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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读四书大全说四

第四章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7–57 段

第四章

  或问“揣摩事变”四字,说近平浅,却甚谛当。所谓“知者过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贤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与异端之别立宗风者迥别。如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佛氏说“本觉妙明,性觉明妙”,他发端便不走者条路,到用处便要守雌守黑,空诸所有,乃至取礼乐刑政,一概扫除,则相去天渊,不可但云“ 过之”矣。如人往燕,过之者误逾延庆、保安,到口外去;异端则是发轫时便已南辕。故知知者之过,亦测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则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谓教”一“教”字在事上说。章句所云“天理之当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赞其已成之妙。云峰以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分释,依稀亦似见得。以朱子元在发而皆中之节上言无过不及,则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是教。就子臣弟友以及于制礼作乐,中闲自有许多变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尽其变,而特待人择而执之。若但乘一时之聪明志意,以推测求合,则随物意移,非不尽一事之致,极乎明察,而要非经远可行之道,此知者之过也。若贤者之过,则亦如徐积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于渊,乃至礼过繁而乐过清,刑过核而政过密,亦岂如异端之绝圣智而叛君亲也哉?此等区处,切须拣别,勿以异端混入。

第六章

一

  行道者,行此道以成化也。明道者,明此道以立教也。舜惟知之,故道行于民。颜子惟服膺而弗失,故可与明道。若贤知之过,愚不肖之不及,则已失立教之本,而况能与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哉?与天下明之而行于天下,则教不衰;而民虽愚贱,亦不至鲜能之久矣。就中显出明行相因,只举一舜、颜便见。而舜之行道,颜子之明道,则不待更结言之也。

二

  或问前云“舜之知而不过”,“回之贤而不过”,单反“过”一边,后却双影“过” “不及”分说,此等处极不易看。当知说书者,须是如此开合尽理。说个贤知,自然是美名。舜之知,亦止与过者同其知;回之贤,亦止与过者同其贤。及至德之已成,则虽舜、颜,亦但无不及而已。

  抑论天资之难易,自然尽着贤知一流,而付以行道、明道之任。若愚不肖者,则其用功固必倍也。乃言贤知,则愚不肖之当企及亦见。于此活看,足知或问之密,而中庸之为有归宿矣。

第七章

  择乎中庸而不能守,兼过不及两种说。须知愚不肖者,亦未尝不曰“予知”也。或问 “刻意尚行,惊世骇俗”,亦偏举一端。总繇他择乎中庸后,便靠硬做,则或过高而不可继。盖于制行时无加一倍谨始慎微之力,则中闲甘苦条理,不得亲切,故不能守之期月而不失。是贤者之过,大端因孟浪疏粗而得,其不能守其所知也固然。若不肖者,虽知之而守之无力,又不待言矣。

第八章

  章句于舜用中,说个“行之至”,“至”字微有病,似只在身上说,未及于天下。则是舜行道而道因以行矣。至颜子,却作三节说,又于 “择乎中庸”上,加“真知”一层。愚意中庸引夫子说,既只重行,而夫子所言颜子之“择乎中庸”,亦与“予知”之人同词而无异,则更不须添一“真知”于上。

  且章句以“言能守”系之“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闲”之下,则“弗失之矣”四字,别是一意。此一句不是带下语,勿仅于“拳拳服膺”句仅作一读。“弗失”者,“默而识”之“ 识”也。颜子既能得之于己,则至道皆成家珍,了了识念,使以之立教,可无恍惚亿中、不显不实之病矣。颜子早世,固不得见其明道之功,与舜之行道于天下者等。然观夫子“丧予 ”之叹,则所以期颜子者,非但取其自明也。

第九章

一

  第九章之义,章句、或问本无疵瑕,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则大段可疑。程、朱虽摘出中庸于戴记之中,不使等于诸礼,而实不可掩者,则于“修道之谓教”注中,已明中庸之非无定体矣。今乃云

译第四章

有人问“揣摩事变”这四个字,说它看似浅近,却非常恰当。所谓“智者往往做得过分”,正是这个意思。本文中的一个“之”字,原本是指“道”而言。贤者和智者也在这条道上运用他们的认知与实践,这固然与异端另立宗派风气的人截然不同。比如老子说“循环往复是道的运动,柔弱是道的功用”,佛教说“本觉妙明,性觉明妙”,他们一开始就走的是另一条路,到了应用时就要坚守雌柔、晦暗,空无一物,甚至把礼乐刑政一概扫除,那么两者相差就像天渊一样,不能仅仅说是“做得过分”了。好比有人要去燕地,做得过分的只是误入延庆、保安,到了口外;而异端则是一开始就南辕北辙。所以知道智者的过分,也是测度揣摩,就事论事而失去了准则罢了。

