦耳闻目见,据一成之名法,而不知死生之理、取舍之衡、通神合漠之诚、恻怛根心之实,一率夫吾心不容已之天德;以舍其所自喻者而弗之信,则亦求诸人而不求诸己,执器以为道而不凝道以其德。虽云笃也,吾已知其痛痒相关之地,无有生死与共、寤寐勿谖之诚矣。是云笃者,必不得笃也。乃但规规然执一成之侀,拘其身心以取必于信,则其为贼道也不小。

  夫君子之于道,虽无或疑之也,虽未尝不率循之也,而穷变通久以曲成夫道者,则曰 “善道”。其于德也,虽不执一以废百也,虽扩充之而达乎天下也,而洗心藏密以复其性之德者,则必曰“笃信”。故道可弘也,而不用夫笃信也;德必笃信也,而不弘以执之也。唯笃吾所自信之德,而不徒信夫道,故患有所不避,而有时乎不死,以异匹夫之谅;非义所必不取,而有时不辞,以成上下之交。皆道之弘处。唯执德于未发之一本,以成既发之殊节,而不于已发之用弘者遍执以为德,则体一而用自弘,将不期弘而弘焉。故于祭不期敬,而洋洋如在者,相与为显承;于丧不期哀,而瞿瞿梅梅者,必自致而无之有悔。

  今乃倒行逆施,恃其才之可取给于俄顷,以浅量夫道之不过如是而别无可疑,乃执此仿佛乎道者以咸执为己德,曰吾之为德弘矣,非硁硁孤信其心者也;吾之于道无疑矣,非有所隐深而不可知者也。乃居德于弘,则正心诚意之不讲,而天下之大本以遗;自谓无疑于道,则格物致知之不用,而天地之化育,其日迁于吾前者,具忘之矣。此其所以为“子张氏之儒”,而“难与并为仁”矣。夫子尝告之曰“主忠信,徙义”。忠信以为主,无夸弘也;徙义则日新无固信也。而奈何其不喻也!

  后世之为此者,则陈亮是已。固自许以能为有亡,

译如今就拿“见危致命”等话语来思考。它说“见危致命,见得思义”,尚且还可以接受,因为孔子曾经这样说过。然而子张所说的“见危授命”,原本只是把它当作“现在的成人”的标准,因为它不同于仁人为了成就仁德而牺牲生命,并不是因为见到危险就产生激烈的反应。“见得思义”作为“九思”之一,那么只有君子致力于静时存养、动时省察,从而保全聪明忠敬的本体,对于义的抉择才已经非常精微;而当面临利益时,加以警觉反省,拿内心所领悟的义理去对照检验,以证明是否应当获取,那么他对义的审察就尤其严密了。起初并不是在未见利益之前,思诚的功夫不够严密,等到利益当前,才思考坚守义理作为德行。却说“这样就可以了”,这是拿天下可以获取的东西来夸耀自己不取以为德行,这固然近似圣人的言论却没有实质内容。

至于说“祭祀时想着恭敬,丧礼时想着悲哀”,那么等到祭祀和丧礼时才去想着,这就意味着不必是仁人就可以侍奉天帝,不必是孝子就可以侍奉亲人了。况且正在丧礼时想着悲哀,我不知道他所想的是什么?如果想死者值得悲哀因而悲哀,那就是本来没有悲哀而强求悲哀。如果想我应当悲哀因而悲哀,那就是把悲哀当作不得已,而勉强应酬,我恐怕他会有声音却没有泪水,有泪水却不发自内心。

正在祭祀时才想着恭敬,就一定不能恭敬;正在丧礼时才想着悲哀,就一定不能悲哀。只有子张天资高,才力大,或许可以在临时取用,而恭敬与悲哀随着他的思考而来,能让人看到他的有余。然而即使他无所欠缺,但一念为了承祭而临丧,一念为了思哀而思敬,那么他所谓的恭敬,也不过是不怠慢仪容;他所谓的悲哀,也不过是不减弱哭踊。想要达到那种仿佛听到声音、恍惚看到形象,浩浩荡荡好像就在眼前而安抚我使思念得以实现,惶惶然好像有所求而不得,充盈然好像有所穷尽,前往时像仰慕而返回时像怀疑的境界,我有理由知道他是做不到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只致力于宏大以持守德行,却不知道存养那至为统一的大本来端正行动。

《尚书》说:“德行专一,行动没有不吉利的;德行二三不一,行动没有不凶险的。”如今在危险时持守致命的德行,在得利时持守义的德行,在祭祀时持守恭敬的德行,在丧礼时持守悲哀的德行,认为从天下选取的这些各自充足,而在我们心中各自得到主宰,追逐外物心意转移而不能相互成就,突然到来互相兴起而不能相互周济,这就是“德行二三不一,没有不凶险的”了。

而且在见危时致命,在得利时思义,在祭祀时恭敬,在丧礼时悲哀,起初没有根本,而是根据事情来持守,认为可以随意应对无穷无尽的情况。当他根据事情来持守时,难道真的在心里有所得吗?也不过是说道在危险时应当授命,在得利时应当以义,在祭祀时应当恭敬,在丧礼时应当悲哀,道的当然之处我深信不疑就可以了。

如果不相信内心所固有的,而相信道所已经形成的,那么也只是耳闻目见,依据一成不变的名法,而不知道生死的道理、取舍的权衡、通神合漠的真诚、恻隐根植于心的真实,一概遵循内心不能停止的天德;舍弃自己所领悟的而不相信,那就是求之于人而不求之于己,执着于器物以为道而不凝聚道来成就德行。虽然说是笃实,我已经知道他在痛痒相关的地方,没有生死与共、寤寐不忘的真诚了。这所说的笃实,必定不能笃实。只是规规矩矩地持守一成不变的规范,拘束身心以求必然的信实,那么他损害道义的程度就不小了。

君子对于道,虽然没有怀疑,虽然没有不遵循的,但穷尽变化通达久远以曲折成就道的,则称为“善道”。对于德行,虽然没有执着一端而废弃百端,虽然扩充它而通达天下,但洗涤心灵藏匿深密以恢复本性之德的,则必定称为“笃信”。所以道可以宏大,但不需要用笃信;德行必须笃信,但不宏大以持守它。只有笃信自己内心所信的德行,而不只是相信道,所以祸患有所不避,而有时却不死,以区别于匹夫的固执;非义所必不取,而有时不推辞,以成就上下之交。这都是道的宏大之处。只有持守德行于未发的一大本源,以成就已发的各种节操,而不在于已发的功用宏大之处普遍持守以为德行,那么本体统一而功用自然宏大,将不期望宏大而自然宏大了。所以在祭祀时不期望恭敬,而浩浩荡荡好像就在眼前的,相互显承;在丧礼时不期望悲哀,而惶惶然梅梅然的,必定自然达到而没有悔恨。

如今却倒行逆施,倚仗他的才力可以在片刻间取用,以浅薄的度量认为道不过如此而别无可疑,于是持守这仿佛像道的东西来全都持守为自己的德行,说我做的德行宏大了,不是固执地孤信自己的心;我对道没有怀疑了,不是有所隐藏深奥而不可知的。于是居于德行的宏大,就不讲求正心诚意,而天下的大本就被遗忘了;自以为对道没有怀疑,就不使用格物致知,而天地化育,那每天在我面前变迁的,都忘记了。这就是他成为“子张氏之儒”,而“难以共同成就仁德”的原因。孔子曾经告诉他说“以忠信为主,迁善从义”。以忠信为主,没有夸耀宏大;迁善从义则日日更新没有固执的信实。而他为什么不明白呢!

后世这样做的人,就是陈亮了。他本来自许能够有所作为,

而讥朱子之于德不弘,于道不笃也。

译却讥讽朱熹在德行上不够弘大,在道义上不够笃实。

其言“金银铜铁合为一冶”者,则“执德弘”之说也。其曰“君父之仇不报,则心于何正,而意于何诚”,是唯笃信道而不信德也。杂取侠烈事功,以尽皇帝王伯之藏,而嫚骂诸儒为无实,则“其可已矣,焉能为有亡”之说也。

  春秋之季,与晚宋略同。士大夫渐染于功利之私者已深,特以先王之名教犹有存者,姑相与拟议以为道。其贤智之资,既行此以有余,则虽日闻圣教而不能洗涤其习气。此夫子所以有“不行、不明”之叹。迨其后,鲁之小子,自幼学而受圣人之薰陶,则习气不能为之染污,是以夫子深取其狂简。狂则拔于流俗,而进取夫精义穷神之德,不拘于闻见所得之道,坦然信之而遽谓可已。简则择善于所独得之真以专致其功,而不逐物求理,随事察义,以自矜所得之富。故知子游、樊迟之所至,非子张所得问其津涘也。

  或疑子张所言,何以知其与朱子“量弘志笃”为不同。乃取其说而释之:曰“执”,则非量之谓也。曰“信”,则非志之谓也。志道笃可也,信道笃不可也。志道者以道为志,则有得于心,而所信亦德矣。故朱子之曲为救正者,非子张之所及也。使子张在朱子之门,且与陈亮等,而况圣门狂简之士!

二

  集注“则心不外驰而所存自熟”,是两截语,勉斋、潜室俱作一句读下,其误不小。集注

吃紧在一“所”字。所存者,固有所存也,与元稿云“事皆有益”,意亦无殊。特以言“ 事”不如言“所存”之该乎事理,言“有益”不如言“熟”之有得者深耳。圈外注载二程夫子之言,前一条是“心不外驰”之意,第二条是“所存自熟”之旨,只此极分明。勉斋、潜室似说“心不外驰”则“存之自熟”,毫厘之差,千里之谬矣。

  存者,存其理也,存学、问、思、志所得之理也。若空立心体,泛言存之,既已偏遗仁之大用,而于鸢飞鱼跃、活泼泼地见得仁理昭著者,一概删抹,徒孤守其洞洞惺惺、觉了能知之主,则亦灵岩三唤主人之旨而已。

  彼盖误认“在中”之义,以为不求仁而得仁,借此“博学、笃志、切问、近思”做个收摄身心的法,以消归其心,使之日有所用而不放。审尔,则是以此四者为敲门砖子矣。使其然也,又何必学、问、志、思之屑屑哉?运水搬柴,与拈一句没意味话头,吞不下、吐不出,死教参去,其以收摄此心,更为直截矣。程子所云“彻上彻下”,固自有意。如黄、陈之说,则道固不彻于下,直假此以消妄心,亦不能彻上也。悲哉!朱子没而门人乱其师说以叛即于禅,有如此也!

  朱子之意,缘人之求仁者,或只在应事接物上寻讨,如子张等。则始于事物求仁,继且因应事接物之多歧,遂引著此心向功利上去,此外驰之粗者也。若其不然,则又空置此心,教

且向空洞无物处索见本体,因与高远无实之兴致相取,此外驰之精者也。粗者之入于害也易见,而其害犹浅。精者害愈深则驰愈甚,日日自以为存心,而心之放而不求,以骎骎入于无父无君之教,载胥及溺而不自知。若能于此四者用功,不即与事物俱流,而实以与万事万物成极深研几之体,则心之所存,皆仁之所在,必不使一念之驰于仁外矣。而岂假此以闲制其心,如授毬于狮子以消其悍鸷,使人欲不得而起之谓哉?

  云“所存”者,即存仁也,存仁之显诸事理者也,存夫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择乎仁而有得者也。盖心原以应事,而事必有其理。其事其理,则皆散见于文而可学也。博学而切问,则事之有其理者可得而见矣。笃志以必为,而又近思之以求体验之有得,则以理应心,而理之得皆心之得矣。以此为功而不舍,则于仁之即吾身而具、即事理而显者,无不见焉。亦如此以为功,则所以体仁者皆得其实,固即此学、问、志、思之中有以得夫仁而体之也,故曰“仁在其中”。

  子夏此语,极是平实朴满,见得仁处,而深以戒夫枯坐观心、求之寂静而不知所止宿者。故明道言“彻上

译所谓“金银铜铁合为一冶”的说法,就是“执德弘”的道理。他说“君父的仇不报,那么心在哪里端正,意在哪里真诚”,这是只笃信“道”而不信“德”。混杂选取侠烈事功,以穷尽皇帝王伯的宝藏,而轻慢辱骂诸儒为没有实际内容,这就是“那可以停止了吗,怎么能说是有还是无”的说法。

春秋末期,与晚宋大致相同。士大夫逐渐沾染功利私欲已经很深,只是因为先王的名教还有留存,暂且互相商议作为道。他们的贤智资质,既然实行这些还有余,那么即使每天听到圣教也不能洗涤他们的习气。这就是孔子之所以有“不行、不明”叹息的原因。等到后来,鲁国的小子,从小学习而受到圣人的熏陶,那么习气就不能使他们染污,所以孔子深深赞赏他们的狂简。狂,就超脱于流俗,而进取精义穷神的德,不拘泥于闻见所得的道,坦然相信它而立刻认为可以停止。简,就选择独自获得的真善以专心致力,而不追逐外物求理,随事察义,以自夸所得的丰富。所以知道子游、樊迟所达到的境界,不是子张所能探问其边际的。

有人怀疑子张所说的,怎么知道它与朱子“量弘志笃”不同。于是取他的说法来解释:说“执”,就不是量的意思。说“信”,就不是志的意思。志道笃实可以,信道笃实不可以。志道是以道为志向,那么就有心得,而所信的也是德了。所以朱子曲意救正的,不是子张所能达到的。假使子张在朱子门下,尚且与陈亮等同,何况圣门狂简之士!

二

集注中“则心不外驰而所存自熟”,是两截话,勉斋、潜室都作一句读下,他们的错误不小。集注的关键在一个“所”字。所存的,固然有所存,与元稿说“事皆有益”,意思也没有不同。只是说“事”不如说“所存”概括事理全面,说“有益”不如说“熟”有得深刻。圈外注记载二程夫子的话,前一条是“心不外驰”的意思,后一条是“所存自熟”的宗旨,只此极其分明。勉斋、潜室似乎说“心不外驰”那么“存之自熟”,毫厘之差,千里之谬了。

存,是存其理,存学、问、思、志所得之理。如果空立心体,泛泛而言存之,既已偏废遗漏仁的大用,而对于鸢飞鱼跃、活泼泼地见得仁理昭著者,一概删抹,徒然孤守其洞洞惺惺、觉了能知的主宰,那么也就是灵岩三唤主人的旨意罢了。

他们大概误认“在中”的意义,以为不求仁而得仁,借此“博学、笃志、切问、近思”做个收摄身心的方法,以消归其心,使之日有所用而不放。如果这样,那么就是以这四者为敲门砖了。如果真是这样,又何必学、问、志、思的琐碎呢?运水搬柴,与拈一句没意味话头,吞不下、吐不出,死教参去,其以收摄此心,更为直截了。程子所说“彻上彻下”,固自有意思。如黄、陈的说法,那么道固然不彻于下,直假此以消妄心,也不能彻上也。可悲啊!朱子死后门人乱其师说以叛即于禅,有如此也!

朱子的意思,因为人之求仁者,或只在应事接物上寻讨,如子张等。那么始于事物求仁,继且因应事接物之多歧,遂引著此心向功利上去,此外驰之粗者也。如果不然,那么又空置此心,教且向空洞无物处索见本体,因与高远无实之兴致相取,此外驰之精者也。粗者之入于害也易见,而其害犹浅。精者害愈深则驰愈甚,日日自以为存心,而心之放而不求,以骎骎入于无父无君之教,载胥及溺而不自知。若能于此四者用功,不即与事物俱流,而实以与万事万物成极深研几之体,则心之所存,皆仁之所在,必不使一念之驰于仁外矣。而岂假此以闲制其心,如授毬于狮子以消其悍鸷,使人欲不得而起之谓哉?

说“所存”者,即存仁也,存仁之显诸事理者也,存夫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择乎仁而有得者也。盖心原以应事,而事必有其理。其事其理,则皆散见于文而可学也。博学而切问,则事之有其理者可得而见矣。笃志以必为,而又近思之以求体验之有得,则以理应心,而理之得皆心之得矣。以此为功而不舍,则于仁之即吾身而具、即事理而显者,无不见焉。亦如此以为功,则所以体仁者皆得其实,固即此学、问、志、思之中有以得夫仁而体之也,故曰“仁在其中”。

子夏此语,极是平实朴满,见得仁处,而深以戒夫枯坐观心、求之寂静而不知所止宿者。故明道言“彻上

彻下”,其意亦谓即下即上,不当舍下而别求上。故将古今圣贤修道之教授学者,而使之深求焉,仁即此中而在,直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只在此中。其言十全警切,可谓体用俱彰。乃诸子不察,犹且立一存心为主,而以学、问、志、思为宾,则是学、

译“彻下”,其意也是说当下即是上,不应当舍弃当下而另外去寻求上。所以将古今圣贤修道教导学者的方法,让他们深入探求,仁就在这其中,直到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也只在这其中。这些话十分精警恳切,可以说本体和作用都彰显无遗。于是诸子没有明察,仍然确立存心为主,而把学、问、志、思作为宾,那么学、

问、志、思之外,别有仁焉,而不在其中矣。勉斋云“不可以为求此而得彼”,是也。乃又云“心常有所系著”,则显用释氏“系驴橛”之旨,夫且自言而自背之矣。

  朱子说仁是“心之德,爱之理”。博学、切问者,求知其理也。笃志、近思者,求其有得于心也。只此斩截作解,便与子夏之意▯合。“仁在其中”者,言仁本在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中,于此体仁而力行之,则天理烂熟,存之于己,而不患其与仁相背矣。不然,或将外驰以求仁,而反失之身心事理之中,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矣。通程、朱之微言,以求子夏之大义,尽于此耳。

三

  “惮于自欺”一“惮”字,意味极长。君子之不自欺,诚惮之也。谓之曰“过”,则虽在小人,于此一事亦不是立意为恶,而特偶然之失尔。

  君子胸中原有一天理在,则自欺处直是倒缩将来,虽欲为之而力不任。故必发露出来,怕得要如此遮掩。小人良心已牿亡,胸中全无天理,而偏多颠倒回互之才,他看著首尾中外,原不消相应,盖覆得去便与盖覆,有何难之有!学者须教此心有惮于自欺时,方是天理来复之几。

四

  子夏之以洒扫应对教其门人,其能习为之而即已通其所以然与否,今不可考,要之则似但习其文而未能。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其难于即见者,较之精义入神为尤甚。于此下学而上达,圣功之极境也。

  程、朱于此,分四层说:洒扫应对为事之小者,精义入神为事之大者,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为理之小者,精义入神之所以然为理之大者。乃自初学言之,则事亦有其小大,理亦有其小大;而自上达言之,则事自分小大而理一贯也。以此如实求之,则未至乎上达、一贯之极致者,固不得执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为即精义入神之所以然,而便以此括天下之理。洒扫应对之所以然,终是不过如此,便说慎独,也只是慎此洒扫应对之节耳。

  子游抹去下者一节,作无理之事,固是不识天理之全体。朱子又虑人却拈著者洒扫应对之形而上者以为至极,而以之贯天下之道,则其害之浅者,有致远则泥之忧,其害之深者,且如释氏之运水搬柴为神通妙用,将视天下之事,除取现前更无有法,而君子之以弥纶参赞乎天地者尽废矣。

  洒扫应对,形也。有形,则必有形而上者。精义入神,形而上者也。然形而上,则固有其形矣。故所言治心修身、诗书礼乐之大教,皆精义入神之形也。洒扫应对有道,精义入神有器。道为器之本,器为道之末,此本末一贯之说也。

  物之有本末,本者必末之本,末者必本之末。以此言本末,于义为叶。而子游之言本末也则异是,以大且精者为本,小且粗者为末。乃不知自其形而上者言之,则理一也,而亦未尝不以事之大小分理之大小。若以其形而下者言之,则彼此各有其事,各有其用,各有其时,各有其地,各有其功,各有其效,分致而不相为成,安得谓大且精者为小者之本乎哉?

  唯其大且精者之不能即摄小且粗者而共为本末,故曰大小精粗,俱学者所不可遗之事。而以小子质性之不齐,姑且使修其小且粗者,俾其事之易尽,而以渐得其理,然后授之以大且精者之事,而以用力之熟,扩充有自,则大且精者之事可得而学矣。合小大精粗而皆习其事,所存既熟而心不外驰,则夫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可得而见也,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可得而见也,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与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其即下学即上达、一以贯之者,夫亦可得而见也。

  于事有大小精粗之分,于理亦有大小精粗之分。乃于大小精粗之分,而又有大小精粗之合。事理之各殊者分为四,一、事之粗小,二、事之精大,三、粗小之理,四、精大之理。与理之合一者为五,粗小之理即精大之理。此事理之序也。始教之以粗小之事,继教之以精大之事,继教以精大之理,乃使具知粗小之理,而终以大小精粗理之合一,如夫子之告曾子。此立教之序亦有五焉

译在问、志、思之外,另外有一个仁,而仁并不包含在其中。勉斋说“不能因为追求这个而得到那个”,这是对的。但他又说“心常常有所系着”,这就明显采用了佛教“系驴橛”的宗旨,这简直是自相矛盾了。

朱子说仁是“心的德性,爱的理则”。博学、切问,是为了探求其中的理则;笃志、近思,是为了让理则有所心得。仅仅这样明确地解释,就与子夏的本意完全契合。“仁在其中”,是说仁本来就在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中,在这里体认仁并努力践行,那么天理就会烂熟于心,存养在自己身上,就不必担心它与仁相违背了。如果不这样,或许就会向外驰求以寻求仁,反而在身心事理中迷失了,这不仅没有益处,反而有害。贯通程子、朱子的精微言论,来探求子夏的大义,尽在于此了。

三

“惮于自欺”这一个“惮”字,意味极深长。君子不自我欺骗,确实是畏惧这种心理。如果称之为“过错”,那么即使是小人,在这件事上也不是故意作恶,而只是偶然的失误罢了。

君子心中原本就有一天理存在,那么自我欺骗的念头就会立刻退缩,虽然想做却力不从心。所以必然会暴露出来,害怕得要这样遮掩。小人良心已经泯灭,心中完全没有天理,却偏偏多有颠倒反复的才具,他看着首尾内外,原本不需要相应,只要能掩盖过去就掩盖,有什么难的呢!学者必须让这颗心对自我欺骗有所畏惧,这才是天理恢复的契机。

四

子夏用洒扫应对来教导他的门人,他们能否通过练习而立刻通达其中的道理,现在已无法考证,总之似乎只是练习了形式而未能通达。洒扫应对之所以然的道理,其难以立即显现的程度,比起精义入神来更为严重。在这里通过下学而上达,是圣功的极致境界。

程子、朱子对此分为四层来说:洒扫应对是小事,精义入神是大事,洒扫应对之所以然是小理,精义入神之所以然是大理。从初学者来说,事情也有大小,理也有大小;但从上达来说,事情虽然分大小,但理却是贯通的。以此如实探求,那么尚未达到上达、一贯极致的人,固然不能执着于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就认为它即是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并以此概括天下的理。洒扫应对之所以然,终究不过如此,即便说慎独,也只是谨慎于洒扫应对的节度罢了。

子游抹去下层一节,将其视为无理之事,确实是不识天理的全体。朱子又担心人们却抓住洒扫应对的形而上者以为至极,并以此贯通天下的道,那么其浅层的危害,有致远则拘泥的忧虑,其深层的危害,就像佛教将运水搬柴视为神通妙用,将看待天下的事,除了眼前现成的再无其他法则,而君子用以弥纶参赞天地的作用就全部废除了。

洒扫应对,是形。有形,就必然有形而上者。精义入神,是形而上者。然而形而上者,固然有其形。所以所说的治心修身、诗书礼乐的大教,都是精义入神的形。洒扫应对有道,精义入神有器。道是器的根本,器是道的末节,这是本末一贯的说法。

事物有本末,本者必然是末者的根本,末者必然是本者的末节。以此来说本末,在义理上是相合的。而子游所说的本末则不同,他以大且精者为本,以小且粗者为末。却不知从形而上者来说,理是一的,但也未曾不以事情的大小来区分理的大小。如果从形而下者来说,那么彼此各有其事,各有其用,各有其时,各有其地,各有其功,各有其效,分别致效而不相互成就,怎么能说大且精者是小者的根本呢?

正因为大且精者不能立刻摄取小且粗者而共同构成本末,所以说大小精粗,都是学者不可遗漏的事情。因为小学生的资质不齐,姑且让他们修习小且粗的事情,使他们容易穷尽事情,从而逐渐获得其中的理,然后授予他们大且精的事情,凭借用力的熟练,扩充有本源,那么大且精的事情就可以学习了。合并小大精粗而都习练其事,所存养的既熟练而心不外驰,那么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就可以看见了,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就可以看见了,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与精义入神之所以然,那即是下学即是上达、一以贯之的,也可以看见了。

在事情上有大小精粗的分别,在理上也有大小精粗的分别。然而在大小精粗的分别中,又有大小精粗的合一。事理各自不同的分为四类:一、粗小之事,二、精大之事,三、粗小之理,四、精大之理。与理合一的为第五类,粗小之理即是精大之理。这是事理的次序。起初教导以粗小之事,接着教导以精大之事,接着教导以精大之理,然后使他们具知粗小之理,最终以大小精粗理的合一,如同夫子告诉曾子那样。这立教的次序也有五类。

,而学者因之以上达矣。子夏立教之序,其意盖如此。

译而学者便凭借这些途径向上通达(大道)了。子夏确立的教学次序,其用意大概就是这样。

乃事因理立,则理即事在。是方其初学之时,有所事于事,即其有所事于理。而如程子所云“慎独”者,则彻上彻下所共用之功,则虽姑教之以粗小之事,而精大之理与合一之理,亦既在焉。是故迨其豁然贯通之后,则已知吾向之所有事于粗小之形而下者,皆以获左右逢原之乐也。此则程子所以深信圣道之诚然,而朱子所以辟鹅湖之邪说,以抑子游末有本无之偏词也。合集注、语录观之,自当为分析如此。勉斋、双峰之说,治乱丝而益纷之,芟之可也。

五

  于行上说,则洒扫应对之授全体于天则,与精义入神之有其天则,一也。而学者之以慎独为要,则慎之于洒扫应对,与慎之于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亦一也。于知上说,则精义入神之形而下者大,其形而上者精;洒扫应对之形而下者小,其形而上者粗。自非圣人一以贯之,则知之者实各有所知,而不可以此通彼。子游欲于知上统一,而以本贯末,故误。程子推子夏之意,于知分次第,教者但能教人以知;行则存乎其人,非教者所可传。而所以行之者一,则虽有次第,而非洒扫应对之得末而丧本也。如此看来,乃有分疏,有津涘。双峰说慎独处大错,云峰辟之为当。

六

  为不学者言,则不问其仕之优不优,固不可不学也。当云“学而优方仕”,不当云“ 仕而优则学”。为不仕无义者言,则亦当以分义责之,非徒以学优之故,须急售其所学也。或问“各有所指”,庆源分已仕、未仕说,自与集注“当事自尽”之说恰合,余说俱不足取。

七

  自致与尽己不同。尽己者,尽己之所当尽也。自致者,尽乎用情之极致也。南轩添个 “推是心”一层,胡氏又云“非专为丧礼发也”,则欲人以所致于亲丧者,施之于疏远之人、平常之事,此二本而无分矣。亲其邻之赤子若亲兄子然,且不可,况以终天之憾,移诸人之疏、事之小者哉!

  资于事父以事君,敬同而爱且不同。兄弟之服期,而其仇仇也但不与同国。因其所当与者,称中心之则而无所吝,即尽己之忠矣。安得以执亲之丧者概施之?即至于父母之养,而犹不足以当大事,唯其为可继也。则世之埋儿、割股者,皆为已甚。夫子说个“人未有自致”,具显理一分殊之义。于此不察,将有如释氏之投崖饲虎者,而大伦蔑矣。

尧曰篇

一

  小注云“理之在事而无过不及之地也”,乃自已用中后见得恰好如此,非天下事理本有此三条路,一过、一中、一不及,却撇下两头,拿住中闲做之谓。中者,天之德也,天德那有不周遍处!无过者,消镕著世之所谓过而皆无之也。无不及者,本皆至极,自无不及也。

  中庸言择,但云“择善”,不云择中。俗儒不省,便向者里捏怪义,分中、过、不及为三涂,直儿戏不成道理。看中庸说择之之功,只学、问、辨、思、笃行,己千己百而弗措,何曾有拣选不错,孤孤另另一条蓦直去意!朱子云“凡物剖判之初,且当论其善不善,‘ 惟精惟一’,所以审其善不善”,非精一以求中也。又云“精则察夫二者之闲而不杂也”。所云“察夫二者”,人心、道心之分而已,岂择于过、不及与中三者之闲哉?无已,则将云过不及便是人心。夫不及者,亦从事乎理而不逮,既非人心之陷溺者比。抑既为人心矣,其视道心有云泥之隔,而安能有过于道心者乎?圣贤于此,只在人欲净处得天理之流行,原不曾审量彼此,截过补不及,而作一不长不短、不粗不细之则。朱子云:“后面说‘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皆是恰好的事。”如此数者,岂有过在一头,不及在一头,而此居其中者乎?

  盈天下只是个中,更无东西南北。盈目前只是个中,更无前后左右。河图中宫十、五,已括尽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在内。帝王用之,大而大宜,小而小宜,精而精宜,粗而粗宜;贤者亦做不到,不肖者亦做不到;知者亦知不彻,愚者亦知不彻;参天地,质

译于是,事因理而确立,那么理就存在于事中。因此,在初学者刚开始学习的时候,他在具体事务上有所作为,也就是在道理上有所作为。而像程子所说的“慎独”,是贯通上下所共同使用的功夫,那么即使暂时用粗浅细小的事务来教导他,精微宏大的道理与合一的道理,也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所以,等到他豁然贯通之后,就已经明白自己过去在粗浅细小的形而下事物上所做的努力,都获得了左右逢源的乐趣。这就是程子深信圣道确实如此的原因,也是朱子驳斥鹅湖之邪说,以抑制子游“有末无本”偏颇言论的原因。综合《集注》和《语录》来看,自然应当这样分析。勉斋、双峰的说法,如同梳理乱丝反而更加纷乱,应当删去。

五

从“行”的方面来说,洒扫应对将全体禀受于天理,与精义入神拥有天理,是一样的。而学者以慎独为关键,那么在洒扫应对上谨慎,与在修身、正心、诚意、致知、齐家、治国、平天下上谨慎,也是一样的。从“知”的方面来说,精义入神在形而下层面是大的,其形而上层面是精微的;洒扫应对在形而下层面是小的,其形而上层面是粗浅的。如果不是圣人一以贯之,那么知道的人实际上各自有所知,不能以此通彼。子游想在“知”的层面统一,用根本贯通末节,所以错了。程子推究子夏的本意,在“知”的层面区分次第,教导者只能教人求知;至于践行则在于个人,不是教导者所能传授的。而所以能践行的只有一个根本,那么虽然有次第,却不是洒扫应对得到末节而丧失根本。这样看来,才有分别疏解,有界限准则。双峰关于慎独的说法大错,云峰驳斥他是恰当的。

六

对不学习的人说,那么不问他的仕途是否优裕,固然不可不学习。应当说“学习优裕然后出仕”,不应当说“出仕优裕然后学习”。对不仕无义的人说,那么也应当以分义来要求他,不仅仅是因为学习优裕的缘故,必须急于出售他的所学。有人问“各有所指”,庆源区分已仕、未仕的说法,自然与《集注》“当事自尽”的说法恰好相合,其余的说法都不值得采纳。

七

“自致”与“尽己”不同。尽己,是尽己所应当尽的。自致,是尽到用情的极致。南轩增添了一个“推是心”的层次,胡氏又说“不是专门为丧礼而发的”,这是想让人把对亲人丧事所致的哀情,施之于疏远的人、平常的事,这就有两个根本而没有分别了。把邻居的赤子当作亲哥哥的儿子一样亲爱,尚且不可以,何况把终身的遗憾,转移到人的疏远、事情的小处呢!

凭借侍奉父亲的心来侍奉君主,敬是同的,但爱却不同。兄弟的丧服为期年,而他们的仇敌只是不与同国。根据应当给予的,称量内心的准则而不吝惜,这就是尽己的忠了。怎么能把执亲丧的哀情一概施之于他人呢?即使是对于父母的奉养,还不足以担当大事,只是因为它是可以继承的。那么世上埋儿、割股的人,都是太过分了。夫子说“人未有自致”,完全显现了理一分殊的意义。在这里不察觉,就会有像佛教徒投崖饲虎那样的人,而人伦大道就灭绝了。

尧曰篇

一

小注说“理在事中而没有过与不及的地方”,这是自己用中之后见得恰好如此,并不是天下事理本来有三条路,一过、一中、一不及,却撇下两头,抓住中间来做。中,是天之德,天德哪有不完备周遍的地方!无过,是消解融合世所谓过而都没有它。无不及,是本都至极,自然没有不及。

《中庸》讲选择,只说“择善”,不说择中。俗儒不明白,便在这里捏造怪义,把中、过、不及分为三条途径,简直是儿戏,不成道理。看《中庸》说择的功夫,只是学、问、辨、思、笃行,千次百次也不停止,何曾有拣选不错,孤零零一条直路去的意思!朱子说“凡物剖判之初,且当论其善不善,‘惟精惟一’,所以审其善不善”,不是精一以求中。又说“精则察夫二者之间而不杂”。所说的“察夫二者”,只是人心、道心的分别而已,难道是在过、不及与中三者之间选择吗?不得已,那么将说过不及便是人心。那不及的,也是从事于理而没有达到,既不是人心陷溺的那类。况且既然是人心了,它看待道心有云泥之别,又怎么能有超过道心的呢?圣贤在这里,只在人欲净尽处得天理的流行,原本不曾审量彼此,截过补不及,而作一个不长不短、不粗不细的准则。朱子说:“后面说‘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都是恰好的事。”这几项,难道有过在一头,不及在一头,而这居其中的吗?

充满天下只是一个中,更没有东西南北。充满眼前只是一个中,更没有前后左右。河图的中宫十、五,已经概括尽了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在内。帝王使用它,大而大宜,小而小宜,精而精宜,粗而粗宜;贤者也做不到,不肖者也做不到;智者也知不彻,愚者也知不彻;参赞天地,质

鬼神,继前王,俟后圣,恰恰好好,天理纯至,而无毫发之闲缺,使私意私欲得以相参用事而不足于大公至正之天则。故曰“皇极”,曰“至善”,胥此中也。不及者自画于半涂,而过者岂能越之!非圣人之独为其难,以理本应尔,更无过、不及旁开之辙迹也。

译鬼神,继承前代君王,等待后世圣人,恰如其分,天理纯粹至极,没有丝毫的间隙或缺失,使得私心私欲得以掺杂其中发挥作用,从而不足以符合大公至正的天道准则。所以说“皇极”,说“至善”,都在于此。达不到的人自己在半途止步,而超过的人又怎能超越它呢!这并不是圣人独自做那艰难的事,而是道理本来就应该这样,更没有超过或不及的旁门左道可循。

特自后人观之,而以小康之世、中材之主较之,则有不及者焉,因有过夫不及者焉;有过夫不及者焉,因有不及夫过者焉。是以可即其类而名之曰过、曰不及。而帝王之所执以用于天下者无是也。故既无不及也,而抑非过夫不及者也,因可赞之曰此无过、不及之德也。而乃以恰称乎理,则亦以知理之在事者,固有此无过、不及之地,而非过、不及者之所得企而及也。俯而就,但以情言,不以理言。

二

  “无过、不及”一“无”字,是尽情之词,非本有而为无之,亦非此无而彼有,只是从来没有意。既无其实,即无其名。无其名又说个过、不及,是从世俗上借来反勘底。若大中之为道,其无过、不及也,犹人之无角无尾,更不待言也。先儒缘不为之文句以反形之,则初学不知,故就其从来所本无,向后所必无,而斯道不行不明之世,则有此两种互相讥非之名,因取而形之曰无此也。如以禽兽拟人,而谓无角与尾,虚立之名以彰其不然尔。

  过者谓不及者不及,不及者谓过者过,故夫子亦就师、商二子所互相非者以言之。其实,则只是差错了。无论道必无可过,过者终未尝已经过乎道而又越之;即不及者之于道,亦全未有分在。如访人于百里之外,至五十里见似其人者,而遽谓得遇焉,既终非所访之人,则并此所已行之五十里,都成枉步,只如一步也不曾行得相似。云峰诸子固未足以解此。

梁惠王上篇

一

  龟山云“孟子一书,只是要正人心”,此语亦该括不下。向圣贤言语中寻一句作纽子,便遮蔽却无穷之理。以此为学,博约之序已迷;将此释经,纰戾不少。到不可通处,又勉强挽回搭合去,则虽[与]古人之精义显相乖背,亦不惜矣。

  如将“正人心”三字看得阔,则尽古今有德者之言,谁非以正人心者,而何独孟子?如以孟子之自言“我亦欲正人心”者以为据,则彼所云者,以人心之陷于杨、墨之邪而不正也,故以距杨、墨者正之。七篇之大义微言,岂一一与杨、墨为对垒哉?孟子说心处极详,学者正须于此求见吾心之全体、大用,奈何以“正人心”“心”字盖过去?所云欲正之人心,则是仁义充塞后,邪说之生心者尔。若大学言“正心”,自是天渊。大学之所谓心,岂有邪说害之?其云正,亦岂矫不正以使正耶?

  大学夹身与意而言。心者,身之所自修,而未介于动,尚无其意者也。唯学者向明德上做工夫,而后此心之体立,而此心之用现。若夫未知为学者,除却身便是意,更不复能有其心矣。乃惟如是,则其为心也,分主于静,而见功于欲修之身,较孟子所言统乎性情之心且不侔矣。

  孟子云“存其心”,又云“求其放心”,则亦“道性善”之旨。其既言性而又言心,或言心而不言性,则以性继善而无为,天之德也;心含性而效动,人之德也。乃其云“存” ,云“养”,“苟得其养”。云“求”,则以心之所有即性之善,而为仁义之心也。

  仁义,善者也,性之德也。心含性而效动,故曰仁义之心也。仁义者,心之实也,若天之有阴阳也。知觉运动,心之几也,若阴阳之有变合也。若舍其实而但言其几,则此知觉运动之惺惺者,放之而固为放辟邪侈,即求之而亦但尽乎好恶攻取之用;浸令存之,亦不过如释氏之三唤主人而已。

  学者切须认得“心”字,勿被他伶俐精明的物事占据了,却忘其所含之实。邪说之生于其心,与君心之非而待格谓之心者,乃“名从主人”之义。以彼本心既失,而但以变动无恒,见役于小体而效灵者为心也。若夫言“存”,言“养”,言“求”,言“尽”,则皆赫然有仁义在其中,故抑直显之曰“仁,人心也”。而性为心之所统,心为性之所生,则心与性直不得分为二,故孟子言心与言性善无别。“尽其心者知其性”,唯一故也。

  是则龟山之语病,诚有如朱子所讥者。龟山于此言心、言性,以辟欧阳永叔无本之学,亦诚有功斯道。然其

译只是从后人的角度来看,拿小康之世、中等资质的君主来比较,就有不及的地方,因此也有超过不及的地方;有超过不及的地方,因此也有不及超过的地方。所以可以就其类别而命名为过、不及。而帝王所执持用来治理天下的,没有这种情况。所以既然没有不及,而且也不是超过不及,因此可以称赞说这是无过、无不及的德行。而如果说它恰当地符合道理,那么也就知道道理在事物中,本来就有这无过、无不及的地方,而不是过、不及者所能够企望达到的。降低标准去迎合,只是从情感上说,不是从道理上说。

二

“无过、无不及”中的一个“无”字,是极尽情理的词语,不是本来有而使之无,也不是这里无而那里有,只是从来没有的意思。既然没有其实,就没有其名。没有其名又说个过、不及,是从世俗上借来反证用的。如果大中作为道,它的无过、无不及,就像人没有角没有尾巴一样,更不用说了。先儒因为不用反证的文句来彰显它,初学者不知道,所以就其本来就没有、往后必定没有,而在道不行不明的时代,有这两种互相讥讽的名称,因此取来彰显说没有这个。就像用禽兽比拟人,说没有角和尾巴,虚设名称以彰显其不然罢了。

过的人说不及的人不及,不及的人说过的人过,所以夫子也就师、商二子互相非议的话来说。其实,只是差错了。无论道必定没有可过的,过的人终究未曾已经过了道而又越过它;即使不及的人对于道,也完全没有分毫在。就像到百里之外访人,走到五十里看见像那个人的人,就立刻说遇到了,既然终究不是所访的人,那么连这已经走的五十里,都成了枉步,就像一步也没有走一样。云峰诸子固然不足以解释这个。

梁惠王上篇

一

龟山说“孟子一书,只是要正人心”,这话也概括不了。在圣贤言语中找一句作为枢纽,就遮蔽了无穷的道理。以此为学,博约的次序已经迷乱;用这个解释经典,错误不少。到了不可通的地方,又勉强挽回搭合,那么即使与古人的精义明显相违背,也不惜了。

如果把“正人心”三字看得宽泛,那么尽古今有德者之言,谁不是以正人心为目标的,为什么唯独孟子?如果以孟子自己说的“我亦欲正人心”作为依据,那么他所说的,是因为人心陷于杨、墨的邪说而不正,所以用距杨、墨来正它。七篇的大义微言,难道一一与杨、墨为对垒吗?孟子说心处极详细,学者正须在这里求见吾心的全体、大用,怎么能用“正人心”的“心”字盖过去?所说欲正的人心,是仁义充塞后,邪说产生于心的人。如果《大学》说“正心”,自然是天渊之别。《大学》所谓的心,哪有邪说害它?它说的正,难道是矫不正以使正吗?

《大学》夹着身与意来说。心,是身所自修的,而未介于动,还没有意。只有学者在明德上做工夫,而后此心的体立,此心的用现。至于不知道做学问的人,除了身就是意,不再能有其心了。正因为这样,那么它的心,分主于静,而见功于欲修之身,较孟子所言统乎性情的心且不侔了。

孟子说“存其心”,又说“求其放心”,也就是“道性善”的宗旨。它既言性而又言心,或言心而不言性,是因为性继善而无为,是天之德;心含性而效动,是人之德。那么它说“存”,说“养”,“苟得其养”,说“求”,是因为心之所有即性之善,而为仁义之心。

仁义,是善的,是性之德。心含性而效动,所以说仁义之心。仁义,是心之实,就像天有阴阳。知觉运动,是心之几,就像阴阳有变合。如果舍弃其实而只言其几,那么这知觉运动的惺惺者,放之而固为放辟邪侈,即求之而亦但尽乎好恶攻取之用;浸令存之,也不过如释氏之三唤主人而已。

学者切须认得“心”字,勿被他伶俐精明的物事占据了,却忘其所含之实。邪说生于其心,与君心之非而待格谓之心者,是“名从主人”之义。因为彼本心既失,而但以变动无恒,见役于小体而效灵者为心。至于说“存”,说“养”,说“求”,说“尽”,则皆赫然有仁义在其中,所以抑直显之曰“仁,人心也”。而性为心之所统,心为性之所生,则心与性直不得分为二,所以孟子言心与言性善无别。“尽其心者知其性”,唯一故也。

那么龟山的话病,诚有如朱子所讥的。龟山于此言心、言性,以辟欧阳永叔无本之学,亦诚有功斯道。然而

歧心与性为二,而以邪说者蔽、陷、离、穷之心,人君一暴十寒之心,同乎君子所存之心,又浸入于异端觉了能知之说,则甚矣言道者之难也。

译将歧心与本性视为两回事,却把那些被邪说遮蔽、陷溺、背离、困顿的心,以及君主那种一曝十寒的心,等同于君子所保持的心,又掺杂进异端所谓觉悟、明了、能知的学说,那么,阐述正道的人之艰难,就太严重了。

二

  云峰分“心之德”、“心之制”为体,“爱之理”、“事之宜”为用,如此读先贤文字,只在他光影边占度,何曾得见古人见地来!朱子为仁义下此四语,是札心出血句,亦是笼罩乾坤句,亘古今之所未喻,与彼说出,却以体用发付去,卤莽可恨!

  说性便是体,才说心已是用。说道便是体,才说德便已是用。说爱是用,说爱之理依旧是体。说制便是以心制事,观朱子利斧劈将去之喻自见。利斧是体,劈将去便则是用。如何不是用?说宜是用,说事之宜便是体。事是天下固有之事。乃其大义,则总与他分析不得。若将体用分作两截,即非性之德矣。

  天下唯无性之物,人所造作者,如弓剑笔砚等。便方其有体,用故不成,待乎用之而后用著。仁义,性之德也。性之德者,天德也,其有可析言之体用乎?当其有体,用已现;及其用之,无非体。盖用者用其体,而即以此体为用也。故曰“天地絪缊,万物化生”,天地之絪缊,而万物之化生即于此也。学者须如此穷理,乃可于性命道德上体认本色风光,一切俗情妄见,将作比拟不得。

三

  “礼者仁之余,智者义之归”,此如说夏者春之余,冬者秋之归一般。以天道言,则在变合之几上说,却不在固有之实上说。故可云夏者春之余,而不可云火者木之余;可云冬者秋之归,不可云水者金之归也。太极图说注中分五行次序作两支,一、水火木金土。一、木火土金水。学者须与他分明。孟子此所言仁义,大都在发用上说,故朱子得以其余者归统礼智。若以固有言之,则水火木金土之序,以微、著为先后。而智礼,文也;仁义,质也。文者迹著而撰微,质者迹微而撰著:则固并行而无衰王之差矣。

  孟子七篇不言礼,其言乐也,则云“今之乐犹古之乐”,此语大有瑕。大率多主质家之言,是他不及孔子全体天德处。颜子亲承孔子,亦不尔也。

四

  觉轩以“而已矣”与“何必”之辞为斩钉截铁,大不解孟子语意。人君之当行仁义,自是体上天命我作君师之心,而尽君道以为民父母,是切身第一当修之天职,如何说得“亦有”?当云“唯有”。利,则世主嗜杀人而胥及溺之病根,生死关头,切须痛戒,如何但云“何必”?当云“不可” 。

  不知此乃孟子就梁王问利处婉转说入,言即欲利国,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言利而后为利也!此与夫子说“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一例。仁义,自大不遗亲,不后君,而无篡夺之祸,自是落尾一段功效。故虽以浅言之,而不遽斥梁王沈锢之非心,以引之当道。实则天理、人情,元无二致。

  孟子从大纲看来,亦不妨如此说得,所以移下一步,且缓其词。学者读此,于天理、人事合一无偏枯,固须看透;然不可煞认他言之已及,便谓圣贤之斩钉截铁在此也。

五

  有子说孝弟之人不犯上作乱,却须补说君子为仁之本。孟子于此说仁义,只说得有子前半段,总缘他对梁王一派下根人语故尔。学者须知有向上事,不可抛下一截,说此是斩钉截铁处。然非孟子之姑示浅近而变其彀率也。繇其已言,达其所未言,则周易“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一段蕴奥,都在里面。

六

  东阳谓“麋鹿鱼鸟各得其所,咸遂其性,可见文王之德被万物”,如此弄虚脾语,于义何当?书言“草木咸若”,谓阴晴得宜,生杀得正尔。若麋鹿鱼鸟在囿中者,原不关人主之德。桀台池中之鸟兽,其濯濯鹤鹤也,必较灵囿而更盛。汉武帝之上林,宋徽宗之艮岳,其德之及物又何如也?

  孟子说“乐其有麋鹿鱼鳖”,在百姓称道他濯濯、鹤鹤、攸伏、于牣处,写出文王一段可乐情景。不然,则将如“庖有肥肉,厩有肥马”,说他有,说他肥,便似眼中荆棘物,何足以召民之哀乐哉?因治乱而异情尔。孟子此等说话,全是撇开物理,向大处说,与嵇康 “声无哀乐”意相似,故抑曰“今乐犹古乐”。拘拘者乃随执一语

译二

云峰将“心之德”、“心之制”视为体,将“爱之理”、“事之宜”视为用,像这样解读先贤的文字,只是在古人思想的边缘徘徊揣度,何曾真正见到古人的见解!朱子为仁义作出这四句阐释,是呕心沥血之语,也是包罗万象之语,自古至今无人能完全领悟,而云峰却将其归结为体用关系,这种粗疏草率的态度令人愤恨!

论及性便是体,刚论及心便已是用了。论及道便是体,刚论及德便已是用了。论及爱是用了,论及爱之理依旧是体。论及制便是以心去制约事物,观察朱子用利斧劈砍的比喻便可知晓。利斧是体,劈砍的动作便是用。怎么不是用呢?论及宜是用了,论及事之宜便是体。事是天下本来存在的事物。至于其中的大义,则总括起来无法将其分割。若将体用截然分开,那就不是性的德行了。

天下只有没有本性之物,即人所制造的东西,如弓剑笔砚等。这类东西刚有形体时,功用尚未形成,要等到使用它之后才显现出功用。仁义,是性的德行。性的德行,就是天德,难道可以分析出体和用吗?当它有形体时,功用已经显现;等到它发挥功用时,无非就是本体。因为功用是运用本体,而也就是以这个本体作为功用。所以说“天地氤氲,万物化生”,天地氤氲,而万物的化生就在此中。学者必须这样探究事理,才能在性命道德上体认到本来的风貌,一切世俗的情感和虚妄的见解,都无法与之相比拟。

三

“礼是仁的余绪,智是义的归宿”,这就像说夏天是春天的余绪,冬天是秋天的归宿一样。从天道来说,这是在变化会合的契机上说的,而不是在固有的实质上说的。所以可以说夏天是春天的余绪,而不能说火是木的余绪;可以说冬天是秋天的归宿,而不能说水是金的归宿。《太极图说》注中将五行次序分为两支,一是水火木金土,二是木火土金水。学者必须对此分辨清楚。孟子这里所说的仁义,大多是从发用层面来说的,所以朱子得以将礼智归统于仁义之余绪。如果从固有实质来说,那么水火木金土的次序,是以微细和显著为先后。而智礼,属于文饰;仁义,属于本质。文饰是迹象显著而内涵微细,本质是迹象微细而内涵显著:那么它们本来就是并行不悖,没有衰微和旺盛的差别的。

孟子七篇中不言礼,他谈到乐时,却说“现在的音乐就像古代的音乐”,这话大有瑕疵。大体上多主张质朴一派的言论,这是他不如孔子全面体现天德的地方。颜子亲自承继孔子,也不是这样的。

四

觉轩将“而已矣”与“何必”的言辞视为斩钉截铁,大大误解了孟子的语意。人君应当施行仁义,自然是体察上天任命我作为君师的心意,而尽到君道以成为百姓的父母,这是切身第一应当修持的天职,怎么能说“也有”呢?应当说“唯有”。利,则是世俗君主嗜杀成性而致使百姓陷入溺亡境地的病根,在生死关头,必须痛加戒除,怎么能只说“何必”呢?应当说“不可”。

不知这是孟子针对梁王问利之处委婉切入,意思是即使想要使国家获利,也只有仁义罢了,何必一定要说利然后才算是利呢!这与孔子说“言语少过失,行为少悔恨,俸禄就在其中了”是一个道理。仁义,自然不遗弃亲人,不怠慢君主,而没有篡夺的祸患,这自然是最后一段的功效。所以虽然用浅显的话来说,却不立即斥责梁王沉溺固执的错误心思,以便引导他走上正道。实际上天理、人情,原本没有两样。

孟子从大处着眼,也不妨这样说,所以退一步,且缓和语气。学者读到这里,对于天理、人事合一无偏颇,固然需要看透;然而不可死死认定他话已说尽,便认为圣贤的斩钉截铁就在这里。

五

有子说孝悌之人不犯上作乱,却须补充说君子是仁的根本。孟子在这里说仁义,只说了有子前半段的话,总归是因为他对梁王这一类下根人说故如此。学者须知有向上的事,不可抛下一截,说这里是斩钉截铁处。但这并非孟子姑且示以浅近而改变其标准。由他已说的,通达他未说的,那么《周易》“天地的大德叫做生,圣人的大宝叫做位”一段深奥的含义,都在里面。

六

东阳说“麋鹿鱼鸟各得其所,都顺遂其本性,可见文王的德行惠及万物”,这样说虚浮不实的话,于义理何尝恰当?《尚书》说“草木咸若”,是说阴晴适宜,生杀得正罢了。至于麋鹿鱼鸟在苑囿中的,原本不关乎人主的德行。桀台池中的鸟兽,那光秃秃、毛色鲜亮的样子,必定比灵囿更加繁盛。汉武帝的上林苑,宋徽宗的艮岳,他们的德行惠及万物又怎么样呢?

孟子说“乐其有麋鹿鱼鳖”,是在百姓称道它们光秃秃、毛色鲜亮、安然伏卧、充满其中之处,写出文王一段可乐的情景。不然,就会像“厨房有肥肉,马厩有肥马”,说他有,说他肥,便像是眼中的荆棘之物,何足以引起百姓的哀乐呢?这是因为治乱不同而情感各异罢了。孟子这类说话,全是撇开物理,向大处说,与嵇康“声无哀乐”的意思相似,所以说“今乐犹古乐”。拘泥的人却随执一语

,便求义理,然则说太王 “爰及姜女”,亦将可云是太王德及妻孥,非太王则迁国时各自逃生,不相收恤耶?

译于是便去探求其中的义理,那么,如果说太王“恩泽遍及姜女”,难道也可以说是太王的德行惠及妻儿,而不是说太王在迁国时各自逃生,互不照顾体恤吗?

七

  熊勿轩谓孟子独惓惓于齐、梁,不入秦、楚,以彼二国为□□之后,使其得志,必非天下之福。悲哉斯言!□□□□已。乃以论孟子之与秦、楚,则不然。

  秦伯翳之后,楚祝融之后,先世皆有元德显功,而为先王所封建之国。孔子以楚僭称王,故明“民无二王”之义,而号举“荆人”,贬之为夷耳。至于战国,则齐、梁之自王,一楚矣。若秦则诗列之十五国,而书与鲁并存。如云二国地界戎狄,则秦既周之故都,而江、汉为二南风化之地。孟子之不往者,自其“不见诸侯”之义。齐、梁之币交相及,则义可以见;秦、楚未尝相为知闻,则不得蹑屩踵门,如苏、张、范、蔡之自媒矣。

  读书当还他本旨,分外增入,说虽可观,必有所泥也。

八

  嗜杀人,自在人欲之外。盖谓之曰“人欲”,则犹为人之所欲也,如口嗜刍豢,自异于鸟兽之嗜荐草。“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犹人欲也;若兴兵构怨之君,非所恶而亦欲杀之,直是虎狼之欲、蛇蝎之欲。此唯乱世多有之,好战乐杀以快其凶性,乃天地不祥之气,不可以人理论。此种人便声色货利上不深,也是兽心用事。推而极之,如包拯、海瑞之类,任他清直自炫,终为名教之罪人,以其所嗜者在毛击也。陈新安以遏人欲说此一章,牵合,大谬。

九

  孟子迎头便将桓、文之事撇在一畔去,向后唯说施仁制产处,隐隐与桓、文对治。所谓“无以则王”者,谓此也。

  先儒说一计功利,便是桓、文之事。想来,若到不要计功利,或唯尧、舜则然;故夫子以分韶、武之美善。既其德之有差,亦时为之也。若在汤、武,则固不可忒煞与他撇脱。只如太王迁邠,固非于百年之前代子孙择地利以幸成功,然创业垂统,亦须立一可以兴王之规模。现前天下所当为之事,不得夷然不屑,且只图自家方寸教清净无求便休也。孔子曰“吾其为东周乎”,抑岂不有大欲存焉?为天下须他作君师,则欲即是志。人所必不可有者私欲尔。如为肥甘等。若志欲如此,则从此做去以底于成功,圣贤亦不废也。

  唯文王不以天下系其心,则与桓、文迥别。然以文王勘桓、文之失则可,执文王以绳战国之君则不可。文王有商之可事,而当时诸侯,又无与周角智争力以逐商鹿者。若齐宣王而有安天下之心,岂得于位均分敌之秦、楚,坐视彼陷溺其民而反服事之哉?“辟土地,觐秦、楚,莅中国,抚四夷”,与孟子所言“无以则王”者何异?而必谓此亦桓、文之事,奚可哉!夫桓、文之事,为仲尼之徒所不道者,则朱子所云“营霸之事”是已。营霸之事,固非不藉兵威,然岂危士臣以构怨而缘木求鱼,如宋偃、齐湣之所为者?桓公作内政,寄军令,晋文用原田、州兵之制,而三搜以讲武,皆其经营霸业之事。以其异于王者施仁制产之德政,故圣门不道尔。

  齐宣吃紧误谬,在唯恃兴兵,而不知本务,固非有大欲而即不可王。故孟子曰“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显他过处在为,不在欲。所以不当缘木者,以其不得鱼也。岂若怪诞之士持竿为戏,而云意不在鱼也哉!宣王之所为,并不逮桓、文之所为。特以舍宣王之所为而效桓、文之所为,亦若舍木不缘而乞索于鲍肆,终不能如临流举网者之日给于鲜也。

  桓、文不可有宣王之欲,以周命未改故。而宣王可欲汤、武之欲。桓、文不能为汤、武之为,不知反本行仁。故宣王不当学桓、文之事。宣王且不当学桓、文之事,而况可为缘木求鱼之为?故孟子终不斥宣王之欲,而但责其所为。先儒执董生谋利计功之说,以概此章之旨,失之远矣。董生之对江都者,自以折其跋扈不臣之心,而岂古今之通论哉?

十

  “王坐于堂上”一段事,吃紧在衅钟一节。欲全牛则废衅钟,欲不废衅钟则不能全牛,此中两难区处,正与后“王之所大欲”一段作则样。欲求大欲,则不得不兴兵构怨,欲不兴兵构怨,则大欲似不可得

译七

熊勿轩认为,孟子唯独对齐、梁两国念念不忘,却不前往秦国、楚国,是因为那两国是□□的后代,如果让他们得志,必定不是天下的福分。这话真是可悲啊!□□□□罢了。但是用这个观点来论述孟子与秦、楚的关系,却是不对的。

秦是伯翳的后代,楚是祝融的后代,他们的先祖都有伟大的德行和显著的功绩,是先王所分封的国家。孔子因为楚国僭越称王,所以阐明“天下没有两个王”的道理,而称他们为“荆人”,贬低他们为夷狄罢了。到了战国时期,齐、梁自称为王,就和楚国一样了。至于秦国,在《诗经》中列为十五国风之一,在《尚书》中与鲁国并存。如果说这两国地处戎狄之地,那么秦国既然是周朝的旧都,而江汉一带又是《二南》教化的地方。孟子不去秦国、楚国,自然是因为他“不见诸侯”的原则。齐、梁的聘问礼物互相往来,那么道义上可以相见;秦国、楚国未曾互相了解,那么就不能像苏秦、张仪、范雎、蔡泽那样自媒自荐,穿着草鞋登门求见。

读书应当回归它的本意,额外增添内容,说法虽然可观,但必定会有拘泥不通之处。

八

嗜杀成性,自然是在人欲之外。大概说它是“人欲”,那么还是人之所欲,就像口腹嗜好肉食,自然不同于鸟兽嗜好草料。“喜爱他时希望他活着,厌恶他时希望他死去”,这还是人欲;如果是发动战争、结下怨恨的君主,并非厌恶却也想杀掉,这完全是虎狼的欲望、蛇蝎的欲望。这种情形只有在乱世中才多有,喜好战争、乐于杀戮以快其凶残的本性,这是天地不祥之气,不能用人的常理来衡量。这种人即便在声色货利上不沉迷,也是兽心在作祟。推而极之,像包拯、海瑞这类人,任凭他们清廉正直自我炫耀,终究是名教的罪人,因为他们所嗜好的是严刑峻法。陈新安用遏止人欲来解说这一章,牵强附会,大错特错。

九

孟子一开始就把齐桓公、晋文公的事撇在一边,往后只说施行仁政、制定产业的地方,隐隐与桓、文的事相对治。所谓“不这样做就不能称王”的意思,说的就是这个。

先儒说一计较功利,就是桓、文的事。想来,如果到了不计算功利的地步,或许只有尧、舜才是如此;所以孔子区分《韶》乐的美和《武》乐的善。既然德行有差别,也是时势造成的。如果在商汤、周武王,那么固然不可以太过洒脱地撇开不管。就像太王迁往邠地,固然不是在百年之前为子孙选择地利以侥幸成功,但是开创基业、垂立统绪,也必须确立一个可以兴王的大规模。眼前天下应当做的事,不能安然不屑,只是图自己内心清净无求就算了。孔子说“我大概要复兴东周吧”,难道就没有大的愿望存在吗?为天下必须让他做君师,那么愿望就是志向。人绝对不可有的是私欲,比如贪图美味等。如果志向愿望如此,那么从此做去以达到成功,圣贤也不废弃。

只有文王不把天下系于心,这才与桓、文截然不同。但是用文王来衡量桓、文的过失是可以的,用文王来约束战国时期的君主却不可以。文王有可以侍奉的商朝,而当时的诸侯,又没有与周朝角力争力以追逐商朝鹿台的。如果齐宣王有安定天下的决心,难道能在与秦国、楚国地位均等、力量敌对的情况下,坐视他们陷溺百姓反而去侍奉他们吗?“开辟土地,朝见秦国、楚国,统治中原,安抚四方夷狄”,与孟子所说的“不这样做就不能称王”有什么不同?却一定要说这也是桓、文的事,怎么可以呢!桓、文的事,是孔子门徒所不谈论的,那么朱子所说的“经营霸业的事”就是如此。经营霸业的事,固然不是不借助兵威,但难道会危害士大夫、结下怨恨而缘木求鱼,像宋偃、齐湣所做的那样吗?齐桓公建立内政,寄托军令,晋文公使用原田、州兵的制度,而三次搜狩以讲习武事,都是他们经营霸业的事。因为这些不同于王者施行仁政、制定产业的德政,所以圣门不谈论罢了。

齐宣王关键的错误,在于只依赖兴兵,而不知道根本的事务,固然不是有大欲就不可称王。所以孟子说“以您的做法,追求您的愿望,就像缘木求鱼”,显示他的过错在于做法,不在于愿望。之所以不应当缘木求鱼,是因为得不到鱼。难道像怪诞之士拿着竹竿做戏,而说心意不在鱼上吗!宣王的做法,并不及桓、文的做法。只是舍弃宣王的做法而效仿桓、文的做法,也就像舍弃树木不攀缘而在肉铺乞讨,终究不能像临水举网的人那样每日得到新鲜鱼获。

桓、文不可以有宣王的愿望,因为周朝天命未改的缘故。而宣王可以有汤、武的愿望。桓、文不能做汤、武的做法,不知道返本行仁。所以宣王不应当学习桓、文的事。宣王尚且不应当学习桓、文的事,何况可以做缘木求鱼的做法呢?所以孟子终究不斥责宣王的愿望,而只责备他的做法。先儒拘泥于董仲舒谋利计功的说法,来概括这一章的主旨,失之远矣。董仲舒回答江都王的话,自然是为了折服他跋扈不臣的心,而难道是古今的通论吗?

十

“王坐于堂上”这一段事,关键在衅钟这一节。想要保全牛就废除衅钟,想要不废除衅钟就不能保全牛,这中间的为难之处,正与后面“王之所大欲”一段相类似。想要追求大欲,就不得不兴兵构怨,想要不兴兵构怨,那么大欲似乎就不可得。

。齐王于此处求其术而不得,故且遏抑其老老幼幼之本心,而忍于置无罪之士民于死地。乃不知不废衅钟而牛固可全,术在以未见之羊易之;则不废求大欲之事,而士民固可不危,其本在施仁制产也。

译齐王在这里寻求那方法却没能得到,所以姑且压抑自己敬老慈幼的本心,而忍心将无辜的士人百姓置于死地。却不知道不废除衅钟的仪式,牛本来也可以保全,方法在于用没见过的羊来替换它;那么不废除追求大欲的事情,士人百姓本来也可以不陷入危险,根本在于施行仁政、制定产业。

朱子于此,有几处说得精切,却被辅、饶、胡、陈诸子胡乱只将“察识”二字,作楞严七处征心例,只叫齐王认取初心。但此一念之不忍,若无术而孤行,圣贤道中元用他不著。术者,道也,是四通八达之道。月令“审端经术”“术”字,原不但作变通说,乃仁中所自有之周行,千条万绪处处逢原者也。则全此觳觫之牛,岂患与先王乐器必衅之礼通达不去;而老老幼幼不忍人危之心,抑岂必坐困一国,而于王者平祸乱、一天下之道有所阻窒哉!

  朱子所谓“察识”者,亦谓察识此爱牛之心,必有全牛之术;则有不忍人之心,必有不忍人之政也。全牛之术,不废衅钟;不忍人之政,正以王天下。唯此最不易自喻,故须颠倒使自察识。盖初心易见,仁术难知,仁中自有之术固难知也。道其常,则有远庖厨之礼;处其变,则仓卒之闲牛过堂下,抑有羊易之术;而其揆未尝不一。以未见之羊易牛,即远庖厨以全不忍之道也。则当其守天下,自可偃武以息民;即当其时在取天下,亦可以吾之仁招怀天下使之归己,而其君自不能御,则不敢致怨于我,而士臣可以不危。仁者之师,不劳血刃,又岂与偃武息民有异致哉?此仁中纵横八达、随往皆通之术径,王暗合其一,而反为百姓之浮议所动,此孟子所为使之察识者也。察识及此,而后知“是心之足以王”,而后知若王者之“可以保民”。云“足”,云“可”,非但其心之能任之,其术固能成之。所以然者,则有其心而术固具其中也。

  孟子于此看得天理通透,内外一致,经权一揆,故重与心以有用之权,而非有所为则必有所废,亦非有所欲而无以为,全在天理上显他本色风光,以明万物皆备之全体。诸儒不审,乃谓但不忍一觳觫之心,便足保民而王,而齐王自忘其心,须令自认。此释氏之所谓“ 才发菩提,即成正觉”,更不容生后念,而孤守其忽然一悟之得,保任终身者。乃不见鸢飞鱼跃,察乎上下之诚理。一指之隔,邈若万重山矣!

一一

  “远庖厨”即是仁术。古之君子制此法,以使后之君子得以全其不忍之心。君子以位言。集注说“预养是心”,说“广为仁之术”,则已含胡生枝节,所以启庆源“不必屑屑然以其所不见而易其所见”之妄论。乃不知衅钟之牛须过堂下,非庖厨之可远比也。远庖厨是一定之术,以羊易牛是无穷之术。先王之分田制产是一定之术,以之发政施仁而令民归莫御,须有个无穷之术。然以羊易牛,亦不过为不见羊故,则所为[谓]无穷之术者,初不出于一定之范围。然则发政施仁,亦岂能出明君制产之范围哉?

  曰“是以君子远庖厨”者,见王所为曲折以全其不忍之术,皆古人术中之已有;繇此则知今人之仁心,与古人之仁术,无不合辙,则亦无疑于“保民而王”之难矣。乃其所以难于保民者,不为也,而疑于保民之难者,则以所大欲也;而实非求大欲之难于保民,唯以若所为之背道而驰也。若古人之兴王也,因心为术,固有以保以王、左右逢原之妙,岂异于远庖厨之法,示人以未见者之可全其不忍也哉?

  知此,则集注所云“预养是心,广为仁之术”,徒滋枝蔓而已。盖远庖厨者,虽亦以预养为道,而即是为仁术之所自全,则亦古之君子义精仁熟所建立之矩范,以俾后之君子率而繇之以全其仁,而非姑以此养其心之不习于杀。若云“广为仁之术”,则古人有一定之术,而广之者则存乎后人。故齐王不师古而暗与古合,正其可以保民而足王之本,岂复更有所资于广而后乃不穷哉?

  若夫养其心而广其术,固不为无道;而养心之功则在遏欲存理、静存动察之学,广术之功则在学问思辨、格物穷理之事,要不能急为齐王道者。“举一隅不以三隅反”,王之不智,一暴十寒,固不足以及此也,而要岂以远庖厨之一法为养心广术之教乎?

  至如庆源谓以羊易牛为屑屑然不能扩充其仁术,则齐王初未尝亲至庖厨而见觳觫之牛,有司亦

译朱子在这件事上,有几处讲得精当确切,却被辅广、饶鲁、胡炳文、陈淳等人胡乱地将“察识”二字,当作《楞严经》中七处征心的例子,只叫齐王去认取那个初心。但这一个不忍的念头,如果没有方法而孤立地推行,在圣贤的道中原本是用不上的。所谓方法,就是道,是四通八达的道路。《月令》中“审端经术”的“术”字,原本不只是作变通讲,而是仁之中本自具有的周行无碍、千条万绪处处都能顺应本源的东西。那么,保全这头恐惧发抖的牛,难道会妨碍与先王用牲口祭钟的礼仪相通吗?而敬老慈幼、不忍人受危难的心,难道一定要坐困在一国之中,从而对王者平定祸乱、统一天下的道有所阻碍吗?

朱子所说的“察识”,也是说要察识这爱牛之心,必然有保全牛的方法;那么有不忍人之心,必然有不忍人之政。保全牛的方法,不废弃衅钟之礼;不忍人之政,正是用来王天下的。只有这一点最不容易让人自己明白,所以必须颠倒过来让他自己察识。因为初心容易看见,仁术难以知晓,仁之中本自具有的方法本来就难以知晓。遵循常道,就有远离庖厨的礼仪;处理变通,那么在仓促之间牛经过堂下,也有以羊换牛的方法;而它们的衡量标准未曾不一。用没见过的羊换牛,就是远离庖厨以保全不忍之道的做法。那么当他治理天下时,自然可以停止武事以让百姓休养生息;即使当时正在夺取天下,也可以用我的仁德招揽安抚天下人使他们归附,而那些君主自然不能抵御,就不敢怨恨我,士大夫和臣民就可以不处于危险之中。仁者的军队,不劳流血动刀,又哪里与停止武事休养生息有什么不同呢?这是仁之中纵横八达、随往皆通的方法路径,齐王暗中契合了其中一点,反而被百姓的浮言所动摇,这就是孟子让他察识的原因。察识到了这一步,然后才知道“这颗心足以称王”,然后才知道像齐王这样的“可以保民”。说“足”,说“可”,不只是这颗心能够承担,其方法本来就能成就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了这颗心,方法本来就已经具备在其中了。

孟子在这里看得天理通透,内外一致,经权同一标准,所以赋予心以有用的权变,而不是有所作为就必然有所废弃,也不是有所欲望却无以为继,全在天理上显现它的本色风光,以阐明万物皆备的全体。其他儒者不审慎,就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忍恐惧发抖之心的念头,就足以保民而王,而齐王自己忘记了这颗心,需要让他自己认取。这是佛教所说的“才发菩提,即成正觉”,更不容许产生后念,而孤立地坚守那忽然一悟的所得,保任终身。他们没看见鸢飞鱼跃,洞察上下之间的诚理。一指之隔,却遥远得像万重山一样!

“远离庖厨”就是仁术。古代的君子制定这个法则,是为了让后来的君子得以保全他们不忍的心。君子是从地位上来说的。集注说“预先培养这颗心”,说“广泛扩充仁的方法”,就已经含有胡生枝节的意思,所以开启了庆源“不必琐碎地用没见过的去换见过的”这种妄论。他们不知道衅钟的牛必须经过堂下,不是庖厨可以远远避开的。远离庖厨是一定的方法,以羊换牛是无穷的方法。先王划分田产是一定的方法,用它来发布政令施行仁德而让百姓归附无法抵御,必须有一个无穷的方法。然而以羊换牛,也不过是因为没看见羊的缘故,那么所谓无穷的方法,起初也不出于一定的范围。那么发布政令施行仁德,又哪里能超出明君制定田产的范围呢?

说“因此君子远离庖厨”,是看见齐王所采取的曲折以保全不忍之心的方法,都是古人方法中已有的;由此就知道今人的仁心,与古人的仁术,没有不合辙的,那么也就不会怀疑“保民而王”的困难了。然而他之所以难以保民,是因为不去做,而怀疑保民困难的人,是因为有更大的欲望;而实际上并不是追求大欲望比保民困难,只是因为他所做的与道背道而驰。如果古人兴起王业,因心而制定方法,本来就有保民称王、左右逢源的妙处,哪里不同于远离庖厨的方法,向人展示没见过的也可以保全不忍之心呢?

知道了这些,那么集注所说的“预先培养这颗心,广泛扩充仁的方法”,只是徒增枝蔓罢了。因为远离庖厨,虽然也以预先培养为道,但也就是仁术得以保全的地方,那么这也是古代君子义理精熟、仁德纯熟所建立的规范,以便后来的君子遵循它来保全他们的仁德,而不是姑且用这个来培养他们不习惯杀戮的心。如果说“广泛扩充仁的方法”,那么古人有一定方法,而扩充它则在于后人。所以齐王不效法古人而暗中与古人契合,正是他可以保民而足以称王的根本,哪里还需要凭借扩充而后才不穷尽呢?

至于培养这颗心而扩充它的方法,固然不是没有道理;而培养心的功夫在于遏制私欲保存天理、静时存养动时省察的学问,扩充方法的功夫在于学问思辨、格物穷理的事情,总之不能急于作为齐王之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齐王不聪明,一曝十寒,固然不足以达到这个境界,但难道是用远离庖厨这一个方法来教导培养心扩充方法吗?

至于庆源认为以羊换牛是琐碎地不能扩充仁术,那么齐王起初并没有亲自到庖厨看见恐惧发抖的牛,有司也

不于王前杀牛而仅牵之以过。浸令庆源处此,其将加罚牵牛之人,以为无故进前,乱我仁术;抑将并堂上而不敢坐,唯恐牛之或过我前耶?则甚矣,其持论之鄙也!

译不在君王面前杀牛,只是牵着它从面前经过。假使庆源处于这种境地,他将会惩罚牵牛的人,认为他们无故上前,扰乱了我的仁爱之术;还是连堂上也不敢坐,只怕牛或许会从我的面前经过呢?那么,他的观点真是鄙陋极了!

一二

  “推”字不可添入“亲疏远近”立义。集注搀入张子西铭一本万殊意,大非所安。君子之爱物,止远庖厨便休,齐王之全牛,亦止舍之便休,何曾不有等杀?所以到此,更不须疑虑爱物之心为顺为逆。所云“推”者,扩充也;所云“扩充”者,则“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也。不忍牛之心,以羊易而舍之,则推矣。老老幼幼之心,发政施仁,而使民得仰事俯畜,则推矣。

  夫老吾老、幼吾幼者,岂徒有心哉?必有以老之、幼之矣。则及人之老、及人之幼,亦岂徒心恤之哉?必实有以及之矣。此所谓“举此心而加诸彼”也。若徒此心之怜其老而恤其幼,而无以加诸彼,则是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非其心之不相及,无术,则欲保而不足也。若以繇亲向疏、繇近及远之谓推,而云推养吾老、恤吾幼之恩泽以养人之老、恤人之幼,则虽其不推,而吾之老幼则既有恩泽加之矣,是业已保之矣,而又何云妻子之不保耶?且保四海也,则推保妻子之恩以保之;其保妻子也,又将推何恩以保之?而亦云推恩,何也?

  恩,心也;推之者政也。恩,仁也;推之者术也。善推者,尽其术而常变一致、难易一揆者也。推而不善,则有所穷而遂阻;推而善,则无所求而不得。推而善,则虽不废衅钟而牛固可全,虽所杀在羊而不害其不忍。是虽求大欲以使天下之莫能御,而民无不保,抑但保吾民而王业以成。若不善推,则必并羊不杀,并钟不衅,而后牛可不死。不然,则必将屈不忍之心,听牛之死,而不忍之心中枯。是亦必不求所大欲而后民可保,苟求大欲则必兴兵构怨以危士臣也。

  古人之大过人者,只是极心之量,尽心之才,凡所欲为,皆善推以成其所为。推为,非推心。则有其心,必加诸物,而以老吾老、幼吾幼,则吾老吾幼即受其安怀;及人之老、及人之幼,而人老人幼亦莫不实受其安怀也。扩大而无所穷,充实而无所虚,以保妻子,以保四海,一而已矣,则惟其有恩之必推者同也。

  推者,举心加物之谓也。若以为推爱牛以爱百姓,则既已倒推,如庆源之所讥者。是王之全牛,正以拂乎王道之大经,且不足以保妻子,而何云“是心足以王”哉!

  孟子因齐王之善全一牛,举小例大,征王心之有仁术,而繇是以知保民之可,唯在反求其本心固有之术。岂仅据石火电光乍见之恻隐,遂欲王追寻之以认为真心,便死生不忘,拏定做个本领,将来三翻四覆,逆推一次,顺推一次,若双峰之所云者?此种见解,的从佛诘阿难从佛出家最初一念来。“邪说诬民,充塞仁义”,其为害岂小哉!

  若西山竟以宣王为不善推,则显与孟子本旨相背。当时孟子直下便应一“可”字,一段善诱苦心,抹杀殆尽矣。

一三

  王曰“若无罪而就死地”,牛则岂有有罪无罪之别哉?其曰“若”者,谓若人之无罪而陷于死也。则王之于士臣无罪而就危,其不忍之心恻然在中者,可知已。“吾何快于是” ,非欺也。以不忍人无罪就死之心,例之于牛而不忍于牛,正是达爱人之心以爱物,何得云逆?特其不忍人之心,以求大欲故,无术而免之,则不能如全一牛之善推而已。故曰“恩足以及禽兽”,术足及也;“功不至于百姓”,无其术,则虽有其心而功不至也。西山诬以为不善推,未之思尔。

一四

  但除舜、禹之受禅,则不可有其志;有其志,则为人欲横流。既为人欲横流,则不问其所为之得失;所为必得,则其恶亦大。王莽把周礼井田事事都学来,以所为求所欲而鱼以得矣,只为他所欲者乱贼之欲,便千差万谬。若汤、武之放伐,一向无此志,只等天命到来,则必无此理,故曰“上帝临女,无贰尔心”。乃谓齐王之大欲是人欲横流,其愚甚矣。若有大欲便是人欲横流,则孟子当直斥其欲之妄。乃其不然,而复以缘木求鱼责其所以求欲者之失计,岂非导其欲而长其恶哉?

  “辟土地”云云,有何过妄?“广土众民

译“推”字不可掺入“亲疏远近”来确立义理。朱熹《集注》搀入张载《西铭》“一本万殊”的意思,我实在不能安心。君子爱护万物,只要做到远离厨房(不见其死)就足够了;齐宣王保全那头牛,也只是把它舍掉就足够了,哪里曾没有等差次第呢?所以到了这一步,更不必疑虑爱护万物的心是顺是逆。所说的“推”,就是扩充;所说的“扩充”,就是“用不忍伤害人的心,去施行不忍伤害人的政治”。不忍伤害牛的心,用羊替换而舍掉牛,这就是推了;尊敬老人、爱护幼童的心,发布政令施行仁政,让百姓能够上奉养父母、下养育妻儿,这也是推了。

尊敬自己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幼童,难道只是有心意吗?一定有实际尊敬、爱护他们的行动。那么推及别人的老人、别人的幼童,难道只是心里怜悯他们吗?一定也有实际推及他们的行动。这就是所说的“把这个心加施到那方面去”。如果只是心里怜悯他们的年老、体恤他们的幼小,而没有加施到那方面去,那就是不推恩不足以保全妻儿。这不是心意不能推及,而是没有方法,那么想要保全却保全不了。如果把由亲到疏、由近及远叫做推,并说推养自己老人、体恤自己幼童的恩泽去养别人的老人、体恤别人的幼童,那么即使他不推恩,我自己的老人幼童也已经受到恩泽了,这已经保全了,又为什么说不能保全妻儿呢?况且要保全天下,就推保全妻儿的恩泽去保全天下;那么保全妻儿时,又将推什么恩泽去保全呢?却也说推恩,为什么呢?

恩,是心意;推恩,是政治。恩,是仁德;推恩,是方法。善于推恩的人,竭尽方法,无论常变、难易都一致。推恩而不善,就会有所困穷而受阻;推恩而善,就没有什么求而得不到的。推恩而善,那么即使不废除衅钟之礼,牛也固然可以保全;即使杀的是羊,也不妨害他的不忍之心。这样即使追求大欲以使天下没有人能抵御,而百姓没有不被保全的,进而只保全我的百姓而王业也就成就了。如果不善于推恩,那么必定连羊也不杀,连钟也不衅,然后牛才不死。不然,就必将压抑不忍之心,听任牛死,而不忍之心就会干枯。这样也必定不追求大欲而后百姓可以保全,如果追求大欲就必定兴兵结怨以危害士大夫和臣民。

古人大大超过常人的地方,只是极尽心量的限度,竭尽心智的才能,凡所想做的,都善于推恩以成就所想做的。推恩是推施行动,不是推施心意。那么有了这个心,必定加施到事物上,用尊敬自己老人、爱护自己幼童的心,那么我的老人幼童就受到安怀;推及别人的老人、别人的幼童,而别人的老人幼童也无不实实在在地受到安怀。扩大而没有穷尽,充实而没有空虚,用来保全妻儿,用来保全天下,只是一个道理,就是因为有恩必定推施这一点是相同的。

推,是把心意加施到事物上的意思。如果认为推爱牛之心去爱百姓,那就是倒推,像庆源先生所讥讽的那样。这样齐王保全牛,正违背了王道的大经,而且不足以保全妻儿,又怎么能说“这种心足以称王”呢!

孟子因为齐王善于保全一头牛,举小例以明大义,证明王心有仁术,并由此知道保全百姓的关键,只在于反求本心固有的方法。难道仅仅依据石火电光般乍现的恻隐之心,就想让齐王追寻它并认为是真心,便生死不忘,抓住当作根本,将来反复推究,逆推一次,顺推一次,像双峰先生所说的那样吗?这种见解,确实是从佛教诘问阿难从佛出家最初一念来的。“邪说迷惑百姓,充塞仁义”,它的危害难道小吗!

如果西山先生竟然认为宣王不善于推恩,那就明显与孟子的本旨相违背。当时孟子直接回答一个“可”字,一段善诱的苦心,就被抹杀殆尽了。

齐王说“好像没有罪而走向死地”,牛难道有有罪无罪的区别吗?他说“好像”,是说好像人没有罪而陷入死地。那么齐王对于士大夫和臣民没有罪而陷入危险,他那不忍之心恻然在心中,就可以知道了。“我为什么对此感到痛快”,不是欺骗。用不忍人无罪就死的心,类推到牛而不忍杀牛,正是通达爱人的心去爱物,怎么能说是逆呢?只是他那不忍人之心,因为追求大欲的缘故,没有方法而免除(百姓的危难),就不能像保全一头牛那样善于推恩罢了。所以说“恩惠足以施及禽兽”,是因为方法足以施及;“功效不能达到百姓”,是因为没有方法,那么即使有这种心,功效也不能达到。西山先生诬蔑他是不善于推恩,是没有思考罢了。

除了舜、禹接受禅让,就不可以有这种志向;有这种志向,就是人欲横流。既然人欲横流,就不问他所做的得失;所做的必定得逞,那么他的恶也就大了。王莽把《周礼》井田制等事情都学来,用所做的去求所欲而像鱼一样得到了,只是因为他所欲的是乱贼的欲望,就千差万谬。至于汤、武的放逐讨伐,一向没有这种志向,只等天命到来,那么必定没有这种道理,所以说“上帝监视着你,不要有二心”。却说齐王的大欲是人欲横流,他的愚蠢太甚了。如果有大欲就是人欲横流,那么孟子应当直接斥责他欲望的虚妄。然而不是这样,反而用缘木求鱼责备他追求欲望的方法失当,难道不是引导他的欲望而助长他的恶吗?

“开辟土地”等等,有什么过错虚妄?“扩大土地,增多百姓”

,中天下而立”,君子之所欲所乐,亦此而已。若不思觐秦、楚,则必觐于秦、楚。觐秦、楚之为人欲,岂如辛垣衍之使魏帝秦者为天理耶?就中唯辟土地一件,较是功利边事。然即行仁政而王天下,亦须有此次第。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其始事也;到后灭韦、顾、昆吾,灭崇、灭密,地日启矣。诗称召公“日辟国百里”,非周初之事哉?唯齐已千里,足为王畿,则土地可以不辟,而亦非辟之必不可也。

译“居中而立”,君子所追求和喜爱的,也不过如此罢了。如果不主动去朝见秦国、楚国,就必然会被秦国、楚国所朝见(即被迫臣服)。那种迎合秦国、楚国欲望的做法,难道比辛垣衍出使魏国、劝魏王尊秦为帝的做法更符合天理吗?其中只有开拓疆土这一件事,较为偏向功利方面的琐事。然而即使施行仁政而称王天下,也需要有这样一个先后次序。商汤以七十里之地,周文王以百里之地,那是他们开始创业的时候;到了后来,商汤灭掉了韦、顾、昆吾,周文王灭掉了崇国、密国,疆域便日益开扩了。《诗经》称颂召公“每天开拓国土百里”,这难道不是周朝初年的事情吗?只有齐国已经拥有千里之地,足以作为王畿,那么土地可以不开拓,但也不是说绝对不能开拓。

齐王可与有为,正在有此大欲上。若梁惠王,怒吽吽地只思报怨杀人,更不立一规模,乐其所以亡,不可与言矣。又其下者,如梁襄王,算定天下不能一,便只向肥甘轻暖中了过一生,其可谓之循天理而无愿外之求哉?孟子固曰“以齐王犹反手”,则人欲横流者,莫孟子若矣!

一五

  “举斯心加诸彼”,一“加”字便有事在,故上云“可运于掌”。因民之利,不劳而运,非制产而何?龟山分两截说,将举心加彼,只作“仁心仁闻”,误矣。前面是规模,后面是事实。制产而仰足事、俯足畜,非即老老幼幼之恩耶?若但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政,何以“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哉?

  “彼”字兼寡妻、兄弟、家邦说,故下云“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斯心”犹言此心,“心”字有“术”字在内,全体、大用,扩之而有其广大,充之而有其笃实者也。此一 “心”字,是孟子“万物皆备于我”里面流出来的。不成心之外更有一王道!“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正是不能“举斯心加诸彼”,正是不推恩而功不至于百姓。若但以吾心起处便谓之举,静念所及便谓之加,则此诗之旨,一释氏“蒙熏”“加被”之说而已。圣贤之言,说到玄微处,字字俱有事实,不与填出,则鲜不入于异端矣。

梁惠王下篇

一

  “乐天”、“畏天”,皆谓之天,则皆理也。然亦自有分别。此与“斯二者天也”“ 天”字一例。大当字小,则是天理极至处,仁者所体之天也。以小事大,则有非天理之极至处者矣,则智者所知之天也。

  庆源说“小者自当事大,此坤之所以承干”,说得太彳▯▯▯亍衎著。太王、句践可自处以坤道,獯鬻、夫差其如干之当承乎?太王之事獯鬻在殷之末造,句践之事吴在春秋之季年,皆无道之天下也。无道之天下,小役大,弱役强,非弱小者有必役于强大之理,非强大者有可以役弱小之理,但以疆域兵甲争主客耳。安得如大当字小,为与“天无不覆”之理同哉?乃其得谓之天者,则以强大之所以强大,弱小之所以弱小,亦莫之为而为,则岂非天耶?虽莫之为而为,而顺之存,逆之亡,则亦不得谓之非理矣。

  其时天下既已无道,则志壹动气,天不能违乎人,而存亡之理遂因是以立。则虽无必然之理,而其必然者即理也。说见离娄篇。于斯时也,天之所以待智者,止予以保国之理,则安于其理而福之,越位以思而祸之矣。祸福所系,故引诗之言天者曰“天威”。若仁者所乐之天,固以德与人相陟降,而不以威者也。固不得谓言天、言理,而皆极其至也。

二

  集注“非但当与贤者共之”,从“人不得”上生出此意,盖齐王时与孟子同游故也。云峰不审,遂谓“贤者亦有此乐”为问孟子之亦有此乐与否。乃不知“有”者,有之之谓,雪宫安得遂为孟子之所有哉?

  云峰所疑,在一“见”字,意将谓孟子先馆于雪宫而王往见。近人如此说。不知王若往见,当云“就见”,若但言“见”,则有二义:一音现,往见之也,“孟子见梁惠王”是已。一如字读,彼来见而接之也,如“孔子不见”、 “吾今则可以见”是也。细绎本文,初终皆以言人君游观之事,则可谓孟子同游,而不可谓孟子所馆。“贤者”亦贤君也。

三

  于“好货、好色,与百姓同之”上体认出“‘克己复礼’之端”,朱子于此,指示学者入处,甚为深切著明。庆源乃云“体察于所谓毫发之际,然后力求所以循天理”,则仍未得其端也。夫云“‘克己复礼’之端”,则克己之端在是,复礼之端亦在是矣。缘学者求克己之端则易,求复礼之端则难,故朱子于此显夫礼之所丽,令人有所致力。奈何庆源之当前不省而犹外索之?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此从乎天理已得现前者而言也。天理现前,而后其为非礼者,不待择而有自然之则以为之对照,但致力于勿视听之,勿

译齐王可以有所作为,正在于他有这种大的欲望。像梁惠王那样,怒气冲冲地只想着报仇杀人,不再树立任何治国的大纲,安于导致灭亡的道路,是不值得与他谈论的。再低一等的,如梁襄王,认定天下不能统一,便只在美食轻暖中度过一生,这能说是遵循天理而没有私欲之外的追求吗?孟子本来就说“以齐国称霸就像翻转手掌一样容易”,那么对于人欲泛滥的情况,没有谁比孟子更清楚的了!

一五

“举斯心加诸彼”,一个“加”字便含有实际行动的意思,所以上文说“可以运于掌”。顺应百姓的利益,不劳苦就能推行,如果不是制定产业制度又是什么呢?龟山将话分作两截来说,把“举心加彼”仅仅当作“仁心仁闻”,这是错误的。前面讲的是治国的大纲,后面讲的是具体的事实。制定产业制度,使百姓向上足以侍奉父母,向下足以养活妻儿,这不就是尊老爱幼的恩德吗?如果只有仁心仁闻,而不施行先王的政治,怎么能做到“给妻子做榜样,推广到兄弟,进而治理好家国”呢?

“彼”字兼指寡妻、兄弟、家国而言,所以下文说“不推广恩德不足以保全妻子”。“斯心”就是此心,“心”字里面包含“术”(方法/权变)的意思,具备全体和大用,扩充它就有其广大,充实它就有其笃实。这个“心”字,是从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的思想中流露出来的。难道心之外还有王道吗!“有仁心仁闻而百姓不能蒙受其恩泽”,正是不能“将此心推广到他人身上”,正是不推广恩德而功效达不到百姓。如果只把内心的发端当作“举”,把静思所及当作“加”,那么这首诗的宗旨,就只是佛家“蒙熏”“加被”的说法罢了。圣贤的话,说到精微玄妙的地方,字字都有实际内容,如果不指陈出来,就很少有不陷入异端的。

梁惠王下篇

一

“乐天”、“畏天”,都称为天,那么都是理。但自然有分别。这与“斯二者天也”中的“天”字是一个例子。大国应当侍奉小国,这是天理极至的地方,是仁者所体认的天。以小国侍奉大国,则有并非天理极至的地方,是智者所认知的天。

庆源说“小国自然应当侍奉大国,这就是坤道所以承奉乾道的原因”,说得太过拘泥执着。太王、句践可以自处为坤道,但獯鬻、夫差难道像乾道那样应当被承奉吗?太王侍奉獯鬻是在殷朝末年,句践侍奉吴国是在春秋末年,都是无道的天下。在无道的天下,小国役使大国,弱国役使强国,并不是弱小者必然被强大者役使的道理,也不是强大者可以役使弱小者的道理,只是凭借疆域兵甲争夺主客地位罢了。怎么能像大国侍奉小国那样,与“天无不覆盖”的道理相同呢?之所以能称之为天,是因为强大者之所以强大,弱小者之所以弱小,都不是人为刻意造成的,这难道不是天吗?虽然都不是人为刻意造成的,但顺从它就能生存,违逆它就会灭亡,也就不能说不符合理了。

当时天下既然已经无道,那么意志专一就能感动气数,天也不能违背人,而存亡的道理就因此确立。那么虽然没有必然的道理,但其必然的情况就是理。详见离娄篇。在这个时候,天对待智者的,只给予保全国家的道理,那么安于这个理就会得到福佑,越位思考就会招致祸患。祸福所系,所以引用诗中关于天的话说“天威”。至于仁者所乐天的天,固然以德与人相升降,而不以威势对待人的。固然不能说言天、言理,都能达到极至。

二

集注说“非但当与贤者共之”,是从“人不得”上生出这个意思,大概是因为齐王当时与孟子同游的缘故。云峰没有仔细审察,于是认为“贤者亦有此乐”是问孟子是否也有此乐。却不知道“有”是拥有的意思,雪宫怎么就能成为孟子所拥有的呢?

云峰的疑问,在一个“见”字上,意思大概是说孟子先住在雪宫而齐王去见他。近人这样说。不知道齐王如果去见他,应当说“就见”,如果只说“见”,就有两种含义:一音现,是前往见他的意思,“孟子见梁惠王”就是这样。一按字面读,是他来见而接待他的意思,如“孔子不见”、“吾今则可以见”就是这样。仔细推敲本文,从头到尾都是谈论君主游观的事情,那么可以说孟子同游,而不可以说孟子所居。“贤者”也是贤君的意思。

三

在“好货、好色,与百姓同之”上体认出“‘克己复礼’的端倪”,朱子在这里,指示学者入门的地方,非常深切明显。庆源却说“体察于所谓毫发之际,然后力求所以循天理”,那么还是没有得到端倪。既然说“‘克己复礼’的端倪”,那么克己的端倪在这里,复礼的端倪也在这里。因为学者寻求克己的端倪容易,寻求复礼的端倪难,所以朱子在这里显明礼所依附的地方,让人有所致力。为什么庆源当面不能省悟却还要向外寻求呢?

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是从天理已经显现的地方来说的。天理显现,而后那些非礼的行为,不需要选择就有自然的准则作为对照,只致力于不去看、不去听

言动焉,而己无不克,礼无不复矣。若夫天理之节文未能实有诸心,则将待视听言动之发,且择而且禁焉。天下之声色相引者沓至,而吾之为言动也,亦发不及待之几。以不给之心力,接无穷之因应,非谬入于非礼之礼,则抑将尽绌吾耳目口体之用,为槁木死灰以免于咎矣。此必能审夫复礼之端而后己可克。而庆源“然后力求所以循天理”之说,其妄明矣。

译言语行为发动时,自己无不能克制私欲,礼仪无不能恢复。如果天理的节制文饰未能真正内化于心中,那么就要等到视听言动表现出来时,一边选择一边禁止。天下声色诱惑相互牵引的事物纷至沓来,而我的言语行为,也处于来不及等待的紧迫关头。用不足的心力,去应对无穷无尽的反应,不是错误地陷入非礼的礼仪,就是将会完全废弃耳目口体的作用,像枯木死灰一样来避免过错。这必定要能审察恢复礼仪的端倪,然后自己才能克制私欲。而庆源说“然后力求遵循天理的方法”,其荒谬是显而易见的。

乃复礼之端,将于何而体认之?夫克复之道,复道也。复之“见天地之心”,复之动而见天地之心也。震下一阳。动则见天地之心,则天理之节文随动而现也。人性之有礼也,二殊五常之实也。二殊之为五常,则阴变、阳合而生者也。故阳一也,合于阴之变而有仁礼;仁少阳,礼老阳。阴一也,变以之阳合而有义知。义少阴,知老阴。仁所以为少阳,义所以为少阴者,仁本阴而变阳,义本阳而合阴。阳合于阴而有仁礼,则礼虽为纯阳而寓于阴。夏至则一阴生。是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饮食,货。男女,色。虽居静而为感通之则,然因乎变合以章其用。饮食变之用,男女合之用。唯然,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礼,天道也,故中庸曰“不可以不知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

  离欲而别为理,其唯释氏为然。盖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矣。今云“然后力求所以循天理”,则是离欲而别有所循之理也,非释氏之诐辞哉!五峰曰“天理人欲,同行异情” ,韪哉!能合颜、孟之学而一原者,其斯言也夫!

  即此好货、好色之心,而天之以阴骘万物,人之以载天地之大德者,皆其以是为所藏之用;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于此声色臭味,廓然见万物之公欲,而即为万物之公理;大公廓然,物来顺应,则视之听之,以言以动,率循斯而无待外求。非如老子所云“五色令人目盲,五声令人耳聋”,与释氏之贱以为尘、恶以为贼也。

  因是而节文章焉,则其有淫泆而太过、鄙僿而不及者,固已如衾中蚤虱,克去之而后寝得安焉。当几但加警察,则已净尽而无余。是故“克己”“复礼”,互待为功,不得云克己先而复礼后,业已克己然后力求复礼也。

  使无礼以为则,则己亦何以克?使不于人欲之与天理同行者,即是以察夫天理,则虽若有理之可为依据,老之重玄,释之见性。而总于吾视听言动之感通而有其贞者,不相交涉。乃断弃生人之大用,芟剃无余,日中一食而后不与货为缘,树下一宿而后不与色相取,绝天地之大德,蔑圣人之大宝,毁裂典礼,亏替节文,己私炽然,而人道以灭,正如雷龙之火,愈克而愈无已也。

  孟子承孔子之学,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学者循此以求之,所谓“不远之复” 者,又岂远哉?不然,则非以纯阴之静为无极之妙,则以夬之“厉”、大壮之“往”为见心之功,仁义充塞,而无父无君之言盈天下,悲夫!

四

  齐威、宣之初,以有盼子、种子诸臣,皆田氏公族,相与用命,故齐以之强。其后宣王喜纳辩士而听用之,稷下之馆客日进,而田婴之流且以外向,此则非徒不足以有为,抑取亡之道矣。

  凡此挟策而游之士,恃其小慧之无往不合,交游之散在列国,可以或去或来,而不与人同其成败,故苟可以利其身,则虽一言之覆人邦家而不恤。方其巧干人主以夺卿相之位,则多诋毁旧臣,劝人主以迸逐而诛杀之;迨乎丑迹且露,则一旦逃去而无余恋。此“昔所进而今不知亡”,齐王且逐虎进狼而莫之觉也。一游士退,一游士进,其来去乘权,颠倒于游士,而与之为终始,则世臣势益衰落,亦将弃故国以他往矣。

  齐唯长此不悛,故未数十年而苏代、公玉丹之流得以入其肺腑而亡其国。其仅存也,则又公族之田单;其终亡也,则饿王建于松柏者固客也。孟子知其祸本之所在,故危言以动之,而王但言舍而不言留,言“识不才而舍”,而不知小有才之为害更甚,则其不智久矣。

  盖登进大贤以兴王业,如商、周之用伊、吕,自是非常举动。使卑疏逾尊戚而人无怨者,缘此一人关于兴废之大,则虽欲已而弗用而不得。是破格求贤以躐旧臣而代其任,自非王者之于名世,固不容授诸小有才之佞人。以朝廷自有大体,而斯民之所尊亲者自有其素也。民志定而后因尊以尊其上,因亲以亲其上,斯以

译那么,礼的开端,将在何处去体认它呢?克制私欲、回复天理的方法,就是回复天理的方法。在“复”卦中见到天地之心,是因为“复”卦一动便显现出天地之心。震卦下面有一阳爻。一动便显现天地之心,那么天理的规范与条理也就随着动而显现出来。人性中具备礼,是因为阴阳二气的变化与五常的实质。阴阳二气之所以成为五常,是因为阴的变化与阳的融合而产生的。所以阳是一,与阴的变化相结合而产生仁和礼;仁是少阳,礼是老阳。阴是一,通过变化与阳相合而产生义和智。义是少阴,智是老阴。仁之所以为少阳,义之所以为少阴,是因为仁本属阴而变为阳,义本属阳而合于阴。阳与阴相合而产生仁和礼,那么礼虽然是纯粹的阳,却寄寓在阴之中。夏至时一阴开始产生。因此,礼虽然是纯粹天理的规范与条理,但必须寄寓在人欲中才能显现;饮食,货利;男女,美色。虽然处于静止状态而作为感通的原则,然而因为变化与融合而彰显其作用。饮食是变化的作用,男女是融合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最终不能离开人而别有一个天,礼是天道,所以《中庸》说“不可以不知天”。最终不能离开欲望而别有一个理。

离开欲望而别有一个理,只有佛教是这样。因为厌恶抛弃事物法则,而废除了人伦的大义。现在说“然后力求遵循天理”,这就是离开欲望而别有所遵循的理,这不是佛教的偏颇言辞吗!五峰说“天理与人欲,同行而异情”,说得对啊!能够融合颜回、孟子的学问而归于同一源头的,大概就是这句话吧!

就在这好货、好色之心,上天用以阴柔之道化育万物,人用以承载天地大德的,都是以此作为所蕴藏的作用;所以《易经》说:“天地的大德叫做生,圣人的大宝叫做位。用什么来守住位呢?是仁。用什么来聚集人呢?是财。”在这声色臭味之中,开阔地看到万物的公共欲望,而这也就是万物的公共天理;大公开阔,事物来了就顺应,那么看、听、说、动,都遵循这个原则而不需要向外寻求。不像老子所说“五色使人眼盲,五声使人耳聋”,以及佛教把欲望视为尘垢、视为贼寇那样轻视和厌恶。

因此,对文章进行节制,那么那些淫乱过度、鄙陋不及的,本来就像被子里的跳蚤虱子,克制去除之后才能睡得安稳。在念头初起时只加以警戒察觉,就已经清除干净而没有剩余。所以“克己”和“复礼”,互相依赖才能成功,不能说先克己而后复礼,也不是已经克己然后才力求复礼。

如果没有礼作为准则,那么己身又凭什么去克制呢?如果不从与人欲同行的天理中,就以此来察明天理,那么虽然似乎有理可以作为依据,像老子的重玄、佛教的见性。但总归与我们视听言动的感通中有所贞定者,不相干系。于是断绝抛弃生民的大用,削除得一无剩余,每天只吃一顿饭而后不与货利结缘,在树下一宿而后不与美色相取,断绝天地的大德,蔑视圣人的大宝,毁坏典礼,亏损节文,私欲炽盛,而人道因此灭绝,正像雷龙之火,越克制反而越没有尽头。

孟子继承孔子的学问,随处看到人欲,就随处看到天理。学者遵循这个去寻求,所谓“不远之复”,又哪里遥远呢?不然,那么不是以纯阴的静作为无极的妙用,就是以夬卦的“厉”、大壮卦的“往”作为见心的功夫,仁义被堵塞,而无父无君的话充满天下,可悲啊!

四

齐威王、齐宣王初期,因为有盼子、种子等大臣,都是田氏公族,一起效命,所以齐国因此强大。后来宣王喜欢接纳辩士并听信任用他们,稷下学馆的宾客日益增多,而田婴这一类人却向外发展,这不仅是不足以有所作为,而且是招致灭亡的道路。

所有这些带着书策游历的士人,依仗他们的小聪明无处不合,交游分散在各国,可以随意去留,而不与人同甘共苦,所以只要有利于自身,即使一句话颠覆别人的国家也不顾惜。当他们巧取豪夺君主以夺取卿相之位时,就多诋毁旧臣,劝君主驱逐甚至诛杀他们;等到丑恶行迹将要暴露,就一旦逃去而没有留恋。这就是“以前进用而现在不知其亡”,齐王简直是驱虎进狼而不觉察。一个游士退下,一个游士进上,他们的来去掌握权柄,颠倒于游士之手,并与他们始终如一,那么世臣的势力更加衰落,也将抛弃故国而到他处去了。

齐国只有长期这样不悔改,所以不到几十年苏代、公玉丹这一类人得以进入其肺腑而灭亡其国家。其仅存的时候,又是公族的田单;其最终灭亡的时候,饿死王建于松柏的本来就是客卿。孟子知道祸根所在,所以用危言耸听的话来打动他,而齐王只说舍弃而不说挽留,说“识别无才而舍弃”,却不知道小有才的危害更甚,那么他的不智已经很久了。

大概提拔大贤来振兴王业,像商、周任用伊尹、吕尚,自是非常举动。使地位卑疏的人超越尊亲的人而人们没有怨恨,是因为这个人关系到兴废的大局,那么即使想停止而不任用也不得。所以破格求贤以超越旧臣而代替其职务,自非王者对于名世之贤,本来不容许授予小有才的佞人。因为朝廷自有大体,而百姓所尊亲的人自有其素来如此。民志安定而后因为尊而尊其上,因为亲而亲其上,这

一国如一家,君民如父子。今信游士之立谈,遂取民之素相尊亲者去之、杀之而无忌,则斯民不知有尊亲,而情势瓦解,尚能立其上而为之父母乎?

译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家庭,君主与百姓如同父子。如今听信那些四处游说的策士凭口舌之利所提出的主张,竟然把百姓向来尊敬亲近的人罢免、杀害而不加顾忌,那么百姓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尊敬和亲近,人心与局势就会分崩离析,(君主)还能居于他们之上而充当他们的父母吗?

孟子逆探齐之将倾,故深著其轻听之为祸媒,而害莫惨于诛逐故旧,以快游士之意,是以于去、于杀,词繁不杀,其用意深矣。王唯不改,终使淳于髡之流得排去孟子以行其志,国以滨亡,其自取已。

  宋李沆以不用梅询、曾致尧为生平报国之事,良亦此意。汉用谷永、杜钦而斥刘向,唐用令狐绹而窜李德裕,近者陈启新乘闲入谏垣而资格尽坏,古今一辙,祸乱同归。犹且有执破庸人之论,开功名之门,以惑人主如苏氏者,岂非浮薄之前茅而败亡之左券也哉?朱子谓苏氏得用,祸更甚于王氏,洵非诬也。

  有所用则必有所舍,而祸成于杀,至于妄杀而国乃亡。新安乃云“因用舍而及刑杀,亦是孟子敷演以明其意”,何其疏陋而不思也!

五

  孟子之对梁襄王曰:“定于一。”七篇之中,但言兴王业事,而于天下已定,所以经理之,如孔子所言兴灭国、继绝世,一切均平天下之事,曾不一及。想来战国时天下受瓜分之祸已极,孟子亦知封建之不能复矣。

  孟子而为王者师,虽未必尽废封建,如嬴秦之所为,乃周之千八百国,其子孙之亡灭者已不可复求,而当时所存诸侯,自七雄而外,宋、卫、中山、邹、鲁、滕、薛而已,季任为任处守,任即薛也。旧说曹交曹君之弟,非是。鲁哀公八年,曹已亡。岂得寥寥然建此数国,各据千里,以成尾大之形哉!

  后来项羽封诸侯王,只缘可封者无几,故剖土皆大,而争战不息。如将尽一时之贵戚功臣而封之,则周公所不以施及闳、散、颠、容之裔者,而欲加诸屠沽盗贼之武人,使与元德显功之子孙均立民上,其亦拂天经而违民欲矣。

  古之封建,是五帝、三王以前相沿而立国,故民志素定,戴之不衰。太皞之裔,至春秋而尚有须句、颛臾之得存,虽天下屡易而其国不改。即偶灭亡,而子孙之谱系自相承可考。周之末造,其势之不同而理之不一也,明矣。乃徒孤存此数强大无道之子孙,与为分割,又岂足以为公天下哉!

  故孟子于齐王胜燕之时,但欲其出民于水火,而不为燕之子孙计。则燕之子孙而有贤者,官之可也,禄之可也,即或复其百里之封,使守召公之祀可也;其胥不肖也,则如汤之于韦、顾、昆吾,文王之于密、崇,不复立其嗣焉,亦可也。此孟子之初志,所欲定燕地以一天下,止此而已矣。

  迨其后,齐已肆暴于燕而不可复为收拾,燕昭已自立,而国人固拥之以求脱齐祸,乃进置君之策,以谢咎于诸侯,而不复顾前功之可惜,故曰“则犹可及止也”。不得已而姑出于此,岂孟子之初志哉?

  双峰、新安乃谓齐为燕置后而不有,乃与汤诛君吊民之义同。不知齐之克燕,是何等机会,孟子以汤、武望之,便欲因此而兴王业以安天下。若使初封百里之燕,因吞并而尽有幽、并,仍其乱而置君以私王其土,则虽义师四征,而七雄之割据者犹七雄也。天下之定于一也,其何日之有?且汤之于葛,亦未尝有置君而去之事。不得已而置君以免诸侯之兵,其不能如汤,已明矣。诸儒之说,有但务名高而无实者,要非天理、人情之极至也。

六

  孟子于王道,有前半截,无后半截。时君固不可与语,奈何不一与弟子论之!看他说 “今乐犹古乐”,一似粗疏。此云“拯民于水火”,则亦沛公除秦苛政,约法三章,权宜之术而已。又说“周公兼夷狄、驱猛兽”等,亦有英气而无密理。故其倒了处,只规画得个“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便休。到已王后,又待如何?

  禹、汤、文、武,吃紧却在后半截,此理须求之论语、大学,方有归宿。然孟子闲架来得恁好,则繇后以定一代之治,亦可驯致渐进,不须湔洗过别用。观其自言曰“天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胸中应自有个主张。乃诸儒多为孟子补出,却又总不中理。如言仍置燕君而不有,则固与孟子“在所损益”之语显相背戾矣。

七

  集注“迁国以图存者权也,守正

译孟子预先洞察到齐国即将倾覆,因此深刻指出轻信谗言是招致祸患的媒介,而没有什么比诛杀放逐旧臣以取悦游士更惨烈的了,所以在谈及离去与杀戮时,言辞繁复而不肯简略,其用意深远。齐王唯独不肯改正,最终致使淳于髡之流得以排挤驱逐孟子以行其私志,国家因此濒临灭亡,这都是自取灭亡罢了。

宋代李沆把不任用梅询、曾致尧当作自己生平报效国家的大事,确实也是这个意思。汉代任用谷永、杜钦而排斥刘向,唐代任用令狐绹而放逐李德裕,近代陈启新趁虚进入谏院而彻底败坏了资历制度,古今同一轨迹,祸乱归于同一结局。况且还有坚持平庸之人的言论,打开功名之门,像苏氏那样迷惑君主的人,难道不是轻浮浅薄的前驱和导致败亡的凭证吗?朱熹说苏氏如果得势,祸患会更甚于王氏,确实不是诬蔑。

有所任用就必然有所舍弃,而祸患形成于杀戮,至于胡乱杀戮国家就灭亡了。新安却说“因为任用舍弃而涉及到刑罚杀戮,这也是孟子铺陈演绎以阐明其意”,多么粗疏浅陋而不加思考啊!

五

孟子回答梁襄王说:“天下安定于统一。”在《孟子》七篇中,只谈论兴起王业的事情,而对于天下已经安定之后如何治理,如孔子所说的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以及一切使天下均平的事情,竟然一次也没有提及。想来战国时期天下遭受瓜分的祸害已经到了极点,孟子也知道封建制度不能恢复了。

孟子如果成为王者的老师,虽然未必完全废除封建制度,像嬴秦所做的那样,但周朝的一千八百个国家,其子孙灭亡的已经无法再寻求恢复,而当时所存在的诸侯,除了七雄之外,只有宋、卫、中山、邹、鲁、滕、薛而已,季任担任任国的处守,任就是薛国。旧说认为曹交是曹君的弟弟,这是不对的。鲁哀公八年,曹国已经灭亡。难道能让寥寥几个国家,各自占据千里土地,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吗!

后来项羽分封诸侯王,只是因为可以分封的人很少,所以分封的土地都很大,因而争战不息。如果将当时所有的贵戚功臣都分封,那么周公尚且不肯施恩于闳、散、颠、容的后裔,却想加诸于屠夫、商贩、盗贼出身的武人,让他们与有崇高德行和显赫功绩的子孙同等地位立于百姓之上,这也违背天理而违逆民心了。

古代的封建制度,是五帝、三王以前沿袭而立国的,所以民心向来安定,拥戴不衰。太皞的后裔,到春秋时期还有须句、颛臾得以存在,虽然天下多次更迭但其国家没有改变。即使偶尔灭亡,子孙的谱系也相互承继可以考证。周朝末年,其形势不同而道理不一,是很明显的。却仅仅孤立地保存这几个强大而无道的子孙,与他们分割天下,又怎么足以称为公天下呢!

所以孟子在齐王战胜燕国的时候,只希望他把百姓从水火中拯救出来,而不为燕国的子孙考虑。那么燕国的子孙如果有贤能的,可以任用为官,可以给予俸禄,即使恢复他们百里的封地,让他们守护召公的祭祀也可以;如果他们都不贤能,就像商汤对待韦、顾、昆吾,周文王对待密、崇那样,不再立他们的继承人,也是可以的。这是孟子的初衷,想要平定燕地以统一天下,仅此而已。

等到后来,齐国已经在燕国肆意暴虐而无法收拾,燕昭王已经自立,而燕国百姓坚决拥护他以摆脱齐国的祸害,于是提出设置君主的策略,以向诸侯谢罪,而不再顾及前功可惜,所以说“那么还可以及时停止”。不得已而暂且这样做,难道是孟子的初衷吗?

双峰、新安却说齐国为燕国设置君主而不占有燕国,这与商汤诛杀暴君、慰问百姓的道义相同。不知道齐国攻克燕国,是什么样的机会,孟子以商汤、周武王的标准期望齐王,便想借此兴起王业以安定天下。如果当初分封百里的燕国,因吞并而占有幽、并之地,仍然维持混乱局面而设置君主以私利其土地,那么即使是正义之师四处征伐,七雄的割据局面还是七雄。天下统一于一,要到哪一天呢?况且商汤对待葛国,也没有设置君主就离去的事情。不得已而设置君主以避开诸侯的兵祸,其不能像商汤那样,已经很明显了。诸儒的说法,有只追求名声高而无实质的,终究不是天理、人情的极致。

六

孟子对于王道,有前半截,没有后半截。当时的君主固然不可与他谈论,为什么不一与弟子讨论呢!看他所说“今乐犹古乐”,似乎粗疏。这里说“拯救百姓于水火”,也不过是沛公废除秦朝苛政,约法三章那样的权宜之计而已。又说“周公兼夷狄、驱猛兽”等,也有英气而没有严密的道理。所以他的不足之处,只规划出一个“然而不成就王业的,从来没有过”就罢了。到已经成就王业后,又该怎么办呢?

禹、汤、文、武,关键在后半截,这个道理必须从《论语》、《大学》中寻求,才有归宿。然而孟子凭空架构得如此好,那么由后以确立一代之治,也可以循序渐进,不需要彻底清洗后另用他法。看他自己说“上天想要平治天下,当今之世,除了我还有谁”,胸中应当自有主张。于是诸儒多为孟子补充,却又总是不合道理。比如说到仍然设置燕国君主而不占有燕国,那就与孟子“有所损益”的话明显相违背了。

七

集注说“迁移国家以图存是权变,守正

而俟死者义也”,“权”“义”两字,正不必对。或问欲改作“权也”“经也”,则于迹近似,而于理反不协。经、权一也,因事之常变而分尔。“效死勿去”,自处变之义,已早非经矣。后人不识“权”字,更不识“经”字。曰“经纬”,经持纬也;曰“经纶”,理其绪也;固非有体而无用。事无可为,只拚一死,更何经之有哉!

译“等待赴死是合乎道义的”,“权”与“义”这两个字,正不必相对。有人问是否想改为“权也”“经也”,这样在字面上看似相近,但在道理上反而不协调。常道与变通本是一体的,只是根据事情的常态与变化而加以区分罢了。“效死勿去”,从应对变故的道义来看,早已不是常道了。后人既不懂“权”字,更不懂“经”字。说“经纬”,是经线维系纬线;说“经纶”,是整理头绪;本来就不是只有形体而没有作用。如果事情无可作为,只拼着一死,还有什么常道可言呢!

言“权”则故不爽乎经,言“经”则自有轻重取裁之意,故曰“变而不失其经之谓‘ 权’”。有可权者,则权以合经,故迁国图存,自保国之经也。无可权矣,则亦无经,而所守者唯舍生取义而已。此“义”字,但求之心,不求之事,本无随时合宜意。集注自精当,无庸更添蛇足。

八

  双峰以“天之未丧斯文”与“不遇鲁侯,天也”分圣贤优劣,乃向石田中求罅隙。孔子是临生死关头说底,孟子在遇合上说底,原有分别。鲁侯之不来见,岂遂如匡人之不逞乎?君子之于死生,虽看得平易,然较之遇合,则自有内外、轻重之分。且遇不遇之权,鲁侯可以主之,臧仓可以操之。孟子为看高一层,说到天上去,则已极其至。若匡人之肆暴,原在情理之外,忽然乌合做下者事来,此并非匡人所可主,则明白是天操其权。故孔子须把天理天心,细看出不丧斯文,方尽理之精微。且孔子固曰“天不丧斯文”,非曰“我能使天不丧我”也。

  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此是君子小人分界处,不容有圣贤之别。于弥子曰 “有命”,于颜渊死曰“天丧予”,于公伯寮曰“命也”,皆与孟子意同。若谓“孔子告子服景伯,低一等说”,圣贤元无此移下一层、同流合污之教。浸令更与不如景伯者言,又当何如耶?以此区别法看圣贤文字,以自误误人不小!

公孙丑上篇

一

  庆源云:“子路是范我驰驱而不遇王者,故不获禽;管仲则诡遇以逢桓公之为,故得禽多耳。”说管仲处是,说子路处则非。子路若得君专而行政久,亦岂遂足以成伊、傅之业哉?其贤于管仲者,子路得王道之偏,管仲则别是一帆风耳。故有王者起,子路可以其所长备垂、益九官之用;若管仲所学所为,必逢显绌矣。

  道之大者功必至,而道之未全者功不能大。若夫有功者,不必能合于道,乃其功亦不小;顾其功虽大,而终不能高。盖大小在成绩,而高卑在规模也。

  集注所云获不获,以功言,而非以遇言。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一朝而获十也。子路范我驰驱,而疏漏处不少,其失禽也亦多矣,岂但不遇王者之故哉?

二

  陵阳李氏因集注“道明德立”语生先后见,谓道明而后德立,必先知言而后养气。此种语,说得似有迳路,而于圣学之津涘,则杳未有见。今且看知言是如何用功,养气是如何用功。若人将集义事且置下不料理,且一味求为知言之学,有不流而为小人儒者哉?知言是孟子极顶处,唯灼然见义于内而精义入神,方得知言。苟不集义,如何见得义在内?既不灼然精义之在吾心,而以求知天下是非得失之论,非屑屑然但从事于记诵词章,则逆诈、亿不信,为揣摩钩距之术而已矣。

  集注于“知言”下个“尽心知性”,是何等语!此岂漫未集义者初学之始事?知言至处,是“大而化之”之境;养气至处,只得“充实而有光辉”。若以为学之序言之,养气以徙义为初功,知言以穷理为始事,内外、主辅虽并进,而自有别。此与大学格、致、诚、正之序同。知不至,固意不能皆诚,然抑非待物之尽格,知之已至,而后始有事于诚正也。故曰 “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后其内而先其外,岂知本之学哉!

三

  庆源云“曾子之自反,以缩不缩为勇怯”一语,大失本旨。自反虽是处世一枢机,然曾子之言大勇,与孟子之引此,则意在缩,而不在自反。缩者,集义也。唯其缩,乃能生浩然之气而塞两闲。若不缩,则固为欺人负理之事,虽自反而怯,亦何救哉!齐宣以不缩,千里而畏人,正所谓“胡不惴焉”者。既惴矣,而犹可谓勇乎?

  庆源惟不察于此,故又云“所守之要,非舍之所能知”,竟将自反为约。不知此之言约,是与不约者相形出底。前云“孟施舍守约”,此云“曾子守约”,亦是一例。自黝视之,则舍之守气为约;自舍视之,则曾子之守气又为约矣。

  孟子吃紧工夫在气上。集注云“一身之气”,

译说“权变”则原本不违背常道,说“常道”则自有轻重取舍的意味,所以说“变通而不失其常道叫做‘权’”。有可以权变的情况,就通过权变来符合常道,所以迁都以求生存,自然符合保国的常道。没有可以权变的情况,也就没有常道可言,所坚守的唯有舍生取义罢了。这个“义”字,只求之于内心,不求之于外物,本来就没有随时合宜的意思。朱熹的集注已经精当,无需再画蛇添足。

八

双峰先生用“上天没有毁灭这种文化”与“没有遇到鲁侯,是上天的安排”来区分圣贤的高下,这就像是在石田里寻找缝隙一样徒劳。孔子是在面临生死关头时说的,孟子是在谈论际遇时说的,本来就有区别。鲁侯不来相见,难道就等同于匡人那种无法实现的暴行吗?君子对于生死,虽然看得平淡,但比起际遇,自有内外、轻重的分别。而且际遇与否的权柄,鲁侯可以掌握,臧仓可以操控。孟子为了看得更高一层,把话说到了上天那里,已经是极致了。至于匡人的肆意暴行,原本就在情理之外,是突然乌合之众做出来的事,这并不是匡人所能主宰的,那么明显是上天掌握着权柄。所以孔子必须把天理天心,仔细看出“上天不毁灭这种文化”,才穷尽了道理的微妙。况且孔子固然说“上天不毁灭这种文化”,并不是说“我能让上天不毁灭我”。

孔子说:“不了解天命,就不能成为君子。”这是君子与小人的分界线,不容许有圣贤之间的区别。对弥子说“有天命”,对颜渊的死说“上天要丧亡我”,对公伯寮说“这是天命”,都与孟子的意思相同。如果说“孔子告诉子服景伯的话,是低一等的说法”,圣贤原本没有这种降低层次、同流合污的教导。假使再对不如景伯的人说话,又该怎么样呢?用这种区别的方法来解读圣贤的文字,自己误解并误导别人,后果不小!

公孙丑上篇

一

庆源先生说:“子路是遵循正道驰骋却未遇到王者,所以没有捕获猎物;管仲则是用诡诈的方式迎合桓公,所以捕获的猎物多罢了。”说管仲的地方是对的,说子路的地方则不对。子路如果得到君主专任且执政时间长久,难道就能成就伊尹、傅说那样的功业吗?他比管仲贤能的地方,在于子路得到了王道的一部分,而管仲则是另一番风光。所以如果有王者兴起,子路可以凭借他的长处,充当垂、益等九官的助手;而管仲所学所做的,必定会显得浅薄不足。

道理宏大的人功业必定达到极致,而道理未全的人功业不能宏大。至于有功业的人,不一定能符合大道,但他的功业也不小;只是他的功业虽然大,终究不能崇高。因为大小在于成绩,而高下在于格局。

集注所说的获与不获,是从功业角度说的,而不是从际遇角度说的。管仲九次会合诸侯,一次匡正天下,是一朝之间就获得了十倍的成果。子路遵循正道驰骋,但疏漏之处不少,他失去猎物的情况也很多,难道仅仅是因为没有遇到王者的缘故吗?

二

陵阳李氏因为集注中“道明而后德立”的话,产生了先后的见解,认为道明然后德立,必定先知道言然后养气。这种话,说得似乎有捷径,但对于圣学的真谛,则毫无见识。现在且看知言是如何用功,养气是如何用功。如果人把集义的事暂且放下不处理,只是一味追求知言的学问,有不流变为小人儒的吗?知言是孟子的最高境界,只有内心明确地见到义理而精义入神,才能做到知言。如果不集义,如何能见到义在内心?既然不能明确地见到精义在我们心中,却去探求天下是非得失的言论,不是琐碎地只从事于记诵词章,就是揣测欺诈、预料不信,成为揣摩钩距的权术罢了。

集注在“知言”下加上“尽心知性”,是何等的话语!这难道是未曾集义的初学者的起始之事吗?知言的最高境界,是“大而化之”的境界;养气的最高境界,只达到“充实而有光辉”。如果从学习的次序来说,养气以改过迁善为初功,知言以穷究事理为始事,内外、主辅虽然并进,但自有区别。这与《大学》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次序相同。知不到家,固然意不能全部真诚,但也不是等到万物都穷究、知识已经到家,然后才开始从事诚意正心。所以说“一概都以修身为根本”。把内在的放在后面而把外在的放在前面,哪里是懂得根本的学问呢!

三

庆源先生说“曾子的自我反省,以理直不直作为勇怯的标准”这一句话,大大失去了本旨。自我反省虽然是处世的一个关键,但曾子所说的“大勇”,与孟子引用这句话,意在理直,而不在自我反省。理直,就是集义。只有理直,才能生出浩然之气而充满天地之间。如果不理直,那就是欺人负理的事,即使自我反省而胆怯,又有什么补救呢!齐宣王因为理不直,千里之外都畏惧别人,正是所谓“为什么不害怕”的样子。既然害怕了,还能说是勇敢吗?

庆源先生只不察于此,所以又说“所坚守的要领,不是舍弃所能知道的”,竟然把自我反省当作要领。不知道这里所说的要领,是与不守要领的人相比而显现出来的。前面说“孟施舍守约”,这里说“曾子守约”,也是一例。从黝闾的角度看,孟施舍守气算是守约;从孟施舍的角度看,曾子守气又算是守约了。

孟子吃紧的功夫在气上。集注说“一身之气”,

意与下言塞两闲之气分大小。然后云“ 气,体之充也”,则塞乎两闲者,又安在非一身之气耶?气是个不恐惧的本领,除告子外,则下而北宫黝,上至曾、孟,皆以此为不动心之道,特其所以守之者有约不约之分耳。

译意思与下文所说的“充满天地之间的元气有大小之分”相合。既然说“气,是充实身体的东西”,那么充满天地之间的,又怎么不是同一个身体的气呢?气是一种不恐惧的内在能力,除了告子之外,从下层的北宫黝到上层的曾子、孟子,都将此作为使心志不为外物所动的修养方法,只不过他们在持守气的方法上有简约与不简约的区别罢了。

内里有个义作骨子,义即缩也,故曰“义以直内” 。以听气之自生,则守之功约,而其用大。若其不然,则守之气之末流,其功不约,而用反有所诎尔。约以言其守气者,而非与气为对。气只其[共]此一个气。曾、孟之气,较黝、舍百倍刚大而塞两闲;非曾、孟舍气不守,而别守一自反以为约法也。不出吾心而守之,乃以塞乎两闲,则曰约。所守在此,其气亦尽于此,则频用气而频须守,斯不约矣。若北宫黝者,日奔命于褐夫、万乘、挫事、恶声之闲而不给也。

四

  “不得于言”一“言”字,所该者甚大。凡天下事物之理,可名之为言者,皆言也。孟子向后说诐、淫、邪、遁之辞,却但从言之差谬者一边说,则以当其世而为齐之卿相,则异端说士杂沓进前,自势所必有,须与之距其邪说尔。

  乃欲辟人之妄,则岂徒在逆亿钩距之闲哉?己之真不显,则人之妄不可得而辟。故知言之成效,在邪说之不能乱;而知言之全体大用,则唯义精仁熟,于是非得失之百致,炳然如日光之被物,容光必照,而天下之理自莫有能遁焉者矣。

  知此,则告子之“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也,亦谓:天下之理,本非吾心之所有而不可胜穷。即是非得失之不能解了者,姑且是与为是,非与为非,因应乎天下,听物论之不齐而无庸其察。若求于心者,役心于学问思辨以有得,而与天下争,则疑信相参,其疑愈积。不如听其自得自失于天地之闲,可以全吾心之虚白,而繇虚生白、白以无疑之可不动其心也。

  若云告子于己言之有失,不反而求之以期其必是,则亦孟浪狂躁之妄人耳,何以能先孟子而不动心耶?抑谓“杞柳”“湍水”,屡易其说,为“勿求于心”之证。乃不知论性三说,立喻不同而指归则一,非有不得于“杞柳”之说,遂顺唇舌之波而改为“湍水”之喻也。说见后篇。

五

  先须识得告子是如何底蕴,方于此一章大义得贯彻分明。先儒于此,俱皂白不下。

  告子谓“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只缘他自认此心与天下之言判然为二,不当强引言入,而役心以出。直安顿者心,教在未有名言上一层,笼罩著天下,俾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者,至我之前,如蚊子咂铁牛,丝毫摇动他不得,所谓“你若无情他也休”也。若必求之于心,则将役其心以穷理格物,是非得失先积于我而心为之动。故程、朱于此,识得他外义处。乃其云“生之谓性”者,亦谓有义有理,因而言有得有不得,皆非性之所有,非其所有,故不当求也。

  其谓“不得于心,勿求于气”者,他只认定此昭昭灵灵底便作主人,却将气为客感之媒,但任著气,便揽下天下底事物来,去外面求个义以与物争。乃能胜乎物者,物亦能胜之矣,故即使吾心有不能自主之时,亦且任之而俟其自定,如公子牟之所谓勿“重伤”者是已。若求助于气,则气本浊而善流,有所胜,即有所不胜矣。盖气者吾身之与天下相接者也,不任其所相接者以为功,则不求胜于物,而物固莫能胜之,斯以荣辱利害之交于前而莫之动也。告子之为学术,大要如此。盖亦源本老、庄,而后世佛氏之言亦相承以立说焉。

  乃孟子则以为:天下之言,其是非得失不可枉于当然者,本吾心固有之义,见其是则不容以为非,见其非则不容以为是也。惟吾性固有其义以制天下之是非得失,则天下之言本待治于吾心。而苟尽吾心之制,则万物自有其贞形,万事自有其贞则,吾心自有其贞观,虽日与诐、淫、邪、遁者接,而其根苗枝叶之所为起止,我具知之而无所疑惑,则何用笼罩天下,弃物理于不求,而后可以使心得宁哉!

  故学、问、思、辨之下学也,始于疑,而聪明睿知之上达也,终以成夫大信,则天下之名言,显诸仁者皆通,而藏于用者各得矣。此孔子之所以时措咸宜者,固即在“学不厌、教不倦”以为圣功也。

  若吾心之虚灵不昧以有所发而善于所往者,志也,固性之所

译内里有一个“义”作为根本,“义”即是收敛的意思,所以说“义用来端正内心”。依靠这种收敛,让气自然生长,那么持守的功夫就简约,而它的作用却广大。如果不这样,就是持守气的末流,功夫不简约,而作用反而有所屈折。说“简约”是用来形容持守气的人,而不是和气相对立。气只是这一个气。曾子、孟子的气,比北宫黝、孟施舍的气刚大百倍,并且充满胸中;并不是曾子、孟子舍弃了气不持守,而是另外持守一种自我反省作为简约的方法。不从自己心中持守,却用来充满胸中,这就叫简约。所持守的在这里,气也就尽在这里,那么频繁使用气就频繁需要持守,这就不简约了。像北宫黝那样,每天奔走于粗布衣人、万乘之国的君主、挫败的事情、恶毒的言语之间而应付不过来。

四

“不得于言”这一个“言”字,所涵盖的范围很大。凡是天下事物的道理,可以称之为“言”的,都是“言”。孟子在后面说诐辞、淫辞、邪辞、遁辞,却只从言语的错误偏差这一方面来说,这是因为当他那个时代,他担任齐国的卿相,异端邪说的士人杂乱地前来,这是形势必然有的,必须和他们辩驳那些邪说罢了。

想要驳斥别人的妄说,难道仅仅在于推测、钩稽、辩驳之间吗?自己的真理不彰显,那么别人的妄说就无法驳斥。所以知道言语的功效,在于邪说不能扰乱;而知道言语的全部大用,则只有义理精纯、仁德熟习,于是对于是非得失的各种情况,明亮得像阳光照耀万物,只要有光线就必定照亮,而天下的道理自然没有能够隐藏的了。

懂得这个,那么告子的“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也是说:天下的道理,本来不是我们心中所有的,而且不可穷尽。即使是那些不能解释清楚的是非得失,暂且是的就是对的,非的就是错的,顺应天下,听任物论的不齐整而没有必要去考察。如果向内心探求,役使心去从事学问思辨以求有所得,而与天下争辩,那么怀疑和相信互相掺杂,怀疑就积累得更多。不如听任它在天地间自得自失,可以保全我们内心的虚静空明,而从虚静中生出空明,因为空明而没有疑惑,就可以不使心动摇。

如果说告子对于自己的言论有失误,不反过来探求以求必定正确,那么他也是轻率狂妄的妄人罢了,怎么能比孟子更早做到不动心呢?或者认为“杞柳”“湍水”的比喻,屡次改变说法,作为“勿求于心”的证据。却不知道论述人性的三种说法,设立的比喻不同但旨归一致,并不是因为对“杞柳”的说法有所不得,就顺着口舌的波澜而改为“湍水”的比喻。说法见后篇。

五

首先必须认清告子是怎样的底蕴,才能在这一章的大义上贯彻分明。前代的儒者在这里,都黑白不分。

告子说“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只因为他自己认定此心与天下的言论截然分为两样,不应当强行把言论引入,而役使心去输出。直接安顿此心,教它在没有名言的更上一层,笼罩着天下,使得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的东西,来到我面前,就像蚊子叮铁牛,丝毫摇动不了他,所谓“你若无情他也休”。如果一定要向内心探求,那么就会役使心去穷究道理、格物致知,是非得失先积累在我身上而心为之动摇。所以程颐、朱熹在这里,识破了他外在求义的地方。至于他说“生之谓性”,也是说有义有理,因此言论有得有不得,都不是性所具有的,不是性所具有的,所以不应当探求。

他说“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他只认定那昭昭灵灵的东西作为主人,却把气作为感应外物的媒介,只要任着气,就揽下天下的事物来,到外面去求一个义来与物争。能够胜过物的,物也能胜过它,所以即使我的心有不能自主的时候,也姑且任着它等待它自己安定,就像公子牟所说的不要“重伤”那样。如果求助于气,那么气本来浑浊而善于流动,有所胜,就有所不胜。因为气是我们身体与天下相接的东西,不任着它所相接的东西来建立功业,就不求胜过物,而物本来就不能胜过它,这样荣辱利害交加在前面而不能动摇它。告子的学术,大抵如此。大概是源自老、庄,而后世佛家的言论也相承而立说。

然而孟子则认为:天下的言论,其是非得失不可违背当然之理的,本来是我们心中固有的义,见到对的就不容许认为是错的,见到错的不容许认为是对的。只有我们的本性固有义来制约天下的是非得失,那么天下的言论本来等待由我们的心来治理。如果尽到我们心的制约,那么万物自然有它端正的形体,万事自然有它端正的法则,我们的心自然有它端正的观察,虽然每天与诐辞、淫辞、邪辞、遁辞接触,而它们的根苗枝叶的起止,我都完全知道而没有疑惑,那么何必笼罩天下,放弃物理不去探求,然后才能使心得安宁呢!

所以学、问、思、辨是下学,始于怀疑,而聪明睿知是上达,最终以成就大信,那么天下的名言,显现在仁德上的都通达,而藏于作用中的各得其所。这是孔子之所以随时措置都适宜的原因,本来就在于“学不厌、教不倦”作为圣人的功夫。

如果我的心虚灵不昧而有所发动,并且善于前往的,是志,本来是性所

自含也。乃吾身之流动充满以应物而贞胜者,气也,亦何莫非天地之正气而为吾性之变焉合焉者乎?性善,则不昧而宰事者善矣。其流动充满以与物相接者,亦何不善也?虚灵之宰,具夫众理,而理者原以理夫气者也,理治夫气,为气之条理。则理以治气,而固托乎气以有其理。是故舍气以言理,而不得理。则君子之有志,固以取向于理,而志之所往,欲成其始终条理之大用,则舍气言志,志亦无所得而无所成矣。

译自含也。那在我身上流动充满、以应对外物而保持正道并取胜的,是气,这又哪一不是天地的正气,以及我的本性所变化、所契合的呢?本性是善的,那么不昏昧而主宰事务的就是善的。那流动充满而与外物相接的,又哪有不善的呢?虚灵的主宰,具备众理,而理原本是用来治理气的,理治理气,成为气的条理。那么理用来治理气,却必定依托于气才能有其理。因此,舍弃气来谈论理,就得不到理。所以君子有志向,本来是以趋向理为取向,而志向所往,想要成就其始终条理的大用,那么舍弃气来谈论志,志向也就无所获得、无所成就了。

以志之无所成,即偷安于其无成者,自谓不失其心而天下亦莫能吾胜。乃本以不能胜之故,匿其不胜,而云百战百胜不如不战,遂废己所受持天下之资,以绝天下,则是自反不缩,而恃不侮褐夫以无惧。乃不知自反而缩者,原无惧于千万人也。气唯不以义动则馁,而岂有多所成即多所败、有所胜即有所不胜、一盈一虚之忧?气从义生,而因与义为流行,则以我之制治天下之不足畏者,初非以求胜于物,而自成胜物之用。又岂理外有气,心外有义,袭而取之,以揽天下,而争一旦之胜,如告子之所讥者哉?

  故但慎其动于进退取舍之闲,充而至于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而不为,积小以大,繇著彻微,坦然终日,无所愧怍,极夫朝诸侯、有天下,而终无所逢迎规避以求事之成、功之可,俾志不能主而授其权于外物;则即此气之大以刚者,可日与天下相接于吉凶生死之涂而无所惧矣。此孟子所为不为告子之为,而伯王之任亦终不能动其心也。以此折衷,则诸家之说,其合其否,可考而知也。

六

  集注不详“暴”字之义,但云“致养其气”。读孟子集注,须于其所略者,循本文以求之,不可胡乱成悖。致养之功,虽有“有事勿忘”、“勿正勿助”两段,然其所云“勿正勿助”者,亦非以防夫太过也。凡人做工夫而有期待之心,只是畏难而望其止息。其助长者,则如宋人之揠苗,不耐得薅锄培壅,索性拚一番劳苦,便歇下也。暴者,虐而害之之谓。故不芸苗而任其草满者,暴其苗也;助之长而揠死之者,亦暴其苗也。陵压其气,教他一向屈而不伸者,暴其气也;执著一段假名理,便要使气,求胜于人,到头来却讨个没趣,向后便摧残不复振起者,亦暴其气也。

  潜室不察,倒著本文,将“暴其气”作气暴说。不知此所谓气,乃以担当霸王之业而无惧者,非但声音笑貌之节,则亦何有发得暴之忧邪?一字之颠倒,满盘皆错。

  无干说得和鸾、佩玉去,直向黄瓜蔓上求瓠子,一倍可笑!和鸾、佩玉,养心于静者也。此之无暴,养气于动者也,故曰“浩然”,曰“至大至刚”;而其不养也,则曰“馁” ,曰“害”。抑其盛大流行,塞乎两闲之大用,而使若庄子“养鸡”“承蜩”之邪说,此正 “暴其气”者也。学问事,不知用功之各有攸当,鲜不倒行而逆施矣。

七

  志是大纲趣向底主宰,虽亦以义为归,乃孟子之言义也,曰“集”,则不但其心之专向者一于义,而所志之外,事物瞥尔当前,不论小大常变,一切都与他一个义,以为之处分。乃使吾气得以自反无不缩之故,恒充而不馁,则于其所志者,优有余地,坦然行之而无惧也。若夫所志之义,以事物未当前,则但谓之道,而不名为义。义散见而日新,道居静而体一也。故孔子言“志于道”,而孟子“以集义”为养气之功。志主道而气主义,明矣。其曰 “配义与道”,是志气合用底。气配义以不馁其气,即配道以不馁其志也。

  集注“敬”字,与“主敬”“敬”字别。敬者,谨持之谓尔。使如云峰所引易“敬以直内”以释此,则当云守其志以敬,不当但云敬。守志只是道做骨子,不消添入敬来。且敬之为德,乃静时存养,无把持中以此为依据。有志则有可持,故知其所持在道而不在敬。

八

  “志壹则动气”一段三“动”字,只是感动意,即其相为感动者以见其俱不可“勿求 ”,元与“不动心”“动”字不同。“不动心”者,无恐惧疑惑也。但以气之壹而动其志,岂遂至于恐惧疑惑!且志壹动气,气其知恐惧而生疑惑者哉!此本以志气之专壹有为者言之。“持其志”者,志固壹也;“心勿忘”者,气固壹也。推而极之,天理人事,莫不皆然。胡文定以“先天而天弗违”为志动气,“后天而奉天时”为气动志,虽与孟子立言之指别,而理则一也。

  集注中一“从”字,极下得活。小注谓“喜怒过度,志反为动”,则误。喜怒过度时,

译因为意志没有成就,就安于这种无成就的状态,自认为没有失去本心,天下也没有人能战胜我。这原本是因为不能战胜的缘故,隐藏自己的不胜,却说百战百胜不如不战,于是废弃了自己赖以治理天下的资本,与天下隔绝,这就是自我反省时理直气壮不足,却依靠不侮辱平民来消除恐惧。却不知道自我反省时理直气壮的人,本来就不畏惧千万人。气如果不因义而发动就会衰竭,哪里会有成就多就失败多、有胜就有不胜、一盈一虚的忧虑?气从义产生,并随着义而流行,那么我用以治理天下的不足畏惧的力量,起初并不是为了战胜外物,而是自然形成了战胜外物的作用。又怎么会有理之外有气、心之外有义,袭取这些来囊括天下,争夺一时的胜利,像告子所讥讽的那样呢?

所以只要在进退取舍之间谨慎行动,扩充到做到一件不义的事、杀害一个无罪的人即使能得到天下也不去做,积小成大,从显著到细微,整天坦然,没有愧疚,即使达到朝会诸侯、拥有天下的地步,最终也不去逢迎规避以求事情成功、功名可取,使得意志不能主导而把权力交给外物;那么这盛大刚强的气,就可以每天与天下在吉凶生死的道路上相接而无所畏惧了。这就是孟子不做告子那样的事,而霸王的事业最终也不能动摇他的心的原因。用这个来折衷,那么各家的说法,是否契合,就可以考察而知晓了。

六

集注没有详细解释“暴”字的含义,只说“致养其气”。读孟子集注,必须在他省略的地方,顺着原文去探求,不可胡乱解释以致违背原意。致养的功夫,虽然有“有事勿忘”、“勿正勿助”两段,但他所说的“勿正勿助”,也不是为了防止太过。凡人做工夫而有期待之心,只是畏难而希望停止。那些助长的人,就像宋国人拔苗助长,不能忍耐除草培土,索性拼一番劳苦,就歇下了。暴,是虐待伤害的意思。所以不除草而任其杂草丛生,是虐待苗;助长而拔死苗,也是虐待苗。压迫气,让它一直屈而不伸,是虐待气;执著一段假名理,就要使气,求胜于人,到头来却讨个没趣,往后就摧残不再振作,也是虐待气。

潜室没有察明,颠倒原文,把“暴其气”当作气暴说。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气,是指担当霸王事业而无所畏惧的气,不仅仅是声音笑貌的节制,那么又有什么发出暴的忧虑呢?一个字颠倒,满盘皆错。

无关地说和鸾、佩玉去,直接向黄瓜蔓上求瓠子,更加可笑!和鸾、佩玉,是在静中养心的。这里的无暴,是在动中养气的,所以说“浩然”,说“至大至刚”;而不养,就说“馁”,说“害”。抑制其盛大流行,堵塞乎两间的大用,而使之像庄子“养鸡”“承蜩”的邪说,这正是“暴其气”。学问的事,不知道用功各有恰当之处,很少不逆行而逆施的。

七

意志是大纲趣向的主宰,虽然也以义为归宿,但孟子所说的义,说“集”,就不只是心的专向者一于义,而意志之外,事物忽然当前,不论大小常变,一切都给它一个义,作为处置。于是使我的气得以自我反省无不理直气壮的原因,恒常充实而不衰竭,那么对于所志的,优有余地,坦然行之而无惧。至于所志的义,因为事物没有当前,那么就称为道,而不称为义。义散见而日新,道居静而体一。所以孔子说“志于道”,而孟子以“集义”为养气之功。意志主导道而气主导义,明白了。他说“配义与道”,是意志和气合用的。气配义以不衰竭气,也就是配道以不衰竭意志。

集注中的“敬”字,与“主敬”“敬”字不同。敬,是谨慎持守的意思。如果像云峰所引《易》“敬以直内”来解释这个,那么应当说守其志以敬,不应当只说敬。守志只是道做骨子,不需要添入敬来。而且敬作为德,是在静时存养,无把持中以此为依据。有志则有可持,所以知道所持在道而不在敬。

八

“志壹则动气”一段三个“动”字,只是感动意,即其相为感动者以见其俱不可“勿求”,原本与“不动心”的“动”字不同。“不动心”,是没有恐惧疑惑。但只是气的专一而感动意志,难道就会至于恐惧疑惑!而且意志专一感动气,气难道知道恐惧而生疑惑吗!这本来是以意志和气的专一有为者来说的。“持其志”,意志本来专一;“心勿忘”,气本来专一。推而极之,天理人事,莫不皆然。胡文定以“先天而天弗违”为志动气,“后天而奉天时”为气动志,虽然与孟子立言的旨意不同,但理则一也。

集注中一个“从”字,极下得活。小注说“喜怒过度,志反为动”,就错了。喜怒过度时,

直把志丧了,而岂但动乎?下云“反动其心”,心又非志之谓,志者心之用。不可云蹶者趋者反动其志也。气壹动志,乃是气之既充,必将专壹以有为,则先未有此志,亦便动著教生长者志来。如子路只缘他气之兼人,故“未之能行,唯恐有闻”,动得志上如此上紧。与志之专者,弱可使强一理。说个“壹”,便是好底。悠悠而任其喜怒者,志则时此时彼,气亦时盈时虚,而安得壹哉!

译径直把志向丧失了,难道仅仅是动摇吗?下文说“反过来动摇其心”,心又不是志向的意思,志向是心的作用。不能说跌倒的人、奔跑的人反过来动摇其志向。气专一而动摇志向,乃是气已经充沛,必定会专一地去有所作为,那么先前没有这个志向,也就触动得让那生长的志向显现出来。比如子路只因为他的气超过常人,所以“还没有去实行,只怕听到新的道理”,在志向上如此急切。这与志向专一的人,弱者可以变得强大,是同一个道理。说一个“专一”,就是好的。漫不经心而任由喜怒发作的人,志向有时这样有时那样,气也时而充盈时而空虚,又怎么能专一呢!

九

  “蹶”之为义,自当从说文正训云“跳也”。促步曰趋,高步曰蹶。若作颠踬解,则既害文而抑害义。颠者非气也,形也,形动气而非气动心也。蹶、趋亦不是不好事。古人于朝廷宗庙必趋,临戎登车则蹶。孟子之言此,只是借喻意,故加以“今夫”二字,非谓蹶者趋者之暴其气也。

  此言气言心,但在血气之气、知觉运动之心上立喻,与上言志为“志道”之志,言气为“浩然之气”者不同。盖谓凡人之为善为恶,此兼善恶说。先有其心,无定志则但名为心。而气为之用者固多矣;然亦有时本无是心,而因气以动作焉。如今人言乘兴而为。如方在蹶、趋,则心亦为之疾速,与缓步时不同。则心虽有觉,气虽无觉,而偶然之顷,气且乘权以动一时之心。然则专壹之气,其以感动常存之心,亦于此而可推矣。

  或问“志养得坚定,蹶、趋亦不能动得”之疑,全是隔篱猜物话。朱子所答,亦不分明。不察于此,而“和鸾、佩玉”之说得以阑入,而黄四如“文武火二三十年”之邪说亦以倡矣。

十

  尽心、知性是知言本领,非知言后功效。盖繇尽心知性以知言,其功虽似不可企及,而本末固顺。若从拣别诐、淫、邪、遁上下工夫,以求心之尽、性之知,则如拔壮士之爪而欲仆之也。

  集注先说“尽心、知性”,后说“于凡天下之言”云云,甚是分明。东阳倒著说,即是门外语。中庸谓“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孔子谓“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俱是此理。苟非尽心知性,何以能不逆亿而先觉耶?

  知言与穷理自别。“知”字是现成字,“穷”字是工夫字。穷理则为知性者入德之门,知言乃知性后全体大用之发。循本以知末,与即末以求本,迹同而实大异。程子斥人读史为“玩物丧志”,及自看史,一字不遗,其所以用心者不同,本末逆顺而已。

一一

  所谓“天地之闲”者,只是有人物的去处。上而碧落,下而黄泉,原不在君子分内。圣贤下语,尽大说,也有著落,不似异端,便说向那高深无极,广大无边去。“闲”字古与“ 闲空”“闲”字通。天地之化相入,而其际至密无分段,那得有闲空处来?只是有人物底去处,则天地之化已属于人物,便不尽繇天地,故曰“闲”。所谓“塞乎天地之闲”,也只是尽天下之人,尽天下之物,尽天下之事,要担当便与担当,要宰制便与宰制,险者使之易,阻者使之简,无有畏难而葸怯者。但以此在未尝有所作为处说,故且云“塞乎天地之闲”。天地之闲,皆理之所至也。理之所至,此气无不可至。言乎其体而无理不可胜者,言乎其用而无事不可任矣。

  集注云“充塞无闲”。闲者,隙漏之谓,言无一理一事之不周也。新安云“无有间断之者”,有句无义。

一二

  天下固有之理谓之道,吾心所以宰制乎天下者谓之义。道自在天地之闲,人且合将去,义则正所以合者也。均自人而言之,则现成之理,因事物而著于心者道也;事之至前,其道隐而不可见,乃以吾心之制,裁度以求道之中者义也。故道者,所以正吾志者也。志于道而以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盖志,初终一揆者也,处乎静以待物。道有一成之则而统乎大,故志可与之相守。若以义持志,则事易而义徙。守一曲之宜,将有为匹夫匹妇之谅者,而其所遗之义多矣。

  义,日生者也。日生,则一事之义,止了一事之用;必须积集,而后所行之无非义。气亦日生者也,一段气止担当得一事,无以继之则又馁。集义以养之,则义日充,而气因以无衰王之闲隙,然后成其浩然者以无往而不浩然也。

  小注“父当慈、子当孝”云云,只是道,不是义;又云“道义是公共无形影的物事” ,尤谬。义亦云公共,则义外矣。此门人记录失实,必非朱子之语。朱子固曰“道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义则吾心之能断制者”,何等分明!

  大要须知:道是志上事,义是气上事。告子贵

译九

“蹶”字的含义,自然应当依据《说文解字》的正训,解释为“跳跃”。快步走称为“趋”,高步跳跃称为“蹶”。如果将其解释为跌倒绊倒,那就既损害了文意,又歪曲了义理。跌倒属于形体动作,而非气息表现,是形体带动气息,而不是气息带动心意。蹶和趋也不是不好的事。古人在朝廷宗庙中必定快步走,临战登车时则高步跳跃。孟子说这话,只是借用比喻,所以加上“今夫”二字,并非说蹶和趋是暴戾其气的表现。

这段话谈论气与心,只是在血气之气、知觉运动之心上设立比喻,与上文所说的作为“志道”之志的“志”,以及作为“浩然之气”的“气”不同。大意指凡人做善或做恶,这是兼善恶而言的。先有心,没有确定的志向,那就只称为心。而气作为心的作用,固然很多;但有时本来没有这种心,却因气而行动。就像现在人说的乘兴而为。比如正在高步跳跃或快步走时,心也随之变得疾速,与缓步时不同。那么心虽然有知觉,气虽然没有知觉,但在偶然的一瞬间,气却能乘势主导,驱动一时的心意。既然如此,那么专一的气,之所以能感动常存的心,也可以由此推知了。

有人问:“志向修养得坚定,蹶、趋也不能动摇它”,这种疑问完全是隔篱笆猜东西的话。朱子的回答,也不够明确。不体察这一点,于是“和鸾、佩玉”的说法得以混入,而黄四如“文武火二三十年”的邪说也随之兴起。

十

尽心、知性是知言的根本能力,而不是知言之后的功效。因为由尽心知性来达到知言,其功夫虽然看似难以企及,但本末顺序是顺当的。如果从辨别诐、淫、邪、遁这些言论上下工夫,以求达到心的尽、性的知,那就如同拔掉壮士的指甲却想让他倒下一样(比喻方法错误,难以达成目的)。

朱熹的集注先说“尽心、知性”,后说“对于天下所有的言论”等等,非常分明。东阳倒着说,就是门外汉的话。《中庸》说“想要了解人,不能不了解天”,孔子说“不预先怀疑别人欺诈,不凭空猜测别人不诚信,却也能事先察觉”,都是这个道理。如果不能尽心知性,怎么能不预先怀疑、不凭空猜测却能事先察觉呢?

知言与穷理自然不同。“知”字是现成的意思,“穷”字是下功夫的意思。穷理是知性者进入德行的门径,知言则是知性后全体大用的发挥。遵循根本来了解末节,与直接从事末节来探求根本,表面相似而实质大不相同。程子斥责别人读史书是“玩物丧志”,等到他自己看史书时,却一字不漏,他用心之处不同,只是本末逆顺的区别罢了。

一一

所谓“天地之间”,只是有人物存在的地方。上至碧落,下至黄泉,原本不在君子的分内。圣贤说话,虽然说得极大,但也有着落,不像异端那样,一味说向高深无极、广大无边去。“间”字古时与“闲空”的“闲”字相通。天地的化育相互交融,其边际极其细密没有分段,哪里会有闲空的地方呢?只是有人物存在的地方,天地的化育就归属于人物,便不完全由天地主导,所以说“间”。所谓“充塞于天地之间”,也只是说尽天下之人,尽天下之物,尽天下之事,要担当便去担当,要主宰便去主宰,使险阻变得平易,使阻碍变得简单,没有畏难而胆怯的人。但这是在未曾有所作为的情况下说的,所以说“充塞于天地之间”。天地之间,都是理所到达的地方。理所到达的地方,气没有不能到达的。说到其本体,没有理不能胜过的;说到其作用,没有事不能承担的。

集注说“充塞没有空隙”。“间”是空隙漏失的意思,是说没有一理一事不周全的。新安说“没有间断的”,有句子没有意义。

一二

天下固有的理称为道,我们内心用来主宰天下的称为义。道自在天地之间,人应当去契合它,义正是用来契合道的。同样从人的角度说,现成的理,因事物而在心中显现的,是道;事情来到面前,道隐而不显,于是用我们内心的裁度去寻求道的中道,这是义。所以道是用来端正我们志向的。志向在于道,用道来端正志向,那么志向就有依托了。因为志向,始终如一,处于静止状态以等待事物。道有一个确定的准则而统摄大体,所以志向可以与之相守。如果用义来持守志向,那么事情变化,义也随之迁移。固守一隅的适宜,就会成为匹夫匹妇的狭隘信义,而所遗漏的义就多了。

义,是每日增长的。每日增长,那么一事之义,只够一事之用;必须积累,然后所行的没有不是义的。气也是每日增长的,一段气只够承担一事,没有接续就会衰竭。积累义来涵养它,那么义每日充实,而气因此没有衰弱的间隙,然后成就其浩然之气,从而无往而不浩然。

小注中“父亲应当慈爱、儿子应当孝顺”等等,只是道,不是义;又说“道义是公共无形影的事物”,尤其错误。义也说公共,那么义就在外了。这是门人记录失实,一定不是朱子的话。朱子本来就说“道是物我公共自然的理,义则是我们内心能断制的主宰”,多么分明!

大抵要知道:道是志上的事,义是气上的事。告子贵

心而贱气,故内仁而外义;孟子尊气以尽心,故集义以扩充其志之所持。于此辨得分明,更无混乱矣。

译荀子重视心而轻视气,所以内在讲求仁,外在讲求义;孟子尊重气以充分发挥心的作用,所以通过积累义来扩充意志所坚守的东西。在这里分辨得清清楚楚,就不再混乱了。

一三

  此“义”字,大段在生死、行藏、进退、取舍上说,孟子以羞恶之心言义是也。孔子说义处较不同,如云“行义以达其道”,则小注所云“父当慈,子当孝,君当仁,臣当敬” 者是。亦止是此一理,孔子见得大,孟子说得精,故程子以孟子言义为有功于孔子。

  孟子唯在羞恶之心上见义,故云“义内”。呼蹴之食,至死不屑,岂在外哉?唯此羞恶之心,人皆有而各自有,彼此不能相袭,袭如“袭裘”之袭,表蒙里也,犹今俗言“套”。集注引齐侯袭莒,非是。故宋、薛不受则为不恭,受齐之馈则为货取;有伊尹之志则忠,无伊尹之志则篡:唯不可袭,袭而取之必馁也。

  亦唯此羞恶之心,最与气相为体用,彼君臣父子之义,但与理合,不资气用。气柔者,大抵羞恶之心失也。故云“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只以保全此羞恶之心,内之无微而不谨,外之无大之可摇,则至大至刚之气自无所惴矣。

一四

  小注中一段,说“是集义所生”一段,甚为明快,集注却未能如彼清楚。“是”字与 “非”字相呼应,盖以自白其如此而非如彼也。譬之南人知稻田而不知麦陇,乃告之曰“此麦也,是高田秋种而夏获者,非水田夏植而秋获者”也。此两句文字,直承上“其为气也” 四字,一气赶下,不可以集注分节而割裂之。天下必无有低田潴水、夏种秋获之麦,犹之乎必无有以义袭而取之之浩然之气。麦陇之水一未分泻,种之稍后于秋,则麦不登矣,况水田而夏种之乎?行一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况可云以义袭而取之哉!

  “取之”“之”字,指浩然之气说,非泛言气也。义惟在吾心之内,气亦在吾身之内,故义与气互相为配。气配义,义即生气。若云义在外,则义既在外,其可云气亦在外乎?义在吾身心之外,而气固在吾身之内,乃引义入以求益其气,则气有虚而义乘其虚以袭之,因挟取此气以为义用矣。

  如实求之,吾身之气,岂身外之物可袭而可取者哉!其有谓义袭而取气者,则告子之说是已。告子以吾心本无义,但有此昭昭灵灵之体,堪为主而不为万物所摇,则心既恒宁,而气亦顺适,泊然无争而天下莫之能胜。今无故外求一义,闯入吾心之内,使吾气不得以宁,而挟与俱往,以与物争胜于是非得失之林,则吾之气不得以顺安其居,与心相守,而受夺于义,以纷纭而斗构。故我唯不得于心,抑唯务安其心,而不外求义以袭取夫气而妄用之,则心不动而气亦不伤。

  此告子之邪说固然。而孟子曰:我之养此浩然之气者,非义在外,使之入袭吾气而取之也,乃义在内而集之,则气之浩然者以生也。明其是,白其非,而告子之诬其所不知,以妄讥吾养气之非,其失自见矣。盖告子不能测孟子之所得,故妄讥孟子以外求义而袭取夫气。实则孟子既已不然,而天下亦必无外求义以袭而取气之人。且外之与内,不相为配,则不相为取。既云义外,则义固无为者矣。无为者安能致其袭取之事哉?

  乃告子之致疑于袭取者,繇其不知有义,而以天下之是非得失为义,则且曰大道既隐,人心之纯白者既失而后有此也。是其徒以当世无实之是非为义,而于其心羞恶之见端者,昏不自知久矣。夫告子而岂无羞恶之心哉?乃繇其蔽陷之深,则虽有所羞恶,而反自诬其固有之良,以为客感之所生。固将曰呼马应马,呼牛应牛,而又何羞?食豕无异于食人,盗跖不殊于伯夷,而又何恶?是如己有目,不知其可以视,乃以谓白黑之班然者足障吾明,而欲弃之!

  告子盖自有义而不自知,因不自知而义以丧。非然,则义本在内,与气相配而生其浩然,而何以云义外哉?繇其不识义,是故外义;如子久逃,不识其父,故以父为外人。繇其不识义而外义,故以养气者为义袭取气。则亦犹夫不识麦者之谓麦为水田夏种之苗,遂谓种麦者必潴水以防夏旱,我所耕之田,皆平原爽垲,本无水之可潴,不当种麦也

译一三

这个“义”字,大体是在生死、出仕与隐居、前进与退却、获取与舍弃这些方面来说的,孟子用羞恶之心来解释义,就是这个意思。孔子谈论义的地方有所不同,比如他说“践行义来通达自己的道”,那么小注中所说的“父亲应当慈爱,儿子应当孝顺,君主应当仁爱,臣子应当恭敬”就是这类。其实也只是同一个道理,孔子看得宏大,孟子说得精微,所以程子认为孟子论义对孔子有功劳。

孟子只在羞恶之心上发现义,所以说“义是内在的”。被人呵斥踢踏的食物,至死也不屑一顾,这难道是在外面吗?只有这个羞恶之心,人人都有且各自拥有,彼此不能互相沿袭,袭就像“袭裘”的袭,是表蒙里的意思,如同现在俗语说的“套”。集注引用齐侯袭取莒国的例子,是不对的。所以宋国、薛国不接受馈赠就是不恭敬,接受齐国的馈赠就是货取;有伊尹那样的志向就是忠,没有伊尹那样的志向就是篡位:正因为不能沿袭,沿袭而获取它必定会气馁。

也只有这个羞恶之心,最与气互为体用,那些君臣父子的义,只与理相合,不借助气的作用。气质柔弱的人,大体上是羞恶之心丧失了。所以说“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罪的人而得到天下也不做”。只要保全这个羞恶之心,内心没有细微之处不谨慎,外面没有大的诱惑能摇动,那么至大至刚的气自然无所畏惧了。

一四

小注中的一段,解说“是集义所生”这一段,非常明快,集注却没能像那样清楚。“是”字与“非”字相呼应,大概是用来自我表白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譬如南方人知道稻田而不知道麦垄,于是告诉他“这是麦子,是在高田秋天播种而夏天收获的,不是在水田夏天种植而秋天收获的”。这两句话,直接承接上面的“其为气也”四个字,一气呵成,不可以像集注那样分节而割裂它。天下必定没有低洼积水、夏天播种秋天收获的麦子,就像必定没有通过沿袭义来获取的浩然之气一样。麦垄的水一旦没有分流,播种稍微晚于秋天,麦子就不丰收了,何况在水田夏天播种呢?做一件心里不安的事,气就馁了,何况可以说通过沿袭义来获取它呢!

“取之”的“之”字,是指浩然之气说的,不是泛泛地指气。义只在我们内心之内,气也在我们身体之内,所以义与气互相匹配。气配合义,义就产生气。如果说义在外面,那么义既在外面,难道可以说气也在外面吗?义在我们身心之外,而气本来在我们身体之内,于是引入义来增加气,那么气有空虚而义乘虚而入沿袭它,因而挟取这气作为义的用途。

如果切实地探求,我们身体的气,难道是身体外面的东西可以沿袭而获取的吗!那些说沿袭义来获取气的,就是告子的说法了。告子认为我们的心本来没有义,只有这个昭昭灵灵的主体,能够做主宰而不被万物所摇动,那么心既然恒常安宁,气也就顺适,淡泊无争而天下没有人能战胜他。现在无缘无故从外面寻求一个义,闯入我们内心,使我们的心气不能安宁,并且挟带着它一起前往,在是非得失的丛林中与事物争胜,那么我们的心气就不能顺安地居于其位,与心相守,反而被义所夺取,从而纷纭争斗。所以我只要不能得心,就只致力于安心,而不从外面寻求义来沿袭获取气而妄加使用,那么心不动而气也不受伤害。

这是告子的邪说固然如此。而孟子说:我培养这浩然之气,不是因为义在外面,让它进入沿袭我的气而获取它,而是因为义在里面而积累它,那么浩然之气就产生了。阐明它的正确,表白它的错误,而告子诬蔑他所不知道的,妄自讥讽我养气的不对,他的错误自然显现了。因为告子不能揣测孟子所得到的,所以妄自讥讽孟子从外面寻求义来沿袭获取气。实际上孟子已经不是这样,而天下也必定没有从外面寻求义来沿袭获取气的人。而且外与内,不相匹配,就不相获取。既然说义在外面,那么义本来就没有作为的了。没有作为的怎么能导致沿袭获取的事情呢?

于是告子对沿袭获取产生怀疑,是由于他不知道有义,而把天下的是非得失当作义,那么就会说大道已经隐没,人心的纯白已经丧失而后才有这个。他只是把当世没有实质的当作义,而对于他心中羞恶之心的发端,昏昧而不自知已经很久了。告子难道没有羞恶之心吗?只是由于他蔽陷之深,那么即使有所羞恶,反而自己诬蔑他固有的良知,认为是外物感触所产生的。本来就会说叫马应马,叫牛应牛,又有什么可羞的?吃猪肉不同于吃人肉,盗跖不同于伯夷,又有什么可恶的?这就像自己有眼睛,不知道它可以看,反而认为黑白分明足以遮蔽我的视力,想要抛弃它!

告子本来自有义而不自知,因为不自知而义就丧失了。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义本来在里面,与气相配而产生浩然之气,为什么说义在外面呢?由于他不认识义,所以把义当作外在的;就像儿子长期逃跑,不认识他的父亲,所以把父亲当作外人。由于他不认识义而把义当作外在的,所以认为养气的人是沿袭义来获取气。这也就像不认识麦子的人说麦子是水田夏天种植的苗,于是认为种麦子的人必定蓄水以防夏旱,我所耕种的田地,都是平原干燥,本来没有水可以蓄,不应当种麦子。

。

  以不种麦故,虽旱而无可槁之麦,乃曰赖我之不种而免于槁。孟子所谓“不芸苗”者,正此谓也。故于此而深辨之,以自明其长。答“恶乎长”之问。集注“事皆合义”,“一事偶合”云云,俱未得立言之旨。

译因为不种麦子的缘故,虽然遭遇旱灾却没有干枯的麦子,于是便说依靠我不种麦子而免于干枯。孟子所说的“不除草的苗”,正是指这种情况。所以在此深入辨析,以表明自己的长处,回答“擅长什么”的提问。朱熹《集注》中“事情都符合道义”、“一件事偶然符合”等说法,都没有领会到立论的宗旨。

一五

  说“必有事勿忘”处易,说“勿正、无助长”处,不知养浩然之气当何如用功,则入鬼窠臼去。黄四如说“如炼丹,有文武火,惟慢火常在炉中,可使二三十年伏火”,真鬼语也!

  孟子说养气,元不曾说调息遣魔,又不曾说降伏者气,教他纯纯善善,不与人争闹,露圭角。乃以当大任而无恐惧者,其功只在集义;集义之事,亹亹日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何怕猛火炽然。

  塞乎天地,须穷时索与他穷,须困时索与他困,乃至须死时亦索与他死,方得培壅此羞恶之心,与气配而成其浩然,此火之有武而无文者也。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则得天下而不为;非其义也,非其道也,则一介不取,一介不与;恰紧通梢,箪食豆羹与万钟之粟,无不从羞恶之心上打过,乃以长养此气而成其浩然,则又火之有武而无文者也。今云“火猛则丹走”,其将一半拏住,一半放松,遇肉三片,遇酒三杯,且教浑俗和光而可乎哉?

  黄四如者岂以为然,特其茫然不知何者为“养气”,何者为“勿正、无助长”,黑撞著便与他比方两句,恰得此村道士口头内丹语,随便胡铳出来,故曰“鬼语”也。

  此“勿正、无助长”,是明白分晓,有可指证语,与前义袭取气,为有其言而必无其事者不同。孟子固曰“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须于此看出天下之人是如何助长。

  盖尽人之情,自非奴隶佣保之不堪者,与夫巨奸极险之夫,以阴柔而济其恶,则虽无志可持之人,亦未尝不以其气而求胜于物;而当其求胜之时,则皆有不惧之心。若此者何也?气之至大至刚者,人所共有而与性俱生者也。乃又唯暴戾凶狠之人,则不论曲直而概施其血气之勇。若其较为自好之士者,固且以义自居,而折人之不义矣。乃方其以义自居,则亦用其羞恶之心以为制,不可谓“不芸苗”矣。而所守之义,不过刻苦以自树立于一日,遂恃此以为可以折人之具而无所惴,以任其非所任而敌其非所敌。此宋人所谓“今日病矣”,亦未可谓为之不力也。而所任非所堪,所敌非所胜,根本不固而枝叶徒繁,则果有千驷万钟以诱之,得生失死以胁之,而义力未厚,气焰徒浮,将有摧挠屈折,一挫而不能更振者矣。此助长者之无益而反害乎气也。

  抑或见义思为,而无久大之志,立一近小之规,以为吾之所能乎义如此,而苟善是,是亦足以求伸于天下矣。如戴盈之所谓“请损之”者,则其义易成,而其气亦易振,以刻期而见功。此所谓“正”也。

  夫欲去二者之病,则亦唯一倍精严,规恢广大,于其羞恶之本心,扩而充之,如火始然,愈昌愈炽,更无回互,更无贬损,方得无任不胜,无难可畏,而以成其气盛大流行之用。若畏火之太猛,从而缓之,又从而伏之,一日暴而十日寒,亦终身于首鼠之域而已矣。

  斯唯异端之欲抑其气为婴儿者则然。故曰“为善无近名,文火带武。为恶无近刑武火带文。”,以遁于“知雄”常在炉中三十年。“守雌”伏火。之诡道。其绪余以为养生,则于取与翕辟之际,不即不离,而偷其视息。若圣贤之学:无论经大经、立大本、云行雨施、直内方外者,壁立万仞;即其祈天永命以保其生者,亦“所其无逸”,而忧勤惕厉,以绝伐性戕生之害。又奚火之必伏而文武兼用者乎?

  在四如本不知而妄言,窃鬼语以欺人,亦非果有得于异端之教。乃读者不察,或反屈诬孟子以证彼内养之邪说,则其害大矣。若此类,愚读大全而深有惧焉者也。

一六

  “勿助长”原不与告子对治,集注语自未审。告子只是不芸苗,以气为无益而舍之,故“勿求于气”。繇他错认苗为稂莠,谓其不可以充食,故遂不芸。且不芸矣,又何助长之有?

  前段“告子未尝知义”二句,已辨尽告子之短。“必有事焉”四句,孟子自言其集义、养气之功,不复与告子相比拟。前段集注“行一事偶合于义”云云,正好在此处作注。

译一五

谈论“必有事勿忘”的道理容易,但谈论“勿正、无助长”时,如果不知道培养浩然之气应当如何下功夫,就会陷入鬼魅般的误区。黄四如说“就像炼丹,有文武火,只有慢火常在炉中,才能使二三十年伏火”,这真是鬼话!

孟子讲养气,原本没有说过调息驱魔,也没有说过降伏那气,让它纯粹善良,不与人争斗,不显露锋芒。而是说面对重大责任而没有恐惧的人,他的功夫只在积累正义;积累正义的事情,勤勉不懈、日日更新,见到善就像赶不上一样急切,见到不善就像把手伸进沸水一样避开,哪里怕猛火炽烈。

充塞天地,需要穷尽时就与他穷尽到底,需要困顿时就与他困顿到底,甚至需要死时也与他就死到底,这样才能培育这羞恶之心,与气相配而成就浩然之气,这就是火有武火而无文火。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辜的人,即使能得到天下也不去做;不符合义,不符合道,那么一根草也不取,一根草也不给;紧紧把握根本,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的俸禄,无不从羞恶之心上经过,以此来长养这气而成就浩然之气,这也是火有武火而无文火。如今说“火猛则丹走”,难道要一半抓住,一半放松,遇到肉吃三片,遇到酒喝三杯,姑且让他混同世俗、和光同尘吗?

黄四如难道认为这样是对的,只是他茫然不知道什么是“养气”,什么是“勿正、无助长”,胡乱撞见就与他比喻两句,恰好得到这村道士口头上的内丹语,随便胡诌出来,所以说这是“鬼语”。

这“勿正、无助长”,是明白清楚、有可指证的言语,与前面那种窃取气论的说法,那种有其言而无其事的情况不同。孟子固然说“天下不帮助禾苗生长的人是很少的”,必须从这里看出天下之人是如何帮助禾苗生长的。

大概所有人的性情,除非是那些不堪的奴隶佣保,以及那些以阴柔来助长其恶的巨奸极险之徒,那么即使是没有志向可以持守的人,也未尝不凭借他的气去求胜于外物;而在他求胜的时候,都有不惧之心。像这样为什么呢?因为气是最伟大最刚强的,是人所共有且与本性俱生的。然而只有暴戾凶狠的人,才不论曲直而一概施展他们的血气之勇。如果是较为自爱的人士,固然以义自居,而驳斥别人的不义。然而当他以义自居时,也运用他的羞恶之心作为制约,不能说“不除草”了。但他所坚守的义,不过是刻苦地在一日之内树立自己,于是凭借这个作为驳斥别人的工具而没有顾虑,去承担他不能承担的事,去对抗他不能对抗的人。这就是宋人所说的“今日病矣”,也不能说他不努力。但他所承担的不是他能承受的,所对抗的不是他能战胜的,根本不稳而枝叶徒然繁茂,那么果然有千驷万钟来诱惑他,有得生失死来胁迫他,而义的力量不深厚,气焰只是浮泛,将会有摧折屈曲,一受挫折就不能再振作起来的情况。这就是帮助禾苗生长不仅无益反而害气。

或者见到义就想去做,而没有长久广大的志向,订立一个近小的小规矩,认为我能做到的义就是这样,如果这样算是善,也就足以在天下伸张了。像戴盈之所说的“请减少它”那样,那么他的义容易成就,他的气也容易振奋,因为限期就能见到功效。这就是所谓的“正”。

想要去除这两种弊病,那就只有一倍地精严,规划得恢弘广大,在他羞恶的本心上,扩充它,像火刚开始燃烧,越昌越炽,不再有反复,不再有贬损,才能没有承担不起的事,没有可怕难的险,而成就气盛大流行的作用。如果害怕火太猛,从而缓和它,又从而伏藏它,一天暴晒而十天寒冷,也终身处于首鼠两端的境地罢了。

这只有异端想要抑制气使其像婴儿那样的人才这样。所以说“为善不要接近名声,文火带武;为恶不要接近刑罚,武火带文。”,以遁入“知雄”常在炉中三十年、“守雌”伏火的诡道。其残余用来养生,那么在取与翕辟之间,不即不离,而苟且偷生。如果是圣贤的学问:无论是经大经、立大本、云行雨施、直内方外的人,壁立万仞;即使是祈求上天永命以保全生命的人,也是“所其无逸”,而忧勤惕厉,以杜绝伐性戕生的危害。又何必一定要伏火而文武兼用呢?

黄四如本来不知道却妄言,窃取鬼语来欺骗人,也不是真的在异端的教义上有心得。然而读者不察,反而委屈诬蔑孟子来证明他那内养的邪说,那么危害就大了。像这类情况,我读《大全》时深感恐惧。

一六

“勿助长”原本不是与告子相对治的,朱熹的集注语自然没有审察清楚。告子只是不除草,认为气无益而舍弃它,所以“勿求于气”。因为他错把禾苗当作稂莠,认为它们不能充饥,所以就不除草。既然不除草了,又有什么帮助生长呢?

前段“告子未尝知义”两句,已经辨尽了告子的短处。“必有事焉”四句,是孟子自述他集义、养气的功夫,不再与告子相比拟。前段集注中“行一事偶合于义”等语,正好在这里作注。

集义、养气,却不是拚一日之病,须终岁勤动,方得有力田之秋。若如齐桓之定王世子,晋文之伐原示信,陈仲子之与之齐国而不受,以一日之劳表一日之义,遂鼓其气以陵天下,而不顾本根之拔,此则助长者也。告子却不吃者茶饭,方且疑孟子之为助长,而彼岂其然?

译积累道义、培养浩然之气,并不是靠一日的努力就能见效的,必须终年勤勉不懈,才能等到像耕耘田地那样收获秋天的成果。如果像齐桓公确立王世子、晋文公攻打原国以显示信用、陈仲子接受齐国却不受受那样,用一日的辛劳来彰显一日的道义,于是鼓动意气以凌驾天下,而不顾根本已被拔除,这就是拔苗助长了。告子不吃那类的茶饭,反而怀疑孟子是在拔苗助长,而他难道真是那样吗?

一七

  诸儒之失,在错看一“养”字,将作驯服调御说,故其下流遂有如黄四如伏火之诞者。孟子之所谓养,乃长养之谓也。直到北宫黝恁般猛烈,亦谓之养,岂驯服调御之谓乎?孟子于此,看得吾身之有心有气,无非天理。故后篇言养心,而曰“无物不长”,直教他萌蘖发达,依旧得牛山之木参天。此言养气,只是以义生发此不馁不惴之气,盛大流行,塞乎天地之闲而无所屈。

  异端则不然。将此心作猕猴相似,唯恐其拘桎之不密;而于气也,则尤以为害苗之草,摧残之而唯恐其不消。庄子木鸡,沩山水牯,皆此而已。古人即在闻和鸾、听佩玉时,亦不作此蚰蜒倒缩气象。森森栗栗中,正有“雷雨之动满盈”在内,故曰“立于礼”。“立” 字中,便有泰山岩岩意。

  后人不察,夹杂佛老,遂有静养气之说,极为害事。圣贤静而存养,乃存养此仁义之心于静中,虽静不息。岂撞机息牙,暴害其气而使不能动,如三日新妇,婉娩作闺态耶?

一八

  “愿学孔子”一段,自“宰我、子贡善为说辞”起。孟子但从大架步说,却未显出示人,集注、语录亦未为发明。双峰谓“孟子章句长,须看教前后血脉贯通”。如此“愿学孔子”一语,乃通章要领,若于前后贯通有碍,则不但文义双踬,而圣学吃紧处亦终湮晦,令学者无入手处。

  夫愿学孔子,则必有以学之矣。孟子曰“可以仕则仕云云,孔子也”。然则将于此而学之耶?乃此四者则何易学也?仕、止、久、速之可者,初无定可,而孔子之“则仕”、“ 则止”、“则久”、“则速”也,自其义精仁熟,繇诚达几,繇几入神之妙。倘无其圣功,而徒仿佛其化,则亦王莽之学周公矣。夫化繇德显,德自学成。孔子曰“下学而上达”,达者自然顺序之通也。达不可学,而学乃以达,孔子且然,而况学孔子者乎?

  既明夫非于仕、止、久、速而学之,则将曰知言、养气,其学孔子者也。此固然矣。然其云养气者,集义是也。夫集义而气以不馁,则至大至刚,无所贬挠,而两闲之事,皆足以任之,孔子固然。而伯夷、伊尹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而不为”,“君百里之地,而足以有天下”,其气之配道义以终无馁者,夫岂有让哉?而孟子又何以略二子而独学孔子也?故养气者,圣功也,抑圣者之所同也,非孔子之所以异也。

  今但从末一段文字原委看来,跌入子贡问圣一段孔子自言处,则孟子之所以学孔子者,固可考矣。公孙丑“夫子既圣”一问,先以“辞命未能”发端,则其疑孟子之圣也,固在圣人复起之所不易。而子贡信夫子之圣也,以学不厌而教不倦为仁知之大用。即此观之,则可直词以决之曰:养气者,夷、尹、孔子之所同也;知言者,孔子之所以异也;学孔子者,知言而以养其气也。

  先儒谓知言、养气,二者合一;又云告子外义,故不知言。是则孟子唯能见义于内,故于天下之言,无所求而不得,而浩然之气日生。夫其见义于内者,岂斤斤之明足以察之哉?以无私之仁体藏密之知,故自喻其性之善,而灼然见义之至足于吾心。乃其所繇以致此者,则唯不厌、不倦以为学教,而即物穷理,以豁然贯通于吾心之全体大用者也。全体大用即义。此即大学之格物、致知以知至善而止者也。繇其知之大明,则为知言;繇其行之造极,则为养气。义无不集,故造极。行造其极则圣矣。

  夷、尹之所以皆得为圣也,尹之格于皇天,夷之风起百世者,气之盛大流行、塞乎两闲者也。乃繇其行之已至,则得天下而不为,固有所不可矣;君百里而有天下,则抑有所可矣。若夫随可而可,不但有其必可,斯岂特行足以造之而气足以任之哉?孟子曰:“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力者,义无不集而气足以举其任也。巧者,尽心知性而耳顺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释而无纤芥之疑也。是知孔子之独至,非二子

译一七

诸儒的失误,在于错看了一个“养”字,把它当作驯服调御来解释,所以其流弊最终出现了像黄四如“伏火”那样荒诞的说法。孟子所说的“养”,是长养、培育的意思。即使是北宫黝那样猛烈刚强,也称为养,难道是驯服调御的意思吗?孟子在这里,认为我们身心中的心与气,无非都是天理。所以后文说养心,就说“没有不生长的”,直接让善端萌发成长,依然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参天耸立。这里说养气,只是用义来生发这种不气馁、不恐惧的气,使其盛大流行,充满天地之间而没有丝毫屈服。

异端却不是这样。他们把心看作像猕猴一样,只担心束缚得不严密;而对于气,则认为它是害苗的杂草,摧残它唯恐不能消灭。庄子的“木鸡”、沩山的“水牯牛”,都是这种境界。古人即使在听到车铃声、佩玉声时,也不表现出这种蜷缩退缩的样子。在严肃敬畏之中,正蕴含着“雷雨震动充满”的生机,所以说“立于礼”。“立”字之中,就有着泰山高峻稳固的意思。

后人没有明察,夹杂了佛老的思想,于是有了静养气的说法,这极为有害。圣贤在静中存养,是在静中存养仁义之心,虽然静但不停息。难道是像撞机息牙那样,暴戾地伤害气而使其不能活动,像刚过门三天的新妇那样,婉顺地做出闺阁姿态吗?

一八

“愿学孔子”这一段,从“宰我、子贡善于言辞”开始。孟子只是从大的框架来说,却没有明确指示给人看,朱熹的《集注》和《语录》也没有加以阐发。双峰先生认为“孟子的章句很长,必须看得前后血脉贯通”。像“愿学孔子”这句话,是全章的纲领,如果前后贯通有阻碍,那么不仅文义两方面都会受挫,而且圣学的关键之处也会最终湮没晦暗,让学者没有入门的地方。

既然愿意学习孔子,那么一定有学习的方法。孟子说“可以出仕就出仕等等,这是孔子的做法”。那么是要在这里学习吗?然而这四个方面(仕、止、久、速)有什么容易学习的呢?出仕、停止、长久、迅速的可取之处,起初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而孔子的“就出仕”、“就停止”、“就长久”、“就迅速”,是出于他义理精微、仁德纯熟,由真诚达到精微,由精微进入神妙的境界。如果没有那样的圣功,只是模仿他的变化,那就是王莽学习周公了。变化由德行显现,德行由学习成就。孔子说“下学而上达”,达是自然顺序的通达。达不可直接学习,而学习是为了达到通达,孔子尚且如此,何况学习孔子的人呢?

既然明白了不是在仕、止、久、速上学习,那么就会说知言、养气,是学习孔子的方法。这固然不错。然而所说的养气,就是集义。集义而气不馁,那么至大至刚,没有贬损屈挠,而两件事(指知言和养气,或指其他两件事,此处依文意指前述内容)都足以胜任,孔子固然如此。而伯夷、伊尹的“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辜的人,即使得到天下也不做”,“拥有百里之地,就足以拥有天下”,他们的气配合道义而始终不馁,难道有什么逊色吗?而孟子又为什么略去这两个人而只说学习孔子呢?所以养气是圣人的功夫,也是圣人所共有的,不是孔子与众不同的地方。

现在只从最后一段文字的源委来看,跌入子贡问圣那段孔子自述的地方,那么孟子之所以学习孔子的原因,本来就可以考察了。公孙丑“夫子已经是圣人”这一问,先用“言辞未能”发端,那么他怀疑孟子的圣德,本来就在圣人复起也不容易改变的地方。而子贡相信夫子是圣人,以学不厌而教不倦作为仁智的大用。由此看来,就可以直截了当地断定说:养气,是伯夷、伊尹、孔子所共有的;知言,是孔子与众不同的地方;学习孔子,就是知言而用来养气。

前代儒者说知言、养气,二者合一;又说告子把义看作外在,所以不知言。那么孟子只因为能在内心见到义,所以对于天下的言论,没有寻求而得不到的,而浩然之气日益生长。他在内心见到义,难道只是靠斤斤计较的明察来观察吗?是用无私的仁体藏密的知,所以自然明白自己性善,而清楚地看到义在我心中极其充足。然而他用来达到这一点的,只是以不厌、不倦作为学教,而即物穷理,以豁然贯通于我心之全体大用。全体大用就是义。这就是《大学》的格物、致知以知至善而止的地方。由他的知的大明,就是知言;由他的行的造极,就是养气。义无不集,所以造极。行造其极就是圣人了。

伯夷、伊尹之所以都能成为圣人,伊尹格于皇天,伯夷的风气兴起百世,是气的盛大流行、充满天地之间的缘故。然而由他们的行已经到达极致,那么得到天下而不做,本来有所不可;拥有百里之地而有天下,则又有所可。至于随可而可,不但有必可,这难道只是行足以达到而气足以胜任吗?孟子说:“智,好比是技巧;圣,好比是力量。它的极致,是你的力量;它的中道,不是你的力量。”力量,是义无不集而气足以承担其任。技巧,是尽心知性而耳顺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释而没有丝毫的疑惑。所以知道孔子的独至,不是二子

之所得同者,在知言。

译他们所能相同的,在于懂得言辞。

而孔子之所以声入心通,无疑于天下之理,而为万事万物之权衡,以时措而咸宜者,一其下学上达者之条理蚤成也。学不厌、教不倦,下学之功也。乃即此以学而即此以达,则唯尽吾性之善、充吾心之义而无不达矣。故其为学,始于格物、致知,而要于明德之明。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则物之所自格者,即吾德之本明者也。以尽吾心皆备之物,而天下之是非得失,无不待我以为权衡,此孔子所谓“可与权”者。养气则可与立,知言乃可与权。乃以应夫仕、止、久、速之几,如日月之明,容光必照,而廓然其无疑矣。

  若夷与尹,非其知之不真也,知其所至,而未极乎物之所至,则至其所知,而或未中乎几之莫知。其不能从容于仕、止、久、速合一无滞之义也,亦极其所极,而未达乎无用不极之妙。易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事始于精义,则下学皆有可学之资;化极于穷神,则虽夷与尹不足以尽其上达之妙。然则孟子之所以学孔子者,一言以蔽之曰,知言而已矣。

  乃微其词而不直以告丑者,则缘此之为学,事甚易而几甚微,达者自可得之于无行不与之中,而苟标此以为宗,将使愚者不察,苟求之外而遗吾本明之德,则且玩物丧志,以终身于罔、殆之中。乃以前段所答知言之问,但就齐卿相所知之言,显其救时之大用,而未著夫知言之全体与其所自知言之本原,故于此复申言其从入之事在学诲之中,而推致其权度之精,则有时中之妙。盖七篇本孟子所自作,故问答之际,一合一离,一微一显,一偏一全,经纬成文,而大义、微言交相引伸,使知者自得之。“引而不发,跃如也”,亦于此信矣。

一九

  “不忍人”“忍”字,误作“必有忍”“忍”字一例看,极为害理。双峰“忍不住” 之说,其谬甚矣!“忍”字从刃、从心,只是割弃下不顾之意。朱[孟]子于此,已说得分明。事亲、从兄,是从顺处见;恻隐、羞恶,是因逆而见。观下称孺子入井则知之。若无入井之事,但见一孺子,便痛惜怜爱,忍禁不住,骨与俱靡,则亦妇人之仁耳。

  此章言“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其云“先王”者,汤、武是也。人之陷于水火者为势已逆,而我始创法立制以拯之也。若承治之主,便无可动其恻隐者,则又如下篇所云“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但无害之而已足矣。君子之于民也,当其顺,则无欲害之而止;当其逆,则有不忍之之心。非仁之有二心也,仁术之因乎物者自不同也。

  若云恻隐之心从中发出便忍不住,则当云“不忍恻隐之心”,而何以云“不忍人”?此处吃紧在一“人”字。言人,则本为一气,痛痒相关之情自见。朱子云“见一蚁子,岂无此心”,语自有病。理一分殊,昭然自别于吾心,不可笼统带说。均是人矣,则虽有贵贱亲疏之别,而情自相喻,性自相函,所以遇其不得恰好处,割舍下将作犬马土芥般看不得。此求之人之天良,固自炯炯不昧,非徒有言说而不能喻于心也。浸令蚁子滨危,则又较犬马差一格,而况于人乎?

  至若忍禁之忍,自以能忍为得。若忍不住,自是不好事。忍者,情欲发而禁之毋发,须有力持之事焉。若人之不仁,则直是丧其本心,岂有恻隐之心发于中而用力以禁其不发者哉?苟其为仁义之心,虽至愚不肖,既有之,亦必听之,特不能发之,而未有忍之者也。且云“不忍人之政”,亦岂先王之有此政也,技痒不禁,而急于自见也乎?甚哉,饶氏之以小言破道!将牵率夫人乐用其妇人之仁、小丈夫之悻悻而有余矣。

二十

  集注“全体此心”四字,恰与“端”字对说。孟子之学,大旨把内外、精粗看作一致,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万物皆备于我”,万事皆备于心也。心之发端,则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到全体上,却一部全礼乐刑政在内。只缘仁、义、礼、知之德,弥纶两闲,或顺或逆,

译而孔子之所以名声深入人心、通达无碍,对天下的道理没有疑惑,成为万事万物的权衡标准,因时制宜而无不适宜,是因为他下学而上达的条理早已确立。学习不厌倦、教导不疲倦,这是下学的功夫。就在此处学习,也就在此处通达,那么只要尽我本性之善、充实我心之义,就没有什么不通达的了。所以他的学问,始于格物、致知,而关键在于使明德真正彰显。孟子说“万物都具备于我”,那么事物之所以能被格致,正是因为我德性本明。用尽我心中具备的万物,天下的是非得失,都等待我来作为权衡,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可以通权达变”。涵养浩然之气就可以有所立,懂得辨析言辞就可以通权达变。于是应对出仕、隐退、久留、速去等微妙时机,如同日月光明,细微之处必能照见,因而广阔明朗而没有疑惑。

至于伯夷和伊尹,并不是他们的认知不真实,而是他们认知的境界,没有穷尽事物所达到的极致,那么在他们认知的极限处,或许未能契合那难以预知的微妙时机。他们不能在出仕、隐退、久留、速去这些合一无滞的道理上从容应对,也是因为他们穷尽了所能穷尽的,而没有通达那无所不极的奥妙。《易经》说:“精研义理而入于神妙,是为了致用。”“穷尽神妙而知晓变化,是德性的盛大。”事情始于精研义理,那么下学都有可学习的凭借;变化极于穷尽神妙,那么即使是伯夷和伊尹也不足以穷尽上达的奥妙。那么孟子之所以学习孔子,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懂得辨析言辞罢了。

于是用委婉的言辞而不直接告诉丑父,是因为这种学问,事情很容易但机微很细微,通达的人自然可以在无行不与之中得到,如果标榜这个作为宗旨,将使愚笨的人不察,苟且向外寻求而遗忘了我本明的德性,那么就会玩物丧志,终身处于迷惑和危险之中。于是以前段所回答的关于知言的问题,只是就齐国卿相所知的言辞,彰显其救时的大用,而没有阐明知言的整体及其自知言的本原,所以在这里再次申明其入手之事在于学习教诲之中,而推究其权衡的精微,就有因时制宜的奥妙。大概《孟子》七篇本是孟子自己所作,所以问答之间,一合一离,一微一显,一偏一全,经纬交织成文,而大义和微言相互引伸,使有智慧的人自然领会。“引而不发,跃跃欲试”,在这里也相信了。

十九

“不忍人”的“忍”字,如果误当作“必有忍”的“忍”字一样看待,极为违背事理。双峰“忍不住”的说法,错误太大了!“忍”字从刃、从心,只是割舍抛弃不顾的意思。朱子在这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侍奉父母、顺从兄长,是从顺从之处显现;恻隐、羞恶,是因逆反而显现。看下面说孺子入井就知道了。如果没有入井的事情,只看到一个孺子,就痛惜怜爱,忍不住,骨头都随之糜烂,那也只是妇人之仁罢了。

这一章说“有不忍人之心,就有不忍人之政”,其中所说的“先王”,是指商汤和周武王。人陷入水火之中,是形势已经逆反,我才创制法度来拯救他们。如果是承平之世的君主,就没有能触动其恻隐之心的,那么又如下篇所说的“人能扩充不想害人的心,仁就不可胜用”,只要不害人也就足够了。君子对于百姓,当形势顺遂时,就不想害他们而止步;当形势逆反时,就有不忍之心。并不是仁有两种心态,而是仁术因应事物自然不同。

如果说恻隐之心从中发出便忍不住,那么应当说“不忍恻隐之心”,为什么说“不忍人”呢?这里关键在一个“人”字。说人,那么本是一气,痛痒相关的情理自然显现。朱子说“看见一只蚂蚁,难道没有这种心吗”,这话自有毛病。理一分殊,在我心中自然分明,不可笼统地说。都是人,那么虽然有贵贱亲疏的区别,但情感自然相通,本性自然相涵,所以遇到他们不得恰处,割舍下来将他们看作犬马土芥般看待不得。这求之于人的天良,自然明亮不昧,不是徒有言说而不能心领神会的。假如让蚂蚁濒临危险,那么又比犬马差一个等级,何况是人呢?

至于忍禁的忍,自然以能忍为得。如果忍不住,自然是不好的事。忍,是情欲发动而禁止它不发动,需要有力持守的事情。如果人不仁,那就是丧失了本心,哪有恻隐之心在心中发动而用力禁止它不发动的呢?如果是仁义之心,即使是至愚不肖的人,既然有了,也必然听从它,只是不能充分发扬,而没有忍禁它的。再说“不忍人之政”,难道是先王有这种政令,技痒难耐,急于自我表现吗?饶氏以小言破坏大道,真是厉害啊!这将牵率人们乐于使用妇人之仁、小丈夫的愤愤不平而有余了。

二十

集注“全体此心”四个字,恰好与“端”字相对说。孟子的学问,大旨是把内外、精粗看作一致,所以说“万物皆备于我”。“万物皆备于我”,就是万事皆备于心。心的发端,就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到了全体上,却全部礼乐刑政都在内。只因为仁、义、礼、智的德性,弥纶于两者之间,或顺或逆,

莫不左右而逢原也。

译没有不左右逢源、处处得手的。

双峰云“斯,犹即也”。若下得“即”字,便不当下“斯”字。“即”字虽疾速,然有彼此相蹑之意。如人言“行一步,即行第二步”,第一步之中无第二步,但行一步亦自可止,不必定行第二步;特行之疾者,不止而加进,遂相因以即有耳。此言“斯有”则不然。须为之释曰“斯,即此也”,方得恰合。即此不忍人之心,便有不忍人之政在内,非有待也。如齐宣之易牛,孟子许之为“仁术”。仁,心也;术,政也。不忍杀牛之心,自有此全牛之术;非既有此心,又有此术也。

  先王固不无学问思辨之事,存养省察之功,然俱于事未至前之先,务求吾心之全体大用而全体之;非待有其心后,却方讲求其事,以为心树枝叶。说“即”字虽疾速,以实求之,则终成蹭蹬。识得孟子本领,自然不作此文句。

二一

  纳交、要誉、恶声,便说是“人欲之私”,亦不得。上蔡之说太高著,高过则无实矣。孟子之意,特以此三者之心,原不与乍见孺子入井时相应,故所感值其所通,恻隐之心生,而三者之心不生也。

  乃其必言非此三者,则以如救孺子,则须有此三种利益,固其功之所必收,而非乍见之顷有心期待而得耳。若以此为人欲之私,则子贡赎人而却其资,孔子不应非之。且不救人之声,恶声也;恶声可恶而恶之,又岂非羞恶之心乎?

  上蔡之意,若将以此分王霸之诚伪。然霸者之疵,乃在揽著未有之事以鬻仁义,若伐原示信,到底无益有损。若其觌面相遇、发不及虑之时,亦未便起功利之想。不然,则岂桓、文之心,求一念如悠悠行路之人乍见孺子入井时而不得耶?

  云峰云“稍涉安排商量,便非本心”,则尤陷溺异端而大违圣教矣。孟子到底也须说个“扩充”。扩充之功,乃以会通四端而经纬万善,究莫非天理之固然。且如乍见孺子将入于井,便有怵惕恻隐之心,及到少闲,问知此孺子之父母却与我有不共戴天之▯,则救之为逆,不救为顺,即此岂不须商量?而孔子所谓“可逝也,不可陷也”,又岂不安顿自身而排置得所乎?恻隐之心,元与羞恶、辞让、是非,同条互用,那得只任此一念一直做去,更无回顾?且此章言不忍人之心里面便有不忍人之政,则先王所以定上下之交,永夙夜之誉,远不仁之声者,鸿名大业,俱在里许。若只许直用,不许商量安排,则只消此心已足,而何以又云有政耶?

  圣贤帝王之学,元无孤孤另另作一条白练去之理。不用商量者,释氏之所谓“蓦直去 ”。不用安排者,又庄子之唾余耳。故曰云峰之说,陷溺异端而大违圣教也。

二二

  朱子“动处发出”一段文字,有一部全易在内。易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又云“复其见天地之心”,只是此理。动便是阳,静便是阴。从其质而言之,则为阴阳;从阴阳之所自生者而言之,则只是动静。阴在天地,也未便是不好底。动以出,静以纳。出者所以虚而受纳,纳者所以实而给出。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然到生物之化上,则动者生也,静者杀也,仁不仁亦遂以分矣。

  圣人官天府地,自知择而用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须作两项说。“立天下之大本”,则须兼动静而致功,合阴阳以成能。喜怒哀乐未发处,必肖天地之动静无端,纳以实而善其出。若其“知天地之化育”,则只在动处体会,以动者生而静者杀也。

  又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与义却俱在动处发见。从动中又分此两支:仁,动之静也;义,动之动也。义虽以配肃杀,然其杀也,亦羞恶极至之用,非与天地之无所羞恶而杀者同。故杀人刑人,而不因于己所甚羞与所大恶,则必残忍凶酷之徒矣。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只是动而不已。而动者必因于物之感,故易言“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此是天地之心,所谓“一阳来复,数点梅花”者是已。乐记以感而遂通为性之欲,便

译双峰说:“‘斯’,就是‘即’的意思。”如果下面可以用“即”字,就不该用“斯”字。“即”字虽然表示迅速,但含有彼此相继跟随的意思。比如人们说“走一步,紧接着走第二步”,第一步之中并不包含第二步,但走一步也可以停下,不一定非要走第二步;只是走得快的人,不停留而继续前进,于是因相承而紧接着有了第二步。这里说“斯有”却不是这样。必须解释为“‘斯’,就是‘此’”,才恰当吻合。就在此不忍人的心中,便含有不忍人的政事在内,不需要等待其他条件。比如齐宣王以羊换牛,孟子赞许这是“仁术”。仁,是心;术,是政。不忍杀牛的心,自然就有保全牛的方法;并不是先有了这颗心,又另外有了这个方法。

先王固然也有学问思辨的事情,存养省察的功夫,但这些都是事情尚未发生之前,务必追求并实现吾心全体大用的功夫;而不是等到有了这颗心之后,才去讲求那些事情,把心当作树干,把事当作枝叶。说“即”字虽然迅速,但按实际情况推求,终究会陷入困境。识得孟子的根本宗旨,自然就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句。

二一

纳交、要誉、恶声,就说它们是“人欲之私”,也是不对的。上蔡的说法太高深了,高深过度就没有实际内容了。孟子的意思,只是说这三种心态,原本与乍见小孩掉进井里时的心态不相符合,所以所感应的与其相通的,是恻隐之心产生,而那三种心态不产生。

但他一定要说不是这三种心态,是因为像救小孩这样的事,必须会有这三种利益,这固然是功效所必然收获的,而不是在乍见的那一刻有心期待而得到的。如果把这看作人欲之私,那么子贡赎回鲁国人却拒绝领取赏金,孔子就不应该批评他。况且不救人的名声,是恶声;厌恶恶声而讨厌它,难道不就是羞恶之心吗?

上蔡的意思,似乎想以此区分王道与霸道的真诚与虚伪。然而霸道的弊病,在于揽取尚未发生的事来贩卖仁义,比如攻打原国以显示信用,最终无益而有损。但如果是在面对面相遇、来不及思考的时候,也不见得会起功利的想法。不然的话,难道桓公、文公的心,连像路人乍见小孩掉进井里时那样的一念都求不到吗?

云峰说:“稍微涉及安排商量,就不是本心了”,这就更加陷入异端而大大违背圣教了。孟子到底也要说一个“扩充”。扩充的功夫,是用来会通四端而经纬万善,究其根本无非是天理的自然如此。况且比如乍见小孩将要掉进井里,就有怵惕恻隐之心,等到稍有空闲,问知这小孩的父母却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那么救他就是逆理,不救就是顺理,这难道不需要商量吗?而孔子所说的“可以前往,不可以陷入”,又难道不是安顿自身而安排得当吗?恻隐之心,原本与羞恶、辞让、是非同条互用,怎么能只任这一念一直做下去,再无回顾呢?况且这一章说不忍人的心里面便有不忍人的政事,那么先王用来确定上下交往、永远保持日夜美誉、远离不仁名声的,这些宏大的名声和功业,都包含在其中。如果只允许直用,不允许商量安排,那么只要这颗心就足够了,为什么又说有政事呢?

圣贤帝王的学问,原本没有孤零零地像一条白练那样直去的道理。不用商量的,是佛教所说的“蓦直去”。不用安排的,又是庄子的唾余罢了。所以说云峰的说法,陷入异端而大大违背圣教。

二二

朱子“动处发出”这一段文字,包含了一部完整的《易经》。《易经》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又说“复卦可见天地之心”,只是这个道理。动就是阳,静就是阴。从它们的实质来说,就是阴阳;从阴阳所由产生的根源来说,就只是动静。阴在天地之间,也未必就是不好的。动以输出,静以接纳。输出是为了虚空而接受接纳,接纳是为了充实而给出。所以说“确立天的道叫做阴与阳”。然而到了生物的变化上,动就是生,静就是杀,仁与不仁也就由此区分了。

圣人效法天、治理地,自己选择而使用它们,所以“确立天下的大本”、“知晓天地的化育”,必须分作两方面来说。“确立天下的大本”,就必须兼动静而致力,合阴阳以成能。喜怒哀乐未发之处,必然契合天地动静无端的特性,以接纳来充实并完善其输出。至于“知晓天地的化育”,则只在动处体会,因为动者生而静者杀。

又说:“确立人的道叫做仁与义。”仁与义却都在动处显现。从动中又分出这两支:仁,是动中的静;义,是动中的动。义虽然配合肃杀,但它的杀,也是羞恶极致的作用,并非与天地无所羞恶而杀相同。所以杀人刑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极其羞耻和大大厌恶,那么必定是残忍凶酷之徒了。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只是动而不已。而动者必然因于外物的感应,所以《易经》说“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这就是天地之心,所谓“一阳来复,数点梅花”说的就是这个。《乐记》把感而遂通当作性之欲,便

大差谬。所以他后面说“物至知知”一段,直入异端窟臼里去。圣贤以体天知化,居德行仁,只在一“动”字上。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不相一而疑相碍者,合之于动则四德同功矣。

译大错特错。因此他后面所说的“物至知知”那一段,径直落入了异端的窠臼之中。圣贤通过体悟天道、知晓变化,安守德行、践行仁义,仅仅在于一个“动”字。所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种情感原本不一致且似乎相互妨碍,但将它们统一于“动”之中,那么这四种德行就共同发挥作用了。

且如此章上言内交、要誉、恶声,在乍见孺子入井时用他不著,若静中岂无此三者?亦岂遽成大过?只为动处不与此事相应,则人固有之心便不向那边动;若本非所动而强为之,则是霸者之假仁。若恰好当机而动,便尽商量其宜,安排得当,正以尽此心之大用。故即纳交、要誉、恶声之心,遇彼恰好用著处,亦即以从彼动者为正,而怵惕恻隐之心,在彼又为不相交涉。此中内外感通、良心各见处,只在当念自喻,不可悬揣与判王霸之分。

  若见大宾时,内交之心,从中而发,便是礼之端;不韪之声,思以避之,便是义之端;畏乡党之清议而思得盛名,便是智之端。此唯“要”字有病,“誉”字自无嫌。唯孺子入井之时,非彼三者之动几,故孟子别言之。虽在人欲横流之人,亦未有从彼发者。天地自然之理,与吾心固有之性,符合相迎,则动几自应。此天地圣人之所不能违,而一切商量安排,皆从此而善其用。故君子之致其功者,唯慎诸此之为兢兢也。

二三

  “心统性情”,“统”字只作“兼”字看。其不言兼而言统者,性情有先后之序而非并立者也。实则所云“统”者,自其函受而言。若说个“主”字,则是性情显而心藏矣,此又不成义理。性自是心之主,心但为情之主,心不能主性也。

  乃孟子此言四端,则又在发处观心、繇情以知性、繇端以知本之说。蔡西山竟将“端 ”字作“尾”字看,固是十分胆识。但就众人全体隐晦、仅有此心言之,则为尾。若先王全体此心,则如火炎昆冈,水决金堤,通梢一致,更无首尾矣。

  抑此但可云从情上说心,统性在内。却不可竟将四者为情。情自是喜怒哀乐,人心也。此四端者,道心也。道心终不离人心而别出,故可于情说心;而其体已异,则不可竟谓之情。

  若张子所谓“心统性情”者,则又概言心而非可用释此“心”字。此所言心,乃自性情相介之几上说。集注引此,则以明“心统性情”,故性之于情上见者,亦得谓之心也。“ 心统性情”,自其函受而言也。此于性之发见,乘情而出者言心,则谓性在心,而性为体、心为用也。仁义礼智体,四端用。

  要此四者之心,是性上发生有力底。乃以与情相近,故介乎情而发。恻隐近哀,辞让近喜,羞恶、是非近怒。性本于天而无为,心位于人而有权,是以谓之心而不谓之性。若以情言,则为情之贞而作喜怒哀乐之节四端是情上半截,为性之尾。喜怒哀乐是情下半截,情纯用事。者也。情又从此心上发生,而或与之为终始,或与之为扩充,扩充则情皆中节。或背而他出以淫滥无节者有之矣。故不得竟谓之情,必云情上之道心,斯以义协而无毫发之差尔。

二四

  小注云“仁义礼智本体自无形影,‘本’字有病。只将他发动处看”,此为人皆有之而言也。若君子之静而存,动而省,功深理熟,天理来复者,则不然。仁义礼智自森森地,于动于静皆不昧。于此中循之有实,发之有据,故曰“反身而诚”。岂但有形影而已?

  “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一倍笃实光辉,皆一▯尢妄者。孟子只且如此指出,不获已为已放其心者言耳。不然,则为圣贤者,亦但从端绪上寻求,舍其富有而与寡妇争遗秉滞穗之利,那得充满周遍,经纶大经,立大本,知化育来!扩充四端,以几乎四海之保,已是忒煞费力,所谓“再回头是百年人”也。

  “人有四端,犹其有四体”,其有四德,犹其有此心。愚下人但知有四体,不知有心,故且与如是作喻。

二五

  不能扩充,只为不知,“知”字上有工夫,固是。然此知上工夫,须辨别在,不可错云识得此心,便大事了毕。

  “知”字连下“皆扩而充之”五字一气。知者,知扩而知充也。“强恕而行”,知扩者也;“反身而诚”,知充者也。扩充之中,便有全部不忍人之政在内。大用无非全体,须一一拣别,令与此四端相应相成。大学之所

译况且这一章上面提到内交、要誉、恶声,在乍见小孩掉进井里时是用不上的,如果在静中难道就没有这三种念头吗?难道就会立刻成为大过错吗?只是因为行动时与这件事不相契合,那么人本来固有的心就不会向那方面发动;如果本来不该发动却强行去做,那就是霸者的假仁。如果恰好在恰当的时机发动,就充分斟酌其适宜之处,安排得当,正是为了充分发挥此心的大用。所以即使是纳交、要誉、恶声的念头,遇到恰好用得上的地方,也就以顺从那种发动为正,而怵惕恻隐之心,在那时又与之不相干。这其中内外感应贯通、良心各自显现的地方,只在当下的念头中自我体悟,不可凭空揣测并判定王霸的区别。

如果见到贵宾时,内交的念头从内心发出,就是礼的开端;听到不正确的言论,想着要避开,就是义的开端;畏惧乡里清正的舆论而想着获得盛名,就是智的开端。这只有“要”字有问题,“誉”字本身并无嫌疑。只有在小孩掉进井里的时候,不是那三种念头的发动契机,所以孟子另外加以说明。即使在人欲横流的人身上,也没有从那种念头发动的。天地自然的道理,与我心固有的本性,契合相迎,那么发动的契机自然相应。这是天地圣人都不能违背的,而一切斟酌安排,都由此而完善其功用。所以君子致力修养的人,只有在此处谨慎小心,兢兢业业。

二三

“心统性情”,“统”字只当作“兼”字看。它不说兼而说统,是因为性情有先后的次序而不是并列的。实际上所说的“统”,是从其包含承受的角度而言。如果说一个“主”字,那就是性情显现而心隐藏了,这又说不通义理。性自然是心的主宰,心只是情的主宰,心不能主宰性。

至于孟子这里说四端,则是在发动处观察心、通过情来了解性、通过端来了解本体的说法。蔡西山竟然把“端”字当作“尾”字看,固然很有胆识。但就众人整体隐晦、仅有此心而言,则是尾。如果先王整体具备此心,则如火焰燃烧昆仑山,水冲破金堤,从头到尾一致,更没有首尾之分了。

况且这只能说从情上来说心,统摄性在内。却不可竟然将四者当作情。情自然是喜怒哀乐,是人心。这四端,是道心。道心终究不离人心而另外出现,所以可以从情来说心;而其本体已经不同,则不可竟然称之为情。

如果张载所谓“心统性情”,则是概括地说心,而不能用来解释此处的“心”字。此处所说的心,是从性情相交接的几微处来说。集注引用此语,是为了阐明“心统性情”,所以性在情上显现的,也可以称为心。“心统性情”,是从其包含承受的角度而言。这关于性的显现,乘着情而发出的称为心,则说性在心中,而性为本体、心为功用。仁义礼智为本体,四端为功用。

这四者的心,是性上发生有力量的。因为它与情相近,所以在情之间发动。恻隐接近哀,辞让接近喜,羞恶、是非接近怒。性本于天而无为,心位于人而有权,所以称之为心而不称之为性。如果从情来说,则是情的正派而作为喜怒哀乐的节制,四端是情上半截,为性的尾巴。喜怒哀乐是情下半截,情纯粹起作用。情又从此心上发生,而有时与之互为始终,有时与之互为扩充,扩充则情都合乎节度。或者背离而另外出现以致淫滥无节制的也有。所以不可竟然称之为情,必须说是情上的道心,这才在义理上协调而没有丝毫差错。

二四

小注说“仁义礼智本体自无形影,‘本’字有病。只将他发动处看”,这是针对人皆有之而言的。如果君子静时存养,动时省察,功夫深厚道理熟习,天理复归的人,则不然。仁义礼智自然森然显现,在动在静都不昏昧。在这其中遵循它有实质,发动它有依据,所以说“反身而诚”。岂止有形影而已?

“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加倍笃实光辉,都是毫无虚妄的。孟子只是暂且这样指出,不得已为已经放失其心的人说罢了。不然,如果是圣贤,也只在端绪上寻求,舍弃其富有而与寡妇争抢遗落的禾把和滞留的麦穗之利,怎么能充满周遍,治理大经,确立大本,知晓化育呢!扩充四端,以几乎保全四海,已经是太过费力,所谓“再回头是百年人”啊。

“人有四端,犹其有四体”,其有四德,犹其有此心。愚笨低下的人只知道有四体,不知道有心,所以暂且这样作比喻。

二五

不能扩充,只是因为不知道,“知”字上有功夫,固然是对的。然而这知上的功夫,须要辨别清楚,不可错误地认为识得此心,就大事完毕了。

“知”字连着下面“皆扩而充之”五个字一气呵成。知者,是知道扩充而知道充满。“强恕而行”,是知道扩充;“反身而诚”,是知道充满。扩充之中,便有全部不忍人之政在内。大用无非全体,须要一一拣别,令与此四端相应相成。大学之所

谓“致知”,正此是也。

  若在长养四端,令恒不昧上做工夫,则须用戒欺求慊之实学,不仅用知。知有此心,便大段休去,此释氏之邪说;只一发心,功德便不可量,乃以隳名教、戕生理而皆不恤。呜呼!重言知而无实,其为害之烈,可胜道哉!

译所谓“致知”,正是这个意思。

如果在涵养仁义礼智这四种善端,使其常明不昧的方面下功夫,就必须采用戒慎恐惧、追求内心安宁的切实学问,不仅仅依靠认知。认为只要知道有这颗心,就可以大体上停歇修养功夫,这是佛教的邪说;认为只要一动善念,功德便不可估量,以至于败坏名教、戕害天理都毫不顾惜。唉!重视认知而缺乏实修,其危害之猛烈,哪里说得尽呢!