本章及下一章的三个“道”字,明显是“修道之谓教”中那个“教”字在事理上的体现。章句中所说的“天理之当然”,是用来推究教的来源,并赞美其已成的妙处。云峰用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来分别解释,隐约也像是有所见地。因为朱子原本就是在“发而皆中节”这一节上谈论无过无不及,那么也就是在谈论道的功用罢了。

道的功用就是教。从子、臣、弟、友一直到制礼作乐,中间自然有许多变化。先王所修的道,固然已经穷尽了变化,而特别等待人们选择并持守它。如果只凭借一时的聪明意志,去推测以求符合,那么就会随着事物的意向而改变,虽然不缺乏对某一件事的极致明察,但终究不是长远可行的道,这就是智者的过分。至于贤者的过分,则像徐积的孝道,不忍心踩石头;屈原的忠诚,自沉深渊;乃至礼仪过于繁琐而音乐过于清冷,刑罚过于严苛而政令过于细密,这难道像异端那样绝弃圣智而背叛君亲吗?这类区别,必须仔细辨别,不要把异端混入其中。

第六章

一

行道的人,是践行这个道以成就教化。明道的人,是阐明这个道以建立教化。舜因为懂得它,所以道在百姓中得以施行。颜回因为铭记在心而不丢失,所以可以与他共同阐明道。如果是贤智者的过分,愚不肖者的不及,那么就已经失去了建立教化的根本,何况能与天下人共同阐明并在天下施行呢?与天下人共同阐明并在天下施行,那么教化就不会衰微;而百姓即使愚昧卑贱,也不会长久地缺乏能力了。其中显现出明与行相互依存,只举出舜和颜回就可见一斑。而舜的践行道,颜回的阐明道,则不需要再总结说明了。

二

有人问前面说“舜的智慧而不做过分”,“颜回的贤德而不做过分”,只反衬“过分”这一面,后面却同时涉及“过分”和“不及”分别解说,这些地方极难看清。应当知道讲解书籍的人,必须这样开合尽理。说贤智,自然是美名。舜的智慧,也只是与过分的人拥有同样的智慧;颜回的贤德,也只是与过分的人拥有同样的贤德。等到德行已经成就,那么即使是舜、颜回,也只是没有不及罢了。

况且论及天资的难易,自然要尽着贤智这一类,而赋予他们践行道、阐明道的重任。如果是愚不肖的人,那么他们下功夫必定要加倍。但说到贤智,那么愚不肖者应当努力达到也可见。在这里灵活看待,足以知道《或问》的精密,而《中庸》是有归宿的了。

第七章

选择了中庸而不能坚守,兼有过分和不及两种说法。要知道愚不肖的人,也未尝不说“我知道”。《或问》中“刻意崇尚行为,惊世骇俗”,也只是偏举一端。总归是因为他们选择了中庸之后,就靠硬做,那么有时会过高而无法持续。因为在制定行为时没有加倍谨慎开始、慎微的力量,那么中间的甘苦条理,不能亲切体会,所以不能坚守一个月而不丢失。这是贤者的过分,大体上是因为轻率粗疏而得到的,他们不能坚守自己所知道的固然如此。如果不肖者,虽然知道但坚守无力,更不用说了。

第八章

章句对于舜的用中,说了一个“行之至”,“至”字稍微有点毛病,似乎只在自身上说,没有涉及到天下。那么就是舜践行道而道因此得以施行。至于颜回,却分作三段说,又在“选择中庸”上,加了一层“真知”。我的意思是《中庸》引用孔子的话,既然只重视践行,而孔子所说的颜回的“选择中庸”,也与“我知道”的人同词而无异,那么就更不需要在上面添加一个“真知”。

而且章句把“言能守”系在“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闲”之下,那么“弗失之矣”四个字,是另一层意思。这一句不是带下的语,不要仅在“拳拳服膺”句只作一读。“弗失”者,是“默而识”的“识”。颜回既然能在自身得到它,那么至道都成为家中的珍宝,清晰地识记,用它来建立教化,可以没有恍惚猜测、不显不实之病了。颜回早逝,固然不能见到他阐明道的功绩,与舜在天下践行道相等。但看孔子“丧予”的叹息,那么对颜回的期望,不只是取他自身的明悟。

第九章

一

第九章的意义,章句、《或问》本来没有瑕疵,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则大段可疑。程、朱虽然从《戴记》中摘出《中庸》,不使它等同于诸礼,而实在不可掩盖的是,在“修道之谓教”的注中,已经明确了《中庸》并非没有定体。现在却说