二六

  “矢人岂不仁于函人”一章,唯双峰为得之。庆源、西山只在心上说,却不顾下文“ 不仁不智”一段,亦且不顾矢函,巫匠两喻。矢人匠人之心,与巫函同,所以不同者,术而已矣。

  上章与此章,共是一意。上章就高远处说先王所以平治天下之理,此章就卑近处说,为诸侯见役者发动其耻心,然大要都在仁术上著意。扩而充之者,尽心所本有之术也。如乍见孺子入井时,既有怵惕恻隐之心,则其所以救之者不遗余力可知已。先王于心见全体,则术自无不得其宜,以心之固有夫术也。若矢人之心无异函人,而卒至以伤人为心者,术亦能易心也。心有其术,则上智者当尽其心以行其政。术能易心,则下愚者当正其术以养其心。故云“择”,云“莫之御”,皆为术言也。

  若心,则固有之而无待于择,藏之于己,亦何有于御不御哉?心、术元为一贯,而心外无术,故可尽心以广其术,亦可因术以善其心。畏罪而强仁者,何望其见术于心哉?且范围其心于术之中而不习于恶,则亦可以保其国家而免于耻矣。集注“仁道之大”四字,须著眼在一“道”字上。

公孙丑下篇

一

  齐王之召孟子,过只在召上。若以托疾为不诚,则使齐王更不托疾,直使人来召,其侮嫚更何以堪?托疾则亦若知其不可召,而屈于自尊自安之私意,不能勉于下贤,故情虽不至,而其礼貌之闲,犹有可观。其遣医问疾亦然。此皆礼貌未衰处,所以孟子犹与周旋,而托景丑以进其诲。不然,则抑去之唯恐不速矣。

  朱子云“未论托疾”,意自斩截;又云“托疾又不诚”,未免蛇足。以王之托疾为不诚,则孟子之托疾亦不诚矣。以不诚报不诚,狙诈相高而内丧己,又何以为孟子!

  世儒每误看一“诚”字,将作直情径行解,其乱德非小。诚,实也,至也,有其实而用之至也。故质,诚也;文,亦诚也。质之诚,天道也,以天治人者也;文之诚,人道也,以人尽天者也。若不尽其实,而但一直无伪以为诚,则谓之直而不谓之诚;且抑证父攘羊之直,并不得谓之直矣。自四先生而外,后儒多不识得“诚”字。此是天理扑满处,经纬咸备,变通不爽,岂得以乔野戆绞、直情径行之夷行当之?

二

  闻召则赴,自是臣礼,岂遂为仆妾之敬,如南轩之所云?又岂但为敬之以貌,如庆源之所云者?唯当战国时,上无适主,下无适臣,士之仕者,恒舍其父母之国而他游,故有此客卿之礼,与本国之臣不同,亦仕局之一变也。

  业已不得不为客卿,则唯道以自尊,而后显其出以道也;若以臣自处,则是其游以禄也。故君臣之义,不容轻定,故曰“学焉而后臣之”。信其道之必行而后正君臣之分,则道重而禄轻。乃游士之失守者,唯恐不得为臣,而蚤定臣礼,于是晨秦暮楚,无国而不为臣,无君而非其君。此与失节之妇,尽人可夫者无以异,则不但毁道轻身,而君臣之伦亦丧。

  孟子所争在臣不臣,而不在召不召,与孔子之仕于鲁不同。孔子唯已臣于鲁,故虽告老之余,欲讨陈恒,则沐浴而请,安在其有谋之必就也?孟子之志,故[固]欲齐之王天下,而己为之佐。当斯时,齐宣尚未成为王者,则与刘先主以左将军见诸葛时同。迨先主已称帝于蜀,而亮为之相,则居然臣主,召之亦无不可矣。从“而后臣之”四字求端的便知。若为臣,则无不可召之礼,而闻召则赴者,非仆妾,非貌敬也。

三

  “未有处”,谓齐王处置者百镒之金不得,处置不得而馈之。乃齐王又岂无以处此哉?其处之者,谓以货取孟子也。乃虚将百镒,而徒生贤者不屑之心,则齐王仍无以处之矣。此“处”字,若从孟子说,则是取舍之权因乎物矣。

  朱、张二子之说,皆于心上见义,深得孟子义内之旨。南轩云:“当受不受,亦是为物所动。何则?以其蔽于物而见物之大。”抉出小丈夫病根,而显君子之大,真探本之言也。

  陈仲子把者一鹅之

译二六

“造箭的人难道不如造铠甲的人仁爱”这一章,只有双峰先生的理解是正确的。庆源先生、西山先生只在“心”上做文章,却不顾下文“不仁不智”那一段,也不顾造箭、造铠甲,以及巫医、工匠这两个比喻。造箭的人和造铠甲的人,其本心与巫医、工匠是一样的,之所以不同,仅仅在于他们从事的职业技艺罢了。

上一章与这一章,共同表达一个意思。上一章从高远之处论述先王平治天下的道理,这一章从卑近之处论述,旨在激发那些被诸侯役使者的羞耻心,但大旨都在于强调“仁术”。扩充并充实它,是尽心所本有的技艺。比如乍见小孩掉进井里时,既然产生了惊惧同情之心,那么用来救人的方法就不会不竭尽全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先王在心中看到全体,那么技艺自然没有不得当的,因为心中本来就固有这种技艺。如果造箭人的心与造铠甲的人没有区别,而最终却以伤害他人为心,这是因为技艺也能改变心。心中固有技艺,那么上智之人应当尽其心来施行政事;技艺能改变心,那么下愚之人应当端正其技艺来涵养其心。所以说“选择”,说“没有人能阻挡”,都是针对技艺而言的。

至于心,则是固有而不需要选择的,藏之于己,又何在乎是否有人阻挡呢?心与技艺原本是一贯的,而且心外没有技艺,所以可以尽心来推广其技艺,也可以凭借技艺来完善其心。畏惧罪责而勉强行仁的人,怎么能期望他看到技艺在心中呢?况且将心限制在技艺之中而不习惯于恶,那么也可以保全国家而免于耻辱了。朱熹集注中“仁道之大”这四个字,必须着眼在一个“道”字上。

公孙丑下篇

一

齐王召见孟子,过错仅仅在于“召”这个动作上。如果把托病推辞视为不诚实,那么假如齐王不再托病,直接派人来召见,那种轻慢侮辱更让人难以忍受?托病推辞,也像是知道不可随意召见,而屈从于自尊自安的私意,不能勉力做到礼贤下士,所以情意虽然不够周到,但在礼貌方面,还有可取之处。他派遣医生来问候病情也是如此。这些都是礼貌尚未衰败的地方,所以孟子还与他周旋,并借景丑之口来进献教诲。不然的话,孟子就会压抑离去唯恐不快了。

朱熹说“未论托疾”,意思自然斩截;又说“托疾又不诚”,未免是多此一举。如果认为齐王托病是不诚实,那么孟子托病也是不诚实了。以不诚实回报不诚实,互相较量狡诈而内心丧失自我,这又怎么能算是孟子呢!

世俗儒者常常误解一个“诚”字,把它解释为直率感情、径直行事,这种败坏道德的行为并非小事。诚,就是真实,就是极致,有真实的内容而运用达到极致。所以质朴,是诚;文饰,也是诚。质朴的诚,是天道,是用天理来治理人的;文饰的诚,是人道,是用人事来穷尽天理的。如果不穷尽其实质,而仅仅以直率无伪作为诚,那就叫作直而不叫作诚;况且连告发父亲偷羊的那种直率,都不能称为直了。除了四先生之外,后世的儒者大多不认识“诚”字。这是天理充实圆满的地方,经纬都具备,变通没有差错,怎么能用粗野固执、直率感情径直行事的夷狄之行来对待呢?

二

听到召见就前往,自然是臣子的礼节,难道就成了仆妾般的恭敬,像南轩先生所说的那样?又难道仅仅是外表上的恭敬,像庆源先生所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在战国时期,上面没有固定的君主,下面没有固定的臣子,出仕的士人,常常舍弃自己的父母之国而到别国游历,所以有这种客卿的礼节,与本国臣子不同,这也是仕途格局的一种变化。

既然不得不做客卿,那么只有凭借道义来自尊,然后才能彰显出仕是为了行道;如果以臣子自居,那就是为了俸禄而出游。所以君臣的名分,不容轻易确定,所以说“向他学习然后才做他的臣子”。确信其道必定能施行然后才确定君臣的名分,那么道就重而俸禄就轻。那些游士失去操守的人,唯恐不能成为臣子,而早早确定臣子的礼节,于是早上在秦国晚上在楚国,没有国家不做臣子,没有君主不是他的君主。这与失节的妇女,任何人都可以做丈夫的没有什么不同,那么不仅毁坏道义轻视自身,连君臣的伦理也丧失了。

孟子所争辩的是臣不臣,而不是召不召,这与孔子在鲁国出仕不同。孔子因为已经在鲁国做了臣子,所以即使在告老之后,想要讨伐陈恒,就沐浴斋戒去请求,哪里有什么谋划必定要就任的意思呢?孟子的志向,本来就想让齐王称王天下,而自己作为辅佐。在这个时候,齐宣王尚未成为王者,那么与刘备以左将军身份拜见诸葛亮时相同。等到刘备在蜀地称帝,而诸葛亮作为丞相,那么确实是君臣关系,召见也就没有不可的了。从“而后臣之”这四个字寻求端倪便可知晓。如果是臣子,那么就没有不可召见的礼节,而听到召见就前往,并非仆妾,也非外表恭敬。

三

“未有处”,是说齐王处置那百镒黄金不得当,处置不得当而馈赠给他。那么齐王难道就没有办法处置吗?他的处置方式,是说用财物来收买孟子。于是虚掷百镒黄金,而只激起贤者不屑一顾之心,那么齐王仍然没有办法处置了。这个“处”字,如果从孟子的说法来看,那么取舍的权力就取决于外物了。

朱熹、张栻两位先生的说法,都在心上体现义理,深得孟子“义内”的宗旨。南轩先生说:“应当接受而不接受,也是被外物所动。为什么呢?因为他被外物蒙蔽而看到外物的大。”抉出了小丈夫的病根,而彰显了君子的大,真是探究根本的话。

陈仲子把那只鹅

义,大于母兄,便是他逆天理处。乃其所以然者,于物见义,而不于心见义也。于物见义,则琐屑向物上料理,忒把者饮食货贿,看得十分郑重。孟子推其用心之小,而知其箪食豆羹之必见于色,则当取而不取者,其必有当舍而不舍者矣,不知求义于内故也。

译义,比母亲和兄长更重要,这就是他违背天理的地方。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在外物上看见义,而不是在心中看见义。在外物上看见义,就会琐碎地在外物上费心周旋,把那些饮食财物看得非常郑重。孟子推究他用心狭隘,就知道他对于一筐饭、一碗汤必定会显露出脸色,那么那些应当接受而不接受的,一定也有应当舍弃而不舍弃的,这都是因为不知道向内寻求义的缘故。

庆源云“学者观此,亦可知所予矣”,看义亦得通透。不知所予之病,亦缘于货见重,于货见重则吾心之义无权。要之亦为物蔽,故不当与而与以示恩,亦必当与不与而成吝矣,所谓箪食豆羹见于色也。君子以官天府地,则两闲之物,皆以供吾心宰制之用,岂于彼而见轻重厚薄之等哉?

四

  小注谓:“孟子若探沈同之欲伐燕,而预设辞以拒之,便是猜防险陂。”使然,则为君子者,必如梦呓答人,不相登对而后可。陈贾以周公之事问,孟子即逆折其文过之心,又岂不为猜防险陂之尤耶?

  孔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君子固不可逆亿夫诈不信,而何得不先觉?且沈同之问,固未挟诈不信而来,而昌言可伐,则亦觉所已觉而非先觉矣。此犹不觉,亶不聪矣。

  齐、燕本接迹之邦,伐国非一日之事。计其侦之于境,谋之于廷,治兵转饷,亦必见之行事矣,则非但情之可探,而已为形之可见。沈同至前而问伐燕,岂为他人问哉?

  战国之时,时王皆齐类也。如谓燕可伐,而齐不可伐燕,则又岂三晋、秦、楚之独可伐也?尽当时之侯王无可伐者,而孟子乃云可伐,将待诸数百年后有王者起而后伐之耶?充彼之说,虽汉高即起而亦不可伐,子之之裔至今存可矣。既无有可胜伐之之任者,则是不可伐也。若乌头以人不可食之故,遂谓之不可食。然则孟子所谓可者,非即齐之无不可哉?

  孟子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天吏,命于天者也。天无谆谆之命,自民视听而已矣。箪食壶浆以迎之,诛君吊民而绥之,则即此而已为天吏矣。然则天吏亦唯人所为,而何独齐之不可为天吏也?

  “以燕伐燕”,亦就水火之亦运者言之耳。齐之君臣不听命于孟子,一任诸匡章、沈同之流恣兵威而不知戢,故孟子见其不可劝。若就孟子而谋之,戒饬将士,禁杀掠于师入之日,而预为条画虐政之当除者,以除之于既伐之后,则劝齐伐燕,自协孟子之素志,而何不可哉?其曰“何为劝之”者,鄙其不足与有为而不任为之谋也。

  龟山云“何不可之有”,亦谓齐可也。齐既可伐,则直应之曰可。彼此心目之闲,了然共作一伐燕之计,而又奚但逆探其情耶?

  但龟山谓或人归咎孟子,则失之。或人之问,在齐初得燕之时,而不在燕人复畔之后,本文以“齐人伐燕”冠其上,于义自明。或人心骇于五旬之举,而健羡夫俘掠之功,故以劝伐得计,归功孟子。乃孟子以其杀掠之淫,深恶而痛惜之,则曰此不足为天吏者,我固不愿为之谋也,激词也。如必谓齐之素行不足以为汤、武,而不奉命于避债无地之衰周为不可以兴师,是暴君污吏,当同昏之世,幸汤、武之不作,一恣其虐民,而人莫敢问矣。

  圣贤待入,只是教他立地做去,更不追咎其既往。孟子且以好货、好色之心为可以王,而何况伐有罪之燕?春秋序齐桓之绩,许楚子以讨陈,恰是此理。汤之征葛,固不奉命于桀。周命已讫,义不得如曹操之挟孱主为名以制天下。故孟子为齐策燕者四,而无一不言当伐。借以王命为嫌,则专封之罪,重于专伐,置君而去,又岂诸侯之所得为乎?

  圣贤言语,句句是理,句句是事。才说可伐,则既有伐之者。若但言燕有可伐之理,而实无可行伐燕之事者,梦中影中,幻出一天吏,乃似思量弥勒佛下生一般,则其愚騃狂诞,可胜道哉!

五

  龟山谓或人归咎孟子,当繇误读“彼然而伐之”一句,于“然”字一读,为孟子自辨之词。燕人畔,王且曰“吾甚惭于孟子”,则齐之君臣,固自知其不能听孟子之言矣。孟子之答沈同也,辞虽未尽,而繇“惭于孟子”言之,则所以伐燕而定燕者,必尝为王言矣。孟子言之而王不听,若或人无知,更以伐燕为孟子咎,此乃门外汉趁口胡哄,孟子复屑屑然曲自辨其不然,岂不鄙哉?

  其云“彼然而伐之”者,“然而”二字作一气读,不当于“然”字断句,将作“

译庆源说“学者观看这里,也可以知道所给予的了”,看义理也通透。不知道所给予的弊病,也缘于对财货看得太重,对财货看得太重那么我心中的义就没有权柄。总之也是被物欲遮蔽,所以不应当给予却给予以显示恩惠,也必定应当给予却不给予而成为吝啬了,这就是所谓的一筐饭一碗汤就表现在脸色上。君子以官职、天府、田地,那么两方之间的物品,都用来供我心的主宰支配之用,哪里会在对方那里看到轻重厚薄的等级呢?

四

小注说:“孟子如果探知沈同想要讨伐燕国,而预设言辞来拒绝他,就是猜忌防备险恶。”如果这样,那么作为君子的人,必定像梦话一样回答人,不相应对才可以。陈贾用周公的事情问,孟子就预先驳斥他文过饰非的心,又难道不是猜忌防备险恶的尤甚者吗?

孔子说:“不预先怀疑别人欺诈,不凭空猜测别人不诚信,但也先觉察。”君子固然不可以预先怀疑欺诈、凭空猜测不诚信,而怎么可以不先觉察呢?况且沈同的问话,本来没有带着欺诈不诚信而来,而直言可以讨伐,那么也是觉察已经觉察到的而不是先觉察了。这还不觉察,真的不聪明了。

齐、燕本来是接壤的国家,讨伐国家不是一天的事情。计算他们在边境侦察,在朝廷谋划,治理军队转运粮饷,也必定在行事中看到了,那么不仅是情理可以探知,而且已经是形势可以看见了。沈同到面前问讨伐燕国,难道是为别人问吗?

战国的时候,当时的君王都是齐国这一类的。如果说燕国可以讨伐,而齐国不可以讨伐燕国,那么又难道三晋、秦、楚独自可以讨伐吗?尽当时的侯王没有可以讨伐的,而孟子却说可以讨伐,将等待数百年后有王者兴起然后讨伐吗?推究他的说法,即使汉高祖兴起也不可以讨伐,子之的后裔至今存在也可以了。既然没有可以胜任讨伐的人,那么就是不可以讨伐。如果因为乌鸦头人不可以吃的缘故,就说它不可以吃。那么孟子所说的可以,不就是齐国没有不可以吗?

孟子说:“作为天吏就可以讨伐它。”天吏,是受命于天的。天没有谆谆的任命,自然以百姓的视听为准罢了。箪食壶浆来迎接,诛杀暴君慰问百姓而安抚他们,那么这就是天吏了。那么天吏也是人为的,而为什么唯独齐国不可以作为天吏呢?

“以燕伐燕”,也是就水火也运行的意思说的罢了。齐国的君臣不听孟子的命令,任凭匡章、沈同这类人放纵兵威而不知道收敛,所以孟子见其不可劝谏。如果就孟子来谋划,告诫将士,禁止在军队进入之日杀戮掠夺,而预先规划虐政应当废除的,在讨伐之后废除,那么劝齐讨伐燕,自然符合孟子的素志,而有什么不可以呢?他说“为什么劝他”的,是鄙视他不足以有所作为而不替他谋划。

龟山说“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也是说齐国可以。齐国既然可以讨伐,那么直接回答说可以。彼此心目之间,清楚地共同做一个讨伐燕国的计划,而又何止预先探知他的情呢?

但是龟山说或人归咎孟子,就错了。或人的问话,在齐国刚得到燕国的时候,而不在燕人再次叛乱之后,本文以“齐人伐燕”冠在上面,于义理自然明白。或人心惊于五十天的举动,而羡慕俘掠的功劳,所以以劝伐得计,归功孟子。于是孟子因为他的杀戮掠夺的淫虐,深恶痛绝,就说这不是天吏,我本来不愿意替他谋划,是激愤的话。如果一定说齐国的素行不足以作为汤、武,而不奉命于避债无地的衰周不可以兴师,那么暴君污吏,应当同昏乱的时代,庆幸汤、武不兴起,一恣意虐民,而人不敢问。

圣贤待人,只是教他立刻去做,更不追究他的既往。孟子尚且以好货、好色之心为可以称王,而何况讨伐有罪的燕国?春秋序齐桓的功绩,许楚子讨伐陈,恰是这个道理。汤征葛,本来不奉命于桀。周命已尽,义理上不得像曹操那样挟持孱弱的君主为名以制天下。所以孟子为齐策划燕国四次,而没有一次不说应当讨伐。借以王命为嫌,那么专封的罪,重于专伐,置君而去,又难道是诸侯所能做的吗?

圣贤言语,句句是理,句句是事。才说可以讨伐,那么既有讨伐的人。如果只说燕国有可以讨伐的道理,而实际上没有可行讨伐燕国的事,梦中影中,幻出一个天吏,就像思量弥勒佛下生一般,那么他的愚蠢狂妄荒诞,可胜道哉!

五

龟山说或人归咎孟子,应当是由于误读“彼然而伐之”一句,在“然”字一读,作为孟子自辩的话。燕人叛乱,王且说“我甚惭于孟子”,那么齐国的君臣,固自知其不能听孟子的话了。孟子回答沈同,言辞虽然未尽,而从“惭于孟子”来说,那么所以讨伐燕国而安定燕国的,必定曾经为王说了。孟子说了而王不听,如果或人无知,更以讨伐燕国为孟子的过错,这是门外汉趁口胡哄,孟子再琐碎地曲自辩其不然,岂不鄙哉?

他说“彼然而伐之”的,“然而”二字作一气读,不应当在“然”字断句,将作“

然否 ”之然训。古人用“然而”字,往往有此例。如春秋传云“然而甲起于宫中”,“然而”者,犹言“于是”也。孟子云“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然而”者,此时如是也。此言“彼然而伐之”者,谓彼于是时遂往伐燕,不复求所以伐之之道也。

译“然”字训为“是”。古人使用“然而”一词,往往有这样的用例。例如《春秋传》说“然而甲起于宫中”,这里的“然而”,相当于“于是”。《孟子》说“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这里的“然而”,意思是“当时情况如此”。这里说“彼然而伐之”,是说他们于是时便前往讨伐燕国,不再寻求讨伐燕国的正当理由了。

其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则言齐若能为天吏则可伐之也。如谓沈同以孟子之言为然而伐之,则考之当时,沈同未尝执齐之政。伐燕之役,尸其事者为匡章。且沈同之问,不奉王命而以其私问,安得据此私议之一言,而遽兴举国之师?藉令孟子闲居片语,同以告王,而王即为兴大役,则王之信孟子,百倍于汤尹、桓仲之交,而孟子之志,久行于齐矣。

  故齐之伐燕,不因孟子之言,夫人而知之。齐不因孟子而伐燕,孟子乃自以为然吾言而伐之,妄自居功,妄自引咎,而又屑屑然辨之,乡党自好者之所不为矣。故读古人文字,当求语助变通之例,不可执腐儒“之乎者也”之死法,以拘文而破义。

六

  孟子拒齐王万钟一段文字,最难看。无端说个子叔疑,又无端说个“贱丈夫”,又无端说到“征商”去,与齐王授室为师语意全不登对。

  集注云“又有难显言者”,庆源云“显言之则讦扬齐王之失”,此固然矣。乃必知孟子所以去齐之故,而后可以得其不欲显言之实。孟子曰“王犹足用为善”,是非谏不行、言不听之比矣。王既可用为善,而终于不可用者何也?孟子尝言之,“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吾退而寒之者至”,是孟子之所以终不能用王也。

  而寒王者谁也?王欢之徒,虽为佞幸,乃观其欲徼孟子之一言,而借辅行以自重,则其不敢显排孟子于王前,以争寒暴之势也,明矣。其能以邪说寒王而使王不听孟子者,则所谓登垄断之“贱丈夫”也。

  踞人国而树子弟,得位则为客卿以持国是,失位则寄馆于人国,受其养而遥持其权,以宾师友士为名,而实府其利。齐王浮慕好士之名,而笼络此辈以为招致游谈之囮,是以稷下之客,群居饱食,行小慧,攻淫辞,以诋毁圣贤、破坏王道为己事。乃其言之辨而智之足以取人主,则孟子所不能得之王而彼能得之于王也。以其时,度其人,齐盖繁有之,而无如淳于髡之为尤。观其称权礼,责名实,以诮孟子而激之去,盖已不遗余力矣。

  而寒暑之势,必不两立。彼之必欲排孟子也固然,而孟子以“逾尊”、“逾亲”责王之不慎,则使得大用于齐,若此流者,其尚能饱食群居于齐之中国乎?

  唯如髡者,固孟子之所深恶而贱之者也;亦使人君自此而轻士,与贱丈夫之开征商之祸者均也。乃王昏不知,且欲以髡辈之礼待孟子。时、陈二子,目移于陋习,而不知其不可。将使齐之君臣视孟子之与髡曾无差别,听其一彼一此,或进或退,互相辨难,以资谈笑。则固齐之君臣狂迷不察,而实若髡者流辱人贱行,有以启之。

  乃孟子既已摘发其可贱可恶之实,而终不显言之,则以其人猥不足道,而无徒增其侮嫚。其折髡者曰“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所不屑置之口舌者久矣。

七

  鲁缪公之有人于子思之侧,缪公使之也。齐之待孟子不及子思,自王之过,与留行者何与?孟子以责客之“绝长者”,此微辞也。

  其时齐王既不遣人留行,则固已不及子思矣。客当亟见于王,道孟子所以去之故,与其可以留之几,然后奉王命而来,则初不妨以泄柳、申详之事行之;待王之悔悟而使之追留,然后可以缪公待子思之礼为之文焉。

  乃自孟子自言之,则亦惟曰“不及子思”足矣。若意中所有泄柳、申详安身于鲁之一法,则固嫌于自辱,而不可见之言也。故当客初入见之时,隐几不应,以使彼自得其意,则必思所以进谏于王而调护之。乃此客者,虽有敬爱攀留之忱,而朴钝已甚。孟子闵其斋宿之虔,故不得已为言留贤之道,当争之于君,而不宜先劝其委曲,此鲁人所以能使缪公安泄柳、申详,而不俾泄柳、申详之自求安以召辱。

  盖自此言一出,则其人虽退而告王,因衔命来留,而孟子愈不可留矣。至是,已无所复望于客矣。乃其复尔云云者,特教客以留贤事长之礼而已。而要必不可曰“不及泄柳、申详”,则以事关进退之大节,故教人虽

译他说“如果是天吏就可以讨伐”,是说齐国如果能充当天吏就可以讨伐燕国。如果说沈同因为认为孟子的话是对的而去讨伐燕国,那么考察当时的情况,沈同并没有掌握齐国的政权。讨伐燕国的战争,主持其事的是匡章。况且沈同的提问,并没有奉齐王的命令,而是以私人的身份发问,怎么能根据这私人议论的一句话,就立刻发动全国的军队?假如孟子闲居时的只言片语,沈同告诉了齐王,齐王就因此兴师动众,那么齐王对孟子的信任,就比商汤与伊尹、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交情还要深厚百倍,而孟子的志向,早就在齐国实行了。

所以齐国讨伐燕国,并不是因为孟子的话,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齐国不是因为孟子才讨伐燕国,孟子却自以为齐国是因为相信他的话才去讨伐,妄自居功,又妄自引咎,还琐碎地加以辩解,这是乡里自爱之人所不会做的。所以阅读古人的文章,应当寻求语助词变通的规律,不可拘泥于腐儒“之乎者也”的死板法则,从而束缚文意而破坏大义。

六

孟子拒绝齐王万钟俸禄的那段文字,最难理解。无缘无故提到子叔疑,又无缘无故提到“贱丈夫”,又无缘无故说到“征商”,与齐王授予孟子室第、尊其为师的语意完全不相匹配。

《集注》说“又有难以直言的理由”,庆源说“直言就会揭露齐王的过失”,这固然不错。但必须知道孟子离开齐国的原因,然后才能理解他不欲直言的实情。孟子说“大王还足以行善”,这并不是谏言不被采纳、意见不被听从的情况。大王既然可以行善,最终却不可用,这是为什么呢?孟子曾经说过,“一天暴晒,十天冷冻,我退下后,冷冻他的人就来了”,这就是孟子最终不能辅佐齐王的原因。

而冷冻齐王的人是谁呢?王欢之流,虽然是谄媚宠幸之人,但看他们想求得孟子的一句话,借以辅助推行自己的主张来抬高身价,那么他们不敢在齐王面前公然排斥孟子,以争夺冷冻与暴晒之势,是显而易见的。那些能用邪说冷冻齐王、使齐王不听孟子的人,就是所谓登上垄断地位的“贱丈夫”。

占据别国而树立子弟,得势时作为客卿把持国政,失势时寄居在别国,接受供养而遥持权柄,以宾客、师友、士人的名义,实际上却谋取利益。齐王虚浮地羡慕好士的名声,笼络这一类人作为招致游说之士的诱饵,因此稷下学宫的宾客,群居饱食,施展小聪明,攻讦淫邪的言辞,把诋毁圣贤、破坏王道当作自己的事业。然而他们的言辞善辩,智慧足以取悦君主,孟子所不能得到的齐王,他们却能从齐王那里得到。以当时的情况,推测这些人,齐国大概有很多这样的人,而没有比淳于髡更为突出的。看他推崇权变之礼,指责名实不符,以此讥讽孟子并激使他离开,大概已经不遗余力了。

而寒暑之势,必然不能并存。他们必定要排斥孟子,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孟子以“越来越尊贵”、“越来越亲近”来责备齐王的不谨慎,那么如果孟子在齐国得到大用,像这一类人,还能在齐国都城群居饱食吗?

只有像淳于髡这样的人,本来就是孟子所深深厌恶并轻视的;也使得君主从此轻视士人,与开启征商祸患的贱丈夫是一样的。然而齐王昏庸不明,甚至想用对待淳于髡等人的礼节来对待孟子。时子、陈臻二人,目光被陋习所转移,而不知道这是不可行的。这将使齐国的君臣看待孟子与淳于髡没有差别,听任他们一彼一此,或进或退,互相辩难,以供谈笑。这固然因为齐国的君臣狂迷不察,但实际上像淳于髡这类人侮辱人格、卑贱的行为,有以启发他们。

然而孟子既然已经揭发他们可贱可恶的实质,最终却不直言,是因为这些人卑陋不值得提及,徒增侮辱罢了。他折服淳于髡时说“君子所做的事,众人本来就不理解”,早就不屑于与他们争辩口舌了。

七

鲁缪公在子思身边安排人,是缪公派遣的。齐国对待孟子不如对待子思,这是齐王的过错,与留下送行的人有什么关系呢?孟子用责备客人“断绝长者”的话,这是委婉的言辞。

当时齐王既然不派人留下送行,那么本来就已经不如对待子思了。客人应当立刻拜见齐王,陈述孟子离开的原因,以及可以挽留他的机会,然后奉齐王的命令而来,起初不妨按照泄柳、申详的事情去做;等待齐王悔悟而派他追留,然后可以用鲁缪公对待子思的礼节来加以文饰。

然而从孟子自己说的话来看,也只是说“不如对待子思”就够了。如果心中所有关于泄柳、申详在鲁国安身的方法,那本来就有自辱的嫌疑,是不可以明说的。所以当客人刚入见的时候,孟子靠在几案上不应答,让客人自己领会意思,那么客人必定会思考如何向齐王进谏并加以调护。然而这个客人,虽然有敬爱攀留的诚意,但过于朴拙迟钝。孟子怜悯他斋戒宿夜的虔诚,所以不得已说出挽留贤人的道理,应当在君主面前争取,而不宜先劝他委曲求全,这就是鲁国人能使缪公安抚泄柳、申详,而不让泄柳、申详自己求安从而招致侮辱的原因。

大概自从这话一出,那个人虽然退下后告诉齐王,因奉命来挽留,而孟子更加不可挽留了。至此,已经对客人没有什么指望了。然而他反复说那些话,只是教客人以挽留贤人、侍奉长者的礼节罢了。但绝对不能说“不如泄柳、申详”,因为这事关进退的大节,所以教人虽然

务详明,而终不可以失己,如其不悟,亦无如之何也。

译务必详尽明白,但最终不能迷失自我,如果他不醒悟,也没有办法。

知此,则不宜于子思、申、泄横分高下,而但于缪公待贤之礼分次第。王业不能如缪公之于子思,不得已而抑思其次耳。倪氏“次焉而齐之群臣”一段,甚为得之。又云“泄柳、申详之事,姑引以言齐之无贤臣”,则犹未达孟子告客之意。

滕文公上篇

一

  程子云“故凡言善恶,皆先善而后恶”云云,须看一“故”字。乃谓天理之见于人心而发于言词,其已然之迹不昧于固然者如此;非繇先言善、吉、是,后言恶、凶、非,而知性之善也。言之先后,只是人所撰之序,非天也,如何可以言而见性?特云善恶、吉凶、是非,须如此说方顺口,则亦莫非天理之不可掩耳。

  程子且从此近而易见处说似不知性者,使知人心安处便是天理。其实性之善也,则非可从言语上比拟度量底。孟子之言性善,除孟子胸中自然了得如此,更不可寻影响推测。故曰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方解性善,此岂从言语证佐得者哉?言语只是习边事,足以明道,不足以显性;足以尽人道,不足以著天道。知此,则苟非知性者而轻言性,纵然撞合,毕竟不亲。

二

  易曰“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善在性先。孟子言性善,则善通性后。若论其理,则固然如此,故朱子曰:“虽曰已生,然其本体,初不相离也。”

  乃易之为言,惟其继之者善,于是人成之而为性。成,犹凝也。孟子却于性言善,而即以善为性,则未免以继之者为性矣。继之者,恐且唤作性不得。

  乃于此则又有说:孟子直将人之生理、人之生气、人之生形、人之生色,一切都归之于天。只是天生人,便唤作人,便唤作人之性,其实则莫非天也,故曰“形色,天性也。” 说得直恁斩截。

  程子将性分作两截说,只为人之有恶,岂无所自来,故举而归之于气禀。孟子说性,是天性。程子说性,是己性,故气禀亦得谓之性。乃抑云“性出于天,才出于气”,则又谓气禀为才,而不谓之性矣。

  天唯其大,是以一阴一阳皆道,而无不善。气禀唯小,是以有偏。天之命人,与形俱始。人之有气禀,则是将此气禀凝著者性在内。孟子所言,与形始者也。程子所言,气禀之所凝也。

  易云“成之者性”,语极通贯包括,而其几则甚微。孟子重看“成之者”一“之”字,将以属天,然却没煞“继之者善”一层,则未免偏言其所括,而几有未析也。孟子英气包举,不肯如此细碎分剖。程子重看一“成”字,谓到成处方是性,则于易言“成之者”即道成之,即善成之,其始终一贯处,未得融浃。

  气禀之所凝者,在有其区量、有所忻合上生出不善来。有区量,有忻合,则小。小即或偏,偏即或恶。与形始之性,以未有区量而无所忻合,天只公共还他个生人之理,无心而成化,唯此则固莫有大焉者矣。

  气禀之所凝者,形而有者也。形而有之性,既有区量,有忻合,唯此则固小也。程子之言气禀,虽有偏,而要非不善,则谓形而有者上通于无极,小者非不可使大也。此终费一转折。

  程子以气禀属之人,若谓此气禀者,一受之成侀而莫能或易。孟子以气禀归之天,故曰“莫非命也”。终身而莫非命,终身而莫非性也。时时在在,其成皆性;时时在在,其继皆善;盖时时在在,一阴一阳之莫非道也。

  故孟子将此形形色色,都恁看得▯珑在。凡不善者,皆非固不善也。其为不善者,则只是物交相引,不相值而不审于出耳。惟然,故好勇、好货、好色,即是天德、王道之见端;而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苟其但缘物动而不缘性动,则亦成其不善也。孟子此处,极看得彻。盖从性动,则为仁、义、礼、智之见端;但缘物动,则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且但成乎喜、怒、哀、乐,于是而不中节也亦不保矣。

  然天所成之人而为性者,则固但有元、亨、利、贞,以为仁、义、礼、智;而见端于人者,则唯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

译明白这一点,就不应当在子思、申详、泄柳之间横加高下之分,而只应在缪公对待贤人的礼节上分出次第。王业不能像缪公对待子思那样,不得已而压抑子思,退而求其次罢了。倪氏关于“退而求其次,而齐国的群臣”这一段论述,非常得当。又说“泄柳、申详的事,暂且引用来证明齐国没有贤臣”,这还未能通达孟子告诉客人的本意。

滕文公上篇

一

程子说“所以凡是谈论善恶,都是先说善而后说恶”等等,必须看一个“故”字。这是说天理显现于人心并发之于言辞,其已然的事实不违背本来如此的道理就是这样;并不是因为先说善、吉、是,后说恶、凶、非,从而知道本性是善的。言辞的先后,只是人所编排的顺序,并非天理,怎么可以通过言辞来显现本性呢?只是说善恶、吉凶、是非,必须这样说才顺口,那么也无不都是天理不可掩盖的缘故。

程子且从这近而易见的地方说给不知本性的人听,让他们知道人心安适的地方就是天理。其实本性的善,并不是可以从言语上比拟度量的。孟子说性善,除了孟子胸中自然明了如此之外,更不可寻究迹象推测。所以说“充分扩充自己本心的人,就能认识自己的本性”。认识了本性才理解性善,这难道是能从言语上寻求证据佐证的吗?言语只是习惯上的事,足以阐明人道,不足以显现天道;足以尽人道,不足以彰显天道。明白这一点,那么如果不是认识本性的人而轻率谈论本性,纵然偶然碰巧,终究不亲切。

二

《易经》说“继承它的是善,成就它的是性”,善在性之前。孟子说性善,那么善就在性之后。如果论其道理,本来就是这样,所以朱子说:“虽然说已经生成,但其本体,起初并不相离。”

然而《易经》所说的,正因为继承它的是善,于是人成就它而成为性。成,就是凝聚的意思。孟子却从性来说善,而直接把善当作性,这就未免把继承它的东西当作性了。继承它的东西,恐怕还不能叫做性。

然而在这里又有说法:孟子直接把人的生理、人的生气、人的形体、人的神色,一切都归结于天。只是天生人,就叫做人,就叫做人的本性,其实无非都是天,所以说“形体和神色,是天性。”说得如此斩截。

程子把性分作两截来说,只因为人的恶,岂能没有来源,所以举出来归结于气禀。孟子说的性,是天性。程子说的性,是己性,所以气禀也可以叫做性。然而又说“性出于天,才出于气”,那么又把气禀叫做才,而不叫它性了。

天因为大,所以一阴一阳都是道,而没有不善。气禀因为小,所以有偏颇。天赋予人,与形体同时开始。人拥有气禀,就是把这气禀凝聚在性之内。孟子所说的,是与形体同时开始的。程子所说的,是气禀所凝聚的。

《易经》说“成就它的是性”,话语极其通贯包括,而其几微则很细微。孟子着重看“成就它”的“之”字,将把它归属于天,然而却抹杀了“继承它的是善”这一层,这就未免偏颇地谈论它所包括的内容,而几微之处未能剖析。孟子英气包举,不肯如此细碎分剖。程子着重看一个“成”字,认为到成就的地方才是性,那么对于《易经》所说的“成就它”,即道成就它,即善成就它,其始终一贯之处,未能融会贯通。

气禀所凝聚的,在有所区量、有所忻合上生出不善来。有区量,有忻合,就小。小就或许偏颇,偏颇就或许恶。与形体同时开始的性,因为未有区量而无所忻合,天只是公共还给他一个生人的理,无心而成化,只有这个才固然没有比它更大的了。

气禀所凝聚的,是形而有之的。形而有之的性,既有区量,有忻合,只有这个才固然小。程子所说的气禀,虽然有偏颇,但终究不是不善,那么说形而有之的上通于无极,小的并非不可使之大。这终究费了一番转折。

程子把气禀归属于人,如果说这气禀者,一受之成侀而莫能或易。孟子把气禀归结于天,所以说“莫非命也”。终身而莫非命,终身而莫非性。时时在在,其成皆性;时时在在,其继皆善;盖时时在在,一阴一阳之莫非道也。

所以孟子把这些形形色色,都看得玲珑剔透。凡是不善的,都不是本来不善。其成为不善的原因,只是物交相引,不相值而不审于出耳。惟其如此,所以好勇、好货、好色,即是天德、王道之见端;而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如果仅仅缘物动而不缘性动,那么也成就其不善了。孟子此处,极看得透彻。盖从性动,则为仁、义、礼、智之见端;但缘物动,则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且但成乎喜、怒、哀、乐,于是而不中节也亦不保矣。

然而天所成之人而为性者,则固但有元、亨、利、贞,以为仁、义、礼、智;而见端于人者,则唯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

之心而已矣。自形而上以彻乎形而下,莫非性也,莫非命也,则亦莫非天也。但以其天者著之,则无不善;以物之交者兴发其动,则不善也。故物之不能蔽,不能引,则气禀虽偏,偏亦何莫非正哉?

译不过是本心罢了。从形而上的层面贯通到形而下的层面,无不是本性,无不是天命,也就无不是天理。只是就那作为天理的部分而言,则没有不善的;就外物交感而激发其动念而言,则有不善的。所以,如果外物不能遮蔽、不能牵引,那么即使气质禀赋有所偏颇,这偏颇又何尝不是正当的呢?

或全而该,或偏而至。该者善之广大,至者善之精微。广大之可以尽于精微,与精微之可以致夫广大,则何殊耶?虽极世之所指以为恶者,如好货、好色。发之正,则无不善;发之不正,则无有善。发之正者,果发其所存也,性之情也。发之不正,则非有存而发也,物之触也。

  自内生者善;内生者,天也,天在己者也,君子所性也。唯君子自知其所有之性而以之为性。自外生者不善;外生者,物来取而我不知也,天所无也,非己之所欲所为也。故好货、好色,不足以为不善;货、色进前,目淫不审而欲猎之,斯不善也。物摇气而气乃摇志,则气不守中而志不持气。此非气之过也,气亦善也。其所以善者,气亦天也。孟子性善之旨,尽于此矣。

  盖孟子即于形而下处见形而上之理,则形色皆灵,全乎天道之诚,而不善者在形色之外。程子以形而下之器为载道之具,若杯之盛水,杯有方圆而水有异象。乃以实求之,则孟子之言,较合于前圣之旨。盖使气禀若杯,性若水,则判然两物而不相知。唯器则一成不改,而性终托于虚而未有质也,易又何以云“成之者性”哉?

  唯物欲之交,或浅或深,不但圣、狂之迥异,即在众人等夷之中,亦有不同者,则不得谓繇中发者之皆一致。然孔子固曰“习相远也”。人之无感而思不善者,亦必非其所未习者也。如从未食河肫人,终不思食河肫。而习者,亦以外物为习也,习于外而生于中,故曰“习与性成”。此后天之性所以有不善,故言气禀不如言后天之得也。后天谓形生、神发之后,感于天化而得者。

三

  后天之性,亦何得有不善?“习与性成”之谓也。先天之性天成之,后天之性习成之也。乃习之所以能成乎不善者,物也。夫物亦何不善之有哉?如人不淫,美色不能令之淫。取物而后受其蔽,此程子之所以归咎于气禀也。虽然,气禀亦何不善之有哉?如公刘好货,太王好色,亦是气禀之偏。然而不善之所从来,必有所自起,则在气禀与物相授受之交也。气禀能往,往非不善也;物能来,来非不善也。而一往一来之闲,有其地焉,有其时焉。化之相与往来者,不能恒当其时与地,于是而有不当之物。物不当,而往来者发不及收,则不善生矣。

  故六画皆阳,不害为干;六画皆阴,不害为坤。乃至孤阳、畸阴,陵蹂杂乱而皆不害也。其凶咎悔吝者,位也。乘乎不得已之动,而所值之位不能合符而相与于正,于是来者成蔽,往者成逆,而不善之习成矣。业已成乎习,则熏染以成固有,虽莫之感而私意私欲且发矣。

  夫阴阳之位有定,变合之几无定,岂非天哉?惟其天而猝不与人之当位者相值,是以得位而中乎道者鲜。故圣人之乘天行地者,知所取舍以应乎位,其功大焉。

  先天之动,亦有得位,有不得位者,化之无心而莫齐也。然得位,则秀以灵而为人矣;不得位,则禽兽草木、有性无性之类蕃矣。既为人焉,固无不得位而善者也。

  后天之动,有得位,有不得位,亦化之无心而莫齐也。得位,则物不害习而习不害性。不得位,则物以移习于恶而习以成性于不善矣。此非吾形、吾色之咎也,亦非物形、物色之咎也,咎在吾之形色与物之形色往来相遇之几也。

  天地无不善之物,而物有不善之几。非相值之位则不善。物亦非必有不善之几,吾之动几有不善于物之几。吾之动几亦非有不善之几,物之来几与吾之往几不相应以其正,而不善之几以成。

  故唯圣人为能知几。知几则审位,审位则内有以尽吾形、吾色之才,而外有以正物形、物色之命,因天地自然之化,无不可以得吾心顺受之正。如是而后知天命之性无不善,吾形色之性无不善,即吾取夫物而相习以成后天之性者亦无不善矣,故曰“性善”也。呜呼,微矣!

四

  未发时之怵惕恻隐与爱亲敬长之心,固性也;乍见孺子时怵惕恻隐之动于心也,亦莫非性也。朱子曰“少闲发出

译有的全面而广博,有的偏狭而精微。广博是善的广大,精微是善的精微。广大可以穷尽于精微,精微也可以达到广大,这二者有什么不同呢?即使世俗所指责为恶的事物,如喜好财货、喜好美色。如果发动得正当,就没有不善的;如果发动得不正当,就没有善的。发动得正当,确实是发动其内在固有的东西,是性情的表现。发动得不正当,就不是有内在固有之物而发动,而是外物的触动。

从内部产生的就是善;从内部产生的,就是天,天就在自己身上,是君子所固有的本性。只有君子自知其所拥有的本性,并以此作为本性。从外部产生的就是不善;从外部产生的,是外物来索取而我不知晓,是天所没有的,不是自己所欲望所作为的。所以喜好财货、喜好美色,不足以称为不善;财货、美色来到面前,眼睛淫邪不审慎而想要猎取,这才是不善。外物摇动气,气就摇动志,那么气就不能守持中道,志就不能驾驭气。这不是气的过错,气也是善的。它之所以善,是因为气也是天。孟子性善的主旨,尽在于此了。

孟子是在形而下的地方见到形而上的理,那么形色都是灵动的,完全符合天道的诚,而不善的在形色之外。程子把形而下的器物作为承载道的工具,就像杯子盛水,杯子有方圆而水有不同的形态。如果用实际来探求,那么孟子的话,更符合前代圣人的主旨。假如气禀像杯子,性像水,那么就是截然两物而不相知。只有器物一旦形成就不改变,而性终究寄托于虚空而没有实质,那么《易经》又为什么说“成就它的是性”呢?

只有物欲的交接,有的浅有的深,不仅圣人与狂人迥然不同,即使在普通人等同之中,也有不同的,那么就不能说从中间发出的都一致。然而孔子本来就说“习惯使人相远”。人没有感触而想到不善的,也一定是他曾经习惯过的。比如从未吃过河豚的人,终究不会想吃河豚。而习惯,也是以外物为习惯,习惯于外而生于内,所以说“习惯与本性相成”。这就是后天的本性之所以有不善的原因,所以说气禀不如说后天的获得。后天是指形体生成、精神发动之后,感应于天的教化而获得的。

三

后天的本性,又怎么会得到不善呢?这就是“习惯与本性相成”的意思。先天的本性由天成,后天的本性由习惯成。那么习惯之所以能成就不善的原因,在于物。物又有什么不善的呢?如果人不淫荡,美色不能使他淫荡。取物而后受其蒙蔽,这就是程子归咎于气禀的原因。虽然如此,气禀又有什么不善的呢?比如公刘喜好财货,太王喜好美色,也是气禀的偏颇。然而不善的来源,必定有所起始,就在气禀与物相互交接的时候。气禀能往,往不是不善;物能来,来不是不善。而在这一往一来之间,有它的地点,有它的时间。相互往来变化的,不能总是符合时间与地点,于是就有不恰当的东西。东西不恰当,而往来者发动不及收敛,那么不善就产生了。

所以六爻都是阳,不妨害成为乾卦;六爻都是阴,不妨害成为坤卦。乃至孤阳、畸阴,凌驾蹂躏杂乱而都不妨害。那些凶咎悔吝的,是位置。乘着不得已的变动,而所遇到的位置不能符合而相互处于正当,于是来的成为蒙蔽,往的成为逆乱,而不善的习惯就形成了。习惯已经形成,那么熏染成为固有,即使没有感触,私意私欲也会发动。

阴阳的位置有定数,变化结合的契机没有定数,这难道不是天吗?正因为是天而突然不与人的正当位置相值,所以得到位置而符合道的人很少。所以圣人乘着天行走在地上,知道取舍以应对位置,他的功绩很大。

先天的发动,也有得到位置的,有得不到位置的,变化的无心而参差不齐。然而得到位置,就秀美而灵动成为人;得不到位置,就禽兽草木、有性无性的种类繁衍。既然成为人,本来就没有得不到位置而善的。

后天的发动,有得到位置的,有得不到位置的,也是变化的无心而参差不齐。得到位置,那么物不妨害习惯而习惯不妨害本性。得不到位置,那么物使习惯移向恶而习惯成就本性于不善。这不是我的形体、我的颜色的过错,也不是物的形体、物的颜色的过错,过错在我的形色与物的形色往来相遇的契机上。

天地没有不善的东西,而物有不善的契机。不是相值的位置就不善。物也不一定有善的契机,我的发动契机有不善于物的契机。我的发动契机也没有不善的契机,物的来契机与我的往契机不相应以正当,而不善的契机就形成了。

所以只有圣人能知道契机。知道契机就审慎位置,审慎位置就内在能够尽我的形体、我的颜色的才能,而外在能够正物的形体、物的颜色的命运,顺应天地自然的化育,没有不可以得到我心顺受的正道。这样之后才知道天命之性无不善,我的形色之性无不善,即使我取物而相互习惯以成就后天的本性也无不善,所以说“性善”。唉,微妙啊!

四

未发动时的怵惕恻隐与爱亲敬长的心,固然是本性;乍见孺子时怵惕恻隐在心中发动,也无不都是本性。朱子说“少闲发出

来,即是未发底物事;静也只是这物事,动也只是这物事”,此语极直截。

译“来,即是未发时的本体;静也只是这个本体,动也只是这个本体”,这句话极为直截了当。

若情固繇性生,乃已生则一合而一离。如竹根生笋,笋之与竹终各为一物事,特其相通相成而已。又如父子,父实生子,而子之已长,则禁抑他举动教一一肖吾不得。情之于性,亦若是也。则喜、怒、哀、乐之与性,一合一离者是也。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但可以心言而不可谓之情,以其与未发时之所存者,只是一个物事也。性,道心也;情,人心也。恻隐、羞恶、辞让、是非,道心也;喜、怒、哀、乐,人心也。其义详尚书引义。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可以为善,则亦可以为不善也。说见后篇。唯其不能即善,故曰“可以为善”。如固然其善,则不待“为”而抑不仅“可”矣。若恻隐等心,则即此一念便是善,不但“可以为善”也。

  性,无为也;心,有为也。无为固善之性,于有为之心上发出,此是满腔仁义礼智之性,在者里见其锥末。亦为受囊故。故西山以尾言端,则已非萌芽之谓矣。萌芽即笋义。

  若孟子言“今人乍见”而生其心者,则为不能存养者言尔。若存心养性者,一向此性不失,则万物皆备于我,即其未见孺子入井时,爱虽无寄,而爱之理充满不忘,那才是性用事的体撰。他寂然不动处,者怵惕恻隐、爱亲敬长之心,油然炯然,与见孺子入井时不异。非犹夫喜、怒、哀、乐之情,当未发时,虽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乐,而实无喜怒哀乐也。

  发而始有、未发则无者谓之情,乃心之动几与物相往来者,虽统于心而与性无与。即其统于心者,亦承性之流而相通相成,然终如笋之于竹,父之于子,判然为两个物事矣。

  大抵不善之所自来,于情始有而性则无。孟子言“情可以为善”者,言情之中者可善,其过、不及者亦未尝不可善,以性固行于情之中也。情以性为干,则亦无不善;离性而自为情,则可以为不善矣。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固未尝不入于喜、怒、哀、乐之中而相为用,而要非一也。

  或人误以情为性,故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今以怵惕恻隐为情,则又误以性为情,知发皆中节之“和”而不知未发之“中”也。言“中节”则有节而中之,非一物事矣。性者节也,中之者情也,情中性也。曰繇性善故情善,此一本万殊之理也,顺也。若曰以情之善知性之善,则情固有或不善者,亦将以知性之不善与?此孟子所以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见端于心者言性,而不于喜、怒、哀、乐之中节者征性也。有中节者,则有不中节者。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固全乎善而无有不善矣。

  总以人之有性,均也;而或能知性,或不能知性,则异。孟子自知其性,故一言以蔽之曰“善”,而以其知性者知天,则性或疑异而天必同,因以知天下之人性无不善,而曰“ 道一而已矣”。

  盖以性知天者,性即理也,天一理也,本无不可合而知也。若以情知性,则性纯乎天也,情纯乎人也,时位异而撰不合矣,又恶可合而知之哉?故以怵惕恻隐之心为情者,自集注未审之说。观朱子语录所以答或问者,则固知其不然矣。

五

  须从丧礼、经界上看得与性善义合,方见当时之求小功小利者,皆唯不尽其才,而非能于道一之外别有道也。极乎下愚不肖,做出欺天灭理事,也只是可为而不为。可为而不为,于是乎为所不当为。不当为者,乃情上生的枝叶,不择其所当位者,而妄与物相取也。正经心上做的事,不一直去,直到物来待应时,又不能不有所为,遂任情中之枝叶,不择而妄取;及一妄取而无所不为者,终不能大有为矣。

  且如三年之丧,人心固有之爱里面元有此节文,但尽著吾性之爱,不教怠惰,便无不可行。才一有规避之心,则恰好凑著者父兄百官为他引向不善之习去。故虽大逆元恶,如楚商臣者,也只是不能勉尽其天性之爱,以致开罪于君亲,遂相激而流于极下,若果有穷凶奇恶在其性中也。

  又以经界言之,暴

译如果情感确实是由本性产生的,那么一旦产生,就既有合一的一面,也有分离的一面。就像竹根生出竹笋,竹笋与竹子终究是各自独立的事物,只是它们相互贯通、相互成就罢了。又如父子关系,父亲确实生下了儿子,但儿子长大后,父亲就无法禁止或压制他的行为,也不能让他事事都模仿自己。情感与本性的关系,也是如此。因此,喜、怒、哀、乐与本性之间,就是这种既合一又分离的关系。所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只能从“心”的角度来谈论,而不能称之为“情”,因为它们与本性在未发动时所蕴含的内容,是同一个事物。本性,就是道心;情感,就是人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属于道心;喜、怒、哀、乐,属于人心。其中的道理,在《尚书引义》中有详细论述。

孟子说:“至于人的情感,是可以为善的。”可以为善,也就意味着可以为不善。这一说法在后文有解释。正因为情感不能直接等同于善,所以才说“可以为善”。如果情感本来就是善的,那就无需通过“为”来实现,而且也不仅仅是“可以”为善了。至于恻隐等心,这一念头本身就是善,不仅仅是“可以为善”而已。

本性,是无为的;心,是有为的。无为固然体现了善的本性,但从有为的心上表现出来,这就是满腔仁义礼智的本性,在这里显露出它的端倪。这也因为受到形体的限制。所以西山先生用“尾”来解释“端”,这就已经不是萌芽的意思了。萌芽就是竹笋的意思。

如果孟子说“现在人乍见”而心生恻隐,那是针对那些不能存养本性的人而言的。如果一个人能够存心养性,一直不丧失本性,那么万物都具备于我,即使在没有看见小孩掉进井里的时候,爱虽然没有寄托的对象,但爱的道理充满心中而不忘,那才是本性发挥作用的体现。在它寂然不动的时候,那种怵惕恻隐、爱亲敬长的心,自然地明亮地存在着,与看见小孩掉进井里时没有区别。不像喜、怒、哀、乐这些情感,在未发动时,虽然可以说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乐,但实际上并没有喜怒哀乐。

发动后才存在、未发动时不存在的叫做情感,这是心的活动与外物相互往来的表现,虽然统属于心,但与本性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它统属于心,也是承接本性的流变而相互贯通、相互成就,但终究像竹笋之于竹子、儿子之于父亲,分明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大体上,不善的来源,在于情感开始产生而本性中原本没有。孟子说“情感可以为善”,是说情感中符合中道的部分可以为善,那些过度或不足的部分也未尝不可为善,因为本性本来就贯穿于情感之中。情感以本性为根本,也就无不善;如果脱离本性而独自成为情感,就可以为不善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固然未曾不进入喜、怒、哀、乐之中而相互发挥作用,但本质上并不是同一回事。

有人错误地将情感当作本性,所以说“本性可以为善,也可以为不善”。现在如果把怵惕恻隐当作情感,那又是错误地将本性当作情感,只知道发动后符合中节的“和”,却不知道未发动时的“中”。说到“中节”,就是有节度而符合中道,这已经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了。本性是节度,符合中道的是情感,情感符合本性。如果说因为本性善所以情感善,这是一本万殊的道理,是顺理成章的。如果说通过情感的善来知道本性的善,那么情感本来就有不善的时候,难道也要通过它来知道本性不善吗?这就是孟子之所以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些在心中显现的端倪来谈论本性,而不从喜、怒、哀、乐符合中道的表现来验证本性的原因。有符合中道的,就有不符合中道的。至于恻隐之心,人人都有,本来就是完全善的,没有不善的。

总之,人都有本性,这是相同的;但有的人能认识本性,有的人不能认识本性,这就不同了。孟子自己认识本性,所以用一句话概括说“善”,并且通过认识本性来认识天,那么本性或许会有差异而天必定相同,因此知道天下人的本性无不善,所以说“道只有一个罢了”。

大概通过本性来认识天,本性就是理,天也是一个理,本来没有不可合并认识的。如果通过情感来认识本性,那么本性纯粹属于天,情感纯粹属于人,时位不同而表现不合,又怎么能合并认识呢?所以把怵惕恻隐之心当作情感的,是自《集注》以来未加审察的说法。观察朱子语录中回答疑问的话,就知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五

必须从丧礼、井田制度上看出与性善论相符合,才能明白当时那些追求小功小利的人,都是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而不是在“道一”之外另有其道。即使是极下愚不肖的人,做出欺天灭理的事情,也只是能做而不做。能做而不做,于是就去做了不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事,是情感上生出的枝叶,不选择其所应处的位置,而胡乱与外物相取。正经心上该做的事,不一直去做,直到外物来应对时,又不能不有所作为,于是任凭情感中的枝叶,不加选择而胡乱取用;一旦胡乱取用而无所不为,最终就不能大有作为了。

比如三年的丧礼,人心固有的爱里面原本就有这些礼节规范,只要充分尽到本性的爱,不让怠惰,就没有什么不可行的。一旦有了规避之心,就恰好迎合了父兄百官引导他们走向不善习气的倾向。所以即使是大的逆贼元恶,像楚国的商臣那样,也只是不能勉强尽到本性的爱,以致得罪君主和父亲,于是相互激化而流于极下,好像真的有什么穷凶极恶的东西在他的本性中一样。

又用井田制度来说,暴

君污吏,也只是一“慢”字害事。慢便是不能尽其性之所可尽者。及至所当为者不尽,则一切破阡陌、厚税敛底事,顺手顺眼,便只管与物相取,则亦情不动于正,而又不容不动,遂以动于非其位者,而日趋于污暴也。一不慢而君子野人各得其养,则耳目口腹之必资于民者,一万民惟正之供,而何有不善乎?

译君主若沦为贪官污吏,其实只是被一个“慢”字害了。所谓“慢”,就是不能竭尽本性中应当竭尽的部分。等到该做的事没有做完,那么那些破坏田界、加重赋税之类的事情,看起来顺眼顺手,便只顾着向百姓索取,于是内心对正道不再感动,却又不得不有所行动,最终便因动于不该动的位置,而一天天走向贪婪暴虐。只要不怠慢,君子与平民百姓都能得到应有的供养,那么耳目口腹所必需依赖百姓供给的,不过是百姓正当的赋税,又怎么会不好呢?

故天下别无有恶,只不善便是恶。犹然此君子,犹然此野人,犹然此野人之养君子,配合得不当,不自吾心之经纬尽力度量出的,只物之易取者取之不厌,把吾性之才理撇著全不用事,而一任乎喜怒,遂以为暴君污吏而有余。岂但其气禀之偏于好货者为之哉?不善已著而人见其可恶,去声。便谓之恶。

  暴君污吏,初无本领与天德王道分路并驰,故曰“夫道一而已矣”。言外之物、内之性,无一不善,但交互处错乱杂揉,将善底物事做得不好尔。须与猛力,有才皆尽,则药虽瞑眩,疾无不瘳矣。

六

  阳虎偶然见得仁、富之相反,遂作此语。其云“不仁”者,言为富者之必不求仁也;其言“不富”者,言为仁之必不求富也。自说得君子小人心术分明,故孟子不以人废言而举之。若云“害仁”“害富”,则是仁者必贫而富者必暴。虽云“天理人欲,不容并立”,乃可言人欲之害天理,而终不可言天理之害人欲。害人欲者,则终非天理之极至也。

  必云阳虎终身无一近理之语,而言此者以戒为富者之不当以仁害之;虎虽匪人,然其面诋齐侯而辞其禄,则亦非区区为守财虏者。令有言皆悖,则亦不成为奸矣。且此两言之得,元救阳虎生平不得,何必又从而文致之!

七

  朱子于论语注,以“通力合作,计亩均收”言彻,于孟子注,则以“都鄙用助,乡遂用贡”为彻,前后固无定论。缘彻之为法,自孟子外,别无可考,两者俱以意揣其然耳。故朱子又云:“此亦不可详知,或但耕则通力而耕,收则各得其亩,亦未可知也。”

  乃使为通力合作,则公田、私田之分,有名无实,而八家亦无固有之业,说得来似好,却行不得。谚所谓“共船漏、共马瘦”者,虽三代之民,恐亦不能免也。若于其勤惰之不一者,使田官以刑随其后,则争讼日繁而俗益偷矣。先王通人情、酌中道以致久行远,应不宜尔。

  “彻田为粮”,公刘之诗也,“彻”之名始于此。公刘当夏之季叶而迁徙仅存,势不能违时王而创制。乃夏用贡法,而井田则始自黄帝。公刘初得民以居,而上下之等级未立,辟草披荆,不能尽同中国之法,故野外、国中,或遵时王之贡法,或用轩后之井田,以顺民而利导之。传至于周兴,因仍其遗制,以通贡、助之穷而合用之。则此集注所云“通也,均也”,谓通贡、助而使其法均也,较论语注为尤通。

八

  大抵井田之制,不可考者甚多,孟子亦说个梗概耳。如周礼言不易之田百亩,一易之田二百亩,再易之田三百亩,则其广狭不等,沟浍、涂径,如何能合井字之形!故朱子云“ 恐终不能有定论”。

  至如袁氏以殷家一夫七十亩,八家于八百亩之中以二百四十亩为莱田,则以迁就井形而不成理。田之或易或不易,因乎地力,若一概以“七熟、三莱”之法准之,则下地之宜一易、再易者,名虽七十亩,而实或五十亩,或三十三亩;上地之不易者,又无故而弃三十亩之腴土于不耕也。

  想来黄帝作井田时,偶于其畿内无一易、再易之田,区画使成井形。殷、周以后,虽其沟洫、涂径用此为式,若其授田之数,则八家或授二井,或授三井,不必一井之必八夫矣。至于七十、百亩,殷所以少而周所以多者,真不可晓。则或七十、百亩者,亦夫田赋税之法,而非果限诸民也。周既增殷三十亩,则经界必须尽改,其烦劳亦已太甚;而渐次推移,则有弃其故壤而授田于百里之外者,得无有捐坟墓、异风土之悲乎?

  考诸考工记,匠人治野之事,既常立一官以司之,而执其功者,取诸公旬三日之役。意者近或十年,久或数十年,有须改正者,则为之改作。故孟子言“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 ”。慢者,不修理改正之谓也。其法,想亦与今法十年大造黄册,推收过户之制略同。但在井田,则须加一番土功尔。

  大要作一死“井”字看不得。所谓一夫百亩者,盖亦百亩一夫之谓。从田立户,而非必

译所以天下并没有别的恶,只是不善就是恶。依然是这样的君子,依然是这样的野人,依然是野人供养君子,如果配合得不恰当,不是从我们内心的经纬中尽力去衡量出来的,只是取那些容易得到的东西而不知满足,把我们本性中的才理完全搁置不用,而一味任凭喜怒行事,这样就连做暴君污吏都绰绰有余了。难道只有那些气禀偏向于贪好货财的人才会这样做吗?不善已经明显而人们觉得可憎,便称之为恶。

暴君污吏,起初并没有本领与天德王道分道并行,所以说“道只有一个罢了”。外在的事物、内在的本性,没有一样是不善的,只是在交互的地方错乱混杂,把善的事情做得不好罢了。必须用猛力,让所有的才能都发挥出来,那么药虽然让人头晕目眩,疾病没有不痊愈的。

六

阳虎偶然看到仁与富是相反的,于是说了这句话。他说“不仁”,意思是说追求富贵的人必定不会去求仁;他说“不富”,意思是说追求仁德的人必定不会去求富。他自己把君子和小人的心术说得很分明,所以孟子不因人废言而引用它。如果说“害仁”“害富”,那就是说仁者必定贫穷而富人必定残暴。虽然常说“天理和人欲,不能同时存在”,但可以说人欲危害天理,却始终不能说天理危害人欲。危害人欲的,终究不是天理的极致。

如果说阳虎终身没有一句接近道理的话,而说这句话是为了告诫追求富贵的人不应当用仁德来危害他们;阳虎虽然是个坏人,但他当面指责齐侯并辞去俸禄,那么他也不是那种守财奴。如果他的话全都违背道理,那他也成不了奸臣了。况且这两句话有可取之处,本来就不能挽救阳虎一生的过失,何必又进一步加以文饰推求呢!

七

朱子在《论语》注中,用“通力合作,按亩均收”来解释“彻”,在《孟子》注中,则用“都鄙用助法,乡遂用贡法”来解释“彻”,前后本来就没有定论。因为“彻”这种制度,除了《孟子》之外,没有别的可以考证的,两者都是凭意思推测其大概罢了。所以朱子又说:“这也不能详细知道,或许只是耕种时通力合作,收获时各自得到自己的亩产,也未可知。”

如果说是通力合作,那么公田、私田的区别,有名无实,而八家也没有固定的产业,说起来似乎很好,却行不通。谚语所说的“共船漏、共马瘦”,即使是三代的百姓,恐怕也不能避免。如果对勤劳和懒惰不同的人,让田官用刑罚跟在后面,那么争讼日益繁多而风俗更加苟且了。先王通晓人情、斟酌中道以达到长久推行,应该不是这样的。

“彻田为粮”,是公刘的诗,“彻”这个名字从这里开始。公刘处在夏朝的末期而迁徙仅存,形势不能违背当时的君王而创立制度。于是夏朝用贡法,而井田制则始于黄帝。公刘刚得到百姓居住,而上下的等级尚未建立,开辟草莽,不能完全同中原的法度,所以野外、国中,或者遵循当时君王的贡法,或者使用黄帝的井田制,以顺应百姓而引导他们。传到周朝兴起,沿袭其遗留的制度,以贯通贡、助的困穷而合并使用。那么这集注所说的“通也,均也”,是说贯通贡、助而使其法度均等,比《论语》注更为通顺。

八

大体上井田的制度,不可考证的很多,孟子也只是说了个大概。如《周礼》说不易之田百亩,一易之田二百亩,再易之田三百亩,那么它们的宽窄不等,沟渠、道路,怎么能符合井字的形状!所以朱子说“恐怕终究不能有个定论”。

至于像袁氏认为殷朝一夫七十亩,八家在八百亩中以二百四十亩为莱田,那么为了迁就井形而不合道理。田地的一易或不易,取决于地力,如果一概以“七熟、三莱”的法度来衡量,那么下等地适宜一易、再易的,名义上虽然七十亩,而实际上或许五十亩,或三十三亩;上等地不易的,又无故而抛弃三十亩的肥沃土地不耕种。

想来黄帝作井田时,偶然在其京畿内没有一易、再易之田,规划使其成为井形。殷、周以后,虽然其沟渠、道路用此为式,但其授田的数量,那么八家或许授二井,或许授三井,不一定一井必定八夫。至于七十、百亩,殷朝之所以少而周朝之所以多,真不可理解。那么或许七十、百亩,也是田赋税的法度,而不是果然限制百姓的。周朝既然增加殷朝三十亩,那么经界必须全部更改,其烦劳也太甚了;而逐渐推移,那么有抛弃其故土而授田于百里之外的,难道没有捐弃坟墓、异乡风土的悲哀吗?

考证《考工记》,匠人治理田野的事,已经常设一个官来主管,而执行其功的,取之于公旬三日的役。大概近或十年,久或数十年,有须改正的,那么就为之改作。所以孟子说“暴君污吏,必定怠慢其经界”。怠慢,是不修理改正的意思。其法度,想来也与今法十年大造黄册,推收过户的制度略同。但在井田,那么须加一番土功罢了。

大体上作一个死“井”字看不得。所谓一夫百亩者,盖也是百亩一夫的意思。从田立户,而不是必定

因户制田也。周礼考工及何休、郑玄诸说,亦只记其大略,到细微处,又多龃龉。更不可于其闲曲加算法,迁就使合。有所通,则必有所泥。古制已湮,阙疑焉可矣。

译这是根据户口来制定田制的。《周礼·考工记》以及何休、郑玄等人的解说,也只是记载了大概情况,到了细微之处,往往多有矛盾。更不应该在其中曲折地运用算法,牵强附会以求吻合。有所通达,就必然有所窒碍。古代的制度已经湮没,存留疑问就可以了。

九

  龙子想亦是孔子以后人,观其文辞,自非西周以上人语。林氏谓以言当时诸侯用贡法之弊,甚为得之。若谓夏后氏之贡即有粪田不足、称贷而益之害,则悬揣千年之上,亦安知其有老稚转死之惨,而代之流涕以谈耶?

  以实求之,助之异于贡者名也,而实无异也。孟子曰“其实皆什一也”,以言其无异也。寻常说助法用民之力,而不取其财。乃民之财何从而得之?亦不过取诸其力而已矣。可耕之时,能耕之人,通计只有此数。以其九之一而治公田,则于以治私者必有所不及矣。向令不用其力,彼又岂不可以多得哉?未见农民之有余力暇晷而以唯上之用也。

  变贡为助,只是做教好看。故曰:“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质虽简于文,而较忠则已多曲折矣。上之宜取于民,义也。其所取于民者,为其力之所获,又均也。实同,而为著其名曰,非有所取于尔也,特借尔之力而已矣,此殷道所以降于夏道之忠也。君子、野人之分,自天显民只之大常,更何用如此之回护耶?

  唯于助法既坏之余,反而用贡,以恝处人上、不课勤惰、不恤劳苦、不辨凶丰之官吏而刻责于民,则其为害如此。若贡法既坏之余,又从而改助,其诬罔农民而以恣农官之渔猎,更有不可言者矣。

  总之,法之既坏,且务与收拾整顿,以求其安。若人心已敝,势重难返,而不揣其本,区区辨法制之得失,以驱疲民而数改之,则其为祸尤烈。井田者,轩辕氏之良法也,历久已弊,而禹改为贡,家天下之大用,莫有甚焉者矣。殷、周偶改之,而诸侯不能率从,故变助而贡,有如龙子之所讥。阡陌既破,古制已湮,人心已革,使复变而助,其不为王莽者几何矣。此论古者之不可不知也。

十

  “不暇耕”,以势言;“不必耕”,以理言。云“独可耕且为与”,云“是率天下而路也”,皆言势之不暇耕也。不暇为而为之,为陶冶则害于耕,犹耕害于治天下也。是势之不暇者,亦理之不可也。云“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云“或劳心,或劳力”云云,是 “天下之通义也”,皆言理之不必耕也。不必自为而后用之,而非以厉农夫,犹不妨以仓廪府库自养而得人以仁天下,为则天以君天下之大德,不得以百亩而分其忧也。是理之不必耕者,实义之不可耕也。此孟子两头分破许行处,读者须与分晓。

  集注云“不惟不暇耕,而亦不必耕矣”,乃承上转入“尧以不得舜”一段线索。庆源于后段亦云“不暇耕”,则埋没杀“天下之通义也”一段正理。然则使其暇耕也,遂将废君道而灭尊卑之义哉?后段言“亦不用于耕”,谓虽暇用而亦不用也,与上言“而暇耕乎”、 “虽欲耕得乎”自别。 一一

  集注云“放逸怠惰而或失之”,似于“饱食暖衣”四字断句,“逸居”连下“而无教 ”五字作句。以文义求之,非是。逸居者,即所谓人得平土而居之也。

  逸之为言,安也,非放也。“放佚”之佚,从人从失。此“逸”字,自对劳而言。上巢下窟,禽兽逼人,迁徙构架,驱避禽兽,则居之不安。人之得“饱食暖衣”者,后稷树艺之功;得“逸居”者,禹平水土、益驱禽兽之功也。此六字统结上文,转入“无教”去,见衣之、食之、居之,道各得矣,而圣人之忧犹未已也。不然,则安逸以居,岂便近于禽兽?五品之教,亦非必有大劳焉;而禽兽之踯躅内步于榛樾之中者,亦非以其安逸故而不得同于人也。

一二

  欲辨异端,亦必知其立说之始末,而后可以攻之。许行之齐物,齐市物之贾也。庄子以“齐物论”名篇,则谓物论之是非,当任其自鸣于天地之闲,而不足与较同异也。“物论 ”二字一连读,“齐”字微断。庆源以庄、许齐物为同旨,则似生来不曾见庄子,听得说庄有此篇题,谬猜作“齐物之论”,岂不令庄子笑人地下!双峰说许行似老子,亦错。许行微似墨者,皆无君故然。史迁所纪九家,道家,老、庄也,墨家,

译九

龙子大概是孔子之后的人,看他的文辞,自然不是西周以上时代的人说的话。林氏认为他所说的话,旨在指出当时诸侯实行贡法的弊端,这非常恰当。如果说夏后氏的贡法当时就有施肥不足、借贷来弥补的害处,那么凭空揣测千年以前的事,又怎么知道有老幼辗转死去的惨状,并代替他们流泪谈论呢?

实事求是地考察,助法与贡法不同的只是名称,实际上没有区别。孟子说“其实都是十分取一”,就是说明它们没有区别。通常人们说助法使用民力,而不取民财。然而民财是从哪里得来的呢?也不过是从民力中取得的罢了。可以耕种的时候,能够耕种的人,总共只有这么多。用其中的十分之一去耕种公田,那么用来耕种私田的力量必然有所不足了。假如不使用他们的劳力,他们难道不能多获得一些吗?没有见到农民有余力闲暇而只供上级使用的。

把贡法改为助法,只是做得好看罢了。所以说:“夏崇尚忠,殷崇尚质,周崇尚文。”质虽然比文简单,但比起忠来已经多了许多曲折。上级应当从百姓那里获取,这是义。所获取的,是百姓劳力所获得的,这也是均平的。实质相同,却给它取名为,不是从你那里索取,只是借你的劳力罢了,这就是殷道之所以低于夏道之忠的原因。君子与野人的区分,是天显明于民的大常,哪里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庇护呢?

只有在助法败坏之后,反而使用贡法,让那些置身百姓之上、不考核勤惰、不体恤劳苦、不分辨灾荒丰收的官吏苛刻地责求百姓,其危害就是这样。如果贡法败坏之后,又进而改为助法,那欺骗农民而让农官肆意搜刮,更是不可言说的了。

总之,法度已经败坏,就应当致力于收拾整顿,以求安定。如果人心已经败坏,形势严重难以挽回,却不揣度根本,只在法制得失上细细辨析,驱使疲惫的百姓频繁更改法度,那么其祸害更加猛烈。井田制是轩辕氏的好法度,经历久了已经弊病丛生,所以禹改为贡法,家天下的大用,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殷、周偶尔更改它,而诸侯不能全都遵从,所以由助法变为贡法,就像龙子所讥讽的那样。阡陌已经打破,古制已经湮没,人心已经变革,如果再变回助法,那与王莽相比又差多少呢?这是谈论古制的人不可不知的。

十

“不暇耕”,是从形势上说的;“不必耕”,是从道理上说的。说“难道可以耕种并且做其他事吗”,说“这是率领天下人走向死路”,都是说形势上不容许耕种。不容许做却去做,做陶器冶炼就会妨害耕种,就像耕种妨害治理天下一样。这是形势上不容许的,也就是道理上不可行的。说“有大人做的事,有小人的事”,说“有的劳心,有的劳力”等等,是“天下的通义”,都是说道理上不必耕种。不必自己生产而后使用,而不是为了严厉对待农夫,就像不妨碍用仓廪府库养活自己而得以仁爱天下,效法天来君临天下的大德,不能因为百亩田地而分担他的忧虑。这是道理上不必耕种的,实际上是义理上不可耕种的。这是孟子从两方面驳斥许行的地方,读者必须分辨清楚。

集注说“不仅不暇耕,而且也不必耕了”,是承接上文转入“尧以不得舜”一段的线索。庆源在后段也说“不暇耕”,这就埋没了“天下之通义也”这一段正理。那么如果让他有空闲耕种,难道就要废弃君道而灭绝尊卑之义吗?后段说“也不用于耕种”,是说虽然有空闲使用也不使用,与上文说的“有空闲耕种吗”、“虽然想耕种能行吗”自然不同。

一一

集注说“放逸怠惰而有时失去”,似乎是在“饱食暖衣”四个字后断句,“逸居”连着下面“而无教”五个字作一句。从文义来考察,不对。逸居,就是所谓人得到平坦的土地而居住。

逸的意思是安,不是放。“放佚”的佚,从人从失。这个“逸”字,是相对于劳而言的。上巢下窟,禽兽逼人,迁徙构架,驱避禽兽,那么居住就不安稳。人得到“饱食暖衣”,是后稷种植作物的功劳;得到“逸居”,是禹平定水土、益驱赶禽兽的功劳。这六个字总结上文,转入“无教”去,表明穿衣、吃饭、居住,道各得其所了,而圣人的忧虑还没有结束。不然,那么安逸地居住,难道就接近禽兽吗?五品的教化,也不是一定要有大劳苦;而禽兽在丛林中徘徊踱步,也不是因为安逸的缘故而不能与人相同。

一二

想要辨明异端,也必须知道它立说的始末,然后才可以攻击它。许行齐物,是齐等市场上物品的价格。庄子以“齐物论”命名篇章,是说物论的是非,应当任其在天地间自鸣,而不值得去比较同异。“物论”二字连读,“齐”字稍微断开。庆源认为庄子和许行的齐物是同旨,那就好像生来没见过庄子,听说庄子有此篇题,错误地猜作“齐物之论”,岂不让庄子在地下笑人!双峰说许行像老子,也错了。许行稍微像墨家,都是因为无君的缘故。司马迁所记载的九家,道家是老、庄,墨家是

墨翟、禽滑厘也,许行则所谓农家者流尔。

译墨翟、禽滑厘,是墨家的人;许行则是所谓农家这一流派的人。

一三

  夷子二本之旨,注、录俱未看出。朱子云“何止二本,盖千万本也”,则既不知墨,而于孟子之言亦碍。夫苟千万其本,则是散漫无本矣,孟子胡不直斥之曰生物皆有本而夷子无本耶?

  邪说之立,亦必有所以立者。若无会归之地,则亦不成其说。墨之与儒,公然对垒者数百年,岂漫然哉?天地之闲,有正道则必有邪径。以寻常流俗,只是全不理会道理,及至理会道理,劈头一层便得个稍宽一步、稍深一步见解,苟异其昔日之醉梦无觉者,遂不审而以为至极,而喜其乍新,利其易致,遂相驱以从之。此邪之与正,自有教以来,只是者个窠臼。与圣道亢衡而争,在汉以后为佛,在汉以前为墨,其实一也。

  佛虽出于西夷,而引伸文致之者,则中国之人士也。墨衰而佛盛,盖移彼成此,枝叶异而根柢同尔。墨氏尚鬼而薄葬,唯佛亦然,此皆其见诸用者也。若其持之以为体者,则二本是已。

  圣人之道,从太极顺下,至于“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亦说“人受天地之中以生” 。然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则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莫非乾坤之道所成也。天之干与父之干,地之坤与母之坤,其理一也。唯其为天之干、地之坤所成,则固不得以吾形之所自生者非天。然天之干一父之干,地之坤一母之坤,则固不得以吾性之所自成者非父母。故西铭之言,先儒于其顺序而不逆、相合而一贯者,有以知夫横渠之深有得于一本之旨。

  若墨之与佛,则以性与形为二矣。性与形二者,末之二也。性受于无始,形受于父母者,本之二也。以性为贵,以形为贱,则一末真而一末妄。末之真者,其本大而亦真。末之妄者,其本寄托和合以生,不足以大而亦妄。性本于天,人所同也,亦物所同也。人所同者,兄之子犹邻之子也。物所同者,则释氏所谓万物与我共命也。故从其大本而真者视之,无所别也,安得异爱亲于爱人物也?至于父母之使我有是形,虽未尝不为之本;乃一妄之兴,如沤之发,而赤白和合,与妄相吸,因有此粉骷髅、臭皮囊之身,束我于分段生死之中;则其本原以妄立,而其末亦无非妄矣。若执妄末以区宇于妄本之所生,“区宇”说出楞严。横据异同,视邻子不若兄子,则是逐妄末以坚其妄本,而丧其真本也。故生则爱之,惟其性之存也;死则弃之,墨薄葬,佛茶[荼]毗。惟其形之贱也。形本妄而销陨无余,故生不以形。性恒存而生灭无异,故死亦有觉。故薄葬、尚鬼之说立焉。

  要其所谓二本者:一、性本天地也,真而大者也;一、形本父母也,妄而小者也。打破黑漆桶,别有安身立命之地。父母未生前,原有本来面目,则父母何亲,何况兄子,而此朽骨腐肉,直当与粪壤俱捐。其说大都如此。盖惟不知形色之即天性,而父母之即乾坤也。

  形色即天性,天性真而形色亦不妄。父母即乾坤,乾坤大而父母亦不小。顺而下之,太极而两仪,两仪而有乾道、坤道,乾坤道立而父母以生我。则太极固为大本,而以远则疏;父母固亦乾道、坤道之所成者,而以近则亲。繇近以达远,先亲而后疏,即形而见性,因心而得理。此吾儒之所为[谓]一本而万殊也。

  然唯尽性至命、依中庸而行素位之君子,然后能择而守之;而非彼乍出于利欲昏呶之中,才得脱洒便住下不进,妄谓已得者之所能知也。发其藏,知其所据者如此,墨、佛之妄,不讯而伏其辜矣。惜乎先儒之欲诘盗而不获其赃也,徒悬坐之曰“千万其本”,彼岂服哉!

滕文公下篇

一

  “不智之罪小,不勇之罪大”,此等语句,才有偏激处,便早紊乱。夫所谓不勇者,自智者言之也。若既已不智矣,更何处得勇来?倘使其无知妄作,晨更夕改,胡乱撞去,其流害于天下,更不可言。故罪莫大于不智,而不勇者犹可矜。虽日攘一鸡而不知其为窃,厚敛困农、横征困商而恬然不知其非义,以此为罪小,而以“损之,以待来年”者为

译夷子主张“二本”的宗旨,朱子的注和录都没有看出来。朱子说“何止二本,简直是千万本”,这既是不懂墨家,也阻碍了对孟子话语的理解。如果真有千万个根本,那就是散漫而没有根本了,孟子为什么不直接斥责他说:万物都有根本,而夷子却没有根本呢?

邪说的建立,也一定有它建立的理由。如果没有一个归结的地方,就成不了学说。墨家与儒家公然对立数百年,难道是漫无目的的吗?天地之间,有正道就一定有邪径。对于寻常的流俗之人,只是完全不理会道理,等到开始理会道理,劈头第一层就得到一个稍微宽泛一步、稍微深入一步的见解,只要不同于往日醉梦无知的状态,就不加审慎地认为这是至极的道理,喜欢它乍现的新奇,利于它容易达到,于是互相驱使跟从它。这种邪与正的对立,自从有教化以来,只是这样一个套路。与圣人之道抗衡而争辩的,在汉代以后是佛教,在汉代以前是墨家,其实是一样的。

佛教虽然出自西方夷狄,但引申文饰它的,却是中国的人士。墨家衰微而佛教兴盛,大概是移用了彼方来成就此方,枝叶不同而根底相同罢了。墨家崇尚鬼神而主张薄葬,只有佛教也是这样,这都是它们体现在作用上的表现。至于它们持守作为根本的,就是“二本”了。

圣人之道,从太极顺次向下,至于“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也说“人承受天地的中正之气而生”。然而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那么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没有不是乾坤之道所成就的。天的乾与父亲的乾,地的坤与母亲的坤,其理是一的。正因为它是天的乾、地的坤所成就的,所以固然不能说我的形体所由生的不是天。然而天的乾就是父亲的乾,地的坤就是母亲的坤,所以固然不能说我的本性所由成的不是父母。因此《西铭》的话,先儒对于其顺序而不违背、相合而一贯的地方,由此知道张载深得“一本”的宗旨。

至于墨家与佛教,则是把性与形体看作两样了。性与形体这两者,是末端的两个。性受之于无始,形体受之于父母,这才是根本的两个。以性为贵,以形为贱,那么一个是真,一个是妄。末端的真者,其根本大而也真。末端的妄者,其根本寄托和合而生,不足以大而也妄。性的根本在于天,人所相同,也是物所相同。人所相同的,兄长的儿子与邻居的儿子是一样的。物所相同的,就是佛教所说的万物与我共命。所以从根本大而真者来看,没有区别,怎么能对亲人的爱不同于对人物(万物)的爱呢?至于父母使我有了这个形体,虽然不曾不是根本;然而一旦妄念兴起,如泡沫般发出,而赤白和合,与妄念相互吸引,因此有了这粉骷髅、臭皮囊的身体,束缚我在分段生死之中;那么它的根本原以妄念确立,而它的末端也无非是妄念了。如果执着于妄末来区分妄本所生的,“区宇”一词出自《楞严经》。横断异同,看待邻居的儿子不如兄长的儿子,这就是追逐妄末来坚定其妄本,而丧失了真本。所以活着就爱他,只因为性存在;死了就抛弃他,墨家主张薄葬,佛教主张火化。只因为形体卑贱。形体本妄而消亡无余,所以活着不依凭形体。性恒常存在而生灭没有不同,所以死后也有知觉。因此薄葬、崇尚鬼神的学说就建立了。

总之,他们所说的“二本”:一是性本于天地,是真而大的;一是形本于父母,是妄而小的。打破黑漆桶,别有安身立命之地。父母未生前,原有本来面目,那么父母有什么亲,何况兄长的儿子,而这朽骨腐肉,简直应当与粪土一起抛弃。他们的学说大体如此。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形色就是天性,而父母就是乾坤。

形色就是天性,天性真而形色也不妄。父母就是乾坤,乾坤大而父母也不小。顺次向下,太极生两仪,两仪而有乾道、坤道,乾坤道确立而父母生我。那么太极固然是大本,但因远而疏;父母固然是乾道、坤道所成就的,但因近而亲。由近达远,先亲后疏,即形见性,因心得理。这就是我们儒家所说的“一本而万殊”。

然而只有尽性至命、依照《中庸》而行素位之道的君子,然后能选择并坚守它;而不是那些刚从利欲昏乱中出来,才得到洒脱就停下不再前进,妄自认为已经得道的人所能知道的。揭发其藏匿,知道其所依据的是这样,墨家、佛教的妄念,不审讯就伏罪了。可惜先儒想要诘问盗贼却得不到赃物,只是凭空定罪说“千万其本”,他们怎么会心服呢!

滕文公下篇

“不智的罪过小,不勇的罪过大”,这类语句,只要有偏激之处,便早就紊乱了。所谓不勇,是从智者角度说的。如果已经不智了,更从哪里得到勇呢?倘若让他无知妄为,早晨更改晚上又改,胡乱冲撞,其流毒危害天下,更不可言说。所以罪过没有比不智更大的,而不勇的还可以怜悯。虽然每天偷一只鸡而不知道这是盗窃,厚敛困农、横征困商而安然不知道这不义,以此认为罪过小,而以“减少一些,等待来年”的人为

罪大,则王维之罪重于安、史,匡章之恶浮于商臣矣!

译罪行重大,那么王维的罪过就比安禄山、史思明更重,匡章的恶行就比商臣更甚了!

看圣贤文字而为之下语,须如天平兑过,一铢黍也差不得。故三达德之序,曰知,曰仁,曰勇。不知则更无仁,不仁则勇非其勇。故必知及而后仁守,若徒勇者则不必有仁。圣贤已自示万世以权衡,奈何新安之不审而妄言也!如云如不知其非义,则已无足责矣,既知而不速已,则律以责备贤者之条,其罪尤不容逭也,斯乃折中之论。

二

  圣贤只做得人分上事,人分上事便是己分上事也。中庸言“尽物之性”,也只是物之与人相干涉者,索与他知明处当,使其有可效于人者无不效,而其不可乱夫人者无或乱也。若天际孤鸿,江干小草,既不效于人,而亦无能相乱,须一刀割断,立个大界限,毋使彼侵此陵,失其人纪。

  故孟子说“天下之生”,集注为显之曰“生谓生民也”,正与剔出界限处。其“一治 ”者,人道治也。其“一乱”者,禽兽之道乱乎人道也。后面说“蛇龙”“鸟兽”,说“沛泽多而禽兽至”,说“虎豹犀象”,说“乱臣贼子”,“无父无君,是禽兽也”,那一端不在者人、禽上分辨!殷、周以上,禽兽之乱人也,伤人之生;衰周之降,禽兽之乱人也,戕人之性。伤人之生,人犹得与禽兽均敌于死生之际;戕人之性,人且为禽兽驱遣,自相残食而不悟也。一章之大旨,七篇之精义,尽于此尔。

三

  “兼夷狄,驱猛兽”,是一时救乱之功;“咸以正无缺”,方是大治。庆源此说,极为精密。正德、利用、厚生无一之不备,高明、沉潜、平康无一之或陂,必若此而后可使夷狄、禽兽之患不中于中国。盖驱飞廉、灭五十国、远虎豹犀象者,兼夷狄之已滑夏,驱猛兽之已逼人者也;而明刑敕政、制礼作乐者,以防微杜渐,而远狄行,捐兽心,以定生民之纪者也。

  夏、商二代,承治千年,贤圣之君作者固非一也,而其守尧、舜之道者,以渐远而精意渐失,于是非圣之人,乘道之替而导其君以禽狄之乐为乐。如色荒、禽荒、牛饮、裸逐之类,皆夷狄、禽兽之乐。心既与禽狄相乱,则身自乐与禽狄相亲,以类相求,以气相召,而夷乱华兽逼人矣。自非力为涤除更改,焕然一新其礼乐刑政以立人道之极,而远为之防,则五十国灭而又有五十国者兴,前之虎豹犀象远而后之虎豹犀象又进矣。此一片中原干净土,天生此一类衣冠剑佩之人,如何容得者般气味来熏染!故兼之驱之,既已廓清,而尤不可使有缺之可乘,使得逾短垣而相干;咸正无缺,以启后人为之君师。故成周之治,数百年夷不乱夏,兽不干人,皆周公制作之功也。

四

  “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非虚说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闲,弑君三十六,而远国之不相通问者不与焉。春秋既成之后,以迄乎秦,弑父与君之事息矣。秦人焚书,而后胡亥死于赵高之手。自汉以来,春秋复传,至今千五百余年,弑君者唯王莽、萧道成、萧鸾、朱温数贼而已,刘裕、萧衍、郭威皆已篡而后弑。宦官宫妾,则本无知而陷于恶。其余则夷狄也。然犹不敢称兵而手刃;自非石宣、安庆绪、史怀义以夷种而为盗贼,未有弑父者也。以战国之糜烂瓦解;而田和、三晋之流,敢于篡而终不敢弑。以商鞅、魏冉、韩朋、田婴、黄歇、吕不韦之狙诈无君,而“今将”之志,伏不敢动,故有妾妇之小人,而无枭獍之大逆。其视哀、定以前,挟目送之情,怀杯羹之恨,曾老畜之不若者,已天渊矣。

  朱子曰“非说当时便一治,只是存得个治法”,则犹未知春秋之功如此其实也。

  盖当周之衰,大夫世官,而各拥都邑,臣主分治,莫有知其别者。不知其别,则直视弑君之与杀路人无以异。虽以冉有、季路之贤,亦且视私室如公家,唯知弗扰、佛肸之为叛,而不知六卿、三桓之义在当讨。则一切背公死党之士,乐为栾盈、崔杼、商臣、卫辄用者,方以义烈自许,而遑恤其他!

  乃先王封建亲贤以君一国,上奉天道,下顺民心,故托之崇高而授之富贵。岂与

译研读圣贤的文字并加以阐发,必须像天平称量那样精准,连一铢一黍的差错都不能有。所以“三达德”的次序,是智、仁、勇。没有智就谈不上仁,没有仁那么勇就不是真正的勇。所以必定是智慧达到了,然后仁德才能坚守,如果只是徒有勇气,那就不一定有仁德。圣贤已经为万世确立了权衡的标准,为什么新安学派的人不审慎思考就妄加议论呢!比如有人说,如果不知道那是非义,那就不值得责备了;既然知道了却不迅速停止,那么按照责备贤者的标准来衡量,他的罪过更是无法逃避的,这才是公允的论断。

二

圣贤所做的,只是人本分内的事,人本分内的事也就是自己本分内的事。《中庸》说“尽物之性”,也只是指那些与人有牵连的事物,要替它们做到明白恰当,让它们所有可以效法于人的地方都得以效法,而那些不能扰乱人的地方也不去扰乱。至于天际的孤鸿、江边的野草,既不能效法于人,也没有能力扰乱人,就必须一刀两断,树立一个大的界限,不要让它们相互侵凌,从而丧失了人伦纲纪。

所以孟子说“天下之生”,朱熹集注明确解释说“生是指生民”,这正是划清界限的地方。那“一治”,是指人道得以治理;那“一乱”,是指禽兽之道扰乱了人道。后面说到“蛇龙”“鸟兽”,说到“沼泽多而禽兽到来”,说到“虎豹犀象”,说到“乱臣贼子”,“无父无君,这就是禽兽”,哪一方面不是在人和禽兽之间进行分辨!殷商、周朝以前,禽兽扰乱人,伤害人的生存;周朝衰微以后,禽兽扰乱人,戕害人的本性。伤害人的生存,人还能在生死关头与禽兽匹敌;戕害人的本性,人甚至被禽兽驱遣,自相残食而不觉悟。这一章的大旨,七篇的精义,都尽在于此了。

三

“兼并夷狄,驱除猛兽”,是一时救乱的功效;“全都端正没有缺失”,才是大治。庆源先生的这个说法,极为精密。正德、利用、厚生没有一样不备,高明、沉潜、平康没有一样不正,必须像这样,才能使夷狄、禽兽的祸患不波及中原。大概驱除飞廉、灭掉五十个国家、远离虎豹犀象的,是兼并那些已经滑入夏族、驱除那些已经逼近人的夷狄和猛兽;而明刑敕政、制礼作乐的,是为了防微杜渐,从而远离夷狄的行为,抛弃禽兽的心性,以确立生民的纲纪。

夏、商两代,承继治世千年,贤圣的君主出现固然不止一个,但他们坚守尧、舜之道,随着时间推移,精微的意旨逐渐丧失,于是那些非圣之人,趁着道统衰微,引导他们的君主以禽兽夷狄之乐为乐。比如沉溺女色、沉迷田猎、像牛一样豪饮、裸体追逐之类,都是夷狄、禽兽之乐。心既与禽兽夷狄相混淆,那么身体自然乐于与禽兽夷狄亲近,以同类相求,以气息相召,于是夷狄扰乱华夏,禽兽逼近人了。如果不是大力涤除更改,使礼乐刑政焕然一新以确立人道的极致,并远远地加以防范,那么五十个国家灭亡了又有五十个国家兴起,前面的虎豹犀象远离了后面的虎豹犀象又逼近了。这一片中原干净的土地,天生这一类衣冠剑佩的人,怎么能容得下那样的气味来熏染!所以兼并驱除,既然已经廓清,就尤其不能让有缺失可乘,使得它们逾越矮墙来相干扰;全都端正没有缺失,以开启后人作为君师的道路。所以成周的治世,数百年间夷狄不扰乱华夏,禽兽不侵扰人,都是周公制作的功劳。

四

“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恐惧”,不是虚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弑君三十六起,而远国之间不相通问的不算在内。《春秋》完成之后,直到秦朝,弑父弑君的事就平息了。秦人焚书,后来胡亥死在赵高手里。自从汉朝以来,《春秋》再次流传,至今一千五百多年,弑君的只有王莽、萧道成、萧鸾、朱温这几个贼人而已,刘裕、萧衍、郭威都是先篡位然后才弑君。宦官宫妾,则是本来无知而陷入罪恶。其余的都是夷狄。然而他们尚且不敢称兵亲手行刺;除非像石宣、安庆绪、史怀义那样以夷种身份成为盗贼,没有弑父的人了。看战国时期糜烂瓦解;而田和、三晋之类,敢于篡位却终究不敢弑君。看商鞅、魏冉、韩朋、田婴、黄歇、吕不韦的阴险狡诈、无视君主,而“今将”的志向,潜伏不敢发动,所以只有妾妇之类的小人,而没有枭獍那样的大逆不道。他们与哀公、定公以前,怀着目送之情,怀揣杯羹之恨,连老畜生都不如的情况相比,已经是天渊之别了。

朱熹说“不是说当时就立刻治理好了,只是保存了治法”,那么他还不知道《春秋》的功效如此实在。

大概当周朝衰微时,大夫世袭官职,各自拥有城邑,臣主分治,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区别。不知道区别,那么直接看弑君和杀路人就没有什么不同。即使是像冉有、季路这样的贤人,也视私室如公家,只知道不扰民、佛肸是叛乱,却不知道六卿、三桓的道义在于应当讨伐。那么一切背公死党之士,乐于为栾盈、崔杼、商臣、卫辄效力的人,正以义烈自许,哪里还顾及其他!

于是先王封建亲贤以君临一国,上奉天道,下顺民心,所以托付他们崇高的地位并授予富贵。难道与

夫六卿、三桓之流,苟藉一时之权宠,君予之禄而即以亢君者比乎?故春秋一书,正陪臣之不纯乎为臣,而略其叛大夫之责;正诸侯、大夫君臣之分,而篡弑者必目言其恶;乃使天下知君父之尊,自天授之,自王建之,非但富役贫,贵役贱,如大夫、陪臣之以势合而相事使也。

译那六卿、三桓这类人,难道只是凭借一时的权势宠幸,君主给予俸禄却随即用来对抗君主的人吗?所以《春秋》这部书,纠正陪臣不纯粹尽臣道的行为,而略去他们背叛大夫的责任;厘清诸侯、大夫之间君臣的名分,而篡位弑君的人必定直书其罪恶;于是让天下人知道君主的尊贵,是上天授予的,是天子建立的,不仅仅是富人役使穷人、贵人役使贱人,像大夫、陪臣那样凭借权势聚合而互相驱使那样。

自微春秋,则富贵者役人,贫贱者役于人,喜则相事相役,怒则相戕相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复何有哉!春秋之德业与天地相终始者如此,岂有其名而无其实,但存治法于天下后世也耶?

五

  “率兽食人,人将相食”,集注作譬喻说。看来,孟子从大本大原上推出,迎头差一线,则其后之差遂相千万里,如罗盘走了字向一般。立教之始,才带些禽兽气,则习之所成,其流无极:天下之率兽食人者,亦从此生来;天下之人相食也,亦从此生。祸必见于行事,非但喻也。

  如但为我,则凡可以利己者,更不论人。但兼爱,则禽兽与人,亦又何别!释氏投崖饲虎,也只是兼爱所误。而取人之食以食禽兽,使民饿死,复何择焉!又其甚者,则苟可为我,虽人亦可食;苟视亲疏、人物了无分别,则草木可食,禽兽可食,人亦可食矣。

  杨朱、墨翟,他自是利欲淡泊枯槁底人,故虽错乱而不至于此。乃教者,智教愚,贤教不肖者也。开一个门路,说“为我、兼爱是道”,“拔一毛而不为”,“邻之赤子犹兄之子”,从此流传将去,拔己一毛而利人不为,则亦将害人躯命利己而为之;亲其邻之子如兄之子,则亦将漠视其兄子如邻之子,而兄子可同于邻人,人肉亦可同于兽肉矣。圣贤之教,虽使愚不肖者择不精,语不详,而下游之弊必不至如此。唯其于人、禽之界,分得清楚也。

  率兽食人,孟子时已自有此暴行。然杨、墨之教,近理者粗,惑人者浅,则其害止于率兽食人,而未有人相食之事,故曰“将”。春秋传“易子而食”,甚言之也,犹云“室如悬罄”。庄子称盗跖脯人肝肉,亦寓言而非实事。自后佛入中国,其说弥近理而弥失真,直将人之与禽,同作大海之沤,更不许立计较分别。故其言戒杀、戒食肉者愈严,而天下人之果于相食也亦因之而起。自汉明以后,如黑山贼、朱粲、刘洪起之类,啖人无异于菽麦,以张睢阳之贤而亦不免矣。悲夫!孟子之言“将相食”者,而果相食也,则佛之为害其惨矣哉!

  盖苟视此臭皮囊为赤白和合不净之所成,亦如粪壤之生蔬谷,而父母未生前别有本来面目,则此泡之聚、捏目之花、熏成妄立之肉骨筋骸,而脔之烹之,以聊填我之饥疮也,亦何不可哉!圣人不作,辟之者无力,人之日即于禽而相残也,吾不知其所终矣!

六

  墨氏二本,他到头处,也只说一本。盖以一本为真,一本为妄也。释氏当初立教,也是如此,故有“万法归一”之说。程子勘出华严三观处,华严当作楞严。拿得真赃矣。但释氏又尽会脱卸尖巧,与朱子所云“杨、墨只硬恁地做”者抑别,故又有“束芦相交,如藤倚树”之说,妄既不立,真亦不建,所以有蕉心之喻,直是无本。乃抑于妄真两舍之外,别寻个尖颖处掐,故于“万法归一”之上,又说个“一归何处 ”。盖二本之变为归一,归一之变为无本,无本之变,又为枯木头上开花,而释氏之巧极矣。

  仔细思量,好似说梦来。他只管在针头线尾上觅天地,总为那大化无心,莫也有时如此在无用上见用。然要之只是人思量不到,见闻不及,则人之所见为无用者,在大化元自有至诚不息、洋洋发育之功。却向者闪烁影里翻来覆去,寻消问息。呜呼,则又何其愚也!

  总为他在者些伶伶俐俐处,费尽气力,故把眼前忘了。只自家一腔子恻隐、羞恶,却教入狭邪处去。天之所显、民之所只底君臣父子,却看作土芥相似。而穷极其情,则但欲将眼前万理,销陨无余,讨个直截快傥路走;许多做不彻处,只一味笼罩过,更不偢亻▯辨。则兽食人、人相食之祸,俱从根苗上生出,祸芽逢罅便发也,哀哉!

七

  廉者,廉隅之谓。到迤逦不同处,若囫囵去,则便不成等级。只此是一个大界限,须令分明。人之大界限处,则与禽兽异者是也。此处囫囵没分晓,便不成廉。

  “仲子恶能廉”一句,是铁断案。不能廉,则已人而禽兽昆虫

译自从春秋时代以后,富贵的人役使别人,贫贱的人被人役使,高兴时就互相侍奉、互相役使,愤怒时就互相残害、互相杀戮,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地方,还剩下什么呢!春秋所承载的道德功业与天地一样永存,难道只是有名无实,仅仅把治理的方法留给天下后世吗?

五

“率领野兽吃人,人也将互相吞食”,朱熹的《集注》将其解释为比喻。看来,孟子是从根本源头上推演出来的,开头只要差了一线,那么后面的偏差就会达到千万里之远,就像罗盘偏离了方向一样。确立教化的开始,如果带有一点禽兽的气息,那么习惯所形成的流弊就没有尽头:天下率领野兽吃人的行为,也是由此产生;天下人互相吞食的行为,也是由此产生。灾祸必定在行事中显现,不仅仅是比喻而已。

如果只为自己,那么凡是能够利己的事情,就不再考虑他人。如果兼爱万物,那么禽兽与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佛教徒跳崖喂虎,也只是被兼爱所误导。而拿人的食物去喂禽兽,让百姓饿死,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严重的,如果只要对自己有利,即使是人也可以吃;如果看待亲疏、人与物毫无分别,那么草木可以吃,禽兽可以吃,人也可以吃了。

杨朱、墨翟,他们自己本是利欲淡薄、枯槁的人,所以虽然思想错乱但不至于达到这种地步。然而教化是智者教导愚者,贤者教导不肖者。开辟一条门路,说“为我、兼爱是正道”,“拔一根汗毛而不为”,“邻居的婴儿如同哥哥的孩子”,从此流传下去,拔自己一根汗毛使他人得利而不为,那么也将害人性命使自身得利而为之;亲近邻居的孩子如同哥哥的孩子,那么也将漠视哥哥的孩子如同邻居的孩子,而哥哥的孩子就等同于邻居,人肉也就等同于兽肉了。圣贤的教化,即使让愚笨不肖的人选择不够精当,言语不够详尽,但下游的弊端必定不会如此。正因为他们在人与禽兽的界限上,分得清清楚楚。

率领野兽吃人,孟子当时已经存在这种暴行。然而杨朱、墨翟的学说,接近道理的粗糙,迷惑人的浅显,那么他们的危害只停留在率领野兽吃人,而没有出现人互相吞食的事情,所以说“将”。《春秋传》中“交换孩子来吃”,是说得严重了,就像说“家里空得像悬挂的磬一样”。庄子称盗跖把人肝做成肉干,也是寓言而非实事。此后佛教传入中国,其学说越接近道理却越失去真实,简直把人与禽兽都看作大海中的泡沫,更不允许设立计较分别。所以它禁止杀戮、禁止吃肉的言论越严厉,而天下人果断互相吞食的行为也因此而起。自从汉明帝以后,如黑山贼、朱粲、刘洪起之类,吃人就像吃豆麦一样,即使是张睢阳这样的贤人也未能幸免。可悲啊!孟子所说的“将互相吞食”,如果真的互相吞食了,那么佛教造成的危害其惨烈程度真是难以言表!

大概如果把这臭皮囊看作红色白色混合不净之物所构成,也像粪土生长蔬菜谷物一样,而父母未生之前另有本来面目,那么这泡沫的聚集、揉眼产生的幻花、熏染而成妄立的肉骨筋骸,而将其切割烹煮,以稍微填补我饥饿的疮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圣人不出世,驳斥它的人无力,人一天天接近禽兽而互相残杀,我不知道它的结局会怎样!

六

墨家主张二本,他到头来,也只说一本。大概以一本为真,一本为妄。佛教当初立教,也是如此,所以有“万法归一”的说法。程子勘破华严三观之处,华严应当作楞严。抓住了真赃了。但佛教又完全懂得脱卸尖巧,与朱熹所说的“杨朱、墨翟只是硬生生地那样做”不同,所以又有“束芦相交,如藤倚树”的说法,妄既不立,真也不建,所以有蕉心的比喻,简直是无本。于是又在妄真两舍之外,另外寻找一个尖颖之处掐取,所以在“万法归一”之上,又说一个“一归何处”。大概二本变为归一,归一变为无本,无本的变,又为枯木头上开花,而佛教的巧妙达到了极致。

仔细思量,好像说梦一样。他们只管在针头线尾上寻找天地,总以为那大化无心,莫也有时如此在无用上见用。然而总之只是人思量不到,见闻不及,那么人所看到的无用之物,在大化原本自有至诚不息、洋洋发育之功。却在那闪烁的影子中翻来覆去,寻找消亡询问消息。唉,这又是多么愚蠢啊!

总因为他们在那些伶伶俐俐的地方,费尽气力,所以把眼前忘了。只自家一腔子恻隐、羞恶之心,却教入狭邪之处去。天之所显、民之所知的君臣父子,却看作土芥相似。而穷极其情,那么只欲将眼前万理,销陨无余,讨个直截快傥的路走;许多做不彻的地方,只一味笼罩过去,更不加以辨别。那么兽食人、人相食的祸患,都从根苗上生出,祸芽逢罅便发也,悲哀啊!

七

廉,是指廉隅。到了迤逦不同的地方,如果囫囵吞枣地过去,那么便不成等级。这只是一个大界限,必须令其分明。人的大界限处,就是与禽兽不同的地方。此处囫囵没分晓,便不成廉。

“仲子怎么能算廉洁”一句,是铁断案。不能廉,那么已入而禽兽昆虫

之类矣。“充仲子之操,蚓而后可”,正是说他不廉。赖他尚居於陵之室,食妻之粟,稍与蚓别。若并此删除,则愈与蚓无二。

译之类了。“充仲子之操,蚓而后可”,正是说他不廉洁。幸亏他还住在於陵的房屋里,吃妻子种的粮食,稍微与蚯蚓有所不同。如果连这些也删去,那就更加与蚯蚓没有两样了。

乃仲子之尚能隐忍而就此二者,岂其志操之能然哉?犹夫人之情,犹夫人之理,不能逃耳。若充其操,则如释氏之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乃可信不失身于盗跖而真蚓矣。

  孟子力辨仲子,只为人、禽大界限,正争一“廉”字。想来,仲子一类人,只是他气禀受得淡泊枯槁,便以此傲世而自贤。使其气禀稍浓,则贪猥更不成模样。观其卞躁褊陋,全没一些气象。“出而哇之”,即不施于母,已自惭惶杀人!者数脔之鹅,于名义有何重轻,直恁惊天动地,视昊天罔极之父母也比并不得!即此与口腹之人、珍重丁宁夫残羹冷炙者何以异!即此是禽虫见解,而人之大廉已丧尽矣!

  孟子于杨、墨说禽兽,于仲子说蚓,无非为斯人立人极,以别于异类。似蚓即是不廉。蚓之食槁壤、饮黄泉时一段无心无肠、卞躁鄙吝,恰与仲子匍匐三咽时同一昏浊之情。看先王之礼,俪尊列俎,终日百拜,酒清不饮,肉干不食,是甚气象来,方是廉隅整饬,一丝不乱的节奏。集注“然后可以为廉”、“未能如蚓之廉”,二“廉”字,非是。东阳为分别周旋,差为可通。若竟以蚓为廉,则正以害人心不小。且天下必无有能如蚓者,而尧、舜、周、孔,岂皆其不廉者乎?

离娄上篇

一

  以六律正五音,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五音言,而人声之五音不在其中。盖人声之五音一因其自然,直是无可用力正得处。律之所能正者,以立长短、大小、多少、轻重之法,而取清浊、缓急、修促、洪细之定则也。耳无定准,藉数以立质,随质以发声,而八音之宫、商、角、征、羽乃以分焉。盖八音之有响,虽天地之产,使有可以得声之材,而其成音也必繇人制。制之自人,则或增或损,无成则而必乱,故必以六律一成之数为之准,而合于数者合于音矣。若人声之清浊敛纵,一仍乎自然之喉、舌、唇、齿、腭,一成以还,莫之为而自动于窍,虽有六律,亦安所施哉?此亦不待审乐者而后知也。

  若夫歌唱之节,亦有所待以取和,则又恃五音已正之八音定其疾徐之度耳。故六律者以正五音于八音,而八音者又以其五音之叶正人声之五音也。在古乐,则房中升歌以瑟,余乐以笙磬。于今世俗之乐,则南以拍板,北以弦索。古乐今乐,雅、郑不同,而人声之受正于五音,不受正于六律,一也。

  程氏复心只此不知,乃谓“圣人制五音以括人声”,矮人观场,无劳饶舌可已。

二

  “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唯宋仁宗可以当之。其“不可法于后世者”,则汉文、景是已。齐宣王不忍一牛,孟子许其足以王者,犹谓乍见孺子而怵惕恻隐之人可以保四海,无欲穿窬之人可使义不胜用耳。偶然半明半灭之天良,安得遽谓之有仁心耶?

  至若梁武帝者,篡其君而推之刃,惧冤报之相寻,思以苟免其人诛鬼谪之大罚,而又择术不审,托于无父无君之教以自匿;抑且贪非所据,愤不自戢,杀人盈于城野,毒祸中于子孙。正孟子所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不仁之尤者也。乃云“天下知其慈仁”,知之者谁耶?不过游食之髡,饱其利养,赞叹功德而已。若天怒人怨,众叛亲离,本纪可考,安所得“慈仁”之称哉?

  以齐宣爱牛之心而行先王之道,若因半星之火,欲成燎原之势。自非孟子为之吹嘘播飏之,固必不能。盖其一暴十寒之心元自不给于用,而扩充之也自非旦夕之功。若彼始为乱贼、继为浮屠之萧衍,即使依样胡卢,行井田,立学校,亦与王莽之效周官以速亡者无以异。安所得泽被于民而法垂于后耶?范氏于是为失言矣。

  庆源云“武帝有仁闻而非其真”,差为近实。然衍之恶积而不可掩,不仁之声,遗臭万年,岂但失真而已哉!

三

  “不愆不忘”两“不”字,元是工夫字,与无愆无忘不同。不以有意而愆谬之,不以无意而遗忘之,乃能循用旧章以遵先王之道。在诗之以祝王之子孙者,固为愿望之词,非有率

译于是仲子尚能隐忍而做到这两点,难道真是他的志向节操能这样吗?不过是常人的情感,常人的事理,无法逃避罢了。如果扩充他的节操,就会像佛教徒那样每天只吃一顿饭、在树下睡一觉,这才可信他不会失身于盗跖而真正变成蚯蚓了。

孟子极力辩驳仲子,只因为人与禽兽的大界限,正争在一个“廉”字。想来,仲子这一类人,只是他气质禀受得淡泊枯槁,便以此傲视世俗而自认为贤德。假使他的气质禀受稍为浓厚,那么贪婪卑劣就更不成样子了。看他急躁狭隘浅陋,全没有一些气象。“出来就吐掉”,即使不施用于母亲,自己就已经惭愧惶恐得要命了!这几块鹅肉,对于名分道义有什么轻重,竟然如此惊天动地,视昊天罔极的父母也比不上!这就和那些口腹之徒、珍重叮咛残羹冷炙的人有什么两样!这就是禽虫的见解,而人的大廉德已经丧失殆尽!

孟子对杨朱、墨翟说是禽兽,对仲子说是蚯蚓,无非是为这些人树立做人的极致,以区别于异类。像蚯蚓就是不廉。蚯蚓吃干土、喝黄泉时那一段无心无肠、急躁鄙吝,恰与仲子匍匐着吞咽时同一昏浊的情感。看先王的礼制,成双的尊器和排列的俎肉,终日百拜,酒清不饮,肉干不食,这是什么气象,才是廉隅整饬,一丝不乱的节奏。集注中“然后可以为廉”、“未能如蚓之廉”,这两个“廉”字,是不对的。东阳为分别周旋,稍微可以讲通。如果竟然认为蚯蚓是廉,那么正对人心的危害不小。况且天下必定没有能像蚯蚓的人,而尧、舜、周、孔,难道都是不廉的人吗?

离娄上篇

一

用六律来校正五音,只是针对金、石、丝、竹、匏、土、革、木这八类乐器的五音而言,而人声的五音不在其中。因为人声的五音一依其自然,简直是没有可以着力去校正的地方。六律所能校正的,是确立长短、大小、多少、轻重的法则,从而取得清浊、缓急、长短、洪细的定则。耳朵没有固定的标准,凭借数目来确立质地,随着质地来发出声音,而八音的宫、商、角、徵、羽才得以区分。八音之所以有声响,虽然是天地所产,假使有可以发声的材料,但其形成音律必定由人来制作。制作由人,那么或增或减,没有固定的法则就一定会混乱,所以必须以六律一成不变的数目作为标准,符合数目的就符合音律了。至于人声的清浊收敛放纵,完全取决于自然的喉、舌、唇、齿、腭,一成不变之外,没有什么作为而自动从孔窍发出,即使有六律,又能在哪里施展呢?这也不需要等待精通音乐的人而后才知道。

至于歌唱的节拍,也有所依赖以取得和谐,那就又依靠已经校正了五音的八音来确定快慢的尺度罢了。所以六律是用来在八音中校正五音,而八音又以其五音的和谐来校正人声的五音。在古代音乐中,房中升歌用瑟,其余音乐用笙和磬。在当今世俗音乐中,南方用拍板,北方用弦索。古乐今乐,雅乐郑声不同,但人声受五音校正,不受六律校正,这一点是一样的。

程氏复心只是不知道这一点,竟说“圣人制定五音以概括人声”,就像矮人看戏,不必多费口舌了。

二

“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只有宋仁宗可以当之无愧。那“不可法于后世者”,则是汉文帝、汉景帝了。齐宣王不忍心一头牛,孟子赞许他足以称王,还说是乍见小孩而惊惧同情的人可以保全四海,没有想挖墙洞偷窃的人可以使道义不胜使用罢了。偶然半明半灭的天良,怎么能立刻说他有仁心呢?

至于梁武帝,篡夺他的君主而推刃于他,害怕冤报相继而来,想以此苟免于人诛鬼谪的大惩罚,却又选择术数不审慎,依托于无父无君的教义来隐藏自己;况且贪婪非分据有,愤怒不能自制,杀人充满城野,毒祸殃及子孙。这正是孟子所说的“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是最不仁的人。却说“天下知道他的慈仁”,知道的人是谁呢?不过是游食无业的僧人,饱食其利养,赞叹功德罢了。如果天怒人怨,众叛亲离,本纪可以考证,哪里能得到“慈仁”的称号呢?

用齐宣王爱牛的心去实行先王之道,如果因为半星之火,想成燎原之势。如果不是孟子为他吹嘘播扬,固然一定不能。因为他一暴十寒的心原本就不够用,而扩充它自然不是朝夕之功。如果那个起初为乱贼、后来为浮屠的萧衍,即使依样画葫芦,实行井田制,设立学校,也与王莽效仿周官以加速灭亡没有什么不同。怎么能得到恩泽被于百姓而法则垂于后世呢?范氏在这里失言了。

庆源说“武帝有仁闻而非其真”,稍微接近事实。然而萧衍的罪恶积累而不可掩盖,不仁的名声,遗臭万年,岂止是失真而已呢!

三

“不愆不忘”两个“不”字,原本是工夫字,与无愆无忘不同。不因为有意而愆谬,不因为无意而遗忘,才能遵循旧章以遵行先王之道。在《诗经》中祝颂王的子孙,固然是愿望之词,并非有率

用旧章者,而以赞其无愆无忘之美。孟子断章引此,亦正于“不愆不忘”显遵法者学古之功。不得以“不愆不忘”为无过,“率繇旧章”为遵法,逆文立意也。遵法而可无过,乃孟子引伸诗人言外之旨,故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以补诗所未言之效。若诗已有无过意,则当以“此之谓也”直结之矣。集注未安。

译采用旧有典章的人,以此赞美其没有过失、没有遗忘的美德。孟子截取章节引用此句,正是为了彰显“不愆不忘”所体现的遵循法度、学习古道的功效。不能将“不愆不忘”解释为没有过错,将“率繇旧章”解释为遵循法度,从而违背文意来确立主旨。遵循法度因而可以没有过错,这是孟子引申诗人言外之意,所以说“遵循先王的法度却有过错的,从来没有”,以此来补充诗歌所未言明的功效。如果诗歌本身已有无过错的意思,那么孟子就应当直接用“此之谓也”来总结了。朱熹的《集注》在此处并不妥当。

四

  法律之不可胜用,仁之覆天下,虽圣人之以为法于后世者以此,乃圣人之自以制器审音,平治天下,先须用此。非在圣人独恃其耳目心思已足给用,但为天下后世不能如己之不待于法,故须与立个法度也。

  集注似误看一“继”字,将耳目心思之既竭,作圣人自用之道,圣人已自了当后,又加上一种方便与后人。如此说来,未免害理。此虽为上古圣人而言,然其云竭目力之圣人者,岂其明之过于娄、班?竭耳力之圣人者,岂其聪之过于师旷?竭心思之圣人者,岂其睿智之过于尧、舜?则亦但竭其耳目心思,终不能制器审音而仁天下;于是继求之一定之法,使目有凭以用其明,耳有凭以用其聪,心有依据以行其仁,然后知向之徒勤于耳目之力、心之思者,必至此而后非妄也。规矩准绳元不是目力看出来底,六律元不是耳力听出来底,不忍人之政元不是师心亿度想出来底。

  集注“犹以为未足”一语,殊不稳妥。岂但以为未足哉!直是耳目心思之力,与形之方圆、声之五音、天下治平之理,全然凑泊不著。规矩准绳因乎象,六律因乎数。圣人不于目求明,于耳求聪,而以吾心之能执象通数者为耳目之则。故规矩、六律之所自制,不得之耳目者而得之于心思,以通天下固有之象数,此以心而治耳目也。不忍人之政,上因天时,下因地利,中因人情。圣人不任心以求天下,而以天下固然之理顺之以为政,此以理而裁心思也。故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察迩言以执两端而用其中。岂有闭门造车、出门合辙之自用者哉!圣人用之而自不可胜用,乃以垂之后世而亦不可胜用,其理一,其效均也。

  如谓先王为天下后世故,制此法度,若圣人之自为用者,一目击而方圆即定,一流耳而五音即定,一致思而仁即被于天下,则此圣人者,将如佛氏之观十方世界如掌中果,一按指而海印发光,一皆成就耶?言之无实,亦不祥矣。

  既者,已事之词也;继者,遂事之词也。“已竭耳目心思”云者,劳已尽而绩未成也。“继之以规矩、准绳、六律、仁政”云者,言彼无益,而得此术以继之,乃以遂其所事也。双峰乃云“唯天下不能常有圣人,所以要继之[以]不忍人之政”。然则使天下而恒有圣人,则更不须此不忍人之政乎?是孔子既作,而伏羲之易,唐、虞之典,殷、周之礼,皆可焚矣!此老子“剖斗折衡”之绪论,释氏“黄叶止啼”、“火宅”、“化城”之唾余。奈何游圣贤之门者,不揣而窃其旨也!

五

  人君之所不得于天下者,亦唯不亲、不治、不答以敬而已。其以莅下土而定邦交者,亦唯爱之、治之、礼之而已。仁、智、敬之皆反求矣,则亦更有何道之可反求也?只此三者,包括以尽。“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是总括上文以起下义。双峰乃云“上面三句包括未尽,‘皆’字说得阔”,徒为挑拨,了无实义,当亦未之思尔。

六

  林氏所云“诸侯失德,巨室擅权”,自春秋时事。逮乎战国,天下之持权者又不在世卿而在游士矣。“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唯晋厉、鲁昭、齐简为然。战国时,列国之卿与公室争强弱者,仅见于田婴、韩朋,然亦终不能如三家、六卿之强逆也。以蟠根深固之魏冉,而范雎一言则救死之不暇。七国之贵公子者,劣以自保其富贵。安得有君欲胜之不能而取祸者哉?

  孟子说“不得罪于巨室”,与周公“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意同,乃以收拾人心于忠厚仁慈之中,而非有称兵犯顺之王承宗、跋扈不恭之韩弘须为驾驭,不然则效安、史、滔、泚之为也。看孟子说“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则其云“为政不难”者,为施德教之令主言也。若唐宪宗一流恩、威两诎之君,本无德教,不足言矣。

  孟子七篇,屡言兴王业之事,而未详所以定王业者。唯此一章是已得天下后经理措置之大业。所谓“为政”者,言得天下而为之也。得天下而为之,而先以

译四

法律之所以无穷无尽地发挥作用,仁德之所以能覆盖天下,即使是圣人将其作为后世效法的准则,也是基于这一点。这并非圣人独自依靠自己的耳目心思就足以应付一切,而是因为天下后世的人不能像圣人那样不依赖法度就能治理好,所以必须为他们建立法度。

朱熹的《集注》似乎误看了一个“继”字,把耳目心思的穷尽,当作圣人自己使用的方法,认为圣人自己已经处理妥当后,又加上一种方便留给后人。这样说来,未免违背了义理。这虽然是针对上古圣人而言,但那些竭尽目力的圣人,难道他们的视力超过了娄、班吗?竭尽耳力的圣人,难道他们的听力超过了师旷吗?竭尽心思的圣人,难道他们的智慧超过了尧、舜吗?那么,他们也只是穷尽了耳目心思,终究不能制造器物、审定音律并施行仁政于天下;于是接着寻求一定的法度,使眼睛有凭借来发挥其明亮,耳朵有凭借来发挥其聪慧,心灵有依据来施行其仁德,然后才知道先前仅仅勤于耳目之力、心思之思的做法,必须到此地步才不是虚妄的。规矩准绳原本不是靠目力看出来的,六律原本不是靠耳力听出来的,不忍人之政原本不是靠主观臆测想出来的。

《集注》中“犹以为未足”这一句话,特别不稳妥。难道仅仅是认为不够吗!简直是耳目心思的力量,与形状的方圆、声音的五音、天下治平的义理,完全无法契合。规矩准绳依据的是形象,六律依据的是数理。圣人不在眼睛上追求明亮,不在耳朵上追求聪慧,而是用心中能够把握形象、通达数理的能力作为耳目的准则。所以规矩、六律的制定,不是从耳目中得到的,而是从心思中得到的,以此来通达天下固有的形象和数理,这是用心来治理耳目。不忍人之政,上顺应天时,下顺应地利,中顺应人情。圣人不凭主观意志来治理天下,而是用天下固有的义理来理顺它作为政令,这是用义理来裁断心思。所以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考察浅近的话语以把握两端而运用中道。哪有闭门造车、出门却与车辙相合这种自以为是的情况呢!圣人使用它而自己觉得无穷无尽,把它传给后世也觉得无穷无尽,其道理是一致的,其效果也是相同的。

如果说先王为了天下后世,制定了这些法度,如果圣人自己使用,一眼看去方圆就确定了,一听声音五音就确定了,一想仁德就施于天下了,那么这样的圣人,将像佛教所说的观看十方世界如同掌中的果实,一按手指就海印发光,一切都能成就吗?这种说法没有根据,也是不吉利的。

“既”,是已经完成的词;“继”,是接着完成的词。“已竭耳目心思”的意思是,劳苦已经用尽但功绩尚未完成。“继之以规矩、准绳、六律、仁政”的意思是,说那些(仅靠耳目心思)没有益处,而得到这些方法来接续,从而完成所要做的事。双峰说“因为天下不能常有圣人,所以要接着用不忍人之政”。那么如果天下永远有圣人,就不需要这不忍人之政了吗?这是说孔子既已出现,而伏羲的《易》,唐、虞的典章,殷、周的礼制,都可以烧毁了!这是老子“剖斗折衡”的余论,佛教“黄叶止啼”、“火宅”、“化城”的残渣。为什么游历圣贤门下的人,不揣度就窃取这种旨意呢!

五

君主在天下所不能得到的,也不过是不亲近、不治理、不以敬意回应罢了。他用来治理下民和安定邦交的,也不过是爱护他们、治理他们、以礼相待他们罢了。仁、智、敬都已经反求自身了,那么还有什么道理可以再反求呢?只有这三者,已经包括尽了。“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是总括上文以引出下文义理。双峰却说“上面三句包括未尽,‘皆’字说得宽泛”,只是挑拨,毫无实际意义,应当是没有思考的缘故。

六

林氏所说的“诸侯失德,巨室擅权”,是春秋时期的事情。到了战国,天下掌握权力的人又不在于世袭的卿大夫,而在于游士了。“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只有晋厉公、鲁昭公、齐简公是这样。战国时,列国的卿大夫与公室争强斗弱的,仅见于田婴、韩朋,但也终究不能像三家分晋、六卿专权那样强横悖逆。像根基深固的魏冉,范雎一句话就让他救死都不暇。七国的贵公子,勉强自保富贵。哪里会有君主想要战胜他们而不能而招致祸患的情况呢?

孟子说“不得罪于巨室”,与周公“不疏远亲人,不让大臣怨恨不被任用,故旧没有大过错就不抛弃”的意思相同,是为了在忠厚仁慈中收拾人心,而不是像王承宗那样称兵犯顺、韩弘那样跋扈不恭需要驾驭,否则就会效仿安禄山、史思明、李希烈、朱泚的所作所为。看孟子说“沛然德教溢乎四海”,那么他说“为政不难”,是对施行德教的好君主说的。如果是唐宪宗那样恩威两失的君主,本来没有德教,就不值得说了。

孟子七篇,屡次提到兴王业的事情,却没有详细说明如何安定王业。只有这一章是已经得到天下后经营管理的大业。所谓“为政”,是说得到天下而治理它。得到天下而治理它,而首先

尊尊、亲亲、重贤、敦故之道行之于庙堂之上,君臣一德,以旬宣而绥理之,勿使游谈之士持轻重以乱天下之耳目,则指臂相使,而令下如流水之原矣。当此之时,君臣一心德而天下待命焉,安所得擅权之巨室,杀之不能,纵之不可,须以处置遥持其生命乎?

译尊崇尊贵者、亲近亲属者、敬重贤能者、厚待故旧者的原则在朝廷上施行,君臣同心同德,通过宣示政令来安抚治理天下,不让那些游说之士凭借轻重之论来扰乱天下人的视听,那么君臣之间就像手指与手臂那样互相驱使,政令下达就像流水从源头涌出一样顺畅。在这个时候,君臣一心同德,天下等待命令,哪里还能得到那些专权的豪门大族,杀了他们不行,放纵他们也不可以,必须依靠处置手段来遥持他们的性命呢?

裴晋公之进说也,挟韩弘、承宗之叛服以为辞,而云“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此等章疏,便是三代以下人习气。上失格君之道,下乖纯臣之义,只靠著祸福声势胁持其君以伸己意,而其文字流传,适以长藩镇之恶而不恤。以皇甫镈之不可使居相位为老臣者,不能正君心于早以杜其萌,则唯称引古谊,以明贵义、贱利、尊君子、远小人之大道;若其不听,无亦致位以去而已。今乃引叛臣之向背以怵其君,使之惧而庸吾言,则己志伸而国是定;即其不听,而抑有所操挟以自免于诛逐。其于“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之义,相去远矣。三代以下无大臣者,此也。奈何引孟子而同之!

七

  粗疏就文字看,则有道之天似以理言,无道之天似以势言,实则不然。既皆曰“役” ,则皆势矣。集注云“理势之当然”,势之当然者,又岂非理哉!所以庆源、双峰从理势上归到理去,已极分明。

  “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理也。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小役大,弱役强 ”,势也。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

  大德大贤宜为小德小贤之主,理所当尊,尊无歉也。小德小贤宜听大德大贤之所役,理所当卑,卑斯安也。而因以成乎天子治方伯、方伯治诸侯、诸侯治卿大夫之势。势无不顺也。

  若夫大之役夫小,强之役夫弱,非其德其贤之宜强宜大,而乘势以处乎尊,固非理也。然而弱小之德与贤既无以异于强大,藉复以其蕞尔之土、一割之力,妄逞其志欲,将以陨其宗社而死亡俘虏其人民,又岂理哉!故以无道之弱小,而无强大者以为之统,则竞争无已,戕杀相寻,虽欲若无道之天下尚得以成其相役之势而不能。则弱小固受制于强大,以戢其糜烂鼎沸之毒。而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已。

  曹操曰:“使天下无孤,则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自操言之,固为欺凌蔑上之语,若从旁旷观,又岂不诚然耶?是虽不得谓强大之役人为理之当然,而实不得谓弱小之役于人非理之所不可过也。故本文云:“小役大,弱役强,天也。”自小弱言之,当役而役,岂非理哉!是非有道之天唯理,而无道之天唯势,亦明矣。

  双峰以势属之气,其说亦可通。然既云天,则更不可析气而别言之。天者,所以张主纲维是气者也。理以治气,气所受成,斯谓之天。理与气元不可分作两截。若以此之言气为就气运之一泰一否、一清一浊者而言,则气之清以泰者,其可孤谓之理而非气乎?

  有道、无道,莫非气也,此气运、风气之气。则莫不成乎其势也。气之成乎治之理者为有道,成乎乱之理者为无道。均成其理,则均成乎势矣。故曰:“斯二者,天也。”使谓泰有理而非气,否但气而无理,则否无卦德矣。是双峰之分有道为理,无道为气,其失明矣。

  若使气之成乎乱者而遂无理,则应当无道之天下,直无一定之役,人自为政,一彼一此,不至相啖食垂尽而不止矣。其必如此以役也,即理也。如疟之有信,岂非有必然之理哉!无理之气,天地之闲即或有之,要俄顷而起,俄顷而灭。此大乱之极,如刘渊、石勒、敬瑭、知远。百年而不返,则天地其不立矣!

  理与气不相离,而势因理成,不但因气。气到纷乱时,如飘风飘[骤]雨,起灭聚散,回旋来去,无有定方,又安所得势哉!凡言势者,皆顺而不逆之谓也;从高趋卑,从大包小,不容违阻之谓也。夫然,又安往而非理乎?知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则双峰之言气,亦徒添蛇足而已。

八

  言理势者,犹言理之势也,犹凡言理气者,谓理之气也。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

  双峰错处,在看理作一物事,有辙迹,与“道”字同解。道虽广大,然尚可见,尚可守,未尝无一成之侀。故云“天下有道”,不可云“天下有

译裴度在进言劝谏时,挟持韩弘、李承宗叛服不定的局势作为说辞,声称“如果没有朝廷的力量,就无法制服他们的死命”。这类奏章,正是夏、商、周三代以后人们习染的坏风气。对上丧失了辅佐君王的正道,对下违背了纯臣的道义,只是依靠祸福声势来胁迫君王以伸张自己的意志,而其文字流传下来,恰好助长了藩镇的恶行而不加顾惜。像皇甫镈这样的人,老臣们认为他不能让他担任宰相,如果不能尽早端正君王的心意以杜绝祸端萌芽,那么就只应援引古人的道义,来阐明崇尚道义、鄙薄利欲、尊重君子、疏远小人的大道;如果君王不听,也不过是辞去官位离去罢了。现在却援引叛臣的向背来恐吓君王,使他恐惧而采纳我的言论,那么自己的意志得以伸张而国家的方针得以确定;即使君王不听,也还有所挟持以保全自己免于被诛杀放逐。这与“以道事君,如果行不通就停止”的道义,相差太远了。三代以后没有真正的大臣,原因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引用孟子的话而将二者等同呢!

七

粗略地从文字表面看,似乎“有道之天”是从理的角度来说的,“无道之天”是从势的角度来说的,实际上并非如此。既然都说是“役”,那么都是势了。朱熹《集注》说这是“理势之当然”,势的当然,又难道不是理吗!所以庆源学派、双峰学派从理势归结到理上去,已经非常明白了。

“小德役使大德,小贤役使大贤”,这是理。理本来如此,就形成了势。“小役使大,弱役使强”,这是势。势既然如此而不得不如此,那么这就是理了。

大德大贤适宜成为小德小贤的主宰,理上应当尊崇,尊崇而没有欠缺。小德小贤适宜听任大德大贤的役使,理上应当卑微,卑微就安定了。从而形成了天子治理方伯、方伯治理诸侯、诸侯治理卿大夫的态势。势没有不顺的。

至于大的役使小的,强的役使弱的,并不是他们的德行贤能适宜强大,而是凭借势力处于尊位,这固然不符合理。然而弱小者的德行与贤能既然与强大者没有不同,如果又凭借他们微小的土地、割据的力量,妄自逞逞自己的意志欲望,将要使宗庙社稷覆灭,使人民死亡被俘,这又哪里符合理呢!所以,如果无道的弱小者没有强大者来统领他们,那么争斗就没有止境,残杀相继不断,虽然想要让无道的天下仍然能够形成相互役使的态势也不可能。那么弱小者本来受制于强大者,以收敛那种糜烂鼎沸的祸害。而势的顺从,就是理的当然。

曹操说:“如果天下没有我,不知道会有几个人称帝,几个人称王。”从曹操自己来说,这固然是欺凌蔑视上级的话,如果从旁观者广阔的角度来看,难道不确实如此吗?这虽然不能说强大者役使人是理的当然,但实际上也不能说弱小者役属于人不是理所不可逾越的。所以本文说:“小役使大,弱役使强,是天意。”从小弱者的角度来说,应当役使而被役使,难道不是理吗!这就明白了,并非有道之天只有理,而无道之天只有势。

双峰学派把势归属于气,这种说法也可以讲通。然而既然说是天,就更不能把气分析开来另外谈论。天,是用来张设主宰纲纪这种气的。理来治理气,气所承受成就的,这就叫做天。理与气原本不能分开成为两截。如果认为这里所说的气是指气运的一泰一否、一清一浊而言,那么气之清而泰的,难道可以孤立地称为理而不是气吗?

有道、无道,没有不是气的,这是气运、风气的气。那么没有不形成势的。气成就了治的理的就是有道,成就了乱的理的就是无道。都成就了理,那么就都成就了势。所以说:“这两者,都是天意。”如果说泰有理而不是气,否只有气而没有理,那么否就没有卦德了。因此双峰学派把有道分为理,把无道分为气,其失明之处就在这里。

如果认为气成就了乱的就完全没有理,那么无道的天下,就应当没有一定的役使关系,人各自为政,你争我夺,不到互相吞食殆尽不会停止。他们必然这样相互役使,这就是理。就像疟疾有固定的发作时间一样,难道不是有必然的理吗!没有理的气,天地之间即使有,也是顷刻兴起,顷刻消灭。这种大乱的极端情况,如刘渊、石勒、石敬瑭、刘知远那样。如果百年而不恢复,那么天地就无法存在了!

理与气不相分离,而势因理形成,不仅仅因气形成。气到了纷乱的时候,像狂风骤雨,起灭聚散,回旋来去,没有固定的方向,又哪里能得到势呢!凡是说到势的,都是顺而不逆的意思;从高趋向低,从大包容小,不容许违背阻挠的意思。既然这样,又哪里去不是理呢!知道理势不可以截然分开,那么双峰学派谈论气,也只是徒然画蛇添足罢了。

八

说到理势,就像说理之势一样,就像凡是说理气,是说理之气一样。理本来不是一成不变可以执持的东西,无法看见;气的条理节文,才是理可见的表现。所以起初有理,就在气上看见理;等到已经得到了理,就自然形成势,又只在势的必然处看见理。

双峰学派的错误,在于把理看作一个事物,有踪迹可循,与“道”字同解。道虽然广大,然而还可以看见,还可以遵守,未曾没有一成不变的形貌。所以说“天下有道”,不能说“天下有

理”。则天下无道之非无理,明矣。

译“理”。那么天下无道并非没有理,这就很明白了。

道者,一定之理也。于理上加“一定”二字方是道。乃须云“一定之理”,则是理有一定者而不尽于一定。气不定,则理亦无定也。理是随在分派位置得底。道则不然,现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故弱小者可反无道之理为有道之理,而当其未足有为,则逆之而亡也。孟子于此,看得“势”字精微,“理”字广大,合而名之曰“天”。进可以兴王,而退可以保国,总将理势作一合说。曲为分析,失其旨矣。

九

  “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自是三项人。国削兵衅,犹自偷一日之安者,“ 安其危”也。能为国家之灾害者,而彼反以为利,如虞公之璧马,平原君之上党,祸所自伏,而偏受其饵者,“利其灾”也。荒淫暴虐,为酒池、肉林、琼林、大盈者,“乐其所以亡 ”也。

  不仁者之有此三者,亦各有所因。昏惰而不能自强于政治,故“安其危”。贪利乐祸,小有才而忮害无已,故“利其灾”。嗜欲蔽锢,沉湎而不知反,故“乐其所以亡”。三者有一,即不可与言矣。

  如宋理宗亦无甚利灾、乐亡之事,而但居危若安,直是鼓舞警戒他不动。梁武帝未尝安危、乐亡,乃幸侯景之反覆,以希非望之利,故虽自忧其且败而纳景。首祸之心,终不自戢,则人言又何从而入?若唐玄宗之晚节,未尝安危而利灾也,特以沉湎酒色,而卒致丧败,则虽知张九龄之忠,而终幸李林甫之能宽假以征声逐色之岁月,故言之而必不听。

  三者有一,则必至于亡国败家。而若楚怀王、秦二世、隋炀帝、宋徽宗,则兼之者。以其昏惰安危贪忮利灾沉溺嗜欲乐亡者而言之,则统为不仁。然不仁者未必皆合有此三者也。

  双峰归重末句,自未分晓。其意以为唯荒淫暴虐者,则与集注“心不存”之说相为▯合。乃集注“心不存则无以辨于存亡之著”一语,亦抬起此不仁者太高。若论到存心上,则中材之主能保其国家者,若问他仁义之心在腔子里与否,则无论“三月不违”,即日月一至,乃至一念之分明不昧,亦不可得。然而以免败亡而有余者,则未能仁而犹不至于不仁,尚可与言也。人而谓之不仁,岂但不能存其心哉,直已丧其心矣!

  心不存者,谓仁义之心不存也;丧其心者,并知觉运动之心而亦丧也。昏惰、贪忮、沉溺之人,他耳目口鼻、精神血气,只堆垛向那一边去,如醉相似,故君子终不可与言,弗能为益而祗以自辱。若仅不能存其心,则太甲、成王之蚤岁固然,正伊尹、周公陈善责难之几也,何遽云不可与言耶?

十

  “反身而诚”,与大学“诚意”“诚”字,实有不同处,不与分别,则了不知“思诚 ”之实际。“诚其意”,只在意上说,此外有正心,有修身。修身治外而诚意治内,正心治静而诚意治动。在意发处说诚,只是“思诚”一节工夫。若“反身而诚”,则通动静、合外内之全德也。静而戒惧于不睹不闻,使此理之森森然在吾心者,诚也。动而慎于隐微,使此理随发处一直充满,无欠缺于意之初终者,诚也。外而以好以恶,以言以行,乃至加于家国天下,使此理洋溢周遍,无不足用于身者,诚也。三者一之弗至,则反身而不诚也。

  唯其然,故知此之言诚者,无对之词也。必求其反,则中庸之所云“不诚无物”者止矣,而终不可以欺与伪与之相对也。朱子曰:“不曾亏欠了他底。”又曰:“说仁时恐犹有不仁处,说义时恐犹有不义处,便须著思有以实之。”但依此数语,根究体验,自不为俗解所惑矣。

  大学分心分意于动静,而各为一条目,故于“诚其意”者,说个“毋自欺”。以心之欲正者居静而为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别者居动而为宾,故立心为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从心,而毋以乍起之非几凌夺其心,故曰“毋自欺”,外不欺内、宾不欺主之谓也。

  今此通天人而言诚,可云“思诚者”人不欺天,而“诚者天之道”,又将谓天下谁欺耶?故虽有诚不诚之分,而

译道,是确定不变的理。在“理”字上加上“一定”二字,才是道。如果说“一定之理”,那就意味着理有确定的一面,但并不完全局限于确定。气是不确定的,那么理也就没有定准。理是随着所在之处而分派位置的。道则不然,它是现成的道路,只待人遵循罢了。所以,弱小者可以将无道的理转化为有道的理,而当他们不足以有所作为时,违背它就会灭亡。孟子在这里,看得“势”字精微,“理”字广大,将二者合起来称之为“天”。进取可以兴王,退守可以保国,总之是将理和势合在一起说。如果曲折地加以分析,就失去其宗旨了。

九

“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这是三种人。国家削弱、战争频发,却仍然偷安度日,这是“安其危”。能够给国家带来灾害的人,他们反而认为有利,比如虞公的璧玉和骏马,平原君的上党,祸患由此潜伏,却偏偏接受诱饵,这是“利其灾”。荒淫暴虐,建造酒池、肉林、琼林、大盈池的人,这是“乐其所以亡”。

不仁的人有这三种表现,也各自有原因。昏庸懒惰而不能在政治上自强,所以“安其危”。贪图利益、喜好祸乱,小有才能却嫉妒伤害人不止,所以“利其灾”。嗜欲遮蔽禁锢,沉湎其中不知悔改,所以“乐其所以亡”。这三者只要占有一项,就不可与之交谈了。

比如宋理宗也没有多少利灾、乐亡的事,只是身处危境却像安居一样,任凭鼓舞警戒也打动不了他。梁武帝未曾安于危境、乐其灭亡,却庆幸侯景反复无常,以图谋非分的利益,所以虽然自己担忧即将败亡,还是接纳了侯景。首祸之心,始终不能自制,那么别人的劝谏又从哪里听进去呢?至于唐玄宗晚年,未曾安于危境而利灾,只是沉湎酒色,最终导致丧败,所以虽然知道张九龄忠诚,却终究庆幸李林甫能宽容,以便有岁月去征声逐色,所以即使进言也一定不听。

三者占有一项,就必然导致亡国败家。而像楚怀王、秦二世、隋炀帝、宋徽宗,则是三者兼有。从他们昏惰安危、贪忮利灾、沉溺嗜欲乐亡来说,统称为不仁。然而不仁的人未必都具备这三者。

双峰先生重视最后一句,自己并未弄清楚。他的意思是只有荒淫暴虐的人,才与集注“心不存”的说法相吻合。然而集注“心不存则无以辨于存亡之著”这一句话,也将这不仁者抬得太高了。如果论到存心,那么中等资质的君主能保全国家的,如果问他仁义之心是否在胸中,那么无论“三月不违”,即使日月一至,乃至一念之分明不昧,也是不可得的。然而以免败亡而有余的,则是未能达到仁却还不至于不仁,尚可以交谈。人如果被称为不仁,岂止是不能存心,简直是已经丧失其心了!

心不存,是指仁义之心不存;丧其心,是指连知觉运动之心也丧失了。昏惰、贪忮、沉溺的人,他的耳目口鼻、精神血气,只堆砌向那一边去,如同醉酒一般,所以君子最终不可与之交谈,不能为他带来益处,只会自取其辱。如果只是不能存心,那么太甲、成王早年就是如此,这正是伊尹、周公陈述善道、责以难事的机会,怎么能说不可与之交谈呢?

十

“反身而诚”,与《大学》中的“诚意”,“诚”字实际上有所不同,如果不加以区分,就完全不知道“思诚”的实际含义。“诚其意”,只在“意”上说,此外还有正心,有修身。修身治理外在,诚意治理内在;正心治理静态,诚意治理动态。在意的发动处说诚,只是“思诚”这一阶段的工夫。如果是“反身而诚”,则是贯通动静、合内外之全德。静时在不睹不闻中戒惧,使这理森森然存在于我心中,这是诚。动时在隐微处谨慎,使这理随着发动处一直充满,在意的始终没有欠缺,这是诚。在外以好恶、言行,乃至施加于家国天下,使这理洋溢周遍,没有不足以用于身的,这是诚。这三者有一项达不到,就是反身而不诚。

正因为如此,所以知道这里所说的诚,是无对之词。如果一定要寻求它的反面,那么《中庸》所说的“不诚无物”就止于此了,终究不可以用欺与伪来与它相对。朱子说:“不曾亏欠了他底。”又说:“说仁时恐犹有不仁处,说义时恐犹有不义处,便须著思有以实之。”只要依据这几句话,根究体验,自然不会被俗解所迷惑。

《大学》将心和意分为动静,各自作为一条目,所以对于“诚其意”,说个“毋自欺”。以心之欲正者居静而为主,意之感物而有差别者居动而为宾,所以立心为主,而以心之正者治意,使意从心,而不以乍起之非几凌夺其心,所以说“毋自欺”,这是外不欺内、宾不欺主的意思。

现在这里通天人而言诚,可以说“思诚者”人不欺天,而“诚者天之道”,又将说天下谁欺呢?所以虽然有诚与不诚之分,而

无欺伪之防。诚不诚之分者,一实有之,一实无之;一实全之,一实欠之。了然此有无、全欠之在天下,固不容有欺而当戒矣。

译没有防范欺骗虚伪的必要。真诚与不真诚的分别,在于一个确实存在,一个确实不存在;一个确实完备,一个确实欠缺。清楚地认识到这有无、全欠在天下间的状况,本来就不容许有欺骗,而应当加以警戒了。

“诚者天之道也”,天固然其无伪矣。然以实思之,天其可以无伪言乎?本无所谓伪,则不得言不伪;如天有日,其可言此日非伪日乎?乃不得言不伪,而可言其道曰“诚”;本无所谓伪,则亦无有不伪;本无伪日,故此日更非不伪。乃无有不伪,而必有其诚。则诚者非但无伪之谓,则固不可云“无伪者天之道”也,其可云“思无伪者人之道”乎?

  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通吾身、心、意、知而无不一于善之谓也。若但无伪,正未可以言诚。但可名曰“有恒”。故思诚者,择善固执之功,以学、问、思、辨、笃行也。己百己千而弗措,要以肖天之行,尽人之才,流动充满于万殊,达于变化而不息,非但存真去伪、戒欺求慊之足以当之也。尽天地只是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个思诚。即是“皇建其有极”,即是二殊五实合撰而为一。

一一

  孟子言“皆备”,即是天道;言“扩充”,即是人道。在圣学固不屑与乡原之似忠信、似廉洁者为对,在王道亦不屑与五伯之假仁假义者为对。学者先须识得此字,然后见处真,立处大,可有至百步之力,而亦不昧于中百步之巧。若将此“诚”字降一格,使与“欺” 字“伪”字作对,则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之小人便是配天之至诚矣。

  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大段事,只当得此“思诚”一“思”字,曰“命 ”、曰“性”、曰“道”、曰“教”,无不受统于此一“诚”字。于此不察,其引人入迷津者不小。

  广平引大学“欲诚先致”释明善、诚身之序,自是不谬,以致知、诚意是思诚者知行分界大段处也。若庆源死认诚意为诚身,而孤责之隐微之无欺,则执一砾石而谓太山之尽于是,亦乌知其涯际哉!

一二

  文王当商命未改之时,犹然受商之鈇钺以专征,故无图天下之心,而后为大公无私。若孟子所以期当时之侯王者,则异是。周德已讫,而民之憔悴甚矣。天命须是教有所归,斯民须是令之有主,此亦有广土众民者义之所不得辞。则但行文王之政,不必心文王之心,而已无愧于文王。

  况乎汉高之王汉中,秦已亡而天下裂,义帝之在郴南,初未尝正一日君臣,如夏、商世德相承之天子,为汉之所必戴也。至项羽之稔恶已盈,固不足以为盟主,分汉王于汉中,非所宜顺受之命。使汉君臣不以天下为图,徒保守一隅,养民致贤而一无所为,为之,则一吴芮、尉佗而已矣。集注以私罪汉,未合于时措之宜也。

  到廓然大公处,却在己在人,更不须立町畦,自贻胸中渣滓。上审天命,下察人心,天理所宜,无嫌可避。使文王而当七雄、秦、项之际,上无可服事之故主,下无可推让之邻国,又岂得不以天命不可旷、民望不可违为大公至正之道哉!

  七雄之不仁,项羽之不义,既恶剧于崇、密而必不可北面事之;苟有其德,允当其位,而当此两不相下之势,如项羽之不并天下不休者,又岂如四海乂安,仅保一方之三苗可舞干而格?则以天下为己任者,“勿贰尔心”,而夙夜以期乎必济,正以其身为天下用,而不徇小名小义以自私。藉令汉高而忘天下也,膜视此中国糜烂瓜分于项氏之手,又岂文王之所忍为乎?

  乃若汉高之德愧文王者,则其所致之贤非伯夷、太公、颠夭、宜生之属,两生、四皓终不见庸,而滥以天爵施及哙伍;其养民之政,因陋就简,使五帝、三王强教悦安之大德斩焉不传于后世,斯以为周、汉醇疵之差别尔。若其图天下于秦、项之手而往必求济也,则与尧、舜、汤、文何异道之有哉?

一三

  以手援嫂,自是惊天动地事。集注云“非若嫂溺可手援”,忒把手援看作等闲,坐为孟子“子欲手援”一语赚惑。孟子自缘淳于髡滑稽无赖,到底不屑与他正经说,只折合得他便休。其与告子、任人辈语,皆然。“子欲手援天下乎”,非法语也。

译“诚是天的法则”,天固然没有虚伪。然而仔细思考,天可以用“没有虚伪”来表述吗?本来就没有所谓虚伪,就不能说没有虚伪;就像天有太阳,能说这个太阳不是虚假的太阳吗?既然不能说没有虚伪,却可以说它的法则叫作“诚”;本来就没有虚伪,也就没有不虚伪;本来没有虚假的太阳,所以这个太阳更不是不虚假。既然没有不虚伪,就一定有它的诚。那么诚不仅仅是没有虚伪的意思,就不能说“没有虚伪是天的法则”,又怎么能说“思考没有虚伪是人的法则”呢?

说到一个“诚”字,是最高极的字,再没有别的字可以替代解释,再没有别的语言可以反面形容,是尽天下所有善都具备的意思,是贯通我的身、心、意、知而没有不统一于善的意思。如果只是没有虚伪,正不可以说是诚。只能称为“有恒”。所以思考诚,是选择善并坚持到底的功夫,通过学、问、思、辨、笃行来实现。自己做到一百次、一千次也不停止,目的是要效法天的行为,尽人的才能,流动充满于万事万物,达到变化而不停息,不仅仅是保存真实去除虚伪、警戒欺骗追求内心满足所能担当的。尽天地只是一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一个思考诚。这就是“皇建其有极”,这就是二殊五实合撰而为一。

一一

孟子说“皆备”,就是天道;说“扩充”,就是人道。在圣人的学问中,本来不屑与乡原那种看似忠信、看似廉洁的人相对比;在王道中,也不屑与五霸那种假仁假义的人相对比。学者必须先认识这个字,然后见解才真实,立场才宏大,可以有走到百步的力量,而也不会迷惑于走到百步的巧技。如果把这个“诚”字降低一格,让它与“欺”字、“伪”字相对,那么说话一定守信、行动一定果断,那种固执浅薄的小人就是配天的至诚了。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治这八大段事情,只相当于这个“思考诚”的一个“思”字,所谓“命”、所谓“性”、所谓“道”、所谓“教”,没有不统属于这个“诚”字的。在这里不考察清楚,把人引入迷途的害处不小。

广平引用《大学》“想要诚先要致知”来解释明善、诚身的次序,自然没有错误,因为致知、诚意是思考诚的人在知行分界上的大段关键处。如果庆源死板地认定诚意为诚身,而孤立地责求在隐微处没有欺骗,那就是拿一块碎石说泰山的尽头就在这里,又哪里知道它的边际呢!

一二

文王在商朝天命未改的时候,仍然接受商朝的斧钺来专征伐,所以没有图谋天下的野心,而后成为大公无私。如果孟子对当时侯王的期望,则与此不同。周朝的德运已经终结,百姓的困苦非常严重。天命必须有所归属,百姓必须有所主宰,这也是拥有广大土地众多人口的人义理上不能推辞的。那么只要实行文王的政治,不必有文王那样的心思,就已经无愧于文王了。

何况汉高祖称王汉中,秦朝已经灭亡而天下分裂,义帝在郴南,起初并没有一天正式的君臣关系,不像夏、商世代德泽相承的天子,是汉朝必须拥戴的。至于项羽罪恶已盈,本来不足以成为盟主,把汉王分封在汉中,不是应该顺从接受的命令。如果汉君臣不以天下为图谋,仅仅保守一隅之地,养育百姓招致贤才而无所作为,那么做的,就只是吴芮、尉佗那样的人了。集注以私心指责汉高祖,不符合时势措施的适宜。

到了廓然大公的地步,却在己在人,更不需要设立界限,自留胸中渣滓。上审天命,下察人心,天理所应当的,没有嫌疑可以回避。假使文王处在七雄、秦、项之际,上无可侍奉的故主,下无可推让的邻国,又岂能不认为天命不可空缺、民望不可违背是大公至正的道理呢!

七雄的不仁,项羽的不义,既比崇侯虎、恶来更恶劣而必不可北面侍奉;如果有德行,确实配得上那个位置,而处在两不相下的局势,像项羽那样不并吞天下不停止,又岂像四海安宁,仅保一方之三苗可以舞干戚而感化?那么以天下为己任的人,“不要有二心”,而日夜期望必定成功,正是以自身为天下所用,而不徇私小名小义。假使汉高祖忘记天下,漠视中国糜烂瓜分在项氏手中,又岂是文王所忍心做的呢?

至于汉高祖的德行愧对文王的地方,则是他所招致的贤才不是伯夷、太公、散宜生之类,两位书生、四皓最终没有被任用,而滥施天爵给樊哙等人;他养育百姓的政策,因陋就简,使五帝、三王强教悦安的大德断绝而不传于后世,这就是周、汉醇疵的差别。至于他在秦、项手中图谋天下而前往必定求取成功,那么与尧、舜、汤、文有什么不同的道理呢?

一三

用手拉嫂子,自然是惊天动地的事。集注说“不像嫂子溺水可以手拉”,太把手拉看作等闲,坐受孟子“你想用手拉”一语的欺骗迷惑。孟子因为淳于髡滑稽无赖,到底不屑与他正经说话,只折合得他便罢了。他与告子、任人辈说话,都是这样。“你想用手拉天下吗”,不是正经话。

此处唯南轩及朱氏公迁看得精析不乱。嫂溺自是用常礼不得处,与汤、武征诛,伊、周放戮,大舜不告一例。若当时天下之溺只是正道上差错了,要与他整顿却易,只消得守道之常为之匡正,则事半而功已倍矣,何用似以手援嫂,做出者样非常事来!

译这里只有南轩和朱熹先生看得精细透彻、条理不乱。嫂子落水,自然是不能用日常礼法来应对的情况,这与商汤、周武王的征伐诛讨,伊尹、周公的放逐杀戮,以及大舜娶妻不告父母,是同一类情形。如果当时天下的沉溺只是偏离了正道,想要加以整顿却很容易,只需坚守常道来进行匡正,就能事半功倍,哪里需要用像用手拉嫂子那样做出非常之举呢!

故孟子之道,合则行,不合则止,犹男女无别时只依著授受不亲之常礼,便足整顿。自生民以来,一治一乱,圣贤看来全无诧异;而繇乱向治之时,为之拨乱反正,大经大法,如运之掌,固不消手忙脚乱也。其云“子欲手援天下乎”,谓援处与溺处各有登对,无事张皇,如嫂命滨危,须破礼合权耳。

一四

  双峰说:“曾晢不私其口腹之奉,常有及物之心,这便是好底意思,曾子便能承顺他。”此言害道不小。子之事亲,若在饮食居处之际较量著孰得孰失,得则顺之,失则逆之,即此便是不孝之尤。陈了翁云:“臣弑君、子弑父者,常始于见其有不是处耳。”见其有是,即见其有不是矣。

  以余食及人,当甚好处?曾子、曾元皆处贫约,即撙节而俾无失肉,以得尽养,亦未便是不好。曾元胸中正执此道理与父母计较耳。且余食之所及者,果饥寒待此以为命者乎?或在童稚,或在仆妾,亦只是呴呴之爱。有如父索所余之财货,以授非所当得之爱妾,则固溺爱不明而陷于恶矣。

  乃天下不孝之子,才于此辨是非,便做出逆天大恶来也不顾恤。故舜之琴、弤、干、戈,自非象之所宜得,然使父母欲以与象,岂便固执不与?“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则亦无是底父母也。凡此之类,父母即极其不是,也只欣然承顺。双峰云“要谕之使合于道”,一谕便是责善,责善便是争,争便是忤逆。父子之闲,各执一是以相讼,而人道灭矣!

  若礼所云有过则谏者,自是关系行检大纲目处,岂在脔肉、杯酒、斗粟、尺布之闲苛求其得失!贵戚之卿,且必君有大过而后谏,况子之事亲耶?且过之大小,亦因乎人之生平。若文王、孔子以为父,则一举动之可疑,不妨以异同请益;若在瞽瞍,则但不格奸而已足。至于言行好恶之纰缪,一一而辨其得失,将终日疾首蹙頞于问安视膳之时,即欲求一刻之承欢而不得矣。

  故唯亲之可谕于道而不怙其恶者,乃可施其几谏,要亦须于己所修之子职了无干涉,然后可见之言词。此非以避嫌也,才到干涉处,恒人之情便易动怒,相激而为贼恩之事,所必至矣。故曰:“直情径行,夷狄之道也。”新安云“一饮一食之闲,尚承亲志如此,况其立身行己之闲乎”,只此极得曾子之心。

一五

  舜之于瞽瞍,便尽索其所有以与象,亦须欣然承顺。至于舜之孳孳为善,莫之能御,虽非瞽瞍之所欲,则又不敢量其亲之必无此志而不以玄德为承志也。

  在亲自有志、事之分,在我又有失身、不失身之别。亲既不但有其志,而见之言语动静,如问有余之类。于我则虽不尽当于道,而终不至于失身,如以余食与非所当与者。者处正好行其“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之心。故舜之牛羊、仓廪、琴、弤、干戈,便瞽瞍将授之盗贼,也不得留纤芥于胸中。

  其不可者,唯欲使象代舜为天子耳。以天子之位,天授之,尧禅之,非舜之有也。人子之于亲,能有几桩事物与舜之有天下一例,乃忍区区较其为公为私、为得为失哉!甚矣,双峰之俗而悖也。

一六

  唯瞽瞍欲以舜之天下与象,则不可承顺;若泰伯、伯夷,则亦必欣然承顺。舜受尧之天下,本非所有而以道受之。徇私亲而以与象,便是失道,失道则失身矣。泰伯、伯夷以世及之国,幸亲不以与异姓而欲授其弟,则承志而逃之,方是求仁,方是至德,方是不失其身。

  叔齐之贤不能过伯夷,而以偏爱故,乱长幼之序,双峰所云“不好底意思”,孰甚于此!浸令伯夷见亲之过,而欲以谕孤竹君,使勿紊长幼之礼,岂非卫辄之流亚乎!且到者处所,岂但伯夷,即凶悍贪嚚之子,也难出口去谕。欲谕而不能,而又怀必谕之心,怀忿浸淫,而商臣之恶起矣。故曰:双峰之说害道不小。

一七

  “人之易其言”与“好为人师”两“人”字,云峰以为与大学“修齐”章“人”字不异,亦自分晓。但为“易其言”者说,则所谓征色发声而后喻者,自

译所以孟子的处世原则,是道义相合就出仕行道,不合就隐退止息。就像男女没有区别时,只要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常礼,就足以整顿秩序了。自从有人类以来,社会总是治乱交替,圣贤看来对此毫无诧异;而在由乱转治的时候,拨乱反正,那些根本的大经大法,就像在手掌中运转一样,本来就不需要手忙脚乱。孟子说“你想用手去拯救天下吗”,意思是说,需要援救的地方和陷入危难的地方各有对应,不必惊慌失措,就像嫂子掉进水里,必须打破常礼而权变施救一样。

双峰说:“曾晳不偏私于口腹之欲的奉养,常有惠及他人的心意,这就是好的意思,曾子就能顺承他。”这种说法对道义的损害不小。儿子侍奉父母,如果在饮食起居上计较谁得谁失,得利就顺从,失利就违逆,这本身就是极不孝的表现。陈了翁说:“臣子弑君、儿子弑父的人,常常始于看到父母有不对的地方。”看到父母有对的地方,也就看到他们有不对的地方了。

把剩下的食物给别人,这有什么特别好的呢?曾子、曾元都处于贫困之中,即使节省下来使肉不浪费,从而能够尽到奉养的责任,也不能说就不好。曾元心中正是执着于这个道理,和父母计较得失罢了。况且那些得到剩余食物的人,真的是饥寒交迫、靠此活命的人吗?或者是在孩童,或者是在仆妾,也不过是些微薄的慈爱。如果父亲索取剩余的财物,给那些不该得到的爱妾,那就是溺爱不明而陷入恶行了。

然而天下不孝的儿子,一旦在这里分辨是非,就会做出逆天的大恶而不顾恤。所以舜的琴、箭袋、盾牌、兵器,本来就不是象应该得到的,但如果父母想把它们给象,难道就固执不给吗?“天下没有不对的父母”,那么也就没有完全对的父母。凡是这类事情,父母即使极其不对,也只是欣然顺承。双峰说“要开导他使他合乎道”,一开导就是要求对方为善,要求为善就是争执,争执就是忤逆。父子之间,各执一是互相争讼,人道就灭绝了!

至于礼中所说的有过失就劝谏,自然是关系到行为检点的大纲目之处,难道在于肉块、杯酒、斗粟、尺布之间苛求得失吗?贵戚之卿,尚且必须君主有大过才劝谏,何况儿子侍奉父母呢?况且过失的大小,也因人的生平而异。如果以文王、孔子为父,那么一举一动可疑之处,不妨以不同意见请教求益;如果是以瞽瞍为父,那么只要不陷于奸恶就足够了。至于言行好恶的谬误,一一辨析得失,将会终日头痛皱眉于问安视膳之时,即使想求得片刻的承欢也做不到了。

所以只有父母可以开导于道而不固执其恶的,才可以施行委婉的劝谏,这也必须在自己所修持的儿子职责毫无干涉之后,然后才能说出可见之言词。这并不是为了避嫌,一旦到了干涉之处,常人的情感就容易动怒,互相激怒而做出贼恩之事,是必然的。所以说:“直率地发泄情感而径直行事,是夷狄之道。”新安说“一饮一食之间,尚且如此顺承父母的意志,何况在立身行己之间呢”,这就极得曾子的心意。

舜对于瞽瞍,即使尽数索取他的所有物给象,也必须欣然顺承。至于舜孜孜不倦地行善,没有人能阻挡,虽然这不是瞽瞍所希望的,但又不敢揣度父母必定没有这种志向,而不以深远的德行来顺承父母的意志。

在父母方面有意志和事情的区别,在我方面有失身和不失身的区别。父母既然不仅有其意志,而且表现在言语动静上,如问是否有剩余之类。对我而言,虽然不完全合乎道,但最终不至于失身,如把剩余的食物给不该给的人。这时正好践行“天下没有不对的父母”的心意。所以舜的牛羊、仓廪、琴、箭袋、盾牌、兵器,即使瞽瞍要把它们给盗贼,也不得在胸中留下丝毫芥蒂。

不可顺承的,只有想让象代替舜做天子这一件事。因为天子的地位,是天授予的,尧禅让的,不是舜私有的。人子对于父母,能有几桩事物和舜拥有天下一样呢,难道忍心区区计较其为公为私、为得为失吗?双峰的说法真是俗陋而悖理啊。

只有瞽瞍想把舜的天下给象,才不可顺承;如果是泰伯、伯夷,则必定欣然顺承。舜接受尧的天下,本来不是所有而以道接受。徇私情而给象,就是失道,失道就是失身了。泰伯、伯夷以世袭的国家,幸好父母不把国家给异姓而想传给弟弟,那么顺承意志而逃走,才是求仁,才是至德,才是不失其身。

叔齐的贤能不能超过伯夷,但因为偏爱,扰乱了长幼的次序,双峰所说的“不好的意思”,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假如让伯夷看到父母的过错,而想开导孤竹君,使他不扰乱长幼的礼节,岂不是卫辄一流的人吗?况且到了这种地步,岂止是伯夷,即使是凶悍贪婪的儿子,也难以开口去开导。想开导而不能,又怀着必定要开导的心,怨恨逐渐滋生,商臣的恶行就产生了。所以说:双峰的说法对道义的损害不小。

“人之易其言”与“好为人师”两个“人”字,云峰认为与《大学》“修齐”章的“人”字没有不同,这自己也分明。但为“易其言”的人说,那么所谓观察脸色、发出声音而后明白的,自

不可与上智同年而语。然苟有责而不易其言,犹在困学之科。云峰云“为泛然之众人而言”,则又太屈抑之矣。泛然之众人,一面受诟骂,一面谰言无忌也。若惠施之遇匡章,理愈穷则词愈嫚,又何尝肯自愧怍而息其邪说,况悠悠之人并不逮惠施者乎?至于“好为人师”者,则泛然之众人固不特无其事,而抑并无其志,且虽“好”之,而人终不师之,则亦何“患”之有?

译不能与上等智慧的人相提并论。然而如果身负职责却不改变自己的言论,仍然属于困于学问的范畴。云峰说“这是为泛泛的普通人而言”,这就又过于委屈压抑了。泛泛的普通人,一方面遭受辱骂,一方面却肆无忌惮地胡说八道。像惠施对待匡章那样,道理越穷尽,言辞就越傲慢,又何曾肯感到羞愧而停止他的邪说呢?何况那些平庸的人,连惠施都比不上呢?至于“喜欢做别人的老师”这一点,泛泛的普通人不仅没有这种行为,而且也没有这种志向,况且即使喜欢这样做,别人终究也不会以他为师,那又有什么“祸患”可言呢?

云峰缘书言“斅学半”,礼言“教然后知困”,孔子以朋来为乐,孟子乐得英才而教育,疑圣贤之不以此为患,故有“泛然众人”之说,乃不知决一疑,又入一疑也。解圣贤文字,须如剥笋相似,去一层,又有一层在,不可便休,须到纯净无壳处,笋肉方见。

  孟子此言,元对当时处士而言。圣贤既不以为患,众人又无好为师之事,唯若惠施、公孙龙一流人,他不理会自家,只要开立法门,终日揣摩卜度,宛转曲折以成其说,千枝万叶,总欲璀璨动人,苟伸其一偏之旨,而以为人所宗主。只此他劈头便从虚诳上著力,故其学之也亦非不博,思之也亦非不深,执之也亦固,而推之也亦远,乃其意中,唯有此为师之好,将孔子也看做恁样做出来底,则迎头便差,堕入非辟。故曰人之患在此,以其蔽、陷、离、穷,“载胥及溺”而莫能淑也。

  凡此一类,皆有过人之资,而又不无好学深思之事;乃以徇名求利、自尊好胜之心,可惜此一项有用人才堕入禽狄去,故曰患。患者,自外来者也,非其所应有之忧,而以一好累之,则既可深恶,而抑可深悼。如人之有病患,非形体所固有,乃以不正之气所感,流传腑藏,遂以伤生者然。

  孟子当时,饶有此人,只贪一个北面皋比,“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便惹下人心世道一大害来。故直指他受病根本,为此辈清夜钟声:言汝之所以舍正路,放本心,而放恣横议者,只在此处,趁门风,图利赖而已;若能去此一好,则以汝之才,亦何至充塞仁义而率兽食人乎!此所谓可深悼者也。

  乃尽他说得天花乱坠,公然与尧、舜、周、孔为对垒,也只是收合一起闲汉、做成一部文章的本愿。勘破他此处,却元来自家也不曾果有邪僻在,但为些须名利,造下者场虚谎,此则所可深恶者也。

  后来王仲淹全是此病,而韩退之亦所不免。通也,愈也,亦岂泛然之众人哉!近世龙溪以下诸儒,傍释氏之门庭,以入流合俗而建宗风,盖亦不读孟子此语耳。

一八

  “实”与“本”确然不同。本者,枝叶之所自生;实者,华之所成也。集注谓“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其意亦犹此”,是大纲说道理,恐煞说二者是实,则嫌于以仁民、爱物、贵贵、尊贤等为虚花,故通诸有子之说,以证其有可推广相生之义。实则有子之意,以孝弟为为仁之本,教学者从此立定根基发生去,孟子则言凡尽五常之德者,皆当以此为实也。

  若一向在外面去做,却于二者有缺,则是心已不著在腔子里,与自家根本真心相体认,尽著外面推排,都是虚壳子撑架著。寻常说仁、义、礼、知、乐,及至反躬自验,而其或为切近,或为迂远,或为精实,或为虚疏,一倍了然自喻,知唯此之为实矣。

  诸说唯西山说见大意。劈头仁、义二条,即是教为仁义者一依据紧要事,故五“实” 字一般元无差异。云峰横生异同,将前二“实”字作人本心说,便不得立言之旨。

  若论原头发生处,但有远近亲疏之别,初无先后之序。人性之中,仁义之全体大用,一切皆备,非二者先而其余皆后。一落后,则便是习,不是性矣。唯斯二者,痛痒关心,良心最为难昧,故曰“实”。当身受用处,较其余自别。如谷有实,乃是人吃得饱满物事也。双峰及张彭老之说,皆不合本旨。

一九

  蔡氏将“知而弗去”作两件说,真成诧异;向后引证,愈见支离。

  说是、非为二,又与此“知明”“守固”不相干涉。倏而此为二,倏而彼为二,就蔡氏言之,已为四矣。况从是而往,尽智之用,有千万而无算者乎?礼有三统,乐有五音,又岂礼有三实,乐有五实邪?

  其曰“如五行水土,俱旺于子”,乃不知土生于申,是术家附会安排,大不恰好处。使土果生申而旺子,则月令位土于长夏之中宫,当午、未之余尚在未得长生之地,而辰亦土位,恰当墓库,又何说也?即以术家之言推之,亦当谓土生于辰、巳之

译云峰依据《尚书》中“教是学的一半”的说法,以及《礼记》中“教导之后才知道困顿”的论述,又提到孔子以朋友前来为乐,孟子以得到英才并教育他们为乐,怀疑圣贤并不以此为忧患,所以才有“泛泛众人”的说法,却不知解决了一个疑惑,又陷入另一个疑惑之中。解读圣贤的文字,必须像剥笋一样,去掉一层,还有一层在里面,不能就此停止,必须剥到纯净无壳之处,笋肉才能显现。

孟子这番话,原本是针对当时的隐士而言。圣贤既不以此为患,普通人又没有喜好拜师求教的事情,只有像惠施、公孙龙这一类人,他们不顾自身修养,只想着创立法门,整天揣摩推测,迂回曲折地形成自己的学说,千枝万叶,总想璀璨动人,只要伸张自己偏颇的主旨,就以为能被人尊奉为宗主。仅这一点,他们一开始就从虚妄不实的地方着力,所以他们的学习并非不广博,思考并非不深入,执着并非不坚固,推演并非不远,然而在他们心中,只有这种拜师的喜好,把孔子也看作是这样做出来的,那么一开始就错了,堕入邪僻之中。所以说人的祸患就在这里,因为他们的蒙蔽、陷溺、背离、困穷,“互相拖累以至于沉溺”而不能向善。

凡是这一类人,都有超过常人的资质,而且也不乏好学深思的表现;然而因为追求名利、自尊好胜的心,可惜这一批有用的人才堕落到禽兽夷狄的地步,所以说这是祸患。祸患,是从外部来的,不是他们本该有的忧虑,却因为一种喜好连累他们,这既令人深恶,又令人深悼。就像人得了病患,不是形体固有的,而是因为不正之气感染,流传到脏腑,从而伤害生命一样。

孟子当时,这样的人很多,只贪图一个北面受教的席位,“后车几十辆,随从几百人”,这就惹下了人心世道的一大祸害。所以直接指出他们受病的根本,作为这类人的清夜钟声:说你们之所以舍弃正道,放逐本心,而放纵横议,只在于这里,趁着门风,图谋利益罢了;如果能去掉这一种喜好,那么以你们的才华,又怎么会充塞仁义而率领野兽吃人呢!这就是所谓令人深悼的地方。

然而他们说得天花乱坠,公然与尧、舜、周、孔对抗,也只是收罗一些闲散之人、写成一部文章的本愿。看破这一点,原来他们自己并没有真正的邪僻,只是为了些许名利,造下这场虚谎,这就是令人深恶的地方。

后来王通完全是这种毛病,韩愈也不能避免。王通、韩愈,难道也是泛泛的普通人吗!近代龙溪以下的诸儒,傍依佛教的门庭,以迎合世俗而建立宗风,大概也是没有读懂孟子这番话的缘故。

一八

“实”与“本”确实不同。本,是枝叶生长的根源;实,是花所结成的果实。集注说“有子认为孝悌是仁的根本,其意思也与此相同”,这是大体上说道理,恐怕如果直说二者是实,就会让人觉得仁民、爱物、贵贵、尊贤等是虚花,所以通同有子的说法,来证明它们有可以推广相生的意义。实际上有子的意思,是以孝悌作为行仁的根本,教导学者从此立定根基生长发展,孟子则是说凡是尽五常之德的人,都应当以此为实。

如果一味在外面做事,却在二者上有欠缺,那么心已经不放在胸膛里,与自家根本真心相体认,尽着外面推排,都是虚壳子支撑着。平常说仁、义、礼、智、乐,等到反躬自验,它们有的切近,有的迂远,有的精实,有的虚疏,一倍了然自喻,知道只有这才是实的。

各种说法中只有西山说见到了大意。开头仁、义两条,就是教导行仁义者的一个依据紧要事,所以五个“实”字原本没有差异。云峰横生异同,将前两个“实”字当作人的本心说,就不得立言之旨。

如果论原头发生处,只有远近亲疏的区别,最初没有先后的顺序。人性之中,仁义的全体大用,一切皆备,并非二者先而其余皆后。一旦落后,那就是习气,不是本性了。只有这两者,痛痒关心,良心最为难以蒙昧,所以说“实”。当身受用处,较其余自然不同。就像谷物有实,乃是让人吃得饱满的东西。双峰及张彭老的说法,都不符合本旨。

一九

蔡氏将“知而弗去”当作两件事来说,真成诧异;向后引证,愈见支离。

说是、非为二,又与此“知明”“守固”不相干涉。忽然此为二,忽然彼为二,就蔡氏而言,已经变成四了。何况从是而往,尽智之用,有千万而无算者呢?礼有三统,乐有五音,又岂有礼有三实,乐有五实呢?

他说“如五行水土,俱旺于子”,却不知土生于申,这是术士附会安排,大不恰当的地方。假如土果真生于申而旺于子,那么月令位土于长夏之中宫,当午、未之余尚在未得长生之地,而辰也是土位,恰当墓库,又有什么说法呢?即使以术士的话推之,也应当说土生于辰、巳之

交可耳。水、土相克,故不得同宫俱王也。

译相交是可以的。水和土相互克制,所以不能同在一个宫位并且同时称王。

且此亦何足为四德五常征!生王之说以化气言,四德五常以体性言。如水生申,旺子,绝巳,岂人心之智,亦申生、子旺而巳遂绝耶?

  又云“五脏,心、肝、脾、肺皆一,而肾独二”,其说尤鄙。肾有二,肝与肺且不啻二矣。且以六腑言之,太阳寒水为膀胱,膀胱亦有二耶?内形既然,外形亦尔。如口一而耳、目、鼻皆二,其于五常四德,又何象哉?

  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虽终始一理,却不是一个死印板刷定底。盖可以形而上之理位形而下之数,必不可以形而下之数执形而上之理。若撇下本领,只向画影、图形、握算子、分部位上讨消息,虽其言巧妙可观,而致远必泥,君子不为也。

  孟子说“知斯二者弗去”,只是一套话,说教详尽,何尝分为两扇,如肾二枚相似!庆源云“知既明,则自然弗去”,较之蔡说,自免于邪。然孟子一“知”字,只浅浅说,故加个“弗去”,未尝如庆源于“知”字下加一“明”字说得尽也。

  以实求之,事亲从兄,初无深隐莫察之蕴,亦人所易知,而特难于弗去。其所以难于弗去者,以斯二者与其他事理不同。凡理之有所得而复去者,类为私智邪说之所乱,故知之明则不复去。乃斯二者,虽极不孝不弟之人,亦无私智邪说爚乱他,别作一番假名理,只是其知之也不能常常不昧,一会惺忪,一会懵懂,遇昏著时便忘了也。

  “去”字当如字读,与“不违仁”“违”字一义。俗作上声读者不通。常知不昧,便是弗去。恰紧在弗去上见智,非恃其知之明而即以弗去也。故庆源之说贤于蔡氏,而要于此未当。

二十

  事亲方是仁之实,从兄方是义之实,知斯二者方是智之实,节文斯方是礼之实,乐斯方是乐之实。若不于斯二者尽得,则虽爱以为仁,敬以为义,明察以为智,习仪以为礼,娴于音律舞蹈以为乐,却都是无实;无实便于己不切,即非心德。孟子立言之旨,大概如此。

  所以到乐上,又须引伸一段。缘乐之为教,先王以和人神,学者以治性情,似所用以广吾孝弟者,而非孝弟之即能乎乐,故孟子又推出学乐者一段真情真理来。自非心有日生之乐,志和气顺以手舞足蹈,自然无不可中之节奏,则竟不可以言乐。故学者之学于乐,必足之蹈夫舞缀之位,手之舞夫干羽之容,得之心,应之手足,不知其然而无不然,斯以为乐之成。然使其心之乐不日生不已,则非其郁滞,即其放佚,音节虽习,而不可谓乐也。

  唯能以事亲、从兄为乐,而不复有苦难勉强之意,则心和而广,气和而顺,即未尝为乐,而可以为乐之道洋溢有余;乃以之为乐,则不知足蹈手舞之咸中于律者,斯以情益和乐,而歌咏俯仰,乃觉性情之充足,非徒侈志意以取悦于外物也。此乐孝弟者所以为乐之实也。

  “乐斯二者”一“乐”字有力,是事亲、从兄极顶位次。孔子所谓“色难”者,正难乎其乐也。故朱子曰:“要到乐处,实是难得。”不是现成乐底,须有功夫在。其始亦须著意,但在视无形、听无声上做去,调治得者身心细密和顺,则自然之乐便生。自然之乐,是 “生”字上效验,勿误以解“乐”字。始乐时,一须加意去乐,此圣贤一步吃紧工夫,不可删抹。

  足蹈手舞,自当如庆源说,是作乐之事。不然,此二语更无归宿。圣贤恰紧文字,断不作有说无义、镜花水月语也。若莆田黄氏向此段无“是也”二字作商量,一片闲言游语,读之令人欲哕!

  说事亲、从兄,便有知之弗去,节文而乐在里面。抑能知之弗去,节文得当而乐之,方叫得事亲、从兄。双峰以智、礼、乐为“道生”,大是差谬。作文字时,须如此宛转分配,实则言人能常知事亲、从兄,外尽其节文而内极其和乐,则仁、义、礼、智、乐之实皆在是也。

  集注“然必知之明”云云,是朱子补出言外之意,非孟子大旨,其欹重知,亦微有病。盖爱之推及民物,敬之施于贵与贤者,求以

译况且这哪里足以作为四德五常的征验呢!生王之说是从气化角度而言,四德五常是从体性角度而言。比如水生于申,旺于子,绝于巳,难道人心的智慧,也是生于申、旺于子而在巳时就断绝了吗?

又说“五脏中,心、肝、脾、肺都只有一个,唯独肾有两个”,这种说法尤其粗鄙。肾有两个,肝和肺又何止两个呢?况且以六腑来说,太阳寒水对应膀胱,难道膀胱也有两个吗?内在的形体既然如此,外在的形体也是这样。比如口只有一个,而耳、目、鼻都有两个,这又与五常四德有什么对应关系呢?

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虽然始终遵循同一个理,却不是一个死板的印模所固定下来的。可以用形而上的理来定位形而下的数,却绝不可以用形而下的数来拘执形而上的理。如果撇开根本,只在描绘影像、勾勒图形、拨弄算筹、划分部位上寻求消息,虽然其言辞巧妙可观,但追求深远必定会陷入泥沼,君子是不这样做的。

孟子说“知道这两件事而不离弃”,只是一套话,教导详尽,何曾分成两半,像肾有两个那样!庆源说“知道既然明白了,自然就不会离弃”,比起蔡氏的说法,自然避免了邪说。然而孟子一个“知”字,只是浅近地说,所以加上“弗去”,并不像庆源在“知”字下加一个“明”字说得那样透彻。

从实处探求,侍奉父母、顺从兄长,起初并没有深奥隐秘难以察觉的内涵,也是人们容易知道的,只是特别难做到不离弃。之所以难做到不离弃,是因为这两件事与其他事理不同。凡是道理有所得却又离弃的,大抵是被私智邪说所扰乱,所以知道得明白就不会再离弃。至于这两件事,即使是极不孝不悌的人,也没有私智邪说扰乱他们,另造一番假名理,只是他们知道得不能常常不昏昧,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懵懂,遇到昏沉时便忘记了。

“去”字应当按本字读音,与“不违仁”中的“违”字意义相同。俗读为上声是不通的。常知不昧,就是不离弃。恰恰要在“不离弃”上体现智慧,而不是倚仗知道得明白就认为是不离弃。所以庆源的说法优于蔡氏,但在这点上也不恰当。

二十

侍奉父母才是仁的实质,顺从兄长才是义的实质,知道这两件事才是智的实质,节制文饰这两件事才是礼的实质,以这两件事为乐才是乐的实质。如果在这两件事上没有完全做到,那么即使以爱为仁,以敬为义,以明察为智,以习仪为礼,以娴熟音律舞蹈为乐,却都是没有实质的;没有实质便对自己不切近,也就不是内心的德性。孟子立言的宗旨,大抵如此。

所以到了“乐”这一层,又须引申一段。因为乐作为教化,先王用来调和人与神,学者用来治理性情,似乎是用来推广我们的孝悌,而不是孝悌本身就能做到乐,所以孟子又推出了学乐者的一段真情真理。如果不是心中日日产生快乐,志向和气顺遂以至于手舞足蹈,自然没有不合节奏的地方,那就根本不能谈论乐。所以学者学习乐,必定要脚踩舞蹈的行列位置,手舞干羽的仪容,心得其理,手足相应,不知不觉却无不如此,这才算是乐的成就。然而如果心中的快乐不是日日增长不止,那么不是郁结滞涩,就是放荡佚乐,音节虽然习熟,也不能称为乐。

只有能以侍奉父母、顺从兄长为乐,不再有艰难勉强之意,那么心和而广大,气和而顺遂,即使未曾作乐,也可以说乐的道理洋溢有余;如果以此作乐,那么不知道脚蹈手舞都合乎律吕,这是情感更加和乐,而歌咏俯仰,才觉得性情充足,不仅仅是夸大志意以取悦外物。这就是以孝悌为乐之所以是乐的实质的原因。

“乐斯二者”中的一个“乐”字有力,是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最高境界。孔子所说的“色难”,正是难在乐于此。所以朱子说:“要达到乐的地步,实在难得。”不是现成的快乐,必须下功夫。起初也必须着意,但在视无形、听无声上下功夫,调治得身心细密和顺,那么自然的快乐便会产生。自然的快乐,是在“生”字上的效验,不要误解为“乐”字。开始乐的时候,必须加意去乐,这是圣贤一步吃紧的工夫,不可删抹。

脚蹈手舞,自然应当如庆源所说,是作乐的事。不然,这两句话更没有归宿。圣贤紧要的文字,断不会做有说无义、镜花水月的言语。如果莆田黄氏向此段没有“是也”二字作商量,一片闲言游语,读之令人作呕!

说侍奉父母、顺从兄长,便有知之不离弃,节制文饰而乐在里面。能够知之不离弃,节制文饰得当而乐于此,才叫得侍奉父母、顺从兄长。双峰以智、礼、乐为“道生”,大是大错。写文章时,须如此宛转分配,实则说人能常知侍奉父母、顺从兄长,外尽其节制文饰而内极其和乐,那么仁、义、礼、智、乐的实质都在其中了。

集注“然必知之明”云云,是朱子补出言外之意,不是孟子的大旨,其偏重知,也微有毛病。盖爱之推及民物,敬之施于贵与贤者,求以

尽仁义之大用,则存乎知、行之并进;而事亲、从兄,在孩提稍长而已知,其吃紧工夫,唯力行而已。天下之不能事亲、从兄者,岂不知亲之当事、兄之当从哉!故于智必言“弗去”,常提醒此心明了不忘,是之谓智。非未行之前,日取事亲、从兄之理,学之问之,思之辨之,以致其知也。

译充分发挥仁义的巨大作用,关键在于知识与实践的同步推进;而侍奉父母、顺从兄长,在孩童稍大时就已经知晓,其紧要的功夫,唯有切实去实行罢了。天下那些不能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人,难道不知道父母应当侍奉、兄长应当顺从吗!所以在智慧方面必定强调“不抛弃”,时常提醒此心保持明澈不忘,这就叫做智慧。并不是在尚未实行之前,天天拿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道理,去学它、问它、思考它、辨析它,以此来扩充自己的知识。

论语集注“知犹记忆也”,恰与此处▯合。知处有工夫而无条目,只分明记忆得便是。若夫事亲、从兄所应修之职,辨之须明而处之须当者,在此章则又属礼之节文,而非智之事。故曰:“知”字说浅,不须加一“明”字。兼乎华,则并尚知,纯乎实,则专尚行,集注于此,不无渗漏。

二一

  “不可以为人”,语意极严;“不可以为子”,较宽一步说。“不顺乎亲”,是子道之未尽,而不可以为吾父之子也。“不得乎亲”,则人而禽矣。

  朱子“人是大纲说”一段文字差错。此处轻重失审,则将有轻天性之爱,而专意于责善者。舜恰紧在得亲上,故曰“尽事亲之道”。延平先生“无不是底父母”一语,正于此立万世之权衡。

二二

  “各止其所而无不安”,集注此语说得广大。如申生固能为人之所不能为,却令天下之父子许多疑难处依旧不得个安静在。中材以下,要死既难,贤智者又虑死之犹未为尽道,从此便开出歧路,以至不忍言之事而亦犯之。舜却平平常常,移易得恰好,依旧父爱其子,子承其父,天下方知无难处之父子,何用奇特张皇,不安其所而强有事也!孟子此语,笼罩千万世智愚贤不肖父子在内,故集注以广大深微语配之,读者勿忽。

离娄下篇

一

  舜之于父,文王之于君,俱非“行乎中国”事,而尤不可谓之“得志”。孟子所言乃大行之常道,南轩所云乃忧患之微权,相去正犹迳庭。若论圣人处权变,则道固不同。舜传贤而禹传子,文服事而武伐商,一堂之父子君臣早已异矣,况千岁而可执一耶?

  新安“此心此理”之说,自象山来。象山于此见得疏浅,故其论入于佛。其云“东海、西海”云云,但在光影上取闲架,捉线索,只是“三界唯心”一笼统道理,如算家之粗率。乃孟子之言“一揆”也,于东夷西夷,千岁前后,若论心理,则何有于时地!以时地言者,其必以事迹之因时而制地者审矣。

  圣贤之立言也,正在天理烂漫、形著明动上征道之诚然;终不向烛影萤光寻个相似处测其离合。而孟子一书,十九为当时药石,显真理以破妄说。此一章书,自缘战国游谈之士,非先王之道者,谓时异地殊,法必改作,不可以虞、周之治治今日,不可以蒲坂、岐阳之治治他国,故孟子显示两圣人所以行乎中国者,时地相去之远如此,而所以揆度天下之务者无异。“揆”字自当如庆源解,玩“其揆一也”文义自见。则齐、楚、秦、赵何不可移易之风俗,而井田、学校何徒可行于古而不可行于今!彼坏法乱纪,苟简趋时以就功名,如赵武灵、商鞅、李悝者,徒为乱而已矣。

  朱子于学庸章句、论语集注,屡易稿本,唯孟子注未经改定,故其闲多疏略,未尽立言之旨,如此类者不一。而门人后学以师说未定,辄借陆氏之诐词附会成义,以叛入异端。后学之责,当相与修明,岂得雷同以遵注为了境邪!

二

  “行辟人”,亦是平政之事。尊卑等秩,各安其所,正所谓政也。君子之平其政,至于“行辟人”而可,则虽不近人情,而自尊卑人,亦以为平也。此二语是救正子产不知大体处。焉有大夫之车而庶人可乘之以渡水者乎?此二句是一意。“焉得人人而济之”,连下三句是一意。孟子文章简妙处,不须立柱子,分对仗,只一气说下,自有片段。苏氏唯不知此,故以闲架文字学孟子,文且不相似,而况其道乎!

  集注亦于此看不出。浸云君子能平其政矣,则虽行辟人焉而亦可,然则政之未平者,便当罚教与百姓肩摩衽接,一场胡哄耶?

  看文字,须向周、汉以上寻章法,不可据八大家割裂排仗,勾锁分支。此其得失虽小,而始于害文者终于害意,始于害意者终于害道,亦非细故也。四书分节处,不可执作眼目,类如此。

三

  朱子说子产有不忍人之心,而不能行不忍人之政,贴得孟子本意分明。唯其有不忍人之心,所以可谓之“惠”。庆源讥其有内交、要誉之

译《论语集注》说“知”就是记忆,恰好与此处相合。在“知”的方面有功夫而没有条目,只要清楚地记忆下来就可以了。至于侍奉父母、顺从兄长所应当修持的职责,辨别必须明白而处理必须得当的,在这一章则又属于礼的节度文饰,而不是智的事。所以说:“知”字说得很浅,不需要加上一个“明”字。兼有浮华,就一并崇尚智;纯粹务实,就专门崇尚行,《集注》在这里,不免有疏漏。

二一

“不可以为人”,语意极其严厉;“不可以为子”,说得稍微宽缓一步。“不顺乎亲”,是子道没有尽到,而不能做我父亲的儿子。“不得乎亲”,那就是人变成禽兽了。

朱子“人是大纲说”这一段文字有差错。这里轻重判断失当,就会有人轻视天性的爱,而专心致力于责备向善。舜恰恰紧贴在得到父母欢心上,所以说“尽事亲之道”。延平先生“没有不好的父母”这一句话,正是在这里立下万世的权衡标准。

二二

“各止其所而无不安”,《集注》这句话说得广大。比如申生固然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却使得天下父子之间许多疑难之处依旧得不到安宁。中等才能以下的人,要死很难,贤智的人又担心死了还不够尽道,从此便开出歧路,以至于连不忍心说的事也去触犯。舜却平平常常,移易得恰到好处,依旧父爱他的儿子,儿子顺承他的父亲,天下人才知道没有难处的父子关系,何必要奇特张皇,不安于本位而强行做事呢!孟子这句话,笼罩了千万世智愚贤不肖的父子在内,所以《集注》用广大深微的话来配合它,读者不要忽视。

离娄下篇

一

舜对待父亲,文王对待君主,都不是“行乎中国”的事,尤其不能说是“得志”。孟子所说的是大行的常道,南轩所说的是忧患时的微妙权变,两者相差正如同径庭之别。如果谈论圣人处理权变,那么道理固然不同。舜传位给贤人而禹传位给儿子,文王服侍殷商而武王讨伐商朝,同一堂上的父子君臣早已不同了,何况千年之后可以执守一个标准呢?

新安“此心此理”的说法,来自象山。象山在这里看得疏浅,所以他的议论流入佛家。他说“东海、西海”等等,只是在光影上取闲架,捉线索,只是“三界唯心”一个笼统的道理,如同算学中的粗率。至于孟子所说的“一揆”,对于东夷西夷,千年前后,如果谈论心理,那么哪里还有时间与地域的区别!用时间与地域来说的,一定是以事迹因时而制、因地而宜来审察的。

圣贤立言,正是在天理烂漫、形著明动上征验道的确实;终究不会向着烛影萤光寻找相似之处来推测它的离合。而《孟子》一书,十之八九是当时的药石,显明真理以破除妄说。这一章书,自是因为战国游谈之士,不遵循先王之道的,认为时异地殊,法必改作,不可以虞、周的治理来治理今天,不可以蒲坂、岐阳的治理来治理他国,所以孟子显示两位圣人之所以行乎中国的,时间与地域相差如此遥远,而用来衡量天下事务的却没有不同。“揆”字自然应当如庆源所解释,玩味“其揆一也”的文义自然明白。那么齐、楚、秦、赵有什么不可移易的风俗,而井田、学校为什么只可行于古代而不可行于今天!那些破坏法度、扰乱纲纪,苟且简略、趋附时势以成就功名的人,如赵武灵王、商鞅、李悝等人,只是制造混乱罢了。

朱子在《学庸章句》、《论语集注》中,多次修改稿本,只有《孟子注》没有经过改定,所以其中多有疏略,未尽立言的宗旨,像这类情况不止一处。而门人后学因为师说未定,就借陆氏的偏颇言辞附会成义,从而背叛正道而入异端。后学的责任,应当共同修明,怎么能随声附和以遵从注疏为最终境界呢!

二

“行辟人”,也是平政之事。尊卑等级,各安其位,这正是所谓的政。君子使政治公平,以至于“行辟人”都可以,那么虽然不近人情,但自尊卑人,也认为是公平的。这两句话是纠正子产不知大体之处。哪有大夫的车而庶人可以乘坐它来渡水的呢?这两句是一个意思。“焉得人人而济之”,连同下面三句是一个意思。孟子文章简妙之处,不需要立柱子,分对仗,只一气说下,自有片段。苏氏只不知道这一点,所以用闲架文字来学习孟子,文章尚且不相似,何况其道呢!

《集注》也在这里看不出来。渐渐说君子能平其政了,那么即使行辟人也可以,那么政没有平的,就应当罚教与百姓肩摩衽接,一场胡闹吗?

看文字,必须向周、汉以上寻找章法,不可依据八大家割裂排仗,勾锁分支。这得失虽然小,但始于害文的终于害意,始于害意的终于害道,也不是小事。四书分节之处,不可执作眼目,像这类情况。

三

朱子说子产有不忍人之心,而不能行不忍人之政,贴合孟子本意分明。正因为有不忍人之心,所以可以称为“惠”。庆源讥讽他有内交、要誉之

心,此酷吏生入人罪语。儒者立法严而宅心恕,不宜尔也。

译“心”字,这是酷吏罗织罪名、陷害无辜的言辞。儒者制定法律虽然严厉,但内心应当宽恕,不应当这样。

惟其有不忍人之心,故孟子以“不知为政”箴之。令其有内交、要誉之心,则此种彻底诈伪人,不知为政,奸亦不深;使其娴于政理以济其奸,则恶益滔天而无忌矣。

  子产自是赤心救国一个社稷臣,终不似陈氏之厚施,王莽之谦恭,唯以内交、要誉为心。王莽以有此心,故一部周礼依样画出,适以流毒天下。故曰:知为政以济其奸,而恶益滔天也。

  孟子说“五伯假之也”,亦只在事上假。若论他立心处,虽有不端,却一直做去。若触处便起私心,虽在拯溺救焚时也只在内交、要誉上商量,则天下又岂可尽欺!只一两端,便雪融尸现,直成一事不得,又何以为五伯,何以为子产,而孔、孟且以“惠”许之邪?

四

  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则君之与父,不得合敬而又同爱矣。“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延平此语全从天性之爱上发出,却与敬处不相干涉。若论敬,则陈善闭邪之谓也。苟不见邪,更何所闭?潜室套著说“天下无不是底君”,则于理一分殊之旨全不分明。其流弊则为庸臣逢君者之嚆矢;其根原差错则与墨氏二本同矣。

  君之有不是处,谏之不听,且无言易位,即以去言之,亦自须皂白分明。故汤、武、伊、霍之事,既[概]与子之事父天地悬隔,即在道合则从,不合则去,美则将顺,恶则匡救。君之是不是,丝毫也不可带过,如何说道“ 无不是底”去做得!若人子见[说]道“无不是底父母”,则谏而不从,终无去道也。

  如云此自君之加我者而言之,而非自其用人行政之失言也,乃去就之际,道固不可枉,而身亦不可失,故曰“士可杀而不可辱”,假令君使我居俳优之位,执猥贱之役,亦将云 “天下无不是底君”,便欣然顺受邪?

  韩退之唯不知道,故其拟文王操有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显出他没本领、假铺排勾当,又何曾梦见文王心事来!朱子从而称之,亦未免为其佞舌所欺。

  夫使文王而以纣为圣明也,果其心见以为然邪,抑心固知其不然而姑为此爱之之语邪?果其心见以为然,则是非之心已为恭敬所掩,所谓“之其所畏敬而辟”,爱而不知其恶矣。如知其不然而姑为此语,则与王莽之泣祷于天,愿代平帝之死者,又何以别?

  圣人人伦之至,不是唇舌卖弄底。君之当敬,岂必圣明而后敬哉!故曰“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而岂得以舜之所以事瞽瞍者事君乎?如云“臣罪当诛”,则文王自见当诛,必将以崇侯为无罪矣,而又胡为乎伐崇也?

  圣人一诚而已矣。为臣而尽敬于君,诚也。君之不善,不敢以为圣明,己之无罪,不敢自以为罪,亦莫非诚也。“臣罪当诛,天王圣明”,则欺天欺人,欺君欺己,以涂饰罔昧冥行于人伦之际,而可以为诚乎?

  孟子“国人”、“寇▯”之言,不为无过,即以孟子去齐宿昼之事证其不然足矣。韩退之以私意窥圣人,庆源[潜室]以浅见学延平,非予所知。 五

  即于唐、宋人诗辞求之,自有合理体语。如云“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云“不须愁日暮,天际乍轻阴”,既不失忠爱之旨,而缁素自在。较诸“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之语,岂不有诚伪之分也!

  说到自家忠孝分上,一剿袭即入大妄。退之是从凯风“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剿来,正与庆源[潜室]之袭延平同病。胸中无真血性,只依他人见处,一线之差,便成万里。如退之说“博爱之谓仁”,亦是如此。繇他胸中未尝有仁,只揽取近似处,凑手作文字。其实他人品心术,却在颜延之、庾信、杜甫、韦应物之下,细取其诗文读之,败露尽见也。

六

  孟子所谓“大人”,皆自道也,是“充实之谓美”进一步地位,不屑屑与小人对。横渠“精义入神,观其会通”等语,极切。义理充实,方有可会通之势。不得充实,便有缺陷处,则靠支贷处去补。补处早是窒碍,如何会通

译正因为他有不忍伤害他人的心,所以孟子用“不懂政治”来规劝他。假如他怀有结交权贵、博取名誉的心思,那么这种彻底虚伪的人,即便不懂政治,其奸诈也不会太深;但如果他精通政治道理来助长他的奸诈,那么罪恶就会更加滔天而无所顾忌了。

子产是赤诚救国的社稷之臣,终究不像陈氏那样施行厚惠,也不像王莽那样故作谦恭,只以结交权贵、博取名誉为心。王莽因为怀有这种心思,所以依照《周礼》的样子全盘照搬,恰好用来毒害天下。所以说:懂得政治来助长他的奸诈,罪恶就更加滔天了。

孟子说“五霸是假借仁义”,也只是在行事上假借。如果论及他们立心的地方,虽然有不端正之处,却是一贯坚持去做。如果处处都起私心,即使在拯救溺水、扑灭火灾的时候,也只在内交、要誉上打主意,那么天下人又岂能都被欺骗!只要稍微一比较,真相就像雪融化后尸体显露一样,一事也成不了,又怎么能成为五霸,怎么能成为子产,而孔子、孟子还以“惠”来赞许他们呢?

四

《孝经》说:“凭借侍奉父亲的心去侍奉君主,恭敬是相同的;凭借侍奉父亲的心去侍奉母亲,爱心是相同的。”那么君主与父亲,就不能既合并恭敬又相同爱心了。“天下没有不对的父母”,延平这句话完全从天然的爱心上发出,却与恭敬的地方不相干涉。如果论及恭敬,那就是陈说善道、闭塞邪念的意思。如果看不见邪念,又闭塞什么呢?潜室套用这话来说“天下没有不对的君主”,那么对于理一分殊的宗旨就完全不明白了。它的流弊就是庸臣逢迎君主的开端;它的根本错误则与墨家的二本论相同了。

君主有不对的地方,劝谏不听,尚且没有轻易更换君位的说法,即使说到离职,也自然需要是非分明。所以商汤、周武王、伊尹、霍光的事迹,既与儿子侍奉父亲有天壤之别,即使在道义相合就服从,不合就离开,美好就顺从,邪恶就匡正补救。君主的对与不对,丝毫也不能放过,怎么能说“没有不对的”去做呢!如果做儿子的听说“没有不对的父母”,那么劝谏而不听从,终究没有离职的道理。

如果说这是从君主加给我的恩惠来说,而不是从他用人行政的失误来说,那么在去留之际,道义固然不能歪曲,自身也不能失节,所以说“士人可以被杀,但不能受辱”,假如君主让我处于俳优的地位,从事低贱的役使,也将说“天下没有不对的君主”,就欣然顺受吗?

韩愈因为不懂道理,所以他拟作的《文王操》中有“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话,显出他没本领、虚假铺排的行径,又何曾梦见文王的心事呢!朱子从而称赞他,也难免被他的谄媚之舌所欺骗。

假如文王认为纣王是圣明的,究竟是他心里真的认为如此呢,还是心里明明知道不是这样却姑且说这种爱护他的话呢?如果心里真的认为如此,那么是非之心已经被恭敬所掩盖,所谓“走向他所敬畏的地方而避开”,爱护而不知道他的恶了。如果知道不是这样却姑且说这种话,那么与王莽哭泣祈祷上天,愿意代替平帝去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圣人是人伦的极致,不是靠唇舌卖弄的。君主应当恭敬,难道一定要圣明才恭敬吗!所以说“不用舜侍奉尧的方式侍奉君主,就是不恭敬他的君主”,但又怎么能用舜侍奉瞽瞍的方式侍奉君主呢?如果说“臣罪当诛”,那么文王自己认为应当被诛,必定认为崇侯是无罪的了,又为什么要讨伐崇国呢?

圣人只是一诚而已。做臣子而对君主尽到恭敬,是诚。君主不善,不敢认为他是圣明的,自己无罪,不敢自以为有罪,也都是诚。“臣罪当诛,天王圣明”,就是欺天欺人,欺君欺己,用涂抹掩饰来蒙蔽昏暗地行走在人伦之间,这可以算是诚吗?

孟子关于“国人”、“寇”的言论,并非没有过错,就用孟子离开齐国住在昼邑的事情来证明他的不对就足够了。韩愈用私意窥测圣人,庆源[潜室]用浅见学习延平,这不是我所知道的。

五

即使在唐、宋人的诗词中寻找,自有合乎情理的话。比如“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不须愁日暮,天际乍轻阴”,既不失忠爱之意,而黑白自在。比起“臣罪当诛,天王圣明”的话,难道没有真假的区别吗!

说到自家忠孝的分上,一抄袭就陷入大妄。韩愈是从《凯风》的“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抄袭来的,正与庆源[潜室]抄袭延平同病。胸中没有真血性,只依照他人的见解,一线之差,便成万里。比如韩愈说“博爱之谓仁”,也是如此。由于他胸中未曾有仁,只揽取近似的地方,凑手作文章。其实他人品心术,却在颜延之、庾信、杜甫、韦应物之下,仔细选取他的诗文读之,败露尽见。

六

孟子所说的“大人”,都是自道的,是“充实之谓美”进一步的地位,不屑屑与小人对。横渠“精义入神,观其会通”等语,极切。义理充实,方有可会通之势。不得充实,便有缺陷处,则靠支贷处去补。补处早是窒碍,如何会通

得?既已充实,而又致其精义入神之功,则光辉生于笃实之中,便礼义皆从天真流出,何至有“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译难道不是这样吗?既然内心已经充实,并且又致力于达到精义入神的境界,那么光辉就会从笃实之中产生,礼仪和道义便都从天然本性中流露出来,哪里还会存在“不合礼的礼,不合义的义”呢!

礼义从中流出,充满笃实,大要得之“养气”;其会通而入神以有其光辉者,大要得之“知言”。至此,便浑身在天理上恣其择执,此几与孔子“不惑”“耳顺”同一境界。但须著「弗为”字有力,则未至于从欲不逾、化、不可知之境耳。

  以此知孟子之所云“大人”者,皆自道其所至,而非但对小人而言也。“非礼之礼,非义之义”,为之者未便大差,岂至于与似是而非者同科!其云“似是而非”者,云峰之妄也。似是而非,则固非矣;今云“非礼之礼,非义之义”,犹然为礼义也。似是而非,乃乡原之以乱德者。如原思辞粟,自是“非义之义”,岂遂如紫之夺朱、莠之乱苗哉!

  只缘大人以降,义礼有不足处,如贫家请客,烹饪未能合宜,不获已,且与迁就。若集义而无所馁,学不厌,教不倦,而言入心通,则如官山府海,随所取舍,不至有“何有何亡,黾勉求之”之事矣,曾何小人之足云!

七

  言养,则自与教不同,非君子之须有异术,乃受教、受养者之品地别也。教是个大罏冶,“与其洁而不保其往”者,无不可施,故不可行之于子弟。养须是有可养之具,倘如荑稗,纵然养就,亦不成穑。

  集注谓“无过不及之谓‘中’,足以有为之谓‘才’”,即此二语,自有分晓。或过或不及而未足有为者,自不至如“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之顽讼也。唯在所养之人为有可养之材,故或不须董之以威,而待其自熟;乃欲养之,则必尽其壅培修剔之力,而非有所故为宽假。此于“君子不教子”常法之外通一格,言子弟之可养者,不当执不教之律,坐视其可以有成而弃之。

  养与弃相对说,只重在不弃,不须于“养”字上作从容缊藉解。书称“敬敷五教在宽 ”,与此全别。彼言教愚蒙不可使知之民,此言可养之子弟;彼言敷五教,大纲不干名犯义,是粗底事,此言养之使中且才,进德修业,是精底事。新安引据全差。

八

  朱子说“著个[‘不失’字],便是不同处”,极须向不同处分晓。若认大人、赤子了无不同,则已早侵入异端界也。

  凡看古人文字,有颠倒读皆顺理者,有只如此顺直说倒不得者。如“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则倒说“正己而物正者大人也”亦可;若此章,则倒说“不失其赤子之心者大人也”不可。“不失其赤子之心”,未便即是大人,特谓大人者虽其笃实光辉,而要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有诸己之谓信”者,已能不失其赤子之心矣。此数章书,自相连说下,反覆见意。大人者言虽不必信,行虽不必果,而赤子之心则必不失。无不诚之明,无无本之道也。

  赤子之心,是在人之天。集注云“无伪”,与易“一▯尢妄”一义,繇人见其无伪,非不为伪之谓。赤子岂刻意而不为伪者哉!

  大抵人欲便妄,天理便真。赤子真有未全,而妄不相涉。大人之不失,所谓“无欲而后可以行王道”者是已。双峰却从饥便啼、喜便笑上著解,乃不知饥之啼、喜之笑,是赤子血气分上事,元非赤子之心。煞认此为真心,是所谓“直情径行,戎狄之道”耳。释氏以行住坐卧、运水搬柴为神通妙用者,正在此处堕入禽狄去。孟子说个“赤子之心”,是从天道上见得,不容向一啼、一笑讨消息。

  孟子“道性善”,则固以善为赤子之心可知。“心统性情”,赤子便有性而未有情,只性之善者便是,若知啼知笑,则已移入情矣。双峰之说,正告子“食色性也”之邪说。

九

  既曰“赤子之心即‘性善’之善”,则尽性者唯圣人,乃又云“有诸己之谓信,已能不失赤子之心,未便是大人”,岂不自相矛盾?此又不然。虽曰“性善”,性却不能尽善之致,善亦不能尽性之藏。“可欲之谓善”,早已与性相应矣。“不失”,未便到尽处。可欲之善,有诸己之信,岂可谓之失其性乎?

  孟子亦止道“性善”,却不得以笃实、光辉、化、不可知全摄入初生之性中

译礼义从内心流露出来,充实而笃实,其关键大致在于“养气”;那些融会贯通而入神并拥有光辉的,其关键大致在于“知言”。到了这个地步,便能在天理之中随心所欲地选择把握,这几乎与孔子所说的“不惑”“耳顺”处于同一境界。但必须强调“不为”二字有力,才不至于达到从欲而不越轨、教化、不可知的境界罢了。

由此可知,孟子所说的“大人”,都是自我陈述其所达到的境界,并非仅仅针对小人而言。“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实行它的人未必有很大差错,怎么至于把它与似是而非的东西归为一类呢!所谓“似是而非”,是云峰先生的谬误。似是而非,那本来就是错的;现在说“非礼之礼,非义之义”,仍然属于礼义的范畴。似是而非,那是乡愿用来败坏道德的东西。比如原思辞让粟米,这自然是“非义之义”,难道就会像紫色夺取朱色的正统、莠草扰乱禾苗那样严重吗!

只是因为大人以下,义礼有不足之处,就像贫穷人家请客,烹饪不能合乎适宜,无可奈何,暂且迁就。如果集义而没有气馁,学习不厌倦,教导不懈怠,言论入心通达,那么就像拥有山川府库,随意取舍,不至于有“有什么没有什么,努力寻求”的事情了,还哪里值得谈论小人呢!

七

谈到“养”,就自然与“教”不同,并不是君子必须有别的方法,而是接受教导、接受养育的人资质不同。教是一个大熔炉,“与其洁净而不能保持以往”的人,没有不可施行的,所以不能用于子弟。养必须是有可以养育的资质,如果像杂草稗子,纵然养育成功,也长不成庄稼。

集注说“无过无不及叫做‘中’,足以有所作为叫做‘才’”,仅凭这两句话,自然就有分辨。或者过分或者不足而不足以有所作为的人,自然不至于像“老师教我以正道,老师却没有离开正道”那样顽固争讼。只有在被养育的人身上有可以养育的资质,所以有时不需要用威严督促,而等待其自行成熟;想要养育他,就必须尽到培土修剪的力量,而不是故意宽纵。这在“君子不教子”的常法之外另开一格,说的是子弟中那些可以养育的,不应当拘守不教的定律,坐视其可以成功而抛弃他。

养与弃相对而言,只重在“不弃”,不须在“养”字上作从容蕴藉的解释。《尚书》称“恭敬地施行五教在于宽厚”,这与这里完全不同。那里说的是教导愚昧蒙昧、不可使其知晓的民众,这里说的是可以养育的子弟;那里说的是施行五教,大纲不触犯名分道义,是粗略的事情,这里说的是养育使其适中且有才,进德修业,是精微的事情。新安先生的引据完全错误。

八

朱子说“加上‘不失’二字,就是不同的地方”,极须在这不同的地方分辨清楚。如果认为大人、赤子毫无不同,那就早已侵入异端的界限了。

凡是看古人的文字,有颠倒读都顺理成章的,有只能这样顺直说不能颠倒的。比如“大人是端正自己从而使万物端正的人”,那么颠倒说“端正自己从而使万物端正的人是大人”也可以;如果这一章,颠倒说“不失其赤子之心的人是大人”就不可以。“不失其赤子之心”,未必就是大人,只是说大人虽然笃实光辉,但终究不失其赤子之心。在“有诸己之谓信”的人,已经能够不失其赤子之心了。这几章书,自相连接,反复表达意思。大人说话虽然不必守信,行为虽然不必果断,但赤子之心则必定不失。没有不诚的明,没有无本的道。

赤子之心,是人在内的天理。集注说“无伪”,与《易经》“一〇无妄”一个意思,由人看见其无伪,不是说刻意不为伪。赤子难道是刻意而不为伪的吗!

大抵人欲便妄,天理便真。赤子真虽未全,但与妄不相涉。大人的不失,所谓“无欲而后可以行王道”就是如此。双峰先生却从饿了就哭、高兴就笑上面解释,乃是不知饿了哭、高兴笑,是赤子血气方面的事情,原本不是赤子之心。死认此为真心,是所谓“直情径行,戎狄之道”罢了。佛教以行住坐卧、运水搬柴为神通妙用的,正是在这里堕入禽兽之道。孟子说个“赤子之心”,是从天道上看出来的,不容向一啼一笑去探求消息。

孟子“道性善”,那么固然以善为赤子之心可知。“心统性情”,赤子便有性而未有情,只性之善者便是,如果知道哭知道笑,那就已经移入情了。双峰先生的说法,正是告子“食色性也”的邪说。

九

既然说“赤子之心即‘性善’之善”,那么尽性者只有圣人,却又说“有诸己之谓信,已经能够不失赤子之心,未必就是大人”,岂不自相矛盾?这又不然。虽然说“性善”,性却不能尽善之极致,善也不能尽性之蕴藏。“可欲之谓善”,早已与性相应了。“不失”,未必达到尽处。可欲之善,有诸己之信,难道可以说失其性吗?

孟子也只说“性善”,却不得以笃实、光辉、化、不可知全部摄入初生之性中。

。中庸说 “昭昭”之天,“无穷”之天,虽无闲别,然亦须分作两层说。此处漫无节奏,则释氏“须弥入芥子”、“现成佛性”之邪见,皆繇此而生。愚每云“性日生,命日受”,正于此处分别。在天之天“不贰”,在人之天“不测”也。

译《中庸》所说的“昭昭”之天与“无穷”之天,虽然本质上没有区别,但也必须分作两层来阐述。如果这里没有清晰的界限,那么佛教中“须弥山能进入芥子”、“当下显现成佛本性”等邪说,都由此而产生。我常说“性每日生长,命每日承受”,正是在此处加以区分。在天上的天是“不贰”的,在人间的天是“不测”的。

十

  小注中朱子及辅、陈二氏之说,全以自然释“自得”,与南轩别。乃集注既云“自然 ”,又云“得之于己”,则兼采南轩之说以尽其义,亦不可定谓南轩之弊有如庄子也。

  本文云“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语相呼应。深造之功,正与自然之得相应。深造不以道,以道而造之不深,则其时有所得,是拏著一定要得,却刻期取效,乍可有得而据之,此正与自然而得者相反。如谚云“瓜熟蒂落”,则深造而得之不劳矣。

  然所谓“自然而得”者,亦即于己得之之意。彼拏著守著、强勉求得者,唯其刻期取效于见闻,而非得于心。深造之以道,则以道养其心,而心受养于道,故其自然而得者,唯吾心之所自生也。

  既深造以道,便已资于学问义理之养,则与庄子守此无物之己,堕耳目、弃圣智以孤求于心者不同。庄子撇下物理求自,孟子藉学问思辨之力以养其自,大分别处只在此。到头来,庄子自得其己,而不问道之合离;孟子得道于己,而充其万物皆备之体也。岂至一言“ 自”而即相混哉!

  南轩唯“他人”二字下得不好,没著落在,必求其归,则疑与庄子同。看来,他意旨原不尔,只带出一他人作反照,未免苟简无实耳。所以朱子既用程子“自然而得”之解,仍须加“于己”二字,使学者无疑得诸己者之非,而靠定闻见,断弃此心,从小体而失其大。

  此“自”字唯不须立一“人”字作对,却与“反身而诚”言“反身”者相近,亦与论语注“不言而识之于心”一“心”字相通,亦是学者吃紧论功取效处,不可删抹。即以“自然而得”言之,所谓“自然”者,有所自而然之谓也。如人翦彩作花,即非自然,唯彩虽可花,而非其自体所固有,必待他翦。若桃李之花,自然而发,则以桃李自体固有其花,因其所自而无不然,无待于他。繇此言之,则吾心为义理所养,亲得亲生,得之己而无倚,唯其有自而然,斯以自然而然,明矣。

  天下之义理,皆吾心之固有;涵泳深长,则吾心之义理油然自生。得之自然者,皆心也;其不自然者,则唯其非吾心之得也。此是学问中功候语,与老、庄舍物求自以为道者本自不同。若因迹近庄子,而遂以为不然,则夫“自然”者,老、庄亦尝言之矣,又何以可言 “自然”而无害邪!

一一

  佛氏不立文字,庄子弃糟粕之说,他差错处,非能背驰,只是躐等。天下那有两个道理,许佛老与我并立而背驰?只是他颠倒用来,便于事理种种差错。如稻麦之有苗叶,所以为粟之房干,而粟必繇是以生,非可辄于苗叶作可食不可食之想,因弃苗而求粟。

  圣贤之学,则须说“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佛、老欲自得,即向自得上做去,全不理会何以得,何以自得,颠倒说深造之以道,便非自得。

  圣贤则须说“博学而详说之,以反说约”。佛、老欲说约,则一句便从约说起,而于约之所以为约者,只据一星两星,便笼罩迁就去,颠倒说博学详说,便不得约。

  此是吃谷种见解:见人雨谷于田,颠倒笑人,可惜此可食之谷,却教堕泥土中变作草也。思及此,异端之愚真可笑可悯。儒者不察,乃谓彼有径直门庭,我须与他分别,则是见彼吃谷种子之愚,便不粒食,又奚可哉!

  圣贤之道则是“一以贯之”,异端则是以一贯之。他一字小,圣贤一字大。他以一为工夫,屈抑物理,不愁他不贯;圣贤以一为自得之验,到贯时自无不通。

  他“自”字孤另,圣贤“自”字充实。他“约”字巧妙,圣贤“约”字包括。他极顶处,说“佛法无多子”,只是趁此一线萦著去,便谓之约,谓之自,谓之一。圣贤却看得无事无物非在己所当知明而处当者;此一个万物皆备之身,须约束著万事万理,无使或逾。

  故不深造之以道,必不能自得;不博学而详说,必无以说约。天下只有约,说不尽,行不彻也。尧、舜之禅受,汤、武之征诛,周公之用

译十

小注中朱子以及辅广、陈淳两位先生的说法,完全用“自然”来解释“自得”,这与张栻(南轩)的观点不同。然而《集注》既然既说“自然”,又说“得之于己”,那就是兼采南轩的说法以穷尽其中的义理,因此也不能断定南轩的弊端就像庄子那样。

原文说“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前后语句相互呼应。深造的功夫,正与自然的获得相对应。如果不以道去深造,或者以道去深造却不够深入,那么当时有所得,这是刻意执着一定要得到,却限期求取效果,虽然暂时可能有得并据为己有,但这正与自然而得相反。就像谚语所说“瓜熟蒂落”,那么深造而获得就不费力了。

然而所谓“自然而得”,也就是在自己心中获得的意思。那些刻意执着、勉强求得的人,只是限期从见闻中求取效果,而不是从内心获得。以道去深造,就是用道来涵养内心,而内心接受道的涵养,所以那自然而得的,只是我们内心自然产生的。

既然以道深造,就已经得益于学问义理的涵养,这就与庄子固守那个空无一物的自我,抛弃耳目感官,摒弃圣智,孤立地追求内心不同。庄子撇开物理去求自我,孟子借助学问思辨的力量来涵养自我,最大的区别只在这里。到最后,庄子自我获得他的自我,却不问与道是契合还是背离;孟子在自我中获得道,从而扩充那万物皆备的本体。难道一提到“自”字就立刻混淆了吗!

南轩只是“他人”这两个字用得不好,没有着落,如果一定要寻求归宿,就会怀疑他与庄子相同。看来,他的本意原本不是这样,只是带出一个“他人”作为反衬,未免过于简略而不切实。所以朱子既然采用程子“自然而得”的解释,仍然需要加上“于己”两个字,使学者无疑地认识到,那些不靠自己内心获得,而依靠听闻见识,断绝此心,从小体而失去大体的做法是错误的。

这个“自”字只是不需要立一个“人”字作为对立,却与《孟子》中“反身而诚”所说的“反身”相近,也与《论语》注中“不言而识之于心”的那个“心”字相通,这也是学者吃紧论功取效的地方,不可删去。即使从“自然而得”来说,所谓“自然”,是有其本源而如此的意思。比如人剪彩纸做花,就不是自然,虽然彩纸可以做成花,但不是它自身固有的,必须等待别人去剪。如果是桃李之花,自然开放,是因为桃李自身本来就有花,因其本源而无不如此,不依赖于他人。由此说来,那么我们的心被义理所涵养,亲自获得、亲自产生,得之于己而不依赖外物,正因为有本源而如此,所以自然而然,就明白了。

天下的义理,都是我们内心固有的;涵泳深长,那么我们内心的义理就会油然自生。自然获得的,都是心的作用;那不自然的,只是因为它不是我们内心获得的。这是学问中关于功夫境界的话,与老子、庄子舍弃外物追求自我以为道的做法本来不同。如果因为表面接近庄子,就认为不对,那么“自然”这个词,老子、庄子也曾说过,又怎么能说讲“自然”就没有妨害呢!

一一

佛教不立文字,庄子抛弃糟粕的说法,他们的错误之处,并非能与正道背道而驰,只是越级躐等。天下哪有两个道理,允许佛老与我们并立而背道而驰?只是他们颠倒使用,所以在事理上种种差错。就像稻麦有苗叶,是为了成为谷粒的房干,而谷粒必定由此生长,不可以随意在苗叶上产生可食不可食的念头,因而抛弃苗叶去求谷粒。

圣贤的学问,就必须说“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佛老想要自得,就直接在自得上做功夫,完全不理会如何获得,如何自得,颠倒地说,深造之以道,就不是自得。

圣贤就必须说“博学而详说之,以反说约”。佛老想要说约,就一句话从约说起,而对于约之所以为约的原因,只凭一星半点,就笼罩迁就过去,颠倒地说,博学详说,就不能达到约。

这是吃谷种子的见解:看见别人把谷种撒在田里,颠倒地嘲笑别人,可惜这可以食用的谷子,却让它掉在泥土中变成草了。想到这一点,异端的愚蠢真可笑可悯。儒者不察觉,竟然说他们有直截了当的门庭,我必须与他们分别,这就像是看见他们吃谷种子的愚蠢,自己就不吃粮食,又怎么可以呢!

圣贤之道是“一以贯之”,异端则是以一贯之。他们少了一个“之”字,圣贤多了一个“之”字。他们把“一”当作功夫,压抑物理,不愁不能贯通;圣贤把“一”当作自得的验证,到了贯通的时候自然没有不通的。

他们的“自”字孤立,圣贤的“自”字充实。他们的“约”字巧妙,圣贤的“约”字包括。他们极顶之处,说“佛法无多子”,只是趁着这一线缠绕过去,就称之为约,称之为自,称之为“一”。圣贤却看得无事无物不在自己应当知晓明白并处理得当的范围之内;这个万物皆备的身体,必须约束万事万理,不使有所逾越。

所以不深造之以道,一定不能自得;不博学而详说,一定不能用来阐述约。天下只有约,说不尽,行不彻。尧、舜的禅让,汤、武的征伐,周公的用

而行,孔子之舍而藏,六十四卦之错综,二百四十二年之天道王事,皆约中所贯彻之实,如何可以少见多怪而能说之?

译于是出发,孔子到住所去收藏,六十四卦的错综变化,二百四十二年的天道王事,都是《易》中所贯穿的实质内容,怎么可以少见多怪而能解说它呢?

集注“夸多斗靡”云云,是专就俗儒记诵词章之学反说。若孟子之意,则俗儒、异端之妄俱于此辟之。故徒博无益,径约则谬。两说若废其一,不足以尽本文“将以”二字之旨。此言“将以”,前章言“欲其”,其义正同。言所以如彼者,乃以如此。而俗儒之徒博,异端之径约,其皆舛错可知已。

  朱子答或问一段,极切当。盖世闲所称博学者,只在风云、月露、花鸟、禽鱼上用功,合下便不可谓之学,而所当学者全然不省,更何有于博?见之不真,言之无实,又如何唤得详?既云“博学而详说”,则显与俗儒不同年语矣。

  吃紧破妄处,只缘不知约者,妄意一言片语穿插伶俐,做成一场大虚妄来,故孟子特地与说必博学而详说,乃可说约。故君子将以反说夫约,必博且详焉。则汝以我之博且详为与俗儒之斗靡夸多者同病而乖异乎约者,真全不知学以自诬而诬人也。圣贤分别处,只是深造以道,只是博学、详说,于此做得清楚有绪,更不消向自得及说约处立门庭矣。

一二

  西山云:“人物均有一心,人能存,物不能存。”此语卤莽,害道不小。自古圣贤,吃紧在此处分别。孟子明白决断说一个“异”字,西山却将一“均”字换了。“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告子犹能知其不然,而西山却灭裂此心,教同牛犬蛇蝎去,悲哉!

  心便是统性情底,人之性善,全在此心凝之。只庶民便去,禽兽却不会去。禽兽只一向蒙蒙昧昧。其或有精明处,则甘食悦色而已,此心存之,又将何用!朱子云“今人自谓能存,只是存其与禽兽同者”,此语如迅雷惊蛰,除朱子外,无人解如此道。必知其异,而后可与言存。若云与禽兽均有之心,但存得即好,其不致“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者几何哉!

  西山于此,似认取个昭昭灵灵、自然觉了能知底做心,而以唤醒著、不沈不掉为存。此正朱子所谓存禽兽之心者。看孔子作春秋,天道备,人事浃,定王道之权衡而乱臣贼子自惧,全是雷雨满盈、经纶草昧事,何曾与禽心兽心有毫发相似,如所谓昭昭灵灵、唤醒主人者哉!

一三

  鳏鱼警夜,鹅鸣夜半,鸡鸣将旦,布谷知春,鹖鴠知寒,蟋蟀吟秋,明驼测水,灵岩三唤主人翁,只是此物,此则与禽兽均有之心也。孟、朱两夫子力争人以异禽,西山死向释氏脚跟讨个存去,以求佛性于狗子。考亭没而圣学充塞,西山且然,况其他乎!

一四

  不识得“异”字,固是西山一大罪过,扣紧“存”字作工夫,则始于和靖之失,而朱子亦未之定也。

  西山云“人能存而物不能存”,若谓禽兽不能存人心,则彼本无人之心,而更何所存;若谓禽存禽心,兽存兽心,即与君子同功,愈不成说。

  此“存”字,与“去”字对说。庶民之去,亦非决意用力而去之,但就其迷失无存,而谓之去。君子之存,亦非必有物焉为其所据,但纲纪不紊,终远禽兽而谓之存耳。“存之 ”,在成德上见天理、民彝,人官、物曲,节节分明。既不使此身此心坠于利欲之中,与麀之淫、虎之暴、狼之贪等,亦必不使此心孤据一空洞昭灵,以握固而守之,与鹤之警、鹦鹉之慧、眠牛饱豕之漠然无求同。乃以使吾人居天地之闲,疆界分明,参天地而尽其才,天下万世乃以推其德成之效,而曰人之道于是而存也。

  其曰“几希”者,则谓其相去之际,出乎此则入乎彼,其界限不远。乃所以异者既不远,则凡终身所为,终食所念,有几希之不能异者,即以无别于禽兽。故“几希”者严词,亦大词也。一指万重山。而非有一物焉,孤孤另另,亭亭特特,为人之独得可执而存之,为君子之所奉持,而彼庶民者取此一宝命而掷弃之也。

  以要言之,此处添一个“心”字不得。人之自身而心,自内而外,自体而用,自甘食悦色,人甘刍豢,牛甘蒿刍;毛嫱、西施,鱼见之深藏,鸟见之高飞。即食色亦自迥异。以至于五达道、三达德

译朱熹集注中关于“夸多斗靡”的说法,是专门针对世俗儒者记诵辞章之学而言的反面批评。但如果从孟子的本意来看,世俗儒者和异端邪说的妄谬,都在这里被一并驳斥了。所以,仅仅追求广博而没有益处,直接追求简约则容易谬误。如果废弃这两种说法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完全阐明原文中“将以”二字的旨意。这里说“将以”,前一章说“欲其”,意义完全相同。意思是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如此。而世俗儒者的徒然广博,异端的径直简约,其错误荒谬也就显而易见了。

朱熹回答某位学者的一段话,极为恰当。大概世间所称道的博学者,只在风云、月露、花鸟、禽鱼等事物上用功,从一开始就不能称之为学问,而真正应当学习的却全然不懂,又哪里谈得上博?见解不真切,言论不实在,又怎么能称得上详尽?既然说“博学而详说”,那就明显与世俗儒者不可同日而语了。

破除妄谬的关键之处,只因为不知道简约的人,妄图用一言片语穿插得伶俐巧妙,从而造成一场巨大的虚妄,所以孟子特地指出,必须博学而详说,然后才能谈简约。所以君子想要反过来说明简约,必须广博且详尽。那么,你认为我的广博详尽与世俗儒者夸多斗靡是同样的毛病,从而违背了简约的原则,这真是完全不懂学问,既自欺又欺人。圣贤分别的关键,只是深入造诣于大道,只是博学、详说,在这方面做得清楚有条理,就不必再在“自得”和“说约”的地方另立门户了。

一二

真德秀(西山)说:“人和物都有一颗心,人能够存养,物不能存养。”这话粗疏草率,对道义的损害不小。自古以来的圣贤,关键就在于此处的分别。孟子明白果断地说了一个“异”字,真德秀却用一个“均”字替换了它。“犬的本性如同牛的本性,牛的本性如同人的本性”,告子尚且知道这不对,而真德秀却毁灭割裂此心,教人与牛犬蛇蝎等同,可悲啊!

心是统摄性情的,人的本性为善,完全在于此心的凝聚。即使是普通百姓也会去凝聚,禽兽却不会去凝聚。禽兽只是一味地蒙昧无知。它们偶尔有精明之处,也不过是贪图饮食、喜好美色罢了,这种心去存养它,又有什么用处!朱熹说“现在的人自称能存养,只是存养了那些与禽兽相同的东西”,这话如同迅雷惊蛰,除了朱熹,没人能这样说道。必须知道人与物的不同,然后才可以谈论存养。如果说人与禽兽都有这颗心,只要存养了就好,那不至于导致“率领野兽吃人,人将互相残食”的情况又能有多少呢!

真德秀在这里,似乎把那个昭昭灵灵、自然觉悟能知的东西当作心,而把唤醒它、不沉溺不躁动当作存养。这正是朱熹所说的存养禽兽之心。看孔子作《春秋》,天道完备,人事透彻,确立了王道的权衡标准,乱臣贼子自然畏惧,全是如雷雨充盈、经纶草昧的大事,何曾与禽兽之心有丝毫相似,像所谓昭昭灵灵、唤醒主人那样呢!

一三

鳏鱼警戒夜晚,鹅在半夜鸣叫,鸡在天将亮时啼鸣,布谷鸟知道春天,鹖鴠知道寒冷,蟋蟀吟唱秋天,明驼探测水源,灵岩三唤主人翁,只是这个物体,这就是人与禽兽都有的心。孟子、朱熹两位夫子极力争辩人不同于禽兽,真德秀却死在佛教的脚跟下寻找一个“存”字,向狗子寻求佛性。朱熹去世后,圣学被堵塞,真德秀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呢!

一四

不认识“异”字,固然是真德秀的一大罪过,紧扣“存”字做功夫,则始于和靖的失误,而朱熹也没有完全确定下来。

真德秀说“人能存而物不能存”,如果说禽兽不能存养人心,那么它们本来就没有人心,又存养什么呢;如果说禽存养禽心,兽存养兽心,就与君子功效相同,更加说不通。

这个“存”字,是与“去”字相对而言的。普通百姓的“去”,也不是决意用力地去掉,只是就其迷失而没有存养,称之为“去”。君子的“存”,也不是必定有一个东西作为依据,只是纲纪不乱,始终远离禽兽,称之为“存”。“存之”,在成就德行上体现天理、民彝,人伦、物类,节节分明。既不使此身此心坠入利欲之中,与麀鹿的淫乱、老虎的暴虐、狼的贪婪等相同,也必不使此心孤立地占据一个空洞昭灵,以紧握固守,与鹤的警觉、鹦鹉的聪慧、眠牛饱豕的漠然无求相同。而是使人居于天地之间,界限分明,参赞天地而尽其才,天下万世于是推演其德行成就的效果,而说人之道于是得以存养了。

所谓“几希”,是说人与物相去之际,超出这边就进入那边,其界限不远。既然那所以不同的地方不远,那么凡是终身所为,终食所念,有几希的不同,就与禽兽没有区别。所以“几希”是严厉的词,也是重大的词。一指万重山。而不是有一个东西,孤孤另另,亭亭特特,为人所独得可以执持存养,作为君子所奉持的,而普通百姓却取这一宝命而掷弃它。

简而言之,这里添一个“心”字不得。人从自身到心,从内到外,从体到用,从甘食悦色,人甘刍豢,牛甘蒿刍;毛嫱、西施,鱼见之深藏,鸟见之高飞。即使是食色也自然迥异。以至于五达道、三达德

之用,那一件不异于禽兽,而何但于心?件件异,件件所异者几希。异便是存,不存异便是去。若孤据一心,则既于心争异,而又于心言均,其不自谓能存而但存禽兽之心者鲜矣。

译在作用上,哪一件不不同于禽兽,难道仅仅在于心吗?件件都不同,件件所不同的地方却极其微小。不同便是存养,不存养不同便是舍弃。如果孤立地依据一心,那么既然在心上争辩不同,又在心上说相同,那些不自称能够存养而只存养禽兽之心的人是很少的。

双峰说“说个存的样子”一语,极好。君子之存,在德业上有样子可见,如舜、禹所为等,而非有下手工夫秘密法也。只如明伦察物、恶旨酒、好善言等事,便是禽兽断做不到处。乃一不如此,伦不明,物不察,唯旨是好,善不知好,即便无异于禽兽,故曰“几希” 。和靖说“舜是存,君子便是存之”,把定“存之”作工夫,则硬执“几希”为一物事,而为君子者战兢惕厉,拏定者些子不教放下,其与释氏三唤主人相去几何?恐其所谓“些子” 者,正朱子所谓与禽兽同者也。

  硬认著些子作命脉,便是执一。要执一,即是异端,异端则是禽兽。释氏说“三界惟心,万法唯识”,正拏定“几希”以为所存之物。其二六时中不教放下者,和靖所谓“存之 ”也。其云“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者,和靖所谓“存”也。

  乃不知圣贤全不恁地用功,仁义且不把作一物拏著来用,故曰“非行仁义”。在舜固然,禹、文、孔子亦无不然,汤、武、周公亦无不然。且如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自是道理周匝,流通不竭,岂拏定远迩作降伏其心之具而持之也乎?故“君子之泽”一章但言道统,不言心法。圣人、君子到此初无二致,只件件与立人纲,修人纪,更无安、勉之分。和靖强与分析,以犯异端之垒,朱子未与折衷,亦疏矣。

一五

  若论异,则甘食、悦色处亦全不同;若论其异仅几希,则仁义之异亦复无几。虎狼之父子亦似仁,蜂蚁之君臣亦近义也。随处须立个界限,壁立万仞,方是“君子存之”。若庶民,便爱亲敬君,也只似虎狼蜂蚁来,趁一点灵光做去也。苟知其所以异,则甘食、悦色之中井井分别处,即至仁大义之所在,不可概谓甘食、悦色便与禽兽同也。

  圣贤吃紧在美中求恶,恶中求美,人欲中择天理,天理中辨人欲,细细密密,丝分缕悉,与禽兽立个彻始终、尽内外底界址。若概爱敬以为人,断甘食、悦色以为禽兽,潦草疏阔,便自矜崖岸,则从古无此苟简径截之君子。而充其类,抑必不婚不宦,日中一食,树下一宿而后可矣。

  朱子说人能推,禽兽不能推,亦但就才上见得末流异处,而未及于性。禽兽之似仁似义者,当下已差了。虎狼之父子,只是姑息之爱;蜂蚁之君臣,则以威相制而利相从耳。推得来又成甚伦理?

  中庸说“诚之者,人之道也”,方是彻底显出诚仁、诚知、诚勇,以行乎亲、义、敬、别、信之中,而彻乎食色之内,经纬皆备,中正不忒,方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明伦察物,恶旨酒,好善言,以至于作春秋,明王道,皆从此做去。岂孤保其一念之善,而求助于推广之才哉!

一六

  目言“仁义之心”,则以“存之”为工夫,孔子曰“操则存”,孟子曰“存其心”者是也。若人之异于禽兽,则自性而形,自道而器,极乎广大,尽乎精微,莫非异者,则不可以“仁义”二字括之。故曰“非行仁义”,明夫非守“仁义”二字作把柄,遂可纵横如意也。特其人纪之修,人极之建,则亦往往依仁义以为用,故曰“繇仁义行”。此自舜至孔子,无不以之尽君子之道者。

  此章将汤、武、周公与舜、孔子并叙,不可更分性、反。汤、武他处不及舜、孔,到此人禽关界,小有蹉跌,则已堕入异类,而舜、孔虽圣,亦不能于此上更加藻缋,何得又推高舜于君子之上,徒添蛇足!和靖扼“存之”作工夫,故横立异同。循其说而不加之裁正,则必以顽守一心为存,或且执虎狼之爱、蜂蚁之敬为仁义,而务守其冥合之天明。则正朱子所谓存禽兽之所同者,其害岂小哉!

一七

  集注说性兼说形,方是彻上彻下、知天知人之语。性之异者,人道也;形之异者,天道也。故曰“形色,天性也,唯圣人然后可以践形”。中庸以至诚为天道,亦是此理。

  仁义只是性上事,却未曾到元亨利贞、品物流行中拣出人禽异处。君子守先待后,为天地古今立人极,须随在体认,

译双峰说“说个存的样子”这句话,极好。君子的“存”,在道德事业上有样子可见,如舜、禹所做的等等,而不是有什么下手工夫的隐秘法门。只像明辨伦理、考察事物、厌恶美酒、喜好善言等事,便是禽兽绝对做不到的地方。一旦不这样,伦理就不明,事物就不察,只喜好美酒,不知道喜好善言,那便与禽兽没有区别,所以说“几希”。和靖说“舜是存,君子便是存之”,把“存之”当作工夫,那就硬把“几希”当作一个具体的事物,使得君子战战兢兢、警惕戒惧,紧紧抓住那一点点东西不让放下,这与释氏“三唤主人”相差多少呢?恐怕他所说的“那一点点东西”,正是朱子所说的与禽兽相同的东西。

硬把那一点点东西当作命脉,就是执着一端。要执着一端,就是异端,异端就是禽兽。释氏说“三界惟心,万法唯识”,正是紧紧抓住“几希”作为所存之物。那昼夜不停不让放下的,就是和靖所说的“存之”。他说“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就是和靖所说的“存”。

却不知圣贤完全不这样用功,仁义且不把它当作一个具体的东西紧紧抓着来用,所以说“非行仁义”。在舜固然如此,禹、文王、孔子也没有不这样的,汤、武王、周公也没有不这样的。且如武王“不疏远近臣,不遗忘远臣”,自然是道理周全,流通不竭,难道是紧紧抓住远近作为降伏其心的工具而持守它吗?所以“君子之泽”一章只说道统,不说心法。圣人、君子到这里初无二致,只是件件确立人的纲常,修治人的纪纲,更没有安、勉之分。和靖强行分析,从而触犯异端的壁垒,朱子没有与他折衷,也太疏忽了。

一五

如果论差异,那么在甘食、悦色方面也完全不同;如果论其差异仅仅几希,那么仁义方面的差异也差不多。虎狼的父子也似仁,蜂蚁的君臣也近义。随处必须确立一个界限,像万仞高壁一样矗立,才是“君子存之”。如果是庶民,即便爱亲敬君,也只像虎狼蜂蚁那样,趁着一点灵光去做罢了。如果知道它们之所以不同,那么在甘食、悦色之中井井有条的区别处,就是至仁大义所在,不能一概认为甘食、悦色便与禽兽相同。

圣贤吃紧的地方在于美中求恶,恶中求美,在人欲中择取天理,在天理中辨别人欲,细细密密,丝分缕析,与禽兽确立一个彻始终、尽内外的界限。如果一概把爱敬当作人,断绝甘食、悦色当作禽兽,潦草疏阔,便自矜清高,那么从古就没有这种苟且简略、直截了当的君子。而推演这类做法,恐怕必须不婚不宦,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才可以。

朱子说人能推,禽兽不能推,也只是从才性上看出末流的差异,而没有触及本性。禽兽似仁似义的地方,当下就已经错了。虎狼的父子,只是姑息之爱;蜂蚁的君臣,则是以威相制而利相从罢了。推演开来又能成为什么伦理呢?

《中庸》说“诚之者,人之道也”,这才彻底显出诚仁、诚知、诚勇,以施行于亲、义、敬、别、信之中,而贯彻于食色之内,经纬皆备,中正不忒,这才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明伦察物,恶旨酒,好善言,以至于作《春秋》,明王道,都从此做起。难道是孤立地保全一念之善,而求助于推广的才性吗!

一六

题目说“仁义之心”,那么以“存之”为工夫,孔子说“操则存”,孟子说“存其心”就是这样。如果论人异于禽兽,那么从本性到形体,从道到器,极于广大,尽于精微,没有不是不同的,那么不可以“仁义”二字概括它。所以说“非行仁义”,明白不是守着“仁义”二字作把柄,就可以纵横如意。只是修治人纪,建立人极,也往往依仁义以为用,所以说“繇仁义行”。这从舜到孔子,无不以此尽君子之道。

这一章将汤、武、周公与舜、孔子并列叙述,不能再分性、反。汤、武其他地方不及舜、孔,但到了人禽关界,稍有蹉跌,就已堕入异类,而舜、孔虽圣,也不能在此上更加藻饰,怎么能又推高舜于君子之上,徒添蛇足!和靖扼“存之”作工夫,所以横立异同。遵循他的说法而不加以裁正,那么必定以顽守一心为存,或者且执虎狼之爱、蜂蚁之敬为仁义,而务守其冥合的天明。那就正是朱子所说的存禽兽之所同者,其害岂小哉!

一七

集注说性兼说形,才是彻上彻下、知天知人的话。性之异者,是人道;形之异者,是天道。所以说“形色,天性也,唯圣人然后可以践形”。《中庸》以至诚为天道,也是这个道理。

仁义只是性上的事,却未曾到元亨利贞、品物流行中拣出人禽异处。君子守先待后,为天地古今立人极,须随在体认,

乃可以配天而治物,“行仁义”者不足以当之也。孔子作春秋,何曾有仁义作影本!只权衡来便是仁义。若论其实,也不过人之异于禽兽者耳。

译这样才可以配享上天而治理万物,那些只空谈“行仁义”的人是不配承担这一重任的。孔子撰写《春秋》,哪里曾把仁义当作现成的范本呢?只是通过权衡轻重来体现仁义罢了。如果探究其本质,也不过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地方而已。

古今此天下,许多大君子或如此作来,或如彼作来,或因之而加密,或创起而有作,岂有可传之心法,直指单传,与一物事教奉持保护哉!人自有性,人自有形,于性尽之,不尽禽性,于形践之,不践禽形,而创制显庸,仁义之大用立矣。呜呼!此孟子之所以为大人,而功不在禹下也。

一八

  古之善射者,类以羿名。孟子曰“羿之教人射”,盖唐、虞之羿,以射教人者,非有穷后也。有穷后之死,自以淫田不道,非有人妒天子之善射而杀之者。集注以篡弑、党逆为言,要为未审。如果羿与寒浞,则彼此俱为乱贼,与安、史父子等,皆蹈滔天之恶,必诛不赦,而但以取友不审较量其罪之厚薄,不已迂乎!

  集注又讥庾斯废公全私,亦未察于春秋时事。春秋列国之相侵伐,固不以斩将陷阵为功。如献麋遗弓,奉浆摄饮,当时正以此服人,则不必其师友而释之,亦未为不可。盖彼此均为侯国,旦干戈而夕玉帛,杀一人未足以为利,而徒深其怨,故虽纵敌而军刑不加。其或胜或败,初不关宗社之存亡,自不可以后世之武臣所与争一旦之命者非夷狄则盗贼,胜则安而败则危者比也。其必以折馘执俘、虔刘滨尽为功,自战国始有,而成于秦、项之际,要非可论于春秋疆埸之争一彼一此者也。不然,则庾斯卖国全私,与秦桧之班师、周延儒之纵敌等,其罪又岂在逢蒙之下,而何以得称为“端人”!

一九

  程子所云“此章专为智而发”一句,极难看。云峰孟浪听得,便与勉强穿合,云“本欲言智而先言性,智,五性之一也”。但作此见解,则上面“天下之言性也”一句作何安顿?孟子欲言智,而故为此迂远不相登答之说,作八寸三分幞头起,古人未有此虚脾文字。

  朱子云“人之为恶,水之在山,则非自然之故”;言水者,即通下治水。禹之治水,使之下也。又云“天下之理,本皆利顺”。夫然,则朱子显以“所恶于智者”一段申“故者以利为本”之义,见言性之当循其利而不可凿,而以禹之行所无事、顺其利下之理者为征。是以智言性而非于性言智,明矣。乃又取程子之说,而赞之曰“得此章之旨”,则以天下之言性而不循利以为故者,类皆聪敏辨慧之士,特以有智而不知所用,则遂至凿其所本不可通者而强之使通,是不知用智之过,而以成乎言性之失,故曰“凿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盖性隐于无形,而已然之迹,其利不利之几亦不易察,自非智足观理,则无以审之于微而传之于显,则智本有功于言性之具,而其所恶者特在凿智耳。

  其曰“害性”者,非伤害其性中淳朴天真之谓,乃言其说之蠹害于所性之理,犹孟子之所云“率天下而祸仁义”也。迨其说戾于性,而言以移心,心以害事,则邪说诐行,交相牿亡,即以自贼其性而有余。然要为智以害性而成不智,而非即以害性中之智,如云峰牵合之说也。

  说“性善”,便是行其所无事;说“性无善无不善”等,即是凿。以水喻性,以行水喻言性,显与下言治历,同为譬说,故亦与答告子“过颡”“在山”之说通。若谓智以应天下之事理者而言,则禹之行水即用智之事,而何以云“若”,云“亦”?其为取类相譬,以喻言性者之当善用其智,固本文之极易知者也。

  集注前后元无两义,特以程子之言不易晓了,故为曲通之如此,以防天下之误解程说,割裂本文者,而云峰尚尔不知。学者之大病,才读一句书,便立地要从此解去,以趋悖谬。安得好学深思之士而与论大义哉!

二十

  集注释“凿”字,上加一“穿”字,朱子沿俗语而失者也。“穿凿”出淮南子,上音 “串”,下音才到切。穿,笋也;凿,孔也。穿凿者,谓以方穿[笋]入圆凿,不相受也。于此处不切。

  此“凿”字自如字读,如凿石凿渠之凿。本无罅径,强用力以求通,如人性本无恶,却强说恶,就桀、纣之丧失其性者凿之成理,名之曰性,以曲成其说而使

译从古至今,天下许多大君子,有的这样去做,有的那样去做,有的沿袭前人的做法而更加精密,有的开创先河而有所作为,难道有什么可以传授的心法,直接指向、单独传授,并交给一件东西让人供奉保护吗?人自有本性,人自有形体,在本性上穷尽它,就不至于沦为禽兽的本性;在形体上践行它,就不至于沦为禽兽的形体,从而创制礼乐、彰显功用,仁义的大用就确立了。唉!这就是孟子之所以成为大人物,而功绩不在大禹之下的原因。

一八

古代善于射箭的人,大多以羿为名。孟子说“羿教人射箭”,大概是指唐、虞时期的羿,以射箭教人,而不是有穷国的后羿。有穷后羿的死,是因为他沉迷田猎、行为不道,并不是有人嫉妒天子善于射箭而杀了他。朱熹的《集注》用篡弑、结党叛逆来解释,终究是不审慎的。如果羿和寒浞都是乱贼,那么他们彼此都犯下滔天罪恶,与安禄山、史思明父子一样,必定是诛杀不赦的,却仅仅因为择友不慎来衡量他们罪行的轻重,岂不是太迂腐了吗!

《集注》又讥讽庾斯废弃公义以保全私利,这也是没有考察春秋时期的时事。春秋时期各国互相侵伐,本来不把斩将夺旗、陷阵杀敌当作功劳。像献上麋鹿、赠送弓箭,捧着浆水、侍奉饮食,当时正是靠这些来使人信服,那么庾斯不必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师友就释放他,也未尝不可。因为彼此都是诸侯国,早上交战晚上讲和,杀一个人不足以获利,却只会加深怨恨,所以即使放走敌人也不施加军法。他们或胜或败,起初并不关乎宗庙社稷的存亡,自然不能与后世武将争夺一朝性命、对手不是夷狄就是盗贼、胜则安泰败则危险的情况相比。那种一定要以割取左耳、俘虏敌人、大肆屠杀为功绩的做法,是从战国时期才开始的,到秦、项之际才形成,终究不能用来评论春秋时期边境上那种彼此交替胜负的争斗。不然的话,庾斯出卖国家以保全私利,就和秦桧班师回朝、周延儒放走敌人一样,他的罪行难道还在逢蒙之下吗?又怎么能被称为“端正的人”呢!

一九

程子所说的“这一章专门为了阐明智而发”这一句,极难理解。云峰轻率地听信,便勉强牵强附会,说“本来想讲智却先讲性,智是五性之一”。如果持这种见解,那么上面“天下谈论本性”这一句该如何安放呢?孟子想讲智,却故意说这种迂远不相干的话,像戴八寸三分高的幞头一样起笔,古人没有这种虚伪的文字。

朱子说“人做恶事,就像水在山中,并不是自然的缘故”;讲水,就是贯通下面讲治水。大禹治水,是使水向下流。又说“天下的道理,本来都是顺利通达的”。既然这样,那么朱子明显是用“所厌恶的智”这一段来申述“故以利为本”的意思,表明谈论本性应当遵循其顺利通达的一面而不可穿凿,并以大禹顺应水向下流的道理作为证据。所以是用智来谈论本性,而不是在本性中谈论智,这是很明白的。然而他又采纳程子的说法,并称赞说“得到了这一章的宗旨”,认为天下谈论本性而不遵循顺利通达作为根本的人,大都是聪明辩慧之士,只是因为有智却不知如何使用,于是就去穿凿那些本来不可通达的地方而强行使之通达,这是不知运用智的过错,从而造成了谈论本性的失误,所以说“穿凿以自私,就伤害了本性反而成为不智”。大概本性隐藏在无形之中,已经形成的迹象,其顺利与否的微妙之处也不易察觉,如果不是智慧足以观察道理,就无法在细微处审视并在显著处传达,那么智本来对谈论本性是有功用的,所厌恶的只是穿凿智罢了。

所谓“伤害本性”,并不是伤害本性中淳朴天真的意思,而是说那些言论蛀蚀伤害了本性中的道理,就像孟子所说的“率领天下人祸害仁义”一样。等到那些言论违背了本性,言论转移了人心,人心伤害了事情,那么邪说偏行,互相残害消亡,以至于自我残害本性都绰绰有余。但这终究是因为用智伤害了本性而成为不智,而不是直接伤害本性中的智,就像云峰牵强附会的说法那样。

说“性善”,就是顺应自然不做多余的事;说“性无善无不善”等,就是穿凿。用水来比喻本性,用疏导水流来比喻谈论本性,明显与下面讲治理历法一样,都是比喻的说法,所以也与回答告子“过颡”“在山”的说法相通。如果说智是用来应对天下事理的,那么大禹疏导水流就是运用智的事,那么为什么说“若”(像),说“亦”(也)呢?它取类比象,用来比喻谈论本性的人应当善用其智,这本来就是本文极易明白的道理。

《集注》前后本来没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只是因为程子的话不容易理解,所以朱子如此曲折地贯通,以防止天下人误解程子的说法,割裂本文,而云峰仍然不知道。学者的大毛病,刚读了一句书,就立刻要从这里解释下去,从而趋向悖谬。哪里能找到好学深思的人来讨论大义呢!

二十

《集注》解释“凿”字,上面加了一个“穿”字,这是朱子沿袭俗语而失误的地方。“穿凿”出自《淮南子》,上音“串”,下音“才到切”。穿,是竹笋;凿,是孔洞。穿凿,是说用方形的竹笋插入圆形的孔洞,不能相合。在这里不贴切。

这个“凿”字应当读如“凿石凿渠”的凿。本来没有缝隙路径,却强行用力以求通达,就像人性本来没有恶,却强行说恶,就在桀、纣丧失本性的人身上穿凿出道理,命名为性,以曲解成全自己的学说,从而使

之通,则唯非已然之迹,而其不顺利也久矣。若禹之疏瀹决排,则俱在故有底水道上施功,终不似夫差、炀帝、李垂、贾鲁强于高原、平地上凿一河以挽水使入。只此字喻极切,加“穿”字,则失之矣。

译如果只讲通达,那么除了那些已经形成的旧迹之外,其不顺利的情况已经很久了。像大禹那样疏通、疏导、决开、排导,都是在原本存在的水道上施功,终究不像夫差、炀帝、李垂、贾鲁那样,在高原和平地上强行开凿一条河道来引水入流。仅这个“疏”字比喻极其贴切,如果加上“穿”字,就失之偏颇了。

二一

  “已然之迹”,谓可见之征也。潜室云“善恶皆已然之迹”一句,足折群疑。乃均此已然之迹,而或利或不利,此正在当身体会。若但据迹以为征,则虽有其故,而不利者多矣。故天下之言性者,云“有善有不善”,则有尧、舜、微、比、瞽瞍、象、纣以为之故;云 “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则有文、武、幽、厉以为之故。盖凿以言性,而性若实然,则凿以言故,而故亦有其可征者矣。唯反而求之以自得之,则利不利以别,此陈迹不足尽恃,而唯心理之安者为有本也。

  性藏于心,安于心者为性之真,犹夫历因于度数,顺于度数者为历之合。仁山不知此,乃谓苟求已往日至之数,则将来者可坐而定,则是但有故而即可定,不论其利不利矣。充其说,则桀、纣亦已往之征也,其亦可定性之恶矣!

  “千岁之日至”一句,自兼已往、将来说。历家亦无板局,故无可执之陈迹而务求之。求者,求其利也。如岁差之法,虽始于何承天、虞劆,乃杜预所推春秋长历,往往与后人置岁差之历合辙,想古法固有进退增减。唯如刘歆三统,执定一十九、八十一,迁就以使必合,则拘于故而不问其利不利,强凿之以求通也。

  古今历法,唯郭守敬为得理,用天而不用人,晷景长极便是冬至,短极便是夏至,历元在数十年之内,周天定于万分,因其自然之利,而尽撤黄钟、大衍之死法,方与孟子言性就当人之心四端上求故一理。若旁引陈迹,不必其固然;而执以为固然,未有能利者也。仁山之论历,王安石之回河,荀、杨之言性,皆守故而不问其利,凿而已矣。

二二

  “禹、稷、颜子”一章,只集注说得好,诸小注皆过高而无实。和靖竟以“时”许三贤,亦非愚所敢知。章内说禹、稷处详,说颜子处略,则疑颜子之但安贫不仕,便是时措合宜。庆源只就出处上说无偏无倚,无过、不及,忒把圣贤“致中和”之全体、大用说得容易。

  南轩谓此即是圣贤之异于杨、墨。夫杨氏之失,虽同室斗而不救,墨氏之病,虽乡邻而必披发缨冠以救之,固也。乃即杨之为己,岂其足以与于颜子之乐?墨之兼爱,岂其合于禹、稷之心?则圣贤之异于彼者,不但一或出、或处而尽之,实有其学术、德业之不同,本异而末亦殊也。

  若以颜子不仕乱世而即合乎无偏、无倚,无过、无不及之时中,则与禹、稷同立于唐、虞之廷,若岳、牧、百工以下,汔[讫]乎共、欢,及夫危乱之世,嫉俗自贵而不仕,若沮、溺、丈人以洎乎庄周、列御寇、颜蠋、陈仲子之流,而皆时中矣。

  集注“各尽其道”及“退则修己”八字,是扼要语。且不须抬高论到大本、达道、一贯、时中去。而“颜子不改其乐”,唯此一乐是与禹、稷同道底真血脉,不可以“晔晔紫芝,可以忘饥”,“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者当之。若但潇潇洒洒,全性命于乱世,正使有为,只做得管仲、乐毅已足,何曾得见禹、稷项背来!

  此须兼以论语集注中“所乐何事”求之。孟子于“万物皆备”、“反身而诚”处,见得此道流动充满,外不以世移,内不以事闲,无非以体天德而凝王道,故曰“禹、稷、颜子同道”。唯然,故其闭户也,实有以异于杨朱之闭户;其往救也,实有以异于墨翟之往救。而隐则为沮、溺,出则为管、乐者,皆不足云矣。知此,则庆源喜怒应感之说,犹水上打毬,了无泊处,盖亦不足为有无矣。

万章上篇

一

  舜之处象,与周公之处管、蔡,其所以不同者,先儒论之详矣。然所谓“管、蔡之叛,忧在社稷,孽在臣民;象之欲杀舜,其事在舜之身”,此语亦须分别看,非谓一身小而社稷臣民大也。

  使象恶得成,则天下且无舜,而昏垫之害谁与拯之!舜之一身所系固不轻,而以乱天下万世君臣兄弟之大伦者又岂细故!此处只论舜与周公所处之不同,更不论象与管、蔡罪之大小与事之利害。到兄弟之性,更以利害较大小,

译二一

“已然之迹”,是指已经显现出来的征验。潜室说“善恶都是已然之迹”这一句,足以驳倒众人的疑惑。然而同样是这些已然之迹,有的有利,有的不利,这正是应当亲身去体会的。如果仅仅依据外在的迹象作为征验,那么即使有前例可循,不利的情况却大多了。所以天下谈论人性的人,说“人性有善有恶”,就有尧、舜、微子、比干、瞽瞍、象、纣王作为例证;说“人性可以善,也可以恶”,就有文王、武王、幽王、厉王作为例证。大概是用凿空的方式谈论人性,人性似乎确实如此,那么用凿空的方式谈论例证,例证也有其可验证的地方了。只有反过来探求而自得于心,才能区分有利与不利,那些陈旧的迹象不足以完全依赖,唯有内心安适的才是根本。

人性蕴藏于心,内心安适的才是人性的真实,就像历法依据度数,顺应度数的才是历法的契合。仁山不懂得这个道理,竟然说如果探求以往冬至的度数,那么将来的就可以坐而确定,这就是认为只要有前例就可以确定,而不问其有利还是不利了。推究他的说法,那么桀、纣也是以往的征验,难道也可以据此确定人性是恶的吗!

“千岁之日至”这一句,自然兼括了以往和将来。历法家也没有固定的格局,所以没有可以执着的陈旧迹象而务必去探求。探求,是探求其有利之处。比如岁差的方法,虽然始于何承天、虞劆,但是杜预所推算的春秋长历,往往与后人设置岁差的历法相合,想必古法本来就有进退增减。只有像刘歆的三统历,执定十九、八十一这些数字,牵强附会使其必然相合,就是拘泥于旧例而不问其有利不利,强行凿空以求通达。

古今历法,只有郭守敬是得理的,顺应天象而不拘泥于人定,日影最长便是冬至,最短便是夏至,历元在数十年之内,周天度数确定于万分,顺应自然的有利之处,而完全废除黄钟、大衍的死板法则,这才与孟子谈论人性就应当在人心的四端上探求的道理一致。如果旁引陈旧迹象,不必其本来如此;而执意认为本来如此,没有能带来有利的。仁山谈论历法,王安石治理黄河,荀子、杨雄谈论人性,都是拘守旧例而不问其有利,只是凿空罢了。

二二

“禹、稷、颜子”这一章,只有朱熹的集注说得好,各种小注都过高而没有实质。和靖竟然用“时”来赞许这三位贤人,也不是我所能理解的。章内论述禹、稷的地方详细,论述颜子的地方简略,就怀疑颜子只是安于贫困不做官,便是合乎时宜的举措。庆源只在出仕与隐居上说没有偏颇倚斜,没有过分与不足,太把圣贤“致中和”的全体大用说得容易了。

南轩说这就是圣贤不同于杨朱、墨子的地方。杨氏的过失,虽然是同室争斗也不去救助,墨氏的毛病,虽然是乡邻之事也必定披头散发、帽带系结去救助,这固然不错。但是杨朱的为自己,难道足以参与颜子的快乐吗?墨子的兼爱,难道符合禹、稷的心意吗?那么圣贤不同于他们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一个出仕、一个隐居就尽了的,实在有其学术、德业的不同,根本不同而枝节也殊异。

如果认为颜子不在乱世做官就合乎无偏无倚、无过无不及的时中,那么禹、稷同立于唐、虞的朝廷,像岳、牧、百工以下,直到共工、欢兜,以及在危乱之世,厌恶世俗、自命清高而不做官,像沮、溺、丈人以及庄周、列御寇、颜蠋、陈仲子这一类人,都合乎时中了。

集注中“各尽其道”以及“退则修己”这八个字,是扼要的话。而且不需要抬高论调到大本、达道、一贯、时中去。而“颜子不改其乐”,只有这一乐是与禹、稷同道的真血脉,不可以用“晔晔紫芝,可以忘饥”,“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来对应。如果只是潇潇洒洒,在乱世保全性命,即使有所作为,只做得管仲、乐毅也就足够了,何曾见过禹、稷的项背呢!

这需要兼用《论语》集注中“所乐何事”来探求。孟子在“万物皆备”、“反身而诚”的地方,见到此道流动充满,对外不因世道改变,对内不因事务干扰,无非是体现天德而凝聚王道,所以说“禹、稷、颜子同道”。正因为如此,所以颜子闭门不出,实在不同于杨朱的闭门;禹、稷前往救助,实在不同于墨翟的前往救助。而隐居则为沮、溺,出仕则为管、乐的,都不值得说了。懂得这个,那么庆源关于喜怒应感的说法,就像在水上打球,完全没有停泊之处,大概也就不足以为有无了。

万章上篇

一

舜对待象,与周公对待管叔、蔡叔,之所以不同,前代儒者论述得很详细了。然而所谓“管叔、蔡叔的叛乱,忧患在于社稷,祸孽在于臣民;象想要杀舜,事情在于舜自身”,这话也必须分别看待,不是说自身小而社稷臣民大。

假如象的恶念得逞,那么天下就没有舜了,而昏乱沉溺的灾害谁来拯救呢!舜的一身所系固然不轻,而扰乱天下万世君臣兄弟大伦的又岂是小事!这里只论舜与周公所处情况的不同,更不论象与管叔、蔡叔罪过的大小与事情的利害。到了兄弟的本性,更以利害来比较大小,

则已落私欲。若以罪之大小言,象之亲弑君亲,又岂可以祸不及于臣民为末减哉!

译这就已经落入私欲之中了。如果以罪行的轻重来说,象亲手弑杀君主和亲人,又怎能因为灾祸没有波及臣民就认为可以减轻他的罪责呢!

圣人之敦伦、尽性,只是为己,故舜于此且须丢抹下象之不仁,不商较其恶之浅深、害之巨细,而唯求吾心之仁。故象唯欲杀舜,则舜终不得怒而怨之。管、蔡唯欲危成王之社稷,故周公不得伸其兄弟之恩。以兄弟之恩视吾君宗社之存亡,则兄弟为私;以己身之利害视兄弟之恩,则己身为私。总为不可因己身故,而藏怒宿怨于兄弟,故不特不忍加诛,而且必封之。若其比肩事主而借兵端于我以毁王室,则虽未至有安危存亡之大故,而国法自不可屈。故孟子言瞽瞍杀人,而舜不得禁皋陶之执;若象以杀舜为事,事虽未遂,而弑械已成,其罪固浮于瞽瞍之杀人也远甚,藉使皋陶欲执之以抵罪,则舜必禁之矣。

  虽云圣人大公无我,然到此处,亦须照顾自己先立于无憾之地,然后可以立情法之准。世儒不察,便谓圣人概将在己、在人作一视同等,无所分别,无所嫌忌,但以在彼善恶功罪之小大为弛张,而曰此圣人之以天地为一体者也。为此说者,蔑差等以直情而径行,其与异端所云“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一流荒诞无实之邪说又何以异!所以圣人言礼,必先说个别嫌明微,以为义尽仁至之效。若于所当避之嫌,一概将在己、在物看作一例,却向上面辨理之曲直、害之大小,即此便是人欲横行,迷失其心。

  胡文定传春秋,谓孔子自序其绩,与齐桓等,为圣人以天自处,视万象异形而同体,亦是议论太高不切实处。使孔子视己之绩如人之绩,美词序之而无嫌,则舜可视象之杀己与天下之杀其兄者同,则又何待其害及于宗社臣民而始加诛哉!尧授天下于舜,则舜必让之。如但以社稷臣民为大,则安社稷、绥臣民者,宜莫如舜,胡不慨然自任,而必逡巡以逊耶!

  象之欲弑舜也,盖在舜未为天子之日,故小儒得以孽害之小大立说。向令舜已践帝位,象仍不悛,率有庳之不逞以图篡弑,岂不与管、蔡之流毒者同!将为舜者遂可俘之馘之以正其辜耶?使然,则汉文之于淮南,且但迁之而未尝加辟,然且“尺布、斗粟”之讥,千古以为惭德,然则使周公而身为天子,其不可加管、蔡以上刑亦明矣。

  夫周公者,人臣也,不得以有其身者也。身不得有,故兄弟亦不得而有。兄弟之道,视乎身者也,非父母之比也。不得有身,斯不得有其兄弟;得有其身,则得有其兄弟矣。身所有之社稷,身所有之臣民,何患乎无君而又何患乎乱之不治,乃亏天伦以曲全之!是犹剸首以救肤,割肌以饱腹也,不亦傎乎!

二

  “百姓如丧考妣,丧如字,谓以父母之服服之。四海遏密八音”,书有明文;“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孟子之释书又已分晓。古者民不得称百姓,至春秋时始通称之。古之言百姓者,皆赐氏而有姓者也。周则大夫世官而赐氏,夏、商以上,唯诸侯为有姓。“如丧考妣”者,即所谓“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 也。若甿黎之不得以父母之服服天子,自理一分殊、天理自然之节文,与诸侯之不得郊禘、庶子之不得丧其母、支子之不主祭一例。故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且礼也者,文称其质,物称其情者也。天下之大,万民之众,知愚贤不肖之杂,即有君如尧,可以感其哀于仓卒,而必不能固其情于三年。民之质也,虽企及而必不逮者也。乃驱天下而服三年之丧,保无有斩衰菲屦,纵饮狂歌,以绖舞而以杖斗者乎?则是乱礼丧真,而徒媟其君亲矣。故于礼无庶人服天子之文。其言“百姓”者,实诸侯也。汉文短臣子之丧,而反令庶人同制二十七日之服,薄于亲而厚于疏,乱上下之别,其悖甚矣。南轩以“天下臣民”为言,亦未可与言礼也。

三

  “人君为不善,而天命去之”,于命言之,则非正命,于天言之则自正;于人之受命而言之,则非正,于天之命人而言则正。“惠迪吉,从逆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正天命之正也。南轩于此,辨得未精。舜、禹之相历年多,自是正;尧

译圣人敦厚人伦、穷尽本性,只是为了修养自身,所以舜在这里甚至需要撇开象的不仁,不去计较其恶行的深浅、危害的大小,只求自己内心的仁德。因此,象一心想要杀害舜,舜最终也不发怒怨恨他。管叔、蔡叔一心想要危害成王的国家,所以周公不能伸张兄弟之间的恩情。用兄弟之恩来看待君主宗庙社稷的存亡,那么兄弟之情就是私情;用自身的利害来看待兄弟之恩,那么自身就是私情。总之,不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对兄弟怀恨在心,所以不仅不忍心诛杀他们,而且一定要封赏他们。但如果他们并肩侍奉君主,却借军事行动来破坏王室,那么即使没有达到国家安危存亡的重大地步,国家法律自然也不能屈从。所以孟子说瞽瞍杀人,舜不能禁止皋陶逮捕他;如果象以杀害舜为事,事情虽然没有成功,但弑君的阴谋已经形成,其罪行本来比瞽瞍杀人严重得多,假如皋陶想要逮捕他抵罪,那么舜一定会禁止了。

虽然常说圣人大公无私,但到了这个地步,也必须先照顾自己立于无憾之地,然后才能确立情理与法度的标准。世俗儒者不察,便说圣人将关乎自身和关乎他人的事情看作同等,没有分别,没有避忌,只根据对方善恶功罪的大小来放宽或收紧,并说这是圣人以天地为一体的表现。持这种说法的人,抹杀了亲疏等差,凭直率的情感直接行事,这与异端所说的“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一类荒诞无实的邪说又有什么不同呢!所以圣人谈论礼,必定先说要避嫌明微,作为义尽仁至的功效。如果在应当避嫌的地方,一概将关乎自身和关乎外物看作一样,却向上面辨别道理的曲直、危害的大小,这就是人欲横行,迷失了本心。

胡文定注解《春秋》,说孔子自述自己的功绩,与齐桓公等同,是圣人以天自处,看待万象异形而同体,这也是议论太高而不切实际的地方。假如孔子看待自己的功绩如同看待别人的功绩,用美好的词句叙述而没有避忌,那么舜就可以看待象杀害自己与天下人杀害他的兄长等同,那么又何必等到危害波及宗庙社稷臣民时才诛杀他呢!尧把天下授予舜,那么舜必定推让。如果只把社稷臣民看作重大,那么安定社稷、安抚臣民的,没有比舜更合适的了,为什么不慷慨地自我承担,而一定要谦让推辞呢!

象想要杀害舜,大概是在舜还没有成为天子的时候,所以小儒得以根据祸害的大小来立论。假如舜已经登上帝位,象仍然不悔改,率领有庳的不得志之徒图谋篡位弑君,难道不与管叔、蔡叔的流毒相同吗!作为舜的人难道就可以俘虏他、割下他的头来正其罪吗?如果这样,那么汉文帝对于淮南王,只是迁徙他而没有曾经诛杀,然而还有“尺布、斗粟”的讥讽,千古以来都认为是惭愧的德行,那么假如周公身为天子,他不可以对管叔、蔡叔施加极刑也就明白了。

周公是人臣,不能拥有自己的身体。身体不能拥有,所以兄弟也不能拥有。兄弟之道,取决于自身,不同于父母。不能拥有自身,就不能拥有兄弟;能拥有自身,就能拥有兄弟了。自身拥有的社稷,自身拥有的臣民,何必担心没有君主,又何必担心动乱不能治理,却要损害天伦来委屈保全呢!这就像割头来救皮肤,割肉来填饱肚子,不是太荒谬了吗!

二

“百姓如丧考妣”,丧字按本字解释,是说用父母的丧服来服丧。“四海遏密八音”,《尚书》有明文记载;“率领天下诸侯为尧服三年丧”,孟子对《尚书》的解释也已经清楚。古代百姓不能称为百姓,到春秋时才开始通称。古代所说的百姓,都是赐氏而有姓的人。周朝大夫世袭官职而赐氏,夏、商以上,只有诸侯有姓。“如丧考妣”,就是所说的“率领天下诸侯为尧服三年丧”。如果平民百姓不能用父母的丧服来服天子之丧,从理的一分殊、天理自然的节文来看,与诸侯不能郊祀、庶子不能为母亲服丧、支子不能主持祭祀是一样的。所以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况且礼,是文饰符合本质,物品符合情分的。天下之大,万民之众,智愚贤不肖混杂,即使有像尧那样的君主,可以在仓促间感动他们的悲哀,但一定不能使他们在三年间保持这种情感。百姓的本质,即使努力达到也一定达不到。于是驱使天下人服三年的丧,能保证没有穿着斩衰、穿着草鞋,纵饮狂歌,戴着丧带跳舞、拿着丧杖斗殴的人吗?这就是扰乱礼制、丧失真诚,只是亵渎了君亲罢了。所以在礼制中没有庶人服天子之丧的条文。所说的“百姓”,实际上是诸侯。汉文帝缩短臣子的丧期,反而命令庶人同样服二十七日的丧服,对亲近者薄而对疏远者厚,扰乱了上下的区别,太悖逆了。南轩以“天下臣民”来解释,也不能与他谈论礼制了。

三

“人君做不善的事,而天命离开他”,从命的角度说,不是正命,从天的角度说则是自然的;从人接受命的角度说,不是正的,从天命令人的角度说则是正的。“顺从正道吉祥,顺从逆道凶险,做善事降下百种吉祥,做不善事降下百种灾殃”,这正是天命的正理。南轩在这里,辨析得不精当。舜、禹相继执政历年多,自然是正的;尧

、舜之子不肖,自是不正。故朱子说“本是个不好底意思,被他转得好了”。总之,正不正,只可于受命者身上说,不可以之言天,天直是无正无不正也。

译虞舜的儿子不成器,自然是不端正的。所以朱熹说:“原本是个不好的念头,被他扭转成了好的。”总之,端正或不端正,只能在承受天命的人身上来说,不可以用这个词来谈论天,天根本就没有端正或不端正的说法。

故干之四德,到说“贞”处,却云“各正性命”,亦就人物言正。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本体上只有元亨,到见功于人物上,方有利不利、贞不贞。利贞于此者,或不利不贞于彼;利贞于彼者,或不利不贞于此:天下无必然之利,一定之贞也。

  尧、舜与天合德,故于此看得通透。子之不肖而不传之,本不利而非正,却顺著天,用他所利所贞者,吾亦以之利而得其正,则所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矣。

  然此道唯施之子则可,若舜之于父母则不然。“号泣于昊天,于父母”,不受其不正也。舜之有父有子,皆命之非正者,特舜或顺天,或相天,一受之以正耳。

  若桎梏死者,天命自正,受之不正也。唯天无正无不正,故曰“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有为有致,而后可以正不正言也,天岂然哉!

四

  论舜、禹、益之避,集注“深谷可藏”四字大启争辨,自是立言不精。此岂避兵、避仇之比,且“南河之南”更有甚山谷如仇池、桃源也?

  朱子抑云“礼之常也”,乃是定论。自尧以前,帝王亦皆传子,到尧时始有此君禅相摄之事。则三年丧毕,总己事终,自不得不避者,礼之正也。天下诸侯将迎推戴而出,自是奇特,非礼之所恒有;则亦舜、禹、益之所不谋。既必不冀望,亦不须防备。君有适嗣之可立,己亦有先君之显命,两者俱有可立之理,自无心于去留,一听之天人而已,何容心焉!

  想来,“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亦如此则已纯乎天理而无可加矣。朱子却又深说一步,云“唯恐天下之不吾释,益则求仁而得仁”,则又成矫异。夫舜、禹岂求仁而不得仁乎?若必以天下之吾释为幸,向后坚卧不起,又谁能相强耶?

  尧、舜禅授之说,愚于尚书引义中论之颇详,想来当时亦不甚作惊天动地看。唯其然,故益之避亦甚寻常,天下之不归益亦甚平淡。此处正可想古之圣贤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之妙。若谓“唯恐天下之不吾释”,则几与越王薰穴、仲子居於陵一样心胸。虽可以砥砺贪顽,而不足与于天理、人心之至。圣贤心迹,与莽、操、懿、裕天地悬隔,不但相反而已。

  欲知圣贤者,当以季札、子臧、汉高帝、宋孝宗、诸葛孔明、郭子仪一流作对证,拣出仁至义尽来,方有合处。

五

  或问“朱、均不顺”一说,极为俗陋,罗长源作路史,似亦为此所惑。舜、禹当年是何等德业,朱、均虽不肖,固亦不得不服矣。刘裕心同懿、操,唯小有功于晋耳,然当其自立,晋恭帝且欣然命笔草诏,况圣人乎!有天下而为天子,不是小可事,云“不顺”者,乃似朱、均可以手揽而襟系之者然,真三家村学究见地也!上世无传国玺如汉元后之可执留者,不成朱、均介马孤立,大声疾呼以争于众曰“我欲为天子”邪?俗儒乐翘异以自鸣,亦不知量而已。

六

  庆源“远而去,近而不去”之释,两“而”字下得不分明。此是通论圣人处。未仕之前,就之为近,不就为远;既仕之后,义不可留则去,道有可行则不去。倘作一串说,则不特孟子为敷衍骈赘之句,且既已远矣,盖未尝来,而何得言去?方其近也,且自立于可去、可不去之势,而亦何得遂定其不去邪?

七

  吕氏说有命、无命处,极精当,正从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上体出,显义、命之异而后见其合。南轩云“礼义之所在,固命之所在”,虽与吕氏小异,然亦以见礼义之所不在,便命之所不至也。

  新安错看“得之不得曰有命”,将不得亦作命说。不知“命”字自与“理”“数”字不同,言命,则必天有以命之矣。故中庸注、录以差除、诰敕拟之。既不得矣,则是未尝命之也。

  孔子曰“有命”者,谓我若当得卫卿,天自命之也。“得之不得曰有命”者,言当其不得,则曰我若当得,则天自命我,而今未也。故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道则人有事焉,命则天有事焉之词。若不求,则不可

译所以乾卦的四种德行,讲到“贞”这一德时,却说“各正性命”,这也是就人物而言的“正”。天地“不与圣人同忧”,在本体上只有元亨利贞中的元亨,等到在人物身上显现功效时,才有利与不利、贞与不贞的区别。在此处利贞的,或许在彼处不利不贞;在彼处利贞的,或许在此处不利不贞:天下没有必然的利,也没有一定的贞。

尧、舜与天合德,所以对此看得通透。儿子不肖而不传位给他,这本是不利而非正,却顺应了天道,利用他所利所贞的地方,我也借此得利而得其正,这就是所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了。

然而这个道理只施之于儿子可以,若舜对于父母就不是这样。“号泣于昊天,于父母”,是不接受那不正的。舜有父亲有儿子,都是命中不正的,只是舜有时顺应天道,有时辅助天道,一概以正来接受罢了。

至于那些受刑而死的人,天命自是正的,他们接受的是不正。只有天没有正与不正的分别,所以说“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有了作为和招致,然后才能用正与不正来谈论,天难道是那样的吗!

四

论及舜、禹、益的避让,朱熹集注中“深谷可藏”四字引发了很大的争辩,这是因为立言不精。这哪里是躲避兵祸、仇敌之比,况且“南河之南”还有比仇池、桃源更险要的山谷吗?

朱熹又说这是“礼之常也”,这才是定论。自尧以前,帝王也都传位给儿子,到尧时才开始有君禅让给宰相的事情。那么三年丧期结束,自己的事也办完了,自然不得不避让,这是礼的正道。天下诸侯前来迎接推戴而出,自然是奇特的事,不是礼所常有的;这也是舜、禹、益所没有谋划的。既然不期望,也不需要防备。君主有合适的继承人可以立,自己也有先君显赫的命令,两者都有可以立的道理,自然无心于去留,一切听任天意人事罢了,哪里容得下心机!

想来,“有天下而不与”的心,也是如此就纯粹是天理而无可添加了。朱熹却又深入一步说,认为“唯恐天下之不吾释,益则求仁而得仁”,这就成了矫饰奇异。舜、禹难道是求仁而不得仁吗?如果一定要以天下不释怀为幸,往后坚卧不起,又有谁能强迫呢?

关于尧、舜禅让的说法,我在《尚书引义》中论述得很详细,想来当时也不曾看作惊天动地的大事。正因为如此,所以益的避让也很寻常,天下不归附益也很平淡。此处正可以想见古代圣贤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之妙。如果说“唯恐天下之不吾释”,那就几乎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陈仲子居于陵一样心胸了。虽然可以用来砥砺贪婪顽固之人,但不足以契合天理、人心的极致。圣贤的心迹,与王莽、曹操、司马懿、刘裕等人天地悬隔,不仅仅是相反而已。

想要了解圣贤的人,应当以季札、子臧、汉高祖、宋孝宗、诸葛孔明、郭子仪这一流人为对照,拣选出仁至义尽的地方,才有契合之处。

五

有人问“朱、均不顺”这一说法,极为俗陋,罗泌作《路史》,似乎也被此迷惑。舜、禹当年是何等德业,朱、均虽然不肖,固然也不得不信服了。刘裕心同司马懿、曹操,只是对晋朝有小小功劳罢了,然而当他自立时,晋恭帝尚且欣然命笔起草诏书,何况圣人呢!拥有天下成为天子,不是小事,说“不顺”,好像是朱、均可以手揽而襟系之的样子,真是三家村学究的见识!上古没有像汉元后那样可以执留的传国玺,难道朱、均介马孤立,大声疾呼在众人中争辩说“我要做天子”吗?俗儒喜欢标新立异以自鸣得意,也是不知自量罢了。

六

庆源对“远而去,近而不去”的解释,两个“而”字下得不分明。这是通论圣人处世之道的。未出仕之前,接近就是近,不接近就是远;既出仕之后,义不可留就离开,道有可行就不离开。倘若连成串说,那么不仅孟子是敷衍骈赘之句,而且既然已经远了,大概未曾来过,又怎么能说离开呢?正当其近时,尚且自立于可去、可不去的态势,又怎么能就确定其不离开呢?

七

吕氏说有关命、无命的地方,极为精当,正是从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上体悟出来的,显明义、命的差异而后见其合一。张栻说“礼义之所在,固命之所在”,虽然与吕氏稍有不同,但也可见礼义之所不在,便是命之所不至。

新安误读了“得之不得曰有命”,将不得也当作命来说。不知道“命”字自然与“理”“数”字不同,说命,则必定是天有所命之。所以《中庸》注、录用差除、诰敕来比拟。既然不得,那就是未曾命之。

孔子说“有命”,是说如果我应当得到卫国卿位,天自然会命之。“得之不得曰有命”,是说当不得的时候,就说如果我应当得到,天自然会命我,而现在还没有。所以说“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道则是人有事,命则是天有事的说法。如果不求,则不可

以道言;不得,则不可以命言矣。

  或疑孔子以道之将废为命,孟子抑曰“莫非命也”,则不必受命得位而后可以命言矣。乃孔子之言废者,则既得而复失之词。孟子之言“莫非命”者,则以言乎吉凶祸福之至,犹朝廷之一予一夺皆有诰敕以行其令也。唯吉凶祸福大改异处,故以天之有所予夺者而谓之命。若人所本无,因不予之,人所本有,因不夺之,君子于此,唯有可行之法而无可受之命,故谓之曰“俟”。俟者,未至之词也。藉当居平无得无丧之时,而莫不有命,则更何所俟哉?故生不可谓之命,而死则谓之命,以其无所夺、有所夺之异也;不得不可谓之命,而得则谓之命,以其无所予、有所予之异也。

译用“道”来解释;如果行不通,就不可以用“命”来解释了。

有人怀疑孔子把“道”的将要废弃归结为“命”,孟子也说“莫非命也”,那么就不必等到接受任命、获得职位之后,才可以用“命”来解释了。然而孔子所说的“废”,是已经得到后又失去的说法。孟子所说的“莫非命”,是用来说明吉凶祸福的到来,就像朝廷的一次给予、一次剥夺,都有诰敕来执行命令一样。只有吉凶祸福发生巨大改变的地方,才把天有所给予、有所剥夺的现象称为“命”。如果人本来就没有,因而没有给予;人本来就有,因而没有剥夺,君子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可以实行的方法,而没有可以接受的“命”,所以称之为“俟”。“俟”,是尚未到来的说法。假如在平常既无所得也无所失的时候,却无不有“命”,那还等待什么呢?所以活着不可以称为“命”,而死却称为“命”,这是因为没有剥夺和有所剥夺的不同;没有得到不可以称为“命”,而得到却称为“命”,这是因为没有给予和有所给予的不同。

若概乎予不予、夺不夺而皆曰命,则命直虚设之词,而天无主宰矣!君子之素位而行,若概乎生与死、得与不得而皆曰有命,则一切委诸大造之悠悠,而无行法尊生之道矣!且不得而亦言命,则是得为常而不得为非常。君子而以非常视不得也,又岂非据愿外以为固有、惊宠辱而生怨尤也哉!

  天既生人以后,士则学,农则耕,天子之子则富贵,士庶之子则贫贱,日用饮食,一切寻常事,都不屑屑劳劳授之以命,而唯人之自为质。此天之所以大,而人之所以与能也。世俗不知,乃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于是有啖鲙餐糕、破枕蹂花之诞说,以恣慵惰放逸者之自弃。使然,则立乎岩墙之下亦无不可,而其自云“知命”者,适以为诬命而已矣。是与于无命之甚者也,而况义乎!鉴于此,而后知吕氏立说之精。

万章下篇

一

  集注“无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是伊尹胸中至大至刚语,然须于此看出伊尹偏处。其云至大至刚者,言气足以举之也,须与孔子“天下有道,丘不与易”自有分别。伊尹但在自家志力学术上见得恁地有余,谓己有此格君救民之道,更不论他精粗软硬,无往不成。若孔子则直与天地生物一般,须如此生生长长,收收成成,不徒恃在己者有此可化可育、可亭可毒之用。“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说得极平易,却广大高明,无可涯际在。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是学孔子处,不徒以己有兼善天下之才为本领也。

二

  孟子于“圣”上更加一“智”字,已显示圣功、圣学更不容但在资禀上说。若说资禀,则人皆可以为尧、舜,而况三子之于孔子!使孔子而天纵以智,为三子之所必不逮,则孟子之愿学,又从何处描摹耶?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不可认作托言以诱学者。使然,则夫子此语早已不忠不信矣。学者于此处若信圣人不过,则直是自弃者,不足与言。

  夫射者之有巧力,力固可练,巧固可习,皆不全繇资禀;而巧之视力,其藉于学而不因于生也为尤甚。总缘用功处难,学之不易得,庸人偷惰,便以归之气禀尔。

  朱子言“颜子所进未可量”,又云“缘他合下[少]致知工夫,看得有偏”云云,深得孟子之旨。即如伊尹在畎亩之中乐尧、舜之道,便且就尧、舜之泽生民上著意;及云“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只在以其知觉觉天下上看得仁义之用,则亦似未尝向静存动察中体备著位天地、育万物大合煞处分明至极也。则使三子者以孔子之下学上达者为作圣之功,亦何资禀之可限乎?

  三子之得为圣,是他人欲净尽,天理流行,故造其极而无所杂。乃其以人欲之净行天理之所流,则虽恁莹澈条达,而一从乎天理流行之顺直者一迳蓦直做去,则固于天理之大无外而小无闲者,不能以广大精微之性学凝之。盖人欲之净,天资之为功半于人事,而要不可谓无人力。若天理之广大精微,皆备而咸宜,则固无天资之可恃,而全资之人事矣。

  孔子“吾十有五”一章,自说得工夫何等缜密!虽在知命以还,从容中道之妙,非期待刻画以为功,而其存养以洗心退藏者,要岂一听之自然乎?故孟子言“圣、智之事”两“ 事”字,恰紧与“必有事焉”之意同。此或未察,乃云“为学者言之”,则圣人之圣智既绝乎人事矣,学者乃以“事”学之,岂非拟登天而以梯耶?

  夫射者之习为巧也,固有内正外直、审几发虑之功,学者之所必习,亦羿之所必习也。故人可使学为羿,而岂羿之巧自性生,为人事所必不至者哉!唯释氏为怪诞亡实之论以欺人,故装点就“未离母胎已证菩提”、“堕地七步唯吾独尊”一派淫邪之说。圣人之道,人道也,君子之学,圣学也,亦安有此耶!故知归三子之偏于气禀,盖朱门诸子诬其师之印可,而非朱子之云然。

三

  东阳云“此章‘圣’字与‘大而化之’之圣不同”,非也

译如果无论给予与否、剥夺与否,都一概说是天命,那么“命”就只是空洞的言辞,而天也就没有主宰了!君子安守本分而行事,如果无论生死、得失,都一概说是有命,那么一切就都委之于造化自然的悠悠荡荡,而没有践行法则、尊重大道的道理了!况且,得不到也说成是命,这就意味着得到是常态,而得不到是异常。君子如果把得不到视为异常,这难道不是把愿望之外的东西当作固有之物,因宠辱而心生怨恨吗!

天既然生下了人,士人就学习,农夫就耕种,天子的儿子就富贵,士人和百姓的儿子就贫贱,日常饮食,所有寻常的事情,天都不屑于劳神费力地以命来授予,而只以人的本性作为基础。这就是天之所以伟大,而人之所以能够有所作为的原因。世俗之人不明白,竟然说一饮一啄,没有不是预先注定的,于是有了吃鱼羹糕点、破枕头践踏花朵之类的荒诞说法,用来放纵懒惰放逸之人的自我放弃。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站在危墙之下也没有不可以的,而那些自称“知命”的人,恰恰是在诬蔑天命罢了。这比没有天命还要严重,更何况道义呢!鉴于此,才知道吕氏立论的精妙。

万章下篇

一

集注说“没有不可侍奉的君主,没有不可使唤的百姓”,这是伊尹胸中至大至刚的话语,但必须从中看出伊尹的偏颇之处。所谓至大至刚,是说气魄足以支撑它,这与孔子“天下有道,我就不参与变革”自有分别。伊尹只是在自家的志向、力量和学术上觉得如此有余,认为自己有格正君主、拯救百姓的道理,不再论其精粗软硬,没有不成功的。如果孔子则直接与天地化育万物一样,必须如此生生不息、长养成熟、收获成就,不仅仅依靠自己拥有可以教化培育、可以养育毒害的作用。“君子出仕,是为了践行道义”,说得极其平易,却广大高明,没有边际。孟子说“万物都具备于我,反省自身而真诚,快乐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这是学习孔子的地方,不仅仅以自己拥有兼善天下的才能为本领。

二

孟子在“圣”字上又加了一个“智”字,已经显示出圣人的功业、圣人的学问更不容许只在天赋禀性上说。如果只说天赋禀性,那么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何况三位弟子对于孔子!如果孔子是上天赋予智慧,是三位弟子必然赶不上的,那么孟子的愿学,又从何处描摹呢?

孔子说“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一定有像我这样忠信的人,只是不如我好学”,不可认为是托辞来诱导学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夫子这话早就既不忠也不信了。学者在这里如果认为圣人不过如此,那就是自我放弃的人,不值得与他交谈。

射箭者有技巧有力气,力气固然可以锻炼,技巧固然可以学习,都不完全由天赋禀性决定;而技巧对眼力的依赖,凭借学习而不因天生而尤为显著。总因为用功的地方难,学习不容易获得,庸人偷懒懒惰,便归咎于天赋禀性罢了。

朱子说“颜回所进的境界不可限量”,又说“因为他起初致知的工夫少,看得有偏颇”等等,深得孟子的旨意。就像伊尹在田野中乐于尧、舜之道,便就在尧、舜的恩泽惠及百姓上着意;等到说“让先知的人唤醒后知的人,让先觉的人唤醒后觉的人”,也只在以其知觉唤醒天下上看待仁义的作用,那么似乎未曾向静存动察中体认完备那定位天地、养育万物的宏大合煞处明白至极。那么如果三位弟子以孔子的下学上达作为成圣的功夫,又有什么天赋禀性可以限制呢?

三位弟子之所以能成为圣人,是因为他人欲净尽,天理流行,所以达到极致而没有杂念。然而他们以人欲的净尽来推行天理的流行,虽然如此莹澈条达,但一顺从天理流行的顺直而径直去做,那么对于天理的大而无外、小而无间的特性,就不能以广大精微的性学来凝聚它。大概人欲的净尽,天赋禀性的功劳占一半,人事的功劳占一半,但终究不能说没有人力。如果天理的广大精微,都具备且适宜,那么固然没有天赋禀性可以依赖,而全靠人事了。

孔子“吾十有五”一章,自己说得功夫何等缜密!虽然在知命以后,从容中道的妙处,不是期待刻画来作为功夫,但他存养以洗心退藏的功夫,难道就听任自然吗?所以孟子说“圣、智之事”两个“事”字,恰好紧与“必有事焉”的意思相同。这或许没有察觉,竟然说“是为学者说的”,那么圣人的圣智就完全脱离人事了,学者却以“事”来学习,岂不是想登天而用梯子吗?

射箭者练习技巧,固然有内正外直、审察几微、发动思虑的功夫,这是学者所必须学习的,也是羿所必须学习的。所以人可以使人学习成为羿,而难道羿的技巧是天生自性,是人事所必然达不到的吗!只有佛教有怪诞虚妄的言论来欺骗人,所以装点出“未离母胎已证菩提”、“堕地七步唯吾独尊”一派淫邪的说法。圣人之道,是人道,君子之学,是圣学,哪里会有这样的事呢!所以知道把三位弟子的偏颇归咎于天赋禀性,大概是朱门诸子诬蔑其师的印可,而不是朱子所说的这样。

三

东阳说“这一章的‘圣’字与‘大而化之’的圣不同”,不对。

。如伯夷求仁得仁而无怨,伊尹处畎亩乐尧、舜之道,幡然一改而伐夏救民,此岂更有未化者哉!“大而化”之化,与中庸之言“变则化”者,固有在己、在物之分。然于己未化,则必不能化物,而不能化物者,亦即己之未化也。如夷、惠之流风,兴起百世之下,伊尹格正太甲,俾其处仁迁义,则既于物而见其化矣,是岂其居之为德者犹有所絓碍,而不能达于变通者乎?

译像伯夷追求仁德而得到仁德,心中没有怨恨;伊尹身处田野,以尧舜之道为乐,却突然转变态度,讨伐夏桀以拯救百姓,这难道还有未感化之处吗!“大而化”中的“化”,与《中庸》所说的“变则化”,固然有在于自身、在于外物的区别。然而,如果自身未能感化,就一定不能感化外物;而不能感化外物的人,也就是自身尚未感化。比如伯夷、柳下惠的遗风,在百代之后仍能兴起;伊尹匡正太甲,使他安于仁德、趋向道义,这就在外物上显现了感化的效果,这难道是他们所居守的德行还有所牵累阻碍,而不能通达于变通吗?

孟子曰“伯夷隘”,隘似与化相反,故东阳疑之,而其实不然。大同中之条理有其化,一致中之条理亦有其化也。人欲净而天理行,则化自顺。伯夷之隘,固不与鲍焦、申徒狄一流私意用事、悁戾疾物者等,故鲍焦、申徒狄满腹是怨,而伯夷不然。求仁而得仁,固已优游厌饫于天理之中,无往而不顺矣。伯夷之隘,隘亦化,故曰“圣之清”。伯夷之化,化于隘中,则虽圣而亦隘也。

  孟子之答浩生不害,于圣上又加神之一位,盖以三子为圣,而孔子为神。曰“圣之时 ”,时则天,天一神矣。易曰“化不可知”,化自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如春之必温,秋之必凉,木之必落,草之必荣,化之可知者也,三子所得与之化也;物之品物流形者而以各正性命,各正性命者而以保合太和,元亨利贞用于至微而体于至显,春夏秋冬有其定位而无其专气,化之不可知者也,孔子之所独也。孔子之异于三子,不于其广大高明之性,而于其中庸精微之德,故以射之巧譬之。不能化则无以行远,犹射者之不能至。如鲍焦、申徒狄之清,邓禹、陶侃之任,东方朔、阮籍之和,行将去便与道相龃龉。三子却一直顺行去,更无蹭蹬差池,是可谓“大而化之”矣。

  不知者乃谓孔子能化而三子不能,直将“化”之一字看得玄妙无定体。唯孟子知圣之深,则直在洗心藏密处拣出极深研几之妙。盖化之粗者,便奇特亦自易知,日月之广照、江海之汪洋是也;化之精者,即此易知处便不可知,水之澜、日月之容光必照[是]也。两者俱化,而可知、不可知分焉。不可知者,藏之密也,日新而富有者也。何尝有超陵变幻,为出于三子所化之外别有作用也哉!

  化则圣也,不可知则圣之时也。化则力之至也,不可知则巧之审中于无形者也。以此辨之,则以言三子之德也不诬,而学孔子也亦有其津涘矣。

四

  “不可知”只是不易见,非见之而不可识也。人之所不易见者,唯至精至密者而已。虽云不可知,却是一定在,如巧者之于正鹄然。天之有四时,其化可见,其为化者不可见。若人所为,便大纲露出本领来,分派下做作用,赏则喜之形,罚则怒之形,尽他奇特,都有迹在。如伯夷之清,其始如是,则终莫不如是,可以掐著搦著算定,总为他在粗枝大叶上布规模,立轨则。若天之有时,绵绵密密,而所以为寒暑生杀者,总在视不见、听不闻之中。孔子之不显其德以为载于无声无臭者,下学而上达,知之者唯天。人在作用上著心目,则更无亲切处也。乃其所以示人,则又无所隐,而若未有知者。然非使人见之而不能测识之,如异端之所谓神通者比。此以中庸“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求之,则庶几不差。学者未到孟子知圣地位,且就博文约礼上讨线索,煞定仕、止、久、速看他功用,鲜不迷矣。

五

  程子以孔子为乘田则为,为司寇则为,孟子必欲得宾师之位,定孔、孟差等。如此说道理,是将孔子竟作释氏“一乘圆教”“四无碍”看。圣人精义入神,特人不易知尔,岂有于此亦可,于彼亦可,大小方圆,和光同尘之道哉!

  孟子曰“孔子圣之时”,与易“六位时成”之义同,岂如世俗之所谓合时者耶!春夏秋冬固无一定之寒暑温凉,而方其春则更不带些秋气,方其夏则了了与冬悬隔,其不定者皆一定者也。圣贤有必同之心理,斯有可同之道法,其不同者时位而已。一部周易,许多变易处,只在时位上分别;到正中、正当以亨吉而一▯尢咎,则同也。故孟子以论世为尚友之要道。

  孔子之先,自华督之难奔鲁而仕于鲁,到鄹大夫时,亦为鲁之世臣矣。春秋时,世禄之法未坏,而士之子必为士,而仕者非有大故,必于其宗国。则孔子既嗣鄹大夫之禄,自不得不仕。乘田、委吏,为职虽小,而亦筮仕者初登仕版所必循之阶,岂可以我有圣德而操一不屑之心乎!古者五十始爵,乃命为大夫,周礼固在,不容越也。孔子之为此,自在蚤岁

译孟子说“伯夷狭隘”,狭隘似乎与“化”相反,所以东阳对此产生怀疑,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大同之中的条理有其“化”,一致之中的条理也有其“化”。人的私欲净尽而天理流行,那么“化”自然顺畅。伯夷的狭隘,固然不与鲍焦、申徒狄那一类凭私意行事、急躁乖戾、厌恶外物的人等同,所以鲍焦、申徒狄满腹怨恨,而伯夷却不是这样。追求仁德而得到了仁德,本来就已经在天理之中优游自得、心满意足,没有哪里不顺遂。伯夷的狭隘,狭隘也是一种“化”,所以说他是“圣人之清”。伯夷的“化”,是在狭隘之中进行的,那么虽然他是圣人,却也显得狭隘。

孟子回答浩生不害时,在“圣”之上又加了一个“神”的境界,大概是将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视为圣人,而将孔子视为神。说孔子是“圣之时”,“时”就是天,天就是神。《易经》说“化不可知”,“化”自有可知的部分,也有不可知的部分。比如春天必定温暖,秋天必定凉爽,树木必定落叶,草木必定茂盛,这是“化”中可知的部分,是三位圣人所能达到的与“化”相合的境界;万物品类繁多、形态各异,却各自端正其性命,各自端正其性命,从而保持和合太和,元亨利贞作用于极细微之处而体现于极显著之处,春夏秋冬有其固定的位置却没有专一的气,这是“化”中不可知的部分,是孔子所独有的。孔子不同于三位圣人,不在于其广大高明的本性,而在于其中庸精微的德行,所以用射箭的技巧来比喻。不能“化”就无法行远,就像射箭的人不能射中目标一样。像鲍焦、申徒狄那样的清高,邓禹、陶侃那样的担当,东方朔、阮籍那样的随和,一旦行为偏离正道,就会与道相抵触。三位圣人却能够一直顺遂地前行,更没有挫折差错,这可以称为“大而化之”了。

不知内情的人竟然说孔子能“化”而三位圣人不能,简直把“化”字看得玄妙而没有定体。只有孟子深知圣人的境界,便直接在洗心藏密的深处拣选出极深研几的妙处。大概“化”的粗浅层面,即使奇特也自然容易知道,如日月的广照、江海的汪洋就是这样;“化”的精微层面,就在这容易知道的地方反而不可知,如水面的波澜、日月必照的容光就是这样。两者都是“化”,但可知与不可知便区分开了。不可知的,是藏得深密,是日日更新而丰富多产的。哪里有什么超越凌驾、变幻莫测,是在三位圣人所“化”之外另有作用呢!

“化”就是圣人,不可知就是圣人之时。“化”就是力量的极致,不可知就是技巧在无形中审度正中。以此辨析,那么说三位圣人的德行就没有诬蔑,而学习孔子也有其门径了。

四

“不可知”只是不容易看见,并非看见了而不能识别。人不容易看见的,只有至精至密的东西罢了。虽然说是不可知,却是一定存在的,就像巧射手对于靶心一样。天有四季,其“化”可见,但其所以为“化”的机制不可见。如果是人的作为,便大纲显露出本领来,分派下去起作用,奖赏就有喜悦的样子,惩罚就有愤怒的样子,任凭他多么奇特,都有痕迹在。像伯夷的清高,开始时是这样,那么最终没有不这样的,可以掐着指头算定,总因为他在粗枝大叶上布置规模,确立轨则。如果天有四季,绵绵密密,而所以为寒暑生杀的机制,总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之中。孔子不显扬其德行,以为承载于无声无臭之中,下学而上达,知道他的只有天。人在作用上着意用心,那么更没有亲切的地方了。然而他用来示人的,却又无所隐藏,而好像没有人知道。但这并不是让人看见了而不能测度识别,像异端所说的神通那样。这用《中庸》“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来探求,就差不多没有差错了。学者如果没有达到孟子知圣的境界,且就在博文约礼上寻找线索,确定仕、止、久、速来看他的功用,很少有不迷惑的。

五

程子认为孔子做乘田就做好乘田,做司寇就做好司寇,孟子必定要得到宾师的位置,以此确定孔子、孟子的差别等级。这样说道理,是将孔子当作佛教的“一乘圆教”“四无碍”来看。圣人精义入神,只是人们不容易知道罢了,哪里有什么在这里也可以,在那里也可以,大小方圆,和光同尘的道理呢!

孟子说“孔子是圣之时”,与《易经》“六位时成”的意义相同,哪里像世俗所说的迎合时势呢!春夏秋冬固然没有固定的寒暑温凉,但正当春天的时候就绝不带一点秋气,正当夏天的时候就彻底与冬天隔绝,其不固定的都是固定的。圣贤有必然相同的心理,因此有可以相同的道法,其不同者只是时位罢了。一部《周易》,许多变易之处,只在时位上分别;到了正中、正当以亨通吉祥而没有灾祸,那就相同了。所以孟子把论世作为尚友的重要方法。

孔子之前,自从华督之难奔逃到鲁国而在鲁国做官,到鄹大夫时,也是鲁国的世臣了。春秋时,世禄的制度没有崩坏,而士的儿子必定为士,做官的人如果没有重大变故,必定在其宗国做官。那么孔子既然继承鄹大夫的俸禄,自然不得不做官。乘田、委吏,职位虽然小,但也是初次登上仕途所必须遵循的阶梯,难道可以因为我拥有圣德而抱持一种不屑一顾的心态吗!古时候五十岁才开始封爵,任命为大夫,周礼本来就在,不容逾越。孔子做这些,自然是在早年

,义之宜,道之正,而岂故为委屈耶!

译这是义理所应当的,是大道的正道,哪里是故意做出委屈的样子呢!

孟子虽鲁之公族,而失其禄位,降在氓黎者已久。鲁缪、平之世,三家不复执鲁政,疑悼公、元公尽去三桓,不复列其子孙于在廷矣。孟子于宗国无可仕之阶,逮游道既通,则已在五十受爵之年,固不容自乞卑官,以枉道辱己。且齐、梁之君卑礼厚币聘之以来,若更自请散秩以受微禄,不承权舆而甘为折节,愈不可矣。

  抑乐正子固云“前以士,后以大夫”,则孟子曾为士矣,未尝必得宾师而后仕也。孟子既以抱关击柝为禄仕之宜,则其不必宾师之位者可见。孔子道不行于鲁,不脱冕而行,则其处司寇者,与处乘田、委吏之去就,固不同矣。

  圣人居上不骄,在下不忧,方必至方,圆必至圆,当方而方则必不圆,当圆而圆则必不方,故曰“规矩方圆之至,圣人人伦之至”也,而岂有方圆无不可之理哉!学者之大忌,在推高圣人,以为神化不测,而反失其精义入神、合规应矩之大经,则且流于俗学,入于异端,而成乎无忌惮之小人矣。

六

  朱子讥贾谊失进言之序,斟酌事理,允为定论。从来评贾生之得失者,未能及也。

  古者大臣坐而论道,以至庶人、工、瞽,咸可进言。然庶人、工、瞽之所言者,必非百官之所言;小臣之所言者,必非大臣之所言也。唯大臣所论者道,则朝廷之建立因革,一切制治保邦,文章度数,须通盘彻底,料理一成局而陈之,以授百工之作行。若居言职者,则必有愆而后绳,有缪而后纠,方无愆缪,且不可立意思,逞议论,徒增聚讼。有官守者,则在兵言兵,在农言农,在礼言礼,以专治其事则利害亲而言之无妄也。至于庶人、工、瞽之谏,则又必国家显著之事理,介于得失安危之大,在廷者蒙蔽不以上闻,而后可陈其一得以待采焉。

  今谊所言者,外制匈奴,内削侯王,上求主德,下正民俗,以洎乎礼乐制度,正朔服色,为天子所操三重之权者巨细毕举,尽取汉家之天下,画一成局,而欲竟授之有司,遵而行之。此大臣所从容坐论于燕闲之道,而谊以疏远小生,辄以纸窗竹屋之所揣摩者握朝野中外以唯其所指使。则是以天下为佹得佹失,试少年议论文章之物,而可哉!

  故知位卑言高,急于自炫之罪,不可以加之朱云、郇谟、郑侠、陈东直言敢谏之士,而唯谊允当之。而孟子之旨,本以为为贫而仕者留一优游进退之局,以尽其素位之道,非概以出位而言责小臣,而归言责于大臣,义自著明,无容惑也。

七

  不敢见,礼也;不可召,义也。一章之中,纵说横说,乃于“义礼”二字,条理则自分明。如云“且”,云“何敢”,云“奚可”,云“岂敢”,云“况乎”,直恁清出。

  礼有常经,义繇事制。唯合夫义之宜者,则虽礼之所无,而礼自可以义起。如君欲有谋则就之,尧与舜迭为宾主,一合于尊贤之义,则当其行之,不患乎礼之不中于节文,而不必引君尊臣卑之礼以守其不敢矣。若礼所本有,则义即不宜,而一以礼之经为宜。如孔子非鲁君之所可召,而召必赴焉,则礼有其常,为礼屈而非为势屈,于义固宜,抑不必据不可召之义以自亢矣。

  礼义相为错综以成经纬,固有合一之理。乃圣贤审物度己,则必既求之礼,又求之义,虽求之义,亦必求之礼,无不可者,而后决然以行其志。此孟子所以不陷于一偏,其以养君子之刚大者,即以定人道之高卑。乃知“王前”、“士前”、“贫贱骄人”之说,苟自矜厉以亏典礼。而蹑屩王门者,既以自辱其身,而犯上干主,其越礼逾分,亦已甚矣。注、录未悉。

八

  易位之事,后世所以不可行者,非孟子之言不可通于来今也。霍光行之,毕竟是胡乱。盖封建之天下自与郡县异,到秦、汉以后,天下事大段改易,如此诧异事更不可倚古人行迹莽撞。

  且孟子所言,要为诸侯言尔。诸侯危社稷,则贵戚变置之,抑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旁告四邻,可以相信相从,而贵戚之卿虽首发策,亦无嫌于犯上

译孟子虽然是鲁国的公族,但失去俸禄和官位,降为平民已经很久了。在鲁缪公、鲁平公的时代,孟孙、叔孙、季孙三家不再把持鲁国政权,大概悼公、元公已经彻底清除三桓势力,不再让他们的子孙位列朝廷了。孟子在宗国没有可以出仕的途径,等到他游历讲道已经通达,那时他已经到了五十岁受爵的年纪,本来就不应该自己请求卑微的官职,从而歪曲正道、侮辱自己。况且齐国、梁国的君主以谦卑的礼节和丰厚的礼物聘请他前来,如果他还自己请求闲散的低级官职以接受微薄的俸禄,不承接尊贵的地位而甘愿屈节,那就更加不可取了。

况且乐正子确实说过“先前以士的身份,后来以大夫的身份”,那么孟子曾经做过士,并不是非得得到宾师那样的尊位才肯出仕。孟子既然认为守门打更也是做官拿俸禄所适宜的,那么他不必非要担任宾师那样的职位就显而易见了。孔子在鲁国道行不通,没有脱下礼帽就出行,那么他担任司寇时,与担任乘田、委吏时的去留,本来就不一样。

圣人居于上位不骄傲,居于下位不忧愁,应当方正时必定方正,应当圆融时必定圆融,应当方正时方正就必定不圆融,应当圆融时圆融就必定不方正,所以说“规矩是方圆的极致,圣人是人伦的极致”,难道有方圆都可以的道理吗!学者的大忌,在于把圣人推崇得过高,认为他们神妙莫测,反而失去了精义入神、合乎规范的大经,从而流于俗学,陷入异端,成为肆无忌惮的小人了。

六

朱子批评贾谊违背了进言的顺序,斟酌事理,确实是定论。从来评价贾生得失的人,都没有达到这个高度。

古代大臣坐着讨论治国大道,以至于平民、工匠、乐师,都可以进言。然而平民、工匠、乐师所说的,必定不是百官所说的;小臣所说的,必定不是大臣所说的。只有大臣所讨论的是大道,那么朝廷的建立变革,一切治理国家、保卫邦国,礼乐法度,必须通盘彻底,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格局然后陈述,交给百官去执行。如果担任谏官的人,必定是有过失才纠正,有错误才匡正,如果没有过失错误,就不应该凭空臆想,逞口舌之快,徒增无谓的争论。有具体官职的人,在军事部门就谈军事,在农业部门就谈农业,在礼制部门就谈礼制,因为专门治理这些事务,所以利害切身,所说的话没有虚妄。至于平民、工匠、乐师的进谏,则必定是国家显著的事理,关系到得失安危的大局,在朝官员蒙蔽不向上报告,然后才可以陈述他们的见解以等待采纳。

现在贾谊所说的,对外制约匈奴,对内削弱诸侯王,对上追求君主的德行,对下端正民俗,乃至礼乐制度,正朔服色,这些作为天子所掌握的三大权力的巨细全部列举,把汉朝的天下,画成一个完整的格局,想要全部交给有关部门,遵照执行。这是大臣在闲暇时从容坐论的大道,而贾谊以疏远的小生身份,竟然凭借在纸窗竹屋中揣摩的东西,把持朝野内外,唯其所指使。这是把天下当作偶然得失、试验少年议论文章的东西,难道可以吗!

所以知道“地位低微却议论高远,急于自我炫耀”的罪责,不可以加在朱云、郇谟、郑侠、陈东这些直言敢谏的士人身上,只有贾谊确实恰当。而孟子的主旨,本来是为了给那些因为贫穷而出仕的人留一个从容进退的余地,以尽守其本分之道,并不是概括地说越位议论就责备小臣,而把进言的责任归于大臣,道理自然明显,不容疑惑。

七

不敢去见,是礼;不可以召唤,是义。一章之中,纵说横说,但在“义礼”二字上,条理自然分明。如说“况且”,说“怎敢”,说“怎么可以”,说“岂敢”,说“何况”,就这样清晰地分辨出来。

礼有常经,义由事制。只有合乎义之适宜的,那么即使是礼所没有的,礼也可以由义而产生。如君主想要有所谋议就前往,尧与舜交替做宾主,一旦合乎尊贤之义,那么当行之时,不担心礼不中节文,而不必引用君尊臣卑之礼来固守自己的不敢。如果礼本来就有,那么义就不适宜,而一律以礼之常经为适宜。如孔子不是鲁君可以召唤的,但召唤必定前往,那么礼有其常,为礼所屈而不是为权势所屈,在义上固然适宜,也不必依据不可召唤之义来自我抬高。

礼义相互错综以形成经纬,本来有合一的道理。然而圣贤审察事物、估量自己,必定既求之于礼,又求之于义,虽然求之于义,也必定求之于礼,没有不可行的,然后决然实行自己的志向。这就是孟子不陷于一偏的原因,他用来培养君子刚大之气的,就是用来确定人伦的高卑。由此可知“王前”、“士前”、“贫贱骄人”的说法,如果自矜严厉以亏损典礼。而穿着草鞋进入王门的人,既已自辱其身,又犯上干主,其越礼逾分,也已经太过了。注、录未悉。

八

易位之事,后世之所以不可实行,并不是孟子的话不能通用于今天。霍光实行此事,毕竟是胡乱。因为封建的天下本来就和郡县制不同,到秦、汉以后,天下大事大大改变,这样奇特的事更不可以倚仗古人的行径莽撞行事。

况且孟子所说的,主要是为诸侯说的。诸侯危害社稷,那么贵戚之卿就改变安置他,但也必定向上报告天子,向下报告方伯,向旁报告四邻,可以相信跟随,而贵戚之卿虽然首先发起策略,也没有犯上的嫌疑。

。若夫天子之不可易者,非徒三仁不能行之于纣,三代之末主之失道者多矣,从未有为此举动者。盖天子之于臣,纯乎臣者也;古者诸侯之卿命于天子,则不纯乎臣者也。亦几与今之首领同。不纯乎臣,而上又有天子可以请命,则虽贵戚之卿易之,而实天子易之矣。若四海一帝,九州一王,君虽不君,谁敢制命自己,而徼幸以成非常之事哉!“委任权力”,亦何足恃,而可以为三仁之所不敢为乎?此霍光之所以不学无术而酿山、禹之逆,司马昭、桓温所以为枭獍之魁而不可逭也。 告子上篇

译至于天子之所以不可被废黜,不仅是因为三位仁人不能在纣王身上实行废立,而且夏、商、周三代末期失道的君主很多,却从未有人做出这种举动。这是因为天子对于臣子来说,是纯粹的君主;古代诸侯的大夫由天子任命,那么诸侯对于天子来说就不是纯粹的君主了。这种情况也几乎与现在的首领相同。诸侯不是纯粹的君主,上面还有天子可以请示命令,那么即使是贵戚之卿废黜了诸侯,实际上也是天子废黜了他。如果天下只有一个皇帝,九州只有一个君王,君主即使不像君主,谁敢擅自发出命令,而企图侥幸做成这种非常之事呢?“委任权力”,又有什么值得依仗,而可以做那三位仁人所不敢做的事呢?这就是霍光之所以因为不学无术而酿成霍山、霍禹的叛逆,司马昭、桓温之所以成为凶恶残忍的首领而罪责难逃的原因。

一

  告子说“性犹杞柳”,“犹湍水”,只说个“犹”字便差。人之有性,却将一物比似不得,他生要捉摸推测,说教似此似彼,总缘他不曾见得性是个甚么;若能知性,则更无可比拟者。

  孟子斩截说个“善”,是推究根原语。善且是继之者,若论性,只唤做性便足也。性里面自有仁、义、礼、智、信之五常,与天之元、亨、利、贞同体,不与恶作对。故说善,且不如说诚。唯其诚,是以善;诚于天,是以善于人。惟其善,斯以有其诚。天善之,故人能诚之。所有者诚也,有所有者善也。则孟子言善,且以可见者言之。可见者,可以尽性之定体,而未能即以显性之本体。夫然,其得以万物之形器动作为变化所偶有者取喻之乎?先儒穷治告子之失,不曾至此,非所谓片言折狱也。

二

  朱子谓告子只是认气为性,其实告子但知气之用,未知气之体,并不曾识得气也。告子说“勿求于气”,使其能识气之体,则岂可云“勿求”哉!若以告子所认为性之气乃气质之气,则荀悦、王充“三品”之言是已。告子且以凡生皆同,犹凡白皆白者为性,中间并不分一人、禽等级,而又何有于气质之差也!

  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理善则气无不善;气之不善,理之未善也。如牛犬类。人之性只是理之善,是以气之善;天之道惟其气之善,是以理之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气也,唯其善,是以可仪也。所以干之六阳,坤之六阴,皆备元、亨、利、贞之四德。和气为元,通气为亨,化气为利,成气为贞,在天之气无不善。天以二气成五行,人以二殊成五性。温气为仁,肃气为义,昌气为礼,晶气为智,人之气亦无不善矣。

  理只是以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健者,气之健也;顺者,气之顺也。天人之蕴,一气而已。从乎气之善而谓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

  乃既以气而有所生,而专气不能致功,固必因乎阴之变、阳之合矣。有变有合,而不能皆善。其善者则人也;其不善者则犬牛也,又推而有不能自为杯棬之杞柳,可使过颡、在山之水也。天行于不容已,故不能有择必善而无禽兽之与草木,杞柳等。然非阴阳之过,而变合之差。是在天之气,其本无不善明矣。

  天不能无生,生则必因于变合,变合而不善者或成。其在人也,性不能无动,动则必效于情才,情才而无必善之势矣。在天为阴阳者,在人为仁义,皆二气之实也。在天之气以变合生,在人之气于情才用,皆二气之动也。此“动”字不对 “静”字言。动、静皆动也。繇动之静,亦动也。

  告子既全不知性,亦不知气之实体,而但据气之动者以为性。动之有同异者,则情是已;动之于攻取者,则才是已。若夫无有同异、未尝攻取之时,而有气之体焉,有气之理焉,即性。则告子未尝知也。

  故曰“性犹杞柳也”,则但言才而已。又曰“性犹湍水也”,则但言情而已。又曰“ 生之谓性”,知觉者同异之情、运动者攻取之才而已矣。又曰“食色性也”,甘食悦色亦情而已矣。其曰“仁,内也”,则固以爱之情为内也;爱者七情之一,与喜怒哀乐而同发者也。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可以为善,则可以为不善矣,“犹湍水”者此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为不善非才之罪,则为善非才之功矣,“犹杞柳”者此也。杞柳之为杯棬,人为之,非才之功。即以为不善之器,亦人为之,非才之罪。

  若夫人之实有其理以调剂夫气而效其阴阳之正者,则固有仁义礼智之德存于中,而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所从出,此则气之实体,秉理以居,以流行于情而利导之于正者也。若夫天之以有则者位置夫有物,使气之变不失正,合不失序,如耳听目视,一时合用而自不紊。以显阴阳固有之撰者,此则气之良能,以范围其才于不过者也。理以纪乎善者也,气则有其

译一

告子说“人性好比杞柳”,“好比湍急的水流”,只说一个“好比”字就错了。人有所谓本性,却拿任何事物都比拟不得,他生硬地要去捉摸推测,说它像这个像那个,全是因为他未曾真正见到本性究竟是什么;若能真正知晓本性,那就更没有什么可以比拟的了。

孟子斩钉截铁地说一个“善”字,这是推究根本原由的话。善尚且是承接而来的属性,若论本性,只称为“性”就足够了。本性里面自有仁、义、礼、智、信这五常,与天的元、亨、利、贞同为一体,并不与恶相对立。所以说“善”,尚且不如说“诚”。正因为诚,所以善;天是诚的,所以人是善的。正因为善,所以有诚。天以善为本,所以人能以诚为本。所拥有的是诚,拥有诚的便是善。那么孟子所说的“善”,还是从可见的现象来说的。可见的现象,可以穷尽本性的固定形态,却未能直接显现本性的本体。既然这样,怎么可以用万物形体器物动作变化中偶然有的东西来作比喻呢?前代儒者极力探究告子的过失,未曾达到这一层,不能说是片言折狱。

二

朱子认为告子只是把气认作性,其实告子只知道气的作用,不知道气的本体,并不曾真正认识气。告子说“不要向气中寻求”,假如他能够认识气的本体,那么怎么可以说“不要寻求”呢!如果把告子所认为的本性之气看作是气质之气,那么荀悦、王充关于人性“三品”的说法就是对的。告子尚且认为所有生命都是相同的,就像所有白色都是白色一样作为本性,中间并不区分人与禽兽的等级,又哪里会有气质的差别呢!

理就是气的理,气应当如此便是理,理不先于气,气也不后于理。理善则气没有不善的;气的不善,是理尚未完善的表现。比如牛犬这类。人的本性只是理的善,所以气也是善的;天的道理正因为气的善,所以理也是善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就是气,正因为善,所以可以作为仪则。所以乾卦的六阳,坤卦的六阴,都具备元、亨、利、贞这四德。和气为元,通气为亨,化气为利,成气为贞,在天之气没有不善的。天用二气生成五行,人用二气生成五性。温气为仁,肃气为义,昌气为礼,晶气为智,人的气也没有不善的。

理只是用来象征两仪的奥妙,气才是两仪的实质。刚健,是气的刚健;顺从,是气的顺从。天人的蕴藏,只是一气而已。顺从气的善而称之为理,气之外更没有虚托孤立的理。

既然已经用气来有所生成,而专一的气不能达成功效,固然必须依靠阴的变化、阳的聚合。有变化有聚合,却不能都善。其中善的就是人;不善的就是犬牛,再推演就有不能自己成为杯盘的杞柳,可以流过额头、在山间流淌的水。天运行于不得不然,所以不能有所选择必定为善而没有禽兽和草木、杞柳等。但这并非阴阳的过错,而是变化聚合的偏差。在于天的气,其本源没有不善的,这是明显的。

天不能不生成万物,生成就必然依靠变化聚合,变化聚合而不善的或许会形成。在于人,本性不能不发动,发动就必然效验于情感和才能,情感和才能就没有必定为善的趋势了。在天为阴阳的,在人为仁义,都是二气的实质。在天之气因变化聚合而生成,在人之气在情感和才能中运用,都是二气的运动。这个“动”字不是对着“静”字说的。动、静都是动。由动归于静,也是动。

告子既完全不知道本性,也不知道气的实体,而只根据气的运动部分来作为本性。运动中有相同和不同的,就是情;运动中涉及攻取争夺的,就是才。至于没有相同不同、未曾攻取的时候,有气的实体,有气的理,这就是性。那么告子未曾知道这一点。

所以说“本性好比杞柳”,这只是说才能罢了。又说“本性好比湍水”,这只是说情感罢了。又说“生来如此叫做性”,知觉是相同不同的情感,运动是攻取的才能罢了。又说“食色是性”,喜欢美食美色也只是情感罢了。他说“仁,是内在的”,那就确实把爱的感情当作内在的了;爱是七情之一,与喜怒哀乐同时发生的。

孟子说:“至于他的情感,就可以为善了。”可以为善,就可以为不善了,“好比湍水”说的就是这个;“至于做了不善的事,不是才能的罪过。”做不善的事不是才能的罪过,那么做善的事也不是才能的功劳了,“好比杞柳”说的就是这个。杞柳做成杯盘,是人为的,不是才能的功劳。即使做成不善的器物,也是人为的,不是才能的罪过。

至于人确实拥有理来调剂气而效验阴阳的正道,那么本来就有仁义礼智的德行存在于心中,并作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的来源,这就是气的实体,秉持理而居处,从而流行于情感并引导它走向正道。至于天用有法则的方式安置万物,使气的变化不失正道,聚合不失秩序,如耳听目视,一时配合使用而自然不乱。以显现阴阳固有的撰述者,这就是气的良能,用来规范才能使其不过分。理是用来纲纪善的,气则有其

善者也,气是善体。情以应夫善者也,才则成乎善者也。故合形而上、形而下而无不善。

译善是本体,气是善的实体。情是用来回应善的,才则是成就善的。因此,无论是形而上的道还是形而下的器,没有不善的。

乃应夫善,则固无适音“的”应也;成乎善,则有待于成也。无适应,则不必于善;湍水之喻。有待于成,则非固然其成;杞柳之喻。是故不可竟予情才以无有不善之名。若夫有其善,固无其不善,所有者善,则即此为善,气所以与两闲相弥纶,人道相终始,唯此为诚,唯此为不贰,而何杞柳、湍水之能喻哉!故曰“诚者天之道”,“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而已;二气。“诚之者人之道”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而已。仁生气,义成气。又安得尊性以为善,而谓气之有不善哉!

  人有其气,斯有其性;犬牛既有其气,亦有其性。人之凝气也善,故其成性也善;犬牛之凝气也不善,故其成性也不善。气充满于天地之闲,即仁义充满于天地之闲;充满待用,而为变为合,因于造物之无心,故犬牛之性不善,无伤于天道之诚。在犬牛则不善,在造化之有犬牛则非不善。气充满于有生之后,则健顺充满于形色之中;而变合无恒,以流乎情而效乎才者亦无恒也,故情之可以为不善,才之有善有不善,无伤于人道之善。

  苟其识夫在天之气,唯阴唯阳,而无潜无亢,则合二殊、五实而无非太极。气皆有理。苟其识夫在人之气,唯阴阳为仁义,而无同异无攻取,则以配义与道而塞乎两闲。因气为理。故心、气交养,斯孟子以体天地之诚而存太极之实。若贵性贱气,以归不善于气,则亦乐用其虚而弃其实,其弊亦将与告子等。夫告子之不知性也,则亦不知气而已矣。

三

  贵性贱气之说,似将阴阳作理,变合作气看,即此便不知气。变合固是气必然之用,其能谓阴阳之非气乎!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义,一阴阳也。阴阳显是气,变合却亦是理。纯然一气,无有不善,则理亦一也,且不得谓之善,而但可谓之诚。有变合则有善,善者即理。有变合则有不善,不善者谓之非理。谓之非理者,亦是理上反照出底,则亦何莫非理哉!

  大要此处著不得理字,亦说不得非理。所以周子下个“诚”“几”二字,甚为深切著明。气之诚,则是阴阳,则是仁义;气之几,则是变合,则是情才。情者阳之变,才者阴之合。若论气本然之体,则未有几时,固有诚也。故凄风苦雨,非阴之过,合之淫也;亢阳烈暑,非阳之过,变之甚也。且如呼者为阳,吸者为阴,不呼不吸,将又何属?所呼所吸,抑为何物?老氏唯不知此,故以橐籥言之。且看者橐籥一推一拽,鼓动底是甚么?若无实有,尽橐籥鼓动,那得者风气来?如吹火者,无火则吹亦不然。唯本有此一实之体,自然成理,以元以亨,以利以贞,故一推一拽,“动而愈出”者皆妙。实则未尝动时,理固在气之中,停凝浑合得住那一重合理之气,便是“万物资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底物事。故孟子言“水无有不下” ,水之下也,理也,而又岂非气也?理一气,气一理,人之性也。

  孟子此喻,与告子全别:告子专在俄顷变合上寻势之所趋,孟子在亘古亘今、充满有常上显其一德。如言“润下”,“润”一德,“下”又一德。此唯中庸郑注说得好:“木神仁,火神礼,金神义,水神信,土神知。”康成必有所授。火之炎上,水之润下,木之曲直,金之从革,土之稼穑,十德。不待变合而固然,气之诚然者也。天全以之生人,人全以之成性。故“水之就下”,亦人五性中十德之一也,其实则亦气之诚然者而已。故以水之下言性,犹以目之明言性,即一端以征其大全,即所自善以显所有之善,非别借水以作譬,如告子之推测比拟也。

四

  金仁山谓释氏指人心为性,而不知道心为性,此千年暗室一灯也。于此决破,则释氏尽他说得玄妙,总属浅鄙。

  他只认精魂,便向上面讨消息,遂以作弄此精魂为工夫。如人至京都,不能得见天子,却说所谓天子者只此宫殿嵯峨、号令赫奕者是。凡人之有情有才,有好恶取舍,有知觉运动,都易分明见得,

译如果顺应了善,那么原本就没有特定的应合;如果成就了善,那么就有待于去成就。没有特定的应合,就不必局限于善,这是湍水的比喻。有待于成就,就不是本来如此地成就,这是杞柳的比喻。因此,不能最终给予情才以无有不善的名号。至于拥有善,本来就没有不善,所拥有的是善,那么这就即是善,气之所以能与天地之间相互弥纶,与人道始终相贯,只有这才是诚,只有这才是不贰,哪里还能用杞柳、湍水来比喻呢!所以说“诚是天的道理”,“确立天的道理,就是阴与阳”罢了;二气。“追求诚是人的道理”,“确立人的道理,就是仁与义”罢了。仁产生气,义成就气。又怎么能尊崇性而认为它是善,却说气有不善呢!

人拥有气,就拥有性;犬牛既然拥有气,也拥有性。人凝聚的气是善的,所以它成就的性也是善的;犬牛凝聚的气是不善的,所以它成就的性也是不善的。气充满在天地之间,也就是仁义充满在天地之间;充满等待作用,而变为合,取决于造物主的无心,所以犬牛的性不善,无碍于天道的诚。在犬牛那里是不善,在造化拥有犬牛那里则不是不善。气充满在生命产生之后,那么健顺就充满在形体颜色之中;而变合没有恒常,从而流露为情、效验为才的也没有恒常,所以情可以表现为不善,才有善有不善,无碍于人道的善。

如果认识到在天的气,只有阴只有阳,而没有潜藏没有亢奋,那么合二殊、五实而没有不是太极的。气都有理。如果认识到在人的气,只有阴阳作为仁义,而没有同异没有攻取,那么就可以配合义与道而充满于天地之间。因气而显理。所以心、气相互滋养,于是孟子得以体认天地的诚而存留太极的实。如果贵性贱气,把不善归咎于气,那么也就是乐于使用虚的而抛弃实的,其弊端也将与告子相同。告子不了解性,也就是不了解气罢了。

三

贵性贱气的说法,似乎把阴阳当作理,把变合作为气来看待,这就不知道气。变合固然气的必然作用,怎么能说阴阳不是气呢!《易经》说:“确立天的道理叫阴与阳,确立人的道理叫仁与义。”仁义,就是阴阳。阴阳明显是气,变合却也是理。纯然一气,没有不善,那么理也就是一,而且不能称之为善,只能称之为诚。有变合就有善,善者即是理。有变合就有不善,不善者称为非理。称为非理的,也是从理上反照出来的,那么又有什么不是理呢!

大要在这一处用不得“理”字,也说不得“非理”。所以周敦颐下了“诚”“几”二字,非常深切明显。气的诚,就是阴阳,就是仁义;气的几,就是变合,就是情才。情是阳的变,才是阴的合。如果论气本然的体,那么还没有几的时候,本来就有诚。所以凄风苦雨,不是阴的过错,是合的过度;亢阳烈暑,不是阳的过错,是变的太过。况且如呼出的是阳,吸入的是阴,不呼不吸,又将属于什么?所呼所吸,又是什么东西?老子只因为不知道这个,所以用风箱来比喻。且看那风箱一推一拽,鼓动的是什么?如果没有实有,任凭风箱鼓动,哪里能得到那风气来?如吹火的人,没有火那么吹也不会燃。只有本来有这个实的体,自然成就理,以元以亨,以利以贞,所以一推一拽,“动而愈出”的都是妙。实则在未曾动的时候,理本来就在气之中,停凝浑合得住那一重合理的气,就是“万物资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的事物。所以孟子说“水没有不向下的”,水向下,是理,而又难道不是气吗?理一气,气一理,是人的性。

孟子这个比喻,与告子完全不同:告子专门在俄顷的变合上寻找势之所趋,孟子在亘古亘今、充满有常上显现其一德。如说“润下”,“润”是一德,“下”又是一德。这只有《中庸》郑玄的注说得好:“木神仁,火神礼,金神义,水神信,土神知。”郑玄必定有所传授。火之炎上,水之润下,木之曲直,金之从革,土之稼穑,十德。不等待变合而本来如此,是气的诚然。天完全用它来生人,人完全用它来成性。所以“水之就下”,也是人五性中十德之一,其实也就是气的诚然罢了。所以用水的向下来说性,犹如用眼的明亮来说性,即是用一端来征验其大全,即用所自善来显现所有之善,不是另外借水来做比喻,像告子那样推测比拟。

四

金仁山说佛教指人心为性,而不知道道心为性,这是千年暗室中的一盏明灯。在这里决破,那么佛教无论说得多么玄妙,总属浅鄙。

他只认精魂,便向上面探求消息,于是把玩弄这精魂作为工夫。如人到了京都,不能得见天子,却说所谓天子只是这宫殿嵯峨、号令赫奕的。凡人的有情有才,有好恶取舍,有知觉运动,都容易分明看见,

唯道心则不易见。如宫殿之易见,号令之易闻,而深居之一人,固难得而觌面也。故曰:“道心惟微。”

译只有道心才难以显现。就像宫殿容易看见,号令容易听见,但深居其中的那个人,确实难得见到他的面容。所以说:“道心是微妙难见的。”

在人微者,在天则显,故圣人知天以尽性;在天微者,在人则显,故君子知性以知天。上“微显”以小大言,下“微显”以隐著言。孟子就 “四端”言之,亦就人之显以征天之微耳。孔子“一阴一阳之谓道”一章,则就天之显以征人之微也。要其显者,在天则因于变合,在人则因于情才,而欲知其诚然之实,则非存养省察功深候到者不知。

  释氏只是急性著,立地便要见得,硬去搜索,看到人心尽头未有善、未有恶处,便自止息。告子也是如此。他不信知觉运动、情才之外有未发之中,总缘他未曾得见天子,反怪近臣之日侍君侧向人说知者为妄立名色以欺众,则亦可哀也已。

  能活能动底,只是变合之几。变合而情才以生;变已则化,合已则离,便是死也。释氏说“蕉心倚芦”,明是说合;说“梦幻泡影”,明是说变。而其所变所合者之为何物,总不曾理会在,乃云“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生之谓性,死即无性也。呜呼,亦安得此鄙陋俗浅之言而称之也哉!

五

  仁山云“释氏指视听言动之气为性,而不知所以视听言动之理为性”,语犹有病。盖将理,气分作二事,则是气外有理矣。夫气固在人之中,而此外别有理,岂非“义外”之说乎?所以视听言动之理,在既视听既言动后方显,即可云外;孔子言复礼为仁,则礼彻乎未有视听言动之先与既有之后,即气而恒存也。

  今以言与听思之。声音中自有此宫、商、角、征、羽,而人之气在口即能言之,在耳即能辨之。视之明于五色,动之中于五礼,亦莫不唯气能然,非气之用仅可使视见、听闻、言有声、动则至也。

  人之性既异于犬牛之性,人之气亦岂不异于犬牛之气!人所以视听言动之理,非犬牛之所能喻;人视听言动之气,亦岂遂与犬牛同耶!

  人之甘食悦色,非自陷于禽兽者,则必不下齐于禽兽。乃呼蹴之食,乞人不屑,不屑则亦不甘矣,是即自陷于禽兽者,其气之相取也亦异。况乎即无不屑,而所甘所悦亦自有精粗美恶之分。其所以迥然而为人之甘悦者固理也,然亦岂非气之以类相召者为取舍哉!故曰:“形色,天性也。”气而后成形,形而后成色,形色且即性,而况气乎!

  气固只是一个气,理别而后气别。乃理别则气别矣,唯气之别而后见其理之别。气无别,则亦安有理哉!

六

  天下岂别有所谓理,气得其理之谓理也。气原是有理底,尽天地之闲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变合或非以理,则在天者本广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测知。圣人配天,只是因而用之,则已无不善矣。

  朱子说:“尧、舜之子不肖,是不好底意思,被他转得好了。”非尧、舜之能转天也,在变化处觉得有些不善,其实须有好底在:子虽不可传,而适以成其传贤之善也。唯知其广大而不执一偏,则无不善矣。

  在天之变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实则无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动而之于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与于气之本体哉!气皆有理,偶尔发动,不均不浃,乃有非理,非气之罪也。人不能与天同其大,而可与天同其善,只缘者气一向是纯善无恶,配道义而塞乎天地之闲故也。

  凡气之失其理者,即有所赢,要有所赢者必有所诎。故孟子曰“馁”,无理处便已无气。故任气无过,唯暴气、害气则有过。暴亦虐害意,义见前篇。不暴害乎气,使全其刚大,则无非是理,而形以践,性以尽矣。此孟子之所以为功于人极,而为圣学之正宗也。知气之善,而义之非外亦可知矣。

七

  “爱未是仁,爱之理方是仁”,双峰之说此,韪矣。韩退之不知道,开口说“博爱之谓仁”,便是释氏旖旎缠绵,弄精魂勾当。夫爱,情也;爱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为性,直将爱弟之爱与甘食悦色同一心看。今人若以粗浮之心就外面一层浮动底情上比拟,则爱弟之心与甘食悦色之心又何别哉!近日有一种邪说,谓“钟情正在

译在人看来细微的,在天看来却显著,所以圣人通过认识天来穷尽本性;在天看来细微的,在人看来却显著,所以君子通过认识本性来认识天。上面的“微显”是从大小角度说的,下面的“微显”是从隐晦与显著角度说的。孟子从“四端”来说,也是通过人的显著表现来印证天的细微本质。孔子“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一章,则是通过天的显著表现来印证人的细微本质。总之,那些显著的表现,在天是因为变化与聚合,在人是因为情感与才能,而想要知道它们真实不虚的本质,如果不是在存养省察的功夫上深厚且达到火候的人,是不知道的。

佛教徒只是性情急躁,立刻就要看见,强行去搜寻,看到人心的尽头没有善、没有恶的地方,便自行停止。告子也是这样。他不相信知觉运动、情感才能之外有未发之中的状态,全因为他未曾得见天子,反而责怪近臣每天侍奉在君主身边,向人所说的知道的人是在凭空设立名目来欺骗大众,这真是可悲啊。

能够活动、能够运动的,只是变化与聚合的几微。变化与聚合于是情感与才能产生;变化结束就是消散,聚合结束就是分离,这就是死亡。佛教徒说“蕉心倚芦”,明显是说聚合;说“梦幻泡影”,明显是说变化。而他们所变化、所聚合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他们从来不曾理会,却说“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生叫做性,死就没有性了。唉,怎么能说出这样鄙陋浅薄的言论并加以称颂呢!

五

仁山说“佛教徒把视听言动的气当作性,却不知道所以视听言动的理才是性”,这话还有毛病。因为把理、气分成两件事,那就是气之外有理了。气固然在人身之中,而在这之外另外有理,难道不是“义外”的说法吗?所以视听言动的理,在已经视听言动之后才显现,就可以说是外在;孔子说恢复礼就是仁,那么礼贯通于未有视听言动之前与既有之后,即随着气而恒常存在。

现在用言与听来思考。声音中自有宫、商、角、徵、羽,而人的气在口就能说话,在耳就能辨别。视能明辨五色,动能合乎五礼,也没有不是只有气才能做到的,并不是气的作用仅仅能使视见、听闻、言有声、动则至。

人的本性既然不同于犬牛的本性,人的气难道也不不同于犬牛的气吗!人所以视听言动的理,不是犬牛所能理解的;人视听言动的气,难道也就与犬牛相同吗!

人喜爱美食美色,如果不是自甘堕落为禽兽的人,就必定不会降低到与禽兽同等。然而对于呼喝着让人吃的食物,乞求的人都不屑一顾,不屑一顾也就不会觉得甘美了,这就是自甘堕落为禽兽的人,他们的气相互吸引的方式也不同。何况即使没有不屑一顾,所喜爱、所愉悦的也自有精粗美恶的区别。那之所以迥然不同而成为人之所以甘美愉悦的原因固然在于理,但难道不是气以同类相召来进行取舍吗!所以说:“形色,是天生的本性。”气之后形成形体,形体之后形成颜色,形色尚且就是本性,何况气呢!

气固然只是一个气,理不同之后气才不同。然而理不同则气不同,只有气的不同之后才能看见理的不同。气没有不同,那么又怎么会有理呢!

六

天下难道另外有所谓的理,气得其理才叫做理。气原本就是有理的,尽天地之间没有不是气的,也就没有不是理的。变化与聚合如果不是按照理,那么在天者本来广大,不可以人的情理来测知。圣人配合天,只是顺应而使用它,就已经没有不善了。

朱子说:“尧、舜的儿子不肖,是不好的意思,被他们转变得好了。”并不是尧、舜能够转变天,而是在变化处觉得有些不善,其实必定有好的在:儿子虽然不可传位,却正好成就了传贤的善。只有知道天的广大而不执着于一偏,就没有不善了。

在天上的变化与聚合,不知天的人怀疑它不善,其实则没有不善。只有在人情感与才能发动而趋向于不善,这才是不善。然而情感与才能的不善,又与气的本体有什么关系呢!气都有理,偶尔发动,不均匀不融洽,于是有了不合理的情况,这不是气的罪过。人不能与天同样广大,但可以与天同样善,只因为这种气一向是纯善无恶,配合道义而充满天地之间。

凡是气失去理的,就一定有所盈余,有所盈余的就必定有所亏缺。所以孟子说“馁”,无理的地方就已经没有气了。所以任气没有过错,只有暴气、害气才有过错。暴也是虐害的意思,意义见前篇。不暴害气,使气保持其刚大,就没有不是理的,形体得以实践,本性得以穷尽。这就是孟子之所以在人极上立功,而成为圣学正宗的原因。知道气的善,义不在外也就知道了。

七

“爱还不是仁,爱的理才是仁”,双峰对此的说法,是对的。韩愈不懂道,开口就说“博爱叫做仁”,这就是佛教那种旖旎缠绵、玩弄精神魂灵的做法。爱,是情;爱的理,才是性。告子只把情当作性,直接把爱弟弟的爱与喜爱美食美色看作同一心。今人如果用粗浮的心在外层浮动的情上比拟,那么爱弟弟的心与喜爱美食美色的心又有什么区别呢!近日有一种邪说,认为“钟情正在

我辈,即此是忠臣孝子本领 ”,说得来也有些相似,只此害人心极大。

译我们这些人,当下就是忠臣孝子的本领”,说出来的话虽然也有些相似,但这(种说法)对人心的危害极大。

须知此处绝不可以庸陋流俗之情识拣别得。且如人之爱弟:吾弟则爱之,固人之所同也;然使其弟有杀之害之之事,而秦人之弟为之救患解纷,则必舍其弟而爱秦人矣。此如人之嗜炙,本所同也,乃以多食炙故而致饱闷,则甘菜而不甘炙。无他,歆者同之,厌者异之,同者取之,异者攻之,情之缘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

  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则爱者,亦非仁也。必至于象日以杀舜为事,而舜且亲爱不改其恒,忧喜与同而无伪,方谓之仁。则固与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悦,但以情之合离为取舍者不侔。盖人之爱弟也,亦止可云爱;舜之爱象也,乃尽其同气相感之理也。告子一流自无存养省察之功,不能于吾心见大本,则亦恶知吾弟则爱之外,更有爱弟之理哉!

  朱子曰“仁者爱之理”,此语自可颠倒互看。缘以显仁之藏,则曰“爱之理”;若欲于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别,则当云“理之爱”。先言爱,则因爱而辨其理;先言理,则吾得理之气,自然有此亲亲、仁民、爱物之成能油然顺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爱象观之,唯有本而爱遂不穷,岂但于其用爱得所而见为理哉!待用爱得所而见为理,则岂徒可云义外哉?仁亦外矣!

八

  潜室以“权度”言“义内”,亦未尝知义也。若专在权度上见义,则权度者因物之有长短轻重而立,岂非外乎!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此岂待权度而后审者哉!盖唯有事于集义者,方知义内;若非其人,则但见义繇物设,如权度之因物而立,因物者固不繇内矣。有物则权度用,无物则无用权度处。两物相衡则须权度,一物独用则不须权度。然则弟未为尸之时,不与叔父争敬,而专伸其敬于叔父,便无义乎?只是一敬,则无长短轻重。

  学者须于叔父未当前、弟未为尸之时,看取敬叔父、敬尸之心何在,方知义之在内。庸人无集义之功而不知义,则一向将外物之至,感心以生权度而不得不授之权度者以为义。如贫人本无金谷,必借贷始有,遂以借贷而得谓之富,而不知能治生者之固有其金谷也。

  “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不因于外,人尽知之。故公都子言君子之知义在内者,犹汝之知饮汤饮水,不待权度而自不至于颠倒也。固有义而固知之,则义之在吾心内者,总非外物之可比拟。权度,人为之外物也。故曰:“告子未尝知义。”彼直不知何者为义,非但误其外、内之界而已。如说权度为义,便不知义。

  孟子至此,亦难与显言,非有吝而不言也。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有所性之德存焉,此岂可与不知者名言之哉!不得已而以弟为尸言之,则以人之爱敬或因情因感,因名因事,而相匿以爱,相畏以敬,非爱敬也。非爱敬,则安知爱敬之在内!唯至于宗庙之中,视无可见,听无可闻,总无长短轻重之形,容吾权度,而神之不可射者,以其昭明、焄蒿、凄怆之气此正金气也,秋气也,义气也。相为类动,而所自生之敬不倚声色而发于中,如夏气之感而嗜水,冬气之感而嗜汤。于此思之,敬之繇内发而不缘物以立者,固可见矣。而人所以敬叔父者以天动天,亦如是而已矣。是中节者虽因于物,而所发者根于性也。

  彼昏不知,而犹以敬尸之敬为外物之轻重长短以移用其权度,则是为孟季子者终身未尝有一念之真敬,其谓之外也,则奚怪哉!夫苟无一念之合于敬,而亿权度以为义,则虽以饮汤饮水喻之,彼且曰:饮汤饮水,不待权度而喻者也,故内也;敬叔父敬弟,待权度而审者也,故外也。呜呼,亦不可瘳已!

九

  权之度音徒雒切。陈氏所云“权度”,乃如字。之,须吾心有用权度者在,固亦非外。然权度生于心,而人心之轻轻、重重、长长、短短者,但假权度以熟,而不因权度以生也。圣人到精义入神处,也须有观物之智,取于物为则。权度近智,与义无与。然谓轻重长短茫无定则于吾心,因以权称之、以度量之而义以出,则与

译必须知道,这里绝不能用平庸浅陋、流俗的情识去拣选辨别。比如人爱弟弟:我的弟弟就爱他,这本来是众人相同的;但如果他的弟弟有杀害、伤害他的事情,而秦人的弟弟为他解救患难、排解纠纷,那么他必定会舍弃自己的弟弟而去爱秦人的弟弟。这就像人爱吃烤肉,本是相同的,但因为多吃烤肉导致饱闷,就会觉得蔬菜甘甜而不觉得烤肉甘甜。没有别的,喜好时相同,厌恶时不同,相同时就取用,不同时就排斥,这是情感因感应而产生,而不是本性的正理。

所以,就普通人来说,爱自己的弟弟,也不是仁。一定要像象天天以杀害舜为事,而舜却亲近爱护他而不改变常态,忧愁喜悦与他相同而没有虚伪,这才叫做仁。这就与吃肉者觉得肉甘甜、好色者觉得色愉悦,仅仅因为情感的契合或背离而取舍的情况大不相同。大概人爱弟弟,也只能说是爱;舜爱象,才是尽到了同气相感的道理。告子这一类人,因为没有存养省察的功夫,不能在自己的心中见到根本的大理,那么他又怎么知道在“爱自己的弟弟”之外,还有“爱弟弟的道理”呢!

朱子说“仁是爱的道理”,这句话自然可以颠倒互看。因为要彰显仁的蕴藏,所以说“爱的道理”;如果想要在这里区分性情、仁与非仁的不同,就应当说“道理的喜爱”。先说爱,就因爱去辨别它的道理;先说理,那么我得到了理的气,自然就有亲亲、仁民、爱物的成就能油然而生、顺次而出,所以说这是“性的德”。从舜爱象来看,只有有了根本,爱才不穷尽,难道只是在爱的作用得当而显现为理吗!等到爱的作用得当才显现为理,那么难道只能说是义在外吗?仁也变成外在的了!

八

潜室用“权度”来说“义在内”,也是未曾真正懂得义。如果专门在权度上见到义,那么权度是因为事物有长短轻重而设立的,难道不是外在的吗!公都子说“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凉水”,这难道是等待权度去审察的吗!大概只有致力于集义的人,才知道义在内;如果不是这种人,就只看见义是由外物设定的,像权度因外物而设立,因外物的东西本来不是从内心产生的。有外物就使用权度,没有外物就没有使用权度的地方。两物相衡就需要权度,一物独用就不需要权度。那么,弟弟还没有成为受祭的尸的时候,不与叔父争抢敬意,而专门把敬意伸张给叔父,就没有义吗?只是一种敬意,就没有长短轻重之分。

求学的人必须在叔父还没有出现在面前、弟弟还没有成为尸的时候,看看敬叔父、敬尸的心在哪里,才知道义是在内的。庸人没有集义的功夫而不知道义,就一味地把外物的到来,感动内心而产生权度,不得不交给权度去裁断的,当作义。就像穷人本来没有金银粮食,必须借贷才有,于是把借贷得到的称为富有,却不知道善于治生的人本来就有金银粮食。

“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凉水”,不依赖外物,人人都知道。所以公都子说君子知道义在内,就像你知道喝热水喝凉水,不等待权度而自然不至于颠倒一样。本来就有义而本来就知道,那么义在吾心内的,总不是外物可以比拟的。权度,是人为的外物。所以说:“告子未曾懂得义。”他简直不知道什么是义,不仅仅是弄错了外与内的界限而已。如果说权度就是义,那就不知道义了。

孟子到这里,也难以与他明确地言说,不是有吝惜而不说。喜怒哀乐没有发动的时候,有所谓性的德存在,这难道可以与不知道的人用名物言语来说明吗!不得已而用弟弟作为尸来说,是因为人的爱敬有时因为情感因为感应,因为名分因为事情,而互相隐藏爱,互相畏惧敬,这不是真正的爱敬。不是真正的爱敬,那么怎么知道爱敬是在内的!只有到了宗庙之中,看没有可见的,听没有可闻的,总没有长短轻重的形体,容得下我的权度,而神灵不可射中的,以其昭明、焄蒿、凄怆之气,这正是金气,秋气,义气。同类相动,而所自然产生的敬意不依赖声色而发自内心,就像夏气感应而嗜水,冬气感应而嗜汤。在这里思考,敬意由内发出而不依赖外物而确立的,本来就可以看见了。而人之所以敬叔父,以天动天,也不过如此罢了。其中符合中节的虽然因于外物,而所发出的根源于本性。

那些昏昧的人不知道,却仍然把敬尸的敬意当作外物的轻重长短来转移使用权度,那么作为孟季子的人终身未曾有一念真正的敬意,他说义在外,又有什么奇怪呢!如果连一念符合敬意的都没有,而亿万次使用权度来作为义,那么即使拿喝热水喝凉水来比喻,他还会说:喝热水喝凉水,不等待权度就明白,所以是内在的;敬叔父敬弟弟,等待权度去审察,所以是外在的。唉,这病也是不可治愈的了!

九

“权”的“度”音徒雒切。陈氏所说的“权度”,是按字面意思。之,必须我的心中有使用权度的东西在,本来也不是外在的。然而权度生于心,而人心的轻轻、重重、长长、短短,只是借权度来熟练,而不因权度而产生。圣人到了精义入神的境界,也必须有观察事物的智慧,取法于物作为准则。权度接近智,与义无关。然而如果说轻重长短在吾心中茫无定则,因此用权来称量、用度来衡量而义由此产生,那就与

于外义之甚者矣。

  当初者权度是何处来底?不成是天地闲生成一丈尺、一称锤,能号于物曰我可以称物之轻重、量物之长短哉?人心之则,假于物以为正,先王制之,而使愚不肖相承用之,是以有权度。权度者,数也,理也;而为此合理之数者,人心之义也。故朱子谓“义如利斧劈物 ”,则为权度之所自出,而非权度明矣。

译这在外在的义理上显得尤为严重了。

当初那权衡度量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天地之间自然生成了一把尺子、一个秤锤,能对万物说:“我可以衡量物体的轻重、测量物体的长短”吗?人心的准则,借助外物来确立标准,先王制定它,让愚笨不贤的人世代沿袭使用,因此有了权衡度量。权衡度量,是数目,是条理;而制定这种合乎条理的数目的,是人心中的义。所以朱熹说“义就像利斧劈开物体”,这说明义是权衡度量的来源,而不是权衡度量本身,这是显而易见的。

今世里胥、牙侩之流,有全靠算子算金谷、地亩者,算子犹权度。为他心中本无了了之数,只仗学得来猾熟,算来也不差。乃一夺其算子,则一无所知。且方其用算子时,数之乘除多寡所以然之理,固懵然不省,一数已知,而复授一数,则须从头另起,而先所用者全无用处。此岂非其心无权度之故!而敬叔父、敬弟之真敬,其如此之倚仗成法,茫然无得于心,旦变夕移,断续而不相接也乎?潜室未之思尔。

十

  若说弟重则敬弟、叔父重则敬叔父为权度,此是料量物理,智之用也,且非智之体。不与敬之本体相应。若说权度者物之所取平者也,吾心之至平者谓之权度,则夫平者固无实体,特因无不平而谓之平耳。此但私欲不行边事,未到天理处。以平为义,则义亦有名而无实矣。义者以配四德之利、四时之秋,岂但平而已哉!

  吾固有之气,载此刚大之理,如利斧相似,严肃武毅,遇著难分别处,一直利用,更无荏苒,此方是义之实体。故以敬以方,以宜以制,而不倚于物。岂但料量以虚公,若衡鉴之无心,而因用以见功者乎!

一一

  孟子不曾将情、才与性一例,竟直说个“善”字,本文自明。曰“[情]可以为善”,即或人“性可以为善”之说也;曰“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即告子“性无不善”之说也。彼二说者只说得情、才,便将情、才作性,故孟子特地与他分明破出,言性以行于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

  孟子言“情可以为善”,而不言“可以为不善”,言“不善非才之罪”,而不言“善非才之功”,此因性一直顺下,从好处说。则其可以为不善者,既非斯人所必有之情,固但见其可以为善,而不见其可以为不善。若夫为善虽非才之功,而性克为主,才自辅之,性与才合能而成其绩,亦不须加以分别,专归功于性而摈才也。此是大端看得浑沦处,说一边便是,不似彼欲破性善之旨,须在不好处指擿也。然言“可以为善”,则可以为不善者自存;言“不善非才之罪”,则为善非其功也亦可见矣。

  孟子言“恻隐之心,仁也”云云,明是说性,不是说情。仁义礼智,性之四德也。虽其发也近于情以见端,然性是彻始彻终与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没有性!性感于物而动,则缘于情而为四端;虽缘于情,其实止是性。如人自布衣而卿相,以位殊而作用殊,而不可谓一为卿相,则已非布衣之故吾也。又如生理之于花果,为花亦此,为果亦此,花成为果而生理均也;非性如花而情如果,至已为果,则但为果而更非花也。

  孟子竟说此四者是仁义礼智,既为仁义礼智矣,则即此而善矣。即此而善,则不得曰 “可以为善”。恻隐即仁,岂恻隐之可以为仁乎?有扩充,无造作。若云恻隐可以为仁,则是恻隐内而仁外矣。若夫情,则特可以为善者尔。可以为善者,非即善也,若杞柳之可以为杯棬,非杞柳之即为杯棬也。性不可戕贼,而情待裁削也。前以湍水喻情,此以杞柳喻情。盖告子杞柳、湍水二喻,意元互见。故以知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则喜、怒、哀、乐、爱、恶、欲是已。

  庆源说“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亦何往而不善”,语极有疵。喜怒哀乐未发,则更了无端倪,亦何善之有哉!中节而后善,则不中节者固不善矣,其善者则节也,而非喜怒哀乐也。学者须识得此心有个节在,不因喜怒哀乐而始有,则性、情之分迥然矣。若昏然不察,直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与喜怒哀乐作一个看,此处不分明,更有甚性来!

  孟子言情,只是说喜怒哀乐,不是说四端。今试体验而细分之。乍见孺子入井之心,属之哀乎,亦仅属之爱乎?非有爱故。无欲穿窬之心,属之怒乎,亦仅属之恶乎?即穿窬者,亦有所恶。若恭敬、是非之心,其不与七情相互混者,尤明矣。学者切忌将恻隐之心属之于爱,则与告子将爱弟之心与食色同为性一

译当今世上的里胥、牙侩之类的人,有完全依靠算筹来计算金银谷物、土地亩数的,算筹就如同秤尺等度量衡工具。因为他们心中本来没有清晰确定的数目,只是凭借学来的狡猾熟练,计算起来也不出差错。然而一旦夺走他们的算筹,他们就一无所知了。况且当他们使用算筹时,对于数字乘除多寡之所以然的道理,固然茫然不懂;一个数目已知,再授予另一个数目,就必须从头另起,先前所用的完全派不上用场。这难道不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度量衡的缘故吗!而敬重叔父、敬重弟弟的真正敬意,难道也像这样依赖成法,心中茫然无所得,早晚变化,断断续续而不相连接吗?潜室没有思考到这一点。

十

如果说弟弟重要就敬重弟弟、叔父重要就敬重叔父是度量衡,这是估量事物情理,是智的作用,而不是智的本体。这与敬的本体不相符合。如果说度量衡是事物所取平的标准,我内心最平正的地方叫做度量衡,那么那平正的东西本来没有实体,只是因为有不平正的地方才称之为平正罢了。这只是私欲不发作时的状态,尚未达到天理的境界。以平正作为义,那么义也就有名无实了。义是用来配合四德中的利、四时中的秋的,难道仅仅是平正而已吗!

一一

我固有的气,承载着这刚大的理,如同锋利的斧头相似,严肃威武刚毅,遇到难以分辨的地方,径直利用它,不再有犹豫退缩,这才是义的实体。所以以敬来端正,以适宜来裁制,而不依赖于外物。难道仅仅是估量以求虚公,像秤和镜子那样无心,而凭借使用来显现功效的吗!

孟子不曾将情、才与性等同看待,径直说一个“善”字,本文自然明白。说“[情]可以为善”,就是告子“性可以为善”的说法;说“至于做不善的事,不是才的罪过”,就是告子“性无不善”的说法。那两种说法只说到情、才,就把情、才当作性,所以孟子特地为他们明确分辨指出,说性运行在情、才之中,而不是情、才就是性。

孟子说“情可以为善”,而不说“可以为不善”,说“不善不是才的罪过”,而不说“善不是才的功劳”,这是因为性一直顺承下来,从好的方面来说。那么那可以为不善的,既然不是这个人必然有的情,固然只见到它可以为善,而见不到它可以为不善。至于做善事虽然不是才的功劳,但性能够为主宰,才自然辅助它,性与才结合能够成就功绩,也不需要加以分别,专门归功于性而排斥才。这是大体上看得浑融贯通的地方,说一方面就可以了,不像那些想要破除性善宗旨的人,必须在不好的地方指摘。然而说“可以为善”,那么可以为不善的自存;说“不善不是才的罪过”,那么做善事不是才的功劳也就可见了。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等等,明确是说性,不是说情。仁义礼智,是性的四德。虽然它们的发动接近于情以显现端倪,但性是贯穿始终与生俱有的,难道到了情上就没有性了!性感于物而动,就依托于情而成为四端;虽然依托于情,其实只是性。如同人从布衣到卿相,因为地位不同而作用不同,但不能说一旦成为卿相,就不再是布衣时的旧我了。又如生理对于花果,成为花也是这个,成为果也是这个,花成为果而生理相同;不是性如花而情如果,等到已经成为果,就只是果而不再是花了。

孟子径直说这四者是仁义礼智,既然已经是仁义礼智了,那么就此而言就是善了。就此而言是善,就不能说“可以为善”。恻隐就是仁,难道恻隐可以成为仁吗?有扩充,没有造作。如果说恻隐可以成为仁,那就是恻隐在内而仁在外了。至于情,则只是可以为善罢了。可以为善的,不是就是善,如同杞柳可以做成杯盘,不是杞柳就是杯盘。性不可伤害,而情需要裁削。前面用湍急的水比喻情,这里用杞柳比喻情。大概告子杞柳、湍水两个比喻,意思原本互相体现。所以知道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是性,而不是情。至于情,则是喜、怒、哀、乐、爱、恶、欲罢了。

庆源说“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又哪里有不善的呢”,这话极有毛病。喜怒哀乐未发,就更没有端倪,又有什么善呢!中节而后善,那么不中节的本来就不善了,那善的是节,而不是喜怒哀乐。学者必须认识到此心有个节在,不是因为喜怒哀乐才开始有的,那么性、情的分别就迥然不同了。如果昏然不察,径直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与喜怒哀乐看作一个,这里不分明,还有什么性呢!

孟子言情,只是说喜怒哀乐,不是说四端。现在试着体验并细分它。乍见小孩掉进井里的心,属于哀吗,也仅仅属于爱吗?不是因为有爱才这样。没有想钻墙偷盗的心,属于怒吗,也仅仅属于恶吗?即使是偷盗者,也有所厌恶。至于恭敬、是非之心,它们不与七情相互混淆,尤其明显了。学者切忌将恻隐之心归属于爱,那就与告子将爱弟弟的心与食色同为性一样

例,在儿女之情上言仁。“汉以来儒者不识‘仁’字”,只在此处差谬。恻隐是仁,爱只是爱,情自情,性自性也。

译举例来说,在男女爱情上谈论仁。“自汉代以来的儒者不认识‘仁’字”,错误就出在这里。恻隐之心是仁,爱只是爱,情感是情感,本性是本性。

情元是变合之几,性只是一阴一阳之实。情之始有者,则甘食悦色;到后来蕃变流转,则有喜怒哀乐爱恶欲之种种者。性自行于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动则化而为情也。

  情便是人心,性便是道心。道心微而不易见,人之不以人心为吾俱生之本者鲜矣。故普天下人只识得个情,不识得性,却于情上用工夫,则愈为之而愈妄。性有自质,情无自质,故释氏以“蕉心倚芦”喻之;无自质则无恒体,故庄周以“藏山”言之。无质无恒,则亦可云无性矣。甚矣,其逐妄而益狂也!

  孟子曰:“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不善非才罪,罪将安归耶?集注云“乃物欲陷溺而然”,而物之可欲者,亦天地之产也。不责之当人,而以咎天地自然之产,是犹舍盗罪而以罪主人之多藏矣。毛嫱、西施,鱼见之而深藏,鸟见之而高飞,如何陷溺鱼鸟不得?牛甘细草,豕嗜糟糠,细草、糟糠如何陷溺人不得?然则才不任罪,性尤不任罪,物欲亦不任罪。其能使为不善者,罪不在情而何在哉!

  朱子曰“非才如此,乃自家使得才如此”,“自家”二字,尤开无穷之弊。除却天所命我而我受之为性者,更何物得谓之自家也?情固是自家底情,然竟名之曰“自家”,则必不可。盖吾心之动几,与物相取,物欲之足相引者,与吾之动几交,而情以生。然则情者,不纯在外,不纯在内,或往或来,一来一往,吾之动几与天地之动几相合而成者也。释氏之所谓心者,正指此也。

  唯其为然,则非吾之固有,而谓之“铄”。金不自铄,火亦不自铄,金火相构而铄生焉。铄之善,则善矣,助性以成及物之几,而可以为善者其功矣。铄之不善,则不善矣,率才以趋溺物之为,而可以为不善者其罪矣。故曰“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而不可云“不能尽其情”。若尽其情,则喜怒哀乐爱恶欲之炽然充塞也,其害又安可言哉!

  才之所可尽者,尽之于性也。能尽其才者,情之正也;不能尽其才者,受命于情而之于荡也。惟情可以尽才,故耳之所听,目之所视,口之所言,体之所动,情苟正而皆可使复于礼。亦惟情能屈其才而不使尽,则耳目之官本无不聪、不明、耽淫声、嗜美色之咎,而情移于彼,则才以舍所应效而奔命焉。

  盖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其体微而其力亦微,故必乘之于喜怒哀乐以导其所发,然后能鼓舞其才以成大用。喜怒哀乐之情虽无自质,而其几甚速亦甚盛。故非性授以节,则才本形而下之器,蠢不敌灵,静不胜动,且听命于情以为作为辍,为攻为取,而大爽乎其受型于性之良能。

  告子之流既不足以见吾心固有之性,而但见夫情之乘权以役用夫才,亿为此身之主,遂以性之名加之于情。释孟子者又不察于性之与情有质无质、有恒无恒、有节无节之异,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苟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从而生?乃以归之于物欲,则亦老氏“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之绪谈。抑以归之于气,则诬一阴一阳之道以为不善之具,是将贱二殊,厌五实,其不流于释氏“海沤”、“阳焰”之说者几何哉!

  愚于此尽破先儒之说,不贱气以孤性,而使性托于虚;不宠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节。窃自意可不倍于圣贤,虽或加以好异之罪,不敢辞也。

一二

  以在天之气思之:春气温和,只是仁;夏气昌明,只是礼;秋气严肃,只是义;冬气清冽,只是智。木德生生,只是仁;火德光辉,只是礼;金德劲利,只是义;水德渊渟,只是智。及其有变合也,冬变而春,则乍呴然而喜;凡此四情,皆可以其时风日云物思之。春合于夏,则相因泰然而乐;夏合于秋,则疾激烈而怒;秋变而冬,则益凄切而哀。如云“秋冬之际,尤难为怀”,哀气之动也。水合于木,则津润而喜;新雨后见之。木合于火,则自遂而乐;火薪相得欲燃时见之。火变金,则相激而怒;金在冶不受变,火必变

译情原本就是变化聚合的微妙契机,性只是一阴一阳的真实本体。情最初显现的,是甘美食物、喜好美色;等到后来繁衍变化、流转不息,便有了喜、怒、哀、乐、爱、恶、欲等种种表现。性在情之中自行其是,并不是性产生了情,也不是性感应外物而发动从而转化为情。

情就是人心,性就是道心。道心微妙而不易察觉,人不把人心当作与生俱来的根本,这样的人很少。所以普天下的人只认识情,不认识性,却在情上下功夫,越是努力就越发虚妄。性有自身的本质,情没有自身的本质,所以佛教用“蕉心倚芦”来比喻;没有自身本质就没有恒常的形体,所以庄子用“藏山”来谈论。没有本质没有恒常,那么也可以说没有性了。真是越来越追逐虚妄而越发狂妄啊!

孟子说:“至于做出不善的行为,并不是资质的罪过。”不善不是资质的罪过,那罪过将归咎于谁呢?集注说“是物欲陷溺造成的”,然而物之可欲的,也是天地所产的。不责备当责的人,却归咎于天地自然的产物,这就像舍弃盗贼的罪过而去怪罪主人收藏过多一样。毛嫱、西施,鱼见了就深深隐藏,鸟见了就高高飞走,怎么能让鱼鸟陷溺呢?牛喜欢细嫩的草,猪嗜好糟糠,细草、糟糠怎么能让牛猪陷溺呢?那么资质不承担罪过,性更不承担罪过,物欲也不承担罪过。那能使人为不善的,罪不在情又在哪里呢!

朱子说“不是资质如此,而是自己使得资质如此”,“自己”这两个字,尤其开启了无穷的弊端。除了天所赋予我而我接受为性的,还有什么能称为自己呢?情固然有自己的情,然而竟然命名为“自己”,那就绝对不可以。大概我们心动的微妙契机,与外物相互摄取,物欲足以相互牵引的,与我们心动的微妙契机相交,情就产生了。那么情,不纯粹在外面,不纯粹在里面,或去或来,一来一往,是我们心动的微妙契机与天地心动的微妙契机相合而形成的。佛教所谓的心,正是指这个。

正因为如此,它不是我们固有的,而称之为“铄”(熔化)。金子不自熔化,火也不自熔化,金火相构而熔化产生。熔化的善,就善了,辅助性以成就及物的微妙契机,而可以行善的是它的功劳。熔化的不善,就不善了,率领资质趋向沉溺于物的行为,而可以为不善的是它的罪过。所以说“有的相差一倍五倍甚至无数倍,是不能尽其资质”,而不能说“不能尽其情”。如果尽其情,那么喜怒哀乐爱恶欲炽烈充塞,其危害又哪里说得尽呢!

资质所能尽的,是尽于性。能尽其资质的,是情的正当;不能尽其资质的,是受命于情而走向放荡。只有情可以尽资质,所以耳朵所听的,眼睛所看的,嘴巴所说的,身体所动的,情如果正当就都可以使之复归于礼。也只有情能压抑资质而不使其尽,那么耳目之官本来没有不聪、不明、沉溺淫声、嗜好美色的过错,而情转移到那里,那么资质就舍弃所应效用的而奔命去了。

大概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其本体微妙而其力量也微弱,所以必须借助于喜怒哀乐来引导它们的发动,然后才能鼓舞资质以成就大用。喜怒哀乐之情虽然没有自身本质,但其微妙契机非常迅速也非常盛大。所以如果性不赋予节制,那么资质本是形而下的器物,愚笨敌不过灵敏,静止胜不过运动,并且听命于情作为行动或停止,作为攻取,而大大违背了其受型于性的良能。

告子一流的人既不足以看见我们心中固有的性,而只看见情乘权来役使资质,推测这是此身的主宰,于是把性的名称加在情上。解释孟子的人又不考察性与情有本质无本质、有恒常无恒常、有节制无节制的不同,竟然用谈论性善的话来谈论情善。情如果善,那么人的不善又从哪里产生呢?于是归咎于物欲,那也是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的余谈。或者归咎于气,那就是诬蔑一阴一阳之道作为不善的工具,这将轻视二殊,厌恶五实,其不流于佛教“海沤”、“阳焰”的说法又能有多少呢!

我在这方面完全破除先儒的说法,不轻视气以孤立性,而使性寄托于虚空;不宠爱情以配合格性,而使性失去节制。私下自认为可以不违背圣贤,虽然或许被加上喜好奇异的罪名,也不敢推辞。

一二

用在天之气来思考:春气温和,只是仁;夏气昌明,只是礼;秋气严肃,只是义;冬气清冽,只是智。木德生生不息,只是仁;火德光辉灿烂,只是礼;金德劲利刚强,只是义;水德渊深平静,只是智。等到有变化聚合时,冬变而春,就忽然温暖而喜;凡此四情,都可以用当时的风日云物来思考。春合于夏,就相互因循泰然而乐;夏合于秋,就疾烈激烈而怒;秋变而冬,就更加凄切而哀。如说“秋冬之际,尤难为怀”,是哀气的发动。水合于木,就滋润而喜;新雨后见之。木合于火,就自遂而乐;火薪相得欲燃时见之。火变金,就相激而怒;金在冶炼中不接受变化,火必变

之,如此。金变水,则相离而哀。此差难见。金水不相就,虽合而离。

译是这样的。金变为水,就会相互分离而悲哀。这比较难以察觉。金与水不相亲近,即使结合也会分离。

以在人之气言之:阳本刚也,健德也;与阴合而靡,为阴所变,则相随而以喜以乐,男之感女、义之合利时如此。非刚质矣。阴本柔也,顺德也;受阳之变,必有吝情,虽与阳合,而相迎之顷必怒,已易其故必哀,女制于男,小人屈于君子,必然。非柔体矣。

  惟于其喜乐以仁礼为则,则虽喜乐而不淫;于其怒哀以义智相裁,则虽怒哀而不伤。故知阴阳之撰,唯仁义礼智之德而为性;变合之几,成喜怒哀乐之发而为情。性一于善,而情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也。

一三

  不善虽情之罪,而为善则非情不为功。盖道心惟微,须藉此以流行充畅也。如行仁时,必以喜心助之。情虽不生于性,而亦两闲自有之几,发于不容已者。唯其然,则亦但将可以为善奖之,而不须以可为不善责之。故曰“乃所谓善也”,言其可以谓情善者此也。集注释此句未明,盖谓情也。

  功罪一归之情,则见性后亦须在情上用功。大学“诚意”章言好恶,正是此理。既存养以尽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为功而免于罪。集注云“性虽本善,而不可无省察矫揉之功 ”,此一语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岂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

  若不会此,则情既可以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异端之说繇此生矣。乃不知人苟无情,则不能为恶,亦且不能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尽得才,更如何尽得性!

  孟子言“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专就尽性者言之。愚所云为不善者情之罪,专就不善者言之也。孟子道其常,愚尽其变也。若论情之本体,则如杞柳,如湍水,居于为功为罪之闲,而无固善固恶,以待人之修为而决导之,而其本则在于尽性。是以非静而存养者,不能与于省察之事。大学之所以必正其心者乃可与言诚意也。

一四

  集注谓“情不可以为恶”,只缘误以恻隐等心为情,故一直说煞了。若知恻隐等心乃性之见端于情者而非情,则夫喜怒哀乐者,其可以“不可为恶”之名许之哉!

  情如风然,寒便带得寒气来,暄便带得暄气来,和便带得和气来。恻隐等心行于情中者,如和气之在风中,可云和风,而不可据此为风之质但可为和,而不可以为极寒、暄热也。故君子慎独以节其情也,若不于存养上有以致其中,则更无和之可致矣。喜怒哀乐之发,岂但有节而无无节者哉!

  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故添上“不可以为恶”五字,而与孟子之旨差异。若西山之言才,亦云“本可以为善,而不可以为恶”,则尤不揣而随人口动尔。

  人之为恶,非才为之,而谁为之哉!唯其为才为之,故须分别,说非其罪。若本不与罪,更不须言非罪矣。如刺人而杀之,固不可归罪于兵,然岂可云兵但可以杀盗贼,而不可以杀无辜耶?

  孟子以耳目之官为小体,而又曰“形色,天性也”。若不会通,则两语坐相乖戾。盖自其居静待用、不能为功罪者而言,则曰“小体”;自其为二殊、五实之撰,即道成器以待人之为功者而言,则竟谓之“天性”。西山谓“才不可以为恶”,则与孟子“小体”之说相背;程子以才禀于气,气有清浊,归不善于才,又与孟子“天性”之说相背。

  孟子于“性”上加一“天”字,大有分晓。才之降自天者无所殊,而成形以后,蠢不敌灵,静不胜动,则便小而不大。此等处,须看得四方透亮,不可滞一语作死局,固难为不知者道也。

一五

  程子全以不善归之于才,愚于论语说中有笛身之喻,亦大略相似。然笛之为身,纵不好,亦自与箫管殊,而与枯枝草茎尤有天渊之隔。故孔子言其“相近”,孟子亦言“非才之罪 ”,此处须活看。既是人之才,饶煞差异,亦未定可使为恶。春秋传记商臣▯目豺声,王充便据以为口实,不知使商臣而得慈仁之父、方正之傅,亦岂遂成其恶哉!舜之格瞽瞍及免象于恶,其究能不格奸者,亦瞍、象之才为之也,又岂舜之于瞍、象能革其耳目,

译就他人之气而言:阳本属刚,是健动的德性;与阴相合而柔弱,被阴所改变,便随之产生喜悦和快乐,男子感化女子、义与利相合时便是如此。这已不是刚强的本质了。阴本属柔,是顺从的德性;受到阳的改变,必然有所吝惜,虽然与阳相合,但在相迎之际必然发怒,改变旧态之后必然悲哀,女子受制于男子,小人屈服于君子,都是必然的。这已不是柔顺的本体了。

只有以仁礼作为喜乐的原则,那么虽然喜乐却不会过度;以义智来裁断怒哀,那么虽然怒哀却不会伤害身心。所以知道阴阳的构成,唯有仁义礼智的德性才是本性;变化结合的契机,形成喜怒哀乐的发用才是情感。本性专一于善,而情感可以做善,也可以做不善。

一三

不善虽然是情感的罪过,但行善却非情感不能成功。因为道心微妙,必须借助情感来流行充畅。比如行仁的时候,必定要以喜悦之心来辅助。情感虽然不生于本性,但也是两者之间自然存在的契机,是不得不发的。正因为如此,就只应当将可以做善的一面加以奖掖,而不必将可以做不善的一面加以责备。所以说“这才叫做善”,意思是说情感可以被称为善的就是这一点。集注对此句解释不明,大概是指情感而言。

功过都归之于情感,那么见性之后也必须在情感上用功。《大学》“诚意”章讲喜好与厌恶,正是这个道理。既然通过存养来尽本性,也必然通过省察来治理情感,使其立功而免于罪过。集注说“本性虽然本来为善,但不可没有省察矫揉的功夫”,这一句话恰好契合。省察,就是省察情感,哪里是省察本性而省察资质呢!

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情感既然可以做不善,为什么不除去情感来堵塞不善的根源,而异端的说法便由此产生了。却不知人如果没有情感,就不能作恶,而且也不能行善。便只是堆积停滞,如何能尽资质,又怎能尽本性!

孟子说“情感可以做善,这才叫做善”,是专门就尽本性的人而言的。我所说做不善是情感的罪过,是专门就不善的人而言的。孟子说的是常理,我穷尽的是变理。如果论情感的本来状态,就像杞柳,像湍急的水流,处于立功与获罪之间,没有固定的善与恶,等待人的修养来决断引导,而其根本在于尽本性。因此,不通过静坐存养的人,不能参与省察的事情。《大学》之所以一定要端正心志,才可以说诚意。

一四

集注说“情感不可以为恶”,只因为误把恻隐等心当作情感,所以一直说死了。如果知道恻隐等心是本性在情感中显现的端倪而不是情感本身,那么喜怒哀乐,难道可以用“不可以为恶”的名义来允许它们吗!

情感就像风一样,寒冷就带着寒气来,温暖就带着暖气来,和顺就带着和气来。恻隐等心行于情感之中,就像和风在风中,可以说和风,但不能据此认为风的本质只能为和,而不能为极寒或暄热。所以君子慎独以节制情感,如果不从存养上达到中和,那么更没有和气可以致得了。喜怒哀乐的发用,难道只有节制而没有不节制的吗!

朱子没有把“情”字分析分明,所以添上“不可以为恶”五个字,而与孟子的旨意产生差异。如果像西山先生论才,也说“本可以做善,而不可以为恶”,那就更加不揣度而随人口动了。

人作恶,如果不是资质做的,又是谁做的呢!正因为是资质做的,所以需要分别,说不是它的罪过。如果本来就不归罪,更不需要说不是罪过了。比如刺人而杀死他,固然不可归罪于兵器,但难道能说兵器只能杀盗贼,而不能杀无辜的人吗?

孟子把耳目之官称为小体,又说“形色,天性也”。如果不融会贯通,那么两句话就互相违背。大概从它们处于静止等待使用、不能立功获罪的角度来说,就称为“小体”;从它们是二殊、五实的构成,即道成器以待人立功的角度来说,就干脆称为“天性”。西山先生说“资质不可以为恶”,就与孟子“小体”的说法相背;程子认为资质禀受于气,气有清浊,把不善归咎于资质,又与孟子“天性”的说法相背。

孟子在“性”字上加一个“天”字,大有分别。资质降自天的是没有差别的,而成形之后,蠢笨不敌灵秀,静止不胜运动,那么就变得小而不大。这些地方,必须看得四方透亮,不可滞于一语作死局,固然难以对不知者说清。

一五

程子完全把不善归咎于资质,我在《论语》解说中有笛身的比喻,也大致相似。然而笛子作为身,即使不好,也自然与箫管不同,而与枯枝草茎更有天渊之别。所以孔子说它“相近”,孟子也说“不是资质的罪过”,这里必须活看。既然是人的资质,即使差异很大,也不一定就能使其作恶。《春秋》传记中商臣目豺声,王充便据此作为口实,不知道如果商臣得到慈仁的父亲、方正的老师,难道就会成就他的恶吗!舜感化瞽瞍以及使象免于恶,最终能不被奸邪所感化的,也是瞽瞍、象的资质使然,又哪里是舜对瞽瞍、象能改变他们的耳目,

易其口体,而使别成一底豫之才哉!

译改变他口腹身体的享受,从而让他另具备一种安适愉悦的才能吗!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本在性,而其灼然终始不相假借者,则才也。故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唯人有之,而禽兽所无也;人之形色足以率其仁义礼智之性者,亦唯人则然,而禽兽不然也。若夫喜怒哀乐爱恶欲之情,虽细察之,人亦自殊于禽兽,此可以为善者。而亦岂人独有七情,而为禽兽之所必无,如四端也哉!一失其节,则喜禽所同喜、怒兽所同怒者多矣。此可以为不善。乃虽其违禽兽不远,而性自有几希之别,才自有灵蠢之分,到底除却者情之妄动者,不同于禽兽。则性无不善而才非有罪者自见矣。故愚决以罪归情,异于程子之罪才也。

一六

  情之不能不任罪者,可以为罪之谓也。一部周易,都是此理。六阳六阴,才也。言六者,括百九十二。阳健、阴顺,性也。当位、不当位之吉、凶、悔、吝,其上下来往者情也。如泰、否俱三阴三阳,其才同也;以情异,故德异。然在人则为功为罪,而不可疑天地之化何以有此,以滋悔吝之萌。天地直是广大,险不害易,阻不害简,到二五变合而为人,则吃紧有功在此。故曰“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慕天地之大而以变合之无害也,视情皆善,则人极不立矣。

  天地之化,同万物以情者,天地之仁也;异人之性与才于物者,天地之义也。天地以义异人,而人恃天地之仁以同于物,则高语知化,而实自陷于禽兽。此异端之病根,以灭性隳命而有余恶也。

一七

  孟子言“夜气”,原为放失其心者说。云峰言“圣人无放心,故无夜气”,非无夜气也,气之足以存其仁义之心者,通乎昼夜而若一也。圣人当体无非天者,昭事不违,一动一静皆性命之所通。其次,则君子之见天心者,有过未尝不知,知而未尝复为,“不远复,无祗悔”也。又其次,虽日月至焉,而与天陟降之时,亦未尝不在动静云为之际。如此,则亦何待向晦宴息,物欲不交,而后气始得清哉!

  审然,则不可以夜气言者,非但圣人也。说到夜气足以存仁义之心,即是极不好底消息。譬病已深重,六脉俱失其常,但谷气未衰,则可以过其病所应死之期,如内经所云“安谷者过期而已”。若平人气象,胃气内荣,则不须问谷气也。

  在天者,命也;在人者,性也。命以气而理即寓焉,天也;性为心而仁义存焉,人也。故心者,人之德也;气者,天之事也。心已放而恃气存之,则人无功而孤恃天矣。

  人之昼作而夜息者,岂人之欲尔哉!天使之然,不得不然。以象,则昼明而夜暗;以气,则昼行于阳而夜行于阴。行于阴而息,非人自息,天息之也。故迨至于夜,而非人可用功之时;则言及于气,而亦非人可用力之地。所以朱子斥谓气有存亡而欲致养于气者为误。异端之病,正在于此:舍人事之当修,而向天地虚无之气捉搦卖弄。一部参同契,只在气上用力,乃不知天地自然之气行于人物之中,其昌大清虚,过而不可留,生而不可遏者,尽他作弄,何曾奈得他丝毫动!则人之所可存可养者,心而已矣。故孟子之言“养气”,于义有事,而于气无功也。

  若说旦昼有为之时为牿亡之所集,却便禁住此心不依群动,而与夜之息也相似,以待清气之生,此抑为道家言者极顶处,唤作“玄牝”。乃不知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故程子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乃初九一阳,数点梅花,固万紫千红之所自复。若一直向黑洞洞地枵然伏处,待其自生,则易当以坤之上六为天地之心,而何以玄黄之疑战正在此哉!若一向静去,则在己者先已解散枯槁,如何凝得者气住?气不充体,则心已失其所存之基,则生而死,人而鬼,灵而蠢,人而物,其异于蚓之结而鳖之缩者几何耶?

  静则气为政者,天事也;动则心为政者,人道也。君子以人承天,故易于震之彖曰“ 不丧匕鬯”。人所有事于天者,心而已矣。丧其匕鬯,以待鬼神之至于徜徉,不亦妄乎!故朱子专以其功归之养心,而不归之气,其旨定

译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根本,在于本性;而那鲜明且始终不可互相替代的,则是才质。所以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这四种善端,只有人才有,而禽兽没有;人的形体容貌足以引导其仁义礼智的本性,也只有人才是这样,而禽兽不是这样。至于喜怒哀乐爱恶欲这些情感,虽然仔细考察,人自然也与禽兽不同,这是人能够行善的方面。但难道人独有这七种情感,而禽兽必定没有,就像那四种善端一样吗!一旦失去节制,那么喜欢禽兽所喜欢的、愤怒禽兽所愤怒的情况就很多了。这是人能够作恶的方面。于是虽然人违背禽兽不远,但本性自有极细微的区别,才质自有灵明与愚钝的分别,到底除去那些情感妄动的部分,就不同于禽兽了。那么本性无不善而才质并非有罪的道理就自然显现了。所以我坚决认为罪责归于情感,这与程子认为罪责归于才质的观点不同。

一六

情感之所以不能不承担罪责,是因为它可以成为罪过。整部《周易》,都蕴含这个道理。六阳六阴,是才质。说六,是概括一百九十二爻。阳刚健、阴柔顺,是本性。当位与不当位所带来的吉、凶、悔、吝,以及上下往来,是情感。比如泰卦和否卦都是三阴三阳,它们的才质相同;因为情感不同,所以德行不同。然而在人身上表现为功或罪,却不可以怀疑天地的化育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从而滋生悔吝的念头。天地只是广大,险阻不损害平易,阻碍不损害简约,等到二五变化结合而生成人,那么关键的功效就在这里。所以说“天地不与圣人同忧”。羡慕天地的广大,认为变化结合没有害处,看待情感都是善的,那么人的极致标准就无法确立了。

天地的化育,使万物在情感上相同,这是天地的仁;使人的本性与才质不同于万物,这是天地的义。天地以义使人区别于万物,而人却倚仗天地的仁而与万物相同,那么高谈阔论知晓化育,实际上却把自己陷入禽兽的境地。这是异端学说的病根,以至于毁灭本性、败坏性命而还有多余的罪恶。

一七

孟子讲“夜气”,原本是为那些放失本心的人说的。云峰说“圣人没有放失的本心,所以没有夜气”,并不是没有夜气,而是足以保存仁义本心的气,贯通昼夜而浑然一体。圣人当下体现的无非是天理,昭示事理不违背,一动一静都与性命相通。次一等,则是能看见天心的君子,有过错没有不知道的,知道了没有再犯的,这就是“不远复,无祗悔”。再次一等,虽然善念有时到达,但在与天升降的时候,也未曾不在动静行为之中。像这样,那么又何必等到天黑休息,物欲不相交接,然后气才开始清朗呢!

既然这样,那么不可以用夜气来谈论的,不仅仅是圣人。说到夜气足以保存仁义的本心,就是极不好的消息。好比病已深重,六脉都失去了常态,但只要谷气未衰,就可以超过病应该死亡的期限,就像《内经》所说“安谷者过期而已”。如果是健康人的气象,胃气在内滋养,那么就不需要问谷气了。

在天的是命;在人的是性。命通过气而理就寓含其中,这是天;性是心而仁义存于其中,这是人。所以心,是人的德;气,是天所掌管的事。心已经放失而倚仗气来保存它,那么人就没有功效而孤立地倚仗天了。

人白天劳作而夜晚休息,难道是人的欲望如此吗!是天让它这样,不得不这样。从现象来说,白天明亮而夜晚黑暗;从气来说,白天行于阳而夜晚行于阴。行于阴而休息,不是人自己休息,是天让人休息。所以到了夜晚,并不是人可以下功夫的时候;那么谈到气,也不是人可以着力气的地方。所以朱子斥责认为气有存亡而想要致力修养气的人是错误的。异端的毛病,正在于此:舍弃人事应当修持的,而向天地虚无的气去捉摸卖弄。一部《参同契》,只在气上用力,却不知天地自然之气运行在人物之中,那昌盛大清虚,过去不可停留,产生不可遏制的,任凭他作弄,何曾能让他丝毫动摇!那么人所可以保存和修养的,只有心罢了。所以孟子讲“养气”,在义理上有所作为,而在气上并无功效。

如果说白天有所作为的时候是物欲侵夺本心的聚集处,却因此禁止此心不随万物而动,而与夜晚的休息相似,以等待清气的产生,这不过是道家言论的极致处,叫做“玄牝”。却不知天地之气恒常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所以程子说“复卦显现天地之心”,乃是初九一阳,几点梅花,固然是万紫千红所由恢复的根源。如果一直向黑洞洞的地方空虚地伏处,等待它自然产生,那么《易》应当以坤卦的上六为天地之心,而为什么玄黄交战之疑正在于此呢!如果一味地静下去,那么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先已解散枯槁,如何能凝聚住这气呢?气不充满身体,那么心已经失去了它所依托的基础,那么生而死,人而鬼,灵而蠢,人而物,与蚯蚓的结聚和鳖的收缩有什么不同呢?

静则气为主导,这是天所掌管的事;动则心为主导,这是人道的作为。君子以人承接天,所以《易》中震卦的彖辞说“不丧匕鬯”。人所有侍奉天的,只有心罢了。丧失了匕鬯,以等待鬼神的到来而徘徊,不也是妄诞吗!所以朱子专门把功效归于养心,而不归于气,他的旨意是确定的。

矣。

  延平之说曰“若于旦昼之闲,不至牿亡,则夜气愈清;夜气清,则平旦未与物接之时,湛然虚明,气象自可见矣”,非也。旦昼不牿亡者,其以存此心而帅其气以清明者,即此应事接物、穷理致知孜孜不倦之际,无往不受天之命,以体健顺之理;若逮其夜,则犹为息机,气象之不及夫昼也多矣。“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出王、游衍之际,气无不充,性无不生,命无不受,无不明焉,无不旦焉。而岂待日入景晦,目闭其明,耳塞其聪,气反于幽,神反于漠之候哉!

译延平的说法是:“如果在白天不至于被物欲所害,那么夜晚的清气就会更加清明;夜晚的清气清明,那么在清晨尚未与外物接触的时候,心境澄澈虚明,那种气象自然就可以看见了”,这是不对的。白天不被物欲所害的人,正是通过存养本心并引导其气使之清明,也就是在应对事务、接触外物、穷究事理、获取知识而孜孜不倦的时候,无处不承受天的赋予,以体认刚健柔顺的道理;如果等到夜晚,那不过是停止活动、休养生息的时候,其气象远不如白天那样充沛。“上天说光明,伴随你外出劳作;上天说清晨,伴随你游息闲散”。在外出劳作、游息闲散的时候,气没有不充盈的,本性没有不生长的,天命没有不承受的,没有不明亮的,没有不如清晨般清新的。难道要等到太阳落山、天色昏暗,眼睛关闭了光明,耳朵堵塞了听觉,气返回到幽暗,精神返回到寂灭的时候吗!

夜气者,气之无力者也。以无力,故不能受恶之染污;则以无力,故不能受善之薰陶。天不息,则夜亦无殊于昼,而夜非加清。人有息,则夜之所顺受于天者微;而气行阴中,则抑以魄受而不以魂承。是故苟非牿亡其心者,不须论夜也。

  君子之夜气,与牿亡者之夜气,所差不远,故牿亡者得以近其好恶。君子之昼气,丽乎动静云为而顺受其清刚正大者,则非牿亡者之所可与,而气象固已远矣。奈之何舍平人荣卫之和,而与危病者争仅存之谷气哉!达于朱子之旨,则延平之说可废矣。

一八

  愚尝谓命日受,性日生,窃疑先儒之有异。今以孟子所言“平旦之气”思之,乃幸此理之合符也。

  朱子言“夜气如雨露之润”。雨露者,天不为山木而有,而山木受之以生者也;则岂不与天之有阴阳、五行,而人受之为健顺、五常之性者同哉!在天降之为雨露,在木受之为萌蘖;在天命之为健顺之气,在人受之为仁义之心。而今之雨露,非昨之雨露;则今日平旦之气,非昨者平旦之气,亦明矣。到旦昼牿亡后,便将夙昔所受之良心都丧失了。若但伏而不显,则不得谓之亡。且其复也,非有省察克念之功以寻绎其故,但因物欲稍间,而夜气之清明不知其所自生。若此者,岂非天之日命而人之日生其性乎?

  乃或曰,气非性也,夜气非即仁义之心,乃仁义之所存也,则将疑日生者气耳,而性则在有生之初。而抑又思之:夫性即理也,理者理乎气而为气之理也,是岂于气之外别有一理以游行于气中者乎?夫言夜气非即良心而为良心之所存,犹言气非即理,气以成形而理具也。岂气居于表以为郛郭,而良心来去以之为宅耶?故朱子说“夜气不曾耗散,所以养得那良心”,以一“养”字代“存”字。只此天所与人清明之气,健顺故清明。养成而发见到好恶上不乖戾,即是良心,而非气外别有心生,审矣。

  理便在气里面,故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上者,不离乎一阴一阳也。故曰“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气自生心,清明之气自生仁义之心。有所触,则生可见,即谓之生;无所触,则生不可见,故谓之存:其实一也。

  天与人以气,必无无理之气。阳则健,阴则顺也。一阴一阳则道也,错综则变化也。天无无理之气,而人以其才质之善,异于禽兽之但能承其知觉运动之气,尤异于草木之但能承其生长收藏之气。是以即在牿亡之余,能牿亡其已有之良心,而不能牿亡其方受之理气也。理气谓有理之气。

  天之与人者,气无闲断,则理亦无闲断,故命不息而性日生。学者正好于此放失良心不求亦复处,看出天命於穆不已之几,出王、游衍,无非昊天成命,相为陟降之时;而君子所为“不远复,无祗悔”,以日见天心、日凝天命者,亦于此可察矣。

  若云唯有生之初天一命人以为性,有生以后唯食天之气而无复命焉,则良心既放之后,如家世所藏之宝已为盗窃,苟不寻求,终不自获;乃胡为牿亡之人非有困心衡虑反求故物之功,而但一夜之顷,物欲不接,即此天气之为生理者,能以存夫仁义之心哉?

  故离理于气而二之,则以生归气而性归理,因以谓生初有命,既生而命息,初生受性,既生则但受气而不复受性,其亦胶固而不达于天人之际矣。

一九

  必须说个仁义之心,方是良心。言良以别于楛,明有不良之心作对。盖但言心,则不过此灵明物事,必其仁义而后为良也。心之为德,只是虚、未有倚,然可以倚。灵、有所觉,不论善恶皆觉。不昧,能记忆亲切,凡记忆亲切者必不昧。所以具众理、未即是理,而能具之。应万事者,所应得失亦未定。大端只是无恶而能与善相应,然未能必其善也。须养其性以为心之所存,方使仁义之理不失。

  孔子曰“操则存”,言操此仁义之心而仁义存也;“舍则亡”,言舍此仁义之心而仁义亡也;“

译夜气,是气中无力的一种。因为无力,所以不能承受恶的染污;也因为无力,所以不能承受善的熏陶。如果天不停息,那么夜晚也就与白天没有区别,而夜晚并不会更加清静。人有了停息,那么夜晚所顺受于天的就微少了;而气运行在阴中,就只是由魄来承受,而不是由魂来承接。因此,如果不是那些放失其心的人,就不需要谈论夜气了。

君子在夜晚的气,与放失其心的人在夜晚的气,差别并不远,所以放失其心的人能够接近他们的喜好与厌恶。君子在白天的气,附着于动静行为而顺受其清刚正大的特质,这就不是放失其心的人所能参与的,其气象本来就已经相差很远了。怎么能舍弃普通人荣卫之气的调和,而去与危重病人争夺那仅存的谷气呢!通达朱子的旨意,那么延平李侗的说法就可以废弃了。

一八

我曾经说天命是每日接受的,本性是每日生成的,私下怀疑先儒的说法有所不同。现在用孟子所说的“平旦之气”来思考,才庆幸这个道理相符合。

朱子说“夜气如同雨露的滋润”。雨露,是天并不为了山木而有的,但山木承受它而生长;这难道不与天有阴阳、五行,而人承受它成为健顺、五常之性相同吗!在天降下来的是雨露,在木承受的是萌芽;在天命下来的是健顺之气,在人承受的是仁义之心。而今天的雨露,不是昨天的雨露;那么今天平旦的气,不是昨天平旦的气,也就明白了。到了白天放失之后,就将往日所受的良心都丧失了。如果只是潜伏而不显现,就不能称之为丧失。而且它的恢复,并不是因为有省察克制的功夫去寻绎其缘故,而是因为物欲稍微间隔,夜气的清明不知从哪里产生。像这样,难道不是天每日天命而人每日生成其本性吗?

于是有人说,气不是性,夜气不是仁义之心,而是仁义心所存在的地方,那么就会怀疑每日生成的是气,而性则是在生命之初。再进一步思考:性就是理,理是治理气而成为气的理,这难道是在气之外另有一个理在气中游行吗?说夜气不是良心而是良心所存在的地方,就像说气不是理,气用来成形而理具备在其中一样。难道气居于外表作为外壳,而良心来来去去以它为住宅吗?所以朱子说“夜气不曾耗散,所以养得那良心”,用一个“养”字代替“存”字。只有这天所赋予人的清明之气,因为健顺所以清明。养成而发见到好恶上不乖戾,就是良心,而不是在气之外另外有心产生,这是确凿的。

理就在气里面,所以《易经》说“一阴一阳叫做道”,又说“形而上者叫做道”。形而上者,不脱离一阴一阳。所以说“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气自然产生心,清明之气自然产生仁义之心。有所感触,那么生成可见,就称之为生;无所感触,那么生成不可见,所以称之为存:其实是一样的。

天赋予人气的,必定没有没有理的氣。阳就健,阴就顺。一阴一阳就是道,错综就是变化。天没有没有理的气,而人凭借才质的善,不同于禽兽只能承受知觉运动的气,更不同于草木只能承受生长收藏的气。因此即使在放失之余,能够放失已有的良心,而不能放失正在承受的理气。理气,是指有理的气。

天赋予人的气,没有间断,那么理也没有间断,所以天命不停息而本性每日生成。学者正好在这里,在放失良心不求也能恢复的地方,看出天命幽深不已的端倪,出入游衍,无非是上天的成命,相互升降的时候;而君子所说的“不远复,无祗悔”,以每日显现天心、每日凝聚天命,也可以在这里察看了。

如果说只有在生命之初天一次命人以为性,生命之后只食天的气而不再命,那么良心放失之后,就像家世所藏宝物已被盗窃,如果不寻求,终究不会自己获得;那么为什么放失的人没有困心衡虑反求故物的功夫,而只是一夜之间,物欲不接触,这天气作为生理的,就能保存仁义之心呢?

所以将理与气分离为二,那么就把生成归于气而把性归于理,因此认为初生时有命,既生后命就停息了,初生时受性,既生后只受气而不再受性,这也拘泥固执而不通达天人之际了。

一九

必须说个仁义之心,才是良心。说良是为了区别于粗劣,说明有不良的心作为对照。大概只说心,那么不过是这个灵明的东西,必定是仁义的才称为良。心的德行,只是虚、没有偏倚,但可以偏倚。灵、有所觉,不论善恶都觉。不昧,能记忆亲切,凡记忆亲切的必定不昧。所以具备众理、未即是理,而能具备它。应对万事的,所应对的得失也未定。大端只是没有恶而能与善相应,然而不能必定其善。必须养其性作为心之所存,才使仁义之理不丧失。

孔子说“操则存”,是说操持这个仁义之心而仁义就存在;“舍则亡”,是说舍弃这个仁义之心而仁义就丧失;

出入无时”,言仁义之心虽吾性之固有,而不能必其恒在也;“莫知其乡”,言仁义之心不倚于事,不可执一定体以为之方所也;“其心之谓与”,即言此仁义之心也。

译“出入无时”,是说仁义之心虽然是我们本性中固有的,但不能保证它一定恒常存在;“莫知其乡”,是说仁义之心不依附于具体事物,不能执着于某种固定的形态来作为它的处所;“其心之谓与”,就是说的这个仁义之心。

说此书者,其大病在抹下“仁义”二字,单说个灵明底物事。集注已未免堕在,北溪更添上一段描画,写得恍恍惚惚,似水银珠子样,算来却是甚行货!大概释氏之说恰是如此。看他七处征心,“不在内,不在外”之语,正北溪所谓“忽在此,忽在彼”也。看他说“ 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但起心,尘劳先起”,正北溪所谓“亡不是无,只是走作逐物去” 也。

  范家女子只撩乱记得几句禅语,便胡言道“孟子误矣,心岂有出入”,伊川从而称之,不亦过乎!者昭昭灵灵,才收著即在眼前底,正释氏所谓“常住真心”。此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第一紧要真赃。果如彼说,则孔子之言句句可破,不但如范氏妖鬟所云也。

  此灵明活动者,如荷叶上露水相似,直是操不得底,愈操而愈不存矣。此灵明活动者亦如影之随形,不但不亡,而亦何容舍?开眼见明,闭眼见暗,未有能舍之者也。亦直不可说他“莫知其乡”,“唤醒主人翁”,则端的“在家里坐,行住坐卧不离者个”也。呜呼,谁谓孔子之言而如斯其背谬耶!

  总缘撇下“仁义”二字说心,便惹得许多无父无君之教涎沫来胡哄。圣贤之言,修辞立诚,不合弄此虚脾。圣贤之学,反身而诚,养其性以存其心,不将此圆陀陀、光闪闪的物事作本命元辰看得隆重。朱子自有“良心存亡只在眇忽之闲,舍便失去,操之勿放,放犹废也,非逸也。则良心常存”一段语录,千真万当,为圣学宗旨。其他画出来活鬼相似一流虚脾语,删之无疑。

二十

  谓“欲生恶死是人心,唯义所在是道心”,则区别分明。乃朱子尤必云“权轻重,却又是义”,义在舍死取生,则即以生为义矣。

  人心者,唯危者也,可以为义,可以为不义,而俟取舍者也。故欲生恶死之心,人心也。庆源卤莽不察,竟将得生避患作人欲说。则是遏人欲于不行者,必患不避而生不可得,以日求死而后可哉?孟子以鱼与熊掌配生与义,鱼虽不如熊掌之美,然岂有毒杀人而为人所不可嗜耶?若夫人欲,则乌喙之毒而色恶、臭恶之不可入口者矣。

  孟子于此,原以言人之本心纯乎天理。本心即道心。即在人所当欲之生、当恶之死,亦且辨之明而无所苟;而况其为非所当欲、非所当恶者,如“宫室之美”等。曾何足以乱之哉!若论在所当得,则虽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且未是人欲横行处,而况欲生恶死之情!唯不辨礼义而受万钟,斯则天理亡而人欲孤行者。

  圣贤于此只论礼义,不论利害,故朱子云“临时比并,又却只是择利害处去”。若不于义理上审个孰为当欲,孰为当恶,孰为且不当用其欲恶,而但以于身之缓急为取舍,则世固有无心于宫室、妻妾之闲,安其粗陋,所识穷乏者吝一粟之施,虽怨不恤,而走死权势,坐守金粟者。以不辨礼义而快其所欲受,其可谓之知所取舍乎?

  饮食之人,人皆贱之。饮食之于人,其视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也,缓急利害,相去远矣,讵可以饮食之人贤于富贵之人耶?是知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以至得生避患,唯不知审,则可以为遏抑天理之具,而成乎人欲。固不可以欲生恶死即为人欲之私,而亦不当以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与生之可欲、死之可恶,从利害分缓急也。

二一

  心则只是心,仁者,心之德也。径以心为仁,则未免守此知觉运动之灵明以为性,此程、朱所以必于孟子之言为之分别也。

  然孟子言此,则固无病。其言“仁,人心也”,犹言“义,人路也”。“义,人路也 ”,非人路之即义;则“仁,人心也”,亦非人心之即仁矣。除却义,则非路。非无路也,或为茅塞,或为蹊径,兽蹄鸟迹之道,非人路也。除却仁,则非心。非无心也,知觉运动,将与物同,非人之心也。孟子之言明白简易,只是如此。故不须更与分疏心即仁之与非即仁也。

  朱子言“仁者心之德”,“德”字亦须分别看,不可以“有得于

译解说这本书的人,最大的毛病在于抹去了“仁义”二字,只谈论那个灵明的东西。朱熹的《集注》已经不免落入此弊,北溪陈淳又添上一段描绘,写得模模糊糊,像水银珠子一样,仔细算来却是甚么货色!大抵佛教的说法正是如此。看他“七处征心”中“不在内,不在外”的话,正是北溪所说的“忽在此,忽在彼”。看他所说“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但起心,尘劳先起”,正是北溪所说的“亡不是无,只是走作逐物去”。

范家女子只是胡乱记得几句禅语,便胡说“孟子错了,心哪有出入”,程颐(伊川)竟然称赞她,不也太过分了吗!那种昭昭灵灵、一收敛就在眼前的东西,正是佛教所谓的“常住真心”。这是歪曲民众、充塞仁义的首要真赃。果真像他们所说,那么孔子的话句句都可被驳倒,不仅仅是像范家女子所说的那样。

这灵明活动的东西,就像荷叶上的露水,实在把持不住,越把持越不存在。这灵明活动的东西也像影子跟随形体,不但不会消亡,又哪里容得舍弃?睁开眼睛看见光明,闭上眼睛看见黑暗,没有谁能舍弃它。也实在不能说它“不知所在”,去“唤醒主人翁”,那么它确实是“在家里坐,行住坐卧不离的这个东西”。唉,谁说孔子的话如此背谬呢!

总因为撇下“仁义”二字谈心,便引得许多无父无君之教的唾沫来胡乱哄骗。圣贤的话,讲究修辞立诚,不该玩弄这种虚浮的东西。圣贤的学问,反身而诚,涵养本性以存养本心,不把这种圆陀陀、光闪闪的东西当作本命元辰看得那么隆重。朱熹自有“良心存亡只在细微之间,舍弃便失去,操持不放,放就是废弃,不是逸散。那么良心常存”的一段语录,千真万确,是圣学的宗旨。其他那些画出来像活鬼一样的一类虚浮话语,删除无疑。

二十

说“欲生恶死是人心,唯义所在是道心”,区别分明。然而朱熹又一定要说“权衡轻重,却又是义”,义在于舍死取生,那么就把生当作义了。

人心,是唯危的,可以成为义,也可以成为不义,等待取舍。所以欲生恶死的心,是人心。庆源吕祖谦粗疏不察,竟将求得生存、避开祸患当作人欲来说。那么遏制人欲不使其发生的人,必定是不避开祸患而生存不可得,以每天求死才可以吗?孟子用鱼和熊掌来配生和义,鱼虽然不如熊掌美味,但难道有毒杀人而为人所不可嗜好吗?至于人欲,则是乌喙那样的毒物,颜色难看、气味难闻,不可入口的东西。

孟子在这里,原本是说人的本心纯粹是天理。本心就是道心。即使在人所应当欲求的生、应当厌恶的死,也辨别得明白而不苟且;何况那些不是所应当欲求、不是所应当厌恶的,如“宫室之美”等。哪里足以扰乱它呢!如果论在所应当得到的,那么即使是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且还不是人欲横行的地方,何况欲生恶死之情!只有不辨别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这才是天理消亡而人欲独自横行。

圣贤在这里只论礼义,不论利害,所以朱熹说“临时比较,又只是去选择利害的地方”。如果不从义理上审慎哪个是应当欲求的,哪个是应当厌恶的,哪个是暂且不当用其欲恶的,而只以身体的缓急为取舍,那么世上固然有无心于宫室、妻妾之间,安于粗陋,对于所认识的穷乏者吝惜一粟的施舍,即使怨恨也不顾惜,却跑去死守权势,坐着守住金钱粮食的人。以不辨别礼义而快意于所受的欲望,这能叫知道取舍吗?

饮食之人,人们都轻视他。饮食对于人,比起宫室、妻妾、穷乏得我,在缓急利害上,相差远矣,难道可以说饮食之人比富贵之人贤吗?由此可知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以至得生避患,只要不审慎,就可以成为遏制天理的工具,而成为人欲。固然不可以欲生恶死即为人欲之私,也不应当把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与生之可欲、死之可恶,从利害上分缓急。

二一

心只是心,仁是心的德性。直接把心当作仁,就未免守着这知觉运动的灵明当作性,这是程颐、朱熹一定要对孟子的话加以分别的原因。

然而孟子说这话,本来没有毛病。他说“仁,人心也”,就像说“义,人路也”。“义,人路也”,不是说人路就是义;那么“仁,人心也”,也不是说人心就是仁。除去义,就不是路。不是没有路,或者是茅塞,或者是小径,兽蹄鸟迹之道,不是人路。除去仁,就不是心。不是没有心,知觉运动,将与物相同,不是人之心。孟子的话明白简易,只是如此。所以不须再与分疏心即是仁还是非即仁。

朱熹说“仁者心之德”,“德”字也须分别看,不可以“有得于

心”释之。德自属天。天予人以仁而人得之为秉夷之心,天予人以义而人得之以为率繇之路,其义一也。若于此不审,以心为郛郭而仁在其中,然则亦以路为辙迹而义在其中乎?若然,则仁内而义外乎!

译(孟子)用“心”来解释它。德性自然归属于天。上天赋予人以仁,人获得它便成为秉持平易的本心;上天赋予人以义,人获得它便成为遵循遵循的道路,其中的道理是一致的。如果对此不加以审察,认为心是外壳而仁在其中,那么难道也可以说路是车辙而义在其中吗?如果这样,那么仁就是内在的而义就是外在的了!

孟子“义路”之说,若看不分晓,极易犯手,说似仁内义外去。此“路”字是心中之路,非天下之路也。路在天下,纵横通达,而非吾所必繇。惟吾欲往燕往越,以至越陌度阡,此中却分明有一路在,终不成只趁著大路便走!“君子喻于义”,路自在吾心,不在天下也。

  潜室以不是血气做成的心为辨,语极肤浅。圣贤言心,皆以其具众理而应万事者言之,岂疑于此肉团之心哉!孟子言此具众理而应万事者,则仁以为之德,而非能知能觉之识即可具众理,能运能动之才即可应万事。不然,则物之有其知觉运动者,何以于理昧而于事舛也?此远不御而近自正者,则义以为之制,而非任运自繇之可以达于天下而无所碍。不然,则物之意南而南、意北而北者,何以近无准而远必泥也?

  直以仁为人心,而殊之于物之心,故下直言求心而不言仁。乃下直言心,而言心即以言仁,其非仅以知觉运动之灵明为心者亦审矣。故双峰为之辨曰:“不应下文‘心’字又别是一意。若把求放心做收摄精神,不令昏放,则只从知觉上去,与‘仁,人心也’不相接。 ”伟哉其言之也!彼以知觉为心而以收摄不昏为求放心者,不特于文理有碍,而早已侵入异端之域矣!

  程子云“才昏睡便放了”,朱子云“收敛此心,不容一物”,看来都有疵病。求放心者,求仁耳。朱子云“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下一“如”字,只欲仁便是求放心也。仁者之事,虽“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也不容他昏去。乃昏而放失其仁,固也;然一不昏而即可谓之仁乎?既不昏,亦须有所存。先儒谓“随处体认天理”,故亦必学问以为之津涘。“克己复礼”,“主敬行恕”,“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能行恭宽信敏惠于天下”,皆求放心之道也。若但提醒此灵明,教不昏著睡著,则异端之彻夜达旦,死参死究者,莫有仁焉者矣。

  放心只是失却了仁,有私意私欲为之阻隔而天理不现。天理现,则光辉笃实,万物皆备,而岂一物不容哉!若但以不昏而无物为心之存,则狂如李白,且有“桃波一步地,了了语声闻”之时;而语其极至,将庞蕴所谓“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者尽之矣。孟子吃紧教人求仁,程、朱却指个不求自得、空洞虚玄底境界。异哉,非愚所敢知也!

  双峰承二贤之后,而能直领孟子之意,以折群疑,其以正人心、辟邪说于毫厘之差者,功亦烈矣。

  唯知此,则知所放所求之心,仁也;而求放心者,则以此灵明之心而求之也。仁为人心,故即与灵明之心为体;而既放以后,则仁去而灵明之心固存,则以此灵明之心而求吾所性之仁心。以本体言,虽不可竟析之为二心,以效用言,则亦不可概之为一心也。

  而朱子所云“非以一心求一心,只求底便是已收之心”,亦觉与释氏“无能、无所” ,“最初一念,即证菩提”,“因地果生”之说无以别。识得所求之心与求心之心本同而末异,而后圣贤正大诚实之学不混于异端。愚不敢避粗浅之讥以雷同先儒,亦自附于孟子距杨、墨之旨以俟知者耳。

二二

  朱子云:“心如一家主。有此家主,已求放心。然后能洒扫门户,整顿事务。学问。使放心不收,则何者为学、问、思、辨?”又云:“存得此心,方可做去。”凡此皆谓求放心为学问之先务,须求放心而后能学问。若非勉斋、双峰为之发明,则是学问之外别有求放心一段工夫,既与孟子之言显相矛盾,而直将此昭昭灵灵、能学知问之心为当求之心,学唱曲子,也是此心。则于圣贤之学,其差远矣。

  只教此知觉之心不昏不杂,此异端之所同。而非但异端也,即俗儒之于记诵词章,以至一技一术之士,也须要心不昏惰,不杂乱,方能习学。此又不过初入小学一段威仪,一个径路耳,故小道得以同之,俗儒得以同之,而异端亦得以同之。求其实,则孟子所谓“专心致志”者而已。专心,不为外物所

译孟子关于“义路”的说法,如果看不明白,很容易出错,说得好像仁在内、义在外一样。这个“路”字,是心中的路,不是天下的路。天下的路纵横通达,但不是我们必须走的。只有当我们想去燕国或越国,甚至穿越田间小路时,其中才分明有一条路存在,难道只是顺着大路走就行了吗?“君子明白义”,路自然在我们心中,不在天下。

潜室用“不是由血气构成的心”来辨析,言语极其肤浅。圣贤谈论心,都是从它具备各种道理并能应对万事的角度来说的,难道会怀疑这个肉团子般的心吗!孟子说这个具备各种道理并能应对万事的心,那么仁就是它的德性,而不是仅仅依靠能知能觉的意识就能具备各种道理,能运能动的才能就能应对万事。不然的话,那些拥有知觉运动的动物,为什么对道理昏暗而对事务错乱呢?这种远离邪恶而自然端正的,是义作为它的规范,而不是任由自然自由就能通达天下而没有阻碍。不然的话,那些想往南就往南、想往北就往北的动物,为什么近处没有准则而远处必然陷入困境呢?

直接以仁为人心,从而区别于动物的心,所以下面直接说求心而不说求仁。然而下面直接说心,说心也就是在说仁,这显然不仅仅是把知觉运动的灵明当作心。所以双峰辨析说:“不应该认为下文的‘心’字又是另一种意思。如果把求放心理解为收摄精神,不让它昏沉散乱,那就只是从知觉上去做,与‘仁,人心也’不相衔接。”这话多么伟大啊!那些把知觉当作心,把收摄不昏沉当作求放心的人,不仅在文理上不通,而且早已侵入异端的领域了!

程子说“刚昏睡就放失了”,朱子说“收敛这颗心,不容纳任何事物”,看来都有毛病。求放心,就是求仁。朱子说“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了一个“如”字,只要欲仁就是求放心了。仁者的事情,虽然“出门如同会见贵宾,役使百姓如同承当重大祭祀”,也不允许它昏沉。然而昏沉而放失其仁,固然如此;但是一不昏沉就可以称为仁吗?既然不昏沉,也必须有所存养。前代儒者说“随处体认天理”,所以也必须通过学问作为渡口。克制私欲以恢复礼制,主敬行恕,居家恭敬,做事严肃,待人忠诚,能在天下实行恭、宽、信、敏、惠,这些都是求放心的方法。如果只是提醒这个灵明,让它不昏沉、不睡着,那么异端那些彻夜参究的人,就没有仁了。

放心只是失去了仁,有私意私欲阻隔而天理不显现。天理显现,就光辉笃实,万物皆备,难道会不容纳一物吗!如果只把不昏沉且无物当作心的存养,那么狂放如李白,也有“桃波一步地,了了语声闻”的时候;而说到极致,将如庞蕴所说“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那样穷尽了。孟子急切地教人求仁,程、朱却指向一个不求自得、空洞虚玄的境界。奇怪啊,这不是我所敢理解的!

双峰继承两位贤者之后,能够直接领会孟子的本意,以消除众人的疑惑,他在毫厘之差中匡正人心、驳斥邪说,功劳也很显著。

只有懂得这一点,才知道所放失和所寻求的心,是仁;而求放心,就是用这个灵明的心去寻求它。仁是人心,所以它与灵明的心同为一体;而放失之后,仁离去而灵明的心依然存在,就用这个灵明的心去寻求我们本性中的仁心。从本体来说,虽然不能截然分为二心,从效用来说,也不能一概而论为一心。

而朱子所说“不是用一心去求一心,只求的那个心就是已经收摄的心”,也觉得与佛教“无能、无所”、“最初一念,即证菩提”、“因地果生”的说法没有区别。认识到所求的心与求心的心本来相同而末端不同,然后圣贤正大诚实的学问才不会与异端混淆。我不敢回避粗浅的讥讽以附和先儒,也自附于孟子排斥杨朱、墨翟的宗旨以等待明白的人。

朱子说:“心像一家之主。有了这个家主,已经求放心了。然后才能洒扫门户,整顿事务。学问。如果放心不收摄,那么什么是学、问、思、辨?”又说:“存养这颗心,才可以去做。”所有这些都说求放心是学问的首要任务,必须求放心然后才能进行学问。如果不是勉斋、双峰加以阐发,那么在学问之外另有一段求放心的工夫,既与孟子的话明显矛盾,而且直接把那昭昭灵灵、能学能问的心当作应当寻求的心,学唱曲子,也是这个心。那么对于圣贤的学问,差别就远了。

只教这个知觉的心不昏沉不杂乱,这是异端所共有的。而且不仅是异端,即使是俗儒对于记诵词章,以至一技一术之士,也需要心不昏惰,不杂乱,才能学习。这不过是初入小学的一段威仪,一条路径罢了,所以小道可以与之相同,俗儒可以与之相同,而异端也可以与之相同。探求其实质,不过是孟子所说的“专心致志”而已。专心,不被外物所

诱。致志,收摄不令昏放。曾圣贤克己复礼、择善固执之全体大用而止此乎?

译诱导。集中意志,收敛精神,不让它昏沉散乱。难道曾子所说的圣贤克制私欲、回归礼制、选择善道并坚定执守的全部宗旨和功用,仅仅止步于此吗?

孟子曰“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犹圣经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也。大学者,自有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道,而要所以明其明德。君子之学问,有择善固执、存心致知之道,而要所以求仁。已放者谓之放心,未放者谓之仁而已。不然,即以明明德为大学之道,则此虚灵不昧者从何处而施明?即以求放心为学问之道,则此见闻觉知之心虽旁驰四出,而固不离乎现前,乃更起而求之,不且如释氏“迷头”之诮乎?

  朱子之释此章,大段宗程子之说。程子于此看得超忽,总缘他天资高,功候熟利,便径向心有其仁而无不仁者一层说起。抑其于释氏之学,曾未勘核,故一时偶犯其垒而不知。乃孟子之言既为已放其心者而发,故明于学问之涂,而授以求仁之津涘。则云即心即仁,但无昏放而不容一物者,其不然审矣。

  程子规模直尔广大,到魁柄处自不如横渠之正。横渠早年尽抉佛、老之藏,识破后,更无丝毫粘染,一诚之理,壁立万仞,故其门人虽或失之近小,而终不失矩矱。程子自得后,却落入空旷去,一传而后,遂有淫于佛、老者,皆此等启之也。此又善学古人者之所当知。

二三

  “求放心”之心,与“心不若人”之心,须有分别。新安看得囫囵,便没理会。学者须于同中显异,方能于异中求同,切忌劈头便从同处估量去,则直不知择。所以中庸吃紧说一“择”字,正人心、道心之所繇辨也。

  既曰“即心即仁”,此从“即心即佛”来。即 “求放心”之心便是不放之心。心但不放,则即此是仁,则何以又云“心不若人”!不若人而系之心,则彼亦有心而未尝放失矣。彼心固存,而所存者不善,斯不若人者也。

  如公孙衍、张仪、刘穆之、刘晏一流人,他者知觉运动之心何尝不▯珑剔透,一倍精采?只他邪向权谋上去,便是“心不若人”。又如释氏之徒,至有闻蚁拽虫尸如人拽大木者,亦有三十年胁不粘席者,亦有一日三唤主人翁者,又岂不精细灵警,丝毫不走作;只他邪向虚寂上去,便是“心不若人”。此正为“即心即仁”之毒所中。若一向醉生梦死,悠悠之徒,则与沈疴恶疾在身,不知恶之以求医者等,圣贤从无心情与此辈较量。

  夫一指不伸,求治千里之外,此亦须是皮下有血汉。杜子美“平生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司马相如“誓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释氏之徒有断臂立雪,八十行脚者,乃是不远秦、楚以求伸一指之人,才可以“心不若人而不知恶”责之。于此分明,方知但言心,未便是至处;而以求放心者,竭心思以求仁,而非收摄精神以求一物不容之心也。

  孟子始终要辟“生之谓性”一种邪说,程子乃以“生之谓性”为未是告子错处,故其差异如此。虽然,孟子之言至矣。

二四

  若教人养其大者,便不养其小者,正是佛氏真赃实据。双峰于此分别破明,其功伟矣。佛氏说甘食是填饥疮,悦色是蒸砂作饭,只要败坏者躯命。乃不知此固天性之形色而有则之物,亦何害于心耶!唯小体不能为大体之害,故养大者不必弃小者。若小体便害大体,则是才有人身,便不能为圣贤矣。所以释氏说此身为业海,不净合成,分段生死,到极处只是褊躁忿戾,要灭却始甘休,则甚矣其劣而狂也。

  乃小体既不能为大体之害,则害大、害贵者,其罪何在?孟子固曰“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能左右之曰“以”。又曰“从其小体为小人”,只“以”字“从”字是病根。乃此“以”之而“从”者,岂小体之自“以”哉!既非小体之自“以”,则其过岂不在心!昭昭灵灵者。所以大学说“修身在正其心”,心不固正而后须正也。特此“从”之“以”之之心,专是人心,专是知觉运动之心,固为性所居,而离性亦有其体,性在则谓之“道心”,性离则谓之“人心”。性在而非遗其知觉运动之灵,故养大则必不失小;性离则唯知觉运动之持权

译孟子说:“做学问的道理没有别的,只是把放失的本心找回来罢了。”这就像《大学》所说的“大学的道理,在于彰明光明的德性”一样。大学自有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但关键是要彰明那光明的德性。君子的学问,有择善固执、存心致知的道理,但关键是要求得仁德。已经放失的叫做放失的心,没有放失的叫做仁罢了。如果不这样,那么就把彰明德性作为大学的道理,那么这虚灵不昧的本性从何处去施为彰明呢?如果把求放心作为学问的道理,那么这见闻觉知的心虽然四处奔驰,却本来不离于眼前,反而再去寻求它,不就像佛教徒嘲笑“迷头”那样荒谬吗?

朱熹解释这一章,大体上推崇程子的学说。程子在这里看得超脱轻忽,总因为他的天资高,功夫纯熟便利,就直接从心本有仁而没有不仁的那一层说起。况且他对佛教的学说,曾经没有仔细考察,所以一时偶然触犯其藩篱而不知道。既然孟子的话是针对已经放失其心的人而说的,所以阐明做学问的途径,而授予求仁的渡口。那么说心即是仁,只是没有昏昧放失而不容一物的人,这显然是不对的。

程子的格局确实广大,但在关键处自然不如张载(横渠)端正。张载早年彻底揭露佛、老的藏匿之处,识破之后,再没有丝毫沾染,一诚之理,壁立万仞,所以他的门人虽然有时失之于狭隘,但最终不失去规矩法度。程子自得之后,却落入空旷虚无之中,一传之后,就有沉溺于佛、老的人,都是这类言论启发的。这又是善于学习古人的人所应当知道的。

二三

“求放心”的心,与“心不若人”的心,必须有所分别。新安(陈淳)看得笼统,便没有道理可讲。做学问的人必须于相同中显出差异,才能于差异中寻求相同,切忌劈头就从相同处去估量,那么就完全不知道选择。所以《中庸》特别强调一个“择”字,正是人心、道心得以辨别的缘由。

既然说“心即是仁”,这是从“心即是佛”来的。即“求放心”的心便是不放失的心。心只要不放失,那么这就是仁,那么为什么又说“心不若人”呢!不若人而联系到心,那么他也有心而未曾放失。他的心固然存在,而所存的不是善,这就是不若人。

像公孙衍、张仪、刘穆之、刘晏这一类人,他们的知觉运动的心何尝不玲珑剔透,加倍精采?只是他们偏向权谋上去,就是“心不若人”。又如佛教徒,甚至有听到蚂蚁拖虫尸像人拖大木的,也有三十年胁不沾席的,也有一日三唤主人翁的,又岂不精细灵警,丝毫不走作;只是他们偏向虚寂上去,就是“心不若人”。这正是中了“心即是仁”的毒。如果一向醉生梦死,悠悠荡荡的人,那么与重病在身,不知道厌恶而求医的人等同,圣贤从无心情与这类人较量。

一根手指不能伸直,求治于千里之外,这也必须是皮下有血的人。杜甫“平生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司马相如“誓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佛教徒有断臂立雪,八十行脚的,乃是不远秦、楚以求伸一指的人,才可以“心不若人而不知厌恶”来责备他。于此分明,才知道只说心,未必就是至极之处;而求放心的人,竭尽心思以求仁,而不是收摄精神以求一物不容的心。

孟子始终要辟“生之谓性”一种邪说,程子却以“生之谓性”为不是告子的错处,所以他们的差异如此。虽然,孟子的话至极了。

二四

如果教人养其大者,便不养其小者,正是佛教徒的真赃实据。双峰(胡居仁)在这里分别破明,他的功劳伟大了。佛教徒说甘食是填饥疮,悦色是蒸砂作饭,只要败坏这躯命。却不知这固然是天性的形色而有则之物,又何害于心呢!只有小体不能为大体的害,所以养大者不必弃小者。如果小体便害大体,那么才有人身,便不能为圣贤了。所以佛教徒说此身为业海,不净合成,分段生死,到极处只是褊躁忿戾,要灭却始甘休,那么太劣而狂了。

既然小体既不能为大体的害,那么害大、害贵者,其罪何在?孟子固然说“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能左右之曰“以”。又说“从其小体为小人”,只“以”字“从”字是病根。既然这“以”之而“从”者,岂是小体之自“以”哉!既然不是小体之自“以”,那么其过岂不在心!昭昭灵灵者。所以《大学》说“修身在正其心”,心不固正而后须正也。特此“从”之“以”之之心,专是人心,专是知觉运动之心,固为性所居,而离性亦有其体,性在则谓之“道心”,性离则谓之“人心”。性在而非遗其知觉运动之灵,故养大则必不失小;性离则唯知觉运动之持权

,故养小而失大。知觉运动之心,与耳目相关生,而乐寄之耳目以得所藉。其主此心而为道心者,则即耳目而不丧其体,离耳目而亦固有其体也。故言心者,不可不知所择也。广如下章之说。

译所以,如果只注重细微之处就会丧失根本。感知、思维、行动的心,与耳目相互关联而产生,并且乐于寄托在耳目的功能上以获得凭借。那主宰此心并作为道心的,则是即使依托于耳目也不丧失其本体,即使脱离耳目也依然固有其本体。因此,谈论心的人,不能不知道有所选择。广泛的情况如下章所说。

二五

  一部孟子,如“钧是人也”一章,深切著明,示人以从入处者极少。读者于此不精审体验,则似不曾读孟子。集注于此失之太略,诸儒亦未为之引伸。乃熟绎本文,而以身心体之,则其义固有可求者。

  “耳目之官不思”两段,既以辨大体、小体功用之殊,从其大而为大人,从其小而为小人,以答公都子第一问;乃其以求夫大人所以从大体之蕴,而直勘夫小人所以从小体之繇,以答公都子第二问,意虽不尽于言,而言亦无不尽之意也。

  自“耳目之官不思”至“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句句对照,抑或言此而彼之不然者以显。只此数语,是圣贤当体反求,精以考之而不惑处。前章所云“于己取之而已”者,正谓此也。

  “耳目之官不思”六字,紧对下“不思则不得也”句;“而蔽于物”四字,紧对下“ 思则得之”句;“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紧对下“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二句。

  在心,则云“心之官则思”,在耳目,则不云耳目之官则视听;在心,则云“此天之所与我者”,在耳目,则不云此成形之所有者;在从大体,则云“此为大人而已矣”,而于交物而引者,不云此为小人;则言此而彼之不然者显也。

  “耳目之官不思”,疑与“心之官则思”相为对照,而今云“耳目之官”四字含有“ 则视听”三字,“不思”二字与“不思则不得也”相对者,以官之为言司也,有其司则必有其事,抑必有其事而后有所司。今既云“不思”矣,则是无其事也,无其事而言司,则岂耳目以不思为所司之职?是犹君以无为为职也,耳目当为君矣!此释氏以前五识为性境现量之说,反以贱第六、七识而贵前五识也。是以知言“耳目之官”,则固有其司者存,岂非以言目司视而耳司听乎?乃耳目则有其所司矣,非犹夫血肉爪发之无所司矣。今但以其不能思者言之,则且与血肉爪发等,而虽在小人,亦恶乎从之?足知言“不思”者,谓不思而亦得也。

  不思而亦得,故释氏谓之现量。心之官不思则不得,故释氏谓之非量。耳目不思而亦得,则其得色得声也,逸而不劳,此小人之所以乐从。心之官不思则不得,逸无所得,劳而后得焉,此小人之所以惮从。释氏乐奖现量,而取耳为圆通,耳较目为尤逸。正小人怀土怀惠、唯逸乃谚之情,与征声逐色者末虽异而本固同,以成乎无忌惮之小人也。

  故不待思而得者,耳目之利也;不思而不得者,心之义也;义谓有制而不妄悦人。“而蔽于物”者,耳目之害也;“思则得”者,心之道也。故耳目者利害之府,心者道义之门也。

  不思而得,不劳而可有功;而蔽于物,则虽劳而亦无益。声色之丽耳目,一见闻之而然,虽进求之而亦但然。为物所蔽而蔽尽于物。岂如心之愈思而愈得,物所已有者无不表里之具悉,耳目但得其表。物所未有者可使之形著而明动哉!

  小人喜用其逸,而又乐其所得之有量,易于得止而属厌;大人重用其劳,而抑乐其所得之无穷,可以极深研几而建天地、质鬼神、考前王、俟后圣;故各以其所乐者为从,而善不善分矣。乃耳目之小,亦其定分,而谁令小人从之?故曰小不害大,罪在从之者也。

  所以知“天之与我者”,专为心言,而非耳目之所得共者。此与集注异。盖天之所与我者性也,孟子固曰“耳之于声,目之于色,君子不谓性也”。所以不言耳目非尽天所与者,又以有命焉故。盖耳目之官,元因体而有,而耳目之体,则资养而成;虽天命之,而不得外物之养以助于有生之后,则亦不得有其聪明。此唯心为天所与我,而耳目不得与也。心思之得于天者,不待取而与;耳目之得于天者,则人取之而后天与之也。

  “先立乎其大者,则小者不能夺。”耳目不能夺,而况于物!“物交物则引之”,则耳目且受夺而不得守其官,求其从心之令也岂可得乎!始于小体而终于物,则小人之且失其人理。先以

译二五

整部《孟子》,像“钧是人也”这一章那样,深刻明晰,向人指示入门途径的地方极少。读者如果不在此处精心审慎地体会,就好像没有读过《孟子》一样。朱熹的《集注》在这里失之过于简略,其他儒者也没有加以引申发挥。于是熟读精思本文,并用身心去体察,那么其中的义理本来是可以探求的。

“耳目之官不思”这两段,既然已经辨别了大体和小体功用的不同,顺从大体就成为大人,顺从小体就成为小人,以此回答公都子的第一个问题;进而探求大人之所以顺从大体蕴含的道理,直接考察小人之所以顺从小体的缘由,以此回答公都子的第二个问题,意思虽然不能全部在言语中表达尽,但言语也没有不能表达尽的意思。

从“耳目之官不思”到“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句句对照,或者是说这一方面而另一方面相反的情况就显现出来了。只有这几句话,是圣贤就本体反求自身,精细考察而不疑惑的地方。前章所说的“在于自己取舍罢了”,正是指这个意思。

“耳目之官不思”六个字,紧对着下面的“不思则不得也”一句;“而蔽于物”四个字,紧对着下面的“思则得之”一句;“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紧对着下面的“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两句。

对于心,就说“心之官则思”,对于耳目,就不说耳目之官则视听;对于心,就说“这是上天赋予我的”,对于耳目,就不说这是形体所具有的;对于顺从大体,就说“这就成为大人罢了”,而对于被外物牵引的,就不说这就成为小人;那么说这一方面而另一方面相反的情况就显现出来了。

“耳目之官不思”,似乎与“心之官则思”相对照,现在说“耳目之官”四个字含有“则视听”三个字,“不思”两个字与“不思则不得也”相对,因为“官”的意思是主管,有主管就必定有事务,或者必定有事务而后有主管。现在既然说“不思”了,那就是没有事务,没有事务却谈主管,那么难道是耳目以不思作为主管的职责吗?这就像君主以无为作为职责一样,耳目应当成为君主了!这是佛教以前五识为性境现量的说法,反而轻视第六、七识而推崇前五识。因此知道说“耳目之官”,本来有主管的存在,难道不是说眼睛主管看而耳朵主管听吗?于是耳目就有它们主管的了,不像血肉爪发那样没有主管。现在只以它们不能思考来说,那么它们就与血肉爪发等同,那么即使是小人,又怎么会顺从它们呢?足以知道说“不思”,是说即使不思考也能得到。

不思考也能得到,所以佛教称之为现量。心的官能不思考就得不到,所以佛教称之为非量。耳目不思考也能得到,那么它们得到颜色和声音,安逸而不劳累,这是小人乐于顺从的原因。心的官能不思考就得不到,安逸就没有所得,劳累而后才能得到,这是小人害怕顺从的原因。佛教乐于奖赏现量,而选取耳朵作为圆通,耳朵比眼睛更加安逸。这正是小人留恋乡土、贪图恩惠、只有安逸才顺从的情态,与追求声色的人虽然末节不同但根本相同,从而成为肆无忌惮的小人。

所以不等待思考就能得到的,是耳目的利益;不思考就得不到的,是心的义理;义理意味着有节制而不胡乱取悦于人。“而蔽于物”,是耳目的害处;“思则得”,是心的正道。所以耳目是利害的府库,心是道义的门户。

不思考就能得到,不劳累就可以有功;而被外物蒙蔽,那么即使劳累也没有益处。声色美丽于耳目,一见一听就是这样,即使进一步追求也不过是这样。被外物蒙蔽而完全被外物所遮蔽。哪里像心那样越思考越能得到,外物所已经有的无不内外具备,耳目只得到其表象。外物所没有的可以使之显现而明白地变动吗!

小人喜欢使用其安逸,而又乐于其所得是有量的,容易得到满足而停止;大人重视使用其劳累,而又乐于其所得是无穷的,可以深入探究细微之处而建立天地、质问鬼神、考察前代君王、等待后世圣人;所以各自以所乐于顺从的作为顺从的对象,而善与不善就分开了。然而耳目之小,也是其固定的本分,是谁让小人顺从它们呢?所以说小不害大,罪责在于顺从它们的人。

因此知道“上天赋予我的”,专门是针对心说的,而不是耳目所能共有的。这与《集注》不同。因为上天赋予我的是本性,孟子本来就说“耳朵对于声音,眼睛对于颜色,君子不认为是本性”。所以不说耳目不是完全上天赋予的,又因为有命运的原因。因为耳目的官能,原本是因为形体而有的,而耳目的形体,则是依靠滋养而形成的;虽然上天赋予,但如果没有外物的滋养来帮助出生之后的生命,那么也就不能拥有聪明。这只有心是上天赋予我的,而耳目不能参与。心思考所得于上天的,不等待索取就给予;耳目所得于上天的,则是人索取之后上天才给予的。

“先立乎其大者,则小者不能夺。”耳目不能夺取,何况外物!“物交物则引之”,那么耳目尚且受到夺取而不能坚守其官能,要求它们顺从心的命令难道可能吗!开始于小体而终于外物,那么小人就将失去人的伦理。先以

大体,则小体从令而物无不顺,此大人所以备物而诚。

译大体端正,小体就会顺从号令,万物没有不顺畅的,这就是君子能够完备万物并使之真诚的原因。

释氏唯以现量为大且贵,则始于现量者,终必缘物。现量主受故。故释氏虽不缘物而缘空,空亦物也。有交引故。唯始于吾所受于天之明德而求尽其量,则当体无穷而不倚于物。故圣学虽尽物之性,而要无所倚:则以现量之光,的然著明,而已著则亡;不能持。心思之用,闇然未能即章,而思则日章;先难而后获,先得而后丧,大小贵贱之分,繇此以别。

  而小人之无所立以奔赴其便安,故见夺而“载胥及溺”。大人之有所立以上达而不已,故耳目各效其聪明之正。其或从乎此,或从乎彼,一义利勤惰之情所必至也。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心之所以为无不得之道者,正以其有不得之义也。

  学者明于此,而吾当体之中,可考、可择,为主、为辅之分以明,则不患圣功之无其门;而彼释氏推耳为圆通之最,奖前五为性境之智者,亦不待攻而自露矣。惜乎先儒之未能详也。

二六

  前既释仁义之心与知觉运动之心虽同而实异,今此又概言心而即已别乎小体。若以此所言心为仁义之心,则仁义为实有而思为虚位。若以此为知觉运动之心,而何以又云知觉运动之心,俗儒亦求之,异端亦求之,而不但大人也?愚固曰“于同显异,而后可于异明同” 也。

  孟子于此,昌言之曰“心之官则思”,今试于当体而反考之。知为思乎,觉为思乎,运动为思乎?知而能知,觉而能觉,运动而能运动,待思而得乎,不待思而能乎?所知、所觉、所运动者,非两相交而相引者乎?所知所觉、以运以动之情理,有不蔽于物而能后物以存、先物而有者乎?所知一物,则止一物。如知鸠为鸠,则蔽于鸠,不能通以知鹰。觉、运动亦如之。审此,则此之言心,非知觉运动之心可知已。

  只缘后世佛、老之说充斥天下,人直不识得个心,将此知觉运动之灵明抵代了。其实者知觉运动之灵明,只唤作耳目之官。释氏谓之见性、闻性,又唤他做性。虽说来分裂,则似五官有五性,其实此灵明之随体发用者,未尝不一。故释氏说闻梅流涎、履高足酸,也只在者上面向荆榛寻路,稍通一线,便谓圆通。真陋哉其言之也!

  孟子说此一“思”字,是千古未发之藏,与周书言“念”,论语言“识”,互明性体之大用。念与识则是圣之事,思则是智之事。范氏心箴偏遗下“思”字,只说得活动包含底,则虽有三军而帅已夺矣。

  今竟说此“思”字便是仁义之心,则固不能。然仁义自是性,天事也;思则是心官,人事也。天与人以仁义之心,只在心里面。唯其有仁义之心,是以心有其思之能,不然,则但解知觉运动而已。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义为本而生乎思也。盖仁义者,在阴阳为其必效之良能,在变合为其至善之条理,元有纹理机芽在。纹理是条理,机芽是良能。故即此而发生乎思,如甲必坼,若勾必萌;非块然一气,混杂椎钝,不能有所开牖也。故曰“天之所与我”,与我以仁义,即便与我以思也。此从乎生初而言也。

  乃心唯有其思,则仁义于此而得,而所得亦必仁义。盖人饥思食,渴思饮,少思色,壮思斗,老思得,未尝不可谓之思,而思之不必得,乃不思而亦未尝不得。得之有命。其得不得之一因乎思者,唯仁义耳。此思为本而发生乎仁义,亦但生仁义而不生其他也。释氏“一切唯心造” 之说,原以诬天下之诚有者,而非实然。盖思因仁义之心而有,则必亲其始而不与他为应,故思则已远乎非道而即仁义之门矣。是天之与我以思,即与我以仁义也。此从乎成性而言也。

  故“思”之一字,是继善、成性、存存三者一条贯通梢底大用,括仁义而统性情,致知、格物、诚意、正心,都在者上面用工夫,与洪范之以“睿作圣”一语斩截该尽天道、圣功者同。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此其一征矣。

  乃或疑思食思色等思,虽不能得,然不可谓之“不思”,则孟子所言固有渗漏;而今此所云,亦将无执

译释氏只把现量当作最大且最珍贵的,那么从现量开始的人,最终必然要依托外物。因为现量以感受为主。所以释氏虽然不依托外物而依托虚空,但虚空也是外物。因为有交互牵引的缘故。只有从我们禀受于天的明德开始,并追求穷尽其量,才能当体无穷而不依赖外物。所以圣人的学问虽然穷尽万物的本性,但终究无所依赖:这是因为现量的光芒,虽然明显显著,但一旦显著就消亡;无法保持。心思的作用,昏暗而不能立刻彰显,但思考则日益彰显;先艰难而后获得,先得到而后丧失,大小贵贱的区别,由此而分出。

小人没有立足点去追求便利安逸,所以见解被夺去而“相率一同沉溺”。大人有立足点向上通达而不停止,所以耳目各自发挥其聪明之正。他们或者顺从此方,或者顺从彼方,这是义利、勤惰之情必然达到的结果。所以说“求取就能得到,舍弃就会失去”。心之所以成为无所不得的道理,正是因为它有不得的道理。

学者明白了这一点,而在我们当体之中,可以考察、可以抉择,为主、为辅的区别得以明确,就不必担心圣人功夫没有入门的途径;而那种把耳根推崇为圆通之最,奖赏前五识为性境之智的释氏,也不必攻击就自己暴露了。可惜先儒没能详细阐明。

二六

前面已经解释仁义之心与知觉运动之心虽然相同但实际不同,现在这里又概括谈论心而立即区别于小体。如果把这里所说的“心”当作仁义之心,那么仁义是实有而思是虚位。如果把这当作知觉运动之心,那么为什么又说知觉运动之心,俗儒也追求它,异端也追求它,而不仅仅是大人呢?我本来就说“在相同中显现差异,然后才能在差异中明了相同”。

孟子在这里,明确地说“心的官能就是思”,现在试着在当体中反过来考察。知是思吗?觉是思吗?运动是思吗?知而能知,觉而能觉,运动而能运动,是等待思才得到,还是不等待思就能做到?所知的、所觉的、所运动的,不是两者相交而相互牵引的吗?所知所觉、以运以动的情理,有不被外物遮蔽而能后于外物存在、先于外物存在的吗?所知一个事物,就只限于一个事物。比如知道鸠是鸠,就被鸠所遮蔽,不能通达以知道鹰。觉、运动也是如此。审察这些,那么这里所说的“心”,不是知觉运动之心就显而易见了。

只因为后世佛、老的学说充斥天下,人们根本不认识什么是心,把这个知觉运动的灵明替代了心。其实知觉运动的灵明,只称作耳目之官。释氏称之为见性、闻性,又把它叫做性。虽然说来分裂,似乎五官有五性,其实这灵明随体发用的,未曾不是一体的。所以释氏说闻梅流涎、履高足酸,也只是在这上面像从荆棘丛中寻路,稍微通了一线,就说是圆通。他们的言论真是浅陋啊!

孟子说的这个“思”字,是千古未发的宝藏,与《周书》说的“念”,《论语》说的“识”,互相阐明性体的大用。念与识则是圣人的事,思则是智的事。范氏《心箴》偏偏遗漏了“思”字,只说得活动包含的,那么虽然有三军但主帅已经失夺了。

现在竟说这个“思”字就是仁义之心,那固然不能。然而仁义自性是,是天事;思则是心官,是人事。天与人以仁义之心,只在心里面。正因为有仁义之心,所以心有思的能力,不然,就只是解知觉运动而已。犬牛有这四心,但不能思。这是仁义为本而产生思。大概仁义者,在阴阳中是其必然效应的良能,在变合中是其至善的条理,原本有纹理机芽在。纹理是条理,机芽是良能。所以由此而产生思,如甲必裂,若勾必萌;不是块然一气,混杂椎钝,不能有所开牖的。所以说“天所给予我的”,给予我仁义,也就给予我思了。这是从生命初始来说的。

于是心唯有其思,那么仁义在此而得到,而所得也必然是仁义。大概人饥思食,渴思饮,少思色,壮思斗,老思得,未尝不可称为思,而思的不必得到,乃是不思也未曾不得。得到的有命。其得不得唯一因乎思的,只有仁义罢了。这是思为本而产生仁义,也只产生仁义而不产生其他。释氏“一切唯心造”的说法,原本是用以诬蔑天下诚有的,而不是实际情况。大概思因仁义之心而有,那么必然亲近其始而不与他相应,所以思就已经远离非道而进入仁义之门了。这是天给予我思,即给予我仁义。这是从成性来说的。

所以“思”这一个字,是继善、成性、存存三者一条贯通梢底的大用,括仁义而统性情,致知、格物、诚意、正心,都在这上面用工夫,与《洪范》以“睿作圣”一语斩截该尽天道、圣功者相同。孟子的功劳,不在禹下,这是其中一个证据。

于是有人怀疑思食思色等思,虽然不能得到,但不可称为“不思”,那么孟子所说的固有渗漏;而现在这里所说的,也将无执

得以言思而不足尽思也乎?则又不然。学者于此须破尽俗陋之见,特地与他正个疆界:只思义理便是思,便是心之官;思食思色等,直非心之官,则亦不可谓之思也。

译难道是因为言语思考无法完全表达思考吗?这又不对。学者在这里必须破除世俗浅陋的看法,特意给它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只有思考义理才算是思考,才是心的功能;思考饮食男女等私欲,根本就不是心的功能,也就不能称之为思考了。

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元只在心上守定著用功,不许寄在小体上用。以耳目有不思而得之长技,一寄其思于彼,则未有不被其夺者。今试体验之:使其为思仁思义,则不因色起,不因声起;不假于视,不假于听,此心亭亭特特,显出他全体大用来。若思食色等,则虽未尝见未尝闻,却目中若现其色,耳中若闻其声,此虽不蔽于现前之物,而亦蔽于所欲得之物,不与现前之物交,而亦与天下之物交也。此却是耳目效用,心为之役。心替其功能以效于耳目之聪明,则亦耳目之官诱心从彼,而尚得谓之思哉?

  释氏不审,谓之见性、闻性。乃不知到见闻上,已离了性,只在魂魄上为役,如水入酒中,一齐作酒味矣。盖形而上之道,无可见,无可闻,则唯思为独效。形而下之有色有声者,本耳目之所司,心即阑入而终非其本职,思亦徒劳而不为功。故可见可闻者谓之物,而仁义不可谓之物,以其自微至著,乃至功效已成,而终无成形。若夫食、色等,则皆物也。是故唯思仁义者为思,而思食色等非思也。

  乃或疑乍见孺子将入于井而有恻隐之心,仁义亦因耳目之交物而生于心。则又不然。彼所言者,谓尽人而皆有,犹牿亡者之夜气,天真未泯,偶一见端。彼唯心失其官以从役于耳目,则天良虽动,亦必借彼以为功,非有根也。若大人先立其大,则不忍人之心充实在中,而当其乍见孺子入井之时,亦必不与行道之人怵然一惊、惕然一惧者同矣。

  发得猛时,便是无本。故齐宣王易牛之心反求而不得,则唯其乍见觳觫之时,目交物而心从目,非思所得,以不思故终不得也。物交物则引之,虽是小人沉湎人欲之情事;乃小人即一念之明,与天理相交,也是耳目交物而相引。学者但可借此察识本心,到大有为时,却用此为本领不得。

  且当乍见孺子入井之时,则恻隐之心,因目而动。若其当未见孺子入井之时,君子之思以存夫仁者,岂如思食者之幻立一美味于前,思色者之幻立一美色于前,此内视内听,亦属耳目之官,不属心。而亦幻立一孺子入井之事,而作往救之观去声耶?释氏用观,只用耳目。

  物引不动,经纬自全,方谓之思。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不睹不闻中只有理,原无事也。无事而理固可思,此乃心官独致之功。今人但不能于形而上用思,所以不知思之本位,而必假乎耳目以成思,则愚先言尽天下人不识得心,亦尽天下人不会得思也。

  “万物皆备于我”,唯思,故诚通焉。若使因耳目以起思之用而成其能,则不特已睹之睹,已闻之闻,即睹其所未睹,闻其所未闻,亦只蔽尽于一物,如何得万物皆备来?“武王不泄迩,不忘远”,正是专用思处。若兼用睹闻,则远迩之形声无涯,其能一时齐现于静中乎?有不现,则泄而忘矣。

  思乃心官之特用,当其未睹未闻,不假立色立声以致其思;而迨其发用,则思抑行乎所睹所闻而以尽耳目之用。唯本乎思以役耳目,则或有所交,自其所当交;即有所蔽,亦不害乎其通。故曰“道心为主,而人心皆听命焉”。此又圣学之别于异端隳绌聪明,以为道累而终不可用也。故乍见孺子入井之心,虽非心之全体大用,而亦可资之以为扩充也。扩充则全用思。

  乃前言所以求放心者,以知觉运动之心求之,今此又以思为仁义之所自生。然则求仁者,将用思乎,抑用知觉运动之心乎?知觉运动之心固非即思,则何不以思求而以知觉运动求耶?则固有说于此。

  夫所谓“求放心”者,犹夫夜气与见孺子入井之心也。使其能思,则心固不放矣。唯不能思而放,故心官失职,而天明之仅存,寓于知觉运动者犹未亡也,是以可得而用之。

  夫乍见孺子入井之人,放其心而未知求者也。故上言 “人皆有”。其怵惕、恻隐之憬然动者,心之寓于觉者也。或寓于知,或寓于觉,或寓于运动,则亦相依为体而不能离。如水入酒中而作酒味,则更不得舍水以求

译孟子说“先确立那大的方面”,根本只在于心上坚守定住用功,不允许寄托在小体(耳目等感官)上用功。因为耳目有不思考就能获得长技的特点,一旦把心思寄托在那上面,就没有不被它夺取主导权的。现在试着体验一下:如果思考仁义,就不会因为颜色而起念,不会因为声音而起念;不借助视觉,不借助听觉,这颗心亭亭特立,显出它全体大用来。如果思考饮食美色等,那么虽然没有看见、没有听见,却眼中仿佛显现出那种颜色,耳中仿佛听到那种声音,这虽然不被眼前的实物所蒙蔽,但也被想要得到的事物所蒙蔽,虽然不与眼前的实物相交,但也与天下的事物相交了。这却是耳目的功效,心被它们役使。心替它们发挥功能以效用于耳目的聪明,那么也就是耳目的器官诱惑心跟随它们,这还能称为思考吗?

佛教徒不仔细审察,称之为见性、闻性。却不知道到了见闻的层面,已经离开了本性,只在魂魄上被役使,就像水融入酒中,全都变成酒味了。大概形而上的道,没有可见的,没有可闻的,那么只有思考是独自生效的。形而下的有色有声的事物,本来就是耳目所管辖的,心即使介入也终究不是它的本职,思考也是徒劳而不能建功。所以可见可闻的称为物,而仁义不能称为物,因为它从细微到显著,乃至功效已经形成,却始终没有固定的形体。至于饮食、美色等,则都是物。因此只有思考仁义的才是思考,而思考饮食美色等就不是思考。

于是有人怀疑,乍见小孩将要掉进井里而产生恻隐之心,仁义也是因为耳目与外物相交而生于心的。这就错了。那人所说的,是指所有人都具备的,就像被拘禁的人夜晚的清气,天真未泯,偶然显露出端倪。那人只是心失去了它的官能而服从于耳目的役使,那么天良虽然被触动,也必定要借助那些感官才能起作用,并不是有根本的。如果大人先确立了大的方面,那么不忍人的心充实于内,当乍见小孩掉进井里的时候,也必定不会与路人那种突然一惊、恐惧的样子相同了。

发动得猛烈时,就是没有根本。所以齐宣王怜悯牛的心,反过来寻求却得不到,就是因为乍见牛恐惧发抖的时候,眼睛与物相交而心跟随眼睛,不是思考所得到的,因为不思考所以终究得不到。物与物相交就会牵引,即使是小人沉溺于人欲的情事;但小人即使有一念的清明,与天理相交,也是耳目与物相交而相互牵引。学者只可以借此察识本心,到了大有作为的时候,却不能把这当作本领。

况且当乍见小孩掉进井里的时候,恻隐之心,是因为眼睛而动。如果在那时没有看见小孩掉进井里,君子思考以保存仁德,难道像思考饮食的人幻化出一个美味在面前,思考美色的人幻化出一个美色在面前,这种内视内听,也属于耳目的器官,不属于心。而也幻化出一个小孩掉进井里的情景,而做出前往救援的观察吗?佛教徒用观,只使用耳目。

外物牵引不动,经纬自然保全,才称为思考。所以说“万物都具备于我”。不看不听中只有理,原本没有事。没有事而理本来就可以思考,这是心官独自致力之功。现在的人只不能在形而上用思考,所以不知道思考的本位,而一定要借助耳目来完成思考,那么我先说尽天下人不认识心,也是尽天下人不会思考。

“万物都具备于我”,只有思考,所以诚才能通达。如果让因为耳目而起思考的作用并形成能力,那么不只是已经看见的看见,已经听见的听见,即使是看见未曾看见的,听见未曾听见的,也只会被尽数蒙蔽于一物,怎么能得到万物都具备呢?“武王不忽略近处,不忘记远处”,正是专用思考的地方。如果兼用看和听,那么远近的形状声音没有边际,它们能一时在静中全部显现吗?有不显现的,就会忽略而忘记了。

思考是心官的特殊功用,当它没有看见没有听见时,不假借设立颜色声音来导致思考;等到它发挥作用,那么思考就推行于所看见所听见的地方以穷尽耳目的功用。只有以思考为本去役使耳目,那么有所相交,自然是应当相交的;即使有所蒙蔽,也不妨害它的通达。所以说“道心为主,而人心都听从命令”。这又是圣学与异端的区别,异端毁坏削弱聪明,认为道是累赘而终究不可用。所以乍见小孩掉进井里的心,虽然不是心的全体大用,但也可以资取它来作为扩充。扩充则完全使用思考。

前面所说的求放心,是用知觉运动的心去求,现在这里又说以思考为仁义所自生。那么求仁的人,是用思考呢,还是用知觉运动的心呢?知觉运动的心固然不是思考,那么为什么不用思考去求而用知觉运动去求呢?这里本来有说法。

所谓“求放心”,就像夜气与见小孩掉进井里的心一样。如果它能思考,那么心本来就不会放失。只因为不能思考而放失,所以心官失职,而天明之仅存的,寄托于知觉运动的还没有灭亡,因此可以拿来使用。

那乍见小孩掉进井里的人,放失了心而不知道寻求。所以上面说“人皆有”。那怵惕、恻隐的猛然触动,是心寄托于觉的。有的寄托于知,有的寄托于觉,有的寄托于运动,那么也是相依为体而不能分离。就像水融入酒中而变成酒味,那么更不能再舍弃水去寻求

酒矣。故在良心已放、一端偶露者,不得不于知觉运动之心以为功。若夫仁义之本体存乎中,而与心官互相发生者,思则得之。大人“以洗心而退藏于密”,乃以善乎知觉而使从令;岂复恃此介然有知,欻然有觉,物示之而物警之,以成弋获之能哉!

译酒罢了。所以对于良心已经放失、仅在一端偶尔显露的人,不得不在知觉运动的心上做工夫。至于仁义的本体存在于内心,并与心官相互作用的人,只要思考就能得到。圣人“洗涤心灵而退藏于幽微深处”,是善于驾驭知觉使其服从命令;哪里还依赖那细微的知晓、突然的觉察,以及外物展示、外物警示,来成就射猎捕获的能力呢!

或又疑思食色等之为耳目用事,而心不得主其官,则固已;若人思利思害,乃至察于无形,则非耳目之官用事,而过若在心。则又不然。夫思利害而不悖乎理也,即仁义也。仁义未尝不利也。若趋利避害之背乎理者,有一不因于耳目之欲者哉!全躯保妻子,怀禄固宠,也只为者宫室、妻妾、所识穷乏者得我,可以奉耳目之欢。所以呼蹴之食,乞人不屑,缘乞人便食之而不死,也无以供耳目一日之欲。故除却耳目之交引,更无利害可以动人者,而于思乎何尤也!

  乃又或疑思食色、思利害者之必为小体所夺,固已;如异端之徒,所思亦理也,而诐、淫、邪、遁以充塞仁义,此岂耳目之过哉!愚固曰释氏之耳为圆通、前五识为性境者,亦乐用其不劳而获之聪明,与小人怀土便安之情同也。其或所思者正而为贤者之太过,如季文子之三思,与夫子所谓“思而不学则殆”者,疑为思过,而其有所过思也则必有所不及思,或极思之深而不能致思之大,或致思之大而不能极思之深,则亦有所不思而不得尔。深者大以广之,大者深以致之,而抑以学辅之,必竟思为主。以善其用,而后心之官乃尽也。学亦藉思。然即不能,亦特未至于大人而已,终远于小人矣。

  凡此数者,举无足疑。乃益知孟子之言思,为古今未发之藏,而曰“思诚者人之道” ,特以补明子思所言“诚之者”之实。思为人道,即为道心,乃天之宝命而性之良能。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唯斯而已。故曰“繇仁义行,非行仁义”,言以思繇之也。

二七

  集注于“蔽”字无明释。或问将作遮蔽解,而朱子以为然,看来集注意亦如此。实则不然。色固不能遮明,声固不能遮聪也。如说面前一山隔断了,便不见山外物,此是形蔽,不是色蔽。五色现前时,一齐俱见,登高望远,而云树齐入目中,何曾遮蔽得!

  释氏不知此,故以目穷于隔垣为不能圆通,而推耳有千二百功德。若但于此处较量,则耳目各有长短,固相匹敌也。目穷于隔垣,而可及百里之外;耳不穷于隔垣,而一里之外疾呼不闻矣。且耳目之聪明,在体者有遮,在官者原无遮。如幻想未见之色,虽远而亦分明,岂有遮耶?不可误认此为心思。若专以心之不阻于山河险阻为无蔽,则人之思食色、思利害也亦尔,岂此伶俐宛曲者而遂得为大体哉!

  若小注所云“目之视色,从他去时,便是为他所遮蔽”,则尤粗疏不晓了。“从他去 ”只是引,引如何便遮?如一人引一人去,引者何尝遮所引者!盖“蔽”之训遮,是遮尽义,非遮瞒义,与“一言以蔽之”义同。声色以显聪明之用,而非以壅闭乎聪明。先儒所云“ 物欲之蔽”者,亦谓其蔽心耳,而岂其即蔽乎耳目哉!

  心之官“思则得之”,原不倚于物而无涯量,即物而理可穷,举一隅则三隅可见。多学而识之者,一以贯之,不显亦入,不闻亦式,物不足以尽之矣。若耳目之官,视尽于色,无色即无所视;听尽于声,无声即无所听;聪明尽于闻见之中,所闻所见之外便无聪明,与心之能彻乎形而上者不同,故曰“蔽于物”。既有所蔽,则虽凝目以视,倾耳以听,更无丝毫之益,固不若心之愈思而愈得。则欲用此以察善恶之几而通性命之微,则必不能,故曰“ 小体”。视其所不当视,听其所不当听者固蔽;即视其所当视,听其所当听者亦蔽也,不足以察微而藏往故也。知其有蔽,则知其小矣。

二八

  仁之胜不仁,新安看得自好。朱子有正胜邪、天理胜人欲两段解:其言正胜邪者,即新安之说;其言天理胜人欲者,推本正所以胜邪之理尔。集注却专取赵氏之说,乃于本文有碍。夫以一念一事之仁不胜私欲,而遂归咎于水之本不胜火,此其自暴弃也已甚。去仁唯恐不速,更不待其终而早亡矣。

二九

  云峰从规矩上看得与“离娄”章义同,自合。观两个“必”字,有无所迁就苟简之义。规矩与志彀一意:彀是用力极至处,规矩是用法

译有人又怀疑,思考饮食男女等事是耳目在起作用,而心不能主宰其职能,这固然没错;但如果人思考利益与祸害,甚至能洞察无形之物,这就不是耳目的职能在起作用,过错似乎在于心。这又不对。思考利害而不违背道理,就是仁义。仁义从未不利于人。如果追求利益、躲避祸害而违背道理,有哪一件不是由于耳目的欲望呢?保全身体、保护妻子儿女,留恋俸禄、巩固恩宠,也只是因为宫室、妻妾、所认识的穷困者感激我,可以供耳目享乐。所以,用脚踢着或呼喝着给人吃的食物,乞丐都不屑一顾,因为乞丐即便吃了也不会死,但无法满足耳目一天的欲望。因此,除了耳目的引诱,再也没有其他利害能打动人心,这又能责怪思考什么呢!

于是又有人怀疑,思考饮食男女、思考利害的人必定被小体所支配,这固然没错;但像异端之徒,他们所思考的也是道理,却用偏颇、邪僻、荒谬、诡辩来充塞仁义,这难道是耳目的过错吗?我本来就说,佛教认为耳朵是圆通的,前五识是性境,也是乐于使用那种不劳而获的聪明,这与小人安于乡土、贪图安逸的心情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思考的是正道,却成为贤者做得太过,比如季文子的三思,以及孔子所说的“只思考不学习就会危险”,怀疑是思考过度,而他们有所过度思考,必定有所思考不足,或者思考得极深却不能达到思考的广大,或者达到了思考的广大却不能思考得极深,那么也是有所不思考而得不到的。深的要用广来扩展,广的要用深来达到,并且用学习来辅助,最终必定以思考为主。完善其作用,然后心的职能才算穷尽。学习也借助思考。但即使不能这样,也只是尚未达到大人的境界,终究还是远离小人了。

以上这些,都没有值得怀疑的。于是更加知道孟子关于思考的言论,是古今未曾阐发的宝藏,而说“思考真诚是做人的正道”,特别用来补充阐明子思所说的“使自身真诚”的实质。思考是做人的正道,就是道心,是上天宝贵的命令和本性固有的能力。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仅此而已。所以说“遵循仁义去行动,而不是刻意去实行仁义”,是说用思考来遵循它。

二七

朱熹的《集注》对“蔽”字没有明确的解释。有人问是否解释为遮蔽,朱熹认为可以,看来《集注》的意思也是如此。实际上并非如此。颜色固然不能遮蔽明亮,声音固然不能遮蔽听觉。如果说面前有一座山隔断了,就看不见山外的东西,这是形体上的遮蔽,不是颜色上的遮蔽。五种颜色呈现在眼前时,都能同时看见,登高望远,云树一齐映入眼帘,何曾遮蔽呢!

佛教不了解这一点,所以认为眼睛被墙挡住而不能圆通,从而推崇耳朵有一千二百种功德。如果仅仅在这里比较,那么耳目各有长短,本来是可以匹敌的。眼睛被墙挡住,但可以看到百里之外;耳朵不被墙挡住,但一里之外大声呼喊也听不见。况且耳目的聪明,在身体上有遮蔽,在官能上原本没有遮蔽。比如幻想中未见过的颜色,虽然遥远但也分明,哪里有遮蔽呢?不可误认为这是心思。如果专门以心不受山河险阻阻挡为无遮蔽,那么人思考饮食男女、思考利害也是如此,难道这种伶俐曲折的心思就能成为大体吗!

如果小注所说“眼睛看颜色,顺从它而去,就是被它所遮蔽”,那就更加粗疏不通了。“顺从它而去”只是引导,引导怎么就是遮蔽呢?比如一个人引导另一个人去,引导者何曾遮蔽被引导者!大概“蔽”解释为遮蔽,是遮蔽尽头的意思,不是遮瞒的意思,与“一言以蔽之”的意思相同。声色是用来彰显聪明的作用,而不是用来堵塞聪明的。先儒所说的“物欲之蔽”,也是说它遮蔽心罢了,难道它就直接遮蔽耳目吗!

心的官能“思考就能得到”,原本不依赖外物而没有边际,接触外物就能穷尽道理,举出一个角落就能知道其他三个角落。多学习并记住的人,用一个根本贯穿它们,不显露也能进入,没听到也能效法,外物不足以穷尽它。如果耳目的官能,看尽于颜色,没有颜色就没有什么可看的;听尽于声音,没有声音就没有什么可听的;聪明尽于听闻见闻之中,所闻所见之外就没有聪明,这与心能透彻形而上者的能力不同,所以说“被外物遮蔽”。既然有所遮蔽,那么即使凝神注视,侧耳倾听,也没有丝毫益处,确实不如心越思考越能得到。那么想要用这个来察知善恶的苗头并通达性命精微之处,就一定不能,所以说“小体”。看那些不该看的,听那些不该听的,固然被遮蔽;即使看那些该看的,听那些该听的,也被遮蔽,因为不足以察知精微并储藏往事。知道它有所遮蔽,就知道它小了。

二八

仁战胜不仁,新安的看法很好。朱熹有正胜邪、天理胜人欲两段解释:他说正胜邪的,就是新安的说法;他说天理胜人欲的,是推究正之所以能胜邪的道理罢了。《集注》却专门采纳赵氏的说法,这就与本文有抵触。因为一念一事的仁不胜私欲,就归咎于水本来不胜火,这自我暴弃也太严重了。抛弃仁唯恐不快,更不等它最终而早早灭亡了。

二九

云峰从规矩上理解,与“离娄”章的意思相同,自然契合。看两个“必”字,有无所迁就苟简的意思。规矩与志彀是一个意思:彀是用力极至的地方,规矩是用法

极密处。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若初学时不会得直到恁样始得方圆,则且疑但方而可不必合矩,但圆而[可]不必合规,亦自成得器用,而为之较易;乃降一格,且图迁就易教,苟简易学,则到底方不得方,圆不得圆,终身更无上达也。所以古人一入大学,即以明德、新民、止至善全体大用,立地做去,放他宽衍一步不得。

译极密处。

孟子说:“规矩,是方圆的最高标准。”如果初学者不懂得必须达到这样的标准才能形成方圆,就会怀疑只要方就可以不必符合矩,只要圆就可以不必符合规,也能自己制成器具,而且这样做比较容易;于是降低一个等级,姑且图个迁就易于教导,苟且求个简易易学,那么到头来方不能成方,圆不能成圆,终身更没有通达高深的境界了。所以古人一进入大学,就把明德、新民、止于至善这全体大用,立刻着手去做,不让他放宽一步。

南轩“为有渐,进有序”之说,未是。为虽有渐,即在者上面渐做去;进虽有序,亦必此中之次序;非始终深浅迥别,且抛一半在后面也。

告子下篇

一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此言固有嫌于径疾者,是以朱子须与分剖,以此为对不孝不弟者之言。陈氏以“率性”为脉络,庆源加以“充量”之说,此义乃密。姚江错看孟子,反以有子言“本立道生”为支离。姚江于此,不但失之径疾,而抑于所言孝弟处先已儱侗。孟子在孝弟上说得精微广大,所以与有子别。有子谓孝弟之人免于犯上、作乱,却只在爱上说。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又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言事,言从,便有天理之节文在内。于此抑以行止疾徐言弟不弟,浅而言之,固不过一举趾之分;如实体之,则一举趾之不中,而即入于不弟焉。非尧、舜之“动容周旋中礼”、“ 经德不回”而“非以干禄”者,固不足以与其藏之密矣。

  姚江之言孝弟,则但以煦煦之爱为良知、良能,此正告子以“吾弟则爱”为仁。而其所从发之源,固与甘食悦色之心同为七情所著。释氏开口便柔软缠绵,说得恁样可怜生地,都是者个“爱”字。虽以施之吾父吾兄为得其可施之人,而实则所以施者非其性之德矣。

  故不于性言孝弟,则必沦于情;不于天理之节文言孝弟,则必以人欲而行乎天理。看曾子到易箦时说出君子、细人用爱之不同,则知尧、舜之“哭死而哀,非为生者”,性、情之分,理、欲之别,其际严矣。则有子以鲜犯上、不作乱之孝弟为“为仁之本”,定非支离。孟子于疾徐先后之际,精审孝弟之则而慎其微,则以尧、舜之道为即在是,乃敬、肆之分,天理、人欲之充塞无闲,亦非如姚江之躐等而沦于佛也。

二

  若但从宗社倾覆上说亲之过大,则于利害分大小,便已乖乎天理自然之则。如孟子言 “贵戚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彼言大过者,则当以宗社之安危为断。虽为贵戚而分实君臣,臣者,社稷之臣。子者,亲之子也,到父子上,那更将宗社看得隆重来!瞽瞍杀人,则舜窃负而逃,欣然乐而忘天下。者宗庙社稷,在幽王则重,在平王方为世子固已如敝屣耳。故宗社之倾覆,虽幽王之大过,而平王不得以为大。犹无故杀人,在瞽瞍为大过,故皋陶必执。而舜不得以为怨也。

  且唯幽、平之父子,则有宗社,而凯风之母子固无宗社也。然则唯天子之子为可怨,而庶人之子遂无可怨者乎?其兄关弓,又何涕泣也?舜当于田之日,无宗社也,瞽瞍欲杀之,则怨慕矣。及为天子而弃天下若敝屣,欣然以乐而无怨焉。过之大小不在宗社,审矣。

  士庶之有家室,亦犹天子之有宗社。家之不安,与宗社之危等。凯风之母不安其室,害亦中于家矣,而何以为小过耶?君子言人父子之际,岂以富贵名位而分轻重哉!

  夫幽王之过所以大者,绌申后,废宜臼,乱父子君臣夫妇之大伦。且廆木有无枝之忧,析薪有绝理之惧,则黄台抱蔓之事,尤虑其不免,而且不得与虎狼同其仁。夫是为过之大者。

  若七子之母,于妇道虽为失节,于母道固未绝恩,则亦人欲之不戢,而非其天理之尽亡,故曰“过小”。向令其母有戕贼七子之心,则七子虽名位不显,初无宗祧无主之悲,而抑岂仅为小过耶?

  若小弁之诗,固已曰“我躬不阅,遑恤我后”,则平王业已重视其身而轻视天下,所以得情之正,而合于亲亲之仁。申生唯不知此,是以仅为恭而不得为孝。而乐正子春视伤其足如丧宗社,身之重于天下,固已,而况其亲之蔑恩害理,亲欲推刃者乎!朱子曰“伤天地之太和,戾父子之至爱”,亲之过大者也,义斯正矣。

三

  新安云“交兵不过杀人,言利则必蛊害人心”,此语说得好看,而于理则大悖。人心之害,至于互相贼杀而已极,故杨、墨之徒归,斯受之,而争地争城者罪不容于死,此王道之权

译南轩关于“修养有渐进的过程,进步有先后次序”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修养虽然确实有渐进的过程,但这是在当下已有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进步虽然确实有次序,但也必须遵循内在固有的次序;并不是说始终、深浅截然不同,而且把一半的内容抛在后面不管。

《告子下篇》

一

“尧舜的道,不过是孝悌罢了”,孟子这句话本来容易被认为过于直接急切,因此朱子必须加以剖析,认为这是针对不孝不悌的人所说的话。陈氏以“率性”作为脉络,庆源又加上“充量”的说法,这层义理才显得严密。姚江(王阳明)错看了孟子,反而把有子所说的“根本确立了,道就产生了”视为支离破碎。姚江在这点上,不仅失之于直接急切,而且在他所说的孝悌之处,原本就已经含糊笼统。孟子在孝悌上说得精微广大,所以与有子不同。有子说孝悌的人免于犯上作乱,却只在“爱”上论述。孟子说“仁的实质,在于侍奉父母;义的实质,在于顺从兄长”,又说“侍奉父母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说到“侍奉”和“顺从”,便有天理的节制和文饰在内。在这里,又以行为的停止与疾徐来说明是否悌,浅显地说,固然不过是一举一动的分别;如果切实体会,那么一举一动不合规范,就立刻落入不悌的境地。如果不是尧舜那样“举止周旋都符合礼”、“遵循道德而不违背”且“不是为了求取禄位”的人,确实不足以与之相比其隐藏的深密了。

姚江所说的孝悌,只是把温和柔顺的爱当作良知、良能,这正是告子把“我爱我的弟弟”当作仁。而它所发出的根源,本来与喜欢美食美色的心一样,都是被七情所沾染。佛教开口就是柔软缠绵,说得那样可怜兮兮,都是这个“爱”字。虽然把它施加给我的父亲兄长,算是找到了可以施加的对象,但实质上用来施加的,并不是本性中的德性。

所以不从本性上谈论孝悌,就一定会沦落于情感;不从天理的节制文饰上谈论孝悌,就一定会用人欲来推行天理。看曾子在临终换席时说出的君子与小人在用爱上的不同,就知道尧舜的“为死者哭泣而悲哀,不是为了生者”,本性与情感的区别,天理与人欲的界限,是非常严格的。那么有子把很少犯上、不作乱的孝悌作为“行仁的根本”,一定不是支离破碎的。孟子在疾徐先后的关键处,精审孝悌的准则而谨慎细微之处,从而认为尧舜之道就在此处,这是恭敬与轻慢的区别,天理与人欲充满而没有间隙,也不像姚江那样超越等级而沦落于佛教。

二

如果只从宗庙社稷倾覆的角度来说父亲过错太大,那么在利害上区分大小,就已经违背了天理自然的准则。比如孟子说“贵戚之卿,君主有大过错就劝谏”,他所说的大过错,应当以宗庙社稷的安危作为判断标准。虽然身为贵戚而身份实质是君臣,臣是社稷之臣。子是父母的子,到了父子关系上,哪里还会把宗庙社稷看得更隆重呢!瞽瞍杀人,舜就背着父亲逃跑,欣然快乐而忘记了天下。这宗庙社稷,在周幽王那里是重要的,在周平王还是世子时就已经像破鞋一样轻视了。所以宗庙社稷的倾覆,虽然是周幽王的大过错,但周平王不能认为这是大过错。就像无故杀人,在瞽瞍那里是大过错,所以皋陶一定要逮捕他。但舜不能因此怨恨。

况且只有幽王和平王的父子,才有宗庙社稷,而《凯风》中的母子本来就没有宗庙社稷。那么难道只有天子的儿子可以怨恨,而庶人的儿子就没有可怨恨的吗?他的哥哥关弓射箭,又为什么哭泣呢?舜在田间耕作的时候,没有宗庙社稷,瞽瞍想杀他,他就怨恨思慕了。等到做了天子而抛弃天下像破鞋一样,欣然快乐而没有怨恨。过错的大小不在于宗庙社稷,这是明确的。

士人和庶民有家庭,也就像天子有宗庙社稷。家庭的不安,与宗庙社稷的危险是等同的。《凯风》中的母亲不安于家庭,祸害也波及家庭了,为什么认为是小过错呢?君子谈论父子之间的情分,难道会因为富贵名位而区分轻重吗!

周幽王的过错之所以大,是因为废黜申后,废掉宜臼,扰乱了父子、君臣、夫妇的大伦常。而且树木有失去枝条的忧虑,劈柴有断绝纹理的恐惧,那么黄台瓜蔓的事情,尤其担心不能避免,而且不能与虎狼同样讲仁爱。这才是大过错。

至于七个儿子的母亲,在妇道方面虽然失节,在母道方面本来没有断绝恩情,这也是人欲没有收敛,而不是天理完全丧失,所以说“过错小”。假如她的母亲有杀害七个儿子的心,那么七个儿子虽然名位不显赫,起初没有宗庙无主的悲哀,但难道仅仅是小过错吗?

至于《小弁》这首诗,本来就说“我自己尚且不能容身,哪里还顾得上我的后代”,那么周平王已经重视自身而轻视天下,所以合乎情理的正道,符合亲亲的仁爱。申生只知道这一点,所以只是恭敬而不能算是孝。而乐正子春看待脚受伤如同丧失宗庙社稷,自身重于天下,本来就是这样,何况是亲人断绝恩情、伤害天理,亲人想要动刀杀人呢!朱子说“伤害天地的大和之气,违背父子至深的爱”,这是亲人的大过错,道义于是正当了。

三

新安说“交战不过杀人,谈论利益就一定会蛊惑害人”,这话听起来好看,但在道理上是大相违背的。人心的祸害,到了互相残杀就已经到了极点,所以杨朱、墨翟的门徒回归,就接受他们,而争夺土地城池的人罪不容诛,这是王道的权衡

衡也。若说交兵只是杀他人,蛊害人心则君臣父子兄弟且相为害,乃孟子说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到头流弊只是亡国,又岂杀人轻而亡国重耶?到杀人如莽时,君臣、父子、兄弟更不但“怀利以相接”,而怀害以相接矣。从古来有几个纪信、韩成、吉翂、赵孝、邓攸!白刃临头时,臣可移死于君,子可移死于父,弟可移死于兄,而恬然为之者多矣,又何处更有人心?

译衡也。如果说交战只是杀害他人,蛊惑毒害人心,那么君臣、父子、兄弟之间尚且互相残害,这正是孟子所说君臣、父子、兄弟“怀着私利来交往”,最终导致的祸害只是亡国,难道仅仅是杀人轻而亡国重吗?到了杀人如麻的王莽时期,君臣、父子、兄弟之间不仅“怀着私利来交往”,更是怀着祸害之心来交往了。从古至今有几个纪信、韩成、吉翂、赵孝、邓攸这样的人呢!当白刃加临头顶时,臣子可以替君主去死,儿子可以替父亲去死,弟弟可以替哥哥去死,而安然自若地这样做的人很多,又哪里还有人心呢?

杀人之祸,其始正缘于利;言利之弊,其祸必至于杀人。宋牼以利说罢兵,乃是抱薪救火。无王者起,而彼此相吞以沦于亡,则斯民之肝脑涂地者,正不忍言,故孟子不欲以利蛊害人心者,正以止杀。人心一害,杀必随之。如赵贪上党之利,及乎国之垂亡,而长平之死者四十万矣,尚可云“不过杀人”乎?“天地之大德曰生”。利者可使徙义,恶者可使迁善,死者则不可复生,而乃云“不过杀人”!悲哉,新安之不思而忍为此言也!

四

  王制诸公地方五百里。若如郑氏说,则除夏、商固有百里,须更并二十四个百里之国。开方之法,方五百里者,为方百里者二十五也。朱子云“须并四个百里国地”,误。若提封止五万井,则地方二百二十六里有奇耳。

五

  华阳以“当道”为工夫,谓引之当道,则君志以[于]仁。西山云:“心存于仁,则其行无不合道。”

  自君之自修而言,则以志仁为本,不志于仁,便不能当道。故朱子于下章引“修道以仁”证之。乃以臣之引君而言,则君志之仁不仁无所施功,而引之以志于仁者,道也。大人格君心之非,亦不能向君心上用工夫,须开陈善道,而后能闭其邪心。若急与之言存养、省察之事,中材以下,百忙受不得也。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岂能日察其心之邪正而施之教哉!亦纳之于轨物而已。

  如仇士良教其徒,使日以声色狗马进,亦须以非道引之,方能使其志惑;若只但逐日教他以杀害贪顽为心,虽至愚亦不听也。君子之事君,正从此反勘出个入处。若伊川亟谏折柳,蓦地从志上用功,所以无补。以道开之,使其于天理路上已熟,则向后者等儿嬉暴殄事自化矣。此华阳之说较西山为得也。

  新安以“当道”分贴不争土地,“志仁”分贴不殃民,亦学究科场料耳。孟子曰“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则固以不以私利故动于为恶为仁也。二句自一串说。

六

  “免死而已矣”,便是说去,非但受之有节,到稍稍有起色之时则亦去矣。云峰言末一节不言去,未是。

  于此正好看古人用心处。若当未困乏之时,稍怀生计之心,则岂至“旦不食,夕不食,不能出门户”哉!抑孟子有“为贫而仕,抱关击柝”之义,此何为不就下位以免于饥饿?则以所居之国,原以应聘而至。云“不能行其道、用其言”,则尝欲行道而既有所言矣。如此而更以贫故居卑位,又成甚次第来?孔子为委吏、乘田,乃年少而承世禄之绪,非有行道之望,鲁又其宗国,不可辄去故也。

尽心上篇

一

  集注谓心者“人之神明”,四字极斩截;新安益之曰“神明之舍”,则抑全不识心矣。想来新安病根在错看太极图上面一圈,将作轮郭看。先儒画太极图时,也只得如此画,如人画日,也须只在四围描一轮郭。究竟日体中边一样赫赫地,何尝有轮郭也!

  太极图中闲空白处,与四围一墨线处何异。不成是一匡壳子,如围竹作箍,中闲箍著他物在内!今试反求之于此心,那里是他轮郭处,不成三焦空处盛此肉心,里面孔子作包含事理地位耶?一身若虚若实,腑脏血肉,筋骨皮肤,神明何所不行,何所不在,只此身便是神明之舍,而岂心之谓与?

  新安意,以心既是神明,则不当复能具夫众理;唯其虚而为舍,故可具理。此与老子 “当其无,有车、器之用”一种亿测无实之说同。夫神明者,岂实为一物,坚凝窒塞而不容理之得入者哉!以心与理相拟而言,则理又为实,心又为虚,故虽有体而自能涵理也。者个将作一物比拟不得。故不可与不知者言,须反求始得。

二

  朱子以“物格”言知性,语甚奇特。非实有得于中而洞然见性,不能作此语也。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此孟子知性之验也。若不从此做去,则性更无从知。其或舍此而别求知焉,则只是胡乱推测卜度得去,到水穷山尽时,更没下落,则只得以此神明为性。故释氏用尽九年面壁之功

译杀人的祸患,起初正是源于利益;谈论利益的弊端,其祸患必定会发展到杀人。宋牼用利益来游说停止战争,这就像是抱着柴草去救火。如果没有王者兴起,而各国彼此互相吞并以至于灭亡,那么百姓肝脑涂地的惨状,实在不忍心说,所以孟子不愿意用利益来蛊惑害人心,正是为了制止杀戮。人心一旦被害,杀戮必定随之而来。比如赵国贪图上党的利益,等到国家濒临灭亡时,长平之战死去的士兵就有四十万,这还能说“不过是杀人”吗?“天地最大的德行叫做生”。利益可以使小人趋向义,使恶人迁向善,但死去的人就不能复生了,却还说“不过是杀人”!可悲啊,新安不思考就忍心说出这样的话!

四

《王制》中说诸侯公的封地方圆五百里。如果按照郑氏的说法,那么除了夏、商原本就有的百里封国,还需要合并二十四个百里封国。开方的方法,方圆五百里的地方,等于二十五方圆百里的地方。朱子说“需要合并四个百里国的土地”,这是错误的。如果算上封地总共只有五万井,那么方圆只有二百二十六里多一点罢了。

五

华阳把“当道”当作工夫,认为引导君主走上正道,那么君主的志向就会归于仁。西山说:“心存于仁,那么他的行为就没有不合乎道的。”

从君主自我修养的角度来说,那么以立志于仁为根本,不立志于仁,就不能走上正道。所以朱子在下一章引用“修道以仁”来证明这一点。但是从臣子引导君主的角度来说,君主志向的仁与不仁,臣子无法直接施加工夫,而引导君主立志于仁的,就是道。大人纠正君心的错误,也不能直接在君主的内心上下工夫,必须阐明善道,然后才能封闭其邪心。如果急于跟君主谈论存养、省察的事情,中等才能以下的人,在百忙之中是接受不了的。伊尹对于太甲,周公对于成王,难道能每天察验他们内心的邪正并施加教化吗!也只是把他们纳入正轨罢了。

比如仇士良教导他的门徒,让他们每天用声色犬马来进献,也必须用非道去引导,才能使他们的心志迷惑;如果只是每天教他们以杀害、贪婪、顽固为心,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不会听从。君子侍奉君主,正是从这反面探求出一个切入点。如果像伊川那样急切地谏言折柳,突然从心志上用功,所以没有补益。用道来开导,使他在天理的道路上已经熟悉,那么后来那些像儿戏一样暴殄天物的事情自然就会消解了。这在华阳的说法比西山更得当。

新安把“当道”对应到不争土地,“志仁”对应到不殃民,这也是学究科场的套路罢了。孟子说“只是从那里取来给这里,然而仁者也不做”,那么本来就是以不因私利而驱动作恶为仁。这两句话是连贯着说的。

六

“免死而已矣”,就是说要离开,不仅是接受俸禄有节制,等到稍稍有起色的时候也就离开了。云峰说最后一段没有说离开,是不对的。

在这里正可以看清古人用心的地方。如果在没有困乏的时候,稍微怀有谋生的心思,那么怎么会到“早上不吃,晚上不吃,不能出门”的地步呢!况且孟子有“因为贫穷而做官,守门打更”的说法,这为什么不去就任下位以免于饥饿呢?这是因为所居住的国家,原本是因为被聘请而去的。说“不能实行我的道、运用我的言论”,那么曾经想要行道并且已经有所言说了。这样却还因为贫穷而居于卑位,又成了什么次序呢?孔子做委吏、乘田,是因为年少而继承世禄的余绪,没有行道的期望,鲁国又是他的宗国,不能随便离开罢了。

尽心上篇

一

集注说心是“人的神明”,这四个字极其斩截;新安增加说“神明的居所”,那就完全不懂心了。想来新安的病根在于错看了太极图上面的一圈,把它当作轮廓看。先儒画太极图时,也只能这样画,就像人画太阳,也必须在四周描一个轮廓。究竟太阳的实体中间和边缘一样赫赫发光,何曾有轮廓呢!

太极图中空白的地方,与四周的一墨线有什么区别。难道是一个框壳,像围竹子做箍,中间箍着别的东西在里面!现在试着反过来求索于此心,哪里是它的轮廓处,难道三焦空处盛着这个肉心,里面孔子做包含事理的地位吗?全身若虚若实,脏腑血肉,筋骨皮肤,神明无处不行,无处不在,这身体就是神明的居所,难道说是心吗?

新安的意思,认为心既然是神明,就不应当再能具备众理;只有它是虚的作为居所,所以可以具备理。这与老子“当其无,有车、器之用”那种猜测无实之说相同。神明,难道是一个实物,坚硬凝滞堵塞而不让理进入吗!把心与理相比拟来说,那么理又是实的,心又是虚的,所以虽然有体而自然能涵容理。这个不能当作一个实物来比拟。所以不能跟不知道的人说,必须反过来求索才能得到。

二

朱子用“物格”来说知性,话语非常奇特。不是实在有得于心中而洞然见性,不能说出这样的话。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这是孟子知性的验证。如果不从这里做去,那么性更无从知晓。如果舍此而另外求知,那么只是胡乱推测卜度,到了水穷山尽时,更没有下落,那就只能把这神明当作性。所以释氏用尽九年面壁之功

,也只守定此神明作主,反将天所与我之理看作虚妄。是所谓“放其心而不知求”,不亦哀乎!

译却只坚守着这个神明作为主宰,反而把上天赋予我的天理看作是虚妄的。这就是所说的“放纵了自己的心却不知道去寻求它”,难道不是很可悲吗!

然此语须看得精审圆活,方能信其确然,不尔,则鲜有不疑其非然者。盖格物者知性之功,而非即能知其性;物格者则于既格之后,性无不知也。故朱子以曾子之唯一贯者为征。“一以贯之”,物之既格也,而非多学而识之即能统于一以贯也。穷理格物只是工夫,理穷物格亦格物穷理之效。乃至于表里精粗无不豁然贯通之日,则岂特于物见理哉!吾心之皆备夫万物者固现前矣。

  到此方识得喜怒哀乐未发之中。盖吾之性,本天之理也,而天下之物理,亦同此理也。天下之理无不穷,则吾心之理无不现矣。吾心之理无不现,则虽喜怒哀乐之未发而中自立焉。万物之皆备于我者,诚有之而无妄也。此非格物未至者所可知之境界,故难一一为众人道尔。

  物理虽未尝不在物,而于吾心自实。吾心之神明虽己所固有,而本变动不居。若不穷理以知性,则变动不居者不能极其神明之用也固矣。心原是不恒底,有恒性而后有恒心。有恒性以恒其心,而后吾之神明皆致之于所知之性,乃以极夫全体大用,具众理而应万事之才无不致矣。故曰“尽心则知至之谓也”,言于吾心之知无所吝留而尽其才也。此圣贤之学所以尽人道之极,而非异端之所得与也。呜呼,严矣!

三

  朱子曰:“梏于形气之私,滞于闻见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尽。”此三语极广大精微,不可以卤莽看过。所谓“形气之私”、“闻见之小”者,即孟子所谓“小体”也;曰“梏 ”、曰“滞”者,即孟子所谓“从小体”也。盖性,诚也;心,几也。几者诚之几,而迨其为几,诚固藏焉,斯“心统性”之说也。然在诚则无不善,在几则善恶歧出,故周子曰“几善恶”。是以心也者,不可加以有善无恶之名。张子曰“合性与知觉”,则知恶、觉恶亦统此矣。

  乃心统性而性未舍心,胡为乎其有恶之几也?盖心之官为思,而其变动之几,则以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故心守其本位以尽其官,则唯以其思与性相应;若以其思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为务,则自旷其位,而逐物以著其能,于是而恶以起矣。

  盖唯无情、无觉者,则效于不穷而不以为劳,性是也。诚无为。心既灵明而有情觉矣,畏难幸易之情生矣。独任则难,而倚物则易。耳目之官挟其不思亦得、自然逸获之灵,心因乐往而与为功,以速获其当前捷取之效,而不独任其“求则得,舍则失”之劳,是以往与之逐,“比匪伤”而不恤也。迨其相匿深而相即之机熟,权已失而受制之势成,则心愈舍其可求可得者,以应乎彼。是故心之含性也,非不善也,其官非不可以独有所得而必待乎小体之相成也;乃不以之思而以之视听,舍其田以芸人之田,而己之田芜矣。

  夫舍其田以芸人田,病矣,而游惰之氓往往然者,则以芸人之田易于见德,易于取偿,力虽不尽,而不见咎于人,无歉于己也。今使知吾心之才本吾性之所生以应吾性之用,而思者其本业也,则竭尽无余,以有者必备、为者必成焉,又何暇乎就人田而芸也乎?故孟子曰“尽其才”,曰“尽其心”。足以知天下之能为不善者,唯其不能为善而然,而非果有不善之才为心所有之咎,以成乎几之即于恶也。

  特心之为几,变动甚速,而又不能处于静以待择,故欲尽心者无能审其定职以致功。审者心也。以其职审,故不能自审。是故奉性以著其当尽之职,则非思而不与性相应;知觉皆与情相应,不与性应。以思御知觉,而后与性应。穷理以复性于所知,则又非思而不与理相应;但知觉则与欲相应,以思御知觉而后与理应。然后心之才一尽于思,而心之思自足以尽无穷之理。故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然则不能尽其心者,亦唯知有情而误以知觉受役焉,乍喜其灵明者之有效,乃以旷其职而不恤焉尔。故圣不观无理之心,此一语扼要。斯以远于小人而别于异端。

四

  性只是理。“合理与气,有性之名”,则不离于气而为气之理也

译然而这番话必须看得精微审慎、圆融灵活,才能确信其确实如此;不然,就很少有不会怀疑其并非如此的人。因为格物是认知本性的功夫,而不是立刻就能认知本性;物格了,那么在已经格物之后,就没有什么本性是不知的了。所以朱子用曾子的“一以贯之”作为证据。“一以贯之”,是物已经格尽的状态,而不是多学多记就能统一于一以贯之的。穷理格物只是功夫,理穷物格也是格物穷理的功效。以至于达到表里精粗无不豁然贯通的日子,那么岂止是在事物上见到理呢!我心具备万物的状态本来就在眼前了。

到这里才认识到喜怒哀乐未发时的中道。因为我的本性,本来就是天理,而天下的物理,也同样是这个理。天下的理没有不穷尽的,那么我心中的理就没有不显现的了。我心中的理没有不显现的,那么即使喜怒哀乐没有发作,中道也自然确立在其中了。万物都具备于我,确实是真实存在而没有虚妄的。这不是格物功夫没有达到的人所能知道的境界,所以难以一一向众人讲述罢了。

物理虽然不曾不在事物上,但在我们心中却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心中的神明虽然是自身固有的,但本来变动不居。如果不穷理以认知本性,那么变动不居的心就不能充分发挥神明的作用,这是必然的。心原本是不恒定的,有了恒定的本性然后才有恒定的心。有了恒定的本性来使心恒定,然后我们的神明都致力于所认知的本性,从而充分发挥全体大用,具备众理而应对万事的才能也就无不达到了。所以说“尽心就是认知达到极致”,是说对我心的认知毫不吝惜保留而充分发挥其才能。这就是圣贤之学之所以穷尽人道的极致,而不是异端所能参与其中的。唉,严肃啊!

三

朱子说:“被形气之私所束缚,被闻见之小所滞碍,因此有所遮蔽而不能穷尽。”这三句话极其广大精微,不可以草率看过。所谓“形气之私”、“闻见之小”,就是孟子所说的“小体”;说“束缚”、说“滞碍”,就是孟子所说的“从小体”。因为本性,是诚;心,是几。几是诚的几微,等到它成为几微时,诚本来就蕴藏其中,这就是“心统性”的说法。然而在诚则无不善,在几则善恶分歧,所以周敦颐说“几善恶”。因此心这个东西,不可以加上有善无恶的名称。张载说“合性与知觉”,那么知恶、觉恶也统摄在其中了。

既然心统性而性没有离开心,为什么会有恶的几微呢?因为心的官能是思,而其变动的几微,则是用来作为耳目口体承担知觉的作用。所以心坚守其本位以尽其官能,那么就只以思与本性相应;如果以思作为耳目口体承担知觉的作用为务,那么就荒废了其本位,而追逐外物以显示其能力,于是恶就产生了。

因为唯有无情、无觉的东西,才效法于不穷尽而不觉得劳累,本性就是这样。诚是无为的。心既然灵明而有情觉了,畏难幸易的情念就产生了。独自承担则难,而依赖外物则易。耳目之官挟带着不用思考也能得到、自然轻松获得的灵便,心因此乐于前往而与其合作,以迅速获得当前快捷获取的效果,而不独自承担“求则得,舍则失”的劳累,因此以往与之追逐,“比匪伤”而不顾惜。等到它们相互隐藏很深而相互接近的机巧熟练,权柄已经失去而受制的态势形成,那么心就更加舍弃其可求可得的,去应合彼方。所以心包含本性,并不是不善,其官能也不是不可以独自有所得而必须等待小体的相辅相成;而是不用它来思考而用它来视听,舍弃自己的田地去耕种别人的田地,而自己的田地荒芜了。

舍弃自己的田地去耕种别人的田地,是病了,而游手好闲的百姓往往如此,是因为耕种别人的田地容易看到功德,容易得到报酬,力气虽然用不尽,但不会被人责备,自己也没有愧疚。现在如果知道我们心的才能本来是本性所生以应本性之用,而思考是其本业,那么竭尽无余,以拥有的必定具备、所做的必定成功,又哪里有空闲去耕种别人的田地呢?所以孟子说“尽其才”,说“尽其心”。足以知道天下能做不善之事的人,只是因为他们不能做善事而这样,而不是果然有不善的才能为心所拥有之咎,以促成几微趋向于恶。

只是心作为几微,变动非常快,而又不能处于静止以等待选择,所以想要尽心的人无法审察其定职以建功。审察者是心。以其职审察,所以不能自我审察。因此奉行本性以彰显其应当尽的职责,那么不是思考就不与本性相应;知觉都与情相应,不与本性相应。以思考驾驭知觉,然后与本性相应。穷理以复归于所知的本性,那么也不是思考就不与理相应;只是知觉就与欲望相应,以思考驾驭知觉然后与理相应。然后心的才能全部尽于思考,而心的思考自然足以穷尽无穷的理。所以说:“尽其心的人,就认知其本性。”

那么不能尽其心的人,也只是知道有情而误以知觉受役使,偶尔喜欢其灵明者的有效,因而荒废其职责而不顾惜罢了。所以圣人不管无理的心,这一句话扼要。以此来远离小人而区别于异端。

四

本性只是理。“合合理与气,有性之名”,那么就是不离开气而作为气的理。

。为气之理,动者气也,非理也,故曰“性不知捡其心”。心则合乎知觉矣。合乎知觉则成其才,有才则有能,故曰“心能捡性”。所以潜室说“非存心外别有养性工夫”。

译作为气的理,动的是气,而不是理,所以说“性不知道检束它的心”。心则符合知觉了。符合知觉就成就它的才,有才就有能,所以说“心能够检束性”。因此潜室说“不是在存心之外另外有养性的工夫”。

然虽云存心即以养性,而抑岂空洞无物之得为存心耶?存则必有以存之者,抑必有为其所存者。所以孟子以思为心官,却又须从其大体,而非“憧憧、尔思”者之即为大人也。

  朱子曰“气不逐物而常守其至正”。“气不逐物”,则动而省察之功,不使气溢于耳目而逐外物之交,此只是遏人欲事。“常守其至正”,则静而存夫理也。若无至正者以为之守,则又何所奉以辨夫欲之不可逐者,而安居以弗逐耶?

  天理、人欲,虽异情而亦同行。其辨之于毫发之闲,俾人所不及知、己所独知之地分明形著者,若非未发之中天理现前,则其所存非所当存者多矣。

  存其心即以养其性,而非以养性为存,则心亦莫有适存焉。存心为养性之资,养性则存心之实。故遏欲、存理,偏废则两皆非据。欲不遏而欲存理,则其于理也,虽得复失。非存理而以遏欲,或强禁之,将如隔日疟之未发;抑空守之,必入于异端之“三唤主人”,认空空洞洞地作“无位真人”也。但云“存其心以养其性”,则存心为作用,而养性为实绩,亦可见矣。此潜室之说虽当,而犹遗本领也。

五

  程子统心、性、天于一理,于以破异端妄以在人之几为心性而以“未始有”为天者,则正矣。若其精思而实得之,极深研几而显示之,则横渠之说尤为著明。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

  张子云:“繇气化,有道之名。”而朱子释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气之化也。” 周易“阴”“阳”二字是说气,著两“一”字,方是说化。故朱子曰:“一阴而又一阳,一阳而又一阴者,气之化也。”繇气之化,则有道之名,然则其云“繇太虚,有天之名”者,即以气之不倚于化者言也。气不倚于化,元只气,故天即以气言,道即以天之化言,固不得谓离乎气而有天也。

  大易六十四卦,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实则六阴六阳之推移,乘乎三十有二之化而已矣。六阴六阳者,气之实也。唯气乃有象,有象则有数,于是乎生吉凶而定大业。使其非气,则易所谓上进、下行、刚来、柔往者,果何物耶?

  理虽无所不有,而当其为此理,则固为此理,有一定之侀,不能推移而上下往来也。程子言“天,理也”,既以理言天,则是亦以天为理矣。以天为理,而天固非离乎气而得名者也,则理即气之理,而后天为理之义始成。浸其不然,而舍气言理,则不得以天为理矣。何也?天者,固积气者也。

  乃以理言天,亦推理之本而言之,故曰“天者理之所自出”。凡理皆天,固信然矣。而曰“天一理也”,则语犹有病。

  凡言理者,必有非理者为之对待,而后理之名以立。犹言道者必有非道者为之对待,而后道之名以定。道,路也。大地不尽皆路,其可行者则为路。是动而固有其正之谓也,既有当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谓也。是唯气之已化,为刚为柔,为中为正,为仁为义,则谓之理而别于非理。

  若夫天之为天,虽未尝有俄顷之闲、微尘之地、蜎孑之物或息其化,而化之者天也,非天即化也。化者,天之化也;而所化之实,则天也。天为化之所自出,唯化现理,而抑必有所以为化者,非虚挟一理以居也。

  所以为化者,刚柔、健顺、中正、仁义,赅而存焉,静而未尝动焉。赅存,则万理统于一理,一理含夫万理,相统相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然者不显;静而未尝动,则性情功效未起,而必繇此、不可繇彼之当然者无迹。若是者,固不可以理名矣。无有不正,不于动而见正;为事物之所自立,而未著于当然;故可云“天者理之自出”,而不可云“天一理也” 。

  太极最初一0,浑沦齐一,固不得名之为理。殆其继之者善,为二仪,为四象,为八卦,同异彰而条理现,而后理之名以起焉。气之化而人生焉,人生而性成焉。繇气化而后理之实著,则道之名亦因以立。是理唯可以言性,而不可加诸天也,审

译然而,虽然常说存心就是用来养性,但难道空洞无物也能算是存心吗?存心就必定有用来存心的方法,也必定有被存养的对象。所以孟子把“思”当作心的功能,却又强调必须遵循心的大体,而不是那种往来不绝、杂念纷飞的“憧憧尔思”就能成为大人。

朱熹说:“气不追逐外物而常守其至正。”“气不追逐外物”,那么在行动中省察的功夫,就是不让气溢于耳目而去追逐外物的交往,这仅仅是遏制人欲的事。“常守其至正”,那么在静中就是存养天理。如果没有至正的天理作为守持的对象,那么又凭借什么来辨别那些不可追逐的欲望,从而安然居住而不追逐呢?

天理和人欲,虽然情态不同,但也在同一过程中运行。在毫发之间加以辨别,使别人不能知道、只有自己独自知道的隐秘之处变得分明显著,如果不是在未发之中天理显现于前,那么所存养的往往就不是应当存养的东西了。

存养其心就是用来养其性,而不是把养性当作存心,那么心也就没有适当存养的地方了。存心是养性的凭借,养性是存心的实质。所以遏制人欲、存养天理,偏废任何一方,两者都失去了依据。如果不遏制人欲而想存养天理,那么对于天理来说,虽然得到了也会再次失去。如果不存养天理而只是遏制人欲,或者强行禁止,就会像隔日疟疾未发作时那样;或者空守虚无,必定会陷入异端所说的“三唤主人”,把空空洞洞当作“无位真人”。只要说“存其心以养其性”,那么存心是作用,而养性是实绩,也就显而易见了。潜室先生的说法虽然恰当,但还遗漏了根本要领。

五

程子将心、性、天统合于一个理,以此来破除异端妄自把人心中的机微当作心性,而把“未始有”当作天的观点,这是正确的。如果深入思考并切实获得,极深地研究细微之处并明确显示出来,那么张载的说法尤为显著明白。大概说心、说性、说天、说理,都必须在气上来说,如果没有气的地方,这些都就不存在了。

张载说:“由气化,而有道的名称。”朱熹解释他说:“一阴一阳叫做道,这是气的变化。”《周易》中的“阴”“阳”二字是说气,加上两个“一”字,才是在说变化。所以朱熹说:“一阴之后又一阳,一阳之后又一阴,这是气的变化。”由气的变化,而有道的名称,那么他说“由太虚,而有天的名称”,就是就气不依赖于变化的一面来说的。气不依赖于变化,原本只是气,所以天就是就气而言,道就是就天的变化而言,本来不能说离开气而有天。

《大易》六十四卦,一百九十二阴爻,一百九十二阳爻,实际上只是六阴六阳的推移,依托于三十二种变化罢了。六阴六阳,是气的实体。只有气才有形象,有形象就有数目,于是产生吉凶并确定大业。如果它不是气,那么《易》所说的上进、下行、刚来、柔往,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理虽然无所不在,但当它作为这个理时,就固定是这个理,有一定的形态,不能推移而上下往来。程子说“天,就是理”,既然用理来说天,那就是把天当作理了。把天当作理,而天本来不是离开气而得名的,那么理就是气的理,而后天作为理的意义才成立。如果不这样,而舍弃气来说理,那么就不能把天当作理了。为什么呢?天,本来就是积聚的气。

于是用理来说天,也是推究理的本源来说的,所以说“天是理产生的地方”。凡是理都是天,这固然可信。但说“天就是一个理”,这话还有毛病。

凡是说理的,必定有非理的东西作为对待,而后理的名称才确立。就像说道的,必定有非道的东西作为对待,而后道的名称才确定。道,就是路。大地并不全是路,那些可以行走的才是路。这是行动而固有其正的意思,既有应当如此的意思,也有之所以如此的意思。只有气已经变化,表现为刚、柔、中、正、仁、义,才称之为理,从而区别于非理。

至于天作为天,虽然不曾有一刻的间隙、微尘的地方、蜎孑的生物停止其变化,而变化的是天,天并不是变化本身。变化,是天的变化;而所变化的实体,则是天。天是变化产生的地方,只有变化显现出理,而且必定有使变化发生的东西,并不是虚悬一个理来占据。

使变化发生的东西,刚柔、健顺、中正、仁义,完备地存在其中,静止而未曾发动。完备存在,那么万理统于一个理,一个理包含万理,相互统摄包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如此的原因不显现;静止而未曾发动,那么性情的功效未兴起,而必定由此、不可由彼的应当如此没有痕迹。像这样的,本来不可以用理来命名了。没有不正确的,不在行动中显现正确;作为事物自我确立的基础,而未显现在应当如此上;所以可以说“天是理产生的地方”,而不可以说“天就是一个理”。

太极最初是零,浑沦齐一,本来不能命名为理。等到它继起的是善,成为二仪,成为四象,成为八卦,同异彰显而条理显现,而后理的名称才兴起。气的变化而产生人,人产生而性成就。由气化而后理的实质显著,那么道的名称也因而确立。所以理只能用来言说性,而不可以加诸于天,这是明确的。

矣。

  就气化之流行于天壤,各有其当然者,曰道。就气化之成于人身,实有其当然者,则曰性。性与道,本于天者合,合之以理也;其既有内外之别者分,分则各成其理也。故以气之理即于化而为化之理者,正之以性之名,而不即以气为性,此君子之所反求而自得者也。所以张子云“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者理之所涵,气者理之所凝也。

译罢了。

就气化在天地之间流行而言,各自有其必然的规律,这叫做道。就气化在人身上的形成而言,确实有其必然的规律,这叫做性。性与道,从源于天的方面看是统一的,统一是因为它们都遵循理;从既有内外区别的方面看是分离的,分离则各自成就其理。因此,将气的理在变化中体现为变化的理,用“性”这个名称来规范它,而不直接把气等同于性,这是君子通过内省而自得的认识。所以张载说:“结合虚与气,才有性的名称”,虚是理所蕴含的,气是理所凝聚的。

若夫天,则中庸固曰“诚者,天之道也”。诚者,合内外,包五德,浑然阴阳之实撰,固不自其一阴一阳、一之一之之化言矣。诚则能化,化理而诚天。天固为理之自出,不可正名之为理矣,故中庸之言诚也曰一,合同以启变化,而无条理之可循矣。是程子之竟言“ 天一理也”,且令学者不审而成陵节之病,自不如张子之义精矣。

  乃天为理之所自出,则以理言天,虽得用而遗体,而苟信天为理,亦以见天于己而得天之大用。是语虽有遗而意自正。若夫谓“心一理也”,则其弊将有流入于异端而不觉者,则尤不可以不辨。

  原心之所自生,则固为二气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良能者,“神”也。而性以托焉,知觉以著焉。性以托,故云“具众理”。知觉以著,故云“应万事”。此气化之肇夫神明者,固亦理矣,而实则在天之气化自然必有之几,则但为天之神明以成其变化之妙,斯亦可云化理而已矣。

  若其在人,则非人之道也。人之道,所谓“诚之”者是也。仁义礼智,智与知觉之知不同。知善知恶,乃谓之智。人得以为功焉者也。故人之有心,天事也;天之俾人以性,人事也。

  以本言之,则天以化生,而理以生心。以末言之,则人以承天,而心以具理。理以生心,故不可谓即心即理,诿人而独任之天。心以具理,尤不可谓即心而即理,心苟非理,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也。

  如其云“心一理”矣,则是心外无理而理外无心也。以云“心外无理”,犹之可也,然而固与释氏唯心之说同矣。父慈子孝,理也。假令有人焉,未尝有子,则虽无以牿亡其慈之理,而慈之理终不生于心,其可据此心之未尝有慈,而遂谓天下无慈理乎?夫谓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固存于性,则得矣;如其言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具有于心,则岂可哉!故唯释氏之认理皆幻,而后可以其认心为空者言心外无理也。

  若其云“理外无心”,则舜之言曰“道心惟微,人心惟危”,人心者其能一于理哉?随所知觉、随所思虑而莫非理,将不肖者之放辟邪侈与夫异端之蔽、陷、离、穷者而莫非理乎?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正以言心之不易尽,繇有非理以干之,而舍其所当效之能以逐于妄。则以明夫心之未即理,而奉性以治心,心乃可尽其才以养性。弃性而任心,则愈求尽之,而愈将放荡无涯,以失其当尽之职矣。伊川重言尽心而轻言知性,则其说有如此。

  张子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性者,道心也;知觉者,人心也。人心、道心合而为心,其不得谓之“心一理也”又审矣。

  告子唯认定心上做,故终不知性。孟子唯知性以责心之求,故反身而诚,以充实光辉而为大人。释氏言“三界惟心”,则以无为性。圣贤既以有为性,则唯性为天命之理,而心仅为大体以司其用。伊川于此纤芥之疑未析,故或许告子“生之谓性”之说为无过。然则欲知心、性、天、道之实者,舍横渠其谁与归!

六

  谓之曰“命”,则须有予夺。若无所予而亦未尝夺,则不得曰命。言吉言福,必有所予于天也;言凶言祸,必有所夺于天也。故富贵,命也;贫贱,非命也。繇富贵而贫贱,命也;其未尝富贵而贫贱,非命也。死,命也;不死,非命也。夭者之命因其死而言,寿者之命亦要其终而言也。

  知此,则盗跖之终其天年,直不得谓之曰命。既不得谓之命,则不须复辨其正不正。自天而言,宜夺盗跖之生,然而不夺者,是天之失所命也。失,谓忘失之。若在人而言,则盗跖之不死,亦自其常耳。到盗跖处,总无正命、非正命之别。盗跖若早伏其辜,便是“桎梏死”,孟子既谓之非正命矣。盗跖“桎梏死”既非正命,则其不死又何以谓之非正命乎?

  总以孟子之言正命,原为向上人说,不与小人较量,而况于盗跖!孟子之言命,原为有所得失而言,而不就此固然未死之生言也。若不于

译至于天,那么《中庸》本来就说“诚,是天道的体现”。所谓诚,是内外合一,包容仁义礼智信五德,浑然一体地体现阴阳的真实内涵,本来就不从一阴一阳、一刚一柔的变化来说了。诚就能化育,化育的条理就是诚,也就是天。天本来是理的自发体现,不能直接把它命名为理,所以《中庸》论诚时说“一”,统一同异以开启变化,而没有固定的条理可以遵循。因此,程子竟然说“天就是一个理”,并且让学者不审慎思考就产生逾越节制的弊病,这自然不如张载的义理精微了。

既然天是理的发源地,那么用理来谈论天,虽然得到了理的作用却遗忘了天的实体,但如果相信天就是理,也能在自己身上见到天而获得天的大用。这话虽然有所遗漏,但意思自然是正确的。至于说“心就是一个理”,那么它的弊端将会流入异端而不觉悟,这尤其不能不加以辨析。

推究心的本源,它本来就是阴阳二气和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良能就是“神”。而性寄托于其中,知觉通过它显现。性寄托于其中,所以说“具备众理”;知觉通过它显现,所以说“应对万事”。这是气化开始产生神明的地方,固然也是理,但实际上在天那里,气化自然必然有的几微,只是作为天的神明来完成其变化的奥妙,这也可以说是化育的条理罢了。

如果是在人这里,那就不是人的正道了。人的正道,就是所谓的“诚之”(努力达到诚)。仁义礼智中的智,与知觉的知不同。知道善知道恶,才叫做智。这是人能够努力做到的。所以人有心脏,是天赋予的事;天赋予人以性,是人的事。

从本源来说,天通过化育生成,理通过生成心。从末流来说,人继承天,心具备理。理生成心,所以不能说心就是理,推卸责任而只让天独自承担。心具备理,更不可以说心就是理,心如果不是理,理就灭亡了,心还寄托在耳目口鼻身体这些器官上以求侥幸免于死亡呢。

如果说“心就是一个理”,那么就是心外无理而理外无心。说“心外无理”,还可以说得过去,然而这本来就和佛教唯心的说法相同了。父慈子孝,是理。假设有个人,从来没有儿子,那么虽然没有东西阻碍他慈爱的理,但慈爱的理终究不会在心中产生,难道可以根据这颗心从来没有慈爱,就断定天下没有慈爱的理吗?如果说没有儿子而慈爱的理本来存在于性中,那是可以的;如果说没有儿子而慈爱的理具备在心中,那怎么可以呢!所以只有佛教认为理都是虚幻的,然后才能用他们认为心是空的观点来说心外无理。

如果说“理外无心”,那么舜的话说“道心微妙,人心危险”,人心难道能统一于理吗?随着知觉、随着思虑而没有不是理的,难道不肖之徒的放纵邪僻以及异端的蒙蔽、陷溺、背离、困穷,也都没有不是理的吗?

孟子说:“充分扩充自己本心的人,就了解他的本性了。”正是为了说明心不容易充分扩充,因为有非理的东西干扰它,而舍弃它应当效用的能力去追逐虚妄。以此来阐明心并不就是理,而奉行性来治理心,心才能充分发挥它的才能来涵养性。抛弃性而任用心,那么越是追求充分扩充,就越会放荡无涯,从而失去它应当充分扩充的职责。伊川重视说尽心而轻视说知性,他的学说就是这样的。

张载说:“结合性和知觉,才有心的名称。”性是道心;知觉是人心。人心、道心合起来成为心,这不能称为“心就是一个理”又是很明确的了。

告子只认定在心上用功,所以最终不了解性。孟子只了解性来要求心的追求,所以反求诸己而达到诚,以充实光辉而成为大人。佛教说“三界唯心”,就把无作为性。圣贤既然把有作为性,那么只有性是天命之理,而心只是大体来主管它的作用。伊川在这里细微的疑惑没有分析清楚,所以或许认为告子“生之谓性”的说法没有过错。那么想要了解心、性、天、道的真实情况的人,除了横渠(张载)还能归附谁呢!

六

称之为“命”,就必须有给予和剥夺。如果没有给予也从来没有剥夺,就不能叫做命。说吉说福,一定是天有所给予;说凶说祸,一定是天有所剥夺。所以富贵,是命;贫贱,不是命。由富贵变为贫贱,是命;从来没有富贵而贫贱,不是命。死,是命;不死,不是命。夭折者的命是因为他的死而言的,长寿者的命也是总要他的终局而言的。

知道这一点,那么盗跖终其天年,直接不能称之为命。既然不能称之为命,就不需要再辨析它正不正当。从天来说,应该剥夺盗跖的生命,然而没有剥夺,这是天失掉了它的命。失,是说忘记失掉。如果在人这里来说,那么盗跖不死,也是自然的常理。到了盗跖这里,总没有正命、非正命的区别。盗跖如果早点伏法受刑,就是“死于桎梏”,孟子已经称之为非正命了。盗跖“死于桎梏”既然不是正命,那么他不死又怎么能称之为非正命呢?

总之,孟子所说的正命,原本是对向上的人说的,不与小人较量,更何况是盗跖!孟子所说的命,原本是有所得失而言的,而不就这本来没有死的生活而言。如果不

此分明,则看正命处有许多窒碍。桎梏死非正命,盗跖不死又非正命,不揣其本而齐其末,长短亦安有定哉?

译这道理虽然分明,但在看待“正命”时却有许多阻碍。被刑具束缚而死不是正命,盗跖不死也不是正命,不揣度根本而只比较结果,长短又怎么会有定数呢?

俗谚有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举凡琐屑固然之事而皆言命,将一盂残羹冷炙也看得哄天动地,直惭惶杀人!且以未死之生、未富贵之贫贱统付之命,则必尽废人为,而以人之可致者为莫之致,不亦舛乎!故士之贫贱,天无所夺;人之不死,国之不亡,天无所予;乃当人致力之地,而不可以归之于天。

七

  小注于“莫非命也”及“得之有命”,皆云“‘命’字是指气言”。意谓此生死得失之命,或有不当理者,故析而专属之气。愚于周易外传有“德命”“福命”之分,推其所自来,乃阴阳虚实、高明沉潜之撰。则德命固理也,而非气外之理也;福命固或不中乎理也,而于人见非理者,初无妨于天之理。则倘至之吉凶,又岂终舍乎理,而天地之闲有此非理之气乎哉!除是当世一大关系,如孔子之不得位,方可疑气之不顺而命之非理。然一治一乱,其为上天消息盈虚之道,则不可以夫人之情识论之。若其不然,则死岩墙之下非正命矣,乃岩墙之足以压人致死者,又岂非理之必然者哉!故朱子云“在天言之,皆是正命”,言“正” ,则无非理矣。

  其或可以气言者,亦谓天人之感通,以气相授受耳。其实,言气即离理不得。所以君子顺受其正,亦但据理,终不据气。新安谓“以理御气”,固已。乃令此气直不繇理,一横一直,一顺一逆,如飘风暴雨相似,则理亦御他不得。如马则可御,而驾豺虎猕猴则终不能,以其原无此理也。无理之气,恣为祸福,又何必岩墙之下而后可以杀人哉!

  张子云:“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到此方看得天人合辙,理气同体,浑大精深处。故孔、孟道终不行,而上天作师之命,自以顺受;夷、齐饿,比干剖,而乃以得其所求。贫贱患难,不以其道得者,又何莫而不有其理也?人不察耳。

  人只将者富贵福泽看作受用事,故以圣贤之不备福为疑,遂谓一出于气而非理。此只是人欲之私,测度天理之广大。中庸四素位,只作一例看,君子统以“居易”之心当之,则气之为悴为屯,其理即在贫贱患难之中也。理与气互相为体,而气外无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气,善言理气者必不判然离析之。 八

  若令孔子处继世以有天下之位而失其天下,桀、纣自匹夫起而得天下,则可谓此气之倘然无定,而不可以理言也。今既不然,则孔子之为司寇,孟子之为客卿,亦常也,岂可以其道盛于躬,而责天命之非理哉!桀、纣自有当得天下之理,天亦何得不以元后父母之任授之!彼自不尽其理,则为亡而已矣。

  一禅一继,一治一乱,自是天之条理错综处。所以易有不当位之爻,而无失理之卦。未济六位皆失,亦自有其未济之理。阴阳变迁,原少此一卦不得。此其为道,与天之命人以性,有恻隐则又必有羞恶,有辞让则又必有是非一理。凡人不可无贵者、富者、寿者,则亦不可无贫者、贱者、夭者。天之命德于人,无择人,不此独仁而无义,彼独义而无仁。则其命福于人,又岂有所择而必厚之,必薄之也!

  圣贤于此,唯从本分上看得真,不越位而思,故无怨尤。若以人之私意,事求可、功求成之心度之,则横谓此气之推移者无理,离其素位而愿乎其外,此小人之所以不知命也。严嵩,匪人也,其被罪籍没日,皂帽布衣,长揖所司曰:“今日依旧还我个穷秀才底本等。 ”岂君子之于穷约而咎天之非理,曾嵩之不若耶?

九

  “富贵身外之物,得之于身心无分毫之益”,此语说得太褊。寻常老、释之徒劝人,必如此说。富贵,但求之无益耳,岂以其得为无益哉!若尽其道,则贫贱且有益于身心,而况富贵!易曰“崇高莫大于富贵”,又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聚人曰财”。若须弘斯道于天下,亦不得不以此为用。

  孔、孟之为师,自是后世事,当前却许多缺陷。“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悦”,非无益于身也。天下饥,由己饥之,天

译俗语说:“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凡是琐碎必然的事情都说是命运,甚至把一碗残羹冷炙也看得惊天动地,简直让人羞愧惶恐得要命!况且把未死时的生存、未富贵时的贫贱统统归之于命运,那就必然完全废弃人的努力,而把人力可以达到的说成是人力无法达到的,这不是错了吗!所以士人的贫贱,上天没有剥夺;人的不死、国家的不亡,上天没有给予;这些正是人应当努力的地方,不可以归之于上天。

七

朱熹在“莫非命也”及“得之有命”下的小注,都说“‘命’字是指气而言”。意思是说这生死得失的命运,或许有不合乎理的地方,所以分析开来专门归属于气。我在《周易外传》中有“德命”和“福命”的区分,推究它们的来源,乃是阴阳虚实、高明沉潜的构成。那么德命固然合乎理,但不是气之外的理;福命固然或许不合乎理,但对于人看来不合乎理的地方,起初并不妨碍天的理。那么如果遭遇吉凶,又怎么最终会舍弃理,而天地之间会有这种不合乎理的气呢!除非是当世的一大关系,比如孔子不能得位,才可以怀疑气的不顺从而命运的不合乎理。然而一治一乱,作为上天消长盈虚的道理,就不能用人的情识来议论它。如果不然,那么死在倾斜的墙下就不是正命了,然而倾斜的墙足以压死人,这难道不是理的必然吗!所以朱熹说“从天上来说,都是正命”,说“正”,就没有不合乎理的了。

那些或许可以用气来说的,也是说天人的感应相通,以气相互授受罢了。其实,说气就离不开理。所以君子顺受正命,也是只依据理,最终不依据气。新安朱熹说“以理驾驭气”,本来已经很好了。然而如果让这气根本不遵循理,一横一直,一顺一逆,像狂风暴雨一样,那么理也驾驭不了它。比如马可以驾驭,但驾驭豺虎猕猴就终究不能,因为它们原本没有这种理。没有理的气,肆意造成祸福,又何必一定要在倾斜的墙下才能杀人呢!

张载说:“富贵福泽,是将丰厚我的生命;贫贱忧戚,是通常成就你的德行。”到这里才看得天人合辙,理气同体,浑大精深的境界。所以孔子、孟子的道最终不能施行,而上天让他们做老师的命运,自然顺受;伯夷、叔齐饿死,比干被剖心,却得以实现他们的追求。贫贱患难,如果不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得,又有什么没有它的理呢?只是人不察觉罢了。

人只把这富贵福泽看作是享受的事,所以以圣贤不享有福分为疑,于是说这完全出于气而不是理。这只是人欲的私心,揣测天理的广大。《中庸》说四种素位,只作一例看,君子统一以“安于平易”的心来对待,那么气的憔悴困顿,它的理就在贫贱患难之中。理与气互相为体,而气之外没有理,理之外也不能形成气,善于谈论理气的人一定不把它们截然分开。

八

如果让孔子处于继承世代拥有天下的位置而失去天下,桀、纣从平民起家而得到天下,那么可以说这气偶然不定,不可以理来说了。现在既然不是这样,那么孔子做司寇,孟子做客卿,也是常事,怎么可以因为他们的道在身上兴盛,而责怪天命不合乎理呢!桀、纣自有应当得到天下的理,上天又怎么能不把元首父母的职责授予他们!他们自己不尽其理,那么灭亡罢了。

一禅让一继承,一治一乱,自然是天的条理错综之处。所以《易经》有不当位的爻,而没有失理的卦。未济卦六位都失位,也自有它未济的理。阴阳变迁,原本少不得这一卦。这作为道,与上天赋予人性,有恻隐之心就必然有羞恶之心,有辞让之心就必然有是非之心是一个道理。凡人不可没有尊贵者、富有者、长寿者,那么也不可没有贫贱者、卑贱者、短命者。上天赋予人德行,没有选择人,不是这边独仁而无义,那边独义而无仁。那么它赋予人福分,又怎么会有选择而一定丰厚、一定微薄呢!

圣贤在这件事上,只从本分上看得真切,不越位而思,所以没有怨恨。如果用人的私意,事事求可行、求成功的心去揣度,那么横说这气的推移没有理,离开素位而希望于外,这就是小人不知命的缘故。严嵩是个坏人,他被定罪抄家那天,戴着皂帽穿着布衣,向主管官员长揖说:“今天依旧还我个穷秀才的本分。”难道君子在穷困时责怪天不合乎理,还不如严嵩吗?

九

“富贵是身外之物,得到它对身心没有分毫益处”,这话说得太过狭隘。寻常的老子、佛徒劝人,必定这样说。富贵,只是追求它没有益处罢了,难道得到它就没有益处吗!如果尽其道,那么贫贱尚且有益于身心,何况富贵!《易经》说“崇高没有比富贵更大的”,又说“圣人的大宝是地位”,“用什么聚集人说是财富”。如果要弘扬这道于天下,也不得不以此作为凭借。

孔子、孟子做老师,自然是后世的事,当时却有许多缺陷。“说话百姓没有不信的,行动百姓没有不喜悦的”,并非对身心没有益处。天下饥饿,是因为自己饥饿,天

下溺,由己溺之,天下无饥溺而吾心亦释,非无益于心也。故自未得者而言,虽不得而吾身心之量不损。若自得者而言,则居位乘权,明治礼乐,幽治鬼神,何一非吾身心之本务,而岂无益也?

译使天下人免于溺亡,就像自己亲身处于溺境一样去救助,天下没有饥饿和溺亡的人,我的心也就安放了,这并不是对内心修养没有益处。所以,从尚未得道的人的角度来说,即使未能达成目标,我身心的度量也不会受损。如果从已经得道的人的角度来说,那么身处高位、掌握权柄,在明处治理礼乐,在幽处治理鬼神,哪一项不是我身心本来的职责,难道说没有益处吗?

齐湣王亡其国而三益其带,纣之言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亦但蔑视此富贵为身外物而已。圣贤乐行忧违,道在己,故以求为无益。一曲之士孤保其躯命之身,枯寂之心,则以得为无益。一偏之论,必与道悖。疑此非朱子之言,其门人之妄附己意者也。

十

  甚矣,程氏复心之不思而叛道也!其曰“万物之生同乎一本”,此固然矣。乃其为之一本者何也?天也。此则张子西铭之旨也。然同之于天者,自其未有万物者言也;抑自夫万物之各为一物,而理之一能为分之殊者言也。非同之于天,则一而不能殊也。夫天,未有命而固有天矣。理者天之所自出,命者天之所与。天有命,而非命即天矣。故万物之同乎一本者,以天言也。天则“不贰”以为“不测”,可云同也。而程氏乃曰“其所以生此一物者,即其所以生万物之理”,则甚矣其舛也!

  天之所以生此一物者,则命是已,夫命也而同乎哉?此一物之所以生之理者,则性也,性也而同乎哉?异端之说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故狗子皆有佛性,而异类中可行也。使命而同矣,则天之命草木也,胡不命之为禽兽;其命禽兽也,胡不一命之为人哉?使性而同矣,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矣!

  夫在天则同,而在命则异,故曰“理一而分殊”。“分”云者,理之分也。迨其分殊,而理岂复一哉!夫不复一,则成乎殊矣。其同者知觉运动之生,而异以性;其同者絪缊化醇之气,而异以理。乃生成性,而性亦主生,则性不同而生亦异;理别气,而气必有理,则理既殊而气亦不同。程氏乃曰“一物之中莫不有万物之理”,则生同而性即同,气同而理皆同矣。有者无不同,同而后皆能以相有。异端之说曰“若见相非相,是为见如来”;唯相非相,乃如两镜相参,同异互摄,而还相为有也。将此物之中有彼物,则附子有大黄之理,虎狼有虾蚓之理乎?抑蠢物之中有灵物,则枭獍有麟凤之理,犬牛有尧、舜之理乎?且灵物之中有蠢物,则龟鹤有菌耳之理,周、孔有豺虎之理乎?

  孟子言“万物皆备”,备于我也。程氏乃云“所谓万物皆备者,遗本文“于我”字。亦曰有其理而已矣”,则非我之备万物,而万物之备我也。二气之精,五行之粹,得其秀而最灵者,唯人耳。唯君子知性以尽性,存其卓然异于禽兽者以相治而相统,乃廓然知禽兽草木之不能有我,而唯我能备物。即以行于人伦之内,君不能以礼使我而我自忠,则君不备臣而我备君;父不欲以慈养我而我自孝,则父不备子而我备父。至诚之动,且不恤他人之能备我与否,而一尽于己,况就彼悠悠无知、驳杂駤戾之物,求其互相为备以灭等杀而丧人极也哉!故程氏之说,徒务笼罩以浸淫于释氏,而窒塞乖刺,则莫有甚焉者矣。

  夫孟子所云于我皆备之物,而号之曰万,亦自其相接之不可预拟者大言之,而实非尽物之词也。物为君子之所当知者,而后知之必明;待君子之所处者,而后处之必当。故咸之九四“朋从尔思”,而夫子赞之曰“精义入神,穷神知化”,极乎备之辞也。极乎备,则为之坊曰“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吾所必知而必处,若其性而达其情,则所接之物无不备矣。无人欲以为之阂,有天理以为之则,则险可易而阻可简,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若乌黑鹄白,鹤长凫短,蝉之化复育,枫之生菌耳,其生其死,其然其否,一一而备之,是徒为荒幻而无实。为人臣而思备汤、武放伐之理,为人子而思备大舜号泣之理,则亦裂天理之则而积疑成乖矣。故集注之言物,必以君臣父子为之纪,而括其旨于事物之细微,终不侈言飞潜动植之繁芜,如程氏之夸诞以沦于异端,其旨严矣。

一一

  先儒教学者寻仲尼、颜子乐处,而不及孟子之乐。集注云“不待勉强而无不利” ,但与第三节对。语录则以不愧不怍言乐,似欲以此传孟子本色,且须说教近一格,与孔、颜不同。乃孟子于“万物皆备

译齐湣王亡国后反而加宽了三条腰带,商纣王说“我的生存在天命之中”,也不过是轻视富贵,将其视为身外之物罢了。圣贤乐于践行正道,忧虑违背正道,因为道在于自身,所以认为向外追求是无益的。那些偏执一隅的士人,孤立地保全自己的躯命,内心枯寂,便认为获得外物是无益的。这种偏颇的言论,必定与大道相悖。我怀疑这不是朱子的言论,而是他的门人随意附会自己的意思罢了。

十

程氏在恢复本心方面不思量而背离正道,真是严重啊!他说“万物生成的本源相同”,这固然不错。然而那作为共同本源的是什么?是天。这正是张载《西铭》的宗旨。但是说万物同源于天,是从天尚未产生万物时的状态而言;还是从万物各自成为一物,而统一的理能够分化出差异的角度而言?如果不共同源于天,那么统一就不能产生差异了。天,在赋予万物性命之前,本来就有天了。理是天所固有的,命是天所赋予的。天有命,但命并不就是天。所以万物同源于一个本源,是从天的角度而言的。天以“不贰”作为“不测”,可以说它们是相同的。然而程氏却说“它生成这一物的原理,就是它生成万物的原理”,这就大错特错了!

天用来生成这一物的,就是命,命难道相同吗?这一物之所以生成的原理,就是性,性难道相同吗?异端学说认为“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所以狗子都有佛性,这在异类中是可行的。如果命相同,那么天赋予草木性命,为什么不赋予它们禽兽的性命;它赋予禽兽性命,为什么不统一赋予人的性命呢?如果性相同,那么犬的性就等同于牛的性,牛的性就等同于人的性了!

在天那里是相同的,但在命那里是不同的,所以说“理一而分殊”。“分”指的是理的分化。等到分化出差异,理难道还能保持统一吗?既然不再统一,就形成了差异。相同的是知觉运动的生命,而不同在于性;相同的是氤氲化醇的气,而不同在于理。既然生成性,而性也主导生命,那么性不同,生命也就不同;理区别于气,而气必然有理,那么理既已不同,气也就不同了。程氏却说“一物之中无不包含万物的理”,那么生命相同,性也就相同;气相同,理也就都相同了。凡是存在的就没有不同的,相同之后就能互相包含。异端学说认为“若见相非相,是为见如来”;只有相非相,才像两面镜子互相映照,同异互相摄取,从而互相依存。如果把这个物体中包含那个物体,那么附子中就含有大黄的理,虎狼中就含有虾蚓的理吗?或者在蠢物中包含灵物,那么枭獍中就含有麟凤的理,犬牛中就含有尧、舜的理吗?况且在灵物中包含蠢物,那么龟鹤中就含有菌耳的理,周公、孔子中就含有豺虎的理吗?

孟子说“万物皆备”,是备于我。程氏却说“所谓万物皆备,原文遗漏了‘于我’二字,也只是说有其理罢了”,这就不是我具备万物,而是万物具备我了。二气的精华,五行的精粹,得到秀气而最灵明的,只有人罢了。只有君子知道本性以尽本性,保存那卓然不同于禽兽的东西来互相治理和统领,才能广阔地知道禽兽草木不能具备我,而只有我能具备万物。即使推行于人伦之中,君主不能用礼来使我,而我自然忠诚,那么君主不具备臣子,而我具备君主;父亲不想用慈爱来养育我,而我自然孝顺,那么父亲不具备儿子,而我具备父亲。至诚的感动,尚且不担忧他人能否具备我,而完全尽于自身,何况对于那些悠悠无知、驳杂乖戾的事物,要求它们互相具备,从而泯灭等级差别而丧失人的极致呢!所以程氏的学说,只是致力于笼罩万物以逐渐浸淫于佛教,而阻塞乖张,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孟子所说的于我皆备之物,称之为万,也是从那些无法预先推测的接触对象来说的大话,实际上并不是穷尽所有事物的说法。事物是君子应当知道的,然后才知道得明白;是君子应当处理的,然后才处理得当。所以咸卦九四爻辞说“朋从尔思”,孔子称赞说“精义入神,穷神知化”,这是极言具备的说法。极言具备,那么设立的界限就是“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我必然知道且必然处理的,如果是本性而通达其情感,那么所接触的事物无不具备了。没有人欲作为障碍,有天理作为准则,那么险阻可以变得平易,阻碍可以变得简单,平易简单而天下的理就得到了。如果乌鸦黑、天鹅白,鹤长、凫短,蝉的蜕变,枫树生出菌耳,它们的生与死,是与非,一一都具备,这只是荒诞虚幻而没有实际意义。作为臣子而思考具备商汤、周武王放逐讨伐的理,作为儿子而思考具备大舜号啕哭泣的理,那就是撕裂天理的准则而积累疑惑导致乖张了。所以《集注》所说的物,必定以君臣父子为纲纪,而概括其旨意于事物的细微之处,最终不夸耀飞潜动植的繁芜,像程氏那样夸诞而沦入异端,其旨意是严谨的。

一一

先儒教导学者寻找仲尼、颜子的乐处,而没有提及孟子的乐。《集注》说“不待勉强而无不利”,只与第三节相对。语录中则用不愧不怍来解释乐,似乎想以此来传承孟子的本色,而且必须说得接近一格,与孔、颜不同。然而孟子在“万物皆备

于我”之下,说个“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是何等境界!愚意,即此与孔、颜无甚差异。

译在“于我”之下,说出“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这是何等境界!我的意思,这就与孔子、颜回没有什么差别。

张子说心无不歉,只是说诚,未说得乐。“反身而诚”,自与“诚意”别。诚意只在意上满足无歉,未发意时,且别有正心、致知、格物之功。“反身而诚”则是通体说,动时如此,静际亦如此也。发而中节,身之诚乎动也。未发而立天下之大本者,“渊渊其渊”,身之诚乎静也。至此方得万物皆备。如尚不然,则但备所感之一物。动静皆诚,则动静皆乐,故曰“乐莫大焉”。若但以不愧不怍言之,则是事后计功,自考无恶于志,仅为君子三乐之一,而非其乐之大者。抑以“不待勉强而无不利”为乐,则但是得心应手、轻车熟路之趣,乐以情而不足与性量相充,未为大矣。

  此“诚”字从中庸来,故程子言“笔之于书,以授孟子”。窥见其渊源在此,自与大学有别。中庸诚身之旨,以人道合天道之全。大学说诚意,但诚之者固执中之一条目而已。故知心无不歉,未足以尽此。说诚处大,则说乐处不得独小。此乃是廓然大公,物来顺应,煞受用处,与易言“元亨”一理。唯元斯亨,亨者元亨也。“万物资始,乃统天”,“万物皆备于我”也。“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则“乐莫大焉”矣。是则孟子之乐,于孔、颜奚远哉?

  此元是孟子自道其存仁事,不可以集义当之。集义是养气一段工夫,存仁是复性之全功。必如朱子所云,则孟子所学,一于集义,而不足与于仁乎?程子说孟子添个“义”字、 “气”字,大有功于孔子,以其示学者以可循持之践履,正大充实,则以求仁而不托于虚。若将孟子范围于集义之中,则告子以下诸篇说性、说仁一段大本领全与抹煞,其待孟子也亦浅矣。

  潜室云“浑身是义理流行,何处不顺裕”,差为得之。但其云“义理”,未足以尽诚之本体,若云“浑身是天理流行”,斯得之矣。

一二

  巧亦未即为害,微而至,不劳而成,悬设而必中之谓也。若但巧者,固于耻不相妨。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若隐得周密圆好,则直亦在其中,正耻心中之条理也。一部周礼,细微曲中,皆以道御巧,而即以巧合道。故孟子言“智譬则巧”,“不能与人巧”,亦甚重乎其巧也。

  但巧为虚位,可善可恶,知觉运动之良能,而非性。唯以道御巧,而后其巧为合道。若以机变为务而求巧焉,则其用巧也与耻相为违背,故不得复用耻也。一用耻,而机变早不能行矣。只机变是耻之大贼。机者,暗发于此而中彼,藏械以伤物而不觉者也。变者,立一言,作一事,即有可此可彼之势,听后之变易而皆可通,乃至食言改辙而人不得执前说以相覆责。只此便是与耻背驰,用耻不著处。其云巧者,则但就此机变之做得密好者言耳。机变即不巧,亦岂复有耻心哉!

  云峰不归其罪于机变,而一责之巧,乃以拙为至极。曾不知五经、四书从无一奖拙之语,佛、老之徒始以拙为藏身之妙术。僧道多以拙为道号,儒者亦效之,陋已。若只拙将去,更不思量,无论冯道之痴顽徒为败类,即硬地用耻,曾无微中之智,亦如鲍焦之枯死道傍,陈仲子之出哇母食,其于圣贤精义入神以使义不可胜用者,相去亦天渊矣!

一三

  小注曰“求所以生之而不得,然后杀之”,出欧阳永叔文集,朱子引以证此。此非“以生道杀”也。盖曰“求而不得”,则无道矣。杀人者死,盗贼奸宄不待教而诛,法也,非道也。法如其辜,自知当死而不怨,虽在小康之世,乃至乱国,亦无不然。彼自有可死之道,非上之人所以生之之道也。“求所以生之”,乃刑官不忍杀人之心,而非王者生人之道。既曰“生道”,则必有其道矣。“以生道杀民”,即以杀之者为生之道也。“虽死不怨杀者”,必王者之世为然,则不但以刑抵其罪而言可知。

  且曰“杀民”,与言“使民”一例。民者,众庶之辞,非罪人之所得称也。此盖言王者之用兵,虽纳之死地,而非以贪愤兴师。暴不诛,乱不禁,则民且不保其生;故有所征伐以诛暴禁乱

译张子说心没有不满足的,只是说了“诚”,却没有说到“乐”。“反身而诚”,自然与“诚意”不同。“诚意”只是在意念上满足而没有欠缺,在念头未发动时,还有正心、致知、格物的功夫。“反身而诚”则是从整体上来说,动的时候如此,静的时候也是如此。发动而符合节度,是身体在动时的诚。未发动而确立天下的根本,是“深沉幽远”,这是身体在静时的诚。到了这个地步,才算是万物都具备。如果还不是这样,那就只具备了所感应的那一物。动静都诚,那么动静都乐,所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快乐了”。如果只用不愧不怍来解释,那就是事后计算功效,自我考察没有违背志向,这只是君子三乐之一,而不是最大的快乐。如果把“不待勉强而没有不利”当作乐,那只是得心应手、轻车熟路的趣味,乐以情感而言不足以与本性相充实,算不上大。

这个“诚”字来自《中庸》,所以程子说“把它写下来,传授给孟子”。窥见其渊源在这里,自然与《大学》不同。《中庸》诚身的宗旨,是以人道契合天道的全体。《大学》说诚意,只是诚之者固执于其中的一条目而已。所以知道心没有不满足,不足以穷尽这个意思。说诚的地方大,那么说乐的地方就不能独自小。这才是廓然大公,事物来了就顺应,极有受用之处,与《易经》所说的“元亨”是一个道理。只有元才能亨,亨就是元亨。“万物资始,乃统天”,就是“万物皆备于我”。“云行雨施,品物流形”,那么“没有比这更大的快乐了”。这样看来,孟子的乐,与孔子、颜回相差多远呢?

这个“元”是孟子自己陈述他存仁的事,不可以用集义来对应。集义是养气的一段功夫,存仁是复性的全部功夫。如果一定要像朱子所说的那样,那么孟子所学,全都在于集义,而不足以参与仁吗?程子说孟子添加了“义”字、“气”字,对孔子大有功劳,因为他给学者展示了可以遵循持守的实践,正大充实,从而求仁而不寄托于虚空。如果把孟子限制在集义的范围内,那么告子以下各篇说性、说仁的一大段大本领就全被抹杀了,对待孟子也太浅薄了。

潜室说“浑身是义理流行,哪里不顺遂宽裕”,大体上说得对。但他所说的“义理”,不足以穷尽诚的本体,如果说“浑身是天理流行”,这才说得对。

一二

巧诈未必立即成为祸害,微妙而至,不劳而成,预先设定而必定命中的,叫做巧。如果只是巧诈,固然与羞耻心不相妨碍。“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如果隐瞒得周密圆融,那么直也在其中,正是羞耻心中的条理。一部《周礼》,细微曲折中,都是以道驾驭巧,而即以巧符合道。所以孟子说“智慧比作巧”,“不能与人巧”,也非常重视巧。

但是巧是一个虚位,可善可恶,是知觉运动的良能,而不是本性。只有以道驾驭巧,然后巧才符合道。如果以机变作为追求而求巧,那么用巧就与羞耻心相违背,所以不能再使用羞耻心了。一用羞耻心,机变早就不能行了。只有机变是羞耻心的大贼。机,是暗中在此发动而命中彼处,藏械以伤害事物而不觉察。变,是立一言,作一事,就有可此可彼的趋势,听凭后来的变化而都可以通融,甚至食言改辙而人们不能用前面的说法来责问。这仅仅是与羞耻心背道而驰,使用羞耻心不起作用的地方。所说的巧,只是就这机变做得密好而言罢了。机变即使不巧,又怎么还会有羞耻心呢!

云峰不把罪责归于机变,而一概归咎于巧,于是以拙为极致。曾不知道五经、四书中从没有奖励拙的言语,佛、老的徒众才开始以拙为藏身的妙术。僧道多以拙为道号,儒者也效仿他们,太鄙陋了。如果只是一味地拙下去,不再思量,无论冯道的痴顽徒为败类,即使硬性地使用羞耻心,曾没有微妙中的智慧,也像鲍焦枯死在道旁,陈仲子吐出母亲的食物,他们与圣贤精义入神以使义不可胜用者,相差也如天渊了!

一三

小注说“寻求使他生存的方法而得不到,然后才杀他”,出自欧阳修文集,朱子引用它来证明这一点。这不是“以生道杀”的意思。大概说“求而不得”,那就是无道了。杀人者死,盗贼奸宄不待教化就诛杀,这是法,不是道。法如其辜,自知当死而不怨恨,即使在小康之世,乃至乱世,也没有不这样的。他们自有可死的道,不是上位者用来使他们生存的道。“求所以生之”,是刑官不忍杀人的心,而不是王者生人的道。既然说“生道”,那么一定有其道了。“以生道杀民”,就是以杀他们作为使他们生存的道。“虽死不怨杀者”,一定是王者之世才这样,那么不仅仅以刑抵罪而言可知。

而且说“杀民”,与说“使民”同类。民,是众庶的称呼,不是罪人所能称的。这大概是说王者用兵,虽然把他们置于死地,而不是因为贪婪愤怒而兴师。暴虐不诛,混乱不禁,那么百姓尚且不能保全他们的生命;所以有所征伐以诛暴禁乱。

,乃以保卫斯民而奠其生。故兵刃临头,而固谅其不得已之心,不怨上之驱之死地也。若霸者之兵,则或以逞欲,或以泄忿,或以取威,故以乘势,不缘救民而起,安得不归咎于兵端之自开以致其怨哉?

译于是用来保卫百姓而安定他们的生活。所以当兵器架在头上时,百姓依然体谅统治者不得已的苦衷,不怨恨君主驱使他们去送死。如果是霸者的军队,那么有的为了放纵私欲,有的为了发泄愤恨,有的为了树立威势,所以借着有利的形势行事,并非因为拯救百姓而兴起,怎么能不归咎于战争是由他们自己挑起从而招致怨恨呢?

庆源云“虽不免于杀,然其本意,则乃欲生之;不然,只是私意妄作”,得之。

一四

  击壤谣自后世赝作。司马迁谓“载籍极博,尤考信于诗、书”,诗、书之所不道,无信可也。“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帝力何有于我”,只是道家“无为自定、清静自正”之唾余耳。帝王以善政善教而得民心,其生也莫不尊亲,其死也如丧考妣,而忍云“帝力何有” 哉!

  龟山云“亦不令人喜,亦不令人怒”,庆源云“当生则生,当杀则杀”,朱子云“‘ 上下与天地同流’,重铸一番过相似”,此方是王者经纶天下、移风易俗一大作用。其别于霸者,非霸有为而王无为也,盖霸以小惠而王以大德也。以大德故,固不令人怒,而亦不令人喜。位置得周密,收摄得正大;当生则生,非以煦煦之仁而生之;当杀则杀,不以姑息而不杀,亦不以有所耸动张皇而故杀之。其使“民日迁善”者,则须尽革其旧染之恶,纳之于轨物,齐之以礼乐,昭然使民众著;而云“不知为之者”,亦自其无醲赏重罚之激劝者言尔。

  曰“不知为之”,曰“化”,曰“神”,只此数字,不切实从理事上看取,则必为黄、老家一派浮荡无根之言所惑。此处唯朱子说得分明,曰“便神妙不测,亦是人见其如此” 。若以王者之心言之,则初无所谓“神”也。王者若操一使人莫测之心,则亦朝四暮三之术。

  若云王者虽不操此心,而其转移灵妙,即此即彼,自无取与之劳,则与释、老之徒所赞仙佛功德相似。而试思禹、汤、文、武之以经理天下者,曾有是哉!“上好礼而民莫敢不敬,上好义而民莫敢不服,上好信而民莫敢不用情”,“所过者化”,此而已矣。“有关雎、麟趾之精意而周官之法度行焉”,“所存者神”,此而已矣。只此便是霸者所必不可至之境,而民之杀不怨,利不庸,迁善不知也。王、霸之辨,只在德之诚伪,量之大小,即于其杀之、利之、迁之上天地悬隔,非王者之神通妙用行于事为之表,为霸者所捉摸不得也。

  “民不知为之”,非上之无为也。其为人也孝弟,则犯上者鲜,作乱者未之有矣。王者但教孝教弟,使自修之于门内,举立教之首务以例其余。而民志既定,自舍其犯上作乱之习以迁于善。乃不似小补之法,什伍纠之,赏罚动之,明悬一犯上作乱之禁,虔束其民而劣免于恶。夫所务者本,而大道自行,彼愚者固不知其条理之相因,则以惊其莫之禁而自迁也。若夫君子之存诸中而以迁民者,经纬本末,纤悉自喻,即此云雷之经纶,为性命之各正;何尝操不可测知之符,以听物之自顺而行于无迹也哉!

  夫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春以生,秋以杀,稼者必穑,少者必壮,至仁大义,而性以恒焉。君子体此为出身加民之大用,金声而玉振之,始终条理之际,井井如也。如是以施,则必如是以得。如是以求,则必如是以与。实有以施,实有以与,取坏法乱纪之天下咸与维新。仁义之用行而阴阳之撰著,则与天地同流矣。禹、汤、文、武之盛德大业尽此矣,安所得黄、老之言,徐徐于于,相与于无相与,一如禽飞兽走之在两闲者而称之耶?

一五

  程子谓“良知、良能出于天”,则信然也。其云“无所繇而不系于人”,则非愚所知。此章书被禅学邪说污蔑不小。若更不直显孟子之旨,则姚江所云“无善无恶是良知”者,直以诬道,而无与知其非矣。

  孟子曰“其良能也”,“其良知也”,二“其”字与上“人”字相承,安得谓“不系于人”?

  “人之所不学而能,不虑而知者”,即性之谓也。学、虑,习也。学者学此,虑者虑此,而未学则已能,未虑则已知,故学之、虑之,皆以践其所与知、与能之实,而充其已知、已能之理耳。

  乃此未学而已知、未虑而已能“不”字只可作“未” 字解。者,则既非不良之知、不良之能也,抑非或良或不良、能良能不良之知能也。皆良也。良即善也。良者何也?

译庆源说:“虽然不免于杀戮,但其本意,却是想要让他们生存;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出于私意而妄作。”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一四

《击壤歌》是后世伪造的作品。司马迁说:“记载的书籍极为广博,尤其要考证《诗经》《尚书》中的可信内容。”《诗经》《尚书》中没有记载的,就没有可信的依据。“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帝王的权力对我有什么影响呢?”这不过是道家“无为而自定、清静而自正”的残余言论罢了。帝王凭借善政善教而获得民心,他们活着时,百姓无不尊敬亲近;他们死后,百姓如同丧父丧母般悲痛,怎么能忍心说“帝王的权力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龟山说:“既不让百姓喜悦,也不让百姓愤怒。”庆源说:“该让生存的让生存,该让杀戮的让杀戮。”朱子说:“‘上下与天地同流’,重新铸造一番,大概也差不多。”这才是王者治理天下、移风易俗的一大作用。王者与霸者的区别,并不是霸者有所作为而王者无所作为,而是因为霸者靠小恩小惠,王者靠大德。因为有大德,所以固然不让百姓愤怒,也不让百姓喜悦。安排得周密,收摄得正大;该让生存的让生存,不是出于温和的仁爱而让他们生存;该让杀戮的让杀戮,不是出于姑息而不杀戮,也不是因为有所惊动张皇而故意杀戮。那些使“百姓日渐向善”的,必须彻底革除他们旧有的恶习,纳入正轨,用礼乐来整齐他们,明显地让百姓知晓;而说“不知道是谁做的”,也是从没有厚赏重罚来激励劝勉的角度来说的。

说“不知道是谁做的”,说“教化”,说“神妙”,只有这几个字,如果不切实从道理和事理上去观察,就一定会被黄老学派那些浮荡无根的言论所迷惑。这里只有朱子说得明白,说:“即使神妙不可测度,也是人看到它如此。”如果从王者的心意来说,起初并没有所谓“神妙”的东西。王者如果持有一种让人不可测度的心意,那也就是朝四暮三的权术。

如果说王者虽然不持这种心意,但他的转移灵妙,即此即彼,自然没有取予的辛劳,那就与释、老之徒所赞美的仙佛功德相似了。试想想禹、汤、文、武治理天下的方式,曾经有过这样的吗!“君主喜好礼,百姓就没有不敢不恭敬的;君主喜好义,百姓就没有不敢不服从的;君主喜好信,百姓就没有不敢不真诚的”,“所经过的地方都受到教化”,仅此而已。“有关雎、麟趾的精意,而周官的法度得以施行”,“所存留的都是神妙”,仅此而已。这正是霸者所绝对达不到的境界,而百姓被杀戮不怨恨,得利不怠慢,向善而不知道是谁做的。王与霸的区别,只在于德的真诚与虚伪,量的大小,就在其杀戮、得利、向善上有着天壤之别,并不是王者的神通妙用行于事为之外,是霸者所捉摸不到的。

“百姓不知道是谁做的”,并不是君主无所作为。百姓为人孝顺悌敬,那么犯上作乱的人就很少,作乱的人就没有了。王者只是教导孝顺悌敬,让他们在门内自我修养,举立教化的首要任务来类推其他。而百姓的心志既定,自然舍弃犯上作乱的习性而迁向善。这不像是小补的方法,用什伍连坐来纠察,用赏罚来驱动,明确悬挂犯上作乱的禁令,严束百姓而勉强免于作恶。所致力于的是根本,大道自然施行,那些愚昧的人固然不知道其中的条理相互关联,就惊讶于没有人禁止而自己向善。至于君子存于心中而用来教化百姓的,经纬本末,细微之处自然明白,这就是云雷的经纶,使性命各得其正;何曾持有一种不可测度的符契,听任万物自然顺从而行于无迹呢!

所谓神妙,是阴阳二气的良能。春天以生,秋天以杀,种庄稼的人必然收获,年少的人必然强壮,至仁大义,而本性恒常不变。君子体认这一点作为出身加惠于民的大用,金声玉振,始终条理之间,井然有序。如此施行,就必然如此得到。如此寻求,就必然如此给予。确实有施予,确实有给予,使坏法乱纪的天下都得到革新。仁义的作用施行而阴阳的撰著显现,就与天地同流了。禹、汤、文、武的盛德大业尽在于此,怎么能得到黄老之言,徐徐缓缓,相互之间没有真正的交往,就像禽鸟飞翔野兽奔跑在两闲一样而称颂它呢?

一五

程子说:“良知、良能出于天”,这是可信的。他说“无所由来而不系于人”,就不是我所知道的。这一章书被禅学邪说污蔑不小。如果不直接彰显孟子的旨意,那么姚江所说的“无善无恶是良知”,就是诬蔑大道,而无法知道它的错误了。

孟子说:“其良能也”,“其良知也”,两个“其”字与上面的“人”字相承接,怎么能说“不系于人”呢?

“人之所不学而能,不虑而知者”,就是性的意思。学、虑,是习染。学者学习这个,虑者思虑这个,而没有学习就已经能,没有思虑就已经知,所以学习它、思虑它,都是为了实践所给予的知、能的实质,而扩充其已知、已能的理罢了。

然而这“未学而已知、未虑而已能”的“不”字,只可以作“未”字解释。那么,这既不是不良的知、不良的能,也不是或良或不良、能良能不良的知能。都是良的。良就是善。良是什么呢?

仁也,义也。能仁而不能不仁,能义而不能不义;知仁而不知不仁,知义而不知不义:人之性则然也。

译仁啊,义啊。能够行仁却做不到不行仁,能够行义却做不到不行义;知道什么是仁却不知道什么是不仁,知道什么是义却不知道什么是不义:人的本性就是这样的。

顾人性之有仁义,非知性者不足以见其藏也。故新安曰“此盖指良知、良能之先见而切近者以晓人也”。则繇其亲亲而知吾性之有仁也,繇其敬长而知吾心之有义也。何也?以亲亲者仁之实,而敬长者义之实也。乃此则已达之天下而皆然矣。其有不然者,习害之,而非性成之尔。达之天下而皆然,则即亲亲而可以知性之仁,即敬长而可以知性之义,岂待他求之哉!

  孟子尽心一篇文字别是一体撰,往往不可以字句测索大意,顺行中忽作一波,疑其门人所记,别是一手笔。善读者须观大旨,不当随字句煞解。则“性善”二字括此一章之旨,而彼所云“无善无恶是良知”者,不待破而自明矣。

一六

  古人文字,始终一致,盖有定理则必有定言也。“大人”之名见于易,而孟子亟称之。盖孟子自审其所已至之德与可至之业,故言之亲切。乃于答浩生不害之问,则胪列为详。然则为大人者,其以未能化而不至于圣,审矣。

  孟子谓伊尹圣之任,就其任之圣者而言,则已化矣。使其未化,则放君、反君之事,为之必有所碍。若孟子则道不同,而不以伊尹为学,而要亦自审其未能化也。故孟子学孔子而为大人,伊尹虽不逮孔子而已圣。若天民者,列于大人之下,则是未至乎大者也。伊尹圣,而天民未至乎大,安得谓伊尹为天民哉?伊尹曰“予天民之先觉者”,其言“天民”,犹言生民尔。此言“天民”,则以奉天理而成乎人也,其义殊矣。

  此章俱就得位而言。“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犹言达天下之可行者行之,初不云达不可行而不行。夫唯事君人者,未得患得,而冒昧自炫。其在安社稷之臣,亦必社稷之责在己而后任之,不必天民也。大人之“正己而物正也”,则亦不能不乘乎时位。苟无其位,则孔子之圣,且不能正鲁人女乐之受,况其下此者乎!是则朱子所云天民专指未得位者,殊为未审。

  盖“安社稷臣者”,田单、乐毅足以当之矣。天民者,所学正且大矣,而于己之德未盛,则居位行志,亦不能令上之必行而下之必效,抑择时之所可为,因与补救,若夫时之所不能行者,不能必也。子产、蘧伯玉足以当之矣。盖有君子之道,而未几乎“与时偕行”之德。使太甲以为之君,“多士”“多方”以为之民,则彼有所穷矣。大人者,不用于时则为孟子,用于时则皋陶、傅说其人矣。道备于己而光辉及物,故不仁之民可使远,以高宗之惫,而厥修亦可使来也。可使来也。

  进此而上,则有大而化之之圣,偏则为伊尹,全则为孔子,固为孟子言之所未及。然至于正己物正,则道虽不得与圣侔,而德业亦与圣同矣。此章但就德业而言,则固可举大以上统乎圣也。集注列伊尹于大人之下,未为定论。

一七

  前云“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后云“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此固不容无差异之疑。乃云峰谓前言乐在性中,后言乐在性外,则不足以释其疑,而益以增疑矣。

  不知前云“君子有三乐”,在一“有”字上不同。言“有”者,有之则乐,而无之则愿得有之也。父母兄弟之存,英才之至,既皆非非望之福;仰不愧、俯不怍,亦必求而后得。故当其既有,唯君子能以之为乐,而非君子则不知其可乐。然当其不能有,则不愧不怍,正宜勉而自致;英才未至,亦宜厚德畜学以待之;而父母之不存,兄弟之有故,则君子之所耿耿于夙夜者。故有之而乐,无之而或以哀,或以思,或以悔恨而忧之不宁,而王天下之与否不以动其心也。

  若所云“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者,则已然之词也。业已得位而道无不行矣,非未有之而愿有之以为乐者也。作君师以觉斯民,与得英才而教育之,其于吾性中成物之德,又何别焉,而其事业则尤畅矣。

  既不得以得位行道为性分以外之事,抑若就性体之固然者言之,则前之三乐,亦非能于所性而有加损。盖不愧不怍,在赵阅道、司

译然而人性中本有仁义,不是真正了解本性的人,就无法察觉它们蕴藏其中。所以新安说:“这大概是指良知、良能中那些预先显现且切近易懂的部分,用来开导世人。”于是,从亲爱亲人中,可以知道我的本性中有仁;从尊敬长辈中,可以知道我的本心中有义。为什么呢?因为亲爱亲人是仁的实质,尊敬长辈是义的实质。这道理推及天下都是如此。那些不这样做的,是习气害了他们,而不是本性原本如此。既然推及天下都如此,那么通过亲爱亲人就可以知道本性中的仁,通过尊敬长辈就可以知道本性中的义,哪里还需要向外寻求呢!

《孟子·尽心》篇的文字风格独特,往往不能仅凭字句去揣测大意,行文顺畅中忽然出现波折,怀疑是门人所记录,笔法不同。善于阅读的人应当观察主旨,不应当拘泥于字句去死解。那么,“性善”二字概括了这一章的主旨,而那种所谓“无善无恶是良知”的说法,不用辩驳就自然明白了。

一六

古人的文章,始终一致,大概因为有确定的道理就一定有确定的言辞。“大人”这个名称见于《易经》,而孟子极力称赞它。大概是孟子自我审视他所已达到的德行和可以达到的事业,所以言辞亲切。而在回答浩生不害的提问时,则详细列举。那么成为大人,大概是因为未能完全教化而达不到圣人的境界,这是确定的。

孟子说伊尹是圣人之任,就他承担重任的圣人方面来说,已经教化完成了。假如他没有完成教化,那么放逐君主、迎回君主的事情,做起来一定会有阻碍。至于孟子则道路不同,不把伊尹作为学习的榜样,但也自我审视自己未能完全教化。所以孟子学习孔子而成为大人,伊尹虽然不及孔子但已经是圣人。至于天民,排列在大人之下,那就是没有达到“大”的境界。伊尹是圣人,而天民没有达到“大”,怎么能说伊尹是天民呢?伊尹说“我是天民中先觉的人”,他说的“天民”,不过是说生民罢了。这里说的“天民”,是指奉承天理而成为人,意义完全不同。

这一章都是就获得地位而言。“通达可行于天下然后实行”,是说通达天下可行的事情去实行,起初并没有说通达不可行的事情就不实行。只有侍奉君主的人,没有获得地位时担心得不到,而轻率地自我炫耀。那些安定社稷的大臣,也一定是社稷的责任在自己身上才承担,不一定非要是天民。大人的“端正自己而万物随之端正”,也不能不凭借时势和地位。如果没有那个地位,那么孔子的圣人,尚且不能纠正鲁国接受女乐的事情,何况那些低于孔子的人呢!这就是朱子所说天民专指未得位的人,非常不审慎。

大概“安定社稷的大臣”,田单、乐毅足以担当了。天民,所学端正且宏大,但自己的德行尚未盛大,那么居于地位实行志向,也不能让上面一定实行而下面一定效仿,只是选择时势可以做的,因而加以补救,至于时势不能实行的,就不能一定做到了。子产、蘧伯玉足以担当了。大概有君子的道,但还没有接近“与时偕行”的德行。假如太甲作为他们的君主,“多士”“多方”作为他们的百姓,那么他们就有所困窘了。大人,不被时势任用就是孟子,被时势任用就是皋陶、傅说那样的人。道完备于自己而光辉及于万物,所以不仁的百姓可以使之远离,凭借高宗的疲惫,他的修养也可以使之到来。可以使他们到来。

再往上,就有大而能化育的圣人,偏于任事的是伊尹,全面的是孔子,这本来是孟子言辞所未涉及的。然而到了端正自己而万物随之端正,那么道虽然不能与圣人等同,但德业也与圣人相同了。这一章只是就德业而言,那么本来可以把大人以上统归于圣人。集注把伊尹列在大人之下,不是定论。

一七

前面说“君子有三乐,而称王天下不包括在其中”,后面说“立于天下之中,安定四海百姓,君子以此为乐”,这本来不容没有差异的疑问。于是云峰说前面说的乐在性中,后面说的乐在性外,这不足以解释疑问,反而增加了疑问。

不知道前面说“君子有三乐”,在于一个“有”字上不同。说“有”,有了就快乐,没有就希望得到。父母兄弟健在,英才到来,既都不是非分的福分;仰不愧、俯不怍,也一定是追求后才能得到。所以当已经拥有时,只有君子能以此为乐,而非君子则不知道这值得快乐。然而当不能拥有时,不愧不怍,正应当努力自我达到;英才未到,也应当厚积德行修养学问来等待;而父母不健在,兄弟有变故,则是君子日夜挂心的事情。所以有了而快乐,没有时或哀伤,或思念,或悔恨而忧虑不安,而称王天下与否不因此动摇他的心。

至于所说“立于天下之中,安定四海百姓”,则是已经完成的言辞。已经获得地位而道没有不施行的,不是没有而希望拥有以此为乐。作君主老师来觉悟百姓,与得到英才来教育他们,对于我性中成就万物的德行,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其事业则更加畅达了。

既然不能把获得地位施行道义看作性分以外的事,假如就性体本然的状态来说,那么前面的三乐,也不是能在本性上有所增减。大概不愧不怍,在赵阅道、司

马君实已优有之,而君子之“反身而诚”,以见性于静存而立天下之大本者,则岂得遽为二公许!此于圣学中,自有升堂、入室之辨,而非一不愧不怍之即能尽性。若所性之孝,不以父母之不存而损;所性之弟,不以兄弟之有故而损。周公善继人志,大舜与象俱喜,固不以有待为加损也。至于英才之不得,则所谓“人不知而不愠”,其又何损于性中成己、成物之能耶?是不得以前言三乐在性中,异于后言乐之在性外,审矣。

译马君实已经拥有优越的条件,但君子那种“反求诸己而真诚”,在静存中显现本性并确立天下根本的修养,难道能轻易被那两位公所认可吗?这在圣人的学问中,自有升堂、入室的分别,并不是仅仅做到问心无愧、不惭愧就能穷尽本性的。如果本性中的孝,不因父母不在而减损;本性中的悌,不因兄弟有变故而减损。周公善于继承他人的志向,大舜与象共同欢喜,本来就不因为有所依赖而增加或减损本性。至于英才无法得到,这就是所谓的“别人不了解自己却不生气”,这又怎么会减损本性中成就自己、成就万物的能力呢?因此,不能认为前面所说的三乐在本性之中,与后面所说的乐在本性之外有所不同,这是明确的。

要此两章言乐,皆降一步说,与“乐莫大焉”之乐不同。而就所乐者较量,则又有可求、不可求之别,故不妨同而异、异而同也。

一八

  “君子所性”一“所”字,岂是因前二“所”字混带出底,亦须有意义在。集注云“ 气禀清明,无物欲之累”;语录谓“君子合下生时,者个根便著土;众人则合下生时,便为气禀物欲一重隔了”。如此,则竟以“所”字作“之”字看。上云“所性不存焉”,若作“之 ”字说,则君子之性不存于“大行”,众人之性存于“大行”乎?“所欲”者,以之为欲也。“所乐”者,以之为乐也。“所性”者,率之为性也。

  若论“合下生时”,则孟子固曰“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是四体”,抑曰“人无有不善”,今乃殊异君子之性于众人,则岂不自相矛盾!且君子之四德以根心而生色者,若一恃其天资之美,而作圣之功无有焉,则孟子之言此,乃自炫其天分之至以傲人于攀跻不及之地。是其矜夸诧异,与释氏所云“天上天下,惟吾独尊”者,奚以别焉?

  若云气禀之累,众人所以不能如君子,孟子言性,从不以气禀之性为言,先儒论之详矣。况本文明言“君子所性”,与“所乐”“所欲”一例,则更何天命、气禀之别?岂众人之欲乐陷于私利者,亦天使之然而不能自瘳耶?

  性者,人之同也;命于天者同,则君子之性即众人之性也。众人不知性,君子知性;众人不养性,君子养性;是君子之所性者,非众人之所性也。声色臭味安佚,众人所性也。仁义礼智,君子所性也;实见其受于天者于未发之中,存省其得于己者于必中之节也。

  “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而知其为“分定”者,唯君子知性也;不知,则非得位行志而不足以著仁义礼智之用矣。仁义礼智根心、生色以践形而形著其化者,唯君子养性也;不养,则四德非不具于心,面、背、四体非不有自然之天则足以成乎德容,而根之既仆,生以槁也。

  故性者,众人之所同也;而以此为性,因以尽之者,君子所独也。知性,养性,是曰 “性之”。唯其性之,故曰“所性”。岂全乎天而无人之词哉!周子曰:“性焉、安焉之谓圣。”唯其“性焉”,是以“安焉”。“性”云者,圣功之极致也,而岂独以天分表异求别于气质之累不累者乎!孟子曰“君子不谓性也”,义通此矣。

一九

  杨、墨所为,正以贼仁、贼义。子莫却调停,各用一半,只就他二家酌取,则仁、义皆贼矣。道总不恁地。杨、墨以私意窥道,略略见得一端。子莫并不曾用意去窥道,眼孔里只晓得杨、墨,全在影响上和哄将去。此古今第一等没搭▯亻▯夭▯韭▯人,故其教亦不传于后。近日李贽用一半佛、一半老,恰与此人同其愚陋。

  集注将“中”字“一”字,与圣道之“中”“一”辨,未免带些呆气。他“中”只是杨、墨之“中”,“一”只是杨、墨各成一家之“一”,何嫌何疑而置之齿颊!

二十

  尽天下无非理者;只有气处,便有理在。尽吾身无非性者;只有形处,性便充。孟子道个“形色,天性也”,忒煞奇特。此却与程子所论“气禀之性有不善”者大别。但是人之气禀,则无有不善也。

  盖人之受命于天而有其性,天之命人以性而成之形,虽曰性具于心,乃所谓心者,又岂别有匡壳,空空洞洞立乎一处者哉!只者“不思而蔽于物”一层,便谓之“耳目之官”;其能思而有得者,即谓之“心官”,而为性之所藏。究竟此小体、大体之分,如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实一贯也。

  合下粗浮用来,便唤作“耳目之官”;释氏所谓见性、闻性等。里面密藏底,便唤作心。礼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方其盛而有生,则形色以灵,只此是造化之迹,而诚即无不行于其闲;特不可掩者天几之动,而其为显之微以体大道之诚者,不即现耳。故从其一本,则形色无非性,而必无性外之

译这两章谈论“乐”,都退一步来说,与“乐莫大焉”中的“乐”不同。就所乐的对象来比较,又有可求与不可求的区别,所以不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一八

“君子所性”中的“所”字,难道是因为前面两个“所”字连带出来的吗?其中也必须有意义。朱熹《集注》说“气质禀赋清明,没有物欲的牵累”;《语录》说“君子刚出生时,这个根本便扎根于土;众人刚出生时,便被气质禀赋和物欲隔了一层”。这样,就把“所”字当作“之”字来看待了。上文说“所性不存焉”,如果当作“之”字解释,那么君子的本性不存于“大行”,众人的本性却存于“大行”吗?“所欲”,是把那当作欲望;“所乐”,是把那当作快乐;“所性”,是顺从那作为本性。

如果论及“刚出生时”,孟子固然说过“人有这四种善端,就像人有这四肢”,又说“人没有不善的”,现在却把君子的本性与众人区别开来,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况且君子以根植于心、流露于面色为特征的四种德行,如果只依赖天资的美好,而没有成为圣人的功夫,那么孟子说这些话,就是炫耀自己天分极高,使人望尘莫及。这种矜夸奇特,与佛教所说的“天上天下,惟吾独尊”,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说气质禀赋的牵累,是众人不能像君子的原因,孟子论性,从不以气质禀赋之性来谈论,前代儒者论述得很详细了。况且本文明确说“君子所性”,与“所乐”“所欲”同类,那么还有什么天命、气质禀赋的区别呢?难道众人沉溺于私利的欲望和快乐,也是上天让他们这样而不能自我痊愈的吗?

本性,是众人相同的;受命于天的相同,那么君子的本性就是众人的本性。众人不认识本性,君子认识本性;众人不修养本性,君子修养本性;所以君子所顺从的本性,与众人所顺从的本性不同。声色臭味安逸,是众人所顺从的本性;仁义礼智,是君子所顺从的本性;实实在在地在情感未发时的中正状态中看见受之于天的本性,在必然中节的节度中存养省察得之于己的本性。

“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而知道这是“分定”的,只有认识本性的君子能做到;不认识,那么非得位行志不足以彰显仁义礼智的作用了。仁义礼智根植于心、流露于面色从而践行形体并彰显其教化的,只有修养本性的君子能做到;不修养,那么四种德行并非不具备于心,面部、背部、四肢并非没有自然的法则足以成就德行的仪容,但根本既已倾倒,生长也就枯萎了。

所以本性,是众人所相同的;而以此为性,并以此来穷尽它的,是君子独有的。认识本性,修养本性,这就叫作“性之”。正因为“性之”,所以叫作“所性”。这难道全是天赋而没有人为努力的言辞吗!周敦颐说:“性焉、安焉叫作圣。”正因为“性焉”,所以“安焉”。“性”这个字,是圣功的极致,难道只是用天分来标榜差异,以求区别于气质禀赋是否有牵累吗!孟子说“君子不谓性也”,意义与此相通。

一九

杨朱、墨翟的做法,正是损害仁、损害义。子莫却调和折中,各用一半,只在他们两家之间斟酌选取,那么仁、义都受损了。道总不是这样的。杨朱、墨翟用私意窥探道,略微见到一端。子莫并没有用心意去窥探道,眼里只知道杨朱、墨翟,完全在影响上随声附和。这是古今第一等没有主见的人,所以他的学说也不流传于后世。近日李贽用一半佛、一半老,恰好与此人同样愚陋。

朱熹《集注》将“中”字“一”字,与圣道的“中”“一”加以辨析,未免带些呆气。他的“中”只是杨朱、墨翟的“中”,“一”只是杨朱、墨翟各成一家之“一”,有什么嫌疑而把它挂在嘴边!

二十

尽天下无非理;只要有气存在的地方,理就在其中。尽我身无非性;只要有形体的地方,性就充满。孟子说“形色,天性也”,非常奇特。这与程子所论“气质禀赋之性有不善”大不相同。但是人的气质禀赋,没有不善的。

大概人受命于天而有其本性,天赋予人以本性而成就其形体,虽然说本性具于心,但那所谓的心,又岂是别有容器,空空洞洞立在一处的呢!只是那“不思而蔽于物”的一层,便叫作“耳目之官”;那能思而有得的,便叫作“心官”,是本性所藏之处。究竟这小体、大体的分别,如同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实际上是贯通一致的。

刚出生时粗浮的功用,便叫作“耳目之官”;佛教所说的见性、闻性等。里面密藏的,便叫作心。《礼记》称“气是神的旺盛,魄是鬼的旺盛”。当它旺盛而有生机时,那么形色就灵妙,这只是造化的痕迹,而诚就无不行于其中;特别不可掩盖的是天机的发动,而那显现细微以体察大道之诚的,不就在眼前吗。所以从它的一源来看,形色无非是性,而必定没有性之外的

形色,以于小体之外别有大体之区宇。若圣人之所以为圣功,则达其一实之理,于所可至者,无不至焉。

译形体容貌,在于小体之外另有一个大体的领域。至于圣人之所以成就圣人的功业,是因为通达了那唯一真实的道理,对于能够达到的境界,没有不达到的。

故程子曰“充其形”。形色则即是天性,而要以天性充形色,必不可于形色求作用。于形色求作用,则但得形色。合下一层粗浮底气魄,乃造化之迹,而非吾形色之实。故必如颜子之复礼以行乎视听言动者,而后为践形之实学。不知朱子何故于此有“耳无不聪,目无不明,口尽别味,鼻尽别臭”之语,极为乖张。疑非朱子之言,而其门人之所附益也。

  耳之闻,目之见,口之知味,鼻之知臭,只此是合下一层气魄之盛者,才用时便是效灵。只此四者,人之所能,禽兽亦未尝不能。既与禽兽而共其灵,则固已不能践人之形矣。

  人之形色所以异于禽兽者,只为有天之元、亨、利、贞在里面,思则得之,所以外面也自差异。人之形异于禽兽。故言“形色天性”者,谓人有人之性,斯以有人之形色,则即人之形色而天与人之性在是也。尽性斯以践形,唯圣人能尽其性,斯以能践其形。不然,则只是外面一段粗浮底灵明,化迹里面却空虚不曾踏著。故曰“践”,曰“充”,与易言“蕴”、书言“衷”一理。盖形色,气也;性,理也。气本有理之气,故形色为天性;而有理乃以达其气,则唯尽性而后能践形。

  繇此言之,则大体固行乎小体之中,而小体不足以为大体之累。特从小体者失其大而成乎小,则所从小而有害于大耳。小大异而体有合,从之者异,而小大则元一致也。

  大人省察以成作圣之功,则屏其小而务其大,养其所以充者,而不使向外一重浮动之灵得以乘权。此作圣之始务也。

  圣人光辉变化,而极乎大人之事,则凡气皆理,而理无不充者气无不效,则不复戒小体之夺,而浑然合于一矣。此又大人、圣人,化与未化之分,缓急先后之序也。

  若夫虽在圣人,其审音、辨色、知味、察臭之能未尝有异于众人,而以视娄、旷、易牙,且或不逮焉,则终不于此致其践之之事。故曰“君子不谓性也”,辨之审矣。

二一

  “中道而立”之中,亦不可将“无过不及”说。此处正好用“不偏不倚”释之。才有迁就,便偏向一边,倚著一物也。

  公孙丑谓“若登天”者,谓四维俱峻,无一处是直入之迳,可容攀援。如说仁处且又说义,说志处且又说气,说养气处且又说知言,直恁浩浩地,面面皆从入之迳,面面皆无可专靠著得到的。若诸子百家之说,专主一端,则迤逦说下,便有迳路,只向一头寻去,企及自易。不知彼异端者,谓之“执一”,执一则贼道矣。

  孟子之教,正从愿学孔子来:博文、约礼,内外一揆而无所偏倚;下学而上达,敦化而川流。学者于此,暂得成章,依然又不曾了竟,且须达去。故以躁心测之,真不知何日是归宿之地。却不知豁然贯通之余,则此下学之川流者,一皆道之实体,何得有所倚而有所废哉!

  中斯不倚,不倚则无所废。所以但务引满以至于彀率,而不急求其中;必以规矩为方圆之至,而不可苟简以为方圆也。

二二

  仁山以“知施于动物而不知施于植物”讥释氏之“不知类”。释氏之慧者亦曾以此置问,乃未能从此转归于正,却又闪躲去,所以终迷。施于动物而不施于植物,正是知类。此正释氏不容泯之天理,自然须得如此。恰好引入理一分殊去,何反以此讥之?

  植物之于人,其视动物之亲疏,此当人心所自喻,不容欺者。故圣人之于动物,或施以帷盖之恩,而其杀之也必有故,且远庖厨以全恩。若于植物,则虽为之厉禁,不过蕃息之以备国用,而薪蒸之,斫削之,芟柞之,蕰火之,君子虽亲履其侧而不以动其恻怛,安得以一类类之耶?

  盖性同者与达其性,故于人必敦其教;情同者与达其情,故于动物则重其死。植物之性情漠然不与人合朕,则唯才之可用,用其才而已。

  释氏之病,方在妄谓“瓦砾有佛性”,“无情说法炽然”。幸此一觉,更欲泯乱之,不亦悖乎!

尽心下篇

一

  父兄者,对子弟之称。

译所以程子说“充其形”。形色就是天性,但要用天性来充实形色,就绝不能从形色上去寻求作用。如果从形色上寻求作用,那就只得到了形色。连同下一层粗浮的底气魄,那是造化的痕迹,而不是我们形色的实质。所以必须像颜回那样,通过复礼来规范视听言动,这才是践形的实学。不知道朱子为什么在这里有“耳朵没有不聪明的,眼睛没有不明亮的,嘴巴能分辨所有的味道,鼻子能分辨所有的气味”这样的话,极为乖谬。怀疑这不是朱子的话,而是他的门人附益上去的。

耳朵的听,眼睛的看,嘴巴的知味,鼻子的知臭,这只是下一层气魄旺盛的表现,刚使用时就是显灵。仅凭这四点,人所能做到的,禽兽也未尝不能。既然与禽兽共享这种灵性,那就已经不能践行人的形体了。

人的形色之所以不同于禽兽,只是因为里面有天的元、亨、利、贞,思考就能得到,所以外面自然也有差异。人的形体不同于禽兽。所以说“形色天性”,是说人有人之性,因此才有人的形色,那么就在人的形色中,天赋予人的性也在这里。尽性才能践形,只有圣人能尽他的性,因此能践他的形。不然,那就只是外面一段粗浮的灵明,化迹里面却空虚,未曾踏著实处。所以说“践”,说“充”,与《易经》说的“蕴”、《尚书》说的“衷”是一个道理。大概形色是气,性是理。气本是有理的气,所以形色是天性;而有理才能通达其气,那就只有尽性后才能践形。

由此说来,大体固然运行在小体之中,而小体不足以成为大体的拖累。只是顺从小体的人失去了大体而成为小体,那么所顺从的小体就有害于大体了。小大不同而体有合一,顺从的方式不同,而小大原本是一致的。

大人通过省察来成就作圣的功夫,就摒弃小而致力于大,培养那用来充实的东西,而不让向外的一重浮动之灵得以乘权。这是作圣的首要任务。

圣人光辉变化,而达到大人的极致,那么凡气都是理,而理无不充实,气无不显效,就不再警戒小体的夺取,而浑然合为一体了。这又是大人、圣人,化与未化的分别,缓急先后的次序。

至于即使在圣人那里,他审音、辨色、知味、察臭的能力未曾与众人不同,而与师旷、易牙相比,或许还不如他们,但最终不在此处致力于践形之事。所以说“君子不认为是性”,辨别得很审慎了。

二一

“中道而立”的“中”,也不可解释为“无过不及”。此处正好用“不偏不倚”来解释。只要有迁就,便偏向一边,倚著一物了。

公孙丑说“若登天”,是说四维都峻峭,没有一处是直入的路径,可容攀援。比如说到仁处又说到义,说到志处又说到气,说到养气处又说到知言,直是这样浩浩荡荡,面面都是进入的路径,面面都无可专靠得到的。如果诸子百家的学说,专主一端,那么迤逦说下去,便有路径,只向一头寻去,企及自然容易。不知道那些异端者,被称为“执一”,执一则贼道了。

孟子的教导,正从愿学孔子而来:博文、约礼,内外一致而无所偏倚;下学而上达,敦化而川流。学者在这里,暂时得成章,依然又未曾了结,且须达去。所以以躁心测度,真不知何日是归宿之地。却不知豁然贯通之余,那么这下学的川流者,一都是道的实体,何得有所倚而有所废呢!

中就不倚,不倚就无所废。所以只务求引满以至于彀率,而不急求其中;必以规矩为方圆的极致,而不可苟简以为方圆。

二二

仁山以“知施于动物而不知施于植物”讥笑释氏的“不知类”。释氏的慧者也曾以此发问,乃未能从此转归于正,却又闪躲开去,所以终迷。施于动物而不施于植物,正是知类。这正是不容释氏泯灭的天理,自然须得如此。恰好引入理一分殊去,何反以此讥笑他?

植物对于人,其视动物之亲疏,这是人心所自喻,不容欺骗的。所以圣人对于动物,或施以帷盖之恩,而其杀之也必有故,且远庖厨以全恩。若对于植物,则虽为之厉禁,不过蕃息之以备国用,而薪蒸之,斫削之,芟柞之,蕰火之,君子虽亲履其侧而不以动其恻怛,安得以一类类之耶?

大概性同者与达其性,所以对于人必敦其教;情同者与达其情,所以对于动物则重其死。植物的性情漠然不与人合朕,那么唯才之可用,用其才而已。

释氏的毛病,正在于妄谓“瓦砾有佛性”,“无情说法炽然”。幸好这一觉悟,更欲泯乱之,不也悖谬吗!

尽心下篇

一

父兄,是对子弟的称呼。

若因用兵而多所杀戮,则直谓之杀人耳。人固不可杀,奚论其有子弟而为人父兄与否!杀人亲,重矣,杀鳏寡孤独者独轻乎?缘子弟故而杀之,故曰“杀人之父兄”。此言当时法家置为参夷、连坐之刑,上及父兄,迨其身自罹罪,则其父兄亦坐此刑,是作法自毙,祸同亲杀。非但谓天道好还如老氏之旨,恩冤相报如释氏之言也。

译如果因为用兵而大肆杀戮,那就直接称之为杀人罢了。人本来就不该被杀害,哪里还去讨论他是否有子弟、是否为人父兄呢!杀害别人的父母兄弟,罪行已经很重了,杀害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难道就轻吗?因为子弟的缘故而杀害他们,所以说这是“杀害别人的父兄”。这是说当时法家设立了参夷、连坐的刑罚,向上牵连到父兄,等到本人自身犯罪受罚,他的父兄也受此刑罚牵连,这是自己制定的法律反而害了自己,灾祸等同于亲手杀害亲人。这不仅仅是指天道循环报应如老子所说的那样,恩仇相报如佛家所言的那样。

南轩以六代之君互相屠灭为征,战国时未有此事。然其自启祸门,使人仿而加之于己,理则一也。宋人“无令人主手滑”之说,亦有见于此夫!

二

  南轩云“后之取天下而立国差久者,其始亦庶几于仁”,立论太刻。若汉之与昭代,岂但可云“庶几”也哉!

  夫仁之用在爱民,而其体在无私。南轩所疑者,有爱民之用而不足于无私之德尔。乃如汉高入关,除秦苛政,释子婴而不贪其财物子女,亦岂非私欲不行,闲邪复礼者哉!倘以荥阳交争之日,或用权力以取机会,为异于汤、武之养晦以俟天命,乃暴秦已殄,怀王已弑,天下无君,向令汉高不乘时以夷项氏,宁可使山东之民涂炭于喑恶叱咤之主而不恤耶?

  纣虽暴,固天下主也。武王一日未加兵焉,天下固有主也。项氏之子起于草泽,既非元德显功之后,承世及以有其故国,而又任情废置,安忍阻兵,尚欲养之,将无为天下养痈耶?使鸿沟之割,汉且守硁硁之信而西归,羽力稍完,其能不重困吾民以锋镝乎?率土之滨而有二天子,害且无穷,而岂天理之正哉!

  故武王克殷,不更推戴禄父,亦以奉天下之公理,不得复守一己之私义。是唯唐、宋之有天下为有歉焉,而非可论于汉。汉之德无愧轩辕矣,而况昭代之拯人于禽者哉!

三

  变置诸侯,必有变置之者。假令丘民得以变置之,天下岂复有纲纪,乱亦何日而息耶?孟子谓贵戚之卿反覆谏其君而不听则易位。到易位时,固必因方伯以告之天子,而非卿之所敢擅。今此言“变置”者,必方伯廉察其恶,贵戚与闻其议,而实自天子制之。

  知此,则知孟子所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者,以天子之驭诸侯而言也。故下言变置诸侯而不言天子。天子即无道如桀、纣,且亦听其自亡以灭宗社,而无敢变置者。 “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则为天下神人之主,奉民之好恶以进退天下之诸侯而立其社稷。社稷有当变置者,诸侯亦必请于天子而后改制焉。盖始封之日,分茅而受五方之土以立社稷,以王命立之,则亦必以王命变之也。王所奉者民心,而诸侯社稷一唯王之建置,则其重轻审矣。

  苟不酌于三代封建之制以考孟子立言之旨,则疑此言之太畸。三代之有诸侯,大者今之知府,小者今之州县,特以其世国而司生杀为异,则亦与土司等耳。故曰“君为轻”者,非天子之谓也。集注于此为疏。

四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作一直说,于性、命无分。孟子说性、命处,往往有分别,非于中庸之旨有异也。中庸自是说性,推原到命上,指人之所与天通者在此,谓此性固天所命也。乃性为天之所命,而岂形色、嗜欲、得丧、穷通非天之所命乎?故天命大而性专。天但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但以元、亨、利、贞为之命。到人身上,则元、亨、利、贞所成之化迹,与元、亨、利、贞本然之撰自有不同。化迹者,天之事也。本然之撰以成乎仁义礼智之性者,人之事也。此性原于命,而命统性,不得域命于性中矣。

  形色虽是天性,然以其成能于人,则性在焉,而仍属之天。属之天,则自然成能,而实亦天事。故孟子冠天于性上以别之。天以阴阳、五行为生人之撰,而以元、亨、利、贞为生人之资。元、亨、利、贞之理,人得之以为仁义礼智;元、亨、利、贞之用,则以使人口知味,目辨色,耳察声,鼻喻臭,四肢顺其所安,而后天之于人乃以成其元、亨、利、贞之德。非然,则不足以资始流形,保合而各正也。故曰:此天事也。

  若夫得丧穷通之化不齐,则以天行乎元而有其大正,或亨此而彼屯,利此而彼害,固不与圣人同其忧患,而亦天事之本然也。惟其为天事,则虽吾仁义礼智之性,未尝舍此以生其情,而不得不归之天。

  若夫健顺、五常之理,则天所以生人者,率此道以生;而健顺、五常非有质也,即此二气之正、五行之均者是也。人得此无不正而不均者,既以自成其

译南轩以六代君主互相屠杀灭族作为证据,认为战国时期没有这种事。然而,他们自己开启祸端,让人效仿并加诸于己身,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宋人所说的“不要让君主手滑”的说法,对此也有见识啊!

二

南轩说“后来夺取天下并建立国家时间较长的,其开始也差不多算是仁义”,这种论断太过苛刻。如果是汉朝和明朝,难道仅仅可以说“差不多”吗?

仁的效用在于爱护百姓,而其本体在于无私。南轩所怀疑的,是只有爱护百姓的效用,而缺乏无私的本体。然而像汉高祖进入关中,废除秦朝的苛政,释放子婴而不贪图他的财物子女,这难道不是私欲不行、排除邪念恢复礼法的人吗?如果在荥阳交战的时候,有时运用权力来抓住机会,这与商汤、周武王韬光养晦以等待天命有所不同,但暴秦已经灭亡,怀王已经被杀,天下没有君主,假如汉高祖不趁机消灭项羽,难道可以让山东的百姓在凶恶暴虐的君主手下遭受涂炭而不顾惜吗?

商纣虽然残暴,但固然是天下的君主。周武王一天没有对他用兵,天下就固然是有君主的。项羽的儿子兴起于草野,既不是有元德显功的后代,继承世代相传的政权拥有故国,又任意废置官员,安忍阻挠兵事,还要供养他,难道是不为天下消除毒疮吗?如果鸿沟划界,汉朝还坚守固执的信义而向西回归,项羽的势力稍微恢复,他难道能不再次用刀箭使我们的百姓陷入困境吗?四海之内有两个天子,祸害将无穷无尽,这难道是天理的正道吗?

所以周武王攻克殷商,不再推举禄父,也是为了奉行天下的公理,不能再次坚守个人的私义。只有唐朝、宋朝拥有天下是有缺憾的,而不能用来议论汉朝。汉朝的德行无愧于黄帝,更何况是明朝拯救百姓于禽兽般的境地呢!

三

更换诸侯,一定有更换诸侯的人。假如平民百姓可以更换诸侯,天下哪里还有纲纪,混乱何时才能平息呢?孟子说贵戚之卿反复劝谏君主而不听就更换君主。到了更换君主的时候,固然必须通过方伯向天子报告,而不是卿所敢擅自决定的。现在所说的“更换”,一定是方伯考察其罪恶,贵戚参与商议,而实际上由天子决定。

懂得这一点,就知道孟子所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针对天子驾驭诸侯而言的。所以下文说更换诸侯而不说更换天子。天子即使像桀、纣那样无道,也只能听任他们自取灭亡以毁灭宗庙社稷,而没有敢更换他们的人。“得到平民百姓的拥护而成为天子”,就是成为天下神鬼的主人,奉行百姓的好恶来升降天下的诸侯并建立他们的社稷。社稷有应当更换的,诸侯也一定请求天子之后才改制。大概起初分封的时候,分茅土而接受五方的土地以建立社稷,以王命建立它,那么也一定以王命来变更它。王所奉行的是民心,而诸侯的社稷完全由王来建置,那么其轻重就审定了。

如果不斟酌三代封建的制度来考察孟子立言的宗旨,就会怀疑这话太过偏颇。三代的诸侯,大的相当于现在的知府,小的相当于现在的州县,只是因为他们世代拥有国家并掌管生杀大权而不同,也就与土司相等罢了。所以说“君为轻”,不是指天子。朱熹的集注在这里有所疏漏。

四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作直解,对性、命没有区分。孟子说性、命的地方,往往有分别,并不是对《中庸》的宗旨有差异。《中庸》自是说性,推原到命上,指出人与天相通的地方在这里,说这性固然是天所命的。然而性是天所命的,难道形色、嗜欲、得丧、穷通不是天所命的吗?所以天命大而性专。天只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只以元、亨、利、贞作为它的命。到了人身上,那么元、亨、利、贞所形成的化迹,与元、亨、利、贞本然的禀赋自有不同。化迹者,是天之事。本然的禀赋以成就仁义礼智之性者,是人之事。这性源于命,而命统摄性,不能将命局限在性中。

形色虽然是天性,但因为它在人身上形成能力,那么性就在其中,而仍然归属于天。归属于天,就自然形成能力,而实际上也是天之事。所以孟子在性上加天以区别之。天以阴阳、五行为生人的禀赋,而以元、亨、利、贞为生人的资具。元、亨、利、贞之理,人得到它作为仁义礼智;元、亨、利、贞之用,则用来使人耳知味,目辨色,耳察声,鼻喻臭,四肢顺其所安,然后天对人乃以成就其元、亨、利、贞之德。不然,就不足以资始流形,保合而各正其位。所以说:这是天之事。

至于得丧穷通的化育不齐,是因为天运行于元而有其大正,或者亨通于此而困顿于彼,利于此而害于彼,固然不与圣人同其忧患,而也是天事之本然。正因为它是天之事,那么虽然我的仁义礼智之性,未曾离开这些来生发情感,而不得不归之于天。

至于健顺、五常之理,是天用来生人的,遵循此道来生;而健顺、五常没有实体,就是这二气的正、五行的均罢了。人得到这些无不正而不均的,既以自成其

体,而不复听予夺于天矣。则虽天之气化不齐,人所遇者不能必承其正且均者于天,而业已自成其体,则于己取之而足。若更以天之气化为有权而己听焉,乃天自行其正命而非以命我,则天虽正而于己不必正,天虽均而于己不必均,我不能自著其功,而因仍其不正、不均,斯亦成其自暴自弃而已矣。

译确立自身的本体,而不再听任上天来决定给予或剥夺。那么,即使上天运行的气化不齐整,人所遭遇的不能必然承受上天那端正且均平的气,但既然已经自成其本体,那么对于自己来说,取之于内便已充足。如果再把上天运行的气化当作有权力而自己去听任它,那就是上天自行其正命,而不是用它来命令我,那么上天虽然端正,对于自己却不一定端正;上天虽然均平,对于自己却不一定均平。我不能自己彰显其功效,反而沿袭那不正、不均的状态,这也就成了自暴自弃罢了。

盖天命不息,而人性有恒。有恒者受之于不息,故曰“天命之谓性”。不息者用之繁而成之广,非徒为一人,而非必为一理,故命不可谓性,性不可谓命也。此孟子之大言命而专言性,以人承天而不以天治人;其于子思之旨加察焉,而未有异也。

  故唯小注中或说以“五者之命皆为所值之不同,君子勉其在己而不归之命”一段,平易切实,为合孟子之旨。而集注所述延平之说,“世之人以前五者为性,虽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后五者为命,有不至,则不复致力”,正与或说一段▯合。其他言理言气,言品节限制、清浊厚薄,语虽深妙,要以曲合夫程子气禀不同之说,而于孟子之旨不相干涉。

  程子固以孟子言性未及气禀为不备矣,是孟子之终不言气禀可知已。且孟子亦但曰“ 口之于味”云云尔,未尝自其耽于嗜欲者言之也。“口之于味”,其贪食而求肥甘者,信非理矣。今但言“口之于味”,则已饥渴之饮食,与夫食精脍细之有其宜者,亦何莫非理!则前五者总无关于气质之偏正清浊。若后五者之纯乎天理,固也。乃不仅云仁,而云“仁之于父子”,则不以未发之中性德静存者为言,而以言乎已发之用,介于中节与不中节之事,则固非离气言理,而初不得有离气之理,舍喜怒哀乐以著其仁义礼智之用,明矣。

  若夫命,则本之天也。天之所用为化者,气也;其化成乎道者,理也。天以其理授气于人,谓之命。人以其气受理于天谓之性。即其所品节限制者,亦无心而成化。则是一言命,而皆气以为实,理以为纪,固不容析之,以为此兼理、此不兼理矣。

  乃谓后“命”字专指气而言,则天固有无理之命。有无理之命,是有无理之天矣,而不亦诬天也哉!

  且其以所禀之厚薄清浊为命,而成乎五德之有至有不至,则天既予之以必薄、必浊之命,而人亦何从得命外之性以自据为厚且清焉!夫人必无命外之性,则浊者固不可清,薄者固不可厚,君子虽欲不谓之命,容何补乎?

  且君子不以清浊厚薄为性,则其谓清浊厚薄为性者,必非君子矣。而程子抑言有气质之性,则程子之说,不亦异于君子哉!况天下之不得于君亲宾友者,苟为怨天尤人之徒,则必归咎于所遇之不齐,而无有引咎于吾气禀之偏者也。故曰语虽深妙,而不合于孟子之旨也。

  孟子曰“性善”,曰“形色天性”,曰“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生于色”,固无有离理之气,而必不以气禀之清浊厚薄为性之异。其言命,则曰“莫之致而致”,曰“得之不得有命”,曰“夭寿不贰,所以立命”,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则皆以所遇之得失不齐者言命,而未尝以品物之节制、此只是理。气禀之清浊厚薄为命。此程子之所谓性。胡为乎至此而有异耶?

  圣贤之学,其必尽者性尔;于命,则知之而无所事也。非不事也,欲有事焉而不得也。其曰“天命之谓性”者,推性道之所自出,亦专以有事于性也。使气禀之偏亦得为命,则命有非道者矣,而何以云“率性之谓道”哉!故言道者,已高则偏,已密则纷。择焉而执其正,论斯定矣。

五

  庆源“才小道大”之说甚为卤莽,又云“才出于气而有限”,则不但诬才,而且以诬气矣。孟子之言“小有才”,才本不小,有之者小,即是不能尽其才,若才则何病之有!生人之才,本足以尽举天下之道。天下之道,皆斯人以才率其性所辟之周行。若才所不至,则古今必无有此成能,又何者为道?君子之道,行过一尺,方有一尺,行过一丈,方有一丈,不似异端向“言语道断,心行路绝”处索广大也。

  盖才生于气,性依于道。气之塞乎两闲者,即以配道而无不足;而才言性即是人之性,才言道即是人之道。气外无性,亦无道也。

  盆成括之小有才也,替才所本大者而小之,以其小体之聪明为才所见功之地,而未闻君子之大道,则才之所可为而不能尽者多矣。君子之道,以

译大抵天命运行不息,而人性具有恒常。恒常的人性承受于不息的天命,所以说“天命叫做性”。不息的天命作用繁多而成就广阔,不仅仅为了一个人,也不必然归结为一种理,所以说天命不能等同于性,性也不能等同于天命。这就是孟子大力谈论天命而专门论述人性,以人来承奉天而不是以天来统治人;他对子思的宗旨更加明察,而并没有不同。

因此,只有《小注》中或者解说“前五种天命都是所遭遇的不同,君子努力于自身而不归咎于天命”这一段,平易切实,符合孟子的宗旨。而《集注》所叙述的延平先生的说法,“世人把前五种当作性,即使得不到,也一定要追求;把后五种当作命,如果达不到,就不再努力”,正好与或说的那一段吻合。其他谈论理与气,谈论品节限制、清浊厚薄,话语虽然深奥精妙,终究是为了曲折地迎合程子关于气禀不同的说法,而与孟子的宗旨不相干。

程子固然认为孟子谈论性没有涉及气禀是不完备的,由此可知孟子始终不谈论气禀。况且孟子也只是说“口对于味道”等等,并没有从那些沉溺于嗜欲的人的角度来说。“口对于味道”,那些贪吃而追求肥美甘甜的人,确实不合乎理。现在只说“口对于味道”,那么饥饿口渴时的饮食,以及食用精细肉脍合乎宜度的情况,又有什么不是合乎理的呢!那么前五种总体上与气质的偏正清浊无关。至于后五种纯粹是天理,固然如此。然而不仅说仁,而说“仁对于父子”,那么就不是以未发之中、性德静存的状态来说,而是以已发的作用来说,介于中节与不中节的事情之间,那么固然不是离开气来谈论理,而且最初就没有离开气的理,舍弃喜怒哀乐来彰显仁义礼智的作用,是很明显的。

至于天命,则以天为本。天所用来化育万物的是气;气化成道的是理。天将其理授予人的气,叫做命。人以其气承受天的理,叫做性。即使是那些品节限制,也是无心而成化。那么一说到命,都是以气为实质,以理为纲纪,固然不容许将其分析为这个兼有理、那个不兼有理。

如果说后一个“命”字专门指气而言,那么天固然有无理的命。有无理的命,就是有无理的天了,这难道不是诬蔑天吗!

况且他们把所禀受的厚薄清浊当作命,从而形成五德有的能达到、有的不能达到,那么天既然赋予了必然薄、必然浊的命,而人又从哪里获得命之外的性来作为自己厚且清的根据呢!既然人必然没有命之外的性,那么浊的固然不可变清,薄的固然不可变厚,君子即使想不把它叫做命,又能有什么补益呢?

况且君子不把清浊厚薄当作性,那么那些把清浊厚薄当作性的人,必然不是君子了。而程子又说有气质之性,那么程子的说法,不也就与君子不同了吗!况且天下那些不能得到君亲宾友认可的人,如果是怨天尤人的家伙,必然归咎于所遭遇的不齐,而没有归咎于自己气禀偏颇的。所以说话语虽然深奥精妙,但不符合孟子的宗旨。

孟子说“性善”,说“形体容貌是天性”,说“君子所具有的性,仁义礼智根植于心,表现于形体容貌”,固然没有离开理的氣,而必然不以气禀的清浊厚薄作为性的差异。他谈论命,就说“没有人使之达到而自然达到”,说“得到与得不到在于命”,说“夭折与长寿没有二心,以此来确立命”,说“没有不是命的,顺从接受其正道”,那么都是以所遭遇的得失不齐来谈论命,而没有以万物的节制、这只是理、气禀的清浊厚薄来谈论命。这是程子所谓的性。为什么到这里就有差异呢?

圣贤的学问,必须穷尽的是性;对于命,则知道它而无所作为。不是不作为,是想有所作为而不能。那说“天命叫做性”,是推究性道的来源,也专门是为了在性上有所作为。如果气禀的偏颇也能算作命,那么命就有不是道的了,那怎么能说“遵循性叫做道”呢!所以谈论道,已经高了就会偏颇,已经密了就会纷乱。选择而执守其正道,论断就确定了。

五

庆源先生“才小道大”的说法非常粗疏,又说“才出于气而有限”,这不仅诬蔑了才,而且诬蔑了气。孟子所说的“小有才”,才本来不小,拥有它的人小,就是不能尽其才,如果才本身有什么毛病呢!生人的才,本来足以完全践行天下的道。天下的道,都是这些人以才率领其性所开辟的周行大道。如果才所不能达到的,那么古今必然没有这种成就,又什么叫做道呢!君子之道,走过一尺,才有一尺,走过一丈,才有一丈,不像异端在“言语道断,心行路绝”的地方寻求广大。

大抵才生于气,性依于道。气充满于天地之间的,就用来配合道而没有不足;而才言性就是人的性,才言道就是人的道。气之外没有性,也没有道。

盆成括的小有才,是把才本来的大变小,以其小体的聪明作为才所建功的地方,而没有听闻君子的大道,那么才所能做而不能尽的事情就多了。君子之道,以

才弘之则与鬼神同其吉凶,聪明睿知极其量则健顺刚柔成其能,何至婴祸而以咎其才哉!

译如果才能宏大而能发扬光大,就能与鬼神一样预知吉凶;如果聪明睿智达到极致,就能使刚健、柔顺、刚强、柔和都发挥其作用,怎么会招致灾祸而因此责怪自己的才能呢!

六

  义之发有羞、恶两端:“无欲穿窬”,羞也;“无受尔汝”,恶也。羞则固羞诸己,即此用之而义已在。恶则于物见恶,于物见恶而无其实,不反求之己,而但以加物,将有如为郡守则傲刺史,为刺史则陵郡守,一酷吏而已矣。故孟子于恶必言其“实”。无实之恶,七情中之恶,非四端中之恶也。

  小注所录朱子用赵台卿之说,自较集注为当,新安从之,是也。若欲“充无受尔汝之实”,则非集义不能。乍然一事合义,便欲据义自尊,以求免于侮,其可得乎!所以说“无所往而不为义”。盖“无所往而不为义”,然后在己有可以免于尔汝之实,而充其恶辱之心以反求免辱之实,初终表里,无可闲断,则不但不屑为不义,而徙不义以集义者,义路熟而义用自周矣。

  “无欲穿窬之心”,人皆有之;无受尔汝之心,亦人皆有之。特“无受尔汝之实”,则不欲受尔汝者未必有也。然苟其欲无受尔汝,而尔汝之权操之物,而何以能制诸己!苟非浪自尊大之妄人,亦求免不得而转生其愧,即此是羞恶之恶,与七情之恶所自感而生者不同。一则虚浮向外,一则切实著里也。故孟子于羞言“欲”,言“心”,而于恶必言“实”,以恶无实而但唯其所欲恶者恶之,情之动而非性之端也。乃于羞既言“穿窬”,而又充其类于言不言之餂,则以恶戒虚而羞戒不广,又精义者之必察也。

七

  曰“中礼”,曰“不回”,曰“必信”,亦有闲邪存诚之意。但他发念时便在好路上走,则谓之“性”。汤、武之“反”,则其起念时有未必恰中者,却向动时折转来,方得有善无恶。

  谓尧、舜之所以能尔者,因其天资之为上哲,则固然矣。然云“无所污坏”则得,云 “不假修为”则不得。六经、四书,唯诗、书闲有说得张大处,夸美生质。乃读书者亦须具眼。诗以歌之庙中者,固子孙扬诩先人,不嫌溢美;尚书赞德处,抑史臣之辞耳。孟子故曰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也。乃诗、书说圣功处,抑何尝不著实!周公之称文王,曰“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舜之所授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三谟中所往复交儆者,皆一倍干惕。何尝以尧、舜为不假修为哉!

  大易、论语说尧、舜,说圣人,一皆有实,不作自然之词。谓圣人无修为而自圣,乃汉儒夸诞之论尔。程、朱诸先生力破汉儒议论,而于此不无因仍,则以生当佛、老猖狂之日,若不如此称颂圣人之德,推之于天授,则老氏之徒且将以敝其口耳讥圣贤之徒劳,释氏之徒且将以无学无修者夷周、孔于声闻之列。故诸先生不得已,亦须就本色风光上略加点染。乃知道者,当得其意而善通之,以求合孔、孟之旨,亦所谓“无以辞害意”也。

  此一“性”字,但周子引用分明,曰“性焉、安焉之谓圣”。性下著个“焉”字,与孟子言“性之”、“性者”合辙。但奉性以正情,则谓之“性焉”。中庸云“能尽其性”,有“能”有“尽”,岂不假修为之谓哉!既云“尧、舜性者也”,又云“人皆可以为尧、舜 ”,此二处若何折合?尧、舜之德自不可企及,何易言“人皆可为”?所以可为者,正在此一“性”字上。若云天使之然,则成侀不易,其将戕贼人而为之乎?

  朱子谓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为性之德,已自分明。于不睹、不闻之中,存养其仁义礼智之德;迨其发也,则若决江河,莫之能御,而天下之和自致焉。此以性正情,以本生道,奉道心以御人心,而人心自听命焉。是尧、舜之性之也。人皆此性,性皆此德,特无以敦其化于存养,而“罔念作狂”耳。此尧、舜之性之所以退藏于密,上合天载,而要可与同类之人通其理以尽其善者,即此性也。

  若夫君子之行法也,固非无静存养性之功;而当其情之未发,天理未能充浃,待其繇静向动之几亦未有以畅其性之大用,以贯通于情而皆中,则必于动几审之:有其欲而以义胜之,有其怠而以敬胜之

译六

义的发动有羞和恶两个方面:“不想钻墙挖洞”,是羞;“不愿被人轻贱”,是恶。羞,本来就是对自己感到羞耻,只要运用这一点,义就已经存在了。恶,则是对事物感到厌恶,如果对事物感到厌恶却没有实质内容,不反过来反省自己,而只是施加于外物,那就会像做郡守就傲视刺史,做刺史就欺凌郡守一样,不过是个酷吏罢了。所以孟子谈到“恶”时必定强调其“实”。没有实质的恶,是七情中的恶,不是四端中的恶。

小注所引朱子采用赵台卿的说法,比《集注》更为恰当,新安学派跟随这一说法,是正确的。如果想要“充实不愿被人轻贱的实质”,那就不能不依靠积累义行。偶然做了一件合乎义的事,就想凭借义来自尊,以求免于侮辱,这能做到吗!所以说“无处不表现为义”。大概只有“无处不表现为义”,在自己身上才有可以免于被人轻贱的实质,从而充实那种厌恶受辱的心,反过来寻求免于受辱的实质,从开始到结束,从内到外,没有间断,那么不仅不屑于做不义的事,而且那些原本不义的人也能通过积累义行,因为义的路径熟练,义的作用自然周全了。

“不想钻墙挖洞的心”,人人都有;不愿被人轻贱的心,也人人都有。只是“不愿被人轻贱的实质”,那些不想被人轻贱的人未必拥有。然而如果真想不被轻贱,而轻贱的权力掌握在外物手中,又怎么能约束自己呢!如果不是狂妄自大的人,也会因为求免不得而产生惭愧,这就是羞恶中的“恶”,它与七情中的恶因感触而生是不同的。一个虚浮向外,一个切实向内。所以孟子谈到“羞”时讲“欲”、讲“心”,而谈到“恶”时必定讲“实”,因为恶如果没有实质,只是随意厌恶所厌恶的,那是情感的发动,而不是本性的端绪。既然在“羞”上讲了“穿窬”,又将其类推到言语上的试探,那么用“恶”来警戒虚浮,用“羞”来警戒不广博,这是精研义理的人必须明察的。

七

说“合乎礼”,说“不邪僻”,说“必定守信”,也有防止邪恶、保持诚意的意思。但它们在起念时就在正确的道路上行走,所以称之为“性”。商汤、周武王的“反”,是指他们起念时未必恰好中正,但在行动时折转回来,才做到有善无恶。

说尧、舜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们的天资属于上哲,这固然没错。但如果说他们“没有被污坏”是对的,说他们“不假借修养”则不对。六经、四书中,只有《诗》、《书》偶尔有说得夸张的地方,夸美天生的资质。但读书的人也须要有眼光。《诗》是在庙堂上歌颂的,本来就是子孙宣扬祖先,不嫌过分赞美;《尚书》中赞美功德的地方,不过是史官的言辞罢了。孟子所以说“完全相信书,还不如没有书”。然而《诗》、《书》讲述圣人的功业时,又何尝不切实!周公称赞文王,说“不显赫也临在,不厌倦也保佑”;舜传授给禹的话,说“人心危险,道心微妙;惟精惟一,真诚地执守其中”。《大禹谟》中反复告诫的,都是一倍地警惕。何尝认为尧、舜是不假借修养的呢!

《易经》、《论语》讲述尧、舜,讲述圣人,一概都有实质,不说是自然如此。说圣人没有修养而自然成圣,那是汉代儒生夸诞的言论罢了。程、朱各位先生极力破除汉代儒生的议论,但在此处不免沿袭,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佛、老猖獗的时代,如果不这样称颂圣人的德行,将其推崇为上天授予,那么老子的门徒就会讥笑圣贤徒劳,佛教的门徒就会把周、孔等同于声闻乘。所以各位先生不得已,也在本色风光上略加点染。但懂得道理的人,应当领会其意而善于通达,以求符合孔、孟的宗旨,也就是所谓的“不因言辞而损害意旨”。

这个“性”字,只有周敦颐引用得明确,说“性焉、安焉叫做圣”。“性”字下面加个“焉”字,与孟子说的“性之”、“性者”相合。但用性来端正情,就叫做“性焉”。《中庸》说“能尽其性”,有“能”有“尽”,难道是不假借修养的意思吗!既然说“尧、舜是性之”,又说“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这两处如何调和?尧、舜的德行自然不可企及,为何轻易说“人人都可以”?之所以可以,正是在这个“性”字上。如果说这是上天使之如此,那就成了不可改变,那岂不是戕害人性而为之吗?

朱子说喜怒哀乐未发时的中是性的德,已经非常明白。在不看、不听之中,存养仁义礼智的德;等到它们发动时,就像决开江河,没有人能阻挡,天下的和谐自然达到。这是用性来端正情,用本来生成道,用道心来驾驭人心,而人心自然听命。这就是尧、舜的“性之”。人人都有这个性,性都有这个德,只是没有用来敦厚教化于存养,从而“没有念头就狂妄”。尧、舜的性之所以退藏于密,上合天理,而能与同类的人通达其理以尽其善的,就是这个性。

至于君子的行为法则,固然不是没有静坐存养性的功夫;但当情感未发时,天理未能充满浸润,等待从静向动的契机也未能畅达性的大用,以贯通于情而都合乎中,那就必须在动的契机上审慎:有欲望就用义来战胜它,有懈怠就用敬来战胜它。

,于情治性,于人心存道心,于末反本,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守义礼为法,裁而行之,乃以咸正而无缺。是汤、武之反身自治者也。

译在情感上治理本性,在人心之中存养道心,在枝末中返归根本,用义来规范行事,用礼来约束内心,坚守义礼作为准则,斟酌裁度并加以施行,于是就能全面端正而没有缺失。这是商汤、周武王反求诸己、自我治理的做法。

大正于存养而省察自利者,圣人之圣功;力用其省察以熟其存养,本所未熟。君子之圣学。要其不舍修为者,则一而已矣。

  天道自天也,人道自人也。人有其道,圣者尽之,则践形尽性而至于命矣。圣贤之教,下以别人于物,而上不欲人之躐等于天。天则自然矣,物则自然矣。蜂蚁之义,相鼠之礼,不假修为矣,任天故也。过持自然之说,欲以合天,恐名天而实物也,危矣哉!

八

  多欲,“未便到邪僻不好底物事,只是眼前底事,才多欲,本心便都纷杂了”,朱子此语,非过为严也。凡天下之陷于邪僻者,揆其始,那一件不与吾所当得者同类!只此欲心,便无分别,初未尝有意必求所谓不好者而欲得之也。良心丧尽时,又不在此论。其分别为当得、不当得者,则吾性之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授之辨也。故寡欲者须一味寡去,以欲上讨个分辨不得也。若心存而理得,则吾性之义,自如利斧,一劈两分,又何屑屑然向人欲边拣可不可哉!

  如孟子所以处齐、宋、薛之馈:于齐之不受,固无欲金之心;于宋、薛之受,亦终无有欲金之心,而但以斟酌乎交际之礼。若既有欲金之心,却去分别此为当受,此为不当受得,繇伊伶俐,总主张不得。故寡欲者,一概之词,不拣好歹,一概寡之,心不缘欲而起,然后可不可一径分明。君子之道,有正本而无治末。治末非但不能反本,末亦不可治也。

九

  集注于孟子极略,缘朱子看得孟子文字发明自尽,不消更为衍说,庶后人可致其三隅之反。乃传之未久,说孟子者于其显然著明处即已茫然,则又未尝不惜集注之疏也。

  如熊勿轩、朱公迁说“曾子不忍食羊枣”,扼定“不忍”二字为主,则不但不知孟子之意,而于曾子之孝亦未见得在。若但一不食羊枣便是曾子之孝不可及处,则独行之士一念关切者皆曾子矣。曾子于作圣之功是何等用力,而其言孝之见于礼者又是何等精微广大,仅一忍其口腹于可以不食之羊枣,又何足称焉!

  且勿论孟子析理精微处,即公孙丑脍炙一问,是何如深妙!后人看文字,论古人,谁解如此细心察理,以致疑问?自四先生外,唯南轩往往能然,所以得为朱子益友。

  此段问答,正在“食脍炙”上审出天理人情之则,所以云“圣人人伦之至”;而非独行之士毁生灭性,以及夫足不履石、弃子全侄一流人有所过必有所不及者之可谓至也。若但以“不忍”言,则举目动足,孰为当忍者?从一同、一独上求心之安,即以心之安者为理之得,即此是“心之制”,即此是“心之德”,即此是“事之宜”,即此是“爱之理”。

  佛氏也只昧此一段至诚无妄之仁义,却尽著呴呴之恩,戚戚之爱,硁硁之贞,皎皎之白,便割须剃发,无父无君,也不能满其一往之私意。君子之道简而文,温而理,以成精义研几之用;则文必及情,情必中理,而必无致远恐泥之伤。乃其奉性以治情,非繇情以主性,则人皆可以为尧、舜,亦此道尔。而以之定王道之权衡,俾为民极,则后世一切刑名苛察之法,与夫小人托天理以行其贼害,如禁李贺之不得举进士,责范滂之不当先父受辟命者,皆无所容其邪说。则即此脍炙一问,而天德、王道皆著明矣。

  善读书者如是以求之,斯无不穷之理。而死守章句者,其于圣贤之言,貌取而不以心,亦安足与于格物、致知之学哉!

十

  朱子定冯道为乡原,乃就五代时人,说他俯仰屈伸以救杀戮,而词貌谨厚,往往取夷狄盗贼之欢,亦“生斯世也,善斯可矣,阉然求媚”之事也。然冯道身为宰相,旦此夕彼,如失节之妇二十年而五适人,人皆得而贱之,犹未足以为“非之无举,刺之无刺”之愿人。且其随波逐浪以苟全其躯命富贵,亦未敢“自以为是”,而又何足以乱德?

  夫能乱德而自以为是,必其于道若有所得,而立言制事亦自有其始终。求之宋代,则苏学、浙学,真乡原尔。观苏子瞻所以非笑二

译大正于存养而省察自利者,是圣人的圣功;努力运用省察来使存养熟练,而根本尚未熟练,这是君子的圣学。总之,他们不放弃修养工夫,这一点是相同的。

天道源于天,人道源于人。人有了道,圣人将其穷尽,就能实现形体、穷尽本性而达到天命了。圣贤的教化,向下是为了将人与物区分开来,向上却不希望人越级等同于天。天是自然的,物也是自然的。蜂蚁的义,相鼠的礼,不假借修养工夫,是因为它们顺任天性。过分坚持自然的说法,想要以此合于天,恐怕名义上是天而实际上却是物,这太危险了!

八

多欲,“未必就会陷入邪僻不好的事物,只是眼前的事情,才有多欲,本心就都纷杂了”,朱子的这句话,并非过于严厉。凡是天下陷入邪僻的人,推究其开始,哪一件不与我们所应当得到的同类!只是这欲望之心,便没有分别,起初并没有刻意追求所谓不好的东西而想要得到它。良心丧失殆尽的时候,又不在此讨论。那分别应当得到、不应当得到的,是我们本性中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赋予的辨别能力。所以寡欲的人必须一味地减少欲望,因为在欲望上去寻求分辨是做不到的。如果心存在而道理得着,那么我们本性中的义,就像锋利的斧头,一劈两分,又何必在人的欲望那边仔细挑选可以不可以呢!

就像孟子处理齐国、宋国、薛国馈赠的态度:不接受齐国的馈赠,固然没有贪图金钱的心意;接受宋国、薛国的馈赠,也始终没有贪图金钱的心意,只是斟酌于交际的礼节。如果已经有了贪图金钱的心意,却去分别这是应当接受的,这是不应当接受的,纵然他再聪明,也总无法主张得住。所以寡欲,是一个一概而论的词,不挑选好坏,一概减少,心不因为欲望而兴起,然后可以不可以就一条路径分明。君子的道,有正本而没有治末。治末不仅不能反归根本,末节也无法治理。

九

朱熹对《孟子》的集注非常简略,因为朱子认为《孟子》的文字自身已经阐发尽致,不需要再加以衍说,希望后人能够由此推知其他三个方面。然而传承不久,解说《孟子》的人在那些明显显著的地方就已经茫然无知,这就不能不遗憾集注的疏略了。

比如熊勿轩、朱公迁解说“曾子不忍心吃羊枣”,将“不忍”二字作为主旨,这不仅不知道孟子的意思,对于曾子的孝道也没有真正理解。如果仅仅是不吃羊枣就是曾子孝道不可及的地方,那么那些独行其是、一念关切的人都是曾子了。曾子在成为圣人的工夫上是何等用力,而他关于孝道见于礼制的言论又是何等精微广大,仅仅是在可以不吃的羊枣上克制口腹之欲,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

且不说孟子析理精微的地方,就是公孙丑关于脍炙的提问,是何等深妙!后人看文字,评论古人,谁能如此细心察理,以至于提出疑问?除了四先生之外,只有南轩往往能做到这样,所以能成为朱子的益友。

这段问答,正是在“吃脍炙”上审察出天理人情的准则,所以说“圣人是人伦的极致”;而不是那些独行其是、毁伤生命灭绝本性,以及脚不踩石头、抛弃儿子保全侄子这类人有所过必有所不及的,可以称为极致的。如果只用“不忍”来说,那么举目动足,哪一个是应当忍耐的呢?从一同、一独上去寻求心的安宁,就把心的安宁当作道理的得着,这就是“心的制约”,这就是“心的德性”,这就是“事的适宜”,这就是“爱的道理”。

佛教也只蒙蔽了这一段至诚无妄的仁义,却尽着呴呴的恩惠,戚戚的爱恋,硁硁的贞节,皎皎的洁白,即便割须剃发,无父无君,也不能满足其一往的私意。君子的道简略而文雅,温和而有条理,以成就精义研几的作用;那么文雅必然涉及情感,情感必然符合道理,而必然没有致远恐泥的伤害。它奉养本性以治理情感,而不是由情感来主导本性,那么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也就是这个道。用它来确立王道的权衡,使之成为百姓的准则,那么后世一切刑名苛察的法令,以及小人借天理来行其贼害,如禁止李贺不得考进士,指责范滂不应当先于父亲接受辟命等,都没有容身之地。那么仅凭这脍炙一问,天德、王道就都显著明白了。

善于读书的人这样去探求,就没有不能穷尽的道理。而死守章句的人,对于圣贤的话,只取表面而不以心领会,又怎么足以参与格物、致知的学问呢!

十

朱子判定冯道为乡原,是就五代时人而言,说他俯仰屈伸以救杀戮,而词貌谨厚,往往取悦于夷狄盗贼,也是“生在这个时代,善于这样就可以了,阴柔地求媚”的事情。然而冯道身为宰相,早晨在此晚上在彼,像失节的妇女二十年而五次嫁人,人们都得以轻视他,还不足以成为“非议他没有可举出的过错,指责他没有可刺中的要害”的愿人。况且他随波逐浪以苟全其躯命富贵,也不敢“自以为是”,又怎么足以乱德呢?

能够乱德而自以为是,必定是在道上似乎有所得,而立言制事也自有其始终。在宋代寻求,那么苏学、浙学,才是真正的乡原。看苏子瞻之所以非笑二

程,及陈同父所答朱子书,则与乡原之讥狂獧,而云“生斯世也,为斯世也,善斯可矣”,自以为是而悦于人者,真古今一轨。叶正则、陈同父说来卤莽,天下宗尚之者幸少。苏氏之学盛于北方者几二百年,而其作为文章,滑熟圆美,奄然媚于后世,乃使人悦之而不知尧、舜之道者,至于今而未艾。是真乡原也,是真德之贼也。其源始于韩退之,而其流祸之深,则极于焦竑、李贽。呜呼!游于圣人之门者,可无厚为之防哉!

译程颐,以及陈亮所回复朱熹的信,都与乡愿讥讽狂狷,并说“生在这个时代,做这个时代的事业,善良就可以了”,自以为是而取悦于人的做法,真是古今一条轨道。叶适、陈亮说得粗疏卤莽,天下推崇崇尚他们的人幸好还少。苏氏之学在北方兴盛几乎两百年,而其写作的文章,滑熟圆美,悄然取悦于后世,竟使人喜欢它却不知道尧、舜的道理,直到今天还没有止息。这真是乡愿啊,这真是道德的祸害啊。它的源头始于韩愈,而其流祸之深,则极于焦竑、李贽。唉!游历于圣人之门的人,能不大力为之设防吗!

诗译

  王仲淹氏之续经,见废于先儒,旧矣。续而僭者,《七制》之诏策也。仲淹不任删,《七制》之主臣尤不足述也。《春秋》者,衰世之事,圣人之刑书也。平、桓之天子,齐、晋之诸侯,荆、吴、徐、越之僭伪,其视六代、十六国,相去无几,事不必废也,而诗亦如之。卫宣、陈灵,下逮乎《溱洧》之士女,《葛屦》之公子,亦奚必贤于曹、刘、沈、谢乎?仲淹之删,非圣人之删也,而何损于采风之旨邪?故汉、魏以还之比兴,可上通于《风雅》;桧、曹而上之条理,可近译以三唐。元韵之机,兆在人心,流连泆宕,一出一入,均此情之哀乐,必永于言者也。故艺苑之士,不原本于《三百篇》之律度,则为刻木之桃李;释经之儒,不证台于汉、魏、唐、宋之正变,抑为株守之兔罝。陶冶性情,别有风旨,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也。随举两端,可通三隅。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云者,随所“以”而皆“可”也。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故《关雎》,兴也;康王晏朝,而即为冰鉴。“讦谟定命,远猷辰告。”观也。谢安欣赏,而增其遐心。人情之游也无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贵于有诗。是故延年不如康乐,而宋、唐之所由升降也。谢叠山、虞道园之说诗,井画而根掘之,恶足知此!

  “采采芣苜”意在言先,亦在言后,从容涵泳,自然生其气象。即五言中,《十九首》犹有得此意者,陶令差能仿佛,下此绝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非韦应物“兵卫森画戟,燕寝凝清香”所得而问津也。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知此,则“影静千官里,心苏七挍前。”与“唯有终南山色在,晴明依旧满长安”,情之深浅宏隘见矣。况孟郊之乍笑而心迷,乍啼而魂丧者乎!

  唐人《少年行》云:“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猎长杨。楼头少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想知少妇遥望之情,以自矜得意,善于取影者也。“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赫赫南仲,玁狁于夷。”其妙正在此。训诂家不能领悟,谓妇方采蘩而见归师,旨趣索然矣。建旌旗,举矛戟,车马喧阗,凯乐竞奏之下,仓庚何能不惊飞,而尚闻其喈喈?六师在道,虽曰勿扰,采蘩之妇亦何事暴面于三军之侧邪?征人归矣,度其妇方采蘩,而闻归师之凯旋,故迟迟之日,萋萋之草,鸟鸣之和,皆为助喜。而南仲之功,震于闺阁。室家之欣幸,遥想其然,而征人之意得可知矣。乃以此而称南仲,又影中取影,曲尽人情之极至者也。

  始而欲得其欢,已而称颂之,终乃有所求焉:细人必出于此。《鹿鸣》之一章曰:“示我周行。”二章曰:“示民不佻,君子是则是效。”三章曰:“以燕乐嘉宾之心。”异于彼矣。此之谓大音希声。希声,不如其始之勤勤也。杜子美之于韦左丞,亦尝知此乎?

  “庭燎有辉”,乡晨之景,莫妙于此。晨色渐明,赤光杂烟而叆叇,但以“有辉”二字写之。唐人《除夕》诗“殿庭银烛上熏天”之句,写除夜之景,与此仿佛,而简至不逮远矣。“花迎剑佩”四字,差为晓色朦胧传神;而又云“星初落”,则痕迹露尽。益叹《三百篇》之不可及也。

  苏子瞻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体物之工,非“沃若”不足以言桑,非桑不足以当“沃若”,固也。然得物态,未得物理。“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灼灼其华”,“有贲其实”,乃穷物理。夭夭者,桃之稚者也。桃至拱把以上,则液流蠹结,花不

译《诗译》

王仲淹续写经书的做法,被先前的儒者废弃,已经很久了。续写而僭越的,是《七制》中的诏令策问。仲淹不擅长删减,《七制》中的主要臣子尤其不值得称述。《春秋》记载的是衰乱时代的事情,是圣人的刑律之书。平王、桓王时期的天子,齐国、晋国的诸侯,楚国、吴国、徐国、越国的僭越伪政权,它们与六代、十六国相比,相差无几,事情不必废弃,诗歌也是如此。卫宣公、陈灵公,下至《溱洧》中的男女,《葛屦》中的公子,他们又哪里一定比曹植、刘桢、沈约、谢灵运贤能呢?仲淹的删减,不是圣人的删减,但这有什么损害于采集民歌的宗旨呢?所以汉魏以来的比兴手法,可以上通于《国风》《大雅》《小雅》;桧国、曹国以前的条理,可以近似地翻译为三唐的风格。韵律的机巧,萌发于人心,流连沉溺,一出一入,都是这情感的哀乐,必定要永远寄托在言语中。所以艺苑中的文人,如果不以《三百篇》的律度为根本,就是刻木而成的桃李;解释经书的儒者,如果不以汉魏唐宋的正变来印证,就是株守一隅的兔网。陶冶性情,另有风旨,不能用典册、简牍、训诂的学问来对待。随便举出两个方面,可以通晓另外三个方面。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就足够了。辨别汉魏唐宋的雅俗得失以此为依据,读《三百篇》的人也必以此为依据。“可以”的意思是,随着所凭借的而都“可以”。在所兴发之处可以观察,其兴发就深刻;在所观察之处可以兴发,其观察就审慎。用群体的情感来抒发怨恨,怨恨更加难以忘怀;用怨恨的情感来凝聚群体,群体反而更加真挚。出于四种情感之外,从而生起四种情感;游于四种情感之中,情感没有阻塞。作者用一致的思绪,读者各自凭借自己的情感而有所自得。所以《关雎》是兴发;康王晚朝,就立刻成为冰鉴。“讦谟定命,远猷辰告。”这是观察。谢安欣赏,从而增加其深远的心志。人情的游历没有边际,而各自凭借自己的情感相遇,这就是诗歌的可贵之处。因此延年不如康乐,这是宋诗和唐诗升降的原因。谢叠山、虞道园论诗,像井画一样刻画,像根掘一样挖掘,哪里足以懂得这些!

“采采芣苜”意在言先,也在言后,从容涵泳,自然生出气象。即使在五言诗中,《十九首》还有得到这种意味的,陶渊明大致能仿佛,在此之下就绝迹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不是韦应物“兵卫森画戟,燕寝凝清香”所能问津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用乐景写哀,用哀景写乐,一倍增加其哀乐。懂得这个,那么“影静千官里,心苏七挍前。”与“唯有终南山色在,晴明依旧满长安”,情感的深浅宏隘就显现了。何况孟郊那种乍笑而心迷,乍啼而魂丧的情况呢!

唐人《少年行》说:“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猎长杨。楼头少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想知少妇遥望的情感,以此自矜得意,善于取影。“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赫赫南仲,玁狁于夷。”其妙处正在于此。训诂家不能领悟,说妇人正在采蘩而看见归师,旨趣索然。建旌旗,举矛戟,车马喧阗,凯乐竞奏之下,仓庚何能不惊飞,而还能听到其喈喈之声?六师在道,虽然说不打扰,采蘩的妇人又何事暴露面容在三军之侧呢?征人归来了,推测他的妇人正在采蘩,而听到归师的凯旋,所以迟迟之日,萋萋之草,鸟鸣之和,都成为助喜。而南仲的功劳,震动于闺阁。室家的欣幸,遥想其然,而征人的意得可知了。乃以此而称颂南仲,又是影中取影,曲尽人情之极至。

开始想要得到他的欢心,继而称颂他,最终有所求:小人必定出于此。《鹿鸣》第一章说:“示我周行。”第二章说:“示民不佻,君子是则是效。”第三章说:“以燕乐嘉宾之心。”不同于彼了。这就叫做大音希声。希声,不如开始时的勤勤。杜甫对于韦左丞,也曾知道这个吗?

“庭燎有辉”,乡晨之景,没有比这更妙的。晨色渐明,赤光杂烟而叆叇,只用“有辉”二字写之。唐人《除夕》诗“殿庭银烛上熏天”之句,写除夜之景,与此仿佛,而简至不逮远矣。“花迎剑佩”四字,差为晓色朦胧传神;而又云“星初落”,则痕迹露尽。益叹《三百篇》之不可及也。

苏子瞻说“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体物之工,非“沃若”不足以言桑,非桑不足以当“沃若”,固然。然而得物态,未得物理。“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灼灼其华”,“有贲其实”,乃穷物理。夭夭者,桃之稚者也。桃至拱把以上,则液流蠹结,花不

荣,叶不盛,实不蕃。小树弱枝,婀娜妍茂为有加耳。

译花朵繁盛,叶子就不茂盛,果实就不繁多。对于小树和柔弱的枝条,只是显得柔美繁茂一些罢了。

“子之不淑,云如之何”,“胡然我念之”,“亦可怀也”,皆意藏篇中。杜子美“故国平居有所思”,上下七首,于此维系,其源出此。俗笔必于篇终结锁,不然则迎头便喝。

  句绝而语不绝,韵变而意不变,此诗家必不容昧之几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降者,玄鸟降也,句可绝而语未终也。“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意相承而韵移也。尽古今作者,未有不率由乎此;不然,气绝神散,如断蛇剖瓜矣。近有吴中顾梦麟者,以帖括塾师之识说诗,遇转则割裂,别立一意;不以诗解诗,而以学究之陋解诗,令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陋于学诗,其弊必至于此。

  知“池塘生春草”、“胡蝶飞南园”之妙,则知“杨柳依依”、“零雨其蒙”之圣于诗:司空表圣所谓“规以象外,得之圜中”者也。

  “赐名大国虢与秦”,与“美孟姜矣”、“美孟弋矣”、“美孟庸矣”一辙,古有不讳之言也,乃《国风》之怨而诽、直而绞者也。夫子存而弗删,以见卫之政散民离,人诬其上;而子美以得“诗史”之誉。夫诗之不可以史为,若口与目之不相为代也,久矣。《鲁颂》,鲁风也;《商颂》,宋风也:以其用天子之礼乐,故仍其名曰“颂”。其郊禘之升歌也,乃文之无惭,侈心形焉。“鼓咽咽,醉言归,于胥乐兮。”与《铙吹》、《白紵》同其管急弦繁之度,杂霸之风也,鲍昭、李白、曹邺以之。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语似排偶,而下三语与上一语相匹。李白“剑阁重开蜀北门,上皇车马若云屯。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窃取此法而逆用之。盖从无截然四方八段之风雅也。

  谢灵运一意回旋往复,以尽思理,吟之使人卞躁之意消。《小宛》抑不仅此,情相若,理尤居胜也。王敬美谓“诗有妙悟,非关理也。”非理抑将何悟?

  用复字者,亦形容之意,“河水洋洋”一章是也。“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顾用之以骀宕。善学诗者,何必有所规画以取材?

  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天情物理,可哀而可乐,用之无穷,流而不滞;穷且滞者不知尔。“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乍读之若雄豪,然而适与“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相为融浃。当知“倬彼云汉”,颂作人者增其辉光,忧早甚者益其炎赫,无适而无不适也。唐末人不能及此,为“玉合底盖”之说,孟郊、温庭筠分为二垒。天与物其能为尔闢分乎?

  诗译终

译“子之不淑,云如之何”,“胡然我念之”,“亦可怀也”,这些诗句的深意都蕴藏在篇章之中。杜甫“故国平居有所思”那组诗,上下七首,在此处相互关联,其源头便出于此。庸俗的笔法必定在篇末进行总结收束,否则就在开头直接点明。

句子终结而语意未断,韵脚变换而意旨不变,这是诗家绝不能忽视的精微之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里的“降”,是玄鸟降下,句子可以终结但语意并未完结。“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意旨相承而韵脚转移。纵观古今作者,没有不遵循这一规律的;否则,气脉断绝、神韵散失,就像斩断的蛇、剖开的瓜一样。近来有个吴中的顾梦麟,以科举应试和塾师的浅陋见识来解说诗歌,遇到转折就割裂文意,另立新意;不拿诗歌本身的规律来解诗,却用学究的鄙陋来解诗,使得古人高雅的风度和微妙的言外之意,无法与之相契合。在学诗上如此浅陋,其弊端必然达到这种地步。

懂得“池塘生春草”、“胡蝶飞南园”的妙处,也就懂得“杨柳依依”、“零雨其蒙”在诗歌中的圣妙:这正是司空图所说的“在规矩之外寻求意象,在圆融之中获得意趣”。

“赐名大国虢与秦”,与“美孟姜矣”、“美孟弋矣”、“美孟庸矣”是一回事,古代有不必避讳的言论,这是《国风》中怨恨诽谤、直率急切的表现。孔子保留而没有删去,以此显示卫国政治涣散、民心离散,百姓欺骗上级;而杜甫因此获得“诗史”的美誉。诗歌不可以当作史书来写,就像口和眼不能互相替代一样,这个道理已经很久了。《鲁颂》,是鲁国的国风;《商颂》,是宋国的国风:因为它们使用了天子的礼乐,所以仍然沿袭其名叫做“颂”。在郊祀祭祀时升歌演唱,那是文辞虽无愧色,却显露了奢侈之心。“鼓咽咽,醉言归,于胥乐兮。”与《铙吹》、《白紵》有着同样的管急弦繁的格调,是杂霸之风,鲍照、李白、曹邺以此风格创作。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语句看似排偶,但下面三句与上面一句相匹敌。李白“剑阁重开蜀北门,上皇车马若云屯。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窃取此法而逆向运用。大概从来没有截然分成四方八段的《风》《雅》。

谢灵运一意回旋往复,以穷尽思理,吟诵它使人急躁之意消散。《小宛》篇不仅如此,情感相似,而理趣更胜一筹。王敬美说“诗有妙悟,与理无关。”不关乎理,又将悟什么呢?

使用重复字,也是形容之意,“河水洋洋”一章便是如此。“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顾况用它来表现舒缓荡漾的情致。善于学诗的人,何必刻意规划去选取材料呢?

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也不容许雕琢。关乎情感的景物,自然与情感相互渗透。情景虽然有在心在物的区别,但景生情,情生景,哀乐的触动,荣枯的迎接,互相蕴藏于其中。天然的情感和物理,可哀可乐,运用无穷,流动而不滞涩;穷尽且滞涩的人是不懂得这一点的。“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乍读起来似乎雄豪,然而恰好与“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相互融合贯通。应当知道“倬彼云汉”,歌颂作人者能增加其辉光,忧虑旱灾严重的人则增加其炎热感,没有不适合也没有不合适的。唐末人达不到这种境界,提出“玉合底盖”的说法,孟郊、温庭筠分为两派。天与物难道能被这样划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